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再见,哥伦布 作者:菲利普·罗斯 内容简介 《再见,哥伦布》是菲利普罗斯二十六岁时出版的第一部作品,收录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和五个短篇小说。该书出版后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他在作品中富有爆发力的才智、深刻的洞察力及其对笔下人物的悲悯之情,令其在美国文坛一举成名。 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讲述一对同为犹太人但家境悬殊的青年恋人的故事。出身贫寒的图书管理员尼尔与青春貌美的富家女大学生布兰达在盛夏的游泳池畔邂逅,一见钟情。但社会阶层的差异、恋人之间的种种猜疑最终导致一段青春恋情黯然收场。 一 和布兰达第一次邂逅相遇时,她让我帮她拿一下眼镜。然后,她迈步走向跳水板边缘,迷迷瞪瞪地向游泳池望去;此刻要是池水已被排干,近视的布兰达也是不会知道的。她姿态优美地纵身跳入水中,一会儿又游回池边,她那有着金棕色短发的头向上昂起,在她躯干的前方,宛如一朵玫瑰花缀在长长的枝条上。她滑移到池边,坐在我身旁。“谢谢您。”她说,两只眼睛水灵灵的,自然,那水不会是游泳池的水。她伸手取回眼镜,但直到她转身走时才戴上。我望着她离去的倩影。突然,她把手放到背后,用大拇指和食指拉了一下游泳衣的底部,又使其弹回去,隐约地闪现一下肉体。一阵热血涌上我的心头。 当天晚饭前,我就给她挂了个电话。 “你给谁打电话?”格拉迪斯舅母问我。 “给今天遇到的那位姑娘。” “是多丽丝给你介绍的吧?” “多丽丝,她连一个游泳池的清洗工也不会给我介绍的。” “别成天埋怨别人。堂妹总是堂妹嘛!你是怎样遇上她的?” “也说不上什么遇上她,我瞧见她罢了。” “她是谁?” “她姓帕丁金。” “姓帕丁金,我怎么不认识?”格拉迪斯舅母说,仿佛她认识“绿胡同乡村俱乐部”的每个成员。 “你们还没互相认识,你就打电话给她?” “对,”我解释道,“我可以来个自我介绍嘛!” “冒失鬼。”她边说边回去给舅舅做饭。我们从未在一起同时吃过饭,格拉迪斯舅母五点吃晚饭,苏珊表姐五点半吃,而我是六点,舅舅则到六点半才吃。这纯粹是因为舅母的怪脾气,别无理由可解释。 “那本市郊电话号码簿放在哪里?”我问,把塞在电话桌里的书通通掏了出来。 “什么?” “市郊电话号码簿,我要往肖特山打电话。” “是那本薄薄的书吗?嗯,就是那本把我房间搞得乱七八糟的小书吗?可我从来没有用过。” “放到哪儿去了?” “塞在断了条腿的梳妆台下面。” “无论如何你得帮我找到。”我说。 “最好问查号台。你在那里乱翻,把我的抽屉翻得一团糟。别再烦我了,你看,你舅舅很快就要回家了,而我还没喂饱你呢!” “舅妈,今晚我们一块儿吃吧。天气很热,您也可省些事。” “好啊,你要我一下子准备四份饭菜不成,你想吃炖肉,苏珊想吃焖牛肉,麦克斯想吃牛排,星期五晚上是该他吃排骨的日子,我不愿使他失望。而我则喜欢吃凉子鸡,莫非要我来回蹦跳二十几次不成?把我当什么啦?当牛马吗?” “那我们干嘛不都吃牛排或子鸡呢?” “我管家已管了二十年了,给你女朋友打电话去吧!” 电话通了,然而布兰达·帕丁金不在家。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她告诉我布兰达在俱乐部吃晚饭。她吃完饭会回来吗(我的嗓音比唱诗班的男童音还高两个音阶)?我不知道,对方说,她也许会去打高尔夫球。您是哪一位?我嘀咕了几句——嗯,没什么,她不认识我的,我再给她打电话好了,不必留条了,谢谢您,打搅了……我遂挂断了电话。这时舅母在喊我,我只好进去吃晚饭。 她把黑色的电扇开到了转速最高一档,风把厨房里电灯上垂下的那根电线也吹了起来。 “你喜欢喝什么苏打水?这里有姜味淡啤酒、德国矿泉水、果子饮料,还可开一瓶奶油苏打。” “我什么也不要,谢谢您。” “你要水吗?” “我吃饭时是不喝水的。格拉迪斯舅妈,我几乎每天对您讲一遍,已经快有一年了。” “只要弄上一点牛肝,麦克斯就可喝上一箱饮料。他整天工作很辛苦。如果你卖力地干,也会喝得很多的。” 火炉上的盘子里堆满了焖牛肉、肉卤、煮土豆、青豆和胡萝卜。她把盘子放到我面前,饭菜的热气扑面而来。她又切了两片黑面包放在桌上,摆在我旁边。 我用叉把土豆割成两半吃下去,坐在对面的舅母一直盯着我看。 “你不要面包?”她说,“早知道我就不切下来了,要坏的。” “我要的,”我说。 “你不要黑面包是不是?” 我把面包掰成两半吃了。 “肉的味道好吗?” “还可以,不错。” “你先用土豆和面包填饱肚子,你吃不了的肉我只得扔掉了。” 她蓦地从椅子上跳起来,“盐!”她回到自己座位时,“呼”地一下把盐瓶撂在我面前——她家不用胡椒粉,因为她听盖伦·德雷克在他主持的节目里讲,人体内不吸收胡椒粉。格拉迪斯舅母要是知道她做的饭菜,经咽喉、胃到肠子,仅仅为了得到在人体内周游一圈的乐趣,那她会感到于心不安的。 “你在挑豆子吃吗?早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买胡萝卜了。” “我爱吃胡萝卜,”我说,“我喜欢吃。”为了证实这一点,我把胡萝卜一半塞进嘴里,另外一半塞进了裤袋。 “猪。”她说。 尽管我非常爱吃点心,特别喜欢水果,但我决定不吃,免得在这炎热的夏夜,为吃新鲜水果还是罐头水果而喋喋不休,多费口舌。不管我挑选哪一类水果,格拉迪斯舅母在冰箱里总是堆满了我不要的那一类水果,多得就象是偷来的钻石一样。“他要吃罐头桃子,而冰箱里放满了葡萄,需要尽快处理……”对格拉迪斯舅母来说,生话似乎就是处理东西。她的最大的乐趣是:清除垃圾,清理储藏室,为那些被她称之为“可怜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准备一捆捆破烂货。但愿她死的时候冰箱空空如也,否则她在棺材里也会嚷嚷说奶酪变霉了,无核桔长毛了,扰得子孙后代永远不得安宁。 麦克斯舅舅回家了。我第二次给布兰达打电话时,可以听见厨房里“乒乒乒”打开苏打水瓶盖的声音。对方声音尖尖的,说话很简略,又显得十分疲惫。“喂,”我开始连珠炮似地说,“喂,布兰达,布兰达,我是一个您所不认识的人,您也不会知道我叫什么,但是今天下午在俱乐部时,我给您拿过眼镜……是您叫我拿的……,我不是俱乐都会员,我的堂妹多丽丝·克勒门是。我向她打听过您是谁……”我喘了口气,好让她也说说话。对方没有回音,于是我就又说了起来,“您问多丽丝吗?就是那个一直在看《战争与和平》的姑娘。当多丽丝看《战争与和平》时,我就知道已经是夏天了。”布兰达没有嘲笑我,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很实际的姑娘。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我叫尼尔·克勒门,在跳水板上我给您拿过眼镜的。还记得吗?”她又提出一个问题来作为回答,而这个问题对长得丑和长得美的人都会带来难堪。 “你长得怎么样?” “我……皮肤很黑。” “你是黑人吗?” “不是。”我回答说。 “那你长得什么样子?” “今晚我来看您,到时您再自己瞧吧。” “好极了,”她笑着说,“今晚我还要去打网球。” “我以为您是去打高尔夫球。” “我已经打过了。” “打完球以后见面怎么样?” “那时我肯定一身汗,”布兰达说。 这倒并不是在警告我见面时捂着鼻子转身而去。这是事实,布兰达显然对它并不在乎,但她想把情况摆明。 “没有关系,”我说,但语气中却流露出希望能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一个既不过分讲究,又不邋遢的地方。 “我开车来带您去好吗?” 她没马上回答,我听见她喃喃地说,“多丽丝·克勒门……”然后她说,“好吧,八点一刻在布里亚帕斯希尔斯等我。” “我将开一部——”但我憋住没有讲出是哪一年制造的,“普利茅斯牌轿车去,这样您认得出我,但叫我怎么认出您呢?”我带着阴阳怪气的笑声说道。 “我浑身汗津津的。”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我很快地驶出了纽瓦克。途经欧文顿、乱七八糟的铁路道口、扳道工小房、木工厂、奶油冰淇淋店和旧汽车商场。傍晚的天气渐渐变得凉爽。郊区的地面虽比纽瓦克只高了八十码,却使人感到好像更接近天堂,太阳似乎更大、更低、更圆。不久,我便驶过长长的草坪,车轮辗碎草茎上滚动的露珠;而后驶过一排排房子,门前平台上空无一人,却亮着灯,窗户紧闭,仿佛屋里的人谁也不愿意与外面的人共同体验世间的甘苦,他们把湿度不多不少地调节到他们皮肤所能适应的程度。时间才八点,由于我不想早到,就驾车在马路上兜风。这里的马路皆以东部大学的校名命名,好像这个镇多年前给马路取名时就已为这些公民子孙们的命运作了安排。我想起了麦克斯舅舅和格拉迪斯舅母,在灰暗的小弄堂合吃一枚巧克力棒糖,同坐在海滨的椅子上。习习凉风,沁人心脾,仿佛是他们幸福晚年的预兆。一会儿,我又奔驰在公园的砾石路上。布兰达正在这里打网球。汽车仪表板上的小贮物箱里纽瓦克城市地图仿佛变形成了蟋蟀,因为长达几英里的柏油马路对我来说已不复存在,夜晚的喧闹声吵得就像我太阳穴的血管正在怦怦直跳。 我将汽车停在三棵郁郁葱葱、亭亭如盖的橡树下,朝发出打网球声音的地方走去。我听到恼怒的声音:“又平了!”是布兰达在喊叫,好像她已经是汗流浃背了。我把汽车慢慢地开上砾石路,又听见布兰达在喊:“我领先一分。”我拐弯时弄了一裤脚的砂石,这时我又听见“赢了。”当我走近时,只见她球拍飞舞,在空中一下一下熟练地接着球。 “喂,”我喊了一声。 “嗳,尼尔,让我们再赛一局。”她说。布兰达的话好像惹恼了她的对手,后者是一头棕发的漂亮姑娘,但个儿没有布兰达那么高。她停下不去找从她身边飞过的球,却向我和布兰达瞪了一眼。我很快就理解了其中的缘由,布兰达已五胜四负,她对再打一局便可决定胜败有绝对的把握,这种自负神情引起了她的对手对我俩的恼怒。 果然,布兰达最后取胜了,虽然比赛的次数比她预料的多几场。那个听上去像叫辛普的姑娘,在打成六平时显得快活异常,而布兰达则前前后后,东蹦西跳,只见她那闪烁发亮的眼镜、皮带扣、袜子和运动鞋在暮霭中晃动,有时还可看见球在空中飞舞。随着夜幕的降临,布兰达在网前冲杀得更狠,简直令人有点难以理解,因为刚才还有点余晖的时候,我注意到她退在后面,击回一球之后,即使还需奔跑,她也按兵不动,也许是她不愿意距离她对手的球拍太近的缘故。一股想永葆她青春之美的强烈欲望似乎压倒了她每分必争的热情。我想,如果她的脸颊被网球击中,留下一块红肿的话,那她定会比在世界上失掉所有的比分更伤心。暮色激励她大显身手,她更猛烈地抽打着,最后,辛普只能用脚跟奔走。球赛完了,辛普没有接受我提出来送她回家的好意,并借用凯瑟琳·赫本演的某个老电影中的台词作为托辞,说她可以走回家,显然她的家不会远于附近灌木丛一带。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虽然我对此十分烦恼,但我肯定她的烦恼尤甚于我。 “她是谁啊?” “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 “你为什么不叫她斯托劳?”我问。 “辛普是她在本宁顿时别人这么叫的,傻瓜。” “你在那里上学吗?”我问。 她撩起衬衫擦擦汗水,“不,我在波士顿上学。”我不喜欢她的这个回答。只要有人问我在哪儿上的学,我就会脱口而出“鲁特格斯大学的纽瓦克学院”。可能我会说得太响、太快、太激动,可我就是这样说。布兰达立即使我想起了那些来自蒙特克莱尔,鼻子长得像哈巴狗的小杂种,他们在假期中到图书馆来,在我借书给他们时,他们站在一旁,扯着他们的特长围巾,一直让它们垂到脚跟,暗示他们在“波士顿”和“纽黑文”的名牌大学上学。 “是波士顿大学的吗?”我问,眼睛转向几棵树。 “在哈佛的拉德克利夫学院。” 我们仍然站在球场上,边线已用白粉划好。球场后面的灌木丛中,萤火虫在沉闷的空气中飞舞,划着“8”字形线路。夜色突然降临,树叶也随之闪闪发光,好像刚被雨水淋过一样。布兰达步出球场,我紧跟其后,仅一步之隔。现在我开始对黑暗也适应了。她也不再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了。由“波士顿”而惹出的怒气也烟消云散,我喜欢上她了。 这次她没有用手捻自己的臀部,但贴身的卡其短裤穿与不穿一样,使它原形毕露。她小领子的白马球服背上有两个湿三角,如果说她真长一对翅膀的话,那就是她长翅膀的地方。她束着格子呢的皮带,白色的袜子,白色的运动鞋。她一边走着,一边拉上球拍套子。 “您想马上回家吗?”我问。 “不。” “我们在这儿坐会儿吧,这里很舒服。” “好的。” 我们在草坡上坐下,几乎可以背靠着草地。我们这种坐的角度似乎像是在夜观天象:一颗新星正在诞生,月亮由半圆形变为圆形。布兰达一边讲话,一边扯拉着球拍套上的拉链,第一次显出忸怩不安之态,这使我也紧张激动了。对此,我们都已有准备,似乎没有这次会见也同样会如此。 “你堂妹多丽丝长得怎么样?”她问。 “她长得很黑——” “她是不是——” “不,”我说,“她脸上有点雀斑,乌黑的头发,高高的个儿。” “她在哪儿上学?” “在北安普敦。” 她没有回答,不知道她究竟理解了多少我的意思。 “我不认识她。”她等了一会儿才说,“她是新会员吗?” “是的吧,她们迁到利文斯顿才两年。” “噢。” 至少在五分钟之内没有新的星星出现。 “上次我给您拿眼镜的,您还记得吗?”我问。 “我想起来了。”她说,“你也住在利文斯顿吗?” “不,在纽瓦克。” “我小时候也住在纽瓦克。”她主动地说道。 “您现在想回家吗?”我突然变得生气了。 “不,我们还是走走吧。” 布兰达踢着小石子,走到我的前面去了。 “您为什么天黑后才在网前活跃起来?”我问。 她转过身微笑着,“你也注意到了,可老辛普奎今还未意识到。” “那您为什么要这样?” “我不喜欢靠网太近,除非我肯定她回不了球。” “为什么?” “因为我的鼻子。” “什么?” “我担心我的鼻子,我的鼻子整过形。” “什么?” “我的鼻子动过手术。” “那是怎么回事?” “有些凹凸不平。” “很明显吗?” “不,”她说,“过去我很漂亮,现在更美了。我哥哥准备今年秋天也去整形。” “他也想更漂亮吗?” 她未予理睬,又走到了我的前面。 “我并不是说着玩的,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整形。” “他想……除非他成为体育教师……但他不可能。”她说,“我俩都像父亲。” “他正在做整形手术吗?” “你为什么这么讨厌?” “对不起,我并不讨厌。”转而我想提一个听上去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以恢复原有的彬彬有礼之态,但并未如愿——我的声音太响了,“动手术花了多少钱?” 过了—会儿,布兰达才说:“要一千美元,除非叫宰猪的给你动手术。” “让我想想花的钱是否值得。” 她又转过身去,站在凳子旁,把网球拍放在上面,“如果我让你吻我,你就不会这样讨厌了吧?” 为了接吻的姿势免得太别扭,我们还得多走两步,但随着一阵激动,我们迫不及待地在原地接吻了。她的一只手搭着我的脖子,我紧紧地搂着她,双手从她的身侧绕到她的背后。在她的肩胛骨上,我触摸到两块湿渍,再往下,我明显地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颤动,仿佛她的乳房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动,甚至透过衬衫都能感到。这颤动犹如鸟儿振翅欲飞,然而那翅膀很小,并不比她的乳房大。我不嫌那对翅膀小——因为我无需老鹰把我驮升到一百八十码高的肖特山,那里的夏夜比纽瓦克凉爽宜人得多。 二 翌日,我又替布兰达拿眼镜了,不过这一回并不是当她的临时雇员,而是去当午后的客人;或许两者兼而有之,但总比前一次有了进步。她身穿黑色游泳衣,光着脚丫,混杂在那些穿着古巴高跟鞋,鼓着乳房,戴着戒指和大草帽的女人当中。我听一位肤色黝黑的女人用剌耳的尖声说,这些物品全是她们在巴巴多斯逗留时,从一个可爱的小店里买的。布兰达在她们中间显得优雅而纯洁,犹如水手们所梦寐以求的波利尼西亚少女,尽管她还戴着墨镜,而且姓帕丁金。在游向游泳池边时她喝了一口水。在游泳池边,她举起湿漉漉的双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脚跟。 “下来,”她眯缝着眼对我说,“我们一起玩吧。” “您的眼镜,”我说。 “噢,把这讨厌的东西砸了,我恨死它了。” “您的眼睛为什么不也动一下手术?” “你又来罗嗦了。” “对不起,”我说,“我要把它交给多丽丝。” 多丽丝已把安德烈王子离开他夫人一事抛诸脑后,她现在也并没有为可怜的伊丽莎白公主孤苦伶仃的命运沉思默想,而是在想着,夏天突然来临,自己最近发现肩膀上正在脱皮。 “劳驾看好布兰达的眼镜好吗?”我说。 “好的。”她把半透明的皮屑弹向空中,口中还说着“真见鬼。”我把眼镜递给她。 “说什么也不能给她拿眼镜,把它放下吧,我才不是她的奴隶呢!”她说。 “多丽丝,你知道自己是个讨人厌的家伙吗?”多丽丝坐在那儿,有点儿象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辛普森已从游泳池的另一端避开我和布兰达走掉了,因为(我猜想)那天晚上布兰达把她打败了,也许是因为(但我不愿这样想)我在场使她感到尴尬。但不管怎样,多丽丝不得不承受我对她和辛普两人的责备。 “谢谢,”她说,“在那天我把你请来以后。” “那是昨天。” “那去年呢?” “对,你母亲去年也曾叫你邀请埃斯特家的孩子,这样他在给他父母写信时他们就不会埋怨我们没有照顾好他了。每年夏天我都要倒运。” “你早该和他们一起去。这不能怪我们。我们不负责照管你。”从她的谈话中我可猜到她在家里一定听到了些什么,也许她收到了星期一的信件,那是在她从斯托或达特茅斯回到北安普敦以后,或是她与男朋友在哈佛的罗威尔宿舍楼洗了淋浴,度了周末回来以后。 “跟你爸爸说别担心。阿伦叔叔是个好人。我会管好自己的。”我跑着回到游泳池,潜入水中,像海豚一样地出现在布兰达身旁,把我的腿轻轻搁在她的腿上。 “多丽丝好吗?”她问。 “在脱皮,”我说,“她要去做一下皮肤整容。” “别瞎说。”说完,她就潜到我的身底下,用手搔我的脚底。我缩回脚也潜到离开歪歪扭扭的黑色游泳池底线不到六英寸的地方,这底线构成游泳池的泳道。我们对着嘴唇接吻。她在“绿胡同乡村俱乐部”游泳池底望着我微笑。浮在我们上面的腿晃动着,一对绿色的脚蹼一掠而过。我的堂妹多丽丝浑身的皮可以蜕光,格拉迪斯舅母每晚可以准备二十份饭菜,亚利桑那火炉可以烤掉我父母的哮喘,还有那些身无分文的逃兵——我对这一切全不在意,一心一意迷着布兰达。她往上浮时,我把她拉过来,用手钩住了她游泳衣的前襟,拉开她的衣服。她的两只乳房就像两条长着粉红鼻子的鱼向我游来,她让我甩手捧住它们。过了一会儿,太阳亲吻着我们,我们离开了池水。我们俩由于太高兴而顾不上笑了。布兰达把头发上的水珠抖到我脸上,就是这几滴落到我脸上的水,使我感到她已答应和我共度夏天,但我希望的远不只是夏天而已。 “你要太阳镜吗?” “你靠得很近,我看得一清二楚。”她说。在一顶天蓝色遮阳伞下,我们肩并肩地躺在两张躺椅上,椅子的塑料面擦着我们的游泳衣和皮肤,嘶嘶作响;我转过头看了布兰达一眼,闻到了自己肩上晒干的皮肤的香味。我像她一样地转身对着太阳,相互交谈着,天也变得更炎热,更明亮。闭上眼睛,眼前一片五彩缤纷。 “这一切都很快。”她说。 我轻轻地说:“没发生什么事。” “对,我猜没什么事。但我感到好像已经发生了什么似的。” “在十八小时之内吗?” “对,我觉得……被人追求……”等了一会儿她说。 “是你邀请我来的,布兰达。” “你为什么总叫人有点讨厌?” “是吗?我可不是故意的,天地良心。” “你是故意的!‘是你邀请我来的,布兰达。’那又怎么样?”她说,“反正这绝不是我的意思。” “对不起。” “不要道什么歉了,你这样做已习惯成自然了,甚至都没有真心诚意道歉。” “现在是你在使我感到讨厌。”我说。 “不,我不过摆了一些事实而已。我们不要再争论不休了,我喜欢你。”她转过头来一望,目光停了约一秒钟,仿佛要从她自己的肉体上闻出夏天的气息。“我喜欢你的模样。”她实实在在的语气消除了我的窘迫。 “为什么?”我问。 “你这健美的肩膀是从哪儿来的?你打什么球吗?” “不,”我说,“我生就这样一副肩膀。” “我喜欢你的体魄,真是健美。” “我很高兴。”我说。 “你也喜欢我的体态,对不对?” “不。”我说。 “那它就和你无缘了。”她说。 我用手背压着她的耳朵整平了她的头发,谁也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我说:“布兰达,你还没向我了解过我的情况呢!” “你有什么感觉?你要我问你有什么感想吗?” “是的,”我说,我顺着她给的台阶下,虽然她的这个台阶可能并不是出于和以前同样原因而给的。 “你感觉怎样?” “我想游泳。” “好吧。”她说。 那天下午其余的时间我们都泡在水中。游泳池底划了八条与游泳池长度一样的线,我们几乎在每条泳道上都待过一会儿,离黑线条很近很近,伸手可及。我们回到椅子上,慢条斯理,俏皮,激动而温柔地哼着歌儿,赞美我们之间初萌的感情。坦率地说,以上这种感情是直到我们用语言讲出来时才感到有的——至少我是这样;用语言表达这种感情就等于是把它创造出来再占有它。我们把这种奇怪和新鲜之感打成一个泡泡,这泡泡正像爱情。我们不敢对它嬉戏太久,谈论太多,否则它将破裂消失。我们一会儿坐上椅子,一会儿又钻进水里,一会儿促膝而谈,一会儿又相对默然。鉴于我对布兰达摆脱不掉的紧张不安,以及布兰达在她与她对自己的认识之间筑起的自高自大的壁垒高墙,我们还算相处得很好。 四点左右,布兰达在游泳池底猛地挣脱我,冲出水面,我也随之露出水面。 “怎么啦?”我问道。 她先撩一下前额的头发,然后用手指着游泳池底,“哥哥,”她说着,一边咳出呛进的水。 像剃平顶头的海神突然从海里冒出来一样,罗纳德·帕丁金在我们原来待过的较浅的地方钻出来,巨大的身躯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嗨,布兰恩,”他说着用手掌猛然击水面,激起一阵水花溅到布兰达和我的身上。 “你高兴什么呀?”她说。 “扬基队赢了两场。” “今晚我们邀请米基·曼特尔[棒球明星]来吃晚饭吗?”她问道。“扬基队赢球,”她对我说,迈着轻盈的脚步,好像下面的水变成了大理石,“我们就给米基·曼特尔加个位置。” “你想来个比赛吗?”罗纳德问道。 “不,罗纳德,你自己去比吧。”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提起我。我尽量幅度小地划水,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作为没有被介绍过的第三者,我一声不吭,向后退了几步,等待着相互寒喧。运动了一下午,我感到疲倦了,希望兄妹俩说笑不要太长。很荣幸,布兰达为我作了介绍,“罗纳德,这是尼尔·克勒门。这是我的哥哥罗纳德·帕丁金。” 在池水中我们相隔十五英尺,罗纳德伸出手和我握手。我也伸出手和他握手,但没有像他所期望的那么郑重其事。我的下巴滑进水里有一英寸。我立刻感到精疲力竭。 “想比赛吗?”罗纳德很客气地问我。 “来吧,尼尔,跟他比吧。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今晚你去吃晚饭。” “要我去?那我也要给舅母打个电话,你刚才没说过。我的衣服……” “一顿便饭[法语]而已。” “什么?”罗纳德问道。 “游吧,孩子。”布兰达对他说,布兰达亲了一下他的脸,我感到一阵酸味。 我说我得去打个电话,请求不参加比赛。到了用蓝色瓷砖砌成的游泳池边,我回头看见罗纳德伸展矫健的四肢,大幅度地在水中划动。他给人这样的感觉:在游泳池来回游六次,他就获得把池水通通喝完的权利。我可以想象出他和我舅舅麦克斯一样,有着硕大的膀胱,能喝大量的水。 我告诉格拉迪斯舅母今晚只要准备三个人的饭菜就够了,但她并不感到轻松,只是在电话中说“太棒了”。 我们没有在厨房里吃饭,我们六人——布兰达、我、罗纳德、帕丁金夫妇及布兰达的小妹朱丽叶围坐在餐厅的桌上。一个耳垂上穿了孔、但未戴耳环的、长得像印第安纳瓦霍人的黑人卡乐塔为我们端饭上菜。我坐在布兰达的旁边,她的穿戴对她来说还是很随便的:短裤、紧身内衣、白马球衬衫、运动鞋、白袜子。我对面坐的是十岁的朱丽叶,圆圆的脸蛋,聪明伶俐。晚饭前其他同街姑娘都在和男孩们玩耍,她在屋后的草坪上与父亲帕丁金打高尔夫球。一见帕丁金先生就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只不过他说话时每个音节前后并不喘气。他身材高大,体格强健,讲话不注意语法,吃饭狼吞虎咽。他用瓶装法国调味品搅拌色拉,前臂皮下青筋暴出。他一人吃了三份色拉,罗纳德吃了四份,布兰达和朱丽叶各两份,只有帕丁金太太和我每人吃一份。我并不喜欢帕丁金太太,尽管她是今晚围坐在饭桌旁的人之中最漂亮的一个。她对我过于客气。她那紫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高大而诱人的体形,使我感到她有令人倾倒的姿色,像一个野蛮的公主被驯服成为国王女儿的佣人——这个女儿就是布兰达。 从宽大的玻璃窗可以看见后面的草坪以及两棵一模一样的橡树。这两棵树也可以称之为运动器材之树。就像从树枝上掉下的果实一样,树下有两根铁头球棒、一个高尔夫球、网球盒、棒球、篮球、棒球手套以及一眼就认出的马鞍。再往后,在帕丁金院子周围的灌木丛和小小的篮球场前面,一块正方形的红色毯子的正中缝了一块白色的圆圈,看上去像是绿色的草地上生了一堆火。微风吹拂,篮球网在风中飘荡。威斯特豪斯牌空调机使屋内保持着凉快。我们在屋内吃着东西。这一切都显得十分舒适。不足之处是,与这些“大人国巨人”在一起用餐,一会儿我就感到肩膀仿佛削掉了四英寸,身高也矮了三英寸,更有甚者,我的肋骨好像已被切除,以至胸脯紧贴背部。 晚饭时谈话不多。大家一本正经,按部就班地用餐。与其多费笔墨说明那些互相传递食物时喃喃的语句,咯咯的笑声,以及在狼吞虎咽、杯盘狼藉的情景中人们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句法,还不如干脆将全部对话如实写下。 问罗纳德:哈莉特几点打的电话? 罗纳德:五点。 朱丽叶:是五点。 罗纳德:这是他们的时间。 朱丽叶:为什么密尔沃基的时间要早一点儿?如果乘着飞机整天飞来飞去,那就永远也不会变老。 布兰达:对了,我的宝贝。 帕丁金太太:你给小孩子瞎讲些什么呀?这就是她去上学的理由吗? 布兰达: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上学。 帕丁金先生:(亲热地)女大学生。 罗纳德:卡乐塔在哪里?卡乐塔! 帕丁金太太:卡乐塔,多给罗纳德一点儿。 卡乐塔:(叫着)多给他点儿什么呢? 罗纳德:每一样都多给一点儿。 帕丁金先生:也多给我一点儿。 帕丁金太太:他们要用车来推你了。 帕丁金先生:(撩起他的衬衫,拍了拍他黝黑的鼓出来的大肚子)你们在讲什么?在看这个吗? 罗纳德:(撩了一下他的运动衫)看这里。 布兰达:(对着我)露出你的肚子好吗? 我:(又像唱诗班的男童一样)不行。 帕丁金太太:对,尼尔。 我:谢谢您。 卡乐塔:(像一个不招自来的幽灵出现在我的肩头,探出脑袋)你还要吗? 我:不要了。 帕丁金先生:他吃饭像只鸟。 朱丽叶:有些鸟吃的可多呢! 布兰达:哪些鸟? 帕丁金太太:大家不要在饭桌上谈论动物了。布兰达,你为什么还怂恿她? 罗纳德:卡乐塔在哪里?我今晚还要打球。 帕丁金先生:别忘了,把你手腕包一下。 帕丁金太太:比尔,你住在什么地方? 布兰达:他叫尼尔。 帕丁金太太:我刚才不是叫他尼尔吗? 朱丽叶:你是讲“比尔,你住在什么地方?” 帕丁金太太:我一定在想别的事情了。 罗纳德:我不想包起来,见鬼,包起来怎么打球? 朱丽叶:不要骂人。 帕丁金先生:曼特尔现在打出几支全垒打了? 朱丽叶:328支。 罗纳德;是325支!他在第二局比赛四次击打中了三次。 朱丽叶:四次全中。 罗纳德:你搞错了,那是米诺索。 朱丽叶:我认为不对。 布兰达:(对着我)明白了吗? 帕丁金太太:明白什么? 布兰达:我在跟比尔讲。 朱丽叶:跟尼尔。 帕丁金先生:闭嘴,快吃饭。 帕丁金太太:少讲几句,小姑娘。 朱丽叶:我没有讲什么。 布兰达:她在跟我讲呀,宝贝。 帕丁金先生:与她有何相干?你就这样叫你的妈妈吗?今天是什么点心? 电话铃响了,虽然我们还在等点心,但晚餐好像已正式结束。罗纳德起身回到了他自己的房间,朱丽叶喊着:“哈莉特!”帕丁金先生没有能完全憋住打嗝,比起他为巴结我所作的徒劳的努力,这更是一个失败。帕丁金夫人关照卡乐塔不要把盛奶银器与盛肉银器再混在一起。卡乐塔一边吃着桃子,一边听着,我感觉到布兰达的手指在桌下挠我的小腿。我吃饱了。 我们坐在最大的一棵橡树底下,帕丁金先生与朱丽叶在篮球场上玩球。罗纳德在车道上发动大众汽车的引擎。“请哪一位把那辆在我后面的克莱斯勒汽车开走?”他恼怒地喊道,“我现在已经迟了。” “请原谅,”说着,布兰达站了起来。 “我想我的汽车在那辆克莱斯勒汽车后面。”我说。 “我们走吧,”她说。 我们把汽车倒出去,这样罗纳德可以赶快去比赛。我们重新停好汽车,然后又回来看帕丁金先生和朱丽叶。 “我喜欢你的妹妹。”我说。 “我也喜欢。”她说,“但不知道将来会变得怎么样。” “象你一样。”我说。 “说不定,”她说,“可能比我强,”然后又加一句:“也许还不如我呢,谁能未卜先知?我爸爸待她可好呢,但我还要让她跟妈妈生活三年……比尔。”她若有所恩地说。 “我并不在乎,”我说,“你妈非常漂亮。” “我简直难以把她认作妈妈,她恨我。九月里整理行装时,别人的妈妈至少会帮她们的子女一点忙,但别指望我的妈妈会帮一点忙。她忙于给朱丽叶削铅笔,让我一个人扛着箱子爬楼梯。原因很明显。实际上,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为什么?” “她在妒忌。庸俗得简直叫人羞于启齿。你知道我妈是新泽西最佳的打反手的网球运动员吗?说真的,她是全州男女网球手中最好的一个。你真该看看她姑娘时的照片。看上去很健美,但不丰满。她确实很迷人。我很喜欢那些照片里的她。我有时对她说:‘这些照片多美啊!我甚至想放大一张带到学校去。’‘我们的钱还要另外派用场,小姑娘,不要光花在这些旧照片上。’钱!我的爸爸已有这么多钱,可每次我想买件衣服,总听她说:‘小姐,你用不着到布朗威特去买,奥哈巴齐店里有的是结实的布。’谁稀罕结实的布啊,最后我还是买了我所喜欢的布,但只是在每次她惹得我发火时才这样做的。金钱对她来说是废物。她连怎么享用金钱也不知道,以为我们还住在纽瓦克。” “但你已如愿以偿了。”我说。 “对,”她指着帕丁金先生,他已嗖地投进了第三个空心球。很显然,朱丽叶很不高兴,她用力一蹬脚,漂亮的小腿下扬起尘土。 “他并不精明,但至少很可亲。他并不像她待我一样地去待我哥哥。为此,我要感谢上帝。我都不想再谈论他们了。我知道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每次谈话涉及父母亲时就谈不下去了,这有多糟啊!但这是普遍现象。惟一的问题是他们不知道这一点。” 看着朱丽叶和帕丁金先生在屋外球场上笑声朗朗的样子,再没有什么问题显得比这更不带普遍性了;当然,对布兰达来说是普遍的,甚至带有宇宙的普遍性,以致每买一件开司米毛衣都要与她的母亲发生一次交锋。我肯定她的生活具有“百年战争”的性质,此外,把很多时间消磨在逛街买布上,布对于皮肤来讲确有柔软之感…… 我与布兰达坐在一起,不想让这些对她不忠实的想法与帕丁金夫人扯在一起,但我的木鱼脑袋还是摆脱不了那句“以为我们还住在纽瓦克”的话。我没有讲话,生怕我的语调会破坏饭后茶余轻松亲热的气氛。先前在游泳池里,每个毛孔都浸满了水,我俩多么容易就达到了亲密无间的程度啊。稍后,火热的阳光使我们的感官变得麻木了。可是现在,衣着齐整地坐在她家阴凉的树荫下,我不愿再说一句话,因为那将会毫无掩饰地暴露出我一直对她怀有的反感。这反感被爱情遮盖着,但它不会永远埋藏在下面——我越来越忍不住了。 朱丽叶突然来到我们身旁,“想玩吗?”她对我说,“爸爸玩累了。” “过来,”帕丁金先生叫着,“你接着打吧。”我有点犹豫——因为上高中以后,我就没碰过篮球。但朱丽叶用力拉着我的手。布兰达说:“去吧。”帕丁金先生趁我不备,把球猛地扔给我,球在我胸前弹出去,衬衫上留下一个圆圆的印迹,犹如月亮的影子。我傻笑了一下。 “你接不住吗?”朱丽叶说。 她跟她姐姐一样喜欢问一些实际而令人恼火的问题。 “接得住。” “轮到你了,”她说,“47:39,爸爸落后,谁先到200分谁赢。” 我的脚趾踩入那个小沟,多年的踩踏已将它变成一条罚球线,脑际突然出现经常折磨我的转瞬即逝的梦幻感,我的朋友们告诉我,这种梦幻感给我的双眼带来了可怕的白内障:太阳下山了,蟋蟀来来去去,树叶变黑了。我和朱丽叶仍然孤独地站在草坪上投篮,“500分为赢,”她喊着。她得了500分取胜后,说:“你一定也要打满500分。”我打满了,夜仿佛变长了,她又在喊“以800分为赢。”我们又打下去,又以1100分为赢。打呀打,天永远不会亮起来。 “投篮,”帕丁金先生说,“你是代我的。” 这使我目瞪口呆,我投了个球,当然没有命中。上帝保佑,微风习习,我又投了个篮板球。 “你是41分,让我来。”朱丽叶说。 帕丁金先生在球场远端的草地上席地而坐,脱下衬衫,光穿内衣,他一天没刮胡子,简直像个货车司机。布兰达原来的鼻子正好对他合适,上面隆起来,鼻梁上像嵌进了一块八边形的钻石。我想,帕丁金先生从不费这份心,去把他脸上的这块钻石刮掉。但他却带着愉快和自傲的神气,花钱让布兰达到第五街医院取出那钻石,扔进抽水马桶。 朱丽叶投篮没有命中。我承认内心有一阵微弱的、快乐的波动。 “球转一点。”帕丁金先生告诉她。 “我再投一次行吗?”朱丽叶问我。 “来吧。”由于她父亲在边线上给她的指点和我自己在球场上并非甘心情愿的礼让,我感到没有机会赶上她了。但我突然又想赢,想把她打得落花流水。布兰达用一只胳膊撑着地,口中咀嚼着树叶,看着我们打球。厨房的窗帘已拉上去了,夕阳隐没在地平线下,余晖已不再影响室内的灯光。帕丁金太太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比赛。这时卡乐塔出现在后边的台阶上,一只手拿着桃子在吃,另一只手拎着一桶垃圾,时而也停下来看一下比赛。 又轮到我投,我又没命中,便笑着对朱丽叶说:“我再投一次行吗?” “不行。” 这样,我就懂得了这种比赛是怎样进行的。多年来帕丁金先生一直对他的女儿们说,只要她们要求投篮就让她们投球;他能这样玩。然而,肖特山的太太和仆人们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我却感到不能这么玩,但我不得不这样做,也这样做了。 打满了100分,比赛结束,朱丽叶说:“多谢,尼尔。”蟋蟀的幻觉又出现了。 “不用客气。” 在树下,布兰达微笑着:“是你让她赢的吧?” “是的。”我说,“但也不能肯定。” 我的话使布兰达很舒坦地说:“甚至罗纳德也是故意让她赢的。” “朱丽叶真有运气。”我说。 三 第二天早晨,我在图书馆对面的华盛顿街上找了个停车处,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我不想马上穿过马路去上班,决定去公园里散散步。因为我不太想跟同事们凑一块儿。我知道他们在装订室里喝着早晨的咖啡,身上还散发着上周末在阿斯伯里帕克喝的橘子露的味道。我在一张凳子上坐下,望着布洛德大街以及清晨车水马龙的景象。卡拉瓦纳的班车在几条街之遥轰隆隆地向北驶去,这声音我听得分明。阳光充足的、碧绿的车厢虽旧却很干净,一路上车窗敞开。有几个早晨,为了消磨上班前的时间,我走到铁轨上,凝望着打开的车窗,窗台闪过穿着热带衣服的人们的肘子,手提箱的边,它们标志着从梅普尔乌德、奥林奇斯及郊区来的商人的特征。 公园西边是华盛顿街,东边是布洛德街,空悠悠的,树荫覆地,散发出树木、夜晚和狗屎的味儿,夹着一点潮气,说明犀牛般庞大的洒水车已经驶过,洒扫了闹区的街道。穿过华盛顿街,我后边便是纽瓦克博物馆——不用细瞧就可看到:前面是一对东方色彩的花瓶,活像王公的两只痰盂,旁边是小型的附属建筑物,也是我们当学生时乘了专车去游览的目标。小房用砖砌成,很陈旧,墙上爬满了葡萄藤,这使我想起新泽西州与我们这个国家初创之间的联系,与乔治·华盛顿的联系。我现在所在的公园里,一块紫铜纪念碑告诉我们这些孩子,他曾在此训练他英勇善战的军队。公园尽头的博物馆后边有一建筑物,那原是一家银行,我就在那里上的大学。它几年前改建成为鲁特格斯大学的一个分部;在原来的银行老板会客室里,我上过关于当代道德问题的课程。虽然现在时值盛夏,而我已离开大学有三年之久了,但我仍然记得其他同学的名字,在班贝格和克雷斯格商店,我和朋友们晚上一起打工,用推销过时女鞋所挣的钱支付实验费。然后,我又朝布洛德街望去:窗玻璃上灰尘蒙蒙的书店与简陋的小餐馆之间是一个小小的用帐篷搭成的艺术剧场。我曾站在帐篷下,为了看看《狂欢》中海地·拉玛的裸体游泳,谎报自己的年龄,又悄悄塞给收票员二十五美分。这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她那斯拉夫美女型的质朴使我感到多么失望啊……我坐在公园里,感到自己对纽瓦克了如指掌,我对它的依恋如此之深,以致这种感情不能不发展成为热爱。 不知不觉已是九点了,周围的一切都在奔忙。脚跟晃晃悠悠的姑娘们在对面的电话间转门中旋转,汽车喇叭拼命鸣叫,警察嚷嚷着,吹着哨子,指挥着来来往往的驾驶汽车的人。圣文森特教堂黑色的大门关上了,为早起做弥撒而睡眼惺忪的人们望着灯光眨着眼,然后这些信徒走下教堂门口的阶梯,赛跑似地向街中心散去,向着各自的办公桌、档案室,向着秘书和上司奔去,还有——如果上帝认为应该减少一点人们生活中的艰辛——走向窗户边的空调享受舒适。我站起身,穿过马路,来到图书馆,心中却惦念着布兰达是否已经醒来。 浅色的水泥塑成的几头狮子,像并不令人放心的卫士,站在图书馆的台阶上,患着通常有的象皮肿和动脉硬化症。要不是那个站在其中一头狮子面前的小黑孩子,我会像以往八个月那样不去注意它们。去年夏天,狮子的爪子已全部被挖掉,随少年罪犯去旅行了。现在,一个新的折磨者又站在它跟前,他膝盖微曲,吼叫着。他用拉长的低音吼叫着,后退一下,再吼叫一下。接着他挺起身,摇头晃脑地对狮子说。“喂,你这个懦夫……”然后他又吼叫起来。 一天又如往日一样地开始了。我在桌子后面,瞧着一群胸部高高隆起的十几岁少女,扭着腰肢,登上大阅览室的大理石楼梯。楼梯仿造凡尔赛宫的式样,但这些意大利皮革工人、波兰啤酒工人以及犹太皮货商的女儿穿着紧身半长的运动裤和圆领衫,却完全不像男爵夫人。她们也不可能是布兰达。在这沉闷的一天里,我内心迸发出的欲望是不实际的,随着时间而减退。我偶尔看看手表,想念着布兰达,等着吃午饭,等着午饭后上楼去接替问讯处的约翰·麦基。他年仅二十一岁,穿着松紧带袖口的衬衣,一本正经地走下楼梯,为借还书的人盖章。他全名约翰·麦克鲁白班兹,在纽瓦克州立师范学院攻读杜威十进分类法,现在是最后一年,正为他的毕生事业作准备。我很明白,图书馆的工作不可能成为终身的职业。但是,从会装成男人声音的老阉人斯格培罗先生那里听说,我暑假回来后,将被派去负责资料室的工作。因为一天早上,玛莎·维尼在百科全书室里从一张高凳子上摔下来,摔坏了她脆弱的髋骨,就是形成年轻妇女曲线的臀部的那块骨头。从此,这里出了一个空额。 在图书馆里,我有很多奇怪的伙伴,说真的,我有几个小时简直不知道我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待在这里。但事实上我确实已待在这里。过了一段时间,我就耐心地等待着有一天,我将可以在一楼男厕所抽着烟,对着镜子,喷云吐雾,端详着自己,我将发现早晨某一时刻,我的脸色变得苍白,好像在我的皮下,就如在麦基、斯格培罗和维尼小姐的皮下,有薄薄的一层空气,隔开了血和肉。我在借出的书上盖印时,有人给空气层打了气,于是从今往后我的生活将不会像格拉迪斯舅妈那样抛出东西,也不像布兰达那样地买进东西,而是一种机械的来回奔走。我开始害怕这种生活,然而我正在以有气无力的工作态度默默地向这种生活靠拢,就像以前维尼小姐向不列颠大百科全书缓缓移动那样。她的位置已空缺,就等着我去填补。 午饭前,驯狮子的小孩睁着大眼来到图书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惟有手指在动,就像在数他面前的大理石楼梯的级数一样。随后他在大理石地板上蹑手蹑脚地走,随着他的脚步发出轻轻的鞋钉声,他咯咯地笑着,轻微的嘈杂声充斥全屋,一直溢到拱形天花板。门卫奥托叫他不要把鞋子搞得叮叮作响,但这小男孩却毫不介意。他踮起脚,偷偷用脚尖着地发出声响,他为奥托提供给他练习这种姿势的机会而感到高兴。此刻他踮着脚尖向我走来。 “喂,”他说,“心部在什么地方?”[这个小孩要问“艺术部”(art section),说成heart section] “你讲什么?”我问。 “心部,你们没有心部吗?” 他带着浓厚的南方黑人的口音,我能听清的惟一的字好像是“心”。 “那字怎么拼法?”我问。 “心。老兄,图片、画册放在什么地方?” “你是指艺术书吗?复制品吗?” 他抓住了“复制品”这个多音节词。“对,就是那种书。” “好几个地方都有,”我告诉他,“你对哪一个艺术家感兴趣?” 小孩眯缝着眼,整个脸庞都呈黑色。就像刚才离开狮子时那样,他开始后退了。“他们,我,全都喜欢……”他嘀嘀咕咕地说。 “行啊,”我说,“你自己去看,你喜欢哪几本?在楼上,沿着箭头所指的方向走到第三书库。记住了吗?第三书库。到楼上再问一下别人。” 他并没动,他似乎把我对他的爱好所产生的好奇心看作一种人头税调查。“往前走,”我咧开嘴笑笑说,“就在那上面……” 像一颗子弹一样,他拖着鞋,噼里啪啦地向楼上的“心部”走去。 午饭后,我回到借书处。约翰·麦基正等着,穿着淡蓝色的宽松裤子,黑色的鞋,有松紧带的理发布衬衫,绿色的针织大领带,打着温莎式的领结,它显得很大,在他讲话时不时地抖动。他散发着发油的气味,而他头发又散发着他自身的气味,讲话时嘴角布满唾沫。我不喜欢他,几次想扯掉他的臂章,把他摔过奥托和那几头狮子,扔到更远的马路上。 “有没有一个男孩来这里?带有很浓的地方口音的?今天一上午他就躲在文艺书库里。你当然明白,这些孩子在那里会干出什么事来。” “我看见他进来的,约翰。” “我也看见。他走了没有?” “我没注意,我猜想他已走了。” “那都是些很珍贵的书。” “别太神经过敏,约翰,这些书是允许人们翻阅的。” “已经翻阅过了,”约翰故作庄重地说,“已经翻阅过了。应该有人去检查他一下,我离开这个借书台担心无人管。你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我们提供的屋里的设备?” “是你们提供的?” “是市里。你见过他们在塞特·波义登干了些什么吗?他们把大啤酒瓶扔向草坪,想接管城市。” “那只是在黑人区。” “付诸一笑是容易的,你没在他们附近住过。我要打电话到斯格培罗办公室叫他去检查一下艺术部的书。他是从哪儿打听到艺术部的?” “你要叫斯格培罗得溃疡病吗?他刚吃过鸡蛋胡椒三明治。我去查吧,我本来就要到楼上去的。” “你知道他们在那里所干的事。”约翰警告我说。 “别担心,约翰,他们的小脏手上会长瘤的。” “啊,啊,这些书刚巧值……” 这样,斯格培罗先生就没有用灰白的手指去袭击那个男孩。通过一座楼梯,我找到了第三书库。我经过接待室时,眼角粘满眼屎的五十一岁的老伙计吉米·鲍伦正从一辆推车上卸书;经过阅览室时,只见来自穆尔巴雷街的流浪汉,头枕着《大众机械》杂志睡觉;经过供吸烟的走廊时,眉毛湿漉漉的法学院放暑假的青年学生正在休憩,有的在吸烟,有的想擦去手指上从“民事法”教科书上染上的彩色油墨;最后经过杂志室时,乘车来自蒙特克莱尔的几个老年妇女,在椅子上缩成一团,戴着夹鼻眼镜读几本陈旧、发黄、磨损的《纽瓦克新闻报》合订本中的社会副刊。在第三书库,我找到了这个孩子。他坐在铺玻璃砖的地板上,腿上放着一本打开的书,那书比他的衣服下摆还大,不能不用膝盖支托着。从他身后窗户透出的光线,我可以看到他上百个小螺丝一样的卷发间的空隙。他浑身黑而发亮,两片嘴唇的颜色并不和其他地方有多大差别,因此,看上去十分粗糙,需要再涂上一层颜色。他双唇分开,两眼圆睁,两耳的听力也仿佛提高了。他显得心醉神迷,但看到我后,就不一样了。把我看成他惟一认得的约翰·麦基了。 “没关系,”在他未挪动步子之前我就说,“我只是经过这里,你看书吧!” “没什么东西可看,都是些画片。” “很好。”我在书架最低一层找了一会儿,假装在工作。 “唉,先生,”过了一会儿小孩说,“这是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 “这些照片是拍的什么地方?人们看上去很凉快。你看,他们不叫也不嚷。”他把书拿起,我看那是一本很贵的大开本高更绘画作品集。他看的那页纸是8.5×11的彩色图片,画面上是三个当地妇女站在齐膝深的玫瑰色的溪流里,这是一张幽雅的照片,他找对了。 “这是大溪地,是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 “那不是你可去的地方,是不是?像个休养胜地。” “你也可以去那里的,我想,但那里很远,那里有人住……” “喂,看这一个,”他翻到一张照片,上面有一个年轻的、皮肤棕色的妇女,头靠在膝上坐着,像在晒她的头发。“老兄,”小孩说,“这就是他妈的生活。” 如果约翰或斯格培罗先生或者是住院的维尼小姐来这里检查的话,他那污秽的措词定会使他被永远逐出纽瓦克公共图书馆以及它的所有分部。 “这些照片是谁拍的?”他问我。 “是高更的画,不是拍的,是他画的,叫保罗·高更,是法国人。” “他是白人还是黑人?” “他是白人。” “喂,”小孩咯咯地笑着说,“我知道,就像其他非白种人都不会照相一样,他也不照相。但他是摄影好手……看,看,看这一张,这不就是他妈的生活吗?” 我同意他的看法,便离开了。 随后我就叫吉米·鲍伦奔下楼去告诉麦基一切正常。这一天余下的时间平淡无奇。我坐在问讯台旁想着布兰达,提醒自己那天晚上出发去肖特山前应该加好油,现在这肖特山已浮现在脑海里,暮色苍茫,一片玫瑰色,宛如高更画中的溪流。 那晚,我的汽车在帕丁金家门前停下时,除朱丽叶外,他们全家都站在前面的走廊里等着我,帕丁金夫妇、罗纳德和穿着礼服的布兰达。我从未见她穿过礼服,看上去与过去判若两人。但这还不是最叫人吃惊的。许多像林肯般瘦长的大学女生就只配穿短裤,而布兰达并不然。布兰达穿着礼服,好像她的一生都非常讲究穿戴,好像除了这套淡色的亚麻布衣服外,从不穿短裤、睡衣、浴衣或其他衣服似的。我穿越草地,经过参天的垂柳,来到等待着我的帕丁金一家人面前,这时我多后悔没把我的汽车擦洗得干干净净啊。我还没走到他们跟前,罗纳德已先走上一步,伸出手来握手,握得非常有力,仿佛他是自从犹太人受巴比伦人放逐以来第一次看到我似的。帕丁金太太面露笑容,帕丁金先生好像在哼唱着什么,继续在搓他的手腕,然后抡起想象中的球棒,把高尔夫球的幽灵打向“橘子山”,我肯定那山名叫橘子,因为在郊区五颜六色的灯光中,橘色是他们的穿着中惟一没有的颜色。 “我们马上回来,”布兰达对我说,“你得陪朱丽叶坐坐,卡乐塔不在。” “好吧,”我说。 “我们送罗恩[罗纳德]上机场。” “行。” “朱丽叶不愿意去,她说今天下午罗恩在游泳池里推她。我们大家都一直在等你来,这样我们可以不误罗恩的飞机。好吗?” “好。” 帕丁金先生和太太以及罗纳德都走了,我给布兰达使了眼色,她伸出手拉了一会儿我的手。 “你喜欢我吗?”她说。 “给你当照看孩子的保姆我很荣幸。允许我动用我们所需要的牛奶和糕点吗?” “不要生气,亲爱的,我们很快回来。”然后她又等了一会儿,我仍然噘着嘴,她就瞪了我一眼,但并不暗示什么。“我问你是否喜欢我穿礼服!”然后向克莱斯勒车走去,穿着高跟鞋,急匆匆地走着,像初生的牛犊。 走进屋时,我把挂着帘子的门砰地关上。 “把另一扇门也关上。”一个很轻的声音叫着,“还有空调。” 我服从地关上了另一扇门。 “尼尔?”朱丽叶叫着。 “在这儿。” “唏,想玩扑克吗?” “不想。” “为什么不玩?” 我没有回答。 “我在电视机室。”她叫着。 “好。” “叫你和我在一块吗?” “对。” 她经过餐室,突然出现,“想要看我写的读书报告吗?” “现在不要。” “你想做些什么?”她说。 “没什么,宝贝,你为什么不看电视?” “行啊,”她不高兴地说,摔手摔脚地走回电视室了。 我在大厅里待了一会儿,想偷偷地溜出房间钻进车里,回纽瓦克去的欲望一直折磨着我,在那儿我可以坐在弄堂里,自在地嚼着糖果。我感到与卡乐塔一样,不,还没有她那么舒服呢。最后,我离开大厅,开始在一楼的房间里踱进踱出。卧室隔壁便是书房,这是一个松木房间,摆满了斜放的皮椅子和全套《知识年鉴》。墙上挂着三张彩色的肖像画,它们属于这种类型:不管是充满活力的还是体弱多病的,也不管是年迈体衰的还是血气方刚的,都画成小孩儿的脸蛋,有着湿润的嘴唇,珍珠般的牙齿,金属般闪闪发亮的头发。这里画的是罗纳德、布兰达和朱丽叶,年龄大约在十四岁、十三岁和两岁左右。布兰达披着金棕色的长发,像嵌着钻石的鼻子,不戴眼镜;这一切使她打扮得俨然像一个十三岁的、眼睛开始变得不那么明澈的公主。罗纳德有着圆圆的面孔,低低的鬓角,那双充满稚气的眼睛里闪烁着对球和球场的热爱。可怜的小朱丽叶被画家画成柏拉图式理想的儿童;她本来就不多的一点生气也被大量的白色和粉红色所掩盖了。 另外一些小照片是在肖像画变得流行前用方形的布朗尼双反相机拍摄的。有一张布兰达骑马的小照;另一张是罗纳德穿戴着犹太成人礼礼服、礼帽拍的照片;还有两张照片镶在同一个镜框里,其中一个是姿色消褪的妇女,从她那双眼睛可看出她是帕丁金太太的母亲,另一个便是帕丁金太太自己,梳了个发髻,目光显示出喜悦,但不像一个有着聪明伶俐的女儿、慢慢衰老的母亲的眼睛。 走过弯道,我到了餐室,望着那棵运动器材树,站了一会儿。从餐室那端的电视室,我听见朱丽叶正在听歌儿《这是你的生命》。另一侧的厨房里空无一人,显然卡乐塔不在家,帕丁金一家是在俱乐部吃的晚饭。帕丁金夫妇的卧室在房子的中间,大厅的南边,朱丽叶房间的隔壁。这时,我忽然产生想看一看这些“巨人”就寝的床的念头。我想这床一定又宽又长,简直像个游泳池——但我推翻了这一念头,因为朱丽叶还在屋里,我遂打开通向地下室的厨房门。 地下室与屋内迥然不同,凉飕飕的,有一股气味是楼上完全没有的。它给人一种如入洞穴之感,但又很舒服,像孩子们雨天在衣柜里、在毯子下或在餐厅桌腿间所搭的假山洞。楼梯下的光线使我一愣,而对松树嵌板、竹制家具、乒乓台以及储有各品种、各尺寸的玻璃杯、冰桶、倾淅器、混合器、搅棒、搅酒棒、杂色玻璃、椒盐卷饼碗的玻璃酒柜并不感到突然——这里放置着供盛宴用的器皿,十分豪华,井然有序,然而这些东西从未用过。只有富翁的酒柜才拥有这些器皿。而他从不招待喝酒的客人,他自己也不喝酒,每隔数月才在晚饭前喝一点荷兰松子酒,还要遭夫人的白眼。我走到酒柜后面,那里有一个铝制的洗涤槽,自从为罗纳德的成人礼举行聚会以来,这里肯定还未洗过一只玻璃杯,这种情形将继续到帕丁金家的一个孩子结婚或订婚之时。如果不是担心撕掉威士忌酒瓶上的商标的话,我将开怀痛饮,以此作为对被迫当佣人的恶报。你要喝酒就得撕掉商标。酒柜后的架上有两打瓶子,说得精确一点是二十三瓶杰克·但尼尔酒,每瓶酒的瓶颈上系了一个小本,告诉顾客、贵族们如何饮这种酒。杰克·但尼尔酒瓶上方有更多的照片:有一张是刊登在报纸上的放大了的罗纳德的照片,一只手抓着篮球像抓着一粒葡萄干,照片下有一行注释:“中间,罗纳德·帕丁金,米尔伯恩高级中学,6'4''217磅”。另外还有一张布兰达骑马的照片,旁边是块丝绒底板,上面有缎带和奖章:一九四九年埃塞克斯县马展,一九五〇年联合县马展,一九五二年加登州展销会,一九五三年莫里斯城马展等,全是布兰达参加跳高、赛跑、骑马和其他女子运动项目所获得的。整幢房子里没有一张帕丁金先生的照片。 松木房间后边的地下室是灰色的水泥墙和亚麻油毡的地板,有着无数电器设备,包括一个大得可以容纳爱斯基摩人一家子的冷藏库。冷藏库旁边不协调地放着一台庞大、古老的冰箱。那古老的样子使我想起住在纽瓦克的帕丁金家的祖先。这台冰箱可能曾被放在一幢四户合住的公寓厨房里,可能还和我现在的住处相邻。我起先与爸爸妈妈一起住在那里,后来他们迁往亚利桑那,我就与舅舅、舅母住。珍珠港事件后,这台冰箱也就辗转来到肖特山。帕丁金厨卫洗涤槽商店也参加了战争,因为只有兵营里的公共厕所装上了一排帕丁金牌洗涤槽,这些兵营才算是设备完善的。 我打开旧冰箱,里面并不空,但已不放奶油、鸡蛋、奶油沙司、青鱼、姜啤、金枪鱼色拉,代之堆放水果,架子上堆放得鼓鼓的,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均有,里面还藏着各种各样的果核。还有青梅、黑梅、红梅、杏子、油桃、桃子、长串的葡萄,有黑的、黄的、红的樱桃,从盒子里溢出的樱桃把每样东西都染上了那种猩红色。还有瓜——甜瓜、密瓜,最上面的一层有半个大西瓜,一片薄薄的腊纸粘着露出的红色西瓜瓤,就像是一片长在光光的红色脸上的湿润的嘴唇。啊,帕丁金!水果在他们冰箱里长出来,运动器材从他们的树上掉下来。 我抓起一把樱桃,又抓了一把油桃,一口就咬到了核。 “你最好洗一洗再吃,不然会拉肚子的。” 在松木板条房间里,朱丽叶站在我后边。她穿着短裤和白色马球衫,与布兰达惟一不同的就是她每天穿它的时间不一样。 “什么?”我说。 “它们没洗呢。”朱丽叶说,说话的口气就好像对我来说这只冰箱是一个禁区一样。 “没关系的。”我说,一边吃着油桃,一边把核放进口袋,不到一秒钟就走出了放冰箱的房间。我还是不知道樱桃该怎么处置。“我刚才在四处看一下。”我说。 朱丽叶没有回答。 “罗纳德要去哪儿?”我问,同时把樱桃放进装有钥匙和零钱的口袋。 “去密尔沃基。” “去长住吗?” “去看哈莉特,他们在恋爱。” 我们相互久久地盯着,最后忍不住了,我就问,“哈莉特?” “对。” 朱丽叶盯着我看,简直像要窥视我的背后似的,我遂意识到我站着时,两只手是放在背后的。我便把手挪到前面。我可以肯定,她瞥了一下我的两只手,着手上是否有东西。 我们又面面相觑,她脸上像带有一种威胁的神情。 接着,她说:“想打乒乓球吗?” “我的上帝,想,”我说着便两大步跨到乒乓桌旁,“你发球。” 朱丽叶笑着,我们便开始打球。 对于接下去发生的事,我没有任何歉意可以表示。我开始赢球,当然我也喜欢赢。 “我重发球可以吗?”朱丽叶说,“昨天我把手弄破了,刚才发球时正好碰到伤口。” “不行。” 我连连不断地赢球。 “不公平,尼尔。我的鞋带松了,我这个球……” “不行。” 我们继续打乒乓球,猛力地打。 “尼尔,你身体靠上乒乓桌,这是犯规的。” “我既没靠桌子,也没犯规。” 我感到樱桃和硬币混在一起跳动。 “尼尔,你骗去我一分,是19:11。” “是20:10,”我说,“你发球。” 她发球后我扣球出界,球滚进冰箱的房间。 “骗子!”她冲着我声嘶力竭地叫着,“你赖皮,”嘴唇气得发抖,仿佛她可爱的小脑袋上压着千斤重担。“我恨透你了。”她把球拍横扔过房间,撞击着酒柜,发出叮当之声。正当此时,我听到外面克莱斯勒车在车道上碾过砾石的声音。 “比赛还没结束呢,”我对她说。 “你赖皮,你偷水果!”说后她拔腿就跑,我失去了赢她的机会。 那天深夜,布兰达和我第一次做爱。我们坐在电视机室的沙发上足有十多分钟之久,互不讲话。朱丽叶早已眼泪汪汪地上了床,虽然没有人告诉过我她哭泣的事,但我不知道这孩子是否提起早已被我冲下马桶的那一把樱桃。 电视开着,虽然关上了声响,屋里一片安静,灰色的图像仍在房间远处摆动。布兰达默默无声,裙子紧裹着她曲着的腿。我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她就到厨房去了,出来时她说,听上去似乎大家都睡了。我们又坐了一会儿,看着屏幕上人们在某个鸦雀无声的饭店里沉默地吃饭。我解开她裙子的纽扣时,她挣扎着。但我认为这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穿着裙子的模样是多么可爱的缘故。不管怎样,我的布兰达看上去确实可爱,我们小心翼翼地叠好裙子,互相紧紧地拥抱着,不一会儿布兰达面带微笑,慢慢地、笑眯眯地躺下去了,我就起来了。 让我怎么来形容和布兰达的欢乐呢?这是令人陶醉的,就像我最后获得了那个第二十一分一样。 回到家里,我即给布兰达打电话,但已被舅母听见,她从床上起来。 “这个时候了你还在给谁打电话啊?请医生吗?” “不是。” “半夜一点了,打什么电话啊?” “嘘!”我说。 “他要我不作声。深更半夜还打电话,我们的电话账单还不多啊。”说完她又折回床上,怀着一颗殉道者的心,睡眼惺忪,极力克制自己的睡意,直到听见我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才放心。 布兰达接电话了。 “尼尔?”她说。 “是的,”我低声说道,“你没有起床吧?” “没有,”她说,“电话机就在床头。” “太好了,床上舒服吗?” “很舒服,你也在床上吗?” “是啊,”我撒了谎,为自圆其说,我扯着电话线,把电话机尽量拉近我的卧室。 “我和你睡在一起。”她说。 “是啊!”我说,“我和你在一起。” “我把遮光帘拉下了,很黑,所以看不见你。” “我也看不见你!” “刚才真好,尼尔。” “对,睡吧,亲爱的,我在这儿。”我俩没有互相说一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早上,我又按自己想好的计划给她打电话,但几乎听不见布兰达和我自己的声音,因为格拉迪斯舅母和麦克斯舅舅下午要去参加劳动者协会的野餐。他们吵吵嚷嚷的,因为昨天一个晚上,葡萄汁从冰箱的罐里嗒嗒地往外流个不停,到早晨,已漏到地板上。布兰达仍然睡在床上,所以我们的游戏玩得比较成功,但是我必须拉下所有的我的感官的遮光帘,设想自己已置身于她的身旁。我只祈祷我们美妙的早晨和夜晚的到来,果然很快就如愿以偿。 四 以后的一周半里,生活中似乎只有两个人:布兰达和那个喜欢高更的黑孩子。每天早晨,图书馆还未开门,这孩子就在等了,他有时坐在狮子背上,有时在它的肚子底下,有时则干脆站在狮子附近,用小石子投打它的鬃毛。馆门一开他就跑进去,脚蹬在大厅地板上噌噌作响,奥托向他瞪眼后,他才踮起脚尖走,最后登上那座通往大溪地的大理石长梯。他并不总到午饭时分才走,在非常炎热的一天,我清晨到馆时他已在那里了,直到晚上我离开时他才跟我走出大门。第二天他没有露面,来的却是位年事很高的老头儿,是个白人,浑身散发着一种糖果的香味,鼻子和脸颊的表皮底下青筋暴出。“请告诉我艺术类书籍在哪里?” “在第三书库,”我说。 不一会儿,他捧着本褐色封面的大书回来了。他把书放在我桌上,又从瘪瘪的钱包中抽出借书证,等着我盖印。 “你把书借走吗?”我问。 他微微一笑。 我拿起他的书卡,将金属边塞进机器,但我并没盖印。“请稍等一会儿,”我说。我从桌子底下取出一本活页夹,翻过几页,上面画的尽是我这一周聊以自娱的战列舰和数字游戏。“这本书已有人借了。” “什么?” “有人借了。已经有人打电话来要求保留这本书。请留下姓名和地址,本书还来时我们好写张明信片通知你。” 虽然不是面无赧色,但我总算把书放回原来的书架上。那天晚些时候,黑孩子来馆时那书还在他昨天下午所放的地方。 至于布兰达,我每晚都见到她。每逢没有球赛转播或帕丁金夫人不外出参加哈大沙[犹太妇女慈善机构]的牌会时,我俩就在无声的电视屏幕前做爱,因为这时,帕丁金先生已经睡觉,他的夫人也不会出没无常。一个天幕低垂又十分闷热的夜晚,布兰达带我去俱乐部游泳。游泳池中只有我们俩,所有的椅子,更衣室,灯光,跳板,还有这池水,似乎都只是为了我们的欢乐而存在。她穿了件蓝色的游泳衣,它在灯光下看起来象是紫色的,在水中却时而现出绿色,时而现出黑色。夜深了,高尔夫球场外起了微风。尽管那酒吧招待在靠近池边的窗前有意地踱来踱去,我们俩用一条大毛巾裹着身体,把两张躺椅拼在一起,肩靠着肩地躺了下来,不予理睬。最后,酒吧间的灯光终于灭了,然后,啪的一声,游泳池四周的灯光也渐渐地暗淡下来。我的心一定跳得厉害,或者是别的什么缘故,因为布兰达似乎猜到我心中突然升起的不安——我们该走了,我想。 她说:“这儿更好。” 夜色很浓,天幕低垂,全无星光。好一会儿,我才辨认出跳板的黑影比夜色稍淡一点儿,才能区分池水和池另一端的长椅。 我拉下了她的游泳衣的背带,但她说“不”,并把身子从我旁边挪开。打从认识她两周来,她第一次问起我的情况。 “你的父母在哪里?”她问。 “塔克森,”我说,“怎么回事?” “我妈妈问起我。” 我现在看得清救生员的坐椅了,几乎是全白的。 “你为什么仍然住在这里?为什么不和他们在一起?”她问。 “我不再是个小孩了,布兰达,”我说,声音不觉尖锐起来,“哪能老跟在我父母身边转?” “那你为什么要和舅妈和舅舅住一起呢?” “他们不是我的父母。” “他们比你父母好?” “不。更坏。我也弄不清为什么要和他们住一起。” “为什么?”她问。 “我不知道。” “为什么你还待在他们那里?你知道其中的缘故,对吗?” “我想也许为了我的工作吧。这里上班比较方便,也比较省钱,同时这也使我父母高兴。我舅妈挺不错,……我一定得向你母亲解释我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吗?” “不是为我妈妈,而是我想知道。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就是这些。” “你冷吗?”我问。 “不。”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想回家吗?” “不。除非你也想。你没有什么不舒服吧,尼尔。” “我很好。”为了让她明白我没有变,我把她拉到自己身边,虽然我一点欲望也没有了。 “尼尔?” “什么事?” “那图书馆怎么样?” “谁想打听这个?” “我爸爸。”她笑着说。 “那你呢?”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也想。”她终于说了。 “唔,图书馆吗?我喜欢它吗?它挺不错。我卖过鞋,相比之下,图书馆的工作要好多了。离开军队后,他们曾让我去阿伦叔叔的公司里干过两个月——阿伦叔叔就是多丽丝的爸爸——然而,我更爱那图书馆……” “你怎么在那儿找到工作的?” “我在大学念书时就在那儿打过短工。后来,离开阿伦叔叔的公司后,哦,我不知道……” “你在大学里学什么?” “我在鲁特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学哲学。我今年二十三岁。我——” “你怎么又恶声恶气起来?” “是吗?” “是的。” 我没有向她表示歉意。 “你打算一辈子在图书馆里谋生?” “布兰恩,我什么打算也没有。这三年来,我没有任何打算,至少在退伍后的头一年里是这样。在军队里我经常打算的是如何度过周末。我不是——我不是做事爱计划的人。”突然向她和盘托出真情后,我觉得不必再在最后那个问题上遮遮掩掩,“我不是大脑,是肝脏,”我说,“活一天,算一天。” “我是胰脏,”她说。 “我是——” 她吻了我一下,不让这无聊玩笑再继续下去,她想一本正经谈正事。 “你爱我,尼尔?” 我没有回答。 “不管怎样,我将和你睡一起,因此,请告诉我实话。” “这话太粗了。” “不要假正经。”她说。 “不,我是说把这事牵涉到我就是粗鲁。” “我不明白,”她说,她的确不明白,她的不理解使我感到痛苦。然而,我不得不以原谅布兰达的愚钝来掩饰自己,相比之下,这样更好受些。“你明白吗?”她问。 “不。” “我要你明白。” “图书馆怎么样?” “怎么样?” 难道她又变愚钝了?也许不是一确实不是,因为布兰达说:“只要你爱我,什么都好办。” “我当然会爱你的。”我笑了。 “我知道你会爱我的。”她说,“你为什么不泡进水中?我会闭上眼睛等你,你回来时,一定会浑身湿漉漉的,使我吃惊。去吧。” “你喜欢咱俩赛赛,是不是?” “去吧。我会闭上眼睛的。” 我走到游泳池畔,纵身跳入水中。水比先前冷多了,当我冲破水层,一个猛子往下扎时,觉得有些心慌意乱。我便重新冒出水面,游完水池的全长,到尽头处再转身折回,可这时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在我露出水面时布兰达不在了,只有我一人留在这该死的地方。我向池边游去,从水中爬起身就朝长椅奔去。布兰达在那里,我吻了她。 “上帝。”她哆嗦了一下,“你在水中没待多久。” “我知道。” “现在该我了,”她说,一面站起身来,刹那间我听到水花轻轻一溅,尔后便悄然无声。这寂静延续了好长时间。 “布兰达,”我小声地呼叫她,“你好吗?”但没有回音。 我发现身边的椅子上有她的眼镜,便拿在手里。“布兰达?” 还是一片寂静。 “布兰达?” “老叫唤就比不成了,”她说,湿漉漉的身体投入到我怀里。“轮到你了。”她说。 这次我在水下待了好长一会儿,重新冒出水面时,我的肺几乎要炸了。我昂头吸气,看见头顶的天空低得像一只推将下来的手。我又游了起来,似乎是想摆脱它的压顶之势。我想回到布兰达身边去,因为我又不安起来了——这担忧没有根据,对吗?——如果我在水里待得太久,回去时她可能早就走了。我懊悔没有把她的眼镜带走,这样她势必要等我领她回家。我知道我是在胡思乱想,在这样漆黑而陌生的地方是很容易胡思乱想的。我是多么想在池中呼唤她啊,然而这样做她一定不会答应,于是我强制自己游完第三圈,尔后是第四圈,但当我游到第五圈中途时,我又一次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瞬息间想到自己的毁灭,那次我一游回来就紧紧地搂住她,比我们俩想象的还要紧。 “放开,放开,”她笑着说,“又轮到我了——” “不,布兰达——” 然而布兰达还是去了,这次她似乎永不回来了。我只得沉住气,等着晨曦照到高尔夫球场的第九个孔上,祈求这晨光给我慰藉。布兰达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这次我再也不让她走了,她身上的潮气在不知不觉之际侵入了我的肌体,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到此为止吧,布兰达,不要再赛了。”我说。当我再次说话时,我把她搂得那么紧,两人几乎融成了一体。“我爱你,”我说,“我太爱你了。” 炎夏一天天过去。我每晚跟布兰达会面,我们去游泳,去散步,还一起驱车出游,我们在山中跑得很远,待了很久,返回时雾气开始在树丛中升起,并漫延到道路上。我握紧方向盘,布兰达时时戴上眼镜替我注视道中的白线。我们还常一起吃喝——从我发现那装满水果的冰箱后没几天,布兰达便自动带我去了那儿。我们将大汤碗装满了樱桃,还在盛放烤牛肉的盘子里堆上一块块西瓜。然后我们穿过地下室的后门,来到后草坪,在运动器械树旁坐下。那里只有从电视室的窗户射出的灯光。此刻我们能听见的只是两个人吐果核的声响。“我希望它们在一夜间就生根,到清晨就会有西瓜和樱桃了。” “亲爱的,假如它们在院子里生根,它们会长出冰箱,最好是威斯特豪斯空调机。我不是在讲刻薄话。”我很快加以补充。布兰达于是笑了起来!说她想要吃青梅。我便到地下室里去取,这样樱桃碗就成了青梅碗,青梅碗接着又换成油桃碗,然后又成了水蜜桃碗。最后,我得承认,我把本来已很脆弱的肠胃弄坏了,次日晚上我只得滴酒不沾。我们还一同外出去吃腌牛肉三明治、馅饼、啤酒、虾、冰洪淋加苏打水和汉堡牛排。一天晚上我们去狮子俱乐部博览会,布兰达因把球接连投进列成一排的三只篮架而赢得了一只狮子俱乐部烟灰缸。当罗恩从密尔沃基回家后,我们便时常去看他在半职业性质的夏季联赛打篮球。正是在这些夜晚,我才感到和布兰达有些陌生,因为她熟悉所有的篮球手,而且虽然他们大多傻头傻脑,但有一个叫路德·弗拉里的却是例外。布兰达和他在中学里整整一年都有约会。他是罗恩的挚友,我记得他的名字曾登在《纽瓦克新闻报》上:他是赫赫有名的弗拉里兄弟之一,他们每人至少在两项运动里代表州出去比赛。就是这个弗拉里称布兰达为雄鹿布克。很明显,这个绰号可追溯到她在运动场上争夺冠军的岁月。像罗恩一样,弗拉里举止极为温文尔雅,这似乎是一切身高六英尺三开外的人的通病。他对我摆出一副绅士派头,对布兰达则温柔备至。不一会儿,他提议去看罗恩打球,我突然打起退堂鼓来。一天晚上,我们发现“山巅电影院”的售票员到十一点就回家了,剧场经理那时也钻进了办公室,所以整个夏天我们至少看了十五部电影的最后四分之一内容。看完后就驱车回家——开车送布兰达回家——一路上我们总试图重构影片的前半部分。我们最爱看的片尾是《凯特尔爹妈在城里》;我们最爱吃的水果是青梅;我们最爱的人儿就是我们自己。我们也常遇到熟人,布兰达的一些朋友,偶尔也有我的一两个朋友。八月的一天晚上,我们甚至与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及其未婚夫一起去第六大街的酒吧间。但那个晚上过得很沉闷。我和布兰达似乎还不懂得如何和别人攀谈,因此我们只得大跳其舞,而以前我俩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劳拉的男友开怀痛饮威士忌苏打水,辛普——布兰达要我称呼她斯托劳,但我不肯——辛普森饮一种姜汁啤酒和汽水相混合的温热饮料。每当我们回到桌边,辛普就大谈“跳舞”,她的男友则大谈“电影”,直至布兰达追问他“什么电影”,他才刹车。我们俩后来又继续跳舞,一直跳到酒吧间打烊。回到布兰达家,我们盛了一汤碗的樱桃,在电视室中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然后我们俩便在沙发上躺下互相爱抚。当我起身从遮暗的电视室走向浴室时,总感到樱桃核粘在光着的脚板下。回家再次脱去衣服就寝时,我总能看到自己的脚底板上有红色的渍痕。 她的父母对这一切的态度又是怎样呢?帕丁金太太依然对我微笑,帕丁金先生还是以为我像只鸟那样只吃一点儿。有时应邀去她家赴宴,为使帕丁金先生垂青,我不得不咽下两倍于自己食量的饭菜。但事实是,从他首次对我的胃口下过评语后,帕丁金先生再也没有心思继续作观察。即使我吞下正常食量的十倍,并因暴食而死,他还是不把我当成是人,而只是只麻雀罢了。没有人因为我在场而不高兴,但朱丽叶对我要冷淡多了。最后,当布兰达向她父亲提出要我在八月末在她家度一周假时,他沉思了片刻,然后选了一根五号高尔夫球棒,击了一下球,表示了同意。当她向她母亲转达帕丁金先生的决定时,帕丁金太太也不好再说什么。这样,由于布兰达的策略,我受到了邀请。 星期五是我最后一个工作日,那天早晨,格拉迪斯舅母看到我在打包,就问我去哪儿,我告诉了她。她听后一声不吭,但我从她那发红的歇斯底里般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自从她那天在电话里对我说“太棒了”以来,我已经走得够远的了。 “你要去多久呢?我该好好合计一下,不要买得太多。你走了,那一冰箱尽是牛奶,牛奶一定会变质,在冰箱里也会发臭的——” “去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她说,“他们有地方让你住上一星期?” “格拉迪斯舅妈,他们又不住在铺子上面。” “我以前住在铺子上面,但我并不为此感到害羞。感谢上帝我们总算有个家,我们从来没有到街上去要过饭,”她说。这时我正把刚买的宽松短裤收拾进包里。“我们要供你表妹苏姗念完大学,你麦克斯舅舅也该过过好日子了,我们八月份没让苏姗去野营,她想要双鞋都没有,她也没有一抽屉的运动衫——” “我没有说什么呀,格拉迪斯舅妈。” “难道这里还少你吃的?有时我把你吃剩的盘子让你舅舅看,这真叫人害臊!在欧洲,一个孩子会用你的剩菜做出四道菜来。” “格拉迪斯舅妈,”我走到她的身边,“在这里我是应有尽有。但我只是去度假,难道我不应有假期吗?” 她伸手把我抱住,我感到她在颤抖。“我对你母亲讲过,我要照顾好她的尼尔,我要她不必担心。但现在你要逃走了——” 我伸开双臂抱住了她,吻着她的额头。“说真的,”我说,“你在说糊涂话。我并不是要逃走呀,我只是外出一星期,去度假。” “那你把那儿的电话号码留下,上帝保佑你没灾没病。” “好的。” “他们住在米尔伯恩?” “在肖特山。我会留下电话号码。” “犹太人打哪时起住在肖特山的?我想他们不是犹太人。” “他们是货真价实的犹太人。” “我要亲眼看见才相信呢。”她用围裙角抹去眼泪,趁这个时机,我拉上手提箱的拉链。“不要拉上包,我还有一袋水果,你把它带上吧。” “谢谢,格拉迪斯舅妈。”那天早晨上班途中,我吃了她放在那袋里的橘子和两只桃子。 几个小时以后,斯格培罗先生通知我,过完劳动节[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度假回来后,他将把我提升到玛莎·维尼的位子上去。他说他自己在十二年前也是这样升迁的。这样看起来,要是我能维持现状,有朝一日就会成为另一位斯格培罗先生。我的收入将增加八元,比当年斯格培罗还多五元。他握了握我的手,就登上了那大理石楼梯。他的短上衣紧箍着臀部,看上去像个圆鼓鼓的铁圈。他刚走开,我就嗅到一阵薄荷香味,抬头一望正好看到那鼻子和脸颊青筋暴绽的老头。 “喂,小伙子,”他兴致勃勃地说:“那本书还来了吗?” “什么书?” “那本高更的书呀。我在买东西,顺便进来问问。至今我还没收到通知。已经两个星期了。” “书还没还来,”我回答说。正说着,我看见斯格培罗先生突然在楼梯中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子,好像忘了告诉我什么似的。“听着,”我对那老头说,“这书随时都会来的。”我讲得非常坚决,语气近乎粗暴。我感到不安起来,因为突然我明白了即将发生的事:这老头会吵吵嚷嚷,斯格培罗先生将快步走下楼梯,连蹦带跳地跑到书架前,斯格培罗先生会大光其火,唠叨个没完;斯格培罗先生将把约翰·麦基擢升到维尼小姐的位子上。我转过身对老头说:“你不妨把电话号码留下来,我设法在今天下午替你搞到一本——”但是我的殷勤和礼貌已为时太晚,那老头儿咕哝了几句工作人员都是下流胚子,并扬言要给市长写信,然后就离开了图书馆。感谢上帝,仅过了一秒钟,斯格培罗先生就回到我的桌边。他提醒我,大家都在张罗合送维尼小姐一件礼物,我如愿意,当天即可在他的办公桌上留下半元钱。 午饭后,那黑孩子来了。当他经过我办公桌上楼梯时,我叫住了他。“过来,”我说,“你上哪儿?” “心部。” “你在读什么书?” “那本‘高甘’先生的书。我说,先生,我没做什么坏事,我没有在书上涂写,你尽可以检查我——” “我知道你没干坏事。不过听着,你既然那么喜欢这本书,干吗不把它带回家去?你有借书卡吗?” “没有,我什么也没拿。” “不,借书卡是我们发的,拿了它你可以把书借回家去,也就不必每天来这儿了。你在上学吗?” “是的,先生。在米勒街学校。但现在是夏天,不上学,我不用去学校。” “知道了。要是你上学,就可以拿到借书卡,把这书借回家。” “你干吗老是要我把书借回家去?我家里人会把书弄坏的。” “你可以找个地方把书藏起来,收在书桌里——” “先生,”他斜着眼瞧瞧我,“你为啥不让我上这儿来?” “我没有说你别来。” “我喜欢来这儿,我喜欢这儿的楼梯。” “我也喜欢,”我说,“但问题是某一天总会有人取走这本书的。” 他笑了。“这可不用担心,”他对我说,“还没有人拿走过它呢。”说完他又踏着巴哒作响的步子朝楼梯和第三书库走去。 那天我汗出得够呛!虽然气候是整个夏季最凉快的,但是当我傍晚下班时,那衬衫已全部粘在脊背上了。在车上,我打开包。高峰时刻华盛顿大街上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我蹲在车后换上一件干净衬衣。这样,当我抵达肖特山时,看上去简直就象是到郊外来度假的。然而,当汽车在中央大街穿行时,我的思想却集中不到度假上来,甚至驾驶汽车也心不在焉。我胡拨着排挡,十字路口超停车线,红灯不止,绿灯不行,使得周围的行人和司机大伤脑筋。我一直在想,当我度假时,那个卑鄙的家伙一定会来图书馆,那黑孩子喜欢的书将会失去,我也将丢掉我的新饭碗和老差使——但我为什么要为这一切担忧呢?我并不靠图书馆工作糊口啊。 五 “罗恩要结婚了!”一踏进门朱丽叶就朝我尖叫,“罗恩要结婚了!” “现在?”我问。 “劳动节!他和哈莉特要结婚了!他和哈莉特要结婚了!”她把这句话当作跳绳歌—样唱起来,带着鼻音,和着节拍。“我要做小姑了!” “嘿,”布兰达说,“我也要做小姑了。” “我听说了。什么时候定的?” “今天下午他通知我们的。昨晚他们在长途电话上交谈了四十分钟。她下星期飞到这里。婚事将要大办特办。我父母里里外外忙个不停。他们得在一两天内把一切都安排好。我父亲还要介绍罗恩进公司——从每周挣二百元开始,然后再逐渐提升,一直到十月份。” “我原来以为他要做体育教师呢。” “他曾有过这种打算。但现在他有负担了……” 进午餐时,罗恩进一步发表了他对责任和未来的见解。 “我们要生个男孩,”他的母亲听得乐不可支,“在他满六个月后,我就要在他面前放一个篮球、一个橄榄球和一个棒球,他伸手拿了其中一个,我们就全力以赴地训练他打那种球。” “假如他什么球也不拿呢?”布兰达问。 “别说傻话,小姑娘。”帕丁金太太说。 “我要当小姑了。”朱丽叶唱着,她对布兰达伸伸舌头。 “哈莉特什么时候来?”帕丁金先生从满嘴的土豆中挤出一句话来。 “从昨天算起一星期之后。” “她能睡在我的屋里吗?”朱丽叶叫起来,“她可以不?” “不,她睡在客房里——”帕丁金太太说,但是她忽然记起了我,就用那双紫色眼睛狠狠瞅了我一下,说:“当然可以喽。” 哎,这顿饭我的吃相真像只鸟。午餐后,我的行李由我自己带到客房里去了。客房就在罗恩卧室的对面,和布兰达的房间隔着客厅相望。布兰达给我带路。 “让我看看你的床吧,布兰恩。” “等会儿。”她说。 “我们在这儿亲热行吗?” “我看可以,”她说,“罗恩睡得死死的。” “我可以在你房里过夜吗?” “我不知道。” “我可以早点起身回到这里。我们可以上闹钟。” “这要把大家都惊醒的。” “我一定记住早些醒来,我做得到。” “我们俩最好不要在这儿待太久,”她说,“我妈会发作的。她对你住这儿很敏感。” “我也有点不安。我几乎不了解他们。你以为我真的能在这儿住上整整一星期吗?” “一个星期?哈莉特一到这儿,一切就乱了套,你或许可以待上两个月呢!” “是这样吗?” “是的。” “你希望我住那么久吗?” “是的,”说完她便下楼去,让她母亲安心。 我解开包,把衣服塞进抽屉里。抽屉空空如也,只有一些装衣服的袋子和一本中学毕业纪念册。就在我解开包的时候,罗恩踏着沉重的步伐上楼来了。 “嗨!”他朝我房间叫着。 “恭喜你。”我回了一声。我竟然忘了任何的寒暄都会促使罗恩跑来和我握手。他不再忙乎自己房间里的事,走进我的屋来。 “谢谢,”他使劲摇了摇我的手,“谢谢。” 然后他在我的床上坐下,看着我把包裹清理完毕。我只有一件布鲁克斯兄弟牌高级衬衣,于是就让它在床边多搁了一会儿,而把低档的箭牌衬衣统统塞进了抽屉。罗恩坐在那里搓着他的双臂微笑。不久,这寂静使我深深不安起来。 “嗯,”我说,“是那么回事。” 他表示赞同,但赞同什么我也不清楚。 “有何感觉?”在一段更长的沉默之后我又问。 “太好了。弗拉里从篮板底下直接进球。” “哦,很好。”我说,“你对结婚究竟有何感受?” “啊,挺好,我想。” 我斜倚着梳妆台,数地毯上的针脚。 罗恩终于开口了。“你懂得音乐吗?”他问。 “懂一点。” “要是你喜欢的话,可以听听我的留声机。” “谢谢,罗恩,我不知道你对音乐感兴趣。” “是有兴趣。我收集了所有安德·科斯特莱尼兹灌制的唱片。你喜欢曼托瓦尼吗?他的唱片我也全有。我非常喜欢准古典音乐。你若喜欢可以听我的哥伦布唱片……”他话还没有说完就停下不讲了。最后他握了握我的手走了。 我听到楼下朱丽叶在唱:“我要做阿姨——姨——姨了。”帕丁金太太对她说:“不,宝贝儿,你要做小姑了。唱那个吧,心肝。”但朱丽叶仍在唱,“我要做阿姨——姨——姨了。”后来,我听到布兰达加入了她的歌声,唱着;“我们要当阿姨——姨——姨了。”随后,朱丽叶也这样唱起来。最后,帕丁金太太对帕丁金先生喊道:“你可不可以让她别再怂恿她……”这二重唱于是戛然而止。 而后我又听到帕丁金太太的声音,但我听不清她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布兰达在回答她。她们的声音越来越响,最后我把一切都听得一清二楚。“这个时候我还要对付满屋子的客人?”这是帕丁金太太的声音。“我征求过你的意见,妈妈。”“你问过你父亲。而你应该首先问我。他不明白这要增添我多少额外的工作……”“我的上帝,妈妈,你以为我们没有卡乐塔和琼妮在帮忙吗?”“卡乐塔和琼妮不能把什么活都包下来。这里不是救世军!”“这话算什么意思?”“小姑娘,说话要有分寸。这种语气只能用在大学的同学之间。”“哎呀,别说了,妈妈!”“你不要对我扯高嗓门。什么时候你动过手,帮过忙呢?”“我不是奴隶……我是女儿。”“你该懂得做一整天家务是啥味道了。”“为什么?”布兰达说。“为什么?因为你懒惰。”帕丁金太太回答,“你以为这世界会白供你吃喝?”“谁说过那话啦?”“你应当学会自己挣钱买衣服了。”“为什么,天哪,妈妈,爸爸光凭股息就可以过日子,你还抱怨什么?”“你什么时候洗过碟子?”“耶稣基督!”布兰达发火了,“碟子是卡乐塔洗的!”“不要在我面前基督长基督短地叫个不停!”“噢,妈妈!”布兰达哭了起来,“你为什么要这样逼我?”“对了,”帕丁金太太说,“当着你伴儿的面去哭吧……”“我的伴儿……”布兰达抽泣着,“你为什么不朝着他大叫大嚷呀……为什么大家都对我这样尖刻……” 从客厅对面传来了安德·科斯特莱尼兹让几千把小提琴奏起的《黑夜和白昼》的乐声。罗恩的房门开着,我看见他硕大的身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和着唱片的声音在唱歌。歌词是《黑夜和白昼》里的,但我辨别不出罗恩的调门。过一会儿,他拿起电话,要接线员接密尔沃基。在接线员接线的当口,他转过身子,开大了留声机的音量,使乐曲声通过电话传到九百英里外的西方。 我听到朱丽叶在楼下说:“哈哈,布兰达哭了。” 布兰达接着跑上楼梯。“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你这小鬼!”她叫着说。 “布兰达!”帕丁金太太喊道。 “妈妈!”朱丽叶哭了起来,“布兰达骂我!” “出了什么事!”帕丁金先生高声问。 “你叫我,帕太太?”卡乐塔问。 罗恩在他那间房里说:“喂,哈莉,我通知了他们……” 我坐在那件布鲁克斯兄弟牌衬衣上,出声念着自己的名字。 “愿上帝惩罚她!”布兰达对我说,一边在我房里来回踱步。 “布兰恩,你认为我应该走——” “嘘……”她走到我的房门边倾听着,“他们去会客了,谢天谢地。” “布兰达——” “嘘……他们走了。” “朱丽叶也走了?” “是的,”她说,“罗恩在他房里吗?他的门关着。” “他出去了。” “你听不见任何人在这里走动,他们穿着软底鞋到处爬,哦,尼尔。” “布兰恩,我大概住过明天就走。” “噢,妈妈不是在生你的气。” “我在这儿碍事。” “一切都怪罗恩,真的。他要结婚了,把妈妈弄得晕头转向,我也够呛。现在有了那个宠儿哈莉特在身边,她会忘记我的存在。” “这对你不正合适吗?” 她走到窗前向外张望。那里又黑又凉,树木嗖嗖作响,像晾着的被单一样翻动。外界的一切表明九月即将来临,我第一次意识到布兰达返校的日子已近。 “没问题吧,布兰恩?”可她没有听我说。 她走到房间另一头的门前,把它推开。 “我以为这是个衣帽间呢。”我说。 “这里来。” 让门敞开着,我们俩探身进入黑暗之中,只听屋檐上传来一阵风的嘶叫。 “这里有什么呀?” “钱。” 布兰达走进那间屋子。当一盏六十瓦的灯泡被拧亮后,我看见这地方塞满了旧家具:两张后背有软垫的转椅,一只中间放有大厚垫子的沙发,一张桥牌桌子,两只露出衬垫的桥牌椅子,一块银质剥落的镜子,以及没有灯罩的灯,没有灯的灯罩,一张台面上玻璃破碎的咖啡桌,一堆卷起的幕帷。 “这是什么地方?” “储藏室。放我们的旧家具。” “多旧?” “从纽瓦克搬来的,”她说,“这里来。”她在沙发前趴下,把大厚垫子掀开,往里瞅了瞅。 “布兰达,我们在这里究竟要干什么?你快变成灰人了。” “不在这里了。” “什么?” “那笔钱,我告诉过你了。” 我在转椅上坐下,扬起一片灰尘。外面开始下雨了。我们可以嗅到从储藏窒另一端隐约可见的通风口飘来的秋天的潮气。布兰达从地板上站起来,坐在沙发上。她的膝盖和紧身短裤都给弄脏了。当她把头发往后抹时,前额也沾上了灰尘。在这凌乱的尘埃中,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仿佛看见我们俩置身于这凌乱与尘埃之中:我们像一对刚迁入新居的年轻夫妇,在清点了家具、财产和估量了未来之后,突然感到惟一能使我们快乐的是外界清新的空气。它使我们感觉到自己还活着,但它却不能填饱我们的肚子。 “什么钱?”我又问。 “几叠每张一百元的钞票。从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起……”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小时候,刚从纽瓦克搬到这儿,一天父亲把我带到这里。他把我带进这间屋子,对我说如果他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希望我知道从哪里取得属于我的那笔钱。他说那钱不属于别人,只属于我,并要我不对任何人说,即使是母亲或罗恩也不例外。” “有多少钱?” “三叠百元的钞票。以前我从不去看它,我九岁那年,大概像现在朱丽叶这么大,那时我们搬来还不满两个月,我记得每星期上这儿来一次,趁着只有卡乐塔一人在家,我就爬到沙发下面看钱是否还在那里,它总是在的,他从来没有再提起过这钱,从来没有。” “现在钱在哪儿?可能给人偷了?” “我不知道,尼尔。我猜是他把钱取回去了。” “天呐,找不到钱时,”我说,“你没有告诉他,会不会是卡乐塔——” “我刚刚才知道钱没有了。很早以前我就来找那钱了……以后我又把它忘了。也许是根本没想到它。我总是够花的,不需要这笔钱。我想他以为我不再需要它了。” 布兰达走到那狭小的积满灰尘的窗前,在上面划着自己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为什么现在你又需要它呢?”我问。 “我不知道……”说完,她走过去把灯泡拧了下来。 我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穿着紧身短裤和衬衣的布兰达,此刻就好像一丝不挂地站在几英尺远的地方。我发现她的肩膀在发抖。“我要找到它并把它撕成碎片,然后把这该死的碎片塞进她钱包里!只要钱在,我发誓,我会这样做的。” “我不会让你这样干的,布兰恩。” “你不让?” “不让。” “和我做爱吧,尼尔,就现在。” “什么地方?” “就在这儿!在这粗劣、粗劣、粗劣的沙发上。” 我顺从了她。 第二天早晨布兰达准备了我们俩的早点。罗恩今天开始上班——我回到房里还不到一小时就听到他边淋浴边唱歌。事实上,当克莱斯勒轿车载着他们父子俩开出车库,去纽瓦克帕丁金商店时,我还醒着。帕丁金太太也不在家,她已驱车去犹太会堂和克莱尼茨拉比商谈婚事了。朱丽叶在后草坪帮卡乐塔晒衣服。 “你知道今天早晨我想干什么?”布兰达问。我们正在分吃柚子,因为布兰达找不到水果刀,我们只能乱掰一气,像剥橘子一样把它剥开,一片片地吃。 “什么?”我问。 “跑步。”她说,“你跑步吗?” “你是指在跑道上赛跑?当然跑啦。在中学时我们每月得跑一英里。这样我们就不再是妈妈的娇孩子了[美国人认为跑步能促使小孩的成人化]。也许肺长得越大,就会越憎恨自己的母亲。” “我要跑,”她说,“我要你也跑,好吗?” “噢,布兰达。” 一小时后我们又吃了一只柚子充当早餐——看来这是跑步者早晨的食量,然后驾着大众汽车驶向那所高中,它背后有一条四分之一英里长的跑道。有几个孩子在跑道的草地中央逗着狗玩,在另一头靠近树林子的地方,有一个穿着白色开叉短裤的人。他没穿衬衣,而且在不停旋转之后,用力投出了一只铅球。球一出手,他就踏了个踢踏舞步,同时注视着铅球作抛物线运动,最后落在远处的地上。 “你知道,”布兰达说,“你长得和我很像,不同的是个头比我高大。”我们穿着挺相似,运动鞋、运动短袜、卡其紧身短裤及运动衫。但我有一种感觉,布兰达不是说我们穿着巧合——如果它们确实是巧合的话,我确信她的意思是指我开始像她所要求我的那样在看问题了,像她本人一样。 “我们比一比,看谁跑得快。”她说。于是我们沿着跑道跑开了。在开头的八分之一英里内,那三个男孩及他们的狗尾随着我们。当我们经过拐弯处时,那掷铅球的人在那里向我们挥手致意。布兰达向他“嗨”地打了声招呼,我笑了。此时此刻,这种招呼,不知你知道与否,对一个在一本正经地奔跑的人来说,真令人啼笑皆非。跑到四分之一英里时,那几个小家伙陆续地被落了下来,退到草地上去了。那条狗也转向别处跑了,我腹部两侧疼痛难熬,但我仍然和布兰达并肩奔跑着,当我们开始跑第二圈时,她又对那个幸运的铅球手“嗨”地打了招呼。这时他正斜躺在草地上注视着我们,同时用手抚摩着他的铅球,如同抚摩水晶球一般。啊!我想,他那种运动才有意思呢。 “咱们掷铅球怎么样?”我气喘吁吁地说。 “跑步以后,”她说,我看到晶莹的汗珠挂在她鬓边的秀发上。当我们快跑完这半英里时,她突然脱离跑道,进入草地,打了个滚倒下了。她的离开使我莫名惊诧,但我还是跑着。 “喂,鲍勃·玛赛斯[十项全能冠军],”她叫道,“让我们在阳光下躺下吧……” 然而我好像全然没听到她的话似的一个劲地奔跑着,尽管我的心已蹦跳到喉咙,口干舌燥,我还是在挪动我的双腿,并发誓不再跑完一圈决不停步。我第三次经过那铅球手时,也“嗨”了一声。 我最终在她身边停下来时,她很兴奋。“你真行。”她说。我把手撑在臀部,眼睛望着地下,吞噬着空气——不,倒不如说空气在吞噬着我。 “呼——哧,”我呼吸着。 “让我们每天早晨这样干吧,”她说,“我们起床后带两只柚子,然后你到这里来跑步,我给你计时。两星期内你会打破四分钟的纪录的,对吗?亲爱的!我去把罗恩的秒表拿来。”她如此兴奋——她从草地上滚滑过来,把我的短袜沿湿滑的脚踝和腿肚子往上拉,她咬着我的膝盖骨。 “好的。”我说。 “让我们回去吃一顿实实在在的早餐吧。” “好。” “你开车回去。”她说。她忽然一跃而起跑到我前面去了,我们便驱车回到家里。 次日早晨,柚子片还在我口中回味,我们就已来到跑道上。我们带了罗恩的秒表和一条给我跑完后用的毛巾。 “我的腿有点酸痛,”我说。 “先做些准备活动吧,”布兰达说,“我跟你一起做。”她把毛巾叠放在地上,我们一起弯腰、下蹲、推举及高抬腿,我感到舒服极了。 “今天我想跑它半天,布兰恩,看我跑得怎样……”我听到布兰达在卡秒表,当我跑向跑道那一头时,天上飘忽的白云尾随着我,宛如我身后拖着个雪白的羊毛尾巴。我看到布兰达蹲在地上,双手抱膝,不时地望着我,又看看秒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所有这一切使我回忆起赛马电影中的一个镜头。在这镜头里,一个像电影明星沃尔特·布伦南式的老教练和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在肯塔基州的清晨,给那个漂亮女郎的骏马计时,看看她的马是否是二岁的马中跑得最快的。我们和这镜头中的情景当然有所不同——我跑到四分之一英里处布兰达就冲着我喊:“一分十四秒。”然而这是一种令人愉快、兴奋而又纯洁的情调。当我快要跑完时布兰达站了起来等着我。我不是冲赛跑终点线上的那根细绳,我碰到的是布兰达可爱的肉体,她第一次说她爱我。 我们跑——我跑——每天跑,到一周末我七分零二秒就能跑完一英里了。每到终点迎接我的总是那咔嚓一声的秒表和布兰达的双臂。 晚上,我常穿着睡衣读书,布兰达也在她屋里读书。我们总是要等到罗恩睡觉之后。有几个夜晚我们不得不等得更久些,我倾听外面沙沙的树叶声,八月底的天气已经转凉,空调在晚间关闭,窗子就可以打开了。就寝之前,罗恩总要先在屋里踱步,然后就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去浴室洗漱。他漱洗完才轮到我。我们常在客厅相遇,我照例由衷地向他道一声“晚安”。一进入浴室,我就仔仔细细地在镜子前欣赏一下我那被晒成褐色的皮肤。我看到身后淋浴冷热开关上挂着的罗恩骑马用的布带。没人对用这种劳什子当装饰品表示过异议,几天之后,我也不去注意它了。 当我躺在床上等待罗恩刷牙时,我能听出他房间里的留声机开着。通常,在他打完篮球回屋后,总要给哈莉特打电话——她跟我们见面只有几天之隔了——然后他就关门欣赏《体育画报》和曼托瓦尼乐曲。不过当他从屋里出来上厕所时,传来的却不是曼托瓦尼歌曲,而是别的什么,显然,这就是他提到过的哥伦布唱片。我想我所听到的就是这个,因为光凭乐曲的最后几节很难讲出什么来。我所听到的一切,就是铃声均匀地回响着,陪衬铃声的是柔和的爱国乐曲,而高于这一切之上的是像爱德华·r·默罗[电台播音员]的那种沉郁的声音:“……那么,再见了,哥伦布,”他抑扬顿挫地哼唱:“……再见吧,哥伦布……再见吧……”接着,就静下来了。罗恩回到自己房间里,灯光熄灭了,几分钟后我便昕到他呼呼的鼾声,我想这是运动员才能享有的那种愉快、甜蜜、充满生命力的睡眠。 一天早晨,快到我起床溜出去的时刻,我做了一个梦。梦醒时曙光已透进房间,使我刚好能看清楚布兰达的发色。我碰了碰酣睡中的她,因为那个梦使我不安:事情发生在一条船上,一条类似于你在海盗电影中所看到的古老的帆船,和我一起在船上的是那个来自图书馆的黑小孩——我是船长,他是我的大副,我们就是船上的全部船员。开始时梦境是迷人而愉快的,我们在太平洋一个岛屿的港湾里抛锚停泊,阳光灿烂,海滨满是美丽的裸露着皮肤的黑人妇女。她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但突然我们动了,我们的船驶出了港湾,黑人妇女们慢慢地跑到岸边,开始向我们投掷花圈,并嚷着:“再见,哥伦布,……再见吧,哥伦布……再见。……”虽然我们——我和那个黑孩子——谁也不愿走,但船在移动着,我们一筹莫展,他对我吼叫着,说这是我的过错;我也厉声斥责他,说这正是因为他没有借书证的缘故。然而我们在白费口舌,因为我们离岛越来越远。不一会儿,土人已全无踪影。在这梦中,空间已不成比例,事物以一种我前所未见的方式组成大大的、各种奇形怪状的方块,我想正是这种现象导致我的觉醒。那天早晨我不愿离开布兰达,有好一会儿,我抚摸着她颈背的小关节,这儿的汗毛被她剃得精光。我待的时间过长了,当我最终回到自己房间里时,几乎和罗恩撞个满怀。他正准备去他父亲的“帕丁金厨卫洗涤槽商店”上班呢。 六 我原以为那天早晨是我能待在帕丁金家的最后时光;然而,当我在整理物件准备打包时,布兰达阻止了我——她已设法又从她父母那里争取到一星期,这样,我可待到劳动节。在劳动节那天,罗恩将举行婚礼。第二天早晨布兰达就要离家返校,我也将回去上班。所以我们可以朝夕相处到夏季的最后一刻。 按理说,这应是一件大喜过望的事,可是当布兰达快步下楼陪她家里人去飞机场时——他们去那里迎接哈莉特——我却高兴不起来,而被一种想法扰得很不安:布兰达回到拉德克利夫之时就将是我完蛋之日。我深信即使是维尼小姐的凳子也不是高得足以使我观望得到波士顿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把衣服塞进抽屉里,并终于使自己相信现在还没有任何我与布兰达告吹的迹象,任何疑虑和不安都是我那颗不安的心所引起的。于是我就走进罗恩的房间给我舅母挂电话。 “喂?”她说。 “格拉迪斯舅妈,”我说,“你好。” “你病了。” “不,我过得很好。我打电话告诉你,我要在此再待一个星期。” “为什么?” “我告诉你了,我过得很好,帕丁金夫人请我住到劳动节。” “你穿的内衣干净吗?” “我晚上洗的。我很好,格拉迪斯舅妈。” “用手你洗不干净的。” “很干净,听我说,格拉迪斯舅妈,我过得好极了。” “他整天脏兮兮[意第绪文]的还要我不必操心。” “麦克斯舅舅好吗?”我问道。 “他又能怎样呢?麦克斯舅舅只不过是麦克斯舅舅罢了。你呀,我不喜欢你用这种腔调说话。” “怎么啦。是不是我讲起话来象穿着不干净的内衣?” “调皮的孩子。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什么?” “你的‘什么’是什么意思?你会明白的。你在那儿待久了,我们就配不上你啦。” “不会的,亲爱的。”我说。 “我要亲眼看到才相信。” “纽瓦克凉快吗,舅妈?” “下着雪呢。”她说。 “是不是一星期都很凉快?” “你整天闲坐当然很风凉,对于我来说现在不是二月。” “好吧。格拉迪斯舅妈,向大家问好。” “你母亲给你来信了。” “很好,我回家时再看吧。” “你不能开车来一趟看看?” “还是等以后再说吧,我会给她们写一封便笺的。你放心吧。”我说。 “你的袜子怎么样了?” “我光着脚呢。再见,宝贝。”我把电话挂上了。 卡乐塔在楼下厨房里忙着准备午餐。使我感到惊奇的是不管卡乐塔干什么活,她总不受它干扰。她现在在唱“我从你身上得到欢乐”那首歌,她干的家务琐事似乎都在形象地配合歌的节奏。她从火炉旁跑到自动洗碟机边——揿一下按钮,转动刻度盘,朝装着玻璃门的炉中窥望,不时从放在盥洗池边的葡萄串上摘下一颗大黑葡萄,放进嘴里边嚼边哼着小调,摆出一种很漫不经心的样子,把果皮和葡萄核不偏不斜地吐进垃圾桶里。我从后门出去时向她打了个招呼,虽然她没有回答我的寒暄,但我感到我们俩十分亲近,因为她和我一样,已经沉湎陶醉于帕丁金家的水果香味中了。 在外面草坪上,我投了一会儿篮,然后拾起根铁头球棒,在阳光下有气无力地把一只棉质高尔夫球扔向空中,尔后又对着橡树踢足球,接着又罚球投篮。但我对这一切感到百无聊赖——只觉肚子空空,好像已有好几个月没有吃东西了。虽然我走迸屋里,取出一把葡萄,但这种感觉依然存在。我知道这种感觉和我的热量吸收无关,这只是因为布兰达不在,才产生这种并非饥饿引起的腹中空虚的现象。即将到来的离别确实使我牵肠挂肚了好久,但一夜之间它呈现出暗淡的色彩。说来奇怪,这种暗色和罗恩的未婚妻哈莉特有关。我总认为哈莉特的来到使光阴的流逝快得异乎寻常。我们一直在谈论她的到来,而现在此事突然成为事实了——正如我和布兰达的离别转眼将变成事实一样。 哈莉特和罗恩的结合给了我这样一个更为重要的启示:离别不会是一种永久的状态,只要他(她)们还年轻,人们可以相互嫁娶婚配!布兰达和我从来没有谈到过结婚,或许在游泳池的那天夜晚是例外,当时她说:“只要你爱我,什么都好办。”是的,我爱她,她也爱我。但并非事事都好办。我是否又在虚构愁山恨海了?我想我应当认识到我的命运已经变得好多了;对待在草地上的我来说,八月的晴空委实太美,太短暂了,我要布兰达和我结婚。然而,大约过了十五分钟光景,她独自一人驾驶汽车开过来时,我却又开不了口了。这种求婚所需要的勇气是我不具备的。我觉得我只能听到“哈利路亚!”这样的回答,除此以外,其他任何种类的肯定回答是不能使我满意的。任何形式的“不”,甚至用“亲爱的,让我们等待吧”这种字眼来掩饰的否定回答也将意味着我的末日。我想象得出,这正是为什么我当时会向她提出了个取代方案的原因,而这个方案的提出比我当时所认为的要大胆得多。 “哈莉特的飞机晚点了,所以我开车回家来了。”布兰达叫道。 “你家其他人在哪儿?” “他们等着她,准备在机场用午餐。我得告诉卡乐塔一声。”于是她跑进屋里。 几分钟后,她出现在门廊下。她穿着件沿肩膀和颈部开了个大u字形口子的衣服,上胸部露出被晒得黝黑的皮肤。一踏上草坪,她就脱了高跟鞋,赤着脚朝我坐在橡树下的地方走来。 “老穿高跟鞋的女人会得子宫后倾病的。”她说。 “谁告诉你的?” “我记不得了。我但愿那里面一切井然有序。” “布兰达,我想求你一件事。” 她把绣有一个大大“o”字的毯子拖过来坐下。 “什么事?”她问。 “我知道此事有点突然,但事实上并非……我要你买一只避孕子宫帽,到医生那里去取一个吧。” 她笑了。“不要担心,亲爱的,我们很当心,不会出毛病的。” “但这是最安全的。” “我们已经很安全了,那是种赘物。” “我们为什么要冒险呢?” “我们没有冒险。你需要多少东西?” “宝贝,我并不是多事,这确实不太安全。”我补充说。 “你要我配备一个,这就是你的意图,就像配备一根手杖或一顶遮阳帽一样,是吗?” “布兰达,我要你弄一个是为了……为了快乐。” “快乐?谁的?医生的?” “我的。”我说。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用手指沿着锁骨搓揉着,抹去突然凝聚在那儿的汗珠。 “不,尼尔,这是愚蠢的。” “为什么?” “为什么?事情本来就是这样嘛。” “你怎么知道这是愚蠢的?布兰达——难道是因为我要你这样做?” “那就更蠢了,” “如果你要我来买这子宫帽,我们就直接去查阅电话簿,找一个星期六下午开诊的妇科医师。” “我决不会要求你那样做的,宝贝。” “这倒是真的,”我说,虽然还装着副笑脸,“事情就是如此。” “并非如此,”她回答道,起身走到篮球场上,踩着昨天帕丁金先生划好的白色边线。 “回到这儿来吧,”我说。 “尼尔,这件蠢事我不想再谈了。” “你为什么这样自私?” “自私?你才自私呢。你要快乐……” “对的,我的快乐,为什么不呢!” “不要大声嚷嚷。卡乐塔在。” “那你干嘛不走过来?”我说。 她朝我走来,在草地上留下白色的脚印。“我以前还不知道你原来这样充满肉欲。”她说。 “你不知道吗?”我说,“我来告诉你一些你应当知道的事,我要讲的还不只是肉体的快乐。” “那么,老实告诉你,我不明白你讲的话。你罗嗉得叫人讨厌。我们使用的东西难道还不够?” “我罗嗉无非是要你去医生那儿要一个子宫帽。没别的意思,也无须解释,就这样做吧。因为我请求你这样做,你就这样做吧。” “你有点不讲道理了。” “去他妈的,布兰达!” “去你妈的!”说着她就进屋去了。 我仰着身子,闭目养神。一刻钟后,或许不到一刻钟,我听到有人在打棉高尔夫球。她已换上短裤和衬衣,仍光着脚。 我们彼此不说话,我看着她把球棒举到耳后,然后挥舞一下,她的下巴随着高尔夫球规则的飞行弧线向上抬起。 “那有五百码,”我说。 没有回音,她只是跟在高尔夫球后面跑着,准备打第二次。 “布兰达,请到这儿来。” 她走了过来,球棒拖曳在草地上。 “什么事?” “我不想和你吵嘴。” “我也不想,”她说,“这是第一次。” “我请求你这样做是否太丑?” 她点点头。 “布兰恩,我知道这可能很唐突,而且是为了我,但我们不是小孩子了呀。” “尼尔,我就是不要这样。这并不是因为你要我这样做。我不知你的想法从哪儿来的。这不是我拒绝的原因。” “那么,为了什么呢?” “哎,我就是不想要这玩意儿。我感到我要这玩意儿还不到岁数。” “年龄跟这有啥关系?” “我不是指年龄,我只是说——嗯,我,我的意思是干这种事有点心虚。” “当然是件心虚的事,完全如此。你不明白吗?这将改变我们。” “这将改变我。” “我们,咱俩。” “尼尔,你想一想我在医生面前撒谎是啥滋味?” “你可以到纽约的玛格丽特·桑格计划生育咨询所去,他们不会问你任何问题的。” “你以前干过这种事?” “没有,”我说,“我只是听说的,我读过玛丽·麦卡锡的作品。” “一点也不错,这正是我的感受,我像是她作品中的一个人物。” “不要像在做戏。” “你才是在做戏呢。你认为我们不过是逢场作戏。去年夏天我和那个荡妇一块出去,我派她去买——” “哦,布兰达,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婊子!是你在想什么‘去年夏天’,在想我们关系的了结。事实上,你在想结束我们的关系,是不是——” “好呀,我是婊子,我要了结此事。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你再住一星期,为什么让你在我自己房里和我一起睡。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和我的母亲要轮流——今天她来折磨我,明天你——” “住嘴!” “你们都见鬼去吧!”布兰达叫着,这时她哭了,我知道,她跑掉后,今天下午我将见不到她了,事实也果然如此。 哈莉特·欧里奇给我的印象是,她是个待人处事缺少心眼的姑娘,她一切都露在表面,看起来和罗恩是天生的一对,跟帕丁金一家人也完全相配。帕丁金太太的表现正如布兰达所预言的一样:哈莉特一到,布兰达母亲就抬起一条臂膀,把这女孩拉进自己温暖的怀里,这儿正是布兰达想要偎依的地方。哈莉特的体格和布兰达相像,只是胸脯更丰满一点。每当别人说话时,她总是一味地点头,有时甚至重复你跟她讲的那句话的最后几个字,当然这种情况不是经常有的。大部分情况是她点着头,双手交叉着。晚上,帕丁金一家人计划着新婚夫妇将在何处下榻,购置何种家具,小宝贝何时出世——对于这一切,我总是认为哈莉特应体现出少女应有的羞涩和清高,但她并非如此。 布兰达跟我不讲一句话,也不交换一下眼色,我们惟有静坐旁听,布兰达似乎比我更不耐烦。未了,哈莉特开始叫帕丁金太太为“妈妈”,有一次还叫“帕丁金妈妈”——这时布兰达已离席去就寝了。我继续待在那里,对周围的一切加以解剖、分析、思索琢磨,最后加以归纳,搞得自己几乎要昏昏欲睡。最后,当帕丁金夫妇也去睡觉时,朱丽叶早已在椅子上睡着了,罗恩把她抱进卧室。这样就只剩下我们两个非帕丁金家庭人员在一起了。 “罗恩告诉我你的工作挺有意思。” “我在图书馆做事。” “我向来爱读书。” “嫁给罗恩挺不错。” “罗恩喜欢音乐。” “对的。”我说。我在说什么? “一有畅销书,你一定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她说。 “有时候是这样。”我说。 “嗯,”她说着用双手轻轻拍着膝盖,“我们在一块一定很愉快。罗恩和我希望布兰达和你也能很快像我们一样成为眷属。” “今晚不行了,”我笑着说,“很快。请原谅,我要去休息了。” “晚安,我非常喜欢布兰达。” “谢谢你。”我边说边上楼。 我轻轻敲了下布兰达的房门。 “我已睡下了。” “我能进来吗?”我问。 她把门开了一点,说:“罗恩马上会上楼来的。” “我们把门开着,我只是要跟你聊聊。” 她让我进去了,我坐在她床对面的椅子上。 “你觉得你的嫂嫂怎样?” “我以前见到过她。” “布兰达,你不必如此寡言。” 她不回答,我干坐着,把遮阳窗帘的绳子拉上拉下。 “你还生我的气吗?”我终于问道。 “是的。” “不要这样,”我说,“你可以忘掉我的建议。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不值得。” “你原来以为会闹到啥地步?” “我根本没料到会闹出事来,没想到会到这么不可收拾。” “那是因为你不从我这方面想一想。” “或许是的。” “不要说或许。” “好吧,”我说,“我只是希望你能意识到你为什么生气。不是为了我的建议,布兰达。” “不是?那是什么?” “是我。” “哎哟,不要又这样开始了,好不好?我没法赢你,不管我说什么。” “不,你能赢的,”我说,“你已经赢了。” 我从她房间走了出来,关好门让她休息。 第二天早晨我下楼时,下面是一派热闹场面。在起居室里我听到帕丁金太太在对哈莉特念着一张单子,这时朱丽叶在房里走进走出寻找蹓冰鞋销,卡乐塔在用吸尘器打扫地毯,厨房中的一切器具在起着泡,旋转着,摇晃着。布兰达满面笑容地在餐厅里跟我打招呼,从这里我走出去看后草坪和天气,她在我肩上吻了一下。 “你好,”她说。 “你好。” “今天上午我要跟哈莉特出去,”布兰达告诉我,“我们不能去跑步了,除非你想一个人去。” “不,我要看看书,或干点别的什么。你们要上哪儿?” “我们去纽约,买东西。她要买一套结婚礼服,准备婚礼后旅行穿的。” “你准备买什么?” “一套女傧相礼服。如果我跟哈莉特走,我可以到伯格道夫商店去,而不必和妈妈去奥哈巴奇商店去买东西。” “你给我捎样东西好吗?” “啊唷,尼尔,你又要提那件事了吗?” “我只是想开个玩笑,我甚至还没想到那事儿上去呢。” “那么你干吗说这个?” “哟,耶稣!”我说着,就跑到外面,将我的汽车开到米尔伯恩镇,在那里吃了些鸡蛋,喝了点咖啡。 当我回来时,布兰达已经走了,屋里只剩下卡乐塔、帕丁金太太和我。我试图待在她们所不在的房间里,但最后我还是和帕丁金太太面对面地坐在电视室中。她正在查对手中的一张长长的名单,身边的桌上放着两本她时时翻阅的薄薄的电话簿。 “越累越不得空闲,”她对我说。 我会心一笑,玩味着这句谚语,仿佛是帕丁金太太剐刚把它发明出来似的。“是的,当然,”我说,“要我帮忙吗?或许我能帮你查对些什么。” “哦,不,”她微微摇头以示谢绝,“这是替哈大沙干的事。” 我坐着注视着她,直到她问:“你的母亲也是哈大沙的吗?” “我不知她现在是否还是。她在纽瓦克时是的。” “她是个积极的会员吗?” “我想是的,她总是在以色列为别人植树。” “真的吗?”帕丁金太太说,“她叫什么名字?” “埃丝特·克勒门。她现在在亚利桑那。那里有哈大沙吗?” “凡有犹太妇女的地方就有这组织。” “那么我猜她是的。她和我父亲在一起。他们到那儿去治气喘病。我和我纽瓦克的舅妈一起住。她不是哈大沙的。我的婶婶西尔维亚是的。您认识她吗?阿伦·克勒门和西尔维亚,他们属于你们的俱乐部。他们有个女儿,我的堂妹多丽丝——”我的话煞不住了,“——他们住在利文斯顿,可能我婶婶西尔维亚所参加的不是哈大沙。我想那是某一肺结核组织,要么是癌,也可能是肌肉营养不良。我知道她对疾病感兴趣。” “那很好,”帕丁金太太说。 “哦,是的。” “她们干碍很好。” “我知道。” 我感觉帕丁金太太开始对我热情一点了;她不再用那紫色眼眸子向我窥视,而只是不加审察地向周围张望了一会儿,“你对圣约之子会[犹太人服务机构]感兴趣吗?”她问我。“罗恩准备参加,你知道的,等他办完婚事。” “我认为自己也要等到那个时候。”我说。 帕丁金太太气鼓鼓地回转到她的名单上去了。我认识到在犹太人的事情上面我不能冒险得罪她,和她讲俏皮话。“您也是参加犹太会堂活动的,对吗?”我问时竭力表示出兴趣。 “是的,”她说。 “你们属于哪个会堂?”她隔了一会问道。 “我们以前属于哈德逊大街犹太会堂。自从我双亲走后,我就很少去了。” 我不知帕丁金太太是否在我的话音里觉察出什么虚情假意,我个人认为我忏悔式的自我表白,特别是对在我离开双亲之前的十年异教徒生活的回忆,是表达得恰到好处的。帕丁金太太对这些毫不在意,她立刻问我——似乎很会见机行事——“我们全家星期五晚上去会堂,你为什么不跟我们去呢?我的意思是说,你是正统派还是保守派?” 我思索片刻。“唔,我已很长时间不去了……我正处在转变时刻……”我笑着说。“我只是个犹太人,”我这样说完全出于好意,然而这话却又促使帕丁金太太回到她的哈大沙的工作上去了。我挖空心思,去想出些能使她深信我不是异教徒的事实。最后我问她:“您知道马丁·布伯(1878-1965)的著作吗?” “布伯……布伯,”她念着,眼光仍不离她的哈大沙的名单。“他是正统派还是保守派?”她问道。 “……他是个哲学家。” “他改变过正统派观点吗?”她问,看来有点气恼,不是由于我的含糊其辞就是由于布伯参加星期五夜礼拜可能不戴帽子,再加上布伯太太厨房里只有一套碟子。 “正统派。”我有气无力地说。 “很好嘛。” “是的。” “哈德逊大街犹太会堂不就是正统派的吗?” “我不知道。” “我想你是属于正统派的。” “我是在那里接受犹太教人教礼的。” “你不知道那是正统派的?” “不,我知道。那是正统派的。” “那你一定是正统派的了。” “嗯,是的,我是。”我说,“您呢?”我冒昧地问她,脸涨得红红的。 “正统派。我丈夫是保守派。”对后半句话我的理解是他对这类事情漠不关心。“布兰达什么也不是。你可能已经知道了。” “是吗?”我说,“不,我并不知道。” “她是我所见到的最优秀的希伯来学生,”帕丁金太太说,“她当然目中无人了。” 帕丁金太太望着我,我在考虑出于礼貌是否要表示赞同。“喔,我不知道,”我终于这样说了,“我想布兰达是保守派,可能是从正统派转变过来的……” 电话铃响了,我得救了,我像一个正统派教徒那样对上帝默默祈祷一番。 “喂,”帕丁金太太说,“……不……我不能,我得给所有哈大沙的会友打电话……” 我装作倾听外面鸟叫的样子,虽然这紧闭的窗户是传不进大自然的声音的。 “让罗纳德开车带来……我们可等不及了,我们要及时用,不能……” 帕丁金太太抬头看见我,于是她把手放在话筒上,“你替我开车去一下纽瓦克好吗?” 我站了起来。“好的,当然可以。” “亲爱的,”她回头对着电话机说,“尼尔来取……不是的,尼尔,布兰达的朋友……对……再见。” “帕丁金先生有些银餐具花纹图案我得看。你开车去把它们取来好吗?” “当然愿意。” “你知道店铺在哪里吗?” “我知道。” “喏,”她说,把一串钥匙递给我,“开大众汽车去。” “我的汽车就在外面。” “拿着这些钥匙吧。”她说。 “帕丁金厨卫洗涤槽”商店位于纽瓦克黑人区中心。许多年前,在大移民时代,这儿曾是犹太人地区,人们还可以看到小鱼铺、犹太熟食店、土耳其式澡堂,在本世纪初我的祖父母曾在这儿购物和洗澡,甚至昔日的气味至今仍依稀可闻:白鱼、腌牛肉、酸番茄——但如今,那旧汽车销毁工场的浓烈油脂味、啤酒厂的酸臭味、皮革厂的焦臭味压倒了一切。在大街上不再听到意第绪语,而代之以拿着扫帚柄及半只皮球装扮成黑人棒球球星威里·梅斯的黑人小孩们的喧叫声。四邻也变了:像我祖父母一样的老犹太人终生奋斗,现已安息,他们的后裔则奋斗、昌盛,并且越来越向西扩展,扩展到纽瓦克的边缘,越出纽瓦克,沿橘山山坡而上,登上顶峰,接着便朝山的那一坡面下来,就像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涌出坎伯兰岬口[在弗吉尼亚、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的交界处]一样涌入非犹太人的土地。现在,黑人事实上正沿着犹太人的足迹进行着同样的迁移。那些还留在贫民区的人在极为肮脏的环境里生活,在发臭的褥子上梦幻着散发松香味的佐治亚州的夜晚。 有一瞬间我脑海中掠过这样的想法,或许会在这种街上碰到图书馆里那个黑小孩。但我并没有碰上他,虽然他肯定就住在这种四壁剥落的陋室里。从屋里接踵跑出狗、小孩和带围裙的女人。在房屋的顶楼,窗子开着,坐着些老态龙钟的老人,他们不能走下吱吱嘎嘎的长楼梯上街,只好任人安置在没有窗帘的窗口边,胳膊支撑在绒毛脱落的枕上,脖子向前伸着,侧着脑袋,注视着这由年轻人、孕妇和失业者汇成的人流。继黑人之后将是谁呢?谁要被遗留在这里呢?没有人了。我想,有朝一日,我的祖父母曾在此用古老的犹太玻璃杯饮过热茶的这些街道将会空无一人,我们所有的人将移往橘山之巅,那时死者可要停止踢棺材板了吧? 我将大众汽车停在一扇巨大的车库门前,门面上写着: 帕丁金厨卫洗涤槽商店 任何规格、任何形状,一应俱全 走进里面我看到一间四周全是玻璃门窗的办公室,它位于这巨大仓库的中央。两辆卡车在后面装货,帕丁金先生此刻嘴里叼着一支雪茄,对着一个人吆喝着,他就是罗恩,身穿一件前胸印有俄亥俄州体育协会字样的运动衫,虽然他个头比帕丁金先生高,并且几乎和他一样粗壮,但他的双手像小孩子似的无力地垂在身子两侧;帕丁金先生的雪茄在嘴中不断喷着烟,六个黑人在拼命地给其中一辆卡车装货,不断地把盥洗盆扔给对方——此情此景使我扫兴。 罗恩从帕丁金先生身边走开去指挥工人了。他的臂膀挥个不停,但总的来看他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根本无暇顾及别人卸下的盥洗盆。我突然想象着我在指挥那些黑人——不到一个钟点我也会手忙脚乱的,我几乎听见搪瓷表面在地板上砸碎的声音。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声音:“你们这些家伙当心着点!当心点!知道吗?哎呀不好!哎唷,请——小心点儿!小心!哎唷!”假如帕丁金先生跑到我跟前说:“好呀,小伙子,你要娶我的女儿,让我瞧瞧你能干啥。”好家伙,他会看到:不一刻地板上将尽是些雕花碎片,堆出一条走起来咯吱作响的搪瓷片的小路。“克勒门,你是哪一号工人?你干活和你吃饭一模一样!”“对,对,我是只麻雀,让我走吧。”“你甚至连怎样装卸都不知道吗?”“帕丁金先生,我连呼吸也感困难,睡觉把我累垮了,让我走,让我走吧……” 帕丁金先生走回金鱼缸旁去接正在丁零作响的电话,我从遐想中挣脱出来,也径直向办公室走去。当我进去时,帕丁金先生从电话机旁抬头看到了我,潮湿的雪茄已担在一只空手中——他向我挥一下手以示招呼。我听到罗恩在外面大声叫着:“你们不可以同时去吃午饭。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 “坐吧。”帕丁金急匆匆地向我招呼一声,但当他回头和电话交谈时我看到办公室里只有一把椅子,那是他的。在帕丁金商店里的人们是不坐的,一天到晚只能站着,挣的是血汗钱。我入迷地看着挂在公文柜上的几本日历,那上面画着的女人那么情意缠绵,她们的大腿和乳房画得那么奇妙,以致人们无法感到它们是春画。为“刘易斯建筑公司”、“埃尔卡车和汽车修理厂”及“格罗斯曼父子纸箱公司”画日历女郎的艺术家一直在画我前所未见的第三种性别的人。 “一定,一定,一定,”帕丁金先生对话筒说道,“明天,别对我说明天,明天这个世界可能会爆炸的。” 那头有人在说话。是谁呢?建筑公司的刘易斯?卡车修理厂的埃尔? “我是在做生意,格罗斯曼,不是办慈善事业。” 原来在电话那头被他训斥的是格罗斯曼。 “放屁,”帕丁金说,“在城里不是你一个人,我的朋友。”他对我眨了眨眼。 啊——哈,合谋对付格罗斯曼,我和帕丁金先生,我尽力装出一副心领神会的笑脸。 “那么就这样,我们在这里等到五点钟……不能再迟。” 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仅仅是一个大大的“x”字母。 “我的儿子在这儿,”他说,“对的,他在学生意。” 格罗斯曼在那头一开口,帕丁金先生就笑起来,他连再见也不说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他往办公室后瞧罗恩干活。“大学读了四年连卸车都不会。” 我不知说什么好,但最终决定说实话。“我想我也不会。” “你可以学嘛。我是什么?一个天才?我是学会的。困难憋不死人嘛。” 对此我表示同意。 帕丁金先生两眼盯着他的雪茄:“一个人只要卖力必有出息,坐着不干就一事无成,你说对不……这个国家的头面人物都是苦干的,相信我,即使是洛克菲勒也不例外。成功来之不易……”这番话似乎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在打量着自己的“王国”时,在深思中的自言自语。他不是个能说会道的人,我觉得诱使他大谈这番人生哲理的因素可能是罗恩的表演加上我的在场——我,这个有一天可能成为自家人的“外人”。可是帕丁金先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吗?我不得而知。我所知道的是他所说的那几句话很难表达出他对他为自己和家庭所建立的生活的满意而又侥幸的心情。 他又看看罗恩。“瞧他,如果打篮球是这副模样,人家早把他赶出场子了。”不过他是微笑着说这番话的。 他走到门边。“罗纳德,让他们吃午饭去。” 罗恩大声回答:“我想让几个现在去,其余几个晚一步。” “为啥?” “这样有些人可始终——” “这儿没有这么多买卖。”帕丁金先生叫道,“我们马上都去吃午饭。” 罗恩回过头去:“好吧,伙计们,吃饭去!” 他的父亲微笑着对我说:“精明的小伙子?呃?”他轻轻地拍拍自己脑袋。“那是要费心计的,呃?他对做生意没有胃口,他是个理想主义者。”想来此刻帕丁金先生突然意识到我是什么人,他忙不迭地拨正话题以免冒犯我,“就这样,如果你是老师,或者像你一样,是一个大学生或别的什么人,在这儿你得需要点戈尼夫[意第绪/希伯来文]精神,你知道戈尼夫是什么意思?” “小偷,”我说。 “你比我的孩子懂得多,他们不是犹太人了,我的孩子们,他们屁也不懂。”他看着一群黑人装卸工打办公室前走过,就对他们高叫道:“你们是知道一小时有多久的吧?好吧,一小时后都回来!” 罗恩跑进办公室,当然他又跟我握握手。 “帕丁金太太需要的东西在吗?”我问。 “罗纳德,给他银餐具花纹图案。”罗恩转身走了,帕丁金先生说,“我结婚时,我们的刀叉尽是些五分、一毛的便宜货。这孩子要吃掉金子。”然而这不是气话,他一点儿也没生气。 那天下午,我开着自己的汽车到山里去,在铁丝网前站了好一会儿,看着欢蹦乱跳的鹿儿在写着“不准喂鹿——南方山区保护会制”的招牌保护下,怯生生地吃着食物。铁丝网前,在我身旁有几十个孩子,当鹿儿从他们的手中舔玉米花时,他们咯咯地笑着,甚至尖声高叫,而当他们的兴奋和激动使小鹿蹦跳离去时,他们又十分懊悔。小鹿走向田野的远端,那里站着它们黄褐色皮肤的母亲,它们正庄重地注视着在山间公路上盘旋而上的车辆。那些肤色白皙的年轻妈妈,她们当中有许多比我年轻,在我身背后的两用车里聊天,不时往下观察孩子的动静。以前我和布兰达外出吃快餐或驱车到这儿用午餐时曾见过她们。她们三五成群她坐在星罗棋布点缀着这保护区的别具乡村风味的汉堡牛排店里,而她们的孩子则大嚼牛排和麦芽,并且用大人给的角子投进唱机,让其播放自己爱听的唱片。虽然孩子们还很幼小,连歌名都念不出,却都能唱出其中的歌词,他们就这样叫喊着,他们的母亲(其中有几个我认出是我中学里的同学)谈论着晒日光浴、逛超级市场和度假。她们坐在那里,仿佛是不朽的女神,她们的头发始终保持着她们理想中的颜色,衣服也保持她们所喜爱的料子和色彩;烛们家里的摆设是时髦而轻巧简便的瑞典风格,如果粗大笨重的、盛行于十七世纪的风格重新流行,那么那些长长的短腿咖啡桌就会被请出去,而路易十四时期风格的家具将取而代之。她们是女神,假如我是帕里斯,我无法在她们中进行选择,她们彼此的区别太细微了。她们的命运把她们揉压成一个模样。只有布兰达闪着光,金钱和舒适不能磨灭她的棱角——或者说它们还没有做到这一点,是吗?我所爱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那种能用外科手术刀剖析自己的人,我在铁丝网中扭动着一只手,让一只小鼻子的雄鹿舔去我的思绪。 当我回到帕丁金家时,布兰达正好在起居室里,我从未见她像今天这样漂亮。她正给哈莉特和她母亲试着衣服。连帕丁金太太也似乎因看到她而变得温柔了,好像某种镇静剂注射进了她的身体,因此,她眼睛和嘴巴四周憎恨布兰达的肌肉显得松弛些了。 布兰达没戴眼镜,摆起了模特儿的姿势,她瞧我时,神色黯然,半睡半醒似的,虽然别人会将此解释为缺乏睡眠,而它在我血管里引起的却是肉欲。帕丁金太太最后对她说她又买了一件极好的衣服,我对她说她看起来很可爱,哈莉特则对她说她漂亮极了,她应该当新娘。这时出现了一阵难堪的沉默,因为大家都在想新郎应当是谁。 后来,当帕丁金太太把哈莉特领到厨房里去时,布兰达走到我面前说:“我应当是新娘。” “你应该是,亲爱的。”我吻了她,突然她哭了起来。 “怎么啦?宝贝?”我问。 “让我们到外面去吧。” 到了草坪上,布兰达不哭了,但声音听来很疲倦。 “尼尔,我向玛格丽特·桑格尔计划生育咨询所打过电话了,”她说。“我在纽约打的。” 我没有答话。 “尼尔,他们真的问我是否结婚了。上帝,那女人讲话的口气就像我的亲娘一样……” “你怎么说的?” “我说没结婚。” “她说什么了?” “我不知道,我挂断了电话。”她走开了,绕着橡树转圈子。她再次走到我跟前时,她把鞋脱了,一手搭在树上,似乎她围绕着的是一根五朔节花柱。 “你可以给他们回一个电话。”我说。 她摇摇头。“不,我不能。我甚至不明白我为啥要打电话。我们在买东西,我就走开去,查了电话号码,打了电话。” “那你可以去医院。” 她又摇头了。 “听我说,布兰恩,”我说着,冲到她面前,“我们一起去,去看医生,在纽约——” “我不想到什么倒霉的小诊所去——” “我们不上那儿。我们去找纽约最响当当的妇科医生。他的客厅里摆着《时尚芭莎》。怎么样?” 她咬着下嘴唇。 “你跟我一起去吗?”她问。 “我跟你一起去。” “去诊所?” “亲爱的,你的丈夫是不愿到诊所里去的。” “不去?” “他得工作。” “可你并不在工作。” “我在度假。”我说,我的话有点答非所问。“布兰恩,我将等着,当你一切都办妥了,我们去喝两杯,我们就在外面吃午饭。” “尼尔,我悔不该给玛格丽特·桑格尔咨询所打电话——这不妥。” “很妥当,布兰达,这是我们能做的最妥当的事。”她走开了,我苦苦哀求得筋疲力尽了。不知为啥,我觉得如果能再策略点,我原本可说服她的。但我不想用策略改变她的思想。她回转来时我一言不发。可能正是我的缄默不语最终诱使她说:“我去问帕丁金妈妈她是否要我们把哈莉特也带去……” 七 那天下午我们驱车去纽约,我永远也不会忘那天闷热的天气。这已是自她给玛格丽特·桑格尔咨询所打过电话的第四天了,她总是一拖再拖,最后在星期五,在罗恩结婚前三天,也就是在她返校前四天,我们总算去了。我们进入林肯隧道[连接新泽西州],它似乎比往日更长更黑,烟雾熏人,好像是座砖墙砌成的地狱。纽约终于到了,沉闷的天气简直使人窒息。我开车绕过身穿衬衣正在指挥交通的警察,进入港务局屋顶停车场。 “你带出租车钱了吗?”我问。 “你不是跟我一块去吗?” “我原以为我是在酒吧间等呢。这里,楼下。” “你可在中央公园等。他的诊所就在对街。” “布兰恩,那有什么两样——”但当我看到她眼中呈现的神色,就放弃了具有空调设备的酒吧间,陪她穿过城市。在我们的汽车横穿城市时,突然下起雨来了,雨后的马路湿漉漉、亮光光的。车道下面是隆隆轰响的地铁,这响声震耳欲聋,使人觉得仿佛走进了狮子的耳朵。 医生的诊所在斯奎勃大楼,伯格道夫·古德曼商店的对面,所以是布兰达添置衣服的理想地方。由于某种原因,我们从未考虑过让她去纽瓦克看医生,或许是因为离家太近,此事有可能被发觉的缘故。当布兰达进入旋转门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即使戴着眼镜,她的眼睛看上去也是水汪汪的。我一句话也没说,生怕说错了某一句话,哪怕是一两个字会坏事。我吻着她的头发,并示意我将在马路对面广场的喷泉边等她,然后我看着她进入旋转门。马路上长长的车队缓慢地移动着,似乎潮气成了一堵阻挡一切的高墙,连喷泉也仿佛向围坐在边上的人们喷着滚烫的开水。就在这一刹那,我决定不横穿马路了,而是向南转入第五大街,在冒着蒸气的马路上朝圣帕特里克教堂走去。在喷泉北边台阶上聚集着一群人,在看一个模特儿照相。她穿着柠檬色的衣服,像一个芭蕾舞女演员那样双足弯得尖尖的。当我进入教堂时,我听到一位女郎说:“要是我一天吃上十次农家乳酪,我就不会那样瘦骨嶙峋了。” 教堂里也并不凉快多少,虽然里面静穆的气氛和闪烁的烛光给我造成这样的感觉。我在后排拣一个位子坐下,我虽然不能勉强自己跪下,我还是朝前倚在我前面的座位的靠背上,叠起双手、闭着两眼。我不知道我是否像一个天主教徒,在疑惑中,我开始喃喃自语。我能把这种下意识的话称为祈祷吗?但我至少是把上帝作为我讲话的对象的。上帝,我说,我二十三岁了,我要好好干一番事业。现在医生要把我和布兰达结成眷属,我不能完全肯定这是否是最美满的姻缘。我所爱的究竟是什么,主啊?为何我已作出抉择?布兰达是什么样的人?快跑的能赢,我是否该停下脚步,瞻前顾后呢?[《圣经·传道书》: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明哲的未必得资材,灵巧的未必得喜悦;所临到众人的,是在乎当时的机会。] 什么答复也没有,然而我继续祷告。如果我遇到您,上帝,因为我们是肉体凡胎,有欲求的,所以要求分享您的恩赐。我是肉体的,我知道您是赞同的。但我的肉欲会变得多大?我有欲求,我到哪里去满足呢?我们在哪里碰面?您将恩赐我什么? 这是种缥缈的沉思,突然我难为情了。我站起来走到外面。第五大街的嘈杂声带着这些问题的答案在迎接我。 你想要什么样的恩赐?你这个傻鸟。金质的餐具、挂运动器具的树、油桃、处理垃圾的器皿、没有鼓包的鼻子、帕丁金洗涤槽商店、博韦特·泰勒高级百货商店。 去他妈的!上帝,这就是你! 上帝只是笑着,那个小丑。 在喷泉的台阶上,我坐在阳光照射水雾而产生的彩虹般的小弧圈中。此时我看到布兰达从斯奎勃大楼走出来了。她两手空空,就像个只是在商店闲逛的女人。有那么短暂的一刻,我反而觉得如果她最终违背我的愿望,我会感到高兴。 当她过街时,那种飘然的感觉也就过去了,我恢复了常态。 她走到我跟前,低头朝我坐的地方望着,她吸了口气,让它充满整个躯体,然后呼哧一声吐了出来。 “它在哪里?”我问。 对我的回答,首先是她那胜利的目光,这种目光在她击败辛普的那个晚上我曾见过,在我独自一人跑完第三圈的那个早晨我也感受过。终于她说:“我戴上它了。” “哦,布兰恩。” “他问我要把它包起来呢还是戴上它。” “哦,布兰达,我真爱你。”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块。对我们的新玩意儿我们多么神经质啊。我们的表演像幼儿园的儿童,或用儿童世界的语言来说,我们在演一场蹩脚的双人游戏。第二天我们谁也没见到谁,因为在筹备结婚典礼的最后时刻,百事匆忙,电报来回、喧叫、吵闹、奔跑——一言以蔽之,是疯狂。连膳食也失去了帕丁金家的美好风味,我们受到那劣等乳酪、变质洋葱、干瘪的意大利香肠、一小片熟猪肝以及水果鸡尾酒的折腾。整个周末是一片狂热,我尽最大努力避开这一风暴,在风眼中的是罗恩和哈莉特,前者笨手笨脚而面带微笑,后者穿梭不停而彬彬有礼。他们结合的时刻愈来愈近。到了星期天晚上,疲劳困顿止住了人们的歇斯底里情绪,帕丁金一家,连同布兰达在内,很早就去安寝了。罗恩在浴室里刷牙时,我决定也进去刷我的。他在检查他的背带,看看是否潮湿,然后把它们挂在淋浴开关旋钮上。他问我是否愿意听听他的唱片,我欣然答应,这并非是因为我无聊和孤独,相反,在那盥洗室的肥皂、水和瓷砖上我俩间激发出一股短暂的亲善感。我想罗恩的邀请大概出自要和另一个单身汉一起度过他作为单身汉的最后时刻的愿望。如果我的猜想正确,那么这是罗恩第一次承认了我的男子汉气度。我怎能拒绝呢? 我坐在还未使用过的双人床上。 “你想听曼托瓦尼吗?” “当然罗。”我说。 “你更喜欢谁的?他还是考斯特莱尼茨?” “半斤八两。” 罗恩走到唱片柜边,“嘿,哥伦布唱片怎么样?布兰达给你放过吗?” “没,我想没有。” 他从匣子里抽出一张唱片,像一个巨人拿一只海贝,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唱机上。然后他朝我笑笑,倚靠在自己床上,双臂枕在脑后,眼睛盯着天花板。“他们把这唱片送给每一个四年级毕业生,还有毕业纪念册——”但一当唱机声音响起来,他就哑然无声了。我看着罗恩,听着唱片。 一开始是一阵子鼓声,接着沉寂下来,又是一阵鼓声——然后柔和地演奏起一首进行曲,它的曲调是我所熟悉的,歌曲结束时,我听到铃声,从柔和变得响亮,又变得柔和,最后传出一个声音,深沉而带有历史性的,这声音使人联想到那些关于法西斯主义兴起的纪录片。 “年代,一九五六年。季节,秋。地点,俄亥俄州立大学……” 闪电战!世纪末的最后审判日!上帝放低了他的指挥棒,俄亥俄州立大学歌唱团合唱校歌,似乎他们的灵魂依赖于它。在一曲声嘶力竭的合唱后,他们的尖叫声慢慢低了下来,没入一片无底的寂静之中去了,而这说话声音又响了起来: “树叶开始变色、变红。兄弟会路两侧满是冒着烟的火,这是要求参加兄弟会的学生们把落叶扫成一堆,使它们变为烟雾。旧脸迎新脸,新脸逢旧脸,又一个年头开始了……” 音乐。歌咏团合唱声又起。然后又是这声音:“地点,奥兰坦吉河畔。比赛项目:校友返校比赛,一九五六年。对手,始终具有威胁性的伊里诺斯校队……” 众声哗然。新的嗓音——比尔·斯特恩:“伊里诺斯队控制着球,回传、林德没法摆脱,他找到一个接应人,他一个长传——球被43号截获,俄亥俄州的赫白·克拉克!克拉克避开对方一个来抢截的队员,他跑到中场又避开了一个。现在他让自己队员围起保护他的人墙,他跑到离球门四十五码处,四十码、三十五码——” 当比尔·斯特恩把球传给克拉克,克拉克再传给比尔·斯特恩,罗恩在他床上微微扭动着身子以示他的激动心情,协助克拉克进了一球。 “现在是俄亥俄州队领先,21比19,多精彩的比赛!” 那男中音的“历史之音”又说话了:“时令正在更替,现在初雪已覆盖了草地,在整个球场上回旋着劈劈啪啪的运球声和进球的欢呼声。” 罗恩闭起了眼睛。 “明尼苏达州比赛,”一个新的高亢的声音宣布道,“对于我们有些四年级学生来说,是他们为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最后一场比赛……运动员已准备就绪出场,来到聚光灯下。观众要好好欣赏一下其中那些明年不会再来的运动健儿的球艺。7号拉里·加德纳出场了,高个子拉里,来自俄亥俄州的阿克伦……” “拉里——”高音喇叭叫着,“拉里。”——人群高呼响应。 “现在出场的是罗恩·帕丁金,运着球。罗恩是11号,来自新泽西州的肖特山。这是大个子罗恩最后一次参加比赛,俄亥俄州的球迷们将很难忘记他……” 当喇叭叫到他的名字,罗恩紧紧地贴在他的床上,对他的喝彩声一定把篮网也震动了。别的运动员的名字又宣读了。篮球赛季过去了,接踵而来的是宗教周,毕业班舞会。兄弟会上演短剧之晚,e·e·卡明斯(1894-1962)对学生朗诵诗歌,然后终于开始了: “校园里,这一天特别的宁静。对于几千名同学来说,这是个欢乐而庄严的时刻。而对于他们的父母亲来说,这是个欢笑和流泪的日子。今天,公元一千九百五十七年六月七日,这是个天清气朗的日子,对这些年轻美国人来说,这是他们生活中最激动的一天,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将是对哥伦布校园的最后一瞥。再来此地,何其遥遥!生活召唤着我们,我们热切而又难免紧张,我们迈步走向世界,我们将离开青藤爬满四壁的欢乐校园,但我们不会将它忘怀,对它的回忆即使不能成为我们生活的根本,也将与我们的生活相伴。我们将选择丈夫和妻子,成家立业,繁育子孙,然而我们不会忘记你,俄亥俄州立大学。来日方长,我们将永远将你怀念,俄亥俄州立大学……” 俄亥俄州立大学乐队缓慢而柔和地奏起了母校之歌。时钟敲响了最后一个钟头,声音是那么温和悦耳,因为这是春天。 这话音还在继续,罗恩的青筋暴露的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世界,我们将归属您,我们将走向您,寻求生活。向您,俄亥俄州立大学,向您,哥伦布,我们向您道谢,向您告别,我们将怀念您,无论春夏秋冬,有朝一日我们会回来的,再见吧,俄亥俄州立大学,再见吧,红白色校旗,再见吧,哥伦布……再见吧……” 罗恩闭着双眼。乐队在强音中奏完最后一章思乡曲。我踮起脚步,合着五七届二千一百六十三个学生的步子走出了这房间。 我关上了门,尔后又把它打开,回看罗恩:他还在床上哼着曲调。你呀!我想,我的大舅子! * 婚礼。 让我从亲戚们说起。 先说帕丁金太太的一方:她的妹妹莫莉,像一只体态娇小而丰满的母鸡,她的脚踝长得肥肥的,整个鞋子都塞满了肥肉。如果有什么使她对罗恩的婚礼难以忘怀的话,那就是她的双脚在三英寸高跟鞋中受尽了折磨。莫莉的丈夫是个假公子哥儿,叫哈利·格劳斯巴特,他在禁酒时期靠大麦和玉米买卖发了家。现在他是圣堂中的积极会员,他每见到布兰达,就要在她的屁股上拍一下,我想这种悄悄的肉体接触是帕丁金家的亲昵的表示吧。还有帕丁金太太的兄弟,马蒂·克雷格,是犹太熟食“热狗”大王,他体格庞大,胃和下巴一样多,五十五岁,心脏病发作的次数已是胃和下巴数目的总和了。他刚从纽约州山区疗养地养病回来,在那里他说除了麦麸外什么也没有吃到,一次赌牌赢了一千五百美金。当摄影师来拍照时,马蒂把手放在他妻子烙饼似的乳房上,说:“嗨,这样拍一张怎么样?”他的妻子西尔维亚是个骨骼娇小、身材如纺锤形的瘦女人。在婚礼仪式上,她始终叫个不停,当牧师宣布罗恩和哈莉特成为“在上帝心目中的新泽西州的丈夫和妻子”时,她竟当众哭起来了。后来在就餐时,她忽然强硬起来,当她丈夫伸手取雪茄烟时,她猛地拍击他的手,可是,当她丈夫把手伸过桌子掀住她的胸脯时,她瞳目结舌,一声也不吭。 还有帕丁金太太的一对孪生姐姐,罗丝和珀尔,两人都是白头发,和林肯牌高级两用车颜色一样,讲话带鼻声,她们的丈夫跟在后面,但他们只顾两人讲话,好像是姐姐娶了妹妹,丈夫嫁了丈夫。她们的丈夫,一个叫厄尔·克莱因,一个叫做曼尼·卡茨门,在婚礼上他俩紧靠着坐,午宴时也是如此,有一次在两道菜之间乐队奏起乐来,他俩站起来,似乎要去跳舞,可事实上都走到大厅的那一头,用步子量着地板的宽度。我后来了解到厄尔是做地毯生意的。显然,他是在盘算着如果皮埃尔饭店买他的地毯的话,他可赚到多少钱。 在帕丁金先生那方,只有他的异母兄弟利奥,他娶了个姓比的女人,看起来谁也不和她搭话。在进餐时,比上蹿下跳,跳到小孩席上去看她自己的孩子——莎伦是否有人照顾。“我叫她不要将孩子带来,一个看小孩的大姐,我说。”利奥在布兰达和罗恩的男傧相弗拉里跳舞时告诉我这番话。“她说,我们是什么人,百万富翁?不,看在基督面上,我兄弟的孩子要结婚,我要祝贺一番。我们带上我们的孩子,啊哈,这可给她添点麻烦了!……”他环顾大厅,在台上,哈利·温德(出生于威恩堡)正指挥他的乐队演奏电影《窈窕淑女》各种插曲的大杂烩。地板上,男女老少,无论高矮胖瘦,都在翩翩起舞。帕丁金先生跟朱丽叶跳舞,她的连衫裙从肩上滑下来,露出她那像布兰达一样的柔软而娇小的背及长长的脖子。帕丁金先生跳着小方步,生怕踩着朱丽叶的脚趾。哈莉特,大家都一致称她是一位漂亮的新娘,正跟她父亲跳舞。罗恩陪哈莉特母亲跳,布兰达和弗拉里跳。我在利奥身旁的空椅子上坐了一会儿,这样可避开舞场的旋涡,以免被他们拖进去和帕丁金太太跳舞。 “你是布兰达的男朋友,嗯?”利奥问。 我点点头——从今晚早些时候起我在解释这种关系时已不再脸红了。“你在这儿混得不错,小伙子,”利奥说道,“要当心,不要一着下错,全盘皆输。” “她非常漂亮,”我说。 利奥给自己斟了一杯香槟酒,然后停了一会儿,好像等待酒杯起泡沫,但始终没有形成什么泡沫,于是他把酒斟得满满的。 “漂亮不漂亮有啥两样?我是个讲实惠的人,我是个底层人物,因此只能讲实惠。你是阿里·汗[他于1949年和丽塔·海华斯结婚],就要为娶电影明星而操心。我不是昨天生下来的……你知道我结婚时年龄有多大?三十五岁。我不知道我是何等匆忙行事的。”他干了一杯又斟满一杯。“我告诉你一件事,可能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一件大喜事,也可能有两件。我从海外归来之前,收到我妻子一封信——那时她还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岳母在皇后街给我们搞到一套公寓房,每月房租是六十二元五角。那是我一生中最后一件大喜事。” “那么最先的一件是什么?” “什么最先的?” “你说过有两件事,”我说。 “我记不得了。我说两件是因为我妻子说我愤世嫉俗,我这样说她可能认为我不那么愤世嫉俗了。” 我看到布兰达和弗拉里分开了,于是就向利奥告辞到布兰达处,但就在此时帕丁金先生和朱丽叶也分开了,看样子,他们要交换舞伴再跳。然而他们只是站在原地不动,当我走到他们跟前时,他们在笑。朱丽叶说:“多有意思!”弗拉里对我“嗨”地招呼一声,就一把拉走朱丽叶,这又引起她阵阵笑声。 帕丁金一手搭在布兰达的背上,突然另一只手放到我的背上。“你俩很开心吧?”他说。 我们三人接着“及时带我上教堂”这支歌曲的节奏开始晃动起来。 布兰达吻了吻她父亲。“是的,”她说,“我醉醺醺的,似乎脑袋不在脖子上了。” “这个婚礼办得很成功,帕丁金先生。” “你们要什么,尽管对我说,”他说道,也有几分醉意了,“你们俩都是好孩子……你觉得你那结婚的哥哥怎样……嗯,漂亮的姑娘?” 布兰达微微一笑,虽然很明显,她认为她父亲说的是她,而我肯定他指的是哈莉特。 “您喜欢婚礼场面吗,爸爸?”布兰达问道。 “我喜欢我孩子们的婚礼场面,”他在我的背上拍了拍,“你们这两个孩子,你们要什么?去痛痛快快地玩吧,记住,”他对布兰达说,“你是我的宝贝……”然后他瞧着我。“我的年轻人无论想要什么,对我来说都是好的。没有什么企业大得不再需要领导人。” 我报之以一笑,虽然不是直接对他笑的。我看到那头,利奥在啜饮着香槟酒,并在注视着我们三人。当他看到我时,用手势示意,用大拇指和食指围了个圆圈,意思是:“好小子!好小子!” 帕丁金先生走开后,我和布兰达一个劲地跳起舞来,直到侍者上大菜满场走时,我们才坐了下来。主席上是闹哄哄的,尤其在我们这一边,那些人几乎都是罗恩的同队球友,他们吃的面包卷不计其数。罗恩的同室球友丹克·弗尔特曼,是从俄亥俄的托莱多飞来的,他不停地叫侍者去取面包卷、芹菜、橄榄,这逗得他妻子格劳里娅·弗尔特曼尖声大笑。他妻子是一个营养不良的神经质女人,她不住地朝下看着她的连衫裙的前襟,好像她衣服里面在进行什么建筑工程似的。格劳里娅和丹克似乎以我们这边的首席长官自居,由他们来祝酒,纵声大唱,并老是把我和布兰达比成是一对鸳鸯。布兰达对此露出她的大牙笑着,我只是违心地装出一副快活的面孔。 夜深了,我们吃着,唱着,跳着舞——罗丝和珀尔跳着查尔斯顿舞,(而她们的丈夫在鉴赏着木刻和枝形吊灯),当时我正和格劳里娅·弗尔特曼跳查尔斯顿舞,我们跳时,她一直在忸怩作态,对我扮着鬼脸。将近午夜时,布兰达像她的叔叔利奥一样喝起香槟酒,自个儿跳起探戈舞来。朱丽叶垫着她从主席桌位上拿走的几枝蕨类植物睡着后,被人安放到大厅那一头的一个垫子上去了。我感到硬腭发麻,到三点钟时,人们穿着外套跳舞,不穿鞋子的女士们用餐巾包起大块大块的婚礼蛋糕,以备她们的孩子们午餐时用。最后,格劳里娅·弗尔特曼走到我们桌边来,贸然说:“喂,我们的拉德克利夫的乖乖,整个夏天你在干什么?” “养公鸡蛋。” 格劳里娅笑笑,像她来时那样迅速地走开了。布兰达二话没说,摇摇晃晃地朝女厕所走去,这是她酗酒过度的酬报。她刚离去,利奥就来到我跟前,他一手执杯,一手拿着刚开的香槟酒瓶。 “新娘和新郎不见了?”他眉飞色舞地说着。这时他说话已失掉大部分的辅音,尽力在用长而圆润的元音,“嗯,下一个轮到你了,小子,我的直觉告诉我的……你可不是个好惹的……”他用瓶口戳我的腰部,香槟酒飞溅到我那租来的礼服上。他直了直身子,往他手里和杯中又倒了些酒,但他突然停住了。他在观看藏在一长串花下、在桌前作装饰用的灯光。他摇晃着手中的酒瓶,好像要使它发出嘶嘶声。“狗娘养的、发明荧光灯的人真该死!”他放下酒瓶喝了起来。 在台上,哈利·温德斯叫乐师们停止奏乐。敲鼓的站了起来,伸了伸身懒腰,他们开始打开箱子装乐器了。台下,亲戚们、朋友们、同事们彼此勾肩搭背,孩子们围着父母的腿脚乱挤,一对孩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叫喊着捉迷藏,最后,其中一个被大人抓着,被狠狠地敲了一记屁股,他哇哇地哭开了。人们一对对离开,台下变得空荡荡的。我们桌上搁了一大堆东西:餐巾、水果、花,还有倒空的威士忌酒瓶子,垂下的蕨类植物,碟子里是没吃完的樱桃糕,由于时间长久它们已出水发粘了。在桌子的一端,帕丁金先生坐在他妻子旁边,握著她的手。他们对面,在两张拼在一起的桥牌椅子上坐着欧里奇先生和欧里奇太太。他们在侃侃而谈,好像是多年的老相识似的。一切开始缓慢下来,人们陆续向帕丁金夫妇和欧里奇夫妇道喜,然后拉着他们的家人走到屋外。九月的夜色,正如他们中有人所说的那样,月光如水,凉风习习。这天气也提醒我,那冬天,那雨雪霏霏的季节快要来临。 “这些东西,它们永远损耗不了,你对此是知道的。”利奥指点着透过花丛发出光芒的荧光灯。“它们可用上好几年。如果它们愿意的话,可以把一辆卡车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漂亮的模样经久不衰。夏天它可以行驶在水中,冬天可以奔驰在冰雪里。然而他们不干,这些大亨们……瞧我,”利奥说着把香槟酒泼洒在他衣服前襟上,“我出售一种灯泡,你在杂货店买不到我那种灯泡,这是种优质灯泡。但我是个小人物,我连汽车也没有,作为他的兄弟的我,连自备汽车都没有。我上哪儿总是乘火车的。我是惟一的每年冬天要穿坏三双球鞋的人。大多数人球鞋旧了点就换新的,我得把它们穿烂才行。看,”他说着躺到我的身上,“我完全可以卖蹩脚灯泡,这不会叫我难受,可惜不是正当买卖。” 欧里奇夫妇和帕丁金夫妇把椅子推回原处,开始离去,只有帕丁金先生朝利奥和我走来。 他在利奥背上拍了一下,“喂,情况如何?” “很好,本,很好……” “你玩得很痛快?” “你办得挺漂亮,一定花了不少钱,相信我……” 帕丁金先生笑了,“我草拟所得税时就去找利奥,他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你需要搭汽车回家吗?”他问我。 “不,多谢。我在等布兰达。我们有自己的汽车。” “晚安。”帕丁金先生说。 我看着他走下支撑主席桌的平台,朝出口处走去。现在大厅里——那什物狼藉的大厅——仅有的人是我、利奥和他睡着了的妻子和孩子。他们两人脑袋枕在台下桌子上弄皱了的桌布上。布兰达还是不见踪影。 “当你有了它,”利奥说,一面搓着自己的手指头,“你就可以像大人物一样讲话。谁还用得着像我这样的人呢?买卖人,你可以嗤之以鼻。你完全可以到超级市场去买你要买的东西。我妻子在那儿买东西,你也可买你的被单和枕套。想象一下,一个杂货店!我,到加油站、工厂里、小店里去推销,跑遍了东海岸。不错,你可以在加油站把不到一星期就会烧坏的灯泡卖给他们,因为加油站里需要点灯,要实用的灯。你卖给他们一只蹩脚灯泡,一星期后他们换新的,当他们把新灯泡安进去时依然记得你名字的。我不是那号人。我出售一种优质灯泡,它可以用上一个月,过了五个星期灯泡不曾闪过。以后可能会暗淡些,但你不致摸黑。它经久耐用,这是种优质灯泡。甚至在它烧坏前,你可以注意到它徐徐变黑,你可以及时换上新的。人们不喜欢的是一忽儿亮如白昼,一忽儿黯然无光。让它们闪上几天,它们不会叫人感到那么糟的。从来没有人会扔掉我的灯泡——他们打算把它们省下来,以备在紧要关头派用场。有时我对别人说:你几曾扔掉过从利奥·帕丁金处购买的灯泡?你得用心理学,这就是为啥我将来要把孩子送上大学。如今不懂一点心理学,你就会失败……” 他举起一只手臂,指着他的妻子,然后一屁股跌进自己的椅子里。 “啊唷唷!”他叫着,一口干完半杯香槟酒。“我告诉你,我得跑到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去,我要跑这么远。晚上回家,我先得喝上两杯。马蒂尼酒,有时喝两杯,有时三杯。那很公平合理,对吗?可对她来说,尝一丁点儿就等于喝上一大桶似的。她说我酒气汹汹回家对孩子不利,孩子还嫩,看在上帝面上,我不能让他闻这种气味。一个四十八岁的人和一个三岁的孩子!她这样搞,非把我弄出心脏病不可。我的妻子,她要我早点回家,好在她睡觉前跟孩子玩一会儿。她说,我会给你找点酒的。啊哈,我成天价在闻汽油,在新伦敦,拿着肮脏油腻的回丝,身子弯在车罩下;尽力将那劳什子的灯泡插入灯座中——我自己拧进去的,我告诉他们——她以为我回家要喝杯马丁尼酒!你要在酒吧间待多久?她说,你一进去就根本没有出来的时候!” “瞧,”他喝了一口又说,“我就像本爱布兰达一样爱我的孩子。不是因为我不爱逗她玩,而是如果我和她逗着玩,那么晚上我和妻子睡觉时,她甭想我还能和她作乐。非此即彼,我不是电影明星。” 利奥看着他饮干的酒杯,把它放在桌上,他侧转酒瓶,瓶口对嘴吹喇叭,像喝汽水一样把瓶中的香槟一饮而尽。“你猜我一周挣多少钱?”他说。 “我不知道。” “猜一猜。” “一百美元?” “要是这样,明天他们会把中央公园的狮子从笼中放出来的。你猜我究竟能挣多少?” “我说不上。” “一个出租汽车司机挣得比我多,这是事实。我老婆的兄弟是个出租汽车司机,他住在丘园,他可不好惹,先生,这些出租汽车司机都不好惹。上星期一晚上下着雨,我咒骂这鬼天气,我搭了一辆出租汽车,我整天泡在马萨诸塞的牛顿,通常我并不走那么远,但早晨在火车上我对自己说,乘下去,再跑得远些,会有转机的。我知道我在自欺欺人,我甚至赚不回我多花的车费,但我还是往前走,到晚上我身边还有两箱,所以当一个司机在中央站停车时,我心中仿佛有个精怪在对我说,上车。我甚至把灯泡往里一扔,也顾不得它们是否会被砸碎。那司机说你要干什么?伙计,皮座位要割破的,这些座位是崭新的。不,我说。耶稣基督,他说,一些坏蛋。我上了车,并给了他我的皇后街地址,这样可叫他免开尊口,但没如愿。在行车路上,他左一个耶稣,右一个基督,没完没了的。汽车里很热,我打开了窗,他回过头来说你要干什么,让我着凉?我那该死的感冒刚刚好……”利奥醉眼朦眬地瞧着我。“这个城市疯了!假如我有一丁点儿钱,我立刻就离开这里。我要到加利福尼亚去。那里很亮,不需要灯泡。在战争期间我从旧金山到过新几内亚,”他开始激动了,“在那里我碰上了那另一件喜事。那天晚上在旧金山,我跟这个汉娜·施蕾伯在一块——加上这,我就有两件喜事了,你要我告诉你,我现在就告诉你——那就是我岳母给我搞的公寓房和这个汉娜·施蕾伯,只有一个晚上。我去参加圣约之子会在一个圣堂的地下室为军队举行的舞会,我遇到了她,那时我没有结婚,所以你不要做鬼脸。” “我没做鬼脸。” “她自己有间很好的小房间。她准备到学校当老师。我已经知道事情有些蹊跷,因为她在出租汽车里让我朝她衬衣里面摸。听着,我把自己说成像是老坐出租汽车的人。可能我一生中只另外坐过两次。说老实话我不爱坐这种车。坐在车上我总看着计价器。我连乐趣也不知是啥滋味。” “汉娜·施蕾伯是怎么回事?” 他笑了,口中金牙闪着光。“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她是个小姑娘,却有个老太婆的名字。在她房间里她对我说她相信口淫。她的声音似乎还在我耳边响着:利奥·帕丁金,我相信口淫。我不明白她究竟是啥意思。我想她是基督教科学教派的,或者是某种奇怪教派的,或别的什么。所以,我说,那些兵士,那些会在海外被打死的人怎样呢?可怜可怜他们吧,”他耸耸肩膀。“我不是这世界上最精明的。但那已有二十多年了,我那时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我告诉你,我妻子常常——你知道,她现在和我干的同当时汉娜·施蕾伯和我干的是一样的。我不勉强她,她含辛茹苦,她干活就如我乘出租汽车去兜售灯泡一样。我不愿勉强她,我敢打赌,每一次我都记得。有一次是在逾越节之后,我母亲还活着,她应当安息了。我的妻子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事实上,逾越节后有两次。啊哈哈,我生活中的喜事屈指可数!但愿上帝不要让人遗留给我一百万元,那样我简直不用脱鞋子就可坐享其成。我可以用别的办法致富。” 他把几乎喝干了的香槟酒瓶子指着荧光灯泡。“你不是管这个叫灯吗?这是可供读书的灯?这是紫色的,啊,上帝!世上一半瞎子毁在这些该死的东西上面!你知道他们后面是什么人?是验光员!我告诉你,假如我所有货色和经销场地能卖二百美元的话,我明天就拍卖。是的,利奥·a,帕丁金,学过一学期的会计学,上过夜大,将出售设备、经销场地和好声誉。我要在《纽约时报》上登二英寸大小的广告。我经销的地方打这里到每个角落。我哪里都去,我就是自己的雇主,没有人指挥我。你懂《圣经》吗?‘要有光——就有利奥·帕丁金!’这是我的商标,我也要将它出卖,我告诉他们这个口号,他们认为这是我自己编造出来的。精明有啥好处?下层的还是在下层!本的脑瓜还抵不上我的一根小指头呢!可为什么他在天上我在地狱?为什么!相信我,如果你生来有福气,你就是有福气。”他的连珠炮终于静下来了。 我感觉到他要哭了,于是就俯身悄悄对他说:“你还是回家去吧。”他同意了。我得将他从椅子上拉起来,抓住他的一条胳膊扶着他到他的妻子和孩子那里。小女孩唤不醒,利奥和比请我照顾她,他们到门廊去取外套。待他们回来时,利奥似乎已恢复了他往常的交际能力。他深情地握着我的手。我也深为感动。 “你大有出息,”他对我说,“你很精明,要小心行事。不要贻误大事。” “我不会的。” “下次我们见面时该是你的结婚喜庆了。”他朝我挤挤眼。比站在一旁,在他说话时一直嘟哝着“再见”。他再次握了下我的手,然后把孩子抱起来,他们转身向大门走去。看他们的背影,那浑圆的肩膀上背着沉甸甸的孩子,宛如从沦陷的城市中逃出来的难民。 我发现布兰达正睡在大厅里的一张躺椅中。将近四点了,在这大厅中只有我俩和账房先生。起先我没有叫醒布兰达,因她脸色苍白,精神萎靡,我知道她一直不舒服。我坐在她身旁,将她的头发往耳后梳理,我不知怎样才能完全了解她,因为在她睡着时,我觉得我对她的了解并不比从照片上看到她更多。我轻轻推了推她,她半睡半醒地和我一起走出旅馆,进入汽车。 当我们驶出林肯隧道到新泽西州时已经是黎明时分了。我打开右尾灯,驶向三岔道口,前面是一片沼泽地,满是泥泞,斑斑驳驳,臭气熏人,这里好像是上帝疏忽的地方。我想起了上帝的另一个疏忽,利奥·帕丁金,本的异母兄弟。几小时后,他将坐在北去的火车上,当他经过斯加台儿和白原时,他会在打嗝时重品香槟酒,这酒香将长留口中。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像另一个乘客似的,是他装灯泡的箱子。他可能在新伦敦下车,或者由于他见到那异母哥哥而产生的激奋心情,他将继续向前行进,希望在北行途中交上好运。因为这世界每个城市,每块沼泽地,每条街道和公路,都是利奥推销货物的场地。如果他愿意,他可以继续前进到纽芬兰、哈德逊湾,直至图勒[格陵兰岛西北部村落],如果他愿意,他可以朝地球另一侧滑下去,去扣敲那俄罗斯草原上冰封霜冻的窗户。利奥已经四十八岁了,他已历尽沧桑。他辗转奔波,饱尝艰辛。不错,如果你到达新伦敦时,你的苦恼已填满肚肠了,那么在海参崴还有什么叫你害怕的事呢? 翌日,风吹来了秋意,垂柳的枝条抚摸着帕丁金家门前的草坪。中午,我驱车送布兰达去车站,她离开了我。 八 转眼便到了秋天。天冷了,新泽西的树叶也由绿变黄,一夜间叶子都掉了。星期六,我驾着车去看鹿。但我连车门也未出,因为站在铁丝网边风太大。我望着那些鹿,在朦胧的暮色中奔驰。稍一会儿,甚至大自然的事物,树木、云霞、草地、杂草都勾起我对布兰达的怀念,我驱车赶回纽瓦克。我们已经互通了一次信件,一个深夜我还给她打了电话。但通过书信和电话我们要真正了解对方有些困难,我们不习惯这种交往方式。那天晚上,我又打电话给她。她同楼的人说她外出不在,要很晚才回来。 刚回到图书馆,斯格培罗先生就来问我关于高更的书。一个颚骨突出的男人写来了一封讨厌的信,告发我的鲁莽之举。我只能以愤慨的声调胡诌一通,来为自己解脱。实际上,我甚至把事情颠倒过来了,斯格培罗先生一边向我道歉,一边领我到新的岗位,管理百科全书、自传、索引和入门书籍等。我的讹诈使自己也感到吃惊,我猜测我这种本领可能部分是从帕丁金先生那儿学来的,那天早晨,我听他在电话中声色俱厉地把格罗斯曼训斥了一顿。或许我比自己估计的更像个生意人。也许我能轻而易举地学会做帕丁金那样的人…… 光阴荏苒,我再也没有见到那个黑孩子。一天中午,我看了一下书架,发现高更的书不翼而飞了,显而易见,最后是被高颚骨的人借走的。我想,如果那天黑孩子发现高更的书已不见了,那将会是怎样的情景啊!会哭起来?我完全可以想象出他一定会责怪我的,但我立即又意识到我把梦中所见与现实生活互相混淆起来了。事实上他找到了其他人,如梵·高、维米尔的作品……但他们不是他所需要的那种艺术家。很可能他已放弃了在图书馆的努力,回到大街上像威里·梅斯那样打棒球了。我认为他这样更好。如果你出不起路费,头脑中却做着大溪地的美梦,这又有何意义呢? 让我们看看,我还干了些什么呢?吃饭、睡觉、看电影、把破损的图书送到装订所——把以前自己干过的事再干一次,但现在的每一个活动都被屏障所包围,孤零零的,我的生活则是从一个屏障跳到另一个屏障。再也没有生活的活力,只有布兰达才能给我活力。 布兰达来信说她将来这里度过一星期后的犹太人节。我兴高采烈、简直想给帕丁金夫妇打电话,一吐我心中之快。然而一到电话机旁,刚拨头两个号码,我就知道对方肯定默然无声,即使对方有什么回答,那也一定是帕丁金夫人的话:“你要什么东西?”而帕丁金先生则也许早已把我的名字抛到九霄云外了。 那天晚饭后,我吻了格拉迪斯舅母,并劝她不要太劳累了。 “不到一星期便是犹太新年了,他认为我该休假,我一共有十口人。你以为鸡自己会把自己洗干净吗?上帝之恩,一年一度才有这么一个节日,我年纪未老却已像个老太婆了。” 其实格拉迪斯那时总共是九口人。布兰达来信两天后,又打来了电话。 “我的上帝,”格拉迪斯舅母喊道,“长途电话。” “喂,”我说。 “喂,是我的宝贝吗?” “是啊!”我说。 “怎么回事?”格拉迪斯舅母拉了一下我的衣服。 “怎么回事?” “打给我的电话。” “谁来的电话?”格拉迪斯舅母指着电话机话筒问。 “是布兰达。”我说。 “你说什么?”布兰达问。 “是布兰达?”格拉迪斯舅母说,“她干吗打长途电话,我的心脏病都要发了。” “因为她在波士顿,”我说,“格拉迪斯舅母,请……” 格拉迪斯舅母走开了,口中喃喃地说:“唉,这些年轻人……” “喂,”我对着话筒又说了起来。 “尼尔,你好吗?” “我爱你。” “尼尔,我有一个令人不快的消息告诉你。这星期我不能来了。” “但是,亲爱的,那是犹太人的节日啊。” “我的宝贝。”她哈哈大笑。 “你不会是找借口吧?” “我星期六做实验,写论文,你也知道,如果我回家的话,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 “你能做的。” “尼尔,我实在来不了。我母亲要我去犹太会堂,我连看一看你的时间也没有。” “啊,上帝!我的布兰达。” “怎么样,我的宝贝?” “怎么啦?” “你能不能到我这里?”她问道。 “我要上班。” “是犹太人的节日。”她说。 “亲爱的,我不能啊。去年我没休假,我不能——” “你可以讲你已信教了嘛。” “除此以外,我舅妈要全家在节日共进晚餐,你知道另一方面我父母——” “来吧,尼尔。” “我实在不能休假两天,布兰达。我刚被提拔,加了薪——” “见鬼的加薪。” “宝贝,这是我的饭碗。” “你准备一直干这差事?”她说。 “不。” “那就来吧,我已订好了旅馆。” “是给我订的吗?” “给我们俩订的。” “你能那样做吗?” “可以,也不可以,人们是那样千的。” “布兰达,你在引诱我。” “就接受这引诱吧。” “我星期三下班后立即乘火车赶来。” “你可以一直住到星期天晚上。” “布兰达,我不能,星期六必须返回工作。” “你连休息日也没有吗?”她问道。 “我星期二休息。”我闷闷不乐地说。 “上帝啊!” “还有星期天。”我加了一句。 布兰达又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些话,但我都未听见,因为格拉迪斯舅母喝道,“你长途电话要打一天?” “别作声。”我大声回敬一句。 “尼尔,好吧?” “他妈的,就这样吧。”我说。 “你生气了吗?” “我可不生气,我准备来。” “一直到星期天。” “以后再说吧。” “不要难过,尼尔。听上去你有点难过。这是犹太人节日,我的意思是你应该休假。” “对了,”我说,“不管怎么说,我是个正统的犹太人。我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点。” “这就对了。”她说。 “六点左右有火车吗?” “每小时都有。” “那我乘六点的那班火车。” “我在火车站接你,”她说,“那我怎么认出你呢?” “我装扮成一个正统的犹太人。” “我也照此办理。”她说。 “晚安,爱你。”我说。 当我将离家去欢度犹太人新年的消息告诉格拉迪斯舅母时,她哭了起来。 “我还在忙着为你们准备一顿丰盛的饭菜呢!”她说。 “您就继续准备吧。” “我怎么对你的母亲去说呢?” “我自己会告诉她的,格拉迪斯舅妈。您不必为此而感到不安……” “等你有一天组成小家庭时,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 “我现在就有家庭。” “怎么回事啊,”她擤擤鼻子说,“那个姑娘连假日期间也没有时间去看望她的家人?” “她在学校念书,所以不能——” “如果她真正热爱自己的家庭的话,她就会挤出时间。我们总不可能活六百岁。” “她很热爱她的家庭。” “总有一天,你将咬紧牙关去探望家庭的。” “格拉迪斯舅妈,你不理解我。” “那是很自然的,”她说,“要是我也二十三岁的话,一切就可理解了。” 我走去与她接吻,但她说:“走开,你快去波士顿……” 第二天早上,我了解到斯格培罗先生也不想让我在犹太新年时休假,然而我使他气馁了,因为我对他暗示,对我休假两天的冷淡态度就是不公开的排犹主义,但总的说来他还是比较好说话的。午饭时,我散步到佩恩车站,买了一张去波士顿的火车时刻表。接下去的三个晚上,我睡前都在床上研究这张表。 她看上去不像布兰达了,至少第一眼看上去不像。可能在她看来我也不像以前的我了。但是我们还是互相亲吻和拥抱。手触到对方很厚的外套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 在出租汽车里她说:“我在留长发。”事实上,她就说了这寥寥几句。我扶她出车门时才注意到她左臂戴着一块薄薄的金色箍带,闪闪发光。 我在登记表上填写“尼尔·克勒门夫妇”时,布兰达留在后面,漫不经心地在大厅里踱着。随后我们又来到房间里互相接起吻来。 “你的心在怦怦直跳。”我对她说。 “我知道。”她说。 “你激动吗?” “不。” “你以前这样干过吗?”我问。 “我读过玛丽·麦卡锡的书。” 她脱下外衣,没有把它放进橱里,而是搁在椅子上。我坐到床上,她没坐下。 “怎么回事啊?” 布兰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窗口,我想现在最好还是什么也别问——好让我们习惯于对方的沉默。我把我们的衣服挂在空衣橱里,把我的和她的箱子放在床边。 布兰达跪着,背靠在椅子上,两眼凝视着窗外,仿佛窗外便是她向往的地方。我走到身后,抱住她的身体,手捧着她的乳房。一阵凉风吹过窗台,我意识到自从我伸出双手拥抱她,在她的背上触摸到她跳动的小翅膀的第一个热烈的夜晚以来已有很长时间了。接着我意识到了来波士顿的真实动机——这是我久已有之的夙愿。我们的婚姻不能停留在开开玩笑的阶段。 “有什么事吗?”我问。 “有。” 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并不真正想得到什么回答,仅想以关心去安慰她的激动和不安。 我又问:“什么事?为什么在电话里不提?” “因为这事今天才发生。” “在学校里发生的?” “在家里。我们的事已被他们发现了。” 我把她的脸转向我。“没关系。我已告诉我舅妈我也要到这儿来。这有何区别?” “关于夏天。关于我们一起睡觉的事。” “啊?” “是的!” “……罗纳德?” “不是。” “你是说那天晚上,朱丽叶她……” “不,”她说,“不是别人。”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布兰达起身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我坐在椅子上。 “我母亲已发现了那东西。” “是子宫帽吗?” 她点点头。 “什么时候?”我问。 “我猜想是在另外一天。”她走到梳妆台前,打开她的皮夹,“这里有两封信,你按收信先后的次序读一读。”她把边缘已又脏又皱的信封抛给我,好像信已从她口袋里摸出摸进多次。“这一封是今天早上才收到的。”她说,“是挂号信。” 我取出信就读了起来。信笺抬头印着: 帕丁金厨卫洗涤槽商店 任何规格,任何形状,一应俱全 亲爱的布兰达: 收到你母亲的信时请别介意。我是爱你的,宝贝,你要买衣服,我就给你买衣服。你什么时候要什么就给你什么。我们十分信赖你,所以不必为你母亲信中过火言辞而难过。当然她有一点黑撕底里,因为这发生得太突然,而且她又一直为哈大沙而忙碌着。她毕竟是个女人,很难理解生活中某些令人震金的事件。当然,我不能不说我们都大吃一惊,因为一开始我就热情相待,请他和我们一块儿欢度假期,以为他一定会领情。但是有些人永远不会变成你所希望和祈求的那样,而我却乐于原谅别人,总是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你到目前为止还是有出息的孩子,学习成绩优异,罗纳德也是我理想中的好孩子,了不起,有教养。请相信我,我已这么大年纪,不会痛恨我的亲骨肉的。至于你的过失,那是两个人造成的,目前你已离开他去学校住宿,我相信你会处理好你已介入的是非。我们必须信任孩子,就像相信自己的买卖和从事的重要事业一样,世界上决没有不可饶恕的坏事,尤其是涉及自己亲骨肉的事。我们是亲密无间的一家,为什么不能原谅呢???祝你节日愉快。在犹太会堂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为你祈祷。希望你星期一去波士顿并买件衣服。你想要什么就买吧,因为我知道你那里是很冷的……并向琳达问好。如同去年的感恩节一样,带她到家来玩玩。你们俩玩得很痛快。我从未说过你朋友以及罗纳德的朋友一句坏话。如果说他们坏的话,那也说明他们不值得作为朋友。 祝节日快乐! 你的父亲 信末的具名是“本·帕丁金”但这个具名又被涂掉,在下面又写了“你的父亲”,像在重复前面“你的父亲”几个字。 “谁是琳达?”我问。 “是去年和我同寝室的人。”她又把另一封信抛给我,“这一封是今天下午才收到的,航空信。” 信是布兰达母亲写来的。我开始看信,然后放下信,稍停片刻,“这封信是后来收到的?” “对,”她说,“收到他这封信时,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看她的信吧。” 我开始读信。 亲爱的布兰达: 我真不知从何说起。我整整哭了一个上午了。由于哭红了眼睛,今天下午的理事会会议我也不得不请假。我做梦也没想到这种事竟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不知道你是否理解我的意思,即使它只使你感到内疚。我也不必贬低我们自己,对此事再加描述。我想说的是今天早上在整理抽屉和收藏你的夏装时,在最底下的一个抽屉里的汗衫下翻出了一样东西,可能你记得起来是你把它留在那里的。我一见此物便哭起来,直到现在还未停止哭泣。几分钟前给你父亲打了电话,他现在正赶回家来,因为他在电话里听出我是多么伤心。 不知道我们作了什么孽,而要如此地报应我们。我们给你创造了一个舒适的家庭,并给予一个孩子所需要的热爱和尊重。你自小就很会照料自己,我常常以此自豪。对朱丽叶你也照料得很好,看到那情形我们是多么高兴啊,那时你才十四岁。但是你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尽营我把你送到第一流的学校求学,给你充裕的钱花。你为什么这样来报答我们,这个问题我到死也想不通。 至于你的男友,我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他是他父母的责任,我真想象不出他过的什么样的家庭生活,使他干出这种事来。诚然,这是他,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人回敬我们热情款待的最佳方式。你们俩在我们的房子里竟然干出那种事,我是一辈子也想不通的。从我当姑娘的时候到现在,时代已经大变了,那时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呢。我不断问自己,你们在胡闹时有没有至少想到我们。就算不为我考虑,那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父亲吗?但愿上帝保佑,不让朱丽叶知道这件事。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信任你,但天知道你这几年都干了些什么! 你撕碎了你父母的心,你应该知道这一点。这就是你对父母之恩的报答。 妈妈 她只具了一次名“妈妈”,是由特别的小写体写成的,仿佛是在说悄悄话。 “布兰达。”我说。 “什么?” “你开始哭了?” “不,我已哭过了。” “不要再哭了。” “我无论如何要克制自己。” “好的……布兰达,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把它留在家里?” “因为我没打算在这里使用,如此而已。” “假如我来呢?我是说我已经来了,你去拿吗?” “我先来这里的呀。” “那你难道不能带着它到这里来?像带牙刷一样?” “你是想开玩笑吗?” “不,我只是问你为什么把它忘在家里。” “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布兰达说,“我还要回家的。” “但是,布兰达,这仍然解释不通。即使你还回家,再折回来,你不是仍然要随身带吗?” “我也不知道。” “不要生气。”我说。 “是你在生气。” “我是难过而不是生气。” “我也难过。” 我没有回答,走到窗口,眺望着窗外。月亮和星星都已升起,银灰色的,潇洒的月光透过窗户。我看到哈佛大学的校园里灯火辉煌,风吹动着树枝,摇曳着灯光。 “布兰达……” “什么?” “你知道你母亲对你的态度,还把它留在家里,不是太愚蠢了吗?太危险了吗?” “这与她对我的态度有何关系?” “你不能相信她。” “我为什么不能相信她。” “你还不明白,你不能信任她。” “尼尔,她只是在整理抽屉时发现的。” “难道你不知道她会这样做吗?” “她过去从未整理过。也许她曾经收拾过,尼尔,我不可能把每件事都想到。我们一夜又一夜地在一起睡觉,也没被人家察觉和注意。” “布兰达,你为什么故意要把事情搅混?” “我没有搅。” “好吧,”我温柔地说,“好吧。” “是你在把事情搅混,”布兰达说,“你的言外之意是好像我倒希望她发现这事。” 我并不作答。 “你相信有那种事吗?”我俩默然相对一分钟以后,她说道。 “我不知道。” “啊,尼尔,你疯啦。” “还有比你留下那东西更疯的吗?” “那是一个疏忽。” “现在是一个疏忽,但以前却是存心的。” “放进那个抽屉是疏忽,但把它留下并不是疏忽。”她说。 “布兰达,宝贝,随身带着它不是最安全、巧妙、方便、简单的事吗?是不是?” “随便怎样,都没有什么两样。” “布兰达,这是我一生中最无结果的争论。” “你总使它看起来好像是我想要她去发现似的。你认为我需要这样吗?我几乎没脸回家了。” “是这样吗?” “是的!” “不会吧,”我说,“你照样可以回家——你爸爸买了两件衣服、半打裙子在等着你呢。” “那我的母亲呢?” “她也同样如此。” “不要太荒唐。我怎么能有脸见他们呢!” “你为什么没脸见他们?你做了什么坏事?” “尼尔,请正视现实好不好?” “你做过坏事吗?” “尼尔,他们认为这是件坏事,他们总还是我的父母双亲嘛。” “那么你自己认为这是坏事吗?” “那没关系。” “但对我说来是有关系的,布兰达……” “尼尔,你为什么把事情搞混?你老是责备我。” “真见鬼,布兰达,有些事你是有错的。” “什么?” “把子宫帽留在那里,怎么能说成是疏忽呢?” “啊,尼尔,不要讲那些精神分析的废话!” “那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你要她发现嘛!” “为什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布兰达。” “噢!”她说着,拿起枕头扔回床上。 “你怎么啦,布兰达?”我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那么回事,现在怎么啦?” 她滚到床上并蒙住了头。 “不要再哭了,”我说。 “我没哭。” 我拿着两封信,从信封内取出帕丁金先生的信。 “为什么你父亲的信都用大写体?” 她不回答。 “至于你的过失,”我对着布兰达高声地念着,“那是两个人造成的,目前你已离开他去学校住宿,我相信你会处理好你已介入的是非。你的父亲。你的父亲。” 她转过身看着我,但一言不发。 “我从未说过你朋友以及罗纳德的朋友一句坏话,如果说他们坏的话,那也说明他们不值得作为朋友。祝你节日愉快。” 我停下了,布兰达没有流泪,却突然显得坚定、果断起来。“你准备怎么办?”我问。 “不知道。” “感恩节时你准备带谁到家里——带琳达呢还是我?”我问。 “尼尔,你看我能带谁回家?” “我不知道你带谁。” “带你回家好吗?” “不知道,”我说,“你能带我吗?” “别翻来覆去地问这个问题了!” “我肯定不会给你回答。” “尼尔,还是现实一点。从此以后,我还可以带你回家吗?你还能看到我们围坐一桌吗?” “你不带我去,我当然不去,你带我去,我就去。” “你那时还好意思讲话?” “布兰达,这个选择并不由我决定。你可以带琳达去,也可以带我去,你可以回家,也可以不回家。这是另外一个选择,你甚至不必为挑选琳达还是我而操心。” “尼尔,你不懂。她们还是我的父母嘛。他们确实把我送到第一流的学校,是不是?我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是不是?” “是的。” “那么,我怎么好不回家呢?我必须回家。” “为什么?” “你不了解。你父母不再干扰你了,这是你的造化。” “嗯,是这样,与疯疯癫癫的舅妈住一起,这是我的运气。” “家庭各不相同,你不理解。” “见鬼,我懂的比你想象的要多,我知道你为什么把那东西随随便便地留在那里,是不是?你连二加二也不会吗?” “尼尔,看你讲些什么啊!是你自己不懂。不就是你一开始就数落我?还记得吗?你为什么不去做个眼睛整形手术?为什么不去做这种或那种其他的整形手术呢?好像我做整形手术就成了我的罪状一样。你一直表现得好像我每时每刻要从你身边逃掉。现在你老毛病又来了,又说我是故意把那东西放上的。” “那时我爱你,布兰达,所以我一直为此担心。” “那时我爱你,所以我首先去弄来了那鬼东西。” 我们听到了我们的对话中的过去时态,于是我们冷静下来,陷入了沉默。 几分钟后,我拿起包,穿上衣服。我想我走出房间时,布兰达一定也在哭泣。 我并不立即叫出租汽车,而是安步当车,来到我未曾见过的哈佛大学校园。我从其中的一个校门进去,黑沉沉的天穹下一片深秋的黄叶,我沿着小道向前走去。我只想孤身一人在黑暗中行走,这倒不是想思考什么问题,而恰恰相反,想有一个万念俱空的时刻。我穿过院子,登上小山,便到了莱蒙图书馆前。布兰达以前曾告诉我,里面的休息室中装有帕丁金牌洗脸池。路灯的亮光把我的身影映在大楼的玻璃窗上。楼里一片漆黑,没有一个学生,也没有图书馆人员。突然我想放下箱子,拾一块石头砸破玻璃,当然我没有这么干。我仅仅看了一下窗玻璃上由光线映出的我自己。我想,我就是这样一块料,就是这在我面前的四肢和脸庞。看着,看着,然而我的外部形态表达不出我的内心世界。我多想用比光线和声音还快的速度跑到窗户的反面,去捕捉影像后面的以及从自己眼里所看到的一切。是什么把我内心深处的追求和执著变为爱情然后和盘托出?又是什么使胜利归于失败,又把失败——谁知道——转为胜利呢?我相信我曾经爱过的布兰达,虽然站在这儿,我知道,现在我已不能再爱她了。我知道,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像爱布兰达那样去钟爱别的姑娘。对任何其他人我能激起那样强烈的感情吗?我对她产生爱情的同时也能引起那样炽烈的欲望吗?如果她与布兰达稍有不同……那么我是否会爱上她呢?我凝视着正在暗下去的玻璃窗,凝视着我自己的影像,接着我的目光透过窗子,越过阴凉的地板,落到一堆乱七八糟的书上。 我并没有待多久。就在犹太新年的第一天,太阳冉冉升起之时,我搭上去纽瓦克的列车,提前回到了工作岗位。 九 彭伦先生告知我要出美国著名作家菲利普·罗斯作品作品系列,其中包括我早年翻译的《再见,哥伦布》。已经尘封二十多年之久的东西要重新出版的消息除了给我带来不小的惊喜外,还勾起了对往事的回忆。二十多年前,自己还是个毛头小伙子,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看了《再见,哥伦布》后,很觉喜欢,便动手翻起来了,译稿投了出去,均为出版社所拒绝,整整一年没有结果,在极度失望中,多亏我的好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钱满素推荐,最终在中国社科出版社得以正式出版。 现在想来,当初译稿不被接受除了因为自己当时只是个无名小卒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那时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不久,学界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尽管国内译界认识到菲利普·罗斯是美国二战后一个不能不介绍的重要作家,但由于他的作品中含有些性方面的描述,出版社为了“避嫌”,几乎没有一家愿意出版他的作品,因而当时在美国现代文学介绍中很遗憾地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白。 岁月如流,二十多年的时光真是弹指一挥间,然而我国学术界和出版界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巨变。当年的这些顾忌现在看来几乎可笑到难以置信的程度,从把菲利普·罗斯的作品视为不敢触摸的禁区到今天出版他的作品专集,见证了我国学术发展和翻译事业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菲利普·罗斯在这二十多年里,正如他的老朋友艾伦·阿谢尔( aaron ascher)所评价的那样,“这位七十多岁的作家仍然笔耕不辍,坚持不懈地向文学的巅峰前进……”,“即便现在,他也不停息”。当大部分作家可能随着年事的增高而创作激情逐渐淡去,罗斯依然保持高产,其作品在力度和深度方面较之以前的著作也毫不逊色。他除了诺贝尔文学奖,已将一名美国作家能够获得的所有文学奖项均揽入怀中。在白宫,克林顿总统曾亲手为他别上美国国家文学奖章。他的作品全集被收入“美国文库”,分卷出版。这等于宣告了他的作品也可以和麦尔维尔、霍桑、亨利·詹姆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以及威廉·福克纳等大师一样成为经典。迄今为止,只有两位作家——索尔·贝娄和尤多拉·韦尔蒂在有生之年享受过这样的荣誉。 《再见,哥伦布》是菲利普·罗斯出版的第一本书,由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和五个短篇小说组成。该书于一九五九年出版后,立刻引起美国文坛关注,当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罗斯虽是犹太后裔,却在小说中冷静而客观地揭露犹太教义的陈腐和虚伪,尖锐地嘲讽那些维护传统观念的老一辈犹太人的保守思想和愚昧无知。多少世纪以来,犹太民族没有祖国,家庭的纽带,对许多犹太人说来,是关系本民族生存繁衍的大事。如同旧时代的中国,父母、师长是犹太家庭的霸主,晚辈只能惟命是从。然而在罗斯笔下,这一切都改变了:旧的宗法制度在崩溃,新的反抗因素在滋长。 《犹太人的改宗》就是讲述一个犹太儿童反抗母亲和拉比的有趣故事。主人公奥齐聪明伶俐,爱提问题。他在上神学课时,对于耶稣诞生的大胆发问,似乎是为了维护圣经旧约中有关耶和华上帝的正统观点。但是,问题出自一个孩子之口,既稚气可掬,又异常尖锐,委实弄得那位宾达拉比狼狈不堪。最后,为了当众证明“上帝无所不能”,他竟爬上顶楼以死相胁。读者读到奥齐的母亲和拉比匍匐在地,向站在高处发号施令的一介稚童俯首听命这一情景时,一定会忍俊不禁吧!殊不知,在这幕闹剧的背面,大量的是新旧世界观的冲突;这中间饱含了辛酸的眼泪,回荡着痛苦的呻吟。 在《爱泼斯坦》这篇弗洛伊德式的小说中,罗斯更是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一个因循守旧的犹太怪老头。他憎恨生活中的美好因素,对热恋中的青年之间的爱抚不可忍受。尤为可笑的是,他有一个极端“洁身自好”的怪癖。受其影响,他的全家也多少沾有这一“洁癖”。不料一天,老伴在怪老头身上发现一块红斑。家里人以为这是老头行为不轨沾上的有梅毒之嫌的毒疮,闹得天翻地覆。老头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在弥留之际,老伴儿和家里人关心的只是如何除去这块红斑,对老头的真正病症却置若罔闻。这是对犹太家庭“神圣”性一个多么有力的抨击,对家庭成员间所谓的慈爱和温情又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难怪有些老一辈犹太人要对作者表示愤怒,斥他是个“反犹的叛徒”了。 罗斯小说的另一主题,是当今美国社会内部贫富两类犹太人生活方式的差别,以及新老两代犹太人在宗教伦理和思想感情方面的冲突。 《信仰的卫士》里的马克思中士是一位忠于职守的老兵。尽管饱经人间沧桑,他那颗犹太教徒的虔诚之心却尚未完全泯灭。因而,当他遇上三个调皮捣蛋的犹太新兵后,就深深地陷入内心的矛盾之中——是听任他们在宗教的幌子下做种种违反军纪的行为呢,还是摆出上司的架子厉行督职?最后,一个犹太新兵的厚颜无耻迫使他不得不采取报复行动。但事后,他又受到良心的谴责,感到人生无常,尽是受命运的摆布和愚弄。宗教在犹太人心目中本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千百年来,犹太教一直是犹太民族文化、传统、伦理、信仰的集中体现,也是犹太人和其他宗教的信徒之间流血冲突的根源。但到了今天,多数犹太人已失去了往昔的宗教狂热和虔诚。诚然,他们仍做礼拜,过宗教节日,遵守宗教惯例。然而,仅此而已。犹太教作为犹太民族标志的特殊地位已经一落千丈,它再也不是表达犹太人民族心理的传声筒了。这些戏剧性的变化,在《信仰的卫士》里有很好的体现。这是作者从军营生涯中获知的直接体验,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现代美国社会中,犹太青年的苦闷,孤独,以及他与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罗斯都在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里作了深入的描绘,使这些冲突披上了哲理色彩。 主人公尼尔·克勒门是位图书馆管理员,一个二十三岁的普通犹太青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遇上了布兰达·帕丁金,一位周身散发着新暴发户铜臭的犹太富翁之女。尼尔一下子坠入了情网,布兰达代表着一种他从未享受过的物质文明:金银餐具、健身用品、宽敞的住房和豪华的摆设。他非常害怕失去布兰达,但又从未认真考虑过两人出身和经历的巨大差别,以及思想上的鸿沟。青春、激情往往是热恋中的青年常有的感受。尼尔就想闭眼不看现实,尽情地享受爱情梦境的欢乐。 但是在另一方面,尼尔还是忘不了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的格拉迪斯舅母。那里有他所熟悉的一切,他的“根”也在那里。当他知道布兰达·帕丁金一家原先也住在纽瓦克,但现在又极力想忘掉这段往事时,他甚至对自己所爱的布兰达也产生了怨恨。为了进一步点明尼尔与纽瓦克贫民窟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作者还在小说中特意安排了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黑人小孩。那孩子天天到尼尔工作的图书馆来,在高更的油画前流连忘返。不知怎的,尼尔觉得在这大千世界里,只有他与这孩子才真正心心相通。两人都爱高更画里的世外桃源生活,但都无法摆脱现状和命运的羁绊。 毋庸赘述,故事的结尾当然是爱情破裂,情人分手。但这里作者笔锋突然一转,不去写失恋如何痛苦,却着重刻画起男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来。在分手的那天晚上,尼尔站在布兰达的学校图书馆窗前,望着自己的影子陷入了沉思。一阵惆怅过后,他逐渐感到这段破裂的热恋并非春梦一场。至少,他对自己价值有了新的认识,这燃起了他对生活的新的希望。近旁柜子上堆放得整整齐齐的新书提醒尼尔:犹太新年已经临近,格拉迪斯舅妈正在纽瓦克盼他回家过节。自己的“根”还在纽瓦克,布兰达一家与他并不属于同一世界。到这里,《再见,哥伦布》的意义就超出了一般恋爱悲喜剧的范畴。它成了一面镜子,映照出现代社会里,一个犹太青年发现自身和寻找人生真谛的历程。 《世事难测》在这本集子里的情况比较特殊:它不以犹太人为描述对象,却写了一位意大利裔教师及其学生之间的恩恩怨怨。应该说,这也是罗斯熟悉的生活;因为在当今美国,大多数意大利移民的后裔(尤其是来自西西里的移民)是受歧视的。他们处于社会的中下层,与犹太人的交往颇多。 这篇故事里的“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青年学生。他在与两位有犯罪前科的同学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他们有两个共同点——都爱掩饰自己的过去和都爱捉弄班上的老师拉苏。拉苏是位善良、正直的教师。他工作勤奋,待人宽厚,但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好人却事事碰壁,不仅成为学生作弄的对象,而且最终还被校方解雇。直到故事末尾,读者才明白:这是因为他早年曾参加过进步活动,上了当局的黑名单。更令人惊讶的是,当权者的手简直无孔不入,连那青年学生时代失手打碎玻璃这种区区小事都不肯放过,统统记入一生都跟随着他的档案中。罗斯在这里借鉴了欧·亨利小说里通常用的双重结尾法,使读者感到戏中有戏。 美国犹太作家特别关注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各种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对犹太人价值观的影响,担心在同化中遭遇人性的异化。他们的理想是建立既能保持犹太特性又能享受美国文明繁荣的乌托邦,但犹太人来自欧洲历史传统的情感与美国文化中物质至上主义是矛盾的。 这份情结在罗斯的《狂热者艾利》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小说最初发表在美国著名的文学和政论杂志《评论》上,后收入《再见,哥伦布》中。这篇小说围绕着美国中产阶级社区的一所犹太学校的建立而展开。当地犹太人担心这所“过于正统”的学校会引起非犹太人的反感,使他们惨淡经营的和睦关系毁于一旦,遂委托犹太裔律师艾利来处理此事,希望将新来的犹太人赶出小镇或将他们的一切活动限制在学校区域内。他们尤其不能容忍学堂的犹太教师戴着镶边的黑色礼帽、穿着长襟黑色的礼服晃悠在小镇上。这一犹太教的传统服饰如今代表着“历史”和“极端”,与二十世纪的美国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夹在公务职责和同胞感情之间,主人公艾利在经历了一系列谈判挫折与心理煎熬后,终于替邻里们打赢了一场看似胜利的“战役”,自己却几近“精神崩溃”。那个犹太教师的黑衣是脱下来了,但那片黑色却已经深入到他的内心。 这是一场“本地人”与“外来者”的冲突,一次“传统”与“现代”的对话,“同化”与“反同化”的交锋,它为所有犹太人或许还有更多处于“熔炉文化”中的民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面对强势文化,如何守住自己的根? 罗斯作品里虽多象征,但他的基本创作风格仍是写实。细腻动人的环境描写,典型的人物性格冲突,使罗斯小说充满了活力和生命气息。美国评论家马文·默德里克(marvin mudrick)曾这样说过;马拉默德、索尔·贝娄和菲利浦·罗斯都像福克纳一样善于叙述故事。但比较起来,还是罗斯的叙述最逼真、最细腻、最能打动普通人的心。这方面的一个很好例子也在《再见,哥伦布》内,当主人公尼尔走入布兰达家的地下室时,作者对里面的陈设作了如下的陈述: “我(尼尔)在楼底下打开灯,对眼前出现的景象,并不感到惊异:松木壁板、竹制家具、乒乓台、像镜子一样锃亮的酒柜,上面堆放着各种样式和大小的直口杯、冰淇淋桶、圆酒瓶、混酒皿和玻璃棒、高脚杯、法国大杯,……总之,酒宴席上的一切器皿,应有尽有,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些器具只能出现在一个从不款待酒友的富翁家的酒柜里。这富翁自己也不喝酒,每隔数月,当他在饭前偷偷地喝下一杯桂松子酒时,总要遭到妻子的白眼。” 多么详尽的细节描写!这不禁使人想起狄更斯和福楼拜。在今天西方小说内反现实的荒诞之风盛行,类似海勒《第二十二条军规》那样光怪离奇的作品逐渐成为现代派小说主流的时候,罗斯却坚持写实风格,其原因是他对时代有独特的理解,他对时代的反应也与众不同。当然,由于种种限制,这种反映不可能很完善。总的说来,罗斯的基调是灰暗的,充满发达工业社会里普通人的失望、彷徨和透骨的凄凉。 谈起罗斯的艺术风格,就不能不涉及到他的语言特色。犹太裔作家向来以幽默、尖刻著称,罗斯的作品更是俏皮而不伤风雅,嘲讽而不露刻薄。人们很少在他的小说里看到无聊的笑话或装腔作势的卖乖。这里特别值得提一下的是罗斯异常丰富的词汇。有人在对他作品做仔细分析后,曾将罗斯的文字语言分成四个层次:小说的叙述语言(标准语言),小说里各类人物在家中使用的意第绪语,大城市喧闹的街上常听到的美国俚语,以及犹太宗教仪式上使用的希伯来语。在《再见,哥伦布》和其他几篇小说里,这四类语言的交替使用往往随着场景的变换和人物的行动错综交迭,构成了一幅幅绚丽多彩的犹太民族的风俗画,令人目不暇接。 菲利普·罗斯一九三三年出生,现已到古稀之年;而我自己也过不惑之年,垂垂老矣,这二十多年来自己在学术研究没有间断过,也有所获,但主要从事的是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虽然如此,还是在忙中抽出时间把以前的译作重新看了一遍,作了些文字上的订正。在这次校对过程中,发觉当年把该书里的最后一篇小说《狂热者艾利》给漏译了,今由我的研究生张迪补上。张迪外秀内慧,好学不倦,从事西方文学研究多年,译文流畅,文笔优美。以上对菲利普·罗斯生平和作品的评述,均含有她的研究成果。 罗斯小说的语言特色,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但也为翻译带来了不少困难。在本书的翻译中,尽管译者作了很大努力,为一些词语踟蹰徘徊,费尽周折,但其成功程度如何,还有待读者的鉴定和指教。 俞理明 代译后记 彭伦先生告知我要出美国著名作家菲利普·罗斯作品作品系列,其中包括我早年翻译的《再见,哥伦布》。已经尘封二十多年之久的东西要重新出版的消息除了给我带来不小的惊喜外,还勾起了对往事的回忆。二十多年前,自己还是个毛头小伙子,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看了《再见,哥伦布》后,很觉喜欢,便动手翻起来了,译稿投了出去,均为出版社所拒绝,整整一年没有结果,在极度失望中,多亏我的好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钱满素推荐,最终在中国社科出版社得以正式出版。 现在想来,当初译稿不被接受除了因为自己当时只是个无名小卒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那时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不久,学界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尽管国内译界认识到菲利普·罗斯是美国二战后一个不能不介绍的重要作家,但由于他的作品中含有些性方面的描述,出版社为了“避嫌”,几乎没有一家愿意出版他的作品,因而当时在美国现代文学介绍中很遗憾地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白。 岁月如流,二十多年的时光真是弹指一挥间,然而我国学术界和出版界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巨变。当年的这些顾忌现在看来几乎可笑到难以置信的程度,从把菲利普·罗斯的作品视为不敢触摸的禁区到今天出版他的作品专集,见证了我国学术发展和翻译事业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菲利普·罗斯在这二十多年里,正如他的老朋友艾伦·阿谢尔( aaron ascher)所评价的那样,“这位七十多岁的作家仍然笔耕不辍,坚持不懈地向文学的巅峰前进……”,“即便现在,他也不停息”。当大部分作家可能随着年事的增高而创作激情逐渐淡去,罗斯依然保持高产,其作品在力度和深度方面较之以前的著作也毫不逊色。他除了诺贝尔文学奖,已将一名美国作家能够获得的所有文学奖项均揽入怀中。在白宫,克林顿总统曾亲手为他别上美国国家文学奖章。他的作品全集被收入“美国文库”,分卷出版。这等于宣告了他的作品也可以和麦尔维尔、霍桑、亨利·詹姆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以及威廉·福克纳等大师一样成为经典。迄今为止,只有两位作家——索尔·贝娄和尤多拉·韦尔蒂在有生之年享受过这样的荣誉。 《再见,哥伦布》是菲利普·罗斯出版的第一本书,由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和五个短篇小说组成。该书于一九五九年出版后,立刻引起美国文坛关注,当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罗斯虽是犹太后裔,却在小说中冷静而客观地揭露犹太教义的陈腐和虚伪,尖锐地嘲讽那些维护传统观念的老一辈犹太人的保守思想和愚昧无知。多少世纪以来,犹太民族没有祖国,家庭的纽带,对许多犹太人说来,是关系本民族生存繁衍的大事。如同旧时代的中国,父母、师长是犹太家庭的霸主,晚辈只能惟命是从。然而在罗斯笔下,这一切都改变了:旧的宗法制度在崩溃,新的反抗因素在滋长。 《犹太人的改宗》就是讲述一个犹太儿童反抗母亲和拉比的有趣故事。主人公奥齐聪明伶俐,爱提问题。他在上神学课时,对于耶稣诞生的大胆发问,似乎是为了维护圣经旧约中有关耶和华上帝的正统观点。但是,问题出自一个孩子之口,既稚气可掬,又异常尖锐,委实弄得那位宾达拉比狼狈不堪。最后,为了当众证明“上帝无所不能”,他竟爬上顶楼以死相胁。读者读到奥齐的母亲和拉比匍匐在地,向站在高处发号施令的一介稚童俯首听命这一情景时,一定会忍俊不禁吧!殊不知,在这幕闹剧的背面,大量的是新旧世界观的冲突;这中间饱含了辛酸的眼泪,回荡着痛苦的呻吟。 在《爱泼斯坦》这篇弗洛伊德式的小说中,罗斯更是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一个因循守旧的犹太怪老头。他憎恨生活中的美好因素,对热恋中的青年之间的爱抚不可忍受。尤为可笑的是,他有一个极端“洁身自好”的怪癖。受其影响,他的全家也多少沾有这一“洁癖”。不料一天,老伴在怪老头身上发现一块红斑。家里人以为这是老头行为不轨沾上的有梅毒之嫌的毒疮,闹得天翻地覆。老头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在弥留之际,老伴儿和家里人关心的只是如何除去这块红斑,对老头的真正病症却置若罔闻。这是对犹太家庭“神圣”性一个多么有力的抨击,对家庭成员间所谓的慈爱和温情又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难怪有些老一辈犹太人要对作者表示愤怒,斥他是个“反犹的叛徒”了。 罗斯小说的另一主题,是当今美国社会内部贫富两类犹太人生活方式的差别,以及新老两代犹太人在宗教伦理和思想感情方面的冲突。 《信仰的卫士》里的马克思中士是一位忠于职守的老兵。尽管饱经人间沧桑,他那颗犹太教徒的虔诚之心却尚未完全泯灭。因而,当他遇上三个调皮捣蛋的犹太新兵后,就深深地陷入内心的矛盾之中——是听任他们在宗教的幌子下做种种违反军纪的行为呢,还是摆出上司的架子厉行督职?最后,一个犹太新兵的厚颜无耻迫使他不得不采取报复行动。但事后,他又受到良心的谴责,感到人生无常,尽是受命运的摆布和愚弄。宗教在犹太人心目中本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千百年来,犹太教一直是犹太民族文化、传统、伦理、信仰的集中体现,也是犹太人和其他宗教的信徒之间流血冲突的根源。但到了今天,多数犹太人已失去了往昔的宗教狂热和虔诚。诚然,他们仍做礼拜,过宗教节日,遵守宗教惯例。然而,仅此而已。犹太教作为犹太民族标志的特殊地位已经一落千丈,它再也不是表达犹太人民族心理的传声筒了。这些戏剧性的变化,在《信仰的卫士》里有很好的体现。这是作者从军营生涯中获知的直接体验,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现代美国社会中,犹太青年的苦闷,孤独,以及他与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罗斯都在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里作了深入的描绘,使这些冲突披上了哲理色彩。 主人公尼尔·克勒门是位图书馆管理员,一个二十三岁的普通犹太青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遇上了布兰达·帕丁金,一位周身散发着新暴发户铜臭的犹太富翁之女。尼尔一下子坠入了情网,布兰达代表着一种他从未享受过的物质文明:金银餐具、健身用品、宽敞的住房和豪华的摆设。他非常害怕失去布兰达,但又从未认真考虑过两人出身和经历的巨大差别,以及思想上的鸿沟。青春、激情往往是热恋中的青年常有的感受。尼尔就想闭眼不看现实,尽情地享受爱情梦境的欢乐。 但是在另一方面,尼尔还是忘不了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的格拉迪斯舅母。那里有他所熟悉的一切,他的“根”也在那里。当他知道布兰达·帕丁金一家原先也住在纽瓦克,但现在又极力想忘掉这段往事时,他甚至对自己所爱的布兰达也产生了怨恨。为了进一步点明尼尔与纽瓦克贫民窟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作者还在小说中特意安排了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黑人小孩。那孩子天天到尼尔工作的图书馆来,在高更的油画前流连忘返。不知怎的,尼尔觉得在这大千世界里,只有他与这孩子才真正心心相通。两人都爱高更画里的世外桃源生活,但都无法摆脱现状和命运的羁绊。 毋庸赘述,故事的结尾当然是爱情破裂,情人分手。但这里作者笔锋突然一转,不去写失恋如何痛苦,却着重刻画起男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来。在分手的那天晚上,尼尔站在布兰达的学校图书馆窗前,望着自己的影子陷入了沉思。一阵惆怅过后,他逐渐感到这段破裂的热恋并非春梦一场。至少,他对自己价值有了新的认识,这燃起了他对生活的新的希望。近旁柜子上堆放得整整齐齐的新书提醒尼尔:犹太新年已经临近,格拉迪斯舅妈正在纽瓦克盼他回家过节。自己的“根”还在纽瓦克,布兰达一家与他并不属于同一世界。到这里,《再见,哥伦布》的意义就超出了一般恋爱悲喜剧的范畴。它成了一面镜子,映照出现代社会里,一个犹太青年发现自身和寻找人生真谛的历程。 《世事难测》在这本集子里的情况比较特殊:它不以犹太人为描述对象,却写了一位意大利裔教师及其学生之间的恩恩怨怨。应该说,这也是罗斯熟悉的生活;因为在当今美国,大多数意大利移民的后裔(尤其是来自西西里的移民)是受歧视的。他们处于社会的中下层,与犹太人的交往颇多。 这篇故事里的“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青年学生。他在与两位有犯罪前科的同学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他们有两个共同点——都爱掩饰自己的过去和都爱捉弄班上的老师拉苏。拉苏是位善良、正直的教师。他工作勤奋,待人宽厚,但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好人却事事碰壁,不仅成为学生作弄的对象,而且最终还被校方解雇。直到故事末尾,读者才明白:这是因为他早年曾参加过进步活动,上了当局的黑名单。更令人惊讶的是,当权者的手简直无孔不入,连那青年学生时代失手打碎玻璃这种区区小事都不肯放过,统统记入一生都跟随着他的档案中。罗斯在这里借鉴了欧·亨利小说里通常用的双重结尾法,使读者感到戏中有戏。 美国犹太作家特别关注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各种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对犹太人价值观的影响,担心在同化中遭遇人性的异化。他们的理想是建立既能保持犹太特性又能享受美国文明繁荣的乌托邦,但犹太人来自欧洲历史传统的情感与美国文化中物质至上主义是矛盾的。 这份情结在罗斯的《狂热者艾利》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小说最初发表在美国著名的文学和政论杂志《评论》上,后收入《再见,哥伦布》中。这篇小说围绕着美国中产阶级社区的一所犹太学校的建立而展开。当地犹太人担心这所“过于正统”的学校会引起非犹太人的反感,使他们惨淡经营的和睦关系毁于一旦,遂委托犹太裔律师艾利来处理此事,希望将新来的犹太人赶出小镇或将他们的一切活动限制在学校区域内。他们尤其不能容忍学堂的犹太教师戴着镶边的黑色礼帽、穿着长襟黑色的礼服晃悠在小镇上。这一犹太教的传统服饰如今代表着“历史”和“极端”,与二十世纪的美国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夹在公务职责和同胞感情之间,主人公艾利在经历了一系列谈判挫折与心理煎熬后,终于替邻里们打赢了一场看似胜利的“战役”,自己却几近“精神崩溃”。那个犹太教师的黑衣是脱下来了,但那片黑色却已经深入到他的内心。 这是一场“本地人”与“外来者”的冲突,一次“传统”与“现代”的对话,“同化”与“反同化”的交锋,它为所有犹太人或许还有更多处于“熔炉文化”中的民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面对强势文化,如何守住自己的根? 罗斯作品里虽多象征,但他的基本创作风格仍是写实。细腻动人的环境描写,典型的人物性格冲突,使罗斯小说充满了活力和生命气息。美国评论家马文·默德里克(marvin mudrick)曾这样说过;马拉默德、索尔·贝娄和菲利浦·罗斯都像福克纳一样善于叙述故事。但比较起来,还是罗斯的叙述最逼真、最细腻、最能打动普通人的心。这方面的一个很好例子也在《再见,哥伦布》内,当主人公尼尔走入布兰达家的地下室时,作者对里面的陈设作了如下的陈述: “我(尼尔)在楼底下打开灯,对眼前出现的景象,并不感到惊异:松木壁板、竹制家具、乒乓台、像镜子一样锃亮的酒柜,上面堆放着各种样式和大小的直口杯、冰淇淋桶、圆酒瓶、混酒皿和玻璃棒、高脚杯、法国大杯,……总之,酒宴席上的一切器皿,应有尽有,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些器具只能出现在一个从不款待酒友的富翁家的酒柜里。这富翁自己也不喝酒,每隔数月,当他在饭前偷偷地喝下一杯桂松子酒时,总要遭到妻子的白眼。” 多么详尽的细节描写!这不禁使人想起狄更斯和福楼拜。在今天西方小说内反现实的荒诞之风盛行,类似海勒《第二十二条军规》那样光怪离奇的作品逐渐成为现代派小说主流的时候,罗斯却坚持写实风格,其原因是他对时代有独特的理解,他对时代的反应也与众不同。当然,由于种种限制,这种反映不可能很完善。总的说来,罗斯的基调是灰暗的,充满发达工业社会里普通人的失望、彷徨和透骨的凄凉。 谈起罗斯的艺术风格,就不能不涉及到他的语言特色。犹太裔作家向来以幽默、尖刻著称,罗斯的作品更是俏皮而不伤风雅,嘲讽而不露刻薄。人们很少在他的小说里看到无聊的笑话或装腔作势的卖乖。这里特别值得提一下的是罗斯异常丰富的词汇。有人在对他作品做仔细分析后,曾将罗斯的文字语言分成四个层次:小说的叙述语言(标准语言),小说里各类人物在家中使用的意第绪语,大城市喧闹的街上常听到的美国俚语,以及犹太宗教仪式上使用的希伯来语。在《再见,哥伦布》和其他几篇小说里,这四类语言的交替使用往往随着场景的变换和人物的行动错综交迭,构成了一幅幅绚丽多彩的犹太民族的风俗画,令人目不暇接。 菲利普·罗斯一九三三年出生,现已到古稀之年;而我自己也过不惑之年,垂垂老矣,这二十多年来自己在学术研究没有间断过,也有所获,但主要从事的是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虽然如此,还是在忙中抽出时间把以前的译作重新看了一遍,作了些文字上的订正。在这次校对过程中,发觉当年把该书里的最后一篇小说《狂热者艾利》给漏译了,今由我的研究生张迪补上。张迪外秀内慧,好学不倦,从事西方文学研究多年,译文流畅,文笔优美。以上对菲利普·罗斯生平和作品的评述,均含有她的研究成果。 罗斯小说的语言特色,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但也为翻译带来了不少困难。在本书的翻译中,尽管译者作了很大努力,为一些词语踟蹰徘徊,费尽周折,但其成功程度如何,还有待读者的鉴定和指教。
俞理明 故事梗概 《再见吧,哥伦布》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菲利普。罗斯的成名作。它发表于1959年,获1960年全国图书奖,后来又摄制成电影。 小说描写犹太青年尼尔克鲁格曼如何巧遇美丽的犹太姑娘布伦达帕蒂姆金,爱上了她,最终又不免失去了她。在这部小说中,罗斯塑造了四十多个人物形象,记述了纽瓦克市几十年间的变迁,最初的爱情故事展示了犹太人的生活,并进而成为现代美国社会的一幅全景图画。 作者采用现实主义手法,注重真实细节和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文字简洁,人物栩栩如生,幽默、反讽手法的运用尤为故事增色。 美丽的风俗画 凄婉的恋情曲 (译本序) 《再见吧,哥伦布》是美国著名作家菲利普罗斯的成名作,是一本典型的描写社会地位与爱情性欲之间矛盾的小说。罗斯属于美国犹太作家群,与索尔·贝洛、伯纳德·马拉默德、诺曼·梅勒、艾萨克·辛格等犹太作家齐名。犹太作家群的形成并不是因为他们在作品的题材、风格、主题和人物等方面有明显的共同之处,而是因为他们的作品中有明显的犹太文化的印痕,更准确地说,是犹太文化与英语文化交融中的种种心态和行为。 罗斯是描写风俗和矛盾的大师。他的作品以极其细腻生动的笔触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幅社会生活画面和人生的重重矛盾。他常常把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巧妙地交织在一起,形成复杂的层次。他对社会、心理和爱情的细致入微的描写形成了他小说斑驳的色彩。不过,由于他在作品中写性爱、堕胎、手淫、婚前性生活和性变态等,他的风俗画也曾遭到非议。 风俗能够灵敏地反映出心灵深处的矛盾及这种矛盾冲突所表现出的能量。罗斯最了解人类受挫折的渴望和因之瘫痪的希望,所以他的现代性不仅表现在对传统感情的对抗,而且表现在对性欲的渴求和压抑这一对矛盾的深入探索。罗斯通过对犹太文化与犹太文化的丧失、社会地位的上升与这种上升的受挫、富有和贫穷、家庭的凝聚力与家庭的解体等方面的对比来展示社会矛盾;他通过对现实与幻想、身体的健美与运动的粗野、局外人与局内人、理性与情感等方面的对比来表现人的心理矛盾;他通过性爱中的渴求与诱惑、完成与毁灭、性欲的冲动与压抑等方面的对比来展示性爱中的矛盾。 菲利普罗斯于1933年3月19日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先后在鲁特哥斯大学(1950-51)、伯克尼尔大学(1951-54)、芝加哥大学(1954-55)就读并获英国文学硕士学位。1958年他与玛格丽特·麻亭森结婚,同年开始专门从事写作,不再在大学任教。 1959年以短长篇小说《再见吧,哥伦布》的标题为书名的小说集出版,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坛上的新人地位。此后,他曾先后在爱荷华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当驻校作家。他曾荣获全国图书奖、达洛夫奖、欧亨利奖(1960),并获得过福特基金会、洛克费勒基金会和国家文学艺术院的奖金。罗斯于1970年成为美国国家文学艺术院的成员。 罗斯发表过许多部作品。《放手》(1960)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写了主人公背弃犹太教养,介入同事赫兹夫妇生活纠葛之中并同时与一个叫玛莎的女人恋爱,最后皆告失败而成为局外人。使罗斯赢得更高声誉的是他的《波特诺伊的抱怨》(1969)这部作品刻划了犹太母亲的形象,进行了极为详尽的性描写。这两点都引起了争论。但是该书的冰冷的幽默深刻地揭示了婚姻冲突的灾难性和荒诞性。罗斯花了七年时间写成的小说《我作为男人的一生》(1974)是一部寻求感情平衡的作品,表现出较大的不肯定性,意欲表现真实存在于精神分析的范围之外。作品内容真假交错,有虚构的故事,又有对文学理论的评述,并大量引用其他作家的作品、书信等。此外还有《乳房》(1972)、《我们这一帮》(1971)、《欲火中烧的教授》(1977)等。 《再见吧,哥伦布》是一部短长篇,1969年拍成电影后也大获成功。这本小说具有罗斯早期作品的特点。人物对于对话特别敏感,对有些发自内心的无意识的对话也能听出其中明显的或隐晦的含义。人物常常用无邪的、诚挚的对话表现潜在的非道德的冲动。在早期作品中,罗斯以一种深刻而强烈的真诚探索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关系,探索定向的自我对本体的偶然性及对环境的对抗。他尖锐地描写了犹太中产阶级和大都会里的犹太人的欲望、虔诚和被压抑的歇斯底里。 罗斯的作品里充满了性和性的顾虑,表现出他的性困惑和他寻求解决这种困惑的道路与发现这种困惑的意义。性问题不仅是罗斯小说的焦点,也是其他犹太作家小说中的焦点。由于犹太教的传统教义和犹太文化的积淀决定了犹太家庭中对性讳莫如深,年青的一代便只好靠自己去体验、去发现、去冒险,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陷入麻烦、苦闷和迷惘之中。性的困惑困扰着年青的一代。与此同时,罗斯又一贯认为犹太人具有一种宽宏、关切与节制的责任感,具有悠久文化传统和文明道德规范。所以他的《再见吧,哥伦布》中不无道德意味。 罗斯本人属于经历了第二次大战和犹太传统文化备受摧残而处境极为尴尬的一代犹太人。传统和根的不复存在使他们感到失落的痛苦,而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美国社会中实现文化认同又使他们感到困窘。因此,他和其他许多犹太作家一样,强调对精神和心理的分析,但又不忽视生活现实。他在《再见吧,哥伦布》中所描绘的则是更为现代的犹太人的心理和行为。这些生活在五十年代的青年人对由于种族、宗教和财富给他们带来的隔离尤感愤怒,对宗教的传统教义和传统道德十分不敬,由此而产生了种种的对抗;然而信念又不允许他们调节自身的态度以作出适应环境的让步。对五十年代美国青年的这种描写可以使我们清晰地看到青年人躁动不安的美国六十年代的前夜。 《再见吧,哥伦布》虽然是一个短长篇,但它却以较大的时空跨度为读者创造了一个情节跌宕、人物众多、场景丰富的爱情故事。整个恋爱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了两个月的暑假。爱情的开始和结束都突然得令人眼花缭乱,给人深刻的对抗与困惑的印象。故事的展开与季节的变换形成两条平行的线。夏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爱情萌生了;而在秋天犹太人新年时(九月初),收获的是分离。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有四十多个,其中包括犹太人、异教徒、黑人等,还有十多个提到名字但未出场的人物。婚礼一章中,罗斯描述了二十几人,此外还有数以百计的亲友和儿童。故事中大的场景就计有五处:格拉迪斯姑姑家、帕蒂姆金家、纽瓦克公共图书馆、皮埃尔旅馆舞厅、波士顿的一家旅馆和哈佛大学的雷蒙特图书馆。由此可见,罗斯所关注的绝不仅仅是两个青年人的爱情,而是整个社会。 小说不仅靠交织各种社会层而和各种地位的人物来实现其主体结构,它还用了主题上的种种相反的东西实现其风俗画的内在主体感,诸如:进取与退避、爱的获得与亡失、性爱的快乐与道德的责任、不同阶层的溶汇与隔离、人的融洽与对抗、信念与妥协等等。关于这一点,从小说结尾处主人公尼尔的内心独白中可以获得启示。他说: “在我的体内,究竟是什么东西已由追求、攫取而变为爱情,然后又颠倒过来?什么东西又使“得”转变为“失”,然后又使谁能说得准“失”转变为“得”呢?” 小说中的帕蒂姆金无疑是成功的代表,除了机遇之外,他靠苦干。他说: “如果一个人努力干,他会得到报偿。你要明白,坐在那里你不会有什么出息你信我的话,美国最伟大的人干得可卖力气啦,就是洛克菲勒也得努力干。成功可不是件容易事儿……” 尼尔却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他没有根基、没有计划,不是一个成功的代表,不过他由于善于观察和思考、对生活敏感、重感情而不愿牺牲信念去妥协。然而,他们二人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地位相差悬殊。这使作家有机会向读者提供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画面和心理写照。 尼尔与布伦达真诚相爱,但他们必须对抗社会地位和贫富差别带来的压力。他们相互吸引的性欲是世俗、社会和传统观念的压力的对抗。他们把希望寄托在精神之爱上,同时又希望能以性爱来加固他们之间的纽带,以对抗地位差别产生的离心力。然而,在强大的传统道德与责任心理的大网之下,这无济于事,结果他们之间的纽带正是由于性爱引起的外在世界骤然加剧的压力和自己内心矛盾的陡然尖锐而过早地突然断裂了。 小说以讥讽的调子揭示了尼尔的幼稚和对自己精神世界的茫然不知。他近乎于一个社会的局外人。他的对抗苍白无力,他对性爱的快感追求大于对抗意识,说他是反叛者还不如说他是失败者。 作家对失败者表现了极大的同情,小说的结尾是罗斯用象征的手法告诉人们,尼尔的生活将翻开新的一页而且充满希望:乘火车回到纽瓦克,犹太新年第一天的太阳正冉冉升起。 《再见吧,哥伦布》以其完美的结构、宏大的含量、诗意的笔触、强烈的现代感给美国文学中的长篇体裁拓宽了领域、深化了文学的美学意义。读完小说掩卷沉思,一幅幅美丽迷人的风俗画出现在眼前,凄婉动人的恋情之歌则伴随着小说中那支《再见吧,哥伦布》的曲子回荡在耳边……
王守义 1988年1月16日于哈尔滨黑龙江大学校园 丛书说明 在瑰丽的美国文学的长廊里,有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学形式长期被翻译界、读书界和评论界忽略,这就是短长篇小说。 这种作品具有长篇小说的种种特质,然而它篇幅短,在人物、情节和环境等方面又比长篇简单,但是却更为灵活,常常具有诗的笔触,感人颇深。 它又不同于我们所说的中篇,因为对它的界定并不只局限于篇幅,而且以简洁明快、富于启迪而著称。 在生活节奏愈来愈快的现代工业社会中,短长篇拥有庞大的读者群,它吸引了那些有才能的作家在这种形式上一展身手。由于这一文学形式的强大竞争力,许多言情小说和探案小说也纷纷混迹其中。然而,真正给这种文学形式带来荣誉的是那故事动人、寓意丰富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以较强的可读性征服读者,而且以其丰盈的精神力量与美学风范获得持久的文学价值。 这一辑里介绍的五本几乎皆出于名家之手,每一本都在美国文学中享有盛誉。如约翰·厄普代克《嫁给我吧》、西尔维娅·普拉思《钟形罩》等。鉴于选题所限,只能一家选一本。下一辑中将推出更具现代性、更有流派特色的美国短长篇小说。 希望这辑美国短长篇不仅对了解美国文学是一个窗口,而且对中国文学创作也是一个大可一窥的窗口。
再见吧,哥伦布
张蓉燕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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