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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写《刀锋》时年近七十岁,算功成名就,可依照自己的意思尽情创作。小说初稿完成后,他于信中写道:“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作家写得尽兴,读者反应也超乎预期地热烈。《刀锋》描写“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美国读者特别捧场,出版首月在美国就狂销五十万册,令毛姆很有成就感。他在信中对侄女说:“这把年纪还能写出一部如此成功的小说,我感到十分满足。”福斯公司很快就以高价买下电影版权,两年后推出改编电影,入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并勇夺“最佳女配角奖”,更加打响原着小说的知名度。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主角拉里在未婚妻面前说出内心的疑惑。这位青年为何忽然解除婚约,放下一切,到海外过着不务正业的放逐生活?这就是《刀锋》的故事。 本书具备毛姆作品的代表元素:强烈的自传性、剧中剧的多重叙事手法、游走的地理背景、露骨的情欲、禁忌的题材,以及对社会边缘人的纪实描写等,文笔浅显,展现典型的毛姆风格。 与毛姆其他作品相较,《刀锋》的地位尤其特殊,因为,这是他唯一一本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小说,说故事的作家就叫“毛姆”:“本书集结了我对一位男性友人的回忆。”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情节为避免枯燥有所增添,可是,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本书既像传记,也像回忆录,情节更如小说般精彩。因此,毛姆开宗明义指出:“我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纯粹因不晓得还能怎么归类。” 生命的大哉问 本书题词揭示,“刀锋”一词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这就是故事主角拉里心中的疑惑。若真有人在刀山上找到答案,那该如何看待山下的俗世呢?这就是毛姆撰写本书的因由。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拉里服役于空军,有次出任务遭遇空战,军中最要好的同袍牺牲生命救他,改变了他的人生观。他的未婚妻是芝加哥豪门千金,对婚姻与事业早有安排。无奈,拉里退伍后,完全变了一个人,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执意独自到巴黎游览。 拉里出身卑微,双亲早逝,从小被一位医生收养,得以跻身上流社会。不过,他不愿追求崇尚名利的美国梦,战时经历让他省思生命的意义:“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 此大哉问与他的飞行经历有关:他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可是,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上帝为什么要创造邪恶呢?”他于是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一路自我充实,最后却对西方宗教哲理感到彻底失望。后来,他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 乱世的众生相 毛姆并未写出一本说教气息浓厚的传道书,而是秉持小说家的敏锐观点,冷眼旁观生命的沉重,并以游记的轻松口吻与言情小说的情节,层层包覆令人不胜唏嘘的人生真貌,这是《刀锋》最成功的地方。 故事主轴创建在拉里与未婚妻伊莎贝尔的观念冲突之上。伊莎贝尔认为追求知识“听起来不太实用”,投入职场才是男人应尽的责任。她对滞留巴黎的拉里说:“你是美国人,并不属于这里……欧洲玩完了,我们是全世界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拉里为“解答明知解决不了的问题”,拒绝成家立业,实在不成体统——“男人就该工作,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也才是造福社会的方法”。 若伊莎贝尔代表实用主义,她家财万贯的舅舅艾略特则象征着物质主义。这位美国大亨常年在欧洲挥霍,捐钱助人只为掩饰对生命的无知;在欧洲置产过着浮华生活,也仅为麻痹对死亡的恐惧。毛姆眼中的欧洲,充斥着许多沉沦与腐化的人物,故事的最后,在法国蔚蓝海岸发生的那场骇人命案,更加深化了美丽世界的丑陋。 《刀锋》背景设于一九一九年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这是现代史最动荡的年代。书中所刻画的众生相,显然都是乱世的产物。这段历史期间,欧洲许多国家都有战事发生,斯大林、希特勒等强权崛起,大英帝国衰退,西方社会问题严重。书中人物游走于巴黎、伦敦与其他欧洲大城,虽不见战火余烬,实已悄然卷入另一拨历史巨变。 相较于欧洲不安的局势,两次大战期间,美国逐渐壮大,成为繁荣国家。不过,一九二九年华尔街股市崩盘,造成长达十年的经济大萧条,引发严重的政经与社会问题。当欧洲动乱之际,追求功利的美国梦也逐渐显露丑恶的一面。一九四九年阿瑟·米勒发表《推销员之死》,推销员的长子坚持做自己、不做美国梦,实与同时期的《刀锋》有异曲同工之妙。 沉默的结局 现实生活里,毛姆与拉里一样,心底都有沉重的秘密。毛姆虽结婚生子,却多年隐藏同性恋的身份。同性恋在当时的英国是可受公诉的罪行。一八九五年,毛姆二十一岁时,剧作家王尔德因同性恋受审,遭受极大屈辱。此事对毛姆有深远影响,日后他善于处理不伦、丑闻、肉欲等违背道德的禁忌题材,其创作动机应出自内心深层的呐喊。 毛姆为逃避英国社会与文化的压抑,长年旅居国外,甚至定居于法国蔚蓝海岸的小镇。他对东方文化很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东方对身体与欲望的看法,有别于讲求原罪的西方。 一九三八年,毛姆为亲身了解印度教的内涵,特地远赴印度搜集资料,并前往金奈附近一处静修院,拜见圣哲拉马纳·马哈希。等待期间,毛姆突感身体不适,当场昏倒。马哈希得知这个消息,前去探望,不发一语与毛姆对望半小时。圣哲最后说:“沉默也是一种对话。”毛姆深获启发。 拉里“漫长的旅程,起始于对邪恶的叩问”。他在乱世中寻求生命的意义,在遥远的东方接受静思的洗礼:“象神大师常说沉默也是种对话。”他懵懂求知期间,经历男女荒唐事;悟道后,计划返回美国,“回去过活”,可是,竟“从此无消无息”。拉里是否与作家一样,内心深处都有挣脱不了的束缚、俗世眼中不可告人的“邪恶”? 有些疑问“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这应是毛姆最后无法论断拉里功过的缘故:“拉里的故事到此为止,固然不尽完美,我也莫可奈何。”对读者而言,也是如此。《刀锋》结局沉默的余音中,人性的枷锁再现,无从解脱。 第一章 1 我以前动笔写小说时,从未像这回这般焦虑。我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纯粹因为不晓得还能怎么归类,既没什么故事可说,又非以死亡或婚姻作结。死亡终结一切,因此常用来结束故事。但以婚姻作结也十分妥切,凡是通情达理之人,都懂得避免揶揄公认的圆满结局。一般人仰赖天生直觉,认为既然结了婚,故事便可画上句点。男女主角经过命运百般捉弄,最后终成眷属,达成传宗接代的任务,焦点遂转移至下一代。但我无法给读者这种交代。本书集结了我对一位男性友人的回忆,我俩数度密切来往,只是每回都相隔许久,故不清楚他在之间的遭遇。我或许能凭空杜撰情节,借此填补那些空白,好让故事更加连贯,但我无意于此,只想就印象所及加以记录。 多年前,我写了本小说《月亮与六便士》,素材取自法国知名画家高更的生平,我凭着对他粗浅的了解,动用小说家的特权,虚构不少桥段来描写笔下人物。在本书中,我并没有这么做。书中没有任何虚构。为了避免给仍健在的当事人带来困扰,凡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我都另取姓名,也尽力修改任何可供辨认的细节。我笔下的主人翁并非名人,可能永远默默无名;他的生命走到尽头时,或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犹如掷入河中的石子,不过暂时溅起水面涟漪;故本书若承蒙读者青睐,只会读到故事本身的趣味。不过,有鉴于他服膺的生活方式,以及刚强与亲和兼具的奇特性格,对同袍的影响或将与日俱增,后世的人也将发觉,这时代曾有一位奇人。届时这位主人翁的身份想必不言自明,若欲稍微了解他早年的生活,在书中或许会找到答案。本书固然有其局限,但日后可能有人想替他作传,兴许不失为实用的参考来源。 我在此也要坦承,书中所有对话并非逐字逐句的记录。我从未在任何场合做过谈话的笔记,但切身相关的事倒记得清楚。对话固然是我个人的转述,但我认为已忠实贴近原意。前文提到书中毫无虚构,我现在要略加修正。我擅自做主替书中人物所编写的话语,皆属我无法亲耳听闻的场合,希罗多德2时代以降的历史学家也用此做法,理由并无二致,都是为了重现生动与逼真的场景,避免枯燥的平铺直叙。为了让本书能吸引读者,私以为如此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应不难发现何处是虚构,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我之所以备感焦虑还有另一个原因,亦即笔下人物泰半是美国人。认识他人本属难事,我甚至认为,除非是自己的国人,否则不可能真正熟识。无论男女,不仅仅是代表自己,更反映出生的地域、是在城市抑或农村学会走路、儿时常玩的游戏、从老一辈听来的传说、习惯的饮食、就读的学校、热衷的运动、阅读的诗篇与信仰的神祇,等等。凡此种种,均造就了一个人的样貌,光凭道听途说不可能通盘了解,必得亲身经历,进而融入自我生命。而既然无法真正了解外国人,充其量只能从旁观察,这类书中人物便不易获得读者共鸣。即使像亨利·詹姆斯这般观察细腻的作家,定居英国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创造出百分之百的英国人物。就我而言,我向来只描写自己的同胞,部分短篇故事则属例外,因为这些故事可容我较笼统地塑造角色,提供给读者粗略的线索去想象细节。或许有人会纳闷,若我可以把高更变成英国人,为何不以同样手法处理本书人物?答案很简单:我办不到,若是如此,这些人就失真了。我无意假装成美国人来描写他们,他们都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也未复制他们的说话特色,因为这就好比美国作家硬要模仿英国人的口语,结果只会惨不忍睹。俚俗语更是一大陷阱。亨利·詹姆斯时常在英国故事中使用英式俚语,但就是少了英国人的味道,因此不但无法达到他追求的口语效果,更容易让英国读者感到十分突兀。 2 一九一九年,我前往远东的途中,恰巧来到芝加哥,准备待上两三周(原因无关乎本书,故无须在此赘述)。我当时刚出版一本颇为畅销的小说,才抵达芝加哥就立即接受专访。第二天清晨,电话响起,我接了起来。 “喂。” “我是艾略特·谭伯顿。” “艾略特?你不是在巴黎吗?” “没啊,我和我姐来芝加哥,想请你今天跟我们一起吃午餐。” “当然好。” 他随即告诉了我时间地点。 那时,我认识艾略特·谭伯顿已有十五年。他将近耳顺之年,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且五官俊朗,一头波浪般的粗黑发缀着斑白,外貌因而更显出众。他的穿着向来华丽,衣服多购自巴黎的夏尔凡3,但西装、皮鞋与帽子则是伦敦品牌。他在巴黎左岸有间公寓,位于繁华的圣吉雍街上。看他不顺眼的人管他叫买办,但他极度痛恨这一称呼。他品味高雅、博学多闻,也坦言自己在巴黎定居的头几年,许多财力雄厚的名画收藏家经常受惠于他的建议。而他总晓得美国的美术馆在寻觅哪些大师的画作,因此凡是通过人脉听闻有潦倒的法国或英国贵族欲出售珍贵作品,他都积极地居中牵线。法英两国有不少历史悠久的望族因家道中落,可能被迫私下变卖有布勒4签名的家具,或齐本德尔5亲手打造的写字桌。他们都乐于结识艾略特,他修养深厚又彬彬有礼,能够审慎安排此事。而旁人难免觉得艾略特必定从中获利,但都碍于自身教养而未提起。有些不客气的人,断言他公寓中的东西全是待价而沽,并宣称他每回邀请美国富人来自家享用午宴、啜饮美酒后,就会有一两幅珍贵画作消失,抑或某个橱柜原本有精美镶嵌,转眼却只剩下烤漆表面。若有人问起珍品为何消失,他便回答说嫌该物件俗气,换来的质量较佳,还说同样的东西看久生腻。 “Nous autres américains 6,我们美国人哪,就喜欢改变,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 巴黎有些美国女士自认了解艾略特,说他其实出身清寒,之所以过得如此优渥,得归因于他脑筋动得快。我并不晓得他坐拥多少财产,但房东是位公爵,租金势必十分可观,而且屋内尽是高贵的装潢:墙上挂有十七、十八世纪法国艺术大师的画作,有让·安东尼·华多、弗拉戈纳尔、克劳德·洛兰等;镶木地板上铺有萨翁纳希和奥布松生产的华丽毯子;客厅还有幅路易十五套房的织锦画,典雅细腻,或许真如艾略特所言,曾是路易十五爱妾蓬帕杜夫人的收藏。无论如何,他拥有足够的财产,无须努力挣钱,就可维持士绅应有的生活水平,至于他过去是怎么办到的,除非你想与他断绝往来,否则最好不要过问。既然物质需求无所挂碍,他便全心投入毕生热爱的社交活动。当年他年纪轻轻,就携着推荐函初抵欧洲,会见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士,取得社交界一席之地,如今与英法的没落贵族在生意上又有往来,更巩固了自身地位。艾略特出身古老的维多利亚家族,母亲的先祖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因此他得以凭着推荐,拜访许多美国名媛,不久便虏获她们的好感。他天资聪颖、舞技出色,更精通枪法与网球,在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会大手笔购买鲜花和昂贵的盒装巧克力,虽然不常设席宴客,但每回都别出心裁,惊艳宾客。那些名媛都乐于受邀至苏荷区的波希米亚餐厅,或拉丁区的小酒馆。他随时准备好服务她们,再麻烦的要求都欣然接受,也由于不辞辛苦地取悦年长女性,很快就成了许多气派别墅的常客;他的殷勤堪称极端,即使临时接获邀请,得代替爽约的宾客出席聚会,他也毫不介意,无论旁边坐着多无趣的年长贵妇,他都有办法谈笑风生。 艾略特在巴黎定居之后,于夏末秋初前往伦敦,拜访各大乡间别墅的主人。不出数年,这位美国青年就结识了两地所有重要人物。当初引荐他进入上流社会的名媛,得知他的人脉愈发宽广,都大感讶异,内心五味杂陈,固然乐见自己带进门的小伙子闯出一番名堂,却又不免苦恼那些与她们关系徒具形式的人士,会与他过从甚密。虽然艾略特殷勤依旧,但她们却感到惶恐,觉得自己是他攀向高位的踏脚石,生怕他是个势利鬼。这点自不待言,他势利的作风让人咋舌,他却浑然不以为耻。他甘愿吞下他人侮辱,无视严词批评,忍受无礼待遇,只为了受邀至他想参与的宴会,或结识某王公贵族的年迈遗孀。他不屈不挠,一旦锁定猎物,便非捕获不可,好比植物学家不畏洪患、地震、热病或凶狠土著,只为觅得一株珍稀兰花。一九一四年爆发大战,真是天赐良机。他加入了救护队,先后在法兰德斯和阿尔贡服务。一年后归来,纽扣孔上多了红缎带奖章,顺利进入巴黎的红十字会工作。当时,他的生活已过得十分优渥,也大力协助政商名流购入上等艺术作品。他凭借着敏锐的眼光与天生的组织能力,任何广受宣传的慈善聚会,都可以见到他贡献所长。他加入巴黎两大私人高级会所,法国的贵妇名媛都叫他“亲爱的艾略特”。他终于功成名就了。 3 我初识艾略特时,仅是位普通的年轻作家,吸引不了他的目光。他认人的功夫一流,无论在什么场合遇到,他都亲切地向我握手问候,却无意多做攀谈。比如说,我若在歌剧院瞥见他与某某显要看戏,他便不大会注意到我。但后来因缘际会之下,我成了一炮而红的剧作家,随即发觉艾略特待我多了分热络。某日,我收到他的邀约,请我参加克拉布利奇饭店的午宴。这家饭店高级奢华,是他在伦敦的落脚处。宴会规模不大,也鲜有达官贵人,我猜想这摆明是试探我。不过在那之后,我因小有名声,结交了不少新朋友,见到他的机会也更加频繁。过没多久,那年秋天我在巴黎待了数周,某回在一位共同的朋友家中,再度遇见艾略特。他向我要了住址,才没两天,我又接获邀请参与午宴,这回地点是他的私人公寓。我抵达后才赫然发现,这场午宴可不同凡响。我不禁窃笑,心里已经有了底,他深谙人情世故,想必晓得若在英国社会,身为作家的我绝对人微言轻,但如今是在法国,作家的身份备受尊崇,我的地位可就水涨船高了。之后数年内,我俩来往得颇为密切,却未发展出友谊。我不禁猜想,艾略特这人或许当不成朋友。他只在乎旁人的社会地位,其他事一概毫无兴趣。我只要恰巧人在巴黎,抑或他刚好来到伦敦,他便邀我出席聚会,有时是为了充充场面,有时则是不得不款待旅外的美国人。就我看来,部分宾客应是老客户,部分则从未谋面,携着引荐函径自前来,这些人便成了他的负担。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招待他们,却不愿将其介绍给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因此,打发这些不速之客的最佳手段,莫过于让他们吃饱喝足,再带他们去看场戏。但安排起来实属难事,因为艾略特每晚都有应酬,行程通常都排到了三周之后,况且他也隐约觉得,这群人应该不大会就此满足。我既是个无害的作家,他也不介意常向我诉苦。 “美国人实在不会替人着想,推荐信给得这么草率。我不是不欢迎这些来访的客人,但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让他们去烦我的朋友。” 他为了聊表歉意,便会寄给朋友一篮篮玫瑰、一盒盒巧克力,但有时这些举措依然不够。通常在这节骨眼,他就会请我出席他筹办的聚会。但跟我发了一通牢骚后,再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略显天真。 “他们都迫不及待想见你。某某夫人很有学养,你写的东西她全都读过。”他的信中尽是奉承。 然而这位某某夫人见到我就会说,她有多欣赏我笔下的《佩林与崔尔》一书,还恭喜我写出《寄生草》剧本,殊不知前者的作者是休·沃波尔7,后者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8的作品。 4 行文至此,各位读者若觉得艾略特·谭伯顿颇为卑鄙,那我真得还他个公道。 艾略特这人可用法国人口中的“serviable”来形容。就我所知,英文中并无对应的词,而依据字典的解释,英文的“serviceable”在古代意指乐于助人、殷勤与亲切,完全就是艾略特的写照。他为人慷慨,初出茅庐就懂得馈赠鲜花、糖果及礼物给认识不久的友人,彼时当然别有用心,但即使后来已无此需要,他依然大方如故,享受好施的快乐。他很懂得待客之道,家中大厨的烹饪功力不输巴黎任何主厨,凡是受邀至他家用餐,餐桌上势必摆满当季佳肴,佐餐酒款也反映出他绝佳的品味。诚然,他选择宾客的标准都是依据其社会地位,而非好不好相处,但他也会特地邀请至少一两位擅长炒热气氛的客人,所以宴会几乎都是宾主尽欢。众人背地里嘲笑他是势利小人,却仍旧欣然接受他的邀约。他能说一口字正腔圆的流利法语,也花不少力气模仿英国人的口音,耳朵极度敏锐的人才抓得到偶尔露馅的美国腔调。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前提是话题不触及公爵或公爵夫人,但如今他在社交圈的地位牢不可破,也懂得增添言谈之间的幽默,私底下更是如此。听他毒舌别人实在畅快,上流人士发生任何丑闻,最后都会传到他耳里。从他口中,我得知了甲公主幼子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以及乙侯爵有个地下情妇。我想即使是写出《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对于贵族私生活的掌握,也不及艾略特。 在巴黎期间,我们经常共进午餐,时而在他的公寓,时而在外头餐厅。我喜欢在各家古董店闲晃,偶尔买个东西,多半随意看看,而艾略特总会兴致勃勃地陪着我。他学问渊博,热爱美丽之物。我总觉得他知道巴黎所有古董店,店家老板无不熟识。他也热衷于讨价还价,出门时他会叮嘱我: “如果看见想要的东西,可别自己先买,朝我使个眼色,交给我就对了。” 若能以半价买到我中意的商品,对他而言就是一大乐事。从旁观察看他杀价甚是好玩,举凡据理力争、连哄带骗、大发脾气、动之以情、奚落店家、找出物品瑕疵、扬言不再光顾、唉声叹气、无奈耸肩、好心相劝、怒目横眉走向门口,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等到终于说服对方了,他就摇摇头,面露哀伤,仿佛无奈地接受差强人意的结果,然后就在我耳边用英语低声说: “东西拿着吧。这个价钱翻两倍都还算便宜咧。” 艾略特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安顿下来没多久,就认识了一位备受敬重的神父。这位神父常成功引领无神论者或异教人士重回天主怀抱,因而名闻遐迩。神父也是外出用餐的好同伴,为人十分诙谐,服务对象仅限达官贵人,虽然出身贫寒,却经常出入名流宅邸。因此,艾略特自然想接近他,于是向一位美国贵妇私下透露,他的家族虽属圣公会,自己向来却对天主教会相当好奇。这位贵妇也受神父开导而改信天主教不久。某日傍晚,她邀请艾略特与神父,三人共进晚餐,神父果然风趣幽默。贵妇把话题带到天主教,神父便口沫横飞地说了起来,但并非是卖弄所学,而是以凡人自居(虽然身份是神父),向另一名凡人传教。艾略特这才发现,神父对他了如指掌,不禁受宠若惊。 “旺多姆公爵夫人前几天才提到你,说你聪明过人。” 艾略特双颊泛红,高兴极了,虽然晋见过公爵夫人,但从未想过自己会被当一回事。神父讲述自身信仰时,散发着睿智和慈祥,不但心胸开阔,观念与时俱进,更宽容为怀。他口中的天主教会,在艾略特看来就像精英俱乐部,凡是有文化教养的绅士都理应加入。半年后,艾略特便皈依天主教,并且大力赞助教会慈善活动,因而打通了更多人脉。 或许他背弃圣公会的动机并不单纯,但虔诚之心毋庸置疑。每逢礼拜日,他必定上教堂参加弥撒,出席人士非富即贵;他也经常前往告解,并定期造访罗马。经年累月下来,梵蒂冈为了表彰他的虔敬,赐予他“教宗侍从”的头衔;而他孜孜不倦地履行职务,因而获封为圣墓骑士团的成员。由此可见,无论身为天主教徒或凡夫俗子,他都成就斐然。 我时常纳闷,艾略特如此聪颖、有礼又具内涵,是基于何种缘由,才会执着于趋炎附势。他并非一夕致富的暴发户,父亲曾是南方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则是颇具声望的牧师。聪明如艾略特,势必晓得许多接受他邀请的客人,只是想免费饱餐一顿,他想必也清楚有些人根本胸无点墨,或毫无长处可言。然而,他甘愿被响亮的头衔蒙蔽,罔顾他们的缺点。我只能猜想,这些士绅的家族源远流长,若能与他们熟识,并成为他们夫人的门客,应能带来历久不衰的优越感;我认为,他汲汲营营背后的动力,反映出狂热的浪漫精神,得以让他在羸弱瘦小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往昔与圣路易九世东征圣地的十字军身影,或在作风狂妄、性喜猎狐的英国伯爵身上,瞥见跟随亨利八世前往金缕地9的祖先。艾略特与这些人来往,就仿佛亲炙过去那段英勇的荣光。我想,他若翻开记载欧洲王族家谱的《哥达年鉴》,心里一定有股暖流涌上,映入眼帘的每个名字,都逐一唤起了古时战役、围城事件、著名决斗、外交谋略与诸王情史。艾略特·谭伯顿就是这样的人。 5 我本来正在房间盥洗,准备赴约前往艾略特所举办的午宴,却接到楼下柜台的电话,说他已在大厅等候。我有点诧异,但待一切就绪后,立即下楼与他碰面。 “我想说直接来接你会比较安全,”他边说边跟我握手,“毕竟我不晓得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我发觉,有些常年旅居国外的美国人跟他一样,都觉得美国是复杂又危险的地方,欧洲人无法凭一己之力摸熟周遭环境。 “时间还早,我们可以先走一段。”他提议道。 空气带有一丝冷冽,但天空晴朗无云,稍微舒展筋骨倒也惬意。 “我还是先告诉你有关我姐姐的事好了。”艾略特边走边对我说,“她去过巴黎一两次,都住在我那里,但我想你当时应该不在。今天的人不多,只有我姐姐、她女儿伊莎贝尔和葛瑞格·布拉巴松。” “是那位室内设计师吗?” “没错。我姐那栋房子的室内装潢实在糟糕,我和伊莎贝尔都希望她重新装潢,又刚好听说葛瑞格在芝加哥,就叫她邀请他一起吃午餐。当然啦,葛瑞格不是贵族出身,但有独到的品味。他替玛莉·奥利芬设计过兰尼堡,还负责圣厄斯家族圣克莱门塔伯堡的内装。公爵夫人满意极了。你到时看了露易莎的房子,可以来评评理,我实在无法理解,她怎么有办法住这么多年。说到这个,我也无法理解,她怎么有办法一直待在芝加哥。” 艾略特的姐姐名叫露易莎(或称布雷德利太太),丈夫已逝,膝下有两男一女。两个大些的儿子都已成婚,一个在菲律宾政府单位出任公职,一个则追随父亲的脚步,获派至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当外交官。布雷德利先生曾被派驻世界各地,而在罗马担任了几年的一等秘书后,又外派至南美洲西岸某共和国,最后在那里过世。 “姐夫过世后,我叫露易莎把芝加哥的房子卖了。”艾略特继续说道,“但她舍不得,因为是布雷德利家族传了好几代的房子。布雷德利家族是伊利诺伊伊州的元老家族。一八三九年,他们从弗吉尼亚州迁徙过来,然后就占了一块地,距现在的芝加哥约六十英里,至今那块地还是他们家的。”艾略特迟疑半晌,观察着我的反应,“布雷德利家是最早落脚在此地的人,姑且可以称作拓荒者吧。我不确定你了解多少,反正十九世纪中叶左右,中西部逐渐开放移居,大批弗吉尼亚州的居民,包括望族的年轻子弟,都深受未知疆域的吸引,甘愿离开原本舒适奢华的生长环境。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雷德利,看好芝加哥未来的发展,就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总之,他后来赚的钱够多了,儿子当然也过得舒舒服服。” 从艾略特说话的神情看来,切斯特·布雷德利当时抛下继承来的豪宅和土地不管,径自跑到事务所工作,似乎不太为人们所认同,但他后来累积了可观的财富,倒也多少弥补了这个缺憾。后来,布雷德利太太拿给我看他们乡间小屋的照片,艾略特在一旁颇不以为然,管它叫“小窝”。那是栋朴素的屋子,屋前有漂亮的小花园,但谷仓、牛舍和猪圈也在数尺之遥,四周是荒芜的平原。我不禁想,切斯特·布雷德利先生想必心里有数,才会抛下这栋屋子,前往城市闯荡。 我们很快拦了辆出租车,在一栋赤褐沙石的房子前下车。这条街可一路通往湖滨大道,房子坐落于连栋住宅之中,既窄且高,前门有数级陡峭的阶梯,即使是如此晴朗的秋日,外观仍然死气沉沉,让人纳闷怎会对它产生感情。大门开了,走出一位身材高壮的黑人管家,白发苍苍,引领我们走到客厅。布雷德利太太一见我们进来,便站起身,艾略特于是把我介绍了一番。布雷德利太太年轻时想必是个美人,五官虽非精致,但十分端正,眼眸明亮动人。但她那张蜡黄的脸已然下垂,几无妆容可言,而且显然也陷入中年发福的危机。我猜想,她应该倔强地不愿认命,因为她坐得直挺,直立的椅背并无软垫,但与一身紧绷的马甲相较,已属舒适。她身穿蓝色礼服,织工繁复,坚硬的胸衣把领子撑得老高,一头白发烫成道道波浪,梳理得一丝不苟。由于另一位客人还在路上,我们就先闲聊起来。 “艾略特说,你是从南边过来的,”布雷德利太太说,“有没有去罗马呢?” “去了,我在那边逗留了一个多星期。” “那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还好吗?” 我被问得一头雾水,便说不知道。 “噢,你没去看她吗?她非常亲切,我们在罗马的时候,她还热心招待过。布雷德利先生当时是一等秘书。你怎么没去看她呢?你应该不像艾略特,肤色太黑进不了奎里纳尔宫吧?” “当然不是,”我微笑道,“其实我并不认识王后。” “真的吗?”布雷德利太太说道,仿佛不敢置信,“怎么会呢?” “老实说,作家平时不太和王公贵族打交道的。” “但她真的很贴心啊,”布雷德利太太的语气颇不以为然,好像我自视甚高才不认识王后,“你一定也会喜欢她的。” 这时门刚好打开,管家走了进来,后头是葛瑞格·布拉巴松。 葛瑞格·布拉巴松的名字听来浪漫,但本人并非这么回事。他身形矮胖,头秃如蛋,仅在颈后与耳旁有撮黑鬈发,而他的脸红彤彤的,似乎随时会出大汗,一对灰眼睛咕熘打转,嘴唇肥厚,下颚松垂。他也是位英国人,我俩有时会在伦敦的波希米亚聚会上遇到。他为人爽朗,笑口常开,但明眼人都不难发现,他这般友善聒噪的外表仅是面具,好掩饰精明的生意人形象。多年来,他一直是伦敦装潢界的翘楚——声若洪钟,一双胖手比画得生动活泼,佐以口沫横飞的生意经,再挑剔的客户都会心动,好像是自己受惠于他,想不签约都说不过去。 管家又走进来,这回用托盘端着鸡尾酒。 “我们就不等伊莎贝尔了。”布雷德利太太边说,边取了一杯酒。 “她去哪儿了?”艾略特问道。 “她和拉里去打高尔夫了,说可能会晚到。” 艾略特转头看着我说:“拉里的全名是劳伦斯·达雷尔,应该会跟伊莎贝尔订婚。” “艾略特,我以前不晓得你喝鸡尾酒呢。”我说。 “我不喝呀,”他语带不悦,啜饮着酒,“但这个蛮荒之地偏偏颁了个禁酒令,不然还能喝什么呢?”他叹了口气,“连巴黎有些馆子都开始供应了,实在是好的不学,硬学坏的。” “艾略特,快别胡说了。”布雷德利太太说。 她的语气没有恶意,但态度十分坚决,显见她品德高尚。她对艾略特使了个眼色,笑容中带着精明,料想她应深知艾略特的脾性,但不晓得她对葛瑞格的看法如何。葛瑞格一进门,就以专业眼光环顾四周,不自觉地扬起浓眉。这客厅实在气派非凡,墙面贴有精美的壁纸,窗帘尽是华丽的印花,铺有软垫的家具上也有相同图样。裱着巨大金框的油画逐一挂在墙上,应当是布雷德利夫妇在罗马所买,包括拉斐尔学派的圣母像、雷尼学派的圣母像、祖卡雷利学派的风景画、帕尼尼学派的古罗马废墟图等等。另外,还有远从北京带回的战利品,比如雕刻繁复的黑檀木桌、景泰蓝大花瓶,也不乏在智利或秘鲁购入之物,例如刻有硕胖人形的硬石或陶制花瓶。客厅一角,则有齐本德尔的写字桌与镶嵌华美的玻璃柜。丝质灯罩上,不知给哪位煳涂艺术家画上了牧羊的男女,身穿华多风格的礼服,虽然难看却又莫名宜人,有种居家的自在氛围,让人觉得如此紊乱的组合深具意义。众多不搭界的物件自然融为一体,因为都是布雷德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喝完鸡尾酒,门再度打开,走进一名少女,后头跟着一名少年。 “我们迟到了吗?”她问道,“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东西给他吃吗?” “应该有的,”布雷德利太太笑着说,“摇铃叫尤金再准备一个位子。” “刚才就是尤金开的门,我已经和他说了。” “这位是我女儿伊莎贝尔,”布雷德利太太转向我,开始介绍,“这位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迅速和我握了手,二话不说就转向葛瑞格:“你就是布拉巴松先生吧?我太渴望见到你了。我好喜欢你设计的克莱门汀屋顶窗。你不觉得这客厅很丑吗?我劝妈妈重新装潢劝了好多年,刚好你在芝加哥,快老实说说你的看法。” 我知道布拉巴松先生绝不可能说实话。他瞥了一眼布雷德利太太,见她面无表情,便认为眼下伊莎贝尔比较重要,随即放声大笑。 “这里确实很舒服,”他说,“但你真要问我的话,嗯,还真是挺丑的。” 伊莎贝尔身材高挑,有张鹅蛋脸,直挺的鼻梁、美丽的双眼,以及仿佛家族遗传的丰厚嘴唇。她外表出色,但略微发胖,或许跟年纪有关,我猜她愈老会愈苗条。她的双手结实,短裙下的双腿显得有些臃肿,皮肤则姣好红润,想必与刚才的运动和开敞篷车有关。她为人活泼大方,不但容光焕发、诙谐开朗,也懂得享受生活,欢快的性格足以感染旁人。她的举手投足自然不造作,相形之下,艾略特的优雅自持显得俗不可耐,而她清新的作风,则让布雷德利太太干瘪多纹的脸庞更显疲惫苍老。 我们走下楼,准备吃午餐。葛瑞格一看到饭厅,不禁眨了眨眼。墙面贴满深红壁纸,挂着许多满面愁容的男女肖像画,绘画手法拙劣,都是已故布雷德利先生的直系祖先。布雷德利先生的肖像也在其中,蓄有浓密的八字胡,身着长礼服与浆过的白衣领,表情十分僵硬。布雷德利太太的肖像则出自十九世纪末一位法国画家之手,挂在壁炉架正上方,画中的她身穿淡蓝晚礼服,戴着珍珠项链,头发则簪了一枚星形钻石。画中,她用戴着珠宝的手,轻触一条丝巾,丝巾画得一丝不苟,缝线清楚可见;另一只手则随意握着一把鸵鸟羽扇。饭厅内的家具都是由黑橡木制成,教人赞叹不已。 “你觉得如何?”我们就座后,伊莎贝尔问葛瑞格。 “我想一定贵得不得了吧。”他回答。 “没错,”布雷德利太太说,“这是我公公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跟着我们到过世界各地,有里斯本、北京、基多和罗马这些城市。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也非常赞赏。” “如果这间是你的,你会怎么处理呢?”伊莎贝尔问葛瑞格,但不待他回答,艾略特就先插了话。 “烧掉啰。”他说道。 他们三人开始讨论该怎么重新装潢。艾略特偏好路易十五的宫廷风,伊莎贝尔想要一张长餐桌和意大利椅,布拉巴松则认为齐本德尔的家具较符合布雷德利太太的个性。 “我一直觉得,人的个性非常重要。”他说道,又转头对艾略特说,“你应该认识奥利芬公爵夫人吧?” “你说玛莉吗?她是我的好朋友呀,我们非常亲近。” “她请我装潢家中饭厅,我一见她,就决定采用乔治二世风格。” “你真厉害。我上回在那里用餐就注意到了,布置得很有品味。” 他们继续交谈,布雷德利太太在一旁聆听,但难以判断她此刻的想法。我偶尔插几句话,伊莎贝尔的那位朋友拉里(我连他的姓氏都忘了)则不发一语。他坐在桌子另一头,夹在葛瑞格和艾略特之间,我三不五时就会瞄他一眼。他看起来相当年轻,身高与艾略特相去不远,将近六英尺10,体形瘦削且手脚修长;相貌干净,称不上俊朗却也不算难看,神色腼腆,并不引人注目。我觉得颇有意思的是,就记忆所及,他进屋后没说几句话,却显得老神在在;而且说也奇怪,他虽未开口,却好似参与了讨论。我注意到他的双手,修长却不算大,外形好看又结实,想必是画家乐见的素材。他的身材微壮,不致显得秀气,反倒该说他给人坚韧的感觉。他的神情沉静严肃,脸部晒得麦黄,几无其他色调,五官则端正无奇。他的颧骨偏高,太阳穴凹陷,一头深棕发微带波浪。睫毛既粗且长,双眼因深入眼眶,看起来比实际大;而且奇特的是,他不像伊莎贝尔或她妈妈与舅舅拥有淡褐眼瞳,而是黑不见底,模煳了与瞳孔的边界,眼神因而格外锐利。拉里有种与生俱来的迷人气质,无怪乎伊莎贝尔会对他倾心。她的视线不时落到他身上,我从她的眼神中似乎不只看到了爱意,更看到了依恋。他们四目交会之际,他的目光流露着温柔,甚是美好。年少的爱情最为动人,中年男子如我,见了好生欣羡,但不知为何,却又替他们感到难过。这念头实在够傻,毕竟就我所知,并没有什么能阻碍这小两口的幸福,他们的生活过得都很富足,理应会顺利共结连理,自此幸福快乐地生活才是。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葛瑞格·布拉巴松三人继续聊着重新装潢房子的事宜,努力想说服布雷德利太太至少同意部分更动,但她脸上仅挂着亲切的微笑。 “你别催我,我需要时间好好考虑,”她转头对少年说,“你有没有什么想法呢,拉里?” 他环顾众人,眼神带有笑意。 “我觉得重点不在于要不要重新装潢。”他说道。 “拉里,你这浑蛋,”伊莎贝尔大表不悦,“我明明叫你站在我们这边的。” “如果露易莎阿姨满意现在的样子,改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提的问题一针见血又无比睿智,我不禁笑了出来,他看着我,面带微笑。 “笑什么笑,你刚才的话真是蠢。”伊莎贝尔说道。 但他的笑容更为灿烂,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牙齿既小又白。他望着伊莎贝尔,眼神让她羞红了脸,呼吸急促。若我没猜错,她已疯狂爱上他了,但不知为何,我竟觉得她的迷恋藏有母爱的成分,让人有些意外,毕竟她还如此年轻。她的嘴唇微微扬起,又把视线移向葛瑞格·布拉巴松。 “不用理他。他又笨又没受过教育,什么都不懂,大概只有飞行还略微懂一点。” “飞行?”我问。 “他当过战时的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当时那么小,不可能参战。” “没错,他当时的年纪根本没到。他到处闯祸,后来干脆逃学跑到加拿大,撒了个弥天大谎,大家就相信他已经满十八岁,让他加入了空军。停火协议生效时,他正在法国打仗。” “伊莎贝尔,你妈妈的客人才不想听这些无聊事。”拉里说道。 “我认识他够久了。他从前线回来时,一身制服帅气极了,上头挂着漂亮的勋带。我就坐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直到他受不了,才终于答应娶我,不然他早被别人抢走了。” “可以了,伊莎贝尔。”她母亲说道。 拉里凑过身子对我说:“你别听伊莎贝尔在那儿胡说。她的本性不坏,但是就爱扯谎。” 午宴结束没多久,我和艾略特便先行告辞。我先前已和艾略特表示,自己打算到美术馆看画,他便说要带我去。其实我去逛美术馆,不大喜欢有人陪,但眼下又不好说自己想独自前往,只好让他同行。我们边走边聊着伊莎贝尔和拉里的事。 “看到两个年轻人这么相恋,还挺可爱的。”我说道。 “他们谈结婚还太早了。” “为什么?小情侣早早步入礼堂,也是乐事一桩嘛。” “别说笑了。女的十九岁,男的也才二十岁,连份工作都还没有,收入微薄,露易莎说一年才三千块。露易莎也称不上富有,只够养活自己。” “他可以找份工作啊。” “这就是问题所在。他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好像挺享受游手好闲的日子。” “战争期间他一定过得很苦,可能想休息一下吧。”“他已经休息一年了,这时间够久了吧。” “我觉得这孩子看起来挺好的。” “噢,我没有看他不顺眼。他的家世背景当然很好,父亲来自巴尔的摩,好像曾经是耶鲁大学专攻拉丁语系的助理教授,母亲过去是费城的老贵格会11成员。” “你刚才说‘曾经’,他们过世了吗?” “是啊,他母亲是难产过世的,父亲在十二年前也走了。抚养他长大的是他父亲大学时期的老友尼尔森,在玛文做医生。露易莎和伊莎贝尔因此才会认识他。” “玛文在哪里?” “跟布雷德利的乡间住宅在同一个地方。露易莎习惯去那里避暑。她觉得拉里很可怜,尼尔森医生又是单身汉,完全不晓得怎么带小孩,是露易莎坚持应该送他去圣保罗的寄宿学校,每逢圣诞节就接他出来一起过。”艾略特学着高卢人耸肩的样子,“我早该想到,这样的结果在她意料之中。” 我们眼下已抵达美术馆,注意力转移至画作上头。艾略特的学识与品味再度令我钦佩不已。他领我在各个厅室间穿梭,当我是初来乍到的游客,然而即使是美术系教授恐怕也不如他讲解得清楚。我暗自决定要再来一次,尽情恣意闲逛,这回就姑且顺着艾略特。过了一会儿,他看看手表。 “我们走吧,”他说,“我从来没在美术馆待上超过一个钟头,鉴赏的耐性顶多如此,我们改天再逛完吧。” 我表达由衷的感谢后,才和他各自离去。这趟下来,姑且不论见识有无增长,我的情绪反正变得烦躁起来。 我之前跟布雷德利太太道别时,她说第二天伊莎贝尔要请几位朋友到家里晚餐,之后她们得出门参加舞会。如果我愿意前往拜访,就可以在她们不在家期间,陪艾略特聊聊天。 “你这是在帮他的忙,”她说,“他在国外待太久了,觉得在这里格格不入,老找不到谈得来的同伴。” 我答应了她。艾略特和我在美术馆门口分手前,表示很高兴我愿意陪他。 “我在这大城市里,好像迷失了方向,”他说,“我答应露易莎会待在芝加哥六个礼拜,毕竟我们从一九一二年就没见了,但我每天都在掰着指头算时间,盼望回巴黎的日子。世上只有巴黎适合文明人居住。兄弟,你晓得这里的人是怎么看我的吗?他们把我当成怪胎了呢。这些野蛮人。” 我笑了笑便离开了。 6 第二天傍晚,艾略特本要来接我,但我婉拒了他的好意,独自安然抵达了布雷德利太太的宅邸。由于先前有客人来访,因此我有些晚到。而一上楼,就听到客厅传来闹哄哄的声音,心想势必宾客众多,岂料加我也仅十二人。布雷德利太太身穿绿色绸缎,华丽亮眼,颈上有圈小珍珠项链。艾略特则是合身小晚礼服,优雅自持,向我握手致意时,浓郁的阿拉伯香水扑鼻而来。他把我介绍给一位身材高胖的红脸男子。这男子虽穿礼服,但似乎略显别扭。他是一位叫尼尔森的医生,不过当时这些对我而言并无意义。其他客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至于名字我都是听完就忘了。女的年轻貌美,男的俊朗挺拔,但都未在我心中留下印象,唯独记得某位高大壮硕的少年,目测身高超过六英尺,有宽阔的肩膀。伊莎贝尔当晚也十分亮眼,身穿白丝礼服,下身是窄长裙,恰好遮住胖腿。由衣服剪裁判员断,她的前胸颇为丰满,露出略嫌多肉的臂膀,但颈项倒是纤美。她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双眼闪亮动人。毋庸置疑的是,她的外貌靓丽迷人,但若不勤加保养,日后恐怕会胖得难看。 晚宴上,我左右两边分别是布雷德利太太和一名害羞的女孩,年纪似乎比其他人还小上许多。我们坐下后,布雷德利太太首先打破沉默,介绍说女孩的祖父母住在玛文,和伊莎贝尔曾经是同学,名叫苏菲。席间众人插科打诨,大声嚷嚷,笑声不绝于耳,似乎彼此极为熟识。我未与布雷德利太太聊天时,就试图与苏菲攀谈,但老是不得其门而入。她比其他人安静,容貌不算漂亮,不过脸蛋颇为讨喜,鼻子微歪,有张大嘴,眼眸蓝中缀绿,沙褐色的头发梳得简单。她的身子相当瘦小,胸部宛如男孩般平坦。她一面听着众人说笑,一面咯咯笑着,但显得有点勉强,让人觉得她其实不若外表那般开心。我猜想,她应是不想坏了大家的兴致才强颜欢笑。我不确定她是傻乎乎还是羞怯过头,但跟她聊了几个话题都无疾而终,实在不知说什么好,干脆请她告诉我其他客人的名字。 “嗯,你认识尼尔森医生吧。”她指着坐在布雷德利太太和我对面的中年男士,“他是拉里的监护人,玛文的医生,脑袋很好,喜欢发明跟飞机有关的配件,没事做的时候就会喝酒。” 苏菲说这话的时候,黯淡的眼神熠熠发亮,我不禁觉得她或许比我预期的有趣。她继续逐一告诉我在场年轻人的名字,以及他们父母的身份,介绍到男生时,还顺便提起他们过去就读的大学、目前从事的工作,但多半相当笼统,诸如“她人很亲切”或“他很会打高尔夫”。 “那位浓眉的大个子是谁呀?” “你说他吗?他叫格雷·马图林,父亲在玛文的河旁有栋大宅,是镇上的百万富翁,我们都非常以他为荣,感觉我们这些人的层次也跟着提高了。马图林、哈布斯、雷纳、史密斯这些人都是。他是芝加哥数一数二的有钱人,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提及那些人名时,语气酸熘熘的,我好奇地瞥她一眼,她脸红了起来。 “再多说些马图林先生的事吧。” “没什么好说啦。他家财万贯,备受敬重,帮玛文的居民建了座教堂,还捐了一百万美元给芝加哥大学。” “他儿子挺帅的。” “还不错啦。你绝对猜不到,他祖父是很穷的爱尔兰人,祖母是瑞典人,以前在餐馆端盘子。” 格雷·马图林的样貌出众,但称不上英俊。他的外表粗犷,鼻子短钝,嘴巴性感,拥有爱尔兰人的红润肤色,一头浓密光亮的黑发,粗眉之下是清澈的湛蓝眼眸。虽然他身形壮硕,但比例很好,衣物之下想必结实匀称且孔武有力,如此雄健的体魄令人赞叹,他身旁的拉里纵然只矮了三四英寸,相形之下却显得弱不禁风。 “他有很多仰慕者哦,”苏菲腼腆地说道,“我知道有些女孩为了得到他,几乎可以不择手段,但她们半点机会都没有。” “为什么呢?” “你真的什么都不晓得啊?” “晓得什么?” “他完全钟情于伊莎贝尔,眼里只有她,但伊莎贝尔爱的人却是拉里。” “那他怎么不努力把伊莎贝尔抢过来呢?”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呀。” “那事情就麻烦了。” “谁让格雷要做个道德楷模呢。” 我不确定她是认真说这番话,抑或带有一丝揶揄。她的举止不带半分轻佻、鲁莽或俏皮,但我直觉认为她骨子里不乏幽默与机灵。我很好奇,她与我交谈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但势必永远不会有答案。她明显缺乏自信,我不禁猜想,她身为独生女,生活不食人间烟火,亲戚也都年长许多。她的性情谦虚、不争风头,颇讨人喜欢,但若我的推测没错,她多数时候都得独处,因此应该早习惯静静观察长辈,并在心中对他们产生定见。成年人鲜少会想到,年轻人对我们的评价可能既无情却又中肯。我再次看着她那双蓝绿色的眼睛。 “你今年多大?” “十七岁。” “你经常读书吗?”我贸然问道。她还来不及回答,善尽东道主职责的布雷德利太太就已过来找我攀谈,而晚宴亦将结束,我无暇再与苏菲多聊。众位年轻男女一道出门找乐子,我们四人便回到楼上的客厅。 我对于受邀一事备感诧异,因为除了起初漫无目的闲聊,后来的话题在我听来较适合他们私下讨论才是。我有些犹豫不决,不晓得该识相地起身离席,抑或以旁观者的身份,提供些个人看法。眼下他们谈到拉里,不理解他为何排斥找份工作,马图林先生甚至早就表示,愿意雇用拉里到他的公司帮忙。这的确是个大好机会,拉里若能发挥长才并勤勉敬业,假以时日就能累积可观收入。格雷也很希望拉里能接下这份工作。 我记不得所有细节,但大体仍然记忆犹新。拉里从法国回来后,监护人尼尔森医生就建议他去读个大学,却被他给拒绝了。他想好好放松其实也情有可原,毕竟战场上那段日子很苦,他还两度受伤,只是伤势不重。尼尔森医生认为,拉里依旧饱受战争惊吓,应该让他好好休息,直到完全康复再说。但是几周过去,接着数个月过去,如今他已退伍超过一年。他在空军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回到芝加哥后,出类拔萃的样子也引人注目,不少业界老板有意雇用他,但他都逐一感谢后婉拒,只说尚在思考自己的未来。后来,他与伊莎贝尔订婚。布雷德利太太对此毫不意外,因为小两口在一起已经多年,且伊莎贝尔确实深爱着拉里,她也挺喜欢这孩子,觉得他能带给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性格比拉里来得坚毅,正好弥补他的不足。” 纵然两人年纪尚轻,布雷德利太太却很愿意让他们尽快结婚,但前提是拉里得先开始上班。拉里身上有些积蓄,但即使财产有十倍之多,布雷德利太太仍不会让步。就目前情况看来,她和艾略特希望从尼尔森医生口中,探听出拉里想做什么。他们希望尼尔森能运用自身的影响力,说服他接下马图林先生提供的工作。 “你也知道,拉里从来就不太听我的话。”他说,“他从小就很率性。” “对呀。你让他过得自由自在,他没走歪路还真不可思议。” 尼尔森医生酒喝得正起劲,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赤红的脸更显鼓涨。 “我很忙啊,有很多自己的杂事得处理。我之所以收留他,是因为他没别的人可以投靠了,况且他父亲是我的朋友。他这孩子本来就不太好带。” “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布雷德利太太语带苛责,“他个性很温和。” “如果你有个儿子从来不回嘴,凡事却只照自己的意思来,你生气的时候他只知道道歉然后乖乖挨骂,你能拿他怎么办?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早把他毒打一顿了,但拉里跟我没有血缘关系,我不可能打得下去。他父亲把孩子交给我,是相信我会善待这孩子啊。” “现在讲这些都无关紧要,”艾略特说道,显得略有些不耐烦,“重点是,他已经拖得够久了,眼前刚好有不错的工作,他有机会赚大钱,而且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就非接受不可。” “他一定要认清现在的世道啊,”布雷德利太太接着说,“男人就得工作,更何况他现在身强体健。大家都晓得,美国内战过后,有些男人回来后就不事生产,既成为家人的负担,又对社会毫无贡献。” 我在此时插了话。 “但他婉拒这些工作机会的理由是什么呢?” “不晓得,他只说没兴趣。” “他难道不想找点事做吗?” “看样子是不太想。” 尼尔森医生又自行倒了杯威士忌,长饮一大口后,盯着面前两位朋友。 “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我敢说自己看人的功夫不怎么样,但好歹也行医三十多年了,多少懂点人性。我想这是战事的关系,拉里回来后感觉变了个人,不只变得老成而已,可能发生过什么事,让他的性格也不一样了。” “什么事呢?” “我不晓得。对于战争期间的经历,他都避而不谈。”尼尔森医生转头问布雷德利太太,“露易莎,他和你聊过吗?” 她摇摇头。 “没有。他刚回来的时候,我们一直要他说说当兵的冒险故事,但他总露出一贯的笑容,只说没什么好说的,甚至也不跟伊莎贝尔分享。伊莎贝尔尝试了好多次,都问不出个所以然。” 这番对话持续了一阵子,依然得不到满意的结论。不久后,尼尔森医生瞧了眼手表,表示自己得先走了。我本想一同告辞,但艾略特硬要我留下。尼尔森离去后,布雷德利太太连忙道歉,觉得擅自说起私事,生怕我方才感到烦闷。 “但是我真的很挂心这件事。”她说道。 “露易莎,毛姆先生很会拿捏分寸的,跟他说什么都不必担心。我是觉得鲍伯·尼尔森和拉里不大亲近,但是关于一些事情,我和露易莎都认为最好不要告诉他。” “艾略特你别多嘴。” “你都说这么多了,干脆就一次讲完。刚才在晚宴上,不晓得你有没有注意到格雷·马图林?” “他的块头很大,想不注意都难。” “格雷是伊莎贝尔的情人。拉里从军的时候,他非常照顾伊莎贝尔。伊莎贝尔也喜欢他,如果战争再打得久一点,两人很可能就结婚了。格雷其实也向她求过婚,但她不置可否。露易莎猜想,她应该是想等拉里回来再做决定。” “格雷为什么没当兵呢?”我问道。 “他以前踢足球的时候伤到了心脏,虽然不严重,但部队不敢收他。反正呢,拉里退伍回家后,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直接拒绝了他的求婚。” 我一时不知该做何反应,只能沉默以对。艾略特继续说着,他睿智的外表加上牛津口音,俨然是位资深的外交官。 “拉里当然是好孩子,能跑去加入空军也挺有种的,但我阅人的功夫堪称一流……”他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接着竟开始暗示自己凭着买卖艺术品致富,这也是我印象中他唯一一次这么表示,“要不然,我手上就不会握有一堆政府债券了。我认为,拉里绝对成不了大器,既没财产,又没地位。格雷·马图林可就不一样了,不但有响亮的爱尔兰名字,家族中还有主教、剧作家和好几位杰出的军人和学者呢。”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我问道。 “一般人要知道也不难吧,”他随意地说,“其实,我前几天刚好在会所翻《英国传记辞典》,恰巧看到他们家族的名字。” 我立即想起晚餐时苏菲说的,格雷的祖父是名爱尔兰穷光蛋,祖母则是瑞典侍者,但总觉得该少管闲事,因此并未向他们提起。艾略特接着说下去。 “我们都认识亨利·马图林先生好多年了。他为人耿直,十分富有。格雷又即将进入芝加哥一流的公司,未来前程似锦。他想娶伊莎贝尔,而从女方的角度看来,这样才刚好门当户对。我完全赞成这桩婚事,露易莎一定也是吧。” “艾略特,你离开美国太久啰,”布雷德利太太说,脸上挂着苦笑,“你忘了啊,现在的女孩子如果想结婚,可不会看妈妈或舅舅的脸色了。” “这没什么好得意的,露易莎,”艾略特语气尖刻,“就我三十年来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婚姻这档事啊,依照地位、财富和社交圈来安排,绝对远远好过只因为两情相悦就结婚。要是在法国,这个全世界唯一的文明国家,伊莎贝尔势必二话不说就嫁给格雷了。过个一两年,她还是可以找拉里当情夫,格雷也可以在奢华公寓养个上流社会的情妇,岂不皆大欢喜吗?” 布雷德利太太也是个聪明人,她忍俊不禁地瞧着眼前的兄长。 “美中不足之处呢,艾略特,就是纽约剧团来这里演出的时间不长,少了生活娱乐,格雷的高级公寓怕是留不住人哪。这样想必对各方都不太方便。” 艾略特笑了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交所谋一个职位,毕竟如果真要住在美国,纽约大概是唯一的选择。” 之后没多久我就告辞了,但离开前不知为何,艾略特竟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与马图林父子吃顿午餐。 “亨利是美国最厉害的商人,”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他管理我们家的投资好多年了。” 我并没有特别想认识他,但也无理由回绝,便欣然答应了他的邀请。 7 我在芝加哥期间,经常待在一家附设图书馆的会所。第二天一早,我便前去查找一两本大学杂志,这些杂志除非是订户,否则很难得到。时间尚早,馆内仅有一人,坐在一张大皮革椅上,正聚精会神读著书。出乎意料的是,那人竟是拉里,我完全没料到会在图书馆遇到他。我从旁经过时,他抬起头来,一眼认出了我,便作势要起身。 “坐着就好,”我说完便接着问,“你在读什么?” “读书啊。”他微笑着说,笑容十分迷人,即使如此断然回答,也不显得无礼。 他合上书本,一双迷蒙的眼睛盯着我,握书的角度刚好遮住了书名。 “昨天晚上玩得开心吗?”我问道。 “非常开心。清晨五点才回家。” “一大早就来这里,应该很累吧。” “我经常会来这里,通常这时候没有其他人。” “我不会打扰你的。” “你没有打扰我啊。”他说道,再次展露笑颜。我这才发觉,他的笑容既阳光又甜美,不过分灿烂耀眼,而是由内而外照亮脸庞。他坐在凸出的书柜之间,身旁有把空椅子。他把手放在椅背上:“何不坐坐?” “好吧。” 他把手上的书递给我。 “我刚才在读这本书。” 我看了一眼,原来是威廉·詹姆斯12的《心理学原理》,这本无疑是心理学史上的重要作品,而且非常容易上手,但怎么也没想到一位当过飞行员、跳舞到清晨五点才回家的年轻人,竟会拿这本书来读。 “怎么会想读这本书呢?” “我懂得太少了。” “你还很年轻呀。”我微笑着说。 他沉默了许久,气氛开始有些尴尬,我想起身去找那几本杂志,但老感觉他有话想说。他出神地看着前方,表情凝重专注,似乎进入了冥想。我静静等候着,好奇他所为何事。他终于开口时,仿佛只是接续先前的对话,而未察觉那冗长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的时候,亲友都希望我去读大学,但我真的办不到。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我觉得自己没办法回去念书了。况且,我当初在预科学校什么也没学到。我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同学一定不会喜欢我。我不想勉强自己当个大学生,也不认为老师教授的知识是我想知道的。” “这当然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说道,“但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懂你的意思,也明白你经历了两年战争,回来却要当个光鲜亮丽的大学生,实在是很烦人。但我不觉得他们会排挤你。我不熟悉美国大学的情况,但我相信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大学生并无太大差异,或许只是比较爱喧哗打闹,但整体来说还是懂事的好孩子,而且如果你不愿意与他们混在一块儿,只要身段放得柔软,是不会有人管你的。我没有像兄长一样去读剑桥,自愿放弃了机会,只想到外头的世界闯一闯。现在回想起来,我真后悔当初的决定,害我犯下不少可以避免的错误。大学教师的人生阅历广,你学得也会比较快,如果没人在一旁提点,免不了要走许多冤枉路。” “或许吧。我并不怕犯错,搞不好会在其中一条冤枉路上,找到人生的目标。” “那你的人生目标是?” 他略为迟疑,然后说:“问题就在这里,我也还不太清楚。” 我不发一语,因为似乎也无法回应什么。我从小的人生目标清楚明确,所以对此感到不耐烦,但我按捺住性子,凭着一股直觉,认为这孩子内心虽迷惘却肯上进,可能是未成熟的想法,抑或刚萌芽的情感,让他的灵魂骚动不安,努力摸索着未来的方向。说也奇怪,他竟挑起我的同情心。我从未听他说这么多话,如今才发觉他的声音真是悦耳,说服力十足,且颇有疗愈作用,又有迷人的笑容、深情的黑眸,难怪伊莎贝尔会对他倾心,他确实讨人喜爱。拉里这会儿撇过头,毫不忸怩地盯着我,眼神既在打量,又带笑意。 “昨晚我们一群人出门跳舞之后,你们应该会聊到我吧?” “确实稍微提到了。” “难怪他们非要鲍伯叔叔赴宴,他明明讨厌出门的。” “听说你有个很不错的工作机会。” “是很棒的工作机会。” “你会去吗?” “应该不会。” “为什么呢?” “我不想去。” 虽然我是在多管闲事,但窃以为自己是非亲非故的外国人,拉里会比较愿意向我倾吐。 “噢,人家不是常说,如果一无是处,就去当作家吧。”我咯咯笑着。 “我没有什么文采。” “那你想做什么呢?” 他扬起容光焕发的笑靥。 “鬼混。”他说道。 我勉强笑了笑。 “芝加哥这个地方应该不太适合鬼混,”我说,“好了,不打扰你读书了,我要去找《耶鲁大学季刊》。” 我起身离去。我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拉里还在专心读着威廉·詹姆斯的书。我独自在会所吃过午餐后,因为图书馆够安静,就走回去抽根雪茄,顺便读读书、写写信,又消磨了一两个钟头。万万没想到,拉里依旧埋首书中,好似我离开后就纹风不动。我下午四点离开时,他照样坐在那里,展现出了高度专注力,令我大感诧异。我这般来来去去,他却浑然不觉。当天下午我有许多事得办,因此一直忙到该换上晚宴礼服时,才回到了黑石饭店。然而途中,我按捺不住内心好奇,再度来到会所里的图书馆,当时里头已有不少人在阅读书报,拉里竟然仍坐在同一把椅子上,聚精会神读着同一本书,实在怪哉! 8 第二天,我应艾略特的邀请前往帕尔玛饭店,与马图林父子共进午餐,一桌就我们四人。亨利·马图林个子高大,与他儿子相差不远,肉脸红润,下颌宽大,同样有坚挺的鼻子,淡蓝色的双眼较小,目光老谋深算。他顶多五十岁出头,但看起来却要老十岁,日益稀疏的头发一片雪白。乍看之下,他显得不太讨喜,一副常年养尊处优的模样,给人感觉手段残忍、精明干练,凡是有关生意的事,绝对不留情面。起初,亨利的话并不多,我猜他仍想掂掂我的斤两,还发现他根本不把艾略特当回事。儿子格雷则是亲切有礼,几乎没有开口。幸好艾略特在场,发挥他绝佳的社交手腕,让话题源源不绝,不然这顿饭势必相当难熬。我不禁窃想,他以前应该有丰富经验,晓得如何与中西部的生意人打交道,连哄带骗让他们掏大钱购入古典名画。马图林先生这会儿似乎放松了许多,发表了几句高论,显示他的脑袋比外表来得灵光,还是位冷面笑匠。话题一会儿来到股票上头,艾略特说得头头是道,若非我早晓得他胡言归胡言,其实脑袋聪明得很,我绝对会极为讶异。马图林先生此时开口说道: “我今早收到一封格雷的朋友拉里寄来的信。” “爸,你怎么没跟我说?”格雷说道。 马图林先生面向我。 “你认识拉里吧?”我点点头,他继续说,“格雷要我请他来工作。他们两人非常要好,格雷很喜欢他这个朋友。” “那拉里怎么说呢?” “他很感谢我,说这是年轻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但他仔细考虑过后,认为会让我失望,就婉拒了。” “他还真笨。”艾略特说道。 “真的。”马图林说道。 “真是抱歉,爸,”格雷说,“要是我和他能共事,一定会很棒。” “这种事情是勉强不来的。” 马图林先生边说边看着他的儿子,原本精明的眼神变得温和。我才察觉到眼前这位铁汉生意人柔情的一面,可见他多疼爱人高马大的儿子。他再度转向我。 “跟你说,上礼拜天,这孩子在我们的球场打出了低于标准杆两杆的成绩,我输得难看死了。当时真想用球杆敲他脑袋,但明明是我自己教出来的。” 他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我对他竟不再反感了。 “我那天运气特别好,爸。” “是运气才怪。你能把球打出沙坑,最后离洞才六英寸,这叫运气?球飞了三十五码呢。我要他明年参加业余赛。” “我应该没时间吧。” “我是你老板啊,忘了吗?” “最好会忘了!就连迟到一分钟,你都是会杀人的。” 马图林先生呵呵笑着。 “这小子把我说得好像暴君似的,”他说,“你可别信以为真。我代表了公司的门面,非常以此为荣。而且我要求我儿子从基层干起,跟其他年轻人一样,慢慢往上爬。有朝一日时机成熟,他才够格接我的位子,毕竟经营这么一家公司,绝对要担起很大的责任。我手上有些客户已经三十年了,他们全权把投资的事交给我处理,就是信得过我。老实说,我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见到他们赔钱。” 格雷笑了笑。 “前几天,有位妇人找上门,想砸一千美元到一桩高风险的投资计划里,还说是牧师推荐的。他拒绝接下这个单子,那妇人一再坚持,他就把人家痛骂一顿,妇人最后是哭着离开的。他后来还打电话给牧师,也把人家给臭骂一顿。” “一般人老爱说投资中介的坏话,但中介本来就有好有坏。我不想看到有人赔钱,只希望他们能赚到钱,但看了很多人的做事方式后,常常会觉得他们非得把自己搞到破产才会甘心。” “那么,你觉得他这个人如何?”艾略特这么问我,我俩正在路上走着,马图林父子已先行回去工作了。 “我本来就很喜欢认识新朋友,他们父子俩的感情真好,我看了挺感动的,这在英格兰应该不太常见。” “马图林很疼儿子,他的性格可奇特了。他刚才提到的关于客户的事所言不假,好几百位老太太、退役军人、牧师的毕生积蓄都由他经手。我本来想这一定吃力不讨好,但他深受他们信任,并以此为荣。但如果给他碰到一桩大生意,又面对势力庞大的利益团体,他比任何人都来得冷酷无情,不留半点恻隐之心。该是他的东西,他不惜一切都要得到。凡是和他作对的人,他会想办法除掉,而且乐在其中。” 艾略特当天一到家,就向布雷德利太太说拉里婉拒了马图林先生,而伊莎贝尔原本在和闺密们吃午餐,进来正好听到这段谈话,他们也就如实跟她说了。根据艾略特转述的内容,他后来高谈阔论了一番。尽管十年来从未有过正职,而且称得上是轻松致富,但他仍然坚信,做人必须勤勉才行。拉里仅是平凡的青年,无社会地位可言,没道理不依循美国的优良传统。而艾略特凭着自身的真知灼见,深知美国正迎接着前所未有的荣景。拉里眼下有机会从头干起,若能孜孜不倦,四十岁前成为亿万沃尓沃并非难事。届时他若有意退休,搬到巴黎之类的城市,过着上流士绅的生活,并在繁华的森林大街找间公寓,在图兰省乡间买栋别墅,艾略特也不会有半句反对。但布雷德利太太说得更简洁有力,教人难以反驳。 “如果他真的爱你,就该为了你找份工作。” 我不晓得伊莎贝尔的反应为何,但聪明如她,想必了解长辈所言不无道理。她认识的男孩不是为了进入职场在苦读,就是已成为忙碌的上班族。拉里总不会以为,仅凭服役期间的优异表现,就能够度过后半辈子。战争已画上句点,众人身心俱疲,恨不得快点将之抛诸脑后。讨论到最后,伊莎贝尔答应找拉里把事情一次性摊开来谈。布雷德利太太建议,伊莎贝尔应该要拉里载她到玛文一趟。她最近要订制新窗帘,但忘记把抄来的尺寸放哪儿了,希望伊莎贝尔再去量一次。 “鲍伯·尼尔森先生会设宴招待你。”她说道。 “我有更好的建议,”艾略特说,“准备个午餐篮,让他们坐在台阶上野餐,吃完就可以谈了。” “听起来很好玩。”伊莎贝尔说道。 “悠闲地享受野餐最棒了,”艾略特自满地说,“乌瑟斯公爵夫人曾经对我说,这种情况下,男人再怎么任性,耳根子都会变软,比较容易听话。你打算帮他们准备什么午餐呢?” “镶蛋和鸡肉三明治。” “太不像样了,野餐怎么可以少了鹅肝酱。你得先准备咖喱虾,还有鸡胸肉冻,搭配莴苣芯沙拉,佐以我亲自调制的酱料。吃过鹅肝后,可以来份苹果派,算是迎合美国人的脾胃。” “我看让他们带镶蛋和鸡肉三明治就好了。”布雷德利太太语气坚决。 “噢,那我敢说绝对会失败,到时你只能怪自己。” “拉里的食量很小,艾略特舅舅,”伊莎贝尔说,“而且我认为他根本不在意自己吃了什么。” “你可别觉得这是他的优点哪,可怜的孩子。”艾略特答道。 但午餐篮终究是照着布雷德利太太的意思准备的。艾略特后来提起那趟郊游的结果,只耸了耸肩,姿态活像个法国人。 “我早跟他们说会失败了,我拜托露易莎把我战前寄去的蒙哈榭葡萄酒放进去,但她偏偏不听。他们只带了一壶热咖啡而已,事情怎么会成?” 原来,当晚布雷德利太太和艾略特坐在客厅时,听到外头车子停妥的声音,伊莎贝尔进了门。天色刚暗,窗帘已拉了起来,艾略特坐在炉边的躺椅上读小说,布雷德利太太则在织着炉档用的花毯。伊莎贝尔没进客厅,便直接上楼进房了。艾略特的目光越过眼镜,看着露易莎。 “她应该是要去脱帽子吧,等等就会下来了,”她说道,但伊莎贝尔并没下楼,然后几分钟过去了,“她大概累了,可能直接睡了吧。” “拉里没跟着进来,你不觉得奇怪吗?” “你少烦了,艾略特。” “噢,反正是你的事情,跟我无关。” 语毕,他便再度埋头读书,布雷德利太太则继续缝缝补补。但半小时后,她忽然站起身。 “我还是上去看看她好了,如果她已经睡着就算了。” 她离开客厅,但没多久就下楼了。 “她一直在哭。拉里准备去巴黎待两年,她答应会等他回来。” “拉里为什么要去巴黎呢?” “你问我也没用,艾略特,我不晓得。她什么细节都没说,只说能够体谅他的决定,所以不会阻止他。然后我就问:‘他都要离开你两年了,不可能有多爱你啊。’她说:‘没办法,反正我很爱他就对了。’我忍不住又问:‘今天发生这种事也一样?’她竟然回答:‘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更爱他了,他也真的爱着我,妈,这我非常确定。’” 艾略特沉思了一会儿。 “那两年之后呢?” “我也不知道,艾略特。” “你难道不觉得不太好吗?” “很不好。” “目前可以肯定一件事,他们俩都还年轻,等个两年也无妨,而且这段时间没准儿会发生很多事。” 他们决定眼下最好让伊莎贝尔独自静一静,准备自行出门吃晚餐。 “我不希望又惹她难过,”布雷德利太太说,“大家都会问她的眼睛怎么会是肿的。” 但第二天他们吃过午餐后,布雷德利太太又提起这个话题,只是仍问不出个所以然。 “该说的我都跟你说过了,妈。”她说道。 “他去巴黎要做什么呢?” 伊莎贝尔笑了笑,心想母亲势必会觉得答案十足荒谬。 “闲晃。” “闲晃?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自己说的。” “我真是受不了你,如果你脑袋可以清醒点,早就直接跟他解除婚约了。他只是在玩弄你的感情罢了。” 伊莎贝尔看看左手的戒指。 “有什么办法?谁叫我爱他呢。” 艾略特于是加入了谈话,话锋显露出一贯的圆滑:“我无意用舅舅的姿态说教,而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劝这孩子,毕竟她还没见过世面。”但艾略特也拿她没辙。就我听来的印象而言,她虽然答得客客气气,但摆明要舅舅少管闲事。之后某日,艾略特在黑石饭店的小客厅向我转述此事。 “露易莎说得没错,”他说,“一切的发展实在糟糕。但是,想要让年轻人单凭着你情我愿就结婚,就一定会遇上这种事情。我要露易莎先别操心,未来可能比她的预期要来得好。既然拉里不在伊莎贝尔身边,格雷等于近水楼台,凭着我对人性的理解,结果已经相当清楚了。十七八岁的人难免感情用事,但都只是一时的。” “你还真懂人情世故啊,艾略特。”我笑着说。 “我可没白读拉罗什富科13的书哪。他们待在芝加哥这样的城市,势必三天两头就会碰面。有个男的这么献殷勤,任何女孩都会受宠若惊。一旦她发现身旁的闺密们都巴不得嫁给他,我问你,谁能忍着不捷足先登呢?这就好像你去参加一场派对,虽然事前就知道会很无聊,点心又只有柠檬汁和饼干,但终究还是会前往,只因为没受邀的好友都非常眼红。” “拉里何时出发呢?” “不知道,应该还没决定吧。”艾略特从口袋中取出一只薄薄的白金长烟盒,抽出一根埃及香烟。举凡法蒂玛、切斯特菲尔德、骆驼或好彩烟等品牌,他没一个看得上眼。他盯着我瞧,脸上的笑容意味深长:“我懒得跟露易莎说心里话,但老实跟你说,我倒挺可怜那个年轻小伙子。据我所知,战时他目睹过巴黎的风貌,如果就此迷上那座城市,实在不能怪他,毕竟巴黎是世上唯一适合文明人居住的地方。他那么年轻,宁愿好好放纵自己,也不想急着步入婚姻,这再自然不过了,没什么不对。我会盯着他,把他引荐给有头有脸的人士。他本身文质彬彬,只要我再稍加提点,想必会相当出类拔萃。我绝对会让他见识法国生活独到的一面,有这种机会的美国人屈指可数。相信我,一般美国人想打入圣日耳曼大道,可是比上天堂还要难。拉里才二十岁,又长得挺俊朗,我应该可以帮他跟某个年长的贵妇搭上线,好好把他调教调教。我一直觉得,年轻人如果想有好的教育,就要找一定年纪的贵妇当情人,这位贵妇最好通晓人情世故,他在巴黎的地位马上就会不同凡响。” “你有没有向布雷德利太太说呢?”我问道,面露微笑。 艾略特忍俊不禁。 “跟你说,我最自豪的就是待人处事的技巧,当然没跟她说啊。她是绝对不会懂的,可怜哪。这也是我百思不解的地方,露易莎明明在外交界的圈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也待过全球半数以上的首都,美国人的性格却一点没变,实在无药可救。” 9 当天傍晚,我前往湖滨大道一栋石头别墅参加晚宴。就外观而言,这栋别墅挺有中世纪城堡的气势,但或许建筑师中途改变心意,决定盖成瑞士牧屋风格的宅邸。晚宴宾客众多,一进华丽气派的大厅,映入眼帘的尽是各式雕塑、棕榈、古典画作、枝形吊灯和摆满物品的家具,幸好我至少还认识部分宾客。马图林先生向我介绍他的太太,是位颇为苍老瘦弱的女士。我也向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致意。伊莎贝尔身穿大红丝质礼服,她的黑发和杏眼与之搭配,显得风姿绰约。她似乎心情很好,完全看不出感情才遭逢重大挫折,眼下正开心地与周围两三名男士闲聊,格雷也在其中。晚餐时她坐另一桌,在我视线范围之外。后来,男士们慢条斯理地喝完咖啡与餐后甜酒,抽完雪茄,好不容易回到了大厅,我才有机会跟她搭上话。不过我与她并不相熟,不便直接转述艾略特先前的话,但我接下来要说的事,她应该会很感兴趣。 “我前两天在会所碰见你男朋友了。”我语带轻松。 “噢,真的吗?” 她的口吻也一派轻松,但我发觉她起了戒心,眼神变得机警,透露出某种焦虑。 “那时候他在图书馆读书,专注得不得了,非常厉害。我十点钟过去时看到他在读书,吃完午餐回去时他依旧在埋头苦读,等到我准备出去吃晚餐,他竟然还读得津津有味。我觉得他起码有十个钟头没离开过椅子。” “他在读什么呢?”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低垂着头,看不出来心情是否受到影响,但我想她疑惑之余,应该也松了口气。就在此时,我被东道主拉去打桥牌,而牌局结束之后,伊莎贝尔和她母亲早已先行离去。 10 两天后,我去向布雷德利太太与艾略特道别。他们正坐着喝茶,我才进门没多久,伊莎贝尔也跟着进来了。除了聊到接下来的行程,我也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热忱招待,后来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便起身准备离开。 “我陪你走到药妆店14那里吧,”伊莎贝尔说,“刚刚想起来要买个东西。” 离去前,布雷德利太太对我说:“下回见到玛格丽特王后,请代我向她问安,好吗?” 我已无力再去撇清自己其实不认识王后,不假思索就说当然没问题。 我们走到街上后,伊莎贝尔侧头对我笑着。 “你喝得下冰激凌汽水吗?”她问道。 “试试吧。”我答得拘谨。 一路上,伊莎贝尔一语不发,我不知该聊什么,便也跟着保持沉默。进了药妆店后,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椅背和椅脚都由弯曲的铁丝组成,坐起来不大舒服。我点了两份冰激凌汽水。柜台前有些人在等结账,还有两三对坐在别桌,不过都忙着自己的事,基本上没有人会打扰我们。我点了根烟,静静等候,伊莎贝尔一脸满足地吸着长吸管,感觉得出来她颇为紧张。 “我有事情想跟你说。”她忽然开口。 “我想也是。”我微笑以对。 她停顿了一会儿,神情若有所思。 “前天晚上在萨特思韦特家,为什么你会提到拉里的事情?” “我以为你会感兴趣,因为我忽然想到,你可能不大了解他所谓闲晃的意思。” “艾略特舅舅真是大嘴巴,他那时说要去黑石饭店找你聊聊,我就猜到他会把事情都跟你说。” “毕竟我也认识他好多年了,平时他最爱讲别人闲话了。” “没错,”她露出浅笑,但一闪即逝,她盯着我瞧,神情严肃地说,“你觉得拉里的为人怎么样?” “我只见过他三次,感觉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就这样吗?” 她的语气透露一丝焦急。 “也不尽然,这真的很难说,你也知道,我对他的认识不深。当然了,他长得好看,待人谦和,温柔又亲切,这类气质很吸引人。而且他年纪轻轻,竟然这么耐得住性子,跟我在这里遇到的其他男孩子很不一样。” 我在模煳的印象中摸索,设法将感觉化为语言,伊莎贝尔只专注地看着我。待我说完后,她叹了一声,似乎松了口气,露出迷人又带点调皮的微笑。 “艾略特舅舅说过,你的观察力常常让他十分佩服。他说没什么事情能逃过你的眼睛,还说你身为作家最大的优势,就是见识很广。” “我倒觉得其他特质还比较有用,”我自嘲地说,“比如天分之类的。” “我找不到可以跟我谈这件事的人。妈妈只从她自己的角度看事情,希望我未来的生活能有保障。” “这很自然啊,不是吗?” “然后艾略特舅舅只注重社会地位,我自己那群朋友,我是说跟我同辈的朋友,都认为拉里没什么用,听了真的很难过。” “一定的。” “他们也没有对他不好,拉里的个性很讨人喜欢,只是他们都把他当成笑话来看,动不动就开他玩笑,只是让他们不爽的是,他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每次都一笑置之。你晓得我们现在的情况吗?” “我只知道艾略特转述的那些。” “可以听我说说我们去玛文发生的事吗?” “当然。” 我将伊莎贝尔的说法在此转述,部分是根据回忆,部分则凭想象改写。但她和拉里当时谈了许久,肯定有许多内容我无法详述。我猜一般人在这类场合除了很容易言不及义,同样的事情还会一说再说。 那天伊莎贝尔一觉醒来,瞧见外头天气晴朗,便打电话给拉里,说她母亲请她去玛文办点事情,希望拉里能载她一程。她母亲要尤金放进篮子的那壶咖啡里,她还特地加了杯马丁尼。拉里的小敞篷车是最近才买的,他为此得意不已,而他又爱开快车,一路上高速前进,两人都备感兴奋。抵达之后,伊莎贝尔开始量帘子的尺寸,拉里则在一旁负责记录。之后两人在台阶上吃起午餐,位置刚好可以让人遮风,并沐浴在初秋的暖阳之中。这栋房子位于泥巴路上,少了新英格兰旧式木板房的优雅,充其量只称得上宽敞舒适,但从门前台阶放眼望去,只见黑顶的红色大谷仓、成排的老树,远处则是棕色田野,颇为赏心悦目。纵然风景缺乏变化,但耀眼的阳光伴着年岁的余晖,显得亲切宜人。一大片原野在面前展开,竟教人激动起来。冬季时一定寒冷苍凉,盛夏则势必焦炙难耐,而唯有此刻莫名地动人,广袤的景色似在召唤灵魂前去探险。 小两口开心吃着午餐,享受着美好的相处时光,伊莎贝尔倒了杯咖啡,拉里则点起烟斗。 “直接说吧,亲爱的。”他说道,眼神透露着笑意。 伊莎贝尔大吃一惊。 “直接说什么?”她问道,尽可能一脸无辜。拉里扑哧笑了。 “你真以为我是傻瓜呀,宝贝?如果你妈妈真不知道客厅窗户的尺寸,我把脑袋给你。你要我载你来这里,想来也知道有其他原因。” 伊莎贝尔恢复镇定后,露出灿烂的笑容。 “说不定我只是想和你独处一整天啊。” “也有可能,但我不这么觉得。我猜八成是艾略特舅舅告诉你,我婉拒了亨利·马图林给的工作机会吧。” 拉里的语气轻松自在,伊莎贝尔也就顺势说下去。 “格雷一定非常失望吧。他本来很期待跟你一起工作。你也的确应该找份正职了,拖得越久越不好找。” 他边抽烟斗边看着她,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让她无法判断他是否抱着认真的态度。 “我不希望把人生花在买卖债券上头。” “这也没关系,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或念医学院啊。” “那也不是我想做的事。” “那你想做什么呢?” “闲晃吧。”他语带平静。 “唉,拉里,别逗了,我们在谈正经事呢。” 她的声音颤抖,双眼噙着泪水。 “别哭嘛,亲爱的,我不想弄得你难过。” 拉里坐到伊莎贝尔身旁,揽着她的肩膀。他语带温柔,让她无法再武装下去,眼泪就此溃堤,但不久她便擦干了泪,勉强挤出笑容。 “说什么不想让我难过,但你真的弄得我很难过啊,你知道吗?我好爱你。” “我也爱你啊,伊莎贝尔。” 她深深叹了口气,离开他的臂弯,稍微坐开了一些。 “我们来讲讲道理。男人一定得工作,拉里,这是自尊问题。美国还是年轻的国家,男人有责任参与国家的各种活动。亨利·马图林前几天才说,我们全新的时代正在展开,未来将远远超越过去的成就。他说国家未来的发展无可限量,到了一九三〇年,我们就会成为全球最富有也最强大的国家。你不觉得听起来振奋人心吗?” “的确很热血。” “这样的机会对年轻人来说难得一见,可以打造国家的未来,你难道不觉得很光荣吗?去闯一闯嘛,一定会很棒。” 他轻笑了两声。 “你说得没错。阿默尔和斯威夫特两家公司会推出更多优质的肉品,麦考米克公司会制造更多厉害的收割机,福特公司会生产更多高性能的汽车,大家都会越来越有钱。” “没什么不好吧?” “就像你说的,没什么不好,我只是碰巧对赚钱没兴趣。” 伊莎贝尔咯咯笑着。 “亲爱的,别傻了,没钱怎么活啊。” “我还有些积蓄,所以才有办法做想做的事。” “闲晃吗?” “是啊。”他笑着答道。 “拉里,你这样我真的很为难啊。”她叹了口气。 “对不起,我也没有办法。” “你一定有办法的。” 拉里摇摇头,沉默了半晌,表情若有所思,而等他终于开了口,说的话却令伊莎贝尔相当吃惊。 “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 “你在说什么啊?”她问道,语气慌乱。 “没什么,”他对她露出苦笑,“独自一人在天空飞的时候,有很多时间可以思考,很容易产生怪念头。” “什么念头呢?” “模煳的念头,”他笑着说,“没逻辑又杂乱的念头。” 伊莎贝尔把这话思索了一遍。 “你觉不觉得,如果找了份工作,这些想法说不定会自己理出头绪,到时就晓得怎么回事了?” “我也曾想过。我本来想去学当木匠或是修车。” “拜托,拉里,别人会以为你疯了。” “那有什么关系呢?” “对我当然有关系。” 两人再度一言不发。伊莎贝尔终究先开了口,她长叹了口气。 “现在的你跟去法国之前的你,完全判若两人。” “这很正常啊,毕竟你也知道,军中发生了好多事。” “比如什么?” “噢,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事。我在军中最要好的朋友为了救我,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要放下这件事真的很不容易。” “跟我说嘛,拉里。” 他望着她,眼中尽是忧愁。 “还是别说的好,毕竟那只算小事。” 伊莎贝尔天生感性,泪水又充满了双眼。 “你过得不开心吗,亲爱的?” “没有啊,”他微笑着答道,“唯一让我不开心的事,就是自己害你不开心。”他厚实的手有力地握起她的手,令她备感亲昵,不得不紧咬嘴唇,以防自己哭出来。“我想在下定决心之前,应该很难真正定下来。”他语带沉重,迟疑半晌又说,“这很难用言语表达,每次想说出口就觉得丢脸,不免扪心自问:‘我是哪根葱,干吗为这些有的没的烦恼呢?或许因为我是自大的讨厌鬼吧。追随前人走过的路,然后随遇而安,会不会比较好?’然后回头想到自己的伙伴,不到一小时前,还跟你有说有笑、活力十足,如今却成为一具冰冷的遗体。一切都这么残酷,毫无意义可言。你不禁会想问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听拉里说话,很难不受感动,他的声音婉转悠扬,有些欲言又止,仿佛勉强自己说出了宁愿放在心里的话,既沉痛又真挚,伊莎贝尔一时之间开不了口。 “如果我们俩暂时分开,会不会好一点?” 她说这话时,心跟着一沉。拉里思索了好一阵子才回答。 “应该会吧。再怎么努力装作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依然无法完全不在意。而且如果舆论并不友善,导致你内心也产生敌意,到头来只会觉得更烦。” “那你为什么不一走了之呢?” “嗯,是为了你啊。” “亲爱的,我们就别自欺欺人了。你现在的生活根本容不下我。” “所以你不想当我的未婚妻了吗?” 她颤抖的双唇勉强挤出微笑。 “少胡说了,我的意思是我愿意等。” “也许要一年,说不定要两年。” “没关系,也可能不会那么久。你打算去哪儿呢?” 他专注地凝望着她,仿佛想一窥她内心深处。她浅浅笑着,好隐藏此刻紊乱的情绪。 “嗯,我想先去趟巴黎。那里我一个人也不认识。没什么人会干涉我。我在军中休假的时候,去过巴黎几次。虽然还不晓得为什么,但我总觉得到了那里,脑袋里再混乱的思绪也会变得清晰起来。说来也蛮好笑的,好像在那里就能自由自在地整理自己的想法。也许可以找到未来的方向。” “万一你找不到呢?” 他呵呵笑出声。 “那我就会重十美国人务实的精神,承认事情行不通,回到芝加哥,有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 这番谈话给伊莎贝尔的冲击太大,她说着说着,也越来越激动。讲完之后,她楚楚可怜地看着我。 “你觉得我做对了吗?” “那是你唯一能做的了,但更重要的是,你对他真的很温柔、很大气,又善解人意。” “我很爱他,只希望他快乐。而且就算他真的远走高飞,某种程度上其实值得庆幸,我希望他离开被人指指点点的环境,这不只对他好,对我也好。我不能怪旁人说他不会有出息,我既讨厌这种批评,却又生怕被他们说中。但拜托不要说我善解人意,我一点也不晓得他想要什么。” “也许你的内心晓得,只是理智上无法了解,”我微笑道,“为什么你不立刻嫁给他,跟他一起去巴黎呢?” 她的眼中浮现出淡淡笑意。 “我很想这么做,可是没办法。虽然不太想承认,但我真的觉得,没有我在身边,他会比较自在。如果尼尔森医生说得没错,他受到之前创伤的影响,那么换个环境,找个感兴趣的事,应该可以帮助他复原。等到他找回内心的平静,就会回到芝加哥,像其他人一样进入业界,况且我也不想嫁给成天游手好闲的人。” 由于成长环境的缘故,伊莎贝尔从小就接受了大人灌输的价值观。她不会想到钱的事,因为生活向来都是衣食无缺。不过,她仍然能凭直觉认为钱很重要,钱象征着权势和社会地位,男人赚钱天经地义,人生本来就该为此努力。 “你说自己不了解拉里,其实并不奇怪,”我说道,“因为我敢肯定他也不懂自己。他不谈自己的目标,可能是因为根本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过嘛,我对他的了解也不多,这只是我的臆测:他有没有可能在寻找什么,但是并不清楚自己要什么,甚至也没把握找得到?也许他在战争期间的遭遇,让他无法获得平静。你觉不觉得,他可能在追求某种虚无缥缈的理想?好比天文学家想寻找一颗星体,而它唯一的存在证据就是数学上的计算结果。” “我觉得他好像在为什么事苦恼。” “是他的内心吧?可能他有点怕面对自己的真心,虽然隐约看到未来的志向,却不敢去相信真有其事。” “有时候我觉得他好奇怪,好像梦游到一半,忽然在陌生的地方醒来,不晓得自己身在何处。战争还没发生的时候,他再正常不过了,他的一大优点就是对生命抱有热情。他以前吊儿郎当、开朗无比,是大家的开心果,个性体贴又幽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像换了个人似的?” “我也无从得知。有时候,小事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端看当时的处境和心情。我记得有次参加万圣节,就是法国人所称的死者节,前往某个村庄的教堂做弥撒。德军第一次入侵法国时,还曾经骚扰过那个村子。教堂里挤满了军人和黑衣女子,墓园里是一排排小小的木十字架。弥撒进行的时候,气氛哀戚庄严,在场的众人不分男女都频频拭泪。我当时觉得,也许长眠于地下的死者比活人还要幸运。我把感想告诉一位朋友,他问我是什么意思,我也无法解释,但看得出来他把我当成十足的傻瓜。我还记得,某场战斗过后,许多法军的尸体层层交叠,好比木偶剧团破产后剩下的提线木偶,不再具有任何利用价值,被胡乱丢在灰尘满布的角落。当时我有个念头,跟拉里对你说的一样: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 我不希望读者认为好像我在搞神秘,故意不说在战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导致拉里性格大变,然后在适当时机让这个谜团揭晓。其实他应该没跟任何人说过。不过多年后,他向我们共同的朋友苏姗·鲁维耶提到了那名舍身救他的空军弟兄。这是苏姗跟我说的,所以我只能把她用法语说的内容翻译过来。拉里和中队另一名男孩创建起深厚的交情,苏姗只知道他的绰号,因为拉里总这么称呼他。现在看来,这绰号还真是讽刺。 “他个头不高,有一头红发,爱尔兰人,我们管他叫帕西15,”拉里告诉苏姗,“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精力充沛的家伙,简直就是生龙活虎。他的脸长得怪模怪样,笑起来也挺古怪,平常只要看到他,想不笑出来也难。而且他有种大无畏的魄力,完全不顾后果,什么不合常理的事都做得出来,常被长官叫去臭骂一顿。他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连打仗时差点丢了小命,都可以笑得合不拢嘴,好像是什么天大的笑话。不过,他非常有当飞行员的天分,在天空中既沉着又机警。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他大我几岁,所以很照顾我,但其实说来有点滑稽,因为我足足比他高六英寸,如果打起架来,我绝对可以一拳把他撂倒。有一回在巴黎,他喝得烂醉,我因为怕他闯祸,就真的把他给打昏了。 “我刚加入中队的时候,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很怕表现得不如别人,但他老是会说些好话,让我能恢复自信。他很轻松地看待战争这件事,也不恨德国鬼子,可是他喜欢打仗,所以只要能打仗,就觉得快活得不得了。在他眼中,打下德军一架飞机,不过就是恶作剧成功。他凡事都横冲直撞、不受拘束,也不知轻重,但十足真性情,想不喜欢他也难。如果朋友需要钱,他就算身上只有一毛钱都会大方出手,而借钱时也同样不跟你客气。我有时候难免寂寞、想家或害怕,他那张丑脸就会堆满笑容,说些中听的话,让人心情好起来。” 拉里抽着烟斗,苏姗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以前常耍点小把戏,以便能一起休假。在巴黎的时候,他玩得可疯了。我们开心到不行。一九一八年三月初,我们本来早安排好休假,准备大玩特玩一番。放假前一天,上头派我们去敌军上空侦察,然后回报敌情。忽然间,我们被德国战机袭击,还搞不清楚身在何处时,我们已经在空中和敌军交战。我被其中一架敌机尾随,但我先下手为强。我正准备确认对方是否坠机时,眼角的余光瞄到另一架敌机紧跟在后。我急速下降,想要躲开,但它瞬间就追了上来。我心想这下完了,但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帕西像闪电一般压制住敌机,狠狠地朝它射击。敌机自知吃不消,忽然转向离去,我们也开始往回飞。我的机体受损得很严重,差点无法返回基地。帕西比我早一步到,我从飞机下来的时候,其他弟兄刚把帕西抬了出来。他躺在地上,大家在原地等救护车。帕西一看到我,就露出牙齿对我笑了笑。 “‘我好好教训了跟在你后面的浑蛋。’他说道。 “‘你怎么了,帕西?’我问。 “‘噢,没事,被子弹打到了。’ “他的脸色惨白,表情忽然变得狰狞。他这才察觉到自己快死了,以前连想都没想过死亡这回事。他瞬间坐了起来,笑了两声。 “‘唉,累死了。’他说。 “他倒下来,没了气息。他才二十二岁。他原本都盘算好了,战后要娶一名爱尔兰女孩为妻。” 我和伊莎贝尔谈话后的第二天,就动身前往旧金山,准备在那儿搭船到远东。 第二章 1 第二年六月底,艾略特来到伦敦,我俩才又见了面。我问他拉里究竟有没有去巴黎。他说去了,语气颇为愠怒,我不禁觉得好笑。 “我本来挺同情这孩子的,他想在巴黎待两年,算是情有可原,我也准备拉他一把。我跟他说,一到巴黎就通知我。可是,一直到露易莎写信来说他在巴黎了,我才晓得他早到了。我通过美国运通转了封信给他——地址还是露易莎给我的——请他到我家来吃顿晚餐,好见见一些他应该认识的人。我本想先介绍几位法裔美国人,比如埃米莉·蒙塔杜尔和格拉西·夏托加拉尔。结果你知道他回了什么吗?他说抱歉没法赴约,因为没带半件礼服来巴黎。”艾略特直盯着我,料想这番话会让我大感诧异,却发现我异常冷静,便扬起眉毛,模样颇为不屑。 “他的回复写在一张破破烂烂的信纸上,上头印着拉丁区某家咖啡馆的名字。我回信问他住在哪里。我觉得看在伊莎贝尔的分儿上,总得让他有个照应。也许他不好意思吧。我的意思是,我实在不敢相信,他脑袋明明很灵光,来巴黎竟然没带晚礼服。而且再怎么说,找巴黎几个裁缝师定做也还过得去。所以我又邀他一起吃午餐,还强调这回客人不多。你猜结果怎么着?他不把确切住址告诉我就罢了,还说他从来不吃午餐。这么一来,我也拿他没辙了。” “真好奇他在忙些什么。” “谁晓得啊,而且老实说,这也不关我的事。他这年轻人恐怕不太讨人喜欢,伊莎贝尔真的不该嫁给他。而且说到底,如果他的生活还算正常,我早就在里兹酒吧或福奎饭店之类的地方碰到他了。” 我偶尔会自己去这些高档场所熘达,不过别的地方也去。那年初秋,我碰巧在巴黎待了几天,之后得前往南部马赛港,准备搭邮轮去新加坡。某日傍晚,我和三五好友在蒙帕纳斯吃了晚餐,一同去圆顶咖啡馆喝杯啤酒。我随处张望,不一会儿就瞧见拉里在拥挤的露台上,独自坐在大理石桌前,悠然望着熙攘行人。想来是白天闷热,众人这时都跑出来纳凉。我暂时丢下那群朋友,向他走去。拉里一见到我,眼神就亮了起来,露出俊美的笑容,要我坐下聊聊,但我表示自己和朋友同行,因此不能久留。 “我只是来打声招呼。”我说。 “你住在巴黎吗?”他问道。 “只待几天而已。” “要不要明天一起吃午餐?” “我还以为你不吃午餐呢。” 他笑了笑。 “看来你见过艾略特了。我平时的确不吃,因为没有时间,我只喝杯牛奶,吃块面包,不过我倒想跟你共进午餐。” “好啊。” 我们约好第二天在圆顶咖啡馆碰面,先喝杯开胃酒,再上街找家馆子。我回去找朋友,坐着聊了一会儿。再回头时,拉里已没了踪影。 2 第二天早上,我悠闲地在卢森堡博物馆待了一个小时,看了几幅我欣赏的画作,之后到花园闲晃,追忆年少时光。一切情景如昔。学生同样三两结伴,沿着沙砾小径散步,热烈讨论着喜爱的作家;孩子仍然在保姆的看顾下,滚着铁环玩;老人依旧晒着太阳,看着早报;守丧的中年妇女照样坐在公共长椅上,七嘴八舌聊着物价又涨了多少,挑剔着家中用人的大小毛病。后来我信步至奥德翁剧院,逛了逛艺廊陈列的新书。许多小伙子跟三十年前的我一样,不畏一旁店员的凶狠目光,既然自己买不起书,那就读几页算几页。我漫步穿越熟悉的暗巷,抵达蒙帕纳斯大道,再走到圆顶咖啡馆。拉里已在那里等候。我们喝了杯酒,然后沿着马路走,找了家有露天座位的餐厅。 拉里感觉比先前要苍白,眼眸因而显得格外深邃。不过,他依旧沉稳自持,这在年轻人中十分少见,而笑容的真挚也未损分毫。我察觉到他的法语十分流利,字正腔圆,便称赞了他一番。 “其实,我之前就懂一点法语。露易莎阿姨之前帮伊莎贝尔找了法文家教。每回在玛文的时候,她都要求我们对话要用法语。” 我问他喜不喜欢巴黎。 “很喜欢啊。” “你住在蒙帕纳斯吗?” “是啊。”他迟疑半晌才回答,我想他不愿透露自己的确切住址。 “艾略特老大不快活的,因为你只给了他美国运通的地址。” 拉里面带微笑,但什么也没说。 “你都在做什么呢?” “到处闲晃。” “还看书吗?” “嗯,还看书。” “有没有伊莎贝尔的消息?” “有时候会有。我们都不爱写信。她在芝加哥玩得很开心,而且她们明年会来巴黎,在艾略特家住一阵子。” “这样对你也好啊。” “我想伊莎贝尔应该没来过巴黎。带她四处逛逛,一定会很好玩。” 他对于我的中国之行极为好奇,聚精会神地听我道来。可是,我每回想把话题拉回他身上,都徒劳无功。他无意聊自己的事,我唯一的结论是:他之所以约我吃午餐,只是希望我能陪陪他。我高兴归高兴,但也一头雾水。我们的咖啡才刚喝完,他就请侍者来结账,一付完钱就站起身子。 “呃,我得走了。”他说道。 我们就此道别。我仍跟以前一样,不晓得他在想什么,之后就再没见过他了。 3 第二年春天,我人不在巴黎。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的行程提前了,已在艾略特那里住了下来,一待就是好几周,因此我又得发挥想象力,设法拼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们在瑟堡上岸,艾略特行事向来周到,亲自去迎接她们。过了海关后,三人上了火车。艾略特得意地说,他请了一位名媛的女佣来照顾她们。布雷德利太太却说没这个必要,因为她们不需要女佣。艾略特回得毫不客气。 “露易莎,你别一来就嫌东嫌西的。没有女佣打点,绝对上不了场面。我请安朵娜特过来,不只是为了你和伊莎贝尔,也是为了我自己。你们穿得不讲究,可是丢我的脸啊。” 他瞄了眼她们的行头,满脸嫌恶。 “你们当然得买些新衣服。我想来想去,觉得只有香奈儿的女装妥当。” “我以前都是去沃斯买的。”布雷德利太太说。 她这话等于白说,艾略特连理都不理。 “我跟香奈儿说了,帮你们约好明天下午三点。另外还有帽子,应该就是瑞邦设计的钟形帽了。” “我不想花这么多钱,艾略特。” “我知道,全部费用都由我包办。你可不能让我跌份啊。对了,伊莎贝尔,我帮你安排了几场宴会,还跟我的法国朋友说,你爸麦伦生前是大使,毕竟真要说起来,如果他活得久一点,绝对会升任大使的。而且这个头衔比较响亮。我猜这事应该不会有人问起,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先跟你说一声。” “你实在太荒谬了,艾略特。” “这一点也不荒谬。人情世故我看多了,大使遗孀的社会地位,可是比部长遗孀来得高。” 火车驶入巴黎北站,伊莎贝尔站在窗边,忽然喊了出来。 “拉里来了。” 火车一停稳,伊莎贝尔就跳下车,朝着拉里跑去。他张开双臂迎接她。 “他怎么知道你们要来?”艾略特酸熘熘地问道。 “伊莎贝尔在船上发了电报给他。” 布雷德利太太亲切地吻了拉里的脸颊,艾略特向他伸出手,随便握了两下。当时已是晚上十点。 “艾略特舅舅,明天可以叫拉里一起来吃午餐吗?”伊莎贝尔问道,胳膊挽着拉里,神情恳切,双眼熠熠。 “我当然好啦。不过据我所知,拉里没有吃午餐的习惯。” “他明天会来吃的,对吧,拉里?” “当然。”他微笑道。 “那就请你明天一点钟光临。” 艾略特又伸出手来,想要打发他走,岂料拉里不领情,咧嘴对他笑着。 “我来帮忙搬行李吧,顺便帮你们叫辆出租车。” “我的车子在等着,行李交给我的用人就好。”艾略特黯然地说。 “没关系,那我们现在就走吧。车子坐得下的话,我就送你们到家门口。” “对啊,拉里,陪陪我们嘛。”伊莎贝尔说道。 他俩沿着站台并肩走着,布雷德利太太和艾略特跟在后头。艾略特一脸冷漠,相当不以为然。 “真没教养。”他用法语自言自语。特定情况下,他觉得唯有法语可以使劲发泄情绪。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艾略特如平时般晚起,才盥洗完毕,就写了张便条给他姐姐,要用人乔瑟夫转交给安朵娜特,约她到书房来谈谈。露易莎到书房后,他小心把门关上,把一支香烟放在颀长的玛瑙烟嘴上,点燃后就坐了下来。 “伊莎贝尔和拉里该不会还算订婚吧?”他问。 “就我所知是这样。” “我对这个年轻人哪,恐怕没什么好话可说。”接着,他就提到自己本已准备要把拉里带入上流社会,并打算用体面且妥当的方式,巩固他的社会地位,“我甚至还物色到一处住房,非常适合他。那房子本来在雷特尔侯爵名下,但他获派驻马德里大使馆,所以想租出去。” 但是,拉里谢绝了艾略特的提议,明摆着不要艾略特协助。 “我真搞不懂,如果不善用在巴黎的际遇,那么来巴黎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晓得他平时都做些什么,好像谁都不认识。你知道他住哪儿吗?” “我们只有他给的美国运通地址。” “又不是业务员出差,也不是老师来度假。依我看,说不定他在蒙马特租了间套房,跟个野女人同居。” “拜托,艾略特。” “他这么神秘兮兮,既不告诉别人住址,又不跟同等地位的人来往,还能有什么解释?” “这不像拉里的为人。况且昨天晚上,你难道不觉得他还是爱着伊莎贝尔的吗?他不可能虚假到这种地步。” 艾略特耸了耸肩。露易莎觉得,他是指男人最会这种两面手法。 “那格雷·马图林最近如何?还有机会吗?” “只要伊莎贝尔点头,他立刻就会娶她。” 布雷德利太太接着告诉艾略特,为什么她们提早了欧洲之行。她先前发觉健康出了状况,经医生诊断是糖尿病。病情并不严重,只要饮食小心,适量使用胰岛素,绝对可以再活很多年。但是,她得知自己的病无法治愈后,便急着想看伊莎贝尔嫁给好人家。母女俩谈了这件事,伊莎贝尔也很懂事,答应如果拉里在巴黎住了两年,不依约回芝加哥找工作,两人只有分手一途。然而,布雷德利太太老觉得,若真等两年后才去巴黎把拉里给追回来,岂不像抓逃犯似的,实在有损个人尊严,伊莎贝尔这样也会很没面子。而她们来欧洲避暑是再自然不过了,毕竟伊莎贝尔上回来时年纪尚小。待她们逛完巴黎后,就可去适合布雷德利太太休养的海边,之后前往奥地利提洛尔山区待一阵子,再从容地游历意大利。布雷德利太太的意思是要拉里全程陪同,和伊莎贝尔好好相处后,两人才晓得时隔这么久,彼此感情是否生变。拉里既已享受了欢乐时光,是否准备好承担人生重任,届时自然会明朗。 “拉里拒绝了亨利·马图林给的工作,让他很生气,但是格雷终究说服他回心转意,所以拉里一回到芝加哥,立刻就可以进入业界。” “格雷人真好。” “可不是嘛,”布雷德利太太叹了口气,“我晓得他肯定会给伊莎贝尔幸福。” 艾略特随后告诉布雷德利太太他安排的行程:第二天会先邀许多人参加午宴,周末再办一场盛大的晚宴。他也会带她们去加亚尔家族的宴会,并要到两张罗斯柴尔德16家族的舞会邀请函。 “你会邀请拉里吧?” “他说没带礼服来。”艾略特语带轻蔑。 “好啦,你照样邀他吧。再怎么说,这孩子本性善良,冷落他也没用,只会让伊莎贝尔更倔罢了。” “当然,你说了算。” 拉里依约前来吃午餐。艾略特的礼节本就周到,眼下对他更是客气。其实这出戏也很好演,拉里生性开朗,活力充沛,除非艾略特真是一副牛脾气,否则想不喜欢他也难。众人的话题不外乎芝加哥和共同的友人,艾略特也只好晾在那里,摆出一副亲切的姿态,佯装听得津津有味,却打心底里认为这些人无足轻重。他并不介意静静听他们聊天,老实说,听着他们说哪一对情侣订婚了,哪一对结婚了,哪一对离婚了,他实在深感同情。谁晓得这些人是谁啊?像他知道的,可都是一些叫得出名号的人物,比如克兰尚侯爵夫人,她曾企图服毒自杀,只因情人克隆贝亲王弃她而去,改娶一位南美洲百万富翁的女儿,这种事情才值得端上台面。他瞧了瞧拉里,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有股奇特的魅力:双眼深邃且黑得出奇,颧骨特高,皮肤白皙且嘴巴灵活,艾略特想起波提且利17的一幅肖像画,如果给拉里穿上那个时代的服饰,势必浑身散发着浪漫风情。艾略特想到自己打算把拉里和一位法国贵妇凑成一对儿,而周六晚宴就邀请了佛罗里蒙家族的玛丽·露意丝,不禁狡诈地扬起嘴角——她素来人脉广阔,不过私德败坏也尽人皆知。纵然年已四十,外表却好似年轻十岁,姣好的面容恍若祖先再世。宫廷画家纳提叶曾替她的这位祖先画过肖画像,而多亏了艾略特的引介,此画已由美国博物馆收藏。而露意丝对于男人的胃口极大,似乎时刻都显饥渴。艾略特刻意把拉里的座位安排在她旁边,心想玛丽很快便会向拉里出手。他还邀请了英国大使馆的一位年轻武官,认为伊莎贝尔应当会有好感。伊莎贝尔长得美丽动人,而该武官家财万贯,即使伊莎贝尔没有家产也无妨。午宴一开始,便是上等蒙哈榭葡萄酒,随之而来的是波尔多葡萄酒,喝得艾略特放松了起来。他悠然猜想着接下来的各种可能。若事态发展一如所料,露易莎就没什么好着急的。她老是对他不以为然,谁叫她的眼界太窄,不过他仍喜欢这个姐姐。他凭着自己对人情世故的了解,帮忙把事情都安排妥当,最后也得到不小的成就感。 艾略特为了节省时间,早已盘算好午宴一过就带露易莎母女去挑衣服。众人才站起身,艾略特便很有技巧地暗示拉里得先行告辞,但又热情敦促他参加另外两场盛宴。其实他根本不用费此功夫,因为拉里对邀约都欣然答应。 只不过,艾略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拉里来参加晚宴时,穿了套颇为体面的晚礼服,艾略特本来还担心他穿午宴那套蓝西装前来,见状松了口气。 晚餐过后,艾略特把玛丽·露意丝拉到一旁,问她对拉里的感觉如何。 “明眸晧齿的帅哥呀。” “还有呢?我特地把他安排在你旁边,觉得是你喜欢的类型。” 她瞧着他,起了疑心。 “他说已经跟你那位漂亮的外甥女订婚了。” “哎呀,亲爱的,就算名草有主也不碍事吧,如果你有意愿,绝对可以把他给拐走。” “这就是你的企图吗?哼,我可不想替你做这种肮脏事,可怜的艾略特。” 艾略特咯咯地笑了。 “我猜这话意味着你试探过了,只是没有成功。” “艾略特啊,我之所以欣赏你,就是看中你像妓院老鸨这一点。你根本不希望他娶外甥女吧。为什么呢?他既有教养又讨人喜欢。不过,他太纯洁了。我敢说他完全没察觉我的暗示。” “这位太太,你应该表示得再露骨些嘛。” “我可是过来人,自然晓得哪种情况是浪费时间。他眼里只有你的小伊莎贝尔。况且,这话我只跟你说,她的优势就是比我年轻二十岁,人又娇滴滴的。” “你喜欢她的衣服吗?我亲自帮她挑的呢。” “很漂亮啊,这装扮适合她。只可惜呢,她的气质少了高雅。” 艾略特把这话当成对自己的批评,岂能轻易放过佛罗里蒙夫人,非得刺激她一下。他亲切地笑了笑。 “太太,一般人如果没有你这般成熟到熟透了的年纪,还真高雅不起来呀。” 佛罗里蒙夫人话里挥舞的可不是短剑,而是榔头棒,一记漂亮的回击令艾略特怒火中烧。 “不过,贵国粗鄙之士何其多,肯定也不在意气质这回事,毕竟高雅讲究内在,模仿不来嘛。” 若不论佛罗里蒙夫人的吹毛求疵,其余前来做客的朋友倒很喜欢伊莎贝尔和拉里。他们欣赏伊莎贝尔的清新、好气色和开朗性情,也喜欢拉里的英俊、有礼以及不着痕迹的幽默。两人都操着一口流利的标准法语,而布雷德利太太在外交圈子里生活多年,法语说得还不坏,但明显带有美国口音。艾略特盛情款待众人。伊莎贝尔很满意自己的一身装扮,也享受艾略特带来的欢乐,更高兴自己有拉里陪伴,觉得从来没这么开心过。 4 艾略特向来主张早餐得自己单独吃,若非得与人共享,对象也必须是素昧平生。因此,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都在房内用餐。布雷德利太太自觉有些委屈,伊莎贝尔则毫不在意。不过,伊莎贝尔起床后,有时会请安朵娜特——艾略特给她们雇来撑场面的女佣——把泡好的牛奶咖啡送到母亲房里,好一边喝咖啡,一边聊天。她现在的生活忙碌得很,这是唯一能和母亲独处的时刻。某天早上,母女在巴黎已待了近一个月,伊莎贝尔说起前一晚的活动,多半是她和拉里跟一群朋友光顾一家家夜店。等伊莎贝尔说完后,布雷德利太太问了个问题。两人抵达巴黎后,这个问题一直盘踞在她的心头。 “他什么时候回芝加哥呢?” “我也不知道。他没说。” “你没问他吗?” “没有。” “你是不是不敢问?” “不是,当然不是。” 布雷德利太太倚在躺椅上修剪指甲,身上时髦的睡袍是艾略特坚持送她的。 “你们两个独处时都聊些什么?” “我们并没有怎么聊天,彼此能陪伴就够了。你也晓得,拉里向来话不多,通常是我说给他听。” “他平时都忙些什么?” “我也不清楚,应该没有很忙。我猜他过得挺惬意的。” “他住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 “他好像太守口如瓶了,你不觉得吗?” 伊莎贝尔燃起一支烟,从鼻孔呼出一缕烟圈,静静地看着母亲。 “妈,你究竟想说什么?” “你舅舅觉得他在跟别的女人同居。” 伊莎贝尔扑哧笑了出来。 “你该不会相信他的话吧?” “不相信啊,说真的我不相信。”布雷德利太太盯着指甲,若有所思,“你跟他聊过芝加哥的事吗?” “有啊,常常提到。” “他有没有说过想回去呢?” “这倒没有表示过。” “算一算,到了十月,他离开芝加哥就满两年了。” “我知道。” “这是你的事情,宝贝,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可是,不能只以拖待变啊。”她瞄向伊莎贝尔,但伊莎贝尔避开了她的眼光。布雷德利太太报以心疼的微笑,“快去洗澡吧,不然就来不及吃午餐了。” “我跟拉里约好要一起吃,好像在拉丁区的某个地方。” “好好玩吧。” 一个钟头后,拉里来接伊莎贝尔。他们搭了出租车去圣米歇尔桥,漫步在行人川流不息的大街上。两人走着走着,看中了一家咖啡馆,便走了进去。他们在露台坐着,点了两杯杜本内甜酒。之后,两人又叫了出租车前往一家餐厅。伊莎贝尔的胃口很好,拉里点的各式美食她都吃得津津有味。这家餐厅挤得水泄不通,她喜欢观察周遭紧挨着的客人,看着他们对眼前的食物啧啧称奇,不禁令人发噱。但她最为开心的事,莫过于跟拉里坐在一张小桌前。伊莎贝尔说得兴高采烈之时,拉里的眼神洋溢着喜悦,令她深深倾心。两人相处起来这么舒服自在,让人心醉神迷。可是,伊莎贝尔内心却隐约感到不安,因为即使他看起来也很自在,她却觉得这并非自己的缘故,而是环境使然。她母亲早上那席话令她有些动摇,眼下虽漫无边际地聊着,她却注意着他的每个神情。现在的拉里和离开芝加哥前的他不太一样,但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他依然年轻、坦率,但神情已有变化,并非变得严肃,毕竟他放松时向来如此,而是有种备感陌生的笃定感,仿佛看开了某些事情,比以往更多了份泰然自若。两人吃完午餐后,拉里提议去卢森堡博物馆晃晃。 “不要,我不想去看画。” “好吧,那我们到花园坐坐吧。” “我也不想去花园,我想看看你住的地方。” “没什么好看的,我住在旅馆里,而且房间很小。” “艾略特舅舅说你有栋公寓,还跟一位画家的模特儿同居。” “那你就亲自看看吧,”他笑着说,“离这里没几步路,我们可以走过去。” 他带她穿越了几条弯曲难走的窄巷,尽管两旁高楼中可窥见一线蓝天,仍旧显得阴暗肮脏。走了一会儿,两人停在了一家外表装修得很离谱的小旅馆门口。 “就是这儿。” 伊莎贝尔随他走进狭窄的门廊,一旁有张书桌,有个男人坐在后头。他身穿衬衫和黄黑条纹的背心,围了条脏围裙,正在读报纸。拉里向他拿钥匙,那人便从身后架上取来递给他,好奇地瞥了伊莎贝尔一眼,扬起会意般的微笑,显然以为两人是要做那档子事。 他们爬了两层楼,楼梯铺着破旧的红毯,拉里拿起钥匙开门。伊莎贝尔走进小小的房间,从仅有的两扇窗户望出去,对街是灰扑扑的公寓,一楼是家文具店。房间里有张单人床,一旁是床头柜,笨重的衣柜镶了面大镜子,另有张附了坐垫、椅背直挺的扶手椅,两扇窗之间则有张桌子,上头摆着打字机、纸张与几本书,壁炉台上也堆着不少平装书。 “你坐扶手椅吧,虽然不怎么好坐,但也只剩这把了。” 他另外拉了把椅子坐下。 “你就住这儿吗?”伊莎贝尔问道。 他瞧见她的表情,咯咯笑了出来。 “正是,我到巴黎后就一直住这儿。” “为什么呢?” “方便嘛。附近就是国家图书馆和巴黎索邦大学。”他指着另一扇她没注意到的门,“而且带有卫浴,我总在家吃早餐,晚餐通常就在刚才那家餐厅解决。” “这也太脏了吧。” “我觉得还好,这样就够了。” “可是,你的邻居都是哪些人呢?” “噢,我也不晓得。顶楼住了几个学生、两三名在公家机关服务的单身老人,一名奥德翁剧院的退休女演员。而剩下一个也有卫浴的房间,则住了一名被包养的女人,她的情人每隔一周都会在礼拜四过来。大概还有些暂住的房客。这地方基本上很安静,还不赖。” 伊莎贝尔略显不安,她晓得拉里已察觉并窃笑着,不禁稍有不悦。 “桌上那本大部头是什么啊?”她问。 “那本吗?噢,那是我的希腊文词典。” “你的什么?”她大声问道。 “别紧张,没什么大不了。” “你在学希腊文吗?” “对啊。” “为什么?” “我想多少学一点。” 他看着她,眼神带着笑意,她也回以微笑。 “告诉我,你在巴黎的这两年,都在做什么事情呢?” “我读了很多书,一天读个八到十小时。我还去索邦大学听课,法国文学所有重要作品几乎都念过了。我也看得懂拉丁文,至少散文没问题,程度跟我的法文差不多。当然,希腊文比较难学,可是我的老师教得很好。你来到巴黎之前,我每个礼拜有三个晚上会去找他上课。” “这是为了什么呢?” “获得知识啊。”他微笑着说。 “听起来不太实用。” “可能不实用,也可能很实用,但是非常有趣。你真的很难想象,读懂《奥德赛》的原文有多么令人兴奋,仿佛只要踮起脚尖,伸出手来,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好像乐不可支,在小房间内走来走去。 “这一两个月,我在读斯宾诺莎的作品,不敢说理解得透彻,可是非常开心,好像乘着飞机,降落在层层山峦中的一片高原,万籁俱寂,空气清新,有如好酒沁人心脾,实在太美妙了。”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芝加哥?不晓得,还没想过呢。” “你之前说过,如果花了两年还找不到目标,你就会放弃的。” “我现在还不能回去,毕竟才刚入门,面前有这么大片的精神文明沃土向我招手,我很想快点游历一番。” “你希望找到什么呢?” “心中问题的答案。” 他瞥了她一眼,似乎在寻她开心。若非她十分了解他的个性,说不定真以为他在说笑。“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 伊莎贝尔倒抽了一口气,听见拉里说这些,觉得浑身不对劲,幸亏他语气轻松,口吻和聊天一样,她才能保持镇静。 “但是,拉里,”她微笑着说,“这些大哉问存在好几千年了,如果有答案的话,肯定早就有人找到了。” 拉里笑了笑。 “你笑什么?好像我说了什么蠢话似的。”她语气尖锐。 “我没这个意思,你说得也没错。但是,既然这些问题存在了几千年,那可能也证明了世人没法子不去问,而且不得不继续探究下去。另外,你说没有人得到答案,实情并非如此。答案比问题还多,而且不少人都找到了非常满意的答案,例如吕斯布鲁克18这个老头儿。” “他是谁?” “噢,只是我在大学无缘认识的一个家伙。”拉里答得轻浮。 伊莎贝尔不懂他的意思,但也没有多想。 “这些话听起来都很幼稚,应该是大学生才会有兴趣,毕业后就会忘光了,他们得设法讨生活啊。” “这也难怪,你看,幸好我还有些钱可以过活,否则也只好像别人那样,努力去赚钱了。” “难道你完全不把钱放在眼里吗?” “是啊。”他露齿而笑。 “那你觉得还得耗多久呢?” “这也说不准,五年或十年吧。” “然后呢?你开窍了以后能干吗?” “如果我真的开窍了,应该就晓得该怎么办了。” 伊莎贝尔激动地紧握双手,坐着的身子不禁向前倾。 “你实在大错特错,拉里。你是美国人,并不属于这里,美国才是你安身立命的地方。” “等我准备好了,自然会回去。” “但这样你会错过很多机会。我们现在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伟大冒险,你怎么能忍受待在这个寒酸的地方呢?欧洲玩完了。我们是全世界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进步一日千里,什么都不缺。你应该尽一份心力,参与国家的发展。你已经忘了这种感觉,也不晓得现在的美国生活多么令人向往。该不会你之所以置身事外,是因为没勇气去扛起身为美国人的责任吧?唉,我知道你多少也算在工作,但这难道不是逃避责任吗?难道不是佯装努力,实则偷懒吗?如果人人都跟你一样推三阻四,美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啊?” “你还真严厉啊,宝贝。”他笑着说,“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每个人的感受都跟我一样。幸好他们选择的都是所谓正常的道路。你忘了,我的求知欲非常旺盛,不亚于格雷的赚钱欲。难道花个几年充实自己,就是背叛国家吗?搞不好我学出名堂之后,就能回馈社会,造福一些人。当然,一切还得看机缘。但就算我白忙一场,跟做生意失败的人相比,也差不到哪儿去啊。” “那我呢?难道我对你一点都不重要?” “你对我非常重要,我希望你能嫁给我。” “什么时候?再等十年吗?” “不是,就是现在。越快越好。” “怎么嫁给你?妈妈身上没什么钱,就算有也不会答应。她觉得不能鼓励你游手好闲。” “我不会向你妈妈拿半毛钱,”拉里说,“我一年有三千块的生活费,这在巴黎相当够用了。我们可以找间小公寓,请一位女佣,生活过得开心自在,宝贝。” “可是,拉里,一年三千块是活不下去的。” “当然活得下去,很多人还用不了那么多。” “但是我才不要一年只能花三千,根本没有道理。” “我都只花一半的钱。” “这怎么可能!” 她看着破旧的小房间,厌恶得微微发抖。 “我的意思是,我存了点钱。我们可以去卡布里岛度蜜月,秋天再去希腊。我非常想到希腊看看。我们以前不是常说要一起环游世界吗?” “我当然想旅行啊,但不是用这种方式。我不想搭船坐二等舱,不想下榻连浴室都没有的三流旅馆,更不想每次都上廉价餐馆吃饭。” “去年十月,我就是这么玩遍意大利的,非常惬意。我们可以用三千块,花一整年的时间环游世界。” “可是我想要孩子啊,拉里。” “不要紧,我们带孩子一起去。” “你真够傻,”她笑了出来,“你知道生孩子要花多少钱?维奥莱特·汤姆林森去年生了宝宝,她省吃俭用,还是花了一千两百五十块。还有你知道请保姆要多少钱吗?”她逐渐感到心烦意乱,因此语气愈来愈激动,“你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你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无理。我还年轻,想把握人生,从事时下年轻人的活动,我想参加派对、舞会,打高尔夫和骑马。我也想穿好看的衣服。女孩子在朋友面前穿得相形见绌,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买朋友穿腻的旧衣服,或是等别人施舍新衣服,你又能体会那种心情吗?我想找家像样的美容院做头发,都没有办法了。我才不要坐着电车和公交车到处跑,我想要有自己的车。况且,你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我该找什么事做呢?是要我漫无目的地逛街,还是待在卢森堡花园顾着孩子,以免他们闯祸?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 “唉,伊莎贝尔。”他插了句话。 “至少不是我们以前交的朋友。对了,到时艾略特舅舅的朋友大概会看在他的面子上,三不五时邀请我们参加聚会,但是我们想去也去不成,因为我没像样的衣服可穿,而且我们根本就不会想去,因为我们回请不起。我不想认识一堆既不体面又不修边幅的人。我想享受人生啊,拉里。”她忽然察觉到,他的眼神依然温柔,却透露着些许笑意,“你觉得我很蠢,对不对?你一定嫌我小题大做又惹人厌。” “才没有,我不这么觉得。你说的这些,都是很自然的事。” 他背对壁炉站着,她站起身,朝他走去,两人面对面。 “拉里,如果你名下没有钱,但是有份年薪三千的工作,我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你。我会替你煮饭、帮你铺床,不会在乎穿什么衣服,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我会当成是有趣的挑战,因为一切都只是暂时的,你终究会做出一番事业。但是现在这样结婚,就意味着永远都要过这种邋里邋遢的生活,对未来一点指望都没有。换句话说,我得辛苦一辈子,到死都不得闲,都是为了什么呢?只为了让你解答明知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太不像话了,男人就该工作,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也才是造福社会的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有责任在芝加哥安顿下来,进入亨利·马图林的公司。你觉得哄朋友去买马图林看中的股票,就是大大造福社会吗?” “中介是少不了的啊,况且这样的赚钱方式既体面又值得敬重。” “你把巴黎的一般人说得一无是处。可是,实情跟你想象的并不一样。就算不买香奈儿的衣服,依旧可以穿得很体面。而且真正有意思的人,并不住在凯旋门和福煦大街那一带,因为这些人都不大富有。我在巴黎认识了很多人,有画家、作家、学生,其中有法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形形色色。我觉得都比艾略特那些虚伪的侯爵和公爵有趣多了。你的反应够快,又有幽默感,绝对会喜欢听他们边吃饭边斗嘴,不会去在意葡萄酒的等级,也不需要管家和用人来伺候。” “少说傻话了,拉里。我当然喜欢,你知道我又不是势利鬼,当然会想见见有趣的人。” “是啊,但前提是穿着香奈儿的服装吧。他们看到你的打扮,难道不会觉得你是来视察贫民窟的吗?他们会很不自在,你也会不舒服,什么收获也没有,顶多事后告诉埃米莉·蒙塔杜尔和格拉西·夏托加拉尔,说自己在拉丁区有多好玩,碰到一群怪里怪气的波希米亚人。” 伊莎贝尔微微耸了耸肩膀。 “你说得没错。他们跟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很不一样,没有共通点。” “所以现在呢?” “就跟开始一样。从我懂事以来,就一直住在芝加哥,我的朋友全都在那里,平时的嗜好也在那里,芝加哥才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妈妈身体不好,看样子好不起来了,就算我想离开,也力不从心啊。” “也就是说,除非我准备好回芝加哥,否则你就不会嫁给我吗?” 伊莎贝尔犹疑了一下。她深爱着拉里,也想嫁给他,全心全意想跟他在一起。她晓得拉里也想娶她。她相信就算两人最后摊牌,拉里终究也会让步。虽然心里害怕,但她不得不冒这个险。 “没错,拉里,就是这个意思。” 拉里在壁炉台上划了根火柴,由于是老式的法国硫黄火柴,立即有辛辣气味扑鼻而来。他点燃烟斗后,走过她的身边,站在窗前向外眺望,一语不发,沉默的时间仿佛没有尽头。伊莎贝尔仍站在原地,瞧着炉台上的镜子,却看不见自己的身影。她的心跳极快,神情中满是煎熬。拉里终于转过身来。 “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也希望能让你体会,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体验有多么丰富,没人可以设限,这样的生活才幸福。而唯一能跟它媲美的经历,就是独自架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越飞越高,四周无边无际,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前几天,我在读笛卡儿,他的作品,字里行间流露出一股自在、优雅和清明。真是美!” “可是,拉里,”她急着打断他,“你难道不了解,你这些要求我既做不到,也没兴趣,更不想去装作感兴趣吗?我讲过好多遍了,我只是平凡的正常女生,现在是二十岁,但再过十年就老了。我想要及时行乐。唉,拉里,我真的好爱你。你说的那些都是无事生非,这样是不会有出息的。为了你自己好,我拜托你,求求你不要这样。像个男人吧,拉里,担起自己的责任。人家在分秒必争的时候,你却在浪费宝贵光阴。拉里,你要是真的爱我,就不会为了梦想抛弃我,你已经享乐过了,跟我们回美国吧。” “我办不到,亲爱的,这对我来说跟死了没两样,等于出卖我的灵魂。” “唉,拉里,为什么要说这种话?这是自以为高尚的疯女人才会说的话。这有什么意义呢?没有意义,完全没有意义啊。” “意义就在于我心里的感受啊。”他答道,眼神闪烁。 “你怎么还笑得出来?难道不晓得这是很严肃的事吗?我们站在十字路口,现在的作为会影响我们的一生哪。” “我知道。相信我,我也很严肃。” 她叹了口气。 “跟你讲道理你不听,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但我不认为这是道理,反而觉得你从头到尾都很无理。” “我无理?”要不是她当时很难过,搞不好就大笑出来了,“可怜的拉里,你真是够疯的。” 她慢慢褪下手上的订婚戒指,放在掌心,盯着它瞧。那颗方形的红宝石,嵌在薄薄的白金戒环上,她一直都很珍惜。 “假如你真的爱我,就不会让我这么不快乐。” “我真的爱你。可惜有时候,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免会让别人不快乐。” 她伸出放着戒指的手,颤抖的嘴唇勉强扬起微笑。 “还你,拉里。” “我拿了也没用。你要不要留着它,纪念我们的友谊?可以戴在小指上。我们还是可以当朋友,对吧?” “我还是会一直关心你,拉里。” “那就留着戒指吧,我希望你留着。” 她迟疑了一下,才把戒指戴在右手小指上。 “太大了。” “你可以改小一点。走吧,我们去里兹酒吧喝杯酒。” “也好。” 伊莎贝尔不禁有点诧异,婚事竟然就这么没了,她连一滴眼泪都没掉。除了不跟拉里结婚以外,一切好像都没改变。她简直不敢相信,一切都尘埃落定。不过少了大吵一架的场景,倒让她有点不甘心。两人平心静气地把话摊开来说,仿佛是在讨论买房子之类的事情。她觉得失望极了,却又感到些微满足,因为两人的举止如此文明。伊莎贝尔很想知道拉里的心态究竟如何,但始终不得其门而入。拉里清秀的脸孔与深黑的眼睛就像一副面具,伊莎贝尔心里明白,尽管与他熟识多年,但自己依然猜不透他。她先前把脱下的帽子随手放在床上,如今站在镜子前,再度把帽子给戴上。 “我很好奇,”伊莎贝尔边说边整理头发,“你本来就打算取消婚约吗?” “没有。” “我原本以为,你也许会大松一口气,”拉里并未吭声,伊莎贝尔转过身来,嘴角扬起开朗的微笑,“好了,走吧。” 拉里锁上身后的门。他把钥匙交给柜台时,那男的表情促狭,心照不宣地打量着他们。伊莎贝尔想要猜不中他的心思也难。 “这个老家伙想必认为我的童贞没了。”她说。 两人叫了辆出租车到里兹酒吧喝酒,边喝边谈些无关紧要的事,似乎毫无拘束,宛如天天见面的老友。拉里生性寡言,而伊莎贝尔则爱聊天,开了话匣子便滔滔不绝。而且她下定决心不让场子冷掉,因为不希望拉里觉得她怀有怨怼,加上自尊心作祟,也不想让他疑心她有一丝难过和不开心。 没过多久,伊莎贝尔便要拉里载她回家。他把车开到她家门口后,她语气愉悦地对他说:“别忘了明天来一起吃午餐。” “绝对不会忘记。” 她把脸凑过去,让他吻了一下,便走进门廊了。 5 伊莎贝尔一进客厅,就看见几位客人已经在喝茶了。其中两位是定居巴黎的美国女士,穿着非常讲究,脖子上围着珍珠项链,手腕上戴着钻石镯子,指头上套着所费不赀的戒指。虽然一人的头发染成深褐色,另一人则是满头不自然的金发,但说也奇怪,两人却颇为相似:同样有涂了睫毛膏的睫毛、画得鲜红的嘴唇、抹了胭脂的面颊、辛苦锻炼过的苗条身材、清晰三維的五官,以及如饥似渴的彷徨眼神,让人无法不察觉到,她们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尽力挽救逐渐消逝的风采。她们的嗓门嘹亮尖锐,言不及义地东拉西扯,一刻也不停歇,仿佛担心片刻的沉默都会让身体停摆,一切人工装饰就会分崩离析。还有位美国大使馆秘书,看来阅历丰富,文质彬彬但一言不发,因为完全插不上话。另外一位则是矮小黝黑的罗马尼亚王子,有双锐利的黑眼睛和一张刮得干净的黑脸庞,卑躬屈膝,老是急着起身帮人奉茶、递蛋糕、点烟,还相当厚颜无耻,对在座众人的言论全是恶心的奉承,极尽恭维之能事,完全是借着巴结这些对象,偿还过去和今后受邀晚宴的人情。 布雷德利太太坐在茶桌旁,为了不让艾略特不开心,比平常穿得更为讲究。她以一贯客气又淡然的态度招呼着客人,至于对他们有什么想法,我也只能凭空想象。我和她的交情向来不深,而且她不太透露自己的心思。她人并不笨,常年居住在各国首都,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人,想必拿自己出身的弗吉尼亚小镇当作标准,精明地对这些人来概括论之。她观察这些人滑稽的样子,想必觉得相当好笑。而且我敢说,她并不把他们的装腔作势当一回事,好比她所读小说的结局必定圆满收场(否则根本不会拿起来读),因此对于过程中人物的哀愁和苦难无动于衷。尽管在巴黎、罗马和北京等地住过,她的美国人精神仍不受影响,好比艾略特无论多么虔诚地信奉天主教,也不会冲击到她坚定的长老会信仰。 伊莎贝尔一进来就散发出青春活力,加上外表高挑出众,替浮夸的气氛注入了清新之感,宛如人间女神翩然而至。罗马尼亚王子连忙起身替她拉把椅子,手舞足蹈地竭力盛赞。两位美国女士一面高声向她亲切问候,一面上下打量,仔细瞧她的衣裳。伊莎贝尔正值花样年华,也许会让她们好生郁闷。美国外交官见到伊莎贝尔一出现,两位女士立即显得虚伪枯藁,不禁暗自莞尔。不过,伊莎贝尔却觉得她们很气派,不但欣赏她们华丽的行头和昂贵的首饰,也有些妒忌她们高雅的品味。她不禁要想,自己有天是否也能如此雍容华贵。当然,那个罗马尼亚人实在好笑,不过不失讨喜,即使言不由衷,听来也十分悦耳。众人继续聊着伊莎贝尔进来前的话题,谈得极为起劲,自认言之有物,乍听之下会让人以为颇有道理。他们聊着已参加过的宴会,也聊着准备参加的宴会,八卦着最新的丑闻,把朋友批得体无完肤,提到的大人物不胜枚举,好像什么人都认识、什么秘密都知道。他们简直可以一口气罗列最新的舞台剧、当红的裁缝师和肖像画家,以及新任首相的新欢,旁人会以为他们无所不知。伊莎贝尔听得津津有味,觉得十分自在惬意,生活就该是这样,置身其中让她欣喜万分。这才是真实的世界,而环境也无可挑剔:房间宽敞,地板铺着萨弗纳里的地毯,镶着华美木板的墙壁挂着美丽的画作,每把椅子均由纳纱刺绣细雕,五斗柜和零星的茶几均镶嵌精美、价值不凡,每件都可放到博物馆展示。客厅如此布置想必所费不赀,但一切都很值得,既华丽又妥帖,让伊莎贝尔深感震撼,因为她脑海中仍能鲜明浮现出那个蹩脚的旅馆房间,里头有铁床和硬邦邦的椅子,拉里却认为没什么不好,但明明就空荡荡又没生气,让人极不自在。她一想起那个画面,不由得打了冷战。 客人走了以后,只剩下伊莎贝尔、她母亲和艾略特三个人。 艾略特送那两位徒具妆颜的可怜美国女士出门,一回来就说:“这两个女的真会展现魅力。她们刚搬到巴黎的时候,我就认识她们了,做梦也没想到她们现在会过得那么好。我们女性同胞的适应力真是惊人,简直看不出她们是美国人,而且是出身于中西部那一带呢。” 布雷德利太太扬起眉毛,默不吭声,只瞄了艾略特一眼,但机灵如艾略特,当然懂她的意思。 “没人敢这么形容你啦,露易莎,”他说得既酸熘又亲昵,“不过天晓得,你该有的机会都有了。” 布雷德利太太噘起了嘴。 “艾略特,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不过说句实在话,我很满意自己现在的样子。” “各有所好。”艾略特用法语咕哝着。 “我想跟你们说一声,我和拉里解除婚约了。”伊莎贝尔说道。 “啧啧,”艾略特大声抱怨,“那我明天办的午宴不就开天窗了,临时叫我上哪儿找人呢?” “噢,他还是会来吃午餐的。” “你们不是解除婚约了吗?这好像不太合常理。” 伊莎贝尔浅笑出声,眼睛瞅着艾略特,因为晓得母亲正盯着自己,所以不愿意和她四目相接。 “我们没有吵架,今天下午把事情摊开来谈,认为当初下了错误的决定。他不想回美国,只想继续留在巴黎,还说之后要去希腊。” “去希腊能做什么?雅典可没有社交活动。事实上,我向来都觉得希腊艺术的价值不高,某些古希腊的东西还有点颓废的美感。但菲狄亚斯19的雕塑嘛,实在不怎么样。” “你看着我,伊莎贝尔。”布雷德利太太说。 伊莎贝尔转过头来,面带微笑看着母亲。布雷德利太太仔细观察着女儿,但只说了一声:“嗯。”她看得出来这孩子没有哭,神情泰然自若。 “你这婚约解除得好,伊莎贝尔,”艾略特说,“我本来打算将就将就,可是打心底里觉得,这桩婚事实在不是门当户对。他真的配不上你,而且他在巴黎的那副德行,显然不会有什么出息。凭你的美貌和人脉,绝对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我觉得你的决定是正确的。” 布雷德利太太瞟了女儿一眼,看得出有点不安。 “你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吧,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坚决地摇摇头。 “不是的,妈妈,完全是我自己的意思。” 6 那时我已从远东回来,刚好在伦敦待了一段时间。事情过了两周后,艾略特某天早上打电话给我。听到他的声音并不奇怪,毕竟他老爱抓紧度假季节的尾巴来英国玩乐。他说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也一道同行,问我傍晚六点能否去喝杯酒,她们会很高兴见到我。他们下榻的当然是克拉布利奇饭店,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我便沿着公园街散步,穿越梅菲尔区20安静肃穆的街道,抵达克拉布利奇饭店。艾略特照例住在套房中。房内镶着棕木壁板,宛如雪茄盒的材质,感觉低调奢华。我跟着门房进门时,只见到艾略特单独一人,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上街去买东西了,随时都会回来。他告诉我,伊莎贝尔和拉里解除婚约了。 对于不同场合的应对进退,艾略特有自己固守传统的浪漫看法,因此看不惯这两个年轻人的作风。拉里在解除婚约第二天来吃午餐也就罢了,但举止竟也一如往常,依然亲切专注,开朗且不失认真,对待伊莎贝尔的态度仍像朋友般亲昵。他看起来既不尴尬,也不心烦或难过。伊莎贝尔同样没半点失意,似乎愉快得很,笑得很轻松,还跟众人嘻嘻哈哈,看不出来才刚做出足以冲击往后人生的重大决定。艾略特被弄得摸不着头绪,就他听到的聊天片段来看,他们似乎无意取消已安排好的约会。因此,他一找到空当,就找露易莎谈这件事。 “这太不像话了,”他说,“他们既然没了婚约,就不可以两个人到处跑,拉里应该懂这点分寸才对。况且,这样只会挡了伊莎贝尔的桃花。英国大使馆那个小伙子福瑟林厄姆,摆明了欣赏她。他衣食无缺,交友广阔。如果晓得伊莎贝尔现在单身,八成就会积极追求她。我觉得你应该跟她好好谈谈。” “我亲爱的弟弟,伊莎贝尔都二十岁了,总是能不温不火地要我别管闲事,我也拿她没办法。” “露易莎,那就是你没把她教好,再说,这件事本来就该你来管。” “就这件事情来看,你跟她的观念肯定不一样。” “露易莎,我的耐性可是有限的。” “艾略特,假如你有个年纪相仿的女儿,就会发现她比小牛还要倔强。至于想了解她在想什么,我看哪,你还是当个头脑简单的老煳涂吧,你在她心中的形象就是这样。” “但是你跟她聊过了吗?” “我是有这个打算,但她反倒取笑我,只说没有什么好说的。” “那她有没有生闷气?” “我也不晓得,只知道她吃得好、睡得好。” “哼,等着看吧,如果你继续放任他们搞下去,说不定两个人哪天就私奔结婚去了,把大家都蒙在鼓里。” 布雷德利太太忍不住笑了。 “这点你大可放心,我们现在待的这个国家,虽然私通款曲很方便,但真要结婚反而困难重重。” “这也难怪。婚姻是终身大事,小至确保家庭健全,大至维持国家稳定。但是,如果对于婚外情不但给予容忍,还加以认可,那么婚姻就徒具权威而已了。卖淫这件事嘛,露易莎——” “好了,艾略特,”布雷德利太太打断他,“你对于男女滥交的社会道德观,我一点都不感兴趣。” 艾略特这时提出了一项计划,希望阻止伊莎贝尔与拉里继续来往,这在他眼中实在太过逾越常规。巴黎适合旅游的季节已近尾声,各界名流雅士都安排了海滩行程,或者准备前往滨海小城多维尔,再到都兰、安茹或者布列塔尼的古堡避暑。艾略特通常在六月底去伦敦,可是他十分重视家族,且对于姐姐和外甥女的感情深厚,因此本来盘算着,只要她们愿意,即使巴黎像样的人都走光了,他依然可以牺牲自己留下来,但是,他发现当前的处境能两全其美,既能替别人着想,又对自己方便。他向布雷德利太太建议,三人一起到伦敦去,那里正值度假高峰,而且伊莎贝尔只要培养了新兴趣、结交了新朋友,就不会再受拉里的纠缠。而且据报载,有位专治糖尿病的名医刚好在伦敦,布雷德利太太可趁此机会找他看诊,也替他们匆促离开巴黎找到合理的借口——假使伊莎贝尔不愿意也不好说出口。布雷德利太太答应了,她自觉摸不透伊莎贝尔,无法肯定她到底真如表面那样不在乎,还是把痛苦、气愤和难过藏在心底,故意逞强来掩盖伤心。布雷德利太太也只能同意艾略特所说,也许认识新朋友,去新环境里转转,对伊莎贝尔来说是件好事。 艾略特忙着打电话做安排。后来,伊莎贝尔跟拉里逛完凡尔赛宫回到家,艾略特就告诉她,已经替她母亲约好了,三天后要找那位名医看病,他已在克拉布利奇饭店订了个套房,因此后天就得动身。艾略特沾沾自喜地把消息告诉伊莎贝尔时,布雷德利太太留心观察女儿的神情,只见她面不改色。 “太好了,真高兴你能够去找那位医生,”伊莎贝尔大声说,语气如平时那般直爽,“当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啦。而且到伦敦走走也很好玩,那我们在那里要待多久?” “再回巴黎也没什么意思,”艾略特说,“因为再过一个礼拜,这里的人都走光了。我希望我们一起住在克拉布利奇饭店,待到这个夏天结束。七月期间有不少舞会,当然也不能错过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之后,还有古德伍德的赛马会和考斯的赛艇周。艾林罕家到时绝对会请我们一起搭帆船去看赛,而班塔克家则老是一大群人去看赛马。” 伊莎贝尔看起来相当开心,布雷德利太太这才放心,伊莎贝尔好像没把拉里放在心上。 艾略特才向我说完这些,母女俩就走了进来。我有一年半没见到她们了,布雷德利太太消瘦了点,脸色更加苍白,看来有些疲倦,状况显然不好。但伊莎贝尔却是容光焕发,面色红润,她那一头深色的棕发,水汪汪的淡褐眼睛,还有白净的肌肤,如此青春洋溢,好像在单纯享受当下活着的感觉,旁人也受到感染,跟着她笑开怀。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相当可笑的画面,她成了颗梨子,金黄多汁,熟透香甜,唤人大快朵颐。她浑身散发着温暖气息,好像你一伸手就能感受她的舒适。她看起来比上回见面时高了些,原因我也说不准,可能是穿了高跟鞋的缘故,或是某个聪明的裁缝师剪裁功夫了得,让连衣裙里年轻丰满的身体更加修长。她的举手投足既优雅又自然,感觉从小就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简而言之,她已是成熟性感的少女。倘若我是她母亲,势必会觉得她真的该结婚了。 我很高兴终于有机会答谢布雷德利太太先前在芝加哥的招待,就邀请他们三位一同去看某晚的舞台剧,顺便请她们吃顿午餐。 “你现在就约是明智的决定,老朋友,”艾略特说,“我已经通知一些朋友我们到伦敦了,不出一两天,后续的行程恐怕就会排满了。” 我听得出艾略特话中有话,意思是届时挪不出时间给我,我不禁笑了出来。 艾略特瞄了我一眼,神情有些傲慢。 “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试试傍晚六点钟左右过来,通常都找得到我们,我们会很欢迎你。”他礼貌地说,但用意再清楚不过了:作家就只有这点地位。 但是,人的忍耐总有个限度。 “你有空跟圣奥尔费德家联络一下,听说他们打算卖掉家中康斯太勃尔21画的萨尔斯伯里教堂。”我说道。 “我目前没打算买画啊。” “我知道,可是说不定你可以帮他们处理处理。” 艾略特目光冷峻。 “老朋友,英国人确实是很伟大的民族,可是绘画成就向来不怎么样,以后也不值得期待,我对英国画派没半点兴趣。” 7 接下来的四周里,我几乎没怎么见到艾略特一家子。他安排的一连串行程,让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脸上有光:某个周末,他带她们去萨塞克斯的豪宅游玩;隔个周末,又带她们去威尔郡更奢华的豪宅度假;他们还以温莎王室公主贵宾的身份,坐在皇家包厢看歌剧,并且和众多大人物一同用餐,伊莎贝尔也参加了几场舞会。艾略特在克拉布利奇饭店招待一批批宾客,第二天都以很大的篇幅刊在报上。他还在西罗饭店和大使馆举办晚宴。艾略特为了让伊莎贝尔尽兴,所有该做的都做了。伊莎贝尔参与这么多奢华富丽的场合,除非脑袋足够精明练达,否则难免感到眼花缭乱。艾略特尽可以自我吹嘘,说自己这番煞费苦心的安排完全是为了让伊莎贝尔忘却失恋之苦。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其实也十分得意能在露易莎面前展现人脉,让她见识他与达官显贵有多么熟稔。艾略特这个东道主做得令人钦佩,而且老爱卖弄自己的交际手腕。 我自己也参加了一两场艾略特主办的宴会,偶尔会在傍晚六点去克拉布利奇饭店拜访一下。伊莎贝尔的身边通常围绕着人高马大、行头华丽的年轻近卫军成员,或是仪态优雅、衣着略逊一筹的年轻外交官。有一次,伊莎贝尔把我拉到一旁说话。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她说,“还记得我们有天傍晚一起到药妆店喝冰激凌汽水吗?” “记得很清楚。” “那回你真是帮了大忙,可以再帮我一次吗?” “我能帮的就尽量帮。” “我想跟你谈一件事,可以找时间一起吃个午饭吗?” “日子你来选吧。” “找个安静的地方。” “开车到汉普顿宫吃午餐如何?现在花园应该是最漂亮的时候,你也可以看看伊丽莎白女王的寝宫。” 她觉得这个提议不错,我们就选定了日期。但到了那一天,连续晴朗的好天气说变就变,天空阴沉沉的,还飘着细雨。我打电话问伊莎贝尔,问她要不要改在市区吃饭。 “这样就没办法坐在花园聊了,加上光线太暗不好赏画,去了也看不出什么名堂。” “我去过的花园已经很多了,名画也看腻了。我们还是出去走走吧。” “好吧。” 我开车去接她,我们就这样动身了。我晓得一家小饭店的餐点还过得去,所以就直接开到那里用餐。一路上,伊莎贝尔跟平常一样,兴高采烈地说着先前参加的宴会和新认识的朋友,看得出来乐在其中。不过就我看来,依她对这些新朋友的看法,她其实相当精明,三两下就可判断出哪些人不过是小丑。由于天气不好,餐厅内几乎没其他客人,等于被我们两人包下。这家饭店的招牌全是英国家常菜,我们点了一块上等羊腿,佐以绿豌豆和新鲜土豆,餐后是一大盘浇上德文郡奶油的苹果派,再来一大杯淡啤酒,丰盛不在话下。吃完以后,我提议去旁边空荡荡的咖啡厅,那里的扶手椅坐起来舒适点。咖啡厅里颇有寒意,但壁炉已放好柴火,我便点了根火柴生火,窄小的空间顿时宜人许多。 “好吧,”我说,“现在可以说你要找我谈什么事了。” “跟上次一样,”她笑了笑,“拉里的事。” “我想也是。” “你知道我们解除婚约了吧。” “艾略特跟我说了。” “妈妈放心了,舅舅也很高兴。” 她犹豫了一会儿,才把她和拉里的谈话告诉我,这部分我已尽量如实交代了。各位读者或许会觉得奇怪,为何我俩交浅言深。我和她见面不出十来次,而且就只有药妆店那回独处过。然而我并不觉得意外。一方面,只要是作家都知道,一般人确实容易向作家吐露心事。我不晓得背后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们读了几本书后,对于作者备感亲切,也许因为他们把自己当成小说人物,愿意像他笔下的人物一样,向他推心置腹。而我猜想,伊莎贝尔也晓得我很欣赏她跟拉里,并被他们的青春年华深深打动,也同情他们的不幸处境。她无法指望艾略特耐心听她倾诉,毕竟拉里自己糟蹋了进入社交界的大好机会,艾略特根本懒得再插手。而她母亲也帮不上忙。布雷德利太太拥有高道德标准,讲究人情义理。因为讲究人情义理,所以她认为如果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就得接受固有的习俗,避免从事社会不认可的事情;因为拥有高道德标准,所以她相信男人有责任进企业工作,积极努力赚钱来养家煳口,生活水平应符合身份地位,并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助其长大后有份正当工作,死前还得确保自己的妻子衣食无缺。 伊莎贝尔的记性很好,她与拉里那回谈了许久,但许多重要细节仍铭记在心。我静静听她讲完,她只是在中途提了个问题。 “鲁伊斯达尔是谁?” “鲁伊斯达尔?他是荷兰风景画家。怎么了?” 她说拉里提到鲁伊斯达尔找到人生大哉问的解答,但自己追问后只得到了这个轻描淡写的答案。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我忽然恍然大悟。 “他说的会不会是吕斯布鲁克?” “大概吧,他是谁?” “是十四世纪法兰德斯的神秘主义学者。” “噢。”她语带失望。 伊莎贝尔不懂个中道理,但我稍有涉猎。这是我头一回对拉里的思考有些头绪,而伊莎贝尔继续说着事情的经过,我依然专注地听,但部分心思在推敲拉里的意思。我并不想小题大做,也许他只是拿来说说嘴,或者有其他伊莎贝尔没察觉到的意思。他跟伊莎贝尔说,吕斯布鲁克是他大学无缘认识的家伙,显然是为了让伊莎贝尔无从追问。 “你怎么看呢?”她讲完之后问我。 我沉默了片刻才回答。 “你还记得他说过要闲晃吧?如果他是认真的,这种闲晃可能要花不少功夫。” “我肯定他是认真的。但是你难道不觉得,如果他把闲工夫拿来做点正经事,现在的收入绝对很可观吗?” “有些人就是生性古怪。比方说,有些罪犯费尽心思地拟定作案计划,结果还是坐了牢,但是一出狱又重操旧业,最后又得回去吃牢饭。要是他们肯把那份勤奋、机灵、智谋和耐心用在正途,生活可能会过得很富足,社会地位也会很崇高。但是,他们生性如此,就是喜欢犯罪。” “可怜的拉里,”她笑了笑,“你该不会暗指他学希腊文是准备抢银行吧?” 我跟着笑了起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有些人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非得做某件事情不可,挡也挡不住,而且为了满足这种渴望,什么都可以牺牲。” “就连爱他们的人也可以牺牲吗?” “是啊。”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这不就是明摆着自私吗?” “这就不得而知了。”我微笑着说。 “拉里学死掉的语言做什么呢?” “有些人对于知识的欲望是很超然的,这也不是什么卑鄙的事。” “如果学的知识派不上用场,又有什么好处呢?” “说不定他用得上呀,或是单单有了知识就很满足,就好像艺术家能创作就很满足一样。或许,这能帮助他追求更高深的知识。” “如果他想学习知识,为什么退伍后不去读大学?尼尔森医生和妈妈就是这么劝他的。” “先前在芝加哥的时候,我跟他谈过这件事,学位对他来说没有用。我隐约觉得,他十分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但觉得在大学里无法得到。你也知道,就做学问来说,有些人喜欢找人合作,有些人喜欢单打独斗。我认为拉里就属于独行侠。” “我记得有次问他想不想尝试写作,他只笑着说自己没东西可写。” “从来就没听过这么牵强的理由。”我微笑着说。 伊莎贝尔摆了个不耐烦的手势,连开个小玩笑的心情都没有。 “我不懂他为什么要这样。大战以前,他并不特立独行。你有所不知,他网球打得很好,高尔夫球也打得很不错。他做的事情跟大家没什么不同,是个很正常的大男孩,我们没有理由觉得他会变成现在这样。话说回来,你是小说家,应该能解释这件事吧?” “人性太复杂了,我又有什么资格解释呢?” “今天我找你来,就是为了谈这件事。”她并未理会我说的话。 “你不开心吗?” “没有,也不算不开心。拉里不在身边的时候,一切都很好;但是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觉得非常无力。现在只有某种难受的感觉,好像几个月没骑马,某天骑了很久后,身体出现的僵硬感,不算痛苦,也可以忍受,但是就觉得身体怪怪的。我应该终究会释怀吧,只是讨厌拉里这么糟蹋自己的人生。” “说不定他没有糟蹋啊。他选择的这条路又长又艰苦,但是也许最后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那是什么呢?” “你难道没想到吗?从他对你说的话来看,我觉得答案很明显,就是上帝。” “上帝?!”她喊出声,大感诧异。字眼相同,意义却完全不同,听起来趣味十足,我们俩都忍俊不禁,但是伊莎贝尔旋即一脸认真,表情似乎透露出一丝害怕,“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这只是我的猜测。是你问我身为作家的看法的,可惜你并不晓得他在大战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事,使他深受震撼。我觉得想必是某种出乎意料的打击。姑且不论拉里的遭遇,重点是他因此觉得人生无常,导致他急着想要确定世上的罪恶和痛苦都能获得补偿。” 伊莎贝尔看起来不喜欢我把话题兜到这上头,因而显得坐立难安。 “这些听起来难道不病态吗?做人要面对现实,人活着就是要好好过日子。” “也许吧。” “我只想当个正常的普通女生,开开心心过日子。” “看样子,你们两人的性情真是格格不入,幸好是在婚前就发现了。” “我想结婚,有自己的孩子,然后生活——” “生活就按照慈悲上帝的安排吧。”我微笑着插话。 “是啊,这没有什么不对吧?这样过得很快乐,我会很满足。” “你们就好像两个朋友一起去度假,可是一个想爬格陵兰的雪山,另一个却想去印度的珊瑚海岸钓鱼,是不会有结果的。” “再怎么说,我在格陵兰的雪山上还有机会得到海豹皮大衣,印度的珊瑚海岸哪可能钓得到鱼。” “这很难说啊。” “为什么这么说呢?”她问道,眉头微皱,“你的话听起来好像都有所保留。我当然晓得自己在这段关系中不是梦想家,拉里才是,他充满了理想,很会编织美梦,即使梦想无法实现,梦想本身也很令人向往。我做人比较势利和现实,就常识来判断,想要同情拉里也难,不是吗?但是你别忘了,最后倒霉的会是我,拉里会不断向他的目标前进,荣耀都会归于他,我只能跟在后头勉强撑起家计。但是我想好好享受人生啊。” “我知道。多年前我还年轻,认识一个非常优秀的医生,可是他并没有执业,多年来都埋头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每隔几年,就写出一本厚厚的书,既非科学又非哲学,因为找不到读者,他只好自费出版。他死前写了四五本这类没半点价值的书。他有个儿子从小立志从军,可是家里没钱送他进桑德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这孩子只好去当大头兵,最后却在战争中阵亡了。他还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我也很欣赏这个女孩子。她后来进了剧场,但是因为缺乏天分,只能到处接些二流剧团的小角色来演,赚的钱少得可怜。而医生的太太多年来辛苦持家,最后太过操劳而病倒了,女儿只好回家照顾母亲,接手母亲做不动的粗活。生命白白浪费,到头来一场空。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失败的人不胜枚举,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妈和艾略特舅舅觉得我做了正确的决定,你也认同吗?” “孩子,我的看法对你来说很重要吗?我根本就是外人啊。” “我把你当成客观的旁观者呀,”她露出开朗的笑容,“我想获得你的认同。你真的觉得我这样做对吗?” “我觉得对你来说,这样做确实是对的。”我说道,十分肯定她没察觉到我的回答里有什么细微的不同。 “可是,为什么我有点过意不去呢?” “真的?” 她点点头,嘴角仍带着微笑,但掺杂着一丝懊悔。 “我知道这个决定合乎常理,凡是有理性的人都会认为我别无选择。我也知道不管以务实观点、人情世故、基本礼节或是非对错的立场来看,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可是,我的内心深处隐约感到不安,觉得如果我不要那么现实、那么计较得失、那么自私,态度清高一些,就会嫁给拉里,两个人同甘共苦。如果我爱他爱得够深,就不会在意外界的眼光。” “你也可以倒过来说。如果他爱你爱得够深,就会顺着你的意思。” “我也这样跟自己说过,可是一点用也没有。我想女人天生就比较愿意牺牲自己吧。”她轻笑了两声,“就好比《圣经》中路得跑到异乡麦田十穗22之类的事。” “你为什么不冒险试试呢?” 我们原本谈话的气氛相当轻松,仿佛聊的是两人共同认识却不亲近的普通朋友。就连伊莎贝尔说起她和拉里摊牌的过程,语气也很爽快,有时还自我解嘲,好像怕我看得太严肃似的。但是,这时她的脸色变了。 “我很害怕。” 我俩一时半刻都没开口。我的背嵴传来一阵凉意,这种反应唯有见人展露真情时才会出现,往往让我深感动容。 “你真的很爱他吗?”我终于开口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对他老是不耐烦,常常是干着急。我心里一直想着他。” 我们又沉默了下来。我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咖啡厅很小,绲着花边的厚帘子挡住了外头的光线。墙上贴着大理石花纹的黄壁纸,上头挂了装饰用的旧版画,而红木制的家具、蹩脚的皮椅和挥之不去的霉味,让人恍若身处狄更斯小说里的咖啡厅。我拿起火钳拨了拨火,添了些煤。伊莎贝尔忽然开口。 “其实,我原本以为只要摊了牌,他就会妥协,因为我知道他耳根子软。” “耳根子软?”我惊呼出声,“你哪来这种想法?他可是整整一年不顾亲友的反对,坚持要走自己的路呢。” “以前无论我想做什么,他都会顺着我的意,凡事都听我的话。他也从来不强出头,都默默跟着大伙的脚步。” 我点起一根烟,看着袅袅的烟圈愈扩愈大,最后在空气中散去。 “妈和艾略特都认为,我既然跟他解除了婚约,就不应该再这么频繁地一起出去,好像装作没事一样,但是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一直到最后,都还以为他终究会屈服,没想到他意识到我是认真的后,竟然还不肯让步。”她犹豫半晌,露出有些顽皮的笑容,“如果我跟你说个秘密,你会不会吓一跳?” “应该不太会。” “我们决定来伦敦之后,我打电话给拉里,问他能不能陪我度过在巴黎的最后一晚。我把这件事跟家人说了,艾略特舅舅觉得不成体统,妈妈说没有必要。她只要说没有必要,就代表她其实完全不赞成。艾略特舅舅问我们要去哪儿,我说打算找个地方吃晚餐,然后去逛逛夜店。他就要妈妈阻止我。妈妈说:‘如果我不准你去,你会听话吗?’我回答:‘当然不会啊。’她就说:‘我想也是,既然如此,准不准也没什么意义了。’” “令堂似乎非常通情达理。” “我想很多事她都看在眼里。拉里来接我的时候,我去她房里说晚安。我那晚稍微打扮了一下,没办法,在巴黎是不可能素颜外出的。她看到我穿的衣服,就上下打量着我,让我不太自在,觉得她看穿了我的计划。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吻了我一下,要我玩得开心点。” “你的计划是什么呢?” 伊莎贝尔犹疑地望着我,似乎思量着自己该坦白到什么程度。 “我敢说自己打扮得还不错,这也是我最后的机会。拉里在麦克锡饭店订了位,我们享受着一道道好菜,我爱吃的东西都点上了,还喝了香槟,天南地北地聊天,至少我自己说得滔滔不绝,拉里被逗得哈哈大笑。我喜欢他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常被我逗得很开心。我们还一起跳舞,跳完后就前往马德里堡,碰到几个认识的朋友,大伙就聊了起来,继续喝着香槟。后来,我们又跑去阿卡夏夜店。拉里跳起舞来有模有样,我们也搭配得恰到好处。音乐一直没停,加上酒酣耳热,我觉得有些飘飘然,只想尽情放纵,就跟拉里脸贴着脸跳舞,我知道他想要我,而我也很想要他,所以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个念头,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早就埋在潜意识里了。我想把他带回家,这样的话,一切就会顺其自然地发生。” “哎呀,你说得还真够委婉。” “我的房间离艾略特舅舅和妈妈的房间都有点距离,所以自认为不用担心被发现。等我们回到美国以后,我就可以写信给他说我怀孕了。到时候,他也只能回来和我结婚,而且只要他回到美国,我相信要他留下来也很容易,尤其是妈妈身体也不好。我心想怎么以前没想到这个办法,实在是够笨的,这样问题就全都解决了。夜店的音乐停了下来,我仍旧贪恋着他的怀抱。后来我说已经很晚了,第二天要搭中午的火车,最好现在就回家。我们搭了同一辆出租车,我依偎着他,他用胳膊揽着我,亲了我好多下,那种感觉太美好了。好像才一转眼的工夫,车子就开到了家门口。拉里付了车钱,出租车突突地开走。他说要走路回家,但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问:‘要不要上来再喝最后一杯呢?’他只说:‘好啊,你愿意的话。’ “他按了门铃,门开了。我们一进门,他就先开了电灯。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完全没有怀疑,诚实又天真,他显然一点都没察觉到自己快落入我的圈套了。我顿时觉得自己不能耍这么恶劣的手段,这好像在抢走小孩手中的糖果。你猜我后来怎么办?我说:‘我看还是不要好了。妈妈今晚不太舒服。如果她睡着了,我怕吵醒她,晚安吧。’我仰起脸颊让他亲了一下,然后把他推出门,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你很后悔吗?”我问。 “虽然没什么值得高兴,但也没什么好后悔的。这种事我真的做不出来,那不是我的真心,当时只是一时冲动罢了。”她咧嘴笑着,“也许可以说我良心发现吧。” “也许吧。” “所以我也必须承担后果,以后一定会更加谨慎的。” 我们的谈话差不多就此结束。伊莎贝尔想必觉得,如此无拘无束地跟人聊天,着实感到宽心,但我也只帮得上这一点忙,不禁觉得有些心虚,因此多讲了几句安慰的话。 “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如果过程有很多波折,就会觉得非常难过,以为永远无法释怀。但是最令人出乎意料的,往往是航海带来的疗效。” “怎么说呢?”她面带微笑。 “爱情就好比航海技术很差的水手,颠簸的航程会让人受尽各种折磨。不过,如果你和拉里之间隔了一片大洋,你就会恍然大悟,刚开始那点难以忍受的痛苦,以后竟然会变得微不足道。” “这是你的经验之谈吗?” “算是吧,以前经历太多风风雨雨了。我只要陷入单恋的痛苦,就会立刻去搭邮轮出海。” 外头的雨依旧下个不停,我们决定直接开车回伦敦,毕竟伊莎贝尔不看汉普顿宫和伊丽莎白女王寝宫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在这之后,我还见过伊莎贝尔两三次,但是都有别人在场。后来我觉得在伦敦住得差不多了,便前往奥地利的提洛尔山区住了一阵子。 第三章 1 这回一别,我有十年没再见到伊莎贝尔和拉里,但仍然常跟艾略特聚首,而且出于某个原因——容我稍后交代——我们见面的机会比以前更多了,偶尔会从他口中得知伊莎贝尔的近况。至于拉里,则没有半点消息。 “就我所知,他仍旧住在巴黎,可是我不太可能碰到他,毕竟我们的交友圈并不一样,”他的语气显得志得意满,“说来可惜,他的家世很好,竟然会沦落到这步田地。如果他当初把事情交给我安排,包准还会混出点名堂。反正嘛,伊莎贝尔算是运气好,总算把他给摆脱了。” 我的交友圈不若艾略特那样局限,我有些巴黎的朋友他想必看不上眼。我三不五时会短暂造访巴黎,曾向那些朋友打听过拉里的消息。其中几个人与他偶有来往,但都谈不上深交,所以没人晓得拉里的近况。我还到他常去的那家餐馆,但发现他已许久没去,店员都认为他离开巴黎了。蒙帕纳斯大道那些当地人常光顾的咖啡馆,也见不到他的身影。 原来,拉里在伊莎贝尔离开巴黎后,本打算去希腊,但后来不了了之(这是多年后他亲口告诉我的,但为了方便起见,在此按照时间顺序叙事)。他那个夏天都待在巴黎,一直到深秋都忙于工作。 “我那时觉得需要暂时放下书本一阵子,”他说,“我连着两年都每天看八到十小时的书,所以决定到一家煤矿去做工。” “你说什么?”我惊呼出声。 他见我如此诧异,就笑了出来。 “我觉得从事几个月的体力劳动挺不赖的,可以借此理清思绪,帮助我面对现实。” 我一言不发,心中纳闷着:拉里真的只为这个原因才忽然当起矿工,还是跟伊莎贝尔不愿嫁给他有关系呢。事实上,我并不晓得他有多爱伊莎贝尔。一般人在热恋时,常会编造各种借口,来说服自己凡事跟着感觉走。我猜想,这也许就是不幸的婚姻为何那么多的原因。这就好像你明知某人是骗子,但因为交情深厚,所以偏要把事情托付给他,只因不愿相信骗子会重视利益到牺牲友情,认为即使他对人再不老实,也绝不会辜负自己。拉里的意志坚定,不肯为伊莎贝尔去牺牲自己喜爱的生活,但失去伊莎贝尔可能比他想象的还难熬。说不定他跟多数人一样,得了便宜还想卖乖。 “噢,然后呢?”我问。 “我把书和衣物全装到两个箱子里,委托美国运通保管,又拿个提袋装了套西装和内衣,就动身了。我的希腊文老师的妹夫是朗斯附近矿坑的经理,所以写了封介绍信要我带去。你听过朗斯这个地方吗?” “没听过。” “它在法国北部,离比利时不远。我只在车站的旅馆住了一晚,第二天就坐当地火车到了矿坑那里。你去过矿村吗?” “在英国的时候去过。” “嗯,我猜应该大同小异。除了矿坑,那里只有经理的屋子,以及一排排矮小的两层楼房,外观都是一个样子,单调得让人心情郁闷,还有座较新但丑陋无比的教堂,以及零星几家酒吧。我刚抵达的时候,天气阴冷,飘着毛毛雨。我走到经理办公室,把信交给了他。经理的个子矮小,身材发福,脸颊红彤彤的,看起来有副好胃口。许多矿工都在大战中牺牲了,矿坑正缺工人,所以雇了不少波兰人,少说有两三百名。这位经理问了我几个问题。他其实不喜欢美国人,似乎觉得不大可靠,但是老师的推荐信再三美言,而且他也乐得有人帮忙。他本来要我留在地面工作,可是我自告奋勇,表示想去矿坑里。他说如果我不习惯做粗活,一定会吃不消,我说自己早有准备。他便要我先担任矿工的助手。这原本是属于小男孩的差事,不过那里的小男孩也不够。经理为人不错,主动问我房子找到了没,一得知我还没开始找,就在一张纸上写了个地址,说我可以去看看,房东太太会让我借住。她是某个矿工的遗孀,两个儿子也都是矿工。 “我拎起袋子就动身了,然后顺利找到那栋房子。开门的是一名高瘦的妇女。她的头发花白,有双黑熘熘的大眼睛,五官三維,以前想必是个美人。要不是因为少了两颗门牙,她也不至于会显得这样憔悴。她说眼下的房间全满了,但是有个波兰客人的房内有两张床,我可以睡那张空床。楼上有两个房间,一个是她自己的,另一个给她两个儿子住。她带我看的房间在一楼,我猜本来大概是客厅吧。如果可以自己一个当然很好,不过我想还是别挑剔了。外头的毛毛雨已经变成淅沥的小雨,我的衣服也早给打湿了,要是在外头继续找下去,势必会淋成落汤鸡。我说房间蛮适合自己的,就这么安顿了下来。他们把厨房当作客厅,有两张摇摇晃晃的扶手椅。院子里有个充当浴室的煤棚。她的两个儿子和波兰人已经带了便当出门,但是她说我可以跟她一起吃午餐。之后,我坐在厨房抽烟,她一边做家务,一边聊着自己和家人的事情。大伙下工后陆续回来,波兰人先进门,后面是两兄弟。波兰人经过厨房,听房东太太说我会跟他同房住,只对我点了点头,从炉子上提起大水壶,就去煤棚洗澡去了。那对兄弟都是高个子,虽然脸上沾了煤灰,看起来还是很帅气,而且感觉挺亲切的,不过还是把我当成异类,因为我是美国人。哥哥十九岁,再过几个月就要去当兵了,弟弟十八岁。 “波兰人回来后,换两个男孩去洗澡。波兰人的名字很难念,大家都叫他柯斯迪。他身材高大,比我高出两三英寸,虎背熊腰的,脸上苍白多肉,搭配着宽短的鼻梁和一张大嘴。他的眼珠是蓝色的,而且因为没洗掉眉毛和睫毛上的煤灰,看起来活像化了妆,睫毛的黑更凸显出眼珠的蓝。大体来说,这家伙长得难看,行为也粗鲁。那对兄弟换完衣服就出门了,波兰人则坐在厨房里,边抽烟斗边看报纸。我那时口袋装了本书,就顺手拿出来读,后来注意到他瞄了我两眼,不久后就放下了报纸。 “‘你在读什么?’他问。我就把书递给他看,那本是《克莱芙王妃》,是我在巴黎火车站买的,因为大小刚好可以塞进口袋。他看了看书,又看了看我,一脸好奇,然后把书还给我,嘴角露出嘲讽的笑,又问我:‘你觉得好看吗?’ “我说我觉得很有意思,有时还读得浑然忘我。 “他却回答:‘我在华沙念书的时候读过,简直无聊死了。’他的法文讲得很好,几乎没半点波兰腔,接着说:‘现在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我什么都不看。’ “雷克勒太太——就是房东太太——坐在桌旁补袜子,不时瞄着炉上的一锅汤。她跟柯斯迪说我是矿坑经理介绍来的,还把我跟她说的转述了一遍。柯斯迪边听边吐着烟,那对亮蓝的眼睛盯着我瞧,目光锐利精明,然后问了几个私人问题。他一得知我从没在矿坑工作过,就再度露出嘲讽的笑容说:‘你大概没搞清楚矿工是干什么的。除非没别的事好做,否则谁会来这里工作。但话说回来,这是你家的事,你肯定有套理由。你住在巴黎哪里啊?’我照实答了。他说:‘我有阵子每年都会去巴黎一趟,不过只在林荫大道活动。你有没有去过拉吕?那是我最爱的餐厅。’我听了有点意外,毕竟你也晓得,那家餐厅并不便宜。” “贵得很。” “他好像发现我有些诧异,因为他又露出那种嘲弄的表情了,但是显然不觉得需要多加解释。我们就东聊聊、西聊聊,后来两个男孩也回来了,大家就一起吃晚餐。饭后,柯斯迪问我要不要一道去小酒馆喝杯啤酒。所谓的小酒馆,也只是一个比较大的空间,一头是吧台,另外摆了几张大理石桌,四周放了些木椅。还有架自动钢琴,已经有人投币,正在演奏着舞曲。除了我们坐的那张桌子外,只有三张桌子有人。柯斯迪问我会不会打贝洛特牌23。因为我跟一些学生学过,所以就说会打。他提议拿酒钱当赌注,我也爽快答应了,他就叫侍者拿纸牌来。我先输了一杯啤酒,后来又输了第二杯。后来他提议赌现金。当晚他动不动就一手好牌,我的运气却特别背。虽然我们赌的金额很小,但我还是输了几法郎。他那天手气特别好,加上酒精作祟,兴致更为高昂,开始说自己的事,没过多久,我从他的谈吐和举止推测,他应该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后来又提到巴黎,问我可认识某某女士或某某夫人,她们都是美国人,露易莎伯母和伊莎贝尔住在艾略特家那段时间,我多少都曾遇到过。他好像跟她们熟稔得多,我不禁纳闷他怎么会跑来当矿工。虽然时间还早,但是我们天一亮就得起床。柯斯迪说:‘离开之前,我们再喝一杯吧。’ “他小口喝着啤酒,还用那双精明的小眼睛盯着我瞧。我明白他让我联想到什么了——一头性情暴躁的猪。 “‘你为什么会来这个鬼矿坑工作呢?’他问。 “‘想体验一下。’我说。 “‘真是疯子啊,小鬼。’他用法语说。 “‘那你又为什么来这里工作呢?’我问道。他耸了耸厚实的肩膀。 “‘我从小就念贵族的军校,我父亲曾经是沙皇底下的将军。大战的时候,我是波兰的骑兵军官,但实在受不了毕苏斯基24,我们一群人就密谋要暗杀他,可惜后来消息走漏,只要遭到逮捕的人全都被枪毙。我好不容易才逃出边境,然后只有加入外籍兵团和到矿坑工作两条路可走,所以就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我先前跟柯斯迪提到自己是矿工助手,他当时没有反应,现在却把手肘靠在大理石桌上,然后对我说:‘用力把我的手推开。’ “我知道这是比力气的老方法,就用手掌抵着他的手掌。他笑着说:‘再过几个礼拜,你的手就不会这么嫩了。’我全力向前推着,但他的手劲如此之大,丝毫没有后退半分,反而慢慢把我的手推回去,一直推下桌面。 “没想到他接著称赞我:‘你力气挺大的。很少有人能够撑这么久。对了,我的助手很不管用,是个瘦巴巴的法国人,力气跟虱子一样小。明天你跟我一起上工,我叫领班让你当我的助手。’ “我就说:‘当然好,你看他会愿意吗?’他回答:‘要点人情,你能出五十法郎吗?’他伸出手,我从皮夹里拿了张钞票给他,然后我们就回住处休息了。我累了一整天,睡得跟猪一样。” “你不觉得矿工很辛苦吗?”我问拉里。 “刚开始的确腰酸背痛,”拉里笑了笑,“柯斯迪跟领班商量后,我就成了他的助手。那时候,柯斯迪工作的地方跟旅馆浴室差不多大,还得通过一条隧道,窄小到只能爬进去。里头热得跟火炉一样,所以我们都打赤膊工作。柯斯迪的身体又胖又白,看起来实在令人反感,活像只巨大的蛞蝓。因为工作的地方非常狭窄,所以气动工具的噪声简直震耳欲聋。我负责把他噼下来的煤块装篮,再把篮子拖到隧道口,等煤车按固定时间开来。煤车载完煤块后,会开到电梯那里。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来矿坑,所以不晓得这是不是普遍的工作模式。虽然看起来外行人也做得来,但实际上却是真他妈的累人。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我们坐下来休息,吃午餐,抽根烟。整天辛苦工作后,我并不后悔,而且,结束后洗个澡真是痛快。我还以为双脚从此都得脏兮兮的了,黑得跟墨汁一样。当然啦,我的双手也起了水疱,痛得不得了,但终究还是痊愈了。我也愈来愈习惯矿坑的工作。” “那你做了多久呢?” “我只当了几个礼拜的矿工助手。那些载煤块的煤车,是由一台曳引机控制的,但驾驶员不大懂机器,发动机经常出毛病。有次他发不动曳引机,整个人不知所措。正好我对机器的运作很了解,就帮忙检查了一下,不到半小时就修好了。领班把这件事告诉经理,经理就把我找去,问我懂不懂车子。后来,他就要我专门负责修理机器。工作本身当然单调,但是非常轻松,而且发动机没再出什么毛病,他们也很满意我的表现。 “我换了工作后,柯斯迪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我们合作得挺愉快,他也习惯跟我相处,我也跟他越来越熟,两个人成天一起工作,晚餐后就一起去小酒馆,睡同一个房间。这家伙特别好笑,很讨人喜欢。他不跟其他波兰人来往,我们还会避开波兰人常去的咖啡馆。他总忘不了自己的贵族身份,又当过骑兵军官,所以根本没把那些波兰人放在眼里。波兰人当然恨得牙痒痒,但是也拿他没办法。柯斯迪壮得跟牛一样,真要打起架来,不管有刀子没刀子,五六个人一起上也打不过他。不过,我还是认识了几个波兰人,他们告诉我,柯斯迪确实在某个骑兵团当过军官,但并不是出于政治因素才离开波兰的。他是因为打牌作弊,被人逮个正着,当场给赶了出去,还被华沙军官俱乐部除名。这些波兰人叮嘱我别跟他打牌,说他碰见他们都有点心虚,因为他们太熟悉他的底细,谁都不肯跟他打牌。 “每次打牌我都输给柯斯迪,不过都输得不多,每晚只有几法郎,但是他只要赢了牌,就会坚持付酒钱,所以算不了什么。我以为自己只是运气差,或者打牌技巧没有他好。可是跟那些波兰人聊过以后,我就开始尽量把眼睛放亮,后来很肯定他绝对在作弊,可是怎么都看不出他如何作弊的。唉,他还真聪明。我很清楚他不可能每次都拿到好牌。我像个山猫一样监视着他,他却像狐狸一样狡猾,而且我猜他也看出我渐渐晓得他的把戏了。有天晚上,我们玩牌玩了一会儿,他盯着我看,露出他招牌式的微笑,不怀好意,又有些嘲讽地开口说:‘要不要我露两手让你瞧瞧?’ “他把整副纸牌拿过去,要我指定一张牌,然后把牌洗了洗,又要我随便抽一张,结果我抽的就是指定的那张牌。他又示范了两三个花招,然后问我会不会玩‘梭哈’。我说会,他就发牌给我,我一共拿到四张A和一张K。 “他问我:‘如果拿到这手牌,你应该会下很高的赌注吧?’我说会,一定会把钱全押了。他笑我是傻瓜,然后把手上的牌摊给我看,竟然是同花顺。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怎么办到的。他看我这么惊讶,就哈哈大笑说:‘要是我真有心骗你,早就让你输到脱裤子了。’我笑着说:‘也差不多了。’他就说这点钱只是小意思,还没办法在拉吕吃顿晚餐呢。 “我们每晚还是继续打牌,打得很高兴。我发现,他作弊与其说是为了钱,还不如说是为了找乐子,能够从耍我之中获得特殊的满足感,我甚至觉得他最开心的就是,我明知道他在作弊,却又看不出其中门道。 “但是这只是他的其中一面,而真正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另一面。我简直无法把这两面当成同一个人。虽然他宣称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以外什么东西都不读,但他其实很有文化素养,非常健谈,爱挖苦人,不留情面又愤世嫉俗,听他说话是很过瘾的事。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床头挂了个十字架,每个礼拜日固定参加弥撒。每个礼拜六晚上,他老是喝得酩酊大醉。我们去的那家小酒馆,礼拜六总是挤满了人,室内烟雾弥漫,有些沉默寡言的中年矿工跟家人一块儿来,也有一群群吵闹的年轻人,还有些满身大汗的男子围着桌子打贝洛特牌,大声叫嚣,他们的太太则坐在后头看着。周围这些人声鼎沸似乎触动了柯斯迪,他会忽然严肃起来,开口谈起神秘主义,天马行空的话题所在多有,他却偏偏挑了这个来谈。我当时对神秘主义毫无所知,只在巴黎读过一篇梅特林克讨论吕斯布鲁克的文章。但柯斯迪却谈到了普洛丁25、雅典大法官狄奥尼修26、鞋匠雅克·伯麦27和艾克哈28等神秘主义学者。听他这个流亡在外的大块头,用如此讽刺、尖酸的口吻,滔滔不绝地谈万物的本质,还有跟上帝合为一体的幸福,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说的东西在我听来都好新奇,我虽然摸不着头绪,却又觉得兴奋莫名,好比神志清醒地躺在阴暗的房间里,忽然有道光线穿透窗帘,心里明白只要拉开窗帘,眼前就是一大片原野,正沐浴在晨光之中。可是他酒醒以后,我只要想引他聊相同的话题,他就对我大发脾气,恶狠狠地瞪着我,没好气地说:‘我当时完全在发酒疯,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我知道他在说谎,他很清楚自己说了些什么,他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当然他确实喝醉了,可是他的眼神,那张丑脸的专注神情,可不是酒精作祟,没那么简单。我还记得他头一回说那些话的时候,有些内容太过惊人,就这么一直烙印在我脑海里。他说万物不是创造而来的,因为无只生无,并不生有,万物本身就是永恒的表征。这点还可以接受,但是他接着又说,善和恶都是神性的直接表征。当时咖啡馆又脏又吵,搭配着钢琴的舞曲伴奏,他的这番话听来实在突兀。” 2 为了让读者稍微喘口气,我在此另起一段,这只是单纯从阅读的方便来考虑的,我和拉里的对话并未中断。我也要借此机会说,拉里说话相当从容,用词遣句小心谨慎。诚然,我并未如实逐字呈现,但是已尽力重现他言谈的内容和态度。他的声调浑厚,听来十分悦耳,说话时不带手势,边说边抽着烟斗,偶尔会停下来重燃烟斗。他会注视着你,深邃的眼眸里有一种愉悦又古怪的神情。 “后来春天到了,对于平坦荒凉的乡间来说有些晚了,依然是寒冷阴雨的天气,但偶尔会有暖和的晴朗日子,教人想一直留在地面上,而不是坐着摇摇晃晃的电梯深入数百英尺下,跑到地球的肚子里,跟穿着肮脏吊带裤的矿工为伍。春天虽然来了,但是在污浊的矿坑里,它却像没存在感的害羞鬼,生怕打扰到别人,好比水仙或百合花,开在贫民窟某栋房子窗台上的盆栽里,再漂亮都显得格格不入。某个礼拜天早上,我们照旧起得晚,慵懒地躺在床上。我当时在读书,柯斯迪忽然对我说:‘我要离开这里,要不要一起走?’ “我知道很多波兰人都会在夏天回波兰帮忙收割,但当时季节还没到,更何况柯斯迪根本无法回波兰。 “我问:‘你要去哪里?’他回答:‘去旅行,穿越比利时,再到德国,沿着莱茵河走。我们可以找个农场的工作来度过夏天。’我没用多长时间就下定决心,跟他说:‘感觉挺有趣的。’ “第二天,我们一起跟领班辞职。我找到一个矿工,他愿意用背包换我的提袋,我还把用不上或背不动的衣物送给雷克勒太太的小儿子,因为我们的个子差不多。柯斯迪留了个袋子,把必要的东西装进背包,第二天喝了房东太太准备的咖啡后,我们就出发了。 “我们并不急着赶路,因为最快也要等到收割的季节,农场才会找人帮忙,所以就慢慢横跨法国和比利时,取道那慕尔和列日,再从亚琛进入德国。我们每天顶多走十到十二英里路,遇到看起来不错的村庄,就会住一晚上,反正再怎么样都有旅馆可以落脚,也有小酒馆可以吃饱喝足。整体来说,天气十分宜人,先前在矿坑待了好几个月,如今能呼吸新鲜空气还真是舒服。我从来就不晓得青草如茵的绿地是这么美丽,未吐新叶、覆着淡绿薄雾的树枝是这么可爱。柯斯迪开始教我说德语,他的德语跟法语一样流利。一路上,他会告诉我眼前每一种东西的德文,牛只、马匹、男人等,后来又教我复述简单的句子,顺便消磨时间。等到了德国境内,我至少可以用德语说出我想要的东西了。 “科隆虽然不算顺路,但是柯斯迪坚持要去一趟,说是要看圣乌苏拉教堂。我们一到科隆,柯斯迪就自个儿跑去狂欢,整整三天不见踪影。等他回到活像工人宿舍的房间,脸色非常难看,原来他跟人打了架,眼睛黑青淤血,嘴唇还划有一道伤口,看起来实在可怕。他足足睡了二十四小时。后来我们顺着莱茵河山谷前往达姆城,他说那边乡村地带的工作机会最多。 “我从来没过得这么惬意。多亏接连的好天气,我们漫步穿越许多小镇和村落,遇到不错的景色,就驻足欣赏,随处找地方过夜,还有几次睡在阁楼的稻草堆里,吃喝则在路边旅舍解决。我们后来到了酒乡,就不喝啤酒,改喝起葡萄酒。我们在酒馆喝酒的时候,就跟店里的客人交朋友,柯斯迪那豪爽的性情让人容易卸下心防。他们一起打德国的斯卡特牌。他打牌照样煳弄人,可是个性讨喜,又会讲低级笑话,大伙都听得不亦乐乎,输钱也输得心甘情愿。我顺便也跟这些人练习德语。我在科隆买了本英德会话的语法书,进步得很快。晚上,柯斯迪在大量黄汤下肚后,总出现近乎病态的偏执,高谈阔论人类为何无法逃离孤独,何谓灵魂的黑夜29,以及与神合而为一的极乐境界。可是到了大清早,我们穿越风光明媚的乡间,小草仍沾有露水,我怂恿他再多说一些时,他却发起脾气,只差没动手打我。 “他会破口大骂:‘闭嘴,你这笨蛋,为什么问这种无聊的事?来,继续练德文。’ “柯斯迪的拳头活像铁锤,而且说打就打,根本没法跟他争辩。我看过他发火的模样,很清楚他一拳就能把我打昏,把我留在水沟里,八成还会趁机掏空我的口袋。我实在搞不懂他这个人。葡萄酒可以打开他的话匣子,他会谈到让你明白什么叫妙不可言,完全没有平时操的一口粗话,好比脱掉了矿坑里穿的肮脏吊带裤。他的谈吐得体,口才极好。我敢肯定他是出于真心诚意。我不晓得哪来的领悟,但总觉得他之所以去矿坑辛苦干活,是为了折磨自己的筋骨。我认为,他很厌恶自己庞大粗糙的身体,所以存心要找罪受,而他所有的欺诈、刻薄、凶狠,都是要用意志力抗拒——我也不知道这该叫什么——抗拒自己根深蒂固的神性,抗拒内心对上帝的渴望,这种渴望让他既害怕又着迷。 “我们就这么晃悠晃悠,春天也到了尾声,树木长满了绿叶。葡萄园里的葡萄结实累累。我们都尽量沿着泥巴路走,路上的灰尘愈来愈多,不久就来到达姆城近郊,柯斯迪建议我们开始找工作。我们的钱快花完了,虽然我口袋里还有半打旅行支票,但是我早打定主意能不用就不用。我们只要看到还不错的农舍,就会停下来问他们要不要帮手。想想也知道,我们的外表不怎么讨喜,满头大汗,而且全身灰扑扑、脏兮兮的。柯斯迪活像个流氓,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们三番两次都碰钉子。有个农场主人愿意雇用柯斯迪,但是不想一起雇用我,柯斯迪直接告诉他说我们是哥们儿,所以要同进退。我要他自己去,但他就是不肯。我还挺意外的,虽然说我知道自己对他没什么用处,他仍然莫名地欣赏我,但是我还真没料到,他会因为我而拒绝眼前的工作。我们继续往前走着,我渐渐觉得良心不安,毕竟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他,甚至觉得他很惹人厌,但是每当我想说点话感谢他的照顾,他就把我臭骂一顿。 “不过,我们总算时来运转了。我们行经某个低谷中的村子,看见一栋挺气派的农舍,看起来还不错。我们敲了敲门,一个女人打开门,我们照例介绍自己,说不收工钱,只要有饭吃,有地方住就好,想不到她没有给我们吃闭门羹,反而叫我们等一下,然后向屋里呼唤了两声。一个男人随即走了出来,把我们好好打量了一番,问我们是哪里人,还想看我们的证件。他一得知我是美国人,就瞪了我一眼,好像不大高兴,但还是请我们进屋喝了杯葡萄酒。他把我们带到厨房坐下,刚才的女人端来一大壶酒和几只杯子。男人说之前雇用的工人被公牛戳伤,还在医院里休养,等收割后才有办法上工。另外,大战死了那么多人,其余的都跑到莱茵河沿岸的新兴工厂,现在想找临时工简直难如登天。这点我们早就料到了。简单说吧,他最后雇用我们了。农舍内部虽然很大,但他好像不想让我们待在那里,说谷仓放干草的阁楼里有两张床,可以作为我们睡觉的地方。 “工作本身并不辛苦,主要是照顾牛猪,不过有些机器常发生故障,我们得好好修理。但我还是有时间偷闲,我很喜欢绿草的芳香,傍晚常常四处闲逛、发呆,日子过得很不错。 “这家人姓贝克,成员就是贝克先生、贝克太太、守寡的媳妇和几个孙儿。贝克先生年近五十,身材壮硕,头发花白。他曾经参加过大战,腿部受过伤,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由于伤口疼痛难耐,他得靠喝酒来止痛,睡前老是喝得醉醺醺的。柯斯迪跟他处得很好,常在晚餐后跟他一起去酒馆打斯卡特牌,大喝特喝。贝克太太原本是雇来的女工。他们把她从孤儿院领了出来,贝克先生在前妻死后不久就娶了她。她的年纪差贝克先生一大截,长得颇有姿色,身材丰满,两颊红润,头发秀丽,看起来性感撩人。柯斯迪没多久就断定,这其中一定有搞头。我要他别做傻事,毕竟我们有份不错的工作,可不想因此丢了饭碗。柯斯迪就笑我说贝克先生满足不了太太,而且是她自己卖弄风骚。我晓得要他守规矩是白费唇舌,但还是叮咛他当心点。就算贝克没发现他的企图,也别忘了还有一个观察入微的媳妇。 “媳妇名叫爱莉,长得很高,骨架粗大,只有二十来岁,黑眼睛黑头发,蜡黄的方脸显得阴沉。丈夫在凡尔登阵亡,她当时仍然在服丧。她是很虔诚的教徒,礼拜天早上总会走到村里做弥撒,下午则固定会去做晚祷。她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遗腹子,吃饭时除了骂孩子以外,从来都不开口。她在农场的工作量很轻,多数时间都在带孩子,晚上就独自坐在客厅读小说,而且会把门开着,这样孩子哭了就能马上听到。不过,爱莉跟贝克太太彼此不对路子。爱莉很瞧不起贝克太太,因为贝克太太是个孤儿,又当过用人,如今竟然以女主人的身份发号施令,爱莉心里非常不满。 “爱莉是富农的女儿,带来了一大笔嫁妆。她不是在村里学校上的学,而是就读于邻近的茨温根贝格女子中学,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至于可怜的贝克太太,十四岁就来农场工作,对她来说,看书写字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也是两个女人处不来的原因。爱莉只要有机会就卖弄学问,贝克太太气得满脸通红,质问说农妇学问好又有什么用。爱莉就会望着手腕上那死去丈夫的军籍牌,表情阴沉,语气挖苦地说:‘才不是农妇咧,只是寡妇而已,丈夫也不过是替国家战死的英雄罢了。’ “可怜的贝克先生只能常常当和事佬。” “那他们对你有什么看法呢?”我打断拉里的话。 “噢,他们以为我是美国的逃兵,只要回美国就得坐牢,所以才不跟贝克和柯斯迪去馆子喝酒,以免引人注目,搞得村里的警察来问话。爱莉一得知我在学德文,就把自己的旧课本拿出来说要教我。于是晚餐过后,我和她就会去客厅,留贝克太太在厨房。我会大声朗读课本内容,她负责纠正我的发音,努力教我认识一些我搞不懂的单词。我猜想,她与其说是在帮助我,不如说在做给贝克太太看。 “柯斯迪那阵子都在设法勾引贝克太太,但都不得其门而入。贝克太太个性开朗乐天,不介意跟柯斯迪说说笑笑。柯斯迪则是对女人很有一套。我猜贝克太太晓得他别有用心,搞不好还很得意。后来柯斯迪真的捏了她一把,她却警告柯斯迪别毛手毛脚,还赏了他一记耳光。那力道绝对不轻啊。” 拉里这时语带犹豫,害羞地笑了笑。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女人缘,可是我后来才意识到,呃,贝克太太喜欢上我了。这实在让我怪不舒服。一来她年纪比我大得多,二来贝克先生待我们不薄。吃饭的时候,贝克太太负责分菜,我不由得发觉她给我的菜总是比较多,而且她好像伺机要跟我独处,不时向我露出很有挑逗意味的微笑。她也会问我有没有女朋友,还说年轻人在这种地方,交不到女友一定很苦闷,诸如此类的事,我想你也晓得。我只带了三件衬衫,早就穿得十分破旧。有一次,贝克太太说我穿成这样太寒酸了,要我拿给她缝补一下。这番话让爱莉听见了,等我们两人单独聊天时,就说如果我有东西要补,她很愿意代劳。我说没关系。没想到,不出两天的光景,我的袜子竟全补好了,衬衫也都缝了补丁,整齐地摆在阁楼的长凳上,只是我不晓得是贝克太太还是爱莉帮的忙。当然,我没有把贝克太太的话放在心上,她是和蔼可亲的长辈,也许只是母性使然,但有一天,柯斯迪开口了。 “‘你听好,她看上的不是我而是你,我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少胡说八道,她当我母亲还差不多。’ “‘有什么关系?放手追就对了,老弟,我不会妨碍你的。她虽然不年轻,但身材还是很不错的。’ “‘喂,你有完没完。’ “‘有什么好犹豫的?不用在意我。我可是通情达理的人,晓得天涯何处无芳草的道理。我也不会怪她的。你还年轻,我也年轻过。青春不等人啊。’ “我实在不想相信有这种事,柯斯迪又说得这么肯定,让人听了不太高兴。我不晓得该怎么办,后来逐渐回想各种蛛丝马迹,包括爱莉说的那些我之前没留意过的事情。待我想通以后,我十分确信爱莉都看在眼里。我刚好和贝克太太两人在厨房的时候,爱莉会突然跑进来,感觉像在监视我们,想要抓把柄似的,我很不喜欢这样。我知道她讨厌贝克太太,不会放过找麻烦的机会。当然啦,我也知道自己没有把柄可抓,但是她有副坏心眼,难保不会捏造个谎言向贝克先生告状。我既然束手无策,只好努力装傻,无视贝克太太的用心。农场的生活很自在,我也乐于工作,可不想还没收成就提早走人。” 我的嘴角不自主地上扬,可以想象拉里当时的模样:穿着补好的衬衫和短裤,脸孔和脖子被莱茵河谷的太阳晒得黝黑,身材匀称修长,双眼深嵌在眼窝里。我相信,正值中年且丰满的贝克太太一看见他,绝对是春心荡漾。 “那后来呢?”我问。 “那年夏天过得特别缓慢。我们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割完草还得叠成堆。后来樱桃熟了,我就跟柯斯迪爬梯子摘樱桃,贝克太太和爱莉把樱桃装进大篮子里,由贝克先生拿到斯文根堡去卖。后来,我们也开始割裸麦。当然,照顾农场的牲口是例行公事。我们天还没亮就起床,一直工作到天黑才休息。贝克太太好像看我一直没上钩,也放弃了。毕竟我总在不得罪她的情况下,尽可能跟她保持距离。每天晚上,我累到没力气读德文,晚餐后都直接回阁楼倒头就睡。贝克先生和柯斯迪多半还会去村里的酒馆。柯斯迪回来的时候,我睡得正熟。由于阁楼里头很热,我总习惯裸睡。 “某天夜里,我忽然被吵醒,起初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半梦半醒间,有只温暖的手捂住了我的嘴,我这才发觉有人摸上我的床。我把那只手拉开,却换成嘴巴凑了上来,还有两只胳膊环抱着我,我可以感觉到贝克太太的巨乳正压着我的身体。 “‘别作声30,’她用气音说着,‘别作声。’她的身子紧挨着我,火热的丰唇亲着我的脸,两手在我身上游移,双腿交缠着我。” 拉里一时语塞,我咯咯笑着。 “那你怎么办?” 他难为情地笑了笑,双颊有些泛红。 “还能怎么办?我听见柯斯迪在旁边鼾声如雷。一直以来,我都觉得约瑟31的处境有些好笑。我当时才二十三岁,不可能把场面搞得很难堪或赶她走。我也不想伤她的心,只好顺其自然了。 “事后她熘下床,蹑手蹑脚爬下阁楼。我当时长叹了口气,如释重负。我都快被吓死了,心想:‘天哪,实在好险!’我想贝克先生可能喝得醉醺醺回家,昏昏沉沉就睡死了,但他们毕竟同床,搞不好他会醒来,发现妻子不在床上。别忘了还有爱莉,她老说自己睡眠质量很差,如果她还醒着,一定听见贝克太太下楼走出屋子了。但是忽然间,我想到贝克太太在我床上的时候,自己一直被一片金属给碰到。当时我并没有特别注意,你也晓得那种情况下谁管这种事,我当然也没有多想。可是事后当我坐在床沿上,正在为各种可能的后果烦恼时,脑袋里忽然冒出这件事,整个人吓得站起身来。那块金属片正是爱莉丈夫的军籍牌,她一直挂在手腕上,所以跟我偷情的不是贝克太太,而是爱莉才对。” 我听了不禁大笑出声,停不下来。 “你可能觉得好笑,”拉里说,“我当时可是笑不出来。” “那你现在回想起来,难道不觉得这件事挺滑稽的吗?” 拉里勉强挤出浅笑。 “也许吧。但是事情被弄得很尴尬。我不晓得会有什么后果,而且我并不喜欢爱莉,她实在很讨人厌。” “但你怎么会把两个人搞混呢?” “那时乌漆麻黑的。她只叫我不要出声,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她们两个人都挺高大的。我晓得贝克太太对我有意思,但从没想到爱莉会看上我。她明明很思念自己的丈夫。我点了根烟,思考眼下的情况,越想越不高兴,最好的办法就是马上离开。 “我以前常咒骂柯斯迪,因为他特别难叫醒。在矿坑工作那阵子,我总要死拉活拉才能把他叫起来,不然上工绝对会迟到。不过,现在我倒很感谢他睡得这么沉。我点起灯笼,穿好衣服,把东西塞到背包。东西不多,三两下就整理好了。我背起背包,穿着袜子,穿越阁楼,到了楼梯下才穿起鞋子,再吹熄灯笼。当晚没有月亮,外头一片漆黑,不过我还认得路,就往村子的方向走去。我的步伐很快,打算趁夜深人静时穿越村子。斯文根堡就在十二英里外。我抵达的时候,才初闻人声走动。我永远忘不了那段路途:一路上万籁俱寂,只剩我的脚步声,以及农场三不五时传来的鸡叫。后来天空渐显灰白,既不算亮又不太黑,接着是第一道曙光,太阳升起,鸟儿全都开始歌唱,翠绿的乡间、田野和树林,还有田埂中的麦子,在清晨的寒光中显得银闪闪的。我在斯文根堡喝了杯咖啡,吃了面包卷,就去邮局给美国运通发电报,把我的衣服和书都寄到波恩去了。” “为什么寄到波恩?”我打断他。 “我们沿莱茵河步行的时候在那里停留过,我很喜欢那座城市,阳光照耀在屋顶与河面,还有古意浓厚的狭窄巷弄、各式别墅花园、栗树夹道的大街,以及洛可可风格32的大学建筑上时,尤其令我着迷。我突然觉得去那里待一阵子也不赖,只是得先好好整理仪容,当时我跟流浪汉没两样,即使找到住宿的地方,人家也不见得信得过我。所以,我就搭火车到法兰克福,买了一只旅行袋和一些衣物。我在波恩前后待了一年左右。” “那在矿坑和农场工作的经历,有没有带来什么收获呢?” “有啊。”拉里点头微笑。 但他没有再说下去。那时我已算是很了解他,他愿意开口就自然会说,不愿意的话就会客套地回避,追问只是白费功夫。在此得提醒读者,上述这些经历都是事发十年后他才告诉我的。我们取得联系之前,我并不晓得他的行踪,也不清楚他过得如何,对我而言,他跟死了没两样。要不是我和艾略特仍有交情,因此得知伊莎贝尔的大小事,进而想起拉里,我肯定早忘了他的存在。 3 伊莎贝尔跟拉里解除婚约后,第二年六月初就和格雷·马图林结婚了。这时巴黎正值度假旺季,有许多盛大的宴会,艾略特很不想就此错过,但他对家族有着强烈的使命感,无法忽略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而伊莎贝尔的两个兄长都派驻在太远的地点,没办法请假出席,故而艾略特理应不辞辛劳到芝加哥,充当伊莎贝尔的主婚人。有鉴于法国贵族就连上断头台都盛装打扮,他也特地去伦敦定做了新礼服、一件双排扣的青灰色背心和一顶丝绒礼帽。回巴黎后,他请我瞧瞧他穿上这套衣服的样子。他当时心烦意乱,因为挑的淡灰色领带虽适合婚礼,却让平日别在领带上的灰珍珠别针不大起眼。我建议他改用翡翠钻石别针。 “我如果是宾客,当然可以,”他说,“但是我的身份可是主婚人,总觉得要用珍珠才行。” 艾略特很满意这桩婚事,各方面都符合他的标准。每次提及此事,他就显得矫揉造作,口吻活像公爵遗孀在评论门当户对的贵族联姻。他甚至重金买下纳提叶笔下一幅法国公主的精美画像,当作结婚贺礼,欣喜之情可见一斑。 亨利·马图林帮小两口在阿斯特街买了栋房子,既靠近布雷德利太太家,又离自己湖滨大道的豪宅不远。说巧不巧,马图林买下房子之时,葛瑞格·布拉巴松恰好也在芝加哥,因此装潢就交给他全权处理,不过我怀疑这是艾略特的如意算盘。艾略特回到欧洲,决定不参加巴黎众多宴会,而是直接来到伦敦,带来照片展示装潢成果。葛瑞格大胆发挥创意,客厅采用乔治二世风格,大气华美,书房将来要供格雷休息,设计灵感来自慕尼黑狩猎宫的房间,富丽堂皇,除了没地方放书以外,其余堪称完美。至于葛瑞格替小两口精心设计的双人卧房,更是舒适无比,要不是摆了两张小床,恐怕连法王路易十五和蓬帕杜夫人在这里幽会也会感到舒适。而伊莎贝尔的浴室,就算路易十五见到也会大开眼界:墙壁、天花板、浴缸都是由玻璃制成的,墙上有许多银色的鱼,在金色水草之中悠游自在。 “当然啦,房子并不大,”艾略特说,“但是亨利跟我说,光是屋内装潢就花了他十万元,这对很多人来说完全是天价。” 而婚礼本身则是在圣公会能力所及,极尽铺张奢华之能事。 “不比巴黎圣母院的婚礼啦,”他得意地告诉我,“但就新教的婚礼来说,该有的品味绝对没少。” 报纸写得煞有介事,艾略特随手丢给我一份剪报,并给我看伊莎贝尔和格雷的结婚照:伊莎贝尔穿着婚纱,高挑靓丽;格雷壮硕挺拔,穿着礼服显得略有些别扭。另外还有两人与伴娘们的合照,以及跟布雷德利太太和艾略特的合照。布雷德利太太身穿贵气礼服,艾略特则手握新买的大礼帽,散发出别人模仿不来的优雅自持。我向他询问布雷德利太太的近况。 “她瘦了不少,脸色都不大好看,但精神倒是不错。虽然这桩婚事让她忙不过来,但现在尘埃落定,她可以好好休息了。” 一年后,伊莎贝尔生了个女儿,顺着当时的流行取名为琼恩。隔了两年,她又生了一个女儿,又按那时的流行取名为普丽西拉。 亨利·马图林有名合伙人过世了,另外两名合伙人承受着不小的压力,不久后也退休了。公司向来都是由他专制独断,如今更是名正言顺归他所有。他实现了长期以来的野心,还找儿子格雷来合伙,后来公司获利不菲,蒸蒸日上。 “他们短短时间内就大发利市!”艾略特说,“格雷不过二十五岁,年收入已经有五万美元,这还只是起步而已。美国的资源无穷无尽,这可不是一时的繁荣啊,而是伟大国家的正常进程。” 他难得有满腔的爱国热忱。 “亨利·马图林活不了太久,他有高血压。而格雷到了四十岁,就会有两千万身家了。了不起,真是了不起。” 艾略特和姐姐固定有书信往返,多年来,他总是三不五时向我转述他姐姐的事。格雷和伊莎贝尔婚后幸福快乐,两个孩子也十分可爱。依艾略特所言,他们的生活恰如其分。无论是请客或受邀,场面之阔绰自然都不在话下。艾略特还得意地说,这小两口接连三个月都不是自个儿吃晚餐。如此欢快享乐的生活因马图林太太的逝世而中断。马图林太太就是那位面无血色、出身显赫的妇人,亨利·马图林之所以跟她结婚,就是看中她在芝加哥的人脉,希望图个身份地位,毕竟亨利的父亲原先不过是乡巴佬。为了表示对马图林太太的敬意,小两口整整一年请客都请得很收敛,最多不过六个人。 “我一直都建议至少八个人,这样恰恰好,”艾略特说道,决定乐观看待这件事,“聊起来比较亲近,彼此能好好说话,又不失宴会的感觉。” 格雷对妻子十分慷慨。第一个孩子出世后,他送给伊莎贝尔一枚钻戒;到了第二胎,他送了件黑貂皮大衣。他工作忙碌,所以很少离开芝加哥,但只要能够放几天假,全家就会到亨利·马图林在玛文的大宅去度假。亨利特别宠爱儿子,可以说有求必应。某次圣诞节,他在南卡罗莱纳州帮格雷买下一座农场,让他能一边享受两周的假期,一边尽情地猎野鸭。 “当然啦,我们这两位商场的王者,就像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艺术作品的赞助人,靠着经商致富。拿梅迪奇家族来说好了,两任法国国王都娶了这个望族的女儿,完全不觉得委屈了自己,不难想见未来有一天,欧洲贵族也会向我们的公主求婚的。雪莱不是说过吗?‘伟大时代就此展开,黄金岁月已然再临。’” 多年来,布雷德利太太和艾略特的投资都交给亨利·马图林处理,姐弟俩向来信赖他精准的判断,这可是其来有自。亨利从不做投机买卖,而是把钱投资于较稳健的股票,而随着股票的价值飞涨,他们发觉原本那点财产愈来愈可观,既惊又喜。艾略特告诉我,他连根指头都不用动,一九二六年的财产就是一九一八年的两倍。如今他六十五岁,头发花白,脸上刻着皱纹,挂着眼袋,但却无畏年老,身材依然匀称,腰杆仍旧笔挺。他无论抽烟喝酒都很节制,又特别留意外表仪容。为了不让时光摧残,他请伦敦一流的裁缝师量身定制衣服,也找特约理发师为他打理门面,更有按摩师傅每天早上来助他维持良好体态。他早已忘了自己曾是汲汲营营的生意人,反倒常有意无意透露自己早年曾在外交圈打滚,但是从不把话说明白,因为他没笨到编造一戳就破的谎话。我得说,如果哪天需要画幅大使的肖像,我二话不说绝对选艾略特当模特儿。 但是好景不长。当初提携艾略特的贵妇年事已高,而她们在先生去世后,被迫将豪宅让给媳妇,改住切尔腾罕的度假别墅或摄政公园附近较不起眼的房子。斯塔福家族的宅第改作博物馆,寇松家族的大宅成了某机构总部,德文郡家族的房子则待价而沽。艾略特在考斯度假时乘坐过的帆船也已转手。眼下当道的上流人士觉得艾略特这种老人毫无用处,嫌他烦人又可笑。他们仍会参加他在克拉布利奇饭店举办的午宴,但艾略特这般机智,晓得他们赏光是为了见见彼此,并不是想来探望他。邀请函散落在桌上任他挑选的情景不再,如今他常落得独自在房里用餐,生怕别人发现这么丢脸的事。英国那些有身份地位的女子若因丑闻缠身而遭上流社会封杀,便会开始培养对艺术的兴趣,镇日与画家、作家和音乐家等文人雅士为伍。唯艾略特心高气傲,可不想如此羞辱自己。 艾略特跟我说:“政府征收遗产税,加上许多商人大发战争财,把英国上流社会给搞垮了。人们好像不在乎来往的对象了。伦敦还是有些老牌的裁缝师和鞋帽匠,我应该活不到他们关门大吉,但是除此之外,伦敦根本就完蛋了。老朋友啊,你晓得圣厄斯饭店已经开始雇用女招待员了吗?” 他说这话时,我们刚吃完一场午宴,离开卡登饭店没多久。午宴上还发生了一桩挺糟糕的事。东道主收藏了许多知名画作,一名叫保罗·巴顿的美国年轻人表示想看看这些收藏。 “听说你们有幅提香33的作品?” “本来有的,不过卖到美国去了。有个犹太佬出了一大笔钱,我们那时候刚好手头很紧,所以就卖掉了。” 我发现艾略特满脸不悦,恶狠狠地瞅着面前这位谈笑自若的侯爵,就猜那幅画应该是艾略特买下来的。他出身于弗吉尼亚州,祖先签署过《独立宣言》,如今遭人如此奚落,简直怒不可遏,他这辈子还没受过这种羞辱。尤有甚者,他对保罗·巴顿一向深恶痛绝。保罗年纪轻轻,战后不久就来伦敦,他当时二十三岁,金发帅气,天生具有魅力,不但舞技一流,更兼财力雄厚。他起初带了封推荐函来见艾略特,基于天生的好心肠,艾略特自然介绍了一些朋友给他认识。 不仅如此,艾略特还给他不少宝贵忠告,教他应对进退的道理,并根据自身以往经验,示范如何对贵妇献殷勤,以及倾听达官显要腻味的言谈。这些伎俩让人纵使缺乏人脉,仍可跻身上流社会。 岂料,保罗·巴顿所进入的社交圈,跟艾略特·谭伯顿当初辛辛苦苦打入的社交圈,可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眼下的圈子一心只顾自娱享乐,而保罗·巴顿凭着爽朗的性情、出色的仪表与迷人的风度,短短几周内的成就,就抵得上艾略特多年的苦心经营。不久后,他就不用艾略特协助了,而且并不觉得难为情。两人碰面时,保罗亲切依旧,但态度随便,惹恼了身为长辈的艾略特。艾略特请客并非依据个人好恶,而是取决于能否带动气氛,由于保罗的人缘佳,因此艾略特经常邀请他参加每周的午宴。但是,这年轻人吃得可开了,行程排得满满,有两次更是临时爽约。艾略特自己以前也常如此,很清楚这是因为别的邀约更吸引人。 “我没要你一定得相信我,”艾略特气冲冲地说,“但是千真万确,我现在只要见到他,他就一副敷衍我的样子。好大的胆子。还敢说什么提香。”他连声音都气到颤抖。“真要有幅提香的画,他连认都认不出来。” 我从没看过艾略特如此愤怒,猜想导火线是他认定保罗·巴顿故意要给他难堪。保罗可能听说艾略特买了画,就借着侯爵的回答拿艾略特开涮。 “他根本就是卑鄙的势利鬼,这世上我最痛恨势利鬼了。要不是我,他算哪根葱呀。他父亲是做办公家具的,你说荒不荒唐,办公家具?”他不屑地加重了语调,“我逢人就说,这小子在美国默默无闻,出身非常寒酸,但是他们却毫不在乎。相信我,英国社交圈没搞头了,跟渡渡鸟一样绝迹了。” 艾略特觉得法国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年轻时认识的社交名媛如果还健在,都把时间拿来打桥牌(他最讨厌桥牌)、祷告或是带孙子了。工厂老板、阿根廷人、智利人,与丈夫分居或离婚的美国贵妇,住在壮观气派的贵族大宅中,请起客来极尽奢华之能事,但令艾略特气结的是,宴会上却充斥许多法语腔调粗俗的政客、不顾餐桌礼仪的新闻记者,甚至还有难登大雅之堂的演员。此外,许多名门望族的儿子娶了商人的女儿,竟毫不引以为耻。诚然,巴黎的生活欢快热闹,但这种热闹太不入流了!年轻人努力及时行乐,老爱去那些密不透风的小夜店,喝着一百多法郎一瓶的香槟,跟不三不四的人挤在一块儿跳舞到清晨五点钟。四处弥漫的烟雾、热气和噪声,让艾略特头痛欲裂。这样的巴黎已非三十年前他钟情的精神故土,更非善良的美国人死后安息之地。 4 但艾略特有项过人的天赋,他总能掌握上流社会的趋势,他料定蔚蓝海岸将成为达官贵人、名流雅士的度假胜地。他过去曾在梵蒂冈工作,回程会在蒙特卡洛的巴黎饭店下榻几日,或到戛纳某个朋友的乡间别墅小住一下,因此十分熟悉那一带的海岸。不过先前他都是冬季造访,近来却听闻不少口耳相传,许多人开始认为蔚蓝海岸也是夏天的好去处。于是,饭店开始在夏季营业,游客的名字逐一刊载于巴黎的《先锋报》社交专栏,艾略特读到熟悉的名字,赞许之情溢于言表。 “我实在受不了城市生活,”他说,“我活到这把年纪,该准备来享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了。” 这话听起来让人费解,其实不然。艾略特向来认为,大自然有碍社交生活,因此受不了有些人宁愿大老远去游湖看山,也不愿欣赏眼前的摄政时代五斗柜或华多的画作。当时,他手头刚好十分宽裕。亨利·马图林一来禁不住儿子不断催促,二来受不了许多朋友竟靠玩股票一夕致富,终究顺应这股潮流,逐渐扬弃保守的观念,认为自己没理由不搭顺风车。他遂写信给艾略特,说虽然自己反对赌博,但投资股票是两码子事,代表他深信美国拥有无穷无尽的资源。亨利乐观的态度其来有自,毕竟美国的进步是时势所趋。他在信末表示,已帮布雷德利太太融资买进若干稳健的股票,而且好消息是她已赚了两万元,最后他还提到,若艾略特想赚点钱,不妨托他代为买卖股票,保证不会失望。而善于引经据典的艾略特,便套了句王尔德的话,说他什么都能抵抗,但就是抵抗不了诱惑。结果从此以后,他一改多年来关注上流社会消息的习惯,每天《先锋报》和早餐送来后,率先翻阅的都是股票市场相关报道。亨利·马图林成功帮艾略特大捞了一笔,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赚了足足五万元。 他决定把这笔钱拿出来,在蔚蓝海岸买栋房子。为了逃离现实世界,他选择在昂蒂布这个小镇置产。昂蒂布的位置优越,就在戛纳和蒙特卡洛之间,他往来两地都很方便。不晓得是天意安排或是他的直觉使然,昂蒂布没多久便成了上流人士的重镇。不过若住在花园别墅中,颇有郊区俗不可耐的气息,有违艾略特挑剔的品味,所以他在旧城海滨买了两栋房子,打通以后安装中央暖气、浴室,以及各项美国强势出口至欧洲的卫生设备。当时业界正流行酸洗,艾略特把普罗旺斯风格的老家具全经酸洗处理,并审慎迁就现代风格,复上现代感的布料,屋内陈设逐渐成形。他仍无法接受毕加索和布拉克等抽象三維派画家的作品——“看不下去啊,老朋友,看不下去。”他认为他们被收藏家过度吹捧。相较之下,他终于愿意花钱在原本看不顺眼的印象画派身上,所以墙上挂了不少美丽的画作。我还记得有一幅是莫奈画的,众人在河上划船,一幅是毕沙罗画的塞纳河畔的码头和桥梁,一幅是高更画的塔希提岛风景,另有一幅雷诺阿画的少女侧脸,黄黄的长发披在背上,可爱迷人。装潢好的房子让人耳目一新,貌似朴素简约,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所费不赀。 自此打开了艾略特这辈子最为辉煌的时期。他把自己在巴黎的大厨带在身边,没多久,他家的菜肴就成了蔚蓝海岸数一数二的美味。他的管家和用人一律穿着白衣,挂着金肩带。他宴客排场丰盛,但从不流于俗气。地中海海岸四处都是欧洲来的王公贵族。有的受宜人气候吸引,有的是流亡在外,有的则想逃离不堪的过去或门户不对的婚姻,所以待在国外比较方便。举凡俄罗斯的罗曼诺夫王室,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室,西班牙、两西西里34与帕尔玛等地的波旁王室,温莎和布拉甘萨的王室,瑞典和希腊的王室等,艾略特都热情款待。即使那些来自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或比利时的,未具王室血统的公爵夫妇或侯爵夫妇,艾略特也来者不拒。每逢冬季,瑞典国王和丹麦国王会来此小住,西班牙阿方索国王也不时会匆匆来访,艾略特都尽责招待。我十分钦佩他,既能礼数周全地向这些达官贵人打躬作揖,又不失美国公民不卑不亢的气魄,体现出人人生而平等的精神。 过了多年来东奔西走的生活后,我在法国南部费拉角买了栋房子,因此常跟艾略特见面。当时我在他眼中的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语,他有时会请我出席极为盛大的宴会。 他会说:“当作卖我面子吧,老朋友。当然你也晓得,王公贵族实在扫兴,但有客人想见见他们,而且我理应关照这些可怜的家伙。但谁都知道他们根本不配,这些都是全世界最忘恩负义的人,一旦你没有利用价值,就被当成破衬衫扔掉。他们就算获得你再多的恩惠,也不会懂得多费心稍微帮你的忙。” 艾略特花了不少功夫跟当局搞好关系,因此当地行政长官、教区主教和代理主教常成为他的座上宾。这位主教以前是骑兵军官,大战时还指挥过骑兵团,脸色红润,身材高大,操着过去在军中粗鲁夸张的言语。他身旁的代理主教则神情严肃,面容枯藁,一副如坐针毡的样子,生怕主教说出丢脸的话,老是露出不以为然的微笑,听着主教讲自己最爱的故事。但是主教把教区管理得极为出色,讲道的口才一流,跟他在午宴席间的妙语连珠同样引人入胜。他相当赞赏艾略特对教会的乐善好施,也喜欢他待人亲切的态度,以及提供的美酒佳肴,两人因而成了好朋友。所以,艾略特想当然会颇为得意,觉得两边都能吃得开。我甚至敢说,他自认为找到了两全其美的办法,可以既拜上帝又拜金。 艾略特对于自己的房子甚是得意,迫不及待想在姐姐面前展现一番。他老觉得布雷德利太太的赞赏有一丝保留,故而打算给她瞧瞧自己目前的生活品味,以及往来朋友的身份地位,这是对她态度的最佳反击,让她不得不承认艾略特成功致富。艾略特写信给布雷德利太太,邀请她跟格雷和伊莎贝尔前来,但不是住他家里,因为没有空房,而是下榻在附近的费拉角饭店。布雷德利太太回信道,自己已不适合长途旅行,身子欠佳,想想还是待在家里好。况且,格雷其实也离不开芝加哥,事业如日中天,累积了可观的财富,哪儿都不能去。艾略特跟姐姐的感情很深,看到回信不免慌张起来,再度去信询问伊莎贝尔。伊莎贝尔拍了个电报,说母亲身子虽然虚弱,每周得卧床一天,但目前尚无危险,如果妥善照顾,说不定能多活好几年,不过,格雷倒是需要休息,而且有父亲帮忙照应,他大可以出国度假。只是今年夏天势必无法成行了,明年她和格雷再到欧洲探望他。 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纽约股票市场崩盘了。 5 我当时人在伦敦,起初我们这些在英国的人,并没有察觉到情况有多么严重,也未料到后果会不可收十。对我而言,损失一大笔钱当然懊恼,但多半是股票面值,大势底定后,现金其实并未减少。我晓得艾略特赌得很大,担心他会赔得很惨,而直到我们都回到蔚蓝海岸过圣诞时,我才见到他。他说亨利·马图林已经死了,格雷也破产了。 我对商场的事一窍不通,转述艾略特所说的经过,想必读来有些混乱。就我的理解,他们的公司之所以碰上大灾难,部分得怪亨利·马图林个性固执,部分则要怪格雷操之过急。亨利·马图林起初不相信崩盘有多严重,自以为这是纽约券商密谋要摆同业一道,因此他咬紧牙关砸大钱支撑市场。他怒斥芝加哥的券商,直指他们任由纽约那些流氓摆布。亨利·马图林的那些小客户,领固定收入的寡妇、退休军官等,向来听他的建议投资,没损失过半毛钱,他也一直引以为傲。如今为了不让他们蒙受损失,他只得自己掏腰包补足成本。他说已做好破产的准备,钱财可以再赚,但那些客户要是输光投资,他就永远抬不起头了。他自以为做人豪爽,说穿了只是虚荣。他的巨额财富就此蒸发,某晚他忽然心脏病发作,当时他才六十多岁,工作和玩乐都全力以赴,只是饮食和喝酒都无节制。经过几个钟头的折磨后,他就因冠状动脉血栓过世了。 格雷得独自收十残局。他原本就有大量额外的投机生意,但少了父亲的指点后,便陷入极大困境,无法及时抛售抽身,银行也不愿给他贷款。证券交易所的前辈告诉他,唯一办法就是认赔。其余的事我就不大清楚了,格雷似乎因偿还不了债务,最后宣告破产。房子早已抵押,他也乐得把房子交给银行。他父亲在湖滨大道和在玛文的宅邸也都低价售出;伊莎贝尔典当了自己的首饰;他们的财产只剩南卡罗莱纳州的农场,登记在伊莎贝尔名下,但找不到买主。格雷这下真是一无所有了。 “那你呢,艾略特?”我问道。 “噢,我没啥好抱怨的,”他一派轻松地说,“天无绝人之路嘛。” 我没有再多加过问,毕竟他的财务状况与我无涉,但无论他的损失多寡,想来跟我们一样都吃了苦头。 这拨大萧条起初未给蔚蓝海岸太大的冲击。我听说有两三个人赔得很惨,许多别墅冬天关起门来,有几栋已经准备出售。当地旅馆门可罗雀,蒙特卡洛的赌场频频叫苦,生意相当惨淡。而到了第三年,蔚蓝海岸才真正感受到不景气的威力。当时一位房地产中介告诉我,从土伦到意大利边境的地中海沿岸,共有四万八千栋房产待售。赌场的股票大跌;大饭店压低房价企图揽客,生意却不见起色。路上仅有的外国人,都是本来就穷到不能再穷,不花钱是因无钱可花;所有商家都被愁云惨雾笼罩。但与众人不同的是,艾略特既不辞退用人,也不扣他们的薪资,反而继续以美酒佳肴招待贵族名流,还买了辆全新的大轿车,且因从美国进口,得付一大笔关税。艾略特更慷慨资助主教筹办的慈善活动,免费供餐给失业家庭。他的生活一如既往,仿佛金融危机只是幌子,并未席卷大半个欧美。 我后来恰巧得知了背后的原因。原来除了每年有两周去买衣服外,艾略特当时已不太去英国了,但每逢秋季和五六月份,他仍会到巴黎的公寓住三个月,因为那时候那些朋友不会造访蔚蓝海岸。艾略特钟情夏日的蔚蓝海岸,部分原因当然是可以游泳,但我觉得主要是他可以借着溽暑的机会,尽情穿上鲜艳的衣服,不必管那些平时要顾忌的体统。他穿着五颜六色的裤子,有红的、蓝的、绿的、黄的,并搭配上对比色调的背心,例如淡紫、蓝紫、棕紫或花斑色,若因此获得旁人的赞赏,他便会露出些许不好意思的神情,犹如女演员听闻众人称许她新角色演得惟妙惟肖。 那年春天,我正要返回费拉角,途中在巴黎待了一天,便邀请艾略特共进午餐。我们约在里兹酒吧。酒吧已见不着众多饮酒作乐的美国大学生,反而异常冷清,一如剧作家笔下戏剧首演失利的情形。我们先喝了杯鸡尾酒,然后点午餐来吃——艾略特终于能接受这来自美洲的传统了。饭后,他提议晃到古玩店去逛逛,我虽然口说没钱花,但依然乐于奉陪。我们穿越旺多姆广场,他问我可否陪他到夏尔凡服饰店一趟,问问先前订做的衣服好了没。他订了几件背心和衬裤,绣有他的姓名缩写。背心还没送来,不过衬裤倒是好了,店员问他想不想看看。 “好啊,”他说道,店员离开去取裤子时,他对我说,“上头还绣了我专属的样式。” 衬裤拿来了,除了材质是纯丝的外,看起来跟我平时在梅西百货买的差不多。但吸引我注意的是,“E.T.”两个交错的字母上方,竟绣了伯爵的冠形纹章,但当时我并未作声。 “很好,很好,”艾略特说,“那等背心好了,就一块儿寄来吧。” 我们离开服饰店。艾略特走了几步后,转头对我笑了笑。 “你看到那个纹章了吗?老实说,我要你陪我来夏尔凡的时候,早就忘记这回事了。我应该还没机会告诉你,教皇陛下恢复了我祖先的头衔。” “你说什么?”我没顾得上礼貌,语带诧异地问道。 艾略特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 “你不晓得吗?我的母亲是罗里亚伯爵的后代,伯爵跟随菲利普二世到英国来,还娶了玛丽王后的侍女。” “就是那位血腥玛丽吗?” “我想只有异端才会这样叫她,”艾略特语气僵硬地说,“我应该没有跟你说过,一九二九年整个九月,我都待在罗马。其实我很不情愿,因为罗马那时没什么人,但幸好当时责任感战胜了享乐的念头。我在梵蒂冈的朋友说,经济就快崩盘了,大力劝我把手头上所有美国股票全数卖掉。天主教会的智慧毕竟累积了两千年之久,所以我丝毫没有怀疑,拍了个电报给亨利·马图林,要他抛售我的股票,改买黄金保值,也拍电报给露易莎要她卖股票。亨利·马图林回了电报,问我是不是疯了,还说除非我确定,否则他绝不卖出。我立刻再度拍电报给他,语气非常坚定,请他马上照办,并在事成后回报。可怜的露易莎没有听我的话,赔得可惨了。” “所以股市崩盘的时候,你老兄过得可舒服了?” “老朋友,有一个美国人的说法,你应该用不太到,但用来形容我的情况倒非常恰当。我半点损失都没有,反倒捞了不少油水35。过了一段时间,我只花少少的钱,就把卖掉的股票全买回来了。我只能说这一切是天意,所以觉得应当做点事情来回馈。” “噢,那你是怎么回馈的呢?” “这个嘛,你也晓得墨索里尼收回了蓬蒂内沼泽的大片土地,我得知教皇很担心居民没有地方可以望弥撒。总而言之,我就盖了座小小的教堂,具有罗马教堂风格,跟我在普罗旺斯看到的那座一样,每个细节无不完美,我不得不说,完全就是百分百的杰作。教堂奉献给了圣马丁,因为我十分走运,刚好找到一面关于圣马丁事迹的彩绘玻璃,上头是圣马丁把长袍一分为二,其中一半给了个赤裸的乞丐,象征意义跟教堂很契合,我就买了下来,镶嵌在圣坛正上方。” 我没有插嘴问他,圣马丁的善举和他的行为到底有什么相似之处。他及时抛售股票赚取暴利,如今把钱献给上帝,更像是在支付中介费。但象征意义多半非我这种凡夫俗子所能参透。艾略特接着说了下去。 “我后来有幸把照片拿给教皇看,教皇对我和蔼有加,说一眼就看出我慧眼独具,还说现在世风日下,他很高兴能遇到既忠于教会,又有深厚艺术涵养的人。这实在是毕生难忘,而过了没多久,我便接到教会通知说教皇要赐我爵位,真的是惊喜万分。身为美国公民,我觉得用头衔不免显得炫耀,当然在梵蒂冈除外,那是非用不可。所以我不准我的约瑟夫称我为伯爵,想必你也会替我保密。我不想把这事张扬出去,但又不希望教皇以为我不重视这项殊荣,所以才把纹章绣在贴身衣物上,这完全是出于对他的尊敬。老实说,在细纹衬衫底下藏着这等头衔,我自以为还是很光荣的。” 我们就此道别。艾略特说六月底会到蔚蓝海岸,但他并没有出现。他原本已安排好把用人从巴黎送来,自己再悠闲地开车下去,抵达后一切便都已就绪,但不凑巧的是,他出发前接到伊莎贝尔的电报,说母亲病情忽然急转直下。如前所述,艾略特不仅与姐姐的感情好,家族观念也深,便在瑟堡搭第一艘船返国,又从纽约回芝加哥。他写信告诉我,布雷德利太太病重,瘦得不成人形,也许能再撑几周,顶多几个月,但无论如何,他觉得自己有责任陪她最后一程。他说芝加哥的高温没有想象中难受,也不在意缺乏像样的社交,因为当时也无心参与。他说,美国同胞对于大萧条的反应太让他失望了,他本来以为他们懂得看开一些。艾略特说得倒容易,毕竟损失都由别人承担,而他如今坐拥过去没有的财富,恐怕没资格如此苛刻。信末,他托我捎个口信给几位朋友,还请我务必记得逢人就说明他的别墅今夏未开放的缘由。 不出一个月,我再度接到他的来信,说布雷德利太太过世了,信中字句恳切动人。我早晓得他纵然为人势利又做作得有些荒唐,本性其实善良、多情且正直,若非如此,我势必料不到这封信他会写得这般得体、真诚和朴实。信中提到,布雷德利太太的后事似乎有些紊乱。她的大儿子是外交官,由于驻日大使离任,他必须在东京担任代办,无法请假回国;小儿子在我初识布雷德利一家人时派任菲律宾,后来调回华盛顿,于国务院担任要职。他在母亲病危之时,曾偕妻同来芝加哥,但葬礼后不得不立即回华府。有鉴于此,艾略特觉得有必要留在美国办好一切后事。布雷德利太太把财产均分给了三个孩子,她在一九二九年的股灾中赔得很惨,所幸后来他们替玛文的农场找到了买主——在艾略特的信中,农场被称为“亲爱的露易莎的乡间小居”。 他写道:“一个家族沦落到变卖祖产,难免令人难过。但最近这几年,我有许多英国朋友也被迫出此下策。是故,面对无法避免的结果,我外甥和伊莎贝尔同样得勇于接受,泰然处之。这才是士绅阶级应有的担当。” 他们还卖了布雷德利太太在芝加哥的房子,也算是颇为幸运。原先有人计划把那排住屋拆掉,改建成连栋公寓大楼,但布雷德利太太顽固异常,坚决要死在自己家里,因此计划始终未付诸实施。布雷德利太太前脚才撒手人寰,开发商后脚就跑来开价,且马上获得同意。但尽管如此,遗产仍然只能让伊莎贝尔勉强度日。 股灾过后,格雷曾努力想找工作,甚至去找勉强度过金融风暴的券商,看看能否当个办公室职员,但处处碰壁。他还向老朋友发履历求职,职位薪水再卑微都无妨,但仍然石沉大海。他奋力设法停损,却一败涂地,加上焦虑不堪与遭受屈辱,终于导致精神崩溃。他开始出现剧烈的头痛,整整二十四小时都无法动弹,头痛好不容易消退后,人却像块湿抹布,全身瘫软无力。伊莎贝尔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全家搬到南卡罗莱纳州的农场,让格雷好好养病。想当初,农场靠着贩售稻米,一年可以进账十万元,如今仅剩荒芜的沼地和橡树林,顶多吸引猎野鸭的游客,却是遍寻不着买主。大萧条后,他们三不五时就会去那儿,现在打算住上一阵子,等经济情况好转且格雷找到工作再做打算。 “我绝不会允许的,”艾略特写道,“老朋友,这种生活跟猪有什么两样,伊莎贝尔没有女佣服侍,孩子没有保姆带,交给两个黑女人照顾。因此,我先让他们住进我在巴黎的公寓,待这个伟大国家的经济好转再说。我也会安排用人给他们,其实我的厨娘手艺就不错,所以应当会让她帮忙,毕竟我再找人并不难。这些开销全部由我来负担,伊莎贝尔可以把她那点收入拿来买衣服,或替家人找点乐子。这代表我会有大量时间待在蔚蓝海岸,所以啊老朋友,希望与你更常见面。照伦敦和巴黎的情况来看,我倒宁愿住在蔚蓝海岸,只有在那儿遇得到趣味相投的人。但我不时仍会去巴黎住个几天,也不介意到里兹酒吧大啖一顿。值得欣慰的是,我总算依我的意思说服了格雷和伊莎贝尔,如今只待必要事情安排妥当,就会带他们一起来。家具和画作(唉,质量拙劣且真伪难辨)再过一个礼拜就会卖掉。我觉得他们在老家一直住到最后会触景伤情,因此就先带他们到德莱克饭店同住。到了巴黎后,我会把他们安顿好,再前往蔚蓝海岸。别忘了代我向邻居问好。” 艾略特势利归势利,但谁能否认他同时也是个最亲切体贴、最慷慨乐施的人呢? 第四章 1 马图林一家在左岸的宽敞公寓安顿好后,艾略特便于年末回到蔚蓝海岸。他在这里房子的设计是依据自己方便,容纳不下四口之家,因此即使他愿意,也无法请他们前来同住。对此,我想他并不懊恼,毕竟他很清楚,与其有外甥女和外甥女婿做伴,孤家寡人反而比较自在,而他举办的小型宴会冠盖云集(他对此可是煞费苦心),若每回都得把他们算进去,安排起来着实困难。 “他们在巴黎定居后,适应一下文明生活,绝对有好处。况且,两个女孩也到该上学的年纪了,我在公寓附近也找到一所学校,素质绝对不在话下。” 这样,我到第二年春天才见到伊莎贝尔。那时因工作需要,我得在巴黎待上几周,便在旺多姆广场附近旅馆租了两个房间。这家旅馆我经常造访,不但生活便利,还有某种情调。旅馆本身是栋有中庭的大宅,有近两百年历史。浴厕谈不上讲究,抽水系统更难让人满意,卧室摆的是漆白铁床,搭配老式白床罩,以及简陋的嵌镜大衣橱,但客厅的家具倒古色古香。长沙发和扶手椅都为拿破仑三世的艳丽风格,尽管谈不上舒适,却带有花哨的美感。屋内摆设让人置身过去法国小说家的时代。我凝视着玻璃罩内的帝国时钟,便想到某位梳着发鬈、一身荷叶边礼服的美丽女子,说不定就曾望着这时钟的分针,等候哈斯提涅克登门拜访——哈斯提涅克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角色,富有冒险精神,在一部部小说中,从默默无名一路向上爬到荣华富贵的阶层。而另一位巴尔扎克笔下的角色、内科医生皮安训也可能曾造访此地,给某位自外地来巴黎咨询律师却受了风寒的贵族遗孀把脉看舌。皮安训医生对于巴尔扎克而言,简直是真实人物,他临死时还说,“只有皮安训医生救得了我”。而说不定当年在那张书桌前,曾坐着一位秀发中分、身穿衬裙的痴情女子,深情款款地写信给某个负心汉;抑或是位坏脾气的老先生,穿着绿大衣,围着领巾,满腔怒火地写信给挥霍无度的儿子。 抵达巴黎第二天,我就致电伊莎贝尔,询问假如下午五点前去拜访是否方便,顺便喝茶叙旧,毕竟我俩已十年不见。我跟随一名表情严肃的管家走进客厅,伊莎贝尔正在读法国小说,一见到我便站起身,握起我的双手问候,露出热忱又迷人的微笑。我和她有过数面之缘,其中仅有两次独处,但一见到她的态度,我立即觉得我俩像是久未谋面的老友,而非泛泛之交。十年过去了,缩短了少女和中年男子之间的差距,我不再意识到我俩年龄悬殊。她变得世故了许多,恭维的话拿捏得宜,待我有如同辈。不出五分钟,我们就聊得坦率自如,毫不别扭,宛如自小是青梅竹马,习惯定期碰面,从未间断过。伊莎贝尔的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落落大方、泰然自若的魅力。 但我最感讶异的是她外表的变化。就我印象所及,她的外貌亮眼,体态健美,但接近发胖边缘。我不晓得她是否有所察觉,因而想方设法减过体重,抑或是产后意外的幸运巧合,总之,如今她的身材苗条有致,时髦的衣着又凸显窈窕曲线。她身穿一袭黑衣,我瞄了一眼,发现她的丝质礼服是巴黎某高档服饰店所订制,既不过于朴素又不算华丽,而她穿起来随性又自信,犹如天生便是穿名牌的料。十年前,尽管有艾略特替她出主意,她的衣服老显得招摇,穿起来也不自在。如今佛罗里蒙家族的玛丽·露意丝可不能再说她不够高雅了,现在她全身上下无不高雅,连涂成桃红色的指甲都显得脱俗。她的五官也变得清秀,我还发觉她的鼻梁是我见过最挺拔好看的,无论是前额或淡褐眼瞳下方,都不见一丝皱纹。她的皮肤虽不若少女那般容光焕发,却细致不减,这显然是勤擦乳液、面霜与按摩的缘故,肌肤因而更显柔嫩,透出光泽,煞是动人。她那瘦削的双颊抹着淡淡的胭脂,唇膏涂得恰到好处,亮褐秀发则顺应流行,剪得齐耳且烫卷。她没戴戒指,我想起艾略特说她把首饰全卖了。她那双手不算小巧,倒也挺好看的。那个年代的女子,白天都穿较短的连衣裙,她露出穿着淡黄丝袜的双腿,修长有致。许多女子容貌寶獅,却败在腿部长得不好。伊莎贝尔儿时外形最大的缺点本是双腿,如今却异常好看。她过去之所以吸引人,其实是仰赖自身朝气十足、精力充沛的特质,如今却真的变得美丽动人。至于她是严守什么纪律、吃了多少苦才得此美貌,似乎都已无关紧要,结果教人满意就行了。也许她优雅的仪态与恰当的举止确实费了番苦心,但看起来极为自然。我不禁觉得,她宛如已雕琢多年的艺术品,待在巴黎这四个月,等于是最后的加工润饰。即使艾略特以严苛的标准来评价,也不得不称许她的变化。在我这个本来就容易被取悦的人看来,着实要惊为天人。 格雷当时去摩特枫丹打高尔夫球了,伊莎贝尔说他不久就会回来。 “你得见见我的两个女儿。她们刚去杜乐丽公园玩,但快回家了。两个孩子都很乖。” 我们开始闲话家常。她很喜欢巴黎的生活,一家子住在艾略特这儿颇为舒适。他离开巴黎前,还介绍了些朋友给他们认识,因此他们如今已有不错的交际圈。艾略特还要他们效法他向来的作风,广为交际宴客。 “说来简直要笑死我,我们明明是穷光蛋,过的却是有钱人的生活。” “真有这么糟吗?” 她咯咯笑起来,我不禁回想起十年前她那迷人的浅笑。 “格雷现在是身无分文,而我的收入跟以前拉里赚的差不多,当初我还不肯跟他结婚,觉得没法子靠这点钱过活,谁晓得我现在还有两个孩子。实在可笑,对吧?” “很高兴你还懂得自嘲。” “你有拉里的消息吗?” “我吗?没听说。自从你上回来巴黎后,我就再没见过他了。他以前来往的人当中,有几个我还算认识,也问过他们拉里的情况,不过也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没有人晓得他的半点消息,他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 “我们认识拉里在芝加哥开户银行的经理,他说偶尔会收到拉里从异国开来的支票,中国、缅甸、印度等地。他似乎全世界到处跑。” 我刚好有个问题到了嘴边,就这么脱口而出了——想了解事情,开口问就对了。 “你后悔没跟他结婚吗?” 她露出迷人的笑容。 “我和格雷一直都很幸福。他是不可多得的丈夫。大萧条来临之前,我们生活得开开心心的。我们喜欢交同样的朋友,也喜欢从事同样的活动,而且他对我非常体贴,有人这么对自己死心塌地,是很棒的事情。婚后到现在,他对我的爱从来没变过,而且觉得我是世上最完美的女人。他平时的温柔和细心,外人真的无法想象。他对我大方到不可思议,只要是好东西都会买给我。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凶过我半句。我只能说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我不晓得她是否以为这就算回答,便转移了话题。 “聊聊你那两个女儿吧。” 我才开口,门铃就响了。 “她们回来了,自己瞧瞧吧。” 不一会儿,她们就进门了,后头跟着保姆。伊莎贝尔依次向我介绍大女儿琼恩和小女儿普丽西拉。两个女孩跟我握手时,都稍微点头致意。她们分别是八岁和六岁,在同龄孩子中算是高个子。伊莎贝尔的高挑自然不在话下,而印象中格雷也是大块头。不过,这两个女儿其实也就像一般的孩童那样天真可爱。她们看起来显得弱不禁风,有着像格雷一样的黑发和伊莎贝尔的淡褐色眼眸。虽然有我这个陌生人在场,但两人并不怕生,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母亲描述在公园玩的游戏。她们的目光飘向厨师准备的配茶糕点,然而还没人动过,等到母亲准她们挑一块时,却又迟迟做不出选择。我满足地观看她们展露着对母亲的亲昵,眼下母女凑在一起,是一幅动人的画面。孩子们吃完自己那块糕点后,伊莎贝尔便打发她们走,两人乖乖离开,无须多唠叨半句,看样子伊莎贝尔把孩子教得很听话。 孩子们走后,我说了些孩子家教很好之类的客套话,伊莎贝尔听了固然高兴,但好似不以为意。我问她格雷喜不喜欢巴黎。 “很喜欢啊。艾略特舅舅留了辆汽车给我们,所以他几乎每天都去打高尔夫球,还加入旅行家具乐部,在那里打桥牌。当然啦,艾略特舅舅把这栋公寓借给我们住,真的是雪中送炭。格雷的精神状态很差,现在还常常头疼得厉害。即使他找到工作,恐怕也没办法上班。他自然也心急,认为自己应该工作,找不到工作是很丢脸的事。他觉得身为男人就要工作,否则跟死人没两样。他无法忍受自己成为累赘。我劝他多多休息和换个环境,也许就能恢复健康,他才愿意来巴黎。但我很清楚,除非生活重回掌控,否则他很难快乐得起来。” “过去这两年多来,你们一定过得很辛苦吧。” “嗯,股灾刚开始的时候,我完全难以相信,也难以想象我们会一无所有。别人遭殃我倒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会跟着受害,简直是不可思议。我原本还以为,最后会发生什么奇迹,我们终究可以得救,没想到最后竟然真的破产了,我一度以为活不下去了,觉得人生失去未来,一片黑暗。整整两个礼拜,我过得相当落魄,什么东西都得卖掉,知道好日子结束了,再也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了。两个礼拜后,我心想:‘唉,管他呢,不要再想了。’我也真的没有再去多想,现在也不会为此难过。过去的生活多彩多姿,现在结束了就是结束了。” “不过如果有高级住宅区的豪华公寓可以住,不花半毛钱就请到能干的管家和厉害的厨师,又有香奈儿女装可以遮遮瘦弱的身子,就算破产也不会太难熬,对吧?” “不是香奈儿,是浪凡。”她笑了出来,“看样子你这十年来没怎么变嘛,说得这么酸熘熘的,想必不会相信我的话。要不是为了格雷和孩子们,我可能不会接受艾略特舅舅的好意。就算每年只有两千八百元的收入,我们在农场的生活应该还是过得去的,可以种稻子、黑麦和玉米,同时养养猪崽。毕竟我也是在伊利诺伊伊州农场土生土长的呢。” “是可以这么说。”我微笑着答道,心里明白她是在纽约一家高级诊所里出生的。 这时格雷走了进来。十二年前,我们虽只见过两三面,但我看过他的结婚照(艾略特还把照片裱框放在钢琴上,样式精美,旁边还摆着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吉斯公爵的签名照),因此对他的模样记忆犹新。这次见到格雷,我大感诧异。他的鬓发已不复见,头顶秃了一小块,一张脸圆胖红润,还有双下巴。多年来养尊处优和饮酒过度的生活,让他着实发福了不少,幸好他的个子高大,看起来还不至于胖得离谱。然而最令我意外的是他的眼神,我清楚地记得他初入社会时意气风发、毫无烦恼的模样,深蓝色的眼眸里透露出无比的希望与坦率,如今却只剩困惑与沮丧。即使我不晓得来龙去脉,八成也不难猜到有大事发生,彻底击垮了他的自信与对世事的笃定。我觉得他有点自卑,仿佛无意间做错了事,因而自惭形秽。他的胆识显然受到动摇,虽然还是亲切地向我问好,宛如见到老友般高兴,但我总觉得他的热忱纯属礼貌的习惯,不像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 用人随后送来了酒,格雷调了鸡尾酒给大家喝。他刚打完两轮高尔夫,相当满意自己的表现,高谈阔论起某一洞有多难克服,教人听来稍嫌冗长,伊莎贝尔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几分钟后,我们约好吃晚餐和看戏的日子,我就先行告辞了。 2 每周通常三到四次,我在结束白天的工作后,会在下午探望伊莎贝尔。这个时间她多半独自在家,很高兴可以找人闲聊。艾略特介绍她认识的朋友都年长许多,我也发现她没几个年龄相仿的朋友。我的朋友晚餐前都没空,然而与其去俱乐部打桥牌,看那些不欢迎外人的法国人的脸色,倒不如找伊莎贝尔聊天还自在些。她的态度热情,把我当作同辈看待,我们聊起来没有隔阂,而且可以有说有笑、插科打诨,时而谈彼此的生活,时而聊共同的朋友,抑或论及书本和绘画,开心地打发不少时间。我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因此,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寶獅的鹅蛋脸、白嫩的肌肤、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后来,发生了一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 3 大城市里总会有许多自给自足的圈子,彼此不相往来,自成一个个小世界,仿佛是一座座孤岛,隔着无法横渡的海峡,成员相互依赖,过着自己的日子。依我个人经验,巴黎尤其如此:上流社会排挤外人,政客待在腐败的政治圈,有产阶级彼此来往,作家和作家聚会(值得一提的是,法国文学家纪德在日记里提到的他亲密交往的对象,几乎无不依循他自己的志业),画家和画家交流,音乐家和音乐家来往。伦敦也有此现象,但物以类聚的情形较不明显,许多家族的宴席上,可同时见到公爵夫人、女演员、画家、议员、律师、裁缝师和作家。 而因缘际会之下,我在巴黎的所有圈子都短暂待过,甚至多亏了艾略特,还得以一窥圣日耳曼大道的封闭社会。然而我最钟情的,不是现今福煦大街一带拘谨矜持的社交圈,也不是展现各国风情的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更不是喧闹脏乱的蒙马特,而是蒙帕纳斯大道附近的中心地带,我还年轻时,曾在贝尔福狮咖啡馆附近的小公寓六楼住过一年,那里视野辽阔,能眺望整片公墓。对我而言,蒙帕纳斯仍保有近郊小镇的几分静谧。我行经阴暗狭窄的奥德萨街时,往往感到一阵惆怅,想起当初经常聚餐的那家简陋餐馆,其中有画家、雕刻家、插画家,如果不把偶尔才会现身的阿诺德·本涅特算在内的话,我就是唯一的作家。我们多半待到很晚,时而兴奋,时而嬉笑,时而愤怒地讨论绘画和文学。如今我仍喜爱沿着蒙帕纳斯大道散步,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年轻人,想着自己也曾如此年轻,并在心中杜撰他们的故事。倘若闲来无事,我便会搭出租车前往圆顶咖啡馆。这家咖啡馆不比当年,不再是文艺青年专属的聚会场所。如今,附近商贾经常光顾,塞纳河对岸的陌生人也会慕名而来,然而过去那段岁月已不复存在。当然,许多学生仍旧常来,也不乏画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国人。在咖啡馆内,鼎沸的人声不再以法语为主,还有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但我老觉得,他们的话题跟四十年前其实大同小异,只是谈及的画家从马奈变成了毕加索,作家则从阿波利奈尔变成了布荷东而已。这些真是让我神往啊。 我来到巴黎两周后,某天傍晚又来圆顶咖啡馆小坐。由于露台上挤满了人,我只得在前排找张桌子坐下。当晚天气和煦,梧桐正冒出新叶,四周弥漫着巴黎那闲适、轻松又欢快的气息。我当下相当平静,并非慵懒之感,反而有些兴奋。忽然有名男子经过我面前,停下来咧嘴对我笑,露出雪白牙齿说了声:“哈喽!”我发愣地望着这个人:又高又瘦,没戴帽子,顶着一头乱蓬蓬的深褐色头发,看起来许久未剪,而上唇和下巴更长满浓密的褐色胡须,前额和脖子晒得黝黑。他穿着破衬衫,没打领带,披着褐色旧外套,下半身是破烂不堪的宽松灰裤,活像个乞丐,我敢说自己从来没见过他。他八成是某个巴黎街头的流浪汉,接下来会捏造个落难的故事来骗我的法郎,然后去吃顿晚餐和找地方过夜。他站在我面前,两手插在口袋里,露出一排白色牙齿,深褐色的眼眸里是逗趣的神情。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从来就没见过你吧。” 我准备用二十法郎打发他,但没打算让他胡诌我们见过面之类的话。 “拉里。”他说。 “天哪!请坐请坐。” 他咯咯笑出声,往前抓了把空椅子坐下。 “快喝杯酒,”我向侍者示意,“你脸上的胡子留成这德性,我怎么可能认出你呢?” 侍者过来了,他点了杯柳橙汁。我又仔细看他一眼,想起他那特殊的双眼,虹膜和瞳孔都是深黑色,看起来既浓烈又晦暗。 “你在巴黎待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还会继续待下去吗?” “还要过一阵子吧。” 我问这些问题时,脑中也在不停盘算。我发现他的裤管已破破烂烂,外套的手肘附近有好几个破洞,这穷酸模样活像远东港口那些十荒的游民。那阵子凡事都容易让人联想到大萧条,我猜想也许一九二九年的股灾害他破产了。这念头让我很不好受,加上我向来不爱拐弯抹角,便开门见山地问他。 “你变穷光蛋了吗?” “没有啊,我很好,为啥这么问?” “这个嘛,你看起来好像饿了很久,衣服也像是从垃圾桶捡来的。” “有这么糟吗?我不觉得啊。其实我一直想买点东西,就是刚好没空。” 我想他是拉不下脸或不敢开口,觉得犯不着听他这般胡扯。 “少来了,拉里。我虽然不算是有钱人,但也不是个穷鬼。如果你手头很紧的话,我可以借你几千法郎,不碍事的。” 他哈哈大笑。 “多谢,但我并不缺钱,钱够我花的了。” “股灾之后也一样吗?” “噢,股灾没有影响到我。我把全部的钱都拿去买政府公债,只是不晓得公债有没有跌,我也没去打听,反正山姆大叔像往常一样,乖乖付我利息。况且,我过去几年没怎么花钱,现在的存款应该不少呢。” “那你来巴黎之前在哪儿呢?” “印度。” “噢,跟我听说的一样。是伊莎贝尔告诉我的。她好像认识你在芝加哥的银行经理。” “伊莎贝尔?你什么时候跟她碰面的?” “昨天。” “莫非她在巴黎吗?” “正是在巴黎,现在住在艾略特·谭伯顿的公寓里。” “太好了。我很想见见她。” 聊天的同时,我也留心观察他的眼神,但只察觉得出惊讶和高兴,并没有掺杂其他情绪。 “格雷也住在那里,你知道他们结婚了吗?” “知道啊,鲍伯叔叔——就是尼尔森医生,我的监护人写信告诉我的,不过他几年前过世了。” 尼尔森是拉里得知芝加哥朋友消息的唯一渠道,如今这条线断了,他对这些年发生的事势必毫无所知。我便逐一告诉了他,包括伊莎贝尔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和露易莎·布雷德利双双逝世,格雷破产,以及艾略特慷慨收留了他们一家。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他不在。” 四十年来,艾略特头一回不在巴黎过春天。尽管他看起来还年轻,却也已七十岁了,而上了年纪的人,难免会有些疲倦,生些小病。他除了散步之外,并没有从事其他运动。他不大放心自己的身体,医生每周会来两次,轮流在屁股两边打针,注射当时流行的疫苗。无论在家或外出用餐,他都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金盒,取出一粒药片吞下,犹如宗教仪式般郑重其事。艾略特的医生建议他去意大利北部的蒙特卡蒂尼疗养,再去威尼斯找个外观合适的圣水盘,放在他的罗马式教堂里。他觉得巴黎社交圈一年不如一年,逐渐失去了造访的兴致。他很不喜欢老人,极痛恨受邀场合尽是年纪大的宾客,但又觉得年轻人索然无味。如今他的生活重心,就是装修自己盖的这座教堂,尽情放纵自己购买艺术品的欲望,同时感到心安理得,自认为是在彰显上帝的荣光。他在罗马找了座由蜜黄色石头砌成的早期圣坛,还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讨价还价,只为了买锡耶纳派的三联画放在圣坛上面。 拉里接着问我格雷喜不喜欢巴黎。 “他好像有点茫然。” 我向他描述自己对格雷的看法,他边听边瞅着我的脸,眼睛眨也不眨,宛如沉思入定,我不晓得为什么,隐约觉得他并非用耳朵在聆听,而是运用了某种更敏锐的内在听觉,让我感到有些诡异且不大自在。 “反正你见到他就晓得了。”我说。 “也是,我很想见见他们。电话簿上应该找得到他们的住址。” “但是我想你还是去理个头发,刮刮胡子,不然这副模样绝对会把他们吓个半死,两个孩子恐怕也会哭爹喊娘的。” 他笑了笑。 “我想也是,没必要这样引人侧目。” “你也可以顺便帮自己买套新衣服。” “我大概真的有点邋遢。离开印度的时候,我发现全身只剩这一套衣服。” 他瞧了眼我穿的西装,问我是找哪位裁缝师做的。我也如实告诉他,不过附带说那家店在伦敦,因此派不上用场。我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又提起了格雷和伊莎贝尔。 “我经常跟他们见面,”我说,“一家子过得很开心。我还没单独跟格雷谈过话,而且他想必不会聊到伊莎贝尔。但我晓得他对感情很专一。虽然他不说话的时候,脸色老是阴沉,眼神也带着迷惘,可是只要看见伊莎贝尔,就会露出温柔的神情,非常令人感佩。我想,小两口经历风风雨雨,伊莎贝尔从头到尾都坚定地支持着他,他对此也铭记在心。你还会发现伊莎贝尔不太一样了。”我没跟拉里说的是,伊莎贝尔如今的美貌远胜以往。他也许察觉不出来,当初那个清新高挑的女孩,已成了优雅自持、风韵柔媚的成熟女子。有些男人特别排斥由艺术粉饰而成的女人味。“她对格雷很体贴,尝试了好多方法帮他恢复自信。” 天色渐暗,我便问拉里要不要一起在街上吃晚餐。 “没关系,不用了,谢谢。”他答道,“我也得走了。” 他站起身来,客气地点点头,随即走出咖啡馆,踏上了人行道。 4 第二天,我见到格雷和伊莎贝尔,告诉他们我巧遇拉里的事,两人都感到意外。 “如果能见见他就太好了,”伊莎贝尔说,“现在就打电话给他吧。” 我这才想起忘了问他住哪儿,伊莎贝尔因此狠狠念叨了我一顿。 “即使我问了应该也白搭,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边笑边喊冤,“很可能我下意识也晓得这点,你难道忘了他不喜欢说自己住哪里吗?他就是这么古怪,说不定等一下就登门拜访了。” “这还真是符合他的风格,”格雷说,“以前他的行踪就很飘忽不定,今天还找得到人,明天就不知跑哪儿去了。前一刻明明看见他在房间,想说等等过去打个招呼,谁知道转个身人就不见了。” “他的任性实在教人受不了,”伊莎贝尔说,“这点大家都晓得,看来我们只好等他自己大驾光临了。” 那天拉里并未出现,过了两天仍不见人影。伊莎贝尔硬说之前那些话是我自己捏造出来的,我保证绝对没有,还帮拉里找了各种理由,但都显得牵强。我在内心盘算,他也许再三考虑后,决定不拜访格雷和伊莎贝尔,于是便去巴黎以外的地方游荡了。我凭着直觉认为,他无法在同一个地方久留,只要理由充分,或是心血来潮,随时可以前往下一个目标。 拉里终究还是来了。那天阴雨绵绵,格雷没去摩特枫丹打球。我们三人聚在一块儿,我和伊莎贝尔喝着茶,格雷则啜着掺有沛绿雅矿泉水的威士忌。忽然间,管家开了门,拉里信步走进来。伊莎贝尔惊呼出声,立即站起身,上前给他大大的拥抱,亲吻他的双颊。格雷红彤彤的圆脸更显红润,热情地握着拉里的手。 “天哪,拉里,见到你好高兴啊。”他说,声音有些哽咽。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看得出正强忍着眼泪。 “来喝杯酒吧,老朋友。”格雷的语气有些颤抖。 两人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旧识,竟如此高兴,着实打动了我。拉里看他们如此重视自己,想必也相当欣喜,露出开心的笑容。然而在我看来,他依旧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有茶具。 “我喝茶就好了。”他说。 “噢,拜托,你喝什么茶啊,”格雷大声说道,“我们开瓶香槟庆祝庆祝。” “我比较想喝茶。”拉里微笑着说。 他的神色如此镇定,也影响了格雷和伊莎贝尔,也许他正有此意。两人平静了下来,但仍对他投以欣喜的目光。我在此要澄清,面对别人的由衷热情,他并非抱持冷淡的态度,反而礼貌周到且风度十足。不过,我老觉得他举手投足之间,带有某种疏离,让人纳闷起其中意涵。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们呀,真讨厌啊你,”伊莎贝尔大声说,佯装不悦,“这五天来,我动不动就往窗外张望,看你来了没有,每当门铃响起,我的心就简直要跳到嘴里了,还得花力气吞回去。” 拉里咯咯笑出声。 “毛姆先生说我太不修边幅了,你们的用人恐怕会把我挡在门外,我只好飞到伦敦去买些衣服。” “你用不着去伦敦买啊,”我笑着说,“你大可到春天百货或美丽花园买套现成的。” “我想着真要买衣服的话,就好好挑些时下的样式,毕竟我有十年没买西装了。我跑去你说的那家裁缝店,希望三天内做一套西装,老板说得花两个礼拜,折中的结果就是四天。我一个小时前才从伦敦回来的。” 拉里身穿斜纹哔叽蓝外套,跟他瘦长的身材相当服帖,内搭白衬衫和软领子,打了条丝质蓝领带,脚踩褐色皮鞋。他的头发已修短,胡茬儿也剃得干净,仪容既清爽又利落,简直变了个人。他的身子瘦削,颧骨较为凸出,太阳穴更显凹陷,而深陷眼窝里的双眼则比我印象中还要大。尽管如此,这些依然无损他的好气色。他的脸晒得黝黑,不带一丝皱纹,看起来格外年轻。他虽然只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三十出头,但格雷看起来却像老了十岁,而拉里则是年轻了十岁。格雷身材高大,动作较迟缓笨重,相较之下拉里则轻松自在。拉里像个大男孩,神采奕奕且风度翩翩,然而我还感觉到他散发出某种沉稳,这是我过去认识的那位青年身上所缺乏的特质。我们聊个没完,无须刻意,这是老朋友间的默契,毕竟共享过许许多多的回忆。格雷和伊莎贝尔不时抛出一些芝加哥的消息,以及各种八卦流言,众多事环环相扣,彼此间也笑得开怀。而我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拉里固然笑得开朗,也兴味盎然地倾听伊莎贝尔开心地拉家常,却总有难以名状的疏离感。我并不认为他是在演戏,他的应对进退自然,诚恳也不在话下。我只是觉得,他内心有某种知觉、情感或力量始终处于漠然的状态。 保姆带着两个女孩进来认识拉里,两人礼貌地行了屈膝礼。拉里伸出手来,温柔又专注地看着她们。她们牵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地盯着他看。伊莎贝尔兴冲冲地说两人的功课都不错,分别发了片小饼干,就叫她们先回房去。 “你们乖乖上床躺平,我等会儿过去念故事给你们听。” 伊莎贝尔当下仍沉浸在见到拉里的喜悦之中,不希望就此受到打扰。女孩们接着向父亲道晚安。我看着格雷这个大块头搂着她们亲吻,红润的脸庞尽是慈爱的光芒,着实动人。任谁都看得出他对女儿关爱有加,而且引以为傲。女孩们离开后,格雷转头看着拉里,嘴角挂着浅浅的笑说:“两个孩子还可爱吧?” 伊莎贝尔深情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是放任格雷不管,他一定会把她们给宠坏。这个大坏蛋为了让孩子吃好喝好,就算把我给饿死也没关系。” 他微笑地看着她:“少胡说了,你自己也晓得,我崇拜你还来不及呢。” 伊莎贝尔的眼神也露出笑意,她当然晓得,也深感欣慰。好一对幸福的夫妻。 她坚持要我们留下来吃晚餐。我猜他们大概是想单独和拉里聚聚,就推托说自己有事,但伊莎贝尔心意已决。 “我去请玛丽在汤里多放根胡萝卜,就够四个人吃了。另外还有一只鸡,你和格雷可以吃鸡腿,我和拉里吃鸡翅。玛丽可以再做个舒芙蕾给我们吃。” 格雷似乎也希望我留下,我便恭敬不如从命。 等待晚餐的时候,伊莎贝尔告诉拉里他们这些年的遭遇,内容就如我先前跟他所说,只是更巨细靡遗。虽然她描述那段不堪的岁月时,语气尽可能轻松,格雷却抑郁地绷着脸。伊莎贝尔想让他打起精神。 “反正呢,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跌得很惨,但是未来还很难说。等光景好一点,格雷就会找到好工作,继续赚大钱。” 鸡尾酒来了,可怜的格雷灌了两杯下肚,心情似乎好了点。拉里虽然拿了杯酒,但几乎没有碰过,格雷丝毫没有注意,后来要帮他再斟一杯,拉里便婉拒了。我们洗完手,坐下来吃晚餐。格雷叫了瓶香槟,但管家准备替拉里倒酒时,他却说自己不用喝了。 “唉,你一定要喝一点,”伊莎贝尔大声说,“这是艾略特舅舅的珍藏,他只肯拿来招待贵宾呢。” “老实说,我还是比较想喝水。毕竟在东方待了这么多年,能够喝到干净的水已经是福分了。” “今天的场合很难得啊。” “好吧,那我喝一杯就好。” 晚餐极为美味,但我和伊莎贝尔都注意到,拉里吃得很少。我猜想,伊莎贝尔也许忽然发现自己的话匣子没停过,让拉里只能洗耳恭听,于是就开始问拉里这十年来忙些什么。他的态度依旧诚恳坦然,但回答却是含煳其词,说了等于白说。 “噢,我就一直在闲晃啊,先在德国住了一年,也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一阵子,后来又跑到东方国家四处旅行。” “你刚从哪里回来呀?” “印度。” “在印度多久?” “五年。” “好玩吗?”格雷问,“有没有猎到老虎?” “没有呢。”拉里微笑道。 “你自己在印度到底都在忙什么,为什么需要待到五年?”伊莎贝尔问。 “到处玩啰。”他答道,笑容谑而不虐。 “那印度神仙索的表演呢?”格雷问,“你看过吗?” “没看过。” “那你看了什么?” “很多。” 这时我问了个问题。 “听说印度的瑜伽行者拥有超自然的力量,是真的吗?” “我也不晓得,只晓得印度人普遍这么认为。但是,真正的智者并不重视这种超能力,反而觉得容易妨碍修行。曾经有位瑜伽行者告诉我,某个行者来到一条河边,可是没钱渡河,摆渡的船夫不肯免费载他一程,于是他就踏到河面上,一路走到对岸。那位瑜伽行者不屑地耸耸肩说:‘这种神迹的价值,根本就和渡河的花费差不多。’” “你觉得瑜伽行者真有办法水上漂吗?”格雷问。 “我碰到的那位行者深信不疑。” 听拉里说话是种享受,他的声音悦耳清脆,浑厚却不低沉,带有特殊的抑扬顿挫。晚餐后,我们回客厅喝咖啡。我从没去过印度,因此亟欲多加了解。 “那你有没有认识当地的作家和思想家呢?”我问道。 “你还刻意加以区分两者啊。”伊莎贝尔故意逗我。 “那正是我的目的。”拉里回答。 “你怎么跟他们交谈呢?用英语吗?” “那些有意思的作家和思想家即使会说英语,也说得不大好,理解英语的能力更差。我学了印度斯坦语,后来去南方又学了点泰米尔语,所以跟他们处得很好。” “拉里,你现在会说几种语言啦?” “噢,我也不晓得,六七种吧。” “我还想多听听瑜伽行者的事情,”伊莎贝尔说,“你有没有跟哪位行者混熟?” “熟到不能再熟了,这些行者多数时间都在修行,”他微笑着说,“我在某位行者的静修院住了两年。” “两年?什么是静修院?” “嗯,应该就像是隐士住的地方。行者可能独自住在寺庙里、森林里或喜马拉雅的山坡上。有的行者会吸引弟子上门。而地方善人为了积功德,还会盖大大小小的房子,提供给自己景仰的瑜伽行者居住,弟子也跟着入住,睡在门廊、厨房或者树下。我有栋自己的小屋,刚好放得下我的行军床、一组桌椅和书架。” “在哪里呢?”我问。 “特拉凡哥尔。那是美丽的乡间,有着青山绿谷和潺潺河水。山上有老虎、豹子、大象和野牛,不过静修院在潟湖上,四周长满椰子树和槟榔树。它距离最近的城镇也有三四英里远,但是常有人大老远徒步或坐牛车前来,就为了听这位瑜伽行者讲道,或是单纯坐在他的脚边,在夜来香扑鼻的香味中,共同沉浸在他所散发的宁静祥和之中。” 格雷显得坐立难安。我猜这话题让他不太自在。 “要来杯酒吗?”他问我。 “不用了,多谢。” “那我要来一杯。伊莎贝尔,你呢?” 他挪动沉重的身体,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桌子前,上头摆着威士忌、沛绿雅矿泉水及酒杯。 “那里有其他白人吗?” “没有,我是唯一的白人。” “你怎么能待得了两年啊?”伊莎贝尔惊呼。 “转眼就过去啦。以前有些日子反而感觉漫长得多。” “这两年你都在做什么?” “读书、散步、搭船游潟湖或打坐冥想。冥想是很辛苦的事,两三个小时下来,疲累感好比赶了五百英里的路,结束后只想好好休息。” 伊莎贝尔的眉头微皱。她有些煳涂了,甚至有点害怕,开始发觉几小时前走进来的这个拉里,虽然外表没变且依然开朗和善,却不再是她过去认识的那位坦率、安逸、快乐、任性但讨人喜欢的拉里了。伊莎贝尔曾失去过拉里,如今再度相见,以为拉里跟以前一样,无论世道如何变化,仍是属于她的。现在,她却仿佛在追逐一道阳光,一握住便从指间熘走了,她不禁有些沮丧。那天晚上,我经常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并感到赏心悦目。我注意到,她充满关爱的眼神,投向拉里那利落的头发与紧贴脑袋的耳朵;接着,她观察拉里凹陷的太阳穴和瘦削的双颊时,眼神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瞥着拉里瘦长的双手,尽管显得虚弱,实则强壮有力;她再把目光投向拉里说着话的嘴唇,形状煞是好看,厚实却不显肉欲,往上是饱满的额头与端正的鼻梁。拉里穿着新西装虽不如艾略特穿衣服那样合身优雅,却有自在不羁之感,仿佛过去一整年每天都是这套。我觉得拉里唤起了伊莎贝尔的母性本能,这种本能就连伊莎贝尔和女儿互动时也未显现。她已是历经世事的母亲,而他却仍像个大男孩。从她的神情中,我察觉到某种母亲的光荣,宛如见到成年的儿子侃侃而谈,众人都在认真聆听。我并不认为她意识到拉里话中的深意。不过,我的问题还没结束。 “你追随的那位瑜伽行者是什么样的人?” “你指外表,是不是?怎么说呢,他个子不高,不胖不瘦,皮肤呈淡褐色,胡须剃得干净,白发整整齐齐。身上除了腰间的裆布,什么也没穿,外型和衣着却不输给布克兄弟36广告的男模。” “那他有什么特质吸引你呢?” 拉里凝神看着我,足足过了一分钟才回答,他那深陷眼窝的双眼,仿佛要探进我的灵魂深处。 “圣人的气息。” 这回答让我感到些许不安。在如此陈设精美、挂著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是漫过浴缸的水,在渗透天花板后,滴答一声落了下来。 “我们都读过圣人的故事,比如圣方济、圣十字若望,但都是几百年前的人物,我从没想过会遇见活生生的圣人。第一次看见他,我就深信不疑,这种经验十分美妙。” “那你有什么收获呢?” “平静。”他随口回答,浅浅一笑,突然站起身说,“我得走了。” “别急着走嘛,拉里,”伊莎贝尔大声说,“时间还早啊。” “晚安,”他保持微笑,毫不理会她的央求,他轻吻她的脸颊后说,“我过一两天再来看你们。” “你住在哪里?我打电话给你。” “噢,不用麻烦了,巴黎的电话不好打通,况且我们的电话也常常有故障。” 拉里巧妙地拒绝透露住址,我不禁暗自发笑。这算是他的怪癖,老是隐瞒自己落脚的地方。我提议两天后的傍晚,大伙一起到布洛涅森林用餐。春天的气候温和宜人,坐在树下野餐想必舒适快意,格雷也可开轿车载我们一程。我和拉里一起出门,原本想陪他走段路,但一到街上,他就跟我握手道别,而后快步离去。我也就搭出租车离开了。 5 我们约好在公寓碰面,先喝杯鸡尾酒再出门。我比拉里早到。我打算带他们去家时髦的餐厅,原以为伊莎贝尔会盛装打扮,毕竟许多女士穿得花枝招展,她肯定不愿被比下去。岂料,她只穿了件朴素的羊毛连衣裙。 “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伊莎贝尔说,“他现在很难受。我不能留他一个人,刚才我跟厨师说,帮孩子准备完晚餐就可以回去了,所以我得亲自煮点东西给他吃。你和拉里去吧。” “格雷躺在床上吗?” “没有,他头痛的时候偏不肯上床。明明该躺下来才对,他就是不要,现在人在书房里。” 书房不大,镶着褐色和金色壁板,全是艾略特从某座古堡找来的。所有书籍都以镀金格架上锁保护,避免他人翻阅。这未尝不好,毕竟这些多半是十八世纪附插图的色情书籍。不过用当代摩洛哥皮革装帧,看起来格外别致。伊莎贝尔带我进书房,只见格雷弯身坐在一把大皮椅上,一旁的地板上散落着画报。他双眼闭着,平时红润的脸庞如今异常苍白,显然痛苦难耐。他本想站起来,但我阻止了他。 “给他吃阿司匹林了吗?”我问伊莎贝尔。 “阿司匹林一点都不管用。我还有个美国的处方,但吃了也不见效。” “唉,别管我了,亲爱的,”格雷说道,“我明天就会没事了。”他努力挤出笑容,接着对我说,“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你们快去布洛涅吧。” “别说傻话了,”伊莎贝尔说,“你被怪病折磨成这样,我怎么可能尽兴呢?” “真该死,我好像真被怪病缠上了。”格雷闭眼说道。 忽然间,他的表情纠结起来,旁人几乎也能感受到他头痛欲裂。此时房门轻轻打开,拉里走了进来。伊莎贝尔把状况告诉了他。 “原来如此,真糟糕,”他说,同情地看着格雷,“没人有办法减缓疼痛吗?” “没有,”格雷说道,眼睛仍旧闭着,“别管我就对了,你们快去玩吧。” 我心想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但伊莎贝尔恐怕会过意不去。 “要不要让我看看,也许帮得了你?”拉里说。 “谁都帮不了我的,”格雷有气无力地说,“这头痛简直要我的命,有时候我还真希望能这么解脱。” “我刚才不应该这么说,不是我帮得了你,我是说也许我能让你帮助自己。” 格雷慢慢睁开眼,看着拉里。 “你要怎么做呢?” 拉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状似银币的东西,放在格雷手上。 “你先握好这个,手掌朝下。不要抗拒,也不要用力,只要握好银币就好。我数到二十以前,你的手就会打开,银币会掉出来。” 格雷照做了。拉里坐在写字桌前,开始数了起来,我和伊莎贝尔站在一旁。一、二、三、四,他数到十五时,格雷的手并无动静,接着好像微微发抖,我虽不确定是否看见,却凭着直觉认为拳头已渐松开。后来,格雷的大拇指先离开拳头,我清楚地看见他的手指在颤抖,而拉里一数到十九,银币便从格雷的手中落下,滚到我的脚边。我十起银币,端详了一会儿,银币颇具重量且奇形怪状,一面浮刻着年轻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头像。格雷不解地看着自己的手。 “我没有松手让银币掉下去,”格雷说,“是它自己掉的。” 他坐在皮椅上,右臂搁在扶手上。 “这把椅子舒服吗?”拉里问道。 “我头痛严重的时候,得坐这把椅子才舒服。” “好,你先完全放松。不要紧张,不要有什么动作,不要抗拒。我数到二十以前,你的右臂会从椅子扶手上抬起来,等到手举过头再停。一,二,三,四……” 他的声音如同银铃,悠扬悦耳。他数到九时,我们看见格雷的胳膊微微从皮制扶手上抬起,起初并不明显,接着大约悬空了一英寸,就停了下来。 “十,十一,十二。” 他的胳膊震了一下,然后开始上移,完全脱离了椅子。伊莎贝尔有点害怕,抓着我的手。说也奇怪,格雷的举动丝毫不像自愿。我虽未见过梦游,但可以想见,梦游的样子一定像格雷那只胳膊,并不是本人意志驱使,毕竟要刻意把胳膊抬得如此缓慢、平稳,实在很不容易,让人不禁觉得,这是某种大脑无法控制的潜意识力量,宛如汽缸里的活塞缓慢地上上下下。 “十五,十六,十七。” 拉里数得很慢、很慢,就像洗手台里有故障的水龙头在滴水。格雷的胳膊抬着,抬着,直到手举过头。拉里数到二十,胳膊自动落回扶手上。 “我没有移动手臂啊,”格雷说,“但我也控制不了,是它自己举起来的。” 拉里淡淡一笑。 “没关系,你说不定会因此对我有点信心。那块希腊银币呢?” 我把银币交给他。 “把它握在手中,”格雷接过银币,拉里瞥着表,“现在是八点十三分,六十秒内,你会觉得眼皮沉重,乖乖闭上眼睛,然后睡着。你只会睡六分钟,八点二十分醒来,头痛也就好了。” 我和伊莎贝尔一言不发,注意力全在拉里身上。他没有再说话,直盯着格雷,又好像没在看他,眼神仿佛穿透了他的身体。四周弥漫着诡谲沉默的气氛,宛如夜幕低垂时花园的沉寂。忽然间,我发觉伊莎贝尔把我握得更紧了,我瞄了格雷一眼,他闭着双眼,呼吸顺畅规律,原来已经睡着了。我们站在那里,时间仿佛永无止境。我好想抽根烟,却又不想点烟。拉里动也不动地注视着远方,眼睛虽然睁着,但不知神游到哪去了。他忽然放松下来,恢复了平时的神情,看了看手表,格雷也在此时醒来。 “天哪,我一定睡死了,”格雷说道,然后一脸惊讶,我发现他的脸上不再惨白,“我的头不痛了。” “太好了,”拉里说,“抽根烟吧,我们一起出去吃晚餐。” “太神奇了,我的精神好多了。你怎么办到的?” “我什么都没做,是你自己的功劳。” 伊莎贝尔去换衣服,我和格雷则喝着鸡尾酒。虽然拉里摆明不想再提,格雷却坚持要谈谈刚才发生的事,他完全一头雾水。 “老实说,我本来不相信你会有办法,”他说,“我之所以任你摆布,只是因为没力气反对了。” 他继续说起刚开始头痛的情形、他饱受的折磨,以及头痛消退后的瘫软无力。他不懂为何一觉醒来,就像以往一样活力充沛。伊莎贝尔换好了衣服,是件我没见过的纯白礼服,裙摆及地,似乎是马罗坎的纹状丝绸,边缘绲了一圈黑纱。我不禁觉得她让我们很有面子。 马德里堡那天特别热闹,我们也兴致高昂。拉里不时插科打诨,有别于我对他的印象,逗得大家乐不可支。我总觉得他想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别再去想刚才他展现的非凡能力。不过伊莎贝尔意志坚决,可以陪他说说笑笑,但仍然不忘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晚餐过后,众人喝着咖啡和餐后酒,伊莎贝尔似乎认为如今享受了美食好酒,席间相谈甚欢,拉里不会再有那么多戒心,一双明亮的眼睛便盯着他看。 “现在说说你怎么治好格雷的吧。” “你也看见了啊。”他微笑着说。 “你是在印度学会这种能力的吗?” “是的。” “他被头痛折磨得很难受,你可以治好他吗?” “我不知道,也许可以。” “这真的会大大影响他的生活。现在他只要头痛发作,就整整两天什么事都做不了,这样是没办法工作的。他得回到职场才开心得起来。” “我没法创造奇迹。” “可那就是奇迹啊,我亲眼看见的。” “那不是什么奇迹。我只是帮助格雷产生某个念头,剩下都是靠他自己,”拉里转头对格雷说,“明天你有什么计划?” “打高尔夫。” “那我明天六点来,我们好好聊聊吧。”然后,他对伊莎贝尔露出迷人的笑容,“伊莎贝尔,我十年没有跟你跳舞了,你要不要看看我是否退步了呢?” 6 这件事之后,我们经常见到拉里。接下来这个星期,他每天都来,单独与格雷关在书房半小时。他总面带微笑地说自己在“说服”格雷赶走偏头痛,格雷也逐渐对他百般信任。格雷没有多说什么,但我感觉到拉里也在设法让格雷恢复自信。过了十天左右,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碰巧拉里得傍晚才会来。这次不算严重,但格雷如今十分相信拉里的特殊能力,认为只要找得到他,几分钟就能治好头痛。但他们不晓得他住哪里,伊莎贝尔打电话问我,我也爱莫能助。众人终于等到拉里,帮助格雷缓解了头痛。格雷问起他的住址,以便有急事能立刻找到他。拉里笑了笑。 “打电话给美国运通留言就好,我每天早上都会打过去。” 伊莎贝尔后来问我,为何拉里不透露自己的住址。他过去也曾这样神秘,结果不过就是拉丁区的三流旅馆,并无不可告人之处。 “我实在弄不明白,”我回答说,“我只能胡乱猜测他的理由,说不定根本就没什么。或许他生性古怪,除了热情有所保留,住处也有所保留。”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她不悦地大声问道。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固然平易近人,态度和气,但总有种疏离的感觉,好像没有开诚布公,把心事藏在灵魂某个角落。我也说不上来这疏离感是从哪儿来的,是来自他的焦虑、秘密、抱负,还是学识呢?” “我跟拉里认识一辈子了。”伊莎贝尔不耐烦地说。 “有时候,我觉得他像是一流的演员,明明在参与一出烂戏的演出,却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好比爱莲诺拉·杜丝在《女店主》里的精湛演技。” 伊莎贝尔听了沉思半晌。 “我懂你的意思了。大家玩得很开心,把他当成自己人看待。但忽然间,你发觉他好像一圈烟雾,让人抓也抓不着。你说说看,是什么原因让他变得怪里怪气的?” “也许原因稀松平常,所以才不会注意到。” “比方说?” “这个嘛,可能是上帝吧。” 伊莎贝尔眉头皱了起来。 “可以不要说这种话吗?听了怪不舒服的。” “你是说有点心痛吗?” 伊莎贝尔盯着我瞧了好一会儿,好似在读我的心思。她从桌上取了支烟点燃,身子靠在椅背上,望着烟雾袅袅升空。 “你要我先离开吗?”我问。 “不用。” 我默不作声,静静凝视着她,欣赏她鼻子和下颚的优美线条。 “你是不是深爱着拉里?” “你真是猪头啊,我这辈子从没爱过别人。” “那为什么要嫁给格雷呢?” “我总得嫁人呀。格雷追我追得痴情,妈妈也要我嫁给他。大家都说,我本来就该解除跟拉里的婚约。我很喜欢格雷,现在还是喜欢他。你不晓得他有多体贴,全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温柔贴心的人了。他看起来脾气很差吧?可是,他对我却是百依百顺。我们还有钱的时候,他老是问我想要什么,然后就买来送我,完全乐在其中。我有次说,如果我们有艘帆船,就能环游世界了。要不是后来经济大萧条,他一定也会把船买来。” “人也太好了,听起来好不真实。”我说。 “我们的生活曾经非常美满。我这辈子都会感谢他,给我幸福的日子。” 我看着她,不发一语。 “我想我不是真的爱他,但就算没有爱情,生活还是过得下去。我内心渴望的人是拉里,但只要没见到他,我就不会心烦。记得你跟我说过,只要隔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带来的痛苦就不难忍受了,对吧?我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好酸,但是后来想想还真有道理。” “如果你看到拉里就心痛,那不要跟他见面不就好了吗?” “但是痛归痛,却又很高兴啊!而且你也晓得他的个性,他哪天心血来潮就会忽然消失,好比太阳下山后没半个人影,得隔好多年才会再见到。” “你没想过跟格雷离婚吗?” “我没有理由跟他离婚呀。” “但美国女人真要有心离婚,这应该成不了借口吧。” 她笑了笑。 “你觉得她们为什么要离婚?” “你不知道吗?美国女人对丈夫的那些要求,英国女人只会拿来要求管家。” 伊莎贝尔把头向后一甩,我还真担心她扭到脖子。 “只因为格雷不太会说话,你就以为他一无是处吗?” “你搞错了,”我立即插话,“我觉得他的举动很感人,又懂得爱人。只要看他望着你的表情,就晓得他对你用情多深。他也比你更爱孩子。” “我猜你要说我这个母亲当得很差劲。” “正好相反,我觉得你是很棒的母亲,把女儿带得又乖又快乐,也留意她们的饮食和如厕是否正常;你教她们要守规矩,读书给她们听,也教她们如何祷告;她们生病了,你也立刻请医生,而且细心照顾她们。只不过你不会像格雷那样,把她们捧在手心里。” “本来就没必要啊。我是普通人,也把她们当普通人看待。做母亲的把儿女当作人生唯一重心,对孩子有害无益。” “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们一样很崇拜我。” “这我也发现了。她们把你当成榜样,优雅、美丽又气质出众。但是,她们跟格雷在一起时比较轻松自在。她们确实很崇拜你,但她们最爱格雷。” “他的确讨人喜爱。” 这个回应很巧妙。伊莎贝尔的一大优点是,即使赤裸裸的事实当前,也不会恼羞成怒。 “经济大萧条后,格雷受到很大的打击,接连几个礼拜都工作到深夜。我常在家里等得胆战心惊,生怕他会因为觉得无地自容,就往自己脑门开一枪。你也知道,大家原本很信赖他们父子,从没怀疑过他们的诚信和判断力。我们把自己的钱赔光了倒还事小,他最耿耿于怀的是,那些信任他的人也赔得很惨。他自觉早该看出征兆才对,所以十分自责,我怎么劝他都没用。” 伊莎贝尔从包包里取出一支口红,涂了涂嘴唇。 “但是,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大萧条过后,我们的财产只剩农场,我觉得格雷要离开芝加哥才有机会重新开始,所以我把孩子交给妈妈,跟他一起去农场住。他很喜欢那里,但我们从没单独去过,以往都会带一大群人,玩得非常尽兴。格雷的枪法很准,但当时没心情打猎。他以前常独自搭小船到沼泽,花好几个钟头观察野鸟。他时常在小河里划来划去,两边是浅灰色的蒲草,抬头就是蓝天。有些日子,那些小河蓝得好像地中海。他每次回来话都很少,只说那里很美妙,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感受,大自然的美丽、辽阔和幽静深深打动了他。日落前一刻,沼泽上的光线实在迷人,他常站在那里凝望,内心幸福无比。他也会骑马骑得老远,跑去一些荒凉偏僻的树林,宛如梅特林克戏里出现的场景,灰暗又寂寥,甚至带有几分诡异。每逢春天都有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山茱萸盛开,橡树抽新芽,嫩绿的叶子伴着西班牙苔藓,好不欢乐,地上还铺满了白色的大百合和野生杜鹃。格雷说不出内心的感受,但想必是深受感动,他整个人陶醉在宜人的春光里。唉,我晓得自己讲得乱无章法,但是看见格雷这个大块头,竟受到这般纯洁美好的情感所鼓舞,让我高兴得都想哭了。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格雷当时想必离他很近。” 伊莎贝尔说这段话时,情绪有些激动,掏出一块小手帕,仔细擦了擦眼角的晶莹泪水。 “你这是过度美化了吧?”我微笑着说,“我觉得,你把理想中的思维和情感投射到格雷身上了。” “如果他没这些特质,我又怎么观察得到呢?你也晓得我的为人,凡事都实事求是,双脚非得踏着水泥人行道,双眼确实看到沿路橱窗里的帽子、皮衣、钻石手镯和镶金化妆盒,否则就不会真的快乐。” 我笑了出来。我俩沉默了半晌。后来,她又提起先前的话题。 “我绝对不会跟格雷离婚的,我们俩共同经历太多事情了,他也离不开我。虽然说起来是往脸上贴金,但这让人有种责任感,更何况……” “何况什么?” 她斜眼瞥了我一眼,露出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八成在揣测我对她接下来的话会有何反应。 “他的床上功夫很厉害。我们结婚至今十年了,但他对我还是热情如火。你以前不是说,男人会有五年之痒吗?哼,我看你这根本就是胡说。格雷对我的欲望从新婚开始就没变过。就这方面来说,他完全能满足我。光看我的外表可能不会觉得,但其实我的需求是很大的。” “你太小看我了,我当然看得出来。” “那应该不会觉得反感吧?” “正好相反,”我仔细打量着她,“你后不后悔十年前没跟拉里结婚呢?” “不后悔啊。我当时疯了才会跟他结婚,但当然了,我那时还不懂事,否则就会跑去跟他同居三个月,再把他给甩了,一了百了。” “幸好你没真的付诸实践,否则,说不定会发现自己离不开他。” “才不会。这不过是肉欲罢了。战胜肉欲的最佳办法就是满足肉欲。”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占有欲很强?你把格雷描述得诗情画意,又说他爱你爱得不可自拔。我相信两者对你都很重要,但是你漏了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觉得可以把他捧在你那小小的掌心里,而相较之下,拉里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外。你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吗?‘不羁之情人,汝永远,永远吻不着,再接近亦属枉然。’” “你老是自以为懂很多,”她没好气地说,“你明明知道,女人要抓住男人别无他法。而且我告诉你,第一次上床并不重要,第二次才重要。如果女人在第二次抓住了男人的心,那男人就永远逃不掉了。” “你这话还真是别开生面哪。” “我经常在外交际应酬,眼睛和耳朵可没闲着。” “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 她露出微笑,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 “我在某场时装秀上认识的一位女士说的。那里的侍者跟我说,她是全巴黎最贵气时髦的女性,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和她做朋友。安黛丽·特华,你知道她吗?” “没听过。” “你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她四十五岁,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脱俗出众,艾略特舅舅认识的公爵夫人都比不上她。我坐在她旁边,佯装起美国小女生直肠子的性格,直接告诉她我一定得跟她说说话,因为这辈子没见过她这么美的人,还说她就像希腊浮雕般完美。” “你还真敢说。” “她起初的反应有些僵硬冷淡,但是我的话匣子没停过,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她也渐渐放下心防。我们后来聊得很开心。时装秀结束以后,我问她要不要找天跟我一起去里兹吃午餐,还说我一直都很崇拜她高雅的品味。” “你在那之前见过她吗?” “没见过。她婉拒了我的午餐邀约,说她批评起食物毫不留情,我可能会很尴尬,但很高兴我主动邀请她用餐。她看我失望得嘴角下垂,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吃午餐。我听了简直受宠若惊,她见状还拍了拍我的手。” “你真的赴约了吗?” “当然啦。她就住在福煦大街上,是栋外观精美的小房子。服侍我们的管家长得还真像乔治·华盛顿。我一直待到下午四点。我们披着头发,脱了胸衣,像闺密那样聊得不亦乐乎,交换了许多流言八卦,听来的东西差不多可以写本书了。” “那怎么不快写呢?很适合投稿给《妇女居家》杂志。” “你少犯蠢了。”她笑道。 我沉默了半晌,思忖了一会儿后说:“我在想,拉里是不是真正爱过你。” 她坐起身子,脸色不再温和,双眼怒视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当然爱过我,你以为女人察觉不出男人爱不爱她吗?” “噢,应该说某种程度上,他确实爱过你,毕竟你是他最熟识的女生。你们从小玩在一起。他觉得自己会爱上你,这是出于性的本能。你们俩如果真的结婚,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你们当时已经同居同床,跟结婚没有太大差异。” 伊莎贝尔的情绪缓和了些,等着我继续说下去。我晓得女人喜欢听别人对爱情高谈阔论,便接着说:“卫道人士老是主张,性的本能和爱情是两码子事。他们常把性的本能,说成是附加的现象。”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嗯,部分心理学家认为,意识是伴随着脑部活动出现的,但是不会反过来影响脑部活动。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有人说,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属于喜欢、体贴、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习惯尤其如此。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当然,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性欲跟激情不同,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所以,只要有了天时地利,丈夫难免会出轨,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实在是很傻。” “难道只有男人会这样吗?” 我露出微笑。 “你真要问的话,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唯一不同之处是,对男人来说,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但对女人来说,还是会牵扯到情感。” “那也得看是什么女人。” 我没搭腔,继续说下去。 “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就不算是真的爱情,而是别的情感。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而是阻碍。你想想,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是什么意思呢?‘汝将永远爱恋,伊将永远娇美!’为什么呢?因为得不到呀。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都追不到心爱的人,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既单纯又自然。幸好,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你嫁给了有钱人,拉里云游四海、探索世界,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 “你怎么知道的?” “激情是不计代价的。哲学家帕斯卡37说过,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如果我的理解没错,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置个人荣誉于度外,忍受羞辱也甘愿。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崔斯坦与伊索德、帕内尔与欧希亚。少了这股力量,激情就会凋零。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吞下种种责难辱骂,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掏空了灵魂的一切,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笨蛋,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 我尚未说完这段长篇大论,便已看出伊莎贝尔并未在聆听,而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不过,她接下来的话却出乎我的意料。 “你觉得拉里是处男吗?” “亲爱的,他三十二岁了。” “我确定他还是处男。” “你怎么能确定?” “女人天生的直觉。”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他每回遇到美女,就谎称自己是处男,所以非常吃得开。他说这招屡试不爽。” “我才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天色渐暗,格雷和伊莎贝尔当晚要与友人用餐,她准备去换衣服了。我无事可做,便沿着哈斯拜尔大道走着,享受舒服的春日傍晚。我向来不太相信女人的直觉,因为这种直觉更像是她们的一厢情愿,我不得不保持怀疑。一想到方才与伊莎贝尔漫长谈话的结尾,我便不由得笑了出来。眼下我忽然想起苏姗·鲁维耶,好几天没见到她了,不晓得她近来可好,说不定愿意跟我共进晚餐,再一起看部电影。我拦了辆在寻觅客人的出租车,把苏姗的公寓地址告诉司机。 7 本书开头曾提过苏姗·鲁维耶。我俩认识近十二年,她如今将近四十岁了。她的外貌并不出色,甚至可以说是难看。以法国女人而言,她的个子算高的了,躯干不大但长手长腿。她的动作老是显得笨拙,仿佛控制不了四肢。发色则随她高兴而改变,多半呈红褐色。她有张小方脸,凸出的颧骨抹着鲜红的粉底,大嘴涂着厚厚的口红。所有这些都谈不上动人,但有人就是喜欢。当然,她皮肤姣好,牙齿雪白结实,蓝色的眼睛大而有神。这些都是她最好看的地方,所以她把睫毛和眼皮双双染黑,尽量凸显优点。她看起来既精明又和善,还有随遇而安的气质,性情敦厚之余,也不失应有的强悍。她的生活方式特殊,因此非得强悍点不可。她母亲嫁给了一名小公务员,后来丈夫过世,便回到安茹省的家乡,靠养老金度日。苏姗十五岁时,母亲送她到邻镇当裁缝师的学徒,因为离家不远,所以每周日都能回家。苏姗十七岁那年放了两周的长假,有位画家整个夏天都在村里画风景,她就这么迷恋上人家了。苏姗心里很清楚,自己身无分文,根本甭想谈婚姻大事。到了夏季尾声,画家提议带她去巴黎,她便欣然答应了。蒙马特区的画室密密麻麻,两人就住在其中一间,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年。 一年后,这名画家说他连一张画都卖不出去,没有能力再供养情妇。这早已在苏姗预料之中,因此十分坦然地面对。他得知苏姗无意回家时,就告诉她另一名画家愿意收留她,就住在同一个街廓。这男人曾向苏姗示好过两三次,虽然都被断然拒绝,但气氛算是融洽,他也不觉得难堪。苏姗并不讨厌这个人,便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她搬起家来甚是方便,连行李都无需出租车帮忙。这名新欢比旧爱年长许多,但外表依然十分体面。苏姗当起了他的模特儿,摆过形形色色的姿势,穿衣裸体样样来。两人同居了两年,过得开心自在。苏姗最得意的是,以自己为模特儿的画作,让这名画家首度尝到成功的滋味。她给我看了某份画报的剪报,上头便印了那幅画作,原作甚至获得美国艺廊青睐,愿意出资收藏。这幅画作是她真人大小的裸体,卧姿貌似马奈所画的《奥林匹亚》。这名画家颇为敏锐,一下便晓得她身材的比例带有现代风味,引人发噱,便更强调她瘦削的身形,拉长腿部和胳膊,凸显高高的颧骨,并且放大那对湛蓝的眼眸。从印刷版本看来,自然难以判断真实的颜色,但构图确实极为雅致。他因为这幅画有了些名气,娶到一位欣赏他才华的有钱寡妇。苏姗理解男人当以前途为重,因而不吵不闹,就此结束了这段恋情。 此时,她已明白自己价值所在,既喜欢艺术圈的生活,又享受当模特儿。每天忙完白天的工作后,她总爱前往咖啡馆,与画家、画家妻子和情妇坐在一块儿,听他们谈论艺术,抨击画商,聊着荤腥故事。在这种场合,她总能懂得伺机而动,暗自拟定计划。她看中了某个单身的年轻画家,自觉他有些才气,特地挑了他落单的时机主动搭讪,而且略过开场白,解释当前情况后便提议两人同居。 “我今年二十岁,而且很会打理家务,你既可省下请人打扫的费用,又可省下请模特儿的成本。你看看自己的衬衫,实在不能看,画室又乱七八糟,你真的需要女人来照顾你。” 这年轻人明白她性情讨喜,也觉得提议挺有意思。苏姗看出他有意接受。 “反正试试无妨,”她说,“万一合不来,顶多回到现状,谁也没有损失。” 由于他是抽象派画家,因此苏姗的肖像画尽是些正方形和长方形,时而缺眼少嘴,时而是黑褐灰交织的几何图案,时而是横生交错的线条,几乎无法辨认出人脸。两人同居一年半后,苏姗便主动离开他了。 “为什么?”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喜欢是喜欢,他是个好孩子。但我觉得他没有进步,始终原地踏步。” 她后来又找到新欢,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对方依然是位画家。 “我还是对绘画有兴趣,”她说,“我曾跟一位雕塑家交往了六个月,但不知什么缘故,我始终没有感觉。” 令她欣慰的是,她每次分手时都未发生不愉快的事。她既是一流的模特儿,也是优秀的主妇。她喜爱在暂时栖身的画室中工作,把里头收十得整整齐齐,并以此为傲。她煮得一手好菜,即使预算有限,也能变出佳肴。男人的袜子破了,她会替他们补好;衬衫的纽扣掉了,她便帮他们缝上。 “谁说画家的外表非得邋里邋遢的。” 她只有一次失败的经验。对方是位年轻的英国人,比她认识过的任何人都有钱,还有辆自己的汽车。 “但我们没有多久就分了,”她说,“他常常喝得烂醉,然后把我烦得要死。如果说他绘画技巧高超也就算了,但是,亲爱的,他的作品丑陋无比。我跟他提分手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起来,说他有多爱我。我只好跟他说:‘别装可怜了,你爱不爱我根本无关紧要,重点是你没有天分,回乡开杂货店还比较适合你。’” “他听了有什么反应?”我问道。 “他火冒三丈,叫我滚出去。可我说的都是忠告,很希望他能采纳。他为人并不坏,只是画得很糟罢了。” 对于风尘女子而言,只消懂得人情世故且个性亲和,人生旅程通常便会较为顺遂,但就如同其他职业,这份工作难免也会有所起伏。苏姗曾遇到过一名斯堪的纳维亚人,一不小心就爱上了他。 她对我说:“亲爱的,他简直像神一样完美,个子极为高挑,好像艾菲尔铁塔。他有着宽大的肩膀与厚实的胸膛,腰部几乎可以让人环抱,腹部跟我的掌心一样平坦,肌肉结实得像职业运动员。他有一头金色鬈发,皮肤细腻如蜂蜜。他的画功也不错,我喜欢他大胆又潇洒的笔触,色彩浓厚鲜明。” 苏姗决定要帮他生个小孩。虽然他并不赞成,但苏姗愿意独自抚养。 “孩子出生后,他非常喜欢。宝宝好可爱,肤色粉嫩,头发滑顺,遗传了爸爸的蓝眼睛,而且是个女儿。” 苏姗和他同居了三年。 “他有点傻乎乎的,有时候也很无趣。但是他非常贴心,又长得俊美,所以我并不在意。” 后来瑞典来了封电报,说他父亲病危,要他立即返家。他答应会再回巴黎,可是苏姗老有预感他不会回来了。他把钱全留了下来,之后就没消没息。一个月后,苏姗收到一封信,说他父亲过世了,留下众多杂事待处理,也觉得自己得陪伴母亲,要开始从事买卖木材的生意了。信中还附了张一万法郎的支票。苏姗从来不向逆境低头,很快就打定主意,认为孩子在身边会碍事,便把女儿连同那一万法郎带到乡下,交给母亲抚养。 “我真的很难过,我真的爱那孩子,但人还是得面对现实。” “后来呢?”我问。 “噢,日子还是得过下去。我又找了个朋友。” 但她接着就得了伤寒。她每回提起此事,开口闭口就是“我的伤寒”,语气仿佛百万富翁在说“我的棕榈滩别墅”或“我的松鸡猎场”似的。她病情严重到命都差点丢了,住院住了三个月。出院之后,整个人只剩皮包骨,弱不禁风,焦虑到成天以泪洗面。当时她一筹莫展,没力气再当模特儿,财产也所剩无几。 “哎呀,”她说,“那阵子真够苦的。所幸我还有些朋友。不过,画家差不多都那个样子,他们能混口饭吃已经不容易了。我本来就称不上漂亮,姿色倒还有一点,但早就不是二八年华了。后来,我碰到那位跟我同居过的三維派画家。原来我们分手后,他结了婚又离了婚,还放弃三維派,改采超现实画风。他说自己很寂寞,觉得需要我的陪伴,愿意供给食宿,我就欣然答应了。” 苏姗便待在他身边,直到认识了一名工厂老板。这位老板是某位朋友带来的,有意买幅这位前三維派画家的作品。苏姗急着敲定这笔生意,殷勤地讨好客人。老板无法当场做决定,但说想再来看看。两周后,他果然又出现了。这回,苏姗总觉得,他是特地来见她的,而非为了看画。他离开时仍旧没买,但握着苏姗的手显得过分亲昵。第二天,苏姗上市场买菜,被当初牵线的朋友半路拦下。朋友说那老板挺喜欢她,问她下次是否愿意共进晚餐,他有事想跟她商量。 “你觉得他看中了我哪一点?”苏姗问道。 “他对当代绘画有着业余的爱好,看了你的肖像后非常着迷。他是外地生意人。你在他眼中就代表着巴黎、艺术与浪漫,这都是他在里尔缺乏的。” “他有钱吗?”苏姗抛出了现实的问题。 “可多了。” “好吧,我愿意跟他吃晚餐,听他有什么想说的也无妨。” 这位老板带苏姗去了马克西姆饭店,立即获得了她的好感。那天,苏姗穿得低调文静,瞧瞧周围的女士,发觉自己颇像已婚的贵妇。他叫了瓶香槟,苏姗因而确信这人有绅士风范。餐后喝咖啡时,他开出了一些条件,苏姗觉得极为优渥。他说自己每两周会来巴黎开董事会,晚上老是独自吃饭,每当渴望女人陪伴,就只能去妓院寻求慰藉。他是已婚男人且育有两子,如此安排实在欠妥。他已从那位共同的朋友那里得知苏姗所有的事,认为她是懂分寸的女人。他已近中年,不愿再与只想玩玩的女孩勾搭。他多少算是现代绘画的收藏家,而苏姗这方面的人脉相当吻合。接着他正式说起心中计划:准备租下一间公寓给苏姗,装潢家具一应俱全,外加每月两千法郎零用钱。交换条件就是,每两周苏姗得拨出一晚陪他。苏姗这辈子从没花过这么多钱,一下便算出她凭着这笔收入,不仅吃穿堪比上流人士,还能继续养育女儿,更可未雨绸缪地攒些积蓄。但她仍有犹豫,毕竟自己向来自称适合画家的圈子,如今若当起生意人的情妇,不免显得委屈。 “接不接受都随你。”他用法语说。 苏姗对他并不反感。他纽扣孔里有玫瑰勋章,想必有什么杰出成就。她展露笑颜答道:“我接受。” 8 苏姗一直住在蒙马特,但她认为必须与过去决裂,因此在蒙帕纳斯大道旁的大楼里租了间公寓。公寓仅有两个房间,附有小厨房及卫浴,虽然位于六楼,但有电梯。虽然电梯只能容纳两人,移动宛如蜗牛般缓慢,下楼还是得靠自己走,但对苏姗而言,有了电梯和卫浴便显得既豪华又时尚。 他们在一起的头几个月,亚希尔·葛凡先生(即老板的名字)每隔两周来到巴黎时,都下榻在饭店,晚上在苏姗住处温存过后,仍回到饭店睡觉,第二天再搭火车回去处理生意事宜,享受现实中的天伦之乐。后来苏姗指出,这钱花得实在冤枉,何不在公寓睡一晚,省钱又舒服。葛凡先生当然觉得很有道理,且很高兴苏姗能如此体贴。老实说,冬夜里天寒地冻,独自到街上拦出租车,确实有些折腾。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苏姗不愿见他因自己而浪费钱。这女人不但自己节省,还替情人节省,真是不可多得。 亚希尔先生相当春风得意。他俩晚上常到蒙帕纳斯找家高档餐厅用餐,但偶尔苏姗会在公寓下厨。她烧的菜滋味绝佳,很合亚希尔先生的脾胃。傍晚若天气暖和,亚希尔先生在家里就多半只穿件短袖衬衫,颇为恣意放浪。他喜欢买画,但非得要苏姗看上眼才买。不久后,他也折服于她的眼光。苏姗从不跟画商打交道,总是直接带他到画室选购,因此成交价是外头买画的一半。亚希尔先生晓得她在存钱,后来听她说每年都会用积蓄在家乡买块地,不禁引以为傲。法国人都想拥有自己的地,如今苏姗成了有产阶级,因此让亚希尔更加敬佩。 苏姗也很满意这段关系。她对于亚希尔无所谓忠诚,换言之,她行事谨慎,避免与别的男人有过多牵扯,但若碰上中意的人,也不反对跟他上床,前提是不让他过夜。苏姗认为,这是对亚希尔先生起码的尊重,毕竟多亏了他,如今生活才能无虞又体面。 我初识苏姗之时,她正与一位我的画家朋友同居。苏姗在画室里当模特儿,我时常坐在一旁观看。之后,我偶尔仍会遇见她,但概率不高。她搬到蒙帕纳斯后,我们才真正熟稔起来。当时,亚希尔先生——苏姗在背后和当面都如此称呼他——读了一两本我的小说的法文译本,于是某晚邀我去一家餐厅跟他们吃饭。他的个子很小,矮苏姗半个头,顶着铁灰色的头发,蓄着整齐的灰色八字胡。他身材有些发福,有个啤酒肚,但不太夸张,反倒让他更有派头。他走起路来架势十足,显然春风得意。这顿晚餐十分讲究,他也客客气气,说很高兴苏姗有我这个朋友,他只看一眼就晓得我为人正派,希望我也能欣赏苏姗的优点,只可惜他因里尔的事业和家人走不开,常得留苏姗孤零零一人。若苏姗与知识分子来往,他也较能感到心安。他固然是生意人,但向来钦佩文人雅士。 “这位先生,艺术和文学都是法国的荣耀,当然还有强大的军力。我只不过是毛织品的制造商,但是我敢说,画家和作家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相当于军事将领与政治领袖。” 这番话说得再中听不过了。 苏姗不肯雇女佣打理家务,一方面是为了省钱,一方面是因为(她非常清楚)自己讨厌有人多管闲事。她把小公寓收十得干净整齐,装潢摆设都相当时髦,内衣都亲手缝制。但即使如此,如今不用当模特儿了,日子仍然过得百无聊赖,有违她勤奋的性格。她灵机一动:既然过去与画家的合作经验丰富,不如自己也练习画画。于是,她买了画布、画笔和油彩等工具,开始作起画来。有时我约她吃晚餐,提早到了公寓,便会看见她身穿工作服,忙着挥动画笔。苏姗的笔下重现了过往所有情人的艺术风格,宛如子宫里的胎儿那样,包含了一个物种的演化过程。她的风景画有那名风景画家的影子,抽象画有那名三維派画家的影子,还照着一张明信片画了艘停泊的帆船,笔触像极了那名斯堪的纳维亚画家。她的绘图技巧欠佳,但对色彩足够敏锐,因此即使成品不怎么样,她也乐在其中。 亚希尔先生对她鼓励有加,想到自己的情妇竟是画家,油然升起一股满足感。在他的坚持之下,苏姗便挑了幅画参加秋季沙龙,也顺利入选展出,两人见到都引以为荣。亚希尔先生还给了个建议。 “别学男人作画,亲爱的,”亚希尔先生说,“保有女人的风格。不需盲目追求笔力,作品讨人喜欢就行,还要诚实面对自己。商场上,耍些小手段有时很有成效,但是就艺术来说,诚实不仅是上策,更是唯一守则。” 我撰写本书时,他们的关系已维持五年之久,彼此都很满意。 “跟他在一起,确实有些平淡,”苏姗告诉我,“可是他够聪明,又有社会地位。我年纪已经不小了,必须考虑当前的处境才是。” 苏姗既替人着想又通情达理,亚希尔先生十分看重她的意见。每当亚希尔谈及生意和家庭,苏姗无不专注聆听。他女儿考试失利,苏姗陪着失落难过;他儿子跟有钱女孩订婚,苏姗跟着雀跃无比。亚希尔先生的太太,是他的一名同行的独生女。两家厂商原是竞争对手,合并后双方均从中获益。如今,亚希尔先生的儿子明白个中道理,幸福的婚姻得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他自然感到欣慰。亚希尔先生还向苏姗透露,说打算把女儿嫁给贵族。 “凭她的出身,当然是好事一桩。”苏姗说。 亚希尔先生替苏姗牵线,让她把女儿送到修道院就读,接受良好的教育。他更答应等她女儿成年,会出资给她学打字和速记,日后便可靠此谋生。 “她长大后一定很漂亮,”苏姗告诉我,“但是受点教育、学学打字也不错啦。她现在年纪还小,谈什么都太早,说不定没那个气质。” 苏姗话说得含蓄,是想让我推敲弦外之音。我想的应该没错。 9 约莫一周后,我竟然巧遇拉里。那天夜里,我和苏姗吃了晚餐,看完电影,正坐在蒙帕纳斯大道旁喝啤酒。这时候,拉里信步走了进来。苏姗大吃一惊,而令我诧异的是她竟向拉里打招呼。拉里走到我们这桌,吻了她的脸颊,转身跟我握手。苏姗的表情愕然,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可以坐下吗?”他说,“我还没吃晚餐,要叫点东西吃。” “哇,真高兴见到你,小宝贝。”苏姗说,眼神亮了起来,“什么风把你吹来的?这些年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天哪,你瘦成这副德性。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但我没死呀,”拉里眨了眨眼,“奥黛特好吗?” 奥黛特是苏姗的女儿。 “噢,她已经是个少女了,长得可漂亮了。她还记得你。” “你从没说过你认识拉里。”我跟苏姗说。 “怎么说呢?我又不晓得你认识他。我们是老朋友了。” 拉里点了道培根蛋。苏姗一股脑儿把女儿的事全告诉他,顺便交代了自己的情况。拉里听着她絮聒,始终保持着微笑。苏姗说自己已经安顿下来,还开始练习画画,又转向我说:“我进步不少了,对吧?我当然不是天才,但是才华并不亚于许多我认识的画家。” “你的画卖掉了吗?”拉里问。 “我不用卖画,”她答得轻松,“我有私人收入。” “真是幸运哪。” “跟幸运无关,说是聪明才对。你一定要来看看我的作品。” 苏姗在一张纸上写下住址,硬要拉里答应前来。她语气兴奋,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没多久,拉里请侍者来结账。 “你要走了吗?”她问。 “对呀。”拉里微笑着说。 他付了钱,朝我们挥挥手就走了。我笑了起来,他果真特立独行,前一秒还在你面前,转眼间没来由地就离开了,仿佛凭空消失。 “他怎么一下就走了?”苏姗不高兴地说。 “说不定有女人在等他。”我半开玩笑地回答。 “这不是废话吗,”她从包包里取出镜子,开始在脸上扑粉,“哪个女人爱上了他,算她倒霉。” “此话怎讲?” 她盯着我瞧了好一会儿,难得面色严肃起来。 “我曾经差点爱上他。这就好比爱上水中倒影、一束阳光或一朵云。还好我没陷进去。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教人捏把冷汗。” 我此时顾不得分寸了,不弄清楚来龙去脉,绝对会浑身不对劲。幸好,苏姗完全不懂得守口如瓶。 “你到底怎么认识他的?”我问道。 “噢,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六七年前吧,我也记不太清楚。奥黛特当时才五岁。我当时跟马塞尔同居,而拉里正巧认识马塞尔,常来画室看他作画,模特儿就是我。有时候,他会请我们出去吃晚餐。不过,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有时候,一连消失好几个礼拜,接着又连着两三天出现。马塞尔也喜欢他来画室,说有他在旁边,总觉得画得比较好。后来我就得了伤寒,出院后开始过苦日子。”她耸耸肩,“不过这些事你都晓得了。反正呢,我某天在画室之间熘达,想找份工作,但没有人要用我。一天下来,我只喝了杯牛奶,吃了个牛角面包,连房租都没有着落。就在这时候,我在克利希大街上巧遇拉里。他停下来询问我的近况,我便说了自己得伤寒的经过,后来他说:‘你看起来需要好好吃顿饭。’他的声音和眼神散发出某种温暖,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我们隔壁就是玛丽叶餐厅,他挽着我的手走了进去,找了张桌子坐下。我真的饿坏了,叫我吃靴子都没问题。可是看到煎蛋卷上桌,我却一口也咽不下去。他硬是要我吃了一些,还递给我一杯勃艮第酒。后来我觉得舒服了点,才吃下一些芦笋。我向他大吐苦水,说自己虚弱成这德性,怎么再当模特儿,又瘦得像皮包骨,模样难看极了,没有男人会要我。我问他能否借钱让我回家乡,至少我还有个女儿在那里。他向我确认是不是真要回去,我就说当然不是,妈妈也不希望我回去,那时物价高得吓人,她靠那点养老金只能勉强度日,我寄给奥黛特的钱也早就花光了,但如果我真的出现在家门口,她看我病成那样,也不得不收留我。拉里盯着我瞧了老半天,我以为他要说无法借钱给我。 “后来拉里开口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和孩子到乡下一个小地方。我刚好想去度个假。’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提议,认识这么多年,他从没对我示过好,我忍不住笑着说:‘就凭我现在这模样?没有男人会要我的。’ “他浅浅一笑。你注意过他的笑容有多好看吗?简直要迷死人了。他说:‘别乱说,我没想到那里去。’ “听到这番话,我大哭了起来,话都说不出口。他借钱让我把孩子接出来,我们一起到了乡下。哎呀,风景真是美得不得了呢。” 苏姗向我描述那里的景色,地点距离某个小镇三英里左右,不过镇名我倒忘了。他们坐车到一家旅馆,是河边一栋破旧的房子,草坪一路延伸到河岸,上头有几棵悬铃木,他们便在树荫里用餐。每逢夏季,许多画家会前来作画,但当时季节未到,因此旅馆等于被他们包下来了。旅馆的餐点远近驰名,周日中午,外地游客常开车来饱餐一顿。除此之外,这里的生活悠然宁静,少有人打扰。有了充分的休息和良好的饮食之后,苏姗逐渐恢复了元气,也很开心有孩子陪伴。 “拉里很喜欢奥黛特,奥黛特也很黏他。我老是得叮咛奥黛特别缠着他,但不管奥黛特怎么闹,拉里好像都不介意,两个人常常逗得我笑个不停,好像小孩在一起玩耍。” “你们平时都在做什么呢?”我问道。 “噢,很多事可以做啊。我们常坐船出去钓鱼,有时候会开旅馆老板的雪铁龙到镇上去。拉里很喜欢那个小镇,镇上有不少老房子和一个大广场。小镇十分安静,走在铺着鹅卵石的路上,只听得到脚步声。另外,还有路易十四时期盖的市政厅和老教堂。小镇的边缘矗立着一座城堡,里头有著名建筑师勒诺特设计的花园。每当坐在广场的咖啡馆里时,就像回到了三百年前。相比之下,停在路边的那辆雪铁龙汽车,好像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本书开头那位空军弟兄的故事,便是拉里在某次出游后告诉苏姗的。 “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跟你说这事。”我说。 “我也一头雾水。大战的时候,镇上曾有一所医院,院区墓园里是一排排小十字架。我们去逛过一圈,但没有待多久,一想到有那么多可怜的年轻人躺在那里,我就觉得毛骨悚然。回家路上,拉里异常沉默。他本来就吃得不多,而那天晚餐他一口都没吃。我记得那天晚上夜色很美,满天星斗。我们坐在河边,白杨树在黑暗中成了剪影,十分好看,拉里则静静地抽着烟斗。忽然间,毫无来由,他开始说起,他的军中弟兄是怎么为救他而送命的。”苏姗喝了一大口啤酒,“他真是个怪人,我大概永远都搞不懂他。他以前常念书给我听。他有时候白天念,我边听边帮孩子缝衣服,有时候会在晚上念,等我哄孩子上床睡觉后。” “他都念什么书呢?” “噢,什么书都念。塞维尼夫人的书信和圣西蒙的回忆录。你想想,我以前除了报纸以外,可是什么都不读的,只偶尔在画室听人谈论某本小说,才会凑热闹跟着读一下,以免被他们当成傻瓜。我没想到读书这么有意思,以前的作家原来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无聊。” “哪些人会这么想啊?”我笑了笑。 “后来他要我跟他一起念。我们读了拉辛38的剧本《费德尔》和《贝芮妮丝》。他读男性角色,我读女性角色,没想到这么好玩,”她天真地说道,“我读到悲伤的台词,有时会不由自主哭了起来,他总会露出奇怪的表情。当然,那只是因为我当时还没完全复原。这些书我还留在身边。即使是现在,我只要读到他念过的塞维尼夫人书信,耳边就仿佛传来他的动人嗓音,眼前好像河水静静流过,还有对岸那些白杨树。有时候我甚至读不下去,越读越难受。现在我才明白,那几个礼拜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拉里简直像天使一样。” 苏姗发现自己多愁善感起来,担心我会嘲笑她(纯属多虑),便耸耸肩微笑着说道:“跟你说,我打算活到某个年纪,没男人要跟我上床了,就到教会忏悔过去所有的罪过。但是,我跟拉里的那段缘分,无论旁人怎么说,我绝对不会忏悔,绝对、绝对、绝对不会!” “但就你刚才所说的,我看不出有什么要忏悔的啊。” “我还没有说完呢。告诉你,我的体质本来就很好。那段日子,整天在户外走动,吃得好,睡得饱,没有半点烦恼,不过三四个礼拜,我就恢复健康了,气色好了,双颊红彤彤的,头发带有光泽。整个人年轻了起来。拉里每天早上都会到河里游泳,我时常在旁边看着他。他的身材线条十分优美,不是我那个斯堪的纳维亚情人的运动员体格,而是结实又匀称。 “我还在调养身子的时候,他很有耐心,没有半分不守规矩,但是如今我已经康复,觉得没理由继续让他等着。我暗示了他一两次,表示自己准备好了,但他似乎不懂我的意思。当然啦,你们这些盎格鲁-撒克逊人就是古怪,既不顾他人感受,又容易感情用事,不会谈情说爱也是众所周知。我对自己说:‘也许他就是这么体贴,帮了我这么多忙,让我连孩子都带来,大概无意要我报答他。’所以,有天晚上我们就寝前,我跟他说:‘要我今晚去你房间吗?’” 我笑了笑。 “你问得真是直接啊。” “是啊,我没办法叫他来我房间,因为奥黛特也在,”她坦然答道,“他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我,面带微笑说:‘你要来吗?’我回他:‘你说呢?你身材这么好。’他答道:‘好,那就过来吧。’我上楼脱掉衣服,然后沿着走廊熘进他的房间。他正躺在床上,边看书边抽烟斗,看到我进来,便放下烟斗和书,挪过身子,留了些空间给我。” 苏姗沉默了半晌,此时提问可不是我的风格。过了一会儿,她又继续说道:“拉里是很特别的情人,不晓得这么说你懂不懂,他在床上非常体贴,怜爱又温柔,阳刚又不过于激情,而且一点都不下流。他做爱的时候,好像热血的大男孩,有些好笑却又体贴。我离开的时候,反倒觉得该感谢他给我这样的机会,不是他应该感谢我。我关上门前,看见他拿起书本,接着刚才的段落读了下去。” 我笑了起来。 “真亏你还笑得出来,”她的语气有点抑郁,但毕竟不是没幽默感的人,因此也咯咯笑了,“我很快就发觉,我要真的等他主动,八成得等到天荒地老,所以只要有需求,就自行到他房间,到他的床上。他从来没拒绝过。毕竟,他生来也有那些本能,但他就好像是一个专心得忘了吃饭的人,只要准备好一顿美味大餐,他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男人爱不爱我,我自己最明白。我没傻到以为拉里爱我,但是他应该是习惯我了。做人还是务实点好,所以我跟自己说,如果回到巴黎后,他和我住在一起,就正合我意。他一定会让我带着孩子,我也希望如此。我凭直觉认为,爱上他是很蠢的事,女人很可怜,常常一坠入情网,就变得不可爱了,所以我打定主意不能陷进去。” 苏姗吸了口烟,鼻孔喷出烟圈。天色已晚,客人走得差不多了,但仍有一群人在吧台喝酒。 “有天早餐过后,我坐在河边缝缝补补,奥黛特玩着拉里买给她的积木。拉里走到我面前说:‘我是来向你道别的。’ ‘你要去别的地方吗?’我很诧异。 ‘是的。’他说。 ‘你不回来了吗?’ ‘你身体好得差不多了。这笔钱应该够你过完夏天,再回巴黎重新开始。’ 我顿时心情差到极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站在我面前,露出招牌式的微笑。 ‘我做了什么事惹你生气了吗?’我问他。 ‘没有啊,千万别这么想,只是我还有事要处理。这段时间过得很开心。奥黛特,来跟叔叔说再见。’ 奥黛特年纪还太小,什么也不懂。拉里把她抱起来亲亲她,然后亲了我一下,就走回旅馆去了。一分钟后,我听见汽车开走的声音。我看着手里的钞票,共有一万二千法郎。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我还来不及反应,只在嘴里念了句:‘真可恶!’至少有件事情我得感谢老天,就是幸好我没让自己爱上他,只是完全被他搞得一头雾水。” 我不禁又笑了。 “有段时间,我明明只是单纯说出真相,别人竟然觉得我很幽默。真相超乎大部分人的想象,所以他们以为我在搞笑。” “我不太懂这有何关联。” “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唯独拉里可以全然无动于衷。所以,他的行为才这么古怪离奇。我们是没法习惯这种人的,他们不信上帝,所作所为却又完全出自对上帝的爱。” 苏姗直视着我。 “可怜的朋友,我看你喝多了。” 第五章 1 我在巴黎的写作不紧不慢。春天舒服宜人,香榭丽舍大道上的栗树纷纷开花,街道光线好不欢快。空气中弥漫着愉悦的气息,轻淡缥缈,感官满足恰到好处,教人步履更轻盈,脑袋更清醒。在众多朋友的陪伴下,我玩得不亦乐乎,心中充满往日的美好回忆,多少重十了青春的活力。我心想,这种惬意稍纵即逝,以后难保还有机会再好好享受,岂能傻到让写作来干扰。 我和伊莎贝尔、格雷与拉里常一同去游览近郊名胜,包括尚蒂伊城堡和凡尔赛宫,以及圣日耳曼和枫丹白露。无论去哪里,我们都享用丰盛的午餐。格雷人高马大,胃口也最大,喝酒往往不懂节制。他的健康已然好转,但难说是因为拉里的治疗,抑或仅是时间的缘故。总之,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头痛欲裂了。我刚来巴黎与他见面时,他那怅然若失的眼神,教旁人看了都难受,如今已不复见。他的话不多,偶尔说些冗长的故事,而每当我和伊莎贝尔胡言乱语时,他便会哈哈大笑。他玩得开心自在,尽管人不风趣,但有副好脾气且容易满足,想不喜欢他都难。他并非适合共度寂寞长夜的对象,但你会满心期待跟他玩上六个月。 格雷给伊莎贝尔的无私的爱,看了真让人赏心悦目。他着迷于她的美貌,认为她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女人。而他对拉里的真挚友谊,宛如狗儿对主人般忠诚,同样教人动容。拉里也玩得很开心,把这段时间当成休假,暂时抛开脑袋里的盘算,安心地享受当下。拉里话也不多,但不打紧,有他陪伴便已足够。他向来认真自得,笑脸迎人,无须对他多加苛求。我也晓得,这些日子过得如此快乐,全是归因于他的陪伴。虽然他没说过动人或俏皮的话,但少了他势必会无聊许多。 有一次,我们游玩回来的路上,我目睹了一个情景,让我有些惊讶。我们正从夏特尔返回巴黎,格雷开着车,拉里坐在旁边,我和伊莎贝尔则在后座。玩了一天,我们都备感疲倦。拉里伸出一只胳膊,搭在前座椅背上,袖口因而卷了起来,露出瘦削有力的手腕和覆着细毛的麦色下臂。夕阳照耀下,细细的茸毛呈金黄色。伊莎贝尔动也不动,我觉得有些不对劲,瞄了她一眼,那副模样简直像被人催眠了:她的呼吸急促,直盯着拉里那长着金黄细毛的结实手腕,还有细致却有力的大手,我有生以来头一回见到她脸上露出饥渴的神色。她的表情充满肉欲,我万万没料到这般美貌竟可表现得如此浪荡,已然无关人性,纯属动物本能。姣好的面容早已褪去,变得丑陋和骇人,让人联想起发情的母狗,我不禁有些作呕。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全神贯注地盯着拉里的大手,那只手不过随意搭在椅背上,便教她欲火中烧。忽然她浑身发抖,脸部肌肉一阵抽动,闭起眼睛就往角落靠去。 “给我一根烟。”她的声音异常沙哑。 我掏出烟盒,帮她点了根烟。她拼命抽着。接下来的途中,她始终望着窗外,一言不发。 车开到他们家,格雷请拉里载我回旅馆后,再把车子开掉头库。拉里坐上驾驶座,我坐在他旁边。伊莎贝尔挽着格雷越过人行道,她紧紧贴着他,向格雷使了个眼色,我虽未看清楚,但约略可猜出用意。我心想,格雷今晚会发觉妻子特别热情,但永远不会晓得她是心有亏欠才有此反应。 六月已进入尾声,我得回蔚蓝海岸去。艾略特的一些朋友要回美国,便把迪纳尔的别墅借给马图林夫妇住,他则准备等孩子学校放假后立即动身。拉里留在巴黎工作,还买了辆二手雪铁龙,答应八月去他们那儿住几天。我离开巴黎前夕,请他们三人吃了顿晚餐。 就在当晚,我们遇见了苏菲·麦唐纳。 2 伊莎贝尔想参观一些声色场所,我对此稍有了解,她便拜托我当向导。我其实不大情愿,因为那里的人明显不喜欢美国游客,绝对不会给好脸色。但伊莎贝尔非去不可,我只能事先告知说可能会很乏味,并请她务必穿得低调些。我们晚餐吃得有点晚,又到女神游乐厅看了一小时的表演后才出发。我先带他们到圣母院附近一处地窖,那里常有流氓带着情妇出没。老板认识我,因此便找了张长桌子,腾出几个空位给我们,同桌的还有几名看上去凶神恶煞的痞子,不过我点了酒请他们喝,彼此互敬对方。室内闷热脏污,烟雾弥漫。随后,我带他们去斯芬克斯舞厅。这里的女人只穿亮丽俗艳的衣服,里面全然赤裸,乳房清晰可见,并排坐在两条平行的长板凳上,等乐队一开始演奏,便无精打采地跳起舞来,目光逡巡着舞厅周围坐在大理石桌旁的男人。我们叫了瓶常温香槟来喝。几位女人经过我们面前,狠狠瞪了伊莎贝尔一眼,我很好奇她是否了解这些眼神中的含义。 后来,我们去了拉普街。街道狭窄阴暗,单是走在街上,便给人污秽之感。我们走进了一家咖啡馆,见到一个苍白的年轻人正弹着钢琴,模样放荡不羁,旁边是拉着小提琴的老头,脸上堆满倦容,还有一名男子吹着萨克斯风,音调嘈杂刺耳。整个咖啡馆挤满了人,放眼找不着半张空桌,但老板看出来我们花钱不手软,毫不客气地把一对情侣赶到已坐人的桌子旁,然后请我们坐下。被打发走的两人心有不甘,嘴里碎念着咒骂的话。跳舞的客人众多,有帽上系着红绒球的水手,有头戴便帽、脖围方巾的男子,还有留着光头、浓妆艳抹、上衣五颜六色的热裤熟女和少女。共舞的组合中,不乏男人与化着眼妆的矮胖男孩,还有五官凶狠的瘦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以及各色红男绿女。烟雾掺杂着酒气与汗酸,震天价响的音乐没完没了,众人黏腻的身躯在这空间里穿梭,脸上闪着汗水,纵情投入的程度教人害怕。除了几名虎背熊腰的大个子,多数人看起来既矮小又营养不良。我观察着三名乐手,他们演奏得生硬又呆板,称其为机器人也不为过。我心想,也许他们学习乐器之初,曾希望自己能成功当上音乐家,观众愿远道而来,场场博得满堂彩。小提琴拉得再怎么差,也都是学过和练习过的。难道小提琴手苦心习艺,只为了在这臭气冲天的环境中,一路演奏狐步舞曲到天亮吗?音乐戛然而止,钢琴手掏出脏手帕擦了擦脸。跳舞的众人纷纷回到座位,有的垂头丧气,有的悄悄移动,有的歪七扭八。忽然间,我们听到了美国人的声音。 “我的天啊!” 一名女子从另一头的桌子边站起来,身旁的男伴想拦住她,只见她把他推到一边,摇摇晃晃走了过来。她看起来烂醉如泥,走到我们桌旁站着,身子有些摇摆,傻里傻气地咧嘴而笑,似乎觉得我们趣味十足。我瞄了眼身旁的同伴,伊莎贝尔面无表情地盯着她,格雷严肃地皱起眉头,拉里则看得出神,仿佛不敢置信。 “哈喽。”她说。 “苏菲。”伊莎贝尔说。 “不然还会是谁呀?”她咯咯笑着,抓住经过的侍者说,“文森,帮我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拿。”他回道,同时把她甩开。 “王八蛋!”她用法语大吼,朝他吐口水。 “不要紧,苏菲,”一名大胖子用法语插话,他的头发黏腻油亮,只穿了件短袖衬衫,坐在隔壁桌,“这里有椅子。” “没想到竟会碰见你们,”她说道,仍站得不大稳,“哈喽,拉里。哈喽,格雷。”她一屁股向后坐下去,正好坐到那胖子准备的椅子上,大声嚷嚷道,“大家来干一杯,老板咧?” 我早注意到老板紧盯着我们,这会儿走了过来。 “你认识他们吗,苏菲?”他问道,叫得颇为亲昵。 “废话,”她醉醺醺地大笑,“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要请他们喝香槟。不准用马尿充数,拿点能喝的东西来。” “你喝醉了,可怜的苏菲。”他说。 “去死吧你。” 他先行离开,很高兴能卖出一瓶香槟——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这时苏菲木然地看了我一会儿。 “这是哪位呀,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把我的名字告诉她。 “噢?我记得你,你有次来芝加哥,挺爱摆架子的对吧?” “大概吧。”我微笑着说。 我对她没半点印象,但也难怪,毕竟上回去芝加哥距今已有十多年,这期间遇到过太多人了。 苏菲长得相当高,加上身子瘦削,站着显得更高大。她穿着亮绿色丝质衫,皱巴巴又污渍斑斑,搭配着黑色短裙。她乱蓬蓬的鬈发修得颇短,染成红棕色,脸妆浓厚,两颊的脂粉一直涂到双眼周围,上下眼皮画成深蓝,眉毛睫毛都涂了膏,嘴唇则是一抹猩红,双手指甲都上了油,手却脏兮兮的。她的模样比屋内任何女人都淫荡。我怀疑她不仅喝醉了,可能还吸了毒。无法否认的是,她有种致命的吸引力。她傲慢地微微仰头,浓妆衬托出她眼眸的翠绿。尽管她此时醉得煳涂,浑身散发着无耻的气质,却能唤醒男人下流的一面。她看着我们,露出轻蔑的笑容。 “看到我,你们好像不怎么高兴呢。”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伊莎贝尔随口说道,笑容冷淡。 “可以打电话给我啊,电话簿里找得到我。” “我们才到没多久。” 格雷连忙设法缓解。 “你在巴黎玩得开心吗,苏菲?” “不赖啊。格雷,你破产了,是吗?” 格雷脸色本来就红润,这下更是涨得通红。 “是的。” “真倒霉。现在芝加哥的生活八成很凄惨。幸好我早就离开了。妈的,那个混账怎么还没把酒拿来啊?” “他来了。”我说道,只见酒侍端着盘子,上头摆着一瓶酒和几只玻璃杯,小心地从桌间穿越,朝我们走来。 我的话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我丈夫家的人把我赶出了芝加哥,竟然他妈的说我败坏他们的名声。”她狞笑起来,“我现在全靠家人的汇款过活。” 香槟端来了,并且逐一斟好。苏菲一只手颤抖着,把杯子举到嘴边。 “爱摆架子的都去死吧!”语毕,她把酒一饮而尽,瞄了拉里一眼,“拉里,你好像没怎么说话呢。” 拉里漠然地看着苏菲。她出现后,他的目光便停留在她身上,如今投以亲切的微笑。 “我本来话就不多。”他说。 音乐又演奏了起来。一名男子走到我们面前,个子颇高,身材魁梧,有着大鹰钩鼻、刷亮的黑发与性感的嘴唇,活像邪恶的萨伏那洛拉39。他跟这里大多数男人一样,上衣没有领子,外套纽扣全都扣紧,微微显现出腰身。 “来吧,苏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现在没空,你没看到我有朋友陪吗?” “你朋友关我屁事,快来跳舞。” 他抓着她的手臂,但她奋力挣脱。 “少烦我,你这王八蛋。”她忽然用法语怒吼。 “你去吃屎吧!” “你自己吃!” 格雷听不懂他们的对话,但我晓得伊莎贝尔十分清楚。说也奇怪,贤淑的妇女往往对脏话特别了解。伊莎贝尔板起面孔,皱着眉头,满脸愠怒。那名男子举起胳膊,张开长着硬茧的手掌,准备赏她个耳光,格雷作势要站起身子。 “你走开!”他用拙劣的法语腔大吼。 男子停了一下,恶狠狠地瞪着格雷。 “当心哪,小葛,”苏菲说,嘲讽地笑了笑,“他一拳就能把你打昏。” 男子看格雷身材高大,体重和力气都不小,悻悻然地耸耸肩,对我们丢下两句脏话后就熘了。苏菲咯咯笑着,醉意十足。其余的人则默不作声。我帮她斟满了酒。 “拉里,你住巴黎吗?”苏菲把酒喝光后问道。 “暂时。” 想与喝醉的人交谈实属难事,清醒的人永远处于劣势。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持续了几分钟,气氛异常尴尬。苏菲忽然把椅子往后一推。 “我再不回去找我男友,他保准会气到发疯,这家伙就爱生闷气。可是呀,他在床上还真是能干呢。”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再会啦,朋友们,常来玩嘛,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 她挤进跳舞的人群中,接着就消失了。伊莎贝尔姣好的脸上满是鄙视,我看了几乎要笑出来。所有人都没吭声。 “这地方还真龌龊,”伊莎贝尔忽然开口,“我们走吧。” 我付了酒钱和苏菲的香槟钱,大伙一同离开。众人仍聚集在舞池里,我们看也没看便走了出去。当时已过凌晨两点,我觉得差不多该就寝了,但格雷说他肚子饿,我便建议去蒙马特的格哈夫餐厅吃点东西。开车的时候,气氛相当沉默。我坐在格雷旁边指路。到了那家外观绚丽的餐厅后,只见有些人还坐在露台上。我们走了进去,点了培根蛋和啤酒。伊莎贝尔似乎恢复了平静,还半调侃地夸赞我竟晓得巴黎的声色场所。 “是你自己说要去的。”我说。 “我玩得非常开心啊,今晚真是痛快。” “见鬼,”格雷说,“明明糟透了,还遇到苏菲。” 伊莎贝尔无动于衷地耸耸肩。 “你还记得她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晚餐的时候,她就坐在你旁边。当时她的头发没红成这样,是灰褐色的。” 我开始认真回忆,想起一名年轻的少女,有双蓝绿色的眼睛,歪着头的样子很是迷人。她谈不上漂亮,但清新坦率,又有几分腼腆俏丽,教人觉得有趣。 “当然记得,名字取得好,我有个阿姨就叫苏菲。” “她后来嫁给了鲍伯·麦唐纳。” “人还不错。”格雷说。 “他真是我见过的数一数二的帅哥,真不晓得他看中了苏菲哪项优点。我结婚后没多久,他们也结婚了。苏菲的父母很早就离异,母亲改嫁给一个在中国的美孚石油公司的员工。苏菲跟着父亲住在玛文,我们以前经常见到她,但是她结婚后,就渐渐跟我们这伙人疏远了。鲍伯·麦唐纳是名律师,但是没赚多少钱,住在北边没电梯的公寓里。不过,这不是重点。他们不愿跟任何人来往,我从没见过这么黏着对方的小两口。即使是婚后两三年生了个宝宝,他们去看电影的时候,还是像热恋中的情侣,他搂着她的腰,她把头靠在他肩上。在芝加哥,他们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话。” 拉里静静听着伊莎贝尔说话,未做任何评论,神情难以捉摸。 “后来呢?”我问道。 “有天晚上,他们开着小敞篷车回芝加哥,顺便带着宝宝。他们老把孩子带在身边,因为家里没有帮手,苏菲凡事都亲力亲为。他们也把孩子捧在手心里当成宝。那天,一群醉鬼开着一辆大轿车,时速八十英里,就这么跟他们迎头撞上了。鲍伯和宝宝当场惨死,不过苏菲只有脑震荡,断了一两根肋骨。大家瞒了她好久,不让她知道鲍伯和宝宝死了,但最后还是得告诉她。当时的情景实在悲惨,她哭得几乎快要发疯,哀号到屋顶都要塌了。大家得日夜看着她,有回差点让她跳楼成功。我们能做的真的都做了,但是她好像非常恨我们,出院后又被送进疗养院,住了好几个月。” “太可怜了。” “她离开疗养院以后就开始酗酒,喝醉了就随便跟男人上床。她丈夫家的人完全受不了,他们都是安分守己的好人,最痛恨这样的家丑。起初,我们都努力想帮她的忙,但是完全帮不了。如果请她吃晚餐,她就醉醺醺地出现,很可能饭没吃完就不省人事了。后来,她开始跟一帮流氓来往,我们也只好放手。有一次,她因为酒驾被逮捕,当时她跟地下酒店结识的拉丁佬在一起,而拉丁佬是警方的通缉犯。” “但是她有收入吗?”我问。 “鲍伯本来就有保险,肇事车主也有保险,苏菲因此拿到一些理赔。不过,这点钱撑不了多久。她就像喝醉的水手,花钱毫无节制,不出两年就破产了,她的祖母也不让她回玛文。后来她丈夫家说,如果她肯住在国外不回来,就固定给她生活费。我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过活吧。” “真是风水轮流转,”我说,“以前败家子是从英国送到美国,现在则是从美国送到欧洲来了。” “我真觉得苏菲很可怜。”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冷地说,“我不这么认为。当然,她遭受了很大的打击,当时没人比我更同情她了。我们一直都很要好。但是,正常人总是会振作起来的。她之所以自暴自弃,是因为本身的劣根性,天生就不懂得节制,就连对鲍伯示爱都那么夸张。如果她的性格够坚强,应该能有办法过活才是。” “说起来容易啊……你是不是太狠心了,伊莎贝尔?”我低声说。 “不会吧。我觉得这是常识,不需要太可怜苏菲。天晓得,没人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了,要是他们也在车祸中丧命,我一定会难过到发疯,但是迟早会振作起来。格雷,你也会赞同我的吧?还是希望我每晚喝到烂醉,随便跟巴黎的混混上床呢?” 格雷给的回答妙极了,我印象中他没这么幽默过。 “我倒想看你穿着莫林诺克斯40设计的时装,跳进柴堆里陪我一起火葬,不过既然现在不流行陪葬,我猜最好的替代方案就是打桥牌了。不过我希望你要记得,除非确保能拿到三墩半或者四墩,否则不要一开牌就叫无主。” 眼下时机不对,不然我就会跟伊莎贝尔说,虽然她真心爱着丈夫和孩子,但是这份亲情谈不上有多深。不过,她似乎看出我在想什么,便不客气地问道:“你想说什么吗?” “我跟格雷一样,觉得这孩子很可怜。” “她早不是孩子了,都已经三十岁了。” “我想对她来说,丈夫和孩子的死就等于是世界末日。她不顾自己的死活,甘愿沉沦于酗酒和滥交,只为了报复生命的残酷。她曾经有天堂般美好的生活,一夕破灭后,受不了平凡无趣的世界,绝望之余只好坠入地狱。我可以想象,她觉得既然再也喝不到天堂的琼浆玉露,倒不如让自己镇日与屎尿为伍。” “你们小说里才会写这套,根本胡说八道,你自己也晓得,苏菲自甘堕落是因为她喜欢这种生活。天底下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失去了丈夫和孩子,这才不是她走歪路的理由。恶无法由善而生,而是本来就存在了。那场车祸只是撕破了她的伪装,让她自在地露出真面目。别把同情浪费在她身上了,她现在只是回到本性。” 拉里自始至终都沉默以对,似乎陷入深深的沉思,对于我们的话恐怕充耳不闻。伊莎贝尔说完后,所有人暂时都没接话。拉里终于开口了,但声音古怪,缺乏那种抑扬顿挫,反倒像是自言自语,在凝视着过去模煳的岁月。 “我记得她十四岁那年的模样,长发从额头往后梳好,后脑勺打了个黑蝴蝶结,脸上长满雀斑,表情严肃。她很谦虚,品行端正且充满理想,什么书都读,我们以前常会一起讨论。” “什么时候?”伊莎贝尔问道,微微皱眉。 “噢,你和你母亲出去应酬的时候。我常去她祖父家里,跟她坐在他们家那棵大榆树下,互相读书给对方听。她很喜欢诗集,自己也会创作。” “那个年纪的女孩子都这样,写的东西都乏善可陈。” “当然啦,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想必我还不懂得欣赏。” “你那时候顶多十六岁吧。” “当然,她的诗是以模仿为主,很有罗伯特·弗罗斯特41的风格。不过,我总觉得,她小小年纪能写成这样,相当了不起。她的听觉很敏锐,节奏感也很好,可以感受到乡间的声音和气味,譬如空气中柔和的春意,以及雨后旱地散发的清香。” “我不晓得她会写诗。”伊莎贝尔说。 “她总是偷偷写,怕你们笑,那时她还很害羞。” “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了。” “大战结束后我到了芝加哥,她差不多是大人了,读了许多有关工人阶级现状的书籍,也在芝加哥亲眼见证了部分情况。她迷上了诗人卡尔·桑德堡42,开始拼命写自由体诗,描写穷人困苦的生活和工人阶级遭到剥削的情况。我敢说那时这类诗很常见,但是她写得很真诚,其中不乏怜悯和理想。那时她的志愿是当社工,牺牲奉献的精神教人感动。我觉得她很有前途,不傻里傻气也不无病呻吟,却给人纯真可爱甚至灵魂高贵的印象。那年夏天,我们时常碰面。” 我看得出来,伊莎贝尔听得越来越不耐烦。拉里不晓得自己正拿着匕首往她心里刺,字字句句都在加深伤口。但伊莎贝尔开口时,嘴巴却露出浅笑。 “她为什么会找你说心事呢?” 拉里看着她,眼神充满信任。 “我也不知道。你们大家都很有钱,她不过是个穷孩子,而我也不属于这圈子,去玛文只是因为尼尔森叔叔在那儿当医生,想来她可能觉得我们有点像吧。” 拉里没有半个亲戚。我们至少会有些表亲,虽然少有来往,但至少让人觉得是家族的一分子。拉里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祖父是贵格会教徒,年纪轻轻便在海上失踪,外祖父也没有兄弟姐妹。世上少有人像拉里这样无依无靠。 “你有没有想过,苏菲当时可能爱着你?”伊莎贝尔问道。 “从来没有。”他微笑道。 “她当然爱你了。” “拉里那时参战负伤,回来成了英雄,芝加哥有一半的女生都暗恋他吧。”格雷依然口无遮拦。 “哪里只是暗恋,她根本就是崇拜你啊。拉里,难道你真的不晓得吗?” “真的不晓得,我也不相信。” “因为你觉得她品行端正嘛。” “以前的情景我还记得很清楚:一个瘦瘦的女孩,头发绑着蝴蝶结,表情严肃地读起济慈的诗,声音颤抖,眼睛泛泪,只因为诗太美了。不知道那个她,到哪里去了。” 伊莎贝尔的表情略带惊讶,狐疑地瞄了拉里一眼。 “时间好晚了,我也快要累瘫了,走吧走吧。” 3 第二天傍晚,我坐蓝色列车前往蔚蓝海岸。两三天后,我到昂蒂布看艾略特,转告近来巴黎发生的事。他的气色看起来很差,蒙特卡蒂尼的疗养不如预期,后来又四处奔走,因而疲累不堪。他在威尼斯找到一只圣水盘,又到佛罗伦萨买了那幅议价许久的三联画。而他又急着想把一切布置妥当,便亲自到蓬蒂内沼泽,住进一家破旧的旅馆,环境闷热得难受。他购买的贵重艺术品尚未运来,但他执意除非达成目的,否则绝不离开,便继续待下去。后来一切总算就位,他才心满意足,还得意地给我看他拍的照片。教堂虽小但气派十足,装潢富丽有度,证明了艾略特眼光独到。 “我在罗马看上了一个基督教古石棺,很想把它买下来,内心挣扎了很久才打消了念头。” “你怎么会想买基督教的古石棺啊,艾略特?” “给我自己躺啊,老朋友。那石棺设计非常精美,正好对应门另一边的圣水盘。不过,那些古代基督徒身材都矮矮胖胖的,我想睡也塞不进去。我总不能像婴儿一样膝盖弯曲顶着下巴,躺在那里等着最后审判吧。这样怪不舒服的。” 我大笑起来,艾略特却还是一本正经。 “我想到了更好的办法。我跟教堂商量好了——虽然遇到些困难,但那也在意料之中,我要葬在圣坛前的台阶底下。这样的话,蓬蒂内沼泽那些可怜的农民来领圣餐时,鞋子就会咚咚地踩在我的遗骨上。听起来很特别,对吧?只要铺块普通的石板,上头刻着我的名字和生卒日期。Si monumentum quaeris, circumspice——想要找这人的墓碑,四周看看即是。” “我的拉丁文还行,这种老掉牙的句子不需要翻译,艾略特。”我语气尖刻地说。 “抱歉啦,老朋友。我平时身边多是些愚昧无知的上流人士,一时间忘了是在和你这个作家说话。” 他硬是将了我一军。 他又继续说道:“不过,我要跟你说的是,我把自己的后事都写在遗嘱里了,但是我希望你来确保一切都照遗嘱走。我绝不要跟那些退休军官和中产阶级法国佬一起葬在蔚蓝海岸。” “我当然乐意帮忙,艾略特。但这事还得等好多年,用不着现在就计划。” “我已经老了,而且老实说,就算真要离开人世,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兰多43不是有首诗说过吗?什么‘我暖着双手’……” 我虽然很不会背文章,但这首诗颇为简短,因此能背诵下来: 吾不与人争,胜败均不值。 钟情大自然,次之为艺术。 生命之火暖双手,他日余烬消逝,吾可安然离去。44 “就是这首。”他说。 我不禁觉得,艾略特硬拿这首短诗来形容自己,实在极为牵强。 但他说:“这首诗完全表达出了我的心情,也许还能再添上一句,说我的身影一直活跃在欧洲上流社会。” “这句很难插进四行诗里吧。” “现在没什么上流社会了。我一度还寄希望于美国取代欧洲,出现福斯敬佩的贵族阶层,但是大萧条让希望完全破灭了。我那可怜的祖国充斥着中产阶级,真是无可救药。老朋友啊,你绝对不会相信,上回我在美国,竟然有出租车司机叫我‘兄弟’。” 虽然在一九二九年股灾的打击之下,蔚蓝海岸仍未恢复往日的荣景,艾略特却依旧举行宴会、参加宴会。他以往除了罗斯柴尔德家族以外,不与其他犹太人来往。但如今却是犹太人在举办奢华的宴会,而凡是宴会的场合,艾略特不可能不出席。他忙着在不同聚会间赶场,风度翩翩地握手、吻手,但总带着几分无奈的疏离感,仿佛是流亡的王公贵族,自觉与这些人为伍略显难堪。然而,真正的流亡贵族却玩得十分尽兴,认识了电影明星就觉得实现了人生梦想。艾略特对于时下与剧场人士打交道的风气,也是颇有微词。不过一名退休女演员在他家附近盖了栋豪宅,宾客络绎不绝,不管内阁部长、公爵还是社交名媛,一住便是好几周,艾略特也成了常客。 “当然,什么样的人都有,”他说道,“但你无须理睬不喜欢的人。那位演员也是美国人,我觉得应该帮忙撑撑场面。宾客发现跟我很有话聊,必定会安心不少。” 有时候,艾略特的健康状况很差,我只得劝他别过度忙于社交。 “老朋友啊,我年纪一大把了,可不能再掉队了。好歹我也在高级社交圈混了快五十年,非常清楚个中道理:如果不时常出现,就会被人遗忘。” 我好奇的是,他是否也察觉到这番自白多么教人惋惜。我不忍再嘲笑艾略特了。在我眼中,他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如今人渐苍老,更是极度恐惧。 夏季就此结束。艾略特马不停蹄,从蔚蓝海岸这一头赶到另一头:他先在戛纳吃午餐,然后到蒙特卡洛吃晚餐,动用看家本领融入每个茶会或鸡尾酒宴会,而无论实际上多疲累,他都竭尽所能表现得和蔼可亲、谈笑风生。他的小道消息最为灵通,任何八卦丑闻的细节,除了当事人之外,就数他最了如指掌。倘若对他说如此人生缺乏意义,艾略特便会百般诧异地盯着你,认定你低俗无知。 4 秋季来临,艾略特决定到巴黎住段时间,除了探望伊莎贝尔一家人,也想在首都“亮相”一下。之后,他打算到伦敦订制新衣,顺道看望拜访几位老友。我原本计划直接去伦敦,但他邀约一同开车至巴黎。这样确实颇为惬意,我便欣然答应了,也觉得在巴黎待几天无妨。我们一路上走得从容,凡有美食之处,便停下来休息。艾略特的肾脏不好,只能喝维奇气泡水,但坚持要帮我挑半瓶葡萄酒喝。他生性善良,尽管自己无福消受,见着我享用好酒,也打心底里感到满足,没有任何妒意。他付钱毫不手软,我费尽唇舌才说服他我们各付各的。他动不动就提起以前认识的达官贵人,听久了不免让人厌烦,但我大抵很享受这趟旅程。我们行经的乡村景色宜人,初显早秋之美。在枫丹白露吃完午餐,我们直到下午才抵达巴黎。艾略特送我到下榻的老式旅馆后,才转过街角回到里兹饭店。 由于已先通知伊莎贝尔我们要来巴黎,因此看到她在旅馆的留言,我并不感到意外,但内容却让我大吃一惊: 一到旅馆就来找我。有大事发生了。别把艾略特舅舅带来。看在老天的分儿上,拜托快点过来。 我当然急着想一探究竟,但得先稍微盥洗,换件干净衬衫。我搭了辆出租车到圣吉雍街的公寓,用人领我一进客厅,伊莎贝尔就立刻站起身来。 “你跑到哪里去了?我等了好几个钟头!” 当时是下午五点钟,我还来不及回答,管家便送了茶点进来。伊莎贝尔双手紧握,不耐烦地看着他摆放茶具。我真不晓得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刚刚才到。我们在枫丹白露吃午餐,耽搁了一些时间。” “搞什么鬼,动作真慢。急都急疯了!”伊莎贝尔说。管家把托盘放在桌上,里头摆着茶壶、糖罐和茶杯,再慢条斯理地在四周排好一盘盘面包、奶油、蛋糕和饼干,完成后才走出去,并把门给带上。 “拉里要跟苏菲·麦唐纳结婚了。” “跟谁?” “少装傻了,”伊莎贝尔大声说道,眼里喷出怒火,“就是那天你带我们去的那家肮脏咖啡馆里碰到的醉酒的婊子啊。你竟然带我们到那种鬼地方,格雷也觉得很恶心。” “噢,你说你们那位芝加哥的朋友吗?”我说道,无视她的无理责备,“你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的?昨天下午他亲自来告诉我的,我到现在气都还没消。” “你不如先坐下来,帮我倒杯茶,再把来龙去脉告诉我。” “你请便。” 她坐在桌子对面,愠怒地看我自己倒茶。我在壁炉边的小沙发里舒服地坐下。 “我们最近很少见到拉里,我是说从迪纳尔回来之后。他去迪纳尔待了几天,但不肯跟我们住,反而找了家旅馆下榻。他常常来海边跟孩子玩,她们黏他黏得可紧了。我们还会去圣布什亚打高尔夫。有一天,格雷问他后来有没有再见到苏菲。 “‘有啊,见了好几回。’他说。 “‘为什么?’我问。 “‘她是老朋友嘛。’他说。 “‘要是我的话,绝不会浪费时间在她身上。’我说。 “他听了只微微笑着。你也晓得他笑的样子,好像觉得你的话很好笑,但其实一点也不好笑。 “‘但你不是我啊。’他说。 “我只好耸耸肩膀,转移了话题,之后再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所以他昨天一来就说他们要结婚了,可想而知我有多么震撼。 “‘你不可以跟她结婚,拉里,绝对不行。’我说。 “‘我要跟她结婚,’他说得若无其事的,好像是再来一份土豆这般轻松,‘伊莎贝尔,我希望你好好对她。’ “‘这个要求太过分了。你疯了不成?她是很坏很坏的坏女人啊。’我说。”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打断她。 伊莎贝尔目露凶光地盯着我。 “她从早到晚喝个烂醉,还到处跟地痞流氓上床。” “这并不代表她是坏女人啊。很多名流显要也会喝醉酒,还特别喜欢勾搭男妓。这不过是坏习惯,跟咬指甲一样,坏不到哪里去。在我看来,那些说谎成性、行为残忍的人才真的是坏透了。” “如果你敢袒护她,我绝对饶不了你。” “拉里是怎么又跟她见面的?” “拉里在电话簿上找到她的住址,就跑去探望她。她当时正在生病,不过那种生活不生病才奇怪。拉里还帮她请了医生,又找人照顾她,一切就这么开始了。拉里这该死的笨蛋,说什么她把酒戒了,还以为这样就能治好她了。” “你忘了拉里也帮过格雷吗?他的头痛不是也治好了吗?” “那不一样。格雷希望病赶快好,苏菲可没这打算。”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了解女人,女人只要堕落到苏菲那步田地,肯定是没救了。她之所以变成这副德性,是因为她向来就是这种人。你以为她会永远跟着拉里吗?鬼才相信。她迟早会跑掉的,这就叫本性难移。她喜欢禽兽带来的刺激感,所以专门勾搭禽兽。她会把拉里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 “很有可能,但你又什么办法。拉里是心甘情愿要跟她结婚的。” “我是没有法子,但是你可以阻止他。” “我吗?” “拉里很欣赏你,也听你的话,只有你能影响他的决定。你又见多识广,快去告诉他别做傻事,以免人生就这么毁了。” “他只会叫我不要多管闲事,我也确实不该管他的闲事。” “但是你也很欣赏他吧,至少你关心这个朋友,总不能坐视不管,眼睁睁看他把自己的人生弄得乱七八糟。” “格雷是他最熟识的好友,虽然不见得会有帮助,但我觉得如果要跟拉里谈,格雷是最佳人选。” “别提格雷了。”她不耐烦地说。 “其实,事情不见得会那么糟。我有三个朋友,一个在西班牙,有两个在远东,他们的妻子都是妓女,但婚后都变得很贤惠,也很感激丈夫提供生活的保障。当然啦,她们也晓得怎么讨男人欢心。” “你少啰唆。你以为我百般牺牲自己,难道是为了让拉里落在荡妇手中吗?” “你什么时候牺牲自己了?” “我之所以放弃拉里,唯一的理由就是不想影响他的前途。” “少来了,伊莎贝尔,你明明是为了钻石和貂皮大衣才放弃他的。” 我这番话才出口,一盘奶油面包便朝我的头飞来,幸好我一把接住盘子,但面包却掉了满地。我站起身,把盘子放回桌上。 “你要是把皇冠德比的瓷盘给打破,艾略特舅舅可是会找你算账的。这些瓷盘当初是为第三代多塞特公爵烧制的,可说是无价之宝。” “把面包捡起来。”她气呼呼地说。 “你自己捡。”我边说边倚在沙发上。 她站起身,怒气冲冲地捡着散落一地的面包。“你这样算什么英国绅士。”她恶狠狠地说。 “我这辈子没说过自己是绅士啊。” “你给我滚。我不想再见到你了,看了就讨厌。” “那还真对不起,因为我一看到你,心情就很好。有没有人说过,你的鼻子跟那不勒斯博物馆的赛姬一模一样,赛姬的石像堪称世上最美丽的少女化身。你的双腿也很漂亮,修长有致,我每每看到都很惊讶,因为你小时候的腿又粗大又不匀称。真不晓得你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 “凭着铁打的意志和上帝的保佑啊。”她仍然愤愤不平地说。 “不过,你最迷人的还是那双手,既纤细又优雅。” “我记得你以前还嫌我的手太大。” “以你高挑的身材来说,其实不算大,而且姿态无比优雅,让人看了惊叹连连。天生丽质也好,后天妆点也罢,你那双手的每个动作都散发着美感,时而像花朵,时而像飞鸟,任何语言都不足以形容,活脱脱是出自格列柯45的肖像画。老实说,我只要看着你的手,就倾向于相信艾略特所说的,也许你真有西班牙的贵族血统。” 她悻悻然地抬起头。 “你在说什么?我从没听过这种事。” 我告诉她罗里亚伯爵娶了玛丽王后的侍女,以及艾略特如何从母系一路追溯上去的事。伊莎贝尔边听,边端详着修长的手指与修剪整齐的指甲,得意全写在脸上。 “人总是有祖先的嘛,”她说,轻轻笑出声,淘气地看着我,怨气全消,接着丢了句,“你这个混账家伙。” 要女人讲理很容易,说实话是不二法门。 “我也不是一直都讨厌你啦。”伊莎贝尔说。 她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挽起我的胳膊,歪着身子要吻我,我随即撇开脸。 “我可不希望脸上沾到口红,”我说,“你如果真的要亲,就亲嘴好了,毕竟这才是慈悲的上帝赋予它们的真正用途。” 她嘻嘻笑着,一只手把我的头转向她,在我唇上留下薄薄的口红,滋味还不赖。 “既然你都这么表示了,不妨说说你想要什么。” “要你出个主意。” “我很愿意帮你出主意,但是你现在势必无法接受。你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顺其自然。” 她再度怒火中烧,抽出手臂,站起身子,一屁股坐到壁炉另一头的沙发椅上。 “我才不会坐视不管,就算不择手段都要阻止拉里娶那个贱货。” “你办不到的。告诉你,他现在正被一股强大的情感牵着走。” “你该不会要说他爱上苏菲了吧?” “不是。相较之下,爱情显得微不足道。” “什么?” “你读过《新约》吗?” “算是读过吧。” “你记得耶稣到荒野禁食四十天的故事吧?他肚子饿的时候,魔鬼就现身对他说:汝若为上帝之子,便令石头幻化为面包。但是,耶稣拒绝了诱惑。后来,魔鬼把耶稣放在神殿顶端,然后说:汝若为上帝之子,便纵身跳下吧。因为在天使眷顾下,他一定会得救。但是,耶稣又拒绝了。接着,魔鬼把他带上高山,让他看到世上众多国度,并说如果耶稣愿意膜拜魔鬼,就把一切赐给他。但是耶稣只说:离去吧,撒旦。《马太福音》是这么记载的。但是,故事并没有结束。魔鬼很狡猾,又来找耶稣,这次说:若汝愿受耻辱磨难,戴上荆棘王冠,死于十字架上,人类便可得救,为友牺牲汝命,大爱莫此为甚。耶稣中计了。魔鬼不禁笑到肚子痛,因为他很清楚,恶人会以耶稣之名干尽坏事。” 伊莎贝尔怒不可遏地瞪着我。 “这故事到底是谁告诉你的啊?” “没人啊,是我临时掰出来的。” “我只觉得真够愚蠢,而且也太不敬了。” “我只是想说,自我牺牲的情感足以压倒一切,就连欲望和饥饿都相形见绌,这是对自我人格的最大肯定,就算因此走向灭亡也在所不惜。无论为什么牺牲,都无关紧要,值不值得也非重点。这就好比美酒,只是更令人陶醉;也好比爱情,只是更让人心碎;更好比罪恶,只是更加使人着迷。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瞬间,比上帝还要伟大,因为上帝既是全知全能,怎么可能牺牲自己?顶多只能牺牲唯一的儿子。” “天哪,你真是太烦人了。”伊莎贝尔说。 我不予理会,继续说下去。 “拉里心中充满了这样的情操,你觉得有什么常理或劝告能让他动摇吗?你不晓得他这些年来到底在追求什么,我也不晓得,只能单纯臆测。而他多年来的辛劳和累积的经验,如今都敌不过他的欲望——噢,不只是欲望,是内心的急切呐喊,要他拯救曾经是天真少女,如今却是荡妇的灵魂。你说得没错,我认为他只是白费功夫。他的感知如此敏锐,只会跟着吃尽苦头。无论他的毕生志业为何,将永远功亏一篑。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用卑鄙手段,一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脚踝,使他命丧黄泉。即使是圣人,修成正果也得够狠心,偏偏拉里就是不够狠心。” “我爱他,”伊莎贝尔说,“天晓得,我从没向他要过什么,也没有任何期待。没人能像我爱得毫无私心。他以后绝对不会快乐。” 她哭了起来。我想哭也是种发泄,便未加安慰。我开始分神,把玩着脑海浮现的念头,不断反复思考。我不禁要想,魔鬼目睹了基督教挑起的残酷战争,教徒彼此迫害和折磨,以及各种残忍、伪善、褊狭的行为,一定会觉得扬扬得意。而每当魔鬼想起,基督教让人类背负着原罪,使美丽的星斗显得晦暗,让世俗的享乐复上不祥的阴影,势必会窃笑起来,喃喃地说:魔鬼来讨债了。 过了一会儿,伊莎贝尔从包包里取出手帕和镜子,看了看自己,小心擦拭着眼角。 “你他妈的很可怜我,是不是?”她厉声说道。 我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并未答腔。她在脸上扑扑粉,涂上口红。 “你刚才说能臆测他多年来追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也只是我的臆测,而且可能错得离谱。我觉得他追求的是某种哲学,也许是某种宗教,以及可以满足他身心的人生法则。” 伊莎贝尔思量着我这番话,叹了口气。 “你不觉得奇怪吗?伊利诺伊伊州玛文镇的乡下孩子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路德·伯班克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农场,却能种出无籽的橘子;亨利·福特出生在密歇根州的农场,却能发明小汽车。可见拉里此举也不算奇怪。” “但是那些东西都很实用,是美国既有的传统啊。” 我笑了出来。 “拉里学的是好好度过人生,世上应该没有比这更实用的吧?” 伊莎贝尔摆了个莫可奈何的手势。 “你要我怎么办?” “你不想失去拉里,对吧?” 她点了点头。 “要知道,拉里待人十分忠诚。你不理他的妻子,他就不会理你。你如果懂这个道理,就得跟苏菲交朋友。你必须放下过去,尽可能善待苏菲。她就要结婚了,应该需要买些新衣。你不妨提议陪她去买,我想她绝对会一口答应。” 伊莎贝尔眯起眼睛,似乎专注在听我的话。她沉思了半晌,但我猜不出她在想什么。她接下来的反应让我颇为意外。 “你可以找她吃午餐吗?昨天我才跟拉里说了那番话,我来问会很尴尬。” “我问的话,你保证以后会安分吗?” “绝对安安分分。”她答道,露出最迷人的微笑。 “我立刻来安排。” 屋内有部电话,我一下便查到苏菲的号码,经过好一段时间的等待——凡是打法国电话的人,都要学着耐心等候——终于接通了,我报上名字。 “我一到巴黎,”我说,“就听说你跟拉里要结婚了,恭喜恭喜,祝你们幸福美满。”我差点叫了出来,因为伊莎贝尔站在旁边,狠狠地拧着我的胳膊,“我在巴黎只待一小段时间,不晓得你和拉里后天能否到里兹饭店,一起吃顿午餐。我也会邀请格雷、伊莎贝尔和艾略特·谭伯顿。” “我来问问拉里,他刚好在这里,”暂时没了声音,“好啊,乐意之至。” 我确定好时间,说了句客套话,便放下听筒,此时瞥见伊莎贝尔怪怪的眼神,让我不免有些忧心。 “你在想什么?”我问她,“我不太喜欢你的表情。” “抱歉,我以为你就喜欢我这种表情。” “你该不会有什么诡计吧,伊莎贝尔?” 她的双眼睁得老大。 “我保证没有。其实,我好奇得不得了,想看看在拉里的开导下,苏菲变成什么样子了。我只希望她来里兹饭店的时候,一张脸不要浓妆艳抹得过头。” 5 我这场小餐会办得不赖。格雷和伊莎贝尔先到饭店,过了五分钟,拉里和苏菲·麦唐纳也出现了。伊莎贝尔和苏菲亲昵地互吻脸颊,伊莎贝尔和格雷也恭喜她订婚一事。我瞥见伊莎贝尔在迅速打量苏菲的外表,苏菲的模样教人大感意外,以前我在拉普街那家三流咖啡馆看到她时,她脸上抹着厚厚的脂粉,头发染成红褐色,身穿亮绿色衣服,放浪形骸且烂醉如泥,眼神充满挑衅,甚至散发着风骚气息,但如今却平凡朴素,虽然实际上要比伊莎贝尔年轻一两岁,模样却显得苍老许多。她依旧傲然昂着头,但不知何故,却教人觉得十分可悲。她的头发已恢复本来颜色,染发与新发掺杂,看起来邋里邋遢的。除了嘴唇涂红,她脸上已不施脂粉,皮肤粗糙,透着病态的苍白。我印象中她有双亮绿色的眼眸,但如今却是暗淡无光。她穿着一身红色衣服,一看便知是新买的,搭配着帽子、鞋子与手提包。我虽不了解女装穿搭,但老觉得以场合而言,略嫌讲究了些。她的胸口戴着抢眼的人造首饰,很像里沃利街买的。而相较之下,伊莎贝尔一身黑丝礼服,脖子上挂着人工珍珠项链,戴了顶漂亮的帽子,在她旁边的苏菲未免显得俗艳又土气。 我点了鸡尾酒,不过拉里和苏菲都婉拒了。艾略特姗姗来迟,在穿越宽敞的大厅时,还遇上一个又一个熟人,时而握手,时而吻手,仿佛里兹饭店是他家开的,而他正向光临的宾客表达由衷的感谢。他尚不晓得苏菲这些年的经历,只知道她的丈夫和孩子在车祸中丧命,如今要与拉里结婚。他一走到我们面前,便展现娴熟的社交手腕,百般亲切地向他们道贺,我们随后一同走进餐厅。由于是四男二女,因此我让伊莎贝尔和苏菲面对面坐,苏菲左右则是我和格雷。圆桌不大,因此谈话都能听见。我已事先订好午宴,酒侍此时递来酒单。 “老朋友,你又不懂酒。亚伯,酒单给我吧。”艾略特边翻着酒单边说,“我只能喝矿泉水,但是一定得让大家喝好酒。” 他与酒侍亚伯已是旧识,两人经过一番热烈讨论,才决定应该叫什么酒来喝。随后,艾略特转头问苏菲:“你们要到哪儿度蜜月呀,亲爱的?” 他瞄了她的衣服一眼,几乎不露痕迹地微微挑眉,想必不以为然。 “我们打算去希腊。” “我这十年来一直想去希腊,”拉里说,“但不知为何,老是没成行。” “这季节的风光应当最好。”伊莎贝尔说,表现得兴味盎然。 她想必也记得,当初拉里要跟她结婚时,便提议带她去希腊。去希腊度蜜月似乎成了拉里的执念。 席间闲聊得不大顺利,幸好有伊莎贝尔在场,否则我势必会维持不住气氛。她表现得极好,一旦话题即将中断,我正想找新话题时,她便接些轻松俏皮的话,我实在不胜感激。苏菲几乎不大开口,只有旁人对她说话时,才勉强讲上几句。她神色萎靡,似乎内心有部分已被掏空。我不禁猜想,该不会拉里约束过了头,让她难以承受吧。倘若果真如我所料,她既酗酒又吸毒,一朝全部戒断,肯定会精神不振。有时,我瞥见他们相互对望。拉里的神情满是温柔和鼓励,苏菲则透露出某种哀怜的恳求。格雷生性敦厚,也许本能察觉出眼前的状况,因而向苏菲提起拉里奇迹般治好他的头痛一事,接着表明自己对拉里的依赖和亏欠。 “现在我健康得很,”他继续说,“只要一找到工作,我就会返回职场。目前有几个机会,希望不久后就能敲定。我等不及要回家乡了,感觉一定很棒。” 格雷固然是一片好意,但这番话说得不大圆融——依我判断,拉里应该是用治疗格雷的同一套方法,来对付苏菲严重酗酒的毛病。 “格雷,你头痛没再发作了吗?”艾略特问。 “三个月没发作了。每当我觉得快要头痛,抓住护身符就没事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拉里给的那枚古硬币,“这可是我的无价之宝。” 我们吃完正餐,准备喝咖啡。此时,酒侍来询问是否要点餐后甜酒,但只有格雷点了杯白兰地。酒侍拿酒瓶来时,艾略特坚持要亲眼瞧瞧。 “这酒不错,值得推荐,喝了对你没害处。” “先生也要一小杯吗?”酒侍问道。 “唉,我现在滴酒不沾哪。” 艾略特详细说起肾脏的毛病,以及医生不准他喝酒。 “您喝点波兰伏特加不碍事的,先生。这酒的厉害之处就是治疗腰痛。我们刚从波兰进了一批。” “真的吗?这年头很难喝到啦,把瓶子拿来我看看。” 这名酒侍身材圆胖,气质庄重,脖子挂着很长的银链子,眼下已离开去取酒。艾略特向我们说明那是波兰酿制的伏特加,但各方面都比伏特加更为高级。 “我以前常在拉齐维乌家喝到,那阵子到波兰打猎都住他们家。你们真该瞧瞧波兰亲王喝这种酒时的模样,一大杯接着一大杯牛饮,而且面不改色,绝不夸张。当然,他们有优良血统,举手投足都是贵族气息。苏菲,你一定得尝尝,伊莎贝尔你也要试试。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酒侍把酒瓶拿来。我、拉里和苏菲都婉拒了,但伊莎贝尔说愿意尝尝看。我听了十分诧异,毕竟她习惯浅尝辄止,但当天已喝了两杯鸡尾酒、两三杯葡萄酒了。酒侍倒了一小杯淡绿色的液体,伊莎贝尔嗅了几下。 “噢,好香啊!” “可不是嘛!”艾略特说,“那是因为里面泡了一种药草,所以才这么美味。我也陪你喝一点好了,难得一次,死不了的。” “太好喝了。”伊莎贝尔说,“简直跟母奶一样,我从没喝过这么美味的酒。” 艾略特把杯子举到唇边。 “唉,这让人想起过去那段日子。没在拉齐维乌家住过的话,不会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他们家真是气派十足,有着封建时期的氛围,让人以为置身在中世纪。如果你是在车站等候,会见到六匹马拉着马车前来,每匹马上都有车夫。而用餐的时候,每位客人身后,都站着制服笔挺的用人。” 他继续形容那家族宅邸多么奢华阔绰,以及宴会多么盛大富丽。我忽然心生怀疑,觉得这整件事是艾略特和酒侍的安排,让艾略特借机大谈特谈皇亲国戚的豪华排场,以及他在城堡做客时结识的波兰贵族,所以他一说便停不下来。 “再来一杯如何,伊莎贝尔?” “噢,不敢喝了。但这酒太美味了,喝到真是幸运。格雷,我们得买个几瓶。” “我叫他们送几瓶到公寓去。” “艾略特舅舅,可以吗?”伊莎贝尔热切地大声说道,“你人真好!格雷,你非得尝一口不可,闻起来就像刚割下的稻草和春天的花朵,混合着百里香和熏衣草的芳香,味蕾会留下淡淡余韵,非常舒服,好像在月光下听着音乐。” 伊莎贝尔这般哇啦哇啦地说话,实在有些反常,我在想她是否已有醉意。午宴结束后,我向苏菲握手道别。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问她。 “下下个礼拜。希望你能来参加婚礼。” “到时候怕是不在巴黎,我明天就要去伦敦了。” 我向其他人道别时,伊莎贝尔把苏菲拉到一旁,对她说了几句话,便转身向格雷说:“噢,格雷,我等会儿再回家,莫里诺有个时装展,我要带苏菲去看看时下的新款服饰。” “当然好。”苏菲说。 大伙各自离去。当晚,我请苏姗·鲁维耶吃了顿晚餐,第二天便启程去了英国。 6 两周后,艾略特下榻在克拉布利奇饭店。没过不久,我顺道去探望他。他已替自己订制了几套衣服,还不厌其烦地说起挑选的布料和理由。我好不容易才插上话,问他拉里的婚礼办得如何。 “没办成。”他冷冷地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 “婚礼前三天,苏菲失踪了,拉里到处都找不到她。” “真是怪了!他们吵架了吗?” “没有,根本没吵架。一切都就绪了,我还负责当女方主婚人。他们原本要在婚礼后立刻搭东方快车。要我来看,是拉里没搞清楚状况。” 我猜伊莎贝尔已把事情全告诉他了。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问道。 “这个嘛,那天我们在里兹吃完午餐,伊莎贝尔不是带苏菲去莫里诺吗?你记得她当时的衣服吗?实在不像样。你有没有注意到肩膀?一件衣服的剪裁好坏,端看肩膀合不合身就晓得了。当然啦,这孩子很可怜,买不起莫里诺的婚纱,但是你也知道伊莎贝尔很大方,原本打算买件像样的婚纱送她。她自然开心地答应了。总之某一天,伊莎贝尔跟苏菲约了下午三点在公寓碰面,一起去服饰店再试穿一次。苏菲依约前来,但是伊莎贝尔得带孩子看牙医,过了四点才到家,苏菲却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去莫里诺挑选婚纱了,所以赶紧过去确认,但是苏菲根本没去。最后,伊莎贝尔只好放弃,自个儿回家。他们晚上本来要一起吃饭。拉里在晚餐时间出现,伊莎贝尔开口就问他苏菲去哪里了。 “他一头雾水,就打电话到她公寓,但是没有人接。拉里就说要去找她。他们原想说晚点吃饭,但是等了好久两人都没出现,只好自己吃了。不过你也晓得,你们在拉普街碰见苏菲前,她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你怎么会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反正,拉里花了整个晚上,把她以前常混的地方都跑遍了,但是连个人影也找不到。他去了她的公寓好多回,但是管理员说她没回来过。他接连三天打听她的下落,但她就这么失踪了。到了第四天,他又去了公寓一趟,管理员说苏菲回来过一趟,简单打包了行李,叫了辆出租车就走了。” “拉里很难过吧?” “我没见到他。伊莎贝尔说他很难过。” “她没有写信或留个字条之类的吗?” “什么都没有。”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 “那你有什么看法?”我说。 “老朋友,跟你的看法完全一样,她忍不住又开始酗酒了。” 这是最明显的答案,但一切仍显得诡异,我不懂她为何选在这时候逃走。 “那伊莎贝尔还好吗?” “她当然也很遗憾,但这孩子脑袋很清楚,说拉里娶那种女人不会幸福的。” “拉里呢?” “伊莎贝尔一直很体恤他,但难就难在他不肯谈这件事。伊莎贝尔说,他从来就没爱过苏菲,只是出于怜香惜玉的心理才娶她,但没想到判断失误了。” 我可以想象伊莎贝尔那副坚强的模样,毕竟事态发展正如她所愿。我保证下回见到伊莎贝尔,她绝对会说事情正如她所料。 但将近一年后,我才又见到伊莎贝尔。那时,虽然我大可告诉她苏菲的事,让她仔细想想,但有鉴于当时状况,我无意提起此事。我在伦敦待到快圣诞节,后来归心似箭,便直接回到蔚蓝海岸,中途未在巴黎停留。我开始写一部小说,好几个月深居简出,偶尔与艾略特碰面。他的健康每况愈下,却仍坚持出席社交圈的聚会,教人看了真替他担心。他当时对我十分不满,只因我不愿开车三十英里参加他固定举办的宴会,认为我太自命不凡,才会待在家里写作。 “老朋友,今年的社交活动特别盛大,”他说,“你这样把自己关在屋里,什么活动都不参加,太要不得了。而且蔚蓝海岸这么大,你偏偏选个冷清的地段居住,我就算活到一百岁都搞不懂你啊。” 艾略特真是可怜又傻气,他是活不到这个岁数的。 六月,我已完成小说初稿,觉得应当好好度个假,便收十行李,乘上单桅帆船。以往每逢夏季,我常搭这艘帆船到佛斯湾游泳,并沿着海岸驶向马赛。海风一阵阵袭来,因此帆船发动机多半时候都开着,轧嗒轧嗒地前进。我先后在戛纳、圣麦克锡和萨纳里过夜,最后抵达了土伦港。我向来对这座海港情有独钟,法国船舰赋予它浪漫又宜人的气息。我也逛不腻当地的老街,更能在码头上逗留数小时,观看那些上岸休假的水手,他们成群结伴或陪女友闲逛,居民也来回熘达,仿佛无所事事,只需享受和煦的阳光。熙熙攘攘的人潮搭着船只和游艇,前往这座辽阔海港的各个停泊点,此地俨然是世界交通的终点站。只要坐在咖啡馆中,望着熠熠的海水天光,不免让人眼花缭乱,想象自己要启程前往灿烂的海角天涯:比如说,乘着狭长的小船,登上太平洋一座椰子树环抱的珊瑚岛,或者来到仰光码头,走下舷梯,坐上人力车,抑或停泊于太子港,站在甲板观察着喧闹嘈杂、拼命打着手势的黑人。 帆船抵达时已近中午,我于下午两三点才上岸,沿着码头逛着各式店家,顺便观察身边的行人,以及咖啡馆遮篷底下的客人。忽然间,我看到了苏菲,她也同时发现了我。她微笑着打招呼,我也停下来跟她握手。她独自坐在一张小桌旁,面前摆了只空玻璃杯。 “坐下来喝杯酒吧。”她说。 “那你也来一杯。”我边说边坐了下来。 苏菲身穿法国水手的蓝白条纹运动服,以及亮红色长裤,脚踩一双凉鞋,露出擦得五颜六色的粗大脚趾。她没戴帽子,短短的鬈发淡金似银,脸上浓妆艳抹,回到了当时拉普街那副模样。由桌上的盘子看来,她应该已喝了一两杯,但人还清醒,好像也很高兴见到我。 “巴黎的大伙还好吗?”她问。 “应该都还好。上回在里兹饭店聚餐后,我就没碰到他们了。” 她从鼻孔呼出烟圈,笑了起来。 “搞半天我还是没跟拉里结婚。” “对呀,为什么呢?” “虽然拉里有耶稣基督的情操,我却当不成抹大拉的玛利亚,真的没办法。” “你怎么到最后关头才改变心意呢?” 苏菲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她傲然抬着头,扁胸窄腰,搭配这身打扮,活像个爱捣蛋的男孩。然而相较于上回她穿着红色礼服,时髦老派但气质不佳,我得承认她如今迷人得多。她的脸庞和颈部都晒得红彤彤的,麦色皮肤让两颊的脂粉和黑色眉毛更显突兀,虽然俗气却也有自身的魅力。 “想不想听我说呢?” 我点了点头。侍者送来我的啤酒和她的气泡水,她拿着余烬未灭的卡波尔烟,点燃了另一支烟。 “当时,我整整三个月都没喝酒,也没吞云吐雾。”她见我略显惊讶,不禁大笑,“不是没抽香烟,是没抽鸦片,那实在很难受。我一个人的时候,动不动就会大声尖叫,叫到房子都快塌了,嘴里念念有词:‘我熬不过去,我熬不过去。’如果拉里陪着我,状况还不算太糟,但是他只要一离开,我就只能用凄惨来形容。” 我边听边看着她,听到她说鸦片时,就更加仔细地打量她,才发现她的瞳孔缩得好小,看得出她还在抽鸦片,双眼绿得吓人。 “我的婚纱是伊莎贝尔送的,不晓得后来怎么处理。那婚纱还真漂亮。本来我们都说好了,我先去接她,再一起去莫里诺。我真的很佩服伊莎贝尔,她对衣服实在内行。我到了公寓后,管家说她匆匆忙忙地带琼恩去看牙医了,留言给我说马上会回来。我走进客厅,桌上摆着咖啡壶和杯子,就问说能不能喝杯咖啡。那阵子,咖啡是我唯一的精神食粮。管家说会替我准备,顺便拿走咖啡壶和空杯,并在盘子里留下一瓶酒。我看了看,发现是你们在里兹饭店说的波兰酒。” “波兰伏特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会送几瓶给伊莎贝尔。” “你们那时一直夸赞那酒有多香,我听了非常好奇,就打开瓶塞闻了一下。你们说得没错,那酒的味道是真他妈的好。我点了根烟,几分钟后,管家把咖啡端了进来,咖啡也很好喝。大家老爱说法国的咖啡好,随便他们怎么说,我还是喜欢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确实不错,我本来精神很差,喝了咖啡才觉得舒服多了。我盯着桌上那瓶酒,实在是很大的诱惑,但是我心想:‘他妈的,我绝对不喝酒。’然后又点了根烟。我原以为伊莎贝尔一下就会回来,但是左等右等都不见人影,我开始觉得焦躁不安,毕竟我最讨厌等待了,况且屋内又没什么书可以翻翻。我只好四处走动,看看墙上的画,眼神却始终离不开那瓶该死的酒。我心想,不如倒一杯看看好了,欣赏一下酒的颜色。” “淡绿色。” “没错,很奇怪吧,那酒的颜色跟味道一样怪,好像白玫瑰的花芯里会看见的那种绿色。我非得试试味道不可,喝一点应该无害。我只打算小抿一口,这时听见外头有声音,以为是伊莎贝尔回来了,就一口把酒喝光,以免被她撞见。但并不是伊莎贝尔。哇,我戒酒后从来没这么爽过,整个人精神都来了。那时候,如果伊莎贝尔回来,我现在已经和拉里结婚了,不晓得会是什么光景。” “她没有回来吗?” “没有。我越想越生她的气,她以为自己是谁啊,竟然让我这样干等着。后来,我看见杯子里又有酒了,一定是无意间倒好的,但是信不信由你,我完全不记得拿起酒瓶倒过。但是,把酒倒回去未免太蠢了,所以我又喝了一杯。那酒确实非常美味。我好像变了个人,很想开口大笑,先前三个月从来没有这种感觉。那个老娘炮不是说,他在波兰看见有人用大杯子喝酒却面不改色吗?我心想,老子的酒量才不会输给波兰兔崽子,索性喝个痛快,就把剩下的咖啡倒进壁炉,把杯子倒满了酒。说什么天底下母乳最好喝,根本是屁话。我在这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煳,不过等我喝得心满意足之后,瓶子里已经没剩几滴了。然后,我想到自己得在伊莎贝尔进门前熘走,结果差点被她撞个正着。我一走出前门就听见琼恩的声音,立刻奔上公寓楼梯,等她们关上门之后再跑下来,并且拦了辆出租车。我叫司机死命地开,他问我要到哪里,我突然朝他狂笑,感觉要飞上天了。” “所以你就回公寓了吗?”我明知故问。 “你以为我是他妈的白痴啊?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我才不敢到以前常去的地方,就跑去哈基姆那里住,这样拉里就绝对找不到。况且,我还想抽点鸦片。” “哈基姆?” “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只要你付得起钱,就能帮你弄来鸦片。他算是很厉害的朋友,要什么有什么,男孩、男人、女人或者黑鬼,固定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传随到。我在他那里待了三天,数不清搞了多少男人。”她咯咯笑了起来,“高矮胖瘦、各种肤色的男人都有,把三个月的份一次补了回来。但是,我很害怕,觉得巴黎不安全,又怕拉里会找到我,加上手头的钱早花光了。那些王八蛋,没拿到钱是不会跟你上床的。所以我就回到原来的公寓,给管理员一百法郎,说如果有人来找我,一律回答我搬走了。我把行李打包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安心。” “你没再去其他地方了吗?” “没有,我不打算走了,这里鸦片要多少有多少,都是水手从东方带回来的上等货,不是巴黎卖的那种劣质品。我在旅馆租了间房,就是那家海军商务旅馆。只要晚上进去,走廊上全是浓浓的鸦片味。”她贪婪地吸了吸鼻子,“真是又香又刺鼻,客人就在自己的房间里抽,就像在家一样有种亲切感,他们也不会管我带谁回来睡觉。早上五点钟,他们就来敲门,叫那些水手回船上,我就可以放心继续睡觉了。”接着,她忽然说道,“我之前在码头的一家店里,还看到你写的书呢。早知道会碰见你,我就买下来叫你签名了。” 我经过书店时,曾停下来看橱窗展示的新书,发现我的某本小说的法译本最近刚好出版。 “你应该不会有兴趣。”我说。 “你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不识字。” “想必你也会写作吧。” 她迅速地瞄了我一眼,大笑起来。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写得很烂,但是以前自以为不错。八成是拉里告诉你的吧。”她迟疑半晌,“人生反正就像活在地狱,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那就是天大的傻瓜。”她倔强地扬起头,“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写上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要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再帮你寄存在旅馆。” “那就太好了。” 这时,一艘海军汽艇开到码头来了,一群水手纷纷上岸。苏菲瞟了他们一眼。 “我男朋友来了,”她向其中一人挥挥手,“你可以请他喝杯酒,然后最好快点离开。他是科西嘉人,跟耶和华一样善妒46。”一名年轻人走过来,瞧见我时愣了一下,但在苏菲的招呼下,站到我们面前。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有双深邃的眼眸,还有鹰钩鼻与波浪般的黑发,看起来不过二十岁。苏菲开始向他介绍,说我是她儿时的美国朋友。 “有点呆,但是很帅吧。”她对我说。 “你就喜欢硬汉,对吧?” “越硬越好。” “我看你迟早会被割喉。” “那也是意料之内,”她咧嘴而笑,“早死早好。” “这儿应该讲法语,不是吗?”水手厉声说道。 苏菲转身朝他露出笑靥,带有一丝调侃。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夹杂着许多俚语,又有浓厚的美国腔,使得她平日挂在嘴边的脏话备显滑稽,教人忍俊不禁。 “我跟他说你很帅,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所以用英语讲。”她接着对我说,“他超壮的,肌肉结实得跟拳击手没两样。你摸摸看。” 水手听了这些恭维便心花怒放,得意地微笑,随即绷紧胳膊,亮出二头肌。 “摸摸看,”他说,“来啊,摸摸看。” 我摸了以后表达了钦佩之意。我们聊了几分钟后,我便付了酒钱,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很开心见到你,别忘了那本书啊。” “没问题。” 我跟他们握手道别,离开了咖啡馆,途中经过书店,便买了那本小说,写上自己和苏菲的名字。忽然间,我不知如何下笔,只好以法文写下脑海中唯一的句子,是收录于各大文选的龙沙47诗作的第一句: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我把书交给苏菲的旅馆。旅馆就在码头边,我经常在此下榻。天一亮,呼唤夜晚外宿的水手就位的号角声,就会把我吵醒。朦胧的日光洒落在港口平静的水面上,幻影般的船只显得格外优美。第二天,我启程去卡西斯镇,打算买些葡萄酒,再去马赛领取了订制的新帆,一周后才回到家。 7 艾略特的用人乔瑟夫来信说他卧病在床,很想见我一面。于是,第二天我就驱车前往昂蒂布。乔瑟夫带我上楼前说,艾略特患了尿毒症,医生认为相当严重。目前他已熬过危险期,病况在好转中,但因肾功能受损,不可能完全康复。乔瑟夫跟了艾略特四十年,忠心耿耿,不过尽管表现得十分难过,仍可看出用人的共通点——只要主人家蒙受灾变,心中其实都会窃喜。 “可怜的先生,”他叹了口气,“他固然有些缺点,但是本性善良。世事无常,他迟早都会死的。” 他说话的语气,仿佛艾略特即将断气。 “乔瑟夫,我相信他早安排好你的生活费了吧。”我严肃地说。 “希望如此。”他哀叹道。 他领我走进艾略特的房间,没想到艾略特精力充沛,虽然脸色苍白老态,但是神采奕奕,而且刮好胡子,梳齐头发,穿着淡蓝丝质睡衣,衣服口袋绣著姓名缩写字母,上头则是伯爵冠饰。被单另一面也绣有放大版的相同图案。 我探询他的身体状况。 “好得不得了,”他开朗地说,“只是暂时微恙,过几天就能起来活动了。我还约了迪米崔大公爵礼拜六吃午餐,我已经跟医生说了,无论如何,到时一定得把病给治好。” 我陪他聊了半小时,离开后请乔瑟夫留意,若他病情复发就通知我。一周后,我参加了邻居的午宴,艾略特竟也在座,虽然盛装出席,但形如藁木。 “你应该在家休养的,艾略特。”我对他说。 “少胡说了,老朋友。佛里达邀请了玛法达王妃,而且意大利王室跟我是多年的好友,我们从露易莎还派驻罗马开始就认识了。我总不能让佛里达失望吧。” 我真不知该佩服他的不屈不挠,还是该可怜他明明年纪一把且重病在身,却仍热衷于社交生活,旁人绝对猜不到他是病人。艾略特宛如濒死的演员,只要上了戏妆,踏上舞台,便顿时抛开所有病痛。他保持一贯的泰然自若,扮演着彬彬有礼的侍臣。他的友善亲切更不在话下,懂得体察王公贵族的需要,也擅长运用毒辣的反讽,逗得众人乐开怀。我从没见过他如此卖力地展现社交才华。王妃离开后(艾略特鞠躬时的优雅身段,既表现出对王妃的崇敬,又显露出长者对秀丽女子的景仰,真值得一看),无怪乎事后女主人说他是这场宴会的灵魂人物。 几天后,艾略特又病倒了,医生禁止他出房门,让他极为恼怒。 “偏偏这时候生病,真是糟糕,今年夏天特别热闹。” 他念出一大串达官显要的名字,他们全都要来蔚蓝海岸度假。 我每隔三四天便去探望他,他有时躺在床上,有时穿件晨衣坐在躺椅上。这种浴袍他好像有无数件,因为每回穿的都不一样。八月初的某次拜访,我发现他异常沉默。乔瑟夫带我进屋时还说他似乎好些了,岂料他这般无精打采。我把当地的八卦谣言告诉他,想让他高兴一点,但他显然并不领情,而是双眉微蹙,神色郁闷,实在不寻常。 “你会去参加爱德娜·诺维玛利的宴会吗?”他突然问道。 “不会啊,当然不会。” “她有没有邀请你?” “她邀遍了蔚蓝海岸所有人吧。” 诺维玛利王妃是美国巨富,嫁给了一位罗马亲王,但并非意大利那些地位低下的一般亲王,而是某望族的大家长,十六世纪取得过一大片封邑的知名军方将领的后裔。守寡的诺维玛利王妃已届耳顺之年,因法西斯政权征收高额税赋,教她颇为不满,便离开意大利,在戛纳附近盖了座佛罗伦萨风格的别墅。她从意大利订来大理石,镶满客厅墙壁,又请外国画家手绘天花板。她的藏画与铜器都精美独特,就连向来不爱意大利家具的艾略特,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家具华丽高贵。花园里一片娇艳,游泳池更所费不赀。她经常举行盛大的筵席,每回宾客都在二十人以上。她打算在八月满月时举办化装舞会,尽管还有三周,却已是蔚蓝海岸上下热议的话题。当晚不但将施放烟火,还有来自巴黎的交响乐团表演。众多流亡的王公贵族谈起此事都既羡慕又嫉妒,认为这场活动的资金等于他们一年的生活费。 “真是太豪华了。”有人说。 “简直太疯狂了。”有人说。 “实在俗气到家。”有人说。 “你打算穿什么出席?”艾略特问我。 “我不是说了吗,艾略特,我不打算参加。你以为我这把年纪还能穿得花花绿绿的吗?” “她没邀请我。”他唉声叹气,看着我的眼神十分疲累。 “噢,她会邀请你的。”我淡然说,“邀请函八成还没全部发完。” “她不会邀请我了,”他的声音沙哑,“这是故意给我难堪。” “拜托,艾略特,我才不相信。她只是一时疏忽了。” “我才不可能被忽略。” “再怎么说,你的身体这么差也去不成啊。” “我当然要去,这可是当季最棒的宴会呢!就算我真的垂死病中,爬也要爬去出席。我穿罗里亚伯爵的衣服过去。” 我不晓得该说什么,只好沉默不语。 “就在你进门前不久,保罗·巴顿也来看我了。”艾略特忽然说道。 读者想必已忘了这号人物,行文至此,我也得翻到前面看看自己取的这个名字。保罗·巴顿即艾略特引进伦敦社交圈的美国青年,后来认为艾略特已无利用价值,便冷落了他,艾略特自此怀恨在心。保罗·巴顿近来成了半个公众人物,先是入籍英国,后来又娶了报业大亨的女儿,而这位大亨更是已获授爵位。他有了强硬的后台,加上本身八面玲珑,前途确实不可限量。对此,艾略特话说得很刻薄。 “每当我半夜醒来,听见老鼠在护墙板里抓来抓去,我就说:‘保罗·巴顿又想往上爬了。’相信我,他肯定会进上议院。幸好我活不到那时候,谢天谢地!” “他来做什么呢?”我问道,很清楚这家伙绝不会无缘无故来探望。 “我告诉你,”艾略特气呼呼地说,“他竟然要借罗里亚伯爵的礼服。” “真好意思啊!” “你晓得他的用意吗?这明摆着他知道爱德娜还没邀请我,而且也不打算邀请我,八成是她唆使他来的。这个臭婊子,要不是我,她也不会有今天的地位。我以前替她办过多少宴会,她认识的朋友全是我介绍的。你也晓得,她还跟自己的司机上过床,真是下流!巴顿告诉我,她打算把整座花园点亮,还要施放烟火,而我特别喜欢烟火。巴顿还说,许多人缠着爱德娜,想要得到邀请函,可她全都拒绝了,以确保这场宴会众星云集。他这番话说的,好像我如果没收到邀请函,就简直不可思议似的。” “那你把衣服借他了吗?” “借给他?他先下地狱再说。我要拿来当寿衣。”艾略特坐起身子,摇摇晃晃,宛如失心疯的女人。“唉,真是狠心。”他说,“我恨他们,我恨透所有人了。我宴请他们的时候,所有人都很捧我的场,现在我老了病了,就派不上用场了。自从我病倒以后,探望我的人不到十个,这礼拜更只有寒酸的一束花。我尽心尽力张罗一切,吃饭喝酒是我埋单,跑腿差事由我负责,大小宴会我来安排。我牺牲这么多,好帮他们图个方便。我有什么好处?连个屁都没有。他们没有人关心我的死活。唉,太狠心了。”他哭了起来。豆大的泪珠从瘦削面颊滚落。“老天哪,我好后悔离开美国。” 这位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的老头,因没获邀参加宴会,竟哭得像小孩一样,让人看了实在不胜唏嘘,此情此景不仅让我震撼,也让我感到凄凉,觉得不忍卒睹。 “没关系,艾略特。”我说,“那天难保不会下雨,那宴会就泡汤了。” 他宛如快溺毙的人捞到稻草,紧抓着我这句话,泪还没干就笑了起来。 “这我还真没想到。那我要比平时更虔诚祷告,祈求上帝降雨。你说得对,这样宴会就泡汤了。” 我总算转移了艾略特的注意力,不再心心念念于琐事。我离开时,他虽然不算特别高兴,至少已平静许多。但我不愿就此罢休,回家后立即致电爱德娜·诺维玛利,说第二天得去一趟戛纳,问她可否共进午餐。她请用人捎话说十分欢迎,只是当天没有筵席。话虽如此,我第二天一到,就看到除了她以外,还有十位客人。她的为人其实不坏,慷慨好客,最大的毛病是她的毒舌。即使再熟稔的好友,也免不了被她说长道短,但这全因她太过愚昧,除了讲人坏话,再没别的法子引人注意了。她的恶言恶语广为流传,遭她中伤的人通常不理她,但她举办的宴会热闹非凡,多数人过一阵子也就不计前嫌。我若直接要她邀请艾略特出席宴会,势必会丢艾略特的脸,因此决定先探探口风。她很期待这场盛事,午餐期间说个不停。 “艾略特有机会穿菲利普二世的礼服,想必会很高兴。”我说得若无其事。 “我没有邀请他。”她说。 “为什么呢?”我问道,佯装诧异。 “为什么要请他?他在社交圈早就无足轻重了,既讨人厌又势利得很,老爱说别人的丑事。” 这些批评也可用在她身上,听在耳里实在讽刺,这女人果然愚昧。 “况且,我已经叫保罗借艾略特的礼服,他穿起来一定很英俊。” 我没再说话,但心意已决,即使不择手段也要替艾略特弄到他念念不忘的邀请函。午餐后,爱德娜带着宾客逛花园,让我有机可乘。我曾在此做过几天客,因此晓得家里的格局,猜想邀请函应该有多余的,可能放在秘书房里。我匆匆前去,想把邀请函偷偷塞入口袋,再写上艾略特的名字寄出。我很清楚他病得厉害,势必无法赴宴,但若收到邀请函一定会开心不已。可是我打开门便愣住了,因为爱德娜的秘书就坐在书桌前,本来以为她仍在吃午餐呢。秘书是位苏格兰中年妇女,人称吉斯小姐,头发呈浅棕色,脸上长满雀斑,戴着夹鼻眼镜,貌似仍坚守处子之身。我强装镇定。 “王妃带大伙去逛花园了,所以我想过来找你抽根烟。” “欢迎。” 吉斯小姐的话里有苏格兰的卷舌音,而她在熟人面前更是十足的冷面笑匠,卷舌音会更加夸张,字字句句听起来百般逗趣。但对方捧腹大笑时,她却露出不悦的神色,似乎不敢相信有人蠢到觉得她的话好笑。 “这宴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吉斯小姐。”我说。 “我还真是忙得昏天暗地。” 我信得过她,因此就单刀直入。 “女主人为什么不邀谭伯顿先生呢?” 吉斯小姐阴沉的脸上露出微笑。 “你也晓得她的脾气,两人梁子结大了,她亲自把他的名字划掉了。” “他快死了,剩下的日子都得躺在床上,如今又没受邀,心里可难受了。” “他要是真想拉拢王妃,当初就不该到处嚷嚷说她睡过司机,况且对方有老婆,还有三个孩子。” “那她究竟睡了没?” 吉斯小姐的目光越过眼镜盯着我。 “先生,我已经当了二十一年秘书,原则上,我向来相信每一位主人的贞洁。我承认,以前这些主人中的某一位发现自己有了三个月身孕,但是老爷明明在非洲猎狮子,已经六个月没回了。当时我的信心真的动摇了,但是她去了巴黎一趟,花了一大笔钱,事情也就解决了。夫人阁下和我都松了口气。” “吉斯小姐,我其实不是来找你抽烟的,而是想偷张邀请函寄给谭伯顿先生。” “这样未免太过分了。” “的确如此。吉斯小姐,请你行行好吧,给我一张邀请函。他不会出席的,但心情会好很多。你跟他没有过节吧?” “没有。说句公道话,他一直对我客客气气,很有绅士风范,而且相较于来这里骗吃骗喝、吃得饱饱的那些家伙,他实在正派得多了。” 凡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身边都会有得宠的部属。这些人趋炎附势,因而怠慢不得,只要自认未获应有的尊重,即会对那人产生敌意,开始在主子面前放冷箭、挑拨离间。艾略特深知自己得打点好关系,因此对于大人物的部属、年长的女佣或备受倚重的秘书,总会亲切地攀谈几句,或投以礼貌的微笑。我相信他一定常与吉斯小姐有说有笑,每逢圣诞节也不忘送她一盒巧克力,或是梳妆盒、手提包。 “拜托了,吉斯小姐,发发善心嘛。” 吉斯小姐把夹鼻眼镜固定得更牢。 “毛姆先生,我相信你无意要我背叛女主人。况且,一旦被她发现,我势必会丢掉饭碗。邀请函全在桌上,也都装在信封里了。我现在想看看窗外,一来因为坐太久了,两腿有点僵硬,想活动活动,二来是想欣赏一下风景,至于身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可一概不负责。” 吉斯小姐再度坐下来时,邀请函已到了我的口袋。 “吉斯小姐,今天真开心见到你,”我边说边伸出手,“你打算穿什么出席化装舞会呢?” “先生,我是牧师的女儿,”她回答说,“这种无聊的活动留给上流人士就好。只要等《先驱报》和《邮报》的记者们吃了晚餐,喝了我们准备的二等香槟,我的任务便结束了,到时就可回到房间,关起门来,读我的侦探小说。” 8 几天后,我去探望艾略特,发现他脸上堆满笑容。 “你看,”他说,“我收到邀请函了,今天早上寄来的。”他从枕头底下拿出邀请函给我看。 “我说得没错吧,”我说,“你的姓是T开头,秘书一定很晚才写到。” “我还没回复呢,明天再来回。” 听见这话,我一时害怕了起来。 “要不要我帮你回信?我离开后可以顺便去寄。” “不用,这小事何必劳烦你?回个邀请函有什么难的?” 我心想,幸好吉斯小姐负责拆信,理应会把回函压下来。艾略特此时按了铃。 “我要让你看看那套礼服。” “难不成你真要去啊,艾略特?” “当然要去。自从上回博蒙家族的舞会后,我就再也没穿过了。” 乔瑟夫听见铃声便走了进来,艾略特请他把礼服取来。礼服装在很大的扁盒里,外头有薄绢包覆。整套礼服包括丝质白长袜、绲着白缎的加衬织金裤,还要搭配合身的短上衣、披风、绉领、平顶丝绒便帽,以及挂着金羊毛勋章的金链,看上去像是普拉多美术馆里提香所画的菲利普二世礼服。艾略特说罗里亚伯爵便是穿着这身行头,出席西班牙国王和英国女王的婚礼。他的想象力实在丰富。 第二天早上,我早餐还没吃完,就接到乔瑟夫的电话,说艾略特昨夜病情加剧,医生匆匆赶到后,估计他恐怕撑不过今天了。我赶紧请人开车载我到昂蒂布。艾略特当时人已昏迷,他先前坚决不请护士,如今却有位护士在场,原来是医生从尼斯与博卢之间的英国医院找来的,我看到她后略感安心。我出门拍电报通知伊莎贝尔,当时她和格雷带着孩子在拉波勒的便宜海滨度假村避暑,即使赶来也是颇长的路程,恐怕无法及时到昂蒂布。伊莎贝尔如今算是艾略特唯一的亲人,她的两个兄长和艾略特已多年不见。 但不知是艾略特展现出强烈的生存意志,抑或医生的药物所致,当天他的状况逐渐好转。尽管病得不成人形,他仍旧打起精神和护士说笑,问她不少跟性生活有关的私人问题。我整个下午几乎都陪着他,第二天再去探视时,发现他又开朗起来,但身体非常虚弱,而护士也只让我待一下子。我前天发出电报后,却未获得任何回音,不免焦急起来。我不晓得伊莎贝尔在拉波勒的地址,于是把电报发到巴黎去了,如今生怕管家有所耽搁。两天后我才接到回复,他们说要立刻赶来,但格雷和伊莎贝尔正开车在布列塔尼旅行,又是刚刚收到电报。我查了查火车时刻表,他们至少要三十六小时才能抵达,坏事真是接二连三。 第二天清早,乔瑟夫又来电,说艾略特一夜难眠,指名要我去看他。 我连忙赶了过去,刚刚抵达,乔瑟夫就把我拉到一旁。 “先生,恕我冒昧说件敏感的事。”他说道,“小的虽然没有宗教信仰,觉得宗教是神父企图控制人民的阴谋,但是先生要知道,女人并不这么认为。内人和女佣都主张,老爷时间不多了,理应进行临终的圣餐礼。”他惭愧地看着我说,“其实一切都很难说,人之将死,也许跟教会打好关系比较好。” 我完全可以理解。法国人尽管平时嘲弄宗教惯了,临终之时,多半仍愿与自己继承的信仰和平共处。 “你希望我跟他说吗?” “先生如果方便的话。” 虽然我不大喜欢这件事,但艾略特多年来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履行信徒的职责也无不妥。我上楼走进房间,他躺在床上,既瘦弱又憔悴,但神志清醒,我便请护士先出去。 “艾略特,你的病情真的很严重。我在想……在想……你要不要找神父来啊?” 他看了我半晌,没有答腔。 “你的意思是我快死了吧?” “噢,但愿不会如此,但还是谨慎点好。” “我了解。” 他默不作声。这番话我不得不说,说了却教人难受。我不敢看着他,咬紧牙关,生怕眼泪掉下来。我坐在床边面向他,一手撑着身体。 他拍拍我的手。 “别难过了,老朋友。任重道远嘛,你晓得的。” 我笑得停不下来。 “你太好笑了,艾略特。” “这才像话嘛。现在打电话给主教,说我要忏悔、受涂油礼。如果能派夏尔神父来就太好了,我会非常感激,我们是旧识了。” 夏尔神父是副主教,我在前文也曾提及。我下楼打了电话,联络上主教本人。 “很急吗?”他问。 “很急。” “我立刻就来。” 医生来了,我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他和护士便上楼看艾略特,我则在楼下餐厅等着。从尼斯开车到昂蒂布只需二十分钟,因此半个多小时后,一辆黑色轿车便在门口停下。乔瑟夫跑了过来,用法语慌慌张张地说:“先生,是主教本人。” 我出去迎接他。主教并非如往常那样带着副手,不知为何,今天他身边是名年轻的神父。神父带着一只盒子,里头应是圣礼用具。跟在两人后头的是司机,拿着破烂的黑公文包。主教跟我握手,介绍了身边的神父。 “我们那可怜的朋友还好吧?” “恐怕病入膏肓了,主教大人。” “麻烦借我们一个房间,好让我们换衣服。” “餐厅在这里,主教大人,客厅在楼上。” “餐厅就行了。” 我带他进了餐厅,便与乔瑟夫在外头等着。没多久,门打开了,主教走了出来,神父跟在后面,双手捧着圣餐杯,杯上是只小餐盘,里头放着圣饼,全由几近透明的细麻纱盖着。我只在晚宴或午宴上见过主教,其余场合从未与他会过面。主教乐于享受美食和佳酿,也爱说些诙谐甚至粗俗的故事。我对他的印象是中等身材,结实强壮,如今穿着白袍,披上圣带,看起来高挑庄严,平时笑容可掬的红润脸庞,如今显得很严肃。就外表而言,他的身上已见不到过去那个骑兵军官的影子,只剩下教会大人物的模样。实际上也是如此。看着乔瑟夫在胸口画起十字,我一点也没觉得惊奇。主教头向前倾,微微鞠了下躬。 “带我到病人那里去吧。”他说。 我原想让他先上楼梯,但他请我走在前头。我们往楼上走去,气氛肃穆。我走进艾略特的房间。 “主教亲自来了,艾略特。” 艾略特勉力坐了起来。 “主教大人,真是万分荣幸啊。”他说。 “别起来了,朋友。”主教转身对我和护士说,“请先离开。”他又对神父说,“我好了就会叫你。” 神父四处张望,我猜他想找地方放圣餐杯,我便把梳妆台上镶着玳瑁壳的梳子推到一旁。护士先下楼了,我带神父进了艾略特的书房。窗户全都开着,面向湛蓝天空,神父走了过去,站在窗口。我坐了下来。海湾正在举行帆船赛,船帆映着蓝天,熠熠闪着白光。一艘船体乌黑的大型纵帆船,张着红帆,迎风向港口驶来。我记得这是捕捞龙虾的帆船,从撒丁尼亚捕来鱼获,供应赌场晚宴的食材。门虽关着,我仍可隐约听见说话声,艾略特正在忏悔。我很想抽根烟,又担心惊动神父。他站着不动,望向窗外。他的身材瘦削,有着浓密的黑色鬈发和清秀的黑色眼睛,皮肤呈橄榄色,可见有意大利血统。他的侧脸透露出南方人那种生命的活力,让我深感纳闷的是,究竟怎样强烈的信仰、热切的愿望,才能促使他放弃人生的欢乐、青春的美好和感官的满足,转而奉献给上帝。 隔壁房间的声音忽然停了,我看着那扇门,门随即打开,主教走了出来。 “来吧。”他用法语向神父说。 书房只剩我一人,我又听见主教的声音,明白他是按教会指示,替临终之人祝祷。接着又是一阵沉寂,艾略特应当在吃圣餐。虽然我并非天主教徒,但不晓得是否因为流着远古祖先的血,每回我参与弥撒,听见侍从摇铃告知圣体奉举时,身体总不禁微微颤抖。如今我的身体竟也发颤,仿佛一阵冷风吹过,心生恐惧又感到好奇。门再度打开。 “你可以进来了。”主教说。 我走进去,神父正拿纱布盖上杯子和放圣饼的小盘子。 “送主教大人上车。”艾略特说道,双眼炯炯有神。 我们走下楼。乔瑟夫和女佣们在大厅等候。三名女佣正在啜泣,她们依序上前,跪着亲吻主教的戒指,主教把两指放在她们头上以表祝福。妻子轻推了下乔瑟夫,他随即上前,也跪下来吻了戒指,主教浅浅一笑。 “你不是没有宗教信仰吗,孩子?” 我看出乔瑟夫努力控制着情绪。 “是的,主教大人。” “别放在心上。你向来对主子忠诚,即使对信仰有误解,上帝也会宽恕的。” 我陪主教走到街上,替他打开车门。他向我鞠了躬才上车,接着微笑说道:“那位朋友时间不多了,他固然有外在缺点,但是心地宽厚,而且待人仁慈。” 9 我原以为,经过刚才的仪式后,艾略特可能会想独处,因此直接走进客厅,准备看书。但我一坐下来,护士就来说艾略特要见我。我便爬上楼,走进他的房间。艾略特显得自在平静,眼神也不再涣散,不晓得是医生打针助他熬过忏悔仪式所产生的效果,还是仪式本身让他心情振奋。 “我真是太荣幸了,老朋友。”他说道,“我会拿着天主教大人物的推荐函进入天国,想必所有大门都会为我敞开。” “天国恐怕各种人都有吧。”我微笑说。 “你别听信谣言。《圣经》提到,天国和人间一样有阶级区分,有炽天使和智天使,有天使长和一般天使。我过去一直在欧洲的上流社会活动,到了天国一定也会进到那里的上流社会。主耶稣说过:天父家中有众多住所。可见,百姓要适得其所,安置在习惯的环境才对。” 我怀疑,艾略特似乎把天国想成罗斯柴尔德男爵的城堡了:墙上铺着十八世纪的壁板,放眼望去尽是布勒的桌子、镶嵌细工的衣柜和路易十五风格的家具,上头覆盖着原始的精工刺绣。 “相信我,老朋友,”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天国才没有平等这种鸟事。” 没多久,艾略特忽然沉沉睡去。我坐在一旁看书,他睡得断断续续。到了一点钟,护士进来告诉我,乔瑟夫已备妥午餐。艾略特变得安静了许多。 “真没想到主教大人亲自莅临,对主人来说是莫大的光荣。您有没有看到我亲他的戒指?” “我看到了。” “我自己绝不会那么做的!这都是为了满足内人。” 我整个下午都待在艾略特的房间里,其间伊莎贝尔拍来电报,说她和格雷搭蓝色列车,第二天早上才会抵达。若能及时赶上最好,然而我看希望渺茫。医生出现了,却只摇摇头。日落时分,艾略特醒了过来,还能吃点东西,似乎暂时恢复了气力。他向我招手,我走到床前。他的声音十分虚弱。 “我还没回复爱德娜的邀请函呢。” “唉,艾略特,现在就别管这事了。” “为什么?我向来懂得人情世故,不能因为快离开人世,就忘了该有的礼数。邀请函在哪里?” 邀请函摆在壁炉架上,我取来放到他手中,但心想他大概看不清了。 “我的书房里有本信纸。你去拿过来,我要口述回信。” 我走到隔壁的书房,备妥了纸笔,回到他床边坐下。 “准备好了吗?” “好了。” 他闭着双眼,但嘴角扬起调皮的微笑。我很好奇他会说些什么。 “艾略特·谭伯顿先生甚感遗憾,由于事先与天主有约,故无法接受诺维玛利王妃的盛情邀请。” 他淡淡地冷笑,脸部呈现出诡异的蓝白色,看起来颇为阴森,呼气有种教人作呕的恶臭,这也是他的疾病所致。真是可怜,艾略特过去身上喷的可是香奈儿和莫里诺的香水。他手中仍抓着我偷来的邀请函,而我心想他拿着不方便,便试图把它抽出来,岂料他抓得更紧,忽然拉开嗓门,吓了我一跳。 “老贱货!”他吼道。 这是他最后一句话,接着便陷入昏迷。护士前晚守了他一夜,看起来极为疲倦,我便请她去休息,答应若有需要会叫她,并说我会看着他。其实也无事可做,我点亮有灯罩的台灯,读书读到眼睛发酸,便把灯熄了,坐在黑暗之中。那天夜里颇为温暖,窗户都敞开着。灯塔的光每隔一段时间,便会短暂地射入屋内。月亮也已下沉。到爱德娜·诺维玛利的化装舞会那天夜里,满月将照耀着那空洞嘈杂的欢乐场景。 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闪烁着无数星斗,亮得惊人。我似乎打起了瞌睡,但感官仍旧清醒。忽然间,耳边传来一阵仓促又愤怒的声音,我的神智瞬间清醒起来。这是死亡的呼啸,世上没别的声音更教人敬畏。我走到床边,借着灯塔的光摸着艾略特的脉搏,他已经死了。我打开床头灯看着他,他的下巴张着,双眼睁开。我在帮他合上双眼前,先凝视了他一会儿,情绪涌上心头,几滴眼泪就这么滑落双颊。这位老友为人亲切和善,一生却是如此傻气、无用又微不足道,我想到这里就悲从中来。他出席过无数宴会,和许多王公贵族、爵士名流来往,如今都毫无意义,这些人早把他给忘了。 我想不必叫醒那位累瘫的护士了,便坐回原本靠窗的位子。早上七点她进房来,我已沉沉睡去。我让她去忙该处理的事,吃完早餐便前往车站,准备接格雷和伊莎贝尔。我告诉他们艾略特去世了。艾略特家中没有客房,我便邀他们到我家住,但他们想下榻旅馆。我回到家中洗澡剃须,顺便换了套衣服。 还不到中午,格雷就打电话给我,说乔瑟夫转给他们一封指名给我的信件,艾略特生前嘱咐他保管。由于艾略特可能只准我过目,我表示马上开车过去。于是,一小时不到,我又重回那栋房子。信封上写着“我死后立即寄出”,内容详载丧礼应如何安排。我晓得他一心想葬在自己盖的那座教堂里,也已告诉伊莎贝尔此事。他希望遗体能做防腐处理,也指定了委托的店家,他在遗嘱中说:“我四处打听,得知他们家的防腐技术特别好,相信你不会草草了事。我要穿着祖先罗里亚伯爵的礼服,佩戴他的长剑,金羊毛勋章则挂在胸前。棺木的挑选由你决定,低调不浮夸为主,但得符合我的身份地位。而为了避免添麻烦,我希望委托托马斯·库克公司承办遗体运送事宜,并派人护送棺木到埋葬地点。” 我记得艾略特说过想穿那件大礼服下葬,原以为他仅是心血来潮,没想到他相当认真。乔瑟夫坚持要履行他的遗愿,我们也没有理由不照办。艾略特的遗体涂好防腐香膏后,再由我和乔瑟夫帮忙换上那套荒唐的服装。这事做起来实在恐怖。我们得先把双腿套上长筒丝袜,再拉起织金短裤;接着,我们费了不少功夫,才把他的胳膊塞进短上衣的袖管;我们还帮他戴上浆好的宽大绉领,再将绸缎披风披在肩上。最后,我们把平顶丝绒帽戴在他头上,把金羊毛勋章围在他脖子上。涂香膏的师傅在他双颊施上脂粉,嘴唇也涂得红润。不过,艾略特的遗体消瘦,撑不起这套礼服,看上去像威尔第早期歌剧的和音歌手,抑或虚张声势的堂吉诃德。入殓人员抬他入棺后,我才把长剑放在他双腿间,让他两手按着剑柄的圆头,这模样仿照的是我看过的十字军坟墓雕塑。 之后,格雷和伊莎贝尔便前往意大利,参加艾略特的葬礼。 第六章 1 在此得提醒读者,本章主要记述着我和拉里的谈话,即使略过不读,也无碍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但话说回来,若非有这次谈话,我也许不会撰写本书。 2 那年秋天,艾略特逝世后两个月,我回英国前在巴黎待了一周。伊莎贝尔和格雷经过辛苦的意大利之行,回到布列塔尼半岛,如今又住在圣吉雍街的公寓。伊莎贝尔把艾略特遗嘱的详细内容告诉了我。艾略特留了笔钱给他盖的教堂,部分当作维修费用,部分则用来举行弥撒,祈求他的灵魂安息。他也给了尼斯主教一笔可观的慈善费用。他留给我一批真伪难辨的十八世纪色情小说,以及一幅弗拉戈纳尔的美丽绘画,主题是山羊神萨特和仙女表演闺房之乐,但这张画实在太猥亵,不适合挂在墙上,而且我也并非私下欣赏淫画之人。艾略特留给用人不少生活费,给两名外甥也各留了一万元,其余遗产全归伊莎贝尔所有。而遗产究竟有多少,伊莎贝尔未提,我也没过问,但看她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想必是笔不小的金额。 格雷自从恢复健康后,一直急着想回美国重新工作。尽管伊莎贝尔在巴黎住得舒服,格雷的焦虑不安还是影响了她。格雷曾与朋友联络过一阵子,不过虽然有理想的工作机会,他却得先投注大量资本,当时根本拿不出来。如今艾略特已死,伊莎贝尔接收的财产远超格雷所需。因此,他取得伊莎贝尔的同意后,便再度接洽。倘若一切顺利,他打算离开巴黎,亲自去一趟,但成行前仍有不少事有待处理。他们得就遗产税的问题,与法国财税局达成合理协议,还得卖掉昂蒂布的房子和圣吉雍街的公寓,并在德鲁奥拍卖行举行拍卖会,出售艾略特的众多家具、藏画和素描。由于每件物品都很名贵,似乎春天再拍卖较合宜,毕竟届时会有较多知名收藏家在巴黎。而伊莎贝尔认为,多过一个冬天也无妨,两个孩子如今法语和英语同样流利,能够在法国学校再待几个月。三年来,她们都长高了,有着颀长的双腿和瘦削的身子,平常活泼好动,虽然没有母亲的美貌,但懂规矩又有礼貌,是十足的好奇宝宝。 就先这么交代一下吧。 3 我与拉里纯属巧遇。我曾向伊莎贝尔打听,但她说从拉波勒回来后,就很少见到拉里。她和格雷已认识不少同辈的朋友,因此经常参加聚会,比以前四人出游的那段美好日子更加忙碌。有天晚上,我到法兰西剧院欣赏《贝芮妮丝》。我虽读过剧本,但未看过舞台演出,而且机会难得,不愿就此错过。这称不上拉辛最好的作品,题材太过单薄,难以撑起五幕,但剧本写得十分动人,几个桥段相当脍炙人口。故事是根据史学家塔西佗的短文写成的:泰特斯疯狂爱上了巴勒斯坦女王贝芮妮丝,甚至答应与她结婚,却为了国家大事,于登基首日辜负了自己和贝芮妮丝,送她离开罗马,只因元老院和罗马人民坚决反对皇帝与异国女王联姻。此剧着重于泰特斯面对爱情与责任,内心陷入天人交战。他犹疑不定,最终贝芮妮丝确信他爱着她,决定支持他的前程,便永远离开了他。 我猜,也许唯有法国人能充分欣赏拉辛作品的文采和音韵,但即使是外国人,一旦习惯官腔矫饰的风格后,也会被他的浓情蜜意和崇高情感所打动。少有人像拉辛如此懂得人声蕴藏的张力。对我而言,这些圆润悦耳的亚历山大诗体足以取代舞台动作,我也发觉长篇独白是以卓越技巧推向高潮,不亚于电影中那些精彩镜头的惊心动魄。 第三幕演完时中场休息,我独自到大厅抽烟。大厅上方,雕塑家乌东所刻的伏尔泰俯瞰着下方,咧着无牙的嘴,露出讽刺的微笑。此时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正回味着剧中铿锵诗句带来的震撼,因而略微不悦地转身,没想到面前竟是拉里。一如往常,我高兴极了,上回见到他已是一年前的事。我建议看完这出戏后,一起去喝杯啤酒。拉里说没吃晚餐,正饥肠辘辘,便提议去蒙马特。我们分头看完后才碰面,一同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着特殊的霉味,混杂着一代代负责带位的女子的体臭。她们往往不洗澡,板着脸孔,带好位之后,便脸不红气不喘地站在旁边,等着收客人的小费。因此,出了剧院首先要呼吸新鲜空气。那天晚上天气宜人,我们便走路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光灯大肆照耀,天空星斗好似不屑与之争锋,都把锋芒藏于无边无尽的黑暗中。我们边走边讨论刚才的戏剧。拉里颇为失望,觉得演技可更自然,诗句应宛如说话,动作则要减少夸张。我无法认同他的观点。这出戏以华丽辞藻见长,因此台词读起来理应浮夸。我喜欢演员每逢韵脚时要故意顿一下,同时搭配着优美的身段,这样悠久的传统承袭至今,适合这类偏重形式的艺术风格。我不禁猜想,拉辛也会希望这出戏如此搬演。我向来佩服演员能在重重限制下,尽力演得真实、热情又有人情味。艺术若能利用传统形式来实现其目的,即为艺术的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格哈夫餐厅。午夜刚过,餐厅挤满了人,但我们找到一张空桌,点了两份火腿蛋。我告诉拉里,最近见过伊莎贝尔。 “格雷应该很高兴能回美国,”他说,“他回到那里才会如鱼得水,除非重新开始工作,否则他快乐不起来的。他以后肯定会赚很多钱。” “果真如此,那就是你的功劳了,他不但身体康复了,心病也一并治好,你帮他找回了自信。” “那都是小事,我只是教他怎么自愈。” “那你是怎么学会这种小事的?” “凑巧吧。我之前在印度失眠得很严重,刚好跟一个老瑜伽行者提起来,他说马上就能帮我治好。他那套方法你已见过了,我在格雷身上如法炮制。那天晚上,我一夜好眠,好几个月都没睡得这么舒服。后来大概过了一年,我跟某个印度朋友去爬喜马拉雅山,他不小心跌伤了脚踝,但临时找不到医生,他又痛得不可开交。我就尝试那个瑜伽行者的方法,没想到竟然有效。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他完全不痛了。”拉里笑起来,“我可以保证,我比谁都惊讶,真的没什么秘诀,只是把念头灌输到病人的脑袋里而已。”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你的手臂自己从桌上抬起来,你会很吃惊吗?” “当然会。” “没错。我们一回到文明世界,那名印度朋友就四处张扬,还带领其他人来看我。其实我当时很排斥表演给他们看,毕竟还不大清楚其中原理,但在大家的坚持之下,我也只好照办。不知为何,他们的病痛竟然全缓和了,我发现这套方法除了止痛,还能驱除恐惧。说也奇怪,许多人都饱受恐惧的煎熬。我不是指害怕身处密闭空间,或者害怕站在高处,而是害怕死亡,更惨的是害怕人生。他们多半看起来非常健康,生活富足且无所牵挂,却被恐惧折磨。我有时会觉得,这是最让人困扰的情绪,我一度自问,这是否植根于深沉的动物本能,自从远古先祖首次感受到生命的颤动后,就代代遗传了下来。” 我听着拉里的分享,内心充满期待,他很少说这么多话。我隐约觉得,这回他总算愿意谈心了。或许方才那出戏,减轻了某种压抑。演员嗓音抑扬顿挫、节奏明快,如同音乐般,让他摆脱了天生的拘谨。忽然间,我觉得自己的手不大对劲。拉里方才半开玩笑的问题,我压根儿没有多想,如今却发现手不在桌上,反而已抬离桌面一英寸左右。我大吃一惊,盯着自己的手,发现它微微颤抖,胳膊神经有种诡异的刺痛,抽动了一下,整只手和前臂便自动抬了起来,我既未出力也没抗拒,直到手臂离开桌子有几英寸高,接着完全高举过肩。 “这太奇怪了。”我说。 拉里笑了笑。我把注意力稍稍集中,手臂立即落回桌面。 “真的不稀奇,”他说,“别把它当回事。” “你刚从印度回来的时候,跟我们提到过一位瑜伽行者,是他教的吗?” “不是,他很讨厌这种事,我不晓得他相不相信自己有部分瑜伽行者所说的能力,但他认为施展这种能力十分幼稚。” 我们的火腿蛋送来了,因此立刻大快朵颐起来,同时喝着啤酒,没说半句话。我不晓得他在想什么,我自己则在思考着他说的话。餐后,我点了根烟,拉里则燃起烟斗。 “你当初为什么会想去印度?”我蓦然问他。 “凑巧,至少那时是这么想。现在我倒倾向于认为,这是在欧洲住了多年的必然结果。凡是对我有深远影响的人,几乎都是碰巧遇到的,但回想起来,却好像命中注定,仿佛全是在我需要他们时出现的。我之所以去印度,是因为想好好休息,因为工作得太累了,想把思绪整理整理。我后来在环游世界的渡轮上,找了份打杂的工作。渡轮往东方行驶,通过巴拿马运河,再前往纽约。我当时有五年没回美国了,所以非常想家,但是相当沮丧。很多年前,我们在芝加哥初次见面,你也晓得那时我有多么天真无知。我之后到欧洲读了各式各样的书,见了不少世面,但是离心中追求的目标还是很远。” 我想询问这目标是什么,但觉得他势必会一笑置之,耸耸肩说不值得一谈。 “不过,你为什么要去船上打杂呢?你又不是没钱。”我问。 “我想体验体验。我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这类杂役就显得特别有用。那年冬天,我跟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后,就在朗斯附近的矿坑打了六个月工。” 就在此时,他向我吐露了前文我已经叙述过的那些遭遇。 “伊莎贝尔甩了你的时候,你很难过吗?” 他开口前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奇异深邃的双眼似乎不是在看我,而是自己的内心。 “对呀,当时我还年轻,打定主意要结婚,也计划好了婚后的生活。我觉得一定会很美满。”他淡淡一笑,“但是,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我没想到,自己向往的生活让伊莎贝尔大失所望。我当时真不懂事,否则绝不会这么建议。她当时也太年轻,容易冲动。我并不怪她,但是也没法让步。” 各位读者可能有印象,拉里和农场主人的守寡媳妇发生了那档荒唐事,便连夜逃出农场,前往波恩。我急着想叫他继续说,但晓得必须避免问得太直接。 “我没去过波恩,”我说,“小时候,我有段时间在海德堡上学,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了。” “我很喜欢波恩,在那里待了一年。我跟波恩大学已故教授的遗孀租了个房间,她和两个已届中年的女儿负责煮饭和家务。还有名房客是法国人,我本来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练习德语。他来自阿尔萨斯而且会说德语,搞不好比法语更流利,而且腔调更加准确。他一身神父的装扮,几天后我才意外发现他是本笃会修士,获得修道院准假到大学图书馆做研究。他学识渊博,外表和印象中的修士一样。他身材高大,有着浅棕色的头发、湛蓝的双眼和红润的圆脸。他很怕生又内敛,似乎不太想跟我来往,不过礼貌倒很周到,同桌吃饭闲聊时始终客客气气。我只有那个时间才会见到他,吃完午餐,他就回图书馆忙去了。晚餐后,房东女儿有一个会去洗碗,我便跟另一个聊天,顺便练习德语,而那房客却窝回自己的房间。 “我在波恩待了一个月后,某天下午,他问我要不要去散个步,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可以带我去看看附近一些地方,单靠我自己应该不会发现。我自认为很能走路,但是他比我更厉害。那回散步,我们绝对走了至少十五英里远。他问我来波恩的目的,我说来学德文,顺便熟悉德国文学。他说话很有内涵,表示会尽量帮我的忙。从此以后,我们每个礼拜都会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发现他教了好多年的哲学。我在巴黎读了点哲学,斯宾诺莎、柏拉图、笛卡儿之类,但是没接触过德国哲学家,所以听他谈论这些哲人,我是求之不得。有一天,我们到莱茵河另一头远足,坐在露天座位喝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我告诉他:‘应该算是吧。’ “他迅速瞧了我一眼,眼神好像带有笑意。他开始谈论埃斯库罗斯48。我那时也在学希腊文,他对这些伟大悲剧作家熟悉的程度,我实在难以望其项背。听他一席话,我收获不少。不晓得他为什么会问起我的信仰,尼尔森叔叔相信的是不可知论,但他经常去做礼拜,还送我去主日学校,都是为了顺着病人的意思。我们有个帮佣玛莎,她是不知变通的浸信会教徒。我还小的时候,她常说故事吓我,说罪人要永远受地狱之火折磨。她举例的对象都是村子里跟她有过节的人,而且详细地描述那些人在地狱会遭受哪些酷刑,往往越说越开心。 “到了冬天,我跟恩西姆神父很熟了。我觉得他相当了不起,从来没见过他发脾气。他生性善良敦厚,开明到超乎我的想象,凡事宽以待人。他博学多闻,想必早就看穿我的无知,但是他每次跟我说话,却好像把我当成跟他一样有学问,而且耐心十足,似乎全心只想帮我。有天不知道什么缘故,我腰痛得受不了,房东葛拉保太太坚持要我躺在床上,还拿热水袋让我热敷。恩西姆神父听说此事,晚餐后就来探望。我除了腰痛得厉害,大致上没其他症状。你也晓得那些爱书成痴的人,对任何书都很好奇。我看到他进房,就放下手里的书,他还拿起来瞧了瞧书名。那本书的主题是爱克哈特49,是在城里一家书店买到的。他问我怎么会读这本书,我说自己曾经涉猎神秘主义的文献,还提到柯斯迪引起了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神父用那双碧蓝的眼睛打量着我,露出某种关爱的眼神。他似乎觉得我很好笑,但是无损对我的温和态度。反正,我从不在意别人把我当傻瓜。 “‘你想从书里获得什么?’他问我。 “‘我要是知道的话,现在至少就会去找了。’ “‘记得我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吗?你说应该算是,意思是什么?’ “‘我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新教信仰。’我说。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很不喜欢这类私人问题,当时差点脱口而出,说这不关他的事。但他的表情非常和善,实在没办法顶撞他。我不晓得该回答什么,既不想说相信,也不想说不相信。可能是腰痛的缘故,或者他带来的影响,我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拉里犹豫了半晌,再度开口时,我知道他已忘了我的存在,说话对象是那位本笃会修士。不晓得是否出于某种时空的力量,让他一反平日的寡言,也无需我的追问,便娓娓道来埋藏心底的往事。 “鲍伯·尼尔森叔叔的作风民主,送我去念玛文中学。不过,露易莎·布雷德利阿姨唠叨个没完,到我十四岁,叔叔才让我就读圣保罗中学。我的学业和体育都不太好,不过倒还能融入环境。我当时算是很正常的男生,对于航空特别着迷。那时候还是航空技术发展初期,鲍伯叔叔跟我一样热爱飞行。他有几个飞行员朋友,而听到我想学开飞机,就说愿意帮我想办法。当时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看起来就像十八岁。鲍伯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密,不然大家知道这件事,绝对会把他骂得抬不起头。不过,他后来把我送到加拿大,写了封介绍信要我带给一位朋友。结果我到了十七岁,就在法国当起飞行员了。 “那时我们开的飞机简直是破铜烂铁,每次飞行都等于赌上性命,而且飞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标准,根本就高得很离谱,但是我们什么都不懂,反而以为很了不起。我那个时候特别爱飞行,很难形容内心的感受,只觉得又得意又开心。在空中越飞越高,我觉得好像跟某种辽阔又美丽的空间合为一体。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只晓得飞到两千英尺后,自己不再是孤独一人,好像找到了归属。这听起来可能很不可思议,但是我真的无法形容。我飞到云层上面,仿佛俯瞰着一大群绵羊,无边无际,让人觉得自由自在。” 拉里稍做停顿,凝视着我,眼神深不可测,摸不清是否真的在看我。 “我知道有成千上万人死亡,但是都没有亲眼目睹,所以对我没什么影响。直到我有一次看到别人死在我面前,心里才充满了羞愧。” “羞愧?”我不由得提高了音量。 “确实是羞愧,因为他只大我三四岁,充满活力和胆量,不久前还活蹦乱跳,现在却是血肉模煳,好像不曾存在过。” 我沉默以对。以前读医科时,我就见过死人,战争期间更是不计其数。而我深感难过的是,他们看起来无足轻重,不剩半点尊严,成了遭戏班丢弃的木偶。 “当晚我失眠了,还哭得很惨,不是因为怕死,而是愤怒难耐,无法忍受这么丑恶的一面。战争结束后,我回到家中。我以前就很喜欢机械,如果航空业没什么好做的话,就打算找家汽车工厂任职。我因为战时受过伤,得休息一阵子。后来家人要我开始上班,但是我做不来他们期望的工作,感觉很没意义。我有很多时间都在思索,反复问自己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归根究底,我纯粹是运气好才苟活下来。我希望能有番作为,却不知道该做什么。以前,我对上帝没什么特别的想法,那阵子却开始想起他来了。我不懂为什么世上会有邪恶,明知自己很无知,却又没有人可以请教,但是我很想学点什么,就开始胡乱读起书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恩西姆神父。 “‘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吧?找到答案了吗?’他问我。 “‘完全没有。’我说。 “他看着我,满脸和蔼可亲,让我一头雾水,不晓得自己说了什么,会让他有这种反应。他的手指轻轻敲着桌子,好像心中在盘算什么。 “他说:‘我们历史悠久且充满智慧的教会,发现如果信教行礼如仪,就会获得真正的信仰。如果祈祷虽然有疑虑,却依然诚心诚意,疑虑自然就会消除。根据从古到今累积的经验,证明了礼拜仪式对精神的影响很大,前提是你能全然投入,享受仪式的美好,上天就会赐给你宁静。我再过不久就要回修道院了,要不要一起回去,住上几个礼拜呢?你可以跟其他庶务修士在田里干活,晚上就到图书馆看书,这个经验也很有意思,不输给在矿坑或农场的工作。’ “‘你为什么会这样建议呢?’我问。 “‘我已经观察你三个月了,也许比你自己还更了解你。你与信仰之间,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我没有回答,仿佛被拨动了心弦,有种奇怪的感觉。我终于开口,说要考虑考虑。神父就不再提此事,他在波恩剩下的日子,我们再也没聊过宗教的事,但是他离开前留了修道院地址,说如果我决定要去,只要捎个信给他即可,他会替我安排住宿。后来,我发现自己竟然很想他。转眼间又到了仲夏,波恩的夏天十分宜人。我读了歌德、席勒、海涅的作品,也读了荷尔德林和里尔克,但是仍然没找到答案。我时常思考恩西姆神父那番话,终于决定接受他的提议。 “我们约在车站碰面。修道院位于阿尔萨斯,恩西姆神父介绍我认识了院长,就带我到指派的小房间。房内有张狭窄的铁床,墙上挂着耶稣殉难的十字架,陈设简陋,只有些生活必需品。晚餐铃一响,我向食堂走去。食堂有个穹顶,院长站在门口,身旁两名修士分别拿着一盆水和一条毛巾。院长在客人双手洒几滴水清洗,再用修士递给的毛巾擦干。除我之外还有三位客人,其中两位是路过的神父,顺便留下来用餐,另一位是个爱发牢骚的法国老人,专程过来静修。 “院长和两名副院长分别入座餐厅主位,面前都有张桌子。神父们则沿着墙壁两侧入座,见习修士、庶务修士与客人坐在餐厅中央。餐前祷告后,大家就开动了。一位见习修士站在餐厅入口,声音单调地朗诵一本经书。用完餐后,大家又做了一次祷告。院长、恩西姆神父、客人和修士都进了小房间,喝咖啡,闲话家常。之后,我就回自己的房间了。 “我前后待了三个月,过得开心自在,那里的生活方式完全适合我。附设的图书馆藏书丰富,我读了不少书。神父们非但没有向我传教,还很高兴地跟我交谈。他们的学养、虔敬以及脱俗的气质,莫不教我深深钦佩。不过别以为他们的生活无所事事,他们其实相当忙碌,耕地、播种样样都自己来,因此也很高兴我能帮忙。我喜欢祷告仪式的盛大场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晨祷:每天清晨四点得坐在教堂里,四周还是黑夜围绕,特别打动人心;修士们全穿着制服,用风帽遮住头部,颇为神秘。他们唱起礼拜仪式的诗歌,声音浑厚有力。日复一日的活动按着规律,给人踏实安心之感。尽管耗费了不少精力,但我的思考从没停止过,也能获得充分的休息。” 拉里露出微笑,表情略带遗憾。 “我跟罗拉50一样,太晚才来到这个世界。我应该活在中世纪,那时候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此一来,我就看得清楚自己的方向,也会努力进入教会任职。当时我虽然想信仰上帝,却怎么都办不到。上帝并不比一般的上流人士更加高尚,我因此无法真诚信仰。神父们说,上帝创造万物是为了颂扬自己。在我看来,这实在不怎么高尚。难道贝多芬创作交响乐,也是为了颂扬自己?我不相信。我认为,他之所以创作,是因为灵魂中的乐音需要出口,于是他就努力把音乐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常常听修士们餐前反复祷告,心想他们为什么可以一再祈祷,却从不质疑天父赐予粮食这件事。一般来说,小孩会恳求父亲给他们食物吗?他们都视为理所当然,既不会因此感谢,也不需要感谢。如果父亲让孩子来到世界上,却无法或不愿意抚养,我们只会加以谴责。我觉得,万能的造物主创造万物后,如果不提供物质与精神的食粮,倒不如就不要造物。” “亲爱的拉里,”我说,“幸好你不是活在中世纪,否则绝对会被绑上木桩活活烧死。” 他只是面带微笑。 “你的成就也不少,”他接着说,“你希望别人当面称赞你吗?” “我会很不好意思。” “我想也是。我不相信上帝会要人赞颂他。以前在空军当兵的时候,我们最瞧不起那些巴结长官换来好差事的弟兄。如果极尽奉承之能事,希望获得上帝的救赎,上帝应该也会不以为然。我宁愿相信,上帝喜欢凡事尽力而为的信众。 “但这还不是最困扰我的问题。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对于罪愆的看法,而据我所知,修士们多多少少都挂念着这件事。我在空军认识许多弟兄,他们一有机会就会喝个大醉,或随便勾搭女人,而且满口脏话。我们的部队里有一两个特别会闯祸,有个家伙开空头支票被逮捕,还被判了六个月徒刑,但这不完全是他的错,他本来就是个穷小子,碰到那种天文数字,就得意忘形了。我在巴黎碰到过不少坏人,而回到芝加哥以后,碰到的坏人更多,但是他们为非作歹不是遗传的原因就是环境的因素,半点不由人。面对这些罪恶,社会应该负更大的责任。我是上帝的话,绝对不会狠心惩罚他们,即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也不该永远在地狱受苦。恩西姆神父的思想比较开明,他认为没有上帝存在就是地狱,但是如果惩罚难熬到足以称作地狱,仁慈的上帝难道会忍心吗?毕竟是他创造了人类,如果人类因此犯下罪过,那就是上帝的意志使然。如果我们把狗训练得一见到陌生人进门,就扑过去咬他的脖子,然后等到它真的咬伤了人,我们却把它毒打一顿,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如果世界真是至善全能的上帝所创造,他为什么要创造邪恶呢?修士们说,这是为了看人类是否能克服内心的恶,并且抵抗诱惑,把痛苦和忧患当成洗涤灵魂的试炼,最后才配得上他的恩典。这就好像派人送信到外地,但是又不想让他轻松达成任务,就在路上造迷宫要他通过,挖壕沟要他游过,最后再筑道城墙要他爬过去。上帝全知但缺乏常识,我实在信不下去。为什么不能信仰一个根本没有造过物的上帝呢?这个上帝远比人类伟大、有智慧,面对世界的乱象会尽力而为,对抗着非他所创造的邪恶,说不定最终还能战胜邪恶。但话说回来,我也想不出信仰这么一个上帝的理由。 “对于我的疑惑,神父们既无法晓之以理,也不能动之以情。我待在那里只是白费功夫,便去向恩西姆神父道别,他没问我这次经验是否带来收获,只是一脸和气地看着我。 “‘我恐怕辜负了你的好意,神父。’我说。 “‘没这回事,’他回答,‘你虽然不信上帝,但内心十分虔诚。上帝会把你找回来的,至于回到哪个地方,这只有上帝才晓得。’” 4 “后来,我在巴黎待到冬天结束。我对科学一窍不通,觉得该是学点皮毛的时候了。我读了不少书,也不晓得到底学了多少,只知道自己的渺小无知,但我以前就意识到了。春天来临后,我前往乡下一家河边旅馆投宿,附近有座古色古香的美丽小镇。法国不乏这类小镇,那里的时光仿佛停留在两百年前。” 我猜那里便是拉里和苏姗那年夏天落脚的地方,但没有打断他。 “后来,我去了西班牙,想看看维拉斯奎兹和格列柯的作品,很好奇如果宗教无法提供解答,那么艺术能否指出一条道路。我闲晃了一阵子,便来到塞维利亚。我很喜欢那座城市,打算待下来过冬。” 我二十三岁时去过塞维利亚,同样深深着迷:一条条蜿蜒的白色街道、宏伟的大教堂,以及瓜达基维河广阔的平原。我也喜爱安达鲁西亚女子的韵味和开朗,喜欢她们深邃闪耀的眼眸,喜欢她们的黑发上佩戴的康乃馨——相互映衬之下,发色显得更黑,花朵也更艳丽。我还欣赏她们娇嫩的肤色与诱人的丰唇。青春就是美好,拉里到塞维利亚时,年纪只比以前的我稍长,因此,我不禁开始猜测,面对这些性感尤物,他是否依然无动于衷。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于是回答了起来。 “我遇到一位在巴黎结识的画家,他叫奥古斯特·科泰,曾经跟苏姗·鲁维耶同居过一阵子。他来到塞维利亚写生绘画,又跟一名路上勾搭的女孩同住。有天晚上,他找我一起去艾雷塔尼亚剧院,聆听佛朗明哥歌手的演唱。他们还带了一位那个女孩的朋友。我从没见过这么娇小玲珑的女孩,她只有十八岁,不小心怀了孕,只好离开家乡,小男友则跑去服兵役了。她把孩子生出来后,找了个奶妈帮忙,就在烟草工厂找了份工作。我把她带回家,她的个性活泼可爱。几天后,我就问她想不想搬来跟我住,她立刻答应了。于是,我们找了个家庭式旅馆,租了一间卧室、一间客厅。我叫她把工作辞了,但是她不肯,这样也好,因为我白天就可以自己在家里。厨房是公共空间,所以她上班前就会帮我准备好早餐,中午回来煮午餐,晚上我们则去外面吃,餐后看电影或找地方跳舞。她总笑我是疯子,因为我有个橡胶浴盆,每天早上坚持要用冷海绵擦身子。她孩子住的村子离塞维利亚只有几英里路,我们每个礼拜日都会去探视。她也坦承,跟我同居只是要存以后装潢的钱,等男友服完兵役,两人就会一起租个公寓。她是很可爱的女孩,想必会是个好妻子。她的性情开朗、温和又热情,把性爱当成身体的本能,无异于吃喝拉撒睡,自己既能享受快感,也乐意给人快感。她就像个小动物,但是非常讨人喜欢,既漂亮又温驯。 “有天晚上,她说收到了男友帕哥从西属摩洛哥寄来的信,信中表示即将退伍,两天内将抵达卡地斯。第二天早上,她把行李打包好,把钱塞在裤袜里,随后我就送她到车站。她走进车厢前,热情地亲了我一下,但是她满脑子只想和情人重逢,我很肯定,火车还没开出车站,她就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在塞维利亚继续住到秋天,接着就动身往东走,最后抵达了印度。” 5 夜深了,人群稀稀落落,店内空桌越来越多,无所事事的人都已回家,看完戏或电影来喝酒吃宵夜的人也已离开,偶尔会有散客晃进来。我看到一位貌似英国人的高个子走进来,身旁跟着一个年轻的痞子。他有那种英国知识分子常见的憔悴长脸和日益稀疏的鬈发,表情显然跟许多人一样,误以为在国外就不会被同胞给认出来。那个痞子狼吞虎咽地吃着一大盘三明治,英国人对他投以仁慈的目光。胃口真是惊人!我还看到一个面熟的男子,我们都是尼斯某理发厅的常客。他身材粗壮,年纪一大把,有着花白的头发和红彤彤的圆脸,双眼下方挂着厚重的眼袋。他是美国中西部的银行家,经济大萧条之后,宁可离开土生土长的城市,也不愿意接受当局调查。我不晓得他有没有犯罪,即使犯了罪,恐怕法国政府也看不上眼,懒得大费周章地将他引渡。他的举止狂妄自大,像三流政客般佯装热情,但眼神却透露着害怕和郁闷。他老是半醉半醒的模样,身旁常跟着尽可能敲诈他的妓女。如今,他和两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坐在店里,她们毫不掩饰地说着嘲弄他的话,他只会似懂非懂地傻笑。生活实在奢靡!我心想,他待在家里吃药也许还比较好,难保哪天被女人吃干抹净,只能走上跳河自尽或服药自杀一途。 约莫两点多,客人又开始增加,想来是夜店纷纷打烊了。一群美国青年踱步进来,烂醉如泥且大声喧哗,但不久便离开了。附近还有两位脸色阴沉的胖女人,身上紧紧裹着一身男性化的服装,肩并肩坐着,闷不吭声地喝着威士忌苏打。后来出现了一群穿着礼服的人,亦即法文中的社交名流,应是玩遍夜店,回家前想吃顿宵夜,吃完就解散了。餐厅里有名读报的男子引发了我的好奇:他身材矮小,衣着朴素,蓄着整齐的黑须,戴着夹鼻眼镜,面前放了杯啤酒,已待了一个多钟头。之后,终于有一个女人来找他。他冷漠地点了点头,料想是因久候生起了闷气。女子颇为年轻,穿得十分随便又满脸脂粉,看来极为疲惫。不一会儿,女人从手提包里拿了包东西给他,里头八成装着钱。他瞄了一眼,脸色一沉,嘴里念念有词,内容我听不清楚,但从女子的举止看来,理应是难听的字眼,而她好似在设法解释。忽然间,男子把身体往前探,甩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她大叫一声,呜咽起来。餐厅经理听见骚动,连忙赶来处理,似乎说他们若不守规矩,就得请他们离开。女子转身面对经理,语调尖锐地大骂脏话,叫他别多管闲事,声音大到要人想不听到也难。 “他打我耳光又怎样,是我自找的!”她怒吼。 女人哪!我原本总以为,男人若要靠女人卖身来养他,至少得身材壮硕且魅力十足,随时准备跟人动刀动枪;而如此矮小猥琐的家伙,外表看来顶多是个律师助理,竟有能耐在人满为患的小白脸圈子占有一席之地。 6 我们这桌的侍者即将下班,送来了账单好收小费。我们结完账,又点了咖啡。 “然后呢?”我问。 我觉得拉里想再说下去,我也正有兴致继续听。 “你不觉得无聊吗?” “没有啊。” “好吧。我后来到了孟买,渡轮要停留三天,让旅客可以观光游玩。第三天下午,我刚好不用值班,就上岸走走。我四处闲逛,看着往来的人群,真是大杂烩!中国人、穆罕默德教徒、印度人,皮肤黝黑的泰米尔人,还有长角驼背的公牛拉着牛车!后来,我参观了象岛石窟。有个印度人之前在亚历山大城上了船,打算到孟买来,旅客对他都有些轻视。他长得矮胖,有张棕黄色的圆脸,身穿黑绿格子花呢套装,脖子上围着牧师的硬领。有天晚上,我正在甲板上透气,他上来找我攀谈,不巧那时我懒得说话,只想好好独处。他问了很多问题,我都爱理不理的,只说自己是学生,沿途打工赚回美国的旅费。 “‘你应该在印度待一阵子,东方的知识比西方想象的丰富多了。’他说。 “‘是吗?’我问。 “‘反正,一定要去看看象岛石窟。你绝对不会后悔。’” 拉里忽然问我:“你去过印度吗?” “从没去过。” “噢,反正我到了石窟,盯着巨大的三头神像,正纳闷着背后的故事,就听见身后有人说:‘你果然来了。’我转头一看,一时还认不出对方,原来是那位穿格子花呢套装、戴牧师衣领的矮个子,但是眼下他却一身番红长袍。我后来才晓得,那是罗摩克里希纳长老的穿着。先前那个滑稽好笑、语无伦次的矮子,摇身一变成了庄严又脱俗的长者。我们凝视着面前壮观的石像。 “‘创造神梵天、守护神毗湿奴和破坏神湿婆,代表三位一体的真理。’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我说。 “‘我想也是,’他答道,微笑着眨了眨眼,神情似乎略带着嘲弄,‘神如果是凡人所能理解的话,就不是神了。无限岂能用语言来解释呢?’ “他双手合十,微微点头,接着漫步离去。我望着三个神秘的头像,也许因为没缺省任何立场,所以内心异常激动。你应该晓得,有时候我们努力要记起某个名字,明明就在嘴边了,但就是想不起来,当时我就有这种感受。从洞窟出来后,我坐在石阶上许久,望着大海。我对婆罗门教的粗浅认识,全来自爱默生的诗作,当时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实在教人恼火。回到孟买后,我走进一家书店,想看看有没有诗集收录过,后来在《牛津英诗选粹》中找到了。你记得那首诗吗? 离弃我者,有欠思虑; 即使他们飞离,我即为其羽翼: 我既是怀疑者,亦为疑虑本身, 更是婆罗门颂扬的圣歌。 “我在当地饭馆吃了晚餐。十点钟回到船上就行,我就到海滨散步,眺望大海。我从没见过天空有这么多星星。在经历了白天的炎热之后,晚上显得格外凉爽。我找到一座公园,在长凳上坐下。公园里一片漆黑,白色的人影来来去去。我还记得白天的美好,有耀眼斑斓的阳光、五颜六色的嘈杂人群,以及辛辣芳香的东方气味,这些都让人心醉。那三尊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的头像,赋予了这些地方神秘的意涵,就像画家凭着一件物体或一抹色彩,就让构图显得完整一样。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因为忽然萌生出强烈的信念,认为印度能带来的收获,我绝对不可以错过,好比机会摆在面前,如果不立即把握,就会永远失之交臂。我很快就决定不回渡轮。渡轮上只有我的旅行袋,里头没几样东西。我慢慢走回闹市,想找家旅馆,不久便找到一家,马上租了房间。我只剩身上那套衣服、少许散钱、护照和信用证明,顿时觉得轻松自在,大声笑了出来。 “十一点钟开船。为了不让人察觉,我直到开船时才走出房间,到码头上看着渡轮开了出去,就前往罗摩克里希纳教会,拜访那位在石窟跟我说话的长者。我不晓得他的名字,只说想见见刚从亚历山大回来的长老。我告诉他自己决定要在印度住下,问他应该去看些什么。我们谈了好久好久,最后他说当晚要去贝纳雷斯,问我愿不愿意同行,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我们坐上三等车厢,里头挤满吃喝喧嚣的乘客,闷热得教人难受。我整夜没睡,第二天早上非常疲倦,那位长老却是神采奕奕。我问他怎么办到的,他说:‘在混沌中冥想,在绝对中休憩。’我听得一头雾水,却亲眼看到他神清气爽,好像昨晚躺在舒服的床上,一夜好眠。 “我们一到贝纳雷斯,就有一位跟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来迎接,长老请他安排房间给我。他叫玛亨德拉,是大学教师,既友善又聪明,我们很欣赏对方。那天傍晚,他带我坐船游恒河。我完全大开眼界,看着整座城簇拥着河边,美到教人惊叹。第二天早上,他带我看的景象更是厉害。天还没亮,他就到旅馆接我,再度带我到河边。我简直目瞪口呆,只见成千上万的人在河边沐浴和祷告。我看见一名高瘦的男子,头发凌乱,胡须纠结,只穿了条丁字裤,站在那里伸出双手,抬头大声向日出祈祷。我无法形容当时的震撼。我在贝纳雷斯待了六个月,每天清晨就到恒河边观看这一奇观,一再受到莫名的感动。那些人的信仰坚定无比,全心全意,毫无一丝保留或疑虑。 “大家都对我很好,一发现我不是来猎老虎或做生意,而是单纯来学习的,就想尽方法帮我。他们得知我想学印度斯坦语后,便帮我找老师,借书给我,还不厌其烦地回答问题。你对印度教熟悉吗?” “了解得很少。”我说。 “我还以为你有兴趣呢。印度教认为,宇宙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而是从成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败,从衰败到崩解,从崩解到成长,如此永恒循环着。你不觉得这个观念很了不起吗?” “那么对印度教徒来说,永无止境的周而复始有什么目的吗?” “我觉得他们会说,这就是梵的本质。这么说好了,他们相信造物的目的,是用来惩罚或奖励灵魂前世的作为。” “这是轮掉头世的说法。” “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有此信仰。” “许多人相信并不代表就是真理。” “当然不是,但至少值得认真看待。基督教吸收了不少新柏拉图主义,当初说不定也纳入了轮回说。其实,有个早期基督教派就相信轮回说,但是后来被指为异端。否则,基督徒对于轮回也会深信不疑,就像相信耶稣复活一样。” “所谓轮回,是不是指灵魂依据前世功过,在肉体之间无止尽流转?” “想来是如此。” “但是,我是灵魂和身体共同组成的啊。谁晓得我之所以成为我,其中有多少恰巧是这个躯体决定的呢?拜伦的右脚如果没有畸形,还会是拜伦吗?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果没罹患癫痫,还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印度人不谈巧合。他们会说,是前世的所作所为,让灵魂转世到残缺的身体。”拉里轻敲着桌子,陷入沉思,双眼出神,微笑着说道,“你有没有想过,轮回足以解释人世的恶,以及恶为何存在。如果我们的恶报是前世造孽的结果,就可以释怀地接受,并且在今生努力行善,来世就会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着头皮就行,教人不能忍受的是看别人受苦,毕竟看起来通常不是罪有应得。如果你能说服自己这是前世的业,就会心怀怜悯,尽力助人减轻痛苦,也理应如此,但是没理由觉得愤恨不平。” “可是,为什么上帝一开始不创造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呢?那样就没有前世的功过可言了。” “印度教徒会说,没有所谓的开始。从古至今,个人灵魂就与天地同存,本质则由前世决定。” “那如果相信轮回,对于信徒的人生会有实际影响吗?毕竟那才是一种考验。” “我认为有影响。我认识的一个人,生活就深受轮回的影响。我在印度的头两三年,多半都住当地旅馆,不过偶尔会有人请我到他家住,有一两次甚至成了邦主的座上宾,受到盛情款待。在贝纳雷斯某个朋友引介下,我获邀到北方小邦做客。当地首都美极了:‘如玫瑰般的城市,岁月有时间的一半那么悠长。51’我认识了一位财政部长,他接受欧洲教育出身,曾经就读过牛津大学。他说起话来,给人的感觉既进步又开明,也是公认效率一流的部长和处世精明的政治人物。他一身西式服装,外表干净利落,长得颇为帅气,只是有些中年发福,还蓄着整齐的胡须。他时常请我过去做客,家中有座大花园,我们常坐在树荫下聊天。家中就是他、妻子与两个成年的孩子。无论怎么看,他都像是普通西化的印度人。令我十分惊讶的是,再过一年,他满五十岁后,就要辞去目前众人称羡的职位,把财产交给妻子和孩子,当个托钵僧到处流浪。更让人诧异的是,他的许多朋友和邦主,都坦然接受他的决定,觉得相当自然,一点都不奇怪。 “有一天,我跟他说:‘你这么开明又见过世面,而且遍览群书,科学、哲学、文学无不涉猎,难道你真心相信灵魂转世吗?’他的表情骤然改变,仿佛成了一位先知,然后说:‘亲爱的朋友,我不相信的话,生命对我就毫无意义。’” “那你相信吗,拉里?”我问道。 “这很难回答。我认为,西方人不可能像东方人打心底里相信。他们觉得这是血脉相承。对我们来说,这仅仅是一种看法,我不算相信,也没有不相信。” 他停顿半晌,手托着脸,盯着桌子瞧,随后身子往后靠。 “我要说一个很诡异的经验。某天晚上,我在静修院的小屋里,按照印度朋友的教导来打坐。我点了根蜡烛,注意力集中于火焰。过了一会儿,火焰中清晰地出现了一排人物。带头的是一名老妇人,头戴花边帽,灰长鬈发垂至耳边,身穿紧身黑上衣与荷叶裙,散发着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风格。她站着面向我,一副客气羞怯的模样,双臂垂在两侧,掌心对着我,布满皱纹的脸庞和蔼可亲。老妇人身后是一个瘦高的犹太人,因为是侧身站立,只能勉强看得到侧脸——他有着鹰钩鼻和两瓣厚嘴唇,穿着黄色的华达呢大衣,一顶黄便帽盖住浓密黑发,看上去像是很用功的学者,严肃中不失素朴的情感。这位学者身后是位面色红润的年轻人,脸正对着我,我俩中间仿佛没有被任何人隔开。他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十六世纪的英国人,直挺挺地站着,两腿稍稍分开,表情无畏蛮横,全身红色装扮,像宫廷服饰般华丽,踩着宽头黑丝绒鞋,头戴黑丝绒扁帽。这三人后面还有无数人,像是电影院外面排的长队,但是光线黯淡,所有面貌都不大清楚。我只能约略辨认出模煳的人形,以及仿佛夏风吹过麦田时的起伏。没多久,不晓得过了一分钟、五分钟还是十分钟,他们就慢慢没入黑夜,只剩下静静的烛焰。” 拉里浅浅一笑。 “当然,这可能是我打盹时做的梦,或是太专注于微弱的火焰,就进入了催眠状态,而那三个清晰的人像是潜意识里的画面,也可能是我的许多前世。我的上辈子是新英格兰的老太太,上上辈子是黎凡特地区的犹太人,再上辈子则是塞巴斯蒂安·卡波特52探索新大陆的时代中,威尔斯亲王宫廷的某位时髦绅士。” “你那位玫瑰城的朋友呢?” “两年后,我来到南部的马都拉。有天晚上我待在庙里,忽然有人碰了碰我的手臂。我转身一看,瞧见留着胡须和长发的男子,赤身裸体,只围了条兜裆布,拿着手杖和化缘钵。我一直到他开口说话,才发现他就是我那位朋友。我惊讶到说不出话来,他问我这两年都在忙些什么,我大概交代了一下。他又问我准备去哪里,我说特拉凡哥尔。他叫我去见一位象神大师,然后说:‘你在找的东西,他会给你的。’我请他多介绍一些,但他只是笑了笑,说见面了自然会晓得。那时候,我已经没原本那么惊讶了,就问他在马都拉做什么。他说自己在进行徒步之旅,要到印度各地朝圣。我问他食宿怎么办,他说如果有人收留就睡在露台上,没处借宿就睡在树下或庙里。饮食的话,有人施舍就吃,没有就饿肚子。我说他瘦了,他听了大笑,说瘦了更好,然后就向我道别。听这位只穿兜裆布的人说‘保重了老朋友’,还真是好笑。后来他走到庙宇深处,那里是我不方便进入的。 “我在马都拉待了一段时间。印度大概只剩这座庙宇允许白人随意走动了,不过庙中最神圣的区域还是不能进去。天黑后,庙里挤满了男女老少。男人赤膊穿着兜裆布,额上、胸口和胳膊都涂上牛粪烧剩的白灰。他们在一个个神龛面前膜拜,有时候全身匍匐在地,脸部朝下,进行五体投地的大礼。他们一边祈祷,一边朗诵经文,他们还彼此呼唤、吵嘴、激烈争辩,四处尽是喧闹声,但是不知为什么,神却好似近在咫尺。 “穿过许多长廊后,可以看见屋顶由雕刻精美的梁柱撑着,柱子下方都坐着托钵僧,每人面前放着化缘的碗,或者一块席子,供信徒丢铜板。他们有的穿着衣服,有的几乎赤身裸体,有的在你经过时瞪大眼睛望着你,有的读着经,或诵出或默念,好像对川流不息的人群浑然不觉。我想找那位朋友,但是再也没见到他,想必他继续展开修行的旅程了。” “什么旅程呢?” “超脱轮掉头世的枷锁。根据吠檀多派的解释,所谓真我——他们叫阿特曼,我们称之灵魂——不同于身体及感官,也不同于心灵及智识。真我并非梵的一部分,因为梵无边无际,不可能切割。真我也不是创造而来,而是永远存在,一旦摆脱七层无知的蒙蔽之后,就会回归无限,好比沧海蒸发的一滴水,雨后坠进水池,流入溪中,进入江河,通过险峻的峡谷和广袤的平原,一路迂回曲折,受到岩石和枯树阻碍,终于抵达最初无边的大海。 “但是,这滴水真可怜,重新跟大海合而为一,肯定失去了主体性。” 拉里咧嘴笑道。 “尝糖的味道,不必变成糖。主体不就是自我的表现吗?灵魂不去除自我,就无法跟梵结合。” “拉里,你把梵说得头头是道。但这么宏大的概念,对于你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就是实相。你无法说出个所以然,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印度称之为梵,既不存在又无所不在,万物都蕴涵着它,仰赖着它。梵非人非物非因,没有任何属性,超越永远与无常、整体与部分、有限与无限。梵就是永恒,无关乎时间,代表着真理和自由。” “天啊!”我心里暗自叫道,但对拉里说,“但是这种纯属知识的概念,要怎么用来安慰受苦的人类呢?大家总希望有个亲近世人的神,遇到困难时可以向他寻求慰藉和鼓励。” “或许在遥远的未来,人类有了更宏观的视野,就晓得要在自己灵魂中寻求慰藉和鼓励。我认为,敬奉上帝是古代为了祈求神明息怒所遗留下来的习俗。我相信神存乎我心,果真如此,那我要拜谁呢?拜自己吗?人类精神发展分成不同阶段,因此对印度人来说,梵就是以梵天、毗湿奴、湿婆等百种名称呈现的。梵既存在于自在天之中,也存在于烈日底下农民所供奉的不起眼物品之中。印度的神明众多,只是方便让人理解,真我与超我其实是一体。”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拉里。 “我好奇的是,这么严肃的信仰怎么会吸引你。”我说。 “这么说吧,我一直觉得创立宗教的人有点可悲,必须信仰他们才能获得救赎,好像得仰赖别人的信仰,才能对自己产生信仰。这让人想起古代的异教神,如果少了信徒祭拜,就变得日益憔悴。吠檀多派的不二论,不要人单凭信仰照单全收,只要人热切地去理解何谓实相,而体验神的方式,无异于体验快乐或痛苦。就我所知,印度有好几百人自认达到这个境界。我觉得很满意的是,可以通过知识来获得实相。印度许多贤者后来也认知到人类的软弱,承认也可以运用爱和工作获得救赎,但是他们从没否认过,唯有知识才是最崇高又艰难的途径,因为知识仰赖人类最宝贵的能力,也就是理性。” 7 在此得先说明,我无意详述吠檀多的哲学。一来我并无足够的认识,二来本书也不适合阐明其教义。我们谈了许久,拉里说的不止这些,但本书毕竟是小说,不可能详加记载。我单纯是为拉里着想,希望在描述他之后的行径前,至少稍微提及他的心路历程与特殊经历,以免显得不合常理,否则我无须触及如此复杂的议题。而我备感气恼的是,难以用文字重现拉里说话的样子:他的声音悦耳动听,不经意的话语也有说服力;他的表情不断变化,时而凝重,时而愉悦,时而沉思,时而戏谑,伴随着思绪,宛如很多小提琴奏出协奏曲的不同主题时,钢琴所泛起的涟漪。尽管话题严肃,他却说得自然,语气像闲谈一般,或许略为迟疑,但毫不费力,仿佛在聊着天气或庄稼。若读者觉得他在说教,那责任全部在我,他态度的谦虚与诚恳,都毋庸置疑。 餐馆客人所剩无几。那群酒醉喧哗的家伙早已离开,那对把爱情当买卖的可悲男女,也回自己肮脏的家去了。偶尔仍有零星的散客:有个满脸倦容的男子进来点了杯啤酒和三明治,还有个刚睡醒的男子要了杯咖啡。两人都是白领阶级,想必前者刚值完夜班,准备回家睡觉,后者则是被闹钟叫醒,心不甘情不愿地展开漫长的上班日。对于当下的时空,拉里仿佛浑然不觉。我这辈子的奇特经验很多了:我曾多次走过鬼门关,多次陷入风流韵事,曾骑马沿着马可·波罗当年的道路穿越中亚抵达中国,曾在圣彼得堡一间客厅中,边喝着俄罗斯茶,边听着一名身穿黑外套条纹裤、说话轻声细语的小矮子,说他暗杀某公爵的过程,曾坐在西敏寺大厅中,聆听恬静温柔的海顿钢琴三重奏,外头则是炸弹轰隆隆的爆炸声。但是,种种遭遇都不及眼前的景象:我在一家装潢华美的餐馆中,坐在红丝绒椅子上,听着拉里谈论神和永恒,谈论何谓梵,以及无穷无尽的轮回。 8 拉里沉默了好几分钟。我无意催他,便静静等待。不久后,他露出亲切的微笑,仿佛忽然察觉到我。 “我到特拉凡哥尔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必打听象神大师的下落,当地人都晓得他是谁。他多年来住在深山洞窟里,后来经人劝说才搬回平地,由某位施主捐了块土地,还帮他造了栋砖房。那里距离首都特里凡得琅很远,我光交通就花了整整一天——先坐火车,再换牛车,终于到了静修院。我在入口碰见一名年轻人,就问他能否带我见行者。我依当地习俗,带了篮水果当见面礼。几分钟后,年轻人回来,领我到一个长厅,四周全是窗子,象神大师就坐在角落的虎皮平台上打坐参禅。‘我一直在等你呢。’他说。我大吃一惊,猜想大概是马都拉那个朋友说我要来访,但是我提起这位朋友的名字,大师却摇摇头。我奉上水果,他请年轻人把水果拿走。这时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看了看我,没有说话。我不晓得两人沉默了多久,可能至少有半小时。我之前只说了他的外貌,还没跟你说他身上散发着宁静、善良、平和又无私的气息。我长途跋涉了一整天,原本又热又累,这时却逐渐平静下来。他还没说半句话,但是我已经晓得这就是我要找的人了。” “他会说英语吗?”我插了句话。 “不会,但你也知道,我学语言学得很快,当时已经会说不少泰米尔语,可以跟南部的居民沟通。他后来终于开口了:‘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我开始交代自己到印度的来龙去脉和过去三年的生活,如何打听那些智慧和圣洁兼具的圣人,再一一登门拜访,却发现没人能给我满意的答复。他打断我的话。 “‘这些我都知道,用不着告诉我。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希望你能当我的导师。’我答道。 “‘只有梵天才是导师。’他说道,眼神古怪地盯着我瞧。忽然间,他的身体变得僵硬,双眼似乎在向内观看,进入了印度人所谓的三昧53,这时已经没有物我二元之分,拥有了绝对的智识。我盘腿坐在地上,面对着他,心跳勐烈。不知过了多久,他叹了口气,我才发觉他恢复了意识。他看了我一眼,眼神充满慈爱。 “‘住下吧。他们会带你去你的房间。’他说。 “他们帮我安排的住处,就是象神大师初次来平地的那栋砖房。大师现在所住的长厅,是门徒聚集得愈来愈多后,加上众多访客慕名而来,才另外兴建的。为了不显得突兀,我换上了舒适的印度服,因为皮肤晒得很黑,除非你特别观察,否则会以为我是本地人。我读了好多好多书,每天打坐冥想,聆听象神大师的教诲。大师虽然不常说话,但是有问必答,而且字字珠玑,宛如乐音在耳。虽然大师年轻时修行的戒律严苛,却不以同套标准要求门徒,而是帮助他们摆脱私心、情欲和感官的奴役,叮嘱他们要静思、克制、谦虚、退让、专心致志,并热切向往自由,就可以超脱轮回。常有人从三四英里外的城镇前来,那里有座著名庙宇,一年一度的节日吸引大批人潮,更有人从特里凡得琅或更远的地方前来,向他诉说苦难、加以请益并聆听教诲,离开的时候,全都豁然开朗、心定神安。大师的教诲很单纯:人往往妄自菲薄,智慧才是解脱之道;救赎不必靠出世苦修,只要舍弃自我即可;行事不为私利,能常保心地纯洁;责任就是契机,让人学习放下小我、成就大我。但是他最令人钦佩之处,并非种种教诲,而是他的为人,既慈祥、宽宏又圣洁。他的存在就是众人之福。我非常快乐,觉得终于找到想要的答案。日子过得飞快,先是好几个礼拜,接着好几个月,我打算待到大师过世——他说自己在这躯壳里待不了多久了——或是等到自己开悟为止,突破无知的藩篱,确信梵我合一。” “然后呢?” “然后,如果他们所说属实,一切就到此结束。灵魂停止轮回,永不复返。” “象神大师死了吗?”我问。 “就我所知还没有。” 他看出我问题的用意,轻轻笑了一声,迟疑片刻后又说下去,但态度让我以为他想回避我差点脱口而出的问题,亦即他是否真的开悟了。 “我并没有一直住在静修院。当时有幸认识当地林务官员,他就住在山脚的村子外,而且是象神大师的信徒。公务之余,他会来住个两三天,待人十分亲切,我们常聊到忘了时间,他也喜欢找我练英语。认识一段时间后,他说林务局在山上有栋小屋,如果我哪天想独自上山住住,可以给我钥匙。我三不五时会过去,徒步得花上两天:先坐巴士到那个村子,之后就得步行。只要你到了那里,就能感受到庄严幽静的氛围。我把简单行李装在背包里,又雇了个挑夫帮我扛补给品,我要一直待到没有食物为止。那是栋小木屋,后面有简单的厨房,家具只有放睡袋的木板床、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山上的气温偏低,晚上生火颇为舒服。我只要想到二十英里之内杳无人烟,就感到既兴奋又刺激。我常在晚上听见老虎的呼啸,或是象群穿越丛林的声音。我常在森林里散步许久,有个地方我非常喜欢,坐在那里可以看到连绵的山峦,眺望下方的湖水;黄昏时分可以看到好多动物,鹿、猪、水牛、大象、豹子等,全都会到那里饮水。 “我在静修院待满刚好两年,又跑到山上那栋小木屋,原因你听了可能会觉得好笑:我想在那里过生日。我在生日前一天抵达,第二天早上天没亮就醒来,准备到刚才那个地方看日出,我闭着眼睛也走得到。我坐在一棵树下等待,当时还一片漆黑,但是星光黯淡,白天即将来临。说也奇怪,我既紧张又期待,光线缓缓穿透黑暗,慢到几乎无法察觉,好像神秘的身影熘过树林。我的心跳加速,仿佛危险逐渐接近。太阳升了起来。” 拉里停了一下,露出懊恼的笑容。 “我实在词穷,没有描述的天分,说不出那些写景的字眼,无法让你身临其境般看见黎明壮丽的景色,群山中森林茂密,薄雾笼罩在枝头,还有下方那座深不见底的湖泊。太阳从山峦的缝隙中透了过来,照得湖水银闪闪的,我完全陶醉在眼前的美景中,内心涌现一股幸福感,以及超然物外的喜乐,这是前所未有的体验。这时候,某种奇异的刺痛感从脚底升到头顶,我的灵魂好像离开了身体,享受着前所未见的美好。我感到胸口充满超乎人类的智慧,过去的混沌变得清明,一切的困惑全部解开。可是幸福感太过强烈,却也让我痛苦不已。我奋力想要摆脱这种状态,觉得继续下去一定会死掉。然而,我又宁可就此死去,所以不愿放手。我要怎么形容呢?任何字眼都无法表达那种至高无上的幸福。我恢复神志之后,只觉得精疲力竭、浑身发抖,就沉沉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中午,我走回小木屋,心情轻松愉快,仿佛双脚腾空一般。我弄了点东西吃,当时简直饿坏了,然后就点起烟斗。” 拉里眼下也点了烟斗。 “我不敢把这当成开悟,别人经年累月苦修都不见得达到的境界,区区来自伊利诺伊伊州玛文镇的劳伦斯·达雷尔又何德何能呢?” “你不觉得这可能是种催眠的状态吗?毕竟当时的心境,加上孤独一人、黎明前神秘的气氛和银闪闪的湖水可能都有影响。” “那是我体验过的最强烈的真实感。老实说,那就是千百年来各地神秘主义人士获得的经验,比如印度的婆罗门教、波斯的苏菲派、西班牙的天主教徒和新英格兰的新教徒。只要是想设法形容这种境界,大家的用语都差不多,虽然确确实实发生过,却难以解释清楚。到底是我短暂与梵合一,还是潜意识中普世灵性的觉醒,我也说不上来。” 拉里暂停片刻,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对了,你的拇指碰得到小指吗?”他问道。 “当然可以。”我笑着说,当场做给他看。 “你晓得只有人类和灵长类可以吗?因为拇指与其他指头相对,所以我们的双手万能。会不会这种拇指在原始时代是部分人类祖先和大猩猩特有,经过无数的世代演化才成为共同的特征呢?同样地,说不定种种梵我合一的感受,都代表人类第六感的演化方向,很久很久以后将成为人类共通的能力,如同现在的感官经验那样稀松平常。” “那你觉得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我问。 “很难说,这就好像第一个把拇指碰到小指的原始人,也不知道这个简单动作会有深远的影响。我只能说在陶醉的当下,我所感受到的宁静、欢乐和踏实感,依然留在心中,那目眩神迷的美好景象,依然鲜明生动。” “不过,拉里,凭你对梵的理解,想必觉得这些美好景象只是幻相吧。” “印度人并不认为世界是幻相,而是主张世界不同于梵的实相。幻相只是热衷于此的思想家发明的概念,借此说明无限之神何以创造有限的万物。其中又以吠檀多学派的商卡拉最有智慧,直指这是解不开的谜团。这么说好了,困难之处在于解释为什么梵天要造万物,毕竟梵天就是福泽与智慧,永不更迭,永保静止,什么都不缺乏,什么都不需要,既不改变,也不冲突,十全十美。凡是问这个问题,得到的解答通常是,梵天造物纯属好玩,不带任何目的。但是你只要想到洪水、饥荒、地震和飓风,还有各种折磨人的疾病,就不免兴起正义感,这些灾难竟然只是儿戏。象神大师慈悲为怀,并不采信这种说法,而把世界当作梵的表征、完美的满溢。根据他的教诲,神无法不创造,世界是神性的表现。我问他,既然如此,众生唯一的出路却是摆脱世间枷锁,岂不可悲吗?象神大师回答说,尘世的满足只是暂时的,唯有无限的神可带来长久的幸福。但是,即使时间永恒,善仍是善,白依然白;中午的玫瑰虽不比清晨来得娇美,曾经娇美的事实并不会变。世间万物都有终点,傻子才会以为一切不变,但是更傻的是不去把握当下,及时享乐。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不妨把它当作人生哲学,濯足清流,抽足再入虽非前水,依然沁凉不减。 “雅利安人初次来到印度的时候,把可知的世界当成不可知世界的表征,但是依然觉得世界既舒适又美丽。但是好几个世纪过后,长年南征北讨的劳累,加上煞人的气候,消磨了他们的活力,成为入侵异族的猎物,因此只看见生命的丑陋,渴望超脱轮回。但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美国尤其如此——会害怕腐败、死亡、饥渴、疾病、衰老、愁恨和虚幻呢?我们其实有旺盛的生命力。我坐在小木屋抽烟斗的时候,觉得精神处于巅峰,精力亟欲找到出口。我绝对不要离世而居,而是要在俗世里生活,享受世上万物,探索其中神性。如果那些狂喜的时刻确实就是梵我合一,并且如同他们所说,只要了结今生业报,就不会再入轮回,我会大感惶恐,因为我想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胎转世,也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不怕任何忧伤痛苦。唯有一个又一个的人生体验,才能满足我的渴望、活力与好奇心。 “第二天早上,我动身下山,一天后到达静修院。象神大师看到我穿上欧式服装,感到十分诧异。我在山中小木屋就先换好了,因为山上比较冷,下山时也没想到要脱掉。 “‘大师,我是来道别的,’我说,‘我打算回家了。’ “他没有开口,一如平常地盘腿坐在虎皮平台上,前面火钵里点着一炷香,空气微微带有香味。如同我们初次见面,他形单影只地打坐,凝神盯着我瞧,好似看穿我内心深处。我知道他已经了解来龙去脉。 “‘很好。你离家太久了。’大师说道。我跪了下来,他替我祈福。我起身的时候,双眼泛着泪。大师的人格崇高圣洁。我实在三生有幸才能认识他。我向院中信徒们告别,有的修行多年,有的比我晚来。我把仅剩的衣物和书籍全都留下,想说也许能派上用场,然后背起背包,穿着来时那套旧长裤和棕大衣,戴顶破帽子,缓步走回镇上。一个礼拜后,我在孟买搭船前往马赛。” 我们两人双双沉默,沉浸在各自的思考中。尽管我已十分疲累,仍急着想问明白某件事,终于还是开口。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中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拉里,你这想法确实很新奇,但不太令人满意。” “我也不太满意,”他微笑说,“说穿了,既然晓得有些事情无法避免,也就只能尽力而为。”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得先结束这里的工作,然后就会回美国。” “回去做什么?” “回去生活啊。” “怎么生活?” 他回答得很冷静,但眼里闪动着调皮的神色,早料到我会大感意外。 “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 “真是高标准!”我说,“为什么要节制性欲?你还年轻,性欲和吃饭一样,都是人最强烈的本能,加以压抑好吗?” “幸好对我来说,性爱只是寻欢作乐,不是出于生理需要。根据我的经验,那些印度哲人最有道理的话,莫过于禁欲可以强化精神力量。” “我原本以为,重点在于拿捏身心需求的平衡。” “印度人认为,这就是西方人做不到的地方,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工厂、机器和产品,往往想在物质中寻找幸福,但是幸福必须通过精神取得。他们觉得,我们选择的道路是自取灭亡。” “美国适合实行你说的那些美德吗?” “为什么不适合?你们欧洲人一点都不了解美国,只因为我们累积了巨大的财富,就以为我们只爱钱。我们一点也不爱钱,有钱必花,无论用途好坏,终究都会把钱花掉。钱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只是成功的象征。我们是一群全世界最伟大的理想家,但是我认为目前的方向错误,最伟大的理想应该是自我实现。” “拉里,这个理想确实很崇高。” “这难道不值得努力去实现吗?” “但是你想想,你凭一人之力,怎么影响美国这个停不下来、庸庸碌碌、目无法纪又极端个人主义的国家呢?你干脆空手去让密西西比河断流好了。” “我可以试试看。发明轮子是个人的功劳,发现地心引力也是个人的功劳。有因就有果,光是投石入池,宇宙就不一样了。印度圣人并非过着无用的生活,他们是黑暗里的盏盏明灯,代表着一种理想,可以启迪其他人。普通人可能到不了这种境界,但是懂得予以尊重,这就足以影响下半辈子。如果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风骨就会名闻遐迩,追求真理的人自然会接近。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 “我可知道自己得对抗什么角色吗?拉里,那些市侩的人早就不再用酷刑打压异己了,现在用的是更恶毒的武器:冷嘲热讽。” “我这个人脸皮可厚了。”拉里微笑道。 “好吧。你至少还有份收入,真是走运。” “这的确帮了大忙。要不是靠这些钱,我就没办法任性做想做的事了。但是,我要开始面对现实了,这份收入只会成为负担,我不要了。” “这是不智之举吧。你如果真要过理想中的生活,全得靠经济独立啊。” “正好相反,经济独立会让我心目中的生活毫无意义。” 我实在按捺不住,摆出不耐烦的样子。 “印度云游四海的托钵僧也许没问题,可以在树下过夜,而信徒为了结缘,也很乐意施舍食物。但是,美国并不适合露宿街头,我虽然不敢说了解美国,但是我确定有件事美国人都会同意,想吃饭就得工作。可怜的拉里,恐怕你还没有开始,就会被当成流浪汉送到济贫院了。” 他笑了笑。 “我知道,人总得随遇而安。我当然会工作。回美国后,我会设法在修车厂找份工作。我对机械相当在行,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这样的话,你不就把力气浪费在粗活上了吗?” “我喜欢体力劳动啊。每当我书看不下去了,就会做些劳力的工作,这样可以重新打起精神。我记得有一次在读斯宾诺莎的传记,这位哲学家为了煳口,只得从事打磨镜片的工作,传记的作者却很愚蠢,误以为这是苦差事。我敢说,这对于动脑大有帮助。别的不谈,光是暂时不必苦思哲学问题就够了。我只要在洗车或修理化油器,脑袋就完全放空,等到手边工作结束,就有种开心的成就感。当然啦,我不会永远待在修车厂,只是离开美国这么多年,必须花点时间重新熟悉。之后,我会去找个开卡车的工作,这样就可以跑遍全美了。” “你大概忘了,钱最大的用处就是省时间。人生太短但要做的事太多,所以分秒必争啊。比方说,明明可以坐巴士,却徒步从甲地走到乙地,或者明明可以搭出租车,却偏要坐巴士,不是会浪费很多时间吗?” 拉里微笑以对。 “说得没错,这我倒没想到,但是很好解决,我可以买辆自己的出租车。” “你这话的意思是?” “我打算在纽约定居,因为那里的图书馆最多。我可以过得很节省,毕竟我不介意住在哪里,一天吃一餐也就够了。等我看遍美国各地,应该能省下一笔钱,足够买辆出租车,自己当司机。” “少来了,拉里,你真是疯了。” “哪里疯了?我很明理也很务实啊。我自己的车自己开,每天开车时数只要足以支付食宿和车子折旧就行了,其余时间可以从事别的工作。如果真有什么急事,还可以自己开出租车去。” “但是拉里,出租车和政府公债一样,都是属于财产呢,”我故意挖苦他,“你开自己的出租车,不就成了资本家嘛。” 拉里大笑。 “不对,我的出租车只是劳动的工具,无异于托钵僧的手杖和石钵。” 这番说笑之后,我们随之结束谈话。我发现餐厅客人越来越多。一名穿晚礼服的男人在我们附近坐下,点了份丰盛的早餐,神情疲倦又满足,正得意地回味昨晚的风流。几位睡得少起得早的长者,正严肃地喝着咖啡牛奶,透过厚厚的镜片读着早报。年轻人有的衣装笔挺,有的外套破旧,匆匆走了进来,两三口吞了面包卷,灌下一杯咖啡,就赶着去商家或办公室。一个难看的老太婆拿了叠早报进来四处兜售,但似乎一份也没卖掉。我望向玻璃窗外,早就天亮了。不到两分钟,电灯全都关掉了,只有餐厅后半部分还亮着灯。我看了看表,七点多了。 “要不要吃个早餐啊?”我说。 我们吃了刚出炉的酥脆牛角面包,还喝了杯咖啡牛奶。我觉得困意袭来,无精打采,模样想必很难看,但拉里却依然神采奕奕,双眼炯炯有神,光滑的脸庞不见半条皱纹,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岁。咖啡稍稍提振了精神。 “拉里,要不要我给你点忠告啊?我平常不太给忠告的。” “我平常也不太听从忠告的。”拉里咧嘴一笑。 “希望你经过慎重考虑,再来处理财产的事情。因为钱一旦脱了手,就再也拿不回来了。说不定哪天自己或别人需要急用,到时后悔也来不及,只会万般懊悔自己做的蠢事。” 他回答时,眼神带有嘲弄,但不含丝毫恶意。 “你比我还重视钱啊。” “确实如此,”我毫不拐弯地回答,“要知道,你向来都不缺钱,但是我可没那么好命。钱给了我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独立自主。现在只要我愿意,就可以叫任何人见鬼去,真是开心到无法想象。” “但是,我并不想让任何人见鬼去啊。真要让他们见鬼去的话,无论银行有没有存款都会的。你觉得钱代表自由,我认为钱只是枷锁。” “拉里,跟你还真是讲不通。” “是啊,没办法。但是反正时间还很多,我明年春天才回美国,这期间想改变主意都来得及。我的画家朋友奥古斯特·科泰说要把萨纳里的农舍借给我住,我会在那里过冬。” 萨纳里是蔚蓝海岸一座低调的海滨胜地,位于班多尔和土伦港之间,艺术家和作家如果讨厌圣特罗佩的做作气息,都会经常去那里逗留。 “你应该会喜欢那个地方,但前提是你不怕无聊沉闷。” “我有事情要忙呀,目前搜集了很多资料,打算来写本书。” “主题是什么呢?” “出版后就知道了。”他微笑着说。 “如果你写完书愿意寄给我,也许我可以设法替你出版。” “不劳你费心了。我有几个美国朋友在巴黎经营小出版社,他们会帮忙印刷。” “书如果这样出版,销售成绩不会好看,也不会有人撰写书评。” “我并不在乎书评,也不指望书会大卖,只会印固定的数量,寄给印度的朋友们,以及少数可能会感兴趣的法国人。书本身并不重要,我之所以写出来,是因为想丢掉搜集来的素材,出版则是因为想看到最终的成品。” “这两个理由都很有道理。” 此时我们已吃完早餐,我便叫侍者来结账。账单一来,我立刻递给拉里。 “你既然打算把钱浪费光,那我就不客气了,这顿早餐你来招待。” 他笑了笑,便把钱给付了。我们坐了一整夜,我整个人变得僵硬,走出餐厅的当下,身体两侧还隐隐作痛。秋日早晨的空气清新,令人备感舒适。天空一片湛蓝,夜晚显得肮脏的克利希大街,如今却展现些许活泼的气象,好比满脸脂粉的瘦削妇人,踩着女孩般的轻快脚步,其实并不惹人厌。我拦了辆路过的出租车。 “顺道载你一程吧?”我问拉里。 “不用了。我想走到塞纳河,找家澡堂泡个澡,然后得去图书馆查点东西。” 我们握手道别。我看着他过了马路,两条长腿迈开大步。我没他那么能吃苦,便搭出租车回到饭店,走进客厅时已八点多了。 “年纪一大把了,搞到现在才回家。”我对着玻璃罩中的裸女,用不以为然的语气说。一八一三年以来,她便横躺在时钟上方,姿势看起来极不舒服。 裸女瞧着镀金铜镜中自己的镀金铜脸,时钟不断嘀嗒嘀嗒。我洗了个热水澡,泡到热水变温才擦干身体,接着吞了片安眠药,顺手取走床头柜上瓦雷里54的《海滨墓园》,然后躺在床上,读着读着便沉沉睡去。 第七章 1 六个月后,四月的某日清晨,我在费拉角书房中忙着写稿,用人进来说,邻村圣让的警察在楼下想要见我。思绪就这么被打断,我不禁有些恼怒,又想不出警察为何登门拜访。我既没做亏心事,又有定期慈善捐款,还因此获得过一张证明。我把它保管在车内,等哪天因开车超速或车子停错位置被临检,即可在出示驾照时刻意让警察瞧见,这样的话顶多被口头警告几句,便可全身而退。当时,我推想可能是某个用人被匿名检举(法国人就爱玩花样),因她的身份文件尚未办妥。不过,我和当地警察处得不错,每回都请他们喝杯酒才送客,想来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他们(通常两人一起行动)这回的任务完全不同。 我们握手寒暄过后,较资深的警察——别人管他叫队长,蓄着浓密的八字胡——从口袋掏出本子,用肮脏的拇指翻页。 “你听过苏菲·麦唐纳这个名字吗?”他问道。 “我有个认识的人同名同姓。”我答得谨慎。 “我们刚和土伦警局通电话,局长请你立刻过去一趟。” “为什么?”我问道,“我跟麦唐纳女士并不熟。” 我立即觉得苏菲八成出事了,而且可能跟鸦片有关,但不懂为何牵扯到我。 “这不关我的事。反正,你一定跟她有什么来往。她好像五天都没回家,有人在港口捞到一具女尸,警方认为可能就是她,所以想请你去认尸。”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然而,这件事并非完全出乎意料,毕竟她过的是那样的生活,可能一阵忧郁袭来,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但是,应该可以从衣服和证件判断吧。” “她被捞上岸时全身赤裸,脖子还有被刀割的痕迹。” “我的天哪!”我感到胆战心惊,立即思考当前状况,有鉴于警察可能强制执行,因此还是听命为上策,“好的,我现在就去搭火车。” 我看了看时刻表,五点至六点间,刚好有列车到土伦。队长说会打电话通知土伦局长,叫我一抵达就直接前往警察局。我打包了些必要的衣物,吃完午餐就开车到火车站。 2 我向土伦警察局报到后,立刻就被带进局长室。局长坐在桌子后方,长得粗壮黝黑,脸色阴沉,好像来自科西嘉岛。也许习惯使然,他先狐疑地瞄我一眼,但一注意到我别在扣孔上的勋章,就露出虚情假意的笑容。不但请我坐下,还连忙道歉,说不是故意打扰我,实在情非得已。我也答得客气,说深感荣幸可以效劳。接着我们便谈起正事,他的态度又变得粗鲁傲慢,看着面前的档案说:“这案子实在不光彩。这位麦唐纳女士的名声很差,酗酒、吸毒且私生活淫乱,上床对象除了放假的水手,还有地痞流氓。您这般年纪和身份,怎么会跟这种女人来往?” 我本来想要他少管闲事,但根据我阅读过的那几百本推理小说的经验,对待警察还是客气点好。 “我和她不太熟。我们是在芝加哥认识的,她当时还只是个女孩,后来跟有头有脸的男人结了婚。一年多前,通过共同的朋友,我才又见到她。” 我正纳闷着他为何联想到我,他就把一本书推到我面前。 “这本书是在她房间里找到的。请看看上面的题字,这样不算泛泛之交吧?” 正是我的小说法译本,她当初要我写几个字,我便在签名下方以法文写了“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当时提笔便想起此句,现在看来难免显得太过亲昵。 “您如果以为我是她的情人,那真的搞错了。” “这不关我的事,”他回答,眼睛亮了起来,“我无意冒犯,根据我掌握的情报,这个女人想必不会看上您。但是,您应该不会叫陌生人‘宝贝’吧。” “局长先生,这是龙沙脍炙人口的诗作的第一句,您这么有文化素养肯定知道。我之所以写这一句,是因为相信她想起接下来的句子,说不定她就会发现自己的私生活不大检点。” “我以前在学校当然读过龙沙,但现在工作繁忙,那些诗句早就忘光了。” 我开始背诵诗作第一节,深信他没听过龙沙的名字,也不怕他发现最后一节并非劝人向善。 “她看起来多少受过一些教育,房间内还有不少推理小说,还有两三本诗集,包括一本波特莱尔,一本兰波55,还有一本英文诗,是艾略特写的,这人很有名吗?” “非常有名。” “反正我没时间读诗,也不懂英语。可惜了,他如果真是好诗人,为什么不用法文写诗,受过教育的人就读得懂了。” 一想到这位局长读艾略特《荒原》的模样,我不禁觉得好笑。忽然间,他把一张照片拿到我面前。 “您认识这个人吗?” 我一眼就认出拉里了。照片中他穿着泳裤,我猜约莫是前年夏天所拍,当时拉里、伊莎贝尔和格雷都在迪纳尔避暑。我差点说不认识,不希望拉里来蹚这浑水,但仔细想想,若警局查出他的身份,便会怀疑里头有不可告人之处。 “他是美国人,名叫劳伦斯·达雷尔。” “这是那女人遗物里唯一的照片,他们两人是什么关系?” “他们在芝加哥附近的村子一起长大的。” “但是这张照片不算太久,应该是法国北部或西部海滨,不难查出确切地点。他是做什么的?” “是作家。”我大胆地说。警察局长浓眉微微抬起,八成认为作家没什么道德观念。“但不用靠稿费维生。”我补了一句,打算抬高他的身价。 “他人在哪里?” 我又想说不知道,但依然认为只会坏事。法国警察固然有许多缺点,但有数据库很快能查出下落。 “他住在萨纳里。” 警察局长抬起头来,颇感兴趣。 “地址呢? 我记得拉里曾说奥古斯特·科泰把农舍借给他住,我圣诞节回来时,曾写信邀他到我家来住一段时间,但不出我所料,他婉拒了邀请。 我把地址告诉了局长。 “我这就打电话到萨纳里,叫人带他过来,搞不好能问出什么名堂。” 局长想必以为他脱不了嫌疑,我实在觉得好笑。我相信,拉里要证明自己跟案子无关并非难事。我亟欲了解苏菲为何惨死,但局长所说的细节我大多已晓得——两名渔夫捞到了尸体,一丝不挂只是夸饰,凶手其实留了内裤和胸衣。若苏菲打扮得如我上回所见,那凶手只需脱去长裤和运动衫就行了。由于警方无法查出她的姓名,便登报描述被害人特征。在一处穷街陋巷里经营出租屋(法国人管这种房间叫“风流窝”,顾客会把女人和小男孩带来这里睡觉)的一名妇人看见公告,便主动前往警局。她是警方的耳目,警方常问她客人的信息。我上次遇见苏菲时,她刚被码头附近的旅馆赶了出来,因行径太不像话,百般宽容的房东都无法忍受她了。 之后,苏菲找到那名妇人,租下一间卧房和小客厅。虽说房间一夜租出个两三次赚得更多,但是苏菲出手阔绰,妇人便答应按月租给她。妇人向警方表示,苏菲好几天没回来了,原本也没多作他想,以为苏菲跑去马赛或弗里敦了。最近那边开来一架英国军舰,沿岸女子不分老少都受到吸引。但是,她读到报上消息,觉得遇害者很像她的房客。警方带她去指认,她只是稍稍迟疑,便断定是苏菲·麦唐纳。 “如果已经知道尸体身份了,还找我来做什么?” “贝勒太太为人正直,品行又高尚,”局长说,“但是我们不清楚她指认的动机为何。总之,我觉得该找个关系密切的人来证实一下。” “您觉得捉得到凶手吗?” 局长耸了耸宽阔的肩膀。 “我们目前还在调查,也去了她常光顾的酒吧询问。凶手可能是某个心生嫉妒的水手,不过船只已经离港;也可能是当地歹徒劫财杀人,毕竟她身上带了不少钱,容易引人觊觎。虽然有些人对于凶手身份多有推敲,但是在她那个圈子中,除非为了自身利益,否则谁也不会说出真相。她成天跟这些坏蛋鬼混,落得这般下场也不意外。” 我无话可说。局长请我第二天早上九点再来,届时他会与“照片中的男子”见面,再由警察带我们去停尸间认尸。 “她的后事如何安排呢?” “如果确定就是该名女子后,你们愿意以死者朋友的身份领尸,并且负担丧葬费用,就会获得批准。” “相信达雷尔先生和我都希望越快越好。” “我完全能理解。这实在太可怜了,最好早点入土为安。我这里有张殡仪馆经理的名片,收费公道且办事利落。我会在上头留个言,请他多多帮忙。” 我很肯定他有油水可拿,但表面上仍连声道谢。他毕恭毕敬地送我出门后,我便立即前往名片上的地址。殡仪馆经理既活泼又不失正经,我挑了口价格适中的棺材,并答应让他帮忙向认识的花店订购花圈,他说:“免得先生操烦,也是尊敬死者。”灵车将于第二天两点到达停尸间。他还要我别担心坟墓的事,一切都会妥善处理,又说:“这位女士应该是新教徒吧。”因此若我同意,他会找来牧师在墓园候着,葬礼时好替死者祈祷,种种安排让我由衷佩服他的效率。但有鉴于初次见面,我又是外国人,是故他请我先开张支票。价码比我预期的要高,想也知道是要让我杀价,但我二话不说,立即开了张支票,只见他满脸诧异,甚至还有点失望。 我在旅馆入住,第二天一早又到警局,先在接待室稍待片刻,便有人请我进局长办公室。我看到拉里坐在我前一天坐的椅上,神情凝重忧伤。局长热情地招呼我,仿佛我俩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亲爱的先生,你朋友知无不言,态度坦率,我该问的问题他都回答了。我相信他跟这位可怜的女人有一年半没见了。他也交代了上礼拜的行踪,以及那张照片的由来,答案都很令人满意。照片是在迪纳尔拍的,他们两人某次吃午餐的时候,刚好放在他口袋里。另外,根据萨纳里警局给的报告,这位年轻人素行良好,而且不是我想卖弄,但是我看人眼光一向很准,他不可能犯下杀人罪。我还冒昧向他表示同情,一个在健全家庭长大的童年朋友,竟会堕落到这种地步。但是人生就是这样。两位先生,我会派弟兄带你们去停尸间,你们指认死者之后,就没其他事情了,好好吃顿午餐吧。我这里有张土伦最棒餐厅的名片,我在上面写几行字,老板绝对会盛情款待。经过这番折腾,不妨喝瓶好酒压压惊吧。” 他此时善意十足。我们跟着一名警察走到停尸间,里头显得空荡荡的,只有一片石板上头有遗体。我们走了过去,工作人员把头部的遮布揭开。那模样实在难看:染成银灰的鬈发已被海水泡直,平整地贴在头颅上。脸部肿得可怕,令人毛骨悚然,但她的确是苏菲。工作人员再把遮布往下拉,露出喉咙那道骇人刀痕,足足延伸到双耳下方,我们实在不忍卒睹。 我们回到警局,局长正忙碌着,我们只好去洽询助理。助理随即取来所需的许可文件,我们就带着文件去找殡仪馆经理。 “去喝杯酒吧。”我说。 拉里从离开警局到停尸间都保持沉默,只有回警局时口头确认遗体是苏菲·麦唐纳。我带他前往码头那家咖啡馆,过去我也曾与苏菲在此会面。外面北风飒飒,原本波平如镜的海港,如今点缀着白色浪花。渔船轻轻摇曳,阳光灿然洒落。每回刮起北风,放眼望去的景色都异常耀眼清晰,好似望远镜般精准,一切显得动人心弦又具有生命力。我喝了杯白兰地苏打,但拉里始终滴酒未沾。他郁闷地坐着,一声不吭,我决定不吵他。 不久后,我看了看表。 “我们还是去吃点东西吧,”我说,“我们两点要到停尸间。” “我饿了,我没吃早餐。” 从局长的模样看来,想必熟悉各家美食,我便带拉里到他推荐的那家餐厅。拉里不太吃肉,因此我点了煎蛋卷和烤龙虾,并且要来酒单,照局长所说挑了瓶葡萄酒。酒送来后,我帮拉里先倒了一杯。 “你他妈的给我喝下这杯,”我说,“搞不好会帮你打开话匣子。” 他乖乖照做了。 “象神大师常说沉默也是种对话。”他咕哝道。 “这话让我想起剑桥大学教师的聚会,好不欢乐呢。” “抱歉,你恐怕得独立负担这笔丧葬费用,”他说,“我没钱了。” “这有什么问题,”我答道,忽然发现他话中有话,“难道你真的去散财啦?” 他一时没吭声,神情略带淘气。 “你该不会把财产都脱手了吧?” “全脱手了,只留了少许供我在船抵达前开销。” “什么船?” “我在萨纳里的邻居是一家货轮公司的马赛港办事员,专营往返近东和纽约的航线。他接到从亚历山大拍来的电报,说开往马赛的船有两名水手生病,不得不在亚历山大上岸休养,要他找两个人临时递补。这邻居跟我很熟,答应保我上船。我就把雪铁龙汽车送给他了。我上船的时候,全身上下就一套衣服和旅行袋里的几样东西。” “嗯,反正是你的钱。现在你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说得好,就是自由。我这辈子没这么快乐自在过。我到了纽约,就会拿到货轮公司的工钱,应该可以维持到我找到工作。” “那你的书呢?” “噢,写完啦,也印好了。我还列了赠书名单,你一两天内就会收到。” “多谢。” 这番谈话仅交代至此。我俩在和谐的气氛中,默默吃完了午餐,我又点了咖啡。拉里点起烟斗,我燃起雪茄,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他察觉到我的目光,瞄了我一眼,眼神颇为淘气。 “你要是觉得我笨死了,就尽管骂,我不会介意的。” “我没有要骂你,只是在想,要是你结婚生子,人生会不会回到常轨。” 他露出微笑。前文中,想必已提及他俊朗的笑容不下二十次,每次都无比温暖、真挚又迷人,映照出他性格的坦率、不做作和独具魅力。但在此要再提一回,因为他眼下的笑容更多了一丝懊悔和温柔。 “太迟了。可能跟我结婚的女人,就只有可怜的苏菲。” 我诧异地看着他。 “发生了这么多事,你还能这么说吗?” “她有很美的灵魂,热情、慷慨且志在必得,还有崇高的理想。即使到了人生尽头,她选择自我毁灭的方式,也像是伟大的悲剧。” 我默不作声,不知该如何看待如此不寻常的看法。 “那你为什么当时不跟她结婚呢?”我问。 “当时她还只是孩子。老实说,当初我常去她祖父家,跟她一起在榆树下读诗,我还真想象不到,这个瘦巴巴的小鬼竟然有这么美丽的灵魂。” 我真正备感惊讶的是,眼下他竟未提到伊莎贝尔,毕竟他不可能忘了过去的婚约。我猜想,他也许把订婚当作闹剧,两名年轻人未经世事,不晓得自己要什么。我也深信,他绝对丝毫没有发现伊莎贝尔这些年还苦恋着他。 到了该出发的时刻,我们走到拉里停车的广场,开着那辆破旧的汽车前往停尸间。殡仪馆经理信守承诺,一切办得有条不紊。耀眼的天空下,狂风吹弯了墓园的柏树,为葬礼平添了一丝恐怖气息。结束后,殡仪馆经理亲切地跟我们握手。 “两位先生,希望你们还满意,一切都很顺利。” “办得很好。”我说。 “先生以后如果有任何需要,尽管吩咐,再远都不成问题。” 我向他答谢。我们走到墓园门口时,拉里问我还有哪些事情需要他处理。 “没有了。” “我想尽快赶回萨纳里。” “那载我回旅馆吧。” 我们在车上没有交谈。到了旅馆,我随即下车,彼此握了握手,他便扬长而去。我付清住宿费用,拿了行李,便搭出租车到火车站,也想尽快离开。 3 几天后,我动身前往英国,本来打算直接过去,但发生这些事后,我特别想见见伊莎贝尔,于是决定在巴黎停留一天。我拍了电报给她,询问能否傍晚过去吃晚餐。我一到旅馆便收到她的留言,她和格雷晚上有饭局,但欢迎我五点半左右来,因为她得先去试穿衣服。 当天颇有寒意,大雨下下停停,我猜想格雷应该没去摩特枫丹打高尔夫。这下有些麻烦,因我想单独见伊莎贝尔。但到公寓时,伊莎贝尔一见我就说格雷到俱乐部打桥牌去了。 “我叫他如果要见你,就别太晚回来,不过我们九点钟才吃晚餐,所以九点半左右到就好,有足够的时间好好聊聊。我有好多事要跟你说呢。” 他们已把公寓转租出去,艾略特的藏画也将于两周内拍卖。届时他们会出席参加,目前准备搬到里兹饭店。之后,他们就搭船回国。伊莎贝尔打算把收藏全卖掉,只留艾略特在昂蒂布的近代画。这些画她虽不大喜欢,但认为以后挂在家里有助抬高身价,想来也确实如此。 “可惜啊,艾略特舅舅实在跟不上时代,都是些毕加索、马蒂斯、雷诺阿的作品。当然还是很好的收藏啦,但是恐怕过时了点。” “要是我的话,就不会介意。再过几年,新一代画家又会出头,毕加索和马蒂斯跟那些印象派画家相比,也就不怎么过时了。” 格雷未来的工作也差不多谈妥了,如今有伊莎贝尔提供的资金,他即将进入一家新兴企业担任副总,由于业务与石油有关,因此他们打算搬到达拉斯。 “我们首先得找到适合的房子。我希望有漂亮的花园,格雷下班回来就有地方闲逛,而且客厅一定要宽敞,才可以招待客人。” “你为什么不把艾略特的家具带回去呢?” “我觉得不太适合,我想要全套的现代家具,搭配一些墨西哥风格,这样才有情调。我一到纽约,就会去打听哪个装潢商最有名气。” 用人安东端了盘子进来,上头摆着许多酒瓶。伊莎贝尔向来圆滑得很,深知十个男人中有九个都自认比女人会调鸡尾酒(倒也没错),便叫我调上两杯。我倒了些琴酒和法国干苦艾,再掺上少许的苦艾酒。就靠这点苦艾酒,原本平淡无奇的马丁尼变得美味香醇,不亚于奥林匹斯山诸神的琼浆玉液(私以为味道大概像可口可乐)。我把酒杯递给伊莎贝尔时,注意到桌上有本书。 “哇,这是拉里写的书呢。”我说。 “是啊,早上寄到的,但我太忙了,一堆事要做,先是到外头吃午餐,下午又去莫里诺时装店,不晓得哪时才有空翻翻。” 我感到有些怅然,一般作家花了好几个月写书,甚至呕心沥血才完成,读者竟随意搁在一旁,无事可做才会翻看。 “你应该知道拉里冬天都待在萨纳里吧,你们碰过面吗?” “见过,我们前几天都在土伦。” “是吗?去土伦做什么?” “参加苏菲的葬礼。” “她难不成死了?”伊莎贝尔惊呼。 “她要是没死,我们哪有理由去埋葬她呢?” “不好笑,”她顿了一下,“我也没必要假装难过了,八成是酗酒和吸毒的关系吧。” “不是,她是被人割喉,还被全身脱光丢到海里。” 跟圣让的警长一样,我觉得此时有必要说得夸张点。 “太可怕了!真是可怜。她的生活那么不检点,下场一定很凄惨。” “土伦警察局长也这么说。” “他们知道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但我知道是你杀了她。” 她诧异地瞪着我。 “你在说什么啊?”接着她似笑非笑地说,“再猜猜,我可是有不在场证明。” “去年夏天,我在土伦遇见她,我们聊了好久。” “她当时没喝醉吗?” “清醒得很。她也告诉我为什么在跟拉里结婚前几天,会无缘无故消失。” 我发现伊莎贝尔的表情变得僵硬,便把苏菲的话一五一十地转述。伊莎贝尔半信半疑地听着。 “那次以后,我常常思考她的这番话,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在你这里吃过不下二十次午餐,你从来都没准备过餐后甜酒。那天你一个人用餐,为什么放咖啡的盘子上还会有瓶波兰伏特加呢?” “艾略特舅舅那时刚派人把酒送来,我想看看是不是跟我在里兹尝的一样好喝。” “对啊,我记得你当时一直夸赞。我觉得很意外,因为你从来就不喝甜酒,毕竟你很重视身材。那时候我隐约觉得,你是想刺激苏菲,根本没怀好心。” “谢谢称赞啊。” “你平时约会都很守时。但是你明知道试礼服这件事对苏菲来说很重要,对你来说也很有趣,为什么你偏偏要出门呢?” “她自己都说了。我对琼恩的牙齿不大放心,我们的牙医又很忙,只能在他指定的时间去看。” “看牙医都要事先预约吧。” “我知道。但是他那天早上打电话来说临时有事,但是可以改到下午三点,我当然立刻答应啦。” “难道不能叫保姆陪琼恩去吗?” “琼恩怕得要死,可怜的孩子,我觉得自己去她会比较开心。” “你回来的时候,看见那瓶波兰伏特加被喝了四分之三,苏菲也不见了,你难道不惊讶吗?” “我以为她等到不耐烦,自己先去莫里诺了。但是我到莫里诺问才晓得她没出现,弄得我莫名其妙。” “那波兰伏特加呢?” “噢,我发现酒被喝了很多,但是以为是安东喝的,本来要找他算账,但是他的薪水是艾略特舅舅付的,又算是乔瑟夫的朋友,所以我就想算了吧。他是很称职的用人,偶尔偷喝几口酒,用不着我来责备他。” “你还真会说谎,伊莎贝尔。” “你不相信我吗?” “一点都不相信。” 伊莎贝尔站起身,走到壁炉旁,里头正烧着柴火,外头天气寒冷,因此十分舒适。她把手肘撑在壁炉架上,无须刻意做作便显得优雅。她与多数法国贵妇一样,白天穿着黑衣,格外衬出她美丽的肤色。那天她的礼服样式简单却不失贵重,充分展现苗条身材。她抽着烟,过了一会儿才开口。 “我跟你还有什么好隐瞒的。那天我临时出门确实不巧,安东也不应该把甜酒和咖啡用具留在房间里,应该在我出门后就拿走才对。我回来看见酒瓶几乎空了,当然心知肚明,后来听说她失踪,便猜她大概又喝醉胡闹去了。我之所以没说这件事,是因为这只会让拉里更难过,他本来就已经够心烦了。” “你确定没有刻意叫人把酒摆在那里?” “我很确定。” “我不相信。” “不相信就算了,”她恶狠狠地把烟扔到炉子里,眼神充满怒火,“好吧,你要真相的话,我就老实告诉你这王八蛋。我就是故意的,再来一遍我还是会这么做。我跟你说过,会不择手段阻止她跟拉里结婚。你和格雷什么都不愿意做,只会耸耸肩说结婚太荒唐。你们他妈的不在乎,我在乎啊。” “你如果不插手的话,她现在会活得好好的。” “她跟拉里结婚,拉里绝对会生不如死。他以为能让她改过自新,男人真是笨蛋!我早就晓得她迟早会把持不住,想也知道,我们在里兹吃午餐的时候,你也看到她坐立难安。她喝咖啡的时候,你明明也看到她的手抖得厉害,单手拿不稳,只好双手把杯子扶到嘴边。侍者帮我们倒酒的时候,她那双眼睛紧盯着酒瓶,就像蛇盯着刚长羽毛、拍打翅膀的小鸡。我知道她就算死都要喝酒。” 伊莎贝尔面对着我,目光激动,声音凶狠,迫不及待地说着。 “那时候,艾略特舅舅简直把波兰甜酒给捧上天了,我其实觉得难喝死了,但是偏要说没尝过这么美味的酒。我心想,苏菲只要有机会,绝对抗拒不了诱惑,所以我就带她去看时装展,所以我才会送她结婚礼服。她准备定装的那天,我跟安东说吃完午餐想喝波兰伏特加,然后说我约了位女士,要安东准备好咖啡,顺便把甜酒留下来,心想着说不定她会想喝一杯。我确实带了琼恩去找牙医,但是没有预约无法看诊,我就带琼恩去电影院看新闻短片。我当时打定主意,如果苏菲没碰那瓶酒,我就勉强跟她当朋友。真的,我敢发誓。但是我回家看到酒瓶后,就晓得在自己意料之中了。她走了,绝对不会再回来了。” 伊莎贝尔说完这番话,整个人气喘吁吁的。 “跟我想的差不多,”我说,“看吧,我没说错,这跟亲手拿刀割断她喉咙没什么两样。” “她本来就坏透了!坏透了!死了最好!”她勐然坐在椅子上,“拿杯鸡尾酒来,浑蛋家伙。” 我走过去,又调了一杯。 “你实在够卑鄙的,”她说道,同时接过鸡尾酒,然后挤出笑容,就像小孩晓得自己闯了祸一样,以为装得天真无邪,就能哄得你一愣一愣的,“你不会告诉拉里吧?” “我怎么可能会说。” “你能发誓吗?男人都靠不住。” “我保证不会告诉他。就算想说也没机会了,这辈子恐怕不会再见到他了。” 她立刻坐直身子。 “你说什么?” “他正在货轮上当水手或锅炉工,前往纽约了。” “你是说真的吗?真是个怪人!几个礼拜前,他还到巴黎来,跑去公共图书馆查资料,但完全没说要去美国。太好了,这代表我们又能见面了。” “这可难说。对你来说,他的美国可能跟戈壁沙漠一样远。” 我告诉伊莎贝尔,拉里是怎么处理掉财产的,以及他今后的打算。她听得瞠目结舌,错愕全写在脸上,有时打断我的话,直喊“他真是疯了、疯了”,我说完后,她低垂着头,两行眼泪流了下来。 “我真的失去他了。” 她转过身去,脸抵着椅背啜泣,美貌因悲伤而扭曲,她也不在乎。我无能为力,也许我带来的消息粉碎了她内心某些虚荣又矛盾的妄想。我隐约觉得对她而言,偶尔能见到拉里,至少两人的世界仍有交集,维持着某种连接。但拉里却终究切断了这若有似无的牵绊,她等于永远失去了他。我想她内心势必悔恨万分,痛哭一场也算发泄。我拿起拉里的书,看了看目录。离开蔚蓝海岸时,他送我的那本书尚未寄来,因此几天后才会看到。拉里的书内容出乎意料,是本论文集,篇幅相当于利顿·斯特拉奇的《维多利亚名人传》,评述了若干名人。不过他的选择颇耐人寻味:一篇论罗马独裁者苏拉,他独揽大权之后退位归隐;另一篇则论蒙古帝国君王阿克巴;一篇论鲁本斯;一篇论歌德;一篇论查斯特菲尔德爵士写给儿子的《一生的忠告》。每篇文章都需大量阅读,无怪乎拉里这么久才写成。我感到困惑的是,他为何认为值得为此投注心力,又为何挑这些人研究。但我后来发觉,这些人都以独特的方式,获得了卓越的人生成就,拉里想必因此深感兴趣,想要了解这类成就背后的意义。 我快速读了一页,想看看拉里的文笔。他的行文富有学术气息却流畅浅白,毫无业余人士常见的卖弄或迂腐。由此可见,他涉猎经典名著的程度,堪比艾略特亲近达官贵人那般积极。伊莎贝尔叹息一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她坐起身子,哭丧着脸,一口喝光变得微温的鸡尾酒。 “我再哭下去,眼睛就要肿得不像样了,今晚还得出去吃晚餐呢。”她从包包取出一面镜子,不放心地照着自己,“对了,眼睛用冰袋敷半小时就好了。”她朝脸上补粉、涂口红,然后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你听了我的所作所为,会瞧不起我吗?” “你在意吗?”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但是我真的在意,希望你别瞧不起我。” 我笑了。 “亲爱的,我的道德感非常薄弱,”我说道,“我要是真正欣赏一个人,就算他做了我反对的坏事,我还是照样欣赏他。你的本性并不坏,又优雅迷人。我晓得你的美貌背后,反映着完美的品味与无情的固执,但是不会因此就产生反感。只不过,你如果要让人完全着迷,还缺少一样特质。” 她面带微笑,等我说出口。 “温柔。” 她的笑容消失了,毫不客气地瞪了我一眼,但没来得及冷静下来搭腔,格雷就蹒跚地走了进来。他在巴黎的这三年发福了许多,脸色更加红润,发线快速后退,但身体好得没话说,老是兴致勃勃的模样。他很高兴见到我,不带半点矫情。他说起话来了无新意,但再怎么老掉牙的话,他都说得仿佛是自创的一样,比如他说睡觉便是“跟周公下棋”,而且“一觉到天亮”,外头总是下着“倾盆大雨”,巴黎必定是“灯红酒绿”。但他为人善良无私、正直可靠,又完全没有架子,因此想讨厌他都难,我也打心底里喜欢他。由于即将动身回国,他现在兴奋不已。 “天哪,又要回到工作岗位了,太棒了,”他说,“我完全是跃跃欲试呢。” “是不是都谈妥了?” “我还没一口答应,但是十拿九稳啦。合伙对象是我的大学室友,他是个好好先生,想必不会摆我一道。但是一到纽约,我就得飞去德州,把那家公司彻头彻尾看一遍,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的法眼,绝对不能让伊莎贝尔的钱付诸流水。” “格雷做生意可精明了。”她说。 “我又不是下里巴人。”格雷面带微笑。 他继续提起那家公司的状况,一说就是老半天,但我依然不太了解,唯一确定的是,他很有机会大赚一笔。他越说越起劲,还转头向伊莎贝尔说:“不然,我们干脆把今晚那没意思的饭局取消,三个人去银塔餐厅饱餐一顿如何?” “唉,亲爱的,不行啊。他们是为我们设的宴。” “反正我也去不成,”我插嘴说,“我一听你们晚上有事,就打电话给苏姗·鲁维耶,约好跟她吃晚餐了。” “苏姗·鲁维耶是谁啊?”伊莎贝尔问道。 “拉里的某个女性友人。”我故意寻她开心。 “我早就怀疑拉里偷偷金屋藏娇了。”格雷笑着说。 “胡扯,”伊莎贝尔厉声说道,“拉里的私生活我清楚得很,才没有呢。” “好了,最后再喝杯鸡尾酒吧。”格雷说。 我们喝完鸡尾酒后,我便向他们告辞。两人陪我走到大厅,我正穿着大衣时,伊莎贝尔挽着格雷的胳膊,依偎到他怀里,看着他的眼睛,神情无比温柔。我刚说她缺乏这项特质,眼下就装得惟妙惟肖。 “格雷,你说说,不能骗我,你觉得我很无情吗?” “不会啊,亲爱的,完全不会。怎么了,难道有人说你无情吗?” “没有。” 她转过头来,让格雷看不见她的表情,然后朝我吐了吐舌头。艾略特若是地下有知,肯定会觉得有失端庄。 “分明是两码子事。”我喃喃自语地走出门,顺手把门带上。 4 我再次经过巴黎时,马图林一家已离开了,艾略特的公寓已搬进了别人。我很想念既长得赏心悦目,说话也落落大方,凡事又一点就通,也无害人之心的伊莎贝尔,但之后就没见到她了。我写起信来拖拖拉拉,伊莎贝尔也没写信的习惯,加上没有通过电话或电报联络,完全是无消无息。那年圣诞节,我收到她的贺卡,上面有张漂亮房子的照片,有着殖民时期风格的门廊,周围长着茂密的橡树,应当是农场的房子。当初他们需要钱时卖不掉,如今大概愿意把它留下来。邮戳显示卡片寄自达拉斯,可见工作细节已谈妥,他们已在那里定居了。 我从没去过达拉斯,但想必与其他美国城市一样有住宅区,开车至市中心和郊区俱乐部都很方便。富人都住在漂亮的大宅里,外头就是宽敞的庭园,从客厅眺望窗外,便是壮观的山丘或溪谷。伊莎贝尔的新家肯定也是类似的豪宅,从地窖到阁楼都是最时髦的风格,由纽约当红设计师精心设计。我只希望相较之下,她那些雷诺阿的画作、马奈的花卉画、莫奈的风景画、高更的画作不会显得老派。她家的餐厅想必大小适中,方便伊莎贝尔定期举行午宴,也少不了美酒佳肴。伊莎贝尔在巴黎长了不少见识,若觉得客厅不足以举行舞会,势必不会入住,否则便无法善尽母亲的责任,举行两位女儿成年后的社交舞会。琼恩和普丽西拉如今应已届适婚年龄,相信都有良好的教养。她们向来就读贵族学校,伊莎贝尔也确保她们各方面有杰出表现,好让青年才俊看得上眼。格雷的脸色更加红润,头发更加稀疏,可能有了双下巴,发福了不少。不过,我相信伊莎贝尔完全没变,依然比两个女儿更加漂亮。马图林一家肯定替社区增光不少,人缘自然不在话下。伊莎贝尔为人风趣、举止优雅、殷勤周到且处世圆融。至于格雷,当然是标准的凡夫俗子。 5 我三不五时仍会跟苏姗·鲁维耶见面。后来情况发生了意外的变化,她因而离开了巴黎,也从我生命中消失。前述事件发生两年后,某天下午,我在奥德翁剧院的艺廊浏览书籍,消磨了一小时后,暂时无事可做,便想去探望一下苏姗。当时,我们已六个月没见。她开门时,拇指扣着调色盘,嘴里咬着画笔,穿了件罩衫,上头满是油彩。 “哎呀,您来啦,请进请进。”我没料到她会如此客气,毕竟平时我们仅以你我相称。我走进了充当画室的客厅,看到画架上放了幅油画。 “我现在手忙脚乱的,请坐请坐,但我要继续忙了,半分钟都不能浪费。说来你不会相信,但是我在迈尔海姆艺廊办个人画展,得准备三十幅画呢。” “迈尔海姆?太了不起了,你是怎么办到的?” 迈尔海姆并非塞纳河沿岸的无良画商——他们多半开家小店,因付不出店租,故常有关门的可能。迈尔海姆在繁华的塞纳河畔经营高级艺廊,名声享誉国际。凡是他纳入收藏的画家,身价绝对会水涨船高。 “亚希尔先生带他来看我的作品,他认为我很有天分。” “d'autres, ma vieille.”我说道,这句话的最佳译法应是:“鬼才相信,老女人。” 她瞧了我一眼,咯咯笑了起来。 “我要结婚了。” “跟迈尔海姆?” “别傻了,”她放下画笔和调色盘,“我工作了一整天,该休息休息了。我们去喝杯波特酒,我再告诉你来龙去脉。” 法国的生活有项特点教人不敢恭维:明明不是喝酒的时候,却要被迫喝杯酸熘熘的波特酒,又不得不乖乖照做。苏姗取来一瓶酒和两只杯子,然后把杯子斟满,坐下来叹了口气,如释重负。 “我站了好几个钟头,因为有静脉曲张的毛病,腿部又酸又痛。事情是这样的。亚希尔先生的妻子今年初去世,她为人十分善良,又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但是亚希尔先生当初娶她是生意上的考量。虽然他对她敬重有加,但是现在她死了,亚希尔其实并没有多难过。他儿子的婚事还算门当户对,工作的表现也很不错;他女儿的婚事也已经谈妥,对方是位伯爵,虽然是比利时人,却是道道地地的贵族,在那慕尔附近有座漂亮的城堡。亚希尔先生觉得,妻子绝对不会让自己耽误年轻人的幸福,所以尽管还在服丧期间,一旦完成财产过户手续,就会举行婚礼。亚希尔先生独自住在里尔的大宅里,一定会很寂寞,需要个女人照顾他的生活起居,打理大宅内外的大小事。简单来说就是,他要我代替他的妻子,理由头头是道:‘我第一段婚姻是为了抚平两家公司的竞争关系,我并不后悔,但是第二段婚姻没理由不能顺自己的意啊。’” “真是恭喜你了。”我说。 “当然,这代表我会失去自由。我过去的生活无拘无束,但是还是得考虑到未来。不瞒你说,其实我四十好几了。亚希尔先生也年纪一把,万一他忽然想追求二十岁的少女,我该怎么办呢?我还要替女儿着想,她现在十六岁,应该会长得跟她父亲一样好看,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但是,事实就明摆在眼前,她既没当演员的才华,也不像她可怜母亲有当妓女的条件,那我问你,她还能有什么指望呢?当秘书或邮局员工吗?亚希尔先生实在很大方,答应一并收留她,还要给一笔殷实的嫁妆,让她以后嫁个好人家。老实说,不管别人怎么说,女人最满意的职业还是婚姻。我一想到女儿的幸福,二话不说就接受了亚希尔先生的提议,少了些享乐也在所不惜,反正一年年过去,也越来越没有人要我了。我还要声明,婚后绝对恪遵妇道,因为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夫妻忠于彼此才是幸福婚姻的关键。” “很高尚的情操啊,美人儿,”我说,“亚希尔先生还会每两个礼拜来巴黎谈生意吗?” “哎呀,宝贝,你把我当成什么啦?亚希尔先生向我求婚的时候,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听我说,亲爱的,你到巴黎来开董事会,我也要同行,就这么说定了。我不放心你一个人。’他就说:‘我这把年纪了,怎么可能还会做蠢事呢。’我跟他说:‘亚希尔先生,你正值壮年,我比谁都清楚你那热情的脾性,你风度翩翩,气宇不凡,最容易招蜂引蝶了。反正,我觉得你远离诱惑才好。’最后,他答应把董事的位子转给儿子,让儿子代替他来巴黎开会。亚希尔先生表现得好像我不讲理,其实心里得意得很。”苏姗满足地叹口气,“女人真可怜,要是男人没虚荣到这种地步,我们的人生可就更苦了。” “听起来都很有道理,但是,这跟你在迈尔海姆开个人画展有什么关系?” “你今天怎么呆头呆脑的呀,小傻瓜。我不是说过亚希尔先生绝顶聪明吗?他得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地位,里尔那里的人又特别挑剔。亚希尔先生希望我在上流社会占据一席之地,毕竟他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身为他妻子就有这项权利。你也晓得外地人的德性,最爱管人闲事,他们噼头就会问:苏姗·鲁维耶是哪号人物?到时就告诉他们,她是知名的画家,最近在迈尔海姆艺廊的画展大受好评,成功当之无愧。‘苏姗·鲁维耶身为殖民步兵团军官的遗孀,多年来凭借一己才华养家煳口,照顾年幼失怙的可爱女儿,展现出典型法国女性的坚毅性格。如今多亏了慧眼独具的迈尔海姆先生,她的作品即将于他旗下画廊展出,福斯有机会欣赏她细腻的笔触和熟练的画风。’” “哪来的胡言乱语啊?”我说,竖起了耳朵。 “亲爱的,这是亚希尔先生要发布的宣传内容。法国各大报都会刊登这则消息。他实在太厉害了,竟然全盘接受迈尔海姆先生开出的严苛条件,眼睛都不眨一下。贵宾招待会上要开香槟庆祝,美术部长欠亚希尔先生的人情,他会发表铿锵有力的开幕演说,先赞赏我的人品和绘画才华,再提到国家的职责是论功行赏,所以已经买下一幅画当作国家收藏。巴黎各界人士都将出席,迈尔海姆先生会亲自招呼那些画评人,确保他们不但写出正面评价,还得占相当版面。那些毒舌的家伙真可怜,平时赚不了多少钱,让他们有些外快也算日行一善。” “这些你都当之无愧呀,亲爱的。你本来就心地善良。” “Et ta soeur.56”她这句法语无法翻译,“可是还没完,亚希尔先生又用我的名义,在圣拉菲尔海边买了一栋别墅,所以我在里尔社交圈的头衔,不但是知名艺术家,还是有产阶级的女士。他再过两三年就要退休了,我们到时就要像名流士绅一样,在蔚蓝海岸长住。他可以到海上划船捕虾,我则专心画画。我去拿画来给你看。” 苏姗作画多年,仿效众多旧爱的画风后,终于找到自己的风格。她依旧不会素描,但对于色彩极为敏锐。她给我看了很多作品,包括她与母亲住在安茹省时的风景画、凡尔赛宫花园和枫丹白露森林数景、巴黎近郊吸引她的街道风光。她的绘画往往浮光掠影,缺乏现实感,但带有鲜花的雅致,甚至有些随性脱俗。我特别喜欢其中一幅画,为了讨她欢心,便说我有意购买。主题似乎是“林间空地”或“白围巾”,事后虽再三检视,至今却仍无法确定。我询问了价钱后,觉得颇为合理,便当场成交。 “你人真好,”她开心大喊,“这是我卖出的第一幅画。当然啦,画展过后才能给你,但是我会请他们登在报上,说你买了这幅画,毕竟帮你宣传也不是坏事。你还真有眼光哪,这可是我的得意之作。”她拿起放大镜端详作品。“很有情调。”她边说边眯起眼睛,“我说的准没错,各种绿色的色调多么丰富,却又多么细腻啊!还有,中间这点白色,简直是神来之笔,赋予构图整体感,非常独特,这就叫才华,而且是真正的才华。” 看来她已朝职业画家迈进了。 “好啦,小宝贝,我们闲聊得够久了,我得开始工作了。” “我也得走了。”我说。 “对了,可怜的拉里还跟乡巴佬混在一起吗?” 苏姗凡是提到美国人,便是这副鄙夷的口吻。 “据我所知是这样。” “他那么贴心温柔,日子一定很难熬。如果电影没有乱演的话,那种生活简直太可怕了,有一堆流氓、牛仔和墨西哥人之类的。我不是说牛仔没有吸引力,毕竟那身肌肉也很诱人。哎哟喂!可是独自走在纽约街头,好像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口袋里没有手枪可是很危险的。” 她送我到门口,吻了我的双颊。 “我们在一起那阵子很开心。要记着我的好。” 6 故事到此结束。拉里从此无消无息,我也没指望过再有他的消息。他通常说到做到,回美国后可能就在修车厂工作,之后当起卡车司机,以便好好认识这个他暌违多年的国家。之后,他想必也真的开起出租车了。诚然,这不过是当时我们在咖啡馆的玩笑话,但如果他真的付诸实践,我也不会感到意外。每当我在纽约搭出租车,往往会瞄司机一眼,说不定哪次就会跟拉里深邃的双眼对上,他会朝我露出凝重的微笑,但目前仍无此缘分。后来大战爆发,他的年纪已不小了,应该无法再开战斗机了,但可能在国内或国外又当起卡车驾驶,抑或到工厂做工。若行有余力,他应该会写书,记录人生阅历,以及想要和同胞分享的想法。果真如此,也得很久以后才会完成。他有的是时间,岁月在他身上未留下痕迹,就各方面来看,他仍是个年轻人。 他没有抱负且淡泊名利,出名只会让他倒尽胃口,因此可能满足于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他为人太过谦虚,不愿当别人的榜样。不过他也许认为,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宛如飞蛾扑火,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 但这些纯属揣测。凡夫俗子如我,只能景仰这些凤毛麟角之人的光辉,无法设身处地进入其内心世界。若思维较接近一般福斯,我偶尔倒还能理解。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拉里的故事到此为止,固然不尽完美,我也莫可奈何。然而本书收尾之际,我一方面担心读者会感到不踏实,一方面在脑中重温了这段漫长的故事,看是否能写出更圆满的结局,而我恍然惊觉,无意之中,我竟恰如其分地写了本以成功为主题的小说。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活跃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苏姗·鲁维耶的生活无虞;苏菲求得一死;拉里获得幸福之道。即使那些目中无人的评论家要吹毛求疵,一般人也仍然爱读皆大欢喜的故事。因此,本书的结局或许称得上差强人意吧。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