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为奴十二年 作者:所罗门·诺瑟普 内容简介 由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为奴十二年》荣获2014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编剧本三项大奖 所罗门诺瑟普被送往的地方,正是汤姆叔叔在小说中被关押的地方;诺瑟普对那里的生活和事件的描述,也与我小说中的故事惊人的相似。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 《为奴十二年》来自所罗门的亲身经历。他本是一名生活在纽约州的自由黑人,随后遭诱拐绑架,从此开始了奴隶生涯。该书的出版影响了美国此后的废奴运动,影响了美国近代历史,被列入美国历史教材和学生必读书目,与另一部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并称为推动废奴进程的不朽经典。 第一章 我自出生起便是自由人,在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多年的自由生活——然而一次绑架终结了这段自由:我被贩卖为奴,直到1853年1月获救,为奴十二年——别人建议我讲述一下我的这段经历,因为也许会有人对此感兴趣。 我在重获自由之后察觉到了北部各州对奴隶问题越来越强烈的关注。有些作家通过小说的形式用相对轻松的笔触展现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这些小说的传阅量破天荒地高,同时也引发了热议。 对于奴隶制度,我只能结合我所知道的和我亲身经历的事来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希望能坦率而真实地陈述一些事实。不管小说里所呈现的奴隶制度是更屈辱还是更残酷,我只想讲一讲我自己的经历,绝不夸大其词,让读者自己去评判。 我能确认的最久远的父系祖辈在罗得岛州一户姓诺萨普的家里为奴,我们随了这家人的姓氏。这家人中有一位后来搬到纽约州伦斯勒县的胡西克定居,他把我的父亲敏图斯·诺萨普也带了过去。这位先生在大约五十年前过世了,他在遗嘱中解除了我父亲的奴隶身份。我的父亲从那时起成为了自由人。 我如今能重获自由并回到我的妻子和孩子身边,多亏了一位名叫亨利·B·诺萨普的先生的帮助。这位姓诺萨普的先生是仙蒂山的著名律师,他是我祖辈为奴的那户诺萨普家的亲戚;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渊源,他才一直向我伸出援手。 我父亲在获得自由之后不久就搬到了纽约州埃塞克斯县的密涅瓦镇。1808年7月,我在那里出生。我现在已经无从确认我们在那里到底住了多久。我们后来搬到了华盛顿县的格兰维尔,就在斯莱伯勒附近。我父亲在克拉克·诺萨普的农场干了几年,这位诺萨普先生也是老雇主家的亲戚;后来他去了莫斯街的奥尔登农场,这个农场就在仙蒂山的北面不远处;再后来,他去了从爱德华堡到阿盖尔的公路边的一家农场,这家农场现在的主人是拉塞尔·普拉特。他后来一直在这里干活,直到1829年11月22日去世。父亲去世后,留下了守寡的母亲和两个孩子——我和哥哥约瑟夫。我哥哥现在还是住在奥斯威戈县,就在奥斯威戈市附近。我母亲在我被迫为奴期间过世。 我父亲虽然是奴隶出身,他的辛勤劳作也无法让他逃脱我们这个不幸的种族所处的劣势;然而,勤劳和正直为他赢得了别人的尊重;许多仍然在世的旧识都会愿意为此作证。我父亲终其一生脚踏实地地务农,从未想过从事更卑微的工作,那些卑微的下人工作一般都是非洲黑奴的子孙在做。他让我们所接受的教育远远超过了我们这种家庭的孩子普遍接受的教育水平。他还勤俭节约地攒下了足够的财产,获得了投票的权利。他喜欢跟我们讲述他年轻时的故事;虽然他总是满怀着仁慈和最温暖的善意,甚至在讲起曾栖身为奴的家庭时也总饱含温情,但他对奴隶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解,对同胞低人一等的处境深感悲恸。他努力培养我们的道德观念,教导我们要寄信仰于视天下众生一律平等的上帝。很多年之后,当我遍体鳞伤地躺在路易斯安那州那间偏远而苍凉的奴隶小屋里时,我曾无数次想起父亲当年的教诲,心中唯一的渴望是让掩埋他的那一抔黄土也能替我挡住毫无人性的主人对我的残酷鞭笞。我的父亲在上帝的指引下走完了踏实而勤勉的一生,他如今长眠在仙蒂山的教堂墓地里,墓碑简单朴实。 我年轻的时候主要在农场帮父亲干活,闲暇时间喜欢读书或者拉小提琴——这是我当时最大的乐趣所在。小提琴一直都能抚慰我的心灵,它不仅能给与我同病相怜的人带来慰藉,也能让我自己暂时忘却命运的不公与多舛。 1829年的圣诞节那天,我和安妮·汉普顿结婚。安妮也是黑人,当时就住在附近。我们的婚礼在爱德华堡举行,为我们证婚的是镇上德高望重的蒂莫西·埃迪法官。安妮当时已经在仙蒂山住了很长时间了。她在老鹰酒馆为贝尔德先生工作,同时也在塞勒姆县的亚历山德里亚·普劳德菲特牧师家里做事。普劳德菲特先生主持当地的长老会工作很多年,他的学识和虔诚远近闻名。直到现在,安妮仍然对他的善良和教诲心存感激。安妮没法追溯她确切的血统,她只知道祖辈中有红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但没法确定哪一种血统占主导。不过,三种血统混合让她的容貌奇特而悦目,非常与众不同。我母亲的血统中有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安妮的容貌跟我母亲有点相似,但还是有着很大差别。 那年七月,我年满二十一岁,刚步入成年。身边不再有父亲的教导和帮助,而是要开始肩负起对妻子的责任,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奋斗。尽管肤色让我受到歧视、现状也颇为寒苦,但我一直对未来满怀憧憬:我要努力干活攒钱,拥有自己简单温馨的小屋和几英亩地,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和舒适生活。 从结婚那天起到现在,我对妻子的深爱从未减少过半分;对孩子们更是宠爱有加,这种父爱只有体会过父亲对孩子柔情呵护的人才能真正理解。我觉得必须要交代清楚这些,因为只有这样,读者才能理解我在后来的困境中所承受的痛苦。 新婚后不久,我们就开始过起了小日子。当时我们住在爱德华堡最南面的一幢黄色的旧房子里。后来这幢房子被改建成了一座现代化宅邸,最近已归莱斯罗普上尉所有。人们把它叫做“堡垒山庄”。我们这儿建县之后,偶尔会在那里审理案件。1777年时,因为它在哈得孙河的左岸,靠近当时的要塞,伯戈因将军曾住在那里。 那年冬天,我找到了一份修筑尚普兰运河的活儿。监督那段运河修筑工作的是威廉·范·诺特维克,我们这些劳力的负责人是大卫·麦克埃克伦。运河在翌年春天通航,而那时我已攒下了一些积蓄,买了两匹马和其他跑运输所必要的东西。 我雇了几个得力的帮手,承包了从尚普兰湖往特洛伊筏运木材的生意。戴尔·贝克威思和来自怀特霍尔的一位巴特密先生陪我跑了几趟。一季跑下来之后,我非常熟练地掌握了筏运的技巧和窍门——在被迫为奴期间,我曾因为精通此道而帮一位可敬的主人出了不少力,也让贝夫河两岸那些笨拙的伐木工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顺着尚普兰湖跑运输时,有人怂恿我去加拿大看看。于是我去了蒙特利尔,参观了大教堂和其他一些名胜;随后去了金斯敦和另外几个城镇。这趟旅行让我对方位有所了解,这在之后也帮上了我的忙,我会在故事快结束时再次提到。 我顺利地完成了承包的筏运业务,我和雇主都非常满意。因为冬天无法继续跑运输,而我又不想闲着,所以我跟米达·冈恩订了一份伐木的合同。1831—1832年的那个冬天,我做了整整一季的伐木工。 1832年春,我和安妮合计着在附近承包个农场。我从小就习惯了干农活,也比较喜欢干这种活。于是,我在父亲曾劳作过的老奥尔登农场承包了一块地。我们带着一头奶牛、一只猪、一对刚从哈特福德的刘易斯·布朗那儿买来的犍牛以及一些个人物品和日常用品,开始了在金斯伯里的新生活。那年我尽自己最大所能,种了二十五英亩玉米和一大片燕麦。我在农田里勤恳劳作,安妮则勤俭地处理家务。 我们在那里一直生活到1834年。冬天农闲的时候,总是会有人找我去拉小提琴。只要哪里有年轻人聚会跳舞,基本上就会有我的身影。周围村庄的人都知道我的小提琴拉得不错。安妮则因为曾在老鹰酒馆工作过,厨艺远近闻名;在法庭审案期间,或者在其他一些公众集会的日子,安妮总被叫去谢丽尔咖啡馆帮厨,收入还算不错。 那期间,我们靠拉小提琴和帮厨攒了不少钱;再加上农场的收入,我们很快就殷实了起来。可以说,我们一家人当时过着快乐而富足的生活;或者说,如果我们当时没有离开金斯伯里,我相信,我们会一直过着那样幸福安稳的生活。遗憾的是,我们的下一步决定却让厄运悄悄临近。 1834年3月,我们搬到了萨拉托加斯普林斯,住在华盛顿街北边丹尼尔·奥布莱恩家的房子里。当时,艾萨克·泰勒在百老汇大街的最北端开了一家很大的旅馆,名叫“华盛顿堂”。他雇我帮他赶马车,我一干就是两年。之后我基本上只在旅游旺季时才在合众国酒店或当地的其他小旅馆干活,安妮也是。冬天的时候,我主要靠拉小提琴挣钱;修建特洛伊至萨拉托加的铁路时,我也干了好多天的劳力。 在萨拉托加时,我经常去西法斯·帕克先生和威廉·佩里先生开的店里买家用品。这两位先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我一直很敬重他们。所以,十二年后,我才会捎信给他们,那封信后面会详细提到。 我经常在合众国酒店碰到奴隶,他们陪着自己的主人从南方过来。他们大多衣着得体,看起来挺富足的,生活也比较安逸,没有太多烦心事。他们很多次跟我谈起关于奴隶制的问题,绝大部分都透露出心底对自由的向往。有些奴隶还热切地想要逃跑,甚至问我有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但是,他们都知道,一旦逃跑后被抓回,就必须接受严惩;他们正是因为这种恐惧才一直没付诸实施。我一直生活在已经废除了奴隶制的北方,心里一直渴望着能在白人主导的世界里为自己挣得一席之地,我也觉得自己并不比有些白种人智商低;所以,我一直相信没有人会甘心做一个卑微的奴隶。对于那些支持或允许奴隶制度存在的法律或宗教,我实在无法理解其正义何在。对于那些向我征求意见的人,我都坚定地劝他们等待时机争取自由。 直到1841年春天,我才离开萨拉托加。七年前我们满怀期许离开哈得孙东岸那间安静的农舍,然而那种种愿望并未实现。我们虽然一直衣食无忧,但始终没有富裕起来。萨拉托加这个因为矿泉水而闻名世界的城市并不是我们这种勤俭度日之人的乐土,反倒是那些得过且过、挥霍无度的人更喜欢生活的地方。 当时我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和阿朗佐。大女儿伊丽莎白已经十岁了,二女儿玛格丽特当时八岁,小儿子阿朗佐才刚满五岁。孩子们让我们家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们稚嫩的声音在我们听来如同天籁。我和安妮为这三个天真烂漫的宝贝编织了无数美好的梦想。不干活的时候,我常常带他们出门玩耍。孩子们总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穿梭在萨拉托加的大街小巷或在林间嬉闹。我一看到他们就会忘却一切烦恼,我总喜欢把他们紧紧地搂在怀里,他们黑色的皮肤在我眼里就像白雪那样纯洁无瑕。 故事说到这里,我的人生尚未出现任何波澜——我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黑人,心怀最纯朴的爱与希望,为着更好的生活辛勤劳作。谁曾料想,转折点已然到来——我的人生突然陷入了无法言表的屈辱、悲伤和绝望。一道阴影逐渐向我袭来,然后很快就吞噬了我;我从家人的视线中消失,无法再沐浴自由的光芒,独自在漫漫黑夜中度过了很多很多年。 第二章 1841年3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当时没什么活儿可干,就在萨拉托加斯普林斯的村里随处走走,琢磨着在忙季到来之前去哪儿打点零工。当时正值法庭开庭审案期间,所以安妮跟往常一样去了二十英里外的仙蒂山,在谢丽尔咖啡馆帮厨。我记得伊丽莎白跟着她一块儿去了,玛格丽特和阿朗佐则被送去了萨拉托加的姨妈家。 国会街和百老汇街交汇的转角上有家穆恩先生开的小酒馆,据我所知这家酒馆的主人现在仍然是穆恩先生,当时我就是在那附近遇见了两位衣着得体的先生。我完全不认识他们,印象中他们说是有个熟人向他们推荐了我,说我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错,不过我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当时他们所说的那位熟人到底是谁。 他们很快就切入正题,问了很多关于我小提琴水平的问题。他们似乎对我的所有回答都非常满意,随即便提议要雇用我一小段时间,还感叹说,我加入他们的表演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他们一个叫梅理尔·布朗,另一个叫艾布拉姆·汉密尔顿:这是他们自己告诉我的名字,当然,我现在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并没有告诉我真名。梅理尔·布朗大概四十岁,身材矮小健壮,看上去精明能干;他当时穿着黑色大衣,戴着一顶黑帽,他说自己平时在罗切斯特和锡拉丘兹两地奔波。艾布拉姆·汉密尔顿看上去年轻一些,我估计还没满二十五岁;他高高瘦瘦,皮肤白皙,眼睛也是浅色的;他的打扮看上去非常时髦,那天穿着一件优雅的马甲,外面套了一件黄褐色的大衣,头戴一顶亮闪闪的帽子;他的气质有些阴柔,不过让人觉得挺有魅力的,感觉是那种容易接近也很擅长与人打交道的人。他们自称是华盛顿某个马戏团的人,当时已离开大部队北上游玩了一小段时间,所以他们正打算回去跟大部队会合,一路上顺便做些表演赚些路费。他们还抱怨说,之前的表演一直都没能找到合适的音乐来配合,所以,他们希望我能跟着他们一起去纽约,路上每天支付我一美元作为报酬,如果晚上有表演则每晚再另付三美元,之后也会给我足够的路费从纽约回萨拉托加。 我当即就答应了,一方面是因为报酬丰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一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们希望能够立刻动身。我想反正我不会离开太长的时间,没有必要写信告诉安妮,说不定我跟安妮会差不多时间回来。所以我只带了点随身衣物和小提琴,就跟他们一起上路了。他们乘坐的是一辆两匹枣红大马拉的有篷马车,看上去非常气派。他们有三大箱行李,都绑在行李架上,叠到车夫座椅一般高。他们坐在马车里,我赶着马车从萨拉托加出发赶往奥尔巴尼,心里十分高兴,我对这份新工作特别满意。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曾穿过巴尔斯顿的崎岖山路,然后在傍晚之前抵达了奥尔巴尼,当时停在了博物馆南面的一家旅馆附近。当晚我就看到了他们所谓的演出——实际上也是整个旅途中的唯一一场演出。汉密尔顿站在门口,我负责伴奏,布朗负责表演,主要就是杂耍抛球、绳上跳舞、帽中煎饼、模仿猪叫之类的口技和戏法表演。来看演出的人寥寥无几,有些还只是凑热闹的,用汉密尔顿的话说,就是收入“空空如也”。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继续赶路了。他们急切地盼望着能早点跟马戏团会合,所以我们马不停蹄地赶路,中间都没有再停下来演出,最终如期抵达了纽约。我们在市区西面的一所房子歇脚,那所房子位于连通百老汇和哈得孙河的一条街上。我当时想着我的差事算是办完了,要不了一两天我就能动身回萨拉托加跟亲友重聚了。但布朗和汉密尔顿却极力游说我继续跟着他们一起去华盛顿。他们不断表示,到那儿时就是夏天了,马戏团会开始北上演出,只要我愿意去,他们一定能给我谋个好差事,收入一定会非常可观。他们把各种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对我的表演也是赞不绝口,所以我最终被他们说动,同意一起前往华盛顿。 第二天早上,他们给我提了个建议:因为我们接下来要去的是个蓄奴州,所以我最好在离开纽约之前先去开个自由证明。当时我很感激他们的谨慎建议,说实话如果他们不提,我自己根本不会想到这回事。于是我们立刻动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应该是去了海关。他们宣誓证明我是个自由人,办事人员在一张纸上写了点什么然后递给我们,让我们去书记室。随后书记员在那张纸上又写了点什么,还收了六先令,让我们回到海关。又办了一些其他的手续、付了两美元之后,我终于拿到了证明我是自由人的文件。我把文件放在口袋里,跟着我的两位朋友回到了旅馆。我必须承认,当时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费心去开这个证明,我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从未有过丝毫的担忧。我记得当时的那位书记员曾在一本很厚的本子上做了备忘,我觉得这个记录现在应该还能查得到。如果查一查1841年3月下旬或者4月上旬的备忘记录,至少能够确认这件事是确切无误的。 于是,在抵达纽约之后的第二天,我便揣着我的自由证明跟他们一起渡河前往泽西城,然后一路直奔费城。我们在费城逗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继续出发前往巴尔的摩。我们顺利抵达巴尔的摩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歇了歇脚,我记得那家旅馆叫罗斯本,也有可能是旅馆的老板叫罗斯本。从纽约出发的这一路上,他们越来越迫切地希望能早点跟马戏团会合。所以,我们把马车留在了巴尔的摩,改搭火车前往华盛顿。我们抵达华盛顿的时候是傍晚,第二天恰好是哈里森将军的葬礼。当时我们住在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加德斯比酒店。 晚饭之后,他们把我叫到了他们的房间,给了我四十三美元,这远远超出了之前说好的报酬;他们解释说,这是为了弥补从萨拉托加一路过来时因为没有那么多演出而给我带来的损失。他们还告诉我,本来马戏团是打算第二天一早就离开华盛顿的,但因为哈里森将军的葬礼,他们决定推迟一天离开。从我第一次遇见他们,一直到现在,他们都对我非常和善。他们时时刻刻都对我表现得关怀备至、赞许有加,而我则是认定了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我全心全意地信任他们,完全没有怀疑过一丝一毫。他们的所有言行——比如建议我防患于未然地去开自由证明,还有其他没有必要赘述的各种细节——都让我觉得他们是我的朋友,他们一直在替我着想。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伪装;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正谋划着最邪恶的罪行。他们到底是不是我的不幸之源,到底是不是披着人皮的狡猾恶魔——处心积虑地诱惑我远离我的家人、失去我的自由——读者们心里跟我现在一样了然。如果居然还有人相信他们是无辜的,那该如何解释我的离奇失踪呢?我也希望真相不是我想的那样,但我仔细回想了所有的一切之后,实在无法再为他们辩解。 我收下钱之后,他们建议我晚上别出去,因为我对这里的风土人情完全不了解。我答应一定不会出去,然后离开了他们的房间,一个黑人仆人领着我去了一间一楼靠后的房间。我躺下休息,睡着前一直想念着我的家人,想着我们之间距离那么遥远。遗憾的是,那晚并没有天使到我床前劝告我要离开,也没有仁慈的声音在梦中警告我,往前一步便是深渊。 第二天,华盛顿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游行。礼炮与丧钟的轰鸣声响彻天空,许多人都在房子上挂了黑纱,街上人山人海。送葬的队伍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缓缓前行,马车一辆接着一辆,后面跟着成千上万人组成的游行队伍,他们在哀乐声中一路护送哈里森将军的遗体入葬。 我从一大早就一直跟汉密尔顿和布朗在一起,因为我在华盛顿也不认识别的什么人。送葬队伍经过时,我们一起在窗前肃立观看。我清楚地记得,墓地的礼炮每响一下,窗玻璃就会被震得抖一下。随后,我们去参观了国会大厦,在四处逛了许久;下午又一路走到总统府,他们始终跟我在一起,路上不断指给我看各处景点。然而,我始终没看到马戏团的影子;实际上,我那天完全沉浸在游览的兴奋中,早把马戏团抛在脑后了。 那天下午,我那两位朋友几次进酒吧喝酒;据我认识他们这段时间所知,他们并没有酗酒的毛病。他们喝酒时也会给我倒上一杯,从后来所发生的事来看,我当时并没有喝醉。但是快到傍晚的时候,我在喝了他们递过来的一杯酒后,突然难受起来,我以前从来没经历过那种难受的感觉。我开始觉得浑身不舒服,头也开始剧痛,是那种很难用言语表达的沉重的钝痛感。晚饭时,我完全没有胃口,一看到甚至一闻到吃的东西就想吐。入夜时,昨天领我进房间的那位仆人带着我回到了那间卧房。布朗和汉密尔顿劝我好好休息,还悉心安慰了我一番,希望我明天早上就能好转。我勉强脱掉外套和靴子,就一头栽倒在床上。但是,我的头疼越来越剧烈,根本无法忍受,所以一直都睡不着。躺了没多久,我就觉得特别渴,嘴唇都干裂了。我满脑子只能想到各种水——湖水、奔腾的河流、我曾驻足饮水的小溪、水桶被慢慢从井中提起时满溢的清冽井水。大概快到半夜的时候,我实在口渴难忍,只能起身找水喝。我对酒店一点都不熟悉,周围又看不到一个人影。我茫然地摸索了好久,终于在地下室找到了一间厨房。有两三个黑人仆人在厨房里忙碌着,其中有个女的给我倒了两杯水。我一口气喝完,暂时缓解了口渴;但等我回到房间时,却又口渴起来,比之前更难忍受,头痛也越来越剧烈。那晚的痛苦崩溃,那种痛不欲生、几乎把人逼疯的绝望,我到死也不会忘记。 从厨房回来大概一两个小时后,我感觉到有人进了我的房间。我听到了各种混杂的声音,估计当时进来了好几个人,但我一直不知道进来的是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当然,我也无法确定布朗和汉密尔顿是不是也一起进来了。我只依稀记得有人告诉我必须要去看医生,我草草地套上了靴子,没穿外套也没戴帽子,跟着他们穿过一条长长的走道(也可能是小巷),然后就走到了外面的大街上。这条街与宾夕法尼亚大道垂直交汇,街对面有一扇窗户里亮着灯。我印象中当时有三个人围着我,但我实在记不清任何具体的细节,那段记忆就像噩梦一样阴晦。我们朝着灯光走去,我当时想着那可能会是个诊所;奇怪的是,那灯光仿佛变得越来越暗,而这盏泯灭的灯火是我对那晚最后的记忆。随后我便失去了意识,我不知道到底晕厥了多长时间,也许只是当晚,也有可能是好几天;我只知道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孤身一人,周围一片漆黑,我的手脚都被戴上了镣铐。 清醒过来的时候,头痛已经好多了,但我感觉非常虚弱,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坐在一张粗木板做的矮长凳上,没穿外套也没戴帽子;手被铐住了,脚踝上也铐着一对沉重的脚镣。脚镣上有根铁链,一端连着地板上的一个大铁圈。我试着站起来,但完全没办法做到。刚从极度痛苦的昏厥中恢复意识,我过了许久才慢慢理清自己的思路。我在哪里?为什么我手脚都被铐上了?布朗和汉密尔顿在哪里?我究竟干了什么,要把我关在这牢里?思绪一片混乱。我相信在我清醒过来之前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连自己昏迷了多久都不知道。我竖起耳朵仔细去听周围的声音,试图捕捉到一点点生命的迹象,但除了自己不小心扯动镣铐发出的声响外,唯有死一般的寂静。我开口说话,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我扯着镣铐费力摸了下口袋,口袋里空无一物;看来我不仅是被剥夺了自由,连身上的钱和证明我自由的文件都被洗劫了!于是,我开始隐约地意识到自己是被绑架了,我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简直太荒谬了,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吧——但这误会实在是太糟糕了!一个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既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又没触犯过任何法律,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处在这种非人的境地了呢!我把所有线索都串联起来,便越发地确认了自己的推测;想到这时我不寒而栗。我不指望那些残酷的人能放我一条生路,只能祈求上苍垂怜。我把头埋在被镣铐桎梏的双手中,痛哭流涕。 第三章 我呆坐在矮凳上,手脚无法动弹,心情极度沮丧,就这样过了大概三个多小时。远处一声公鸡的鸣叫声打破了这死一般的寂静,然后隐约传来了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好像有马车在匆匆赶路。我想应该是天亮了,但我周围仍然没有一丝光亮。随后我听到了脚步声,好像有人在我的头顶上方走动。我确定自己一定是在一间地下室里,周围潮湿而且带着霉味的空气也恰恰能印证这一点。头顶上方的脚步声至少持续了一个小时,然后,我终于听到了有人走近的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然后是门锁的窸窣声,紧接着一扇厚重的大门吱呀着打开,光线一下子涌了进来。两个男人走到了我面前。其中一个大概四十来岁,身高一米七八左右,身材特别魁梧,深栗色的头发有着些许斑白;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面色泛红,看起来粗糙野蛮,透出一股子凶残狡黠,一脸阴险可恶的小人奸相。我后来知道他的名字叫詹姆斯·H·伯奇,是华盛顿一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当时正跟新奥尔良的西奥菲勒斯·弗里曼联手干这龌龊的勾当。跟着他一起进来的是个名叫埃比尼泽·拉德博恩的男仆,他负责看守这里。这两个人现在仍然住在华盛顿——至少我重获自由经过华盛顿时他们都还住在那里。 借着门口透进来的光亮,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关押我的这间黑屋。整间房大概有十二平方英尺,四面墙都是实心的,地板铺着厚木;有一扇装着铁栅栏的小窗,窗外挡着遮板,一丝光也透不进来。 屋里有扇包着铁皮的门,门那边是一间没有窗户的黑屋,也是一点光都透不进来。我所在的这间黑屋里只有我坐着的那条矮长凳和一个脏兮兮的老式炉子,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甚至没有床和毯子;铁皮门另一边的那间黑屋里什么都没有。伯奇和拉德博恩刚才打开的那扇厚重的门外有一条小小的走道,走上几个台阶就到了一幢房子的后院里。除了跟房子相连的一面墙外,院子的另三面都围着十到十二英尺高的砖墙,整个院子的纵深约三十英尺。院子的一面墙上有扇厚重的铁门,连着一条狭窄、封着顶的走道,顺着房子的一侧一直通到街上。铁门死死地关着,门里黑人的命运也就这样被牢牢地锁住了。墙头支撑着房顶的一端,向内延伸的屋顶就像一个顶棚,下面胡乱搭着些简陋的小棚,供奴隶晚上睡觉或白天躲雨。这个院子有点像农民的谷仓,但处心积虑的设计让外面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这里面居然有人像牲口一样被关押着。 院子前面是幢两层楼高的房子,房子正对着华盛顿的某条街道。从外面看,这只是一幢普通的居民房,经过这里的陌生人绝对不会想到这背后隐藏着龌龊的勾当。讽刺的是,站在这幢楼上就能一眼看到国会大厦。那些标榜自己有多么爱国的议员们鼓吹自由与平等的声音,与可怜的奴隶身上的枷锁声,就这样混杂在一起。奴隶围圈居然就设在离国会大厦近在咫尺的地方! 后来我才知道,关押我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叫威廉的人在华盛顿开设的奴隶围圈,1841年的时候,这个围圈的大致情况就是我所描述的这样。伯奇一走进门就问我:“伙计,现在感觉如何呀?”我告诉他我感觉很虚弱,然后问他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他回答说,因为我是他的奴隶——他刚买下了我,打算把我送到新奥尔良去。我立刻大声而且坚决地告诉他,我是自由人!然后一口气告诉他,我来自萨拉托加,我的妻子和孩子现在还在那里,他们也都是自由人,我姓诺萨普。我警告他,他这样囚禁我是犯法的,等我重获自由之后一定会去告他。他却一口咬定我是来自佐治亚州的奴隶。我再三强调自己绝对不是什么奴隶,并要求他立刻把我的镣铐都解开。他不断试图让我安静下来,好像是怕有谁听到似的。但我怎么可能安静得下来,我破口大骂绑架我的人,他们就是彻头彻尾的混蛋!伯奇眼看着没办法让我安静下来,也开始大发雷霆。他满口脏话,骂我是个从佐治亚州偷跑出来的黑鬼骗子,还骂了一大堆肮脏不堪的话,那种话真是只有他这种最粗俗的人才说得出口的。 在我们争吵的时候,拉德博恩一直默默地站在一边。他在那个围圈的工作是看守被关押的人——也许对他而言这跟看守牲口没什么区别——还有接收奴隶、给奴隶送饭和鞭笞奴隶等。每天从每个奴隶身上他能赚两先令。伯奇让他去把杖板和九尾鞭拿来,他立刻就去把这些刑具扛了进来。我当时是第一次看到那种专门用来杖打奴隶的木板,就是一块十八到二十英寸长的厚木板,形状有点像那种老式的搅布丁的棒子,也有点像平常看到的船桨。扁平的那一部分大概有两个摊开的巴掌那么大,上面布满了螺旋状的突起。而九尾鞭就是一束多股软鞭,每一股的末端都打了一个结。 刑具拿来之后,他们两个人就一把按住我,把我的衣服都撕扯掉。我的双脚本来就被拴在地板上。他们把我从长凳上拽下来,脸朝下趴着;拉德博恩一脚踩在我的手铐上,我的手只能牢牢地贴在地上,完全不能动弹。然后伯奇开始用杖板狠狠地打我。我赤身裸体,一下子就被打得遍体鳞伤。伯奇打累之后暂时停了下来,然后问我还坚持说自己是自由人吗?我当然坚持!于是他接着打,这次打得更狠更急了。又打累之后,伯奇又一次停下来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还是一直咬着牙坚持说自己是自由人,伯奇再接着打。他一边打,一边不断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我,那模样简直就像披着人皮的恶魔。一顿毒打之后,杖板都被打断了,只剩下一截手柄。但我依然没有屈服。我怎么可能会在他的淫威之下就违心地承认自己是奴隶呢!伯奇愤怒地把手柄丢到一边,随手抄起了九尾鞭。九尾鞭打起来比杖板疼多了。我铆足了浑身的劲咬牙坚持,但还是无法忍受。我忍无可忍,不禁恳求他放过我,但只换来更恶毒的咒骂和更无法忍受的鞭痛。我当时想,我可能会就这样死在这恶魔的皮鞭下了。即使时过境迁了这么久,我现在想起那顿鞭打,依然心有余悸。我浑身上下都像火烧一样疼,我相信炼狱的烈焰也不过如此了! 他不断重复问我同样的问题,但最后,我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了。他依然继续鞭打,我浑身的皮肉都绽开了,感觉就像他在把我的皮肉活生生地剥离我的骨头一样。就算只剩下最后一丝仁慈之心,也不会这样毒打一条狗,更何况他打的是活生生的人!最后,拉德博恩表示没必要继续打我了——估计我已经失去知觉了,伯奇这才停手。但他冲着我狠命地挥舞拳头,咬牙切齿地威胁我说,要是再敢说自己是自由人,或者说自己是被绑架来的这种话,下次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他发誓说,要么让我屈服,要么就直接杀了我,没有其他选择。一股脑儿说完这些话之后,他解下了我的手铐,但我的脚还是被牢牢地拴在大铁环上。他们关掉了窗户上才掀开没多久的遮光板,然后走出了地牢,锁上了大门。我又一次孤身一人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中。 过了一两个小时之后,我突然听到了门锁转动的声音,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刚清醒的时候,我在极度孤独中迫切地渴望能看到个人影,随便什么人我都不在乎;但是现在,我一想到有人走近就浑身颤抖。任何人脸都像鬼魅一般,尤其是白人的脸。走进来的是拉德博恩,他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一块干巴巴的炸猪排、一片面包和一杯水。他问我感觉怎么样,假惺惺地对我遭受毒打表示了同情,然后劝我乖乖听话,别再嘴硬说自己是什么自由人了。他摆出一副关心我的样子,劝我越少说话越好。我不知道他到底是真心同情我的处境还是在设计诱导我放弃抵抗,不过现在再去推测这些完全没有意义。反正他说完这些话之后,帮我拿掉了脚上的镣铐,打开了小窗上的遮光板,然后就离开了地牢。 我那时浑身僵硬、到处酸痛、体无完肤,只要稍微动一下就痛彻骨髓。透过那扇小窗只能看到墙头的屋顶。晚上,我躺在硬邦邦的潮湿地板上,既没有枕头,也没有被褥。拉德博恩每天准时进来两次,每次都送来猪排、面包和水。我基本上吃不下什么东西,但是非常口渴。浑身的伤痛让我必须不停地变换姿势。那几天,我就这样坐立难安、浑身伤痛地度过每一个白天和黑夜。我在那些日子里陷入了无尽的伤心和绝望,我不停地想念我的家人、我的妻儿。好不容易能睡着的时候,我总是会梦见他们——梦里我又回到了萨拉托加,我看见他们熟悉的脸庞,听到他们一直在叫我。但每一次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幻影,我实在忍不住痛哭流泪。但我的意志并没有崩溃,我一直没有放弃逃跑的念头,而且,我越来越迫切地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我觉得当大家搞清楚事情真相之后就会还我自由了,我相信世间还是有公道的。到那时,伯奇没办法继续说我是佐治亚州逃跑的奴隶,他必须放我走。我当时并非没有怀疑过布朗和汉密尔顿,但我始终无法接受他们真会如此陷害我,所以当时我还想着他们应该在找我——等他们找到我就能把我救出火坑了。唉!当时我是完全不明白所谓的“人心险恶”啊!贪婪能诱使扭曲的人性做出多么邪恶的事情,这完全超出了我能想象的程度。 过了几天之后,他们打开了地牢的大门,允许我在院子里走动一下。院子里关着三个奴隶,其中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另两个是年轻小伙,一个二十岁左右,另一个二十五岁左右。我们很快就互相熟悉了,我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和各自的经历。 年龄最大的那个黑人名叫克莱门斯·雷,以前住在华盛顿,他曾以赶马车为生,曾在一家马车行做了很长时间。他非常聪明,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一想到要被送到南方就特别沮丧。伯奇在几天前把他买了下来,在送往新奥尔良的奴隶市场之前先安顿在这里。就是他告诉了我这里是威廉的奴隶围圈,之前我从没听说过这种地方,他告诉我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而我则向他倾诉了我的不幸遭遇,但他能做的也只有些许言语的安慰和同情。不过,他也劝我别再提什么自由不自由的,因为他了解伯奇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要是继续不折不挠,只能换来更多的毒打。另一位小伙子名叫约翰·威廉斯,他在弗吉尼亚州长大,离华盛顿并不远。他原来的主人把他给了伯奇用来抵债,而他一直期待着主人有朝一日会把他赎回去——他的愿望后来实现了。小男孩名叫兰德尔,非常活泼可爱。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院子里玩耍,有时会哭着找妈妈,边哭边问他妈妈什么时候能来。在他幼小的心里,最伤心,或者说唯一伤心的事就是妈妈不在。他还太小,没法明白现在的处境。不想妈妈的时候,他喜欢跟我们嬉笑打闹。 他们三个人晚上就睡在顶棚下面简陋的小格间里,而我则被锁回地牢里。后来,他们终于给了我们几条毯子。那些毯子原来是给马用的,谁能料到这条毯子会是我接下来的十二年里唯一能充当被褥的东西。雷和威廉斯对纽约州很感兴趣,问了我很多问题——那里的人是怎么对待黑人的?黑人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家,而且还能组建家庭,没有人压迫他们吗?他们都向往自由,尤其是雷,每次说起这个话题都感慨不已。当然,我们谈论这些的时候都要避开伯奇,也不能让看门的拉德博恩听到。因为这些话题,哪怕只是小小的念想,都会换来一顿毒打。 我觉得我把这些事无巨细地写下来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些都是我的人生中具体而且真实的事件,也能让读者详细地了解我所看到的、所知道的奴隶制度,并且记录下那些重要的地点和现在还活着的人们。华盛顿和它的周边对我来说一直是陌生的地方,现在依然如此;除了伯奇和拉德博恩,我不认识其他住在华盛顿的人,最多会有些同为奴隶的同伴提到过的几个人名。我的所言是否属实,一目了然。 我在威廉的奴隶围圈大概待了两个星期左右。有天晚上,有人带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那个女人哭得非常伤心,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她们就是兰德尔的妈妈和同母异父的妹妹。兰德尔看到她们时欣喜若狂,他死死地拽着妈妈的裙子,不断亲吻妹妹,高兴得不能自已。妈妈把他揽在怀里,温柔地抱着他,一边流泪一边宠溺地看着他,不断轻唤着他的名字。 小女孩名叫埃米莉,七八岁的样子,肤色有点浅,长得非常漂亮,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她的头发打着卷儿垂在脖子边,裙子的式样和质地都很好,全身上下都收拾得很整齐干净,一看就是在富裕家庭长大的孩子。兰德尔的妈妈穿着丝绸的衣服,手上戴着戒指,耳垂上也配着金饰。从她得体的举止和言谈中不难看出她不是普通的奴隶。她对于自己当时的处境似乎也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惊讶,突如其来的命运转变把她推入了这样的境地。她不停地哀怨,最后和孩子们一起被关进了我那间地牢里。她的悲恸和凄楚完全没办法用语言来表达。她蜷缩在地板上,把孩子们揽进怀里,诉说着唯有母爱能企及的柔情话语。孩子们紧紧依偎着她,仿佛妈妈的怀抱是唯一的避风港。后来,孩子们安稳地枕在妈妈的大腿上睡着了。妈妈看着熟睡中的孩子,轻轻地拂开他们额上的细发,一整晚都在温柔倾诉着。她不断地叫着他们亲爱的宝贝、可怜的小东西,心疼他们还不知道将来会面对怎样的苦楚。他们很快就会失去妈妈的温柔怀抱了,分离早已是注定的。无从知晓孩子们将会面对怎样的命运,她也实在无法忍受跟小埃米莉和亲爱的儿子分离。他们是多么乖巧、多么可爱的孩子啊!一想到要离开他们,她就悲痛得无以复加。但是,她很清楚地知道,孩子们会被卖掉,也许两个孩子会被分开,此生都无法再见。听这位绝望的妈妈哭泣着讲述这一切,再铁石心肠的人都会动容。她的名字叫伊莱扎,后来她跟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她的主人是华盛顿的一位富人,名叫贝里。如果我没记错,她说她出生在贝里的种植园。后来贝里染上了一些恶习,随后跟他妻子争吵不断。实际上,早在兰德尔刚出生不久的时候,贝里就跟他的妻子分居了。贝里把原来住的房子留给了妻子和女儿,自己在附近新建了一幢,然后带着伊莱扎住进了新房子,并答应伊莱扎,只要她愿意跟他住在一起,以后会让她和孩子们都获得自由。她和贝里在新房子里一住就是九年,期间不仅有仆人服侍她,而且一直衣食富足。埃米莉其实是她和贝里的女儿!贝里的大女儿在父母分居后一直跟母亲一起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后来嫁给了一位名叫雅各布·布鲁克斯的人。后来应该是发生了某些贝里无法掌控的事情,导致他的财产被迫分割。结果,伊莱扎和她的儿女被分给了布鲁克斯。她和贝里共同生活了九年,虽然这种生活并非她所愿,但足以让她成为贝里妻女的眼中钉。我听得出来,她一直觉得贝里本人其实是好心肠的,贝里一直答应会给她自由,她也一直深信不疑,可惜后来发生了变故。伊莱扎和儿女被分给布鲁克斯之后,她心里明白,他们很快就会被分开了。贝里的大女儿非常讨厌伊莱扎;至于埃米莉,她同父异母的妹妹,还长得居然跟她一样漂亮,她自然更是无法容忍。 有一天,布鲁克斯说他要帮贝里兑现诺言,要去给伊莱扎开自由证明,所以要带她出门。伊莱扎听到这个消息兴奋不已,她把自己和小埃米莉打扮得特别漂亮,高兴地跟着他出门了。结果到了城里之后,她们并没有得到自由,而是被带到了伯奇这里;对方开出的不是自由证明,而是一张卖身契。多年的期盼瞬间化为泡影。就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她从最欢欣的期盼跌落进最痛苦的深渊。也难怪那晚她止不住悲恸,痛苦和心碎的呼喊传遍了围圈的每一个角落。 伊莱扎现在已经过世了。她被葬在遥远的雷德河上游,河水缓缓地流经路易斯安那州贫瘠的低地;那里有她的坟墓,那是可怜的奴隶唯一安息的地方。她当年的担心后来都变成了现实;她日夜悲恸,得不到一丝抚慰;一位母亲眼看着儿女陷入无望的命运时那种撕心裂肺的伤痛,这一切的一切都会在后面的故事里一一讲到。 第四章 在被关进围圈的第一个夜晚,伊莱扎断断续续地讲述着心中对贝里女婿的怨恨。她说,要是她早点识破他的诡计,她宁可死也不会被他带到这里来。他们是趁着贝里不在种植园的时候伺机哄骗她出门的。她非常希望能再见贝里老爷一面,他对她一直都那么好。可惜,她心里明白,现在贝里根本没办法救她出去。说着说着她又开始流泪——她不断亲吻熟睡中的孩子们——一边还不停地跟他们说话。孩子们枕在她的腿上睡着了,她一个人倾诉了一整晚。夜复一夜,夜夜如是,她的悲恸如漫漫长夜,永无止境。 第二天半夜的时候,牢门突然打开了,伯奇和拉德博恩提着灯笼走了进来。伯奇骂骂咧咧地命令我们赶紧把毯子卷好,准备离开这里去搭船。他一边咒骂说要是动作不快点儿就等着死在这儿吧,一边粗暴地把孩子们推醒,说他们睡得跟死猪一样。随后他去院子里把睡在小棚的克莱门斯·雷也喊了过来,命令他卷上铺盖到地牢里集中。克莱门斯进来之后,伯奇让他站在我边上,然后把我的左手跟他的右手用手铐铐上。约翰·威廉斯在一两天前已经如愿以偿地被他原来的主人赎回去了。大家都排成行后,伯奇命令我和克莱门斯往前走,伊莱扎和孩子们跟在后面。我们被带着穿过了院子,走过了那条有顶棚的过道,上了几级台阶,随后进了一间房间——我刚清醒过来时听到的脚步声应该就是从这间房间传来的。房里只有一只炉子、几把破旧的椅子和一张长桌,桌上铺着纸。 房间装饰很简陋,就刷了白墙,地上没有铺地毯,看起来像是个办公室。我记得有一扇窗户旁挂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剑。伯奇命令我们把他的行李箱搬下去,于是我用没被铐住的右手抓住了一边的把手,克莱门斯抓住了另一个把手,我们就这样一路从前门走到了大街上。四周漆黑一片,没有半点声响。我隐约看到宾夕法尼亚大道的方向有一点点亮光,也有可能只是反光。但目光所及之处空无一人,连流浪汉的身影都没有。我当时一直盘算着伺机逃走,要不是手被牢牢地铐着,我肯定会孤注一掷地尝试一下,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愿意承受。拉德博恩走在最后面,手里拿着根长棍,催促着孩子们踉踉跄跄地赶路。我们一队人就这样戴着手铐如死一般安静地走在华盛顿的大街上——华盛顿,这个告诉我们人人生而享有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利的国家的首都,这个高唱着《嗨!哥伦比亚》的所谓幸福之地! 终于走到船边之后,我们又很快被赶进了堆满木桶和箱子的货舱。一个黑人奴隶拿了一盏灯进来,随后钟声响起,轮船马上就开动了。轮船沿着波托马克河顺流而下,不知道会把我们带往何方。经过华盛顿墓的时候,钟声再次响起。我相信伯奇一定会恭敬地脱帽躬身,向那位为国家之自由贡献一生的伟人致敬。 那一晚,除了两个孩子,我们都没有睡。我第一次看到克莱门斯·雷如此崩溃,在他心里,再没有比去南方更可怕的事了;因为这意味着他要离开自己的朋友,离开他成长的地方和熟识的一切——在他心里,这一切都是那么珍贵——很可能,这一切都再也看不到了。他和伊莱扎一直在哭泣,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我一直试图让自己振作,虽然很难做到,但我必须做到。我默默地在心里想了无数个逃跑的计划,下定决心一有机会就要尝试一下。不过,我决定暂时假装屈服,不再坚称自己是自由人,因为这样做非但毫无益处,只能招来一顿毒打,而且还会影响到逃跑。 天亮了之后,我们都被召集到甲板上吃早餐。伯奇解开了我们的手铐,让我们围坐在餐桌边。他问伊莱扎要不要来杯酒,伊莱扎礼貌地拒绝了。我们默默无语地吃着早餐——一个人都没有说话。给我们添菜的是个黑白混血的女人,她看到我们鸦雀无声颇为不安,鼓励我们振作一点,不要那么垂头丧气的。吃完早餐之后,伯奇重新给我们铐上手铐,然后命令我们到船尾的甲板上去。我们挤坐在几个箱子上,伯奇就在附近,所以我们仍然一言不发。偶尔会有乘客走过,他们会看上几眼,然后就默默地走开了。 其实那天上午天气真是不错,河两岸的田野里都是连绵的绿色;因为我之前一直生活在北方,所以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时节看到这样的景象。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鸟儿在树间啼鸣——我真是羡慕这些鸟儿啊。我真希望自己也有一双翅膀,那样就可以即刻启程飞往北方,回到苦苦等着我的孩子们身旁。 午饭之前,轮船抵达了阿维亚溪,乘客们下船改搭驿站马车——伯奇和我们五个人包了一辆车。一路上,伯奇和孩子们有说有笑,甚至还在停车场给孩子们买了块姜饼。他告诫我要昂首挺胸,看起来精神一点儿,还说如果我表现得好,说不定就能遇上个好一点的买主。我没搭理他,他一脸仇视的样子,我根本就不想看他一眼。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心里暗暗期许着,说不定等我回到家乡后哪天会和他狭路相逢,到时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驿站马车到达弗雷德里克斯堡后,我们改搭了火车,黄昏前便到了弗吉尼亚州的首府里士满。下了火车,我们被带到了一个奴隶围圈。那个围圈位于火车站和河之间,主人是一个叫古丁的男人。围圈的构造跟威廉在华盛顿的那个差不多,就是稍微大一点儿,而且院子两个对角上各有一间小屋。这种小屋在很多奴隶围圈都能见到,通常是买主在达成协议之前对奴隶“验货”的地方。这就跟马匹交易前总要仔细检查一样,有缺陷的奴隶自然就出价低了。对于没有担保的奴隶买卖而言,这种“验货”程序至关重要。 古丁在门口候着我们,他矮矮胖胖的,圆圆的脸上都是赘肉,须发乌黑,肤色也很深,跟他自己的黑人奴隶差不多黑。他看上去大概五十岁,表情很严厉。伯奇见到他就热情地上前打招呼,一看就是老朋友了。他们两人亲切地握了握手,伯奇说他带了些人过来,还询问了船什么时候开,古丁回答说大概明天的这个时候。然后古丁扭头看了我一眼,随后走过来拉起我一只胳膊,让我稍稍转了转身,摆出一副识货的样子,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好像是在心里掂量着我大概能值多少钱。 “小伙子,你打哪儿来的啊?”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脱口而出:“纽约。” “哇哦,纽约啊!你在纽约干吗呀?”他吃惊地大声质问。 我一眼瞥到伯奇正满面怒容地瞪着我,显然是在警告我,于是立刻改口道:“哦,我只是最远到过那一带而已。”我就是想让古丁以为我想表达的只是我去过而已,而不是我是纽约州或任何其他自由州的人。 随后,古丁又逐一看了看克莱门斯、伊莱扎和孩子们,问了他们不少问题。古丁很喜欢埃米莉,这并不让我意外,因为这孩子漂亮乖巧、人见人爱,尽管她现在远不及我第一次见她时那么干净整洁了:头发乱糟糟的,小脸上也有点脏兮兮的,但她那秀气可爱的小脸蛋还是很招人喜爱。古丁一边看一边嘟囔:“加起来人可真不少啊——真是多得见鬼啊!”我暗暗地想,如果是虔诚的基督徒可绝对不会这样说话。他全看完之后,我们便被带进了院子。院子里确实关着好多奴隶,我估摸着起码有三十个。他们有些在院里走动,有些坐在棚子下面的长凳上。每个奴隶都穿戴得干干净净的——男人都戴着帽子,女人都裹着头巾。 伯奇和古丁没再搭理我们,两人走上正屋后面的几级台阶,坐在门槛上开始说话,不过我没能听到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伯奇朝我走了过来,解开了我的手铐,然后把我带进了院角的小屋里。 一进屋他就问我:“你刚才说你是纽约来的?” 我只能回答:“我只是告诉他我最远去过纽约,我并不是说我是那里的人。我也没有说我是自由人。伯奇老爷,我真的没有恶意,我要是能早点想到这可能会有误会的话,我就压根儿不会说了。” 他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我,简直就像要把我活吞了,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出去。结果几分钟之后,他又走了进来,连珠炮似地威胁我说:“如果再让我听到你提到什么纽约、什么自由人,你就死定了——我一定宰了你!你给我牢牢记住!” 我心里明白,伯奇比我更加清楚叛卖自由人为奴的风险,他很清楚一旦东窗事发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所以他必须要堵上我的嘴,不能让我揭穿他干的勾当。当然,我的命一文不值,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地立刻把我杀了。 院子的一边有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张粗糙的桌子,小棚的上方就是睡觉的地方,这跟华盛顿的围圈差不多。晚饭是猪肉和面包,我们挤坐在桌边吃完之后,就有人过来把我和一个皮肤发黄的大个子铐在了一起。那个大个子非常敦实,看起来满面愁容、极度沮丧。我们被铐在一起没多久就熟络了起来。他叫罗伯特,是个聪明博学的人。他跟我一样,本来也是自由人,老婆和两个孩子都在辛辛那提。之前有两个男人在辛辛那提雇用了他,然后把他带到了南方。他没有证明自己是自由人的文件,于是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被抓住并关了起来。他跟我一样,一开始坚称自己是自由人,直到被打得忍无可忍,才明白最好先保持沉默。他已经在古丁的这个围圈待了大概三周了。我们两人有着相似的经历,非常明白和理解对方的感受,可以相互慰藉,所以我对他有着一种特别的亲切感。几天后,眼看着他死去,我的心情无比沉痛。当时我看着他冰冷的尸体,泪流满面。 我和罗伯特还有克莱门斯、伊莱扎及孩子们当晚就睡在院角的一间小屋里,唯一的铺盖是我们自己带着的毯子。小屋里还有其他四个人,都是来自同一个种植园的,他们都被卖了,正赶往南方。其中有一对夫妇,大卫和卡洛琳,两人都是黑白混血儿,他们当时都非常不安,害怕会被卖到甘蔗园或者棉花种植园里去;但他们心底最大的恐惧是害怕会被分开卖给不同的主人。另两个是两位姑娘,其中一个叫玛丽,高挑轻盈、皮肤黝黑、神态倦怠,一副对周遭漠不关心的样子。她跟大多数一直为奴的黑人一样,对于“自由”所知甚少。一看就知道她是在下等环境里长大的,没有什么文化,举止也非常粗俗。像她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他们对其他都无所畏惧,唯一害怕的就是主人的鞭子,而唯一会做的事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另一个姑娘名叫莱西,她跟玛丽截然不同。她一头长长的直发,看上去不太像黑人,而像是个印第安人。她眼神非常尖锐,透着一股子仇恨,时不时地冒出几句愤恨的话。她丈夫已经被卖掉了,她对自己现在到底身处何方也没什么概念。在她看来,反正就是换换主人而已,也没什么更糟糕的事儿了,她也不在乎自己会被带到哪儿去。她有时会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狠狠地说,早晚有一天她要让那些人也尝尝皮开肉绽的滋味儿! 我们互相倾诉着彼此悲惨的经历时,伊莱扎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哼唱着赞美诗为她的孩子们祈祷。我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好好休息,所以很快就扛不住睡意,倒在罗伯特边上沉沉地睡去了。一夜安睡,暂时忘却了烦恼,直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我们在古丁的监视下先打扫了院子,然后草草地洗漱了一下,再遵照命令把毯子卷了起来,准备离开这里继续南下。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伯奇决定把克莱门斯·雷带回华盛顿去,克莱门斯顿时高兴坏了,兴奋地跟我们一一握手告别。离开里士满的这个围圈之后,我一直都没再见到他。但谁能料到,在我恢复自由之后,居然机缘巧合地知道了他的消息:他后来也逃了出来,一路逃到了加拿大,获得了自由;逃亡的路上他还曾在我内弟家借住了一晚,顺便把我们当时在里士满的状况详细地告诉了我的家人。 下午的时候,他们让我们两人一组依次排好,我和罗伯特站在最前面,然后伯奇和古丁赶着我们这队人走出围圈,穿过里士满的大街,一路走到“奥尔良”号停泊的地方。“奥尔良”号是一艘巨大的全帆装船,主要用来运送烟草。我们在五点之前都上了船,伯奇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锡杯和一把汤勺。我们一共四十个人,除了克莱门斯之外,围圈的其他人全都上了船。 我随身带着的一把小折刀一直没被他们收去,于是我拿出来在锡杯上刻上了自己名字的缩写。其他人看到后很快就围了过来,纷纷要求我帮他们也刻上名字。我一个一个地帮他们全刻上了,虽然只是举手之劳,但他们都非常感激。 晚上,我们被赶到船舱里,舱门被锁上。我们有的躺在箱子上,有的躺在其他地方,反正只要有足够空间把毯子铺开就行。 伯奇在我们离开里士满之后就走了,带着克莱门斯回华盛顿去了。我再一次看到他,就是将近十二年之后了:我被解救出来后,才再一次在华盛顿的警局见到了他。 詹姆斯·H·伯奇,这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他用低价购买黑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孩子,然后再高价卖出。他就是个倒卖人口的投机分子,干着龌龊不已的营生。不过,他会在我的故事里消失一段时间,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会再提到,那时他已经不再是挥舞鞭子的恶魔,而是被我控诉的对象;可惜,这个谄媚的小人在法庭上用尽手段,最终逃掉了应有的处罚。 第五章 我们全都上船之后,“奥尔良”号就起航了,沿着詹姆斯河顺流而下。第二天,我们停靠在诺福克对面的切萨皮克湾,一艘驳船从城里开了过来,又送了四个奴隶上来。其中有两个男孩,一个叫弗雷德里克,十八岁;另一个叫亨利,大概二十岁出头。他们原本都在城里做家仆。还有一个打扮得颇为光鲜的黑人女孩,名叫玛丽亚,她长得确实不错,但特别自负无知。她觉得去新奥尔良是个好机会,到处洋洋自得地说:凭她的姿色,一到那儿就会有富裕的单身汉把她买走! 还有一个人刚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他叫亚瑟,驳船靠近的时候他正激烈地反抗着。押送的人费了很大劲才把他连拖带拽地拉上船。他一边反抗一边大声控诉,要求立刻把他放了。他的脸全肿了,到处都是瘀伤,半边脸完全被打烂了。他就这样一路被拽着,强行被塞进了船舱。我从他的大声控诉中大概了解了他的遭遇,后来他又详细地跟我讲述了一遍:他和他的家人一直住在诺福克,都是自由人,他是个泥瓦匠,家住在城郊。有一天他莫名地被拘禁了一会儿,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结果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被一伙陌生人围攻。他奋力反抗,最终寡不敌众、筋疲力尽。那些人堵上他的嘴,把他绑了起来,不停地鞭打他,最终他昏死过去。后来几天,那些人一直把他藏在城里的一个奴隶围圈里,南方好像有不少这样的围圈。直到昨天晚上,他才被带了出来。他们一直被安置在驳船上,等着我们靠岸。一路上他都在反抗,但完全无济于事。最后他终于发现,还是先暂时保持沉默为好。后来他一直默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看得出他是在心里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孤注一掷地拼一下。 离开诺福克之后,看守的人就把我们的手铐解开了,还允许我们白天去甲板上走走。船长选了罗伯特去服侍他,我则被派去查看烹茶煮饭的活儿以及分发水和食物。我有三个助手:吉姆、卡夫和詹妮。詹妮负责准备咖啡——就是用壶熬玉米粉,烧开后加入糖浆。吉姆和卡夫则负责烤玉米饼和煮熏肉。 我在用餐的时间站在一张由几个木桶和一块木板搭起来的桌子旁,把熏肉和玉米饼切成小片,给每个人发一片,然后从詹妮的咖啡壶里给每个人倒上一小杯咖啡。我们根本不用盘子,刀叉也没有,直接就用手。吉姆和卡夫对待这些工作态度都非常认真,似乎觉得做个帮厨挺了不起的,有肩负着重大职责的成就感。后来大伙儿就开始叫我“管家”——这是船长给我起的外号。 我们这些奴隶每天吃两顿饭,一顿在上午十点,另一顿在下午五点。每天的食物和分量都是固定的。天暗了之后,我们就被赶进船舱,舱门锁得严严实实的。 远离陆地之后没多久,“奥尔良”号就遭遇了强烈的风暴。船在风浪里剧烈颠簸,我们一度以为会沉没。有些人开始晕船,有些人一直跪着祈祷,也有人紧紧抱作一团完全不知所措。晕船的呕吐物把本就狭小的船舱搞得污秽不堪,让人无法忍受。其实,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而言,如果那天大海真的把我们吞没了,反倒是种解脱,至少我们不用再去面对恶魔的皮鞭,也不至于最终被折磨致死。一想到兰德尔和小埃米莉要靠无休无止的苦力劳动勉强维系生命,我真觉得当时若是长眠海底,反而是一种幸运。 我们一直颠簸到巴哈马群岛附近才摆脱了风暴的侵袭。我们在一个叫“旧罗盘”(也有人叫那儿“墙洞”)的地方停留了三天,那边风平浪静,海湾里的水就像石灰水一样,泛着一种奇怪的白色。 接下来要讲述的事情,每次想起都会让我倍感自责。我要感谢上帝,最终让我恢复了自由;我也要感谢命运的仁慈,没有让我手染鲜血。希望读者不要对我过分指责,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也是事出无奈。如果你也曾被囚禁鞭打,如果你也曾经历过妻离子散,如果你也曾失去过自由,也许你也会像我一样为了重获自由而孤注一掷。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去追究我所负之罪有多深,我只是想说,很庆幸当时没有伤及无辜。 我们终于摆脱风暴侵袭之后的那天傍晚,我和亚瑟坐在船头的绞盘上唏嘘命运无常,想象着以后可能遭受的磨难。亚瑟当时说,一想到以后的命运,就觉得死真是没什么可怕的。我也这么觉得。我们聊孩子、聊以前的幸福时光、聊以后会不会有机会逃跑,聊了很久很久。我忘了是谁最先提议的,反正我们谈到了掌控“奥尔良”号的可能性;我们还讨论了一下,如果真能控制住这艘船,我们有没有能力把它开到纽约港去。我对航海一窍不通,但是这种种设想还是让我激动不已。我们仔细讨论了一下到时跟船员对抗的优势和劣势。我们甚至还反复研究了哪些船员靠得住、哪些靠不住,还有具体的行动时间和方案。自从想到了这个方案,我就开始期待起来,时不时推敲一下。我们能想象到行动中会有各种困难,不过有些也许会有解决的方法;所以,我和亚瑟就趁着其他人睡觉的时候不断地完善着我们的方案。后来,我们一点一点地向罗伯特透露了我们的计划。他立即表示赞同,开始激动地出谋划策。至于其他的奴隶,我们就一个都不敢相信了。他们都是在恐惧和无知中长大的,他们对于白人的敬畏是旁人无法理解的,我们绝不敢向他们透露半点风声。所以,我们三个人决定就靠我们自己搏上一次。 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我们晚上会被赶进船舱里,舱门会被锁住。所以,到时如何登上甲板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难题。我想起我曾在船头看到过甲板上倒扣的小船,我琢磨着能不能先藏在小船里,反正有那么多人被赶回船舱,没人会注意到我们。于是我决定先试一下,看看到底可不可行。第二天晚饭之后,我趁没人注意的时候躲进了小船里面。我紧贴着甲板躺下,能从缝隙中看到四周走动的人,但外面的人看不到我。第二天一早,他们从船舱里出来的时候,我悄悄钻了出来,没有人留意到我。事实证明,这方法不错。 船长和大副都睡在前面的船舱里。因为罗伯特是他们的下人,经常有机会出入那里,所以我们很快就搞清楚了他们确切的铺位。罗伯特还告诉我们,桌上一直都放着两把手枪和一把弯刀。厨师睡在甲板的厨房里面。所谓“厨房”,就像个装着轮子的小屋,方便根据需要到处移动。船上只有六名水手,他们要么睡在前甲板的船舱里,要么睡在绳索间的吊床上。 我们终于做好了一切部署。我和亚瑟负责溜进船长的房间把枪和弯刀拿走,然后尽可能快地制伏船长和大副;罗伯特负责放风,如果有水手从甲板进船舱,就用木棍制伏他;然后我们三个人会合。其他行动就要靠到时候见机行事了。如果我们能又快又顺利地制伏那些船员,没遇到什么抵抗,我们就不打开船舱的门;否则的话,我们就打开船舱,让奴隶都出来,制造混乱,并趁着大家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搏一搏:要么重获自由,要么把命搭上。如果能成功夺船,我就试试把船往北开,我们相信借着风力会重回自由之地。 我记得那位大副叫柏迪,但奇怪的是,我对人名一向过耳不忘,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当时的船长叫什么名字。我只记得船长身材矮小,举止很有教养,总是腰杆挺直,看上去非常神气也非常有胆识。如果他现在还活着,有机会看到这本书的话,他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还有这样一件事没有写进1841年从里士满到新奥尔良的那段航行日志里。 我们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只待时机成熟。但谁能料到,罗伯特突然病倒了。我们很快就得知,他得的是天花,而且情况不容乐观。最终他在到达新奥尔良的四天前死了。有个船员用罗伯特自己的毯子把尸体裹好,脚部压上了一块大石,拖到舱口,用索具吊起来,然后把尸体抛进了白色的海浪里。 因为突然出现了天花,我们人心惶惶。船长命人在船舱里撒上石灰,还采取了其他的预防措施。罗伯特的暴毙和突然出现的恶疾都让我万分压抑。我望着茫茫大海,又一次陷入了无尽的绝望。 罗伯特的尸体被抛入大海的一两天后,我在傍晚时分倚在前甲板附近的舱口漠然发呆,只觉得所有希望都没有了,只剩心灰意冷的感觉。这时,有个好心的水手走了过来,和善地问我为什么那么消沉。这位水手名叫约翰·曼宁。我从这位水手的语气和关切中看出他是真的在关心我。于是我告诉他,我本是自由人,被人绑架了才会沦落到这里。他表示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并详细地询问了我具体的经过,我也事无巨细地全告诉了他。他听完我的遭遇后,用水手惯用的语气发誓说要帮我,于是我问他能不能给我找来纸笔,这样我就能给我的朋友写信了。他满口答应了,但麻烦的是,我去哪里悄悄写信呢?如果我能趁他换岗的时候偷偷溜进水手舱,然后等其他水手都睡着了,应该就没问题了。于是我又想到了躲在甲板上倒扣的小船里。他建议我最好尽快把信写好,因为我们快要到达密西西比河口的巴利兹了,这机会难得,错过了太可惜。于是,我按照刚才的设想,第二天晚上就躲进了小船里。他守哨到半夜十二点,然后我看着他回到水手舱,我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悄悄地走了进去。他在一张桌子边上打瞌睡,睡得有点迷糊了,桌上放着纸笔,还点着一盏昏暗的灯。我一走进去,他就立刻清醒了过来,招呼我坐到他边上,给了我纸笔。我写了一封信给仙蒂山的亨利·B·诺萨普,告诉他我被绑架了,现在正在开往新奥尔良的“奥尔良”号上;我还告诉他,我现在没办法得知最后到底会在哪里落脚,希望他能想办法救我。曼宁把信读了一遍,然后封上,并写上了收信人和地址。他答应我,一定会到新奥尔良的邮局把信寄出去。随后,我迅速地回到了之前藏身的小船里,第二天一早趁奴隶们出来走动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混进了他们中间。 曼宁生于英国,后来居住在波士顿,是一个正直慷慨的水手。当年他二十四岁左右,身材高大结实,看上去就是善良的好心人。 我们在船上的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过去了,最后终于到达了新奥尔良。船一靠岸,尚未停稳,我就看到曼宁跃上了岸,急急忙忙往城里赶去。离开前,他还特地回头看了我一眼,表示他一定不会忘了把信寄出去。没过多久,他就回来了。他从我身边经过时,特地用胳膊肘碰了碰我,轻轻眨了眨眼,小声地告诉我:“搞定了。”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亨利·B·诺萨普收到了那封信,随后他去了奥尔巴尼,把这封信呈交给了苏华德州长。但是,由于信上没有写明我的确切下落,当时也就没法进行营救。所以,他们决定暂时搁置,等确定了我到底身在何处再说。 轮船靠岸之后,我目睹了激动人心的一幕。曼宁刚刚赶去寄信没多久,就有两个男人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大声地喊着亚瑟的名字。亚瑟看到那两个人瞬间欣喜若狂,恨不得马上从轮船上直接跳下去。他飞快地冲到那两个人面前,牢牢地抓住他们的手,久久不肯放开。这两个人是专门从诺福克过来救他的。据说,当时绑架亚瑟的人被捕了,后来被关押进了诺福克的监狱。他们又和船长谈了一会儿后,就带着兴高采烈的亚瑟离开了。 码头上人头攒动,但是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一个都没有。耳畔没有任何熟悉的声音,眼前也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庞。亚瑟很快就能一家团聚,还能看到绑架他的凶手被绳之以法。但是,我此生还有机会见到我的家人吗?我当时的心情,是一种最悲痛的绝望,甚至后悔没有跟罗伯特一起葬身海底。 很快,奴隶贩子和收货的人都走上了船。一个高个子、脸细长、肤色很浅、背有点驼的男人拿着一张纸走了上来。他就是伯奇的同党,负责接收伯奇的奴隶,我、伊莱扎和孩子们、莱西还有后来在里士满上船的那些奴隶都由他接收。他的名字叫西奥菲勒斯·弗里曼。他拿着那张纸,一个一个地报着名字:“普莱特。”没人回应。他又叫了好几遍,还是没人回应。然后他报了莱西,接下来是伊莱扎等人,他把名单上的名字全报了一遍,每个报到名字的人就往前走一步。 “船长,普莱特在什么地方?”西奥菲勒斯·弗里曼问道。 船长也毫无头绪,船上没有人知道普莱特是谁。 “那个黑鬼是谁送上船的?”他指着我问船长。 “伯奇。”船长回答道。 “你就是普莱特啊——名单上写得清清楚楚。你为什么不走上前一步?”他怒气冲冲地质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叫普莱特,从来没人叫过我这个名字,不过如果他想这样叫我,我也不反对。 “我算记住你了,我也记住你名字了!你自己最好也给我记清楚……”他骂骂咧咧地说了一大通。 这位弗里曼先生的骂人功夫跟他的同党伯奇不相上下。在船上大家都叫我“管家”,现在又被安上了个新名字“普莱特”——伯奇在“发货”的时候用了这个名字。我在船上的时候就看到下面有些带着镣铐干活的奴隶,下船的时候我走过了他们身旁。我们一行人被赶到了弗里曼的奴隶围圈,那地方跟古丁在里士满的围圈非常相像,就是院墙不是砖砌的,而是用尖端向上的厚木板围起来的。 围圈里已经有不少奴隶,再加上我们,起码有五十几个。我们先把毯子放进了院里的小屋,然后集合吃饭。饭后可以在院里走动,晚上就裹着毯子睡觉,随便睡在院子的哪里都可以。 那天晚上,我几乎没有睡着。脑子里千头万绪,无法入眠。谁能料想到,我现在居然远离家乡好几千英里了。我曾被人像赶畜生一样驱赶着走过街头,我曾身戴镣铐差点被打死,我一直和奴隶关在一起。我居然现在自己也是奴隶了?过去几周发生的这一切真的不是一场噩梦吗?我只是在梦魇中迟迟没有醒来吧?可惜这一切都是现实。我的悲伤就像满溢的水杯一样失控。身边是熟睡中的同伴,头顶是漫漫的夜空,我在这寂静的夜里双手合十仰望苍天,乞求上天的怜悯。万能的主啊,无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都是您的子民啊!请您听一听破碎的灵魂发出的乞求之音吧!希望您能赐予我力量,让我战胜这一切困苦吧!我一直不停地祈祷,直到晨光唤醒熟睡的人们,带我们走进沉沦为奴的新一天。 第六章 天刚蒙蒙亮,“活力四射、勤奋尽责”的西奥菲勒斯·弗里曼先生就过来问候他圈养的“牲口”了。他一脚踹醒年长的黑奴和女奴,皮鞭不断在年轻奴隶的耳边挥舞,直到所有奴隶都彻底清醒过来。弗里曼上蹿下跳地监视着所有奴隶收拾妥当,等下就能顺利开门迎接买主了。 每个奴隶都要先彻底洗个澡,有胡子的要把胡子刮干净。每人都领到一套新衣服,一看就是廉价货,但至少是干净的。男人领到的是帽子、外套、衬衣、裤子和鞋子,女人则是印花连衣裙和头巾。穿戴妥当后,我们被领到院前那幢楼里,先在一间很大的房间里接受一些训练,然后才能见买主。男人和女人分开站在房间的两边,各排成一队,高个子站在前面,然后按身高依次排好。埃米莉排在了女人那队的末尾。弗里曼要求我们记住今天排定的位子,还告诫我们要表现得精神一点,别看上去笨头笨脑的。他不时用些小手段让我们精神起来,还时不时地威胁上几句。那天,他就不断地训练我们,让我们“显得精神”,还训练我们迅速集合并按次序排好队。 午饭之后,我们接着练习列队,他还训练我们跳舞。伴奏的是个拉小提琴的黑人小男孩,名叫鲍勃,他在弗里曼这里已经待了挺长时间了。我就站在他边上,所以我唐突地问了他一句会不会拉《弗吉尼亚里尔舞曲》;他说他不会,还反问我会不会。我说我会拉,他就把小提琴递给了我。我起了个调,然后完整地拉了一曲。弗里曼好像对我的琴技很满意,让我接着拉,还跟鲍勃说我拉得比他好多了。鲍勃听到这样的评价自然闷闷不乐起来。 第二天,弗里曼招呼了不少买主过来看看他的“新货”。他滔滔不绝地吹嘘了一番我们这些奴隶的优点和素质。他让我们抬头挺胸,来回快步走几圈。那些买家拉起我们的胳膊和手,让我们转个圈以便仔细检查一下,问我们会做些什么活,还让我们张开嘴巴检查牙齿——这跟租买马匹时的检查完全没有区别。有时候,会有买家把看上的奴隶带到院角的小屋里再仔细地检查一遍。如果背上有伤,买家会觉得这个奴隶肯定脾气不好、喜欢反抗,价钱就开不高了。 有位老先生想要买个马车夫,他觉得我挺合适的。从他跟弗里曼的交谈中,我听出他就住在城里。我非常希望他真能买下我,到时候偷偷搭船离开新奥尔良应该不难。弗里曼开价一千五百美元,老先生坚持认为这太贵了,毕竟现在经济不太好;而弗里曼一再强调我身体健康、体格健壮、头脑聪明,甚至还夸张地赞扬了我的音乐造诣,丝毫不肯让步。老先生对此颇为不屑,他觉得黑鬼就是干苦力的,能有什么造诣。让我失望的是,两人争论到最后,老先生扔下一句“改日再来”就离开了。不过,那天弗里曼做成了好几笔生意。大卫和卡洛琳被一个来自纳奇兹的种植园主一起买走了,他们离开的时候高兴得合不拢嘴,因为他们如愿以偿,没有劳燕分飞。莱西被一个巴吞鲁日的种植园主买走了,她走的时候满脸愤怒的神情。 那个种植园主还买了兰德尔。他让兰德尔蹦跳了几下,跑动了几圈,然后还做了一些其他动作,仔细检查了小男孩的体能和身体状况。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伊莱扎一直握紧双手放声痛哭。她恳求那个园主不要买他,要么就连她和埃米莉一起买去吧!她发誓她一定会是天底下最忠诚的奴隶。但那个园主告诉她,他没钱把三个都买下来。于是,伊莱扎瞬间陷入了悲痛欲绝的境地,哭天抢地无法自已。弗里曼气势汹汹地走到她跟前,手里拿着皮鞭,命令她不许再哭闹了,否则就要挨鞭子了。弗里曼说他不允许出现这种场面——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要么马上安静下来,不然就拖回院子里狠狠揍一顿。他当然自有办法对付这种情况,不然早就没办法继续做生意了。伊莱扎被他的气势震慑住了,抽噎着止住痛哭,但眼泪依然止不住地往下掉。她说她一定要跟孩子们在一起,哪怕只能再活一天,也一定要跟孩子们在一起。弗里曼的恫吓无法让这位陷入悲恸的母亲完全安静下来。伊莱扎不断地哀求不要把他们三个分开,她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她有多么爱她的孩子,还一遍又一遍地发誓她一定会做个最忠诚最顺从的仆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会没日没夜地努力干活,恳求园主把他们三个一起买去。可惜的是,那位园主实在没那么多钱把他们三个一起买走。后来,园主跟弗里曼谈妥了价格后,准备带着兰德尔离开了。伊莱扎不顾一切地跑向他,拼命把他抱进怀里,不断亲吻着他,喃喃地告诉他不要忘了妈妈——她的泪水在男孩的脸上像雨水一样不断滴落下来。 弗里曼狠狠地咒骂着她,命令她马上回到队伍里去好好待着,不许再碍事。他恶毒地警告她,他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她要再这样就好好给她点颜色看看;既然那么爱哭,那等下就给她点苦头尝尝,让她痛痛快快地哭一哭。 巴吞鲁日的那个农场主买到了满意的奴隶后准备离开。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兰德尔回过头来看着妈妈说:“不要哭,妈妈。我会乖的。不要哭。”我无从得知小男孩后来命运如何,但当时那一幕实在太让人心酸,若不是弗里曼气势汹汹地站在一边,我也很想痛哭一场。 就在那天晚上,搭“奥尔良”号来的人基本上都病了,症状都是头和后背剧烈疼痛。小埃米莉显然特别不舒服,哭闹了整整一晚。第二天一早来了个医生,但他没办法确诊。他在帮我做检查时询问我有什么症状,我告诉他,我觉得可能是天花——我怀疑我们被罗伯特传染了。他觉得很有道理,决定立刻让院长过来看看。院长很快就过来了,他是个身材矮小、浅色头发的男人,别人都叫他凯尔医生。他检查之后确认,我们确实被传染了天花,这让整个围圈的人都紧张了起来。凯尔医生离开后不久,我、伊莱扎、埃米莉和哈利就被塞上一辆马车送往医院。医院是位于城郊的一幢很大的白色大理石房子。我和哈利被安置在了楼上的一间病房里。我的病情很快就恶化了,连续三天我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有一天,我躺在病床上听到鲍勃过来找凯尔医生,他说弗里曼让他过来看看我们的病有没有好一点。凯尔医生让他告诉弗里曼:普莱特病得非常重,不过如果他能熬过今晚九点,就脱离危险了。 我当时以为我不能熬过这一关了。虽然明知生无可恋,但突然离死神这样近,依然让我感到非常恐惧。我曾以为,我会在家人的陪伴下离开这个人世;谁能料到,如今却要孤苦伶仃地死在举目无亲的他乡,不禁悲从中来。 医院里住了很多病人,男女老少都有。医院后面就是造棺材的地方。如果有人死了,就会敲丧钟,通知殡仪馆的人过来把尸体拉到墓地去。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经常能听到丧钟响起,宣告着一个又一个病人的死亡。不过,为我而鸣的丧钟并未响起。我熬过了危险期,逐渐开始康复。我在医院足足待了两周零两天,然后和哈利一起回到了围圈。这场大病在我脸上留下了这辈子都无法褪去的印记。我们回去之后的第二天,伊莱扎和埃米莉也回来了。我们再一次被排到了出售的队伍里,等待买主的检查。我一直盼着之前要买马车夫的那位老先生能回来,他说过他会回来买下我的。我觉得只要他买下我,我就有机会逃离这里了。遗憾的是,买主来来往往、络绎不绝,那位老先生却再也没有来过。 有一天,我们都在院子里的时候,弗里曼走了进来,命令我们到前面的房间里排好队。我们进去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个先生正等着我们。我将会在后面的故事里时常提到这位先生,所以有必要讲一讲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个子算高的,背有点驼,长得还不错,四五十岁的样子。他的言谈举止都很和善可亲,没有惹人厌的感觉,看起来是个好心肠的人。他走到我们边上,问了许多问题,比如会干些什么活、以前做过些什么之类;还问我们,如果他买下我们,我们是不是愿意跟他一起生活、会不会做个好仆人。 在经过一番询问和仔细检查之后,他和弗里曼开始讨论价钱。他提出花一千美元买下我、九百美元买下哈利、七百美元买下伊莱扎。弗里曼摆出了一副精明算计的模样考虑了一下后,接受了他的报价。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过天花,还是出于别的什么缘故,上次弗里曼还坚持我的价格是一千五百美元,这次少了五百美元居然同意了。 伊莱扎一听到这消息,瞬间又陷入了悲痛。她经历了病痛,如今又遭遇伤痛,当时眼窝深陷、憔悴不已。当时的场景实在太过悲凉,那种伤痛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若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倒也是种解脱,但直到现在,只要我想起当时的场景,就悲伤不已。我曾见过母亲亲吻逝去的爱子时那种悲痛欲绝的场景;我曾见过母亲望着墓穴,听到泥土洒落棺材的闷响声时那种绝望无助的场景;但我从未见过伊莱扎和孩子分离时那种悲恸到极点、完全无法用言语表述的场景。她冲出队伍,一下子冲到埃米莉跟前,紧紧地抱住了她。小女孩感知到了即将到来的灾难,本能地用手环住妈妈的脖子,小小的脑袋紧贴着妈妈的胸口。弗里曼厉声呵斥,要求她马上安静下来,但伊莱扎完全没有理睬他。弗里曼粗鲁地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拖起来,但伊莱扎还是紧紧地抱着孩子不肯松手。于是弗里曼一边大声咒骂一边狠狠地砸了一拳,伊莱扎踉跄着摔出去,差点跌倒。伊莱扎苦苦哀求着不要让她跟女儿分开,她的悲恸是如此让人动容!为什么不把她们一起买下呢?为什么要让她跟两个孩子都分离呢?伊莱扎哭喊着跪求那位先生:“行行好吧,老爷!求求你买埃米莉吧!没有她我什么都干不成,我会死的啊!” 弗里曼粗暴地想把她拉走,但她仍然不管不顾地恳求着那位先生,告诉他兰德尔已经离开她了,她再也看不见她的宝贝儿子了,如今居然还要让她跟埃米莉分开,这是她现如今唯一的宝贝啊!这样做实在太残忍了啊,埃米莉还那么小,离开了妈妈怎么活得下去啊! 终于,那位先生被这份母爱感动了,他告诉弗里曼要把埃米莉一起买走,问他开多少价。 谁料弗里曼居然反问道:“她什么价?想买她?”随后他立刻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不卖她!” 那位先生解释说,他其实并不需要买这么小的孩子,这孩子都没法给他干活;但既然她妈妈这么爱她,他也不忍心就这么拆散了她们,所以只要价格合理,他就一起买了。谁知道弗里曼对这番动之以情的话居然充耳不闻。他坚持不肯卖埃米莉,他说只要再过几年,这孩子可是摇钱树啊!就光看她那漂亮的脸蛋儿,到时候新奥尔良可有大把男人争先恐后地来买啊,到时卖五千是稳稳的!他怎么能现在就卖了她呢,你看看那瓷娃娃一样的小脸蛋儿啊,比画上的都美啊!哪像你们那些黑鬼,个个都是厚嘴唇、圆头圆脑的,只能卖去摘摘棉花,这个小姑娘打死他也不卖! 伊莱扎听到弗里曼坚决不肯卖埃米莉,一下子陷入了癫狂。 “她不走我也不走,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她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弗里曼不断厉声呵斥着,但完全没办法让她平静下来。 我和哈利当时已经回院子取了我们的毯子,这时候正等在门口准备离开。买我们的那位先生一脸后悔地看着这一幕,他也没想到买了伊莱扎竟会给她带来如此的伤痛。我们在门口等了一阵,最终弗里曼失去了耐心,他强行把埃米莉从伊莱扎的怀里拉开,母女二人都拼命地挣扎着。 “别丢下我,妈妈——别丢下我一个人。”埃米莉哭喊着看着她的妈妈被强行拉走。“不要丢下我——妈妈回来!”她拼命地伸出细小的胳膊,放声大哭。但她的哭声没有留住妈妈。我们被匆匆地带着上路了。一路上一直能听到她在不断地尖叫:“回来——不要丢下我——回来妈妈!”我们渐行渐远,声音也越来越弱,直到最后再也听不见了。 伊莱扎后来再也没有见到埃米莉或兰德尔,也没有听说过任何他们的消息。但她每日每夜都在思念着他们,从来未曾释怀。无论是在棉花地里,还是在农舍里,她都会时常说起他们,甚至是跟他们聊天,就好像他们在身边一样。只有在陷入这样的幻觉中,或者熟睡的时候,她才能暂时忘却伤痛。 我之前说过,伊莱扎跟普通的黑奴不一样。她天资聪颖,又懂得很多东西,她曾经得到过奴隶阶层的绝大部分人都望尘莫及的机遇,也曾经享受过比普通黑奴更好的生活。自由——她自己的自由以及她子女的自由——这些年来曾如白日里的云彩和黑夜里的火光,指引着她在这片荒野般的朝圣之旅中满怀希望地前行,眼看就要攀到巅峰、到达“乐土”,却未曾料想一脚踏进了失望与绝望的深渊。自由的光芒日渐远去,奴役的沼泽越陷越深。如今她只能夜夜以泪洗面,再没有可以信赖的故友,面对的唯有诡诈的仇人。 第七章 我和哈利跟着我们的新主人穿过大街离开了新奥尔良的奴隶围圈,伊莱扎一步三回头地哭喊着,被弗里曼和他的几个仆从连拖带拉地一路拽着前行;我们一行人一直走到了码头边,登上了停泊在那里的“鲁道夫”号汽船。半个小时后,我们的船就开了,沿着密西西比河一路南下。船上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不少其他奴隶,全都是刚从新奥尔良的市场上买来的。我记得船上有个姓凯尔索的先生,据说是个非常有名的大种植园主,当时船上的一群女奴都是他买的。 我们的新主人名叫威廉·福特,他当时住在路易斯安那州雷德河右岸阿沃伊尔斯教区里一个叫“大松林”的地方。他是一位浸信会牧师。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很多人都对福特牧师称赞有加,特别是贝夫河两岸的人,几乎人人都说他是最让人尊敬的牧师。可能大部分北方人会觉得,一个牧师竟然买卖人口、蓄用奴仆,这不仅不合道德,更是有违宗教信仰。伯奇和弗里曼,还有我后面的故事中会提到的那些奴隶主,他们的所作所为确实会让人憎恶和鄙夷奴隶主这个阶层。但是,福特与他们都不同。我在福特手下做过一段时间的奴隶,对他的品性有所了解,我可以很公道地说一句:福特是我见过的基督徒中最宽容、最仁慈、最正直的。他之所以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奴隶制存在的本质错误,只是因为他所处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影响并蒙蔽了他的判断。他从来没有质疑过,一个人让别人隶属于他是涉及道德的问题。他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他很自然地接纳了这样的做法。如果他处在不同的环境中受到过不同的影响,他的观念毫无疑问会是不同的。但不管对于奴隶制的观念正确与否,他绝对是一个模范而且正直的奴隶主;同样身为奴隶,能做福特先生的奴隶着实算得上是件幸事。如果所有的奴隶主都能跟他一样,奴隶制本身的罪恶与苦难都能减去大半。 我们在“鲁道夫”号上度过了两天三夜,这期间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别人都叫我普莱特,伯奇给我取的这个名字陪伴了我的整个奴役生涯。伊莱扎被卖掉时用的名字是“德拉德伊”,因为她当时被卖给福特时闹了一场,所以被特别记录了下来,现在还能在新奥尔良翻到当时的记录。 我在路上一直思索着自己现在的处境,不断地筹划着逃脱的最佳计划。当时在船上的时候,我差点就想把事实告诉福特先生,其实后来也有过这样的冲动。现在想想,如果当时真的这么做了,福特先生应该是会帮我的。但是,我害怕万一失败,后果会不堪设想,所以一直都没敢说出口;直到最后,福特老爷因为经济拮据不得不把我卖了,我再也没有了这样的机会。我后来碰到的那些奴隶主都是跟福特老爷完全不一样的人,我很清楚,只要他们稍微看出一点我的企图,就会立刻让我陷入更加艰难的处境。他们花了大价钱把我买来,不会愿意就这样白白损失的;我相信他们一旦听到一点风声,就会立刻像小偷处理偷来的牲口一样把我卖到更加偏远的地方去,甚至会把我卖到墨西哥。所以,我决定坚守秘密,绝对不跟任何人提起我的身份。我唯一相信的只有上帝的仁慈和我自己的能力。 我们在一个叫亚历山德里亚的地方下了船,那是雷德河南岸的一个小镇,离新奥尔良已经好几百英里了。我们在小镇上住了一夜,第二天搭了早上的火车很快就到了拉穆里河湾。那地方更小,离亚历山德里亚大概十八英里,当时铁路只修到了那里。福特的种植园在得克萨斯公路上,离拉穆里河湾还有十二英里。福特告诉我们,这段路只能自己走了,因为所有的公共交通都只通到拉穆里河湾;于是,我们就跟着福特一起上路了。那天非常炎热,我们三个因为大病初愈,本来就很虚弱,脚力也不济,所以我们走得非常慢。福特让我们累了就随时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换了别的奴隶主可不会这么好心。我们先后路过了两个种植园,一个是卡内尔先生的,另一个是位姓弗林特的先生的;然后我们走到了松林,那是很大的一片原野,一直延伸到萨宾河。 雷德河两岸遍布低洼沼泽,而被他们叫做“松林”的是相对较高的一片地,这片地里也相间分布着不少的沼泽地。松林里绝大部分都是黄松,也有些别的树种,比如白橡树和一种长得像栗树的树。这些树都非常高大,大概有六十英尺高,树干笔直。树林里随处可以见到不少牛,大多胆小野蛮,看到我们靠近就喷着响鼻逃窜开。有些牛身上做了记号,也有一些看上去是野生未驯服过的。这些牛的体形比北方的牛种要小得多,不过我觉得最奇怪的是,它们的角很特别,牛角都直直地从脑袋两侧生出来,就像安了两根铁钉一样。 我们在中午时分走到了一处空地,大概有三四英亩。空地上建着一幢没有粉刷过的小木房,一个谷料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牲口棚,小木屋的不远处有个厨房。这是一位姓马丁的先生夏天避暑的地方。贝夫河畔有钱的种植园主都会在靠近水源而且树荫繁密的地方建这种纳凉的住所。对于当地人来讲,这种地方就相当于北方有钱人眼中的纽波特和萨拉托加。 我们三人被领去厨房吃饭,吃的是红薯、玉米饼和熏肉;福特老爷则和马丁先生一起在小木屋里用餐。我看到有几个黑奴在四周走动。马丁先生走出来看了看我们,问了下价钱,还问了些别的问题,比如会不会干活什么的,然后向福特打听了一下奴隶市场的行情。 我们好好休整了一下就继续沿着得克萨斯公路出发了。一路上行人稀少,我们走了五英里,穿过连绵不断的松林,没看到一户人家,最后终于在太阳快落山时走到了一片足足有十二到十五英亩大的空地。 空地上有幢两层楼的房子,比马丁先生的小木屋大多了,楼前有片开阔的空地。小楼后面是木头搭建的厨房、禽舍、谷仓和几间黑奴住的小屋;小楼附近有一片桃园,四周还有不少橘子树和石榴树。整片空地上绿草茵茵,四周环绕着松树林,这里真是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一派静谧平和的景象。这里就是福特老爷的宅邸。 我们走近时,看到一个穿着黄衣服的姑娘站在楼前的空地上,后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露丝。她看到我们之后就跑到门口去报信,福特太太迎了出来,吻了吻他,笑着问他“那些黑鬼”是不是他买回来的。福特说是的,然后吩咐我们到后面萨利的小屋里去休息一下。我们走到转角的地方,看到萨利正在洗衣服,两个小婴儿在边上的草地上翻滚玩耍。孩子们看到我们便爬起身来蹒跚着走了过来,像小兔子一样盯着我们看,随后又好像有点害怕一样走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萨利领着我们进了小屋,让我们把毯子放好,坐下来歇一歇,她知道我们肯定已经累坏了。这时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跑了进来,他叫约翰,是这里的厨师,皮肤特别黑,简直比乌鸦还黑。他盯着我们看了半天,连声招呼也没有打,大笑着跑回了厨房,好像我们的到来是个天大的笑话一样。 我们走了一天的路,都累坏了。我和哈利天一黑就裹着毯子在小屋的地板上躺下了。我的思绪跟往常一样飞到了妻儿身边。我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也明白想要逃离阿沃伊尔斯的这片浓密松林有多困难,所以心情特别沉重,也格外地思念我的妻儿。 第二天一早,福特老爷叫露丝的声音把我惊醒了。露丝匆匆跑进小楼里给孩子们穿衣服,萨利去牧场挤牛奶,约翰则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我和哈利在院子里四处走动了一下,熟悉了一下这里的环境。刚吃过早饭后不久,有个黑人赶着三头牛拉着一车木材进了院子。他也是福特的奴隶,名叫沃尔顿,是露丝的丈夫。露丝是华盛顿人,五年前被带到了这里;她之前没有见过伊莱扎,但她听说过贝里。她们两人知道同样的街道,也有共同认识或者都听说过的人,所以很快就成了好友。她们经常凑在一起聊那些旧时光,聊那些过去的朋友们。 福特当时很有钱,他不光拥有松林的产业,而且在四英里外的印第安溪边还有一个伐木场。他的妻子在贝夫河岸边也拥有大片的种植园和许多奴隶。 那天早上,沃尔顿从印第安溪边的伐木场拉木材回来。福特吩咐我们跟着沃尔顿去伐木场,说他自己随后也会过去。临走之前,福特太太特地把我叫到库房去,给了我一罐当地人叫黑蔗糖的糖浆,让我和哈利一起吃。 伊莱扎一直局促不安,终日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福特想尽办法安慰她,还告诉她不必太过劳累,跟着露丝打点一下家务就可以了。 我和哈利跟着沃尔顿一起坐在货车上,路上很快就混熟了。沃尔顿自打出生就是福特的奴隶,他对福特老爷赞不绝口,一提起他就像孩子说起自己的父亲一样亲切。他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是华盛顿。他从露丝口中听说了不少关于华盛顿的事情,一路上问了我很多奇怪的问题,让我哭笑不得。 到达印第安溪边的伐木场之后,我们见到了另两位福特的奴隶,山姆和安东尼。山姆也是华盛顿人,是和露丝一起被带到这里来的。他曾经在乔治城附近的农场干过。安东尼是个铁匠,来自肯塔基州,他在福特手下已经干了大概有十年了。山姆也认识伯奇,他一听说是伯奇把我从华盛顿转卖过来的,就立刻跟我一起声讨伯奇的恶行,因为他自己也是被伯奇转卖过来的。 福特到伐木场后,分配我们干伐木堆垛的活儿。那年夏天,我一直都在干这活。 我们通常会在门前的空地上一起过安息日,福特会把所有的奴隶都召集起来,一起阅读和解释经文。他希望能向我们传递善待他人的信念和对上帝的信仰,让我们明白上帝会善待正直虔诚之人。福特坐在门口,男女黑奴都围坐在一边,虔诚地看着这位善良的主人,听他讲述造物主的仁慈和世间万物的由来。四周一片寂静,耳边唯有祷告的声音。 没过多久,山姆开始虔诚地信仰宗教。福特太太送给他一本《圣经》,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有空闲就拿出来仔细阅读;只是他不太识字,读起来非常困难,所以我经常读给他听,他一直都非常感谢我。来往伐木场的白人常常能看到山姆虔诚地阅读着《圣经》,他们对此嗤之以鼻,觉得像福特这样允许黑奴阅读《圣经》的人“根本就不配拥有黑鬼”。 福特老爷的善良并没有让他损失什么,实际上,据我自己长期的观察,善待黑奴的主人往往能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因为心怀感激的奴隶往往会更加勤勉地干活。我自己就有切身的体会:在给福特老爷干活的时候,我总会超额多干一点,让他觉得特别惊喜,我也会觉得很快乐。后来碰到的那些主人,都是必须用皮鞭才能催着我干活的。 正是由于希望得到福特老爷的赞扬,我后来才给他出了一个主意,给他带来了更多的收益。根据当时的合同,我们加工的木材都是要送到拉穆里河湾去转运的,当时一直采用的是陆运,成本非常高。伐木场坐落于印第安溪的边上,这条小溪与贝夫河相连,很深但是特别窄,最窄的地方不足十二英尺,很多地方一直被飘过来的树干堵着。贝夫河与拉穆里河湾相连。我观察了一阵之后发现,虽然从伐木场到拉穆里河湾转运处的河运距离比陆运距离远了几英里,但如果能从水路走,运输成本会大大降低。 伐木场的工头是个叫亚当·泰德的白人,他曾经在佛罗里达当过兵,后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地方住了下来。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时,他特别不屑。不过我跟福特老爷说起这个想法后,他很高兴地让我去试试。 我先把河道里的杂物都清除掉,然后用十二根横木扎了窄窄的筏子。我曾在尚普兰运河跑过运输,虽然已事隔多年,但当时的手艺都还没有忘掉,所以做起来驾轻就熟。我非常希望这事能做成,一方面是希望能得到福特老爷的赞许,另一方面是想证明给亚当·泰德看,我的想法绝不是他所谓的“异想天开”。所以我特别卖力地干活。筏子扎好后,一个人能控制三根横木,我就负责最前面的三根,用杆子撑着顺流而下。我们顺利地驶入了贝夫河,然后最终到达了拉穆里河湾的转运处,用时比我预期的还要短。 木筏抵达拉穆里河湾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福特老爷更是对我大加赞赏。我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说:福特先生那个叫普莱特的黑奴是“整个松林最聪明的黑奴”——在当地人眼里,我简直就成了印第安溪边的富尔顿。我向亚当·泰德证明了自己,挽回了他曾冷嘲热讽的自尊,也赢得了大家的赞誉,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得意忘形。从那天开始,我就负责运输木材的工作,一直到合同结束。 印第安溪在壮丽的松林里穿流而过,岸边居住着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如果我没记错,那些人是奇克索人或是奇科皮人的后代。他们住在简陋的小木屋里,每间木屋只有十到十二英尺左右,是用松木搭起来的,顶上盖着树皮。他们主要靠猎食鹿、浣熊和负鼠为生,这些小动物在松林里很常见。有时候,他们会用猎物到贝夫河畔的种植园换点玉米和威士忌。他们通常都穿鹿皮裤和颜色鲜艳的棉布狩猎衫,从下巴到腰部都扣得严严实实的。他们的手腕上、耳朵上和鼻子上都戴着黄铜圈。女人的着装都非常相似。这些印第安人特别钟爱马和狗,他们养了很多的马,都是矮小强壮的品种,族人无论男女骑术都很高超。缰绳、肚带和马鞍都是用动物的皮直接做的,马镫则是用某种木头做的。我曾看到过他们策马飞驰进松林,林里的路特别狭窄弯曲,还要躲避沿途的树木;但是他们一路疾驰、畅通无阻,这样的骑术绝对是文明世界里最高超的马术表演家都望尘莫及的。松林里时常能听到他们四处疾驰的呼喊声,他们会四散开来,再以同样的速度迅速围拢起来。他们聚集的村落也在印第安溪边,名叫“印第安城堡”,不过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延伸到萨宾河畔。有时候会有得克萨斯州的部落前来拜访,那可真称得上是“大松林”的盛事了。这个印第安部落的酋长叫卡斯卡拉,二把手是他的女婿,叫约翰·巴尔提兹。我在沿着印第安溪运送木材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们,后来就跟他们俩还有部落里的很多人熟络了起来。我和山姆经常会在干完活之后去拜访他们。族人全都非常服从酋长,卡斯卡拉的话对他们而言就像法律一样。这些印第安人虽然尚未开化,但他们心地都不坏,而且对自己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对于外面的世界或是贝夫河畔已经开垦的土地都兴趣甚少,他们宁可藏身在浓密的松林里。他们信仰大神、爱喝威士忌,生活简单安乐。 有一次我去拜访他们的时候,碰巧参加了一场舞会,当晚有一队从得克萨斯州过来的牧民在他们村露营。他们生了很大的篝火,火上烤着一整只鹿,火光把周围的树林都照得亮堂堂的。他们就聚集在树下跳舞。男女相隔排列围成一个圈,伴奏的是一种像印第安小提琴一样的乐器,曲调非常难形容,从头至尾没多少起伏变化,旋律带着些许沧桑和忧郁。第一个音符响起来之后,他们就开始绕着圈快步走起来,嘴里还哼唱着什么,听起来就跟伴奏的音乐一样奇怪。围着走了三圈之后,他们突然间停下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感觉都快把肺撕裂了;随后,圆圈的队形散开,一男一女结成对,面对面站好后,先各自奋力向后跳,再向前跳拢,这样重复了两三次后,又重新围成一圈,开始绕着圈快步走。谁喊得最响亮、跳得最远、哼唱得感情最强烈,就会被认为是跳得最好的。跳舞的时候,会有一两个人离开队伍,去切一点烤着的鹿肉吃。 他们在一棵砍倒的树上凿了个像研钵一样的洞,把玉米放在里面捣碎后做成玉米饼吃。他们就这样跳一会儿舞,然后吃一会儿,然后再接着跳。奇科皮的族人就用这样的方式盛情地款待来自得克萨斯州的客人们,这也是我亲眼所见的松林里的印第安人舞会。 秋天到来之后,我离开了伐木场,回到宅子边上干活。有一天,福特太太让福特去买个织布机回来,好让萨利给奴隶们织点过冬的衣物。福特老爷完全不知道该去哪儿买织布机,于是我就建议自己做一个,也许会比买还简单。我告诉他,我什么都懂一点,如果他不介意,不妨让我试试看。福特老爷很爽快地同意了,还允许我先去别的种植园看看织布机到底是什么构造的,然后再回来做。我花了点功夫,最后成功地做出了一个,萨利用下来赞不绝口。她每天挤完牛奶后能轻轻松松地织上十四码布,还能多出不少闲暇的时间来。我做的织布机太好用了,于是后来又做了几个,卖给了贝夫河沿岸的其他种植园主。 过了一阵,福特老爷找来了一个叫约翰·M·提比兹的木匠帮他修房子。于是我不再做织布机,开始给提比兹打下手。我跟着他忙活了两周,每天去挑选补天花板用的木头,然后刨到需要的尺寸。阿沃伊尔斯教区那里的房子大都是木头的,极少有灰泥砌的。 约翰·M·提比兹跟福特老爷就像是两个极端的人。提比兹身材矮小、脾气暴躁,特别招人厌。据我所知,他没有固定的住所,就住在找他干木匠活的种植园里。他没有自己能融入的圈子,白人并不尊重他,甚至连黑奴都看不起他。他特别浅薄无知,而且心眼特别小。他离开阿沃伊尔斯教区的时间要比我早得多,所以我不清楚他现在是否还在世。我所清楚的是,从碰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倒霉日子就来了。我在福特老爷家做奴隶的那一段时间里,没有看到过奴隶制的任何阴暗面,他从来都没有压迫过我们,一直真心把我们当成他的同胞,打心底里认为我们在造物主面前都是与他一样的人。每次想到他,我都会觉得很亲切;要是家人能和我在一起,我甚至不介意一辈子为他做事。然而,乌云很快就要遮住太阳的光芒了,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我注定了要跟大部分的奴隶一样,经历炼狱般的痛苦。“大松林”里那种相对安稳舒适的日子很快就会一去不复返了。 [1]富尔顿(Robert Fulton,1765—1815)是美国著名工程师,他制造了第一艘以蒸汽机作动力的轮船。——译者 第八章 后来,福特老爷很不幸地在经济上陷入了困境。他有一个弟弟,名叫富兰克林·福特,住在亚历山德里亚再往北一点的雷德河岸边。他弟弟曾借过一笔钱,是福特老爷做的担保;最终他弟弟没能力还债,导致福特老爷不得不受到重罚。与此同时,他还欠约翰·M·提比兹很大一笔工钱没有结清,包括之前修建印第安溪边的伐木场,还有贝夫河这边的种植园里还没修完的织布机房、磨坊和其他屋子。在这种情况下,福特老爷被迫卖掉了十八个奴隶,我也是其中之一。除了我之外,另外十七个奴隶(包括山姆和哈利)都被雷德河岸边一个叫彼得·康普顿的种植园主买走了。 因为我会干点木匠活,所以自然就被卖给了提比兹。这是1842年冬天的事。我恢复自由之后,去新奥尔良查过公开的档案,弗里曼把我卖给福特老爷的时间是1841年6月23日。转卖给提比兹的时候,我的价格要比福特欠提比兹的工钱高,所以福特采用了动产抵押的方式,用我抵了四百美元。谁能想到,这种抵押关系后来救了我一命。 我在空地上跟大家道了别,然后跟着提比兹离开了。我们的目的地是离松林二十七英里远的种植园,在贝夫河畔,那里有活儿还没干完。贝夫河河道蜿蜒、水流缓慢,这种河流在雷德河一带很常见。贝夫河的发源地在离亚历山德里亚东南方向不远的地方,然后蜿蜒而下,总长超过五十英里。河岸边坐落着很多棉花园和甘蔗园,这些种植园一直延伸到很远处的沼泽地一带。河里常有鳄鱼出没,奴隶家的孩子若是在河边玩耍是极不安全的。在离切尼维尔不远处有个河湾,福特太太的种植园就在那里,对岸是她哥哥彼得·坦纳的种植园,非常之大。 到达那里之后,我很高兴又见到伊莱扎了。她在几个月前就被福特太太打发到这里的种植园里干活,因为之前在宅子里的时候,伊莱扎终日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根本没办法做事。福特太太不太喜欢她,就把她打发走了。她比以前更加消瘦憔悴了,而且依然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她问我有没有忘了孩子们,还一遍又一遍地问我记不记得小埃米莉有多漂亮可爱、兰德尔有多么爱她。她不断挂念着孩子们是不是还活着,也不断念叨着不知道孩子们现在在哪里。她的悲伤非但没减弱,反而与日俱增,而且已经折磨得她两颊深陷、骨瘦如柴,看上去已经快走到生命尽头了。 替福特老爷监管这片种植园的是一位姓查宾的先生,他全权负责这里的一切事务。查宾先生是宾夕法尼亚人,非常和蔼可亲。他跟别人一样,也很瞧不起提比兹;这一点,再加上那四百美元的抵押,后来救了我的命。 到了种植园之后,我就被迫终日辛苦劳作、起早摸黑,没有一点空闲。但提比兹依然对我百般不满,整日骂骂咧咧,从来就没有对我说过一句好话。我尽忠职守地干活,每天帮他赚到不少工钱,但陪伴我的只有他恶毒的咒骂。 我们先后造好了磨坊、厨房和其他小屋,然后开始建织布机房。就在这时候,我干了一件按照当地法律规定会被处死的事。那是我跟提比兹的第一次交锋。我们当时所建的织布机房在果园里面,离查宾住的地方(我们都管那里叫“大宅”)有一小段距离。有一天,我一直干活干到天完全黑了才停下来,提比兹命令我第二天早点起来,去问查宾要一桶钉子,然后去把护墙板钉好。我回到小屋时已经精疲力竭,热了点熏肉和玉米饼吃,跟伊莱扎说了会儿话——当时我们这间小屋里一共住了五个人,除了我和伊莱扎外,还有一对夫妇,劳森和玛丽,和一位叫布里斯托的黑奴——就躺在地上昏睡了过去,完全不曾料想到第二天等待我的会是一场灾难。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起来了。我在大宅的空地上等查宾,因为我不可能为了拿钉子就直接去把他叫醒,这样做实在太鲁莽了。等了一会儿,查宾出来了。我摘下帽子,恭恭敬敬地告诉他提比兹老爷让我来拿一桶钉子。他从库房里拿出一桶钉子递给了我,说如果提比兹觉得大小不合适,他再找找看别的,不过这些先用起来。然后,他跨上早已备好的马,去地里了;干活的黑奴已经先过去了。我扛着那桶钉子,走到织布机房,当时头很痛,不过我不敢停下来,马上开始钉护墙板。 天亮的时候,我已经忙活了很久了。提比兹走了过来。那天早上他看上去比平时还暴躁。从法律上讲,他是我的主人,有权像暴君一样掌控我;但也没有法律明文禁止我强烈鄙视他,我鄙视他的人格,更看不起他的低智商。他走到织布机房的时候,我正好去桶里拿钉子。 “我记得我让你早上把屋檐那里的木板钉好。”他一上来就挑刺。 “是的,老爷,我正钉着呢。”我回答道。 “哪里啊?” “另一边。” 他走到另一边去检查我干的活,一边看一边念念叨叨。 “我昨天晚上不是让你去查宾那里拿桶钉子吗?”他继续挑刺。 “是的,主人,我去拿了。查宾说,如果你要别的尺寸的钉子,就等他回来再找给你。” 提比兹走到桶前看了看,然后一脚把桶踢开,气势汹汹地朝我走了过来,边走边吼:“你这该死的黑鬼!我还以为你有点儿脑子呢!” 我立刻回答道:“主人,我一切都照您的吩咐办的,不敢有一点差池。查宾说——”我的话被提比兹劈头盖脸的咒骂彻底打断了。然后他跑到大宅那里,把查宾的皮鞭拿了过来。那条鞭子有个短木托,上面缠着皮,末端较粗;鞭长大概有三英尺,鞭绳都是用生皮搓成的。 刚开始我有些害怕,本能地想逃跑。这个时间附近应该没多少人,只有厨师雷切尔和查宾的太太在,但她们好像都不在近处;其他人都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我知道他会过来打我,这是我来到阿沃伊尔斯之后第一次有人想要打我。最初的一阵害怕过后,我开始感到愤怒,我觉得我一直那么忠诚勤劳,从来没做错过一件事,不表扬我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打我!看着提比兹走过来,我越来越愤怒,渐渐下定决心,绝不挨这顿打,管它结果是死是活! 提比兹把鞭子绕在手上,凶神恶煞地朝我走了过来,命令我把衣服脱了。 我大胆地盯着他的脸说:“提比兹老爷,我不脱。”我想理论几句,但提比兹直接冲了过来,一只手扼住我的喉咙,另一只手扬起鞭子,眼看着就要抽了下来。我用最快的速度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猛地把他往前拉,然后弯腰抓住他脚踝,用另一只手使劲推了他一下。提比兹跌倒在了地上。我用一只胳膊扳住他一条腿,往我胸前拉,这样他的头和肩膀就只能贴在地上没法动弹了,然后我一脚踩住他的脖子。他被我牢牢地制住了。我血脉偾张,全身的血液都像沸腾了一样。我愤怒地一把夺过了皮鞭。提比兹不断地拼命挣扎,咒骂说一定不会让我活过今天,威胁说要把我的心掏出来喂狗。我丝毫没有松手,也完全没去理睬他的话,埋头狠狠地抽他,我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抽了多少鞭子,他就像条虫一样在我脚下蠕动着,不停惨叫,厉声骂我是杀人犯。直到最后,他除了哭喊着哀求上帝外,再也说不出别的了。上帝当然不会眷顾他这种毫无人性的人,我不停地狠命抽他,皮鞭的木托都有点变形了。我一直抽到右胳膊酸痛才停了下来。 我光顾着发泄,没有注意周围的情况;停下来的时候才看到查宾太太正站在窗口看着我们,雷切尔则站在厨房的门口。她们显然都被这一幕震惊了。提比兹的尖叫声远远地传到了地里,查宾正快马加鞭地往回赶。我最后又打了他一两下,然后一脚踢开了他,他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坐了起来。 他慢慢地爬起来,一边拍打头发上的灰土,一边怒不可遏地盯着我。我们瞪着对方,谁都没有先说话,直到查宾飞奔到我们面前。 “出了什么事?”他一边飞奔一边喊道。 “提比兹老爷想要用鞭子抽我,就因为我用了您给我的钉子。”我回答道。 “钉子有什么问题呢?”他转过头去问提比兹。 提比兹随口答了几句钉子太大了之类的,完全没把查宾的问题放在心上,而是一直凶神恶煞地盯着我。 “我是这里的工头,”查宾说,“是我让普莱特用这些钉子的,我也告诉他,如果大小不对,就等我从地里回来再说。普莱特没做错什么。再说了,我高兴给你什么钉子就给你什么钉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状况,提比兹先生。” 提比兹没有说什么,只是咬紧牙关握紧双拳,恶狠狠地说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然后他就转身走开了,查宾立刻跟上了他,一路上都压低着嗓音跟他说着些什么,态度看起来很激烈。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是该立刻逃走还是留下来承担后果,我也不知道将会面对什么。过了一会儿,提比兹走出大宅,备上马离开了,那匹马是提比兹唯一的家当。 提比兹离开之后,查宾走了过来。他显然还没有平复下来,但他坚定地劝我不要试图逃跑,不管发生什么都先留下来再说。然后他转身去了厨房,跟雷切尔说了几句,随后又一次走了过来,还是非常坚决地劝我千万不要逃跑。他斥骂提比兹,说他确实是个无赖,他现在跑出去肯定没安什么好心,估计很快就会回来闹腾,但他劝我不管怎么样都先留下来再说。 我一直站在原地,愤怒慢慢被痛苦取代,我开始意识到我犯了多大的错,没法想象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样的惩罚。刚才恶狠狠地出了一口气,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只是一个孤立无助的奴隶,我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都无法为自己开脱,我因为忍受不了主人的侮辱虐待就做了这样的事,谁都没办法解救我了。我很想祈求上帝保佑我逃过这一劫,却如鲠在喉完全没办法祈祷;所以,我只能把头埋在手心里痛哭。我在那里起码站了一个小时,泪水止不住地流,心里痛苦万分,直到抬头看到提比兹正和两个人一起骑马飞奔过来。他们进了院子就直接朝我这边走过来,手里拿着特别粗的鞭子,其中一个人还拿着一捆绳子。 “双手并拢!”提比兹一边骂着肮脏不堪的话一边命令我。 “提比兹老爷,你不必绑我,你让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跟他一起来的人中有一个走近了一步,骂骂咧咧地告诉我,如果我敢有一点反抗,就立刻扭断我的脖子,要是敢动手动脚就把手脚都砍了,还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类似的话。我明白我现在做什么都没用了,所以只能顺从地并拢双手,随便他们怎么绑我。提比兹使出全身的劲儿把我的双手双脚牢牢地绑了起来,那两个一起来的人用绳子从我的手肘开始,把我的胳膊和身体捆在一起。我完全无法动弹了。提比兹用剩下的一截绳子粗粗地打了个结,然后套在了我的脖子上。 “绑好啦,”跟提比兹一起过来的一个人说,“我们把这黑鬼挂哪儿吊死呢?” 另一个人指了指边上的桃树,说就在桃树上吧。但之前那个人觉得树枝太细了,会断掉。最后他们决定选另一棵粗一点的树。 我任由他们把我绑起来,听着他们的讨论,一句话也没有说。查宾一直在空地上焦虑地徘徊着,雷切尔站在厨房门口害怕地哭了起来,查宾太太则一直站在窗口看着。我认命了,这次在劫难逃。我知道我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再也见不到我挚爱的孩子们了。那一刻我没有惧怕死亡,而是痛心没有人为我哀悼——更别提为我报仇了。他们很快就会把我的尸体扔到偏僻的角落里去,或者直接扔到贝夫河里去喂鳄鱼!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那些刽子手看到我流泪,越发起劲地叨骂了起来。 我注意到查宾走开了一会儿,然后在那些人把我拖到树边的时候,从房子里快步走了过来。他两只手各拿了一把枪,用非常坚定的语气说了下面这段话: “诸位先生,我有几句话要说,你们最好先听一听。谁要再敢把这奴隶往前拖一步,我就开枪了。首先,普莱特没犯下什么滔天大罪,大到你们非要把他绞死不可。你们这样做是谋杀!普莱特是我见过的奴隶里最忠诚的,这件事明明是提比兹你咎由自取。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人是个无赖,你活该被他打一顿。再说了,我在这个种植园已经做了七年工头了,福特老爷不在这儿的时候,我就是这儿的主人。作为主人,我有职责保护奴隶的周全。你在这里算什么?你根本就是个一文不值的人。福特老爷是用普莱特押了四百美元的,你要是把他吊死了,福特老爷就白白损失了。除非你先把债务勾销,否则你有什么权利要他的命?更何况,不管从哪个角度讲,你都没有权利要他的命。白人有法律,奴隶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你们这样做就是谋杀!” 然后查宾对跟着提比兹一起过来的两个人说:“你们俩最好现在马上滚开!如果想活着离开这里的话,现在立刻就滚蛋!”那两个人是附近两个种植园的工头,一个叫库克,另一个叫拉姆塞。 库克和拉姆塞二话不说,转身就骑上马走了。提比兹愣了几分钟,显然是被查宾的气势和说辞吓到了,随后也一脸怂样地翻身上马,跟着两个同伙一起走了。 我浑身上下捆满了绳子,只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们三个走了之后,查宾马上叫来了雷切尔,让她赶紧去地里让劳森回来,把那匹棕色的骡子也牵回来,那匹骡子的速度是整个种植园的牲口里最快的。劳森很快就回来了。 查宾立刻吩咐劳森:“你必须赶到大松林去,让福特老爷马上过来,一刻都耽误不得!告诉他有人想要害死普莱特。赶紧去!就算把骡子累死也一定要在中午之前赶到那里!” 查宾赶紧进屋里写了张路条,劳森在门口飞快地备好了骡子,一拿到路条就挥鞭出发了。那匹骡子确实速度飞快,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 第九章 那天正午的阳光特别猛烈,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我就像站在火炉上一样,根本无法忍受。我没披外套,也没戴帽子,就这样暴晒着。豆大的汗珠从我的脸上滚落,身上本就单薄的衣服很快就被汗水浸透了。桃树林就在几步外的篱笆边上,但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桃树在草地上投下的影子;要是当时有人搀我到阴凉的树荫里去坐一会儿,我绝对心甘情愿地帮他白干一整年的活儿。但我只能一直站在原地,身上被绑得完全动弹不得,脖子上还套着绳索。要是能靠在织布机房的墙上,我的痛苦肯定能减少大半,但不足二十英尺的距离对我而言却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很想躺一会儿,但我知道,一旦躺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地上就像烧开的锅一样烫,一直躺着会更加难受。哪怕我稍微挪动一点点,甚至略微改变一下现在的姿势,都能极大地暂时减轻痛苦。不过,跟我周身的疼痛相比,毒辣的南方烈阳真算不上什么;我身上被绳子牢牢绑住的地方都开始肿起来了,绳子都深陷进了皮肉里。 查宾一直不安地来回踱着步,但一直没有走到我跟前来。他时不时看我一眼,然后焦急地望着路,急切地盼望着有人过来。他没跟往常一样去地里,显然,他觉得提比兹会带着更多的人手回来,这次肯定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绝不会善罢甘休。不过,我也看得出来,查宾同样做好了准备,他已经下定决心保护我的周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没帮我把绳子解开,而是让我在大太阳底下受这份罪,但我相信他绝没有恶意。也许他是想让福特老爷亲眼看看提比兹把我折磨成了什么样,亲眼见证他们打算吊死我的绳索就套在我的脖子上;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这样干预别人对私有财产的处置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有可能会受到惩罚。同样,提比兹那天为什么没有卷土重来,我也无从得知。他应该很清楚,只要他不是真的动手要我的命,查宾也拿他没半点办法。后来,劳森跟我说,他在经过约翰·大卫·切尼的种植园时看到了他们三个人;劳森经过的时候,他们都回过头一直看着他。我估计提比兹当时以为查宾是去联络周围的其他种植园主了,所以他想着“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暂时躲一躲风头的好。 不过,那个无赖那天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没再来找我麻烦,都已经无足轻重了。反正我一直站在大太阳底下,痛苦难忍。天没亮我就起来了,之后一直滴水未进。所以,我当时又饿又渴又痛苦,几乎就快晕厥过去了。唯有一次,雷切尔在最热的时候背着查宾战战兢兢地喂了杯水给我喝。这位谦卑的仆人永远也不会理解,就因为这杯甘露,我向上帝为她祈求了多少祝福。她只是说了一句“唉,普莱特,你太可怜了”,然后就匆匆赶回厨房干活去了。 那一天我觉得太阳的移动速度从来就没有那么慢过,阳光也从来没有那么炙热过。我心烦意乱地站在大太阳底下,脑中闪现过无数的念头,难以用言语一一表述。但简而言之,那天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对于黑人而言,与其生在北方做个自由人,还不如生在南方为奴,吃穿住行都靠主人,虽然要挨鞭子,但也会有主人的保护。不过,那天之后,这个念头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明白,会有很多仁慈善良之人,甚至很多北方各州的人,会用各种例证反驳我的观点;只是,他们并没有经历过被俘为奴的痛苦。日落时分,我突然看到福特老爷正策马飞奔过来,瞬间欣喜若狂。他的马已经累得口吐白沫了。查宾在门口迎了上去,他们交谈了一小会儿之后,福特老爷径直向我走来。 “可怜的普莱特,看看你被折磨成什么样了。” “感谢上帝!”我说,“感谢上帝!福特老爷!您终于来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愤慨地割断了我手腕、胳膊和脚踝上的绳子,然后把我脖子上的绳索解开了。我试着走了几步,结果像醉汉一样踉跄,差点摔倒。 福特老爷转身走回大屋,刚走到空地上,正好看到提比兹和他两个同伙骑马过来。他们交谈了很久,我远远地听到福特老爷沉稳的声音和提比兹的厉声怒骂。不过,我没能听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最后,提比兹和两个同伙再次拂袖而去,显然他们没能谈拢。 我试着举起锤子,想接着早上的活儿把挡板钉好,因为我想让福特老爷知道,我不是偷懒的人;但手没有一点力气,连锤子都没办法举起来。天黑时,我艰难地半爬半走回了小屋,然后直接躺了下来。我浑身浮肿,痛不欲生,略微动一动就钻心地痛。在地里干活的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雷切尔已经把事情经过都告诉了他们。伊莱扎和玛丽帮我煮了熏肉,但我一口都吃不下。于是她们熬了点玉米糊和咖啡,我勉强吞咽了点下去。伊莱扎始终在边上悉心地安慰我。很快,奴隶们都聚集到我们住的小屋里,他们围着我问了很多问题,详细地问清楚了白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随后,雷切尔走了进来,又把白天的事简要地复述了一遍,当她讲到提比兹被我踢得滚了几圈时,大家都被她绘声绘色的描述逗笑了。然后她讲述了查宾是如何带着枪走过去,如何解救我,再然后福特老爷如何气疯了一样把我身上的绳子都割断了。 这时候,劳森也回来了。他详细地讲述了骑着骡子飞奔去松林的情形——那头棕骡是如何迅捷,驮着他像闪电一样疾驰,一路上的行人都被他震惊了;然后福特老爷当时二话不说飞身上马,过来的一路上念叨着普莱特是个好奴隶、他们不该杀他等等。总而言之,劳森特别自豪,他觉得自己的骑术绝对是这一带最棒的,他骑着棕骡一路上引起的轰动简直不逊于约翰·吉尔平了! 这些善良的人纷纷安慰我,他们都觉得提比兹实在太残忍了,都希望福特老爷能把我买回去。他们围在我身边热烈地讨论着这件事,直到查宾突然走进来叫我。 “普莱特,”查宾说,“今晚你到大宅的地板上去睡,带上你的毯子。” 我立刻吃力地爬起身,收起毯子,跟着他一起到大宅去。他在路上告诉我,他相信提比兹今天晚上一定会来报复的,他想要杀了我,不过他一定会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才会动手。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黑奴没有资格指证白人;所以,如果提比兹在晚上当着所有黑奴的面一刀捅死我,也没人能当目击证人。于是,我当晚睡在了大宅的地板上——这是我被俘为奴之后第一次,也是为奴十二年里唯一一次睡在这么舒适的地方。将近半夜的时候,狗突然吠了起来。查宾马上起身到窗边查看,但没看到人影。狗吠了一阵后停歇了下来,查宾在回房前对我说: “普莱特,我相信那个无赖就在这附近转悠着呢。要是狗再叫,我睡太沉没醒,你就叫醒我。” 我告诉他一定会叫他的。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狗又开始闹腾起来,它跑向大门,然后又跑回来,狂吠不止。 我还没叫查宾,他就已经起身查看了。他走到屋外的空地上,站了好一阵,但没发现任何异常。随后,狗又回到了狗舍,四周都安静了下来。后半夜一切太平,没有再被惊扰。但我周身酸痛难忍,心里又特别担心会有危险,几乎彻夜未眠。那一晚,提比兹到底有没有回到种植园伺机加害我,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但我觉得他一定是回来过的,他这种无赖在强者面前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但在弱者面前则是什么阴狠招数都使得出来的——后面发生的事更让我确信了这一点。 尽管那一晚彻夜未眠,周身酸痛、心力交瘁,但我第二天还是天刚蒙蒙亮就起来了。玛丽和伊莱扎在小屋帮我准备了早餐,我吃了一点就去织布机房接着干活了。查宾通常一起床就骑上奴隶早就为他备好的马去地里,但那天早上,他则是径直来到织布机房,问我有没有看到提比兹。我告诉他还没有,他颇为担心,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提醒我一定要小心,提比兹这人一肚子坏水,肯定在算计着呢,指不定哪天就上了他的当。 查宾话还没说完,提比兹就骑着马过来了。他把马拴好,转身进了大宅。福特老爷和查宾都在的时候,我并不怕他;但是,他们不可能永远在我身旁保护我。 唉!我当时身上的枷锁是多么的沉重啊!我日复一日地辛勤劳作,忍受虐待、辱骂和嘲弄,晚上睡在硬邦邦的地上,吃着最粗糙的食物。最可怕的是,我的主人偏偏还是个残暴的无赖,我真是惶惶不得终日。我真希望自己在还没有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那样就不用再忍受后来的这种种磨难。我渴望自由,但无法摆脱奴役的枷锁;我只能遥望北方,无法逾越自由与我之间那延绵几千英里的鸿沟。 大概半小时之后,提比兹来到织布机房。他狠毒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那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坐在空地上看报纸,还跟福特老爷聊了几句。午饭后,福特老爷启程回大松林,我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心中忐忑万分。 后来提比兹又来过一次织布机房,给我安排了些活儿,然后就走了。 之后的整整一周,提比兹始终没有再提那天的事,而我终于把织布机房的活儿干完了。随后他安排我去帮一个姓迈尔斯的木匠给彼得·坦纳干活。我一听到这个安排,瞬间松了一口气,只要不在提比兹身边,在哪儿干活都行。 我之前曾提到过彼得·坦纳,他是福特太太的哥哥,在贝夫河畔拥有很大的种植园和很多奴隶。 我欢天喜地地去了坦纳的种植园。坦纳对我的“大名”早有耳闻,实际上,远近各处几乎所有人都已经听说了我把提比兹揍了一顿的事儿。这件事,再加上之前用木筏运木材的事,让我“声名远扬”。我曾不止一次地听人说:普莱特·福特,现在是普莱特·提比兹(奴隶的名字要跟着主人换),“这黑鬼可真了不得”。谁能料到,跟之后发生的事相比,前面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彼得·坦纳希望一开始就能树立起威严,不过我看得出,他骨子里是个幽默和善的人。 他刚看到我就说:“啊!你就是那个把主人揍了一顿的黑鬼呀?听说你扳住提比兹的腿,拳打脚踢了一顿?你有没有胆量来扳住我的腿呀?你可真是了不起哟,是个有名的黑鬼哟,你知道吗?我可得好好治治你,回头先抽你一顿再说!你要敢扳住我的腿试试!好好干活,别耍花招啊,小子!你给我好好记着!现在快去干活吧,你这不安分的东西!”彼得·坦纳说完这一通,嘴角忍不住上扬,颇为自己的机智和嘲讽感到得意。 听他说完这一通开场白之后,我就被迈尔斯带着去干活了。我在他手下干了一个月,相处得颇为融洽。 坦纳跟他的妹夫一样,也会在安息日给奴隶读《圣经》,不过两人的风格截然不同。坦纳在解释和评论《新约》方面颇有心得。我到那里的第一个安息日,坦纳把所有奴隶都召集了起来,开始读《路加福音》的第十二章。他读到第四十七节时,意味深长地环顾四周,然后接着读——“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这里他又停顿了一下,更加刻意地看了眼坐在周围的奴隶,再接着读——“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再停顿一下——“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事,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你们大家都听到了吧?”坦纳特地强调了一下,“责打!”他慢条斯理地重复了一遍,然后摘掉眼镜,准备发表评论。 “要是黑奴不预备,又不顺着主人的意思,这里的主人也就是你们的老爷,明白了吧?那这个黑奴是要多受责打的。那么,‘多’就强调了很多很多——比如四十鞭子、一百鞭子、一百五十鞭子。这可是《圣经》里说的!”坦纳滔滔不绝地说了很久,确保他的奴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读完《圣经》之后,坦纳把他的三个奴隶,华纳、威尔和梅杰,叫了过来,然后冲我喊道: “普莱特啊,你不是够胆把提比兹揍了一顿嘛,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本事把他们三个也修理一顿。我去做礼拜了,这三个人就交给你了啊。” 他命令他们三个到足枷上去。足枷是雷德河岸边的种植园里常见的一种刑具,通常由两块木板组成。下面那一块的两端和小柱子相连,柱子插在地上起固定作用。木板都是侧立起来的,下面那块木板的上沿间隔着有两个挖出来的半圆形,另一块木板则与前面提到过的小柱子用铰链相连,这样它就可以像折刀一样开合。而上面那块木板的下沿开着相应的半圆形,两块木板合起来的时候,正好组成一个圆形,大小刚够脚踝套进去,所以套进去之后就没办法把脚抽出来了。上面那块木板没有与铰链相连的那一端装着锁,合上之后就用钥匙锁上。使用的时候,奴隶先坐在地上,足枷的上面一块木板打开,然后把脚踝套进圆圈里,再锁上,这样就完全无法动弹了。足枷有时候也会用来套住脖子,鞭笞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了。 坦纳说他们三个人偷吃了地里的瓜,这违反了安息日的戒律,他觉得有必要用足枷惩罚他们。他把足枷的钥匙给我,然后跟迈尔斯、坦纳太太还有孩子们一起去切尼维尔的教堂做礼拜了。他们走了之后,华纳、威尔和梅杰请求我放开他们。我看着他们三个坐在地上,想到我当日在大太阳底下遭的罪,实在于心不忍。于是,我让他们保证,必须随时按照我的要求回到足枷上去,我才同意放了他们。他们三个特别感激我,把我带到瓜地里一起饱餐了一顿,以示报答。在坦纳回来之前,我把他们重新锁在了足枷上。坦纳回来之后看了看三个人,轻笑着说: “嘿嘿,今天你们没法儿干坏事了吧!现在知道错了吧!你们这些黑鬼竟然在安息日偷瓜吃,我必须要教训一下你们。” 坦纳是教堂的执事,他对自己严守宗教戒律的做法特别引以为豪。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又到了一个转折点,接下来发生的事可没这么轻松了。我和提比兹的第二次交锋更加惊心动魄,而我即将在逃亡中穿越佩克德里大沼泽。 [1]约翰·吉尔平(John Gilpin),英国诗人威廉·库珀(William Cowper,1731—1800)作品中的人物,善于骑马。——译者 第十章 差不多一个月之后,我在坦纳那边的木匠活都干完了,于是又回到了提比兹那里。当时提比兹正在做一个轧棉机。那个轧棉机所在的地方离大宅特别远,颇为偏荒。我又开始在提比兹手下干活,而且这次绝大部分时间都必须跟他单独相处。我一直牢记着查宾叮嘱我的话,他曾提醒我要提防着提比兹,这个无赖小人很可能出其不意地暗中使坏。所以我一刻也不敢松懈,整天提心吊胆的。我总是一边埋头干活,一边不时扫一眼提比兹。我下定决心不能让提比兹再揪住什么错借题发挥,所以做事比以前还要谨慎。提比兹对我的辱骂我也照单全收,忍气吞声总比身体伤害要好。我希望这样能稍微缓和一点两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也盼望着能早日逃脱他的魔爪。 我回来之后的第三天,查宾一早就离开种植园去了切尼维尔,直到晚上才会回来。提比兹的脾气从那天早上就开始特别臭,比往常更暴躁,我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生怕出什么差错。 事情发生在那天上午九点左右。我当时正忙着刨一块板,提比兹站在工作台边上,正把他刚刚凿好螺纹的手柄安在凿子里。 “你刨得不够平啊!”提比兹突然冲着我说。 “正好在一条线上。”我告诉他。 “你这该死的骗子!”他一下子吼了起来。 “好吧,老爷。”我尽量和气地回答他,“你觉得不够平,那我就再刨一下吧。”说罢,我拿起刨子按照他的要求又刨了一下,谁料我刚推过去还没刨完就听到他在一边咆哮,说我这次刨掉太多了,这样一来整块板都废了。随后,他连珠炮似地骂开了。我已经尽了一切可能顺从他的意思,但跟这种不讲道理的人怎么可能说得清呢!所以,我没敢开口反驳,手里拿着刨子,心里七上八下的,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但又不敢闲着。他越骂越起劲、越骂越激动,只见他一边咒骂着要让我的脑袋开花,一边抄起工作台上的一柄斧头向我冲了过来。 一念之差,即是生死之别。那柄锋利的斧头在阳光里闪起一道寒光,只要我稍有迟疑,下一秒就被砍掉脑袋了。我当时才知道,人在关乎生死存亡的当口,会在电光石火的瞬间就做出判断。我当时要是站着不动,那就必死无疑;要是我转身逃开,提比兹十有八九会把斧头朝我扔过来,这样一来就会砍到我的后背。如果我要活命,只有唯一一个选择。于是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朝他跳了过去,在他还没砍下来的时候就牢牢制住了他:我一只手死死拽住他拿着斧头的那只手,另一只手直接掐住了他的喉咙。我们僵持了几秒,互相怒目而视。他的眼中杀机尽现,狠毒的目光就像一条蛇一样缠着我的脖颈,虎视眈眈地盯紧了我,只要我稍有不慎,就立刻缠住我的全身让我窒息而死。我很想大声呼救,但我知道就算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查宾一早就走了,奴隶都在地里干活,周围根本没有人。 幸好仁慈的上帝一直眷顾着我,让我在危难中突然灵机一闪。我冷不防地狠狠踢了提比兹一脚,他痛得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呻吟了起来;我松开掐着他脖子的手,迅速夺过斧头,远远地扔到了一边。 提比兹怒不可遏,他抄起地上一根五英尺长的白栎木棍向我扑了过来,那根木棍粗得他都快握不住了。我跟之前一样,迎上前去,紧紧地拦腰制住了他。我的体格要比他强壮许多,所以他很快就被我掀翻在地,不能动弹。随后我夺过木棍,又远远地扔了出去。 他挣扎着爬了起来,扑到工作台那里去拿大斧。所幸那把大斧当时被压在了厚木板下面,他没能一下子抽出来。我猛地扑到他背后,紧紧地压住了他,两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那块木板上,他用尽力气也没能把大斧抽出来。我使劲去掰开他握住斧柄的手,但他死死地攥着。就这样,我们僵持了好几分钟。 我在身陷不幸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地想到过死亡,有时甚至觉得,相比无法忍受的痛楚,死去反而是一种解脱,坟墓是我那已疲惫至极的身躯终于能安歇的地方。但在直面死亡的威胁时,这种消极的想法一瞬都不曾出现过。只要还有一线生机,没有人会在死神面前甘心受死。生命是如此的可贵,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所以,虽然我当时身陷奴役,度日如年,但我还是会奋力一搏。 我用尽力气也没能掰开他的手,只能转而掐住他的喉咙。我死死地钳住他的喉咙,他很快就撑不住了。之前因愤怒而泛白的脸已经渐渐因窒息而开始变成紫黑色;之前如毒蛇般凶狠的眼神现在满是恐惧。他眼珠开始泛白突出,可怖至极! 我的心里就像潜伏着恶魔一样,下意识地想着直接掐死他算了。但是我不敢这么做;矛盾的是,我也不敢让他活着。如果我掐死了他,必须要偿命;但只要他活着,我早晚会被害死。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逃吧!哪怕只能在沼泽里苟延残喘,哪怕等着我的是无尽的逃亡,也总比我现在过的日子强。 所以我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我一下子把提比兹从工作台甩到地上,然后飞身跃过边上的篱笆,窜到种植园里,经过了好几个棉花地里干活的奴隶,一路逃了出去。我一口气跑了起码四分之一英里,一直跑到一片树林边上才停下喘气,我自己都惊叹于居然能跑这么快。我爬到一个高栅栏上,从那里能看到轧棉机,也能看到大宅和周围的空地;实际上,那个地方特别高,整个种植园都能尽收眼底。我看到提比兹从轧棉机那里走到了大宅,进去之后很快就出来了,然后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我的心里说不尽的惶恐无助,但至少暂时先把命保住了,总算是谢天谢地!可是,一想到接下来等待我的是孤立无援的逃亡,我顿时倍感绝望。我将何去何从?谁能来帮帮我呢?哦,上帝啊!您赐予了我生命,又让我学会了珍爱生命,让我拥有了与其他人一样的感情,您不能在这时候抛下我不管啊!您救救我这个可怜的奴隶吧!求求您让我活下去吧!失去了您的庇护,我就是个迷路的羔羊啊!彻底的迷失啊!我在内心最深处默默地祈祷,但没有得到任何回音——我并没有听到上苍传来那亲切沉稳的声音,对我的灵魂低语:“不要怕,有我在。”我相信上帝已经抛弃我了,上帝要让我遭受众人的憎恶鄙弃! 大概过了四五十分钟,有几个奴隶大声比划着让我赶紧逃。我远远望到提比兹和另两个人正策马过来,后面跟着一大群猎狗,大概有十来只的样子。虽然隔得很远看不清楚,但我知道这些猎狗是干什么用的。这些猎狗都是附近种植园的,通常用来追捕逃跑的奴隶,它们性格刚烈嗜血,比北方的狗种要凶猛很多。一旦追上了奴隶,它们就会一哄而上;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它们就会像围捕动物一样死死地咬住奴隶不放。狗吠声在沼泽地里此起彼伏,主人可以通过它们的叫声判断奴隶在往哪个方向逃跑;这跟纽约州的猎人打狐狸时所用的方法是一样的,他们会先让猎狗在山间巡嗅,然后循着吠声找到狐狸的踪迹。据我所知,贝夫河畔的奴隶还从来没有谁顺利逃走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奴隶不可以学游泳,所以他们没有办法游过这四周随处可见的河流。一旦逃跑,就算不被猎狗追上,最终也只能淹死。幸运的是,我年轻时曾在家边的小河里学过游泳,水性还算不错。 我站在栅栏上观察了一下,看到那些狗到了轧棉机那里,然后冲着我逃离的方向激烈地吠叫着,我知道它们应该已经发现我的踪迹了。于是我立刻跳下栅栏,朝着沼泽地里跑去。满心的恐惧激发了我无穷的力量。我用尽全身力量奋起直奔,但是身后的狗吠声依然此起彼伏,而且越来越近,我总觉得下一秒就会有狗扑到后背上来。我似乎都能想象到长长的狗牙刺穿皮肉的情形。十来只猎狗若是一哄而上,我很快就会被它们撕成碎片。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飞奔着,一边向上帝暗暗祈祷——上帝啊,请您一定要保佑我,让我尽快找到一条又宽又深的河吧!如果不能潜进水里,我早晚会被那些狗追上。很快,我跑到了一片浓密的蒲葵边,我一头扎了进去,蒲葵叶子发出了巨大的沙沙声,但也没能盖住越来越近的狗吠声。 我粗粗地判断了一下方向,觉得自己正往南跑。又跑了一阵,终于来到一摊水塘里,但水刚刚没过我的脚背。那时候,我估计猎狗离我的距离已经没有多远了,我甚至能听到它们穿过蒲葵时的沙沙声。此起彼伏的狗吠声加上蒲葵叶子的沙沙声不断向我涌来。我踩到水塘的时候,心里又生出了一点希望。如果水能再深一点,猎狗就没办法再嗅清楚我的气味了,说不定我能摆脱它们。谢天谢地!我越往前跑,水果然越深!水渐渐没过我的脚踝,然后差不多到我的膝盖,接着没过我的腰,但接下来却逐渐变浅了。我跑进水塘之后,狗吠声就开始逐渐有点远了,它们应该是没能在水里辨清楚气味,我确信正在逐渐地摆脱它们。跑了好一阵,我停下来仔细听了一下,依然隐约有狗吠声传来。要想彻底摆脱它们可没这么容易!我跑过了一个又一个泥塘,狗在水里没那么容易追踪我的气味,但它们基本上还在往我的方向追着。让我欣喜万分的是,面前终于出现了一条宽一点的河流,河水缓缓地流淌着,我一头扎下去游到了对岸。这条河足以把我的气味向下游冲去,那些猎狗应该不能再继续嗅着气味追到我了。 河对岸的沼泽地里水更深一些,我没办法奔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去。后来我才知道,那片沼泽地叫“佩克德里大沼泽”,一直延伸到卡尔克苏河。地里到处都是巨大的树,有梧桐、橡胶树、白杨和柏树等等。那三四十英里的沼泽地里没有人烟,野兽和动物随处可见——比如熊、野猫、老虎和各类滑溜溜的爬行动物。实际上,早在我踩进泥塘开始,四周就都是爬行动物了。我在一路上看到了上百条噬鱼蛇,泥塘里、大树上、断枝上都有,我所踩过或爬过的几乎所有地方都栖着噬鱼蛇。它们会在我靠近的时候敏捷地游开,但我好几次都跑得太急了,差一点就一脚踩在了蛇上。这种蛇毒会致命,比响尾蛇毒还要厉害。更要命的是,我的一只鞋子完全破了,鞋底全掉了,只剩下鞋面挂在脚踝上。 我也看到了大大小小许多鳄鱼,它们或潜在水里,或栖在断木上。我奔跑时动静很大,所以大部分鳄鱼会在我靠近前就机警地游开或潜到更深的地方去。但也有好几次冷不防地碰个正着。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往回跑一小段弯路,鳄鱼能用极快的速度向前猛冲,但它们不会转弯,所以我这样就能避开它们的攻击了。 我最后听到隐约的狗吠声是在下午两点左右。我估计那些猎狗没有游过河。我全身都湿透了,而且精疲力竭,不过还是很庆幸暂时摆脱了危险。我继续往前走着,现在更让我害怕的是蛇和鳄鱼了。所以,我会在踏进泥塘之前,先用木棍试探一下:如果水里有动静,我就绕开走;如果没什么动静,我就穿过去。 天渐渐暗了下来,黑夜笼罩着这片一望无际的沼泽地。我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害怕一不留神就会被毒蛇咬上一口,或者被鳄鱼撕成碎片。现在我对它们的恐惧丝毫不亚于之前猎狗紧追时的恐惧。月亮慢慢升了起来,月光透过浓密的树枝洒下来,我能清楚地看到树枝上挂满苔藓。我在午夜之前不停地往前走着,急切地盼望着能尽快走出这片危险地带。但是,水越来越深,路越来越难走。我判断不能再继续往前走了;而且,就算再走一阵真能走到有人烟的地方,我也无法想象会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我没有路条,任何自由的白人都有权抓捕我,然后把我投进大牢,直到我的主人前来“申领他的财产然后付钱带我走”。我跟走失的牲口没什么两样,如果不幸落入任何守法的路易斯安那州公民手里,他一定会立刻抓住我,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他的职责所在。说真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最可怕的——猎狗、鳄鱼还是人类! 所以,午夜过后,我就暂时停下了脚步。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绝对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到底有多凄凉。沼泽地里回响着的,居然是无数只野鸭的叫声!我相信,自上帝创造万物之日起,我一定是第一个走进这片沼泽深处的人。白天的时候,这里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到让人倍感压抑;但现在,安静已然被打破。我在大半夜侵扰了野鸭的栖息地,那里估计栖息着成千上万只野鸭,它们扯着嗓子不停地鸣叫着,其中夹杂着扑腾翅膀的声音,还有突然跃进水里的闷响声。这铺天盖地的巨大声响让我感到深深恐惧。我觉得似乎周围的空气里和天上地下满是各种生物,它们充斥着整个空间,带来了无穷尽的混沌。并不是只有人类聚集的地方——也不是只有拥挤的城市里——才会充满生命的迹象。这个世界上最偏远的角落里,也满是鲜活的生命。上帝在每一处——包括这一片沼泽的腹地里——都为无数的生灵提供了庇护之所。 我思索了许久,直到月过树梢,才最终想到了个主意。我之前一直在往南面逃,现在我决定往西北面走,希望能走到福特老爷所在的大松林附近。我觉得,只有福特老爷才能护我周全。 我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脸上、手上和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大部分都是被断在泥地里的木头和小树林里的树枝划伤的,赤裸的双脚上扎满了刺。我浑身上下裹满了淤泥,还粘着不少滑腻的绿泥,都是在我经过死水时粘上的。那些水很深,有些一直没到我的脖子。时间一长,浑身上下越发地难受了,但我不能停下来,只能坚持着往西北方向走。水慢慢变浅了,脚下的泥也变得越来越硬。我最终又走到了佩克德里边上的那条河旁,就是我逃出来的时候游过的那条河。我游了过去,随后隐约听到了一声鸡叫,声音非常弱,我一度怀疑是不是幻听了。越往前走水越少了,我逐渐走出了泥地,走到了干的地上。又走了一阵,眼前出现了一大片平地,我知道已经到大松林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走到一块空地上,看起来是一个种植园,不过我之前从没来过。我看到树林边上有两个人,一个奴隶和他年轻的主人,他们正在抓野猪。我知道那个白人会问我要路条,一旦看我拿不出来就会立刻抓住我。我当时已经累到极限了,完全跑不动了,但是我也不甘心就这样被抓住,所以我想了个办法:事实证明,这办法好极了。我装出一脸凶相,径直走到那个白人跟前,死死地盯着他的脸。他看到我这副样子,显然被吓到了,很快地倒退了几步。估计他在心里想,这到底是不是沼泽地里冒出来的妖精啊! “威廉·福特住在哪儿?”我凶巴巴地问他。 “离这儿有七英里呢!”他回答。 “怎么走?”我摆出更凶狠的表情接着问他。 他指着大概一英里外的两棵特别高大的松树问我:“你看到那边的松树了吗?”那两棵松树特别显眼,就像哨兵一样俯瞰着整片树林。 “看到了。” “走到松树那里,就能看到得克萨斯公路了,然后左转直走就是他家。” 我没说一句废话,扭头就走。他看我走开了,显然松了口气。我顺利地走到了得克萨斯公路,然后按照他指的路往左转,很快就看到有人烧了一大堆木头,火特别旺。我想走过去把衣服烤干,但一想到天快大亮了,说不定会有白人路过,而且火堆边上太暖和了,也许我会昏睡过去。所以,我决定还是不要旁生枝节,尽快赶路为宜。大概八点左右,我终于走到了福特老爷的住处。 奴隶们都已经干活去了。我径直走到门前,敲了敲门。福特太太很快就来开门了。我当时的模样肯定糟糕透了,她都没认出我来。我问她:“福特老爷在家吗?”她还没回答,福特老爷就出来了。我详细地把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了他。他非常认真地听着,听完后亲切地安慰了我一番。随后他带着我去了厨房,把约翰叫了过来,让他帮我弄点吃的。从昨天早上到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吃过。 约翰给我端来了吃的,福特太太给我拿来了一碗牛奶和许多精致可口的点心,这些东西都是奴隶永远也享受不到的。我又饿又累,不过,相比食物和睡眠,更让我宽心的是亲切安慰的话语。大松林里“仁慈的撒玛利亚人”所给予的亲切安慰,就像油和酒一样安抚着一个奴隶九死一生后受伤的灵魂。 他们让我留在小屋里好好休息一下。上帝啊,我终于可以睡上一觉了!安稳的一觉就像是上帝降下的甘露一样,平等地赐予了自由的人和被奴役的人。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所有烦恼都暂时远离了我,我在梦里又一次看到了孩子们可爱的脸庞。他们应该在我深陷沼泽时就已经安稳地睡去,不受梦魇的侵扰。 [1]指乐善好施者,见《圣经·新约·路加福音》10:30—37。——译者 第十一章 我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下午才醒。虽然浑身僵硬酸痛,但至少精神很好。约翰在帮我准备晚饭的时候,萨利走进来跟我说了会儿话。萨利近来也很烦恼,她有个孩子病了,情况不容乐观。吃过晚饭之后,我出去走动了一下,到萨利的小屋去看望了生病的孩子,然后溜达进了福特太太的小花园。如果是在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听不太到鸟儿的鸣叫声,树木也早已开始落叶了;不过,南方的花园里依然绽放着各色的玫瑰,长长的葡萄藤生机勃勃地爬满了支架。桃树、橘子树、李子树和石榴树上都还开着花,有些还是花骨朵儿,也有些已经凋谢了;枝叶间隐约可见暗红或是金色的果实。这个地方四季温暖如春,叶生叶落、花开花谢、终年轮回。 我心里对福特老爷和太太充满了感激之情,特别希望能为他们做点什么。于是,我开始修剪葡萄藤,然后锄掉了橘子树和石榴树下的杂草。石榴树大多有八到十英尺高,大大的果实看起来就像软糖一样可爱,闻起来有一股草莓般的清香。阿沃伊尔斯的沃土特别适合栽种橘子、桃子和李子等果树,但北方最为常见的苹果树很少能见到。 福特太太走了出来,她称赞我勤劳能干,但劝我休息一下,毕竟我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她让我在这里休养几天,等福特老爷去查宾那里的时候再带我过去,估计要过个一两天。我告诉她我确实不太舒服,感觉手脚都僵硬了,特别是脚上的划伤和扎进去的刺着实让人疼得够呛;不过,这些活都不重,不会有什么大碍,遇到这么好的主人还不辛勤干活,我自己都过意不去。福特太太听罢也就不再坚持了。后来的那三天,我都在花园里干些杂活儿,清理了小道,在花圃里撒了种子,拔掉了茉莉藤蔓下面的杂草——那些藤蔓长势特别好,都一个劲儿地往上攀爬着。 第四天的早上,我觉得身体已经好了大半,神清气爽的。福特老爷让我准备跟他一起回查宾那里去。我看到外面只备了一匹马,其他马和骡子都被带到地里干活去了。我说我跟在边上走就行了,然后跟萨利和约翰道了别,就小跑着跟在马边上出发了。 在我为奴十二年的痛苦岁月里,大松林就像是沙漠里的绿洲,每次想起时心中都是满满的快乐。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心里止不住悲伤,就好像预感到再也回不去了一样。 半路上,福特老爷几次提出让我骑马,好歹休息一下。但我坚持说不需要,我并不累,而且我也不希望福特老爷累到。他一直温和地对我说着鼓励的话语,让马尽可能慢一点走,这样我才能跟得上。他觉得我能在大沼泽脱险就是上帝仁慈的明证。就好像但以理安然无恙地走出狮子坑、约拿在鲸鱼的肚子里还是能活命一样,我这次能化险为夷也要感恩上帝。他询问了我在逃亡时的心路历程,问我在那一天一夜里所感受到的恐惧和其他情绪,还问我是不是一直想着要向上帝祈祷。我告诉他,我感觉自己被全世界遗弃了,我在逃亡的时候始终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福特老爷说,人会在危难中自然而然地心向上帝;处在安逸之中的人会觉得无所畏惧,往往会忘记甚至否认上帝的存在;然而,一旦身处困境、孤立无援、命悬一线,这些原本不信仰上帝甚至嘲笑上帝的人都会在悲恸中祈求上帝的仁慈,他们在那时才会知道,唯有上帝才能为他们带来希望和庇护。 福特老爷还亲切地跟我谈论了人生和来世,谈论了上帝的仁慈和伟大,谈论了人世间的浮华。路上行人稀少,我们边走边谈,一路向贝夫河湾走去。 在距离种植园大概还有五英里的地方,我们远远看到有个人骑着马朝着我们飞奔过来。等他靠近了我才发现,居然是提比兹!他瞪着我看了一会儿,但始终没有跟我说话,而是调转马头跟福特老爷并排向前走去。我默默地跟在他们的马后面,听他们谈话。福特老爷告诉提比兹我是三天前到大松林的,还讲述了我在沼泽逃亡的悲惨过程,特别强调了我所经历的痛苦和危险。 “好吧,”提比兹听完之后说,他在福特老爷面前规矩多了,不敢脏话连篇的,“我还真是第一次碰到跑得这么快的奴隶。我敢赌一百美元,整个路易斯安那州肯定找不出一个比他跑得更快的黑鬼了。我花了二十五美元让约翰·大卫·切尼放他的狗出去追,不管死活都要给我拖回来。结果这黑鬼居然跑得比狗还快!不过切尼家的狗确实不咋样,如果是邓伍迪家的狗,估计还没跑到蒲葵那边就追到了。那些狗居然没能跟上这黑鬼,后来我们只能自己去搜了。我们骑马搜到了很远的地方,最后那片地里的水起码有三英尺深,其他人说他肯定已经淹死了。我当时真想狠狠给他颗子弹尝尝!后来几天我沿着河岸来来回回搜了好久,不过我总以为他早就死了,怎么可能还活着呢!哼,这黑鬼跑得可真是够快的!” 提比兹一边走一边讲述着他是如何在沼泽地里搜捕我的,时不时地惊叹一句:跑得居然比狗还快。等他终于说完了之后,福特老爷跟他说,普莱特在他手下干活的时候一直是个特别勤劳和忠诚的奴隶,事情搞成这样,他觉得特别遗憾;现在听下来,这件事情主要还是提比兹有错在先,毕竟是普莱特先遭受了非人的对待。福特老爷告诉提比兹,用斧子去胁迫奴隶,说出去可是要遭人鄙夷的,而且这种做法非常不可取。他还说,“使用黑奴的历史已经挺悠久的了,但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样对待他们的。要是每个主人都像你这样,恐怕所有的奴隶都已经跑光了。相比虐待和压迫,对他们仁慈一点反而会有更好的效果,更能让奴隶顺从听话的是仁慈而不是动用武力。要是别的种植园主知道你是这样对待奴隶的,他们肯定也都不会赞同。这可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着想啊!提比兹先生,你和普莱特显然已经没办法再相处下去了。你那么讨厌他,随时想要他的命;他心里也明白,所以为了保命不得不逃跑。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把他雇给别人或者直接卖掉。要是你坚持不肯这样做,那我只能想想办法让他不再归你所有了。” 一路上,福特老爷一直在给提比兹讲这些道理。我默默地跟在后面,始终没有发话。他们到了种植园之后就直接进了大宅,我则去了伊莱扎的小屋。奴隶们从地里回来看到我的时候都异常吃惊,他们都以为我早就淹死了。不过,既然我回来了,他们都觉得我肯定会被狠狠地鞭笞一顿,逃跑的奴隶通常都要被打五百鞭以示惩戒。 “真是太可怜了,”伊莱扎拉着我的手同情地说,“说实话,你还不如淹死算了。你的主人那么残暴,我怕他早晚会杀了你。” 劳森说,可能会由查宾来抽鞭子,这样会轻多了;玛丽、雷切尔、布里斯托和其他人都希望干脆由福特老爷来决定,这样说不定就不用挨打了。他们都特别同情我,纷纷表示安慰,也特别担心我接下来会受到什么惩罚。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肯塔基·约翰。他一个人乐不可支,笑得怎么也停不下来。他的笑声响彻整间小屋,他自己不得不捧着脸,因为这样笑下去下巴都快掉了。他的笑点是,我居然跑得比狗还快。这件事在他的眼里实在是太搞笑了,他说:“我看到他从种植园蹿出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肯定逮不住他!我的天啊,你们没看到普莱特跑起来啊,快得恨不得连腿都看不清了哟!那些狗跑到他待过的地方,他老早跑得影儿都没了哟!那跑起来哟,刷刷刷的哟!”说到这里,他又实在忍不住狂笑了一通。 提比兹在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种植园。上午,我在四周转悠的时候,一位个子高高、长得不错的先生向我走了过来,他问我是不是提比兹的“孩子”。这边的人习惯把奴隶称为“孩子”,哪怕对方已经七老八十了。我赶紧脱帽致意,告诉他是的。 “你愿意到我手下干活吗?”他问我。 “哦,我愿意,我非常愿意!”我一下子激动起来,总算有机会逃脱提比兹的魔爪了。 “你是不是跟着迈尔斯帮彼得·坦纳干过活?” 我说是的,然后还加上了几句迈尔斯赞赏我的话。 “好的,孩子,”他说,“你的主人已经把你雇给我了,你就跟着我去‘大甘蔗林’干活吧,那地方离这儿有三十八英里呢,在雷德河的下游。” 这位先生姓埃尔德雷特,他的甘蔗林跟福特先生的宅邸在河的同一侧,不过还要往下游去一点。我将跟着他一起回甘蔗林。我们上午就出发了,一起走的还有一个奴隶,名叫山姆。我们赶着四头骡子拉着的货车,车上载满了为大甘蔗林采购的补给品。埃尔德雷特和迈尔斯骑着马走在前面。山姆是在查尔斯顿出生和长大的,他的妈妈和兄弟姐妹都在那里。他也听说了提比兹是个无赖小人,他也跟我一样,满心希望他的主人能把我从提比兹手里买下来。 我们沿着河的南岸一直往前走,穿过了凯里的种植园,然后途径赫夫鲍尔,一直走到胭脂河公路,这条路直通雷德河。穿过了胭脂河沼泽,我们在日落时分从大路上转了出去,开始进入大甘蔗林。我们走的路都是自己探出来的,有些地方窄得差一点就没办法把车拉过去了。那些甘蔗又粗又长,都可以用来做钓鱼竿了;有些粗的估计砍下来都能直接立起来。甘蔗长得特别浓密,几步之外的人影就完全看不到了;野兽经过的踪迹倒是四面八方都有——这片林子里有很多熊和美洲虎;若是看到水塘,里面必然栖满了鳄鱼。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除了我们这一行人,甘蔗林里就再也看不到别的人影了。我们摸索着走了好几英里,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块空地,原来这是到了一个别人叫做“萨顿之地”的地方。据说很多年前,有一个名叫萨顿的人穿进浓密的甘蔗林,在这里辟出了一块空地。他一路逃亡到这里,不过不是逃跑的奴隶,而是个逃犯。从此之后,他便在这片沼泽的腹地里一个人隐居着,靠自己播种、收获的食物为生。直到有一天,这里突然闯进了一帮印第安人。那些人跟他浴血奋战了一场,萨顿最终寡不敌众、惨遭杀害。方圆几英里内的人们,不论是奴隶还是白人家的孩子,都从小就听说了跟这里相关的鬼怪故事,他们都知道大甘蔗林的深处有个闹鬼的地方。二十多年来,这里几乎没有过任何人类的足迹。四处都是疯长的毒草,破落的小屋前盘踞着毒蛇。这景象看起来确实凄凉恐怖至极。 离开“萨顿之地”后,我们又摸索着向前走了两英里左右,这才终于走到了目的地。这片偏远的土地是埃尔德雷特先生的,他琢磨着在这里再垦出一些地来耕种。我们第二天一早就开始挥着大刀砍甘蔗,直到清出能盖两间小屋的空地——一间给迈尔斯和埃尔德雷特住,另一间则是奴隶住的。四周的参天大树棵棵枝叶繁茂、荫可蔽日,树间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甘蔗,还有几处地方长着些蒲葵。 这片肥沃的低地里长满了梧桐、橡树和柏树,连绵不绝,一直延伸到雷德河岸边。每棵树上都垂挂着又长又粗的苔藓,乍一看特别震撼,这种景象别处很难见到。大批的苔藓被刮下来运送到北方各州进行加工。 我们砍倒了几棵橡树,分解开来,搭起临时的小屋。屋顶铺上了蒲葵的叶子,除了不够牢固,其他都完美极了。 这里最恼人的是铺天盖地的小虫子,苍蝇、蠓虫和蚊子成群结队地四处乱飞,稍不留神就钻进耳朵、鼻子、眼睛甚至嘴里。这些小虫子死死地叮在皮肤上,挥都挥不去。感觉它们正一口一口地啄食着我们,就像要把我们生吞了一样。 我觉得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大甘蔗林”这片腹地更荒凉、更无法待下去的地方了;但对我而言,只要不跟提比兹在一起,随便在哪里都是天堂。我每天起早摸黑、辛勤劳作,每天都累到精疲力尽;但是,至少每天躺下睡觉时心里是安稳的,早上睁开眼睛也不会心怀恐惧。 那两周里有四个黑人姑娘从埃尔德雷特的种植园过来帮忙,分别名叫夏洛特、范妮、克莉希娅和内丽。她们都人高马大的,力气也特别大,来了之后就拿着斧头跟我和山姆一起砍树。她们都是非常出色的伐木工,砍得又准又狠,再粗壮的橡树或梧桐都能很快砍倒,堆木头的活儿也干得丝毫不逊于男人。南方树林里的伐木工男女都有;实际上,在整个贝夫河沿岸地区,种植园里的所有工种都不分男女——女奴也同样犁地、拉货、赶车、垦荒、修路等等。甚至有些种棉花或甘蔗的种植园主只雇用女奴,例如北岸的吉姆·伯恩斯,他的种植园和约翰·佛格曼的种植园隔河相望。 埃尔德雷特老爷在我们刚到甘蔗林的时候就答应我,如果干活卖力,就允许我一个月后回福特老爷的种植园去见见老朋友。所以,我在第五周的周六晚上问了一下他。他说我表现一直特别好,允许我回去。我激动极了,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盼着能回去看看他们。我答应一定会及时回来,下周二一早就继续干活。 我正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跟老朋友见面,谁知道居然一眼看到了提比兹的身影。他问埃尔德雷特,迈尔斯跟普莱特相处得好不好。埃尔德雷特告诉他非常好,还告诉他,普莱特明天一早就要去福特老爷的种植园看望老朋友。 “哼,胡闹!”提比兹嗤之以鼻地说,“这黑鬼特别不老实,不能让他去。” 但埃尔德雷特坚持说我特别勤劳忠诚,况且他都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出尔反尔让我失望。当时天渐渐黑了,他们就进了一间小屋,我则进了另一间。提比兹突然出现在这里真是太让人沮丧了,不过我还是特别想回去。我想来想去,最后在天亮前决定,只要埃尔德雷特不明确提出反对,我就一定要去。于是,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把毯子卷起来,绑了根木棍挑在肩上,等着他们给我写路条。不一会儿,提比兹走了出来,看起来一副想要找茬儿的样子。他洗了把脸,然后走到边上,坐在树桩上,一个人沉思着,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我在一边站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沉不住气,转身准备离开。 “你就这样不带路条走了?”他冲我喊道。 “是的,老爷。我走了。”我没好气地回答他。 “没路条你怎么办呀?”他语气强硬地问我。 “不知道。” “你半路上就会被抓进监狱了,不过你这黑鬼本来就应该进监狱。”他一边说一边起身走进小屋,没过多久就拿着一张路条走了出来,边走边吼:“你这该死的黑鬼就该被罚个一百鞭子!”他随手把路条扔在地上。我捡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 如果一个奴隶没带路条就离开他主人的种植园,路上碰到的任何白人都有权抓住他,然后用鞭子抽他。我刚拿到的这张路条上标明了日期,上面写着: “特此准许普莱特前往福特先生位于贝夫河湾的种植园,须于周二上午返回。 约翰·M·提比兹。” 这就是路条通常的格式。一路上会碰到好多人拦住我,要求我出示路条,看过之后才会放我走。那些衣着华贵、看上去就很有地位的绅士通常不会干这事。拦住我的往往是一些衣着寒酸、一看就是痞子的人,他们会仔仔细细地盘查我一番才放我走。这些人靠捉拿逃走的奴隶赚点钱。捉住奴隶后会发个通告,如果没人认领,那就竞价出售,捉住奴隶的那个人就能分到点钱;假如有人认领了,他们也能领到点赏。所以,大家就把这种靠捉拿没带路条的奴隶赚钱的人称为“卑鄙的白人”。 这个地区的公路沿线没有一家客栈,而我既没有钱也没带什么食物。不过,只要有路条,就不用忍饿耐渴。经过任何种植园时,只要把路条给主人或者工头看一下,然后告诉他们需要些什么,他们就会让我去厨房,随便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或者休息一下都可以。赶路的人可以随时歇一下脚,一路上的人家就像公共驿站一样。当地每户人家都会这么做。先不论奴隶制的对错,雷德河沿岸和路易斯安那州腹地里诸多河流沿岸人家的热情好客确实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 我在傍晚时分走到了福特老爷的种植园。当晚跟劳森、雷切尔和其他熟识的人一起睡在伊莱扎的小屋。我还记得当初在华盛顿的时候,伊莱扎是个丰满美丽的女人,当时她身板笔直、衣着华贵,配着不少珠宝,有着特别优雅雍容的气质;如今的她却已形容枯槁、面无人色,身上就像压了千斤的重量一样佝偻着。她蜷缩在小屋的地板上,穿着奴隶的粗布衣服,要是老贝里现在看到她,肯定认不出她就是他孩子的母亲。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伊莱扎。她的状态越来越糟,根本没办法在棉花田里帮手,最后半卖半送给了别人。那人住在彼得·康普顿的种植园附近。自从和孩子们分别以来,她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悲恸之中,直到油尽灯枯。据说她最后的主人还时不时地鞭打辱骂她。但是,再多的鞭打也无法激起任何活力,无法让她挺直腰板。她的所有活力和幸福的光芒唯有在孩子们还依偎在她怀里的时候才曾经焕发过。 后来,康普顿的几个奴隶在忙季的时候从雷德河那边赶来帮坦纳太太干活,我才听说伊莱扎已经去世了。他们告诉我,她最后什么活都干不了了,只能一直躺在一间特别破落的小屋里,足足躺了好几个星期,就靠同伴看着她可怜才偶尔给她送去的一点水和食物维持着。她的主人倒是没有像处理病残的牲口一样直接一枪要了她的命,而是既不给她吃喝也完全不去管她,就让她自己熬过那些痛苦,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有一天晚上,地里回来的人发现她已经死了。主的使者每天都会巡视这苍茫的人间,带走安息的灵魂;那一天,使者默默地来到了那间破落的小屋,带走了这个苦命人的灵魂。那一天,她终于获得了自由! 第二天,我卷好毯子,启程返回甘蔗林。我走了大概五英里之后,在一个叫赫夫鲍尔的地方碰到了提比兹。他问我怎么这么快就回去了,我说我赶着要在周二开工之前回到那儿。结果,他告诉我不用走那么远了,他在那天早上把我卖给了一位叫埃德温·埃普斯的先生,他的种植园就在前面。于是,我和提比兹一起走到了那里。埃普斯先生打量了我一番,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问了一些买主通常会问的问题。随后他们顺利地达成了交易,我按照指示去了奴隶的小屋,埃普斯先生还吩咐我先自己做个锄头和斧头柄。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是提比兹的财产了——不用再像条狗一样没日没夜地忍受他的残暴了!不管我的新主人是否仁慈善良,只要不是提比兹,我就满足了。所以,我一听到他们俩达成了交易,顿时石头落地。我来到小屋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安心地坐了下来。 提比兹不久之后就在那一带消失了。我后来只看到过他一次,那是在离贝夫河好几英里远的地方。我当时跟着一群奴隶穿过圣玛丽教区,正巧看到他坐在一家破旧的杂货店门口。 [1]约拿和前文的但以理都是《圣经》中的人物。——译者 第十二章 在接下来的故事里,我会经常提到埃德温·埃普斯这个人。他身高起码有六英尺,体形肥胖,肤色和发色都很浅,蓝眼珠、高颧骨、罗马鼻。第一眼见到他的人,都能看出他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他的言谈举止都非常粗俗,显然没读过多少书,但偏偏喜欢说些故弄玄虚的话,显得自己好像特别有深度;在这方面,喜欢“话中有话”的彼得·坦纳也只能甘拜下风。我刚开始帮他干活的那几年,他酗酒成性,有时候甚至会一连两个星期始终醉醺醺的。后来他渐渐喝得少了,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几乎滴酒不沾了。贝夫河畔的人后来提起他时,不会再说他是个酒鬼,反而称赞他是个有节制的“楷模”了。每次“多喝了两杯”之后,埃普斯老爷就特别聒噪闹腾,最大的乐趣是跟他的“黑鬼”一起跳舞,或是满院子追着奴隶打——并不是为了惩罚奴隶,而是纯粹为了听到奴隶们被他的鞭子抽到后发出的厉声尖叫,每次听到都会乐不可支。但在清醒的时候,他少言寡语,特别机警狡诈;虽然不会像喝醉了酒时一样肆意地鞭打我们,但若是他觉得你在偷懒,独到的鞭子功夫绝对会一击命中你身上最柔软的地方,让你痛不欲生。 他年轻时曾做过马车夫和工头,后来从他妻子的叔叔约瑟夫·B·罗伯茨那里租了赫夫鲍尔河畔的这处种植园。这里距离霍姆斯维尔大约两英里半,距离马克斯维尔大约十八英里,距离切尼维尔大约十二英里。这片种植园主要种植棉花。鉴于大部分读者可能并不了解棉花的种植过程,我先简要地介绍一下。 在播种棉花之前,首先需要犁地翻土,当地称为“开沟”。犁地一般都用公牛或者骡子,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里基本上只用骡子。女人和男人不分工种,什么活都一起干,从播种锄草到带队,而且无论是地里的活儿还是牲口圈的活儿全都干,就像是北方的耕童干的活儿一样。 我们首先翻出田埂,两条水沟之间的田埂宽度为六英尺左右。骡子走在田埂上,也就是土堆的正中央,后面拉着犁,田埂就被犁拉出一道道沟;一个女奴跟在后面,脖子上挂着装种子的袋子,一边走一边往沟里撒种子;再后面跟着一头拉着耙的骡子,把犁沟耙平,种子就被埋进了土里。所以,给一排棉花播种需要两头骡子、三个奴隶、一根犁和一根耙。棉花播种通常在三四月份,玉米则是在二月。只要温度不太低而且不是一直下雨,棉花通常在播种后的一周左右就会发芽了。发芽之后大概八到十天就要开始锄草,这是第一次锄草。锄草时,骡子会拉着犁尽可能贴近棉花苗犁过去,棉花苗的两边向外翻出沟;奴隶拿着锄头跟在后面,把杂草和长得不好的幼苗锄掉,在棉花苗的两边留下两英尺半宽的垄台。当地人把这个步骤叫做“翻棉”。再过两周,就开始第二次锄草。这一次是把犁沟向内翻;锄过之后,每垄上只留下一株最粗壮的棉花苗。再过两周,开始第三次锄草。这次跟第二次一样,也是把犁沟向着棉花苗翻进去,然后把苗株间的所有杂草全部锄干净。到七月初的时候,棉花苗差不多已经长到一英尺高了,这时候就要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锄草。到这个时候,各排棉花苗之间所有的土都已经彻底被犁过了,只在中间留下深深的水沟。在整个锄草的过程中,监工会手持长鞭骑马跟在奴隶身后。锄草速度最快的奴隶走在最前面,他通常会比其他人快出几步。如果有任何人超过了他,那他就要被打;如果队伍里有人拉下了,或者稍微偷了个懒,也免不了要挨上几鞭。实际上,工头的皮鞭从早到晚不会停歇。四次锄草从四月开始一直延续到七月,由于种植园规模较大,往往是前一次刚刚锄完,下一次就立刻开始了。 到了八月中下旬,我们就开始摘棉花了。每个奴隶都会提着一个麻布袋,上面用带子束着,挂在脖子上。麻布袋的开口差不多齐胸,底部几乎就要拖到地上了。每个奴隶还会领到一个大篮子,要带到地里摆在地头;篮子很大,能装下两桶棉花,麻布袋里的棉花装满了之后,就倒进篮子里。 如果是第一次下地摘棉花的新手,这一天会不停地挨鞭子。工头会不断地鞭打他,把他的所有潜能都激发出来,用最快的速度摘整整一天的棉花。晚上称重后,这个新手一天能摘多少棉花就一清二楚了。以后他每天摘的棉花重量都不能少于这个标准,不然就说明他在偷懒,免不了又要挨一顿打。 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天摘的棉花重量不能少于两百磅。如果一直干这活儿的奴隶摘不满这个重量,必然要受鞭笞。摘棉花是要靠一定的天分和技术的,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非常大。有些人生来就特别灵巧敏捷,双手翻飞之间就已经摘下了好几朵棉花;但有些人就算再努力、再练习,也始终无法摘满规定的重量。后面这类人就会被派去干其他活儿,不再摘棉花了。我们种植园里的帕希是当时贝夫河畔出了名的摘棉花高手,她能以惊人的速度用两只手同时摘棉花,每天摘五百磅棉花对她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每个人依据其第一天摘得的棉花数量被规定了不同的标准,但任何人都必须超过两百磅。我在这方面一直没能掌握技巧,要是摘满了两百磅就能逃过鞭笞;但帕希可不行,她就算摘满了四百磅,还是照样会被罚,因为她的标准不同。 长成后的棉株有五到七英尺高,每一株都向四面八方伸出许多枝杈,和相邻一排的枝杈交错在一起,汇成一片。每当棉铃竞相裂开的时候,雪白的棉花成片绽放,整片田地看起来就像是瑞雪初降,轻盈洁白,这种景象真是美极了。 有时候,奴隶会先摘一侧的棉花,然后返回时再摘另一侧的棉花;但通常情况下,会有两个奴隶同时采摘两侧的。摘棉花时,只摘那些已经绽开的,还没有开裂的棉铃是不能摘掉的,要等它们绽开后再摘。麻布袋装满后,就把棉花都倒进地头的篮子里,然后踩实。新手一定要格外小心,因为交错的枝杈很容易被折断;枝杈一断,上面的棉铃就会枯死。埃普斯老爷会毫不留情地鞭打折断枝杈的奴隶,他不会管你是不小心折断的,还是实在无法避让而不得已折断的,反正在他看来都是无法饶恕的错误。 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奴隶就下地干活了。白天唯一的休息时间是中午的十到十五分钟,算是午饭时间。奴隶们必须狼吞虎咽地吃完少得可怜的熏肉和玉米饼,然后继续干活,绝不允许偷懒片刻。晚上一直要干到天黑得实在看不清楚了才能收工;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往往一直要干到半夜。没有人敢停下手里的活儿,哪怕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也没有人敢自说自话地回到小屋去。所有人必须要等工头发话才敢收工。 收工之后,先要把棉花篮子扛到轧棉房里去称重。不管一天的劳作过后多么疲惫,也不管此时此刻多希望能倒头就睡,奴隶在前往轧棉房的路上都完全顾不上这些,心里只有恐惧。如果棉花的重量不够、指定的任务没有完成,接下来就要遭殃了;如果今天超出了一二十磅,明天的标准就相应地提高了。所以,无论是摘多了还是摘少了,这一路上心里唯有忐忑和恐惧。通常情况下,要达到既定的标准已经是很难的事了,所以奴隶们也不那么希望提前收工。到了轧棉房之后先称重,如果不达标就受罚,然后再把篮子扛到仓库,把棉花像堆放干草一样堆起来。所有奴隶都要爬到最顶上,把棉花堆夯结实。如果当天采摘的棉花不够干,则不送到轧棉房去,而是先摊在平台上晾干;通常会摊成两英尺厚、六英尺宽的方形,上面盖上木板,中间留出狭窄的通道。 这些事情全部做完之后,一天的劳作还远远没有结束。每个奴隶都必须完成他所负责的事:有些要去喂骡子、有些要去劈柴,诸如此类。那时候早已是深夜,所有这些事情都必须借着烛光才能完成。把这一切都干完,早已心力交瘁的奴隶才能回到小屋。回屋后,先要把火生起来,然后把玉米磨成粉,接着煮点食物,当晚吃掉一些,剩下的留着第二天带到地里当午饭。奴隶唯一能领到的食物只有玉米和熏肉。每到星期日的上午,我们就到玉米仓库和熏肉房领一些玉米和三磅半的熏肉,这些食物要匀着吃一整个星期。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任何食物了,连茶、咖啡和糖都没有;其实盐也几乎没有,只有很偶尔地会撒上几粒。我在埃普斯老爷手下干了十年的活,这十年期间,没有一个奴隶患上过痛风之类的富贵病。埃普斯老爷给他的猪喂精细的玉米粒,他的“黑鬼”们只能领到些玉米棒子。因为在他看来,猪要养得浑身是膘才好,黑鬼们要是养胖了,就成懒骨头了。埃普斯老爷的精明算计由此可见一斑。无论是清醒着还是喝醉了,他对如何管理自己的畜生可从不会含糊。 玉米磨就在院里的一个小棚下面,构造跟常见的咖啡磨差不多,料斗大概能装六夸脱玉米。至少在一件事情上,埃普斯老爷给了每一个奴隶自由:奴隶既可以每天晚上去磨一点玉米粉,也可以每个周日去把一周的玉米粉都磨好。你瞧,埃普斯老爷也有“通情达理”的一面哟! 我把玉米放在一个小小的木盒子里,做好的食物则装进葫芦里。葫芦是这里使用起来最方便、最不可或缺的容器:除了能在小屋里充当各种器皿,还能装饭装水带到地里去。有了葫芦,桶碗瓢盆之类的就全都不需要了。 磨好玉米、生好火之后,就从挂在墙上的熏肉上切下一小片来,扔到炭上去烤。大部分的奴隶都没有刀,叉子就更不用提了,所以他们只能用斧头去切熏肉。在这一小片熏肉上浇一点水,然后直接放在火上烤。烤到颜色发深,就把外面一层灰刮掉,放在小木板上——我们没有桌子,只能用小木板凑合——大家围坐在一起,这时才能吃上晚饭,往往早已是半夜过后了。吃过晚饭躺下休息后,走向轧棉房时的那种恐惧会又一次袭来,因为大家都害怕第二天会睡过头。如果真的睡过头,二十鞭子是起码的。每一天,每一个奴隶就这样一边祈祷着能在第二天的号角响起时清醒地爬起来,一边昏睡过去。 奴隶小屋里根本没有任何柔软的床褥。我常年睡在一块十二英寸宽、十英尺长的木板上,充当枕头的也是一截木块。身上盖的只有一条粗劣的毯子,除此之外连块破布都找不到了。唯一能将就着用的只有苔藓,可惜一直铺着会滋生跳蚤。 奴隶居住的小屋是用木头搭建的,没有铺地板也没有开窗户。窗户倒是真用不着,因为木头之间的缝隙里能透进足够的亮光来。一到刮风下雨,水就直接灌了进来,简直是一秒都无法继续待下去。用来充当门的是一块粗糙的木板,一端安着粗大的木制铰链。小屋的另一头搭着个简陋的壁炉。 离天亮起码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起床的号角就响起来了。奴隶们纷纷起身准备早饭、灌上一葫芦水、把冷掉的熏肉和玉米饼装进另一个葫芦,然后匆匆地赶到地里去。如果天亮了还待在屋里,一旦被抓住,自然逃不掉一顿鞭笞。就这样,奴隶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劳作,这一整天非但根本没办法休息,而且始终处于惶恐之中——害怕动作稍有迟疑会被鞭打、害怕收工后送到轧棉房的棉花重量不够、害怕晚上睡过去之后会错过第二天起床的号角。这就是贝夫河畔摘棉季时一个奴隶度日如年的生活,毫无夸张或不实之处。 棉花一般要摘四轮,最后一轮在翌年一月完成。二月的时候开始播种玉米。玉米的种植在这一带非常不受重视,因为这里的人将之视为次等作物,只是用来喂养猪和奴隶,很少会运到市场上去卖。这里种植的玉米是一种白色大棒子的品种,植株特别高,起码能长到八英尺,基本上都在十英尺左右。八月的时候把玉米叶子先拔下来晒干,然后扎成小捆,储藏起来作为骡子和公牛的草料。料理完玉米叶子后,奴隶要下地把所有的玉米棒子都掰折,但不能掰断,这样雨水就渗不进去了。因为接下来是摘棉季,没有额外的人手去采摘玉米,玉米棒子就这样一直留到摘棉季结束之后才被摘下来囤进玉米仓库。仓库里的玉米都是连着外壳一起储藏的,因为若是把外壳剥掉,很容易生象鼻虫。采摘后剩下的玉米秆子则暂时留在地里。 除了玉米外,这个地区还种植少许红薯,是一种当地人称为“卡罗来纳”的品种。红薯比玉米更不受重视,甚至都不会用来喂养猪或其他牲口。贝夫河畔的人家是不挖地窖的,因为地势本来就很低,挖很浅就会挖到地下水;所以红薯直接堆在地上保存,上面简单地盖一层土或玉米秆子。这些红薯不值什么钱,一桶只能卖两三先令;玉米的价格也差不多,除非当年玉米减产、供应短缺,价格才会稍微高一点。 等到棉花和玉米全都储藏妥当后,奴隶才把地里的茎秆都拔出来,然后堆在一起烧掉。这时候差不多又到了翻地播种的时候了。据我观察,拉皮德县和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土壤格外肥沃,都是一种棕红色的泥灰土。同一种作物可以在一块地上连续种上好多年,根本不需要额外施肥。 犁地、播种、锄草、摘棉、收玉米、焚烧茎秆——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种植园的奴隶们一年忙到头,附带着还要砍柴、轧棉、养猪、杀猪等等。 每年九月或十月的时候,散养在沼泽里的猪会被猎狗赶到猪圈里。随后在某一个相对寒冷的早上,通常是在新年前后,人们会把这些猪全都杀掉。每头猪会被剁成六大块,然后在烟熏房的大桌子上一块一块叠起来,撒上盐腌渍。腌了两周之后,把这些肉挂起来,下面生上火,熏上小半年。这种彻底的烟熏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肉会生蛆。但是,南方的气候实在是太温暖了,这些肉很难保存好,奴隶每周领到的熏肉有很多都已经生蛆了,我自己也经常碰到。 沼泽地里栖息着很多牛,这里的人并不把它们当成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种植园主会在牛身上做些标记,比如在耳朵上剪个角,或是在牛身上烙上主人的姓名缩写,然后就把牛放回沼泽地里,随便它们跑到哪里去。这些牛是西班牙的品种,个子矮小,牛角长得像钉子一样。我曾经听说过有人到这一带来掳了牛带出去卖,但这种事情非常罕见。最好的母牛每头能卖五美元。如果一次能挤出两夸脱奶,就已经算很了不起了。这些牛的油脂很少,质量也偏差,所以种植园主通常都会去新奥尔良的集市上采购北方产的奶酪和黄油,自己沼泽地里随处可见的牛反而特别不受青睐。这里的人,不管是种植园主还是奴隶,都不喜欢吃腌牛肉。 埃普斯老爷喜欢参加射击比赛,因为那样就可以获得他想要的新鲜牛肉。射击比赛通常在霍姆斯维尔的各个村庄举行,基本上每周都有一次。比赛的时候会把肥肥壮壮的牛都赶到场子里,参加比赛的价钱都是事先说好的,付了钱之后就能进场射杀这些牛。最终获胜的神射手把赢来的牛肉分给诸位同伴,参加比赛的种植园主就是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他们想要的新鲜牛肉。 贝夫河两岸的沼泽里到处都是这种牛,有些是已经驯化的,有些完全是野生的。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地带的法文名字就是“野牛之河”的意思。 菜园里种白菜和萝卜等各种蔬菜,但只有主人和他的家人才能吃到蔬菜。这里气候温和,所以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蔬菜。寒冷的北方秋风乍起、万物开始凋零的时候,贝夫河畔的种植园里仍然百花齐放、绿草如茵,即使到了隆冬季节也依然是这幅景象。 这里不需要专门种植牧草,因为地里干活的牲口光吃玉米叶子就足够了,而散养在沼泽里的牲口则自己觅食,终年都能找到足够的食物。 南方的风土人情有很多都值得一提,但我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上文介绍的这些,已经足够读者们了解我在路易斯安那州棉花园里生活和劳动的情况了。我会在之后的章节里介绍甘蔗的种植和蔗糖加工的方法。 第十三章 埃普斯老爷买下我之后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制作斧头柄。当地人用的斧头柄做起来很简单,就是一根直筒状的木棍。我按照北方人的习惯,自己做了一根弯曲的柄。做好后我拿给埃普斯看,他当时特别惊讶,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东西。他之前从没见过这样的柄,于是我解释了一下这种弯曲的柄用起来有多方便。他觉得这个新颖的设计有趣极了,所以把我做的柄在屋里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一有朋友来就拿出来展示一下。 我刚到种植园的时候恰逢锄草季节。一开始我在玉米地干了一阵,然后被派去翻棉。我日复一日地翻棉,等所有的地都快翻完的时候,身体状况突然变得越来越糟糕。我开始觉得冷,然后持续不断地发烧,身体非常虚弱,使不出力气,头脑晕晕乎乎的,腿脚也不稳,走起路来就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的。尽管已经病成这样,我还是必须跟上队伍一起干活。没生病的时候,我当然不会掉队,但现在就很困难了。我走着走着就会落在后面,工头的鞭子毫不犹豫地打在我背上,让我本已绵软无力的身躯略微激出几丝力气来。但我的状况越来越糟,到后来实在没有一丝力气了,再怎么抽打我,也无法激起半点力气来。快到摘棉忙季的时候,我已经病得完全没有力气走出小屋的门了。我病了这么久,却连一粒药都没有吃到过,老爷和夫人也完全没有过问过。最后病得连生活都无法自理的时候,只有老厨师看我可怜,偶尔会来看看我,给我煮点玉米糊或者一点点熏肉。 直到听说我快要死了,埃普斯老爷才终于舍得花钱找来了霍姆斯维尔的瓦恩斯大夫,毕竟如果我真的死了,他当初买下我的那一千大洋算是打水漂了。瓦恩斯大夫诊断下来觉得我基本上没希望了,是水土不服造成的。于是埃普斯老爷立即下令,不允许我再吃肉,玉米也不准多吃,不饿死就行了。我咬着牙挺了下去,忍饥挨饿了好几个星期,病情居然有所好转了。谁料,我的病刚刚稍有起色,身体还依然虚弱着,埃普斯就扔给我一个麻袋,命令我下地去摘棉花。那是我第一次摘棉花,完全不得要领,狼狈不堪。别人都是用两只手灵巧无比地捻下棉花就扔进麻袋里,动作无比麻利精确,我完全没看明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我必须用一只手先捏住棉铃,然后再用另一只手去把白色的棉花拽出来。 把棉花扔进胸前的麻袋也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必须手眼并用,精确无比。我总是一不小心就扔到了地上。更糟糕的是,棉花枝杈又长又密,上面还结满了尚未绽开的棉花,我胸前挂着又大又笨重的麻袋,要想在往前走时不碰断枝杈非常困难。我拖着尚未病愈的身躯辛苦地摘了一整天,收工后扛着我的篮子去轧棉房称重,结果居然只有九十五磅,连最低标准的一半都没达到。埃普斯老爷咬牙切齿地告诉我,本应该狠狠教训你一下,但考虑到你是“新手”,今天就暂且放过你一回。我又干了很多天,后来几天也没有一次能达标——我显然特别不适合这个工种。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不像帕希那样双手灵巧、动作敏捷——她摘起棉花来就像手指在跳舞一样,只看见一朵朵雪白的棉花在指尖灵巧地翻动,倏忽一下就已经落到了麻袋里。我苦苦地练习了很多天,结结实实地挨了好多鞭子,但始终不得要领。埃普斯最终不得不放弃了,他觉得我真是个耻辱,在摘棉花的时候居然像个废物一样,每天摘那么一点点棉花,帮我去称都是在浪费人力。他让我不要再去棉花地里干活了。于是,我开始干别的活,比如劈柴、搬柴、把摘好的棉花运到轧棉房等等;反正,除了棉花地里的活,其他需要我干的活儿都要干,一刻都不能闲着。 每天都会有奴隶受罚,有时只有一两个,有时多一点,通常都是在棉花称重之后。当天采摘的棉花重量没有达标的奴隶会被揪出来,脸朝下趴在地上,然后根据短缺的程度接受不同的惩罚。在摘棉的季节,皮鞭的抽打声和奴隶的惨叫声每天都会在种植园响起,从收工后到睡觉前一直不绝于耳。这是埃普斯种植园的真实写照,绝非夸大其词。 具体鞭笞多少下则会根据情况不同而定。二十五鞭是最少的,只算是轻微的惩戒,一般是因为摘下来的棉花里夹杂了干枯的叶片或者棉铃壳,或是因为折断了地里的枝杈;如果重量没有达标,一般要鞭笞五十下;一百鞭是比较严重的惩罚了,一般是因为没有卖力干活;如果跟同伴吵架,要鞭笞一百五十下到两百下;最严重的是逃跑,被抓的时候会被狗撕咬,抓回来之后要鞭笞五百下,几周都下不了床。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种植园的这两年里,至少每两周会去一次霍姆斯维尔的射击比赛,每次回来时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总是要闹腾一场才肯罢休。他在喝醉了之后特别暴躁,就像疯了一样,往往随手拿起东西就往外砸,盘子、椅子、家具等无一幸免。在屋里闹腾够了,他就拿着鞭子走到院子里;每到这时候,所有的奴隶都必须格外小心。只要一有奴隶走近,他就狠狠地一鞭子抽上去。他会追得奴隶四处逃窜,有时一连追上几个小时也不肯罢休。偶尔若是碰到个毫无防备的,被他冷不丁地一鞭子抽到,他能一个人乐上半天,就像是干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在这些时候,年幼的孩子和上了年纪的奴隶总是最倒霉的。他还会在追得四处鸡飞狗跳之后,悄悄躲在小屋外的隐秘处,高举着鞭子等着,朝第一个探头出来查看状况的奴隶劈头抽下去。 有时,他喝醉了回来的时候心情还算不错,那就一定要找点乐子,最好能伴着音乐翩翩起舞。每当这时,他就会叫嚷着要听小提琴,然后兴致勃勃地绕着空地或在屋里欢快地跳起舞来。 提比兹曾听福特老爷提起过我会拉小提琴,他在把我卖给埃普斯的时候也告诉了埃普斯。埃普斯太太特别喜欢音乐,在她的再三央求下,埃普斯老爷有一次去新奥尔良的时候特地买了一把琴。我常常被叫进屋里为他们一家人演奏。 埃普斯老爷跳舞兴致高涨的时候,所有的奴隶都会被要求在大屋里集合,全体一起跳。他不会理会我们一天劳作下来早已精疲力竭,命令每个人都必须跳起来。我则需要摆起架势,开始演奏。 “跳啊,你们这些该死的黑鬼们,都给我跳起来啊!”埃普斯时不时地大声喊叫。 所有人都不准停下来,也不准慢一步;所有人都必须舞步利索欢快、踩准节拍,不能懒洋洋的。“向上、向下、脚跟、脚尖,跳起来!”埃普斯一边喊着,一边腆着肚子脚步轻快地穿梭在愁眉苦脸的奴隶中间。 他跳舞的时候还常常拿着鞭子,准备随时教训那些胆敢偷懒的人,若有人稍微停下来喘一口气也会被抽上一鞭。等到自己精疲力竭的时候,他才会命令所有人都停下来歇一歇,但时间通常都非常短。还没等奴隶把气都喘匀,他就挥着鞭子又喊了起来:“跳起来,黑鬼们,跳起来!”大家只能又一股脑儿地动了起来。我有时候也会挨鞭子,那是埃普斯老爷不满意我拉的曲子了,让我换首更加轻快的。他太太有时会骂他,会嚷嚷着要回娘家去;但有时看到他这样子胡闹,也只是一笑了事。奴隶们经常要跳上一整晚,天快亮了才能回去。他一直这样没日没夜地折磨着我们,只要能稍微睡上一会儿就算是万幸了;有时候我们累得恨不得直接趴在地上痛哭,但他还逼着我们都强打起精神欢快地跳舞。 折腾了差不多一整夜,我们照样要在天刚亮就赶到地里开始又一天的劳作。而且,就算前一晚完全没能休息,第二天摘的棉花重量也不允许少,锄草速度也不允许慢下来。鞭子依然无情地抽打着我们,逼迫着每一个奴隶都使出浑身的干劲,就好像昨晚睡了个好觉、今天特别精力充沛一样。更可怕的是,每次彻夜的“狂欢”之后,埃普斯老爷的脾气会更加暴躁,哪怕揪到一点点错,也会狠狠地抽上一顿。 我为这个暴戾而无情的人干了十年活,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那十年里,我的辛勤劳作为他积累了多少财富啊!整整十年,我在他面前始终俯首帖耳,以一个奴隶的身份服侍着他。而我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唯有莫名的谩骂和鞭打。 如今,我站在生我养我的北方自由之土上,埃普斯已鞭长莫及了。我要感谢上帝,让我恢复了自由,让我能重新抬起头来,让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诉说那段悲惨经历。我并不想刻意地丑化他们,我只想坦诚地说出真实经历。提到埃普斯,我必须公正地说一句:他是一个内心毫无半点仁慈或公平可言的粗鄙小人。他不光没有教养,而且脾气粗暴、贪得无厌。当地人都知道他这种脾性,都知道他会把奴隶逼疯,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奴隶克星”;他知道别人都这么说他,但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这是别人在夸赞他有能力驾驭奴隶,常常夸夸其谈,就像骑士炫耀自己驯服了烈马一样骄傲。他从来不把黑人当成“人”来看待,真是辜负了造物主赐予他的心智;在他眼里,黑人就是他的“私人动产”,跟骡子或猎狗这种牲畜没什么区别,只是贵了一点而已。后来,当无可辩驳的证据摆在他面前,向他证明我是一个自由人,一个跟他一样生而自由的人;当我在离开的那天告诉他,我也有妻儿,就像他的家人一样宝贵的妻儿;他唯一的反应是咆哮和恶狠狠的毒誓,他咒骂把我从他身边夺走的法律,咒骂那个帮我送信的人,发誓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捅死。他唯一能想到的是自己的损失,甚至骂我不该是生而自由的人。只要能赚到钱,他可以无动于衷地眼睁睁看着他的奴隶被割掉舌头,或是被烧成灰烬,或是被恶狗撕成碎片。埃普斯就是这样一个冷血、残暴、毫无情义可言的人。 贝夫河畔唯有一个人的名声比埃普斯更糟糕,那就是我之前曾提到过只用女奴的吉姆·伯恩斯。那个种植园的女奴都被鞭打折磨得半死不活,连最基本的日常劳作都没办法完成。伯恩斯也一直对他自己的残暴引以为豪,是方圆几百里内公认的恶霸,比埃普斯还可恨。伯恩斯是一个本性残暴的人,毫无怜悯之心;也是一个极其愚蠢的人,像他这样把奴隶都打得干不了活,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的种植园待了两年,期间积累了颇为可观的财富。于是,他在1845年圣诞节后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之后就一直住在那里。他搬过去的时候带了九个奴隶,除了我和后来去世的苏珊之外,其他人可能现在仍然还在那里帮他干活。后来的八年里,他一直没有再买别的奴隶;所以,在那八年里,跟我同吃同住的一直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希。除了爱德华出生后就一直是埃普斯的奴隶之外,其他人都是他在帮阿奇·B·威廉姆斯做工头的时候买的。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位于雷德河岸边,在亚历山德里亚附近。 亚伯拉罕特别高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他出生在田纳西州,当时已经六十岁了。二十年前,一个奴隶贩子买下了他,把他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州,随后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布福德。他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经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不仅侵蚀了他的筋骨,也消磨了他的心智。 威利四十八岁,自出生起就是威廉·塔索家的奴隶,塔索是布福德的邻居。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大黑河”上为主人撑了好多年的船。 菲比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是威利的妻子。后来在菲比的恳求下,布福德也买下了威利。布福德是当地的治安官,家里非常富有。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和她前夫的孩子。当年,年轻的威利让菲比一见倾心,于是菲比一脚把前夫踢出了家门。爱德华是菲比和威利在赫夫鲍尔生下的孩子。 帕希二十三岁,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不太善于跟别人交往。她一直因为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而颇为自豪。他们被一艘奴隶船带到了古巴,随后被卖给了布福德。她母亲也是布福德的奴隶。 这就是我的同伴们大概的情况了,都是他们自己告诉我的。他们之前已经在一起相处了很久,所以非常喜欢凑在一起回忆过往的岁月,常常一边叹气一边回想当年在卡罗来纳时的情景。布福德后来遇到了一些麻烦,而且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严重。他逐渐债台高筑,不得不卖掉了奴隶。他们被铁链锁着一路跨越密西西比走到了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当时埃普斯一直在那里做工头,他正琢磨着自己也开个种植园,所以就同意收下这些奴隶来抵他的工钱。 老亚伯拉罕是个好心肠的人,就像我们的长辈一样,特别喜欢给小辈们讲一些严肃沉重的话题。他常会讲一些自己感悟的人生哲理,但最喜欢讲的是杰克逊将军的轶事,因为他在田纳西州为奴时,他年轻的主人曾跟随杰克逊将军南征北战。他特别喜欢追忆往昔,思绪总是会飘回他出生的地方,仿佛又看到了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他年轻的时候体格健壮、力大无比,可惜现在已经开始老眼昏花,力气也大不如前了。他常常会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着怎么样烤的玉米饼最好吃或是追忆着杰克逊将军的光辉岁月,一边就忘了刚才把帽子或是篮子放在了哪里。每当这个时候,大家就闹哄哄地嘲笑他一通——当然,这都是在埃普斯不在的时候;如果埃普斯在边上,免不了又要抽老亚伯拉罕几鞭。他逐渐变得越来越糊涂,一想到自己正渐渐老去,终将一无是处,就忍不住叹气。追忆中的往昔和残酷的现实消磨着他,使他头发白得越来越快,人生的路也将走到尽头。 菲比是干农活的好手,不过后来被安排在了厨房干活,只在忙季的时候去地里帮忙。她是个很精明的人,老爷或者太太不在的时候,她总喜欢唠叨个没完。 威利则恰恰相反,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他总是闷声不响地干活,极少说话。唯一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希望能逃离埃普斯的魔爪,能回南卡罗来纳去。 鲍勃当时二十岁,亨利二十三岁,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小伙子,没什么鲜明的特点。爱德华才十三岁,还跟不上地里干活的队伍,所以就被留在屋里伺候主人家的孩子们。 帕希身材窈窕、亭亭玉立,腰杆子挺得笔直。她的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一股子傲气,就算遭受再多折磨、就算劳作再辛苦也无法磨去她的这股气质。帕希的确是个气质出众的姑娘,若不是被埋没在了奴役的黑暗里,她一定会受到万众瞩目。她能跳过最高的栅栏,跑得也极快,只有最敏捷的猎犬才能追上她;马术也特别精湛,不仅能驾驭烈马,赶起马车来也特别利索;她在地里翻出来的沟总是最好的,连劈木头这种活儿都没人能比得上她。晚上收工的时候,她总能一口气利索敏捷地把骡子牵回去、卸下套、喂好食、刷好毛。她这一连串都做完的时候,老亚伯拉罕还没找到他的帽子呢!但这些都算不上什么,真正让她出名的是摘棉花的本事。她的双手在棉花田里翻飞着,就像闪电一样快,从来没有人能超越她。帕希简直就是棉花地里的女王! 帕希的性格亲切和蔼,而且非常忠诚顺从。她是那种天生就特别乐观的姑娘,一直乐呵呵的,稍微找到一点存在感就能乐呵很久。但是,帕希是所有人里忍受折磨最多的、最常哭的那一个。她背上估计早已被鞭子抽打得找不到一处没有伤痕的皮肤了。她要忍受那么多折磨,并不是因为干活偷懒,也不是因为粗心大意,更不是因为喜欢顶嘴,只是因为她摊上了一个好色的主人和一个嫉妒心极重的太太。她一边要在主人色眯眯的眼神里吓到发抖,一边还要提防着吃醋的太太随时会要她的命,整天过得胆战心惊的。老爷和太太有时候一吵就是好几天,谁都能听到大屋里传来的厉声对骂,而争吵的源头就是最无辜的帕希。最能让太太高兴的事,就是把帕希狠狠地鞭打一顿。每次当埃普斯拒绝把帕希卖掉的时候,太太总是会偷偷摸摸地给我点小恩小惠,希望我能把帕希悄悄杀掉,然后随便扔到沼泽的某个荒凉角落里去。帕希也希望能平息太太的怒火,可惜她完全无能为力;但她与《圣经》里的约瑟不同,她只能拼尽全力逃离埃普斯老爷,哪怕衣服还被他拽在手掌心。帕希的头顶永远是乌云密布。只要她有一点点违逆主人的意思,鞭子就立刻抽了过来,直到她求饶为止;只要走路稍有不慎,就会被太太横空扔过来的木块或是碎瓶子砸中。帕希在欲望和仇恨的缝隙间艰难地生存着。 他们就是十年来跟我风雨与共的同伴,我们每天一起下地干活、收工回屋。如果他们尚在人世,现在应该还在贝夫河畔的种植园里辛苦地劳作着,身上一直背着奴役的沉重枷锁,直到生命的尽头,永远不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第十四章 埃普斯买下贝夫河东岸的种植园后的第一年,棉花田闹了虫灾,毛虫把这一带几乎所有的棉花植株都摧毁了。所以,我们一下子清闲了下来,大半的时间都没什么活儿可干。不久之后,有人散布消息说圣玛丽教区那里的甘蔗园紧缺人手,而且工钱要比种棉花高。那个教区在墨西哥湾沿岸,离阿沃伊尔斯大概一百四十英里。教区里有一条大河,里约特克河,直通墨西哥湾。 棉花种植园的园主一听到这个消息,就决定选出一些奴隶租借给圣玛丽教区的甘蔗园。到了九月份的时候,霍姆斯维尔已经集合了一百四十七名各家种植园选出来的奴隶,男女大概各占一半。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里选的是我、亚伯拉罕和鲍勃。同时,他们还选了四个白人,分别是埃普斯、阿朗森·皮尔斯、亨利·托勒和艾迪生·罗伯茨,负责把我们押送过去。他们一共带了八匹马:两匹用来拉他们乘坐的马车,两匹用来骑,剩下的四匹用来拉一辆很大的货车,上面放着毯子和补给品。赶货车的是罗伯茨先生的奴隶,名叫约翰。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吃了点东西,准备上路。我在这一路上要负责看管毯子和补给品,确保不会遗失。马车走在最前面,货车跟在后面,然后所有的奴隶排着队跟着,两名骑手殿后。一队人马就这样浩浩荡荡地离开了霍姆斯维尔。 当天赶了十到十五英里路,晚上走到麦克罗先生的种植园时所有人马都停下来休息。我们生起了巨大的火堆,每个奴隶都把自己的毯子铺在地上席地而睡。白人则住在种植园主的大宅里。第二天离天亮大概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押送我们的人走到我们睡的空地上,把鞭子挥得啪啪作响,催促我们赶紧起来。所有奴隶都把自己的毯子卷好之后交给我,我把所有东西放在货车上安顿好就接着赶路。 第二天晚上突降倾盆大雨。我们浑身都湿透了,身上溅满了泥浆。最后终于走到了一个废弃的轧棉房,勉强能避一下雨。那间轧棉房不够大,我们只能挤在一起,没办法都躺下来。就这样凑合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照常上路。我们在赶路的那几天每天吃两顿饭,吃饭的时候就跟在小屋里一样,先生起火,然后煮一点熏肉和玉米饼。我们一路经过了菲耶维尔、蒙兹维尔、新城,之后到了森特维尔,鲍勃和亚伯拉罕都被那里的种植园主雇走了。路上不断有人被雇走,几乎每一家甘蔗园都要雇人。 途中,我们经过了大克图,那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原,除了偶尔能在已经废弃的小屋边看到一两棵移植过来的树,整片草原上再看不到别的树了。据说这里原先都是耕地,而且人口密集,但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渐渐被废弃了。现在只有零星的人家生活在这片草原深处,主要靠畜牧为生。我们在经过的时候曾看到过大群的牲畜。走在大克图的深处就好像置身于汪洋中一样,草原与天空在天际相连。举目远眺,仿佛还能依稀看到当年人来人往的样子,可惜现在只剩下残垣断壁。 一位叫贾奇·特纳的先生雇用了我。他在当地很有名,是一个非常大的种植园主。他住在萨尔河边,离墨西哥湾只有几英里远。萨尔河并不宽,直通阿查法拉亚河湾。我先修补了几天糖厂的小屋,然后跟着三四十个人一起下地去砍甘蔗。我很快就掌握了技巧,这比摘棉花简单多了。我没砍几根就顺手了,好像天生就会一样,所以很快就差不多能追上砍得最快的人了。不过,还没等地里的甘蔗都砍完,特纳先生就把我调派去糖厂了。他让我负责监督那里的奴隶干活。每年从开始制糖到所有的甘蔗都处理完毕,糖厂里的碾磨和熬煮工作必须昼夜不停。特纳先生给了我一根鞭子,如果看到有人偷懒,我就要去抽他;如果敢放过那些偷懒的人,那挨鞭子的就是我了。此外,我还要负责在规定的时间让每一批奴隶倒班。我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只能抽空稍微打个盹儿。 在路易斯安那州,如果奴隶在星期天劳作,是可以领到工钱的。我估计其他蓄奴州可能也是这样的。这其实是奴隶置办一些日用品或心仪之物的唯一经济来源。被买下来或者从北方被绑架来的奴隶在刚到贝夫河畔时,没人会给他们任何用具,刀叉瓢盆、烧水壶,任何容器或是任何家具都是没有的。他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只有一张毯子。不干活的时候,只能披着毯子或站或躺。他们可以随便去哪儿找个葫芦装饭,或者直接啃玉米棒子,反正随便自己怎么办。要是有人去问主人要把小刀或者要个小锅,他要么被一脚踢出来,要么被当成傻子。所有的这些日用品都要靠星期天赚的钱去买。如果星期天能休息一下,那当然是最好的;但除了星期天能赚点钱去购买这些东西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毕竟,炊具和餐具对奴隶而言实属必需品。 在制糖的季节,甘蔗园的奴隶自然不能在星期天休息。所有人都知道,星期天必须要干活;同样,所有人也都知道,这天的劳作是可以领到工钱的,特别是像我这种被特纳先生租来的奴隶,肯定是有工钱的。棉花园在摘棉忙季的时候也是这样。奴隶就是通过积攒星期天的工钱才能去购买小刀、水壶、烟草等东西。女奴不喜欢烟草,她们会买一些漂亮的丝带,用来在圣诞假日的时候装点一下头发。 我在特纳先生的甘蔗园一直待到第二年元旦,那时我已经积攒了十美元。我还有其他的生财之道,这得归功于小提琴——小提琴不仅是我在那段惨痛岁月里的慰藉,而且还帮我赚到了不少钱。特纳先生的种植园附近有一个叫森特维尔的小村庄,那里有位名叫亚尼的先生曾举办过一场盛大的舞会,我被他们叫去拉小提琴。他们对我的演奏都非常满意,纷纷慷慨解囊,就这样我居然积攒了十七美元。 这个数目在我的同伴眼里简直就是巨款了。我闲来无事时特别喜欢拿出来数一下,一遍又一遍地数,乐此不疲。我一边数,一边仿佛看到了各种家具、水桶、小刀、新鞋子、新衣服、新帽子等等。真是想想就觉得特别高兴,我觉得我应该是贝夫河畔最有钱的“黑鬼”了。 当地有船从里约特克河南下,前往森特维尔。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位船长跟别人的对话,我听出了船长是北方人。我斟酌了一段时间后,鼓起勇气决定冒一次险。我央求那位船长把我藏到货舱里。我没敢向他透露我的真实身份,只是说自己希望能摆脱奴役,去自由州生活。他很同情我,但觉得我的做法太冒险了。新奥尔良的海关官员肯定一眼就能把我揪出来,而且一旦事发,他也难逃干系,他的船会被没收。我恳切的央求显然让那位船长无比同情,他若是能想出更好的方法,当时一定肯带着我离开。可惜,实在没有什么好办法,我也只能熄灭心中重新燃起的希望之火,继续向绝望的深渊走去。 这件事情过后没多久,当时被租给甘蔗园的奴隶都在森特维尔集中,几个奴隶主已经到了,他们是来向甘蔗园主收钱的。然后我们就回到了贝夫河畔。我就是在回去的路上看到提比兹的。当时我们正穿过一个小村庄,提比兹坐在一家破旧的杂货店门口,看上去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我估计是那些劣质的威士忌和暴躁的脾气侵蚀了他的生气。 菲比告诉我,在我离开的那几个月,帕希的日子变得越来越难过;帕希本人也这么跟我说。这个可怜的孩子实在是太不幸了。埃普斯那个“老畜生”——我们背地里都这么叫他——在这段时间里变本加厉地打她,而且打得越来越频繁。他每次喝得醉醺醺的从霍姆斯维尔回来之后,总是会狠命地鞭打她,而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让他太太高兴。帕希几乎快要承受不住这样的暴力了。有时候甚至埃普斯自己做错了事,也会拿帕希出气。他清醒的时候也不是平安无事,有时他拗不过太太的嫉妒心,也会无来由地打骂帕希一顿。 这些年来,埃普斯太太想方设法要把帕希除掉——要么卖掉、要么杀掉,反正就是不要让她继续留在身边。帕希小时候是个人见人爱的孩子,那时连埃普斯夫妇都特别喜欢她。因为她天性活泼可爱,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个特别讨人喜欢的孩子。据老亚伯拉罕说,那时候,埃普斯太太喜欢带着她在空地上玩耍,还喂她喝牛奶吃饼干。谁能料到,当年亲切的女主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仿佛心里突然住进了魔鬼,帕希竟然变成了她的眼中钉。 埃普斯太太的本性并没有那么坏,她只是被嫉妒蒙了心;其实,她本身的性格中还是有不少值得称赞的地方。她的父亲,老罗伯茨先生,是切尼维尔一位很有影响力而且很受人尊敬的先生,整个教区还有其他地方的人都很敬重他。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密西西比这边的学校上过学。她人长得又漂亮又有气质,脾气也好。她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和气——除了帕希。她常常趁丈夫不在的时候给我们分点自己的小点心吃。倘若不是生在贝夫河畔,倘若没有嫁给埃普斯,她一定会是一个高雅而迷人的女人。可惜,偏偏让她遇到了埃普斯这种人。 埃普斯很敬重和珍爱他的太太,但是他本质里就是个粗俗的人,所以他只能用最粗俗的方式表达他的爱意。而且,埃普斯本性的自私自利也影响着他们夫妻间的感情。 埃普斯总是会尽力满足太太各种突发奇想的要求,当然,前提是不能花太多钱。帕希实在太能干了,在棉花地里干活时一个人能抵得上两个人,他要是把帕希卖了就太吃亏了。所以,不管太太怎么闹腾,埃普斯一直没把帕希卖掉。但太太可不会去管帕希有多能干,这个从小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南方女人满心傲气和嫉妒,孤立无助的女奴在她看来比蝼蚁还要微贱。 有时候,太太也会朝埃普斯发怒;确实,埃普斯才是最可恨的那个人。但夫妻间的争吵总不会太持久,总会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每当这时候,帕希就害怕得浑身发抖。她常常哭得撕心裂肺的,因为她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每次太太暴怒的时候,埃普斯总是会用同样的一招去安抚她,那就是把帕希狠狠揍一顿。这种夹杂着骄傲、嫉妒、仇恨、贪婪和欲望的争吵无止境地重复着。上帝一定是怜爱帕希,所以才赐予了她这种简单乐观的性格,让她不要绝望,等待风雨平息。 从圣玛丽教区回来之后的那个夏天,我琢磨出了一套捕鱼的方法,其实特别简单,但效果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这样总算能改善一下总是挨饿的困境了。我的这个方法很快就被同伴们学去了,贝夫河畔各处的奴隶都纷纷效仿,这大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我不禁感到特别自豪。 那年夏天,每周领到的熏肉里生满了蛆,除非已经饿到不行了,否则无法下咽。我们仅靠种植园分发的口粮根本没办法活下去。所以,在食物不够或者熏肉无法下咽的情况下,我们会去沼泽地里猎一些浣熊和负鼠来吃。周围种植园的奴隶都是这样干的。有些种植园的奴隶往往一连好多个月只能靠这种方法勉强吃上点肉。种植园主都不会反对奴隶打猎,毕竟这样能省下熏肉来,而且浣熊本来就要除掉,否则它们会啃坏庄稼。打猎必须在晚上收工之后,通常带着猎狗和棍子,奴隶是不允许使用火器的。 浣熊肉挺可口的,但比不上烤负鼠那么香。负鼠很小,身体是长长的圆柱形,白色的皮毛,鼻子跟猪鼻子形状差不多,尾部像老鼠。它们通常在桉树的树根里刨洞做窝,或者藏身在树上的小洞里。它们行动迟缓但生性狡猾,拿根小树枝轻轻碰它们一下,它们就立刻滚在地上装死;假如猎人信以为真,没先扭断它们脖子就走开去抓捕其他猎物了,那等他回来的时候,负鼠早就逃得不见踪影了。这种小东西就靠装死来蒙蔽敌人。虽然可以靠打猎吃到些肉食,但奴隶们白天已经辛苦劳作了一整天,晚上往往精疲力竭,宁可饿着肚子先躺下休息,也不太乐意跑到沼泽地里去打猎。奴隶主还是会提供一定的食物的,他们不会让奴隶饿到干不动活,这样就失去价值了;但是,奴隶主也不会给太多的食物,吃得太胖也没什么好处。所以,奴隶主会严格控制食物的供应量,尽量使奴隶保持精瘦的状态,这跟赛马场上的马大多精壮但不肥胖是一个道理。雷德河沿岸的棉花地和甘蔗园里随处可见这种体形精瘦的奴隶。 正所谓需求乃发明之母,我不想半夜跑出去打猎,又想找点食物补给一下,就只能动动脑筋了。我住的小屋离河岸不远。我琢磨出了一种捕鱼的方法,构思得差不多了之后,就在星期天付诸实践了。我做了一个捕鱼笼,具体很难说清楚,大致的构造是这样的: 先要做一个木箱子的框架,长宽都在两三英尺左右,高度根据水深调节。框架的三个侧面钉上木板或木条,但不能钉得太靠近,这样水就能在空隙里流动了。在第四个侧面的左右两边框架上各开一个槽,然后插上一扇可以上下拉动的门。框架的底部装的是一块活动板,可以轻松地往上提;这块板的中间钻一个孔,里面插上一根圆木棍或一根手柄,从底板下面绑住,但不能绑紧,要让它一碰就能转动。木棍或手柄的长度可以跟箱子一样,或者比箱子高出一截,然后在整根木棍或手柄上钻许许多多的小孔,里面都插上细棍子,这些细棍子的方向不一,四面八方都有。只要有鱼游过这里,不管是大鱼还是小鱼,都会不可避免地撞到细棍子。这样捕鱼笼就做好了,放进河里固定住就可以了。 这个捕鱼笼的“机关”就在门上:放进水里的时候先把门拉开,然后用个小棍把门支住。小棍的一端卡在门内侧开的小槽里,另一端卡在手柄上开的小槽里,这样能就从活动底板的中间向上支起门。我用玉米面和棉花加上水揉在一起做成了鱼饵,捏成团晾干之后放进笼子的最里面。鱼会游进来吃饵,经过手柄的时候必然会撞到小木棍上,手柄就会转动一点,用来支住门的那根小棍也会从槽里脱落,这样门就掉下来关上,把鱼困在里面。捏住中间的手柄把活动底板往上一提,鱼就能拿出来了。我未必是第一个发明这种捕鱼笼的,但我当时完全是自己构思出来的。贝夫河盛产各种鱼,大多体形硕大、味道鲜美。做好这个捕鱼笼之后,我和同伴们就再也不愁没鱼吃了。这就好像打开了一个宝藏一样——非洲的儿女们在贝夫河畔终日劳作、忍饥挨饿,真是白白浪费了那么丰富的物产资源。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附近的种植园发生了一件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事。这件事充分说明了当地人的脾性和作风,也能看出他们是如何处理冲突的。我们住的小屋正对着河对岸马歇尔先生的种植园。他的家族在美国极其显赫富有。当时有个纳奇兹附近过来的人正和他讨论买地的事。有一天,突然有人冲进来告诉我们,马歇尔先生那边出事了,他跟别人打了起来,血溅当场,特别恐怖,如果再不去干预,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我们赶到马歇尔的家里一看,立刻就惊呆了。那个从纳奇兹附近过来的人躺在地上,已经死了;马歇尔浑身都是伤口和血,正暴躁地来回踱步,不断“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原来,马歇尔和那位先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产生了分歧,说着说着就发生了口角,最后大打出手。一言不合即酿成一出惨剧。马歇尔并没有坐牢,去马克斯维尔接受了点调查审问之后就回来了。让我惊诧的是,当地人居然更加敬重他了,就好像他身染了同胞的鲜血反而升华了一样。 这件事发生后,埃普斯特别起劲。他陪着马歇尔去马克斯维尔,还一直大声为他辩护;不过,马歇尔非但没记下这份情义,后来还差点要了埃普斯的命。他们两人在一次赌博时起了争执,大吵了一架,反目成仇。有一天,马歇尔骑着马到埃普斯这里来挑衅,他带上了手枪和猎刀。马歇尔在门口大声喊叫,让埃普斯马上出来跟他决一死战。埃普斯并没有出去,于是马歇尔继续叫嚣,大骂埃普斯是个懦夫,还表示下次一见到他就会一枪毙了他。我觉得埃普斯并不是因为胆小怕事或是谨小慎微才没出去,是他太太不让他去。后来,两人不知道怎么的就达成了和解,关系变得越来越好。 若是在北方发生这种事情,当事人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在贝夫河畔却是稀松平常,所有人都早已习惯了。那里的人出门都会带着猎刀,一吵起架来就动刀动枪的,和北方的文明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尚未开化的野蛮人。 他们自小耳濡目染了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度,因此他们的本性更为残暴,为人处世的方式更为冷血。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着血肉同胞经历的磨难,每天都听得到悲鸣。他们对于无情的鞭笞和猎狗的撕咬习以为常,他们把角落里默默死去的奴隶随意地埋葬,甚至连裹尸布和棺材都不会施舍——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他们自然而然就会变得冷酷无情。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奴隶主都是这种人,也有一些奴隶主生性善良、宅心仁厚——例如福特老爷;他们对奴隶心生怜悯,不忍看到上帝的子民受到任何非人的对待。我们不应该谴责奴隶主的暴虐,这种罪恶的本源在于万恶的奴隶制。身处这种环境的人难免会受到影响。他们从小到大一直见证着奴隶受苦受难,这种是非观念早已根深蒂固,长大成人之后自然不会有所怀疑。 奴隶主有残暴无情的,也会有善良仁慈的;有些奴隶衣不蔽体、忍饥挨饿、一生悲凉,也会有奴隶衣食无忧、幸福安康。在我看来,这种纵容暴行、颠倒是非的制度本身是残酷野蛮、毫无公平可言的。有些小说夸夸其谈地描绘了一番奴隶的卑贱生活,小说家信口开河地谈论着“无知是福”——这些人往往都是一边舒适地窝在沙发里一边胡诌着奴隶的生活。要是这些人跟着奴隶一起去地里吃些苦、一起在硬地板上睡几晚、一起吃几顿难以下咽的饭;要是让这些人亲眼目睹奴隶被鞭打、抓捕和蹂躏的那一幕幕,我相信他们笔下的故事一定会是不同的模样。让他们去了解一下奴隶的内心,去听一听奴隶的心声——那些永远不敢在白人面前说出口的心声;去体会一下那种夜不能寐的恐慌,去和奴隶交交心,谈论一下“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他们会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奴隶都很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处境,都由衷地向往着自由。这种期许,不会比蓝天下的任何其他人少一分一毫。 [1]“口吐威吓凶杀的话”是《圣经》之《使徒行传》第九章中的一句原话。——译者 第十五章 因为我不擅长摘棉花,所以后来每到砍甘蔗和制糖的季节,埃普斯就把我租给甘蔗园主,这样他每天能赚到一美元,足够再雇个奴隶顶我摘棉花了。我特别擅长砍甘蔗,在后来连续三年的时间里,我一直是霍金斯的甘蔗园里砍得最快的奴隶。他的甘蔗园里起码有五十到一百个奴隶,没人的速度能追得上我。 之前我已经介绍过了棉花的种植和采摘,这里就简单地讲一讲甘蔗的种植。 第一道工序跟种棉花是一样的,首先要犁地,除了种甘蔗时需要把地犁得更深一些外,其他都是一样的。每年一月份就开始播种了,一直要延续到四月份。甘蔗是多年生的,所以每三年才需要播种一次,种下一次之后可以连续收获三茬。 播种时需要三组人同时行进。第一组人先从甘蔗堆里抽出一根甘蔗来,把梢和叶都砍干净,只留下最健壮的一截。每一节甘蔗上都长着一个“眼”,和土豆眼一样,那就是它的芽,埋进土里就能长出来了。第二组人把之前砍下来的那一截甘蔗放进之前犁好的沟里,每截之间稍微空出一点距离,相隔四到六英寸。第三组人拿着锄头跟在后面,用土把甘蔗埋好,通常要埋三英寸深。 最晚四周后,所有的甘蔗都发芽了,随后就开始疯长。甘蔗地需要锄三次草,方法跟棉花地锄草相似,唯一的区别是甘蔗根部的泥层比较厚。锄草一般到八月初结束,九月中旬先把需要留种的甘蔗砍下来储存起来。到了十月,糖厂做好准备,就开始砍甘蔗了。甘蔗刀大概十五英寸长,中间最宽,大概有三英寸,刀尖和把手部分稍窄。刀身特别薄,刀刃必须始终保持锋利,否则砍起来会很费劲。砍甘蔗的时候三人为一组,当中一个人走在前面,两边两个跟在后面,每人负责一排。砍的时候先要把叶子削掉,然后把梢部青色的部分砍掉——这时候必须要注意,一定要把青色的部分全部砍掉,要不然熬出来的糖浆会发酸,那就卖不掉了;再从根部把甘蔗砍断,砍下来后直接扔在身后。跟在身后的两个人也这样各自砍甘蔗,但砍下来的甘蔗跟第一个人砍的堆在一起。每一组人后面跟着一辆马车,年幼的奴隶负责把地上的甘蔗搬到马车上运到糖厂去。 如果种植园主发觉马上就要降霜了,甘蔗必须提前收割然后深埋起来。埋的时候要竖着摆放,末梢的部分就能保护住下面的茎秆。这样可以保存三周到一个月,甘蔗不会发酸,也不会被霜打坏。之后选个适当的时候把它们都挖出来,把根梢都砍掉,就能送去糖厂了。 第二年一月的时候,奴隶开始为甘蔗的第二茬生长做准备。地里都是砍剩下的甘蔗和削下的梢和叶,所以先要点一把火把能烧的都烧干净,然后把根部的土壤松一松,新的一茬就能长出来了。第三年的工作和第二年一样,但三茬之后,种子的生命力就彻底结束了,这时候就要把地重新犁一遍才能再次播种。第二茬甘蔗会比第一茬甜,产量也更高;第三茬最甜,产量也最高。 我在霍金斯的种植园干了三年活,除了砍甘蔗外,绝大部分时间都在糖厂帮手。霍金斯的糖厂所产的白糖质量上乘,整个加工过程大体如下: 制糖厂是一间巨大的砖房,就建在河边上。厂房外面有一个四周都敞开的大棚,长约一百英尺,宽在四十到五十英尺。蒸汽锅炉建在厂房外面,厂房里面垒着一个十五英尺高的砖台,上面摆着机器和发动机。机器带动两根巨大的铁质滚轴,每根都是六到八英尺长、直径大概两三英尺。这两根滚轴在砖台的上方,同时向内旋转,用来碾榨甘蔗。滚轴上方和下方都有特别长的传送带,其中一条一直延伸到外面的大棚而且贯穿了始终。传送带是铁链和木头做的,功能跟小型压榨机上的皮带是一样的。马车把刚砍下来的甘蔗送到这里,卸在大棚边上。传送带两边各站了一排黑人孩子,他们负责把甘蔗放上去,这样甘蔗就被输送到厂房里去了。随后,甘蔗在传送带的尽头落入滚轴,被榨干之后,甘蔗渣会落到另一根传送带上。这条传送带连接着厂房的另一个方向,尽头是一个大烟囱,甘蔗渣会当场被烧掉——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是因为甘蔗渣的量非常大,不这样处理很快就会堆满整间厂房;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甘蔗渣很快就会变酸发臭,容易诱发疾病。 甘蔗榨出来的汁滴进滚轴下方的导引槽里,槽的另一端连着储藏池。储藏池连接着五个过滤筛,每个过滤筛都连着几只大桶。过滤筛里填的是骨炭,那是一种将骨头放在密闭容器里煅烧之后炼成的粉末,看起来跟木炭粉一样。骨炭的作用是让甘蔗汁在熬煮之前先脱色。甘蔗汁接连流过这五个过滤筛,然后流到埋在地下的一个很大的储藏池里。随后,蒸汽泵把甘蔗汁从储藏池泵到澄清器里。澄清器是铁皮做的,不断用蒸汽加热,熬煮里面的甘蔗汁。这些甘蔗汁一共要经过三个这样的澄清器,当中有管子相连,接着流入密封的扁平铁罐。这些铁罐里面有管道,管道里是蒸汽。甘蔗汁在不断熬煮的状态下接连流过三只铁罐,然后通过其他管道流进置于地上的冷却槽里。冷却槽是个木箱子,底部是细密的筛孔。甘蔗汁从密封的铁罐流到冷却槽的时候,一遇到空气就立刻结晶,这就是洁白细腻、质量上乘的白糖;而糖浆则透过筛孔滴入下面的箱子里。白糖冷却后就能装桶出售了,糖浆则要再被泵到上一层,经过另一道流程后制成黑糖。 这家糖厂肯定算不上最大型的,而且可能其他糖厂的构造不是这样的;不过在贝夫河畔,霍金斯的糖厂绝对是首屈一指的。霍金斯在新奥尔良有个合伙人,名叫兰伯特,他坐拥的财产数量令人咋舌,据说他拥有路易斯安那州四十多家种植园的股份。 对于奴隶而言,一年到头能从无止境的劳作中解脱出来的时间唯有圣诞假期。埃普斯给我们放三天假——更慷慨的奴隶主会再多放几天,最长的能休息六天。这几天假期是奴隶最为期待的。辛苦了一整天躺下休息的时候,心里总是特别高兴,不仅仅是因为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更是因为离圣诞节又近了一天。到了圣诞假期,男女老少个个都欢天喜地的,就连老亚伯拉罕都不再唠叨他心目中最英勇的杰克逊将军,帕希也会把她所有的烦恼抛之脑后,所有人都会痛痛快快地好好过个节。假日里喜气洋洋的,不光有吃有喝,还有音乐舞蹈——简直就是黑人孩子的嘉年华。唯有在这几天,所有奴隶都能尽情享受自由、享受生活。 根据当地的习俗,每年由一家种植园负责举办“圣诞聚餐”,邀请周边的所有奴隶一起参加。比如说,今年由埃普斯举办,明年就轮到马歇尔,后年就是霍金斯,以此类推。通常情况下,会有三百到五百人共聚晚餐,大家从四面八方赶来,或徒步,或搭马车,或骑骡子和马;每到那个时候,总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奴隶结伴而行,好不热闹。老亚伯拉罕每年都会骑着小骡,后面跟着菲比和帕希,说说笑笑一路走去。 那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每个奴隶都会精心打扮一下自己。棉衣早已洗得干干净净,鞋子都用蜡油抹得锃亮;要是能攒够钱买个帽子,那可真是神气极了。不过,没有帽子也不要紧,甚至哪怕你光着脚去参加聚餐,也一样会受到热情款待。女奴通常会用手帕束起头发;要是能有一根红色丝带,或是有幸拿到个主人家不要的帽子,那就一定会戴起来。据我观察,最受大家欢迎的是红色,特别是深红色。就算买不起红丝带,女奴们也会用红绳子把乱蓬蓬的头发绑起来。 聚餐的桌子就摆在露天的空地上,上面放满了各色肉食和蔬菜。这种时候当然没人会去吃熏肉和玉米饼。厨师有时在种植园里的厨房烧菜;有时也会直接在树荫下挖个沟,在里面把木头烧成炭,直接烤些鸡、鸭、火鸡、猪等肉食,偶尔还会烤一整头野牛;有时候也会给点面粉,那就能烤饼干吃了。通常会配上桃子等其他蜜饯,还有各种馅儿的饼,但当地人不吃鲜肉馅饼。一年到头只能靠玉米饼和熏肉为生的奴隶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各个种植园的白人也会聚在一起,津津有味地看我们欢天喜地、大快朵颐的样子。 奴隶围坐在粗糙的长形木桌两边,女人坐一边男人坐另一边。平日里暗生情愫的两个人会想方设法地面对面坐。爱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丘比特也会垂怜他们。发自内心的快乐让每一个奴隶都容光焕发,他们洁白的牙齿在黑皮肤的映衬下格外闪亮,远远望去就像两条玉带在桌子两边闪耀着。他们一边尽情享用美食,一边尽情欢笑。清脆的餐具碰撞声中满是爽朗的笑声。有人越说越高兴,情不自禁地把手搭在了别人的肩上;有人兴奋地手舞足蹈;有人早已忘了为什么而欢笑,却一直笑得停不下来。 桌上的食物很快就会被一扫而空,每个人都吃得特别满足,接下来就是更加令人期待的圣诞舞会时间了。我每次都会去拉小提琴。众所周知,非洲黑人是一个酷爱音乐的种族,我的很多同伴在音乐上都颇有天分,甚至还有弹奏班卓琴的高手。这一带的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小提琴拉得特别好,他们甚至把我称为“贝夫河畔的奥勒·布尔”。经常会有白人写信给埃普斯,要租我去给他们的舞会拉小提琴。他们会给埃普斯一点报酬,也会奖我一些小东西。所以,贝夫河畔的很多人都认识我。当地人,不管男女老少,只要看到我拿着小提琴走在路上,就会热情地问我,“普莱特,这次又是去哪儿演奏呀?”或是“普莱特,今晚谁家要开舞会呀?”有时候会碰到孩子们,如果不着急赶路,我总是会停下来让他们围坐在一边拉上几首曲子。 在最艰难的这段岁月里,我一直庆幸有小提琴的陪伴。如果没有小提琴,我无法想象自己如何渡过这段煎熬。正因为有了小提琴,我才能偶尔歇上几天,有机会走进白人的大宅里,攒下钱抽几根烟、买几双鞋;最重要的是,我能暂时远离残暴的主人,重拾片刻的欢声笑语。小提琴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在我高兴时明快高昂,在我沮丧时浅吟低唱,在我辗转反侧、心中满是不安与恐惧的深夜为我送上一曲宁静平和之歌。安息日里,我常常会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一个人拉上一两个小时的琴,用温暖的琴声抚慰自己的心灵。小提琴帮助我结交了朋友,让我扬名在外,否则谁会注意到我这个默默无闻的黑奴呢!圣诞聚餐的时候,他们会给我留最好的位子,会给我最由衷的盛情。那是多么欢欣愉快的圣诞舞会啊!只有看到过路易斯安那州奴隶的圣诞舞会,你才会真正明白什么是发自内心的愉悦,什么叫热情奔放、无拘无束;看着他们充满活力和韵律的舞步,你也会忍不住跟着一起翩翩起舞。 有一年的圣诞舞会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所以我在这里特别记录一下,其实差不多每年舞会都会看到类似的场景。当时是斯图亚特老爷家的莱夫利姑娘和罗伯茨老爷家的山姆小伙子跳了第一支舞。我们谁都知道山姆特别钟情莱夫利,不过当时对莱夫利情有独钟的可不止他一个:马歇尔老爷家和凯里老爷家都有小伙子也喜欢着莱夫利。莱夫利是个活力十足的姑娘,卖弄起风情来让小伙子们神魂颠倒。山姆能顺利地邀请到莱夫利跳这第一支舞着实让其他小伙子羡慕和嫉妒不已——他们大都垂头丧气、一脸怒容,恨不得冲过去把山姆揍一顿。山姆可没闲工夫去理睬那些人,他欢快地迈起了舞步,双腿像鼓槌一样灵巧,与自己心爱的姑娘愉快共舞。全场为这对璧人鼓掌欢呼,他们在众人的喝彩声中跳得越发酣畅了。场上其他人都跳累了,不得不下场休息一下,而他们依然欢快地舞动着。可惜的是,山姆渐渐体力不支了,而莱夫利就像个不知疲倦的陀螺一样,丝毫没有疲惫的感觉。于是,马歇尔家的皮特趁着山姆下场喘气的当口跃上前去,跟上了莱夫利的舞步。他使出浑身解数,做出了很多花哨的动作,似乎是想告诉莱夫利,他可比山姆强多了。 然而,皮特完全高估了自己的体力,他一下子把劲儿都使完了,直接累趴下像个破布袋一样摊在地上喘着粗气。这时候,凯里老爷家的哈利趁机上场,但他同样很快就累得不得不停下来,只有莱夫利依然活力四射地跳着。周围的人看着她激情洋溢的舞步,像沸腾了一样大声欢呼。莱夫利一直是贝夫河畔最能跳舞的姑娘,从来都没人能超越她。 奴隶们就这样一波又一波地尽兴跳舞,大家为场上跳得最久的人送上了最热情的喝彩声。舞会一直会持续到第二天天亮。有时候,他们甚至都不需要小提琴的伴奏,自己还会有一套独创的音乐,又唱又跳,好不热闹。他们独创的那套音乐就是一边打着拍子一边哼唱歌曲。这些歌曲在创作的时候并没有刻意想要表达什么,纯粹是为了节拍和韵律。打拍子的时候,先用双手拍打双膝,然后拍手:用一只手拍右肩,再用另一只手拍左肩,同时脚也随着节拍晃动着,并一起哼唱歌曲。我记得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小溪流,弯又长呀,亲爱的你,永远在我身旁。一起走呀,走到天涯,我想要的,真不多呀,有田有地,老婆漂亮。(合唱)爬上那橡树,跳下那河呀,两个工头,看个小黑鬼呀。” 如果这歌词跟节拍配不上,那就换一首歌。有首歌叫《老猪眼》,光看歌词可能觉得特别粗制滥造,但若是听奴隶唱起来,绝对会为它独特的韵味和节拍称奇。歌词是这样的: “我走了,谁来啦?漂亮姑娘,穿花袄哟。猪眼哟!老猪眼!我的名字,叫荷西哟!打出娘胎,头回见哟,是个姑娘,穿花袄哟。猪眼哟!老猪眼!我的名字,叫荷西哟!” 还有下面这首,歌词更没有意义,但被奴隶们唱出来又是一绝: “黑鬼迪克、黑鬼乔,两个混球偷我球。(合唱)陪着吉姆跳哟,陪着吉姆走,陪着吉姆一路哟,停不了口。黑鬼丹哟,是个老头,黑得像炭哟,乐得像狗。(合唱)陪着吉姆跳哟,陪着吉姆走,陪着吉姆一路哟,停不了口。” 在圣诞假期的后面几天,主人会给奴隶发路条,奴隶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随意走动。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留在种植园干活,这几天干活是有工钱拿的,但显然极少有人会这样做。奴隶们就像自由人一样脸上洋溢着笑容,四处走动着。他们跟在地里埋头干活时判若两人。至少在这几天,他们可以暂时远离恐惧,远离皮鞭的阴影,像脱胎换骨一样享受一下生活。有的人会去拜访友人,有的人骑马玩乐,也有人去见见老情人,反正可以尽情地去做想做的事。所以,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奴隶的一年,那就是:三天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三百六十二天疲惫、恐惧、悲惨和无休止的劳作。 很多奴隶会选择在圣诞节结婚,不过这跟普通意义上的“结婚”并不太一样:因为奴隶属于私有财产,离婚或者重婚的法律根本不适用;只要主人同意,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都是可以的,随时抛弃配偶也是可以的。只要获得了双方主人的同意,两个人就能随时“走进婚姻的殿堂”。女奴的主人往往都会鼓励她们结婚。如果夫妇两人不属于同一个种植园,只要距离相隔不是特别远,丈夫可以在星期六晚上到妻子那里去。老亚伯拉罕的妻子住在七英里外的赫夫鲍尔河畔,他可以每两周去探望一次。但是,老亚伯拉罕这几年的记性越来越差了,他几乎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个妻子。老亚伯拉罕满脑子都是杰克逊将军,男欢女爱显然是小年轻乐此不疲的,他可是个沉稳肃穆的哲人哟。 [1]奥勒·布尔(Ole Bull,1810—1880),挪威著名小提琴家。——译者 第十六章 我在埃普斯老爷的手下干了八年活了,除了前文讲过的那段去圣玛丽教区的时间,以及在砍甘蔗的忙季出去帮忙的时间外,其余时间都在埃普斯的种植园。这里并不算大,奴隶的数量不是很多,所以他自己做工头,并没有额外雇用工头。他没钱买更多的奴隶,所以只能在忙季的时候短期租一批。 如果种植园比较大,奴隶的数量达到五十个或一百个,甚至多达两百个,种植园主就必须要雇用工头。工头会骑着马巡视地里,他们无一例外地配着手枪和猎刀,手上都拿着皮鞭,后面跟着几条猎狗。他们时刻紧盯着地里干活的奴隶们。要想做一个让种植园主满意的工头,就必须铁石心肠、不留情面。他们的任务是保证作物的收成,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让奴隶遭再多的罪都是无所谓的。有时候会有奴隶实在精疲力竭或是身体虚弱,他们跟不上干活的进度,也无法再忍受皮鞭的折磨,只能选择逃跑,这时候工头就会放猎狗出去追。手枪则是为了突发情况准备的:饱受压榨的奴隶也会有忍无可忍、奋起反抗的时候,所以工头必须一直带着枪。马克斯维尔曾经竖起过绞刑架,绞死了一个把工头砍死的奴隶。那件事发生在雷德河岸边的一个种植园,离埃普斯的种植园并不太远。那个奴隶干的活是劈木头。有一天,工头给他安排了一个别的任务,占用了很多的时间,所以那天就没能劈够足量的木头。第二天,工头把他叫去质问他,丝毫无视他干了其他任务的事实,而是不由分说地勒令他跪下、脱去上衣,准备鞭笞他。当时,他们两个单独在林子里,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那个奴隶一开始还逆来顺受,但后来越想越委屈,再加上工头毫不留情的鞭打,于是他在冲动之间一跃而起,一把抄起斧头,一口气把工头剁成了好几块。之后,奴隶既没选择隐瞒,也没选择逃跑,而是直接找到老爷,把整件事都说了一遍。他义无反顾地告诉老爷,愿意用自己的命来赎罪。于是,他被带到了绞刑架前,当绳子套住脖颈的时候,他还在毫无畏惧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除了工头之外,种植园主还会选出一些奴隶作为领班,具体数量根据地里干活的人数确定。这些领班要干的活并不比别的奴隶少,而且除此之外,还要负责看管一定数量的奴隶。领班必须把皮鞭挂在脖子上,但如果只是把皮鞭当摆设,那他自己就要挨鞭子了。不过,做领班也不是毫无好处的,至少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在忙季里,奴隶根本没时间坐下来吃顿饭。中午的时候,厨房会统一做好玉米饼,然后用小车推到地里,领班负责把饼分给奴隶。其他奴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把饼吞咽下去,但领班可以吃得略微慢一点。 天气太过炎热的时候,在地里干活的奴隶会突然晕厥或中暑,他们会毫无征兆地就一下子倒下,或者浑身变得没有力气。领班要把他们拖到棉花、甘蔗或者附近大树的阴影里,然后用泼水或者其他方法把他们弄醒。醒转之后,他们就必须立刻回到地里继续干活。 我刚到埃普斯的种植园时,担任领班的是个叫汤姆的奴隶,他是个非常粗暴残酷的人。后来,埃普斯老爷搬到贝夫河畔,选我担任领班。我每天干活的时候脖子上都挂着皮鞭。如果埃普斯就在附近转悠,我可不敢像那位著名的汤姆叔叔一样秉持基督教徒的刚毅品性,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不能让埃普斯看出我的仁慈。我的做法既能让同伴们免受折磨,又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我观察了一阵之后发现,不管埃普斯有没有到地里来,他总是监视着我们——有时候远远地从别处望着,有时候躲在树后面,有时候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反正他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我们。如果有人以为他不在附近就掉以轻心,落在了队伍后面或者没有认真干活,晚上回去他就会来找我们算账。他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不拼命干活的人,偷懒的人必然会被鞭打一顿,而我则因为监管不力,同样需要受罚。 但是,如果他看到我一直挥着鞭子,就会特别满意。正所谓“熟能生巧”,我在八年的领班生涯里,练就了精准挥鞭的技巧——我的鞭子看起来抽在了奴隶背上、耳朵上或是鼻子上,其实鞭梢离他们的背、耳朵或是鼻子都相差了一根头发丝的距离,所以其实并没有真的抽到。如果我们看到埃普斯在远远地监视着,或是感觉到他的视线在盯着我们,我就会特别起劲地挥舞起鞭子,被我“抽打”的奴隶也会按事先约好的那样哭天抢地地大嚎一通——实际上,鞭子根本没抽到他们。帕希总是会不失时机地在埃普斯跟前抱怨我是个特别残酷的领班,老用鞭子抽他们;连老亚伯拉罕都会特别严肃真诚地抱怨我的狠毒,说我的鞭子比杰克逊将军教训新奥尔良的敌人时还要严厉。只要埃普斯不是酩酊大醉,一心想要找茬,这样就能糊弄住他了;但在他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两个人真的遭殃。埃普斯这种暴戾的本性非常恐怖,有时候差点要人命。有一次,这个喝得半醉的疯子差点把我的喉咙割断。 那天,他去霍姆斯维尔参加射击比赛,没人注意到他其实已经回来了。我当时正跟帕希并排锄草,她突然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普莱特,你有没有看到那个老畜生又在招呼我过去?” 我很快扫了一眼,果然看到埃普斯远远站在田边,一边打着手势一边扮着鬼脸,一看就是又喝醉了。帕希一看到埃普斯这副下流无耻的样子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悄声让帕希冷静下来,就当没看见,继续干活。谁料,埃普斯远远看到了我们窃窃私语的样子,踉跄着冲了过来。 “你跟帕希说啥了?”他骂骂咧咧地问道。我随口搪塞了一下,结果埃普斯更加愤怒了。 “这儿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啊?你这个该死的黑鬼!”他一边狠毒地咒骂我一边拽住了我的衣领,另一只手伸进了兜里,“我现在就把你的黑喉咙割断!我说到做到!”随即,他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小刀。他另一只手一直死拽着我的衣领,所以没办法把折刀掰开,他试了几次之后,准备用牙齿去咬住刀刃往外拔。眼看着他就要把折刀打开了,我知道现在必须要想办法逃脱了,他在这种半醉的状态下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胸前的扣子都被他拽开了,所以我迅速转身,从他面前跳开;他一直死拽着我的衣服,结果整件衣服都被他扯了下来,我就顺势逃了。我远远地跑开了,他跌跌撞撞地追赶我,不一会儿就要停下来喘口气咒骂几句,然后接着追。随后,他又是命令、又是哄骗地让我到他跟前去,我自然不会上当,始终跟他保持着距离。我们就这样绕着地里跑了好几圈。靠近一点的时候,他就猛然往前一冲,想要抓住我,我则轻轻松松地跳开几步,让他扑了个空。我当时并不害怕,而是觉得很好笑;我知道,等他自己清醒过来之后,也会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儿。后来我远远看到埃普斯太太站在篱笆边上,看着我们主仆二人半激烈、半开玩笑地乱跑。于是,我瞅准了个机会从他边上蹿了过去,直接跑到他太太边上去了。埃普斯这才看见了太太,他停在那里没有过来追我了。我跟太太详细讲述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太太听了之后特别愤怒,把他和帕希都骂了一顿;而他一直在地里,过了一个多小时才走了过来。他走回来的时候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于是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背着手,看上去一脸无辜。 埃普斯太太一看到他,就开始劈头盖脸地骂他,然后责问他为什么要割我的喉咙。埃普斯居然摆出了一副吃惊的表情,一本正经地以所有圣人的名义发誓,说他那天根本就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普莱特,你这满嘴谎话的黑鬼!我没跟你说过话,对不对?”他还厚颜无耻地质问我。 在任何情况下,顶撞主人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哪怕你所说的是事实。所以我没有吱声,只是默默地站在一边。随后,他走进了大宅,而我返回了地里。这件事情后来再也没人提起过。 不久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很危险的事,我一直小心翼翼隐瞒着的真实身份差点就暴露了。我从来不向任何人透露我的身份,因为我知道这是我逃离苦海的唯一和最后的希望所在。埃普斯刚买下我的时候问过我会不会读书写字,我说我曾上过学。于是,他非常严肃地让我牢牢记住:如果他看到我身边有书或者有纸笔,就会立刻抽我一百鞭子。他让我搞清楚一点:他买“黑鬼”是用来干活的,不是用来受教育的。除此之外,他从未问过我过去的经历,甚至没问过我老家在哪里。埃普斯太太则问起过我,而且她经常会问我关于华盛顿的事,因为我跟她说我是从华盛顿来的;她很敏锐地察觉到我有事隐瞒着,她说我跟别的“黑鬼”很不一样,我肯定见识过更多的世面,只是我不愿意说。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办法悄悄去趟邮局,给北方的亲友寄封信。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度其实极大,常人不会理解我当时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首先,我根本就没有纸笔和墨水;其次,如果没有路条,我根本就不能离开种植园;第三,就算我去了邮局,没有主人的书面指示,邮局根本就不会帮我寄信。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寻找着机会,到第九年的时候,终于有机会拿到了一张纸。当时,埃普斯去新奥尔良卖棉花了,他太太差我去霍姆斯维尔取一些东西,其中有一大叠书写纸。我偷偷拿了一张,藏在了睡觉的木板下面。 我尝试着自己做墨水,在试了各种不同的方法之后,最后终于发现,枫树皮熬煮之后可以用来当墨水;笔则相对简单,拔一根鸭翅膀上的硬毛就可以凑合了。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趁着所有人都熟睡的当口,就着炭火的微光,写好了一封信。信是写给仙蒂山的一位熟人的,先细述了一下自己的处境,然后请求他想办法救我。写完之后,我把信藏在了安全的地方,藏了非常长的时间,期间一直在琢磨怎么样才能顺利地寄出去。过了很久之后,我们这一带来了个陌生人,名叫阿姆斯比,他想谋个工头的差事。他来问埃普斯要不要招工头,还在我们的种植园附近逗留了几天。后来他去了附近肖老爷的种植园,在那儿干了几周的活儿。肖是赌徒,身边聚集了很多猥琐之徒,他自己为人也不正派。他娶了自己的奴隶为妻,生养了好几个黑白混血儿。阿姆斯比在肖的手下并没有好日子过,而且越做越糟糕,后来居然跟奴隶一起下地劳作。一个白人跟奴隶一起劳作,这在贝夫河畔是极其罕见的事。我一有机会就私下跟他套近乎,希望能够彼此获得信任,然后让他悄悄帮我把信寄了。他跟我提起过,他经常会去马克斯维尔,我琢磨着在那里应该能寄信。 我再三斟酌,想找个最恰当的方法跟他提起这件事。最后,我还是决定直截了当地问他,能不能在下次去马克斯维尔的时候帮我去邮局寄封信。但是,我并不确定,他到底值不值得信赖,我很害怕他会出卖我;所以我决定先不告诉他信的内容,甚至不告诉他我已经写好了信。有一天深夜,我悄悄地溜出了小屋,穿过地里,一路跑到肖的种植园。阿姆斯比正睡在大宅前的空地上。我塞给他一些拉小提琴得来的小东西,并向他承诺,只要他愿意帮我个忙,我一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全部家当都送给他。另外,我还恳求他,就算不答应,也千万不要出卖我。他满口答应了下来,还用他的名誉起誓,说他在下一次去马克斯维尔的时候一定帮我去寄信,而且他一定会保守这个秘密。其实,我当时随身带着那封信,但没敢直接给他;我告诉他可能还要过一两天,因为我还要写信。跟他道别之后,我就溜回了小屋。那晚,我辗转反侧,心里始终觉得不踏实,我实在没有把握,不知道阿姆斯比到底可不可信。我愿意冒一切风险,但是,如果这封信真的落入埃普斯手里,那肯定就是死路一条了。我担忧极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搏一搏。 事实证明,幸好我当时没有贸然把信给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隔了一天之后,我在地里翻棉,埃普斯坐在他和肖的种植园之间的界篱上,监视着我们劳作。过了一会儿,阿姆斯比走了过去,坐在了埃普斯边上。两个人在那儿坐了两三个小时,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特别忐忑。 当天晚上,我正在小屋里煮熏肉,埃普斯提着根皮鞭走了进来。 “嘿,伙计,”他开口说道,“我听说咱们这儿出了个有知识的黑鬼哟,还会写信呢!而且啊,还打算找白人帮他寄信呢!你知道是谁不?” 我心里最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虽然我明白做人要有诚信、敢做敢当,但在那种情况下,我只能本能地选择说谎。 “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埃普斯老爷,”我装出一副特别吃惊的样子,“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啊!” “你昨晚上是不是去过肖那儿?”他只问我。 “没去过,老爷。” “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让阿姆斯比帮你去马克斯维尔寄信?” “怎么可能啊,老爷!我跟这个叫阿姆斯比的没说过什么话啊,从他来到现在,顶多只打过招呼。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哼,”埃普斯接着说,“阿姆斯比今天告诉我,我的黑鬼里有人不安分!他让我好好看管住你们,要不然就有人要逃跑了。所以我就奇怪了,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他说你昨天晚上去找过他,半夜把他叫醒,还让他帮你去马克斯维尔寄信。你有什么话好说,啊?” “我只能说,”我镇定地说,“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我连一滴墨水、一张纸都没有,我用什么写信?再说了,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在世,我给谁写信?这个阿姆斯比真是谎话连篇,大家都知道他是个酒鬼,没人会相信他的话。埃普斯老爷,你知道我从来不撒谎,我从来不会擅自离开您的种植园。不过,这个阿姆斯比的居心倒是不难看穿。他是不是问您要不要招工头?” “是啊,他想来做工头。”埃普斯回答道。 “这就对了啊!他就是想让你以为我们都想逃跑啊!这样你就需要招个工头来看住我们了!所以他才编了这么个故事来唬你。他显然在胡说八道,老爷您可千万别信他。” 埃普斯沉思了一会儿,显然他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然后他勃然大怒: “这该死的阿姆斯比!普莱特啊,还好你看穿他了!哼,他当我是好欺负的吗!他以为他能摆布我吗!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居然说我看不住自己的黑鬼!哼!以为我是个软柿子!哼!真是瞎了他的狗眼!普莱特,咱们真应该放狗去咬死他!”接着,他又絮絮叨叨地把阿姆斯比的人品狠批了一通,夸耀了一番自己看管“黑鬼”的本事,然后就离开了小屋。他前脚刚走,我就立刻把信掏出来扔进了火里。看着熊熊的火焰吞噬了我千辛万苦才写好的信,我的心再次跌入了绝望的深渊。我曾希望这一封信能让我看到自由的曙光,如今这唯一的希望已化成了灰烬。后来几天,我一直提心吊胆的,害怕阿姆斯比又会去跟埃普斯说些什么;结果几天之后,阿姆斯比这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就被赶出了肖的种植园。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又一次陷入了迷惘。一次又一次的希望都被扼杀在摇篮中。我觉得生命中的夏季已经逐渐离我远去,我正一步一步走向衰老。也许要不了几年,劳累和悲伤,还有沼泽里那致命的瘴气就会送我走向生命的尽头。我终将在这里化作一抔黄土,没有人会为我哀伤。我尽了一切努力,却遭到了无情地背叛,如今只能一个人暗自落泪。希望之光就像烛火一样曾带给了我一线宽慰,如今这奄奄一息的烛火已经越来越微弱,随时就会彻底泯灭;而我,终将独自在黑暗里摸索,直到生命的尽头。 [1]这位“著名的汤姆叔叔”是指美国作家斯托夫人所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主人公。——译者 第十七章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到了1850年。这期间当然还发生了许许多多别的事情,但我相信,读者不会对这些琐事感兴趣,所以就略过不提了。这一年对于菲比的丈夫威利而言,实在是特别倒霉。我在之前的篇章里一直没怎么提起过威利,因为他是个沉默寡言、不善与人交流的人,平时一直都是默默无闻的。但是,别看他平时不爱说话、循规蹈矩、每天都任劳任怨地重复着同样的劳作,其实他的内心并不是一潭死水,也有着自己渴望和热衷做的事。他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总是自顾自地干活,丝毫不去理会老亚伯拉罕的那套“哲学”,甚至都不会去搭理菲比的唠叨;但他也会干点出格的事情,比如大半夜地擅自跑到隔壁种植园去找人聊天。 有一晚,他在那里聊得太投入了,居然忘了时间;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天都快亮了。于是,他匆匆忙忙地往回赶,想着要在号角响起之前赶回小屋去。但不幸的是,他在半路上遇到了巡逻队。 我不知道巡逻队是贝夫河畔独有的,还是各蓄奴州的惯例。贝夫河畔的巡逻队是专门负责抓捕和鞭打私自离开种植园的奴隶的组织。他们由队长领队,骑着马四处巡逻,带着刀枪,后面跟着猎狗。一旦抓到没开路条就在外面晃荡的奴隶,他们可以随意鞭笞;如果奴隶试图逃跑,他们甚至可以直接开枪。我不知道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还是当地的一种风俗。每一组巡逻队负责贝夫河畔的一个区域。这些人的工钱是种植园主出的,每家根据奴隶的数量按比例分摊。晚上一直能听到他们四处走动的马蹄声;白天也常常看到他们押着奴隶,或者是在奴隶的脖子上套上绳子,把他们送回主人的种植园去。 威利看到巡逻队之后撒腿就跑,指望着在他们追上来之前赶回小屋;但有一只特别凶猛的恶犬一下子扑过来拽住了他的脚,死死地咬住不肯松口。巡逻队员狠狠地鞭打了他一顿,然后把他押回了埃普斯的种植园。埃普斯当然也不会放过他,更加凶狠地又鞭打了他一顿。这两顿毒打加上狗咬的伤,让威利浑身上下疼痛难忍,几乎连站都站不稳了;但他还是必须下地干活,而且不能落在别人后面,这完全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早已遍体鳞伤的威利又被埃普斯揍得皮开肉绽。这种痛苦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所能承受的极限,于是他开始默默地准备逃跑,连菲比都不知道他的计划。他暗中煮好了够吃一个星期的食物,然后在一个星期天的晚上,趁着所有人都在熟睡的时候,悄悄地离开了小屋。第二天号角响起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威利不见了。埃普斯命人把种植园的每个角落都翻找了一遍,从小屋、玉米仓库到棉花仓库,一个地方都没有落下,但依然没有找到他。我们每个人都被严厉审问了一番,埃普斯想从我们嘴里打听到威利的下落,但确实没有人知道。埃普斯大发雷霆,他骑着马到处搜寻,四面八方都仔细盘问了一下,但他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威利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丝毫痕迹。埃普斯还放了一群狗去沼泽里搜寻,也完全没能找到威利的踪迹。那些狗在林子里四处乱转,鼻子不断嗅闻着,但走着走着就回到了出发的地方,始终一无所获。 威利逃跑了,他谨慎而巧妙地躲开了所有的搜捕,没有留下半点痕迹。日子一周又一周地过去,我们始终没有威利的消息。埃普斯也无能为力,只能咬牙切齿地咒骂。在那段日子里,只要埃普斯不在场,我们就会讨论威利到底去了哪里——有人说他肯定在沼泽深处淹死了,因为他根本不会游泳;有人说他可能被鳄鱼吃掉了;也有人说他也许被毒蛇咬死了。我们猜测了种种可能性,心中满是同情和祝福,希望他还安然无恙地活着。老亚伯拉罕无数次地为他祈祷,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地渡过难关。 差不多过了三个星期之后,就在我们都以为再也见不到威利的时候,他居然回来了!他后来告诉我们,逃跑的时候本想着回到南卡罗来纳州布福德老爷那里去。那些天里,他只在晚上穿越沼泽,白天一直藏在隐蔽的地方,比如枝叶繁茂的树上。他走了很久,终于在某一天的破晓时分走到了雷德河岸边。他站在河边,愁眉苦脸地琢磨着怎样才能渡河。这时有个白人看到了他,让他出示路条。他当然拿不出路条,所以就被立刻抓了起来,送到了拉皮德教区的亚历山德里亚,然后被关进了监狱。凑巧的是,几天之后,埃普斯太太的舅舅约瑟夫·B·罗伯茨正好有事去了那个监狱。威利曾在罗伯茨的种植园干过活,所以罗伯茨一眼就认出了他。罗伯茨付了钱,给他开了一张路条,顺带着还给埃普斯写了几句话,大意是请求他放过威利、别责打他,然后让他回贝夫河畔。罗伯茨劝说威利不要再逃跑了,说埃普斯一定不会再打他了,再加上写下了这样的请求,所以威利抱着一线希望回来了。显然,我们都可以预料到,埃普斯看到纸条直接就扔了,完全没去理睬那些请求的话。他把威利关了三天,剥光了他的衣服,恶狠狠地抽了一顿。那是威利第一次试图逃跑,也是最后一次。那些鞭痕就像一道道警示一样,提醒着他逃跑是多么不可行的方法。 我在埃普斯的手下干了整整十年活,在这十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怎样才能脱离苦海。我想过很多种方法,有些最初觉得特别可行,但后来也只能放弃。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我所面对的困难的。对于一个逃跑的黑奴而言,他所碰到的每一个白人都是敌人,无处不在的巡逻队很难避开,一旦被狗嗅出了踪迹就很难逃脱,而且这里独特的自然环境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一样。不过,我还是在等待机会,再一次穿越沼泽也许并非毫无可能。我从上一次逃跑的经验里明白了猎狗是多么可怕,所以我想了个办法对付埃普斯家的狗,因为如果我再一次逃跑,来追我的就是这些狗。埃普斯养了很多猎狗,其中有一条特别凶悍,周围的种植园都知道这条狗追起奴隶来又狠又准。我带着这些狗去猎浣熊和负鼠,只要周围没有人,我就狠狠地打它们。时间长了,那些狗看到我就有点畏惧了,我让它们停下,它们就绝不敢再走。如果有一天它们真的在沼泽里追捕我,我相信它们不敢扑上来攻击。 尽管最终难逃一劫,但林子里和沼泽地里还是会经常看到逃跑的奴隶。有些人因为生病或过于劳累,完全无法下地劳作,他们只能铤而走险,暂时在林子里或沼泽里躲上几天,就算明知道回去会受罚也只能这样做。 我还在帮福特老爷干活的时候,曾经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奴隶的藏身之地,当时那里聚集了六个还是八个奴隶,他们躲在大松林的深处。当时伐木场的工头亚当·泰德经常让我去取补给品。我要穿过一片很浓密的松林才能走到领补给的空地那里。有一天晚上十点左右,当时月光皎洁,我扛着麻袋独自一人沿着得克萨斯公路走回伐木场,麻袋里是头刚杀好的猪。我突然听到后面好像有脚步声,于是回头看了一下——身后有两个奴隶打扮的黑人正飞快地向我冲过来,眼看着就要冲到我面前了。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手里拿着根棍子,应该是要来打我,另一个人准备伸手抢我的麻袋。我闪身避开了他们,然后随手抄起一截松树枝狠狠地砸了过去。树枝敲中了一个人的脑袋,他当场扑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谁料,这时边上又窜出了两个人。我飞快地闪身而过,他们没能抓到我。我撒腿就跑,一路狂奔回伐木场。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亚当,他马上赶去印第安人的村子里叫上了酋长卡斯卡拉和他的几个族人一起去搜捕那些拦路抢劫的土匪。我带着他们去了遭劫的地方,但那些人都已经不见了,只看到路上还有一摊血迹,就是被我砸晕的那个人留下来的。我们在林子里仔细地搜查了很长时间,卡斯卡拉的一个族人突然发现松林里面有一缕青烟,冒烟的地方是几棵聚拢的松树,树顶凑在一起,像是把一块地方围了起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包围了那块地方,当场把那些人都抓住了。他们都是从拉穆里附近的种植园逃出来的奴隶,在那里已经藏身了三个星期了。他们其实并不是想害我,只是想吓唬我一下,然后把我的猪抢过去。他们看到我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从那里经过,所以一路跟着我,想看看我是要去干什么差使,结果发现我宰了一头猪之后就扛着往回走了。他们实在是太饿了,所以才想半路抢走我的猪。后来,亚当把他们都交给了当地教区的监狱,得了很大一笔赏金。 奴隶在逃跑过程中不幸丧命的事也时有发生。埃普斯的种植园隔壁是一片非常大的甘蔗园,主人是凯里老爷。那片甘蔗园每年起码要种一千五百英亩甘蔗,产糖量高达两千二到两千三百桶,即每英亩甘蔗差不多能生产一桶半的糖。除了甘蔗之外,凯里老爷还种了五六百英亩的玉米和棉花。去年,他手下的成年奴隶共有一百五十三人,还有很多孩子。但这些人手还是不够,忙季的时候他总要再多雇一些。 他有一个特别聪明的黑奴领班,名叫奥古斯都。我在假日里碰到过他,偶尔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能说上几句话,所以就慢慢熟悉了起来,后来成了好朋友。前一年夏天的时候,他不知怎么招惹了他们的工头,那个毫无人性的家伙把奥古斯都狠狠地鞭打了一顿。奥古斯都逃了出来,躲在霍金斯种植园里的一垛甘蔗上。凯里老爷放出了他所有的狗,大概有十五只,那些狗闻着气味一路找到了奥古斯都藏身的甘蔗垛那儿。它们围着甘蔗垛不停地吠叫,试图冲上去,但始终够不到他。追捕的人循着狗叫声找到了奥古斯都。那个工头爬上甘蔗垛,把奥古斯都一把推了下来。奥古斯都滚落到地上,那些狗蜂拥而上,疯了一样地撕咬他;狗牙齿极其锋利,几乎就能把皮肉血淋淋地从骨头上生生撕下。他瘫倒在地,随后便被绑在骡子上扛了回去。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勉强撑到了第二天,死神便来带走了他,带着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痛苦的人世间。 逃跑的奴隶中也不乏女奴。埃尔德雷特老爷家有个女奴叫内丽,我在“大甘蔗林”时曾跟她一起伐过木。她曾在埃普斯的玉米仓库里躲了整整三天。晚上,等埃普斯全家都熟睡了之后,她就偷偷溜到我们的小屋这里来找点东西吃,然后再躲回去。后来,我们都觉得这样太不安全,并非长久之计,她这才悄悄地溜了回去。 也会有人真的躲过猎狗的追捕,成功地暂时逃脱。凯里老爷家有个女奴,叫塞莱斯特。她二十岁左右,皮肤比她的主人和主人家的孩子还要白皙,光看她的外貌很难看出非洲血统。陌生人根本就不会想到,她居然会是奴隶的孩子。有一天深夜,我在小屋里拉一首悲伤的曲子,小屋的门开着。我猛一抬头,看见有个脸色苍白、形容憔悴的陌生姑娘站在门口,就像是地里爬出来的女鬼一样,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你是谁?”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才出声问道。 “我饿了,给我点儿熏肉吧!”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哪家逃出来的年轻太太,估计精神不太正常。她可能本来在四处乱走,并不知道这是哪里,听到了我的小提琴声之后循声走了过来。但是,她身上穿着粗糙的棉衣,这是奴隶才会穿的衣服,所以我觉得很困惑。 “你叫什么名字?”我再一次问她。 “我叫塞莱斯特,”这次她回答了我,“我是凯里老爷的奴隶,我在蒲葵丛里躲了两天了。我生病了,干不动活。那个坏工头快把我打死了,我宁可死在沼泽地里也不会回去了。他们放狗追我。但是,凯里家的狗是不会来追我的,我跟它们可是有秘密的哦,它们才不会去听工头的话呢。给我点肉吧,我实在是饿死了。” 我拿出了自己仅有的口粮,分给了她一点。她边吃边跟我讲述自己是如何逃脱的,现在又藏身在何处。在离这里大概半英里的地方,是沼泽地的边缘,那里有一片很大的蒲葵丛,还生长着很多参天大树。那些树的枝杈交错在一起,有如华盖一样,阳光都透不进一丝来——太阳最猛烈的时候,里面依然像黄昏一样。除了毒蛇,就再没有别的生灵会光顾这块地方了,所以是个藏身的绝佳之处。塞莱斯特捡了一些树枝,简单地搭了个小棚,外面用蒲葵严实地盖住。她就躲在那里,她一点都不惧怕凯里家的狗,就好像我不怕埃普斯家的狗一样。确实有些人是狗不会去追的,就算嗅到了气味,狗也不敢去追他们,我也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反正塞莱斯特就是因为这样才顺利地暂时逃脱了。 后来几天,她每天都会在半夜过来问我讨东西吃。有一晚,她走过来的时候,埃普斯家的狗突然吠了起来。埃普斯四处查看了一下,没有发现塞莱斯特。不过,那天之后她就不敢再过来了,所以我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吃的东西放到跟她说好的地方,然后她自己去取。 就这样,大半个夏天过去了,塞莱斯特渐渐恢复了健康,力气和精神都恢复得不错。在沼泽的边缘地带,夜晚总是能听到野兽的嗥叫。塞莱斯特藏在蒲葵丛里的时候,好几次遭遇这样的“夜半访客”,熟睡中被它们的嗥叫声惊醒。所以她越来越害怕,最终还是决定离开这个密林深处的小窝,回到种植园去。她自然逃不掉一顿责罚,以后想要再逃跑几乎就是不可能了,只能日复一日地下地劳作。 贝夫河畔的奴隶曾发起过一次统一行动,就发生在我到那儿的前一年;可惜,最终以悲剧收场。那次事件曾引起很大的轰动,我相信当时的报纸上肯定有过报道。我对这个事件的了解,都是从亲眼见证了这场惨剧的奴隶口中听说的。贝夫河畔的每一间奴隶小屋里都会谈论这个话题,而且,这件事还会一代又一代地口耳相传下去。这个事件的主要人物名叫卢·切尼,他是一个特别精明的奴隶,比其他奴隶要多些见识,也要更聪明一点;可惜,此人生性狡诈阴险,是个背信弃义的人。当时,他出了个点子,想让当地的奴隶团结起来,直接杀出一条血路,穿过边界逃到墨西哥去。 他选了一个聚集的地点,在霍金斯种植园后面的沼泽深处。然后,他在深夜一家一家地造访,向奴隶宣讲逃亡墨西哥的计划。当时的他就好像十字军东征时的隐士彼得一样,所到之处必然掀起一场狂热。他就这样召集起了当地的奴隶,还偷了一些骡子、玉米和熏肉,都藏在聚集的地点。眼看着就要成行了,谁料,他们的聚集地居然被发现了。卢·切尼意识到他的计划已经不可能成功了,而且事情一旦败露,他自然在劫难逃。所以,他为了自保,也为了趁机讨好主人,决定牺牲所有的同伴。他偷偷地跑到各家种植园去告密,还扭曲了事实,说那些奴隶聚在那里是为了伺机谋杀这一带的所有白人。 白人听说了这个消息,而且消息越传越离谱,渐渐引起了整个地区所有白人的恐慌。尚不知情的奴隶被一举抓获,戴着镣铐被送到亚历山德里亚绞死。抓捕的奴隶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是无辜的,只要稍被怀疑,就立刻从地里或者小屋里揪出来,不加审问就直接绞死。这种肆意掠杀的行为连贝夫河畔的种植园主都无法容忍了。事情愈演愈烈,直到最后从得克萨斯调来了一个团的士兵,他们把绞刑架拆毁了,打开了亚历山德里亚监狱的牢门,这场杀戮才终于平息。卢·切尼不仅逃过了责罚,甚至还获得了嘉奖。他现在还活着,拉皮德和阿沃伊尔斯教区的每一个黑人都知道他的名字,都对他怀着深深的鄙夷和憎恨。 虽然那场暴乱演变成了人间惨剧,但贝夫河畔的奴隶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个念头。我曾不止一次地听到过周围的人严肃地讨论这个话题。有时我会好意地让他们冷静一点,这样做是不可行的,但我只是换来所有人的鄙视。奴隶们连武器都没有,怎么可能发起暴动呢;就算真的能搞到武器,也无异于以卵击石,代价会极其惨重。所以,我一直反对这种不理智的做法。 我还清楚地记得,墨西哥战争期间,很多奴隶都蠢蠢欲动。后来,战胜的消息传来时,大宅里的白人欢呼雀跃,小屋里的奴隶则是一片唉声叹气,又一次觉得希望破灭。因为我当时身处其中,所以才能明白——贝夫河畔的不少奴隶都急切地盼望着侵略军的到来,因为这样才能趁机逃离被奴役的苦海。 有些白人自欺欺人地坚信着,黑奴生而卑贱愚昧,他们不会意识到自己正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甚至还有人相信,就算被打到皮开肉绽、举步维艰,当他们颤颤巍巍地爬起来时,心中唯一的渴望只是得到白人的谅解和宽恕。总有一天,这些傲慢的白人会尝到复仇之苦,会明白黑奴在饱经折磨时内心真正的期许。 第十八章 我在前一章说过,威利回来之后吃了不少苦头;不过,我们的日子也并不比威利好过——因为我们的老爷坚信“不打不成器”。埃普斯老爷的脾气忽好忽坏、捉摸不透,有时候随便抓到一点无关紧要的借口,也会狠狠发一通脾气。我对有一次挨打的情形特别印象深刻,因为从中就能看出他有多不讲道理。 有一天,有一个姓奥尼尔的先生来找埃普斯,他住在大松林附近,是个皮匠,生意做得很大。后来我才听说,他那天过来是想买下我,让我去他的作坊里干活。菲比在大宅里布置餐桌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晚上,她看到我在院子里,于是赶紧跑过来告诉我这个消息。菲比总是能一字不落地记下听到的每一句话,所以她原原本本地把奥尼尔和埃普斯的谈话内容都跟我说了一遍。她当时太激动了,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告诉我,老爷要把我卖给大松林那里的皮匠了。没能料到的是,当时埃普斯太太其实就站在不远处,我们都没注意到她,但她听到了我和菲比的对话。 “太好了,菲比!”我回答说,“我真是高兴。翻棉翻得我累死了,还是做个皮匠好!我希望他真的能买下我。” 遗憾的是,由于价格没有谈拢,第二天一早奥尼尔就走了。他刚走没多久,埃普斯就到地里来了。通常情况下,最让主人恼怒的就是手下的奴隶一心盼着离开自己,埃普斯更是如此。后来菲比告诉我,埃普斯太太说她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埃普斯太太把我和菲比的对话一字不落地告诉了埃普斯。埃普斯走到地里之后,径直向我走来。 “普莱特,我听说你翻棉翻得累死了,是不是?我听说你想换个主人了,是不是?你喜欢到处转悠,是不是?旅行家啊?没错,多转悠转悠,身体好,是不是?翻棉翻腻了,啊?所以想去做皮匠了,啊?做皮匠好啊!实在是太好了呀!真是志向远大啊!我也想换个行当干干呢!你给我趴下!衣服脱掉!我来试试我的‘皮’好不好使!” 我苦苦哀求他,试图平息他的怒火,但一点都不管用。我只能趴下去,赤裸着后背,任他鞭打。 “我的皮鞭怎么样?你还喜欢皮吗?啊?”他一遍抽一遍质问我,“还喜欢皮吗?”他每抽一鞭都要重复问一次,一口气打了二三十鞭,还不断地变换着字眼,提到各种“皮”。直到他的“皮”鞭抽够了,他才让我爬起来,然后一脸坏笑地告诉我,要是我还没对“皮匠”死心,那他就再让我尝尝“皮”的滋味。他还警告我说,这次只是“皮”毛,下次直接“皮”开肉绽。 连老亚伯拉罕这种特别善良忠诚的人也常常被打得遍体鳞伤。他跟我在同一间小屋里住了好多年,我特别喜欢他,因为他是那种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心里愉快的人。他对我们一直像对待晚辈一样和善,经常跟我们讲些严肃的“人生哲理”。 有一天下午,埃普斯太太差我去马歇尔的种植园办点事。回到小屋之后,我看到老亚伯拉罕躺在地上,衣服上沾满了血。他被埃普斯刺了一刀。当时埃普斯喝得醉醺醺地从霍姆斯维尔回来了,老亚伯拉罕正在把棉花摊在架子上。埃普斯四处找茬,胡乱地下达了很多自相矛盾的命令,奴隶们根本就没办法做事。老亚伯拉罕本来就已经有点迟钝了,再加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命令,一时搞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其实他根本就没犯什么错,埃普斯就是看他不顺眼,一下子变得怒不可遏。他借着酒劲扑向老亚伯拉罕,顺手就捅了一刀。我查看了老亚伯拉罕背上的刀伤,非常长,幸亏捅得不是特别深,所以没有性命危险。埃普斯太太为他缝合了伤口,然后狠狠地责备了埃普斯一通。她怒骂埃普斯没有人性,还说这样下去早晚家破人亡——一直喝得醉醺醺的,早晚把所有的奴隶都折磨死。 每个人都逃不过埃普斯的责罚,我经常看到他抄起椅子或是木棍打菲比。不过,最让我觉得惊心动魄、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的,是可怜的帕希遭受的那一顿毒打。 我之前已经提到过,埃普斯太太特别嫉妒和仇视年轻活泼的帕希,所以帕希的日子一直特别难过。有时候,我甚至会在自己挨揍的时候感到庆幸,因为这样至少能帮帕希化解一点老爷的怒火。埃普斯太太甚至会在埃普斯不在家的时候,命令我鞭打帕希,而且每次都不是因为帕希犯了什么错,纯粹是为了出气。我一直拒绝这么做,有时只是简单地告诉她,我不敢这么做,因为害怕惹怒老爷;有时我也会豁出去,直接告诉她,她这样做是不对的。我尝试着让她明白,帕希并没有任何错,她只是个不敢违抗主人命令的奴隶而已;真正该责罚的是色眯眯的老爷。 有时候,埃普斯心里的恶魔也会苏醒,他会跟愤怒的老婆站在同一阵线上,可怜的帕希难免就会遭殃了。 我记得当时是锄草季的某个安息日,具体哪一年我不记得了,但就是近几年的事。我们跟往常一样在河边洗自己的衣服。埃普斯突然发现帕希不见了。他大声叫帕希的名字,但没有回应。没有人知道帕希去了哪里,也没人注意到她有没有走出院子。过了几个小时,帕希从肖老爷的种植园那边走了回来。我之前曾提到过这个人,他在当地名声很臭,谁都知道他特别不检点,埃普斯跟他的关系也不是很好。他老婆本来是他的奴隶,名叫哈里特。哈里特明白帕希受的苦,所以经常宽慰她,时间长了,两人就成了朋友,帕希一有空就会去找她。帕希纯粹是为了去见哈里特才会经常往肖老爷的种植园跑,但时间一久,埃普斯就开始疑神疑鬼了——他怀疑帕希并不是去见哈里特的,而是去跟肖干见不得人的勾当。帕希一回来,埃普斯就怒气冲冲地责问她。帕希吓坏了,支支吾吾地想搪塞过去,结果她的闪烁其辞对于埃普斯的误会和怒气而言无异于火上浇油。后来,帕希明白必须要把事情说清楚,终于挺直了腰板直接反驳了埃普斯的质疑。 “太太没有给我肥皂,我没办法洗衣服。”帕希说,“她为什么给所有人肥皂,但偏偏不给我,原因您肯定是明白的。所以我去问哈里特要块肥皂。”她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肥皂给埃普斯看,“埃普斯老爷,我去肖老爷的种植园就是去拿肥皂的,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没有撒谎。” “你这个谎话连篇、不知廉耻的黑鬼!”埃普斯怒骂。 “我没有撒谎,老爷。就算你现在就杀了我,我也只有这些话好说的。” “嘴硬是吧?那我就让你搞搞清楚!我要让你记住,去肖那里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扭过头,让我去拿四根柱子过来。我拿来之后,他用脚尖指了指边上的空地,让我把柱子插好。然后,他命人扒掉了帕希身上所有的衣服,又拿了圈绳子过来。他把帕希的手脚分别绑在了四根柱子上,脸朝下。他递给我一根粗重的皮鞭,命令我鞭打帕希。我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又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只能挥起了鞭子。接下来的场景是我永生难忘的,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会看到比当时更惨的一幕了。 当时,埃普斯太太和孩子们都站在空地上,远远地望着这里,我看到她嘴角浮现出一抹冷笑。奴隶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边,胆战心惊地看着这一幕。可怜的帕希不断地恳求着埃普斯老爷,但埃普斯充耳不闻。他恶狠狠地咬紧牙关,冲我怒吼,命令我打得再用力一点。 “使点劲!你这个混蛋!要不然我先打死你!”他冲我不断吼着。 “求求您了,饶了我吧!上帝啊!可怜可怜我吧!”帕希无助地央求着,身体在皮鞭下不断战栗着。 我抽了大概三十几鞭后,停了下来,回头看了眼埃普斯,盼望着他的火气已经消了。但是,他一边咒骂,一边命令我继续打。我又打了十几下,她的后背上就像蜘蛛网一样,密布着鞭痕。埃普斯依然厉声咒骂着,一遍又一遍地问帕希,以后还敢不敢去肖那里了;还威胁她说,要是还敢去,他就让她生不如死。我扔下皮鞭,对埃普斯说,我打不下去了。埃普斯命令我必须继续打,要不然就先把我狠狠抽一顿。我看着眼前那个血肉模糊的姑娘,心里实在不忍,所以横下心来,不管埃普斯怎么威胁我,我就是不打了。谁料,埃普斯居然自己捡起了皮鞭,狠狠地抽起了帕希,起码比我抽得重十倍。帕希一边抽搐一边哭喊,埃普斯一边抽打一边怒骂,这幅场景让所有人触目惊心。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帕希身上真的是体无完肤。一鞭子抽下去,血肉横飞,鲜血不断滴在她身下的泥地上。打到最后,帕希已经连哭喊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的头软绵绵地垂在一边。她不再大声哭喊,只剩下痛苦的低吟。鞭子抽到她身上,就像是抽在一摊死肉上一样,没有一丝颤抖。我当时以为她已经被打死了。 那天,是上帝的安息日。阳光洒在每一寸土地上,鸟儿在树梢上快乐地鸣叫着,四周一片平和宁静;但这里,却是人间地狱,与周围的一切美好景象格格不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埃普斯,心里满是鄙夷和仇恨。我默默地想,你这个恶魔,迟早要为自己犯下的罪付出代价,永恒的正义终将会降临! 最后,埃普斯累得精疲力竭,这才放下了鞭子。他命令菲比去拿一桶盐水过来。他把盐水倒在帕希的伤口上,然后命令我把她送回小屋去。我解开绳子,把她抱了起来,她根本就没办法站起来,只能靠在我的肩上,一遍又一遍地用最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着我的名字。我们替她穿上了衣服,但衣服很快就被血水浸透了。我们铺了几块板,轻轻地把她放在上面,她一动不动地趴着,双眼紧闭,不停地呻吟。晚上,菲比熬了点牛脂,敷在帕希的伤口上。我们每个人都尽心尽力地安慰她。帕希在小屋里一连躺了好几天,一动都不能动。 如果帕希不是个活泼快乐、惹人怜爱的女孩,那她就会少受好多罪,就不必忍受日复一日的欺凌;而那顿毒打之后,帕希真的不再像以前那样活泼快乐了。她的心里满是忧伤,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的步伐不再轻快,她的眼神不再闪烁着光芒,她那活力四射的青春模样一去不复返了。她终日惶惶不安,晚上常常会惊醒,在睡梦里都会喃喃地恳求着上帝开恩。她不像以前那样爱说爱笑了,而是终日埋头干活、一言不发。她的脸上再也没有笑容,唯有疲惫和忧伤。以前,我们一直能看到她欢欣鼓舞的样子;而现在,却只能看到她默默垂泪。帕希的心已经被她无法承受的痛苦和不幸摧残得支离破碎。 在主人的眼里,帕希跟他们家养的畜牲并没多少区别——无非就是漂亮一点,价格更高一点,也许还更聪明一点,但也没有聪明到哪儿去。在她的内心里,只是模模糊糊地对上帝和来世抱着一线希望;至于救世主,她早已隐隐地感到了绝望——会有救世主来拯救像她这样的人吗?对于未来的生活,她感到无比迷惘——她无法理解肉体之存在和精神之存在的区别。幸福对她而言特别简单,只要远离皮鞭、远离劳作、远离残酷的主人,那就是幸福。有一首小诗能很好地描绘她的心态: “我并不祈求,高高在上的天堂。我只渴望,受压迫的人能挺起胸膛。唯有无尽的长眠和安详,才是我心向往之的天堂。” 有些地方的人普遍认为,奴隶并不懂得“自由”为何物。这是一种非常荒谬的观点。贝夫河畔的奴隶也许是生活得最为痛苦的奴隶,奴隶制度的黑暗在那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当地奴隶主那些残忍粗暴的手段是其他蓄奴州的人都闻所未闻的;但是,贝夫河畔最懵懂无知的奴隶都深深懂得“自由”为何物。奴隶们都明白,有了自由就有了种种权利;有了自由才能摆脱种种不公平的待遇;有了自由才能获得劳动的果实;有了自由才能享有家庭的安康。每一个奴隶都亲眼见证了自己所过的生活和白人享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区别,每一个奴隶都能意识到法律的不公——身为奴隶的人,不光不能享有自己的劳动果实,不光要对主人卑躬屈膝,还要忍受无尽的折磨,甚至连半点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帕希在遭受了那顿毒打之后,开始深深地向往自由。在她的脑海深处,有一片自由之地。她曾无数次听人说起,在遥远的北方,人人平等,没有主仆之分。在她心里,那样的地方就是乐土,就是人间天堂。帕希也渴望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能为自己而劳作,能住在属于自己的小屋里。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生活。可惜,这对于她而言,只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而已。 这种环境对白人孩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埃普斯的大儿子当时十岁出头,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他常常会学着大人的样子,四处追打奴隶,特别喜欢欺负老实的老亚伯拉罕。我每次看到他都扼腕叹息。他喜欢把老亚伯拉罕叫过去审问一番,然后用他小小的脑袋瓜思考一下,要是觉得需要教训一下老亚伯拉罕,他就像模像样地狠狠抽上几鞭。他常常骑着小马、带着鞭子到地里来,假装自己是个工头,每次都逗得埃普斯哈哈大笑。他肆意地挥舞着皮鞭,大声呵斥奴隶,催促大家快点干活,甚至有时还学着埃普斯骂几句脏话;他老爹看在眼里,乐不可支,特别引以为傲。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不管他们本性如何,都会对奴隶的痛苦熟视无睹。这些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变得越来越残忍、越来越无情;而且,他们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仁慈慷慨之人。 埃普斯的儿子不是个生性卑劣的孩子,但是,他所处的环境蒙蔽了他的心智,让他无法理解“人人生而平等”这个最简单的道理。他从小就把黑人当成动物看,除了会说话、能干活、更值钱之外,和家里养的其他畜牲并没有区别。他从小看着黑奴像骡子一样给他父亲干活、被他父亲鞭笞踢打,他习惯了奴隶看到他就摘帽行礼、卑躬屈膝,所以在他的认知里,奴隶生来就是这样的。那里的人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从小就把黑奴直接与人类区别开来,这也难怪我那些受苦受难的同胞们会备受欺凌。 第十九章 1852年6月,一位姓艾弗里的木匠从胭脂河畔过来给埃普斯老爷盖房子,他们之前就订好了合约。我曾说过,贝夫河畔的人家是不挖地窖的,因为这里地势太低,一挖就会挖到地下水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地的房子大多都建在木桩上。当地建筑还有一个与别处不同的地方:墙面都不涂灰泥,但是天花板和四壁都会钉上柏木板,刷上主人喜欢的颜色。盖房子时用到的木板基本上都是奴隶用粗木锯锯出来的,附近没有能靠水力运输的伐木场。所以,一旦种植园主决定要盖房子,他手下的奴隶就要忙活好一阵。埃普斯老爷知道我曾经跟着提比兹干过不少木匠的活,所以艾弗里木匠和他的帮手们刚到这里,我就开始不去地里干活了,一直帮木匠打下手。 当时来的这些人里,有一位先生是我这辈子深深感激的人。若不是有幸遇到了他,也许我现在还深陷奴役的深渊中不见天日。这位心地善良、品格高尚的先生,就是把我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人,他的姓氏是巴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的恩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会由衷地感激他。巴斯先生当时住在马克斯维尔,我很难确切地描述他的容貌和性格。简单来讲,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当时大概四五十岁,皮肤和发色都很浅;他的个性冷静克制,喜欢跟人争论,但总是会先深思熟虑。他说话的方式特别平和客观,不太会让别人觉得有所冒犯;同样一句话,别人说出来可能会得罪人,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就不会让人难堪。他的政治和宗教观点与雷德河沿岸的大部分人都不同,他对于这些问题的热衷也是当地人无法理解的。在讨论一些当地问题的时候,别人都已经习惯了他与大部分人的意见相左,但还是喜欢听听他的意见,因为他总是能说出些独树一帜的妙语来,而且不会让人觉得反感。他是个单身汉,没有家人,甚至居无定所,总是凭着性子四处闯荡。他当时在马克斯维尔已经住了大概三四年,给别人干点木匠活维持生计,所以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很多人都认识他,对他与众不同的见解和脾性都很了解。他为人特别慷慨,总是特别热心地去帮助别人,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不过他为人低调,并不会因为别人的赞扬而沾沾自喜。 他是个加拿大人,年轻的时候一直在国内闯荡,后来游遍美国北部和西部的大城镇,一路来到了雷德河沿岸。我听说他后来去了伊利诺斯州,现在已经离开了;遗憾的是,我并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他在我离开马克斯维尔的前一天,也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对我的慷慨帮助为他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所以他必须逃到贝夫河畔那些种植园主鞭长莫及的地方去。 有一天,我们正在盖房子的工地上忙活,巴斯和埃普斯说着说着就讨论起了奴隶制的问题。我早料到他们会说到这个话题,于是一边干活一边饶有兴致地听着。 “我跟你讲,埃普斯,”巴斯说,“奴隶制是不合理的——根本不合理——这个制度不公平,也没什么正义可言。我就算买得起奴隶,我也不会去买。当然啦,你也知道我没什么钱,我的债主还追着我还债呢。说起还债,信用制度也是扯淡!没有所谓的信用制度,也就没有债务了。信用这东西啊,太蛊惑人心了,现金才是正道儿啊!扯远了,我们接着说奴隶制。你倒是说说看,你有什么权利指使你的奴隶?” “谈什么权利!”埃普斯笑着说,“这有什么好谈的。我可是付了钱的,他们是我买来的。” “那是当然,连法律都说了,你有权拥有奴隶。但是,咱们也要琢磨琢磨这法律靠谱不靠谱。这法律本身有问题!难道说,只要法律允许,那就是公平正义了?假如说他们现在通过一个新的法律,说可以剥夺你的自由,让你变成奴隶,那你觉得这样的法律靠谱吗?” “哈哈,怎么可能有这种法律!”埃普斯依然笑着说,“巴斯,你可别把我跟黑鬼混在一块儿说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巴斯严肃地说,“但话说回来,我见过的黑人里有些也很出色。我跟很多白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家在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都有失偏颇。我来问问你,埃普斯,在上帝的眼里,白人和黑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这区别可太大了呀!”埃普斯回答道,“你还不如问我,白人和狒狒有什么区别呢!我还真见到过跟我手下那帮黑鬼一样聪明的狒狒。那照你这么说,狒狒也是咱们的同胞咯?”埃普斯觉得自己特别机智,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这是曲解了我的话,埃普斯,”巴斯继续严肃地说,“你不能这样敷衍我。每个人智商不同,当然会有人更聪明点,有些人相对不那么聪明。但是,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咱们的《独立宣言》里有没有说过‘人人生而平等’?” “有这句话,”埃普斯说,“但说的是‘人’,没说黑鬼和猴子呀!”说罢又不由自主地狂笑了一通。 “要按照你这样说,白人里也有你所谓的‘猴子’,”巴斯没有理会埃普斯的笑声,“我见过的有些白人,心智还不如猴子呢。咱们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黑人也是人,这是事实。有些黑人确实见识和心智都不及白人,但这难道是黑人自己的错吗?黑人根本就没有学习的机会!你能读书看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你愿意学习,你有无数的渠道。但你的黑奴一无所有。要是你看到有奴隶私下里在看书,肯定会把他揍一顿吧?他们世代为奴,没有机会学习,更没有机会长见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要求奴隶有见识呢?让他们陷入这种境地的,恰恰是你们这些奴隶主。你现在把他们跟狒狒相提并论,觉得他们甚至还没有狒狒聪明,这只能怪你们这些奴隶主。这是一种罪恶啊!这种罪恶太可怕了!这种罪恶早晚会遭世人谴责。会有那么一天的,埃普斯,秋后算账的日子总是会到来的。我当然说不准到底会在什么时候,也许很快就要到来了,也许你们还能逍遥很久。但上帝是公平正义的,这一天早晚会来的。” “你要是跟新英格兰那帮北佬混在一块儿,我估计你也会成天就知道嚷嚷什么宪法,白天挑着个担子卖卖钟表,暗地里教唆那些黑鬼赶紧逃跑。”埃普斯不屑地说。 “我要是在新英格兰,我也不会改变立场。我会呼吁废除奴隶制。我会指出法律中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合理之处。宪法里允许拥有黑奴,这也是不对的。我知道,如果你失去了黑奴,你就损失了财产,你肯定很难接受。但你要想一想,如果是你自己失去了自由呢?跟自由比,财产就不值一提了。你现在拥有自由,你手下那个老亚伯拉罕也应该拥有自由。就因为他们是黑皮肤,或是流着非洲黑人的血,你觉得他们就不配拥有自由了吗?要这样说的话,我看有些黑人的皮肤比有些晒黑的白人还白呢。人的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这就是扯淡!奴隶制实在是荒唐至极!你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你要付出代价。我就算哪天真的能买得起路易斯安那州最好的种植园,我也不会用一个奴隶!” “你真是能说会道呀,巴斯!我估计没人说得过你。你跟别人争起来,都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世界啊,还真没有你看得惯的地方吗?我估计吧,要是这世界真的变成了你现在希望的那样,到时候你自己又要看不惯了。” 后来,他们两人还谈起过这个话题,每次说的话都差不多。埃普斯特别乐意讨论这个问题,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想探讨些什么,而是他觉得特别有意思,说着说着就哈哈大笑起来。他觉得巴斯是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有些自命不凡,喜欢跟人争论,但争论的目的只是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口才。 那年夏天,巴斯一直在埃普斯的种植园干活,通常每隔两周就会去一次马克斯维尔。随着跟他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慢慢开始觉得,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不过,毕竟有过之前的教训,我没敢贸然行事。正常情况下,如果白人不跟奴隶说话,奴隶是不能上前搭话的;所以我只能尽一切可能引起他的注意,经常会在他的面前出现。八月初的一天,新房的工地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其他木匠都走开了,埃普斯也去地里了。我觉得机会难得,所以决定再豁出去一次,不管结局是好是坏,都要碰一下运气。那天下午,我们正在埋头干活的时候,我突然问他: “巴斯老爷,您能告诉我您是哪儿的人吗?”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他很困惑,“就算我告诉你,你也未必知道那个地方。”他停顿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出生在加拿大,你知道那是在哪儿吗?” “我知道,我去过加拿大。” “是吗,那你一定对那儿很熟悉吧!”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显然没有相信我说的话。 “巴斯老爷,我真的去过加拿大。我当时去了蒙特利尔和金斯顿,还去了昆士顿和其他一些地方。美国的很多地方我也都去过,比如水牛城、罗切斯特和奥尔巴尼。伊利运河和尚普兰运河沿岸的村庄名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巴斯停下了手里的活,目瞪口呆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 许久之后,他问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做奴隶?” 我认真地回答他:“如果这世间真有正义,我根本就不会沦落到现在这种地步。” “为什么这么说呢?”他问我,“你到底是什么身份?我相信你肯定去过加拿大,你说的那些地方我都知道。你是怎么会到那里去的呢?来来来,好好跟我说说!”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谁都不敢相信。我相信你不会告诉埃普斯老爷,但我还是不太敢跟你说实话。” 他诚恳地向我保证,一个字都不会说出去。显然,他对我的故事非常感兴趣。但我告诉他,这事情说起来太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埃普斯老爷随时会从地里回来。等半夜大家都睡了之后,我们找个地方碰头,我再原原本本地把一切都告诉他。他立刻同意了,约好了就在工地上碰头。当晚,我等所有人都熟睡了之后,悄悄溜出小屋。巴斯已经在我们尚未完工的新房子里等着我了。 他再次向我保证,一定会保守我的秘密。然后,我告诉了他我的身份,并开始讲述我的悲惨经历。他聚精会神地听着,时不时问一些地点之类的细节问题。全部讲完之后,我恳请他帮我写封信给我在北方的亲友,告诉他们我的现况,并请求他们把我的自由证明转寄过来,或是通过其他办法把我救出去。他答应了,但同时也明白,这件事情一旦败露,后果会不堪设想。所以他再三嘱咐我一定要保密,绝对不能再跟其他人透露一丝半点。我们商定了一些具体的计划,然后各自离开了。 我们约好第二天晚上到河边草丛里碰头,那里离埃普斯的大宅有一定的距离。他记下一些人名和地址,都是我在北方的老朋友,然后帮我写封信,下次去马克斯维尔的时候寄出去。之所以没约在工地里碰头,是因为觉得不安全,毕竟要点上蜡烛才能写字,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白天的时候,我趁菲比走开的当口从厨房里偷了几根火柴和一截蜡烛。巴斯的工具箱里有纸和笔。 我们在约定的时间在河边碰了头,然后钻进高过头顶的草丛往里面走了一段。我点起了蜡烛,巴斯拿出了纸和笔。我让他记下了威廉·佩里、西法斯·帕克和贾基·马文的名字和地址,这些人都住在纽约州的萨拉托加斯普林斯和萨拉托加。我在合众国酒店干活的时候,曾经帮贾基·马文干过活;而前两个人跟我认识了很长时间。我相信,他们三个人中,总还有一个住在原先的地方。他仔细地记下了之后,沉思着跟我说: “你离开萨拉托加已经十多年了,这些人说不定搬家了,或者已经不幸去世了。我记得你说过,你曾在纽约州的海关开过自由证明。我觉得那边应该还存着档案。咱们有必要也写封信过去,确认一下。” 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所以又把我跟布朗和汉密尔顿一起去海关开自由证明的具体情形讲了一遍。我们在岸边谈了一个多小时,仔仔细细地商量着接下来该怎么做。那时,我已经绝对地信任他了,我对我所经历的种种磨难畅所欲言,这是我第一次跟别人说起这些事。我告诉了他我妻儿的名字,回忆着当年一家团聚时的快乐时光。我告诉他,若能有机会再见我的妻儿一面,那我死也瞑目了。我泪流满面地抓着他的双手,恳求他帮我重获自由,让我回到亲人的身边。我向他发誓,在我的有生之年,一定每日为他祈祷,祝他一生平安富足。如今,我早已重获自由,幸福地生活在家人身边,我一日都不曾忘记当时的誓言;只要我一息尚存,定当每日向上苍祈祷。 “愿上帝保佑这位仁慈的先生,保佑他长命百岁,让我们在天国相聚。” 他向我保证,一定会为我保守秘密,还表示他珍视我们之间的友情。他说,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关注另一个人的人生。他哀伤地叹息着自己的命运,说自己如今独身一人在世间游荡,眼看着垂垂老矣,终将孤独地走向人生的尽头,身边没有亲友为他哀悼,更不会有人记住他。他觉得他的人生没有太大的意义,所以希望能够竭尽全力为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获得自由,与万恶的奴隶制度作斗争。 那天之后,我们假装互不相识,从不凑在一起说话,甚至都不会打招呼。而且,他不再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跟埃普斯讨论奴隶制的问题了。身边的所有人,不管是黑奴还是白人,包括埃普斯,都没能看出我们之间的关系异乎寻常,更没人发现我们之间的秘密。 经常会有人不可置信地问我,那么多年来,我是怎么做到隐姓埋名,不让任何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的;毕竟我跟奴隶们朝夕相处,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能做到,是因为伯奇给我的教训太深刻了。我深深地明白,随便告诉别人我的真实身份是多么危险的事,而且这对我毫无用处。奴隶们不仅没有任何能力帮助我,还可能会出卖我。现在仔细回想在那十二年的心路历程,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放弃过逃跑的念头,所以始终小心翼翼,保持着最高的警惕。随意向别人透露一点点信息都会让我陷入非常危险的境地——我很可能会被卖到更加偏远、更加人迹罕至的地方。埃普斯可不是那种会明辨是非的人,他的心里毫无公平正义可言。所以,我必须牢牢把握住已有的机会,不能让自己陷入更加不幸的境遇。我必须守口如瓶,不能把我的秘密告诉任何人。 我和巴斯私下碰面那周的周六晚上,巴斯回了一趟马克斯维尔。第二天,他帮我写了三封信——一封寄给纽约州的海关,一封寄给贾基·马文,还有一封寄给威廉·佩里和西法斯·帕克。最后让我重获自由的,就是寄给威廉·佩里和西法斯·帕克的那封信。他在信尾署上了真名,然后又特意标注了一下,表示这封信并不是本人写的。这说明,他已经意识到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他写完之后就直接寄掉了,我是在重获自由之后,才拿到了这封信的副本。他的信是这样写的: 地址:贝夫河时间:1852年8月15日尊敬的威廉·佩里先生或西法斯·帕克先生:两位先生你们好!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我也无从得知你们的近况,所以我抱着忐忑的心情写下这封信,不知你们是否能收到。但是,请你们原谅我的冒昧,因为我实在是事出有因、逼不得已才贸然给你们写信。我相信你们还记得我,当年我就住在你们对岸;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知道我是个自由人。但不幸的是,我被人贩卖为奴,如今深陷其中。我恳求你们为我开一张自由证明,然后转寄到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的马克斯维尔。我恳切地请求你们的帮助!您诚挚的所罗门·诺萨普大致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华盛顿被人下药之后昏迷了一段时间。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带在身上的自由证明被人拿走了。随后我一路被人绑着,辗转被卖到了路易斯安那州。我直到今天才有机会找到一个帮我捎信的人。但请谨记,若事情败露,这位帮我写信的先生会有生命危险。 有一本叫《走进〈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里写到我的经历,还附上了这封信的正文,但是把后面的附言删去了;而且,那本书里把两位先生的名字都拼错了,可能是印刷错误。其实,最终我能顺利获救,多亏了后面的那一小段附言,我会在下文中详细地讲到。 巴斯从马克斯维尔回来之后就告诉我,他已经把信寄了。我们跟之前一样在半夜碰头,但白天除了干活需要从来不搭话。他打听了一下,从马克斯维尔寄到萨拉托加的信通常需要两周,回信也是两周。所以,我们差不多能在六周之后收到回复,当然,也可能根本就收不到。我们商量了不少的办法,希望能找到一个最安全稳妥的方法拿到那些自由证明。如果没有自由证明,我们离开的时候就会有危险。帮助一个原本就自由的人重获自由,这本身并不触犯任何法律,但很可能会有恶毒的小人从中作梗。 四周之后,他又回了马克斯维尔,没有收到回信。我非常失望,但心里默默地安慰自己,毕竟只过了四周,信可能是在路上耽误了,我总不能指望每封信都准时送达。但是,六周、七周、八周、十周……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们却始终没有收到回信。巴斯每次回马克斯维尔的时候,我总是特别忐忑不安,白天心神不宁、晚上辗转难眠。后来,埃普斯家的新房子完工,巴斯不得不离开这里了。他走之前的那晚,我再一次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他就像我的救命稻草一样,让我看到了一线生机;如今,连最后的救命稻草都要失去了,我也许只能永远坠入深渊,再也看不到自由的光芒了。所有美好的希望都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奴役的苦海即将把我完全吞没,此生再无出头之日。 巴斯看着我悲痛欲绝的样子,心中十分不忍。他让我振作一点,不要放弃;他说他圣诞前一定会回来,如果到时候还是收不到什么消息,那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他不断地鼓励我,让我千万别泄气。他说他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帮我,会把这件事当成他毕生最重要的事;他的诚恳和热情给了我极大的安慰。 巴斯走后,我觉得每一天都特别难熬。我急切地盼望着圣诞节的到来。时间久了,我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我觉得那些信很可能中途就掉了,可能根本就没有送到,所以我根本就不会收到什么回信。也许萨拉托加的那些老朋友都已经离开人世了,或者他们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谁会有空去理睬一个早已印象模糊的黑人呢?但是,我相信巴斯,我相信他会全心全意地帮助我,正是这份信心一直支撑着我,让我度过了那段最难熬的时间。 有时,我一边干活一边会情不自禁地陷入沉思,想想自己的处境和未来,周围的人都很敏锐地察觉到了。帕希问我是不是病了,老亚伯拉罕、鲍勃和威利都很好奇,想知道我到底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出神。我当然不能跟他们说实话,只能随意地答几句应付过去。 第二十章 巴斯是一个特别守信的人。圣诞节前一天傍晚,他骑着马来到了埃普斯的种植园。 “你好吗?”埃普斯走上前去跟他握手,“能再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埃普斯要是知道巴斯到底为何而来,肯定就高兴不起来了。 “还不错,还不错!”巴斯一边握手一边说,“我正好有事到这附近来,所以想着过来看看你,住上一晚。” 埃普斯命人帮巴斯牵走了马,然后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了大宅。巴斯没跟我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晚上十点左右,一天的活都干完了,我回到了小屋。当时跟我一起住的是老亚伯拉罕和鲍勃。我进屋之后就躺下,假装已经睡了;等到他们两个都睡熟之后,我悄悄地爬起身,溜到门外面,仔细观察着,看看巴斯有没有动静。我在门外一直站到半夜,但他始终没有离开大宅。我猜他怕惊动埃普斯一家,所以没敢贸然出来;既然晚上没有办法见面,那估计他明天会在埃普斯起床之前过来找我。事实证明,我猜对了。第二天一早,我提前一个小时叫醒了老亚伯拉罕,让他赶紧去大宅里生火,他一直在冬天负责生火。然后我猛然把鲍勃从睡梦中摇醒,质问他是不是打算睡到日上三竿啊,我告诉他骡子要来不及喂了,埃普斯都快要起来了。鲍勃害怕受罚,于是立刻跳了起来,赶着去给骡子喂食了。 我把他们两个人都支开之后,巴斯悄悄地溜了进来。 “普莱特,还是没有回信。”他的话就像铅块一样,撞击着我的心。 “巴斯老爷,我求求您了,您再帮我写行吗?”我当时就崩溃了,“我再给您别的名字,我就不信我认识的人全都已经去世了。总会有人活着,也总会有人愿意帮助我这个不幸的人。” 但是,巴斯跟我说,“我觉得这办法行不通。我仔细想了一想,我三天两头去马克斯维尔的邮局打听有没有信,他们说不定已经起疑了。再寄信实在是太危险了。” “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我真是悲痛欲绝,“上帝啊,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鬼地方了吗?” “不会的!”巴斯坚定地说,“我绝不会放手不管这事儿。我已经仔细想过了,写信并不是最好的办法。我手上正好还有些活儿,大概要干到三四月份,到时候正好能攒上一笔钱。然后我就亲自去一趟萨拉托加。”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巴斯的语气特别不容置疑。他一再表示,只要到时候他这条老命还在,他一定会去一趟萨拉托加。 巴斯接着说:“我在这一带已经住了很长时间了,反正我到哪儿都一样。其实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想着要回加拿大去。我跟你一样,对奴隶制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如果我能成功地帮助你重获自由,这将是我这辈子干的最了不起的事儿。普莱特,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做到的。咱们现在来看看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埃普斯快要起来了,要是被他看到我在这儿那可就糟了。你接下来仔细想一想你在萨拉托加和仙蒂山认识的人,想到的越多越好,只要是认识你的人都可以。我过段时间再找个借口来一次,到时我就把这些名字都记下来。这样我就可以去那边找人了。使劲想,普莱特,千万别放弃!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你的,是生是死咱们都在一块儿!再见,普莱特,愿上帝保佑你!”说罢,他疾步离开了小屋,返回了大宅。 那是圣诞节的早晨——是整个一年里最让奴隶们欢呼雀跃的早晨。那个早晨,奴隶不用背着麻袋匆匆忙忙地赶到地里。每个奴隶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身上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棉衣,女奴头上系着漂亮的红头绳。抛开棉花和甘蔗、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顿、跳起舞来的时候终于到了。许久未见的老友又能愉快地聊上一场了,孩子们也能无忧无虑地尽情玩耍了。到处都是一幅欢快的景象。 吃过早饭之后,埃普斯和巴斯在院子里散步,随便聊着棉花的价格等等。 “你的黑奴去哪儿过圣诞?”巴斯随口问道。 “普莱特今天要去坦纳家。他的小提琴拉得可真不赖。星期一他要去马歇尔家拉琴,星期二要去玛丽·麦考伊小姐那儿,给她在老诺伍德种植园的黑奴拉琴。” “可真是了不起呀!”巴斯赞叹道,“过来一下,普莱特。”于是,我向他们走了过去,巴斯一直盯着我看,就好像之前没有注意过我一样。 “是啊!”埃普斯一边回答一边让我把胳膊抬起来,“你看他多结实!我这些奴隶里就数他最棒了!身体好,也从不耍小花招。说真的,这小子跟别的黑鬼还真不太一样。上周还有人找我呢,说要出一千七买下他。” “你居然没同意?”巴斯吃惊地问。 “开什么玩笑,当然不卖!这黑鬼可能干了,做个犁辕、马车架啥的都不在话下。我估计你会做的,他也都会!马歇尔还说要和我打赌,他随便挑个黑鬼来跟普莱特比,我跟他说这还用赌吗,谁都比不过普莱特!” “我怎么看不出他有啥过人之处啊?”巴斯打量着我说。 “你眼光不行!你过来摸摸看!”埃普斯说,“像他这么结实的黑鬼可真不多见!精瘦着呢,鞭子也挨得比别人少。这浑身上下都是肌肉啊,可结实呢!” 巴斯伸手摸了一摸,还让我转了一圈,仔细检查了一遍。埃普斯在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我有多能干。巴斯表现出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所以他们又聊了几句就聊别的了。没过多久,巴斯就准备走了。他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离开了院子。 他离开之后,我从埃普斯那里拿了路条,出发去坦纳的种植园了。这位坦纳先生并不是之前提到过的彼得·坦纳,而是彼得·坦纳的一位亲戚。到了之后,我一直在拉小提琴,晚上也拉到很晚。第二天,我在小屋里,没有出去。星期一的时候,我到河对岸马歇尔家的种植园去拉琴,埃普斯的所有奴隶都跟着我一起去了。星期二的时候,我去了老诺伍德种植园,那是马歇尔种植园上游的第三个种植园,在河的同一侧岸边。 种植园主是玛丽·麦考伊小姐,当时才二十岁左右,是个特别可爱的姑娘。她是贝夫河畔出了名的美女,而且举止非常高贵。她手下大概有一百来位奴隶在地里干活,还有很多家仆、院子里打杂的黑奴和很多年幼的黑奴孩子。平日里,住在隔壁的姐夫会帮她料理种植园的事。她手下的奴隶都很爱戴她,同样身为黑奴,能在麦考伊小姐手下做事实属幸运。在整个贝夫河畔,最丰盛的聚餐、最欢快的笑声肯定是麦考伊小姐家的。附近种植园的老老少少都喜欢在圣诞的假日里聚集到这里来,因为只有在这里,他们才能彻底地放松一下;也只有在这里,才会有主人温柔的问候声。年轻的麦考伊小姐是贝夫河畔最受人爱戴的奴隶主,每一个奴隶一想起她就不由得面带微笑。 我到的时候,已经有两三百个人聚在那儿了。麦考伊小姐特地建了一间厅堂特别长的屋子,聚餐的长桌子就放在里面,奴隶还能在那里举办舞会。食物应有尽有,让奴隶们赞叹不已。桌上一长排依次放着火鸡、猪肉、鸡肉、鸭肉和其他各种肉食,或烧或烤或煮,特别齐全。各盆肉食之间摆满了各色馅饼、果冻、蛋糕和点心。麦考伊小姐绕着桌子走着,亲切地跟每一个人说上几句话,看起来对眼前的景象非常满意。 所有人都吃过晚餐之后,桌子就被撤掉,舞会开始了。我调好琴,拉起了一首轻快的曲子,有些人迈开了步伐,有些人跟着轻轻哼唱,有些人打着拍子,音乐声、欢笑声、舞步声,整间屋子热闹非凡。 晚上,麦考伊小姐回来了。她在门口站了很长时间,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们。她打扮得美极了,黑色的头发和眼眸衬托出了亮丽无瑕的面容;她身材虽然纤瘦,却散发着一种震慑人心的气场,举手投足之间尽显优雅。她满面笑容地站在那里,身着华服,气质娴静。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我之所以不吝笔墨写下这些溢美之词,不仅仅是因为她让我觉得感激和仰慕,更是因为我想让读者明白,贝夫河畔的奴隶主并非都像埃普斯或提比兹之流。当然,相比之下,像福特老爷和麦考伊小姐这样善良的奴隶主确实为数不多。 周二是三天假日的最后一天。第二天一早,我匆匆赶回种植园,在经过威廉·皮尔斯的种植园时,皮尔斯老爷冲我挥了挥手,说是威廉·夏瓦内尔已经捎了信儿,埃普斯同意让我留下来,晚上给他家的奴隶拉琴。那是我在贝夫河畔参加的最后一场奴隶舞会。皮尔斯老爷家的舞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天亮,我随即赶回埃普斯的种植园,身体非常疲惫,但心里挺高兴的。口袋里装了不少小东西,都是白人赏给我的。 那一周的周六早上,我睡过了头,那是我第一次犯这样的错。我醒来发现所有人都已经下地里干活去了,心里一阵害怕。他们已经干了起码十五分钟的活儿了。我顾不上带装着午饭和水的葫芦,一口气奔到地里。当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但埃普斯已经在地里站着了。他看到我就冲我怒吼,讽刺我起得真是够早的。我紧赶慢赶,终于在他吃完早饭的时候赶上了大家的进度。不过,这也不能弥补之前犯下的错。埃普斯让我趴下,把背上的衣服掀开,打了我十几鞭子。他厉声问我,以后还敢不敢睡过头。我赶紧回答他,再也不敢了,然后强忍着疼痛接着干活。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直在想巴斯跟我说的话,我琢磨着他的方法能有几成把握。我明白人生无常,也知道有些事情也许真的命中注定。如果注定我要死在奴役的深渊里,那我也无能为力。也许是因为背上疼痛,我那天一直萎靡不振的,觉得非常沮丧。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心里觉得特别烦闷,就像要炸开一样。 接下来的那个周一,是1853年1月3日。我们一早就准时下地干活了。那天早上特别冷,这在温暖的南方非常罕见。老亚伯拉罕和我并排走着,后面跟着鲍勃、帕希和威利,我们都挂着麻袋摘棉花。那天埃普斯居然没拿鞭子就来地里了,这真是一件特别稀罕的事儿。他特别大声地呵斥我们,骂得特别难听,把我们说得一无是处。鲍勃壮着胆子说,天实在太冷了,我们的手指都冻僵了,所以没办法摘得快。埃普斯特别后悔没把鞭子带出来,他威胁我们说,等他把鞭子拿过来了要好好让我们“热一热身”。没错,他一直让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他自己也会去炼狱体验一回这种热度。 他骂骂咧咧地走了回去。等他走远后,我们便开始议论起来,等一下他再回来的时候可就糟糕了,这么冷的天怎么可能摘得快呢!我们纷纷咒骂他,碰到这么不讲道理的老爷真是不幸。我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数落着埃普斯,一辆疾驶过来的马车打断了我们的思绪。马车很快地驶进了院子,然后下来了两个人,径直朝棉花地里走来。 那天,是我最后一次下地摘棉花;那天,就是我永远告别埃普斯老爷的日子。不过,在讲述这段故事之前,我们必须先回到前一年八月,看看巴斯寄到萨拉托加的那封信掀起了怎样的波澜。就在我身陷埃普斯的奴隶小屋里郁郁寡欢的时候,有很多好心人在帮我奔走,最终成功地解救了我。 第二十一章 我在这一章中所讲述的很多事都是亨利·B·诺萨普和其他人后来告诉我的。 巴斯写给佩里和帕克的那封信是在1852年8月15日从马克斯维尔的邮局寄出的,两位先生收到这封信的时间是9月上旬。当时,安妮刚刚搬到沃伦县的格伦斯福尔斯。她在卡彭特酒店的厨房掌勺,不干活的时候一直跟孩子们住在一起。 佩里先生和帕克先生一收到那封信就立刻转寄给了安妮。孩子们读了信之后激动万分,马上去仙蒂山找到了亨利·B·诺萨普,请求他的帮助。 诺萨普先生仔细研究了一番之后,确认纽约州的法律中有一条关于恢复奴隶之自由身份的法令。这条法令是1840年5月14日通过的,标题是《有效保护本州公民免遭绑架或沦为奴隶之法令》。根据这条法令,州长一旦获悉充分的信息,表明本州之任何公民或住民被他人通过不法手段拘于其他州或美国的其他领土范围内并沦为奴隶,或者因为其肤色或根据其他任何法律而被定性为奴隶的,州长应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解救该公民或住民,使其恢复自由身份;为达成该目的,州长有权委派并聘用一名代理人,授予该名代理人足够的资质并给予其足够的指示,促使其完成获委派之任务。该名代理人需搜集合理且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公民或住民的自由身份,并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开展实地调查及启动法律程序等)促使该公民或住民返回本州。在前述行动中产生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均由财政部拨款。(参见附录一) 根据这条法令,首先需要做的是向州长提供足够的信息证明以下两点:首先,我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其次,我被他人通过不法手段贩卖为奴。第一点比较好办,认识我的年长一点的人都愿意为我作证;第二点只能靠写给佩里先生和帕克先生的那封信来证明,但到底是谁写的信,他们当时并不知道。我曾在“奥尔良”号上亲笔写过一封求救信,可惜那封信早已下落不明。 安妮签署了一封呈交给亨特州长的请愿书,里面写清楚了她和我之间的婚姻关系、我前往华盛顿后不知所踪以及收到求救信的事,同时也强调了我是自由公民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事实。跟这封请愿书一同呈交给亨特州长的,还有仙蒂山和爱德华堡的几位德高望重的公民为我签署的宣誓书,证明请愿书所言均属实,同时还提请州长委派亨利·B·诺萨普担任代理人,负责解救我的工作。 州长审阅了请愿书和宣誓书之后,非常重视这件事。1852年11月23日,州长盖章并签发了亨利·B·诺萨普的委任函,确认、委派并指示亨利·B·诺萨普先生作为全权代理,负责解救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并立刻出发前往路易斯安那州,所涉机构和人员都需给予其便利。(参见附录二) 诺萨普先生当时手头恰好有几件特别紧急的工作,所以到12月才动身。12月14日,他离开仙蒂山前往华盛顿。路易斯安那州的国会参议员皮埃尔·苏尔阁下、作战部长康拉德阁下和美国最高法院的纳尔逊法官在了解了诺萨普先生的任务并仔细审阅了请愿书和宣誓书的核证副本后,都表示非常重视这件事,一定会给予最大程度的协助。 尤其是苏尔阁下,他特别关注这件事,并非常坚定地表示,路易斯安那州的每一个种植园主都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一定要确保我早日恢复自由;他相信,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联邦公民都会为了我的利益挺身而出。诺萨普先生在得到了这些宝贵的亲笔信之后,先回到巴尔的摩,然后去了匹兹堡。他原先的计划是直接去新奥尔良,华盛顿的友人也是这么建议他的,大家都觉得应该直接去新奥尔良调查一下。结果,如有神助一般,诺萨普先生在到达雷德河口的时候突然改变了主意。要是他当时真的直接去了新奥尔良,那他就不会碰到巴斯,我也不会那么顺利地被解救出来。 他在雷德河口搭上了当天的第一艘汽船南下,那条小河水流缓慢、蜿蜒曲折,从广袤的原始森林和人迹罕至的沼泽地里穿过。1853年1月1日上午九点左右,他在马克斯维尔下船,然后直接去了当地的法院,那其实就是个离河岸大概四英里远的小村子。 当时他突然改变主意去了马克斯维尔,是因为他想到那封求救信的邮戳是马克斯维尔,所以他推算,我应该就在这附近。他首先拜访了当地的一位知名律师约翰·P·瓦迪尔阁下,他是一位特别有才华也特别高尚的先生。瓦迪尔阁下读了那些信和文件,仔细地向诺萨普先生了解了我被俘为奴的经历,然后立即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件事中。他跟其他极具正义感的人一样,对绑架这种罪行深恶痛绝。尽管他身处蓄奴州,奴隶对于他的亲友和客户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财产,但他在奴隶交易方面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和诚信,绝对不允许这种不公行为的存在。 如果读者看一下路易斯安那州的地图,很可能一眼就会看到用斜体字特别标出的“马克斯维尔”,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村。村里只有一家小酒馆,老板是个特别乐观慷慨的人。当地的法院在不开庭的时候只有牛群和猪群会去光顾。高高的绞刑架上飘着一根随风摇曳的绳子。陌生人总是匆匆走过,不会注意到这个平淡无奇的小村庄。 瓦迪尔先生从来没有听到过“所罗门·诺萨普”这个名字。他有个黑奴叫汤姆,是个无所不知的家伙,他觉得要是真有人叫这个名字,汤姆肯定知道。于是,他把汤姆叫了过来,但是汤姆也从来都没听到过这个名字。 求救信上的地址写的是贝夫河,所以他们都认为,应该到贝夫河沿岸搜一下。但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贝夫河离马克斯维尔至少二十三英里远,而且那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含糊的地理范围,起码五十到一百英里的两岸都被称为贝夫河沿岸。两岸土地肥沃,到处都是种植园,起码有成千上万个奴隶生活在那里。求救信里并没有写上具体的地址,这无异于大海捞针。他们当时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去逐家打听我的下落。瓦迪尔先生的弟弟当时正跟着哥哥做学徒,诺萨普先生打算跟这位弟弟去贝夫河沿岸的每一家种植园都打听一下。瓦迪尔先生把自己的马车借给了他们,他们打算星期一早上就出发。 这个方法显然是不可行的。首先,他们不可能跑到地里,把那些奴隶一个一个地看过来。而且,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我当时是隐姓埋名的。当地人只知道我叫“普莱特”。就算他们真的找到了埃普斯那里,埃普斯也会实事求是地告诉他,他根本不认识什么“所罗门·诺萨普”。 但是,除此之外,实在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所以,他们就暂时这样决定了,一边闲聊一边打发着时间,等到了周一再出发。两人聊着聊着,就聊到了纽约州的政治现况。 “我实在是搞不懂你们州的那些政治派别到底有什么区别,”瓦迪尔先生说,“我看报上说,分什么温和派和强硬派、保守派和激进派,具体都有哪些区别?” 诺萨普先生往烟斗里塞了点烟草,开始慢慢给他解释这些派别的缘起和区别,然后提到其实还有一个派别叫“废奴派”。他问瓦迪尔先生:“我估计你们这儿没人主张废除奴隶制吧?” “还真有,我就见过一个。”瓦迪尔先生笑着说,“咱们这儿有个人没事儿就嚷嚷着必须要废除奴隶制,那热情啊,跟你们那些北佬不分上下。这人其实还不错,不讨人厌,就是一直跟其他人观点相左。咱们这儿的人都喜欢跟他争论,可有趣了。他是个木匠,叫巴斯。” 瓦迪尔先生又说了一些那位巴斯先生的奇特之处,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沉默了一阵后,让诺萨普先生把那封求救信再拿出来看一下。 “让我瞧瞧啊,瞧一瞧!”他一边看信一边若有所思,“‘贝夫河8月15日’,邮戳是这儿的。‘这位帮我写信的先生……’巴斯去年夏天在哪儿干活?”他突然扭头问他弟弟。他弟弟不知道,但马上站起身,离开了办公室。没过多久,他就回来了,然后告诉他们,巴斯去年夏天在贝夫河沿岸干活。 “他就是写信的人!”瓦迪尔先生激动地拍了一下桌子,“这人肯定知道所罗门·诺萨普在哪里!” 他们立刻派人去找巴斯,但巴斯出门干活去了。他们问了不少人,打听到巴斯是在雷德河附近干活。诺萨普先生和瓦迪尔先生的弟弟二话不说,立刻飞奔了几英里过去找他。他们刚到那儿,碰巧就看到巴斯正准备离开。真是老天有眼,还好当时就碰上了,不然巴斯会离开那里大半个月。诺萨普先生简单地自我介绍了一下之后,就请求巴斯跟他单独谈一谈。他们走到了河边,然后诺萨普先生就开始问他了。 “巴斯先生,请问您去年八月的时候是不是在贝夫河沿岸干活?” “是的,八月份我确实在那儿。” “请问您有没有帮一个黑人写过一封信?那封信是寄到萨拉托加斯普林斯的。” “不好意思,我觉得这跟您没有关系。”巴斯停下脚步,狐疑地看着诺萨普先生。 “很抱歉,巴斯先生,是我唐突了。我知道那封信的日期是8月15日,是从马克斯维尔寄出去的,我现在正在寻找那封信的执笔人。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我觉得您可能就是我要找的人。我正在找所罗门·诺萨普。如果您知道他在哪里,请您一定要告诉我。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保密,我不会跟别人透露任何信息。” 巴斯盯着诺萨普先生看了许久,迟迟没有回答。他似乎在思忖,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圈套。最后,他谨慎地说道: “我就是那个写信的人,我觉得我做的是该做的事。如果您真的是来救所罗门·诺萨普,那我非常高兴能见到您。” “您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他现在在哪里?”诺萨普先生急切地问道。 “我一周前见过他,就是圣诞那天。他是埃德温·埃普斯家的奴隶,埃普斯的种植园在贝夫河畔,离霍姆斯维尔很近。当地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叫所罗门·诺萨普,大家都叫他普莱特。” 终于拨云见日!整整十二年,我孤独地走在黑暗里,举目唯有乌云密布;如今,真相如一颗明亮的星辰,穿透云层,让我看到了自由之光。巴斯放下了担心和怀疑,两人热切地讨论着,畅所欲言。巴斯告诉诺萨普先生,他已经决意为我奔走到底了,正打算着过几个月亲自去一趟萨拉托加;他早已下定决心,就算仅凭一己之力也要把我解救出来。他仔细地讲述了和我相识的始末,然后饶有兴致地听诺萨普先生讲述我被贩卖为奴之前的生活、我的家人和孩子。临走前,巴斯用红色的粉笔在纸上清楚地画出了埃普斯种植园的位置,并标明了最近的路线。 诺萨普先生和瓦迪尔先生的弟弟随即返回马克斯维尔。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通过法律程序为我恢复自由。我是原告,诺萨普先生是我的监护人,埃德温·埃普斯则是被告。他们按照“动产收回”的性质办理,向当地司法官提起诉讼,要求司法官在做出最后判决之前暂时把我扣留起来。他们当场拟好了所有的文书,一切就绪的时候已经是当天晚上十二点了。法官住在小镇郊外挺远的地方,这时候去找他签字显然不太合适。所以,他们决定等到周一上午再说。 事情进展到这里都非常顺利,谁料,周日下午却突然发生了意外。瓦迪尔先生匆忙赶去找诺萨普先生,告诉了他一个坏消息。巴斯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所以非常警觉地把手头的所有工作都交给了别人,还说他会马上离开这个州。可惜,他所托非人。这个人把消息透露了出去,再加上一些其他的蛛丝马迹,现在小镇上的人都在议论纷纷,说是这几天住在小镇旅馆里的那位先生跟瓦迪尔律师碰了好几次面,他们正打算去找埃普斯家的一个奴隶。埃普斯经常会过来听审判,所以当地人大多认识他。瓦迪尔先生非常担心,他怕这消息很快就会传到埃普斯耳朵里,万一他事先把我藏了起来,那他们就只能扑空了。 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层担忧,他们决定立刻行动,不再等到周一上午了。他们已经派了人去通知司法官,准备连夜出发;同时也派了人前去联系法官。我必须真挚地感谢马克斯维尔当局,他们所有人都尽心尽力地提供了帮助。 半夜时分,一切就绪,法官的签名也已经拿到了。诺萨普先生和司法官搭上马车离开马克斯维尔,朝着贝夫河飞奔而去。 诺萨普先生考虑得非常周到,他担心埃普斯会对我的自由身份提出质疑,所以他让司法官作为人证,一见面就跟我核实身份,这将在法庭上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他们在马车上商量好了,先不要让我跟诺萨普先生直接对话,而是先让司法官核实我的身份,问一下我孩子的名字、我妻子结婚前的姓氏以及我知道哪些北方的地方等等。如果我的回答与他们所掌握的情况相符,那这就是最具决定意义的证据。 我已在前一章中提到,他们的马车驶进埃普斯家的院子时,埃普斯正在大宅里,他打算取了鞭子让我们“热一热身”。他们一进来,就看到我们在地里干活。两位先生先下了车,然后让马车夫把车赶到大宅门口去,并吩咐他千万不要透露任何风声,不能告诉任何人他们的目的,等他们从地里找到我之后再去大宅会合。诺萨普先生和司法官径直朝棉花地里走来。我们早就看到了他们,看着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了过来,两个人拉开了一段距离。这种情形非常少见,更何况现在天才刚亮,我们非常疑惑,不知道这两位白人为什么会朝我们走过来。老亚伯拉罕和帕希嘟囔了几句,表示非常惊讶。司法官径直走向鲍勃,然后问他: “谁是普莱特?” 鲍勃赶紧摘下帽子,指着我说,“他就是普莱特,老爷。” 我很纳闷,不知道那位先生会有什么事情要找我。我盯着他,直到他走到我的面前。我在这里已经十年了,远近各处的种植园主我差不多都见过。但我不记得我见过那位先生,肯定是个从别处来的陌生人。 “你叫普莱特,是吗?”他问我。 “是的,老爷。”我回答道。 他指了指站在几步开外的诺萨普先生,然后问我:“你认识那位先生吗?”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一下,当我的目光落到那人的脸上时,脑海中瞬间涌现出许许多多熟悉的面孔——安妮、我亲爱的孩子们、我那已经过世的父亲;童年和年轻时的记忆也排山倒海地涌来——那些亲人朋友,那些快乐时光。记忆不断涌现、不断消失,就像影子一样在我眼前晃过。突然,一个清晰的记忆定格,我认出了那位先生!我激动地高举起双臂,用发自肺腑的声音高呼了起来: “亨利·B·诺萨普!上帝啊!谢天谢地!” 于是,我马上就明白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我知道自由已近在咫尺。我正准备跑向诺萨普先生,司法官却拦住了我。 “等一下,”他说,“除了普莱特,你还有别的名字吗?” “我的真名叫所罗门·诺萨普,老爷。”我立刻回答道。 “你有家室吗?” “有,我有妻子,还有三个孩子。” “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伊丽莎白、玛格丽特和阿朗佐。” “你妻子在结婚前叫什么名字?” “安妮·汉普顿。” “你的主婚人是谁?” “爱德华堡的蒂莫西·埃迪。” “这位先生住在哪里?”他指了指一直站在原地的诺萨普先生。 “他住在纽约州华盛顿县的仙蒂山。” 他还准备问别的问题,但我实在激动得不能自已。我推开了他,一下子跑到诺萨普先生跟前,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眼泪簌簌地落下来。 “索尔,”他终于开口了,“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我想开口说话,但一下子哽咽了,双手颤抖不已,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其他的奴隶都站在一边,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他们震惊得合不拢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们。整整十年了,我每天跟他们一起下地劳作、一起回屋休息、一起忍受折磨、一起吃着最粗糙的食物、一起流下最心酸的泪水、一起分享着少之又少的幸福时光。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知道我的真实姓名,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他们对我,从来都未曾有过丝毫的怀疑。 我一直紧握着诺萨普先生的双手,久久没有说话。我望着他,突然心里很害怕,我怕这只是一场梦,醒来发现一切都是幻影。 “把你的麻袋取下来吧,”诺萨普先生沉默了良久之后说,“以后你再也不用摘棉花了。来吧,跟我们去见见你那位老爷。” 我走在他和司法官中间,一起走向大宅。走了好几步之后,我终于不再哽咽,可以开口说话了。我问诺萨普先生,我的家人都还活着吗?他告诉我,他前不久刚见过安妮和两个女儿,她们都很好,阿朗佐也很好;但是,我再也见不到我的母亲了。突如其来的激动过后,我开始觉得浑身无力,走路都走不稳了,司法官一直扶着我。我们走进院子的时候,看到埃普斯正在和马车夫说话。那位年轻的马车夫真是个靠得住的小伙子,埃普斯一再逼问他,但他始终没透露半点消息。他看到了我们三个人,也跟老亚伯拉罕和鲍勃一样,一脸困惑。 他跟司法官握了握手,然后跟诺萨普先生互相认识了一下,就邀请他们进屋,然后命令我去搬点柴来。我的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双手几乎连斧头都快握不住了,劈了好久才勉强劈够了一捧柴。我抱着柴火走进大宅的时候,看到桌上摊满了纸,诺萨普先生正拿着一份在读。我故意仔仔细细地把每一根柴都放整齐,希望能在那里多逗留一会儿。我听到诺萨普先生读的那份文件里不断重复着“这位所罗门·诺萨普”、“起誓并陈述”、“纽约州的自由公民”等等,埃普斯夫妇显然已经知道了所有的真相。我把每一根柴都摆好了,不能再继续留在屋里了。我正准备转身离开,埃普斯突然问我: “普莱特,你认识这位先生吗?” “认识,老爷。我认识他几十年了。” “他住在哪里?” “他住在纽约。” “你以前也住在纽约?” “是的,老爷。我在纽约出生,也在纽约长大。” “那你真的是个自由人啊,你这个该死的黑鬼!”他咆哮道,“我当初买下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 “埃普斯老爷,”我沉着地回答着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惧怕他,“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我曾经告诉别人,我告诉过当初绑架我的那些人,但他们差点打死我。” “有人帮你写了封信,是吧?是谁?”他厉声问我,但我没有回答。 “我在问你,是谁帮你写的信?”他又问。 “或许是我自己写的。”我回答道。 “你不可能半夜溜去马克斯维尔寄信,天亮之前赶不回来的。” 他一再逼问,但我始终没有回答。他恶狠狠地咒骂着帮我写信的人,发誓一定要把他揪出来,往死里抽他。他气疯了,这一封信就让他损失了一大笔财产,他恨不得当场打死写信的人。他告诉诺萨普先生,要是提前收到风声,他一定会把我藏到沼泽地里去,让全世界的人都找不到我,休想把我带回纽约去。 我离开院子,正要走进厨房的时候,后背突然被什么东西砸到了。我转头一看,菲比站在大宅的后门口,手里拿着一锅土豆。她刚才用土豆砸了我一下,用了很大的劲,显然是想让我停下来,偷偷跟我说上几句话。她跑了过来,凑在我耳边轻声说: “普莱特!你知道吗?那两个人是来找你的。他们说你是自由人,还说你有老婆和三个孩子。上帝啊,你是不是会跟他们走啊?你一定要走啊,不走你傻啊!我真希望我也能走啊!”说罢,菲比疾步走开了。 没过一会儿,埃普斯太太走进了厨房。她跟我说了很多话,还问我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她觉得特别遗憾,说宁可失去的是其他奴隶,也不希望失去我。如果换成是帕希,我估计埃普斯太太肯定会高兴极了。她说,所有的奴隶里,就属我最能干了;我走了之后,就再也没人帮忙修椅子、修家具了,再也没人拉小提琴给她听了。说着说着,埃普斯太太竟然伤心落泪了。 埃普斯让鲍勃去把他的马牵过来。其他奴隶都丢下了地里的活儿,站在院子里看着,他们一时都顾不上会受责罚了。他们远远地站在小屋那边,尽量不让埃普斯看到他们。他们挥手让我过去,然后好奇无比地不断向我发问,他们都激动地尖着嗓子,你一言我一语不停地说着。要是我把他们当时所说的话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或是把他们当时的神态举止都画下来,那一定有趣极了。在他们眼里,我似乎一下子高大了起来,一下子成了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们把法律文件交给埃普斯之后,约好第二天在马克斯维尔再碰面。诺萨普先生和司法官上了马车,准备回马克斯维尔。我正打算坐在马车夫边上时,司法官让我去跟埃普斯道个别。我跑回大宅门口,他们都还站在那里。我摘下帽子,恭敬地跟他们道别。 “再见了,太太。” “再见,普莱特。”埃普斯太太温和地说。 “再见,老爷。” “你这该死的黑鬼!”埃普斯狠狠地说,“别高兴得太早,你还不能离开这儿呢!明天咱们在马克斯维尔走着瞧!” 要是我当时临走前踹他一脚,那该有多好啊!我当时确实很想这么做,但我清楚自己的身份,我就是个“黑鬼”而已。我走回马车的时候,帕希从小屋那边跑了过来,一下子抱住了我的脖子。 “普莱特啊!”她失声痛哭,“你自由了啊!你要去自由的北方了啊!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了。多亏了你,我才少挨了很多鞭子。你能重获自由,我真是太高兴了。但是上帝啊,我该怎么办呢?” 我挣脱了她,爬上马车。车夫扬起鞭子,马车应声驶了起来。我转过头去,看到帕希低头蹲坐在地上,埃普斯太太还站在门前空地上,老亚伯拉罕、鲍勃、威利和菲比都站在门口目送着我。我向他们挥手告别,但马车很快转了个弯,他们都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我们在凯里老爷的甘蔗园门口停了一会儿,当时地里有很多奴隶在干活。诺萨普先生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十分好奇,所以驻足看了一会儿。埃普斯挥着马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去,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是赶去大松林找福特老爷,因为是福特老爷把我带到这一带的。 1月4日,星期二。我、诺萨普先生和瓦迪尔律师在马克斯维尔的一间小屋里与埃普斯和他的律师H·泰勒、法官还有阿沃伊尔斯的司法官见了面。诺萨普先生陈述了有关我的事实,表明了他此行的目的,并出示了相关的宣誓书。司法官讲述了他在棉花地里跟我的对话。他们问了我很多问题。最后,泰勒律师告诉埃普斯,现在证据非常充分,如果要打官司,费用太高暂且不说,关键是结果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所以,他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相关的各方都签了字,主要内容是由埃普斯确认,他已经承认了我的自由身份,并正式将我交给纽约州当局。文件里也清楚地规定,该文件会呈交阿沃伊尔斯的档案室归档。(参见附录三) 一切办妥之后,我和诺萨普先生当即赶往码头,搭上了第一班汽船,顺着雷德河北上。十二年前,我正是沿着这条河流一步一步地走进了黑暗之中。 第二十二章 汽船朝着新奥尔良缓缓驶去。也许我并没有表现得特别兴奋,也许我并没有乐得直接在甲板上翩翩起舞,也许我并没有去讨好那位不远千里前来搭救我的先生,也许我并没有为他鞍前马后、伺候左右;是的,也许这一切我都没有做,但这些都不重要。 我们在新奥尔良逗留了两天。我带诺萨普先生去看了弗里曼的奴隶围圈,还指给他看了那间用来交易奴隶的房间,当时福特老爷就是从那里把我买走的。凑巧的是,我们居然在街上碰到了西奥菲勒斯·弗里曼,不过,我觉得跟他“重续前缘”显然没有必要。当地几位颇受人尊敬的先生告诉我们,弗里曼如今不仅声名狼藉,而且日子也过得很惨。 国会参议员皮埃尔·苏尔阁下曾致信新奥尔良当地的司法官杰诺伊斯先生。我们在新奥尔良逗留期间也去拜访了他。他果然是一位品格高贵、受人尊崇的先生。他非常爽快地帮我们开了一张通行证明,亲笔签了字还加盖了办公室印章。这份通行证明里写清楚了我的容貌,具体如下: 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第二区,司法官办公室致所有查阅本证明之人士:兹证明,纽约州华盛顿县人士亨利·B·诺萨普先生已向本人出具充分证据,证明所罗门·诺萨普为自由人。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先生,年约四十二岁,黑白混血人种,身高五尺七寸六,卷发,栗色眼睛,出生于纽约州。亨利·B·诺萨普先生现正将所罗门·诺萨普带回其出生地。烦请沿途南方诸州之地方机关予以配合,使该名所罗门·诺萨普不受阻挠、顺利通过。本证明由本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新奥尔良市公章。签发时间:1853年1月7日司法官:杰诺伊斯 1月8日,我们搭乘火车抵达庞恰特雷恩湖,然后按常规路线抵达了查尔斯顿。我们在登上汽船付船费的时候,一位海关官员突然叫住了诺萨普先生,问他为什么没有给他的仆人做登记。诺萨普先生回答说,他没有仆人,他刚解救了一位被贩卖为奴的黑人,现在正陪同此人返回纽约州;所以,他不打算也没必要做任何登记。从言语和态度来看,虽然我容易让人产生误会,但查尔斯顿的官员了解实情之后不会为难我们。随后,我们就被顺利放行。经过里士满的时候,我一眼瞥到了古丁的奴隶场。1853年1月17日,我们抵达了华盛顿。 我们获悉,伯奇和拉德博恩都还住在华盛顿。于是,我们立刻向华盛顿的治安法庭提起诉讼,控告詹姆斯·H·伯奇将我绑架并贩卖为奴。戈达德法官签发了逮捕令,将伯奇捉拿归案,然后在其交了三千元的保释金后由曼塞尔法官释放。伯奇在刚被捕的时候惊慌失措,在还没到路易斯安那大街的法官办公室也不清楚具体诉讼事由的时候,便一再恳求警方允许他见一见本杰明·O·谢克尔斯。这人是他以前一起合伙贩卖奴隶的搭档,已经做了十七年奴隶贩子了。保释伯奇的就是这个人。 1月18日上午十点,当事双方出庭。到场的除了原告和被告之外,还有俄亥俄州的参议员切斯先生、仙蒂山的奥维尔·克拉克阁下、我的辩护律师诺萨普先生以及伯奇的辩护律师约瑟夫·H·布兰得利等。 奥维尔·克拉克阁下作为证人出席。他在宣誓之后作证,表示其从我年幼时就认识我,并表示我生来就是自由人,我的父亲也是自由人。随后,诺萨普先生也提供了同样的证词,并如实陈述了他前往阿沃伊尔斯解救我的前后经过。 随后,埃比尼泽·拉德博恩也当庭宣誓,表示其时年四十八岁,是华盛顿的居民,认识伯奇已经十四年了。1841年时,他在威廉姆斯的奴隶围圈当看守,他清楚地记得我当时被关在那里的事情。至此,被告律师承认我曾于1841年被伯奇关在奴隶围圈的事实,庭审在此基础上继续。 本杰明·O·谢克尔斯作为被告方证人出庭。谢克尔斯是个大块头,从身材和长相上就能看出是个粗鲁的人。从他如何回答法官的第一个问题,就能看出他这个人的素质。当时,法官问他出生在哪里,他扯着嗓子大声说: “我出生在纽约州的安大略县。我出生时足足有十四磅重呐!” 可真是个胖小子啊!随后,他开始陈述他的证词。他说他在1841年时在华盛顿经营汽船旅店,那年春天的时候曾在旅店里看到过我。当他说到他曾听到两个人的谈话时,切斯先生提出了反对,表示这种道听途说不可取信,不能作为证据。但法官驳回了他的反对,于是谢克尔斯继续往下说。他说,当时有两个白人带着一个黑人到了他的旅店,说是要把这个黑人卖掉,随后那两个人就跟伯奇碰了头。那两个白人自称是佐治亚州人,但谢克尔斯说他不记得他们说的是哪个县。两个白人提供了那个黑人的详细信息,说他是个砖瓦匠,还会拉小提琴。伯奇表示他愿意做这笔买卖,于是两个白人就去把那个黑人带了过来。谢克尔斯当庭指认,他所说的那个黑人就是我。然后,他接着一板一眼地陈述,口气就像是在陈述事实一样。他说,我也自称是佐治亚州人,那两个白人里有一个是我的主人,我非常不舍得离开他;他甚至说我当时“痛哭流涕”,还说我尽管特别伤心,但仍然非常懂事地表示,主人确实有权利把我卖给别人,而且也实在是情非得已,因为我的主人“嗜赌如命、债台高筑”,所以不得不把我给卖了。 根据当时的庭审记录,他后来是这样描述伯奇买下我的过程的:“伯奇按照惯例问了那个黑人一些问题,还告诉那个黑人,买下来之后会把他送到南方去。黑人表示同意,还说自己很乐意去南方。据我所知,当时伯奇付了六百五十美元。我不记得那个黑人到底叫什么名字,但我印象中并不是‘所罗门’。那两个白人的名字我也不记得了。他们在我那里待了两三个小时,期间那个黑人还拉了会儿小提琴。买卖契约是在我的酒吧间里签的,当时填写契约的是伯奇。1838年之前,伯奇是我生意上的搭档,我们一起买卖奴隶。后来,伯奇跟新奥尔良的西奥菲勒斯·弗里曼一起做生意,伯奇在这里买下奴隶,然后弗里曼在新奥尔良转手卖掉。” 谢克尔斯在出庭作证以前听到过我的陈述,知道我跟布朗和汉密尔顿一起前往华盛顿的始末,所以他在自己的陈述里也说成是“两个白人”,还特地提到了小提琴。他的证词纯属捏造,毫无半点真实内容,结果居然还找了另一个人来帮他做证。 这个人名叫本杰明·A·索恩,他说他当时就在谢克尔斯的旅馆里,而且还亲眼看到过一个黑人拉小提琴。“谢克尔斯说,他的主人要把他卖了。我亲耳听到了他的主人对他说,会把他卖了。那个黑人亲口跟我承认,他是个奴隶。他们付钱的时候,我并不在场。就是在庭上的这个黑人。当时他的主人快哭出来了,那个黑人当时已经哭了。我时不时地会带些黑人去南方,这生意陆陆续续干了二十来年吧。生意不好的时候,就干点别的。” 他们陈述完之后,我方提出,让我以证人的身份自行陈述。但法庭否决了这项提议。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是个黑人,法庭不予采纳我的证词。但是,我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谢克尔斯在他的证词里提到了买卖契据,所以法庭要求伯奇出示当时双方签署的这份契据,用以佐证谢克尔斯和索恩的证词。被告律师也认为有必要出示,如果无法出示,则需给出合理的理由。伯奇表示他无法出示这份契据,但要求自己以证人身份为自己辩护。这种做法显然不妥,他自己为自己做证,这不仅违反了取证的规则,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审判的结果。但出人意料的是,法官居然同意了他的提议。他在宣誓之后表示,这份契据确实是存在的,但早就找不到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落在哪儿了。随后,法官让治安官派个警员去伯奇的住所搜找1841年的奴隶交易账本。警员动作很快,在我们还没想好下一步对策的时候,他就已经把账本拿回来了。上面确实记录了1841年的奴隶交易,但在仔细核查之后,却没有找到关于我的任何记录,以任何名字登记的记录都没有! 根据这些记录,法庭认定我方起诉伯奇的罪名不成立,伯奇无罪释放。 随后,伯奇这帮小人又设计反咬了我一口,说我和两个白人串通一起诈骗他。这种说法居然还真有人信!审判结束的一两天后,《纽约时报》上刊了一篇文章,其中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在被告无罪释放之前,被告的律师已经拟好了一份宣誓书,伯奇在上面签了名,指控该名黑人伙同上述两名白人诈骗伯奇六百五十美元。法院随即发出逮捕令,将该名黑人归案,拟交由戈达德法官审判。伯奇及其证人出庭,H·B·诺萨普担任该名黑人的辩护律师,表示其已经做好应诉准备,要求立即开庭。伯奇在与谢克尔斯私下交流了片刻之后向法官表示决定撤诉。被告律师表示反对,希望审判继续。伯奇随即要求自行保管起诉书和逮捕令,法官予以同意;但被告律师又一次表示反对,坚称该等文书应属法庭记录的一部分,不得由伯奇自行保管,且已经开始的庭审程序不应终止。于是,伯奇将前述文书交还法庭。最后,法庭宣布,由于起诉人提出撤诉,该案不予继续审理,案宗归档。” 有些人会去相信这个奴隶贩子的满口胡言,因为在他们看来,任何白人都比黑人更诚实可信。确实,我就是个可怜的黑人,身上烙着卑贱种族的印记,压迫者不会理会我那卑微的声音。但是,我很清楚事实真相,我可以当着所有人的面、当着上帝的面,郑重地起誓并声明,伯奇指控我直接或间接伙同他人把我自己卖了,以及说我在华盛顿汽船旅馆的那些事都是不折不扣的谎言。我从来没在华盛顿的任何地方拉过小提琴,我从来没去过什么汽船旅馆,我之前从来没见过谢克尔斯和索恩。他们三个人编出的这个故事漏洞百出,简直荒谬至极。我要是真的伙同他人把我自己卖了,那我为何还要千方百计地逃离奴役的枷锁,为何还要把伯奇绳之以法呢?我对他恐怕会避之而唯恐不及,怎么可能会自己送上门呢?如果伯奇所说的都是真的,那我这样做只会让自己身败名裂,而且在我归心似箭的时候,我怎么可能会让自己陷入这种被曝光甚至可能会受法律制裁的境地呢?我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才终于等到了与他对簿公堂的机会,才终于能够控诉他的罪行,这背后的唯一动力就是他自己曾对我犯下的那些错,我希望他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惜,他凭借花招,最终逃脱了责罚。但是,他侥幸逃过了人间的审判,一定逃不过另一种更为神圣的审判。伪证和花招都是没有用的,有朝一日,他终将要为自己赎罪。 1月20日,我们离开华盛顿,经费城、纽约和奥尔巴尼,于21日晚抵达了仙蒂山。当眼前的景象越来越熟悉,我的心情越来越激动,我终于回到了这里,回到了亲友身边。第二天一早,我在几位友人的陪同下前往格伦斯福尔斯。安妮和孩子们都在那里。 当我走进他们舒适的小屋时,玛格丽特第一个看到我。她并没有认出我来,因为我离开时她才七岁,还是一个成天抱着娃娃的小女孩。如今,她已经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她的孩子当时就站在她身边,是个眼睛闪闪发亮的小男孩儿。为了纪念那位不幸的外公,她给孩子取名叫所罗门·诺萨普·斯汤顿。当她得知我是谁时,顿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随后,伊丽莎白走了进来;安妮得知我回来了之后,立刻从酒店跑了回来。她们紧紧地抱着我,泪流满面。当时的情景实在太过美好,我完全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当激动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地过起了无比欢乐的日子。有时候,我们会围坐在壁炉旁,感受着温暖的火光带给我们的幸福和舒适,倾诉着这些年来发生的一切;我们回想着那些年月里彼此抱有的希望、心怀的恐惧、经历的快乐与哀伤、走过的琐碎与困境。阿朗佐当时去了西部,不久之前他还曾写信告诉妈妈,等他攒够了钱就去把我赎回来。这是我的儿子从小到大的人生目标。他们都知道我被人绑架后被贩卖为奴的事,因为曾收到过那封我在“奥尔良”号上写的信。但是,这些年来,他们一直都不知道我到底被卖去了哪里。安妮告诉我,伊丽莎白和玛格丽特有一次从学校里哭着跑回家,哭得特别伤心。安妮问她们到底发生了什么,后来才知道,她们在地理课上看到了一幅黑奴在棉花地里劳作的图,边上的工头正拿着鞭子赶着他们。这幅图让她们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想到了父亲可能正在南方遭同样的罪。我当时确实在南方过着那样的日子。她们告诉了我许许多多,她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我,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为奴十二年的经历到此为止。我不想对奴隶制做过多的评论,每一位读者都会有自己的看法。我只是想说,我在这本书里如实地陈述了雷德河沿岸的奴隶生活;至于其他地方的状况,我并不知道。我所说的一切,没有任何杜撰或夸大的成分。如果真的要说我在书里刻意表达了什么,那只能说,我也许展示了太多奴隶制光明的一面。也许,像我这样被贩卖为奴的自由公民并不在少数,也许他们中的很多人直到现在仍然在得克萨斯或是路易斯安那的种植园里辛苦劳作着,但我尽量地克制,客观地陈述着这一切。苦难磨砺了我的心智,我深深地感激那些让我重获自由的善良的人们。我会堂堂正正地过完我平凡的一生,在父亲的墓碑旁画下我人生的句号。 附录 附录一 《有效保护本州公民免遭绑架或沦为奴隶之法令》 于1840年5月14日通过 纽约州参议员及议会代表纽约州人民发布如下法令: 1.纽约州州长一旦获悉充分之信息,表明该州之任何自由公民或住民遭绑架或被带离本州,且在其他州或美国之其他领地沦为奴隶;或该等自由公民或住民被他人通过不法手段囚禁于其他州或美国之其他领地,且声称或佯称该等自由公民或住民为奴隶;或依据其肤色或该等其他州或领地之法律认定其为奴隶或剥夺其自由公民的身份,则州长应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恢复该等人士的自由身份,并确保该等人士回到本州。州长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任命并聘用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以促成该等人士之身份恢复并返回本州;且州长应授予该等代理人足够的资质和指示,以使其完成该等任务。除必要的开支外,州长还可决定给予该等代理人酬劳。 2.代理人应采取措施以搜集足够且恰当的证据,证明该等人士的自由身份;且应根据州长的指示、在必要的情况下前往相关的地点、采取一定的措施并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以促使该等人士恢复其自由身份并返回本州。 3.在前述行为或活动中所产生之任何服务及费用均应由审计官进行审计并出具证明,随后由本州财政部拨款支付。财政部亦可提前拨款,但需凭审计官出具的证明,且需州长确认该等提前拨出的款项属代理人完成其任务的合理开支。代理人在完成任务之后需到审计机构对账,以核准其支出金额。 4.本法令即时生效。 附录二 安妮的请愿书和其他人士的宣誓书 安妮的请愿书 尊敬的纽约州州长阁下: 本人,安妮·诺萨普,现居于纽约州沃伦县格伦斯福尔斯村,特此呈交本请愿书: 本人婚前的姓名是安妮·汉普顿,今年3月14日年满四十四岁。本人于1828年12月25日与所罗门·诺萨普结婚,其当时居住于本州华盛顿县的爱德华堡。证婚人是蒂莫西·埃迪法官。自结婚后至1830年,我们居住在爱德华堡,随后举家搬往华盛顿县的金斯伯里,在那里居住了约三年,然后搬往本州的萨拉托加斯普林斯,在该地及附近的镇上一直生活到1841年。同年,本人的丈夫所罗门前往哥伦比亚特区,自此之后本人再未见到他。 据本人了解,居于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的亨利·B·诺萨普先生曾于1841年收到过一封信,该信从新奥尔良寄出,信中表示本人的丈夫所罗门在华盛顿遭绑架,随后被押送上船,该信寄出时所罗门即在船上。但其在信中同时表示,无法确认其何以陷入这样的境地,也无法确认其目的地。 自此之后直到今年9月,本人一直未能获得丈夫所罗门的任何讯息。今年9月,上段所述之亨利·B·诺萨普先生又一次转收到了本人丈夫所罗门寄出的信,该信从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的马克斯维尔寄出。据信中所述,本人丈夫所罗门现在是奴隶,本人认为该信息属实。 本人丈夫所罗门时年四十五岁,在其前往哥伦比亚特区之前一直未曾离开过纽约州,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被他人以不法手段贩卖为奴后,如今在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的马克斯维尔附近劳作,该等不法人士佯称本人丈夫所罗门为奴隶。 本人丈夫所罗门的父亲名叫敏图斯·诺萨普,为黑人,于1829年11月22日在爱德华堡去世;其母亲是黑白混血人种,有四分之三的白人血统,五六年前在纽约州的奥斯威戈县去世。其父母均为自由公民。 本人家境贫寒,完全无力承担赎回本人丈夫所罗门所需之费用。 本人在此恳请州长阁下根据1840年5月14日通过的《有效保护本州公民免遭绑架或沦为奴隶之法令》,聘用代理人前往当地解救所罗门·诺萨普,恢复其自由身份并使其返回本州。 安妮·诺萨普(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安妮·诺萨普,现居于纽约州沃伦县格伦斯福尔斯村,特此郑重宣誓,本人在请愿书上签名,且请愿书中所述之一切均属实。 安妮·诺萨普(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公证人:查尔斯·休斯(治安法官) 我们建议州长阁下委派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的亨利·B·诺萨普担任代理人,负责解救安妮·诺萨普之请愿书中所提述之所罗门·诺萨普,并将其带回本州。 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 日期:1852年11月20日 (签名) 彼得·赫尔布鲁克 B·F·霍格 查尔斯·休斯 E·D·贝克 丹尼尔·斯威特 阿尔蒙·克拉克 本杰明·费理斯 约西亚·H·布朗 奥维尔·克拉克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约西亚·汉德,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人,特此郑重起誓并陈述:本人现年五十七岁,出生于前述村庄,且一直居于该地。本人自1816年起结识敏图斯·诺萨普和他的儿子所罗门·诺萨普,该所罗门·诺萨普即安妮·诺萨普请愿书中所述之人;敏图斯·诺萨普自本人认识之日起直至其去世,一直在金斯伯里和爱德华堡务农;该名敏图斯·诺萨普及其妻子均为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本人对此无异议;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出生于华盛顿县,于1828年12月25日在爱德华堡结婚,其妻子和三个孩子(两女一男)目前居住于纽约州沃伦县格伦斯福尔斯;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直至1841年一直居住于华盛顿县及周边地区;本人自1841年起再未见过该名所罗门·诺萨普,本人被告知其被他人以不法手段贩卖至路易斯安那州为奴,本人认为该信息可靠且可信;本人认为安妮·诺萨普所呈之请愿书中内容均真实可信。 约西亚·汉德(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公证人:查尔斯·休斯(治安法官)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蒂莫西·埃迪,纽约州华盛顿县爱德华堡人,特此郑重起誓并陈述:本人现年逾六十岁,在该地居住已超过五十年。本人认识安妮·诺萨普请愿书中所述之所罗门·诺萨普及其父亲敏图斯·诺萨普;该名敏图斯·诺萨普是黑人,其妻子是黑白混血人种;该名敏图斯·诺萨普与其妻子育有两个儿子,分别名叫约瑟夫和所罗门,在1828年前均居住于爱德华堡;该名敏图斯·诺萨普于1829年去世;本人在1828年时担任爱德华堡治安法官,并于1828年12月25日以该身份为所罗门·诺萨普和安妮·诺萨普证婚,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即为安妮·诺萨普请愿书中所述之人;该名所罗门·诺萨普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本人对该事实完全没有异议;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在1840年左右及之前一直居住在本州,随后本人再未见到他;本人最近获知,该名所罗门·诺萨普被他人以不法手段贩卖至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的马克斯维尔为奴,本人认为该信息可靠且可信;前述之敏图斯·诺萨普去世时约六十岁,在本人认识其的三十余年里,其一直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 本人进一步证明: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的妻子,安妮·诺萨普,品行端正、声誉良好;其请愿书中所述之全部内容均真实可信。 蒂莫西·埃迪(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公证人:蒂莫西·斯托顿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亨利·B·诺萨普,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人,特此郑重起誓并陈述:本人现年四十七岁,自出生后一直居住于纽约州华盛顿县。本人自小认识安妮·诺萨普所呈请愿书中所述之敏图斯·诺萨普,该名敏图斯·诺萨普于1829年在爱德华堡去世;本人亦认识敏图斯·诺萨普的两个儿子,即所罗门和约瑟夫,该两人均出生于华盛顿县;本人从所罗门·诺萨普小时候就认识他,其即是安妮·诺萨普所呈请愿书中所述之人;该名所罗门·诺萨普自出生之后直至1841年前后一直居住在华盛顿县及其周边地区;该名所罗门·诺萨普能读会写;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及其父母均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1841年,本人曾收到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写的一封信,该信邮戳显示从新奥尔良寄出: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在信中表示,其在华盛顿被绑架,其自由证明被他人夺走,其当时正戴着镣铐囚禁在一艘船上,他人佯称其为奴隶,其不知会被他人送往何处,请求本人设法予以解救,本人认为该信的内容可信;该信目前已遗失;本人之后一直在设法打听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的下落,但始终无果;直到今年9月,本人转收到该名所罗门·诺萨普指示他人代写的一封信,信中说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目前在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的马克斯维尔附近为奴,本人坚信该信所言属实;本人亦坚信,该名所罗门·诺萨普被他人以不法手段贩卖至马克斯维尔附近为奴。 亨利·B·诺萨普(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20日 公证人:查尔斯·休斯(治安法官)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尼古拉斯·C·诺萨普,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人,特此郑重起誓并陈述:本人现年五十八岁,自安妮·诺萨普所呈请愿书中所述之所罗门·诺萨普出生起就认识该人;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现年约四十五岁,出生于纽约州华盛顿县或埃塞克斯县,在1841年左右及之前一直居住在纽约州;1841年之后,本人再未见过该名所罗门·诺萨普,亦不知其下落;几周前,本人才获悉其被贩卖至路易斯安那州为奴,本人认为该消息可信;该名所罗门·诺萨普于约二十四年前在爱德华堡结婚,其妻子和三个孩子(两女一男)现居住于纽约州沃伦县格伦斯福尔斯;该名所罗门·诺萨普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其自出生起即为自由身份,且出生后一直居住在纽约州华盛顿县、埃塞克斯县、沃伦县或萨拉托加县,其妻子在结婚后也一直居住在这些地方,其孩子亦然,本人对这些事实均无异议;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的父亲是黑人,名叫敏图斯·诺萨普,于1829年11月22日在纽约州华盛顿县爱德华堡去世,葬于仙蒂山的墓地;该名敏图斯·诺萨普在其去世前的至少三十年一直居住在纽约州埃塞克斯县、华盛顿县或伦斯勒县;其去世后留下了妻子和两个儿子,约瑟夫和该名所罗门·诺萨普;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的母亲是黑白混血儿,于五六年前在纽约州奥斯威戈县去世;在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出生时,其母亲也不是奴隶,且在随后的将近五十年里也从来不曾是奴隶。 尼古拉斯·C·诺萨普(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公证人:查尔斯·休斯(治安法官)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奥维尔·克拉克,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人,特此起誓并陈述:本人现年逾五十岁,在1810年和1811年时,本人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仙蒂山或格伦斯福尔斯。本人认识敏图斯·诺萨普,其为黑人;该名敏图斯·诺萨普是自由公民,本人对此一直没有异议;该名敏图斯·诺萨普的妻子,即所罗门·诺萨普的母亲,也是自由人;自1818年起至该名敏图斯·诺萨普去世(1829年),本人与其非常熟悉;其颇受友邻尊重,是一位声誉良好的正直的自由人;本人在1818年认识了敏图斯·诺萨普的儿子所罗门·诺萨普,并与之一直熟识,直到1840年或1841年其突然失踪;该名所罗门·诺萨普的妻子即安妮·诺萨普,其父亲威廉姆·汉普顿是本人的近邻;该名安妮·诺萨普现仍然居住在附近地区;敏图斯·诺萨普和威廉姆·汉普顿都是当地颇受人尊敬的先生;自本人与其相识起(约在1810年左右),敏图斯·诺萨普及其家人以及威廉姆·汉普顿及其家人都有不错的声誉,也全部都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据本人所知,威廉姆·汉普顿根据本州法律享有投票权,敏图斯·诺萨普也拥有可参选的财产资格;敏图斯·诺萨普的儿子,即所罗门·诺萨普,在其离开本州之前一直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所罗门·诺萨普的妻子安妮·诺萨普是位受人尊敬的女士,其品格端正;本人相信其在呈交州长阁下的请愿书中所言之一切均真实可信。 奥维尔·克拉克(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公证人:U·G·帕里斯(治安法官) 纽约州华盛顿县政府: 本人,本杰明·费理斯,纽约州华盛顿县仙蒂山人,特此起誓并陈述:本人现年五十七岁,在前述地点已居住了四十五年。本人自1816年起认识安妮·诺萨普所呈请愿书中所提之敏图斯·诺萨普,直到其于1829年在爱德华堡去世;本人也认识敏图斯·诺萨普的两个儿子,约瑟夫·诺萨普以及安妮·诺萨普所呈请愿书中所提之所罗门·诺萨普;敏图斯·诺萨普在其去世前一直居住在华盛顿县,且一直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本人对此完全没有异议;安妮·诺萨普品格端正,本人相信其在请愿书中所述之一切均真实可信。 本杰明·费理斯(签名) 日期:1852年11月19日 公证人:U·G·帕里斯(治安法官) 纽约州政府奥尔巴尼行政处: 1852年11月30日 本人特此证明,前述各宣誓书均为行政部留档证据之准确副本,本人依据该等宣誓书,特此委派亨利·B·诺萨普担任本州之代理人,授权其采取必要且恰当的行动解救该名所罗门·诺萨普。 华盛顿·亨特(签名) 私人秘书J.F.R 纽约州政府行政部: 本人,华盛顿·亨特,纽约州州长,敬请相关人士注意: 鉴于本人已收到充分信息,表明本州之自由公民所罗门·诺萨普被他人以不法手段贩卖至路易斯安那州为奴; 根据本州法律,本人应采取相应且必要的措施,以解救该名所罗门·诺萨普,恢复其自由身份并促使其返回本州; 依据本州法律第375条授予本人之权利,本人特此委派本州华盛顿县的亨利·B·诺萨普担任代理人,完全授权其解救该名所罗门·诺萨普,其有权采取或启动适当的法律程序、收集相关证据、聘用必要顾问,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达成所委派之任务。 亨利·B·诺萨普将根据指示前往路易斯安那州履行其使命,请相关机构和人员给予协助。 有鉴于此,本人特此签名,并加盖本州公章。 1852年11月23日,于奥尔巴尼 华盛顿·亨特(签名) 私人秘书詹姆斯·F·拉格尔斯 附录三 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 本人阿里斯蒂德·巴尔班,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司法官,特此记录如下:亨利·B·诺萨普,纽约州华盛顿县人,此番前来本州是为了执行纽约州州长华盛顿·亨特阁下授权并委任其作为纽约州代理人解救奴隶所罗门·诺萨普的任务。该等授权及委任的具体内容请参见该州州长于1852年11月23日出具的文书。该名所罗门·诺萨普是纽约州的自由公民,其被他人以不法手段绑架并贩卖至本州为奴,现属于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埃德温·埃普斯所有。代理人亨利·B·诺萨普特此签名确认:埃德温·埃普斯今日已将该名所罗门·诺萨普交予其带回纽约州,并恢复其自由身份;且埃德温·埃普斯确认该名代理所出具之证据足够,并承认所罗门·诺萨普应恢复其自由身份。各相关方均同意,前文所述之授权文书的核证副本将随附于本记录。 于1853年1月4日在阿沃伊尔斯教区马克斯维尔签署,见证人亦作出签署。 (签名) 亨利·B·诺萨普 埃德温·埃普斯 司法官:阿里斯蒂德·巴尔班 见证人: H·泰勒 约翰·P·瓦迪尔 路易斯安那州阿沃伊尔斯教区: 本人特此证明:上述文书为原始记录真实准确之副本,该等原始记录保存于本人办公室。 阿沃伊尔斯教区司法官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日期:1853年1月4日 阿里斯蒂德·巴尔班(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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