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布谷鸟的呼唤 作者:J.K.罗琳 内容简介 雪夜,一个麻烦缠身的女模从伦敦上流社区的一处阳台坠落。她被认为是自杀。但她的哥哥怀疑另有隐情,于是请私人侦探科莫兰 斯特莱克调查。 斯特莱克是个身心曾遭重创的退伍军人,生活一团混乱。这个案子化解了他的财务危机,但他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他深入女模复杂的世界,黑暗的真相一一浮 出水面,而他离致命危险也越来越近 这是部引人入胜而优雅的推理小说,弥漫着浓郁的英伦气息:梅菲尔区高尚静谧的街景,东区的后街酒吧,喧嚷的苏荷区。《布谷鸟的呼唤》是部杰作,侦探科莫兰 斯特莱克的首秀,由J.K.罗琳化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思书写。 序言 悲哀的是,声名使不幸人尽皆知。 ——卢修斯·阿克奇乌斯[1],《忒勒福斯》 街上,嗡嗡声不绝于耳,好像有无数苍蝇在飞。警察把守着路障,路障后面聚集着大量狗仔队:长枪短炮准备就绪,呼出的气息犹如升腾的蒸汽。雪花不断飘落在帽子和肩上,戴着手套的指头不停地擦拭镜头。不时响起一阵断断续续的喀嚓声,那是狗仔队为打发等待时的无聊,在拍摄路中间的白色帆布帐篷、帐篷背后那栋红砖公寓大楼的入口和顶楼阳台,死者就是从顶楼阳台掉下来的。 挤成一堆的狗仔队后面,停着好几辆白色面包车,车顶架着巨大的碟形天线。面包车周围站着许多记者,叽里咕噜讲个不停——有些是外语。记者中间,头戴耳机的音效师不时走来走去。录影间歇,那些记者不停地跺脚,并捧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暖手——咖啡装在纸杯里,是从几条街之外那家拥挤的咖啡馆买来的。为打发时间,那些头戴羊绒帽的摄影师开始拍摄狗仔队的背影、出事的阳台、遮掩尸体的帐篷,然后调整角度,拍摄整个现场——现场位于梅菲尔区的一条街上,街道两旁分布着成排乌黑发亮的大门,门前都有带柱子的白色大理石门廊,大门两侧分布着修剪整齐的灌木;大雪纷飞的凌晨,原本静谧的街道突然变得一片混乱。十八号楼的大门口拉起了警戒线。从街上能瞥见楼内门厅里的警察、身穿白衣的法医。 各家电视台得知这条消息已经几个小时了。街道两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围观者,逼得警方增派了警力,维护现场。有些围观者是特意过来的,有些则是上班途中路过。许多人离开之前,高举手机,对着现场一阵狂拍。有个小伙子不清楚到底哪个才是出事的阳台,干脆把所有阳台轮着拍了一遍,连中间那个阳台也拍了,尽管那个阳台上摆着三盆修剪整齐、枝叶茂盛的球形灌木,几乎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一群女孩对着摄像机镜头,把鲜花交给警察。由于尚未决定该放在什么地方,警察把那些花放到警车的后部。整个过程中,警察显得局促不安,因为知道摄像机会拍下他们的一举一动。 二十四小时新闻电视台派来的记者,根据所知的为数不多的几条信息,源源不断地发布各种评论和推测。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从她的顶层豪华公寓掉落。大楼保安报了警……” “……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任何打算移动尸体的迹象。这使有些人猜测……” “……没有说她坠楼时是否单身一人……” “……几队人已经进楼,将展开彻底搜查。” 帐篷里亮起冰冷的灯光。两个男人蹲在尸体旁,准备把尸体装进运尸袋——终于要移动尸体了。雪地里留下些许血迹,是从死者头部流出的。脸摔得变了形,而且肿得非常厉害:一只眼睛变成一条缝,另一只眼睛上下眼皮肿得老高,只看得到一小块黯淡的眼白。灯光下,死者亮晶晶的上衣闪闪发亮,看着非常瘆人,好像她恢复了呼吸,或正在绷紧肌肉,准备站起来。纷飞的雪花簌簌地飘落在死者头顶的帆布帐篷上。 “救护车他妈的还没来啊?” 探长罗伊·卡佛挺着啤酒肚,脸呈腌牛肉的颜色,衬衫腋窝处总是有一圈汗渍。他是个急性子,几小时前就已经不耐烦了。这会儿,卡佛的火气越来越大——他在这里的时间几乎跟尸体躺在街上的时间一样长了;他的双脚冻得没了知觉,脑袋又饿得发晕。 “救护车还有两分钟就到。”探员埃里克·沃德尔拿手机贴着耳朵,走进帐篷,心不在焉地回答上司,“我去给救护车安排停车的地方。”沃德尔年轻英俊,有一头浓密的波浪形棕发。此刻,他的头发上结了一层冰霜。 卡佛嘟哝一声,火气更大了,因为他发现,沃德尔看到有摄像机在场显得非常亢奋。两人基本上都待在帐篷里,很少出去。卡佛觉得,一有机会出去,沃德尔就磨磨蹭蹭,不想进来。 “尸体一运走,他们就会离开了。”沃德尔仍望着外面的摄像机,说道。 “要是我们仍然把这里搞得像他妈的凶杀现场一样,他们是不会走的。”卡佛气冲冲地反驳。 沃德尔没有答话,但卡佛还是发作了。 “可怜的婆娘跳楼了。没有一个人看到。你所谓的那个目击者吸可卡因吸成了疯——” “救护车来了。”说着,沃德尔不顾卡佛的反感,再次溜出帐篷,然后站到所有摄像机的面前,等待救护车到来。 这条爆炸性新闻把其他诸如政治、战争、灾难等方面的新闻全都挤到一边,而关于这条新闻的所有报道均附有死者生前的照片——照片里的姑娘面容俊俏,体态婀娜。短短几个小时里,为数不多的几条已知信息就像病毒扩散一样,迅速传遍世界的各个角落。公众对下面的话题议论纷纷:死者有个明星男友;独自一个人回家;有人听到尖叫声;跳楼自杀…… 她男友忙不迭地躲进戒毒所,但警方的态度仍然捉摸不透。她死的头天夜里跟她在一块的人遭到记者的纠缠。报纸和电视铺天盖地地报道相关新闻。有个女人发誓,就在死者坠楼前,她听到死者跟人争吵了片刻。结果,那女人借此红了一把——她的照片上了报纸和电视,跟那个漂亮姑娘的照片摆在一起,只是尺寸相对小些。 但接着,令世人大失所望的是那个目击者被证实是在说谎,也躲进了戒毒所,但那个著名的头号嫌疑人却再次露面了。这两个人好像晴雨匣里的男女人偶似的:一个出来,另一个就得进去,永远不可能同时待在外面。 所以,最终的结论仍是自杀。在一片惊愕中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关于死者的故事再度掀起一阵小小的波澜。众多评论家撰文称,她凭借狂野与美貌获得超级巨星的光环,但因精神错乱、情绪不稳,无法承受这样的光环;她出入的圈子淫乱、奢靡,导致她不断堕落;堕落使本来就脆弱的她彻底崩溃。那些评论家利用她的故事,幸灾乐祸地进行僵硬的道德说教。鉴于许多评论家把她比作伊卡洛斯[2],《私家侦探》为此特意增开了一个专栏。 最后,世人对此终于失去兴趣,就连记者也无话可说了,但太多的话已经被说过了。 [1] 阿克奇乌斯(公元前170年-前86年),古罗马诗人和学者。 [2] 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使用蜡和羽毛所造的双翼逃离克里特岛时,因飞得太高,双翼上的蜡遭太阳融化,结果跌落水中丧生。 第一部 在厄运面前, 最不幸的是曾经幸福的人。 ——波伊提乌,《哲学的慰藉》 一 一觉醒来,罗宾·埃勒克特深信自己会一辈子记着这一天。虽然在二十五年的人生中也算见过世面,但在此之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半夜十二点多,在皮卡迪利广场中央爱神厄洛斯的雕像前,处了很久的男友马修向她求婚了。征得同意后,欣喜若狂的马修坦白道,他本打算在他们刚吃了晚餐的那家泰国餐馆求婚的,可没想到旁边坐了一对夫妻。那对夫妻闷声不响,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所以,他提议去黑魆魆的街上逛逛,但罗宾表示反对,理由是他们俩明天都得早起。最后,马修灵光一闪,带着一头雾水的罗宾向厄洛斯雕像走去。雕像的台阶上,三个流浪汉缩着身子,挤在一块,轮流喝着一瓶像是工业酒精的东西。马修本是慎重的人,那天却一反常态,在寒风中单膝下跪,当着三个流浪汉的面,向她求婚了。 罗宾觉得,这是史上最完美的求婚。马修甚至准备了戒指,装在衣服口袋里。这是枚镶着两颗钻石的蓝宝石戒指,此刻就戴在她手上,大小正合适。进城的路上,她把戴戒指的手搁在腿上,一直盯着那枚戒指。现在,她和马修有故事可说了——一个有趣的家庭故事,可以讲给孩子们听。在这个故事里,马修的计划出了岔子(她很高兴马修做了计划),但最后灵机一动,完成了求婚。她爱台阶上的流浪汉、空中的月亮,和单膝下跪、紧张不安的马修;她爱厄洛斯雕像、破旧的皮卡迪利广场和他们返回克拉珀姆的家所坐的黑色出租车。她已在伦敦住了一个月,但尚未喜欢上伦敦。不过现在,她几乎爱上了伦敦的一切。地铁里,她周围挤满了脸色苍白、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的上班族。就连他们似乎也染上了戒指的光彩。她用拇指摩挲着戒指的白金底部,出了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走进三月寒冷的阳光中。想到可以在午餐时间去买几本新婚杂志看看,她不由感到一阵兴奋。 罗宾边看右手上的一张纸,边避开正在施工的路段,在牛津街择路而行。一路上,她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不管按照什么标准,罗宾都算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曼妙;快步疾走时,略带金黄的红色长发犹如波浪上下起伏;因为寒冷,白皙的脸庞冻得红通通的,更显妩媚。她将开始为期一周的文秘工作,今天是第一天。自从来伦敦和马修同居后,她一直四处打零工。不过,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用她的话说,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机会正在等着她。 打零工最烦人的是老得找那些工作地点。来伦敦之前,她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生活。和那个小镇相比,伦敦显得又大又复杂,令人找不到北。马修告诉她,别到哪儿都捧着城市街道图,让人以为是外地来的游客,好欺负。所以,她经常借助粗糙的手绘地图找路。这些手绘地图是临时工中介公司的一个人给她画的。不过,她并不认为这能让自己看着更像土生土长的伦敦人。 道路施工处围的金属路障和蓝色隔离墙遮住了纸上所画的半数标志物,使罗宾认路的难度大大增加。她沿着一栋高耸的办公楼,穿过破损的路面,朝丹麦街的大致方向前进。根据纸上标注,此楼名为“中央大厦”。往上看去,整栋楼好像一块巨大的华夫饼,表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一模一样的格子窗。 罗宾穿过名为丹麦胡同的小巷,来到一条小街上。小街两旁尽是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商铺,橱窗里摆满各种音乐器材:吉他、电子琴以及各种跟音乐有关的小玩意儿。这条街的路面也有个大洞,用红白相间的路障围着。看到罗宾经过,身穿反光服的工人们吹起挑逗的口哨,罗宾假装没听见。接着,她几乎是在无意间发现了此行的目的地。 罗宾看了看表。她一如往常地考虑到可能迷路而多留了些时间,所以早到了一刻钟。她要找的办公楼就位于十二号咖啡酒吧的左边,黑色的大门看着毫不起眼。三楼对应的门铃旁,用胶带粘着张破烂的格子纸,纸上写着办公室主人的名字。换作平时,手上没戴闪闪发亮的新戒指,她可能会对眼前的景象心生鄙夷。但今天,脏兮兮的破纸和斑驳的大门就像昨夜的那三个流浪汉,让她觉得充满诗情画意。罗宾又看了看表。蓝宝石戒指闪闪发亮,看得她心脏怦怦直跳——真想一辈子盯着这颗蓝宝石啊!在一阵巨大的幸福中,她决定提前上楼,向雇主表现自己的工作热情,尽管这工作毫无价值。 罗宾伸手正要按门铃,黑色的大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女人冲出来。刹那间,两人四目相对,并都做好了相撞的准备。这个幸福的早上,罗宾的感觉异常敏锐。只是匆匆一瞥,那张白皙的脸就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们成功地避开对方,几乎是擦身而过。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女人急匆匆地冲上街,拐了个弯,消失在视野中后,罗宾觉得自己能清晰地回忆出那人的模样。她之所以对那张脸印象深刻,不仅是因为那人容貌出众,更是因为那人表情极为奇怪:怒气冲冲却又一脸快感。 罗宾抢在大门关上之前进了黑乎乎的楼梯井。楼梯井中间有台小得像鸟笼的老古董电梯,围绕电梯盘旋而上的,是同样古老的金属楼梯。罗宾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拾级而上,以免高跟鞋跟卡进金属台阶的缝隙里。二楼楼梯口有扇门,门上挂着镶有边框、贴有保护膜的广告画,广告画上面写着“克劳迪制图工作室”几个字。罗宾经过那扇门,继续向三楼前进。一直走到三楼的玻璃门前,她才终于发现雇主是做什么工作的,因为在中介公司,谁也没跟她提过雇主的情况。眼前的玻璃门上刻着大门外门铃旁那张纸上的那个名字:C·B·斯特莱克,而名字下方刻着“私家侦探”四个字。 罗宾一动不动地站着,微张着嘴,感到无比惊讶。认识她的人谁也不会理解她此刻的心情。罗宾打小就有一个梦想,但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是马修。没想到,今天居然梦想成真了。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她认为这也跟那天的幸运、马修以及那枚戒指有关,尽管仔细想想的话,这几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罗宾边想边慢慢地走到玻璃门前,然后伸出左手(在昏暗的楼里,她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失去了光彩),准备去开玻璃门。但没等她碰到门把手,玻璃门就猛地打开了。 这次不再是擦身而过了。一个十六英石[1]重、衣冠不整的男人冒冒失失地冲出来,重重地撞到罗宾的身上。罗宾被撞得重心不稳,猛地向后倒去。她的手提包脱了手,两条胳膊一阵狂挥,整个人眼看就要掉下高度足以致命的楼梯井了。 [1] 一英石等于六点三五千克。 二 斯特莱克承受住了撞击。听到一声尖叫后,他本能地做出了反应:飞快地伸出一条长臂,连衣服带肉,一把抓住对方身上的某个部位;听到第二声尖叫——疼痛的尖叫后,他猛地一拽,把女孩拉回坚实的地面。女孩的尖叫声仍在几面石墙之间回荡。斯特莱克听到自己大喊了一声:“天哪!” 女孩痛得缩成一团,靠在办公室的门上,轻声抽泣。她身体倾斜,一只手从外套领口伸进衣服里面,捂着胸部。看她的样子,斯特莱克推断自己刚才抓住的,是对方大而结实的左侧乳房。浓密而亮丽的金色卷发把女孩涨红的脸蛋遮住了大半,但斯特莱克能看见泪水正从那只没被遮住的眼睛里流淌下来。 “见鬼——对不起!”斯特莱克的声音在楼梯井回荡,“我没看见你——没想到门外会有人……” 在他们的脚下,楼下办公室那个古怪、孤僻的平面设计师大声喊道:“上面怎么了?”紧接着,楼上又传来听不太清的嘟哝声。楼下酒吧的老板住在斯特莱克办公室上方的阁楼里,此刻正在睡觉。他们打搅了酒吧老板的美梦,甚至可能把他吵醒了。 “进来吧……” 由于女孩靠在办公室的门上,为避免不小心碰到她,斯特莱克用指尖推开门,领她进了办公室。 “没事吧?”楼下的平面设计师怨声怨气地喊道。 斯特莱克砰地关上办公室的门。 “我没事。”罗宾背对斯特莱克,用哆嗦的声音撒谎道,但仍弓着身子,捂着胸部。片刻之后,她直起身子,满脸通红、眼泪汪汪地转了过来。 撞她的人是个彪形大汉:身材高大,毛发浓密,肚子微微鼓起,活像大灰熊。他的一只眼睛又青又肿,眉毛底下破了皮。左脸和粗壮的脖子右侧(皱巴巴的衬衫衣领敞开)分布着一道道边缘发白、肿得高高的抓痕,流出的血液已经凝结。 “您是斯——斯特莱克先生吗?” “是的。” “我——我是临时工。” “什么?” “临时工,‘应急’中介公司派来的。” 中介公司的名字并未扫除他脸上的疑惑。他们紧张而戒备地望着对方。 科莫兰·斯特莱克刚刚度过了改变他人生的十二个小时。和罗宾一样,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昨晚发生的事。眼前这个身穿整洁米黄色大衣的女孩,像是命运女神派来嘲笑他的,因为他的人生正一步步滑向万丈深渊。他根本没打算再找临时工。他解雇前一个临时工的目的,就是想终止跟中介公司所签的合同。 “他们派你来干多久?” “先干一个星期。”罗宾回答。在此之前,她从未遇到过如此冷淡的雇主。 斯特莱克在心里快速计算了一下。他本来就已经透支了,中介公司一星期的高额费用会让他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可能陷入永远也无法偿清的境地。这甚至会成为他最大债主一再暗示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好意思,失陪一下。”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接着右转,进了又小又黑的卫生间。插上门背后的插销后,他对着洗手池上方那面污迹斑斑的碎镜子照了起来。 镜子里那个跟他对视的人完全谈不上英俊。斯特莱克额头又高又凸,鼻子扁阔,眉毛浓黑,活像年轻时的贝多芬,而且还是打拳击的贝多芬。整张脸上,只有那对青肿的眼睛还过得去。头发浓密而蜷曲,显得异常蓬松——这让他小时候得到过不少绰号,而且有人叫他“阴毛头”。他今年三十五岁,但看着要比实际年龄老很多。 斯特莱克塞上池底的塞子,将脏兮兮的破洗手池放满冷水,然后深吸一口气,把突突直跳的脑袋整个浸入水中,泡了十秒钟,享受那片刻的冰凉、黑暗和宁静。池里的水溢出来,落到鞋面上,但他毫不理会。 昨晚发生的事一幕幕地闪过斯特莱克的脑海:他把三个抽屉的东西倒进背包,与此同时,夏洛特在一旁冲他大喊大叫。他从门口回头望夏洛特,结果眉骨被烟灰缸砸中。他徒步穿过漆黑的城市,来到办公室,然后在写字台上趴了一两个小时。凌晨,夏洛特一路来到办公室,大吵大闹,撂下在公寓没来得及说的最后几句话。抓破他的脸后,夏洛特跑出办公室,他决定任由她走。接着,他决定去追夏洛特,但一出门就撞上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救了她还得安慰她。 斯特莱克从冰冷的水中抬起头,长舒一口气。他的头和脸感到既麻木又刺痛,非常舒服。他用挂在门背上的硬邦邦的毛巾擦干脸,再次审视镜子里那个阴郁的自己。抓痕上的血迹洗干净了,整张脸看着活像皱巴巴的枕头。这会儿,夏洛特可能已经走到地铁站了。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原因是,他生怕夏洛特做出什么蠢事,其中包括卧轨自杀。二十五六岁那会儿,在一次天翻地覆的争吵之后,夏洛特曾爬上一处楼顶,然后摇摇晃晃地站在上面,要跳楼自杀。也许,他应该感谢这个女孩使自己没有追成夏洛特。经过凌晨的那场争吵,他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这一次,他们彻底结束了。 敞开湿漉漉的衣领后,斯特莱克拉开生锈的插销,走出卫生间,回到办公室。 楼外的街上响起气压式钻机的声音。罗宾背对着门,站在写字台前。发觉斯特莱克进门后,她迅速抽出放在衣服里面的手。斯特莱克知道她刚才又在揉胸部了。 “你的——你没事吧?”斯特莱克问。他尽量避免去看对方的伤处。 “我没事。听着,要是您不需要我的话,我走就是了。”罗宾义正词严地说。 “谁说的——我需要你,非常需要,”斯特莱克听到自己言不由衷地说,“一个星期——好的,可以。嗯——邮件在这里……”他一把捡起门垫上的信件,扔到空无一物的写字台上。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抚慰对方,“呃,你只要查收信件,接听电话,收拾收拾东西就行——电脑密码是‘Hatheril123’,我给你写下来……”在罗宾警惕而怀疑的目光下,他写下电脑密码,“给——我去里面了。” 斯特莱克大步走进里间办公室,关好门,面对空无一物的写字台,一动不动地盯着写字台底下的背包。他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个背包里。因为虽然还有十分之九的东西留在夏洛特的公寓里,但他怀疑可能永远也见不着了。不到中午,那些东西就会遭受火烧、刀砍、手撕、漂白剂浸泡或被丢到街上。楼下的街上,钻机的噪音响个不停。 债务如山,无法偿清。无法偿清债务将会很快引发可怕的后果。离开夏洛特将导致无法预料却又无法避免的恶果,而且这恶果迫在眉睫——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一会儿担心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感到心烦意乱。 斯特莱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坐回到昨晚后半夜睡觉所坐的办公椅上。从薄薄的隔断墙另一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毫无疑问,那个临时工正在开电脑。不用多久,那人就会发现他已经三周没有收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邮件了。接着,那人会按他的要求打开所有催促还款的最后通牒。斯特莱克感到筋疲力尽,浑身酸痛,饥饿难耐,最后再次趴倒在写字台上。他面部朝下,双臂抱头,捂住耳朵,以免听到隔壁传来的声音——隔壁,一个陌生人正在一步步揭他的丑。 三 五分钟后,门上传来一阵敲门声。快要睡着的斯特莱克猛地坐直身子。 “对不起。” 刚才,迷迷糊糊中,斯特莱克又下意识地想起了夏洛特。再次看到这个陌生女孩,他大吃一惊:女孩脱掉了大衣,只穿着合身的米色紧身毛衣,显得非常性感。在接下来的说话过程中,斯特莱克一直把目光停留在女孩的发际,不敢看对方身上的其他地方。 “嗯?” “来了一位客户。要带他进来吗?” “来了什么?” “一位客户,斯特莱克先生。” 斯特莱克盯着女孩,愣了几秒,同时在心里回味着女孩的话。 “对,好的——不,请先给我两三分钟时间,桑德拉,然后再带他进来。” 女孩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 斯特莱克愣了一下,纳闷自己为什么叫她桑德拉,然后一跃而起,开始收拾,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穿戴整齐,闻起来没有异味。他钻到写字台底下,从背包深处抓出一支牙膏,张开嘴,挤入三英寸。在卫生间他发现领带弄湿了,衬衫正面溅上了点点血渍,于是立刻连撕带扯,解下领带,脱掉衬衫。一时间,纽扣乱飞,碰在墙壁和文件柜上,噼啪作响。接着,他从背包里扯出一件皱巴巴的干净衬衫,手忙脚乱地穿上,最后把背包塞进空文件柜的背后。做完这一切,他急忙重新坐下,并检查了一下眼角有没有眼屎。整个过程中,他一直在想,这个所谓的客户是否真是来找自己办事的,事后又是否会用真金白银支付服务费。十八个月来,斯特莱克的财政状况日益恶化。在此期间,他逐渐明白,自己担心这两个问题绝非杞人忧天。直到目前,他仍在向两个客户追讨所欠的服务费,还有个客户甚至分文不付,因为斯特莱克的调查结果不是他想要的。他背负的债务越来越多,本地区的租赁评估可能会使他失去租赁办公室的资格——这间位于市中心的办公室是他好不容易才租到的,而且斯特莱克现在根本没有闲钱请律师。最近一段时间来,他被逼得实在走投无路,老是幻想动用各种简单粗暴的手段讨回拖欠的款项。他真恨不得提上一根棒球棒,去吓唬吓唬欠钱的人中那几个厚颜无耻的无赖,看看他们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模样。 门再次打开了。斯特莱克连忙放下正在掏鼻孔的食指,坐直身子,使自己看起来显得精神而警觉。 “斯特莱克先生,这位是布里斯托先生。” 跟着罗宾进来的客户,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富即贵。那人长得倒不怎么样,上嘴唇很短,露出几颗大门牙,活像兔子。皮肤呈土黄色。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看就知道是近视眼。但他的穿戴不同寻常,深灰色的西装做工非常考究,泛着光泽的浅蓝色领带以及手表、鞋子,看着也都非常名贵。 这人的衬衫洁白而挺括,相形之下,斯特莱克身上的衣服显得更加皱巴巴。为从身形上找回点自信,斯特莱克站了起来(他身高达六英尺三),伸出毛茸茸的手,努力摆出忙得顾不上洗衣服的神情,使自己在穿着讲究的来人面前不至过于尴尬。 “幸会幸会,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 “我叫约翰·布里斯托。”那人跟斯特莱克握手,说道。他说话温文尔雅,声音很好听,但口气带着犹豫。他的目光停留在斯特莱克那只青肿的眼睛上。 “两位先生喝茶还是喝咖啡呢?”罗宾问。 布里斯托说要一小杯纯咖啡,斯特莱克没有回答。他刚瞥见办公室外间门边的破沙发上坐着个年轻姑娘,眉毛浓密,身穿过时的粗花呢西装。简直难以置信,竟然一下子来了两个客户。该不会是中介公司派来了两个临时工吧? “您呢,斯特莱克先生?”罗宾问。 “什么?哦——纯咖啡,请加两块糖,桑德拉。”斯特莱克回答。“桑德拉”三字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看到罗宾关门时撅了撅嘴。直到这时他才突然想起,办公室里没有一点咖啡和糖,甚至连杯子也没有。 布里斯托受邀就座后,扫视一圈破旧的办公室,斯特莱克猜他大概会对这个办公室感到失望。这人看上去既紧张又羞愧,像是疑心妻子出轨的丈夫,但身上透着一丝威严,不过这主要是因为那身名贵的行头。斯特莱克在想,布里斯托是怎么找上门的。鉴于他唯一的客户没有任何朋友(关于这一点,那个女客户老是在电话里向他哭诉),布里斯托不可能是别人介绍来的。 “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吗,布里斯托先生?”斯特莱克靠在椅背上问。 “是——呃——其实,我想确认一下……我觉得我们以前见过。” “真的?” “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毕竟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记得你好像是我弟弟查理的朋友。查理·布里斯托,你还有印象吗?他死了——出意外死的——九岁的时候。” “啊!”斯特莱克说,“查理……对,我记得。” 关于查理这个人,他确实印象深刻。斯特莱克的童年坎坷而漂泊,经常转学。因此他结交了许多朋友,查理·布里斯托就是其中一个。当时,斯特莱克刚转学到伦敦的一所学校,而很不安分、无所顾忌但讨人喜欢的查理是一帮哥儿们中的“老大”。查理只看了个子高大、说话带着浓重康沃尔口音的斯特莱克一眼,就立刻宣布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二当家”。接下来的两个月,两人成了铁哥们,一块干了很多坏事。童年时的斯特莱克总是羡慕其他孩子家里井井有条、其乐融融,羡慕他们可以多年拥有自己的卧室。他对查理的家记忆犹新——房子富丽堂皇,附带一大片阳光灿烂的草坪和一个树屋,查理的母亲还会给他们做冰镇柠檬汁。 但接着,斯特莱克遭遇了有生以来令他感到最为震惊的事。那年复活节假期过后的开学第一天,班主任告诉他们,查理死了,永远不会回学校了。查理在威尔士度假时,在采石场边上骑车,结果摔下了悬崖。班主任是个尖酸刻薄的老太婆,当时忍不住对全班同学说:“大家都知道,查理经常不听大人的话。大人们明确告诫过他别去采石场附近骑车,但他就是不听,也有可能是为了卖弄自己的车技。”说到这里,那老太婆不得不打住,因为第一排的两个女生抽抽嗒嗒地哭了起来。 从那天起,一看到或想到采石场,斯特莱克脑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金发男孩的笑脸。接着,那男孩的身体就会变得四分五裂。这么多年来,想起那个巨大的黑洞、那处陡峭的悬崖和那块导致查理出事的石头,斯特莱克总会不寒而栗。他怀疑当年的同班同学也都会像他这样。 “对,我记得查理。”斯特莱克说。 布里斯托的喉结微微动了动。 “太好了。对了,我找到你是因为你的名字。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复活节假期,出事的前几天,查理说起过你——‘我朋友斯特莱克’,‘科莫兰·斯特莱克’。你的名字很特别,对吧?你知道‘斯特莱克’这个名字的来源吗?除了你,我从没遇到过其他叫这个名字的人。” 像布里斯托这样的人,斯特莱克不是第一次见了。他们一有机会就东拉西扯,什么天气啦、交通拥堵费啦、爱喝什么热饮啦,反正就是拖着,迟迟不说来找他的缘由。 “我听说和稻谷有关。”斯特莱克回答,“和稻谷称量有关。” “真的吗?真的和‘攻击’、‘罢工’[1]无关?哈哈……嗯,其实,我是有件事想找人帮忙处理,然后就在电话号码簿上找到了你的名字。”说到这里,布里斯托抖起了腿,“也许,你可以认为这——嗯,这就像——就像一个预兆,来自查理的预兆,表明我来找你是对的。” [1] “斯特莱克”属于音译,原文为Strike。在英语中,strike一词有“攻击”、“罢工”的意思。 布里斯托又动了动喉结,咽了一下口水。 “好吧。”斯特莱克谨慎地附和道。他希望对方没把他错当成灵媒。 “其实,我来找你,是为了我妹妹的事。”布里斯托接着说。 “噢,她遇到麻烦了?” “她死了。” 斯特莱克差点脱口而出:“什么,她也死了?”不过他把这话咽了回去,小心地说了句:“太遗憾了。” 布里斯托点了下头,以示感谢。 “我——这事不太容易。首先,你得知道我妹妹的名字叫——卢拉·兰德里。” 听到布里斯托说妹妹死了,斯特莱克重新燃起了希望:生意来了。但这希望刚刚燃起,就立刻被浇灭了。斯特莱克感觉肚子好像挨了重重一拳。坐在他对面的这人就算没得精神病,也患有妄想症。要知道卢拉·兰德里可是个大美人,四肢修长,五官精致,皮肤呈健康的咖啡色,而对面这人脸色苍白,长得活像兔子。他们俩是同胞兄妹的可能性,就跟世上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根本不存在。 “她是我父母收养的。”布里斯托像是知道斯特莱克在想什么,轻声说,“我们都是收养的。” “哦。”斯特莱克说。回想起那幢富丽堂皇、井井有条的大房子和数英亩的阳光灿烂的花园,记忆力惊人的他,脑中不由浮现出一个画面:野餐桌上,头发金黄、仪态雍容的母亲正在招呼大家吃东西;父亲看着有点吓人,说话声音低沉浑厚,听着不太热情;一个年纪明显比查理大的男孩小口吃着水果蛋糕;查理在扮小丑逗母亲笑;整个画面中没有女孩。 “你没见过卢拉。”跟刚才一样,布里斯托像是知道斯特莱克在想什么,“我父母是在查理死后才收养她的。她来的时候已经四岁了,在那之前她在福利院待了几年。我那时将近十五岁。我仍然记得自己站在大门口,看到我父亲抱着她从车道上走过来。她戴着顶红色针织小帽子。我母亲现在还留着那顶帽子。” 说到这里,布里斯托突然无缘无故地哭了起来:双手捂着脸,弓着背,边哭边哆嗦,指缝间不断渗出眼泪和鼻涕。他哭个不停,几次眼看就要平静下来,结果却哭得更凶了。 “对不起——对不起——天哪……” 布里斯托又喘气又打嗝,把揉成一团的手帕塞到眼镜底下,擦了擦泪水,努力使自己恢复平静。 门开了,罗宾端着托盘回来了。布里斯托别过脸,肩膀哆嗦着,上下起伏。通过打开的门,斯特莱克又瞥了一眼办公室外间那个一身正装的姑娘。姑娘在看《每日快讯》,此时她的目光越过报纸,怒瞪着他。 罗宾从托盘上端下两杯咖啡、一壶牛奶、一碟糖和一盘巧克力饼干。斯特莱克从未在办公室见过这些东西。罗宾对他的道谢报以礼节性的一笑,然后准备离开。 “等一下,桑德拉。”斯特莱克说,“你能不能……” 布里斯托在低声喘着气。斯特莱克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张纸,摊到膝盖上,龙飞凤舞但尽量清楚地写道: 请用“谷歌”搜索一下卢拉·兰德里是否曾被收养。如果是,搜索一下收养她的人是谁。请不要跟外面那个女人讨论这事(对了,那女人是来这里干什么的?)。搜索到上面两个问题的答案后,写到纸上,进来交给我,但不要说出来。 斯特莱克把纸条递给罗宾,罗宾不声不响地接过去,转身离开了。 “对不起——真对不起。”门关上后,布里斯托喘着气说,“这是——我平时不是这样的——我已经回去上班,见了几个客户……”说到这里,布里斯托连做了几个深呼吸。他双眼变得通红,看着更像大白兔了,右腿仍在不停地抖动。 “这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期。”布里斯托又深吸一口气,轻声说,“卢拉……我母亲也快死了……” 斯特莱克对着那盘巧克力饼干直流口水,他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但布里斯托正抖着腿,又抽鼻子又抹眼泪,如果现在开始吃点心,可能会让对方觉得他毫无同情心。外面街上,气压式钻机仍在像机关枪那样响个不停。 “卢拉死后,我母亲彻底绝望了。精神完全崩溃。她的癌症本来应该慢慢康复的,现在又复发了。医生说他们已经无能为力。我的意思是说,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查理死的时候,她就差点崩溃。我父亲认为再收养一个孩子对她可能会有好处。而且他们之前就一直想要个女孩。当时,他们申请继续收养孩子不太容易得到批准,但卢拉是混血儿,很难找到愿意收养的家庭,所以,”布里斯托哽咽了一下,继续说,“他们就把她收养了。 “从小到大,她一直都长得很漂——漂亮。跟我母亲在牛津街购物时,有人发现了她。然后,雅典娜模特公司签了她。雅典娜模特公司是家非常有名的模特公司。她十七岁就成了全——全职模特。她死的时候,身价差不多是一千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告诉你这些事。你很可能早就知道了。每个人都知道——自认为知道——关于卢拉的所有事。” 布里斯托笨拙地端起杯子。由于双手抖得很厉害,他把杯里的咖啡洒到了笔挺的西裤上。 “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斯特莱克问。 布里斯托颤抖着放下杯子,然后握紧双手。 “他们说我妹妹是自杀,但我不相信。” 斯特莱克想起电视里的画面:几个人用担架把装在黑色运尸袋里的尸体抬进救护车,现场闪光灯大作,运尸袋闪闪发亮。救护车开始移动,无数摄影记者聚到车边,举起摄像机,对着黑乎乎的车窗拍个不停,一时间白光狂闪。关于卢拉·兰德里之死,斯特莱克知道的远远超过他打算知道的。在英国,凡是正常的人可能都是如此。由于受到媒体的狂轰滥炸,不管愿不愿意,你对此事的兴趣都会越来越大。没等反应过来,你就已经对事情的经过了如指掌,并形成顽固的看法,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了。 “他们不是进行尸检了吗?” “是的,但负责此案的探长从一开始就认定卢拉是自杀,而他之所以这么肯定,仅仅是因为卢拉一直在吃治疗心理疾病的药物。那个探长忽略了许多疑点——某些疑点,甚至网上的很多人都已经发现了。” 布里斯托用指头戳了戳办公桌上本该放电脑的地方,以表示此事的荒谬和对那名探长的不满。 这时,外面传来几下象征性的敲门声,接着门打开了。罗宾大步走进来,递给斯特莱克一张纸条,然后又出去了。 “对不起,你不介意吧?”斯特莱克说,“我一直在等这条信息。” 为避免布里斯托从背面看到纸条上的内容,斯特莱克把它摊到膝盖上看了起来: 卢拉·兰德里四岁时被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和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收养。之前,她的名字一直叫卢拉·布里斯托,做了模特后,开始随母亲的姓。她有个做律师的哥哥,名叫约翰。坐在外面的姑娘是布里斯托先生的女友,也是他事务所里的秘书。他们在“兰德里、梅和帕特森”律师事务所工作。那家事务所由卢拉和约翰的外公创建。事务所主页上有约翰·布里斯托的照片。和您说话的这个人跟约翰·布里斯托长得完全一样。 看罢,斯特莱克把纸条揉成一团,丢进脚边的废纸篓,同时感到一阵惊喜:约翰·布里斯托没有得妄想症。而他自己呢,似乎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临时工,在工作主动性和标点使用上都比之前的出色。 “对不起,我们继续吧。”斯特莱克对布里斯托说,“你刚才在说——尸检的事?” “是的。”布里斯托用沾满眼泪和鼻涕的手帕擦鼻头,继续说道,“嗯,我不否认卢拉存在问题。事实上,她让我母亲伤透了心。差不多是从我父亲死后开始的——你可能早就知道了,到处都是关于她的新闻……她因为涉毒,被学校开除,然后离家出走,跑到伦敦;我母亲找到她时,她在跟一帮吸毒者鬼混。毒品加重了她的心理问题。她多次从治疗中心逃走。不过最后,他们终于意识到她患了躁郁症,开始对症用药。从那以后,她只要吃药就没事。不知道的话,你根本看不出来她有什么问题。就连验尸官都承认她一直在吃药,有尸检报告为证。 “可是,警方和验尸官抓着卢拉的过去不放。他们坚持认为,她是因为抑郁而自杀的,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死的前一天早上,我还见过她。当时她的状态毫无问题。她过得越来越顺,尤其是在事业上。她刚签了一份合约,两年时间,五百万报酬。她叫我帮忙看一下合同。我看了,发现那完全是份美差。设计师是她的好朋友,名叫索梅。你应该听过他的大名吧?人家几个月前就跟卢拉预约了,让她去摩洛哥拍摄。她很喜欢那里,而且马上就要去了。所以你看,她完全没有理由自杀。” 斯特莱克礼节性地点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根据经验,他知道自杀者善于装出对未来充满期待的样子,但其实根本没打算继续活下去。虽然死的前一天早上,卢拉表现得积极乐观,但经过一个白天又半个晚上,她完全有可能变得消沉而绝望。这是有先例的。斯特莱克记得,皇家步枪队的一名中尉过生日时还好好的,结果当晚就自杀了。根据所有人的描述,那名中尉在生日聚会上有说有笑,非常快乐,但当天晚上,本已睡下的他悄悄起床,给家人写了张纸条,让他们报警,但不要去车库。他的尸体是十五岁的儿子发现的。当时,他儿子急匆匆地穿过厨房去车库取自行车,没有看到纸条,结果发现父亲在车库上吊自杀了。 “除此以外,”布里斯托说,“还有其他证据,确凿的证据。首先是唐姿·贝斯蒂吉的证词。” “她是卢拉的邻居吧?说她听到楼上有人吵架?” “一点没错!她听到有个男的在楼上大吼大叫,就在卢拉掉下阳台之前!但警方完全无视她的证词,仅仅是因为——那个,她有过吸食可卡因的前科。可这并不意味着她听不出吵架的声音。直到现在,她仍然一口咬定卢拉坠楼前在跟一个男的吵架。就在最近,我刚跟唐姿讨论过卢拉的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我们事务所正在处理唐姿离婚的事。我有把握说服她来跟你谈谈。 “其次,”布里斯托目不转睛地望着斯特莱克,努力揣度后者的反应,继续说道,“有监控录像为证。监控录像显示,卢拉坠楼前二十分钟左右,有个男人朝‘肯蒂格恩花园’走去,而卢拉被杀后,同一个男人飞也似的逃离了‘肯蒂格恩花园’。直到现在,警方都没查出那人是谁,也没查出那人在哪儿。” 说到这里,布里斯托鬼鬼祟祟又迫不及待地把手伸进上衣内袋,掏出一个微微压皱的干净信封,递向斯特莱克。 “我都写下来了,具体的时间和事情的经过都在这里。你看了肯定会觉得非常有道理。” 这个信封并不能使斯特莱克认可布里斯托的推断。类似的东西斯特莱克以前也见过:因为无聊或偏执而写的毫无根据、字迹潦草的“材料”;没有任何说服力的根据宠物的行为推导出的理论,为说明一系列臆想的巧合而编造出复杂的时间表。布里斯托眨了眨左眼。他的一条腿狂抖不止,抓着信封的手也不停地哆嗦。 斯特莱克愣了一小会儿,想想布里斯托各种紧张的表现,又看看他不凡的穿戴:鞋子显然是手工制作的,苍白的手腕上露出江诗丹顿手表。这人有的是钱,也肯定不会赖账。他委托的事,说不定得花费很长时间,由此获得的报酬足以支付债务中迫在眉睫的一些欠款。最后,斯特莱克叹了口气,又在心里骂了自己,然后说:“布里斯托先生……” “叫我约翰就行。” “约翰……跟你说句掏心窝的话,我觉得你是在浪费钱。” 布里斯托苍白的脖子和相貌平平的脸上顿时出现许多红斑。他没有收回手,仍然摆着递信封的姿势。 “浪费钱?什么意思?” “对于你妹妹的死,警方肯定像对待其他案子那样,进行了彻底侦查。几百万人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媒体密切关注着警方的每一步行动。他们肯定会比平常加倍仔细。亲人自杀确实让人很难接受——” “我不接受,永远也不接受。她没有自杀,她是被人推下阳台的。” 外面钻机的噪音突然停止。布里斯托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回荡不止,格外刺耳。他就像被逼急的老实人,眼看就要暴跳如雷。 “我明白了,我懂你的意思。你也不例外,对吧?又一个书呆子心理学家?查理死了,我父亲死了,卢拉死了,我母亲也快死了——我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我需要的是心理医生,而不是侦探。这样的话,我他妈的已经听过一百遍了!” 布里斯托腾地站起身,同时龇着大龅牙,脸和脖子涨得通红。 “我有的是钱,斯特莱克。我不是在炫富,而是想让你知道。我父亲给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信托基金。我了解过这种事情的行价,我愿意付双倍的钱。” 双倍报酬!斯特莱克曾是极有良知的人,但在命运的一再打击下,他的良知已逐渐淡化。听到布里斯托的这句话,斯特莱克彻底抛弃了良知。他那个卑鄙的自我已经开始想入非非:干上一个月,就足以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和拖欠的一部分房租;干上两个月,就可以再还一些迫在眉睫的债务……干上三个月,就可以还清大部分债务……干上四个月…… 但是这时,约翰·布里斯托攥着斯特莱克拒收的那个信封,开始朝门口走去,边走边扭过头说: “我来找你完全是因为查理的关系。但来之前,我做过调查,对你多少有些了解。我没有傻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你当过宪兵,曾在特别调查局服役,对吧?还得过勋章。老实说,我对你的办公室没有什么好印象。”布里斯托几乎开始吼了。斯特莱克发现,办公室外间,两个女人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不知从什么时候停止了。“不过显然我错了。你原来有资本拒绝接活儿。很好!就当我没来过这里。我就不信找不着别的人了。对不起,打搅你了。” 四 两三分钟里,从薄薄的隔断墙那头,一直传来两个男人的说话声,而且变得越来越清晰。钻机的噪音突然停止后,布里斯托的话更是听得一清二楚。 罗宾努力表现得像是斯特莱克的固定秘书,不让布里斯托的女友看出她只是临时工,刚为一个私人侦探工作了半小时。她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心情不错。听到里间突然传出吼叫声,罗宾竭力不流露出任何惊讶之情,但不管导致两个男人发生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她都本能地支持布里斯托。斯特莱克从事的工作和那双黑眼睛具有一种饱经风霜的魅力,但他对待自己的态度实在令她气愤,何况她仍感到左胸阵阵酸痛。 自从布里斯托的声音盖过钻机的噪音,他女友就一直盯着里间办公室的门。这姑娘长得一脸凶相:身材粗壮,顶着一头软塌塌的短发。虽然经过了修剪,仍能看出原来的眉毛是一字眉。罗宾经常发现,夫妻大都是般配的——当然,受金钱等因素影响,相貌相差甚远的两个人也可能结为夫妻。罗宾对布里斯托很有好感,因为根据那身做工考究的行头判断,布里斯托完全有条件找个漂亮得多的姑娘,何况他还拥有一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罗宾推测,眼前的姑娘可能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凶。 “你真的不喝咖啡吗,艾莉森?”罗宾问。 那姑娘看了一下四周,似乎对有人跟她说话感到很意外,似乎早已忘记罗宾的存在。 “不喝,谢谢。”那姑娘沉声道。出人意料的是,她的声音非常好听。“我就知道他会碰壁的。”她居然幸灾乐祸地补充道,“我一直劝他不要钻牛角尖,可他就是不听。听起来,这个所谓的侦探好像把他拒绝了。真是太好了。” 罗宾肯定流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因为艾莉森有些不耐烦地做了解释。 “对约翰来说,接受事实的话可能会好一点。她是自杀的。家里其他人全都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不明白约翰为什么就不能接受。” 假装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没有任何意义。所有的人都知道卢拉·兰德里的事:在一月份一个零下几度的深夜跳楼自杀了。罗宾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听到那个模特跳楼自杀的消息时,自己正身穿睡袍,站在父母家厨房的洗碗池旁边。从收音机听到那条消息后,她轻轻地惊叫一声,然后跑出厨房,去告诉在她父母家过周末的马修。不过是死了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她为什么如此大惊小怪呢?原因是罗宾非常羡慕卢拉·兰德里的美貌:皮肤黝黑且泛着健康的光泽,五官精致,双眼炯炯有神。相反,她不太喜欢自己的肤色,嫌自己看着像挤奶工。 “她死了没多久。” “三个月了。”艾莉森边抖开《每日快讯》边说,“他水平怎么样,这个人?” 艾莉森进门后打量这间破旧、脏乱、逼仄的接待室时,曾流露出鄙夷的神色,罗宾刚才在网上看到艾莉森工作的办公室崭新而宽敞,因此,出于自尊而不是为了维护斯特莱克,她冷冷地回答: “非常不错,他的水平数一数二。” 说完,罗宾撕开一个印有猫咪图案的粉红色信封,并故意表现出下面的神情:天天都在处理各种紧急事务,而且这些事务的复杂性和趣味性远远超乎艾莉森的想象。 与此同时,在里间办公室,斯特莱克和布里斯托正在相互对峙:一个怒气冲冲,另一个想方设法,希望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不失颜面地收回刚才的话。 “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斯特莱克,”布里斯托沙哑地说,“就是讨回公道!”他那张瘦削的脸涨得通红。 布里斯托像是敲击了一下某个神圣的音叉。他的话穿过破旧的办公室,在斯特莱克的胸中激起一阵听不见的轰鸣。在其他的一切化为灰烬之后,布里斯托终于找到斯特莱克保护的那团火种。斯特莱克急需用钱,而布里斯托给出了一个可以使他抛开所有顾虑的理由。 “好,我明白了。真的,约翰,我明白了。过来坐下吧。要是你仍想让我帮忙的话,我会非常乐意的。” 布里斯托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斯特莱克。办公室里顿时变得一片寂静,只听得到楼下工人们的叫喊声。 “你想让你——呃,妻子,对吧——进来吗?” “不。”布里斯托回答。他仍然很紧张,一只手抓着门把手。“艾莉森认为我不该来。说实话,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来。可能是觉得你会拒绝我吧。” “请——坐。我们来好好谈谈这事吧。” 布里斯托犹豫了片刻,然后朝刚才的座位走去。 斯特莱克终于忍不住了,抓起一片巧克力饼干,整个塞进嘴里。然后,他从办公桌抽屉拿出一本没用过的笔记本,飞快地打开,又伸手抓过一支笔,并赶在布里斯托重新坐下前,咽下嘴里的饼干。 “能把那个给我吗?”斯特莱克指着布里斯托仍抓在手上的信封问。 布里斯托犹豫不决地把信封递了过去。斯特莱克不想当着对方的面细读里面的内容,于是把信封放到一边,并轻拍一下,表示这是对调查大有帮助的重要材料。 最后,他握起笔,做好了记笔记的准备。 “约翰,你能简单介绍一下你妹妹死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吗?这对此案非常有帮助。” 斯特莱克天生就细致而有条理,又在刑侦方面受过严格训练。首先,要让证人不受干扰、畅所欲言地讲述他们所掌握的情况:证人的讲述通常会透露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极有价值的各种细节。一旦得到证人的证言,接下来就要细致而准确地搜集和整理各类信息:人物、地点、财物…… “噢,”刚才的情绪失控似乎扰乱了布里斯托的思路,使他不确定该从何说起,“我不太……让我想想……”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斯特莱克提示道。 “是在——对,她死的前一天早上。我们……我们吵了一架,好在后来和好了。” “你们吵架是在几点?” “很早,不到九点。我正赶着去上班。好像是八点四十五?” “吵架的原因呢?” “噢,是因为她的男朋友埃文·达菲尔德。他们分开过一段时间,刚刚又在一起了。在这之前,家里人还以为他们彻底分手了,都感到非常高兴。她男朋友那个人非常恶劣,不仅吸毒,还总是花言巧语,把卢拉带坏了。现在想想,我当时可能有点严厉。我比卢拉大十一岁,感到自己有责任保护她。可能我有时候会摆出老板的架子吧。她老说我不理解她。” “不理解她什么?” “嗯……所有的事情。她有很多问题。因为她是被收养的,因为她是黑人,却在白人家庭长大。她老说我做人比她轻松……我也不知道。也许她是对的。” 透过那副厚厚的眼镜,斯特莱克看见布里斯托不停地眨着眼睛。“其实,前一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也吵过一次。我真的无法相信她竟然那么傻,又跟达菲尔德在一起。他们分手后,我们大家都感到松了一口气……我的意思是,考虑到她有过吸毒史,跟一个瘾君子混在一起的话……”布里斯托深吸了一口气,“她听不进规劝。她从来都听不进规劝。她很生我的气。事实上,她曾嘱咐过保安,第二天早上不要放我进去。不过——嗯,威尔逊还是挥手让我进去了。” 实在太丢人了,斯特莱克想,竟然得靠保安的同情才能进门。 “我本来可能不会上去。”布里斯托痛苦地回忆道。他纤细的脖子再次布满红斑,“可我得把她叫我看的合同还给她。就是她要和索梅签的那份合同。她得在那上面签字……她有时对这类事情很不重视。总之,看到保安让我上楼,她感到不太高兴。结果,我们又吵了起来,不过没吵几句,她就平静下来了。接着,我跟她说,母亲很想见她。母亲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刚出院。卢拉说迟点会去看母亲的,但无法保证,因为她很忙。” 布里斯托又深吸一口气,再次抖起右腿,同时不停地搓着那双指节突出的手。 “请不要因为我上面的那些话就认为她是坏女孩。人们觉得她很自私,但她是家里最小的,受到家里人的溺爱,后来又病了,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全家人关注的焦点。然后,她走上这条不同寻常的路。各种人、各种东西全都围着她转,她到哪儿,狗仔队就追到哪儿。这不是正常人过的生活。” “确实。”斯特莱克附和道。 “总之,我对卢拉说,母亲很没有精神,非常痛苦。她说迟点会去看一下母亲。于是,我离开了。我赶到办公室,从艾莉森那儿拿了些文件,因为,我打算那天在母亲的住处办公,好陪陪她。上午十点左右,卢拉来到母亲的住处。她在卧室陪母亲坐了一会儿。等到舅舅来了,卢拉走进我办公的书房,来跟我告别。她跟我拥抱了一下,然后……” 布里斯托突然说不出话了,开始低下头,盯着自己的大腿。 “再来点咖啡?”斯特莱克转移话题道。布里斯托摇了摇垂着的脑袋。斯特莱克打算给他点时间恢复平静,于是端起托盘,朝外间走去。 艾莉森发觉斯特莱克出来了,从报纸上抬起头,瞪着眼睛问:“你们还没说完?”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斯特莱克板着脸回答,然后开始跟罗宾说话。艾莉森一直瞪着斯特莱克。 “可以再给我来杯咖啡,呃……” 罗宾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接过托盘。 “约翰十点半得回到办公室。”艾莉森微微提高嗓门,对斯特莱克说,“我们最多还能在这里待十分钟。” “我会记着的。”斯特莱克冷冷地丢下一句,回到里间办公室。布里斯托垂着脑袋,紧握双手,像是在祈祷。 “对不起,”发觉斯特莱克回到座位,布里斯托喃喃地说,“说起这事,我还是感到非常难过。” “没关系。”斯特莱克说着,再次握起笔,“这么说,卢拉去看你母亲了?是在几点?” “大概十一点左右。那之后的事情调查报告上都公布了。她先让司机送她去她喜欢的某家时装店,然后返回公寓。她约了认识的一个化妆师去她公寓。她朋友西娅拉·波特也去了。你应该见过西娅拉·波特,她也是模特,是个金发女郎。你很可能见过她们俩打扮成天使的合影:除了各自拎着一个手提包,背着一对翅膀外,什么都没穿。卢拉死后,索梅曾用这张照片打过广告。大家都说索梅的做法太无耻。 “卢拉和西娅拉在卢拉的公寓待了一下午。然后,她们出去跟达菲尔德和另外几个人一块吃晚饭。吃过晚饭,他们一群人去了乌齐夜总会,在那一直待到凌晨。 “后来,达菲尔德和卢拉吵了起来。很多人都看到了。达菲尔德动了几下手,想让卢拉留下,但卢拉最后还是独自离开了夜总会。听到卢拉死的消息,所有的人都认为是达菲尔德干的,可没想到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证明他不在场的,是卖毒品给他的人,对吗?”斯特莱克边记边问。 “是的,一点没错。那个——嗯,一点二十分左右,卢拉回到公寓。有人拍到她进了大门。你可能还记得那张照片。卢拉死后,到处都能看见那张照片。” 斯特莱克的脑中浮现出一个受世人瞩目的女人的模样:目光沉重,低着头,耸着肩,紧紧地抱着胳膊。同时她侧着脸,以避开照相机镜头。判定是自杀后,那个画面带上了几分恐怖的意味:在坠楼不到一小时以前,面对无孔不入的狗仔队,那个富有而美丽的姑娘努力想掩藏脸上的不愉快。 “总是有狗仔队守在她楼外吗?” “是的,要是他们知道她跟达菲尔德在一起,或者想拍到她醉酒回家的照片,就更是如此了。不过那天晚上,他们并不全是在守她。有个美国说唱歌手,名叫迪比·马克的,要入住同一栋楼。那个歌手的唱片公司租下了卢拉楼下的公寓。结果,他根本没去那里住,而是去了某家酒店,因为楼里楼外全是警察。当时,追着卢拉车子而去的狗仔队加上在楼外守候马克的狗仔队,把公寓入口围得严严实实,不过卢拉进楼以后,他们全都慢慢散去了。那些狗仔队不知从什么地方得到密报,知道几个小时内马克不会在那里出现。 “那天晚上很冷,零下几度,还下着雪。所以,她坠楼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布里斯托眨眨眼睛,又呷了口已经变凉的咖啡。与此同时,斯特莱克则想着在卢拉·兰德里掉下阳台前离开的狗仔队。可惜啊,他想,一张兰德里坠楼的照片该值多少钱啊,可能下半辈子都不用干活了。 “约翰,你女朋友说你们十点半好像要去什么地方。” “什么?” 布里斯托似乎记起来了。他看了一眼名贵的手表,惊得倒抽一口冷气。 “天哪,竟然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现——现在什么情况?”布里斯托看上去有点迷惑,问,“你会看我给你的东西吗?” “会的,当然。”斯特莱克向他保证,“我先做点准备工作,过两天给你打电话。希望到时候我会有许多问题要问你。” “好的。”布里斯托说着,恍恍惚惚地站起身,“这——是我的名片。对了,你想让我怎么付钱呢?” “要是方便的话,先预付一个月的费用。”斯特莱克回答。想到对方刚才主动提出要付双倍的价钱,他强压下心中泛起的一丝羞愧,报了一个高得离谱的数字。 令斯特莱克欣喜的是,布里斯托并未计较,而且没问能不能刷信用卡,更没说迟点再给钱,而是直接掏出支票簿和笔。 “那个,可以付四分之一现金吗?”斯特莱克试探地补充道。结果,那天早上他第二次大吃一惊。布里斯托说:“我刚才还在想,能不能用……”说着他点了一叠面额为五十英镑的钞票,连支票一起交给斯特莱克。 罗宾正要端咖啡进去,斯特莱克和布里斯托从里间走了出来。里间的门一打开,艾莉森就腾地站起来,一脸不耐烦地折起报纸。脸色阴沉的她几乎跟布里斯托一样高。她体形硕大,长着一双男人那样的大手。 “看来你答应了,对吧?”艾莉森问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能感觉到,这女人怀疑他在坑她有钱的男朋友。她极有可能是对的。 “是的,约翰雇了我。”斯特莱克回答。 “哈,真是太好了,”艾莉森毫无礼貌地说,“现在你高兴了吧,约翰?” 布里斯托冲艾莉森笑了笑。艾莉森叹口气,像对孩子又爱又恼的母亲那样,对着他的胳膊轻轻打了几下。约翰·布里斯托挥了挥手,跟着女友出了门。金属楼梯上,咚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五 斯特莱克转向罗宾,罗宾已经坐回电脑前面。罗宾在办公桌上分门别类地摆了几堆码放得整整齐齐的信件。信件旁边就是给斯特莱克的咖啡。 “谢谢,”斯特莱克呷了一口,说,“还有纸条的事。你怎么会是临时工呢?”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罗宾一脸狐疑地问。 “你能拼写,能使用标点。一点就通,工作又主动——杯子和托盘哪儿来的?咖啡和饼干呢?” “都是向克劳迪先生借的。我跟他说了,我们吃午饭以前还给他。” “什么先生?” “克劳迪先生,楼下那个平面设计师。” “他就这么借给你了?” “是的。”罗宾略怀戒备地回答,“我觉得,既然问了客户要喝什么,我们就应该说话算话。” 罗宾几次用了“我们”一词,令斯特莱克受到些许鼓舞。 “那个,你比‘应急’中介公司之前派来的所有的人都干练得多。这是我的心里话。对不起,我刚才一直叫你桑德拉。她是上一个临时工。你叫什么名字?” “罗宾。” “罗宾。”斯特莱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好记。” 斯特莱克本想开个蹩脚的玩笑,把自己比作蝙蝠侠,把罗宾比作蝙蝠侠的那个得力助手,但看到罗宾涨红了脸,便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太迟了,他想,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造成严重误会。罗宾转了一下旋转椅,重新面对电脑屏幕,所以斯特莱克只能看到一张红通通的侧脸。刹那间,两人都感到非常尴尬,仿佛置身于狭小的电话亭中。 “我出去一下。”斯特莱克说着,放下几乎没动过的咖啡,侧着身子走到门边,取下挂在衣架上的大衣,“要是有人打电话来……” “斯特莱克先生——我想您走之前应该看一下这个。” 电脑旁边有一堆拆开的信件。仍红着脸的罗宾,从那堆信件的最上面拿起一个透明塑料文件袋,里面装着一张鲜艳的粉红色信纸和一个同样颜色的信封。斯特莱克看到了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 “这是一封恐吓信。”罗宾说。 “哦,是吗?”斯特莱克说,“没事,每星期都会收到一封。” “可是——” “是以前的一个客户,对我的服务感到不满意。这人脑子有点问题。他以为用这种信纸,我就不知道是他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是——不应该报警吗?” “你想让他们看笑话啊?” “这不是开玩笑,这是封恐吓信!”罗宾说。斯特莱克终于明白,罗宾为什么用文件袋把那封信连同信封一起装起来,放在那堆信件的最上面。他不禁有些感动。 “把它放在那里面吧。”斯特莱克指着角落的文件柜说,“他要是真想杀我的话,早就动手了。你会在文件柜里看到整整六个月的信。我出去的时候,可以替我看一会儿办公室吗?” “可以。”罗宾没好气地回答。看得出来,她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没人采集那封印有猫咪图案的恐吓信上的指纹。斯特莱克感到十分好笑。 “要是有事找我,第一个抽屉里有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手机号。” “嗯。”罗宾说,说话时既没看抽屉,也没看斯特莱克。 “要是想去吃午饭,就去吧。备用钥匙就在办公桌的什么地方,你找找。” “好。” “我走了,待会儿见。”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在阴暗潮湿的小厕所门口犹豫了片刻。他感到肚子越来越痛,但想到罗宾的干练和对自己的关心,他觉得应该照顾一下罗宾的感受,于是下楼,决定憋到酒吧再上厕所。 一到街上,斯特莱克点了根烟,接着左转,走过大门紧闭的十二号咖啡吧,然后沿丹麦胡同上了狭窄的人行道,接连经过一面玻璃橱窗和几面墙——那面橱窗里摆满五颜六色的吉他,那几面墙上贴满随风飘舞的广告。响个不停的钻机声离得越来越远。随后,他绕开中央大厦底下的碎石堆和破碎的路面,经过巨大的弗雷迪·墨丘里[1]镀金雕像,继续前行。那座雕像矗立在街对面的多米尼恩剧院门口,低着头,举着一只拳头,犹如异教徒的混沌之神。 [1] 弗雷迪·墨丘里(1946-1991),英国音乐家, 碎石堆和施工路面的背后就是托特纳姆酒吧,维多利亚风格的外观显得富丽堂皇。斯特莱克兜里揣着大笔现金,愉快地推门而入。静谧的酒吧内部,圆润的深色木器和木器上的黄铜配件泛着光泽。用来隔断空间的磨砂玻璃、古色古香的皮沙发、镀金的吧台镜子、丰饶角和胖嘟嘟的小天使——一切都显得雍容华贵、井井有条,与外面破碎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酒吧里几乎空无一人。斯特莱克点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走到酒吧后部炫目的玻璃皇后乐队主唱穹顶之下,把酒杯放在高高的圆桌上,然后径直走进散发出强烈尿臊味的男厕所。 过了十分钟,三分之一的啤酒下肚后,斯特莱克感到心满意足,同时疲劳导致的麻木感变得更加强烈了。康沃尔产的啤酒有种家的味道,带给人平静和久违的安全感。正对面有幅巨大而模糊的画:一名维多利亚时代的少女,双手捧着一大束玫瑰,翩翩起舞。那少女隔着玫瑰,羞答答地朝斯特莱克暗送秋波,丰满的双乳洁白无瑕。她就像斯特莱克放酒杯的桌子一样虚幻,像扎着马尾辫、在吧台为顾客端上啤酒的大胖子男人一样不真实。 斯特莱克不由自主地想起夏洛特。她是个绝对真实的女人,美丽却像被逼急的雌狐一样危险,聪明却时而疯癫。用斯特莱克死党的话说,是“贱到骨头里的贱人”。这次真的结束了?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想起昨天夜里和今天早晨的争吵。夏洛特终于做出了令他无法原谅的事情。毫无疑问,麻木感一旦消失,夏洛特对他造成的伤害将会使他痛不欲生。与此同时,他还得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此前,他们一直住在夏洛特的公寓(雅致、昂贵的复式公寓,位于霍兰公园大道)。这意味着,从今天凌晨两点起他无家可归了。 (“布鲁依,你就搬来一块住吧。哎呀,你知道这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一来,可以为你省不少钱。你的事业刚起步,需要用钱。二来,我可以照顾你。你的身体还在康复,需要人照顾。布鲁依,别犯傻了……”) 再也没人会叫他布鲁依了。布鲁依已经死了。 在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爱情马拉松中,这是第一次由斯特莱克提出分手。此前的三次,都是夏洛特提出的。夏洛特提出分手,虽然令人痛苦,但没有一次是坚决的,而如果斯特莱克觉得受够了,从而选择离开,他将永远不可能回头。对此,两人一直心照不宣。 夏洛特为了报复,不使尽手段绝不会善罢甘休。今天早晨的吵架,无疑是接下来几个月甚至几年生活的预演。斯特莱克从没想到一个人的报复心竟会这么强。 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走到吧台,要了第二杯啤酒,然后回到刚才的桌子那里,继续闷闷不乐地沉思。离开夏洛特,意味着他即将陷入一无所有的绝境。要不是约翰·布里斯托及时出现,负债累累的他肯定得露宿街头。的确,如果吉莱斯皮要求归还借款(斯特莱克借来支付办公室租金的首付款),他将别无选择,只能露宿街头。 (“我打电话来,是想问问你的情况怎么样,斯特莱克先生。因为,这个月的钱还没到……这几天能到吗?”) 最后(既然开始反思人生的失败,何不索性来次全面的审视呢?),他最近还发胖了,胖了足足二十斤,这不仅使他感到臃肿、不适,还给他那条充当小腿的义肢增加了不必要的额外负担——此刻,那条小腿正搁在桌子底下的黄铜档杆上。斯特莱克瘸了腿这件事变得越来越明显,纯粹是因为增加的体重使义肢连接处的肌肉不堪重负,出现了损伤。何况,他还在凌晨肩扛背包,步行穿越市区——考虑到即将沦为穷光蛋,他决定采用最廉价的方式前往办公室。 斯特莱克去吧台要了第三杯啤酒。回到穹顶下的老位置后,他掏出手机,拨了伦敦警察厅一位朋友的电话。虽然才结交几年,但因为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共同经历,他和那位朋友已经成了铁哥们。 听到斯特莱克的声音,电话那头大喊了一声:“神秘鲍勃。”正如夏洛特是唯一叫斯特莱克“布鲁依”的人,理查德·安斯蒂斯探长是唯一叫他“神秘鲍勃”的人。 “找你帮个忙。”斯特莱克对安斯蒂斯说。 “说吧。” “谁在负责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安斯蒂斯边翻找相关探长的电话号码,边问了斯特莱克工作、右腿和未婚妻的情况。斯特莱克全都撒了谎。 “真为你感到高兴。”安斯蒂斯愉快地说,“找到了,沃德尔的号码。他人还可以,就是有点自私,但比卡佛好。那人是个讨厌鬼。我可以先跟沃德尔打个招呼。你要是愿意的话,我等会儿就给他打电话。” 斯特莱克从墙上的木头展示板上扯下一张旅游宣传单,在皇家骑兵卫队照片旁的空白处记下沃德尔的电话号码。 “你什么时候过来玩玩啊?”安斯蒂斯问,“哪天晚上,带夏洛特过来嘛。” “嗯,好啊。去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这段时间太忙了。” 挂掉电话,斯特莱克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拨了另一个熟人的电话。那人的年纪比安斯蒂斯大得多,人生轨迹几乎跟安斯蒂斯正好相反。 “找你帮个忙,哥儿们。”斯特莱克说,“弄点信息。” “哪方面的?” “你看着办吧。我需要一些能跟警察做交易的信息。” 整个通话过程长达二十五分钟,期间出现多次沉默,而且一次比一次长,一次比一次耐人寻味。最后,斯特莱克获得了一个大概的地址、两个人名和一条警告。他把地址和人名也记在皇家骑兵卫队的照片旁。至于那条警告,他没有记在纸上,而是记在了心里。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通话后,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接着拨了沃德尔的电话。几乎未经等待,对方就接起了电话。 “我是沃德尔。”对方嗓门很大,口气生硬。 “嗯,你好。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 “你是谁?” “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回答,“我的名字。” “哦,对。”沃德尔说,“安斯蒂斯刚给我打过电话。你就是那个私人侦探?安斯蒂斯说,你有兴趣谈谈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是啊。”斯特莱克边强忍着没让第二个哈欠打出来边打量穹顶的画。看着,看着,酒神节狂欢图变成了众仙宴会图——表现的是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上面还有个长着驴脑袋的男人。“不过,我真正感兴趣的是案宗。” 沃德尔哈哈大笑起来。 “你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儿们。” “我手上有你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也许我们可以做笔交易。” 电话里出现短暂的沉默。 “我估计,你不想在电话里做这笔交易吧?” “是的。”斯特莱克说,“平时忙了一天下班后,你一般喜欢去什么地方喝一杯呢?” 对方说了伦敦警察厅附近的一家酒吧。斯特莱克匆匆记下酒吧的名字,并同意下周的今天见面(对方前面几天都没空),然后挂了电话。 事情并非一直都是这样。两三年前,斯特莱克可以要求证人和嫌犯配合他,他也曾像沃德尔一样,时间比他交往的大多数人都要宝贵,可以选择何时何地跟人见面,见面多久。就像沃德尔一样,他过去用不着穿制服,身上自有一股官威。今非昔比,他现在成了瘸子,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为了巴结警察而利用以前的熟人——换作以前,那些警察很乐意接他的电话。 “妈的!”斯特莱克冲着酒杯大声骂了一句。声音在酒杯里回荡了一会儿。第三杯啤酒他喝得很快。不知不觉,酒杯几乎见底。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斯特莱克瞥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的是他办公室的号码。肯定是罗宾打来,转告彼得·吉莱斯皮催债的事。斯特莱克没有接。等罗宾给语音信箱留言后,他一口喝干杯中剩下的啤酒,离开了酒吧。 外面明亮但寒冷,人行道湿漉漉的, 到处都是水坑。随着云朵掠过太阳,那些水坑会时不时地变成银灰色。站在酒吧门口,斯特莱克又点了根烟,然后边抽烟边看着工人在路坑周围忙碌。抽完烟后,他开始沿着牛津街慢悠悠地闲逛,消磨时间。他打算一直逛到那个临时工离去为止,然后睡个安稳觉。 六 等了十分钟后,确定斯特莱克不会马上回来,罗宾用手机打了几个电话。听到她订婚的消息后,朋友们有的兴奋地大声尖叫,有的羡慕不已——这两种反应都令罗宾感到非常高兴。中午,罗宾奖励自己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先去买了三本新婚杂志和一包饼干(办公室那个奶油酥饼罐里的零钱不够买一包饼干,她垫补了四十二便士),然后回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花了四十分钟时间,开心地浏览结婚用的鲜花和婚纱。看着看着,她完全沉浸在了兴奋之中。 午休过后,罗宾清洗了杯子和托盘,然后把杯子、托盘和新买的饼干归还克劳迪先生。对方缠着她说个没完,而且说话时心不在焉,目光在她的嘴巴和胸部之间游移。因此,罗宾决定这周剩下的几天里尽量避开这个人。 斯特莱克仍未回来。为找点事做,罗宾收拾了一下办公桌的各个抽屉,清理掉她认为属于其他临时工留下的垃圾:两块布满灰尘的牛奶巧克力、一把磨平的指甲锉和许多纸条——上面或记着没写名字的电话号码,或画着各种涂鸦。此外,她还发现一包从未见过的老式金属夹和不少没用过的蓝色小笔记本。这些笔记本虽然没有任何标记,但看着像是官员用的。在各种办公室待过的罗宾觉得,这些笔记本可能是从哪个政府机构的仓库里偷来的。 办公室的电话不时响起。罗宾的新老板似乎有很多名字:有个人说找“奥吉”,另一个人说找“猴子”,而一个短促而冷冰冰的声音说,让“斯特莱克先生”尽快回彼得·吉莱斯皮先生的电话。每次接完电话后,罗宾都会拨打斯特莱克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她只好给斯特莱克的语音信箱留言,并用便利贴记下打电话的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整齐地贴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 外面,气压式钻机响个不停。下午两点左右,住在楼上的那个人变得越来越活跃了,办公室天花板随之开始嘎吱作响——整栋楼可能就只有罗宾和他两个人。时间慢慢过去,罗宾感到越来越孤单,但目光一落到左手的戒指上,又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之情。在这两种心情的影响下,她开始收拾暂时由她当家作主的小办公室。 虽然到处都非常破旧,肮脏不堪,但没过多久,爱整洁的罗宾就欣喜地发现,这间办公室也有井井有条的地方。她那张办公桌背后的文件柜上,按时间顺序整齐地摆着几排棕色文件夹(古董文件夹,和现在花花绿绿的塑料夹完全不同),每个文件夹的背脊上都有手写的序号。罗宾打开其中一个,发现刚才看到的那些金属夹是用来夹文件的。文件上的字迹大多非常潦草,难以辨认。也许,警察就是这样写字的吧。也许,斯特莱克以前当过警察。 在文件柜中间的抽屉,罗宾发现了斯特莱克提及的那摞粉红色恐吓信。恐吓信旁边有一小叠保密协议。她拿出其中一份保密协议,看到这只是一张简单的表格,要求签署方在工作之外不得提起在工作中获知的任何人的姓名或信息。罗宾仔细想了想,便在其中一张表格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和日期,然后把表格拿到里间办公室,放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好让他在虚线上签字。早上,在斯特莱克突然闯出来、差点把她撞下楼梯前,罗宾看着那扇刻有名字的玻璃门,曾觉得,这间办公室透着一股神秘感甚至魔力。此刻,单方面签下保密协议后,进门前的那份神秘感恢复了几分。 就在把表格放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后,罗宾看到塞在文件柜背后的背包。背包的拉链没有拉上,露出斯特莱克的脏衬衫、一只闹钟和一个肥皂袋。好像无意间撞破了别人的隐私、感到心虚似的,罗宾关上通往里间的门。接着,她想起飞跑而出的黑发美女、斯特莱克身上的各种伤痕,以及跟斯特莱克相撞时的情景——回想起来,他当时是去追那个黑发美女的。虽然追得有点迟,但看得出来,他誓要把那个女人追回来。刚订婚的罗宾,沉浸在无边的喜悦之中,所以对于任何不如自己幸福的人,她都会感到深深的遗憾——其实,她是为自己如置身天堂一般的幸福感到狂喜。 直到下午五点,她的临时老板仍未回来。于是,罗宾自作主张,决定回家。她哼着曲子填好考勤表,然后穿上风衣——扣纽扣时情不自禁地唱了出来。她锁好办公室的门,并通过投信口把备用钥匙塞进门内,然后小心地走下金属楼梯,回家去见马修。 七 下午,斯特莱克去伦敦大学联合会(ULU)冲了个免费澡——他脚步坚决、面带微怒地走过大楼接待处,所以没人盘问他或要求他出示学生证。冲完澡后,他在咖啡馆吃了一个不太新鲜的火腿卷和一根巧克力棒,然后双目无神地逛了几家廉价商店,逛完一家,抽一根烟。因为现在无家可归了,为解决食宿问题,他用布里斯托给的钱买了点生活必需品。傍晚时分,斯特莱克出现在一家意大利餐馆里,餐馆后部的吧台边堆着几只大箱子。他不停地喝着啤酒,最后几乎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消磨时间。 直到将近晚上八点,斯特莱克才回办公室。在他看来,这个时间的伦敦最迷人:忙碌的一天结束了。酒吧的窗户透出灯光,犹如无数珠宝,令人感到温暖。街上到处洋溢着生命。路灯下,就连历经沧桑的古建筑竟也变得善解人意——斯特莱克背着用箱子装着的折叠床,在牛津街上一瘸一拐,蹒跚而行,见此情景,那些古建筑似乎在柔声安慰他:不要难过,我们见过不少像你这样的人。毕竟,这座拥挤的古城里跳动着七百五十万颗心,而其中,有很多颗心远比他的心疼痛。斯特莱克疲惫地走过一家家打烊的店铺。走着,走着,头顶的天空逐渐变成靛蓝色。想到广阔的天地间,自己只是无名过客,他感到轻松了一些。 斯特莱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过金属楼梯把折叠床搬上三楼。到达刻着自己名字的玻璃门前时,他的右腿末端早已疼痛难忍。他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到左脚上,歇了一会儿,同时对着玻璃门大口喘气,并看着玻璃门逐渐结起水雾,变得模糊不清。 “你这头肥猪!”斯特莱克大声骂道,“你把老恐龙累死了!” 他擦了把额头的汗后,打开玻璃门,把购买的各种东西拖进办公室,然后走进里间,挪开办公桌,搭起折叠床,打开睡袋,最后拿着新买的劣质烧水壶,去办公室外面的厕所里接水。 晚餐是一盒泡面。斯特莱克之所以选择泡面,是因为泡面令他想起当兵时吃过的干粮——速热脱水食物和临时住所似乎总是密不可分。在商店里,无家可归的他下意识地拿了盒泡面。水烧开后,斯特莱克泡开脱水意大利面,然后坐在办公椅上,用从伦敦大学联合会咖啡馆拿的塑料叉子吃了起来。从一楼的十二号咖啡吧,传来阵阵坚决而有力的吉他声。他吃着泡面,听着吉他,俯瞰夜幕下几乎空无一人的街道。街道尽头的路口,回荡着车辆驶过的呼啸声。 斯特莱克睡过更差的地方:在安哥拉的多层停车场躺过石子地面;在炸毁的金属厂搭过帐篷——经过一晚上,嘴巴和鼻子里全是煤烟,次日早上活活咳醒;最差的,要算儿时住过的社区宿舍——那个宿舍位于诺福克,阴冷潮湿。母亲不顾他和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百般不愿意,硬是带着他们住进那个宿舍。当时,他八岁,那个妹妹六岁(他有好几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斯特莱克仍记得躺过几个月的医院病床——简陋但舒适;跟着母亲偷住过的各种地方;部队训练时,严寒天气下露宿过的树林……里间办公室只有一盏没有灯罩的灯。灯光下,新买的折叠床显得非常简陋,但无论多么简陋,比起上述的所有遭遇,能睡这张床仍算得上奢侈的享受。 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斯特莱克觉得似乎回到了熟悉而亲切的部队:没有质疑或抱怨,只有服从。吃完泡面后,他扔掉泡面盒,接着打开台灯,坐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斯特莱克准备把白天获得的资料整理成一个文件夹,于是摆出各种东西:一个精装文件夹、白纸、一枚金属夹,跟布里斯托谈话时做记录的笔记本,从托特纳姆酒吧带来的那张宣传单,布里斯托的名片……突然,他发现办公桌的各个抽屉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电脑变得一尘不染,用过的空杯子连同杯里的残渣不见了,整个办公室还有一股淡淡的碧丽珠[1]香味。他略感好奇,打开放零钱的罐子,发现里面有张字迹工整而优美的纸条。纸条是罗宾写的,说她垫付了四十二便士,用来买巧克力饼干。斯特莱克掏出钱包,从布里斯托给的钱中抽出四十英镑,放进罐子,想了想又数了四十二便士的硬币,搁在最上面。 [1] 一种清洁溶剂。 罗宾把所有圆珠笔收拢在一起,整齐地放在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里。斯特莱克拿起其中一支,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先写下日期,然后记录到目前为止他采取的行动(包括打电话给安斯蒂斯和沃德尔),并记下他们的电话号码。但关于另一个朋友的信息,即提供有价值的人名和地址的那个人,没有记录。此外,斯特莱克还撕下跟布里斯托谈话时所做的那几页笔记,附到文件夹上。 最后,斯特莱克在文件夹的背脊写下序号和富有传奇色彩的名字:《突然死亡,卢拉·兰德里》,并把文件夹放到文件柜中一排的最右边。 整理完资料后,斯特莱克打开布里斯托给他的信封。根据布里斯托的说法,里面装的是警方忽视的重要线索。信封里的材料写得密密麻麻,但微微倾斜的字迹显得工整而优美。正如布里斯托所说,这些材料主要涉及的,是被他称为“神秘人”的人。 神秘人是名高个子黑人,脸上蒙着围巾。根据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在卢拉·兰德里死前五十分钟左右,此人上了从伊斯灵顿到伦敦西区的夜班公交车。接着,凌晨一点三十九分,他出现在梅菲尔住宅区的监控画面里,朝卢拉的住所走去。监控录像显示,那人停了片刻,好像低头看了看一张纸条,然后走出监控器的视野。关于那张纸条,布里斯托在括号里补充了一句:上面可能写着地址或什么指示? 同一台监控器的监控录像显示,没过一会儿,凌晨两点十二分,那个神秘人原路返回并飞快地跑过监控镜头。还有一个黑人在跑,可能是望风的同伙?或是偷车贼?这时,附近的汽车警报声大作——布里斯托写道。 最后一段监控录像显示,兰德里死后的那天上午,格雷律师学院广场附近的一条路上,出现一个走路的黑人。模样非常像那个神秘人,仍然蒙着脸——布里斯托写道。 斯特莱克忘了有只眼睛是肿的,随手揉了揉双眼,结果疼得龇牙咧嘴。他真的筋疲力尽了,感到头晕目眩,焦躁不安。疼过之后,他咕哝着长叹一口气,仔细想了想刚才看到的内容,毛茸茸的手里握着一支笔,随时准备做些批注。 在为其提供烫金精美名片的律师事务所,布里斯托也许会冷静而客观地看待法律,但信封里的材料只能使斯特莱克更加确信,在个人生活方面,这个客户偏执得不可理喻。布里斯托认定凶手就是那个神秘人,但无论他这么认为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内心深处他对那个神秘的男性黑人嫌犯怀有深深的恐惧,还是出于其他什么更加不为人知的原因——警方都不可能不调查那个神秘人及其同伙(可能是望风的同伙,也可能是偷车贼),而且肯定有确凿的证据排除了那个神秘人的嫌疑。 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看第二页。 在接待处值夜班的保安是德里克·威尔逊。一点四十五分,他感到肚子不舒服,去了后面的厕所,在里面待了大约一刻钟。因此,卢拉出事前的十五分钟里,她楼下的大厅完全无人把守,任何人都可以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自由出入。直到卢拉坠楼,威尔逊听到唐姿·贝斯蒂吉的叫喊才从厕所出来。 如果那个神秘人在一点三十九分经过奥尔德布鲁克路和贝拉米路的十字路口,他到达“肯蒂格恩花园”时刚好赶上这个天赐良机。 “他怎么知道保安在厕所的?”斯特莱克揉着额头,嘀咕道,“他能透过大门,看到里面的情况?” 我找德里克·威尔逊谈过话。他会很乐意把知道的情况告诉你。 这句话底下留着那名保安的电话号码。我敢打赌,你肯定给他钱了——斯特莱克想。 斯特莱克放下笔,用夹子把布里斯托的材料夹到刚才的文件夹里,然后关掉台灯,一瘸一拐地走到楼梯平台处的厕所。小完便,对着破洗手池刷完牙之后,他回到办公室,锁好玻璃门,设置好闹钟,脱掉衣服。 借着外面路灯的光线,斯特莱克解开带子,小心翼翼地从发痛的残肢上卸下义肢,取下已经薄得不起作用的胶垫,然后把义肢放到正在充电的手机旁,熟练地钻进睡袋。他在睡袋里头枕双手,盯着天花板,怎么也睡不着。正如他担心的那样,虽然身体极度疲惫,大脑却异常亢奋。而且,旧伤又开始发作了,疼痛难当。 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昨天晚上,他还住在伦敦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有美女相伴。那美女美得不可方物,见到她的所有男人,无不对斯特莱克既嫉妒又怀疑。 “你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哎呀,布鲁依,难道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吗?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 斯特莱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搬过去同住是个错误。他们早就试过了,结果闹得一次比一次厉害。 “哎呀,我俩已经订婚了,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一块住呢?” 她曾信誓旦旦地说,在经历了差点永远失去他的绝望之后,她已经彻底改变,就像他永远改变了那样——只剩下了一条半腿。 “我不要戒指。别傻了,布鲁依。你得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新事业上。” 斯特莱克不由地闭上双眼。没必要回忆今天以前的事。她又说谎了,而且这次事关重大。斯特莱克再次回顾了事情的经过,就像生怕自己会犯什么低级错误,再次核算很久以前的账目一样。他强打起精神,回想夏洛特的一系列恶习:老是改变日期,拒绝去看药剂师或医生,一让她做出解释就暴跳如雷;根据完全子虚乌有的所谓证据,突然提出分手。在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他终于对夏洛特也有了深刻了解:谎话连篇,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挖苦人、考验人。 “你他妈的竟敢调查我!竟敢像对待嗑药的新兵蛋子那样对待我!我他妈的不是罪犯,你应该爱我。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连这句话都不相信……” 但夏洛特撒谎成性,爱上她、和她同住,意味着会慢慢被谎言包围,得为了真相而拷问她,得想方设法才能获知实际情况。自步入青春期开始,斯特莱克就得调查个不休,就得通过蛛丝马迹挖掘事情的真相。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爱上一个张口就说谎的女孩(对她来说,说谎就跟其他女人呼吸一样简单),还爱得这么深,这么久? “结束了。”斯特莱克对自己说,“必须得结束。” 他暂时还不想把这事告诉安斯蒂斯,也没勇气告诉其他任何人。伦敦到处都有他的朋友,他们会热情地接待他,为他准备客房,拿出冰箱里的食物款待他,耐心地安慰他,热心地帮助他。但要想享受舒适的床铺和可口的饭菜,就得付出代价:一等身穿干净睡衣的孩子们上床,就得坐到餐桌旁,开始重温那翻天覆地的最后一次吵架,并忍受朋友的妻子或女友喋喋不休地为他打抱不平,对他表示同情。相比之下,他宁愿选择独自哀伤,哪怕为此吃泡面、躺睡袋。 斯特莱克两年半以前失去右脚,但他现在仍能感觉到那只脚的存在。那只脚就在睡袋里,他可以随意活动那五个不复存在的脚趾。虽然累得筋疲力尽,但斯特莱克过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入睡。睡着后,他做了一个又一个梦,而每个梦里都会出现夏洛特的身影:美若天仙,骂骂咧咧,阴魂不散。 布谷鸟的呼唤 第一部 第二部 因为历经磨难, 我逐渐学会关心不幸之人。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卷一 一 “‘各类报纸铺天盖地报道卢拉·兰德里死亡的新闻,各家电视台也纷纷开办相关话题的访谈节目,但所有这些报纸和节目中,罕有人提出下面这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卢拉·兰德里之死? “‘不可否认,她非常漂亮,而漂亮女孩有助于报纸销售——自从达纳·吉布森[1]为《纽约客》创作美女插画(达纳·吉布森笔下的女人全都双目微睁,妖娆撩人),历来如此。 “‘而且,她的皮肤是黑色的,更确切地说,是牛奶咖啡那样的淡棕色。我们老是听到,在只关注外表的模特界,她的成功代表着整个行业的进步。(对此,我有几个疑问:她的成功完全不是因为模特界可能正流行淡棕色的肤色?继兰德里之后,不是突然有大量黑人女性步入模特界吗?她的成功不是彻底颠覆了我们对于女性美的传统观念吗?如今,黑皮肤芭比娃娃要比白皮肤芭比娃娃畅销?) [1] 查尔斯·达纳·吉布森(1867-1944),美国插图画家,因创作美国女孩形象“吉布森女孩”闻名。 “‘当然,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兰德里的亲友肯定万分悲痛。对此,我深表遗憾。不过,作为旁观者,我们虽然关注此事,但并不会感到失去亲友的悲痛。每天都有年轻女性死于非命(即非正常死亡):出车祸而死、嗑药而死。偶尔,为获得像兰德里这些模特所炫耀的“傲人”身材,绝食而死。对于这些女孩,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们转眼就会忘记她们普通的面容,把她们的死抛到九霄云外,难道不是吗?’” 罗宾停下来,呷了口咖啡,清了清喉咙。 “真能扯。”斯特莱克嘀咕道。 他坐在罗宾的办公桌尽头,把几张照片粘到一个文件夹里,并依次标上序号,然后在文件夹后面的索引部分写上每张照片的简介。这时,罗宾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往下读。 “‘我们对兰德里之死表现出了极大兴趣,甚至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为什么会这样,我们需要反思。我敢说,直到兰德里跳楼自杀的那一刻之前,要是可以的话,无数女人愿意跟她交换人生。血肉模糊的尸体清理完之后,许多少女哭着来到兰德里住所(价值四百五十万英镑的顶层豪华公寓)的阳台下,献上鲜花。那些渴望成名的模特,听闻卢拉·兰德里死于非命,可有一个迷途知返的?’” “继续。”斯特莱克说,“我说的是写文章的那个人,不是你,”说完,他又急忙补充道,“那个人是女的吧?” “嗯,一个叫梅拉妮·特尔福德的人。”罗宾一边回答,一边拉动屏幕,返回文章开头。屏幕最上方的头像是个双下巴中年妇女,一头金发。“后面的要跳过去吗?” “不,不,继续往下读。” 罗宾再次清了清喉咙,继续往下读。 “‘毫无疑问,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指的是刚才那个问题。” “嗯,我知道。” “好的,呃……‘在埃米琳·潘克赫斯特[1]去世百年之后,整整一代少女孜孜以求的,不过是想成为纸上的洋娃娃,虚构一些所谓的精彩人生,以掩饰内心的失落和痛苦,而正是内心的失落和痛苦,导致兰德里跳下顶楼阳台。对这些少女而言,外表就是一切。卢拉·兰德里尸骨未寒,设计师居伊·索梅就向媒体宣布,卢拉·兰德里是穿着他设计的连衣裙跳楼的。结果,卢拉·兰德里死后不到二十四小时,那款连衣裙就被抢购一空。卢拉·兰德里穿着索梅设计的连衣裙跳楼自杀,对索梅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广告吗? [1] 潘客赫斯特(1858-1928),英国妇女选举权的积极倡导者。 “‘其实,我们哀悼的,不是那个女孩。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她就像达纳笔下的吉布森女孩,只是画像而已。我们哀悼的,是众多小报和名人杂志上那个耀眼的画中人——向我们推销衣服、提包和名流的生活,最后却用死亡的方式,证明所谓的名流生活如同肥皂泡,虚幻而短暂。说句心里话,我们真正怀念的,是那个画中人接连不断、离经叛道的八卦新闻:吸毒、酗酒、纵欲,频繁更换各式名贵华服和各类危险男友。 “‘各家低俗杂志对兰德里的葬礼进行了大肆报道。其受关注程度丝毫不亚于任何名人的婚礼。这些低俗杂志全靠名人为生;对于兰德里之死,杂志出版人肯定比大多数人悼念她的时间更久。通过这些杂志,我们得以瞥见各类名人伤心流泪的模样,但所有照片中,兰德里家人的照片却是最小的,因为出乎意料,他们的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不过,有个女孩真的令我非常感动。有个男记者问了她一些话。她可能没发觉对方是记者,说自己在一家治疗机构遇到兰德里,然后跟她成为了朋友。那女孩悄悄地在教堂靠后的一排长椅就座,向兰德里道别,然后悄悄地离开。她不像认识兰德里的许多其他人那样利用兰德里的生平往事获利。通过这个女孩,我们发现,真实的卢拉·兰德里可能也有动人的一面:能跟一个普通女孩建立诚挚的友情。至于我们其他人——’” “她提到那个女孩的名字了吗?”斯特莱克插嘴道。 罗宾默默地浏览了文章剩下的部分。 “没有。” 斯特莱克摸着胡子没刮干净的下巴。 “布里斯托没有提兰德里在治疗机构结交朋友的事。” “您认为,她可能会提供重要的信息?”罗宾急切地问道,并转动旋转椅,朝向斯特莱克。 “那女孩是在治疗机构,而不是夜总会认识兰德里的。跟她谈谈,可能会有所收获。” 斯特莱克没有其他事可让罗宾做,于是只叫她在网上查找兰德里亲友的信息。在这之前,罗宾已给保安德里克·威尔逊打了电话,约他周五早上跟斯特莱克见面,见面地点定于布里克斯顿区的凤凰餐馆。这天只收到两份通知单,一份最后通牒,没有人打电话来。办公室里只要能按字母顺序排列、能根据种类或颜色分门别类的东西,罗宾已全都整理好了。 头一天,罗宾用“谷歌”搜索的能力给斯特莱克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他给罗宾布置了这项毫无意义的任务。于是,约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罗宾找了关于兰德里及其亲友的各种新闻和文章,读给斯特莱克听。斯特莱克边听边整理一大堆收据、话费单,以及跟手头唯一另外一个案子相关的照片。 “关于那个女孩的信息,要再找找看吗?”罗宾问。 “好啊。”斯特莱克看着一张照片,心不在焉地回答。那是张两个人的合影:一个是矮胖的秃顶男人,西装革履。另一个是年轻貌美的红发姑娘,穿着紧身牛仔裤。男人是杰弗里·胡克先生,但那姑娘一点都不像胡克太太——布里斯托没出现以前,胡克太太是斯特莱克唯一的客户。斯特莱克把照片粘到与胡克太太相关的文件夹里,并在照片上标注序号“十二”。与此同时,罗宾转回去,重新面对电脑屏幕。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办公室里鸦雀无声,只听得到罗宾点击图片和用短指甲敲击键盘的声音。斯特莱克背后,里间的门关着,从外面看不见里面的折叠床和其他生活用品。罗宾来之前,斯特莱克用廉价空气清新剂在办公室狂喷一通,所以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人造酸橙香气。为了完全不让罗宾察觉出他对她的好感,斯特莱克在罗宾的办公桌尽头坐下之前,假装刚看到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然后礼貌而不露声色地跟她聊了五分钟,刨根问底地打探她未婚夫的情况。谈话中斯特莱克了解到,罗宾的未婚夫名叫马修,刚获得会计资格证。罗宾为了跟马修一块生活,上个月才从约克郡搬来伦敦。当临时工只是她找到固定工作前的权宜之计。 “您觉得她会在这些照片里吗?”问完,过了片刻,罗宾又补充道,“兰德里在治疗机构认识的那个女孩?” 电脑上,显示着满满一屏幕大小完全相同的照片:每张照片拍的都是一个或多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由左往右,走向葬礼现场。每张照片的背景都是公路防撞护栏和面部模糊的人群。 其中,有张照片最惹人注目。照片里的金发女孩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扎着马尾辫,戴着由黑色网状织物和羽毛做成的精美头饰。斯特莱克认得那女孩,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西娅拉·波特——一名模特,陪伴兰德里度过了在世上最后一天的大部分时光。她也是兰德里的朋友,和兰德里合拍了她职业生涯中极为著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波特非常漂亮,但神情阴郁。她似乎是独自去参加兰德里葬礼的,因为没人挽着她的纤纤玉臂,或扶着她修长的后背。 波特的照片旁是两个人的合影,底下的说明文字写的是: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及其夫人唐姿。贝斯蒂吉长得像公牛,短腿,厚胸,粗脖子,灰白的头发剪得极短,满脸皱纹和黑痣,挂着两个大眼袋,顶着活像肿瘤的蒜头鼻。但他身穿名贵的黑大衣,又挽着骨瘦如柴的年轻妻子,显得高大威武,仪表堂堂。唐姿竖起毛皮大衣的领子,戴着巨大的圆形太阳镜,完全看不到她的真容。 第一排最后一张照片的说明文字是:时装设计师,居伊·索梅。他是黑人,很瘦,低着头,身穿式样夸张的深蓝色长礼服;因为拍的是侧脸,看不清面部表情。 他朝向镜头的那侧耳垂上,戴着三颗巨大的钻石耳钉,在闪光灯照耀下灿若明星。和波特一样,索梅似乎也是独自去参加葬礼的,尽管那张照片把一小群不值得介绍的旁人也拍了进去。 斯特莱克把椅子往电脑屏幕前挪了挪,但仍跟罗宾保持超过一臂的距离。那群身份不明的人中,有个人只有半张脸(还有半张在镜头外面)。根据极短的上嘴唇和硕大的龅牙,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约翰·布里斯托。他一条胳膊搂着一位病怏怏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满头银发,脸色苍白,神情憔悴,极度悲伤。他们俩身后站着一个男人,面露不屑之情,好像非常厌恶周围的人。 “我看不出谁是那个普通的女孩。”罗宾边说边拉动屏幕,并仔细查看后面的照片。照片上都是各类名人和俊男靓女,有的面带悲伤,有的一脸严肃。“啊,快看……埃文·达菲尔德!” 埃文·达菲尔德穿着T恤、牛仔裤和类似军大衣的大衣,全是黑色的。他的头发也是黑色的,脸庞瘦削,眼窝凹陷,蓝色的眼睛冷冷地盯向摄像机镜头。他身体两侧各有一个人:一侧是西装革履的大个子男人,另一侧是年纪稍大、神情焦急的女人。那女人张着嘴,摆出一副赶人开路的姿势。达菲尔德虽然个子比身边的两个人都要高,但显得弱不禁风。斯特莱克觉得,这三人就像一家三口:父母正护送生病的孩子离开人群。他发现达菲尔德虽然一脸茫然,非常悲伤,却画了眼线,而且看得出来眼线费了不少功夫。 “快看这个花圈!” 达菲尔德滑向屏幕上方,接着消失。屏幕中间出现一个超大花圈的照片。最开始,斯特莱克以为那只是个心形花圈,过了会儿才发现,其实是一对收拢的天使翅膀,由白玫瑰装饰而成。照片中有张小照片,是花圈上所附卡片的特写。 “‘安息吧,天使卢拉——迪比·马克。’”罗宾读道。 “迪比·马克?那个说唱歌手?这么说,他们认识,对吧?” “不,我不这么认为。不过,他在兰德里所住的那栋楼租了套公寓。还有,他在两三首歌里提到过兰德里,是吧?听说他要住到兰德里所住的楼里,各家媒体都非常兴奋……” “这方面的信息,你挺了解的嘛。” “没有,就是看了些杂志。”罗宾含糊地回答,继续查看电脑屏幕上的葬礼照片。 “‘迪比’这名字有什么含义吗?”斯特莱克无意中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是他真名的首字母合组合。其实就是D和B两个字母。”罗宾口齿清楚地念了那两个字母,“他的真名叫达利尔·布兰登·麦克唐纳。” “你是摇滚迷吧?” “不是。”罗宾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说,“只是刚好记得。” 她关掉显示照片的网页,再次开始敲击键盘。斯特莱克则继续整理另一个案子的照片。接下来的一张照片显示,杰弗里·胡克先生正在亲吻一个姜黄色头发的女人,并用一只手抚摸她帆布衣服下浑圆的大屁股,地点是在伊灵百老汇地铁站外面。 “快看,YouTube上有段视频,”罗宾说,“是卢拉死后,迪比·马克谈论卢拉的视频。” “让我看看。”斯特莱克把椅子往前挪了两三英尺,想了想又后退一英尺。 四英寸长、三英寸宽的小窗口开始播放布满雪花点的模糊视频。一个大个子黑人出现在屏幕上,身穿华丽的带帽夹克,胸部的饰钉组成一只拳头的形状。这黑人坐在黑色皮椅上,面朝看不见的采访者。他的头发剃得极短,戴着太阳镜。 “……卢拉·兰德里自杀事件?”采访者问。听口音,采访者是英国人。 “太令人难过了,唉,太令人难过了。”迪比一只手摸着剃得光光的脑袋,回答道。 他的声音温柔、深沉而又沙哑,微微有点咬舌。“他们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对你穷追不舍,非得把人逼疯不可。他们这是嫉妒。该死的狗仔队逼得她跳下阳台。让她安息吧,我说。现在,她终于可以安宁了。” “一来伦敦就遇到这事,您肯定大受惊吓吧?”采访者问,“我是说,呃,她经过你的窗户,掉了下去。” 迪比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一动不动,透过墨镜死死地盯着采访者。接着,他说: “我当时不在那里。有人告诉你,我在那里?” 采访者无言以对,发出一阵紧张的干笑声。 “啊,不,根本没有人告诉我——没……” 迪比转过头,朝站在镜头之外的某个人说了几句话。 “看来,我应该带律师过来,对吧?” 采访者谄媚地大笑起来。迪比转回来,再次看向采访者,脸上仍没有丝毫笑意。 “迪比·马克,”采访者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接受采访。” 接着,一只白人的手伸到屏幕中间。迪比举起一只拳头。那只白人的手握成拳头,跟迪比的拳头碰了一下。镜头之外,有人发出含有嘲讽意味的笑声。视频结束。 “‘该死的狗仔队逼得她跳下阳台。’”斯特莱克重复一遍迪比的话,并把椅子向后挪回原来的位置,“这话说得很有意思。” 就在这时,斯特莱克感觉到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他掏出手机,发现有条新短信。看到提示信息里显示夏洛特的名字,他不由浑身一颤,仿佛刚刚看到一头就要扑起的猛兽。短信的内容如下: 星期五上午九点至十二点,我要出门。你想来收拾东西的话,就那个时间来。 “你说什么?”斯特莱克觉得,好像听到罗宾刚说了句什么话。 “我说,网上有篇关于她亲生母亲的文章,内容非常令人震惊。” “哦,读来听听。” 斯特莱克把手机装回裤兜,然后低下比常人略大的头,再次开始整理关于胡克太太的文件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好像有面锣在他头颅里敲了一下,余音不绝。 夏洛特装出成年人的理智和平静,肯定怀有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她把两人之间花样百出、没完没了的争斗,推向前所未有的新境界:“让我们像成年人那样,做一次彻底了断吧。”也许,迈进夏洛特的公寓时,一把刀子会突然从背后刺入他的两块肩胛骨中间。也许,走进夏洛特的卧室后,会发现她在壁炉前割腕自杀了,躺在一片仍未完全凝固的血泊中。 罗宾的声音好像真空吸尘器的嗡嗡声。斯特莱克好不容易才重新集中注意力。 “‘……把她跟一个黑人青年的风流韵事卖给各家小报的记者,只要对方愿意给钱。不过,根据许多老邻居的回忆,马琳·希格森的人生中并没有什么浪漫情事。 “‘当时,她在卖淫。’维维安·克兰菲尔德说。希格森怀着兰德里时,维维安·克兰菲尔德就住在她楼上。‘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个小时都有男人进出她的家门。她根本不知道那孩子的父亲是谁——谁都有可能。她根本不想要那个孩子。我仍然记得那孩子一个人在走廊上大哭,而她妈妈则在屋里忙着接客。当时,那孩子还很小,裹着尿布,连路都不会走……肯定是有人给社会服务部门打了电话——早就该打了。被人收养是那女孩一生中最幸运的事。 “‘兰德里经常对媒体说起跟失去联系多年的生母重逢的事。毫无疑问,如果知道事情的真相,兰德里肯定会感到非常震惊。’这篇文章写于兰德里死前。”罗宾解释道。 “哦。”说着,斯特莱克突然合上了文件夹,“你想出去走走吗?” 二 杆顶的那两个监控器好像两只邪恶的鞋盒,各有一只黑乎乎的大眼睛。那两个监控器朝向相反,监控整条奥尔德布鲁克路。这条路上行人熙熙攘攘,车辆络绎不绝,非常喧闹。两边的人行道上开满商店、酒吧和咖啡馆。公交车道上,双层公交车来来往往,发出阵阵轰鸣声。 “布里斯托说的神秘人就是在这里被拍到的。”说着,斯特莱克转个身,背对奥尔德布鲁克路,望向安静得多的贝拉米路。贝拉米路通往梅菲尔住宅区的中心,两边分布着一栋栋富丽堂皇的豪宅。“兰德里坠楼十二分钟后,那人从这里经过……这可能是逃离‘肯蒂格恩花园’最快的路线。有夜班公交车经过,也最容易打到出租车。不过,这并非聪明的选择,假如你刚杀了一个女人的话。” 斯特莱克再次低头去看破旧不堪的伦敦地图。他似乎并不担心被人当成游客。确实,罗宾心想,考虑到他的个子,就算被人当成游客也没什么关系。 罗宾在短暂的临时工职业生涯中,曾被要求做一些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事情,所以听到斯特莱克的提议,罗宾感到有点紧张。不过,她高兴地发现,斯特莱克并没有任何不良企图。他们走了很长的路,最后来到这里。一路上两人几乎没说一句话。看得出来,斯特莱克一直在思考问题,偶尔看一下手上的地图。 不过,走到奥尔德布鲁克路时,斯特莱克说了句话: “要是发现什么我没发现的,或想到什么我没想到的,请告诉我,好吗?” 斯特莱克的话令罗宾非常激动。要知道,她一直为自己的观察力感到自豪——童年时,她曾有个不为人知的梦想,即成为身边的大个子这样的私家侦探,原因之一就是她观察力出众。罗宾把整条路上上下下、仔仔细细观察了一番,并想象着零下几度的大雪天,凌晨两点,某人来到这条路上后可能会做什么。 “这边。”没等罗宾得出什么结论,斯特莱克便招呼道。于是,两人顺着贝拉米路,肩并肩地朝里走。贝拉米路向左微微拐弯后,前面还有大约六十栋房子。这些房子几乎全都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大门、洁净的白色台阶及其两边的短护栏和精心修剪的盆栽。大理石狮子上的铜牌显示着房主的姓名和职业,楼上的窗户里亮着漂亮的枝形吊灯。有栋房子的大门开着,从外面能望见室内呈方格图案的地面、用镀金边框装裱的油画,和乔治王朝风格的楼梯。 斯特莱克一边走,一边思考罗宾在网上搜集的信息。布里斯托曾说,警方没有追查神秘人及其同伙。斯特莱克怀疑他没说实话。现在看来,果不其然。网上,各种冗长和极端的新闻铺天盖地。偶尔能看见劝说神秘人及其同伙自首的文章,但看起来,这些劝说根本没用。 与布里斯托不同,斯特莱克并不认为警方无能,会放任一名貌似杀了人的嫌犯逍遥法外。那两人逃跑时,汽车警报声突然大作。这为他们不愿现身提供了合理解释。而且,斯特莱克不知道布里斯托是否了解监控画面的质量有好有坏,他见过的黑白监控画面很多都模糊不清,根本分辨不出人物的真正模样。 斯特莱克还注意到,对于从他妹妹公寓收集的DNA证据,布里斯托只字未提。根据警方没有追查神秘人及其同伙一事,斯特莱克强烈怀疑兰德里的公寓里并未发现陌生人的DNA。不过他也知道,逃避真相的人很容易认为DNA证据无足轻重,理由是现场可能遭到污染,或有人故意设下圈套。他们只看得到想看的东西,对跟自己的想法相悖的、不容置疑的真相视而不见。 不过,根据从谷歌查到的信息,布里斯托之所以认定凶手是那个神秘人,可能跟他妹妹的身世有关。他妹妹生前一直在四处打探自己的身世,最后找到了生母。媒体向来喜欢夸大其词,但就算把媒体的话打个折扣,他妹妹的生母仍是个不三不四的女人,令人厌恶。被揭露出来的不容置疑的真相——例如罗宾在网上找到的那些,不仅令兰德里自己感到难堪,也使收养她的整个家庭蒙羞。布里斯托情绪非常不稳定(对此斯特莱克无法视而不见)的原因之一,难道是他认为某些方面称得上幸运儿的兰德里,在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认为她打探身世是无事生非?认为她惊动了恶魔,招致杀身之祸?对于兰德里住所附近出现一个黑人的事,他感到极度不安,原因就是上述这些? 斯特莱克和罗宾不断走向富人区的深处,最后来到“肯蒂格恩花园”的拐角。与贝拉米路一样,这里也是豪宅连排,富丽堂皇。这些维多利亚风格的四层楼房高大宏伟,红砖砌墙,琢石饰面,窗户镶有厚重的三角楣饰,上面三层带有独立石雕小阳台。大门看着更加乌黑发亮,门前都有白色大理石带柱门廊,门廊下三级台阶通往路边人行道。一切都完好无损,整洁干净。路上停的车子寥寥无几,一块小告示牌写着“非请勿入”四个字。 没有了隔离警戒带和大批记者,十八号楼再次跟周围的楼房融为一体。 “她是从顶楼的阳台掉下来的。”斯特莱克说,“高度大约有四十英尺。” 斯特莱克盯着漂亮的楼房。罗宾看到那些阳台很窄,外侧栏杆和内侧玻璃门之间勉强够站人。 “问题是,”斯特莱克眯着眼,望着顶楼那个高高的阳台,对罗宾说,“这个高度并不一定会把人摔死。” “哦——您确定?”罗宾质疑道,并想象从顶楼阳台掉到坚硬的马路路面的惨状。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曾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旁边病床上躺的是一个威尔士人。那家伙从跟这差不多高的楼上被大风刮了下来,双腿和盆骨全都摔得粉碎,而且内脏大量出血,但并没有死。” 罗宾瞥了斯特莱克一眼,暗忖他为什么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斯特莱克正在打量楼房的大门,并未察觉罗宾在看他。 斯特莱克看到门上嵌着个金属小键盘。“门上有个输入密码的小键盘,”他嘀咕道,“门顶有个监控器。布里斯托没跟我说这里有监控器。可能是刚装上没多久。” 斯特莱克在原地站了几分钟,对着这些气派的城堡式豪宅陷入了沉思。当初,卢拉·兰德里为何选择住在这里呢?“肯蒂格恩花园”静谧、传统、沉闷,显然属于另一类富人的聚居区,例如俄罗斯和阿拉伯政治寡头,拥有乡下庄园的公司大佬,在艺术品收藏中孤独终老的单身富婆。很奇怪,兰德里竟然会选择住在这里。根据罗宾早上读的每一篇文章,这个二十三岁的女孩结交的都是新潮而富于创造力的时装界名人。这些人对时尚的理解主要来自街头,而非沙龙。 “这栋楼房看上去保养得挺好,对吧?”罗宾问。 “嗯,是的,而且没有成群的狗仔队。” 斯特莱克背靠二十三号楼的黑色栏杆,打量十八号楼。兰德里生前所住的房子,窗户比下面几层的高。阳台与其他两层不同,没摆盆栽。斯特莱克从衣服口袋掏出香烟,抽出一支递给罗宾。罗宾摇头谢绝,并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她没见过斯特莱克在办公室抽烟。斯特莱克点上烟,深吸一口,然后盯着十八号楼的大门说: “布里斯托认为那天夜里有人进入十八号楼,过了一会儿又出来了。那人进去和出来时都没被发现。” 根据之前的观察,罗宾相信没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那栋楼。她觉得接下来斯特莱克肯定会对布里斯托的说法大加讽刺。但结果证明她错了。 “如果真的有人进了那栋楼,”斯特莱克仍盯着十八号楼的大门说,“那么凶手肯定是有预谋的,而且做过非常周密的计划。没人能只凭运气,躲过那么多记者的摄像头,进入设有密码锁的大门,然后避开保安,进入锁住的内门,最后再出来。问题是,”他挠着下巴,继续说,“如果凶手真做过那么周密的计划,就不会采用如此草率的方式来谋杀兰德里。” 罗宾觉得“草率”一词听着非常冷酷。 “把人推下阳台,是一时冲动才会做出的事。”斯特莱克似乎看出罗宾心里在想什么,解释道,“只有头脑发昏才能做出来。” 斯特莱克发现跟罗宾在一起非常惬意。这不仅是因为罗宾把他奉若神明,认真倾听他说的每句话,也从不打断他思考。 更是因为罗宾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蓝宝石戒指好像一个句号,意为:到此为止,别再深入。正是因为这枚戒指,斯特莱克感到自己可以毫无顾忌,稍稍卖弄一番。他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乐趣了,这是其中之一。 “可是,如果凶手一开始就在楼里呢?” “这种情况更说得通。”斯特莱克回答。罗宾听到这话,觉得非常高兴。“如果凶手一开始就在楼里,那下面这些人都有嫌疑:保安、贝斯蒂吉夫妇、某个偷偷躲在楼里的神秘人。如果凶手是贝斯蒂吉夫妇或保安威尔逊,那就不存在进出大门的问题。他们只需要事后回到该出现的地方。虽然兰德里也有可能没摔死,只是受伤,从而说出真相,但如果凶手真是他们三人中的某个人,我刚才说的情况更说得通——他们跟兰德里发生争吵,然后一时冲动把兰德里推下了阳台。” 斯特莱克抽着烟,继续仔细打量对面的楼房,尤其是二楼窗户和四楼窗户之间的间隔部分。同时,他脑子里主要想着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根据罗宾在网上找到的信息,卢拉·兰德里坠楼时,住在二楼的贝斯蒂吉正在睡觉。贝斯蒂吉的妻子最先发现兰德里坠楼,并坚称案发后凶手仍在楼上,而她丈夫一直站在她身边。 言下之意,至少她不认为丈夫是凶手。但兰德里死时,弗雷迪·贝斯蒂吉是距离她最近的男人。根据斯特莱克的经验,外行总是执着于寻找作案动机,而对专业人士来说,作案机会才是首要的。 罗宾接下来的话,无意中证实了她并非专业人士。她说: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在深更半夜跟她吵架呢?从来没听说过她跟邻居关系不好的传闻,是吧?唐姿·贝斯蒂吉显然不是凶手,对吧?不然她怎么会跑下楼,告诉保安呢?” 斯特莱克正在沉思,过了一会儿才回答: “布里斯托一再强调,在他妹妹进楼、记者离去后的十五分钟里,保安因为肚子不舒服离开了前台。这意味着在那十五分钟里,大厅是无人把守的。但楼外的人怎么会知道保安威尔逊不在前台呢?大门又不是玻璃做的。” “再说,”罗宾自作聪明地插嘴道,“得知道密码才能打开大门。” “人总是习惯于疏忽大意。除非保安经常更换密码,否则许多坏人可能早就摸清楚了。我们去那边看一下吧。” 他们默不作声地走着,一直走到“肯蒂格恩花园”尽头,发现兰德里所住小区背后有条微微弯曲的小巷,名叫“农奴胡同”。看到这个名字,斯特莱克感到非常好笑。整条小巷由鹅卵石铺成,两边是光滑的高墙。路面很宽,可容一辆小车经过。路边分布着许多路灯,没有任何可容藏身的角落。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两扇巨大的电动门前面。旁边的墙壁上有块牌匾,写着“私人车库”四个大字。这里是“肯蒂格恩花园”的地下车库入口处。 继续往前走一会儿后,斯特莱克估计他们差不多到了十八号楼的背面,于是奋力一跳,抓住路边高墙的墙头,做了个“引体向上”,望向高墙里面。高墙那边是一长排受到精心照料的小花园。每栋房子和房子所属的每块修剪整齐的草坪之间,都有一个黑乎乎的楼梯口通往地下室。在斯特莱克看来,任何人要想翻越高墙,必须借助梯子,或找个帮手,用结实的绳子把他吊下去。 斯特莱克顺着墙壁滑落到地上。装了义肢的那条腿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强忍着,没让自己喊出来,但还是不由发出轻声的呻吟。 罗宾看到斯特莱克有点瘸腿,怀疑他扭伤了脚踝,便急切地问候一声。“没事。”斯特莱克回答。 他在鹅卵石路面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右腿和义肢连接处一阵阵钻心的疼。拖着僵硬的义肢,在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路面行走颇为不易。斯特莱克懊悔地问自己,真的有必要上墙吗?罗宾也许算得上漂亮,但完全比不上他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 三 “你确定他是侦探?谁都能做那些事。谁都会用谷歌查找信息。” 马修累了一天,又受了一个客户的气,还被新上司数落一顿,所以很没好气。他无法理解自己的未婚妻为何这么幼稚而盲目地崇拜另一个男人。 “用谷歌查找信息的不是他,”罗宾反驳,“是我。他在忙另外一个案子。” “我不想你被骗。他住在办公室里,罗宾。难道你不觉得有点可疑吗?” “我告诉过你了,我觉得他只是刚跟女朋友分手。” “是啊,我敢打赌这是真的。”马修说。 罗宾把马修的盘子叠到自己的盘子上,然后端起来气冲冲地走进厨房,她很生马修的气,也有点生斯特莱克的气。她兴致勃勃地上了一天的网,查找卢拉·兰德里认识的人的信息,但透过马修的眼神,她回头想想,突然觉得斯特莱克交给她的似乎只是一份毫无意义、纯粹打发时间的工作。 “听着,我没别的意思。”马修站在厨房门口说,“就是觉得他有点怪。还有,你下午跟他出去溜达了一会儿,是怎么回事?” “不是溜达,马修。我们是去查看现场——去看看客户认为发生了某件事的地方。” “罗宾,没必要装得这么神秘兮兮的。”马修笑道。 “我签了保密协议。”罗宾回过头,厉声道,“我不能告诉你有关案子的事。” “案子——” 马修又嘲讽地冷笑了几声。 罗宾在狭小的厨房里气呼呼地走来走去,把各种烹饪原料放进橱柜,并把橱柜的门摔得砰砰响。马修看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可能过分了,于是在罗宾把食物残渣刮进垃圾筒时,走到她身后抱住她,把脸埋进她脖子和肩膀的交接处,并握住她留下淤青的那侧乳房,轻轻抚摸——斯特莱克无意间抓伤了罗宾的乳房,这令马修对那个男人心怀成见。马修对着罗宾金黄色的头发柔声抚慰,但罗宾挣脱他的怀抱,把盘子放进洗碗池里。 罗宾感觉自己的价值遭到了怀疑。白天,斯特莱克似乎对她在网上所找的信息很感兴趣,还对她表示感谢,夸她非常干练、工作主动。 “你下周有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马修问。这时,罗宾打开冷水龙头。 “三个!”她气鼓鼓地刷洗最上面的盘子,叫声盖过水流冲刷盘子的声音。 一直等到马修去了客厅,罗宾才关掉水龙头。她发现订婚戒指上卡了一块冰冻豌豆的碎渣。 四 周五上午九点半,斯特莱克来到夏洛特的公寓。他觉得自己晚了半个小时,夏洛特怎么样都应该离开了——假如她真的打算离开,而不是躺在什么地方等他。宽阔的街道,街道旁一栋栋富丽堂皇的白色楼房,一棵棵悬铃木,一家估计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的肉店,一家家挤满中上阶层人士的咖啡馆,一家家豪华餐厅——在斯特莱克眼中,这一切总是显得有点不真实、不自然。也许在心底,斯特莱克一直都知道他不会一直待在这里,他不属于这里。 直到用钥匙打开大门,斯特莱克仍以为夏洛特会在里面等他。但一迈进门槛,他就知道里面空无一人。房子里寂静无声、冷冷清清,好像久已无人居住。斯特莱克通过门厅往里走,脚步声显得异常响亮。 客厅中间放着四个纸箱,箱盖开着,让他可以检查。斯特莱克那些便宜但用得着的个人物品胡乱堆在箱子里,看着好像是要拿去义卖的捐赠品。他拿起上面的几样东西,以便查看底下的情况。但粗粗一看,似乎所有的东西都完好无损,没被摔烂、撕碎或涂上油漆。同龄人早已拥有房子、车子、各种家具、电视、洗衣机、山地自行车、花园和割草机,而他只有四箱破烂和一段“无与伦比”的回忆。 斯特莱克所站的房间布置得很有品位:古色古香的小地毯、浅粉红色的墙壁、雅致的深色木制家具、再也放不下书的书柜。他发现和周日晚上相比,唯一的变化在沙发旁的玻璃茶几上。周日晚上,玻璃茶几上摆的是他和夏洛特的合影——两人在圣莫斯[1]的沙滩上欢笑。现在,那张合影不见了,原来的银制相框里变成夏洛特亡父的黑白遗像,冲着他慈祥地微笑。 壁炉台上方挂着一幅夏洛特十八岁时的肖像油画。画中的她有一张像佛罗伦萨天使那样的脸,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夏洛特家非常富有,请得起画家为子女作画,让子女青春永驻。对斯特莱克来说,那种家庭完全是陌生的,而且像是危险的异域。他不知道夏洛特家到底多么有钱,但通过夏洛特,他明白钱多到那种程度也会招致不幸和痛苦。夏洛特的家人虽然优雅、谦和、时尚、博学,只是偶然炫一下富,却比他的家人更加疯狂、怪异。他和夏洛特最初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家庭的影响使两人产生了强烈共鸣。 [1] 英国西部港口。 斯特莱克抬头望着夏洛特的画像,脑中不由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当初画这幅画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那双绿褐色的大眼睛看着他离开。夏洛特知道被十八时岁的她盯着,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走来走去是什么感觉吗?她知道这幅画比她人在这里还管用吗? 斯特莱克转过身,大步走去查看另外几个房间,但并未发现任何属于他的东西。 夏洛特把他的一切,小到牙线,大到军用皮靴,全都扔进那四个纸箱。斯特莱克特别仔细地打量一下卧室:深色的地板、白色的窗帘、精致的梳妆台,一切都显得平静而从容。和那幅肖像画一样,床好像也是活的,仿佛在说:记住这里发生的一切,那些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斯特莱克把四个纸箱一个接一个搬到门阶上。搬出最后一个纸箱时,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邻居:穿着竖起领子的橄榄球衫,正在锁自家大门。每次夏洛特说句什么俏皮话,哪怕一点也不好笑,都会惹得那人笑得喘不过气来,而且笑声像驴叫。 “被扫地出门了?”那人假笑着问。 斯特莱克当着那人的面,重重地关上夏洛特住所的门。 接着,他站在门厅的穿衣镜前,拿出自己的钥匙扣,取下属于夏洛特住所的那几把门钥匙,轻轻地放到半月形桌子上那碗百花香旁边。镜子里,他的脸布满皱纹,而且看着脏兮兮的。右眼仍然肿着,黄一块紫一块。寂静无声的房子里,响起十七年前的一个声音:“斯特莱克,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像你这样的‘阴毛头’大老粗,他妈的怎么配得上那样的女人啊?”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能站在夏洛特的家里。不过,这是他最后一次站在这里了。 那个瞬间,斯特莱克心底升起一股冲动(如同五天前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冲动一样),真想最后再疯狂一次:在这里等她回来,然后双手捧住她那漂亮的脸蛋,对她说:“我们再试一次吧。” 但他们早已试过无数次了,一而再,再而三。两人想在一起的渴望,每次刚开始时都像汹涌澎湃的潮水,但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退。结果,过去留下的丑陋残骸就会再次显现,把他们试图重建的一切全都笼罩在重重阴影之中。 斯特莱克最后一次关上夏洛特住所的大门。那个笑起来像驴叫的邻居已经不见了。斯特莱克把四个纸箱搬下台阶,搬到路边人行道上,等待出租车。 五 斯特莱克告诉罗宾,她上班最后一天的上午,自己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他把备用钥匙给了罗宾,让罗宾自己开门进办公室。 斯特莱克随口就说出“最后”两个字,令罗宾感到微微有点伤心。这两个字的言下之意是,无论两人相处得多么愉快——尽管双方都很谨慎,交流也仅限于工作;无论她把办公室收拾得多么井井有条,把门外原本肮脏不堪的厕所打扫得多么干净;无论她把楼下大门处的门铃弄得多么漂亮——抠掉门铃旁边原来粘的那张破纸,换上用电脑打印得端端正正、并用透明塑料薄膜封好的名片,光是为了抠掉原来那张破纸,就花了她半个小时,弄折了两根指甲;无论她办事多么有效率,多么积极地参与讨论卢拉·兰德里的案子(几乎可以断定,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并不存在),斯特莱克一直在扳着手指倒计时,巴不得尽早甩掉她。 显而易见,斯特莱克雇不起临时秘书。他只有两个客户,而且似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马修一再提起这点,好像住在办公室的一定就是坏人)。罗宾当然理解,站在斯特莱克的立场考虑,完全没必要留她继续工作。但她对下周一将要去的新办公室并不感兴趣(“应急”中介公司已经打电话把地址告诉了她)。那是个整洁、明亮、热闹的办公室,但毫无疑问,肯定和大多数同类办公室一样,有一群爱嚼舌根的女人,干着对她来说毫无意义的杂事。罗宾不认为卢拉·兰德里是被人谋杀的,也知道斯特莱克跟自己看法一致,而证明卢拉·兰德里不是他杀的过程深深吸引了她。 罗宾发现根本无法用语言对马修形容过去一周她到底有多么兴奋。参加工作以来,她几乎从未像过去一周那样,感觉自己是个重要人物,哪怕是一天两次打电话给“好电影”制片公司,请求接通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但一再遭到拒绝。罗宾对分析人的心理很感兴趣。她上大学时,学的就是心理学专业——若非中途遭遇一次始料未及的变故,本已获得心理学学位。 十点半,斯特莱克仍未回到办公室,却来了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头戴紫色针织贝雷帽,身穿橙色大衣,脸上挂着紧张的微笑。此人是胡克太太——罗宾对这个名字很熟悉,因为她是斯特莱克以前唯一的客户。罗宾请胡克太太坐到办公桌旁塌陷的沙发上,并奉上一杯茶。(斯特莱克听罗宾说克劳迪先生一脸色迷迷的,便买了些廉价杯子和一盒袋泡茶。) “我知道自己来早了。”胡克太太第三次说。由于茶水烫嘴,她只对着杯口干呷,想喝又不敢喝,“我以前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 “我是临时工。”罗宾回答。 “想必你已经猜到了,我是为我丈夫的事来的。”胡克太太没有听罗宾说话,自顾自地说,“我想你经常见到像我这样的女人,对吧?想知道最坏的结果。我犹豫了很多年。但最好还是弄清楚,对吧?最好还是弄清楚。我本来以为科莫兰会在这里。他出去忙别的案子了?” “是的。”罗宾嘴上这么回答,但心里怀疑斯特莱克其实是去处理什么神秘的私人事务了。斯特莱克只告诉她,他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至于去干什么却讳莫如深。 “你知道他爸爸是谁吗?”胡克太太问。 “不知道。”罗宾以为她们是在说这个可怜女人的丈夫。 “乔尼·罗克比。”胡克太太无比兴奋地说。 “乔尼·罗克——” 罗宾顿时目瞪口呆——她意识到胡克太太是在说斯特莱克,就在这时,她又发现玻璃门外面出现了斯特莱克巨大的身影。隔着玻璃门,她隐约能看出斯特莱克抱着个大东西。 “等我一下,胡克太太。”罗宾说完便冲出办公室,并拉上玻璃门。 “怎么了?”看到罗宾出来,斯特莱克边问边隔着怀里的纸箱朝办公室里张望。 “胡克太太在里面。”罗宾轻声回答。 “啊,真他妈见鬼!她来早了一个小时。” “我知道。我觉得您可能想,呃,在让她进去之前稍微收拾一下里间办公室吧。” 斯特莱克把纸箱放到金属地面上。 “我得去把这些箱子从街上搬进来。”他说。 “我来帮您。”罗宾自告奋勇地说。 “不用,你进去跟她聊聊天。她正在参加培训班学陶艺。还有,她觉得她丈夫在跟会计偷情。” 斯特莱克把纸箱放在玻璃门边,一瘸一拐地走下了楼梯。 他爸爸真的是乔尼·罗克比? “他马上就来。”罗宾坐回办公椅上,愉快地说,“斯特莱克先生告诉我,您在学陶艺。我一直想去……” 罗宾心不在焉地听胡克太太唠叨了整整五分钟:陶艺课多么有趣,教他们的小伙子又是多么善解人意。接着,玻璃门打开,斯特莱克没有抱着纸箱,空手走了进来,并冲胡克太太礼貌地微笑。胡克太太跳起来迎了上去。 “哎呀,科莫兰,你的眼睛怎么了?”胡克太太问,“被人打了?” “不是。”斯特莱克说,“请等一下,胡克太太,我去拿资料给你。” “我知道自己来早了,科莫兰,真对不起……昨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 “把杯子给我吧,胡克太太。”罗宾说。在斯特莱克闪入里间的那几秒钟,罗宾成功转移了胡克太太的注意力,没让她瞥见里间的折叠床、睡袋和烧水壶。 几分钟后,斯特莱克现了一下身,带出一股人造的酸橙香气。胡克太太惊恐地望了罗宾一眼,走向里间。接着,里间的门关上了。 罗宾重新坐下。她已处理完当天上午的邮件,感到无所事事,在旋转椅上转来转去。转了一会儿,她凑到电脑前,漫不经心地点开维基百科网站,然后摆出一副随便瞎打字的样子,输入两个人名:罗克比、斯特莱克。 相关的词条立刻出现了。词条顶部有张黑白照片,罗宾一眼就能认出照片中的人,是位红了四十年的明星:看着好像小丑,眼神非常狂野,左眼稍微有点斜视。他正咧着大嘴,对着麦克风嘶吼,长发狂舞,汗如雨下。 乔纳森·伦纳德·罗克比(艺名“乔尼”),生于一九四八年八月一日。七十年代摇滚乐队“死亡披头士”主唱,入选“摇滚名人堂”,多次荣获格莱美奖…… 斯特莱克长得完全不像那人。唯一有点相似的是两人的眼睛都不太对称,但斯特莱克的不对称只是暂时的。 罗宾把屏幕一直往下拉: ……一九七五年发布白金唱片《隐瞒》。其乐队在美国举行了一次破纪录的巡演,但行至洛杉矶时,遭到警方针对毒品的突击检查,乐队的新吉他手戴维·卡尔被逮捕,巡演因此中断。那名吉他手…… 最后,她看到了“个人经历”部分: 罗克比先后有过三次婚姻:首任妻子是艺校女生雪莉·马伦斯(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三年),婚后生有一个女儿,名为马伊米。第二任妻子是身兼模特和演员的人权积极分子卡拉·阿斯托尔菲(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婚后生有两个女儿,分别是电视节目主持人加布里埃拉·罗克比和珠宝设计师丹妮拉·罗克比。现任妻子是电影制片人珍妮·格雷厄姆(一九八一年至今),两人生有两个儿子,名字分别为爱德华、阿尔。此外,罗克比还有一个女儿,普鲁登丝·唐利维,为演员琳赛·范思罗所生。一个儿子,科莫兰,为七十年代“超级摇滚乐队”成员莱达·斯特莱克所生。 就在这时,罗宾身后的里间办公室里突然响起尖锐的号叫声。罗宾腾地跳起来,把身下的旋转椅撞得猛地滑了出去。里间的号叫声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罗宾冲过去,一把拉开里间的门。 只见胡克太太脱了橙色大衣和紫色贝雷帽,穿着像是学陶艺时穿的花罩衫,罩衫底下露出牛仔裤;整个人扑到斯特莱克面前,用力捶打他的胸膛,边捶边尖声号叫,她的号叫如同水烧开时烧水壶发出的警报声。号了好长一会儿,似乎是没气了,她才稍微停了一下。 “胡克太太!”罗宾大喊一声,从后面抓住胡克太太松软的双臂,帮斯特莱克推开她。但胡克太太力气大得出人意料,而且虽然正在调整呼吸,双手仍继续捶打斯特莱克。最后,斯特莱克别无选择,只得轻轻抓住胡克太太的两个手腕,高高举起。 胡克太太挣脱斯特莱克的控制,转而扑到罗宾身上,号啕大哭,声音听着就像狗叫。 罗宾拍着胡克太太的背,稍稍用力,扶她回到外间办公室。 “不要难过了,胡克太太,不要难过了。”罗宾柔声安慰胡克太太,扶她坐到沙发上,“我去给你倒杯茶,不要难过了。” “真抱歉,胡克太太。”斯特莱克站在里间门口,刻板地说,“听到这样的消息,确实让人难过。” “我还以——以为是瓦莱丽。”胡克太太哽咽道。她披头散发,双手捂脸,前后摇晃,把身下的沙发弄得嘎吱作响。“我还以——以为是瓦莱丽,没——没想到,却是自己——自己的亲妹妹。” “我去给您续茶。”罗宾轻声说。胡克太太的话令她感到非常震惊。 罗宾提着水壶,就要走出办公室时,突然想起忘了关掉刚才看的网页。现在要是跑回去关网页,可能会让人觉得奇怪,因此她赶紧出去倒茶,以便尽快回来,同时希望斯特莱克会忙着安慰胡克太太,没空注意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 又过了四十分钟,胡克太太终于喝完第二杯茶——边喝茶边抽泣,用掉了半卷罗宾从门外厕所取来的手纸。最后她走了,怀里抱着文件夹,胸脯不停地起伏,仍然泪流不止。那个文件里夹满了作为罪证的照片,以及说明每张照片拍摄时间和地点的详细索引。 斯特莱克一直等到胡克太太完全消失在街道尽头,然后愉快地哼着歌,出去给自己和罗宾买三明治。两人就在罗宾的办公桌旁吃了。这是一周来斯特莱克最友好的一次表示。罗宾知道斯特莱克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他马上就可以摆脱她了。 “今天下午,我要去见德里克·威尔逊,你知道吧?”斯特莱克问。 “去见那个拉肚子的保安,”罗宾说, “嗯,我知道。” “等我回来,你肯定不在了。所以走之前,我会给你的考勤表签字。还有,谢谢你……” 说到这里,斯特莱克冲空沙发点了点头。 “哦,没什么。那个女人很可怜。” “是啊。还好,她获得了她丈夫出轨的证据。对了,”斯特莱克继续说,“还要谢谢你在这个星期所做的一切。” “这是我分内的事。”罗宾淡淡地回道。 “要是我雇得起秘书……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会成为某位大老板的秘书,拿很高的薪水。” 这话令罗宾隐隐感到有些不快。 “那不是我想要的工作。”她说。 两人陷入沉默,气氛有点紧张。 斯特莱克心里经历了一番小小的挣扎。要是下周这张办公桌旁边不见了罗宾的身影,他肯定会很不习惯。罗宾善解人意,不会问东问西,人又干练,替他分了不少忧。但雇个人来陪自己绝对是可笑的,更不要说浪费钱了。他又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爱闹病的阔佬。再说,“应急”中介公司贪得无厌,漫天要价,罗宾就像一件奢侈品,他无福享受。刚才,他看到罗宾电脑上显示着维基百科关于乔尼·罗克比的词条,但罗宾并未问他关于他父亲的事。由此,他认为罗宾非常有克制力(他经常以此作为评判新认识的人的标准),因而加深了对她的好感,但这并不能改变残酷的现实——她必须离开。 斯特莱克此刻的感觉,有点像小时候放掉那条小青蛇时的感觉。十一岁那年,他在特拉维拉森林好不容易抓到一条小青蛇,但琼舅妈不让他养。为了能留下那条蛇,他缠着琼舅妈不放,苦苦哀求:“求您了,留下它吧……求您了……” “我得走了。”斯特莱克在罗宾的考勤表上签了字,把自己的三明治包装纸和空矿泉水瓶扔进办公桌底下的垃圾筒,说,“谢谢你所做的一切,罗宾。祝你找到满意的工作。” 说完,他取下大衣,走出玻璃门。 走到他差点撞死罗宾但又救了她的那个地方时,斯特莱克停下脚步。心底的不舍犹如一只缠着他不放的狗,不停地抓挠他。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玻璃门砰地打开了。斯特莱克转过身,看见罗宾红着脸,站在他面前。 “听着,”罗宾说,“我们可以来个私下约定。我们可以绕过‘应急’中介公司。您可以直接雇我。” 斯特莱克犹豫了片刻。 “中介公司不喜欢这样。你会被他们开除的。” “无所谓。我下周有三个固定工作的面试。要是您不介意我抽时间去跟他们——” “没问题。”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嗯,这样的话,我可以在这里再待一两周。” 斯特莱克沉默片刻。在他心里,理智跟感情发生了短暂但激烈的交锋。最后,感情战胜了理智。 “嗯……很好。嗯,这样的话,你能再打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吗?” “好的,没问题。”罗宾干脆地回答。 她表面看着很平静,其实心里欣喜若狂。 “那我们星期一下午见。” 说完,斯特莱克第一次冲罗宾笑了笑。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后悔,但走到凉爽的街上时,他却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世界重新充满了阳光。 六 斯特莱克曾算过自己小时候到底换过几所学校。结果算下来,他一共换过十七所学校,而且怀疑自己可能漏算了几所。他没有把所谓的“家庭学校”计算在内——他和母亲、同母异父的妹妹在布里克斯顿大西洋街的一所空房子偷住过两个月,其间受过所谓的家庭教育。他母亲当时的男友是名白人歌手,将自己改名为顺巴,信奉黑人回归主义。那人认为学校教育会强化学生依赖长辈、追求物质享受的思想,他觉得继子和继女(根据《普通法》规定,斯特莱克兄妹是他的继子、继女)不能受到学校教育的毒害。从那两个月的家庭教育中,斯特莱克学到的主要知识是,即使出于神圣的目的,吸食大麻也会使人变得呆滞、恍惚。 斯特莱克故意绕远路,穿过布里克斯顿市场,去咖啡馆见德里克·威尔逊。市场里,带顶篷的拱廊里弥漫着浓重的鱼腥味。各个货摊上摆满从非洲和西印度群岛进口的奇蔬异果,五颜六色,令人目不暇接。还有许多伊斯兰肉店和理发店——理发店的玻璃橱窗里,贴着许多印有各种漂亮辫子和卷发的大幅发型图片,并摆着一排排戴各种假发的白色塑料头部模型。看到这一切,斯特莱克仿佛回到了二十六年前。二十六年前的那两个月里,他带着同母异父的妹妹露西,在布里克斯顿的各条街上到处闲逛,他母亲和顺巴则神情恍惚地躺在住处那几个肮脏的垫子上,心不在焉地讨论该向孩子灌输的各种重要理念。 七岁的露西一直想把头发弄成像西印度群岛的女孩那样。舅舅特德开着他那辆“莫里斯·迈纳”,载他们兄妹永远告别布里克斯顿,回圣莫斯——舅舅特德和舅妈琼坐在前排,他们兄妹坐在后排。漫长的旅途上,露西非常热切地说想把头发梳成辫子。斯特莱克记得舅妈不露声色地附和说辫子非常漂亮,但从后视镜里,他看见舅妈皱着眉头。舅妈在他们面前越来越流露出对他们母亲的不屑,尽管多年来,她一直努力克制着不表现出来。斯特莱克一直不知道,舅舅是如何找到他们住的地方的,只记得有天下午,他和露西进门后看见高大的舅舅站在房间中央,正在威胁鼻子流血的顺巴。不到两天,他和露西就回到圣莫斯,重新入读断断续续上了几年学的那所小学。在学校里,他们马上又跟以前的朋友打成一片,好像从未离开过,而且很快说话也没有了各种地方口音——跟着母亲每到一处地方,他们为了掩人耳目,都会模仿当地人说话的口音。 其实,德里克·威尔逊完全用不着告诉罗宾路线,因为斯特莱克知道凤凰餐馆就在过去的冷港胡同里。他母亲和顺巴偶尔会带他们兄妹来这家餐馆:店面很小,外墙是棕色的,看着好像谁家搭的棚屋。如果不是他母亲和顺巴那样的素食主义者,可以在这享受量足美味的现做早餐,每份早餐的鸡蛋和熏肉都堆得老高,还配有一大杯柚木色的茶。这么多年过去了,餐馆几乎完全没变,仍然黑乎乎、脏兮兮,但很温馨:做成镜面的墙壁映出一张张贴着“福米卡”仿木胶面的餐桌。暗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地砖污迹斑斑;木薯粉颜色的天花板贴着发霉的壁纸。吧台旁站着矮胖的中年女服务员,留着烫直的短发,戴着不停晃动的橙色塑料耳环。看见斯特莱克进去,服务员闪到一边给他让路。 一个西印度群岛彪形大汉独自坐在一张餐桌边,看着《太阳报》。他头顶上方挂着一只塑料钟,钟面印有“一级馅饼”[1]四个字。 “德里克?” [1] 一种馅饼品牌。 “嗯……你是斯特莱克?” 斯特莱克握了握威尔逊干燥的大手,然后坐了下来。他估计威尔逊要是站起来的话,差不多也有他这么高。威尔逊身穿作为保安制服的运动衫,粗壮的胳膊把袖子绷得紧紧的。头发剪得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一对眼睛非常小,杏仁似的。斯特莱克看了看餐馆后墙上字迹潦草的菜单板,点了馅饼和土豆泥。共四点七五英镑,能付得起,他高兴地想。 “这里的馅饼和土豆泥很好吃。”威尔逊说。 他说话低沉、冷静、从容,带有点抑扬顿挫的加勒比口音。斯特莱克想,身穿保安制服的威尔逊让人有种安全感。 “谢谢你抽时间见我,非常感谢。约翰·布里斯托不接受他妹妹的尸检报告。他雇我重新查看一下各种证据。” “嗯,”威尔逊说,“我知道。” “他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跟我见面?”斯特莱克随口问。 威尔逊眨了眨眼,从喉咙里发出几声干笑,显得有点羞愧。 “二十五英镑。”他回答,“但这并不能改变事实,只能让他感到好受一些。他妹妹是自杀。不过,你随便问吧,我不会介意的。” 说到这里,威尔逊合上《太阳报》。 报纸头版刊登着戈登·布朗首相的照片,首相挂着两个眼袋,显得非常憔悴。 “你应该已经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了。”斯特莱克说着,打开笔记本,放到自己的盘子旁,“不过,最好还是当面听你说说那天晚上发生的事。” “好,没问题。对了,基兰·科洛瓦斯·琼斯可能会来。”威尔逊说。 他似乎在等着斯特莱克问那人是谁。 “什么人?”斯特莱克问。 “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他是卢拉的固定司机。他也想跟你谈谈。” “太好了。”斯特莱克说,“他什么时候到?” “不清楚。他在上班。只要能来,他会来的。” 这时,女服务员把一大杯茶放到斯特莱克面前。斯特莱克道了谢,然后喀嚓一声按出手中笔的笔尖,准备记录。但没等他发问,威尔逊抢先说: “布里斯托先生说你当过兵。” “是的。”斯特莱克说。 “我侄子在阿富汗服役。”威尔逊呷着茶说,“赫尔曼德省。” “哪个兵团?” “通信兵团。”威尔逊回答。 “他在那里多久了?” “四个月。他妈妈担心得睡不着觉。” 威尔逊说,“你是怎么退役的?” “炸断了腿。”斯特莱克一反常态,如实回答。 其实,斯特莱克只说出了部分实情,但这部分实情是最容易对陌生人说的。他本可以留在部队,部队也很想留下他。但早在炸断腿的两三年前,他就隐约产生了退役的念头。失去一条腿,只是促使他把心中的想法付诸行动。他知道自己正在逐渐接近某个临界点。到了那个点不离开部队,他将再也无法适应普通人的生活。因为,通过多年潜移默化的影响,部队会把你的棱角完全磨平,将你彻底淹没在部队生活的洪流之中。当时,斯特莱克尚未被这股洪流吞没,他选择及时离开。尽管如此,尽管失去一条腿,但斯特莱克想起特别调查局,心里只有怀念,没有怨恨。要是想起夏洛特也能这样,只有怀念,没有怨恨,他该多么高兴啊。 听了斯特莱克的解释,威尔逊缓缓点了点头,说: “真不幸。” “和有些人相比,我算轻的了。” “是啊。两星期之前,我侄子排里的一个家伙被炸死了。” 说话间,威尔逊呷了口茶。 “你跟卢拉·兰德里关系怎么样?”斯特莱克握着笔问,“你经常见到她吗?” “就在她进出大门时见个面。她经常对我说‘你好’、‘请’、‘谢谢’,而其他那些该死的阔佬,全部加起来,对我说这些话的次数都没她多。”威尔逊简明扼要地回答,“我们聊的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关于牙买加的事。她打算去那里工作,问我住在什么地方好,那里怎么样。还有,我问她要过亲笔签名,送给我的侄子贾森当生日礼物。我请她在贺卡上签名,然后我把贺卡寄去阿富汗。就在她出事的三周前。从那以后,每次见到我她都会叫出贾森的名字,问我贾森的情况。这让我很喜欢这个姑娘,你知道吗?我干了很长时间的保安,去过各种地方。那些人只希望你替他们挡子弹,根本不会记住你的名字。总之,她人很好。” 斯特莱克点的馅饼和土豆泥端上来了。堆得高高的盘子热气腾腾。两人只顾盯着盘子,几乎忘了说话。斯特莱克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同时说道: “你能把卢拉死的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从头到尾对我说一遍吗?她几点出去的?” 威尔逊若有所思地挠了挠一条小臂,又捋起那条小臂的袖子,露出文身:几个十字架和他名字的首字母。 “应该刚到七点。她和她朋友西娅拉·波特一起出去的。我记得她们走出大门的时候,贝斯蒂吉先生刚好进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贝斯蒂吉先生对卢拉说了几句话。具体说了什么,我没有听见。但卢拉很不高兴。我通过她的表情,看得出来。” “什么表情?” “生气的表情。”威尔逊脱口而出,“然后我看见她们,卢拉和波特,上了车。我能看见是因为大门上方有监控器。那个监控器连着前台的监控屏幕,所以我们能看见是谁在按门铃。” “有录像吗?我能看看录像吗?” 威尔逊摇了摇头。 “贝斯蒂吉先生不让安录像设备。他是第一个在那里买房的,当时房子还没有完全装修好,所以他能让他们改变原来的设计。” “也就是说,那个监控器只是个高科技的窥视孔?” 威尔逊点点头。他左眼下眼皮和颧骨的正中间有条细小的伤疤。 “是的。所以我看着那两个姑娘上了车。那天晚上,为卢拉开车的不是基兰——也就是要来这里见我们的那个家伙。他当时要去接迪比·马克。” “那给卢拉开车的是谁呢?” “一个名叫米克的家伙,是‘豪华轿车’车行的。他以前为卢拉开过车。我看到,所有的记者发现车子发动都围上去。他们在门口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因为他们知道卢拉又跟埃文·达菲尔德在一起了。” “卢拉和西娅拉离开以后,贝斯蒂吉做了什么?” “他从我这拿了信件,上楼去自己的公寓了。” 斯特莱克每塞一大口食物,就放下叉子做笔记。 “在那之后,还有谁进来或出去过吗?” “有,承办宴会的人。贝斯蒂吉请来的,因为他们那天晚上有客人。刚过八点时,一对美国夫妇上楼,去了一号公寓,将近半夜才走。在此期间,没人进来或出去。他们走了以后,我也没见到其他人进出过大门,直到卢拉回来。她回来的时间是一点半左右。 “我听到狗仔队在外面喊她的名字。那个时候,外面聚集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有一群人是从夜总会一路追着她来的,有一群人是早就守在门口等迪比·马克的。迪比·马克本来应该十二点半左右到那儿。卢拉按了门铃,我放她进来了。” “她没有输大门的密码?” “她身边聚了那么多人,她想赶紧进去。他们一直在大喊大叫,往前挤她。” “她不会避开他们,从地下车库那儿进去吗? “基兰为她开车的时候,她有时会那么做,因为她给了基兰车库电动门的门禁卡。但是米克没有,所以只能从正门进去。 “我对她说了声‘早上好’,接着问她雪下得大不大,因为她头发上粘着一些雪花。她只穿了超短的小裙子,冻得直哆嗦。她说外面零下好几度——好像是这么说的。接着,她说,‘真想让他们全都滚蛋。他们打算一晚上都守在门口吗?’她说的是那些狗仔队。我告诉她说,他们还在等迪比·马克。他迟到了。卢拉看着很生气。接着她走进电梯,上楼去自己的公寓了。” “她看着很生气?” “是的,非常生气。” “生气到想自杀的地步?” “没有,”威尔逊回答,“就是一般的生气。” “接着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威尔逊回答,“我去了里间。我肚子疼死了。我得去上厕所。真的快疼死了。就跟罗布森一样。他也因为肚子不舒服请假了。我离开了大约十五分钟。没办法。以前从没遇到过这种倒霉事。 “听到尖叫声的时候,我还在厕所。不对,”威尔逊纠正道,“最先听到的是砰的一声。从远处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我后来意识到那应该是尸体——我是说卢拉的尸体——掉到地上的声音。 “接着才听到尖叫声,越来越大,从楼上传下来。所以我提起裤子,跑到大厅。我看到贝斯蒂吉夫人只穿着内衣,浑身颤抖,大喊大叫,好像疯婆子。她说卢拉死了,被她公寓里的一个男人从阳台上推了下来。 “我叫她待在原地,然后自己跑到大门外。我看见卢拉脸朝下趴在路中间的雪地里。” 威尔逊喝了一大口茶,然后仍然用一只大手握着茶杯,继续往下说: “她的半个脑袋凹陷了。雪地里到处都是血。我看得出来,她的脖子摔断了。连脑浆都——” 斯特莱克感觉鼻孔里似乎充满人脑的清香。那种气味,他已闻过多次,永远都忘不了。 “接着,我又跑回楼内。”威尔逊继续说,“贝斯蒂吉夫妇都在大厅。贝斯蒂吉先生正在拉他老婆上楼去穿点衣服。他老婆还在大喊大叫。我叫他们打电话报警,并且留心电梯,以防凶手坐电梯下来。 “我去里间拿了万能钥匙,然后从楼梯跑上楼去。楼梯上没有人。我打开卢拉公寓的门——” “你觉得杀人凶手就在卢拉的公寓里,”斯特莱克插嘴道,“但你没想过要拿个什么东西防身吗?” 威尔逊沉默了很久——是他们谈话以来最长的一次沉默。 “我觉得我不需要什么东西,”最后他说,“我觉得我可以制服他,没有问题。” “制服谁?” “达菲尔德。”威尔逊轻声回答,“我觉得达菲尔德在楼上。” “为什么?” “我觉得,他肯定是趁我去上厕所时进门的。他知道大门的密码。我觉得他肯定上楼了,而卢拉让他进去了。我以前听到过他们吵架。我听到过他发火。我觉得是他把卢拉推下了阳台。 “但是我跑到楼上后,发现卢拉的公寓里并没有人。我看了每个房间,一个人也没有。我还检查了衣柜,也没有发现人。 “客厅的窗户大开着。那天晚上的气温有零下几度。我没有关窗,没有碰任何东西。我走出卢拉的公寓,按电梯按钮。电梯门立刻打开了。电梯仍然停在那一层。里面是空的。 “我从楼梯跑回楼下。经过贝斯蒂吉夫妇公寓的门前时,我听得出他们两人都在里面。他老婆还在大喊大叫,贝斯蒂吉还在吼他老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报警了。我从前台拿起自己的手机,走出大门,回到卢拉身边——嗯,我不想让她一个人躺在那里。我正想打电话报警,让他们赶紧过来。但是还没按下‘9’字[1],就听到警笛声。不一会儿,警察就到了。” [1] 英国的报警电话是999。 “是贝斯蒂吉夫妇其中一个人报的警,是吗?” “是的,贝斯蒂吉先生报的警。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开着巡逻车来了。” “好,”斯特莱克说,“我想确认一点:你相信贝斯蒂吉夫人的话吗?她听到楼上有个男人?” “相信。”威尔逊回答。 “为什么?” 威尔逊微微皱起眉头,想了想,眼睛望着斯特莱克右肩后面的马路。 “她从来没对你详细说过当时的情况?”斯特莱克问,“没对你说听到楼上那个男人的声音时,她正在做什么?没向你解释,她为什么凌晨两点还没睡?” “没有。”威尔逊回答,“她从来没向我解释过。她当时就像个疯婆子,你知道。像落水狗那样抖个不停。嘴里一直念叨着‘楼上有个男人,他把卢拉推下了阳台’。她完全吓傻了。 “但是楼上并没有人。我可以用我孩子的性命发誓。卢拉的公寓里没有人,电梯里没有人,楼梯上也没有人。要是凶手在楼上,他去了哪儿呢?” “警察来之后发生了什么?”斯特莱克问。他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漆黑的街道、纷飞的大雪、破碎的尸体。 “贝斯蒂吉夫人从窗户看到警车来了,立刻又跑下来。她穿着睡衣,丈夫在后面追她。她跑到下雪的街上,开始冲警察大喊大叫,说楼里有个杀人凶手。 “这时,附近到处都亮起了灯。很多人站在窗边看。半条街的人都醒了。不断有人来到街上。 “一个警察守着尸体,并用对讲机请求支援。另一个警察跟我们——我和贝斯蒂吉夫妇——回到楼里。他叫贝斯蒂吉夫妇回他们的公寓等着,接着叫我带他查看楼里的情况。我们再次去顶楼。我打开卢拉公寓的门,带他看了房间和打开的窗户。他仔细检查每个房间。我又带他去看电梯。电梯还停在那一层。我们从楼梯回到楼下。他说要去三楼的公寓看看,所以我用万能钥匙开了门。 “里面黑漆漆的。我们进去的时候,警报声响了。没等我找到电灯开关,关掉警报器,那个警察就往里面走,结果正好撞在了门厅中间的桌子上,撞倒了那个插着玫瑰花的大花瓶。花瓶哗啦一声摔得粉碎。碎玻璃、水、花撒了一地。后来,这事引起了很大的麻烦…… “我们检查了整个公寓,没见到人。所有的柜子和房间都是空的。窗户也都是关好的,而且上了插销。然后,我们回到楼下的大厅。 “这时,便衣警察到了。他们问我要地下健身房、游泳池和车库的钥匙。有一个便衣警察去找贝斯蒂吉夫人做笔录,另一个去大门外,打电话请求更多支援,因为这时街上围观的邻居越来越多了,有一半的人在打电话,有些人在拍照。那两个穿制服的警察不停地劝他们回家。外面下着雪,非常非常大…… “法医来了以后,他们在尸体上方搭起了帐篷。差不多就在同时,媒体也来了。警察用警戒线和警车封锁了半条街。” 这时,斯特莱克吃完所点的食物。他把空盘子推到一边,又为两人各要了一杯茶,然后再次拿起笔。 “十八号楼有几个工作人员?” “有三个保安——我、科林·麦克劳德、伊恩·罗布森。我们三个人轮班,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那天晚上本来不应该我值班,但是下午四点左右,罗布森打电话给我,说他胃疼得受不了。我就说那我再值一个班。一个月前,我为了处理一点家事跟他和换过一次班。这次是我欠他的。 “所以本来不应该我在那里的。”说完,威尔逊沉默了一会儿,想着事情本应是什么样子。 “那两个保安跟卢拉也很好吗?” “是的,他们也会像我这样对你说的。很好的姑娘。” “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吗?” “还有两个波兰清洁工。他们的英语都很差。从他们的嘴里,你问不出多少东西来的。” 斯特莱克在特别调查局专用笔记本上(这些笔记本,是他最后几趟去位于奥尔德肖特[1]的特别调查局时,有一次顺手偷的)龙飞凤舞地记录威尔逊说的话。他边记边想,威尔逊的证词质量很高,非常少见:简洁、精确、详细。绝大部分人受到盘问时,会答非所问,极少有人能把话说得滴水不漏,不给提问者任何追问的机会。斯特莱克善于扮演考古学家的角色,在别人由于精神原因而变成废墟的记忆中搜寻真相:跟恶棍“推心置腹”,恐吓受到惊吓的人,激怒脾气暴躁的人,给狡猾的人设置圈套。但面对威尔逊,他的这些手段全都使不出来。多疑的约翰·布里斯托漫无目的地到处撒网,但看起来,他的这张网可能白撒了。 [1] 英格兰东南部汉普郡自治市。 不过,斯特莱克有个难以改变的习惯, 那就是做事认真、善始善终——在部队时,他因此受到过表扬,但也因此遭到许多人的讨厌。对他来说,工作马虎和穿着内裤躺在折叠床上吸烟、虚度光阴一样,都是不可原谅的。斯特莱克既是本性使然,也是多年训练所致,又因为像客户尊重他那样尊重自己,继续一丝不苟地往下问问题。 “我们能稍微倒退一点,谈谈她出事前一天的情况吗?你是几点去上班的?”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和平时一样,九点。接科林的班。” “对于进出大门的人,你登记了吗?” “嗯,有人进出,我们都要登记,除了住户。前台那里有本登记簿。” “你还记得那天进出的人吗?” 威尔逊犹豫了一会儿。 “那天清早,约翰·布里斯托去看过他妹妹,对吧?”斯特莱克提示道,“但他妹妹跟你说过,别让他上楼?” “这是布里斯托告诉你的,对吧?”威尔逊似乎松了口气,“是的,他妹妹跟我说过。但是我不忍心拦住那个男人,你知道吗?他有份合同要还给他妹妹。他很着急,所以我让他进去了。” “还有其他你认识的人进入过公寓吗?” “有,莱辛卡早就在那里了。她是清洁工,经常七点到。我进公寓时,她正在拖楼梯。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人进去过了,直到安保公司检修警报器的那个家伙来。我们每隔六个月检修一次警报器。他应该是九点四十左右来的——差不多是那个时间。” “你认识他吗,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人?” “不认识,他是新来的。很年轻。他们每次都派不同的人来。贝斯蒂吉夫人和卢拉还在家,所以我先带那人去三楼的公寓,把控制面板指给他看,让他弄。卢拉出去时,我还在三楼,告诉那个家伙保险丝盒和紧急呼救按钮在什么地方。” “你看见她出去了吗?” “是的,三楼的公寓门开着,她从门前经过。” “她跟你打招呼了吗?” “没有。” “你刚才不是说,她经常跟你打招呼的吗?” “我想她没看见我。她看上去好像很匆忙。她要去看她生病的妈妈。” “她又没跟你说话,你怎么知道的?” “警方的调查报告啊。”威尔逊干脆利落地回答,“把所有的东西都指给那个家伙看了以后,我回到楼下。等贝斯蒂吉夫人出去以后,我带那个家伙去他们的公寓检修警报系统。那个家伙不需要我待在那里。保险丝盒和紧急呼救按钮的位置,每个公寓都一样。” “贝斯蒂吉先生当时在哪儿?” “他已经去上班了。他每天八点走。” 三个头戴安全帽、身穿黄色荧光夹克的男人走进餐馆,在旁边的一张餐桌落座。他们的胳膊底下夹着报纸,工作靴肮脏不堪。 “你估计,你每次带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人上楼去检修会离开前台多久?” “三楼的公寓大概五分钟左右。”威尔逊回答,“另外两个公寓各一分钟。” “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人什么时候离开的?” “将近中午。确切的时间我记不太清了。” “但你确定他离开了?” “是的。” “还有其他人来过吗?” “来过几个送东西的。但是跟那周的前几天相比,那天算是清静的了。” “那周的前几天很多人来吗?” “是的,很多人进出,因为迪比·马克要从洛杉矶过来。制片公司的人不停地进出二号公寓,检查房间的布置,往冰箱里放东西,等等。” “那天送来的是什么东西,你还记得吗?” “送来给马克和卢拉的包裹。还有玫瑰花——我帮那个家伙一起搬上去的,因为装在一个很大的——”威尔逊用两只大手比划了一下,继续说,“——巨大的花瓶里。我们把花瓶放在了二号公寓门厅的桌子上。被打烂的就是那个花瓶。” “你说打烂那些玫瑰花引起了麻烦,是什么意思?” “那些玫瑰花是贝斯蒂吉先生送给迪比·马克的。听说打烂了,他非常生气。疯了似的大吼大叫。”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警察在那里的时候。当时,他们想问他妻子一些问题。” “一个女人刚刚从他的窗户前掉下去摔死了,他却为有人打烂了他的花而生气?” “是的。”威尔逊微微耸了耸肩,“他就是那样的人。” “他认识迪比·马克吗?” 威尔逊再次耸了耸肩。 “那个说唱歌手来过他的公寓吗?” 威尔逊摇了摇头。 “出了这件事后,他去住酒店了。” “你帮那人把玫瑰花送到二号公寓,整个过程中你离开前台多久?” “大概五分钟左右,最多十分钟。在那以后,我整天没离开过前台。” “你刚才提到马克和卢拉有包裹。” “是的,一个设计师送来的,但是我给了莱辛卡,让她拿到马克和卢拉的公寓里去。给马克的是一些衣服,给卢拉的是几个手提包。” “那据你所知,那天进去的所有的人后来都出来了吗?” “是的。”威尔逊回答,“前台的登记簿上都登记了。” “大门的密码多长时间换一次?” “她死了以后就换了,因为案子结束以后,半个警察局的人都知道了密码。”威尔逊回答,“但是卢拉住在那里的三个月没有换过。” “你能告诉我密码是多少吗?” “一九六六。”威尔逊回答。 “‘他们认为比赛结束了’[1]那一年?” [1] 指一九六六年的一场足球比赛。比赛接近尾声时,英国队即将获胜,但比赛尚未结束。观众认为胜负已成定局,全都冲上球场。于是,一个评论员说了文中的这句话。 “是的。”威尔逊回答,“科林老是抱怨把密码设成这个数字。他想换个密码。” “你认为卢拉死前,有多少人知道大门的密码?” “没几个人知道。” “送货的人知道吗?邮递员呢?抄气表的人呢?” “对于那些人,我们会直接在前台给他们开门。住户一般不用输入密码,因为我们能从监控器屏幕上看到他们,会给他们开门。门外小键盘的作用只是为了防止万一前台没有人。有时候,我们会在里间,或正在帮人把东西搬到楼上去。” “那每个公寓都有独立的钥匙吗?” “是的,还有独立的警报系统。” “当时,卢拉公寓的警报系统打开了吗?” “没有。” “游泳池和健身房呢?那里也有警报系统吗?” “只有钥匙。住在楼里的人,除了公寓的钥匙,还会拿到一套游泳池和健身房的钥匙。另外还有一把地下车库的门钥匙。那个门上有警报器。” “那个警报器打开了吗?” “不清楚。他们检查那个警报器的时候,我不在那里。应该是打开的。那天早上,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家伙把所有警报器都检查了。” “那天晚上,所有的门都是锁好的吗?” 威尔逊犹豫了片刻。 “不是。游泳池的门开着。” “那天有人去过游泳池吗?你还记得吗?” “我不记得有人去过游泳池。” “那游泳池的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开着的?” “我不知道。前一晚是科林值班。他应该去检查过的。” “好的。”斯特莱克说,“你刚才说,你认为贝斯蒂吉夫人听到的那个人是达菲尔德,因为你以前也听到过他们吵架。那次是什么时候?” “就在他们分手前没多久,卢拉死前两个月。卢拉把那小子赶出了公寓,他冲公寓的门又砸又踹,恨不得把门拆掉,嘴里还不停地嚷嚷,用各种下流的话骂卢拉。 我上楼把他赶了出去。” “你使用暴力了吗?” “根本用不着。看到我上去以后,那小子捡起他的东西——卢拉把他的夹克和鞋子也扔了出来——经过我身边,离开了。他喝得醉醺醺的,”威尔逊说,“两眼无神。不停地流汗。T恤脏得要死。我真不明白卢拉他妈的到底看上他哪一点了。 “基兰来了。”威尔逊补充道。他的口气变得轻松起来,“为卢拉开车的那个司机。” 七 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侧着身子,走进狭小的餐馆。他个子瘦小,长得却极为英俊。 “嗨,德里克。”司机和保安互相打了声招呼,握握手,又碰了一下拳头。接着,司机挨着保安坐下了。 科洛瓦斯·琼斯简直就是种族融合的杰作,尽管看不出到底是哪些种族的混血儿:橄榄色的皮肤,棱角分明的颧骨,略呈鹰钩状的鼻子,乌黑的睫毛,深绿褐色的眼睛,往后梳得整齐而光溜的直发。他身穿款式普通的衬衫,戴的也是普通的领带,使出众的相貌显得更加引人注目;刻意露出谦逊的微笑,好像是想借此打消敌人的戒心,然后趁机解除他们的武装。 “你的车停哪儿了?”德里克问。 “电力胡同那里。”科洛瓦斯·琼斯翘起一只手的大拇指,朝肩膀后面指了指,“我有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四点钟得回到西区。你好,”说着,他向斯特莱克伸出手,“我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你是……” “科莫兰·斯特莱克。德里克说你有话——” “是的,是的。”科洛瓦斯·琼斯接嘴道,“我不知道这些话重不重要,可能不重要,可是警察根本连问都不问。我只是想把这些话说出来,知道吧?我并不想否认这是自杀,你懂的,”他继续说,“我只是想把这事弄清楚。来杯咖啡,谢谢,宝贝。”他冲那名中年女服务员说。服务员仍然面无表情,并没有被科洛瓦斯·琼斯的相貌打动。 “你想说什么?”斯特莱克问。 “我一直都是她的司机,知道吧?”斯特莱克听科洛瓦斯·琼斯说话的口气,觉得他事先肯定排练过,“她每次都找我给她开车。” “她跟你们公司签合同了吗?” “是的,嗯……” “这事是由前台安排的,”德里克插嘴道,“是为住户提供的服务之一。要是有人需要车,我们就打电话给‘豪华轿车’车行,基兰的公司。” “是啊,但是她每次都找我。”科洛瓦斯·琼斯不容置疑地重申道。 “你跟她关系很好吧?” “是啊,我们关系不错。”科洛瓦斯·琼斯回答,“我们——不能说亲密吧——嗯,还是有点亲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关系超越了司机跟客户的关系,知道吧?” “真的?那是什么关系呢?” “不是啦,不是那种关系。”科洛瓦斯·琼斯嘿嘿一笑,回答道,“不是那种关系。” 但是斯特莱克发现,科洛瓦斯·琼斯对别人的误会一点都不生气。 “我给她当了一年的司机。我们聊了很多,你知道。有很多共同点。家庭背景很像,你知道吗?” “怎么像了?” “都是混血儿。”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还有,我的家庭有点问题,对,所以我能理解她。她不知道有很多人也像她一样,特别是她成名以后。没有多少人会跟她说这些事。” “她很在意自己的混血儿身份吗?” “一个黑人,在白人家庭里长大,你觉得呢?” “你的童年跟她很像?” “我爸爸是半个西印度群岛人,半个威尔士人。我妈妈是半个利物浦人,半个希腊人。卢拉经常说她很羡慕我。”科洛瓦斯·琼斯微微坐直身子,“她说:‘你知道自己的来历,尽管非常复杂。’我生日那天,对,”科洛瓦斯·琼斯似乎觉得自己的话没有引起斯特莱克足够的重视,于是补充道,“她送了我这件居伊·索梅设计的夹克。大概值九百英镑。” 对方显然期待他有所反应,所以斯特莱克点了点头,同时暗想,科洛瓦斯·琼斯究竟是话里有话,还是只想表达他和卢拉·兰德里到底有多么亲密。科洛瓦斯·琼斯感到很满意,继续说: “所以,对,她死的那天早上——应该说是前一天——我开车送她去她妈妈那儿,知道吧?她不太高兴。她一直不喜欢去看她妈妈。” “为什么?” “因为那个老太婆他妈的非常古怪。”科洛瓦斯·琼斯回答,“有一次,我载着她们两个出去了一天。我记得那天应该是那老太婆的生日。他妈的真让人受不了,那个伊薇特夫人跟卢拉说话,每两句话中就有一句是‘宝贝,我的宝贝’。她把卢拉管得死死的。真他妈的又古怪又过分,占有欲又强,知道吧? “总之,那天,对,她妈妈刚出院,所以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对吧?卢拉一点都不想去看她妈妈。我从没见她那么生气过。 “然后我告诉她,那天晚上我不能送她过去,因为迪比·马克已经跟我约好了。这事也让她不太高兴。” “为什么?” “因为她喜欢我给她开车啊。”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好像斯特莱克脑子很笨,反应不过来似的,“我经常帮她摆脱狗仔队之类的纠缠,进出什么地方的时候,给她当当保镖。” 听到科洛瓦斯·琼斯说的最后一句话,威尔逊的脸微微抽动了一下,明显感到不以为然。 “你不能跟别的司机调换一下吗,你给她开车,让别人给马克开车?” “可以是可以的,可是我不想。”科洛瓦斯·琼斯坦白,“我是迪比的铁杆粉丝。非常想见他。卢拉就是因为这一点生气的。总之,”他立刻接着往下说,“我开车送她去了她妈妈那儿,然后等她出来,然后——下面就是我想对你说的事,知道吧? “她从她妈妈那儿出来之后,看上去很奇怪。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知道吧?很安静,非常安静。好像是受了惊骇还是怎么的。接着,她问我要了支笔,在一张蓝色的纸上飞快地写了起来。没有跟我说话。一句话也没说。就是不停地写。 “所以,我开车送她去瓦什蒂,因为她约了朋友在那儿吃午饭,对——” “什么瓦什蒂?什么朋友?” “瓦什蒂——是一家店的名字——时装店,他们都那么叫它。里面有个小餐馆。很时髦的地方。那个朋友是……”科洛瓦斯·琼斯皱着眉头,啪嗒啪嗒,一连打了几个响指,“那人是她因为精神方面的问题去医院看病时认识的。那女的他妈的叫什么来着?我经常开车载她们俩。克里斯特……鲁比?罗克西?拉克尔?好像是叫那个名字。她住在哈默史密斯的圣埃尔莫收容所。她没有家。 “总之,卢拉进了那家店,对。去她妈妈那儿的路上,她告诉过我要去那里吃午饭,对,但是她只在里面待了十分钟左右,然后她一个人出来了,叫我送她回家。所以这事他妈的有点奇怪,知道吧?那个叫拉克尔还是什么的——我应该记得她名字的——没有和她一起出来。平常,要是她俩一块出去的话,我们总是顺便把拉克尔送回去。还有那张蓝色的纸不见了。而且回家的路上,卢拉一句话也没对我说。” “你向警察提起那张蓝色的纸了吗?” “提了。他们根本不当回事。”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说那可能就是一张购物清单。” “你还记得那张纸是什么样子吗?” “就是蓝色的。很像航空信件用的纸。” 说到这里,科洛瓦斯·琼斯低头看了一下表。 “还有十分钟我就得走了。” “这么说,那是你最后一次见到卢拉?” “是的。” 科洛瓦斯·琼斯开始抠指甲上的倒刺。 “听到她死了,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琼斯嚼着已经被他抠下来的倒刺,回答道,“我他妈的惊呆了。怎么想得到嘛,是不是?几个小时前才见过面。媒体都说是达菲尔德干的,因为他们在那家夜总会还是什么地方吵了一架。说实话,我也觉得可能是他。那个畜生。” “你认识他吗?” “我载过他俩几次。”科洛瓦斯·琼斯回答。他张了张鼻孔,咧了咧嘴,似乎闻到一股臭味。 “你认为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他是一无是处的废物。”科洛瓦斯·琼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展现出高超的演技,拖长调子,阴阳怪气地模仿卢拉男友说话,“‘我们等会儿还需要他吗,卢莱斯[1]?他最好在这里等着,对吧?’”科洛瓦斯·琼斯变得怒不可遏,“从来不跟我说话。毫无礼貌、吃白饭的废物!” [1] 卢拉的昵称。 德里克小声地说:“基兰是演员。” “只演过几个小角色,”科洛瓦斯·琼斯说,“目前为止。” 说到这里,科洛瓦斯·琼斯转移话题,简单介绍了一下他出演过的各部电视剧。在斯特莱克看来,科洛瓦斯·琼斯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重要,但显然很想让别人觉得他非常重要——确切地说,是想让别人觉得他很有名气(其实,名气是种难以捉摸、危险、变幻无常的东西)。载过那么多名人,却无法从那些名人身上分到点名气,这种看得着、摸不到的感觉肯定令他很不平衡,甚至愤愤不平——斯特莱克心想。 “基兰参加过弗雷迪·贝斯蒂吉公司的试镜。”威尔逊说,“你去参加过,对吧?” “是的。”科洛瓦斯·琼斯无精打采地回答。看他说话的样子,试镜的结果不言而喻。 “你怎么得到试镜机会的?”斯特莱克问。 “和平常一样。”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口气里透着一丝高傲,“我的经纪人安排的。” “结果落选了?” “他们改变主意了。”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去掉了那个角色。” “哦。这么说,那天晚上,你去,嗯——希思罗机场?——接迪比·马克?” “是的,第五航站楼。”看得出来,科洛瓦斯·琼斯的思绪重新回到了平凡的现实中。他瞥了眼手表,说:“那个,我得走了。” “介意我陪你去你的车子那儿吗?”斯特莱克问。 威尔逊也表示想一块过去。斯特莱克付了三人的账单,走出餐馆后又递烟给另外两人。威尔逊谢绝,科洛瓦斯·琼斯接了。 不远处,电力胡同拐角处停着一辆银色奔驰。 “接到迪比后,你送他去哪儿了?”朝车子走去的过程中,斯特莱克问科洛瓦斯·琼斯。 “他想去夜总会,所以我就送他去了‘军营’夜总会。” “你送他到那里的时候是几点?” “我不知道……十一点半?十一点四十五?他很怪。不想睡觉,他说。” “为什么选择‘军营’夜总会?” “星期五晚上,‘军营’夜总会有全伦敦最好的嘻哈音乐。”说着,科洛瓦斯·琼斯笑了笑,好像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似的,“他肯定很喜欢,因为直到凌晨三点他才出来。” “你是送他去‘肯蒂格恩花园’之后发现警察在那里,还是……” “从车上的收音机里,我已经听到发生了什么事。”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迪比上车后,我告诉了他。那些跟着他的人立刻开始四处打电话,让唱片公司的人另作安排。他们在克拉里兹酒店给他订了套房。我送他去了那里。直到凌晨五点我才回到家。然后打开电视,看天空卫视的新闻。他妈的,真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我一直在想,迪比几小时内不会去那里的消息,到底是谁告诉守在十八号楼的那些狗仔队的。有人通风报信,他们才会在卢拉坠楼之前离开。” “是吗?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琼斯说。 他微微加快步伐,抢先走到车子那里,打开驾驶座那侧的车门。 “马克没带很多行李吗?他的行李是放在你车里的吗?” “不是,唱片公司前几天就把他的行李全都送来了。他下飞机时只有一个小包——还有大约十个保镖。” “这么说,派去接他的车不止你一辆?” “一共去了四辆车——但迪比坐的是我的车。” “他在夜总会里面时,你是在什么地方等他的?” “我就是停了车,坐在车里等他。”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就在格拉斯豪斯街的街边。” “和另外三辆车一起?你们四辆车是停在一起的吗?” “在伦敦市中心,是找不到连在一起的四个停车位的,哥儿们。”科洛瓦斯·琼斯回答,“我不知道另外几辆停在什么地方。” 他瞥了威尔逊一眼,然后再度看着斯特莱克,手仍扶着打开的车门。 “这跟案子有任何关系吗?”他问。 “我只是很好奇,”斯特莱克回答,“想知道有客户时,你们是怎么工作的。” “他妈的非常无聊。”科洛瓦斯·琼斯突然发起火来,“无聊得要死。大部分时间就是傻等!” “卢拉给你的地下车库的门禁卡,你还留着吗?”斯特莱克问。 “什么?”科洛瓦斯·琼斯反问。但斯特莱克可以发誓对方听到了他的问话。怒火从科洛瓦斯·琼斯的脸上一闪而过,毫无掩饰。看上去,他不仅生斯特莱克的气,而且迁怒于威尔逊,尽管威尔逊指出他是演员之后就再也没说过话。 “你还留着——” “是的,还留着。我还在为贝斯蒂吉开车,不是吗?”科洛瓦斯·琼斯说,“好了,我得走了。再见,德里克。” 说完,他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到地上,钻进车里。 “要是想起其他什么事,”斯特莱克说,“比如卢拉去瓦什蒂见的那个朋友叫什么名字,请给我打电话,好吗?” 他递给科洛瓦斯·琼斯一张名片。已经在系安全带的科洛瓦斯·琼斯看也没看,接过去顺手扔到一边。 “再不走,我要迟到了。” 威尔逊举起手来告别。一脸怒容的科洛瓦斯·琼斯砰地关上车门,猛地发动车子,把车倒出停车位。 “他很想出名。”看着车子扬长而去,威尔逊说,有点像为科洛瓦斯·琼斯道歉,“他喜欢给卢拉开车。他想给所有的名人开车。两年来,他一直希望贝斯蒂吉会给他个角色演演。没得到那个角色,他非常生气。” “那是个什么角色?” “毒品贩子,某部电影里的。” 两人一起朝布里克斯顿地铁站走去。迎面走来一群叽叽喳喳、身穿校服(蓝色格子呢裙子)的女学生。有个女孩梳着长长的辫子,令斯特莱克再次想起妹妹露西。 “贝斯蒂吉仍然住在十八号楼吗?”斯特莱克问。 “是的。”威尔逊回答。 “那另外两个公寓呢?” “一个乌克兰商品经纪人跟他老婆租了二号公寓。有个俄国人想租三号公寓,但是还没出价。” “我想什么时候去楼里看一下,可以吗?”斯特莱克问。这时,一个矮子挡了一下他们的路。那矮子头戴兜帽,满脸络腮胡子,活像《旧约》里的先知。他在他们面前停下脚步,并慢慢吐出舌头。 “可以。”威尔逊沉默片刻,并偷偷瞄了一眼斯特莱克的小腿,回答道,“来的时候按门铃,我给你开门。不过必须是贝斯蒂吉出去的时候,你知道的,他那个人很不好说话。我不想丢掉饭碗。” 八 周末,办公室里只有斯特莱克一个人。但想到周一办公室会有两个人,他内心充满期待,觉得一个人的周末也不是那么孤独,反而有点宝贵:折叠床可以不收。里间和外间之间的门可以不关。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进行各项日常起居,不必担心冒犯别人。为消除难闻的人造酸橙的香气,他用力打开办公桌后面被漆封住的窗户。清冽的微风顿时吹遍两间狭小的屋子,冲散各个角落散发的霉味。和夏洛特在一起的日子既令他痛苦,又令他兴奋。他避开任何会使自己想起那段往事的专辑或单曲,选了汤姆·韦茨的歌,放进小CD播放器,并把声音开得很大。斯特莱克本以为再也找不着这个CD播放器了,想不到查看从夏洛特住处搬来的四个纸箱时,在一个箱底发现了它。他忙个不停:用不起眼的室内天线调试好便携电视机。用黑色垃圾袋装了换下的衣服,步行拿到半英里外的自助洗衣店清洗。洗好回来之后,在里间办公室正对着的两面墙之间拉起一条绳子,把衬衫和内裤搭在绳上,然后坐下来观看三点钟阿森纳对阵热刺的足球比赛。 做所有这些琐事的过程中,斯特莱克感到有个幽灵阴魂不散地跟着他,就像在医院的那几个月一样。幽灵潜伏在破办公室的角落里,斯特莱克注意力一不在手头的事情上,就能听到幽灵在对他窃窃私语,催着他好好想一想他的人生有多么失败,想一想他的年纪、入不敷出的财政状况、支离破碎的感情生活、无家可归的可悲境地。三十五岁的人了,除了几个破纸箱,一无所有,还欠下一屁股的债,真是白吃了那么多年的苦。在超市买泡面时,幽灵控制他的眼睛,让他去看架子上的一罐罐啤酒。把衬衫直接铺在地上熨烫时,幽灵在一旁嘲笑他。天色越来越晚,幽灵嘲笑他给自己立的那个规矩,非得去街上抽烟不可,好像他还在部队,好像这种纯属多此一举的自律能使一团乱麻、一败涂地的人生步入正轨,变得井然有序。斯特莱克坐在办公桌边,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劣质的锡铁烟灰缸里逐渐堆满烟蒂。那个烟灰缸是很久以前在德国时,他从一家酒吧顺手偷的。 但他有工作,有报酬——斯特莱克不断提醒自己。阿森纳赢了热刺,他高兴地关掉电视,不再理睬纠缠不休的幽灵,径直走到办公桌那儿,继续工作。 虽然现在可以不受限制地选择任意方式收集、核实证据,但斯特莱克仍然遵守《刑事诉讼法》和《调查法》的相关条款。 斯特莱克知道约翰·布里斯托完全因为丧妹之痛乱了分寸,说的那些话纯属主观臆想,但他仍一丝不苟地整理与布里斯托、威尔逊、科洛瓦斯·琼斯谈话时所做的笔记。 晚上六点,斯特莱克正在埋头工作,露西打来电话。露西虽然比斯特莱克小两岁,但似乎觉得她是姐姐。房贷、冷冰冰的丈夫、三个孩子、繁重的工作——她年纪轻轻就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似乎仍嫌不够,还想多揽些责任,好像人生没有足够的寄托。斯特莱克一直怀疑,露西想向她自己和世界证明,她一点也不像他们那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为追求男人和生活的激情,拖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全国各地乱跑,从一所学校换到另一所学校,从一所房子换到另一所房子,还偷住别人的房子,最后流落到难民营。斯特莱克有八个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只有露西是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他爱露西,几乎胜过爱生命中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但他们之间总是说些令人焦虑的事,动不动就拌嘴。露西从不掩饰对哥哥的担心和失望。因此,关于眼前的困境,斯特莱克宁愿告诉许多朋友,也不想告诉露西。 “嗯,挺好的。”斯特莱克站在打开的窗户前,抽着烟,俯视底下悠闲进出各家商店的行人,“最近业务增加了一倍。” “你在哪儿?我听到有车子的声音。” “在办公室。有东西要写。” “星期六还写东西?夏洛特没意见吗?” “她不在,去她妈妈那儿了。” “你俩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斯特莱克回答。 “真的吗?” “真的。格雷格怎么样?” 露西大致说了一下她丈夫工作有多忙,然后继续盘问。 “吉莱斯皮还在追着你的屁股讨债吗?” “没有。” “你知道吗,斯蒂克?”叫他小名不是好兆头——露西开始打感情牌了,“我一直在研究这件事,发现你可以向英国退伍军人协会申请——” “这他妈的关你什么事啊,露西!”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 露西的声音里满是委屈和愤怒。斯特莱克闭上眼睛。 “我不需要英国退伍军人协会的帮助,知道吗,卢斯[1]?” [1] 露西的小名。 “你干吗非得死要面子……” “孩子们都好吗?” “挺好的。听我说,斯蒂克,我实在看不过去,罗克比老是让律师去烦你。要知道,他从来没给过你一分钱。他应该免了你的债的,你受了那么多苦,他给你的那么——” “生意挺好的,我很快就能还清借的钱。”斯特莱克打断露西的话。窗外的街角处,一对十几岁的小情侣在吵架。 “你跟夏洛特真的没事吗?她为什么要去她妈妈那儿呢?我记得她跟她妈妈好像不合呀?” “她俩现在的关系比以前好了。”斯特莱克回答。底下的那个女孩猛地甩了一下手,又跺了跺脚,气呼呼地走了。 “你给她买戒指了吗?”露西问。 “你刚刚不是叫我摆脱吉莱斯皮的纠缠吗?” “不买戒指,她有意见吗?” “完全没有意见。”斯特莱克回答,“她说她不要戒指。她让我把所有的钱都投到事业上。” “真的?”露西似乎一直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没让斯特莱克觉察出她很不喜欢夏洛特。“杰克生日,你来吗?” “什么时候?” “我一个多星期前就寄请柬给你了,斯蒂克!” 斯特莱克想夏洛特是否把那张请柬顺手丢进了某个纸箱。因为办公室里放不下,那四个纸箱还留在门外的楼梯平台上,没有收拾。 “好,我会去的。”斯特莱克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极不想去。 通话结束。斯特莱克回到电脑前继续工作。与威尔逊、科洛瓦斯·琼斯谈话时所做的笔记很快整理完了,但一种挫败感始终挥之不去。这是他离开部队后接到的首个不是光靠跟踪、监视就能了事的案子。这个案子每天都在提醒他,他已从人所忌惮的特别调查局成员变成一介布衣。卢拉·兰德里死时距离她最近的弗雷迪·贝斯蒂吉仍联系不上——弗雷迪·贝斯蒂吉那些面目不清的员工一再拒绝接通他们老板的电话,不过约翰·布里斯托信誓旦旦地宣称,能劝动唐姿·贝斯蒂吉跟他谈谈,但直到现在都没消息。 斯特莱克感到有些束手无策,同时和罗宾的未婚夫一样,对侦探这个职业充满不屑。为排解心中苦闷,他开始在网上搜索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根据网上的信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并未说谎:他确实演过电视剧《法案》中的角色,尽管只有两句台词(二号罪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饰)。科洛瓦斯·琼斯也确实有个经纪人,经纪人的网站上有一张科洛瓦斯·琼斯的小照片,还列了几行他的从演经历: 《东区人》和《遇难者》中的两个龙套角色。比较起来,“豪华轿车”车行主页上的科洛瓦斯·琼斯的照片要大得多。照片里的他头戴有檐制帽,身着制服,活像电影明星,显然是车行里最英俊的司机。 窗外,夜幕逐渐降临。屋角,手提式CD播放器不断传出汤姆·韦茨时而低吼时而沉吟的歌声。斯特莱克在网上搜索关于卢拉·兰德里的信息,不时在先前的笔记上做些补充。 兰德里似乎并未注册“脸谱”或“推特”。但由于粉丝迫切渴望了解她的个人情况,其他人“越俎代庖”,建了无数网站,专门张贴兰德里的照片或细致入微地介绍她的个人生活。如果这些网站的信息有一半是真的,那说明布里斯托只说出了部分真相。显然,他妹妹早在十几岁就出现了自我毁灭的端倪,那时他们的养父因心脏病猝死——总是蓄着络腮胡子、慈眉善目的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他一手创建了自己的电子公司“阿尔布里斯”。养父死后,卢拉先后从两所学校辍学,接着又被第三所学校开除,这三所学校都是学费昂贵的私人学校。她曾割腕自杀,一个室友发现她倒在血泊之中。她的生活一塌糊涂,警察查到她偷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斯特莱克发现一个由性别不明的人打理的粉丝网站,网站名叫“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该网站宣称,卢拉偷住别人房子期间,通过卖淫养活自己。 随后,根据针对严重具有精神问题或躁郁症青少年的《精神健康法》,卢拉被强制收容治疗。但仅仅一年之后,她遇到了只有童话中才会出现的美事:和母亲在牛津街的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模特公司的星探发现了她。 兰德里十六岁时的照片非常漂亮:脸蛋酷似古埃及王后奈费尔提蒂,对着镜头摆出非常奇怪的表情,显得既老成又脆弱。双腿又细又长,犹如长颈鹿,左臂内侧有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某些时尚编辑似乎认为,这条伤疤和那张惊艳的脸堪称绝配,因为有些照片完全是对这条伤疤的特写。卢拉美得近乎荒诞,她的美貌广受赞誉(在报纸的讣告中和充满溢美之词的博客上),但她的暴躁同样广为人知。媒体和公众似乎既喜欢她,又热衷于对她评头论足、口诛笔伐。有名女记者觉得卢拉“难得一见的可爱,出人意料的纯真”。另一名记者却觉得“其实,她非常精明,工于心计,不好相处”。 九点,斯特莱克步行去唐人街吃晚饭。回到办公室,他给CD播放器换上埃尔博的歌,然后开始在网上搜索埃文·达菲尔德的信息。大多数人认为,埃文·达菲尔德并未杀死女友。就连布里斯托也没明确说埃文·达菲尔德杀了他妹妹。 虽然基兰·科洛瓦斯·琼斯说过那番充满同行之间嫉妒的话,但斯特莱克不知道达菲尔德出名的原因。这会儿,他终于找到了答案:达菲尔德原本默默无名,后凭借一部大受好评的独立电影一夜蹿红。在那部电影里,达菲尔德饰演了一个简直就是他自己的角色:一个海洛因成瘾的歌手,靠偷窃筹集毒资。 达菲尔德曾是乐队主唱。他出名后,乐队发行了一张唱片,获得大卖。但差不多在他遇到卢拉的同时,那支乐队在一片讥讽中解散。照片里的达菲尔德和他女友一样,相貌不俗,哪怕是在用长焦镜头偷拍的、未经修饰的照片里(穿得邋里邋遢,在街上溜达),哪怕是在怒气冲冲扑向摄影师的照片里(类似的照片有好几张),也一样好看。一对各自遭遇不幸的俊男靓女走到一起,这似乎增加了公众对两人的兴趣:一方为另一方增加了关注度,而另一方增加的关注度又会反过来,再次增加这一方的关注度,有点像永动机。 女友的死,使达菲尔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但也遭受了比之前多得多的诽谤。他似乎已经认命。他毫无掩饰,把自己的脆弱完全暴露在世人面前。诽谤者和最狂热的崇拜者都很高兴地认为,他一半的魂儿已经跟着卢拉去了,最后必将陷入绝望,无法自拔,并被世界彻底遗忘。斯特莱克又在YouTube上看了一个只有几分钟长、画面抖个不停的视频。视频中的达菲尔德显得神情恍惚,显然是吸毒了。他不停地讲啊,讲啊(他的声音科洛瓦斯·琼斯模仿得极为逼真),说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聚会,死亡只不过是离开聚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还举了个晦涩难懂的例子,意思是如果不得不提前离开,完全没必要哭哭啼啼。 根据各方面的证据,那天晚上卢拉离开夜总会没多久,达菲尔德也离开了,离开时戴着狼头面具——斯特莱克认为达菲尔德戴这个面具并无别的企图,纯粹是为了博人眼球。对于离开夜总会之后所做的事,达菲尔德的交代可能无法令网上的阴谋论者满意,但警方似乎确信“肯蒂格恩花园”随后发生的事跟他毫无关系。 斯特莱克带着各种推测,继续浏览新闻网站和博客。关于兰德里之死,网上议论纷纷,提出了各种推测,罗列了警方忽视的一系列线索。网上的这些推测似乎证明了布里斯托的看法,即卢拉是被人谋杀的。网站“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罗列了一长串悬而未决的疑问,如问题五,“是谁支走那些狗仔队的?”;问题九,“凌晨两点从她公寓跑开的那两个蒙面男人,为什么迟迟没有消息?他们是谁,幕后指使者又是谁?”;问题十三,“卢拉从阳台坠落时所穿的衣服,为什么跟她回家时穿的不一样?” 午夜,斯特莱克喝着拉格啤酒[1],浏览谈及那幅饱受争议的照片的网站。布里斯托提过那幅照片,但斯特莱克因为不感兴趣,并没留下太多印象。裁定为自杀的尸检报告出来一周以后,为宣传居伊·索梅的设计而拍摄的照片引起轩然大波。照片的背景是一条肮脏的胡同。两名模特浑身赤裸,各自只拎着手提包,围着围巾,戴着若干珠宝首饰——手提包、围巾和珠宝首饰占据了照片的显眼位置。兰德里坐在一个垃圾桶上,西娅拉·波特伸着腿坐在地上。两人都背着一对巨大的弧形天使翅膀:波特的翅膀是天鹅般的白色,兰德里的翅膀则是墨绿向褐红过渡的颜色。 [1] 一种淡啤。 斯特莱克盯着那幅照片看了几分钟,边看边分析那个死去的女孩为何如此显眼,那张脸为何这么吸引人的眼球。她使原本荒诞、做作的照片显得真实、自然。她看上去真的像天使,因为极度贪婪,因为死也舍不得身上的那些东西,最后被贬下凡间。西娅拉·波特只是陪衬:美得好像石膏雕像,但也就是一座雕像而已,面色苍白,表情呆滞。 因为那幅照片,时装设计师居伊·索梅饱受批评——有些批评非常严厉。很多人认为,索梅是在利用兰德里的死进行炒作,并对他通过发言人发表的、深切哀悼兰德里的声明嗤之以鼻。不过,网站“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宣称,卢拉如果泉下有知,可能也希望这张照片能公布于众,并称她和居伊·索梅是知己:卢拉和居伊亲如兄妹,可能会把这看做居伊对她的工作和美貌的最后祭奠。这幅照片会像圣像那样千古流传,使卢拉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斯特莱克喝完最后一口拉格啤酒,然后盯着那句话里的最后四个字。他一直无法理解,粉丝们为什么会把从未遇见过的人当成亲朋好友一样看待。人们有时会在他面前笑呵呵地称呼他父亲为“乔尼老伙计”,好像在谈论一个共同的朋友似的。他们会翻来覆去地说些老掉牙的话——各种逸闻轶事或见诸报端的故事,好像他们亲身经历过似的。在特雷西柯西克的一家酒吧,有个人曾对斯特莱克说:“妈的,我比你还了解你老子!”因为那人能说出一名临时录音师的名字——那名临时录音师参与过“死亡披头士”[1]乐队最流行的一张专辑。众所周知,罗克比有次非常愤怒地摔打萨克斯管,致使萨克斯管的尾部扫到那名临时录音师,打落了他的一颗牙齿。 [1] “死亡披头士”一词的原文为Deadbeats。Deadbeat除了“死亡披头士”的意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不与子女同住,也不支付赡养费的父亲。 凌晨一点,从底楼不断传来阵阵模糊的、弹奏低音吉他的砰砰声,头顶的阁楼又不时响起那个酒吧老板享受生活(如洗澡和做饭、吃饭)时发出的嘎吱声和窸窣声,但斯特莱克几乎已经习惯,没有受到任何干扰。他虽然很困,还不想爬进睡袋睡觉,于是又上了一会儿网,最后查到了居伊·索梅住处的大致地址,并发现查尔斯街离“肯蒂格恩花园”非常近。接着,如同忙了一天后不由自主地走进家附近的某家酒吧那样,他在搜索栏输入了网址“arrse.co.uk”。 斯特莱克好几个月没上军队谣言服务网了。几个月前,夏洛特看到他在浏览这个网站,反应就跟其他女人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在网上看黄色电影一样。夏洛特认为他这是对现在不满而怀念过去,于是跟他吵了一架。 这个网站上的一切都带有军人风格,所用的也是斯特莱克非常熟悉的部队语言。网站上有他铭记在心的缩写词、外人看不懂的笑话,及军人关心的各种话题,诸如抱怨儿子在塞浦路斯的学校受了欺负,大骂首相在奇尔考特调查案一事上的表现,等等。斯特莱克浏览了一个帖子又一个帖子,不时乐得扑哧一笑,但自始至终,他都知道自己正在逐渐放弃抵抗。他能感觉到那个幽灵已经来到身后,正对着他的后颈呼吸。 这里是他的世界,他在这里感到非常开心。部队的生活非常艰苦,充满诸多不便,他还丢了条腿,不过对于在部队度过的每一天,斯特莱克都毫不后悔。但他一直无法与其他士兵打成一片,哪怕是在部队时。他刚入伍时呆头呆脑,后来升了职,大多数新兵既讨厌他又害怕他。 无论何时,如果特别调查局找你谈话,你都应该说:“无可奉告,我需要一名律师。”或者干脆就说:“谢谢你们关注我。” 斯特莱克最后轻笑几声,迅速关掉网页,关掉电脑。他困得要死,花了平时两倍的时间才取下义肢。 九 周日上午,风和日丽。斯特莱克去伦敦大学联合会洗澡。与上次一样,他低头大步走过前台时故意挺直庞大的身躯,又很自然地摆出一副怒容,以吓退想要查问他的人。他在更衣室里等了一会儿,直到没人时才开始洗澡,因为他不想让那些学生看到他的义肢,不想让任何人对他留下深刻印象。 洗完澡,刮了胡子后,斯特莱克坐地铁前往哈默史密斯百老汇。到站后,他通过地铁出口处的购物通道来到地面。和煦的阳光透过购物通道的玻璃顶棚照射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远处,国王街上的各个商店都挤满了人,好像周六一样。这里是喧嚣而无聊的商业中心,但斯特莱克知道,不远处就是静谧而具有乡村风味的泰晤士河滨,距此只有十分钟路程。 车流从斯特莱克身边呼啸而过,他边走边回忆孩提时在康沃尔度过的周日。那时的周日有种特别的“味道”:除了教堂和沙滩,所有的地方都关门了。没有喧嚣,只有悠扬的和声细语和瓷器碰撞的叮当声。满屋子都是肉汁的香味。电视上没什么节目,大街上见不到什么人;他和露西跑到沙滩上,海水不停地拍打海岸——一切都朴实而快乐。 母亲有一次对斯特莱克说:“要是琼说的没错,我最后真的下了地狱,我会发现地狱就是圣莫斯的星期天。” 斯特莱克朝泰晤士河边走去,开始打电话。 “我是约翰·布里斯托。” “不好意思,在周末打搅你,约翰……” “科莫兰?”布里斯托的语气立刻变得友好起来,“没事,没事!你跟威尔逊谈得怎么样?” “挺好的,很有帮助,谢谢你。我想问一下,你是不是知道卢拉的一个朋友。卢拉在医院遇到的一个姑娘。名字好像叫蕾切尔还是拉克尔。卢拉死的时候,她住在位于哈默史密斯的圣埃尔莫收容所。你有印象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布里斯托再次开口说话时,声音听起来非常失望,甚至有点懊恼。 “你找她干吗啊?唐姿说得很清楚,她听到楼上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不是把那姑娘看作嫌疑人,而是看作证人。卢拉曾约那姑娘在一家名叫瓦什蒂的服装店见面,就在她去你母亲的公寓见了你之后。” “嗯,我知道,警方在调查报告里说了。我的意思是说——呃,当然,你有你的道理,但是——我真的想不出来她怎么可能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听着——等一下,科莫兰……我在我母亲这里,还有一些其他人……得找个安静一点的地方……” 电话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句听不太清的“请让一下”。接着,斯特莱克再次听到布里斯托的声音。 “对不起,我不想在护士面前谈这件事。说实话,电话响的时候,我没想到是你,还以为是其他人打来的,要跟我谈达菲尔德的事。我认识的每个人都打电话来告诉我关于他的事。” “告诉你什么?” “你肯定没看《世界新闻报》。都写在上面,还配了照片:昨天,非常意外,达菲尔德突然来看我母亲了。门外挤满了记者,给邻居们造成了许多麻烦。我和艾莉森出门办事了,否则我绝不会让他进来的。” “他去干吗?” “问得好。托尼——我舅舅——认为是钱的事。不过,我舅舅老觉得别人都是来要钱的。不管怎么样,我已经取得了对我母亲的代理权,所以他根本拿不到钱。谁知道他是来干吗的。值得庆幸的是,我母亲似乎没认出他是谁。我母亲在吃强效止痛药。” “媒体是怎么发现他要去的?” “问得太好了。”布里斯托说,“我舅舅认为,是他自己打电话告诉媒体的。” “你母亲现在怎么样?” “非常非常糟糕。他们说还能再坚持几个星期,但是——但是随时都有可能走。” “真遗憾。”斯特莱克正走到立交桥底下。立交桥上车来车往,所以他提高了嗓音,“呃,要是你什么时候想起卢拉那个朋友的名字……” “对不起,我仍然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对她这么感兴趣。” “卢拉让那姑娘大老远从哈默史密斯赶去诺丁山,结果只跟人家待了十五分钟,就从店里出来了。她为什么不多待一会儿呢?她们吵架了吗?一个人突然死亡,跟死亡前后发生的反常事件可能有关联。” “我明白了。”布里斯托说,“但是……呃,对卢拉来说,那种事并不算反常。我对你说过,她可能有点……有点自私。她可能觉得,只要象征性地露个面,就可以打发那姑娘了。她那人就是这样,对人经常只有一时的热情,你知道,动不动就把人撂在一边。” 布里斯托显然对斯特莱克的调查思路感到非常失望,认为他只顾盯着那个女孩。因此斯特莱克觉得最好提一下自己的进展,否则对方可能会觉得付他那么多钱不值得。 “还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晚上,我要去见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负责此案的一位警官,名叫埃里克·沃德尔。我希望能拿到警方的档案。” “太不可思议了!”听起来,布里斯托感到非常惊喜,“你真是进展神速啊!” “呃,我在伦敦警察厅有点关系。” “那你就能知道与那个神秘人有关的情况了!你看过我整理的材料吗?” “看了,非常有帮助。”斯特莱克回答。 “对了,我正在联系唐姿·贝斯蒂吉,打算这星期约她一起吃个午饭。这样的话,你就可以跟她见个面,亲自听听她的证词。到时候我给你的秘书打电话,可以吗?” “好极了。” 挂掉电话后,斯特莱克想:虽然负担不起,但雇个打打杂的秘书还是有必要的,可以给客户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开的是正规的侦探工作室。 收容流浪者的圣埃尔莫收容所原来就位于吵闹的混凝土立交桥背后。那栋房子与卢拉位于梅菲尔的房子属于同一时代,也由红砖砌成,但与卢拉的房子简直有天壤之别:整栋楼看着毫不起眼,比例失调。白色的墙面简陋得多,而且脏兮兮的。没有石砌台阶、花园;周围也没有同类的房子,只有孤零零的一栋;破旧的大门直接对着马路,窗台油漆斑驳,看着好像无人居住的废楼。浮躁的现代都市不断蚕食周围的空间,逼得那栋楼可怜巴巴地缩成一团,显得格外扎眼。立交桥就在二十码之外,上面几层楼的窗户直接对着立交桥的混凝土护栏和连绵不绝的车流。而且一看就知道这里是慈善收容所:大门边安着巨大的银白色门铃和对讲机,门楣上挂着个丑陋无比的黑色监控器摄像头,摄像头罩着铁丝框,拖着几根电线。 一个年轻姑娘站在大门外抽烟:面容憔悴,嘴角长着疮,身穿脏兮兮的男士套头毛衣,好像套了个麻袋。她背靠着墙,茫然地望着离她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商业中心。那姑娘发现斯特莱克按门铃,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显然在琢磨他是不是有钱人。 进门就是逼仄的门厅,散发出一股霉味,地上积着厚厚的灰尘,墙上的镶板破旧不堪。左右各有一扇锁着的玻璃门,一扇玻璃门内是空荡荡的走廊,另一扇里面是个简陋的小房间:房间里摆着一张桌子,桌上堆满宣传手册,墙上挂着一块破旧的飞镖靶子,靶子周围布满密密麻麻的小洞。正对面是酷似报亭的接待处,外面围着铁栅栏。 接待处的桌子后面坐着个女人,正嚼着口香糖看报纸。斯特莱克问有没有一个好像叫蕾切尔还是什么的姑娘,是卢拉·兰德里的朋友。听到斯特莱克的发问,那女人显得满腹狐疑,态度很不友好。 “你是记者?” “不,不,我是她朋友的朋友。” “那就应该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对不对?” “蕾切尔?还是拉克尔?好像是叫类似的名字。” 这时,那女人背后有一个有些谢顶的男人大步走进接待处。 “我是私家侦探。”斯特莱克提高嗓门说。男人闻声朝斯特莱克看过来,显得很感兴趣。“这是我的名片。卢拉·兰德里的哥哥雇我调查此案。我需要和……” “啊,你想找罗谢尔?”男人问道,走到铁栅栏旁边,“她不在这里,哥儿们。她走了。” 看到男人主动跟斯特莱克搭讪,那个女人露出些许不快,并让出柜台前的位置,离开接待处。 “她什么时候走的?” “走了好几个星期,可能都有两三个月了。” “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哥儿们。很可能又流浪街头了。她来来去去好多次了。她这个人很难相处。精神有问题。不过,卡里亚娜可能知道。等一下——卡里亚娜!喂!卡里亚娜!” 那个面无血色、嘴角长疮的姑娘眯着眼,从太阳底下走进来。 “干什么?” “你见过罗谢尔吗?” “我为什么要见那个臭婊子。” “这么说,你没见过她?”谢顶男人问。 “没见过。有烟吗?” 斯特莱克递给那姑娘一根。她接过去,夹到耳后。 “她还在附近的什么地方。雅尼娜说她见过她。”卡里亚娜说,“罗谢尔说她得到了一套公寓。骗人的臭婊子。还有,卢拉·兰德里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她了。不对!你找罗谢尔干吗?”显然,卡里亚娜在琢磨是否有好处费可捞,是否可以代替罗谢尔。 “就想问几个问题。” “关于什么的问题?” “卢拉·兰德里。” “哦。”卡里亚娜骨碌碌地转了转眼珠子,“她俩并不是什么该死的好姐妹。她嘴里没有一句实话,那个骗人的婊子。” “她骗你什么了?”斯特莱克问。 “他妈的什么都骗!我觉得她说兰德里买给她的那些东西,有一半是她偷来的。” “哎呀,行了,卡里亚娜。”谢顶男人和蔼地说,“她俩以前是朋友。”谢顶男人告诉斯特莱克,“兰德里经常坐自己的车来这里,接罗谢尔出去玩。”男人瞥了卡里亚娜一眼,继续说,“这使另一个人有点不高兴。” “谁说的?我才没有呢!”卡里亚娜气冲冲地说,“兰德里就是个目中无人的臭婊子。长得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漂亮。” “罗谢尔对我说过她有个姑姑,在基尔本。”谢顶男人说。 “但是她俩关系不好。”卡里亚娜说。 “你们知道她那个姑姑的名字或住址吗?”斯特莱克问,但那两人都摇了摇头,“那罗谢尔姓什么呢?”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卡里亚娜?对于来这里的人,我们一般只知道他们的教名。”谢顶男人对斯特莱克说。 从那两人口中再也问不出什么来,除了两个多月前罗谢尔离开了收容所。谢顶男人知道罗谢尔有段时间在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但他不知道罗谢尔是否还在那里就诊。 “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吃很多药。” “卢拉死的时候,她一点都不难过。”卡里亚娜突然插嘴道,“她一点都不在乎。” 两个男人都看着卡里亚娜。卡里亚娜耸了耸肩,好像只是说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真相似的。 “对了,要是再见到罗谢尔,你们告诉她我在找她,让她打电话给我,行吗?” 斯特莱克给那两人各递了一张名片,然后趁他们饶有兴致地看名片时,迅速把手伸进铁栅栏底部的小窗口,一把抓过刚才那个女人看的《世界新闻报》,夹到腋下。接着他愉快地向那两人道别,离开收容所。 春日下午,阳光明媚。斯特莱克阔步朝哈默史密斯大桥走去。漆成绿色的大桥饰有华美的镀金饰面,在阳光下显得古色古香,非常好看。对岸岸边,一只天鹅顺着泰晤士河随波漂游。远远望去,对岸的办公楼和商厦似在一百英里之外。斯特莱克向右转弯,然后沿着河堤和一排矮房子之间的人行通道继续往前走。那排矮房子有些带阳台,有些爬满紫藤。 斯特莱克在“蓝锚”酒吧买了一品脱啤酒,然后坐到酒吧外面的木制长椅上,面朝泰晤士河,背对宝蓝色和白色相间的酒吧门面。他点上一根烟,把报纸翻到第四版。上面有张埃文·达菲尔德的彩色照片:低着头,单手拿一大束白色的鲜花,黑色大衣的下摆在身后随风飘舞。照片顶上有一条大字标题:达菲尔德探望临终的卢拉母亲。 报上所说之事平淡无奇,简直就像给照片配的说明文字。眼线、随风飘舞的长大衣、略带忧伤和恍惚的神情——达菲尔德的模样,就跟他参加已故女友的葬礼时差不多。照片底下的那几行印刷文字称他是:“忧伤的演员兼歌手埃文·达菲尔德”。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斯特莱克掏出手机,发现收到了陌生号码发来的一条短信。 请看一下《世界新闻报》,罗宾。 斯特莱克冲小小的显示屏笑了笑,然后把手机放回口袋。太阳照在他脑袋和肩膀上,暖洋洋的。海鸥在头顶上方盘旋、鸣叫。不赶着去什么地方,不赶着见什么人——阳光下,斯特莱克坐在木椅上,悠然地看起了报纸。 十 罗宾搭乘贝克鲁线地铁北行。正值上班高峰期,车厢里人贴人,拥挤不堪,活像沙丁鱼罐头。每个人都是一副愁眉苦脸、心事重重的模样,这是周一早上的典型画面。罗宾站在人群中间,身体随着行驶的列车摇摇晃晃。突然,她感觉到大衣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由于身边紧贴着个一身正装、口气很臭的男人,她毫不客气地用胳膊肘使劲抵住那人身上某个软绵绵的部位,才好不容易掏出手机。发现是斯特莱克发来的短消息,罗宾感到一阵兴奋,几乎就跟昨天在报上看到达菲尔德时一样。她把手机屏幕往下翻: 我出去了,钥匙放在厕所马桶的水箱背后,斯特莱克。 罗宾没有费力把手机放回大衣口袋,而是一直攥在手里,同时努力避开旁边那胖子臭烘烘的口气。列车轰鸣着穿越黑乎乎的隧道,轰隆隆,轰隆隆……罗宾不太高兴。昨天,她和马修去马修最喜欢的“风车”美食酒吧吃了个午饭,同行的还有马修大学时代的两个朋友。她看到旁边桌上摊着《世界新闻报》,登着埃文·达菲尔德的照片,于是不顾马修正说得起劲,随口编了个理由,跑到外面给斯特莱克发短信…… 事后,马修责怪罗宾很没礼貌,那样急匆匆地跑出去,也不说一声是去干什么,显得神秘兮兮。 列车逐渐减速,旁边的胖子不断倒向罗宾。罗宾紧紧地攥着拉手,既觉得有点荒谬,又有点生马修和斯特莱克的气,尤其是斯特莱克。显然,对于卢拉·兰德里前男友的异常举动,斯特莱克并不当回事。 她七绕八转,经过仍然一片狼藉的施工路段,来到丹麦街。她照斯特莱克说的,费了好大劲从马桶水箱背后取出钥匙。她给弗雷迪·贝斯蒂吉的办公室打电话,结果又受了那个傲慢的姑娘一顿抢白——至此,罗宾彻底愤怒了。 与此同时,斯特莱克正经过皮卡迪利广场——这里见证了罗宾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但斯特莱克并不知情。这天上午,厄洛斯雕像前的台阶上到处都是从意大利来的十几岁孩子。斯特莱克经过圣詹姆斯教堂,朝格拉斯豪斯街走去。 斯特莱克没走多久,就看到了“军营”夜总会——从洛杉矶来的迪比·马克很喜欢这里,一下飞机就来待了几个小时。夜总会共有四层;看上去像是用混凝土浇筑之后就完事了,没刷任何涂料;名字是几个竖着排列的黑色大字,亮闪闪的,非常显眼。不出他所料,大门上方果然安装了监控器摄像头。斯特莱克估计那个摄像头的视野可以覆盖门前的大半条街。他绕着夜总会走了一圈,留心消防出口,并画了一幅粗略的地形图。 昨天夜里,斯特莱克又上网很长时间。他觉得自己完全弄清了迪比·马克和卢拉·兰德里的关系——迪比·马克曾公开表示喜欢卢拉·兰德里。这个说唱歌手曾在两张专辑的三首歌里提到兰德里,也曾在采访中说起兰德里是他的红颜知己和理想中的女友。很难判断这些话里到底有多少戏谑的成分——根据斯特莱克所看的全部采访记录,得考虑以下两点:首先,那个说唱歌手城府很深,而且非常狡黠。其次,每个采访者面对他时似乎都怀有敬畏之心。 迪比·马克是洛杉矶人,混过黑社会,曾因犯下与枪支毒品有关的罪行坐过牢。但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翁,除了唱歌之外还拥有几家效益可观的公司。唱片公司为他租了卢拉·兰德里楼下的公寓。毫无疑问,这个消息一泄露,媒体立刻变得——用罗宾的话说——非常“兴奋”。各种疯狂的猜测层出不穷:如果迪比·马克发现自己就住在梦中情人的楼下,可能会发生什么事呢。这一爆炸性的消息又会如何影响兰德里和达菲尔德之间不稳定的关系呢?一时间,众说纷纭,谣言四起,其间夹杂着许多无疑是假托双方朋友说的话:“他已经打电话给她,约她共进晚餐”、“他到伦敦时,她正在公寓准备聚会,为他接风洗尘”……迪比·马克要来伦敦,惹得各类评论家气急败坏,纷纷口诛笔伐,说两度犯罪、用音乐美化犯罪历史(那些评论家的原话)的迪比·马克真的要来英国了。但这些“杂音”几乎完全被上述的那些推测和谣言淹没。 斯特莱克觉得夜总会周围的几条街没什么可看了,便继续走一会儿,记下夜总会只准周五停车的街边停车点和附近其他场所的街边停车点——那些场所也安装了监控器。做完笔记后,斯特莱克为了犒劳自己,走进一家小餐馆,点了一杯茶和一份熏肉卷,边吃边看别人丢弃的《每日邮报》。 斯特莱克开始喝第二杯茶,并津津有味地看着一篇幸灾乐祸的报道:首相忘了话筒没关,大骂一位老年女性选民“老顽固”。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一周前斯特莱克巴不得摆脱那个临时工,没接她打来的电话,但今天他接了。 “喂,罗宾,你好吗?” “一般。有几件事情要跟你说一下。” “说吧。”斯特莱克掏出笔。 “艾莉森·克雷斯韦尔刚打来电话——她是约翰·布里斯托的秘书——说她在‘西普里亚尼’餐厅预订了明天下午一点的位置,到时候约翰·布里斯托会介绍你认识唐姿·贝斯蒂吉。” “太好了!” “我又给贝斯蒂吉的制片公司打了电话。他们开始烦了。说他正在洛杉矶。我又给他们说了一下,让他给你打电话。” “很好。” “还有,彼得·吉莱斯皮又打电话来了。” “嗯哼。” “他说有急事,请你尽快给他回电话。” 斯特莱克在想要不要直接叫罗宾打电话给吉莱斯皮,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好,我会给他回的。对了,你能把乌齐夜总会的地址用短信发给我吗?” “知道了。” “还有,查查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好像是叫盖伊·索梅?是时装设计师。” “念‘居伊’。”罗宾说。 “什么?” “他的教名,你念错了。要用法语的发音来念:‘居伊’。” “哦,对。那个,你能查一下他的电话号码吗?” “知道了。” “问他愿不愿意跟我谈谈。给他留个言,告诉他我是谁,雇我的人是谁。” “知道了。” 斯特莱克逐渐听出罗宾说话的口气冷冰冰的。想了一两秒钟后,他觉得自己知道了原因。 “对了,谢谢你昨天发短信给我。”斯特莱克说,“对不起,我没有回复。当时不方便给你回短信。你能打电话给奈杰尔·克莱门茨,约他见个面吗?他是达菲尔德的经纪人。” 不出所料,罗宾的气一下就消了。她的声音变得热情了许多——确切地说,热情到接近兴奋的程度。 “但是达菲尔德不可能跟这事有关,对吗?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嗯,呃,这得调查之后才能确定。” 斯特莱克故意给罗宾留下一个悬念,“对了,罗宾,要是恐吓信又来了——一般都是星期一来的……” “嗯?”罗宾迫不及待地说。 “跟以前的放在一起。”斯特莱克说。 斯特莱克不敢确定——好像不太可能,罗宾看着一本正经——但他似乎听到罗宾挂电话时轻声骂了句“去你妈的”。 那天剩下的时间,斯特莱克马不停蹄地做了一些琐碎但必要的基础工作。罗宾把地址发过来后,他去了那天所去的第二家夜总会,这次是在南肯辛顿区。乌齐夜总会和“军营”夜总会截然不同:入口很不显眼,不知道的人会以为这是一处漂亮的私人住所。不过大门上方也安装了监控器。接着,斯特莱克坐公交车前往查尔斯街。他确信居伊·索梅就住在那条街上。到了居伊·索梅的住处后,他选了条估计是最近的路线,步行前往兰德里死前的住所。 到了傍晚,斯特莱克感到右腿疼得要命,于是买了三明治,边吃边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之后,他动身前往伦敦警察厅附近的“翎羽”酒吧,去见埃里克·沃德尔。 “翎羽”也是一家装饰成维多利亚风格的酒吧,只不过窗户是几乎从地面直到天花板的落地窗。窗外正对着一栋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灰色大楼,楼身饰有许多出自雅各布·爱泼斯坦之手的雕塑。离得最近的雕塑位于大楼大门上方,居高临下,正对着酒吧的落地窗:一个婴儿紧紧地抱着一位表情凶恶的女神,那婴儿是女神的儿子,身子往后扭成奇怪的姿势,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时间流逝,所有惊世骇俗的事物全都变得司空见惯。 酒吧里面,各种机器的声音叮叮当当,不绝于耳。红黄蓝三种颜色变幻莫测,闪耀不止。墙上挂着多台包着皮革护套的等离子电视,正在播放西布朗维奇对阵切尔西的比赛,但没有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艾米·怀恩豪斯富于节奏、类似呻吟的歌声。长长的吧台上方,米黄色的墙上,以喷绘的方式列着各种麦芽啤酒的名字。吧台对面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深色的木制台阶呈弧形,非常宽阔,边上的黄铜扶手闪闪发亮。 顾客很多,点东西需要排队。借排队的时间,斯特莱克打量了一下周围。到处都是男人,大部分头发剪得很短,像军人。不过,一张高桌边围站着三个姑娘。她们的皮肤晒成了橘红色,披着一头染过且烫得笔直的头发,穿着亮晶晶的紧身小短裙,踩着高跟鞋,毫无必要地不时变换着身体重心。酒吧里只有一个独自喝酒的顾客,年轻英俊,身穿皮夹克,坐在靠窗的高凳上,两眼盯着三个姑娘,从头到脚打量她们——那种眼神,一看就知道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对此,三个姑娘假装没有发觉。斯特莱克要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朝那个独饮客走去。 “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说道,走近沃德尔坐的桌子。沃德尔有一头令斯特莱克嫉妒的漂亮头发——绝对没人会叫沃德尔“阴毛头”。 “嗯,我想也是你。”警察跟斯特莱克握了握手,“安斯蒂斯说你是个大块头。” 斯特莱克拉过一张凳子。沃德尔开门见山地说: “你给我带了什么东西?” “上个月,就在伊灵百老汇附近发生了一起持刀捅人的命案。被捅的好像是叫利亚姆·耶茨?警方的线人,对吧?” “是的,他脖子上挨了一刀。但我们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沃德尔摆出高人一等的架势,笑了笑说,“伦敦一半的骗子都知道了。如果这就是你带来的信息——” “不过,凶手在哪儿仍不知道,对吧?” 沃德尔飞快地瞥了一眼那三个假装没有发觉的姑娘,然后迅速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继续说。” “有个姑娘在位于哈克尼路的‘贝特巴斯特’赌场工作,名叫肖娜·霍兰。她住在租来的公寓里,离赌场两条街远。当时,有个不受欢迎的客人去她的公寓留宿。那客人名叫布雷特·弗尼,过去经常殴打肖娜·霍兰的妹妹。但显然他是一个让女人无法拒绝的男人。” “知道详细地址吗?”沃德尔边忙不迭地做笔记边问。 “我已经给了你租客的名字和一半的邮政编码,你能稍微做点侦探的工作吗?” “你刚才说你是怎么得知这些信息的?”沃德尔仍在奋笔疾书,笔记本放在桌子底下的膝盖上。 “我没说过。”斯特莱克呷着啤酒,平静地回答。 “你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朋友,对吧?” “不少。现在,秉着公平交易的精神……” 沃德尔笑着把笔记本放回衣服口袋。 “你刚给我的信息,很有可能是胡说八道。” “不是。遵守规矩,沃德尔。” 警察盯着斯特莱克看了一会儿。显然,他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对于斯特莱克的话是应该觉得好笑,还是应该照做。 “那你想要什么?” “我在电话里告诉过你了:要一点关于卢拉·兰德里的内部信息。” “你不看报纸的吗?” “我说了,内部信息。我的客户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 沃德尔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雇你的是某家小报,对吧?” “不是,”斯特莱克回答,“是她哥哥。” “约翰·布里斯托?” 沃德尔举起酒杯,缓缓地喝了一大口,两眼盯着离得最近的那个姑娘的大腿。弹球机发出的红光落在他的婚戒上,闪闪发亮。 “他仍抓着监控录像不放?” “他提起过。”斯特莱克坦承。 “我们追查过他们,”沃德尔说,“那两个黑人。我们发出过呼吁,但是那两人谁也没有现身。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汽车警报响的时候,他们可能刚好路过——或者,是想钻进车里。那是一辆玛莎拉蒂,非常拉风。” “你认为他们是偷车贼?” “我没说他们是专门去那里偷车的。他们可能发现了一个机会,看见那辆车停在那里——哪个缺心眼的竟然把玛莎拉蒂停在街上?但是当时将近凌晨两点,气温又在零度以下。我想不出多少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两个人会选择那个时间,在梅菲尔的一条街上见面。根据我们的调查,他们都不住在那里。” “没查到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事后又去了什么地方?” “我们非常肯定,布里斯托念念不忘的那个人,也就是兰德里跳楼前朝她公寓走去的那个人,十一点十五分在威尔顿街下了三十八路公交车。一个半小时以后,那人经过贝拉米路尽头的监控器。但不能确定在那一个半小时里他到底干了什么。兰德里跳楼之后,大约过了十分钟,那人再次经过那个监控器。他横冲直撞,突然出现在贝拉米路上,然后极可能右转,拐上韦尔顿街。二十分钟以后,西奥博尔德斯路的监控器拍到一个家伙,跟那人有点相像:个子很高,穿着带兜帽的短上衣,用围巾蒙着脸。” “二十分钟就到了西奥博尔德斯路,他的速度真够快的。”斯特莱克说,“西奥博尔德斯路都要靠近克拉肯维尔了,对吧?绝对有两……两英里半。而且路上还结着冰。” “是的,呃,那家伙有可能不是他。监控录像根本靠不住。布里斯托觉得那人蒙着脸,很可疑,但是那天晚上的气温在零下十度,我出去工作时还戴着巴拉克拉瓦帽[1]。总之,不管那人去没去过西奥博尔德斯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认得他是谁。” [1] 一种帽子,裹住头、脸和颈的大部分。 “那另一个人呢?” “顺着哈利韦尔街跑了,狂奔了两百码左右。之后去了什么地方就不清楚了。” “他什么时候进入现场的,也不清楚吗?” “可能来自任何地方。我们没有获得关于他的其他监控录像。” “不是说伦敦有一万个监控器吗?” “还没到每个角落都有的地步。监控器无法解答我们的问题,除非得到定期检修。加里曼街的监控器坏了,而牧场街和哈特利街根本就没有。你跟所有的人一样,斯特莱克。骗老婆你在办公室,其实却在脱衣舞俱乐部,这时候你想要公民自由。但是如果有人正在撬你家厕所的窗户,你就又想要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我都不要。”斯特莱克说,“我只想问你二号神秘人的情况。” “跟他同伙一样,蒙着脸,只露出两只眼睛。你只能看到他的那双手。如果我是他,做贼心虚,我会躲进酒吧,然后跟着一大群人一起出来。哈利韦尔街附近有家‘伯约’酒吧,他可能去了那里,混在酒吧的顾客里。我们去那里调查过了,”沃德尔抢在斯特莱克发问前说,“没人认得出监控录像里的那个人。” 两人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 “就算找到他们,”沃德尔放下酒杯说,“我们最多也只能得到一份目击者的证词,证明兰德里是跳楼自杀的。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任何无法解释的DNA。没有不应该去的人去过她的公寓。” “约翰·布里斯托不仅怀疑监控录像。”斯特莱克说,“他还跟唐姿·贝斯蒂吉见过几次面。” “别跟我说唐姿什么蒂吉的。”沃德尔说。 “我不得不提她,因为我的客户认为她说的是真话。” “她还在那么说?还没有放弃?要我告诉你贝斯蒂吉夫人的事吗?” “说说看。”斯特莱克说。他单手握着酒杯,贴于胸前。 “兰德里跳楼之后,大约过了二十……二十五分钟,我和卡佛赶到现场。制服警已经在那里了。我们见到唐姿·贝斯蒂吉时,她仍在发疯,念念叨叨,瑟瑟发抖,喊着嚷着楼里有个杀人凶手。 “她说两点钟左右,她起床去厕所撒尿,结果听到四楼传来喊叫声,然后看见兰德里经过窗前,掉了下去。 “要知道,那里的公寓窗户安的都是三层玻璃或类似的什么东西。这么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温和把草民世界的噪音隔在外面。等到我们向唐姿·贝斯蒂吉问话时,底下的街上停满了巡逻警车,挤满了附近的邻居,但是你在楼上根本就不知道,只看得到警灯发出的光。外面的噪音根本传不进来,里面静得就像他妈的金字塔。 “所以我问她,‘你确定听到了喊叫声吗,贝斯蒂吉夫人?因为这个公寓的隔音效果似乎非常不错。’ “她仍不改口,赌咒发誓说她听到了每一个字。根据她的说法,兰德里好像喊了一句‘你来得太迟了’,而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了句‘你这个该死的骗子’。他们说这是幻听。”沃德尔说,“吸食过多可卡因之后,脑子会从鼻孔慢慢流出来,你就会出现幻听。” 说到这里,沃德尔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总之,我们证实了她绝对不可能听到什么声音。为了躲避记者,贝斯蒂吉夫妇第二天搬去朋友那儿住,所以我们派几个人进了他们的公寓,又另外派一个人去兰德里的阳台拼命大喊。但是他说的话二楼的几个人一个字都听不到。当时,二楼那几个人非常清醒,也非常专注。 “但是,在我们证实贝斯蒂吉夫人纯粹是胡说八道时,她却打电话告诉半个伦敦城的人,说她是见证卢拉·兰德里被人谋杀的唯一一个目击者。这时,媒体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一些邻居也听到贝斯蒂吉夫人嚷嚷‘入侵者’之类的话。没等我们再次找她谈话,各家报纸就已经做出判决,宣布埃文·达菲尔德是凶手。 “我们对贝斯蒂吉夫人说,我们已经证实她不可能听到她之前说的那些话。但是,她并不承认那些话都是她编出来的。现在,她凭借这事捞到了许多好处;她家门前挤满了记者,好像她是卢拉·兰德里再世似的。所以对于我们的话,她反驳说:‘哎呀,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把窗户打开了。对,我把窗户打开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沃德尔嘲讽地笑了笑。 “外面零下好几度,而且下着雪。” “而且她只穿了条内裤,对吗?” “看着就像一把耙子,上面挂着两个塑料橘子。”沃德尔脱口而出。斯特莱克相信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听到这个比喻的人。“针对贝斯蒂吉夫人的新说法,我们又进行了仔细调查。我们检查指纹,结果发现果然不出所料,她没有开过窗户。窗户插销和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发现指纹。兰德里死的前一天早上,清洁工进去擦了所有地方,然后再也没有进去过。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所有的窗户都是关好并上了插销的,所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对吧?贝斯蒂吉夫人他妈的就是个骗子。” 沃德尔喝光杯里的啤酒。 “再喝一杯。”斯特莱克说完,没等对方回答就朝吧台走去。 从吧台回到桌子那儿时,斯特莱克发现沃德尔正好奇地打量他的两条小腿。换了平时,斯特莱克很可能会用那条义肢狠狠地踢一下桌腿,然后说:“别看了,是这条腿。”但这天他没有那么做,而是放下新买的两杯啤酒和一份脆猪皮——脆猪皮装在一个很小的白色碟子里,令他非常愤慨——接着刚才的话继续往下说。 “不过,唐姿·贝斯蒂吉一定目睹了兰德里从窗户前掉落,对吗?因为威尔逊认为他听到了尸体掉落的声音,就在贝斯蒂吉夫人叫喊之前。” “也许她看见了,但是她没在撒尿。她在厕所吸食可卡因。我们发现了摆成两三条细线的可卡因。” “是她留下的?” “是的。可能是看到有人从窗户前掉下去,分心了。” “从厕所可以看到窗户?” “是的。呃,刚好可以看到。” “你们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对吗?” “制服警是大约八分钟后到的,我和卡佛是大约二十分钟后到的。”说完,沃德尔举起酒杯,像是要为警方的效率干杯。 “我找威尔逊谈过了,那个保安。”斯特莱克说。 “是吗?他做得不算坏。”沃德尔带着几分优越感说,“拉肚子不是他的错。他没有碰任何东西,而且兰德里跳楼后,他立刻检查了几个地方。对,他做得还行。” “他和他的同事有点懒,没有定期修改大门密码。” “人都是这样子。各种密码实在太多了。我能理解他们的感受。” “布里斯托认为,在威尔逊上厕所的那十五分钟里可以发生任何事。” “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这种想法只持续了五分钟左右,因为接着我们便证实,贝斯蒂吉夫人是个可卡因瘾君子,而且想出名都想疯了。” “威尔逊说,游泳池的门没锁。” “那他能解释凶手在没有经过他面前的情况下,是怎么进入游泳池,或者回到游泳池的吗?他妈的那个游泳池,”沃德尔说,“几乎跟我去的健身房的游泳池一样大,却只给他妈的三个人用。前台背后有个地下健身房。还有他妈的地下车库。所有的公寓都是用大理石装饰的,他妈的就像……就像豪华的五星级酒店!” 警察缓缓地摇摇头,表达对财富分配不均的不满。 “同一片天下,不同的世界。” “我想知道三楼那个公寓的情况。”斯特莱克说。 “迪比·马克租的那个?”斯特莱克惊讶地发现,警察脸上逐渐露出热情洋溢的微笑,“你想知道什么?” “那个公寓你进去过吗?” “我去看过一眼,我进去之前布莱恩特已经检查过了。空的。窗户都上了插销,警报器是打开的,也没有损坏。” “布莱恩特是撞到桌子,打碎了一个大花瓶的那个人?” 沃德尔哼了一声。 “你也听说了?这事让贝斯蒂吉先生不太高兴。是的,两百朵白玫瑰插在一个垃圾桶那么大的水晶花瓶里。马克总是要求附属物品里有白玫瑰。很明显,贝斯蒂吉先生在报上看到了这个信息。这里说的附属物品是,”发现斯特莱克没有答话,沃德尔以为他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于是解释说,“他们要求放在化妆室里的东西。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斯特莱克没有理会对方话里的嘲讽,只是遗憾安斯蒂斯没有介绍一个更好的人给他。 “弄清楚贝斯蒂吉为什么要送马克那些玫瑰花了吗?” “不就是为了拍马屁吗?很可能是想让马克出演什么电影。听到布莱恩特打烂了那些玫瑰花,他气得火冒三丈,亲眼看到后更是暴跳如雷,大吼大叫。” “邻居横死街头,连脑袋都摔烂了,他却为了一束花大发脾气,没人觉得奇怪吗?” “他就是个极端讨厌的混蛋,贝斯蒂吉。”沃德尔愤怒地说,“他说话的时候,你得恭恭敬敬地听着。他把我们全都当成了他公司里的下属。但是最后他意识到那样做是不明智的。 “不过,他大吼大叫不全是为了那些花。他想让自己的声音盖过他老婆的声音,好让他老婆恢复冷静。一有谁想问他老婆话,他就过来阻挠。贝斯蒂吉那老头也是个大块头。” “他为什么那么做呢?” “当时,他老婆就像只被吓呆了的小灵犬,大喊大叫,瑟瑟发抖。时间越长,就越容易看出他老婆在吸食可卡因。他肯定知道公寓的什么地方摊着可卡因。他肯定不想让警察上门搜查。所以他故意借着那些花五百英镑买的花大发脾气,好分散别人的注意力。 “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他正在闹离婚。这事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媒体对他总是陪着小心,因为这个混蛋动不动就跟人打官司。他肯定不喜欢他老婆大吵大闹,引起大家的注意。媒体见缝就钻,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有很多关于他的报道,用盘子砸下属,开会时拍桌子。他们说他给了上一任妻子一大笔封口费,让那女人在法庭上不要提起他的性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个大混蛋。” “你们不认为他有嫌疑?” “哈,我们倒是认为他有很大嫌疑。他在现场,而且是个出了名的暴力分子。但是看起来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要是他老婆知道是他干的,或者兰德里跳楼时他离开过公寓,我敢打赌他老婆肯定会告诉我们的。我们到那里时,他老婆完全失去了理智。但是他老婆说他在睡觉,而且床上的被褥很乱,显然有人睡过。 “再说,就算他偷偷地溜出公寓没让他老婆发现,然后上去对兰德里下手,那我们就得回答一个问题:他是怎么避开威尔逊的。他不可能是乘电梯下楼的,所以只能是从楼梯下来的,那就会跟威尔逊碰个正着。” “所以由于时间不符,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沃德尔犹豫片刻。 “呃,也有可能是他干的——只是可能,假如贝斯蒂吉能跑得飞快,远远快过跟他一样年龄、跟他一样体重的大多数老头,而且一推下兰德里就开始跑。但是就算那样,仍有几点需要考虑:为什么我们在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发现他的DNA;他是怎么离开自己的公寓而不让他老婆知道的;兰德里为什么会让他进去。兰德里所有的朋友一致认为,兰德里不喜欢他。再说,”沃德尔喝完杯里最后一点啤酒,说,“贝斯蒂吉那种人要是想让一个人死,不会亲自动手,而会雇一个杀手。他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再喝一杯?” 沃德尔看了看表。 “这次我请。”说完,沃德尔慢步朝吧台走去。那三个围站在高桌边的年轻姑娘立刻不说话了,开始盯着沃德尔,频抛媚眼。沃德尔端着两杯啤酒返回时,给了她们一个坏笑。那三个姑娘直到沃德尔重新坐到斯特莱克身边的高凳时,还不停地回头瞟他。 “你觉得威尔逊当杀手怎么样?”斯特莱克问警察。 “很差劲。”沃德尔回答,“他的速度没那么快,能够先从一楼跑到四楼,再从四楼跑到一楼去见唐姿·贝斯蒂吉。告诉你吧,他的简历纯粹是胡说八道。人家雇他是因为他当过警察,其实他跟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他到处给人家当保安,干了很多年。他承认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谎,大约是十年前的事。后来就将错就错,没改过简历。” “他好像很喜欢兰德里。”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尔答非所问地说,“他已经当爷爷了。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相貌跟年龄相符,对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还以为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尔眼中是多大年纪。 “法医检查兰德里的公寓了吗?” “是的。”沃德尔回答,“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上级想让案子办得无可指摘。其实在头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就知道绝对是自杀。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用心地调查了一番,因为他妈的全世界都在看着。” 沃德尔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那天早上,清洁工已经打扫完了整栋楼——那个波兰姑娘非常性感,英语很烂,但是工作一丝不苟,到处都抹得一尘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纹非常清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那里有威尔逊的指纹,可能是因为兰德里坠楼后,他进去检查了一下?” “是的,但是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那么根据你的说法,兰德里坠楼时,整栋楼里只有三个人。迪比·马克本来也应该在那里的,但是……” “……他从机场直接去了一家夜总会,对。”沃德尔再次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兰德里死后第二天,我在克拉里兹酒店找迪比谈了话。是个大块头,跟你一样。”沃德尔瞥了斯特莱克魁梧的身板一眼,“不过比你强壮。”斯特莱克没有反驳。“果然像是混过黑社会的。他在洛杉矶坐过牢,差点没拿到进入英国的签证。 “他有很多随从。”沃德尔继续说,“都在那个房间里。那些人手上戴满戒指,脖子上刺着文身。不过就数他的块头最大。要是在胡同里遇见他,你肯定会觉得非常害怕。但是他比他妈的贝斯蒂吉礼貌多了。他问我要是不带枪,我会怎么做警察的工作。” 警察笑容满面。斯特莱克不禁得出下面的结论:和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一样,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的埃里克·沃德尔也是追星族。 “我跟他没谈多久,因为他刚下飞机,而且一步也没走进过‘肯蒂格恩花园’。没什么可疑的。最后,我让他在他的最新专辑上签名送给我。”沃德尔像是情不自禁地补充道,“这使一屋子的人乐得不行。他很爽快地签了。我老婆想把那张专辑放到‘易趣’网上拍卖,但是我舍不得……” 说到这里,沃德尔突然住口。他好像觉得自己有点说多了。斯特莱克暗自好笑,并抓了一把脆猪皮片吃。 “那埃文·达菲尔德呢?” “他啊。”刚刚还兴高采烈的沃德尔立刻变得怒容满面,“吸毒的垃圾。从开始到最后,他一直都在耍我们,把我们耍得团团转。兰德里死后第二天,他就去戒毒了。” “我知道这事。去哪儿戒毒了?” “修道院,还能有哪儿?狗屁的修养疗法。”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找他谈话的?” “第二天,但是我们得先找到他。他的人想尽各种办法阻挠我们。就跟贝斯蒂吉的情况一样,对吧?他们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老婆,”沃德尔变得更加愤怒了,“竟然觉得他很性感。你结婚了吗?” “还没有。”斯特莱克回答。 “安斯蒂斯对我说,你离开军队是为了跟一个长得像超级名模的女人结婚。” “你们找到达菲尔德后,他怎么说的?” “他们俩在夜总会大吵了一架,乌齐夜总会。许多人都看见了。兰德里离开了夜总会。达菲尔德说大约五分钟以后,他也离开了夜总会去追兰德里。他戴着吓人的狼头面具,遮住整张脸。那张面具做得像真的一样,毛茸茸的。他对我们说,那是他参加时装摄影之后留下的。” 说话时,沃德尔一脸不屑。 “他喜欢戴着那张面具出门,吓唬狗仔队。所以,在兰德里离开乌齐夜总会以后,他上了车——他让一个司机一直在外面等他——然后赶去‘肯蒂格恩花园’。那司机证实了他说的一切。哎呀,不对,”沃德尔不耐烦地纠正自己,“司机说的是他开车送一个戴狼头面具的男人去‘肯蒂格恩花园’。他觉得那人是达菲尔德,因为那人的身高和体型跟达菲尔德差不多,穿的衣服很像,说话的声音也一样。” “路上,他一直没有摘掉狼头面具。” “从乌齐夜总会到兰德里的公寓只有大约十五分钟的车程。所以是的,他没有摘掉面具。这个鸟人像个小孩子一样。 “接着,根据达菲尔德自己的说法,他看到兰德里的公寓外面有很多狗仔队,于是决定不进去。他叫司机送他去苏荷区。到那儿后就把司机打发走了。达菲尔德转了个弯,去了毒贩的公寓,就在阿布利大街上。他在那里注射了毒品。” “那个时候,他还戴着狼头面具吗?” “不,他在那里时,摘掉了面具。”沃德尔回答,“那个毒贩名叫威克利夫,是被一所公立学校开除的学生,毒瘾比达菲尔德还要大。他详细交代了当时的情况,证实两点半左右,达菲尔德去了他的公寓。当时那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当然,威克利夫很有可能是在撒谎,好替达菲尔德开脱。但是一楼有个女人听到了门铃的声音,还说看见达菲尔德上了楼梯。 “总之,四点左右,达菲尔德重新戴上吓人的狼头面具,离开威克利夫的公寓。他以为司机还在等他,于是晃晃悠悠地朝他觉得司机在等他的地方走去,但是司机已经走了。那司机说他跟达菲尔德不合。他觉得达菲尔德非常讨厌;我们给他做笔录的时候,他明确表示了这一点。给他付钱的不是达菲尔德,而是兰德里。 “接着,身上一分钱没有的达菲尔德一路走着去诺丁山找西娅拉·波特。我们找到了几个人,他们看见一个男人戴着狼头面具,在通往诺丁山的街上晃悠。还有一段监控录像显示,他在一个通宵开放的停车场向一个女人讨火柴。” “在那段监控录像里,你能看清他的脸吗?” “看不清,因为他只是把狼头面具往上推了一点,好跟那女人说话。你只能看见狼鼻子和狼嘴。但是,那女人说他是达菲尔德。 “大约四点半时,他到了波特的住处。波特让他睡在沙发上。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波特听说兰德里死了的消息,于是叫醒了他,把消息告诉了他。波特暗示他装装样子,去戒毒。” “你们找过自杀遗言吗?”斯特莱克问。 “找过了,但是公寓里没有,笔记本电脑里也没有,不过这并不奇怪。她是一时冲动跳楼自杀的,对吧?她有躁郁症,而且刚跟那个垃圾大吵一架,她彻底崩溃了——那个,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沃德尔看了看表,然后一口喝干杯里剩下的啤酒。 “我得走了。老婆要生气了。我对她说只出来半个小时。” 那三个晒成橘红色的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出了酒吧后,两人各点了一根烟。 “禁烟令太烦了。”沃德尔说着,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脖子那儿。 “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斯特莱克问。 沃德尔叼着烟,戴上手套。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拜托,沃德尔,”斯特莱克说着,递给警察一张名片,警察随手接过去,完全不当回事,“我告诉了你布雷特·弗尼的信息。” 沃德尔哈哈大笑了几声。 “还没有。” 沃德尔把斯特莱克的名片塞进衣袋,吸了口烟,对着天空徐徐吐出,然后好奇地打量了比他高大的斯特莱克一眼。 “好吧,抓到弗尼,就把档案给你。” 十一 “埃文·达菲尔德的经纪人说,他的客户不想再接受任何关于卢拉·兰德里的电话或现场采访。”第二天上午,罗宾说,“我一再强调,你不是记者,但他还是坚决不同意。比起弗雷迪·贝斯蒂吉办公室的人来,居伊·索梅办公室的人更不好说话,好像我要觐见教皇似的。” “知道了,”斯特莱克说,“我去看看能不能通过布里斯托联系到他。” 罗宾第一次见到斯特莱克穿了一身正装:深色夹克配浅色领带,显得朴素大方,很有精神,加上身材魁梧,看着很像要去参加国际比赛的橄榄球运动员。他正双膝跪地,在夏洛特住处搬来的一个纸箱里寻找什么东西。罗宾努力忍着不去看纸箱里装的是什么。对于斯特莱克住在办公室一事,两人仍然避而不谈。 “哈,找到了。”斯特莱克终于在一摞信件中找到一个亮蓝色的信封——请他去参加外甥生日聚会的请帖。“妈的!”拆开信封后,他骂了一声。 “怎么啦?” “上面没写他几岁。”斯特莱克回答,“我外甥。” 罗宾知道斯特莱克有许多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父亲是著名歌星,母亲名声不太好。她对斯特莱克跟家人的关系非常好奇。但鉴于斯特莱克从未说起过他的身世,罗宾努力克制住好奇心,憋着一肚子问题,继续查看这天的寥寥无几的几封信件。 斯特莱克站起来,把纸箱搬回里间办公室的角落,然后回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这是什么?”看到办公桌上有张复印的报纸,他问。 “给你看的。”罗宾底气不足地回答,“你说你很高兴看到那篇关于埃文·达菲尔德的报道……我想你可能也会对这篇报道感兴趣,要是你还没看过的话。” 这是一张边缘裁剪得非常整齐的剪报,内容是对弗雷迪·贝斯蒂吉的报道,来自前一天的《标准晚报》。 “太好了。我要去跟他老婆吃午饭,正好可以带着路上看。” “马上就要变成前妻了。”罗宾说,“事情的经过都写在这篇报道里。贝斯蒂吉先生在感情方面不太幸运。” “根据沃德尔对我说的话,他不太讨人喜欢。”斯特莱克说。 “你是怎么找到那个警察的?”对于案子,罗宾无法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她渴望知道更多关于调查过程和进展的情况。 “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斯特莱克回答,“那朋友是我在阿富汗时认识的,他是个警察,当时被伦敦警察厅派往国防义勇军工作。” “你去过阿富汗?” “是啊。”斯特莱克穿着大衣回答道,嘴里叼着折叠起来的剪报和邀请他参加生日聚会的请帖。 “你在阿富汗做什么?” “调查一起阵亡事件。”斯特莱克回答,“我是宪兵。” “噢。” 斯特莱克是宪兵,并非马修以为的江湖骗子或废物。 “你为什么离开部队呢?” “负伤了。”斯特莱克回答。 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威尔逊自己受过伤,但面对罗宾,他觉得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罗宾肯定会一脸震惊。他不需要罗宾的同情。 “别忘了给彼得·吉莱斯皮打电话。”罗宾提醒朝门外走去的斯特莱克。 坐地铁前往邦德街途中,斯特莱克看了罗宾给他的那篇报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第一笔财富是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他父亲靠搞运输发了财。后来,弗雷迪·贝斯蒂吉制作了许多部高度商业化的电影。这些电影虽然遭到严肃批评家的嘲笑,却为他带来丰厚的回报,让他发了大财。目前,贝斯蒂吉正在准备起诉两家报纸,因为它们指控他曾对一名年轻女员工采取令人不齿的不正当行为,事后又用钱封口。报纸的指控字斟句酌,措辞非常谨慎,用了许多“据称”和“据报道”之类的字眼,而指控的事由包括暴力性骚扰和一定程度的人身威胁。提出指控的“据称是受害人身边的人”,姑娘本人拒绝提出指控或面对媒体。贝斯蒂吉目前正在跟他现任妻子闹离婚的事,见于报道的最后一段。这段话的结尾提到,卢拉·兰德里自杀当晚,这对不和的夫妻也在那栋楼里。这给读者造成一种奇怪的印象:贝斯蒂吉夫妇的不和可能影响了兰德里,成为导致她跳楼的原因之一。 斯特莱克从未进过西普里亚尼餐厅。他走在戴维斯街上,太阳照着他的后背,暖洋洋的。阳光下,前面那栋由红砖砌成的大楼红彤彤的,格外醒目。直到这时他才想到,要是在餐厅撞见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没有可能,该是多么怪异啊。他父亲的那些合法子女,是西普里亚尼这类餐厅的常客。斯特莱克在塞利奥克医院接受理疗时,他们中的三个来看过他。加比和丹妮联名送了些花,不过人没有去。阿尔去过一次,大笑不止,声音听着像驴叫。他皱眉蹙额,不敢看床尾。阿尔走后,夏洛特学阿尔的笑声和害怕的样子给斯特莱克看,模仿得惟妙惟肖。没人想得到那么漂亮的姑娘还那么风趣。 西普里亚尼餐厅内部有种装饰派艺术的感觉:木制吧台和餐椅色彩淡雅,表面光滑。圆形餐桌搭配淡黄色桌布。男女服务员身着白色夹克,系着蝴蝶结。就餐的顾客很多,噼里啪啦的刀叉声和叽里咕噜的说话声不绝于耳。斯特莱克很快找到了客户,就坐在一张四人桌那儿——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跟他同桌的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那两个女人都留着光亮的棕色长发。布里斯托正在对她们说话。看那张兔脸的表情,他显然是想取悦或安慰她们。 看到斯特莱克,布里斯托腾地跳起来,上前迎接,并向他介绍那两个女人。唐姿·贝斯蒂吉伸出一只冷冰冰的纤手,但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她妹妹厄休拉·梅连手都没伸。四人传递菜单,各自点了饮料和食物。点菜过程中,布里斯托唠唠叨叨,显得非常紧张。那姐妹俩则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用挑刺的目光无所顾忌地打量斯特莱克。 姐妹俩打扮得光鲜亮丽,好像两个刚从箱子里拿出来的崭新的洋娃娃。她们像很多富家小姐那样,非常瘦——穿着紧身牛仔裤,几乎连屁股都看不出来;晒成咖啡色的脸上泛着蜡一样的光泽,尤其是额头。浓密光亮的棕色长发从中间分开,发梢修剪得极其平整,像用水平仪测过一样。 终于,斯特莱克抬起头,不再看菜单。唐姿开门见山地说: “你真的(她把这两个字念成了‘蒸的’)是‘乔尼·罗克比’的儿子?” “DNA测试的确是这么说的。”他答道。 她似乎不能确定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生气了。她那双黑眼睛挨得有点儿太近,肉毒杆菌和填料也抹不平脸上的愤怒。 “听着,这话我也跟约翰说了,”她很不客气地说,“这事不能让媒体知道,懂吗?我很愿意告诉你我听到了什么,因为我希望你能证明我说的是实话。不过,你绝对不能把我跟你说的话告诉别人。” 她那件紧身丝绸衬衫的脖颈处没有扣起来,露出一片奶油色的皮肤。她很瘦,胸骨处有些难看的凸起。不过,两只乳房却浑圆丰满,仿佛是从哪个丰腴的朋友那儿借来的。“那,我们应该换个更安全的地方吧。”斯特莱克说。 “哦,这倒不必了。这儿没人认识你。你跟你爸爸一点儿不像,不是么?去年夏天,我在埃尔顿家见过他。弗雷迪认识他。你跟乔尼见得多么?” “我就见过他两次。”斯特莱克说。 “噢。”唐姿说。这个简单的字中既有惊讶,又有几分不屑。 夏洛特也有这样的朋友:光鲜时髦,上很贵的学校,穿很贵的衣服。她们都很吃惊她居然如此怪异,竟迷恋这个一副落魄相的傻大个。多年来,斯特莱克不断地遇到这种人,不是在电话里,就是在生活中。她们说话故意省略元音,她们有当证券经纪人的丈夫,她们跟夏洛特一样,不堪一击却故作坚强。 “我觉得她就不该跟你说。”厄休拉突然插嘴。她的语调和表情,好像斯特莱克是个刚扔掉围裙、未经邀请就直接在他们桌旁坐下的服务生。“唐姿,我觉得你在犯一个大错误。” 布里斯托说:“厄休拉,唐姿只是——” “我要做什么,我说了算。”唐姿厉声斥责妹妹,仿佛布里斯托根本没开口,仿佛他那张椅子上根本没坐人,“我只会说我听到的,就这样。这些话警方记录里都没有。不过,约翰已经同意让我说了。” 显然,她也把斯特莱克归入了服务生一类。他烦透了,不仅是因为她们的语气,还因为布里斯托给了证人承诺,但他并没有。唐姿的证词不可能来自旁人,只会来自她自己,那记录上怎么可能没有? 好一会儿,众人都一言不发地点菜。厄休拉第一个放下菜单。她刚才已经喝过一杯红酒了。但此刻她又点了一杯。然后,她不安地环顾一圈四周,盯着一名金发碧眼的低级皇室成员看了会儿,才继续说道: “以前,即便是中午,这地方也坐满时髦的客人。但西普里安却总想去该死的威尔顿斯,那儿的人只会穿呆板的西装……” “梅夫人,西普里安是你先生吗?”斯特莱克问。 显然,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有条无形的界限。他想,自己要是过线了,肯定会惹她不高兴。在她看来,就算同坐一桌,也不意味着他就有跟她对话的权利。她绷着脸,布里斯托赶紧开口,打破这令人不安的冷场局面。 “没错,厄休拉嫁给了西普里安·梅——我们的一名资深合伙人。” “我离婚,估计可以动用家庭折扣了吧?”唐姿颇有些苦涩地微微一笑。 “如果她再让媒体掺和这事,那她前夫肯定会疯掉的。”厄休拉盯着斯特莱克的眼睛,“他们正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事。要是再来一次,肯定会影响到她的赡养费。所以,你最好小心点。” 斯特莱克微微一笑,转向唐姿: “那么,贝斯蒂吉夫人,你跟卢拉·兰德里有联系,你的妹夫在跟约翰共事,对吗?” “也不是这么回事。”她一脸不耐烦地说。 服务员端来他们点的餐。他刚走,斯特莱克就掏出笔记本和钢笔。 “你拿这些东西要干什么?”唐姿一下子慌了,盯着布里斯托说,“约翰,我可没说可以做记录!”于是,约翰只能飞快地朝斯特莱克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 “科莫兰,你能……呃……光听吗?呃,就不要记录了吧?” “好吧。”斯特莱克一口答应,从包里掏出手机,收起笔记本和钢笔,“贝斯蒂吉夫人——” “你可以叫我唐姿。”仿佛是为了补偿他做出让步,收起笔记本,她这样说道。 “非常感谢。”斯特莱克说,声音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讽刺意味,“你跟卢拉有多熟?” “噢,几乎不认识。她搬来才三个月。平时见到,也不过是打个招呼而已。她对我们根本不感兴趣。在她看来我们太老土了。说实话,她来了之后我们真是很烦。前门随时都有狗仔队,害得我连上个健身房都得化妆。” “楼里不就有健身房么?”斯特莱克问。 “我在上林赛·帕尔的普拉提课,”唐姿生气地说,“你怎么跟弗雷迪似的。他就老是抱怨,说我不用楼里的健身设备。” “那弗雷迪跟卢拉有多熟?” “几乎不认识,但他尝试过接近卢拉,想让她出演一部电影,一直邀请她到楼下来坐坐,不过,她没来。她死前那个周末,我跟厄休拉出去了,弗雷迪还趁此跟着她去了迪基·卡伯里饭店。”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布里斯托一脸惊诧。 斯特莱克注意到厄休拉冲姐姐得意地一笑。他觉得,她肯定希望对方也回她一个相同的笑容,然而唐姿却没什么反应。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唐姿对布里斯托说,“弗雷迪的确讨了一张迪基的邀请函。他们都去了:卢拉、埃文·达菲尔德、西娅拉·波特。全都是些八卦小报的宠儿、瘾君子,时髦得很哪!弗雷迪肯定土得掉渣,非常引人注目。他比迪基大不了多少,但看上去老得多。”她恨恨地补了一句。 “那个周末的事,你丈夫是怎么跟你说的?” “什么也没说。事情过去好几周了,我才发现他去过那儿。是迪基说漏嘴的。不过,我还是以为弗雷迪就是想巴结卢拉而已。” “你的意思是,”斯特莱克说,“他对卢拉有性意义上的兴趣,还是……” “噢,没错。肯定是。相比金发美女,他一直都更喜欢黑美人。不过,他更想为自己的电影找些名人。他简直都要把导演逼疯了,到处抢名人,千方百计制造新闻。我打赌,他肯定非常希望卢拉能签下这部电影。”接着,唐姿十分老练地说,“他即使捏造出卢拉和迪比·马克的绯闻,我都不会觉得奇怪。想想,媒体可能已经为他们俩要住同一栋楼而发疯了。弗雷迪是干这种事的天才。他有多讨厌自己出名,就有多喜欢自己的电影出名。” “他认识迪比·马克吗?” “除非他们在我们分居前见过。反正,卢拉死前,弗雷迪是没见过迪比的。天哪,听说迪比要搬来这里,他简直兴奋得发狂,刚一听说这件事,他就开始谈论找迪比参演电影的事了。” “让他演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不耐烦地说,“什么都行。马克的粉丝众多,弗雷迪才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如果马克感兴趣的话,他甚至可能会专门为马克打造个角色出来。噢,弗雷迪肯定会忙不迭地扑上去,谎称自己有个黑人祖母,然后拉着他大聊一通。”唐姿鄙夷地说,“一遇到有名的黑人,他就会跟人家说自己有四分之一马来血统。好吧,弗雷迪就这德行。” “他真的有四分之一马来血统么?” 斯特莱克问。 她嗤笑一声。 “我不知道。弗雷迪祖父辈的人我一个都没见过。弗雷迪自己差不多就有一百岁了。但是,不管什么事,只要可能有钱赚,弗雷迪就什么都会说。” “据你所知,让卢拉和马克参演他电影这件事,结果怎么样了?” “这个嘛,卢拉肯定觉得很荣幸。大部分模特都非常想证明自己,急于让别人知道她们除了盯着镜头还能干点别的。不过,她还是没签任何合同,对吧,约翰?” “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布里斯托说,“不过,发生了点别的事。”他咕哝着,脸上又出现大片红斑。面对斯特莱克询问的目光,他犹豫了片刻,说道: “几周前,贝斯蒂吉先生突然去看望了我母亲。她已经非常虚弱了……所以,我不想……” 他不安地瞥了唐姿一眼。 “想说什么尽管说,我不介意。”看起来,她似乎真的漠不关心。 布里斯托怪异地吸了口气,把他那仓鼠般的牙藏了起来。 “他想说服我母亲允许他拍一部卢拉的传记片。他还是很体贴周到的。征求家人的同意,希望得到家人祝福之类。卢拉死了还不到三个月……我母亲还在极度悲痛中。不幸的是,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出去了。”布里斯托说。听他口气,好像他一直都在守护着他母亲似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是希望当时我是在场的。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已经开始打听卢拉的生平——抱歉我会这么想——或许有些事就瞒不过他了,不是吗?” “哪些事?” “我也不知道。比如,卢拉小时候的某些事情?她被我们收养之前的事?” 服务员开始为众人上第一道汤。斯特莱克一直等到他离开,才开口问布里斯托: “你跟贝斯蒂吉先生沟通过吗?看看关于卢拉,他是否知道某些你们都不知道的事?” “这可太难了。”布里斯托说,“托尼——也就是我舅舅——听说发生了什么事后,立刻联系了贝斯蒂吉先生,不让他再继续接触我们家的任何人。当然,唐姿雇了我们公司为她处理离婚案,这就让情况变得复杂多了。我是说,其实没什么——我们是最好的家庭法律事务所之一。而且,厄休拉嫁给西普里安之后,她自然也跟我们是一边的……但我觉得,贝斯蒂吉先生可不会觉得跟我们更亲近了。” 虽然斯特莱克一直盯着正在说话的布里斯托,但他的边缘视觉还是很棒的。厄休拉又冲姐姐笑了一下。他想,她到底在高兴什么啊?此刻她已经开始喝第四杯红酒了。但毫无疑问她的心情是越来越好了。 斯特莱克吃完第一道菜,转向唐姿。唐姿正拨弄着盘子边几乎还未动过的食物。 “卢拉搬进‘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楼之前,你们已经在那儿住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她搬进去之前,中间那层有人住过吗?” “有啊。”唐姿说,“有一对带了个男孩的美国夫妇在那儿住了六个月。不过,卢拉搬来后不久,他们就回国了。之后地产公司便没能让任何人对那套公寓产生兴趣。你知道的,经济衰退嘛。那些公寓贵得要死。所以,唱片公司为迪比·马克租下它之前,那儿一直都空着。” 她和厄休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一个经过他们桌子的女人。在斯特莱克看来,那个女人身上那件钩针编织的衣服简直太难看了。 “杜米埃·克罗的设计!”厄休拉端着红酒杯,微微眯起眼睛,“这估计得等上六个月吧……” “是潘茜·马克斯·狄龙,”唐姿说,“只要你老公有五千万,要上最佳着装名单简直易如反掌。弗雷迪真是全世界最穷的富人。我要买了什么新东西,还得藏着不让他看见,或者假装买的是假货。有时候他真是能烦死人。” “你一直都很漂亮。”布里斯托红着脸说。 “你真好。”唐姿·贝斯蒂吉懒懒地说。 服务员前来收拾他们的盘子。 “说到哪儿了?”她问斯特莱克,“哦,对,那些公寓。迪比·马克要来了……但最后他又没来。这让弗雷迪大为光火,因为他还在马克公寓放了玫瑰花。真是个小气鬼。” “你跟德里克·威尔逊有多熟?”斯特莱克问。 她眨了眨眼。 “他呀,他是保安嘛。我不认识他。我需要认识他吗?看起来人还不错。弗雷迪总是说他是保安中的佼佼者。” “真的吗?为什么?” 她耸了耸肩。 “我不知道,你得问弗雷迪。祝你好运。”她轻笑着加一句,“弗雷迪会跟你说才怪。” “唐姿,”布里斯托稍稍凑近了点,说,“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科莫兰,那天晚上你都听到了什么呢?” 斯特莱克觉得,布里斯托还是不插手的好。 “这个嘛,”唐姿说,“当时是凌晨两点,我起来喝水。” 她声音平淡,不带任何感情。斯特莱克注意到,她说的故事,即便是这个小小的开头,也跟她告诉警察的那个版本不一样了。 “所以,我去厕所倒水。回到客厅、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唐姿的手突然动了一下,斯特莱克明白,她在做那个掉落的动作。 布里斯托放下酒杯,一脸嫌恶的样子。主菜到了。厄休拉又喝了些红酒。唐姿和布里斯托都没碰自己盘里的食物。斯特莱克拿起叉子,吃了起来。但他努力克制着,尽量不表现出对那盘意式小银鱼的喜欢。 “我尖叫了起来,”唐姿低语道,“我忍不住。我冲了出去,经过弗雷迪,直接冲到楼下。我就是想告诉保安上面有个男人。那样他们就能抓住他。 “威尔逊一下子就从桌后蹿了出来。我把发生的事跟他说了。结果,他冲到街上去看卢拉,而不是跑上楼去。真他妈蠢!要是他先上楼,或许就能捉到那个凶手了!然后,弗雷迪也下来了,并把我拽回了家。因为我衣服都没穿好。 “后来威尔逊回来了。他告诉我们卢拉死了。然后,他让弗雷迪打电话报警。弗雷迪几乎是把我拖上楼的——我已经完全歇斯底里了。他在客厅里打了999。后来,警察就来了。但没人相信我说的话。” 她又啜了口红酒,放下杯子,平静地说: “弗雷迪要是知道我在跟你说话,肯定会气得发疯。” “不过,你非常确定,是吗,唐姿?”布里斯托插嘴道,“你听见楼上有个男人?” “当然。”唐姿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上面一定还有人。” 布里斯托的手机响了。 “抱歉,呃,是艾莉森……喂?”他咕哝了一句,接起电话。 斯特莱克能听到那位秘书低沉的声音,但听不清她到底在说什么。 “抱歉,我离开一会儿。”布里斯托显得很苦恼,起身走了。 两姐妹光滑的脸上都露出了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她俩对视了一眼。接着,厄休拉突然出人意料地问斯特莱克: “你见过艾莉森吗?” “匆匆见过一面。” “你知道他们在谈恋爱么?” “知道。” “真遗憾,”唐姿说,“艾莉森跟约翰在一起了。其实,她迷恋的是托尼。你见过托尼吗?” “没有。”斯特莱克说。 “他也是个资深合伙人——约翰的舅舅,你知道么?” “嗯。” “相当迷人。他绝对看不上艾莉森的。我觉得,艾莉森勉强接受约翰,估计是因为聊胜于无吧。” 艾莉森无疾而终的爱恋,似乎给两姐妹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这就是办公室常有的八卦,是么?”斯特莱克问。 “噢,是啊。”厄休拉津津有味地说,“西普里安说艾莉森简直令人难堪。成天都像条小狗似的围着托尼转。” 她对斯特莱克的厌恶似乎都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点都不意外。这种情况他见得多了。人们都喜欢八卦,几乎无一例外。问题就是,怎样让他们开口。有些人一喝酒就行。厄休拉显然就是这种人。还有些人就像一盏聚光灯,会吸引那些想凑上来的人。人性总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他们可以谈自己的无辜,或别人的罪责。还可能谈论某人收集的战前饼干盒。或者,对厄休拉·梅来说,这个话题就是——一个平凡秘书的无望爱情。 厄休拉看着窗外的布里斯托——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正抱着电话聊得起劲——这会儿已经有点口齿不清了。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肯定是康韦·奥茨的那些遗嘱执行人在吵吵闹闹。他们总是对公司如何处理康韦·奥茨的那笔遗产有意见。奥茨是个美国金融家,你听说过么?西普里安和托尼真是烦死了,让约翰东奔西跑到处和稀泥。反正,约翰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她声音里的讥讽意味远比同情多。 布里斯托一脸狼狈地回到桌旁。 “抱歉,抱歉,艾莉森找我有点事。”他说。 服务员过来收拾他们的盘子。斯特莱克是唯一一个吃完了食物的。等服务员走远了,斯特莱克才说: “唐姿,警察不相信你的证词,因为他们觉得你不可能听到你声称听到的话。” “那就是他们错了,难道不是吗?”她厉声说,好心情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就是听到了。” “窗户紧闭,你也听到了?” “窗户是开着的,”她说,但却不敢看任何人的眼睛,“屋里很闷,去倒水的时候,我就顺便开了一扇窗。” 斯特莱克知道,要是继续在这点上逼问她,她很可能就不回答其他问题了。 “他们还说,你吸可卡因。” 唐姿不耐烦地轻哼了一声。 “没错,”她说,“晚饭前,我是吸了点儿。他们搜查屋子的时候,在厕所里找到痕迹了。邓恩夫妇真他妈的无聊。要熬过宾·邓恩那些该死的轶事,谁不需要吸上几口?不过,我完全没想到楼上会有声音。那儿有个男人,他杀了卢拉。他杀了她!”唐姿怒视着斯特莱克,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那你觉得,那个男人之后去了哪儿?”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约翰干吗付你钱,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他肯定用什么办法溜走了。也许是爬后窗,也许躲在楼梯上。也可能走的是楼下的停车场。我他妈不知道他是怎么溜走的,我只知道,他当时就在那儿!” “我们相信你!”布里斯托突然紧张地插嘴道,“我们相信你,唐姿。科莫兰需要问些问题,来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想方设法地怀疑我,”唐姿没理布里斯托,对斯特莱克说,“他们到得太晚,凶手已经跑了。所以,他们当然就粉饰太平了。若没像我一样跟媒体打过交道,是没法理解这事的。我他妈糟糕透了。 为了摆脱这一切,我还去了诊所。我才不信它是合法的。我真不敢相信,这个国家媒体的所作所为居然是合法的?他们能说实话?别他妈搞笑了!我不应该保持沉默的,是么?如果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会说的。” 她转着手指上松松的钻戒。 “卢拉坠楼时,弗雷迪在睡觉,对吧?”斯特莱克问唐姿。 “嗯,没错。”她说。 她的手拂过面颊,去拨根本不存在的额发。服务员又带着菜单来了。于是,斯特莱克不得不忍住问问题的欲望,等他们先点餐。其他人都点了咖啡,只有他点的是布丁。 “弗雷迪什么时候下的床?”服务员走后,他问唐姿。 “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卢拉坠楼时他在睡觉么。他什么时候醒的?” “听见我尖叫的时候。”她说,仿佛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一样,“我吵醒了他,不是么?” “他动作一定很快。” “为什么这么说?” “你说:‘我冲了出去,经过弗雷迪,直接冲到楼下。’所以,你跑出去告诉德里克发生了什么事时,弗雷迪已经站在屋里了?” 她的回应慢了一拍。 “没错。”说着,她又摸了摸额头,捂住脸。 “这么说,他立刻从熟睡中醒来,只用了几秒,就站到客厅里了?因为根据你的描述,你从开始尖叫,到冲出屋外,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吧?” 她又顿了一下。 “没错,”她说,“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想我确实在尖叫。尖叫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一切都成了转瞬即逝的事。我太震惊了。然后,弗雷迪从卧室里跑出来,接着我就从他身边跑了出去。” “你没停下来告诉他,你都看见了什么?” “我不记得了。” 布里斯托一副又想插嘴的样子。斯特莱克举起一只手,制止了他。不过,他想,唐姿又开始想别的了,把她丈夫的事抛到了一边。 “我不停地想那个凶手到底是怎么进来的。那天凌晨,他一定是跟着卢拉一起进来的。因为德里克·威尔逊离开座位,上厕所去了。我觉得就凭这一件事,都他妈该开了威尔逊。我跟你说,威尔逊肯定偷偷在里屋睡大觉!不过,我非常肯定凶手就是那时候进去的。” “你觉得你能再次听出那个男人的声音吗?那个大吼大叫的男人?” “不知道。”她说,“就是个男人的声音而已。可能是任何人,没什么特别的。我的意思是说,后来我还想,会是达菲尔德吗?”她专注地盯着他,说,“因为有一次我听见达菲尔德在顶楼嚷嚷。威尔逊把他赶了出去。达菲尔德还试图踹卢拉的门。我真是无法理解,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怎么会跟达菲尔德这种人走到一起。”最后,她补上了这么一句。 “有些女人说他很性感。”厄休拉附和道。她已经喝完整瓶红酒。“但是,我可不觉得他有什么吸引力。整天邋里邋遢,真是糟透了。” “不相称。”唐姿又开始转手上那个松垮垮的钻石戒指,“他好像还挺有钱的。” “但你觉得,那天晚上你听到的不是他的声音?” “这个嘛,就像我说的,也有可能是。”她不耐烦地说,还轻耸一下单薄的双肩,“不过,他有不在场的证明,不是么?很多人都说,卢拉被杀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在‘肯蒂格恩花园’附近。他在西娅拉·波特那儿,不是么?贱人,”唐姿补充一句,还不自然地笑了笑,“居然跟闺蜜的男朋友上床。” “他们上床了?”斯特莱克问。 “噢,那你觉得还能怎样?”厄休拉哈哈大笑,仿佛这个问题很幼稚,“我太了解西娅拉·波特了。她参加的那场慈善时装秀,组织和策划我都有份儿。她简直就是个没脑子的荡妇!” 咖啡和斯特莱克的太妃布丁到了。 “很抱歉,约翰,不过,卢拉选朋友的品位真不怎么样。”唐姿啜了口浓咖啡,说道,“先是西娅拉,接着又是布莱妮·雷德福。严格说来,她连朋友都算不上。至少,我不会相信她。” “谁是布莱妮?”斯特莱克记得她是谁,仍旧假惺惺地问道。 “化妆师。要价高得要死,不过就是个该死的婊子。”厄休拉说,“我请过她一次——戈尔巴乔夫基金会舞会。后来,她居然跟每个人说——” 厄休拉猛地停住,放下酒杯,端起咖啡。虽然知道这事跟正题完全无关,斯特莱克还是非常想知道布莱妮到底跟众人都说了什么。他正准备开口,却被唐姿大声抢了先。 “噢,还有个可怕的女人,过去卢拉也常带她到公寓来。记得么,约翰?” 她又关注起布里斯托来,不过,后者一脸茫然。 “就是那个可怕的女人啊。那个黑人,卢拉经常带回来的?应该是个无业游民吧。我的意思是说……她身上的气味就跟个流浪汉似的。她在电梯里的时候……你真的能闻到!卢拉还把她带到游泳池去了。我以为黑人都不会游泳呢!” 布里斯托飞快地眨着眼,脸涨得通红。 “天知道卢拉干吗跟她在一起,”唐姿说,“噢,约翰,你一定还记得那女人又肥又脏吧?而且,看起来还有点不正常。” “我不……”布里斯托咕哝道。 “你们在说罗谢尔么?”斯特莱克问。 “哦,没错,她应该就叫这名儿。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来参加葬礼了。”唐姿说,“我注意到她了,就坐在后面。” “我说的话你能记住,对么?”她用尽全力,一双黑眼睛死死盯着斯特莱克,“我跟你说的这些话,都不能记录下来。我的意思就是,别让弗雷迪知道我跟你说了什么,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可不想再那样跟媒体来上一场。结账,谢谢!”她冲服务生叫道。 之后,她一言不发地结了账,什么话也没跟布里斯托说。 两姐妹将光滑的棕发甩到肩后,穿上昂贵的外套。她们正准备离开时,饭店的门开了。一个又高又瘦、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来。四下环顾一周后,他径直走向他们那桌。这个男人六十岁左右,仪表堂堂,衣着不凡,一双淡蓝色的眼睛还透着几分寒意。他步履坚定,走得很快。 “真巧啊。”他站在两位女士的座位间,很自然地说道。另外三人都没看到他进来,而看见他的斯特莱克则又震惊、又生气。唐姿和正从包里掏太阳镜的厄休拉一下子都愣住了。 唐姿最先回过神来。 “西普里安,”说着,她把脸凑过去,让他亲了一下,“是啊,真巧!” “厄休拉,亲爱的,你不是去逛商场了吗?”他照例亲了唐姿的脸颊,眼睛却一直瞅着妻子。 “我们进来吃顿午饭,西普。”厄休拉说,但却红了脸。斯特莱克感觉到空气中有种令人不快的气息,说不清又道不明。 这个有些年纪的男人慎重地瞥了斯特莱克一眼,最后,目光落在布里斯托身上。 “唐姿,你的离婚案是托尼在负责吧?”他问。 “嗯,”唐姿说,“但西普,这不是工作餐。就是朋友随便聚聚。” 他冷冷一笑。 “那么,亲爱的,我陪你们出去吧。”他说。 他们匆匆地跟布里斯托道别,没理会斯特莱克。然后,两姐妹便在厄休拉丈夫的陪同下走出餐厅。门在三人身后“啪”地关上后,斯特莱克问布里斯托: “这是怎么回事?” “那是西普里安。”布里斯托说。他笨手笨脚地摸索着信用卡和账单时,似乎显得很不安。“西普里安·梅——厄休拉的老公。公司的资深合伙人。他不会喜欢唐姿跟你谈话的。他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或许,是从艾莉森那儿套出来的吧。” “他为什么不喜欢唐姿跟我谈话?” “唐姿是他大姨子,”布里斯托边穿外套边说,“他可不希望再看到唐姿丢人现眼。我说服唐姿来见你,估计又要结结实实地挨上一顿训了。西普里安大概已经在给我舅舅打电话了,肯定在说我坏话。” 斯特莱克注意到,布里斯托的手抖个不停。 律师乘餐厅领班为他招的出租车离开了。斯特莱克朝西普里亚尼的反方向走,边走边松开领带。他深深地思索起来。直到匆匆穿过格罗夫纳街时,他的思绪才被一声嘹亮的车喇叭打断。他走得很急,根本没看见这辆车开过来。 这个有益的小插曲提醒了他,再这么下去估计要有安全问题了。于是,斯特莱克走向一片浅色墙。这片墙属于伊丽莎白·阿登红门温泉浴场。斯特莱克倚着墙,避开往来人流,点了根烟,掏出手机。一边听一边快进了一会儿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唐姿说卢拉·兰德里从她窗前坠落的那段录音。 “……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他隐约听出布里斯托的杯子轻磕到桌面的声音。斯特莱克倒回去,又听了一遍。 “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他想起唐姿模仿兰德里坠楼时挥动胳膊的样子,以及她那么做的时候,凝固在她脸上的恐惧神情。他把手机塞回口袋,掏出笔记本,开始做笔记。 斯特莱克见过无数说谎者。任何说谎的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非常清楚唐姿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她不可能在公寓里听到她声称的那一切。因此,警察才推断说她根本什么都没听见。然而,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尽管到目前为止他接触到的所有证据都表明卢拉·兰德里是自杀身亡,但他还是相信唐姿·贝斯蒂吉说的这些话: 兰德里坠楼前,她听见了一场争吵。她说的那些事中,只有这部分有几分真实性。在她极力粉饰的那些假话中,也只有这部分闪耀着绚丽的真相之光。 斯特莱克离开墙边,开始沿着格罗夫纳街往东走。他对交通留了点儿心,但心里主要想的还是唐姿的表情、说话的声调,以及说起卢拉·兰德里生命的最后一刻时,她那下意识的习惯性动作。 她在最关键的部分说了真话,但为何又要替真相披上虚假的外衣呢?她为何要在听到卢拉屋里争吵时她自己在做什么这一点上撒谎呢?斯特莱克想起阿德勒①说过的话:“除非真相意味着危险,否则撒谎就毫无意义。”唐姿今天来抱的是再试最后一次的念头。她想找到一个相信她的人,然而,她仍用谎言包裹了真相。 斯特莱克走得飞快,几乎没有意识到右膝传来的阵阵刺痛。最后,他才意识到他走完了整条马多克斯街。此刻他已经站在雷金特街上。远处,哈姆利斯玩具店的红色遮阳棚微微颤动着。斯特莱克突然想起,自己的外甥就要过生日了,他得在回办公室的途中买份生日礼物。 ①阿尔弗雷德·阿德勒(1870-1937),奥地利精神病学家。 他盲目地走过一层又一层楼,穿行在一片五光十色、吵吵闹闹的混乱中,毫不在意那些尖叫声,玩具直升机的嗡嗡声,以及“呼噜呼噜”叫着、钻出来挡他道的机械猪。大约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停在英国军队玩具店附近。他静静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海军陆战队和空降兵模型。然而,其实他眼里根本没有那些东西。周围家长的低语声他也充耳不闻。他们都纷纷拉走儿子,不敢叫这个高大、怪异、凝望着某处的男人让路。 第三部 也许有一天,能记得这些事情也是种快乐。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卷一 一 周三,阴雨绵绵。这就是伦敦的天气——灰暗阴冷。雨雾中,这座古老的城市也显得十分淡漠:黑伞下一张张苍白的脸,潮湿衣物经久不散的味道,还有夜雨不断敲打着斯特莱克窗户的噼啪声。 康沃尔的雨和这里的很不一样:斯特莱克还记得大雨抽打着琼舅妈和特德舅舅客房窗玻璃的声音。当时,他在圣莫斯镇乡村学校念书,在那栋干净整洁的房子里住了很久。那栋房子里既有花香,又有食物烘焙时发出的香味。每次要去见露西前,率先涌上他心头的总是那些回忆。 周五下午,雨点仍欢快地敲打着窗台。罗宾坐在办公桌那头,包装送给杰克的崭新的空降兵玩偶。斯特莱克开了张支票,上面的金额够付她一周的薪水。钱当然是从“应急”中介公司那里抽出来的。罗宾马上要去赴这周第三场“正儿八经”的面试。一身黑套装的她看起来整洁干练,亮丽的金发也在脑后绾成一个发髻。 “给。”他俩同时开口,说出了一样的话。罗宾是将那个包装完美、装着空降兵的包裹推过桌面,而斯特莱克则是递出支票。 “那回头见。”斯特莱克接过礼物,说,“我可包不出来。” “希望他喜欢。”她说道,把支票塞进黑色手提包里。 “嗯。祝你面试顺利。你想得到这份工作吗?” “嗯,是份相当不错的工作。媒体顾问公司的人力资源岗位,就在伦敦西区。”她淡淡地说,“在派对上玩个痛快吧。星期一见。” 自我惩罚般地走到丹麦街去抽烟是件很恼人的事,尤其还是在这没完没了的雨天。斯特莱克站住了,尽可能地躲在办公楼的屋檐下。他不禁问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戒掉这个毛病,好好工作,找回跟偿付能力和舒适生活一起悄悄溜走的健康。等着等着,他的手机响了。 “你用情报换来的情报,想听听吧?”埃里克·沃德尔的声音听起来颇有几分得意洋洋。斯特莱克听见引擎的轰鸣声,还夹杂着几个男人的说话声。 “动作挺快的嘛!”斯特莱克说。 “那当然,我们可不是吃闲饭的。” “这是不是说,我马上就可以拿到我想要的东西了?” “我打电话来不就是为了这事么。今天有点儿晚了,我星期一骑车给你送去吧。” “早点给我比较好。我可以在办公室等你。” 沃德尔哈哈大笑,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 “你拿的是时薪,对吧?那多磨蹭会儿也不赖。” “今晚送来更好。如果今晚能送到,以后我的老伙计还有情报的话,我保证肯定第一个就找你。” 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斯特莱克听见车里的一个男人跟沃德尔说: “……弗尼那张该死的脸……” “嗯,好吧。”沃德尔说,“晚点儿给你送去。或许得七点钟左右。那时候你还在吗?” “我一定在。”斯特莱克应道。 三小时后,文件送到了。斯特莱克正吃着腿上塑料盘子里的炸鱼和土豆片,看着便携电视上的《伦敦晚间新闻》。送信人按响外面那扇门的门铃,然后,斯特莱克签收了来自伦敦警察厅的大包裹。刚一拆开,便露出一个装满影印件的灰色文件夹。斯特莱克拿着这个厚厚的文件夹回到罗宾的桌前,开始了漫长的消化过程。 有卢拉·兰德里生前最后一晚见过她的那些人的笔录;一份从她公寓采集的DNA报告;保安编制的“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访客名录影印件;卢拉接受躁郁症治疗以来详细的用药记录;尸检报告;去年的病历卡;手机和固话通讯记录;死者笔记本电脑里的东西的一份摘要;还有一张DVD,沃德尔在上面潦草地写了句:第二条监控上的录像。 斯特莱克那台二手电脑上的DVD光驱买来的时候就是坏的。于是,他把碟片放进玻璃门后那件大衣的口袋里,便继续研究文件夹里的影印资料。他的笔记本也摊开了,就放在身旁。 办公室外,夜幕渐渐降临。一汪金色的柔光从台灯上流泻下来,落在每一页文件上。斯特莱克有条不紊地读着这些最终得出“自杀”结论的文件。在那些冗长多余、细致过头的时间表中,在从兰德里浴室柜里找到的药物标签复印件中,斯特莱克感觉到隐藏在唐姿·贝斯蒂吉那些谎言背后的真相。 尸体报告称与地面的撞击导致卢拉死亡。她死于脖颈断裂和内出血。她的上臂有些瘀伤。摔下来时,脚上只有一只鞋。尸体照片证实“卢拉永远是我的偶像”网站的说法,即兰德里从夜总会回家后的确换了衣服。她刚进楼时被拍下的照片上穿的是裙子。而尸体身上则是亮片上衣配牛仔裤。 接着,斯特莱克开始研究唐姿对警察说的那些闪烁言辞。唐姿的第一句话称自己从厕所跑到卧室。第二句话说她打开了客厅的窗户。根据她的说法,弗雷迪自始至终都在睡觉。警察在平坦的大理石浴缸边缘发现了半行可卡因,又在水槽上方柜子里的一个丹碧丝牌卫生棉条盒子中找到一小塑料袋毒品。 弗雷迪坚称兰德里坠楼时他在睡觉,是妻子的尖叫声把他吵醒了。他说,自己匆匆跑进客厅时,正好看见唐姿穿着睡衣从他身边跑过。他送给马克的那瓶玫瑰被一个笨手笨脚的警察打碎了。他承认他想借这瓶花表示欢迎,结识一下这个人。他想让马克来出演正在筹划的那部惊悚片。毫无疑问,因为兰德里的死,贝斯蒂吉对打碎花瓶的事有点反应过度。最初他相信妻子说的:她听见楼上有争吵声。随后他也不情不愿地接受了警察的看法:唐姿的话是吸食可卡因的结果。她的吸毒史让他们的婚姻变得很紧张,而且他也向警方承认,尽管不清楚那天晚上妻子有没有嗑药,但他的确知道她会定期使用兴奋剂。 贝斯蒂吉接着说,他和兰德里从未进过彼此的公寓。而且,他们在迪基·卡伯里饭店(这是警方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弗雷迪又接受了一次盘问)的那次会面也没怎么增进彼此的交情。“她基本上是和一些年轻客人在一起,而我则整个晚上都跟迪基在一起,他才是我的同龄人。”贝斯蒂吉这话毫无破绽。 读完警方对贝斯蒂吉公寓的记录后,斯特莱克在笔记里写了几句自己的看法。他对浴缸边上的那半行可卡因很感兴趣,对唐姿看见卢拉·兰德里从自己窗前坠落之后的那几秒钟更感兴趣。当然,贝斯蒂吉家的布局很重要(文件夹里没有地图,也没有任何图表),但斯特莱克一直都对唐姿狡诈的说辞心存疑虑:兰德里坠楼前后,她坚称自己的丈夫自始至终都在床上熟睡。他记得她脸上防备的神色,以及自己对这一点穷追不舍时,她作势往后捋头发的样子。总而言之,尽管警方已有定论,但斯特莱克还是认为:卢拉·兰德里从自家阳台上摔下去的那一刻,贝斯蒂吉夫妇到底身在何处还很值得探究。 他继续有条不紊地研读文件。埃文·达菲尔德的说辞与沃德尔的这些二手资料最吻合。达菲尔德承认:为了阻止女朋友离开乌齐酒吧,他拽住她的上臂。她挣脱之后还是走了,他跟在后面追了一小段路。文件上有句话提到了那个狼头面具。警察冷冷地盘问他时,他说:“我习惯戴个狼头面具,躲避记者的关注。”达菲尔德称他后来去了趟“肯蒂格恩花园”,但没待多久就离开了。把达菲尔德从乌齐酒吧送到那里的司机证明,他的确紧接着就去了阿布利大街。而且,司机也是在那里放下他才离开的。不过,司机在警察的事实陈述上签名时,倒没有将沃德尔所说的他对达菲尔德的厌恶表现出来。 其他一些证词印证了达菲尔德的证言:一个女人称看见他上楼去找卖毒品的。 而毒品贩子威克利夫本人也证实了这点。斯特莱克想起沃德尔说,他认为威克利夫可能会为达菲尔德做伪证。另外,随便给点钱就足以收买楼下那个女人。而在伦敦街头看见达菲尔德的那些人,也只能说他们看见了一个戴着狼头面具的男人。 斯特莱克点燃一根烟,又把达菲尔德的笔录读了一遍。他是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他自己也承认,他曾试图把卢拉强行留在酒吧里。毫无疑问,死者上臂的瘀伤就是他的杰作了。不过,如果他真的从威克利夫那儿买海洛因呢?斯特莱克知道正常情况下,达菲尔德潜入“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并在暴怒中杀人的可能性极小。 但斯特莱克很清楚海洛因成瘾者的行为是什么样的。在他母亲最后一处非法居所里,那样的情形他曾见过很多次。不论是大吼大叫的人、暴力的酒鬼、还是浑身抽搐妄想的吸毒者,毒品都能让他们臣服于己,异常乖顺。斯特莱克在军营中和生活中,见过各种滥用药物的人。媒体对达菲尔德这种行为的赞美让他觉得恶心。一个瘾君子能有什么魅力!斯特莱克的母亲死在墙角一张脏兮兮的床垫上,六个小时后才有人发现她已经死了。 他起身走过房间,推开那扇雨迹斑斑的黑窗。于是,十二号咖啡酒吧低音提琴的声音更响了。他抽着烟,望向查令十字街,那里车水马龙,车灯映照着地上的水坑,闪闪发光。周五狂欢的人们摇晃着雨伞,踉踉跄跄、一步三摇地跨过丹麦街。他们响亮的笑声盖过往来的车流声。斯特莱克想,他还会跟朋友们在周五晚上出去喝上一品脱吗?那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那种日子再也不会有了。现在的他就是个被遗忘的边缘人。唯一接触的活人只有罗宾。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但他还是没有做好准备,重新过上正常生活。他失去军队、夏洛特和一条腿。他觉得他得先彻底适应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才能暴露在众人面前,承受他们的惊讶和怜悯。明亮的橘色烟蒂飞向昏暗的大街,湮灭在水沟里。 斯特莱克拉下窗子,回到桌前,再次坚定地看起文件来。 德里克·威尔逊的笔录没有什么新信息。文件里没有提到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也没有提到他说的那张神秘的蓝色纸张。斯特莱克翻到下一页,饶有兴趣地看起两个女人的笔录。卢拉生前的最后一个下午,就是跟这两个女人共度的:西娅拉·波特和布莱妮·雷德福。 化妆师雷福德记得迪比·马克即将到来的消息让卢拉既高兴、又激动。然而,波特却说兰德里“有点儿反常”,看起来“紧张而情绪低落”,还不愿意说到底是什么事让她不开心。波特的话为整件事增加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这些话还没人告诉过斯特莱克。西娅拉称,那天下午,兰德里特别提到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兄弟。没说是什么东西,但这句话可以清楚地表明:这位姑娘有些病态心理。 斯特莱克纳闷,雇主为何没有提到他妹妹曾有意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他。当然,布里斯托已经有信托基金了。再获得另外一大笔钱对他的吸引力,也许远没有对斯特莱克这种从未继承过半毛钱的人强烈。 斯特莱克打了个哈欠,又点一根烟醒脑,然后开始读卢拉母亲的笔录。根据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的笔录,手术之后的她很嗜睡,状态一直不好。但她坚持说,女儿那天早上来看望她时“非常开心”。卢拉表达了对母亲的关心,期待她早日康复,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这份笔录文笔混乱,不够仔细,这也许是记录官的错,但斯特莱克还是从布里斯托夫人的回忆中读出了坚决的否定之意。只有她坚持认为卢拉的死是场事故。也许,卢拉是不慎踩滑,才失足掉下阳台的。用布里斯托夫人的话来说,那个晚上结冰了。 斯特莱克大致浏览了一下布里斯托的笔录,那些话布里斯托早就亲自告诉过他了。然后,斯特莱克又看约翰和卢拉的舅舅——托尼·兰德里的笔录。卢拉去世前一天,舅舅也在同一时间去看望了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他说,自己的外甥女看起来“很正常”。后来,兰德里便开车去牛津,参加那里举行的一场家庭法国际发展会议,并在康乃馨酒店住了一晚。对他下落的描述,笔录中警方对电话号码的那些笔记很是令人费解。斯特莱克觉得,得好好研究研究这些加了笔记的电话号码。 卢拉死前一周都没怎么用过座机,去世当天更是一个固定电话也没打过。然而死的那天,她的手机却打出去不下六十六个电话。早上九点十五分,第一个电话打给埃文·达菲尔德。九点三十五分,第二个电话打给西娅拉·波特。中间有几个小时,她没给任何人打电话。然后,一点二十一分,她开始疯狂地拨打两个号码,几乎是交替着不停地拨。一个是达菲尔德的号,根据号码旁边潦草的笔记,第二个是托尼·兰德里的号。她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拨打这两个男人的号码。但也有大约二十分钟的空当,她没打电话。斯特莱克推测这一疯狂打电话的行为,应该发生在她告别西娅拉·波特和布莱妮·雷德福,回到自己公寓之后。因为在那两个女人的笔录中,都没有提到她反复打电话的事。 斯特莱克又读了一遍托尼·兰德里的笔录。他的外甥女没理由这么火急火燎地找他啊。他说他在开会期间把手机调成静音,所以过了很久才发现外甥女在那天下午给自己打过很多电话。他不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什么,但也没有回电话。因为他觉得她虽然试图找他,但又没再继续打来。而且,他猜(事实证明他猜对了)那时她应该已经在某个夜总会里了。 此时,斯特莱克几乎每分钟都在打哈欠。他想泡杯咖啡,但又懒得动。他想去睡觉,但又抗拒不了要完成工作的习惯。于是,他看起卢拉·兰德里死的那天,“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安保日志里的访客进出记录。从那些签名和首字母缩写来看,威尔逊远没有像雇主们希望的那样一丝不苟地做好记录。正如威尔逊已经告诉过斯特莱克的那样,大楼住户进出并不需要登记。因此,没有看到兰德里和贝斯蒂吉的记录。威尔逊记录下来的第一位访客是九点十分到来的邮差。第二位访客是花店店员,于九点二十二分为二楼住户送花。最后一位访客,是九点五十分到来的“安倍”安保公司警报器维修员——但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却没有任何记录。 正如威尔逊所说,那天很平静。十二点五十分,西娅拉·波特到访。一点二十分,布莱妮·雷德福到访。布莱妮下午四点四十分离开时是自己签的名。七点,威尔逊写上贝斯蒂吉一家有客人。七点十五分,西娅拉和卢拉一起离开。贝斯蒂吉家的那些客人于九点十五分离开。 让斯特莱克倍感挫败的是,警察只复印了卢拉去世前一天的记录。他本来还指望,那个难以捉摸的“罗谢尔”会出现在进出记录里。 斯特莱克开始看警方对兰德里笔记本电脑的报告时,时间已近午夜。警方似乎主要在寻找能表明自杀情绪或类似倾向的邮件,但却徒劳无功。斯特莱克把兰德里生前两周的往来邮件都浏览了一遍。 很奇怪,那些数不清的照片让斯特莱克很难相信,美得如此惊人的兰德里真的曾经活生生地存在过。她的脸本身异常美丽,但电脑里无处不在的照片却使她的形象变得抽象、大众了。 然而,此刻在昏暗的办公室里,死去女孩的鬼魂从纸上那些干巴巴的黑色标记里,从那些四处都是内部笑话和绰号、写得乱写八糟的笔记里钻了出来,出现在他面前。她的邮件让他看到了众多照片无法揭示的东西:一种更像堵在心头、而非存在于脑中的领悟。一个活泼真实、爱哭爱笑的人,就在那个雪夜,摔死在了伦敦街头。翻看这些文件时,他很想找出凶手,哪怕是抓住一点儿蛛丝马迹也好。结果,出现的却是卢拉自己。她凝望着他,就像暴力犯罪的每个受害者一样,从戛然而止的生命中抬起头,深深地凝望着他。 这下,他明白了为什么约翰·布里斯托会坚持认为,他妹妹绝对不会有轻生的念头。敲下这些文字的姑娘,一定是个热心的朋友。她好交际、任性、忙碌,并乐在其中。她热爱自己的工作。正如布里斯托所说,摩洛哥之行让她兴奋不已。 大部分邮件都是发给服装设计师居伊·索梅的。字里行间唯一让人感兴趣的,就是一种欢快的信任感。此外,邮件还提到了她那段非常不和谐的友情: 盖盖,替我为罗谢尔买份生日礼物吧,求你了,求你了!我会给你钱的。找点儿好东西(别太过火)。二月二十一号怎么样?拜托啦,拜托啦。爱你的。布谷。 斯特莱克想起“卢拉永远是我的偶像”网站给出的结论,说卢拉只把居伊·索梅当作“哥哥”来爱。他在警方的笔录是最短的。他去日本待了一周,卢拉去世的那天晚上才回到家。斯特莱克知道,从索梅的住处步行至“肯蒂格恩花园”是很容易的。但警察似乎对他声称自己一到家便上床睡觉的说辞并无怀疑。斯特莱克注意到,任何人都可以走过查尔斯街,然后从与奥尔德布鲁克路上监控相反的方向走向“肯蒂格恩花园”。 斯特莱克终于合上文件。他费劲地穿过办公室,脱掉衣服,展开行军床,取下义肢。除了疲惫,他什么也感觉不到。在嗡嗡的车流声、噼啪的雨点声和城市不灭的呼吸声中,他很快便睡着了。 二 露西住在布罗姆利。她家的前花园里有一棵很大的木兰花树。晚春时节,树会像一张被弄皱的纸巾一样笼罩住前面整片草坪。这会儿已经是四月,开满白花的树宛如飘起了朵朵白云,花瓣就像榨完汁的椰肉一样光滑。斯特莱克只来过这里几次,因为他更喜欢在别的地方跟露西碰面。待在家里,露西总是一副备受折磨的样子。而且,斯特莱克也不想跟妹夫打交道。对于妹夫,他向来都不太热心。 绑在大门上的氢气球在风中轻摇。斯特莱克夹着罗宾为他包好的礼物,顺着屋前的斜坡,朝下方的大门走去。他告诉自己:这事很快就会结束。 “夏洛特呢?”露西刚一开门就开口问道。她个子不高,一头金发,脸圆圆的。 她身后的客厅里挂着更多的金色气球。不过,这回是数字气球,一屋子满满的“七”。屋里不知何处传来阵阵或许是兴奋、或许是痛苦的尖叫,打破了整片社区的宁静。 “她得回艾尔过周末。”斯特莱克撒谎道。 “为什么?”露西边问边将他让进屋里。 “她妹妹又出事了。杰克在哪儿?” “他们都在这里。感谢上帝,雨停了,不然他们就都得待在屋里了。”露西把他领进了后花园。 他们看见了他那三个外甥。宽阔的后院草坪上,三个人正跟其他二十个身穿派对装的男孩女孩到处乱窜。他们边跑边叫,玩的游戏好像是要跑向贴着水果图片的板球桩。家长们喝着塑料杯里的红酒,站在温和的阳光下。而露西的丈夫格雷格则在一张台架桌后,操作着底座上的iPod。露西递给斯特莱克一杯拉格啤酒,接着就立刻冲出去,去扶自己的小儿子。那孩子重重地跌到地上,正号啕大哭。 斯特莱克从来都不想要小孩。他和夏洛特早就在这点上达成了共识。这也是多年来他的其他恋情失败的原因之一。露西对他的这种态度以及他给出的理由深表遗憾。只要他说出的人生目标跟她的相悖,露西就会很不高兴,仿佛他攻击了她的决定和选择。 “嘿,科莫,你来啦!”格雷格说道,把播放歌曲的事交给另一个爸爸。斯特莱克的妹夫是个壮硕的检查员。他跟斯特莱克的交流好像从来都没找对调子,总是又啰嗦又带刺儿,让斯特莱克十分讨厌。“你那个迷人的夏洛特呢?不再闹分手啦?哈哈哈,我可跟不上进度。” 一个女孩被推了一把:格雷格赶紧冲过去,帮助一个妈妈应付那没完没了的眼泪和草渍。游戏已经变成一片混战。终于,冠军诞生。从绣球花丛边的黑色垃圾袋里得了个安慰奖的亚军,也哭了起来。之后,同样的游戏再次宣布开始。 “嗨,你好啊!”一个中年主妇慢慢朝斯特莱克走来,“你一定是露西的哥哥了!” “嗯。”他说。 “你的腿的事,我们都听说了。真遗憾。”她说道,朝他的鞋子看去,“露西告诉我们了。天啊,你一定感觉就像腿没事一样,对吧?看你走过来时一点儿都不跛啊!瞧瞧现在的技术,真神奇,是吧?我想,要不了多久,你说不定就能跑得比以前还快了!” 她也许觉得他就像残奥会运动员一样,裤子下面装的是碳纤维义肢吧。斯特莱克啜了口拉格啤酒,强迫自己干笑一声。 “是真的吗?”她朝斯特莱克抛了个媚眼,突然一脸好奇地问道,“你真的是乔尼·罗克比的儿子?” 斯特莱克的耐心终于被磨光了,他就像一根达到了拉力临界点的绳子,一下子断了。 “去他妈的,我不知道!”他说,“你干吗不去问他?” 她一下子呆住,愣了好几秒,才默默地走开。斯特莱克看见她和另一个女人说话,后者立马瞥了他一眼。又有一个小孩摔倒,一头撞在装饰着一颗大草莓的板球桩上,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叫。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件刚发生的意外吸引过去时,斯特莱克溜回房间。 客厅安静舒适,里面摆着一套米黄色的三件式家具。壁炉台上挂着一幅印象派印刷画。架子上摆着的相框里,是三个侄儿穿着深绿色校服拍的照片。斯特莱克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把花园里的嘈杂声挡在屋外。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沃德尔给他的那张DVD,塞进播放机,打开电视。 电视机上有张照片,是露西三十岁生日派对那天拍的。照片里,露西的父亲里克和他的第二任妻子在一起,斯特莱克站在后排。从五岁起,每次拍合照他都站在那个位置。那时候,他还有两条腿。同为特别调查局警官的特蕾西——也是露西希望哥哥能娶回家的女孩——站在他身边。特蕾西后来嫁给他们一个共同的朋友,最近刚生了个女儿。斯特莱克很想送花给他们,却一直没抽出时间来做这件事。 他将目光转向屏幕,按下“播放”键。 一个有些模糊不清的黑白镜头立刻出现在了屏幕上。那是一条白茫茫的街,镜头中厚厚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全景视角显示:这里是贝拉米路和奥尔德布鲁克路的十字路口。 一个男人从屏幕的右边走入镜头。他很高,手深深地插在兜里。他戴着兜帽,全身上下裹得很严实。黑白镜头中,他的脸看起来很奇怪,颇具迷惑性。斯特莱克以为他看到的是深色眼罩和露在外面的下半张白脸,结果却发现其实是上半张深色的脸,鼻子下面的嘴和下巴都被一条白围巾包住了。他的外套上好像有个标记,或许是个被弄脏的商标。除此之外,他的衣服便无从辨认了。 朝镜头走来时,他低着头,好像在看从兜里掏出来的什么东西。片刻之后,他转向贝拉米路,消失在镜头外。屏幕右下方的机器钟显示,此刻是凌晨一点三十九分。 画面跳了一下。接着,出现在模糊镜头里的还是同一个十字路口,一个显然空无一人的路口。又厚又重的雪花仍旧让监控的视野模糊不清,不过,此刻右下角时钟的读数是:凌晨两点十二分。 两个奔跑的人闯入镜头。看得出来,跑在前面的是刚才围着白围巾、很快跑出镜头的那个男人。他腿很长,显得很有力。他摆动着胳膊,径直跑向奥尔德布鲁克路。第二个男人要矮一些、瘦一些,戴着兜帽。斯特莱克注意到矮瘦男人在紧追第一个人的过程中,那双黝黑的拳头一直都攥得紧紧的。但他还是一路都落在后面。一盏街灯下,他运动衫后背上的图案一闪而过。他沿着奥尔德布鲁克路跑了一段后,突然转向,拐进旁边的小道。 斯特莱克将这几秒钟的镜头重放了一遍。接着又放了第三遍。他发现那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交谈。他们没有呼唤彼此,甚至看都没看对方一眼,就跑出镜头。看来他们似乎都只顾自己。 他第四次播放这个片段,并在那个比较慢的男人跑过街灯、运动衫后背上的图案闪过的那一刻暂停。他试了好几次,斜睨着屏幕,缓缓地扫过那个模糊的画面。盯了整整一分钟,他终于差不多可以确定,第一个单词的最后两个字母是“CK”,但第二个词却怎么也看不清楚,他只是觉得第一个字母应该是“J”。 他按下“播放”键继续播放,努力辨认第二个男人转向了哪条街。斯特莱克三次看着他离开同伴,但还是无法辨认出屏幕上的那个街名。他知道,按沃德尔的说法,那肯定是哈利韦尔街。 警察认为,第一个男人到镜头外接朋友,这一事实表明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小。这一说法假定了那两人是朋友。斯特莱克也承认,在那样的天气、那样的时间,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同时被镜头捕捉到的两个人,是共犯的可能性很小。 他让录影带继续往下播放,镜头再次跳转,画面突然切到一辆公车内部,几乎让人吓了一跳。镜头从司机的角度拍到一个上车的姑娘。她的脸被拍短了,并且有严重的阴影。但她那条金色马尾辫倒是十分清楚。跟在她后面上车的那个男人,从能辨认出来的情况来看,极像后来顺着贝拉米路走向“肯蒂格恩花园”的那个人。他很高,戴着兜帽,围了条白围巾,上半张脸隐在阴影里。他全身上下,能看清楚的只有胸前的那个商标:一个花体的“GS”。 片子再次猛地一转,画面上出现了西奥博尔德斯路。街上那个走得急匆匆的人,应该就是公车上的那个人。他虽然拿掉了白围巾,但身量和走路的方式都跟之前那个人十分相像。这一次,斯特莱克觉得这个人在有意埋低脑袋。 片子在一片空白画面中结束了。斯特莱克坐在那儿,盯着屏幕,陷入沉思。当他再次转向四周时,各种彩色的物什和灿烂的阳光让他略微一惊。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给约翰·布里斯托打电话,却被转到语音信箱。他给布里斯托留了个言,说自己看了监控录像,读了警方的案宗,想要再问他一些问题。最后,他提议下周什么时候跟布里斯托见上一面。 接着他给德里克·威尔逊打电话,同样被转到语音信箱。他在留言中反复重申,他想去“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里面看一看。 斯特莱克刚挂掉电话,客厅的门就被推开了。他的第二个外甥——杰克侧身挤进来。他满脸红光,显得十分激动。 “我听见你说话了。”杰克说道,像舅舅一样小心翼翼地关上门。 “你不是应该待在花园里吗,杰克?” “我进来尿尿,”外甥说,“科莫兰舅舅,你给我带礼物了吗?” 斯特莱克从来到这里就一直拿着那个包装好的礼物。他把它递过去,看着罗宾精致的包装被那双兴奋的小手撕碎。 “真酷!”杰克高兴地说,“是个大兵!” “没错。”斯特莱克说。 “他还有枪,他什么都有!” “嗯,没错,他什么都有。” “你当兵的时候有枪吗?”杰克边问边把盒子翻过来,看空降兵玩偶的图片。 “我有两把枪。”斯特莱克说。 “你现在还有吗?” “没有,我把它们还回去了。” “真遗憾。”杰克煞有介事地说。 “你难道不想现在就玩一玩吗?”花园里突然爆发出新一轮尖叫时,斯特莱克问道。 “我还不想玩。”杰克说,“我能把它拿出去吗?” “哦,当然。”斯特莱克说。 杰克兴奋地撕扯着盒子时,斯特莱克把沃德尔的DVD从播放机里拿出来,装回口袋。然后,他帮杰克把卡在硬纸板里的塑料空降兵拔出来,并帮他弄好空降兵手里的枪。 十分钟后,露西发现坐在那儿的两个人。杰克让空降兵在沙发后面开枪,斯特莱克则假装腹部中弹。 “看在上帝的份上,科莫,这是他的生日派对。他应该跟别的孩子一起玩!杰克,我告诉过你现在不准拆礼物的!把它捡起来——哦,不,它现在只能放在那儿——噢,杰克,你可以待会儿再玩——听着,快到茶点时间了……” 激动暴躁的露西将不情不愿的儿子赶出房间,又生气地扭头看着哥哥。露西噘嘴的时候很像他们的琼舅妈。尽管琼舅妈其实跟他俩都没有血缘关系。 这转瞬即逝的相似,让斯特莱克产生了一种顺从心理。他照露西的话做了。整场派对中,他不遗余力地解决兴奋过头的孩子们之间层出不穷的矛盾,要不就躲在装果冻和冰激凌的搁板桌后面,将那些八卦妈妈们恼人的好奇心挡在外面。 三 周日清晨,斯特莱克很早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头天晚上,他把手机放在行军床旁边充电。是布里斯托打来的。他的声音听着很紧张。 “昨天我收到你的短信了,但我母亲情况不太好,今天一下午都没护士。艾莉森待会儿要过来陪我。我们可以明天见面,就明天午餐时间吧,有空吗?对了,调查有进展了么?”最后,他满怀希望地加了一句。 “一点点吧。”斯特莱克谨慎地说,“听着,你妹妹的笔记本电脑在哪儿?” “在我母亲的公寓里。怎么了?” “我能看看吗?” “没问题。”布里斯托说,“我明天给你带来,行吗?” 斯特莱克说那太好了。接着,布里斯托把位于自己办公室附近、他最喜欢的那家餐馆的名字和地址告诉了斯特莱克,然后便挂上电话。斯特莱克伸手拿过香烟,躺下来抽了会儿。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天花板上。他盯着那点点光斑出了神,尽情享受着此刻的静默与孤寂。没有了小孩的尖叫,没有露西在最小的孩子的嚷嚷声中对他提出质问。他几乎要对自己安静的办公室产生一种温情了。接着,他掐灭烟头,站起身,准备像往常一样去伦敦大学联合会洗澡。 他又试了几次,终于在周日晚上打通了德里克·威尔逊的电话。 “这周你不能来。”威尔逊说,“贝斯蒂吉先生最近一直都在。我得考虑饭碗的问题啊,你明白吧?时间合适了我再给你打电话,行吗?” 斯特莱克听到一阵蜂鸣声,不过感觉离得有些远。 “你现在在工作吗?”斯特莱克赶在威尔逊挂电话之前问道。 他听见一个保安在那边电话旁说: (嘿,伙计,赶紧签了吧!)“什么?”威尔逊冲斯特莱克大叫一声。 “如果你现在在工作的话,能帮我在保安日志上查个名字吗?一个偶尔会去看望卢拉的朋友。” “什么朋友?”威尔逊问。(嗯,回见!) “基兰说起过的那个女孩。康复中心的那个朋友——罗谢尔。我想知道她姓什么。” “噢,她呀,嗯。”威尔逊说,“嗯,我会帮你看看的,但我现在正忙着——” “现在帮我看看行吗,扫一眼就行。” 他听见威尔逊叹了口气。 “好吧,好吧。等一下。” 一阵手忙脚乱、乒乒乓乓之后,传来翻页的声音。斯特莱克等着,琢磨着电脑显示器上居伊·索梅设计的那些服装。 “嗯,找到了。”威尔逊的声音传了过来,“她叫罗谢尔……怎么读来着……看起来有点像奥涅弗德。” “能拼一下吗?” 威尔逊照做了,斯特莱克赶紧写下来。 “德里克,她最后一次去那里是什么时候?” “十一月初。”德里克说,(嗯,晚上好。)“嘿,我得走啦。” 在斯特莱克的感谢声中,德里克挂断电话。斯特莱克看着居伊·索梅那些设计,又拿了一罐坦南特啤酒,继续研究现代服装,尤其是左上角那件有个金色花体GS商标的连帽拉链夹克。这位设计师网站里的所有男款成衣上都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个金色商标。斯特莱克不是很清楚“成衣”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不管这个词有什么别的含义,显然它至少意味着“便宜”。那个网站的第二个分区就叫“居伊·索梅”,卖的衣服基本都是几千英镑一件。尽管罗宾已经拿出最好的态度,但设计出这些栗色西装、窄针织领带、带亮片的超短连衣裙、皮革浅顶软呢帽的设计师,仍旧不理会他们的见面请求——即使这次见面是为了谈谈他最爱的模特。 四 你以为我他妈不敢动你吗!你错了!我敢!我马上就来!我他妈那么相信你,你居然这样对我。我要把你那该死的老二揪下来,塞到你喉咙里去。老子噎死你,噎得你妈妈都不认识你!我他妈要杀了你,斯特莱克你这个混蛋! “今天天气不错。” “你要看看这个吗?看看吧!” 此刻是周一早晨,斯特莱克刚刚从阳光明媚的大街上抽了烟回来,也刚刚跟街对面唱片行的那位姑娘聊了会儿天。罗宾的头发又放下来了,显然,她今天不会再有面试了。这个推论加上雨后明媚的阳光,让斯特莱克振奋起来。不过,罗宾看起来却有些紧张。她站在自己办公桌后面,拿着那张仍旧印着猫咪的粉红色信纸。 “他还没气馁,是吧?” 斯特莱克接过信,读了一遍之后笑了。 “我真想不通,你干吗不报警。”罗宾说,“他说的这些话,他想要把你……” “把它收起来就行了。”斯特莱克不屑一顾地把信一扔,便开始翻弄剩下的那些邮件。 “好吧,不过,还有别的事情。”罗宾显然被他的态度惹恼了,“‘应急’中介公司刚刚打电话来了。” “真的吗?他们想干吗?” “他们说找我。”罗宾说,“显然,他们怀疑我还在这儿。” “那你怎么说?” “我假装是别人。” “很机智。你假装是谁?” “我说我叫安娜贝尔。” “要是让一个人马上想出一个假名来,他通常都会从‘A’开始,你知道么?” “要是他们派人来查怎么办?” “怎么办?” “反正他们要讨债的话,找的是你又不是我!他们会努力让你付招聘费的!” 她是真担心他付不出那些钱。可他却只是对她笑了笑。他本想让她再往弗雷迪·贝斯蒂吉的办公室打个电话,并在在线电话名录上找找罗谢尔·奥涅弗德那个住在基尔本的阿姨,但他说出口的话却是: “好吧,先别管这些假设了。去见布里斯托之前,我今天早上要先去一趟那个叫瓦什蒂的地方。也许,我们一起去会显得更自然点。” “瓦什蒂?那家高级服装店?”罗宾立刻接嘴道。 “嗯,你知道,对吧?” 这回轮到罗宾笑而不语了。她是在杂志上知道这家服装店的。对她来说,那就是伦敦最奢华的地方,是时装设计师们大展身手之地。那里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都能花掉罗宾半年的工资。 “嗯,我知道。”她说。 他从衣架上拿下她的短上衣递给她。 “你是我的妹妹,安娜贝尔。你帮我挑件礼物,送给我的老婆。” “那个发来恐吓信、说要宰了你的男人是怎么回事?”两人并肩坐在地铁列车上时,罗宾问道,“他是谁?” 她强忍住好奇心,没问乔尼·罗克比,也没问第一天上班时,她撞见的那位冲出斯特莱克办公室的深肤色美人。就连那张行军床,他们也从未提起过。不过,她应该有资格问问那些恐吓信的事。毕竟,到目前为止,是她拆了三个粉红色信封,在嬉戏玩耍的猫咪图案中间读到了那些让人恐怖厌恶的字句。自始至终,斯特莱克连看都不看那些信一眼。 “他叫布莱恩·马瑟斯,”斯特莱克说,“去年六月来找我,因为他怀疑妻子跟人有染。他让我跟踪他妻子,所以我就监视了她一个月。很普通的一个女人:长相平凡,穿得很土,头发烫得很难看。在一家大地毯商店的会计部工作。工作日她都和另外三名女同事一起,挤在那间逼仄的办公室里。每周星期四去宾果游戏厅,星期五去特斯科逛街,星期六和她老公去当地的扶轮社[1]。” [1] 一个国际性慈善团体。 “那他觉得,她会什么时候跟别人鬼混呢?”罗宾问。 他俩苍白的倒影在不透明的黑窗上摇曳。被头顶强烈的灯光剥去了颜色,罗宾的影子看起来比本人老,但也更出尘。而斯特莱克那凹凸不平的影子则显得更丑了。 “星期四晚上。” “那她真的搞了吗?” “没有,她真的跟朋友玛吉去了宾果游戏厅。不过据我观察,每个星期四她都故意晚回家。和玛吉分手后,她会开车闲逛一会儿。有一天晚上,她还走进一家酒吧,要了杯番茄汁,怯生生地躲在角落里自斟自饮。还有个晚上,她坐在车里,在她家街头待了四十五分钟,才转过街角回家。” “为什么啊?”列车刚好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罗宾在巨大的轰鸣声中问道。 “嗯,这是个问题,不是吗?为了证明什么事?试图激怒他?奚落他?惩罚他?试图给他们乏味的婚姻注入点活力?每个星期四,给自己一点无法解释的时间。 “布莱恩是个神经兮兮的家伙,立马就上当了。这简直让他发了疯。认为她一定每周都在跟情人幽会,而她的朋友玛吉不过是个幌子而已。他尝试过自己跟踪,但却坚信他妻子知道他在跟踪,所以去了宾果游戏厅。” “那么,你告诉他真相了?” “嗯,说了。他不相信。立马就火了,大吼大叫,说每个人都把他蒙在鼓里。他还拒绝付我钱。 “我很担心最后他会伤害他妻子,所以做了一个极其错误的决定。我打电话给他妻子,跟她说了她老公让我监视她的事。我说,我知道她在做什么,而她老公马上就要爆发了。为了她好,从现在开始她要是再刺激他的话,应该小心一点了。她什么也没说,就挂了我的电话。 “布莱恩每天都会检查妻子的手机。看见我的号码,他立刻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 “知道你把监视的事告诉她了?” “不,他认为我被她的魅力倾倒,成了她的新情人。” 罗宾“啪”地捂住了嘴。斯特莱克哈哈大笑。 “找你的人是不是都有点不正常啊?”罗宾放下手,问道。 “他有点疯,不过其他人只是紧张罢了。” “我在想约翰·布里斯托。”罗宾迟疑地说,“他女朋友觉得他被迷惑了。你会不会觉得他或许也有点……你知道的……呃,会吗?”她问,“我们听到,”她有点羞怯地加了一句,“从门缝里传出来的话,很有点‘轮椅心理学家’的感觉啊。” “没错。”斯特莱克说,“好吧……或许我应该改变主意。” “什么意思?”罗宾问,清澈的灰蓝色眼睛睁得大大的。列车已经开始减速,车窗外急掠而过的景物越来越清晰。“你认为——你是说他不是——他或许是对的——真的有一个……” “我们到了。” 他们要去的那家服装店在伦敦地价最贵的康铎街,离新邦德街十字路口不远。在斯特莱克看来,那五光十色的橱窗里展示的不过是些乱七八糟、毫无意义的东西。串珠垫,银瓶里的香味蜡烛,装饰着精美薄绸的银器,穿着华丽土耳其长袍的无脸模特,极其招摇、非常难看的巨大手提包……所有东西都摆在一个波普艺术风的背景幕前。这种消费至上的奢靡之风,大大刺激了他的视觉和精神。他都能想象出唐姿·贝斯蒂吉和厄休拉·梅在这里闲逛的情景:用专业的眼光审视着那些价格标签,郁闷地挑选着价格四位数的鳄鱼皮包包,只为让自己从一场无爱婚姻中得到的钱花得物有所值。 他身边的罗宾也在盯着橱窗看,但有些心不在焉。早上,斯特莱克在楼下抽烟时,她接到一个电话,通知她被录用了。那个电话之后,紧跟着就是“应急”中介公司的电话。一想起这份要在两天内回复的录用通知,她就觉得胃里一阵翻腾。她很想说服自己高兴起来,但却越来越犹疑,越来越畏惧。 她应该接受那份工作。它在很多方面都非常不错。工资达到了马修的预期。办公室整洁漂亮,位于伦敦西区。那样,她和马修就可以共进午餐了。就业市场低迷,她应该很高兴才对。 “星期五的面试怎么样?”斯特莱克斜睨着一件他觉得极其丑陋下流的亮片外套,问道。 “我想,应该非常不错吧。”罗宾含糊地说。 她想起刚才斯特莱克暗示或许这事背后会有个杀手的时候,自己心中那股兴奋劲儿。他是认真的吗?罗宾注意到此刻他正死死地盯着那一大堆俗艳的东西,好像它们能告诉他什么重要情报似的。毫无疑问,这绝对是(那一刻,她用马修的眼光来看,也想着马修会如何评论)在装腔作势。一直以来,马修都在暗示斯特莱克是个冒牌货。他好像觉得私家侦探就跟宇航员或驯狮者一样,根本算不上什么正经工作。正常人不会做那些事。 罗宾想,如果接受了那份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她或许就永远都无法知道(除非有天在新闻上看到)这件案子的结果了。取证、解决问题、抓捕、保护:这些都是值得一做的事,它们多重要、多迷人啊!罗宾知道,马修会觉得她这么想很幼稚,但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斯特莱克转过身,背对瓦什蒂,望向了新邦德街上的什么东西。罗宾发现,他的目光牢牢地锁在罗素街和布罗姆利街外的那个红色邮筒上。邮筒黑漆漆的矩形大嘴隔着一条街,不怀好意地冲着他们。 “好了,我们走吧。”斯特莱克转向她,说,“别忘了。你是我妹妹。我们是来为我老婆选礼物的。” “可我们是到这儿来找什么的呢?” “想办法打听下卢拉·兰德里去世前一天,她跟她朋友罗谢尔·奥涅弗德到这里来发生了什么事。她们在这里碰头,待了十五分钟,然后分手。我也没抱多大希望。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了,她们可能也没注意到什么。不过,还是值得一试。” 瓦什蒂一层是服装专卖。一个指着木制楼梯的标牌显示:咖啡馆和“饰品馆”在楼上。几个女人正在亮闪闪的钢制衣架间闲逛。她们都很瘦,皮肤晒成健康的棕色,披着一头刚刚吹烫过的头发。导购小姐也不拘一格,不仅奇装异服,发型也很古怪。一个正在整理帽子的导购小姐甚至穿着芭蕾短裙配网眼袜。 让斯特莱克吃惊的是,罗宾竟然径直走向那个姑娘。 “嗨!”她欢快地说,“你们橱窗里那件亮片外套太棒了。我能试试吗?” 导购小姐戴着一顶好似棉花糖的蓬松白假发,描着绚丽的眼妆,但却没有眉毛。 “好的,没问题。”她说。 不过,结果证明她那话说早了:从橱窗里取下那件外套实在太麻烦。先要从模特身上取下衣服,再取下缠在衣服上面的电子标签。整整弄了十分钟,那件衣服还是不肯就范。她只好呼唤另外两个同事到橱窗前来帮她。期间,罗宾没跟斯特莱克说一句话,而是在店里闲逛,选出了一些裙子和腰带。等那件亮片外套终于从橱窗里拿出来时,三位导购都有一种失而复得之感,并且似乎都开始寄望于它的未来。于是,三个人都陪着罗宾走向更衣室。其中一个主动提出要帮她拿刚才她选中的那些配饰以及另外两件外套。 带门帘的更衣室是铁框架起来的,挂着厚厚的雪白绸布,宛若一个个帐篷。斯特莱克尽可能往罗宾的更衣室旁边凑。他觉得,他要开始领教自己这位临时秘书的全部才智了。 罗宾拿进更衣室里的东西价值一万英镑,那件亮片外套就值五千。放在平时,她绝对没胆子这么做。但今天早上,她却突然有了勇气:她已经向自己、马修,甚至斯特莱克证明了什么。三位导购小姐兴奋地围着她,又是挂裙子,又是帮她抚平外套上的褶皱。此刻,那个双臂上部都有刺青的红发导购身上挂着各种皮带,其中最便宜的一条罗宾也买不起。毫无疑问,这些姑娘会争先恐后地抢着为她服务。罗宾甚至允许那位粉红色头发的导购去拿一件金色外套。导购保证那件衣服一定很适合罗宾,而且很配她挑的那条绿裙子。 罗宾比她们三个都高,当她脱掉短上衣,穿上那件亮片外套时,她们都惊讶地直抽气。 “我一定要让我哥哥看看。”挑剔地审视一遍自己的样子后,她对她们说,“不是给我的,你们知道的,这是给他老婆的。” 在三位导购小姐的簇拥下,她昂首挺胸,从更衣室的隔帘后走出来。周围衣帽架边的那些有钱姑娘们都转了过来,眯起眼,呆呆地盯着罗宾。罗宾大胆地问: “你觉得怎么样?” 斯特莱克不得不承认,这件他极其讨厌的衣服穿在罗宾身上比穿在模特身上好多了。罗宾原地转了一圈,衣服亮闪闪的,就跟蜥蜴皮似的。 “还不赖。”他小心翼翼地说。但导购小姐们都笑得一脸陶醉。“嗯,很不错。多少钱?” “照你的标准来看,不贵。”罗宾调皮地看了一眼为自己服务的那几位姑娘,“不过,桑德拉会喜欢的。”她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跟斯特莱克说。斯特莱克吓了一跳,咧嘴笑道:“这可是她四十岁生日。” “这件衣服她穿什么都能配。”那个棉花糖发型的姑娘忙不迭地对斯特莱克说,“很百搭的。” “好吧,我试试那条卡瓦利的裙子。”罗宾快活地说道,转身走回更衣室。 “桑德拉就是让我跟着他,”她冲三位导购小姐说——她们又是帮着她脱衣服,又是忙着拉开她新指的那条裙子的拉链,“以确保他不会再犯下那么愚蠢的错误。三十岁那年,他送了桑德拉一对全世界最丑的耳环。贵得要死,却一直都被她扔在保险柜里。” 罗宾也不知道这些话是怎么冒出来的,她就是突然来了灵感。脱掉套头毛衣和裙子后,她开始拼命地往那条紧身绿裙里挤。在她嘴里,桑德拉变得越来越真实:有点儿被宠坏了,有点无趣,还跟小姑酒后吐真言,说她哥哥(罗宾觉得这个哥哥应该是个银行家。不过,斯特莱克大概不会欣赏这点)毫无品位。 “所以,她跟我说,带他去瓦什蒂,狠狠地花他的钱。哎呀,这件还不错。” 它何止“不错”。罗宾看着镜中的自己:她从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衣服。这条绿裙子衬得她纤腰楚楚、不盈一握。她的身材显得更优美,白皙的脖子也更修长。她就是位蛇女神,闪着绿色光芒的蛇女神。几位导购小姐都按捺不住,惊讶地小声议论起来。 “多少钱?”罗宾问那个红头发。 “两千八百九十九。”姑娘答道。 “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罗宾故作潇洒地说道,大步跨出隔帘,好让斯特莱克看看这条裙子。她们发现斯特莱克正在一张圆桌前仔细翻看一堆手套。 看到这条绿裙子,他就只“嗯”了一声,甚至看都没怎么看她一眼。 “好吧,也许这颜色不适合桑德拉。”罗宾说道,突然觉得有点儿尴尬。毕竟,斯特莱克既不是她哥哥,也不是她男朋友。或许,穿着一条紧身连衣裙在他面前这样显摆,有点儿太过火了。她退回更衣室。 再次脱得只剩胸罩和内裤后,她说: “桑德拉上一次来这里时,卢拉·兰德里正待在你们的咖啡馆里。桑德拉说她本人看上去真是漂亮极了,甚至比照片还好看。” “噢,是啊,的确如此。”粉头发点头附和。此刻,她正把那件自己取来的金色外套抓在胸前。“以前她常来,我们几乎每周都能见到她。您要试试这个吗?” “她去世前一天还来过呢。”那个棉花糖发型的姑娘帮罗宾穿那件金色外套,说道,“就待在更衣室里,而且,正好就是这一间。” “真的吗?”罗宾问。 “没到臀部,不过看起来更开放。”红头发说。 “噢,不,桑德拉可比我胖。”罗宾说。她毫不留情地牺牲了那位她杜撰出来的嫂子的身材。“我试试那条黑裙子吧。你是说,卢拉·兰德里死的前一天还到过这儿?” “嗯。”粉头发说,“太糟糕了,真是糟透了。你听见她说话的,对吧,梅尔?” 那个身上有刺青的红头发姑娘含糊地咕哝了一声。她手上还拿着一条蕾丝黑裙。 罗宾从镜子里发现,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红发姑娘好像都不想再谈那些事。 “她在跟达菲尔德说话,对吧,梅尔?”那个啰嗦的粉头发追问道。 罗宾看见梅尔皱起眉。尽管身上有刺青,罗宾还是觉得这个梅尔的职位或许比另外两个姑娘高。另外两人喋喋不休,按捺不住想要八卦——尤其站在她们面前的这个女人,看起来如此急迫地要让那个有钱的哥哥买单——但梅尔似乎还是认为,这些雪白绸布帐篷里发生的事都是她工作的一部分,需要谨慎处理。 “在这些——这些帐篷一样的东西里,要想听不见估计都不可能吧。”罗宾评论道。她已经有点喘不过气了,因为正在三位导购的帮助下往那件蕾丝黑裙里挤。 梅尔仍旧一声不吭。 “是啊,是啊。人们一来到这里,就开始八卦他们感兴趣的一切话题。站在这些东西中间,你想听不见都难。”她指着僵硬的生丝隔帘说。 此刻,穿着这件非常紧身的蕾丝皮革裙,罗宾禁不住气喘起来了: “你们应该想得到,卢拉·兰德里肯定会比别人小心,因为她走到哪儿都有媒体跟着。” “嗯。”红头发说,“没错。我的意思是,我从来不会乱嚼舌根的,但有些人或许会。” 不过,她显然将听到的话告诉了自己的同事。罗宾决定不苛责她没守口如瓶了,反而对这种少有的得体表现大加赞赏。 “不过,你得告诉警察吧?”她说道,站得笔直,拽着裙子,准备拉上拉链。 “警察就没来过这里。”棉花糖发型的那个姑娘说。但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我是说,梅尔应该去找警察,把听到的事告诉他们,但她不想去。” “又没什么大事,”梅尔飞快地说,“说了也不会改变什么。我的意思是说,那个男人又不在那儿,不是吗?警方早就查证过了。” 斯特莱克在不引起顾客和其他导购怀疑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靠近生丝隔帘。 更衣室内,粉头发正在拉拉链。罗宾的胸腔被一件隐形紧身胸衣勒得越来越紧。正在偷听的斯特莱克怀疑她的下一个问题几乎就是一句呻吟。 “你的意思是说,她死的时候,埃文·达菲尔德不在她公寓里?” “嗯。”梅尔说,“所以不论她早些时候跟他说了什么都没关系了,不是吗?他不在那儿。” 四个女人都仔细地看了会儿镜中的罗宾。 “不太好。”罗宾说。她三分之二的胸都被那件紧身胸衣给压扁,剩下的三分之一则快被挤到脖子上去了。“桑德拉穿不了这个。但你难道不觉得——”棉花糖发型的那个姑娘为她拉开拉链,她终于觉得呼吸顺畅了一些,“你应该把她说的话告诉警察,让他们来决定是否重要?” “这话我也说过啊,梅尔,是吧?”粉头发激动得直嚷嚷,“这话我告诉过她了!” 梅尔立刻防备了起来。 “但那个男人不在那儿!他没去过她公寓!他一定已经说了,他有事,他不想见她,因为她走了。她说的是‘那之后再来吧,我会等你的,没关系。我可能也要一点才能到家。来吧,求你了’之类的话,反正,就是求他的话。反正,当时她的一个朋友也在隔间里。那女的也什么都听到了。她肯定已经告诉警察了,不是吗?” 为了找点事做,罗宾又把那件亮闪闪的外套穿起来。仿佛是刚刚才想起似的,她开始转来转去地照镜子。她照着镜子,开口问道: “反正,她肯定是在跟埃文·达菲尔德说话,对吧?” “当然啦。”梅尔说,仿佛罗宾这话是在侮辱她的智商,“她还会叫谁在那个时间去她家啊?听起来,她好像非常想见到他。” “天哪,他的眼睛。”棉花糖发型的那个姑娘叫道,“他真是帅呆了。超级有魅力。他陪她来过一次。天哪,他简直性感死了!” 十分钟后,罗宾又为斯特莱克展示了两套衣服,并当着导购小姐们的面,附和了他的看法,认为那件亮片外套最好。他们决定——当然,导购小姐们也这样认为——明天她应该带桑德拉来看看,然后再买。斯特莱克用安德鲁·阿特金森这个名字定下那件五千英镑的外套,编了个手机号,便在一片友好的祝福声中跟罗宾走出服装店,一副他们好像真的花了钱的样子。 他们一言不发地走了五十码,然后斯特莱克点燃一根烟,说: “厉害,真厉害!” 罗宾骄傲地笑了。 五 斯特莱克和罗宾在新邦德街分手。罗宾坐地铁回办公室给“好电影”办公室打电话,到在线电话名录上查罗谢尔·奥涅弗德姑妈的号码,同时躲开“应急”中介公司(斯特莱克的建议是“把门锁上”)。 斯特莱克买了份报纸,坐地铁到骑士桥路。因为时间还早,他便步行去布里斯托选的见面地点——蛇王餐厅。 一路上,他穿过海德公园和绿树成荫的人行道,以及多沙的骑马道。在地铁上,他就已经草草地写下那个叫梅尔的姑娘说的话。此刻,走在绿树成荫的人行道上,在斑驳的阳光中,他开始走神,脑子里浮现出罗宾穿着那条紧身绿裙的样子。 他知道,自己的反应让罗宾觉得尴尬了。不过,那一刻有种怪异的亲密感,而这种感觉,恰恰是他最不想要的。尤其对方还是聪明专业、体贴周到的罗宾。他喜欢有她相伴的日子,也很感激她忍住好奇心,尊重他的隐私。斯特莱克避过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心想:天知道上次遇到有这种难得品质的女人是在什么时候。然而事实却是,这个他一见到就会觉得开心的罗宾,很快便要离开。她将不得不继续新的生活,就像她的订婚戒指一样——快乐、但却带着某种强制性。他喜欢罗宾,也很感激她,甚至(今天早上之后)还被她深深地触动。他视觉正常,性欲也依然旺盛。每天,看着伏在电脑显示器前的她,他都能意识到:这是个非常性感的姑娘。她不漂亮,一点儿都不像夏洛特,但却迷人。她穿着那条紧身绿裙走出更衣室时,他更是无比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转移视线。他知道罗宾不是故意撩拨,但他是个实际的人,知道即便出于理智,也要把这个危险的平衡保持下去。目前,他还会定期联系的,就只有她了。但是,他也没有低估自己的敏感。从她的某些借口和偶尔的迟疑来看,她的未婚夫很反感她放弃诱人的工作,接受这份临时合约。不让这份迅速升温的友谊变得过热,是最安全的做法。所以,看见穿着那条裙子的她时最好不要公开表示欣赏。 斯特莱克从没来过蛇王餐厅。这座新潮的宝塔式建筑坐落在湖中,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更有冲击力。厚厚的白屋顶看起来就像一本翻开后倒扣着的大书,下面支撑的玻璃建筑活像一把六角形手风琴。 一棵巨大的柳树掩住半边餐厅,垂下的柳枝轻柔地拂过水面。 天气凉爽,微风拂面,阳光下的湖景十分漂亮。斯特莱克在外面选了张临湖的桌子,点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开始读他买的报纸。 已经过了约定时间十分钟,布里斯托还没出现。此时,一个身材高大、衣着不凡、带着几分狡猾神色的男人停在斯特莱克桌边。 “是斯特莱克先生吗?” 男人五十多岁,头发浓密,下巴坚毅,颧骨突出,看起来就像个即将成名的演员受雇在一部迷你剧里饰演成功商人。接受过高强度视觉记忆训练的斯特莱克立刻认出了他。罗宾在网上找到过一些相片。其中,这个高个子男人在卢拉·兰德里的葬礼上似乎表现得十分悲痛。 “托尼·兰德里。约翰和卢拉的舅舅。我能坐下吗?” 他的笑脸堪称社交表情典范,是斯特莱克见过的最不真诚的笑容,仅仅露出一点点白牙。兰德里脱掉外套,挂在斯特莱克对面那张椅子的椅背上,然后坐下来。 “约翰被办公室里的事耽搁了。”他说。微风拂过他的头发,露出太阳穴边比较稀疏的部分。“他叫艾莉森打电话告诉你一声,当时我刚好经过艾莉森的办公桌,所以,我就亲自来转达这个消息,也好有个机会跟你聊聊。我一直等着你联系我。我知道,你在慢慢接触所有跟我外甥女有关的人。” 他从胸袋里掏出一副钢架眼镜戴上,花了点儿时间看菜单。斯特莱克喝了几口啤酒,耐心地等着。 “我听说,你已经跟贝斯蒂吉夫人谈过了?”说着,兰德里放下菜单,摘下眼镜塞回西装口袋里。 “没错。”斯特莱克说。 “嗯。唐姿肯定有什么企图,她不停地向警察重申那件已经被否决的事,对她自己没什么好处。半点好处都没有!”兰德里恶狠狠地说,“所以,我已经把这事告诉约翰了。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关照公司的客户,以及弄清楚对唐姿最有利的是什么。” “给我来个火腿砂锅。”他冲一个路过的服务员说,“再来点矿泉水,瓶装的。不过,”他继续说,“或许,最好还是坦率一点吧。你说是吗,斯特莱克先生? “出于很多原因——都是些好的原因,我不希望你再继续探究卢拉的死因。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毕竟,你就是靠挖掘家庭悲剧的丑恶现实来赚钱的。” 他脸上再次闪过那种挑衅又缺乏幽默感的微笑。 “我并不是没有同情心,我们都得谋生。毫无疑问,肯定有很多人会说我们的职业没什么两样,我们都是寄生虫。不过,如果我告诉你一些真相,一些约翰没跟你说的真相,或许对我们俩都有好处。” “在谈论什么真相之前,”斯特莱克说,“我想先知道约翰到底被办公室里的什么事耽搁了?如果他来不了,我可以另外安排一次会面。我今天下午还有别的人要见。他正在处理康韦·奥茨公司的事情吗?” 他只知道厄休拉告诉他的那些东西,即康韦·奥茨曾经是个美国金融家。不过提起公司这位已经死掉的客户的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兰德里的架子、他控制对方的意图,以及他那种惬意的优越感全都消失,只剩下愤怒和震惊。 “约翰还没有——他真的……这可是公司的最高机密!” “不是约翰说的,”斯特莱克说,“是厄休拉·梅夫人说,康韦·奥茨先生的财产出了点儿问题。” 兰德里显然失控了,语无伦次地说:“真意外——我真是没想到,竟然是厄休拉——竟然是梅夫人……” “那么,约翰还会来吗?或者,是不是你干了什么事,让他整个中午都忙得不可开交?” 看到兰德里气急败坏,努力控制情绪,想再次夺回掌控权的样子,斯特莱克觉得非常开心。 “约翰马上就来。”终于,他开口道,“我希望,正如我刚才说的,我能告诉你一些事实,私下里告诉你。” “好吧。既然这样,稍等一下。”斯特莱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看到这些东西,兰德里和唐姿一样,也显得很沮丧。 “没必要记笔记吧。”他说,“我要说的这些跟卢拉的死没有关系,或者说,至少没有直接关系。”他颇有些卖弄学问地补充道,“我要说的这些话,只会进一步支持自杀这个结论。” “不过,”斯特莱克说,“我还是想拿着这个能帮忙记忆的东西。” 兰德里一副想反对的样子,但还是改变了主意。 “很好。那么,首先,你应该知道,领养来的妹妹死了,我的外甥约翰深受打击。” “可以理解。”斯特莱克将笔记本立起来,避开这位律师的视线,写下“深受打击”这个词,他这么做只是为了惹恼托尼·兰德里。 “嗯,很正常。而且,我也不会那么过分,要求一个私家侦探因为客户处于紧张或沮丧的状态,就将其拒之门外。正如我所说,我们都要生活。所以,既然这样……” “你认为这一切都是他的臆测?” “我可没这么说,不过,坦白地说,差不多也就是这意思。约翰经历的丧亲之痛,已经比很多人一辈子都多了。你或许知道,他已经失去过一个兄弟……” “嗯,我知道。查理是我的老同学。这也是约翰为什么会雇佣我的原因。” 兰德里似乎有点吃惊,也露出了几分厌恶的神色。 “你也在布莱克菲尔德预备学校读过书?” “没待多久。我妈很快就意识到她没钱给我付学费了。” “嗯。我还不知道有这事。即便如此,或许你也不能完全理解……约翰总是——用我妹妹的话来说——很容易激动。你知道的,查理死后,约翰的父母还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我并不想装心理健康专家,但在我看来,卢拉的死,似乎成了他彻底崩溃的……” “这词可真糟糕。不过我懂你的意思了。”斯特莱克说道,写下“布里斯托疯了”几个字。“约翰到底怎么不正常?” “这个嘛,很多人会说,怂恿别人再对此事展开调查,是荒谬和没有意义的。”兰德里说。 斯特莱克的笔悬在笔记本上方。有那么一刻,兰德里的下巴动着,好像在咀嚼什么东西。然后,他继续激动地说: “卢拉是个狂躁的抑郁症患者,她在跟她那个吸毒的男友大吵一架之后,跳出了窗户。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都他妈糟透了,尤其是她那个该死又可怜的妈妈。然而,虽然这些事令人不快,但却是不争的事实。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约翰崩溃了。而且,如果你不介意我说话太直白的话……” “不介意,随便说。” “……你的加入,是在延长他的不正常,让他拒绝接受事实。” “接受卢拉是自杀这个事实吗?” “警察都是这么认为的。病理学家和验尸官也是。我不知道约翰是出于什么原因,非得认为这是场谋杀。但我没法告诉你,他应该怎么想,我们其他人才会觉得好受些。” “这个嘛,”斯特莱克说,“与自杀者亲近的人往往都会觉得内疚。不管多么不合理,他们都会觉得,自己或许应该能多做些对死者有帮助的事。而假如定性为谋杀,则会使家人免于任何指责,难道不是吗?” “我们都没觉得内疚。”兰德里斩钉截铁地说,“卢拉从少年时代起就接受了最好的医疗护理。领养她的家庭尽可能在物质上满足了她。我这个被收养的外甥女完全被宠坏了。斯特莱克先生,可以说,她妈妈完全可以为了她去死。而且,他们从来没有在钱上亏待过她。” “你觉得卢拉忘恩负义,是吗?” “该死的,没必要把这句话也记下来吧。或者说,你那些笔记不会是为那些不入流的八卦小报准备的吧?” 斯特莱克很关心兰德里刚坐下时的那份温和优雅到底已经消散到什么程度了。服务员端来兰德里点的食物,但他连句谢谢都没说,反而在服务员摆盘时,一直怒气冲冲地瞪着斯特莱克。然后,他接着说道: “你这样四处打听,只会造成伤害。我太吃惊了,坦白地说,发现约翰在想什么时,我简直惊呆了。” “他难道没有跟你说过他不相信那套自杀的说法么?” “他跟我们每个人一样,也表现得很震惊。但我肯定,他没有说过任何跟谋杀有关的话。” “你跟外甥亲吗,兰德里先生?” “亲不亲有什么关系?” “这或许能解释,他为什么没有告诉你他在想什么。” “约翰和我在工作上非常默契。” “工作上?” “没错,斯特莱克先生:我们一起工作。我们在办公室以外也形影不离吗?不。但我们都得照顾我妹妹——布里斯托夫人,也就是约翰的妈妈。她现在已经到晚期了。工作时间以外,我们的话题通常都跟伊薇特有关。” “约翰是个孝顺的儿子,这一点倒让我挺吃惊。” “现在,他只有伊薇特了。但伊薇特也快不行了,这会让他的心理问题更加严重。” “伊薇特是他的唯一了?他还有艾莉森,不是吗?” “我不认为这是段多么认真的感情。” “也许这就是约翰雇用我的动机之一?让伊薇特在死前知道真相?” “真相对伊薇特于事无补,谁都不会喜欢‘自食其果’的感觉。” 斯特莱克什么也没说。和他料想的一样,这位律师一定会忍不住进一步解释。过了一会儿,对方继续说道: “伊薇特一直都是个合格的母亲。她喜欢小孩,”他的话中似乎带点嫌恶,好像产生了某种反常情绪,“她是那种很麻烦的女人。如果能找到生育能力足够强的男人,说不定她能生出二十个孩子来。谢天谢地,亚力克不能生育——哦,约翰提到过这一点吗?” “他告诉过我,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不是他的生父。你就是想问这个吧。” 没有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事,也许让兰德里有点失望,但他马上把情绪调整过来。 “伊薇特和亚力克领养了两个男孩,但她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们。简而言之,她是个糟糕透顶的母亲。既不管教孩子,也不会约束他们,完全是彻底的溺爱。就连发生在她眼皮底下的事,她也拒绝接受。我并不是说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天知道遗传起到了什么作用——但约翰暴躁易怒,爱装腔作势,又特别黏人。而查理则是个彻头彻尾的马大哈,结果就——” 兰德里突然顿住,脸涨得通红。 “结果,他在采石场边上骑车。”斯特莱克说。 他故意这么说,以注意观察兰德里的反应,果然有收获!他有种一切不出所料的感觉。仿佛远处的一扇门慢慢合上了:交流中断。 “简而言之,没错。等伊薇特开始紧紧地抓着亚力克大声尖叫时,已经太迟了。她在门口晕了过去。如果她稍微管束他们一下,那孩子就不会那样明目张胆地违逆她。我当时也在那儿,”兰德里冷冷地说,“因为周末,又是复活节,所以我便去看望他们。我去镇上走了一圈,回来后就发现大家都在找他。我直奔采石场。我知道,你瞧,那是他唯一不能去的地方——所以,他一定在那儿。” “发现尸体的是你,对吗?” “嗯,是我。” “那一定很痛苦。” “没错。”兰德里几乎嘴都没张开地说,“很痛苦。” “你妹妹和亚力克爵士是在查理死后才领养了卢拉,对吗?” “这应该是亚力克·布里斯托做过的最愚蠢的一件事。”兰德里说,“事实已经证明,伊薇特是个糟糕透顶的母亲。在极度悲伤中,她还有可能做得更好吗?当然,她一直都想要个女儿,一个可以穿粉红色裙子的小娃娃。所以,亚力克觉得这会让她高兴。伊薇特想要什么,他都会给她。从伊薇特成为他打字员的那一刻起,他就为她着了迷。亚力克来自贫穷的伦敦东区。而伊薇特则一直都对糟糕的事物有一种偏爱。” 斯特莱克想,兰德里到底在生什么气呢? “兰德里先生,你跟你妹妹关系不好吗?”斯特莱克问。 “我们关系好得很。斯特莱克先生,我只是想说,我很清楚伊薇特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说,她的不幸都他妈是她自己惹出来的。” “查理死后,他们再次获得领养批准困难吗?”斯特莱克问。 “我敢说,如果亚力克不是个千万富翁的话,肯定会很困难。”兰德里不屑地说,“我知道当局很关注伊薇特的心理状况。而且,那时候他们俩的年纪都有点大了。真遗憾,他们最后还是成功了。亚力克是个足智多谋的人,从小就交友广泛。我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我敢打赌,一定有些金钱上的勾当。他没能带回一个白人孩子,但买了个出处不详的女孩,让这个消沉沮丧、歇斯底里、毫无判断力的女人抚养。现在出了这种惨剧,我真是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卢拉跟约翰一样善变,又像查理一样野性难驯。伊薇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管教她。” 斯特莱克一边飞快地记录着兰德里说的话,一边暗自琢磨:布里斯托那么关注卢拉那些黑人亲戚,这点能在基因上找到什么解释吗?毫无疑问,这么多年来,布里斯特一直都知道舅舅的这些想法。亲人的感觉,有时会进入孩子的内心深处。对此,斯特莱克自己就深有体会,而且是早在听到某些话之前。他的妈妈不喜欢别的妈妈,她有些羞于启齿的事(他相信,有些无法言说的事将周围的其他大人联合在了一起)。 “卢拉死的那天,你见到她了?”斯特莱克问。 兰德里的睫毛漂亮极了,看起来就像是银的。 “什么?” “好吧……”斯特莱克夸张地翻动着笔记本,停在一张完全空白的页面上,“……你在你妹妹的公寓碰到了卢拉,是吗?就在卢拉去看望布里斯托夫人的时候。” “谁告诉你的?约翰?” “警察的笔录里都写着呢。是这样吗?” “是真的,千真万确。不过,这跟我们正在讨论的事有什么关系!” “抱歉。但你刚来的时候,就说你在等我联系你。所以,我以为你会很乐意回答问题。” 兰德里的样子就跟发现自己被耍了一般。 “要说的我都告诉警察了,我没什么要补充的。”最后,他这样说道。 “那就是说,”斯特莱克又翻回到那些空白页,“那天早上,你顺便去看你妹妹时,在那儿遇到了你的外甥女。然后,你就开车去牛津参加家庭法国际发展会议了?” 兰德里又开始咀嚼空气了。 “没错。”他说。 “你说,你是几点到你妹妹公寓的?” “应该是十点左右吧。”兰德里顿了一下,说。 “那你待了多久?” “半个小时吧,也有可能更久。我真的记不清楚了。” “然后,你就直接从那儿开车去牛津参加会议了?” 越过兰德里的肩膀,斯特莱克看见约翰·布里斯托正在问一个服务生。他似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头发也有些乱,一副刚跑过来的样子。他手上挂着个方皮包,正微微喘着气四下打量。看到兰德里的后脑勺时,斯特莱克觉得他似乎很惊恐。 六 “约翰!”斯特莱克喊道。约翰正朝他们走来。 “嗨,科莫兰。” 兰德里看都没看外甥一眼,反而拿起刀叉,吃起了砂锅。斯特莱克在桌子旁边动了动,为布里斯托腾出位置,让他在舅舅对面坐下来。 “你跟鲁本谈过了吗?”兰德里咽下食物,冷冷地问布里斯托道。 “嗯,我说今天下午会好好检查一下,并带他把账户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 “约翰,我正好在问你舅舅,卢拉去世的那天早上发生了什么事。他说到他去了你妈妈的公寓。”斯特莱克说。 布里斯托瞥了兰德里一眼。 “他在那儿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很感兴趣。”斯特莱克继续说,“因为,据送卢拉回去的司机说,离开你们妈妈的公寓时,卢拉似乎很苦恼。” “她当然苦恼啊。”兰德里突然插话道,“她妈妈得了癌症。” “刚做的那场手术就是为了治好她的病,不是么?” “伊薇特刚做完子宫切除术,还疼得厉害。看到她妈妈那个样子,卢拉会苦恼一点都不奇怪。” “见到卢拉时,你跟她聊得多吗?” 沉默了一小会儿。 “就是随便聊聊。” “那你们俩呢?你们俩说话了吗?” 布里斯托和兰德里没有看对方。又是一阵沉默,比刚才那次持续的时间还长。过了好一会儿,布里斯托才开口道: “我在书房里工作。我听见托尼进来了,也听见他跟妈妈和卢拉说话。” “你没有进去打声招呼吗?”斯特莱克问兰德里。 兰德里仔细琢磨了一番他的话,淡淡睫毛下的眼里满含怒意。 “斯特莱克先生,我们没有义务回答你的问题。”兰德里说。 “当然。”斯特莱克表示同意,在便签本上写了句又短又令人费解的话。布里斯托盯着舅舅。兰德里似乎在重新考虑斯特莱克刚才的问题。 “书房的门开着,我看见约翰在忙,就不想打扰他。我在伊薇特房间里陪她坐了会儿,不过止痛药让她很虚弱,所以我便离开了,让卢拉陪着她。我知道,”兰德里带着一丝最不易察觉的怨恨说,“伊薇特最喜欢的,还是卢拉。” “兰德里先生,从卢拉的通话记录来看,她离开布里斯托夫人公寓后,反复给你打了很多个电话。” 兰德里的脸红了。 “你跟她通电话了吗?” “没有。我把手机调成静音了。我开会已经迟到了。” “但有来电,手机还是会震动的,不是吗?” 怎样才能让兰德里离开呢?他相信这位律师已经快猜到他的意图了。 “我瞥了一眼手机,看见是卢拉后,就不着急了。”他飞快地说。 “你没给她回电话?” “没有。” “她没留言吗?没告诉你她想说什么?” “没有。” “那就太奇怪了,不是吗?你刚刚在她妈妈那儿见过她,你说没发生什么重要的事。可她却用了整个下午的时间,试图联系上你。这难道不能说明她或许有什么紧急的事要找你吗?或者,她想继续谈论你们在公寓里谈的某个话题?” “卢拉是那种会为了最微不足道的事一口气给别人打三十通电话的姑娘。她被宠坏了。她希望别人一看到她的名字就立刻跳起来。” 斯特莱克瞥了布里斯托一眼。 “她是这样的——有时候——的确有点儿。”布里斯托嘟囔道。 “约翰,你认为你妹妹心情不好,全都是因为你妈妈术后虚弱,对吗?”斯特莱克问布里斯托,“她的司机基兰·科洛瓦斯·琼斯特别强调,说从公寓出来后,卢拉的情绪就和之前大不一样了。” 布里斯托还没来得及回答,兰德里便扔下食物,站起身,开始穿外套了。 “基兰·琼斯?就是那个长得很奇怪的有色小伙子?”他低头看着斯特莱克和布里斯托,问道,“那个一直都想让卢拉给他找份模特和演员工作的家伙?” “没错,他是个演员。”斯特莱克说。 “嗯。在伊薇特生病前的最后一次生日宴会上,我的车出了点毛病。卢拉和那小子刚好经过,就顺便载我去生日宴会。一路上,基兰·琼斯几乎都在纠缠卢拉,让她利用自己对弗雷迪·贝斯蒂吉的影响力,替他找个试镜的机会。相当锲而不舍的一个小伙子。个性十分鲜明。当然,”他补充道,“就我而言,关于外甥女的感情生活,我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 兰德里往桌子上扔了张十英镑的纸币。 “约翰,早点回办公室。” 他站着没动,显然在等对方回应。但布里斯托却没注意。他正瞪大眼,盯着斯特莱克报纸上某则新闻的图片。就是兰德里来的时候,他在看的那份报纸。那张图片上是一个穿着皇家燧发枪手团第二营制服的年轻黑人士兵。 “什么?哦。好,我尽快回来。”他心烦意乱地回应舅舅,后者正冷冷地看着他。“不好意思。”兰德里走后,布里斯托对斯特莱克说。“都怪那个威尔逊——德里克·威尔逊,你知道的,就是那个保安。他有个侄子在阿富汗。等等,上帝保佑……不是他。名字不对。太可怕了,这场战争太可怕了,不是吗?死了这么多人,真的值得吗?” 斯特莱克调整一下落在义肢上的重量,弄出一声闷响。穿越公园的长途跋涉让他的腿比平时更加酸痛难忍。 “我们走回去吧。”吃完饭后,布里斯托说,“我想呼吸点新鲜空气。” 布里斯托选了条最近的路,其中有一段是草坪。如果让斯特莱克选的话,他肯定不会走这条路。因为对他来说,草地比柏油碎石路面走起来更费劲。他们走过威尔士王妃——戴安娜纪念喷泉。长长的花岗岩通道旁,喷泉沙沙地轻响着,喷洒出的水滴叮叮当当落了一地。布里斯托突然说话了,仿佛斯特莱克发问了似的。 “托尼一直都不怎么喜欢我。他更喜欢查理。人们都说,查理跟他小时候很像。” “你来之前,我可不觉得他对查理表现出了多少喜爱。他似乎也没怎么来得及谈卢拉。” “他没告诉你他对遗传的看法吗?” “暗示过。” “哦,好吧,通常来说,他在这点上可不会有什么顾忌。但他的观点让卢拉和我更亲近了。事实上,托尼舅舅认为我们俩都是烂泥扶不上墙。卢拉更糟。至少,我的亲生父母还是白人。托尼可不像你说的那样毫无成见。去年,我们公司来了个巴基斯坦实习生。她是我们遇到过的最优秀的实习生之一,却被托尼赶跑了。” “你怎么会跟他共事?” “他们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职位。这是家族企业。公司是我外祖父创办的,但这不是诱因。没人愿意落下个‘靠关系’的名声。不过,它是伦敦最好的家庭法律事务所之一。我妈妈看到我在继续她父亲的事业,也很高兴。他提到过我爸爸吗?” “没怎么提,只是暗示说亚力克爵士行了些贿赂才得到了卢拉。” “真的吗?”布里斯托显得很吃惊,“我认为这不是真的。卢拉当时在福利院里。我敢肯定收养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 稍稍沉默一会儿后,布里斯托有些羞怯地接着说:“你,啊,你看起来跟你爸爸不太像。” 这是他第一次公开表露出:在寻找私家侦探的过程中,他或许借助了维基百科。 “是不太像。”斯特莱克附和道,“我几乎是我特德舅舅的翻版。” “从我收集到的情况来看,你跟你爸爸或许——呃——我的意思是说,你没随他的姓。” 对于一个家庭背景跟自己一样复杂混乱的男人,斯特莱克并不反感他的好奇心。 “我从来都没用过,”他说,“我是一场婚外情的副产品,乔尼为此赔上了一个老婆和几百万英镑的赡养费。我们并不亲。” “我很佩服你,”布里斯托说,“你选择自己想走的路,而不是依赖他。”斯特莱克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又紧张地加上一句,“你会介意我告诉唐姿你父亲是谁吗?这——这能有助于让她配合你。她很喜欢名人。” “只要能获得一个目击者的证词,干什么都行。”斯特莱克说,“你说卢拉不喜欢托尼,那她怎么还用他的姓?” “噢,不,她选择‘兰德里’,因为那是我妈妈娘家的姓,跟托尼无关。我妈妈激动死了。不过,我觉得真正的原因是已经有个模特叫布里斯托了。卢拉喜欢与众不同。” 一路上,周围尽是骑自行车的、在板凳上野餐的、遛狗的和滑旱冰的人。他们穿行在这些人之中,斯特莱克努力掩饰自己越来越不平稳的步伐。 “你知道吗,我认为托尼这辈子没有真正爱过什么人。”他们闪到一边,给一个戴着头盔、摇摇晃晃地踏着滑板的小孩让路时,布里斯托突然说,“但是,我妈妈是个很慈爱的人。三个孩子她都非常爱。有时,我觉得托尼不喜欢这种状况。我无法理解。也许,他本性如此吧。 “查理死后,托尼和我爸爸妈妈的关系就破裂了。这事本来不该让我知道的,但我也听得个八九不离十。他对我妈说,查理的死全怪她,因为查理太欠管教。我爸爸把托尼赶出去。直到我爸爸去世以后,托尼才跟我妈妈和解。” 让斯特莱克欣慰的是,他们终于走到了展览会路。他跛得也不太厉害了。 “你觉得卢拉和基兰·科洛瓦斯·琼斯可能发生过什么吗?”过街时,他问道。 “不可能。那只是托尼会给出的最坏结论。只要跟卢拉有关,他想的都是最坏的情况。哦,我相信基兰或许表现得很热情,但卢拉只爱达菲尔德——当然,这一点更让人遗憾。” 他们已经走上肯辛顿路,左边是郁郁葱葱的公园。然后,他们走进白灰泥粉刷的大使住宅区和皇家学院所在地。 “你觉得,你妈妈出院那天,你舅舅前来看她时,为什么不走进书房跟你打声招呼?” 布里斯托似乎极不舒服。 “你们俩不合吗?” “也……也不能这么说,”布里斯托答道,“工作上,我们正处于一个非常紧张的时期。我——或许我不应该说。得为客户保密。” “是跟康韦·奥茨的财产有关吗?” “你怎么知道的?”布里斯托厉声道,“是厄休拉告诉你的吗?” “她提到了一些。” “全能的上帝啊!真是太不谨慎了!太不谨慎了!” “你舅舅似乎很不愿相信梅夫人会如此轻率。” “我打赌,他的确会这么认为。”布里斯托轻蔑地笑了,“这是——好吧,我想,我是可以相信你的。对我们这种公司来说,这是件很敏感的事。因为我们的客户都是一掷千金的人,任何财政上的违法行为,都意味着万劫不复。康韦·奥茨在我们这里有个相当大的委托人账户。所有的钱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他的继承人却是群贪婪的家伙,他们说那个账户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想想市场有多不稳定,再想想康韦最后的那些指示有多语无伦次,他们就该庆幸,好歹自己还得到了一些东西。托尼对整件事非常不满……总之,他就是那种到处推卸责任的人。有些事简直不堪入目。我已经承受了我那份批评。我常常这么做,为托尼。” 布里斯托身上似乎多出了几分沉重感,斯特莱克看出他们正在往他的办公室走。 “约翰,我很难联系到有用的目击者。你能帮我联系一下居伊·索梅吗?他的手下似乎不想让任何人靠近他。” “我可以试试。今天下午我就给他打电话。他喜欢卢拉,应该会愿意帮忙。” “还有卢拉的生母。” “嗯,对。”布里斯托叹了口气,“我把她的详细资料放在什么地方了。她真是个糟糕的女人。” “你见过她?” “没有。我是从卢拉说的话以及报纸上看到的信息得出这个结论的。卢拉一定要寻根,我想达菲尔德肯定也煽风点火了。虽然卢拉一直否认,但我强烈怀疑,就是达菲尔德把这事透露给媒体的……不管怎么说,卢拉还是想办法自己查到了这个名叫希格森的女人。希格森告诉她,她的生父是个非洲学生。我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但这肯定是卢拉想听到的话。她开始异想天开:我觉得,她要么幻想自己是某个高官失散多年的女儿,要么就以为自己是某个部落的公主。” “但她从没寻找过生父?” “我不知道,但是,”布里斯托说,“就算她找过,也不会告诉我。”任何调查,只要有可能解释监控录像上出现在卢拉公寓附近的那个黑人男子,布里斯托都会显得极有热情。 “为什么?” “因为在这件事上,我们已经大吵大闹过好几次了。卢拉开始寻找马琳·希格森时,我妈妈刚被确诊为子宫癌。我对卢拉说,她选了个最不恰当的时机。可是她——好吧,坦白地说,一旦涉及自身,她就变得十分狭隘。我们很爱彼此。”布里斯托伸出一只手,疲惫地捂住脸,“但年龄差距是个问题。不过,我敢说,她一定找过她的生父。因为她最想要的东西就是寻找她身为黑人的根,寻找某种认同感。” “她去世前,跟马琳·希格森还有联系吗?” “偶尔有吧。我感觉卢拉似乎不想再跟她联系。希格森太糟糕,简直厚颜无耻、唯利是图。不管是谁,只要给钱,她就把自己的事情卖给人家。不幸的是,那些人还不在少数。整件事把我妈妈都弄垮了。” “我还有一些别的事要问问你。” 律师欣然放慢脚步。 “那天早上,你去卢拉公寓,把她跟索梅的合同拿给她时,看到过貌似安保公司员工的人吗?在那儿检查警报器的人?” “像修理工的人吗?” “或者说电工。或许还穿着工作服。” 布里斯托皱着脸陷入沉思时,兔牙会显得更加突出。 “我不记得了……让我想想……经过二楼时,没错……那儿是有个男人,在摆弄着墙上的什么东西……你说的就是他么?” “或许吧。他长什么样?” “这个嘛,他背对着我,我看不见。” “威尔逊跟他在一起吗?” 布里斯托猛地停在人行道上,显得有些迷惑。三个穿着职业装的男女夹着文件,急急忙忙地从他们身旁走过。 “我想,”他迟疑地说,“我想,我转身下楼时,他们两个应该都在那儿,而且都背对着我。你怎么问这个?有什么关系吗?” “或许没关系。”斯特莱克说,“但你能想起什么来吗?比如头发的颜色,或者肤色?” 布里斯托显得更困惑了,说道: “恐怕想不起来了。我想……”他再次皱起眉头,陷入沉思,“我记得他穿了一身蓝衣服。我的意思是说,如果非要想的话,他应该是白人。不过,我不敢打包票。” “恐怕,你还是得想想。”斯特莱克说,“不过,你的话已经对我有帮助了。” 他拿出笔记本,看自己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布里斯托。 “喔,对了。从西娅拉·波特的警方笔录来看,她说卢拉告诉过她,说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你。” “哦,”布里斯托淡淡地说,“这个啊。” 他又开始缓缓地往前走,斯特莱克赶紧跟上。 “负责这件案子的一名刑警告诉我,西娅拉的确说过这话。是卡佛探长告诉我的。他首先确信这是自杀。接着他似乎觉得,卢拉跟西娅拉的对话(如果真有那么一场对话的话),更证实了卢拉有轻生的念头。在我看来,这种推理真是很奇怪。自杀难道还跟愿望有关?” “所以,你觉得这是西娅拉·波特编造的?” “不是编的,”布里斯托说,“也许是夸大了吧。我想,卢拉很可能只是说了一些我的好话,因为我们刚刚和好。西娅拉后见之明地以为,卢拉当时有了轻生的念头,并把她说的任何话都想成了遗嘱。她真是个相当——相当没脑子的女人。” “警方寻找过遗嘱,对吧?” “嗯,没错。警方仔细搜查了一遍。我们——全家——都觉得卢拉没写过那种东西。她的律师也不知道有这回事,不过,调查当然还是要做的。他们到处都找遍了,还是一无所获。” “假设,西娅拉·波特没有记错你妹妹说的话,但是……” “但是卢拉绝不可能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绝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如此一来,就明确地把我妈妈划分在外了。这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布里斯托认真地说,“不是钱的问题——我爸爸留了一大笔钱给我妈妈。是卢拉这种行为传递的信息让她受不了——就这么将她排除在外。遗嘱会造成各种伤害。这种事我见过无数次了。” “你妈妈立遗嘱了吗?”斯特莱克问。 布里斯托似乎吓了一跳。 “我,嗯,我想应该立了。” “我能问问,谁是她的遗产继承人吗?” “我还没见过那份遗嘱。”布里斯托有些僵硬地说,“这有什么……” “一切都有关系,约翰。一千万英镑可他妈不是笔小数目。” 布里斯托似乎在努力辨别斯特莱克到底是迟钝,还是故意挑衅。终于,他说: “鉴于已经没有其他家人了,我想,主要的受益人应该是我跟托尼吧。或许还有一两个慈善团体。我妈妈向来都对慈善团体很慷慨。不过,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大片红斑开始爬上布里斯托细细的脖颈,“鉴于它们生效之前一定会发生的事,我一点都不急于知道我妈的遗愿。” “当然。”斯特莱克说。 他们走到布里斯托办公室门口。那是一栋朴素的八层大楼,有一条幽深的拱道。布里斯托停在门口,面向斯特莱克。 “你还觉得我在自欺欺人吗?”两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人匆匆走过他们身边时,他开口问道。 “不。”斯特莱克尽可能诚恳地说,“不,我不这么认为。” 布里斯托平凡的面容上终于绽开些许笑容。 “我会联系索梅和马琳·希格森的。噢——我差点忘了。卢拉的笔记本电脑。我已经给你充好电了,不过有密码。警方破解了密码,把密码告诉了我妈妈。但她想不起来是什么了,而我压根就不知道。也许警方的那些文件里会有吧?”他满怀希望地加了一句。 “我记得……应该是没有。”斯特莱克说,“不过,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卢拉死后,这台电脑是放在哪儿的?” “由警方保管着。之后就给了我妈妈。卢拉的所有东西,几乎都堆在了我妈妈家里。她还没想好该如何处置它们。” 布里斯托递给斯特莱克一个箱子,向他道了别。然后,他微微挺了挺胸,走向楼梯,消失在这家家族企业的大门内。 七 斯特莱克正朝肯辛顿三角地走,每走一步,断腿和义肢摩擦导致的疼痛都越来越剧烈。微弱的阳光给远处的公园蒙上一层氤氲的光影。穿着厚大衣的斯特莱克出了些汗,他问自己:这种挥之不去的奇怪怀疑,真的比泥塘里那些游离的阴影更神秘么?那些阴影不过是阳光玩的把戏,是微风在水面制造的幻影。它们是某条黏滑的鱼尾扇起的黑泥,还是藻类吐出的某种无意义的气泡?真的会有什么东西把自己伪装起来,潜藏在淤泥里,任你怎么撒网也是徒劳吗? 他朝着肯辛顿地铁站的方向,穿过女王门,进入海德公园。锈红色的女王门装饰华丽,上面还有皇家徽章。一贯细心的他注意到:只要一边柱子上雕刻着一头哀怜的母鹿,另一边柱子上就会有一头雄鹿。人类总是追求根本不存在的对称和平等。看似相同,其实大相径庭……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一下下撞在他腿上,一下重过一下,他也跛得越发严重。 尽管疼痛难忍又觉得极端挫败,他还是得面对罗宾无奈的报告。四点五十分,他终于回到办公室时,罗宾还是无法突破弗雷迪·贝斯蒂吉制片公司的接线员,也没有在基尔本地区找到任何一个登记在奥涅弗德名下的英国电信公司号码。 “当然,如果她是罗谢尔的姑姑,就肯定有另外一个姓,不是吗?”罗宾说。她正在扣外套扣子,准备下班。 斯特莱克疲惫地表示同意。一走进办公室,他就皱着脸瘫进那张已经塌陷的沙发。罗宾从没见过他这副模样。 “你还好吧?” “还好。‘应急’中介公司下午有什么动静吗?” “没有。”罗宾说道,扣紧腰带,“也许,我说我是安娜贝尔时,他们相信了?我的确装出了澳大利亚口音。” 他笑了。罗宾合上她在等斯特莱克时看的那份临时报告,把它小心地放回架子上。接着,跟斯特莱克道别后,她便离开了。斯特莱克仍坐在那儿,旁边破旧的沙发垫上放着那台笔记本电脑。 等到再也听不见罗宾的脚步声,斯特莱克才伸出长长的手臂,锁上玻璃门。他打破工作日不在办公室抽烟的自我禁令,点了根烟塞进嘴里,然后挽起裤腿,解开皮带,将义肢从大腿上卸下来。接着,他剥开断腿处的凝胶衬垫,仔细查看起胫骨顶端那个截面来。 他应该每天都检查表皮是否有发炎症状。此刻,他发现瘢痕组织已经红肿发炎。 夏洛特家厕所的柜子里曾有各种霜粉,专门用来擦这片皮肤。如今,这片暴露在外的皮肤成了这般模样,简直已经超出人类的承受极限。也许,她把玉米粉和艾丽婷都扔进那些还未打开的箱子里了?但他仍旧提不起精神去找,也不想把义肢装回去。他坐在沙发上抽烟,任由下半截裤腿空荡荡地垂向地面,就这样陷入了沉思。 他开始胡思乱想,想起家庭、名字,还有他和约翰·布里斯托看似迥异、实则相似的童年。斯特莱克的家族史里也有幽灵般的人物:比如,他妈妈的第一任丈夫。妈妈除了说起自己从一开始就痛恨结婚,平时极少提起他。对于莱达记忆中最模糊的部分,琼舅妈总是记得最清楚。她说,十八岁的莱达刚结婚两周就踹了丈夫。她嫁给老斯特莱克(根据琼舅妈的说法,他因为巡演刚来到圣莫斯)不过是为了条新裙子,换个名字。当然,莱达对自己这个罕见夫姓的忠诚,胜过对任何男人的忠诚。她还将这个名字传给儿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未见过这个姓氏原来的使用者,在他出生之前,那个男人就已消失于他母亲的生命中。 斯特莱克抽着烟,沉浸在回忆里,浑然不觉办公室外天色已经渐渐变得柔和昏暗。最后,他终于挣扎着用一条腿站起来,扶着门把手和玻璃门旁边的护壁板木条,稳住身体,一步步跳出办公室,去查看仍堆在外面的那些箱子。在底下的一个箱子里,他找到舒缓断肢创面灼烧感和刺痛感的膏药。接着,他开始涂涂抹抹,努力修复挎着背包、长时间徒步穿越伦敦造成的伤口。 已是晚上八点,但此刻的天色比两周前的同一时间亮些。斯特莱克坐定时还是大白天。十天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坐进王记中国餐馆。这间餐馆正面是白色的,店门很高,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个名叫“战而必胜”的游乐中心。重新接上义肢非常疼,踩着它从查令十字街上走过来更是雪上加霜。不过,他不屑使用那对也是从盒子里翻出来的灰色金属手杖。那对手杖是他从塞利奥克医院带回来的“纪念品”。 斯特莱克一边用一只手吃新加坡炒米粉一边检查着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电脑放在桌上,翻盖已经打开,旁边摆着啤酒。暗粉红色的电脑外壳上画着盛开的樱花。斯特莱克浑然不觉块头庞大、毛发浓密的自己伏在这个显然是女士专用的漂亮粉红色装置前,形成了一幅多么不协调的画面。不过,旁边那两个穿黑T恤的服务生倒是乐得咯咯直笑。 “费德里科,最近怎么样?”八点半,一个皮肤苍白、头发蓬乱的小伙子问道。这家伙刚来就一屁股坐到斯特莱克对面。他穿着牛仔裤和一件极具迷幻风格的T恤,脚上蹬着匡威运动鞋,身上还挂着个皮包,两根带子交叉在胸前。 “越来越糟了。”斯特莱克咕哝道,“你呢?要来一杯吗?” “嗯,给我来杯拉格啤酒。” 斯特莱克为客人点了酒。这个他早已习惯的人叫斯潘纳。至于他为何会习惯他,时隔太久,没法再想得起个中缘由。斯潘纳有计算机一级学位,景况要比衣服所示的好得多。 “我不饿,下班时才吃了个汉堡。”斯潘纳盯着菜单,跟服务员加了一句,“我可以来份汤。馄饨汤吧,谢谢。”他又说,“费德,这电脑是你选的啊?有意思。” “不是我的。”斯特莱克说。 “跟那件事有关,是吗?” “嗯。” 斯特莱克把电脑转向斯潘纳。后者带着一种好奇又有些轻蔑的眼光审视着这台设备。对他来说,科技并非不可避免的灾祸,而是生活的本质。 “垃圾。”斯潘纳快活地说,“费德,这么久你躲哪儿去了啊?大家都担心死了。” “他们真好。”斯特莱克含着满嘴的米粉说,“不过,没必要。” “几天前,我跟尼克和艾尔莎他们几个在一起。那天晚上的话题全都是你。他们都说你转到地下去了。啊,太棒了!”看到汤到了,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没错,他们给你的公寓打电话,却不断地被转到答录机上。艾尔莎认为,你的麻烦一定跟女人有关。” 斯特莱克现在觉得,通过这个无忧无虑的斯潘纳让朋友们知道自己感情破裂,或许是最好的办法。斯潘纳是斯特莱克一个老朋友的弟弟。对斯特莱克跟夏洛特那段坎坷的情路,他不仅几乎一无所知,还毫无兴趣。鉴于面对面的同情和事后检讨都是斯特莱克很不喜欢的事,而且他也不想一直隐瞒已经跟夏洛特分手的事实,所以,他承认埃尔莎说得对。她的确料事如神,一语中的。他还说,从此以后,朋友们最好不要再往夏洛特的公寓打电话。 “你这个无赖。”斯潘纳说。不过,他的兴趣很快便从人间苦痛转向科技方面的挑战。没办法,天性如此。他用刮勺般的指尖指着那台戴尔,问道:“这东西你要怎么弄?” “警方已经看过了。”尽管附近只有他俩不说广东话,斯特莱克仍旧压低声音,“不过,我还想听听别的看法。” “好的技术人员警方可多得是。难道,我还能找到他们找不到的东西?” “他们有可能找错方向。”斯特莱克说,“而且,就算找到了什么东西,他们也可能不知道它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似乎对她最近的电子邮件最感兴趣,而我已经看过那些邮件了。” “那……你到底要我找什么?” “所有发生在一月八日的操作,以及跟那天有关的操作。最近的因特网搜索记录之类。我没密码,而且除非万不得已,我也不想去找警察要。” “这没关系。”斯潘纳说。他没有写下斯特莱克的指示,而是把它们敲进了手机里。他比斯特莱克小十岁,很少会用到笔。“不过,这是谁的笔记本电脑啊?” 斯特莱克告诉他后,斯潘纳说: “那个模特?哇!” 不过斯潘纳对人总是兴趣淡漠,不管是死人,还是名人,跟他钟爱的稀有漫画、科技革新和斯特莱克听都没听过的那几个乐队比起来,都得靠边站。喝了几勺汤后,斯潘纳打破沉默,高兴地问斯特莱克打算付他多少工钱。 斯潘纳夹着那台粉红色笔记本电脑离开后,斯特莱克也一瘸一拐地回到办公室。那天晚上,他仔细清洗了右腿断肢的创面,为红肿发炎的瘢痕组织抹上药膏。几个月以来第一次,他在钻进睡袋前吃了片止痛药。躺着等待疼痛消减时,他琢磨着到底要不要去康复中心,接受某位顾问医师的治疗。有人反复向他描述了截肢者的克星——阻塞综合征:皮肤化脓和坏肢肿胀。他想,自己是不是已经开始有早期症状了?但他实在不想回到那个满是消毒水味道的走廊,也害怕那些医生面对这截小小的断肢时,那种淡漠的表情。这条义肢还要做些必要的细微调整,所以尽管他巴不得离得远远的,也还是得去那个满是白大褂的狭小世界。他害怕听到让那条腿休息休息的建议,害怕再也寻不回正常的步态,只能用拐杖,也害怕行人盯着他束起的裤腿,以及小孩们的尖声盘问。 和往常一样,他的手机还是放在行军床旁边的地上充电。“嗡嗡”的震动声提示有短信进来。任何事都是好的,只要能让他暂时忘掉抽痛的腿。斯特莱克在黑暗中摸索一阵,抓起地上的手机。 请在方便时给我回个电话,就说几句,好吗?夏洛特。 斯特莱克不相信千里眼和心灵感应。不过,他立刻产生的荒谬念头是:夏洛特不知怎么的,感应到他刚刚告诉斯潘纳的那些话。通过将他们分手的事正式摆上台面,他牵动了那根绷紧的、无形的,但仍旧维系着他俩的线。 他盯着那条短信,仿佛那就是她的脸,仿佛通过那个小小的绿色屏幕,就可以看到她的表情。 请(我知道无须如此,但我在请求你,友好地请求。)就说几句(我很想跟你谈谈,我有十分正当的理由。所以,让我们轻松、迅速地做完这件事。不争吵。)方便时(我肯定,离开我,你的生活一定很忙碌。) 或者,也可以这样解读:请(斯特莱克,你要是拒绝,就是王八蛋。你伤得我还不够深吗!)就说几句(我知道你想见面。好吧,别担心,会有最后一面的。等我跟你这个难以置信的混蛋彻底玩完儿时。)方便时(好啦,让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每一次,要优先考虑的不是军队就是其他什么该死的事,从来都不是我!) 现在是方便的时候吗?他问自己。他躺在那儿,仍旧疼得厉害。看来,药还没起作用。他瞥了一眼时间:十点十一分。她一定还没睡。 他把手机放回旁边的地上,任它静静地充电。接着,他把一条毛茸茸的胳膊举到眼前,彻底挡住窗缝里泻进来的路灯灯光。事与愿违的是,他脑海中浮现出了第一次看见夏洛特的情景。牛津的一场学生派对,她独自一人坐在窗台上。如此美丽的女人,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两旁无数男人赞叹的目光、过于吵闹的笑声和说话声、指向她那静默身影的各种夸张动作,以及其余的一切,都从他眼中消失了。 凝望着房间那头,十九岁的斯特莱克心中再次涌起一股熟悉的热望。小时候,每次琼舅妈和特德舅舅的花园里积起前一晚下的雪,他都想第一个踩上去。第一个在那诱人的光滑表面,踩出一个又深又黑的洞。他要破坏它! “你在干蠢事!”斯特莱克宣布要去跟她搭讪时,朋友这样警告他道。 斯特莱克表示同意,但还是一口喝干第七品脱酒,坚决地朝窗边的她大步走去。他隐约意识到周围有人在看,或许正等着哈哈大笑。他块头很大,看起来就像个打拳击的贝多芬,而且T恤上还满是咖喱酱。 她抬头望向走到面前的他。她的眼睛大大的,一头长发乌黑柔软,低胸衬衣露出半个雪白的乳房。 斯特莱克的童年怪异而动荡。不断地告别和结识各种各样的孩子和青少年,让他练就了一身高超的社交技巧。他知道如何适应环境,知道怎样让人们哈哈大笑,知道怎样让自己与任何人打成一片。那天晚上,他的舌头却打了结。不过,他还记得当时自己似乎轻轻摇晃了两下。 “有什么事吗?”她问。 “嗯。”他扒下T恤,把咖喱酱指给她看,“你知道有什么好办法去掉这个东西吗?” 她忍不住(他看到,她的确努力忍了)“咯咯”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名叫杰戈·罗斯的“阿多尼斯”[1]冲进来。斯特莱克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富家子弟。他身后跟着一群同样出身优渥的朋友。然而,他们却发现斯特莱克和夏洛特肩并肩坐在窗台上,正聊得火热。 [1] 即美少年。 “夏洛,亲爱的,你走错房间了。”罗斯说。他用满是宠溺的口吻宣布着主权:“里奇的派对在楼上。” “我不去,”她说着冲他露出一个笑脸,“我要帮科莫兰洗T恤。” 就这样,她为了科莫兰,公然甩了自己英国哈罗公学的男朋友。那是斯特莱克十九年的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他当着众人的面,从墨涅拉俄斯眼皮底下带走特洛伊的海伦。在震惊和喜悦中,他没有质疑这个奇迹,而是接受了它。 后来他才意识到,这看似巧合或命定的东西,全都是她一手操纵的。数月后,她向他坦白:为了惩罚罗斯犯下的过错,她故意走错房间,并在那儿等待一个男人——任何一个男人——跟她搭讪。所以他,斯特莱克,只不过是个折磨罗斯的工具而已。那天凌晨,她带着报复和愤怒的心情跟他上床,却被他错当成激情。 于是,第一个夜晚发生的那些事,就成了他们后来分分合合的原因:她的自我毁灭,她的轻率,她的决意伤害,她虽不情愿却真的被斯特莱克吸引,她隐秘的疗伤之地——她在那里长大,对它抱着一种又蔑视、又尊崇的感觉。于是,这段让斯特莱克十五年后还躺在行军床上追忆的感情,便这样开始。此刻,他觉得身体越发疼痛,衷心希望自己能彻底走出她的记忆。 八 第二天早上,罗宾抵达办公室时,发现玻璃门再次被锁上。她用斯特莱克给她的备用钥匙进门。然后,她走到同样锁着的里间门外,静静地站着,侧耳细听。几秒钟后,她听见一阵低沉的鼾声,虽然有些模糊不清,但肯定是鼾声无疑。 她面临一个微妙的问题。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不提斯特莱克的行军床,或其他任何显示他住在这里的东西。可另一方面,罗宾又有些非常紧急的事要跟这位临时老板谈。她犹豫了,该怎么办呢?最简单的办法肯定是在外间办公室弄出声响,吵醒斯特莱克,也给他足够的时间整理好自己和里面那个房间。但这样太费时间,她的消息可等不了那么久。于是,罗宾深吸一口气,开始敲门。 斯特莱克立刻惊醒过来。最初的一刻,他迷茫地躺在那儿,渐渐适应窗口流泻下来的日光。接着,他想起读完夏洛特短信后,自己就把手机放在一边,完全忘了设闹钟。该死! “别进来。”他大吼。 “要喝杯茶吗?”罗宾隔着门问。 “嗯,嗯,太好了。我马上就出来喝。”斯特莱克大声说道,并第一次庆幸自己在里间的门上也安了把锁。那下半截义肢还靠在墙上,除了一条平角内裤,他身上什么也没穿。 罗宾匆匆去给水壶加水,斯特莱克则奋力钻出睡袋。他飞快地穿好衣服,毛手毛脚地套上义肢,将行军床折起来塞进角落,再把桌子推回原位。十分钟后,她再来敲门时,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间办公室,身上一股强烈的除臭剂味儿。而罗宾则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一脸兴奋。 “你的茶!”她指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说。 “太棒了,谢谢。等我一下。”说完,他便到楼梯平台上的厕所撒尿去了。解开拉链时,他看见镜中的自己——衣冠不整、胡子拉碴。他又一次安慰自己说:我这头发,梳不梳都一样。 “我要跟你说件事!”罗宾说。这会儿,他再次穿过玻璃门,走进办公室,连声道谢,端起那杯茶。 “什么事?” “我找到罗谢尔·奥涅弗德了。” 他端着茶杯的手往下一顿。 “你没开玩笑吧,你怎么……” “我在笔录上看到,她要去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罗宾兴奋得满脸通红,语速也越来越快,“所以,昨天晚上我就冒充她,给医院打电话。我说我忘了预约时间。于是,他们告诉我是在星期四早晨十点半。你还有——”她瞥了电脑屏幕一眼,“四十五分钟。” 他怎么没想到让她这么干? “你真是个天才,真他妈是个天才……” 他激动得洒了一手热茶,连忙把杯子放在她桌上。 “你知道具体是……” “在主楼背面的精神科,”罗宾兴奋地说,“听着,你出了格兰特利路,第二个停车场就是……” 她转过显示器,给他看圣托马斯医院的地图。他低头看手腕,却发现表还在里间。 “现在出发的话,你还来得及。”罗宾催促他道。 “嗯,等等,我去拿东西。” 斯特莱克急匆匆地收拾起手表、钱包、烟和手机。他把烟盒塞进后兜,刚要冲出玻璃门,罗宾说: “呃,科莫兰……” 她之前从没叫过他名字。斯特莱克感觉到她有点儿不好意思。接着他发现罗宾正意味深长地指着他的肚脐。一低头,他才发现衬衣扣子扣错了,露出一片毛茸茸的肚皮,就像黑黑的椰子壳。 “噢——对——谢谢……” 他解开衣服重系扣子时,罗宾礼貌地将注意力转回到显示器上。 “再见!” “嗯,再见。”她说,笑着看他飞快地离开。但没过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还微微喘着气。 “罗宾,我需要你查点儿东西。” 她已经拿起笔,等着他说了。 “一月七日牛津有场法律会议。卢拉·兰德里的舅舅托尼参加了。是一场家庭法国际发展会议。看看你能找到什么。尤其是跟他有关的事。” “好。”罗宾说道,飞快地记下他的话。 “谢谢。你真是个天才!” 接着,他便一瘸一拐地踩着金属楼梯,下楼走了。 哼着歌坐在桌后,罗宾的喜悦渐渐消失。她慢慢地喝着茶。本来,她还有点希望斯特莱克带她一起去见见罗谢尔·奥涅弗德。毕竟,这个人她已经追寻了两周。 高峰期已经过了。地铁上的人不多。斯特莱克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便不难找到座位了。他断肢的伤口还在疼。上车前,他在车站售货亭买了包超强薄荷糖,一口气往嘴里塞了四颗,掩盖自己没刷牙的事实。尽管把牙膏牙刷放在厕所那个已经有裂缝的水池里会方便得多,但他还是把它们装在背包里。在昏暗的地铁窗户上,看见自己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不禁自问:罗宾显然已经知道他睡在那里,他干吗还要装出一副另有住处的样子呢? 斯特莱克的记忆力和方向感很好,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圣托马斯医院精神科的入口。抵达那里时才刚过十点。他花了五分钟时间,确认那扇自动双开门是从格兰特利路进医院的唯一入口。然后,他在停车场墙边找个位置坐下。这里离入口约二十码,每个进出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只知道自己要找的姑娘或许是个无家可归的黑人,所以在地铁上时就开始想对策。最后他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因此,十点二十分,看见一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姑娘轻快地走向入口时,他立刻大叫道(尽管看起来她的衣着过于整洁干净):“罗谢尔!” 她抬头看了看谁在叫,但仍旧脚步不停地往前走,这个名字对她来说似乎没有任何意义。很快她便消失在大楼里。然后来的是一对夫妇,都是白人。接着是一群年龄各异、什么种族都有的人。斯特莱克觉得他们多半是医院里的员工。不过,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喊道: “罗谢尔!” 其中的几个人看了他一眼,但很快又聊他们的去了。他安慰自己说,也许常走这个入口的人对这种怪异行为早就见怪不见了。于是,他点燃一根烟,继续等待。 十点半都过了,还是没有一个黑人姑娘走进那扇门。她不是错过了预约,就是走了另一个入口。微风像羽毛般轻轻拂过他的脖子。他坐在那儿抽着烟,盯着入口等啊,等啊。医院大楼很大,像一个带矩形窗的巨大混凝土盒子。毫无疑问,它的每一边肯定都有很多出口。 斯特莱克伸直仍疼得厉害的伤腿,再次思考起了去看顾问医师的问题。即便离得这么远,医院还是让他觉得不舒服。他的胃开始咕咕作响。刚才路上有家麦当劳。如果到中午还没找到她,他就去那儿吃饭。 入口处有两个黑人姑娘,一个进去,一个出来。他连忙大叫两声“罗谢尔”。结果,她们都抬头望过来,看是谁在嚷嚷,还顺便给了他一个白眼。 十一点刚过,一个又矮又壮的黑人姑娘从医院里走出来。她步子有些不稳,一摇一摆的,显得稍微有点儿奇怪。他非常肯定自己绝对没有见到她进去,不仅因为她独特的步态,还因为她穿了一件十分显眼的粉红色人造毛外套。就她的身高和体型来看,那件外套没起到任何积极作用。 “罗谢尔!” 姑娘停住。她转过身,瞪大眼睛,皱着眉头四下张望谁在叫她的名字。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朝她走去,姑娘怒视着他,一脸狐疑。不过,她有这种表情完全可以理解。 “罗谢尔?罗谢尔·奥涅弗德?你好,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可以跟你聊聊吗?” “我一般从雷德本恩街那个入口进。”五分钟后,听完他混乱不清地描述他如何寻找她后,她说,“我从这个门出来是因为要去麦当劳。” 于是,他们便去麦当劳。斯特莱克买了两杯咖啡和两大块饼干,端着它们朝一张靠窗的桌子走去。罗谢尔在那儿等他,一脸好奇又怀疑的神色。 她长得十分普通。焦土色的油腻皮肤,满脸痤疮粉刺,一双小眼睛深深陷进眼窝里,牙齿又黄又乱。用化学方法拉直的头发,根部以上的四英寸是黑的,剩下的六英寸则是粗糙的锈红色。过短的紧身牛仔裤、亮灰色的手提包和亮白色的运动鞋,都显得十分廉价。然而,斯特莱克觉得那件柔软的人造毛外套尽管花哨俗气,质量却完全不一样:内衬是人造丝的,商标虽然不是(他还记得卢拉·兰德里写给那位时装设计师的邮件)居伊·索梅,但那个意大利人的名字也是斯特莱克听过的。 “你是记者?”她问,声音低沉又沙哑。 斯特莱克在医院外已经花了些时间考虑如何表现得有诚意。 “不,我不是记者。我刚才已经说了,我认识卢拉的哥哥。” “你是他的朋友?” “嗯。呃,不过,也不算朋友。他雇了我。我是个私家侦探。” 她一下子恐慌起来。 “你想跟我说什么?” “别害怕……” “但是,你想跟我说什么?” “也没什么坏事。约翰不确定卢拉是不是自杀,就这个。” 他猜她之所以还留在座位上,一定是害怕他会立刻干出什么恐怖分子干的事来。他的态度、他说的话,完全不该让她如此惊恐。 “没什么好担心的,”他再次向她保证,“约翰想让我再调查调查,这——” “他说我跟卢拉的死有关吗?” “不,当然没有。我只是希望,或许你能对我说说卢拉的心理状态。也就是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她的死亡。你经常跟她见面,不是吗?我想,或许你能告诉我她遇到了什么事。” 罗谢尔刚要开口说话,又改变主意,转而喝起滚烫的咖啡。 “那么,她哥哥要怎么证明她不是自杀?说她是被人推出窗户的吗?” “他觉得有这个可能。” 她一副努力在脑中搜索着什么的样子。 “我不是必须要和你说话。你又不是真的警察。” “嗯,没错。但你能帮帮忙,找出——” “她就是跳下去的。”罗谢尔·奥涅弗德斩钉截铁地说。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斯特莱克问。 “事实就是这样。” “其他所有她认识的人,似乎都感到很意外。” “她心情很抑郁。没错,她有时候就是那样。跟我一样。有时候,你就是会成为抑郁的奴隶。这是一种病。”她说,不过说这句话时,她的发音有点儿像“这是种归零”。 归零。斯特莱克心烦意乱地又想了一遍这个词。他睡得不好。归零,这就是卢拉·兰德里死去的原因。所有的人,包括他和罗谢尔,都会直奔那个方向而去。有时,病会渐渐变成“归零”,就像发生在布里斯托母亲身上的事一样……有时,“归零”突然就会凭空冒出来,比如你的头骨猛然在混凝土路面上撞得粉碎。 他相信,要是掏出笔记本,她一定会跳起来就走。于是,他尽可能自然地继续问问题,问她怎么到诊所来的,以及是如何结识卢拉的。 起初她仍旧疑心很重,回答问题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后来,她的话才慢慢流畅。她也是个身世可怜的人:童年时备受虐待,缺乏照料;严重的心理疾病;寄养家庭和激烈的家暴;十六岁起便无家可归。被一辆车撞到之后的间接结果就是她得到了妥善治疗。但入院之后,她行为怪癖,搞得医生几乎无法处理伤口。最后,他们只得叫来一个精神科医生。现在她已经吸上了毒。每次吸食,都能大大减轻病症。斯特莱克觉得她真可怜,真是太值得同情了。而对罗谢尔来说,在门诊的诊所外邂逅卢拉·兰德里,无疑是她那周碰到的最重要的事。她还颇为动情地说起负责她那组病人的那个年轻的精神科医生。 “这么说,你就是在那儿遇到卢拉的?” “她哥哥没告诉你?” “他没讲那么仔细。” “嗯,她加入了我们组。是被分过来的。” “然后,你们就聊起来了?” “嗯。” “成了朋友?” “嗯。” “你会去她家玩吗?会在她的游泳池里游泳吗?” “为什么不?怎么啦?” “没什么。我就是随便问问。” 她态度稍微缓和了一些。 “我不喜欢游泳。我不喜欢水没过脸的感觉。我会在按摩浴缸里洗,然后,我们俩会一起逛街什么的。” “她跟你聊过她那些邻居吗?就是住在她那栋楼里的人。” “贝斯蒂吉那两口子?说过一点儿。她不喜欢他们。那女人就是个婊子。”罗谢尔突然恶狠狠地说。 “为什么这么说?” “你见过她么?她看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下流货色。” “卢拉觉得她怎么样?” “她不喜欢她,也不喜欢她老公。那是个卑鄙小人。” “怎么卑鄙了?” “就是卑鄙。”罗谢尔不耐烦地说。但接着没等斯特莱克开口,她又继续说道:“他老婆一出去,他就想让卢拉到楼下去。” “那卢拉去了吗?” “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罗谢尔说。 “我想,你跟卢拉一定聊了很多,对吧?” “嗯,是啊。我们——嗯,没错,我们聊了很多。” 她望向窗外。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淋了路人一个措手不及。透明的椭圆形雨滴敲在他们身边的窗玻璃上。 “一开始是这样吧?”斯特莱克说,“后来,你们是不是越聊越少了?” “我马上就要走了,”罗谢尔郑重其事地说,“我还有事要做。” “人们都喜欢卢拉,”斯特莱克试探地说,“虽然她有点被宠坏了,有时候对人也很粗鲁。但他们已经习惯了自己的——” “我可不是谁的仆人。”罗谢尔狠狠地说。 “或许,这就是她喜欢你的原因?也许,她把你看作一个更平等的人,而不仅仅是个拍马屁的?” “对,没错。”罗谢尔的情绪缓和下来,“我可不迷她。” “你瞧,这就是她跟你做朋友的原因。你比别人更现实……” “没错。” “……而且,你们的病也有相似之处,是吧?所以,你能在某种层面上,比大多数人更了解她。” “而且我是黑人,”罗谢尔说,“她很想找到一种黑人的感觉。” “她跟你聊过这件事吗?” “当然聊过,”罗谢尔说,“她想知道自己到底来自哪儿,属于哪儿。” “她跟你说过她在找自己出生的那个黑人家庭吗?” “嗯,当然说过。而且她……嗯,说过。” 她明显欲言又止。 “她找到什么人了吗?找到她爸爸了吗?” “不,她没找到他。他妈的,根本没这机会。” “真的?” “是啊,当然是真的。” 她开始飞快地吃东西,斯特莱克真害怕她一吃完就立刻走人。 “卢拉去世的前一天,你在瓦什蒂见到她时,她很沮丧吗?” “嗯,的确是。” “她告诉你为什么了吗?” “不需要有理由啊。这就是,呃,一种病(她又念成了‘归零’)。” “但她跟你说过她感觉很糟糕,是吗?” 她稍微犹豫一下,承认道:“嗯。” “你们本来打算一起吃午饭的,是吧?”他问,“基兰告诉我,是他开车送卢拉去见你的。你认识基兰,对吧?基兰·科洛瓦斯·琼斯?” 她的表情变柔和了,嘴角还微微翘起来。 “嗯,我认识基兰。没错,卢拉到瓦什蒂来跟我见面。” “但她却没有停下来吃顿午饭?” “没有。她很忙。”罗谢尔说。 她又低下头喝些咖啡,整张脸都埋得看不见了。 “她为什么不给你打电话?你有电话的,对吧?” “嗯,我有电话。”她厉声说,并十分生气地从那件毛皮外套里掏出一个基本款的诺基亚手机。手机上面贴满了俗气的粉红色水晶。 “那你觉得,她为什么不打电话告诉你她不能来见你呢?” 罗谢尔怒气冲冲地瞪着他。 “因为她不用手机,因为他们在偷听!” “记者?” “没错!” 她已经快吃完饼干了。 “但如果她就说一句她不去瓦什蒂了,这种话记者应该不会太感兴趣吧?” “我不知道。” “那个时候她还一路开车过来,就为了告诉你不能一起吃午饭了,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嗯,不奇怪。”罗谢尔说。接着她又连珠炮似的说道: “反正是开车,有什么关系?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能有多麻烦?让司机开就行了,不是吗?她正好路过那儿,所以进来告诉我她要走了,因为她赶着去见那个该死的西娅拉·波特。” 那个有点背叛意味的“该死”一出口,罗谢尔似乎就后悔了。她噘起嘴,仿佛要确保再也不蹦出任何脏话似的。 “她来见你,就只做了这一件事?她走进店里,就只说了句‘我要走了,我要先回家,然后去见西娅拉’?” “嗯,差不多。”罗谢尔说。 “基兰说,如果你们一起出去的话,卢拉通常都会让他顺便送你一程。” “嗯,”她说,“但那天卢拉太忙了,不是吗?” 罗谢尔丝毫没有掩饰住自己的怨恨。 “跟我说说店里发生了什么事吧。你们俩试衣服了吗?” “试了,”罗谢尔顿了一下,说,“她试了。”她又顿了一下。“亚历山大·麦奎因设计的长裙。不过,他也自杀了。”她悠悠地补充道。 “你和卢拉一起进更衣室的吗?” “嗯。” “更衣室里发生了什么事?”斯特莱克问道。 罗谢尔的眼睛让他想起小时候曾遭遇到的一头公牛:眼窝深陷、坚忍淡泊、深不可测。 “她穿上了那条裙子。”罗谢尔说。 “没干别的?没给谁打电话吗?” “没。呃,好吧,或许打了。” “你不知道她打电话给谁吗?” “我不记得了。” 她又开始喝咖啡,再次把脸藏进纸杯里。 “是埃文·达菲尔德吗?” “也许吧。” “你还记得她说了什么吗?” “不记得了。” “有个导购小姐听见她打电话。她似乎在跟某人约见面时间。那姑娘说,好像约在凌晨。” “是吗?” “所以,不太可能是达菲尔德,不是吗?她已经约了达菲尔德在乌齐夜总会见面。” “你知道得还不少嘛。”她说。 “人人都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在乌齐夜总会见过面,”斯特莱克说,“所有的报纸都写了。” 在黑色虹影的衬托下,几乎无法察觉罗谢尔的瞳孔是放大了还是缩小了。 “嗯,也许吧。”她勉强让了一步。 “是迪比·马克吗?” “不是!”她尖叫一声,哈哈大笑,“卢拉根本不知道他的号码。” “名人要想知道彼此的号码,是轻而易举的事。”斯特莱克说。 罗谢尔的脸沉下来。她低头瞥向自己那个俗艳的粉红色手机。 “我觉得卢拉没有他的号码。”她说。 “她跟某人约在午夜之后见面,你听见了这件事,对吧?” “我没听见。”罗谢尔避开他的目光,使劲喝着纸杯里的咖啡,“我不大记得那天的事了。” “你知道这有多重要,不是吗?”斯特莱克小心翼翼,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有威胁性,“卢拉真的约了某人在她死的那个时候见面吗?警察不知道这事,对吧?你没告诉过他们吧?” “我要走了。”她吃掉最后一小块饼干,拽过她那个廉价手提包的带子,怒气冲冲地瞪着他。 斯特莱克说:“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了。我能请你吃点什么别的吗?” “不必了。” 但她却没动。他想:她有多穷啊?也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吧。她身上有种独特的气息。在她乖戾的外表下,他还是找到了令人同情的东西:强烈的自尊,极端脆弱。 “那好吧。”说着,她又放下手提包,坐回那把硬木椅里,“我要一个巨无霸。” 他很怕她趁自己去柜台的时候离开。但当他端着两个托盘回来时,她仍然在,甚至还很勉强地跟他道了声谢。 斯特莱克换了种策略。 “你跟基兰非常熟悉,对吧?”刚才他提到这个名字时,罗谢尔立刻容光焕发,他希望这次也会有这样的效果。 “没错。”她有些忸怩地说,“我经常见到他们俩,基兰总是替她开车。” “他说抵达瓦什蒂之前,卢拉一直在后座上写着什么。卢拉给你看过她写的东西,或者把它交给你过吗?” “没有。”她说。塞了一嘴炸薯条之后,她接着说:“我没见过你说的这个东西。怎么了,是什么?” “我不知道。” “也许是购物清单之类的东西吧?” “嗯,警察也这么认为。你确定没注意到她带着一纸张?或者一封信?一个信封?” “嗯,我确定。基兰知道你要来见我吗?”罗谢尔问。 “嗯,我告诉过他,你在我的名单上。他跟我说你以前经常住在圣埃尔莫。” 这话似乎取悦了她。 “那你现在住在哪儿?” “跟你有什么关系?”她突然恶狠狠地问道。 “是跟我没什么关系,闲聊而已嘛。” 罗谢尔轻哼一声。 “我现在住在哈默史密斯!” 她嚼了几口东西,接着,第一次主动提供信息。 “我们过去常在他车里听迪比·马克。我、基兰和卢拉。” 然后她就说唱起来: 不用对苯二酚,从内黑到外, 认真考虑考虑迪比,最好提前买好墓碑, 我开着法拉利,脑子清楚得很,去他妈的约哈里, 什么都没钱实在——我就对你嚷嚷,咋啦,杰克先生! 她显得很骄傲,一副将迪比的歌演绎得很完美、半点错都没犯的样子。 “这首歌叫《对苯二酚》,”她说,“是《杰克,我的杰克》那张专辑里的歌。” “对苯二酚是什么东西?”斯特莱克问。 “美白的。我们经常开着车窗,大唱这首歌。”说着,罗谢尔脸上浮现出一个温暖的笑容。这个怀旧的微笑顿时令她那张平凡的脸生动起来。 “那时候,卢拉很期待跟迪比·马克见面,是吗?” “嗯,是的。”罗谢尔说,“她知道迪比喜欢她,这让她很高兴,基兰也很兴奋,不停地求卢拉介绍他们认识。他也想见迪比。” 她收敛起笑容,闷闷不乐地拿起汉堡,接着说道: “你想知道的都问完了吗?我得走了。” 她开始狼吞虎咽,把食物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卢拉一定带你去过很多地方,对吧?” “嗯。”罗谢尔说。她满嘴都是汉堡。 “你跟她去过乌齐夜总会吗?” “嗯,去过一次。” 她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开始大讲特讲她们相识之初卢拉带她见识过的地方,那些美得就像童话的地方。不过,罗谢尔一口咬定,这位百万富婆的生活从来都没有让她惊诧过。卢拉把罗谢尔从凄楚的收容所和集体治疗的生活中夺走,每周都带她体验一回眩目奢华的享乐。斯特莱克注意到,罗谢尔极少提到卢拉这个人怎么样。相反,她不断地说卢拉如何用那些神奇的塑料卡片,买了各种手提包、外套和珠宝。必不可少的基兰,每次都像阿拉伯神话里的妖怪一样定期出现,“嗖”地将她带离收容所。她会充满爱意地仔细描述卢拉买给她的礼物、带她去逛过的商场、她们一起去过的那些名人扎堆的餐馆和酒吧。然而,这些似乎都没能触动罗谢尔分毫。她每提起一个名字,都少不了要贬上一句: “他屌死了。”“她浑身都是塑料。”“他们没什么特别的。” “你见过埃文·达菲尔德吗?” “见过。”她极端鄙夷地说出这两个字,“他就是个孬种。” “是吗?” “当然啦,不信你问基兰。” 她的表情仿佛在说,在卢拉那个满是蠢货的世界里,只有她和基兰是理智又公正的旁观者。 “他怎么孬种了?” “他像个混蛋一样待卢拉。” “比如呢?” “卖新闻。”罗谢尔说道,伸手去抓最后一点炸薯条,“有一次卢拉做了个测试,对每个人都讲了件不一样的事,看哪件事会出现在报纸上。我是唯一没有大嘴巴的人,其他人都泄密了。” “她都测试了谁?” “西娅拉·波特、我、达菲尔德,还有居伊·索梅。”罗谢尔把达菲尔德的名字念得就跟“死(die)”一样。“但接着她又觉得不是他,开始为他找借口。不过,他和其他人一样,都在利用她。” “怎么利用她了?” “他不想让她给别的人工作,就想让她陪着他,好增加他的知名度。” “所以,在那之后,卢拉发现可以信任你……” “是啊,所以她给我买了个手机。” 两人都沉默了一小会儿。 “只要她想,就能随时找到我。” 她一把抓起桌上那个闪亮的粉红色诺基亚,塞进她那件柔软的粉红色外套口袋的深处。 “我想,现在你都得自己付账单了吧?”斯特莱克问。 他以为她会跟他说少管闲事,不料她却说: “她的家人没注意到,他们还在为我付账单。” 而且这个想法似乎让她有点幸灾乐祸。 “这外套是卢拉给你买的吗?”斯特莱克问。 “不!”她一口否认,十分生气地说,“我自己买的,我现在有工作了!” “真的?你在哪儿工作?” “关你屁事啊?”她再次恼怒地说道。 “我只是好奇而已。” 她嘴角勾起一丝浅笑,再次放松下来。 “我在新住处上面的一家店里做下午工。” “你换了个收容所?” “没有!”她说。他又感觉到她开始防备,抗拒继续深谈。他要是再逼她,估计就要后果自负了。于是,他又改变策略。 “听到卢拉死了,你一定很震惊,对吗?” “嗯,很震惊。”她随口说道。接着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她立刻改变态度:“我知道她很沮丧。但人们就是会那样做,没什么值得怀疑的。” “这么说,要不是那天见过她,你不会认为她有自杀倾向,对吗?” “我不知道。我好久都没见过她了,不是吗?” “听到她死讯时,你在哪儿?” “我在收容所里。很多人都知道我认识她。是雅尼娜叫醒我,告诉我那个消息的。” “而你的第一反应认为她是自杀?” “嗯。我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 她打定了主意,他也发现已经没法再阻止她。她扭动着身子穿上那件滑稽的毛皮外套,把手提包挂到了肩上。 “代我向基兰问声好。” “嗯,我会的。” “再见。” 她一摇一摆地走出餐馆,一次也没回头。 她把头埋得低低的,眉头紧锁。斯特莱克看着窗外,看着她走过去,一直到身影完全消失为止。雨已经停了。他漫不经心地拉过她的托盘,开始吃她剩下的那一小堆炸薯条。 接着,他猛地站起来,前来收拾桌子的那个棒球帽姑娘吓一大跳,猛地退后一步,还惊叫了一声。斯特莱克匆忙走出麦当劳,站到格兰特利路上。 罗谢尔正站在街角,穿着那件粉红色毛皮外套的她十分显眼。人行道上,一群人正在等绿灯,而她则在噼里啪啦地对着那个镶满饰品的粉红色诺基亚说着什么。斯特莱克追上她,充分利用自己高大身材的优势,挤开人群,站到她身后。 “……想知道那天晚上她约了谁吗……没错,还有——” 罗谢尔回头看交通状况,才发现斯特莱克就站在她身后。她放下手机,按个键,挂断电话。 “你又要干什么?”她咄咄逼人地问道。 “你刚才在跟谁通话?” “关你屁事啊!”她破口大骂。旁边等待的行人纷纷侧目。“你在跟踪我么?” “没错。”斯特莱克说,“听着。” 绿灯亮了。只有他们俩站着没动,不断地被其他过街的人挤来挤去。 “能告诉我你的手机号吗?” 那双仇恨的牛眼回望着他,眼神难解、淡漠,充满了隔阂。 “要来干什么?” “基兰叫我跟你要的。”他撒谎道,“我忘了。他说你落了副太阳镜在他车上。” 他以为她肯定不相信自己的鬼话。不过,片刻之后,她说了一串数字,他赶紧写在名片的背后。 “完事了吧?”她火药味十足地问道。接着,她横穿马路和安全岛,可交通灯又变了。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跟上去。对于他的穷追不舍,她显得既愤怒又不安。 “你到底要干什么?” “罗谢尔,我觉得你一定知道什么事。你没告诉我。” 她怒气冲冲地瞪着他。 “给,”斯特莱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第二张名片,“如果想起什么事要告诉我,给我打电话,好吗?就拨上面那个号码。” 她没应声。 “如果卢拉是被谋杀的,”斯特莱克说,“而你知道某些事,那杀手就很可能对你不利。你的处境很危险。”他说话时,他们身旁是飞驰而过的车流,脚边排水沟里的雨水晶莹闪烁。 这话换来一个洋洋自得的尖刻笑容。显然,罗谢尔并不认为自己身处险境。她觉得她很安全。 绿灯亮了。罗谢尔甩一下她那头又干又硬的、金属丝般的头发,过街走了。她还是那样普通,又矮又不出色,一只手紧紧攥着手机,另一只手捏着斯特莱克的名片。斯特莱克独自一人站在安全岛上,带着一种无力和不安的感觉,目送她远去。或许,她的确从来没将自己知道的事卖给报纸。虽然他觉得那衣服很丑,但他绝对不相信一个店员的工资能买得起那样一件名师设计的外套。 九 托特纳姆法院路和查令十字街交会处仍旧一片狼藉,一条深深的裂缝周围是白色的硬纸板隧道和戴着安全帽的建筑工人。斯特莱克抽着烟,穿过围着金属护栏的狭窄通道,经过满是碎石的隆隆挖土机、大喊大叫的工人和各种钻机。 他觉得又疼又累,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腿上的伤痛、没有清洁过的身体和胃里那些油腻的食物。冲动之下,他选择从萨顿街绕路,远离嘈杂的施工段,开始给罗谢尔打电话。电话被转到语音信箱,不过仍是她那沙哑的声音。这说明她没有给他假号码。他没有留言,能想到的话都已经说完了。不过,他很担心,他甚至有点希望自己偷偷地跟上去,找到了她的住处。 回到查令十字街,顺着行人隧道一瘸一拐地走向办公室时,他想起早上罗宾叫自己起床的方法:机智的敲门、那杯茶,还有对行军床的故意忽视。他不应该再出那种事了。要想建立亲密关系还有别的办法,不必非得欣赏她穿着紧身裙的样子。他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睡在办公室里,他害怕回答私人问题。然而,她叫他“科莫兰”,叮嘱他重系扣子时,却使这种暧昧情绪升了温。他不能再睡过头了! 顺着金属楼梯往上爬,经过克劳迪制图公司紧闭的房门时,斯特莱克决定在这天剩下的时间里,在罗宾面前稍微拿出点老板的样子来,以抵消之前露出肚皮的那一幕。 刚打定主意,他就听见一阵尖锐的笑声。他的办公室里同时传出两个女人的声音。 斯特莱克惊呆了,恐慌地侧耳细听。他还没给夏洛特回电话。他努力辨认着那个女人的声音和情绪,是她来了吗?她是来用她的魅力征服他的临时雇员,将他的盟友变成自己的伙伴,并向罗宾灌输“夏洛特式”的真相?两个声音又融合在一片笑声中,他实在听不出来谁是谁。 “嗨,斯蒂克。”他刚一推开玻璃门,一个愉快的声音便传过来。 他的妹妹——露西双手握着咖啡杯,坐在那张已经塌陷的沙发上。沙发周围堆满玛莎百货和约翰·刘易斯百货的购物袋。 斯特莱克刚因为她不是夏洛特而松了口气,立刻又开始恐慌了。她跟罗宾在聊什么?她们俩对他的私生活已经谈到什么程度了?回抱露西时,他注意到放着行军床和旅行包的里间的门已经被罗宾关上。 “罗宾说你出去侦查了。”露西似乎很高兴。每次单独外出,不受格雷格和孩子们妨碍时,她都是这样。 “嗯,有时候我们是得出去侦查侦查。”斯特莱克说,“你去逛商场了?” “嗯,福尔摩斯,没错。” “想出去喝杯咖啡吗?” “斯蒂克,我已经有一杯了。”她说道,举起杯子,“你今天不太灵活啊,有点儿跛么?” “真的吗?我怎么没觉得。” “最近你见过查卡巴迪先生吗?” “经常见。”斯特莱克撒谎道。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罗宾穿着短上衣,说道,“斯特莱克先生,我什么都还没吃,我想去吃午饭了。” 他刚下定决心要拿出职业化的冷漠来对待她。然而,此刻这种做法不仅显得毫无必要,还很刻薄无情。她比他遇到的所有女人都机智。 “嗯,没问题。去吧,罗宾。”他说。 “很高兴认识你,露西。”说完,罗宾挥挥手,关上玻璃门走了。 “我真喜欢她。”在罗宾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中,露西热切地说,“她太棒了。你应该把她转正。” “是啊,她很不错。”斯特莱克说,“你们俩在笑什么?” “噢,在笑她的未婚夫。听起来那小伙子有点儿像格雷格。罗宾说你正在处理一个重要的案子。别担心,她非常谨慎。 她说是一场可疑的自杀案。这可不太妙。”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他则选择装傻到底。 “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在军中时,我就碰到过好几起。” 但他怀疑露西并没有在听。她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斯蒂克,你跟夏洛特分手了吗?” 最好熬过去。 “嗯,分了。” “斯蒂克!” “没事的,露西,我很好。” 但一股突如其来的愤怒和失望,已经完全抹杀了露西的好心情。斯特莱克耐心地等待着,筋疲力尽、疼痛难忍地看着她勃然大怒:她自始至终都知道。她知道夏洛特会再来一次。夏洛特把他从特蕾西身边勾走,结束了他辉煌的军旅生涯,让他的生活变得如此不安定,说服他与自己同居……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甩掉他! “是我提出来的,露西。”他说,“而且,特蕾西和我的事早就过去了……”但他还是引起了火山爆发:为什么他就是意识不到,夏洛特永远都不会改变?她一次次地回到他身边,一次次地上演这一幕,仅仅是被他的伤痛和勋章吸引而已?那个婊子扮演一个救死扶伤的天使角色,然后厌倦了!她危险、邪恶,在她引发的混乱中,她只顾着表现自己,强调自己承受的伤痛…… “我离开了她,这是我的选择……” “你最近住在哪儿?这是什么时候的事?那个该死的婊子——噢,对不起,斯蒂克,我不打算再忍了!这么多年了,该死的,她都让你经历了什么!噢,上帝啊,斯蒂克,你干吗不娶特蕾西?” “露西,我们别谈这个了,求你了。” 他挪开约翰·刘易斯百货的几个袋子——瞥见里面满是她买给儿子们的裤子和袜子——重重地坐在沙发上。他知道自己看起来脏得要死。露丝似乎已经快哭出来了。她的进城日彻底毁了。 “我想,你就是因为知道我会这样才不告诉我的吧?”最后,她努力忍住泪水,说道。 “也算原因之一。” “好吧。对不起。”她愤怒地说,眼里闪动着泪光,“但是斯蒂克,那个婊子。噢,上帝,告诉我你永远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求你了,赶紧告诉我。” “我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 “你住在哪儿?尼克和艾尔莎家吗?” “没有。我在哈默史密斯(这是他能想到的第一个跟无家可归的人有关的地方)有个小房间。一个卧室兼起居室的房间。” “噢,斯蒂克……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吧!” 他脑中飞快地闪过那间蓝色的客房,还有格雷格强颜欢笑的脸。 “露西,我很喜欢现在的住处。我只想好好工作,一个人待一段时间。” 他又花了半个小时,才把露西弄出办公室。她很内疚自己情绪失控了。道完歉后,她试图替自己辩护,结果又把夏洛特骂了一通。最后她终于决定离开,他帮着她将那些袋子拎下楼。装着他各种东西的纸箱仍堆在地上,他成功转移了她对那些箱子的注意力,后来在丹麦街街尾将她塞进了一辆黑色出租车。 睫毛膏已经被她哭花了,一道道地挂在圆脸上。她在后视镜中注视着他的身影,他则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挥手送她离开。然后,他点燃一根烟,很无情地把露西的同情与关塔那摩的某些审讯技巧联想到一起。 十 罗宾已经养成习惯,如果午餐时间回到办公室,就会替斯特莱克买几个三明治,给自己换几个零钱。 然而,今天她却不急着回去。虽然露西似乎没在意,但她却注意到斯特莱克看见她们聊天时有多么不高兴。他走进办公室时,表情简直跟他们第一天见面时一样糟糕。 罗宾希望自己没对露西说什么会惹斯特莱克不高兴的话。其实,露西也没刺探什么,就是问的问题让人难以回答。 “你见过夏洛特吗?” 罗宾猜,这可能就是自己第一天早晨见到的那位夺门而出的漂亮前妻或女朋友了。不过,差点撞了个满怀应该不算见过面吧?于是她说: “还没见过。” “有意思。”露西狡黠地微微一笑, “我还以为,她会想见见你呢。” 出于某种原因,罗宾立刻回应道: “我只是个临时工。” “这不打紧。”露西说,一副比罗宾本人还了解这个回答含义的样子。 此刻,漫不经心地在薯片区来回踱步时,她才体味出露西话中的含义。罗宾觉得露西或许是想奉承她。但想到斯特莱克可能会对她有非分之想,罗宾觉得极不舒服。 (“马修,亲爱的,如果你看见他……他块头特大,脸就跟某些饱经风霜的拳击手一样。他一点儿吸引力都没有,我敢说他肯定已经四十多岁了……”她努力搜寻更多对斯特莱克外貌的诽谤,“头发也软塌塌的。”直到罗宾接受媒体顾问公司的工作,马修才甘心接受她现在还继续给斯特莱克打工。) 罗宾随便选了两袋咸甜口味的薯片,便朝收银台走去。她还没跟斯特莱克说自己两周半以后就要离开了。 露西不再谈夏洛特,转而问起罗宾这间寒碜的小办公室的生意如何。罗宾尽可能含糊其辞。直觉告诉她,如果露西不知道斯特莱克的经济状况到底有多糟,那肯定是因为斯特莱克不想让她知道。她想,或许让他的妹妹以为生意很好会让他高兴些。于是,她说最近一位客户很有钱。 “离婚案?”露西问。 “不是。”罗宾说,“是……呃,我签了保密协议的……有人雇他重新调查一件自杀案。” “噢,上帝,这对科莫兰来说可不轻松。”露西说,声音中带着一丝不安。 罗宾不解地看着她。 “他没告诉过你吗?听着,这话人们通常都是心照不宣的。我们的老妈是个——追星族。他们都这么叫的,是吧?”露西一下子收敛起笑容,而且,尽管努力表现得轻松,她的口气还是尖锐了起来,“这事网上都有。现在真是什么事都能上网了,不是吗?她死于吸毒过量。他们说是自杀。但斯特莱克一直都认为是她前夫干的。没什么证据。斯特莱克大发雷霆。总之,整件事肮脏透了,可怕极了。或许这也是那个客户选中斯蒂克的原因吧。我想,用药过量也算自杀吧?” 罗宾没应声,但没关系。露西继续一刻不停地揭示答案: “然后斯蒂克就辍学参军了。全家人都非常失望。他真的很聪明。我们家还从没出过牛津大学的学生呢,可他却收拾好行李,就那样离校参军了。不过,军队似乎也很适合他。他在军中真是如鱼得水。说实话,我觉得他退伍真是件遗憾的事。 他应该能继续待在那儿,即便他的腿……” 虽然眼皮直跳,罗宾还是没表现出自己并不知道这件事。 露西啜了口茶。 “对了,你来自约克郡,是约克郡的哪儿啊?” 在此之后,对话便愉快起来。到罗宾描述马修最近一次做手工的情形时,两人哈哈大笑,斯特莱克恰好在这时进来了。 罗宾拿着三明治和薯条,径直走向办公室时,比以前更为斯特莱克感到遗憾。为他失败的婚姻(或者,如果他们还没结婚的话,就是为他那段失败的同居关系),也为他住在办公室的悲惨遭遇。他在战争中受了伤。此刻,她又发现他妈妈死在那般污秽的地方,死因还疑点重重。 她不否认这种同情里面也有好奇的成分。她知道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肯定会去网上搜索莱达·斯特莱克的死因。同时,她也为窥见斯特莱克一丝不为人知的隐私而内疚,就像早上无意中撞见那片毛茸茸的肚皮时一样。她知道他是个骄傲又自负的家伙。这也是她喜欢并欣赏他的地方,即便体现出这些特质的东西是行军装、地上装满私人物品的箱子和箱子上的方便面桶。马修要是看见这些东西,只会嘲弄地说,生活如此窘迫的家伙,不是浪荡子,也肯定是个孬种。 回到办公室后,罗宾不确定气氛是不是有点紧张。斯特莱克正坐在她的显示器后面敲着键盘。感谢了她的三明治后,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停下工作,跟她就兰德里的案子聊上十分钟。 “我要用一下你的电脑。你在沙发上坐会儿行吗?”他问道,同时继续敲着键盘。 罗宾想,露西把她们说的话告诉斯特莱克了吗?但愿没有。接着她又有点儿愤愤不平。她心想:我为什么要内疚?毕竟,我又没有做错什么。她越想越气,连迫切想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找到罗谢尔·奥涅弗德的想法都暂丢到一边。 “啊哈!”斯特莱克惊叫道。 在那个意大利设计师的网页上,他找到早上罗谢尔穿的那件粉红色人造毛外套。这件衣服两周前才开售,标价一千五百英镑。 罗宾等着斯特莱克解释惊叫的原因,但他却没吱声。 “你找到她了吗?”斯特莱克终于丢开电脑开始拆三明治时,她开口问道。 他把见面经过都告诉了她。但早上他一遍遍叫她“天才”的热情和感激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罗宾向他汇报她打电话的结果时,也同样冷冰冰的。 “我给律师协会打过电话,询问一月七日在牛津举行的那场会议,”她说,“托尼·兰德里的确参加了。我假装是在那儿认识他、却弄丢了他名片的某个人。” 这件事是他吩咐做的,但他对这个信息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也没有表扬她的创造力。谈话在双方的不满情绪中越变越少。 和露西的交锋已经让斯特莱克筋疲力尽。他想独处。他也怀疑露西或许已经把莱达的事告诉了罗宾。他妹妹一直对他们的妈妈在那般狼藉的地方生活和死去耿耿于怀。然而矛盾的是,在某些情绪下,她又渴望谈论这事,尤其是对陌生人。也许存在一种安全阀吧,因为在郊区的朋友们面前,她得对自己的过去守口如瓶,又或许她想把战场挪到敌人的阵地,担心对方也许已经知道了她的什么事,所以决定先阻止对方的好奇心再说。不过,他一点儿都不希望罗宾知道他妈妈的事,或有关他的腿、夏洛特,以及露西一旦与某人亲近到一定程度,就绝对会透露的痛苦经历。 斯特莱克筋疲力尽,又情绪不佳。他很不公平地将罗宾当成那些聒噪得让人无法安宁的女人,一腔怒火全都发泄了出去。他觉得自己下午或许应该带着笔记去托特纳姆。在那里,他才能好好坐下来思考,既不受打扰,也不会被纠缠着解释各种问题。 罗宾敏锐地感觉到气氛变了。斯特莱克一言不发地大嚼三明治。得到暗示的她扫掉自己身上的碎屑,用一种迅速而客观的口吻向他报告早上得到的消息。 “约翰·布里斯托打来电话,留下了马琳·希格森的号码。他也联系上了居伊·索梅。如果你方便的话,索梅可以在星期四早上十点,在他位于布伦基特街的工作室里见你。那个工作室就在奇斯维克,绿地河滨附近。” “很好,谢谢。” 那天,他俩的话都很少。下午的大部分时间斯特莱克都是在酒吧度过的。四点十分,他才回到办公室。然而,两人之间的尴尬气氛依然没有消失。看到罗宾离开,他第一次觉得相当开心。 布谷鸟的呼唤 第三部 第四部 俗话说得好,最好的谋略是利用别人的愚蠢获利。 ——老普林尼,《自然史》 一 去居伊·索梅工作室那天,斯特莱克一早就到伦敦大学联合会洗了澡,穿衣服也格外讲究。仔细研究过这位设计师的网站后,他发现索梅倡导的都是这样的东西:做旧的皮套裤、金属网领带以及黑边头巾——看起来好似去掉了圆顶的破旧礼帽。斯特莱克起了一丝挑衅心理,故意选择一件传统而舒适的深蓝色西装,就是他在西普里亚尼吃饭时穿的那件。 居伊·索梅工作室是泰晤士河北岸一个废弃的十九世纪仓库。闪闪发亮的河水晃得他眼花缭乱,半天没找着隐蔽的入口在哪里。这栋建筑从外观上来看,找不到任何能体现其用处的特征。 最后,他终于发现一个极不显眼的门铃。接着电控门便自动从里面打开了。走廊没有任何装饰,却十分通风,因为开着空调而多了几分寒意。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从屋内传过来。一个浑身都是银镯子的姑娘走出来,她穿一身黑,头发却是番茄红色。 “噢。”看见斯特莱克,她说。 “我和索梅先生约在十点见面,”他对她说,“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 “噢,”她又开口道,“好的。” 她又像来时那样消失。斯特莱克利用等待的时间拨打罗谢尔·奥涅弗德手机。自从见过她之后,这个号码他每天都要拨上十次,却一直都没有得到回音。 又过了一分钟。一个矮小的黑人男子突然穿过走廊,朝斯特莱克走来。他穿着胶底鞋,像猫一般悄无声息。他夸张地晃动着臀部,上半身却纹丝不动,只有肩膀轻微摇动,双臂则几近僵硬。 居伊·索梅几乎比斯特莱克矮了一英尺,体重或许只有斯特莱克的百分之一。这位设计师的黑T恤的前胸缀着上百颗小银钉。那些小银钉组成一幅猫王头像的三维立体图,仿佛他的胸膛是个玩引针艺术的地方似的。更令人眼花缭乱的,是那件紧身莱卡面料上清晰可见的六块腹肌。索梅整洁的灰色牛仔裤是细直条纹的,脚上的帆布胶底运动鞋则似乎是黑色小山羊皮和漆皮材质的。 他的脸上满是夸张的线条,和矮小结实的身材形成十分奇怪的对比:眼球突出,好似鱼眼,而且仿佛都快跑到脑袋两侧去了。圆圆的脸蛋就像亮晶晶的苹果,宽厚的嘴唇呈椭圆形,小小的脑袋则几近滚圆。索梅仿佛就是一位乌木雕刻大师厌倦技术,突然转向怪诞之后的作品。 他伸出一只手,手腕微弯。 “嗯,有点像乔尼。”他仰望着斯特莱克的脸说,声音很娘,还带点儿伦敦东区的腔调,“但壮实多了。” 斯特莱克跟他握手。他意外地发现索梅还挺有力气。那个红头发的姑娘又叮叮当当地回来了。 “特鲁迪,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会很忙,别叫我。”索梅对她说,“亲爱的,给我们弄点茶和点心来。” 他像个舞者似的猛一转身,招呼斯特莱克跟上。 他们顺着白色走廊经过一扇敞开的门,屋里有个正朝人体模型抛金色薄纱的东方女子。这个女人扁平脸,已到中年,她透过薄纱盯着斯特莱克。那个房间亮得像整形手术室,但却满是工作台和各种织物。墙壁也成了一幅幅拼贴画,遍布各种草图、照片和便条。一个娇小的金发女郎打开一扇门,从他们面前穿过走廊。斯特莱克觉得她整个人都好似裹在一个巨大的黑色管状绷带里。金发女郎和特鲁迪一样,也给了他一个冷淡的白眼。斯特莱克觉得自己就像个毛发旺盛的庞然大物,一头试图融入僧帽猴群中的猛犸象。 他跟着昂首阔步的设计师来到走廊尽头,爬上一架钢板橡胶螺旋梯。梯子顶端是一大片白色的矩形办公区。右侧一排落地窗尽显泰晤士河及其南岸的惊人风光。落地窗间的白色石灰墙壁上挂满照片。引起斯特莱克注意的,是索梅办公桌对面墙上那幅名叫《堕落天使》的照片。这幅声名狼藉的照片被放大到十二英尺。然而,仔细查看一番后,他才意识到它跟公众熟悉的那幅有些不一样。这张照片上,卢拉大笑着望向身后:脖子欢快地高高扬起,不仅弄乱了一头长发,半边黝黑的乳头也凸显出来。西娅拉·波特抬头看着卢拉。她的脸上也浮现出笑容,但却要浅一些。和那张更著名的版本一样,观者的注意力还是会立刻被卢拉吸引。 别处也是她的照片。到处都是她的照片。左边那张照片上,她站在一群模特中间。那群模特穿的衣服依次为彩虹的七色。更远处是张侧面照,照片中的她在嘴唇和眼睑上各放了片金色的叶子。她学过如何将脸摆在最适合拍摄的角度,知道该流露出何种感情,所以才显得如此美丽么?或者,她其实就是个透明体,所以情感才能如此自然地发散出来? “随便坐。”索梅边说边一屁股坐在一张木钢结构、铺满素描的深色桌子后面。斯特莱克拉过一张用单片有机玻璃弯成的椅子。桌上有一件印着戴安娜王妃的T恤,不过是墨西哥式圣母玛利亚形象的戴安娜。戴安娜不仅在玻璃和珠子的映衬下闪闪发光,一片心形的绯红绸缎上还绣了个斜斜的王冠。 “你喜欢?”注意到斯特莱克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件衣服,索梅问道。 “哦,嗯。”斯特莱克撒谎道。 “几乎到处都在卖,还引得天主教徒写抗议信。不过,乔·曼库拉上朱尔斯·荷兰德的节目时,也穿过这件。我想,今年冬天要不要做一件耶稣形象的威廉王子长袖衫。或者,哈里[1]也行。光着身子,就用AK47遮住老二,你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1] 戴安娜王妃的次子。 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笑了一下。索梅颇有些夸张地翘起二郎腿,故作惊讶地问道: “这么说,那个会计觉得布谷或许是被谋杀的?我一直叫卢拉‘布谷’。”他多此一举地补充道。 “嗯,不过,约翰·布里斯托是个律师。” “我知道。不过,布谷和我一直叫他会计。好吧,是我这么叫,布谷有时候也会跟着这么叫,如果她想故意淘气的话。那家伙总是刺探布谷赚了多少钱,巴不得把每个人口袋里的钱都掏出来。我想,他应该是按最低标准给你付侦察费吧?” “事实上,他给了我双倍酬金。” “噢,好吧,或许他现在大方点了。”索梅说道,咬起指甲来,“我一直都不喜欢约翰·布里斯托。他总是挑布谷的刺。做点有意义的事吧!出柜吧!你听过他狂热地赞美他妈妈吗?说到胡子[1]这事儿,你见过他女朋友吗?我觉得她就有胡子。” [1] 俚语中,胡子(beard)表示同性恋用以掩饰自己的挡箭牌。“出柜”指公开同性恋身份。这里作者用了一个双关,既指约翰的女朋友有胡 他说得义愤填膺、口沫横飞。接着他停下来,拉开一个暗抽屉,拿了包薄荷香烟出来。斯特莱克注意到,索梅的指甲已经快被啃光了。 “她生活如此糟糕,完全是那家人害的。以前我常跟她说:‘别管他们了,亲爱的,你得往前看。’可她偏不听。布谷就是这样,总是白白为别人奉献,做些徒劳无益的事。” 他递了根纯白的烟给斯特莱克,斯特莱克拒绝了。接着,索梅弹开那个有雕花子,也暗指约翰其实是同性恋,他的女朋友不过是挡箭牌而已。 图案的芝宝打火机点烟时,说: “真希望我也能想到要请个私家侦探。我真的压根没想到这一茬。真高兴有人已经这么做了。我完全不相信她会自杀。我的理疗师说这叫否认[1]。我一周接受两次治疗,但他妈的根本就没什么用。如果吃那玩意儿不会影响我设计的话,我会像布里斯托夫人一样大嚼安定。不过,布谷死后一周,我尝试了一下。结果发现自己就像个僵尸。但我想至少它还是帮我挺过了葬礼。” [1] 否认:一种防御机制,将不愉快的现实摒除在意识之外。这种不愉快不同于抑郁症,它起源于外部而不是内部的冲动或幻想。 螺旋梯那边传来一阵叮当声,特鲁迪顺着奇形怪状的楼梯再次出现。她把一个黑色漆器托盘放在桌上,托盘上放着两个俄罗斯银丝玻璃茶杯,浅绿色的茶水上漂着几片枯萎的叶子。托盘里还有一盘跟木炭似的华夫薄饼。斯特莱克顿时怀旧地想起凤凰餐馆的馅饼、麦片糊,以及红褐色的茶。 “谢了,特鲁迪。亲爱的,再给我拿个烟灰缸来吧。” 姑娘犹豫片刻,明显一副想反对的样子。 “赶紧去。”索梅吼道,“我他妈才是老板,我就是烧了这栋楼又怎么样。把火灾警报器里那些该死的电池抠出来!不过,还是先去把烟灰缸拿来。” “上周,警报器响了,招来一堆消防车。”索梅向斯特莱克解释道,“所以,后台老板们不希望再有人在楼里抽烟。他们能不择手段地制止你。”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从鼻孔里呼出来。 “你不提问题吗?或者,你就准备一脸惊恐地坐在这儿,等着别人不假思索地招供?” “嗯,可以开始提问了。”斯特莱克掏出笔记本和钢笔,“卢拉死的时候,你在国外,是吗?” “事发前几个小时我刚回来。”索梅轻轻弹一下手中的烟,“我去了东京,八天都没怎么合眼。飞机十点半左右在希思罗机场降落。该死的时差。害得我在飞机上根本睡不着。不过,要是飞机失事,我还是宁愿自己醒着。” “你怎么从机场回到家的?” “出租车。埃尔莎没给我约到车。本来应该有个司机来接我的。” “谁是埃尔莎?” “没约到车,被我开除了的那个家伙。晚上那个时间,还要自己找计程车,我他妈最不想遇到的就是这种事。” “你一个人住吗?” “不,晚上我跟维克托和罗尔夫睡。 我的猫。”他笑着补充一句,“我吃了一颗安眠药,睡了几个小时。然后,五点时醒了。我在床上按电视遥控器,调到天空新闻台,看到一个男人戴了顶极其糟糕的羊皮帽,在大雪中站在布谷家的那条街上,说她死了。屏幕下方滚动的字幕也这么说。” 索梅重重地吸了口烟,再开口说话时,白色烟圈也跟着话语从他嘴里蹦了出来。 “我他妈差点死掉。我以为还在做梦,或者到了他妈的另外一个次元,还是什么东西……我开始给每个人打电话……西娅拉、布莱妮……她们的电话全都占线。自始至终,我都盯着屏幕,希望他们能突然从电视里跳出来说‘搞错了,死的不是她’。我不断祈祷,希望是那个无家可归的罗谢尔。” 他顿住了,好像在期待斯特莱克发表点意见似的,但斯特莱克还在记录索梅说的话。不过,他一边写,一边开口问道: “你认识罗谢尔,对吧?” “嗯,布谷带她来过这儿一次。她就是个自私鬼。” “为什么这么说?” “她讨厌布谷,嫉妒死她了。布谷可能没看出来,我可看出来了。她想得到免费的东西。她根本不在乎布谷是死是活。算她走运,最后的结果是…… “所以,越看新闻,我越明白没搞错。我他妈的差点难受死。” 他夹着那根白色香烟使劲吸时,手指都微微颤抖了起来。 “他们说,有个邻居听见了争吵声。所以肯定是达菲尔德。我觉得就是达菲尔德把她推出窗子的。要告诉警察吗?我准备好了!我要跟他们好好说说,这该死的家伙有多讨厌!我随时可以站上被告席指证他。还有,要是这截烟灰掉下去,”他用跟刚才一模一样的语气接着说,“我就烧死那个小贱人。” 仿佛听见了他的话一般,特鲁迪的脚步声越来越大。终于,她再次走进来,喘着粗气,抓着个沉重的玻璃烟灰缸。 “谢谢。”索梅尖声道了个谢。她把烟灰缸往他面前一放,又匆匆下楼去了。 “你为什么会觉得是达菲尔德?”确定特鲁迪听不见之后,斯特莱克问道。 “凌晨两点布谷会放进屋的人,还能有谁?” “你有多了解他?” “够了解的,他就是个垃圾。”索梅端起薄荷茶,“女人为什么都那样?布谷也是……她并不蠢——事实上,她非常犀利——那,她到底是看上埃文·达菲尔德哪点了?我告诉你,”他没等对方回应就紧接着说道,“他觉得自己是饱经沧桑的诗人了?灵魂受到了重创,痛苦不堪,痛得连梳洗收拾的时间都没有了?醒醒吧,小混蛋。还真把自己当拜伦啦!” 他重重地放下杯子,左手托着右肘,支撑着前臂,继续狠狠地抽烟。 “没人受得了达菲尔德那种人。除了女人。如果你问的话,我会说这叫扭曲的母性本能。” “你觉得他对卢拉是有可能动杀念的,是吗?” “当然。”索梅不屑地说,“他当然有杀念。我们每个人都有,都会有杀人的冲动。所以,达菲尔德怎么可能例外?他的心智完全是个十二岁的坏小孩。我都可以想象他怒气冲冲、暴跳如雷,然后就——” 他用另一只没拿烟的手,做了个猛然前推的动作。 “去年,在我的庆功派对上,我看见他对布谷大吼大叫。我插了进去。我跟他说,有什么事儿冲我来。我也许有点婆婆妈妈,”索梅沉着脸说,“不过,无论如何,我都能把那个吸毒的杂种揍趴下。他在葬礼上也表现得像个蠢货。” “真的?” “嗯。看他那副醉醺醺、站都站不稳的样子!去他妈的……不过,我也吞了不少镇静剂,不然我会告诉他我是怎么想的。 什么悲痛欲绝,都他妈是装出来的!这个虚伪的垃圾!” “你觉得卢拉的死不是自杀?” 索梅那双突出的怪眼直勾勾地盯着斯特莱克。 “我从没觉得她是自杀。达菲尔德说他戴了个狼头面具,待在毒品贩子那儿。这他妈算什么不在场证据?我希望你仔细查查他。但愿你别像那些警察一样,被他那该死的名人头衔弄得晕头转向。” 斯特莱克想起沃德尔对达菲尔德的评论。 “我不认为他们有多迷达菲尔德。” “至少比我想象的迷。”索梅说。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这不是自杀?卢拉心理方面有问题,不是吗?” “嗯。不过我们有个约定。就像玛丽莲·梦露和蒙哥马利·克利夫特一样。我们发过誓,要是谁真的想自杀,先给对方打电话。她应该给我打电话的。” “你们最后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她星期三给我打过电话。当时我还在东京。”索梅说,“这个笨蛋总是忘了我比她早八个小时。凌晨两点,电话调的是静音,所以我没接到。不过,她留了个言。她不是自杀。来,听听这个。” 他再次把手伸进抽屉里。按了几个键后,他把手机递给斯特莱克。 卢拉·兰德里的声音真真切切地传出来,带着几分嘶哑和不成熟。在斯特莱克听来,她有些故意模仿伦敦东区的口音。 “好了,亲爱的。我有些事要告诉你。我不敢肯定你一定会喜欢,但这是件大事。我真是他妈的太高兴了,我一定要告诉谁才行。所以,方便时给我回个电话吧!赶紧,啵——啵——” 斯特莱克把手机递回去。 “你给她回电话了吗?你知道是什么大事吗?” “不知道。”索梅抽完这根烟,紧接着又点燃一根,“那些日本人不停地找我开会。每次想起给她打电话,时差的问题就出来了。总之……实话告诉你吧,我觉得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我他妈的确实不太高兴。我想,她应该是怀孕了。” 索梅叼着那根刚点上的烟,点了好几下头,才把烟拿下来,继续说道: “嗯,我觉得,她一定是怀孕了。” “达菲尔德的?” “我希望他妈的最好别是他的。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们又复合了。如果我没出国,她肯定没胆子再跟他勾搭上。不,布谷就是等着我去日本呢,这狡猾的小贱人。她知道我讨厌那小子,而她很在乎我的看法。我们就像家人,布谷和我。” “你为什么会觉得她可能是怀孕了?” “听起来很像。你也听到了,她很兴奋……所以我就有这个感觉。这种事布谷干得出来。她希望我跟她一样高兴。她那该死的工作,见鬼去吧!我他妈也该见鬼去,居然指望她给我代言新一批的配饰……” “就是她哥哥说的那个五百万英镑的合同吗?” “嗯。我打赌会计肯定也会逼着她坚持抬价,抬到不能抬为止。”说到这里,索梅的怒火又蹿上来,“但布谷并没有跟我讨价还价。她知道这事非同小可,一旦拿下,肯定会让她迈上一个新的台阶。钱应该不是唯一的原因。所有的人都把她和我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她的重要突破——为《时尚》杂志拍照那次,穿的就是我设计的那条参差不齐的裙子。布谷喜欢我的衣服,也喜欢我。不过,你达到某个层次后,每个人都会对你说你还可以拥有更好的。于是,他们便忘了到底是谁将自己推到那样一个高度的。接着,‘砰’的一下子,他们坠落谷底。” “你一定觉得她值得,所以才把那份五百万英镑的合同给她?” “嗯,我很可能会为她设计出一个系列。但顶着个肚子到处拍照,可他妈不是闹着玩儿的!而且,我都想象得到,布谷之后肯定会犯傻,宁愿抛弃一切,也不想打掉那个该死的孩子。她就是那种人,一直都渴望有人爱,渴望有个家。布里斯托一家根本就没好好待她。他们收养她,却只把她当作伊薇特的玩具。那个女人真他妈是个最吓人的婊子。” “在哪方面吓人?” “占有欲。病态的占有欲。她时刻都要见到布谷,不然,就担心她会像之前的那个孩子一样死掉。以前,布里斯托夫人会来参加每场时装秀,拖累每个人,直到病得来不了为止。对了,还有个待布谷就像待废物一样的舅舅。布谷开始赚大钱之后,他才稍微礼貌了些。他们都知道美钞的价值,那些姓布里斯托的人都知道。” “他们家不是很有钱么?” “亚力克·布里斯托没留下多少钱,至少不像传说中那么多。反正是不够用的。不像你老爸。怎么会,”索梅突然话锋一转,“乔尼·罗克比的儿子怎么当起私家侦探了?” “因为这就是他的工作,”斯特莱克说,“继续讲布里斯托那家的事。” 这种颐指气使的口气似乎并没有惹索梅不快。他反倒是一副很享受这句话的样子。很可能是新鲜的缘故吧。 “我只记得布谷跟我说过,亚力克·布里斯托留下的就是那家老公司的股份。 经济衰退时期,他的公司(阿尔布里斯)就已经垮了,彻底一蹶不振。布谷还没到二十岁时,就赚得比他们都多了!” “那张照片,”斯特莱克指着他身后墙上那张巨大的《堕落天使》说,“也是五百万英镑那份合同里的?” “嗯。”索梅说,“那四个包是第一批。这张照片里她挎着的是‘卡希尔’。因为她,我给这些设计都取了非洲名字。她对非洲异常迷恋。她找到的那个下贱生母说她爸爸是非洲人,这简直让布谷发了狂。不停地说要去那儿学习,去那儿做志愿者工作……毫不在意或许老淫妇早就跟五十个亚迪[1]上过床了。非洲人,”居伊·索梅在那个玻璃烟灰缸里掐灭烟头,“我的天哪,那婊子尽拣布谷爱听的说。” [1] 指牙买加贩毒团伙成员。 “你还是决定继续用这张照片参赛,尽管卢拉已经……” “这他妈就是一种致敬,”索梅大声冲他说,“这是她最漂亮的样子。这他妈就是向她致敬。她是我的缪斯。如果那些混蛋搞不懂这一点,那就去他妈的!这个国家的媒体比垃圾还不如,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 “卢拉死的前一天,有人送了些手提包给她……” “嗯,我送的。我每个系列都送了她一个。”索梅又拿了根烟,指着照片说,“我还让那个送信人给迪比·马克送了些衣服过去。” “他订购的,还是……” “亲爱的,这是免费赠品,”索梅拉长声调说,“这可是笔好生意。一些定制的套头衫和配件。名人的支持永远都不是坏事。” “他穿过那些东西么?” “我不知道。”索梅的声音低了些,“第二天我就忙别的事去了。” “我在YouTube上看过他的一个短片,他在里头就穿了件带饰钉的套头衫。 我挺喜欢的。”斯特莱克指着索梅的胸口说,“是个拳头图案。” “嗯,是其中之一。一定是谁送给他的。一件是拳头,另一件是手枪,背面印着他的歌词。” “卢拉跟你说过,迪比·马克要住到她楼下吗?” “嗯,说过。不过她根本不兴奋。我不停地跟她说,宝贝儿,如果他为我写三首歌,我就脱光了,躲在前门后面等他进去。”索梅从鼻孔里喷出两道长长的烟雾,斜眼看向斯特莱克。“我喜欢他们的强壮粗暴,”他说,“但布谷不喜欢。好吧,瞧瞧她最后勾搭上的都是什么人。我一直跟她说,既然你他妈要这样大肆宣扬你的出身,那就去找个靠谱的黑人小伙安定下来。迪比不就他妈的最合适吗!干吗不找他?” “上季时装秀上,我给她放的走秀音乐就是迪比的《丑女孩》,‘婊子,别自我感觉良好啦。你得赶紧去买面新镜子。现在这面在糊弄你呢!醒醒吧,因为你跟那个卢拉可没得比。’达菲尔德很讨厌这首歌。” 索梅盯着墙上那些照片,静静地抽了会儿烟。斯特莱克问道: “你住在哪儿?这附近吗?”尽管知道答案,他还是问了。 “不,我住在查尔斯街,”索梅说,“去年才搬到那儿去的。不瞒你说,离哈克尼真他妈远,后来觉得别扭了,不得不搬走。那儿太吵了。我是在哈克尼长大的,”他解释道,“那时候,我还是默默无闻的凯文·奥乌苏。走的时候我改了名字。跟你一样。” “我从来没叫过乔尼,”斯特莱克轻弹着笔记本说,“我爸爸妈妈没结过婚。” “亲爱的,这个我们都知道。”说着,索梅脸上又闪过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去年,你老爸为《滚石》杂志拍照时,他的服装是我负责的:紧身西装配破圆顶礼帽。你经常见到他吗?” “不常。”斯特莱克说。 “哦,遗憾。好吧,你们在一起会让他显得特别老,不是吗?”索梅咯咯笑着说。他在椅子里坐立不安地又点燃一根烟。然后,他叼着烟,透过层层薄荷烟雾,斜睨着斯特莱克。 “不过,干吗要谈论我呢?通常,你一拿出那个笔记本,人们就会开始讲他们的人生经历么?” “有时候会。” “你不喝茶吗?没关系。我都不知道我干吗要喝这种垃圾。要是我老爸叫了一杯茶,上来的却是这玩意儿,肯定会气出心脏病的。” “你的家人还在哈克尼吗?” “我也不知道,没去了解。”索梅说,“我们很少交流。我实践的,就是我宣扬的,瞧见了么?” “你觉得卢拉为什么改名?” “因为她恨死她那个该死的家庭了。和我一样。她不想再跟他们有半点关系。” “那她为什么选择跟她舅舅托尼一样的姓。” “那个舅舅不出名。而那是个好姓。如果她变成卢拉·布里斯托,迪比就不能写《LL[1],你是我的》了,不是么?” [1] 卢拉·兰德里英文名缩写。 “查尔斯街离‘肯蒂格恩花园’不太远,是吗?” “走路的话二十分钟吧。布谷说再也受不了那个老宅子时,我想让她搬来跟我住,但她没来。她选择那套该死的五星级牢房,就为了躲开媒体。是他们把她逼到那儿去的。他们也要负责!” 斯特莱克想起迪比·马克的话:该死的媒体把她逼出了那扇窗。 “她带我去见识过那地方。伦敦上流社会住宅区,到处都是有钱的俄国人和阿拉伯人,还有像弗雷迪·贝斯蒂吉那样的混蛋。我对她说,宝贝,你不能住在这里。到处都是大理石。在我们看来,大理石可不漂亮……跟住在自己的坟墓里一样……” 他支吾片刻,接着说道: “有件该死的事已经困扰她好几个月了。有个人老是跟踪她,还每天凌晨三点往她前门里塞信。邮筒的声音不断将她吵醒。那人在信上说的事把她吓坏了。接着,她跟达菲尔德分了手,搞得狗仔队随时守在她家门外。再然后,她就发现自己所有的电话都被他们窃听了。可她又非出去找那个该死的婊子不可。事态越来越糟,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她想要摆脱那一切,找回安全感。我叫她搬来跟我住,但她却买了那个阴森森的坟墓,该死的! “那里的全天候安保就像一座要塞,所以她才买了那儿。她觉得,这样一来就彻底安全了,任何人都没法再对她下手。 “但她立刻就会讨厌它的。我知道,她一定会。她跟自己喜欢的一切都断了联系。布谷喜欢五光十色和吵吵闹闹。她喜欢走在街上的感觉,喜欢自由的感觉。警察认为是自杀,还有个原因就是窗户打开了。她自己打开了窗户,因为把手上只有她的指纹。但我知道她为什么要开窗。她从来不关窗,就算外面冷得要死也不关。因为她受不了那种死寂,她想听见伦敦。” 索梅声音里的狡猾和讽刺全都消失了。他清了清喉咙,继续说道: “她想接触到活生生的东西。过去,我们常常说起这事。对我们来说这是件大事。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跟那个该死的罗谢尔搅到一起的原因,什么‘上帝的恩典’之类的。布谷觉得,要是她不漂亮,或者布里斯托家的那些人没有把她当作一件玩具送给伊薇特收养,她应该就是罗谢尔那个样子。” “跟我说说那个跟踪者。” “精神病患者。他认为他们是夫妻,或类似的关系。他已经被强制收容治疗了。” “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应该被赶回利物浦了吧,”索梅说,“不过警察已经查过他了。他们跟我说,在布谷死的那天晚上,他好好地待在那儿的安全病房里。” “你了解贝斯蒂吉夫妇吗?” “只听布谷提起过。男的是垃圾,女的就是一尊会走的蜡像。我没了解她的必要。我知道她是哪种人——花丑陋丈夫票子的富婆。她们会来参加我的时装秀。她们想勾搭我,像高级妓女一样,随时想爬上我的床。” “卢拉死之前的那个周末,弗雷迪·贝斯蒂吉和她待在同一家酒店里。” “嗯,我听说了。他很想睡她。”索梅轻蔑地说,“她也知道。这种事她见得多了。不过,她对我说,他一直没能得手。” “他们在迪基·卡伯里饭店度过那个周末之后,你就没再跟卢拉说上话,对吗?” “嗯。那家伙之后又做了什么吗?你不会是怀疑贝斯蒂吉吧?” 索梅坐直身子,死死地盯着他。 “该死……弗雷迪·贝斯蒂吉?好吧,他是个混蛋,我知道!有个姑娘——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在他的制片公司上班。该死的他居然想强奸她。我没夸张,”索梅说,“就是强奸。下班后把人家灌醉,然后按倒在地。有个忘拿手机的助理回去取手机,正好撞见那一幕。贝斯蒂吉给了他们钱。所有的人都叫那姑娘起诉,但她却拿了钱跑了。人们说,他以前常拿些非常变态的做爱方式惩罚自己的第二任妻子。她用媒体威胁他,最后拿着三百万分手费走了。所以,布谷是绝对不会凌晨两点还放弗雷迪·贝斯蒂吉进屋的。就像我说的,她可不蠢。” “你跟德里克·威尔逊熟不熟?” “他是谁?” “卢拉死那天当值的保安。” “不认识。” “他是个大块头,有牙买加口音。” “吃惊吧?但是,伦敦的黑人真的不可能彼此都熟悉。” “我想知道,你跟他说过话吗?或者听卢拉谈起过他吗?” “没有。有趣的事情多了,我们才不会谈一个保安。” “那她的司机呢?基兰·科洛瓦斯·琼斯?” “噢,我知道基兰·琼斯,”索梅轻笑一下,说,“他每次以为我在朝窗外看的时候,都会摆出点造型来。但要当模特,他妈的这家伙还差得远。” “卢拉跟你谈起过他吗?” “没有。干吗要谈他?”索梅烦躁地说,“他只是她的司机。” “基兰对我说他们关系很好。他还说,卢拉曾经给过他一件你设计的外套。价值九百英镑。” “真他妈是笔好买卖,”索梅轻蔑地说,“我的正版外套,可都是三千美金起价!在休闲装上印我的标签,就能让那些衣服卖疯。所以,不这么干才叫傻!” “嗯,我正要问你这个。”斯特莱克说,“那就是你的成衣生产线,是吗?” 索梅一副被逗乐的样子。 “好吧,那玩意的确不是定做的,从架子上拿下来就可以卖了。懂了么?” “懂了。那些东西到底有多受欢迎?” “到处都是。你最后一次去服装店是什么时候?”索梅那双凸眼淘气地扫视着斯特莱克那件深蓝色外套。“不过,这是什么东西啊,你的退伍西装?” “你说‘到处都是’……” “漂亮的百货公司、精品服装店、网上,”索梅噼里啪啦地说,“怎么了?” “那天晚上,监控录像拍到两个人跑出卢拉住处,其中一个身上穿的外套就印着你的商标。” 索梅的头猛地轻晃一下,这是个表示拒绝和生气的动作。 “没什么奇怪,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也会有!” “你难道没看——” “那种垃圾我才不看,”索梅凶狠地说,“所有——所有的调查。我一点都不想读,压根儿就不愿意去想这件事。我告诉过他们把那玩意儿拿远点。”他边说边指着那些楼梯和自己的员工,“我只知道,她死了!而达菲尔德,就是一副心里有鬼的样子。我知道的就是这些。不过也足够了!” “好吧,还是说衣服。卢拉的最后一张照片上——就是她走入大楼时拍的那张,似乎还是裙子配外套……” “没错,她穿着玛丽贝尔和费伊,”索梅说,“那条裙子叫‘玛丽贝尔’——” “嗯,明白了。”斯特莱克说,“但她死的时候穿得却不一样。” 这话似乎让索梅吃了一惊。 “是么?” “嗯,警方拍的尸体照片上——” 一听到这话,索梅立刻条件反射地做出了一个抗拒的动作、一个自我保护的动作。然后,他站起身,喘着粗气,走向照片墙。那里,无数个卢拉——微笑的、充满希望的、安宁祥和的——都在盯着他看。设计师再次面向斯特莱克时,那双怪异而凸出的眼睛已经湿润。 “去他妈的,”他低声说,“不准再那样说她。‘尸体’。见你妈的鬼!你他妈就是个冷血动物,混蛋!怪不得乔尼那该死的老家伙不喜欢你。” “我不是存心要惹你不痛快,”斯特莱克平静地说,“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回家之后还换衣服。她坠楼时穿的是亮片上衣配牛仔裤。” “我他妈怎么知道她为什么换衣服?”索梅狂暴地问,“也许她冷了。也许她——这真他妈荒谬。我怎么可能知道?” “我就是问问而已,”斯特莱克说,“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一条消息,说你告诉媒体,她死的时候穿着你设计的裙子。” “不是我说的。我从没说过这话。某个小报的婊子打电话到办公室,问那条裙子的名字。一个女裁缝跟她说了,结果他们就说她是我的发言人。他们觉得我想借此出名,那个贱货!我操!” “你能帮我联系上西娅拉·波特和布莱妮·雷德福吗?” 索梅似乎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一脸困惑。 “什么?哦,好……” 可接着他一下子痛哭起来。不同于布里斯托的号啕大哭,他哭得悄无声息,眼泪哗哗地淌过他那黝黑光洁的面颊,流到T恤上。他闭上眼,转身背对斯特莱克,额头抵着墙壁,止不住地颤抖。 斯特莱克静静地等待着。终于,索梅擦了几把脸,转过来。他没说为什么哭,只是走回自己的椅子,坐下来,又点燃一根烟。猛吸两三口之后,他用一种不带感情的理智口吻说道: “如果她换了衣服,那就说明她在等人。布谷向来都是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她一定在等谁。”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斯特莱克说,“不过,我对女人和她们的衣服可不在行。” “嗯。”索梅又隐隐露出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容,“看起来,你的确不像那种人。你想跟西娅拉和布莱妮聊聊?” “或许能有帮助。” “星期三她们都要去我那儿拍照。伊斯灵顿一号阿灵顿露台公寓。如果你五点左右来,她们会有空跟你聊聊的。” “你真是太好了,谢谢。” “我不好,”索梅平静地说,“我只是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什么时候跟达菲尔德谈?” “一找到他,就立刻谈。” “他觉得他侥幸逃脱,可以为所欲为了,该死的垃圾!布谷换衣服,肯定是因为知道他要来。难道不是么?就算他们吵架了,她也知道他肯定会来找她的。但这事他永远都不会跟你说!” “他会跟我说的。”斯特莱克随口说道。他收拾起笔记本,看了看表,“我占用了你不少时间。再次感谢。” 索梅领着斯特莱克走下螺旋梯,再次经过那条白色走廊时,他的那副气势好像又都回来了。在凉爽的门厅握手告别时,他脸上已经看不到半点悲痛之色。 “减减肥,”他对斯特莱克说出临别前的最后一句话,“那我就送点XXL号的东西给你了。” 仓库大门在斯特莱克身后啪地关上后,他还能听见索梅冲桌边那个番茄红头发的姑娘大叫:“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特鲁迪。你在想,让他从后面狠狠地干你,对吧?对吧,亲爱的!强壮的兵哥哥!”索梅的声音中夹杂着特鲁迪惊讶的尖笑声。 二 夏洛特居然接受了斯特莱克的沉默,这真是前所未有的怪事。她没再继续打电话或发短信。她一直装作他们最后一次撕破脸皮的猛烈争吵永远改变了她,她的爱彻底转换成满腔怒火。然而,斯特莱克太了解夏洛特了。后者就像在他血液中潜伏了十五年的细胞。他知道,对于疼痛,她唯一的反应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尽量重创那个惹到她的人。要是他一直拒绝见面,而且是不断拒绝,会怎么样呢?他从没用过这个策略。可现在他能用的只有这个策略了。 偶尔,斯特莱克抵抗情绪较弱时候(深夜,独自躺在行军床上时),这种叫“夏洛特”的病便会复发:悔恨和渴望刺痛着他的心——她近在眼前——美丽、赤裸、轻吐着情话。要不就是在无声地哭泣,告诉他,她知道自己已经堕落、腐坏、无可救药,但斯特莱克,却是她最真、最美的回忆。事实上,抵御这份诱惑的屏障似乎不堪一击。只需按几个键,他便能跟她通话。有时,他甚至会爬出睡袋,在黑暗中跳到罗宾工作的那张桌前,拧开台灯,一连数小时都扑在案件报告上。有那么一两次,他在清晨给罗谢尔·奥涅弗德的手机打电话,但她却从未接起来过。 周四清晨,斯特莱克来到圣托马斯医院,在外面守了三个小时,想再见到罗谢尔。但她没出现。他和罗宾给医院打电话。但这一次院方拒绝透露罗谢尔不在的原因,并且任他们如何试探,也对她的地址守口如瓶。 周五清晨,斯特莱克刚从星巴克回来,就发现斯潘纳坐在罗宾的桌上,而不是桌旁的沙发上。他嘴里叼着根还没点燃的烟,俯身倾向她。在斯特莱克看来,此刻的他显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兴。因为罗宾那种稍微有些收敛的笑法,正是被取悦的女人才会有的。不过,她也希望借此表明对方企图的事绝对无法实现。 “早上好,斯潘纳。”斯特莱克说。不过,他这稍显压抑的问候既没能让这位电脑专家热情的肢体动作有所收敛,也没能影响到他脸上那个灿烂过头的笑容。 “好啊,斯特。喏,戴尔,给你带回来了。” “不错。两杯脱因拿铁。”斯特莱克把咖啡放在罗宾身旁。看她伸手去拿钱包,赶紧补了一句:“不要钱。” 她向来不喜欢奢侈品,哪怕是再微小的奢侈品。罗宾没有在客人面前表现出半点异议,只是谢了斯特莱克一声,就按顺时针方向把椅子一转继续工作,不再管那两个男人。 突如其来的火光使斯特莱克把注意力从那两份浓缩咖啡转移到客人身上。 “斯潘纳,这是无烟办公室。” “什么?你他妈就是个老烟枪。” “我从不在这里抽。跟我来。” 斯特莱克将斯潘纳领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紧紧地关上门。 “她已经订婚了。”他坐进自己的老位子,说。 “那我是白费力气了,是吧?哈,那好吧,如果婚事黄了,一定要赶紧告诉我一声。她就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但我不觉得你是她喜欢的那一型。” 斯潘纳狡黠地笑了。 “你已经在排队了,是吧?” “没有,”斯特莱克说,“我只知道她的未婚夫是个会计,强壮得就像橄榄球运动员。是个干净整洁、下巴方方的约克郡人。” 尽管他连马修的照片都没见过,但马修的样子还是格外清晰地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 “这事你永远也说不准。也许她会喜欢一点与众不同的东西?”说着,斯潘纳将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往桌上一甩,在斯特莱克对面坐了下来。他身穿一件有些破旧的长袖运动衫,光脚踩了一双凉鞋。这是今年最暖和的一天。“我已经仔细检查过这玩意儿了。你想知道多少技术细节?” “一点也不想知道。不过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你能在法庭上把这玩意儿解释清楚。” 斯潘纳第一次露出真正感兴趣的样子。 “你是认真的?” “非常认真。你能向辩护律师证明你很清楚这玩意儿,对吧?” “当然。” “那好,把重点给我就行。” 斯潘纳犹豫片刻,试图读懂斯特莱克的表情。终于,他开口了: “密码是‘阿杰曼’。而且,她死前五天重设过密码。” “拼给我听听。” 斯潘纳照办了。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他还加了一句:“这是一个姓,加纳人的姓。她把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主页添加到了收藏夹里。瞧,就在这儿。” 斯潘纳说道,敏捷地敲着键盘,打开他说的主页。亮绿色边框的网页上分出各种板块:学校、新闻、教职员工、学生、图书馆等。 “不过,她死的时候,网页是这样子的。” 又狂敲一阵之后,他复原了一个几乎一样的网页。窜动的光标很快便链接到一张讣告上。死者是非洲政治学名誉教授——J·P·阿杰曼。 “她保存了这个页面。”斯潘纳说,“浏览器历史记录显示,她死前一个月曾在亚马逊上浏览过他的书。那时候她看了很多关于非洲历史和政治的书。” “有她申请过亚非学院的证据吗?” “这里没有。” “还发现了什么?” “还有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三月十七号,一个放照片的文件夹被删除了。” “你怎么知道?” “用软件。就连那些人们以为永远从硬盘上消失了的东西,都能恢复过来。”斯潘纳说,“警察可一直在用这东西抓那些恋童癖呢,你以为呢?” “你把文件夹找回来了吗?” “嗯。我把它存在这里了。”他递给斯特莱克一根记忆棒,“你应该不会希望我把它恢复在电脑中吧?” “嗯,不——那么,这些照片是……”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删掉了。一般人根本意识不到,如果真的想隐藏什么东西,需要做的事情可多了,绝不仅仅是按下‘删除’键而已。” “三月十七日?”斯特莱克问。 “嗯,圣帕特里克节那天。” “她死后十周。” “也许是警察干的?”斯潘纳推测道。 “不是警察。”斯特莱克说。 斯潘纳前脚刚走,他就急忙冲到外间办公室,占据了罗宾的位置,准备看看那些从电脑上删除的照片。他能感觉到罗宾的期待,于是一边打开那个记忆棒,一边跟她说斯潘纳做了什么事。 一开始,罗宾有些害怕,怕显示器上跳出来的照片会是什么可怕的东西。比如犯罪证据或变态画面什么的。她听说过网络披露出来的那些照片,全是关于可怕的虐待案的。然而,过了几分钟,斯特莱克的声音表达了和她相同的感受。 “只是些生活照。” 不过听起来他没有罗宾那么失望。罗宾不禁有些羞愧,难道她还想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不成?斯特莱克滚着屏,全是些合照:傻笑着的姑娘们、模特们,偶尔出现几个名人。还有一些卢拉和埃文·达菲尔德的合照。一部分显然是他们中的一个伸长胳膊、举起相机自拍的。照片中的他们显得有些醉醺醺的。索梅也出现了几次。站在他身边的卢拉显得要正经、柔顺一些。此外,还有很多西娅拉·波特和卢拉搂在一起的酒吧照、在俱乐部的跳舞照和在某人拥挤的公寓里大笑打闹的照片。 “那就是罗谢尔。”斯特莱克突然指着一张集体照上西娅拉胳膊下那张闷闷不乐的小脸说。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也在里面。他站在最后,笑得一脸灿烂。 “帮我个忙,”浏览完所有两百一十二张照片后,斯特莱克说,“再过一遍这些照片。至少确认那些名人的身份。这样,我们就可以开始研究从她电脑上删掉这些照片的到底是谁。” “但这些照片跟案子没什么关系啊。”罗宾说。 “肯定有关系。”斯特莱克说。 他回到里间办公室,打了几个电话:约翰·布里斯托(他正在开会,而且不能被打扰。“请让他尽快给我回个电话。”),埃里克·沃德尔(语音信箱:“关于卢拉·兰德里的笔记本电脑,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和罗谢尔·奥涅弗德(只是碰碰运气,没人接,留言的机会也没了:“语音信箱已满”。)。 “我还是没能联系上贝斯蒂吉先生。”罗宾对斯特莱克说。他走出里间办公室,发现罗宾正在努力确认海滩上跟卢拉坐在一起的那个深褐色头发、浅黑皮肤的白人女子是谁。“今天早上我又打了一次电话,但他就是不回我。什么法子都试过了,什么人我也都装过了,我还说了这事很紧急——为什么笑?” “我在想,那么多面试你的人,怎么就没一个录用你。”斯特莱克说。 “噢,”罗宾微微红了脸,“他们录用了。所有的人都给了我录用通知。我接受了一个人力资源岗位。” “哦,这样。”斯特莱克说,“你都没提过。那祝贺你了。” “不好意思,我还以为已经告诉过你了。”罗宾撒谎道。 “这么说,你就要离开了……什么时候?” “两个星期后。” “啊,我想,马修一定很高兴,对么?” “嗯。”她有些惊讶地说,“他很高兴。” 那一瞬间,斯特莱克仿佛觉察到了马修多么不喜欢她为他工作。但应该不可能吧。她已经非常小心,不透露出半点家中的紧张气氛了。 电话响了,罗宾接起来。 “科莫兰·斯特莱克办公室……嗯,请问哪位……是德里克·威尔逊。”她说道,把电话递给他。 “好啊,德里克。” “贝斯蒂吉先生要出门几天,”威尔逊说,“如果你想过来看看房子……” “半个小时,我马上过来。”斯特莱克说。 他站起来,检查钱包和钥匙是不是都放在兜里。罗宾仍在仔细研究那些看不出什么犯罪动机的照片,但斯特莱克感觉到她有些沮丧。 “要一起去吗?” “好啊!”她兴奋地一把抓起手提包,关掉电脑。 三 在“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楼那扇厚重的黑门后,是一个大理石门厅。入口正对面是张漂亮的内嵌式红木桌。桌子右边是楼梯,台阶是大理石的,扶手是黄铜和木头的。楼梯蜿蜒曲折,很快便看不见了。电梯门是两扇锃亮的金黄色大门,旁边的白墙上有扇坚实的深色木门。入口和前门之间的角落里,有个白色的立方体。从前门过来的一路上都摆着高高的管状花瓶。暖暖的空气中,深粉红色的东方百合的香味浓郁芬芳。左边是面镜墙。它不仅营造出一种双倍空间之感,也照出目不转睛的斯特莱克和罗宾、电梯门和头顶挂成立方形的现代枝形水晶吊灯。而保安那张长长的抛光木桌,在镜中也显得更长了。 斯特莱克想起沃德尔说的话:“所有的公寓都是用大理石装饰的,他妈的就像……就像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他身边的罗宾正在努力克制过于惊讶的表情。这就是百万富翁们住的地方么!她和马修还住在克拉珀姆负一层的一套双拼式屋子里,客厅就跟这里的保安休息室一样大。威尔逊最先带他们参观的,就是那个仅能容纳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的休息室。休息室的墙上挂满盒子,里面装着所有业主的钥匙。屋里还有一扇门,通往一个很小的盥洗室。 威尔逊身上那套黑色制服设计得就跟警服似的:铜扣、黑领带、白衬衫。 “监视器。”从后面走出来,停在一张桌前时,他指着访客看不见的四个黑白小屏幕,对斯特莱克说。第一个屏幕上,不断变换的画面显示着前门大街上的场景。第二个屏幕是地下车库里的情景,不过相比之下,画面就显得冷清多了。第三个是十八号楼空旷的后花园,画面上是一大片草坪、一些精美的花草,和一面斯特莱克之前爬上过的高墙。第四个是内部电梯里的情景。除了监视器,那里还有两个社区警报控制器、游泳池和停车场大门的控制器,以及两部电话——一部外线,另一部是只覆盖这栋楼的内线。 “那个,”威尔逊指着那扇坚实的木门说,“是通向健身房、游泳池和停车场的。”应斯特莱克要求,他领着他们穿过那扇门。 健身房不大,但却像门厅一样装着镜面墙,所以看起来似乎大了一倍。它有一扇临街的窗,有一台跑步机、几台划船机、散步机和一套举重器材。 第二扇红木门通向一条狭窄的大理石楼梯,楼道上装着立方形的壁灯。他们顺着楼梯来到一个较低的小楼梯平台。那扇上过漆、看似很普通的门后,便是地下停车场。威尔逊掏出两把钥匙,打开门上的丘伯保险锁和耶鲁电子锁。然后,“啪”地按下开关。被照亮的区域几乎跟街道一样长,停满价值数百万英镑的法拉利、奥迪、宾利、捷豹和宝马。后墙上每隔二十英尺就有一扇门,跟他们进来时走的那扇一样。这便是通往“肯蒂格恩花园”每套房子的内部通道。银白色的灯光下,依稀可见十八号楼通向农奴胡同的电动车库门是关着的。 罗宾寻思,身边这两个一言不发的男人在想什么呢?这里的住户如此奢华的生活,威尔逊已经见怪不怪了吗?他已经习惯了地下车库、游泳池和法拉利?斯特莱克是不是和她一样,也觉得那一长排门代表着她从未考虑过的可能:这里的秘密、邻里间不为人知的那些事,以及隐匿和逃离的途径,应该一点都不比街上的那些房子少吧?接着,她又注意到阴暗的顶壁上那无数个指向主要位置的黑色突起。将画面传回无数个监视器的,就是这些突起。晚上,会不会没有人看那些监控画面呢? “好了。”斯特莱克说。于是威尔逊又带着他们走回那条大理石楼梯,并锁上通向车库的那道门。 继续往下走,氯水的味道变得越来越浓。最后,威尔逊打开底层的一扇门,一股温暖潮湿、带着化学试剂味的空气便扑面而来。 “这就是那晚没有锁上的门?”斯特莱克问威尔逊,威尔逊点点头,按下开关。屋内顿时灯火通明。 他们朝盖着厚塑料膜的泳池走去。泳池宽阔的边缘部分都是大理石材质。对面又是镜墙。罗宾在镜中看见他们三人穿戴整齐地站在这里,跟屋顶上满是热带植物和蹁跹蝴蝶的壁画极不相称。泳池大约长十五米,最那头有个六角形按摩浴缸,再往前是三个带锁的小更衣室。 “这里没有摄像头么?”斯特莱克环顾四周,问道。威尔逊摇了摇头。 罗宾感觉后颈和手臂下的汗开始扎得她难受。游泳池里太压抑了。于是,她很乐意在他俩之前先回到门厅里去。相比这里,那里可舒服、通风得多。他们离开这段时间,门厅来了一位身材娇小的金发女郎。她穿着粉红色罩衫、牛仔裤和T恤,提着一个装满清洁用具的塑料桶。 “德里克,”看到爬上楼的保安,她赶忙说(带着浓重的口音),“我要两家的钥匙。” “这是莱辛卡,”威尔逊说,“清洁工。” 她冲罗宾和斯特莱克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威尔逊绕到红木桌后,从下面把钥匙递给她。然后,莱辛卡就上楼去了。不仅手中的塑料桶一摇一摆,她那紧紧包裹在牛仔裤中的臀部也诱惑地一摇一摆,丰满动人。感觉罗宾在斜眼看自己,斯特莱克才不情愿地收回黏在清洁工身上的目光。 斯特莱克和罗宾跟着威尔逊上楼,来到一号公寓。威尔逊用万能钥匙打开门。斯特莱克注意到,公寓大门上安了个老式窥视孔。 “这就是贝斯蒂吉先生家。”威尔逊说道,在门右侧的键盘上输入密码,关掉警报,“莱辛卡今天早上已经来过了。” 斯特莱克还能闻到光泽剂的味道,他看见走廊白色地毯上有吸尘器留下的痕迹。走廊上装着黄铜壁灯,还有五扇毫无瑕疵的白门。他注意到右边墙上有个不显眼的警报操作键盘。键盘与一幅画垂直。画上是一片蓝色的村庄,里面散布着一群梦幻般的山羊和农人。在夏加尔那幅画下面的一张黑漆桌上,有几个插着兰花的高花瓶。 “贝斯蒂吉上哪儿去了?”斯特莱克问威尔逊。 “洛杉矶。”保安答道,“两天后回来。” 明亮的客厅有三扇高窗,每一扇外面都有个浅浅的石头阳台。客厅墙面贴着淡蓝色的韦奇伍德瓷砖,除此之外的一切则几乎都是白色的:纯朴、优雅,摆放得恰到好处。客厅里也有一幅极好的画,一幅以死亡为主题的超现实主义杰作。画的是一个戴着黑鹂面具、手执长矛的男人,他挽着一个苍白赤裸的无头女人。 唐姿·贝斯蒂吉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听见两层楼上的尖声争吵。斯特莱克凑近那排高高的窗户,注意到上面那些现代化的窗扣。尽管他的耳朵离冰冷的玻璃不足半英寸,但玻璃太厚,根本听不见外面街上的声响。窗前的阳台很窄,摆满了被修剪成圆锥形的盆栽灌木。 斯特莱克朝卧室走去。罗宾仍站在客厅。她慢慢转动身子,看见威尼斯玻璃做的枝形吊灯,淡蓝和淡粉红色的柔软地毯,巨大的等离子电视,现代玻钢结构的餐桌和放着丝绸垫子的铁椅,以及玻璃边柜和白色大理石壁炉台上那些银质小古董。她有些悲哀地想起家中那个迄今让她颇为骄傲的宜家沙发。接着,她又想起斯特莱克办公室里那架行军床,顿时感到一阵内疚。撞上威尔逊的目光,她下意识地重复了埃里克·沃德尔的话: “同一片天下,不同的世界,不是吗?” “是啊,”他说,“可不能在这里养小孩。” “嗯。”罗宾说。不过,她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 她的老板走出卧室,又来到客厅,一副显然有所收获的样子。 事实上,斯特莱克确认:从唐姿的卧室到他们的厕所,合乎逻辑的路线是穿过走廊和客厅。此外他还坚信,整套公寓里,唐姿只有在客厅才能目睹卢拉·兰德里的坠落,并意识到自己看见了什么。尽管埃里克·沃德尔有不同意见,但站在厕所,任何人都只能看到一部分窗子。晚上,就算坠落的兰德里经过那扇窗子,也很难确认掉下去的是一个人,更别提认出到底是谁了。 斯特莱克回到卧室。此刻,主卧里只有他一个人。从床头柜上乱七八糟的药片、眼镜,以及那堆书可以看出,贝斯蒂吉睡的地方靠门和走廊更近些。斯特莱克想,以后他有了妻子,他们的生活也会是这样吗? 一进卧室门,就能看见一个巨大的玻璃门衣橱。里面挂满意大利西装和“滕博阿瑟”成衣店的衬衫。两个浅浅的抽屉全用来装黄金和铂金袖口了。鞋架后的一块假嵌板后面还有个保险箱。 斯特莱克再次走进客厅,和他俩站在一起,然后对威尔逊说:“差不多了。” 威尔逊设好警报器后,三人便离开这套公寓。 “你知道每套公寓的密码?” “嗯。”威尔逊书说,“必须知道,以防他们不在。” 他们顺着楼梯往三楼走去。楼梯围绕电梯井而上,转势极猛,因此不断出现死角。二号公寓的门和一号公寓很像,只不过这扇门是半开着的。莱辛卡在里面,他们可以听见真空吸尘器的轰鸣声。 “高尔察克夫妇住在这里,”威尔逊说,“他们是乌克兰人。” 这套公寓的过道跟一号公寓很像,许多东西都相同。包括墙上和前门垂直的警报操作键盘。不过,这里铺的是地砖,而不是地毯。冲着门的不是画,而是一面镀金大镜子。一边一个精巧细长的桌子,支撑着华丽的蒂凡尼灯。 “贝斯蒂吉的玫瑰是不是也放在这么一张桌子上?”斯特莱克问。 “嗯,跟这张一样。”威尔逊说,“那张桌子现在放在休息室里。” “是你把它放在走廊中央的,那个摆着玫瑰花的桌子,是么?” “嗯,贝斯蒂吉希望马克一进门就能看见。而且,你瞧,周围也有足够的空间。其实完全不会打翻的。不过那个警察还是太年轻了。”威尔逊宽容地说。 “你跟我说过的那个紧急呼救按钮在哪儿?”斯特莱克问。 “在这儿。”威尔逊说着,引他从走廊进入卧室,“床边只有一个,还有一个在客厅。” “所有的公寓都有吗?” “嗯。” 卧室、客厅、厨房和厕所的位置都跟一号公寓相似。许多装饰也差不多。斯特莱克走到巨大的玻璃门衣橱前,打算看看里面的东西。他正要打开柜门,看看里面价值数千英镑的女士裙装和外套时,莱辛卡从卧室走出来,胳膊上挂着刚从干洗机里拿出来的衣物:一条腰带、两条领带和一些套着塑料薄膜的裙子。 “你好。”斯特莱克说。 “你好。”她走向他身后的一扇门,从里面拿出一个领带夹,“劳驾,谢谢。” 他让到一边。她身材娇小,有种天真俏丽的美。她的脸略微扁平,有个短而翘的鼻子和一双斯拉夫人的眼睛。在他的注视下,她整齐地挂好领带。 “我是个侦探。”他说。接着他想起埃里克·沃德尔曾经用“很差”来形容她的英语。 “就跟警察一样。”他又冒险加了一句。 “哦,警察啊。” “卢拉·兰德里死的前一天,你在这儿,对吗?” 他试了好几次,才让对方彻底搞清楚他的意思。不过,只要让她继续收拾衣服,她一旦听懂问题都很乐意回答。 “我总是先打扫楼梯。”她说,“兰德里小姐跟她哥哥说话的声音很大。她哥哥冲她大吼,说她给男朋友的钱太多了,对自己一点儿也不好。” “我开始打扫二号公寓,里面没有人。打扫好了。很快。” “你打扫时,德里克和安保公司的那个家伙都在吗?” “德里克和什么?” “修理工?修警报器的那个人?” “嗯,修警报器的人和德里克,没错。” 斯特莱克能听见罗宾和威尔逊在走廊上说话。刚才,他就是从那儿过来的。 “你打扫完之后,重新设好了警报器?” “你是说调好吗?嗯。”她说,“一九六六,和大门的密码一样,德里克告诉过我。” “他是在修警报器的那个人离开之前告诉你密码的?” 他又尝试好几次,才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等她终于弄懂,似乎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嗯,我已经说过了。一九六六。” “这么说,你打扫完这里后,设置好了警报器?” “嗯,调好了。没错。” “那个修警报器的男人,他长什么样?” “修警报器的男人?”她蹙眉的样子很吸引人,小鼻子也微微皱起。她耸耸肩:“我没看见他的脸。蓝的、蓝的——浑身上下都是蓝的……”她补充一句,并用那只没拿裙子的手做了个大幅度的挥手动作。 “穿着工作服吗?”他问,但一脸茫然的她显然没听懂这个词。“好吧,打扫完这儿之后,你又去了哪儿?” “一号公寓。”莱辛卡说道,继续挂衣服,绕过他,寻找合适的横杆,“擦那些大窗子。贝斯蒂吉夫人在打电话。非常生气。很不开心。她说,她再也不想撒谎了。” “她不想撒谎了?”斯特莱克重复道。 莱辛卡点点头,踮起脚挂一件长礼服。 “你听见她这么说了?”他清楚地又问了一遍,“在电话里,她说她再也不想撒谎了?” 莱辛卡又点点头,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显得十分天真。 “然后,她看见我,便大叫:‘走开,走开!’” “真的吗?” 莱辛卡点点头,继续整理衣服。 “贝斯蒂吉先生那时候在哪儿?” “没在那儿。” “你知道她在跟谁说话吗?跟谁在电话那头说话?” “不知道。”但接着她又有些狡黠地说,“跟个女人。” “一个女人?你怎么知道的?” “大叫,电话那头的人在大叫。我听见了,是个女人。” “在吵架?争执?她们在冲彼此大声嚷嚷?很大声,是吗?” 斯特莱克听见自己语无伦次,也知道自己越来越词不达意。此刻,莱辛卡手上只剩下那根腰带了。她拉开抽屉找地方时,又点了点头。最后,她把腰带卷好,直起身,走进卧室。他也跟了进去。 趁她铺床和整理床头柜时,他向她询问那天她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在卢拉·兰德里出门看望她妈妈时打扫这位模特的公寓。她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现象,也没有看见任何用过、或没用过的蓝色信纸。她收工时,居伊·索梅的手提包和各种送给迪比·马克的东西被送到了前台。那天,她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把那位设计师的礼物分别送到卢拉和马克的公寓。 “把东西送过去之后,你又设好了警报器?” “嗯,我调好了警报器。” “卢拉的?” “嗯。” “二号公寓的密码也是一九六六?” “嗯。” “你还记得你放在迪比·马克公寓的是些什么东西吗?” 她不得不用手比划,但最终还是成功地让对方明白,她记得那是两件上衣、一条腰带、一顶帽子、一些手套和(她在腰间瞎摸一气)袖扣。 她把这些东西挂在大衣橱的开架区,好让马克不会错过。接着,她设好警报器,便回家去了。 斯特莱克感谢了她,并在回走廊去找罗宾和威尔逊之前,尽可能多磨蹭一会儿,在莱辛卡整理羽绒被时,又欣赏一番她那包裹在牛仔裤中的结实臀部。 他们一起走向四楼时,斯特莱克向威尔逊求证莱辛卡的说法。威尔逊承认,他的确让修理工把警报器的密码调成一九六六,跟前门一样。 “我就是选了个让莱辛卡好记的数字,因为前门也是这个数字。马克如果想换,他可以重设。” “你还记得那个修理工长什么样吗?你说过,他是新来的?” “一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头发大概有这么长。” 威尔逊指着自己的脖根说。 “白人?” “嗯,白人。似乎没刮胡子。” 他们来到三号公寓门前。这里曾经是卢拉·兰德里的家。这第三扇喷漆精良的白色大门上有个子弹孔大的玻璃窥视孔。威尔逊打开门时,罗宾不禁颤抖起来——她既害怕、又兴奋。 顶层公寓的结构和其他两套都不一样:这里更小,也更通风。房间最近刚被刷成奶白色和棕色。居伊·索梅告诉斯特莱克,这套公寓著名的上任房客喜欢这种颜色。然而,此刻这里已经看不出什么个人特征,和高档酒店的套房并无两样。斯特莱克安静地在前面开路,径直走入客厅。 这里的地毯不像贝斯蒂吉公寓里那般奢华,也不是羊毛的,而是粗糙的沙丘色黄麻纤维。斯特莱克用脚后跟在地毯上划了划,没有任何痕迹。 “卢拉住着的时候,地面是这样子吗?”他问威尔逊。 “嗯,她选的。这地毯几乎是新的,所以他们没换。” 楼下公寓的高窗排列规则,每扇都附带独立小阳台,但顶层公寓不同,这里有一对直通一个大阳台的双开门。斯特莱克打开锁,推开这两扇门走出去。罗宾不喜欢看见他这样。瞥了一眼威尔逊无动于衷的脸之后,她凝视着那些靠垫和黑白版画,努力不去想三个月前这里发生过什么。 斯特莱克低头看向下面的大街。此刻,他的思绪并不像罗宾想的那样客观冷静,罗宾要是知道这点,说不定会很吃惊呢。 他看见了一个完全失控的人,一个朝兰德里冲过去的人。兰德里站在那儿,纤细美丽,为了迎接那位她急切盼望的客人,特意换了衣服。暴怒的凶手半推半拽着她。终于,一股强横且极为狂躁的力量将她抛了出去。她从空中坠向水泥地,那片水泥地铺着厚厚的积雪,仿佛十分柔软。那几秒钟,似乎便是永恒。她一定挥舞着双手,试图在无情的虚空中抓住什么。然而,没人能预知即将到来的死亡。所以,没来得及改过或解释,没来得及遗赠或道歉,她便已经支离破碎地躺在马路上。 要了解死者,只能通过那些依然活着的人,或死者生前留下的种种印记。从她生前写给朋友们的信,斯特莱克感觉到了这个活泼的女人。从举到他耳边的手机,他听到了她的声音。但此刻,看着下方她此生看见的最后一幕场景,他非常奇怪地觉得自己离她很近。大量零散的细节开始慢慢拼凑出真相。现在,他只缺证据。 他站在那儿时,手机响了。屏幕上出现的是约翰·布里斯托的名字和号码。他接起电话。 “你好,约翰,谢谢你给我回电话。” “没事。有什么新消息吗?”这位律师问道。 “也许吧。我找了个电脑专家检查卢拉的笔记本电脑。他找到一个卢拉死后便被人删掉了的文件夹。是装照片的文件夹。你知道么?”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听到布里斯托那边嘈杂的背景声,斯特莱克才知道电话还没被挂断。 终于,律师说话了,但语调却全变了: “卢拉死后,它们就被删了?” “专家是这么说的。” 斯特莱克看见下方街道上一辆缓缓驶过的车停在半路。一个裹着毛皮大衣的女人钻了出来。 “对——对不起。”布里斯托说,声音里有止不住的颤抖,“我就是——我就是有点吃惊。也许,是警察删掉的?” “他们什么时候把电脑还给你的?” “哦……二月的什么时候吧。我想,应该是二月初。” “这个文件夹是三月十七日被删掉的。” “但是——但是,这不可能啊。没人知道密码。” “好吧,显然,有人知道。你说警察把密码告诉过你妈妈。” “我妈妈肯定不会删——” “我没说是她。她有可能打开电脑,然后又走开了吗?或者,她把密码给了别的什么人?” 他想,布里斯托一定是在办公室。因为他能听见微弱的说话声,远处还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 “有可能。”布里斯托慢慢地说,“但谁会删掉那些照片呢?除非……噢,天啊,太可怕了……” “怎么了?” “你不会认为是某个护士拿走了那些照片吧?拿去卖给报社?但是,这想法真可怕……护士……” “专家只知道照片被删除了。没有证据表明照片被复制或偷走。不过,就像你说的——万事皆有可能。” “但还会有谁——我的意思是说,一般来讲,我很不愿意去想这事是某个护士干的,但除此以外,还会有谁呢?警察把电脑还回来之后,它就一直在我妈妈那里。” “约翰,过去三个月里,你知道都有谁去看望过你妈妈吗?” “不太清楚。我的意思是说,显然,我不能确定……” “不能确定。好吧,这下麻烦了。” “可是为什么——怎么会有人干这种事?” “我也想不通。不过,约翰,如果你能问问你妈妈,那就是帮了我大忙了。问问她三月中旬的时候有没有用过电脑。或有没有什么来访的客人对电脑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 “我——我试试吧。”布里斯托的声音显得很紧张,几乎都有点哭腔了,“她现在已经非常、非常虚弱了。” “很抱歉,”斯特莱克郑重地说,“我会尽快再跟你联系的。再见。” 他离开阳台,关上门,朝威尔逊走去。 “德里克,你能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搜索这个地方的吗?那天晚上,你是按什么顺序检查这些房间的?” 威尔逊想了一会儿,说道: “我先来到这里。四下瞅了瞅,发现门开着。不过,我没碰门。”他示意他们跟上自己,“我看了这里……” 罗宾跟在两个男人身后,她察觉到斯特莱克的问话方式有了些微变化。他的问题变得简洁高明,并主要询问威尔逊在公寓里踏出每一步时所感觉到、摸到、看到和听到的事。 在斯特莱克的引导下,威尔逊的身体语言也发生变化了。他开始再现自己做过的所有动作:抓住门边框,倾身探进屋里,飞快地扫视一圈。穿过最后一间卧室时,在斯特莱克目不转睛的注视下,他做了个奔跑的慢动作。他跪下来,演示他是如何检查床底的。经斯特莱克提示,他还想起当时自己的腿压到一条皱巴巴的裙子。他一脸专注地领着他们去了厕所,然后向他们展示自己冲回前门之前,是如何又回去检查厕所门后的(他就像在演哑剧似的,一边走,一边夸张地伸长胳膊)。 “接着,”斯特莱克打开门,招呼威尔逊过来,“你就出来了……” “嗯,我就出来了。”威尔逊说,声音低沉,“然后,我按了电梯按键。” 他做出按键的动作,装出紧张地推开门,探头进去查看的样子。 “没什么特别的。所以,我又开始朝楼下冲。” “那你听见什么了吗?”斯特莱克问,紧跟其后。两人都没有管罗宾,罗宾关上了公寓的门。 “贝斯蒂吉夫人在大叫——在很远的地方——然后我在这里拐弯,然后——” 威尔逊突然停在楼梯上。斯特莱克似乎预见到了这一点,也停下来。罗宾径直从他身边挤过去,连声道歉,但斯特莱克扬手打断了她。罗宾觉得威尔逊正在发呆。 “我滑倒了。”威尔逊说。他的声音显得很震惊,“我居然把这事忘了。我滑倒了。就在这里。往后倒的,重重地坐下去。这里有水。这里。到处都是水滴,就在这里。” 他指着楼梯。 “水滴。”斯特莱克重复道。 “嗯。” “不是雪?” “不是。” “没有湿脚印?” “水滴。就是大颗大颗的水滴。我踩滑了,跌了下去。但接着我就爬起来,继续往下冲。” “你跟警察说起过这事吗?” “没有,我忘了。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某件困扰了斯特莱克很久的事终于变得清晰。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笑了。另外两人呆呆地看着他。 四 周末缓慢悠长、温暖闲适。斯特莱克又坐到窗前,抽着烟看下方丹麦街上熙攘的人群。他腿上摊着案件报告,桌子上放着警方案宗。他正在筛选那些乱糟糟的信息,把仍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事罗列出来。 他盯着一张十八号楼正面的照片出了一会儿神。那张照片是卢拉死后第二天拍的。跟以前相比,屋子正面似乎有了些微变化。但在斯特莱克眼中,这变化却是巨大的。他时不时凑到电脑前面。第一次是为了找迪比·马克的经纪人,第二次是查看阿尔布里斯的股价。他的笔记本摊开了放在旁边,摊开的那页上全是被删减过的句子和问题,还有他那密密麻麻、又尖又长的笔迹。突然,手机响了。他看都没看便接了起来。 “啊哈,斯特莱克先生,”电话里传来彼得·吉莱斯皮的声音,“真谢谢你接电话啊!” “噢,你好,彼得,”斯特莱克说,“他让你周末也上班?” “我们有些人没得选,只能周末上班哪!工作日打给你电话,你从来没回过。” “我很忙。干活呢。” “懂了。这是不是说我们很快就能拿到钱了?” “但愿吧。” “但愿?” “是啊,”斯特莱克说,“再过几周,我应该就能给你点儿了。” “斯特莱克先生,你真是让我震惊!你答应每个月都还钱给罗克比先生的,可你现在已经欠了这么多——” “我没钱,拿什么还你。如果你再等等,我应该能全部还给你。没准儿还能一次性付清。” “这恐怕不行。除非,你按时还掉这些——” “吉莱斯皮,”斯特莱克盯着窗外明亮的天空,说,“我们都知道,老乔尼不会因为他这个只有一条腿的战争英雄儿子还不起贷款,导致他的男管家少了几个子儿买浴盐,就起诉他。再过几个月,我会还他钱的,连本带利!他可以把钱塞进屁眼里,或者一把火烧了,随他高兴!告诉他,这就是我说的。不过现在,给我滚他妈的蛋!” 斯特莱克挂断电话,很高兴自己其实并没生气,心情依然愉快。 他坐在罗宾常坐的那把椅子里,继续工作到很晚。睡觉前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在“牛津康乃馨酒店”这个地名下画了三条横线,并把“J·P·阿杰曼”这个名字重重地圈起来。 整个国家都在缓慢地朝选举日迈进。周日,在便携电视机上看完当天候选人的失态表演、激烈对峙和各种承诺后,斯特莱克便早早地上床睡觉了。国债已经大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不管谁赢,肯定都会削减预算,大幅削减。而且,有时候党派领袖还会花言巧语,就像为斯特莱克做手术的医生小心翼翼地告诉他,他或许会觉得有点儿不舒服。对即将到来的伤害,谁都不会切身体验。 周一早晨,斯特莱克去坎宁镇赴约。他约了卢拉·兰德里的生母马琳·希格森。这场见面得来着实不易。布里斯托的秘书艾莉森打电话,把马琳·希格森的电话告诉了罗宾。然后,斯特莱克亲自拨通了她的电话。打来电话的陌生人不是记者,这显然让她很失望,但她一开始还是表示愿意见见斯特莱克。接着,她朝办公室打了两次电话:第一次是问罗宾,这位侦探会不会付她到市中心的车钱,结果被告知不会。第二次电话是她愤愤不平地要求取消见面。于是,斯特莱克再次打电话过去,试探性地问是否可以在当地酒吧见她。接着,一通怒气冲冲的电话留言再次取消见面。 斯特莱克不得不第三次打电话给她,说他相信自己的调查已经到了最后阶段。 他说,毫无疑问,把证据呈给警方之后,肯定会引发进一步的轰动。所以,现在他认为如果她不帮忙,那媒体的狂轰滥炸将把她排除在外。一听这话,马琳·希格森立刻嚷嚷着她什么都说。所以,斯特莱克便决定纡尊降贵,周一早上去她建议的那个“军械库啤酒花园”见面。 他乘地铁到坎宁镇站。车站位于金丝雀码头商业区。这里时髦的未来派建筑就像一排排拔地而起的闪亮金属块,它们的体积就跟国债一样庞大,一眼望不到头。然而,没走几分钟,他便远离了那片光鲜的世界。那里不乏金融家们居住的高楼大厦,但挤在这繁华之地中的坎宁镇,呼出的就是贫穷和腐败之气了。斯特莱克早就知道坎宁镇,因为那个告诉他布雷特·弗尼住址的老朋友曾经就住在这里。他背对金丝雀码头商业区,顺着巴尔金路朝下走,经过一栋大楼。楼上挂着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为社区杀人”。他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一定是有人擦去了第一个字母。[1] [1] “为社区杀人”原文为“Kills 4(for)Communities”,加上被擦除的“S”,则是“社区技能培训”(Skills 4 Communities)。 “军械库啤酒花园”在英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旁边,是一家低矮宽阔的酒吧,几乎被刷成纯白色。室内装饰崇尚实用性。 陶土色的墙上挂着一排实木挂钟,一张图案生动的红地毯,这便是所有的装饰了。除此之外,屋内还有两张巨大的台球桌、一条进出方便的长吧台和为闲逛的酒徒留出的大量空地。眼下才上午十一点,酒吧里只有一个小老头坐在角落里,还有一位愉快的女服务员。女服务员管唯一的客人叫“乔伊”,并为斯特莱克指了通向后面的路。 所谓的啤酒花园,其实是个非常糟糕的混凝土后院。这里堆了很多箱子,还有一张坚实的木桌。桌旁的白色塑料椅里坐着个女人,翘着一双肥腿,手上夹着的烟正好跟脸垂直。院子的高墙顶端还有铁丝网,勾在铁丝网上的一个塑料袋在微风中沙沙作响。墙外是一大片漆成黄色、阳台上堆放着各种显眼杂物的公寓楼。 “希格森太太?” “叫我马琳吧,亲爱的。” 她微微一笑,用一种了然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她灰色拉链外套下是件粉红色莱卡背心,下身是条紧身裤,裤脚离灰白色的脚踝只有几英寸。她脚上蹬着一双脏兮兮的人字拖,手上戴了很多个金戒指。一条肮脏的发带将已经白了几英寸的金发束到脑后。 “我能请你喝点儿什么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来一品脱卡尔兰啤酒吧。” 她朝他俯下身的样子,她把干草一样的头发从浮肿的眼睛上拨开的样子,甚至她拿着烟的样子,都有种怪异的卖弄风情之感。也许,她只知道这一种跟男人打交道的方式吧。斯特莱克立刻便觉得她真是又可怜、又讨厌。 斯特莱克为两人买好啤酒,坐到桌旁,马琳·希格森说:“没错,是我抛弃了她。你可能很吃惊吧?那一刻,我的心都要碎了,但我以为她会过上更好的生活。否则,我一定没勇气那么做。我以为我在给她我从未拥有过的东西。我从小就穷,非常穷。我们家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她转过脸不看他,狠狠地抽罗思曼牌香烟。这么一使劲儿,皱纹明显的嘴看上去就跟猫的屁眼似的。 “迪兹,我男朋友,有点不高兴。你知道的,她生下来就是个有色人,所以显然不是他的种。混血儿的肤色深一些,这你懂的吧。不过刚生下来时,她倒显得挺白的。不过,要不是我看到有更好的生活等着她,我才不会不要她。我想,她还那么小,也不会想我吧。我给了她一个好的开端。也许她大点儿后会回来找我。我果然如愿了。”她极其伤感地加一句,“她来找我了。” “好吧,我跟你说点奇怪的事情,” 她说,都没顾得上喘口气,“就在我接到她电话的前一周,我的一个男性朋友对我说:‘你知道你长得像谁吗?’我说:‘别跟我说什么傻话。’但他说:‘真的,整个眼睛,还有眉毛,都很像,你不知道?’” 她一脸期待地望着斯特莱克,但斯特莱克却毫无反应。那张又灰又紫的小脸,总不至于长得像奈菲尔蒂狄[1]吧。 [1] 埃及历史上一位著名的皇太后,后来代指美女。 “要是看我年轻时的照片,你就知道了。”她有些生气地说,“关键是,我以为我在给她更好的生活。可他们呢,却他妈的让她遭遇了什么?别怪我说脏话。要是我早知道事情会变成那样,我就留下她了。这话我也跟她说过。她听完就哭了。我会把她留在身边,永远都不放她走。 “噢,是的,她跟我说话了。什么都说了。她跟她爸爸亚力克处得还不错。听起来,他人还不赖。不过,她妈妈就简直是个疯子,还是个婊子!嗯,没错。她吃药,定期吃。那该死的婊子总是神经紧张,总是他妈的在吃药。卢拉和我有话可谈,瞧见了么。这就是血缘天性,对不对!没法抹杀的,血缘! “卢拉害怕那婊子如果知道她在寻找生母,会做出什么坏事来。卢拉担心,要是媒体找到我,天知道那婊子会干出什么事来!不过嘛,人就是这样,如果你也像卢拉那么有名,他们迟早会把什么事儿都挖出来的,不是吗?噢,不过,他们也会胡说八道。比如说我的那些话,我现在都还想告他们! “我说到哪儿了?哦,对,她妈妈。我对卢拉说:‘担什么心啊,亲爱的。听起来,我觉得你离开他们会过得更好。’她要是不让我们见面,就他妈的滚蛋。不过,卢拉是个好女孩,还是会尽尽义务,定期去看望她的。 “总之,她有自己的生活了,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吗?她有埃文,那是她男人。我告诉她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马琳·希格森斩钉截铁地说,“嗯,没错。毒品。这种人我见多了。不过,我得承认,他人还是挺不错的。嗯,这点我得承认。他跟这事没关系。我可以打包票。” “你见过他吗?” “没见过。不过,有一次卢拉跟我在一起时给他打过电话。我听见他们讲电话了。很甜蜜的一对。不,我不会说埃文坏话的。他跟这事没关系。早就有定论了嘛。只要他是清白的,我就不会说他坏话。我会祝福他们俩的。我跟卢拉说:‘把他带来给我看看,说不定我就不反对了。’但她从没带他来见过我。他一直都很忙。不过,看看那头发,那小子还真帅。”马琳说,“他所有的照片都是那发型。” “卢拉跟你说起过她的那些邻居吗?” “噢,弗雷迪·贝斯蒂吉?嗯,说过,全都说过。他想让她参演电影。我跟卢拉说,去啊,干吗不去?没准儿又是个五十万呢。就算不喜欢,也能赚个五十万回来啊!” 她布满血丝的眼睛茫然了,斜睨着一边,整个人似乎突然陷入无尽的虚空。这令人目眩的一切已经超出她的认知范围。仿佛仅仅这么一说,便能体验到金钱的力量,体验到成为富人的感觉。 “你听她说起过居伊·索梅么?” “嗯,她喜欢居伊。居伊对她挺好的。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经典的东西。我不喜欢他那类型的。” 她倾身优雅地将烟头按进烟灰缸里,那件无比扎眼的粉红色莱卡背心也跟着上卷,露出腰部那圈都快溢出紧身裤的肥肉。 “‘他就像我哥哥。’她说。我说,别管什么假哥哥了。干吗不把我的亲儿子找回来呢?但她理都不理我。” “你的亲儿子?” “嗯,我还有孩子。在她之后,我还生了两个:一个是迪兹的,后来还生了一个。社会福利中心把他们夺走了。但我跟她说,你有这么多钱,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找回来。给我点儿,不用太多。也许几千英镑就行了吧。我会想办法托人去找他们,一定不让媒体知道。我能办好这事的,一定不牵扯到你。可是呢,她居然不感兴趣!”马琳唠唠叨叨地说。 “你知道你儿子在哪儿么?” “还是婴儿的时候,他们就被抱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我也困难啊。实话跟你说,我他妈过得真不容易。” 然后,她开始详细地跟他讲述自己的心酸血泪史。那个支离破碎的故事里,满是暴力的男人,满是成瘾、无知、忽视和贫困,以及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这种本能让她抛弃了自己的亲骨肉。因为,马琳压根就不知道该如何养育孩子。 “所以,你不知道你那两个儿子现在在哪儿?”二十分钟后,斯特莱克再次问道。 “不知道,我他妈能干什么?”马琳苦涩地说,“反正她不感兴趣。她已经有个白人哥哥了,不是么?她要寻找自己那个黑人父亲。这才是她真正想干的事。” “她问过你她生父的事吗?” “问过。我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了。他是个非洲学生,跟另外两个人一起住在我楼上。嗯,就在这条街,巴尔金路。他很帅的,我买了东西回来,他还经常帮我拿。不过,现在住在楼下的是个赌注登记经纪人。” 在马琳·希格森口中,这段求爱经历几乎带上了一种维多利亚式的体面。相识的第一个月里,她和这位非洲学生的交情似乎只停留在握手阶段。 “后来,因为他帮了我那么多次,所以有一天我就请他进屋了。我就是想感谢一下他,真的。我可没有种族歧视。对我来说,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要喝杯茶吗?’我就说了这一句话。然后,”马琳说,残酷的现实在纷乱的茶杯和桌巾间悄然而至,“我发现我怀孕了。” “你跟他说了吗?” “嗯,说了。他不停地说要如何如何帮我,说一定会负责,让我放宽心。但接着学校就放假了。他说他要回家,”马琳轻蔑地说,“然后,他们就跑了。他们不都这样吗!我能怎么办?跑到非洲去找他么? “不过,我也无所谓。我不伤心。那时候,我便开始跟迪兹约会了。他不介意我肚子里的孩子。乔走后没多久,我就跟迪兹同居了。” “乔?” “嗯,他的名字。” 她说得十分笃定。但斯特莱克想,肯定是因为这谎话已经说过很多遍,所以她才会如此不假思索,张嘴就来。 “他姓什么?” “我他妈不记得了。你跟她一样。这他妈都已经过去二十年了!穆姆巴,”马琳·希格森毫不脸红地说,“之类的吧。” “有可能是阿杰曼吗?” “不是。” “奥乌苏?” “我告诉过你啦,”她咄咄逼人地说,“是穆姆巴之类的。” “不是麦克唐纳?或威尔逊?” “你搞笑吧,麦克唐纳?威尔逊?来自非洲?” 斯特莱克觉得,她和那个非洲人的关系大概还没发展到交换名字的地步。 “你说他是个学生?他在哪儿上学?” “大学里。”马琳说。 “哪所大学,你还记得么?” “我他妈不知道。我再抽根烟,你不介意吧?”她语气稍缓,补充一句。 “嗯,你随意。” 她用自己的塑料打火机点着烟,使劲抽几口,这种畅快感让她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一些。于是,她接着说道: “应该跟博物馆有关。附属于博物馆之类的大学吧。” “附属于某个博物馆?” “嗯。因为我记得他说过:‘休息时,我会去博物馆。’”她说的那个非洲学生就像上流社会的英国人似的。尽管这种胡编乱造简直荒谬至极,她还是得意地笑了。 “你还记得他去的是哪家博物馆么?” “英——英国博物馆之类的吧,”接着,她又恼怒地说,“你跟她一样。这么久了,我他妈怎么可能记得住?” “他回家后,你就再也没见过他?” “嗯。”她说,“我也没指望能再见到他。”她喝了口拉格,接着说道,“他没准儿已经死了。” “为什么这么说?” “非洲啊,不就这样吗?”她说,“他可能被枪杀,不是吗?或者被饿死。什么事都有可能。那地方什么样,你知道的啊!” 斯特莱克的确知道。他想起内罗毕那凌乱的街道,想起从高空俯瞰安哥拉雨林,那终年云雾缭绕的树梢。想起直升机一转弯,猛然出现在眼前的绝世美景——苍山翠林中,那挂晶莹的瀑布。还有那个坐在箱子上,正在给婴儿喂奶的玛赛女人。斯特莱克仍记得当时特蕾西在一旁举着摄像机,而他则小心翼翼地问她被强奸的事。 “你知道卢拉曾经找过她生父吗?” “嗯,她找过。”马琳不屑一顾地说。 “怎么找的?” “查大学的入学记录。”马琳说。 “可你不记得他上的是哪所大……” “我不知道。她觉得她找对地方了。不过她始终没找到他。没找到。也许,我把他的名字记错了吧,我也不知道。她不停地找啊,找啊。他长什么样?他学什么的?我跟她说,他又高又瘦,你应该庆幸你耳朵像我,不像他。要是遗传到他那对大象耳朵,这他妈模特的活儿你就别想干了。” “卢拉跟你聊过她那些朋友吗?” “噢,聊过。有个黑婊子,叫罗谢尔还是什么的。她就像附在卢拉身上的吸血鬼。哦,她对自己可不赖。衣服、珠宝、还他妈有什么别的?有一次,我跟卢拉说:‘要是有件新衣服就好了。’你瞧,我还是挺委婉的。可那个该死的罗谢尔,她居然也开口要。” 她不屑地嗤了一声,喝干杯里的酒。 “你见过罗谢尔吗?” “她就叫这名儿,是么?嗯,见过一次。她和司机开着那辆该死的车来我这里接卢拉。神气活现地从后窗嘲笑我。不过,我想现在她可再也没这种机会了。活该!” “还有个叫西娅拉·波特的,”马琳继续说,表现得更加不屑,“居然在她死的那天睡了她男朋友。该死的婊子!” “你认识西娅拉·波特?” “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个埃文去了西娅拉那儿,不是吗?和卢拉吵完架后,他就去找西娅拉了。他妈的贱人!” 马琳说得越多,斯特莱克越可以看出卢拉坚决将生母和朋友们分隔开来。除了瞥到过罗谢尔一眼,马琳对卢拉朋友圈的了解全都是她如饥似渴地从报纸上看来的。 斯特莱克又点了些喝的,继续听马琳描述听到女儿死讯时她有多么惊恐。她是八号一早从邻居那儿听到这个消息的。小心翼翼地询问一番后,他得知卢拉死前已经有两个月没见过马琳了。接着,斯特莱克听她说卢拉死后,收养卢拉的那个家庭是如何辱骂诽谤她的。 “他们不喜欢我去葬礼,尤其是那个该死的舅舅。你见过他吗?那个该死的托尼·兰德里。我联系他,说想去参加葬礼。可他居然他妈的威胁我。噢,没错,就是威胁!我跟他说,我是她妈妈,我有权参加葬礼。可他跟我说,我不是她妈妈,那个疯婊子才是,那个布里斯托夫人才是。我说:‘真他妈好笑。我怎么还记得她是怎么从我肚子里钻出来的!’抱歉,又说脏话了。不过,我就是这样的人。而且,他说我跟媒体接触惹出不少麻烦。但,是他们找上我的!”她愤怒地跟斯特莱克说,狠狠地指着对面那栋公寓大楼,“是媒体找上我的。就因为我他妈从我的角度,把这该死的事讲了一遍。就因为我干了这事! “好吧,我也不想吵架,至少不要在葬礼上吵。我也不想搞砸什么事,但就是不能赶我走。我去了,坐在后面。我看见那个该死的罗谢尔也去了。她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什么脏东西。不过,最后也没人出来赶我。 “那该死的一家人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一切。我一个子儿都没捞到,一个子儿都没有!我敢说,卢拉肯定不想这样。她应该想要给我点儿什么的。但是,”马琳故作清高地说,“我不是想要钱。这跟钱没关系。什么东西都不能取代我的女儿,不管是一千万,还是两千万,都不行! “我跟你说,要是她知道我什么都没有得到,肯定会非常生气。”她继续说,“富人的钱,都是讨来的、抠来的!我跟人家说我什么都没捞到时,他们还不信。女儿留下几百万,可我还在为房租苦苦挣扎!但事实就是这样。有钱人之所以一直都是有钱人,这就是原因,不是吗?他们不需要钱,但永远不介意再多点钱。我都不知道那个兰德里晚上是怎么睡着的,可他干的,不就是这种事么!” “卢拉说过,要留点什么东西给你吗?她提到过立遗嘱的事吗?” 马琳似乎一下子燃起希望。 “噢,是啊。她说过她会照顾我。没错,没错。她跟我说过,她要看到我好好的。你觉得,我应该把这话告诉什么人吗?比如跟某人提提?” “我觉得没用,除非她真的立了遗嘱,并写明留什么东西给你。”斯特莱克说。 她的脸又沉下去。 “他们或许已经把遗嘱毁了,那些该死的混蛋。他们一定这么干了。没错,他们就是这种人。从那个舅舅手上,我一个子儿也别想捞到。” 五 “真抱歉他没给您回电话。”七英里外的办公室里,罗宾对打来电话的人说,“斯特莱克先生现在非常忙。告诉我您的名字和电话,我保证他今天下午就会给您回电话。” “噢,这倒不必了。”那女人说。她的声音很好听,微微有些沙哑,显得很有教养。不过,她的笑声很性感,还带着几分肆无忌惮。“我不是非跟他说不可。你能帮我带个信儿吗?我就是想告诉他一件事。天哪,这……这真有点儿不好开口。 我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呃,好吧。总之,请告诉他,夏洛特·坎贝尔打电话来,说她要跟杰戈·罗斯订婚了。我不想他从别人那儿知道这个消息,或在报上读到。杰戈的父母把这事发到该死的《泰晤士报》上去了。真讨厌。” “哦,好的。”罗宾的脑子突然跟手上的笔一样僵住。 “非常感谢,罗宾。你会告诉他的,对吧?谢谢,再见。” 夏洛特先挂断了电话。罗宾慢慢地把电话放回了原位,心乱如麻。她不想转达这个消息。她或许是唯一能把这件事告诉他的人,但她还是觉得,这就好比朝斯特莱克决意要保密的个人生活狠狠地发动一次攻击,包括那些他坚决要忽视的东西——装着各种私人用品的箱子、行军床,以及每天早上垃圾桶里头天吃剩的晚餐。 罗宾苦苦思索着该怎么办。她可以装作忘记了。或者跟他说,给夏洛特回个电话,让他去收拾自己的烂摊子(现在,这烂摊子归罗宾了)。但是,如果斯特莱克拒绝回电话,从别的什么人那里听到订婚的消息,怎么办?罗宾不知道斯特莱克和他的前任(女友?未婚妻?妻子?)有没有共同的朋友。如果她跟马修分手了,如果马修跟别的女人订了婚(光这么想想,她的心就抽痛起来),那她最好的朋友和家人们都能察觉到,并一窝蜂地涌来告诉她。她觉得她应该会希望这事能尽可能私密一点,最好有谁能低调地事先知会她一声。 大约一个小时后,她听见斯特莱克上楼的声音。显然,他在跟什么人打电话,而且心情还挺好。罗宾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就跟马上要参加考试一样。他推开玻璃门走进来时,她发现他已经挂断电话,正低声哼着说唱音乐。她觉得更难受了。 “去他妈的药物治疗,去他妈的约哈里,”斯特莱克抱着装电风扇的盒子,哼哼道,“下午好啊!” “下午好!” “我们该用用这个了。这地方可真闷。” “嗯,那太好了。” “刚才在店里听见迪比·马克的歌了。”斯特莱克把风扇放在角落里,脱着外套,跟她说,“‘什么什么费拉里,去他妈的药物治疗,去他妈的约哈里。’这约哈里是谁啊?肯定是哪个跟他有仇的说唱歌手,你觉得呢?” “不,”罗宾说,真希望他别这么高兴,“这是个心理学术语。约哈里之窗。讲的就是我们有多了解自己,以及别人有多了解我们。” 斯特莱克挂外套的手顿时僵住,转头盯着她说: “你不是从《热力》杂志上看来的吧?” “不是。我大学学的是心理学。我辍学了。” 她隐约觉得在告诉他这个坏消息之前,先分享一点自己的失败经历或许能显得公平一些。 “你辍学了?”他似乎非常感兴趣,“真巧,我也是!可是,为什么是‘去他妈的约哈里’呢?” “迪比·马克在狱中曾接受过治疗。所以他来了兴致,读了不少心理学方面的东西。这是我从报纸上看来的。” “你简直是个百事通啊!” 她心头又是一紧。 “你不在时,来了个电话,是夏洛特·坎贝尔打来的。” 他猛地抬起头,眉头紧蹙。 “她让我带个消息给你,说——”罗宾飞快地瞥了斯特莱克的耳朵一眼,“她跟杰戈·罗斯订婚了。” 罗宾童年最早、最清晰的记忆之一,就是家中那条狗死的那天。那时候她还太小,听不懂爸爸的话。因此,她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布鲁诺——她大哥最爱的拉布拉多犬长久不在家的事实。父母的悲伤让她困惑,于是她问斯蒂芬该怎么办。接着,她小小的生命中第一次体味到了惊惶失措。因为她看见哥哥那张欢乐的小脸霎时血色尽失。他颤抖着嘴唇,痛苦地放声大叫。她“哇”地一声哭了,不是为布鲁诺,而是为哥哥那极度的悲伤。 斯特莱克没有立刻回应。过了一会儿,他才艰难地开口:“好的,谢谢。” 他走进里间办公室,关上门。 罗宾坐回桌子后面,觉得自己就像个刽子手。她静不下心来做任何事。她想去敲门,端杯茶给他,可接着又改变主意。整整五分钟,她都在坐立不安地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不时瞥向那扇关着的门。终于,门开了。她猛地狂敲键盘,装出一副很忙的样子。 “罗宾,我出去一下。”他说。 “好的。” “如果我五点还没回来,你就锁门下班吧。” “嗯,没问题。” “明天见。” 他拿下外套,一副非出去不可的样子。但他骗不了她。 正在施工的道路就像遭到感染的身体,每天都会出现新的伤口。那些临时通道让行人得到了保护,可以穿越这些备受摧残之地。斯特莱克对周遭的一切都浑然不觉,只是机械地踏过颤抖的木板,朝他的庇护所——托特纳姆走去。 和“军械库啤酒花园”一样,这里也只有一位酒客——一个坐在门边的老头。斯特莱克买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在墙边一张低矮的红皮凳上坐下来,几乎就在那幅天真烂漫的《扔玫瑰花蕾的维多利亚少女》下方。 杰戈·罗斯。她肯定在他们还没分手时就跟他勾搭上了。夏洛特蛊惑男人的本事再强,手段再惊人,也不可能在短短三周内和一个男人破镜重圆并订婚。她肯定一边对斯特莱克爱意绵绵,一边跟罗斯暗度陈仓。 这么看来,他们分手前一个月的那次突发事件就很意味深长了。她甚至拒绝解释,还说时间不对。接着就是突如其来的分手。 杰戈·罗斯已经结过一次婚了,还有孩子。夏洛特从小道消息听说他酗酒,还跟斯特莱克一起大笑,说幸好多年前踹了这家伙。她还表达了对他老婆的深切同情。 斯特莱克买了第二品脱,接着是第三品脱。他想,干脆喝死算了。此刻怒火就像电流一般在他体内乱窜,他真恨不得立刻去找她。他想放声大吼,甚至还想直接冲过去,打碎杰戈·罗斯的下巴。 他没在“军械库啤酒花园”吃过东西,又很久没一口气喝过这么多酒了。整整一个小时,他都在一杯接一杯地猛灌,不醉不休。 那个苍白苗条的身影刚刚出现在他桌前时,他口齿不清地说她走错桌子,找错人了。 “不,我没找错人。”罗宾坚定地说,“我就是也想喝一杯,可以吗?” 她任由他醉眼蒙眬地盯着自己放在凳子上的棕色手提包。真眼熟!嗯,有点磨损,但感觉很舒服!通常,她都把它挂在办公室挂衣服的那个钉子上。他友好地冲包一笑,朝它举起了杯。 吧台那头,年轻腼腆的酒保对罗宾说: “我觉得他不能再喝了。” “这可不是我的错。”她回嘴道。 她到处找斯特莱克。先去离办公室最近的“勇敢狐狸”酒吧,接着又先后去了莫莉·莫格斯酒吧、“调味生活”酒吧和剑桥酒吧。托特纳姆是她打算尝试的最后一个酒吧。 “什么事?”她坐下来后,斯特莱克问。 “没什么事。”罗宾啜着她那半品脱酒,说道,“我就是想确定一下你没事。” “嗯,我没事。”斯特莱克说。接着他又尽力清楚地说:“我很好。” “那就好。” “我未婚妻又……又订婚了。我在庆祝呢!”说着,他摇摇晃晃地举起第十一品脱酒。“但愿她永远都别离开他。永远——”他说,声音又大又清晰,“都别……离开……高贵的杰戈·罗斯!别离开那个混蛋!” 最后几个字他简直是吼出来的。此时,酒吧里的人已经比斯特莱克刚来那会儿多了些。大部分人似乎都听见了他的声音,甚至在他大吼之前便纷纷谨慎地瞅向这边。他说话的分贝、低垂的眼睑和一脸好斗的表情,都令众人退避三舍。上厕所的人都绕过他的桌子,多走了几乎三倍的路。 “我们出去走走,好吗?”罗宾提议,“去买点东西吃,怎么样?” “你知道吗?”他边说边往前倾,手肘差点把酒撞翻,“罗宾,你知道吗?” “知道什么?”她连忙扶稳他的啤酒,问道。她突然间非常想笑。周围很多酒客都在盯着他们。 “你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姑娘。”斯特莱克说,“你真的非常、非常好。我注意到了。”他十分认真地点着头,“嗯,我注意到了。” “谢谢。”她极力压制住大笑的冲动,微笑着说。 他往后一靠,闭上眼睛,说:“对不起,我醉了。” “没关系。” “最近这段时间,要少干点儿这种事。” “嗯。” “还没吃东西。” “那我们出去找点东西吃吧,怎么样?” “嗯,可以。”他仍旧没睁开眼睛,“她跟我说,她怀孕了。” “哦。”罗宾沮丧地说。 “嗯,跟我说了。然后,她说一切都过去了。肯定不是我的。时间不对。” 罗宾没搭话。她希望他不记得曾跟她说过这些话。他睁开眼睛。 “她甩了他,跟我在一起。现在,她甩了他……哦,不,她甩了我,跟他在一起……” “我很抱歉。” “……甩了我,跟他在一起。不用抱歉。你是个好人。” 他从兜里掏出烟,抽出一根,塞进嘴里。 “这里不能抽烟。”她温柔地提醒他。那个似乎一直都在等机会的酒保立刻一脸紧张地冲过来。 “要抽烟的话,请出去。”他大声对斯特莱克说。 斯特莱克斜睨他一眼,蒙眬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诧异。 “没关系,”罗宾拿起手提包,对酒保说,“走吧,科莫兰。” 他摇摇晃晃地从逼仄的桌后站起来,怒瞪着酒保,吓得他往后一退。不过罗宾一点也不奇怪,斯特莱克那副丑陋的怪样子是挺吓人的。 “有什么——”斯特莱克对他说,“好吼的!没必要吼,你他妈也太不懂礼貌了!” “好了,科莫兰,我们走。”罗宾往后一退,好让他出来。 “等一下,罗宾。”斯特莱克边说边举起一只大手,“等一下。” “哦,天哪!”罗宾轻呼一声。 “你打过拳击吗?”他问一脸惊恐的酒保。 “科莫兰,走啦!” “在军队的时候,我是个拳击手。” 酒吧那头,某人兴口开河道:“我还打过比赛呢。” “走啦,科莫兰。”罗宾说着就去拽他的胳膊。让她吃惊也倍感欣慰的是,他居然乖乖地跟着自己走了。这让她想起在舅舅的农场里她把那匹大马牵出去的情景。 到了屋外,斯特莱克呼吸着新鲜空气,靠在托特纳姆酒吧的一扇窗下,徒劳地点着烟。最后,罗宾不得不帮他把烟点着。 “你需要吃点东西。”她对闭着眼抽烟的他说。他微斜着身子。她真担心他会摔倒,“醒醒!” “我不想醒。”斯特莱克嘟囔道。他身形不稳地避过几级台阶,勉强没摔下去。 “走吧。”她说。街上有很多大坑,上面铺着木桥。她领着他穿过那些木桥。此时机器已不再轰鸣,修路工人下班了。 “罗宾,我曾经是个拳击手,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她说。 她本来想带他回办公室,在那儿给他弄点吃的。但走到丹麦街街头时,他却在一家烤肉店门前停住。她还没来得及阻止,斯特莱克便踉踉跄跄地进了门。于是,他们坐在那张靠门的桌旁,吃烤肉串。他吃着肉串,继续跟她讲在军队里的拳击生涯,还时不时称赞一句她真是个好人。她一个劲儿地劝他小声点。此时,酒精正在全面发挥作用,食物对他起不到什么效果。他上厕所花了很长时间,害得她担心这人是不是晕倒在里面了。 她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十点零七分了,于是打了个电话给马修,说自己在办公室有点急事要处理。听起来马修似乎很不高兴。 斯特莱克踉跄着回到街上,出门时还一头撞在门框上。然后,他紧紧地靠着窗户,试图再点燃一根烟。 “罗宾,”终于,他放弃了,低头盯着她,说,“罗宾,你知道什么是Kairos时(他打了个嗝)……时刻么?” “Kairos时刻?”她念了一遍,怀着一线希望——但愿别跟性有关,也别是什么她听了就忘不掉的东西。要知道此刻那个烤肉店老板正在他们身后,傻笑着偷听呢。“我不知道。我们可以回办公室了么?”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他盯着她,问道。 “不知道。” “这是希腊语。”他对她说,“Kairos,Kairos时刻,意思就是,”他居然从浆糊般的脑中,挖出了几个异常清晰的词,“就是最辉煌的时刻、特殊的时刻、最重要的时刻!” 噢,拜托!罗宾心想,千万别说我们俩之间有这玩意儿! “罗宾,你知道我们的——我和夏洛特的……是什么时候吗?”他眼神迷离地盯着前方,手里仍拿着那根未点燃的烟,“我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有一天她毫无征兆地走进病房——那时候,我已经两年没见过她了。我看见她走进来,每个人都看见她走进来。嗯,她走进来。然后,二话不说,”他停下来,深吸一口气,又打了个嗝,“二话不说,她就吻我!两年了!然后,我们和好了。那一刻,鸦雀无声。真他妈美!那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那一刻,真他妈是——真他妈是我这辈子最棒的一刻。嗯,或许是的。不好意思,罗宾,”他补充道,“不好意思我说了‘他妈的’,不好意思。” 罗宾觉得又好笑,又想哭。不过,她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如此悲伤。 “要我帮你点儿吗?” “你真是个大好人,罗宾。你知道吗?” 快要拐进丹麦街时,他突然停住,大声跟罗宾说夏洛特根本不爱杰戈·罗斯。这就是场游戏,她一手策划的一场游戏,为的是狠狠伤害他——斯特莱特。说这些话时,他整个人仍旧摇晃得跟大风中的树一样。 走到大楼黑漆漆的大门前时,他又停住,抬起双臂,不让她跟他上楼。 “你该回家了,罗宾。” “先送你上楼吧。” “不用,不用,我现在好得很。呃……想吐。我断了条腿。哦,对了。那个……”斯特莱克说,“那个老掉牙的烂笑话,你没听过吧?听过么?现在差不多已经知道了吧?我跟你说过么?”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没关系,罗宾。好啦,你可以走啦。我有点不舒服。” “你确定?” “真不好意思,我一直在说‘他妈的’。你是个好人,罗宾。嗯。拜拜。” 走到查令十字街上了,她还在回头看他。他正摇摇晃晃、极端笨拙地走向丹麦巷。毫无疑问,在踉踉跄跄地走向行军床和水壶之前,他肯定要先在昏暗的巷子里吐上一通。 六 很难说清,他到底是什么时候从迷糊中完全清醒过来的。起初,他还面朝下躺在一片金属瓦砾碎片中,耳边惊叫声不断。在一片血污中,他什么也说不出来。接着,他发现自己浑身是汗,趴在行军床上,口干舌燥,头痛欲裂。即便闭着眼,他也能感觉到窗外灌进来的阳光:红彤彤的。活泼细密的阳光下,眼部毛细血管就像一张黑网,缓慢地舒展开来。 他一件衣服也没脱,义肢也没卸下来。他躺在睡袋上的样子,仿佛是摔倒了在上面。令人伤心的回忆就像猛扎着太阳穴的碎玻璃:跟酒保再讨一品脱;罗宾在桌子对面朝他微笑。他真的在那种状态下,还进烤肉店吃了东西?他记得自己死命地想拉开拉链撒尿,却怎么也拽不出卡在拉链里的衬衣。他把手伸到下面,欣慰地发现拉链还是好好的。不过,如此微小的动作都让他忍不住呻吟,更让他想吐。 斯特莱克就像肩上扛着易碎品,正小心平衡着身体的人,慢慢坐直身子。他扫了一眼阳光明媚的屋子,不仅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连今天是哪一天也糊里糊涂的。 通往办公室外间的门关着。外面什么声音也没有。也许,他的临时雇员贴心地回避了吧。接着他看见地上有个长方形的东西,白白的,就在门边。想来应该是从门缝塞进来的。斯特莱克小心翼翼地跪下,伸手把它拿了过来。很快他便看见了一张罗宾留下的字条。 亲爱的科莫兰(他想,以后都不会再有“斯特莱克”先生了吧): 我看见你在文件最上面列的调查清单。查查阿杰曼和康乃馨酒店,我应该没什么问题。我手机开着,如果想让我回来,给我打电话。 我在你门外设了个闹钟,调的时间是两点。所以,你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五点去阿灵顿一号,跟西娅拉·波特和布莱妮·雷德福见面。 外间桌上有水、扑热息痛和阿司匹林。 罗宾 他拿着便条,静静地在行军床上坐了五分钟,心里想着自己该去哪儿吐,但身体还在享受着洒在背上的阳光。 四片扑热息痛和一瓶阿司匹林——差不多了,一定会吐的。十五分钟后,他冲进肮脏的厕所,吐了个天翻地覆、臭气熏天。他由衷地庆幸罗宾不在。回到办公室外间,他又喝了两瓶水,并关掉闹钟——那玩意儿老是让他的脑袋突突直跳。仔细考虑一番后,他选了套干净衣服,带上沐浴露、体香剂、刮胡刀、剃须膏,从旅行包里掏出毛巾,从地上的一个纸箱底部翻出一条游泳裤,又从另一个纸箱里取出一对灰色的金属拐杖,便挎起运动包,另一只手拿起拐杖,一瘸一拐地走下金属楼梯。 去马利特街的路上,他买了个家庭装的牛奶巧克力。斯特莱克在军队医疗团认识的伯尼·科尔曼曾跟他解释过,宿醉的大部分症状都是脱水和低血糖导致的。而这些症状又必然会延迟呕吐时间。斯特莱克胳膊下夹着拐杖,大口嚼着巧克力。每走一步,他的脑袋都疼得厉害,就跟刚被车轮碾过似的。 然而,幸灾乐祸的醉酒女神仍旧不打算放过他。他庆幸能暂时逃离现实与其他人类,顺着楼梯,朝下面伦敦大学联合会的游泳池走去。他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照例没惹来任何人盘问,包括更衣室里的另外一个人。那人看见斯特莱克取下义肢,虽然好奇得要命,还是礼貌地移开目光。他把义肢和昨天的衣服一起塞进衣帽柜。因为这些柜子都太相似,所以斯特莱克没锁门,便腆着啤酒肚,拄着拐杖,朝淋浴室走去。 往身上打肥皂的时候,他发现巧克力和扑热息痛已经缓解了恶心和疼痛的感觉。此刻,他生平第一次走向那个大游泳池。里面只有两个学生。他们都戴着护目镜,心无旁骛地在快泳道游得正欢。斯特莱克走到另一边,小心地将拐杖放在台阶上,慢慢滑入慢泳道。 他的健康状况还从未像现在这么糟糕。尽管动作笨拙,身体也无法平衡,但他仍旧坚持游向泳池的另一头。凉爽干净的池水抚慰了他的身心。最后,他气喘吁吁地游完一个单程,靠在池边休息。他一边伸展开粗壮的胳膊,跟轻柔的水波共同分担身体的重量,一边抬头凝视着高高的白色天花板。 对面年轻的运动健将们激起的小小波浪,轻挠着他的胸膛。剧烈的头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仍有些头晕目眩,氯水的刺鼻味道也让他想起了医院,但他已经不想吐了。就像揭开结痂伤口上的绷带一般,斯特莱克脑中浮现出他宁愿醉死也不愿想起的人。 杰戈·罗斯。他在各个方面都是斯特莱克的反面:他英俊得犹如雅利安王子,拥有一个信托基金,还未出生便已在家族和这个世界占据了一席之地。十二代的贵族血脉让这个男人信心十足。他辞掉一份极有潜力的工作,染上酗酒的毛病。此外,养尊处优也让他脾气暴躁。 夏洛特和罗斯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在那个世界里,他们上的都是贵族济济的公学。数代通婚和多年积累的校友关系,让那个世界里的人对彼此的家族都不陌生。池水拍打着斯特莱克毛茸茸的胸膛,恍惚中,就像望远镜拿反了方向一样,他似乎看见自己、夏洛特和罗斯都出现在远处。于是,他们的故事渐渐清晰了起来:夏洛特整日焦躁不安,一心渴求强烈的情感。而毁灭,便是这种情感最常见的表现方式。她十八岁便俘获了杰戈·罗斯。在她父母看来,罗斯简直就是绝佳的战利品。也许一切都来得太容易,或太顺理成章,所以她甩了他,转而投入斯特莱克的怀抱。后者即便才华横溢,对夏洛特的家庭来说仍是个极其讨厌的人,一个籍籍无名的杂种。这些年来,这个渴望激情的女人留给斯特莱克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分手。终于,最后一次离开让她大获全胜——她就像画了个完满的圆圈,再次回到起点。 斯特莱克任由疼痛不已的身体漂浮在水面上。那两个你追我赶的学生仍在快泳道奋力地劈波斩浪。 斯特莱克了解夏洛特。她在等着自己去救她。这是最后一场测试,也是最残酷的一场测试。 他没再游到另一头去,而是像在医院接受物理治疗时那样,用胳膊攀着泳池长长的边缘,在水中一步一步地跳到池边。 第二次澡比第一次洗得舒服。他先调高水温,水烫得几乎达到他能承受的极限。然后他舒舒服服地抹了一身肥皂。接着才调低水温,冲干净全身。 他重新安上义肢,腰里揣着条毛巾,在水池边刮了胡子,然后,异常细心地穿好衣服。他从未穿过这套昂贵的西装和衬衫。这是夏洛特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送给未婚夫的合身行头。他还记得,夏洛特盯着穿衣镜里那个衣着考究、无比陌生的自己时,脸上灿烂的笑容。从那以后,这套西装和衬衫便躺在他们的手提箱里。因为去年十一月后,他和夏洛特便没再一起出去过。他的生日成了两人最后的快乐时光。之后不久,他们的关系便再次急转直下,旧日的怨愤、曾经的僵持,似乎又有了抬头之势。然而和好之后,他们都发誓一定要避免再次发生那样的情形。 他差点烧了这套西装。出于某种挑衅心理,最后还是穿上了它。他决定忽视这身衣服背后的意义,就将它们当作衣服。精良的裁剪把他显得瘦了一些、也精神了一些。他敞着白衬衣的领口。 在军队时,斯特莱克以极其惊人的速度再度酗酒成功,并因此名声大噪。小镜子里那个盯着他的男人面色苍白,还顶着一对黑眼圈。然而,笔挺的意大利西装让他显得比这几周的任何时候都要精神。淤青的眼圈终于消散,那些抓痕也愈合了。 他谨慎地吃了点东西,喝了很多水。然后,在餐馆上了趟厕所,又吞了几片止痛药。五点他准时到达阿灵顿一号。 他敲第二下门时,一个架了副黑框眼镜、留着灰色波波头的女人怒气冲冲地打开门。她犹豫着把他放进来。这是一个石头地面的门厅,连着带锻铁栏杆的大楼梯。女人飞快地穿过走廊,大声喊道:“居伊!有个叫斯特莱克的找你!” 走廊两侧都有房间。左边站了一小群人。他们似乎都是一身黑衣,正盯着斯特莱克看不见的一处明亮之地。那里透出的光线照亮他们全神贯注的脸。 索梅大步穿过这扇门,跨入门厅。他也戴着眼镜,显得成熟了一些。他下身是一条松松垮垮、有很多条口子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T恤。T恤上有只流血的眼睛。仔细看便会发现,那些血原来是红色的小亮片。 “你得等会儿了。”他随口说道,“布莱妮正在忙,西娅拉还要几个小时才有空。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在那儿等。”他指了指右手边的那个房间。从这里可以看见门边摆了张放满托盘的桌子。“或者,你也可以像这些没用的东西一样,到处转转。”他突然提高音量,并怒瞪着那群年轻优雅、盯着光源处的男男女女。他们一下子全散开来,毫无异议。其中一些人穿过走廊,进了对面的房间。 “哦,顺便说一句。这套西装好多了。”索梅加了一句,声音带着一丝狡黠。接着他便大摇大摆地回刚才那个房间去了。 斯特莱克跟着这位设计师,走到散开的那群人刚腾出的地方。这间几乎空空如也的屋子很长,但其华丽的檐口、苍白的墙壁和没有窗帘的窗户,却营造出一种极度悲伤之感。房间那头,布景旁又有一群人,包括一个俯身看镜头的长发男摄影师。一排弧光灯和遮光板把他们照得闪闪发亮。几张破旧的椅子被巧妙地立起来,每张都只有一条腿着地。旁边是三位与众不同的模特——不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显得既奇怪又动人。她们骨架纤细,非常苗条。斯特莱克想,如此鲜明的肤色对比,如此不同的面庞,应该就是她们被选中的原因吧。那个跟索梅一样黑、顶着爆炸头、眼神魅惑的姑娘模仿克里斯蒂娜·基勒的姿势,坐在一张翻转过来的椅子上,穿着紧身裤的长腿张得很开,而腰部以上则赤裸裸的。站在她身前的是个漂亮的欧洲姑娘。她穿一件挂满链子、刚刚遮住耻骨的白背心,一头黑发柔顺光滑,额前的刘海参差不齐。旁边,侧着身子、独自倾向另一张椅背的,是西娅拉·波特。她肌肤胜雪,一头长长的金发,颜色就跟孩子的发色一样。她穿一件白色的半透明连身装,依稀可见苍白的乳尖。 化妆师几乎跟模特一样又高又瘦。她正俯身倾向那个黑人姑娘,拿着粉扑拍打她的鼻子两侧。旁边还有三位模特,就像三张依次排列的画,表情呆滞,一动不动,安静地等待召唤。屋里的其他人(摄像师似乎有两个助手。此刻,索梅正站在一旁咬指甲,身边是那位戴着眼镜、仍旧一脸怒气的姑娘)说话声音都很小,仿佛生怕打破某种微妙的平衡。 终于,那位化妆师走到索梅面前。索梅飞快地冲她说了几句,声音几不可闻。 接着他做个手势,化妆师便又回到明亮的灯光下,一言不发地弄乱西娅拉·波特那头长发,开始重新造型。西娅拉一动不动,耐心地等待着,仿佛浑然不觉自己正被别人摆弄。布莱妮再次退到暗处,又问了索梅一些事。他耸耸肩,没有搭腔,只是做了几个手势。然后,布莱妮便开始四下张望,最终眼神落在斯特莱克身上。 他们在那架大楼梯下碰了头。 “你好。”她小声说,“我们到那边去吧。” 她领着他穿过走廊,进了对面那个房间。这里比之前那个房间稍微小一些。一张摆满自助餐的大桌子占了大半空间。大理石壁炉前,摆着一些带轮子的长衣架。衣架上按颜色分门别类地挂满各种缀着珠片、带褶边和羽饰的服装。那些二十几岁,无处可去的观众都挤在这里。他们要么一边低声交谈,一边漫不经心地挑着那些大浅盘里的意大利干酪和帕尔玛火腿,要么就是在玩手机。斯特莱克跟着布莱妮走向后面那个充作临时化妆间的小屋时,一些人还向他投来研判的目光。 那扇唯一的大窗户前有两张放着大美妆镜的桌子。外面是个整洁的花园。周围黑色的塑料箱让斯特莱克想起特德舅舅用来装假蝇钓鱼器具的那些箱子。不过,布莱妮的抽屉里满是各色粉饼和口红。桌面 展开的毛巾上,整整齐齐地码着软管和刷子。 “你好,”她说,声音听起来并没什么异常,“天哪。真紧张啊,是吧?居伊一直都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是卢拉死后,他进行的首场正式拍摄。所以,他真的很紧张。” 她一头深色大波浪,肤色发黄。脸虽然有些大,但还是挺迷人的。她穿着黑背心和紧身牛仔裤,长腿微微有些外弯。脖子上挂着几串金项链,手指上也戴了些戒指,脚上是一双好似芭蕾舞鞋的黑皮鞋。对斯特莱克而言,这种鞋总能产生点儿禁欲的效果。因为这让他想起琼舅妈过去因为鸡眼和拇囊炎,常把折叠拖鞋装在手提包里。 斯特莱克开始解释他想让她干什么,却被她打断了: “居伊什么都告诉我了。想来根烟么?如果你打开这个,我们就能在这儿抽。” 说着,她拧开直通花园的那扇门。 桌上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各种化妆品。她清理出一小块地方,坐上去。斯特莱克则拉过一张空椅子坐下,然后掏出笔记本。 “好了,开始吧。”她说。但没等他开口,她又接着说:“事实上,事情发生后,我一直都在不停地回想那个下午。真是太悲伤了。” “你跟卢拉熟吗?”斯特莱克问。 “嗯,很熟。她的好几次拍摄都是我给她化妆。‘雨林效益’展那次也是我。当我告诉她我会用线修眉时……” “你干什么?” “用线修眉。就是把眉毛拔了,不过是用线拔,懂了么?” 斯特莱克完全想象不出是怎么拔的。 “好吧……” “……她让我去她家弄。狗仔队随时随地都跟着她,连她上美容院都不放过。真是疯了。所以,我决定帮帮她。” 她老是习惯性地甩头发,因为刘海太长,总是遮住眼睛。她说起话来会带上点儿呼吸的声音。此刻,她又甩了一下头发,并伸手捋了捋,透过刘海盯着他看。 “我大概三点钟到的。知道迪比·马克要来了,她和西娅拉都很兴奋。女生之间的八卦,你知道的。我就从来不去猜会发生什么事,从来都不。” “卢拉很兴奋,是吗?” “哦,天哪。嗯,如果某人写的歌是关于……”她轻笑着说,“也许,这是女生之间的事。不过,迪比真是太有魅力了。我为卢拉修眉时,西娅拉和我开怀大笑了一场。然后,西娅拉让我帮她做指甲。结果,我给她们俩都做了。所以,我在那儿待了……应该有三个小时。嗯,没错,我六点钟走的。” “所以,你会说,卢拉很激动,对吗?” “嗯,她还有点儿心不在焉,一直不停地看手机。我给她修眉时,她就把手机就放在腿上。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埃文又在外面乱搞了。” “她说的?” “没有,但我知道,她一定很生埃文的气。你觉得她为什么跟西娅拉说了那话?说她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兄弟?” 这话似乎让斯特莱克看到了希望。 “你也听她说过这话?” “什么?哦,不。我是在她死后听别人说的。西娅拉跟我们都说了。我好像是在厕所里听见她这么说的。我反正全信了,毫不怀疑。” “为什么?” 她看来有些困惑。 “这个嘛……她很爱她哥哥啊,不是吗?天哪,这太明显了。她真正可以依靠的应该就只有他了吧。几个月前,也就是她第一次跟埃文分手那会儿。在斯特拉的时装秀上,我为她化妆时,她对每个人说,她哥哥真的很生她的气,还不停地说埃文是个吃白食的家伙。你知道的,最后那天下午,埃文又在利用她。所以她觉得詹姆斯——是叫詹姆斯吗——形容他的那些话真是没说错。虽然有时候他有点专横,但她一直都知道他真的把她的利益放在心上。你知道吗,这真是个互相利用的行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你觉得哪些人会约卢拉?” “哦,天哪,每个人都会啊。”布莱妮说道,举起拿烟的那只手一扫,把外面所有的房间都包括了。“她是这儿最红的模特,每个人都想跟她打交道。我的意思是说,居伊——”但布莱妮突然顿住,“好吧,居伊是个商人,但他真的喜欢卢拉。跟踪那件事之后,他就想让卢拉搬去他那儿住。他仍然没有完全恢复过来。我听马戈·莱特说,他还找了个通灵师,想再联系上卢拉。他还是不知所措,一听到卢拉的名字,就忍不住要哭。不过,”布莱妮说,“那天下午我还见到卢拉了,天哪,真没想到,竟是最后一面。” “你在——呃——在用线给她修眉时,她谈到过达菲尔德吗?” “没有。”布莱妮说,“如果达菲尔德真的把她惹毛了,她不会谈起他的。” “所以,你只记得,她谈的大多都是迪比·马克?” “呃……其实,主要是我和西娅拉在谈他。” “但你觉得,即将见到迪比让她很兴奋?” “天哪,没错。当然很兴奋。” “你在公寓里时,见到过一张有卢拉笔迹的蓝色纸吗?” 布莱妮又甩了甩脸上的头发,伸手捋了一下。 “什么?不,没有。我没见过那种东西。怎么了,那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斯特莱克说,“这就是我很想搞清楚的。” “不,我没看见,蓝色的,是吧?没看见。” “你看见过任何有她笔迹的纸吗?” “不,我不记得有什么纸。没有。” 她甩开脸上的头发,“我是说,周围或许有些纸吧,但我怎么会去注意那玩意儿。” 屋里很昏暗。或许她变了脸色吧,但她把右脚拉到膝上,仔细查看那只芭蕾皮鞋的鞋底,却被斯特莱克真真切切看在眼里。其实,鞋底上根本没什么东西。 “卢拉的司机——基兰·科洛瓦斯·琼斯……” “噢,那个非常、非常可爱的小伙子么?”布莱妮说,“过去,我们经常拿基兰取笑卢拉。那家伙迷死她了。我想,现在西娅拉有时候还会用他。”布莱妮意味深长地轻笑了几声,“西娅拉向来爱玩。你就是忍不住要喜欢她,但是……” “基兰·琼斯说,那天卢拉坐他的车从她妈妈那儿离开时,在后座上用一张蓝色的纸写了些东西……” “你跟卢拉妈妈聊过了吗?她有点儿奇怪。” “……好吧,我会努力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莱妮轻轻一弹,把烟头抛到屋外。然后不安地在桌子上换了个姿势。 “可能是任何东西。”他等着她给出建议,果然,他没有失望——“是购物清单之类的东西么?” “嗯,有可能。不过我们还是先认同另外一个假设,它是一封遗书……” “不可能——我的意思是说,这也太傻了。怎么可能?谁会提前那么久写遗书,然后还马上化好妆出去跳舞?太荒谬了!” “看起来是不太可能,我同意,但要是能找到它就好了。” “也许那东西跟她的死没关系。有可能是给埃文的一封信,告诉埃文她有多生气,对吧?” “她好像那天晚些时候才开始生他的气。总之,她有埃文的电话,那天晚上还会去见他,那干吗还要写信呢?” “我不知道。”布莱妮不安地说,“我不过是随口说说,它也可能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东西,不会带来任何改变。” “你确定真的没见到它么?” “嗯,非常确定。”她说,脸色更难看了,“我去那儿是工作的,不会到处窥探她的东西。好了,你问完了么?” “嗯,今天下午差不多了,”斯特莱克说,“不过,你或许能帮我点别的忙。你认识唐姿·贝斯蒂吉么?” “不认识,”布莱妮说,“我只认识她妹妹厄休拉。她在几次大派对上雇过我。那人简直糟透了。” “怎么糟透了?” “就是那种被宠坏了的富婆。”布莱妮嘴角一抽,说道,“但是她并没有自己希望的那么有钱。这对奇灵厄姆姐妹专找有钱的老男人,简直就是两发钻到钱眼儿里的导弹。嫁给西普里安·梅的时候,厄休拉还以为中了头彩,但他的钱没多到让她满意的地步。现在她已经快四十岁,不会再有以前那种机会了。我想,这应该就是她没再换人的原因吧。” 接着,明显感觉到必须对自己的口气做些说明,她继续说道: “不好意思,但她曾经骂过我,说我偷听她那些该死的语音留言。”化妆师在胸前交叉起双臂,瞪着斯特莱克,“拜托,是她把手机给我,让我帮她叫出租车的,还他妈一句谢谢都没有。我有阅读障碍,结果按错了键。然后,她就冲着我大喊大叫起来。” “你觉得,她为什么会那么生气?” “因为我听见她本来要嫁却没嫁成的一个男人跟她说,他躺在酒店房间里,幻想为她口交。”布莱妮漠然地说。 “所以,她有可能踹了现在这个,找个更有钱的?”斯特莱克问道。 “哦,那人可没她老公有钱。”布莱妮说。可接着她又匆忙加了句,“那是条很不雅的留言。好了,听着,我得回去了,不然居伊要发飙了。” 他同意了。她走后,他又写了两页笔记。从布莱妮·雷德福的表现来看,这是个极不可靠的证人——易受暗示,又爱说谎,但她还是在不知不觉间告诉了他很多东西。 七 又过了三小时,整个拍摄活动才结束。斯特莱克在花园里等,抽了些烟,又喝了几瓶水。夜幕渐渐降临。他时不时地走回屋里,查看一眼似乎异常缓慢的拍摄进度。有几次,他瞥见索梅几乎濒临爆发的边缘,冲着摄影师或某个身着黑衣、快速穿梭于那些衣架间的手下大吼大叫地发号施令。设计师那位闷闷不乐的助手已经筋疲力尽,但她还是为斯特莱克定了些披萨。终于,将近九点,斯特莱克已经吃完了几片披萨时,西娅拉·波特走下布景上的楼梯,来到化妆间。布莱妮则在忙着脱衣服。 最后几张照片里,西娅拉换上一条呆板的银色迷你裙。这会儿她身上还是那条裙子。她修长瘦削,皮肤就像牛奶一样白,金发也淡得几乎跟肤色一样,一双淡蓝色的眼睛长得很开。她伸出长腿,厚底鞋上的长银线一直绑到小腿上。她点燃一根淡味万宝路。 “天哪,真不敢相信,你居然是乔尼的儿子!”她小心翼翼地说,金绿玉般的眼睛和厚厚的嘴唇都张得大大的,“感觉真是太怪异了!我认识乔尼。去年,他请卢拉和我去参加过那场有史以来最盛大的唱片庆功会!我还认识你那两个弟弟,阿尔和埃迪!他们跟我说,他们有个大哥在军队里!天啊,疯了。布莱妮,你弄完了吗?”西娅尖刻地加一句。 布莱妮收拾工具似乎非常辛苦。这会儿,她的动作明显加快了。因为西娅拉抽着烟,一言不发地盯着她。 “啊哈。”终于,布莱妮扛起一个很重的盒子,两手又各拿了一些东西,欢快地说,“再见,西娅拉。”接着又冲斯特莱克说句“再见”,便出门走了。 “她太爱管闲事了,超级八婆。”西娅拉对斯特莱克说。她一甩头发,长腿换了个姿势,问道: “你经常见阿尔和埃迪吗?” “不。”斯特莱克说。 “还有你妈妈,”她嘴角喷出一口烟,平静地说,“我的意思是说,她,她简直是个传奇。你知道两季前巴兹·卡迈克尔做了一个名叫‘迷恋超模’的系列吗,好像那个系列的所有灵感就来自比比·比尔和你妈妈。长裙、无扣衬衫和长靴,对吧?” “我不知道。”斯特莱克说。 “噢,就好像——你知道奥希·克拉克裙么?它们好像备受男士青睐。要是想干哪个姑娘,这种裙子脱起来非常容易。噢,那简直就是你妈的时代!” 她又甩了甩头,甩开遮住眼睛的头发,深深地凝视着他。她的眼神坦率而好奇,不像唐姿·贝斯蒂吉那般冰冷挑衅、充满研判意味。他看不出她是真诚,还是虚伪的假装。她的美貌就像一张厚厚的蛛网,让人很难看透她。 “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你点跟卢拉有关的事。” “天啊。嗯,嗯,不介意。我真的希望能帮上忙。当我听说有人在调查这事时,我简直……反正,我觉得,这简直太好了!” “真的吗?” “天哪,当然了。这事简直太他妈让我震惊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她的电话号码还在我手机里呢,你瞧。” 她在那个巨大的手提包里东翻西找,最后摸出一个白色苹果手机。她翻了会儿通讯录,倾身凑向他,给他看“卢拉”这个名字。她用的香水香甜而浓烈。 “我还在希望能接到她的电话。”西娅拉说,声音瞬间低下去。她把手机塞回包里,“我没法删掉她。我经常想删,但每次都下不去手,你懂吗?” 她不安地直起身子,蜷起一条腿,然后又坐下去,静静地抽了好一会儿烟。 “最后一天,你基本上都跟她在一起,对吗?”斯特莱克问。 “别他妈提醒我这件事。”西娅拉痛苦地闭上眼睛,“我刚刚才克服这件事,我都努力无数次了。我努力让自己接受这种事——短短几个小时,一开始非常开心,然后死掉了。” “她当时非常高兴?” “天哪,我认识她这么久,她最高兴的时候就是最后那周。我们为《时尚》拍完片,刚从安提瓜岛回来。她一回来就跟埃文复合了。他俩举行了一场承诺仪式。对她来说,那简直太棒了,她高兴得都快飞上天了。” “这场承诺仪式,你也参加了?” “嗯。”西娅说道,把烟头塞进一个可口可乐罐里。可乐罐“滋”地冒出一小缕白烟,烟灭了。“天哪,那天简直太浪漫了。埃文为了她,把整个迪基·卡伯里饭店都包了下来。你知道迪基·卡伯里饭店的,对吗?就在科茨沃尔德。他定下那个超赞的地方,于是,我们都去那里过周末。埃文从弗格斯·基恩那儿为他自己和卢拉买了一套手镯,非常漂亮的手镯,外面还裹着一层薄薄的氧化银。晚饭后,他非让我们所有的人都到湖边去。当时冷得要死,还下着雪。他在那儿为卢拉念了首诗,是他自己写的。然后,他为她戴上手镯。卢拉乐得哈哈大笑,但接着也给他念了首诗,一首她记得的诗。沃尔特·惠特曼写的。嗯,没错。”西娅拉说。接着,她一下子严肃起来:“说实话,真的很动人,那首诗跟当时的感觉简直太配了。不过,我知道,人们都以为模特是笨蛋。”她又捋了一下头发,递了根烟给斯特莱克,自己也又点燃一根,“这话我都说得不想说了,我在剑桥还有个没念完的英语学位呢。” “真的?”斯特莱克惊异地问。 “嗯。”她优雅地喷了一口烟,“不过,你知道的,模特这工作收入这么高,我决定再干一年。这也是个机会嘛,对吧?” “所以,这场承诺仪式是在——在卢拉死前那周举行的?” “嗯,”西娅拉说,“前一周的周六。” “只是交换诗和手镯吗?没有发誓,没有请司仪?” “没有。又不是正式的,就是个……呃……可爱又温馨的聚会嘛,那一幕多完美啊!不过,弗雷迪·贝斯蒂吉估计不会觉得完美。他好像有点痛苦。但是,至少,”西娅拉狠狠地抽了口烟,“他那个该死的老婆没参加。” “唐姿?” “嗯,唐姿·奇灵厄姆。她就是个婊子。他们正闹离婚呢,哈,意料之中的事! 他们已经……怎么说,嗯……已经完全各过各的了。你永远都别想看到他们同时出现在哪里。 “实话跟你说。虽然弗雷迪早已臭名远扬,我会说,除了有点儿烦人,不停地拍卢拉马屁,他那个周末也没表现得太坏。不过,他这个人嘛,其实也没他们说的那么糟。我听过一件关于他的事,他曾经向某个极端幼稚的姑娘承诺,说会在电影里给她留个小角色……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不是真的。”西娅拉斜睨着烟头,发了会儿呆,“总之,那个姑娘从来没说过。” “你说,弗雷迪有点儿痛苦,怎么个痛苦法?” “噢,天哪。他一直都——都在逼卢拉,不停地跟她说,要是出现在屏幕上,她会如何如何出色。以及她爸爸是个多棒的人。” “亚力克爵士?” “嗯,亚力克爵士。哦,天哪,”西娅拉瞪大眼睛,“要是弗雷迪认识她的生父,卢拉肯定要高兴死!她这辈子最梦寐以求的事就是找到生父!不过,弗雷迪只能说他已经跟亚力克爵士相交多年。他们好像是同乡,都来自伦敦东区的某片警区。所以,他应该算是卢拉的教父。我还以为他是说着玩的,结果不是。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拉她演那部电影。承诺仪式上,他简直就是个混蛋,不停地大叫‘我要放弃新娘。’吃晚饭时,他一直都在灌酒,醉得东倒西歪。最后,迪基不得不出面,阻止他再喝下去。仪式结束后,我们在屋里开香槟庆祝,弗雷迪好像又喝了两瓶。他不停地冲卢拉嚷嚷,说她肯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不过,卢拉根本不在意,理都没理他。她和埃文依偎在沙发上,就像……” 西娅拉还未卸妆的眼睛突然闪起泪光。她伸出白皙漂亮的手,用手掌抹去眼泪。 “……就像在热恋中一样。她好开心,我他妈从来没见过她那么开心。” “卢拉去世前一晚,你又见到弗雷迪·贝斯蒂吉了,对吗?你们俩出去的时候,在门厅碰到了他,对吗?” “嗯。”西娅拉轻拭着眼泪,说,“你怎么知道的?” “保安威尔逊说的。他以为贝斯蒂吉说了什么卢拉不爱听的话。” “嗯,他没说错。我都忘了这事了。弗雷迪说起迪比·马克。说卢拉知道迪比要来非常兴奋。他还说,很希望他们俩能一起出演那部电影。具体内容我记不太清了,但他说得很难听。” “卢拉以前就知道贝斯蒂吉和她养父是朋友吗?” “她跟我说,那事她也是刚知道。在公寓大楼里,她总是躲着弗雷迪。她不喜欢唐姿。” “为什么?” “噢。那些事卢拉统统不喜欢。比如:谁的老公又买了艘很大的游艇啊,之类的。她可比那种人好多了,跟奇灵厄姆姐妹完全不同。” “好吧,”斯特莱克说,“那天下午和晚上你都跟卢拉在一起,对吧?能跟我详细说说期间都发生了什么事吗?” 西娅拉把第二个烟头按进可乐罐,在又一阵细微的“嘶嘶”声中,她又点燃一根烟。 “好,让我想想。那天下午,我到她家去找她。布莱妮过来帮她拔眉毛,最后还给我们俩都做了美甲。我们就像……就像过了一个女生聚会。” “她看起来如何?” “她……”西娅拉犹豫了,“那一周她都不是很高兴。但不是想自杀的那种不高兴,绝对不是。” “她的司机基兰觉得,去切尔西看过她妈妈之后,她似乎就有些奇怪了。” “噢,天啊,没错。但是,为什么呢?她妈妈得了癌症,不是么?” “卢拉见到你后,聊起过她妈妈么?” “没,没怎么聊。我的意思是说,她只是陪她妈妈坐了一会儿。因为做过手术后,她妈妈就有点……有点虚弱。不过,没人认为布里斯托夫人马上就要死了。就是为了治好病才动手术的,不是么?” “那之后,卢拉的情绪就消沉了些,她说过原因吗?” “没说过。”西娅拉慢慢地摇了摇头,淡金色的头发又扫到脸上。她把它拨回去,深深地吸了口烟:“她的确有点低落,有点沮丧,但我觉得那都是因为刚见了她妈妈的缘故。她们之间的关系有些怪。布里斯托夫人的保护欲和控制欲都太强了点儿。卢拉觉得这有点儿……有点儿幽闭恐惧症的感觉。” “她跟你在一起的时候,给什么人打过电话吗?” “没有。”西娅拉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记得她不停地看手机,但却没给谁打电话。如果她真拨了谁的号码,那也没说话。中间,她进出房间好几次。所以,到底打没打,我也不知道。” “布莱妮觉得她好像很兴奋,因为马上就要见到迪比·马克了。” “哦,老天,”西娅拉不耐烦地说,“兴奋的是其他人吧。是居伊、布莱妮,好吧,就连我都有点儿兴奋。”她的坦诚简直太招人爱了。接着,她继续说道:“但卢拉可没那么大惊小怪。她爱的是埃文!布莱妮说的话你可别全信。” “你记不记得卢拉是否带着一张纸?一张蓝色的纸,她还在上面写了字。” “没印象。”西娅拉说,“怎么了?那是什么东西?” “我还不知道。”斯特莱克说。突然,西娅拉一副如遭雷击的样子。 “天哪!你是说,她留了张纸条?噢,天哪,这他妈太疯狂了!但是——噢,不!那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决定接下来要做什么!” “也可能是别的东西。”斯特莱克说,“你在警方的一次问询中说,卢拉曾表示过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兄弟,对吗?” “嗯,没错。”西娅拉认真地连连点头。“没错。是这样的,居伊就从最新系列里挑了些超赞的手提包送给卢拉。虽然我也为那个系列做广告,但我知道,他肯定不会送给我的。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拆了一个白的。那个包叫‘卡希尔’,美呆了!他把包设计成分离式,里面的丝绸衬里可以拆出来。他还为卢拉定制了漂亮的非洲印刷体。于是,我开玩笑地说:‘卢拉,你死了之后,就把这个包留给我吧?’可她却非常认真地说:‘我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兄弟。不过我想你想要什么,他应该都会给你的。’” 她在撒谎吗?她夸大其词了吗?斯特莱克全神贯注地盯着她,想要捕捉到任何蛛丝马迹。然而,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几乎是脱口而出,怎么看都显得极为坦诚。 “这话可真奇怪,不是么?”他问。 “嗯,是啊。”西娅拉说道,再次把落到脸上的头发甩回去,“但卢拉就是那样。有时候她会有些消沉,还会做些引人注目的事。居伊过去就常说:‘噢,冷静点,布谷,冷静点。’总之,”西娅拉叹了口气,“我对那个‘卡希尔’包的暗示她是没领会到。我真的希望她能把它留给我。要知道那种包她可有四个!” “你跟卢拉关系很好么?” “哦,天哪。当然。我们是闺蜜!她什么事都跟我说!” “有些人跟我说,她不会轻易相信人。她害怕自己的秘密被媒体曝光。我听说她曾经测试过一些人,看他们是否值得信赖。” “哦,没错。她亲妈把关于她的事拿出去卖钱后,她就变得有点儿疑神疑鬼了。事实上,她问过我,”西娅拉拿烟的手连摆几下,“有没有把她跟埃文复合的事告诉别人。拜托,这种事怎么可能瞒得住!每个人都在议论那件事。我跟她说:‘卢拉,只有一件事比被别人议论更糟糕,那就是不被别人议论!’这话是奥斯卡·王尔德说的。”她亲切地补充一句,“不过,虽然出名就得面对这种事,但卢拉可不太喜欢。” “居伊·索梅认为,如果他没出国的话,卢拉就不会跟达菲尔德复合。” 西娅拉瞥了门一眼,压低声音。 “居伊肯定会那么说的。他对卢拉有点……有点保护过头了。他真的非常爱她。他认为埃文对卢拉不好,不过说实话,他根本就不了解埃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埃文看起来好像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但其实真的不错。前不久,他才去看望布里斯托夫人。我跟他说:‘埃文,你干吗要去经历那种事啊?’你知道的,卢拉的家人一直都很讨厌他。可你猜他怎么说?‘有人会像我一样在意她的死,我就是想跟这样一个人聊一聊。’你听,多悲伤啊!” 斯特莱克清了清喉咙。 “媒体一点儿都不喜欢埃文。真是太不公平了,他做什么都是错!” “她死的那天晚上,达菲尔德去找你了,对么?” “哦,天哪,又来了!”西娅拉愤怒地说,“他们简直胡编乱造!居然说我们搞到一起了!他没带钱,司机又不见了,他基本上是步行穿过伦敦,到我家过夜的。他睡在沙发上。所以,我们得到消息时,的确是在一起。” 她把烟举到厚厚的嘴唇前,深吸一口,眼睛盯着地面。 “太可怕了。简直难以想象。太可怕了……埃文他……哦,天哪。之后,”她几乎是耳语地说,“他们都说那事是他干的。自从唐姿·贝斯蒂吉说听见一场争吵后,所有的媒体都疯了。真是太糟糕了。” 她拂开脸上的头发,抬头看向斯特莱克。头顶耀眼的灯光照亮她完美的身形。 “你已经见过埃文了,对么?” “还没。” “你想见他么?如果想的话,你可以跟我走。他说他今晚会去乌齐夜总会。” “那太好了!” “法比,等等我!” 门没关,她一下子跳起来,冲着外面喊。 “居伊,亲爱的,今晚我能穿这件衣服么?我能把它穿到乌齐夜总会去么?” 索梅走进这个小房间。他看上去简直筋疲力尽了。 “没问题。保证有人拍到你就行!不过,要是把裙子弄坏了,我可饶不了你这个小坏蛋!” 她把烟塞回她那个巨大的包包。里头似乎还有她的衣服。她挎起包,站起来。她只比这位侦探矮一公分。居伊抬头望向斯特莱克,眯起眼。 “答应我,你一定不会让那个该死的混蛋好过!” “居伊!”西娅拉噘起嘴,“别这么吓人好不好!” “乔尼先生,你可要小心了!”索梅还是那副故意刁难的样子,“西娅拉可不是盏省油的灯,对吧,亲爱的?而且,她跟我一样,都喜欢大家伙哦!” “居伊!”西娅拉佯装惊恐地叫了一声,“走吧,科莫兰!司机在外面等着我呢!” 八 因为事先已经知道,所以斯特莱克见到基兰·科洛瓦斯·琼斯时,一点也不像这位司机见到他那样惊讶。基兰·科洛瓦斯·琼斯拉开左边的后车门,车里的灯光微微照亮了他。不过,看到斯特莱克身旁的西娅拉时,他的表情立刻就变了。 “晚上好。”斯特莱克说,他绕到另一边,打开车门,钻进去,坐在西娅拉旁边。 “基兰,你见过科莫兰的,对吧?”西娅拉说道,系上安全带。她的裙子缩上去了,露出两条长长的腿。斯特莱克都不敢确定她裙子下面还有没有穿什么别的。反正,她那件银色迷你裙下肯定是没戴胸罩的。 “你好,基兰。”斯特莱克说。 司机盯着后视镜,冲斯特莱克点点头,但没说话。他表现出十足的专业素养,斯特莱克怀疑即使没有侦探在,他也养成了这种习惯。 车开了。西娅拉开始在包里翻东西:她掏出一瓶香水,冲着脸和肩膀大喷一通,接着又抹起唇膏。自始至终嘴里都一直讲个不停。 “我需要什么?钱。科莫兰,亲爱的,能把这个装你口袋里吗?求你了!我可不想装着这么大的东西。”她递给他一堆皱巴巴的二十英镑钞票,“你真是太好了。哦,我还需要手机。能再帮我装个手机吗? 天啊,这包太乱了。” 她的手机掉在汽车地板上。 “你说,卢拉毕生的愿望就是找到生父……” “哦,天啊,肯定是的。过去,她老是说起这事。那婊子——就是她亲妈,告诉她生父是黑人时,她真的特别兴奋。居伊总说那是胡扯,他讨厌那个女人。” “他见过马琳·希格森,是不是?” “哦,没有,他非常讨厌她,想起来就讨厌。他看得出卢拉有多激动。他只想保护她,不让她失望。” 管得真宽,斯特莱克正这么想着,汽车在黑暗中拐了个弯。卢拉真有那么脆弱吗?科洛瓦斯·琼斯梗着脖子,脑袋一动不动,眼睛总忍不住往斯特莱克脸上瞄。 “后来,卢拉认为有线索能找到他——她的亲生父亲,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死胡同!是的,太让人伤心了。她真以为自己可以找到他的,但一切还是从她的指缝间溜走了。” “什么线索?” “关于那所大学在哪儿的线索。她妈妈说过的一些话。卢拉觉得她已经找到了那个地方,肯定是那儿,她去查了记录之类的东西,和她那个滑稽的朋友一起去的,她叫什么来着……” “罗谢尔?”斯特莱克提示道。此刻奔驰车已经“呜呜”地开上了牛津街。 “对,罗谢尔,没错。卢拉是在康复中心,还是什么地方认识她的,可怜的小东西。卢拉对她简直好得不得了。总是带她去逛街,还送她很多东西。总之,她们没找到他,也许找错地方了吧,我不记得了。” “她是不是在找一个叫阿杰曼的人?” “她没告诉过我那人叫什么。” “或者奥乌苏?” 西娅拉转向他,那双漂亮的浅色眼睛里满是震惊。 “那是居伊的真名!” “我知道。” “哦,天啊,”西娅拉乐得咯咯直笑,“居伊他爸爸可没上过大学。他是个公交车司机。因为居伊老是画裙子素描,他爸还打过他。所以居伊才改了名。” 车速慢下来。四队等候的人群沿街排开。队伍最前面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入口。看上去有点像某栋私人住宅的大门。白色柱门前隐约可见一群黑乎乎的身影。 “狗仔队,”科洛瓦斯·琼斯头一次开口,“西娅拉,下车时当心点儿。” 他溜出驾驶座,走到左边后车门边,但狗仔已经跑了过来。这些讨厌的黑衣人一靠近,就举起长鼻子相机。 西娅拉和斯特莱克立刻被炮火一样的闪光灯包围。斯特莱克顿时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有一片炫目的白光。他低下头,本能地挽着西娅拉·波特修长的上臂,推着她往前方那个黑色的长方形大门走。对他们来说,那里就意味着庇护所。大门奇迹般地打开,让他们进去。排队的人群顿时炸了锅,激动地大喊大叫,抗议他们如此轻松就进去了。然后,闪光灯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工业摇滚乐和低音贝斯响亮的声音。 “哇,你方向感很强啊,”西娅拉说,“我一般都是猛撞保安,结果他们就只能把我推进来了。” 一条条刺眼的紫光和黄光强烈地冲击着斯特莱克的视觉。他松开她的胳膊。她肤色极白,站在暗处,好像在发光。然后,又有十几个人涌进来,推挤着他们往夜总会里面走。 “来。”西娅拉说,她伸出一只柔软的手(手指纤长),拉住斯特莱克,拖着他往前走。 他们穿过拥挤的人群,眼前的面孔不断变换。跟夜总会里的大部分人相比,他俩都要高一些。斯特莱克看到墙上嵌着长玻璃鱼缸似的东西,里面似乎还有浮动的蜡,让他想起了他妈妈的老熔岩灯。墙边有长长的黑皮软座,再往前走,靠近舞池的地方便是一些包厢。因为巧妙地装了不少镜子,所以很难说这个夜总会到底有多大。有那么一刻,斯特莱克瞥到了自己:像一抹厚重突兀的身影,义无反顾地跟在一个银色的空气精灵——西娅拉后面。他身体的每一处都激荡着音乐。他的头、他的身体,无一不在震动。舞池里的人那么多,他们居然还能挤进去又蹦又跳,真是个奇迹。 他们来到一扇装有衬垫的门前。守门的是个秃头保安。他为他们推开隐蔽的大门,并冲西娅拉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金牙。 他们进去了。这里要安静一点,但仍然很挤。显然,这地方是特意为名人和他们的朋友准备的。斯特莱克看到一名穿迷你裙的电视主播、一位肥皂剧演员、一名主要因性欲而出名的喜剧演员。接着,在远处一个角落里,他看到埃文·达菲尔德。 他围着骷髅图案的围巾,穿着黑色紧身牛仔裤,坐在两张黑皮长沙发连接的地方,舒展开来的双臂搭在沙发背上。挤在他身边的多半都是女人。他脸色苍白,面颊瘦削,绿松石般的眼睛十分明亮。他抹着深紫色的眼影,一头齐肩黑发被染成了金黄色。 在这个房间里,达菲尔德那群人几乎有着磁石般的力量。斯特莱克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发现其他人都在盯着他们看。他们周围有一圈旁人出于尊重留出的空间。那圈空地比其他人占据的空间还要大。不过,达菲尔德和同伴显然没意识到这点。斯特莱克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专业技巧,他们所有的人都既有身为猎物的高度警觉,也有身为捕食者的骄傲。在名声这条颠倒的食物链中,被悄悄跟踪并猎杀的是大型野兽——它们都在迈向自己的宿命。 达菲尔德正在跟一个性感的女人聊天。那女人深褐色头发,皮肤浅黑。听达菲尔德说话时,她微张着嘴,一副近乎滑稽的专注表情。西娅拉和斯特莱克越走越近,斯特莱克看到,有那么一瞬间,达菲尔德的视线离开了那个女人。他快速扫视着吧间的一切,不仅看众人都在关注什么,也在看会发生什么其他的事。 “西娅拉!”他嘶哑地喊道。 达菲尔德敏捷地跳起来,那女人立刻变得垂头丧气。达菲尔德尽管瘦,但还是很有肌肉。他从桌后溜出来拥抱西娅拉。穿着厚底鞋的西娅拉比他高八英寸。她松开斯特莱克的胳膊,回应达菲尔德的拥抱。那一刻,整个夜总会的人似乎都在看他们,都在看那光芒四射的瞬间。然后,人们回过神来,继续聊天、喝鸡尾酒。 “埃文,这是科莫兰·斯特莱克,”西娅拉说。接着,她凑到达菲尔德耳边: “他是乔尼·罗克比的儿子!”事实上,她的声音很低,斯特莱克不可能听得清。但斯特莱克却从她的唇形看出她说的话。“嘿,你好,伙计。”达菲尔德伸出手,让斯特莱克握了握。 斯特莱克见过不少积习难改的花花公子。达菲尔德跟他们一样,声音和举止也有点娘。可能这种长期混迹女人堆的男人都会变娘。或者,这是让猎物乖乖就范的好办法?达菲尔德抬了抬手,示意其他人在沙发上给西娅拉腾出个位置。那个浅黑肤色的女人看上去挫败极了。没人搭理斯特莱克,他只好自己拖了张矮凳到桌边。然后,他问西娅拉想喝点什么。 “哦,给我来一杯‘微醺乌齐’,”她说,“亲爱的,用我的钱。” 她的鸡尾酒有股很浓的法国绿茴香酒的味道。斯特莱克自己买了瓶水,然后便回到桌前。这会儿西娅拉和达菲尔德正聊得起劲,鼻子都快碰到一起去了。不过,斯特莱克放下饮品时,达菲尔德抬起头,瞅了四周一眼。 “嘿,科莫兰,你是做什么的?玩音乐的么?” “不,”斯特莱克说,“我是个侦探。” “别扯了,”达菲尔德说,“这回,我又杀了谁啊?” 围在他身边的那些女人们有的表示不屑,有的显得很紧张,还有的则咧嘴笑了。但西娅拉说: “埃文、埃文,严肃点。” “我严肃着呢,西娅拉。我要杀人时,你可得看好了!绝对他妈的超级精彩!” 那个浅黑肤色的女人咯咯地笑了。 达菲尔德打断她:“我说了,我严肃着呢!” 那女人顿时像被扇了一巴掌似的,脸上的表情很丰富。虽然旁边很拥挤,其他人还是不动声色地退过去。他们开始各聊各的,暂时将西娅拉、斯特莱克和达菲尔德都排除在外。 “埃文,这可不好玩。”西娅拉说,但她的责备更像爱抚而不是生气。斯特莱克注意到,她毫不同情地瞥了那个浅黑肤色的女人一眼。 达菲尔德敲着桌子边儿。 “那,你是什么样的侦探,科莫兰?” “私家侦探。” “埃文,亲爱的,科莫兰是卢拉的哥哥雇来的……” 可是达菲尔德明显盯上了夜总会那头的什么人。他猛地跳起来,冲进人群里。 “他一直有点注意力缺失过动症,”西娅拉抱歉地说,“此外,卢拉的事仍让他非常、非常混乱。真的。”她半生气半愉快地说。而斯特莱克则抬起眉毛,定定地看着那个浅黑肤色的女人。她很撩人,正捧着一个空空的莫吉托鸡尾酒玻璃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嘿,你这帅气的马甲上有东西。”西娅拉说着倾过身,替斯特莱克把那东西拂掉了。他觉得那多半是披萨碎屑之类的。他闻到她身上香甜浓烈的香水味。她那条银色裙子的质地太硬,像盔甲一样张了口,跟身体分了开来。于是,他十分轻松地看到那两个小小的白色乳房,以及挺立的粉红色乳头。 “你用的是什么香水?” 她把手腕凑到他鼻子底下。 “这是居伊的新款,”她说,“叫‘钟情’。在法语中,就是‘迷惑’的意思,懂么?” “嗯。”他说。 达菲尔德已经回来了。他又拿了杯喝的,从人群中一路往回挤。人们受到他气息的牵引,纷纷转头看他。各色紧身牛仔裤中,他细弱的双腿就像两根黑黑的烟斗通条,加上那双化着深色烟熏妆的眼睛,他看起来就像变坏的小丑贝洛①。 “埃文,宝贝,”西娅拉说,达菲尔德又坐下来,“科莫兰在调查——” “你已经对他说过,”斯特莱克打断她。“没必要重复。” 他认为达菲尔德也听到他这句话了。达菲尔德很快喝完杯里的东西,又跟身旁的人随口聊了几句。西娅拉啜着鸡尾酒,轻轻推他一下。 “电影拍得怎么样了,亲爱的?” “很好。自杀的毒品贩子。我驾轻就熟,你知道的。” 除了达菲尔德,其他人都笑了。他用手指敲着桌面,腿猛地一晃。 “真无聊。”他说。 他向大门斜睨,那里的人都一脸热切地盯着他。斯特莱克想,他们多半想挖点儿独家新闻带走。 达菲尔德看了看西娅拉,又看了看斯特莱克。 “想去我那儿吗?” “太好了。”西娅拉尖叫一声,狡黠地向那个浅黑肤色的女人投去胜利的一瞥,然后一口喝干杯里的酒。 ①法国哑剧中的男丑角。 贵宾区外,两个醉醺醺的姑娘冲向达菲尔德,其中一个把上衣脱了,求他在自己的乳房上签名。 “噢噢噢,宝贝儿,注意形象!”达菲尔德说着,从她身边挤过去,“西娅拉,你有车,是吧?”他抬头冲西娅拉大喊,同时拨开人群,毫不在意周围的叫喊声和指指点点。 “有,亲爱的,”她吼道,“我给他打电话。科莫兰,亲爱的,我手机在你那儿吧?” 斯特莱克想,外面那些狗仔们看到西娅拉和达菲尔德一起离开夜总会,又不知道会怎么写了。此刻,她正冲着苹果手机大吼。他们到门口了,西娅拉说:“等等——他到的时候会发短信的。” 她和达菲尔德都显得有些紧张。小心翼翼,也很有自知之明,就像参赛运动员即将进入体育馆一样。然后,西娅拉的手机轻轻震动了一下。 “好,他到了。”她说。 斯特莱克退到后面,让她和达菲尔德先走。接着,他快步走向前排副驾驶的座位。与此同时,达菲尔德则在能晃瞎人眼的闪光灯和排队人群的尖叫声中绕过汽车后部。在科洛瓦斯·琼斯的帮助下,他飞快地钻进后座,和西娅拉坐在一起。有两个人一直弯着腰凑上来狂拍达菲尔德和西娅拉。斯特莱克摔上副驾驶车门,逼得他俩往后一退,让开了道。 感觉似乎过了好久好久,科洛瓦斯·琼斯才回到车上。斯特莱克觉得这辆奔驰的内部就像一根试管,随着越来越多的闪光灯向他们开火,马上就要爆炸了。无数镜头按在车窗和挡风玻璃上;黑暗中,尽是些极不友好的面孔。车还没开,无数黑影在车前蹿来蹿去。闪光灯后面,还在排队的人也又是兴奋、又是好奇地涌过来。 “该死的,快踩油门哪!”斯特莱克冲司机科洛瓦斯·琼斯大吼。堵在路上的狗仔队退开了,但仍在不停地拍照。 车子开动。埃文·达菲尔德在后座上说:“拜拜,你们这些混蛋。” 摄影师们还在追着车跑,闪光灯不停地在车边闪烁。斯特莱克浑身是汗:他仿佛突然回到了那辆颠簸的“北欧海盗”里。黄土路上,阿富汗上空不断传来轰鸣的枪炮声。他瞥见前方有个正在逃命的年轻人,手里还拖着个小男孩。他下意识地大喊“刹车”,然后拽着安斯蒂斯便往前扑。安斯蒂斯就坐在司机后面,两天前刚当上父亲。他最后记得的就是安斯蒂斯的大声抗议,他自己砸在后车门上沉闷的金属碰撞声,以及渐渐模糊、充满痛苦和恐惧的世界,然后“北欧海盗”便在那声整耳欲聋的爆炸中裂成碎片。 奔驰车已经绕过街角,开到一条几乎空无一人的街上。斯特莱克这才觉察到自己太紧张——紧张得腿肚子上的肌肉都开始酸疼了。他在后视镜里看到两辆摩托车紧跟着他们,每辆后座上都坐着人。奔驰车驶过幽暗的街道时,他脑海中猛地闪现出这些场景:戴安娜王妃和那条巴黎隧道;载着卢拉·兰德里的救护车,以及深色车窗外那些高高举起的镜头。 达菲尔德点了根烟。斯特莱克发现透过眼角的余光,科洛瓦斯·琼斯尽管没有抗议,但却从后视镜里怒视着他。过了一会儿,西娅拉开始小声对达菲尔德嘀咕。斯特莱克觉得他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五分钟后,他们又转了个弯,发现前面又有一拨穿黑衣的摄影师。他们一看见汽车就狂按快门,跑了过来。那两辆摩托车停在车后。车门打开时,斯特莱克看到有四个人冲上前来,想捕捉这一幕。斯特莱克的肾上腺素一下子爆发:他想象自己冲出汽车,挥拳揍人,以及这些人被打倒时那些昂贵的相机摔落地面的场景。达菲尔德像是读懂了斯特莱克的心思,抓着门把手说: “打掉那些该死的闪光灯,科莫兰,你绝对擅长这个。” 车门打开,夜空中,更多闪光灯疯狂地亮起来。斯特莱克像头牛一样快步下车,大大的脑袋低垂着,目光落在西娅拉蹒跚的脚后跟上,坚决不让闪光灯晃到自己的眼睛。走了两三步,他们就开始跑。斯特莱克在最后面,所以最后还是他当着那些摄影师的面甩上大门。 这场被追踪的经历让斯特莱克觉得自己好像暂时跟那两位成了盟友。这个小小的、昏暗的门厅让人觉得安全而亲切。门外,狗仔仍嚷个不停,他们的叫声让斯特莱克想起从大楼里撤退的士兵。达菲尔德正在里面那扇门前忙活,一把把地试着钥匙,努力开锁。 “我刚在这儿住了几个星期。”他解释说。他用肩膀猛顶一下,门才终于打开。他跨进门,边走边扭动身子,脱掉那件紧身夹克,顺手扔在门边的地板上。他在前面带路,虽然没居伊·索梅那么夸张,但他的窄臀也扭得厉害。他们走过一条短短的走廊,进入客厅。然后,他拧开客厅的灯。 闲适优雅的黑灰色装修风格完全被香烟味、大麻味和酒精味给搞砸了。房间里又脏又臭,凌乱不堪,让斯特莱克一下子想起自己的童年。 “我得先去撒个尿,”达菲尔德回头嚷了一句,伸出大拇指指了指,“西娅拉,厨房里有喝的。”说完,人就没影儿了。 西娅拉冲斯特莱克笑了笑,便朝达菲尔德刚指过的那扇门走去。 斯特莱克环顾一圈,这儿就像一对品位不凡的父母留给孩子的屋子。所有能放东西的表面都乱七八糟,大部分是草草写就的便条。三把吉他靠墙立着。凌乱的玻璃咖啡桌周围摆着好几把黑白椅子,都冲着一个巨大的等离子电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从咖啡桌掉到下方的黑毛皮毯上。长长的窗户前挂着灰色薄纱窗帘。斯特莱克朝外望去,依稀可见那些摄影师仍在街灯下徘徊。 达菲尔德回来了,一边走一边拉拉链。发现房间里只有斯特莱克一个人,他紧张地笑了笑。 “随意,大哥。嘿,其实,我认识你爸爸。” “是吗?”斯特莱克说。此刻他正坐在一个柔软的方形马驹皮扶手椅里。 “嗯,见过几次,”达菲尔德说,“很酷。” 他拿起吉他,随手拨了一会儿。转念一想,又把它放回到墙边。 西娅拉拿着一瓶葡萄酒和三个玻璃杯回来了。 “你就不能请个清洁工吗,亲爱的?”她责备地问达菲尔德。 “他们不干了,”达菲尔德说,他撑着椅背往前跳,结果腿挂在扶手上,“该死的,没耐力!” 斯特莱克在凌乱的咖啡桌上推一把,让西娅拉放下酒瓶和玻璃杯。 “我还以为你会和莫·英尼斯一起搬进来呢。”她边倒酒边说道。 “是,不过那事儿没成,”达菲尔德边说边在凌乱的桌上找烟,“哦,老弗雷迪为我租下这个地方才一个月。而且,之前我又去派恩伍德了。他想让我离以前那个伤心地远一点。” 他脏兮兮的手指掠过一串玫瑰经念珠般的东西,接着是各种已被撕破的空烟盒;三个打火机——其中一个是雕有花纹的芝宝;瑞兹拉卷烟纸;乱作一团、没接上任何设备的连接线;一堆卡片;一张肮脏的彩色手帕;各种皱皱巴巴的报纸;一本音乐杂志——封面是达菲尔德的黑白忧郁照;一堆邮件——有些拆了,有些没拆;一双皱巴巴的黑色皮手套;一把零钱……各种杂物边上有个干净的陶瓷烟灰缸,以及一枚小小的银枪状袖扣。最后,他从沙发底下翻出了一包软盒吉坦尼斯烟。他点着烟,冲着天花板长长吐了一大口烟,然后才对西娅拉发话。西娅拉正坐在沙发上啜红酒,跟两个男人都成九十度角。 “西娅拉,他们又会说我们在乱搞了。”他指着徘徊在窗外的那些摄影师说。 “那他们会怎么说科莫兰?他在这儿干吗?”西娅拉斜睨斯特莱克一眼,“三P么?” “保镖,”达菲尔德眯着眼打量了斯特莱克一会儿,说道,“他看起来就像一名拳击手,或者兽笼格斗士。你不想喝点儿什么吗,科莫兰?” “不用了,谢谢。”斯特莱克说。 “为啥?匿名戒酒会?还是在上班?” “在上班。” 达菲尔德扬眉笑了。他似乎有些紧张,不住地瞥向斯特莱克,手指不断地敲着玻璃桌面。直到西娅拉问他有没有再去拜访布里斯托夫人,他似乎才松了口气:终于有个话题可以聊了。 “该死的,没有。一次就够了。该死的,实在太可怕了。可怜的婊子。就躺在她那该死的床上等死。” “但是,埃文,你能去真是太好了。” 斯特莱克知道她在努力表现达菲尔德好的一面。 “你跟卢拉的妈妈熟吗?”他问达菲尔德。 “不熟。卢拉死前,我只见过她一次。 她不认同我。卢拉全家没一个认同我的。我不知道,”他不安地说,“我只想找个真正在乎她死活的人聊一聊。” “埃文!”西娅拉噘起嘴,“不好意思,我也在意她的死!” “好吧,没错……” 达菲尔德接下来的那串行云流水般的动作,显示出他古怪的女性特质:像个胎儿似的蜷在椅子里,狠狠地抽烟。他脑后有张桌子。灯光下,可以看见桌上放了张他和卢拉·兰德里的合照。显然,是在一场时装秀上照的。照片上的两人都显得有些做作:在一片假树背景前假装摔跤。她一身曳地红裙,他则穿着薄薄的黑西装,毛茸茸的狼头面具被推到额头上。 “我在想,如果我死了,我妈妈会怎么说。我爸爸妈妈已经对我下了强制驱逐令,”达菲尔德对斯特莱克说,“好吧,主要是我那该死的父亲。因为我若干年前划伤了他们的电视机。你知道吗?”他补充道,然后伸长脖子瞅西娅拉,“我已经五个星期零两天没吸毒了。” “太好了,宝贝!好极了!” “是啊。”他说。他扭动着身体,重又坐直,问斯特莱克道:“你不问我问题?你不是在调查卢拉被谋杀的事么?” 他颤抖的手指泄露他的外强中干。跟约翰·布里斯托一样,他的双膝也抖个不停。 “你觉得这是谋杀吗?”斯特莱克问。 “不。”达菲尔德吸了口烟,“嗯,可能吧。我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谋杀总比该死的自杀更可信点。因为,她不会连个便条都不给我留,就那么去了。我一直在等她给我留的字条出现,那样,我才会相信她真的是自杀。这事儿太没有真实感,我甚至连葬礼都记不起来了。该死的,我要疯了。太多的事儿,我他妈路都走不动了。如果我还能记得葬礼,接受这件事可能会容易些。” 他把烟塞进嘴里,继续不停地敲着桌子边。斯特莱克一直在沉默地盯着他看。 显然,他觉得有点不舒服了,于是主动说道: “不管怎样,问我点儿什么吧。谁雇的你?” “卢拉的哥哥约翰。” 达菲尔德不敲桌子了。 “那个就会抢钱、赌博的自慰男?” “抢钱?” “他对卢拉如何花她该死的钱特别感兴趣,好像是他的钱似的。富人总觉得其他人都他妈是吃白食的,你有没有注意到?卢拉那些该死的家人都认为我在占她便宜,没过多久,”他举起一根手指指着太阳穴,做了个表示厌烦的动作,“他们就开始干涉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之间产生了隔阂,你知不知道?” 他抓起桌上的一个芝宝打火机,飞快地打火。他想把火打着,但斯特莱克注意到,达菲尔德说话间那小小的蓝色火星总是一明一灭。 “我想,他可能觉得他妹妹应该找个像他那样的会计,一个该死的有钱人。这样才能过上好日子。” “他是个律师。” “管他的。有什么区别呢?都是尽量帮有钱人敛财,不是吗?他已经从他老爹那儿拿到该死的信托基金了,他妹妹怎么花自己的钱,跟他有个屁关系?” “具体来说,他反对他妹妹买什么呢?” “我呸。他们全家都一个样,该死的!如果卢拉按他们的方式放弃那些钱,把钱存在家里,他们才不会在乎她干什么呢,那样的话,她想干啥都行。卢拉知道她全家都是些唯利是图的混蛋。但是,我之前说过了,她家人的态度多少还是影响了我们的关系,影响了她的想法。” 他把熄了火的芝宝扔回桌上,抱着膝盖,绿松石般的眼睛仓皇失措地看着斯特莱克。 “所以,他还是认为是我杀了他妹妹,是不是?你的委托人还是这么认为的?” “不,他应该没这么想。”斯特莱克说。 “他那木鱼脑袋终于开窍了嘛。我听说警方断定是自杀之前,他到处宣扬是我做的。幸好我他妈有铁板钉钉的不在场证据。去他妈的,死混蛋!他们全家都是混蛋!” 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但依然很紧张。接着他站起来,往自己那几乎没动的杯子里加了点红酒,然后又点燃一根烟。 “关于卢拉死的那天,你有什么事可以对我讲讲?”斯特莱克问。 “你是说,那天晚上?” “那天白天也很重要。不过,有些事情我得先跟你确认一下。” “是吗?那就说吧。” 达菲尔德一屁股坐回椅子里,又把膝盖抱到胸前。 “从中午到晚上六点,卢拉不停地给你打电话,但你都没接。” “是的,”达菲尔德说,他开始很孩子气地抠自己牛仔裤膝盖上的小洞,“我很忙。我在工作。在做一首歌。我可不想被打断思路。” “所以,你不知道她在给你打电话?” “不,我知道。我看到她的号码了。”他摸了摸鼻子,抱着胳膊,腿往玻璃桌上一伸,说,“我想教训她一下,让她也猜猜我到底在干什么。” “你为什么觉得她需要教训?” “还不是因为那个该死的说唱歌手。要是说唱歌手住进那里,我希望她能搬来跟我一起住。‘别傻了,你不相信我吗?’”他惟妙惟肖地模仿卢拉的声音和表情,女孩子气十足,“我对她说:‘你他妈才别傻了。要让我放心,就过来跟我住。’但她不愿意。所以我就想,这两人多半有猫腻。我想,好吧,亲爱的,那我们就走着瞧。于是,我叫来埃莉·卡雷拉,跟她一起写了点东西。然后,我带着她去了乌齐夜总会。该死的,卢拉凭什么抱怨!这只是工作,就是写写歌而已。我们只是朋友,就像她和那个流氓说唱歌手一样。” “我觉得她压根就没见到迪比·马克。” “她是没见过,但很明显,那个该死的家伙公开了自己的意图,不是吗?你听过他写的那首歌没有?爽得卢拉飘飘欲仙!” “婊子你不能那么……”西娅拉很好心地唱起来,不过,达菲尔德一个白眼就让她住了嘴。 “她给你的语音信箱里留过言吗?” “嗯,留了一些。‘埃文,给我打电话,好吗?我有急事儿,不想在电话里说。’每次她想知道我在做什么时,都是急吼吼的。她知道我生气了,怕我去找埃莉。她真的挂过埃莉的电话,因为她知道我们上过床。” “她说有急事儿,但不想在电话里说?” “嗯。不过,她那么说只是想让我给她回电话而已。这是她的一个小把戏。卢拉有时候嫉妒心很强,而且还他妈非常好指使人。” “那天,她也给她舅舅打了很多通电话,你能想想这是为什么吗?” “什么舅舅?” “他叫托尼·兰德里,也是个律师。” “他?卢拉不可能给他打电话的。她恨死他了,比恨她哥哥还恨。” “她给你打电话的那段时间,也一直在给他打电话。留下的信息大体上差不多。” 达菲尔德瞪着斯特莱克,用脏兮兮的指甲挠了挠他那没刮胡子的下巴。 “我想不出来原因。是因为她妈妈吗?可能是老布里斯托夫人进了医院之类的事吧。” “你不觉得那天早上可能发生了什么事儿吗?她觉得这件事情要么跟你们俩有关,要么就是你们俩都会感兴趣?” “不可能有什么事儿能让我和她那个该死的舅舅同时感兴趣,”达菲尔德说,“我见过他,他只对股价和狗屎感兴趣。” “或者是跟卢拉有关的事儿呢?一些私事儿?” “如果是,她不会给那个混蛋打电话的。他们对彼此可没什么好感。” “为什么这么说?” “卢拉对他的感觉就像我对我那该死的父亲一样。他们都认为我们是垃圾。” “她跟你谈过这些吗?” “嗯,谈过。她舅舅认为,卢拉的心理问题就是一种不良行为而已,为的就是引人注意,是装的,是为了给她妈妈增加压力。卢拉开始赚钱以后,他才虚情假意起来,不过,这人之前的所作所为她可不会忘记。” “卢拉到了‘乌齐’,也没告诉你之前为什么打电话?” “没有,”说着,达菲尔德又点燃一根烟,“她刚来就他妈走了,因为埃莉在那儿。她正在气头上,肯定不想看见那一幕啊,是吧?” 他第一次可怜巴巴地望向西娅拉,西娅拉悲伤地点点头。 “她几乎没跟我说话,”达菲尔德说,“基本上都在跟你说,不是么?” “嗯,”西娅拉说,“但她也没跟我说什么事情,比如让她不高兴的事。” “有几个人告诉我,她的手机被窃听了……”斯特莱克开口道。 达菲尔德附和道:“噢,没错。我们已经被窃听好几个星期了。该死的!我们每次见面他们都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该死的混蛋!我们发现以后就换了手机号,之后再留任何信息都他妈非常小心了。” “所以,如果卢拉有什么重要或不高兴的事要告诉你,但又不想在电话里细说,你也不会觉得惊讶?” “嗯,但如果真他妈那么重要,她会在夜总会里告诉我的。” “但她没有?” “没有,我说过了,她一晚上都没跟我说话。”达菲尔德斧凿般的下巴上有块肌肉不停地跳动,“她一直在看她那该死的手机。我知道她要做什么。她想跟我分手,向我表明她已经等不及要回家见那个该死的迪比·马克了。她一直等到埃莉去上厕所,才站起来跟我说她要走,还说要把手镯还给我。那可是我在承诺仪式上送给她的!她当着我的面把它扔到桌上,所有的人都他妈惊呆了。于是我把它拿起来,说:‘这玩意儿有谁想要吗?谁要谁拿走!’然后,她就怒气冲冲地走了。” 他说这话的口气一点儿都不像卢拉已经死了三个月,还像在谈论昨天才发生的事,仿佛两人仍有和解的可能似的。 “不过,你想留住她,是么?”斯特莱克问道。 达菲尔德眯起眼。 “留住她?” “有目击者称,你拽住她的胳膊。” “是吗?我不记得了。” “但是她挣脱了。而你留在原地,对吗?” “我等了十分钟,她想要我当着众人的面追她,我偏不让她称心如意。然后,我离开夜总会,让司机载我去‘肯蒂格恩花园’。” “戴着那个狼头面具。”斯特莱克说。 “嗯,好避开那些该死的卑鄙小人,” 他冲着窗户点了点头,“他们专拍我萎靡不振或者大发脾气的照片,然后把那些照片拿出去卖钱。你遮住脸,就等于剥夺了他们这种寄生虫般的生活。所以,他们讨厌你遮住脸。有个人还试图把我的狼头面具拉开,但我抓得很牢。我钻进车里,他们只拍到了几张我戴着狼面具,从后窗冲他们竖中指的照片。到了‘肯蒂格恩花园’转角处时,我看到那儿的狗仔更多。我知道她肯定已经到了。” “你知道密码吗?” “知道,一九六六。不过,我也知道她已经告诉保安不让我进去了。我不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走进去,过不了五分钟又被丢出来。我在车里给她打电话,但她没接。她多半已经下楼,欢迎那个该死的迪比·马克抵达伦敦了吧!所以,我走了。我决定去见那个能让我得到解脱的男人。” 他在桌边的一张旧纸牌上把烟掐灭,又开始找烟抽。为了让谈话更顺畅,斯特莱克掏了根自己的烟给他。 “哦,谢谢,谢谢。嗯,对了,后来,我让司机把我放下来就去找我的朋友了。后来,用托尼舅舅的话来说,我朋友在警方面前替我做了证。接着,我四处溜达了一会儿。那个公交站台有个摄像头,录像可以为我作证,那时候应该是……三点多?还是四点多来着?” “四点半。”西娅拉说。 “对,我去西娅拉那儿过夜了。” 达菲尔德抽了口烟,盯着燃烧的烟头,吐了个烟圈,快活地说:“所以,这他妈不关我的事了吧?” 斯特莱克觉得他这种满足感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卢拉死了的?” 达菲尔德又抱住膝盖。 “西娅拉弄醒我后跟我说的。我不能——我他妈——对,没错,去他妈的!” 他抱着头,呆呆地盯着天花板。 “该死的我没法……我没法相信。实在没法相信。” 根据观察,斯特莱克觉得达菲尔德已经接受了现实。那个他如此轻率地谈论的女孩,那个用他的话来说,让他生气,被他嘲弄、并且深爱着的女孩,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她已经在那条白雪皑皑的沥青路上摔成肉酱。他们再也无法重归于好。有那么一瞬间,达菲尔德盯着白色天花板,突然变得很奇怪,他似乎咧嘴笑了。那是个痛苦的笑容,是为了把眼泪逼回去,不得不挤出的笑容。他垂下胳膊,把脸埋进去,前额抵在膝上。 “哦,甜心。”西娅拉“咚”地把红酒往桌上一放,凑上前去,把一只手放在他瘦弱的膝上。 “我太他妈受伤了,”达菲尔德把头埋在臂弯里,含糊不清地说,“这他妈太伤人了。我想娶她。该死的我爱她,我爱她。该死的,我不想再谈论这件事了。” 他跳起来,使劲吸着气,用袖子擦着鼻子,走了出去。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西娅拉对斯特莱克小声说,“他简直是一团糟。” “噢,我不知道。他不是改过自新,一个月没吸毒了么?” “我知道,而且我也不希望他再旧瘾复发。” “我可比警察温和多了,我多有礼貌啊。” “但你脸上已经有嫌恶的表情了。真的,很严厉的样子,好像他说的每一个字你都不信。” “你觉得他会回来吗?” “会,他当然会。求你了,对他好点儿……” 看到达菲尔德走回来,西娅拉飞快地坐回自己的位置。达菲尔德铁青着脸,走得也没有之前那般趾高气扬了。他猛地坐回之前那把椅子里,对斯特莱克说: “我没烟了,还能给我一根吗?” 斯特莱克很不情愿,因为他只剩三根烟了。但最后他还是把烟递过去,给达菲尔德点上,然后说:“还能接着谈吗?” “关于卢拉?可以,如果你想谈的话。我不知道还能告诉你什么。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 “你们为什么分手?我说的是,第一次分手。她在‘乌齐’为什么甩掉你我已经很清楚了。”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见西娅拉微微做了个愤怒的姿势。显然,这话没够上“好点儿”的标准。 “该死的,那件事跟这些有什么关系?” “都有关系,”斯特莱克说,“这也是她的生活,有助于解释她为什么会自杀。” “你不是在找谋杀凶手吗?” “我在找真相。所以,你们第一次为什么分手?” “该死,这该死的哪里重要了?”达菲尔德爆发了。正如斯特莱克所料,他暴躁易怒。“你他妈是不是想证明,她从阳台上跳下来都得赖我?我们第一次分手和这件事怎么可能有关系,白痴啊?那是她死前两个月的事,他妈的!操,我也可以说我是侦探,然后问这么多该死的问题。我敢打赌,你这次报酬肯定很高,混蛋!你肯定找到了一个蠢到家的有钱雇主吧?” “埃文,别这样,”西娅拉挫败地说,“你说过,你愿意帮忙……” “是,我是想帮忙,但这他妈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如果你不想回答的话,没关系,”斯特莱克说,“你不是非要对我说不可。” “我已经什么都坦白了,不过,这他妈是私事,不是吗?我们分手,是我们自己的事!”他吼道,“因为毒品,因为她的家人和朋友老说我坏话。还有该死的媒体——就是他们让她不相信任何人!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都是原因,行了吧!” 然后,达菲尔德颤抖着蜷起手捂住耳朵,仿佛那双手是耳机。 “压力,该死的压力,就是我们分手的原因。” “当时,你吸毒吸得很厉害,是不是?” “嗯。” “卢拉不喜欢?” “反正,她身边的人一直跟她说,她不喜欢,懂了么?” “比如说,谁?” “比如说,她的家人,比如说,那个该死的居伊·索梅,那个该死的娘娘腔。” “你说因为媒体,她不相信任何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该死的,这不是很明显吗?你从你老爸那里一点都没了解到吗?” “我爸爸的事,我知道个屁!”斯特莱克冷冷地说。 “好吧,该死,他们窃听她的手机,太他妈诡异了。你能想象到吗?她偏执得连卖东西给她的人都要怀疑了。她花了很大力气琢磨什么可以在电话里说,什么不能说,以及谁有可能报料给报纸之类的。该死,她满脑子都在想这事。” “你卖过她的故事,她指责过你吗?” “没有,”达菲尔德斩钉截铁地说,“好吧,有时候会。他们怎么知道我们要来这儿的,他们怎么知道我跟你说过的那件事……我跟她说,出名就这样,这是你必须承担的一部分,不是么?但她认为,她能做到两全其美。” “但你根本没把她的事卖给媒体,是吗?” 他听到西娅拉小声吸气的声音。 “没有,该死的我没有,”达菲尔德平静地说,任由斯特莱克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没有,该死的我没有。行了吧?” “那你们分手了多久?” “大概两个月左右吧。” “但是你们又复合了,就在她死前一个星期?” “嗯。在莫·英尼斯的聚会上。” “四十八小时后,你们就在科茨沃尔德举行了承诺仪式?” “嗯。” “有谁知道你们要举行承诺仪式?” “这是临时想到的。我买了手镯,我们就定情了。多美的事啊,兄弟。” “没错。”西娅拉悲伤地附和道。 “但媒体很快就发现了。所以,肯定是在场的谁通知了他们。” “嗯,应该是吧。” “因为当时你们的电话没被窃听,对吧?你们换了号码。” “我他妈真不知道有没有被窃听,你去问干这事的那群垃圾。” “她跟你提过她要去追寻她爸爸的过往吗?” “他已经死了啊……噢,你是说她生父?嗯,她有兴趣,但这事根本没戏,不是吗?她妈妈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她试过,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所以,她决定好好研究一下非洲。因为她父亲就来自那里,该死的,她要研究整个非洲大陆。索梅肯定在背后怂恿她,那该死的家伙向来就会做这种破事!” “他都做什么了?” “对他来说,任何能让卢拉离开我的事,任何能把他俩凑成一对的事,都是好事!他是个占有欲极强的混蛋,可卢拉居然在乎他!他爱卢拉。但他就是个娘娘腔!”西娅拉开始抗议。于是,达菲尔德不耐烦地接着说:“跟女性朋友在一起就行为怪异,这种人我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他能跟所有的男人胡搞,但却不想让卢拉离开他的视线。如果卢拉不见他,他就会发脾气,他不喜欢卢拉为其他任何人工作。 “他特别鄙视我。我也瞧不起他!居然引诱卢拉和迪比·马克在一起!卢拉要是跟他上床,他会乐疯了的。这样就能伤害我了!听听这些该死的细节。让卢拉推荐他的衣服,还让迪比那个流氓穿上他的衣服拍照。索梅他妈的可不傻,他一直在利用卢拉为自己做生意,把她变成自己的廉价劳动力或免费劳动力。可卢拉呢,居然一声不吭地由他去了。” “那是索梅给你的吗?”斯特莱克指着咖啡桌上的黑色皮手套问道。他已经看到袖口上那个小小的金色GS标志。 “你说什么?” 达菲尔德凑上前,用食指勾起一只手套,拎到眼前仔细查看。 “操,没错。对,它们可以去垃圾箱了。”他一甩手,把手套扔向墙角。手套撞在那把吉他上,发出一声空落落的回响。“多半是那次拍照之后带回来的。”达菲尔德指着那个黑白杂志封面说,“索梅讨厌死我了。你还有烟吗?” “没了,”斯特莱克撒谎道,“埃文,你干吗请我来你家?” 一段长时间的沉默。达菲尔德怒气冲冲地瞪着斯特莱克。斯特莱克直觉地感到,这个演员多半知道自己说没烟是在撒谎吧。西娅拉也凝望着他,微启朱唇,极尽魅惑。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有事告诉你?”达菲尔德嗤笑道。 “我可不觉得你叫我来是因为你喜欢我的陪伴。” “我不知道,”达菲尔德带着明显的怨气说,“或许因为你也很有趣,就像你爸爸那样?” “埃文!”西娅拉厉声喝道。 “好吧,如果你没什么要告诉我的……”斯特莱克说道,站了起来。让他微微吃了一惊,也让达菲尔德明显不高兴的是,西娅拉放下空酒杯,长腿一收,也准备站起来。 “好吧,”达菲尔德厉声说,“有一件事。” 斯特莱克坐回椅子上。西娅拉递了根自己的烟给达菲尔德。达菲尔德接过烟,咕哝着道了声谢。然后,西娅拉也坐下来,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斯特莱克。 “继续。”达菲尔德摆弄打火机时,斯特莱克说。 “好吧。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重要,”这位演员说,“但我希望你不要说这事是我告诉你的。” “这点我无法保证。”斯特莱克说。 达菲尔德立刻沉下脸,脚抖个不停。他盯着地面,狠狠地抽着烟。斯特莱克用眼角的余光瞥到西娅拉想张口说话。于是他手一抬阻止了她。 “是这样的,”达菲尔德说,“两天前,我和弗雷迪·贝斯蒂吉一起吃午饭。他去吧台时,把黑莓手机留在了桌上。”达菲尔德吐了口烟,轻声笑了,“我可不想被炒鱿鱼,”他瞪着斯特莱克说,“我还需要这份该死的工作。” “继续。”斯特莱克说。 “他收到一封邮件。我看到卢拉的名字,就把它点开了。” “嗯。” “是他老婆给他发的。上面说:‘我知道,我们应该通过律师来谈,但除非你给的钱超过一百五十万,不然我就会告诉所有的人,卢拉·兰德里死的时候我究竟在哪儿,以及我怎么去的那儿!我他妈不想再为你说那些屁话了。我不是吓唬你!我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警察。’”达菲尔德说。 挂着窗帘的窗外,隐约传来几个狗仔的笑闹声。 “这消息很有用,”斯特莱克对达菲尔德说,“谢谢你。” “我不想让贝斯蒂吉知道是我告诉你的。” “嗯,是没必要提到你的名字,”斯特莱克说着,又一次站起身来,“谢谢你的水。” “等一下,亲爱的,我也要走。”说着,西娅拉开始打电话,“基兰?我们现在要出去了,科莫兰和我。马上。拜拜,亲爱的埃文。” 她弯下身来,在他两边脸颊上各亲一下。而半起着身的达菲尔德则显得有些仓皇失措。 “你可以在这儿挤挤,如果你——” “不了,亲爱的。我明天下午有活儿,需要睡个美容觉。”她说。 走出去时,斯特莱克遭遇了比之前更多的闪光灯。但这次狗仔们似乎显得很困惑。他扶西娅拉下楼梯,跟着她钻进汽车后座时,其中一个狗仔冲斯特莱克吼道:“你他妈是谁啊?” 斯特莱克摔上门,咧嘴笑了。科洛瓦斯·琼斯回到驾驶座上。车开了。这一次,没人再跟着他们。 沉默地开过差不多一个街区,科洛瓦斯·琼斯才瞅了后视镜一眼,问西娅拉: “回家?” “嗯。基兰,能把收音机打开吗?我想听点儿音乐,”她说,“大声点儿,亲爱的。噢,我喜欢这首歌。” 车内顿时充满了Lady Gaga那首《电话》。 西娅拉转向斯特莱克,橘色的街灯扫过她绝美的脸庞。她的呼吸中带着酒气,身上散发着那股甜美而浓烈的香水味。 “你不想问我点儿别的事?” “你猜怎么着?”斯特莱克说,“我在想,你为什么要给手提包多加一层里衬?” 她愣了几秒,呆呆地看着他,接着哈哈大笑。然后,她往旁边一倒,柔软纤细的身子全靠在他肩头。她轻轻地推搡着他,说道: “你真有意思。” “但是,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这个嘛,只是为了让包更……更有个性。你瞧,包是可以定制的,你可以买些里衬,把原先的里衬整个换掉。你还可以把里衬拉出来当围巾用。很漂亮吧,都是丝绸的,多华丽的图案!拉链边缘还挺摇滚风的。” “有意思。”斯特莱克说。她的大腿凑上来,轻轻地靠着他的大腿。接着,她又低声笑起来。 你随便打电话,但是没人在家,Lady Gaga唱道。 音乐盖过他们的对话。尽管毫无必要,但科洛瓦斯·琼斯的眼睛还是一会儿看前方的路面,一会儿瞥向后视镜。又过了一分钟,西娅拉说: “居伊说得对,我的确喜欢大的。你真的很壮。唷,还很酷。真性感!” 驶过一个街区后,她像只猫一样用丝绸般光滑的脸蹭着他的面颊,低声问道:“你住在哪儿?” “我在办公室的行军床上过夜。” 她又咯咯笑了。她肯定有点醉了。 “真的吗?” “嗯。” “那么,我们去我那儿,好吗?” 她的舌头又凉又甜,尝起来有法国绿茴香酒的味道。 “你跟我爸爸上过床没?”她丰满的嘴唇不断落到他唇上,但他找到机会,赶紧问了一句。 “没有……天啊,没有……”她轻笑道,“他染了头发……几乎完全染成了紫色……我过去常叫他摇滚梅干……” 十分钟后,他脑海中响起一个十分清晰的声音,那个声音不断地催促他:克制住你的欲望!别做出丢人现眼的事!他抬头换气,低声咕哝道:“我只有一条腿。” “别犯傻了……” “我没犯傻……我在阿富汗断了条腿。” “宝贝儿,真可怜……”她低声说道,“我帮你揉好它。” “好吧,但那不是我的腿啊……管他的,还是有帮助的……” 九 罗宾跑上铿锵作响的金属楼梯,穿着她前一天穿的那双低跟鞋。二十四小时前,她满脑子都是“套鞋”这个词,于是,就选了这双最过时、但最好走路的鞋。虽然穿着这双黑色旧鞋走了一天,但她的收获不小。她非常兴奋,觉得这双鞋简直能媲美灰姑娘的水晶鞋。她迫不及待地踏着洒满阳光的碎石路面,跑向丹麦街,想着一定要赶紧把她的发现告诉斯特莱克。她相信分享了她前一天的那些惊人发现后,斯特莱克两天前醉酒的那段尴尬小插曲一定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走到二楼时,她却突然停住了。玻璃门还锁着,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办公室里没开灯,也没有半点声响。 她走进去,飞快地查看一番。里间办公室的门开着。斯特莱克的行军床整整齐齐地收在一边。垃圾箱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人在这儿吃过晚饭。电脑显示屏是暗的,水壶也是冷的。罗宾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斯特莱克没有(她只想到了这个)在这儿过夜。 她挂好外套,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小笔记本,打开电脑。她满怀希望地等了几分钟,但斯特莱克还是没有出现。于是,她开始把自己前一天发现的东西打出来。一想到要亲口告诉斯特莱克这些事,她就兴奋得无法入眠。把这些打出来可真有点扫兴。他到底跑哪儿去了?他不会冲着整条查令十字街大喊,说夏洛特不爱杰戈·罗斯吧?难说,毕竟事实的确如此。也许,夏洛特已经投入斯特莱克的怀抱。没准儿他们已经和好了,正睡在四周前他被赶出来的那栋房子里,亲密相拥,四肢交缠。 露西对夏洛特的旁敲侧击的询问,以及她对这个女人含沙射影的嘲讽,罗宾都还记忆犹新。她怀疑如果他们重修旧好,她的工作就保不住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愤怒地敲着键盘,连连出错,你还有一个星期就走了。然而,想到这儿她更生气了。 当然,事情也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斯特莱克去找夏洛特,但她却把他赶走了。那样的话,他现在在哪儿就成了个更急迫、但却没那么私人的问题。如果他出去了,不受约束、没人保护,又喝醉了怎么办?罗宾忙碌的手指慢了下来,停在一句话中间。她猛地一转电脑椅,看向办公室里那部静悄悄的电话。 科莫兰·斯特莱克不在他该在的地方,她可能是唯一一个知道这事的人。或许,她该打他的手机?他要是不接怎么办?她还要等几个小时才能报警?她想给马修的办公室打电话,征求他的意见。但再一想,她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上一次,她陪喝醉的斯特莱克从托特纳姆酒吧回办公室,很晚才到家。她刚到家,马修就跟她吵了一架。马修又跟她说,她太天真,容易受别人的影响,听到什么悲惨的故事都相信。他说,斯特莱克根本就是在找廉价秘书,用情感敲诈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夏洛特这个人,那完全是斯特莱克耍的手段,为的是博取罗宾的同情和服务。接着罗宾情绪失控,她告诉马修,如果有人在敲诈她,那个人也是他。他一直在喋喋不休地念叨她应该挣多少钱,讽刺她没有尽心尽力。他难道没有注意到,她喜欢为斯特莱克工作吗?他那颗迟钝的会计师脑袋难道就没想过,人力资源那种无聊得要死的工作,可能正是她避之唯恐不及的吗?马修很惊讶,然后(不过,他还是保留了谴责斯特莱克行为的权利)向她道了歉。但一贯和蔼可亲的罗宾仍旧一副冷冰冰的气愤模样。他们虽然休战,但第二天早晨仍然受到战争的影响,并产生了对抗情绪,尤其是罗宾的对抗情绪。 此刻,在一片静谧中,她盯着电话,把对马修的一部分怒气转移到斯特莱克身上。他上哪儿去了?他在做什么?马修控诉他不负责任,他就真的要用实际行动证明马修说得对么?她还在这儿坚守阵地,可他却跑去追前未婚妻,一点儿都不关心他们的生意…… ……好吧,是他的生意……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罗宾觉得她能听出这就是斯特莱克那略微有些不平衡的脚步。她瞪着楼梯口,等确认脚步声已经穿过二楼,才坚决地把椅子转回来,面对显示器,又开始狂敲键盘,心也越跳越快。 “早上好。” “早上好。” 她打着字,飞快地瞥了斯特莱克一眼。他看上去很累,没刮胡子,但不同寻常的是居然穿戴整齐。她立刻确认了自己的想法:他去找夏洛特和解,而且看样子成功了。她接下来的两个句子全打错了。 “事情进展得怎么样?”斯特莱克注意到罗宾紧绷着下巴的侧脸,以及她冷冰冰的态度。 “不错。”罗宾说。 现在,她想把这份完美的报告呈现在他面前,然后用无比冷静的口气讨论一下她离职的事。她可能要建议他这周再雇个临时工。这样,她就能在离开之前在日常工作上指点一下那个替代她的人。 几个小时前,斯特莱克简直鸿运当头,他觉得自己马上就可以继续过很久之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他想见到秘书,却不想告诉她自己昨晚做的事(至少不想多说修补了他那残破的自尊心的事)。对于那些事,他本能地想要保持沉默。他喝了太多“厄运沙洲”,很多限制都被打破了。现在,他要加固那些边界。于是他开始酝酿一篇声情并茂的道歉词,以弥补自己两天前的失态行为。他要向罗宾表达感激之情,还要把他从昨晚会面得出的所有有趣结论都说给她听。 “想喝杯茶吗?” “不,多谢了。” 他看了看表。 “我只晚了十一分钟。” “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我是说,”她试图挽回,因为她的语气已经极不友善,“你做——你什么时候到这儿来都不关我的事。” 四十八小时前,斯特莱克喝醉了。他或许会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她已经在脑中演练过无数遍,自己会如何宽宏大量地原谅他,并好心安慰他。现在她却觉得他毫无悔意,也没有任何羞耻感。 斯特莱克手忙脚乱地摆弄着水壶和茶杯。几分钟后,一大杯冒着热气的茶便摆在她身旁了。 “我说了我不要——” “你能把那份重要文件先放一放吗?我有话跟你说。” 她重重地敲了几下键盘,保存报告。然后她抱起胳膊,转向坐在旧沙发上的斯特莱克。 “前天晚上的事儿,我得跟你说声抱歉。” “不用了。”她声音很小,也很紧张。 “不,有必要。大部分的事情我都记不清了。我希望我没惹你不高兴。” “你没有。” “你应该已经大体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的未婚妻跟她前男友订婚了。我们分手以后,她只用三个星期就在手指上戴了另一枚戒指。我只是打个比方,其实我从没给她买过戒指。我一直都没钱。” 罗宾从他的语气推测出他和夏洛特没有和解。但如果是这样,他在哪儿过的夜?她放下手臂,不假思索地端起茶杯。 “你没有义务来找我,还看到我那副样子。但也许正是因为有你,我才没栽进水沟,也没跟别人干上一架。所以,非常感谢。” “不客气。”罗宾说。 “还有,谢谢你的阿司匹林复方制剂。”斯特莱克说。 “有用吗?”罗宾生硬地说。 “我差点吐出来,”斯特莱克边说边捶了塌陷的沙发一拳,“但药效一发挥出来,的确还挺管用的。” 罗宾笑了,而斯特莱克则第一次想起她趁他睡觉时塞进门里的便条,以及她老练地为回避寻找的借口。 “好了,讲讲你昨天的收获吧,我可盼望好久了,”他撒谎道,“别吊我胃口了。” 罗宾就像水中的花儿一样,展开了笑颜。 “我正在打……” “直接说吧,你待会儿再把它整理成文件。”斯特莱克心想这样就很容易剔掉没用的信息了。 “好的,”罗宾既兴奋又紧张地说,“就像我在便条上说的,我看到你要调查阿杰曼教授,还有牛津的康乃馨酒店。” 斯特莱克点点头,对她的提醒深表感激。他只在宿醉最厉害时读过一遍,简直没法记住便条上的细节。 “所以,”罗宾激动得都有些喘不过气了,“首先,我去了罗素广场,还去了亚非学院。你在笔记上就是这么写的,对吧?”她补充说,“我查了一下地图:那儿离大英博物馆只有几步远。便条上那些潦草的字迹就是这意思吧?” 斯特莱克又点点头。 “嗯,我去了那儿,谎称我正在写一篇有关非洲政治的论文,想了解一下阿杰曼教授。后来我在政治系遇到一个愿意帮忙的秘书。事实上她为阿杰曼教授工作过。她给了我很多跟教授有关的信息,包括一份参考书目和一本简短的传记。教授本科就是在亚非读的。” “是吗?” “是的。”罗宾说。“我还拿到了一张照片。” 她从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复印的照片,递给斯特莱克。 他看到一个长脸的黑人,颧骨很高。 灰白的头发和胡须都剪得很短。超大的耳朵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他盯着照片看了好半晌,才终于说道:“天啊!” 罗宾十分得意。 “天啊!”斯特莱克又惊叹一声,“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五年前。秘书说起这事时很沮丧。她说,教授那么聪明,人那么好,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有家人吗?” “有。他留下了一个寡妇和一个儿子。” “一个儿子。”斯特莱克重复道。 “没错,”罗宾说,“在部队里。” “在部队里,”斯特莱克脑中回荡着她低沉悲哀的声音,“不要告诉我。” “他在阿富汗。” 斯特莱克猛地站了起来,攥着乔赛亚·阿杰曼教授的照片,不停地走来走去。 “没查到哪个团,是么?不过没关系,我能查出来。”他说。 “我的确问了,”罗宾翻着笔记,说,“不过我没搞懂——真有一个叫‘工兵团’的团么?” “是皇家工兵军团,”斯特莱克说,“这个我完全可以查出来。” 他停在罗宾桌旁,又盯着乔赛亚·阿杰曼教授的脸看。 “他是加纳人,”她说,“但他们全家都住在克拉肯维尔,直到他去世。” 斯特莱克把照片递回给她。 “别弄丢了。你干得太漂亮了,罗宾。” “还不止这些,”她红着脸,努力克制着笑意,激动地说,“下午,我坐火车去了牛津,去了康乃馨酒店。你猜怎么着,那是家旧监狱改造的酒店。” “真的吗?”斯特莱克说着又坐回到沙发上。 “真的。事实上还挺不错的。总之,我想我得装成艾莉森,查查托尼·兰德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落在那儿……” 斯特莱克啜了口茶,心想,调查这么一件三个月前发生的事,秘书还愿意亲自跑一趟,真是太难以置信了。 “但我真是大错特错了。” “是么?”他说,谨慎地不让语调带有感情。 “嗯。七号那天,艾莉森真的去过康乃馨酒店,试图找到托尼·兰德里。真是太尴尬了,因为有个接待小姐那天也在场,而且,她还记得艾莉森。” 斯特莱克放下杯子。 “这样的话,”他说,“就真的很有意思了。” “是啊,”罗宾兴奋地说,“所以,接下来我脑子就得转快点儿了。” “你跟她们说你叫安娜贝尔?” “没有,”她险些笑出来,“我说,那好吧,我说实话,我是托尼的女朋友。而且,我哭了一会儿。” “你哭了?” “其实也没怎么哭,”罗宾说,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我只是立刻进入了角色。我说,我觉得他在乱搞。” “不是跟艾莉森吧?她们要是见过她,肯定不会相信的……” “没有,我说我压根就不相信他在酒店里……总之,我小闹了一场。那个跟艾莉森说过话的姑娘把我拉到一旁,努力安慰我。她说,除非必要,她们都不能泄露客人的信息,这是酒店的规定……不过,为了让我不哭,最后她还是告诉我,托尼六号那天晚上开过房,直到八号早晨才退。退房时,因为给他的报纸错了,他还发了通脾气。所以她对这事有印象。看来他的确去过那儿。我甚至问了那姑娘一些……呃,有点儿歇斯底里地问她,怎么知道就是托尼。于是她便详细描述了一番托尼的长相。我知道他长什么样,”斯特莱克还没来得及问,她就补充道,“我去之前就查过,‘兰德里、梅和帕特森事务所’的网站上有他的照片。” “聪明!”斯特莱克说,“不过,这些都他妈太可疑了。关于艾莉森的事,她是怎么说的?” “艾莉森到那儿之后就要求见他,但他不在。不过,她们确认他还没退房。接着艾莉森便走了。” “真奇怪。她应该知道他在开会啊,她干吗不先去会场?” “我不知道。” “除了开房和退房之外,那个热心的员工还在别的什么时候见过托尼吗?” “没有,”罗宾说,“但他的确去开会了,不是吗?我已经查过这事,还记得吗?” “嗯,我们知道他去报到了,可能还拿了张名牌。然后,他就回切尔西去见他姐姐——布里斯托夫人了。为什么呢?” “因为……她病了。” “是吗?她刚做完手术,据说能治好。” “子宫切除术,”罗宾说,“做完这种手术,谁都不会感觉良好吧。” “这人跟他姐姐可不亲。这话是他自己说的。他相信他姐姐刚做完一场能够拯救她生命的手术。也知道有两个孩子正在照顾她。那他干吗还要急着去见她?” “这个嘛,”罗宾不那么笃定了,“因为……他姐姐刚出院……” “开车去牛津前,他就应该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如果真那么有必要的话,他干吗不待在城里,等看过他姐姐之后,再去参加下午那个会议?为什么要多开五十英里,在那个豪华的监狱过一夜。然后去会场报到之后又折回城里呢?” “也许他接到电话,听说他姐姐不舒服?也许约翰·布里斯托给他打电话叫他过去?” “布里斯托从没提过要他舅舅顺道来看望他妈妈的事。我敢说,他们那时候正在闹矛盾。一说起去看望布里斯托夫人的事,两人心里都有鬼。谁也不愿意提。” 斯特莱克站起身,又开始踱来踱去。他微微有些跛,但没怎么在意腿上的疼痛。 “不对,”他说,“约翰·布里斯托让他妹妹去了。他妹妹是他妈妈的心头肉,所以……这倒也说得通。但让他妈妈的弟弟来,就有点说不通了。首先,他舅舅跟他妈妈一直不怎么亲。其次,他当时还不在城里,叫他绕那么远的路回来……不太对劲。现在,我们还发现艾莉森去了牛津,去酒店找托尼。那天还是工作日。她是为自己去的,还是别人派她去的呢?” 电话响了。罗宾拿起电话。让斯特莱克惊讶的是她立刻操起一种很不自然的澳大利亚口音。 “噢,不好意思,她不在这儿……不,不,我不知道她在哪儿……不知道……我叫安娜贝尔……” 斯特莱克无声地笑了。罗宾佯装生气地瞪了他一眼。说了将近一分钟蹩脚的澳大利亚英语后,她挂上电话。 “是‘应急’中介公司。”她说。 “我最近老是遇到叫安娜贝尔的。有一个说起话来更像南非口音,而不是澳大利亚口音。” “好啦,说说你昨天发生了什么事吧。我现在想听听了。”罗宾再也无法隐藏自己的迫不及待,“你见过布莱妮·雷德福和西娅拉·波特了?” 斯特莱克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她,只略去他离开埃文·达菲尔德公寓之后的遭遇。他尤其强调了这几件事:一、布莱妮·雷德福坚持认为,是阅读障碍让她无意中听了厄休拉·梅的语音留言。二、西娅拉·波特不断重申,卢拉跟她说过会把一切都留给自己的兄弟。三、卢拉在乌齐夜总会不停地看时间,让埃文·达菲尔德十分恼火。四、唐姿·贝斯蒂吉给已分居的丈夫发了敲诈邮件。 “那么,卢拉坠楼时,唐姿到底在哪儿?”罗宾说,她十分满足地听完斯特莱克说的每个字,“如果我们能找到……” “噢,我知道她在哪儿。我十分肯定,”斯特莱克说,“但她要是承认,可能就没法讹到弗雷迪几百万英镑了。所以,这一点还挺难办的。再看一遍警方的那些照片吧,我相信你也能找出来的。” “但是……” “看看卢拉死的那天早上,那栋大楼的正面照。然后,再想想我们看见那栋楼时,它是什么样子。这有助于锻炼你的侦查能力。” 罗宾一下子激动起来,心头涌起一股巨大的幸福感。但接着这种愉悦的心情又被一阵失望的痛楚压了下去。因为,她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做人力资源了。 “我要换身衣服,”斯特莱克站起来,“再帮我联系一下弗雷迪·贝斯蒂吉,行吗?” 他走进里间,关上门。他脱下那套幸运西装(他觉得以后都可以这么称呼这套衣服了),换上一件舒服的旧衬衫、一条更宽松的裤子。经过罗宾的桌子去厕所时,他发现她在打电话,一脸专注却不感兴趣的样子。可想而知等着接电话的是什么人了。斯特莱克就着那个裂了缝的洗脸盆刷牙,心想:既然已经心照不宣地承认自己就住在办公室里,那有罗宾在,生活肯定会轻松得多啊。他回到外间办公室,发现她已经挂上电话,但却一脸怒气。 “我觉得他们现在甚至都懒得帮我捎口信了,”她告诉斯特莱克,“他们说他出去了,去了派恩伍德的电影制片厂,不能被打扰。” “啊,好,至少我们知道他回国了。”斯特莱克说。 他从文件柜里拿出那份临时报告,坐回沙发里,开始一言不发地把昨天谈话的笔记加进去。罗宾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就立刻被斯特莱克一丝不苟的样子吸引了。他做了个表格,详细记录每条信息的获取方式、获取地点和泄露该信息的人。 然后,两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罗宾用谷歌地图查看“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的正面照,一边不住地偷偷打量工作中的斯特莱克。终于,她开口了:“我想,你一定得非常仔细,以免忘掉什么东西。” “不止如此,”斯特莱克边写边说,并未抬头,“还不能给辩护律师留下任何把柄。” 他的口气太冷静、也太理智,害得罗宾想了好半天,生怕误解了什么。 “你是指……大体上?”最后她说,“原则上?” “不是,”斯特莱克继续写着报告,“我的意思是,我特别不希望在审判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时,辩护律师指出,由于我做的记录有问题,请求法官考虑我证词的可靠性,从而让凶手逍遥法外。” 斯特莱克又开始炫耀了,他自己也知道,但就是忍不住。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已经做得顺风顺水。有些人可能会质疑,调查凶杀案的过程中真的会有乐趣吗?是的,他的确在暗处找到了乐趣。 “罗宾,能出去买点儿三明治吗?”他又说道。只有这样,他才能一抬头就看到她满足且惊异的表情。 她不在时,他完成了笔记。他正要打电话给德国的一个旧同事时,罗宾突然进来了,手里拿着两个三明治和一份报纸。 “你上《旗帜报》头版了。”她气喘吁吁地说。 “什么?” 是一张西娅拉跟达菲尔德回他公寓的照片。西娅拉看上去美极了。那一瞬间,斯特莱克仿佛又回到了今天凌晨。两点半,她赤裸着白皙的身子,躺在他身下。婉转低吟之际,美人鱼般柔软丝滑的长发披散在枕头上。 斯特莱克重新集中一下注意力:照片上的他已经被剪得只剩下一半了。他抬起一条胳膊,挡着狗仔队。 “没关系,”他耸耸肩,把报纸递回给了罗宾,“他们以为我是保镖。” “上面说,”罗宾转到内页,“凌晨两点,她和两名保镖离开达菲尔德的住处。” “嗯,瞧,你都知道了。” 罗宾瞪着他。他说的都是在达菲尔德公寓里,他和达菲尔德、西娅拉的事。她对呈现在自己面前的各种证据太感兴趣了,都没顾得上想他到底是在哪儿过夜的。她以为他是同时跟那个模特和那个演员道别的。 他回到办公室时,仍然穿着照片里的衣服。 她转过身,开始读报纸的第二页。文中清楚地暗示:西娅拉和达菲尔德享受二人世界时,他们以为的保镖一定在走廊上等着。 “她本人是不是很漂亮?”罗宾合上《旗帜报》,随口问道。 “嗯,很漂亮。”斯特莱克说。是他的幻觉吗,怎么这三个字听起来就跟打雷一样响?“你想要奶酪泡菜馅的,还是蛋黄酱的?” 罗宾随便挑了一个,回自己桌子后面吃去了。她对斯特莱克在哪儿过夜的新假设,甚至浇熄了案子进展带来的兴奋感。她很难想象刚刚感情破灭的他,竟然就跟一个超模上床了。虽然这似乎太不可思议,但她还是听出了他口气中掩饰不住的骄傲。电话又响了。斯特莱克满嘴奶酪面包,但还是抬起一只手阻止罗宾。他咽下食物,自己接起电话。 “科莫兰·斯特莱克。” “斯特莱克,我是沃德尔。” “你好,沃德尔。你好吗?” “呃,不太好。我们刚从泰晤士河捞起一具尸体,死者身上有你的名片。你想对我们解释解释吗?” 十 这是斯特莱克把自己的东西搬出夏洛特的公寓后,第一次找到一个正当的理由搭出租车。车子开向沃平时,他注视着计费表,它已经开始跳了。出租车司机非得跟他讲戈登·布朗为什么是个该死的败类。一路上,斯特莱克都沉默地坐着。 斯特莱克不是第一次去停尸间。所以,这也不是他见过的第一具尸体。他对几乎所有枪炮造成的伤口都已经免疫了。支离破碎、内脏横流的尸体就像屠宰店里的货物一样,亮闪闪、血淋淋。斯特莱克从来不觉得恶心,即便最破碎的尸体也会苍白冰冷地躺在冷藏抽屉里。总会有人替它们消毒,并进行标准处理。反而是那些既没经过处理、也未依照官方程序保护的完整尸体,时常站起来,爬进他的梦中。殡仪馆里,他妈妈穿着她最喜欢的钟形袖长裙,虽然瘦削,却显得很年轻,身上看不到任何针孔的痕迹;阿富汗溅满鲜血的路上,加里·托普利中士虽然脸还完好无损,但胸部以下的身体却已经不见了。斯特莱克躺在炙热的沙土路上,努力克制着不去看加里那张空洞的脸。他怕瞥到下面,会发现自己的哪部分身体也不见了……但很快他便昏过去。再次醒来时,人已经躺在战地医院…… 接待室很小,砖墙上空空如也,只挂着一张印象派的印刷画。斯特莱克盯着那幅画,觉得以前应该在哪儿见过。终于,他想起来了。露西和格雷格家的壁炉上方,也挂着一张这样的画。 “斯特莱克先生吗?请进。”一位殡葬人从门里仔细往外看了看,说道。他头发灰白,穿着白外套,戴着橡胶手套。 这些管理尸体的几乎都是快乐高兴的人。斯特莱克跟着他走进灯火通明的寒冷内室。这里很宽敞,却没有窗户。巨大的钢制冷库门都开在右边墙上。铺着瓷砖的地板有一些坡度,倾向中央排水管。所有的声音都回荡在闪亮坚硬的物体表面,听上去就像一小群人正列队进入房间。 一辆金属手推车已经等在一个冷藏库门前。车边是英国刑事调查局的两名警官——沃德尔和卡佛。沃德尔冲斯特莱克点点头,咕哝着打了声招呼。而大腹便便、满脸斑点、制服肩上还撒着头皮屑的卡佛,则只是哼了一声。 殡葬人使劲拧了一下冷藏库门上厚重的金属把手。三颗不知道是谁的脑袋露了出来。它们排成一个竖列,每个都用柔软的白布包着。看得出来,那些布已经洗过很多遍了。殡葬人翻开裹着中间那颗脑袋的布,看了看别在布上的名牌——没有名字,只潦草地写着前一天的日期。他熟练地把载着尸体的长托盘平顺地滑出来,放在一旁的手推车上。斯特莱克注意到,卡佛退到一边让殡葬人把手推车推出冷藏库大门时,下巴一直在动。随着一声沉闷的金属碰撞声,其他尸体从视线里消失了。 “既然只有我们几个,就不另外找观察室了吧,省得麻烦。”殡葬人飞快地说,“中间的灯光是最好的。”然后,他把推车推到排水管边,拉开被单。 罗谢尔·奥涅弗德肿胀的尸体露了出来。她的脸上再也没有怀疑,只余下某种空洞的惊异神情。沃德尔已经在电话里简单说过,所以斯特莱克知道被单下的人是谁。但死者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极端脆弱之感,还是让斯特莱克吃了一惊。看起来,她比之前小多了。当时她隐瞒了某些信息,坐在他对面吃着薯条。 斯特莱克把她的名字告诉了他们,还拼读一遍,让那位殡葬人和沃德尔分别将其准确地抄在写字板和笔记本上。她的地址他只知道一个:哈默史密斯的流浪汉之家——圣埃尔莫收容所。他把这个地址也告诉了他们。 “谁发现她的?” “昨天深夜,河警把她捞了起来。”卡佛第一次开口。他操一口伦敦南部口音,声音里透着明显的嫌恶:“通常,大约三周后尸体才会浮到水面,是吧?”他冲着殡葬人补上最后两个字,口气更像是陈述事实,而非提问。而殡葬人则谨慎地轻轻咳嗽了一下。 “两周是个可以接受的平均值,但这件案子中,如果她在河里的时间不足三周,我也不会觉得奇怪。某些迹象表明……” “好,这些我们会去问病理学家。”卡佛轻蔑地说。 “不可能有三周。”斯特莱克说。殡葬人冲他微微一笑,表示同意。 “为什么不可能?”卡佛问。 “因为两周前的昨天,我请她吃了汉堡和薯条。” “嗯,”殡葬人越过尸体冲斯特莱克点点头,“我正要说,死前摄入大量碳水化合物也会影响尸体的浮力。这里涉及肿胀度的问题……” “你就是在那次见面时给了她名片,是吗?”沃德尔问斯特莱克。 “嗯。真意外,居然还能看得清。” “她把名片插进带塑封的公交卡,塞在牛仔裤后袋里了。那个塑料封套起到了保护作用。” “她穿的是什么衣服?” “一件宽大的粉红色人造毛外套,活像个长毛的提线木偶。下身是牛仔裤和运动鞋。” “我请她吃汉堡时,她穿的也是这一身。” “这样的话,就应该仔细检查一下胃里的东西——”殡葬人开口道。 “她还有什么至亲吗?”卡佛问斯特莱克。 “有个姑姑在基尔本。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罗谢尔的眼睑没合拢,露在外面的那颗眼球上带着溺水者特有的闪亮光泽。她鼻孔周围的皱褶里依稀可见一些血沫的痕迹。 “她的手是什么样子?”斯特莱克问那位殡葬人。罗谢尔的胸部以下都还盖在被单里。 “别管她的手了,”卡佛厉声说,“我们看完了,多谢。”他冲那位殡葬人大声说,弄得整个房间都是回声。接着他又对斯特莱克说:“我们想跟你谈一谈。车在外面。” 对于警察的问题,斯特莱克向来都乐意回答。他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在新闻里听到这句话时,他就对警察的工作着了迷。他妈妈总是把他这种怪异的童年迷恋,怪到他舅舅特德头上。特德以前当过宪兵。斯特莱克听到的所有跟旅行、推理、探案有关的惊悚故事,也都来自特德舅舅。协助警方调查。五岁时,斯特莱克就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高尚无私的市民,乐意花时间和精力帮助警察。在他的想象中,那些警察还发给他一副超大的眼镜和一根警棍,允许他扮演披着斗篷的无名氏,魅力十足。 现实却是:小小的审讯室里,沃德尔递给斯特莱克一杯从咖啡机里买来的咖啡。他对斯特莱克的态度跟卡佛不一样。卡佛每一个张开的毛孔都散发着敌意,一点儿都不友善。斯特莱克怀疑,沃德尔的上司对他们此前的合作情况并不了解。 满是刮痕的桌上有个小小的黑色托盘。里面装着十七便士的零钱,一把耶鲁电子锁的钥匙,以及一张带塑料壳的公交卡。斯特莱克的名片已经褪色,皱巴巴的,但仍看得清上面的字。 “她的包呢?”斯特莱克问桌子对面的卡佛。沃德尔斜靠在角落的文件柜上。“灰色的。便宜货,看起来挺有塑料感的一个包。没找到,是不是?” “可能被留在她的非法住所里了。或者说,她那该死的落脚点。”卡佛说,“通常,自杀的人可不会拎着包跳河。” “我不认为她是自己跳下去的。”斯特莱克说。 “哦,是吗?” “我想看看她的手。她告诉过我,她讨厌水没过脸的感觉。人们只要在水中挣扎过,手的位置——” “啊,很高兴能得到你的专业意见,”卡佛不无讽刺地说,“我知道你是谁,斯特莱克先生。” 他往椅背上一靠,双手搁在后脑勺上,露出衬衣腋下那两片已经干涸的汗渍。一股酸臭刺鼻、带着洋葱味儿的狐臭从桌子对面飘过来。 “他以前在特别调查局干过。”文件柜旁的沃德尔插嘴道。 “我知道,”卡佛叫道,抬起满是头皮屑的长眉,“我从安斯蒂斯那儿听说过了。那条该死的腿,还有那枚该死的救生勋章。简历很丰富嘛。” 卡佛放下手,倾身向前,手指紧扣着桌子。条形灯光下,他那咸牛肉般的肤色和冷硬眼睛下的紫色眼袋都显得更难看了。 “我知道你爸爸是谁,我什么都知道。” 斯特莱克抓了抓自己没刮胡子的下巴,等着他往下说。 “想跟你爸爸一样有钱、有名,是不是?你干的事,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卡佛明亮的蓝眼睛里布满血丝。斯特莱克一直认为,有这种眼睛的人全都暴躁易怒。他曾在帕拉见过一位眼睛也像这样的上校。后来,那人因为严重的人身伤害赔了别人很多钱。 “罗谢尔没跳河。卢拉·兰德里也没跳楼。” “一派胡言,”卡佛吼道,“你在跟两位已经证实兰德里是跳楼自杀的人说话!他妈的每一条可能的证据我们都仔细求证过了。我知道你想做什么。你想榨干那个可怜又怪异的布里斯托,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该死的,你干吗朝我笑?” “我想,要是把这次谈话报道出来,你他妈会被认为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别他妈拿媒体威胁我,白痴!” 卡佛那张粗糙的胖脸已经涨成紫红色,蓝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 “伙计,你可遇到麻烦了!一个名人父亲、一条假腿、立过战功,这些都救不了你!我们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吓唬那个可怜的婊子,害得她他妈的跳了河?她心理有问题,不是吗?难道不是你让她觉得自己做错了吗?伙计,她死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可是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处境吗?反正,我可不想跟你扯上什么关系!” “罗谢尔穿过格兰特利路之后,我们就各走各的了。当时,她还像你一样活生生的!她之后一定还见过其他人,你会找到的!没有人会忘记那件外套。” 沃德尔离开文件柜,拉过一把硬塑料椅,坐到桌边。 “那就跟我们说说你的理论吧。”他对斯特莱克说。 “她在敲诈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 “胡扯。”卡佛打断他。沃德尔也有些夸张地哼了一声。 “兰德里去世的前一天,”斯特莱克说,“在诺丁山那家服装店见过罗谢尔,她们一起待了十五分钟。她直接把罗谢尔拖进一个更衣室。她就是在那儿打的电话,求一个人第二天凌晨去她的公寓见她。店里的一个导购无意中听到了那通电话。当时,她就在隔壁的更衣室里。中间只隔了一层帘子。那个女孩叫梅尔,红头发,身上有刺青。” “只要是跟名人有关的事,人们就会胡说八道。”卡佛说。 “兰德里即使在那个更衣室给谁打过电话,”沃德尔说,“那个人也肯定是达菲尔德,或者她舅舅。通话记录显示那天下午她只给这两个人打过电话。” “她打电话给达菲尔德,为什么要让罗谢尔在场?”斯特莱克问,“为什么把朋友也拖进更衣室?” “女人不就那样么,”卡佛说,“就连上个厕所都要一起去。” “动动你该死的脑子:她在用罗谢尔的手机打电话!”斯特莱克被彻底激怒了,“卢拉曾经试探过认识的每一个人,看谁会把她的事爆给媒体。结果,罗谢尔是唯一一个守口如瓶的人。于是卢拉觉得这姑娘值得信任,就给她买了部手机。注册名用的是罗谢尔,但所有的账单都是她支付。她自己的手机被窃听了,知道么?人们窃听她的电话,报道她的事,让她越来越多疑。所以,她买了部诺基亚,用别人的名字登记,这样,只要她想,就有了一条绝对安全的通话线路。 “照理说她也应该用罗谢尔的手机给她舅舅或达菲尔德打电话。因为卢拉用另外一个号码给他们打电话或许就是他们之间约定的一个暗号。但她一整天都是用自己的手机给这两个人打电话。所以,她用罗谢尔的号码是给另外的人打电话,她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个人。我有罗谢尔的手机号码。找到她用的网络就能查到所有东西。手机是镶着水晶玻璃的粉红色诺基亚。不过,你应该找不到了。” “嗯,因为它已经沉到泰晤士河底。”沃德尔说。 “当然不是,”斯特莱克说,“它应该被凶手拿走了。凶手把罗谢尔扔进河里之前,得先把手机拿到手。” “胡扯!”卡佛嘲笑道。但沃德尔似乎对他的理论很感兴趣。不过他还是有些怀疑,所以摇了摇头。 “兰德里打电话时,为什么想让罗谢尔也在场?”斯特莱克又问道,“为什么不在车里打?罗谢尔无家可归、穷得要死,她为什么不把兰德里的事卖给媒体?他们肯定出了一个好价钱。她干吗不卖?兰德里都死了,还能造成什么伤害?” “因为她正派?”沃德尔设想。 “嗯,这是一种可能,”斯特莱克说,“另外一种可能是,通过勒索凶手,她可以赚得更多。” “胡扯。”卡佛悲叹道。 “是吗?她那件提线木偶外套值一千五百英镑。” 一阵短暂的沉默。 “可能是兰德里给她买的。”沃德尔说。 “卢拉死的时候那件衣服还没上市,她怎么给罗谢尔买?” “兰德里是模特,她有内部渠道啊,该死的!”卡佛插嘴道,仿佛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斯特莱克说着,倾身向前,卡佛的体味像瘴气一般罩住他,“卢拉·兰德里要绕道去那家店待十五分钟?” “她在赶时间。” “究竟为什么要去那里呢?” “她不想让那个女孩失望。” “罗谢尔身无分文、无家可归。通常,卢拉会在见面之后让司机顺便把罗谢尔送回住处。那么,这次她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姑娘穿过整座城市来见她?把她拖进更衣室,十五分钟后,还让她自己回家。” “因为卢拉是个被宠坏的婊子。” “如果她是个被宠坏的婊子,为什么还要去那里?她完全可以不去。因为值得,因为她想做成什么事。如果她不是一个被宠坏的婊子,那她肯定处于某种情绪中,行为才会这么反常。我们有个活生生的见证人说卢拉的确在电话上求某人,让其凌晨一点以后去她公寓找她。她去瓦什蒂之前,也的确有张蓝色的纸。但之后那张纸就没人见过了。她在那张纸上写了什么?又为什么要在见罗谢尔之前在汽车后座上写?” “可能是——”沃德尔说。 “那不是什么该死的购物清单,”斯特莱克重重地捶着桌子,低吼道,“也没有人提前八小时写自杀留言,在写完之后还去跳舞。她写的是一份该死的遗嘱,你还不明白吗?她把这份遗嘱带到瓦什蒂,让罗谢尔做见证人……” “胡扯!”卡佛说。但斯特莱克再次忽略了他,对沃德尔说: “……她告诉过西娅拉·波特,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兄弟,不是吗?她要让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她当时一定在思考这件事。” “为什么要突然立遗嘱?” 斯特莱克犹豫片刻,坐回去。卡佛瞥了他一眼。 “想不出来了?” 斯特莱克长叹口气。他想起那个酩酊大醉、极度不舒服的夜晚。想起昨晚的纵情欢愉。还想起不到十二小时前,吞下的那半块奶酪腌黄瓜三明治。他觉得太累了,整个人似乎像被掏空了。 “如果我有确实的证据,早就拿来给你了。” “现在,自杀率在上升,你知道吗?这个罗谢尔很抑郁。她那天过得很糟糕,想起她朋友走的路,就学着跳了河。所以,伙计,我们再回到你的结论上。你说有人图谋不轨,将她们……” “……从边上推下去的,是的,”斯特莱克说,“人们总这么说。在现今这个时代,这么做真是品位太差了。唐姿·贝斯蒂吉的证据呢?” “还要我说多少次啊,斯特莱克?我们已经证明她不可能听到什么,”沃德尔说,“这点早就确证无误了。” “不,你们没有确证,”斯特莱克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愤怒,“你们整件案子的基础都他妈大错特错。你们要是认真对待唐姿·贝斯蒂吉说的话,彻底突破她,让她把该死的真相说出来,罗谢尔·奥涅弗德就不会死!” 卡佛也异常愤怒,所以把斯特莱克多扣留了一个小时。他为了表达不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告诉沃德尔,让他一定要看着这个“小罗克比”走出警察局。 沃德尔一言不发地把斯特莱克送到前门。 “我需要你做一些事。”斯特莱克在出口处停下来,说。他们可以看到已经变暗的天空。 “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已经够多了,兄弟,”沃德尔苦笑道,“我得忍受他好几天了,”他拇指一伸,指了指暴跳如雷的卡佛,“全都怪你。我告诉过你那是自杀。” “沃德尔,除非有人把那个该死的混蛋抓住,不然,还有两个人随时都可能被干掉。” “斯特莱克……” “要是我能证明卢拉坠楼那晚,唐姿·贝斯蒂吉根本不在公寓里呢?要是她在别的地方呢?别的可以听见那一切的地方?” 沃德尔抬头望向天花板,闭上眼。 “如果你有证据……” “现在还没有,但过几天就有了。” 两个人又笑又闹地从他们身边走过。沃德尔摇摇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不过,他还是没有转头去看。 “如果你想要警察这边的什么东西,给安斯蒂斯打电话。欠你情的人是他。” “这事安斯蒂斯做不了。我需要你给迪比·马克打电话。” “你说什么?” “你听到了。他不会接我电话的,知道吧?但他会跟你说话,你有这个权力,而且,听你上次讲,他好像也喜欢你。” “你想说卢拉·兰德里死的时候,迪比·马克知道唐姿·贝斯蒂吉在哪儿?” “不,他当然不会知道,他当时在‘军营’夜总会。有人从‘肯蒂格恩花园’送衣服到克拉里兹酒店给他,我想知道他拿到的是什么衣服。说得更具体一点,盖伊·索梅送给他的是什么。” 斯特莱克对沃德尔仍然没有念出“居伊”的读音。 “你想知道这个……为什么?” “因为监控录像里,有个奔跑的人就穿着了件迪比的运动衫。” 沃德尔愣了一下,但紧接着就怒了。 “那种东西满街都是,”他顿了顿,“那种印有GS的衣服很常见啊——反光运动服和运动长裤,多得不得了。” “那是一件定制的连帽衫,全世界只有一件。给迪比打电话,问他都从索梅那儿拿到了什么。我就想知道这个。沃德尔,如果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你会站在哪边?” “别威胁我,斯特莱克……” “我没威胁你。我只是觉得,一个已经杀了好几个人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还在不紧不慢地计划着下一个该杀谁——不过如果你担心的是文件问题,那下一具尸体出现之前,那些抱自杀理论的人的确不怎么好对付。沃德尔,在更多人被杀之前,快给迪比·马克打电话。” 十一 “不行,”当晚,斯特莱克在电话上坚决地说,“这事儿越来越危险了。监视不是秘书该干的活。” “去牛津的康乃馨酒店,去亚非学院,也不是我该干的活啊!”罗宾说,“但我做了这两件事,你不是很高兴么!” “谁也别去跟踪,罗宾。我想,马修也不会乐意你这么干的。” 罗宾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手机贴在耳边,心想:斯特莱克都没见过她未婚夫,怎么就记住他的名字了呢?以她的经验来看,男人一般都不会记得这种事情。马修就经常忘记别人的名字,连他刚出生的外甥女叫什么他都不记得。不过她想,斯特莱克肯定接受过相关训练,所以能记住这样的细节。 “我干吗需要马修同意,”她说,“管他的,反正又不危险。你也不觉得厄休拉·梅会杀人的……” (罗宾几不可闻地在最后加了两个字:“对吧?”) “嗯,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对她的行踪感兴趣。不然可能会让凶手觉得不安,我可不想再有谁被从高处扔下去。” 罗宾可以听到自己薄睡裙下的心怦怦直跳。她想:他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但却不会告诉她。其实她有点害怕知道凶手是谁,一时间根本无法思考。 电话是她打给斯特莱克的。几个小时前,她收到一条短信,说他被强制带去伦敦警察厅了,让她五点钟以后锁好办公室的门。从那以后,罗宾一直都心绪不宁。 “如果你还是睡不着的话,就给他打电话。”马修说。他的语气不是太强烈。在不了解任何细节的情况下,他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还是坚定地站在警察那边。 “听着,我想让你帮我个忙,”斯特莱克说,“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约翰·布里斯托打电话,告诉他罗谢尔的事。” “好的。”罗宾盯着那个大大的毛绒玩具象说。那个毛绒玩具是八年前她第一次和马修过情人节时,他送给她的礼物。现在,这个送礼物的人正在客厅里看晚间新闻。“你打算做什么?” “我去派恩伍德的制片厂,跟弗雷迪·贝斯蒂吉聊聊。” “怎么去?”罗宾说,“他们不会让你靠近他的。” “不,他们会的。”斯特莱克说。 罗宾挂了电话以后,斯特莱克一动不动地在昏暗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从伦敦警察厅回来的路上,尽管还想着罗谢尔肿胀尸体里那些未消化完的麦当劳,他仍旧毫无障碍地吞掉了两个巨无霸、一大包薯条和一杯麦旋风。此刻,胃里咕噜作响的胀气声,加上这些天来已被他忽略的“十二号”咖啡酒吧低音号的咚咚声,似乎便是他的脉动。 西娅拉·波特凌乱不堪、却非常女性化的公寓,她那娇喘连连的大嘴,以及紧紧缠绕在他背上的白皙长腿……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此刻他脑中全是矮胖庸俗的罗谢尔·奥涅弗德。他还记得她才离开自己五分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打电话的样子。他们把她从河里捞起来的时候,她身上穿的就是当时的那套衣服。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他非常肯定。罗谢尔给凶手打了电话,说她刚和一个私家侦探吃完饭。于是,通过那部亮闪闪的粉红色手机,他们约好晚上见面,一起吃顿饭或喝点什么东西。夜色中,他们溜达到河边。他想到那座灰绿中带金色的哈默史密斯桥,罗谢尔还说自己在那片区域有了一套新公寓。那是个有名的自杀胜地:桥栏矮,下面就是湍急的泰晤士河。而她,是不会游泳的。夜色中,两个争吵的情侣、一辆绝尘而去的汽车、一声尖叫和一片水花。谁看得到? 如果凶手意志坚定、运气很好的话,应该没有人看见。而这恰恰是个意志非常坚定、运气极好的人。毫无疑问,辩护律师肯定会要求递减责任[1]。因为在斯特莱克的从业经历中,这样自负而不切实际的凶手并不多见。他想,或许能在病理学上找到一些解释,这应该属于某种躁狂症。但是,他对心理学可不太感兴趣,跟约翰·布里斯托一样,他想要的——是正义! [1] 指免除患精神病或精神不健全的被告应负的部分罪责。 在幽暗的办公室里,他的思绪突然不受控制地回到过去,想起他最亲的那个人是怎么死的。露西认为,那个人的死影响了斯特莱克的每一场调查,扭曲了他经手的每一件案子。但她错了,大错特错。他和露西的人生以及他们所有的记忆,被明显地分为两个时期:他们的母亲去世之前和去世之后。露西觉得,他是因为莱达的死,因为不相信继父无罪,才跑去参加皇家宪兵队的。他职业生涯中见到的每一具尸体,都会让他想起母亲。见到的每个凶手,似乎也都会让他想起自己的继父。母亲的死驱使他不断调查其他死亡案件中申辩无罪的情况。 然而,早在最后一根针刺入莱达的身体之前,斯特莱克就渴望从事这份职业了。早在知道妈妈(以及其他所有的人)终有一死之前,他就明白有些凶杀案比任何谜题都难解。真正无法忘怀的人是露西,她的记忆就像萦绕在棺材里的苍蝇,久久挥之不去。所有非自然的死亡都会让她激动不已地想起过早离世的母亲。 不过,今晚他又要做露西认为是他的习惯的事了。他又想起莱达,并把她跟这件案子联系起来。超模莱达·斯特莱克。谈到她时,人们总会提起那张最出名的照片,也是他父母唯一的一张合影。照片里,她穿着黑白两色的衣服,心形脸,闪亮的黑发,还有一双狨猴般的大眼睛。两人中间隔着一个艺术商和一个贵族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自杀了,另一个得了艾滋病),还有他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卡拉·阿斯托尔菲。乔尼·罗克比站在最右边,中性而狂野,头发几乎跟莱达的一样长。他的母亲戴着马蒂尼眼镜,抽着烟。缭绕的烟雾中,这位模特显得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时髦漂亮。 除斯特莱克外,其他人似乎都觉得莱达的死虽然可悲,却一点也不让人意外。因为她一直过着极不正常的危险生活。即使那些认识她最久、最了解她的人,发现她因吸毒过量而死,也觉得这就是她命定的归宿。人们几乎都认为他母亲一直游走在生活边缘,终有一天会越过边线,冰冷、僵硬地死在一张被褥肮脏的床上。 她为什么会这样,却没人解释得清。特德舅舅(趴在厨房水槽上,一言不发,筋疲力尽),或琼舅妈(坐在她那张小餐桌前,愤怒地红着眼,搂着露西。露西那时候十九岁,趴在她肩头哭泣)都不行。看起来,吸毒过量很合乎莱达的生命轨迹;合乎她满是非法居所、乐手和疯狂派对的人生;合乎最后她跟家人关系极度恶劣的现状;合乎她在毒品中醉生梦死、不顾一切追求刺激的行为。只有斯特莱克追问,有没有人知道他妈妈是不是被别人注射的毒品;只有他发现,她对大麻的偏爱和突然喜欢上海洛因两相矛盾;也只有他,满腹狐疑,并看出情况有异。但当时他只是个二十岁的学生,没有人会听他说话。 审判及裁决结束之后,斯特莱克便收拾行囊,把一切抛在身后:疯狂一时的媒体;他从牛津辍学给琼舅妈带来的失意绝望;夏洛特被他的失踪激怒,已经跟别人睡在一起;露西乱发脾气、尖叫连连。只有特德舅舅支持他。他隐身在军队中。在那里他重新找到了莱达教给他的生活:洗心革面,自力更生,不断追寻新事物。 今晚,他忍不住觉得:他妈妈跟那个痛苦失意、摔死在冰天雪地里的美丽姑娘,跟那个如今躺在冰冷太平间里、无家可归的姑娘在精神上是姐妹。莱达、卢拉和罗谢尔不是露西或琼舅妈那样的女人。她们对暴力或可能存在的暴力没有防范意识。她们不会过被贷款束缚的生活,不会自愿工作,不喜欢安稳地找个丈夫,将孩子干干净净地养大。因此,她们的死不算“悲剧”,不能将她们与那些安稳沉静、受人尊敬的家庭主妇相提并论。 将一个人的毁灭归结为咎由自取,是件多么容易的事!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死去,接着往后一退,耸耸肩,认为混乱的人生就该有这般命定的结局,这是多么简单的做法! 跟卢拉谋杀案有关的物证都已烟消云散。不是被踩在脚下,就是被皑皑白雪彻底掩埋。毕竟,斯特莱克手中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只是黑白监控录像里那两个逃跑的男人。这份证据警方只草草地浏览了一下,便扔到一边。他们确信没人进过大楼,兰德里是自杀。录像里的那两人不过是一对闲荡的小偷。 斯特莱克站起身,看了看表:十点半。但那人肯定还醒着!他按亮台灯,拿出手机拨号。这一次,他拨的是个德国号码。 “奥吉?”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细弱的声音,“你他妈怎么样?” “帮个忙,伙计。” 然后,斯特莱克让格雷厄姆·哈迪卡中尉在皇家工兵军团找一个名叫阿杰曼的人,并把所有能找到的信息都给他。比如教名、军阶等。斯特莱克特别强调,一定要找出他在阿富汗服役的具体时间。 十二 这是他被炸断腿后第二次开车。他上次试着开过夏洛特的雷克萨斯,但今天他想表现得更有男子气概些,所以,最后租了辆自动挡的本田思域。 一个小时不到,他便抵达艾弗·希思。一阵胡侃、一张已经过期的官方证件,再加点恐吓和灵光一闪,他便顺利通过派恩伍德电影制片厂的大门。开始,保安还一副冷漠的表情。但斯特莱克自信满满的样子,那句“特别调查局”以及那张贴着他照片的证件,便把保安彻底震住了。 “你预约了吗?”保安手捂着电话听筒,坐在电动栏杆旁的小房子里问斯特莱克。 “没有。” “什么事?” “埃文·达菲尔德先生的事。”斯特莱克说。保安眉头一皱,转脸对着电话一阵嘀咕。 约一分钟后,保安告诉斯特莱克该怎么走,便挥手放他进去了。制片大楼外围有一圈小路,弯并不多。他一边顺着这条路往前开,一边又回想起来:达菲尔德狼藉的坏名声还真好用。 他停下车,不紧不慢地钻出来。前方几排停了一辆奔驰,车前有块牌子,上面写着:“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自始至终,那辆奔驰的司机都在从后视镜里看着他。斯特莱克穿过一扇玻璃门,踏上那道普普通通的楼梯。一个长得有点像斯潘纳、但却比他干净点儿的小伙子正慢跑着下楼。 “弗雷迪·贝斯蒂吉先生在哪儿?”斯特莱克问他。 “二楼,右手边第一个办公室。” 他和照片上一样丑:脖子粗短、满脸麻子。此刻正坐在玻璃隔墙那头的一张桌子后面,怒气冲冲地盯着电脑显示器。外面的办公室一片嘈杂。年轻漂亮的女员工们都在忙碌地工作。梁柱上用大头针钉着电影海报、拍摄计划和宠物照片。离门最近的那个漂亮姑娘戴着个连通总机的麦克风。她抬头看着斯特莱克,说:“您好,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见贝斯蒂吉先生的。没事儿,我自己进去就行。” 没等她回答,他便踏进了贝斯蒂吉的办公室。 贝斯蒂吉抬起头,他眼袋很重,黝黑的皮肤上满是雀斑。 “你是谁?” 他已经站起来,短粗的手指紧紧抓着桌子边。 “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我是个私家侦探,是……” “埃琳娜!”贝斯蒂吉一不留神打翻了咖啡杯。咖啡洒了一桌,把所有文件都弄湿了。“该死的,滚出去!给我滚出去!出去!” “……是卢拉·兰德里的哥哥,约翰·布里斯托雇的我。” “埃琳娜!赶紧叫保安,你这个蠢婊子!” 埃琳娜连忙冲出去。贝斯蒂吉只有五英尺六英寸高,但他还是从桌子后挤出来,毫不畏惧身材高大的斯特莱克,活像一条被罗特韦尔犬侵占了地盘的斗牛犬。埃琳娜走的时候没关门。于是,外间办公室的员工们全都惊恐、困惑地盯着这边看。 “贝斯蒂吉先生,我已经找你几个星期了。” “朋友,你麻烦大了。”贝斯蒂吉挺起宽肩,咬牙切齿地说。 “约翰·布里斯托雇我来跟你谈谈卢拉·兰德里坠楼那晚的事。” 两个身穿白衬衣、拿着对讲机的男人沿着玻璃墙跑向斯特莱克。他们年轻强壮,一脸紧张。 “把他弄出去!”贝斯蒂吉指着斯特莱克吼道。门口的两名保安猛地撞在一起,接着,又忙不迭地挤进屋来。 “尤其,”斯特莱克说,“要谈谈卢拉坠楼时,你老婆唐姿在哪儿的事。” “把他弄出去!打电话给门口那个该死的保安!怎么会把他给放进来的!” “……我看到一些照片,总算弄明白了你老婆的证词。”那个稍微年轻点的保安正在猛拽斯特莱克的上胳膊。斯特莱克大叫道:“放开!不然我一拳把你揍到窗外去!” 那个保安还是没放手,而是望向贝斯蒂吉,等他指示。 制片人一双精光四射的黑眼睛死死地盯着斯特莱克。他暴怒地攥紧拳头,又松开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句: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但是,他却没再叫保安把斯特莱克拖出去了。 “一月八日晚上早些时候,有个摄影记者就站在你家对面的人行道上。那家伙拍下了那些照片,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拍的是什么。你要是想辩驳,没问题。跟警察说,还是跟媒体说?随便。反正,最后结果都一样。” 斯特莱克朝门口走了几步,两个仍拽着他胳膊的保安吓了一跳,他把他们挣脱开了。他们不得不以一种十分奇怪的姿势再次拽住他。 “出去。”贝斯蒂吉突然对手下说,“需要的时候我会叫你们。把门带上。” 他们走了。门关好后,贝斯蒂吉才开口道: “好了,你他妈叫什么名字来着?给你五分钟,说吧。” 斯特莱克也没管他同不同意,便一屁股坐进贝斯蒂吉办公桌对面的一张黑皮椅里。制片人则回到桌子后面,冷冰冰地怒视着斯特莱克,完全不像他那个一脸疏远的妻子。他的目光就像在审视一名职业赌徒。贝斯蒂吉掏出一包小雪茄,拉过一个黑色的玻璃烟灰缸,用一个金色打火机点着雪茄。 “好吧,说说,这些所谓的照片都让你明白了什么。”他眯起眼睛,透过刺鼻的烟雾,斜睨着一张黑手党电影海报。 “轮廓。”斯特莱克说,“你家客厅的阳台上蹲着个女人。她似乎是全裸的,不过,我们俩都知道她应该还穿着内衣。” 贝斯蒂吉狠狠地抽了好一会儿烟,然后才拿下小雪茄,说: “胡扯。人在街上根本不可能看见。阳台是用石头做的,从街上你不可能看见任何东西,只能看到石头底部。你诈我的吧?” “客厅亮着灯。所以,可以从石头缝里看见她的轮廓。阳台上的空间足够她容身了。当时,还没摆上那些盆栽灌木,是吧?人们总是喜欢事后搞鬼。”接着,斯特莱克又加一句,“就算已经侥幸逃脱,也不例外。你试图制造一种假象,让人觉得阳台绝对没有能蹲下一个人的空间,是吧?但是,你没法回到过去,也没法抹杀真实拍摄到的影像。卢拉·兰德里死时,从你老婆站的位置正好可以一字不落地听完四楼上的那场争吵。 “我想,事情也许是这样的,”贝斯蒂吉继续盯着小雪茄腾起的袅袅烟雾时,斯特莱克接着说道,“你老婆脱衣上床时,你跟她吵了一架。也许是因为你找到了她藏在厕所里的存货,也可能是你撞见她正在吸毒。你认为应该好好惩罚她一下。于是,尽管外面已是零下几度,你还是把她推到了阳台上。 “人们或许要问,头顶上有个半裸的女人被推到阳台上,满街的狗仔怎么就没注意到呢?要知道雪下得很大,他们得不停地跺脚取暖。而且,他们在等卢拉和迪比·马克,所以,关注的焦点应该是街头。再说,唐姿肯定没发出任何声音,对吧?她蹲下去了,藏得很好。她可不想半裸着身子,出现在三十个摄影记者面前。你把她推出去那会儿,可能卢拉的车正好转过街角。试想:要是穿着紧身小礼服的卢拉·兰德里现身,谁还会朝你家窗户看?” “你撒谎,”贝斯蒂吉说,“你根本就没拿到照片。” “我没说我拿到了啊。我只是说,我看见过。” 贝斯蒂吉拿下小雪茄,想换种方式说话。但接着他又把雪茄塞回嘴里。斯特莱克等了一会儿,察觉到贝斯蒂吉没有搭话的意思后,他继续说道: “兰德里刚从她身旁掉下去,唐姿肯定立刻开始猛砸窗户。你不希望看到你老婆敲玻璃、放声尖叫的样子,对吧?可以理解,你肯定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你虐妻,所以,你开了门。她拼命叫着,径直从你身边跑出去,下楼便遇到了德里克·威尔逊。 “也就是在那一刻,你越过栏杆,看到已经摔死在下面的卢拉·兰德里。” 贝斯蒂吉慢悠悠地抽着烟,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过斯特莱克的脸。 “在陪审团看来,你接下来做的事是有罪的。你没拨九九九,也没去追自己冻得半死、歇斯底里的老婆。你甚至没去厕所冲掉那些可卡因——你知道它们还在那儿,而且,如果你真做了那件事,或许陪审团会觉得更合理一些。 “但你没有。在出去追你老婆或给警察打电话之前,你先把那扇窗户擦干净了。那样,就不会有指纹显示唐姿的手曾按在外面的玻璃上,是吧?你最先考虑的是,谁也无法证明你曾在零下十度的天气下把你老婆推到阳台上去。你已经落下强奸的恶名,那位年轻雇员的事虽然不了了之,但你还是差点因此吃上官司。所以,你是不会再给媒体或任何原告留下证据的,是吧? “把玻璃上的所有痕迹都擦干净了,你才满意地下楼,将她强行带回公寓。在警察抵达之前的那一小段时间里,你威胁她,逼她就范,让她同意不说出死者坠楼时,她其实是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你对她承诺了什么好处,或怎么威胁她的。但是,不管怎么样,你成功了。 “不过,你还是没有完全放心,因为她太震惊、太紧张,你怕她一不小心就把整件事给捅出去。所以,你大喊大叫,说迪比·马克公寓里的花瓶倒了,一边借此干扰警方的注意力,一边希望唐姿能冷静下来,并遵守协议。 “她的确遵守了,对吧?天知道这得花掉你多少钱。她任由媒体往她身上泼脏水,说她是神志不清、满脑子臆想的吸毒者。她死死咬住那个隔着隔音玻璃还听见两层楼上兰德里和凶手争吵的荒唐说法。 “不过,一旦她知道自己当时被拍下来了,”斯特莱克说,“我想她会乐意坦白招供的。或许你老婆的确非常爱钱,但她也会受良心的谴责。我有信心,很快她一定会全部招供。” 贝斯蒂吉的小雪茄已经快抽完了。他慢慢地在那个黑色的玻璃烟灰缸里将它捻灭。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外间办公室的嘈杂声从他们身边的玻璃墙渗进来:有说话声,也有电话铃响的声音。 贝斯蒂吉站起身,放下玻璃隔墙上的罗马帘,彻底挡住办公室那些姑娘们紧张兮兮的目光。接着,他又坐下来,若有所思地伸出粗壮的手指,摸索着凹凸不平的下巴。他瞥了斯特莱克一眼,又转开目光,望向自己设计的那片奶白色帆布遮光帘。斯特莱克几乎猜得出这位制片人要作何选择,他脑中一定念头飞闪,就像在洗牌一般。 “窗帘是放下来的。”终于,贝斯蒂吉说,“透出窗子的光线绝对不够照出一个藏在阳台上的女人。唐姿不会改口的。” “不信就打个赌,”斯特莱克伸长腿,义肢仍旧很不舒服,“我会告诉她,你们俩干的这些事用法律术语来说就叫‘密谋妨碍司法公正’,但是,迟到的良心发现也许能让她逃脱牢狱之灾。我会再说说民众的看法,说公众一定会认为她是家庭虐待的受害者。或者,我会再跟她聊聊要是爆出这个独家消息,她会得到多少钱……她会意识到她可以在法庭上说出这一切并得到认可;等她意识到自己有能力指正那个谋杀了邻居的男人时——贝斯蒂吉先生,我不认为,你还有足够的钱能让她保持沉默。” 贝斯蒂吉嘴边粗糙的皮肤颤动了几下。他拿起那包小雪茄,却没再抽一根出来。他拿着那包烟,在手指间绕来绕去,沉默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说:“我什么都没承认。出去。” 斯特莱克没动。 “我知道,你等不及要打电话给律师了。”他说,“但我觉得这事还有一线希望,只是你没注意到。” “够了,滚出去!” “尽管承认那晚发生的事会很不愉快,但还是好过成为一场谋杀案中的头号嫌疑犯吧。两害相较,你可以取其轻!你要是能坦白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这场谋杀案中你就彻底清白了。” 这话引起了贝斯蒂吉的兴趣。 “凶手不可能是你。”斯特莱克说,“因为,如果你把两层楼上的兰德里从阳台上推下去,你就不可能在她坠楼的那几秒钟里把唐姿放进屋。我想,你把老婆推出去以后就径直回到卧室,爬上了床——因为警察说床上很乱,有睡过的痕迹——说不定还舒舒服服地盯着钟。我想,你应该不会睡着的。如果把她关在阳台上太久,你多半要犯过失杀人罪了。难怪威尔逊说她抖得就像小灵犬,多半就是之前冻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贝斯蒂吉胖胖的手指一下下地轻敲着桌子边。斯特莱克掏出笔记本。 “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一些问题了吗?” “操你妈!” 制片人压抑已久的愤怒终于爆发,他伸出下巴,肩膀耸得老高。斯特莱克想,他那憔悴消瘦并吸毒的老婆伸出手哀求他打开窗户时,他多半也是这副样子吧。 “你麻烦大了!”斯特莱克冷静地说,“不过,到底要陷多深,全取决于你自己。 你可以否认一切,和你老婆在法庭和报纸上斗法,最后以‘伪证罪和妨碍司法公正罪’被投入监狱。或者,你也可以从现在开始合作,最后赢得卢拉家人的感激和祝福。忏悔的确不容易,但要想获得宽大处理,它能派上用场。如果你提供的信息能帮助捉到杀害卢拉的凶手,我认为,你充其量只会受到法庭的训斥。媒体和公众是不会关注你的,警方才是他们要谴责的对象。” 贝斯蒂吉的呼吸沉重起来,他似乎在考虑斯特莱克说的话。终于,他怒吼道:“根本就没有什么该死的凶手。威尔逊在上面没找到任何人。兰德里是自己跳下去的。”说着,他轻蔑地摇摇头,“她就是个愚蠢的瘾君子,跟我那个该死的老婆一样!” “有凶手。”斯特莱克说,“而且,你还帮助他逃跑了。” 贝斯蒂吉正要表示不屑,却突然被斯特莱克脸上的表情镇住了。他眯起眼,开始仔细思考斯特莱克说过的话。 “我听说,你很想让卢拉出演一部电影?” 斯特莱克突然转变话题似乎让贝斯蒂吉有些措手不及。 “只是个想法而已,”他咕哝道,“她虽然怪,但也确实真他妈迷人。” “你还想让迪比·马克也一起演?” “他们俩要是一起出现,票房肯定大卖。” “她死前你一直想拍的这部片子是什么样的电影?他们怎么说的,传记片?我听说托尼·兰德里可不太喜欢这个主意。” 让斯特莱克吃惊的是,贝斯蒂吉松弛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一个色迷迷的笑容。 “这事你听谁说的?” “难道不是真的吗?” 贝斯蒂吉似乎第一次在对话中占了上风。 “不,当然不是真的。托尼·兰德里很明显地暗示过我,等布里斯托夫人死了,他会很乐意谈谈这件事。” “他那时候不生气吗?就是给你打电话谈这件事的时候?” “只要好好操作,电影……” “你跟托尼·兰德里熟吗?” “我认识他。” “怎么认识的?” 贝斯蒂吉挠了挠下巴,笑了。 “当然,他是你老婆的离婚律师。” “到目前为止,他的确是。”贝斯蒂吉说。 “你觉得你老婆会解雇他?” “也许吧。”贝斯蒂吉说,脸上的微笑变成自鸣得意的睨视,“反正就是利益之争。等着瞧吧。” 斯特莱克低头瞥了一眼笔记本,像个极有天赋的扑克玩家一样,不动声色地寻思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问下面这个问题风险有多大? “我可以认为,”他抬起头,说,“你已经跟兰德里说过你知道他睡了合伙人的老婆么?” 贝斯蒂吉吃了一惊,随即放声大笑,笑得极为狂放粗野。 “你知道这事?”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雇了个像你这样的私家侦探。我还以为做坏事的是唐姿,结果却发现厄休拉跟托尼·兰德里搞在一起时,唐姿为她这个该死的妹妹做了不在场证明。看着梅离婚,那就真他妈好玩了。两边都是能干的律师。老家族企业要破产喽。西普里安·梅可不像看起来那么无能。他是我第二任老婆的代理律师。我他妈可要好好看场戏,看看这些律师是怎么互相敲竹杠的。” “你老婆的离婚律师被你抓住的小辫子就是这个?” 贝斯蒂吉抽着烟,笑得极其猥琐。 “不过他们俩都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我还在等待一个好时机,再告诉他们。” 然而贝斯蒂吉似乎一下子又想起来,在他们的离婚大战中,或许唐姿现在已经掌握了更有力的武器。于是,笑容从他那张皱巴巴的脸上消失,只剩下一脸苦涩。 “最后一件事,”斯特莱克说,“卢拉死的那晚,你追老婆追到楼下大厅,把她带回楼上时,公寓外有什么声响吗?” “根据你他妈那套该死的理论,只要关着窗,屋里就什么也听不见,不是吗?”贝斯蒂吉厉声说。 “我问的不是大街上的动静,而是你家大门外的动静。唐姿弄出的动静太大,我估计她什么都没听见。但我想知道,你们回到自家走廊上后,听到门外有什么动静吗?那时候你或许正站在走廊上,试图让唐姿冷静下来?还是唐姿叫得太大声,你也什么都没听见?” “她真他妈吵!”贝斯蒂吉说,“我什么也没听见。” “一点儿都没听见?” “没什么可疑的声响。就只有威尔逊从门外跑过的声音。” “威尔逊?” “嗯。” “他什么时候从门外跑过去的?” “就是你说的那时候啊。就是我们刚进屋那时候。” “你们刚刚关上门时?” “嗯。” “但你们还在楼下大厅时,威尔逊就已经跑上楼了,不是么?” “嗯。” 贝斯蒂吉额头和嘴角上的皱纹更深了。 “那么,等你们回到公寓时,威尔逊应该早就跑得没影儿了啊,也不可能再听见他的脚步声,不是吗?” “没错……” “但你刚关上门,就听见楼道上有脚步声?” 贝斯蒂吉没搭话。斯特莱克看见他正在努力整合信息,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 “我听见……没错……是听见脚步声了。跑得很快。就是楼道上传来的。” “很好,”斯特莱克说,“你能辨认出那是一个人的脚步声,还是两个人的么?” 贝斯蒂吉皱起眉头看着侦探,眼神渐渐迷茫,思绪飘回那段危险的时刻。“只有……一个人的脚步声。所以,我以为是威尔逊。但不可能啊……他还在四楼检查卢拉的屋子……后来,我听见他下楼的声音……我给警察打过电话之后,听到他从门口跑过去…… “我记不太清楚了。”贝斯蒂吉说。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显得无比脆弱。“我忘了。发生了太多的事。唐姿一直都在尖叫。” “当然,你肯定想明哲保身。”斯特莱克飞快地说着,把笔记本和钢笔塞回口袋,从皮椅里站起来,“好了,我就不打扰你了。想打电话给律师的话,就请便吧。不过,你真是帮了我不少忙。回头咱们法庭上见。” 十三 第二天,埃里克·沃德尔打电话给斯特莱克。 “我给迪比打过电话了。”他说。 “然后呢?”斯特莱克问道,示意罗宾拿纸笔给他。他俩正凑在她的桌前喝着茶、吃着饼干,讨论布莱恩·马瑟斯刚发来的死亡威胁。在这封最新的威胁信中,他又说要把斯特莱克开膛破肚,还要往他尸体上撒尿。 “索梅给了他一件定制的连帽衫。正面是饰钉组成的手枪图案,背面是几行迪比的歌词。” “只有一件?” “嗯。” “还有什么?”斯特莱克问。 “他记得还有一条腰带、一顶无边便帽和一对袖扣。” “没有手套?” 沃德尔顿了顿,也许是在查看笔记。 “没有,他没提到手套。” “这下就清楚了。”斯特莱克说。 沃德尔没搭话。斯特莱克静静地等着,心想:他要么挂电话,要么会再提供一点什么信息。 “罗谢尔·奥涅弗德的尸检,”沃德尔突然说,“在星期四举行。” “好。”斯特莱克说。 “听起来,你好像不大感兴趣嘛!” “嗯。” “我还以为你一定会觉得那是场谋杀。” “是啊,但不管怎样,尸检也证明不了什么。对了,知道她的葬礼在什么时候举行吗?” “不知道,”沃德尔有些生气地说,“问这干吗?” “我想,我或许会去参加。” “去干吗?” “她不是还有个姑姑么,记得吗?”斯特莱克说。 斯特莱克觉得沃德尔几乎是十分嫌恶地挂断了电话。 那天早上晚些时候,布里斯托给斯特莱克打电话,告诉他罗谢尔葬礼的时间和地点。 “是艾莉森打听来的。”他在电话里对侦探说,“她真是太有效率了。” “的确。”斯特莱克说。 “我也会去的。代表卢拉去。我应该帮帮罗谢尔的。” “约翰,我觉得事情无论如何都会演变成这样。你会带上艾莉森吗?” “她一直说她想去。”布里斯托说,但声音里却没什么宠溺的感觉。 “那到时候见。我想跟罗谢尔的姑姑谈谈,如果她也去的话。” 斯特莱克告诉罗宾,布里斯托的女朋友已经知道葬礼的时间和地点,罗宾显得有些生气。她一直在努力完成斯特莱克的指示,结果却被艾莉森抢了先。 “我还不知道你原来这么争强好胜啊。”斯特莱克乐了,“别愁了,也许她是比你多了点先机。” “什么先机?” 斯特莱克没搭话,反而若有所思地盯着她。 “怎么了?”罗宾有些生气。 “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参加葬礼。” “噢,”罗宾说,“好啊。不过,为什么呢?” 她希望斯特莱克说点扮成情侣会更自然之类的话,就像去瓦什蒂时要拖上个女人一样。然而他却说: “我想让你帮我做点事儿。” 等他清楚详细地把要她做的事解释一遍后,罗宾彻底迷惑了。 “为什么啊?” “因为我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 “或者说,我不愿意说。” 罗宾早已不再用马修的眼光看待斯特莱克,不再想他是在做假、炫耀,还是试图显得更聪明。现在她对他很好,也觉得他不会再故作神秘。不过,她还是难以置信地重复了一遍,仿佛生怕自己听错一样:“布莱恩·马瑟斯?” “没错。” “那个老是威胁要杀掉你的人?” “嗯。” “但是,”罗宾说,“他怎么可能跟卢拉·兰德里的死有关系?” “没什么关系。”斯特莱克说,声音显得无比真诚,“现在还没有,但难保以后不会有。” 三天后,罗谢尔的葬礼在冷冰冰的北伦敦火葬场举行。这是一个毫无特色又无比压抑的地方。从深色长椅和光秃秃的墙面,到颇具抽象特色、满是菱形马赛克的窗户——一切都显得那般小心翼翼,看不出它们到底是哪个宗教的装饰。一个暴躁的牧师坐在硬木板凳上,把罗谢尔的名字念成了“罗塞尔”。头顶,绵绵细雨落在华丽的拼贴格的风窗户上。斯特莱克明白人们为什么会喜欢这些东西:镀金的小天使和圣人石膏像,滴水嘴和旧约圣经里的天使,以及缀着宝石的金色十字架。他也理解所有那些或许会带来庄严宏伟之感的东西,对来世许下的坚定誓言,对罗谢尔这种人的生命价值的追认。这位如今已香消玉殒的姑娘,曾匆匆地在这“地上乐园”走了一遭:有人施舍过她名设计师的作品,她曾对名人嗤之以鼻,也跟英俊的司机开过玩笑。而她对尘世的渴望,最终导致了这样的结局:七个送葬者,以及一个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的牧师。 整个场面显得俗艳而冷漠。大家都有些尴尬,并痛苦地发现他们都不怎么了解罗谢尔的一生。所有的人都觉得自己没有坐第一排的资格。就连那个胖嘟嘟的黑人老太太,也坐得离焚尸炉有三排远,跟那具廉价棺材保持着距离。她头顶针织帽,脸上戴了副眼镜,镜片很厚。斯特莱克想,那多半就是罗谢尔的姑姑吧。斯特莱克在招待所见过的那个有些谢顶工人也来了。他穿着开襟衬衫和皮夹克,身后是个面带稚气、西装笔挺的亚洲小伙子。斯特莱克想,那小伙子应该是负责罗谢尔那组门诊病人的精神病医师。 斯特莱克穿着他那身旧海军服,罗宾则黑裙配黑外套,是之前参加面试的打扮。两人坐在很后面。走廊对面是布里斯托和艾莉森。布里斯托脸色苍白,表情痛苦。在清冷的光线中,艾莉森身上湿漉漉的双排扣黑雨衣微微泛着光。 廉价的红色幕帘打开,棺材慢慢地滑出人们的视线。这位溺水身亡的姑娘被大火吞噬。焚尸炉后面,沉默的送葬者看着彼此,纷纷露出尴尬的苦笑。之后,众人都在周围逗留,努力克制着急于离开的不得体行为,免得让场面显得更加寒酸。罗谢尔的姑姑给人一种古怪而反复无常的感觉。她先说自己叫威妮弗雷德,接着又带些责备地大声宣布道: “我们在酒吧里准备了三明治。我还以为会来不止这点儿人呢。” 然后,仿佛受不了任何拒绝似的,她率先走出了火葬场,朝街头的红狮酒吧走去。其他六个送葬人连忙跟上去。细雨中,他们都微微低下头。 那家邋遢酒吧的一个角落里有张小桌子,她说的那些三明治躺在桌上的铁托盘里,又干又难吃。在去红狮酒吧的路上,这位威妮弗雷德姑姑知道了约翰·布里斯托是谁。现在她几乎揪着他不放,将他堵在吧台,滔滔不绝地数落他。布里斯托只能在她偶尔允许他搭话时,赶紧做出点回应。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越来越频繁地望向斯特莱克,眼神也愈加绝望。不过,斯特莱克正在跟罗谢尔的精神病医师说话。 斯特莱克每次想打探医师负责的那组门诊病人,都被他挡了回去。最后,斯特莱克说到罗谢尔或许曾透露过什么事时,他礼貌而坚决地说他不能泄露病人的隐私。 “她自杀了,你吃惊吗?” “不怎么吃惊。她很不安,你知道的,卢拉·兰德里的死对她打击太大。” 没过多久,他便礼貌地道别离开。 在窗下的一张小桌子旁,罗宾费了好一番功夫,试图跟话极少的艾莉森聊点什么。但这会儿她也放弃了,径直走向其他女士。 斯特莱克慢悠悠地走到小沙发前,坐在罗宾之前的位置上。艾莉森很不友好地瞥了他一眼,又一脸担忧地望向布里斯托。罗谢尔的姑姑仍在滔滔不绝地训斥布里斯托。艾莉森仍穿着那件湿漉漉的雨衣。她面前摆了一杯类似葡萄酒的东西,嘴角挂着一抹嘲讽的微笑,仿佛她十分鄙夷这寒酸之地。斯特莱克正想着说什么好时,她突然开口道:“今天早上,约翰本来应该跟康韦·奥茨的遗嘱执行人开会的。结果他到了这里,留下托尼一个人应付他们。托尼简直气得要死。” 她的口气暗示斯特莱克得为此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他有权知道自己惹下了什么麻烦。她啜了口红酒。头发软绵绵地垂在肩头,手很大,所以杯子显得很小。虽然其貌不扬很容易让她成为其他女人的陪衬,但她显示出一种极为强烈的自尊心。 “你不认为约翰来参加葬礼是很友好的举动吗?”斯特莱克说。 艾莉森尖刻地“哼”了一声,又象征性地笑一下。 “他几乎都不认识她。” “那你干吗来呢?” “托尼想让我来。” 斯特莱克注意到,她提到老板的名字时下意识地显得有些高兴。 “为什么?” “好盯着约翰。” “托尼觉得约翰需要被监视,是么?” 她没搭话。 “约翰和托尼,他们俩是共用你的,对吗?” “什么?”她尖声说。 他很高兴把她惹恼了。 “他们共享你的服务,对吧?你是他们俩共同的秘书?” “噢,噢,不,我为托尼和西普里安工作。我是资深合伙人的秘书。” “啊,那我怎么会以为你也是约翰的秘书呢?” “我干的完全是另一个层次上的活,”艾莉森说,“约翰用的是打字小组。在工作上我跟他可没什么关系。” “但爱情之花还是超越了楼层和秘书等级?” 他的幽默引来她更久的倨傲的沉默。她似乎极端厌恶斯特莱克,觉得他就是那种完全不值得尊重、让人忍无可忍的人。 收容所的那位工人独自站在角落,吃着三明治,明显在消磨时间,直到可以礼貌地离开。罗宾刚从那些女士们身边走开,就立刻被布里斯托缠住。布里斯托似乎亟需帮手,跟他一起对付威妮弗雷德姑姑。 “那么,你跟约翰在一起多久了?”斯特莱克问。 “几个月吧。” “卢拉死前,你们就在一起了,对吗?” “之后。她死了没多久,约翰就开始约我。” “他状态一定很不好,对吧?” “糟糕透顶。” 听起来,她并不怎么同情他,相反似乎还有些鄙视他。 “他先跟你暧昧过一段时间吗?” 他本以为她不会回答,然而错了。他准确无误地听出她声音中的满足和骄傲,尽管她试图掩饰。 “他到楼上来见托尼。托尼正忙,所以他就来到我的办公室。我们聊起了他妹妹,结果,他变得非常激动。我不停地递纸巾给他,后来他便邀我一起吃晚饭。” 尽管布里斯托表现得不够热烈,斯特莱克还是觉得他的主动邀约让她颇为自豪。他的主动就像她的某种战利品。斯特莱克甚至怀疑,在绝望的约翰·布里斯托邀她共进晚餐之前,到底有没有人约过艾莉森。这就好比两个需求都很怪异的人擦出了火花:我给他纸巾,他邀我吃晚饭。 那个工人开始扣外套扣子。他捕捉到斯特莱克的目光,冲斯特莱克挥了挥手,没再跟别的人打招呼便离开了。 “秘书在跟侄子约会,这事儿大老板怎么看?” “我的私生活不归托尼管。”她说。 “这倒是,”斯特莱克说,“不管怎么说,他也没资格讨论公私不分这种事,不是么?他自己都把西普里安·梅的老婆给睡了。” 他的口气太随意,所以一开始艾莉森没有反应过来。她正准备开口,才猛地意识到他这句话的意思,顿时慌了神。 “你胡说!”她激动地说,脸涨得通红,“谁跟你说的?胡说八道!绝对是胡说八道!这不是真的,不是!” 他觉得这个抗议的女人就像个被吓坏了的孩子。 “是吗?那一月七日,西普里安·梅干吗让你去牛津找托尼?” “那是因为——只是因为,他有些文件忘了让托尼签,就这样。” “他没用传真机,也没找邮差,是因为……” “因为那些文件很敏感。” “艾莉森,”斯特莱克说,“我们都心知肚明,你在撒谎。西普里安觉得托尼和厄休拉肯定是在哪儿鬼混,不是吗?” “他没有,他没有!” 酒吧那头,威妮弗雷德姑姑正在跟布里斯托和罗宾讲话,手臂挥得像风车。另外两人的脸都要笑僵了。 “你在牛津找到他了,是么?” “没错,但是——” “你几点到那儿的?” “十一点左右,但是他已经——” “你刚开始工作,西普里安就把你派出去了,是吗?” “那些文件很紧急。” “但你在酒店或会议中心都没找到托尼?” “我跟他错过了,”她非常挫败地说,“因为,他回伦敦看望布里斯托夫人了。” “噢,”斯特莱克说,“他回伦敦了,却没告诉你或西普里安,这真有点奇怪,不是么?” “不,”她说,努力找回已经消失的优越感,“我们可以用手机联系到他,所以他说不说都没关系。” “你给他打电话了吗?” 她沉默了。 “你打了,但他没接?” 她怒气冲冲地啜着红酒,仍旧没说话。 “平心而论,你要真打了电话,肯定会破坏气氛的。谁会高兴正在办事儿的时候被秘书打断?” 他觉得这话一定会惹恼她,果不其然。 “你真恶心,你简直太恶心了!”她沙哑着嗓音说,脸涨得通红。要知道之前她一直在努力表现得很有优越感,满脸假正经。 “你是一个人住吗?”他问。 “怎么了?和你有什么关系?”此刻她已经彻底愤怒了。 “就是随便问问。那么,托尼头天晚上在牛津一家酒店定了房间,第二天一早便开车回伦敦,接着又返回牛津,就为退房,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他回牛津是为参加下午的会议。”她固执地说。 “哦?真的?你在那儿见到他了?” “他就是在那儿!”她还是死鸭子嘴硬。 “你有证据?” 她哑口无言。 “说实话,你觉得托尼是一整天都跟厄休拉·梅在床上,还是和外甥女进行了某种形式的对峙?”斯特莱克说。 那边吧台上,威妮弗雷德姑姑整了整她那顶线帽,又重新系一系腰带。看样子,她是准备走了。 艾莉森挣扎了好几秒,接着再也压抑不住,爆发了。她愤怒地低吼道: “他们没有偷情。绝对没有!这不可能!厄休拉眼睛里只有钱,她只在乎钱。托尼赚得还没西普里安多。厄休拉不会要托尼的,绝对不会。” “哦,你不知道有时候唯利是图也抵不过性的诱惑吗?”斯特莱克紧紧盯着艾莉森,说,“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虽然让一个男人来评价这事有点困难,但托尼长得不难看,是吧?” 她的痛苦和愤怒都真真切切地落进他眼里。她气得话都快说不出话来了: “托尼说得对,你太会利用人了。每个人都被你利用!约翰脑子不清楚!卢拉就是自己跳下去的。她自己跳下去的。她向来都颠三倒四。约翰就像他妈妈,歇斯底里,胡思乱想。卢拉还吸毒,她就是那种缺乏管束、成天闯祸、恨不得所有的人都围着自己转的人。她被宠坏了。她乱花钱,想要什么就买什么,想要什么人也一定要搞到手。然而,她还是不满足。” “我还不知道,原来你认识她啊。” “我——托尼告诉我的。” “看来托尼是真不喜欢她,是吧?” “他不过说了实话,卢拉就是那样的人。她不是好人。有些女人就不是好人!”她的胸膛在毫无形状的雨衣下剧烈地起伏着。 罗谢尔的姑姑推门出去的一刹那,一股冷风灌进来,搅动室内沉闷的空气。布里斯托和罗宾望着彼此,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等门终于完全关上,他们才交换一个如释重负的眼神。 酒保不见了。此刻,屋子里只剩下四个人。斯特莱克这才第一次意识到,酒吧里的背景音乐是一首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民谣——珍妮弗·拉什唱的《爱情的力量》。布里斯托和罗宾朝他们走过来。 “我还以为你会想跟罗谢尔的姑姑聊聊。”布里斯托说。他显得十分委屈,仿佛白白受了场折磨。 “没兴趣,”斯特莱克快活地说,“你可以跟我说说你们都聊了什么。” 斯特莱克看得出罗宾和布里斯托都觉得他太不积极。艾莉森正埋头在包里找着什么,所以看不清她脸上到底是什么表情。 雨停了。人行道仍旧湿滑,天空也依然阴霾一片,似乎随时都会再下起倾盆大雨。两个女人默默地走在前面,布里斯托则在后面热切地跟斯特莱克复述自己跟威妮弗雷德姑姑的谈话。不过,斯特莱克却没怎么听。他盯着前方都是一身黑的两个女人。要是不注意,说不定会将她们搞混。他想起女王门两边的那些雕像。就算眼神不好的人也能看出它们很不一样。没错,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虽然是同一物种,但模样却大相径庭。 他看见罗宾和艾莉森停在一辆宝马前。那一定是布里斯托的车。于是,他也放慢脚步,打断滔滔不绝的布里斯托,不让他继续复述罗谢尔跟家人的关系是如何糟糕。 “约翰,有件事我需要跟你核实一下。” “说吧。” “你说,卢拉死的那天早上,你听见你舅舅走进你妈妈的公寓?” “嗯,没错。” “你确定你听到的那个人是托尼吗?” “当然啊。” “但你没看见他?” “我……”布里斯托那张兔脸一下子困惑起来,“……我,我的确没看到他。但我听见他自己开门进来。我听见他在走廊上说话的声音。” “别那么想。或许你潜意识里希望是托尼,所以才认为那个人是他?” 又是一阵沉默。 然后,他换了种口气,说道:“你是说,当时托尼不在那儿?” “我只是想知道,你有多确定那个人一定是托尼。” “这个嘛……直到刚才,我都还完全肯定。有我妈妈公寓钥匙的不可能是别人。只能是托尼。” “所以,你听见有人开门进来了。然后,你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在跟你妈妈说话,还是在跟卢拉说话?” “呃……”布里斯托苦苦思考时,大门牙总会变得更显眼,“我听见他进门了。我想,他应该是在跟卢拉讲话……” “你听见他离开了吗?” “嗯。我听见他穿过走廊。然后,我还听见关门的声音。” “卢拉跟你告别时,提到托尼刚刚来过吗?” 又是一阵沉默。布里斯托伸出一只手捂着嘴,思考起来。 “我——她拥抱了我一下,然后……嗯,我想,她提到了,她刚刚跟托尼说过话。她说了么?还是我以为她刚刚跟他说过话,因为我……但如果不是我舅舅的话,又会是谁呢?” 斯特莱克耐心地等待着。布里斯托盯着人行道,又陷入沉思。 “应该是他。卢拉一定是看见了那个人,但却没表现出任何吃惊的样子。那还能有谁呢?肯定是托尼啊。除了他,谁还会有钥匙?” “那套公寓一共有几把钥匙?” “四把。还有三把备用的。” “真够多的。” “卢拉、托尼和我各有一把。妈妈希望我们能自己开门进出,尤其在她还生着病时。” “这些钥匙都还在,并且都得到了妥善保管,是么?” “是的……呃……应该是吧。我想,卢拉所有的东西现在都在我妈妈那儿,当然包括那把钥匙。托尼的钥匙在他自己手上,我的也还在,而我妈妈的……我想,应该在公寓里的什么地方吧。” “这么说,如果有一把钥匙丢了,你也不知道?” “不知道。” “你们都没有把自己的钥匙借给别人过?” “天哪,我们干吗要借给别人?” “我总是想起卢拉笔记本电脑放在你妈妈那儿时,有人删掉了里面那些照片。如果有把钥匙丢了……” “不可能。”布里斯托说,“这是……我……你干吗老说托尼不在那儿?他一定在那儿。他说过他在门外看见我了。” “那天你从卢拉那儿走了之后就回办公室了,对吗?” “嗯。” “去拿文件?” “嗯。我就是顺便去拿个文件,接着就走了,一点都没耽搁。” “然后,你就去了你妈妈那儿?” “嗯,最多十点,我就到那儿了。” “那么,那个男人是什么时候到的?” “也许……也许是半个小时以后吧。坦白地说,我记不太清了。我没看钟。不过,如果托尼没去那儿的话,他干吗要说自己去过?” “好吧,如果他知道你在家里工作,他就可以很轻易地说,他进去了,但因为不想打扰你,便穿过走廊去跟你妈妈说话。而你妈妈估计也明确地跟警察说,她的确见到他了吧?” “应该是。嗯,没错。” “可你不确定?” “我们没讨论过这件事。我妈妈很虚弱,也很痛苦。那天大部分时间她都在睡觉。然后,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听说卢拉……” “但托尼没有走进书房来跟你打招呼,你一直都没觉得这事奇怪,对吗?” “确实不奇怪啊,”布里斯托说,“他正为康韦·奥茨的事烦得不得了,要是他还有心情跟我闲聊,我才觉得奇怪呢。” “约翰,我不想危言耸听,但我觉得,你跟你妈妈可能都有危险。” 布里斯托紧张的笑声听起来又尖又假。斯特莱克发现艾莉森正站在五十码开外,叉着胳膊,盯着两个男人,完全无视罗宾。 “你——你不是认真的吧?”布里斯托说。 “我很认真。” “但是……科莫兰……你是说,你已经知道杀死卢拉的凶手是谁了?” “嗯,应该吧。但最后确定之前,我还得跟你妈妈谈谈。” 布里斯托的表情仿佛在说,他恨不得立刻搞清楚斯特莱克脑中所有的念头。他睁着那双近视眼,仔细盯着斯特莱克的脸,一寸都没有放过。一副又惊恐、又哀求的神情。 “我一定要在场,”他说,“她已经非常虚弱了。” “当然。明天早上怎么样?” “我要是再请假,托尼会气死的。” 斯特莱克一言不发地等待着。 “好吧,好吧,明天早上十点半。”布里斯托说。 十四 第二天早上,空气清新,阳光明媚。斯特莱克坐上开往切尔西的地铁。切尔西是个树木繁茂的高雅之地。他不熟悉伦敦这部分的地区。因为春日暖阳下淡雅的切尔西皇家医院,是莱达从未有幸踏足过的地方。 富兰克林街很迷人:满街的红砖建筑和梧桐,还有一大片围着护栏的草地,一大群小学生在这里玩耍,他们穿着埃尔特克斯牌淡蓝色上衣和海军蓝短裤,附近有穿着运动衫的老师负责看护他们。除了他们欢快的嬉闹声,宁静的社区只有偶尔几声啁啾的鸟鸣。斯特莱克手插在口袋里,顺着人行道,朝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的住所走去。一路上,他一辆车也没看到。 踏过四级石头台阶,就看见一扇半开着的玻璃门。门边的墙上安着个老式的树脂门铃。斯特莱克仔细一瞧,“E号公寓”几个字旁的确写着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的名字。然后,他退回到人行道上,站在和煦的阳光下等着,不时朝街上张望。 十点半到了,但约翰·布里斯托没有出现。广场上仍然一片冷清,在围栏的另一头,二十来个小孩在拱形小门和彩色的圆锥间跑来跑去。 十点四十五分,斯特莱克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两下。是罗宾的短信: 艾莉森刚打电话来,说约翰·布里斯托不巧被耽搁了。他不希望你在没有他在场的情况下单独跟他妈妈说话。 斯特莱克立刻给布里斯托发短信: 你要耽误多久?今天还能见面吗?晚一点也没关系。 他刚把短信发出去,手机就响了。 “喂,你好。”斯特莱克说。 “奥吉?”电话里传来格雷厄姆·哈迪卡细小的声音,此刻他还在德国,“我查到阿杰曼的资料了。” “你可真会挑时间。”斯特莱克拿出笔记本,“接着说。” “他全名叫乔纳·弗朗西斯·阿杰曼中尉,隶属皇家工兵军团。二十一岁,未婚,最后一次执勤是在一月十一日。六月份回国。只有一个亲人,就是他妈妈。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孩子。” 斯特莱克把手机夹在下颌和肩膀中间,把这些都写在笔记本上。 “算我欠你一个人情,哈迪,”他说道,把笔记本收起来,“你还没拿到照片吧? “我可以从电子邮件给你发一张。” 斯特莱克把办公室的电邮地址给了哈迪卡。随后,两人寒暄一阵,便挂了电话。 现在是十点五十五分。斯特莱克拿着手机,等在草木葱茏的广场上。周围仍旧一片安宁:嬉戏的孩子们有的在玩铁环,有的在丢沙包。远处,一架银色飞机划过长春花般蔚蓝的天际,留下一条粗粗的白线。终于,斯特莱克的手机轻响了一下,但在静谧的街道上,那声细弱的“吱喳”声还是清晰可闻。是布里斯托的短信: 今天没办法。我还得去拉伊。明天怎么样?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 “抱歉,约翰。”他咕哝一声,拾级而上,按响了布里斯托夫人家的门铃。 门厅宽敞安静,光线很好。不过,整体装潢显得有点沉闷:一个插着干花的桶状花瓶,暗绿色的地毯,淡黄色的墙。也许,主人觉得这样的搭配既不会让人反感,又经济实惠吧。和“肯蒂格恩花园”一样,这里也有一部电梯,不过是木门的。斯特莱克选择爬楼梯。房子虽然已有些微破旧,但贵气依旧。 打开顶层公寓门的是麦克米兰中心一个笑容满面的西印度护士。刚才,大门也是她开的。 “你不是布里斯托先生。”她快活地说。 她让他进了门。布里斯托夫人家的门厅里东西很多,却井然有序。淡粉红色的墙上挂满了用旧镀金相框装着的水彩画。伞架上挂满手杖,墙上的一排钉子挂满外套。斯特莱克朝右边瞥了一眼,尽头处有个长方形的书房,书房里有一张厚重的木桌和一张背对门口的转椅。 “请在客厅稍等一会儿,我去看看布里斯托夫人准备好了没有。” “嗯,好的。” 他跨过她指的那扇门,走进迷人的房间。淡黄色的墙边是摆着照片的书柜。铺着印花棉布的沙发旁,一架老式拨号电话静静地躺在茶几上。直到完全看不见那个护士了,斯特莱克才从挂钩上提起听筒。放下时故意倾斜一下,没有放到位。 飘窗旁边的叠橱式写字台上立着一个银相框,是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和爵士夫人的结婚照。照片上的新郎比新娘老很多,是个结实矮胖、蓄着胡子、红光满面的男人。新娘是个苗条的金发女郎,有种淡雅的美。斯特莱克背对着门,假装欣赏照片,然后悄悄把樱桃木书桌的抽屉拉开一些。里面有一些上好的淡蓝色信纸和配套的信封。随后,他关上抽屉。 “斯特莱克先生?你可以过来了。” 斯特莱克再次穿过贴着淡粉红色墙纸的走廊,走了一小段路,踏进一个大卧室。卧室房间的主色调是鸭蛋青和白色,房间里处处都显得既高雅又有品味。左边两扇半敞着的门后面是厕所和一个大衣橱。房间里摆放着颇有法国风味的精致家具,以及重病病人会用到的各种器具:金属架上挂着静脉点滴,衣柜上有个闪亮干净的便盆,还有琳琅满目的药瓶。 那个垂死的女人穿着一件厚厚的象牙色睡衣,斜躺在木雕床上。因为垫了很多白色枕头,她整个人似乎都缩小了,瘦骨嶙峋,丝毫看不出曾经的年轻和美貌。她的眼睛深深地凹进去,显得迷蒙而黯淡。稀疏的灰发就跟婴儿的头发一般,露出大片粉红色的头皮。消瘦的手臂无力地贴着被子,上面还插着导管。很明显,她快要死了。死亡仿佛已经踏进这个房间,正耐心而礼貌地等在窗帘后面。 空气中弥漫着莱姆花的味道,但也没能完全盖过消毒水的气味和身体的腐朽之气。这些气味让斯特莱克想起他在医院里度过的那几个月。当时,除了无助地躺在那儿,他什么也干不了。这里的大飘窗抬起了几英寸,清新温暖的空气和远处孩子们的嬉闹声都飘进房间里。从这里望出去,正好可以看见沐浴在阳光下的梧桐树顶。 “你就是那个侦探?” 她的声音很轻,断断续续的,吐字也不怎么清楚。斯特莱克本来还想,不知布里斯托有没有将自己的职业告诉她。真高兴,她已经知道了。 “嗯,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 “约翰在哪儿?” “他还在办公室。” “又是办公室,”她嘟囔一声,继续说道,“托尼给他的工作太多了。这不公平。”她迷迷糊糊地看向斯特莱克,微微抬起一根手指,指向一张小漆凳,“坐那儿吧。” 斯特莱克看到她褪了色的虹膜里有丝丝白线。坐下来之后,斯特莱克注意到,床头柜上还摆着另外两张镶在银质相框里的照片。突然,他像触电般看见了十岁的查理·布里斯托:胖乎乎的小脸,留着鲻鱼式发型。他这副穿着尖领校服、打着大领结的模样,就那样永远地留在了八十年代。当时,他还跟自己最好的朋友——科莫兰·斯特莱克挥手道别,说复活节之后再见。照片里的他,跟那时候一模一样。 查理照片旁是另一张稍小一点的照片,照片里是一个非常标致的小女孩:一头乌黑的长卷发,大大的棕色眼睛,穿着海军蓝校服。这就是卢拉·兰德里,那时她还不到六岁。 “玛丽,”布里斯托夫人唤道,声音还是那么微弱,护士急忙赶过来,“能给斯特莱克先生来点……你是要咖啡?还是要茶?”她问斯特莱克。可斯特莱克的思绪已经飘回到二十五年前。他想起阳光灿烂的花园,查理·布里斯托,这位金发碧眼、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冰镇柠檬汁。 “来杯咖啡就好,非常感谢。” “真抱歉,没能亲自为你准备,”布里斯托夫人说,“但正如你看到的,我现在根本没有自理能力,只能依靠陌生人的怜悯度日。就像可怜的布兰奇·杜波依斯[1]。”说话间,护士已经“咚咚咚”地走开了。 [1] 名剧《欲望号街车》中的女主人公。 她闭上眼睛,静静地躺了一会儿,仿佛在全神贯注地感受体内的疼痛。他看在眼里,突然很想知道她的病到底有多严重。她说话时,他分明感觉到一丝微弱的痛苦,莱姆花的香气都无法掩盖的一股腐朽气息。他很好奇,同时也明白,布里斯托的大部分时间一定都在照顾她。 “约翰怎么没来?”布里斯托夫人闭着眼,又问了一声。 “他被公事绊住了,这会儿在办公室呢。”斯特莱克又说了一遍。 “噢,对,对,你说过了。” “布里斯托夫人,我想问您几个问题。如果问题涉及隐私或惹您不高兴,还希望您能原谅。” “如果你和我一样,也经历了那么多事,”她静静地说,“你就知道再也没有什么事能伤害到你了。叫我伊薇特吧。” “谢谢。我做点儿笔记,您不介意吧?” “不,不介意。”然后,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掏出钢笔和笔记本。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就先谈谈卢拉是怎么来到这个家的吧。您收养她时,知道她的背景吗?” 她手搭在被子上,被动而无助地望着那张照片。 “不,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亚力克可能知道。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没跟我说过什么。” “你因为什么觉得他会知道一些?” “亚力克遇到什么事都喜欢刨根问底,”她说,回忆让她露出一丝笑容,“要知道,他可是个非常成功的商人。” “但他从来没和你提过卢拉的家庭是什么样的?” “噢,没有,他不会那样做。”她似乎觉得这样说有点奇怪,“我希望卢拉成为我的孩子,只是我一个人的孩子,懂吗? 如果亚力克真的知道些什么,也会为了保护我而选择什么都不说。如果某一天突然有人来要回卢拉,那我肯定会受不了的。我已经失去查理,我太想能有个女儿。失去她……噢,想到这个……” 护士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托盘上放着两个杯子和一盘巧克力味波旁饼干。 “咖啡一杯,”她欢快地说,把杯子放在斯特莱克身旁的床头柜上,“还有一杯柑橘茶。” 随后,她又风风火火地离开房间。布里斯托夫人又闭上眼。斯特莱克啜了口黑咖啡,然后问道:“卢拉死前在寻找亲生父母,对吗?” “是的。”布里斯托夫人闭着眼答道,“当时,我刚被诊断出患有癌症。” 她顿了会儿。斯特莱克放下咖啡,磕出一声轻响。远处广场上孩子们的笑闹声从窗外飘进来。 “约翰和托尼为此很生卢拉的气,”布里斯托夫人说,“他们认为她不应该在我重病时去寻找生母。发现的时候,肿瘤已经恶化了。我只能直接接受化疗。约翰很照顾我,他开车一趟一趟把我送到医院,并在我最难过时来陪我。就连托尼都来关心我。可卢拉却只关心……”她叹了一口气,睁开黯淡无光的双眼,寻找斯特莱克,“托尼总说她被宠坏了。这应该是我的错。 你知道,我已经失去查理,所以,我总尽力宠着卢拉。” “关于卢拉寻找亲生父母这事,你知道她进展到什么程度了吗?” “不,我不知道,因为我很害怕。她应该也知道,这事会让我多么不高兴,所以没跟我提太多。我知道她找到了妈妈,当然了,这都得拜媒体所赐,真可怕。那个女人简直跟托尼料想的一模一样。她根本不想要卢拉,真是个很坏、很坏的女人。”布里斯托夫人低声说,“但卢拉还是一直去见她。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做化疗,还开始掉头发……” 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斯特莱克觉得,她或许希望他别再继续说了。然而,他还是残忍地问了下去: “那她的生父呢?卢拉有没有跟你说过,她已经找到了关于生父的什么信息?” “没有,”布里斯托夫人虚弱地说,“我没问。我感觉自从她找到那个糟糕的妈妈,就放弃那个念头了。我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一点都不想。太难受了。我想,她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也没跟你提过生父?”斯特莱克继续追问。 “噢,没有,”她低声说,“没提。你知道的,那次探访时间不长。我记得她刚到就跟我说不会待太久,因为她要去见西娅拉·波特。” 她觉得自己被苛待了。这种感觉就像因久病不起而散发出的其他气味一样飘向斯特莱克。这种情绪带着几分腐败和衰萎的气息,让他想起罗谢尔。这两人尽管截然不同,却都感觉自己被欺骗和忽视了。 “你还记得当天都跟卢拉谈了些什么吗?” “当时,我吃了很多止痛药。你知道的,我刚做了个大手术,没法记住所有细节。” “但你记得卢拉来看你了,是吗?”斯特莱克问。 “噢,是的,”她说,“我本来在睡觉,被她吵醒了。” “你还记得当时都聊了些什么吗?” “当然是聊我的手术。”她的气息有些不稳,“然后,稍微聊了一下她的大哥。” “她的大哥……” “就是查理,”布里斯托夫人说,样子十分可怜,“我跟她说起查理死的那天。之前我从没好好跟她说过那事。那是我这辈子最难过、最痛苦的一天。” 斯特莱克完全能想到当时布里斯托夫人的样子:虚弱地歪在病床上,将不情不愿的女儿留在身边,跟她诉说自己的痛苦,以及那个死去的儿子。 “我怎么知道那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布里斯托夫人喘着气说,“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我马上又要失去一个孩子。” 她的眼里布满血丝。一眨眼,眼泪便扑簌簌地顺着凹陷的双颊滚落下来。 “能帮我开一下那个抽屉,拿点儿药出来吗?”她伸出一根干枯的手指,指了指床头柜,声音几不可闻。 斯特莱克打开抽屉,里面放着各种贴着各色标签的白盒子。 “哪一瓶……” “没关系,都是一样的。”她说。 于是,他拿了一瓶出来。瓶子的标签上写着“安定”。这东西可太多了,起码超过规定药量十倍。 “能帮我倒两片出来么?”她说,“我可以就着茶水吃下去,现在温度应该刚刚好。” 他把药片和茶杯都递给她。她的手抖得厉害,他只得帮她托着茶托。他突然萌发一个不合时宜的想法,觉得此情此景很像牧师在发放圣餐。 “非常感谢,”她低喃一声,又靠回枕头里,满眼悲伤地看着斯特莱克把茶杯放回到床头柜上,“约翰是不是告诉过我,你认识查理?” “嗯,”斯特莱克答道,“我从没忘记过他。” “是啊,的确难忘。他是这世上最可爱的孩子。每个人都这样说。在我见过的孩子中,他是最讨人喜欢的。我没有一天不想他。” 窗外孩子们欢快的尖叫声和梧桐树的沙沙声,让斯特莱克不由地想起几个月前。那时,树枝肯定是光秃秃的,而卢拉·兰德里就坐在他此刻坐的这个地方。也许,听着虚弱的妈妈讲述那段可怕往事时,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就盯着查理的照片。 “之前,我从没跟卢拉好好讲过那件事。当时,两个男孩骑自行车出去了。然后我们突然听到约翰的尖叫声。接着,托尼不停地喊,不停地喊……” 斯特莱克握着笔,却没有写字。自始至终,他都一直盯着这个濒死女人的脸。 “亚力克不让我去现场,也不让我靠近采石场。他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时,我一下子晕过去了。我还以为自己活不成了。我真的想一死了之。上帝啊,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不过,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想也许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布里斯托夫人的声音越来越轻,眼睛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吗?因为我太爱他们,把他们宠得无法无天?查理、亚力克和卢拉,我对他们都百依百顺。一定是惩罚!如果不是的话,就太残忍了,不是吗?让我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经历这些。” 斯特莱克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希望得到同情,但他却生不出一丝一毫的同情。或许,她的确是咎由自取吧。她毫无生气地躺在那里,无助而被动。但斯特莱克最主要的感觉还是厌恶。 “我很需要卢拉,”布里斯托夫人说,“我从未想过她会……她是个可爱的小东西。那么漂亮。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但她却不像查理和约翰那样爱我。也许,是因为太迟了吧。也许,我们应该早点儿收养她。 “她刚来时,约翰非常嫉妒。曾经,查理也让他很难受……但最后,他和卢拉还是成了好朋友,非常好的朋友。” 她轻蹙起眉头。 “所以,托尼大错特错了。” “他怎么错了?”斯特莱克轻声问道。 她放在被单上的手指猛地一抽搐。然后,她吞了口口水。 “托尼觉得,我们不应该收养卢拉。” “为什么?”斯特莱克问道。 “托尼不喜欢我的孩子,一个都不喜欢,”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说,“我弟弟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一点人情味都没有。查理死后,他说了些很可怕的话。亚力克揍了他。不是真的,不是!托尼说的——都不是真的。” 她浑浊的双眼扫过斯特莱克的脸。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这个女人年轻时风华仍在的样子:有点黏人,有点孩子气,什么事都依靠别人,女人味十足,深得亚力克爵士的疼惜呵护。亚力克爵士总是尽全力满足她所有的奇思妙想。 “托尼说了什么?” “跟约翰和查理有关的事。非常可怕的事。我不想,”她虚弱地说,“不想再重复一遍。托尼听说我们打算收养一个女孩时,给亚力克打电话说我们不应该这么做。亚力克非常生气,从此,他就再也不让托尼来我们家了。” “卢拉来看你的那天,这些话你都跟她说了?”斯特莱克问,“查理死后托尼说的那些话,以及你们什么时候收养她的,你都说了吗?” 她似乎感到斯特莱克的一丝责备之意。 “我记不清跟她说了些什么。当时,我刚做完一个大手术。那些药让我晕乎乎的。现在,我真的记不太清……” 然后,她突然转变话题: “那个男孩让我想起查理。卢拉的男朋友。那个很帅的男孩。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埃文·达菲尔德?” “对,就是他。不久前他来看过我,这你也是知道的。应该就是最近。我不是很确定……我已经有点搞不清楚时间了。他们给我开了太多的药。不过,他的确来看过我,想跟我聊聊卢拉。他真好。” 斯特莱克想起布里斯托曾斩钉截铁地说,他妈妈不知道达菲尔德是谁。他不禁好奇,难道布里斯托夫人是把自己的儿子给骗了?其实,她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糊涂。所有伪装都是为了激发儿子的保护欲。 “如果查理还活着,肯定也像他那么帅,没准儿也会成为一名歌手,或者演员。他喜欢表演,你还记得吗?我真为那个叫埃文的孩子难过。他在我面前哭了,说他以为卢拉移情别恋了。” “恋上谁了?” “一个歌手,”布里斯托夫人含糊其辞,“那个歌手为卢拉写了不少歌。年轻漂亮的时候,人就是能挺狠心。我真为他难过。他说他很内疚。我跟他说,他根本不需要内疚。” “他为什么会说自己很内疚?” “因为没跟着她进公寓,没待在她身边,没能阻止死神把她带走。” “伊薇特,我们能否回到前一天,卢拉死的前一天?” 她脸上露出责备之色。 “恐怕我想不起什么别的。能想起来的,我都告诉你了。我刚出院,整个人都很不舒服。为了止痛,他们给我用了很多药。” “我理解。我只是想知道,那天你弟弟托尼来看过你,你记得吗?” 在一片短暂的静默中,斯特莱克看到她虚弱的脸突然有些僵硬。 “不,我不记得。”最后,布里斯托夫人开口道,“他说他来过这儿,但我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来的,也许,我睡着了吧。” “他说卢拉来看你时,他也在场。”斯特莱克说。 布里斯托夫人微微耸了耸瘦弱的双肩。 “也许吧,”她说,“但我想不起来。”随后,她提高声音说,“他知道我快死了,变得比以前友善多了。现在他经常来看我。当然,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经常说约翰坏话。不过,约翰一直都对我很好。我生病的时候,他很照顾我……没有儿子能跟他一样。其实,这些本该卢拉来做……但她真是个被宠坏的姑娘。我爱她,不过,她真自私,非常自私。” “所以,那天你最后看到卢拉时……”斯特莱克想要把话题绕回到重点上,但布里斯托夫人打断他。 “她走后,我很难过。”她说,“真的很难过。每次说到查理,我都会这样。 她明明看到我伤心难过,但还是去见朋友。于是,我只得吃了些药,然后便睡着了。不,我根本没看到托尼,除了卢拉,我没见到任何人。也许托尼说过他当时在场,但我真的一点都没印象。后来,约翰端着晚餐盘,把我叫醒了。他很生气,还把我说了一通。” “为什么?” “他认为我药吃多了,”布里斯托夫人像个小姑娘一样,怯怯地说,“我知道,他想让我得到最好的休养。可怜的约翰,但他没有意识到……他不能……我这辈子,已经苦够了。那天晚上,他陪了我很久。我们聊起查理,一直聊到凌晨。聊着聊着,”她的声音陡然降低,几近耳语,“聊着聊着,卢拉她……她就摔下了阳台。 “第二天早晨,是约翰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警察是黎明时到的。他走进卧室,告诉我……” 她吞了口口水,无力地摇摇头,几乎昏了过去。 “这就是癌症复发的原因,我心里清楚。人类是承受不了这么多痛苦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模糊,整个人也昏昏欲睡,慢慢阖上双眼。他真想知道她到底吃了多少片安定。 “伊薇特,我能用一下厕所吗?”他问。 她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斯特莱克站起身,迅速闪进那个大衣橱。他那么大的块头还能如此悄无声息,真是让人惊叹。 这里,一扇扇红木门直达天花板。斯特莱克拉开其中一扇,往里看去。挂满连衣裙和大衣的衣杆上,是个堆满手提包和帽子的架子。尽管里面的东西都价值不菲,但一股旧鞋子和旧衣物的霉味还是扑鼻而来,让人想起破旧的慈善商店。他悄无声息地打开一扇又一扇门,然后又将其一一关上。打开第四扇门后,他看见高处的搁架上摆了一堆颜色各异的崭新手提包。 他拿起那个蓝色的手提包。它完全是新的,闪闪发亮,上面印着“GS”商标,衬里是丝绸做的。他伸手进去仔细掏了一遍,然后敏捷地把手提包放回到架子上。 接着,他拿下那个白色的包。这个包的衬里印着漂亮的非洲印刷字。同样,他把手伸进去仔细搜索一番,然后拉开衬里。 跟西娅拉描述的一样,它就像一条带金属边的围巾,下面是白色皮革的粗糙内里。粗看什么也没有,他又仔细看了一遍,才发现硬硬的矩形包底有一条淡蓝色的线。他抠起那块裹着衬布的包底,找到一张叠好的纸。纸是淡蓝色的,写满了潦草的字。 斯特莱克匆匆将手提包衬里塞回去,迅速把包放回到架子上,然后从夹克衫的内袋掏出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把那张淡蓝色的纸塞进去。刚才虽然抖开了那张纸,但他没来得及看上面都写了什么。他关上这扇门,接着去开别的门。在倒数第二个门里,有个带数字键盘的保险箱。 斯特莱克又从夹克衫的内袋掏出一个塑料袋。他把袋子套在手上,开始按键,但还没试完密码,便听到外面有动静。他赶紧把袋子塞回口袋,轻手轻脚地关上衣橱门,重新走回卧室。麦克米兰中心的那个护士正倾身查看伊薇特·布里斯托,听到他的脚步声,立刻回过头。 “走错地方了,”斯特莱克说,“我以为那是厕所。” 他走进一个小厕所,关上门,读完卢拉·兰德里的遗嘱。这份遗嘱草草地写在她妈妈的信纸上,由罗谢尔·奥涅弗德见证。为了不让护士起疑心,他冲了马桶,然后拧开水龙头。 再次回到卧室里时,伊薇特·布里斯托仍闭着眼,躺在床上。 “她睡着了,”护士轻声说,“她现在经常这样。” “嗯,”斯特莱克觉得血液快要冲上脑门,“她要是醒了,请代我说声再见。我差不多也该走了。” 他们一起穿过舒适的走廊。 “布里斯托夫人似乎病得很重。”斯特莱克突然说道。 “嗯,是啊,的确病得很重,”护士回答,“她实在太虚弱了,随时都可能会死。” “我好像落下……”斯特莱克含糊地支吾一句,进入他待过的第一个房间——左边那个黄色客厅。他在沙发前弯下身子,挡住那个护士的视线,小心翼翼地把之前拿下来的听筒挂回去。 “啊,真的在这里。”他边说边假装握住某样小物件,把它放进口袋里,“对了,非常感谢你的咖啡。” 斯特莱克握着门把手,回头看向护士。 “她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对安定上瘾?”他问。 护士毫不起疑,宽容地笑了。 “嗯,没错。不过,现在这种药已经不会伤害她了。告诉你吧,”她说,“我要教训一下那些医生,从那些盒子上的标签看这些年一直有三个医生给她开处方药。” “真不专业,”斯特莱克说,“再次谢谢你的咖啡,拜拜。” 他掏出手机,一路小跑着下楼。因为太过高兴,没注意脚下,还在台阶上就拐弯了。义肢踩滑,膝盖一扭,他惨叫一声,重重地从六级台阶上摔下去。膝盖关节和义肢末端都传来一阵剧痛,痛得好像刚截肢或是瘢痕组织刚开始愈合一样。 “妈的!该死!” “你还好吗?”麦克米兰中心的那个护士扶着栏杆朝下望,大声问他。倒着看,她的脸显得很滑稽。 “我没事——没事!”他也大喊道,“只是滑了一下!别担心!妈的,他妈的,真他妈的!”他呻吟着,扶着楼梯扶手站了起来,完全不敢让义肢承受半点重量。 他尽量倚着扶手,一瘸一拐地走下楼梯,几乎是半跳着穿过大厅。最后,他撑着厚重的大门,挪到前门台阶上。 在外面玩的孩子们已经开始排队离开,那抹淡淡的海军蓝越来越远。他们折回学校吃午饭去了。斯特莱克靠着温暖的红砖墙,狠狠地咒骂一通,然后才开始琢磨自己到底伤成了什么样。腿痛得厉害,就跟刚截肢时一样,凝胶垫下的创面火烧火燎的。看来,走去地铁站是绝对不可能了。 他坐在最高的台阶上,打电话叫了辆出租车。接着,他又依次给罗宾、沃德尔,以及“兰德里、梅和帕特森”律师事务所去了电话。 黑色的出租车转过街角,疾驰而来。斯特莱克挣扎着站起来,强忍剧痛,一瘸一拐地走下门阶,走向人行道。钻进车里时,他第一次觉得这种黑色汽车跟灵车如此相似。 布谷鸟的呼唤 第四部 第五部 能理解事情缘由的人是幸运的。 ——弗吉尔,《田园诗》卷二 一 “我还以为,”埃里克·沃德尔低头看着塑料袋里的遗嘱,慢悠悠地说,“这个东西,你会先拿给那位客户看看。” “我也这样想,但他在拉伊,”斯特莱克说,“这事很紧急。我告诉过你,我要尽量阻止另外两起谋杀案。沃德尔,和我们打交道的是个疯子。” 他疼得直冒汗。斯特莱克坐在“翎羽”咖啡馆阳光明媚的窗边,催促这个警察赶紧行动,心里却在想,自己摔下伊薇特·布里斯托家的楼梯时,膝盖是不是已经有点错位,还是仅有的那么点儿胫骨也断了?他不想在出租车里摆弄腿。现在,那辆车还在路边等他,跑得飞快的仪表正消耗着布里斯托之前付给他的钱。不会再有另一笔钱了。因为,沃德尔要是能打起精神,今天就能实施逮捕。 “我敢说,这个东西或许能表明凶手的动机……” “或许?”斯特莱克重复道,“或许?一千万个或许能构成一个动机吗?他妈的——” “……但我需要一些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的证据,你却什么都没给我。” “我不是才告诉你到哪儿能找到证据吗!难道我还错了?我告诉过你,这就是那该死的遗嘱!”斯特莱克用手指猛戳塑料袋的封口,“这他妈就是!快去拿逮捕令!” 沃德尔牙疼般摩挲着半边英俊的脸,皱眉盯着遗嘱。 斯特莱克说:“该死的,还要我说多少次?唐姿·贝斯蒂吉当时在阳台,听到兰德里说‘我已经做了’……” 沃德尔说:“伙计,你的处境很危险,对嫌疑犯撒谎会被辩护律师搞死的!贝斯蒂吉要是发现根本没照片,肯定会否认一切。” 斯特莱克说:“随便他,但唐姿·贝斯蒂吉那里没问题。不管怎样,她都会说。不过,沃德尔,如果你胆小得什么都不做,”说到这儿,斯特莱克感到背上冷汗直流,右腿其他部分也疼痛难忍,“再有跟兰德里亲近的人死掉,我他妈马上就去找媒体,跟他们说我把什么信息都给你了,你他妈有的是机会把这个凶手抓起来。我要拿卖消息的钱还债!你可以把这话告诉卡佛。” “给,”他推过一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潦草地写着几个六位数字,“先试试这几个。但现在赶紧去拿那该死的逮捕令。” 他把遗嘱推给沃德尔,滑下高脚凳。从酒吧走到出租车简直是种折磨。右腿经受一点压力就疼得厉害。 一点以后,罗宾每隔十分钟就给斯特莱克打一个电话,他却一直没接。就在他几乎用手拉着全身的重量,异常艰难地爬楼梯时,她又打了个电话。听见回响在楼梯口的手机铃声,她赶紧冲到楼梯平台。 “你在这儿啊!我一直在给你打电话,好多事情……怎么了?你没事吧?” 他撒谎道:“我很好。” “不,你……出什么事了?” 她连忙跑下楼梯,冲到他面前。他脸色苍白,浑身冒汗。罗宾觉得他可能病了。 “你是不是喝酒了?” “不,我他妈没喝酒!”他厉声说,“对——对不起,罗宾。这儿有点疼,我想坐下来。” “出什么事了?我来……” “我行的。没问题。我自己可以。” 他慢慢地撑到楼梯平台,挪向那张旧沙发,一路上都瘸得很厉害。他猛地坐下去时,罗宾觉得好像听见了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得换张沙发,但她接着又想,可我要走了。 “出什么事了?”她问。 “我像个蠢货一样,踩滑了几级楼梯。”斯特莱克微喘着气说,外套还穿在身上。 “什么楼梯?出什么事了?” 极度疼痛中,他还是挤出一个又兴奋、又有点吓人的笑容。 “我没跟人打架,罗宾。我就是滑倒了。” “哦,明白了。你有点儿——你脸色有点苍白。真的没事吗?我可以叫辆出租车——或许,你该去看看医生。” “没必要。这儿还有那种止痛药吗?” 她拿来水和扑热息痛。他吃了药,伸长腿,疼得一哆嗦,但还是开口问道:“这儿有什么事吗?格雷厄姆·哈迪卡传照片给你了吗?” “传了,”她说,快速走到显示器跟前,“这儿。” 她移动鼠标,点了一下。乔纳·阿杰曼中尉的照片顿时铺满屏幕。 他们默默地端详着这个年轻人的脸。虽然遗传了父亲的招风耳,但这丝毫无损他的英俊。那身红、黑、金三种颜色的制服很称他。笑容微微有些斜,颧骨高高的,下颌方正,皮肤黝黑泛红,就像新泡的茶水。不经意间,他也透出卢拉·兰德里的那种魅力,一种难以形容的特质,让人挪不开眼。 “他长得像她。”罗宾轻声说。 “是啊,像。还有什么别的事吗?” 罗宾一副猛然回过神的样子。 “哦,天哪,对了……约翰,布里斯托半小时前来过电话,说联系不上你。还有,托尼·兰德里也打了三次电话。” “我就知道他可能会打。说什么了?” “他简直——好吧,第一次打来的时候,他说要找你。我刚说你不在,还没来得及把你的手机号给他,他就挂断了。第二次打来时,他说你必须立刻回电话,没等我说你还没回来,他又‘砰’地挂了电话。第三次嘛,他就——呃——就特别生气,还冲我吼。” “他最好别那么惹人烦。”斯特莱克皱起眉。 “还好。反正也不是冲我来的——他要找的是你。” “他说什么了?” “大部分我都没听懂。不过,他叫约翰·布里斯托‘蠢货’,又大声嚷嚷艾莉森离开的事。他似乎觉得这跟你有些关系。因为他一直嚷嚷着要起诉你,说你诽谤之类的。” “艾莉森不干了?” “嗯。” “他说没说艾莉森去了——不,他当然没说,他怎么会知道?”他不像在对罗宾说话,更像在自言自语。 他看了看手腕。从楼梯上摔下来时,这只廉价手表好像撞坏了,指针停在十二点四十五分。 “现在几点?” “四点五十。” “已经这么晚了?” “嗯。你还需要什么吗?我可以再待会儿。” “不,你走吧。” 听到他说话的口气,罗宾没有动弹,没有去拿外套和手提包。 “你在等什么?” 斯特莱克正忙着摆弄膝盖下面的那半截腿。 “没什么。你最近加班加得够多了。我敢打赌,你要早回家一次,马修一定会很高兴。” 他没把手伸进裤腿调整义肢。 “求你了,罗宾,走吧。”他抬起头说。 她犹豫了片刻,才去拿外套和手提包。 “谢谢,”他说,“明天见。” 她走了。他等着她下楼的声音,好把裤腿卷起来,却什么也没听见。玻璃门开了,又是她。 “你在等什么人,是不是?”她抓着门框问。 斯特莱克说:“或许吧,但不重要。” 面对她紧张严肃的表情,他努力笑了笑。 “别担心我,”看到她表情没变,他又补一句,“我在军中打过拳击,你是知道的。” 罗宾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嗯,你提过。” “我提过吗?” “提过好多次。就是那天晚上……。” “哦,对。嗯,没错。” “但你在等……” “如果我告诉你,马修会怪我的。回家吧,罗宾,明天见。” 这一次,尽管非常勉强,她还是走了。他一直等着,直到听见通往丹麦街的门“砰”地关上,才卷起裤腿,拆下义肢,检查肿胀的膝盖,以及那条腿跟义肢的连接处。那里已经挫伤红肿。他都对自己干了些什么啊!可是,今晚没空去看医生了。 要是让罗宾在走之前给他弄点吃的就好了。现在,他只能笨拙地一路单脚跳,依次扶着桌子、文件柜顶部和沙发扶手保持平衡,好不容易才冲了杯茶。坐在罗宾的椅子上,他边喝茶边吃掉了半包消化饼干,满脑子想的都是乔纳·阿杰曼的脸。扑热息痛几乎毫无作用。 吃完饼干,他开始检查手机。有许多罗宾的未接来电,还有两个是约翰·布里斯托打的。 斯特莱克认为,今晚可能有三个人要来。他希望布里斯托是第一个。如果警察需要确凿的证据,那只有他的客户(尽管布里斯托可能没意识到这一点)能够提供。如果来的是托尼·兰德里或艾莉森·克雷斯韦尔,我就只得……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斯特莱克轻哼了一声。因为他脑中浮现出的那句话是“果断行动”。 然而,六点,六点半……还是没人按门铃。斯特莱克又往断肢处抹了些膏药,忍着剧痛,重新装上义肢。他跛腿走进里间办公室,疼得不行。算了。他瘫在椅子上,拿掉义肢,滑下去,头枕着胳膊。除了闭上那双疲惫的眼睛休息,他什么也不想干。 二 金属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斯特莱克猛地坐起来。他睡了多久,五分钟?还是五十分钟?有人在急匆匆地敲玻璃门。 “进来,门开着!”他喊道,然后检查一下义肢,确定它已经被裤腿盖住。 让斯特莱克长舒一口气的是,来者是约翰·布里斯托。他戴着一副厚眼镜,眨着眼,显得很激动。 “你好,约翰,请坐。” 但布里斯托却大步走向他,脸涨得通红,跟斯特莱克拒绝接他案子的那天一样怒气冲冲。他没坐下,而是紧紧抓着椅背。 “我告诉过你,”他说,伸出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脸上白一阵、红一阵,“我很明确地告诉过你,不希望你背着我单独见我妈妈!” “我知道,约翰,但是——” “她非常不安。我不知道你跟她说了什么,但今天下午,她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很抱歉,可我问问题时,她好像并不介意——” “她情况很糟糕!”布里斯托吼道,兔牙闪闪发光,“你怎么能趁我不在时单独去见她?你怎么能这么做?” “约翰,罗谢尔葬礼结束后,我就告诉过你了,我觉得,我们正在跟一个可能会再次作案的杀人犯打交道。”斯特莱克说,“因为情况很危险,我想结束这种危险。” “你想结束这种危险?那我的感受呢?”布里斯托嘶吼道,声音都变了,“你想过你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吗?我妈妈已经心力交瘁,现在,我女朋友好像也人间蒸发了。托尼说这全怪你!你对艾莉森做了什么?她在哪儿?” “我不知道。你没给她打电话吗?” “她没接。他妈的到底出了什么事?我白跑了一整天,结果一回来就——” “白跑了一整天?”斯特莱克偷偷挪一下腿,让义肢保持直立。 布里斯托一屁股坐到对面椅子上,重重地喘着气,斜睨着斯特莱克。明亮的落日余晖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 他忿忿地说:“今天早上,有人给我的秘书打电话,声称是拉伊的重要客户,有急事要立刻见我。结果,我大老远地赶过去,却发现他根本不在国内,也没有人给我打过电话。”接着,他抬手遮住眼睛,补了一句,“能把百叶窗拉上么?我什么都看不清了。” 斯特莱克猛地一拉绳子,百叶窗“咔嗒”一声合上,两人顿时陷入一片清冷斑驳的阴影中。 “这可真是件怪事,”斯特莱克说,“好像有人故意要诱你出城。” 布里斯托没吭声,怒瞪着斯特莱克,胸部剧烈起伏着。 “我受够了,”他突然说,“我要终止这项调查。我给你的钱你都可以留着。我得为我妈妈想想。” 斯特莱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了几个键,把它放在膝上。 “你难道不想知道,今天我在你妈妈的衣橱里发现了什么吗?” “你进——进了我妈妈的衣橱?” “嗯。我想看看卢拉死的那天得到的那些新手提包。” 布里斯托开始结巴: “你——你……” “那些手提包的内衬是可以拆下来的。很独特的设计,是吧?白色手提包的内衬里藏了份遗嘱,是卢拉用你妈妈的蓝色信纸手写的,见证人是罗谢尔·奥涅弗德。我已经把它交给警方了。” 布里斯托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终于,他低声问道: “那……遗嘱上怎么说?” “她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她弟弟——皇家工兵军团的乔纳·阿杰曼中尉。” “乔纳……是谁?” “去看看外面的电脑显示器。上面有张照片。” 布里斯托站起身,梦游般走向隔壁房间的电脑。斯特莱克看着他移动鼠标,屏幕亮了。阿杰曼那张英俊的脸出现在显示器上。穿着军礼服的他面带一抹嘲讽的微笑。 “噢,天啊!”布里斯托说。 他回到斯特莱克面前,瘫坐在椅子上,目瞪口呆地盯着他。 “难……难以置信。” “监控录像上的那个男人就是他,”斯特莱克说,“卢拉死的那天晚上,他逃跑的样子被拍下来了。休假期间,他在克勒肯维尔跟寡居的母亲一起住。所以,二十分钟后,他才会沿着西奥博尔德斯路飞跑,因为那是他家的方向。” 布里斯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们先前都说我自我欺骗,”他几乎大喊出来,“但该死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不,约翰,你没自我欺骗。”斯特莱克说,“你没欺骗自己,而是他妈的疯了。” 窗外是熙熙攘攘的伦敦,人声、机器的隆隆声不绝于耳。但拉上了百叶窗的屋里却一片沉寂,只有布里斯托不均匀的呼吸声。 “不好意思?”他说,礼貌得可笑,“你说我什么?” 斯特莱克笑了。 “我说你他妈疯了。你杀了你妹妹,跑了。然后,又让我调查她的死因。” “你——你开玩笑的吧。” “哦,我可是认真的。约翰,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很清楚,卢拉死亡,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你。一旦你妈妈死了,你一千万英镑就到手了。毫不在乎,是么?不管你把信托基金吹得如何天花乱坠,我还是知道你拿到手的比你的工资高不了多少。如今,阿尔布里斯股票几乎一文不值,不是么?” 布里斯托目瞪口呆地看了他许久,然后稍稍坐直,瞥向角落里的行军床。 “一个穷困潦倒、住在办公室的家伙,真是一派胡言。”布里斯托的声音冷静而嘲讽,但呼吸却异常急促。 “我知道你钱比我多,”斯特莱克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说过你有钱了,但这说明不了什么。就我自己而言,我想说,我还没堕落到挪用客户钱财的地步。在托尼察觉到之前,你已经贪污康韦·奥茨多少了?” “噢,这么说,我还是个盗用公款的人?”布里斯托假笑着说道。 “没错。”斯特莱克说,“这对我来说不重要。你杀死卢拉是为弥补亏空,为贪图那上千万英镑,还是因为恨卢拉的勇气,这都不关我的事。但法庭可能想知道,他们总是讲求动机。” 布里斯托开始不停地晃膝盖。 “你疯了,”他又挤出一个笑容,“你找到一份遗嘱。上面说卢拉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那个人而不是我。”他指向看到乔纳照片的外间办公室,“你跟我说,卢拉死的那天晚上,镜头里走向卢拉公寓的那个人,以及十分钟后从镜头前跑过的那个人,都是他。可你要指控的人却是我!我!” “约翰,你最初来见我之前,就知道监控录像上的那个人是乔纳。罗谢尔告诉你的。卢拉打电话给乔纳,安排那晚见面时,罗谢尔也在瓦什蒂,还见证了一份把所有东西都留给乔纳的遗嘱。她找上你,告诉你一切,并开始敲诈你。她想要钱买套公寓和一些昂贵的衣服。作为回报,她承诺对你不是卢拉遗产继承人的事守口如瓶。 “罗谢尔没意识到你就是凶手。她以为是乔纳把卢拉从窗户里推下去的。卢拉死的那天,罗谢尔看到一份什么都没留给她的遗嘱,然后卢拉没送她回家。而她后来的反应真够冷血的——只要能拿到钱,便任由凶手逍遥法外。” “一派胡言。你脑子不清楚了。” “你费尽心思,阻止我找到罗谢尔,”斯特莱克继续说,就像没听到布里斯托说话,“你假装不知道她的名字和住处。我认为她可能对调查有帮助,你佯装不信。然后,你又删掉卢拉电脑上的照片,让我看不到罗谢尔的长相。没错,罗谢尔可以直接向我指认,你想陷害的那个人是谋杀犯。但另一方面,她知道一份可以剥夺你遗产继承权的遗嘱。而你的首要目标,就是在遗嘱公诸于世之前,找到并销毁它。可笑的是,它一直就在你妈妈的衣橱里。 “不过,约翰,就算你毁掉那份遗嘱,又能怎么样呢?你很清楚,乔纳知道自己是卢拉的遗产继承人。而你不知道的是,还有个人知道那份遗嘱的存在——化妆师布莱妮·雷德福。” 斯特莱克看到,布里斯托转着舌头,不停地舔嘴唇。他可以感觉到这位律师的恐惧。 “布莱妮不想承认她动过卢拉的东西。但她的确在卢拉藏起那份遗嘱之前看到了它。不过,布莱妮有阅读困难症,以为‘乔纳’就是‘约翰’。她把遗嘱想成西娅拉说过的那些话。即卢拉把一切都留给她兄弟。所以,她觉得没必要告诉任何人她偷偷读到过那些字,因为反正钱都是你的。约翰,有时候,你运气真是见鬼的好。 “但对你这种思想扭曲的人来说,解决困境的最佳方案就是让乔纳来背谋杀的罪名。如果他杀了人,这份遗嘱曝不曝光都无所谓了。他或者其他人知不知道有这份遗嘱存在,也无关紧要了。因为无论如何,钱都会落入你手中。” “荒谬。”布里斯托气喘吁吁地说,“斯特莱克,你别干侦探,改行写小说算了。简直一派胡言,你根本没证据——” “我有证据。”斯特莱克打断他。布里斯托立刻住了嘴,苍白的脸色在昏暗中也清晰可见。“那段监控录像。” “你自己刚才也承认,监控录像显示乔纳·阿杰曼跑出凶案现场!” “镜头里还有一个人。” “这么说,他有个共犯——一个放风的。” “约翰,不知道辩护律师会怎么形容你。”斯特莱克温和地说,“自恋?上帝情结?你觉得,像你这样的天才可以把我们整得跟黑猩猩似的,没人抓得到你,是不是?从杀人现场跑出来的第二个人,不是乔纳的同伙,不是放风的,也不是偷汽车的,连黑人都不是。是个戴黑手套的白人,是你!” “不。”布里斯托恐慌地蹦出这个字。但接着他又努力挤出一个轻蔑的笑容:“怎么可能是我?我在切尔西,跟我妈妈在一起。她告诉过你了,托尼也在那儿见过我。我当时在切尔西!” “你妈妈是个依赖安定的病人,行动完全不能自理,大半天都在睡觉。你杀了卢拉才回到切尔西。凌晨,你回到你妈妈的房间,重设闹钟,然后叫醒她,假装才到晚餐时间。约翰,你以为自己是犯罪天才么!这法子已经老掉牙了,而且,别人可能不会露出这么明显的痕迹。你妈妈吃了那么多安眠药,根本分不清哪天是哪天。” “我一整天都在切尔西,”布里斯托重复道,膝盖不停地上下晃动,“除了去办公室取文件,一整天都在那儿。” “你从卢拉楼下那套公寓拿了件连帽衫和一双手套。监控录像的镜头里,你就穿着那件衣服,戴着手套。”斯特莱克说,并不理会约翰说的话,“那是个很严重的错误。那件连帽衫是独一无二的,全世界只有一件。它是居伊·索梅为迪比·马克定制的,只能出自卢拉楼下的公寓。所以,我们知道你去过那儿。” “你没有证据。”布里斯托说,“我在等你拿出证据。” “你当然在等,”斯特莱克直白地说:“一个无辜的人早就暴跳如雷,根本不可能还坐在这儿听我说话。不要担心。我有证据。” “不可能。”布里斯托嘶哑地说。 “动机、手段和机会,约翰,你全部都有。 “咱们从头说起。一大早,你就去了卢拉的公寓。这一点你不否认吧……” “是的,我承认。” “……因为有人看到你在那儿。你像往常一样上楼去看她。但我认为,卢拉没给你看她跟索梅签的合同。我想,你应该之前就嗅到了一些蛛丝马迹。威尔逊放你上去,几分钟后,你便跟卢拉在她家门口大吵了一架。你不能抹杀这一切,因为有清洁工听到了。你运气真好,莱辛卡英语太差,刚好替你证明了你对吵架原因的说法:卢拉跟她吃白食的瘾君子男朋友复合,你很生气,所以才跟她吵架。 “但我认为,你们争吵的真正原因是卢拉拒绝给你钱。她所有敏感的朋友都告诉我,你一直觊觎她的财产。那天,估计你急需用钱,所以才硬闯进去大吼大叫。 托尼是不是已经发现康韦·奥茨的账户里少了一笔钱?你是不是得赶紧补上漏洞?” “毫无根据的瞎猜。”布里斯托说,膝盖仍动个不停。 “有没有根据,到法庭上再看吧。”斯特莱克说。 “我和卢拉是吵过架,我从没否认这点。” “她拒绝给你支票,当着你的面摔上门,然后你便下楼了。二号公寓的门开着,威尔逊跟警报维修员正忙着看键盘。当时,莱辛卡应该也在那儿——可能正在用胡佛牌电动吸尘器。因为只有那样的噪音,才能掩盖你从那两人后面偷偷溜进公寓门厅的声音。 “事实上,也没那么大的风险。如果他们回头看到你,你可以装作是去感谢威尔逊放你进去。他们忙着弄警报器的保险丝盒时,你穿过门厅,躲在那套大公寓的某个角落里。那地方有的是空地方。空橱子,床底下,到处都可以躲。” 布里斯托沉默地摇着头。斯特莱克用陈述事实的口吻继续说道:“你肯定听到威尔逊对莱辛卡说,把警报设成一九六六。最后,莱辛卡、威尔逊和警报维修员都走了,只有你还待在那套公寓里。但对你来说不幸的是卢拉当时已经离开公寓,所以你没法再上去强迫她。” “一派胡言,”律师说,“我这辈子都没去过三楼。我离开卢拉家,去办公室拿文件了——” 斯特莱克问:“我们第一次查你行踪的那天,艾莉森跟你说的可不一样。” 布里斯托的细脖颈上又现出一块块粉红色斑点。他犹豫一下,清清喉咙,说: “我不记得有没有——我只知道,因为急着回我妈妈那儿,我很快就走了。” “约翰,如果艾莉森出庭,告诉陪审团你是如何叫她替你撒谎的,这在法庭上会产生什么效果呢?你在她面前扮演失去亲人、悲痛欲绝的兄长,然后邀她出去吃晚饭。那个可怜的小贱人以为终于可以让托尼明白她也是有魅力的,就欣喜若狂地同意了。约会几次后,你说服她,让她称卢拉死的那天早晨在办公室见过你。她以为你只是过于紧张和偏执,对不对?那天晚些时候,她相信自己爱慕的托尼已经为你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据。所以,只要能让你平静下来,再替你撒个善意的小谎又有什么关系。 “但是,约翰,我能证明艾莉森当时不在办公室,也没交给你任何文件。那天她刚到公司,就被西普里安派到牛津去找托尼。罗谢尔葬礼后,你发现我知道了这件事,就开始有点紧张了,对不对?” “艾莉森不是很聪明,”布里斯托绞着双手,抖着膝盖,慢悠悠地说,“她一定记错了日子,也明显误解我的意思了。我从来没让她说在办公室见过我。这是她攻击我的话。她可能想报复我,因为我们分手了。” 斯特莱克笑了。 “哦,你真是个垃圾,约翰。我助手早上给你打电话,引诱你去拉伊——” “是你的助手?” “嗯,当然。搜你妈妈公寓的时候,我可不希望你在附近,明白吗?拉伊那个客户的名字是艾莉森给我们的。我打电话告诉了她一切,包括托尼与厄休拉·梅发生关系,以及你马上就要因谋杀罪被逮捕的事。她似乎认为应该找个新男朋友,以及一份新工作。我跟她说,希望她去萨塞克斯她妈妈那里。你一直跟艾莉森关系密切,不仅因为她能证明你不在场,还因为她能让你知道你忌惮的托尼在想什么。但近来她恐怕对你已经没什么用了。” 布里斯托想嘲笑他,声音却显得空洞又矫情。 “所以,那天早上,没人看见你溜进办公室拿文件,”斯特莱克继续说道,“你始终藏在‘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中间那层公寓里。” 布里斯托说:“我不在那儿。我在切尔西,在我妈妈那儿。” “我觉得,当时你并没打算杀死卢拉,”斯特莱克毫不理会地继续说,“可能你只是想等她回来时拦住她。那天,没人觉得你会去办公室,因为你应该在家办公,好陪着生病的母亲。公寓里有很多吃的,你也知道怎么出入所以才没有触动警报器。你可以清楚地看到街上的动静。所以,如果迪比·马克一行出现,你也有足够的时间离开那儿,走下楼,大言不惭地说你在你妹妹家等她。唯一的风险就是送快递的可能会进公寓。但那巨大的玫瑰花瓶送来时,没人注意到你藏在公寓里,不是吗? “我想,独自在那奢华之地待了几个小时之后,你才萌生出谋杀的念头。你是不是开始想象:卢拉肯定没留遗嘱,如果她死了,那该多好。你肯定知道,你那生病的妈妈要好说话多了,尤其你还是她仅剩的孩子。这么想想就美极了,对吗,约翰?唯一的孩子,仅剩的孩子。再也不会被一个更好看、更可爱的兄弟姐妹比下去了。” 即便光线越来越暗,他也能看到布里斯托突出的牙齿,知道那双近视眼正紧张地瞪着他。 “不管你怎么奉承你妈妈,怎么扮演孝子,在她心里你永远都排不到第一位,对么?她一直最喜欢查理,对不对?每个人都喜欢查理,连托尼舅舅都喜欢他。查理死后,你可能以为自己终于要成为众人的焦点了,但结果呢?结果卢拉来了,每个人都开始担心卢拉、照顾卢拉、喜欢卢拉。你妈妈甚至都没在她病榻前摆一张你的照片,只有查理和卢拉的照片。她只爱那两个孩子。” “去你妈的!”布里斯托咆哮道,“去你妈的,斯特莱克。你懂什么?就凭你那个荡妇妈?她怎么死的?淋病?” “好,”斯特莱克赞赏地说,“我正要问你,你想找些傻子来耍的时候,会不会调查我的个人生活?你一定认为,我会特别体谅可怜的、痛失亲人的约翰·布里斯托,是不是?因为我妈妈年轻时就死了,还死得相当可疑。你以为能轻易地把我玩得团团转…… “不过没关系,约翰。如果你的辩护团队没法证明你精神错乱,那他们多半会说应该谴责你的成长环境——没人疼、没人爱、没人重视,总觉得受委屈,是不是?第一天见你,我就注意到这点了。你回忆卢拉被车带到你家,走进你的生活,流下那些所谓感动的泪水时,我就注意到了。爸爸妈妈甚至都没带你去接她,是不是?他们把你像条宠物狗一样留在家里。查理死后,你这个儿子给不了他们足够的安慰,所以,你又要变成可怜的老二了。” “我没必要听这些。”布里斯托喃喃道。 “你随时可以走,”斯特莱克说,光线越来越暗,他已经看不清布里斯托镜片后的眼睛,“为什么不走?” 但这名律师只是坐在那儿,一个膝盖仍上下抖个不停。他搓着手,等着听斯特莱克的证据。 “第二次是不是容易些?”侦探静静地问:“杀卢拉,是不是比杀查理容易些?” 他看见那些白森森的牙,但布里斯托只是张了张嘴,并没发声。 “托尼知道是你做的,对不对?查理死后,他那些所谓的胡说八道就是你妈妈说的那件痛苦残忍的事吧。托尼当时在场。他看到你把查理推下去,然后骑车离开。是你刺激查理,问他敢不敢骑到边上去的吗?我了解查理,他从来经不起刺激。托尼在采石场看到死去的查理,他跟你爸爸妈妈说是你干的,对不对?所以你爸爸才打了他,而你妈妈则晕了过去。也正因为如此,查理死后,托尼被扫地出门:不是因为托尼说你妈妈失职,而是因为他说,你妈妈养了个神经病。” “这——不,”布里斯托嘶哑地叫道,“不!” “但托尼无法面对家庭丑闻。他保持了沉默。后来听说他们又领养了一个女孩,他还是有点恐慌,是不是?他打电话给他们,试图阻止那一切。他的担忧是对的,不是吗?我想,你一直都有点怕托尼。但他自己也有秘密,无意中替你做了不在场证明。真他妈讽刺!” 布里斯托什么也没说,呼吸却非常急促。 “那天,托尼需要装作他在某个地方,任何地方都可以,只要不是在酒店里跟西普里安·梅的老婆鬼混。所以,他说他再次折回伦敦,去看望生病的姐姐。然后,他意识到当时你和卢拉应该都在那儿。 “卢拉死了,所以没法反驳他。他别无选择,只能假装看见你在书房,但没跟你说话。而你则支持他的说法。你们俩都一边撒谎,一边琢磨对方究竟干什么去了,但又都不敢问。托尼不断告诉自己,他得等你妈妈死后才能质问你。或许,这就是他一直违背自己良心,保持沉默的原因。不过,他依然很担心,所以让艾莉森监视你。同时,你一直在跟我胡扯,说卢拉拥抱你,还编造她回家前你们和解的感人场面。” “我当时在那儿,”布里斯托说,声音低沉刺耳,“我在我妈妈的公寓里。如果托尼不在,那是他的问题。你没法证明我也不在。” “约翰,我的工作不是证明你强词夺理。我要说的是,除了你那个被安定搞得糊里糊涂的妈妈,你已经失去了所有不在场证明。 “但是,为了把这一点也推翻,我们继续说。卢拉去探望你体弱的母亲了,托尼正在某家酒店干厄休拉,你呢,仍藏在二号公寓,想出一个更大胆的解决方法,搞定资金问题。你等啊等,然后,为了避免被查到指纹,你戴上衣柜里留给迪比的那双黑色皮手套。真可疑啊,你仿佛已经开始盘算暴行了。 “终于,刚到下午时,卢拉回家了。不走运的是,你从公寓窥视孔看到她是跟朋友一起回来的。 “这时候,”斯特莱克说,声音变得强硬,“你才认真起来。如果你没在楼下待那么长时间的话,过失杀人或许还站得住脚。我们可以说那是场意外,你们稍微动了点手,然后卢拉不小心摔下阳台。你知道她有客人。一个或许只想着勒索自己妹妹一大笔钱的人,不会坏到哪儿去。你或许可以等到她再次独处的时候。但这法子你已经试过,没什么效果。所以,为什么不趁她当时高兴的时候上去呢?有朋友在旁边,说不定她会客气点,没准儿,为了打发你走,还会给你点什么?” 斯特莱克几乎可以感觉到,对面暗处的那个人满心的愤懑和恐惧。 “但你没有,”他说,“你只是等着,等了整整一晚。看着她离开大楼,你一定有点紧张吧。你有的是时间大体构思出一个计划。你不仅一直注视着大街,也很清楚谁在楼里,谁不在。你已经知道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脱身,毕竟,你以前杀过人。” 布里斯托突然动了一下,动作幅度很大。斯特莱克一下子紧张起来,但布里斯托再也没动了。斯特莱克敏锐地感觉到,义肢已经快从腿上掉下去了。 “你一直盯着窗外,看到卢拉独自回家,但狗仔队仍在外面。那时你一定很绝望,对吧? “但接着,好像老天也想帮助约翰·布里斯托,那些人都奇迹般地走了。我非常肯定,是卢拉常用的那个司机把他们引走的。他非常渴望跟媒体搞好关系。 “那一刻,大街上空无一人。时候到了!你穿上迪比的连帽衫。真是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但你必须承认,那晚你已经非常幸运了,所以必然要出点小差错。 “接下来的部分,我真要给你满分,因为它困扰了我很久。你从花瓶里拿了几支白玫瑰,对吗?你擦干根部——其实没必要干这事的,但你做得很好——拿着它们出了二号公寓。你没关门,顺着楼梯,来到你妹妹的公寓前。 “顺便说一句,你可能没注意到,手中的玫瑰滴了些水在地上。后来,威尔逊还因为那几滴水滑倒了。 “你来到卢拉的公寓前,敲了敲门。她从窥视孔往外看。看到什么?白玫瑰。她一直站在阳台上,大敞着窗户,看着街上的动静,等她失散已久的弟弟。但不知怎的,她还没看到他,他就进了大楼!激动之余,她猛地打开门——然后,你进去了。” 布里斯托呆若木鸡,连膝盖都不再晃动。 “然后你杀了她,就像杀死查理一样,你还用同样的方法杀了罗谢尔。你狠狠地、飞快地把卢拉推下去——可能,还把她拎了起来。而她大感惊讶,就像其他人一样,对吧?” “你冲她吼,说她不给你钱,剥夺你的权利,就跟之前她夺走父母的爱一样,是不是,约翰? “她也冲你吼,说即使杀了她,你也得不到一分钱。你打她,把她从客厅逼到阳台。然后,她就摔了下去。她告诉你,她还有个兄弟,是亲弟弟。他正在来的路上,她已经立好遗嘱,受益人就是他。 “‘太晚了,我已经做了!’她尖叫道。你说她是该死的婊子,满嘴胡说八道。接着,她就被你推下去,摔死了。” 布里斯托的呼吸几乎停止。 “我想,你肯定把玫瑰花掉在了前门。你跑回来,捡起花,迅速下楼,回到二号公寓,将它们插回到花瓶里。你他妈太走运了!一个警察不小心打碎了那个花瓶。若说有人进过那间公寓,那些玫瑰花就是唯一的线索。你不可能再现花匠的摆法。尤其是你很清楚自己只有几分钟时间逃离现场。 “接下来的事就需要一点儿勇气了。我怀疑你等着有人直接拉响警报器,但唐姿·贝斯蒂吉就在下面的阳台上。听到她的尖叫,你意识到自己能用来离开的时间比预计的要短。威尔逊跑到街上,查看卢拉的情况,你等在门边,从窥视孔里看到他跑向顶层。 “你重置警报器,离开公寓,沿着楼梯平台边缘走下去。贝斯蒂吉夫妇正在自己的公寓里吵架。弗雷迪·贝斯蒂吉听到你跑下楼梯,但他当时在忙别的,大厅也没人。所以,你径直跑到大雪纷飞的街上。 “然后你继续跑,是不是?拉起帽子,遮住脸,往戴着手套的手上不住呵气。你在看到另外一个人也在拼命奔逃。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姐姐坠楼身亡。你们不认识对方。你应该没想过他是谁,至少当时没时间想。你穿着从迪比·马克那儿借来的衣服,沿着哈利韦尔街拼命地跑。监控录像把你们俩都拍下来了。但幸运的是,之后的路段再也没有摄像头。 “我猜,你把连帽衫和手套都扔进垃圾桶,然后搭了辆出租车,对不对?那样的夜晚,警察是不会费事去查一个在外面闲逛的体面白人的。你回到你妈妈家,给她做好饭。重设闹钟,叫醒她。直到现在,她都相信卢拉是在你们俩谈论查理时坠楼身亡的。约翰,干得漂亮啊! “你成功地置身事外。就算被罗谢尔敲诈一辈子,你也付得起。凭你的运气,乔纳·阿杰曼甚至都可能死在阿富汗。每次在报纸上看到黑人士兵的阵亡照片,都会让你燃起希望,不是吗?但你不愿相信运气。你是个扭曲又傲慢的混蛋,你觉得由自己来安排这些事会更好。”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没有证据。”最后,布里斯托说。现在办公室已经太暗,斯特莱克几乎连对方的轮廓都分辨不出来。“一点儿证据都没有。” “恐怕你错了,”斯特莱克说,“现在,警察应该已经拿到逮捕令了。” “有什么用?”布里斯托终于自信地笑了,“为了找你说的那件连帽衫,翻遍伦敦的垃圾箱?那件三个月前就扔掉的衣服?” “不,当然是搜你妈妈的保险箱。” 斯特莱克在想能不能快速把百叶窗拉起来。他离灯的开关很远,办公室又太暗,但他想一直盯着布里斯托那模糊的身影。这个杀过三个人的凶手,一定有备而来。 “我提供了几组数字,让他们试试,”斯特莱克继续说,“如果不行的话,他们应该就会求助于专家。但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把存钱密码设成〇三〇四八三。” 一阵窸窣 声后,一只苍白的手在黑暗中浮现。布里斯托猛地扑过来,斯特莱克挥手一推,还是被刀尖划伤了胸膛。律师滑过桌子,转个身,再次扑来。这一次,坐在椅子上的斯特莱克顺势一倒。他面对前方的布里斯托,被困在墙和椅子中间。 斯特莱克抓住布里斯托的一只手腕,但看不清刀子在哪儿:周围一片黑暗,他一记重拳,打在布里斯托的下巴上。后者头一仰,眼镜都被打飞了。斯特莱克又是一拳,直接把布里斯托捶到墙上。斯特莱克试图站起来,布里斯托的下半身压在他疼痛的伤腿上,刀子狠狠刺入他的上臂。他感觉到了:刀子刺进肉里,流出温热的血,钻心般刺痛。 借着窗边模糊的光,他隐约看见布里斯托又抬起了手。他奋力起身撞开对方,躲过第二刀。然后,猛一用力,彻底甩开对方。在他试图按倒布里斯托的时候,义肢从裤管里掉出来,手上的热血也洒了一地。此刻,刀子已不知去向。 扭打中,桌子被斯特莱克弄翻了。接着,他用那个健全的膝盖压住布里斯托单薄的胸口,用那只没受伤的手到处摸索刀子。突然,灯光大亮,一个女人放声尖叫。 眼花缭乱中,斯特莱克瞥见已经抵上自己肚子的刀。他抓起旁边的义肢,像抡棒子一样,一下一下地砸向布里斯托的脸。 “住手!科莫兰,住手!你会杀死他的!” 布里斯托已经不动了,斯特莱克翻身下来,扔掉义肢,躺倒在翻倒的桌子旁,紧紧捏着自己流血的胳膊。 “我记得,”他没法看见罗宾,只是喘着气说,“我叫你回家了。” 但她已经在打电话。 “警察和救护车!” “还有出租车!”斯特莱克嘶哑的声音从门边传来。说了这么多话,他喉咙都干了。“我才不要跟这个混蛋一起去医院。” 他伸长胳膊,捡回几英尺外的手机。屏幕碎了,但录音仍在继续。 终曲 从来没有纯粹的祝福。 ——贺拉斯,《颂歌集》卷二 十天后 英国军队要求士兵无条件服从,压制个人需求,切断与他人的联系。对此,公众几乎都无法理解。这无异于宣称军队利益至高无上。通常来说,人生中那些不可预料的危机——生死、结婚、离婚和疾病——都跟投向坦克下面的石子一样,不能动摇军队的计划。但不管怎么说,例外总是有的。乔纳·阿杰曼中尉在阿富汗的第二次出勤突然中断,便是一例。 他来英国,是应伦敦大都会警察局的紧急要求。军队向来不太理会级别比它高的大都会警察局的命令,但在这件事上,他们很配合。阿杰曼姐姐的死引起了国际关注。迄今为止,媒体对这位无名工兵的狂轰滥炸不仅影响到他个人,也影响到了他服役的部队。所以,军方竭尽所能地掩护乔纳躲过贪婪的媒体,并把他送上了返回英国的飞机。 许多公众看过新闻后,都认为阿杰曼中尉应该很高兴:首先,他可以离开战场,返回家园;其次,他可能得到一大笔自己想都想不到的财富。然而,科莫兰·斯特莱克在托特纳姆酒吧跟这位年轻士兵共进午餐时,乔纳却仍旧一副凶猛好斗的震惊模样。此时,杀害他姐姐的凶手已经被捕十天了。 这两个男人在不同时期经历了相同的生活,也都面临过死亡的威胁。这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常人是无法理解的。所以,整整半个小时,他们聊的全是军队。 “你是个穿制服的?”阿杰曼说,“信任一个穿制服的,毁我一生。” 斯特莱克笑了。尽管每次举起啤酒杯,胳膊上的伤口都被扯得很疼,但他一点儿都不觉得阿杰曼忘恩负义。 “我妈妈想让我出来转转,”士兵说,“她总说,要摆脱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出来转转是个好办法。” 这是他们在这里的首要原因,也是间接原因。乔纳不属于这个地方,他属于军队,那才是他选择的生活。 随后,仿佛已经等了斯特莱克好几个月一样,他突然开口道: “我妈妈从来不知道我爸还有个孩子。我爸甚至不确定那个叫马琳的女人说自己怀孕了是不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后,才告诉我这件事。‘别让你妈妈难过,’他说,‘之所以告诉你,是因为我快死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或姐姐。’他说,那孩子的母亲是白人,已经失踪,她也可能早就把孩子打掉了。我操。你要是认识我父亲,就知道他每个星期天都会去教堂,死前还在床上吃过圣餐。我没想到他会做这样的事,真没想到。 “爸爸和那女人的事,我本打算在妈妈面前守口如瓶的。后来,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感谢上帝,那天我休假在家。是卢拉,”念她的名字时,他有些犹豫,仿佛不确定自己是否有权这么念似的,“她说,如果是我妈妈接的电话,她会立刻挂断。她说,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听起来,她似乎没什么恶意。” “我想也是。”斯特莱克说。 “是的……但这也太他妈诡异了。如果有个超模打电话给你,说她是你姐姐,你会信吗?” 斯特莱克一下子想到自己那怪诞的家族史。 “也许会吧。”他说。 “嗯,我是这么想的。她没必要撒谎,不是么?反正我就是那么想的。所以,我给了她手机号。她和罗谢尔在一起时,我们在电话上聊过几次。她事先都计划好了,所以媒体没发现。很不错!我可不想让我妈难过。” 阿杰曼拿出一盒兰伯特·巴特勒牌香烟,紧张地用手指打开烟盖。斯特莱克知道这烟很便宜,他忽然一阵痛苦,回忆起了英军福利社。 “事——事发前一天,她给我打电话,”乔纳继续说,“她求我过去一趟。我已经告诉她,这次休假我不能去见她。兄弟,我姐姐居然是超模,这可真让人头疼。我要去阿富汗赫尔曼的事让我妈妈很担心。所以我不能再突然告诉她,爸爸还有个孩子。至少那时候还不能。所以,我跟卢拉说没法去见她。 “她似乎很不开心,求我走之前一定去一趟。我说,也许晚点儿能出去。你知道的,就是等我妈上床后,说要出去和朋友小酌一杯之类的。但卢拉说的时间真的很晚,好像是一点半。 “所以,”乔纳难受地抓了抓后脖颈,说,“我去了。走到她家那个街角时……那件事就……” 他抹了把嘴。 “我拔腿就跑。该死的,我脑中一片空白,只知道拼命地跑。我本来就不想去那儿的,我可不想向任何人解释这件事。我知道她心理有问题,也记得她在电话里有多沮丧。所以,我想,她是不是故意引我来,看她跳楼? “我睡不着。实话跟你说,能离开英国,远离那些该死的新闻报道,我非常高兴。” 酒吧里,周围开始热闹起来,满是前来吃午饭的客人。 “我想,她那么急着想见你,是因为她妈妈说的一些事。”斯特莱克说,“布里斯托夫人安定吃得太多。我猜她想让你妹妹难过,好留住她。多年前,托尼曾说过一些跟约翰有关的事。布里斯托夫人把那些话告诉卢拉:约翰把弟弟查理推进采石场,杀死了他。 “所以,卢拉离开她妈妈公寓后才会那么沮丧。所以,她才会一直给舅舅打电话,想搞清楚这事到底有几分真实性。而她急于想见你,是因为她想找个可以信任、可以爱的人。任何人都行。她妈妈太难相处,又生命垂危。她恨她舅舅。而她又刚刚得知那个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是个杀人犯。她肯定又绝望、又恐惧。卢拉见她妈妈之前,布里斯托已经勒索过她了。所以,她肯定已经在想那人接下来会做什么。” 酒吧越来越热闹,周围响起酒杯的撞击声和交谈声,但乔纳的声音却显得格外清晰。 “我很高兴你打烂了那个混蛋的下巴。” “还有他的鼻子,”斯特莱克愉快地说,“幸好他捅了我一刀,否则,我都没法靠‘正当防卫’脱罪。” “他是有备而来。”乔纳若有所思地说。 “那当然。”斯特莱克说,“罗谢尔的葬礼上,我故意叫秘书向他透露,有个疯子一直给我发恐吓信,说要把我碎尸万段。于是他心中就埋下了那颗种子。他想,如果有必要的话,就尽量把我的死推到可怜的布莱恩·马瑟斯头上。然后,照我推测,他又会回家,重设他妈妈的闹钟,再玩一遍同样的把戏。他不是个疯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是个聪明的傻瓜。” 似乎不用多说什么了。离开酒吧时,阿杰曼一再紧张地坚持买单,并试图给斯特莱克一笔钱,因为媒体大肆报道他贫困潦倒。斯特莱克只要了一点,并没觉得自己受了冒犯。他看到这位年轻的士兵正努力适应自己突然拥有巨额财富的现实,努力承担起随之而来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消化财富的巨大吸引力,做出正确的决定。他的惶恐远远多过欣喜。当然,对这笔巨款是如何到手的,他现在想想还觉得恐怖。斯特莱克猜,乔纳·阿杰曼脑子一定很乱,脑海里正疯狂变幻着各种画面:远在阿富汗的战友们,各种跑车,还有那同父异母、已经死在雪地里的姐姐。什么叫世事无常?还有谁能比这个一夜暴富的士兵体会更深? “他不会被释放的,对吗?”分手时,阿杰曼突然问道。 “不,当然不会。”斯特莱克说,“还没有最后定案,但警察在他妈妈的保险箱里找到了罗谢尔的手机。他都没敢扔掉手机,只是重设了保险箱密码。这样,便只有他能打开那个保险箱。密码是〇三〇四八三。一九八三年,那个复活节星期天,他杀了我的朋友查理。” 这是罗宾最后一天在这里上班。斯特莱克邀她一起去见见她花这么大功夫寻找的阿杰曼,她却拒绝了。斯特莱克有种感觉,她在故意逃避这个案子,逃避这份工作,逃避他。当天下午,他在玛丽女王医院截肢中心有个预约。他从罗汉姆普顿回来时,她应该已经走了。马修要带她去约克郡度周末。 斯特莱克穿过喧闹的施工场地,一瘸一拐地走向办公室。他想,过了今天,自己还能再见到这位临时秘书吗?恐怕不行了吧。不久前,他之所以愿意接受她的存在,只因为她是个临时工,但现在,他知道,他会想念她的。她陪他一起搭出租车去医院,还用自己的外套裹住他流血的胳膊。 布里斯托被捕后,公众得知了真相,这对斯特莱克的生意有益无害。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真的会需要个秘书。然而,当他一步步痛苦地爬向办公室时,却听到罗宾打电话的声音。 “……预约周二吧,周一恐怕不行,因为斯特莱克先生周一全天都很忙……是的……一定……那我帮您安排到十一点。嗯,谢谢您,再见。” 斯特莱克跨进门时,她转过椅子。 “乔纳人怎么样?”她问。 “人不错,”斯特莱克说着,坐进那个塌陷的沙发里,“整件事情把他的脑子搞乱了。但不是他就是布里斯托得到那一千万。所以,他必须面对。” “你出去的时候,有三个潜在客户打来电话,”她说,“但我有点担心最后一个,可能又是个记者。他对你的故事更感兴趣,没怎么谈他自己要解决什么问题。” 之前已经有过好几个这样的电话。媒体很高兴能逮到一个多角度的故事,每个角度他们都非常喜欢。斯特莱克被大肆报道。他们用得最多、斯特莱克也很喜欢的一张照片,是十年前他还在英国皇家宪兵队时拍的。不过,媒体也翻出了那位摇滚巨星、他老婆和那位超模的照片。 媒体还写了很多警察无能的文章。卡佛被拍到在街上行色匆匆,夹克飞扬,衬衫上有明显的汗渍。但沃德尔,英俊的沃德尔——帮斯特莱克抓住布里斯托的人,迄今为止却一直受到媒体青睐,尤其是女记者的青睐。不过,媒体大多还是一遍又一遍地再度使用卢拉·兰德里尸体的照片。每个版本的故事,都因照片中这位死去模特的完美无瑕的脸、柔软有型的身体而引人入胜。 罗宾滔滔不绝地说,斯特莱克却没怎么听。他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疼痛的胳膊和腿上。 “……这是所有的文件和你的日记。 你需要找个帮手,一个人应付不过来这么多事。” “是啊。”他表示同意,挣扎着想在她离开之际站起来。他早就想找借口离开那个极不舒服的沙发,而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听着,罗宾,我还没好好跟你道声谢……” “不,你谢过了,”她飞快地说,“在去医院的路上,出租车里——不管怎样,不用了。我很喜欢这份工作。事实上,我热爱它。” 他一瘸一拐地走向里间办公室,没听出她声音中的哽咽。礼物藏在他旅行包的底部。包装得很糟糕。 “给,”他说,“送你的。没有你,我做不成这件事。” “噢。”罗宾哽咽着说。看见她落泪,斯特莱克又是感动,又有些担心。“你没必要……” “回家再打开。”他说。太迟了,包装已经被她拆开。一件绿色的东西滑出来,落到桌上。她惊讶地抽了口气。 “你……哦,天哪,科莫兰……” 她拿起这条自己曾在瓦什蒂试穿并非常中意的裙子。她定定地看着他,面色绯红,眼含热泪。 “你不能这样!” “不,我可以。”斯特莱克背靠着隔断墙说。这面墙比沙发舒服多了。“你真棒,找到工作了!能请到你,他们很走运!” 她一个劲拿衬衫的袖子擦眼睛,呜咽着说了好多含糊不清的话。她一边期待斯特莱克能遇到更多像胡克夫人那样的客户,一边胡乱摸索着用零钱买回来的纸巾。然后,她擤擤鼻子,擦擦眼睛,任由那条绿裙子软软地搭在腿上。她说:“我不想走!” “我请不起你,罗宾。”他断然道。 他不是没想过留下她。头天晚上,他躺在行军床上,仔细盘算着,想给罗宾一份不比媒体顾问公司寒碜太多的工资。但这是不可能的。他最大的那笔贷款已经不能再拖。租金涨了,他还得赶紧找个住的地方,搬出办公室。所以,尽管近期情况改善不少,前景仍不明朗。 “我没指望你给我跟他们一样的薪水。”罗宾重重地说。 “我连个差不多的数都给不出来。”斯特莱克说。 (她几乎和斯特莱克一样清楚他的财务状况。她猜得到自己最多能拿多少工资。昨天晚上,马修发现她因为离职而伤心流泪时,她就告诉他斯特莱克最多能给她多少钱。 “但他什么都没给你,”马修说,“不是吗?” “没有,但如果他给的话……” “好吧,那你自己决定,”马修生硬地说,“这是你的选择。你得自己做决定。” 她知道马修不希望她留下。斯特莱克缝针时,马修在急诊室坐了几个小时,等着接罗宾回家。他非常正式地告诉过罗宾她做得很好,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但从那以后,他就有些冷漠,也更不赞同她留下。尤其,媒体报道出的每件事,他们的朋友都吵着要知道细节。 但只要马修见到斯特莱克,就一定会喜欢他的,不是吗?马修也说过,这事她可以自己拿主意……) 罗宾坐直了些,又擤了擤鼻子,轻轻打了个嗝,平静地告诉斯特莱克给多少钱她会乐意留下。 斯特莱克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付得起她说的那个数。五百英镑以内,他付得起。但不管怎么看,她都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宝贝。只有一个小问题…… “我给得起,”他说,“是的,那个数我给得起。” 电话响了。她笑吟吟地看着他,接了起来。她的声音是那么愉快,仿佛这个电话她已等了很多天似的。 “哦,您好啊,吉莱斯皮先生!斯特莱克先生刚给您开了张支票,我早上亲自寄的……所有欠款,嗯,还多一点……哦,不,斯特莱克先生坚决想还掉贷款……噢,罗克比先生真是太好了,但斯特莱克先生还是想还掉贷款。他有望在几个月内还清所有贷款……” 一个小时后,斯特莱克坐在截肢中心坚硬的塑料椅子上,伸出受伤的腿,心想:早知道罗宾不走,就不送她那条绿裙子了。马修肯定不会喜欢那份礼物的,尤其在他见到罗宾穿上那套裙子,并知道她以前还穿给斯特莱克看过之后。 他叹了口气,拿起旁边桌上的一份《私家侦探》。会诊医生第一次叫他时,他没听见。一篇题为《混球兰德里》的文章让他入了迷。里面全是记者从他和罗宾解决的这件案子中找到的相关事例。许多专栏作家写这个案子时都提到了该隐和亚伯,这本杂志还就此做了一期专题。 “斯特里克先生?”医生第二次叫道,“卡梅伦·斯特里克先生?” 他抬起头,笑了。 “斯特莱克,”他清楚地说,“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 “哦,真抱歉……这边请……” 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跟在医生身后时,脑中突然蹦出一句诗,一句远在他见到人生中第一具尸体前就读过的诗。那时,他还没见过非洲山中令他惊叹的大瀑布,更没见过凶手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时万念俱灰的表情。 我已变成一个名字。 “请到手术台上来,拿掉假肢。” 这句诗出自何处?斯特莱克躺在手术台上,皱眉望向天花板,无视正俯身看他残腿的医生。他凝望着天花板,一边想一边喃喃自语。感到轻微的刺痛,他还抱怨了一句。 过了好一会儿,斯特莱克才想起记忆深处的那些诗行: 我不能停歇我的跋涉;我决心饮尽生命之杯。 我一生都在体验巨大的痛苦、巨大的欢乐, 有时与爱我的伙伴一起,有时却独自一个; 不论在岸上或海上,当带来雨季的毕宿星团催动 激流滚滚,扬起灰暗的海波。 我已变成一个名字……[1] [1] 丁尼生,《尤利西斯》。飞白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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