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婚礼的成员 作者:卡森·麦卡勒斯 内容简介 《婚礼的成员》被认为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上世纪50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等地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 一段少女成长中的寂寞心程,卡森麦卡勒斯完全真实自我写照的伟大作品,青春期少女在哥哥婚礼中的一连串心灵絮语与行动,呈现青涩生命的强烈孤寂。 她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涂抹着青春的画布,她想让每个人重温幸福,所以先让每个人在回忆中饱尝痛楚。 完完全全的成功一部探索性小说,有关南方小镇上一个有着无限创造性幻想天赋的年轻人的故事。 第一章 事情要从那个满眼青翠的疯狂夏季说起。那年夏天,弗兰基十二岁,已经孤独很久了。她不属于任何群体,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弗兰基变得不合群,游离于世界之外。她终日惶惶不安。六月,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耀眼夺目。随后,树叶颜色渐渐加深,小镇日渐黯淡,在灼灼烈日下渐渐枯败。刚开始,弗兰基还到处转悠,找些事干。镇上的人行道在早晚显得灰蒙蒙的,而到了正午,太阳好似着了火,将水泥马路灼烧得像玻璃一样刺眼。最终,人行道变得滚烫滚烫,难以下脚。况且,她这人老捅娄子,私底下可捅了不少,所以还是闭门不出为妙。家里除了贝蕾妮丝·莎蒂和约翰·亨利·韦斯特,再也没有其他人。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天天一遍又一遍说着那些重复的话,以至于到了八月,那些陈词滥调都变成了一支旋律,听起来甭提有多奇怪。每天下午,世界仿佛陷入死寂之中,一切都静止下来。这个夏天终究恍若一个碧绿而病态的梦,一座沉寂中透着疯狂的丛林温室。而到了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变了。乏味的午后,弗兰基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搞晕了头,怎么也想不明白。 “真不可思议,”她喃喃道,“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什么发生了?发生了什么?”贝蕾妮丝问。 约翰·亨利倾听着,一言不发地看着她们。 “头一回这么想不通。” “什么事想不通?” “整件事。”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说道:“我觉得你脑子怕是被太阳给烤坏了。” “我也这么认为。”约翰·亨利轻声附和。 弗兰基自己也差不多要承认了。下午四点,方方正正的厨房里阴暗沉闷,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弗兰基坐在桌子旁,半睁着眼睛,心里寻思着一桩婚礼,眼前是一座肃穆的教堂,奇妙的雪花沿着彩绘玻璃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的哥哥,他的脸看不清楚,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光亮。新娘身穿一袭白色拖地婚纱,同样也看不清她的脸。这桩婚礼使弗兰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看着我,”贝蕾妮丝说,“你在嫉妒?” “嫉妒?” “你哥结婚让你嫉妒了?” “不是,”弗兰基答道,“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谁像他们这个样子。他们今天进屋的时候,感觉怪怪的。” “你的确在嫉妒,”贝蕾妮丝说,“去镜子面前照照自己。瞧你眼睛的颜色,一看就知道。” 厨房水槽的上方悬挂着一块雾蒙蒙的镜子。弗兰基照了照,那双灰色的眼睛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今年夏天她的个子猛地窜了上来,几乎长成一个大怪物。她的肩膀很窄,腿又长得太长,穿着一条蓝色短裤,一件B.V.D.背心,赤着个脚,头发很短,像个男孩子,刚剪不久的头发甚至还没朝两边分开。镜子里的人歪歪扭扭,不过弗兰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侧。 “哦,”她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漂亮的人儿了。我只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傻瓜?”贝蕾妮丝道,“你哥哥带着准备迎娶的女孩回家,今天跟你和你爸爸一起吃个饭。这个礼拜天他们打算在女孩的家乡冬山举办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弗兰基答道,“我敢说他们肯定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心得不得了。” “那我们也玩开心点。”约翰·亨利插话道。 “我们玩开心点?”弗兰基反问,“我们?” 三个人重新回到桌子旁边坐下,打三人桥牌,贝蕾妮丝负责发牌。自打弗兰基记事起,贝蕾妮丝就是厨娘了。她皮肤特别黑,肩膀宽阔,个头很矮。她老说自己三十五岁,这话至少说了不下三个年头了。头发中分,编成辫子,抹了头油,紧贴着头皮,面孔扁平温和。贝蕾妮丝只有一个地方显得比较别扭,那就是她的左眼。那只眼睛是一颗宝蓝色的玻璃球,从温和的黑脸庞向外直直地瞪着。天知道她为什么要选一只蓝眼珠。她的右眼是黑色的,看起来很忧郁。贝蕾妮丝发牌时动作很慢,碰到扑克牌被汗黏在一起就舔舔拇指。她发每张牌时约翰·亨利都要过目。他光着膀子,白白的胸脯全是汗,脖子上挂着一块细线串起来的小铅驴。亨利是弗兰基的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整个夏天他们朝夕相处,一块吃饭,一块玩耍打发时间,她没法把他撵回去。他年纪很小,才六岁,但膝盖骨长得很大,反正弗兰基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他老摔跤擦破膝盖,总有一边结着疤或缠着纱布。约翰·亨利的小脸白白净净,喜欢皱缩着眉头,脸上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他刚输牌,已经欠了贝蕾妮丝“五百多万”,所以格外小心地盯着每张牌。 “我叫红心1。”贝蕾妮丝说。 “黑桃1。”弗兰基道。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本来我要叫的。” “嗯,算你倒霉,我先叫的。” “啊,你这笨蛋!”他叫道,“这不公平!” “别吵闹了,”贝蕾妮丝表示,“说实话,你们就是瞎叫,谁也拿不出好牌来。我叫红心2。” “我又没说什么,”弗兰基解释道,“无所谓了。” 事实也是如此。下午弗兰基玩桥牌时,见到什么就出什么,亨利也是这个样子。他们坐在厨房里,房间阴沉沉的,令人难受。约翰·亨利在墙上到处涂鸦,手够得着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稀奇古怪的杰作。这使厨房看起来无比荒唐,就像疯人院里的病房。现在,这间破旧的厨房让弗兰基觉得很不自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她也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作一团,正反复拍打着桌子的边缘。 “这世界真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太快,”弗兰基答,“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哦,不知道,”贝蕾妮丝说,“有时快,有时慢。” 弗兰基双眼微微闭着,说:“对我来说,太快。”对她而言,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悠远而又刺耳。 昨天以前,弗兰基还从未对一桩婚礼这么上过心。她明白,唯一的哥哥贾维斯将要结婚了。他去阿拉斯加之前,在冬山同一个女孩订了婚。贾维斯在部队里是一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弗兰基已经很长一阵子没见到哥哥了,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变幻无穷,仿佛水中之月。但是阿拉斯加!弗兰基梦里千百回见到它,尤其在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真实。她看见皑皑白雪、茫茫冰海和冰川,还有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去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精心包装的自制奶油软糖,每颗都被单独包上蜡纸。想到那些糖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心里就万分激动,还想象着哥哥把糖分发给全身裹着皮毛的爱斯基摩人的情景。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信,对她表示感谢,信里还夹着一张五元的钞票。有段时间,她几乎每个星期都寄糖给哥哥,有时不是奶油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之外,再也没给她寄过钱。有时写给父亲的短笺让她有些心神不宁。例如,今年夏天他有一次在信里提到自己游泳,还说蚊子特别凶。那封信搅乱了弗兰基的梦境,困惑了几天后,冰天雪地的海洋又重新回到她的梦境中去。贾维斯从阿拉斯加回来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叫贾妮思·埃文斯,婚礼是这样安排的:哥哥在电报里说,他和新娘这个星期五回来待一天,接着星期天举办婚礼。弗兰基和父亲要跋涉近百英里去冬山参加这个婚礼,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她翘首盼望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日子,但并没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去思量婚礼这事。所以,他们回来的头一天,她只是向贝蕾妮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想这事儿挺巧的,有些不同寻常。贾维斯去的是阿拉斯加,而他准备娶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缓缓地重复着这个词,闭上眼睛,冬山、阿拉斯加、寒冷的雪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融入梦境里。“我真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要是我已经离开小镇就好了。” “星期天会来的。”贝蕾妮丝说。 “可没准儿,”弗兰基说,“我早就准备离开这个小镇了。真希望参加完婚礼就一走了之。我想去别的什么地方,永远离开。真希望自己有一百美元,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这个小镇。” “看起来你的愿望还真不少呢。”贝蕾妮丝评论。 “我想变成别人,只要不是弗兰基就成。” 事情发生前的那个下午,一切和八月其他的午后没有区别。弗兰基在厨房里无所事事,待到傍晚才走进院子里。暮色中,屋后的斯卡珀农葡萄架紫里透着黑。她慢慢地踱着步子。约翰·亨利·韦斯特交叉着腿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藤椅上,两手插在口袋里。 “你在做什么?”她问。 “思考问题。” “什么问题?” 他没回答。 今年夏天,弗兰基长得太高了,已经没法再跟往常一样钻葡萄架。那些十二岁的孩子还能在底下四处穿梭,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甚至一些小个头的成年女人也能在底下走动。她个头太大,不得不跟大人一样,在架子外面转悠,采摘长在边上的葡萄。她凝视着那些互相缠绕的暗沉的藤蔓,空气中弥漫着烂葡萄和泥土的气息。站在棚架边,夜幕降临,弗兰基心里涌出一丝惶惑感。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但确实感到害怕。 “我跟你说,”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在我家过夜。” 约翰·亨利掏出一块廉价手表,就好像得看看时间再决定行不行。不过葡萄架底下光线太暗,看不清上面的数字。 “回家告诉派特姑妈一声。厨房里见。” “行。” 她感到害怕。傍晚的天空灰暗空洞,灯光从厨房的窗户照射出来,在夜色渐浓的庭院投下方形的橘色光影。印象中,从小她就相信煤库里住着三个幽灵,其中一个戴着一只银戒指。 弗兰基登上屋后的台阶,说道:“我刚刚叫约翰·亨利来吃晚饭,在这过夜。” 贝蕾妮丝正揉着一块做烤饼用的生面团,将它丢在撒了面粉的桌子上。“我还以为你嫌他烦呢。” “我是嫌他烦,”弗兰基声明,“不过他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安。” “为什么不安?” 弗兰基摇摇头。“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孤独。”她最后说。 “好,我会给他留一小块面团。” 从黑漆漆的庭院回来,厨房显得很闷热,明晃晃的,令人不舒服。墙壁更是让她抓狂,上面乱七八糟画着圣诞树、飞机、奇形怪状的士兵和花朵。六月的某个冗长的午后,约翰·亨利第一次往墙上涂鸦,既然墙面已经弄脏,索性继续随心所欲想画就画。有时弗兰基也会凑热闹画上几笔。刚开始父亲看到墙气得火冒三丈,后来就听之任之,说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反正秋天他要把墙重新粉刷一遍。不过夏天太漫长,没完没了,那些墙看着确实心烦。晚上,厨房显得有些怪诞,她心里怕怕的。 弗兰基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认为还是叫他来的好。” 天黑时,约翰·亨利从后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周末旅行袋。他身穿白色演出服,鞋袜整整齐齐,腰带上扣着一把短剑。他见过雪,尽管只有六岁,但是去年冬天去了趟伯明翰,在那见到了下雪。弗兰基还从来没见过雪呢。 “旅行袋给我吧,”她说,“你先做个小人饼。” “行。” 约翰·亨利没有弄面团玩,而是开始制作饼人,就像在做什么很严肃的事情。他时不时停下来,用手扶一扶镜框,仔细瞧着手里的杰作,那样子颇像个小小的钟表匠。他搬来一把椅子,跪在上面,这样正好够得着。贝蕾妮丝拿了些葡萄干来。这要是其他孩子,一准给粘得到处都是。亨利只用两颗做眼睛,不过很快就发现,葡萄干有些太大,于是一丝不苟地将一颗掰做几块,大的做眼睛,小的做鼻子,还将一小块弄成弯弯的,当作咧开的嘴。全部做完后,他把手伸到背后用裤子擦了擦。眼前的这个小人饼头上戴着帽子,手指根根分明,手里甚至还拿着个小手杖。亨利做得太投入,面团都让他给捏得又湿又脏。不过小人饼像模像样,事实上,它让弗兰基觉得,亨利也很像样。 “咱还是先吃饭吧。”她说。 父亲刚来电话,说在珠宝店加班,晚些回来,所以他们就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贝蕾妮丝从烤箱里拿出烤饼人,亨利的作品变得和其他孩子的完全没什么两样。烘烤后的饼人胀大了很多,整个儿全走了样,手指连在一起,手杖像根尾巴。不过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看看,用餐巾揩了揩,然后开始往饼人的左脚抹上黄油。 时值八月,夜里很热,外面很黑。餐厅的收音机里,几个电台混杂在一起:战争消息夹杂着含混不清的广告,隐约还能听见轻音乐乐队俗不可耐的曲子。收音机开了一整个夏天,他们早就不把它当回事儿了。有时声音实在太大,吵得耳朵受不了,弗兰基就会把它关小点。若非如此,不管它放的是音乐还是其他什么,他们都充耳不闻,当没听见。 “你想干什么?”弗兰基问,“我读点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别的事情?” “干点别的事情吧。”他答。 “什么事?” “我们出去玩会儿吧。” “我不想去。”弗兰基说。 “今晚外面好多人呢。” “你没听见吗?”弗兰基道,“我都跟你说了。” 约翰·亨利绷着粗大的膝盖,站了一会儿才说:“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哎呀,你还没过夜呢!你总不能吃了晚饭就这么回去吧。” “我知道。”他轻声说。收音机响起,夹杂着黑夜中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声音。“咱们也出去吧,弗兰基。听起来他们玩得可真够开心的。” “才不,他们才不呢,”她说,“不过是一群丑不拉几的疯小孩。跑来跑去,叫个不停,有什么好玩的。走,我们上楼,给你收拾行李去。” 弗兰基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加高的凉台,建在房子的外面,从厨房有楼梯可以上去。房间里陈设简单,只有一张铁床、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弗兰基还有个小马达,开关是好的,能磨刀,如果指甲够长,拿它来锉指甲也没问题。墙边放着为这次冬山之行打包好的行李箱。桌子上摆着一部非常陈旧的打字机,弗兰基在它前面坐下来,开始寻思可以给谁写信,却发现没人可寄。每封能回的信她都已经回复过了,有的甚至还回复了几次。于是,她将打字机用雨衣盖起来,把它推到了一边。 “老实说,”约翰·亨利再次提出,“你不认为我还是回家比较好吗?” “不,”她看也没看他,答道,“你坐角落里玩那个马达吧。” 弗兰基的面前放着两样东西:一只浅紫色的贝壳和一个玻璃球,球里面有雪花,轻轻一摇就能暴雪纷飞。她拿起贝壳放到耳边,听见温暖的海浪拍打着墨西哥湾的声音,想象着遥远海岛上碧绿的棕榈树。她把玻璃球举到面前,半眯着眼睛,只见白雪飞旋飘舞,直到苍茫一片。她想象着在阿拉斯加,自己登上一座寒冷的雪山,眺望着脚下白雪皑皑的荒原。她看见冰面在阳光下异彩纷呈,听见如梦似幻的声音,看见如梦似幻的景象。到处是雪花,冰清玉洁,凉气袭人。 “瞧,”约翰·亨利凝视着窗外,“我想那些大点的女孩子正在俱乐部举行派对呢。” “闭嘴!”弗兰基突然尖叫着,“别跟我提那些坏妞。” 附近有个俱乐部,会员都是些十三四岁的女孩子,甚至还有十五岁的,所以弗兰基不在其列。她们星期六晚上跟男孩子一起开派对。俱乐部的人她全认识,入夏前,她还跟她们一样,都属于低龄群体。但是现在,她们搞了这个俱乐部,却没让她加入。她们说她年龄太小,又不招人喜欢。一到周六晚上,她就只能在远处看着俱乐部的灯光,听她们放着令人抓狂的音乐。有时,她绕进俱乐部后面的小巷子里,站在爬满忍冬花的篱笆前面。她站在巷子里眼巴巴地看着,听着。时间可真够长,那些派对。 “说不定她们会改变想法,邀请你参加。”约翰·亨利说。 “那些婊子养的。” 弗兰基不屑地说着,用肘窝揩了揩鼻子。她坐在床边上,耷拉着肩膀,胳膊肘子放在膝盖上。“她们肯定在镇里到处传,说我很臭。”她说,“我当时生疖子,涂了刺鼻难闻的黑药膏,老海伦·弗莱彻还问我那是什么气味。啊,真想一人一枪崩了她们。” 她听见亨利走到床边,然后感到他的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脖子。“我没觉得你很臭呀,”他说,“你挺好闻的。” “那些婊子养的,”她又骂了一句,“还有别的。她们拿那些结了婚的人说事,尽说些鬼话。想想派特姑妈和尤斯塔斯姑父。还有我爸爸!全是些难听的鬼话!她们还以为我傻到什么地步呢。” “你一走进房间我就能闻到你,连看都不用看。像一百朵花一样香。” “无所谓,”她说道,“我就是无所谓。” “像一千朵花。”约翰·亨利补充着,汗津津的小手又拍了拍她耷拉的脖颈。 弗兰基坐直了身子,舔去挂在唇边的眼泪,用衬衣下摆把脸擦干净。她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缩着鼻子闻闻自己。然后,她起身去拿行李箱,从里头摸出一瓶“甜蜜的小夜曲”,在头顶搽了搽,又往衣领里面倒了些。 “你要不要也来点?” 约翰·亨利在敞开着的箱子旁边蹲下来,她往他身上喷了些香水,他轻轻哆嗦了一下。亨利想翻翻弗兰基的行李箱,仔细瞧瞧里面的每一样东西。不过她只许他看个大概,没让细看,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有啥没啥。然后,她扣上箱子,把它重新推回墙边摆放好。 “啊!”她嚷道,“我敢说,我比镇里任何人用的香水都要多。”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楼下餐厅里的收音机还在低沉地嗡嗡作响。父亲已回来很久,贝蕾妮丝也关上后门走了。窗外,夏夜里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也平静下来。 “我觉得咱还是好好玩会吧。”弗兰基提议。 但根本无事可干。约翰·亨利绷着膝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放在背后。窗户上,浅绿色和黄色的飞蛾拍打着翅膀,沿着纱窗飞过来飞过去。 “那些美丽的蝴蝶,”他说,“它们也想到屋子里来。” 弗兰基看着纤弱的飞蛾扑棱着翅膀往纱窗上冲去。每天晚上书桌上的灯打开后,飞蛾都会如约而来。它们飞过八月的夜空,振翅紧贴着窗户边上。 “我看这便是命运的讽刺,”她开口了,“它们来这里。那些飞蛾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去,但它们却偏偏围着这屋子的窗户不愿离去。” 约翰·亨利伸手将金边眼镜在鼻梁上扶正,弗兰基打量着他那张长着雀斑的小平脸。 “把眼镜摘下来。”她突然说。 亨利摘下眼镜,对着上面吹了吹。透过玻璃镜片,她看见房间变得模糊而扭曲。弗兰基把椅子向后推,然后凝视着亨利。他的眼睛周围留下两圈白色的痕迹,湿乎乎的。 “我敢说你用不着眼镜。”她说完,手放在打字机上,问:“这是什么?” “打字机。”他回答。 弗兰基拿起贝壳。“这个呢?” “海湾捡来的贝壳。” “在地板上爬动的那个小东西是什么?” “哪儿?”他四处看了看。 “在你脚旁边爬的那个小东西。” “哦,”他蹲下身子,“哎呀,原来是一只蚂蚁。我很纳闷,它怎么爬这儿来的。” 弗兰基坐在椅子上往后靠了靠,两只没穿鞋的脚交叉着搭在桌子上。“我要是你,就把这眼镜给扔了,”她说,“你的视力不比任何人差。” 约翰·亨利没有吭声。 “你这副眼镜不好看。” 她把眼镜折好,重新还给亨利。他掏出一块粉色的法兰绒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戴了上去,什么话也没说。 “好吧,”她说,“随便你。我这么说也是为了你好。” 后来,他们就上床睡觉。两个人背靠背脱掉衣服,弗兰基关上马达,熄了灯。约翰·亨利跪下来进行晚祷,安安静静地祷告了很长时间。然后,他在她身边躺下了。 “晚安。”她说。 “晚安。” 弗兰基抬头凝望着黑暗。“要知道,我还是没办法相信,地球一个小时大约转一千英里。” “我知道。”他答。 “搞不懂为什么你往上跳到半空中后,落下来不在费尔维尤或塞尔玛,或者五十英里之外的什么地方。” 约翰·亨利转了个身,听起来已经沉沉入睡。 “或者落在冬山,”她补充,“真希望现在就出发到冬山去。” 约翰·亨利已睡着。黑暗中,她听见他的呼吸声。这个夏天,她期盼了多少个夜晚,此时,终于有人在旁边陪她一起睡了。她躺在黑暗中,聆听着他的呼吸。一会儿过后,她用胳膊肘支撑着身子。月光下,他脸上的雀斑依稀可见,光着小小的身子,白白的,一只脚耷拉到了床边上。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他的肚子上,往前凑近了一些。他的身子里就好像有个小小的时钟在嘀嗒嘀嗒走着,身上的汗味和“甜蜜的小夜曲”掺杂在一起,闻起来像一朵小酸玫瑰。弗兰基俯身舔了舔他的耳后,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下巴挨着他出着汗的瘦弱的肩膀躺下来,闭上了眼睛。此时此刻,漫漫黑夜里有人陪她睡觉,她不再感到害怕了。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早早地醒来。八月的阳光十分明媚。弗兰基不能直接把亨利打发回去。他看见贝蕾妮丝在做火腿,这顿特殊的早饭看起来会不错。弗兰基的父亲在客厅里看报纸,一会要去镇里他的珠宝店给那些手表上发条。 “如果哥哥不从阿拉斯加带点礼物回来,我肯定会让他给气疯的。”弗兰基开口了。 “我也会的。”约翰·亨利表示同意。 哥哥和新娘回来的那个八月的早晨,他们在干些什么呢?两个人坐在葡萄架底下乘凉,谈论关于圣诞节的话题。阳光火辣辣的,十分刺眼,晒饱太阳的冠蓝鸦相互鸣啭呢喃。他们聊来聊去都是那些重复的话,声音也越来越低沉,就这样,在棚架下的阴凉处昏昏沉沉地消磨着时光。弗兰基当时还从来没有寻思婚礼的事。哥哥和新娘刚进门的那个早上就是这么度过的。 “哦,老天!”弗兰基喊道。桌上的牌油乎乎的,太阳斜斜地照进院子里。“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喂,别废话了,”贝蕾妮丝说,“你心思可没在牌上啊。” 不过,弗兰基玩牌还是费了点心思的。她打出黑桃Q,主牌是Q,约翰·亨利抛出一张方块2。她看着他,他直盯着她的手背看,恨不得视线能拐弯,看见别人手中的牌。 “你手里有黑桃。”弗兰基说。 约翰·亨利将小铅驴放进嘴里,眼睛瞅向了别处。 “骗子。” “赶紧的,打出黑桃。”贝蕾妮丝叫着。 他连忙辩解:“黑桃被别的牌给挡住了。” “骗子。” 但他还是不出,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牌局陷入僵局。 “赶紧的。”贝蕾妮丝催着。 “不行,”他终于坦白,“这张是J,我只有这种黑桃J了。我不想拿它来对弗兰基的Q。就是不出。” 弗兰基一把将手里的牌扔到桌子上。“你看!”她对贝蕾妮丝说,“就连最基本的打牌规则他都不遵守!他还是个小孩!真是没希望了!没希望了!没希望了!” “可能吧。”贝蕾妮丝应着。 “哦,”弗兰基喊着,“简直烦得要死。” 她坐在那,赤着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眼睛闭着,胸口靠着桌子边缘。红色的扑克牌油乎乎的,散乱地摊在桌面上,她一看就觉得恶心。每天下午一吃完饭他们就打牌,要是你去尝尝这些破旧的扑克牌,一准会觉得整个八月吃的饭加起来就这个味儿,还掺杂着手上难闻的汗味。弗兰基将桌上的牌扫过来。那婚礼像雪花一样明亮而美好,击碎了她的心。她从桌子旁边站起来。 “灰眼睛的人嫉妒心强,这是众所周知的。” “跟你说过我不是嫉妒,”弗兰基飞快地绕着屋子走来走去,“他俩谁我都没嫉妒,因为我根本就不嫉妒他们。我把他们当作整体来看的。” “嗯,义兄娶老婆时我就嫉妒来着,”贝蕾妮丝回忆道,“我承认,约翰和克劳丽娜结婚时我还写了封信威胁说要扯掉她的耳朵。但你看,我并没这么做。克劳丽娜的耳朵还好端端的,和任何人没什么两样。我现在也挺喜欢她的。” “J和A,”弗兰基说,“贾妮思和贾维斯。这件事难道不奇怪吗?” “什么事?” “J和A,”她答,“他俩名字开头的字母都是J和A。” “然后呢?那又如何?” 弗兰基绕着厨房餐桌转来转去。“要是我的名字叫简该多好,”她说,“简或者贾思敏都行。” “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不解地说。 “贾维斯、贾妮思和贾思敏。懂了吗?” “不懂,”贝蕾妮丝没听明白,“顺便说下,今天早上听广播说,法国人正把德国人从巴黎赶出去。” “巴黎,”弗兰基心不在焉地重复,“不知道改名犯不犯法。或者加个名字也成。” “当然了。犯法。” “好吧,无所谓,”她说,“弗兰基·贾思敏·亚当斯。” 通往弗兰基房间的楼梯上有个洋娃娃。约翰·亨利把它拿到桌旁坐下,抱进怀里摇晃着。“你送我时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说着,掀开洋娃娃的连衣裙,摆弄里面的仿真短裤和背心。“我给她取名叫贝尔。” 弗兰基盯着洋娃娃看了一分钟。“真不知道贾维斯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给我带个洋娃娃回来。你想想,竟然送我洋娃娃!贾妮思还解释说,她以为我是个小丫头呢。我还指着贾维斯能从阿拉斯加带点什么回来给我。” “你拆开礼物的包装盒时那表情可真够难懂。”贝蕾妮丝说。 这是一个很大的洋娃娃,红红的头发,黄黄的眼睫毛,一双瓷眼睛能张能合。约翰·亨利把它平放着,这样眼睛就能闭上,这会又拨弄着眼睫毛,想把它眼睛弄开。 “可别这么做!看着心烦。你最好拿走,别让我再看见她。” 约翰·亨利把它放在门廊的后面,这样回家好顺便带走。 “她叫莉莉·贝尔。”他说。 壁炉架子上,时钟嘀嗒嘀嗒慢悠悠地走着,还差一刻到六点钟。窗外仍然骄阳似火,炙热难当。后院的棚架底下,浓浓的树影密不透风。一切陷入停滞中。远处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口哨声,啾啾然恍若一首唱不完的八月之歌,哀怨绵绵。每一分钟都过得很漫长。 弗兰基再次回到厨房的镜子面前,盯着自己的那张脸看。“我犯了个大错,不该把头发剪成板寸。我应该留着长长的淡黄色头发去参加婚礼。你认为呢?” 她站在镜子面前,内心惶然不安。对弗兰基来说,这个夏天充斥着不安。有一种不安能够坐在桌子上用笔和纸计算出来。八月里,她已经十二岁零十个月,身高长到了1.66米,穿38码鞋。去年她长了十厘米,至少她自己是这么估计的。那些讨厌的小孩子已经朝着她喊:“上头冷不冷啊?”而大人的闲言碎语更是让她不寒而栗。如果长到十八岁,还有五年零两个月等着她。照这样算下去,除非能让自己不再长个儿,否则她能长到2.7米。一个身高2.7米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一个怪物。 每年初秋,查特胡奇庙会都在镇上举行。十月里,庙会在露天市场会持续整整一个星期,有摩天轮、旋转飞人、镜殿,还有怪人屋。怪人屋由一顶长长的大帐篷搭建而成,里面一个个小隔间并排而立。只要花上两角五分,就能进帐篷参观普通小隔间的怪物。帐篷后面还有特别的私人展品,每个要花一角钱才能参观。弗兰基去年十月把怪人屋里的所有东西都看了一遍。 巨人 胖妇人 小矮人 黑野人 钉头人 鳄鱼孩子 阴阳人 巨人高达2.4米,垂着下颔,晃荡着巨大的手掌。胖妇人坐在椅子上,浑身的肥肉活像扑了粉的生面团,她自己还用手不停地拍打逗弄。隔壁间是小矮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迷你晚装踩着碎步走来走去。黑野人来自原始岛屿,他蹲在小隔间里,周围是一堆落满灰尘的骨头和棕榈叶子。野人生吃活老鼠。谁要是带了不大不小的老鼠,就能免费看他表演,所以孩子们将老鼠装进结实的麻布袋或鞋盒子里带过来。黑野人用下蹲的膝盖对着老鼠的头用力一磕,撕开鼠皮,然后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狼吞虎咽起来,眼里还闪着贪婪的光芒。有人说他并不是真正的黑野人,只是个来自塞尔玛的黑人疯子。无论如何,弗兰基不想多看他。她挤进人群,去看钉头人,约翰·亨利在这待了一整个下午。小钉头人又蹦又跳,咯咯地傻笑,冲着围观的人群说粗话,干瘪的脑袋比橙子还小,剃得光溜溜的,只有头顶留了一撮头发,用粉色的蝴蝶结绑了起来。最后一间总是热闹非凡,因为里面展示的是一个半男半女的阴阳人,也是个科学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凑起来——左边是男人,右边是女人。左半边身子穿着豹纹装,右半边身子戴着胸罩,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左脸胡子拉碴,右脸涂脂抹粉。两只眼睛都显得很怪异。弗兰基在帐篷里逛了一圈,每个隔间都看了个遍。所有怪物她都怕,因为她觉得他们仿佛在偷偷看她,试图和她进行眼神交流,就好像在说:我们认得你。他们那长长的怪物眼睛令她害怕。那样子她一整年都忘不掉,到现在都是。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她说,“那些怪物。” “你在说什么怪物?”贝蕾妮丝问。 “庙会上,”弗兰基答,“我们去年十月看到的那些怪物。” “啊,那些家伙。” “我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收入很高。”她说。 贝蕾妮丝应道:“我怎么会知道?” 约翰·亨利假装伸手撩起裙子,一只手指点着大脑袋的顶部,模仿着钉头人的样子围着厨房餐桌又蹦又跳。 接着他说:“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姑娘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家伙。你觉得呢,弗兰基?” “不,”她说,“没觉得她可爱。” “我也没觉得。”贝蕾妮丝附和道。 “嘘!”亨利反驳,“她就是很可爱。” “如果你真想听实话,”贝蕾妮丝说,“那次展览会上所有的家伙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个个都是。” 弗兰基透过镜子望着贝蕾妮丝,好半天才慢悠悠地问道:“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蕾妮丝反问。 “你认为我会不会长成一个怪物?”弗兰基轻声问。 “你?”贝蕾妮丝又重复一遍,“怎么可能,当然不会,相信上帝。” 弗兰基心里宽慰不少。她歪过脸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时钟缓缓地响了六下,接着她说:“嗯,你觉得我会变漂亮吗?” “或许吧。如果你把茧子锉掉一两英寸还差不多。” 弗兰基左脚站立着,慢吞吞地把右脚掌往地板上蹭,脚板一阵钻心的疼。“说真的。” “我觉得你再长长肉就好看了。你得听话。” “不过星期天之前,”弗兰基说,“我想赶在参加婚礼之前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 “想变漂亮得先讲卫生。胳膊好好搓搓,打扮打扮。你会大不一样的。” 弗兰基最后往镜子里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来。她寻思着哥哥和新娘,不觉心头一紧,有些难受。 “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死了算了。” “好,那就去死!”贝蕾妮丝顺着话说。 “去死。”约翰·亨利也低声附和。 一阵缄默。 “你滚回去。”弗兰基对亨利嚷道。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他直直地站着,脏兮兮的小手扶着白色的桌子边,一动不动。 “听好了。”弗兰基说完,凶巴巴地看着他,一手操起挂在炉子上方的平底锅,绕着桌子追了他三圈,然后跑过前厅,一直追着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道:“你滚回去!” “你怎么成这德行了?”贝蕾妮丝问,“你简直坏透了,还不如去死。” 弗兰基打开通往她房间的楼梯门,往底下的台阶坐了下来。厨房里静悄悄的,气氛古怪阴郁。 “我知道,”她说,“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一会,把事情好好想一遍。” 就是在这年夏天,弗兰基烦透了自己。她恨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成天围着厨房转悠的无用之人。她又邋遢又贪婪,自私自利,不可救药。除了坏透顶、不配活着,她还是个罪犯。要是让警察知道,她肯定会被送上法庭,关进监狱。在这之前她没干过坏事,也不是个大废物。她十二年来一直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直到今年四月才变了样。她曾经有自己的小圈子,上七年级。星期六上午帮父亲打杂,下午就去看看电影。她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倒不是因为怕黑。 这年春天过得很漫长,有些反常。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令弗兰基无法理解。平淡灰暗的冬天过去了,三月里,风砰砰地拍打着窗玻璃。蓝蓝的天空飘着丝丝缕缕的云彩。四月悄然而至,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淡淡的紫藤花开遍整个小镇,随后花瓣便悄无声息地飘落凋零。四月的绿树红花有些令她黯然神伤,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忧伤,但正是因为这莫可名状的愁思,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得离开小镇。她留意战争消息,对外面的世界很感兴趣,并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但她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 这一年,弗兰基开始对世界感兴趣。在她心里,世界不再只是地球仪上的那个样子,五颜六色,国与国之间界限分明。她所想象的世界非常大,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学校的地理教材已经过时,世界格局在进行重组。弗兰基在报纸上读到战争的消息,但外国地名不计其数,战争不断发生,有时她不明所以。这年夏天,巴顿将军将德国人逐出法国,战线拉到了俄国和塞班岛。战场和士兵仿佛近在咫尺,而战争数不胜数,她无法同时想象出成千上万的士兵是什么样子。她看见一名皮肤黝黑的俄国大兵困在俄国的雪地里,手上拿着一杆冻结的枪支,身子也快要冻僵。丛林岛屿上,一名斜眼的日本兵在青色藤蔓间悄悄蹑行。在欧洲,人们被吊在树上,战舰在蓝色的海面巡航。四引擎战机,熊熊燃烧的城市,头戴钢铁战盔的士兵在大笑。有时,这些关于战争与世界的画面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很久前,她曾经预言,还有两个月战争就能大获全胜,但现在不敢肯定了。她想变成男孩,当一名海军陆战队士兵,奔赴沙场。她想象自己驾驶着飞机,因为英勇善战而获得金质勋章的场景。但她没法参军作战,有时想到这里她就觉得焦躁不安,心情低落。她决定去红十字会献血,想一星期献一夸脱,她的血液就能流淌在澳大利亚人、战斗中的法国人和中国人身上,流遍全世界,这样她就仿佛成了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听见军医说,弗兰基·亚当斯的血液最红,最强大,他们前所未闻。她还想象在未来战争结束后,与那些接受她血液捐献的士兵相见,他们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不叫她弗兰基,而是管她叫亚当斯。然而,为战争献血的计划落空了,她年龄太小,红十字会不接受。弗兰基气得发疯,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战争和世界变幻莫测,浩渺无边,让人捉摸不透。她费了很长时间去思考世界,这令她发慌。她怕的不是德国人、日本人或连绵炮火,她害怕是因为她被战争拒之门外,因为她和世界似乎脱离了关系。 因此她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小镇,去某个遥远的地方。慵懒的暮春甜得发腻,花儿竞相开放,午后漫漫无边,没完没了,新鲜的花香熏得她阵阵恶心。弗兰基开始讨厌小镇了。无论悲伤还是遭遇不幸,她从来不曾哭泣。但这个季节里,许多事让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有时一大早她就出去,在院子里一站就是很长时间,看着太阳在天空升起。仿佛有一个困扰着她心头的问题,天空无法做出回答。傍晚倾泻街头的灯光,小巷传来的陌生声音,这些从不曾留意的事物竟开始让她难过。她凝望着那些灯火,聆听着那些声音,心头有些发紧,升腾起某种期待。但灯光会熄灭,声音也会消失,尽管她继续等待,但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害怕这样,这会使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孤单一人站在那里屏息凝神,或静心聆听,或抬头望天。她害怕,胸口莫名发紧。 四月,有天晚上,她准备和父亲到床上去睡觉,这时他突然看着她说:“这个十二岁了还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啊。”她已经长大,确实不能再和父亲睡了,不得不单独睡在楼上的房间里。她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互相总是横眉冷对。她不喜欢在家待着。 弗兰基在小镇里四处转悠,所见所闻似乎总是零零碎碎,没有下文,郁结在心头的憋闷总也化解不了。她急急火火地找事儿干,却总是出岔子。她的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有一套足球服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叫上欧文,两人一个穿着足球服,一个披上披肩,一起去镇上的廉价商店。这么做自然不妥,也不是弗兰基所希望的。春日薄暮冥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和芬芳而苦涩的花香,家家窗户被夜灯点亮,开饭的吆喝声悠长绵远,烟囱雨燕在小镇上空聚集盘旋,飞往它们的巢穴,徒留下一片空旷的天空。黄昏太过冗长,弗兰基将小镇的人行道逛了个遍,她心里闹腾开来,莫名哀愁,憋闷得慌,心几乎要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化解心头的憋闷,她总急于去做点什么。她跑回家,像疯人戴帽子似地把煤桶顶头上,绕着厨房餐桌走来走去。她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干什么,但总是出错,而她本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等到干完蠢事后,她就空落落地傻站在厨房的门口,说: “我真想捣烂整个镇子。” “好啊,那就去捣烂。别绿着个脸搁这瞎晃悠。去干点啥去。” 麻烦就这么开始了。 她还真做了些事情,惹上了麻烦。她犯了法。初次得手后,就再次犯事,越陷越深。她从父亲的抽屉里拿走一把手枪,拎着满大街跑,还跑到无人的空地开枪射击。她沦落为盗贼,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一把三折刀。五月的一个周六的下午,她悄悄地犯下一宗罪,谁也没有发觉。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里,弗兰基和巴尼·麦基恩斯一起干了件坏事,这事挺不像话的,究竟坏到什么程度,她也不清楚。反正想想就恶心反胃,怕看任何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了他。有时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就计划枪杀他,或者往他眉心插把刀子。 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佛罗里达后,她就没再和其他人玩耍了。鲜花盛开的漫漫春季结束了,小镇的夏天阴沉而寂寥,炎热难熬。她想离开小镇,这种欲望与日俱增,去南美、好莱坞或纽约都行。尽管行李收拾了很多次,但她还是打不定主意到底该往哪去,或者单凭自己怎么走。 于是她就宅在家里,成天围着厨房转。夏天没完没了,总也到不了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1.66米了,是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大废物,而且坏透顶,不配活。她感到害怕,但和以前不同,她只是怕巴尼,怕父亲,还怕法律。即便如此,这些恐惧最终烟消云散。事情过去了好一阵子后,在麦基恩斯车库里犯下的罪行也变得遥远,除了偶尔梦见,再也不去多想。父亲或法律的事她也不再往心里去,终日闷在厨房里,与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为伴。她不再关心战争,关心世界。再也没什么事情能叫她伤心。她已经不在乎了。她不再一个人站在后院里凝望天空,对任何夏日里的声音和动静都漠不关心,晚上也不到镇上溜达。她心里平静下来,不再多愁善感,该吃吃该喝喝,写写剧本,在车库边练甩飞刀,在厨房餐桌上玩桥牌。天天如此,日复一日,除了漫长难熬,已经没什么好伤心的了。 所以,星期五哥哥带新娘回来后,弗兰基明白,一切都变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她身上会发生什么,她并不清楚。尽管弗兰基试着问贝蕾妮丝,但这位厨娘也搞不明白。 “这件事让我好难受,”她抱怨,“一想到他们就这样。” “嗯,那就不要去想,”贝蕾妮丝答,“你整个下午啥也没干,光想着他们,说起个没完。” 弗兰基坐在卧室楼下的台阶上,干瞪着厨房发呆。尽管想想就难受,她还是不得不去寻思婚礼的事。她回忆起上午十一点钟,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那副模样。当时,贾维斯一进门就关上了收音机,所以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漫长的夏季过后,收音机日夜开着,以致压根没人去听,但出奇的安静反倒吓了她一跳。她从前厅进去,站在门口,第一眼看见哥嫂时,心里犹如被电击一般。他俩给她带来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和春天里的感受很像,只是突如其来,更令人措手不及。那种憋闷的感觉,那种令人惶惑不安的恐惧,简直一模一样。弗兰基思来想去,脑袋轰轰然不明所以,站在那里脚都麻了。 随后她问贝蕾妮丝:“你嫁给第一个丈夫时多大了?” 弗兰基正想着问题,贝蕾妮丝已换上盛装,此时正坐着看一本杂志,她约了人,六点要见霍尼和T.T.威廉姆斯,三个人一起去新都会茶室共进晚餐,然后到镇上去逛街。贝蕾妮丝看书时喜欢用嘴逐字逐句轻轻念出来。听见弗兰基说话,她抬起那只黑色眼睛看了看,但没有抬头,那只蓝色的玻璃眼睛仿佛仍停留在杂志上。两道视线不一致,令弗兰基心烦意乱。 “十三岁。”贝蕾妮丝应道。 “为什么那么小就结婚?” “因为想结婚,”贝蕾妮丝答,“我当时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就没再长高了。” 贝蕾妮丝身材矮小,弗兰基仔细打量着她,问:“你真的是因为结婚导致长不高了吗?” “当然如此。”贝蕾妮丝肯定地说。 “我不知道是这样。”弗兰基坦言。 贝蕾妮丝有过四次婚姻。第一任丈夫鲁迪·弗里曼是个泥水匠,四个人里数他最好,最受她中意。他送她狐皮大衣,还曾经带她去辛辛那提看雪。贝蕾妮丝和弗里曼一整个冬天待在北方看雪景。他们彼此相爱,走过九个年头,直到那年十一月,他一病不起,离开人世。其他三任都很差劲,一个不如一个,弗兰基听说后心里不是滋味。第二任是个可鄙的老酒鬼,第三任对她如痴如狂,自己也疯疯癫癫,有次夜里梦见吃东西,结果把床单啃掉一个角,类似的事情数也数不清,贝蕾妮丝被吓得不轻,最后跟他分道扬镳。最后一任丈夫很可怕。他挖出贝蕾妮丝的一只眼睛,还偷走她的家具。她不得不去法院起诉他。 “每次结婚你都有戴面纱吗?”弗兰基问。 “戴了两次。”贝蕾妮丝答。 弗兰基坐立不安,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尽管右脚不小心被扎刺了,走起来一瘸一拐。她伸手将大拇指勾在短裤腰带上,背心汗淋淋的。 最终,她打开厨房餐桌的抽屉,挑出一把锋利的长菜刀,然后坐了下来,抬起伤脚的脚踝,搭在左边膝盖上。弗兰基的脚板又瘦又长,满是凹凸不平的白色茧疤,年年夏天她都会踩到很多钉子。在镇上,她的脚丫子可以算得上是最硬的,从脚底削下一层蜡一样的黄色茧皮,这要是别人铁定会疼,可她什么事也没有。不过,她没有马上挑刺,而是坐在那里,脚搭在膝头,右手握着菜刀,往桌子对面看贝蕾妮丝。 “和我说说,”她央求,“和我说说具体什么情况。” “你又不是不知道!”贝蕾妮丝生气道,“你见过他们。” “再跟我说说嘛。”弗兰基嚷着。 “我再跟你说最后一次,”贝蕾妮丝无奈道,“你哥哥和新娘上午来得很晚,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赶来看他们。就我所知,你接着穿过厨房冲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你后来穿着蝉翼纱连衣裙下来了,嘴上涂着寸把厚的口红,都快抹到耳朵后面去了。然后你们就闲坐在客厅里。天气很热,贾维斯带了瓶威士忌给亚当斯先生,他们喝了点酒,你跟约翰·亨利喝柠檬汽水。吃完饭以后,你哥嫂搭乘三点的火车回冬山去了。婚礼这个礼拜天举行。就这些了。现在你满意了吧?” “我真失望,他们怎么不多待一会,至少在这过个夜也行。贾维斯好久没回家了。不过我猜他们想把二人世界过久一点。贾维斯说部队里还有些申请表,得回冬山去填一填。”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知道他们结完婚会到哪里去。” “度蜜月。你哥哥会放几天假。” “想知道他们到哪里去度蜜月。” “嗯,这我肯定不知道了。” “说说看,”弗兰基又问,“他们看上去到底怎么样呢?” “看上去?”贝蕾妮丝反问,“唔,挺正常的呀。你哥哥帅帅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那女孩头发是深褐色的,小巧玲珑,模样也俊。挺般配的一对白人夫妇。你也看到了,傻瓜。” 弗兰基闭上眼睛,尽管眼前看不见画面,也能感觉他们正离她而去。她感觉到两个人一起坐在火车上,不断向前,越走越远。他们是他们,正离她而去,而她是她,独自留在厨房的餐桌旁。然而,她身体的一部分已跟随他们而去,她能感觉到,身体里的那个她已脱离出来,奔向远方,渐渐远去,越来越远,以致郁结在她心头的苦闷挥之不去;奔向远方,渐渐远去,厨房里坐在桌旁的弗兰基只是一具陈旧的躯壳。 “真想不明白。”她说。 她俯身望着脚板,脸上有些湿润,像是眼泪,又像是汗水在滴落。她抽抽鼻子,开始挑刺。 “你那样弄着一点都不疼?”贝蕾妮丝问。 弗兰基摇摇头,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她才说:“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跟某些人见过面后,你想不起他的样子,只记得那种感觉?”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弗兰基语调缓慢地说,“我见过他们,这没错。贾妮思穿着一条绿色的连衣裙,精致的高跟鞋也是绿色的。她深色的头发盘成一个圆发髻,一绺碎发垂下来。沙发上,贾维斯坐在她旁边。他身穿棕色制服,皮肤晒得有些黑,非常干净。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标致的人儿。我就好像看不够他们一样。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将我所看到的全部装进去,他们就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吧?” “你弄伤自己了,”贝蕾妮丝提议,“还是用针挑吧。” “我根本不在意这老脚板。”弗兰基说。 才六点半钟,下午这个时间光线耀眼,像面镜子,外面安静下来,口哨声已经听不见了,厨房里死气沉沉。弗兰基面朝着后阳台的门坐下,后门的角落里开了个方形猫洞,旁边摆着一碟薰衣草酸奶。刚入伏天,她的猫就跑了。三伏天是这样的:它处在夏末阶段,通常什么都会保持原样,但如果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也会持续到伏天结束。事情做了就做了,不可能抹去,犯下的错也不可能让它再对回来。 八月里,贝蕾妮丝抓破了右胳膊底下的蚊子包,结果变成溃疡,伏天结束前那地方是不可能愈合的。两窝小飞虫在约翰·亨利的眼角安了家,他老不停地眨眼摇头,但就是赶不走它们。接着查尔斯消失不见了,弗兰基没看见它离开屋子走掉,但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叫它出来吃晚饭时才发现,它没露面,就这么没了影儿。她找遍了整个屋子,叫约翰·亨利往大街小巷里到处唤它的名字,但三伏天里,它没再回来。每天下午弗兰基都跟贝蕾妮丝说着一模一样的话,而贝蕾妮丝的回答也是毫无变化。就这样,这些话成了难听的曲调,已经被唱腻了味。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甭操心那只老野猫了,我老早就告诉过你,它再也不会回来。” “查尔斯可不是野猫,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 “比我还纯正呢,”贝蕾妮丝想说,“那公猫你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它寻朋友去了。” “寻朋友?” “是啊,肯定了。它四下里逛游,想寻个女朋友。” “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 “嗯,那它为啥不把朋友领回家呢。它应该知道,要能养这一家子,我得多高兴啊。” “那老野猫你是再也见不着了。”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每个阴沉的午后,她们都是如此,你说过来我说过去,都是些重复的话,弗兰基觉得完全就像两个疯子在喃喃自语,枯燥而又刺耳。最后她会跟贝蕾妮丝说:“我觉得一切都弃我而去,消失不见了。”然后就低头伏在桌子上,一副惘然无措的样子。 但是,这天下午弗兰基突然像换了个人一样。她脑子一转,扔下刀子,从餐桌旁站起来。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她突然说,“听好了。” “听着呢。” “我应该去告诉警察。他们会找到它。” “我才不会这么干。”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走到前厅去打电话,她和警察说了说那只猫的情况。“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她说,“但毛很短。很好看的灰色,脖子上有小白点。叫它‘查尔斯’就会跑过来,如果不行就叫‘查林那’也成。我是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住在格罗夫大街124号。” 她回厨房时贝蕾妮丝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又轻又尖。“哟!他们会派人来把你拷走,押到米利奇维尔去。那些穿蓝色制服的胖警察满大街追着那野猫,嘴里还喊着:‘喂,查尔斯,快出来啊,查林那!’天哪!” “哦,闭嘴!”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坐在餐桌旁,她没再笑了,将咖啡倒进白瓷碟里冷却,那只黑眼珠不无讥讽地转动着。 “而且,”她继续道,“我看耍弄警察可不是个明智的主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我没耍弄警察。” “你刚才还一五一十地把名字和住址告诉人家。只要他们愿意,就能跑来把你抓走。” “好啊,来啊!”弗兰基生气地叫道,“我才不在乎!我无所谓!”不管别人知不知道她干过坏事,反正她突然不怕了。“他们想来就来,关我什么事。” “跟你开玩笑呢,”贝蕾妮丝说,“你这人主要就是开不起玩笑,没有一点幽默感。” “或许我最好还是去蹲大牢。” 弗兰基围着餐桌走来走去,她能感觉到,他们正渐渐远去。火车一路向北,走了一里又一里,离小镇越来越远。他们到了北方,天气转凉,冬季般的寒夜徐徐降临。火车在山间蜿蜒前行,汽笛声裹挟着浓浓的冬意,一里又一里,已经走远。他们互相分吃着一盒杂货店买来的糖果,带褶的精美纸托上放着一块块巧克力。他们望着窗外,渐渐驶入寒冬。此时,他们已经和小镇离得很远很远,很快就要到达冬山了。 “坐下,”贝蕾妮丝道,“你弄得我紧张兮兮。” 弗兰基突然大笑起来。她用手背擦了擦脸,回到餐桌旁边。“你听见贾维斯说什么了吗?” “说什么了?” 弗兰基又笑个不停。 “他们在讨论要不要投票给C.P.麦克唐纳。贾维斯说:‘嘿,就算那浑蛋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压根不会投他一票。’我还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呢。” 贝蕾妮丝没有笑,她的黑眼珠朝下一骨碌转到边上,很快就明白了笑点在哪,然后又望向弗兰基。贝蕾妮丝身穿一件粉色的绉纱连衣裙,她的帽子放在餐桌上,上面插着一根粉色的羽毛。那颗蓝色的玻璃眼球将黑脸上的汗珠也映衬得微微泛蓝。她正用手轻抚着帽子上的羽毛。 “你知道贾妮思怎么评价我的吗?”弗兰基问,“爸爸告诉她我长了多少时,她说我看起来也没高得离谱。她说她十三岁就基本定型,没再长个儿了。她就是这么说的,贝蕾妮丝!” “好!很对。” “她说我不高不矮,刚刚好,可能不会再长了。她说那些时装模特和电影明星全都——” “她可没说,”贝蕾妮丝打断道,“我听见了。她只是说你可能长得差不多了,不过没像你这样说起个没完。听你这么一说,就好像她真要拿这事大说特说一样。” “她说——” “你有个很大的毛病,弗兰基。别人只是随口一说,你心里就开始瞎琢磨,跟人家说的完全八竿子打不着。你派特姑妈偶然对克劳丽娜说起你很有气质,克劳丽娜告诉了你。这是不是真的咱先不说。然后呢,你跑外头到处吹牛,说韦斯特夫人认为你的气质在镇上排第一位,应该到好莱坞去。还有什么话你没说,我就不知道了。一点点夸奖在你这就被放大无数倍,坏话也是。你完全凭自己的想象来理解和歪曲事情。这是个很大的毛病。” “别跟我说教。”弗兰基不满。 “我没有说教。这是个严肃的事实。” “我承认这一点,”弗兰基终于说。她闭上眼睛,厨房里安静得出奇,能听见心跳的声音。她压低声音,再次道:“我需要知道的是,你认为我有留下好印象吗?” “印象?印象?” “是的。”弗兰基仍闭着眼睛。 “嗯,我怎么能知道呢?”贝蕾妮丝答。 “我是说,我表现怎么样?都干了什么?” “唔,你啥也没干。” “没有?” “没有。你就像见了鬼似地盯着他俩看。然后,他们谈到婚礼的时候,你耳朵就跟卷心菜叶子似地竖起来——” 弗兰基伸手去摸摸左边耳朵。“没有啊。”她悻悻地说。过了一会,她补充道:“总有一天你往下看时会发现,你那根大胖舌头被连根拔出,摆在面前的餐桌上。然后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说话可别那么粗暴无礼。”贝蕾妮丝提出。 弗兰基皱着眉头凑近脚板,用刀把刺剔了出来,说:“别人疼,我就没事。”然后,她在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好担心自己没给他们留下好印象。” “那又怎么样呢?”贝蕾妮丝道,“真希望霍尼和T.T.威廉姆斯赶紧来。让你搅得紧张兮兮的。” 弗兰基耸起左肩,咬着下嘴唇。她突然坐下来,拿脑门砰砰地磕着桌子。 “别闹了,”贝蕾妮丝说,“不要这样。” 弗兰基僵坐在那,脸埋在肘窝里,拳头紧紧握着。她用刺耳沉闷的声音说:“他们真好看。肯定过得特别开心。他们走了,离开了我。” “坐正了,”贝蕾妮丝说,“乖点儿。” “他们来了,然后又走了,”她继续道,“他们走了,留下我在这伤心难过。” “嗬!”贝蕾妮丝最后说,“我敢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厨房里无声无息,她用脚后跟往地板上点了四下:一,二,三——砰!那只没坏的眼睛乌溜溜的,充满了讽刺,脚跟随着节奏一顿一顿,然后用低沉的爵士嗓音唱起来: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只为了那个婚——礼! “住嘴!”弗兰基喊道。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贝蕾妮丝继续唱起个没完,声音闹哄哄的,让人听了像发烧时脑子里一阵一阵的抽痛。弗兰基头晕脑涨,从桌上一把拿起刀子。 “你最好住嘴!” 贝蕾妮丝猛地停下来。厨房里顿时像萎缩了一般,鸦雀无声。 “把刀给我放下。” “试试看。” 她手掌心抵住刀柄的末端,另一只手缓缓地将刀身掰弯。那把刀又尖又长,柔韧易弯。 “快放下,浑蛋!” 弗兰基站起来,开始认认真真地瞄准。她眯缝着眼睛,有刀在手,她不再发抖。 “扔啊!”贝蕾妮丝喊道,“尽管扔!” 整栋房子都安静下来。空旷的屋子仿佛在屏息静待。接着,“嗖”的一声,刀子飞了出去,扎进了楼梯门的正中间,刀身还颤抖个不停。她直直地盯着那把刀,直到它不再抖动。 “我的飞刀技术在镇上可是数一数二的。”她说。 贝蕾妮丝站在她身后,没有吭声。 “如果他们搞一场比赛,我准赢。” 弗兰基从门上把刀子拔下来,放回到餐桌上,然后往手心吐了口唾沫,两手来回搓着。 贝蕾妮丝这才说道:“弗朗西斯·亚当斯,你迟早会摊上事。” “我的误差从来不会超过几英寸。” “在房间里玩飞刀,你爸什么态度你是知道的。” “我警告过你,可别惹我。” “你真不适合住在家里。”贝蕾妮丝说。 “我也不会在家住太久了。我准备离家出走。” “滚蛋可太好啦,终于少了个大麻烦。”贝蕾妮丝高兴道。 “你等着瞧,我要离开小镇。” “你打算去哪里呢?” 弗兰基扫视了一眼房间的每个角落,然后道:“不知道。” “我知道,”贝蕾妮丝道,“你要去疯人院。那里才是你的目的地。” “不。”弗兰基说。她静静地站在那,环顾着画得乱七八糟的墙面,然后闭上眼睛。“我要去冬山,去参加婚礼。我对天发誓,去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此前,她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要甩出飞刀,但刀子已扎进楼梯门里,震颤不已。她不知道会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但话已脱口而出。誓言犹如脱手的飞刀,仿佛扎进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话音刚落,她又补充道: “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贝蕾妮丝将弗兰基额前湿漉漉的刘海往后拨了拨,最后问:“宝贝,你是认真的?” “那还用说!”弗兰基道,“你以为我会站这儿发发誓夸夸海口吗?有时呢,贝蕾妮丝,我觉得你接受事实简直比任何人都慢半拍。” “不过,”贝蕾妮丝说,“你自己说不知道要去哪里的呀。你要走,又不知道去哪儿。我当然听不明白了。” 弗兰基站着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屋子里的四面墙。她在想,这世界飞速旋转,动荡散漫,这转速,这散漫浩瀚的程度,可以说前所未有。战争的画面在脑海里翻搅滚腾。她看见阳光明媚的海岛开满鲜花,北方的海滩白浪滚滚。饱尝战火的眼睛,拖曳着疲惫脚步的士兵。坦克,飞机,机翼折损,熊熊燃烧,在沙漠上空急剧下坠。世界战火轰鸣,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那些地名在她脑子里飞快闪过:中国、比奇维尔、新西兰、巴黎、辛辛那提、罗马。她心里在想着巨大而旋转的世界,双腿开始颤抖,手掌心渗出汗来。然而,她仍然不知道该去往何处。最后,她不再打量四壁,对贝蕾妮丝道: “我觉得好像整张皮都被人给剥下来了似的,真的。真想吃点冰爽可口的巧克力冰淇淋。” 贝蕾妮丝将手搭在弗兰基的肩头,摇摇头,眯缝着那只黑眼睛凝视着弗兰基的脸。 “但我跟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她说,“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门外有响动。她们转身一看,霍尼和T.T.威廉姆斯已站在门口了。尽管霍尼是她表弟,但两个人长得完全不像。他看上去就像来自某个国外的地方,譬如古巴或者墨西哥。他肤色较浅,微呈淡紫色,温和油亮的眼睛十分细长,身子骨很软。站在他身后的是T.T.威廉姆斯,此人块头很大,皮肤黝黑,头发灰白,年龄甚至比贝蕾妮丝还大。他身穿教会装,扣眼还别着一枚红色徽章。T.T.威廉姆斯是贝蕾妮丝的情人,是个有钱的黑人,开了一家黑人餐馆。霍尼这个人体弱多病,散漫放纵,他入伍遭拒,就在采砾场铲沙子,后来伤到了身子,就再也干不了重活了。三个黑皮肤的人一起站到了门口。 “你俩怎么不声不响地来了?”贝蕾妮丝问,“我压根都没听见。” “你和弗兰基正聊得热闹呢。”T.T.解释。 “准备走,”贝蕾妮丝说,“我已经好了。不过出发前你俩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T.T.威廉姆斯看着弗兰基,犹豫不决地拖着步子。他这人很在意礼节,想皆大欢喜,总希望能把事情做好。 “弗兰基可不喜欢打小报告,”贝蕾妮丝说,“对吧?” 对于这个问题,弗兰基都懒得搭腔。霍尼这天穿着一件深红色的人造丝休闲装,于是她对他说:“你这身衣服挺讨喜的。从哪儿弄的呢?” 霍尼会学着白人教师的样子谈吐。他浅紫色的嘴唇像蝴蝶翅膀一样轻快地开合。不过,他只是用黑人的方式来应答,嗓子眼里挤出沉闷的“嗯啊”声,那意思你怎么理解都可以。 餐桌上已摆好玻璃杯,高脚瓶子里装着杜松子酒,但他们没有喝。贝蕾妮丝在聊跟巴黎有关的事情,弗兰基却感觉他们在巴望她走。她站在门里,望着他们,不想离开。 “酒里要不要掺点水,T.T.?”贝蕾妮丝问。 他们围坐在餐桌旁,弗兰基一个人站在门口。“再见,各位。”她说道。 “再见,宝贝。”贝蕾妮丝道,“把咱说的那些傻话都忘了吧。如果亚当斯先生天黑了还没回家,你就到韦斯特家去,和约翰·亨利玩。” “我啥时候怕过黑了?”弗兰基不满,“再见。” “再见。”他们齐声道。 她关上门,不过身后传来他们嘀咕嘀咕的声音。她脸贴着厨房门,里面低沉的对话声在轻轻起伏着。啊咦——啊咦。接着,絮絮叨叨的耳语中,依稀可以听见霍尼在说:“我们进来时你跟弗兰基到底怎么回事?”她将耳朵凑到门上,等着贝蕾妮丝的回答。最后,她的声音响起:“瞎胡闹而已。弗兰基不过是在发神经。”她继续聆听着,直到他们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里,光线渐渐暗下来。晚上家里只有她和父亲,贝蕾妮丝吃过晚饭直接回自己的家。前边的卧室曾经租出去过。那时弗兰基九岁,祖母刚过世,房间租给了马洛夫妇。关于他们,弗兰基就记得大家最后评论说,他们是粗人。然而他们租住的那一阵,弗兰基对夫妇俩以及那个房间都特别感兴趣。他们不在家时,她特别喜欢溜进去轻手轻脚地翻来翻去,里头放着马洛夫人喷香水的喷雾瓶、灰粉色的粉扑以及马洛先生的木质鞋楦。夏天的一个下午,他们神秘兮兮地离开了,弗兰基感到迷惑不解。那天是星期天,马洛夫妇的房间门敞开着没关,她可以窥见房间一角,梳妆台半露出来,还有床腿,马洛夫人的紧身胸衣搭在上面。屋子里很安静,只有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传来。她跨过门槛,只看了一眼,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她冲到厨房,大喊起来:马洛先生在抽风!贝蕾妮丝匆忙穿过前厅,冲进了房间,她看了一眼就噘起了嘴,砰地把门关上了。显然,贝蕾妮丝把这事告诉了她父亲,因为当天傍晚他就宣布,马洛夫妇得赶紧搬走。弗兰基试着去问贝蕾妮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只是说,那两口子是大老粗,还加了句,说某人在家时他们至少应当懂得关门。尽管弗兰基知道,自己就是她所说的某人,但还是无法理解。抽风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问。贝蕾妮丝只是答:宝贝,就是普通的抽风了。弗兰基从话音里听出来,这里边肯定还有什么事瞒着她。后来,她就记得马洛夫妇是粗人,所以他们用的东西也是俗物了。就这样,她很长一阵子不再去想他们或者抽风之类的,只记得这名字以及他们租过前边卧室这事儿。她会将灰粉色粉扑和香水喷雾瓶与粗人联系到一起。前边卧室也没再租出去。 弗兰基走到前厅的帽架旁,拿了一顶父亲的帽子戴头上。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黑乎乎的丑脸。关于婚礼的那场对话有些怪怪的,她下午提的全都是傻帽儿的问题,贝蕾妮丝的回答也都是拿她寻开心。她心里感觉不是滋味,傻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房间里暗影重重,她不禁想起那些鬼怪。 弗兰基走出房间,来到屋前的马路上,抬头仰望着天空。她双手握拳放在背后,张着嘴呆望着。淡紫色的天空徐徐变暗。四邻八方传来各种入夜的声音,洒过水的青草散发出淡淡的清新气息。夜幕刚刚降临时,厨房里闷热难当,她常常会出去待一小会,要么练习甩飞刀,要么坐在前院的冷饮摊旁,或者绕到后院去,那里的葡萄架底下阴凉舒适。她还写写剧本,不过个头太高,所有的表演服都已不合身,而且也没法钻到棚架底下进行表演。这年夏天,她写的剧本全都和寒冷有关,是一些关于爱斯基摩人和冻僵的探险家的故事。到了晚上,她就回到房间里去。 但这天傍晚,弗兰基没心情练飞刀写剧本,不想去冷饮摊待着,也不想站那往天上看。因为,她心里还惦记着那些老问题,而且和春天那会儿一样,心里慌慌的。 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想得那么遥远,应该寻思些丑点、平凡点的东西,于是将视线从夜空移向家里的房子。在镇里,没有哪幢房子比弗兰基家的还要丑了。不过她知道,自己也住不了多久了。房子黑乎乎的,冷清空旷。弗兰基转身走到街区那头,绕过街角,沿着人行道向韦斯特家走去。约翰·亨利正站在前阳台的栏杆上,灯光从身后的窗户里照出来,让他看起来就像黄纸上贴着的一个小黑人儿。 “嗨,”她说,“不知道我那老爸什么时候才能从镇上回来。” 约翰·亨利没答话。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回那个丑不拉几的黑房子里去。” 她站在人行道旁,望着约翰·亨利,那句好笑的政论又回到脑海里。她用大拇指勾住牛仔裤的口袋,问:“如果你去为一场选举投票,你会投给谁?” 约翰·亨利清脆洪亮的嗓音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答。 “举个例子,你会投票支持C.P.麦克唐纳当我们这个镇的镇长吗?” 约翰·亨利没吭声。 “你会吗?” 她没办法让他开口。有时约翰·亨利很沉默,你说什么他也不会理你。她只好自顾自地往下说,没人搭腔,俏皮话也变得没滋没味:“哎呀,他就是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票。” 薄暮笼罩下,小镇分外静谧。此时,哥哥和新娘早就已经到达冬山。他们身在遥远的城市,和小镇相隔上百英里。他们是他们,在冬山,两个人在一起。而她是她,在这个古旧的小镇,孤身一人。虽远隔一百英里,但想到他们是他们,相伴在一起,而她是她,孤零零的,与他们分离开来,她愈发觉得伤心难过,觉得他们遥不可及。她沉浸在这种孤寂的苦闷中,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她明白过来,几乎要大声喊道: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昨天以及此前的十二年里,她只是弗兰基。她只是一个“我”,不管去哪儿,做什么,她都是一个人。所有其他人都可以说“我们”,全都可以,只有她除外。贝蕾妮丝说“我们”的时候,她指的是霍尼和管家婆,她的家或者教堂。父亲说“我们”就是说他那家小店。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有个“我们”可以去依附,去谈论。部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罪犯都被铁链拴在一起。然而,老弗兰基没有“我们”可说,除了夏天里那个令人生厌的“我们”,由约翰·亨利、贝蕾妮丝和她拼凑而成,这样的“我们”她厌恶至极,宁可不要。现在,这一切突然结束,事情发生了改变。哥哥和新娘来了,初次相见,她内心的想法浮上心头: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正因为这样,她才会有如此异样的感觉,他们弃她而去,远赴冬山,将她一个人扔下不管,老弗兰基独剩躯壳孤孤单单地留在那里。 “你整个人为什么身子弓成这样了?”约翰·亨利问。 “我想我有些不舒服,”弗兰基说,“准是吃错东西了。” 约翰·亨利仍站在栏杆上,手扶着柱子。 “听着,”她最后说,“去我家吃晚饭,一起过夜如何。” “不行。”他答。 “为什么?” 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过,伸出双臂来保持平衡,在窗口黄色灯光的映衬下,那样子看起来像一只黑色的小鸟。他没有回答,直到稳稳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因为嘛。” “因为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于是她补充道:“我想,或许咱俩可以把我那个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到后院去睡,好好玩一阵儿。” 约翰·亨利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们可是亲老表,我老是陪你玩,而且给了你那么多礼物。” 栏杆上,身姿轻巧的约翰·亨利无声无息地往回走,胳膊抱着柱子,这才从那头往她这看。 “真是的,”她嚷道,“为什么不能来?” 他终于开口道:“因为,弗兰基,我不想去。” “你这白痴!”她尖叫道,“我来找你玩还不是因为看你又丑又孤独。” 约翰·亨利从栏杆上矫健地跳下来,这才用清脆的童音回应她: “哎呀,我可一点也不孤独。” 弗兰基伸出湿乎乎的手掌往短裤边上擦了擦,心里对自己说:转身回你自己家。然而,命令没有奏效,她想转身,却做不到。夜还未深,沿街的房子已暗下来,灯光从窗口透出。浓浓的树影愈发显得黑森森的,远处的暗影参差不齐,阴沉凄凉。但天空还没完全黑下来。 “总觉得好像不对劲,”她说,“这么安静,说真的我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敢说,要下暴雨,跟你赌一百块钱。” 约翰·亨利从栏杆后面看着她。 “一场吓死人的伏天大风暴。甚至可能有飓风。” 弗兰基站着,等待夜幕降临。这时,小号声响起,从镇里的某个不远处传来。谁在吹着蓝调,曲调哀婉低沉。这是一首悲歌,某个她不知道的黑人男孩在吹响。弗兰基呆呆地伫立,耷拉着头,双眼紧闭,就这样聆听着。曲调里有些东西,将春天的一切都带了回来,有花朵,陌生人的眼睛,还有雨水。 曲调低沉阴郁,催人泪下,然后突然峰回路转,弗兰基听见小号转入一段狂热的摇滚爵士,旋律上扬,有着黑人音乐的欢快节奏。爵士乐接近尾声时,号声渐渐变弱,悠长连绵,接着又重新回到起初的蓝调,仿佛在讲述那段恼人的漫长季节。她站在昏暗的人行道上,心一阵紧缩,膝盖僵硬,喉咙发干。然后,就在曲调渐入佳境时,小号声戛然而止,音乐结束了。这毫无征兆,令弗兰基无法相信。完全出人意料,小号就这样停止了吹奏。那一刻,弗兰基无法接受,心里若有所失。 她最后低声对约翰·亨利说:“他停下来是要甩甩小号里的口水。很快就会弄好。” 然而,音乐声没再响起。一曲未完,便已结束。心里阵阵发紧,她无法忍受,觉得一定要干点什么,管她干没干过,粗不粗鲁。她挥拳砸自己的头,但无济于事。她开始大声嘶吼,尽管起初并未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我告诉过贝蕾妮丝,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她不相信我。有时我真的觉得在活物里头,再没有谁比她还愚蠢了。”她大声抱怨着,声音刺耳难听,就像锯齿一样。她喋喋不休,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下去。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声声入耳,到底什么意思,她也说不清楚。“你和那种大蠢蛋说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对牛弹琴。我一直对她说个没完。我告诉她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她并没有对着约翰·亨利说。她没再看他。亨利从亮灯的窗户前走开了,但仍站在前阳台听,过了一会才问: “去哪儿?” 弗兰基没回答。她突然一动不动,沉默下来。一种新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感觉突如其来,但其实她心底已知道要去往何处。她知道,再过一会那地名就会浮现心头。弗兰基紧握拳头,啃咬着指关节,心里默默等待。但她不再去搜寻那个地名,也不再寻思旋转的世界。哥哥和新娘浮现在脑海中,她的心被紧紧揪住,几乎快要碎成裂片。 约翰·亨利高亮的童音响起:“你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吃晚饭,去帐篷里过夜?” 她答道:“没有。” “你刚刚还邀请我去!” 不过她顾不上和约翰·亨利·韦斯特辩论,也没工夫回答。因为,此时此刻,弗兰基豁然明白了。她知道自己是谁,该如何踏入世界。她紧揪着的心突然打开了,变得敞亮。她的心像翅膀一样打开,再次开口时已信心十足。 “我知道要去哪儿。”她说。 他问:“去哪儿?” “我要去冬山,”她道,“我要去参加婚礼。” 她等待着,留机会让他说:“不管怎样,我早就知道了。”然后,她就大声宣布出那句出人意料的实话。 “我要和他们一起走。去冬山参加完婚礼,我就跟着他们,不管去哪都行。我要和他们一起走。” 他没有答话。 “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我们三个去哪都不分开,就好像我一出生就明白,自己属于他们。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 这番话说出口,她就再也不用迷茫无措了。她睁开眼睛,夜幕已经垂落。淡紫色的天空终于完全漆黑,星光斜斜地照耀,暗影扭曲怪诞。她的心如双翅展开,她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夜色。 弗兰基遥望着星空。昔日问题重现:她是谁,在这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此刻驻足此地。再次想到这些问题时,她不再悲伤,不再苦苦求索。她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出路何在。她爱哥哥和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三个人将步入世界,永远在一起。经历了迷茫的春天和疯狂的夏天,她终于不再感到惶然不安。 第二章 1 对弗·贾思敏来说,婚礼的前一天和以往任何日子都过得不一样。星期六,她来到镇上,与世隔绝的空虚夏日过去了,整个小镇突然向她敞开大门,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将她纳入其中。因为这个婚礼,弗·贾思敏感到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和她密切相关。星期六,她仿佛突然成了这里的一员,在镇里到处游逛。她以一个女王的姿态走在大街上,融入周围的世界里。这一天刚一开始,她仿佛突然之间就找到了组织,不再与世界格格不入。所以,许多事情开始发生——弗·贾思敏再也不会大惊小怪,至少一整天都是这样,一切都奇迹般合乎常理了。 在约翰·亨利的叔祖父查尔斯大叔的农舍里,她见过一头被蒙着眼睛的老骡子在原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将要制成糖浆的汁液从甘蔗里榨出来。这年夏天,老弗兰基的生活轨迹和那头村骡多少有些相似。她要么流连于廉价商店的柜台前,要么在剧院的前排坐着,或者去父亲的店里闲逛,或者站在街角傻望着那些大兵。而这天早上,一切都变得大不一样。她去了一些此前做梦都不曾想到的地方。其中一个就是旅馆。弗·贾思敏走进一家旅馆,它不是镇上数一数二的,但至少是旅馆,而她走了进去。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一名士兵,这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因为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就在昨天,如果老弗兰基像透过巫师的魔镜一样,远远地看见这样的场景,她一定会不相信地撇撇嘴。然而,这样一个早晨,一切皆有可能发生,它的奇异之处就在于,它颠覆了她对事情的看法,那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并不令她惊讶,倒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平常事,反而带给她异样的惊奇感。 天一亮她就醒来,这一天便开始了。哥哥和新娘仿佛在她心里住了整整一个晚上,所以她一睁眼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婚礼,接下来的念头就和小镇有关。现在,她即将离开,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这最后一天,小镇仿佛在召唤她,等待她的归来。房间的窗户微微泛蓝,麦基恩家的老公鸡喔喔啼鸣。她飞快地爬起来,打开床头灯和马达。 迷茫困惑的是昨天的老弗兰基,而弗·贾思敏不再如此。她觉得婚礼是件再熟悉不过的事情。漫漫长夜就像一道分水岭,改变了这一切。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每当生活发生什么变化,她都会感到迷惘,但一觉醒来,第二天变化就不再显得那么突然。前年夏天,她和韦斯特一家去圣彼得港的海滩度假。头天傍晚,望着灰蒙蒙的扇形海面和空荡荡的沙滩,她仿佛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四处闲逛,斜斜地打量一切,手摸到什么都觉得不真实。但一晚过后,第二天醒来,她就好像在圣彼得港待了一辈子似的。现在,婚礼对她而言也是如此。已经没什么好疑惑的了,她的心思开始转向其他事情。 弗兰基坐在桌旁,只穿着一条蓝白相间的睡裤,裤腿卷到了膝盖上。她脚上没穿鞋,右脚掌在地上抖个不停。她在寻思,最后一天要干点什么。有些事能说出来,但有些事没法掰着手指念叨出来,也没法在纸上列个清单。她决定先从名片入手,弄张小卡片,上面用斜体字写上: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于是,她戴上绿色遮光眼镜,裁了一些硬纸片,将钢笔夹在耳朵上。不过她浮躁不安,一会东一会西,没过多久就开始张罗着要到镇上去。一大早,她就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最漂亮最成熟的衣服,就是那件粉色的蝉翼纱连衣裙,她还抹了口红,喷了“甜蜜的小夜曲”。父亲早上常常起得很早,弗兰基下楼时他正在厨房里忙活。 “早上好,爸爸。” 父亲的名字叫罗伊·昆西·亚当斯,开了一家珠宝店,就在镇里的主街旁。他咕哝了一声,算是回应。因为是大人,所以每天三杯咖啡下去才会开口说话。在鼻子凑近砂轮工作前,他也确实需要安安静静地待着。弗·贾思敏有天夜里醒来喝水,发现父亲在房间里睡得很不踏实。这天早晨,他脸色白得像奶酪一样,红红的眼睛显得疲惫不堪。家里虽然有托盘,但杯子放上去咔嗒作响,不合适,他就将杯子搁在桌面或炉子顶上,时间久了,那些地方就留下了一个个茶色的印子,苍蝇安静地落在上面围成圈。地上撒了些白糖,每踩一脚就发出沙沙声,他的脸也跟着抽搐一下。他穿着一条膝盖鼓着包的灰裤子,蓝衬衫的领口敞开,领带松松地系在上面。六月以来,自从那天晚上他说这个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时,她打心里就对父亲充满怨言,虽然自己也不想承认。不过现在,她倒不再埋怨了。突然之间,弗·贾思敏好像头一回看到父亲一样,她看到的不仅是父亲,还有往事种种,在心头交相缠绕。回忆,飞速变幻,弗·贾思敏静静地站在那里,仰着头,望着房间里的父亲,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也在思量着他。不过现在,有些话必须得说出来,她开口时声音倒也没显得不自然。 “爸爸,我想应该告诉你。我去参加完婚礼就不回来了。” 父亲倒不是没长耳朵,那对耷拉着的大耳朵有着浅紫色的耳郭,不过没把话听进去。他是个鳏夫,弗兰基刚一出生,妻子就离开人世。作为鳏夫,他这人有些顽固不化。有时,尤其是一大早,不管她说什么或提什么建议,他都充当耳边风。所以她提高了嗓门,逼着他把话听进去。 “我得买参加婚礼的衣服和鞋,还有粉色的透明长丝袜。” 这回他听到了,考虑过后,点点头表示默许。煮沸的粗燕麦缓缓地冒着青灰色的黏稠泡泡,她一边摆餐具,一边望着他,回忆往事。那个冬日的早晨,窗玻璃结了霜花,炉子上热气升腾,她伏在桌上进行最后的考前算术演练,父亲俯下身子,在她头顶为她答疑解惑。他的褐色大手结满茧子,嘴巴不停地在讲解。她还看见那个阴郁的漫长春夜,父亲坐在阴暗的前阳台,两脚搭在栏杆上,喝着她从菲尼店里买回来的冰啤酒。她看见他弓着身子伏在店里的工作台前,将一个小发条往汽油里蘸,或者戴上十倍放大镜细细地瞧着一只手表,嘴里还吹着口哨。往昔忽然浮现,在脑海里回旋,每一幕都印上那个季节的色彩。她平生第一次将这十二年回顾了一遍,将其作为一个整体,遥遥地回味。 “爸爸,”她说,“我会给你写信的。” 此时,他在老旧的厨房里走来走去,就像一个人丢了什么却又忘记丢的是什么。望着父亲,往日的怨气荡然无存,心中只有歉意。她走以后,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会想她的。他会孤独。她想对父亲说些抱歉的话,说爱他,但就在此时,他清清嗓子,摆出惯有的要教训人的口吻说: “请告诉我,你把我放在后阳台工具箱里的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弄到哪里去了?” “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弗·贾思敏耸肩站着,左脚抬起,勾住右小腿肚,“我借去用了,爸爸。” “那么现在在哪?” 弗·贾思敏考虑了一下。“在韦斯特家。” “现在你给我听好了,”他晃动着搅燕麦的勺子,来强调他说的话,“你要是不懂道理,不知道有些东西不能乱动——”他用警告的眼神瞪了她好一会儿,才继续道,“就得教训教训你了。从现在开始,你给我放老实点。否则有你好果子吃。”他突然吸吸鼻子:“面包烤焦了?” 弗·贾思敏出门时,天还很早。晨光熹微,淡蓝的天空润润的,像一幅没有干透的水彩画。空气清新明洁,被太阳炙烤得焦黄的草叶上挂着冰凉的露珠。弗·贾思敏听见沿街谁家后院传来孩子们的声音。邻居家的孩子在嬉闹喊叫,他们正试着挖一个游泳池。这些大大小小的孩子个头有高有矮,没有任何组织。往年夏天,老弗兰基还算得上镇里这一片游泳池挖掘队的队长或领头,不过现在她十二岁了,心里清楚得很,就算他们挖再多院子,也不可能挖出清澈凉爽的水池,最多就挖出个宽大的浅泥滩了事。 现在,弗·贾思敏穿过自家院子,听见街头孩子们的叫喊声,脑海中想象着他们的样子,这天早晨,她人生中头一回对这些声音产生一种亲切感,她被感动了。而且说也奇怪,一向讨厌的自家院子也变得令她动容,仿佛阔别已久。那里,榆树下,是陈旧的冷饮摊,一个可折叠的轻便货箱,树荫到哪就可以拖到哪摆着,招牌上写着“露珠茶摊”。以前早上,桶装柠檬水摆在货摊下时,她常常光着脚坐在摊前,头上斜戴着顶墨西哥草帽,眯着眼睛等人光顾,闻着暖洋洋的浓浓干草味。偶尔有顾客光临,她就打发约翰·亨利去A&P买些糖果来。但其他时候,她会受不住撒旦诱惑,自己把饮料一饮而尽。不过这天早晨,小摊显得格外单薄飘摇,她明白,自己再也不会去经营了。弗·贾思敏思绪纷飞,仿佛这一切已成往事,很久前就结束了。她心里突然冒出个计划:明天过后,她会和贾妮思、贾维斯一起,三个人待在遥远的地方,她会回顾往昔,然后——但弗·贾思敏没有往下想,因为那两个名字在她心头徘徊,婚礼的喜悦洋溢满怀,虽然是八月天,她还是禁不住一阵颤抖。 同样,在弗·贾思敏看来,镇上的主街也像是多年未见,尽管她周三才刚走了个来回。街上还是那些砖墙店铺,占了差不多四个街区,白色的银行大楼,装了很多窗户的远处的纺织厂,原样未变。宽敞的街道被一块狭长的草坪分成两道,汽车慢悠悠地行驶着,仿佛在观光一般。闪闪发亮的灰白色人行道,过往的行人,装着条纹遮阳棚的商店,这一切全都是旧模样——然而,这天早晨漫步街头时,她感到悠闲自得,像个初来乍到的游客。 不仅如此,她沿着主街左侧很快走到了尽头,然后从右侧往回走,这时又有了一个新发现,与形形色色的行人有关,她看见他们擦身而过,有熟人,也有陌生人。一个黑人老头,挺直腰背神气活现地坐在咔嗒作响的四轮货车上,挥鞭驱赶着一头可怜的蒙眼骡子,朝着周六集市赶去。弗·贾思敏看看他,他也朝她回望,表面看上去仅此而已。然而,就在这一瞥之间,弗·贾思敏感到他与她的视线间产生了某种难以名状的新联系,仿佛他们原来就认识——在镇里的人行道上,货车从身边隆隆驶过时,他家乡的田野,乡间小路,静悄悄、黑森森的松树林,这些画面甚至在她眼前一闪而过。而她,也希望他认识自己——和那场婚礼有关。 现在,她走到那四个街区时,这种感觉再度出现。她看见一位女士走进麦克杜格尔商店,一个小个头男人在第一国家银行大楼前面等公交,一位她父亲的朋友,名叫图特·赖安。这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后来她回去试着和贝蕾妮丝解释,而那厨娘只是皱皱眉头,嘲讽地拖着声音说:联系?联系?但不管如何,这感觉真真切切——紧密联系,仿佛是对呼唤做出的回应。此外,在第一国家银行前面的人行道上,她发现一枚一角的硬币,这要是搁在以前,可以算是天大的惊喜,但这天早晨她只是稍稍停下来,将它用前襟擦了擦,然后装进粉色的钱包里。走在湛蓝而明净的天空下,她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轻快感,元气满满,自由自在。 在一个叫蓝色月亮的地方,她头一回和人说起婚礼的事情。她在街上东游西逛,后来才拐进蓝色月亮,那地方不在主街上,而是在河边的一条叫前街的马路上。她上这儿来是因为听见了猴子和耍猴人的风琴声,于是马上跑了过来。整个夏天她都没见到他们,临到离别他们才出现,这好像别有深意。她太久没看见他们,有时甚至以为他们都已经死了。冬天镇里太冷,他们禁受不住,所以不来这儿。十月,他们去南方的佛罗里达,到晚春气候转暖才回镇上。 他们,猴子和耍猴人,也游走于其他小镇——但印象中,年年夏天老弗兰基在这条或那条林荫小道上都能见着他们的身影,唯独今年除外。那只小猴子十分可爱,耍猴人也很讨喜,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跑去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计划,将婚礼的事告诉他们。所以,她一听见手风琴喑哑微弱的声音,就马上循声而去。音乐声像是从河边的前街传来,所以她从主街拐进小道,一路匆忙往下找。不过,还没来得及找到前街,风琴声就停了,她将整条街寻觅了个遍,连耍猴人和小猴子的影子都没见着,周围静悄悄的,他们消失不见了。或许,他们在某个门口或店里歇脚——弗·贾思敏放慢脚步,目光四处搜寻。 前街一直吸引着她,尽管镇上最小最破的店铺都在那里。街道左边是一排仓库,仓库间依稀可以瞥见棕色的河水和绿色的树丛。街道右边有家店的招牌上写着战备安全用品的字样,她一直纳闷那里都卖些什么。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店铺:散发着腥臭的鱼铺橱窗里,一条鱼孤零零地被摆在碎冰块之间,朝外瞪着惊骇的鱼眼;一间当铺;一家二手服装店,逼仄的入口处挂满过时的衣裳,一排破烂的鞋子摆在门外的人行道旁。最后一间就是那家叫蓝色月亮的咖啡馆。路面用砖头大致修补过一番,在烈日的炙烤下显得有些刺目。她沿着路旁的排水沟走着,那里散落着鸡蛋壳和腐烂的柠檬皮。这条街破破烂烂,但老弗兰基喜欢时不时地前来光顾。 只要不是在周末,这儿早上和下午都很安静。但到了傍晚或假日,士兵们就会从九英里之外涌过来。相比那些街道,他们似乎更钟情于前街,有时路上人流如潮,聚满了穿棕色军装的大兵。一休假他们就成群结队地来镇里到处游逛,玩得不亦乐乎,要么就和那些成年的姑娘们在人行道上散步。老弗兰基总是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心里嫉妒极了。这些士兵来自全国各地,不多久又会去往世界各处,漫长的夏日傍晚,他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在街上到处闲逛——而这时的老弗兰基穿着卡其布短裤,头上戴一顶墨西哥草帽,只能一个人远远地看着他们。远方的异乡口音和氛围洋溢在他们周围。她想象这些士兵来自不同的城市,想象他们将去往哪些国家,而她自己,只能永远困在小镇。深埋在心里的妒火让她无法忍受。但这天早上,她心里满是一个打算:和人说说婚礼以及她的计划。所以,她在滚烫的马路上到处寻找猴子和耍猴人,然后就去了蓝色月亮,她觉得他们兴许在那里。 蓝色月亮位于前街的尽头,老弗兰基老喜欢站在门外,手掌和鼻子紧贴着纱门往里头张望,窥视店里的光景。那里的顾客以士兵居多,有的坐在卡座上,有的站在柜台前喝东西,要么就聚集在点唱机四周。有时那里会突然发生骚乱。有天傍晚,她经过蓝色月亮时,听见里面传来粗野的吼叫声,还有啤酒瓶摔碎的声音,她停下来,只见一名警察押着个人颠簸地走出来,那人晃荡着腿,又哭又喊,被扯烂的衬衫血迹斑斑,脏兮兮的脸上淌着眼泪,看样子狼狈得很。那是四月的一个下午,正值开花季节。不一会儿,警车呼啸而至,那可怜的罪犯被押进囚车,送往监狱。老弗兰基很熟悉蓝色月亮,但从没进去过。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她进,纱门也没上锁或拴着铁链。但不用说她也知道,那里是青少年的禁区。蓝色月亮是度假士兵和闲杂人员的地盘。老弗兰基明白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只是在门外转转,从来不曾进到里面。但婚礼前的那天早晨,一切都改变了。那些老规矩对现在的弗·贾思敏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毫不思索,从街边走了进去。 蓝色月亮里,有一名红头发士兵,没人能意料得到,他将与婚礼前的那些日子密切相关。然而,弗·贾思敏起初并没注意到他。她在寻找耍猴人,但他不在那儿。店里除了那士兵,就只有蓝色月亮的店主,一位葡萄牙人,站在柜台后头。弗·贾思敏决定让士兵成为第一名听众,说说婚礼的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离得近,最有可能听她说。 从清新敞亮的街上走进来,蓝色月亮显得有些阴暗。蓝色的霓虹灯在柜台后面模糊的镜子上方闪着亮光,使人在光照下显得脸色惨绿。电风扇慢悠悠地摇着头,房间里扫过一阵阵污浊的热风。天还很早,这个时间店里冷冷清清。屋内排着卡座,但没有人。蓝色月亮的后面是一道点着灯的木头阶梯,通往二楼。房间里充斥着隔夜啤酒和刚煮好的咖啡味儿。弗·贾思敏向柜台后的店主点了杯咖啡,他给她端上来,然后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这人脸长得很扁平,面色阴郁苍白。他围着个白色长围裙,弓着身子坐在那里,脚踩着横档,读一本言情杂志。讲述婚礼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她迫不及待想一吐为快,搜肠刮肚想着合适的开场白。得显得成熟点,又不能太直接,这样才能聊得下去。她用微微发颤的声音开了腔:“今年夏天可真够反常的,不是吗?” 葡萄牙人起初似乎没有听见,仍在埋头看言情杂志。于是她又重复了一遍,这回他抬眼望她了,注意力被吸引过来。她提高嗓音,继续往下说:“明天我哥哥和他的新娘要在冬山举行婚礼了。”她开门见山,就像马戏团的小狗直接跳向纸圈,话匣子打开后,声音也变得越来越清晰明确,不再迟疑不决。她说出自己的打算,语气坚定,不留余地。葡萄牙人头歪向一边听着,烟灰色的眼眶里黑眼睛在眨巴。他那双青筋暴露的苍白湿手时不时在肮脏的围裙上揩揩。她讲述着婚礼和她的计划,他没有反对或质疑。 她想起贝蕾妮丝。说服一个陌生人相信你能实现最美好的愿望,比让自家厨娘相信要容易得多。说出那几个字眼——贾维斯和贾妮思、婚礼和冬山——令她激动得浑身发抖,讲完一遍还想再重复一遍。葡萄牙人从耳朵后面取下一根烟,没有点燃,只是在柜台上轻轻敲着。霓虹灯不自然的光影下,他的脸显出惊讶之色。说完后,他一言不发。对婚礼的叙说仍在她心头缠绕,就像吉他的琴弦被弹拨后,最后一缕弦音久久不能散去。弗·贾思敏转头看着门口,外面的街道明晃晃的,仿佛被门框住了似的。隔着纱门,可以看见过往的人影,脚步声在蓝色月亮回响着。 “有种怪怪的感觉,”她说,“一想到在这住了这么多年,过了明天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这时,她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个士兵,他的出现让这漫长的最后一天变得离奇难懂。过后她回忆时,试图想起那件荒唐事有什么前兆——但在当时,他看起来和站在柜台前喝啤酒的其他士兵没什么不同。他个头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除了那一头红发,并无特别之处。他不过是从附近兵营来小镇的万千士兵中的一员。但是,在蓝色月亮的昏暗灯光下,当她望着他的眼睛,她发现自己还从来没有用这样的眼神去看过人。 那天早晨,弗·贾思敏第一次没有嫉妒的感觉。他可能来自纽约或加利福尼亚——不过她并不羡慕。他可能正去往英国或印度——她也丝毫不嫉妒。躁动的春天和荒唐的夏天里,她带着病态的心理望着那些士兵,因为他们来去自由,而她只能永远困在镇里。不过现在,哥哥的婚礼在即,一切都改变了。她看士兵时,眼里不再带有昔日的那种妒意和渴求。那天,她与任何完全陌生的人之间都会产生某种莫可名状的联系,与士兵也是,不仅如此,还有另一层感觉:在弗·贾思敏看来,他们像友善而自由的旅者在某个途中停留时,互相间在交换眼神。他们对视了好一会儿,弗·贾思敏的妒意荡然无存,内心已平静如水。蓝色月亮里面静默无声,屋子里仿佛仍能听见她在低语呢喃婚礼的事。两个旅伴相视良久后,那士兵终于别过脸去。 “是啊,”一会过后,弗·贾思敏说道,“我感觉真的好奇怪,就好像如果要在镇上待一辈子,得有很多事情要做,而明天就要走了,所以这些事得今天干完。我想我最好还是马上行动吧。Adios。”她前面那番话没有特意要说给谁听,最后那句才是冲着葡萄牙人说的。与此同时,她习惯性地伸手去拿那顶戴了一整个夏天的墨西哥草帽,但凑巧今天没戴,所以什么也没摸着,手僵在那,有些窘迫。她顺带着马上挠挠头,最后瞥了一眼士兵,离开了蓝色月亮。 这天早晨和以往大不一样,原因有几个。当然,首当其冲要数找人吐露婚礼这事儿。曾经在很久以前,老弗兰基喜欢去镇上四处走动,和人玩一个游戏。她逛遍小镇——从北边有草坪的居民区、阴暗的工厂区到黑人聚居的舒格维尔街区——头戴那顶墨西哥草帽,脚蹬高筒绑带皮靴,腰上系一条牛仔用的绳子,到处假扮墨西哥人。我不会英语——Adios Buenos Noches——abla pokie peekie poo,她含混不清地模仿着墨西哥人说话。有时三两个小孩聚过来凑热闹,老弗兰基就有些得意忘形,以为骗过了大家。但是,游戏结束时,她回到家,心里空落落的,感觉在自欺欺人。这天早晨让她想起以前扮墨西哥人的日子。她来到同样的地方,和以前一样,那些人大部分她都不认识。但这个早上,她没欺骗谁,也没假扮谁。相反,她只想展现真实的自我。弗·贾思敏渴望别人知道她,认可她,这种欲望如此强烈,以至于忘了灼人的烈日和呛鼻的灰尘,还有踏遍整个镇子的辛苦(至少有五英里路)。 第二个原因就是,被遗忘的曲调突然从心里面冒出来——管弦乐小步舞曲的片断,进行曲和华尔兹,以及霍尼·布朗的爵士号——所以她穿着漆皮鞋的脚总是和着音乐的节拍往前走。最后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她的世界似乎可以分成三个不同的部分:过去属于老弗兰基的十二年;今天;未来三个“贾”字打头的人一起生活在遥远他乡的日子。 她一路走下去,仿佛老弗兰基的灵魂,邋遢而眼神饥渴,在她身后默默地艰难前行。对婚礼之后未来时光的想象,像天空般连绵不绝。才不过一天时间,却好似与漫长的过去和光明的未来同样重要,就像铰链之于转门。这一天将过去和未来混搅在一起,所以弗·贾思敏才觉得不可思议,漫长难耐。这些主要原因让弗·贾思敏莫名觉得这天早晨和往日里的那些早晨大相迥异,所有这些事情和感觉中,最强烈的要数让别人知道真正的她,认可她。 她沿着小镇北边临近主街的一条林荫小道,经过一排挂着花边窗帘的寄宿公寓。门外栏杆后边的椅子上一个人也没有。最后,她总算遇到一位女士,正打扫着前阳台。弗·贾思敏先以天气作为开场白,然后道出了她的计划。她对蓝色月亮咖啡馆的葡萄牙人,对后来遇到的其他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讲述婚礼,有前奏,有尾声,像一首歌曲。 刚开始,话一出口,她心里顿时平静下来。随着人名和计划的铺展开来,她心里愈发变得轻松起来,一口气说完后,这才觉得心满意足。那女士手扶着扫把听她往下说。在她身后,是敞开的门厅,光线昏黑。里面有道阶梯,没有铺地毯,左边有张放信件的桌子。幽暗的门厅热气腾腾地飘来煮芜菁浓浓的味道。阵阵浓香和昏暗的门厅仿佛与弗·贾思敏的喜悦之情交织在一起,当她抬眼望着那女士的眼睛,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女士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指责。她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最后,弗·贾思敏转身准备离开时,她才开腔:“嗯,天哪。”不过弗·贾思敏已迈开步子,心里的欢快音乐催促她再次上路了。 在一处有阴凉草坪的街区,她拐进一条小巷,看见一些人正在修路。熔化的柏油和滚烫的砂砾刺鼻难闻,拖拉机轰鸣震耳,场面十分喧闹嘈杂。这次弗·贾思敏选择拖拉机手做她的听众。她跟着拖拉机一路奔跑,一边还回头看着驾驶员那张被晒得黝黑的面孔。她不得不双手窝成杯状放嘴边喊话,他才能听得见。就算这样,他也未必能听得懂,因为她说完以后,他笑着朝她喊着什么,她也听不清楚。在这儿,喧嚣哄闹之中,弗·贾思敏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老弗兰基的灵魂,在混乱的场面附近徘徊,嘴里嚼着一大块柏油,一直赖到中午,看大家打开午餐盒。修路工人附近停着一辆漂亮的大摩托车。弗·贾思敏走之前羡慕地望着它,往宽大的皮座上吐了口唾沫,然后伸出拳头仔细擦了擦。这里是镇上的豪华街区,临近小镇边缘,有新盖的砖房,人行道旁种植着花卉,平整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辆汽车。不过越豪华的地方,来往的行人也越少。于是,弗·贾思敏又往镇上的中心地带走去。烈日当头,灼热难当。她的衬裙被汗湿透了,黏在胸前,连蝉翼纱连衣裙也全是汗,时不时贴在身上。进行曲渐渐放缓,换成一支梦幻般的小提琴曲,她也跟着放慢脚步,和着舒缓的音乐,来到小镇的另一边。她穿过主街和工厂区,拐进阴暗弯曲的厂区街道。在那些呛鼻的尘土和破败不堪的晦暗棚屋之间,她可以找到更多的听众来讲述婚礼的事。 (她东走西走的时候,闲言碎语时不时在心底嗡嗡作响。那是贝蕾妮丝的声音,她过后会知道早上所发生的一切。你就这么到处闲逛着,那声音说,居然还跟完全陌生的人闲聊!我这辈子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贝蕾妮丝的声音就是这样,像嗡嗡叫的苍蝇,叫人听而不闻。) 从工厂区的破烂街巷走出来,她跨过一条隐形界线,那条线将黑人居住的舒格维尔街区和白人的居住区分隔开来。这里和工厂区差不多,也盖着两室棚屋和破败的户外厕所,但这里还种着又圆又粗的楝树,投下浓浓的树荫,前阳台摆着些花盆,里头常常种着阴凉的蕨类植物。她对这一带熟悉得很,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回想起和这些熟悉街巷有关的记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季节——冬日里凄冷的早晨,连洗衣妇铁锅底下的橘色火焰都仿佛在瑟瑟颤抖,还有刮着风的秋夜。 其间,阳光十分耀眼,她见到过许多人,和他们交谈,有的她眼熟,叫得出名字,有的则素昧平生。絮絮叨叨间,婚礼计划也初具模样,并固定下来,到最后就变得不可更改。十一点半时,她已经筋疲力尽,就连心里的乐曲也因体力耗尽而放慢了拍子。将真实自我展现给他人的欲望暂且得到了满足,于是她回到镇上的主街,那里也是她的出发点。骄阳炙烤下,人行道白晃晃的,路上行人稀少,显得荒芜寂静。 每次去镇里她总会经过父亲的钟表店。他的店铺和蓝色月亮处在同一个街区,但地段更好,和主街只相隔两个店面。店里面积不大,橱窗里陈列着天鹅绒盒子,里面摆放着珍贵的珠宝。她父亲的工作台就在橱窗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时,透过橱窗可以看见他在埋头工作,俯身面对着小小的手表,那双棕色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挥动摆弄,如蝴蝶般轻巧灵活。你会发现,她父亲在镇上小有名气,模样人家都认识,名字也叫得出来。不过他对此不以为然,那些路人他连看都不看一下。不过今天早上,他没在工作台前,而是在柜台后面,正把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好像要穿上外套准备出门。 长长的玻璃陈列橱里摆放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手表和银器,店里透着股修手表用的煤油味儿。她父亲用食指拂去长长的人中上的汗珠,然后苦恼地擦擦鼻子。 “你一上午到底跑哪里去了?贝蕾妮丝在找你,已经打过两次电话了。” “我在镇里逛了一圈。”她答。 但他没注意听。“我要上一趟你派特姑妈家,”他说,“今天她收到个坏消息。” “什么坏消息?”弗·贾思敏问。 “查尔斯大叔去世了。” 查尔斯大叔是约翰·亨利·韦斯特的叔祖父,虽然约翰·亨利是她的表弟,但查尔斯大叔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他住在二十一英里之外的地方,仁佛路旁的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周围是一片红棉花地。他年老体衰,久病在床,有人说他黄土埋到一半了。在屋里他总是穿着一双拖鞋。现在他去世了。不过这和婚礼没有关系,所以弗·贾思敏只是说:“可怜的查尔斯大叔。真是太不幸了。” 她父亲回到又灰又脏的天鹅绒布帘后头。布帘把小店隔开成两部分:前面的公用区域比较宽敞,当作铺面,后面则相对狭小,落满灰尘,用做私人空间。布帘后头摆着一台水冷却器和一些放盒子的架子,还有个大的铁质保险箱,晚上钻戒就锁在里面以防被偷。弗·贾思敏听见爸爸在帘子后面走过来走过去,就轻手轻脚地往橱窗后的工作台前坐下来。一只手表已被拆开,摆在绿色吸油纸上。 老弗兰基总喜欢坐在父亲的工作台前,因为骨子里遗传着钟表匠人的基因。她戴上父亲的工作眼镜,上面支着十倍放大镜,紧锁眉头忙活开来,拿起东西往汽油里蘸。车床她也要去摆弄一番。偶尔会有几个过路的闲人往她这里张望。她就想象他们会说:“弗兰基·亚当斯在替她爸爸干活呢,一个礼拜挣十五块钱。她修店里最难修的手表,还跟她爸爸一起参加世界林业人员协会俱乐部,你瞧,她为家里争光,还是整个镇子的骄傲。”她蹙眉弄表,一副忙碌的神情,心里想象着这样的对话。不过今天,她望着摊开摆在吸油纸上的手表,没有去戴十倍放大镜。关于查尔斯大叔的去世,她应当再说点什么。 等父亲从布帘后面走出来,她说道:“查尔斯大叔曾经在镇上德高望重。这将是整个县里的损失。” 这话似乎并没吸引父亲的注意力。“你最好赶紧回去,贝蕾妮丝一直打电话找你。” “我记得你答应说,我可以买件参加婚礼的礼服。还有长筒袜和鞋子。” “到麦克杜格尔商店记账吧。” “真想不通为什么总得上那里买东西,只因为它是本地的商店而已,”她嘟嘟囔囔地出了门,“我要去的地方商店多得是,个个比麦克杜格尔大一百倍。” 第一浸信会教堂的塔楼上,钟声敲响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呜呜鸣叫。街上悄无人声,令人昏昏沉沉,就连那些面朝街心草坪斜着停靠在路旁的汽车,也都仿佛因疲劳过度而沉入睡眠。正午时分,街上稀稀拉拉走着几个人,都往遮阳篷下紧靠着阴凉的街边行走。烈日将天空照得褪了色彩,砖墙店铺仿佛被烤焦煳了似的。有幢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观好似砖瓦房在暴晒下正在融化。晌午的沉寂中,她又听见耍猴人的手风琴声。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前寻。这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道个别。 弗·贾思敏沿着街道匆忙去寻找,脑海中浮现出猴子和耍猴人的模样——不知他们还能否想起她。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他们两个很相像——脸上都挂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探问似的表情,好像时刻担心会犯什么错误。不过实际上,那猴子也确实总出岔子。和着手风琴的乐声跳完舞之后,它本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挨个儿伸向观众。但它似乎总是搞混淆,向耍猴人而不是观众鞠躬伸帽子。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喋喋不休地发起脾气来。他刚准备扇那小猴子的耳光,它就吓得瑟缩成团,也跟着吱吱乱叫——他们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都是一副恼羞成怒的生气表情,皱巴巴的脸看起来沮丧极了。老弗兰基对他们很着迷,一看就看起个没完,总跟在他们身后到处走,脸上表情也越来越像他们。此时,她迫切想见到他们。 手风琴喑哑的音乐声就在耳畔响起,但主街并没见着他们。再往前找找,或许他们就在下一个街区的拐角里。弗·贾思敏匆忙朝声音的方向赶去。快走到街口时,她突然听见了其他的声音,好奇心驱使下,她放慢步子侧耳倾听着。手风琴的乐声里夹杂着一个男人的吵闹声,还有耍猴人的激动叫骂声。那小猴子也在跟着尖叫。接着风琴声戛然而止,两个人争吵得越来越激烈。弗·贾思敏已走到了路口,这里是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的转角。她从商店门口慢慢拐过弯去,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那是一条通往前街的狭窄坡道,在烈日下发出炫目的亮光。人行道上站着猴子和那耍猴人,一名士兵手里拿着一整叠钞票,看上去估计是一百块钱。士兵怒气冲冲,耍猴人脸色苍白,神情激动。从两个人的争吵中,弗·贾思敏推测,士兵想买走那只猴子。小猴自个儿则缩在一边,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砖墙外的人行道上瑟瑟发抖。尽管酷暑难当,它仍穿着带银色纽扣的红色小外套,小脸惊恐绝望,一副要打喷嚏的模样。它颤抖个不停,可怜巴巴地到处乱鞠躬,乱伸帽子。它知道都因为自己才惹来争吵,觉得自己犯了大错。 弗·贾思敏一声不响地站在旁边往下听,想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忽然,那士兵一把抓起猴子的锁链。小猴嘶叫起来,不等她及时反应,就噌噌地踩着她的腿和身子攀爬而上,蹲伏在她肩头,小猴爪一把抱住她的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几乎吓傻过去,一动也不敢动。争吵顿时止住,除了猴子还在尖声乱叫,整条街鸦雀无声。那士兵目瞪口呆,抓着钞票的手还停顿在那里。 耍猴人最先反应过来,他轻轻地对猴子说了些什么。一眨眼工夫,猴子已从她肩头跳下,落在了耍猴人身后的手风琴上。他俩离开了,飞快地拐过街角,拐弯那一瞬间同时回过头看,脸上浮现出一样的嗔怪狡黠的神情。弗·贾思敏斜靠着墙上,仿佛那猴子仍站在肩头,那股夹杂着土腥的酸馊味儿仍挥之不去。她浑身哆嗦。士兵骂骂咧咧,直到他们走远才肯罢休。弗·贾思敏这时方才发现,他一头红发,正是那名在蓝色月亮邂逅的士兵。他将钞票塞进口袋里。 “这只猴子确实挺可爱,”弗·贾思敏说,“不过,听凭它那样爬到身上,确实怪吓人。” 士兵好像这才发现是她。他的表情慢慢舒展开来,怒容不见了。他上下打量着她,从弗·贾思敏的头,合体的蝉翼纱连衣裙,一直看到脚上的黑色浅口轻便鞋。 “我猜你肯定非常想得到那只猴子,”她说,“我也一直想要只猴子。” “是吗?”他应着,然后又说,“我们到哪去?跟我走还是跟你走?”声音十分低沉,仿佛嘴巴被毛毡或厚厚的吸油纸捂住了似的。 弗·贾思敏没想到会这样。这个士兵和她一道,就像两名游客在一个观光小镇相遇。刹那间,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在哪儿听过这种话,或许是在电影里——而且都是些套话,也需要用套话来应付。她不懂应该怎么回答,于是小心翼翼地问: “你要去哪儿?” “挽住。”他说着,伸出了胳膊。 他们沿着小巷,踩着自己中午缩小的影子,往前走去。这个士兵是那天唯一先跟她打招呼并邀她同道的人。不过,当她开始谈到婚礼,却似乎缺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她已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镇上的太多人,目前可以满足现状了。抑或是因为她感觉到士兵并不是真的在听。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那粉色纱裙,脸上似笑非笑。尽管弗·贾思敏尽力了,却还是没法和他的步调相一致。由于他的腿仿佛松松垮垮地固定在身上,因此他的步伐煞是凌乱。 “冒昧地问一下,你来自哪个州?”她客客气气地问。 他刚要开口,那一刻已足够让她浮想翩翩,思绪从好莱坞跳到纽约,然后是缅因州。士兵答道:“阿肯色。” 联邦的四十八个州里,对她没有吸引力的州并不多,阿肯色却属其列——她没法继续想象下去,于是转移了话题,问: “你打算去什么地方呢?” “随处转转而已,”士兵说,“我放了三天假,来这放松放松。” 他没有听明白她的意思,其实她想说的是,作为士兵,上头会把他派到哪个国家去,但不容她进一步解释,他又发话了: “那边拐角有家旅馆,我就住那儿。”说完,视线仍停留在她裙子的褶边领口,接着补充道,“我以前好像在哪见过你。你是不是去‘休闲时光’跳过舞?” 他们沿着前街走下去,现在,路上开始有几分周六午后的气氛了。鱼铺二楼的窗户边,一个女人正擦干她的黄头发,同时朝着下边两名过路的士兵打招呼。一位镇里知名的街头传教士正站在街角向一群在货栈打杂的黑人少年和邋里邋遢的孩子们布道。不过,弗·贾思敏无心留意周围那些事儿。士兵所说的跳舞和“休闲时光”犹如童话中的魔法棒,拨动了她的心弦。她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正与一名士兵结伴前行,他曾经和那些士兵一样漫步街头、高谈阔论,跟成年女孩一起散步。以前他们在“休闲时光”跳舞玩乐时,老弗兰基早已上床睡觉。除了伊芙林·欧文,她还从来没跟其他人跳过舞,也没进过“休闲时光”。 现在,弗·贾思敏和一名士兵走在一起,他心里已把她考虑在内,邀她共享她从未感受过的快乐。但她没有光顾着自豪,她的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和疑虑,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午后空气沉闷,如热糖浆般湿热,纺织厂染房里飘出令人窒息的难闻气味。主街隐隐约约传来手风琴师的演奏声。 士兵停下来。“就是这家旅馆。”他说。 他们站在蓝色月亮门前,弗·贾思敏有些吃惊,这里居然被称作旅馆,她一直以为它只是家咖啡馆。士兵替她拉开纱门时,她发现他身子有些摇晃。由于外面光线太强,她眼睛还没适应,眼前先是一团红光,再是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双眼才适应屋内的蓝光。她跟着士兵在右手边的卡座里坐下了。 “来杯啤酒吧。”他说,那语气不像征求意见,倒像是觉得她理所当然会同意。 弗·贾思敏不喜欢啤酒的味道。有一两回,她从父亲的酒杯里偷偷尝过几口,有些酸。不过士兵没给她留选择的余地。“我很乐意,”她说,“谢谢。” 她从来没进过旅馆,虽然常常想象那里面的样子,剧本中也曾写到过。她父亲倒是住过几次。有一回去蒙哥马利,父亲从旅馆给她带回两块小香皂,她一直保存着。她满怀好奇地重新环顾了一圈蓝色月亮,顿时觉得是那么回事儿。坐进卡座时,她将裙子上的褶皱小心抚平,就像要参加派对或走进教堂。她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不过在她看来,蓝色月亮始终像咖啡馆,不像个真正的旅馆。那个沮丧苍白的葡萄牙人没有见着。一个镶着金牙的胖女人,笑眯眯地在柜台后面为士兵倒上啤酒。屋后的楼梯上边可能就是客房,蓝色霓虹灯将台阶照亮,上面铺着一条油毡地毯。收音机欢快地响着合唱的广告歌曲:“但丁口香糖!但丁口香糖!但丁!”空气中弥漫着啤酒味儿,那气味就好像墙角藏着死老鼠一样。士兵端着两杯啤酒回到卡座上。他舔舔淌到手上的泡沫,往裤子上擦擦手。待坐定后,弗·贾思敏开口说话了,那声音和以往完全不同——带着鼻音,优雅而尊贵。 “你不觉得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吗?此时此刻,我们坐在这里,但一个月之后你我身在何处,谁也说不准儿。或许明天你就被部队派去阿拉斯加,跟我哥哥一样。要不就是法国、非洲或者缅甸。我也不清楚自己会在哪儿。大家都去阿拉斯加过一阵子也不错,然后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我听说巴黎已经解放了。我认为,下个月仗就打完了。” 士兵高举酒杯,仰着脖子将啤酒一饮而尽。弗·贾思敏也吞了几口,尽管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今天,她不再觉得世界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战争与遥远他乡的画面也没有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世界从来不曾离得如此之近。在蓝色月亮的卡座里与士兵相视而坐,眼前突然出现三个人——她自己、哥哥,还有新娘。他们沿着海滩,在阿拉斯加寒冷的天空下漫步。海浪凝成蓝绿的寒冰,层层堆叠在沙滩上。他们登上洒满阳光的冰川,满目清凉,晶莹剔透,一根绳子将三个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有人从另一座冰川用阿拉斯加方言喊他们“贾”打头的名字。她还看见,三个人去了非洲,和一群裹着长袍的阿拉伯人一起,骑着骆驼穿行在漫天黄沙中。缅甸则是丛林密布,她在《生活》杂志上见过照片。因为这桩婚礼,远方与整个世界仿佛变得触手可及:它们与冬山仅隔咫尺,而冬山与小镇离得又如此之近。实际上,近在眼前的现实,反而让弗·贾思敏觉得有些不真实。 “没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她再次道。 士兵喝光了啤酒,用布满雀斑的手背擦擦唇边的啤酒沫。他的脸虽然不胖,但看起来有些浮肿,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显得油光发亮。脸上的雀斑数也数不清,唯一看着顺眼的就是那头有光泽的红色卷发。眼睛是蓝色的,两眼距离很近,眼白发红。他眼神古怪地盯着她,不像游客看游客的样子,倒像是有什么事和她心照不宣。沉默了片刻后,他终于开口了,但说的话莫名其妙,她不明其意。那士兵好像在说: “这碟美味的小菜是谁啊?” 桌子上并没有菜。她感到有些不自在,觉得他话里有话,于是试图转移话题: “我跟你说过,我哥哥也是部队里的军人。” 士兵好像充耳不闻。“我敢发誓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弗·贾思敏的疑虑加深了。她发现士兵可能误解了她的年龄,没把她当个孩子,不免有些欣喜,但同时也感到不安。她没话找话地说: “虽然有些人不太喜欢红头发,不过这颜色我喜欢。”她想起哥哥和新娘,又补充说:“深棕色和黄色除外。我总觉得上帝把卷发留给男孩子实在是一种浪费,好多女孩顶着一头拨火棍似的直发走来走去。” 士兵伏在桌子上,眼睛仍盯着她,然后伸出手指学走路,食指和中指在桌面朝她的方向走过来。他指头很脏,指甲里面藏污纳垢。弗·贾思敏有种预感,怪事要发生。正在此时,门外突然闹哄哄的,三四名士兵你推我挤地走进旅馆,一时间店里嘈杂起来,纱门砰砰作响。士兵的手指在桌面停下来,瞥了一眼那些士兵,眼里的古怪神情消失不见了。 “那只小猴确实可爱。”她说。 “什么小猴?” 疑虑进一步加深,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咦,几分钟前你不是还想买那只猴子呀。你怎么了?” 情况不太对劲,士兵伸出拳头撑住自己的脑袋。他身子一软,往椅背上靠去,仿佛虚脱了一样。“哦,那只猴子!”他含混不清地说着,“我啤酒喝多了,又在太阳底下走那么多路。折腾了一晚上,”他叹了口气,摊开双手放在桌上,“我可能太累了吧。” 弗·贾思敏头一回开始寻思,自己到底在这做什么,是不是该回家了。那几个士兵在楼梯口围着张桌子坐下来,金牙女人在柜台后面忙活着。弗·贾思敏将自己的啤酒喝完,酒杯内挂着一道泡沫边儿。旅馆里边闷热难闻,她突然有些不舒服。 “我得回去了,感谢你的招待。” 她从卡座站起身,但士兵的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裙角。“嘿!”他说,“可别就这么走了,咱把今天晚上安排一下,九点约个会,如何?” “约会?”弗·贾思敏觉得脑袋一片空白,而且,在啤酒的作用下,腿也好似变了样,成了四条而不是两条。这要是换成其他时候,几乎不可能有人约她,更别提一个士兵。约会这个词本来就属于成年人,是那些年龄稍大的女孩子用的。不过她又有些开心不起来。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还不到十三周岁,肯定不会约她,或者压根儿不会搭理她。弗·贾思敏心里乱乱的,微微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一定的,”他怂恿着,“九点在这碰头,然后可以去‘休闲时光’之类的,这很合你的心意是吧?九点上这儿来。” “好吧,”她最后说,“我很乐意。” 她再次踏上滚烫的人行道,灼灼烈日下,过往的行人显得黝黑皱缩。旅馆里这半小时的光景稍稍有些搅乱了心境,她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奔赴婚礼的喜悦感,不过也没费太久工夫,一回到主街,那种感觉就回来了。路上遇到一个在学校比她低两级的小女孩,弗·贾思敏叫住她,还把婚礼的计划以及跟士兵约会的事一块儿告诉了她,语气中透着吹嘘之意。那女孩陪她去买赴宴的礼服,逛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试了一打漂亮的裙子。 不过,之所以能找回婚礼的感觉,主要原因是回家路上发生了一段小插曲。眼前的画面和心里的想象交织在一起,使她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她正往家赶,忽然浑身一震,仿佛飞刀颤抖着插入胸膛。她定定地停在那里,一只脚还没落下,一时间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左边眼角的余光好像看见了什么,在身子的侧后方。经过小巷的刹那间,她猛然瞥见一对黑影。因为没看清楚,只是在眼角余光中飞快闪过,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哥哥和新娘的画面,恍若电光一闪,十分刺眼,就像当时看见他们依偎着站在卧室的壁炉前,他的胳膊揽着她的肩膀。画面冲击力太强,弗·贾思敏突然感到哥哥和新娘就站在身后的巷子里,她乍一看还以为是他们——虽然心里清楚得很,两个人远在几乎百英里之外的冬山。 弗·贾思敏将那只刚伸出的脚落在地面,慢慢地回头看。刺眼的强光下,两家杂货铺之间横着一道阴暗的窄巷。她不敢直接往那东西张望,心里没有勇气,只是顺着砖墙缓缓地瞧过去,一对黑影再次映入眼帘。那里是什么?弗·贾思敏懵住了。原来,巷子里站着两个黑人少年,高个儿将手搭在矮个儿的肩头。不过是这样罢了——但从角度和站立的方式或姿势来看,确实让她联想起哥哥和新娘的样子,这使她大受触动。带着清晰而真切的幻觉,上午就这样过去,她回到家已到两点。 2 贝蕾妮丝上周一做了个失败的蛋糕,里面没发起来,而下午过得就跟那蛋糕芯似地令她欢喜。老弗兰基很喜欢做失败的蛋糕,但不是因为心眼坏,而是她最喜欢吃那一部分,口感湿润黏稠,味道十分香浓。她搞不懂大人为什么会觉得,蛋糕这样子就是烤失败了。上周一,贝蕾妮丝做了一大块方形蛋糕,四周蓬松,高高隆起,中间湿湿地塌陷下去。上午天空晴朗明媚,到了下午,空气凝重不堪,就像烤坏的蛋糕芯一样。这是临行前的最后一个下午,厨房里的熟悉味道和色调让她觉得莫名亲切。两点时她走进屋,贝蕾妮丝正熨几件衣服,约翰·亨利坐在餐桌旁,用管子吹着肥皂泡。他一直盯着她看,眼神诡异,闪着嫉妒的光。 “你究竟跑到哪里去了?”贝蕾妮丝问。 “我们知道一件你不清楚的事,”约翰·亨利说,“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什么事?” “我要跟贝蕾妮丝一起去参加婚礼。” 弗·贾思敏正脱下蝉翼纱连衣裙,这话让她吃了一惊。 “查尔斯大叔归西了。” “我听说了,不过——” “是啊,”贝蕾妮丝道,“可怜的老头子今天早上刚刚去世。他们要把遗体运到在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去。所以约翰·亨利要跟我们待上好几天。” 既然得知查尔斯大叔的去世从某种意义上给婚礼带来了影响,她心里便给这事腾出了些地方。贝蕾妮丝熨好了衣服,弗·贾思敏穿着衬裙坐在卧室底下的楼梯上,闭上了眼睛。查尔斯大叔住在乡下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老得连玉米都啃不动了。今年六月他一病不起,然后性情变得爱挑剔。他躺在床上,棕色的皮肤干瘪皱缩,老态龙钟。他埋怨说墙上那些画被挂歪了,他们把画全取下来,但没用,他又说自己的床位置摆得不对,于是他们又挪了床,但还是不行。然后他嗓子坏了,想说什么说不出来,喉咙里像塞了糨糊,谁也听不明白。星期天,韦斯特一家带上弗兰基一起去看望他。她踮着脚尖轻轻走近后卧室敞开着的门边。他看起来像一尊棕色的老人木雕,上面覆盖着一层被单。只有那双眼睛在动,像蓝色果冻。她觉得它们会从眼窝里掉出来,像湿漉漉的蓝色果冻一样从僵硬的脸上滚落。她站在门口向他张望,然后又踮着脚害怕地走了。后来他们才明白,他是在抱怨阳光不该从窗户的那个方向照进来。不过,真正令他痛苦的不是这个,而是死亡。 弗·贾思敏睁开眼睛,活动了一下四肢。 “死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说。 “是啊,”贝蕾妮丝说,“老人遭了很多罪,也算是寿终正寝。上帝给他安排好了日子。” “我知道。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奇怪,他偏偏在婚礼的前一天去世。你跟约翰·亨利到底为什么要去参加婚礼?我还以为你们会待在家里呢。” “弗兰基·亚当斯,”贝蕾妮丝说着,突然两手叉腰,“你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了。我们也一样天天在厨房里闷着,而且——” “不要再叫我弗兰基!”她说,“我不想再提醒你了。” 晌午刚过,以往的这个时候会播放轻音乐。现在收音机关上了,厨房里寂静肃穆,能听见远处的响动。人行道传来黑人低沉的声音,听起来含混不清,声音在吆喝着蔬菜的名字。有个声音扯得很长,在呼喊。附近的什么地方,有人在敲打铁锤,声声入耳,余音四处回荡。 “你们要是知道我今天去了什么地方,肯定会大吃一惊。我把整个镇子逛了一遍,见到了猴子和耍猴人。还有个士兵,手里拿着一百块钱想把那只猴子买走。你们见过谁在大街上买猴子吗?” “没见过。他喝醉酒了吧?” “喝醉酒?”弗·贾思敏反问。 “哇,”约翰·亨利叫道,“猴子和耍猴人!” 贝蕾妮丝的问题让弗·贾思敏有些担忧,她考虑了一小会。“没觉得他喝醉酒,大白天里谁会喝醉酒啊。”她本来想把跟士兵的事告诉她,但心里又开始犹豫起来。“不管怎样,还有些事——”她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听不见了。眼前,一只泛着彩虹光芒的肥皂泡静静地从房间里往上飘。就这样光着脚坐在厨房里,身上只穿件衬裙,她很难将士兵的事情琢磨清楚,加以评判。至于晚上的约会,她拿不定主意。这番踌躇搅得她坐立不安,于是换了个话题。“希望你今天把我的漂亮衣服都洗干净,全部熨好,我去冬山要全部带上。” “有这个必要吗?”贝蕾妮丝说,“你不过是去待一天而已。” “听我说,”弗·贾思敏道,“我告诉过你,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真是又蠢又倔。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蠢得多。你凭什么会认为他们会带上你?两人为伴,三人添乱。这可是婚姻的真谛。两人为伴,三人添乱。” 弗·贾思敏一直觉得,和俗语较劲可没那么容易。她说话或写剧本喜欢引用俗语,但要把它们驳倒就非常困难了,于是她说: “我们走着瞧。” “还记得史前大洪水吧?挪亚方舟记得吗?” “和这事有关系吗?”她问。 “想想他是怎么收留那些动物上船的。” “哎呀,快闭上你那张大破嘴。”她嚷道。 “成双成对,”贝蕾妮丝说,“他成双成对地带走那些动物。” 一下午她和贝蕾妮丝争过来吵过去,都和婚礼有关。贝蕾妮丝不愿意跟着弗·贾思敏的思路走。从一开始,她就像警察抓坏人一样,试图揪住弗·贾思敏的衣领,把她拽回起点——回到那个此时在她看来早已成往事的阴郁而疯狂的夏季。但弗·贾思敏顽强抵抗,绝不让她得逞。贝蕾妮丝不断挑着毛病,自始至终说的每句话都在否定她,尽一切努力把婚礼的意义抹杀掉。但弗·贾思敏不给她留任何机会。 “看,”弗·贾思敏说,她拿起刚换下的粉红纱裙,“我记得这条裙子刚买回来时,领子上有很多细小的花边褶皱,现在都让你给烫没了,咱得把那些小褶皱全部恢复原样。” “谁来干这活儿呢?”贝蕾妮丝说着,捡起裙子,仔细瞧了瞧领口,“我事情可多得很。” “哎呀,必须得弄好,”弗·贾思敏坚称,“领子本来就应该那样。而且今天晚上我可能得把它穿出去呢。” “到哪去?快告诉我,”贝蕾妮丝说,“你一进门我就问你了,快回答我。一上午你到底去哪儿了?” 和弗·贾思敏料想的一模一样,贝蕾妮丝就喜欢这样,说了她也不想去理解。而且,这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发现根本就没法去解释。她谈到联系时,贝蕾妮丝不明所以地盯着她看了半天。接着她讲到蓝色月亮和很多人,贝蕾妮丝不停地摇着头,扁平的鼻子显得很大了。弗·贾思敏没有提到那个士兵,虽然几次差点说出口,但还是警觉地止住了。 说完后,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我完全相信你真的疯了。在镇上到处跑,和完全陌生的人讲一通鬼话。你心里明白,这简直蠢到了极点。” “等着瞧吧,”弗·贾思敏说,“他们会带上我。” “如果不带呢?” 弗·贾思敏拿起盒子,里面装着银色便鞋和参加婚礼的礼服。“这些是我赴宴的衣服,晚些再给你看。” “如果不带呢?” 弗·贾思敏刚要抬脚上楼,听到这话,转身对着厨房。屋子里一片寂静。 “如果不带,我就自杀。”她说,“不过他们会的。” “你怎么自杀?”贝蕾妮丝问。 “对着自己的太阳穴开枪。” “枪从哪儿来?” “枪在爸爸的写字台右边抽屉里,用手帕包着,和妈妈的照片放在一起!” 贝蕾妮丝沉默了片刻,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亚当斯先生交代过,乱动那把手枪会有什么后果。现在到楼上去吧,饭一会才好。” 晚餐吃得很晚,这是三个人在厨房里一起吃的最后的晚餐。每到星期六,吃饭时间就不固定。今天四点才开饭,八月的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斜照,院子里的阳光没那么毒了。午后这段时间,道道光线洒满后院,犹如牢房的道道栏杆,明亮而古怪。两棵无花果树虽长得青绿,却了无生气,葡萄架在日光下形成浓密的树荫。午后的斜阳无法照进后窗,所以厨房里阴沉沉的。三个人四点才开始吃,一直吃到傍晚,这顿饭吃大棒骨熬成的“蹦高约翰”。他们边吃边聊爱情,弗·贾思敏长这么大,这还是头一回。首先,她一向不相信爱情,剧本里也从来不往这方面写。但是下午,贝蕾妮丝开始谈到这个话题,弗·贾思敏没有捂住耳朵,而是一边聆听,一边安安静静地吃豌豆米饭,喝猪肉蔬菜汤。 “我听过很多怪事,”贝蕾妮丝说,“我认识有些男人,竟然爱上非常丑的女孩,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有毛病。还有些婚礼,也是稀奇得很,你想都想不到。我曾经认识个年轻人,他的整张脸都被烧毁了,所以——” “是谁?”约翰·亨利问。 贝蕾妮丝咽下一小块玉米面包,用手背将嘴擦了擦。“我知道有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恶魔撒旦,他们分裂的羊蹄踏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耶稣基督。我知道有些男孩心血来潮,竟然也爱上男孩子。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弗·贾思敏想了一下,然后答道:“不太肯定。” “哎呀,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他穿一件粉色的缎子衬衫,说话娇声娇气,一只手还叉着个腰。这位莉莉·梅爱上一个叫俊尼·琼斯的男人。注意,是男人啊。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女孩。他把性别和天性都给改了,变成了女孩。” “真的吗?”弗·贾思敏问,“他真的这么做了?” “是啊,”贝蕾妮丝说,“彻底变性了。” 弗·贾思敏抓了抓耳背,说:“真稀奇,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我还以为自己认识很多人呢。” “嗯,你不一定非得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就算不认识你也照样活着。”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相信你说的话。”弗·贾思敏道。 “好吧,我不想和你争吵,”贝蕾妮丝说,“我们刚才聊到哪儿了?” “稀奇古怪的事。” “哦,对。” 他们暂停了谈话,埋头开始吃饭。弗·贾思敏用胳膊肘撑在桌面上,赤脚的后跟踩住椅子的横档。她和贝蕾妮丝面对面坐着,约翰·亨利则朝着窗户方向。“蹦高约翰”是弗·贾思敏最喜欢的食物。她总是提醒说,如果有朝一日自己被装进棺材,一定要在她鼻子面前放一碗豌豆饭,免得搞错。只要还剩一口气,她肯定会坐起来吃的。要是连“蹦高约翰”在面前她都没动静,那就肯定是彻底断气了,大家尽管钉死棺材盖就好。要说用食物来测试死没死,贝蕾妮丝挑的是油炸淡水鳟鱼,约翰·亨利则喜欢奶油蛋白软糖。尽管“蹦高约翰”是弗·贾思敏的最爱,约翰跟厨娘也一样喜欢,所以这顿饭吃得很尽兴:桌上除了“蹦高约翰”,还有熏猪肘、玉米面包、烤地瓜和脱脂牛奶。他们一边吃一边接着聊。 “是啊,我刚才都跟你说了,”贝蕾妮丝道,“我这辈子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有件事,我从来都不知道,也压根儿没听说过。对,没听说过,从来没有。” 贝蕾妮丝停下来,坐那摇着头,等着他们发问。但弗·贾思敏一言不发。约翰·亨利从盘子上好奇地抬头问道:“什么事,贝蕾妮丝?” “对,”贝蕾妮丝说,“我这辈子都没听说过,竟然会有人爱上婚礼。我听过很多怪事,但这种事还是头一回听说。” 弗·贾思敏在嘟囔着什么。 “所以我思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 “怎么回事?”约翰·亨利突然插嘴,“那男孩是怎么变成女孩的?” 贝蕾妮丝瞥了亨利一眼,将围在他脖子上的餐巾整了整。“那只是怪事罢了,小甜心。不太清楚。” “别听她瞎说。”弗·贾思敏道。 “所以我想了又想,得出这个结论。你应该考虑找个小情郎。” “什么?”弗·贾思敏问。 “听好了,”贝蕾妮丝说,“小情郎。一个漂亮的白人小男孩。” 弗·贾思敏叉着腰的手放下来,头转向一边。“我可不要什么情郎,要他干吗?” “要他干吗?你这笨蛋。”贝蕾妮丝说,“哎呀,比如说,让他带你去看电影。” 弗·贾思敏抚了抚从前额垂下的刘海,脚踩着椅子的横档左右滑动。 “你这人粗鲁自大,嘴巴又馋,这些坏毛病现在都得改掉,”贝蕾妮丝说,“然后好好打扮一下,说话温柔点,做事灵活点。” 弗·贾思敏压低声音说:“我不粗鲁,嘴也不馋,都改掉了。” “不错,太棒了。”贝蕾妮丝说,“想办法找个小情郎来追你。” 弗·贾思敏想把旅馆和士兵邀她晚上约会的事告诉贝蕾妮丝,但不知为何,话总说不出口,于是试探着问:“什么样的情郎?是不是像——”弗·贾思敏停下来,在厨房里的最后一个午后,士兵显得有些不真实。 “这我可没办法提什么建议,”贝蕾妮丝说,“你要自己拿主意。” “像一个可能会邀我去‘休闲时光’跳舞的士兵?”说这话时她没看贝蕾妮丝。 “谁和你说要跟士兵跳舞了?我说的是和你年龄差不多大的漂亮的白人小情郎。巴尼这小子如何?” “巴尼·麦基恩斯?” “嗯,当然了。先从他开始也不赖。你可以先和他相处着,要是遇到更合适的就再说。他挺不错的。” “巴尼那讨厌的臭小子!”车库里黑漆漆的,一缕光线从关着的门缝里射进来,夹杂着尘土的味道。她不想回忆他犯下的那宗不为人知的罪行,因为那事,她想朝他眉心甩飞刀。所以,她使劲摆摆头,用餐具胡乱捣着盘子里的豌豆和米饭。“你真是镇里最大的疯子。” “疯子才说别人疯子呢。” 她们又开始吃起来,约翰·亨利没再吃。弗·贾思敏忙着将玉米面包切成片,往上面抹黄油,还要捣烂“蹦高约翰”,喝牛奶。贝蕾妮丝吃得比较慢,讲究地从肘子上将肉一片片切下来。约翰·亨利坐在一边看着她俩忙活,听她们聊完后,吃东西的嘴巴停下来,开始思考问题。片刻过后,他问道: “有多少个?你那些情郎。” “多少个?”贝蕾妮丝说,“乖乖,我这些辫子里有多少根头发?你可是在和贝蕾妮丝·莎蒂·布朗说话呢。” 贝蕾妮丝开始滔滔不绝,一说就停不下来。当她以这种方式长篇大论讲一个严肃的话题时,字词一个接一个从嘴里蹦出来,声音渐渐成了唱腔。夏日午后灰蒙蒙的厨房里,她的声音明亮而温和,你不用去理会她说了什么话,只管聆听她的音色和音调就已足够。弗·贾思敏听凭她长长的语调在耳朵流连回旋,而话里包含什么蕴意,她全然没留下任何印象。她坐在桌旁倾听,脑子里时不时在想一个她这辈子都想不明白的问题:听贝蕾妮丝那语气,她仿佛总拿自己当大美人。关于这个问题,贝蕾妮丝真的有些稀里糊涂。弗·贾思敏听她说话时,隔着桌子凝视着她:那张黑脸上嵌着突兀的蓝眼珠,十一根辫子抹了头油绑在头上,活像一顶瓜皮帽,鼻子又宽又扁,说话时一颤一颤。怎么说贝蕾妮丝都可以,但漂亮绝对谈不上。看来有必要好好劝劝她。于是弗·贾思敏趁她谈话的间歇说: “我认为你还是少想情郎的事吧,有T.T.就应该心满意足了。我敢说你肯定有四十岁,该把这事给定下来啦。” 贝蕾妮丝噘着嘴,用那只没坏的黑眼珠盯着弗·贾思敏。“嘴巴可真会说,”她道,“你怎么懂得这么多呢?只要有机会,我跟别人一样,有权利好好享受生活。有些人把我想象得很老,其实我没那么老。我还没绝经呢。日子还长得很,我可不想躲一边去。” “哎,我不是让你躲一边去。”弗·贾思敏说。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道。 约翰·亨利边听边瞧着,沾在嘴唇边上的炖菜汤结成一圈干皮。一只绿头大苍蝇在他四周懒洋洋地飞舞着,想停在他汗津津的脸蛋上,约翰·亨利不断挥手把它赶走。 “他们会请你看电影吗?”他问,“你的那些情郎。” “要么看电影,要么干点这样那样的事情。”她答道。 “也就是说你自己从来不用花钱?”约翰·亨利又问。 “这正是我要说的,”贝蕾妮丝道,“如果跟情郎出去,就不用花钱。如果和一帮女人到哪去,我就得为自个儿掏腰包。不过我不喜欢和很多女人一起逛街。” “你们一起去费尔维尤的那次——”弗·贾思敏说。去年春天的一个礼拜天,有个黑人飞行员开飞机搭载黑人去旅行。“钱是谁付的?” “我得想想,”贝蕾妮丝说,“霍尼和克劳丽娜负责自己的所有开销,我借给霍尼的一块四不算进去。凯普·克莱德路费自理,T.T.则替我买了单。” “也就是T.T.请你坐的飞机?” “这正是我要说的,我去费尔维尤的往返汽车票,还有机票钱和茶点饮料,全都是他付的。啊,当然得他出钱,你怎么会认为我有钱坐着飞机到处玩?我一星期才挣六块钱。” “我没想到这些,”弗·贾思敏坦言,“我在想T.T.的钱都是从哪来的。” “挣的,”贝蕾妮丝说,“约翰·亨利,擦擦你的嘴巴。” 他们坐在桌旁歇息。这年夏天,他们一顿饭要吃好几轮:吃一阵,歇一阵,让食物能够在胃里面好好消化一番,然后再接着吃。弗·贾思敏把刀叉交叉摆在盘子里,开始向贝蕾妮丝问一个困扰她很久的问题。 “和我说说。是不是只有我们才管这叫‘蹦高约翰’?还是说,美国人都这么叫?这名字感觉有点怪怪的。” “哦,我听过各种各样的叫法。”贝蕾妮丝答。 “有哪些?” “嗯,有叫豌豆饭的,有叫豌豆饭加猪肉蔬菜汤的,也有叫‘蹦高约翰’的。叫什么你随便选。” “但我说的不是镇上的人,”弗·贾思敏说,“我是说别的地方。世界各地的叫法。我想知道法国人管它叫什么。” “噢,”贝蕾妮丝说,“你问的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 “Merci a la parlez。”弗·贾思敏说。 他们坐在桌边,谁也没有说话。弗·贾思敏身子朝后靠在椅子上,扭头看着窗外,阳光照过空荡荡的院子。寂寥的小镇,冷清的厨房,只有时钟在嘀嗒嘀嗒地响着。“我遇到一件怪事,”弗·贾思敏说,“简直不知道从何说起。这事离奇得很,没法解释。” “什么事,弗兰基?”约翰·亨利问。 弗·贾思敏从窗户将头转过来,还没来得及开口,只听见声音从窗外传来。寂静的厨房被一阵乐声悄然打破,接着是重复的音符。一组钢琴音阶在八月的午后穿堂而过。和音响起,一连串和音缓缓爬升,如梦似幻般,犹如城堡里的阶梯。到了结尾处,本该响起第八个音符,不料弹奏戛然而止,然后又回到前一个音符。第七个音符,像这组音阶未完成的音符,不断被重复弹奏,最后才安静下来。三个人面面相觑。附近的什么地方,有人在对八月的钢琴进行调音。 “天哪!”贝蕾妮丝说,“我真觉得这简直令人无法忍受。” 约翰·亨利打了个寒战。“我也一样。”他说。 弗·贾思敏一动不动地坐在杯盘狼藉的桌子旁。厨房里阴沉沉的,毫无生气,房间太过方正,乏善可陈。寂静过后,琴声再度响起,接着提高八度又重复一遍。随着音阶上行,弗·贾思敏的眼睛也跟着往上看,仿佛看着音符从厨房的这头移到那头。当弹到最高音时,她的视线瞧向了天花板的一角。当长长的音阶下行时,她的头也跟着缓缓转动,视线从天花板的一角移向地面的角落。最低音弹响了六次,弗·贾思敏的眼睛也跟着一直停留在角落里的旧拖鞋和空啤酒瓶子上。最后,她闭上眼睛,振了振精神,从桌子旁站起身来。 “听着可真难受,”弗·贾思敏说,“而且让人紧张不安。”她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人跟我说,在米利奇维尔,想惩罚谁就把他捆起来听钢琴调音。”她绕着桌子转了三圈。“想问你些事情。假如你认识一个人,这人相当奇怪,但你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 “怎么个奇怪法?” 弗·贾思敏在寻思士兵的事,但又没法进一步解释。“假如你遇到个人,觉得他很可能是酒鬼,但你也不能完全肯定。他想邀请你一起去参加大派对或跳个舞,你会怎么做?” “嗯,从表面判断,我也不清楚。这取决于心情。我可能会跟他一起参加派对,在那里认识个更适合我的。”贝蕾妮丝突然眯缝着那只好眼睛,紧盯着弗·贾思敏:“不过你问这个做什么?” 屋子里陷入沉寂,弗·贾思敏听见水滴从龙头滴落在水槽的声音。她在琢磨合适的方式,把士兵的事告诉贝蕾妮丝。正在此时,电话铃响了,弗·贾思敏一跃而起,冲向前厅,打翻了桌子上的空牛奶杯。但约翰·亨利离得更近,已捷足先登抢到了话筒。他跪坐在椅子上,还没开口说话,已对着话筒喜笑颜开了。接着他不停地说着“喂”,这时,弗·贾思敏一把从他手中夺过话筒,自己开始说“喂”。至少“喂”了不下二十遍,最后才挂断电话。 “这种事真叫人生气,”回到厨房后,她说,“还有邮递车也是,每次邮递员到门口瞥一眼我们的门牌号,然后就把包裹送到别人家去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预兆。”她伸手抓了抓金色的板寸头,“你知道,我明天早上动身之前真得先去算个命。我早就想这么做了。” 贝蕾妮丝说:“我们换个话题吧。什么时候给我看看你的新裙子?我真想瞧瞧你挑了件什么样的。” 弗·贾思敏上楼去拿裙子。她的房间就像整栋屋子的热轴,其他房间的热量都升腾聚拢到她这儿来了,一到下午空气在嗡嗡作响,所以就应该让马达开着才对。弗·贾思敏拧开马达,拉开衣柜的门。婚礼之前,她一直都将六套戏服成排挂在衣架上,平常穿的衣服则往搁板上一扔,要么就踢到角落里。不过今天下午回到家,她没有这么做,而是把戏服扔到了搁板上,衣架单独留出来挂礼服。银色便鞋被精心摆放在裙子下边,鞋尖朝北,向着冬山的方向。不知什么原因,弗·贾思敏蹑手蹑脚地开始换裙子。 “把眼睛闭上!”她喊着,“我下楼时不准看,没我的允许不准睁开眼睛。” 厨房的四壁都仿佛在瞧她,挂在墙上的长柄煎锅像一只睁圆了的黑眼睛。连钢琴的调音声都暂停下来。贝蕾妮丝像在教堂里一样低头坐着。约翰·亨利也垂着头,不过在偷偷瞄她。弗·贾思敏站在楼梯脚,左手叉着腰。 “哇,真漂亮啊!”约翰·亨利叫道。 贝蕾妮丝抬起头,当她看见弗·贾思敏,脸上浮现出异样的神情,那只黑眼珠从她的银发带一直瞧到银便鞋的鞋底,一句话也没说。 “和我说实话,你觉得怎么样?”弗·贾思敏问。 而贝蕾妮丝盯着那条橙色缎面晚礼服,不置可否,只是连连摇头。刚开始只是轻轻摇晃,但越看摇得越厉害,最后猛地一摇,弗·贾思敏听见她的颈骨“咔嚓”一响。 “怎么回事?”弗·贾思敏问。 “我还以为你会买条粉色的裙子。” “我走进店里才改变主意的。这条裙子怎么了?你不喜欢是吗,贝蕾妮丝?” “不行,”贝蕾妮丝道,“这条不合适。” “你什么意思?这条不合适?” “很对,的确不合适。” 弗·贾思敏扭头照照镜子,还是觉得裙子很漂亮。但贝蕾妮丝表情酸不溜秋,一副不容商量的执拗模样,那表情就跟长耳朵老骡子似的,令弗·贾思敏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还是搞不懂你什么意思,”她抱怨说,“有什么不妥吗?” 贝蕾妮丝双臂交叉抱在胸前说:“这个嘛,你要是不明白,我也没法说。先从头上说起吧,你自己看看。” 弗·贾思敏瞧着镜子里自己的脑袋。 “你头发理得跟犯人似的,明明没头发,还绑着个银发带,看起来好奇怪。” “哦,我今天晚上会洗个头,然后把它弄卷。” “再看看你的胳膊,”贝蕾妮丝继续道,“你穿上成年女人的晚礼服,橙色缎面质地,胳膊肘却结着棕色的茧子,显得很不搭调。” 弗·贾思敏耸着肩膀,两只手捂住自己长着茧皮的胳膊肘。 贝蕾妮丝又猛地摇摇头,噘起嘴下了定论:“拿到店里退了吧。” “不行啊!”弗·贾思敏说,“这是特价买的,不能退货。” 贝蕾妮丝一贯奉行两条座右铭。一条众所周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另一条是:量体裁衣,物尽其用。弗·贾思敏不知道是后面那句让贝蕾妮丝改变了主意,还是她真的对这条裙子改变了看法。不管如何,贝蕾妮丝歪着头细细瞧了一会,最后才说: “到这儿来。把腰这里改改,看看怎么样。” “我觉得你怕是见不惯别人打扮得漂漂亮亮吧。”弗·贾思敏说。 “我是见不惯八月里的人形圣诞树。” 贝蕾妮丝解开腰带,伸手将裙子这里拍拍,那里扯扯。弗·贾思敏像衣帽架一样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任她摆弄。约翰·亨利从椅子上起身看她,脖子上还系着餐巾。 “弗兰基的裙子就像圣诞树一样。”他说。 “两面派!”弗·贾思敏说,“刚刚还说裙子好漂亮呢,真是个两面派!” 钢琴的调音声再次响起。谁家的钢琴,弗·贾思敏不得而知,不过在厨房听来,声音显得郑重而坚定,应该来自某个不远的地方。调音师不时弹奏一小段乐曲,然后回到某个音上,不停地重复,郑重其事地用力猛敲着那一个键。不断重复,不断猛敲。镇上的调琴师是施瓦兹包姆先生。这声音足以令乐师反胃,任谁听了都不舒服。 “我几乎要怀疑他是不是故意折磨我们的。”弗·贾思敏说。 贝蕾妮丝却不这么看:“在辛辛那提,他们也是这么调音的,全世界都是这个样子。这活儿就是这么干的。去打开餐厅的收音机,把声音盖过去。” 弗·贾思敏摇摇头。“不,”她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再打开它,它令我想起太多夏天的事。” “往后退一步。”贝蕾妮丝说。 她用别针把裙子的腰身往上改了改,其他一两个地方也动了动。弗·贾思敏站在水槽边照镜子,只能照到胸部以上。于是她欣赏完上半截,踩在椅子上开始往下瞧。接着她开始清理餐桌的一角,以便能踩上去照照那双银色便鞋,但贝蕾妮丝制止了她。 “你真的不觉得好看吗?”弗·贾思敏说,“我觉得挺好看的。说真的,贝蕾妮丝,和我实话实说吧。” 贝蕾妮丝一听就发火了,她训斥道:“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你让我说实话,我说了实话,然后你又问,我又实话实说了。你压根不是叫我说实话,而是明明不对还非逼着我说对,你这算个怎么回事呢?” “好啦,”弗·贾思敏说,“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好看一点。” “嗯,你看起来又不赖,”贝蕾妮丝说,“行为举止美才算数。你这样子参加任何人的婚礼都不难看,除非是你自己的。不过等到你结婚,老天保佑,我们到时再好好打扮也不迟。当务之急是给约翰·亨利弄套新衣裳,我还得为自己找件像样的衣服。” “查尔斯大叔去世了,”约翰·亨利道,“而且我们准备去参加婚礼。” “没错,宝贝儿。”贝蕾妮丝说。她突然沉默下来,神情有些恍惚,弗·贾思敏不禁感觉到,她在追忆那些去世的故人。逝者在她心头一一浮现,她回想起鲁迪·弗里曼,还有漫天白雪和已经远去的辛辛那提时光。 弗·贾思敏回忆起七个她所认识的故人。母亲在她一出生就离开人世了,因此不能把她算进来。父亲的写字台右边抽屉里有一张母亲的照片——她面容羞怯,神情凄楚,被冰冷的手帕包起来叠放在抽屉里。然后就是奶奶,在弗兰基九岁时去世,弗·贾思敏还记得清清楚楚,但也和那些皱皱巴巴的小相片一样,沉没在记忆深处。镇里有个叫威廉·博伊德的士兵那年死在意大利,名字和长相她都还记得。隔了两个街区的塞尔韦夫人去世了。弗·贾思敏曾经站在人行道旁观看葬礼,他们没请她参加。那些大人神情肃穆地围站在前廊,天空下过雨,门上挂着灰色的丝带。她认识朗·贝克,也死了。朗·贝克是个黑人男孩,在他父亲商店后面那条巷子里被人谋杀了。四月的一个下午,他被人用剃刀割喉,一时间整条巷子里的人都躲进了后门,消失不见。后来听说他被割开的喉咙像一张猛烈颤抖的嘴,朝着四月的太阳鬼语呢喃。朗·贝克死了,弗兰基认识他。她还认识,不过只是凑巧认识,布若渥鞋店的皮特金先生、博蒂·格莱姆斯小姐,还有一个电话公司负责爬电线杆的人,他们全都死了。 “你会不会经常想起鲁迪?”弗·贾思敏问。 “你是知道的,当然会,”贝蕾妮丝说,“我想起那些年和鲁迪在一起的时光,还有他走后的那些苦难的日子。鲁迪是绝对不会让我孤单的,要不是他走了,我才不会跟那些个差劲透顶的家伙混在一起。我跟鲁迪,”她说,“鲁迪和我。” 弗·贾思敏坐着时腿不停地晃动,心里在想鲁迪和辛辛那提。那些已逝的人中间,她对鲁迪最熟,虽然没见过面,甚至她还没出生前他就去世了。但她了解他,了解辛辛那提那座城市,还有鲁迪和贝蕾妮丝一起去北方看雪的那个冬天。这些事她们已聊过上千次,每次一谈起,贝蕾妮丝就娓娓道来,每句话都成了歌。老弗兰基对辛辛那提总有着问不完的问题。他们在辛辛那提吃了些什么?那里的马路有多宽?她们带着唱腔聊下去,聊到辛辛那提的鱼,辛辛那提桃金娘街住宅的客厅,还有辛辛那提的电影。鲁迪·弗里曼是个泥水匠,有稳定的薪水,收入颇丰,在所有丈夫里,贝蕾妮丝只爱过他一个。 “有时我真希望自己从来都不认识鲁迪,”贝蕾妮丝说,“你会被宠得没边,没了他的日子就孤独得要命。当我干完活,傍晚走在回家路上时,那种隐隐的孤寂感又会重上心头。我交往了那么多劣等男人,就只是为了摆脱孤独而已。” “我知道。”弗·贾思敏说,“但是T.T.威廉姆斯也不赖呀。” “我指的不是T.T.威廉姆斯。我跟他不过是好朋友。” “你不想和他结婚吗?”弗·贾思敏问。 “嗯,T.T.是个优秀正派的黑人绅士,”贝蕾妮丝说,“他没有什么不好的传闻,不跟许多其他男人一样会胡搞。要是嫁给T.T.,我就能摆脱厨房,站在餐馆的收银机后面,脚踩着拍子,悠闲自在。不仅如此,我由衷地尊重T.T。他这一辈子都会蒙受神恩。” “挺好的,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嫁给他?”她问,“他对你可喜欢着呢。” 贝蕾妮丝说:“我不打算嫁给他。” “但是刚才你都说——”弗·贾思敏说。 “我说的是由衷地尊重他,打心里对他充满敬意。” “嗯,那——” “我很尊重他,非常敬重,”贝蕾妮丝说着,黑眼睛平静而庄重,说话时鼻翼开阖,“但我对他没有那种发颤的感觉。” 片刻之后,弗·贾思敏说:“想到婚礼我就有发颤的感觉。” “好吧,真遗憾。”贝蕾妮丝说。 “还有件事令我发颤,那就是想到我认识的人有多少去世了。一共七个,”她说,“现在要算上查尔斯大叔。” 弗·贾思敏伸手把耳朵用手指堵上,眼睛也闭上,但死亡不是这个样子。她能感觉炉子在冒着热气,饭菜的味道飘来。她的肠胃在蠕动,心脏“砰砰”跳着。而死亡,听不到,看不见,感觉不到,只剩下黑暗。 “死亡会很可怕。”她说,仍穿着晚礼服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衣柜的架子上有个橡皮球,她抓起它往前厅的门上扔去,球弹回来又一把接住。 “把它放下,”贝蕾妮丝说,“裙子脱下来,别弄脏了。找点事儿干。去打开收音机。” “都跟你说了,我不想开收音机。” 她在房间里到处走,贝蕾妮丝让她找事干,但她不知干什么好。她穿着晚礼服,手叉着腰东走西走。银便鞋把她脚趾头挤得发胀,又肿又疼,像十朵菜花。 “不过我建议,以后回来收音机还是一直开着。”弗·贾思敏冷不丁地说,“没准哪天你会在收音机里听到我们讲话。” “你说什么?” “我是说,我们很可能某天会被邀请到电台去讲话。” “讲什么话,快告诉我。”贝蕾妮丝说。 “具体讲什么我也不知道,”弗·贾思敏说,“或许讲讲对什么事的目击感言之类的。让我们去谈一谈。” “搞不懂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不解,“我们能看到什么?谁请我们去讲话?” 弗·贾思敏猛然转身,两手叉着腰,瞪大了眼睛:“你以为我说的是你和约翰·亨利吗?天哪,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听过这么搞笑的事情。” 约翰·亨利兴奋地尖叫起来:“什么,弗兰基?谁在收音机里讲话?” “我说我们的时候,你还以为我指的是你跟约翰·亨利我们三个,在收音机里对着全世界讲话。我自打出生还从来没听过这么可笑的事。” 约翰·亨利爬上椅子跪坐着,额头上现出蓝色的血管,脖子上青筋凸起。“谁?”他嚷道,“什么?” “哈哈哈!”她突然大笑起来,在屋子里乒乒乓乓地闹腾着,拿拳头乱砸东西,“嗬嗬嗬!” 约翰·亨利在号叫,弗·贾思敏穿着晚礼服在厨房里瞎闹,贝蕾妮丝从桌旁站起来,高举右手让两人安静。突然,两个人同时消停下来。弗·贾思敏静静地站在窗前,约翰·亨利也连忙跑过去,两只手扶着窗台,踮起脚尖朝外张望。贝蕾妮丝转头想看看发生了什么。这时钢琴声也停下来。 “哦!”弗·贾思敏压低嗓门说。 四个女孩正从后院穿过。她们十四五岁的样子,是俱乐部的成员。走在最前面的是海伦·弗莱彻,其他几个排成一列慢条斯理地跟在后面。她们穿过奥尼尔家的后院,正从葡萄架前面缓步走过。金灿灿的阳光斜斜地照耀,使她们的皮肤看起来金光闪闪。女孩们身上的连衣裙干净整洁,鲜艳亮丽。经过葡萄架时,脚下的影子拖得细细长长的,拖过了整个院子。她们很快就会离开。弗·贾思敏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这年夏天,过去的日子里,她心里总是充满期待地盼着她们来叫她,通知她入选俱乐部的好消息。然而到头来,她们显然只是路过而已,于是她气急败坏地朝她们吼叫,不准她们抄近道从她家院子过路。但此时,她看着她们走过,心里平静如水,丝毫不感到嫉妒。到最后,她甚至有一种冲动,想大声朝她们宣布参加婚礼的事,但话还没来得及想好怎么说,几个女孩就走远了。院子里只剩下葡萄架,还有一轮旋转的太阳。 “现在我想知道——”弗·贾思敏终于开口了,但贝蕾妮丝打断了她的话: “没什么,好奇罢了,”她说,“只是好奇,没什么。” 最后的晚餐进入到第二轮,这时已过下午五点,天近黄昏。往日里,这个时间大家都会坐在桌旁玩红色扑克牌,有时会对造物主评论一番。他们会对上帝的工作评头论足,然后畅谈自己会如何改造世界。造物主约翰·亨利会开心地提高嗓门,怪声怪气地发表看法。他的世界充斥着美食和怪物,丝毫不考虑整体感:可以从厨房一直伸到加利福尼亚的超长手臂,巧克力土地,柠檬雨,多长出来的千里眼,累的时候能放下来当椅子坐的铰链式尾巴,还有结糖果的花。 然而,造物主贝蕾妮丝的世界却大不一样,它完整、公正而理性。首先,人与人之间不存在肤色的差异,所有人都有着浅棕色皮肤,碧眼黑发。没有黑人,也没有令黑人自卑得终生抬不起头的白人。世界上不存在有色人种,只有男人、女人和孩子,相亲相爱犹如一个大家庭。当贝蕾妮丝谈到这条首要原则时,她的声音像一首铿锵有力的歌曲,由动人的女低音放声演唱,响彻房间的每个角落,余音震颤,绵绵不绝。 没有战争,贝蕾妮丝说,欧洲的树上没有吊僵硬的尸体,犹太人不会惨遭杀戮。没有战争,年轻人不用穿上军装背井离乡,没有残酷野蛮的德国兵和日本兵。全世界再也没有战争,国泰民安,天下太平。此外,不会有人挨饿。本来真正的上帝就应该带来福祉,创造空气、雨水和土地供人类无偿使用。每个人都可以无偿获得填饱肚子的食物,得到免费的饭菜外加一周两磅肥肉。在此之外,每个体格健全的人可以通过劳动来获取额外想吃或想得到的东西。没有遭杀害的犹太人,没有被伤害的黑人,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最后,鲁迪·弗里曼还活着。 贝蕾妮丝的世界是大同世界,老弗兰基聆听着她深沉浑厚的歌喉,对她的看法表示认同。但在三个人创造的世界中,要数老弗兰基的最理想。她同意贝蕾妮丝造物的基本法则,但又进行了很多补充:每人一架飞机、一辆摩托车,一家具备证书和徽章的世界俱乐部,以及更完善的万有引力定律。至于战争,她不完全同意贝蕾妮丝的看法。有时她说世界需要一个“战争岛”,谁想打仗就去打,想流血就去流。而她或许会去陆军航空兵团当一名空军女兵,到岛上待一阵子。她还将一年四季进行了改造,去除了夏天,安排了更多的鹅毛大雪。她设想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性别,想怎么变就怎么变。不过这一点贝蕾妮丝和她争执不下,贝蕾妮丝觉得人类现有的性别法则完全合理,没必要再进行改进。而这个时候,约翰·亨利·韦斯特八成会谈谈自己的看法,他觉得人应该半男半女。老弗兰基就会威胁称要把他带到庙会,卖给怪人屋,而他只是闭上眼睛微微一笑。 就这样,三个人坐在餐桌旁,对造物主及其成就指指点点。有时他们的声音彼此重叠,三个世界交织缠绕。上帝约翰·亨利·韦斯特,上帝贝蕾妮丝·莎蒂·布朗,上帝弗兰基·亚当斯。他们用这些世界,打发着枯燥而漫长的下午。 不过今天与以往不同,他们没闲着,也没打牌,而是继续吃晚饭。弗·贾思敏已经脱掉了晚礼服,光着脚丫,舒舒服服地换上那条衬裙。棕色的豌豆肉汤已凝固起来,食物不冷不热,黄油也融化掉了。他们开始吃第二份食物,餐盘在手里递过来递过去,这回没有聊那些平常下午经常聊到的话题,而是开始一场异乎寻常的对话,大抵如下: “弗兰基,”贝蕾妮丝说,“你刚才想讲什么,后来我们岔开了话题。我觉得好像是什么蹊跷事。” “嗯,没错,”弗·贾思敏说,“我想把今天发生的一件怪事告诉你,我有些不能理解,而且不知道究竟要怎么才能说清楚。” 弗·贾思敏剥开一个红薯,身子往椅子后面靠去。她开始试着对贝蕾妮丝讲述起来。她说,自己回家时在小巷子里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了什么东西,回头一看发现是两个黑人男孩,站在巷子的尽头。讲这些经历时,弗·贾思敏时不时停下来,手指抓扯着下嘴唇,想寻摸合适的字眼,以便能把这种莫可名状的感觉说出来。她偶尔抬眼瞥向贝蕾妮丝,看她有没有在听。这时,贝蕾妮丝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惊奇的表情:蓝色的玻璃眼像往常一样闪亮而诧异,黑眼睛先是惊讶,而后转为疑惑,接着是默许的眼神,神情也随之改变。她时不时微微晃着头,仿佛在调整聆听的角度,以确保没听错什么。 弗·贾思敏话还没说完,贝蕾妮丝就推开盘子,伸手从怀里掏出香烟。她的烟是自己卷的,但装在切斯特菲尔德烟盒里,所以从外观上看,别人以为她抽的烟是商店买来的切斯特菲尔德牌。她掐断碎烟叶散落的那截,为了不让火焰冲到鼻子,她仰着头划燃火柴。蓝色的烟雾在三个人头顶上方升腾漂浮。贝蕾妮丝用拇指和食指夹着香烟。有年冬天她染上风湿,导致手僵硬变形,最后两根手指伸不直。她一边听一边吞云吐雾。弗·贾思敏说完后,大家沉默良久,然后贝蕾妮丝身体前倾,突然问: “听我说!你能看穿我的额骨吗?难道你,弗兰基·亚当斯,读懂了我的心思?” 弗·贾思敏不知道怎么回答。 “在我听过的怪事里,这是最蹊跷的一件,”贝蕾妮丝继续道,“真是想不明白。” “我的意思——”弗·贾思敏又开始说。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说,“正是从眼睛的这个角落。”她指指红血丝密布的黑眼睛的外角,“你从这里突然瞥见了什么,浑身上下打了个寒噤,你连忙转身,天知道会看到什么,但看到的不是鲁迪,不是你想看到的人。那一刻你仿佛觉得自己跌入了谷底。” “是的,”弗·贾思敏说,“就是这种感觉。” “嗯,可真是非同一般,”贝蕾妮丝说,“这种事生活中经常发生,但刚才我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把它说出来。” 弗·贾思敏伸手捂住鼻子和嘴巴,免得被人发现她在沾沾自喜于自己的非同一般,她谦逊地闭上眼睛。 “没错,这就是你沉溺于爱的方式,”贝蕾妮丝说,“始终不变。一种心里明白却说不出来的感觉。” 最后一个下午,六点差一刻,这场异乎寻常的对话就这样拉开序幕。他们第一次谈到爱情,而弗·贾思敏参与进来,不但能够理解,还能发表独特的见解。以前老弗兰基总是嘲笑爱情,认为是骗人的,压根就不相信爱情。她写的剧本对爱情从来都只字不提,电影也从来不看爱情片。老弗兰基总喜欢看星期六的日场电影,这个时间段常常放映犯罪片、战争片或牛仔片。去年五月,电影院周六放映了一部叫《茶花女》的老电影,是谁带头搅得鸡飞狗跳?正是老弗兰基。她坐在第二排,脚使劲跺着地板,两根手指吹着口哨。然后前面三排那帮买半价票的青少年跟着一起跺脚吹口哨,言情画面越往下放,他们就闹腾得越起劲。最后,电影院的经理拿着手电筒冲下来,把一伙人从座位上揪出来,赶出走道,一直赶到了人行道旁站着。那次兜里零钱花没了,还惹了一肚子火。 老弗兰基从来不接受爱情。而此时弗·贾思敏交叉着双腿坐在桌旁,光脚丫时不时煞有介事地敲着地板,还对贝蕾妮丝的话点头表示赞同。不仅如此,她还偷偷朝那碟融化的黄油边上的切斯特菲尔德香烟盒伸过手去,贝蕾妮丝也没有一掌把她赶开。弗·贾思敏拿了支烟点上,像成年人一样跟贝蕾妮丝在餐桌上吞云吐雾。约翰·亨利·韦斯特还是个孩子,歪着个大脑袋在一旁听她们说。 “现在跟你们说件事,”贝蕾妮丝说,“这可以算得上是一种警告,听见了没,约翰·亨利?听见了没,弗兰基?” “听见了。”约翰·亨利低声说。他伸出灰色的小食指一指:“弗兰基在抽烟。” 贝蕾妮丝端坐着身子,肩膀放平,两只变了形的黑手交叉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她抬起下巴,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准备开唱的歌手。钢琴调音声又响起,没完没了。不过,当贝蕾妮丝一开口,低沉明亮的嗓音在厨房里回荡,他们便对钢琴声充耳不闻了。而警告的开场白仍然是老调重弹。她和鲁迪·弗里曼的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 “现在我要告诉你,那时我过得特别幸福。那些年,整个世界也找不到比我更幸福的了,”她说,“所有人。听清楚了吗,约翰·亨利?包括世界上的所有王后、百万富翁和第一夫人。我是说所有肤色的人都算进来。听懂了吗,弗兰基?整个世界也找不出哪个女人比贝蕾妮丝·莎蒂·布朗还要幸福。” 她讲起鲁迪的陈年往事,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十月底,某个午后他们相遇在镇外坎普·坎普贝尔加油站的前面。时值秋叶泛黄的季节,乡村炊烟袅袅,秋天蒙上一层金灰。故事从最初的邂逅开始,到舒格维尔耶稣升天教堂的婚礼,再到他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岁月。位于巴罗街转角处有着砖瓦门阶和玻璃窗户的住宅,圣诞节的狐狸皮,六月里招待二十八位亲友宾客的炸鱼宴。那些年,贝蕾妮丝下厨做饭,用缝纫机为鲁迪缝补外套和衬衫,两个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还有在北方度过的九个月,在雪花飘飘的辛辛那提,同样过得开开心心。后来又回到舒格维尔。日子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就这样一晃而过。两个人一直过得很幸福。令弗·贾思敏有所领悟的不是这些琐碎往事,而是她讲述这一切的说话方式。 贝蕾妮丝用一种轻松欢快的语调来讲述,她说自己曾经比王后过得还开心。在弗·贾思敏眼里,她讲话时确实像个与众不同的王后,如果王后可以是黑人,并且坐在餐桌旁。她娓娓讲述两个人的故事,就像一个黑人王后缓缓展开一卷金线织物。故事讲完后,她的表情常常是黑眼睛凝视着前方,扁平的鼻子一颤一颤,嘴唇紧闭,伤感而沉默。通常来说,故事结束后,他们会静静地坐一会儿,然后突然很快就忙活开来:玩一把纸牌,做做奶昔,要不就在厨房里无所事事地闲转悠。但这天下午,贝蕾妮丝说完后,他们既没动,也没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待着,到最后弗·贾思敏才问: “鲁迪究竟是怎么死的?” “病死的,类似于肺炎,”贝蕾妮丝说,“一九三一年十一月。” “恰好是我出生的那年那月。”弗·贾思敏说。 “那是我所经历过的最寒冷的十一月。每天早上都打了霜,水坑里结一层薄冰。阳光昏黄黯淡,犹如在冬日里。声音传得很远,我记得有只猎狗,日落时分总在狂吠。我把壁炉里的火一直生着,日夜不停,夜里我走在屋子里时,总有个影子摇摇晃晃地跟在我身后。我所看到的一切仿佛都预示着什么。” “我想我的出生和他的去世是同一年同一个月份,这就预示着什么,”弗·贾思敏说,“只不过不是同一天。” “然后,那天是星期四,傍晚临近六点,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时间。不过是在十一月。我记得去过道打开了前门。那年我俩住在普林斯街233号。天刚刚黑,那只老猎狗又在远处吠叫。我回到屋里,在鲁迪的床上躺下来。我伏在鲁迪身上,张开手臂抱住他,和他脸贴着脸。我祈求上帝,让我能给他力量。我恳求上帝,谁都可以,只要不是鲁迪。我伏在那里祈祷了很久,一直到晚上。” “然后呢?”约翰·亨利问道。他的问题毫无意义,却提高嗓音哭丧着重复了一遍:“然后呢,贝蕾妮丝?” “那天夜里他死了,”她尖利地说着,就好像他们在跟她争论。“跟你们说他死了!鲁迪!鲁迪·弗里曼!鲁迪·麦克斯维尔·弗里曼死了!” 她的故事讲完了。他们坐在桌旁,谁也没有动。约翰·亨利注视着贝蕾妮丝。那只苍蝇先前在他头顶飞来飞去,这会落在他的左边镜框上。它沿着左边镜片徐徐爬下,跨过鼻梁架,然后翻过右边镜片。等到它飞走后,约翰·亨利才眨眨眼睛,开始挥手乱赶。 “有件事想不通,”弗·贾思敏终于开腔了,“查尔斯大叔躺在那,离开了人世,可我为啥却哭不出来。我知道自己应该感到难过,但相比而言,鲁迪的死更令我难过,虽然连见都没见过他。查尔斯大叔是我近亲的近亲,认识这么多年了。可能是因为鲁迪刚去世我就出生的原因。” “或许吧。”贝蕾妮丝说。 弗·贾思敏以为大家会一直就这样坐着,谁也不动,谁也不吭声,坐上一整个下午,但是,她猛地想起了什么。 “你不是本来要跟我们说点别的,”她说,“好像是要警告我们。” 贝蕾妮丝茫然了一阵,这才猛然间抬起头:“啊,对!我想把我所经历的事情和受到的教训告诉你们,还有其他几任丈夫的情况也说一说。你们竖起耳朵听好了。” 不过,那三任丈夫的故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贝蕾妮丝开口往下说时,弗·贾思敏打开冰箱,拿出一些甜炼乳,倒在薄脆饼干上当甜点。一开始她听得有些不耐烦。 “第二年四月,有个星期天我去了福克斯福尔斯教堂。你们问我上那做什么,我跟你们说。当时是去找拜把子堂兄弟,那家子姓杰克逊,我们去了他家那边的教堂。我在教堂里祷告,周围都是些陌生的会众。我身子前倾,额头抵在前排长凳的靠背上,睁着眼睛——但没有到处偷窥,注意,只是睁着眼睛。这时,我突然浑身一颤,眼角瞥见了什么东西。我慢慢地朝左边瞧去。你猜我看到什么了?靠背长凳上,和我眼睛相隔着六英寸,是那根拇指。” “什么拇指?”弗·贾思敏问。 “现在我跟你说,”贝蕾妮丝说,“要想听明白,得知道一点,鲁迪·弗里曼哪都好看,哪都完美,只有一个地方不好看,就是他的右手拇指。那根指头被铰链挤压过,看上去像碎掉了一样,不好看。听懂了吗?” “也就是说,你在祷告时突然看到鲁迪的大拇指了?” “我是说我看到了这样的拇指。我跪在那,从头到脚都在颤抖不已。我死死地盯着那根拇指,还没来得及移开视线,找出拇指的主人,心里就已经认认真真地开始祷告。我大声念着:‘上帝,快显灵吧!上帝,快快显灵吧!’” “然后呢?”弗·贾思敏问,“上帝显灵了吗?” 贝蕾妮丝转身啐了一声。“显灵,才怪呢!”她说,“你知道那根拇指是谁的吗?” “谁的?” “哎呀,杰米·比欧,”贝蕾妮丝说,“那个老浑蛋杰米·比欧。那是我头一回见到他。” “这就是你嫁给他的原因?”弗·贾思敏问,因为杰米·比欧正是那个可鄙的老酒鬼,贝蕾妮丝的第二任丈夫,“就因为他跟鲁迪有根一样的烂拇指?” “天知道,”贝蕾妮丝说,“我也不清楚。因为那根拇指,我被他所吸引,然后就顺理成章地发展下去,最重要的是,我就这样嫁给了他。” “好吧,感觉挺傻的,”弗·贾思敏说,“因为一根拇指就嫁给他。” “我也觉得,”贝蕾妮丝道,“不想跟你争论什么。我只是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你。后来同样的事发生在我和亨利·约翰逊之间。” 亨利·约翰逊是第三任丈夫,对贝蕾妮丝如痴如狂的那位。婚后,他起先没什么异常,三周后就发了疯,疯得没治,贝蕾妮丝不得不离开他。 “你坐在这不会是想告诉我,亨利·约翰逊也有一根烂拇指吧?” “没有,”贝蕾妮丝说,“这次不是拇指,是那件外套。” 弗·贾思敏和约翰·亨利面面相觑,不明白她这话什么意思。但贝蕾妮丝冷静的黑眼睛充满了肯定,她明确地向他们点点头。 “要想弄明白,你们得知道鲁迪去世后所发生的事情。他有份保险单,能获赔二百五十美元,过程我就不详细说了,反正最后我被那些干保险的坑了五十美元。我不得不四处想办法,两天之内得凑够这笔钱,才能把丧事给办了,我总不能随随便便送走鲁迪。能当掉的东西我都当掉了,把我俩的外套也卖了,卖给前街的那家二手服装店。” “噢!”弗·贾思敏说,“那你是说,亨利·约翰逊买走鲁迪的外套,你因为这个和他结了婚。” “不全是这样,”贝蕾妮丝说,“有天傍晚,我从市政厅附近的那条街道走过,突然看见前面有个背影。从肩膀和后脑勺看去,那小伙子的背影简直和鲁迪一个样儿,我差点就栽倒在人行道上。我跟了过去,走在他后面。那人就是亨利·约翰逊,我们头一回见面,因为他平时住在乡下,很少到镇上去。不过他恰好买了鲁迪的外套,而且身材又和他相仿。从后面瞧过去,他像鲁迪的鬼魂或他的孪生兄弟。至于怎么嫁给他的,具体我也说不上来。因为他这个人毫无理智,从一开始就能看出来。但是和一个人相处时间长了,就会日久生情。不管怎样,我就这么嫁给了他。” “人有时确实会做出不同寻常的举动。” “这还用你说。”贝蕾妮丝说。她瞥了一眼弗·贾思敏,贾思敏正缓缓地将缎子般的炼乳倒在苏打薄饼上,做成甜三明治来结束这顿晚饭。 “我发誓,弗兰基!你肚子里肯定生虫了。我是认真的。你爸爸检查食品账单时,发现数目惊人,肯定得怀疑我动了手脚私吞了呢!” “你本来就是,”弗·贾思敏说,“有时候。” “他看了一遍账单,抱怨说:贝蕾妮丝,看在老天的份上,我们一星期居然吃掉六罐炼乳,数不清的鸡蛋,还有八盒棉花糖?我只能和他实话实说:都让弗兰基给吃了。我只好告诉他:亚当斯先生,你以为你在厨房里养的是个人啊。那不过是你以为罢了。我必须得对他说:是啊,你以为养的是人呢。” “今天之后,我就再也不贪嘴了,”弗·贾思敏说,“但我不明白你说这些话有什么目的。我看不出杰米·比欧和亨利·约翰逊的事究竟跟我有什么关系。” “它跟所有人都有关系,可以说是前车之鉴。” “可为什么呢?” “哎呀,你没看到我的下场吗?”贝蕾妮丝诘问,“我爱鲁迪,他是我最爱的男人。因此,从那以后我一直在重蹈覆辙。我所做的就是,只要遇上跟鲁迪搭边的,就和他结婚。只能怪我命苦,结果尽遇上些差劲的。我只是想重新过回和鲁迪的生活。现在你听懂了吧?” “我明白你的意思,”弗·贾思敏说,“但看不出这些事对我有什么可借鉴的。” “一定要我把话说破吗?”贝蕾妮丝问。 弗·贾思敏没有点头,也不作声。她感到贝蕾妮丝设下了陷阱,要说些她不爱听的话。贝蕾妮丝停下来,又点燃一支烟。两股蓝色烟雾从鼻孔缓缓冒出,慵懒地漂浮在杯盘狼藉的桌子上方。施瓦兹包姆先生在弹奏琶音和弦。弗·贾思敏等待着,仿佛等了很长时间。 “你和冬山那场婚礼,”贝蕾妮丝终于开腔了,“我想提醒你的就是这个。我能看穿你玻璃般的灰眼睛。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愚昧,那愚昧可悲至极。” “灰眼睛像玻璃一般。”约翰·亨利小声嘀咕。 弗·贾思敏定定地看着贝蕾妮丝,目光坚定而透着紧张,她不想被人看穿,也不想在眼神的对阵中就这么服输。 “我能看穿你的心思,别以为我看不透。你心里惦记着明天在冬山将要看到的那些新鲜场面,你端坐在中间。你希望在你哥哥和新娘步入婚姻的殿堂时,夹在他们中间。你想插足婚礼,谁知道你还想干吗。” “才不,”弗·贾思敏说,“我才没打算在婚礼上夹在他们之间。” “透过你的眼睛我都看到了,”贝蕾妮丝说,“别不承认。” 约翰·亨利压低声音又重复道:“灰眼睛像玻璃一般。” “不过我要提醒你,”贝蕾妮丝说,“一旦你爱上那种前所未闻的感觉,你知道接下来会怎样吗?如果你非要这么执拗,那么请放心,你绝对还会有下次。到那时你会变成什么样子?难道你想一辈子插足别人的婚礼吗?这种生活算个什么样儿?” “这种疯言疯语我一听就觉得恶心。”弗·贾思敏说着,把耳朵用手指塞起来,但没法塞紧,贝蕾妮丝的话还是声声入耳。 “我看你就是异想天开,到头来自讨苦吃,”贝蕾妮丝继续往下说,“你自己明白。你已经读完了七年级B班,已经十二岁了。” 弗·贾思敏没有拿婚礼说事,而是跳了过去,她说:“他们会带上我,你等着瞧吧。” “他们要是不带呢?” “我告诉过你,”弗·贾思敏说,“我会用爸爸的手枪崩了自己。不过他们肯定会的,我们三个去其他地方,再也不回这里来。” “好吧,我该说的都和你说了,”贝蕾妮丝说,“但似乎没什么用。你非要自寻苦果。” “谁说我要吃苦果子?”弗·贾思敏反问。 “我对你清楚得很,”贝蕾妮丝道,“你有好果子吃。” “你就是在嫉妒而已,”弗·贾思敏说,“你看不惯我离开小镇,过得开心快活,你就是想泼冷水,不让我好过。” “我只是不想让你走错路,”贝蕾妮丝说,“但看来徒劳一场。” 约翰·亨利又悄声重复了最后一遍:“灰眼睛像玻璃一般。” 六点已过,漫长的午后在一点点消逝。弗·贾思敏从耳朵眼里把手拿开,带着倦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刚叹完气,约翰·亨利也叹了一下,接着贝蕾妮丝长吁一声,收了个尾。施瓦兹包姆先生弹了一小段华尔兹,声音刺耳难听,看来还没调好,于是他又开始不停地敲另一个音符。接着,他再次弹奏这段音阶,弹到第七个音符时,突然按住这个键不放手。弗·贾思敏的眼神也安定下来,不再随音乐起伏,但约翰·亨利的眼睛仍在动,琴声定格在最后一个音符时,弗·贾思敏看见他绷直了身子,眼神上扬,定定地坐在椅子上等待。 “那是最后一个音符,”弗·贾思敏说。“如果你从A音符开始,一路弹到G音符,就会有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这两个音符相差十万八千里,比一组音阶中任何两个音之间的差距都要悬殊。但在琴键上,它们和其他音符一样紧紧挨着。‘do re mi fa so la ti。Ti。Ti。Ti。’简直能让人发疯。” 约翰·亨利咧着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轻声咯咯地笑着。“Ti-Ti,”他说着,扯扯贝蕾妮丝的袖子,“你听见弗兰基说什么了吗?Ti-Ti。” “闭嘴,”弗·贾思敏说,“别老是想歪了。”她从桌旁站起来,但不知道该往哪去,“你还没说说威利斯·罗得斯呢,他不会也有根烂拇指或外套之类的吧?” “天哪!”贝蕾妮丝叫着,突兀的声音很骇人,弗兰基一个转身又回到桌旁。“故事说起来你肯定会寒毛直竖。你的意思是我从来没说起过跟威利斯·罗得斯的事吗?” “没有。”弗·贾思敏说。威利斯·罗得斯是第四任丈夫,也是最差劲的一任,他可怕至极,贝蕾妮丝不得不寻求警察的帮助。“什么情况?” “嗯,你想象一下!”贝蕾妮丝说,“想象在一月里,有天晚上寒冷刺骨,我一个人在客厅的大床上躺着。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因为那天是星期六,晚上大家都去了福克斯福尔斯。我,你是知道的,最怕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而且一个人在家怕得很。午夜十二点过去了,一月里那么冷,又是晚上。你还记得冬天的样子吧,约翰·亨利?” 约翰·亨利点点头。 “那就想象一下!”贝蕾妮丝又说了一遍。她开始动手收拾餐盘,将三只盘子叠起来放在面前。她的黑眼睛朝着桌旁扫视了一圈,锁定了弗·贾思敏和约翰·亨利这两个听众。弗·贾思敏往前倾了倾身子,张开嘴,两手扶着桌子边缘。约翰·亨利在座位上打了个激灵,眼睛透过镜片,眨也不眨地凝视着贝蕾妮丝。贝蕾妮丝压低嗓门,声音诡异地开了个头,然后突然就默不作声了,坐在那里望着他俩。 “然后呢?”弗·贾思敏催道,从桌面探身过去,“发生了什么事?” 但贝蕾妮丝没有开口。她来来回回地打量着两个人,然后缓缓地摇摇头。她再次说话时,声调已完全改变了:“唔,希望你们往那边看看,希望你们看得见。” 弗·贾思敏飞快地回头扫视了一圈,但那里只有烤炉、墙壁和空空的楼梯。 “什么?”她问,“发生什么了?” “真希望你们看得见,”贝蕾妮丝重复道,“两个尖耳朵小鬼,有着四只大大的耳朵。”她蓦地起身:“来吧,把碗碟洗洗,然后做点小糕饼,明天带在路上吃。” 弗·贾思敏气得没辙,一肚子的火不知道该怎么朝贝蕾妮丝发泄。过了好半天,桌子被收拾妥当,贝蕾妮丝开始站在水槽边洗盘子时,她这才说出话来: “我最最痛恨的就是把话说到一半的人,胃口吊起来,然后又不把话说完。” “这点我承认,”贝蕾妮丝道,“我感到抱歉。不过也是突然想起来,这种事可不能对你和约翰·亨利说。” 约翰·亨利又蹦又跳,飞快地在厨房里跑过来跑过去,一会儿蹦跶到楼梯口,一会儿又蹦跶到后门。“小糕饼!”他唱道,“小糕饼!小糕饼!” “你干吗不把他支出去,”弗·贾思敏说,“然后再和我说。不过别以为我有多想听,对那些事我才不感兴趣呢,我巴不得威利斯·罗得斯那时走进屋,把你脖子给割断。” “你说话也太难听了点,”贝蕾妮丝说,“而且本来我有个惊喜要给你呢。到后廊去,看看柳条筐里报纸底下盖着什么。” 弗·贾思敏不情不愿地站起来,磨磨蹭蹭地朝后廊走去。跟着,她手里拿着那条粉色的蝉翼纱连衣裙站在了门口。贝蕾妮丝虽然嘴上说不给弄,但裙子的领口已恢复了原样,打上细小的花边褶皱,一定是饭前弗·贾思敏还在楼上时她给弄好的。 “哇,你可真是太好了,”弗·贾思敏道,“非常感谢。” 如果一张脸能同时做两种表情该有多好,这样她就会拿一只眼生气地瞪着贝蕾妮丝,另一只眼则对她表达感激之情。不过既然脸没法一分为二,所以两种表情就相互抵消了。 “开心点儿,”贝蕾妮丝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你明天穿上这条鲜艳亮丽的粉纱裙,没准儿在冬山会遇到一个最英俊的白人小男孩呢。这样的旅行恰好能让你碰上意中人。” “可我想说的不是这些。”弗·贾思敏说。片刻过后,她仍然靠在门口,补充了一句:“不知怎么搞的,我们聊得好像不对路数。” 漫长的黄昏,天空泛着鱼肚白。八月里,能将一天分成四个时间段:上午、下午、黄昏和夜晚。黄昏时分,天色微青,奇异怪诞,接着颜色消退,瞬间转白,白里泛着浅灰,葡萄架和绿树也缓缓暗沉下来。这时候,麻雀成群盘旋在镇里的屋顶上方。沿街黑森森的榆树上,八月的知了在叫个不停。暮色中,嘈杂的吵闹声显得含混不清,流连徘徊。街边的纱门砰砰地开关着,孩子们在嬉戏吵闹,谁家院子的割草机嗡嗡作响。弗·贾思敏将晚报带进屋里,跟着,夜幕将厨房笼罩。房间里那些角角落落最先暗下来,接着墙上的涂鸦也变得模糊不清。三个人静静地看着厨房被黑暗吞没。 “部队进军巴黎了。” “不错。” 大家静默无言,一会过后,弗·贾思敏方才开口:“我还有很多事得做,现在要开始行动了。” 然而,她站在门口,迟迟没走。最后一个傍晚,三个人最后一次相聚厨房,她觉得临走前得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数月来,她每每总想从厨房脱身,再也不回来。可此时离别在即,她却驻足那里,头和肩膀倚靠着门框,竟有些不知所措。天色渐暗,她从话音里听出点哀婉动人的意味,尽管大家并没有这个意思。 弗·贾思敏平静地说:“今天晚上我得洗两个澡,好好在浴缸里泡泡,然后搓搓澡。我要想办法把胳膊肘上的棕色茧皮搓掉,然后换盆水再洗一遍。” “这主意不错,”贝蕾妮丝说,“我很高兴你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 “我也要洗两个澡。”约翰·亨利有气无力地怏怏道。他站在炉子边上的角落里,房间越来越暗,她看不清他。贝蕾妮丝七点就给他洗过澡了,重新给他穿上了短裤。她听见他小心地拖着脚步从房间走过去,因为洗完后他戴着贝蕾妮丝的帽子,想穿上她的高跟鞋走路玩。这回,他又问起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宝贝儿?”贝蕾妮丝不解。 他没有应答,倒是弗·贾思敏接过了话茬:“为什么改名字不合法?” 贝蕾妮丝坐进椅子,背对着窗户,外面照进蒙蒙的微光。她手里拿着报纸,举过头顶,侧着头正费劲地看里面的内容。趁弗·贾思敏说话的功夫,她将报纸折好,摆在桌面上。 “你自己动动脑筋,”她说,“不为什么。想想看,那得多乱。”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弗·贾思敏说。 “你脖子上长了个什么啊?”贝蕾妮丝讽刺道,“我还以为你长了脑子呢。你想下,如果我突然自称埃莉诺·罗斯福太太,你管自己叫乔·路易斯,而约翰·亨利假装自己是亨利·福特。你觉得那得乱成什么样儿呢?” “别胡说八道了,”弗·贾思敏说,“我又不是要那样改名。我的意思是把不合适的名字换掉,改成自己喜欢的名字,比如我把弗兰基改成弗·贾思敏。” “但那还是会乱,”贝蕾妮丝坚称,“假设我们突然之间全部改名换姓,谁是谁都不知道了。这样整个世界岂不得乱了套。” “没觉得——” “因为一切都围绕着你的名字日积月累,”贝蕾妮丝说,“你带着自己的名字,遇到这样那样的事情,你做各种事,有各种行为,于是这个名字很快也被赋予了一种意义。生活围绕着你的名字在一点点积累。如果你声名狼藉,也不能丢下名字一走了之。如果你名闻遐迩,那么就应当心满意足了。” “可我的旧名字周围又积累了什么呢?”弗·贾思敏问。贝蕾妮丝没有马上回答,这时弗·贾思敏又开始自问自答:“什么也没有!对不对?我的名字一点意义都没有。” “啊,我看未必如此,”贝蕾妮丝说,“说到弗兰基·亚当斯,人们脑海里会浮现读完了七年级B班的弗兰基、浸信会举办的复活节彩蛋游戏中发现金蛋的弗兰基,还有住在格罗夫街的——” “可这些又算什么呢,”弗·贾思敏说,“是不是?这些毫无价值。我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事。” “但是会有的,”贝蕾妮丝说,“总会发生一些事的。” “什么事?”弗·贾思敏问。 贝蕾妮丝叹息了一声,伸手从怀里掏出切斯特菲尔德的烟盒。“你非要穷追不舍,我也没法明确告诉你会发生什么,我要是有那个本事,就成了巫婆了,也不用待在厨房坐在这里,早去华尔街给人算命过上体面的生活了。我只能告诉你,你总会遇到些事儿,至于具体怎样,我也不清楚。” “顺便说一下,”一会过后,弗·贾思敏说,“我想去你住的地方看看老嬷嬷。我不相信所谓的命运或之类的,但我觉得不妨去看看她。” “这随便你,不过,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我想我得走了。”弗·贾思敏说。 然而,她在暮色笼罩的门口踟蹰不前。夏日的黄昏,杂乱细碎的声响打破了厨房的宁静。施瓦兹包姆先生完成了调音,刚才的十五分钟里,他一直零零碎碎地弹一些曲子。他是个神经兮兮的老头,总有些急急火火,让弗·贾思敏想起银色的蜘蛛。他弹钢琴时纯粹属于照猫画虎,弹得很僵硬,一个音一个音地往下赶,华尔兹弹得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催眠曲则让人听得紧张不安。街区那头,广播里正语调严肃地宣布着什么,他们听不太清楚。邻居奥尼尔家的后院传来孩子们喧闹的拍球声。傍晚,各种声音此消彼长,在苍茫的暮色中渐渐褪去。厨房陷入一片死寂之中。 “听着,”弗·贾思敏说,“我想说的是,我是我,你是你,你难道不觉得很奇怪吗?我是弗·贾思敏·亚当斯,你是贝蕾妮丝·莎蒂·布朗。我们看得见彼此,摸得着对方,一年又一年地待在同一个房间里。然而,我还是我,你还是你。我除了是我,谁也不是,你除了是你,谁也不是。这些问题你想过吗?难道你不感到奇怪吗?” 贝蕾妮丝坐在椅子上晃来晃去。她坐的不是安乐椅,而是靠背椅,她身子后倾,让椅子的前腿离开地面,一下一下地轻轻敲着地板,那只不灵便的黑手扶住桌子边缘以保持平衡。弗·贾思敏说话时,她不再摇晃,最后才开口:“我有时也会想这些。” 渐渐地,厨房里暗影重重,声音在黑暗中绽放。他们轻言轻语,声音绽放——如果谈吐如花开,声音便层层绽放。弗·贾思敏两手抱在脑后站在那儿,面对着黑沉沉的厨房。有些从没说过的话仿佛已到嘴边,随时准备脱口而出。那些不可思议的话在喉咙里含苞待放,现在该把它们说出来了。 “是这样,”她说,“我看见一棵绿色的树,对我来说是绿的。你也会说它是绿色的树,对此我们没有分歧。但是,你我眼中的绿色是同一种绿吗?或者说,我们都管一种颜色叫黑色,但如何知道我们所指的黑色是同一种黑呢?” 过了半晌,贝蕾妮丝才应道:“这些事我们是无法证实的。” 弗·贾思敏伸着头在门上蹭来蹭去,手按住喉咙,声音越来越弱,低得都快听不见了:“好吧,这也不是我想说的。” 屋子里,丝丝缕缕的烟气温热苦涩,污浊沉闷。约翰·亨利脚踩着高跟鞋,拖着脚在炉子和餐桌之间来回走了一圈。墙后有老鼠在把什么弄得嘎嘎作响。 “我的意思是,”弗·贾思敏继续道,“你在大街上走着,遇见某个人,随便是谁。你们互相望了望。你是你,他是他。而你们在互相对望时,眼神之间便产生了联系。后来你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你们去了镇里不同的地方,或许再也不会见面,一辈子都不会。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不太懂。”贝蕾妮丝说。 “我说的是在镇里,”弗·贾思敏稍稍提高了嗓门,“许多人我们从来没见过,连名字都叫不上来。我们每天擦肩而过,互相毫无关系,互相都不认识。而现在,我要离开小镇了,永远也没机会认识这些人了” “可你想认识谁呢?”贝蕾妮丝问。 弗·贾思敏答:“每一个人。全世界。全世界的每一个人。” “哎呀,听听你都说了些什么,”贝蕾妮丝说,“像威利斯·罗得斯这种人呢?那些德国人或日本人你也想认识?” 弗·贾思敏拿头磕着门框,又抬眼望着昏暗的天花板。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再次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也不是我想说的。” “那你想说什么?”贝蕾妮丝追问。 弗·贾思敏摇着头,她几乎也说不清自己想说什么。她内心阴郁沉寂,那些不为人所知的话在心里含苞待放,等着她吐露出来。隔壁传来孩子们傍晚打棒球的声音,他们拖长嗓音在喊:击球员就位!击球员就位!接着一声闷响,球被打出去,然后是球棒抛下的咔嗒声,以及杂乱的脚步声和闹哄哄的喊叫声。窗框外光线暗淡,一个孩子追着球跑进院子里,一头钻进黑乎乎的葡萄架底下。那孩子一溜烟飞快地跑过,弗·贾思敏没有看清他的脸——白色衬衫下摆在身后飘荡,像一对怪诞的翅膀。窗外,暮色渐暗,迷蒙而沉寂。 “一块出去玩会儿吧,弗兰基,”约翰·亨利小声提议,“他们好像玩得挺带劲的。” “不,”弗·贾思敏说,“你去吧。” 贝蕾妮丝在椅子上微微动了动,说:“我想应该把灯打开了。” 但他们没有打开灯。弗·贾思敏总觉得那些不为人所知的话如鲠在喉,噎得她一阵恶心,呻吟着拿头再次往门框上撞。终于,她用沙哑而尖厉的声音说: “是这样——” 贝蕾妮丝等待着,见她半天不往下说,便问:“你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些不为人所知的话弗·贾思敏憋着没法说出来,又过了一会,她最后一次拿头撞门,然后就开始围着餐桌转来转去。她拖着腿硬生生地走着,因为觉得恶心,不想让胃里的食物翻江倒海地晃荡。她开始拔高嗓音,飞快地说起来,但话全都不对路,她本来并没打算说这些。 “嗨呀!好家伙!”她说,“等到时离开冬山后,我们会去很多很多地方,多得超乎你的想象,那些地方你连听都没听说过。至于先到哪去,我还不清楚,不过没关系。因为去一个地方我们还会离开,三个人一路同行,走个不停。今天去这里,明天到那里。我们要去阿拉斯加、中国、冰岛,还有南美洲。乘火车旅行,骑摩托飞奔,坐飞机环游整个世界。今天去这里,明天到那里。环游整个世界。我说的都他妈是真的。好家伙!” 弗·贾思敏猛然拉开桌子抽屉,在里面寻摸那把切肉刀。她要刀子没什么用,只不过围着桌子猛跑时,手里纯粹想抓点什么挥舞来挥舞去。 “来说说会发生什么,”她说,“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们根本来不及反应。贾维斯·亚当斯上尉击沉十二艘日本战列舰并由总统亲自授勋;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打破所有世界纪录;贾妮思·亚当斯太太在选美比赛中当选为国际联合国小姐。事情一件接一件,走马观花,令人应接不暇。” “站着别动,傻瓜,”贝蕾妮丝说,“快把刀放下。” “然后我们要见到他们。见到所有人。我们向人群走去,很快就会认识他们。我们走在一条漆黑的马路上,看见有所房子亮着灯,就去敲门。那些陌生人会跑过来迎接我们,并说:快请进!快请进!我们的朋友千千万万,多得不得了,数都数不清,有功勋飞行员,有纽约人,还有电影明星。我们加入了各种各样的俱乐部,活动多得都忙不过来。我们会是全世界的成员。嗨呀!好家伙!” 贝蕾妮丝右边胳膊特别长,特别结实,弗·贾思敏绕桌子转圈时从她旁边经过,那只胳膊飞快地伸出去拽住她的衬裙,弗·贾思敏猛地停下来,震得骨头和牙齿咔哒作响。 “你在说胡话吗?”她说着,长胳膊把弗·贾思敏拉到身边,揽住她的腰,“你怎么出这么多汗,跟头骡子似的。过来点,我摸摸你的额头。你发烧了吗?” 弗·贾思敏抓住贝蕾妮丝的一根辫子,假装要用刀子割下来。 “你在打哆嗦,”贝蕾妮丝说,“太阳这么晒,你满大街乱跑,肯定是发烧了。宝贝儿,你确定没生病?” “生病?”弗·贾思敏问,“谁?我吗?” “到我膝盖上来坐着,”贝蕾妮丝说,“歇一会儿。” 弗·贾思敏把刀放在餐桌上,安安静静地坐在贝蕾妮丝的膝头。她往后靠着,脸贴着贝蕾妮丝的脖子。她脸上全是汗,贝蕾妮丝的脖子也是,两人散发着浓浓的汗酸味。她右腿搭在贝蕾妮丝的膝盖上,颤抖个不停——但脚趾一挨着地板就不抖了。约翰·亨利脚穿高跟鞋拖着地走过来,嫉妒地往贝蕾妮丝身上凑。他伸出胳膊抱住贝蕾妮丝的头,手抓挠她的耳朵。过了一会儿,他用指甲坏坏地去掐一丝弗·贾思敏的肉,想把她从贝蕾妮丝膝头赶走。 “别碰弗兰基,”贝蕾妮丝说,“人家又没惹你。” 他怏怏地说:“我生病了。” “才没有,你没生病。安静点,对你表姐能不能有一丁点爱心。” “爱管事的讨厌鬼弗兰基。”他尖着嗓子不快地抱怨。 “她怎么讨厌啦?人家只是累了想歇会儿罢了。” 弗·贾思敏转头将脸靠在贝蕾妮丝的肩膀上。她可以感觉到后背贴着贝蕾妮丝软绵绵的大乳房,还感觉到她宽大柔软的肚子和温暖结实的大腿。弗·贾思敏先是呼吸急促,后渐渐缓过气来,呼吸变得和贝蕾妮丝一样慢。两个人紧紧贴着,仿佛融为一体。贝蕾妮丝僵硬的双手抱住弗·贾思敏的胸膛。她们背对着窗户,眼前的厨房已经完全黑透了。末了,贝蕾妮丝叹了口气,开始对那场异乎寻常的对话进行总结。 “我想我大概知道你什么意思,”她说,“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了桎梏。我们生来如此,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每个人都被定格了。我生为贝蕾妮丝,你生为弗兰基,而约翰·亨利生来就是约翰·亨利。也许我们都想挣脱自己,更自由自在,但不管怎么努力,我们都活在定局中。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我们每个人都被自己限定。你是不是就想说这个?” “我不知道,”弗·贾思敏说,“但我不想被定格在那里。” “我也不想,”贝蕾妮丝说,“谁都不想。我比你还更不自由呢。” 对此弗·贾思敏能够理解,但约翰·亨利还是稚气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是黑人,”贝蕾妮丝说,“因为我是有色人种。每个人都受到这样那样的桎梏,但他们又额外强加一层桎梏,彻底钳制着一切有色人种。他们将我们赶到一块,逼进死胡同。就像我跟你说的,我们先作为人类而受到桎梏,然后作为有色人种又额外受到另一层桎梏。有时,就连霍尼这样的男孩都觉得喘不开气来,想打破什么,或突破自己。有时我们真的感到无法承受。” “我知道,”弗·贾思敏说,“希望霍尼能做得到。” “他只是绝望得很。” “是啊,”弗·贾思敏说,“我有时也想打破什么。我真想把整个镇子捣烂。” “我听你说过这话,”贝蕾妮丝说,“但又有何用呢。问题就在于我们被定格在那了。我们想改变,想获得自由,尝试这样那样的办法。比如我和鲁迪,我们在一起时,我不会觉得局促,可后来他死了。我们想尽各种办法,但就是无法摆脱这种桎梏。” 弗·贾思敏听了这番话,心里惶然不安。她紧靠着贝蕾妮丝,两人平缓地呼吸着。虽然约翰·亨利不在视线里,但她能感觉到他。他踩在椅子后面的横档上,搂住贝蕾妮丝的脑袋,抓着她的耳朵,因为不一会儿,贝蕾妮丝说:“宝贝儿,别扭我耳朵呀,我和弗兰基不会从天花板飘走,丢下你不管的。” 厨房里,水缓缓地滴落在水槽里,老鼠在墙后不停地闹腾。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弗·贾思敏说,“然而,你几乎可以用‘散漫’来取代‘桎梏’这个词。尽管两个词意思相反。我的意思是说,你四处走动,你见到的所有人在我看来都是散漫的。” “你的意思是不受束缚?” “啊,不是!”她说,“我是说你看不出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你不知道他们从何处来,要去往何处。举个例子,为什么有的人一开始就在镇里了?所有这些人从哪儿来,打算干什么?想想所有那些士兵。” “他们出生,”贝蕾妮丝说,“然后会死去。” 弗·贾思敏的声音又高又尖。“我知道,”她说,“但这一切又有何意义?人们散漫而受到桎梏,受到桎梏而又过得散漫。究竟是什么将每个人联系在一起,你不知道。这里面肯定存在着某种原因和关联。但我好像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不知道。” “你要是能想明白,你就是上帝了,”贝蕾妮丝说,“你难道不懂我的意思?” “或许吧。” “我们只知道这么多,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可我想知道。”她感到后背有些发麻,就在贝蕾妮丝膝上动了动,伸着懒腰,舒展着长腿伸到桌子底下。“不管怎么说,等离开冬山,我就可以无忧无虑了。” “你现在也没什么好忧虑的,没人要你解开世界之谜。”贝蕾妮丝意味深长地吁了口气,说:“弗兰基,简直再也找不到比你骨头还要尖的了。” 她显然想让弗·贾思敏从她腿上起来。弗·贾思敏本来应该把灯打开,从烤炉里拿出一块糕饼,然后去镇里把事办完。但她又坐下靠了会儿,脸贴在贝蕾妮丝的肩头。夏天的傍晚,各种声音混杂而冗长。 “刚才那些话我从来不曾说过,”她最后道,“还有,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在这里——就在此时此刻。就在现在。然而,我们在说话之际,这一刻就过去了,一去不复返。永远消逝。过去的终将过去,谁也无力挽留,只能任它过去。这些问题你想过吗?” 贝蕾妮丝没有应声。此时,厨房已沉入黑暗。三个人紧挨着彼此默默地坐着,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突然间,不知怎么的,谁也不知为何,三个人开始啜泣起来。他们几乎同时哭了出来,就像往常在夏夜里,他们会突然齐声歌唱。那个八月,在黑暗中,他们会同时唱起圣诞颂歌,或类似斯里倍丽蓝调之类的。有时他们会达成默契,知道彼此要唱什么。 但有时,三个人没有形成默契,各唱各的,到最后,三支曲子交汇在一起,形成一支独特的三重唱。约翰·亨利扯着嗓子唱得很高,但不管他说自己唱的是什么,听起来都是一个调子:尖细的颤音吊在那里,仿佛在给其他声音做和声背景。贝蕾妮丝的嗓音低沉而浑厚,吐字很清晰,她唱歌时脚后跟会跟着打拍子。老弗兰基的音调则游走于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之间,时高时低。就这样,三个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歌声交相呼应。 八月的傍晚,在昏暗的厨房里,他们常常这样歌唱,歌声既悦耳又奇特。但是,他们从来不曾像这样,突然就哭。虽然各有各的理由,但就像彼此有了默契,同时哭了出来。约翰·亨利因为嫉妒而哭,虽然后来他试图解释说是被墙后的老鼠吓的。贝蕾妮丝因为谈起黑人而哭,或者也可能是因为想起了鲁迪,要不就真的是由于弗·贾思敏的骨头太尖,咯到她了。弗·贾思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给出的理由是自己的板寸头和胳膊肘上的茧皮。黑暗中,他们哭了一分钟左右,然后就止住了,就像刚哭的时候一样突然。这番动静不同寻常,连墙后的老鼠也沉寂下来。 “起来吧。”贝蕾妮丝说。他们围着桌子站起来,弗·贾思敏打开灯。贝蕾妮丝抓抓头,缩了缩鼻子。“我们几个可真够丧气,不知道怎么搞的。” 灯光突然照亮黑屋子,显得特别晃眼睛。弗·贾思敏去水槽拧开龙头,将头伸到下面。贝蕾妮丝用抹布擦了把脸,在镜子面前梳辫子。约翰·亨利站在那里,头戴着插了羽毛的粉色帽子,脚上穿着高跟鞋,活像个侏儒老太婆。厨房里,墙面白晃晃的,到处是涂鸦。灯光下,他们互相眨巴着眼睛,像三个陌生人,又像三只鬼魂。接着门打开了,弗·贾思敏听见父亲沉重的脚步声,正缓缓走进门厅。飞蛾已扑上窗户,翅膀紧贴着纱窗,在厨房里的最后一个午后,就这样宣告结束。 3 傍晚时分,弗·贾思敏从监狱门前经过。她要去舒格维尔算命,尽管监狱并不顺路,可她想在永远地离开小镇之前,看它最后一眼,因为这个地方惊吓和困扰她太久了。这是一座砖垒的旧监狱,围墙有三层楼房高,四周围着防风栅栏,顶上装着带刺的铁丝网。监狱里关着窃贼、强盗和杀人犯。罪犯们被囚禁在石砌的单人牢房里,窗上钉着栅栏,即便他们可能会砸石墙或扭铁条,也休想出去。他们穿着条纹囚服,吃着夹杂着蟑螂的冷豌豆和凉玉米面包。 弗·贾思敏认识几个一直关在监狱里的人,他们都是黑人——一个叫凯普的男孩,还有一个是贝蕾妮丝的朋友。白人女主人指控她偷了一件毛衣和一双鞋。要抓人时,囚车尖叫着来到这个人的住宅,一伙警察破门而入,把这个人拖进监狱。自打老弗兰基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拿走一把三刃刀之后,就对监狱念念不忘起来。在暮春的下午,她常常会到监狱对面那个被称为“监狱之窗”的人行道看很长时间。一些犯人经常会紧贴着栅栏。她觉得他们的眼睛长长的,就像庙会上的那些怪物。他们向她发出奇怪的叫声,好像在说:我们认识你。在周六下午,从那间叫作公牛棚的大单人牢房中,偶尔会传出犯人疯狂的叫喊声或歌声。不过此时,今晚的监狱静悄悄的。从一间亮着灯光的单人牢房中可以看到一个犯人,准确地说,是他脑袋的轮廓以及攥着栅栏的两个拳头。砖垒的监狱阴森森的,尽管院子和一些单人牢房灯光闪闪。 “为什么把你关进来?”约翰·亨利叫喊道。他和弗·贾思敏离得不远,穿着那件浅黄色的衣服,因为弗·贾思敏把戏服全给了他。她本来不想带着他,可他一直讨她的欢心,且百般央求,最后还远远地跟着她。那犯人没吱声,他又尖着嗓子高声问道:“你会被绞死吗?” “安静!”弗·贾思敏说道。今晚她不害怕监狱,因为明天的这个时候,她已经远走高飞了。她最后瞅了瞅监狱,然后继续前行。“如果你被关在监狱里,别人朝你这样叫喊,你会怎么想?” 当她抵达舒格维尔时,已经八点多了。那个傍晚尘土飞扬,空气中充斥着薰衣草的味道。街道两边的房屋拥挤不堪,门敞开着,从客厅里透出的油灯光,照亮了前屋的床和被装饰过的壁炉台。声音听起来含混不清,从远处传来了一架钢琴和号演奏的爵士乐声。孩子们在小巷里玩,在尘土上踩下层层叠叠的脚印。人们为周六的夜晚而着意装扮,在拐角处,她从一群开玩笑的黑人男孩和女孩身边经过。他们都穿着闪闪发光的晚礼服。街上有某种派对的气氛,这让她想起她也可以在当晚赴蓝色月亮之约。她和街上的人交谈,再次感受到在自己和别人的眼睛间那种无法解释的联系。浓烈的尘土味儿、厕所味儿和晚饭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夜晚的空气还交织着铁线莲藤蔓的气息。贝蕾妮丝的住宅在楝树街的拐角处——两间房子,带一个小前院,院墙环绕着一圈陶瓷碎片和瓶盖。前廊的一张长凳上摆着几盆清凉的深色蕨类植物。门半掩着,弗·贾思敏能看到里面摇曳着金灰色的灯光。 “你待在这里。”她吩咐约翰·亨利。 门后面传来浑厚而嘶哑的低语,而当弗·贾思敏敲门时,那声音顿了顿,然后询问道: “谁?你是谁?” “我,”她说,因为即使她报出真实的名字,老嬷嬷也听不出来,“弗兰基。” 尽管木质百叶窗开着,房间里还是很闷热,透着股恶心的鱼腥味儿。客厅的空间不大,收拾得干干净净,床靠右墙摆放着,而在房间的对面是一台缝纫机和一架风琴。壁炉的上方挂着鲁迪·弗里曼的相片,壁炉台上装饰着别致的日历、庙会奖品和纪念品。老嬷嬷躺在门旁边靠墙的床上,白天能透过前窗看到有蕨类植物的门廊和外面的大街。她是一个干瘪的黑人老太婆,瘦骨嶙峋,就像一只扫帚柄。她左边脸和脖子看上去像油脂一般,因此脸上有些地方很苍白,有些地方则是古铜色。老弗兰基过去常常以为老嬷嬷要慢慢地变成一个白人,不过贝蕾妮丝说这是皮肤病,有时会在黑人身上发作。老嬷嬷过去一直给人洗衣服和为窗帘做凹槽,可有一年她后背疼痛难忍,接下来便卧床不起了。可她并没有失去感官,相反,她突然间有了超人的预见力。老弗兰基一直觉得她很离奇,当她小的时候,她的脑海中总是把老嬷嬷和住在煤库里的三只鬼联系在一起。即便现在已经长大,她仍感觉老嬷嬷很诡异。老嬷嬷躺在三个羽毛枕头上,枕套上镶着褶皱花边,瘦骨嶙峋的腿上盖着一床五颜六色的被子。客厅里带着台灯的桌子挪近了床,以便她能够到上面的物体:一本解梦占卜的书、一只白色的茶碟、一个针线筐、一个盛水的玻璃果酱瓶、一本《圣经》,以及其他的东西。在弗·贾思敏进来前,老嬷嬷一直在自言自语。她有一个不变的习惯,一边躺在床上,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她是谁、她正在干什么、她打算干什么。墙上有三面镜子,反射出波浪般的光线。房间里灯火昏黄,摇曳不定,投下了大片影子。该剪灯芯了。有人正在里屋走动。 “我来这里想算命。”弗·贾思敏说。 老嬷嬷孤身一人时自言自语,而平时非常沉默。在搭腔前,她盯着弗·贾思敏看了几秒钟:“那好吧。把风琴前的那把凳子拎过来。” 弗·贾思敏把凳子拉到床边,身子前倾,伸出手掌。不过老嬷嬷并没有接。她仔细观察了会弗·贾思敏的脸,然后把一团烟叶吐进从床底下掏出来的一只便壶里。她等了好久没动静,弗·贾思敏突然意识到她正试图读自己的心思,不由得惴惴不安起来。里屋的散步声停了,房间里鸦雀无声。 “回忆一下,”她终于开口了,“告诉我最近一次梦里见到了什么。” 弗·贾思敏尽力回想,可她不常做梦。她终于想到了夏天的一个梦。“我梦到了一扇门,”她说,“我只是盯着它,当我注视它时,它开始慢慢打开,这让我感觉很怪,接着就醒了。” “梦里有一只手吗?” 弗·贾思敏思索了一下:“我想没有。” “门上有蟑螂吗?” “啊——我想也没有。” “这意味着,”老嬷嬷的眼睛慢条斯理地闭上,又慢条斯理地睁开,“你的生活会有一些变化。” 然后,她抓起弗·贾思敏的手,仔细观察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看到你会跟一个浅发碧眼的男孩结婚。你能活到七十岁,不过,你得小心水。我在这里看到一条红黏土水沟,还有棉花包。” 弗·贾思敏心中暗想,风马牛不相及,纯粹是浪费时间和金钱。“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可这老妇人突然抬起头,喝了一声:“你,魔鬼!”喝这话时,颈部的韧带僵硬起来。 她注视着客厅和厨房间的那堵墙,而弗·贾思敏也回头看过去。 “是。”从里屋传来应声,听起来像霍尼的声音。 “我已经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把你的大脚丫子放到餐桌上!” “是。”霍尼又回答了一声,声音像摩西的一样温柔。接下来,弗·贾思敏可以听到他的脚放到地板上的声音。 “你的鼻子要长到书里了!霍尼·布朗!放下书,把饭吃完。” 弗·贾思敏哆嗦了一下。莫非老嬷嬷有穿墙透视术,注意到了霍尼把脚放到桌上看书?那双眼睛可以穿透一堵纯木板墙?她似乎理应要认真聆听每一个字。 “我在这里看到一笔钱。一笔钱。然后我还看到一场婚礼。” 弗·贾思敏伸出的手稍微颤抖了一下。“那事!”她说,“跟我说说那事!” “那场婚礼还是那笔钱?” “婚礼。” 灯光在光秃秃的木板墙上映照出她们巨大的影子。“这是一场你近亲的婚礼。而我还预见到在将来会有一次旅行。” “一次旅行?”她问道,“哪一种旅行?长途旅行吗?” 老嬷嬷扭曲的手指上满是灰白的斑点,掌心就像融化了的粉色生日蜡烛。“一次短途旅行。”她说。 “可怎么会——”弗·贾思敏说。 “我看到出发和归来,一次启程和返回。” 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贝蕾妮丝确实告诉过她过冬山之行和那场婚礼。可如果她能穿墙透视——“你确定吗?” “嗯——”这一次那嘶哑的声音没那么肯定,“我看到一次启程和返回,可也许不是目前。我不能保证。因为我同时还看到了公路、火车和一笔钱。” “哦!”弗·贾思敏说。 这时传来脚步声,霍尼·卡姆登·布朗出现在客厅和厨房间的门槛处。他今晚穿着一件带领结的黄色衬衫,他穿着一向考究——不过他深色的眼睛充满了忧伤,而他的脸色仍然像石头一样闷闷不乐。弗·贾思敏听说过老嬷嬷对霍尼·布朗的评价。她声称他是上帝没完成的男孩。造物主过早地从他身上撒手。上帝没有完成他,因此他得四处走动,干干这事,做做那事,来完成自己。当老弗兰基第一次听到这番评论时,她并不理解其中隐藏的意思。这段话让她在想起了一个怪异的半拉子男孩——一只胳膊,一条腿,半边脸,想起半拉子男孩顶着忧闷的夏日,在小镇的各个角落单脚跳来跳去。不过,她后来多了解了一些。霍尼吹号,他的学习在黑人高中名列第一。他从亚特兰大买了本法语书,自学了一些法语。然而他有时会突然发神经,在舒格维尔到处乱跑,连续好几天东窜西窜,直到精疲力竭,才被朋友们送回来。他的双唇犹如蝴蝶般轻轻翕动,他的演讲丝毫不逊于她所听到的任何演讲——不过,他平时说话会夹杂点黑人的腔调,就连他的家人也听不明白。老嬷嬷说,造物主过早地从他身上撒手,留下终生遗憾。现在他倚着门框站在那里,瘦削无力,尽管脸上汗涔涔的,但不知为何,他看上去似乎很冷。 “在我临走之前,你想要说些什么吗?”他问道。 那天晚上,霍尼身上有些东西打动了弗·贾思敏。看着他忧伤、平静的双眸,她仿佛觉得有些话想对他说。他的皮肤在灯光下呈现出深紫藤色,嘴唇温和而忧郁。 “贝蕾妮丝和你说起过那场婚礼吗?”弗·贾思敏问道。不过,至少这一次,她觉得不一定非得把这事给说出来。 “啊嗯——”他答道。 “我现在没什么想说的了。T.T.应该很快就会来跟我闲聊,我们要和贝蕾妮丝碰头。你准备去哪儿,老兄?” “我要去福克斯福尔斯。” “好吧!出人意料先生,你是什么时候做出决定的?” 霍尼倚门柱站着,一副倔强而平静的样子。 “你为什么就不能表现得和其他人一样呢?”老嬷嬷说。 “我周天在那过夜,周一上午就赶回来。” 尽管弗·贾思敏和霍尼·布朗说起话来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她还是对老嬷嬷说:“你刚才正和我说起婚礼的事来着。” “是这样。”她眼睛没有看弗·贾思敏的手心,而是盯着她的蝉翼纱裙、长筒丝袜和银色的新便鞋。 “我说了,你以后会和一个浅发碧眼的男孩结婚。” “不过我说的不是这场婚礼。我的意思是说另外一场婚礼。还有那次旅行,你看到了公路和火车。” “完全正确,”老嬷嬷说。可弗·贾思敏感觉她已经心不在焉了,尽管她的视线再次回到她的手心。“我预见到了一次旅行,启程而后返回,后来还预见到了一笔钱、公路和火车。尽管你的幸运数字有时是十三,可六也是你的幸运数字。” 弗·贾思敏想抗议,想跟她争论,可怎么能和算命婆争论呢?她想至少要更好地了解了解运势,因为返程的旅行与预见中的公路、火车不符。 可就在她想要进一步询问的时候,从前廊传来一阵脚步声。接着是敲门声,T.T.走进了客厅。他非常循规蹈矩,先擦了擦脚,接着给老嬷嬷拿了一盒冰激凌。贝蕾妮丝早先说她对他没什么感觉,他也确实称不上美男子。他穿着背心,大肚腩像西瓜,脖子后面肥肥的都是肉。他把聚会的热闹氛围带动起来,也正因为这样,弗·贾思敏才特别艳羡这两间屋子。对老弗兰基来说,每次来这里找贝蕾妮丝时,屋子里总是人来人往——亲戚朋友、堂亲表亲汇聚一堂。在冬天,他们会坐在壁炉旁,围着被风吹动的火苗,聊得热火朝天。在秋天的明朗之夜,他们常常先搞到甘蔗,贝蕾妮丝砍削掉光滑的紫甘蔗节,他们嚼着甘蔗,把印着齿痕的碎渣扔到摊在地板的旧报纸上。灯光赋予了房间异样的感觉,别样的气味。 现在,随着T.T.的到来,他们有了昔日聚会喧闹的感觉。算命显然已终了,弗·贾思敏往桌上的白瓷茶碟里放入了一枚角币。尽管可以随便给钱,可来找老嬷嬷的都是些对未来焦虑的人,通常都会支付他们认为应付的数额。 “天哪,我还从来没见过谁像你这么长个子的,弗兰基,”老嬷嬷评论说,“你应该头上顶块砖。”弗·贾思敏缩了缩脚跟,膝盖略微弯了弯,弯着腰驼着背。“你穿的这身裙子漂亮。还有这双银鞋儿!丝袜!你看起来像个匀称的成年姑娘了。” 弗·贾思敏和霍尼同时离开了屋子。欲言又止的感觉仍让她烦躁不安。约翰·亨利一直在巷子里等,现在朝他们冲过来,不过霍尼没有像平时那样把他举起转圈。霍尼今晚有些冷漠、悲伤。外面,月光如水。 “你要去福克斯福尔斯干什么?” “只是胡闹而已。” “你相信命运吗?”霍尼没吱声,她继续说:“你还记得她朝你大声叫喊,让你把脚从桌上拿下去吗?这让我大吃一惊。她怎么知道你的脚放在桌子上呢?” “镜子,”霍尼说,“她在门边安了面镜子,因此她能看到厨房里的一切。” “哦,”她说,“我从未相信过命运。” 约翰·亨利握着霍尼的手,仰头看着他的脸:“什么是马力?” 弗·贾思敏感受到了婚礼的力量。在这最后一个晚上,她似乎应当作些指示和建议。她应该告诉霍尼一些什么,一个告诫或一些明智的建议。她在脑中摸索着,灵机一动:这主意是如此新颖,如此出乎意料,以至于让她顿住脚步,站在那一动不动。 “我知道你应该做些什么。你应该去古巴或墨西哥。” 霍尼向前走了几步,不过,当她说话时他同样停了下来。约翰·亨利位于他俩中间,逐个打量着他们,洁白的月色下,他的脸色带着神秘的表情。 “毫无疑问,我完全是认真的。辗转于福克斯福尔斯和这个镇子之间胡闹,这对你没任何好处。我看过许多古巴人和墨西哥人的电影,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她停顿了一下,“这就是我试图和你商量的事情,我觉得你在这个镇子一辈子都不会幸福,我认为你应当去古巴。你的肤色浅,甚至有着一副古巴人的表情。你可以去那里,然后变成古巴人。你可以学着说外国话,而那些古巴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你是个有色人种的男孩。你难道不懂我的意思吗?” 霍尼犹如一尊黑色雕像般静止、沉默。 “什么?”约翰·亨利再次问道,“他们长什么样——那些马力?” 霍尼猛地转身,一直朝小巷走去。“这是奇思妙想。” “不,绝不是的!”霍尼用了“奇思妙想”这个词,这让她心满意足,在继续强调前,她默默地自言自语了一番。“根本不是奇思妙想这个虚词。记住我的话,这是你最应该做的事情。” 不过霍尼仅仅笑了笑,然后在下一个小巷拐了弯。“再见。” 镇中心的条条街道让弗·贾思敏回想起狂欢节的集市,二者有着同样自由的节日气氛。和在清晨一样,她并且觉得自己是万事的一部分,自己包括在万事之内,充满了乐趣。在主街的拐角处,一个男子正在卖机械鼠。一位没有胳膊的乞丐膝上摆着一个锡杯,盘着双腿坐在人行道上,守望着。她从没见过夜晚时的前大街,因为在晚上她只能在家附近玩耍。街对面的大商店漆黑一片,可大街远端方形的工厂灯火通明,照亮了许多窗户,里面传来微弱的工厂嗡嗡声和染料的气味。大多数商店都在营业,霓虹灯招牌发出多彩的混合光,前街看起来流光溢彩。大街的拐角处站着一些士兵,而其他一些士兵则带着和他们约会的成年女孩散步。大街上充斥着夏末时节的连奏——脚步声、笑声,以及在这脚步声上方、某个人从上一层朝夏夜街道的吆喝声。建筑物散发着日晒后砖的气味,她银色的新鞋踩在温热的人行道上。弗·贾思敏在蓝色月亮对过的拐角处停下了脚步。那个与士兵结伴的上午,好像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在厨房的漫长下午成了阻碍,不知怎么地,士兵的模样已经褪去。那次约会,那天下午,好像都变得十分遥远。而现在差不多九点了,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她有一种无法解释的感觉,觉得有地方不对劲。 “我们要去哪儿?”约翰·亨利问道,“我觉得是回家的时候了。” 由于她差点忘了他,因此他的声音吓了她一跳。他双膝交叉着站在那里,眼睛大大的,身上的旧薄纱戏服拖在地上,弄得满身是泥。“我在镇上还有事,你自己回家吧。”他抬头凝望着她,然后掏出了一直嚼的泡泡糖。他试图把它放到耳背上,不过,汗水把他的耳朵弄得太湿滑了,所以他最后又把它放回了嘴里。“你和我一样清楚回家的路,照我吩咐的做。”说来奇怪,约翰·亨利听从了她。不过,当她注视着他沿着拥挤的街道越行越远时,她有一种空虚的同情感——他穿着那身戏服,看起来相当幼稚和可怜。 从街道迈入蓝色月亮的变化,就像是离开庙会的露天场地走进小展厅。蓝色的光,活动的脸,嘈杂声。吧台和桌子旁挤满了士兵、男人和满面春风的女士。她应约来见的那个士兵正在最远处的角落玩老虎机。他投进去一个又一个镍币,可一次都没赢。 “哦,是你。”他说。当他注意到她站在自己的身边时,他的双眼瞬间茫然了,一副到脑海里追忆此前同行的样子——不过只是一瞬间。“我正害怕你放我鸽子呢。”他投进最后一枚镍币,然后用拳头猛击了一下老虎机。“我们找个地方吧。” 他们坐在吧台和老虎机间的一张桌子旁。尽管根据时钟,时间并没有过多久,可弗·贾思敏却觉得过去了无数个小时。并不是说士兵对她不和蔼。他很和蔼,不过他俩的对话总是前言不接后语。而在对话下面有一层她说不清道不明的不适感。士兵洗过澡了,他肿胀的脸、耳朵和双手都干干净净的。他湿湿的红头发颜色变得发暗,还梳出了脊状。他说他下午睡了一觉。士兵心情大好,说起话来充满了活力。不过,尽管她喜欢快乐的人,对这充满活力的交谈,却不知如何是好。士兵好像又在说一些含糊其辞的话。她尽力了,可还是不知所云。不过,与其说她听不懂那些真实的话语,不如说她听不懂话外的语气。 士兵拿了两杯喝的回到桌边。弗·贾思敏喝了一口之后,猜想里面有酒精。尽管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可还是震惊了。这是犯罪行为,违反了十八岁以下人士禁止饮酒的法律。她推开了玻璃杯。士兵既和蔼又快乐。他又另外喝了两杯,她不知道他是否会喝醉。为了找话谈,她说起自己的哥哥过去一直在阿拉斯加游泳,可这好像丝毫没引起他的注意。战争、外国和世界,都勾不起他的注意。对他的玩笑话,她努力了,可还是找不到合适的答复。她就像一个紧张的小学生,在演奏会中要联袂演奏一首她浑然不知的曲子。她使出浑身解数,想赶上曲调,从而能听懂这场演奏会。不过,她很快就支持不住了,只管咧嘴微笑,直到嘴都木了。拥挤房间里的蓝色光,乌烟瘴气,嘈杂的骚动,一切都让她狼狈不堪。 “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女孩。”士兵最后说。 “巴顿,”她说,“我敢打赌他两周内会赢得这场战争。” 士兵现在安静了,他的脸色无精打采。他的眼睛凝视着她,带着她那天中午注意到的那种奇怪的同一表情。这种表情,她先前从未在任何人脸上见过,她读不透。不久,他轻声细语、含糊地说: “你先前说你叫什么名字,美女?” 他这种称呼弗·贾思敏的方式,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她规规矩矩地说了自己的名字。 “好吧,贾思敏,上楼怎么样?”他的语气在询问,不过没等她立刻回答,他已经从桌边起身,“我在上面开了个房间。” “什么?我原以为我们要去‘休闲时光’,去跳舞或之类的。” “急什么呀?”他说,“乐队将近十一点才开始奏乐呢。” 弗·贾思敏不想上楼,不过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就好像走进一个庙会的小房间,抑或是搭上了去赶市集的便车,一旦你挤进去,不到市集结束或者车停,你就无法离开。这和这名士兵、这场约会一样。她直到结束才能离开。士兵站在楼梯下等她,她难以拒绝,只好跟在他的后面。他们向上走了两段楼梯,然后沿着一条狭窄的大厅前行。大厅里散发着尿味和油毡味。不知什么原因,她走过的每一步,都让她觉得不舒服。 “这真是个有趣的旅馆。”她说。 旅馆房间内一片寂静。正是这种寂静让她警醒和害怕。她立即注意到房门被关上了。光秃秃的灯泡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在灯泡的映照下,房间看起来简朴且丑陋。铁床的漆已经剥落,床睡过,没叠。在地板的中间摊放着一口手提箱,里面杂乱地堆着军服。在浅色的橡木书桌上,有一个盛满水的玻璃罐,一包已吃了一半的肉桂卷。肉桂卷的表面覆盖着蓝白色的糖衣和一群肥胖的苍蝇。窗户没装纱网,四敞大开,低劣的薄纱窗帘在顶端打了个结,让空气进入房间。房间的一隅有个洗手盆,士兵的手窝成杯子状,掬起冷水匆匆洗了把脸。肥皂仅仅是一块普普通通的肥皂,已被人用过了。洗手盆上方有一个标记,上面写着:严禁洗涤。尽管士兵脚步发出响声,水发出滴滴答答声,寂静的感觉仍然油然而生。 弗·贾思敏来到窗前俯视,只见下面是一条狭窄的小巷,还有一堵砖墙。一架摇摇晃晃的防火梯落到地上,通风井下透着灯光。窗外,八月的夜晚人声喧杂,收音机在播放,屋里也时不时有些动静——那这样的寂静从何说起呢?士兵坐在床上,此时,她完全将他看作一个单独的人,与街上那些喧闹的人群分离开来。那些人漫步街头,转身便会离开,去往外面的世界。在这寂静的屋子里,他似乎显得孤寂而丑陋。她不再想象他在缅甸、非洲、冰岛甚至阿肯色的样子。眼前的他就在房间里,坐在床上。他淡蓝色的眼睛正凑过来,奇怪地望着她——那眼神很柔和,仿佛用牛奶洗过一般。 房间里静得出奇,和厨房里的寂静有些相似。厨房的午后令人昏昏欲睡,连时钟都仿佛停摆。此时她心里隐隐感到不安,直到发现问题所在。这样的静默感她曾领略过几次——一次是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她突然沦为窃贼的那一刻。还有一次是在四月的下午,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这种寂静仿佛在预示着什么,接下来会有未知的麻烦;这不是悄无声息的静默,而是一种等待,一种悬念。士兵那双异样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没有挪开,让她不寒而栗。 “来吧,贾思敏,”他说,声音有些不寻常,低沉而微弱。他将手伸向她,掌心朝上:“咱们就别耽误时间了。” 接下来的时刻,那一幕像发生在庙会怪人屋的场景,又像发生在米利奇维尔的疯人院。弗·贾思敏朝门口走去,屋子里静得让她受不了,就在她经过他身边时,他一把抓住她的裙子,将她按倒在床上。她吓得浑身发软。这事跟疯了似的,她还没反应过来,他的胳膊紧紧箍住她,他的衬衫发出一股汗酸味。他并不粗暴,但比粗暴还令人不堪,她吓得差点动弹不得。她挣脱不开,就用尽全力咬下去,这下肯定咬到那疯子士兵的舌头了。他发出一声惨叫,她这才得以脱身。接着他步步紧逼,脸上痛苦地扭曲着,她伸手抓起玻璃水罐,朝他当头一砸。士兵摇晃了几下,两腿软下来,缓缓地仰倒在地上。那一记闷响犹如铁锤砸在椰子上,打破了屋子的沉寂。士兵躺在地板上,一动也不动,长满雀斑的脸上挂着惊诧的表情,已经没有了血色,嘴角还淌着血。但他头没有破,甚至没有伤口,是死是活她也不知道。 寂静结束,就像在厨房里的那些时刻,先是惶惑不解,后来她发现她之所以不安是因为时钟停摆,可这里没有时钟,她无法拧紧发条来获得安慰。回忆在脑海里飞快闪过,前屋的那次抽风,车库的那些对话,还有该死的巴尼。她没让这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凑成一个整体,只是不停地在嘴里重复念着“疯子”。罐子里的水泼到了墙上,士兵躺在凌乱不堪的房间里,模样凄惨。弗·贾思敏对自己说:快走!她朝门口刚走一步,又转身回来,从防火梯攀缘而下,飞快地落到巷子里。 她就像从米利奇维尔疯人院逃出来一样,拼命地往前跑,头也不回一下。跑到自家街区的拐角时,她很高兴看见了约翰·亨利·韦斯特。他站在外面,等着看飞舞在街灯周围的蝙蝠,见到他那熟悉的模样,她这才稍稍平静一点。 “罗伊舅舅正在找你呢,”他说,“你怎么哆嗦得这么厉害,弗兰基?” “我刚刚把一个疯子的脑袋给砸了,”她喘息稍定地说,“我砸他的头了,但不知道有没有死,他是个疯子。” 约翰·亨利淡定地注视着她。“那他什么反应?”她没有马上回应,他又继续道:“是不是倒在地上乱滚,嗷嗷地叫,口吐着白沫?”因为有一次老弗兰基就是这样,想吓唬贝蕾妮丝逗着玩,但贝蕾妮丝没上当。“是不是这样?” “不,”弗·贾思敏说,“他——”望着那双平静的孩子的眼睛,她知道没法跟他解释。约翰·亨利不会明白,他的绿眸子让人觉得怪怪的。有时他的想法就像他画在草稿纸上的蜡笔画。有天他画了幅画拿给她看,上面画着一个在爬电线杆的电话工人。这人绑着安全带,脚上穿着登山鞋,连这些都画得清清楚楚。这幅画用了不少心思,但她看完总觉得哪不对劲。她反复看了几遍,才发现了问题。原来画上画的是侧面像,却看得见两只眼睛,一只在鼻梁上,另一只紧贴在它下面。这不是草草画上去的,而是画得很仔细,连睫毛、眼珠和眼皮都有。两只侧面的眼睛让她觉得很怪诞。但和约翰·亨利摆道理,跟他争辩?那还不如对牛弹琴呢。为什么这么画?什么原因?因为他是个电话工人呀。他在做什么?爬电线杆呀。想弄明白他的想法压根就办不到。当然他也理解不了她。 “忘了我刚才和你说的话。”她说。话音刚落,她就后悔了,这么说简直是画蛇添足,因为他更不会忘了。于是她抓住他的肩膀,轻轻摇晃着说:“你得发誓要保密,你这样发誓:如果我说出去了,就让上帝把我的嘴巴和眼睛缝起来,还用剪刀剪掉我的耳朵。” 但约翰·亨利没有发誓,他只是缩缩大脑袋瓜,轻声说:“嘘。” 她继续加油添醋:“你要是告诉了别人,我可能会进监狱,我们就不能去参加婚礼了。” “我不会说的。”约翰·亨利道。他这孩子有时可信有时不可信,“我又不是大嘴巴。” 进屋后,弗·贾思敏锁好了前门才走进客厅。她父亲正坐在沙发上看晚报,脚上穿着短袜。父亲挡住了前门,这让她心里宽慰不少。她很怕囚车来,坐立不安地聆听着外面的动静。 “真想现在就出发,去参加婚礼,”她说,“那样简直再好不过了。” 她走到冰箱旁,一连吃了六勺甜炼乳,才把嘴里的恶心感驱散。等待的滋味不好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她拿出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在客厅的桌子上摆成一溜。其中有本是从成人阅读区借来的,还没读过,她用铅笔在扉页上面写道:如果你想读到惊喜,请翻到六十六页。在六十六页,她写着:电。哈!哈!渐渐地,焦虑感有所缓解,在父亲身边她不那么恐惧了。 “那些书还得还给图书馆的。” 父亲四十一岁了。他看看钟:“四十一岁以下的人现在该睡觉了。赶紧去,睡觉,不准讨价还价。我们五点就得起床。” 弗·贾思敏站在门口,迈不开步子。“爸爸,”她过了一会才说,“假如一个人拿玻璃水罐打另一个人的头,那人倒地不动了,你觉得死没死?” 她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对父亲满腹埋怨,他太不把她当回事了,一个问题还非得问他两次才行。 “呃,我想想看,我还从来没拿水罐打过谁呢,”他说,“你呢?” 弗·贾思敏知道他在开玩笑,所以她边走边说:“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明天要去冬山,等到婚礼结束,只要能离开,我就感恩不尽了。我一定会感恩不尽的。” 在楼上,她和约翰·亨利脱下衣服,关上马达和灯,一起躺下来。尽管她说自己会激动得睡不着,但还是闭上了眼睛。再次睁眼时,她听见叫唤声,房间里已晨光初露。 第三章 “别了,丑陋的老房子。”六点差一刻时,她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着箱子,从前厅走过时这样说道。礼服放在手提箱里,到达冬山就可以拿出来换上。此时,万籁俱静,天空灰蒙蒙的,像镜子背面的镀银。昏暗的小镇显得有些不真实,倒像镜子里的影像,她向这虚幻不真的小镇也道了别。六点过十分,巴士离开了车站。她装出一副经常旅行的样子,傲慢地坐着,不跟父亲、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坐在一块儿。但不久之后,她突然觉得大惑不解,就连巴士司机的回答也无法令她心安。他们本应该往北走,但汽车似乎在往南去。天空像着了火,炎炎刺目。他们经过玉米地,那儿一丝风也没有,在烈日下泛着蓝光。一片片红色的棉花田和黑色的松树林尽收眼底,一派南方的乡野风光。汽车驶过一些小镇——新城、里维尔、奇霍,一个比一个小。到了九点,他们来到一个名叫“花枝”的丑到极点的地方,在那换乘车。虽然叫这个名字,但那里别提鲜花,连根树枝都没有,只有一家孤零零的乡间小店,墙板上还残留着褪了色的马戏团海报,一棵楝树底下停着一辆空货车,还有一头打着盹的骡子。他们要在这等去甜井的巴士。弗·贾思敏心里仍然充满了疑问,对午餐盒提不起半点兴趣,一开始那玩意让她觉得丢人,因为它让他们看起来像一群很少出远门的土包子。巴士十点开的车,十一点到达了甜井。接下来的那几个小时难以形容。整个婚礼像梦一场,一切都令她无能为力。她先是彬彬有礼地和大人们握手,最后,理想中的婚礼破灭,结束时她眼睁睁地看着汽车载着哥哥和新娘绝尘而去,她扑倒在滚烫的泥巴地里,最后一次哭喊着:“带上我!带上我!”——从开始到最后结束,整场婚礼就像一场噩梦,完全失去了控制。中午过后一切就完事了,他们赶乘下午四点的巴士回去。 “好戏散场,人走茶凉。”约翰·亨利挨着她父亲坐在倒数第二排,搬出谚语道,“现在回家上床睡觉。” 弗朗西丝恨不得叫整个世界去死。她在最后一排挨着车窗坐下,贝蕾妮丝坐在她旁边。虽然不再啜泣,但她仍然眼泪一把,鼻涕一把,脸上汇出两道小溪。她耷拉着肩膀,压抑住膨胀的内心,身上的礼服也已经换掉。贝蕾妮丝在她一旁,身后还坐着一个黑人,想到这些,她心里冒出一个从来没用过的恶毒字眼:黑鬼。她现在对所有人都充满恨意,只想骂出来,羞辱他们。对约翰·亨利·韦斯特来说,这场婚礼只是一出好戏,看到婚礼结束时她的落魄模样,他特别幸灾乐祸,就跟吃天使蛋糕一样开心。她恨透了他,那小子居然穿上最像样的白西装,现在上面沾上了草莓冰激凌。贝蕾妮丝她也讨厌,因为冬山之旅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次观光旅行。至于父亲,她简直想杀了他,因为他放出话说回家要好好修理她。她恨所有人,就连挤在车里的陌生人她也恨,虽然泪眼迷蒙,看不清他们。她巴不得车掉进河里,或者撞上火车。她最恨的还是自己,想叫整个世界去死。 “高兴点,”贝蕾妮丝道,“把脸和鼻子擦干净,事情会越来越好的。” 贝蕾妮丝有条蓝色的宴会手帕,配她那件最漂亮的蓝裙子和蓝皮鞋。她把它递给弗朗西丝,尽管手帕是精致的乔其纱面料,用来擦鼻子显然不合适。她才没注意到这些。她们之间的空处放着三条父亲的手帕,湿答答的,贝蕾妮丝拿出一条帮她擦眼泪,她一动不动,也不闪躲。 “婚礼上他们把老弗兰基晾在一边儿啦。”约翰·亨利的大脑袋瓜从椅子背冒出来,露着参差不齐的牙齿笑嘻嘻地说。她父亲清清嗓子道:“行啦,约翰·亨利,别去惹弗兰基。”贝蕾妮丝又补充了一句:“现在坐好,老实点。” 汽车开了很长时间,现在往哪个方向都一样,她无所谓。从一开始婚礼就不对头。这种感觉就像在六月里,头一个星期他们三个在厨房玩扑克,玩了很多天桥牌,都没抓到过好牌,个个手气都很烂,叫的点数也低得很。直到有一天,贝蕾妮丝起了疑心,说:“来来来,咱们数数这些旧扑克牌。”于是说干就干,结果发现J和Q不见了。约翰·亨利最后坦白说,他先把J上的人像给剪下来,后又剪了Q给J做伴。他把剩下的边边角角塞进炉子里,悄悄地把人像带回家。桥牌的把戏被这样发现,但婚礼的问题又怎么去解释呢? 婚礼完全不对劲,虽然她也说不上来究竟哪里不对。那是一幢整洁的砖瓦房,位于阳光暴晒的小镇边缘。她刚进屋时,眼睛跳了一下;房间里摆着粉色的玫瑰,空气中飘着地板蜡的气味,银托盘里盛着薄荷糖和坚果仁,给人一种混杂的印象。每个人都亲切地对待她。威廉姆斯太太身穿花边连衣裙,两次问她上几年级,还问她婚礼前想不想出去玩荡秋千,用那种大人对孩子讲话的口吻。威廉姆斯先生也对她不错。他面色蜡黄,满脸皱纹,眼袋的纹理和颜色像放了很久的苹果核。威廉姆斯先生也问她在学校上几年级。事实上,婚礼中人们问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 她想跟哥哥和新娘说话,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他们,三个人单独待一块儿。然而,一直没有这种机会。贾维斯在外头检查从别人那借来度蜜月的车,贾妮思则待在前边的卧室梳妆打扮,周围簇拥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大女孩。她在两人之间徘徊来徘徊去,却一直开不了口。有一次贾妮思用胳膊揽着她,说很高兴多了个小妹妹。贾妮思吻她时,她觉得嗓子眼里一阵发疼,说不出话来。她在院子里找到贾维斯时,他一把将她举起来,嬉闹着说:弗兰基,一身皮,阿拉加芳基;踢着腿,拖着腿,弯弯腿的弗兰基。然后,他给了她一块钱。 她站在新娘的房间角落,想对他们说:我特别爱你们俩,你们是我的我们,请从婚礼上把我一块带走,因为我们就应该在一起。她只用说:请问能否移步隔壁房间?我有话要对你和贾维斯说。然后三个人在一间屋子里,她就有机会向他们解释。要是她提前把想说的话打印下来该有多好,这样就能拿给他们,让他们看到!但她没想到这一点,现在她感到舌头发沉,想说却说不出来,只能微微颤抖地问——面纱在哪里? “我觉得暴风雨正在酝酿,”贝蕾妮丝说,“我两根坏掉的指关节总能预先感觉到。” 婚礼上没见到面纱,只有婚礼帽上垂下的一小块纱巾,没有人盛装打扮。新娘身上穿着日装。唯一令人宽慰的是,她开始本打算直接穿着晚礼服上车,后来及时发现问题就改变了主意。她站在新娘房间的角落里,直到婚礼进行曲在钢琴上奏响。在冬山,人们对她很亲切,管她叫弗兰基,都把她当小孩子。这和预想的不太一样,就像六月里的桥牌游戏,从头到尾总觉得什么地方很不对劲。 “打起精神来,”贝蕾妮丝安慰道,“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天大的惊喜。我坐车上可一直琢磨着这事儿。你不想知道是什么惊喜吗?” 弗朗西丝毫无反应,瞥都不瞥她一眼。婚礼像一场梦,超出了她的能力之外,又像一场别人导演的戏,她在里面没有角色。客厅里挤满了冬山的宾客,新娘和哥哥站在房间另一端的壁炉前边。再次见到他们站在一起,她晕头转向,仿佛映入眼帘的不是他们的画面,而是醉人的感觉。她在心里默默注视着他们,暗自告诉自己:我还没对他们说,他们还不知道。想到这里,她心里仿佛压着一块巨石。后来,新郎亲吻了新娘,餐厅里一一摆上了饮料点心,屋内洋溢着喜庆欢闹的气氛。她一直流连徘徊在他们旁边,但就是开不了口。他们不会把我带上,她心想。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 当威廉姆斯先生拎上他们的行李,她连忙带着自己的手提箱跟了上去。接下来的场面就像某场演出突然出了严重的状况,观众席上某个狂热的女孩冲上舞台要自作主张地参演进来,而戏里本来没有也不该有她的角色。你们是我的我们,她心里在呐喊,嘴上却大声叫着:“带上我!”他们再三恳求,但她已坐进车里。最后,她死死地抱住方向盘,直到父亲和另一个人一起费力地掰开她的手,才把她拖下车。即便这样,即便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她扑倒在尘土中时,嘴上仍不停地哭喊着:“带上我!带上我!”然而,哥哥和新娘已经远去,再也听不见了,只有婚礼的来宾在听她呼喊。 贝蕾妮丝说:“学校再有三个礼拜就开学了,你将要读七年级A班,会认识很多乖孩子,还会交上你喜欢的新朋友,像伊芙林·欧文这样的知己。” 贝蕾妮丝的亲切语气令弗朗西丝受不了。“我才没打算跟他们走!”她说,“开个玩笑而已。他们说等安顿下来再邀请我,我才不去,给我一百万都不去。” “这些我们都知道,”贝蕾妮丝说,“现在让我来告诉你是什么惊喜。等到开学后,你会有机会认识新朋友,到时咱们开个派对肯定不错。在客厅办一个令人愉快的桥牌派对,有土豆沙拉,还有小橄榄三明治,你派特姑妈有一次为俱乐部的派对做过这种三明治,你当时吃得不亦乐乎。那种圆圆的面包,中间的小洞露出橄榄来。一场有美味点心的欢乐桥牌派对。你看怎么样?” 这种哄三岁小孩的承诺触痛了她的神经。她那颗廉价的心感到很受伤,她抱着胳膊放在心口轻轻摇晃:“桥牌游戏都是些骗人的把戏,被动了手脚,全都是骗人的。” “我们在客厅把桥牌派对开起来,同时后院也弄个别的派对。我们办一个化装舞会,准备些热狗。一个优雅,一个闹腾。谁要是桥牌打赢了,或者准备的衣装最有创意,还能拿到奖品。这下你应该心动了吧?” 弗朗西丝没有看贝蕾妮丝,也不理睬她。 “你可以叫来晚报社交版的编辑,把派对的事写成文章登上报纸。这样你的名字将第四次印到报纸上。” 是可以这么做,但对她来说这类事情已经无关紧要。有一次,她的自行车撞到一辆汽车,报纸上称她为芳基·亚当斯。芳基!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别垂头丧气了,”贝蕾妮丝说,“又不是世界末日。” “弗兰基,不要哭,”约翰·亨利说,“我们回去把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好好玩个够。” 她哭得喘不过气来,根本就停不下来。“啊,不要再说了!” “听我说。你想怎么样,告诉我,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尽力而为。” “我只希望,”一会过后,弗朗西丝道,“我只希望都别理我,谁都不要跟我说话。” 最后贝蕾妮丝只好说:“那行,你想哭就哭吧,自己难受去吧。” 之后,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说话。她父亲将手帕搭在眼睛和鼻子上,轻声打着呼噜,已经睡着了。约翰·亨利躺在她父亲的膝盖上,也昏昏入睡。其他乘客都沉默不语,打着瞌睡。巴士像摇篮般轻轻地晃着,一路低声轰鸣。窗外的午后阳光微明,秃鹫时不时懒洋洋地飞过高空,身后是耀眼的苍天。汽车驶过空荡荡的红色十字路,路两旁全是红红的沟壑,荒凉的棉花田里搭着灰暗破败的棚屋。只有黑色的松树林透着点凉意。还有那些低矮的蓝色山丘,远远望去稍显清凉。弗朗西丝板着个脸,疲倦地看着窗外,整整四小时一句话也没说。汽车快要开进镇里时,天气突然变了。天空压得很低,成了灰紫色。树木绿得发黑,空气凝滞不动,接着,一声闷雷划破苍穹。风刮过树梢,流水般哗哗作响,看样子暴风雨要来了。 “我就说了,”贝蕾妮丝这次指的不是婚礼,“我的指关节疼得难受。干脆来场大暴雨,这样大家都舒服很多。” 天空没有下雨,只是空气有些湿意。风是热风。弗朗西丝对贝蕾妮丝的话只是不无嘲讽地微微一笑。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她说,“这只能说明你有多么无知。” 他们以为这件事已经翻篇,但她要让他们走着瞧。尽管婚礼的事已泡汤,但她已决计要去闯荡一番。至于去哪儿,她还没打定主意,但晚上一定要离开小镇。既然没按照计划与哥哥和新娘一起离开,那就自己一个人走。哪怕要犯滔天大罪她也得走。夜里,她第一次想起那名士兵。只不过念头一闪而过,因为她正草草地制订计划。两点钟有趟火车要经过镇里,她搭这趟车。火车大体往北行驶,可能开往芝加哥或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往前,到好莱坞去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混得再差点的话,演演喜剧也可以。如果火车驶往纽约,她就女扮男装,谎报姓名和年龄参加海军。此时,要等到父亲睡着才行,她听见他还在厨房里忙活。她坐下来,用打字机打了封信: 亲爱的爸爸: 这是一封道别信,下次写信时我已到了别的什么地方。我告诉过您,我将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我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因为生活于我而言已成为一种负担。我拿走了您的手枪,因为谁也说不准它何时会派上用场。日后若有机会,我会立刻把钱寄给您。请转告贝蕾妮丝不要为我担心。造物弄人,天意难违。我会再写信来。请爸爸不要派人找我。 谨致问候 弗朗西丝·亚当斯 绿白相间的飞蛾焦躁不安地贴在纱窗上,窗外的夜诡谲怪诞。热烘烘的晚风已停了下来,空气凝滞成一团化不开的固体,连走路都觉得很困难。天空偶尔闷雷滚滚。弗朗西丝静静地坐在打字机旁,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箱已锁好锁扣,放在门边上。不一会儿,厨房的灯关上了,父亲在楼梯口喊道:“晚安,娇气鬼。晚安,约翰·亨利。” 弗朗西丝等了好一阵子。约翰·亨利横卧在床尾,和衣而睡,鞋袜都没有脱掉。他张着嘴,一条眼镜腿滑落下来。她等了很久,等得不耐烦了,拎起手提箱,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楼下黑咕隆咚,父亲的房间没点灯,整栋屋子都黑乎乎的。她站在父亲的房门口,轻轻的鼾声从屋里传来。在这偷听的几分钟是最难熬的。 接下来就容易多了。父亲是个鳏夫,生活习惯一成不变。他每天晚上把裤子叠好放在靠背椅子上,钱包、手表和眼镜则摆在写字台的右边。她摸着黑悄悄地伸出手,一把就摸到了钱包。她小心翼翼打开写字台的抽屉,稍稍有点动静就马上停下来侧耳细听。枪在她热乎乎的手里显得冰凉而沉重。除了心“砰砰”跳得太快,一切进展顺利。出房间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她不小心让废纸篓绊了一下,呼噜声停了下来。父亲动了动,嘴里咕哝了一下。她屏息静听。终于,没过多久,父亲的鼾声又响了起来。 她把信放在桌子上,蹑手蹑脚地走到后廊。但是,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约翰·亨利突然大声嚷了起来。 “弗兰基!”尖细的童音在黑夜里仿佛响彻了所有房间,“你在哪儿?” “嘘!”她低声道,“回屋睡觉去。” 她出来时自己房间的灯没关,他站在门口往楼梯底下张望,厨房里黑乎乎的。“你在那黑咕隆咚地干什么?” “嘘!”她稍稍提高了声音,但仍很小声,“你回去睡觉,我一会就上来。” 约翰·亨利回屋后,她又等了几分钟,然后摸黑走到后门,打开门走了出去。虽然她走得够小心,但还是让他听见了动静。“等等,弗兰基!”他尖声喊道,“我来了!” 孩子的尖叫声吵醒了父亲,还没走到房子的拐角处她就知道了。夜深了,她边跑边听见父亲在叫唤她。她从屋角回望过去,只见厨房的灯亮了。灯泡在摇晃着,投射到葡萄架上和漆黑的院子里的橘色光影也跟着晃来晃去。他正在看那封信,她心想,然后就会追出来抓我回去。她拼命跑过几个街区,箱子不时撞着腿,还差点绊倒她。突然,她猛地想起来,父亲还得换上裤子和衬衫——他不会穿着睡裤满大街追她。她停了下来,回头看看。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走到第一盏路灯下,她放下手提箱,从连衣裙前面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哆哆嗦嗦地打开它。里面有三十一块五。她得跳上厢式货车或之类的。 夜里,就在此刻,当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才发现不知该如何是好。跳上货运车说起来容易,但那些流浪汉究竟是怎么跳的?车站离这还有三个街区,她朝着那个方向慢慢地走去。火车站已经关门了,她到处走来走去,凝望着月台,昏暗的灯光下,月台显得又长又空。车站的围墙边上放着芝兰牌口香糖自动贩卖机,月台上到处散落着口香糖和糖果的包装纸。铁轨井然有序,寒光闪闪。远处,几节货运车厢停在侧轨上,还没与火车头接轨。火车两点钟才进站,她真的能像书里写的那样,跳上其中一节车厢,然后远走高飞吗?沿着铁轨往前去,不远处有盏红色的信号灯,借着灯光,她看见一名铁道工人正慢慢走过来。她不能一直这么耗到两点。可是,离开车站时,肩上的行囊压得她身子直往下沉,她心里茫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 星期天,夜里街上很冷清,没什么人。红红绿绿的霓虹灯与街灯交相辉映,在小镇上方形成一团热腾腾的淡雾,而天空没有一点星光,漆黑一团。一个戴歪帽子的男人摸出一根烟,她走过去时男人回头直盯着她看。她不能再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下去,因为此时父亲一定在四处找她。她走进菲尼小店后边的巷子里,在箱子上坐下来,这才发现手里居然一直拿着那把枪。她竟然拎着手枪一路乱跑,简直失去了理智。她曾经发誓说,要是新娘和哥哥不带上她,她就开枪崩了自己。现在,她举起手枪,对准太阳穴,停了一两分钟。扳机只要一扣动,她就必死无疑。而死亡意味着黑暗,除了黑暗什么也没有,可怕至极的黑暗将无止无尽,永远持续下去,直到世界末日。她放下手枪,对自己说,她在最后一刻已改变主意。她把手枪放进手提箱。 巷子里漆黑一片,充斥着垃圾箱的气味。那年春天的下午,朗·贝克就是在这里遭人割喉,他的脖子像一张血淋淋的大嘴,在阳光下喃喃低语。朗·贝克就是在这里被人杀死的。她拿水罐砸那士兵的脑袋时,是不是也把他砸死了?巷子里黑森森的,她感到惊恐不已,心乱如麻。这时要有个伴该多好!要是能找到霍尼·布朗,跟他一起走该多好!但霍尼去了福克斯福尔斯,明天才会回来。或者,要是能找到猴子和耍猴人也行,和他们结伙出走该多好!突然,一阵急促的响声吓得她浑身一哆嗦。一只猫跳上垃圾箱,借着巷尾的灯光,黑暗中猫的轮廓模糊可见。她低声叫唤着:“查尔斯!”然后又叫:“查林那!”不过,那不是她的波斯猫。她跌跌撞撞地朝垃圾箱走去时,它哧溜一下逃走了。 她再也无法忍受又黑又臭的小巷子,拎起手提箱朝巷尾的亮光走去。她站在人行道旁,仍然躲在墙边的阴影里。要是谁能告诉她该怎么做、该往哪去、怎么去就好了!老嬷嬷的预言全部灵验——短暂的旅行,出发和归来,甚至连棉花包都算准了,因为从冬山回来的途中,一辆满载棉花的大卡车从他们的巴士旁经过。而预言中的那笔钱正装在父亲的钱包里,所以老嬷嬷所预见的命运她一一实现。现在她是不是应该再去一趟舒格维尔的那座房子,说她的运程已经走完,接下来该做什么? 阴暗的小巷外,僻静的街道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可口可乐霓虹灯广告牌在第二个路口闪烁发亮,一个女人在路灯下来回踱步,看样子在等什么人。一辆小轿车,车身很长,车窗紧闭,或许是辆帕卡德,从街上慢慢驶过,紧贴着路边滑行的样子让她想起黑社会的汽车,不由得往墙后靠去。接着,对面的人行道走过来两个路人。她心里有种感觉,仿佛突然擦亮了火花,那一瞬间她以为哥哥和新娘来找她了,他们现在就在那里。但这感觉只是一闪而过,她见到的那只是一对陌生夫妇从路旁经过。她感到胸口很空,而这空洞的深处,什么东西在沉甸甸地往下坠,压得她胃里难受,一阵恶心。她告诉自己要行动起来,抬脚走人。可是,她仍站在原地,闭上眼睛,将头抵在温热的砖墙上。 她最终走出了小巷,这时夜已很深。她思绪纷乱,想到什么都觉得是好主意,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念头。搭顺风车去福克斯福尔斯找到霍尼,或者给伊芙琳·欧文拍电报,约她去亚特兰大碰面,要不回去带上约翰·亨利也行,这样至少还有个伴跟她一起,不用只身一人闯荡世界。但是,这些想法全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都行不通。 种种可能性被否决,一切交织缠绕成一团乱麻,接着,她突然想起那名士兵。这次的想法不是一闪而过——它定在那里,挥之不去。她在想,永远离开小镇前,是否应该去一趟蓝色月亮,看看那士兵到底死没死。这想法一冒出来,她立刻觉得似乎不错,于是就朝前街走去。如果士兵没被她杀死,那么见了面该跟他说些什么呢?接下来的想法是怎么来的,她也说不清楚,但她突然觉得,不妨让士兵娶了她,然后两个人就能一起离开这里。他发疯前还是不赖的。这个新鲜主意来得突然,似乎说得过去。她想起被遗忘的一些预言,说她会嫁给一个浅发碧眼的男孩。那士兵就有一双蓝眼睛,头发是浅红色的。按照预言,她这么做不会错。 她加快了步伐。昨晚到现在仿佛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士兵的事还是有些没想明白。但她回想起旅馆客房里的静默,接着是前屋的抽风场面和当时的寂静气氛,还有车库后边的肮脏对话——这些七零八落的回忆在朦朦胧胧的意识中拼凑汇集,就像探照灯的光束汇聚到夜空的一架飞机上,于是灵光一闪,她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诧异中有了些许冷静。她站了片刻,然后迈步继续走向蓝色月亮。街上的店铺都已经打烊,为了提防夜贼,典当行的窗户用十字铁条锁上了。街上只有楼房外露天的木楼梯还亮着灯,此外就是蓝色月亮散射出来的绿光了。某个楼上传来吵闹声,街那头响起两个男人渐渐走远的脚步声。她不再去想那名士兵,刚才的发现让他淡出了她的脑海。她现在只知道,一定得找个人,任何人都可以,只要能与她结伴同行。因为她承认,自己实在害怕,不敢一个人独闯天涯了。 那天晚上她没能离开小镇,因为在蓝色月亮让警察给逮住了。她走进蓝色月亮时,怀利警官也在那里,她起先没看见,径直走到窗边,在桌旁坐下来,箱子放在身边的地板上。自动点唱机正播着一首低俗的蓝调,葡萄牙老板闭着眼睛站在那里,和着点唱机忧伤的音乐,手指在木柜台上敲敲点点。卡座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咖啡厅的蓝光让这地方看起来就像在海底一样。她没看见警察,直到他站在桌子旁边。她抬头望见他,那颗受到惊吓的心微微颤了一下,然后就平静下来。 “你就是罗伊·亚当斯的女儿,”警察道,她轻轻地点头承认,“我会打电话给总部说你已经找到,在这待着别动。” 警察走进后边的电话间。他正在叫囚车来抓她,要把她关进牢房,不过她并不在乎。士兵很有可能被她杀死了,他们循着蛛丝马迹全镇搜捕她。要不就是她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三折刀的事被警察发现了。他们为什么抓她,她心里还不清楚,漫长的春天和夏天她干了太多的坏事,数罪交叠成一种她无力去理解的罪孽。她的所作所为,她所犯下的罪,仿佛是别人所为——是很久以前的某个陌生人干的。她静静坐着,两腿紧紧地并拢,双手交叉握在膝头上。警察电话打了很久。她两眼迷茫地望着前方,只见两个人离开卡座,相互依偎着,开始跳起舞来。一名士兵“砰”地推开纱门,从咖啡厅走过去。她,不对,是她心底住着的那个陌生人,已将他认出来。他上楼时她在缓慢地思考,然后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地想,一个人长着那样一头红色的卷发,就像抹了水泥。接着,思绪又回到了监狱,她想起冷冰冰的豌豆和玉米面包,还有安了铁栅栏的牢房。警察打完了电话回来,走到她对面坐下来,问道: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那警察穿着蓝制服,是个大块头,所以一旦被抓,想撒谎或糊弄是办不到的。他脸色阴沉,额头又宽又矮,两只耳朵长得不对称——一只大一只小,一副烦躁不安的表情。他问她话时,眼睛并没看她的脸,而是漫无目的地看着她头顶的什么地方。 “我怎么到这里来了?”她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她突然把什么都忘了,最后只能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警察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就好像他站在长长的走廊那头对她说话。“你要到哪里去?” 此刻,世界变得如此遥远,远到弗朗西丝无法对它进行思考。在过去的日子里,世界在她眼里分裂、散漫,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而如今,世界如此浩瀚无边,平静而无趣。她与周围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演电影或参加海军不过是南柯一梦,永远也无法实现。她考虑了一番,说出一个她所知丑到极点的弹丸之地,在别人看来,逃到那个地方还不算大错特错。 “花枝。” “你父亲给警察局打电话,说你留了封信离家出走。我们查到他现在在汽车站,一会就过来接你回去。” 警察是父亲叫来的,她进不了监狱了。弗朗西丝竟然感到有些遗憾。其实进监狱不算太坏,至少可以对着墙乱砸一通,比囚禁在看不见的牢笼要强。世界遥不可及,她再也无法参与进去。夏日的惶惑再度来袭,她再次感到与世隔离——婚礼计划的泡汤让这种惶惑演变成恐惧。她曾感到身边的每个人都与她有着某种关联,她与他们能产生短暂的共鸣,就在昨天都是如此。弗朗西丝看见葡萄牙人在柜台后面跟着点唱机的音乐,手指仍做着弹钢琴的动作。他摇摆着身子,手指在柜台上不停地跳动,柜台那头的人连忙用手拦着玻璃杯。乐曲播放完毕,葡萄牙人两手抱在胸前。弗朗西丝眯缝着眼睛瞪了瞪他,想让他瞧过来。昨天,他是第一个听她讲述婚礼的人。然而,他摆出店主的姿态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圈店里,只是偶尔瞥了她一眼,仿佛他们毫无瓜葛。她向房间里的其他人看过去,他们也是如此,全都是陌生人。在幽幽的蓝光下,她感到有些眩晕,仿佛溺水一般。最后,她凝视着警察,他终于看她了。他那双眼睛毫无神采,像玩偶娃娃的陶瓷眼睛,里面映照出她那张怅然若失的面孔。 纱门突然被拉开,警察说:“你爸爸来了,带你回家。” 对那次婚礼,弗朗西丝从此不再提起。季节更替,天气也变了。弗朗西丝已满十三岁,生活也发生了不少变故。他们快要搬家了,头一天,她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度过,这是贝蕾妮丝在她家过的最后一个下午。她跟父亲要和派特姑妈及尤斯塔斯姑父搬到一起住,新家位于镇子的新郊区。事情定下来以后,贝蕾妮丝就提出要辞职,说她或许还是要嫁给T.T.了。这是十一月底的某天下午,落日将东边的天空染成一片殷红。 弗朗西丝回到厨房,因为其他屋子全都搬空了。家里的家具让货车全部搬走,只有楼下卧室的两张床和厨房里的一些厨具还留在那,等到明天再搬。很多天以来,弗朗西丝第一次重新回到厨房,单独和贝蕾妮丝一起打发午后的时光。厨房已不是夏天的那间厨房,那年夏天仿佛已过去很久很久。墙上的涂鸦不见了踪影,墙被重新粉刷过了。破败的地板被铺上一层新油毡。因为没人和贝蕾妮丝一起吃饭,所以连桌子的位置也变了,被移到后边靠墙放着。 厨房完全变了样儿,透着点现代感,房间里没留下任何与约翰·亨利·韦斯特有关的东西。尽管如此,有几次她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存在,阴郁而灰暗,徘徊不去。每到这时,房间就突然陷入沉寂——沉寂中仿佛有人在无声地叙说着什么。同样,每次提起或想起霍尼时,房间也会陷入沉寂。因为霍尼被判八年徒刑,正在外地服刑。十一月底的这天下午,厨房再度陷入沉寂。这时候,弗朗西丝正在做三明治,费尽了心思想把它们切得漂亮一点。因为玛丽·利特尔约翰五点要过来。弗朗西丝望着贝蕾妮丝,她穿着一件绽线的旧毛衣,慵懒地靠在椅子上,两只胳膊耷拉下来,膝盖上搭着多年前鲁迪送给她的那条皱皱巴巴的狐狸皮,它看上去十分单薄,上面的毛黏在一起,狐狸的小尖脸显得狡诈而阴郁。炉子里红红的火焰在跳动,将变幻不定的光影洒满整个屋子。 “我最近对米开朗基罗着了迷。”她说。 玛丽五点会过来吃晚饭,晚上在家过夜,然后明天搭面包车到他们的新家去。玛丽喜欢收集名家的画作,把它们粘贴在美术本里。她们一起读诗人丁尼生的诗作。玛丽想当大画家,而弗朗西丝想当大诗人,或者成为雷达方面的顶级高手。利特尔约翰先生曾经在拖拉机厂上过班,战前他们一家在国外生活。等到弗朗西丝十六岁,玛丽十八岁,她们就结伴一起去环游世界。弗朗西丝把三明治摆在盘子里,再配上八块巧克力和一些盐焗果仁。这些是她为两个人准备的夜宵,等十二点到床上去吃。 “我跟你说过,我们俩准备一起去环游世界。” “玛丽·利特尔约翰,”贝蕾妮丝怪声怪气地说,“玛丽·利特尔约翰。” 贝蕾妮丝欣赏不了米开朗基罗,也听不懂诗歌,更没法理解玛丽·利特尔约翰。起初对这个问题她们还争吵过。贝蕾妮丝说玛丽粗鲁笨拙,又白又肥像块棉花糖,为此弗朗西丝和她吵得不可开交。玛丽黄棕相间的头发梳成长长的辫子,用橡皮圈束起来,有时是丝带,辫子放下来几乎能当垫子坐。她有着棕眼睛,黄睫毛,啃指甲时手背露出肉涡儿,胖乎乎的,手指突然收细,指甲尖儿粉粉的。利特尔约翰一家是天主教徒,贝蕾妮丝甚至对这点也愣是看不惯,说什么罗马天主教徒都喜欢搞偶像崇拜,想让教皇来统治世界。但对弗朗西丝来说,正是这种差距,让她的孤独感和无声的恐惧感画上句号,爱的奇迹得以实现。 “我们这样讨论某个人是没有用的,你根本就不可能理解她。你没有这个能力啊。”她以前也曾经这样和贝蕾妮丝说过,从她黯然失色的沉默眼神她看出,这话伤到她了。现在她又重复了这番话,因为贝蕾妮丝说玛丽的名字时那语气令她冒火,不过话一出口她又有些于心不忍。“不管怎么样,玛丽偏偏把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这是我人生中最荣幸的事情。我!在所有人中!” “可我说她什么坏话了吗?”贝蕾妮丝反问,“我只不过是说,一看见她坐那里啃那些猪尾巴,我就紧张得很。” “辫子!” 一群大雁伸展着矫健的双翅,排成一行从院子上空飞过。弗朗西丝走到窗户边。早晨,外面结了霜冻,枯萎的黄叶和邻居家的屋顶都镀上一层银,连朽败的葡萄架上仅剩的几片叶子也染成银色。她转身对着厨房时,那沉寂悄然而至。贝蕾妮丝用胳膊撑着膝盖,头埋进手里,那只血丝斑驳的眼睛愣愣地望着煤桶。 十月中旬,两次变故差不多同时发生。当时,弗朗西丝在那之前两周的一次有奖销售活动上认识了玛丽。那正是蝴蝶飞舞在秋花间的季节,白蝴蝶、黄蝴蝶,数也数不清。庙会也是在那段时间举行。先是霍尼出事。有天晚上,他瘾犯了,就是吸食了那种被人称作大麻或雪花的东西。他闯进那家卖货给他的白人杂货店,歇斯底里地想多搞点来。他被关进监狱,等着审判。贝蕾妮丝东奔西走,筹钱找律师,想获准去探监。她第三天才回来,累得精疲力竭,眼睛里出现了红血丝。她说她头痛。约翰·亨利·韦斯特埋头伏在桌子上,说他也头痛。但谁也没有在意,以为他在鹦鹉学舌。“一边去,”她说,“我没心情和你开玩笑。”这是他在厨房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后来回想起来,贝蕾妮丝觉得这是上帝在惩罚她。约翰·亨利得了脑膜炎,过了十天就死了。直到这一切都结束,弗朗西丝还丝毫不愿相信他会死。那正是最好的季节,大雏菊开放,蝴蝶飞舞。每天空气清新明净,碧空如洗,犹如波光水色。 他们一直不许弗朗西丝去探望约翰·亨利,但贝蕾妮丝每天都去给护士帮忙。她傍晚会回来一趟,透过她沙哑嗓音的讲述,约翰·亨利·韦斯特的事显得不像真的。“我想不通为什么要让他这样受苦。”贝蕾妮丝说。弗朗西丝无法将受苦这个词和约翰·亨利联想到一起。这个词令她胆怯退缩,犹如面对内心那深不见底的黑洞。 当时正值庙会时节,街上挂着长长的横幅,庙会在广场上举办了六天六夜。弗朗西丝去过两次,两次都跟玛丽一起。她们差不多把所有东西都玩了一遍。能骑的骑了,能坐的坐了,唯独没进怪人屋,因为利特尔约翰太太说畸形人太可怕,盯着看怪吓人。弗朗西丝给约翰·亨利买了一根拐杖,还把抽奖得到的小地毯也捎给他。但贝蕾妮丝说他再也用不上了,这些话听起来令人害怕,有些不真实。晴朗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贝蕾妮丝的话也变得越来越吓人。弗朗西丝听她说话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惊骇,但总有些难以置信。约翰·亨利惨叫了三天,他的眼珠深深地陷了进去,已经完全失明了。最后,他躺在那里,头朝后仰着,再也没有力气叫出来。庙会结束后的那个星期二,他死了,那是一个金色的早晨,蝴蝶最多、天气最晴朗的一天。 在此期间,贝蕾妮丝请到一位律师,去监狱里探视了霍尼。“不知道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她老是说,“霍尼摊上了事儿,现在又是约翰·亨利。”直到此时,弗朗西丝还是有些难以相信。但到了那天,约翰·亨利被送往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查尔斯大叔也葬在那个地方,她直到看见棺材才真正明白过来。有一两次,他在噩梦中造访了她,像个从百货公司橱窗里逃出来的假孩子,两条蜡腿僵硬地走着,只有关节在动,蜡脸干瘪皱缩,惨淡地涂着颜色。他朝她走来,直到恐惧将她惊醒。不过,这样的梦只做过一两次。现在,她白天的时间被雷达、学校和玛丽·利特尔约翰挤满。回忆中的约翰·亨利更多是以前的模样,如今她已经很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只有在薄暮时分,或房间里特别寂静时,他才偶尔出现在那里——阴郁灰暗,徘徊不去。 “我去学校经过珠宝店,爸爸收到一封贾维斯的来信。他在卢森堡,”弗朗西丝说,“卢森堡,你不认为这个名字很好听吗?” 贝蕾妮丝振作起精神:“嗯,宝贝儿。它让我想起肥皂水。不过这名字是挺好听的。” “新房子有间地下室,还有个洗衣间,”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等我们一起环游世界时,很可能会经过卢森堡。” 弗朗西丝回到窗边。快到五点了,天边红霞褪去。地平线最后那抹清冷的光亮也渐渐消逝。冬天就是这样,入夜很快。“我简直迷上了——”话还没说完,房间里的沉寂被打破,幸福如电流般传遍全身,她听见了门铃在响。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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