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 作者:丁丁张 等 内容简介 《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由丁丁张、徐良、消失宾妮、这么远那么近、耀一、Ricas、沈嘉柯、柳焕杰等34位高人气作家联袂诚意写作,是2016反鸡汤励志的重磅之作,为你鲜血淋漓地解剖世界,让你重新思考生活。 《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全书主题鲜明,始终以世界从不会因为每个人的悲欢离合而改变为主线,34个穿透人心的故事,贯穿对人生、情感、社会的感悟,传递出强大的隐忍与坚强的力量。 【钢铁之妻】中的朴守英,多年前就立志说,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朴守英嫁到中国来,每年在冬天开始前疯狂地做泡菜。因为你是韩国人啊,小姑子王愉悦斜着眼睛说。 【Assitive Touch】中的张小五与女朋友的相处中,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就像苹果手机上的那个小白点一样只是一个替代品,只是像脑筋急转弯中在车辆转弯时哪个轮胎不动中的那个备胎,最终历经世事打磨最终不得不承认这一切。 【当世界安静的时候】我是报社的一位老编辑,人近中年却家庭不合、工作渐多不顺,离婚净身出户后遇见新进报社的姑娘,作为师父带领这位姑娘跑新闻经历世间百态,在两人由模糊的情感渐渐升华为爱情时,姑娘死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里,而我没有接到姑娘最终打的十几通求救电话人生太多磨难,人在其中渺小无比。 【计时器】我本对生活已经绝望,在车上装上炸药与计时器,开始在死前拜访一些朋友,朋友甲乙丙丁若干人一路上硬挤上车,并如以往一样嘲讽、算计、打压我,最后他们抢夺了我的车,并把我推下车,最终一车人触碰到了计时器,车毁人亡。 生活百态,酸甜苦辣,不要觉得生活伤害了你,其实生活从不知道你是谁。 PART ONE 心酸才是世间常态 我不会再感到怒不可遏, 我也不会再回首, 我只是不再关心任何事了。 钢铁之妻 文/丁丁张 她蒙头睡过去,觉得床在房子里飘荡,墙壁在耳畔呼吸,门生出眼睛,逼视着她。 仄罗修斯, 仄罗修斯常对我说: 不要毁掉你的天赋。 “但时到如今, 你的天赋微不足道, 当橄榄树开花, 恶作剧的风将它毁坏; 当庄稼成熟, 冰雹毁了这些; 当葡萄到了收获时, 天空突然暗下来; 当西风吹, 叶子被阵雨打落。” 我不会再感到怒不可遏, 我也不会再回首, 我只是不再关心任何事了。 韩国女人朴守英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 绝——不——要。 此时再诵这首诗,像希腊神话里的西风之神真的在对她谆谆教诲,但一股熟悉的臭味正从她双手间传出,再与餐桌上煎蛋的香味儿混为一体。小儿子最近学会了用嘴吐泡泡,拉屎的时候想起了这个,玩得不亦乐乎。他两岁,语言能力欠佳,含糊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这和诗歌并不搭配。 大儿子在餐桌旁,正对着半只煎蛋发呆,用叉子戳破它的肚皮,看蛋黄流在盘子里,左手则在右边鼻孔里疯狂作业,形态非常扭曲,对于一个四岁的男孩来说,倒也司空见惯。 “王朴朴,No。” 人生没有喊No的机会,如果有,大概就不会到此时此刻,如此境地了。 朴守英的No没有发挥作用,瘦骨嶙峋的丈夫在她的怒吼中佝偻着身体走到餐桌前,脸上还带着浓重的睡意,他的手极瘦又大,啪地打在大儿子王朴朴的手背上,也就此拉出他刚才疯狂作业的成果,一大坨鼻屎,粘在他的食指上。 王朴朴本来要哭,但被巨大的鼻屎吸引,哈哈大笑起来。 与之呼应,小儿子的最后一坨屎落入便盆中,继而吐出一个更大的泡泡,朴守英腾出一只手,拿纸巾擦掉他嘴上的泡沫,再叠一下,直接用来擦屁股,儿子被转过身去,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把他随手放下,朴守英拿着鸭子形状的便盆到厕所里去倒。踢里踏拉地从厕所出来,她就看见大儿子正拿着叉子对着小的摆出剑客的造型。 “No!王真悦,你能不能管管你儿子!” “啪”,大手再次代替了回答,叉子应声落地,大儿子呆滞了两秒,继而哭出声来。他全无修饰,眼泪蹦出双眼,嘴巴张开,露出粘在牙上刚吃的煎蛋的碎屑。 “你能不能别打他?”韩语没有退化,但思维已经是中国式了,不过朴守英把这句话吞了下去,然后走过来把老大揽入怀中,用手擦他的眼泪,小的在地上捡叉子,不由分说直接含在嘴里。 “No!”她大喊。 “每天No,快被你No出精神病了。”男人耷拉着大手,直接走出餐厅,到玄关里换鞋。 “妈妈,你的手好臭。”大儿子止住哭泣,嘟囔着说。“胡说八道。”朴守英用手拽起小儿子,发出声音,嗓子有点哑,她想:这是大姨妈来的第几天了?第三天还是第四天? “朴守英,我那双黑球鞋呢?晚上我要穿。”丈夫在玄关里喊。 “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朴守英,叫我朴慧玮,转运,而且不韩国。”抱着孩子,他越来越重了,朴守英想着,从鞋柜中层里翻出那双黑球鞋,递给丈夫。 “得了啊,只要你姓朴,你就韩国得不行不行的。”丈夫发出早上以来的第一次笑,继而拿上包,上班去了。 朴守英不像闺密和惠子那样,每天等着丈夫亲一下才放他出门,朴守英骂了一句“滚”,转身就回来收拾:大儿子需要送去幼儿园,小儿子则要放到公婆家照看。 多年前,朴守英立志说,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 当然,多年前,她丈夫立志要娶一个外国女人。 大部分夫妻,两人心愿如果只有一个能达成,结果往往是男人达成了。朴守英嫁到中国来,每年在冬天开始前疯狂地做泡菜。因为你是韩国人啊,小姑子王愉悦斜着眼睛说。 再回釜山的时候,朴守英发现自己的同学们都不用做泡菜,要么是婆婆或者妈妈做,要么是“一些专门做这个的店做啊,干吗要自己做?”,小学同学金印淑说。 问这些的时候,千万不能露出痕迹,甚至要显现出自己不用做泡菜的优越感。结果有点让她失望,垂头丧气并不合适,她坚定地笑了,眼角有细纹。 “是啊。中国的App很方便的,要送货用手机点就好了。”朴守英拿着手机,不知道为什么说了这句,像反驳的意思,可一点力量也没有。 最终还是不能幸免,自己像妈妈、姨妈、奶奶、外婆一样,到了那个时间,冬天的风开始变冷,白菜的绿开始有点变浅了,一刀下去,尚有酥脆的质感,用辣椒粉裹满它们,在它们变软之前,不能放盐,不然,白菜被刺杀了,水流淌出来,吃起来会发柴。 再用各种盒子,分装出来,送给婆婆家的各路亲戚。中国的亲戚们,只在分泡菜的时候出现,当然,之前也出现在婚宴和两个儿子的满月酒上。 和惠子问,你还准备生吗? 生?绝无可能。 自从嫁到中国来,生活就像顺水漂流般无法掌控。她算奉子成婚,结婚的时候肚子都有点瞒不住了,结婚证早就拿了,婚礼却一拖再拖,司仪在仪式上打趣,准备什么时候生孩子啊? 老公说,马上。 果然,马上生了老大,隔一年半,生了老二。 她跟闺密和惠子吐槽,说:“真的没怎么正经做过好吗,怎么就不停地怀孕呢?” “能力强大。”和惠子咯咯地笑,她觉得韩国人说中国话已经够逗了,而朴守英竟还能用中国话开玩笑。 送完大儿子,两个人约着逛街,买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点偷出来的时间,必须好好利用。想着家里还有碗碟没有刷,以及床单需要洗一下,朴守英就有点蔫,“日子真禁不住过啊,”她说,“怎么咱们就变成了三十岁的女人。” “是啊,连九○后都二十六了。”和惠子懂她,与其说是懂她,不如说是懂自己,当妈是件不知不觉的事儿,她目前苦恼的,是为了让儿子顺利上学,要到郊区买学区房。房子一定要大,想要一步到位,那就联排吧,算起来也有两百五十个平方。现在找房子,找的其实是后半生的生活。住楼房,共用电梯,想想都让人头昏脑涨。 她念叨着这些,日子过得细碎流畅,在朴守英看来,算是蒸蒸日上的,有心想事成的味道。她说:“要说,你老公挺努力的了。” “不算什么,他比你老公还大几岁呢,再不努力怎么办啊。” 她们俩坐在闹市区的咖啡馆里,喝水果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刻意聊些轻松点的话题,沉重的一谈就是无底深渊,婆婆小姑这类的没有办法多提,买房或者经济状况,说出来也都是眼泪。 两人都觉得,家里人盼着自己大学毕业,然后盼着自己结婚,再盼着自己生孩子,孩子一落地,关注度立刻降到负数,像朴守英这样生了老二的,表情里除了同情简直就不剩什么了。花开尽了,结了果实,“嗯,孩子真可爱啊。”嗯,牌面已定的感觉。 可,明明也就三十二不到啊,朴守英这样想。 跟和惠子匆匆道别,朴守英想回家。路上开始头晕,心跳越来越快,大概是要病了,她想着。 到药房买了药,回家睡前吃两粒,应该会好吧。 到家简直处于要晕倒的状态,但她还是挺着,去把厨房泡着的碗碟洗了,再把床单换掉,放在洗衣机里,一切搞定,觉得午饭也不用吃,必须先倒头大睡一觉,大儿子下午三点半要接,定两点五十五的铃吧,留五分钟洗漱。不行,还要把床单晾起来,那就定两点五十分。 她蒙头睡过去,觉得床在房子里飘荡,墙壁在耳畔呼吸,门生出眼睛,逼视着她。 闹钟响的时候她被吓了一跳,像有重锤敲击在心脏上,让她无法呼吸,她捂住心脏站起来,直接到洗衣机的卷筒里拿出床单。她个子小巧,需要叠几叠,床单才不至于拖地。她把晾衣架降下来,阳光还有温度,床单弄平整,再像升旗般升起来,时间到两点五十六分,减少的时间,只好靠压缩洗漱时间来补回。 她简单梳了头发,去接孩子回来,路上被他一直问问题,有些根本回答不了,只好敷衍一下,再接上弟弟回家。做什么晚饭呢?她想了想,煮个简单的咖喱吧,食材都有,牛肉必须赶紧吃掉了,还有半棵西蓝花,做搭配应该很好。 老公下班,皱着眉头,看起来不是很高兴,她看了他一眼,觉得也不错,毕竟也没有不高兴。 “好吃吗,朴朴?” “好吃。” “那多吃点。” “不吃了。” “为什么?” “像弟弟的屎,哈哈哈。”王朴朴坏笑,他到了这个提及屎尿屁就很兴奋的年纪。 “大朴朴,闭嘴。”老公伸出瘦长的手。 “像屎……”弟弟吐着泡泡,跟着老大起哄。 “你也闭嘴。”老公看着老二,笑出了声。 像得到了鼓励,两个孩子开始重复关于像屎这句话。 朴守英也笑得前仰后合。 陪他们睡下,自己再洗澡,接着回到床上,她觉得精疲力竭。丈夫在客厅里喊:“朴守英,你病了吗?买这些药干吗?” “啊?我病了吗?”朴守英想。 “喂,不要叫我朴守英!朴慧玮!!” 偷鸡腿的妈妈后:这些年,我妈为我偷过的鸡腿 文/刘同 我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是我妈,她也一定会为我偷鸡腿、偷《三字经》、偷一切我需要的东西。 儿童节,南京签售完,同事说有个南京妈妈为了送自己小孩礼物,偷了鸡腿和图书。书店的老师准备去送一些书,我说也帮我去看看她。 明知偷东西不对,可牵扯到妈妈的身份,大多数人都会心疼。 我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是我妈,她也一定会为我偷鸡腿、偷《三字经》、偷一切我需要的东西。不是因为她没有良知,而是我妈为了我,真的做过好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之前在书里写过,我妈从我懂事开始就是一个极其抠门的人。她从不对外借钱,绝不铺张浪费,水龙头滴水会拿个脸盘接起来,电器不用插头一定会拔掉——待机也浪费电;家里的全自动洗衣机,排出的水要拖地,又嫌洗衣机浪费电换成手洗,全自动洗衣机每次都用来甩干而已;空调成了家里的摆设,任何超市打折的卫生纸都会买回来堆积…… 只能保持两种状态才能和她相安无事生活在一起:一是完全不被她影响,忽视她的一切做法;二是完全糊涂,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爸采取了忽视我妈,而我则是完全糊涂。 有时候我爸受不了会说我妈:“你把钱都这么存起来,我看你能发大财吗!” 我妈说:“要你管?” 我记得我小学考初中考得不好。1993年,要交小一千块建校费。我爸妈的工资加在一起一个月大概两三百块,但我妈把这笔建校费给交了。 后来我初中考高中也考得不好。1996年,要交五千块建校费,我妈又把这笔建校费给交了。 再后来,我在北京工作了几年。看着我到处租房子住,我妈让我去看一套房子问一下首付多少。我看了一套。那一次,据我爸说我妈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还借了一点给我凑了小几十万的首付。 在北京工作后,扣除房租和伙食费,我每个月给她寄四千块,让她和爸爸好好生活不用管我。可我妈觉得我在北京应该有辆小车,她打算炒股帮我赚些钱。我妈是个很警惕的人,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经过挑选,她相信了一个一直和她联系的买卖股票的金融投资公司。给一千还一千五、给三千还四千、给一万还一万五。我妈很开心,觉得对方的小伙子很棒,一直说如果对方去北京我一定要请他吃饭。直到有一天我妈把所有几万块的积蓄给对方后,对方消失了,那时我妈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报警,发现一群人都上当了。最后那些人被抓到,但钱被挥霍一空,一分钱都退不回来。我妈不敢告诉我,带着这个心理压力长达两年。 直到我经济好转,我妈才告诉我。钱是小事,但那种一直想赚钱让我生活得更好,被骗之后又一直埋怨自己的心情,让我妈的生活一直战战兢兢如走钢丝一般。 给她买化妆品,听说很贵,她就省着用。半年就要用完的化妆品,她可以用两年,根本不管是否过期。 让她选床垫的软硬、材料、尺寸,她却选最便宜的。 以前没有能力,只能听她摆布,后来经济慢慢好转起来,我就希望她的生活能更好一些、更自在一些,却发现她的习惯根本改不过来。我和我妈吵过好多次架:我说她让整个家一点家庭的温馨都没有,她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个家早就风雨飘摇了。 想想也是。所以每次看到寒风中还在卖烤红薯的大妈,看到卖水果的大妈,看到所有很辛苦的中年妇女,我都会把她们替换成自己的妈妈。一想到我妈也肯定会为了我做这些事,我就觉得受不了,赶紧买很多红薯水果炒瓜子。 还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妈一直觉得我娶不到媳妇,就拼命攒钱。她觉得如果没钱我连媳妇都娶不起。我坐下来和她彻夜长谈,目的就是告诉她这笔钱可以省了。我妈的反应让我又爱又恨。其实我是想告诉她,希望她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不要再把时光和钱花在我的身上了,我都这么大了,自有归宿、自有安排、自有命运,她却总认为我是小孩,觉得我随时会倾家荡产一文不名。 昨天我妈给我发了一个短信说,端午节不能说快乐,要说安康,因为五月初五是祈福和祭祀的日子……好的,谢谢妈妈。 那天听到南京的妈妈为自己的女儿偷鸡腿,不知怎的,我想起一件事。 小时候家里确实挺困难的,过年没钱给我买花炮,我妈就让我爸抱着我去广场,说反正自己买了也是看,不如看别人放,就当是自己买的。看别人放花炮当然开心,但是我不敢兴奋地大叫,我觉得大叫是放花炮的人的权利吧。我开心地在一旁默默看着不敢喧哗。快离开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从哪里给我买了几根可以拿在手里烧的燃烧棒,然后我就开心地点着,绕着操场放肆大叫跑了一圈。 看到那条偷鸡腿妈妈的新闻,我总觉得如果扛不下去,我妈也会为我偷鸡腿…… 毕竟,这么多年,她一直默默地瞒着我和我爸和生活作斗争,给我给我们这个家偷回了很多很多会变得更好的机会。 写在后面: 编辑跟我说,这一次的主题是“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即便全世界都不愿意为我们改变,那也要相信,为了子女父母绝对愿意。我妈妈以前是一个有特别强烈资本主义作风的小姑娘,爱浪费,又娇生惯养,但是为了我跟我爸,你看,她也变成了如今这个抠抠搜搜、婆婆妈妈的人。 谢谢妈妈。 Assistive Touch 文/耀一 张小五说,亲爱的,我问你啊, 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张小五笑着说,答案是我。 01 张小五终于用上苹果5S了。因为女朋友换了苹果6 Plus。 张小五捣鼓了几个小时后,感觉苹果手机并没有传说中的好用,操作起来异常迟钝。他有理由相信,苹果手机的主要目的是显摆而不是实用。 女朋友说,笨样。不是操作迟钝,是Home键不灵了,你可以设置小白点。 小白点,专业名称:Assistive Touch。在“通用”设置下的“辅助功能”里的“肢体活动”菜单栏中。 设置好小白点,张小五发现苹果手机用起来果然很流畅。 到了快6点的时候,女朋友说要走了,今天是她爸生日,定了饭店吃饭。 张小五问,要不要买点什么带着? 女朋友说,不用,我爸什么都不缺。 张小五说,要不买条好烟或者好酒,我总不能…… 不等张小五说完,女朋友直接说,下次再说吧,今天你不用去。 张小五“哦”了一声,没再说话,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结局了。 张小五和女朋友恋爱快两年了,没有见过她的闺密、家人,唯一一次见她同事,还是她年终聚会喝多了,打电话让张小五去接的。 女朋友总是对张小五说,不是我不愿意让你见我朋友和家里人,我是想你再准备准备,以最好的一面见他们,这样我爸妈才会放心把我嫁给你,我的闺密们才会给我们最好的祝福。 张小五觉得女朋友说得有道理。他是需要些时间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然后闪亮登场。 朋友听说这件事,问张小五,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张小五笑了,说,好老的脑筋急转弯,3岁小孩都知道是备胎。 朋友看着张小五笑了笑,没再说话。 02 女朋友跟着公司去旅游了,按照惯例差不多和人间蒸发一样,短信、微信、电话几乎全部中断,偶尔回复“哦”“嗯”“好的”“我要睡啦”,所以张小五基本是通过微博和朋友圈才能知道女朋友每一天的动向。 朋友问张小五,你女朋友这样对你,你怎么还能做到对她死心塌地的? 张小五说,追她的时候我就答应过她,给她属于自己的空间。我觉得现在这样没问题呀。你别以为只有她外出的时候是这样,我要是外出了,她也一样,从不问我去哪里,和什么人一起,做了些什么。这是我们彼此间的信任,你不懂。 朋友一下愣住了,他感觉张小五的回答从逻辑上来说完全正确,可仔细一琢磨,朋友觉得张小五不去干传销太可惜了,他把偷换概念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做到了洗脑的最高境界,先把自己给洗成傻哔(此处消音)。 张小五沉浸在自己的爱情观里,继续每天刷微博和朋友圈,只为第一时间看到女朋友的新动态。 他发现小白点虽然可以替代大部分Home键的作用,但有时候小白点会遮挡住部分阅读内容,不是很方便。而在玩游戏的时候,小白点的碍事程度达到四星半。虽然有这些不足,但小白点有一个方面还算识趣,就是在需要截图和朋友分享的时候,它会如同不存在一样,完全被隐藏了。 几天后女朋友回来了,张小五约了女朋友一起吃饭,女朋友送了张小五一架精致的飞机模型作为礼物。 张小五看着飞机模型,心中的幸福感直上云霄,但还不等它平安落地,女朋友说,我约了闺密唱K,顺便把礼物给她们,得先走了。 习惯使然,张小五没多问,帮忙拎着大大小小的名牌袋子把女朋友送上了出租车。 回到家里,张小五洗漱完毕上床准备刷微博和朋友圈,突然发现小白点不见了,导致手机用起来很麻烦,而他又懒得再起来开电脑,于是打开电视随便找点节目,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03 因为尿急,张小五半夜醒来,惊见床头柜上隐隐约约有个白色的光点悬浮在半空。 张小五惊叫,什么鬼!要吓尿了! 白色光点说,Hi,I am Assistive Touch. 张小五又叫,卧槽!说中国话好不好! 白色光点说,我是小白点,你手机里的。 张小五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白色的光点,样子的确像是手机里的小白点。 张小五问,你怎么跑出来了?解放以后的玩意儿不许成精,你知道吗? 小白点说,我有些话想问问你,问完我就回手机里去。OK? 张小五说,我能不能先去尿一下,我怕你的问题全程无尿点。 小白点说,好的。 张小五上完厕所回来,小白点开始提问。 小白点问,你需要我吗? 张小五说,当然呀。如果没有你,操作起来…… 小白点说,你只需要回答,不用解释,继续下一个问题:如果Home键是好的,你还需要我吗? 张小五说,理论上来说,不需要你了。 小白点问,你需要我完成大部分Home键的工作,但又在很多时候觉得我碍事对吗?比如玩游戏,比如和朋友分享截图。在这些时候,你希望我是透明的,或者干脆是不存在的,没错吧。 张小五愣了一下,说,是的。 这个回答,张小五说得很没有底气,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小白点。 小白点说,问题我问完了,但突然有个想法,你看啊,我能不能这样理解我们的关系:你希望我完成一个全心全意付出的角色,但是呢,你心里的最佳角色是Home键,“Home”这个词放在这里挺有意思的,Home嘛,是要带回家的,或者说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的,你说对不对? 张小五彻底不知道怎么回答了,看着小白点一阵阵犯晕,一不留神真晕过去了。 张小五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他发现小白点居然还在原来的位置悬浮着,他赶紧起身去看,原来是床头柜上的镜子,刚刚亮点是反射的窗外的光。而现在,镜子里有个略显憔悴的人。 04 一个月后。 张小五在路过航站楼拐角的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大姐正拿着一架精致的飞机模型吆喝着:有需要登机的旅客,您只需要出示机票,就可以领取本公司限量版飞机模型一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哦。 张小五走上前看了看那架飞机模型,笑了。随后边往登机处走,边拿出手机打给女朋友。 女朋友说,有什么事吗?我正忙着呢。 张小五说,亲爱的,我问你啊,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女朋友不耐烦了,说,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说我在忙了。你赶紧直接说答案吧。 张小五笑着说,答案是我。 床的故事 文/陈小北 后来,我收到一件寄给这间屋子的快递……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歪歪扭扭地写着:For Love. 北京不声不响地开始了一年当中最差的时候,雾霾加上桑拿天儿,整座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被刨开的土坑,上帝这个熊孩子开始了他磨人的游戏——撒尿和泥,连那一根根一贯高冷的钢筋水泥都变得黏黏糊糊,像突然爱上谁了似的。 腻腻歪歪的夏天来了。 我的跑步活动被迫挪到了半夜,这样它才更像是一项锻炼身体而不是磨炼意志的活动。电视上那些人们御着风奔跑、咧着嘴傻乐的广告都是骗人的,真实情况是,入夏来的每一天,我跑在护城河边,都想纵身一跃。你看,想死一点儿都不是臭文艺青年的专利,它还普遍适用于失恋、失业、穷、丑和热的人。 但我没想到,这一天真的有人这么干了。 这天晚上我跑到龙潭公园东门外的护城河边,一群人正兴高采烈地扒着护栏热烈讨论,我递耳朵过去一听,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在河边喝了许多酒,跳下去就再没上来。巡警、120和围观群众每个人都举着手机,打电话或者拍照发微博,东二环汹涌的车流呼啸而过,对岸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岸边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只拖鞋,这是他留给这个城市最后的纪念。 北京,每天都有许多人怀揣梦想来到这里,每天都有许多人以各种方式离开。 我猜这小伙子一定不是像我这么没出息热得想死,一定是有更让他难以拒绝的理由,才会让他这么彻底地离开。如果我还有2006年冬天的那个特异功能,我就可以到他的世界去看一看。 2006年的冬天,我带着两千块钱来到北京,哦,还有梦想,跟大学室友毛片儿高挤在南二环的一间地下室里。那间地下室在地下二层,被社会底层还踩在脚下,终年不见阳光并充斥着糜烂的味道——可不是工体北路和三里屯那种的糜烂,而是长满了蘑菇万物发霉的糜烂。房间大概四平米,一张大小介于单人和双人之间的床占掉三平米,余下的空间用来开门。没有电器,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信号,就这么一个四大生存要素——阳光、空气、水和Wi-Fi缺失一半的地方,每个月二百四十块。 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拉上毛片儿高了——他是大学时代我们那栋宿舍楼的毛片儿库,对每个淫笑着来找他的人予取予求。在地下室这样缺乏娱乐的环境里,他显得弥足珍贵。 就是撸嘛。有一天毛片儿高出门面试,我撸完了万念都灰了的时候,思绪开始飞扬,我开始好奇这间屋子的上一个主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并自言自语地说了出来。然后有个声音接下了我的话茬儿——“她是一个好姑娘。” 吓死宝宝了。我的淫欲顿时消失得一干二净,我坐直了身体壮着胆子问,谁?一个声音说,我。废话,我说。它说我是床,你别不好意思,你也不是头一个当着我的面儿龌龊的人,你这样儿的我见多了。我也生气了,我说要不是我还得睡你我弄死你。它说你看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要睡人家才对人家好。 我的气顿时消了,因为有女孩儿对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我说,你嘴这么毒一定也很寂寞吧,要不你跟我聊聊吧。它叹了一口气,跟我讲起了曾经睡在这张床上的姑娘。 她是附近美食街的服务员,总是把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我哼了一声,屁大个房间认真收拾一遍三分钟还有富余。它说,你再打断我我死给你看。我说,好好好你接着说。 它说,她把我铺得软软的,散发着香气,衣服总是叠得整整齐齐,生活规律,没什么朋友,每周会给家里打两个电话,总是高高兴兴的,笑起来很美。 有时候在外面受气了,回来也会哭上一鼻子,蹭我一肩膀儿的眼泪,我的心都碎了可没办法。我想我要是个男人,我会保护好她的心灵和肉体,有多大劲儿使多大劲儿。 后来来了一个男人,是隔壁玩摇滚的,大长头发一绺一绺的,满脸痘儿,擦把脸毛巾上都是血。他喝多了来拍门,说我想认识你,留个Q呗。姑娘吓得蜷在床脚,我能感觉到她浑身在发抖。 第二天这个人又来了,洗了头,带着酒和超市里过期的凉拌菜,他说我得跟你道个歉,我不是什么坏人,我是做音乐的。姑娘很喜欢音乐,在我身上贴着墙码了一排盗版周杰伦五月天,于是就让他进来了。她笑着说我看你真不像什么好人,于是小伙子就给她讲了许多许多更坏的人,许多许多她不知道的坏事,慢慢地,姑娘就也觉得他没有多坏了。 那天晚上他没走,他在我身上死死压住姑娘的手脚,姑娘吓得不敢叫出声,在他身上拼命咬下许多牙印,她大哭一场,然后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女朋友。 他们搬到了一起,他经常伴着隔壁捶墙的声音给她唱歌儿,说是他写给她的歌儿,我们这片儿所有的床都觉得难听无比,所以可能真的是他写的。他说有一天我会成为Kurt Cobain,你就是我的Courtney Love。好像是美国一对儿不得好死的情侣。他于是开始叫她Love。 姑娘对他言听计从,任打任骂,他吼着说Kurt对Love也是这样,我爱你爱疯了才会这么丧心病狂。后来他换了套词儿,开始吼你活该,我是要成为艺术家的人,艺术家都是疯子。再后来,他连理由都懒得找了,牛也懒得吹了,他说你就是犯贱,你这个贱货。 再再后来,他花光了姑娘所有的钱,也没写出第二首歌儿。他带着一个他称之为妹妹的女孩儿和姑娘一起挤在这张小床上,他说她挺可怜的,在这儿蹭住一下。深更半夜他和妹妹把我摇得吱嘎吱嘎响,我看见姑娘躲在一旁捂着嘴拼命流泪。 第二天姑娘支支吾吾地试探他,他摔门而去。 姑娘开始变得臊眉耷眼沉默寡言,她丢掉了工作,整日整日地坐在床上等。一个月以后,姑娘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把自己穿得漂漂亮亮,锁上门出去,再没回来。 三个月之后,房东扔掉了她所有的东西,你们俩住了进来。 床的故事讲完了。 后来,我收到一件寄给这间屋子的快递,是寄自山东一个小县城的一盒巧克力,并不是原封不动的,打开盒子,巧克力被吃掉了一颗。我心中嘲笑寄件人真没起子,一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么。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歪歪扭扭地写着:For Love. 圆 光 文/李七毛 一切解释不清的,都能用爱或者不爱来解释。 那天晚上十一点二十五分,我清楚记得,大门响的时候,我还醒着。他大概也知道我醒着。吵了这一架,但凡有些心思的人,是不能安心睡去的。所以,他走出去的时候,没有刻意轻手轻脚,反而像是平常日子,急匆匆出门上班,或是去参加同事的聚餐。我认为,这是在向我宣战。侧身睡着,听着墙上的老摆钟“嗒嗒嗒”地响,我并没有应战。甚至他发动车子的时候,也没有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口,撩开三天前我和他一起更换的素蓝色窗帘,看他如何离开。我猜测,他在上车前,肯定抬头看了窗口的。 我们的吵架,实在来得莫名其妙。坦白地说,是无理取闹,我无理取闹。他只是把咖啡洒在了桌子上,我从楼上下来,有些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长点心,喝咖啡咖啡洒,喝牛奶牛奶洒,吃面包面包屑掉一地,抽烟烟头总不丢进烟灰缸,就连洗澡的时候浴室门也不关,还洒一地的水。 他慢悠悠抽了一张餐巾纸,草草地擦了下桌子,然后淡淡地说,你又怎么了?是不是稿子又要修改?别老一副别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他们让你改肯定有他们的理由。一份工作而已嘛,别那么多计较。再说了,就那点钱,对于你来说,没必要闹着这份心去赚。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注意力完全在他的游戏上。他这种事不关己,只是为了敷衍而敷衍的态度,让我心里的烦躁一瞬间达到了最大值。 于是,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再一次把写在剧本里的恶毒台词,全部用在了他的身上。我将他的平板电脑,丢进了几近废弃的鱼塘里。 “你他妈就是一个疯子!”他指着我骂道,“你这性格,就跟你的名字一样生僻。” 凌巯,我的名字。很多人不识得这个字,于是这个字被归为了生僻字。很多人不识得我的性格,于是我被归为冷漠的怪胎。外人议论我的名字和我的人,我从未去计较。整天研究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对待自己,对于我没有任何意义。徒增烦恼的事情,是对生活的亵渎。可他这么说我,我无法忍受。 不知道自己不到八十斤的身体哪里来的力气,我将他推出门,推过花园,推进了鱼塘。或许他是让我,或许他情愿自己被我推进鱼塘,也不愿意为那些说出口伤害了我的话而软下来,跟我说句抱歉。今天的事情本来就是鸡毛蒜皮的事,不该搞成这个样子。可他没有。 我从二楼的窗口,看着他花了十分钟的时间从鱼塘里爬出来。我心里生出一丝心酸和内疚。跟他这么闹,虽说不是第一次,可我无非就是想达到一个目的而已。他躺在岸边,像一条泥鳅。我以为他会抓狂地冲着我大喊大叫,或者直接冲上来继续跟我吵架。他却没有。他坐了起来,靠着那棵桂花树,竟然玩起了游戏。是的,他找到了我丢进鱼塘里的平板电脑。开机的一瞬间,他笑了。我竟对他这样的态度,有些心动,亦有些心痛。 快十一点了,他才进屋,我已经躺下了。我听见他在楼下放水洗澡,开冰箱吃晚餐。不知道是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奶奶跟我说,鲶鱼是吃池塘里的垃圾长大的,甚至还有什么腐烂的动物尸体。是鲶鱼还是年鱼,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在我琢磨着是不是该说句对不起或者干脆等他服软的时候,他开着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离家后三天,我尝试联系过他。可电话关机了,他的朋友也不知道他的行踪。他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真是好笑,吵个架而已,这么久都还不回来。越想我越是觉得无法理解,他这样做,究竟是因为什么。我甚至觉得,你一个大男人这样,才叫性格上生僻呢。试问哪个男人,能在被自己的女朋友扔进鱼塘后,没心没肺地找到被丢掉的平板电脑,坐在桂花树下玩游戏? 我以前也这样等过他。十天有过,一个月也有过。有时候,他去出差,等他的时间更长。我也有过抱怨,像是今天这样爆发式的抱怨。可他呢,总在我抱怨完后,搂着我说:“偶尔不在一起,挺好的。小别胜新婚,感情更好。” 我说:“那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对啊,很坦白地说,至今我一次次在他面前无理取闹,无非是想达到一个目的:你敢跟我在一起十年,有本事娶我啊。可每次不管我直接逼问也好,暗自怄气也好,他只有一个反应:不回应。然后,他去洗澡,或者玩游戏。 当等到第十天的时候,我感觉到这件事情有些不对劲了。他似乎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失踪。我不敢确定。我觉得我必须找一个人,一个比我了解这个世界,比我懂人情世故的人来分析分析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没有朋友,只想到了我的继母。 我的继母是个四十岁的女人。我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跟她结了婚。父亲和继母结婚之后没出一年,母亲就去世了。三年后,父亲也去世了。继母是在父亲失踪后半个月发现他的尸体的。听警察说,是被劫杀的。具体情况,我没有去了解。人反正已经死了,警察也断了案,不必去追究了。是的,毫无意义。 父亲留下了不少遗产,其中包括两套价格不菲的房子。一套我住,一套继母住。我和继母的关系,是在父亲去世后化解的。继母跟我说,他们都已经死了,留下我们两个,倒不如不要再为以前的事情斗气了。能做母女做母女,能做朋友做朋友。 我说我需要一个朋友。所以从那次谈话后,我开始直呼她的名字,苏眉。 那时,苏眉家里有客人,是一个穿西服的男人,约莫三十岁吧。从院子里看不清他的脸,只从外表上判断,他应该长得还可以,要不然,苏眉也不会让他进门。苏眉跟他有说有笑,上了楼。 我在车里等了一个小时,苏眉才把那个男人送出来。和那个男人吻别之后,深情了许久,苏眉才转身看到我的车。她把我领进屋,给我煮了杯咖啡。我们没有说起那个男人的事情。我只是在喝了一口咖啡后,断断续续跟她描述了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事情。 苏眉说:“莫非出什么意外了?” 我又怄上了气,咬牙切齿地说:“死了才干净。” 苏眉看着我笑了笑,又说些安慰的话。好歹你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只差一张结婚证。不要这样,日子总得继续过,你还指望他跟你结婚呢。 呵,他不娶我,我还就没人要了不成。我都忘记眼泪什么时候落下来的,竟拉着苏眉的手哭哭啼啼地说,那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想尽办法找他,可连他在哪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他这样不负责任,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算怎么回事! 苏眉说:“要不,报警吧?” 报警,不行。那不得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我把他怎么了。两个人之间怄气,不至于弄得让所有人看笑话,虽然我不在乎别人看笑话,只是觉得,当年我爸出事的时候,已经够让人议论是非的了。 苏眉又说:“那再等等看吧。如果再没消息,那就必须报警了。唉,我们这两个女人已经够苦了,不该再发生些什么事故。” 又过了一个礼拜吧。几乎夜夜不能入睡。脑子里反复重演着那天的吵架。有时候气他还不回来,有时候又懊悔自己不该在那时候莫名其妙发作,想到自己没有阻拦他离开,心里更是懊丧。 他依旧没有消息。我动用了所有我能托的关系,问了所有我能打听的人,答案都是唯一的:没有见过他。苏眉担心我出事,索性搬过来陪我。她有时候会问我,到底为什么,会跟了他十年。他哪里好呢?在她眼里,他好像一无是处。我回答不上来,只是反问她,那你为何当时会跟我爸呢?苏眉笑了笑,大概是爱吧。大概是爱。 一切解释不清的,都能用爱或者不爱来解释。 苏眉还是拉着我去警察局报了警。她说,人都找不回来了,担心其他的有什么用处。警察局好歹是立了案,派了一个生涩的警察负责。第一眼见到这个警察,我觉得自己认识。苏眉问我怎么会认识。我没有回答。我不会告诉苏眉,我认出了这个警察就是我去她家时见到的那个男人。 回家的路上,苏眉跟我说,这个警察姓徐。我不愿过问他的姓名,当然也不会去追问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据说,徐警官发动了他能动用的力量,来来回回调查了一番。最后摆在我面前的结果是:他应该已经遭遇不测了。 他死了,我怎么可能会信呢?怄气诅咒他死,那都是气话。女人不都是这样,嘴里说着你去死,赶紧去死,赶紧消失,可心里却想着你他妈快上来抱我啊,亲我一下,就什么都过去了。我跟他吵架,将他推进鱼塘里,不就是想让他说出那句“嫁给我”吗?说不出口,犯得着去死吗? “他不可能死了,只是躲在哪里不愿意出来罢了。该死的,没良心的。这么久了,气也该消了吧。”我紧紧攥着苏眉的手,应该把她弄疼了。我放开的时候,她的手都紫了。 或许是不忍心看我这副样子,也可能是因为苏眉的关系,徐警官答应我,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找到他,不管最后找到的是活人还是死人。 苏眉陪着我又等了一个礼拜。每次苏眉找徐警官打听进度,对方的回复都是还在努力。苏眉没有把这些消息传达给我,都是我偷听到的。 他已经走了一个月了。整整一个月。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真想自己也一头扎进那鱼塘里,死了算了。莫非真的死了?就这么死了么?为什么呢?他就这么厌烦我么?这么厌烦我为何还要跟着我整整十年?我知道我脾气坏,性格有缺陷,可他都已经忍了十年啊! “你吃点东西吧。”苏眉替我熬了点粥。 我不吃,不想吃。怎么吃得下去呢?我的男人,现在生死未卜啊!尽管我知道,镜子里的我,已经憔悴得像街口卖麻花的阿嬷。 苏眉打了个电话,对着那头的徐警官发了一通火,然后也把手机丢进了鱼塘。她靠着那桂花树十分钟后,进屋跟我说:“这些警察吃着公家的饭,却办不了事儿,都只是摆设。靠不住的。” 我苦笑,问:“那我现在还能靠谁?” 苏眉说:“靠神明啊!你别不信,灵着呢。我很小的时候,我外婆走丢了。我妈也是找了很久找不到,急得不得了。有一天我正上课呢,她把我叫回去,让我闭着眼睛转圈圈。他们让我在心里想着外婆的样子,感觉她在哪个方向,就用手指着哪个方向。我当时才四岁,懵懵懂懂的,就随意指了个方向。结果我妈真沿着那个方向去找,还真找到了。” 我不信鬼怪的事情,一直都觉得,大多数的事情,都是人自己作出来的。好比他的出走,也是我自己作出来的。当我承认了这一点,怄着的那点气,一下子就散了,整个人也就崩溃了。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只觉得自己是一摊泥,没有了任何主意。所以,到了这个时候,苏眉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天近黄昏的时候,苏眉带了一个四岁的男孩进了我家。我问她我要做些什么,苏眉说我什么都不用做,站在一旁看就好了。 窝在他常打游戏的沙发角,看着苏眉给了男孩一张照片。男孩看了许久,苏眉问他记住他的脸了么,男孩说记住了。然后,男孩在苏眉的指引下,转了几圈。停下来的时候,男孩的右手指着东南方向。 我和苏眉去了警察局,求警察帮着往东南方向去找。徐警官不在了,听说去办一桩大案了。接替徐警官的,是一个比他更生涩的小警察,姓黄。他脾气暴躁得很,说话也没好气。他根本不愿意在我们身上下功夫,说迷信的东西没法信的,接受现实吧,他已经死了。 就算死了,你们也得给我找着尸体啊。我对着黄警官撒了一通泼。我撒泼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了,只是后来苏眉跟我说,太吓人了。黄警官拗不过我的撒泼,耷拉个死人脸,陪着我们往东南方向漫无目的地找了七天。 结果,一根毛都没找到。黄警官就说,你看吧,我说了,找不到! 苏眉将我送回家,下了车,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忍不住大哭。我很想那天被推下鱼塘的是我。假使是我落水,或许他会救我上来,我可能会受伤,他可能因为我的伤而原谅我的无理取闹。甚至有可能他发觉彻底离不开我,而决定当下立刻与我结婚。 我不记得自己闹了多久。等我安静下来,呆坐在马桶上时,苏眉进来跟我说:“要不再试试圆光吧?” 什么是圆光?我问。其实我都懒得去问了,反正照着苏眉说的去做就可以了。我现在还能靠谁,只能是她。也只有她。此刻我才觉得,不把她当继母,而是当成朋友的决定是对的。 苏眉说:“旧社会的时候,很多人丢了东西,都会用圆光的方法来找。在墙上贴一张白纸,让一个童男盯着看,就能看到你要找的东西在哪,和谁在一起。心灵和身体越是干净的人,看得越真切。” 苏眉带来的,还是上次那个男孩。四岁的男童,心灵和身体都干净得很。 我依旧坐在一旁看着。苏眉把屋里的镜子,全用白布盖了起来,在我准备挂婚纱照的墙上贴了一张白纸,让男孩盯着看。男孩好动,根本不好好站,更不好好看。没几分钟,就失神了,盯着他几年前买回来摆在书架上的变形金刚。甚至到最后说自己的眼睛花了。 苏眉耐着性子,说,你好好看,等会儿阿姨把变形金刚送给你。 男孩子都爱变形金刚,有动力了,也就更卖力。就那么一瞬间,男孩就像是公园里的石雕像一样,岿然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那张白纸,嘴里念念有词。他的样子,吓得苏眉以为是见鬼了,苏眉说,上身了,神明上身了。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小男孩忽然尖叫了一声,瘫倒在地上。苏眉抱起他,连忙问,看到了什么? 小男孩浑身发抖,说,我看到了一个叔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张得很大。他旁边还躺着一个阿姨和一个小孩子,也一动不动,好像是死了! 死了!怎么就死了呢?身边怎么还有个女人呢?为什么还有个孩子?我身子一下就凉了,拉扯着男孩问,他们在哪?他们在哪? 男孩指着东南方,说了一个小区的地址。 几个小时后,我被黄警官安排在小区院子里等着。苏眉说,警察这么大阵仗,估计凶多吉少了。院子里挤满了看热闹的邻居,断断续续地我听清楚了他们议论的内容。 “12楼最近总飘出臭味,死老鼠的味道,还以为是怎么了,结果是一家子都死了。哎哟,真够可怜的呢!我听说呀,那家的男人在外面养了个小三,还听说,那个小三可有钱了!哎哟,好像就是车里坐着的那个!你们看她那车,好贵的吧!” 我能感觉到,十几双眼睛盯着我,像看一只猴子。苏眉有些看不过去,欲下车把他们扔给我的目光丢回去。我阻止了她。算了吧,现在是我理亏,跟人指着骂有什么意思。 “真是个不要脸的。听说呀,他们都十年了,明目张胆地在一起。只可怜原配喔,孤苦无依,现在还被逼死了。还有孩子,是最可怜的呢!” 黄警官下来了,说让我上去看看。我说我不想看了。我真的不想看见他了。不想见他,不是因为恨他,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样面对他和他的家人。 出了电梯,站在他家门口,我竟然能从恶心的腐臭味中分辨出他的味道。真是可笑,真是可怕。跟他这么多年,他化成灰我都认得。苏眉问我,为什么笑。我说,我也不知道,可忍不住。 狭小的屋子里乱糟糟的,像是打过一场架。他就躺在床上,在我的面前,张大着嘴巴,眼睛圆鼓鼓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黄警官跟我说他应该是被吓死的时,我看见一条肥大的蛆从他眼皮底下爬了出来。 在他的身旁,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孩子很小,七八岁吧。女人和孩子紧紧地靠着他。苏眉说很奇怪,他们脸上竟然挂着笑。原来是笑着死去的。法医掀开被子,千万只蛆在爬,很多人都吐了。苏眉吓得匆匆去了屋外。 就在旁人各自做着各自的工作,反应着各自该有的反应时,我站在那里不能动弹,好似在接受她的审判。好可悲,我竟然默默地与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斗了十年。好可悲,她要用自己的死,孩子的死,才能把死了的他留在身边。 我没有领取他的尸体,输的一方没有资格领取战利品。 苏眉问我:“你还好么?” 我说:“没事。只是,我应该早想到的。” 一个月后。应该是一个月,我数着日子过的。我找来了几个工人,把鱼塘好好收拾了一下,又让他们替我去买一些鱼苗。他们问我,买什么品种。我想了想,鲶鱼吧。 鱼塘修好后,苏眉找来了几个朋友,与我一起在院子里烧烤。苏眉觉得我应该结交一些其他的朋友。那一天晌午,我们吃着烧烤,喝着红酒,聊着那口鱼塘的故事以及鱼塘里的鲶鱼。说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个朋友指着远处问我:“凌巯,那边桂花树下玩游戏的那帅哥是谁啊?” 老周,老周 文/莫诺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是的,我和老周曾有过一段温柔岁月。 老周不老,模样斯文周正。一副眼镜飞架南北。胸口有一颗拇指大的痣,我总笑称那是一坨巨大的鼻屎。他总瞪我,说你懂什么,这是在地狱经历千百年刀割火淬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标志。我这是来找前世的爱人来了,你懂个屁。 每每他这么说时,我便问,那你找着没? 他就不说话,扬着嘴角望着我笑,然后吻我。 我和老周相识于一纸招租合同。 老周比我大两届。大三那年,他在学校周边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套间,求合租伙伴,男女不限,最后还异常自恋地在广告上附上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傻傻地笑着,露出两排大白牙,顺便比了个剪刀手,模样分外傻气。 我刚进大学不久,就受够了叽叽喳喳的寝室环境,于是动用了这些年的压岁钱出来找房。看到他的招租信息,也没多想,就给他打了电话。谈妥价格之后,我说我想看看房。他说他挺忙的,便要了我QQ——是的,那时还没微信这玩意儿呢——然后在QQ上给我发了房间的照片。我看着心仪,就挑了个周末,准备搬东西过去。 结果正准备搬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问我东西多不多,要不要帮忙。 我看了看这一地的杂七杂八,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组织语言回绝他时,他就直接问了我的寝室楼号。五分钟之后,他就骑着辆小破三轮出现在了我寝室楼下。 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件黑色背心,淡蓝牛仔裤,满头大汗的,一见到我就露出了标志性的大白牙,动作利索地下来接我手上的行李箱。 ——我靠,你这都装的什么啊,这么沉。 ——书。 这便是我们此生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我记了这么些年,一直没敢忘。 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还经常拿这事儿打趣我:其实我当时听你说装的是书之后,我真他妈想接一句,不对,应该装的是逼吧。但我真忍住了。 说完他就笑得前仰后合,然后我就趁他“后合”的这两秒时间,迅速地将烟灰弹进了他的水杯,最后默默地不动声色地等他笑完之后喝水…… 是的,我也抽烟。 老周的朋友很多。刚搬进来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请一些朋友到房子里聚会,喝酒聊天三国杀。一开始,我挺头疼的,想着自己真他妈倒霉,刚出了蟑螂窝,就进了老鼠洞。这日子简直糟糕得不要不要的。 后来,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平安夜那晚老周又办聚会,就来敲我的门,问我要不要出来一起聊聊。 我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绝了他,说:“你们玩儿吧,我有些累了,想早点儿睡。” “别啊,今天这边儿有你感兴趣的人。”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老周就说出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回过神之后,我就更加狐疑地看着他。 没等我问出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老周就摇了摇他的手机。 我便懂了。 老周他居然在关注我的QQ空间!并且他一路翻到了我高中时期写的心情——哦,现在叫“说说”了。我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而那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是属于一个明亮温暖的年轻男人的。他叫倒颠,是个作家。我高中时非常迷恋他。 于是,我便关了门,将自己收拾了一番,然后出来,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那晚来的人,都是文艺界小有名气的好手。有弹吉他的、有写作的、有画画的,也有酒吧歌手。我不知道老周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普通大学生,怎么会认识这些文艺咖的。其后,我也死缠烂打问过他不下数次,但他就是守口如瓶打死都不说。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我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入,聊书籍、聊电影、聊世界的尽头、聊男男女女有的没的……反正很愉快,就像喝了雅哈咖啡一样愉快——噢,当然,那时也还没有雅哈咖啡。 后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老周都喜欢叫上我,我也都欣然前往。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和老周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了。 当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意识之后,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至于后来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说起来便是滥俗得不能再滥俗的故事了。 那该是老周大三下学期的事情了。还是一场聚会,酒过三巡,人人都有些醉。老周想起了自己过世的爸爸,又说他的小爸对他不好,情绪一时不能自控,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安慰他,揽他入了怀,抚摸他的发。人群散去之后,我扶他进房,他情不自禁吻了我。 吻我的时刻,我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脑子眩晕得不像话。就他这一吻,我便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即使我觉得这样着实不应该。但这日复一日地相处下来,我确实感觉到了我应该是爱着他的。 其后,其后我们便算是在一起了,偷偷摸摸地在一起了。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都面带笑意地祝福我们。我由此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善意。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便置办了厨具,每天下课之后便去附近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做些他喜欢的菜,喝点红酒,与他调侃互黑,然后疯狂地做爱…… 我们的生活,像墙头的钟,日复一日,平常又安稳。但不知为何,久而久之,学校里的谣言越来越多,我们走在路上,经常会感受到来自他人异样的眼光。 慢慢地,老周受不了了,于六月的一个深夜向我提出了分手。 他叫我的名字,林悦,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出一言,只默默流泪。当晚便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我们的家。我拖着行李从家里出来时,天空下起了雨。那是当年六月下的第一场雨。 苦苦煎熬了一个多月,老周经受不住相思之苦,给我打了电话。其实我也熬不住,当下就又搬回了我们的家。 一见面,我们就又开始疯狂地做爱,仿佛除了做爱,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表达我们内心的苦痛。 如此,我们便又在一起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长时日,老周又开始动摇,又向我提出分手。我依旧不发一言,默默离开。心下告诫自己,再也不会有以后了。我再也不要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败下阵来了。 可是,可是啊,相爱不由人。我们形同陌路了两个月,在一个暴雨的醉后的夜晚,我还是没忍住去敲了他的门…… 后来,我们又如此反复无常地分分合合了几次,我着实是累了。恰时,我隔壁班有一个对我并不知情的女生向我表白,我便强迫着自己回到正常生活里去,和她在一起了。 老周要到外地实习的那晚,把我叫到了我们常去的一家咖啡馆。他看着我,久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灼热又悲伤,深情又决绝。 他的神情复杂极了,但我懂。 那天,我们坐了二十分钟,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停抽烟,时不时看看对方,看到后来,我们都落了泪。 临走前,他说:“林悦,我胸口的痣,没了。”他顿了顿,“我把它点了。”说完,便掐了烟,走了。 老周走了。 老周到底是走了。 我们在一起,不长不短,一年多时光,几百个日子,回忆起来,都是忧伤的对,都是甜蜜的错。 这些对错,足够我余生受用了。真的。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 只因为我是女人,他是男人。而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男人和女人非正常地在一起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的。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老周,老周。 火 锅 文/宋倩文 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十六岁的时候,我梳马尾辫,留齐刘海,脸上偶尔长痘,眉毛野蛮生长。近视400度,戴一副傻不啦唧的粗框眼镜。个子不高,还有点儿驼背,用正好合身的校服,包裹着正好平凡的人生。 而那一年,正是你最好的时候。眉眼里全是睥睨,每一寸肌肤流着汗时都风光无限。女孩们此起彼伏地爱你,爱你小腿的线条,爱你冷漠的脸,爱你骨节凸出的手。她们也恨你,恨你偶尔多看了一眼谁,恨没能成为你喜欢的那个谁。关于你的故事在每一个角落窃窃私语,与你素未谋面时,“刘震扬”这三个字,我已烂熟于心。 正如你后来所说,像我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救了你的命,你一辈子也不会看见我。 那是十月份,已经入了秋,还是热得够呛。 下午四点多,我从学校往市立医院跑,全身的汗卸货似的往下滴,刘海一绺一绺黏在脸上。教导主任在医院门口一把抓住我,踉踉跄跄上了三层楼。消毒水的味道和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学校领导、你的叔叔阿姨、我的爸妈面色凝重地围成一圈,守着一张早已签好字的献血同意书,只等我来。那时候,你就躺在走廊尽头的手术室里,也许惶惶不安,也许根本没把那点儿伤当回事。 你当然不会知道,即将输入你身体里的400毫升B型Rh阴性血,竟然来自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我。 两小时前,我还跟一群女生挤在球场边看你。 那是学校的篮球联赛,你们那场格外热闹,双方的比分紧紧咬着,观众把球场围得水泄不通。其中一多半都是虽然穿着校服却偷偷打扮过的女孩,她们的眼神无一例外跟随着场上穿红色7号球衣的你。 你带球过人时帅得生风,但凡投篮,几乎全中。每当你进球得分,加油声、尖叫声此起彼伏,更惹得另一队人马恨得牙痒。场上莫名多了些火药味,推来搡去好几次,酝酿着更大的风暴。就这样,你又一次试图上篮,却被对方死死堵住。那场面突然变成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围剿,当你再想突围起跳时,不知被谁绊了一脚,整个人失去平衡摔了下来,头磕在地上,“咚”的一声击散了人群。 看见地上缓缓释放的血迹,女生们纷纷颤抖着握紧了彼此的手。担架迟迟不来,你疼得想打滚,却被警告不许乱动。许多年以后,我都还记得当时你那张糟糕的脸,皱着眉头,牙关紧咬,仿佛再也不会有比那更难熬的时刻了。 可惜,更难熬的果真在后面,命里该有的事儿,脏的干净的,谁都躲不过。 那天之后,你足足消失了三个月,剩下这场事故,在学校里沸沸扬扬传了好些日子。其中关于我的部分,始终是个秘密。它钻进我身体里生根发芽,在保持沉默和打碎沉默的角力中变得枝繁叶茂。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那段时间,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被爸妈勒令每天一早去教室自习。冬至前后的日子,天气阴冷又无情,我戴着耳机走在路上,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吓得跳开老远,转头一看,却是你。 许久未见,除了脖子上多了一个颈椎固定器,你重新变回以前的样子。瘦削高挑,棱角分明,两只手插在校服口袋里,没什么表情,就那样低头看着我。你问我是不是冯筝,我点点头,你说要谢我,不管我喜欢什么,都可以送给我。 多么傻的一句话,却在当时让我十分惶恐。我说不用了,扭头就走。你跟了上来,我们一前一后彼此僵持着,我不肯放慢,你也不肯快走两步。等我敢回头时,你已经不在了。 半个月后,我的书包里突然多了一台当时最新款的诺基亚。曾在不同时间碰见过你的人互通信息,很快还原了整件事。我也才知道,你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在网吧帮人家练级、养号,戴着颈椎固定器还没日没夜地对着电脑,挺不容易才攒够钱买了这台手机。 这个故事途经全校,流传出了各种各样的版本,女生们最初还会络绎不绝地跑来问我,而我选择继续保守那个秘密。我的无可奉告封锁了所有其他的可能,那天之后,你也再没来过学校。 人们只好说,你刘震扬一定是摔坏了脑袋,才会看上我。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我们班约好一起去海边烧烤。我在说好的地方等了两个小时,等来的却是你。 你开玩笑说,他们把我交给你了,你只好勉为其难带我去吃个饭。你不管我的支支吾吾,拉着我跳上一辆公交车,转了几个弯,我和你在脏街下了车。 脏街其实一点都不脏,只是这街上所有的食肆酒馆都习惯黑白颠倒,傍晚亮灯,凌晨打烊,专门笼络买醉的失眠的好吃成性的人。 这条街正中央,有一家姚记牛肉铺,那就是我和你第一次吃火锅的地方。 那家店只有巴掌大,仅仅摆得下五六张桌子,每桌正中摆一口盛着牛骨汤的锅,隐约可见里面的碎牛肉和白萝卜。切肉的师傅就在不远处,手起刀落之间,牛展、牛杂、吊龙肉依次上桌。锅里的汤煮沸之后,一盘手打牛肉丸下锅,稍许一煮就浮上了汤面。你夹一颗给我,我蘸满沙茶酱送入口中,轻轻一咬,汤汁裹着酱汁流进胃里。那里的牛肉丸筋道十足,弹牙可口,整颗下肚,像是在阵前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仗。 我这么说,你却笑我。还好隔着蓬松上升的热气,我没再轻易面红耳赤。 那天结束后,我坚持不让你送我回家,于是,你非要在我手机里留下你的号码,好让我到家后告诉你。看到我还用着那只旧手机,你伸出手按在我头上,有点生气地问,为什么不换手机? 我不敢看你,急忙走了。你在我身后大声喊,喂,记得打给我啊。 一年多以后,我们一起去北京上学,到站后分道扬镳,你该往北,我该往东。车站这种地方,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离别的好戏,我和你这种要好些的同学关系,挥挥手说声再见也就罢了。可你还是在我身后喊了一句,喂,记得打给我啊。 那天你穿一件旧的灰色T恤,一条黑色长裤,一身匆匆来去的气息。我站在原地看你消失在人群之中,以为那就是最后一面了。 毕竟已经到站,也就不需要再并肩前行了。 刚上高三的时候,我经常在图书馆碰见你。你说你要去北京,问我想考去哪里。我说还没想好,但其实在得知你要去哪儿时,我这句话就是个谎了。 碰巧的次数多了,我和你开始无声无息地执行同样的作息计划,早上七点在操场读书,晚上七点在图书馆自习。你每晚都会送我到离家最近的路口,看着我走进小区。我一直不肯换掉那只旧手机,因为里面全是你说的“晚安”。 高考那几天,一直在下雨,随着考试结束,不仅雨停了,居然还出现了彩虹。几乎所有人都像疯了似的往海边去,我和你也挤上一辆塞满了学生的双层巴士,车子在唯一一条沿海公路上狂奔,摇摇晃晃那一路,我好几次不小心撞在你身上。 而你呢,整个人像嗑了药似的,一到海边就毫不忌讳地脱了衣服钻进水里,游了一个来回再跑上来拉着我大声尖叫。我的洒脱,只够用来挽起裤脚站在浅海。你说这样太没意思,我笑着点点头,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啊。还好,自从认识你,那些被我搁置许久的叛逆,也终于被需要了。 那个无所事事的夏天,我总陪你来游夜泳。晚上的海像一盒洒了的墨汁,浪花拍岸的声音特别响,方圆几百米都见不到什么人。远远看去,海里孤身一人的你,就像个弃儿,正在努力上岸。 过了好久我才明白,人生每一次斗转星移的告别,对你来说,都只是对过去又一次的叛逃罢了。 到了十九岁,我和你都在北京。我们的大学相隔二十个地铁站,最初那一年,我们俩都抵受不住这座城市的冷和贵,总是不辞辛劳地往一块儿凑,没多久就把学校附近的馆子吃遍了。 有一天你说,我们也去簋街吃小龙虾吧。那时候七块钱一只的小龙虾,个头已经相当大,我们穷凶极恶地吃了四五十只,好不容易吃饱了,你半个月的生活费也没了。 等再有钱时,我们已经足足吃了一个月学校食堂的馒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吃涮羊肉。南城那家店人满为患,每次排队就得花上两个小时,可那儿一盘大白菜才要两块钱,再点一篮烧饼、两盘肉、三瓶啤酒,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把肚皮撑圆。我还记得那儿的老铜锅,总得有几处委屈地瘪着。锅底只有几片姜、几个虾米、几个枸杞,沏上沸水,手切的羊肉片、羊上脑在滚烫的清汤里稍许一涮,蘸上掺了腐乳的麻酱,只一口就不能更销魂了。 那时候,北京地铁还停留在两元时代,公交车也大多是四角钱一趟,你却打着省钱的旗号买了一辆快散架的二手自行车。到了初夏,你就载着我在东四一带乱窜,钱粮胡同、美术馆后街都走过不下百遍,有时也像个游客似的,沿着筒子河去景山前街,赶在傍晚时迎着故宫的角楼看落霞与孤鹜齐飞。 我时常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会在你的自行车后座上就这么一直坐下去了。错觉么,总是稍纵即逝。当我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找个女朋友时,你一本正经地回答,就最近吧。是啊,想来这些被大把消磨的时光,也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什么叫作时不再来。 你说到做到,那天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过我。过了两个月,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着借车的名义跑去学校找你,却扑了个空。你同学把车子推给我,告诉我说,你跟女朋友去香山了,晚上肯定不回来了,要我先走。 我接过自行车,从北到东骑了二十五公里,到宿舍时,身上的衣服足足能拧出水来。我若无其事跑去洗澡,在澡堂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挺疼的,但我忍住没哭。 大学上了两年,我身边的人几乎全在校外做兼职——发传单、卖手机、做饮料促销。我也找了份家教的活,每周两次,骑着你那辆破自行车,去给一个初中生补习英语。 有一天,我下课回来,啃着食堂的包子去停车,你牵着一个姑娘坐在路灯下面,笑盈盈地等着我。我狼狈地把包子塞进口袋,你正好站起来指着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再指着我说,她就是我高中同学,冯筝。 认识你五年,多该在这时候替你说几句漂亮话,但是真抱歉,那一刻我想起来的,全都是你对我的好。 姑娘爱吃辣,你就带着我和她去鼓楼大街吃串串香。一大捆竹签浸没在一指厚的红油里,我每啃一串就得揩一下鼻涕。姑娘和你坐一排,你没怎么吃,光顾着看她宠辱不惊地吃辣了。我也忍不住偷偷瞧她,她吃串串时歪着的脑袋,她拿着勺子舀红糖冰粉时不自觉翘起的小拇指,看起来软绵绵的,连我都想捏一捏。 吃过饭,你站在门口搂着姑娘说,你们准备去MAO看今晚的live,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谎称明天一早有课,跟你们就此别过。走着走着,我突然决定去看一场话剧,那是你念叨许久的《恋爱的犀牛》。 我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票,原以为会在剧场哭得稀里哗啦,但生活远不如舞台用力,你有了女朋友,我的日子还得照常过下去。 那天半夜,我被胃痛叫醒,翻开手机竟然收到你的信息。只不过你说的是,过几天你来找我把自行车取走。我回了一句晚安,你没再吱声。 一夜之间,我像是被打回原形,回到了平庸无力的十六岁。你知道吗,这感觉糟糕极了。 就在我以为,你要彻底跟我的人生告别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接到那姑娘惊慌失措的一通电话。她说你失踪一个月了,虽然报了平安,但你怎么都不肯说自己人在哪儿。 我站在北京冬天的大风天里,给两千多公里外的高中班主任打了个电话,辗转找到你的叔叔阿姨。他们得知你失踪的消息后,给了我一个地址,但又嘱咐我说,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别去那个地方了。 那是一个远在东北的小县城,我从北京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又转了一趟长途汽车才到。运气也实在是差,赶上前一天才下了一场大雪,几乎齐膝深的积雪寸步难行。当时天已经黑了,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别人的脚印往前走,手和脚一瞬间就被冻得没了知觉。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见一家麻将馆,门口悬着的灯摇摇欲坠,我对照着地址,应该就是这儿了。 我掀开棉被厚的门帘进去,里面是另一番天地,人们似乎毫不在意穷和冷,一手麻将搓得惊天动地。有人听说我来找你,指了指屋子的角落,你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军大衣,躺在地上,烂醉如泥,手里还抓着一瓶酒往嘴里灌。有人要走被你挡住的路,拍你的肩不好使,只好一脚把你踢开。我试着叫了一声刘震扬,你抬起头看我一眼,又闭上眼睛继续喝。 看着那样的你,我决定先走。掀开帘子,重新陷进积雪中,两只脚一步都迈不开。你在这时候跌跌撞撞地追出来,没两步就摔倒在雪里,摇晃着爬起来再往前走,然后死死抱着我,埋在我肩上嘶哑地干号起来,仿佛有许多话想说。我任由你抱着,忍着难过。千辛万苦回来找你,却看到你此生最狼狈的样子,在零下二十多度的雪地里,像一只垂死的狗,连哭都没法痛快。 那天半夜,你发起高烧,我陪你在医院输液,你拍着我的手说,既然大老远来了,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吧。 你爸和你妈,可能天生八字不合,从你记事起,他们没有一天不在吵架。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曾被你爸一次又一次地从高处扔下来,好在你皮厚,骨头也硬,每次都安然无恙。可身体的记忆告诉你,对他们来说,你只是个甩不掉的包袱而已。 你妈爱去县城舞厅跳交谊舞,后来认识个舞技出众的男伴,跳着跳着就生了情。你爸那时候好赌又嗜酒,有一天输了钱,喝得两眼通红,跑到舞厅去找你妈,正好撞见她跟舞伴含情脉脉地依偎在一起,你爸竟然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菜刀,砍在了你妈腿上。这事儿当时闹得很大,但最终没什么明确的结果,草草了事不久,你爸妈就相继离开了这儿。 从那时候开始,你被所有的叔叔阿姨舅舅大婶轮着养,你们那儿巴掌点大的地方全知道你的故事,小孩子总是流言最残忍的帮凶,你不得不早早学会沉默和打架,变成一个传说中的坏孩子。渐渐地,你惹了越来越多的麻烦,他们只好想办法,把你送到南方,也就是你后来的叔叔阿姨那里。 离开东北之后,你以为,这些事就从你人生里彻底揭过去了。你说,从你遇到我开始,就好像开启了另一段人生。 可就在一个月前,你在宿舍楼下遇到你爸,他蹲守多日,胡子拉碴,看上去老了许多,可动起手来,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他一上来就揍你,说他得了肝硬化,马上就要死了,你却自己过得这么好,真是个狗娘养的。 你早不是襁褓里的婴儿,揪着他撂下狠话,不管是死是活,都是他自己的事,可千万别再来找你。没过多久,你接到老家的电话,他们说,你爸从北京回去不久,有一天喝多了酒,醉倒在大街上,再也没起来,就那么死了。你被勒令回来奔丧,人们都知道你对你爸说过,你怎么不喝死呢?就这样,你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害死他的罪名。 你说你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你只想亲口问你爸妈一句,让你活在这世上,他们是不是心甘情愿?这话来不及问你爸了,你只能问问你妈。然后他们告诉你,你妈就在北京,跟当年那个跳舞的结了婚、有了孩子,你想问,就去找她好了。 回北京以后,我陪你去剪了那两个月疯长的头发,那天下着雨,你特地打了辆车去北三环某个小区,你妈就住在那儿。 后来你告诉我,那小区房子挺贵的,院子里有许多蹦蹦跳跳的小孩,你走到门口,到最后都没舍得敲门。你猜她现在过得挺好,那些事,总会有一天烂在肚子里,不提也罢。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北京,你要走,但没想好去哪儿。你约我吃散伙饭,说一直没带我吃过正宗的重庆火锅,颇有亏欠。于是那天,我们就去了一家飘着牛油香味儿的火锅店。 一口两耳宽口铜锅,里面两块牛油咕嘟咕嘟冒着泡,红汤上铺着一层密密麻麻的辣椒。你说,趁锅还冷着,先倒一盘子鸭血进去焖着。红油马不停蹄地就沸了,耗儿鱼、午餐肉、老肉片囫囵下锅,涮一筷子毛肚,默数十声就捞,正好脆生生磨牙,冒好的脑花,又柔软地让人心神荡漾。鸭肠、黄喉,撕咬时都还能尝到原本的鲜,在胃里却绞成一股大火成片烧着。等鸭血终于吸足了汤汁,变得千疮百孔,不用牙就能满足地碾碎。 一边吃着火锅,你一边决定了要去重庆,过几年再回来,开个火锅店,如果能没什么出息顺顺利利地把这辈子过完,你就心满意足了。 我是不信你这话的,可你不准我不信,非要我答应等你才肯走。我忍着不去看你,生怕哪一眼就成了最后一眼。你的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也许等到我们老了,我还得深一脚浅一脚地去帮你操持葬礼。东北真是冷啊,所以麻烦你千万学着惜命,让我晚几年再去吧。 PART TWO 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以秒计算的 我哪晓得这来去无影的因缘际会是什么。 我只是想, 也许我们只有弄丢一个好人, 才能弄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好的人。 当你在我生命中蒸发 文/Ricas 小时候的我们都想着要改变世界,直至如今才发现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就不会为了我们去改变什么。 一 李振光今年23岁,由于家境清贫,14岁便停止了学业去了偌大的北京城,现在在一家连锁的房屋中介公司做销售,业绩蒸蒸日上,已连续4个月成为公司的销售冠军。 而这一切的小成就都是因为一个比他年长22岁的女人。 在这之前,他辗转做过餐馆服务员、车间值班员、小区保安,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则是18岁那年被一同在餐馆打工的小祺带入了传销团伙,一待就是大半年。那段灰暗岁月是他这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 那会儿有个叫小祺的男生,个子不高,很是消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头板寸,平日里很是寡言,但对李振光却很好,经常主动帮他刷洗碗筷,以及处理各种脏累差的活。尚且年少的他哪里懂得什么人心叵测,只知道有人待你好,那就是无价的善意和恩泽,所以他对小祺一直存有感激且把他当作哥们儿。 李振光还清晰地记得,那是个闷热却异常多雨的夏季,天空时常飘落起零星的雨,那天轮到李振光值班,他一如往常地打扫完店里,把卷帘门关上,几只无头苍蝇扑打着翅膀直往天花板上的灯管上撞,他按例检查煤气已关闭后便径直朝楼上的阁楼走去。 他虽然成长于农村,但一直很爱干净甚至有些洁癖,除了注意个人卫生还总是把店里打扫得很干净,平日里特别抠门儿的男老板偶尔还会挺着一个大油肚摆动着手中印有还珠格格的扇子对他说:“小李,真不错,下月给你涨工钱。”虽是这样说,却一次也没涨过,反而会因为他一不小心打破杯碗而加倍扣工资,那时的李振光心想,要不是因为小祺在这儿,我早不干了! 他将自带的洗净的被褥整齐地铺于阁楼的折叠床上,再将拖鞋摆正,然后关了昏黄的台灯。他睡觉时习惯平躺的姿势,从来不会更换姿势,因为他要确保第二天醒来,被子还是昨日他入睡时的形状,近乎偏执。 由于白日太操劳,他睡得很死。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被卷帘门打开的巨大声响惊醒。他立马起身,小心翼翼地探头往楼下大门处看去,顺手拿起早已备好的铁棍子以防万一。只见三个人影从黑暗处朝他逼近,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小祺身后紧跟着两个陌生男人,三人一起上了阁楼。 “振光,这是我的两个朋友,我上次跟你提过我们一起去干点别的,我找好出路了,你现在收收东西立马跟我走。”小祺拉着李振光的胳膊一脸严肃地说道。 另外两个男人身穿黑色短袖,其中一个胳膊上有很大的骷髅文身,另一个则在一旁若无其事地吐着烟圈。 “那你说是去做什么?不说清楚这样跟你走了,万一出事怎么办?” “我就问你信不信我,跟不跟我走?” “要走也等天亮了再说。”话刚说完,只见小祺转身走下阁楼,文身男向前就将李振光的手紧紧抓住,另一个男人用脚踩灭了烟蒂,立马上前捂住了他的嘴,李振光瞬间昏厥了过去。 待醒来时,李振光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昏暗潮湿不透光的小屋子里,四周坐着五六个表情呆滞的人,但他并未看到小祺和昨晚出现的那两名男子。 他下意识以为自己被绑架了,或者被卷入了卖肾案子中,立马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发现一切安好,但身上的身份证等物件已都被收走。此时一个梳着油头,西装革履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三个吊儿郎当身上都有文身的男人。 他先是一本正经地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再客气地讲述了自己“辉煌的事业”,最后口若悬河地说道:“你们到这儿来,真来对地方了,干成一个单子赚一笔,你们的小康生活就要到来了。” 从那天以后,李振光就进入了每天被逼迫参加各种“辉煌事业”分享会,背诵各种营销书籍以及上个厕所都要被监视的生活,每天两顿饭除了馒头青菜,就是馒头火腿肠,到了夜晚则和四五个人挤睡在一间不透光的小房间,打着地铺,屋里还有许多老鼠乱窜。这期间李振光虽然每天都要参与各种洗脑会,但他近乎偏执的意念却一直让他保持着清醒。 一晃就是半年,这半年他从未看见过小祺,最初他是恨他的,可到了最后却只剩“他这人到底去哪了,不会出什么事了吧”的念头。因为他亲眼见到过一个试图逃跑的女生被抓回来后被剁了三根手指的惨状,之所以剁三指,是因为要以儆效尤,告知大家谨遵传销三条规则:不许擅自离开组织、不许煽动旁人离开组织、不许存留脱离组织的想法。 他不知道小祺如今到底在哪里,只希望他能早日清醒过来,有机会逃离这个牢笼。 每每看到那些试图逃走的人经历的惨况,他都感觉胆怯,正当他对生命感到绝望的时候,这个团伙被查办,所有人都被解救了,那一刻他才觉得生命是有奇迹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对生命有了新的展望,对人心也有了新的认识。 也许是潜移默化被书本上那些所谓的营销理念影响,他之后的工作都与销售有关。当然,前提都是不违法的。 二 这个被人唤作“郝姐”的女人比李振光年长22岁,未婚。大抵是看着有180厘米身高的李振光长得还算俊俏的缘故,她一眼就看中他做自己的房屋中介。 没过多久李振光就因为这个女人赚到了入房屋中介这行以来最大的一笔钱,这个女人看上了位于北京二环的一套百平米的电梯复式楼,丝毫不磨叽立马付了全款。李振光也因此得到了不少佣金。 他的同事们总是在一旁调侃他说:“小李,那个老女人是想包养你呢,还不快贴上去,傍上富婆你就不用工作啦。“ 虽是玩笑话,李振光却也默默记在了心里。 他生于一个只有30户人家的小村庄,不过他打小就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离开那片贫瘠的土地,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赚一笔钱把父母接到便利的大城市,扬眉吐气一番,或者就算不能把父母接到大城市,那至少也要在老家为他们建一栋大房子让他们安稳地度过晚年。可在这一切实现之前凡事一定都要靠自己,绝对不能靠一个女人。 可是现实中恰恰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李振光才把正在上大学的妹妹这四年的学费问题给解决了,每每想到这个,他就对眼前这个老女人心生几分感激。 李振光觉得这个女人除了比他年长22岁这一个缺点以外,别的地方都挺好的,至少对他很好,经常开车送他回家,偶尔会作一脸娇羞状拍打着李振光那还算紧实的屁股。 虽然这个女人身高不到160厘米,体重140斤,操着一口纯正的东北话,嗓门大到似乎随时都准备抡起拳头向人挥过去,对其他的中介也总是一副爱答不理想骂就骂的暴发户态度,但唯独对李振光很好。 她经常带他光顾一些高档餐厅,还带他去商场买衣服、买手表,李振光最初本是推辞的,总觉得男人即便是穷也要穷得有骨气,可是这个女人不管李振光如何回拒,都不放弃,每天都会照常来接李振光下班吃饭回家。 没上过什么学,又很早出外打工的李振光仔细想来,这个女人应该是这些年在外待他最好的人了吧!即便这样,李振光还是心有歉疚。 所以他会把她买的衣服、手表以及送的其他所有礼物都悉数完整地留存下来,包括发票,心想着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一并归还给她。 他打心底觉得,不能利用他人对自己的好而去索要一些东西。 他是需要钱,但他坚信自己可以挣,于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口向郝姐提出一起吃饭,第一次订了一家他看不懂的以英文字母命名的餐厅。 看得出坐在对面的郝姐精心打扮了一番,身穿一条定制的黑色连衣裙,头发扎得干净利落,但不懂化妆的她总是浓妆艳抹好不自然,甚至有些滑稽。那晚向来多话的郝姐也突然沉默了下来,两人安静地吃了一会儿饭,李振光夹菜到郝姐碗里。 “你有什么就说吧!不用磨叽,肯定是有什么事儿你才会主动找我出来吃饭,之前我约你你都是左右推托的!”郝姐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地看着李振光说道。 李振光沉默了几秒后说:“郝姐,这几个月来谢谢您的照顾,因为您我现在在公司才可以稍微地被领导尊重下,生活上也多亏了您我才增长了那么多见识。但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是不是应该梳理一下?”李振光不敢直视郝姐的眼睛,自顾自地摆弄着碗里的米饭。 “好,我懂了,先好好吃完这顿饭。”郝姐边说边招手叫服务员往自己酒杯里倒酒。 她喝得有些微醺,打了一通电话叫人来接她,没多久只见一个壮硕得好似男保镖的男生将郝姐背上了车,走之前还不忘给李振光叫了一辆出租车,坐在车中的郝姐摇下车窗,嘱咐李振光说:“行,姐啊最近就是太无聊了,带你玩玩,别给自己压力,姐懂得轻重,以后你有啥事儿啊,尽管来找我。” 话毕,车子发动扬长而去,李振光在回程的路上看着窗外不断向后退的霓虹夜景,突然思绪万千,备觉凄惶。 从那次晚餐以后真的就再也没有见过郝姐,他的业绩回到平稳期,虽说再也没有像郝姐这样的人给他介绍单子,但他觉得靠自己就很知足。 正当他以为一切都在朝正轨迈进的时候,却得知家中母亲身患淋巴癌,急需一大笔钱用于治疗。 他匆忙赶回了家,将母亲安置到医院,眼看自己的积蓄完全不够支撑,他脑海里第一个想到了郝姐。 目前能救燃眉之急的人似乎只有她了,他看着病床上孱弱的母亲一鼓作气摁下电话,心中反复练习了许多开场白,诸如“郝姐,好久不见了”,或是“郝姐,要不要一起出来吃个宵夜”之类的话。 可电话那头一直无人接听,他反复打了许多遍依旧无果。 他迅速回到北京买了一些水果准备亲自登门拜访求助,到了目的地后怔在原地良久才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门铃响了数遍却依然无人响应,这时隔壁一个40来岁的阿姨打开自家房门准备出门,主动问道:“小伙子,你找这户人家啊,你不会是她儿子吧?” 李振光挠了挠后脑勺有些羞赧地说道:“不是不是,我是她的一个朋友,来看看她,她最近在家吗?” “前几天她被警察带走啦,好像是传销头子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吓死人,平时挺热心的一个人啊,没想到会是干这个的!”阿姨摆了摆手就往电梯口走去。 李振光回到了北京的出租房里,顺手打开了那个陈旧的14英寸电视,整个人对着荧屏瘫软在床上,突然听到新闻台里开始播报“抓获传销犯罪团伙”的新闻,他猛一下从床上惊站起来,看到视频中有一个体型神似郝姐的女人,虽然她的脸部被打了马赛克,但他清楚地知道那人就是她。 李振光突然一阵惊慌失措,身体不自觉往后退,脚突然踢到一个东西,他往下看去,原来是放于床底下的那个存放物件的大箱子,里面都是郝姐送他的礼物。 他将这一箱物件悉数变卖换来了母亲的医药费,唯独留下了一款名为“Big Big World”的定制款手表。那会儿李振光的手机铃声自动默认的歌就是这个,所以郝姐才特意找人定制了这款手表。后来他查了下中文,意为“大千世界”。 从那以后这个女人就完全消失在了他的生命里,一如曾经的小祺那般突然人间蒸发失去了踪影。 而他的梦想、他的原则、他的偏执似乎也都因为现实的困厄而变得面目全非。 他突然明白,小时候的我们都想着要改变世界,直至如今才发现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就不会为了我们去改变什么,它只是通过时间,通过各种经历去改变我们那个曾经的自己。 而那些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走散的人们啊,这个世界又改变了你们什么呢? 海盗船长 文/徐良 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赋予你千百万种呵护,并义无反顾。 收到丁丁张指导发来的邀约——徐良,来篇稿子,否则杀无赦。 我扑通跪地:张指导,我日理万机,一秒钟几百万经验值上下。上有老,下有小,装备都不好。 滚粗,张指导说。 于是我就把你的故事写在了这里,要怪,请怪他。 世界上有许多人,会行万里路,会读万卷书,会撕开千百万种伤口,为了愈合不眠不休。 19岁时我第一次离开青岛,是为了见你。 一张去往武汉的硬座火车票,25个小时,挤在狭小的座位上用脑袋擦着车窗。 你的心碎过,碎到得了重度抑郁症,碎到自残未遂,被家人带去看心理医生,被绑住双手躺在床上。 你仰望天空45度,说你可能不会再爱了,没人吐槽你这句QQ签名,你母亲的泪水流过深深的法令纹,说不爱了好,不爱了妈妈陪你一辈子。 他跟我很有交情,老实本分,长得比我帅。 他曾偷偷地问过我接吻的方法,我倒吸一口气,说我也不懂,我觉得使劲儿嘬就行。 对不起,听说你的扁桃体差点被他嘬出来。 他就是这么个糊涂蛋,他说爱情不该留有余力,有多大力,嘬多大力。 你们俩和我不同,都是尖子生,系里的神雕侠侣,在争取早恋合法化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老师当然反对,全校点名、找家长,想了很多办法。我也没想到他会当着老师和家长面嘬你,嘬得够大力,大到颧骨下面的腮整个凹陷了下去。 场面一下子混乱了,老师被撞飞。 你的父亲玩命地揍他,他的血槽飞速下降,眼镜片儿被打碎在脸上,一拳、两拳,你的父亲一定很爱你,爱到不记得无名指上戴着的戒指,然后他的右眼再也没能看见东西。 大雨倾泻下来,在车窗上横画着五线谱,刚想填上三两个音符,火车就已经进了济南站。 一股泡面的香料味道充满车厢,我蜷缩在八十块买来的座位上,像一根弯弯的面条。 你父亲自己报了警,被警察押走的那夜同样大雨倾泻,你哭成五线谱,外加三个重音符号。 后来,他得以见你。 他挤出一丝力所能及的微笑,你挤出一句力不从心的你好。 隔阂是一条渠,注满了泪水,曾约定一生的人难以四目相对。 对不起,你说。 过了三个月,他再也没回过学校。 后来他也没有读大学,而是在青岛沿海的港口做起了鱼虾生意,说是为了接下老舅的衣钵。凌晨四点出海打鱼,他说一个眼睛足够,与正常人无异。 他没有再嘬谁,也没有像阿甘的连长一样及时行乐,一网打来,鱼找鱼,虾找虾,王八归王八。 我去找他,因为我家离港口太近,隔三差五就黑他几条鱼来吃。 你很担心父亲。 每个月都去看望父亲,父亲很自责,手掌的触感挥之不去,仿佛就在昨天。茶饭不思,一百五六十斤的汉子瘦成了皮包骨。 他怎么样了?父亲张开没有血色的嘴唇说道。 那天你出现在港口,他正坐在墩柱上绑鱼饵,看到你语无伦次。 满是鱼腥的港口上盛开了一朵白色茉莉,仿佛回到了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时代——他大声告诉老师和同学,你是他的爱人,必将共度此生,白头偕老。 你没告诉他是父亲让你来的。 他没告诉你他心里明白。 半年后,你考上了武汉最好的大学。 一年后,一双结实的手掌把你揽在怀里,你栖息在他的胸口,好像是昔日里父亲的温度。这样就会幸福了吧?你曾打电话跟我这样讲过。 他不像他那样笨手笨脚,他吻得很绅士、很成熟,可以让你完全信赖。 你觉得他是上天为你准备好的成人礼,于是郑重地告诉了父亲。 父亲叹出一口气,第一次未满一小时就走出了接见室。 你的眼泪掉在椅子上,“我只是想要一个人疼我。”你说。 你用了“人”,没有用“父亲”,你怕父亲比现在更难过。 火车开到孝感,下一站就是武汉,我感觉衣服已经粘在身上,窗外滚烫的风让我备感不适。一旦我选择分开腿的坐姿,对面坐的老太便会脱下布鞋,把一双脚丫放在我裤裆中间的座椅上,老人家坐了二十几个小时车难免想伸伸腿脚,理解。 只是这酸爽,不敢相信。 下了火车,一路大巴去了医院,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你躺着见我。 “你没洗澡吧!”你说。 “嗯,你也没洗。”我说。 “啊,你好脏,好恶心。”你说。 “你也是。”我说。 你叹了一口气:“对啊,我真的好恶心。”你笑着,划下左半边脸上的泪水。 我大惊失色。 “别这么套路,我错了,真错了,恶心的是我不是你,告诉我怎么才能证明自己很恶心,如果有屎在现场就好了。” “徐良,其实那天他的眼睛失明了,我的也是,对吗?” 我没有作声,看着你的手腕上又多了一道崭新的刀疤。 你的生活为何如此多舛,手脚被束缚,只有眼泪是自由的,但那是一把杀不死人的尖刀,刀刀入肉,远比真刀来得残酷得多。 在我离开武汉的时候你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你说想回去,想看看父亲,想看看海。 母亲赶忙给你办理了出院和休学的手续,并拜托我护送你回青岛。怕你心有杂念,难得的免费卧铺我却一宿没睡着。 下了火车,潮湿的风迎面吹来,让人立刻能够分辨出海的方向。你说心病好了大半,因为这湿腥的气味曾伴着太多温暖的回忆。 家中老旧的家具显得和蔼可亲,你端详着客厅里的全家福,一家人蒸螃蟹、包饺子,画面一幕幕开始重放:客厅的电视一年无休,播放着不会让人感到无聊的声响。他会敲响街门,用脚踏车载你上学,然后对每一个老师和同学大声说,这是他心爱的姑娘。 你咽下伤怀,关上房门去看望父亲。 父亲的模样却让你吃惊。 他仿佛变回了原先那个精壮的男人,面色红润。 “爸!”你惊喜地喊道。 父亲一笑,拿起一张照片贴在了接见室的玻璃板上。 照片里是那个熟悉的人,他戴着一只独眼眼罩,头顶一只海盗帽,脚下踩着一艘红蓝相间的崭新渔船,单膝垫着胳膊骑在船头,像极了电影中的海盗船长,威风凛凛、春风满面、傻不啦唧,尚好的一只眼睛笑得弯弯的,好像从没有过烦恼。 “我是不是很酷?”照片上写着。 捧着这张照片,你看见父亲老泪纵横,这些眼泪憋了太久,等了太久,你离开座位狂奔过去抱住了父亲,狱警没有阻拦,父女两人像是旧时光中的默片,紧抱在一起,泪水交融,这条路远得非比寻常。 世界上有许多人,会行万里路,会读万卷书,会撕开千百万种伤口,为了愈合不眠不休。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赋予你千百万种呵护,且义无反顾。 阳光照进海水浴场的沙滩,又到了喝散装啤酒的季节。 父亲说,想吃点地道的海鲜。你知道哪里有卖吗? Run,run 文/ 叶小白 Run,叶小白,Run! 那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喊声,从身后传来。 一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喜欢在地上滚我,我说不清她怎么会有这种爱好。那年我妈二十九,这个神奇的女人,每天下午都会来到操场,把她两岁的儿子摊在地上,用手一推,然后她儿子咕噜咕噜地滚出去。 这时,她就朝我喊:Run,叶小白,Run! 她的儿子滚了没多远就停了下来,万般无奈地看着这个女人。 我妈喜欢在地上滚我,大概也有我的原因。我患了一种病,无法行走。 医生对我妈说:死不了,但是平时多运动,否则身上长蘑菇。 我妈开心地说:儿子,你辛苦一点,这样咱们可以天天吃蘑菇汤了。 这当然是玩笑话,我妈还是谨遵医嘱的。那是千禧年,我妈买不起那些昂贵的运动器材,于是她经常双手举着我,从客厅这头跑到那头。 她大声说,儿子加油啊,快跑完八百米啦!…… 结果我老娘那几年身材越来越好。单位里的那些阿姨,刚生完孩子的,普遍身材发福。她们向她讨教,我妈摆摆手,说:把我儿子当举重练的。 于是那些阿姨们疯狂地爱上了我。她们也举着我在单位奔跑,一边气喘吁吁,一边不忘夸我:加油,今天又跑完八百米啦!…… 而那时的我已经四岁了,我伸出双手,咿咿呀呀地学着超人。那时天空时高时低,时光忽远忽近。我虽一生都只能是个瘫子,可在那几年,我坚信自己是一个超人。 被抱在臂弯里的超人。 二 今年,我二十五岁了。 我的病情不断恶化,医生说,是骨癌。只要脖子还能动,就还有一线生机。少年时代,我尚且还能动一动,坐上轮椅,也和别人一起享受了九年义务教育。那时,每天在我放学路上,我妈背着我的书包,一边唱歌,一边活力四射地推着我回家。 她看见我的老师,道声,老师好。她看见班上的班草,快乐地喊声,帅哥放学啊。 老师同学们向她投来疑惑的目光。 我说:妈,晚上我们吃什么? 她低下头,很认真很认真地对我说:叫姐姐。 这个活力四射的寡妇推着我来到放学要经过的一个坡道上。 我说:亲妈,你放过我吧。 我亲妈——不,我亲姐姐,摸摸我的脑袋,温柔地说:叶小白,你一定可以的。 她松开手。我坐着轮椅,手舞足蹈地飞流直下三百米,她跟在我身后,一边跑一边大喊:Run!叶小白,Run! 后来,我在平缓的地方停了下来,两眼直愣愣地瞪着天空,然而这并不是因为天空有多美丽,而是我完全被吓傻了。我妈气喘吁吁地跑上来,问我:怎么样?这次肾上腺素分泌得多不多?我回过头,像个二百五似的说:妈,我心好累啊,你能不能去福利院换个儿子? 三 大学毕业后,我确诊得了骨癌,癌细胞扩散,扩散到了胸部。 我在工作岗位报到才两天,就被我妈接回了家。 当时我躺在火车上,斜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景色,想念自己早夭的职场生涯,还有对我横眉竖眼的女上司。 我妈给我削了个苹果,她问我:吃吗? 我张开嘴巴。 她把苹果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我深吸一口凉气,差点没被我妈当场气死。 她一边吃苹果,一边摸着我的头发。 她说:儿子,真好。 我说:什么真好? 她说:才上岗就休年假,真好。 我说:嗯。 我突然笑出了声。 她说:怎么了? 我说:我刚刚想到的,以后同事说起我,他们就可以说,那一年叶小白敬业奉献,燃烧自己,最后光荣地死在了这个试用期岗位上。 说完,我就忍不住又笑了。 我妈拍了下我的手:闭嘴,乱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也笑了,她支着下巴看着我,说:真好。 我说:嗯?又真好? 她说:你回家了,真好。 四 这半年来,我的病情愈来愈重,只能卧在床上,全靠那个可爱的女人抱住我的脑袋,喂我吃点流食。 那个女人可爱依旧,脸上却悄悄有了皱纹。她挥舞扫把干家务的时候还是那么活力四射,只可惜,不知何时开始,她弯了的腰再难以直起。毕竟已经年近五十,她总不能永远举着一个瘫痪的超人让他振翅高飞,这可真叫人感到无力。 有一天,我对她说:放弃我吧。 她拍拍我的脸,说:美国有句谚语,生活就像一块巧克力。 我说:这破电影你都看了二十年了。还没完啊。 她说:一直没看结局。 我说:结局是…… 她说:不许剧透,剧透给雷劈。 我说:妈你别这样…… 她说:不许剧透,剧透的人没小鸡鸡。 我说:妈你别这样啊…… 她固执地说:不许剧透,不许剧透。 我说:不剧透,我们不剧透了。 她抹了抹眼睛,说:不说这个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于是她给我说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很遥远的小红帽和狼外婆的故事。 她的声音很温和,五月的风吹过家里的阳台,吹皱窗帘,吹拂过她可爱依旧的脸庞。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那一天的午后,我就那么安静地死掉了。 尸体凉了多少天了?长出虫子了没有? 记不得了。骨头里很痛,但我没法发出声音。 原来死掉是这种状态吗?像是困在衣柜里动弹不得。 再后来,周围的景象慢慢有了颜色,我看见了森林,看见了懒洋洋的动物趴在地上午睡。 我心想,八成是投胎成功了。 而这一世的我也终于能奔跑了,我喜极而泣,从山的这头跑到那头,肆意地欢呼雀跃。后来,我更喜极而泣地发现,我这一路狂奔,居然是四脚着地跑过来的。 妈,我投胎成畜生了。 森林里的小动物们告诉我,我是一匹狼。 它们说,在遥远的森林边上,住着小红帽,住着小红帽的后妈,还有后妈的魔镜。森林里还住着小红帽的外婆。至于我,它们说,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传说当中那个掉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的天使。 五 那是个晴天,小红帽的后妈在家里梳妆打扮。 她问魔镜:魔镜啊魔镜,请问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魔镜说:哪个肥婆,安敢在此饶舌? 后妈高高举起锤子,说:老娘砸你个四元八次方程组。 魔镜赶紧说:别别别,本来最美的女人是你,现在最美的女人变成是小红帽她外婆了。 后妈很生气,命令小红帽去给外婆送一大篮子高热量高脂肪的蛋糕。 于是小红帽带着蛋糕,在森林里懵懵懂懂地走着。 她路过一棵树,看见树底下趴着一只大灰狼,四脚朝天,睡得满嘴哈喇子。 她蹲下来,戳破它的鼻涕泡。 大灰狼嘟嘟囔囔地翻了个身。 她摇摇大灰狼,说:醒醒醒醒,别睡了,猎人该来了。 我睁开眼睛,看见那个戴着红色帽子的小姑娘。 她说:你为什么睡在这?你不抓小兔子吃吗? 我不说话,只是摇晃脑袋。 她说:你护送我去找外婆吧,我的蛋糕分你吃。 我爬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好吧,她算是找对人了,投胎后,我在这片森林里生活了很久,虽然对地形依然不是很熟,但再没有比我更热爱吃甜食的老司机[1]了。 一路上,小红帽告诉我,最近森林里不太平,经常有猎人打小动物吃。连她养的小兔子都被猎人抓走了。 而我帮她打跑了眼镜蛇、小狐狸、豺狼虎豹之类图谋不轨的动物。 她摸摸我的头,夸我:你真厉害。 我兴高采烈地摇晃起了尾巴。 她说:别那么快骄傲呀,碰到猎人有你好受的。 我朝她亮出我的獠牙。 她一块蛋糕塞到我的嘴里。 她拍拍胸口,说:我的天,你牙口真好,吓到我了。 我委屈地吃着蛋糕。 六 我们沿着森林里的小路一直往里走。 沿途有许多千疮百孔的小动物,死了有很久了。小红帽让我小心点避开它们,她难过地说,都是被猎人们打死的。 有时她会停下来,转过身问我:大尾巴狼,你从哪里来? 我好像想起了很多往事,可惜都记不清了,记忆似乎只能停留在上一顿午饭里。我头痛了一会儿,放弃了思考,追着一只蝴蝶跑远了。她叹了口气,拿出一块蛋糕,喊了声:喂,你吃不吃啊? 我又屁颠屁颠跑回来。 她蹲了下来,摸了摸我的头,说:你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我茫然。 她说:没事的,跟我走吧。 我跟在她身后,不知为何,心里感觉很安心。小红帽的脸色有些忧愁,大概是终于发现,她的蛋糕早已经被我一个人吃光了。 那个下午,我们来到了外婆家。那是一座矮矮的木屋,摇椅上躺着一位和蔼的老奶奶。 外婆说:呀,这不是小红帽吗? 小红帽举起手中的篮子,说:外婆,我给你带了点心……虽然一口都没剩了。 外婆开心地抱起我,说:小红帽,你来就来,还带什么狗肉呀。晚上吃佛跳墙? 我吓尿了,小红帽赶紧解释。外婆笑呵呵地去厨房里给我们煮饭。 那个下午我和小红帽就在外婆家里,吃着外婆家的米饭,听外婆说起那些遥远的故事。 外婆说小红帽是一个可爱的女人,外婆说小红帽睡觉的时候怕黑,外婆说小红帽的妈妈死得早。外婆说,大概是童年阴影,小红帽的爱人后来出了车祸,撇下母子两人走了,小红帽什么都不要,只想把孩子好好抚养大。 我听着那些关于小红帽的故事,趴在地上,昏沉沉快要睡着了。 门突然被两个猎人推开了。 一个猎人粗犷地说:看我发现了什么?两个可怜的女人,还有一只可怕的狼。 另一个猎人说:把狼剥了皮,做件狼皮袄。 那女人呢? 你丫是不是变态,穿人皮袄也太吓人了吧? 枪身发出两声脆响,他们的猎枪上了膛。 我从瞌睡中猛然惊醒,我站起来,朝他们露出了獠牙。 一声枪响,我朝猎人们扑了过去,咬住其中一个的胳膊。扭打到屋外,猎人反手一肘,打在我的胸口上。 胸口一阵剧痛,刹那间仿佛被手术刀穿透了气管。我摔了出去,胸口流血不止,原来子弹射中了胸口,那一记肘击,让整个胸口彻底烂开了。 猎枪顶住了我的脑袋。 我闭上眼睛。 这时,小红帽冲了出来,她抱住猎人的胳膊,大声朝我喊:叶小白! 我茫然地睁开眼睛,她的声音是如此耳熟,我似乎听过很多年。 那是谁的声音,谁在声嘶力竭呼喊我的名字? 我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重叠在小红帽身上,气喘吁吁,站在原地,鼓足了力气朝我喊着: Run,叶小白,Run! 我爬起来,茫然地望着她。 Run,叶小白,Run! 我犹豫地走了两步,终于回过头,开始往前一瘸一拐地跑着。她重复着那句话,Run,叶小白,Run。我越跑越快。 老树向我打来,名为癌症的猎枪向我打来,车祸里走失的爸爸向我打来,红红绿绿的药丸,斑斑点点烙刻在我身上的刺痛全都向我打来。 我咆哮着撞开它们,浑身是血,脚下仍不停地往前狂奔。 森林和老屋都消失了,周围的景色不断倒退,渐渐收缩成我身后的一个小点。 我用尽我一生都没能发出过的力气跑着,面前出现一块喋喋不休的魔镜,在镜子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一个小男孩,跌跌撞撞地跑着,他摔倒,又爬起,来不及擦掉脸上的泥。 Run,叶小白,Run! 那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喊声,从身后传来。 那个小男孩低下头,狠狠朝镜面当头撞去。我看见他撞破了镜片,撞碎了重重的梦境。破碎的镜片里映射着那个在他床头忙碌的女人,映射着深夜里他无数次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无数次跌倒在地上,大汗淋漓,咬死牙龈反反复复往那个可以让他的意志自由行走的方向拼死爬去的场景。 二十五年的疾病缠身和生死挣扎,我已经不能辨认那个男孩脸上的表情。 …… 七 夕阳还没来临的那个下午,阳台上吹着风,吹皱窗帘,吹拂过我的脸。 我睁开眼睛,楼外白云低垂,树上的鸟儿刚刚回到家,嘴里叼着觅来的食。 那个女人坐在我床头边,讲着遥远的故事。遥远的山脚下,住着外婆,住着小红帽,住着一只摇头晃脑的大尾巴狼。 我转过头,看着她。 我说:我刚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她说:什么梦? 我说:梦见你带我去外婆家,梦见你喊我的名字。 她温柔地抱着我的脑袋,说:叶小白,欢迎你回到人间。 我望着她的脸。恍如二十五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下午,她把我捧在手心,那时的我不过巴掌大小,我脸上还流着眼泪,内心却有如天使般宁静。 她对包在接生布里的我说:你是我的儿子。 那个带我来到人间的嗓音如此温柔。 那是神的声音吗? 我伸出手抹了抹她脸上掉下的泪。 这个带我来人间游荡的女人,这个注定要我在人间思念的女人。山一程,水一程。她的身影沧桑如木,她的面容可爱依旧。 我说:妈妈,我想吃饭。 八 等等,那森林里的后妈是谁? 我病好得差不多的时候,又回单位报了到。淅淅沥沥的雨天,那个对我横眉竖眼的女上司送我下班。 我勉强能下地走路,拄着一副巨难看的拐杖。 她说:叶小白,你他妈怎么还没病死? 我说:我更好奇你怎么还没开除我?你就说,你是不是脑袋有病吧? 她说:你完了,你别想辞职了,在这里干到死吧。 我说:赔死你啊,白痴。 我们一边打着嘴炮[2],一边往公司外走。她冷冷地没有搀扶我,不过还是好心地给我打着伞。我老娘在公司外等我们,她上来接过我,和女上司道了声谢。 这时候,女上司倒是可爱点了,她甜甜地说:阿姨。 我老娘应了一声。 春雨时节,我和老娘慢慢往回走着。 老娘说:是个好姑娘,就是总觉得看不顺眼。 我说:怎么了? 老娘说:女人见到儿媳妇后的那种直觉。 我说:她人挺好的。妈你别误会,就是一领导。 老娘问我:你和她都说什么了? 我疑惑地说:没说什么啊,那死肥婆说…… 我说到这里,愣了愣。 [1]老司机:网络词语,泛指在某个领域经验丰富的人。 [2]打嘴炮:台湾话,吵架、抬扛的意思。 冰川化雨 文/消失宾妮 他说,只有菩萨会让你闭上眼,只看你的心, 然后萍水而过,不追逐,不问候。 四年前刚从柬埔寨回来那天,我抱着胶卷去照相馆冲胶卷。那个男生当时排在我前面,他冲几卷黑白,而我冲一些彩色负片。他走之后,排到我,我填了表格,放下胶卷,习以为常地搭公交车离开,看到他也跟我上了同一辆车,却想着,门口也只有这么一路公交车,大概是巧合。 直到三站路过去了,他忽然挪到我身边,给我看他的手机。是一台很老的诺基亚,黑白的,只有短信。字正正方方,看起来像是上个年代的字体。 上面是一条未发送的短信,像个写字板,码着他给我的话:“姑娘,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上了这趟车,我也不知道这趟车最后要去什么地方,可是,我只想问你,我能给你拍一张照吗?” 其实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那时候我正处在失落的当口,脆弱的人特别容易被陌生人抚慰,只觉得何乐而不为。所以我就敞开来笑,冲他点头。 我们下了车。我要在交道口换乘另一辆公交车,于是他也跟着下车,就在车站边拿出他的胶片相机给我拍照。 不记得他的相机型号。那时候我对胶片机还不太了解。我当时琢磨着,他是有预谋的搭讪,还是真的只是为完成他肖像拍摄计划里的一张。直至我们很尴尬地沉默着,我才想,也许这真不是什么预谋。 他不太会说话,感觉非常冰冷,却又试图让大家都不觉得尴尬。个很高,以至于我看他都得仰着头。只能笑,因为我也不太会说话。记得他说属羊,比我小很多,处女座,在拉萨皈依过,有个西藏名字,我也已经忘了。 交流很短暂,拍完照,我就搭乘下一班公交车离开。我们就此道别。 那之后,偶尔他发短信给我说点无关紧要的小事,我就蜻蜓点水地回。那时候我有一个深爱的人,还有很多消化不良的痛苦,也是奇怪,跟陌生人聊痛苦,会比跟相熟的人聊好一点。因为在陌生人眼里,你的故事总是新的、好的,不会有那么多“开心就好”的敷衍和“你总是这样”的责备。 所以我们虽然不会开诚布公,但是却又能点到痛处。我不说话,他就不问了。不是暧昧,因为没有那种要寻求慰藉的心态。他时常用佛教典故来跟我讲世俗的事,点醒我。这个故事本来到这里应该戛然而止,或者变了性质。但奇怪的事却在后面。 之后有一天,我遭逢意外,之前我的一段感情刚刚戛然而止,人生在那段时间可以说一塌糊涂。出意外的那个夜晚,我睡不着,躺在床上思前想后。凌晨三点打开手机,才发现一向少言的他在那天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刚好是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他问,在忙什么。 我看着短信发送的时间,掐着表回溯痛苦,就自怨自艾地告诉他:这么巧,你是最后拍下我笑容的人。 我轻描淡写,也狼狈不堪。但他不询问过去的事,只是忽然一改往日只回复短信的特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很短暂,就像他直来直往的个性,只是告诉我,没事,我会每晚为你颂一遍绿度母心咒。 我其实没想过,他是好人。我的意思是,看似是一个惯常的有些不怀好意的搭讪,却没有走向那一步。 在那些自以为绝望的夜晚,他不知道我是谁、做什么、发生什么事,只是对我有问必答。我问这些宿命遭遇的来处,他说是业障。我便期待地问,业障偿还完,我会好吗? 他却直言不讳地说,然而在业障中人,往往会造更多业。 那时候我还是那种以为把自己弄得再糟糕,也总会被触底反弹的命运拉回来轻松变好的矫情犯。但听了他说的,就忽然清醒得哭了出来。 是啊,跳不出来的我们,永远不会好。 我们从没说过暧昧的话,没讨论过爱情的事,我想,甚至也算不上朋友。可是奇怪的是,后来我爱的人却十分计较我和他的关系,总觉得,但凡这样的开始,这样的过程,最后势必没什么清白的结果。 于是,在我认识他两个月后的一天,他忽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而我却故意没有接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没接他的电话,也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 事后没有短信询问,也没有告别。他就像是心领神会我的意思,电话铃声打住,他就干干净净地消失了。 至今不见。 然而很奇怪,至今我都记得他的名字——雨川。 一年后,和朋友打了一个赌。朋友觉得我太相信陌生人,而我不喜欢那么多的思量,总觉得,人与人之间,总是因为太多的思量才让关系变得复杂。于是我就和他赌,人会变好,万事仍值得被期待。 再想起那个赌,已经是他消失的四年后。手机里仍然保存着他的电话,却没有打过。有一日翻开电话簿,忽然想起,他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夜晚告诉我,命运就是一块泥巴,没有形状,你可以把它捏成你要的形状,只要你敢。 那天是新年,我才发现,那一天的我,果然已经告别了糟糕的过去,浑身轻松。就向这个也许不复存在的号码发了一条信息,说,雨川,新年快乐。 毫无回应,一切空空。 又过了两年,我整理相片,忽然看到他当年拍的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我闭着眼,有着一个我也没料到的尴尬笑容。因为当时他举起相机,却对我说,请你闭上眼。 我有点纳闷,其实是抵触。 他说,算是我的特殊嗜好吧,我从来不拍人的眼睛。所以请你闭上眼。 我闭上眼,他拍了照。 心中夹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抵触,却还要在人来人往的世界中闭眼,被拍摄、被刻在时间里,真可怕。那个时候的我还那么害怕陌生的危险,害怕莫测的未来,所以,眼睛不敢完全合上,只是颔首一笑,敷衍过了这个考验。 很多年以后跟一个朋友说起这件事,这朋友无比相信因缘际会,就一口咬定,说我遇见了菩萨。他说,只有菩萨会让你闭上眼,只看你的心,然后萍水而过,不追逐,不问候。 然而这不重要。 我哪晓得这来去无影的因缘际会是什么。我只是想,也许我们只有弄丢一个好人,才能弄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好的人。 蝴蝶与深海鱼 文/吴浩然 从此以后,蝴蝶在丛林里飞行, 深海鱼游弋在海底,再也不会遇见。 阿曼一直在想,会不会有重新遇到尤今的机会。 毕竟,曾经真切安置于内心深处的人,一定与自己的生命有关,应该不会就那样消失在人群里吧。 时间回到大部分学生还没有手机的年代,阿曼是随父亲工作调动转学来省城读书的高一女生。尤今坐在她后面。阿曼第一次与尤今说话时,暗暗吃了一惊:“这男生挺好看。” 阿曼也不是难看的女生,她长得细细长长,盛夏天出门只戴一顶鸭舌帽,肌肤却始终白皙如玉。 新女生初来乍到,班上自然有男生感兴趣地凑上来。但阿曼并不回应,因为她数学不好,需要在很多深夜给自己加题,才能考出普通分数,哪里还能为那些男孩子分心。 但这不代表阿曼没有少女情怀。转学过来第三周,一天下午,她如常走进校门,眼望着高高的教学楼进入视野,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期待着看到一个人,他令枯燥的高中课堂对她有了吸引力。 这么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尤今赞美自己的字好看吗?从尤今经常教她数学题吗?还是,因为尤今与她常有默契—— 阿曼喜欢吃绿豆馅小饼,尤今一见便笑:“我也喜欢吃这个。”阿曼的数学资料最后十几页没有裁开,尤今递小刀给她:“我买的那一本也是。”Jay那时大红大紫,两人用随身听轮换听《七里香》,轻钟敲奏的音乐一响起,满世界都好像流金溢彩,如午后的甜睡。 阿曼喜欢课间跑楼梯活动身体。一次她差点撞上也在闷头跑的尤今,吓了一跳:“你在这里做什么?” “跑楼梯活动一下。” “我也是。”这次轮到阿曼说。 后来,又在跑楼梯时遇见他几次。也不说什么,笑笑,各自跑各自的。高中生活就这样在辛苦与单调中,闪烁着令人偷偷喜悦的小细节。阿曼觉得和尤今有缘分。 不过,她没有太多时间沉醉于缘分。高一很快便结束了,她开始面临分科。选理科,就能与尤今留在同一个班。选文科……她确实更适合文科。 阿曼左思右想一个月,分科填报表攥在手里,涂改三次,还没落定。 但就在这时,阿曼爸爸再次调离省城。父母商榷之后,让阿曼还是回故乡念书。阿曼听闻这意外的消息,通宵失眠,不知该作何选择。 算了吧,那一点点小心思。功课渐渐繁重,父母也不容易。阿曼狠一狠心,决心淡去那份喜欢。余下不多的共处时光,她不再回头,不再与尤今多话。那双温和的眼睛,依旧在后座明亮,阿曼装作看不见。 暑假,连日高温,昏昏沉沉。阿曼一家再次搬家。她以为生活从此平静,可没想到,甫一开学,她竟希望回到省城。 那身影,那默契,那笑声……有的感情在热闹中生长,静下来便枯萎了,这一份感情却相反,平静是最适合它的养料。阿曼旁观它在心里一点一点长出枝叶,分明不能再视若无睹。 这是怎么回事?这一年,她十七岁。果真十六岁是花季,会遇到令心田开花的人,十七岁是雨季,开始品尝那一分忧愁滋味? 应该会再见到的吧?阿曼在思念中悄悄想。应该会再见到的。大家还这么年轻,又曾经做过同窗,而且,他——应当也愿意再看到自己。 她相信那一双眼睛。 那时学校里只有风云人物有手机,阿曼不知道尤今的任何联系方式。高二过去了,高三过去了。高考结束,阿曼想找尤今,却发现不知该如何找。高考后每个人都在急于为上大学做准备,没几个人还会对高中时代频频回头。 阿曼念大学了。大学五彩缤纷,阿曼依然爱听周杰伦,如今是换了MP3,单曲循环《园游会》,快乐的旋律里,夕阳在提醒相爱的人,园游会会打烊,要记得回家。 “我悄悄出现你身旁……”阿曼最喜欢这简单的一句。她想象在某个夕照热烈的傍晚,独自赶去尤今的校园,看到当年的男生正在篮球场上流汗奔跑。然后,他看见了她。 两人还会有默契吗?做恋人?做朋友?都没有关系啊。毕竟也长大了,有些惦念,渐渐可以与爱情无关。 阿曼身边的学长杰克,也好像与爱情无关。他关心阿曼,并不轻举妄动,很久,阿曼才明白他的意思。 他教会阿曼用校内网。她加了一众大学同学,最后才怀着一丝紧张,一丝期待,搜索了尤今。 他在中国最南方的一所大学,离阿曼所在有千里之遥。那里终年湿热多雨,他的照片背后是巨大的棕榈树,与同学对话时会轻巧地蹦几句粤语。 阿曼凝视照片,不知是喜是悲。 于是过了好几年,两人终于通过校内私信开始对话。次数不多,不超过寒暄的分寸。阿曼有时难以置信,那头跟自己说话的,真的是尤今吗?隔着千里蓬山,互联网真的能传递云外信? 大三,尤今考研,提到日夜泡图书馆,缺少运动时间。阿曼淡淡地说:“你看书累了,可以去跑楼梯。”以为他不会注意到这句话背后的伏笔。 “我其实没有跑楼梯的习惯。”他回复。 阿曼不知这句话背后有没有伏笔。 她竟不是特别触动。其实她一直知道他们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连种子都没有种下过,怎么会结果?她心里那棵树,只是用心绪勾勒出来的图画,不会结果,只会褪色。重逢需要生活的转折,而普通如他与她,只是平淡地前行,并没有契机回头。 后来,阿曼成为杰克的女朋友。她在校内网上传照片,几十条祝福语里,她看见了尤今的那条:“真不错,很帅。” 阿曼回道:“你也很帅。” 从此,阿曼再没有与尤今说话。 偶尔她想,会不会再次遇到尤今呢?毕竟,在许多故事里,世界那么小。 偶尔她想,如果当初,十六岁的时候,自己多跨出了一步,会不会这些年有所不同? 偶尔她想…… 几回偶尔,几回想想,若干年又过去了。如今阿曼的皮肤不再那么顽强,烈日下一定要打伞。校内改名人人,几乎已经消失。周董也结婚了,但偶然听到《七里香》,依然满世界都是金光,只是,并不是眼前的这个世界。 盛夏天,阿曼午后甜睡,偶然梦见了当年的尤今。醒来后有些惊讶,毕竟他去了何方,成为何人,自己已一无所知,也不在意。 “我永远不会告诉他梦见了谁。”阿曼看着在身边打呼噜的杰克想。 蝴蝶曾经长途旅行去海边,亲吻了偶然浮到海面的深海鱼。从此以后,蝴蝶在丛林里飞行,深海鱼游弋在海底,再也不会遇见。 故人心头过 文/沈嘉柯 两个人,一碗饭。心头故人过,珍重在眼前。 1 那天是电影院晚场,画面上群峰之间云雾缥缈,故事主角连人都不是。可有个男孩坐在第四排哭。 男孩说他跟女朋友说好了去金顶许愿,还没等到一起去旅行,就分手了。 男孩说人心真是被猫吃了,说变就变,女朋友跟别人跑了不说,还取走卡里一半的钱,说要帮助艺术。他实在搞不懂。 秦赏掏出口袋里的手帕纸给男孩,让他自己擦脸。男孩哭好了,平静了,跟秦赏道谢,要请她吃宵夜。 这时已经凌晨一点,半个江城黑灯瞎火,这附近哪有什么宵夜。秦赏拒绝了他。 最后,良丰的炒饭征服了秦赏的心。 想不到爱哭的男孩做得一手极好吃的炒饭,专门为她开火。在秦赏拿筷子拈出豆腐干送到嘴巴里时,他把自己的小半生如数家珍交代给秦赏。 17岁没考上大学在家混了一年学技术,19岁老乡介绍他只身到郊区一家工厂操作机床。被工友切断的手指吓到,跳槽去西餐厅。洗干净脸穿上制服,领班赞了一句人模狗样的。20岁认识了来吃海鲜炒饭的女孩小深。 念大学的小深说男人最好趁年轻拼起来,他就把这几年存下的钱交给小深大学附近的商场,在商场背面冷门铺子开了个五平方米的炒饭店。 一个人心里有爱,有跟爱的人厮守一生的梦想,足以照耀他的平凡之路。良丰的炒饭店开张没多久,便客似云来。 附近的学生绕路也要吃他的炒饭。大婶牵着娃吃了再打包一份给家里的老人。 老干妈豆腐干香肠丁胡萝卜粒洋葱丝,再搭配各色肉片,群英荟萃。秦赏吃得满头大汗,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对的事。没错,这份炒饭就是店里的招牌大杂烩炒饭,名字就叫群英荟萃。 20多岁在电影院为恋爱而哭的男孩,真挚无比,贵如珍宝。 吃到第十三次,他们在一起了。 爱情简单到最朴素的时侯,我不讨厌你,我肯跟你一起很开心地吃东西,就能试着在一起。 2 平安夜良丰拉着秦赏去步行街,街上众生喧哗。 歌声传来,秦赏停脚。 广场中央一头翠蓝长发的女孩抱着吉他,朝良丰大喊:“嘿,那边的男孩,你为什么不亲你的姑娘?” 围观的人起哄:“亲她,亲她!” 良丰傻眼了,秦赏干脆抱住良丰的脖子,恶狠狠亲下去。然后,他们离开这条挤死人不偿命的街。 女孩跟她的乐队鬼哭狼嚎唱起来,音量已经最大,天空密布烟花。 两天后,良丰守店子,秦赏自己又去了步行街。节日过后的黄昏,疲倦清静,翠蓝长发的女孩没唱什么歌,就是不知所云地哼着弹着。 这歌声无形入心,穿云过月,像大雾覆盖了整个城市。那是天赋,与生俱来就能打动人。 天敌不需要辨识,动物自有本能。 你是小深?秦赏问。 小深说,没错我是。 小深闲散地说:“没事,他是我第九个男朋友,现在排倒数第五。” 秦赏完全哑巴了。 小深双眼明亮,深邃如湖,她点了一根细细的烟,微笑着拍一下秦赏肩膀,“妹子,那孩子很老实,他会好好照料你的。” 秦赏忽然害怕了,一把推开小深,惊慌逃开。背后倏忽换了音乐,小深终于又唱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你拥有我,我拥有你……” 3 秦赏明白了,小深是外面的世界。这种姑娘,很仙,很缥缈。 那良丰呢,喜欢哪个世界? 良丰像虫洞,莫名其妙,连接了不同世界。 坐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秦赏全身烦躁起来。她微信问良丰,你以前打算去武当山许什么愿? 小时候我身体不好,我妈妈找了个道士,给我改名,中学时还教我打太极拳,后来真的有用。我妈让我长大了自己去还愿,顺便再跟神仙求一下,找个好媳妇。 秦赏说,我们一起去吧。 良丰说好,不过不急,等我多赚点钱,明年我要准备大礼敬神。 武当山距离江城有四百多公里,年少的麦兜从香港过来要飞很远的路,才能跟着师父学武功。 良丰的生意蒸蒸日上,换了一家更大的门面,他的人在秦赏的收拾熏陶下,也更加整齐干净,由内而外地散发气质。他首付了小二居,还准备买车。 人要成长强大,世界也会让道,炒饭店老板,也可以脱胎换骨。 在金碧辉煌的金顶,太阳从头顶照下来,良丰虔诚拜下。金顶上的所有柱子都被刻了祈福的话,以及那些古人的名字。眷侣求长情,家人求平安,山路边的栏杆铜索上挂满了同心铁锁。 世人的心愿都成真了吗? 秦赏突然心酸。良丰曾经主动想带小深来。那么灵气别致的女孩,你忘得了吗? 良丰要秦赏也许愿。 秦赏说,已经许了,你别问。 4 秦赏来不及郑重解决自己脑袋里患得患失的大事,就吐了。 她吐了三次,在一天之内。她意识到这不妙。打电话给良丰,答案呼之欲出,就像白瓷盘子里的樱桃——绿叶成树荫,枝头结子了。 良丰高兴得跳起来,打电话给爸妈。 结果闹了乌龙,只是闹肚子。但良丰还是带她见了家长,开始安排婚纱宴席。 半年后,良丰陪着秦赏去产检。良丰开着车载秦赏出门,沿途熙熙攘攘,他顺手放了一首歌。陈奕迅的《我要稳稳的幸福》。 刹那之间,秦赏心平气和。她想起小深,又有点慌乱。 隔年后,小深巡回演唱到了本市。很多人喜欢小深和她写的歌,所以她回来办小型演唱会了。 秦赏也买票去听了小深的演唱会,她躲在很隐蔽的角落位置,又怀着忧患,密切关注着听众,生怕发现某个熟悉身影。 5 小深在台上拨动吉他的弦,叹息一声,唱起来:“愿单身汪都不再被虐待,愿不爱的人快分开,愿你有自己的未来,还有一个人值得去爱……” 声音依然缥缈,很仙。粉丝们如痴如梦。 唱完,小深说:“对了,这首《成双成对》是赵先生特别定制给他老婆的,你们喜欢吗?” 台下真的站出来一个赵先生,赵先生跪下,给小深戴上了戒指。看着这一幕,秦赏惊呆了。 全场拍手鼓掌激动嚷嚷“喜欢”。小深一脸骄傲,继续唱歌。 那歌,挺感人的。秦赏默然了,没有打败自己心中的假想敌,因为假想敌早已经不复存在。 不过听完也该回家了,太晚保姆该不高兴了。良丰请了保姆照顾孩子,秦赏有部分自由时间。 深夜里,他们的孩子静静地入睡了,良丰炒了一大碗饭。他招呼秦赏:“饿不饿,电影好看吗?我估计这个时间你就看完回来了,试试我发明的新款炒饭。下次我也歇业一天,咱们一起去看电影。” 她不回答,只是抱紧良丰,闻到各种食物材料的味道。别人厌恶这味道,她却喜欢这气息。 两个人,一碗饭。心头故人过,珍重在眼前。 永远的夏天 文/杜昆阳 如今,我终于肯承认,其实世界从来不曾为我们而改变。 一 一股皮革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着,分不清是皮鞋还是沙发被烤熟了。 顶着炎热的天气和焦躁的困意,头脑昏昏沉沉,不知道当下这个乏善可陈的聚会还要延续到几时。眼前,某位知名的作家仍在高谈阔论,指指点点。从上一个小时就开始维持着这样的状态,仿佛不知疲倦,无论是他的还是其他人的。但很多人喜欢让自己看上去很乐意倾听。 本能上,我清楚自己是不适应这样的场合的,况且也坐不住。就只好索性跑出去透口气。 这很必要。 “重见天日”的那一刻,我感觉空气从未如此好闻。与其再回去进行所谓的“有用社交”还不如随处走走畅快。我很迅速地这样决定着。 烈日当空,但藏在密布的乌云里。所以,有些闷热。实际上,最近一直都是这样的天气,连像模像样的雨也只下过两场而已。但很奇怪,在这样的夏天里,柳絮竟仍然野蛮生长,在风里簇拥着,抱成团。 我虽然不怕热,但有鼻炎。 估摸着,走了不到一站地,大潘从后面赶了上来。显然,他也是溜之大吉的同道者,跟我前后脚。 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我俩倒是一类人。性格直来直去,不怎么会遮掩,所以,很容易让人不悦。对于我俩来说,闭口不言,逃之夭夭,似乎是仅存的不让自己在这种环境下显得太鲁莽的社交技能。 所以,他根本不用跟我多说什么。我们一路同行,就像是掉了队的行人又归队了一样自然。 说起来,大潘是个比我有意思的地道的北京人。他常跟我聊一些好玩的事。 比如,“潘”是他的名字,他不姓这个,但大部分和他认识的人都会潜意识里觉得他就姓潘,所以才有的大潘这个称呼。这个问题,让他困扰至今。 整一季,他都穿着一双白面蓝标的老式回力鞋,尽管看上去像是黄面蓝标的。我劝他刷刷,但他却操着一口老北京才有的那种优越感的语气说:“你丫还真不懂,帆布鞋,就是要穿得脏才有味儿。” 我笑笑,心想:“脱了更是。” 他喜欢一支黑人的HIP-HOP组合WU-TANG CLAN,还把他们的队标印在自己帽衫的前胸上,成了大街上的“独一份”,每每提及,好像有一肚子说不完的故事。据说,大学的时候,他还写过不少这样躁的歌,想想应该挺拉风的。 其实刚来北京,我们就认识,但综上关于他的一切,直到现在我仍觉得新奇而有趣。 不过我最钦佩的,还是他徒步走了川藏线。这件事,他自己也十分得意。 总之,和他聊天的时候,我总能收获一些平日里视野接触不到的事物和理论,饶有趣味。 可我猜我俩很投脾气,可能就是因为我作为一个年龄相仿的东北人,也许,我对他来讲也近乎同理。 我们一路走一路聊,好像是朝着北边。 我问他过些天出差去印度的一些打算。他表现得不耐烦,显然不愿意再聊工作的事。加上出差的事也严重打乱了他正在写的一部剧本的计划。 我只好不再提。 又走了半个小时,我感到腿有些沉,就在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歇歇脚,闭会眼。他则点了一根红塔山,在一旁望风。 后面,不知是从哪句话开始的,他和我聊起了以前他小时候的一些事。我倒是挺爱听,因为,一说到北京人小时候,脑子里就会不自觉地出现什么胡同、部队、古迹之类的这些场景。绘声绘色。 当然,有一些还和我的经历有相似之处,比如我俩都是从小就好动、从小就贪玩。 没一会儿,我睁开眼睛,却不见大潘。转身看去,他正单腿蹲着,用打火机去烧路根下面成片的柳絮。 柳絮几乎同时完成了燃烧和消失的过程。让我一度误以为是自己眨了眼。 我嘲笑:“你幼不幼稚啊?” 他说:“我们小的时候,最爱找这种地方点柳絮玩,那时特有瘾,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说:“哦,我反正没玩过。” 他说:“丫真是没童年,那东北人小时候得多没劲啊!” 顺着他的话,我试着开始回想着自己久未谋面的小时候。全然不理他又说了些什么。 天气还是那么热,像是尽职尽责地在做好一个夏天的本分。 我不得不再次闭上眼睛,好像这样才能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 印象里,我的少年时代就是生长在若干个这样的夏天里。 二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会如此让人火大。 大人们也无从解释,只好循规蹈矩地说着一条在北方约定俗成的规律:“真是七岁八岁讨狗嫌。” 而事实上,我倒是挺想养一条小狗来陪我,哪怕它真的对我很嫌弃。这样,我就不至于在家里上蹿下跳,百无聊赖了。 夏天的阳光,总是格外充足,把爷爷的床晒得柔软非常。惹了一些埋怨后,我经常躺在上面“养精蓄锐”,有时半梦半醒间会听见爷爷奶奶说“这孩子啊手脚不识闲,这一天就睡觉的时候最招人喜欢”。这话里明显的讽刺,我还是听得出来的,不过我也无力辩解,毕竟这话事出有因,倒也不假。 我闭上双眼,全然不理,继续着我的春秋大梦。 的确,一时抽风徒手拍碎卧室的双层玻璃、飞檐走壁将沙发里的棉花和弹簧踩得四散而出、天女散花把水洒到楼下以致行人找来兴师问罪啊,这些事都是我漫长履历中的九牛一毛。 可我实在不明白,爷爷奶奶把我的这些事迹和别人侃侃而谈,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而且逢到爸爸回来时,肯定是要数罪并罚的,再加上奶奶添油加醋,我就知道,当下非得要吃点苦头不可了。 一时间,我真的有些郁闷,我总觉得虽然自己犯了不少错,可说到底那都是无心之失,正如小孩子都喜欢拆东西或扔东西那般平常。这是不为过的。 带着些许不甘,我转移阵地至厨房里那个宽敞的阳台上。那里有三十多盆奶奶种的花,我一赌气便埋身其中,浑然一种深藏功名、退隐深山的感觉。 不过好在即便是夏天,阳台上的白色瓷砖依然凉爽,坐在上面倒也悠然自得。我并非不长记性,既然总会犯错,那坐着不动总可以了吧。我望向窗外,仔细地寻找每一处事物的角落,听着不知哪里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歌声,以此打发时间。 有时,我也在花草间找些乐子。比如,我曾发现有一种花,每天都会分泌出像蜜一样甜的汁液。我总是在夏日的午后,趴在窗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舔舐着这只属于我的杨枝甘露。 其实,那种发现了新物种般的神秘感,远远超越了它本身的味道,显得格外香甜。 我自认心胸宽广。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把这个秘密不计前嫌地分享给奶奶,却没承想,炫耀不成反而挨了一顿臭骂。原来,那个花甚有毒性,据说曾毒死过人。我差点因此被取消进厨房的资格,至于已经喝下去的那些汁液,我倒没心思多想。不过,我也因此在心里狠狠地记下了一笔不知道该跟谁算的账,仇人的名字叫“一品红”。 三 很快,我又有了新出路。 我摸清了去配件厂大院的路,爷爷就在那儿工作。 这事,奶奶倒也没有阻挠。一来我们住的就是配件厂的家属楼,奶奶在家就能把整个厂子大院尽收眼底,比较容易管控我而且也相对放心;二来我这一走,奶奶的确如释重负,清静了不少。 也正是因此,我便有了堂而皇之出门的理由。 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拘谨和怕生,后来却发现,厂子大院里的人几乎都认识我,准确地说是都知道杜厂长家有个淘小子。 “呦,活猴子又来了!”我以为起外号这种把戏只有我们小孩子们才会在无趣时用来解闷,原来大人们也一样,但在他们口中则显得更无礼。 好在没几天,我就和他们熟络了起来,对他们的劝告和管束全然不理。当然,人家都有活计,也没时间天天看着我在干吗。 几经调研,就有了这么几件我最爱干的事。 第一是,溜进铸造车间,“凭借多年的功夫底子”躲在铁梁子上,偷看爷爷领着五六个工人将岩浆一样的东西浇在模子里,火星脱缰般溅出,然后瞬间凝固升起白烟。我聚精会神,像是在观赏一种古老的神秘仪式那样严肃,我确信,这场面不是谁都有机会能看到的,就算是我,也要碰运气才赶得上。 后来才知道,这是在往模子里浇铁水。 此后,我胆子越来越大,竟然看上了瘾,直到一次意外事故的发生。 爷爷不慎让铁水溅到了脚上,鞋面都烧出了几个窟窿,爷爷的整个脚面都被烫伤。我这才意识到了它的危险性,更因爷爷的伤势而与其势不两立。 男子汉说到做到,打那以后,我就再没去看过工人们浇铁水。 其实,是被爷爷发现后,勒令禁止我再进车间。如此,我便只得在大院里闲晃悠,在草丛里抓抓蚂蚱、骑在搅拌机上面听自己的回音,这些玩意,我不知温习了多少次。 幸运的话,我还能在土里刨出点废铁,然后拿到大院后面的废品收购站卖掉,换个几毛糖果钱。不过,次数一多,那个收购站的老板就不开心了,还曾郑重其事地跟我聊了一次。 “淘小子,以后别来卖废铁了。” “为什么啊?” “哪来的为什么?你那都是铁粑粑不是铁,再来,我可告诉你爷爷了。” 成长是坎坷的,对于一个少年来讲,每一次成长,都伴随着一个“铁”一样的教训。那时我就这样想。 可是,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阻挡一个少年对世界的好奇心的。 一次,痛快地解手之后,我鬼使神差地对厂子里的茅厕产生了兴趣。我一时好奇便顺着砖墙爬了上去。砖墙外是一排瓦房的房顶,站在上面,视野瞬间开阔了不少。 我怕踩空,匍匐着前进,却意外地拾到了一些书本、笔筒、篮球之类的东西。在没有零用钱的年纪,白捡的都是宝。 我找了一块比较稳固的地方,把战利品暂且搁置,这才放心地坐下。我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才发现目及之处就是我在家里阳台上看到的地方,一个偌大的操场,和一个四层的教学楼,周围都是一些矮房和看不清的招牌。 我看着看着入了神,突然,一个球迎面飞来,正落在我脚下,几个学生仰着头朝我喊道: “小孩,把球给我们踢下来呗。” “好嘞,你等着!” 我满口答应,一记飞脚把球踢了出去,差点把鞋也踢飞。然后我坐回原位,看着天色渐暗。 也不知怎么,就那么开心。 四 后来,在厂子大院,我又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大鹏、小峰那一帮人,他们就住在厂子里,父母也都在厂子上班。 小孩子的交情总是来得很快,没多久,我们就变得形影不离。 大鹏喜欢穿着他爸爸当兵时留下的大头皮靴,小峰总是能从家里带出些新鲜玩意,而我则能从爷爷的车间里拿出些铁片铜棍分给大家当兵器。显然,我们彼此都有能吸引对方的地方。 几次闯祸后,厂子里的人对我们大加指责,不过,我们也一次次地变得更聪明,遵循着毛主席的伟大教导:“从战争中学习战争。” 我们成群结队,玩玩闹闹,能感觉到在厂子的众人心中,我们更像是孙猴子和七十二路妖王聚首一般,除了无法无天还是无法无天,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捅个娄子。 可我们仍旧雄赳赳气昂昂,谁管他们怎么想? 我们的队伍逐渐壮大,连大院里卖冰棍人家的傻儿子也加入了我们。他凹陷的黑眼窝,瘦骨嶙峋的身材,都成了大家玩笑的对象。 但不得不说,他妈妈对我们挺好,还时常给我们汽水喝,看在这点上,我们倒也没有过分地太排斥傻子。至少敢理直气壮地说,虽然经常欺负,但从未嘲笑。 我一直认为,是我们给了他的人生不一样的天空。 远处教学楼里的音乐声,毫无阻碍地传遍了厂子大院,我们每人一辆自行车,在歌声中飞驰,我骑着爷爷的那辆蓝色的“二八”冲在最前面,因为我总觉得最爽的风只会吹到离它最近的人。 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也正是这阵风,带着我们向着岁月的方向狂奔,而我们却忘了回头。 我从没想过,那个白色的教学楼,竟在之后承载了我的中学时代,而那曲早就听过的音乐,竟成了每天束缚我自由的无形之锁。 后来,大鹏成了我同校不同班的同学,可没多久就转去了其他地方,失去了联系,小峰不知去向也再没见到过,而傻子则因为犯了一场病死了。 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过得太快了,太快了,快到甚至让我觉得死的不是傻子,而是我们的年少轻狂。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厨房里的阳台我再也无法全身而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铁水、蚂蚱、废铁和傻子忘得一干二净。 临中考前,因为班主任大发慈悲,班里的同学得以在操场上踢了次球。大家像久旱逢雨般地玩命奔跑,你追我赶。 我使足气力,一脚把球踢得老高,眼看着它飞过了球门,落到了一排砖瓦房上。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瓦房顶上好像正坐着一个少年。他笑着起身,然后一记飞脚把球踢了过来。 是那么开心。 而没有人知道,他身后藏着的正是我的整个少年时光。那个考好了就100分,没复习就99分的年龄,好像总是握着大把可以挥霍又不会被追究的时间。 那时的时间花不完,也用不尽,而我们却终究还是没能跑在它的前头。 如今,我终于肯承认,其实世界从来不曾为我们而改变。 可我却依然记得,在那些个自在如风的夏天里,头顶的那片阳光是那么灿烂。 PART THREE 世上的苦很多,能说出来的都不算什么 他想了很久,决定明日不回家。 他要买一个糖人带去工地。 那儿没有白野。 但有一轮灼灼的太阳。 白 野 文/冒灏 十七岁那年,他爱上一个女孩,叫白野,有着麦田般璀璨的眼睛…… 他出生在南方小镇,夏季长,热浪从五月份袭来,十月份才开始消退。冬天不长,且像是喷嚏,冷空气总是骤然地侵袭。在这两个季节的夹缝中,秋天只保持一个月。 十七岁那年,他爱上一个女孩,叫白野,有着麦田般璀璨的眼睛。他俩第一次相拥是在荷塘边,老树的根须从岸边悬空垂到水里。白野靠在他身边,像一具柔软的布偶。他不敢动也不敢说话,四肢像被水泥封住。那布偶般的身体又凑近一些。他闻到一股荷花的芳香,从白野身上冒出来。 有双手伸进他的衣服,似冰块滑入沸水中。这次,换作他是布偶,任由白野左右摇晃他的身体。荡漾之间,他又觉得自己是一叶轻舟,白野为桨,流水则是他不曾体会过的欢愉。他在这股异样的欢愉下,逃离小镇,随着白野的行囊来到城市。两人在城郊租了一间平房,灰色屋顶灰色墙,远不及小镇的房屋好看。 城市里人很多,他们在地下通道出口处停下。那有一个小贩在卖糖人,动物画也有。小贩技术熟练,把红棕色的蔗糖放在锅里烧热,不停搅拌后熔化均匀。白野想要一只梅花鹿。老人用舀有蔗糖的勺子倾斜在大理石面上空,那喷香的糖汁往下垂,行云流水间勾勒出鹿的图案,最后用一根竹签压在上面淋上糖汁固定,半干后用薄钢板轻轻撬起。那梅花鹿的眼睛用三粒黑芝麻点缀着,灵活的目光光彩流溢。 然后,他们去坐旋转木马,去摩天大楼的顶层吹风。夜晚时,他们站在跨海大桥的人行道上,朝远方呐喊。目光中是被幽幽夜风捆绑的船只,亮着灯火,徐徐而行。他们走下桥,买了船票,登上了甲板。他们在海浪声中跳舞,其他船客也在跳舞,七零八落的步伐。他搂着白野的腰,她靠在他的肩上,他们随着低沉的大提琴声而动,嘴里絮叨着昨日的情话。 昨日,他和白野躺在灰色平房的床上,床垫里的海绵和弹簧不安地弹动。白野想在城里找一份工作,她也劝他留下来。 留下来,留在城市里,留在灯火璀璨的晚风之中。这儿有红色的裙摆,有女人的高跟鞋。男人的领带是深蓝色暗条纹的,他们下巴和嘴唇上的胡楂是青色的,在狂躁地蠕动。留下来,便可以去大剧院里看外国剧团来跳踢踏舞;留下来,便可以在墨绿色酒吧里长醉不醒,还有陌生人搭讪;留下来,还可以在钢筋水泥之上自由飞翔。 白野盯着他的眼睛说:“留下来。” 但此刻,他看着那金色的灯火沉思,啤酒的气泡浮上杯面在空气中碎了。他想起小镇西郊未收割的稻田,稻穗在夕阳下翻腾。这个夜晚,他牵着白野的手回到床上,让床垫在两人身下嘎吱作响。入了深夜,白野躺在他的手臂上酣眠。他温柔起身,穿着一件单薄的袍子,推开窗。 第二天,他去建筑工地做搬运工。这儿的女人和男人一样,结实的胳膊和粗壮的大腿,粗糙的脸皮被汗水腐蚀着。他扛着木板,走上楼走下楼,木板装了拆,拆了装。他累得腰酸背痛。蚊子在太阳落山时来咬他。他疲累地回去,白野从外面买来喷香的食物。他有点儿想家。 家,不在这里;家,在小镇上。但第二天,他还要去建筑工地做搬运工,那曾经连绵成片长在山上的树木成了秃子,变成一块块又重又涩的木板,压在他身上。休息时间短暂,他便从简陋的小店买一杯冰啤酒,一半用来喝,一半浇在自己身上。一个多月过去了,他变黑了,嗓子沉了,胡楂很硬。他的成长比过去任何一年都快。 他回到平房里,白野还在上班。他推开窗户,迷蒙的夜色涌进来。白野告诉他说在酒店上班,客人来了要鞠躬,客人走了要鞠躬。她的笑容甜美,能拿到很多小费。他洗过澡,换上干净衣服。他决定去看看白野,去她工作的地方。他在报刊亭买了一份城市地图,手指划在密密麻麻的黑色街道上找寻酒店坐标,从西大道的天桥过去,又步入地下通道,出口处是永远在卖糖人的小贩,然后一直往前走。走呀走呀,酒店就在一片大海的前面。 白野站在旋转玻璃门前,客人来去时她笑着鞠躬。他听见她的笑声,她的脸上化着都市女人常见的妆容。他是第一次见,因为白野总是在回家前就洗干净脸。身后的海浪高高跃起,月光攀上一个男人的手。那男人牵上白野的手。两人走进旋转玻璃门里。 那个夜晚,他坐在高大的礁石上。他知道白野没有回家,她已经好多个晚上没有回家了。那灰色平房很暗淡,因为是租来的,只有一张破旧的床和一个破旧的柜子。当初他把自己从小镇里偷出来放进城市里时,忘记带厚衣服了。此刻的海风咆哮,他有点冷,但心里更冷。那荷花的香气从他心里冒出来,抵挡海味的侵蚀。他肩膀上的工伤在隐隐作痛,先是痛在皮肤表面,再有一根长长尖尖的钉子被锤子锤下,一声声叮当作响地凿进骨头里。骨头裂开了一点,他痛得流下眼泪。 一个多月的工钱随着工伤一同结算。他买了一条裙子,就放在平房的床上,只要白野回去第一眼就能看到。白天时,他第一次走进有漂亮橱窗的服装店,制作精良的衣裙晃得他睁不开眼睛。都市的漂亮女人都躲着他,他的躯体和汗水对她们来说是一种侮辱和威胁。他买了一条裙子,那是白野在画册上看到的一条裙子,淡蓝色,像荷塘上方刚睡醒的天空,透彻而纯净。 白野已经有五天没有回小平房里去了,甚至更久。但房租交了三个月。 他搭上末班车回去,一个人。他走进房子里,冰冷的水泥墙面让夜风都变得坚硬,吹到他的身上却被钢筋铁骨弹开。他打开衣柜,把自己的衣服从里面拿出来,装在箱子里。衣柜就空了。 什么时候空的? 他想不起来,怒火从胸膛里冒出来。他跑到了酒店。 “我找白野!” “我找白野!” “我找白野!” 大堂处的女接待员看他像看一个疯子,拿起电话报警。 闻讯赶来的警察把他带走,好心地告诉他这里没有这个人。 他想起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城市的——是白野留在他身上的一股颤栗,从下腹的神经末梢开始蹿起,蹿上心头成了滚烫的柏油马路。他躺在冰冷的铁床上,明日就可以回家了。 这下子,记忆从四面八方踏着铁蹄而来。他先是想起烈日下工人们的汗水,又想起白野布偶般绵软的身体,但记忆最后被一只梅花鹿的眼睛占据。黑色芝麻一粒粒往下掉,空洞的大眼睛就从无边的暗夜中亮起来。当初他亲吻着白野的眼睛,说她的眼睛就像是梅花鹿的眼睛,灵活而光润。但现在,他更想念蔗糖的味道,一入嘴里就化开,甜到身体深处。 在他的家乡,秋季总是分外地短暂。他曾经很迷恋那时的天空,遥远、清澈、单薄,似乎手一碰就会碎掉。但只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天空就能被一阵阵冷风盖住,人们便会回到屋子里躲起来。 他想了很久,决定明日不回家。他要买一个糖人带去工地。 那儿没有白野。 但有一轮灼灼的太阳。 当世界安静的时候 文/雷志龙 我微闭着眼睛,稍微侧着脸,看着窗口,好像看到另一个我正拿着根烟,站在窗边,看半空中的月亮…… 1 正月初一,我去雍和宫烧香,点了三支香握在手上,忽然下起雪来,我和身边其他善男信女一样,傻傻仰头看着,再回过头来,手里的三支香断了两支,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当然,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严格说来,我没什么信仰。 晚上回到家,家里空空荡荡,前妻把所有东西都搬走了,连我最喜欢的书桌都搬走了。可笑的是,我明明说过房子给她的——这个女人如果不要房子,为什么要那些家具呢? 冰箱里也是空的,我找来找去,就找到半罐可乐,喝可乐的时候才发现门背上贴着张字条——“房子我租出去了,你离开时把钥匙(包括车钥匙)放到冰箱里。李睿”。 李睿是我前妻,这张字条文如其人,简洁明快,潜台词就是房子她到底还是要了,车她也要了,家具她也要了,银行卡一早就在她那了。简而言之,离婚之后,我一无所有。 我叫余冰,单位人都叫我老兵,听起来像烙饼,今年36岁,在一家报社做社会新闻组的小组长,手下管了两个人,其实也管不了,因为一个是报社副社长的侄子,另一个是某主管新闻官员的外甥女。 2 我所在的新闻组,主要跑都市社会新闻,多半都是倒霉的事情,火灾、车祸、失窃、纠纷、失踪等等,当然也有不少体面的新闻,但体面的事都是我手下两个人的工作范畴,倒霉的事情全都归我管——美其名曰经验丰富。2014年,我一共去过42次车祸现场、13次火场,还去过3次监狱。最糟糕的是冬天凌晨的车祸,天寒地冻,我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拍满地的断胳膊断腿,那些被碾在车轮底下痛苦呻吟的人惨兮兮的叫唤声,跟着冷风一块往我耳朵里钻。 人对痛苦的感知是有阈值的,一旦超过这个阈值就是麻木。我失眠已经快两年了,在床上睁着眼睛不知道能干吗,盯着天花板能盯两个小时。有一段时间,我睡不着就找李睿做爱,有种说法是做爱能缓解焦虑,李睿刚开始虽然不高兴,但也会配合,后来就彻底烦了,我一说做爱她就拿着枕头去另一间卧室。再后来,李睿就说不然咱们离婚吧,你每次脱裤子的时候我都觉得恶心。 当然,我和李睿结婚,可不是因为爱情,爱情这个词就没有在我们的对话系统中出现过。 有一次在高速公路发生车祸,一对年轻夫妻开的车被后面的大货车撞成了一堆废铁,两个人当场就死了,尸体卡在狭窄变形的车厢里,紧紧贴着,都快分不清楚胳膊和腿分别是谁的了。我举起相机,没按快门,突然觉得一切都太没意义了,就站到一边抽烟,看着一群警察忙来忙去地处理现场,也没人理我。高速公路旁边是挺深的崖谷,我当时很想跳下去。 突然一个女警察冲到我面前,大声喝斥我。原来肇事的那辆大货车还在漏油,油都快流到我脚下了,我还在抽烟。 我把烟赶紧掐了,到了也没从山崖上跳下去。真没劲。 3 元宵节后的第一天,是惊蛰。 总编老吴领着个年轻姑娘站在我面前。 老吴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兵啊,这是新来的实习生,你好好带带她。” 我怕又是什么人的亲戚,赶紧婉拒。 老吴才不理我,对那姑娘说:“这是老兵,经验非常丰富,报社连续三年的优秀记者,是所有同事公认的楷模,让他做你的师傅,你可要好好努力,做出成绩。” 我还想拒绝,老吴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让你带你就带,这姑娘来头很大,别不知道轻重。你最近工作情绪有点消极,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就提,报社和我都是你的坚强后盾。” 我太了解老吴了,得罪他还不如得罪鬼,鬼顶多吓死你,他能让你生不如死。我只能沉默。沉默就代表接受。老吴搂着我的肩膀,笑嘻嘻地把我带到那姑娘面前:“来,认识一下,老兵同志,欢迎我们的新闻新兵——范晓雪同学。” 范晓雪,真土气的名字,跟我的名字一样土。 4 范晓雪第一次跟我外采,是西土城那边有人要跳楼。我不想让她跟着去,她说:“师傅,听说你现在没车,我开了车,放心,我一定不会给你添乱。” 她每次见到我,都会恭恭敬敬叫我师傅,好像我真是她师傅似的。我离婚并净身出户的事情早在报社传开了,已经成了食堂的公共话题,但没有一个人当我面说过,他们都假装小心地与我避而不谈,但眼神之中透露出的那种愉悦的同情,简直隔五里路都能感觉到。 范晓雪开的是一辆白色的甲壳虫,车里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卡通布偶。坐进她车里的那一瞬间,感觉很不真实,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离我很远的世界。她真算不上合格的司机,倒车极其蹩脚,手忙脚乱,嘴里絮叨个不停。我起初还有些担心,后来也就无所谓了,干脆闭目养神。反正如果再想自杀,就让她开车带我上高速就好,十拿九稳会死。 等我们到了西土城,高楼下围满了人,大概二十多层高的楼顶上,一个灰色的人影在楼顶边站着,好像还在抽烟。我看了看表,从我接到消息到现在,已经一个半小时了,这个人还没跳下来。 我对范晓雪说:“这个人应该不会跳了,咱算白跑一趟。谢谢你开车带我来,一会儿我请你吃饭吧,就算油钱。” 范晓雪仰头看着,问我:“师傅,你说他为什么要跳楼啊?” 我眯眼看了看那个抽烟的人影:“谁知道呢?失业、破产、欠债、离婚、丧子、讨薪、失眠,都有可能。” 范晓雪看着我,又问:“师傅,你为什么离婚了?” 我被这个问题噎住了,没法回答,至少没法对她回答。范晓雪倒是穷追不舍,又说:“很多同事都在议论你离婚的事,说你不该净身出户的,你又没做错什么事情,好不容易攒钱买的房子……” 说话间,那个灰色人影突然纵身一跃,很快,一声闷响,围观的人群哗地沸腾,赶紧散开。一个脑瓜壳磕在水泥地上,深红色的血像蜘蛛一样迅速爬开。范晓雪看到血,脸一下子煞白煞白,手微微颤抖着,眼睛定住了。我心想完了,这姑娘晕血。果然,范晓雪身子怔了怔,就要倒,我赶紧快步过去扶住她,给她掐人中,扶着她的头让她看天。 5 第二天,多家报纸的社会新闻版头条标题都是《一女子地铁自杀,地铁停止运行40分钟》。在那个灰色人影跳楼的同时,一个女人在地铁站跳轨自杀了,导致地铁停运,无数下班赶着坐地铁回家的人被迫在地铁站外排成长龙,怨声载道。 老吴开编辑会,拍着桌子问我,怎么没抢到地铁自杀的现场新闻。我说因为同时有人跳楼,老吴怒斥道:“跳楼能叫新闻吗?跟在地铁站自杀相比,跳楼算个屁!今天所有报纸都在聚焦地铁自杀,你看看别人家的报纸,新闻后面还紧跟了两篇专题评论——《三问地铁站安全防护》《城市公共交通老化的罪与罚》,人家把这个新闻都做透了,我们却开了天窗!老兵,你到底在干什么!你可是老记者啊!” 范晓雪突然站起来说:“跳楼自杀和地铁站自杀,都是有人死了,为什么还要分贵贱,我师傅哪错了?” 老吴气得将桌上的茶杯都拍得跳了起来:“老兵,你他妈离婚的破情绪别带到工作里来,晓雪是一张白纸,大有希望的一张白纸,你就这么做她师傅!从今天起,你别带她了!” 范晓雪竟然力争:“我就认他,其他人我都不认!而且,我师傅没错!” 6 我和晓雪并排斜躺在她的车里,开着车窗,我拿出一根烟,问晓雪介不介意在她的车里抽烟,她笑着找出藏在车里的半包烟,拿出一根,细长细长的女式烟。 我问:“为什么要帮我?” 晓雪说:“因为你是个好人,我看不得好人被欺负。” 我说:“没想到你们90后这么有正义感。看来这世界有救了。” 我的烟太冲,晓雪被呛得咳嗽,我赶紧掐了。 晓雪说:“我父亲是个好人,但我妈嫌他没用,在我9岁那年和他离婚,很快嫁给了我的继父,我继父是一个大官,很大的官。当然,继父对我也很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有些意外:“那你亲生父亲呢?” 晓雪掏出手机,翻出她父亲的照片:“喏,去云南那边了,开了个客栈,这是他现在的样子,旁边是他现在的老婆孩子。” 我看了眼照片,蓝天白云,一家三口在自家果园里,看上去其乐融融,脸上都是没被人欺负过的笑容。我把手机还给晓雪:“没想过去云南和他们在一起?” 晓雪轻轻说:“去了那儿,我就是个多余的人,而且,我要留在北京照顾我妈,这事挺重要的,继父很少在家,她一个人很孤单。” 我接着问:“你家境这么好,做什么不好,干吗来报社?” 晓雪嘻嘻笑着:“我学的是新闻,我有新闻理想啊。” “新闻理想”,这个词基本上出了校门就成了笑话——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当然没在晓雪面前说,毕竟她才说过我是好人。 7 失眠更严重了,整夜整夜睡不着,白天也睡不着。我曾在报纸上看到过,美国曾经有一个法学家,自从被雷击后,一天24小时都不睡觉,所以就多出一倍的时间工作。我起初以为自己也能这样,后来才发现这种想法太乐观了,因为长期失眠,我的身体免疫力急剧下降,并且白天会出现幻听。 我对新租的房子也不满意,临街,不论白天晚上都是车来车往的声音,经常半夜突然听到一阵阵尖锐的马达声。有一天晚上,手机响了,是李睿打来的,我接通电话,听到的却是我儿子小童的声音。小童今年三岁了,在电话那头奶声奶气地说:“爸爸,我想你。”然后,电话就挂了。 我拿着手机,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睡着了,忽然窗外传来一声巨大的撞击声,一辆红色的跑车撞过了隔离带,整个侧翻过去,沿着街面拖行了大概有两百米,还带着一条长长的血痕。我赶紧冲到桌前去拿相机,再回到窗前,街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才知道,我又出现幻觉了。 8 范晓雪还是被调到了别的组,来和我告别,眼睛红通通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身后电脑键盘下面,压着我的辞职信。 辞职倒不是一时意气用事,报纸的没落已经毋庸置疑,要不是政府养着,我所在的这家报社早就倒闭一百多次了。之前不少同事都辞职出去,天高海阔,大体都混得不错,其中一个我以前带过的徒弟创建的互联网公司快要上市了,他邀了我好几次,让我过去帮他们做内容运营总监,年薪翻了四番。以前和李睿在一起总觉得当记者时间自由,可以多腾出工夫陪小童,现在当然不需要了。我正式答应了徒弟的邀请。我想在那儿做一段时间,等有些积蓄后,应该就有底气去和李睿再谈谈小童的抚养权问题了。 没想到,晓雪知道我要辞职后,第一时间冲进了老吴的办公室,比我还要快一步把工作辞了。她笑着对我说:“师傅,我跟定你了。”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年轻了十岁,胸中有什么东西被点燃了,豪气干云地说:“晓雪,我一定把我懂的所有东西都教给你,只要你愿意学。” 回到家后,我就为这句话后悔了,因为我并不确定我比范晓雪懂得就多,除了那些龌龊的成人世界的人情伎俩,她所信奉的新闻理想,我早都忘光了,而与她相处时她所给予我的尊重和信任,反而成了扭转我生活败局的一根救命稻草,从这个角度上说,她是我的师傅。 9 我带着晓雪去了徒弟的公司,他们公司要新推出一档新闻内容平台,要求快速、现场、深度,其实完全是传统新闻的路数,但用互联网的方式传播,具体到我和晓雪的工作,就是现场,尤其是突发新闻现场。 晓雪高兴地在她的白色甲壳虫的车身上贴上我们的栏目名称,看上去很拉风,这辆车从此成为我们专用的新闻采访车。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拥有非常大的自由空间,对一个新闻事件做与不做、花多大力气做、做到什么程度,全都我说了算。 暮春时连日暴雨,雨势大得吓人,已经有专家出来说这暴雨是百年一遇。我告诉晓雪,最近手机不要关机,随时待命,很可能会有突发新闻,这种极端天气多半要死人。晓雪连连点头,脸上忧心忡忡,看上去又让人心疼又让人喜欢——我心里好像有什么在蠢动,赶紧刹住,一个离婚的男人爱上了小自己十几岁的徒弟,可不是什么好事。但有些东西似乎刹不住,半夜我听到敲门声,打开门,浑身湿透的晓雪几步过来,紧紧抱住了我。我问她出什么事了,她说云南地震,父亲一家三口都死了。我好像被打了一闷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扶着晓雪坐到沙发上,她抱着我,慢慢哭累了,睡着了,像一只小鹿,脸上挂着泪痕,即便睡着了,还留着痛苦的神情,我忍不住俯下身去轻轻吻了一下。她微微睁开眼睛,很小声地问我:“师傅,你爱我吗?”我无言以对,她又说:“如果你想,我愿意。” 一道闪电划过,紧接着半空中炸了一声响雷,我顿时惊醒,房间空空荡荡的,原来又是幻觉,也可能是做梦——我有点欣喜自己竟然睡着了。我走到窗边,外面暴雨如注,整条街道如同河流,三五辆汽车被淹在水里,车顶上站着等待救援的人。我心想坏了,今晚肯定会死人,赶紧打开手机,却看到晓雪的未接电话——足足13个未接电话,我赶紧回电话,却一直忙音。 我穿了衣服赶紧冲出门,晓雪肯定是在哪个突发事件的新闻现场。 10 大概快天亮的时候,雨势慢慢小了,我才找到晓雪,确切地说,我是听着电台新闻才找到她的。 晓雪和她的甲壳虫汽车被困在一个盘桥下的十字路口,她大概想不到马路上的水流会如此迅速,车熄火后不到10分钟,洪水就吞没了整辆汽车,强大的水压让她根本无法推开车门,车窗被锁死了,她应该砸了很多次,但始终没有砸开;她也打过110,但很显然警察没有在应该赶到的时间赶到;于是在生命里的最后几分钟,她给我打了13次电话,直到被洪水彻底吞没…… 在她给我打13个电话的那几分钟里,失眠两年多的我,竟然睡着了,在梦中抱着她,正想对她说:“对啊,师傅就是爱上你了。” 我特别希望这又是一次幻觉,几天的暴雨就能让一个人葬身于市中心的马路中央,这难道还不应该是幻觉吗? 可惜不是,我站在十字路口,旁边的消防车开着水泵吸水,那辆白色甲壳虫缓缓露出车顶、车窗、车门,以及车上贴着的我们栏目的名称,我走了几步,想赶紧走到车前,却再也走不动,眼睁睁地看着警察拉开车门,一股浑浊的水淌出来,然后警察将晓雪的尸体慢慢抱了出来。 整个世界都很吵,人的声音、车的声音、雨水的声音、警笛的声音、电话的声音、电视的声音……唯独再也没有晓雪的声音。 11 大概是秋天的时候,也许已经入冬了,谁在乎呢。 李睿带着小童回来和我复婚。晚上,小童睡着了,李睿躺在我身边,我们两个谁也没说话,就那么静静地躺着。 世界很安静,特别安静。我睁着眼睛,一直看着天花板。 李睿小声问我:想做爱吗? 我说:想。 她就开始脱我的裤子,爬到我的身上。因为怕吵到隔壁的小童,我们都没有出声,就像一部黑白默片,她在我身上上下耸动着,我看着她的胸部,快要失去弹性的胸部。看着她闭着眼睛,嘴唇微张着。 突然她停下了,僵在我身上一动不动,深深叹了口气。 我问怎么了。 她说没什么,想了想,又说了句:“我觉得,我还是做不到。太静了。” 我没有追问她到底做不到什么,也不重要。李睿将盘着的头发扎了起来,俯下身亲了亲我的胸部,然后继续努力地和我做爱。 我微闭着眼睛,稍微侧着脸,看着窗口,好像看到另一个我正拿着根烟,站在窗边,看半空中的月亮,一股巨大的无声的河流,在月光之下,正漫漶而来,将一切全都淹没其中。 于时间的长廊上,你不再等我 文/贾彬彬 爸妈之间,Lucy显然更爱她爸,虽然她从来都是对父母直呼其名,但她只会咬牙切齿地叫她妈“梁美凤”,而她叫爸爸“小红”时总是一脸温柔。 1 交叉口前,五百米,三百米……美凤睡着了。她半眯的眼睛合成了一条缝,夕阳洒在她的脸上。她就在这一刻缩小,蜷缩成一个小小的婴儿,双唇张开。我还来不及掩上,她的第一声鼾声已经随着落日喷薄而出。 完了。 我清晰地看到Lucy鲜红的指甲在方向盘上嵌进去,她的脚尖不自然地开始晃动,长眉拧起,眼神透过后视镜扫了美凤一眼后,心虚地和我对视,而后不断四处扫视。 “没事……”我虚弱地说,爱抚着美凤的头,“美凤啊,你怎么睡得那么快?” “吃安眠药也能打呼我也是醉了。” “你给你妈吃安眠药?你是不是人啊?”我弹起来。 美凤又打出一声响亮的鼾声,我清晰地看到Lucy手抖了一下。 “把她嘴巴给我捏起来,或者夹住她舌头,快!”Lucy猛踩了一下油门,她的声音有些发抖。 “前方两百米右转,进入南北高架……” “快!”Lucy尖叫起来。 2 Lucy科目二第三次没考过时,教Lucy开车的教练,一边收钱一边说,不管再笨也好,世界上真真正正学不会开车的人只有五个。 一年后磕磕绊绊领证上路的Lucy证明了教练的话,她就是那危害人间的五分之一。 如果她开车出来,我们十分钟内没接到她的电话,那她也不过是在停车场里迷路找不到出口,或者是在倒车时撞上几辆车,碰飞一个保安,这都不是大灾难。 灾难是在她开车的过程中——她走狗屎运拿到驾照本来就已经是最大的不幸——从Lucy手放在方向盘那刻开始她的开车过敏症就会发作,不能有任何一丝干扰,不能有杂音、不能说话、路边不能有奇怪的动物,不然她就开始爆炸:前十秒是情不自禁地高速抖脚,上半身僵硬,乱打方向盘,眼神飘忽不定;接着开始抓头发,打GPS,尖叫,眼泪汹涌而出。预计三十秒内她会把方向盘扔出去,把车随便撞向一个东西让她停下,一边呕吐一边说着“操你妈的福特野马” 。 她的福特野马早已阵亡在三年前的中秋节前夜。那天晚上她非要让我陪她回南京,叫嚷着想吃小红的蛋糕,每年中秋小红都会买蛋糕——小红是她爸爸。 上海到南京,两个小时的车程。那天我一睡睡了五个小时,醒来已日暮西山,我发现我们行驶在一个迷雾包裹的丛林里,不远处的草丛有田鼠在飞窜。Lucy弓着背,紧盯前方,把着方向盘的右手捏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红星二锅头。我打开手机,信号微弱,定位不到在什么地方。她强自镇定地微笑,“你醒啦?” 我强自、强自镇定,“我们在哪?”我伪装得不太好,尾音已经在颤抖,我感觉自己听到了惊涛拍岸的声音。 “您已偏离轨道2.7公里,前方向东右转,进入……” “向东,你快向东。”我捏着自己的手机。 “我在向东啊!” “向东!”我吼出来。 “我他妈在向东啊!”她猛踩油门,红色的福特野马朝着月饼大的夕阳义无反顾地奔去。她惊慌失措地掉下眼泪,顺手把红星二锅头摔出窗去。车窗关着,弹回的酒瓶泼了她一身酒。 我摔门而去。第二天收到的座机号码来自安徽铜陵。“撞到了医院大门的柱子上。”Lucy镇定地说。“没死就好。”我云淡风轻。 “不太好。”Lucy沉默了三秒,“梁美凤给我打了电话,小红昨晚离开家时,出了车祸,已经去了。” 3 我从厕所出来时,Lucy还在抽烟。公路远方,半边暗淡的天空浮上一个小小的圆月。 “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挑你爸的忌日走这一趟——又是中秋节。”Lucy没搭话。我看向车窗,美凤靠着车窗睡着了,睫毛上挂着夕阳,嘴角一溜亮光是晶莹的口水。“美凤什么时候病成这样的?” “小红死后吧。”Lucy说。 爸妈之间,Lucy显然更爱她爸,虽然她从来都是对父母直呼其名,但她只会咬牙切齿地叫她妈“梁美凤”,而她叫爸爸“小红”时总是一脸温柔。 我不幸地在衣柜的缝隙中目睹过七岁的Lucy烈士般的风采。美凤拎着她的衣领问花瓶怎么打碎的,两个人一个拿着衣架一个拿着水瓢对打,在书房与客厅的防盗网上连爬带打。“我为什么要怀孕十一个月,挨了两刀生下你这个鬼?”美凤的水瓢狠狠扔过去。 Lucy猛受一击后,翻到地面上操起一个椅子砸了回去,“你再打,我叫小红来打你。”这当然不可能,小红只有过节才会回家,但这能成功激怒美凤,她扒拉了下头发,抄起书桌上的算盘砸回去,从嗓子底吐出三个字:“操你妈。” 七岁少女的狡黠敏锐在Lucy的面容上展露得清清楚楚,她轻松躲过算盘,眼睛像钉子一样瞄准美凤的七寸飞射出去,而后忽而一松,浮上一个甜美的微笑,声音清晰,“那你操呀。” 梁美凤呆住了,Lucy继续缓缓说:“梁美凤,你不就是欺负我年龄小、力气小吗?有种你等我长大再跟我打呀。”Lucy擦擦满头汗,如女侠一样摔门而去。 4 Lucy说那天她差点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她走了两个小时,看到月亮升起来,路灯熄灭,满城灯火与炊烟,唯她无处可去。她找不到路,一直跟着前面一个抱着孩子的陌生大叔,那个男人眼神飘忽,一头伤疤,就是一个人贩子应有的长相。她走累了,终于扑上去,哭着说:“你快把我拐走吧,我好饿。” 她扑高了,一扑差点把孩子撞飞。受到惊吓的大叔连忙哄着怀里的孩子,神情比被拐的还惊慌,“小姑娘,你干吗?” 大叔把她带回了家,打电话给小红。Lucy说那是她见过的最破的房子,墙壁没有粉刷,椅子都是塑料瓶扎的,一盏小黄灯摇摇欲坠。大叔出门给她借了个鸡蛋做来吃。Lucy跟他说了,她父母关系不好,母亲在生她之前失去了工作,生产时又碰上难产,精神出现问题,挨打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父亲根本救不了她。“你快把我卖掉吧,我经打耐摔,什么都能做,也值不少鸡蛋钱。” “咦?我算算……你生日是那年的9月20号?” “是啊。” 大叔把鸡蛋打进热腾腾的锅里,然后去翻日历。“农历八月十五,天啊,你是中秋节的生日!你妈妈真是幸运。”大叔笑得脸上的刀疤都皱了起来,给坐在塑料瓶椅子上的小孩塞了一颗话梅。 巴掌大的电视机里正在放《大风车》。那年月亮姐姐还会在电视里带着孩子们又蹦又跳。 “那么好。你肯定是月亮妈妈送来的,长大了你就可以驾着飞船飞走了。”大叔把一碗酒酿鸡蛋递给她,“吹吹凉。” 鸡蛋还没吹凉,小红就到了。大叔非要他们把酒酿蛋带走,找了半天找出一个红色塑料袋,洗干净把酒酿蛋装着。小红再三推辞还是不得不提着红色塑料袋把Lucy抱走,大叔举着手电一路送他们到小巷口。 小红开着摩托,回去路上一直担心地问Lucy那是什么人,有没有乱给她吃东西。 “那天有很圆很圆的月亮,我问小红,我真的是月亮妈妈送来的吗,长大后会有飞船来接我吗。小红把我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夹着我说,对啊,小孩。”他把那袋酒酿蛋放到了门口的垃圾箱里。 5 “有可能治得好吗?”Lucy签好住院手续,推给医生。美凤已经醒来,双手挂在Lucy的脖子上,痴痴傻笑,绑在脑后的头发散下来,两绺灰白发沾在嘴唇上。 Lucy把美凤拨开,医生让护士把美凤先带到房间。 “有可能治得好吗?”Lucy再次问。 “老年痴呆能保持不恶化就很好了。看你母亲的病历,早年躁郁症就相当严重,应该及早……”医生慢条斯理地说。 “能治好吗?”Lucy再次说,“我不管她大小便失禁还是风湿骨痛糖尿病,我要她想得起自己是谁、做过什么事。” Lucy眼神又开始飘忽,指甲嵌进皮椅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医生慢慢喝着茶。我安抚地按住她的肩膀,Lucy看看医生又看看我,“人不能不记得曾经做过的事。” 记得什么?我不确定Lucy要美凤记得的是哪件事。 是从小到大美凤一边用晾衣架抽打着她一边哭喊着“不是你我和你爸早就离婚了”? 还是幼儿园时Lucy从美凤的自行车后座上掉到地上,从白天等到夜晚才等到小红把她从原地接走? 又或者是,她高中那年,因为男朋友劈腿,她与男友、小三扭打作一团,美凤把她从教导处领走,甩下一句“真丢人”,然后独自驾车离去? 不,也许是她十八岁生日那次。 Lucy十岁生日后,小红与美凤分居。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在Lucy生日——也就是中秋的时候,小红才会回来,回来与美凤大吵一架,然后把买来的蛋糕留给Lucy,匆匆离去。十八岁时Lucy高三,班主任说了只有家长打电话才能准假。 那个晚自习,我看到Lucy无数次探头望向窗外,课间在办公室门口驻足。住校的同学家里寄来了脸盆大的月饼,大家在走廊上切来吃。“陈爱茜,来吃呀!”Lucy摆摆手,一脸轻蔑,“我家过中秋只吃蛋糕的。”她不时地望望办公室。班主任的电话就在那,响了一个晚上,因为是中秋,一个又一个的学生被父母接走。 月亮也寥落地在天空中挂了一个晚上。 最后一节晚自习时,只剩下了我和Lucy两个人。班主任过来,说就剩你们俩了,走吧,我准假了。 “我爸爸会来接我的,他是不是已经打过电话了?”Lucy问。 班主任摇摇头。 晚自习结束一个小时后,美凤打着电筒找到了教室,那天美凤的面庞潮红,蓬松的鬈发在夜风中显得狼狈万分。然而我什么也没来得及问。两人隔着玻璃与玻璃上的月亮对视了一眼,Lucy开始收书包。从头至尾,两人没有说过一句话。 仇恨,就像是输入你静脉中的血液,这辈子都难以去除。你能做的,无非是毁灭自己,让它在你死的时候,轰轰烈烈地再死一次。 这并不是天大的错事。一个家庭里,面对困难的方式有很多种,只不过她的方式是不面对。 6 Lucy站在病房外,美凤正卷着被子大声哭闹,“我家的电视机呢?我买的蛋糕呢?!”她忽地拽着护士,护士抱也不是推开也不是。美凤啪嗒就摔到了地上,哭了起来。 她已经很老了,银灰的头发像陶瓷地板的光泽一样,脸上的皱纹比这家医院地板上的裂缝还多。她变成了一个孩子,可是她的声音也老了,于是她没法呜呜呜地哭。她的肺不好,哭两下就上气不接下气,变成了呼哧呼哧,“囡囡要放学回来了,她今天生日……” 美凤抱住护士的腿,护士尴尬地望向Lucy,“陈小姐……”Lucy摆摆手,后退,快速地掉头走开。 她走得很快,我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她的步伐,于是我完全没法看到她的表情,甚至是一个眼神。可是她忘了她是路痴,在走廊里走了三遍,她才找到花园,坐下的时候,她一边脚已经难以克制地抖了起来,她又抖着手去摸烟。我看着她的脸,她不断飘忽躲闪的眼神下是汹涌澎湃的泪水。 Lucy抖着手点了三次火,终于失败,她把烟甩出去,又站起来,“她诓我们呢,知道吗?” “嗯。” “她那么恨我,从小到大,她恨死我了,你看到的吧?” “嗯。” “不,我才不吃她这套。我爸死了,我好不容易等到自己长大了,她说她一切都忘记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爸第一年忌日的时候我回来,她笑嘻嘻地看着月亮,问我中秋到了吗,她可以吃蛋糕吗。她怎么能这样?她为我过过一次生日吗?她以为我还当她是我妈妈吗?” Lucy的脸被泪水淹没,她把脸埋进双手中。 7 美凤选择生下Lucy或许就是个错误。为了Lucy,本来打算分手的美凤和小红不得已结了婚,美凤因此失去了刚刚得到的新工作。怀孕期间,美凤得了厌食症,医生建议早生,然而因为营养不良,美凤硬是逼迫自己吃饭撑着挨到了十月。然而十个半月、十一个月,肚子仍然没有动静,美凤却已经被这个肉球榨成了一把枯柴。推上手术室前美凤打了八瓶催产素,医生在下第一刀时就断言,孕妇将受到不可逆转的身体与精神伤害,孩子也可能保不住。 是的,美凤用尽最后一丝气力生下孩子后就陷入了昏迷。 是的,孩子,没能保住。 三十二岁的小红看了死婴一眼,那本来是个男孩,有着纤长的手脚和长长的眼睛,漂亮的五官——他硕大的头颅仿佛只是上天开的一个玩笑。只是这个玩笑却可能将美凤直接送入地狱。 小红瘫坐在椅子上时,上帝为他打开了一扇门。门里走出来的是一对过于年轻的小夫妇,怀里抱着一个新的Lucy。小妻子的身后,方方的窗户上浮起一轮巨大的圆月。 “我们不能养她,如果你愿意——你就当是月亮送来的孩子吧。”小妻子流下一行清泪。 8 “我不怪小红。”Lucy说,“三年前车祸那次,我其实回到了家——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梁美凤又说了那句重复了千百次的话:‘要不是为了孩子我早跟你离婚了。’只不过小红终于忍不住,说出了真相:我的确不是美凤的孩子,是抱养的。我开车走了,车开到了安徽,收到了美凤的电话,车直接撞在了医院门口。”Lucy擦擦泪,把烟头弹开。 离开医院时,已经是夜晚。今年的月亮全被乌云遮住了,路灯也不过是一点零星的光芒。Lucy深吸一口气,打开车灯,她慢慢驶向漆黑的前方。 忽而,有一束淡淡的光照射下来。光芒不轻不重,就像是一层淡淡的纱。 “月亮出来了?”Lucy问。 我回头看,三楼的病房里,有一扇窗户打开了。看到我回头,那束光芒颤动了一下。就是那一刻,只需要那一刻,我看到了手电筒后面蓬松的鬈发,一如当年一样满面的潮红。 是美凤。 烟火人间,长于百年 文/石尹 直到最后果果都没有去医院看虾仔,好像只要不见到他就真的有一天他会回来一样。 我有一对吃货朋友,无论多忙他们都绝不姑息每一顿饭,为了满足那两根舌头跑遍了全北京的大街小巷,男生是怎么都吃不胖的类型,我们常开玩笑说他瘦得跟冬天的小龙虾似的,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虾仔”。女生呢,也不算胖,顶多是匀称,跟着虾仔一起吃了这么久能保持这个身材已经让人刮目相看,而且她长得娇俏甜气,圆溜溜的眼睛,粉嘟嘟的嘴唇,跟身材配得刚刚好,尤其是一到冬天就挂上脸蛋的那两块高原红让她显得尤其可爱,就像水果店里水润饱满的圆苹果总比肤红貌美的长苹果卖得贵些一样,她不赢在漂亮,赢在可口。我想,这也是虾仔追她的原因之一吧,我们爱叫她“果果”。 虾仔和果果是在我们一群好朋友聚餐的时候对上眼的,当时我也很纳闷,满桌子菜,他们是怎么办到同时把筷子杵向同一盘里的同一根的,而且不止一次。后来虾仔跟我说这就叫作吃趣相投,我默默点头赞同。果果在大望路上班,那次聚餐之后虾仔就开始以大望路为圆心,以一公里为半径搜刮周边美食按时按点给果果送去,送着送着果果就开始下楼等他一起去吃,吃着吃着两人就搬到一块去了。 他们俩在一起让我想起以前看《动物世界》,如果两只雄狮子盯上了同一只猎物那必定是要打起来的,可如果是一雄一雌那就是要好上了。我跟果果开玩笑说:“你们女孩子太好骗了,两口吃的就给糊弄了,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 “叫什么?” “没心没肺只有胃。” 她一听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我才不会被一两顿好饭菜就给忽悠了呢,我可不是那些没要求的随随便便的姑娘,至少要有三顿我才答应的!” 隔三差五我就会接到他们俩的电话,内容基本上是这样的:“我们今天去南锣那边吃好吃的,你来吗?好不用回答了,我知道你来,地址我发你,等你啊。” “我们今天在家做了东南亚大餐,你来沾沾光吧!” “今天我们俩都不知道吃什么,你想吃什么啊?” 每次我都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语重心长:“人家孟子老先生说过,‘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你说你们俩现在和禽兽有什么区别,还要拖我下水,简直是禽兽不如!” 这时虾仔嘴上沾了饭粒,我指着他哈哈笑,果果也笑着歪起脑袋望着他。大概五秒之后吧,果果轻快地伸手把那颗饭粒摘下来丢进自己嘴里吃掉了。我一下就笑不出来了,这是把单身狗往死路上逼啊,气得我又多吃了一碗饭。 虾仔出差的前一个晚上我们三个约了一起去吃烤肉为他送行,平时我们都很少吃烤肉。一个是因为不太健康,一个是因为比较容易胖,所以烤肉都是留到关键时刻才去吃,每次大口吃肉就觉得特别解气,一下子就忘掉了自己是单身,所有不快乐也都烟消云散,就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口咬下去解决不了的。 吃之前果果注视着滋滋冒油的肉串,犹豫了半天。虾仔拿起一串送到她嘴边: “没事儿,等我回来咱们就去健身,我变肌肉男你变大美女。” “行了行了,你俩别废话了,赶紧吃吧,你看这肉都等急了。” 我直接甩开腮帮子开始了战斗。那天吃完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我们三个趿拉着夹拖闲散地走在特别亮堂的大街上,我点燃一根烟抽上一口眯起眼睛吐气,又把烟递给虾仔,迎面走过来好多人,吵吵闹闹的。北京的夏夜总是特别长,到处都是烟火气,缭缭绕绕,走在街上好像随时要被人插上根钎烤成串儿,那些烟被风一吹,就像梦一样散了。 我们三个有一个微信群,用来分享新发现的馆子、好菜谱和闲聊扯淡。 有一天半夜十二点多果果在群里说: “虾仔你出差三天我好像已经三十天没吃饱饭了,我都瘦了!” “乖,我明天就回去了。” “喂喂!这还有一活的单身狗呢,你俩能私聊吗?” “老娘已经想好了明天吃什么,现在要做的就是睡着,然后等自己醒过来。” “快睡吧,等你醒过来我就到你身边,带你去吃。” 那天我在医院里哭了好久,一直等到可以一口气说完一句完整的话才拨通了果果的号码。 “喂,果果,你起了吗?”我用手反复抠着墙上的一个点。 “还没呢,到饭点了?虾仔居然还没回来,这个骗子,说什么我一睁眼就能看到他的。” “果果我跟你说个事,你别着急。”我舔了舔焦干的嘴唇,希望接下来的话可以顺利说出口。 “什么事儿?我不着急,你不是说我没心没肺吗,哈哈。”电话那头轻松地笑着。 “虾仔出车祸了,我在医院呢。”说完我长长地颤抖着吐了一口气,忽然有些头晕,好像把身体里的气一下子泄光了。 “你逗我呢吧?你们玩什么把戏?别开玩笑了,是不是他要跟我求婚啊?!调皮!” “是真的,你来医院吧。”我又开始流眼泪。 “但是人没事吧?有但是吧?有没有但是啊?”果果的声音着急起来,带着明显的哭腔。 “人没了,你来看看他吧。”我两只手一起用力握着电话,好像不那样做,就没办法把它举起来放在耳边。 我在医院里等了两个小时,果果一直没有出现,我担心她出事去家里找她。从门垫下面取出备用钥匙打开门,我的心敲锣打鼓,屋里一点声音也没有,果果还躺在卧室睡着。 “果果,果果,我知道你难受,我也一样,难过就哭出来。事情已经这样了,他要离开了,你不去看看他吗?”我慢慢地走近她。 “谁要离开了?他不会走的,他说过我醒来他就到我身边,我现在还没醒,还在做梦,你出去,我要睡觉,他答应我的事不会做不到的。”果果用被子蒙着脸瓮声瓮气地说话,“我这里还是黑的,我这里还是晚上呢。” “出事的时候他手里拎着这个打包盒,是你昨天要吃的馆子,虽然洒了些。我给带过来了,给你放在桌子上。你想睡就再睡一会吧,醒了叫我,不过无论如何明天都会来,你总是要醒的,这你知道的吧?” 我正转身走出卧室,果果坐了起来,什么也不说,一把拖过那个饭盒,塑料袋被弄得哗哗作响。她用手抓起里面已经冷掉的菜往嘴里塞,菜汤顺着嘴和手滴落下来,被子上衣服上全都是。吃着吃着她就开始哭,一边哭一边含混不清地说话:“你知道我不开心的时候虾仔跟我说什么吗?他说早上不开心就想想马上可以吃午饭了,中午不开心就想想很快又能吃晚饭了,我们还可以吃到那么多好吃的,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不开心呢?可我现在吃到好吃的了,怎么还是不开心?” 她被呛到,猛咳了好几下,又接着说:“谁让他去买外卖了,我要一起去店里吃!我怎么都想不通,明明前几天还拉过我的手呢,明明昨天还跟我说话呢,为什么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没了呢?我答应虾仔了,我看到什么好吃的都要忍住,一定要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才去吃,那现在我等不到他了,是不是我什么都不能吃了?我们还说好,等老了就在家门口摆一个烧烤摊,他负责烤,我负责吃,一边烤一边吃,现在他不烤了,我吃什么呀?”果果的话一出口就变成好多符号绕着我打转,我被我自己的沉默包围着张不开嘴,我连自己都安慰不了,又怎么去安慰她呢? 直到最后果果都没有去医院看虾仔,好像只要不见到他就真的有一天他会回来一样。第二天虾仔同事告诉我果果去了他们公司,拎着一包饭菜蹲在门口抽烟,说是要等虾仔下班一起吃,之后的两个星期果果每天都去。我给她发消息,她总是隔很久才回,基本上都是“好”“我知道”之类的话。我不想打扰她,每天去她家对面的咖啡馆坐着,看到她按时回家才稍微放心。 两个星期后果果给我打电话说她要走了,叫我出来聚聚,她约在出事前我们去吃的烤肉摊。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坐好了,桌子上好几根烟头,估计很早就到了。我坐下来,这么多天第一次近距离看见她,她胖了很多,脸更圆了,好像整个人被水填满了。 “你来啦!”她用夹着烟的手挠了挠鼻子尖,看起来状态好了些,满不在乎地吐着烟。 “你以前不抽烟的,抽这么多不好。”我用两根手指敲敲桌子,示意她看桌子上的烟头。 “什么好不好的,还不趁活着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说不定哪天人就没了呢。”她挤出来点笑给我。那笑特别短,却意味深长。 “怎么突然要走?要去哪?”我很认真地注视着她。 “你知道我以前不吃巧克力吧,因为我太喜欢了,一吃巧克力就停不下来,很容易胖。我高中以前一直都是80公斤,那段日子很难熬,废了很大力气才戒掉巧克力瘦了下来,可我现在没办法啊,他不在了,日子变得好苦,我必须每天吃一块巧克力才能睡着。我也没法在这个城市继续生活下去了,我去每条街道、每个餐馆他都走在我旁边、坐在我旁边,他不吃,我就什么都吃不下。”点的菜上了桌,我们都没有动,热气腾腾地向上翻卷着。 “两个人谈恋爱,就像是一起做场梦,只不过我们俩的这场梦,他先醒了,我还在赖床。我想过要跟他吃一辈子的,就像我们家楼下我常去的那家火锅店一样,虽然它有很多不好,吃完出来一身味儿,油沫子太大爱上火,可耐不住我喜欢啊,我愿意吃上一辈子,而且不觉得长,不就是一辈子吗?吃着吃着就过去了。可现在他丢下我一个人落跑了,我算什么呢?他在这个世界上的遗物吗?为什么他要让我的生活变得这么艰难?凭什么他不负责任还要管着我吃喝呢?!长胖已经够痛苦的了,为什么有这么多好吃的我还不能吃呢!去他妈的,我要去一个没有这个混蛋的地方,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她有些生气地往烟缸里敲了敲烟头,指甲不小心碰到烟缸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我算想通了,这世上的事,我们只能随它自然而已,比如天要尽情下雨,我无可奈何;比如夜要全力黯淡,我无计可施;比如我会遇见虾仔,然后他死掉,可我还是我。世事沉重又平常,我能有什么法子呢?爱也是,早晚都会过去,就像发烧,你第一次发烧时觉得自己不行了快要死了,可到第十次发烧你就会清楚地知道,我现在烧得很厉害但不消三五天,在一个悄然来临的时刻,这烧就一定会过去的。”杯子里啤酒的气泡在一点点减少,只有少数还坚持着攀在杯壁上。 “前几天我一直去给他送饭,他刚追我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可他感动了我,我没能感动他,是时候说再见了。不知不觉,他已经变成了我的巧克力,现在我要戒掉他。”到这顿饭结束那些饭菜都没有人动,它们好像只是我们找来的听众,这些话说给它们听,以后就是它们的事情了,与我们再无关系。 后来我去送了果果,说再见的时候,恍惚间有种时光扭转的奇怪感觉,其中并没有疼痛或者不快。只觉得身体组成像是衣服一样被绞紧拧干,再皱巴巴地铺开,卸掉了所有内容,空荡荡的,好像这个世界上我和虾仔唯一的联系也失去了。他们走了,我的日子还是照样会不偏不倚地过下去,时有欢笑,时有哭泣,每天都差不多地过下去,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只是这日子,一日长于百年。 钱小姐的存款与哀愁 文/柳焕杰 钱小姐发誓不再随便借钱。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偏偏大家都齐了心似的惦记着她的这20万。 钱小姐是个精打细算的小白领,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里的各种理财“宝宝”。她把20万存款拆开放在各种“宝宝”里,每天可以赚20块钱利息,妄想抵挡通货膨胀的狂潮。有了这20块钱,吃午饭的时候她对同事说,看吧,每天的午餐费就省了。下班去取车时她说,看吧,每天的停车费就省了。晚上贴面膜的时候她又对自己说,看吧,每天的保养费就省了。想来这20块钱真是任重道远,每天都像狗皮膏药一样被贴好几遍。然而事实却是,钱小姐每天的午餐不超过10块钱,车子停在很远的不收钱的路边,连面膜都是买一送一的那种。有一天她的同事忍不住说,得了吧,我去年把18万放在同学的老鼠仓那里炒股,今年就变成了28万。钱小姐心头一震,马上又缓过来,心想股票这种东西哪里是平头百姓能玩的,吃进去的都得吐出来,只要华尔街的大手一扫你丫连渣都不剩。当下翻了个白眼,并未求爷爷告奶奶地请同事帮她也把钱放入传说中的老鼠仓里。她努力说服自己,头脑要清醒,原则要坚定,平庸是福。 不止存款,钱小姐是个各方面都普通的女人,一般男人在人群中看了她一眼就绝不会再看第二眼,大学毕业后几次恋爱受挫,几乎把她变成一个奉行独身主义的老姑婆。某天上班,一个失联数年的大学同学突然亮了QQ,窗口震动,“在吗”后面跟一个笑脸。钱小姐马上敏锐地捕捉到红色炸弹的气息,冷笑一声把QQ调成了隐身状态。但挡得住远亲挡不住近邻,同在一个办公室的女同事结婚,请柬递到了眼前,她总不能转身放进碎纸机里绞成兰州拉面,终于还是忍痛包了五百块钱赴宴。婚宴当晚,钱小姐皮笑肉不笑地敷衍了几句“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之类的鬼话,长出一口气,拣了个人少的角落坐下来。像所有参加婚宴的客人一样,钱小姐每次都不记得宴会包了多少桌,新娘的妆美不美,只关心鱼翅好不好吃,汤羹有没有煲够钟。但这一次,台上交换戒指的环节结束之后,新郎拿走了司仪的麦,把爹妈请到台上,深情款款地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并忏悔了自己的种种逆行,如此这番表白了许久,又倒退两步深深地鞠了一躬。在背景音乐《我的父亲母亲》的催促下,钱小姐从鱼翅的味道和出份子钱的阵痛中回到现实,始料不及地眼中噙满泪花,深深想念起自己的父母,整个人沉浸在一种过电般的伤感之中。 像不少年轻人一样,钱小姐和父母的关系其实很寡淡。钱爸爸属于那种自改革开放以来就没回过神来的人,别人下海的时候他死守在一个破厂子里当悲情英雄,后来厂子改制愤然辞职,连最后的好处也没兜着。之后好不容易贷款开了个钢材铺,生意倒是兴兴旺旺做了不少,但赊出去的钢筋泼出去的水,最后变成了扎扎实实的一大本死账,反倒是当初私人贷款的二十几万,每月必须上供般上缴利息,最后连同本金一起还了两倍有余。再后来六合彩席卷江南,钱爸钱妈当然也不怠慢,最后一点家底如风卷残云般乖乖交给了香港的富商。除了钱财上的失算,钱爸爸自家妻儿不大管,却是亲戚邻里间的专业管事佬,大到红白喜事小到隔壁夫妻吵架都要去掺和一脚,用钱妈妈的话说,“只差没帮别人老婆接生”。小时候钱小姐几度有望成为富二代而终究枉然,对父母早就没了指望,从此养成一种自我保护式的冷漠,就是父母打架点着了屋子也不以为意,一心只想远走高飞。同样因为从小的耳濡目染,她早早就成了钱财上的悲观主义者。 钱小姐考上大学的时候,钱爸爸倒是非常高兴,想着闺女以后可以去城里发展,便忙不迭地把闺女的户口迁到了大学所在地,钱小姐当时并不在意,等到快毕业的时候四处听说农村征地发钱,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户口迁回去已经无法恢复农民身份,变成了居无定所的居民户口。再后来老家征地,每人发了26万,钱小姐的爸妈和弟弟总共得了78万,这笔钱最后给弟弟在城里买了房,用钱妈妈在电话里的说法,一来怕钱小姐受刺激所以先斩后奏,二来都是自家的钱,现在房价又一直涨,先给弟弟买着将来再替你打算也是一样的。钱小姐只“噢”了一声,没有挂断电话,反而问,那弟弟结婚张罗房子还差不差钱。钱妈妈只道差不多了,装修可能还差几万块钱,你要是能帮补一下,倒不用再去跟别人开这个口。钱小姐听了这话,黯然神伤,便自己跟自己赌气似的,答应给他们汇5万块钱过去,钱妈妈当下释然,说还是你懂事。至此,钱爸钱妈以天才般的行为艺术,彻底斩断了钱小姐咸鱼翻身的最后一丝希望。一切都在预料当中,钱小姐虽然对悲惨命运深信不疑,但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还是有一种万念俱灰的哀伤,仿佛中了彩票却发现早已过了兑奖日期,只好在命运的调戏面前忍气吞声,一次次告诉自己,平庸是福。 然而每当钱小姐走到早八点的地铁口,看见那滚滚红尘的画面时,她心里深深知道:平庸,绝对不是福。这附近,无疑是城里最拥挤的一条地铁线上最拥挤的几个地铁站,分别是:勇士站、壮士站、烈士站、一笑泯恩仇站……很遗憾,钱小姐就住在“宋祖英进去,蓝洁瑛出来”的烈士站附近。她享受着这里低廉的房租,每天在地铁上跟一群像橄榄球运动员一样强壮的人一起出生入死,一旦挤上地铁,人人均有机会获得濒临窒息的快感。某次在生理期,钱小姐扶着车厢门口的把手努力稳住身子,脸上密密渗着细汗,车门开了大家挤来挤去,钱小姐冷不防被一大妈粗鲁地推了一把,直接跌出了车厢。大妈气哼哼地骂道:“坐地铁也要讲点素质吧,最讨厌你们这些门神!”人群散去了,地铁开走了,钱小姐把包往地上一掼,蹲下去狠狠地哭了起来。第二天她就去了车行, 5万刷了一辆美美的雪佛兰,二手的。了解了油价、保险和各种款项支出之后,钱小姐本有点望而生畏,还是售车小姐使劲劝说,最后透露了城里即将限购的内幕消息,这才让她下了最后的决心。就这样,钱小姐本来有30万的存款,这会儿就只剩下20万。她想着到底是人穷心安,有这区区20万相依为命也就够了,可事情总不会那么简单。 让我们回到故事的前头。由于嘴贱说了几次“理财宝宝”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了钱小姐有20万的存款。事情是这样的,某次聚会吃饭,她提到自己每天有20块钱的进账,一个同事叫嚣着脱口而出,那你有足足20万的存款呢!大家一时咋呼起来,钱小姐心里特别不爽,心想你们在座的每位都比我有钱,买房炒股样样不落,别说存款不清不楚三缄其口,就是月光万岁的那几个小姐,那还不是有老公老爸甚至干爹撑腰,未必我有20万就值得你们大呼小叫吧,难道我在你们眼里就真的那么不堪么?然而在这件事情上面,钱小姐显然会错了意,灾难很快就开始了。先是办公室里一位和她关系不错的周小姐结婚买房,现钱全付了首付之后存折见底,但银行还要盘查个人还贷能力,便软磨硬泡地跟钱小姐借了3万块放进去保底,限期三个月。 钱小姐本来不想借,但她这人有个天生的毛病,就是拉不下脸子扯谎,不是怕别人识破,而是过不了自己这关。本来嘛,你就是随便说个“这事不凑巧刚好给老家买房”之类的借口也就过去了,人家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但她觉得这样一来等于承认了自己的虚伪。她跟周小姐平日里关系也不错,再说周小姐是买房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为了避免日后尴尬,钱小姐还是把钱借给了她。虽然只有区区3万,但钱一转出去,钱小姐还是觉得心头像缺了一块似的不踏实。她每天踏入办公室,第一眼就不由自主地朝周小姐的位子望去,生怕她会突然化作一道青烟消失得无影无踪。周小姐婚前就是月光女神,自打结婚以来更是天天哭穷,然而刷起信用卡来还是毫不手软。某天周小姐走进办公室,钱小姐一眼就看见她手上的包是当季BV新款,周小姐把BV往座位上一扔,那包包就敦敦实实地伏在上面,一体成型华丽丽,钱小姐当下心里五味杂陈。吃午饭的时候,钱小姐逮了个机会问道,你不是说你欠人不少钱吗,怎么有钱买新包?周小姐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你傻啊,我的钱当然自己挣自己花,还钱那是男人的事情,要不然我结婚结个茄子。钱小姐竟无言以对。等三个月的期限一到,周小姐竟兀自告了年假二次蜜月去了,朋友圈里一路吃香喝辣,又过了俩月才终于舍得把这3万块给钱小姐还上。 有了这一次的教训,钱小姐发誓不再随便借钱。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偏偏大家都齐了心似的惦记着她的这20万。一个周末,钱小姐一觉醒来,微信就响了,隔壁卡座的李大姐发来一句话:江湖救急,借5万块可以吗?钱小姐心想,借钱也不带这样借的,一不说借钱理由,二不说还款日期,而且这李大姐是这个办公室里媳妇熬成婆的铁屁股,从来不见她花什么钱,就是貔貅一样只进不出,怎么突然就找她要钱周转了。她不以为然地回了一句,这该不会是人品测试题吧?李大姐马上回道,不是! 李大姐没有再补充什么,只等她回。 钱小姐眼睁睁地盯着死寂的屏幕,感到一种令人窒息的道德压力,她几乎觉得屏幕背后有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在盯着她,做着上帝的审判。 这一次,她没有再回信息,心里忐忑不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当天晚上一打开微信,就看见李大姐发了一条长长的朋友圈。 朋友圈的大意是这样的,李大姐先是一半自嘲一半自哀地描述了自己是如何地情深意重,她老家乡下的七大姑八大姨有困难,她都是第一个嘘寒问暖雪中送钱,现如今自己遇到了困难,发了一圈微信,第一个装死,第二个推脱,第三个更讽刺,居然问她这是不是一道测试题,对方不结婚不买房,明明钱放着也是放着,却完全无动于衷……总而言之,人与人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李大姐很失望。 钱小姐看了这条朋友圈,吓得差点把手机丢了出去,浑身上下都在微微颤抖,感到一种莫名的羞辱,一时血攻脑门,打开手机银行,直接调出一个理财宝宝的钱,给李大姐汇去了5万块。 这一汇很打紧,钱小姐立刻就清醒了。她反复打开朋友圈,把李大姐的那条消息来来回回地咀嚼了十几遍,细细思量之余,仿佛火星溅入了干柴,一点点冒起了怒火。钱小姐心想她们同事之间本来关系也不错,怎么突然就到了需要被人道德审判的地步。别说接济你的七大姑八大姨,只要是你自己的钱,你就是全部剪碎了随风吹向大海那也是你的自由,难道因为你的任性,别人就有义务来帮你补窟窿吗?再说了,难道我不结婚、不买房、不炒股,我这几个死钱就自动成了公共厕所,谁都可以进来解燃眉之急不成?这神一般的逻辑到底是哪里来的? 这天晚上,收到李大姐发来的几句简短的感激之语后,钱小姐的手机就一直像尸体一样死寂,她一点点陷入了恐慌。根据我们所知道的,钱小姐的不祥预感往往十分准确,几乎到了未卜先知的地步。果然周一去了办公室,李大姐居然没有来上班。四处打听,才知道李大姐的儿子得了严重的肾病,现如今正在医院里烧钱,一时半会是脱不了身了。钱小姐听了这消息,先是为李大姐一家揪心了一下,马上又转为可怜自己。她迅速盘算了一下,李大姐的收入不算高,老公也是普通工薪阶层,儿子进了医院,那钱便是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样一来,她这个拆出去的宝宝几乎就成了植物宝宝,没了苏醒的指望。 虽然李大姐事后删了那条朋友圈,也诚心表示一定会尽快还钱,但钱小姐深知这5万块于情于理都是很渺茫了。从此她心里就有了一个严重的阴影,每每走进办公室都觉得一双双眼睛闪着绿光在看着她,几乎产生了“钱被惦记妄想症”。她前后思量了一番,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果然做人总是不进则退,没有明哲保身的余地,要不然还是找个路子投资才是正道。也就是在有了这个念头的当儿,钱小姐再次邂逅了自己的初恋男友。 前头说了,钱小姐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白领,吃的是草挤的是血水,兢兢业业攒的全是血汗钱,这也间接证明了不管从外貌或是性格上,她都完全没有靠男人吃饭的资质,没被反咬一口已是天大的幸运。她认识初恋的时候还处于刚刚走出校门、对一切抱有多余幻想的青涩年华,那时候也刚刚认识周小姐。周小姐是个女神级别的人物,自打知道钱小姐恋爱之后就不吝传授真经:女人哪,最要紧的是下盘要稳,如果动不动就圣母心爆发,自轻自贱,男人又怎么舍得下本钱呢,Don’t give it away,OK?那时候她看着周小姐隔三差五就有名牌加身,心里也有小小虚荣蠢动,便省吃俭用攒够了一个路易威登基本款的钱。但等到钱一够数,钱小姐又舍不得了,最终不了了之——作为一个女人,她在这方面就完全没有抛砖引玉的觉悟,一味地只知道心疼钱。有一天她跟初恋吃饭,开玩笑似的对他说,你说女人的心理奇怪不奇怪,同样是一个包,自己省吃俭用去买有什么意思,要是别人买来送给你,那就完全不同了。初恋笑眯眯地看着钱小姐,自以为很风趣地说,我觉得你完全不需要考虑这种问题,谁会买路易威登送给你啊?钱小姐当下愣了一秒,有点不爽,后又揣度大概是欲扬先抑,或许隔两日他就会拎着一个路易威登给她一份惊喜呢?——这种好事当然没有发生。钱小姐听从周小姐的劝说,暧昧期一味死守下盘足足三月之久,初恋不但毫无表示,反而索然无味地疏远了她,见面的频率也越来越少,终于在一个久别重逢的月黑风高之夜,钱小姐主动献了身,到底是自轻自贱了。 人们常常怀念初恋的青涩美好,那往往都是隔着久远岁月把回忆统统PS之后的错觉,倘若相信了这种错觉就难免重蹈覆辙,钱小姐好死不死就做了这样一件事情。再说了,当时她钱财大伤,人又空窗了两年,正好处于意志消沉、急需安慰的危险时期。所以当初恋开着一辆奥迪,衣着光鲜地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时,钱小姐竟一时前嫌尽释,对他报以舒然一笑。当天晚上,初恋温情脉脉地把她抱在怀里,一点一滴诉说了自己过往的用心良苦,冰雪消融,唇齿相依,钱小姐顿生一种岁月静好、人不如旧的美丽情怀,心里暖暖的,头皮麻麻的,整个人有一种过电般的沉醉。滚过床单,初恋在床头抽烟,说起自己这几年做生意也赚了一些钱,现如今在跟某地的一个木材开发的项目,只要前期投入20万购买加工机器和支付工钱,半年内就能回本,一年之后就能翻番,肥水不流外人田,问钱小姐是否有意加盟。钱小姐心想,女人到底还是要有个男人,初恋又是知根知底的,自己一个小白领做死了也没人怜惜,存折里的钱别说天天被人惦记,就是放着不花也会变成废纸,到底心不安,当下就打开网银给男友转了10万块,把两个宝宝都托付了他。 第二天去上班,钱小姐还沉浸在对男人和钱的双重幻想中,一路腾云驾雾地进了办公室,音容笑貌迥然不同,最后是蜜月归来的周小姐首先发现了端倪。周小姐听完她的遭遇之后,不禁又怒目圆睁地骂道,你傻啊,不从男人那里拿钱也就罢了,你还拿钱给他投资,这种事情用奶子想一想都知道不靠谱,你到底是吃错了什么药啊!钱小姐听了,顿时有点反感:是的,每个人都劝你不要那么傻,不要轻易把钱给别人,可是自己跟你要钱的时候都是那么理直气壮!嘴巴张得大大的!当初我不也借钱给你了,你怎么不劝劝我不要那么傻!然而命运往往是毫无悬念的,事实也很快地给钱小姐甩了一个无声的大耳光。自从拿了钱之后,初恋一连一个星期都没有出现,连短信也没给钱小姐来一条。 钱小姐夜晚睡下辗转反侧,这一寻思,便好像失忆症复原似的搜刮出记忆的原片,一点一滴还原了男人的本来面貌。他们从前恋爱的时候,初恋总是时不时地要提起一下自己的前任女友——两人相爱的时候据说那前女友还是女屌丝一枚,后来分手之后女屌丝调到公司新开发的片区,不知怎的就成了区域总裁,年收入直逼百万,整个人闪闪发光。初恋这里跟钱小姐相处,却总是心心念念着前女友的种种好处,时不时地就要忏悔一下自己当初是多么不成熟,做了许多对不起前女友的事情。钱小姐只当这个男人有情有义,至少不会是什么坏人,但最终还是因为这件事情两人分道扬镳。分手之后,钱小姐依旧时不时地就在QQ或朋友圈里关注一下初恋的人生,知道他后来又纠缠了前任几个月未果,心碎之余就跟另一个女人结了婚,结果不到半年就离了。离婚这种事情太常见了,钱小姐也没放在心上。如今辗转思量,她突然记起初恋的前妻似乎曾中过彩票,不是什么惊人的大奖,但也足足有50万的横财。有了钱还离婚,可见感情的事情也未见得有钱就好,而后来前任也的确在朋友圈里时不时地缅怀一下自己失败的婚姻,并写下许多文艺而伤感的句子,然而这会儿钱小姐却突然醍醐灌顶:左不过是女人不肯把钱吐出来投资,所以两人离婚,初恋也就能拿到一半的钱。后来他做生意,似乎也是靠这25万起家的。 钱小姐越想越不对劲,正着、反着、横着、竖着想,初恋都只是一个“谁有钱谁就是亲娘”的伪文艺渣男,为什么自己直到今时今日才醒悟过来呢。她猛地在黑暗中坐了起来,对着死寂的屋子,突然有一种深不见底的恐惧。命运已经把她逼到了墙角,钱小姐咬咬牙,决定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把钱拿回来。第二天她就给初恋发了一条信息,称自己想来想去还是不要投资了,这10万块就当是我借给你的,等三个月后你手头活络了就还给我吧。不出意料,初恋马上爽快地回复道:没问题啊,随你。钱小姐当下截屏,留下第一手的证据,此后又利用上班时间,跟初恋聊了几次这笔钱和这个项目的事情,同样留下了聊天记录的备份。 就这样过了一周,初恋突然又出现了,邀钱小姐去吃饭,并暧昧地表示“今天晚上没什么事情”。钱小姐忍着恶心之余,一方面不敢直接撕逼,依旧客客气气地吃了饭,吃完之后借口有事离开,巧妙地停留在清清白白的朋友关系上。钱小姐这么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想,依照渣男的性格,这会儿绝对不能跟他在感情上面不清不楚,之前那一次,当做一夜情也就算了,此时一旦进一步确定了所谓的恋人关系,那她这笔钱一定就自动入账,更加没有了拿回来的指望。钱小姐吃完饭一个人回家,不禁有一种悲壮的情怀,想自己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心思细腻过,果然人都是要在逆境中成长,不同的只是所交学费的多寡。 但人算不如天算。一个月过后,钱小姐上班时突然看见一条新闻,称某地的某片森林被划入了原生态重点保护片区,连片区里的野生鸟兽也一并鸡犬升天,再定睛一看,果然就是初恋当初提及的那个地方。据她所知,初恋“融资”之后购买的天价木材加工机器刚刚到位,刚好不前不后,政策悠悠出台,命运的恶意简直到了巧夺天工的地步。倘若当初她没那么火急火燎地把钱交出去,也许事情不会弄到这个地步,好在她早有先见,把投资款改成了借款,终究力挽狂澜。钱小姐关掉新闻深呼吸了一下,竟有一种跟天斗的悲壮心情。 等三个月的期限一到,初恋果然装疯卖傻,死了一般的毫无消息。钱小姐先在Q上试探了一次,问他,不是说好三个月把钱还给我么?初恋沉默许久回道,你也知道这个项目搁浅了,我现在手头很紧,再说你不是还有一些钱么,反正你暂时也用不上。 你这不是当承诺过的话都是放屁么!你开几十万的车,住100多万的房子,这10万块钱你还不起?!钱小姐忍住内心的呐喊,深呼吸了一口气,怀着一种把脸皮撕烂的决心,从此开始了艰苦漫长的讨债之路。几次围追堵截之后,初恋开始玩失踪,最后一次撞面,他恼羞成怒,像个孩子似的吼了一句,你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钱小姐彻底惊呆了,看来自己的小心翼翼精打细算,遇上无赖那都是泥牛入海。一时间她有一种悲凉的感慨,便戚戚然地、近乎自言自语地对他说,你知道吗,我快三十岁了!我快三十岁了却还要为这种事情交学费,真的,我觉得特别羞耻,觉得自己的人生特别失败。初恋说,你这又是演哪出?你究竟那么紧张干吗,难道要我现在卖车卖房?等我有钱不就还你了?钱小姐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那之后,钱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一系列精心准备的证据,获得胜诉,初恋这才妥协,声称给自己几天时间处理。钱小姐当下心一软便答应——这稍稍一等,对方就转移了所有资产。左不过是你不仁我不义,竟然你如此信不过我,我也就不怕如你所愿,坏人做到底——谁活着不得想方设法地理直气壮起来呢?于是,等钱小姐再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对方早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得意相。至此,钱小姐彻底惨败,万念俱灰。不但误了不少工,诉讼的各项费用和打点又搭进去两万块钱。 最后一次从法院出来,钱小姐踩着虚无缥缈的步子溜达在路上,也不知何去何从,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地王大厦的万象百货。这个城市真有钱啊!钱小姐望着高耸入云的大厦,心里莫名发出了感慨。这个地方到 处都是奢侈品店,光怪陆离的橱窗亮瞎了眼,像一个个闪着光的轻飘飘的梦想。钱小姐每次路过从来只敢在外面看看,因为深知自己一身优衣库的衣服和一个街市包包,走进那种地方也是招BR的白眼,再说,她一向不认为自己应该碰这些东西,奢侈品就如同穷人的毒药,好端端的干吗要沾染恶习呢。但这一次,她却鬼使神差地往那些橱窗走去。她这么走着的当儿,想起自己那辆破车最近坏掉了,自己今天还是从法院搭地铁回来的,午餐也是在地铁口的麦当劳买份15块钱套餐解决了,脚上这双NB的反绒鞋好死不死吃饭被滴了一大滴油,也一直这么穿着,这么一路地胡思乱想,双腿已经迈进了一家BV旗舰店。钱小姐一进门,一眼就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周小姐曾经背过的那一只BV包,那个包她后来自己也在网上看了好几次,每次都只看不买,一直从当季新款看成了经典款,后来整整一个月打开淘宝,那只包就出现在下面“看了又看”一栏里面。钱小姐走到那个包包旁边,在BR古怪的眼神里,伸出一只手来反复抚摸了几下,然后弃之而去,走到店中央拎起一只新一季的设计款,问道,这个多少钱?BR答是三万一千八。钱小姐笑道,那刚好,就要这个吧。BR喜出望外,忙不迭伸手接过,又一迭声地嘘寒问暖,给她倒来了一杯热茶,取走了她的信用卡。钱小姐坐在贵妃椅上,远远地听到刷卡机哔的一声细响,顿时从梦幻回到了现实,手被溅出的茶水烫了一下。那一瞬间,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然连渣都不剩了,于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哭得那么大声那么凄惨,觉得自己整颗心都碎掉了。 梦想总是罪孽深重 文/魏何 当老天知道你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就握有了最大的筹码,他只会更放肆地调戏你。 石大这几天屁股上长了个火疖子,上班时坐立难安。坐他对过儿的白胖的金发姑娘总是控制不住地往这边看,姑娘虽好奇,但基本的修养也让她保留了基本的克制,一直忍着没张嘴问。毕竟一个大小伙子屁股疼,鬼知道会问出什么究竟来。 石大上火有一阵子了,每天狂灌绿茶也没能把火气降下去。初春的匹兹堡开始变得湿润温暖,但是对于缓解石大的上火一点用都没有,一股无名火在他体内到处乱窜,不是这儿冒一个痘,就是那儿长一个疖子。这两天,无名火就窜到了屁股上。 趁着抽烟的工夫,石大跟何冲打了个电话。身在曼哈顿的何冲,在电话那头声音里像是掺了沙子。何冲说,他也失眠好几天了。 他俩发愁的是同一件事儿,四月份,是留学生工作签证抽签的时候。这几年来美国的留学生呈井喷之势,工作签证供不应求了。工作签证的抽签挺残酷的,如果抽不到就立刻丧失了工作权利,不管你在华尔街还是在硅谷,基本上就要卷铺盖回家了。听见身边很多人都收到抽签成功的邮件了,他俩一天比一天惴惴不安起来。 石大焦虑,但不是特别悲观。他一直对梦想这个东西有点迷信,他每次喝完酒总喜欢用手指头咚咚地敲着桌子朗朗地说,梦想不死,就总有实现的一天。然后,就会开始讲他那已经讲了几十遍的励志故事。 尚在初中的时候,石大邻居来串门儿,说起自己的儿子拿了全奖去康奈尔读书的事儿,把儿子在美国的日子说得五光十色。石大在山西长大,十八岁前连北京都没去过,好在从小读书多,比同龄人对世界多了一份好奇,内心也多了一点理想主义。邻居偶然的一番吹嘘,给他这份好奇跟理想主义点了一把火,也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一颗美国梦的种子。接下来十几年,这颗种子破土而出,几经枯荣,却一直都没死去。 大学毕业后,石大如爸妈的愿去了北京一个央企上班,二十几岁就过上了泡茶看报纸琢磨办公室政治的日子。小日子过得不富裕,但贵在安稳,而且每年过年回家,说出单位的名头,总能让山西的父老们啧啧啧一番。可惜,很多时候荣归故里不等于衣锦还乡,有几次同学聚会聊起来,好些人每年交的税都已经比自己的工资高了。 石大脸上渐渐有点不堪,从小就是学霸的他,从来就没有体会过当中游的感觉。况且,在北京喝了几年的茶水,脑子渐渐有点生锈。他常常在照镜子时会有点发愣,并非镜中人体型样貌有什么变化,而是整个人由内而外都散发出一股古旧的味道,类似于发霉的松木,又类似于潮湿的旧报纸。搁以前,他管这个叫书卷气。后来,他不得不承认,这种味道,其实叫作虚度。 何冲当年是混迹在金融街的小白领,每天拎着笔记本去上班,用起Excel来手指头在键盘上上下翻飞繁花尽落。何冲在2011年的时候觉得事业到了瓶颈,某天翻来覆去一夜没睡,第二天爬起来就开始准备申请去美国读商学院,石大跟何冲就是在那时的托福班上认识的。 石大去上托福课,纯粹是因为日子实在太闲。石大羡慕何冲,他身上就没有那种霉气,眉毛眼睛都仿佛是要往头顶上长,配上一头永远耸立的头发,整个人有一种随时要弹起来的感觉。石大倾慕这种气质,这种气质一看就是在一个更自由的空气中聚合而成的。而自己待的国企,等级森严,身处其中如履薄冰,断断不可能滋生出这样的气质。但是,虽然石大自轻自贱,何冲却很欣赏石大那种深沉敏感的调调儿,他相信那是一种读书人特有的味道,是自己在金融业永远也熏陶不出来的。 石大的屁股仍然在疼,在他犹豫着是不是去厕所检查一下有没有出血的空当,手机亮了一下。微信是何冲发来的,说听到传言,如果到这个时候还没收到确认邮件,基本上就没戏了。石大心里紧了一下。何冲说话向来靠谱,从不捕风捉影,他若这么说,八九成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就要离职回国了。 石大手指头发抖,回复说,我打电话问问律师,等我信儿。 何冲当年有一副死活要去纽约华尔街的架势,让石大有点自惭形秽。石大那会儿连商学院是干啥的都不知道,却不想太示弱,就开始向何冲打听起申请的种种事宜。何冲听完石大的背景,以及他对当下寡淡生活的不满,当下就食指往空中一点,说,那咱们一起申!口气强烈,头发像一团燃烧的火。 石大的美国梦在十几年前被偶然地种下,又这么稀里糊涂地在2011年开始重新滋长。 石大属于凡事不做则已,一做就要争当学霸的那种人。几个月下来,石大瘦了十斤,却一举拿下了托福和GMAT。这是充满了惊险与挑战的几个月,不说别的,单纯请假去考试跟面试就是个技术活。 请假请多了,石大就慢慢摸出了请假的门道儿。很多时候假并非越早请越好,有时候临时请假反倒会显得更真实。而且请假一天并非只关系这一天,而是一个牵扯前后三四天的大工程。譬如病假,周三请假,周二就应该要有生病的迹象,而周四回来应该略带病容,且要适当地咳嗽。 请病假时,生病的种类也大有讲究。 考试临近时,老领导突然派了任务,安排石大去甘肃出差。这任务咔嚓一下就挡在了石大出国的路上。一旦出差就必然错过考试,错过了这次考试就赶不上今年的申请,这一耽搁就是一年。 石大硬撑了一宿没睡觉,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去上班了。到了单位就悄悄溜进了老处长的屋里,神神秘秘地把门关上了,颇有点要以色侍人的意思。老处长有点紧张,目光越过老花镜盯着他看。 石大局促地搓着手,说,领导啊,甘肃这次出差我怕是去不了了,要不还是派老杨去吧? 老处长一蹙眉头:怎么了? 石大干咳一声,嘴里有些发干,嘴唇黏在门牙上差点张不开嘴。 我,我得了前列腺炎。 老处长的眼镜应声落地,扁着嘴琢磨了半天,愣是应允了。 这件事成为石大请假史上的一朵奇葩。前列腺炎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相比于感冒发烧,前列腺炎,第一,听起来足够严重;第二,没有症状,无从验证真伪;第三,这种病略微难以启齿,因此显得更加真实可信。你想啊,我连这种难言之隐都告诉你了,怎么可能是假的嘛。 石大的这一套理论,如今却已经很久不用了。如今的公司让石大很舒服,大家的共识是工作归工作,不能影响个人生活。谁有什么事儿,随便打个招呼就可以不来了。石大当年研究出来的请假厚黑学,就再也用不上了。 请假厚黑学,跟医疗保险一样。有了心里踏实,但还是希望永远用不上。 就这样,石大跟玩通关游戏似的,终于在2012年夏天,揣着从人力部门坑蒙拐骗弄出来的护照,逃出了那个大国企,登上了从北京飞向美利坚的飞机。坐在石大身边去美国探亲的老两口唠唠叨叨的一路话都没停,石大边看《甄嬛传》边吸吸溜溜地吃着飞机上送的牛肉面,突然有点恍惚。我这是要去美国了?一会儿下了飞机就要开始说英语了?北京的朋友、烤串豆汁怎么办?临走时明明涮羊肉都吃恶心了,怎么突然又开始惦记了?等等,究竟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等石大晕晕乎乎地降落在华盛顿的机场,看着身边一大群活的老外,说着叽里咕噜的英语,他才意识到,他已经跟过去的二十几年暂时画上了一个若隐若现的句号,他二十几年的美国梦,这下真的结出了果实。 几年后,石大仍然很喜欢回想起那一次的跨国飞行。那种穿越时空,仿佛从一个世界被抛到另一个世界,那种感觉这辈子可能也不会再有了。这种穿越,对于他这个渴望出国这么久的人来说,甚至还有一点点功成名就的感觉。 何冲很是瞧不上石大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他当年一上飞机就要了瓶红酒,吞了片褪黑素,一路睡了过来,饭都没吃。何冲或许是金融业待久了,什么巨变都撼动不了他。石大在机场出发时,哭得蹲在地上站不起来,何冲据说头都没回一下,早早就登了机,还找空姐磨了半天换了一个挨着安全出口的座位。 所以在工作签证这事儿上,何冲就比石大理性得多。在石大心里,这事儿他不催,仿佛坏消息就永远不会来。而何冲就必须要及时把所有信息攥在手里,好及时计划下一步。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何冲总是混得比石大好很多。 到了美国后,何冲在曼哈顿读书,而石大去了匹兹堡。石大和何冲逐渐不怎么打电话了,仅仅凭借Facebook了解对方的近况。石大适应得不太好,在一个国企虚度了那么久,英语一句都没说过,在商学院里,总是感觉有点狼狈。上课几乎完全跟不上,不敢发言,甚至不敢跟同学聊天。在国内时,石大的笔杆子是小有名气的,口才声音也都好,常常被宣传部门借过去当大型活动主持人。突然间,语言竟然成了他最大的短板。好几次,他不服输,给自己做心理建设,逼着自己去找美国同学说话。 石大,你要想在美国混,这一关早晚都要过,上啊!丢人怕什么?丢人也没人记得你。 可是往往他磕磕绊绊地说出几句破英语,把自己说迷糊了,把同学也给说迷糊了,他脸上实在挂不住,只好落荒而逃。 丢人,还是件挺难面对的事儿。 相较之下,何冲就好多了,何冲上大学时的很多专业课都是用英语上的,工作后更是常常在中文里夹英文词儿。石大一度厌弃这样的装逼行为,但是,看着何冲的Facebook上一天比一天热闹,参加的活动越来越多,整个人看起来越来越英特纳雄耐尔[1],他突然有点为自己当年的“不装逼”感到后悔。 何冲就是何冲,后来实习跟工作找得都很顺利,工作搞定后就开始四处旅游,最远的一次去了以色列,在海关还跟当地官员吵了一架,颇有点游历四方阅尽天下的意思。而石大一直在学习跟找工作这两件事儿上挣扎。石大说,等搞定了实习就去迈阿密,结果,别人实习都开始了,他才刚刚找到一份薪水低得不像话的实习。第二年,他又说,等工作搞定了,一定要补上迈阿密。结果,毕业的时候,石大的工作还一点着落都没有。 石大有时候很沮丧,几年了,他就没有放松过,人生为何要如此艰辛? 但是,石大心里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不适合美国。石大虽然英语烂,但自觉有一颗渴望平等自由的心。当年在国企时,他为了去旅游,跑去跟领导请年假,领导眼皮抬都没抬就给驳回了,年纪轻轻不好好工作,休什么年假。石大一下子就火了,当场就跟领导翻了脸,据理力争,搞得领导不胜其烦,最终恶狠狠地在审批表的同意栏里签了字,笔头把纸都划烂了。 石大很自豪,他觉得相比于那些唯唯诺诺的同事,他更有追求权利的信念。因此他相信,自己个性中有一大部分跟美国很搭,在美国,他才能活得更像自己。 适合归适合,石大并非不着急,他甚至还在抑郁症的悬崖边儿上徘徊了一阵子,毕竟当年放弃了那么稳定的工作跟生活,花了一大笔钱来读书,却变得如此潦倒,自己是不是步入了歧途。最后他在家里憋了几天,用最简单的一个道理说服了自己。 石大,如果给你一次机会重来,你还会来美国么? 当然要来!让我跟那个老处长一起生锈,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想通了这一点,石大就开开心心地又重新出门见人了。 很多时候都是如此,人们后悔自己的决定,总是在琢磨,如果当年我不怎样怎样,该有多好!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一旦陷入其中,抑郁症的触手就开始缠上你了。能够治愈自己的,往往是那四个字:不忘初心。 找到工作前,石大过了一段人生中最艰辛的日子。手上没钱,只有靠朋友接济。他有个朋友在做中餐馆的生意,给了他一份送菜单的工作。他每天开着一辆破车,辗转在无数中餐馆之间,时间久了,好多餐馆都记住了这个戴眼镜的贫穷男人,餐馆的老板甚至会悄悄把他引到后厨,拍着他说,想吃点什么,直接跟大师傅说。 对于这样的悲悯,石大总是有点悲喜交加。石大家里其实是有钱的,但他实在张不开嘴。当年因为从国企辞职跟家里闹了个天翻地覆。 老爸当年面带讥讽:你毕业后如果找不到工作,也别回来找我。 如今回去低头要钱认错?开玩笑。 石大相信跟随自己的理想,永远都不是错的事情。 万幸,毕业三个月后,在石大要被驱逐出境的前几天,他终于搞定了工作,一份真正的工作,一份能够匹配他的学历跟理想的工作。 接到新公司电话通知的那一天,石大又有了当年第一次来美国时的感觉,那种改天换地的感觉。一个电话一下子隔开了石大的现在跟过去,把他留了下来,让他能够继续在异乡过上追求自由与平等的日子。 后来何冲问他当时有没有绝望过,石大摇头,说,我这人特别相信一句话:如果你想要一样东西,就要坚持下去,老天迟早会把它给你。 老天迟早会把它给你,石大边念叨这句话边拨通了律师电话。石大的人生中有过几次改变了他一生的电话,收到商学院通知算一次,接到女朋友电话分手算一次,接到工作offer算一次。石大有种预感,接下来这一通电话,也会改变他接下来的人生轨迹。 几分钟后,石大挂了电话,脑子里嗡嗡作响。他双眼漫无目的地扫过面前的办公桌、电脑、印着学校名字的大咖啡杯、从纽约带回来的玩偶、爸妈的照片,还有一堆昨天还在测试的产品。这一切都这么真实,真实得令人难以相信自己很快就要跟这些脱离关系了。 完了。 刚才律师说,基本上可以确定石大没抽到工作签证。接下来,石大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想办法搞一张绿卡留下来,要么就回国。 石大在电话上有一瞬间差点失控,他特别想对着那个口气冷漠的律师吼叫:你知道我走到这一步有多不容易吗?你知道我曾经挨过饿吃不上饭吗?你怎么能这么冷漠? 石大还是忍住了,毕竟关律师什么事呢。 接下来呢?真的要回国了?难道又要回去面对自己当年那么不喜欢的一切么? 一瞬间,好多人的脸从石大脑子中闪了过去。不支持他的爸妈、当年的老处长,以及被他忽悠了的管理护照的那个大姐。他有点不敢往下想了。 石大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轮回。考试、申请、出国、读书、打工、找工作、签证,签证没搞到。石大画了好大的一个圆圈,在五年后回到了原点。 他跟他的美国梦刚刚蜻蜓点水地亲吻了一下,就又要被扯开了。 如果你想要一样东西,就要坚持下去,老天迟早会把它给你。 真的么? 刚才那个电话或许真的改变了石大的人生,因为他终于不再相信这句话了。 当老天知道你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就握有了最大的筹码,他只会更放肆地调戏你。 人生就像屁股上的火疖子,再疼,你又能耐它何。 [1]英特纳雄耐尔:英文international的音译,意思是国际。 PART FOUR 比荒谬还荒谬,比现实还现实 我把电话挂上后,依然听到计时器的滴答声, 好像有一个计时炸弹藏在了我的体内, 等着哪天伺机爆炸。 喝 酒 文/这么远那么近 林大的眼睛微微张开,眼神闪出得意的光…… 他的嘴角咧开,无声地笑了。 在林大干完一整瓶白酒后,他终于不负众望地一俯身吐在我的腿上。 哥们儿,我告诉你,千万别相信女人。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女人这张嘴。林大两眼惺忪地对我说。我手忙脚乱收拾,一边点头,心想这不是妞儿对我说的话吗? 三天前,妞儿也喝得大醉,她拍着我的大腿,把我当成是她多年的好姐妹,直勾勾盯着我说,我告诉你,千万别相信男人。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这张嘴。 真是见鬼了,三天听了两遍不同的版本。我该信谁? 这俩人分别偷偷摸摸找我喝酒,跟我诉说他们分手的原因,妞儿说林大不忠贞,在手机里发现了林大和陌生女人的暧昧短信。林大说她放屁,明明他亲眼看到妞儿和一个男人举止亲密地逛街,还手拉手。 林大对我说这话时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他两眼血红,响亮地打了一个嗝,拿着筷子敲酒杯,啪啪啪地响。我讶异地问,亲眼?在哪儿看到的? 林大说,就那个谁告诉我的……那个谁,哎哟想不起那货的名字了,可惜没有拍到照片,妈的。我重重叹口气。 林大和妞儿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时间,但按照林大的话说就是时间不在乎长短,他俩这叫对上眼了,两人在各种聚会上狂秀恩爱,彼此夹菜喂饭,彼此对望接吻,完全不顾旁人鸡皮疙瘩掉一身。林大在给我回顾这些往事时,眼睛里闪闪的,好像有泪。 他俩相识也是因为喝酒,某次朋友聚会我不在场,朋友拉来一大帮不认识的新人蹭饭,当林大第一眼看到妞儿时,眼睛就被点亮了,他凑到妞儿身旁,眯着眼睛问,美女,叫什么名字?有男朋友了吗? 妞儿看了他一眼说,妞儿。林大一愣:我是爷们儿,不是妞儿。妞儿扑哧一声笑了:我的名字叫妞儿。没男友,但有很多男性朋友。 饭局之后,林大对妞儿念念不忘,穷追不舍之下,妞儿说你干完这瓶白的,我就跟你。林大二话不说,仰起头干了那瓶原浆酒,当天晚上就住进了医院打点滴,然后妞儿就和他在一起了。 那次妞儿和我喝酒时说,我们在一起就是这么随便,就是因为一瓶酒,他说我为你毒药都能喝,何况区区一瓶酒?结果现在和别的女人勾三搭四,你说这人是不是太操蛋? 我晃着手里的酒杯,看着妞儿在那儿滔滔不绝,实在想不到林大是怎么和陌生女子暧昧的。我忍不住好奇悄悄地问,他是怎么和别人暧昧的? 妞儿白了我一眼,还能怎样?嘘寒问暖,打情骂俏。你们男人不都是这样子的下半身动物吗?我一时语塞,半天才说,说不定是个误会。 误会个屁。妞儿把酒杯狠狠放在桌子上:微信里那么长的聊天记录我看得真真儿的,我也不傻,更不眼瞎,找小三儿谁不会?赶明儿我也找一个,找个比他帅的比他阳刚的比他有钱的,不出这口恶气,我就不是东北的大妞儿! 放他妈狗屁!林大听完我的描述,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放他妈狗屁!全是放屁! 林大扭过身子,拉住我的胳膊:我们一开始还挺好的,我以为找了个贤妻良母,没过几天这本性就出来了,晚上不是同事聚会就是朋友泡吧,电话微信都不发了。一开始还让我去接,后来只要出去索性就关机了。 我问,她为什么关机?林大一撇嘴:嫌我管她太严,不让她出去放松,不让她喝酒,理由多着呢。我默默给他重新倒了一杯酒:或许就是你管得太严的缘故,让她有压力了。 林大啐了一口:才没有,我连她的朋友都没有见过几个,我只是让她在外面野的时候,还知道她有一个男朋友。他继续絮絮叨叨:这下可好了,绿帽子戴到我头上了,就是有人看到她和一男的手拉手逛街,真是不要脸,恬不知耻,低三下四…… 转了半天词,林大终于瘫倒在桌子上,沉沉地睡了过去。我使劲晃晃他,丝毫没有反应,呆坐了一会儿,我轻轻地说,出来吧。 妞儿从包间的卫生间里走出来,她坐在我旁边,眼睛直勾勾盯着对面的林大,低声说,他不会半截醒过来吧? 我摇摇头:不会的,我了解他,只要他喝醉了,醒来绝对是第二天的事情。妞儿握住我的手:你真棒。我掐她的脸:是你的计划好,没有那个女生,我们也不会在一起,那人是谁? 妞儿微微一笑:我东北一姐们儿,来北京住几天。林大微信一摇,把她摇到了,顺理成章,板上钉钉,谁能敌得过美女的诱惑啊哈哈哈。 我依然心有余悸:以后出去逛街可别那么招摇了,幸亏林大的朋友不认识我,不然咱们的事情就要穿帮了。 妞儿轻蔑地看了瘫倒的林大一眼:怕什么?迟早会知道的,自己是个二百五,还硬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谁。遇到你以后我就明白了,你才是我的真命天子。 我叹口气:幸亏我们就要走了,你真的决定跟我一起去国外吗? 妞儿深情地望着我:你去哪儿我就和你去哪儿……话音刚落,我的手机响了,我打开看,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彩信,图片里妞儿和一个陌生男人抱在一起,两个人在深情接吻,像极了我和她曾经的样子。 妞儿问,谁啊?我合上手机:没什么,广告短信。 妞儿钻进我怀里,脸亲昵地蹭我的脖子:亲爱的,可想死我了。 我紧紧地抱着她,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 我和妞儿都没有看到,林大的眼睛微微张开,眼神闪出得意的光,他轻轻把手机放进兜里,脸上的表情也有些扭曲,像极了我刚才的样子,只是他的嘴角咧开,无声地笑了。 计 时 器 文/路魆 听,滴答滴答…… 计时器在倒数着他们泥巴一样的生命呢。 我从帕拉修车厂的后门开车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五点。我轻易地避开了那些令人紧张的目光,绕过街角,驶上了快速车道。 不过,从昨天开始,我感觉胸口里有个计时器在滴答地走着,倒数着。 经过游船码头时,透过车窗,可以看到天边残余的光线。今天,我对一切稍纵即逝的事物,突然产生了一种留恋。不过,我把头转了回来,我已经做好了打算,要到几个预定的地点,完成一个计划。 我驶经的第一个地点是“日落公园”。 古老的日落公园以独特的日落光线而闻名遐迩,大概是缘于古代工匠对树木品种、种植方式以及石山水池的分布位置的考究,每当日落时分,仿佛经过三棱镜折射一般,林间悬浮着奇异瑰丽的光线,而空地上,则呈现了随着光线移动而运动变化的形象图案,这些奇观一般只持续五分钟。我说了,我对那些稍纵即逝的事物,产生了深深的留恋。 可是,我没有下车。当我准备加速前行时,我看到路边有个人朝我招手。我心里很奇怪,怎么会有人认出我来呢?等我驶近时,发现那个人是A。我加大油门,打算无视他。可是他已经跑出来挡在我的面前了。我急忙刹车。他一脸讪笑,上了我的车。 “你找我有事儿?” “没什么,你继续开车吧。” 我没有理会他,但意识到自己的计划被打乱了,真想把他推下车,好让他被其他车碾过去。我从后视镜看到他不停地打量我的车的内部,还不时朝我微笑,手里拿着手机在发信息。 第二个地点是“十二点百货公司”。我不知道为什么叫“十二点”,大概意味着终结。不过,这个百货公司的生意好得不得了。现在是下午六点了,入口处熙熙攘攘。下班的师奶和老人排着队付账。 “在这里停一下!”A竟然拉住我的手,企图让我停车。 “你他妈的知不知道很危险?”我粗暴地骂了一句。 “别生气嘛。你看。” 在百货公司的西入口,又有一个人朝我招手。那是B,一看他肥胖的身形,我就认出了他。同样,他没经过我的同意就钻进了车。 第三个地点是“终端电子公司”。又一个不祥的名字。从里头走出来的人,都像是电路板一样扁平,或者说,像机器人一样呆板。A和B表现得很兴奋,像有什么他们一直期待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样。 “快停车!” 是C。他又上了我的车。C是一个电路工程师,穿着邋遢的衬衫,膨胀的肚腩像是塞进了一个热气球。他艰难地挤进了车里。 我预感到一丝不寻常,但还是按计划驶过了最后一个地点,“晨暮广告公司”。不出所料,我在那里遇到了D。他毫不犹豫地截停我,然后上了车。 好了,计划中的四个地方都走过了,而我的计划也被打乱了。 他们四个坐在车里尴尬地笑着,用一些庸俗的玩笑和我搭话。可是,我已经厌倦了和他们四个人说话。他们都是我曾经的朋友,是的,是“曾经”。 最先发话的是A,显得很迟疑: “说句实话,我很抱歉,借了你的五万,五年了,都还没有还,还让你错过了房子的首付。不过,你放心,我肯定会还的。”他拍着胸口。 “得了吧。”我继续沿着河堤开车。 “还有我。”B开口了,“你的首付没付上,错的是A,所以你女朋友跟你分手主要不是因为我,是因为A!” “别赖在我身上!”A还击,“是你抢了人家的女朋友在先。你不好好当个收银员,偏偏要跟人家的女朋友搭讪。人家把你当作朋友才到你的收银台前结账的。” “朋友跟结账有什么关系?”B一脸委屈。 “要是人家到了隔壁收银台付账,你看到,会好受吗?你以为人家专门送自己的女朋友到你的虎口吗?”A说了一通。 我完全不想理会他们,C和D在后面窃窃私语。 “但是,我跟你说,”B拍了拍我的肩膀,“她真不是个好货色,现在也把我甩了,她没回去找你吗?” 我摇摇头,继续开车,车子已经驶过堤坝了。 “那个……”是C在支支吾吾的,“我……是我向老板打了小报告,说你在上班期间跟女朋友吵架,搞得整个公司的员工都无法专心工作。” “原来是你把人家的工作搞丢的!”A和B异口同声地说,“人家现在只能在修车厂里屈才啦。” 妈的,原来是他打的报告。我心里一急,踩尽了油门,差点冲进了河里。 “还有你!还有你!”C把矛头转向D。 “什么还有我?”D低声骂了一句粗口,“你那次出糗,其实错在我。我把殡仪馆的横幅跟你的那份调换了。不过!那是一个失误啊!” 我那次原本想挽回女朋友,特意买了花,还叫广告公司制作了横幅——真是一个丢脸的挽回方式——谁知道,去到她家门口,一拉开横幅,竟是全黑的,还写着悼词。她爸妈看到之后转身就甩上了门。 他们四个人各自忏悔后,坐在车上一声不吭。 我们五个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我感到后悔,因为跟他们四个混在一起,倒霉的、被凌辱的总是我。他们总是装着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把我置于他们的脚底下。可是,我已经没有其他朋友了。只有他们愿意跟我走在一起,尽管受伤的总是我,那也比一个人没有存在感要强。 可是他们今天怎么了? “你看,我们四个都向你道歉了,我们以往的恩怨可以一笔勾销了吧?” 我心里的确感到了一阵轻松,但是车子已经驶到了一处偏僻的密林入口,穿过密林的小路,是一处水文复杂的河道。我打算掉头回去。 “既然,前账已经算清了……”A说。 “哎我说,你怎么买得起这么贵的车啊?还悍马呢?”B抢过话。 “对啊。我看,你这车也不太符合你一个修车工的身份吧?”C笑起来。 “是不是还要在车门上贴上‘沉痛悼念我逝去的时光’呀?”D引得车内一阵哄笑。 接着,C抓住我,强制把车停了。车撞到了一小丛荆棘里。 “哎哟,把车剐花了!”B一巴掌打在我的头上。 “你的命,就像那些泥巴一样。”A把拳头伸到我面前。 他们把我拖下车,暴揍了一顿,拳脚落在我身上。我挣扎着起来,像个小丑一样挥手蹬腿反抗着,但毫无用处。 我看着他们跳上车,一路欢呼,把车驶进了密林里。 我往回走,不久后,密林里就传出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一股浓烟蹿上了树林的上空。 我头也没回地往城里走。当我回到修车厂时,老板找到了我。 “关于昨天说要辞退你的事情,我也很为难。但赔偿我会照付的。” “我早就想不干了。” 老板压抑住了怒火,把解雇信丢给了我。临走时,他说:“今天厂里不见了一辆豪车,希望不是你干的。” “当然不是我了,就算你辞掉我,我依然对你忠心耿耿啊。” 离开修车厂后,我按照今天的计划,把那些地方重新走了一遍。我原本计划,开着那辆不属于我的豪车,经过那些地方,分别把ABCD教训一顿后,去密林后面的河道投河自尽。我还在车里放了土制炸药,以免自己死得不彻底,或被人救活。但听完他们四个的忏悔后,我突然觉得释怀了。 可是,他们道歉之后,撕下那层玩笑般的面具,把我的车抢走了,仿佛那些艰难的时光又重现了。我依然只是一个玩物。要是这事儿不出意外,我将开着车回到厂里,向老板道歉,继续那低人一等的生活。 他们当中谁触动了开关?或许是C,他对电子线路最感兴趣。他把遥控装置拿起来,摆弄了一番,然后触动了开关也说不定吧。听,滴答滴答……计时器在倒数着他们泥巴一样的生命呢。 反正,今天死的不是我。 第二天老板打电话来: “经查实,车是被四个贼偷的,他们罪有应得,都炸死了。” “我听说这事儿了。” “我辞退你,也是一时想不开。你回来上班吧。” “以后别再想不开了,要不然又会丢一辆车的。” “什么?” “没什么。我明天几点回去上班?” 可是,我把电话挂上后,依然听到计时器的滴答声,好像有一个计时炸弹藏在了我的体内,等着哪天伺机爆炸。 不带零钱的人 文/蓝涂 我的恨值几毛钱?我算不出那个数。 我想,换成硬币的话,也许足够埋葬你了。 你的恨值几毛钱? 当时你这么问我,我不懂得回答。 后来,那个答案忽然从空气跳进了脑袋,我却不能马上告诉你。 “一共二十一元,收您五十。” “请问,一块零钱有没有?” “没有。” “找您二十九,欢迎下次光临。” 走出门的时候,我把四个硬币扔进包里,硬币滑过布料掉到包底,碰到它的同类,响起金属的撞击声。我拎着微沉的包走入人流,一起一落中感受着硬币不安分的滚动。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这么多天去哪里了? 没什么事,手机出了点问题。 能打通就是没人接,这叫什么问题? 我还有事,等会儿打给你。 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抱着孩子一路乞讨过来,站着的人把脸转开,不予理睬。 “小姐,你菩萨心肠,可怜可怜我的孩子吧……” 一个稀拉散落着硬币的碗伸到我面前。 我盯着那女人,她的嘴呢喃着,不断低头,机械地重复那套说辞和动作,眼神却很平静,她怀里的孩子无辜地看着我,完全感觉不到成人的情绪。 “我没零钱。”我直视女人的眼睛。 女人还是继续着她的说辞和动作,我夹紧包,转头望向别处。 她放弃了,走向另一个人。 公交车到了,我与其他等待的人一起挤了上去。 前面的人把准备好的两个一元硬币塞进投币箱,司机随意地瞥了眼监视器,听着硬币滚进箱子的声音判断乘客扔的数额。 我把包靠向刷卡处,刷卡器发出“嘟”的一声,随后走进车厢,找了一根柱子抓住。 “你少投了五毛,这车是两块的。”司机拦住一个人。 “我只投了一块五吗?我以为我投了两块。” “那你看录像好了,看看你投了多少。” “不用不用。”那人开始翻自己的口袋。 “咕隆”,一个硬币滚进了投币箱,司机拉了投币箱的拉杆,收到的零钱全都倾泻到箱子底下,发出响亮的声音。 你和那个女人怎么回事?全世界都知道了,就我蒙在鼓里? 其实我早就想告诉你了,怕你伤心。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们干脆点,断了吧。 你说什么啊,什么断掉啊,说清楚啊,喂? 一元放在左边的罐子,五角放在中间的罐子,一角放在右边的罐子。 “哇,姐姐,你怎么有那么多的硬币啊?” 我把小朋友领出房间,顺便带上房门。 “因为姐姐要买很多很多的东西啊,所以要节约,你也不要浪费哦。” “我也要叫爸爸给我买个储蓄罐,要是能存起姐姐那么多钱就发达了!” 我笑着摸摸她的头。 她不知道在我床底的柜子里,这样的罐子还有好多。 你以前说的那些都是骗我的吗? 我骗你什么了,我从来没说过我爱你,不是吗? 那时你说爱不值钱,在一起开心就好,你还说喜欢我的笑,不见到我就会想我,难道那些都是假的吗? 全是真的行了吧,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一点都不爱你,明白了吧? “方向盘往左边打,对对,好了,好了,不要再转了。” “谢谢你啊教练。”我停好了车子。 “嗯,不错,过几天可以来考试了。” 我微笑着告别了教练,等考完驾照,下个礼拜又可以去健身中心了。 喂? 是我。 怎么又是你,别再打来了,我想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我把车停在了那个酒吧外。 我已经连续几天在这个时候看着你从门口进去了,这么多年,你还是喜欢这里。 我关上车门,走进酒吧。 昏暗的室内,我却一眼就找到了你。 你坐在位子上,和旁边的一个姑娘喝着酒聊着天,我不认识她。 我恨你。 谢谢了。你的恨值几毛钱啊?送给我好了。 你笑了,愉快而轻蔑。 我沉默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真的恨你。 我不怕你不爱我,不怕你把我的爱当草芥,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恨你,夜晚哭泣的时候恨你、没有办法睡着的时候恨你、在想到你给我带来的痛苦时恨你、在不能忘记你的时候恨你。 我告诉你我恨你,希望你能感受到我哪怕百分之一的痛苦。 可是你却对我的恨不屑一顾,我深入骨髓痛到心里的恨对你没任何意义。 我最强烈的感情半丝也传达不到你的心里。 你坐了很久,喝了好几杯酒,最后终于有点醉了,姑娘们都走了,只剩下孤独的你。 什么时候起,你开始变得没有魅力了呢? 我拿起杯子朝你走过去。 我发着愣对着墙壁,你早就挂了电话。 你的恨值几毛钱?你这么问我。 我说不出话,因为悲哀。 我所有的爱都沦为了恨,却不能引起你一点波动。 不论我做什么都不再与你有关。 只有我自己知道。 车子往郊区开去,你醉躺在我的右座。 你已经忘记了我当时有多么恨你了吧?也许你从来都不记得。 我们好久不见,久得可以坐下来平静地说起从前,再从酒精中找到一点新的火花。 真高兴你还记得我的名字。 我一直以为只有你喜欢骗人,没想到你也同样好骗。 车子在黑暗中行进,会发光的只有车灯,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们,我真想一直这么开下去。风声穿不透封闭的车窗,我双耳能触碰的,只有车子的引擎声、你的呼吸声和后备箱罐子的碰撞声。 我的恨值几毛钱? 我算不出那个数。 我想,换成硬币的话,也许足够埋葬你了。 如此简单的答案,我却过了这么久才告诉你。 为什么北极没有企鹅 文/远子 最近我总是梦到这样一个扔飞碟的男人,他满脸络腮胡子,面无表情地站在山顶扔飞碟,像在抛掷一个又一个被遗弃的人生。 又是一年圣诞节。没有下雪,冷风在窗户上不知疲倦地吹着,那声音听上去就像是有人站在高处扔飞碟时发出的嗖嗖声。这一切让人完全没有出门的欲望。 最近我总是梦到这样一个扔飞碟的男人,他满脸络腮胡子,面无表情地站在山顶扔飞碟,像在抛掷一个又一个被遗弃的人生。可是当他把我扔出去后,他后悔了,他穿着雪橇滑到谷底,俯下身扶起了瘫坐在地上的我,背着我回到了山顶。梦的结尾我看到了他那张模糊的脸,他没有死,一切又可以重新开始了。 我还是出门了。待在家里只会让我变得越来越矫情。街上还是有不少人。一群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站在路边抽着烟,他们脸上挂满了张望的表情,似乎每个人都在等着心上人的出现。一对情侣戴着红色的圣诞帽让我给他们拍照,我拒绝了,那红帽子让我心头一紧。我加快了步子,在街角处迎面撞上一只企鹅。就在我以为自己在做梦时,我看到了紧跟在企鹅后面手持着遥控器的小男孩。他摔倒了,我扶起了他,拍了拍沾在他身上的灰尘。 “谢谢阿姨。”他的脸蛋儿红扑扑的,眼睛清澈得像一块没有任何杂质的冰。扔飞碟的男人会舍得把他扔到绝望的谷底吗? “为什么北极没有企鹅啊?” “大概是因为企鹅不喜欢北极熊吧。” “那你说如果我们把南极的企鹅送几只到北极去,它们能活下来么?” “这个嘛,北极熊那么凶,它们会害怕的吧。” 我可以抑制住不去想他的脸、他的微笑、他的体温,可是那些对话总是毫无预兆地在我耳边响起。那时候无论我提出多么幼稚的问题,他都会很认真地回答我。可是慢慢地一切都变了。 “为什么北极没有企鹅啊?”婚后第三年,我特意试探性地又问了一遍。 “你上网搜搜就知道了。” “那你说如果我们把南极的企鹅送几只到北极去,它们能活下来么?” “我说你能不能成熟一点,问这些问题有意义吗?” 好,我成熟一点,我再也不问这些傻问题了。我每天下班后一回家就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可是他并没有因此多爱我一点。 那天我忘了带钥匙,去他们公司拿。在他办公室的玻璃窗后面,我看见了那个妖媚的女人。我注视着他注视她的目光,他的余光扫向我,愣了几秒钟,低下头然后又迅速抬了起来。那一刹那,我恍然大悟。 我在他的手机里见过这个女人的照片。那些莫名其妙的加班,那些躲在厕所里打的电话,那一遍又一遍重复的“今天我太累了”,如今都像雾霾一样被他那道欲盖弥彰的目光给驱散了。 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拿起他递给我的钥匙就走了。 “你来之前怎么也不给我打个电话?” “你手机关机了。”我甚至还回过头微笑着回答了他的质问。 我像每一个天真的女人一样以为在一起就是永远在一起,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么滥俗的情节会发生在我身上。 “结婚之前,你答应过我三件事,你还记得吗?” “记得。” “你说是哪三件?” “今天我太累了,一时想不起来。” 我不争气地哭了。我哭得那么大声,连隔壁的老爷爷都被我吵醒了,我听见碟子破碎的声音,难道他是在通过这种方式表示抗议?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无论他怎么劝我,我都停不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出门了,他给我留了一张字条,他说他只记得两件事,一件是答应跟我结婚,另一件是去南极看企鹅、滑雪。 “南极我们暂时还去不了,这周末圣诞节我们一起去郊外滑雪,好么?你不是一直说想去滑雪吗?” 他说得那么自然,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会想办法解决的,我会想办法解决的。”他又躲在厕所里打电话了,我趴在厕所门上听见他反复重复着这两句。看来我的解决方案开始奏效了,我偷看了他的手机找到了那个女人的电话号码,每天凌晨两点给她打电话暗笑几声,我把她的电话和照片贴到了各大交友和色情网站上,还印了几百张她的寻人启事贴到他们公司附近的街道上。 “你给谁打电话啊?那么久。” “一个工程出了点问题。” 还真沉得住气,我看你究竟要瞒到什么时候。 然后,那一天就来了。 我们戴着红色的圣诞帽,站在满是人工雪的山顶,正准备往下滑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你先滑吧!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有点害怕。”我没多想,心里默念着教练刚才强调的要领:两板与肩同宽,上体前倾,雪杖自然下垂,两腿均衡用力。突然如同神启一般,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缓缓将举起的一只手放了下来,雪杖在他的另一只手里握着。 “我是想……” 在那一瞬间,那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再次降临。“我会想办法解决的。”原来他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制造一场意外事故!他一定精心计划很久了吧?说不定是那个狐狸精的主意?故意选了一条很堵的路,到滑雪场时已经快要关门了,是看准了这个时间人很少,是吗? “我是想……”一股怒火冲上我的心头,没等他说完下半句,我顺势将他半扬的手猛拉了一把。他滑了出去,很快他的身体失去了平衡,雪杖被扔到了一边,我看到他像一个雪球一样滚向围栏。他撞上了木桩,远远地,我看到一小片红色,就像是快镜头下迅速生长的樱花。 我开始尖叫,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教练,我看到他的手上拿了几个飞碟一样的盘子。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飞碟是干吗用的。我甚至怀疑我当时开口问过那个教练。 “我是想……”我一直在想他那没说完的半句话到底是什么。 “我是想吓吓你。” “我是想推你一把,看你好像也下不了决心。” “我是想弹掉你头发上的雪花。” 不,一定不是这些。不然这之前的一切又要怎么解释。没错,事后我去询问过他的同事,对于他和那个女人的关系,他们都矢口否认。但我心里很清楚,这不过是因为他们不想给我更多的打击而已。那个女人在他死后就离开了公司,这说明了一切。 扔飞碟的男人玩得更起劲了,怒号的风吹散了街道上仅有的一点节日气氛。我回到家,上网查了一下“为什么北极没有企鹅”,网上说北极以前是有企鹅的,只不过是在人类的大肆捕杀之下灭绝了而已。这个回答实在是太没诗意、太不浪漫了。 结婚之前他答应我的三件事情里他没想起的那件恰恰是他无法做到的,那就是“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在他被我拉了一把后狼狈地滑向山脚的时候,我想过要抓住他,但我只抓住了他的帽子。 我想,至少我们的帽子会一辈子在一起。我抬起头,看了一眼挂在床头的那两顶红帽子,笑出声来。 小 苹 果 文/怪物不二 这里四处都在播放着一首歌叫《小苹果》。王大毛有时候也跟着吼上一句“不离不弃”,可惜陈小果再也回不来了。 1 “王大毛,你能把陈小果的微信号给我吗?” “陈小果,她,她怎么会有微信号啊?” “嗨,你这个土鳖都能有微信号,人家陈小果就不能有啊?” “陈小果她不是……” “行了,王大毛,还当宝贝似的不愿意告诉别人呐?真小气!” “不是,你听我说,陈小果她不是……” 周秦那头猛地挂了电话,留下王大毛这头孤独地抓着手机,双眼茫然,半晌才把哽在喉咙里的那半截话说全:陈小果,陈小果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王大毛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他把手撑在洗手池上,抬起水淋淋的脸盯着镜子里头。一切都像是电影里的情节一样,从镜子深处,出现了陈小果的脸。倒三角似的狐狸脸,长长的乌黑的刘海,嘴角不经意地向下。她还是那么苍白而美丽,她通过镜子深深地注视着王大毛。 王大毛伸手去触碰她。“砰”地一下,陈小果消失了。 “你说,你要是还活着,肯定会有个微信号吧?”王大毛对着空气说,“你的微信名肯定叫小苹果。” 2 王大毛厚着脸皮给周秦打了电话。 “我想问问你为什么找陈小果,”王大毛说,“怎么到我这来找陈小果?” “想搞同学聚会,少了班花怎么行?”周秦说,“人人都知道毕业后她跟你走了,跟别人又都断了联系,不找你找谁?咱们毕业十五年了,早该聚一聚。” “是啊,通信工具越来越发达了。”王大毛犹豫着应和。 周秦说:“我打听到陈小果的微信号了。” “微信号?”王大毛的汗毛竖了起来。 “对啊,东问西问……”周秦抱怨。 “告诉我。”王大毛不知怎么,就脱口而出了。 他在搜索界面键入那串数字,一个名字跳出来,“小苹果”。 王大毛觉得这像一场噩梦。 3 “你真的是陈小果吗?” 这一句话久久没有回复。王大毛在工作的时候心神不宁,眼睛老是忍不住瞟着手机,遭到了老板的斥责。 “专心点儿,拿了奖金,换个新手机,”同事劝他,“来个苹果几Plus?” 陈小果过去也是很喜欢苹果手机的。那时候苹果还没有占据中国市场,许多人只是听说过,没用过。陈小果在街上拿了宣传单回来仔仔细细地看,她说,大毛,我看这个手机很牛,内置这么多程序,肯定好玩儿。王大毛吃着饭一抬头,给你买一个?陈小果说我不要,我玩不明白。 她好像的确玩不明白。她爱黏着王大毛看王大毛玩手机,也爱跟着王大毛去网吧。王大毛打游戏,她搬一个凳子坐旁边,巴巴地问,赢了吗?把这个人打倒了算赢了吗?王大毛说,啊,赢了。她就兴高采烈。所以王大毛老是骗她。毕竟她兴高采烈的时候很漂亮,有时候这种情绪还能延伸到床上。 如果陈小果活到现在,看到现在的王大毛在游戏公司上班,说不定也会兴高采烈。不过她应该知道,王大毛老是这样想,死了的人什么都会知道。 对方回消息了,屏幕的光芒阴森地闪烁: “你不敢相信我?” 4 这句话并不陌生。 毕业的时候陈小果一咬牙跟着王大毛远走他乡,为此不惜跟家里人决裂。王大毛看着她的行李箱问,你真不回去啦?她一脸挑衅地笑着说,你不敢相信我?再好比他们两个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不到适合的工作,陈小果居然愿意去餐厅里洗盘子。王大毛心疼地看着她的手说,太辛苦了,你受不了的。她依然那样笑着说,你不敢相信我? 王大毛抓着手机,浑身发抖,冷汗浸透了衬衫。 还有一次,记忆里还有一次她说了这句话。那天晚上,雷雨交加。他们在街上大声地争吵。王大毛的工作又丢了,陈小果对他很失望。他们辱骂着对方,竭尽所能。因为太多不愉快了,生活太艰辛了,粗糙的表皮掩盖了所有幻想。陈小果放声痛哭,这哭声令王大毛心烦意乱。他要她滚。她回身就跑了,丢开伞跑到硕大的雨幕中,一直跑上了桥。 “为了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要了,你现在要我滚!”陈小果哭着喊。 “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王大毛红着眼睛,咬着牙说。他感到痛苦极了,那痛苦让他说出违心的话,“你去死吧。” “我这就死给你看。”陈小果说。 王大毛看着她,她单薄的身影,颤颤巍巍爬上了桥栏杆。她居高临下,挑衅似的瞪着他:“怎么,你不敢相信我?” 王大毛刚往前迈了一步,“砰”,巨大的落水声。 那是陈小果生前最后一句话。 5 “我想见你。” 把自己灌醉后,王大毛终于将这条信息发送了出去。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是错,也不知道这样做招来的是人是鬼。有时候他觉得最陌生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永远不明白陈小果落水后,自己为什么没有立刻跳下去救她,甚至没有喊人去救。他不明白是什么促使他的第一反应是转身就跑,一口气跑回家里,浑身湿淋淋地钻进被子里瑟瑟发抖。他心里想的是,摆脱一个包袱了。可痛苦没有一刻离开他。好像一柄钝刀子,一点点,一点点磨着他,让他疼到骨头里。 陈小果跌落时,脸撞在石头上。于是打捞上来的女尸面目全非,无法辨认。王大毛不去认领尸体。他躲在家里,用被子蒙住头。三天后他跑了。他带上所有的钱买了一张车票,前往另一座城市。他烧掉了自己的手机,陈小果的手机,也烧掉了陈小果的所有。他像一个杀人犯,畏畏缩缩。在每个深夜他不断告诉自己,你没有杀她,是她自己跳下去的,你没有杀她…… 一年前王大毛终于回到了家乡。这里四处都在播放着一首歌叫《小苹果》。王大毛有时候也跟着吼上一句“不离不弃”,可惜陈小果再也回不来了。 消息传了过来。王大毛心跳加速。 “开门。” 6 这么多年了,她还像是刚刚从水里爬出来,浑身水淋淋的。她站在他眼前,跟无数他回忆里的影子重叠,跟那天晚上她最后一刻的影子重叠。她好像在哭,又好像在笑,她的脸是模糊的。她的嘴动了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王大毛头痛欲裂,他的眼泪莫名地流了下来。 “这几年,你跑去哪儿了?”他的声音在发抖,“求求你,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不要……” 他朝着她的身影扑了上去,“求求你,不要死好吗?” 那个影子被他冲散了,顷刻间四分五裂。巨大的光亮映亮了他恐怖而扭曲的脸。还来不及惊叫,他听到了巨大的刹车声。 “周秦周秦,你上次给我的那个陈小果的微信号,搞了半天,原来不是我们班的陈小果啊!” “哎是啊,打听来打听去,结果找到一个重名的。原来我们班的陈小果几年前就出事了啊。” “啧啧啧,她祭日那天,王大毛也撞了车了。这两个人啊……” 路边跳着广场舞的队伍旁,录音机里巨大的音乐声传了出来,“不离不弃!” 鬼 文/王元 一个低沉而有压迫性的声音缓缓飘至我的耳边:“你可知我是谁,这是哪里?” 我被押进大殿的时候,听见一声戏,唱道:“包龙图打坐在——”我凝神听着,突然被后面两只手一推,一个踉跄跌在大殿中央,四周即刻响起一片“威——武——”声。我打了一个激灵,在幽魅莹绿的灯光中看见了恐怖的轮廓和青面獠牙。一个低沉而有压迫性的声音缓缓飘至我的耳边:“你可知我是谁,这是哪里?” 这是哪里?这是个问题。 在我上下班的路上,我逐渐认识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呸,不能用小伙子这个散发着朝气和阳光的名词,应该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青年也太正经明媚,姑且称他为人吧。反正人这个字眼已经不那么干净。我第一次见他时,他正在追着一个骑山地车的小伙子跑,他就跟在车子后轱辘位置的侧面跟车主保持相对匀速运动。他伸出一只手,我以为他要跳上后座呢,可是车子本身没有后座啊。这时我才发现他的手伸向骑车小伙子的腰包。啊,这是小偷。我“啊”了一声,声音到嗓子眼就哑然无声。我不敢叫出来。我接受的教育是要见义勇为,但接受的教训是见义勇为之后第一个可能是被偷包的那个人瞪一眼,第二个可能是被偷包的人和他不知躲在哪里但不管躲在哪里都会在他一声招呼下从天而降的同伙联手暴打一顿。我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当他们拳拳到肉往我身上招呼的时候,嘴里一定吆喝着:“叫你丫多管闲事,叫你丫见义勇为。”不不不,平心而论,北京人干这行的不多,他们应该用一种我陌生的口音劈头盖脸地骂我一顿。而我顾不上还嘴,因为我得忙着还手;而我也顾不上还手,因为我自知根本不是对手。我这么想着就经过了他,他应该没成功,低着头溜达到便道上。我回头看时,他正在踢碎非机动车道上的金黄落叶。 过去的一年,我几乎每个礼拜都要见他一回,他是那么从容不迫地掏着别人的包。他掏包就跟现在大多数人淘宝一样,悠然自得、气定神闲。我打心眼里想要大吼一声,站出来制止他,起码站出来让他感到那么一丁儿点的良心不安和压力,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敢于发声,然而一年过去了,我却只能默默走过。我不是痛恨他偷,而是痛恨他把偷当成了串门,理所当然,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如果他是胆战心惊地偷、不好意思地偷也说得过去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只能这么唠叨两句聊以慰藉,我一个人挡不住世风沉沦,也抗不过人心险恶。 上班前十分钟我火急火燎爬到办公室,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打开电脑。开机的时候我跟身边的同事聊起了那个我经常见到的小偷。 他想了想说:“我靠,这样的人真是该死。” 我说:“那你看见了说不说?” 他想都不想就说:“你傻啊。” 我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他的样子就像是我问他:“你说一加一是不是等于二?”他说:“你傻啊。” 这时候我接到女朋友陈琳的电话。 她嗲嗲地说:“人家就是想要那只拉布拉多嘛。” 我说:“好好说话。” 她说:“我找朋友问过了,没多少钱。” 我说:“不是钱的问题,咱们租那二十平米的地儿能养狗吗?” 看我没提钱,她就说:“拉布拉多很乖的,给它弄个狗窝就行,你想想看,你,我,还有一只狗,这个家就完整了。” 我说:“少跟我说这个,没多少钱是多少钱?” 她说:“不用太纯的,也就小三千。” 我说:“你把那小字给我去了!三千?我一个月的工资。人都养活不了,别说狗了。” 大部分事情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大多数情况,钱的问题其实就是人的问题。 晚上回到家里,吃完饭躺在床上看书,她又跟我絮叨这事。我一心看书,不去理她。 陈琳没招了,开始扯别的,说:“你现在说话都不看着我了。” 我说:“看你干什么?看你胖的。” 说实话陈琳不是很胖,至少整体看上去还算协调,只是不够苗条。我老拿这事打镲和打击她。 陈琳说:“不行,我就要买只狗。你不看我,狗还看我。” 我急了,说:“你跟狗过去吧。”拉上被子蒙着头不说话了。我知道她哭了,为了一只狗至于吗? 以前我们不是没拌过嘴,但每每以陈琳泪流满面收场,我也就尽量让着她,但我这次这么强硬,是因为把对小偷没发泄出来的正义和勇气一股脑全怼在陈琳身上。 我不是不喜欢狗,我是真没那个闲钱;也不是没那个闲钱,而是真舍不得花在一条狗身上。半夜醒来,我悄悄看她,她背对着我,肩膀一下下耸动,我就知道她还没睡。我想拍拍她的后背,跟她说两句软话。陈琳吃这套,耳根子软,经不起甜言蜜语,我只需要稍微润色几句就能让她打消那个念头。但我张了张嘴,只顺了一口气,没撬开嘴里的话。 第二天一大早我睡过了头,陈琳做好早饭叫我,我没好气地说都几点了,穿好衣服就走。陈琳在背后叫我记得在路上买点吃的,我说知道啦,急匆匆下楼,骑上自行车驶离小区。陈琳上班比我晚半个小时,吃完饭还要做一些打扫卫生的家务。 一般来说,我的手机都是塞进牛仔裤前兜里,这是防止手机被偷的一个技巧。连我自己从兜里掏出来都费劲,更别提小偷用两根手指去夹了。那天早上,我骑车在路上,陈琳给我打电话说:“你记得买个煎饼吃,别空着肚子。”我说知道了,女人就是烦,一件事情有必要嘱咐两遍吗?不等我挂电话她又说:“还有,我昨天夜里好好想了想,不买拉布拉多了。”我哦了一声挂掉电话,顺手把手机放进上衣口袋。我不知道陈琳的转变是不是因为我昨晚的强硬态度,我只希望她知道我不是不给她买狗,是生活的问题。但是当我听见陈琳说不要狗那一刻,天杀的我竟然又想给她买一只。当然,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到单位楼下,我存好车子,准备掏手机看时间,才发现手机没了。不用想,一定是那个人干的。我顾不上上班,打开车锁,架上车子就往回骑。我是知道他的,别想逃出我的五指山。在飞奔的路上我头脑并没有太过发热,最起码我想得起来要打个电话报警。可是没了手机,石家庄这个城市又没有公共电话亭,我只好在一次等红灯的时候跟身边的人借,但是他们看看我,没一个人愿意奉献。 有的人说:“我手机没电了。” 有的人说:“我没带手机。” 更多的人什么也不说,只是白我一眼,仿佛我是一个骗子。嘿,我看上去像坏人吗? 现在的人都他妈怎么这么自爱呢? 还在马路对面我就发现了那个人。我把车子往地上一扔,攥紧拳头,气冲冲地朝他走去。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给了他丑恶的嘴脸漂亮的一拳。 我说:“我忍你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竟然连我也偷!” 他短暂地愣了一下神,随即反应过来,大声喊叫着几个听起来很平常的名字,严格来说也不是名字,而是姓氏:“老张、老刘、老李。”随他喊吧,我一定要出这口气,不然会把我憋死的。这个时候我的头脑彻底热过了头。热过了头不是因为我在他的帮手来之前没有逃走,而是我相信不管他们上来几个人都一定会有人来帮我。我不指望他们匡扶正义,给我虚张声势就够了。然而当老张、老刘、老李凶神恶煞地把我包围,对我拳打脚踢的时候,那群人要么远远地或冷漠或兴奋地围观,要么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地经过。也有些人在努力向我靠近,但他们无一例外都举着手机,我当时已经被愤怒和恐惧占据的大脑还挤出一丝空间思考,他们一定是在手机里编辑照片,准备发朋友圈或者微博。 我喊道:“报警啊!打110,求求你们了。”但我听见的回答是:“报你妹啊!让你见义勇为,让你多管闲事。”我很想解释:大哥,我不是见义勇为,我是头脑发热;大哥,我不是多管闲事,我是鬼迷心窍。然而我什么都说不出来。他们打够了,大摇大摆地把我的钱包也偷,不,应该是拿走了。他们把我的身份证掏出来扔到我脸上。我突然来了力量,挣扎着站起来,说:“钱包不能拿走,那钱我还要给我女朋友买狗呢。”刚开始被我打的那个人走回来,那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升到了空中。我的头发碰着树叶、碰着云彩,我就这么升上去,看见躺在地上的自己胸膛插着一把匕首,鲜血流得随意而自然。 我醒来的时候正被两个人架着往前走。后来我才发现,架着我的不是两个人,而是牛头和马面。我看见了马面整齐结实的大槽牙和牛头那硕大的鼻孔里喷出的沤掉的干草渣。我吃了一惊,问道:“你们是谁?” 马面说:“你没看过《西游记》吗?明知故问。” 牛头说:“甭搭理他,刚来都这样。” 我说:“我死了?” 突然两只手在我背上一搡,我一个踉跄跌坐在大殿中央。然后我就听见了那声唱腔和他的自问自答。 “这是哪里?这就是森罗殿。” 知道自己真的死了,反而不害怕了。 人活着最多怕死,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站起来,看看自己的胸口,拿手摸了摸,没有伤口,但是也没有温度。我看着坐在大殿上威严的阎王爷,失声叫了出来:“包大人?” 阎王爷说:“你知道我?” 我说:“你在人间很受欢迎和抬举,你的事迹还拍成了电视剧。您本人比电视剧里要威武许多。” 阎王爷说:“呵呵。” 我说:“阎王也呵呵啊。” 阎王爷说:“与时俱进嘛。来呀,看座。小崔,你看看他的阳寿。” 我一愣,脱口而出:“小崔?” 阎王爷解释道:“不是那个小崔,是崔珏崔判官。现在阳间不是流行什么四大吗,比如四大天王、四大名捕,我们这儿有四大判官。赏善司、罚恶司、查察司、崔判官。崔判官可是四大判官之首,不该没听过啊?” 没想到阎王爷还是个话痨。 我半蹲在地上,看着崔判官翻着厚厚的生死簿,一会儿他说:“不应该啊,你是叫王元吧?上面显示还有八十年阳寿,你能活一百零七岁。” 阎王爷说:“看看八字,没错吧?” 崔判官说:“没错啊,星座也对,就是他。” 我一听乐了,急忙站起来说:“没事,工作嘛,难免有疏忽和纰漏,弄清楚原委就行了。那是否能送我还阳了?” 阎王爷接过生死簿看了看说:“哎呀,现今世上像你这种贤良已经凤毛麟角了,是应该回到阳间。这样,我让黑白无常跟你一块回去,你还阳之后,把那个要你命的人的命索来,我这边数据不能错啊,不然影响我绩效。” 我说:“理解。那什么,我先上去了,回见啊。” 阎王爷说:“成,你慢走,八十年后再见吧。对了,到人间别忘了给我烧点电视剧看看。我这里只有一些京剧的盘。” 我说:“没问题,我给您烧一个T。” 阎王爷问:“一个啥?” 我说:“T。” 阎王爷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看样子是不想再追问下去,以免出更大的丑,跌更大的份。 阎王爷把黑白无常叫过去交代了两句,他们哥俩就带着我往外走。 路上,黑无常问我:“你想让那人怎么死?” 我说:“怎么死都行,死了就行。这方面我不专业。” 白无常说:“勒死他,像这种小偷不能让他好死。” 我说:“黑哥,白哥,你们看着办,赶紧索了他的命,我还想早点回去给陈琳买狗呢。经过这一死我知道了,什么都是虚的,活着最要紧的是自我,一个人连自我都失去了,活着又有什么用呢?我现在就想回家给陈琳买条狗,花多少钱我都愿意。” 黑白无常听我说着就笑了。 黑无常说:“到底是人,感情就是茂盛。不像我们鬼。” 我叹口气说:“如今世上,人已经不多了。” 这么聊着,我们就到了那个人的住处。我站在门口说让他们进去,我是见不得杀人的。他们就进去了,没几分钟空手出来,黑无常铁黑的脸更加铁黑,白无常惨白的脸更加惨白。我迎上去,说:“黑哥,白哥,怎么了?” 黑无常说:“不好办。” 我看着白无常,他说:“办不好。” 黑无常说:“兄弟,有句俗话你一定听过,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有钱,我是鬼。” 我说:“我靠,不是吧,咱别开这玩笑好吗?” 白无常说:“麻烦你跟我们哥俩回去一趟吧。” 我说:“黑哥,白哥,没想到会这样。” 黑无常说:“你就叫我老黑吧。” 白无常说:“你就叫我老白吧。不是哥哥们不帮你,真的是生活的问题啊。” 我说:“回去前我能去看看陈琳吗?我女朋友。” 黑无常说:“我知道,从你刚才说的话就能听出来,不是你女朋友,还是你妈啊?” 白无常说:“让他看看吧。” 我看到陈琳在我们租的二十平米的房间内的床上侧躺着,夜太深了,她睡了吧。我多想把她叫醒,跟她说一句我爱你,可是就连活着时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我都无法完成。我只有坐在床边静静地注视着她的后背。这时候我发现她的肩膀一耸一耸地抖动,我才知道她没有睡着,而在默默啜泣。我伸出手,却捞了个空,阴阳两隔,我的爱和愧疚难以逾越。 再次回到阎王殿,我见到阎王爷,没了第一次的拘谨害怕,对他大喊大叫:“包大人啊,您在人间那是青天大老爷啊,秉公执法明镜高悬,到了阴司怎么就变味和变质了呢?” 阎王爷说:“你就叫我老包吧。你的苦我知道,可是我的苦谁知道?任何一个有制度的机构都有它存在的弊端,我在机构当中,就要被弊端把持着。兄弟,这是社会的问题啊。我也无能为力。” 我说:“你不是清官吗?” 阎王爷说:“那是在宋朝,这不得与时俱进嘛。许多事情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我实话跟你说,我没拿什么好处,但我做不了主,你那一世贤良的好命早就被人盯上,有人用你的好命延年益寿。你要怪就怪自己命太好,命太好有时候就是一件坏事。” 我说:“老包,就没有王法了吗?” 阎王爷说:“王法是有的,但是要讲条件。” 我不说话了,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阎王爷亲自下殿给我搬凳子,我没坐,我就那么赖着,牛头马面都上来劝我。我说:“老牛,老马,这是人的问题,你们不懂。” 牛头说:“你的事阴间都知道了,真不是包大人不管,的确是超出他的能力范围,我相信包大人会给你一个好去处的。” 马面说:“包大人也为难呢!” 果然,阎王爷说:“我尽快送你轮回转世,高干子弟,富贵人家,随便你挑,出来就是一群人围着鞍前马后的命,最头疼的事就是不知道怎么祸祸。我自作主张一点,就别投到这里了,换个环境,去欧洲那边,那边空气好,没有雾霾,看病也便宜。呸,你瞧我这张破嘴,咱不看病,咱健健康康地活到自然死。呸呸……” 我苦笑说:“外国也归你管?” 阎王爷说:“也是近两年才接的活,不知道为什么,近两年的人们都想生到外国。我寻思那是个好地方,要不不能这么抢手。我已经让小崔查过了,这是个二婚的家庭,不过没事,当爹的是个律师,接一个案子三千,英镑啊。当娘的是个影星,露露肩膀就好几万,英镑啊。你小子赚翻了。这个指标可是有限啊,我硬给你挤出来的。” 我说:“别他妈说了。” 黑白无常、牛头马面都上来劝我,我想也是,事已至此了都。我得开始为自己的来生着想。我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然后提出条件,我知道他们对不起我,都会答应的。 我说:“老包,事出了,不赖你们,你们也是好心我知道。是这样的,我不要做什么高干子弟,我能不能当一只狗。你把我投成一条拉布拉多吧。” 他们看着我,纷纷说:“兄弟,三思啊。这可是一辈子的事。” 我说:“这个你们谁也别劝我,还有一个事,老包你得帮我。我知道一会儿还得过奈何桥,喝孟婆汤,我能不能不喝那玩意?” 阎王爷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你说你想当一只有今世记忆的狗。不能啊,人只能一世一世地活,你这样我为难啊。” 我说:“最后帮帮我吧,人的世界我不想掺和了。但是,有的人我这辈子对不住,我希望能用下辈子一辈子的时间补偿。” 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崔判官、众青面獠牙,还有此刻也温情四溢的小鬼们都帮着我求情。阎王爷终于狠狠地点了点头,说:“豁出去了,不为我传世的名声,为对良心有个交代。” 一年之后,我从买了我那家的笼子里逃出来,历尽千辛万苦来到陈琳的门口,我老老实实地卧在门口等着她回来。其实我内心是激动的,可是我没有那么丰富的表情。我看见陈琳第一眼的时候就想跟她说:“陈琳,你瘦了。” 她听见这句话一定很高兴,因为我活着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老嫌她胖,她总是在喊着减肥减肥却从来没有付诸行动。我开始不停地叫着陈琳的名字,虽然在她看来,我只是在叫着:汪汪,汪汪。陈琳抚摸着我的脑袋,说:“你是谁家的小狗呢?” 我说:汪汪,汪汪。意思是我是你的啊。 陈琳把我抱起来,说:“我就当你是我的了啊。” 我还想汪汪叫两声,却突然失声,只好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深情地望着陈琳。 自带BGM的男人 文/囧叔 太阳就要下山了,余晖中,大刚丢下书, 慢慢站了起来,慢得像一首婉约派的词。 威哥十指交叉,掰响每个关节,迎了上去。 《疯狂的麦克斯4》我没看,大家都说燃爆了,打架自带乐队太帅了,创意满分,云云。有关打架自带音乐的事情,我能想起很多,说明这个形式并不新颖。据说南北朝时期,北魏有一位崔延伯将军,临阵讨敌时,随军携带一位音乐家,名叫田僧超,擅长吹奏《壮士歌》《项羽吟》,雄壮瑰丽。崔延伯每次临阵,“僧超为壮声,甲胄之士,莫不踊跃。延伯单马入阵,旁若无人。”魏孝文帝手下很有几个奇人,比方说还有个杨大眼,擅长跑酷,而且眼睛巨大,一瞪眼就吓死活人。崔延伯和杨大眼在《壮士歌》《项羽吟》的音律中破阵杀敌的壮观场面,十分适合拍摄一部超级英雄电影。 这就说明,打架时自带音乐是一项自古以来的社会礼节。我读初中时,班上有一位兄台名叫威哥,打架时就特别喜欢配乐。威哥身材不高,小学前三年是在武校上的,会把式,打五六个初中生太容易了,所以他打架并不是为了获得身体上的平等对抗,而是单纯为了好玩。威哥家里有钱,约人打架,必携带一台双卡录放机,这在当时大概相当于今天开奥迪R8出来打架,属于十分土豪的行为。 有一回我被地面儿上的小流氓劫了,事情都过去一个学期了,威哥才听说。他知道以后大为震怒,仔细询问其人体貌特征。我讲了之后,威哥拍腿大呼:这不刘军儿吗!走,打丫的去。我说为什么打他,都过去这么久了。威哥说,不为什么,就打他,我没事老打他,走。于是我坐在威哥的自行车后座上,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觉得自己要上战场了。结果没上战场,而是回家取录放机去了。等扛着录放机赶到刘军驻扎的小花园时,太阳都偏西了,架也没打成。威哥说:太没劲了!要不我打你吧。我说别别别!打我有什么意思,我瘦小枯干。威哥问:那你说咱们打谁?说不出来就打你。 那个年纪的男生一旦掌握了武力,很容易变得危险而冲动。那时候大家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两个字就是:仗义。其实并没有人理解什么是仗义,他可以前一秒钟要帮你讨半年前的公道,下一秒钟就要打你本人。但是我们依然热爱这样的青春,如果非要用上青春这两个字的话。 我立刻开始搜索记忆中痛恨的人,搜了半晌,我怯生生地说:要不咱们去打大刚吧?威哥犹豫了一下,说大刚这会儿可能不在吧……后来我们还是去打大刚了,那真是一场恶战。 大刚是学校附近一个垃圾处理站的子弟,放学一般就在垃圾场待着,一边闻味儿,一边吃饭,一边读书。这孩子生得高大魁梧,肩宽背阔,身大臂长,走起来很像猩猩。他脸上几乎被粉刺盖满了,如果一拳打在他脸上,搞不好要被喷出来的东西迷了眼,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暗器吧。据说这种人拥有XYY染色体,是天生的罪犯。后来大刚果然因为打人被抓走了,这是后话。大刚脾气很不好,跟威哥一样喜欢没事打人。那时候北京的小孩打架,不像东北人那样有礼貌,先问“你瞅啥”“瞅你咋的”,而是看不对眼,一脚就踹过去,踹的同时必要说:“我娶你妈!”我到现在也没明白这句话的战术意义。总之,我撺掇威哥去打这个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显然,威哥打大刚,就跟李连杰打巨石强森一样,需要一些技巧和胆量,特别是后者。这从路上威哥的表现就能看出来了。 一开始威哥带着我围着垃圾场绕圈,果然远远看到了大刚。我刚要跳下车,威哥突然命令道:坐着别动!然后他就骑走了。我说,干吗去?威哥说,回家拿东西。我心想坏了,这下要玩带响儿的了。北京人说打架带响儿,就是上家伙,拿刀子。其实我从来没见过带响儿的,我是一个好人,天地良心。 威哥上楼足有十五分钟,我在楼下看着太阳往西转,有点发毛,心想要不跑了算了。威哥好容易下来之后,神色有点不自然,递给我一盒磁带。我一看,没皮儿,里面卷着一张作业纸当封面,上面用圆珠笔画了一只非常抽象的猫。威哥跨上车说,走吧!那两个字之果决,很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于是我也跳上后座,我们往垃圾场骑过去。快到垃圾场时,威哥说:放!我心说,放什么,人间大炮吗?威哥回头又喊:放带子!我于是把那盒画着猫的磁带放进去,按下Play。 什么声音也没有。我们此时正在经过花园里一条紫藤走廊,附近有很多知了叫。我犹记得当时的心理活动:妈呀,“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原来是这个意思,我终于懂了,真是好诗,让人起鸡皮疙瘩!紫藤走廊的尽头,劫我钱的那个刘军正蹲着抽烟,看见我们,赶紧站起来,像只耗子一样小声叫道:威、威哥……威哥下了车,挥挥手让他滚蛋,然后抢过录放机看了看,沮丧地说:妈逼,没电了。 我们去买电池的路上,其实经过了垃圾场好几次。大刚坐在那里,用名著里的话说,“巨大而残忍的身躯”追着夕阳缓缓移动着,以便能看见手里的书。我们买好电池,装上,威哥又把带子卷到头,从第一首开始放。他按下Play键,深呼一口气,做了几个蹲起。我也跟着做了几个,威哥看着我就像看傻逼。 接着,电吉他撕裂了蝉鸣,音乐响起来了。在节奏强烈的电吉他前奏中,我们推着车,自带慢镜头地走向大刚,磁带里的男人突然喊道:Yeah——!把我吓了一跳。接着他唱道: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太阳就要下山了,余晖中,大刚丢下书,慢慢站了起来,慢得像一首婉约派的词。威哥十指交叉,掰响每个关节,迎了上去。 PART FIVE 不必用力挣扎,生活会带你去到该去的地方 他透过池水,向浴缸对面的墙壁看去。 对面墙上的挂钟一动不动地指向五点。 他注视了它一会儿,朦胧地意识到,这座钟早已停摆。 我们都在执着地仰望太阳 文/周宏翔 Z像往常一样凝视着太阳,刺眼的光像是戳穿水泡的银针,然后Z说,其实我们在太阳上。 我们在四月的时候穿上病服,病服上蓝白相间的条纹像是压制精神出轨的牢笼,但所有人并没有因此而急躁,反像是温顺接受驯养的宠物,在规定的作息时间中安然地面对生活。房间呈现出的静谧恰好与内心躁狂的世界形成反差,一点点消耗着每个人的精神狂热,在来往行走的人群中,找到一刻足够凝视的焦点,以确保自己并没有渐渐消失于周遭的关怀与怜悯之中。 患病的人,没有自我决定的权利。若有自我决定的权利,那只能说明你处于无人照料的孤独之中。久而久之,病房里的每一个人成为了饥来则食、困来则眠的芸芸众生,不管你患有什么样的疾病,大家不再出现差异化与互相排斥。好在彼此身患的都不是绝症,但麻烦的是,又确实不是容易治好的病,医生给它下的二十三个字的定义,最终没能解释清楚我们会何去何从。 病房的电视里永远播放着《人与自然》这样的科普节目,看着那些生机勃勃的昆虫在花蕊中舔舐与亲近,被放大无数倍的形体,让我们感觉到困顿,我们的谈资一点点在改变,从生活中的细碎琐事慢慢变成了蜜蜂腿上的绒毛颜色,最终我们会理所当然地告诉前来探病的亲朋,前一天学习到的知识,在对方看来简直无趣透顶,但我们却乐此不疲,好像知道了了不得的秘密,以三号病床的小孩为首,总是接二连三地抛出他父母应接不暇的问题,然后像是天才神童一样为他们揭晓答案,父母的脸上多半是幸福的,但是我知道答不上问题来的刹那,他们也略显尴尬。 可比起适应《人与自然》,更可怕的是我们适应了单调循环的生活。 一号病床的Z在进医院之前打碎了八只玻璃瓶,瓶中的鲜花散落一地,浸泡过维生素C的自来水流淌在破败的地板上,他在叫嚣中被捆绑入院,最后告诉医生他只是恐惧复写纸一般的生活。六号病床的K,只做一件事,那便是每一天都要躲避前一天发生过的事,他会翔实地记录每一天的生活,在睡觉前仔细品读日记,在翌日清晨花上十分钟回忆,才开始新的一天,他很明确,一定是“新的”一天。而九号病床的M,据说在生病前是一个作曲家,作为创作者的他,突破陈旧是他的使命,如若与陈词滥调相逢,他便会嚼上一个星期的酸柠檬,敏感的酸度让他的表情抽象得超越毕加索真迹。 但,我们适应了食堂的饭菜,紫菜蛋花汤与始终没有煮烂的土豆牛肉,连饭量也是规定好的,每个人一模一样,不会因为你的性别体格或者特殊要求而增减分量,最糟糕的是素食主义者,每天都要与厨师争论半个小时,说着同样的理由,听着同样的借口,在时间抵达午休的时刻,饥肠辘辘地被赶走。 好在晚上会有人来看我,可是,雀斑小子也只会做西红柿炒蛋,到最后,我只能庆幸炒蛋的大小块会稍有不同,西红柿的甜酸度会略微偏差,而我并不能责怪他什么。 不仅如此,我们还适应了可怕的查房,下午两点与夜间七点,长得有些像南瓜的护士会没有礼貌地闯进病房,我们一直很担心她幼年时期曾这样无理地闯进过父母的房间,看到过一些不该看的画面。她假装很客气地给我们测量各种指标,实际上粗鲁无比,她会在你叫嚷疼痛的下一刻抡你一耳光,然后在我们目瞪口呆的情况下,为下一个人继续测量。墙上的钟是在上个星期坏掉的,然而我们早已摆脱了时间的束缚,护士进出门的时刻非常固定,我们觉得她这样的滴水不漏一定是当初误闯父母房间后留下的心理阴影。 封闭的坏境会考察你的大脑储备,总有一天话题会变得无趣而繁复,只是这个时限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三天,有些人是五天,多出来的日子,储备强大的人会成为群众的领袖,所有人都由喧嚣降为沉默,心悦诚服地听从领袖的话语。 当我们已经研究完蜜蜂蝴蝶七星瓢虫之后,电视机莫名其妙地坏掉了。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在考虑新的娱乐方式,可我们能够使用的道具并不多,于是我们彼此成了彼此的道具。 M可以简单地唱一小段歌,K可以用笔画几个大头像,唯独Z,找不到合适自己的游戏,就只能趴在窗户上看太阳。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康复?” “一周,两周,或许更久。” “多久?” “超过三周,四周,或许更久。” “那还能出去吗?” “总有康复的一天,我们不会那么简单地死掉的。” 后来,我们学会了失踪。 我们的“缺席”让南瓜护士在查房的时刻变得跟“闯空门”的小偷一样尴尬,她端着仪器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口,空荡荡的六张床上只有我们的余温,那是我们反抗无聊唯一的方式。小孩的顽皮表现在他肆无忌惮地在被窝上撒尿,我们可以原谅未满七岁的孩子,毕竟他最能直白地表达对世界的看法。 我们(包括那个小孩)一排排坐在天台的护栏上,蓝白条纹的病服被风鼓动成了强健的肌肉,丰腴的身段,挺立的胸,还有硕大的四肢。 Z像往常一样凝视着太阳,刺眼的光像是戳穿水泡的银针,然后Z说,其实我们在太阳上。小孩最先学着Z的姿势仰望太阳,然后问Z哪里可以看见。接着K也抬起了头,刺眼的光像是扎破皮肤的麦芒,然后 K低吟道,噢,我在澡堂里洗澡,水有点烫,皮肤很快就要胀开了花。M没有简单地抬头,而是闭上眼回想起一些我们看不见的记忆,他说,太阳不在他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太阳没有颜色。我揽着M的肩膀,笑呵呵地说,我们都在里面,但他们都在外面,我们都适应了曾经最恐惧的昨天,但他们还在担惊受怕又小心翼翼地过着生活。 这时南瓜护士冲上了天台,我们扭头对她笑,南瓜护士看着我们说,为什么你们要执迷不悟? 阳光洒在我们五个人脸上,对,五个人,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有六张床。 海 港 夜 文/温凯尔 有些爱和感情是根深蒂固的,由不得我们选择。 决定要带父亲去香港走走的事情不是我决定的,是大家出来吃饭那天哥哥随意提起的,母亲没留意这些,只是轻轻地说去看看也好。当时父亲还很精神,至少在我看来他还很精神。然而父亲大概是在内地已经走过不少地方,也不屑于去香港,很快就聊了别的,尽管实际上已经没什么好聊了。一直到四月初的时候,哥哥来电问我要不要带父亲去一趟香港。那阵母亲刚走进浴室,我想问她的时候恰好她把花洒开到最大。 “怎么忽然要去香港?”我说。 “上次吃饭不是提过吗?后来他说趁还能走动,也可以去。” “发什么神经?你要是不提起,他就不会想要去。香港有什么好?” “阿凯,香港没什么好,但你这样跟我说话就不对了。你是喝酒了吗?我看你就是喝酒了。” “没有,别乱说。” 我知道父亲会在那边偷听,果然在哥哥以为我喝酒的时候,他大声抱怨,说我不把身体当一回事。 “五一前去吧,人少,通行证今天刚刚拿到,马上给你打电话了。” “你还没问过我愿不愿意。” “你有空,顺便问问妈去不去。” “她不会去的。” 接下来哥哥又说了些什么别在礼拜天去,错开高峰,买点救心丹回来之类的话。我没太听进去,母亲在浴室洗澡的水声哗啦啦的,空荡荡的屋里自己心里的声音又特别清晰——这件事令我不自在。大概这是成年后我第二次同父亲单独出远门。上一次太久了,应该是在大学某一年的暑天同他去了一次阳江,一个位于省内南端的海滨城市。那次回程实在让人压抑,当天收拾东西离开旅馆前我们就开始发生争执,因为一件没有干的衬衫。理所当然我还是要照看着他,不能任性地丢掉行李离去。车上开着导航放着音乐,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中途经过服务站问他要不要去洗手间,他竟也固执得厉害,口气强硬,“不去。” 虽然事情后来也没有我想象中发展得那么糟糕,过去一个礼拜就冷了。但我们必然是真的不能住在一块,难以想象那种处处是摩擦的日子。偶尔哥哥说起也会责备我,责备我总是把亲情看得太淡,当初让我同父亲试着单独一起的机会也是他制造的,显然事情的结果太令他失望。“难道你就不可以跟他好好相处吗?我只是想以后大家住在一起,可你们两个都那么固执,我还能怎样?”这是我送父亲回家准备离开时哥哥说的话,看样子已经气炸了,好像我抢走了他身上什么重要东西似的。 事实上我们也并没有总是争吵,倘若哥哥在场的话,偶尔父亲还是会跟我聊一些家庭细碎的(只要不是单独相处并且时间短暂)。甚至哥哥在买了新车以后父亲说让给我开,哥哥则开着父亲当初送我的那辆手动挡老家伙。不过这是很后来的事了。母亲那阵子也不打算回去县城,也许是哥哥暗中同她多次声称我经常喝酒的缘故,当初她说住一两个月就回去,一晃就是三四年。有时她也会问我,对父亲与哥哥想与我们一同住的事情怎么看,每一次我都说不出最真实或最能让她满意的答复,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他只是迫于某些原因——某些你们作为孩子不会懂得的原因而有此选择。选择本身没有错,这不该成为责怪他的一个理由,如果说要有什么去责怪的,应该是对你那缺少父爱与关怀的少年时代。但同样的,我对你哥哥也缺少照顾,一个家没有女人看着,你以为他们就会过得很好吗?”母亲说,在最后一次讨论这件事的时候。 当然,哥哥再次让我同父亲单独出门的事,多少也有父亲的意见。那天挂了电话之后哥哥传来讯息,他让我不要再与一个老男人对峙,语气间加上几个感叹号,力表自己的咆哮,像是对我的一个要求。 原本打算当天来回,母亲说太赶,加上父亲的腿本身也不宜多走,于是又提前订了酒店。出发前那个晚上因为有朋友约我在外面吃饭,回到哥哥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小心翼翼翻出钥匙,屋里面灯光都熄掉了,只有电视还开着,哥哥半躺在沙发上。 “他已经睡了。”哥哥说,手里还夹着烟。 我没说话,默默地换鞋,尽量把这当作自己平时常来的家,实际上也并没有那么陌生,与我有关的东西哥哥也不会收走。 “你是故意拖到这么晚才回来的吧?” “给我支烟。” “你快去洗澡睡觉,明天早上我没空送你们,你看好爸,直接到东站坐动车去深圳吧,从罗湖口岸进港。” “用不着你说。就一支,完了就洗澡。” 哥哥没说什么,将茶几上的一包烟跟打火机同时抛给我。我有些焦虑,一想到要同父亲一起去香港就变得敏感。过去一周我在网上预订酒店,以为四月里游客会较少,结果大多数心仪的都已经订满了。最后找到一家位于旺角的三星级酒店,图片看起来还不错,在香港这样的地方也根本不必担心交通不便,只是价格却贵得同国内的五星级持平。 翌日也是哥哥把我叫醒,那时父亲已经在喝茶了,慢吞吞地提起一个紫砂壶。我一边吃着汤面,一边检查父亲的东西,确保通行证与血压药都在。哥哥的话变得非常多,不知从几时开始,也许因时间紧迫,我醒来就没有听他安静过,直到他出门工作去。也许因上一次到阳江的事情,他表现得好像我同父亲去一趟香港也会发生什么似的,但又不得不那么做。 没有太阳,也没有下雨,广东的四月天大概有一半以上是阴天。出门前我将两个人的东西都塞进一个背囊,将杯子倒满了温水,同父亲打的到东站。因为太过熟悉,带着父亲进安检、排队、购票、上车,一切都很顺畅,父亲也默默跟在我身后,没有说话,一脸严肃。直到坐上动车,他好像才松懈一点,又或许是动车里比较整洁没有行人乱窜的缘故,让他好受一些。但他看起来实在不是过去那个游遍许多地方的父亲。 “不是礼拜天,就已经这么多人了。” “大城市里每一天都这么多人。” “香港也这样吗?” “全世界都一样。” 父亲笑了笑,“瞎说。” 我心里早已跟自己说过,要保持平和,但父亲看似比我更从容一些,一句“瞎说”就击退了我的紧绷。到底是过来人,即便心中藏掖着的话更多,也不会轻易流露。大概上了年纪的同时,说话倒成为了一种较为有胜算的选择。他给我的感觉是他讲话大多是为了集中自己的注意力,以确保自己看起来是真实的,而他除了目前尚算健康的身体,没有什么是真实的。不得不说我对他仍旧有一道隔阂,一种疏离。很久以前哥哥就这样说过我,其实我从不否认,只是没必要去承认。 动车里不算太吵,偶尔有小孩子哭喊,还有广播的提示、推着食物车的乘务员问乘客是否需要饮料跟米饭,以及一些繁忙的白领在电话中谈论工作。父亲坐在靠窗的位置,说是要看看从广州到深圳的风景,但没过多久就睡着了。这一路的景色我记忆犹新,从前跟文妍见面要在广深两地来回,知道在中途经过东莞樟木头会看见什么,知道看见什么大厦之后即将到达深圳,知道这趟车要走多长时间,会从容地在电话中说一句“还有十分钟就到了”。这种感觉很亲切,但有些历历在目的回忆还是难免令人伤感了一会儿。 到达深圳之后父亲说不饿,于是我们直接通关进港。即便是礼拜二,仍旧很多人,排队就排了二十分钟。在踏入香港境内的时候手机提示信号的选择,我给哥哥发了消息。连接出入境大厅的那通透的玻璃外乌云密布,但没有下雨,看起来有些闷热。同往常一样,买了八达通,直接上了东铁线,计划先到酒店放下东西。但是到旺角有些远,中间还需换乘,父亲看似有些疲倦,好像刚才的睡眠根本不起作用,而我除了问他喝水还是吃面包,也不知说什么,状态有些茫然。前一天母亲又说了一次不要因为以前的事情继续影响我与父亲的关系,她说我也该像哥哥那样体贴。实际上我并没有因为家庭的关系而对他有什么不好的看法,只是从小就生出的那种距离,在长大后基本已经成型。当然,我还是承认自己爱父亲的,只是每当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会莫名变得焦虑,要问我到底焦虑什么,我也根本说不上来。 从旺角出来,我们在弥敦道找了一家茶餐厅用午餐。我想让父亲吃点地道的香港美食,但是不论我说什么,他都摇头,自己在菜单上慢慢挑。后来我还是点了一份菠萝油给他。“广东很多茶餐厅也有。”他说。我没理他,只是很想喝一杯冰冻的啤酒。 打的去了酒店,因为楼高的缘故,它相对一些在旺角老区小巷里面的小旅馆来说实在太显眼。前台人员也很有礼貌,很快便办了入住。 “酒店贵吗?”进门后父亲马上问,我说有点小贵,但还好。“这么小,跟内地的酒店真是差远了。” “香港寸土寸金。” 父亲像个孩子那样,翻翻柜子,看看浴室,又坐下掀开床单,一边跟我说着什么。我有一句没一句回应着,不冷不热的温度让我开始感到一些倦意,后来淋了浴便倒下想睡了。反而是父亲说了句,“出来走走就是该随心所欲一点,过早计划不太好,你歇会儿吧。”我还没听清他往下又嘟囔了什么,脑海里原来计划带父亲从哪到哪的路线统统在梦里碎开。 我们傍晚在酒店用了晚餐,又在楼下附近小巷买了一份鸡蛋仔,坐上巴士,经过大约十站在尖沙咀下车,沿着整条广东道悠悠走路。当时正值高峰,除了游客还有附近工作的白领,马路两边的人们走路飞快,在黑夜即将降临之前,像在追赶着这个大都市的什么,生怕走慢了,一切都油尽灯枯。可香港是个不夜城啊,即便黑夜漫漫,也有无数的灯光闪耀。前年这个月份,文妍给我传了讯息,说她去了一趟香港,在尖沙咀想起了我。我说我们的回忆只在广州跟深圳,跟香港没有半点关系。她毫不在乎这些地名,说她年底就回家结婚了,家里安排的相亲,对方还不错。她的语气里没有太难过,我也没有感到惊讶,只是大家一时间都没有接话,后来也只是说了几句老套的祝福。挂了电话我才意识到,嗖的一声,时间就飞走了。 海港城是个超大型购物中心,到处充斥着卡地亚香水味,不管走到哪都有柔和的灯光,甚感奢华与一种说不出来的安稳。但父亲说海港城里人来人往,他对品牌的东西也不认识,于是只逛了一层他就想要往外走。 “其实我小时候来过一次香港,只是那时还太小,对这里没什么印象。”父亲俯身将手掌持平在膝盖位置,有些夸张,“阿婆阿公带着来的,不过后来又跟着回去了。” “你想要说什么?” “我是说这个家族有些亲戚在香港,有一些在内地。” “说这个有什么意义?现在你身边的那些亲戚除了能给你带来麻烦还能干什么?要不是有血缘关系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接近他们。” “你别总是把话说死,阿凯,你这样我很难回答。” 父亲看起来有点心灰意冷,当然也可能只是霓虹灯光照耀下的一种迷幻。我也突然意识到自己话里带刺,明明心里也并不是讨厌这些,说出来的样子却总是那么冷。有时候我不得不把自己再往前推一推,就好像哥哥常对我说的——既然你都认为这些已经没什么意义了,那么去指证这一切也是没有意义的,干脆你忘掉好了。 那时我说过他这句话愚蠢,他则以一个年长者的身份说我太过不懂人情世故。 “后来呢?”我尝试接回去这个话题,在想起哥哥的话之后。 此时我们已走出了海港城一段时间,往尖沙咀海滨长廊的方向走去,我去过那个地方,视野很好,父亲应该会想要看看。还没到那儿就看到维多利亚港,五彩灯光让我的心情忽然舒朗起来。风很大,海面倒映的景象波光粼粼,路上女孩们的裙子与长发都飘扬起来。眼前整个港湾美得令人诧异,不少游客纷纷拍照。 “后来还能怎样?不过是回到老家,再过几年就已经没有钱读书了。作为长子,当然要去工作了。我那时待在一个一无所有的地方,印象里总是没有人,没有店,没有夜色,连路都没人走。” “以前听你说过一些。” “是啊,往事说起来总是成堆成堆的。” 父亲有些感慨,但他并不像从前那样把后来的事再讲一遍。我告诉他晚上回到酒店可以慢慢说的。他笑了。其间哥哥打来电话,问我们过得怎么样。很好,我说。当然,应该是很好,目前还没什么。大概父亲也猜到哥哥想要说什么。 “你们可以多待几天的。”哥哥建议。 “跨境接听很贵,我挂了。” 哥哥好像还要说什么,被我迅速挂掉了。我们走进海滨公园,父亲在前面一张凳子坐下来,说我对谁都不太有情。他这样说负责任吗?我想说小时候分居的事情,到底是谁没有情,可是追溯起来又必然要争吵一番。最后我只是说这有什么关系,口吻淡到令我自己都惊讶,好像这根本不算一回事。 “对你来说当然没有关系,”他又笑了,“显然因为你是我儿子,这些才不会在我心里放大,但你总归要对人柔和一些。” “我也没有凶。” “过年的时候,我在你书架上翻到一本书,说来也巧,里面有一段话你画过记号。” “什么话?” 父亲低下头,问我拿烟,他动作缓慢,好像连抽烟都成为过去,那眼睛随着烟雾吞吐眯紧了些,好像在忍受什么。我问他是不是风太大了,他摇摇头。 “那句话大概是说——有些爱和感情是根深蒂固的,由不得我们选择,正因如此,它们掺杂着痛苦、悔恨、需求、空洞。前后已经不太能记得了,但这句话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醒目的记号,代表了你藏在心里的对我们之间这种关系的态度。好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亲口跟你说我们之间的事情。可是阿凯啊,不论在哪里,不论什么时候,我都尽量克制自己不再说这些事。我觉得我对你尽到的责任太少,你懂我说什么吗?” 我以为我向来冷静,在面对大起大落的事情时也可以只是冷眼旁观,但现在我想我快要哭了,当然我会竭力控制自己,只是我不知道这些被他击中的悲伤来自哪里。我没有回复他关于书中的句子,我知道那是一篇科尔姆·托宾的小说。但不管说什么做什么,我知道此刻我和他之间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希望我们能拥有更亲近的关系,一种弥合。 我想起小时候父母分开的那天,当时我太小,对父亲还是怀着一种流于表面的热爱,他弯下腰问我会不会想爸爸,我说会。那会儿天才刚亮,我躺在床上还没起来。哥哥不说话,母亲也不说话,他们当中有谁刚刚哭过,我醒来时听见了一些刻意隐藏过的声息。寒冷的冬季清晨,父亲只字未提他要离开,只是亲了我的额头后带着哥哥走了。母亲平静地收拾桌上吃剩的早餐,而我在温暖的被窝中又睡过去,什么都不知道。 港湾远处有一艘船,在靠近码头后就一直没有动过,船上的灯光颜色换了又换。整个维多利亚港看起来非常惊艳有气派,每一栋高楼都亮着迷人的灯光。一些射灯朝天空中照射,又好似隐约看得见飘散的云层。 “香港的公共场合好像是禁烟的。”我说,父亲点点头,起身往垃圾桶走去,抽了最后几口,将烟头挤灭。他疲倦地倚在栏杆上,背影单薄,海港吹来的风轻轻扬起他没有扣好的衣服,好似将他融进了港湾之中。“那你也该少喝点酒了。”他回过头对我说。而我仿佛又看见了另一道港湾,一道父亲极力给予我的港湾,即便有些迟、有些残损,却是铿锵有力的一道港湾。 散 散 心 文/简宇 他们就那样在缓慢的车流当中提心吊胆地寻找每一次见缝插针的机会,像是在短短一段马路中找到了久违的相依为命的感觉。 母亲牵着外公直接穿过车站前的广场走过来,走到对街时,母亲发现了他。母亲大约是想跟他打声招呼,但大包的行李拽紧了她的手,同样紧紧拽住她的还有蹒跚着的外公。他们就那样在缓慢的车流当中提心吊胆地寻找每一次见缝插针的机会,像是在短短一段马路中找到了久违的相依为命的感觉。明明不远处就是架设电梯的过街天桥,他看着看着,脾气就有些蹿上来,尤其想到母亲昨夜在电话里坚决的安排,指手画脚直接戳到眼前,“你不要进站啦!我每次来的时候不都在那家麦当劳等你吗?你要是提前到了,就在它门口等我!我牵着你外公,又不识路,到时还不得在地下走丢了。”这到底不是他们那故乡小城。他皱紧眉头,声音气恼地在嗓子里横冲直撞,一边还不得不提防随时可能出现查抄的交警。 他开始后悔了。 去年外婆过世时,他正准备一家知名品牌全年的广告提案。缭乱地连续加班数周后,终于在那个凌晨体力不支,就着办公椅一倚就睡了过去。他刚闭眼不久,电话便抗议似的在桌上响起,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喋喋不休。他从灰暗的梦中挣出,犹如摸黑一般在桌上迷茫地摸索半天,才一把抓住还在挣扎的手机。他本想关机的,但迷糊地按错键,才发现是母亲的来电。 他按下接听键。“喂?”电话接通后,母亲试探地问了一句。他的嗓子因为熬夜哑了,第一次答应时没发出声,于是站起来,将身后的窗户打开,又尝试说了两句话。母亲一听清他的声音,便在那端扯开嗓子号啕大哭起来。他不明就里,迷迷糊糊地觉得母亲吵得头疼,却又担心,尴尬地将手机拉开一段距离。直到父亲忽然在那端“喂喂”两声,他忽然一惊,明白是外婆过世了。 “宝宝不足周岁,这样长途跋涉不好。”父亲冷静地交代他不要大动干戈,独自回去就好,“而且回来后,大家手头都是一堆杂务,照应不过来,万一着了凉风反而误事。” “知道了。”他小声应道,“我等会儿叫小瑞先帮我准备行李。” 母亲哭歇了,在一旁大声插嘴,说外婆生前最后清醒的那一刻还唤他小名。父亲冷静地打断她,“这个时候先不要聊这些情绪话,你先叫他上网订票,看明天什么时候能到家。” 他回到老家,亲戚朋友们都已经到了,包括许多生疏的面孔。先是表弟在人群中认出他,笑着走过来,“你回来啦。”说着从胸口的口袋中摸出皱巴巴的烟盒,随意拣一支白沙递给他,然后回头大声帮他召唤母亲。 等待母亲的间隙里,表弟亲近地帮他点烟,“听说小妹也从美国赶回来了,明天就到。” “是吗?想想也有好几年没见过了。” “你又不喜欢主动跟人联系的。”表弟大咧咧就说出来,叫他有些无言以对,“难得弟兄姊妹好久又聚齐了,等追悼会散后,应该一起找家馆子吃顿饭。” 他知道这顿饭多半是吃不上的,但随口先答应了。 虽然在高铁上沉沉地睡了这么多日来唯一一个好觉,醒来后反而更加乏累。他一直盯着表弟胸口那两点没洗净的油渍,有些心不在焉。前些时日,表弟还给他发微信,说儿子在参加幼儿园“希望宝贝”竞选,希望他能简单地动一动拇指,投上尊贵的一票。微信应该是群发,他读了个开头就删掉了。没有回复。 他与表弟小时很亲密,常常结伴去工厂。他们从墙外那排茂盛的樟树爬上去,沿着粗壮的树枝跳上墙头,再窃摸摸地躲开猥琐的保安翻下去,就进到了工厂里。红砖砌起的围墙旁修筑了污水沟,工业废水像是着了魔,有着氤氲绚烂的颜色,时隔多年每每想起,那刺鼻的气味和滚热的蒸汽,还恋恋不舍地悬浮在鼻息之中。但大学毕业后,他与姊弟慢慢少了联系,也包括这个表弟。待到各自结婚后,更是连春节也很难再见一面。 没聊几句,母亲没精打采地支着通红的眼睛出现了,先引他去外婆的棺柩前燃香磕头,接着领他去老屋看望外公。 老屋前的院子中熙熙攘攘,两棵枝繁叶茂的杜仲也似落寞地挤到边角。姨娘跟一帮老堂客在石榴树下准备晚饭的材料,盛开的石榴花像璀璨的焰火。蔫巴巴的蔬菜和还未去皮的猪肉光天化日地坦荡地晾着,一旁的水龙头则潦草地敞放着,白哗哗的自来水哗哗淌进褐棕色的淘米桶,又哗哗淌出来,顺着破落的花饰石板分散错落。屋里更是热闹得不行,记忆里一直宽敞而空荡的老屋客厅内支开十桌轰轰烈烈的麻将后,略显逼仄。母亲问了句外公呢,那张嘴角叼烟的陌生的中年面孔支楞下巴朝里屋一比画。母亲于是又拉住他往里屋走。 他没料想里屋熄着灯,一踏进门,先是眼前一暗,几秒后眼睛才缓缓又拢住那灰色的光,在一片灰影中找到躺在床上的颜色更加深暗的外公。 外公正睡着,鼻息中振动着轻微的鼾声。 “昨晚也是一晚没睡。”母亲解释道,她拧亮灯,探至外公耳边轻声唤他,“爸……爸,阿蒙回来了。” 虽然刚入秋,但外公盖着厚厚的被子。秃光睫毛的眼帘落魄地红肿着。口水涎出来,伴随每一次短促的呼吸在嘴角迅速地咕嘟成一团白色黏稠的泡沫,又灭掉,沿着密布的深壑似的皱纹挂出长长一道,一直滴落到了枕头上,聚成湿漉漉的一摊。他几乎闻见衰老的那种颓唐的气味了。 他在母亲的指使下去拿纸巾,回头看见她已用手轻轻擦干外公脸颊上的泪渍。当母亲接着无所顾忌地去擦拭口水时,他心生恶心,立即将纸巾递给母亲,“让外公再好好睡会儿吧。” 她回头看他一眼,“嗯,这样也好。”说着帮外公掖掖被角。 “昨晚一晚没睡。”母亲拧暗灯陪他回到客厅时,又尴尬地重复了一遍。 母亲沉默地跟他在门口站了几分钟,看着一个个姨娘颐指气使。人手够了,根本没有他能插手的事情。过会儿母亲问他在高铁上吃饭了么,“中午做了腌笃鲜,现在还温在厨房火头边,你要是饿了,先吃一点吧。” 他犹豫着要不自己还是先回家一趟比较好,“我自己去找就行。你昨晚不是也没休息吗?既然现在不忙,去睡会儿吧。”他这样说其实也是想逃避母亲即将开始就会变得毫无节制的倾诉。 但母亲摇摇头,“现在睡不着,困过劲儿了。我跟你一起去吧,你陪我说说话。” “好吧。” “腌笃鲜本来是特意为外公做的,但他几乎没动筷子。吃不下。”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没有学会应对这样情绪永远丰足、喜欢张扬地表达自己的母亲。况且他本没有太多悲伤,就像接受陌生人的死亡那样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外婆过世这件事情,反而是母亲的低落让他无所适从。 “其实早就预料到这样的结果了。尤其上一周,我陪你外公去医院看完你外婆出来,他忽然在医院门口停了下来。就是那么一瞬间,我脑子里那个一直以来隐隐约约的念头忽然一下子清晰了,我就知道躲不掉了,它要来了。”母亲低着头,叹了口气,“不过你外公哭完后,今早还在跟我说,说他其实并没有那么难过,到这年纪,他已经经历过太多死去和离开。人啊,年纪大了,连值得伤心的事都没一件少一件了。” 就是这忽然而至的一句感慨,让他心头像被鱼儿啄紧的饵食一样,牵拽着往下轻轻一沉,有些愧疚起来,“等忙完了,你带外公来北京玩一阵子嘛,散散心。” 不过此去又过了大半年,母亲才忽然在电话里又提及此事。 回到驾驶位前,他站在车外突兀地叫了一句外公。 外公最初并没有听见,但母亲立即贴近他耳边大声地说,“阿蒙在叫你哪!”外公看他一眼,响亮地应道。长期的耳背让他习惯了大声说话,像是要在溺水前挣扎着抓住外在的世界。俩人面面相觑,他赶紧回到座椅。 他很快在后视镜中找到了外公,他沉静地望着窗外,并没有继续交谈的打算,这让他感觉轻松。他不愿意去了解外婆过世后外公的生活。 外公比去年又胖了不少,被南方的阳光晒伤的脖子别扭地挤在领口,那不安分的肉就在稠密的汗水中争先恐后地往外逃。他几乎要忍不住提醒他解开一粒扣子。过会儿母亲问外公闷不闷,见他点头,于是将车窗打开半扇。 回家路上等待第二个漫长的红灯时,母亲决定打破这样的沉默。一直以来,母亲不是习惯独处的人。她年轻时沉迷麻将,退休后跟牌友参加广场舞,一年到底有数不清的婚宴要赴,又处处帮人张罗白事,几乎不在家落脚。去年宝宝刚出生时她前来照顾,不到一周,在他说完下班后去买只西瓜时,就开始利落地提醒他一定要去街道东边尽头的水果店,“便宜两毛。”口气斩钉截铁。 母亲先是问他的宝宝还好么,“半夜里还闹不闹?”他笑着无奈地点点头,像是瞬间点亮了她的眼神,“那吃喝呢?最近有没有长新牙?” “好像又长了小半颗,一张嘴哭就能看见。” “出发前我还特意在家里尝试了几道新的宝宝餐,到时看他喜欢不喜欢。” “嗯。” “你呢?最近工作怎样?” “还是老样子,加班没那么多了。下周开始,可以清闲一阵子。” “那挺好。”母亲说,“小瑞呢?前阵子不是说已经在重新投简历了。” “有收到几家offer了,不过这周五应该还会再去面试一家。” “那你们商量好谁照顾弟弟了?” “还在商量。” “我可以照看他一段时间,如果你们忙不过来。” 母亲像是在琢磨,她第一次表现出不想揽事上身。 “等她工作确定后再决定吧。” “或者可以接弟弟回老家,那样的话,我更方便一点。” 红灯终于跳回绿灯。重新启动车时,他在后视镜中重新找到了母亲,她神情游离,目光最后落在外公身上。“你外公病了。他上周刚刚检查出阿尔茨海默病。” 这一天似乎特别漫长。他选择在凌晨时重新回到家。他在车里抽了根烟,走到楼道外靠着墙又抽了一根。这两天空气不错,抬头能看见星星,一年到尾这样的好天气屈指可数,让夜晚也有了难得的温柔和寂静。也不知母亲和外公是否已经歇下了。 中午一进家门,母亲就例常熟络地忙碌起来。她不愿下馆子,借口说外公腿脚不灵便。妻子于是和他一起陪着外公看电视。三人并排坐在沙发中,没有留下太多周旋的空间。 去年妻子知道怀孕时,还只是跟他交往不到一年的女友,好似也没有不能结婚的理由,那就结婚吧。她与外公前后只见过三次,显然还不适应,不停起身去拿来水果和零食,问外公想看什么节目,并频频向他递来求助的目光。而外公大多时候都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面前的茶几已经快要摆满,还有母亲已经做好的四道菜,而她还在继续张罗。他觉得自己应该现在去告诉母亲,已经够了。去年妻子的母亲来照顾宝宝时,他也曾陷入这样尴尬的沮丧,好似房子再大都不够用。哪怕已经离家千里,重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也不得不一遍遍重复面对对自己失望的境地。 饭后原本打算领外公在小区附近四处走走,但外公洗了个澡,先睡下了。母亲抱着宝宝坐在客厅里,腾出来空闲的那只手不时做出古怪的小动作逗他。妻子陪在一旁。她问起母亲接下来几天的行程。 “还没有想好哪,其实就是带外公来散散心。要不先去后海吧,离家近。”母亲想了想说。 妻子于是提议去故宫,最近在展出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后天就要结束了。” 想必武英殿外一定排着人山人海,但他知道母亲肯定会说好啊,即便她根本都不认识顾闳中。他主动去厨房洗完碗,然后说自己只请了半天假,下午得去公司。 母亲并没有睡,是她给他开的门。夏天的热浪迎面扑来,他的钥匙还留在锁孔中。母亲指了指外边,“我听见电梯开门声了。” 他点点头,说:“你没开空调吗?” 客厅的灯是闭着的,电视却大声地放映着最近热播的古装剧。他看了一眼关上的卧室的门,然后去到饭厅,推开窗户。母亲没有继续去看电视,而是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他们应该已经睡着了。”她显然打算继续跟他说话,“电视是不是应该小声一点?” “无所谓。” “你要现在就洗澡睡么?” “再等一会儿吧。” “我已经跟外公说过了,叫他晚上跟你睡的时候打鼾轻声一点。” “我就睡客厅好了。”他忍不住要笑了,“而且谁还克制得了自己睡觉的鼾声。” “那我先去关掉电视吧。” 他靠在窗边,静静看着窗外。其实什么都看不见,不远处那栋高楼挡住了大片的视野。晚风从树梢拂来,似乎凉快了一丝。他忍不住又从裤袋里掏出烟盒,拿出一根烟给自己点燃。他觉得自己现在不在乎母亲是否会念叨自己了。 “你应该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况且你已经有宝宝了,对他也不好。” “你还不去睡么?” “我先等你。” 他现在只想自己静一静。但母亲依旧守着他,似乎并不打算离开。他心中全是懊恼。他想要个人的空间和一段只属于自己的时间,根本不需要任何陪伴来消解。他只需要自己。但是母亲他们不会理解的,她也从来没有试图去理解过。 “你平时都是这么晚回来吗?”母亲又说。 “嗯。” “你应该少加班,现在新闻里老是在说过劳死。或者考虑换份工作,轻松一点的。” “现在上哪里去找一份轻松的工作?”他不无嘲讽地回应。 “你爸一直希望你当医生。” “医生只会更累!” “你不该放弃你本来的专业!至少你肯定比现在会照顾自己!”她说话越来越大声,“我们都不在你身边,没办法一直照顾你,连你外公离那么近都是。而且我们也老了!我和你爸已经老了……” “妈妈!”他大声地打断她,“妈妈,我已经毕业十年了,你不要再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 母亲一怔,定定地看着他。过会儿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他又抽了一口烟,忽然恍然。他摁灭手里的烟,轻声问道:“外公现在病得很厉害么?” 母亲缓了口气才回答他:“现在还没有大碍。没事的。” 母亲像是自我解围地笑了笑,“我陪他散散心就好了。” “哦。” 时 光 镇 文/李健 时空真是奇妙的东西, 短短一念之间,或许已是永恒。 我曾经在一个镇子里滞留很久,镇子的规模非常大,我开车足足三个多小时,才从一头穿越到了另一头。 刚开始进镇时都是破落的老旧房子,没有任何的现代气息,可是越往里开,科技感也越强,最后竟然还出现了上百米高的大厦,上面灯火闪烁一派欣欣向荣。 天逐渐黑了下来,我的车油箱告急,后备箱里的备用油也只剩下两罐,道路两旁竟连一个加油站都没有。我兜了一个圈重新回到了镇子的入口处,打算讨要些吃的,顺便问问这里的人哪里可以加油。 天黑后去贸然拜访似乎不是一件很得体的事情,可是饥肠辘辘也实在顾不了那么多,没想到刚刚敲开第一户人家的门,我就被接纳了。开门的人看到来访的我表示很吃惊,因为他已经许久没有看到过陌生人造访这个村子了。 一阵寒暄之后他将我引进屋内,真是一户贫寒的人家,没有任何电器,还在使用老式的油灯和烛台,略显陈旧的手工打造的桌椅板凳、粗线密织的土布纺织品,以及斑驳的灰色墙面都有寒碜的感觉。 但主人非常热情,这位五十岁左右的老汉满脸热情的笑容就如同春风雨露一样,滋润了我干涸的心田。他端来茶饭供我食用,粗粝的糙米虽然入口感觉不是很好,可是我仍然吃得十分香甜。填饱了肚子,我向老者询问哪里可以加油。 得到的回复大出意料,他根本不知道汽油这种东西。再问下去,竟然发现这里几乎停留在上古世纪一般,没有电,没有汽车,更不用提飞机电话互联网之类,总之没有任何科技事物诞生。 莫非这里是世外桃源么?老人摊摊手表示他也不知道。他从小生活在这里,从来没有到过其他地方。 我的内心隐隐有些不安。不过困倦袭来,最终我躺倒在床褥上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发现天依旧黑着,于是我伏倒再睡。可是当我再度醒来,天还没有亮。我看看表,时间竟根本没有过去多久。 我披上衣服悄悄走进院落,抬头仰望星空。当晚皓月高悬头顶,几颗星星闪烁,景色颇为美好。可是我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星空的布局也怪怪的,就连月亮,都感觉比以前看到的要远一些。 夜里没有风,空气似乎有些凝滞。我突然瞥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怯生生地躲在门廊的一侧,用畏惧的眼神看着我。 我微笑着招手示意,她走近了我。我递给她几枚水果糖,她尝了一颗,顿时欢天喜地。我隐约记起镇子的另一端是宏伟的现代都市,于是问她是否知道镇子另一边的事情。 那里是魔鬼的领域!她瞪大眼睛,反复警示我不要过去。 为什么镇子另一端会被这里的人们如此排斥? 于是我给她讲了很多关于外面有趣的事情,她听得入了迷,最终完全放下了防备的心。 天还黑着,但我已决定开车去镇子另一边看看,并问小女孩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她犹豫了一下,最终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跟在我的身后钻进了车。 我们一路奔袭向镇子深处行驶,在车灯的照耀下,房屋越来越少,最后一段路几乎一片荒芜,就像从中间被生生断出一片无人区。而小女孩似乎有些晕车,昏昏沉沉没有精神。 我试图叫醒她,结果稍一分神,车先是像撞到了什么东西,随即又像滑进一个深坑,产生剧烈的颠簸。我拼尽全力控制住了车子,下去仔细检查,却没有发现路面有任何异常的情况。 于是继续前行,天却突然从昏暗变得清亮起来,当清晨的第一抹曦光照进我的车内,坐在副驾驶的小女孩尖叫起来,她幼小的身体突然开始膨胀,就像打了气的气球一般塞满了衣衫,后来甚至将衣服彻底撑裂,最后她不得不拼命褪下那些像破抹布一样的衣服以避免自己的身体被勒伤。 面对着一个突然间长大十几岁,并且浑身赤裸的少女,我实在不知所措,慌乱之间从车内找出一些自己的旧衣服给她披上。她也对自己快速的生长惊恐万分,最后竟然嘤嘤地哭了起来。我被弄得心烦意乱,也不再顾忌什么,索性继续往前开。 很快科技感扑面而来,出现一条宽阔的高速公路,而在道路两边出现很多高速摄像机,频繁地闪光照相。眼前的一切让女人抓狂,她死死地拽住我的肩膀,我被她扭歪了方向盘,转向了其他方向,最后撞到了路旁的一排护栏上。 警车呼啸而至,将我们团团围在中央,我试图挣扎一下,但是一名警察从身上掏出来的像火柴盒一样的东西光芒一闪,一股电流让我瞬间浑身酥麻动弹不得。紧接着车内滑下一个大机器人,将我抬上警车,很快同行的小女孩也遭到了同样的待遇。我们被带到了交通监管局。 在警察的盘问下,我交代了所有的事情,当得知我身边的女人是从隔壁的镇子里过来的时,他们如临大敌,很快对其进行了隔离处理。 一名警员告诉我,他们这个地方叫时光镇,时间呈一定角度倾斜,分布不匀。女孩来的那个地区,就是时光的贫瘠区,时光的流动极其缓慢,在那里生活久了,一年也不过像是三五天一样。但是一旦脱离那个地区,所积攒的时光就会随着斜度倾泻出来,这就是为什么她会突然长大,如果不马上把她送回去,她完全有可能会直接衰老致死。 竟然会有这种事?我惊异地摸摸下巴,突然发现自己也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长了满嘴的络腮胡子,原本束在头后的长发也长长了小半尺,活脱脱像个野人。怪不得警察一见面就要将我制服。 但是为什么两个地区贫富差异如此之大?人们跟我解释,首先就是粮食,另一边从播种到收获,到最后脱粒入仓,时间长得几乎不可想象,填饱肚子没有问题,但是要想有物质剩余,那就是奢望了;其次在那个地方生活时间久了,脑中的时间观念也会随着当地的时区逐渐固化,其实时间这个东西,确实和人的感觉有很大关系,举个例子,如果你处在愉悦的状态下,可能时间就不知不觉地流逝了;而处在痛苦中时,即使很短暂的时光也感觉无比漫长……生活在那边的人不敢到这边来,因为可能会突然衰老死亡,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已不敢随便走出那个区域,也不清楚为何会出现那样的情况,最后就变成了像祖训一样的东西。 那为什么不去帮助那里的人呢?我大惑不解。 怎么帮助?警察表示他们也深陷其中,因为他们这个时间区域内所有的时间都要快于世界上其他地区,每当要走到镇子尽头的时候,就会莫名其妙地回到原点,就像蚂蚁围绕莫比乌斯圈爬行一样。有人曾经去过镇子的另一头,可是再也没有回来过。 而且在这个时间快速流逝的时域里,资源的消耗无以复加,汽油之类的资源早就被弃之不用,日常的能耗都已经依靠氢的同位素聚变反应堆来供给。 讲清事情的原委后,我很快被释放,可是仅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天就已经黑过两次。 我走在宽阔的马路上,发现这里的人匆匆忙忙,从不流连驻足。我的饥饿感汹涌澎湃,可是没有任何人愿意给我一点吃的。无奈之下,我只好用身上的手表和金质挂坠换取食物。以物易物这种事情在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发生过了,这里人们使用的货币我也从来没有接触过,全部都是数字货币,严谨的数学计算保证了不会滥发而引发通货膨胀,而且实时交易也更加快捷方便。 还有很多奇妙的地方,比如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了家庭和婚姻的概念,人们只是非常纯粹地为自己活着,赚钱,玩乐,享受。这些观念都十分新奇,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是时代的弄潮儿了,可是到了这里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落伍者,面对任何简单的器具都无法操纵,而这里的小孩都显得聪慧而早熟,眼神犀利得让我有点害怕。 我会不会也被困在这里出不去呢?我取回了自己的车,将车上最后一桶油加上,只想开出这个镇子。车子驶向道路的尽头,并没有出现他们所说“会回到原地”的状况,我如愿离开了这个小镇。 我下车,想要仔细回望这个镇子,只见莽莽的戈壁中风沙骤起,飞沙走石遮天蔽日,待风沙过后,那些影像就像海市蜃楼一样消失不见,似乎从来都没有存在过。可是我抚摸着自己的胡子,那是真实的,我确实好像在那里逗留了很久,可又像是匆匆而过转瞬即逝。 突然想起那个在我车内猛然间长大的女孩,恍惚间记起她的容颜,好像确实是个美人啊。也不知道她是会回到原来尘封的时光中闪光,还是会选择留在滚滚红尘里老去。 感慨之后,我回到车内启动油门,开始在笔直的马路上行驶,突然看到旁边另一条大路上面跑的车隐隐约约十分眼熟,我诧异地减速想要一探究竟,在两车离得很近的同时我惊叫出声,那明明是我的车,而且车内坐着和我一模一样的人! 我们彼此停车,下车审视对方,就像是观看着镜像一般,我陡然心生恶念,想要杀死对方。相信对方也是这样想的,正当我们拳脚相加之时,又一阵巨大的沙尘涌起,我和“我”都停下了动作,等到全部都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了身边无数的道路,它们或者笔直或者弯曲,或者竖直直指天际又或者呈倒悬状态,而每一条道路上,都奔行着我的那一款车,而驾驶员,是无数个“我”。 时空真是奇妙的东西,短短一念之间,或许已是永恒。 但这奇异的时域既是凸透镜也是凹透镜,仅仅是从不同的方向去观察,就能发现凝聚或者发散的时间,抑或是能够呈现出无数时空的倒影…… 水是无限透明的蓝 文/徐小雅 父亲在电话那头用力吸了一口气,再用力地吐出来。舒粒的两只耳朵迅速地蹿热了。她感觉兴奋,仿佛这一吸是开战前的号角。 电话第一次打进来时舒粒接了。来电显示是爸爸,电话那头却是那个比父亲小十来岁的女人。她的声音听起来小心翼翼,说话时也是慢吞吞的,仿佛在仔细斟酌自己的用词。“粒粒,”她小声地说,“你爸爸……”舒粒并没有准备继续听。她恶狠狠地丢下一句“有什么事你让他自己打电话来”,随即挂掉了电话。 电话挂掉不久又重新响起来,她知道这回会是父亲。电话中,父亲的声音听起来意外地迟缓、低沉,仿佛他已迈入垂暮之年。她突然意识到,父亲其实早已老了。过去,他底气十足,声音洪亮,他的外表和他的年龄似乎永远也挂不上关系。不仅如此,他早餐吃酸奶调养肠胃,定时运动,还按照外国流行的方式每半个月断食一次。上一次见他——好像是在三年前,父亲满面红光,看起来只有五十出头。但父亲这样的外表令她感觉不悦。他容光焕发,并没有如她猜想的那样,呈现出丧偶老人应有的、颤巍巍的悲伤感。 “你好。”舒粒平静地开口。 “……你好。” “你有什么事?” “也没有什么事,”父亲顿了顿,“我就是想给你打个电话。” “我很忙的。” 舒粒预感到电话可能会打上一段时间。她歪着脑袋将手机夹在肩膀上,走到电脑前坐下,随意点开一个网页。随后,她将电话放在桌子的一角,调大音量,打开扬声器。“我很忙的,”她重复道,“有什么事你快点说。” “粒粒,你好吗?你怎么都不给爸爸打电话?” “我说过了,我很忙。”她盯着电脑屏幕,仔细辨认着上面的每一个字。最近她的视力又下降了,可能是面对电脑时间太长的关系。很快,她的眼前开始出现一些透明的、类似虫卵的细长线条。它们在她注意力集中的时候不会出现,一旦她放松下来,注视着天空或者其他颜色浅淡的事物时,这些东西总会冒出来,恶意地在她眼前晃来晃去。舒粒根据自己的症状,一条条在网上对照,怀疑自己是得了白内障。她有点害怕,不敢去医院,但又抵不住视力的模糊,只好自己在网上买几瓶眼药水来滴。用了一段时间后,不知是否是心理作用,她感觉眼睛好多了。舒粒兴高采烈地扔掉了那些眼药水。没过多久,眼前的细长条爆发似的越来越多。她不得已去了眼科医院,检查结果只是玻璃体混浊——她散光严重,有些弱视。医生给她配了眼镜,开了一些药,嘱咐她戴眼镜矫正视力。即便如此,舒粒仍然不习惯戴眼镜。因此,在看电脑屏幕时,她总是尽量地将脸凑得离电脑近一些,一一确认电脑上的字:“上个月统计结果是百分之……” “粒粒,你在说什么?” 舒粒反应过来自己还在和父亲通话,于是将身子往后退了退,将注意力拉回来:“没什么,你继续说。” 如果母亲还在世,她若知道自己的眼睛变成今天这样,一定会火冒三丈:“你在搞什么啊?”母亲有些神经质,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总是反应过度。舒粒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有弱视。为此,母亲想尽了一切可行的办法来治疗她的眼睛。她带舒粒去过一个著名的盲人按摩店按摩,疗效甚微。后来,母亲开始笃信气功。她听说在城市附近的县城里有一个会气功的老太太,于是将舒粒送到那里治疗了一个暑假。在那里,舒粒每天早起,早饭后开始治疗。她按照老太太的要求闭着眼睛。眼前是一片略微发暗的红色,舒粒每次都能感觉到有什么在她的眼前晃过来,又晃过去。这感觉让她昏昏欲睡。治疗最后以一阵热敷结束。老太太将双手搓热,捂在舒粒的眼睛上。她的手紧紧地贴着舒粒的脸,指缝间散发着一股老人特有的体味。这味道随着双手的加热变得越发突兀、怪异,让舒粒忍不住要吐。不过,令人惊讶的是,一个月后,她的视力真的恢复到了正常的范围。母亲重谢了那个老太太。现在回想起来,舒粒总觉得那不是所谓的气功的功效——那一个月里老太太不许舒粒看电视,甚至连看书的时间都有严格的要求。也许这才是她视力恢复的真正原因。 如果母亲还在,她一定会尖叫起来:“你怎么又把眼睛搞坏了?你搞什么啊?”她可能会尖叫、歇斯底里,接着火急火燎地给舒粒找医生。在过去,舒粒对母亲的神经质总是十分抵抗,但现在她却十分想念。 相反的,父亲对一切都缺乏敏感。这件事情换作是父亲,他只会顺理成章地接受。“生病了,赶紧去看医生啊。”他一定会这么说,但什么也不会做。父亲的这种漫不经心让人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怒。他在一个公司里待了几十年,和他同龄的人几乎都已经进入管理高层,只有父亲原地不动。母亲常说:“你爸在这一点上倒是从一而终啊。”说话时,她的脸上露出轻蔑的笑容,嘴里像是嚼着什么似的。舒粒听出来,母亲话里有话。 “你最近好吗?有认真吃饭吗?你可不能减肥啊,就算减肥也不能靠节食。” 舒粒将电话推得远了些。“我挺好的,我也没有减肥。”她揉了揉已经开始发酸的眼睛,拿起电话,起身走到客厅里去倒黑咖啡。她的咖啡壶里总是有备用的黑咖啡。她其实并不喜欢黑咖啡的味道,热乎乎的黑咖啡喝起来总带着一股滚烫的铁锈味儿。即便如此,舒粒每次还像是喝药一般将咖啡囫囵灌下去。这是她的健身教练建议的。他说,她可以在运动之前喝黑咖啡,或者吃纯黑巧克力,这样能在运动过程中加速热量燃烧。舒粒倒咖啡时回想自己上一次见教练的时间。好像是一个月前?她突然来了例假,于是兴冲冲地向教练请假。但直到月经结束,她都没有再去过健身房。 她端着咖啡走回房间,拉开抽屉,想要找一支烟。健身教练对舒粒说抽烟可能会影响她的内分泌。说这句话时,教练看了她一眼,呼出一口气。舒粒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圆滚滚的肚子,决心戒烟。但是现在,她特别想找到一支烟。打火,点燃,让烟雾充满她的整个房间。每到这时她就会有一种错觉:世界被隔离在外,她可以一个人安静地待着,不用关注,更免于被打扰。 她不可能找到烟。不久前舒粒收拾房间,将房间里的烟盒、酒瓶全部打包,装进箱子搬下楼准备扔掉。在一楼的楼梯口,舒粒遇到了小区的保安。他问舒粒要怎么处置箱子里的东西。她看了看他,顺水推舟:“你要吗?”保安高兴地收下了那些烟和酒。从那以后,他变得特别热情。每次舒粒从外面回来,保安在老远就和她打招呼。有时舒粒拎着东西从超市回家,只要碰见那保安,他总会帮她将从超市里买来的东西提到房门口。舒粒站在门内目送他走进电梯时,他转过头冲她点头微笑,对她说回去吧。在那一瞬间,她的心里涌上来一种久违的温热感。他看起来像个爸爸,舒粒想。他五十多岁,有那种看起来是“爸爸”的长相,让人想要靠近、想要亲昵。 “粒粒,你怎么不说话?你在听吗?” “我在听。”她将咖啡放在桌子上,爬上床,将脚翘着搭上窗台。她随手抄起一本摊在床上的杂志,架在肚子上,潦草地翻看着上面的图片。一个穿着豹纹皮裤的女人正在页面上展露出牙疼一般的笑容。她看起来有些眼熟,狭长的眼睛,略微有些吊的眉毛,有点像狐狸。舒粒皱了皱眉,将杂志翻到下一页。 “你最近和小蒋怎么样?” 舒粒想到了什么。她将杂志翻回去,把它拎得更靠近自己些。果然,杂志上的女人和插入她与男友蒋志新之间的那个女人长相相似。几乎一模一样的波浪卷,刘海三七侧分,正好掩盖住了她们过分凸出的额头。 “别提他了,你最近怎么样?李文静呢?”她岔开话题。 “别这么叫她,她是你阿姨。”父亲清了清嗓子,说,“怎么了?你和小蒋吵架了吗?” “我们没有吵架。” “那是怎么了?粒粒,别任性,你不小了,应该安定下来了。小蒋人不错。” “他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觉得他不错?”舒粒将电话夹在肩上,用两腿夹住杂志,将有豹纹女人的一页撕了下来,揉成一团,扔在地上。 “他经常给我打电话,粒粒,你都很少给我打电话。” 他叹了一口气,声音里有些微微的颤抖。舒粒不太确定父亲是在斟酌,还是为她不去探望他而感觉难过。也许两者都不是。他生活规律、健康、正常,不像自己——她还没有从失业的泥潭中挣扎出来,她和蒋志新破碎的感情又迅速将她卷入了一个新的旋涡。那天,蒋志新提出分手,“除非你告诉我那女的是谁。”她瞪着他,用脚踢开一摊乱糟糟的睡衣、内衣、外出服。 “哪有什么女的,”蒋志新平淡地说,“你想太多了。你有时间想这个,还不如花时间去找工作。” “那那个‘Chanel’是谁?为什么整天给你发照片?” 蒋志新从沙发上跳起来,耳廓变成辣椒红:“神经病,你看我QQ!” 舒粒斜眼看他:“心里没有鬼的话你怕人看吗?” 蒋志新右太阳穴上方那根粗壮的血管顶着皮肤凸出来,微微发紫,突突地跳动着。这曾是舒粒最喜欢蒋志新的一点。蒋志新长得很白,两颊透着微微的粉色,让人想起书里常说的“人面桃花”。或许正是因为这白,他额头上的血管清晰可见。舒粒注意到,在蒋志新的右太阳穴附近有一根蛋青色的血管,有时会轻轻跳动。她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就想问他是否可以摸一摸那根血管。他们在一起后,每次做完爱,她都会将手伸向蒋志新的额角,像抚摸爱人一样抚摸他的血管。它服帖得像一只伏在你脚边的小狗。蒋志新气息平稳地进入梦乡后,舒粒抚摸着它,感觉自己好像回到童年,抱着她的“抱抱毯”。现在,这条血管正像一条被激怒的恶狗一样上蹿下跳。她有一种遭遇背叛的耻辱。舒粒抢到蒋志新面前,想要给他一巴掌。没想到,她被地上结成一团的衣服绊倒了。她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扑在了蒋志新身上。蒋志新没有动,将头扭向一边,仿佛是要等她自己起来。舒粒注视着他额角上的血管,发现它慢慢地平复下去。蒋志新的呼吸热热地吹到她的脸上,带着一股他特有的、像是旧衣服一样的味道。这味道让舒粒感觉温暖。于是,她慢慢地将手伸向蒋志新的额头。她往上挪了挪位置,紧紧压住了他。 他们就着满地杂乱的衣服赌气一样地做爱。事后,蒋志新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而是迅速起身整理。他脱下安全套时,像是有些吃惊地吸了一口气:“套破了。” 舒粒没有动。她盼望他会像以前一样将她搂在怀里,对她说:“如果真的怀孕了,我就和你结婚。”这事发生过好几次,每次蒋志新这么说的时候,舒粒都能感觉到眼窝一热。她想,真的和蒋志新过一辈子也不错。想起这些,舒粒的眼神条件反射般地温暖起来。她满怀期待地看着他,但蒋志新没有回应。他只顾着低头穿裤子,从内到外一件接一件地拢上衣服。接着,他弯下腰在如同烂泥潭一样的衣服堆中翻出自己的钱包。“你要干吗?”她坐起身。 他头也没回地开门走出去:“我去买避孕药。” 舒粒愣了片刻,反应过来,抄起地上的东西向门上摔去,砰的一声响。很快,门外传来同住人的骂声:“大半夜发什么神经!” 她又拿起一件摔在门上:“要你们管!” 没有人再应声。她站起来,感觉一阵头晕。 舒粒深吸了一口气,疲倦地倒在床上。 “我和蒋志新要分手了,他有新欢了。” “粒粒,是不是你太任性了?我看小蒋挺老实的,也挺善良的,上次他还邀请我去你们那玩儿。不要总是和别人吵架,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要互相体谅。” 一丘之貉,舒粒心想。“如果你要说的是蒋志新,那我没什么好说的。”她欲挂断电话,“你到底有事没事?” “……没事。没事我们也可以聊聊天啊。” 聊天?这样说话的感觉好像她的生活很轻松,有空闲的时间可以去聊天。不错,她时间挺充裕。蒋志新告诉她,在她找到新工作、新房子之前可以一直住在这里。他将东西搬进了同居的男性朋友的房间,在里面打地铺。同住的三室一厅里还有一对情侣,也是蒋志新的朋友。他们联合起来在微信群里给舒粒发微信,说她不要脸,分手了还赖着不走。 “我和蒋志新还没有分手!”舒粒将手机按得啪啪响,不停在上面打上感叹号,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示她的愤怒。她懒得走出房间和他们当面争吵,他们也一样。 “蒋志新就是看你可怜才没有说,你要是识趣的话就赶紧搬走。” “舒粒你要点脸吧,我们都受够你了。” “你就是作,蒋志新的薪水都被你花光了吧?” 蒋志新在微信群里一言不发。舒粒很想冲进隔壁房间里把他揪出来大骂一顿,骂他胆小鬼,骂他的良心叫狗吃了。蒋志新没有工作的时候,不是她养着他吗?朋友们都骂她蠢,那些日子他都忘了吗?现在,他坐在一门之隔的另一个房间里,静静地看着他们合起伙来骂自己的女友(对,女友)。或许他正和他们坐在一起,帮着那些骂她的人出主意。舒粒退了群。她仍然气不过,想将电话摔在地上。她看了看手机,又停住了。手机才买了不久,她没有摔的勇气。就像她现在也不会因为尊严这种事一时冲动搬出去一样。 “聊什么?聊李文静?”舒粒笑出声。 “……粒粒,她是你阿姨,”父亲说,“她很关心你的,每次都问起你。” “问我什么?问我会不会跟你断绝关系,她好占财产?” “……” “对了,现在开放二胎了,你们准备生吗?我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上面有个六十多的老太婆还生了双胞胎呢,李文静还不到五十,我觉得你们可以考虑一下。”舒粒拿着电话站起来,想去厨房拿点酒。刚要开门又突然想起来,酒早就没了。 “舒粒,你怎么这么没大没小!” “真是对不起,我的教养和我爸一样好。”她咬紧牙齿。 父亲在电话那头用力吸了一口气,再用力地吐出来。舒粒的两只耳朵迅速地蹿热了。她感觉兴奋,仿佛这一吸是开战前的号角。她坐起身,摆好姿势,等待对面的动静。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嘶嘶地抽着气,像漏气的气球:“那么久没有和爸爸联系,一打电话你就要和爸爸吵架吗?” “到底是谁想吵架。事情是你先提的。” “你什么都没有搞清楚……” “那你来讲讲清楚。” “我们……我和你阿姨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哦?我想的是什么关系?” 父亲又沉默了。电流声滋滋地响着,连同电话那头各种各样的声音一同袭入舒粒的耳朵。仿佛有人在咚咚地剁着砧板。也许是隔壁传来的,舒粒想。那幢房子的隔音不太好。隔壁住的是一对靠转卖房产发家的夫妇。女主人是个全职主妇,短发,看起来很精干。母亲还在的时候,舒粒放假回家,经常在下午听见从隔壁传来的张弛有度的古筝琴声。每次母亲都会感慨:“看看人家这日子过的,这才是生活。你再看看我。” 母亲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斜向父亲。父亲惯会装傻充愣。他拒绝迎接母亲或是她的目光,来回给电视换台,或者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样子去看手机。这种态度尤其令人恼火。 “唉。” 父亲狠狠地叹着气。现在,就连他叹气的声音也令人感觉讨厌。这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很久远,又好像很近。舒粒能想象父亲此时的表情——他一贯如此——脸上的皮肉像是沙皮狗一样一层层耷拉下来,面色红紫,密集的老人斑越发地明显。他看起来总是很委屈,但没人知道缘由。舒粒觉得男人表现出委屈的模样令人反胃,就像是母亲说的那样,“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男人”。 电话中又是一段沉默,厚实、黏稠。舒粒顺着床躺下来,猜想父亲接下来会怎么应对她。窗子外砰砰地响起来。舒粒翘起一只脚将窗帘撩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片的黑云已经聚在一起,像是溶解的墨水一般渐渐地将仅剩的白色吞噬掉。难怪她感觉胸口憋闷,原来是快要下雨了。她深吸一口气:“你到底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最近感觉身体不太好,我怕……” “你以前不是挺会保养的,你会身体不好?李文静不是天天在吗?她亏待你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电话就被挂掉了。她反拨回去,仍被挂掉,接着是关机。一股气从她的胃里喷涌上来,堵在嗓子眼。这感觉好似一股浓痰,咽下去觉得恶心,吐又吐不出来。她愣愣地盯着手机屏幕看了片刻,突然将手机摔在了窗子上。砰的一响。痰跳出嗓子眼,带着一股放坏了的酱油味。她站起来,打开窗子,朝窗外吐出去。雨猝不及防地倾盆而下。她吓了一跳,赶快将身子缩回房间。雨像一层厚实的帷幕遮掩住了这个城市。窗外,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雨声掩盖住了因堵车而不断鸣响的汽车喇叭、人声争吵。舒粒注视着这道帷幕,感觉心情如同被清洗的天空一般,逐渐由暗黑变成明媚的海蓝。一切都被阻隔在外,她终于可以视而不见。 舒明朗每天下午三点都会准时到家附近的游泳馆游泳。正是暑假,浅水区里每天都满满地装着前来学游泳的小学生。孩子们一律戴着泳帽,穿连体泳衣,让人分不出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初学班的游泳教练是个扎着长马尾的女孩,看上去二十一二岁。她从水中站起身时,豆大的水珠顺着她小麦色的皮肤滑下来,流畅、轻盈,毫不犹豫。舒明朗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觉得自己站在里头有些突兀。他往池子边缘退了两步,扶住扶手。 刚才那个女孩走过来告诉他,现在是学游泳时间,请他先到隔壁的深水池。但舒明朗不太会游泳,只会几下狗刨。他将这些告诉女孩,她有些尴尬地笑了。她对他说,不好意思,那请您在旁边或者上岸等一等,这个班是四十分钟。 舒明朗并不喜欢皮肤被泡久之后发白发皱的模样,但泡在水里让他感觉轻松。跳跃的水花声,沉入水底时耳边响起的嗡嗡的水流声。这些声音安静、柔和,仿佛世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游泳馆里一片碧蓝。也许是池底瓷砖的关系,水看起来也是澄蓝色,让他想到海。刚入伍时舒明朗在海岛上当兵,他看得最多的就是海。那时候的海不像现在——四处都是灰蒙蒙的,不时地翻上来肮脏的水草,甚至垃圾。他印象中的海是一片澄碧,就如同游泳池的水——蓝得饱满却又湿漉漉的,让人感觉不太真实,仿佛一碰触就会有一窝蓝色喷涌而出。傍晚,巨大的火球渐渐坠落,溅出几抹红色,消失在海平面上。蓝色变成橙红,接着,新一轮的墨蓝将整个天空包围住。星星布满天空,像散落了一地的珍珠。有时候他们会坐船出海。他们不是海军,许多战友都因为受不了海浪的颠簸,在船上争先恐后地呕吐。但是,水的味道让舒明朗感觉平静。他依靠着船舷,任由略带腥味的海水泡沫扑满他的脸。他闭上眼睛,感觉有一股温柔的睡意慢慢升了上来。 游泳是李文静的主意。她说治疗抑郁症不能光靠吃药,水能放松精神,或许能让他好受一些。他妻子去世之后,李文静常常来探望他。三年前他突发脑梗,也是李文静安排的医院。出院后,李文静每天都会到家里来,有时只是简单地说上几句话,有时则会留下来吃晚饭。她比自己小十几岁,是个医生,离过一次婚,她的前夫王阳平和舒明朗是老乡。李文静离婚时只有三十出头,把孩子留给了王阳平。除了工作外,李文静大部分时间都在旅游。妻子还在世的时候,对李文静的生活嗤之以鼻:“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再怎么样也得结婚有个小孩啊,不然以后老了谁管她?” “都是老乡,大家都可以照顾她嘛。”他随口回答。 “你什么意思?”妻子翻了一个怪异的白眼。他立刻闭了嘴。他不想因为这个和妻子发生争吵。妻子年轻的时候有些神经质,更年期开始后,情况就越发恶劣了。遇到不合意的事情,有时她会突然地高声尖叫起来,放声大哭。妻子尖锐的叫声让舒明朗感觉头皮发麻,头皮像是被什么扯住了似的,快要崩裂了。 妻子住院后,李文静几乎每天都来探望。每次来她都拿着一点东西,有时是新鲜水果,有时是一束鲜花,或者用保温罐装来自己炖的补品。她把东西放在床头,目光面向他:“这是我叫家里的阿姨炖的,鲫鱼汤,对恢复有好处。”说完后她将目光投向妻子,“大姐,今天你感觉怎么样啊?” 妻子牙疼似的笑着:“谢谢你啊,总是来看我,你太客气了。” 李文静走后,妻子淡淡地吐出一句:“那个李文静啊,以后你多照顾她一点吧。” “什么叫我多照顾一点,神经病。”他用咳嗽打破古怪的尴尬。 “她年纪这么大了,没个男人照顾不行。” “关我什么事?再说,她年纪都这么大了,知道自己的事该怎么处理。” “你跟她不是很聊得来吗?我要是死了也挺合适的。” “别说什么死不死的,”他几乎要吼出来,但很快又压低声音,“医生说了,过几天你就能出院了。” “走着瞧吧。”她的脸上露出一个青紫色的笑容。恍惚中,舒明朗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从妻子的身上飘了出来。他身子一震,赶紧揉了揉眼睛。什么也没有。也许是太累了。他抬起头,看到病房天花板上的白炽灯时不时地闪出暗灰色的灯光,让人感觉晕眩。应该明天和病房的护士提一下,他在心里提醒自己。舒明朗将妻子床头的阅读灯关掉,拉上床帘,然后将病床边的陪护床打开。他躺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妻子入睡很快,不久便发出鼾声。她呼吸得很用力,像是正在经历着一场剧烈的运动。有时,她的鼾声还伴随着像是吹泡泡糖一样的噗噗声。舒明朗问过医生,说这是妻子高血压又有冠心病的缘故。他松了一口气。他拉上被子,躺下来,定好闹钟。明天还得早起。 他没想到妻子会一觉睡了过去。第二天,舒明朗是被查房医生和护士给叫醒的。妻子身上的仪器已经被撤走,这让他感觉很不习惯。他将手伸向妻子的手。她的身体已经由肿胀变得骤然缩水,甚至连原来仅剩的一点青紫色也消失了。她变成了一条通体蜡黄的萝卜干。 舒明朗吸了一口气,蘸着水抹了一把头发。这几年他入睡困难,大把大把地脱发。头顶是早已秃了的,最后,只在两侧耳朵上方各自剩下一丛香菇模样的头发。李文静见状,带他去做检查。从头到脚,从内到外,甚至连精神科也去了。拿到结果后李文静神色凝重,说:“大哥,你有点抑郁症。” “其他呢?” “其他倒是没什么大问题……” “那就行了。” “大哥,”李文静有些踌躇着开口,看起来快要哭了,“我大姐的事,你不要太难过啊。” 他没有回答。妻子的去世并不让他十分难过,他更多的则是感觉不可思议。在过去的许多年当中,舒明朗只在父亲去世的时候回过故乡。那是一场荒诞又盛大的聚会。许多他没有见过的亲戚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占满了整个房间。每天早晨,他都会被巨大的人声吵醒。他起身走进客厅。没有人和他打招呼。每个人都在步履不停地奔走着,衬得舒明朗像个外人。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妪冲进屋子,哇哇地哭出来。嫂子和弟媳赶紧奔上来,搀扶起她们,让她们围坐在一起,将折金宝用的金银锡箔纸塞到她们手中。每一次,只要她们的手接触到了金纸,人立刻就平静了下来。舒明朗没有久留。后来母亲去世,他没有回去,只是寄了一笔钱回故乡,委托兄弟全权操办。 或许因为他年少时就不受父母宠爱,再加上他早早就报名参军,离乡多年,他对父母没有太深的感情。妻子的死是他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死亡。他按照医生的要求在太平间等待尸体,给妻子穿上衣服,套上鞋子。一张绣着金色花纹的红布盖住了妻子的身体。他总觉得自己好像还没反应过来。接下来的一切几乎都是李文静处理的。舒明朗愣愣地看着她忙前忙后,却记不起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给她打的电话。李文静穿着细高跟鞋来回地在他面前穿梭,吩咐他做这个,吩咐他做那个。舒明朗则机械地重复她的指令。舒粒在妻子火化的前一天赶了回来,和李文静一同处理丧事。她没有哭。整个过程中,舒粒仿佛是为了让他更坚强一些而强忍泪水。李文静一边抹眼泪一边对舒粒说,粒粒,你是女儿,你要哭啊。舒粒生硬地叫李文静闭嘴,说他们的家事不需要外人插手。舒明朗无法指责女儿。他庆幸的是,她们并没有要求他来做裁判。他撇下两个女人走进浴室,在浴缸中注满水。浴缸的水塞出了些问题,不时地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舒明朗试了试水温,走进去,潜入水中。一切声音都消失了。 “喂!树袋熊!” 舒明朗循声望过去,看见不远处有几个嬉笑着的小学生。他们当中有一个用手用力地捂住嘴,眉毛弯弯,笑意忍不住地从指缝间溢出来。他猜刚才说话的人是他。舒明朗冲着他抬了抬下巴,故作一脸严肃地说道:“你们刚才说什么?” 小学生们笑闹着一哄而散。他笑了笑,重新在扶手边倚靠下来,在水池边缘架上脑袋。扶手底部有一个出水口。水流从池子底部喷涌上来,托举起舒明朗的身子,把他往外冲去。他不得不用一只手拽住扶手,不时将自己随水漂流的身体重新拉回原地。 “嘿!树袋熊!” 舒明朗转过头,发现刚才笑容夸张的那个小学生正在向他游过来。眼下仿佛是自由练习时间,不少小学生都抱着一块浮板,两手笔直地伸着,用两条僵硬的腿不停拍打水面。 那个小学生一手挎着浮板,半游半走地向他靠过来。等他靠近了,舒明朗发现,这是个小女孩。她的鼻子软塌塌地瘪着,眼睛大得过分,下嘴唇向后收着。这让小女孩看起来很刻薄。舒明朗盯着她,扬扬下巴:“你刚才说什么?” 小女孩抬起一只手,指着舒明朗的头顶:“说你啊,你的头发看起来像树袋熊。” 舒明朗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顶,笑起来。他眯起眼睛看着小女孩:“你说得对。” “你为什么不游泳?” “我不会游泳,”舒明朗说,“不要告诉你们老师,我没交学费,正在偷偷地学。” 他一边说着,一边装作惊慌的样子竖起一只手指,放在嘴上。小女孩恍然大悟地睁大了眼睛,点点头,也把手放在嘴上,发出“嘘”的声音。 “你一个人来的吗?你叫什么名字?” “我妈妈在那边,”她指着站在岸上的、一群妇女中的一个,那些女人看起来长相都差不多,舒明朗并不太确定她指的究竟是谁,“我妈妈说,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是你先和我说话的。”舒明朗将头扭向了一边,背对着小女孩。 很快,小女孩从他身后绕了过来,用双手压着浮板,两腿上下踩着水,“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对呀。”他点点头。 “那你家里人呢?”小女孩说。 “家里人啊,”舒明朗松开扶手,在水中站直身体,他用双手用力在脸上来回擦了几下,呼出一口气,“我有一个女儿,不过她不在家。” “那她在哪儿?” “她啊,”他吸吸鼻子,“她在很远的地方上班。” 小女孩不吱声了。她的眼睛快速地眨动着,长睫毛微微颤抖。她将嘴嘟起来,噗噗地吹着气。舒明朗用手舀起水,向小女孩泼过去。他刻意控制着手的力度,以免水溅疼她的脸。小女孩嬉笑着叫起来,她一手扶着浮板,用另外一手掀起水花,啪啪地往舒明朗身上溅。 “你赢了,”舒明朗喘着气,用手擦掉脸上的水珠,“你们学游泳学到哪儿啦?” 小女孩仰起头,想了想:“嗯,我们学了打水,我还会憋气。” “你在水下能憋气多久?” “反正很久!” “我肯定比你久。” 小女孩低头看了看自己圆鼓鼓的肚皮,不服气地仰起脸:“我不信!你来跟我比一比就知道了!我先来!” 她说着,一头扎进水中。水面不时冒上来蓝色的气泡。气泡碰触水面,破裂掉,发出柔和的啪啪声。他重新仰靠在泳池边缘,并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小女孩的动静。小女孩的手脚胖乎乎的,大小手臂的交界处看起来像是藕节。舒粒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保持着类似的肉感。众亲友看到她时喜欢说她长得有福气,但他看得出来,舒粒讨厌这样的说法。她听到这样的话时总是紧着眉头,仿佛这是对她的侮辱。上大学后她奋力减肥,以喝醋代替晚餐,整个人变成一副松松垮垮的皮囊。他上一次见到舒粒时她正是这个模样。她站在门口,行李因为过分惊讶而掉了下来。舒粒心绪不安地来回闪动着目光,嘴巴因吃惊而张开了。她抬起手,又放下,手不自然地搓着衣角。很快,她的胸口胀了起来。在那一瞬间,舒明朗恍惚看到妻子。李文静先他一步反应过来,立刻拍拍他,示意他站起来。“粒粒回来了。”她的声音有些抖。 舒粒没有动:“你来干吗?” “你爸爸不太舒服,我过来看看。”李文静的声音低了。 “你是谁啊?我们家的事情也要你来管?” “粒粒,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舒粒恶狠狠地瞪着舒明朗,血丝迅速蔓延至她的整个眼球:“舒明朗,你不要脸!” 水花溅在舒明朗身上,扑了他一脸。小女孩在水中跳起来,双颊通红。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说:“我憋了多久呀?” 他随意说了个数字:“四十秒。” “哇!我打破纪录了!”小女孩兴奋地嚷,“现在到你啦。” “你赢啦,我只能憋二十秒。” “我就说嘛!”小女孩噘起嘴。 “但我有一个独门秘技,你肯定不会。”舒明朗说,“我能在水里面张开眼睛,你能吗?” “我才不信呢。”小女孩使劲地摇头,随意又坚定地点点头,“我不信。” 他捋了一把头发,用水抹了一把脸,有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儿。他咳嗽了两声,小女孩见状,噗噗地笑出声来。他装作不高兴的样子,说:“不信?那我不表演给你看了。” “不看就不看,”她不耐烦地说,“谁稀罕。” 舒明朗笑起来,用手摸了摸小女孩光溜溜的游泳帽。“好啦,小乖乖,你把游泳镜戴上吧。”他伸过手去,将她挂在脖子上的游泳镜挪到眼睛上,小心地将泳镜的镜带捋平。“我喊一、二、三,我们一起沉下去!一!” 他深吸一口气沉了下去。很快,他看到小女孩也钻进了水里。她隔着游泳镜看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他也尽量大睁着眼睛,朝小女孩做鬼脸。一切都涂上了一层静谧的蓝。小女孩的蓝色连体泳衣和蓝色泳帽在水里闪闪发光。水流触碰着舒明朗的眼球,有种针扎的刺痛感。他慢慢地眨着眼,等待眼睛适应这样的痛感。很快,刺痛逐渐变成麻感,接着就逐渐消失了。因刺激而流出的眼泪漏出来,温暖地包围着他的眼球。积满尘雾的眼球经过水的过滤、消毒,视线一下子明亮得如同暴雨过后的天空。他把上嘴唇噘起来,露出牙齿和牙龈。小女孩看着他,鼓着气的嘴扑哧裂开,水泡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他想到,舒粒小时候也喜欢他这么逗她。 水里四处是小小的、各式各样的腿。池底有一些细细的砂粒,可能是小孩子在进游泳池时带进来的。舒明朗又往下沉了沉。耳膜肿胀起来,嗡嗡地发出一些不明的回响。有些声音远而朦胧,飘忽着,让他产生一种晕机的错觉。 “我还是去和舒粒解释一下吧。” 李文静的声音远远的。他摇摇头,吐出一口气,将头转向另外一个方向。 “舒明朗,你不要脸!” 他将眼睛闭上。他的身体被水托着,轻轻晃动起来。仿佛是坐在船上。多年以前,海的上空密密麻麻全是星星。现在,天空密布尘土,海面铺满雾霾,于是人们造就泳池,企图用次氯酸钠和硫酸铜还原一个干净的世界。人们蜗居其中,感受虚拟的安慰。 舒明朗感到自己在安静地下沉。所有的声音都渐渐在他耳边消失。耳边鼓起的风声也慢慢地黯淡掉,周围变成了真空。一道浪打在他的脸上,他重新睁开眼睛。对面只剩下了小女孩的两条腿,她已经站起来了。舒明朗回过神,从水里探出头来。小女孩站在对面,脸因为兴奋而变得通红。水珠不断地从她脸上、身上滑落下来,很快又融进水里。蓝色的水池将光反射在小女孩的眼角上,映照着她眼角周围的水珠。他注视着那些水珠滑下,看它们缓缓地在小女孩的脸上留下两道清晰的痕迹,像两串晶莹的泪。 “树袋熊,你好厉害啊!”小女孩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她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惊讶地张开嘴,“你干吗哭?” 舒明朗用手抹了一把脸,笑起来。小女孩的眉毛上挂着蓝色的水珠,颤颤欲落。舒明朗伸手抹掉她眼睑上的水珠,捻了捻,将手指放进嘴里。有股凉而咸的铁锈味儿。他用手背抹了抹嘴,对小女孩说:“你干吗哭?” 小女孩说:“我才没有哭。” “我才没有哭。” 小女孩咯咯笑起来。 身后传来尖锐的哨子声。他们一起将目光转过去。年轻的女教练咬着哨子,冲着四散在水池里的小学生喊:“各位同学,集合了。”小女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教练,嘟起嘴:“我要回去上课了。” 舒明朗点点头:“好的。拜拜。” 小女孩的五官挤出一个肉滚滚的笑容,“拜拜。”她高兴地朝着女教练游了过去。 舒明朗在游泳馆的浴室里简单地冲了个澡,用毛巾将身体抹干。黄绿白三色条纹的毛巾已经开始褪色,边角的位置甚至有些脱线,感觉快要破洞了。他掏出一次性的洗浴用品,用毛巾打出泡沫,搓了搓。毛巾上没有任何油腻的感觉。在以前,他的毛巾总是充满了蛋黄色的油渍,这让妻子很是讨厌。她一边用力搓洗毛巾一边骂:“你身上出油吗?” 他扭干毛巾,擦净身体,将衣服穿上。背上残留的一些水珠将T恤黏在舒明朗的背上,让他有种被拖累的感觉。他不耐烦地扭动着身体,扯了扯T恤,趿拉着拖鞋走出去。 风很大。舒明朗的衣服被风鼓满,让他看起来圆滚滚的。已经立秋,但这个城市里却没有半点入秋的气象。城市的春秋两季短暂得像茂密黑发丛中的一根银丝,只有在不经意间才会意识到它。舒明朗慢慢地往前走着,隔着拖鞋,他仍能感觉到马路上传来的高温。他的头发早就干了。他伸出手,捋了一把,头发硬得能扎人。他赶紧把手抽了回来。 到了家,是李文静给他开的门。他皱了皱眉,将拖鞋甩在门口,走入房间。李文静将他手里的塑料袋接过来,打开看了看,又将袋子扎上。 “大哥,今天感觉怎么样?”李文静问。 “挺好的,”他回答道,“游完泳了挺轻松的。” “……那,那我先回去了。” 李文静绞着手指,低着头。很快她又抬起头来,用亮晶晶的眼睛看他。舒明朗冲她点了点头,说:“好的。”他看见李文静眼中的色彩又一点点黯淡下去。她冲他笑了笑,转回身到沙发上拿了皮包。她走到门口,手脚慌乱地穿鞋子,或许是因为他在背后注视着她,让她感觉有些不自然。等一切都准备停当,李文静直起身:“大哥,那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 “好的,明天见。” 舒明朗关上门,松了一口气。他将李文静随意放在鞋柜旁边的塑料袋打开,立刻就有一股热腾腾的沤馊味儿迎面扑过来。他皱了皱眉,掏出衣服,走进浴室,打开洗手池接水,接着把它们泡在里面。随后,他将浴缸的龙头打开,往里头灌满水。水映在浴缸里,透出温暖的黄油色。舒明朗脱掉衣服,试了试水温,将脚伸进浴缸。他将浴缸前的蓝色浴帘拉下,遮住浴室天花板上照进来的惨白的光。水瞬间变成了灰暗的蓝色。舒明朗曲腿坐下,进而将整个身体都潜入水中。浴缸里的水一波接一波地溢出去,如同海浪。舒明朗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想象着自己将体内所有的废气都排了出去。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在网上看的了,说这样做有助于睡眠。 他一点一点地躺下去,让水淹没他的身体,淹没他的脑袋。他在水中睁开眼睛,感受着水流经过时带来的刺痛,再感受着痛感渐渐消失。浴室里的气温还在升高。但这样的温度并没有让他感觉焦虑,而是像在冬天泡澡的时候,从脚底渐渐涌上来一股温暖,接着,温暖将整个人都包围了。 他透过池水,向浴缸对面的墙壁看去。对面墙上的挂钟一动不动地指向五点。他注视了它一会儿,朦胧地意识到,这座钟早已停摆。 我们的摇滚男孩 文/方青春 我们都怀揣着梦想,纵身投入这世界。 “我们都怀揣着梦想,纵身投入这世界。 我们都怀揣着儿时的梦想,义无反顾,义无反顾。” 林威在台上唱着他自己写的歌。他是个天才,一个落拓、潦倒,但是迷人的天才。他的声音像一匹野马,甩脱了俗世这道缰绳。当他唱歌的时候,纷繁万籁都静下来。当他唱歌时,这间酒吧里其他一切纷繁杂乱的声音都黯然失色了,好像我的耳边只剩下那声音,好像我周围再也没有各种各样的人,只有唱歌的他。 钱丹丹说:“你的意思是,你进入了他的世界?”她总是这样一语中的。我说是,就是我进入了他的那个世界,那个安静辽阔昏暗忧伤的世界。 可是我和钱丹丹还那么小。我们都十六岁,身体瘦小得像一朵花——好吧,我的身体瘦小得像一朵花,而她像一朵巨型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我们总是不满足。我总是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在镜子里的模样:我留着高中女孩的齐耳头发,总是在左侧别一个粉色的小小的发卡。然后,我将看到我的单薄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细细的眼睛、一只略长的鼻子、一张永远没有血色的嘴。我没有一天不在渴望自己快点长大,变得丰腴成熟,像个真正的女人——像陆双双。 我听见钱丹丹说:“走吧,傻姑娘。”林威唱完了,我这才发现我还半张着嘴,有点儿口干舌燥。林威给大家微微地鞠了一躬,然后眼睛就停在了陆双双身上。陆双双从阴影里徐徐走出来,她美丽丰饶,像一团炽焰。我对钱丹丹说:“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钱丹丹举起左手看了看时间说:“不行,我们必须回去了。再过一会儿就回不去了。”我求她:“丹丹,求求你,这是最后一次了。” 这是最后一次我听林威唱歌。如果你以为接下来会是我和林威的爱情故事,那么你错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角落里默默地张望着他。假如这个爱情故事真的可以被称作爱情故事的话,从头到尾也只有我一个人在爱。我爱林威,这一点我将勇敢地承认,然而,他永远不知道我爱他。从我第一次听他唱歌,到那天晚上我拉着钱丹丹去听他的告别演出,我都没有向他表白。我怯懦不堪,再说,他也已经有了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就是完美的陆双双。 因为我不肯走,因为我非得听完他唱最后一首歌,所以我和钱丹丹错过了下晚自习的时间。我们没办法趁着放学的人潮溜进去了,我们只好灰溜溜请看门的老大爷放我们进门。他跟往常一样严厉,记下我们的班级姓名,还絮絮叨叨训个不停。 教学楼的灯都已经全灭了。现在,它们像一个一个高大的鬼影,一边俯视着我们,一边静静地吞吐着风。远处的住宿区还有零星的灯火,但是显得那么远。我们走在漆黑的晚风里,钱丹丹问我:“你死心了吗?”我收回我的视线,转到钱丹丹温和的脸上。我说:“丹丹你别问我了,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我明天会忘掉他,可能我需要一年忘掉他,可能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但是现在我怎么能够知道呢?现在我满脑子还是他唱歌的样子,我的耳朵边还回荡着他写的最好听的那首歌:“我们都怀揣着梦想,纵身投入这世界。我们都怀揣着儿时的梦想,义无反顾,义无反顾……” 钱丹丹拉起我的手,我冰凉的手立刻感觉到她的温柔与温暖。钱丹丹犹如一个不分时令四季常暖的炉子,谁要是娶了她谁有福气——我曾经这么说过。 那天晚上陆双双没有回来,这是第二天的全校通报上面记录的。在这条记录下面,还有我和钱丹丹晚归的记录。我和钱丹丹都觉得很丢脸,因为在我们这所女子寄宿学校,很少有人违纪,通报批评什么的更加无法想象。虽然大家私底下总是暗潮汹涌,但表面看来,我们是一汪平静的死水,只偶尔有一丝涟漪。这丝涟漪,就是陆双双。 陆双双是这所学校的反骨,决绝地刺将出来。那时,她的名字出现得那么频繁,就像镌刻在了通报批评板上一样。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陆双双,我们每个人都眉飞色舞地传递她的风流韵事。她们说:“陆双双这个小妖精,又夜不归宿了!”然后就咯咯咯地笑。我知道这个笑容里有什么含义:她们都鄙夷她,然而同时她们没有办法不嫉妒她,她的美丽无与伦比,永远散发着刺眼的光。我也一样,我跟着大家一起笑。但钱丹丹不,钱丹丹对什么事情都认真,她会皱着她的眉头,充满怀疑地看着我们。然后有人说:“钱丹丹,你蠢得连笑都不会了吗?”这时,我脸上虚伪的笑容就尴尬地僵住了。钱丹丹转身就走,她从不与她们争辩。我匆匆地跟上。 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大家都认为胖子就是笨蛋。但是事实上,钱丹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甚至,是最温柔的女生。我觉得她将来会是一个很好的妈妈。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我太胆小怕事,即使在我最好的朋友被欺负的时候也不敢站出来为她说话。 我跟在她后边,拉起她的手说对不起。钱丹丹就又对我温柔地笑笑,说没关系。 四月的时候,一场倒春寒呼啦呼啦地席卷了城市,绵绵的阴雨将天空浸染得阴沉昏暗。我们走在学校里,往往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瘦小得几乎马上就要绝尘而去,而我牵着稳如磐石的钱丹丹,感到特别安心。 我和钱丹丹在学校附近的小巷里吃滚烫的牛肉面。我们吃完,撑开伞走出来,看到店旁贴着一张颜色鲜艳的海报,已经被雨水濡湿了。那是林威驻唱的酒吧的海报,在我抽屉的最底层,有张和它像极了的海报。它们的差别就在于,过去海报上的林威,现在变成了另一个男孩——看起来都是又帅又颓废的。 我问钱丹丹:“有新的人来代替林威了。要去看看吗?”钱丹丹说:“算了吧,你又喜欢上别人,一头扎进去出不来怎么办?”我知道她最怕痒痒,就去胳肢她,她尖叫地躲闪,说:“停下停下,我的伞要飞了!” 然后她的伞就真的飞了。一股突如其来的大风瞬间就在我们眼前把伞带到了几米以外。钱丹丹匆匆地跑过去,和巷子里钻出来的一个人撞在了一起。 “林威!”钱丹丹这个傻瓜,脱口喊出来。 确实是林威。我涨红了脸走上去。小巷子里头,陆双双也摇曳生姿地走了出来。我的眼睛在林威、陆双双和钱丹丹身上来回扫视。林威虽然是一个男生,但和奔跑中的钱丹丹相撞,也不由得踉跄了两步。他把头发剪短了,现在满脸疑惑地看着钱丹丹和我——确切地说,是虎虎生风的胖女孩钱丹丹和眼睛像红外线机关枪一样瞄准着目标的我。他对钱丹丹说:“你们认识我?”他的声音哑哑的,像做梦一样在我近距离范围里传播。钱丹丹和我傻愣着,都不知道如何作答。 陆双双还穿着裙子,即使在这种凄风冷雨当中。她的头发被打湿了一半,随意地垂着,但依然美丽得惊心动魄。陆双双说:“这两个小姑娘是我们学校的,过去常去看你的演出。” 林威笑了,这个笑容当然使我心荡神驰。他来回地看看我和钱丹丹,用那种偶像关怀粉丝的亲切眼神,“这么说,你们算是我的小粉丝喽?” 这时,钱丹丹终于从刚才的惊慌失措里恢复过来,理性的光辉又浮现在她的眼镜镜片上。她指着我说:“秦伤才是你的铁杆粉丝,至于我,只是一个凑热闹的人……哎哟!对了,我叫钱丹丹,这是秦伤。没错,我们是你的粉丝。”我本来还在偷偷地掐她的腰,听到这里却立刻收回右手,因为看样子钱丹丹营造出了一种接下来就要亲切握手的氛围。我开始努力地在背后擦手心里的汗。 林威伸手,牵起了一旁的陆双双,说:“谢谢你们,那再见了,我们去前面吃面。” 钱丹丹使劲地向我使眼色,我心领神会,回以她同样的眼色。然后钱丹丹愉快地说:“正好,我们也要去那家面馆吃面。” 我们再度踏进了面馆,钱丹丹笑容满面地跟老板说来两碗牛肉面,小碗的。老板指着我和钱丹丹说:“你们俩……”钱丹丹说:“对,老板,我们俩又来啦!我们特别爱吃你做的牛肉面!” 那是我离林威最近的一次。隔着丰腴的陆双双和丰腴过度的钱丹丹。我们坐在一排,我故意和林威坐得最远。我的目光不时偷偷摸摸地越过钱丹丹的侧脸,越过陆双双惊艳的侧脸,抵达林威的一小片侧脸。他吃得很快,吸面条的声音利落爽朗。(钱丹丹:“天啊,原来喜欢一个人,连吸面条的声音都可以形容成爽朗!”)我也不敢说话,还好钱丹丹像一个专业的记者一样,替我问了所有我想问的问题。我像鸵鸟一样一头扎进我的碗里吃面条。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好不容易才在满腹的饱胀和满腔的悔恨当中睡去——你知道减肥对于高中女生来说意味着什么。 第二天早上,我猛地醒过来,摇醒旁边铺位上的钱丹丹,说:“我梦见林威变成了大歌星,有好多疯狂的粉丝找他签名,把我们俩淹没了——丹丹,昨天我们忘了要他的签名!啊啊啊!”钱丹丹睁开眼睛,翻了一个特别女人的白眼,说了一句“神经病”,随即翻身继续睡去。 从那以后,我们和陆双双变成了点头之交。确切地说,是钱丹丹和陆双双结下了一种奇妙的友谊。以前我就察觉到了,钱丹丹对陆双双有一种固执的好感。我们一大堆女生一块儿取笑陆双双的时候,她从来不附和我们,有时眼里还投出激愤的目光。那天一起吃面,钱丹丹在帮我探询林威之余,也和陆双双一来二去相谈甚欢。 在我听过的最极端的传言里,陆双双是一只表面冷酷、内心狂躁、嗜钱如命、不守节操、浓妆艳抹、粗俗不堪的……女妖,仗着一副娇美画皮,四处吸取男人精气……当然,我知道她不是一个女妖,但我相信上天给了她美好的面孔,就不再赋予她美丽的心灵,就像上天赋予了钱丹丹世界上最好的心灵,却不给她美丽。可是钱丹丹说:“陆双双是很好的。陆双双只是一个女孩,她从来都只是一个女孩,只不过碰巧是一个过分美丽的女孩。而她的美丽,又有什么错呢?那些将她妖魔化了的女生们,自己的心里才有妖魔。”我看着有点儿激动的钱丹丹,露出笑容来。我知道这个笑容,和我附和那些诋毁陆双双的女孩的笑容,是一样的笑容。 钱丹丹跑来跟我说:“陆双双和林威分手了。” 我正吃着一支雪糕,“林威和陆双双分手了?” 那是夏天里最炎热的一天。太阳就像一朵俗艳的热带花朵,不知廉耻地投射出它炽烈的芳香。我停下手中的雪糕,上扬的语气当中明显露出了喜出望外之情。钱丹丹却皱着眉头。钱丹丹说:“现在陆双双躲在女厕所里哭,不肯出来。” 于是钱丹丹和我一左一右,将软作一团的陆双双架了出来。陆双双的胳膊那么细,骨头却硬极了。她画了一点儿眼线,染了眼泪已经晕开为不规则的烟熏妆。所以现在,我臂弯里的陆双双狼狈不堪,往日细致的美丽全都消失了。我想,即使她能够在无数的流言之中安然自若,也难免要被爱情——这一亘古的利器所打倒。 钱丹丹温柔地安慰她。钱丹丹拿出了她磅礴的母性,她温暖的手掌在陆双双的背部轻柔地抚摩,她说:“陆双双,你要振作起来,你必须振作起来。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这道坎,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们四目相接,钱丹丹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那道炫目的光芒,那道从来都能给我力量的光芒,现在全都浇灌在伤心的陆双双身上。 陆双双看着她,又回过头来看我。她突然说:“我能把你们当朋友吗?”陆双双问我们,“钱丹丹,秦伤,我能把你们当朋友吗?你们会做我的朋友吗?”——这是一向坚强的陆双双从未展现过的柔软。 钱丹丹对着她笑了,她说当然,当然。她说:“陆双双,从现在起我们就是你的朋友。以后你什么都可以和我们说,我们为你分担,我,还有秦伤。”钱丹丹说得那么诚恳,那么感人,我却只能给她们僵硬的笑容。我什么也没说。我撇开眼睛,专注地盯着墙角的一张蛛网——过去它严密坚韧,可是现在,编织它的蜘蛛不见了,它变得残破不堪,宛如一把缥缈的尘烟。 我觉得我的心里也结下了一道缥缈的尘烟。我多想对钱丹丹怒吼,我想告诉她,陆双双是我的情敌啊!我还要告诉她,她根本不是好女孩,她是……一只表面冷酷、内心狂躁、嗜钱如命、不守节操、浓妆艳抹、粗俗不堪的女妖。你能够善良单纯地和她做朋友,可我不行!我想冲着钱丹丹歇斯底里地吼出这些话。可是我知道这些话一旦出口,就会化作刺人的毒箭,在我和钱丹丹中间划下一道鲜红的口子。我会向世界暴露出我的狭隘和软弱。而更糟的是,这些甚至都不是我内心最深处的想法。 我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是:我嫉妒陆双双。我嫉妒她的美丽。我嫉妒她过去拥有我喜欢的林威,现在又要和我分享我喜欢的钱丹丹。我嫉妒陆双双和我分享钱丹丹温暖的手、坚定的目光、母亲般的温柔与善良。而且,我没有勇气和陆双双结为同盟,与全校女生为敌——我从来都这么胆小,我从来都没有钱丹丹的勇气。 可我什么都没有跟钱丹丹说。我看着钱丹丹陪在陆双双旁边,陪她度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时间。钱丹丹怎么能那么善良呢?可是钱丹丹就是能那么善良呀,她是世界上最善良的钱丹丹。我对着钱丹丹苍白地微笑,告诉她没关系,去陪陆双双吧。我还有事情。然后我看见钱丹丹胖乎乎的身影在门廊尽头转身,消失了。 但是钱丹丹没有忘记我,她从陆双双那里为我带回来林威的讯息: 林威离开这里,去了一座醉生梦死的大城市。他没有带任何东西,除了梦想。可是城市总是轰轰烈烈地运行着,犹如一架冰冷无情的大机器——现实给了他凶狠的一击。在林威最绝望的时候,他回来了。然后,他又走了。其实他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已经做好了用梦想妥协现实的准备。后来他背着陆双双找了一个新的女朋友。前几天,他终于提出分手,他对陆双双说爱情对于他来说太奢侈了,他已经有了一个奢侈的梦想。林威说,他的新女朋友能为他实现梦想提供很大的帮助——“所以,双双,我不是不爱你了,只是不能再爱你了。你也不要怪我,只是现实太残酷了。” 我想起了我最喜欢的林威的那首歌,那首关于义无反顾的儿时梦想的歌。我对钱丹丹说:“这太讽刺了,”我的心里也隐隐作痛起来,“现在,我的心里也好像失恋了一样呢。”钱丹丹温顺地看了我一会儿,才说:“也许你们爱的都不是林威,而是那个有梦想的林威。你们爱的是梦想。” 钱丹丹还是那么一语中的,可是我猜,这句话她也对陆双双说过了。 那段时间里,大家都知道钱丹丹和陆双双变成了朋友。有一次她们说:“陆双双和钱丹丹,一个是婊子,一个是胖子,她们做朋友,这太搞笑了——秦伤,你说是不是?”她们长着姣好的面孔,那些单纯精致的五官,就像美杜莎一样,都是致命的伪装。可我和她们一样。我只是一个势单力薄的女孩,我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消融在这庞大的海浪当中。我不敢跳出来。 她们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她们在等我和钱丹丹划清界限。可我,我朝她们点了点头。 “我们都怀揣着梦想,纵身投入这世界。 我们都怀揣着儿时的梦想,义无反顾,义无反顾。” 我又听林威唱歌。只是这次,是用手机放出的录音,掺杂了无数的杂音。可是那天夜晚,我坐在那里,明明听得清清楚楚。那天晚上,林威的声音盖过了一切喧嚣,深深灌入我的耳中。那天晚上没有现在这些各种各样的呼吸声,没有现在这样厚的乐器声。这种感觉就像,多年后潮水褪去,显现过去你在岩石上刻下的图案,可那些图案已不如你印象中的那样美好了——是时间冲刷了它吗? 我犹豫片刻,还是删掉了这段录音。 我儿时的梦想,是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我儿时曾经想,将来我要像刘胡兰,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毫不动摇。我要像海的女儿,不惜为了爱每一步踩在刀尖上。为了真理与信念,我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即使那时我连“鞠躬尽瘁”都不会写。后来我会写了,却已经被世界驱赶到了不知何处,与儿时的梦想南辕北辙。 我已不再和钱丹丹说很多的话。每天早上,我很早起床,晚上很晚回来,打发中间这段没有钱丹丹的时间。我从手机里翻出了林威的那段录音——录下这么久,我才终于来听。我甚至开始做很多很多的习题,从世界的光明到人间的晦暗。 我躲避着钱丹丹,但是我怎么能躲得过她呢?当她站在我面前,用她永远温柔睿智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说:“对不起,丹丹。”她问我:“是因为陆双双吗?”我只是默默地看着她,我没有对她说:钱丹丹,你知不知道你实现了我儿时的梦想,那个我怕我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梦想。 钱丹丹和陆双双越来越亲密。她们总是一起出现在学校里。陆双双的名字已经不会再出现在通报批评里了,我想这是因为钱丹丹。钱丹丹是一枚发光发热的小太阳,总能带给人好的影响。她让过去美丽得突兀的陆双双变得柔软起来。陆双双一天一天变得更加光彩照人,在这种光彩照人里,有了一种全新的东西——一种美好的、乐观的、热爱生活的朝气。在她旁边,是我最好的朋友钱丹丹,虽然她不美丽,是一个胖子,但她也一样光彩照人,因为她的美好、乐观、热爱生活更甚于陆双双——她们俩用这种光彩照人,打败了我们剩下所有的人。 所以后来,战败的她们来找我。一个女生拿过了我手里的饭盒,拉起我的手笑眯眯地说:“秦伤,吃饭呢?”然后,她在我耳边絮絮地说起来,她谈起一部电视剧,说了一段该电视剧男主角的绯闻。我手里拿着我的饭勺,勉强地附和她。然后突然,她凑近过来。我预料到了她挑着眉毛是要说什么,我紧紧地、紧紧地捏住了手中的饭勺。 那个女生悄悄地说:“我们想个办法整整她们,怎么样?”她凑过来的时候,一股香气涌进了我的鼻子,我知道那是一款很受欢迎的香水的味道,可我觉得恶心,刚刚吃下的几口午饭好像已经开始在胃里翻腾起来。 我说:“你们放过钱丹丹好吗?请你们放过钱丹丹,好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她的眼睛里面带着嘲讽的意味。她又不慌不忙地凑到我耳边,说道:“计划很简单,是这样的……”我战战兢兢地听完。她就又展现出她最完美的笑容说:“我们相信你。你一定办得成。”我问她:“你们会放过钱丹丹的吧……你们会的吧?” 我好像丢掉灵魂一样地熬了过来。那天傍晚,从远方刮来了一阵大风。我出门的时候突然觉得刺骨地冷,便披上了一件外套。钱丹丹还在寝室。为了实现那个计划,我又变成了在她身边依赖着她的那个弱小的女孩。我找了一个借口,说我要出去买点东西。钱丹丹说:“我陪你一起去吧。”我赶紧说:“不用了。外面风大,你就在寝室等我吧,我很快的。”我不敢看钱丹丹那双总是洞悉一切的眼睛,快步走出门。 我裹紧了外套,顶着风一步一步地往公用电话亭走。天色黑得如此迅疾,我出门的时候还是明亮的,到了电话亭前面,夜色已经浓重,笼罩着大地了。我插入电话卡,掏出一张纸条,照着上面写的号码拨了过去——那是她们给我的号码。 陆双双接起电话,说“喂”。陆双双的声音那么明亮。我说:“陆双双,你快来啊,钱丹丹出事了!”我的声音颤抖着,根本不必刻意伪装,就已经显得惊慌失措。陆双双听出了我的声音,她说:“秦伤?你别慌,告诉我,你们现在在哪?”于是,我说出了那个预先设定好的地址。陆双双说:“别哭,我马上就过来。”——她甚至没有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挂上了电话。 事情这么顺利迅速,恍惚间让我觉得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可我脸上滑下来的泪水告诉我,现在,即使我再悔恨再害怕也没有用了,我已经犯下了这个错误。 钱丹丹看到我回去时候的样子吓了一跳。钱丹丹跑上来为我擦眼泪,被我躲开。我带着哭腔对她说:“丹丹,我喜欢林威的呀……”钱丹丹说:“好,你喜欢林威,你喜欢。可是,你哭什么啊?林威不是早走了吗?” 我说:“所以,你要原谅我……我和陆双双做不了朋友——我和她做不了朋友。”我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来。钱丹丹过来抱住我,什么也没说。她像哄一个任性的小孩一样不断拍打着我的背,让我把眼泪流了她一身。我在钱丹丹宽大的胸怀里哭啊,哭啊,最后,吞吞吐吐地把刚才的事情说了出来。 “……丹丹,对不起……”我泣不成声。 但钱丹丹神色慌张地摇我的肩膀:“你把陆双双骗到哪儿去了——她们把陆双双骗到哪儿去了?” 我求她:“你别生我的气……别……”钱丹丹叹了一口气,说:“秦伤,我不生你的气,真的。可你现在必须告诉我陆双双在哪儿——天知道她们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啊!” 我说:“我答应她们要拖住你的,你不能去,你不能去救陆双双,不然她们会连你一起欺负的!” 钱丹丹紧紧盯着我的眼睛,然后,温柔地说: “秦伤,其实,有个秘密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你……其实,喜欢林威的不止是你,也不止是陆双双……其实,我也喜欢着他的。你知道吗?我也喜欢他,但我连承认这一点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我知道我根本就没有机会……”钱丹丹对我苦笑。 我的心剧烈地震颤起来。 钱丹丹说:“林威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一起失恋了——所以你知道吗,秦伤,只有我们三个才是一条战线上的。我们喜欢的男人丢失了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不能——我们不能丢。”她拂起我的一缕头发,替我别在耳后,“所以秦伤,坚强一点,我和你在一起,我们一起,什么也不用怕。现在告诉我,陆双双在哪儿,我们去救她,好吗?” 她把我脸上横竖流淌的眼泪轻柔地拂去,好像拂去我身上所有的罪孽一样。而我,看着我最好的朋友钱丹丹,看着她美丽的、无限温柔的眼睛——我向她点了点头。 棱镜人生 文/马修 林克和苏然,相拥在黑暗中的大海边,平静地等着第一波海啸的到来,等待这一世,这一生的终结。 公元2046年 已经进入暮年的天文学博士林克,又一次发表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近年来,他在天文学上的成果大部分由理论变成了现实,并且很多项科研成果被用在了太空拓展项目上。现在的林克博士已然是全球天文学界的泰斗,也是本次天文论坛最炙手可热的人物。他在自己最新研究的成果“棱镜宇宙空间学说”的发布会上,不由得感叹当年,他的父亲是如何用最浅显的道理,将他带入科学的幻想世界。 如今,已经70岁高龄的林克博士是他那一代少数没有接受“基因改造计划”获得永恒生命,而选择自然老去的人。 他在会场上由衷地感叹,无论人类如何认识宇宙,时间总是令他迷醉。在他看来,时间是什么?时间是记忆中多年前的一个阳光沉静的午后,是一片飞速地掠过大地山峦的云影,是一丛在风中摇曳的斑驳树影,是一颗被遗忘在阁楼上的童年时脱落的牙齿,是一片夹在书本里干枯的树叶标本,是一块来自远古时代的化石……唯一不变的是人类的情感。事实上时间只有停留在人类的精神领域,才能具有意义。 而在会场的角落,一个风华正茂的神秘男子,对台上演讲的林克露出一丝不屑的神情。 公元1989年 那个阳光昏黄的午后,还是中学生的林克被父亲叫到书房。他以为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垂头等着父亲的思想教育。父亲对他向来严厉,仿佛有一条鸿沟永远横亘在他和父亲之间。但是那一天,父亲的脸上并没有任何威严的神情,而是让他拿着一面小镜子,和墙上的穿衣镜对照。他照父亲的指示做了,在穿衣镜里,他看到了无数个自己。镜中的影像一层层缩小,形成无数个虚构的空间。林克有些眩晕。 看出什么了吗?父亲说。 林克不明就里。 父亲说,这正是他最近在研究所里摸索出的新的空间理论。我们所生活的宇宙并不是只有一个,而是由多个,甚至是由无数个独立的空间交错分布的。每一个空间都有着独立的时间。如果人类发现并且掌握空间和空间之间的联系,就能自由地穿梭于不同的时空。历史上很多无法解释的时空隧道之谜将会被一一破解。 宇宙是相互交错的多维空间,父亲说,也不能这么讲,我想要说的空间已经超出了宇宙的范围……你知道比宇宙更大的词是什么吗? 当时的林克还无法理解父亲超前的智慧。在旁人看来,父亲不过是研究所里的“疯子”。父亲却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他。尤其是那一天,林克竟然觉得父亲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严肃、沉闷。父亲执着而认真的表情反而显得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受父亲的影响,林克开始阅读大量的科普书籍,订阅了《奥秘》《飞碟探索》和《科幻世界》等等一系列的科学杂志。杂志上每一张精美绝伦的图片都让他对未来和宇宙充满了奇妙的想象。 公元2047年 林克博士的研究成果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之后的第二年,已经退休在家的他,受到了一个神秘人的反驳。神秘人像是故意在破解林克的空间理论,用更加通俗易懂的“池塘理论”几乎将他之前研究的理论全盘否定。 神秘人事件,让林克第一时间想到了他的父亲,林海。 神秘人的“池塘理论”的核心原理阐释了宇宙不过就是一片池塘。人类已知的所有宇宙现象,比如:恒星的形成和衰变、行星的运动、黑洞、暗物质、生命的诞生、星系碰撞、虫洞……都能通过池塘中普通的水流、波动等等解释清楚。如果将池塘比喻成宇宙,那么在池塘之外,将会有更多比已知宇宙更为丰富复杂的世界。他将几乎无限大的宇宙空间看作是一片池塘,这本身就已经是很大的勇气。当然他还将这个原始的“池塘理论”提升到了科学的高度上,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对虫洞的诠释,几乎颠覆了林克辛苦建立起来的全部科学理念。 林克当然不知道,在他去年的科学理论发布会的角落里,那个年轻的神秘男子,正是他消失多年的父亲,林海。 公元1992年 十六岁那年,父亲带他去乡下郊游钓鱼。他蹲在池塘边,看着一根水草被池塘中的旋涡吞噬,然后再也寻觅不到踪迹。 他百思不得其解。 父亲告诉他:这好比是一个时空隧道。它随机产生,又带有必然性,只要环境条件成熟,任何池塘都能找到这种旋涡。只要认真观察,总能在附近的水域,找到那根消失的水草……就好比人类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在宇宙的任何地方制造虫洞。一个旋涡就是一个虫洞,你明白吗?……在他的记忆中,父亲对于空间理论的研究已经到了疯魔的程度。 说不定,整个宇宙是液态的呢。林克,你能想象一下吗?现在的宇宙就像一个爆炸的池塘,被喷射到了无穷大……事实上,宇宙并不是无穷的,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了,你明白吗?……父亲那时总是在他耳边喋喋不休自己的奇思妙想。 也正是那一年,父亲突然离家出走。用父亲自己的话说,他要亲自去探寻穿梭时空隧道的方法。当年,研究所的同事都预感林海总有一天会成为一个疯子,所以也没有谁将他的科研成果当一回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真正疯了的人,是林克的母亲,李素珍。她无法接受丈夫在一夜之间就这么消失了。 公元2089年 已经身为全球最顶尖的监视公司高层领导的林海,参加了他儿子的葬礼。葬礼很隆重,来自很多国家的林克的天文学弟子都前来追悼。 林海对儿子的一生还是很满意的,虽然儿子的科学理论在他看来并不算什么。谁也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和年轻时的林克长得很像。林海和许多老人一样,通过“基因重组计划”获得了永恒生命,并且又将年龄定在了青年。 事实上,林海的科学成就远远高于他的儿子林克。对于宇宙空间学,林海已经站到了科学的最高点。他曾经带领太空团队在木卫二的海底建造了第一个人类永久基地;曾经遨游过大半个银河系,并且找到了多个适宜人类生存的行星;近年,他又成功地创造出了人工虫洞,人类自如地穿梭时空已经指日可待……他甚至对这个宇宙已经有些厌倦了。 在天文科学上获得几乎无法超越的地位之后,林海选择了隐姓埋名。现在,他想做一些其他有意思的事情。 林海现在正在向全球推广自己最新的科研成果——电子眼技术。所谓电子眼技术,就是将电脑监视芯片植入人类的眼睛,连接眼球的神经系统,然后将使用者所看到的任何影像通过远程遥感系统储存起来,很多情侣利用这种新技术来监视对方是否有出轨的行为。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类的不断放纵,越来越多的出轨行为使用了高科技。回想一下过去,多少人用尽一切侦破手段,还是无法避免对方在一墙之隔出轨。出轨几乎成了每一个地球人的家常便饭,爱情这个词在大部分人的眼里,已经成为幼稚和纯真的代名词。当然,这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想要重新找回忠贞的爱情。 需求就是市场。这项产品几乎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空前的热卖。林海所在的公司也因此获得了巨额的经济收益。 可是谁也不知道,林海赚取巨大的财富,是为了创造一台能够通往过去的时间机器。他在时空理论上的巨大成功,并不能让他回到过去。不管是林克现在提出的棱镜理论,还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提到的时光倒流,也仅仅只是理论上的过去时,并不能真正让人回到过去,重新创造和改变历史。 宇宙中那么多的生命物种,是否只有人类在怀念过去呢?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很多人都在朝前看,朝未来的方向奔跑,却总是有少数人在怀念过去。林海是其中之一。 公元2012年 这一年,几乎全地球的人都在探讨是否有世界末日一说。事实证明,玛雅文明不过只是一个玩笑罢了。 然而,也只有极少数的科学家得到消息,五大国的最高领导和来自遥远星球的外星人签署了秘密协议,才让一场足以摧毁地球文明的星际灾难最终没有发生。林克和他的妻子苏然是这个消息的少数知情人中的两位。 林克的妻子苏然是主攻机器生物学的博士。这一年,她正在研究如何让人类的遗传基因在机器人身上“复活”。 苏然将林克的母亲作为她的第一个临床对象。 林克的母亲李素珍通过“基因改造计划”获得了几乎永久的生命。事实上,她也是地球上第一批受益于“基因改造计划”而得以长生不死的人。可惜的是,目前的“基因改造计划”还不能让她返老还童。 因为“基因改造计划”的成功,地球上的新生人口急剧下降。现存的人类,都在享受着长生的欢乐。 也是在这一年,结婚多年的林克夫妇最终放弃了生养孩子的念头。 可是久而久之,活着的人们开始怀念过早离世的亲人。就像林克的母亲,她对多年前离家出走而消失的丈夫的怀念日益加剧,这成为她生活中一切痛苦的根源。唯一陪伴李素珍的是一个拥有和林海一样面容的机器人。看着日益年迈的母亲成天对着机器人说话,苏然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实现母亲和所有老人的心愿,苏然才有了这个在机器人身上投放人类基因的“基因复活计划”。 公元1994年 林克和妻子苏然的爱情故事在科学界被传为一段佳话。用林克自己的话说,他们的相遇是对棱镜空间学最好的解释。 十八岁的林克,在某一个宁静的黄昏,从市图书馆回来的路上,发现了苏然。那时的苏然,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者。而那时的林克呢,穿一件白衬衫,配一条修身牛仔裤,外加一双复古运动鞋,头发随意地卷曲着,臂弯里抱着一摞刚从图书馆借出来的科普书籍,一身的书卷气。林克一边低头走路,一边沉思着,几乎快要撞上向他迎面走来的苏然。他连声说对不起。 苏然微笑着说:林克,你现在看起来真可爱。 你认识我? 当然,我是你未来的妻子,我来是想看看少年时的你……我这么做,你不会感到害怕吧?你别以为我是疯子就行了。 苏然的出现,并没有让林克有太多的惊讶。他当然也不会害怕,因为在他的少年时代,他自己也曾多次遇见穿梭时空来探望他的未来的自己。以致很多年后,那些记忆变成了久远的梦,显得不太真实。 那时的林克刚上大学,是“飞碟”社团的社长。他在学校里做了一次问卷调查,他发现很多人曾经都在少年时代遇见过未来的自己。他想,难道未来的人们将穿梭时空探望过去的自己当成一种风潮了吗? 公元2099年 在林克去世后的第十年,早已风烛残年的苏然,也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书本。一片小小的储存着人类有历史以来的所有知识的芯片,被移植到人类的大脑。任何人都拥有浩如烟海的知识。 苏然是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的。她的“基因复活计划”并没有取得成效。然而,有着永生生命的林克的母亲李素珍,仍旧日夜对着和林海长得一模一样的机器人说话。李素珍住在环境优越的老年公寓里,过着几近孤独的生活。 李素珍是在一个下雨的黎明选择离开这个世界的。 那天,天色暗淡,连绵不断的雨声让她感觉到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林海”机器人给她泡了一杯茶。她不想让“他”再做什么,便叫“他”坐下来,陪着她看雨。即使是下雨天的凌晨,外面的天空中仍旧飞行着无数的飞行器。虽然机器人代替人类参与了很多工作,但是仍旧有许多工作是机器人无法代替的。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并没有摆脱忙碌。李素珍叹息了一回。她突然想起没有给桌上的盆景浇水。正准备起身,“林海”机器人抢先一步站了起来。她示意“他”坐下。她想亲自动手。 “林海”机器人有些颓然地慢慢坐下,几乎有些手足无措。 有那么一瞬间,李素珍忘记了眼前这个机器人和林海有着相同的容貌。是的,她忘记了林海的样子。她突然觉得这个机器人是那么陌生。 也是在这一刻,“林海”机器人说:对不起,这么多年了,没有陪在你身边。 林海? 嗯,我是林海。 李素珍老泪纵横。看来,苏然的研究成功了。虽然苏然的研究一直受到外界的质疑,不过,她始终坚信苏然一定会成功的。 白垩纪晚期 在古地中海岸边的森林里,林克和苏然眺望着远方的大海。几千万年之后,这片大海将成为陆地,继而成为高原,成为世界上最接近太阳的雪域高原。 他们通过时空隧道,来到了白垩纪。原有时空的他们早已化为尘埃。用林克的棱镜空间学来解释,出现在这里的他们,不过是进入交错时空的另一个时空的他们。而无数个他们,徘徊在无数个不同的时空之中。他们在相互平行或者相互交错的时空行走,直到所有的他们消失在不同的世界。 这一切都要得益于林克早已发现的穿梭不同时空的方法。他并没有将这一方法公布于世。他不愿其他人进入这个只属于他和妻子的多重棱镜空间。 当然,这里也是林克和他的妻子最想来到的世界:森林里到处都是高大的裸子植物,苏然也第一时间发现了为数不少的被子植物;这里有色彩绚丽的花朵,蜜蜂,蝴蝶,飞蛾,甚至还有蛇;当然还少不了恐龙,现在还是恐龙主宰的世界,它们的种类多到苏然认都认不过来;此外还有不计其数的长满羽毛的原始鸟类在空中盘旋…… 面对这个原始而又生机勃勃的世界,林克和苏然不约而同地做了同一件事。他们在能够看到的岩石上面,用小刀深深地镌刻出他们的名字。这是他们在无数空间里能够留下的他们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6500万年前 另一对林克夫妇走过尚未完全冷却的火山熔岩,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足迹。这会成为未来人类考古史上的未解之谜吗?对他们来说,这根本就不重要。夫妻俩刚刚目睹了一颗巨大的彗星撞击了地球。 大量的森林在黑暗中被火山喷发出的炙热岩浆点燃,巨大的火光伴随着浓烟。天空被黑色的火山灰层层覆盖,宛如黑夜。他们当然知道,这样的黑夜将持续多久,多少生命将在这场浩劫中永远地消失。 空气中的有毒气体越来越多。他们也将和这个世界残存的生命一样,时间不多了。此刻的他们,早已将生死看透。在他们看来,这一世不过是他们无数个梦境中的一个。让他们欣喜的是,他们在一块三叶虫化石上,看到了他们夫妇俩刻下的一句诗:这一世虽还早,但这晨曦已经无法更改了。这当然是另一个时空的他们留下来的。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相遇啊。 林克和苏然,相拥在黑暗中的大海边,平静地等着第一波海啸的到来,等待这一世,这一生的终结。 这是属于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棱镜人生。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