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木星的卫星 作者:艾丽丝·门罗 内容简介 年轻的我们大胆地用爱这个字眼,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也不用考虑未来。 《木星的卫星》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代表短篇小说集,为门罗获得加拿大总督奖提名,自此门罗作品开始频频刊登于《纽约客》。 《木星的卫星》写了十一个宁静闪光的短篇故事,各色人物在时间之流中蜕变 ,带着愤怒、悔恨和无限的同情反观过去的自己。早已过了容易意乱情迷的年纪,想要理性步入婚姻的两个人,却又生出嫌隙、变故;忙着跟单身女同事偷情的当口,独子却因车祸丧生,双方关系面临巨变;原打算平静迎接死亡的老父亲,突然决定接受心脏手术续命,我的心里起了层层涟漪 前言 一部作品一旦出版,印刷成书,我觉得就很难开口再去谈论它或看它一眼,更不用说再去读一遍。为什么呢?部分是因为担心。我是不是可以写得更好,表达得更贴切?当然,这么想是没有用的,因为它们已经印在冷冰冰的纸上了。但这还不是全部原因。故事可以说是我的一种延伸,它曾经跟我紧密相连,从我身上生长出来,现在被砍下来,无依无靠,像被抛弃了一样。我的感觉确切地说倒不是羞愧或遗憾。我一直就是以求得关注和出版为目的进行写作的,这么说太虚伪了。不如说我感到有点不安,不愿意去看、去探讨自己写的东西。我知道这有点原始和幼稚,我会尽量控制自己。现在就来试一试。 这些故事有的离我自己的生活近一些,有的远一些,但是没有一篇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贴近我的生活。作为书名的这个短篇跟我父亲的死有些关系。父亲死后的那个夏天,我去了一趟麦克劳克林天文馆。小说跟那次参观有关。不过如果我要写的是父亲的死,或者是那次参观(我是带着小女儿和她的继兄去的),那么即使只写给自己看,写出来的东西也会大不相同。不仅细节、事件不同,整个感觉都会不一样。当你着手写一篇小说的时候,很多东西都会从记忆深处涌上来,好像能用上。有些你本来以为会写进去,后来却没有,另一些却变得重要起来。就这样,你怀着希望,战战兢兢地把故事编织成篇,中间不知道经历多少意料之外的情况。如果是某一类型的故事,比如第一人称叙事的,直录风格的叙述,人们会以为你做的只不过是记下了某一天发生的一切。 人们这么想很好。这说明你的故事起作用了。 实际上,所有故事都是这样写成的。有些取材于我的亲身经历,像《木星的卫星》和《田间的石头》。另一些则更多地来源于对别人生活的观察,像《家有来客》和《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二者之间的区别在创作过程中会趋于模糊,或者说应该这样。那些源于自身经历的故事会不可避免地偏离真实,而那些别人的故事也会褪去传闻色彩,渗入熟悉的身影和声音。 至少我们希望如此。 《火鸡季》的写作,如果我能弄清楚的话,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过程。十九岁的时候,我曾在一家旅馆做服务员。很多年以来,我一直想根据这段经历写一篇小说。那是一家普通的夏季旅馆,位于马斯科卡。我想写写那个神秘、可敬的二厨,整日板着脸的三厨(他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二厨的情人),还有那个下流成性的糕点师。还有一个举止文雅、性格沉闷的女人,她是为了追求二厨来到这里的。还要写写所有这些对那个年轻女孩的影响,那个我熟悉的、笨拙、好奇、自以为是而又胆怯的女孩。这个故事的写作时断时续,一直进展不大。然后有一天,我在父亲的文件里发现了一张照片,是父亲曾经管理的那个火鸡屠宰厂的临时工们的照片。我想应该是在圣诞前夜照的。罩衣、头巾、围裙,这些东西让照片看上去有种中世纪的感觉。工人们看上去很疲劳,脸上的表情亲切友好又充满怀疑,有嘲弄也有顺从,既精明又无奈。这张照片让我想到某些辛苦的劳动,劳动带来的满足,以及工友们之间的友谊,还有劳动本身的艰辛。我发现,旅馆故事中的人物走进了这个故事。那个二厨就是这里的领班,三厨和糕点师合成了布赖恩,就是小说中那个年轻的、差劲的临时工。那个铁了心要追求领班的邋遢女人成了格拉迪丝。玛乔丽和莉莉的故事,我是从亲戚们那里听来的,也有在理发店听来的情节。了解取火鸡内脏的真实过程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很幸运,从姐夫那里听到了关于这个过程的详尽描述,所以我把《火鸡季》题献给了姐夫。现在我把这篇小说拆开了,可是它讲的是什么?我们因此看得更清楚了吗?是性还是劳动?还是火鸡?是中年妇女的妥协还是年轻女孩的发现?当我想起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玛乔丽、莉莉和女孩走出火鸡屠宰厂的那一瞬间。天空中飘着雪花,她们挽着胳膊,唱着歌。我想,每个故事中大概都有这样一个奇怪、闪亮的瞬间。我莫名地觉得这就是小说要讲的东西。 《事故》是这些小说中我完成的第一篇。那是1977年的冬天,当时我正在集中精力写另外一个短篇小说集。《巴登汽车》是最后一篇,写于1981年秋天。这些故事都是我住在安大略省的克林顿时写的。其间我去过澳大利亚和中国,里诺和盐湖城,还有其他很多地方。但是我不觉得旅行对我有什么影响,我是说作为一个作家而言。比如说《巴登汽车》,有一段情节设在澳大利亚,但故事更多还是发生在多伦多女王大街上几个奇怪、肮脏、闹哄哄的街区。夏天的时候我常住在那儿。 现在,我得努力想,才能想起这些小说里写了些什么。这很奇怪,因为我曾经花费那么多精力去写这些故事,那么全身心地投入,还经历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痛苦。后来我抽身出来,离开它们,任它们在那里变硬、沉淀。我自由了。接下来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在收集素材了;我已经准备好再来一遍了。 艾丽丝·门罗 1985年于安大略省克林顿 查德列家族和弗莱明家族 一 亲戚 艾丽斯姨妈住在费城,是个护士。伊莎贝尔姨妈住在得梅因,开着一家花店。弗洛拉姨妈住在温尼伯,是个老师。威妮弗雷德姨妈住在埃德蒙顿,是个会计。她们被称为“未婚女士”。“老处女”这个词过于单薄,不足以形容她们。姨妈们有着咄咄逼人的胸脯——全副武装的一大堆,还有丰满的肚子和屁股,而且跟已婚妇女一样,都穿着紧身内衣。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身体似乎得长到能穿二十码的衣服,否则她们在生活中将一无所获。在这个前提下,她们再根据各自的阶层和抱负,要么放任自流,将蛋奶沙司一样松松垮垮的身体塞进浅色的印花裙和潮乎乎的围裙里,一步一晃,要么用束带塑形——那些勒出来的曲线和傲人的坡度与性无关,与权利和权力息息相关。 母亲和她的堂姐妹、表姐妹们属于后者:她们的紧身内衣侧面有几十个挂钩,长筒袜在跷腿时被撑得嘶嘶作响,下午要穿丝绸连衣裙(母亲的连衣裙是她的一个姐姐不穿了的),擦浅黄褐色的粉,涂干胭脂,喷古龙香水,头发上别玳瑁或仿玳瑁的梳子。对她们来说,如果没有这些行头,生活简直难以想象。如果真是那样,她们肯定会用缎面棉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脑袋来。对母亲来说,保持这样很不容易,不仅得聪明灵巧,还得费尽心力。而这番努力的结果有谁欣赏呢?她自己。 有一年夏天,母亲的堂姐妹、表姐妹们一起到我们家来做客。之所以来我们家,一是因为母亲是姐妹中唯一一个结了婚的,家里的房子住得下所有人;二是因为母亲太穷,没有钱去看她们。我们住在休伦县的达格利什镇,在安大略省的西部。镇子边界上有一块标牌,上面写着:“本镇人口:两千人。”“现在是两千四百人啦。”艾丽斯姨妈吃力地从驾驶座上挪出来,大声喊道。她开着一辆1939年的奥兹莫比尔,先去温尼伯接上了弗洛拉姨妈和威妮弗雷德姨妈(威妮弗雷德姨妈是提前坐火车从埃德蒙顿赶到温尼伯的),又去多伦多接上了伊莎贝尔姨妈。 “我们四个肯定比镇上的两千人加起来还要麻烦,”伊莎贝尔姨妈说,“那是在哪儿来着?对了,在奥兰治维尔,我们笑得前仰后合,艾丽斯只得把车停下来,她怕开到沟里去!” 楼梯在她们脚下嘎吱作响。 “闻一闻!嗬,没什么比得上乡下的空气。你们是用那个水泵抽水喝吗?现在就试试怎么样?我们也尝尝井水!” 母亲叫我去拿玻璃杯,姨妈们却非要用铁缸子喝水。 她们说艾丽斯姨妈有一次跑到田地里去解决内急,然后一抬头,发现周围站了一圈母牛,那些牛正盯着她看。 “什么母牛!”艾丽斯姨妈说,“是阉牛!” “你怎么知道不是公牛?”威妮弗雷德姨妈一边说,一边在一把柳条椅上坐下来。她是姐妹们中最胖的一个。 “要是公牛,我当然会知道!”艾丽斯姨妈说,“你可别把人家的椅子坐坏了,威妮弗雷德。我跟你说,我那可怜的车后座真被你压得够呛。公牛!怎么可能?吓死我了。我能把裤子提上简直是个奇迹!” 她们说车开到安大略省北部那个荒凉的小镇上时,艾丽斯姨妈甚至不肯停下来让她们下去买杯可乐。艾丽斯姨妈看了一眼那些伐木工人,喊道:“我们会被强奸的!” “强奸是什么意思?”我妹妹问。 “哦——哦,”艾丽斯姨妈说,“就是你的钱包[1] 被人偷了。” “钱包”是个美国词,我和妹妹还是不知道什么意思。这一连两个生词可把我们搞蒙了。其实我知道,“强奸”肯定不是那个意思,一定不是什么好词。 “就是钱包[2] ,钱包被人偷了的意思。”母亲用一种欢快但带警告意味的口气说。我们家人说话一般都很文雅。 接下来就是拆礼物了。姨妈们给我们带来了坚果、枣泥布丁、牡蛎、橄榄,很多罐咖啡,还有送给我父亲的成品香烟。除了在温尼伯当老师的弗洛拉姨妈,其他几位姨妈也都抽烟。在那个时候,抽烟是世故的象征,但在达格利什,抽烟可能意味着放纵。姨妈们把抽烟当成一种既体面又奢侈的事情。 姨妈们带给我们的礼物还有长筒袜和围巾,送给我母亲一件薄纱上衣,送给我和妹妹两条硬挺挺的白色玻璃纱背心裙。(这在得梅因和费城也许是最时髦的款式,但在达格利什却是个错误,因为总有人问我们,怎么不把围裙脱掉。)最后拆开的是一盒五磅重的巧克力。在巧克力吃完、姨妈们离开很久之后,我们还保存着那个巧克力盒子。我们把它放在餐具柜的亚麻布抽屉里,想着在什么正式的场合,它们也许能派上用场,只是一直也没有这样的场合。那个盒子里仍然装满了放巧克力的深色瓦楞纸托。冬天,我有时候还会跑到冷冰冰的餐厅里去闻闻那些纸托,深吸一口那精致而奢华的气味。盒盖里面有一张图,我会再读一遍图上的介绍:榛仁巧克力、奶油牛轧巧克力、土耳其软糖巧克力、黄金太妃糖巧克力、薄荷奶油巧克力。 姨妈们睡在楼下的卧室里和前屋的沙发床上。如果夜里热,她们索性就把床垫拖到前廊上,甚至院子里。她们抓阄决定谁睡吊床,威妮弗雷德姨妈没有资格抓阄。夜已经很深了,你还能听到她们咯咯的笑声,让对方住嘴的“嘘”声,还有“那是什么?”的喊叫声。镇上的路灯照不到我们家,周围的黑暗和满天的繁星都让她们惊叹不已。 有一次,她们决定轮唱一首歌。 划,划,划小船, 随着溪水轻轻荡漾, 快乐,快乐,快乐,快乐, 人生如同梦一场。 姨妈们觉得达格利什不真实,于是开车去郊区,回来后兴致勃勃地说起那里行为怪异的店主,还为我们表演街上听来的一些趣事。每天早上,她们带来的咖啡都会让家里飘起陌生的、美式咖啡的香味。她们一边喝咖啡,一边商量这一天该怎么玩。有人提议开车去乡下摘浆果,结果她们被划伤了,还热得够呛。威妮弗雷德姨妈甚至一度被多刺的树枝困住,动弹不了,不得不大声呼救。虽然如此,她们还是说玩得很尽兴。又有人提议带着我父亲的鱼竿去河边钓鱼。那天她们钓了一些岩鲈回来,但这种鱼我们一般是不要的。她们还组织过野餐,穿上旧衣服,戴上旧草帽,穿上我父亲的工装裤,互相拍照;还做过夹心蛋糕和半球形的沙拉,那沙拉像珠宝一样五颜六色,非常漂亮。 一天下午,姨妈们张罗了一场音乐会。艾丽斯姨妈唱了歌剧。她把我们的餐桌布揭下来,披在身上,又叫我去找些母鸡的鸡毛来,插在她头上。艾丽斯姨妈唱的是《印第安人的爱情呼唤》和《女人善变》。威妮弗雷德姨妈拿着一把从廉价杂货店买来的玩具喷水手枪,演了个银行劫匪。每个人都得演点什么,我和妹妹唱了两首歌:《德州黄玫瑰》和《荣耀颂》。母亲最出人意料,她穿上父亲的裤子为大家表演了倒立。 只要醒着,姨妈们每时每刻都互为演员和观众,有时候睡着了也不例外。弗洛拉姨妈爱说梦话,因为她在姐妹们中最淑女、最谨慎,其他几个姨妈就不睡觉,等她睡着了以后问她问题,尽量引她说出一些会让她尴尬的话。她们告诉弗洛拉姨妈,她在梦里骂人了,说她直挺挺地坐起来,责问:“为什么没有该死的粉笔?” 我最不喜欢弗洛拉姨妈了,因为她会随口给我们——我和妹妹——出心算题,想训练我们的思维。“如果走完七个街区需要七分钟,其中五个街区长度相同,另外两个街区的长度是前者的两倍——” “噢,快省省吧,弗洛拉!”艾丽斯姨妈说,她说话最冲了。 如果没有什么好的提议,或天热得什么都干不了,姨妈们就坐在前廊上喝柠檬汽水、水果潘趣酒、姜味汽水和冰茶,里面放些酒渍樱桃和从冰箱里大冰块上敲下来的小冰块。有时候母亲还会装饰一下玻璃杯,把杯口在打发的蛋白里蘸一蘸,再在糖里蘸一蘸。姨妈们说真是惭愧,她们自己什么都不会做;话里却有种满足感,就像夏天的炎热本就是为她们的生活增添戏剧性才出现似的。 她们的生活已经够戏剧化了。 在外面的大千世界里,她们都经历了很多事,遭遇过事故,也有人向她们求婚,还碰到过疯子和敌人。艾丽斯姨妈本来可以很有钱的。有一天,一个百万富翁的遗孀被推进了医院。那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妇人,她头上顶着干草堆般的假发,手里紧紧抓着一只毛毡旅行包。旅行包里全是珠宝,真的珠宝,有绿宝石、钻石和小鸡蛋大小的珍珠。除了艾丽斯姨妈,其他所有人都对这个老妇人无计可施。最后,是艾丽斯姨妈说服她把假发扔进了垃圾桶(假发里满是跳蚤),把珠宝存进了银行的金库。老妇人开始非常依恋艾丽斯姨妈,甚至想修改遗嘱,把珠宝、股票、现金和公寓全部都留给她。但是艾丽斯姨妈不肯要,职业道德不允许她那么做。 “你处在一个受人信任的位置上,护士就是这样的一个职位。” 接着,艾丽斯姨妈说起曾经有个演员向她求婚的事。那个演员因为长期纵酒,将不久于人世。艾丽斯姨妈允许他大口喝装在李施德林漱口水瓶子里的酒,因为她觉得那已经无所谓了。那个人是舞台剧演员,所以就算艾丽斯姨妈说出他的名字,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况且她也没说。 艾丽斯姨妈还见过别的名人,费城上流社会的人士,当然不是在他们风光无限的时候。 威妮弗雷德姨妈说她也见过一些世面。有些名流要人,你只要看一眼他们的财务状况,就知道他们真正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可怕的事实。 我们住在一条路的尽头。这条路从达格利什向西延伸,穿过一片灌木林,林子里有小木屋、成群的小鸡和小孩。我们住的地方比较高,接下来地势变缓,变成广阔的田地和牧场,一直延伸到河湾处,田地和牧场上点缀着一些榆树。我们的房子也不错,是一座宽敞的老式砖房,但是房子漏风,布局也不太合理,门窗饰板也需要再刷刷漆。母亲打算一有钱就修房子,彻底地修一修。 母亲不太喜欢达格利什镇。她总是说起渥太华谷的福克米尔斯镇,那是她和表姐妹们上高中的地方,也是她们的祖父(外祖父)从英格兰来到加拿大,最初落脚的地方。她还总是说起英格兰。当然,她从来没去过那儿。母亲对福克米尔斯镇赞叹不已,说那儿有石头建的房子,公共建筑朴素、漂亮(她说和休伦县的很不一样,休伦县的建筑就是用砖搭起的一个庞然大物,然后再在上面立一座塔),街道铺得平平整整,商店服务优良,商品质量比这里好,人的素质也更高。达格利什镇那些自视甚高的人会被福克米尔斯镇有地位的人家取笑,而福克米尔斯镇有地位的人家一旦和某些英格兰家族打交道,又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我母亲就有些亲戚在英格兰。 关系,关系道尽了一切。姨妈们本身就是一台戏,但同时也处在关系网中,与这个真实、不乏成功人士而又危险的世界紧密相连。她们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并且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关注。她们可以驾驭一堂课,管理一间产科病房,左右公众意见,也懂得如何与出租车司机和火车上的列车员打交道。 她们——包括我母亲在内——还有另外一层关系网,联系着她们和英格兰,她们和历史。事实上,加拿大的苏格兰人后裔(在休伦县我们叫他们“斯考奇”[3] )和爱尔兰人后裔会相当坦率地告诉你,他们的祖先是在爱尔兰大饥荒时来加拿大的,当时他们衣衫褴褛,一无所有;或者他们的祖先是牧羊人、农业工人或没有土地的穷人。但是英格兰人后裔却会讲起一些败家子或小儿子不务正业的故事,讲他们穷困潦倒、丧失继承权或者和不体面的伴侣私奔的故事。有些也许确有其事,因为那时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生存状况不好,迫使人们大规模移民,而同时期的英格兰人选择背井离乡,原因可能更多样,因人而异。 母亲的家族——查德列家族——就是这样。按姓氏来说,伊莎贝尔姨妈和艾丽斯姨妈已经不算查德列家族的人了,但她们的母亲曾经是;我母亲曾是查德列家族的一员,嫁给我父亲之后就成了弗莱明家的人;弗洛拉姨妈和威妮弗雷德姨妈仍然属于查德列家族。她们共同的祖父(外祖父)年轻时离开英格兰来到了加拿大,至于个中缘由,她们各执一词。我母亲相信她的祖父曾是牛津大学的学生,用光家里给他的钱之后就没有脸回家了,那些钱是他赌博输掉的。不,伊莎贝尔姨妈说,那只是传说;真相是他把一个女仆的肚子搞大了,不得不跟她结婚,带她来了加拿大。母亲说,他们家族的地产在坎特伯雷附近——就是“坎特伯雷朝圣者”和“风铃草”[4] 中的那个坎特伯雷,其他人则对此表示怀疑。弗洛拉姨妈说他们的家在英格兰西部,据说“查德列”这个姓氏和“乔姆利”有关系;那里有个乔姆利勋爵,查德列家族有可能是乔姆利家族的一个分支。但是还有一种可能,弗洛拉姨妈说,这可能是一个法国姓氏,原本是Champ de laiche,意思是“莎草地”。这么说,查德列家族有可能是跟随征服者威廉来到英格兰的。 伊莎贝尔姨妈说自己没读过多少书,英格兰历史上她唯一知道的人物就是苏格兰玛丽女王了。她希望有人告诉她,征服者威廉的时代是在苏格兰玛丽女王之前呢,还是之后。 “莎草地,”我父亲愉快地说,“那确实发不了什么财。” “我可分不清什么莎草和燕麦,”艾丽斯姨妈说,“但是姥爷说过,他们在英格兰很有钱,是当地的贵族。” “之前,”弗洛拉姨妈说,“而且苏格兰玛丽女王甚至都不是英格兰人。” “我看名字就知道了,”伊莎贝尔姨妈说,“所以……哈哈。” 她们每个人都相信,无论详情如何,祖父(外祖父)家一定遭受过某种灾难,然后败落了;在她们身后,在遥远的英格兰,有土地、房子、安逸的生活和家族的荣耀。她们想起自己的祖父(外祖父),怎么可能不这样想? 曾外祖父曾在福克米尔斯镇的邮局工作。他的妻子,不管是不是被他引诱的女仆,为他生了八个孩子后去世了。等大一点的孩子们出去工作,为家里挣钱了(没必要浪费时间让他们接受教育),这位父亲马上就辞了职。跟邮局局长吵架是他辞职的直接原因,不过他确实是不想干了,决定待在家里,让孩子们供养他。曾外祖父有股绅士派头,他博览群书,能说会道,也颇有自尊。孩子们尽心赡养他,本本分分地干着最普通的工作,但是都鼓励自己的孩子(每人只生了一两个,大多是女孩)去读商学院、师范学院或护士培训学校。这些孩子就是我母亲和她的堂姐妹、表姐妹们。她们经常谈论自私、任性的祖父(外祖父),但对于辛苦工作、体面生活的父母,却几乎绝口不提。真是个老势利眼,她们说,可是又那么英俊,哪怕老了都还风度翩翩;骂人的话脱口而出又恰如其分,说话那么尖刻。有一次,在遥远的多伦多,就在伊顿百货商店的一楼,福克米尔斯镇马具店老板的老婆上去和他打招呼。那个女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头脑,她朝曾外祖父大声喊道:“瞧,大老远地在这儿碰到家乡来的朋友了,真是叫人开心哪!” “夫人,”曾外祖父说,“我们不是朋友。” 他也真是够讨厌的,姨妈们说,夫人,我们不是朋友!这个老势利眼。他昂着头迈着大步,像只漂亮得能得奖的公鹅。还有一位低等阶层(在他看来)的女士,得知他感冒了,好心好意给他送来一些汤。他坐在女儿家的厨房里,还不是自己的地盘上,泡着脚,身体虚弱,实际上都快死了,就这样,竟然还有脸不搭理那位女士,只打发女儿去道谢。他看不起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语法很糟糕,牙齿也掉光了。 “可是他自己的牙齿也掉光了!一颗都没有了!” “自命不凡的老怪物。” “依靠孩子们生活的寄生虫。” “自大又虚荣,这就是他。” 说这些的时候,姨妈们哈哈大笑,语气中满是得意和自豪。有这样一个祖父(外祖父),她们感到很骄傲。她们觉得,拒绝和地位低的人说话这种做法无礼而又刻薄,自以为与众不同(尤其是牙齿都掉光了还这么认为)这种想法也很荒谬,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们还是很欣赏他,发自内心地欣赏,欣赏他的出言不逊和骄傲自大:前者浪费在了老板——那个呆板的邮局局长身上,后者浪费在了邻居——加拿大居民身上。(真遗憾,那个没有牙齿的邻居说,那个可怜的老家伙,他都认不出我来了[5] 。)她们甚至可能欣赏他让别人供养自己的决定。她们称他为绅士,用讽刺的口吻谈论他,但有这样一个祖父(外祖父)还是让她们很高兴。 对此,我始终不能理解。我身上有太多苏格兰血统,太多父亲的特征。父亲是一个一丝不苟的平等主义者,永远不会承认人有高低贵贱之分。他决不会对任何人“哭哭啼啼”,就像他说的那样,而是对任何人都不卑不亢,平等相待。我和父亲一样。后来我想过很多次,父亲是不是因为过于谨慎,或出于什么更细腻的情感,才有了这样的立场;也想过,在我们内心深处是否真的没有那种与生俱来、不容置疑的优越感——这一点我母亲和她那些没有恶意但势利的姐妹永远都比不上。 很多年以后,我收到一封来自英格兰查德列家族的信,当时也没有太在意。信是一位年长的女士寄来的,她在整理族谱。在英格兰确实有这个家族,他们没有抛弃海外的族人,而是在四处寻找我们。他们知道我的曾外祖父,族谱上有他的名字:约瑟夫·埃林顿·查德列。根据婚姻登记本的记录,他的职业是肉店学徒。1859年,他娶了一个名叫海伦娜·罗丝·阿穆尔的女仆。这样看来,他和女仆结婚这件事是真的,但在牛津大学欠赌债的事可能并不存在。试问有哪位绅士会在牛津大学欠债后跑去肉店当学徒? 我忽然想,如果曾外祖父一直干屠宰这一行,他的孩子们也许会上高中,他也许会成为福克米尔斯镇的有钱人。来信的人没提到查德列家族和乔姆利勋爵有什么关系,也没提到莎草地或征服者威廉。我们所属的家族是由仆人和手艺人组成的正派家族,偶尔也会有买卖人和农民。要是在很久以前知道这个事实,我可能会很震惊,觉得难以置信;后来,我一心想打破所有错误的观念和幻觉,要是那会儿知道,我可能会欢欣鼓舞;可是当事实真的摆在面前,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坎特伯雷,牛津大学,乔姆利勋爵,这些在我记忆中都已经变得很遥远。最初从母亲那里听来的有关英格兰的印象也已经模糊了:在那片和谐有序、富有骑士精神的古老土地上,人们骑着马,彬彬有礼(当然,外祖父在艰苦生活的压力下已经不讲究这些了);那是西蒙·德蒙特福特和洛娜·杜恩生活的地方;那里有猎狗、城堡和新森林国家公园;乡村的景色清新宜人,人们文明有礼,那片土地永远令人向往。 艾丽斯姨妈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别的事上了。 那时我住在温哥华,已经和理查德结了婚,有两个孩子。一个周六的晚上,理查德接了个电话,叫我过去。 “小心点,”他说,“听着好像是达格利什老家的人。” 理查德每次提到我家乡小镇的名字,都像是嘴里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得赶紧吐出来一样。 我接起电话,发现根本不是达格利什的人,不禁长舒了一口气。是艾丽斯姨妈,她说话还有点渥太华谷的口音,有点乡音——她自己不会知道,知道了也不会高兴。艾丽斯姨妈说话的声音很高,语气欢快,这让理查德想到了达格利什老家的人。她说她在温哥华,现在退休了,是来旅游的,非常想见我。我请她第二天来家里吃饭。 “听着,你说吃饭,指的是吃晚饭,对吧?” “对啊。” “我就是想弄清楚。因为以前去你们那儿的时候,还记得吧,你们那边的人总是中午吃正餐,把午饭叫作正餐。我想你现在已经不那么说了,但还是想弄清楚。” 我告诉理查德,母亲的一个表姐要来吃饭,她是个护士,或者说曾经是护士,现在住在费城。 “她不错,”我意思是说艾丽斯姨妈受过良好的教育,言谈举止也比较文雅,“她去过很多地方,人真的很有趣。她是个护士,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我把那个百万富翁遗孀和满旅行包珠宝的故事讲给理查德听。可是我说得越多,他就越能感觉到我心中的疑虑和不安,他的态度就越含糊,越叫人不放心。他知道自己在这一点上有优势,而我们的婚姻已经走到彼此都不肯浪费任何优势的地步了。 我特别希望艾丽斯姨妈这次来访能够进展顺利。我这么想是有私心的,动机不是特别光彩。我希望姨妈大放异彩,不让我在丈夫面前丢人;又希望理查德和他的钱还有我们的房子让我在姨妈眼中彻底摆脱“穷亲戚”的标签;我希望体面而又含蓄地达成这一心愿,使双方都意识到我的价值所在。 我曾经想,自己如果能有一个有钱、文雅又有地位的亲戚,理查德对我的态度一定会改变,法官或外科医生都很好。艾丽斯姨妈作为替补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我完全没有把握。我害怕听到理查德说起“达格利什”时的那种口气,怕艾丽斯姨妈说话带着渥太华谷的口音——理查德对乡下口音十分挑剔,曾经不停地挑我的毛病——还怕艾丽斯姨妈的声音里有些别的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她会不会表现得太急切?或认为自己有权利拿到一项在我看来不正当的家庭财产所有权? 算了,不想了。我开始解冻羊腿,做柠檬酥皮馅饼。姨妈们去我家做客时,母亲做的就是这种馅饼。母亲把甜点叉擦亮,把餐巾熨平,因为我们有甜点叉(我想告诉理查德),是的,还有餐巾,尽管我们的厕所在地下室,战后才用上自来水。早上,我把热水倒进壶里,提到前屋的卧室给姨妈们洗漱用。那种壶现在已经进古董店了,或者摆在大厅的桌子上,里面种满了观赏草。 不过当然了,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甜点叉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难道我是那种将这些物品等同于文明生活的人吗?不,完全不是,不完全是,是又不是,是,又不是。我脑海里响起理查德的话:你的背景。他把声音压低,像是在警告我。或者,也许是他说者无意,我听者有心?每当他说起达格利什,甚至只是不声不响地递给我一封家书,我都会感到羞愧难当,仿佛有什么东西从我身体里慢慢长出来,像霉菌一样,肮脏,令人厌烦,又不容忽视。对理查德他们家的人来说,贫穷就像口臭和脓疮,是一种折磨,被折磨的人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在他们看来,最好不要理睬这种东西。假如我在他们面前提起我的童年或家庭,他们大概会有些退缩,仿佛听到低级下流的污言秽语一样。也可能是我的自我意识太强了,有点咄咄逼人,就像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那个出身低贱的人物一样,因为小时候没有看过马戏团的表演而耿耿于怀。也许这才是我让他们尴尬的原因。他们家人在我面前表现得很得体,理查德就不行了,因为他娶了我就等于将自己置于一种险境。他想让我跟过去一刀两断,在他看来,那都是些低劣的负担。他时时留心我是否与过去藕断丝连,而我确实如此。 姨妈们再也没有一起来过我家。有一年冬天,威妮弗雷德姨妈突然去世了,距那次难忘的相聚不过三四年。艾丽斯姨妈写信给我母亲,说她们的圈子现在不完整了,说她怀疑过威妮弗雷德得了糖尿病,但是威妮弗雷德太贪吃了,不想去做检查。我母亲身体也不好,姨妈们还会来看她,但都是单独来的,而且由于离得太远,来的次数也不多。她们几乎在每封信里都会提到那个夏天,那段大家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母亲临终前曾跟我说:“噢,天哪,你知道刚才我在想什么吗?玩具喷水手枪。还记得那场音乐会吗?威妮弗雷德手里拿着玩具喷水手枪!每个人都露了一手。我表演的是什么来着?” “倒立。” “哦,对。” 艾丽斯姨妈比以前更胖了,脂粉下的皮肤看起来白里透红。她一路沿街走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没想让理查德去宾馆接她,不是害怕问他,只是他没提,我也就不想说,免得让事情从一开始就错。我以为艾丽斯姨妈会打车过来,没想到她会坐公共汽车来。 “理查德很忙,”我撒了个谎说,“是我不好,我不会开车。” “没关系,”艾丽斯姨妈的语气很坚定,“我刚才累得一点儿都喘不上气来,不过很快就会好的。身上这么多肥肉,活该。” 艾丽斯姨妈一说“一点儿都喘不上气来”和“身上这么多肥肉”,我就知道理查德今天晚上会是什么态度了。甚至在这之前,一看到艾丽斯姨妈出现在门口,我就知道了。在我记忆中,艾丽斯姨妈的头发是灰褐色的,现在染成了金色的,还用发胶喷成了泡沫般的一团。她穿着华丽的孔雀蓝裙子,裙子一侧的肩上点缀着喷泉状的金粉。现在回想起来,艾丽斯姨妈那个时候看上去棒极了。我真希望我们是在别的地方见面,希望当时自己懂得欣赏她,因为她真的很美。我希望一切都不是当时发生的那样。 “嘿,瞧瞧,”艾丽斯姨妈欢呼道,“小日子过得真不错!”我们的房子坐落在格劳斯山山坡上一个叫卡皮兰诺山庄的小区里。艾丽斯姨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们宽大的窗户、摆着石头的花园和装饰灌木丛,说道:“我得说,这个地方棒极了,亲爱的。” 我带艾丽斯姨妈进屋,把她介绍给理查德。她对理查德说:“噢——嗬,这就是外甥女婿了。看来我都不用问你生意做得怎么样了,因为我看得出来,做得很不错。” 理查德是律师。他们家的男人要么是律师,要么是股票经纪人。他们从来不把自己从事的工作称为生意,也从来不谈自己的工作。谈工作显得有点俗;谈工作做得怎么样简直俗不可耐。如果当时我在理查德面前不是那么脆弱,我可能很乐于见他碰到这种情况,看他猝不及防的样子。 我立刻请艾丽斯姨妈喝酒,希望暂时把自己隔离起来。我准备的是一瓶雪利酒,觉得招待平时不太喝酒的老太太就应该用这种酒。可是她却哈哈大笑着说:“哎呀,给我来杯加奎宁水的杜松子酒吧,就跟你们年轻人喝的一样。” “还记得那次我们一起去达格利什看你们吗?”艾丽斯姨妈说,“那次真是太缺酒喝了!你母亲还像个小镇上的姑娘,家里也不备酒。不过我总觉得你父亲还是会喝点的,如果你让他喝的话。弗洛拉也不喝酒,但那个威妮弗雷德可是个酒鬼。你知道她在手提箱里放了瓶酒吗?我们会偷偷地溜进卧室喝上一口,然后用古龙香水漱口。威妮弗雷德管你们家叫撒哈拉沙漠,说我们正在穿越撒哈拉。我不是说柠檬汽水和冰茶不够喝,多得很,啊?” 也许在我开门的那一瞬间,艾丽斯姨妈就看出了些什么——我有些吃惊,或是不太热情。也许她有点气馁,但房子和室内陈设又让她非同寻常地兴奋起来。我们的家具陈设精致而传统,当然不全是理查德的眼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艾丽斯姨妈在提到达格利什和我父母时,总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口气。我觉得她并不是想提醒我自己的出身,让我认清自己的位置;而是想给她自己一个定位,让我知道她更属于这里,而不是那里。 “噢,坐在这儿看外面漂亮的景色真是一种享受!那是温哥华岛吗?” “是格雷角。”理查德答道,一副懒得多说的样子。 “噢,我应该知道的。我们昨天坐车去那儿了,参观了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我是跟着一个旅行团来的,亲爱的,我跟你说过吧?团里有九个老姑娘,七个寡妇,三个鳏夫,没有一对夫妻。不过我得说,话不能说太早,旅行还没结束呢。” 我笑了,理查德说他得去挪一下洒水器。 “我们明天去温哥华岛,然后再坐船去阿拉斯加。家里人都说,你去阿拉斯加干什么。我说我从来没去过,难道这个理由还不够吗?旅行团里没有一个单身汉,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们活不到我们这个岁数!这在医学上可是个事实。你告诉你老公,告诉他结婚是对的。不过我可不要三句话不离本行。每次旅行,他们知道我是护士后,都想免费看看病,让我帮他们看看脊椎啊,扁桃体啊什么的,或者按按肝脏。我说,够了,现在我退休了,要好好享受生活了。这可比做冰茶有意思多了,是不是?你母亲那会儿可真是不嫌麻烦。可怜的姑娘,她经常用蛋白给玻璃杯上霜,你还记得吗?” 我尽量把话题引到母亲的病情上来,说起她的住院经历和一些新的治疗方法,不仅因为我对这些更感兴趣,还因为我觉得说这些会让艾丽斯姨妈平静下来,显得更有头脑。我知道理查德根本就没出去,他躲在厨房里呢。 但是艾丽斯姨妈说不聊本行。 “先蘸打发的蛋白,再蘸糖。噢,天哪,这样一来就只能用吸管喝了。但我们在那儿玩得很开心,地下室的厕所还有其他的一切都很有趣。确实玩得很开心。” 艾丽斯姨妈的口红、向上梳起的闪亮的头发、华丽的裙子、硕大的胸针,以及她说话的声音和内容都体现了她的人生信条:喜动不喜静,喜欢吵闹、变化和俗艳的衣服,追求快乐和挑战。这样的人生准则并不坏,也很有趣。她觉得别人也应该喜欢这些东西,并津津有味地跟我说起她在旅途中所做的努力。 “我是那个活跃气氛的人。有些人出来旅行会闷闷不乐,他们会消化不良,还会说起自己的便秘问题。我总是帮他们转移注意力。你总是可以开个玩笑,起头带大家唱首歌。每天早上起来,我简直能听到他们在心里嘀咕:不知道那个查德列家的女人今天又会想出什么把戏。” 艾丽斯姨妈说,没有什么会让她惊慌失措。她讲起别的旅行经历,讲起在爱尔兰,别的女人都不敢弯腰去亲吻巧言石,她却说:“我大老远跑了来,这破石头我亲定了!”然后就真的这样做了,让一个粗鲁的爱尔兰男人紧紧地抓住她的脚踝,她去亲吻那块石头。 我们吃着饭,喝着酒,孩子们进来了,艾丽斯姨妈夸她们漂亮可爱。理查德来了又走了。艾丽斯姨妈说得没错,没有什么会让她惊慌失措。她几乎一直在说话,没有什么可以把她从自己的故事里拽出来。她又讲了一遍旅行包和百万富翁遗孀的故事,还有那个纵酒的演员的故事。她每次说话一定都是这样,沉浸在回忆里不能自拔,拣自己喜欢的话题扯个没完没了,并且不停地大笑。我不禁想,将来她说起今天晚上,会不会也说过得很开心?会的。这栋房子,这些小地毯,这些盘子,都代表着金钱。理查德对她不热情,但她可能并不在意。也许她宁愿被有钱的亲戚冷落,也不愿意被穷亲戚欢迎。但她是否一直都是这样:自以为是、贪婪而又胆怯?虽然艾丽斯姨妈为人正派,甚至令人敬佩,但仍然是那种你不希望在公共汽车上或聚会上和她一起坐太久的人。我说希望我们是在别的地方见面的,希望当时自己懂得欣赏她,并暗示说都是理查德的判断在作祟,其实不是这样。也许我可以更好地欣赏她,但仍然不能和她一起待太久。 我不得不怀疑,是否记忆中的快乐,那些快乐和盛情,那些处世之道,到头来都不过如此。或者不如说,一杯光彩熠熠的佳酿,放久了也会变味,变稀,变得平常;而我们彼此也都在困境中改变了——没有变得更好。世态炎凉也许已经让我们变得凉薄,不再像以前那样努力,我们的一些看法也显得有些冷酷无情。我曾经很喜欢看杂志上的广告,广告里的女人们穿着雪纺连衣裙,裙子上有披肩和飘动的饰条,她们或者双肘倚着船上的护栏,或者在盆栽棕榈树边喝茶。以前我就是通过这些女人来理解所谓的优雅知性的生活的。她们是我认识世界的一扇窗户,而姨妈们则是另一扇。事实上,姨妈们穿着那些带花卉图案的裙子,常常让我想到广告里的那些女人,尽管姨妈们胖得多,也不漂亮。其实现在想来,广告里那些女人头顶上的对白圆圈里说的是什么呢?她们在讨论腋臭,或者说谢天谢地,自从用了高洁丝卫生巾,就再也不用烦恼了。 艾丽斯姨妈终于安静下来,问我最后一班公共汽车什么时候发车。这会儿理查德又没影儿了。我要打车送艾丽斯姨妈回宾馆,她说不用了,她喜欢坐公共汽车,真的很喜欢,在车上她总是能跟别人聊起来。于是我走着送她去公共汽车站。她说希望没把理查德和我的耳朵磨出茧子来,还问我理查德是不是很怕生。她说我的家很漂亮,家人很可爱,看我过得这么好,她觉得很高兴。艾丽斯姨妈和我拥抱道别的时候,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我收拾咖啡杯的时候,理查德走进客厅,一边走一边说:“真是个讨厌的老骚货。”他跟着我走进厨房,重复着艾丽斯姨妈说过的话,那些自命不凡的夸夸其谈,指出那些她假充上流人士所犯的语法错误。理查德假装不敢相信,也许是真的不信,也许觉得最好立刻对我展开攻击,以免我抢在前面,斥责他为什么离开房间,为什么那么无礼,为什么没提出来开车送艾丽斯姨妈回宾馆。 我把派莱克斯耐热玻璃盘朝理查德头上扔过去时,他还在喋喋不休。盘子里有一块柠檬酥皮馅饼,盘子没打中他,打在了冰箱上,但是馅饼飞出来,糊在了他的脸上,就像老电影或肥皂剧《我爱露西》里的场景。像剧中人一样,理查德脸上也出现了片刻的惊愕和瞬间的无辜。他顿时不说话了,张着嘴愣在那里。我自己也很吃惊,没想到戏里面那么好笑的事,在现实生活中竟是这样令人震惊。 划,划,划小船, 随着溪水轻轻荡漾, 快乐,快乐,快乐,快乐, 人生如同梦一场。 我躺在妹妹身边,听着院子里的歌声。她们的歌声,她们的到来,她们的热情,以及她们对彼此、对自己极大的尊重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我父母,我们所有人都像在过节一样。不同的声音和歌词交织在一起,纷繁复杂,似乎这嘈杂、这欢快的较量永远都不会结束。然后我惊讶地发现——尽管我知道这种轮唱法,还是很吃惊——歌声慢慢消散,只有两个人的声音还在回荡。 快乐,快乐,快乐,快乐, 人生如同梦一场。 最后只剩下一个声音,她们中还有一个人在唱,顽强地唱到了最后。她的歌声让最后一句歌词停留在半空中,其中竟然夹杂着一丝乞求,一丝警示:人生——如同——梦一场。 二 田间的石头 母亲并不是整天只知道给玻璃杯口上霜并把自己想象成贵族后裔的人。实际上她是个商人,做点生意。家里到处都是一些由复杂的交换得来的东西,不是买来的,这些东西能保留多久也无从知晓。有段时间我们可以弹钢琴,查《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橡木桌子上吃饭。但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这些东西都不见了。挂在墙上的镜子不定什么时候就消失了,长沙发变成了普通沙发,普通沙发又变成了调味瓶架和马毛双人座椅。我们家就是个仓库。 母亲为一个名叫波普伊·卡伦德的人打工,或者说和这个人共事。波普伊是个古董商人,他没有门店,家里也堆满了旧家具,他家放不下的东西才放到我们家来。波普伊家的衣橱背靠背放着,很多套床垫弹簧竖靠在墙上。他从农场或乡下的小村子里收购东西——家具、盘子、床罩、球形门把手、泵杆、炼制黄油的搅乳器、熨斗,什么都要,然后把这些东西卖到多伦多的古董商店。那时古董生意的黄金时期还没有到来,人们迫不及待地在旧木制品上刷上白色或浅色的漆,扔掉简易的线轴床,卧室里换上浅色的枫木家具,用绳绒床罩盖住拼缀的被褥。收购东西并不难,花不了几个钱,卖掉却要费一番周折,所以这些东西会在我们的生活中停留一段时间。尽管如此,波普伊和我母亲选择干这一行并没有错。如果坚持下去,他们可能会发财,并证明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可是那时候波普伊生意惨淡,母亲则几乎挣不到钱,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上当了。 他们没有坚持下去。母亲病了,波普伊则因为在火车上骚扰别人进了监狱。 有些农场不欢迎波普伊,一见到他来,小孩子们就朝他大声嚷嚷,农妇们赶紧闩门。波普伊穿着油乎乎的黑衣服,吃力地穿过别人家的院子,眼睛不由自主地滴溜乱转,显得傻乎乎的,或很猥琐。他会用恳求的语气轻声问道:“有人在——在家吗?”除了外表邋遢,他还咬舌,结巴,我父亲学他学得惟妙惟肖。在有些地方,波普伊会吃闭门羹,而在另一些地方,通常是不那么体面的人家,他却会受到热烈的欢迎。人们给他吃的,仿佛他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只奇怪而无害的鸟儿,因为怪异而备受珍视。如果一个地方不欢迎他,他就不会再去了,会派我母亲去。他脑海里一定有一张周边乡下的地图,每家每户都在上面。有些地图会用小圆点标出哪儿有矿产资源,哪儿是历史古迹。波普伊的地图想必也一样,哪儿有一把摇椅、一个松木餐具柜、乳白玻璃碎片或一只护髭杯,无论是他确切知道的还是怀疑有的,都做了标记。波普伊和我母亲凑在餐厅一起看旧腌菜坛子上疑似工匠留下的标记时,我常听他对我母亲说:“为什么不去看看呢?”他跟我母亲说话或跟别人谈生意时从不结巴,声音柔和但不卑微,听起来颇有几分得意,又像是为自己出了一口气。哪个朋友如果和我一起放学回家,她准会问:“那个人是波普伊·卡伦德吗?”朋友会很吃惊,波普伊竟然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竟然会出现在别人家里。我很不喜欢和波普伊扯上关系,所以很想说那不是他。 说真的,没有几个人注意波普伊的性取向,人们可能觉得他根本就没有性取向。大家说他奇怪[6] ,也只是“怪”的意思:古怪,反常,招人烦。他的结巴、滴溜乱转的眼睛、肥硕的屁股和满屋子的破烂儿都浓缩在这个词里了。他努力在达格利什这样的地方生存下来,任意的侮辱和莫名的同情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我不知道他是特别勇敢还是不太现实。当然了,他在斯特拉特福德的火车上向两个棒球运动员表达那样的暗示,确实不现实。 我从来不知道母亲对波普伊最后那次倒霉的经历是怎么看的,也不知道她对这个人的看法。很多年以后,母亲在报纸上看到,我要去念书的那个大学有个老师因为争男伴在酒吧里和人打架被捕了。她问我报纸上的意思是不是说他在保护一个朋友,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说朋友,“男伴”是什么意思? 然后母亲说:“可怜的波普伊,总有人要找他的碴儿。其实他非常聪明,他的聪明和别人不一样。有些人在这样的地方活不下来,人们容不下他们,就是容不下。” 母亲可以开波普伊的车去拓展业务。有时候波普伊去多伦多了,我们就开着他的车出去过周末。如果不是有一拖车的货要拉回来,他出门一般会坐火车——就像我刚才说的,后来他不幸在火车上遇到了麻烦。我们自己的车年久失修,连镇子都开不出去,只能往达格利什开个来回,再远就不行了。我父母跟其他很多陷入大萧条的人一样,家里都有一些大物件,比如汽车或锅炉。这些东西慢慢变旧,没法修,也买不起新的。自己的车好用的时候,我们一夏天会去戈德里奇一两次,去那里的湖上玩,有时候也会去看望住在乡下的姑姑们。 母亲总是说父亲的家庭很奇怪。说它奇怪,不仅仅是因为家里先有了七个女孩,然后才有了一个男孩,还因为这八个孩子中,有六个仍然生活在一起,住在她们出生的房子里。另外的两个,一个女孩小的时候死于伤寒,另一个就是我父亲,他逃出了那个家。仍然生活在一起的六姐妹很古怪,至少她们同时代的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她们都是老古董,真的;母亲就是这么说的;她们属于另一个时代。 我不记得姑姑们来过我家。她们不喜欢来达格利什这样的大镇子,也不敢离开家太远。姑姑们住的地方离我们有十四五英里,她们没有车,平时出门驾马车,冬天则用马拉雪橇,那时别人早就不用马做交通工具了。她们一定来镇上办过事,我记得见过一次。一个姑姑在街上赶着马车,车顶高高的,像一顶黑色女帽。她侧身坐在座位上,除了看路,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众人的目光似乎让她感到痛苦,但她很固执,稳稳地坐在座位上,尴尬而又固执。她自成一景,和波普伊·卡伦德有得一比。我真的不能相信她就是我姑姑,这好像不可能。可是我记得早些年去过农场一次,也许不止一次,那会儿我还太小,记不清楚了。那时我还没有这种怀疑,不觉得她们有什么古怪。当时爷爷卧病在床,我想是快不行了,在爷爷身体上方挂着一把棕色的大纸扇,纸扇连着几根绳子,拉动绳子就可以给爷爷扇风。一个姑姑正在教我怎么拉绳子,这时楼下忽然传来母亲喊我的声音。我和姑姑对视了一眼,就像两个小孩听到大人叫自己一样。我当时一定觉得姑姑的眼神有些不寻常,和普通大人的眼神不一样,缺少必要的平衡感和界限感;不然我是不会记得的。 还有一件事和一个姑姑有关。我觉得是同一个姑姑,但也可能是另外一个。我们一起坐在屋后的台阶上,旁边放着一只六夸脱的篮子,篮子里装满了晾衣夹。姑姑在为我做玩具娃娃,用圆头夹子做出大体的样子,用黑色和红色的蜡笔做嘴巴和眼睛,然后从围裙口袋里拿出一些纱线,缠在夹子上做头发和衣服。然后她跟我说——我非常肯定她这么说了: “这是位女士。她戴着假发去教堂,看到了吗?她可骄傲啦。如果起风了,会怎么样?她的假发会被直接吹掉。看到了吗?你吹吹看。” “这是个士兵。看到他只有一条腿了吗?他的另一条腿在滑铁卢战役中被炮弹炸飞了。你知道炮弹是什么吗?就是那种从大炮里射出来的玩意儿。他们打仗的时候一点火,轰隆隆!” 夏末一个炎热的周日,我们打算开波普伊的车去农场看望姑姑们。父亲说不行,他不开其他男人的车——也就是说他不开波普伊的车,不想坐在波普伊坐过的地方——所以只好由母亲来开车。这样一来,整个出行都叫人觉得不踏实了,责任分配错乱了。 母亲不太熟悉路,而父亲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告诉她走得对不对。这有点捉弄人的意味,也不是没有怀疑和责备的意思在里面。 “是在这儿拐弯吗?还是在前边那个路口?等我看到那座桥,我就知道了。” 路线很复杂。达格利什附近的路大部分都是直的,但这儿的路或绕着山盘旋,或隐入沼泽不见。有些地方甚至只是两道车辙,中间夹着一排车前草和蒲公英;有些地方,野生浆果灌木丛的藤蔓爬过了路面。这些高大粗壮的灌木密实、多刺,叶子绿得发亮,近于黑色,让我想起为摩西让路的海浪。 前面就是桥了。这座桥就像连在一起的两节火车车厢,车皮没了,只剩下骨架,宽不过一条车道。旁边的标牌上写着:卡车不宜通行。 “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了,”车子颠簸着开上桥面时,父亲说,“那就是他了,梅特兰老爹。” 妹妹说:“哪儿?谁?你说他在哪儿?” “是梅特兰河。”母亲说。 我们往下看,看到桥边的护栏已经脱落,棕色的河水清澈见底,河两侧雪松夹岸;河水漫过一些隐约可见的大石头,流向远处,泛出粼粼波光。我好想游泳。 “她们游泳吗?”我说的是姑姑们。我想她们如果游泳,也许可以带上我们。 “游泳?”母亲说,“我想象不出来。她们会游泳吗?”她问父亲。 “我也想象不出来。” 我们驶过河对岸阴暗的雪松树丛,沿着山坡往上走。我开始念叨姑姑们的名字。 “苏珊,克拉拉,莉齐,玛吉,死了的那个叫詹妮特。” “还有安妮,”父亲说,“不要忘了安妮。” “安妮,莉齐,我说过了。还有谁?” “多萝西。”母亲说着有点生气似的猛地一换挡。我们越过山顶,把山谷黑暗的灌木丛甩在了身后。这里的山顶都是牧草地,到处都是开着紫花的马利筋、野豌豆花和多毛金光菊。几乎没有树,但沿途有很多正值花期的接骨木灌木丛,看上去像绿叶间洒了一簇簇的白雪。群山中最高的是一座光秃秃的小山。 “希伯伦山,”父亲说,“那是休伦县最高的地方。至少我听说是这样。” “现在我知道该怎么走了,”母亲说,“马上就到了,是不是?” 我们到了。这是一座很大的木头房子,旁边没有树,后面是谷仓和开满鲜花的棕色山丘。现在的马车棚是原来的谷仓,是用原木建成的。我记得很清楚,房子是白色的,但现在看到的却是黄色的,而且有很多地方油漆已经剥落了。 房前一道窄窄的阴影里,有几个人坐在直背椅上。她们身后的墙上挂着刷干净的牛奶桶和脱脂器部件。 姑姑们不知道我们会来。这儿没装电话,所以我们没办法提前告诉她们。她们只是坐在阴影里,看着这条路,整个下午几乎没有第二辆车打这儿经过。 我们看到其中一个站起来,跑到房子一侧。 “那应该是苏珊,”父亲说,“她不能见外人。” “知道是我们,她会回来的,”母亲说,“她没见过这辆车。” “也许吧,但我觉得够呛。” 其他几个也都站起来,拘谨地整理了一下衣服,双手紧紧扣在围裙前。我们下车后,她们认出了我们,其中一两个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停下来,等我们走近。 “快过来。”父亲说,让我们和姑姑们相见,一一叫出她们的名字,这就算是打过招呼了。没有拥抱,没有握手,也没有贴面礼。 “莉齐,多萝西,克拉拉。” 没用的,我永远都分不清,她们长得太像了。虽然最大的姑姑和最小的姑姑相差十二岁或十五岁,但在我看来,她们都是差不多五十岁的样子,比我父母年龄大,但又说不上真的老了。姑姑们都很瘦,骨架修长,年轻的时候可能很高挑,但由于长年的劳作和顺从,现在已经驼背了。有几个姑姑把头发剪短了,发型简单,有些孩子气;有的把头发编成辫子盘在头顶;没有谁的头发全是黑的或灰的。她们脸色苍白,眉毛浓密,眼窝深陷,明亮的眼睛是蓝灰色、绿灰色或灰色的。她们和我父亲长得很像,但父亲不驼背,脸也比她们长得开,所以看上去很英俊。 她们和我也长得很像。我当时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我现在如果不弄头发,不化妆,不修眉毛,穿上没有型的印花裙子和围裙,低着头抱着胳膊肘站在那儿呢?是的,的确很像。所以当母亲和她的堂姐妹、表姐妹们仔细盯着我,迫不及待地让我的脸对着光,说:“这是查德列家的人吗?你们觉得呢?”——这时她们看到的是一张弗莱明家的脸,而且说实话,这张脸要比她们家的好看。(并不是说她们自称长得漂亮;对她们来说,长得像查德列家的人就已经足够了。) 一个姑姑的手红得像剥了皮的兔子。后来在厨房里,这个姑姑坐在一把靠着木箱放的椅子上,身体被炉子挡住一半,我看到她不停地抚摸那双手,还放在围裙里揉搓。我记得很久以前来的时候见过这双手。母亲说那是因为这个姑姑(一直都是同一个吗?)总是用碱液擦洗地板、桌子和椅子,让它们保持洁白;总用碱液,手就会变成那个样子。这次回家的路上,母亲又会用一种谴责、悲伤而又厌恶的语气说:“看到那双手了吗?她们一定是得到了长老会的豁免,才可以在礼拜日擦洗地板的。” 地板是松木的,洁白,闪亮,又像天鹅绒一般柔软。桌子和椅子也有着同样的光泽。我们聚在厨房里坐着,这个厨房就像大房子附带的一个小房子,前后门相对,三面开窗。黑色的炉子看上去冷冰冰的,也被擦得闪闪发亮,边饰更是亮得像镜子一样。这里比我到过的任何房间都干净,空荡,没有一点轻浮的迹象,好像住在这里的人从来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没有收音机、报纸、杂志,当然也没有书。家里肯定有一部《圣经》,一本日历,但不知道放在哪儿。现在我甚至怀疑,记忆中那些晾衣夹做的娃娃、那些蜡笔和纱线是不是真的。我想问问是哪一个姑姑给我做的娃娃。戴假发的女士和一条腿的大兵真的存在过吗?虽然我平时并不怕生,但这个房间里却有一种特别的东西让我无法开口,好像我第一次明白了,有问题是多么冒昧,有想法是多么危险。 现在我明白了,她们的生活里可能只有劳动,没有聊天;劳动就是她们的生活。她们握着奶牛粗糙的奶头挤奶,在散发着焦煳味的熨衣板上来来回回地熨衣服,把擦地水唰的一声泼在松木地板上,看着白色的泡沫形成圆弧——做这些的时候她们不言不语,也许心满意足。在这里,干活的概念和我们家不一样。在我们家,你只要干完就行了;而在这里,干活可以而且必须永远持续下去。 聊点什么呢?姑姑们像是在与皇室成员交谈,不敢发表意见,倒是可以回答问题。她们没有给我们端来茶点。很明显,她们都是极力克制自己,才没有像苏珊姑姑那样跑开、躲起来。(我们来到后她就再也没露面。)在那个房间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叫人觉得痛苦。但我却为之着迷,那痛苦令人神往,那无奈叫人觉得羞耻。 父亲倒是有办法和她们说上话。他从天气开始聊起,说雨水是不能少的,但七月里的雨把干草给毁了,去年春天的雨水就很足。父亲又说起很久以前的洪水,并猜测今年秋天会不会下雨。这些话让姑姑们平静下来。接着,父亲又问起家里的奶牛、那匹叫内莉的驾车马和那两匹叫王子和女王的役马,还有菜园,西红柿有没有得枯萎病。 “没有。” “摘了多少夸脱?” “二十七夸脱。” “做辣椒番茄酱了吗?做番茄汁了吗?” “都做了。” “那冬天就不会饿肚子了,然后你们还能长胖点。” 两个姑姑咯咯地笑起来。父亲受到鼓励,继续开玩笑,问她们最近有没有经常跳舞。他摇着头,装作回想起以前的样子,说她们在乡下到处跑着去跳舞、抽烟、胡闹,弄得远近皆知。他说她们是一帮坏姑娘,她们不想结婚是因为更喜欢调情;唉,有这样的姐姐,他简直羞愧得抬不起头来。 这时母亲说话了。她肯定是想替姑姑们解围,觉得这样开她们的玩笑不厚道,因为她们从来没做那样的事,也不是那种人。 “那件家具真不错,”母亲说,“那个餐具柜,我一直都很喜欢。” 一帮乱来的小姑娘,父亲说,她们风华正茂的时候就是那样。 母亲过去看餐具柜,柜子是松木的,又高又沉。柜门和抽屉上的球形把手都不太圆,形状有点不规则,可能是故意做成那样的,也可能是年份久了,用得多了,就成了那样。 “可能会有古董商来,出价一百元要买这个柜子,”母亲说,“要是那样,不要卖给他,桌子和椅子也别卖。千万不要听信别人的花言巧语卖掉这些东西,除非你们真正知道它们值多少钱。相信我。”母亲没征求姑姑们的同意就开始检查柜子,摸摸把手,看看背面。“我说不好这个柜子值多少钱,但如果你们想卖,我会尽量请最懂行的人来估价的。还有,”她认真地抚摸着柜子说,“家里的家具都很值钱,可要看紧了。这都是附近生产的老家具,现在已经很少见了。世纪之交的时候,人们把这些老家具都扔了,一有钱就去买维多利亚风格的东西。这样一来,那些没扔的就值钱了,而且将来还会更值钱,真的。” 母亲说得没错,但姑姑们却听不进去。她们听不懂母亲在说什么,仿佛她精神失常,在胡言乱语一样。可能她们根本不知道“古董”这个词,虽然母亲在说她们的餐具柜,但那些话她们完全听不懂。会有商人跑到家里来给她们钱?没人来。对她们来说,卖掉餐具柜大概就像卖掉厨房的墙壁一样不可思议。除了腿上的围裙,她们不会看任何东西。 “所以我猜,那些从来没变富的人还真幸运。”父亲说,想缓和一下气氛,但姑姑们仍然接不了话。她们可能知道“变富”是什么意思,但从来没用过这样的词,没说过,也没想过自己要变富。她们可能注意到有些人,甚至自己的邻居,在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挤奶机,买车买房。我想她们不会嫉妒,反而会有些惊恐,认为那些人这样做不妥,缺乏自制力。她们会可怜那些人,就像可怜那些真的跑去跳舞、抽烟、调情和结婚的姑娘一样,可能也会可怜我母亲。而母亲看着姑姑们这样生活,只想着让她们多一些乐趣,不再这么闭塞。如果能卖掉一些家具,给家里通上电,买台洗衣机,在地板上铺上油地毡,再买辆车学着开一开,她们的生活会怎样?为什么不呢?母亲会问。她关注的是生活的变化和各种新的可能。她以为姑姑们向往那些东西,不只是物质的东西,还包括各种条件和能力。可实际上,姑姑们根本懒得反对这种做法,都想不起来去排斥。她们完全满足于现状,从来没想过生活会是别的样子。 父亲最后一次住院时,在药物的作用下变得心情愉快,话也多起来。他跟我聊起他的人生和家庭,说起自己离家的经历。实际上父亲曾经两次离开家,第一次发生在他十四岁那年的夏天。爷爷叫他出去劈柴,他把斧柄弄坏了,爷爷把他骂出家门,拿着干草叉追着他打。爷爷是出了名的暴脾气,干活也很拼命。姑姑们吓得大声尖叫,而父亲,当时那个十四岁的少年,只能沿着小路拼命奔跑。 “她们会尖叫吗?” “什么?哦,当然,那时候会。” 父亲本来打算跑到路尽头就停下来,然后晃悠一会儿,等姐姐们告诉他风平浪静了就回去。但是他一直跑,一口气竟然跑了去往戈德里奇一半的路程。于是他想,不如跑到戈德里奇算了。他在一艘湖船上找了份工作,那个季节余下的时间就一直在船上干活。后来圣诞节前的一个月,河运季结束了,他又去了一家面粉厂工作。他能干那里的活,但是年龄不够;厂里怕有人查,就让他走了。正好他也想回家过圣诞节。他想家了,给父亲和姐姐们都买了礼物。买给老爷子的是一块手表,那块手表和车票花光了他最后一分钱。 圣诞节后的几天,父亲在谷仓里放干草,爷爷过来找他。 “你还有钱吗?”爷爷问。 父亲说没有了。 “哦,那你是不是觉得我和你姐姐们要盯着牛屁股看一夏一秋,然后等你冬天回来蹭饭啊?” 那是父亲第二次离开家。 他躺在病床上,笑得浑身发抖。 “盯着牛屁股!” 然后父亲说,有意思的是,老爷子小时候和他的父亲吵架后也曾经离开家。爷爷用独轮手推车干活,被他的父亲骂了一顿。 “是这样的,他们一直一桶一桶地提着饲料去喂马;冬天,马都拴在马厩里,所以我父亲想到了用独轮手推车运马饲料。这样干活当然快多了,但他挨揍了,因为懒惰。他们就是这样,你知道的,任何改变都是坏事。对他们来说,效率就是懒惰。你肯定觉得这是小农思想。” “也许托尔斯泰会赞同他们的看法,”我说,“还有甘地。” “该死的托尔斯泰和甘地,他们年轻时又没干过活。” “也许吧。” “但那些人有勇气来到这里,真是个奇迹。他们抛开一切,把一切熟悉的东西抛在身后,背井离乡来到这里。面对北大西洋已经够惨的了,还要面对这个国家遍地的荒野。他们干过很多活,经历过很多事。你曾祖父来到休伦地区时,身边有弟弟、妻子和岳母,还有两个孩子。没过多久,弟弟就被一棵树砸死了。第二年夏天,他的妻子、岳母和两个儿子得了霍乱。老人和孩子都死了,只剩下夫妻两个。他们继续开辟农场,又生了孩子。我想他们身上的勇气已经被耗光了。他们信仰的宗教和教养把他们给毁了。看他们是如何循规蹈矩的吧!还有自尊心,也是罪魁祸首。没有了勇气之后,就只剩下自尊心了。” “可是你没有啊,”我说,“你跑了。” “也没跑远。” 姑姑们年纪大了以后,把农场租了出去,但仍然在那里生活。她们有的患了白内障,有的得了关节炎,不过仍然顽强地活着,互相照顾,直到去世。最后只剩下莉齐姑姑一个人,不得不住进了县里的养老院。她们都很长寿,终究比查德列家的人更坚韧,查德列家族没有人活过七十岁。(艾丽斯姨妈看完阿拉斯加后不到半年就去世了。)我曾经每年圣诞节都给姑姑们寄一张贺卡,上边写上:祝姑姑们圣诞快乐!我爱你们。我那么写是因为自己不记得哪个姑姑不在了,哪个还在。母亲下葬时,我见过姑姑们的墓碑。那是一根不起眼的石柱,上面刻着她们所有人的名字和出生日期,有几个已经填上了去世日期(肯定有詹妮特,可能还有苏珊),其余的还空着。到现在,去世日期可能又多了几个。 姑姑们也会给我寄贺卡,上面是花环或蜡烛的图案,还会有几句话: 今年冬天不错,雪不多。我们都很好,只是克拉拉的眼睛没有什么好转。送给你这个季节最美好的祝福。 我想象着她们出门买贺卡,去邮局,买邮票——她们这么做是在坚持一种信念:写下几句话,寄到像温哥华这样难以想象的地方,寄给血脉相连、过着不可思议生活的亲人。而她们的亲人读到卡片时会感到那样的迷惑和难以言喻的内疚。想到她们仍然在那里,仍然记挂着我,我确实感到内疚和迷惑。不过那段时间来自家里的任何消息都会提醒我,我是个叛徒。 在医院里,我问父亲有没有哪个姑姑交过男朋友。 “像你说的那种男朋友,没有。曾经有人开过布莱克先生的玩笑。那时他们说,他在那儿盖小屋就是因为爱上了苏珊。我不这么认为。那个家伙只有一条腿,在马路对面农田的一角盖了间小屋,最后死在了那里,仅此而已。这都是我出生前的事了。苏珊是老大,你知道的,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二十还是二十一岁了。” “所以你觉得她没有浪漫史喽?” “我觉得没有,那只是个玩笑。那个人是奥地利人还是哪儿人来着,布莱克只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也许是他自己说叫这个名字的。苏珊不可能有机会接近他。他就葬在那里的一块大石头下。我父亲把小屋拆了,用那些木料盖了我们家的鸡舍。” 我记得鸡舍,记得那块大石头,记得自己坐在地上看父亲修栅栏。我问父亲这段记忆是不是真的。 “有可能是真的。老爷子卧病在床那会儿,我经常出去修栅栏。那时你还不太大。” “我坐在地上看着你,你问我知道那块大石头是什么吗。你说是墓碑。我记得当时没问你是谁的墓碑,我一定觉得你是在开玩笑。” “不是玩笑,是真的,布莱克先生就葬在那块石头下。这让我想起另一件事来。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个外婆和两个男孩都死了的事吗?那时家里同时摆着三具尸体,他们没有东西当裹尸布,只有从自己国家带来的蕾丝窗帘。我猜葬礼一定很仓促,因为人死于霍乱,又是在夏天,所以裹着蕾丝窗帘就下葬了。” “蕾丝窗帘?” 父亲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好像送给我一件礼物似的,然后态度生硬地说:“嗯,我觉得你可能会对这些细节感兴趣。” 父亲去世后不久,我在多伦多图书馆的一台缩微胶片阅读机上读一些旧报纸,这和我正在写的一个电视纪录片脚本有关。“达格利什”这个地名吸引了我的注意,然后是“弗莱明”这个姓氏,我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两个词了。 一隐士死于达格利什附近 据报道,布莱克先生,男,约四十五岁,教名未知,在托马斯·弗莱明先生的农场去世。此前,布莱克先生征得弗莱明先生同意,在农田一角盖了一间小屋,最近三年一直生活在那里。他种植了一些土豆,主要靠这些土豆以及鱼、小型猎物为生。据说这位先生来自欧洲某个国家,自称“布莱克”,对自己的过往经历缄口不提。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布莱克先生失去了一条腿,因此有人猜测他可能当过兵。有人曾听到他用外语自言自语。 大约三周前,弗莱明先生见这位隐士的小屋没有炊烟升起,过去查看后发现他已重病在身。这位先生患了舌癌。弗莱明先生希望把他抬到自己家以便照料,布莱克先生拒绝了,最后才勉强同意住进弗莱明先生家的谷仓里。在布莱克先生最后的日子里,天气和暖,年轻的弗莱明小姐们对他悉心照料。他在谷仓里去世,弗莱明先生遵照他的遗愿将他葬在小屋旁边。从此,这位隐士的秘密将再也无从得知。 我忽然想看看那块石头,看看它是否还在那儿,虽然已经没有亲人在那里生活了。六月的一个周日,我开车来这边,正好绕过达格利什。公路已经变了样,我本以为那个农场不好找,但很快就找到了,出人意料地容易。它的位置已经不偏僻了。那些小路修直了;新建了一座结实的双车道混凝土桥;为开采砾石,希伯伦山被削去了一半;那些天然的牧草地也已经种上了玉米。 那个原木建的马车棚不见了,房子外面加了一层淡绿色的铝皮壁板,多了几扇大窗子。门前的水泥板——姑姑们坐在直背椅上看马路的地方——变成了露台,上面放着很多盆鼠尾草属植物和天竺葵、一张带遮篷的金属桌,还有几把塑料彩带做的普通折叠椅。 所有这些都让我心生疑虑,但我还是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孕妇,她请我来到厨房。这是一个格调明快的房间,油地毡的图案有点像红色和棕色的砖块,内嵌式的碗柜看上去很像是枫木做的。两个孩子在看电视,由于外面光线很亮,电视屏幕上的颜色显得淡了很多。年轻的丈夫正在用加法机认真地算着什么,好像一点都不受电视的干扰,就像孩子们不受日光的干扰一样。年轻的妻子跨过一条大狗,关掉水池上方的水龙头。 我本来以为他们可能没有耐心听我讲故事,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实际上他们很感兴趣,也很愿意帮忙。关于我要找的那块石头,他们并不是一无所知。那个年轻人说他父亲从我姑姑们手中买下了这个农场,但不包括马路对面那块地,那块地之前就卖掉了。他认为石头就在那边。他父亲曾说有个人埋在那儿的一块大石头下,有一次他们甚至散步走到那里,去看那块大石头。但他已经很多年没想起这件事了。他说现在很愿意陪我过去找找。 我本以为要走着去,没想到他会开车。下车后,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进一块玉米地。玉米只有我膝盖这么高,所以石头应该一眼就能看到。我问他这块地的主人会不会介意,他说不会,那家伙从来不下地,他雇了人帮他干活。 “这家伙光在休伦县就种了一千英亩玉米。” 我说这年头农民就和商人一样,是不是?听我这么说,他好像很高兴,开始向我解释为什么会这样:农民也要承担风险,开销也大得惊人。我问他有没有那种驾驶室里带空调的拖拉机,他说有。他说要是干得好,回报——经济回报——会相当可观,但也要经历大多数人没经历过的考验和磨炼。明年春天,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和妻子会去度假。这将是他们第一次出去度假,他们打算去西班牙。孩子们不喜欢这个计划,他们希望家里修个游泳池,但他就是想去旅游。他现在有两个农场,正在考虑买第三个。我刚才敲门的时候,他正在算这笔账。他买不起那个农场,但是又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在玉米地里来来回回地找那块石头,地角上也找了,都没有。他说当然了,当时的地角不一定保留到了今天,很可能人们在种玉米的时候发现那块石头碍事,就把它拖走了。他提议到路边的石头堆里去看看。 我说算了,我也不确定是否能在一堆石头中认出那一块。 “我也是。”他说,好像很失望。不知道他想看到什么,或想感受到什么。 我同样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期待。 如果再年轻一些,我会编出一个故事,坚持认为布莱克先生爱上了我的某个姑姑,而且有个姑姑——不一定是他爱上的那个——也爱上了他。我会希望他向她们,向她们中的一个吐露心声,道出他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住在休伦县一个小屋里的原因。再后来我可能会相信,他想过要吐露心声或表达爱意,但终究没有开口。我会在他的沉默和死亡方式之间建立一种可怕的、貌似合理的联系。而现在,我不再相信人们的秘密是确定的、可以言说的,也不再相信人们的感情是有形的、容易识别的。我不再相信这些,只能说,父亲的姐姐们用碱液擦洗地板,用手堆燕麦秆、挤牛奶;她们肯定抱了床被子去谷仓,让那个隐士死得舒服一些,肯定用金属杯把水滴进他那饱受病痛折磨的嘴里——这就是她们的生活。而母亲的堂姐妹、表姐妹们过的则是另一种生活,她们喜欢打扮,互相拍照,经常外出游玩。不管她们有过什么样的生活,现在都已经是逝者长已矣。我身上还留有她们的影子,但那块大石头不见了,希伯伦山被削去了一半,至于埋葬在这里的那个曾经的生命,你也大可不必为之惋惜。 掌状红皮藻 夏末,莉迪娅乘船去了新不伦瑞克省南岸的一个小岛。几天后就要回安大略省了,她打算在那里住上一晚。莉迪娅是一名编辑,在多伦多一家出版社上班。此外,她还是一个诗人,但这重身份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她是不会提起的。在过去的一年半里,她和一个男人在金斯顿一起生活。现在,在她看来,这段关系已经结束了。 在这次旅行中,莉迪娅发现了一个问题:人们对她好像不太感兴趣了。倒不是说她以前多么引人关注,只是有那种东西在,她就觉得有安全感。莉迪娅今年四十五岁,离婚九年了;两个孩子都已经独立生活,当然,遇到事情还会有退缩和困惑的时候,还会向她求助。和前几年相比,她既没变胖,也没变瘦,也没有衰老得太快,但还是从一种女人变成了另一种女人。这是她在这次旅行中的新发现,对此她没有感到意外,因为她正处在一种新的、奇怪的状态。她做过很多努力,比如把积木一块块垒起来,有时候能忙一整天,有时候则一点心思都没有,也有的时候,这种刻意而貌似随意的活动让她感到兴奋,生活本身让她感到兴奋。 她看到一家可以俯瞰码头的旅馆。码头上放着一堆堆捕龙虾的虾笼,几处零星的店铺和房屋就是这个村子的全部了。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人正在做饭,这个女人带她来到楼上一个便宜的旧式房间。这会儿没有别的客人在,不过隔壁房间的门开着,看样子有人住,也许是个孩子,因为床边的地上有几本连环画。 旅馆后面有一条陡峭的小路,莉迪娅一边沿着小路往上走,一边辨认着路边的灌木和野草。秋麒麟草和野紫菀正在盛开,在安大略省很少见到的日本黄杨,在这里却好像很平常。这里的树木矮小,野草长着长长的叶子,叶面粗糙。这是莉迪娅第一次来到大西洋沿岸,不过这里的海景、弯弯的草叶以及光秃秃的房子都跟她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她开始想居住在这里会怎样。房子会保持低价吗?外面的人已经开始来这里买房了吗?在这次旅行中,她常常有这样的想法,还常想能不能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谋生。她不想靠写诗来养活自己,不只是因为那样收入太低,而且她自己可能不会再写诗了。她这样想过很多次了。自己的厨艺不足以用来赚钱,不过做清洁倒是可以。岛上除了她入住的这家旅馆,至少还有一家。另外,她还看到过一家汽车旅馆的广告牌。如果这三家全部都由她来做清洁,能工作多少个小时?一小时又能赚多少钱? 餐厅里有四张小桌子,却只有一个人,正坐在那儿喝番茄汁。莉迪娅进来的时候,这个人没朝她这边看。一个男人从厨房里走出来,可能是之前那个女人的丈夫,他的胡子是灰黄色的,神情有些沮丧。他问莉迪娅叫什么名字,然后带她来到喝番茄汁的那个人跟前。那个人站起来,动作很僵硬,旅馆主人把莉迪娅介绍给他。他姓斯坦利,莉迪娅估计他有六十岁。斯坦利先生很礼貌地请莉迪娅坐下。 三个穿工作服的人走进餐厅,在另一张桌子旁坐下来。他们有些吵,但不是自大或无礼的那种,只是走进来坐在桌旁,带来一阵愉快的喧闹。就是说他们自己乐在其中,也希望别人能分享这份快乐。斯坦利先生朝他们鞠了一躬——真的是鞠躬,不只是点点头。他跟他们说晚上好,那几个人问他晚饭吃什么,他说应该是扇贝,餐后甜点是南瓜饼。 “这几位先生是新不伦瑞克电话公司的,”斯坦利先生对莉迪娅说,“附近有几个更小的岛屿,他们正在为其中的一个小岛铺设电缆,工作日就住在这儿。” 近看,斯坦利先生比莉迪娅原先想的要老一些。不是声音,他说话很清晰,是美国口音;也不是手的动作;而是牙齿,他的牙齿很小,是棕色的,牙缝很宽;还有眼睛,浅褐色的虹膜上有一块奶皮样的薄层。 旅馆主人把晚饭端来,和那几个工人说了几句话。他是个很能干的服务员,只是有些呆板、冷漠,像个梦游者,做事的时候像在梦里一样。菜盛在大碗里,客人们自取。莉迪娅很高兴,晚餐品种很丰富:有西兰花、芜菁泥、土豆和玉米。那个美国人每样取一点,小心翼翼地吃起来,好像先吃什么后吃什么,每一口都不是随意的,仿佛为什么先吃土豆再吃芜菁泥,为什么油炸扇贝本来就不大,还要整整齐齐地切成两半,都是有原因的。有几次他抬起头,好像有话要说,但并没有开口。那几个工人这会儿也安静下来,只顾埋头吃东西。 斯坦利先生终于开口了。他说:“你熟悉薇拉·凯瑟这个作家吗?” “熟悉。”莉迪娅有些吃惊,因为在过去的两周里,她没见过一个人在读书,连书架都没见过。 “那你知道,她每年夏天都来这里吗?” “这里?” “对,就是这个小岛。她的避暑别墅在这里,离我们现在坐的地方不到一英里。她来了十八年,很多作品都是在这里完成的。从她写作的房间可以看到海,但现在那里的树长高了,挡住了视线。她和她那位伟大的朋友伊迪丝·刘易斯在一起。你读过《一个迷途的女人》吗?” 莉迪娅说读过。 “这是她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就是在这里写的,至少主要是在这里写的。” 莉迪娅意识到,那几个工人也在听,尽管他们没有抬头。她感到即使他们不看斯坦利先生,互相之间也没有眼神交流,仍然能够传达出一种带有宽容意味的鄙视。至于自己在不在这鄙视的范围之内,她并不在意。不过也许正因为如此,关于薇拉·凯瑟,她没找到什么可说的,也没告诉斯坦利先生自己在出版社工作,更不用说自己也算是个作家了。也可能只是斯坦利先生没怎么给她说话的机会。 斯坦利先生说:“我崇拜她已经六十多年了。”说完顿了一下,两手拿着刀叉,停在盘子上方。“她的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更加崇拜她,越来越崇拜。这里还有人记得她,今天晚上我就要去见一个女人,她认识薇拉,和她说过话。这个人八十八了,但人们说她还没忘。这里的人听说我对薇拉感兴趣,就想到了这样的人,并帮我取得了联系。” “我感到非常高兴。”他严肃地说。 斯坦利先生一直在说。莉迪娅觉得这种说话风格有些似曾相识。她努力在记忆中搜索。虽然上大学时有一两个老师可能这样说话,但她想到的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时期。那时有些人——为数不多的一些人——说话从来不管什么民主,从来不迎合别人。他们用语正式,字斟句酌,不无自得,尽管这种正式和学究气在这个国家只会引来别人的嘲笑。不,这不是事实的全部,嘲笑之外还有一份令人不舒服的羡慕。斯坦利先生让莉迪娅想起的,其实是很久以前存在于偏远城市里的旧式文化(当然她从未接触过,只是通过书本有所了解):那种高尚与得体,音乐会上的绒面硬座,还有安静的图书馆。他之所以选择崇拜这个作家,也与此有关:这一喜好和他说话的风格一样过时。莉迪娅觉得他不可能是老师,老师不会这样崇拜哪个作家,对他那个年纪的人来说恐怕也是如此。 “您是教文学的老师吗?” “不是。噢,不,我没有那份荣幸。不,我都没有学过文学,十六岁就工作了。在那个时候,你没有多少选择。我在报社工作。” 莉迪娅想起某些出奇谨慎、保守、行文古板的新英格兰报纸。 “哦,是哪家报社?”说完她马上意识到,对这样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来说,这么问未免太不礼貌了。 “你肯定没听说过,只是一个工业城市的日报。还有另外几家早年的报纸,这就是我的一生。” “那么现在,你是想写本关于薇拉·凯瑟的书吗?”这个问题对莉迪娅来说并不突兀,因为她每天都在和想出书的人打交道。 “不,”斯坦利先生严肃地说,“我眼睛不好,不能多看书、多写东西了。” 这就是他吃饭为什么那么小心的原因了。 “不,”他继续说道,“不是说我没想过写本关于薇拉的书。本来是可以写写她在这个小岛上的生活的。传记有人写过了,但这一段人们说得不多。不过我已经放弃这个想法了,现在做调查只是自娱自乐。我带着一把轻便折椅去那里,在她曾经写作和看海的窗子下坐着。那里从来都没有人。” “没有人维护吗?没成立纪念馆什么的?” “噢,真的没有,完全没有。你知道,薇拉虽然给这里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些人甚至看出了她的天赋——我是说性格方面,他们不可能看到她写作上的天赋——但另外一些人也认为她待人不友好,所以不喜欢她。让他们不高兴的原因是薇拉不爱交际,可是为了写作她必须这样。” “他们可以向政府提议,”莉迪娅说,“也许可以从加拿大政府和美国人那里拿到一笔钱。他们可以保存这栋房子。” “嗯,不过这件事不应该由我来说,”他笑了笑,摇了摇头,说,“不应该,不。” 斯坦利先生不希望有其他崇拜者来打扰他在薇拉窗下的独坐,莉迪娅应该想到这一点。如果有别人介入,在薇拉的旧居旁竖起牌子,印制宣传单,如果这家叫“海景”的旅馆不得不改名为“岩石上的阴影”[7] ,那么他这份个人的朝圣还有什么价值?他宁愿让那栋房子坍塌,任上面荒草丛生,也不愿意看到那样的一幕。 莉迪娅最后一次试着给邓肯(在金斯顿和她一起生活的那个人)打过电话后,走在多伦多的大街上。她知道自己得去银行,得买吃的,坐地铁;得记住路线和办事顺序:打开支票本,排队,挑选自己要买的面包,投车票。这些仿佛是她做过的最难的事。为了回到自己住的公寓,她需要看地铁站的站名,在该下车的那一站下车。这对她来说有种难以名状的困难。她很清楚在哪一站下车,前一站是什么,也知道自己在哪里,可就是无法在自己和外部世界之间建立起联系,所以诸如起身下车、沿台阶往上走、走在大街上这些平常的事情似乎都需要付出异乎寻常的努力。后来她想,自己是卡住了,就像机器卡住了一样。即便在当时,她心里也有一个自己的形象,有点像从后面挖空了的鸡蛋包装盒。 回到公寓后,她在门厅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大约坐了一个小时,然后去浴室脱掉衣服,换上睡衣,上床。躺在床上,她如释重负,有种胜利的感觉: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来到了目的地,再也不用记着什么了。 她一点也没有要自杀的想法,不知道怎么使用工具或辅助物,甚至想不出来用什么工具。想到自己买了面包和奶酪,她不禁感到惊奇。现在,这些东西就放在门厅的地板上,可是挑选的时候自己是怎么想的?要怎么咀嚼,怎么吞咽? 晚饭后,莉迪娅和做饭的那个女人在前廊上坐着。女人的丈夫负责清洁。 “噢,当然有洗碗机,”女人说,“我们有两台冰柜,一台超大型冰箱。投资是必需的,有工作队在这儿住着呢,你得让他们吃上饭。这个小店可耗钱呢,像海绵吸水一样。明年还要建个游泳池,你得有更多吸引人的东西,不进则退嘛。别人还以为我们过得多么轻松快活呢,哪有的事!” 这个女人五官轮廓分明,脸上有皱纹,留着长直发,穿着牛仔裤和宽松的绣花长衬衫,外边罩了件男式毛衣。 “十年前我在美国的一个群居村生活,现在在这儿,有时候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今天晚上还要把工作队的午饭打好包。我不停地忙着做饭、烤面包,其余的事约翰做。” “你们雇了人做清洁吗?” “我们雇不起,都是约翰做。洗衣服,还有别的活儿,他什么都做。不得已我们买了台轧液机[8] ,洗床单用,还装了台新炉子,从银行贷的款。说来好笑,我曾经嫁给一个银行经理,后来离开了他。” “我现在也是一个人。” “是吗?但是你不可能永远一个人。我遇到了约翰,那时他的情况和我差不多。” “我曾经和一个人在金斯顿一起生活,在安大略省。” “是吗?我和约翰非常幸福。他曾经是牧师,但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个木匠。我们都有点逃离世俗。你和斯坦利先生聊过了吗?” “聊过了。” “你以前听说过薇拉·凯瑟吗?” “听说过。” “那他会很高兴的。我不怎么读书,所以这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我是个重视觉的人,但觉得他很了不起。斯坦利老先生是个真正的老派学者。” “他来这里很久了吗?” “不,没有很久,今年才第三年。他说一直都想来的,就是来不了,有个亲属需要照顾,得等这个人死了才能来。不是妻子,可能是兄弟,不管怎么说,反正得等。你看他有多大年纪了?” “七十?七十五?” “那个人八十一了。没想到吧?我真的很羡慕这种人,真的,羡慕坚持不懈的人。” “有一次,和我在金斯顿一起生活——曾经一起生活——的那个人,”莉迪娅说,“正把几盒文件放进汽车后备箱。那是在乡下,一处旧的农舍外。忽然他感到有什么东西推了他一下,就低头看了一眼。那时大约是傍晚,天色已经很暗了,他觉得是一只友好的大狗,一只大黑狗拱了他一下,就没怎么在意,只说走吧,好啦,伙计,走开啦,听话。后来他把那几个盒子放好,转过身,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熊,一只黑熊。”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莉迪娅在厨房里给大家讲这件事。 “然后他是怎么做的?”劳伦斯问。劳伦斯是电缆工作队的工头,正在和莉迪娅、尤金、文森特打牌。 莉迪娅笑了:“他说了声‘抱歉’。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盒子里只有文件?没有吃的?” “他是个作家,写历史方面的书,那是他写书需要的一些材料。有时候他得去一些奇奇怪怪的人那里搜罗材料。那只熊其实是宠物,不是从灌木丛里跑出来的,是主人开玩笑,故意把链子解开的。那儿住着老哥俩,文件就是从他们那儿拿的。两个老人把熊放出来,只想吓唬他一下。” “他就是做这个的?收集旧东西,然后写成书?”劳伦斯说,“应该挺有意思。” 莉迪娅立刻后悔了,觉得不应该讲这件事。是他们说到熊,她才讲起这一段的,但除非邓肯本人讲,否则没什么意思。邓肯身材高大,为人宽厚亲切,彬彬有礼,可以亲自向你演示他那声抱歉是多么礼貌,并惟妙惟肖地描述那两个躲在破烂窗帘后面笑的调皮老人。 “你得认识邓肯这个人……”她几乎要说出来。其实她讲起这件事,不就是想告诉别人自己认识邓肯吗?她想说自己并非一直都是这样,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出来旅行;得让他们知道自己是有人爱的,不久前是有男人的,而且是个有趣、逗乐、有冒险精神的男人。错,一个从财迷和行为怪异的人那里收集旧文件,然后把一百年前发生的事写成书的人,他们是不太可能觉得有什么冒险精神的。甚至都不应该说自己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生活过。对他们来说,这只说明她和一个没有婚姻关系的男人睡过觉。 劳伦斯不到四十岁,但是很成功,他很愿意谈自己。他是独立的包工头,在圣斯蒂芬有两套别墅,还有两辆轿车、一辆卡车和一艘船;妻子在学校当老师。他有些发福了,有着卡车司机的大肚子,但看上去仍然机敏、有活力。不难看出,大多数时候他都很精明,当然也很冷酷。他可以穿得奢华,招眼,而某些地方、某些人又可以让他变得沮丧,没有把握,爱与人争论。 劳伦斯说那些东西不全是真的——关于滨海诸省人们写的那些东西。他说在这里你只要不怕出力,就有足够多的工作机会,男人、女人都一样。他不反对妇女解放运动,但事实上是有些工作男人干得更好,有些工作女人干得更好,永远都是这样。如果都能静下心来,认清这一点,那么大家都能过得更好。 他说自己的孩子们很没有礼貌。一切都来得太容易了,什么也不缺——现在就是这样,你能怎么办?别的孩子也一样:衣服、自行车、好的教育条件、唱片,应有尽有。他的父母什么都没给他,他出来工作,开卡车,到过安大略省,甚至萨斯喀彻温省都去过。他上学只读到十年级,但没让这一点阻碍自己的发展,尽管有时候也想,当年多上几年学该多好。 尤金和文森特是劳伦斯雇用的工人。他们说自己只读到八年级,更高的年级乡村的学校也没有了。尤金二十五岁,文森特五十二岁。尤金是法裔加拿大人,来自新不伦瑞克省北部。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脸色红润,脸上毛茸茸的,神情恍惚——透着一股阴柔的男性美,性情温和,有些腼腆。现在的男人或男孩脸上很少有这种表情了,有时在旧照片上还能见到:比如年轻的新郎或篮球运动员,有着浓密的、沾上水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青春的脸庞和刚刚长成的身体。尤金不太聪明,也可能不太好胜,他打牌输了钱。男人们管这种打法叫斯开特。莉迪娅记得自己小时候也玩过,那时候叫三十一点。今天晚上他们玩的是一局二十五分。 文森特和劳伦斯拿尤金开玩笑,笑他输牌,笑他在圣约翰迷路,还笑他喜欢的女人、他的法裔身份。尤金由着他们说,也不反驳。劳伦斯的玩笑简直就是欺负人,他表面上做出一副和善的样子,但内心深处却似乎有种坚硬、沉重的东西——强烈的自尊心带给他的不是鼓舞,而是负担。文森特则没有这份额外的负担,尽管他开起玩笑来也毫不留情(他既打趣劳伦斯,也不放过尤金),却没有残酷或危险的感觉在里边。看得出来,他说话本来就是轻松随意的,一直不停地开玩笑。文森特聪明、狡猾,但并不坚持什么;他总是能说出最悲观的事,听上去却没有什么不幸。 文森特在圣斯蒂芬附近有一个农场,是家里留给他的,他就是在那个农场长大的。他说现在只靠种地不够养家了,去年种了一茬土豆,结果六月下霜,九月下雪,生长期太短了。你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碰上这种事,他说。而且市场也不自由,完全受控于那些大的竞争对手,大的利益集团。大家都自己想办法,没人指望农场的收入。他妻子现在也工作,之前报了个培训班,学习做头发。但他的儿子们却不像父母这样勤劳,只想飞快地开着车,到处兜风玩。儿子们结婚以后,媳妇们想要的第一样东西就是新炉子,几乎不用人动手就能把饭做好,并且把饭摆到餐桌上的炉子。 过去可不是这样。文森特平生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靴子——别人没穿过的新靴子——是参军的时候。他高兴极了,在泥地里倒着走,为的是看新靴子留下的脚印,新鲜、完整的脚印。战争结束后,他在自己家的农场工作了一段时间,把军服穿破了——这样就只剩下一条像样的裤子了。后来他去圣约翰找工作,在一家啤酒馆,一个人对他说:“想买条便宜的好裤子吗?”他说想,那人说:“跟我来。”文森特就跟着他去了。他们去哪儿了?去了殡葬承办人那里!事情是这样的:家属通常为死者准备一整套衣服,而死者躺在棺材里时只露出上半身,所以只要有上衣就够了,殡葬承办人就把死者的裤子给卖了。 就是这样,军队给了文斯[9] 第一双新靴子,一具尸体向他捐献了到那时为止他穿过的最好的裤子。 文森特的牙齿掉光了,这一点很明显,但并不难看,只是让他多了几分神秘和幽默。他的脸很长,下巴很短,目光不具挑战性,但也不会受别人的愚弄。他很瘦,有着结实的肌肉,黑色的头发已经变得灰白。在他身上可以看到过去很多年艰苦劳动的痕迹,也能预见同样的未来。这正是他的身体所能胜任的,直到最后他老了,胳膊像绳子一样瘦弱无力,人也变小了,依然没有怨言,靠几个笑话顽强地活着。 打牌的时候他们聊得兴高采烈,还不时被叫嚷、威胁和笑声打断。后来大家开始聊自己,气氛变得严肃些了。刚才他们喝的是当地产的一种啤酒,叫“驼鹿”。打完牌,劳伦斯出去,从卡车里拿来一些安大略啤酒,看样子比刚才那种好。他们管这种酒叫“进口货”。旅馆主人早就上床休息了,几个工人和莉迪娅却在厨房里喝啤酒、吃掌状红皮藻,好像他们中的哪个是主人似的。红皮藻是文森特从他房间里拿下来的。这是一种绿褐色的海藻,咸咸的,味道有点像鱼。文森特说他晚上吃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它,早上起来吃的第一样东西还是它——没有更好吃的东西了。现在人们发现这东西对身体这么好,就在商店里卖,包成极小的包,要的却是天价。 第二天是周五,工人们要离开小岛,返回大陆。他们说要争取赶上两点半的船。平时都是赶五点半的,但天气预报说明天有暴风雨,一股热带飓风的末梢将在天黑前袭击芬迪湾。 “如果暴风雨太大,渡船就不会开,对吗?”莉迪娅问,“有危险就不会开吧?”她想自己并不介意被耽搁在岛上,那样早上就不必继续旅行了,她不介意。 “唉,很多人等着周五晚上离开这儿呢。”文森特说。 “想回家找老婆呢,”劳伦斯用嘲讽的语调说道,“总有人在这儿工作,总有人不能回家。”然后他开始以不慌不忙但不容打断的语气谈起性,用他的话说就是:岛上的放荡。他说曾经有一段时间,由于性病的原因,当局要在整个岛上设四十天的隔离期。很多工作队来这儿,住在那家叫“海浪”的汽车旅馆,那儿每天晚上都有通宵达旦的聚会。大家开怀畅饮,年轻女孩们出卖肉体。那些女孩也就十四五岁——噢,有的只有十三岁。他说在这个岛上,人们觉得二十五岁的女人简直可以当奶奶了。这个地方很有名,那些女孩为了挣钱什么都肯干,有时候只为一瓶啤酒。 “有时候什么都不要。”劳伦斯说得津津有味。 这时他们听到前门开了。 “你的老男朋友。”劳伦斯对莉迪娅说。 莉迪娅愣了一下,她想到了邓肯。 “和你一起吃饭的那个老家伙。”文森特说。 斯坦利先生没到厨房来,他穿过客厅,上楼去了。 “嗨?去‘海浪’了?”劳伦斯轻声说,说话时抬起头,好像在透过天花板和斯坦利先生说话。“老家伙是不懂那种事的,”他说,“五十年前不懂,现在也一样。我是不允许自己的工人走近那个地方的,对吧,尤金?” 尤金脸红了,表情严肃起来,好像在学校里遭到老师的逼问一样。 “尤金嘛,他不需要去那种地方。”文森特说。 “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劳伦斯急切地问道,好像有人和他争辩似的,“是真的,对不对?” 他看了一眼文森特,文森特说:“是,是。”对于这个话题,他好像没有劳伦斯那么感兴趣。 “你会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纯洁,”劳伦斯对莉迪娅说,“纯洁!嗬,好家伙!” 最后一局牌,莉迪娅欠劳伦斯二十五分钱,她上楼去取钱。等拿完钱出来,走进漆黑的过道时,她看到尤金站在那儿,望着窗外。 “希望明天的暴风雨不要太糟糕。”尤金说。 莉迪娅站在他旁边,也向外边望去,可以看到月亮,但有些模糊。 “你不是在水边长大的吧?”莉迪娅问。 “不,不是。” “能赶上两点半的船就没事了,对吗?” “当然希望这样了。”尤金像个小孩子,毫不讳言自己的害怕,“我可不喜欢被淹死[10] 。” 莉迪娅记得自己小时候也这样说“淹死”,那时她认识的大部分大人和所有孩子都这么说。 “你不会有事的。”莉迪娅对尤金说,语气坚定而慈爱,然后下楼把钱给了劳伦斯。 “尤金呢?”劳伦斯问她,“在楼上吗?” “他担心天气不好,正望着窗外发呆呢。” 劳伦斯笑了。“叫他上床睡觉,别再想了。他的房间和你的挨着,我得告诉你啊,他在睡梦里可是会吓得大喊大叫。” 莉迪娅第一次见到邓肯是在一家书店,她的朋友沃伦在那儿上班。有一天,莉迪娅在等沃伦一起出去吃午饭,沃伦去取外套了。这时有人请另一个店员雪莉帮忙找一本《波斯人信札》,那个人就是邓肯。雪莉带着邓肯走到该书所在的位置。书店里很安静,莉迪娅听邓肯说,这本书一定不好上架,该把它归为小说呢,还是政论文呢。莉迪娅觉得邓肯的话暴露了一些信息,说明他让自己显得博学多识,与众不同。对于光顾这里的客人来说,这大概没什么稀奇的。后来她还会想起这一刻,想到他的无能为力、略显逢迎和缺乏自信,觉得很有意思。沃伦穿好外套回来了,跟邓肯打过招呼后,一边和莉迪娅一起往外走,一边小声对她说:“铁皮人[11] 。”沃伦和雪莉喜欢给客人们取绰号,莉迪娅听他说过“大理石嘴”、“鹰嘴豆”和“殖民地公爵夫人”,而邓肯是“铁皮人”。她觉得,他们之所以给邓肯取这个绰号,一定是因为他身上穿的那件平整的灰大衣;还有他的头发也是浅灰色的,年轻时显然是金黄色的。邓肯并不瘦,脸部线条也不是棱角突出的那种,看上去关节也不会嘎吱作响;他身体灵活、健壮,表情愉快而不失严肃;皮肤白皙,打扮得干净利落、整整齐齐。 莉迪娅没跟邓肯说起过绰号的事,没说曾经在书店里见过他。大约一周后,他们在一家出版社组织的聚会上见面,邓肯不记得曾见过她。莉迪娅想,在书店那天,邓肯可能只顾着和雪莉说话了,没看到自己。 莉迪娅相信自己对事物的理解,通常是这样。她相信自己对沃伦的判断,对沃伦的朋友雪莉也一样,也包括偶然认识的人,像经营旅馆的这对夫妻、斯坦利先生,还有一起打牌的那几个人。她觉得自己知道人们行为背后的原因,并常常高估自己那些未经证明的推测和未经证实的猜想。但想到和邓肯之间的冲突,她却觉得自己愚蠢而无助。她还是能滔滔不绝,因为解释是她的习惯,但即便是对自己说的话,她也不相信。所以说话没有用,还不如蒙上头坐在地上大哭一场呢。 她问自己,是什么给了他这样的权力。她知道是谁,但想知道是什么、在什么时候——权力的转移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自尊和理性是什么时候全面退位的? 莉迪娅上床后看了半个小时书,然后穿过过道去卫生间。已经过了午夜,房子里一片漆黑。她半开着房间的门,没开过道的灯。尤金的房门也半开着,她经过那里时,听到里面传来低低的、小心翼翼的声音,像呻吟,又像耳语。她想起劳伦斯说的,尤金在睡梦里会大喊,但这不是睡着时发出的声音,她知道尤金是醒着的。在漆黑的房间里,尤金躺在床上,望着门口,试图引诱她。这引诱充满色情意味,很直接,听上去又有些无助,就像他站在窗边坦白地承认自己害怕一样。莉迪娅继续往前走,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把门关上,闩好。其实即便在当时,她也觉得这样做毫无必要,尤金绝不会硬闯,他身上没有那种蛮横的气质。 接下来她就那么躺着。她觉得自己变了,变得不想冒险了。本来可以去尤金那儿,甚至更早的时候可以给劳伦斯一个暗示。换作过去,她可能会那么做。可能做,也可能不做,要看自己的感觉。现在好像没有这个可能了。她感觉自己像被裹住了,被无聊的知识层层包裹,严严实实地保护着。这当然都不是坏事——它让你的思想一览无余地呈现在面前。没有了欲望的驱使,你可以更从容、更平和地进行思考。 她在想,那些男人会是什么样的情人。劳伦斯是不错的选择,他和自己年龄最为接近,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也可以预见,可能他还很习惯这种谨慎的偶遇呢。他表示亲近的方式会有些粗俗,但她不一定反感。他会很高兴,很快活,很谨慎,也许还有点暗喜,会认认真真地向她献殷勤,也不忘借机插一句警告:开个玩笑,或友好地骂她一句,来提醒她他们之间的关系。 尤金绝不会认为有这个必要。不过对于情人,他会比劳伦斯忘得还要快。(快得多,因为劳伦斯虽然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事后却会担心有不好的后果,所以必须筑起一道严格的防线。)尤金会和劳伦斯一样老练。多年来,姑娘们和妇女们一定和莉迪娅一样,在回应尤金那种请求,那种率真的坦白。她认为尤金会很慷慨,他应该是一个懂得感恩、忘我的情人,对自己的女人非常好,所以他离开的时候女人们绝不会找他的麻烦,不会逼着他结婚或追着他哭哭啼啼的。她们对那些说话有保留、前后不一致、开空头支票、骗人和嘲弄别人的男人才会那样。那些男人会让女人们怀孕,女人们会疯狂地给他们写信,说如何如何爱他们,也会对他们施以报复。尤金不会有这些麻烦,他是个天真快乐的爱情奇才,直到什么时候觉得该结婚了,他会娶一个相貌普通、母亲一般的姑娘,也许比他大一点,精明一点。他会是个忠诚的丈夫,对妻子很好,妻子会照顾好家;他们会拥有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大家庭。 那么文森特呢?他不像另外两个那么容易想象:没有劳伦斯和尤金的吵闹和动作,裸露的肩膀和温暖的、令人愉快的皮肤,没有他们的体力、努力和无助。莉迪娅不好意思这样想文森特,可是她现在唯一真正感兴趣的却是他。她想让他的谦恭、沉默、幽默和无能来增加他的运气。她喜欢的恰恰是他和劳伦斯不一样的地方,正是这些东西决定了他一生都要为劳伦斯——或像劳伦斯那样的人工作,而不是相反。她也喜欢他不同于尤金的地方:嘲讽的态度、耐心,以及持重的性格。仿佛她小时候在农场生活时就认识他了,他们生活的农场差不多,这样的人在她的家族里一定已经生活了几百年。她了解他的生活,能看到一扇扇门向她敞开,通向她所知道的和已经遗忘的;能看到房间和风景展现在眼前;能看到那里:雨夜,乡间的小溪和墓地,篱角的美国稠梨和金翅雀。她甚至怀疑这些真的发生过。多年来沉迷于欲望和贪念,你是否曾经梦回温柔的幻想之乡?或许这只说明她真正需要和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多年前是否应该爱上一个像文森特这样的人并且嫁给他?是否应该聚焦于这样的生活能够满足的那部分自我,而忘掉其余的自我? 也就是说,是否应该留在爱情被安排好了的地方,而不要去别处?在别处,你得创造爱,不止一次地创造,并且永远不知道这些努力是否真的能换来爱。 邓肯会说起他的历任女友:能干的露丝,冒失的朱迪,快乐的戴安,优雅的多拉瑞斯,妻子般的麦克西恩,金发、大胸的美女罗莉安,会说多种语言的玛丽安,神经质的卡罗琳,感情奔放、有些像吉卜赛人的罗萨丽,聪明、忧郁的露易丝,安静的社交名人简。现在他会怎么说莉迪娅?诗人莉迪娅?闷闷不乐、脏乱不堪、不能令人满意的莉迪娅?不能令人满意的诗人莉迪娅? 一个周日,邓肯和莉迪娅开车行驶在彼得伯勒附近的山里,邓肯说起了罗莉安的美貌。也许是怡人的乡间风光让他想起了这位前任。他说那几乎可以说是一个笑话,简直就是荒谬。在一个小镇上,邓肯停下来加油,莉迪娅走到马路对面一家周日营业的折扣店,从货架上买了几管化妆品。在加油站那又冷又脏的厕所里,她把一些浅黄褐色的液体拍在脸上,一些绿色的膏状物擦在眼皮上,想让自己的形象来个彻底的改变。 “你的脸怎么了?”莉迪娅回到车上时,邓肯问道。 “化妆了。我化了点妆,想让自己看起来精神点儿。” “能看到你脖子上的分界线,太明显了。” 这样的时候,莉迪娅会感到窒息。是挫败感,她后来对医生说,是自己想要的效果和能达到的效果之间的差距。她相信邓肯的爱——对她的爱——存在于他身体里的某个地方。只要极力取悦他,在一次次痛苦之后(这抹杀了她之前所有的努力),或假装对他毫不在乎,她就能把那份爱挖出来或吸引出来。 是什么让她有了这样的想法?是他。至少他说过这样的话:如果她能尊重他的隐私,对他不要有任何要求,并且努力改变她的外表和行为中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他就会爱她,他们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在一起。他把这些逐条列出来,其中有些内容非常私密,她听后羞愧地大叫,捂上耳朵,求他收回这些话或不要再说了。 “就是不能和你讨论问题。”邓肯说。他说最讨厌别人歇斯底里的发作和情绪外露了,但莉迪娅觉得不是这样。当她受不了那平静、详细的罗列而最终崩溃的时候,他好像感到一阵深深的满足和解脱。 “有可能是这样吗?”莉迪娅对医生说,“是不是他既想亲近女人,内心又充满恐惧,所以必须毁掉她?这么说是不是过于简单了?”她急切地问道。 “那你呢?”医生说,“你想要的是什么?” “想让他爱我?” “不是你爱他?” 她想起邓肯的公寓:没有窗帘,比周围的建筑都高,屋里的东西没有好好摆放,彼此之间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各种特殊的需要倒是都照顾到了:一尊雕塑放在文件柜后面的一个角落里,因为邓肯喜欢躺在地板上看它在阴影里的样子;一堆堆书就放在床边;为了躺在床上就能吹到风,床斜着放在房间里。 所有的杂乱其实都是秩序,是精心设计的结果,不容干涉。门厅尽头有块漂亮的小地毯,邓肯经常坐在那儿听音乐。还有一把又大又难看的扶手椅,附加部分可以放头和四肢,真称得上是设计的杰作。莉迪娅说那客人呢,客人来了往哪儿坐。邓肯说没有客人,这是他自己的空间。邓肯说话风趣,英俊潇洒,作为客人很受欢迎,但是他从不请别人来自己家做客。这对他来说合情合理,因为社交生活是别人的需要和发明。 莉迪娅会带鲜花过来,但除了插在床边地上的一只坛子里,就没处可放了。她从多伦多回来,也会带各种礼物:唱片、书,或奶酪。她弄清了如何在房间里穿行,找到了自己可以坐的地方。对老朋友,或者说任何朋友,她都不让他们打电话来或者来看她,因为有太多东西说不清楚。有时候他们会和邓肯的朋友见面,和那些人在一起她会紧张,觉得他们会把她归为某一类人加以揣测。她不喜欢看邓肯把那些趣闻轶事、滑稽模仿和讨好人的俏皮话——用来逗她开心的把戏——讲给或表演给别人。邓肯无法忍受沉闷无聊的气氛,莉迪娅觉得他瞧不起不会说俏皮话的人,和他说话的时候你得跟上他的节奏,得充满活力。她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高度紧张的芭蕾舞者,浑身颤抖,唯恐下一轮会叫他失望。 “你的意思是说你觉得我不爱他?”莉迪娅对医生说。 “你怎么知道你爱他?” “因为当他厌倦我的时候,我非常痛苦,想从地球上消失,真的,想藏起来。我走在大街上,感觉每一张脸上都写满了对我的鄙视,鄙视我的无能。” “你没能让他爱上你。” 莉迪娅得怪自己。其实她和邓肯一样关注自我,但她隐藏得更巧妙。她在和邓肯比赛,比谁爱得更好。也在和其他所有女人比赛,尽管这听起来很荒唐。听邓肯称赞那些女人,或仅仅知道他还清楚地记得她们,都让她无法忍受。莉迪娅和很多同时代的女性一样,都认为爱情是可怕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她对爱情的态度是不恭敬、不严肃的。她是贪婪的。她谈吐机智,语带讥讽,以此来掩饰无理的期望。她为邓肯做出的牺牲——忍受他生活中的种种安排、和朋友的相处模式,以及做爱的节奏和说话的语气——所有这些都是违心的,是明目张胆的,不是严肃认真的。这就是不恭敬,不体面。她把这份权力当作礼物送给邓肯,然后又不停地抱怨他拥有这份权力——开始是对自己,最后是对他。她就是来打败他的。 她是这样对医生说的。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最糟糕的不是弄清这些事的真假。只要醒着,我每时每刻都在努力分析他,分析我自己,可是都无济于事。我许愿,甚至祈祷,往许愿井里扔钱。我觉得他身上有种东西坚决不会让步,一定要摆脱我,所以他得找理由。但他说这是胡说八道,说只要我不再反应过度,我们就会很快乐。我只得想也许他是对的,也许都是我的错。” “你在什么时候觉得快乐?” “他对我满意的时候,他开玩笑、高兴的时候。不,不,我从来没感到快乐过。是放松,就像克服了一个挑战,与其说是快乐,不如说是胜利。但他总能让我手足无措。”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两个人中不总是有个这样的吗?和前夫在一起的时候,这个人是我。你觉得问这些问题有用吗?可能只是自尊心?我不想一个人过,希望每个人都知道我拥有这样一个很不错的男人?可能是羞辱,我想被羞辱?知道这些对我有什么好处?”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当你只是有点烦,还愿意跟别人聊的时候,这样的谈话还不错;但是当你感到绝望的时候,就不太管用了。” “你现在感到绝望吗?” 莉迪娅忽然觉得很累,累到几乎不想开口说话。她和医生谈话的房间铺着深蓝色的地毯,用的是蓝绿条纹的座椅套;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的是渔夫和小船。她感觉这里面有种共谋。虚假的安慰,暂时的解脱,一丝不苟的欺骗。 “不。” 莉迪娅觉得,她和邓肯就像长着很多头的怪兽。一只嘴巴里说出的是辱骂和指责,有时情绪激烈,有时态度冷漠;一只嘴巴里说出的是虚伪的道歉和谄媚的恳求;另一只嘴巴里则只有这种拐弯抹角、合情合理又真真假假的聊天,就像她和医生之间的谈话一样;没有一只能说出有用的话,也没有一只知道闭上。同时她又相信(尽管她自己不知道),这些怪兽的头虽然会说出残酷的、愚蠢的废话,但也都会缩进去,蜷起来,进入梦乡。不要管它们说了什么,不要管。那样,她和邓肯就可以带着希望和信任忘掉过去,重新认识彼此,重拾一开始时未被破坏的快乐——他们是后来才将彼此派上别的用场的。 一天,莉迪娅在多伦多试着给邓肯打电话,发现他行动迅速,已经换上了未在黄页里注册的电话号码。邓肯写信给她(通过老板转交的),说会把她的东西打包寄过来。 莉迪娅是和斯坦利先生一起吃的早餐。那几个工人天亮前就已经吃完,去工作了。 她问斯坦利先生,昨天晚上跟那个认识薇拉·凯瑟的女人聊得怎么样。 斯坦利先生说了声“啊”,然后吃了一口荷包蛋,擦了擦嘴角,继续说道:“她开过一家小餐馆,就在码头旁边。她说自己的厨艺不错,这一定是真的,因为薇拉和伊迪斯曾经在她那儿订餐。她和弟弟一起把饭送过去的,用的是弟弟的车。有时候薇拉会不满意——也许送去的饭菜不完全是她想要的,也许是嫌做得不够好,总之会把饭退回去,要她做新的再送来。”斯坦利先生笑了笑,用很信任的口气对莉迪娅说:“薇拉有时候是有些盛气凌人。嗯,是的,她并不完美,所有有杰出才能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容易缺乏耐心。” 莉迪娅想说胡说,她听起来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泼妇。 有时候醒来还不错,有时候就很糟糕。今天早上醒来,莉迪娅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做错事了,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现在已经无法弥补了。 “有时候她和伊迪斯也会来小餐馆吃饭,”斯坦利先生接着说,“如果她们喜欢周围有人,就会在那儿吃。有一次,我拜访的这个女人跟薇拉聊了很久,有一个多小时。这个女人跟薇拉说起了婚姻,她当时正在考虑是否结婚。她给我的印象是,那个人向她求婚的动机有点太实际了,像是在寻找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没有什么浪漫可言,她和那位先生都不是傻乎乎的年轻人了。薇拉跟她谈了一个多小时,当然,并不是直接建议她这么做或那么做,而是笼统地谈这件事。薇拉说得很在理,也很替她着想,所以直到今天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听她这么说,我很高兴,但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可是她懂什么?”莉迪娅说。 斯坦利先生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睛里满是伤心和诧异。 “薇拉·凯瑟和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莉迪娅说。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斯坦利先生的声音有些激动,并略带责备的口气。 “她们深爱着对方。”他说。 “她从来没和男人一起生活过。” “就像艺术家一样,她理解事物不一定要亲身经历。” “可是如果他们不理解呢?”莉迪娅追问道,“不理解怎么办?” 斯坦利先生继续吃他的鸡蛋,好像没听到一样。最后他说:“这个女人觉得薇拉的话对她帮助很大。” 莉迪娅“嗯”了一声,表示同意,但语气却是怀疑的。她知道自己刚才很无礼,甚至有些残酷。她知道,得向斯坦利先生道歉。她走到餐具柜前,又倒了一杯咖啡。 这时,旅馆女主人从厨房来到餐厅。 “还热吗?我也想来一杯。你今天真的要走吗?有时候我想,我也要登上船去旅行。这儿很漂亮,我也很喜欢,但是你知道,待久了也……” 她们站在餐具柜旁喝完咖啡,莉迪娅不想回到餐桌旁,可是必须回去。斯坦利先生看上去虚弱而又孤独;他的肩很窄,头已经秃了,但是很干净;棕色的格子运动衫有点不合身,太大了。他努力保持着干净整齐的形象,考虑到他的视力,一定费了不少力气。他最不应该受到无礼的对待了。 “噢,差点忘了。”旅馆女主人说。 她去厨房,拿回来一只大牛皮纸袋。 “这是文森特留给你的。他说你喜欢,是吗?” 莉迪娅打开袋子,看到长长的、暗色的、参差不齐的红皮藻叶子,即使干了以后叶子看着也是油油的。 “呃……”她说。 女主人笑了:“我知道,你得出生在这里,才会喜欢这种味道。” “不,我真的喜欢,”莉迪娅说,“正学着喜欢。” “他们一定都很喜欢你。” 莉迪娅拿着袋子回到餐桌旁,给斯坦利先生看。她想开个玩笑安慰他一下。 “不知道薇拉·凯瑟有没有吃过掌状红皮藻?” “掌状红皮藻。”斯坦利先生若有所思地说道。他把手伸进袋子里,拽出几片叶子,看了看。莉迪娅知道,他此刻看到的,也许就是薇拉·凯瑟曾经看到的。“她当然知道,应该知道的。” 可她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她和那个女人过得怎么样?她是怎样生活的?这是莉迪娅想说的。斯坦利先生知不知道这些?如果问他薇拉·凯瑟是怎样生活的,他会不会说她不用像别人一样选择某种活法,因为她是薇拉·凯瑟? 他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多么可爱而耐用的避身之所啊,走到哪里都可以随身带着,而且没有任何人会来打扰。也许有一天,莉迪娅可以拥有同样的幸运。不过在那之前,她的心情还是会时好时坏。“时好时坏”,小时候人们这样说那些好不了的病人:“啊,她的身体时好时坏。” 可是,瞧,这份礼物悄悄地、远远地带给她怎样的温暖啊。 火鸡季致乔·雷德福 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前,我在火鸡屠宰厂找到一份工作。那时我年龄还小,又容易紧张,所以不能去商店或餐馆工作。 在火鸡屠宰厂,我要做的是取出火鸡的内脏。和我一起在那里干活的还有莉莉、玛乔丽和格拉迪丝,她们也是负责取火鸡内脏的。还有艾琳和亨利,他们负责给火鸡拔毛。另外,赫布·阿博特是我们的领班,负责监督所有工作,并在需要的时候给大家帮忙。摩根·埃利奥特是业主兼老板,他和他的儿子摩基负责宰杀。 我在学校的时候就认识摩基,在我看来,他这个人既愚蠢又卑鄙。但现在他却是老板的儿子,要以一种新的、可能高于我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得不这样看他,心里难免有些忐忑。不过他父亲对他很粗暴,会冲他大喊大叫,还会骂他,在所有工人中他倒像是最没有地位的。老板的另一个亲属是格拉迪丝。格拉迪丝是老板的妹妹,她的地位倒确实有些特殊。她干活慢腾腾的,身体一不舒服就回家。她对莉莉和玛乔丽不太友好,对我还可以。听说她曾经在多伦多的一家银行工作过很多年,后来回来和摩根一家生活在一起。屠宰厂的工作不是她习惯做的。莉莉和玛乔丽趁她不在的时候说,她曾经精神崩溃过。她们说摩根让她来屠宰厂工作,是要她自己赚生活费,还说(丝毫不担心自相矛盾)她来上班为的是追求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赫布·阿博特。 在屠宰厂上班的头几个晚上,我一闭上眼,眼前全是火鸡:拔光了毛的火鸡倒挂着,僵硬,苍白,冰凉,头和脖子耷拉着,眼睛和鼻孔里满是深色的凝血;剩下的一点羽毛也是深色的,上面沾满了血,看起来像鸡冠。看着这些火鸡,我想到的不是厌恶,而是无穷无尽的工作。 赫布·阿博特教我怎么取火鸡内脏:把鸡放在桌子上,用切肉刀剁掉鸡头,然后撸起鸡脖子上的松皮向后剥,露出嗉囊,嗉囊就夹在食管和气管之间。 “摸摸里边的沙砾。”赫布鼓励我说。他让我用手指捏住嗉囊,然后教我把手往里伸,从后面把嗉囊连同食管、气管一起切下来。他用剪刀剪断火鸡的脊骨。 “咔嚓,咔嚓,”他安慰我道,“来,把手伸进去。” 我把手伸进去,火鸡黑乎乎的肚子里冰凉冰凉的。 “小心骨头碴儿。” 我在黑暗中小心摸索,把连在一块儿的组织分开。 “起来吧乖乖,”赫布把火鸡翻过来,把火鸡腿折起来,“关节朝上,布朗妈妈,来!”他拿起一把重重的刀,对着火鸡的膝关节把小腿剁了下去。 “看看这些寄生虫。” 一条条乳白色的线被赫布从火鸡小腿里拽出来,在桌子上收缩着,像寄生虫在爬。 “那只是收缩的肌腱,好戏在这儿呢!” 他切开火鸡的屁股,那里发出一股腐烂的气味。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这是什么味?” “硫化氢。” “哦,受过,”赫布叹了口气,说道,“好的,手指往里伸,把内脏拽下来。简单得很,简单得很。手指不要分开,向里弯一点,用手背去感觉火鸡的肋骨。内脏都在手里了,是不是?继续往里伸,扯断那些带子,能扯断多少扯断多少。继续往里,有没有摸到一个硬块?那是胃。摸到软块了吗?那是心脏。是不是?好了,握住胃,简单得很,往这边拽。对了,对了,把它拽出来。” 一点都不简单,我甚至不确定自己手里握着的是不是火鸡的胃,只觉得全是冰凉的、黏糊糊的东西。 赫布说:“拽。”于是我拽出了一团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东西。 “没错,就是这团发光的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肺,还有心脏、胃和胆。注意,手在里边时千万不要把胆弄破,不然整只火鸡就都是苦胆味了。”赫布熟练地挖出我漏掉的东西,包括一对睾丸,那东西看起来像一对白葡萄。 “一对漂亮的耳环。”他说。 赫布·阿博特长得高大结实,略微有点胖;他留着背头,黑色的头发有点稀疏,额前露出V形的发尖;他的眼睛似乎有点斜,这让他看上去像画像上的恶魔撒旦;不过他的脸上没有胡子,他待人也很宽厚。赫布在屠宰厂干的所有活儿——不管是这会儿干的取内脏,还是往卡车里装货,还是把火鸡挂起来——所有活儿都干得又好又快,利利索索,毫不费劲。“你看赫布,他脚底下跟踩着船似的,是船在走,不是他在走。”玛乔丽这样说他,她说得没错。夏天的时候,赫布在湖船上当厨师;然后在摩根这儿干到圣诞节后;其余时间则在台球房帮忙,做汉堡,打扫卫生,阻止人们打架。台球房在主街上,他就住在那儿,台球房上面的一个房间里。 在整个屠宰厂的运行中,似乎是赫布在不停地操心着工作效率和商业信用,是他让一切都在掌控中。看着他和摩根在院子里说话——摩根个子很矮,长得又粗又壮,脸红红的,性格蛮横、善变——你一定觉得赫布是老板,摩根是他雇来的帮手。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如果不是赫布教我,我恐怕根本学不会取内脏。我的手很笨,我常常为此感到羞愧不已。但凡教我的人有一点不耐烦,我都会紧张得乱作一团。除了赫布,我不能忍受任何人看着我干活,尤其是莉莉和玛乔丽这姐妹俩。她们都是中年人了,干活又麻利又彻底,是非常出色的工人。她们一边干活一边唱歌,还会亲密地对着火鸡的尸体骂上几句。 “不要擦伤我啊,老家伙!” “你不是造屎的工厂吗!” 我从没听过女人这样说话。 格拉迪丝干活不快,但一定干得很好,不然赫布一定会找她的。她从来不唱歌,当然也不骂火鸡。她没有莉莉和玛乔丽年龄大,但给我的感觉却很老,一定有三十多岁了。她似乎有很多不满,好像周围所有的事情都让她不高兴似的。我从没试着和她搭话,但有一天,在工棚外冷冰冰的厕所里,她和我说话了。她正在用湿粉饼化妆,粉饼的颜色和她的肤色差别太大,好像在往高低不平的白墙上涂抹橘色的油漆。 她问我,我的鬈发是不是天生的。 我说是的。 “那你不用烫发了?” “不用。” “你真幸运。我每天晚上都得做临时的卷儿,身体里的化学物质不允许我烫永久性的。” 女人谈论自己的外表,有几种情况。有些女人坦言保持好的容貌就是为了性,为了男人;另一些像格拉迪丝一样,把这项工作当作家务活来看待,工作难度本身成了她们骄傲的资本。格拉迪丝很文雅,我能想象出她在银行上班时的样子,穿着藏青色的套裙,套裙的白领子晚上可以拆下来清洗。她脾气不好,但是做事不会出错。 还有一次,她跟我说起月经,说她的量很大,很痛,她想知道我的是什么情况。说话时她脸上有种拘谨不安的神情。这时艾琳救了我,她正在上厕所,冲我们大声喊道:“学学我,你就能暂时摆脱所有问题了。”艾琳只比我大几岁,不久前刚刚结婚(结晚了),肚子已经很大了。 格拉迪丝没理她,用凉水洗着手。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们这些人的手都红红的,看起来好像很疼似的。格拉迪丝说:“我不能用那块肥皂,用了就起疹子。要是带自己的来,又管不起别人用。太贵了,是一种专门的抗过敏的肥皂。” 我觉得莉莉和玛乔丽说格拉迪丝追求赫布·阿博特,是因为她们认为单身的人理应随时受到取笑并为自己感到难为情,同时也与她们对赫布的兴趣有关系。她们认为他应该有人追求。姐妹俩对赫布很好奇,很想知道一个男人需要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少。没有妻子,没有家庭,也没有房子。他的日常生活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有哪些小偏好?她们都想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这儿,那儿,到处。)上了多少年学?(很多年。)他的女朋友在哪儿?(从来没说过。)如果让他选,他是喜欢喝咖啡还是喝茶?(咖啡。) 她们在说格拉迪丝追赫布的时候,真正想说的一定是性——他想要的和实际上拥有的。她们的好奇中一定充满了刺激,就像我一样。赫布之所以会激起我们这样的情感,是因为他既小心谨慎,不像有些男人那样开玩笑,又不是太拘谨,或者像绅士一样彬彬有礼。比如说教我认识火鸡的睾丸吧,有些男人会觉得这种东西的存在本身就是跟我开了个不道德的玩笑,是对一个女孩子的嘲弄;另一些男人则会觉得很尴尬,并认为自己有义务保护我免受这种尴尬。如果一个人哪一种都不是,就会显得很奇怪——对我来说是这样,对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来说恐怕也是这样。但我特别喜欢的东西也许会扰得她们心神不宁。她们想唤醒他,甚至想要格拉迪丝去唤醒他,如果她能的话。 那时候人们以为——至少在安大略省的洛根,在四十年代后期是这样——同性恋只是极少数人的事。女人们当然相信这种事很罕见,并且局限于特定的人群。镇上有同性恋,我们都知道是谁:举止优雅、说话轻声细语、留着波浪式鬈发的裱糊工人,他自称是室内装饰设计师;牧师寡妻那个胖胖的独生子,因为被母亲惯坏了,竟然出格到去参加烘焙比赛,连桌布都是自己用钩针织的;还有一个患疑病症的教堂管风琴手,同时也是音乐老师,为了让唱诗班和学生们听话,他不得不大喊大叫。标签一旦贴定,大家对这些人就宽容多了,并且开始欣赏他们在装饰、编织和音乐方面的才能——尤其是女人们。 “真可怜,”她们说,“他们根本不会伤害到别人。”她们好像真的相信(女人们确实如此),造成这些人同性恋倾向的决定性因素是他们对烘焙或音乐的强烈爱好。是这些活动,而不是他们可能或希望走的其他歪门斜路,让他们变成了那个样子。在她们看来,一个男人如果想拉小提琴,那就太没有男子汉气概了,比想躲避女人还过分。实际上她们认为,任何一个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都想躲避女人,只是大多数都冷不防中招,并且被永远套牢了。 我不想问赫布是不是同性恋,因为这种界定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他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即便考虑到后来发生的事,我还是这么认为。)他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开的谜。 和艾琳一起负责给火鸡拔毛的是亨利·斯特里茨,我们的一个邻居。亨利都八十六岁了,还是个工作狂——这是他自己说的。除了这一点,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他把威士忌装在保温杯里,一天到晚不时喝几口。是亨利在我们家厨房里告诉我:“你应该在屠宰厂找份活儿干,他们还需要一个取内脏的。”父亲听了立刻说:“她不行,亨利,这孩子笨手笨脚的。”亨利说只是开个玩笑罢了,那是脏活儿。但我已经决定要试一试了——我非常需要干好这样一份工作。我为自己手笨深感惭愧,就像一个成年人不识字一样。工作对我来说就是一件我不擅长的事,我认识的每个人都这么认为。可是在别人那里,工作却意味着自豪,也是人们评价彼此的依据。(不用说,我擅长的那些事,像学校里的功课,是不可信的或根本不值一提的。)所以我很诧异,自己竟然没有被解雇,这让我感到了成功的喜悦。我竟然能制造出一只只干净的火鸡,而且速度并不慢得丢人。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否真的明白,赫布·阿博特给了我多大的帮助,不过有时候他会说:“干得不错。”或拍拍我的腰说:“这份活儿干得很好,将来你会大有前途的。”当我透过厚厚的毛衣和血迹斑斑的罩衣感觉到那友好的一拍时,我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热,好想往后一靠,靠在他身上,把头靠在他宽宽的、厚厚的肩膀上。晚上侧身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用脸去蹭枕头,想象那是赫布的肩膀。 赫布跟格拉迪丝说话的语气、看她的眼神、是不是留意她,我都很注意观察。但这种注意不是嫉妒,我想我希望他们之间发生点什么。想到这些,我就像莉莉和玛乔丽一样,因为好奇而激动得浑身发抖。我们都想在他身上看到、在他声音里听到忽隐忽现的性趣,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这会让他更像其他男人,而是因为我们知道,这件事在他身上会完全不同。他比大多数女人都要温和、有耐心,在某种意义上说又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严厉、冷漠。我们想看看怎样才能打动他。 如果格拉迪丝也是这么想的,那她可是一点都没有流露。对于她这样的女人,我无从判断她到底是像表面看起来那样迟钝、乏味,只知道自找气生、自取其辱,还是被阴暗的怒火和无益的激情压得喘不过气来。 玛乔丽和莉莉也谈论婚姻。关于这个话题,她们没什么好话,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们这样想:无论是谁,都得结婚。玛乔丽说,结婚不久她就跑到木柴间,想喝下巴黎绿杀虫剂。 “要不是卖食品杂货的来了,”她说,“我就喝了。但是卡车来了,我得出去买东西。那时我们住在农场。” 那时她丈夫对她很残暴,但后来他出事了,开拖拉机翻了车,受了重伤,导致终身残疾。他们搬到城里来住,现在是玛乔丽说了算。 “一天晚上,他开始耍脾气,说不想吃饭。好吧,我只是拿起他的手腕,就那么拿着。他怕我会拧断他的胳膊,他知道我做得出来。我说:‘你什么?’他说:‘我吃饭。’” 她们还谈论自己的父亲。她们的父亲是个老派的人,在木柴间有套绞索。(不是玛乔丽要喝巴黎绿的那个木柴间,是另一个农场,更早的时候他们住在那里。)她们要是把他惹烦了,他就让她们并排站好,威胁说要绞死她们。莉莉比玛乔丽小,她会吓得浑身发抖,直至瘫倒在地上。就是这个父亲,安排玛乔丽嫁给了他的一个老朋友,那时玛乔丽才十六岁。就是那个丈夫,让她有了喝巴黎绿的念头。她们的父亲那么做,是不想让她有麻烦。 “暴脾气。”莉莉说。 我感到毛骨悚然,问道:“那你们为什么不逃跑?” “他的话就是法律。”玛乔丽说。 她们说这就是现在的孩子们存在的问题——竟然由着小孩子说了算。父亲的话就应该是法律。她们对自己的孩子都很严,结果个个都好好的。玛乔丽的儿子尿床的时候,她吓唬他说要用屠刀割掉他的小鸡鸡,从那以后孩子再也不尿床了。 她们说现在百分之九十的年轻女孩都喝酒,骂人,由着男人胡来。她们没有女儿,如果有,要是逮着她们那样,一定会打得她们皮开肉绽。她们说艾琳曾经穿着撕开裆的滑雪裤去打冰球,为了打完球在雪堆里干那事方便,里边什么都没穿,真是太可怕了。 我发现,玛乔丽和莉莉的话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她们指责别人喝酒、骂人,可是她们自己也这样;而且一个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一生不幸福的父亲究竟有什么好的?(我没看到的是,她们并不是一点都不幸福——那不可能,因为她们有自己的骄傲、做事方式和后果意识。)这么说来,大多数成年人的话都是站不住脚的。不管什么证据摆在面前,她们都能坚持自己的说法。这在当时会让我感到愤怒。这些女人的双手如此灵巧、能干——据我所知,除了取火鸡内脏,她们还擅长几十种其他的工作,并且和取内脏干得一样好,包括缝被子、织补衣物、刷油漆、裱糊墙面、揉面、栽秧苗——可是她们思考问题却这么草率、笨拙、令人愤怒,怎么会这样? 莉莉说丈夫要是喝了酒,她从来不让他靠近自己。玛乔丽说自从她有一次差点死于大出血,就再也不让丈夫靠近自己了,就是这样。莉莉马上说,丈夫只有喝了酒,才会尝试做点什么。我看得出来,不让丈夫靠近自己是个有关自尊的问题,但是很难相信“靠近”就是“做爱”的意思。她们的牙齿坏了,腹部下垂,脸色暗淡,满脸斑点,找她们做那件事好像很奇怪。我决定,还是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靠近”。 圣诞节前的两周对屠宰厂来说是一段紧张而忙碌的日子。我开始在上学前和放学后各去干一个小时,周末也去。早上去上班的时候,路灯还亮着,天上晨星闪烁。屠宰厂位于一片白色田地的边缘,后面有一排大松树。不管天气多么寒冷,周围的环境多么寂静,这些松树始终都枝干挺拔,傲然屹立。我走在去屠宰厂的路上,心里竟是那样充满希望,同时又感到身在宇宙中那纯然而又难解的神秘。这在现在看来似乎很奇怪,但在当时却是我真实的感受。这与赫布有关,与那些日子里寒冷而晴朗的清晨也有关。实际上,那时候有这种感觉并不难。我有这种感觉,但是不知道这和现实生活将会有什么样的关系。 一天早上,屠宰厂新来了一个取内脏的工人。是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叫布赖恩,之前我从没见过他。布赖恩住在赫布·阿博特那里,好像是他的什么亲戚,也可能只是朋友。夏天的时候他曾在一艘湖船上工作,他说干够了,就辞职了。 他原话是这么说的:“对,他妈的湖船,我干够了。” 在屠宰厂,大家说话粗俗,不太在意,但这个词还没有人说过。而且从布赖恩嘴里说出来,好像不是不经意的,而是有意招摇,是对别人的侮辱和挑衅。也许是他这个人的总体风格导致了这种效果。布赖恩长得非同寻常地好看:太妃糖颜色的头发,湛蓝的眼睛,红润的皮肤,匀称的身材——是乍看之下没有争议的那种好看。但是他身上却有那么一点东西,无情地将这些优点变为拙劣的模仿。他的嘴大多数时候看起来都湿湿的、微张着,眼睛眯着,像斜着眼勾引人,动作慵懒、夸张、诱人。如果是在舞台上,对着麦克风,拿着吉他,嘴里哼着歌或高声号叫着,兴奋地扭动着身子,他也许真的像明星。但是没有舞台,这副样子就显得很做作。不久后,布赖恩在大家眼里就像一个打嗝打得厉害的人——他急于表现的性感变得那么单调、无聊。 如果他做得含蓄一点,玛乔丽和莉莉可能会很喜欢他。她们可能会乐此不疲地告诫他闭上那淫荡的嘴巴,手放老实点,不要到处乱摸。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她们说讨厌他,而且这是真话。有一次,玛乔丽拿起手里取火鸡内脏的刀,对他说:“离远点,我是说,离我、我妹妹和那个孩子远一点。” 她没有叫布赖恩离格拉迪丝远点,因为当时格拉迪丝不在场。即使在场,玛乔丽也不见得想保护她。但布赖恩恰恰特别喜欢纠缠格拉迪丝。格拉迪丝会扔下刀,去厕所待十分钟,再面无表情地走出来。她不再像以前那样说自己病了,回家休息。玛乔丽说摩根嫌她白吃饭,生气了,她不能再偷懒了。 格拉迪丝对我说:“我不能忍受那种事,不能听人们说起那种事,那种——姿势。我觉得恶心,一直恶心到胃里。” 格拉迪丝脸色煞白,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既然这样,她为什么不告诉摩根呢?也许他们的关系太尴尬,也许她不好意思总是抱怨同一件事,或者张不开口说具体的细节。为什么我们几个不抱怨——即使不找摩根,找赫布说说也好?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布赖恩就像工棚里刺骨的寒冷或血和垃圾散发出的味道一样,只是某种必须忍受的东西。即便玛乔丽和莉莉真的威胁说要告他,告的也是他的懒惰。 取内脏的活儿布赖恩干得不好,他说他的手太大了。于是赫布不让他干这个了,让他扫地、做卫生、把火鸡内脏打包、帮忙装车。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时间,他不用出现在某个地方,或干某种活儿,所以很多时候他都闲着,什么也不干。他会先扫一会儿地,然后丢开扫帚去擦桌子,刚擦几下就开始抽烟,懒洋洋地靠着桌子,不停地招惹我们,直到赫布喊他去帮忙装车。赫布现在很忙,很多时候都在忙着交货,所以可能不知道布赖恩到底有多懒。 “我不知道赫布为什么不解雇你,”玛乔丽说,“我猜他是不想让你没处去,整天闲逛,白吃他的饭。” “我有处去。”布赖恩说。 “闭上你那湿乎乎的嘴巴,”玛乔丽说,“我真可怜赫布,他甩不掉你。” 圣诞节前的最后一天下午,我们很早就放学了。我回到家,换上衣服,大约三点钟就来到了屠宰厂。没人在干活,大家都在取内脏的工棚里。摩根·埃利奥特一边叫嚷,一边在桌子上方挥舞着一把切肉刀。我听不清他在喊什么,心想一定是有人在工作中犯大错了,也许是我。然后我看到布赖恩在桌子对面,站得很靠后,板着脸,气呼呼的。他那勾引人的眼神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没有平时那么明显了,并掺杂了一些不敢发作的怒气和恐惧。这就是了,我想,布赖恩做事马虎,又那么懒,这下要被老板解雇了。即便听清了摩根说的“变态”“肮脏”“疯子”,我还是这么认为。玛乔丽、莉莉,甚至口无遮拦的艾琳都神情沮丧地站在一旁,一副很虔敬的样子,就像在学校里一个孩子挨老师痛骂时其他孩子的表情。只有老亨利敢小心地咧嘴一笑。格拉迪丝不知道去哪儿了。赫布站得离摩根最近,他没有劝阻摩根,但一直盯着他手里的刀。摩基大哭不止,虽然眼下他好像没什么危险。 摩根叫嚷着让布赖恩滚出去。“这个镇子都不许待!我说到做到!明天你要是还赖着不走,看我不把你屁股劈成两半!滚!”他一边喊,一边朝门口使劲挥舞着切肉刀。布赖恩朝门口走去。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他得意扬扬、充满嘲讽意味地扭了两下屁股。这让摩根怒火中烧,咆哮着追了上去,夸张地挥舞着手里的刀。布赖恩在前面跑,摩根在后面追,艾琳尖叫着捂住自己的肚子。摩根身体笨重,跑不了多远,切肉刀可能也扔不太远。赫布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切。很快,摩根回来了,用力把刀扔在了桌子上。 “都干活去!别在这儿伸着脖子看了!看热闹又没人给你们发工资!你要干什么?”他瞪了艾琳一眼。 “没什么。”艾琳怯怯地说。 “要是你也不老实,就也给我滚出去。” “没有。” “那就好!” 我们开始干活。赫布脱下血迹斑斑的罩衣,穿上自己的夹克走了,可能是想确保布赖恩做好准备,赶晚饭时的那辆巴士吧。他一句话都没说。摩根和儿子去了院子里。艾琳和亨利回到隔壁的工棚,继续给火鸡拔毛。本来布赖恩是应该随时清扫的,现在那里的火鸡毛已经攒到齐膝深了。 “格拉迪丝呢?”我轻声问道。 “康复去了。”玛乔丽说。她的声音也比平时小,而且“康复”也不是她和莉莉通常会说的词。那是个用来说格拉迪丝的词,而且充满嘲讽意味。 玛乔丽和莉莉不想谈论刚刚发生的事,怕摩根进来撞见,开除她们。虽然她们是很好的工人,但也怕这个。而且她们也没看到什么,这一定让她们很恼火。我只知道在格拉迪丝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布赖恩要么是对她做了什么,要么是向她暴露了什么,她当时就开始尖叫,歇斯底里地发作起来。 玛乔丽和莉莉说,看来格拉迪丝又精神崩溃了,又要卧床休息了;布赖恩也得离开镇子了。这两个人都走得好,她们说。 我有一张圣诞节前夜屠宰厂全体同事的照片,是用带闪光灯的相机拍的。相机可是在圣诞节才会用的宝贝,我想那应该是艾琳的。但拍照的一定是赫布·阿博特。凡是有什么新玩意儿,大家都相信赫布知道怎么用或者一学就会。当时,带闪光灯的相机就是新东西。这张照片大概是晚上十点拍的,那时赫布和摩基刚交完最后一批货回来,我们也洗干净取内脏用的桌子,把水泥地扫干净,拖了。大家脱下血迹斑斑的罩衣和厚厚的毛衣,来到我们称之为“食堂”的小房间,那儿有一张桌子、一台炉子。我们还穿着工作服:工装裤和衬衣。男人们戴着帽子,女人们扎着头巾,是战时的扎法。照片中的我胖胖的,很高兴,像是和患难与共的朋友们在一起的样子,看上去远远不止十四岁。我从不记得自己曾是这个样子,或曾装成这个样子。只有艾琳一个人摘了头巾,露出她那长长的、红色的头发。她盯着镜头,眼神温顺,淫荡而诱人。这暗合了玛乔丽和莉莉的说法,却不是我记忆中的艾琳。是的,一定是艾琳的相机。她摆好姿势,用那样的眼神看着镜头,比谁都显得刻意。表面上看,玛乔丽和莉莉也在笑,但她们的笑容却不太友好,不太在乎。她们头发扎在头巾里,身体裹在工作服里,看上去像两个快活、吃苦耐劳但脾气暴躁的男人。她们的头巾好像戴错了,应该戴帽子才对。亨利的兴致很高,他很高兴自己还能干活。他在咧着嘴笑,看起来要比实际上年轻二十岁。然后是表情惭愧的摩基,他好像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摩根脸通红,一副老板的姿态,看上去十分满足。他刚刚送给我们每个人一只火鸡,都是有毛病的,要么少只腿,要么少只翅膀,或者有什么别的缺陷,总之都是不能按全价卖的。但他特地对大家说,瘸鸡出好肉,并给我们看,他自己也带了一只这样的回家。 大家手里都拿着马克杯或又大又厚的瓷杯子。和平时不同,杯子里盛的不是茶,而是黑麦威士忌。摩根和亨利从晚餐时就开始喝了;玛乔丽和莉莉说只喝一点儿,说要不是圣诞节前夜,要不是累得半死,她们是不会喝酒的。艾琳也说累死了,但这并不是说她只想喝一点儿。赫布不但给艾琳倒了很多,给莉莉和玛乔丽倒的也不少,姐妹俩也都没拒绝。赫布给我和摩基也倒上酒,很少的一点儿,然后掺上可口可乐。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喝酒,结果在这之后的很多年里,我一直以为黑麦威士忌加可口可乐是一种标准的喝法,所以总是要这种酒。后来才发现,几乎没有人这么喝,而且我喝了还会恶心。但那个圣诞节前夜我没有恶心,赫布给我倒的酒太少。除了一种怪怪的味道和飘飘然的感觉,其实和喝可口可乐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赫布,我不需要借助照片就能想起他——我是说,如果照片上是他平时的样子的话。在屠宰厂他从来都是一个样子,在街上我碰到过他几次,也一样——在我印象中他从来没变过,只有一次例外。 赫布唯一不同于平时的一次就是摩根大骂布赖恩,布赖恩跑到街上去的那次。那时他脸上是什么表情?我努力在记忆中搜寻,因为当时我一直在盯着他看。其实没有太多不同,只是比平时更平和、更严肃了一些。如果非要形容那种表情,那只能说是羞耻了。可是为什么而羞耻呢?为布赖恩——因为他做了那样的事?那恐怕为时已晚,因为布赖恩什么时候不是那样?为摩根——他那么夸张地大吵大闹?为他自己——他以阻止这类打闹出名,这次却没能阻止?还是因为他没有维护布赖恩?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有义务那么做——维护布赖恩? 所有这些在当时都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当我涉世稍深、至少对性知道得更多以后,我认定布赖恩就是赫布的情人;格拉迪丝也确实想引起赫布的注意,而这正是布赖恩羞辱她的原因——也许有、也许没有赫布的纵容与许可。像赫布这样有尊严、深藏不露又可敬的人通常会选择布赖恩这样的人,不由自主而又徒然地爱上一个堕落、愚蠢的家伙,这个家伙甚至连邪恶都说不上,连恶魔都算不上,只是胡搅蛮缠,惹人讨厌——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我认定,赫布虽然性格温和、小心谨慎,但他在替自己向我们报仇——不只是向格拉迪丝,而是向我们所有人。布赖恩就是他报仇的工具。在我盯着赫布看的时候,他心里一定充满了对我们的不屑,恶毒的、幸灾乐祸的不屑;但也有尴尬,为布赖恩,为他自己,也为格拉迪丝,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所有人感到尴尬,为我们所有人感到羞耻——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再后来我不这么想了。我到了这样的一个阶段:凡是自己不能真正理解的事情,都躲得远远的。现在,只要想到赫布那奇怪的、饱受折磨的表情,想到布赖恩不顾他的尊严瞎胡闹,想到我自己对赫布神秘的关注,希望有机会出其不意地靠近他,待在他身边——想到这些,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对于一个永远都不可能答应你的人来说,想象和他亲近是多么迷人、多么愉快的事啊!现在我仍然会受到这种男人的吸引,想象着他们的许诺和拒绝;对他们仍然充满好奇,不管是基于事实还是猜想。 喝完酒,我想对赫布说点什么,于是站在他旁边等待机会。要等到没人和他说话、他也不和别人说话的时候,要等到大家的声音越来越吵,盖过我声音的时候才能说。 “很遗憾你的朋友不得不离开这儿。” “没关系。” 赫布的态度很友好,很快乐,这让我觉得自己没有权利进一步打听或谈论他的生活。他知道我想干什么,一定早就知道了,他在很多女人那里都有过经验,也知道如何应对。 莉莉的马克杯里又添了些威士忌。她说有一次她和最好的朋友(已经死于肝病)女扮男装,混进啤酒馆的男士区。那里写着“男士区”,她们想看看那里究竟是什么样的。两个人一边坐在角落里喝啤酒,一边睁大了眼睛看,竖起耳朵听。没人多看她们一眼,或起一点疑心,但很快问题就来了。 “现在我们该去哪儿?要是转到另一边去女厕所,叫人看到,她们一定会大喊大叫的。要是去男厕所,也一定会有人发现我们不对劲。你知道,啤酒下肚后,很快就想上厕所!” “你年轻的时候什么事没干过?”玛乔丽说。 好几个同事给我和摩基建议,叫我们及时享乐,但不要惹是生非。他们说他们也曾经年轻过。赫布说我们都是好同事,活儿干得漂亮,但他不想留大家到太晚,免得和哪位的丈夫闹不愉快。玛乔丽和莉莉说她们不在乎自己的丈夫,但艾琳说她爱她的丈夫,他不是叫人从底特律拖回来和她结婚的,不管别人怎么说,那不是真的。亨利说只要身体好,生活就很好。摩根衷心祝愿大家圣诞快乐。 我们走出屠宰厂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雪,莉莉说像圣诞贺卡上的一样。没错,雪花在路灯下飞舞,围着人们门外的彩灯盘旋,确实像圣诞贺卡上的一样。摩根开着他的卡车送亨利和艾琳回家,以示对老人、孕妇以及圣诞节的尊重。摩基穿过田地,抄近路走回家。赫布是一个人走的,他低着头,手插在口袋里,身子有点摇摇晃晃的,像走在湖船的甲板上。玛乔丽、莉莉和我像老朋友一样挽着胳膊往回走。 “我们唱歌吧,”莉莉说,“唱什么呢?” “《三个国王》?”玛乔丽说,“《三个取火鸡内脏的人》?” “《我梦想有一个白色圣诞节》。” “梦想什么?你已经有了啊!” 于是我们唱了起来。 事故 十二月初的一个下午,弗朗西丝在汉拉蒂高中二楼的一扇窗户前走来走去。那是1943年,弗朗西丝的穿着在当时算得上时髦:暗色的格子裙,与裙子相同材质的三角形披肩;披肩缀着流苏边,垂下来的末端塞在裙子里;米色的缎子衬衫(是真的缎子,这种面料很快就在市场上消失不见了),衬衫前面和袖子上各有一排珍珠形状的小扣。她刚来这所高中教音乐的时候从来不穿这样的衣服,随便一件旧毛衣和裙子就够了。这个变化没有逃过人们的眼睛。 合唱团在楼下排练,弗朗西丝来二楼没什么事。为了准备圣诞节的音乐会,她很用心地指导学生们。音乐会必唱的一首歌是《他会为信众提供食物》,然后是《休伦颂歌》(有个家长不满,因为听说这首歌是一个牧师写的),《橡树之心》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当时的局势需要有爱国歌曲,还有《沙漠之歌》,他们的自选曲目。现在孩子们唱的是《圣城》,很多人都很喜欢这首歌,尤其是胸大无脑的姑娘们和唱诗班的女士们。高中女生能把弗朗西丝气个半死,她们一会儿要关窗,一会儿又要开窗;开窗怕被风吹着,关窗又热得要晕倒。这些女孩子特别在意自己的身体,总担心哪里出了问题,时刻留意着自己的心跳,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痛苦。她们开始由女孩变为女人了,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身体开始前凸后翘;本来很平常的一些事,自己却觉得很重要;开始变得怯懦、迷糊、倔强;身上散发出紧身胸衣的气味;还有一些令人厌恶的新发现——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会有男人像看祭品那样看着她们。完全是令人沮丧的性意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他跟我走在一起,和我说着话,他告诉我,我属于他。” 弗朗西丝假装去教师厕所,让学生们自己练习。到了厕所,她只是打开灯,看着自己的脸:不是全神贯注的表情,也没有因为激动而脸红。她的脸长长的,皮肤很白,鼻子很大,棕色的眼睛清澈明亮;卷曲、蓬松的短发有褐色和红褐色两种颜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弗朗西丝感到很欣慰。她喜欢自己的样子,照镜子通常让她感到精神振奋。好像大多数女人(至少书里是这么写的)都缺乏自信,对自己的容貌不满意。弗朗西丝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问题可能恰恰相反。她并不是觉得自己漂亮,只是觉得这张脸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和信心。有时候她会想起在音乐学院上学时一个叫纳塔莉的女孩,是拉小提琴的。那个女孩脸色苍白,一头短短的卷发,脸瘦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想到,人们有时候竟然会把她俩认混。更让人吃惊的是,弗朗西丝通过一系列普通朋友和知心密友得知,纳塔莉也和她一样烦恼。弗朗西丝曾经跟音乐学院的学生保罗订婚,当她跟保罗说要取消婚约时,保罗用冷漠、苛刻的口气说:“哦,你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吗?要知道,你又不是什么大美女。”此前的谦恭和深情荡然无存。 弗朗西丝关上灯。她没有回合唱团,而是来到楼上。冬天的上午,学校里有些沉闷,天气还不太暖和;乡村的孩子们天亮前就离开了家,这会儿打着哈欠,冻得发抖;他们揉揉眼角,想把睡意赶跑。但是到半下午这个时候,弗朗西丝感到这里有种舒适的嘈杂和令人惬意的昏昏欲睡。深色的踢脚板吸收了光线,衣帽间静悄悄的,里面放满了羊毛大衣、围巾、靴子、溜冰鞋和冰球棍,衣服上的汗在蒸发。教室的门顶窗开着,里面传来老师有规律的指令声,是法语听写,是老师在讲述无可争辩的事实。与这秩序和顺从同时存在的,是一种熟悉的压迫感。它来自渴望或预感,就像你有时候在音乐或风景画中感受到的那种奇怪的东西一样,无法抑制,像要冲出来,但没有冲出来,而是消失了,不见了。 弗朗西丝正对着科学课教室的门站着。这间教室的门顶窗也开着,教室里传来叮当作响的声音、挪动凳子的声音和孩子们小声的说话声。他一定是正在让学生们做实验。让弗朗西丝感到荒唐和可耻的是,自己的手心竟然出汗了,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就像钢琴考试前或表演前那样。她好像制造出了那种危机感——接下来可能会成功,也可能会面临灾难,既有自己,也涉及别人——这真是愚蠢又做作。但这是怎么回事呢——她和泰德·马卡瓦拉的婚外情?她很清楚别人会认为这件事有多愚蠢,她没有失去理智。不过没关系,如果愚蠢就是轻率和冒险,那么她不在乎。也许她想要的就是一次冒险呢。但有时候她也想,恋爱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是有意设计出来的,虽然说不上是假的,就像那些愚蠢的表演一样,是拙劣的编造。在这一点上她不能冒险,于是她丢开了这个想法。 教室里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听得出来,是在表达困惑和抱怨。(高中女生的另外一个特点:听不懂就会哭哭啼啼;相比之下,男生的咕咕哝哝和不屑一顾就好多了。)接着是泰德的回答和解释。他的声音不大,弗朗西丝听不清楚。她想,他可能正俯身专心地做某件平常的工作,比如把本生灯[12] 的火苗调低。她喜欢这么想他:勤勉、稳重、有耐心;可是她知道(听别人说过),泰德在课堂上的行为与他给自己或其他同事的印象大相径庭。他习惯用轻蔑的口气说起自己的工作和学生。如果有人问他喜欢怎么惩罚学生,他会说哦,不怎么惩罚,可能对准嘴来一拳,也可能在屁股上踢一脚。而实际上他对学生却是又哄又骗,用各种把戏吸引他们的注意。他会用笨蛋高帽[13] 和生日哨子做道具,会夸大其词地骂学生愚蠢,还曾经在水池里一份一份地烧掉他们的试卷。“真是个怪人。”弗朗西丝听学生这样说过他。她不喜欢别人这么说他。她相信学生也是这么说自己的。她也有过分的时候,孩子们唱得不好时,她会抓着自己浓密的头发抱怨道:“不,不,不。”但她希望泰德不要这样。有时候她会避免在别人面前提起他,也不想听别人谈论他。大家都说泰德和善,但弗朗西丝觉得自己听到的却是不解和鄙视。她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样煞费苦心地伪装自己?因为她知道泰德是怎么看这个镇子、怎么看这里的人的,或者说知道他是怎么说的。 门开了,弗朗西丝吓了一跳。她最不希望泰德发现自己在这儿偷听,好像在监视他一样。不过谢天谢地,不是泰德,是学校的秘书,一个体态丰满、不苟言笑的女人。她很久前就在这儿做秘书了,弗朗西丝上学的时候就是,比那还要早。她深爱这所学校,也爱弗朗西丝在联合教堂主持的圣经班。 “你好,亲爱的。来这儿透透气?” 弗朗西丝旁边的窗户当然没打开,有缝隙的地方甚至用胶带粘了起来。但是她做出同意的表情,幽默地说道“开个小差”,表示知道自己应该在教室。秘书平静地下楼去了,边走边友好地说: “你的合唱团今天唱得很好听。我一直都很喜欢圣诞节的音乐。” 弗朗西丝回到教室,坐在桌子上,朝孩子们笑了笑。他们已经唱完《圣城》,开始唱《威斯敏斯特颂歌》了。这些孩子看起来确实很傻,可是这怎么能怪他们?唱歌本来就很傻。弗朗西丝永远都想不到,孩子们会注意到她脸上的笑容,并在事后这样议论:她一定是去走廊里见泰德了。弗朗西丝以为这件事没有人知道,这一点清楚地表明她缺乏小镇上的人应有的本能。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总是相信别人,无所顾忌。人们说,很显然,她曾经离开过这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其实她离开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四年,就是在音乐学院上学的时候,但不谨慎却是真的。弗朗西丝个子高高的,肩膀窄窄的,骨架修长;她说话的声音很高,语气很急迫;她像外面的人一样,总是来去匆匆,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也像外面的人一样,天真地以为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她急匆匆地在镇上穿行,怀里抱着音乐书,隔着马路朝对面的人大喊,说安排有变,好像忙得不可开交似的。 “叫邦尼三点半再来!” “你有钥匙吗?我的钥匙落在办公室了!” 她这些特点小时候就显现出来了。虽然家里没有钢琴,她却非要学弹钢琴。那时候她和母亲、弟弟一起,住在五金店楼上的一套公寓里。(父亲去世了,母亲就在楼下上班,收入微薄。)不管怎样,她凑齐了每周三十五分钱的学费,但是唯一能见到的钢琴就是老师的那一架。在家,她用铅笔在窗台上画出键盘,在上面练习。有个作曲家(好像是韩德尔?)曾经把自己关在阁楼里练习弹拨弦古钢琴,为的是不让父亲知道自己对音乐迷恋到了什么程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他是怎么把钢琴偷偷地弄到阁楼上去的呢?)如果弗朗西丝成为著名的钢琴家,那么窗台上的键盘——它俯瞰着小巷和冰壶冰场的屋顶——就会成为另一个传奇。 “不要以为自己是什么天才,你不是。”这是保罗说过的另一句话。弗朗西丝那么想过吗?她觉得将来会有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也不确定。现在看来确实那么想过。她回到家,开始教音乐,周一在高中,周三在公立学校,周二、周四在乡村的小学校,周六练习管风琴并自己教学生,周日在联合教堂弹奏管风琴。 “依旧在这个文化大都市里跌跌撞撞。”她给音乐学院的老朋友们寄圣诞贺卡时会这么写,意思是说一旦母亲去世,自己获得自由,她就会开始独立的新生活。虽然那种生活是什么样子她也说不清,但肯定比现在好得多。朋友们回寄给她的卡片通常也是一样的口气,心烦意乱又充满怀疑:“又生了一个。不难想象,手在尿布桶里的时间比在键盘上的多。”大家都三十出头了,在这个年龄,有时候你很难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外面,风吹得树都弯了,雪模糊了人们的视线。是一场小的暴风雪,在这个地方没什么特别的。窗台上有把旧铜墨水壶,壶嘴长长的。这把壶弗朗西丝经常见,会让她想起《一千零一夜》之类的东西,有种沉默、快乐和异域的征兆或者说暗示。 四点后在走廊里见到泰德时,泰德和她打招呼:“嗨,你好!”然后压低声音说:“在储藏室等我。我马上就来。” “好,”弗朗西丝说,“好的。”她把一些音乐书锁起来,把钢琴盖合上,焦躁不安地磨蹭了一会儿,然后等所有学生都走了,就跑上楼,来到科学课教室。和教室相连的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宽敞的小房间,那就是泰德的储藏室。他还没到。 这是个储存间,靠墙两侧的架子上摆满了瓶子,瓶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化学药品。如果没有标签,她只认识硫酸铜,记得那漂亮的颜色。架子上还有本生灯、烧瓶、试管、一副人体骨骼标本、一副猫的骨骼标本、一些装在瓶子里的器官,也可能是有机组织,她没有仔细看,而且房间里的光线很暗,也未必能看清楚。 弗朗西丝担心门房会进来,或者泰德指导的学生也有可能来,比如做霉菌或蛙卵研究(当然,季节不对)项目的学生。他们要是回来该怎么办?她听到有脚步声传来,心怦怦直跳。当她意识到是泰德时,心情并没有平静下来,而是变成了另一种激动。她的心突突地跳着,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出于强烈的、不可遏制的期待。虽然快乐,但对身体来说,却和恐惧一样令人难以承受。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 她听到泰德锁门的声音。 泰德出现在储藏室门口。他带上门,只留下一条缝,屋子里几乎一片漆黑。那一刻,弗朗西丝看他的眼光有两种。一种是一年前的那种,那时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科学课教师泰德·马卡瓦拉,虽然不到四十岁,但是没有参军;他倒是有妻子和三个孩子,也许还有心脏杂音或类似的什么问题;他看上去确实很疲惫。泰德个子高高的,有点驼背,黑头发,肤色很深,表情急躁却不乏滑稽,双眼疲惫但不失神采。大概泰德看弗朗西丝的眼光也一样:她带着犹豫、恐惧的表情站在那儿,大衣搭在胳膊上,靴子提在手里。(她觉得不应该把衣服留在教师衣帽间。)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不能以另外一种眼光看对方,不记得改变是怎样发生的了,不知道如果上天没有给他们这个恩惠会怎样。如果是那样,他们在这儿做什么? 泰德关门的时候,弗朗西丝再次抬起眼看他:他的侧脸和颧骨是绝妙的、完美的鞑靼人的线条。在她看来,关门这一动作隐秘而无情。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回到没有改变的时候了。改变已经发生了。 接下来的一切一如往常:舔,压,舌头,身体,挑逗,伤害,安慰,鼓励,殷勤备至。和保罗在一起的时候,她曾经怀疑整件事都是骗局,有点像皇帝的新衣之类;怀疑没有人像他们装的那样,真的有那种感受,她和保罗当然也没有。整件事有种糟糕的氛围:道歉、拘谨、尴尬;尤其令人难以忍受的是还要呻吟,说甜言蜜语,告诉对方自己很快乐。可是不,那不是骗局,都是真的,胜过一切;那些预兆——紧闭的双眼,沿脊柱而行的战栗,所有那些原始的愚蠢行为——也都是真的。 “还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她问泰德。 “哦,不会太多的,也许有十来个。” “可能永远都流行不起来。” “嗯,在大众中永远都流行不起来。” 架子之间的空间狭小,又有那么多易碎的设备,她怎么没想到把靴子和大衣放下呢?实际上她根本没想到他们会拥抱这么久,这么热烈。她以为他有事要跟自己说呢。 泰德把门打开一点,让外面进来一点光;然后从弗朗西丝手里拿过靴子,放在门外;拿过她的大衣,但是没有放在外面,而是展开,铺在没有地毯的地板上。弗朗西丝第一次见泰德做类似的事情是在春天的时候,在寒冷的、还没有长出树叶的树林里,他脱下自己的风衣,有些笨拙地铺在地上。这个简单的准备动作让弗朗西丝很受感动,他就那样不慌不忙地把衣服铺开、拍平,没有任何问题、任何疑问。直到那时,弗朗西丝才确定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他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温和、平静、有宿命感。泰德在这狭小的空间里跪在地上铺大衣,唤起了弗朗西丝的回忆。同时弗朗西丝又想:如果他想现在做,是不是说周三就不能过来了?周三晚上是他们固定的见面时间。 唱诗班的排练结束后,他们在教堂见面。弗朗西丝会留在教堂里弹管风琴,直到所有人都离开。大约十一点钟,她会下楼,关灯,然后在后门——也就是主日学校的门口等泰德。他们是在天气变冷的时候想起来这么做的。泰德是怎么跟妻子说的,她不知道。 “都脱了。” “不能在这儿做。”弗朗西丝说,尽管她知道他们会的。他们从来都是脱掉所有衣服,即便第一次在树林里时也不例外。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那么不怕冷。 他们在学校里只做过一次,就在这间屋子里。那是暑假的时候,天刚刚黑下来,科学课教室里的所有木制品刚刚刷过油漆。没有警示牌——暑假里应该不会有人来,要警示牌干什么?等他们终于意识到的时候,才发觉油漆味很重。两个人不知道怎么扭动身体,腿就伸到了门口,腿上都沾上了门框上的油漆。幸好那天晚上泰德穿的是短裤(那时在镇上这么穿还很奇怪),这样他就能对格丽塔说实话,说去科学课教室办事的时候腿上沾上了油漆,而不用解释为什么会光着腿了。弗朗西丝不用解释,因为母亲不会注意到这种事。她没有洗掉那块月牙形的油漆(刚好在脚踝上方),而是任它自己慢慢磨掉。看到那块油漆,知道它在那儿,弗朗西丝会很高兴,就像她喜欢上臂和肩膀上那些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和牙印一样。其实穿件长袖衣服就可以轻易把那些伤遮起来,但她通常不那么做。 所以别人会问:“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弗朗西丝就说:“不知道!我很容易碰伤,身上随时都有伤!”她的弟媳阿德莱德是唯一知情的人。一有机会,阿德莱德就会说点什么。 “哦——哦,你又跟那只公猫出去了,是不是?啊?是不是?”弗朗西丝会哈哈大笑,甚至把手指放在那个牙印上。 弗朗西丝只告诉了阿德莱德一个人。泰德说他谁都没告诉,弗朗西丝相信这是真的。泰德不知道她告诉了阿德莱德,她也希望自己没那么做,她跟阿德莱德之间还没达到密友的程度。她这么做仅仅是为了炫耀,这件事做得太庸俗、太可耻了。阿德莱德说出“公猫”两个字的时候,用的是那种粗俗、嘲弄的口气,兴趣盎然,又不觉透着嫉妒。这让弗朗西丝感到满足和兴奋,当然同时也惭愧不已。如果泰德这样向别人泄露他们的秘密,她会发疯的。 他们身上沾上油漆的那个晚上非常热,整个镇子都笼罩在闷热、烦躁之中,等待着一场雨的到来。直到天快亮的时候雨才下起来,是夹着电闪雷鸣的暴风雨。每当弗朗西丝回忆起那次约会,她总是会想到闪电,一种疯狂的、令人震惊的、让人痛苦的欲望。她曾经把每次约会都分开来想,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温习。每次都有一个特殊的代码,不同的感觉。在科学课教室那次像闪电和没干的油漆。下雨天在车里那次是半下午,外面的雨声叫人昏昏欲睡,他们很尽兴,也很疲惫,完事后什么都不想做了。那一次给她的印象是弯曲和平滑,弯曲来自挡风玻璃上的雨幕,像是挂起来的窗帘。 自从他们定期在教堂见面后,变化就不大了,每次都差不多。 “都脱了,”泰德很有把握地说,“没事的。” “门房。” “没事的,门房在这儿的工作结束了。”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结束的,他走了我好工作。” “工作。”弗朗西丝咯咯地笑着说,一边费力地脱衬衫和胸罩。泰德已经把她衬衫前面的扣子解开了,但每只袖子上还有六颗。弗朗西丝喜欢泰德来做安排,喜欢想象他下午忙着上课的时候,身体里涌动着坚定的欲望。可是另一方面,她又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笑,是掩盖某种自己不想面对的不安或失望。她亲吻着他肚子上形如树干的毛发:根部在耻骨附近,然后笔直地往上走,直到胸前那两撮对称的、漂亮的灌木丛。不管怎样,他的身体是她的好朋友。他有颗深色的痣,平的,形状像一滴泪,可能她(还有格丽塔?)比他自己都熟悉;接下来是小巧精致的肚脐、胃溃疡手术留下的长长的伤疤和阑尾手术的伤疤;最后是耻骨附近坚硬的灌木丛和颜色红润、斗志昂扬的那玩意儿,它直立着,像个劳动者。那些坚硬的毛发进到了她的嘴里。 忽然,好像有人在敲门。 “嘘——没事,会走的。” “马卡瓦拉先生!” 是秘书。 “嘘——她会走的。” 秘书站在外面的走廊里,在想该怎么办。她十分确定泰德就在里面,也知道弗朗西丝和他在一起。和镇上几乎所有人一样,她知道他们的事也有一段时间了。(有几个人显然不知道,包括泰德的妻子格丽塔和弗朗西丝的母亲。格丽塔很不喜欢和别人交往,所以人们根本没有机会告诉她。大家倒是想方设法把事情透露给赖特老夫人,但她却好像没听进去。) “马卡瓦拉先生!” 就在弗朗西丝眼前,那个劳动者没了颜色,垂了下去,看上去温和而又凄惨。 “马卡瓦拉先生!很抱歉,您儿子死了!” 泰德的儿子鲍比十二岁了。实际上鲍比没有死,但是秘书不知道,别人只告诉她出事了,邮局门口发生了可怕的事故,奥黑尔家和马卡瓦拉家的男孩都死了。鲍比伤势很重,当时就被救护车拉走,送往伦敦了。因为有暴风雪,救护车在路上走了将近四个小时才到伦敦。泰德和格丽塔自己开车跟了过去。 泰德和格丽塔在维多利亚医院的候诊室里坐着。泰德注意到一扇彩色玻璃窗上有女王的画像,坏脾气的老寡妇,像个圣人,可是多么叫人失望啊。对手,他想,这是另一家医院里圣约瑟石膏像的对手。那尊石膏像伸出双臂,好像随时会倒在你身上似的。他想告诉弗朗西丝,两个一样坏。每当遇到好笑或令人气愤的事(很多事既好笑又令人气愤,好笑的同时又令人气愤),他都想告诉弗朗西丝。这似乎能给他带来满足,就像给编辑写信可以让一些人感到满足一样。 泰德想给弗朗西丝打个电话,不是要说维多利亚女王的事,现在不行,而是想让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告诉她自己在伦敦了。见面的时间他也没来得及说,周三晚上不能见面了。本来想事后再告诉她的,完事以后再说。可是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一切都变了。他不能在这儿给弗朗西丝打电话,因为候诊室里电话的位置太显眼了。 格丽塔说看到一家自助餐厅,或者说看到了餐厅的指示牌。已经九点多了,他们还一口晚饭也没吃。 “你得吃东西。”格丽塔说。不是对泰德说的,而是出于常识随口说出的。此刻她也许想说芬兰语,她和泰德不说芬兰语。泰德小的时候,家里人坚持说英语,但芬兰语他只知道几个词。格丽塔家则恰恰相反。在汉拉蒂镇,没有人和她说芬兰语,这让她很烦恼。电话费是他们家一项主要的奢侈性支出,因为泰德觉得不能反对格丽塔和母亲、姐妹们没完没了地聊天。虽然她们的通话听起来很无聊,但是显然能给格丽塔带来活力。 两个人拿了火腿、奶酪三明治和咖啡,格丽塔还拿了一块葡萄干馅饼。她的手在上面停了一下才拿起来的,也许只是犹豫该拿哪一种,也许是心有愧疚:自己竟然在这个时候吃馅饼,而且是在丈夫面前。他们坐下来以后,泰德想,现在应该离开一下,回候诊室给弗朗西丝打个电话。 格丽塔在虔诚地、也许是满怀希望地吃东西,泰德盯着她宽宽的、苍白的脸和浅色的眼睛。格丽塔吃东西是为了压住自己的恐慌,就像泰德想到维多利亚女王和圣约瑟一样。泰德正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念头:如果他去给弗朗西丝打电话,他的儿子就会死;而不给弗朗西丝打电话,甚至想都不想她,把她驱逐出自己的生活,就会增加鲍比活命的可能,阻止他的死亡。这都是些什么话!迷信。泰德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种想法,可是又停不下来,忍不住要这么想。要是更糟呢?要是下一个冒上来的念头就是那样无理的交易该怎么办?信上帝,路德派的上帝,答应回到教会,立刻答应,马上,那样鲍比就不会死。放弃弗朗西丝,永远放弃她,鲍比就不会死。 放弃弗朗西丝。 一边是道德有污点的弗朗西丝,一边是受伤的孩子,可怜的、被压坏了的孩子——这样看问题是多么愚蠢、不公,又是多么省力。鲍比曾睁开眼睛,用眼神向他提出一个天真的请求:保住他十二岁的生命。无辜与堕落,鲍比与弗朗西丝,如此简化的逻辑,多么荒谬!让人挥之不去的胡说八道。 鲍比死了。他的肋骨断了,刺破了一片肺。令医生们不解的是,他居然坚持了这么久。但还是在十二点之前死了。 很久以后,泰德把这些告诉了弗朗西丝。不仅包括他关于女王的愚蠢联想、自助餐厅的那顿饭,还有他本来想给她打电话,后来为什么又没打,以及他关于交易的想象,一切都告诉了她。他跟弗朗西丝说这些并不是坦白什么,而是觉得有意思,说明即使最有理性的人也会故态复萌,奴颜婢膝。泰德没想到这些话会让弗朗西丝不高兴,因为他毕竟做出了完全有利于她的决定。 弗朗西丝一个人在储藏室待了一会儿,穿上衣服,系好扣子,穿上靴子和大衣。她脑子里一片空白,看了看那几副骨骼标本。人的骨骼好像比真实的小,而猫的却好像比真实的大,也长。 弗朗西丝离开学校的时候,一个人也没碰到。她坐进车里,心想为什么要把大衣和靴子从衣帽间拿走,叫人以为自己好像回家了。谁都能看到,她的车还停在这儿。 弗朗西丝开的是一辆旧车,1936年的普利茅斯。她离开汉拉蒂以后,很多人脑子里还会浮现这样的画面:弗朗西丝在熄火的车里忙活着,试了一招又一招(已经迟到了),车子发出咔咔、突突的声音,但就是发动不起来。要么就是像现在这样,下着雪,弗朗西丝没戴帽子,也没围围巾,从车窗里探出脑袋来,努力把原地打转的车开出雪堆,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她很清楚,这辆车只会给人找麻烦,但她还是要和它战斗到底。 最后她真的开出来了,沿着山路往下,向主街开去。她不知道鲍比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泰德出去后,她没听到秘书和他说了些什么。主街上的店铺里都亮起了灯,看起来很温暖的样子。街上有马,也有汽车(马路上的积雪还没有清扫),马和汽车不时吐出或喷出一团团的白气。弗朗西丝觉得,今天街上的人似乎比平时多。他们有的站在外面说话,有的不说话,只是不想散开。一些店主也出来了,雪天里只穿着衬衣,在那儿站着。邮局那一角好像被封起来了,人们看的正是那个方向。 弗朗西丝把车停在五金店后面,跑上长长的户外台阶。那天早上她铲干净了台阶上的冰雪,现在看来还得再铲。她感觉自己仿佛在奔向一个藏身之所,但她错了,阿德莱德在。 “弗朗西丝,是你吗?” 弗朗西丝在后厅脱下大衣,检查了一下衬衫上的扣子,把靴子放在橡胶地垫上。 “我正跟奶奶说呢。她一点都不知道,没听到救护车来。” 厨房的桌子上放着一筐洗干净的衣服,上面盖着一个用来挡雪的旧枕套。弗朗西丝来到厨房,正要打断阿德莱德的话,但看到那筐衣服,知道自己开不了口了。在她最忙的时候,比如圣诞节或春季演奏会前后,阿德莱德都会过来帮忙,把脏衣服带回家,洗净、熨平、漂白、上浆,然后再给她们送回来。阿德莱德有四个孩子,但总是愿意帮助别人。烘烤食物啦,买东西啦,照顾孩子啦,谁家有困难,她就在谁家进进出出,忙得不亦乐乎。纯粹的慷慨无私,十足的敲诈勒索。 “弗雷德·比彻的车里全是血,”阿德莱德扭头看着弗朗西丝说道,“后备箱开着,里边放着婴儿车,他本来是要给嫂子家送去的。后备箱里全是血,全是血。” “是弗雷德·比彻吗?”弗朗西丝问,看来这个话题是绕不开了,“是弗雷德·比彻撞了……马卡瓦拉家的儿子吗?”她当然知道鲍比的名字,泰德每个孩子的名字她都知道,也知道他们长什么样。但是她养成了一种习惯,提到他们(也包括泰德)的时候故意用模糊的说法,所以即便是现在,她也说“马卡瓦拉家的儿子”。 “你也不知道吗?”阿德莱德说,“刚才你在哪儿?没在学校?他们不是来把他叫走了吗?” “听说是这样。”弗朗西丝说。她看到阿德莱德泡了茶,很想喝一杯,但是不敢去碰茶杯或茶壶,因为自己的手在抖。“听说他儿子死了。”弗朗西丝说。 “死的不是他家的,是另外一个,奥黑尔家的儿子。有两个孩子,奥黑尔家的那个当场就死了,太可怕了。马卡瓦拉家的那个也活不了。他们用救护车送他去伦敦了,活不了。” “唉,唉。”弗朗西丝的母亲说。她坐在桌旁,面前有本打开的书。“唉,唉,想想这个当妈的吧,真可怜。”但阿德莱德这些话她已经听过一遍了。 “不是弗雷德·比彻撞的他们,根本不是。”阿德莱德对弗朗西丝说,口气里很有几分责备的意思,“孩子们把雪橇拴在他车后面,他不知道。他开车路过学校门口时,正赶上孩子们放学出来,他只能减速,慢慢开。那两个孩子一定是在这个时候把雪橇拴到他车上的。然后,他后面有辆车从山上开下来,一打滑就撞上孩子们了。雪橇正好撞到了弗雷德车下面。” 赖特老夫人轻声叹了一口气,表示同意。 “大人们一定警告过他们了,所有孩子都警告过了,可是这帮孩子还是每年都这么干,早晚得出事。太可怕了。”阿德莱德说。她盯着弗朗西丝,似乎想让她有更强烈的反应。“所有看到的人都说,永远都忘不了。弗雷德·比彻在雪地里吐了,就在邮局前。哎呀,那血。” “真可怕。”弗朗西丝的母亲说。她对这件事情的兴趣已经大减,脑子里可能正想着自己的晚饭呢。大约从下午三点开始,她对晚饭的兴趣就越来越浓。如果像今天这样,弗朗西丝回家晚了,或者下午晚些时候有人顺便来坐坐(觉得她肯定会高兴),她就会越来越不安,担心晚饭要推迟。她会努力控制自己,表现得非常友好,积极回应,极力搜索自己的社交用语,将它们接二连三地抛出,希望客人尽快得到满足,然后告辞。 “你买猪排了吗?”她问弗朗西丝。 弗朗西丝当然忘了。她答应母亲要做面包屑猪排的,但是忘了去肉店。 “我回去买。” “哦,不用了。” “出了这事,她心情太沉重了,”阿德莱德说,“昨天晚上我们吃砂锅猪排了。是在烤箱里做的,放了奶油玉米糊,很好吃。” “嗯,弗朗西丝做的时候放面包屑。” “哦,我也用面包屑,也不错。有时候想换换口味。我看到奥黑尔家孩子的父亲从殡葬承办人那里回来,他看上去太可怕了,像六十岁的样子。” “其实对身体健康来说,”弗朗西丝的母亲说,“吃煎蛋卷也是一样的。” “真的吗?”弗朗西丝说,她实在不想再出去买猪排了。 “哦,当然了。而且还能省配给券。” “讨厌的配给券!现在他还不能看,该做的工作还没做完。他得选副棺材。” “哦,好像是这样。” “嗯,还没收拾好,还在停尸桌上。” 阿德莱德把“停尸桌上”这几个字说得那么重,那么有力,就像把一条湿漉漉的大鱼啪地扔在她们面前一样。阿德莱德有个叔叔是殡葬承办人,在另一个镇上。因为这层关系,她知道一些内部消息,并很有几分得意。当然,她是由事故受害者说起这位叔叔的。她说曾经有个男孩死于事故,没了头皮,她叔叔去理发店,从废纸篓里收集来碎发,掺成自然的颜色,忙了整整一夜,恢复了孩子的容貌。孩子的家人都不敢相信,竟然能这么逼真。在她叔叔那儿,阿德莱德说,殡仪工作就是一门艺术。 弗朗西丝想,一定要把这些告诉泰德。她经常把阿德莱德说的事告诉泰德,然后她自己也记住了。 “当然,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把棺材盖上。”阿德莱德说,又强调了一次这个殡葬承办人是如何比不上她叔叔。“马卡瓦拉家就这一个儿子吗?”她问弗朗西丝。 “我想是的。” “真替他们难过。他们在这儿也没有什么亲戚。听说那女的连英语都说不太好,是不是?当然,奥黑尔家信天主教,除了这个儿子,他们还有四五个。你知道,虽然孩子已经断气了,牧师还是来为他做了临终祈祷。” “唉,唉。”弗朗西丝的母亲表示不同意,并不是她对天主教徒有多少敌意,只是表示新教徒之间应有的礼貌而已。 “我不用去参加葬礼吧?”每当需要靠近病人或死人的时候,弗朗西丝母亲的脸上都会出现一种不安和执拗的表情。“他们姓什么?” “奥黑尔……” “哦,是的,是天主教徒。” “还有马卡瓦拉。” “我不认识他们吧?他们是外国人吗?” “芬兰人,从北安大略来的。” “我想也是这样,听着就像外国人。我不用去了。” 弗朗西丝确实得再出去一趟,晚上去图书馆帮母亲借书,每周都得借三本新的。母亲看到一本厚厚的好书就高兴。能读好一阵子了,她会说,就像说一件大衣能穿好一阵子或一床毯子能盖好一阵子一样。实际上,对她来说,书就像暖和、厚实的鸭绒被,她可以盖在身上,舒服地缩在里面。当一本书快看完的时候,或者说被子越来越薄的时候,她就会数数还剩下多少页,然后对弗朗西丝说:“你给我借新的了吗?哦,对了,在那儿,我想起来了。嗯,看完这本还有那本。” 但总有这样的时候,旧的看完了,新的还没借来,这时她就只能等。(幸好,隔不久,比如三四个月,弗朗西丝就可以重新借同一本回来。母亲会重新沉浸其中,甚至会给她讲故事的背景和人物的某些信息,就像从来没读过一样。)母亲等新书的时候,弗朗西丝会叫她听收音机。她说什么母亲就做什么,从来都是这样,但收音机好像不能给母亲带来安慰。当她没有东西盖的时候(打个比方),她就会走到客厅,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旧书,可能是《忠诚的雅各》,可能是《洛娜·杜恩》,然后蜷坐在小凳子上,紧紧地握住,读起来。也有的时候只是拖着脚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除了过门槛外绝不抬高脚。虽然她会紧紧地抓住家具,还是时不时撞到墙,因为没开灯,什么都看不见。至于身体虚弱,那是因为她现在已经不走路了。她会突然感到一阵可怕的焦躁,一种慢动作般的疯狂,在没有书、食物或安眠药帮助的时候,就可能发作。 今天晚上母亲问:“你帮我借的书呢?”这让弗朗西丝很反感。她反感母亲的冷漠和自我中心思想,厌恶她的虚弱和残存,那双瘦小的腿多么可恶,胳膊上的皮肤松垂着,像起皱的袖子。但是自己不冷漠吗?能比母亲好多少?她路过邮局那一角的时候,已经没有事故的痕迹了,只有新的雪,从南边,从伦敦(他一定会回来的,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一定会回来的)那边吹来。她对那个孩子感到非常愤怒,他那么愚蠢,不长脑子地冒险、炫耀,闯进别人的生活,闯进她的生活。她现在谁都不能想。比如说阿德莱德吧,阿德莱德临走前跟着她来到卧室,她正要脱掉缎子衬衫,总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做晚饭。她解开前面的扣子,然后解袖子上的。她站在阿德莱德面前,就像刚才站在泰德面前一样。 “弗朗西丝,”阿德莱德紧张兮兮地小声说道,“你没事吧?” “没事。” “你不觉得这是对你们的惩罚吗?” “什么?” “上帝对他的惩罚。”阿德莱德说,脸上闪烁着兴奋、满足和沾沾自喜的神情。阿德莱德在结婚前,有那么一两年曾经大受男人们欢迎,或者说声名狼藉。经常有人拿她的名字编双关语。后来她嫁给了弗朗西丝那个固执、天真的弟弟克拉克。阿德莱德长得又矮又胖,当姑娘的时候身材就像生过孩子一样,还有点斗鸡眼。弗朗西丝不明白,自己怎么和她成了朋友,或者说结成了联盟,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那时克拉克晚上出去辅导青少年冰球队的训练,她坐在阿德莱德的厨房里,把克拉克的宝贝威士忌(她们把他剩下的兑水冲淡了)掺进咖啡里喝。炉子旁晾着尿布,桌子上放着一些廉价的玩具火车轨道,是金属的,还有一个丑丑的玩具娃娃,没有眼睛,也没有胳膊。在这样的环境里,她们谈到了男人和性。可耻的放松,令人内疚的放纵,自己犯下的大错。那次谈话中,阿德莱德没提到上帝。她一次也没有说生殖器本来的那个词,试了试,但没说出口。“那活儿,”她说,“他一下子掏出那活儿。”那股劲儿就像她说“停尸桌上”那样叫人不安。 “你看起来很不舒服,真的,”她对弗朗西丝说,“好像吓傻了,病了。” “回家。”弗朗西丝说。 凭什么要她为此付出代价? 邮局前,两个人正在往蓝杉上搭圣诞节彩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工作?一定是在出事前就开始干了,后来不得不离开。中间这段时间一定是去喝酒了,至少其中一个是醉醺醺的。卡尔·卡拉汉叫一串彩灯给缠住了,另一个是博斯·克里尔,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永远都当不了什么头儿[14] 。博斯站在一旁,等着卡尔自己解开彩灯。博斯·克里尔是个文盲,但是很懂得享受。他们的卡车后面还堆满了塑料冬青花环和一串串红红绿绿的东西,这些都得挂起来。音乐会、演奏会,镇上的人们能想到的几乎所有的公共庆祝活动都少不了弗朗西丝,所以她知道这些装饰物品存放在哪儿。这些东西年复一年扔在镇公所的阁楼上,没人想得起来。直到某一天,地方政务会上有人说“嗯,现在得想想怎么庆祝圣诞节了”,人们才想起这些东西,拖出来用。这两个傻瓜还要把一串串装饰品、彩灯和花环挂起来。弗朗西丝走开时,心里很瞧不起他们。笨拙的工人,破旧的花环和装饰品,普通工作的单调乏味——一种荒谬的圣诞季义务感将这些感觉统统搅动起来。换个时间,她说不定觉得这一幕很令人感动,很值得赞赏呢。她可能会向泰德解释这种感情,泰德从来都不能理解她对汉拉蒂的忠诚。他说可以生活在城市里,也可以生活在树林里,就像他原来生活的边远村落那样,但就是不能生活在汉拉蒂这样的地方。这儿狭小、落后,没有荒野的开阔;拥挤,又缺乏城市生活的热闹和丰富多彩。 可是他就生活在这里。 弗朗西丝记得夏天的时候也是这样,周围的一切都让她反感。泰德、格丽塔和孩子们走了,去北安大略看望他们的亲戚,要在那儿待三周。前两周,弗朗西丝去了休伦湖上的一座小别墅度假,她每年都租住在那里。她是带母亲一起去的,母亲就坐在乳香木下看书。在那儿的时候,她还觉得没什么。别墅里有一套旧版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她一遍遍地读那篇关于芬兰的早已过时的文章。晚上,她躺在前廊上,听湖水拍打着岸边,想着北安大略,那个她从来没去过的荒凉的地方。但当她不得不回到镇上,而泰德还没回来时,那一阵子真是糟透了。她每天上午都去邮局,每次都没有他的来信。她站在邮局里,望着窗外的镇公所,那里有支红白两色的大温度计,记录着“胜利债券”运动的进展。在她心里,泰德已经不在北安大略,不在亲戚家大吃大喝、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了。他走了,可能在任何地方,这个镇子以外的任何地方。除了在她荒唐、痛苦的记忆中,他已经退出她的生活。那段时间她确实憎恨所有人,几乎不能礼貌地回答别人的问话。她憎恨人、炎热的天气、镇公所、温度计、人行道、街边的建筑,还有人们的说话声。后来,她很不愿意想起这段经历,不愿意想到样子还不错、并不讨厌的房屋和熟人们还算友好的问候竟然需要某个人的存在才能令人愉快,而这个人,她在一年前还不认识;不愿意想到他在同一个镇上的存在竟是这样不可或缺,即使看不到他、没有他的消息也没关系,只要他在就行。 泰德回来的第一个晚上就是他们在学校见面、身上蹭上油漆的那个晚上。那时弗朗西丝想,此前那些忍耐都是值得的,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她忘了痛苦,就像人们说的,你总是忘了生孩子的痛苦。 现在她想起来了,那只是个预演,她编来折磨自己的。现在是真的了,泰德会回到汉拉蒂,但是不会回到她身边了。因为事故发生的时候他们在一起,他会恨她,至少不愿意想到她,想到她就会想到那件事。而假设孩子活下来,成了瘸子,也好不到哪儿去,对弗朗西丝来说是这样。他们一定想离开这儿,泰德说过格丽塔不喜欢这儿。他很少在弗朗西丝面前提格丽塔,这是一次。格丽塔很孤独,她在汉拉蒂过得很不自在,现在一定更不喜欢这里了吧?弗朗西丝夏天时的想象将会在来年夏天变为现实。泰德会离开这里,回到妻子身边,很可能此刻就拥抱着她,安慰她,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她说话。他说过不和妻子说芬兰语,是弗朗西丝问的。弗朗西丝能感觉出来,他不喜欢这个问题。他说自己几乎不会说芬兰语,她不信。 芬兰——乌戈尔部族的起源蒙着一层神秘的色彩,百科全书里这样写道。这个说法让弗朗西丝感到很高兴,她没想到,百科全书会承认这种事情。芬兰人曾被称为达瓦斯蒂人和卡累利人,进入十三世纪很多年以后,他们都还是多神教徒。他们信仰三种神:空气之神、森林之神和水之神。弗朗西丝知道这些神的名字,让泰德很是吃惊。“尤科”“塔皮欧”“阿提”,泰德从来没听说过。他所了解的祖先可不是那些温和的多神教徒。据百科全书介绍,在有些地方,居住在森林里的马扎尔人仍然在向鬼魂献祭。泰德家是被驱逐出芬兰的,不是在到处都是松树和白桦的北部森林,而是在赫尔辛基的会议厅和报社办公室,在演讲厅和校对室。这是家里人教泰德要记住的。在他的记忆里,没有多神教的祭拜仪式(弗朗西丝说到向鬼魂献祭的时候,他说“胡说”),有的是这样一个时代:秘密印刷机、天黑之后散发传单、注定失败的示威和光荣的入狱。他们用示威和宣传来反抗瑞典人,反抗俄国人。俄国进攻芬兰,芬兰与德国正式结盟,泰德的忠诚没有着落了。他当然不会忠诚于加拿大,他说现在在这里他被看作敌国人,并受到加拿大皇家骑警队的监视。弗朗西丝简直不敢相信有这种事。不过泰德好像很自豪。 秋天,在干燥的树林里散步时,泰德告诉弗朗西丝很多事。她真应该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泰德讲西班牙内战,讲俄国的事情,弗朗西丝听着,虽然表面上在正常地问答,但脑子一直在走神,不时盯着哪根栅栏或哪个土拨鼠洞发会儿呆。 主要意思她能抓住,泰德认为总体来说社会在走向失败,而战争,人们眼里这场巨大的、但很快就会过去的危机,实际上只是这种状况的自然表现。只要弗朗西丝说有一丝希望,泰德就会反驳她,并解释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所有制度都注定会失败,一场灾难接着一场灾难,直到…… “直到什么?” “直到彻底的毁灭。” 说这句话的时候,泰德看起来是那么满意。既然这种想象可以让他如此平静和满足,她还有什么可争辩的? “你真黑,”她把泰德的手翻过来,说道,“我还从没见过这么黑的北欧人呢。” 泰德说芬兰人有两种相貌,马扎尔人的相貌和斯堪的纳维亚人的相貌,肤色一个深,一个浅;而且这两种相貌好像界限分明,互不混杂,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家族之内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来,从未改变。 “格丽塔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说,“格丽塔是纯粹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骨架大,骨骼长,是长头的……” “什么?” “长头的。她是白皮肤,蓝眼睛,浅色的头发。可是她姐姐卡尔特鲁德的皮肤就是棕色的,眼睛有点斜,肤色非常深。我们家也一样,鲍比像格丽塔,玛格丽特像我,露丝——安像格丽塔。” 听泰德说格丽塔,说“我们家”,弗朗西丝觉得既扫兴又好奇。她从来没问过他,从来不提他的家人。开始的时候,泰德也不提。他说过的两件事留在了弗朗西丝的记忆里。一件是他和格丽塔结婚的时候他还在靠奖学金的资助上大学;在他毕业、找到工作之前,格丽塔一直在北方,和家里人住在一起。这让弗朗西丝不禁想:那个时候格丽塔是不是怀孕了?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和她结婚的吗?泰德说过的另一件事——他和弗朗西丝商量见面地点时顺便提到的——是在那之前他从没有过不忠的行为。出于天真或自负,弗朗西丝一直在想这件事。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连串人中的一个,但是“不忠”这个词(他甚至没说对格丽塔不忠)确实暗示了某种联系。它将格丽塔置于聚光灯下,让他们看着;格丽塔坐在某个地方等着。她冷静、正派、有耐心,是受害者;这件事给了她光荣,泰德给了她光荣。 开始的时候只有这些,但现在,两个人的谈话中,门打开了,当然很快又会关上。弗朗西丝瞥见一些自己既想回避又想窥视的东西。格丽塔需要用家里的车,她要带露丝——安去看医生;露丝——安耳朵疼,哭了一夜;泰德和格丽塔一起贴了前厅的墙纸;他们吃了某种有问题的香肠,全家人都病了。弗朗西丝不仅瞥见了马卡瓦拉家的生活,还被传染上了他们家人的感冒。她开始觉得自己以一种奇怪、虚幻的亲密关系和这家人生活在一起。 她问过泰德一个问题。 “你和妻子在前厅贴的是什么样的墙纸?” 他得想想。 “是条纹的,白色和银色相间的。” 墙纸的选择使得格丽塔的形象显得比走在街上或在苏必利尔超市购物时冷酷、精明、有雄心。那些时候她会穿一条面料柔软、款式陈旧的花裙子或宽松的格子长裤,头上系着一块班丹纳印花大手帕。格丽塔是个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脸上长着雀斑的家庭妇女。有一次在超市,她手上的篮子碰到了弗朗西丝的胳膊。她说了声“对不起”。弗朗西丝从她嘴里听到的只有这几个字,口音很重,语气冷漠,又有些胆怯。这个声音是泰德每天都听到的,这个身体每晚都睡在他身边。就在苏必利尔超市,在克雷福晚餐、猪肉和豆类食品的货架前,弗朗西丝感到膝盖发软,开始哆嗦。仅仅挨着这个高大、神秘、无辜而又强壮的女人,她就有点发晕,双脚就会打战。 周六早上,弗朗西丝发现信箱里有张便条,叫她当天晚上在教堂等泰德,给他开门。她一整天都很紧张,就像两个人第一次见面(那次他们约会的地点是贝蒂灌木林)前那样。晚上,弗朗西丝在黑暗中,在主日学校的教室门口等泰德。这个时间很不好,牧师或门房都有可能来,实际上早些时候这两个人都来过,那会儿弗朗西丝正心神不宁地弹着管风琴。后来他们都回家了,弗朗西丝希望他们不要再回来了。 他们通常在这里、在黑暗中做爱,但是今天晚上弗朗西丝觉得他们需要开着灯,说说话。泰德来了,弗朗西丝立刻把他领到唱诗班席后面的一间教室里。这间教室又窄又长,没有窗户,有些憋闷。主日学校用的椅子堆在房间的一角,教桌上有个奇怪的东西——烟灰缸,里面有两颗烟蒂。弗朗西丝拿起烟灰缸。 “这个地方一定还有别人来。” 她必须说点别的,因为她知道,关于事故,她说什么都不对。 “情人们的接力赛,这一点都不奇怪。”泰德说。这让弗朗西丝松了一口气。泰德试着猜了几对——校长和秘书,弗朗西丝的弟媳和教堂的牧师——但他说话无精打采的。 “看来得排个时间表。” 他们没有拿椅子,而是背靠墙坐在了地板上,头上是一幅耶稣走在加利利海边的画。 “从来没想到,自己的生活中会有这样的一周,”泰德说,“真不知道应该从哪儿说起。周二我们从伦敦回来,周三格丽塔的家人就到了。他们是连夜开车过来的,两夜都没停,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做到的。在一个地方,他们征用了一辆扫雪机在前边开路,走了大约五十英里。那帮女人什么都能做到,做父亲的只是跟着而已。那些女人真可怕,尤其是卡尔特鲁德。 她自己有八个孩子,就这样,还从没停止过操纵妹妹们和她们家人的生活,或其他任何人的生活——只要人家允许她插手。和她比,格丽塔简直就是没用。” 他说麻烦立刻就来了,就是关于孩子葬礼的事。泰德决定为儿子举行一个非宗教性的葬礼。很久以前他就下定决心,如果家里有人死了,他是不会叫教会的人来的。殡葬承办人不喜欢这样,但也同意了。格丽塔也说可以。泰德写了几段纪念性的文字,准备在儿子的葬礼上读。就这么简单,不唱圣歌,也没有祈祷仪式。这样做没有什么新奇的,他们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格丽塔知道,她的家里人也知道。可是他们开始大吵大闹,好像这是什么惊人的、恐怖的新发现一样,好像在说无神论本身就是闻所未闻。他们想让泰德知道,这样的葬礼是非法的,他会因此而进监狱。 “他们带了个老家伙来,我想大概是什么叔叔或表亲之类的。他们家的人太多了,有些我没见过。关于孩子的葬礼,我说了我的计划,他们说这是他们的牧师,芬兰路德派的牧师。他们从四百英里外运了个人来威胁我。这个可怜的老家伙,他身体也不好,感冒了。他们跑前跑后,给他抹芥子硬膏,给他泡脚,想让他能撑着主持葬礼。他要是掉链子才好呢,这帮人活该。” 这时泰德已经站起来,在主日学校的教室里走来走去。他说他们大可以用平板车把路德派的全体会众、把教堂都运过来,但是他决不会被吓倒。他就是这样跟他们说的。不管怎样,他都要按自己的想法埋葬自己的儿子。这时候格丽塔也屈服了,站到了他们那边,并不是说她有一丁点儿的宗教感情,只是因为他们的哭泣、指责和脸上软弱的表情,那种表情格丽塔自己也一直都有。不仅是格丽塔的亲戚,汉拉蒂各种爱管闲事的人也掺和进来,挤了一屋子。联合教堂(就是这座教堂)的牧师在某个时间出现了,来和路德派的人商量孩子葬礼的事。泰德把他赶了出去。后来泰德发现,其实不是牧师的错。不是他自己要来,是卡尔特鲁德叫他来的,说情况危急,她妹妹精神失常了。 “真的吗?”弗朗西丝问。 “什么?” “她……你妻子……真的精神失常了吗?” “家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疯子,谁都会精神失常的。” 葬礼是私下里举行的,泰德说,但这并没有阻挡住那些想来的人。他站在儿子的棺材旁边,随时准备打倒那些多事的人。卡尔特鲁德要是过来,他很愿意采取行动。就算那个生病的牧师甚至格丽塔本人被逼着过来,他也决不手软。 “噢,不。”弗朗西丝不由得说。 “我知道她不会的。但是卡尔特鲁德有可能过来,或者是她们的老母亲。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只知道自己不能有片刻的犹豫。太可怕了。我开始说话的时候,她们的老母亲也开始摇晃着身子号啕大哭。我不得不冲她大喊。她说芬兰语,我说英语。她的哭声越大,我就喊得越凶,简直是疯了。” 泰德一边说话,一边把烟蒂从烟灰缸里倒到手上,然后再倒回去,不断地重复这个动作。 弗朗西丝等了一下说道:“可是格丽塔是孩子的母亲啊。” “什么意思?” “如果她确实想要一个普通的葬礼呢?” “噢,她不想。” “你怎么知道?” “我了解她。她就是没有一点主见,只会对卡尔特鲁德言听计从,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儿子的葬礼他完全是为自己举行的,弗朗西丝想,一刻也没想过格丽塔,没想过鲍比。他只想着自己、自己的信仰,坚决不向敌人让步。对他来说,这才是重要的。弗朗西丝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她不喜欢泰德这一点,很不喜欢。不是说不喜欢他了,至少不是不爱他了,但自己的感情的确发生了某种变化。后来她回想起这一刻,觉得在此之前自己这段感情有些孩子气,有些令人难堪;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见他也好,关注他也好,都是按自己的意愿来的;虽然以为自己是认真的,也会说他是自己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她不能继续生活在那种懒惰和自我欺骗中了。 泰德想做爱,弗朗西丝第一次感到很吃惊。她毫无准备,还不能领会他的意思,但是泰德太想了,没注意到她的反应。 第二天是礼拜天,弗朗西丝为教堂的礼拜仪式伴奏。这将是她在联合教堂的最后一次伴奏。 周一,泰德被叫到校长办公室。事情是这样的:格丽塔的姐姐卡尔特鲁德虽然来汉拉蒂才五天,但是跟这里的女人们已经比住了一年半的格丽塔都要熟了,于是就有人把泰德和弗朗西丝的事告诉她了。后来弗朗西丝觉得是阿德莱德说的,肯定是阿德莱德,但是她猜错了。阿德莱德的确去过马卡瓦拉家,但不是她说的,有人比她到得早。卡尔特鲁德在葬礼的事上输给了妹夫,正在气头上,这会儿听到这件事,自然火冒三丈。她去找高中校长和联合教堂的牧师,问他们打算怎么办,这两个人都不想采取什么措施。其实他们对这件事早有耳闻,也为此感到惴惴不安,只希望一切都能归于平静。泰德和弗朗西丝对他们来说都很有用。他们对卡尔特鲁德说,现在孩子死了,丈夫和妻子当然会更亲近,另外这件事大家都会忘了的。他们说很遗憾,在家庭遭受如此重创时,她抓住这件事不放,而且如果做妻子的不知道,损失是可以弥补的。但是卡尔特鲁德说,做妻子的会知道的;如果他们不采取措施制止这件事,她回家就会告诉格丽塔,劝格丽塔跟她走。卡尔特鲁德是个强壮的女人,身体壮,嗓门大,两个男人都叫她给吓住了。 校长对泰德说他注意到一件不幸的事,是有人反映到他这里来的。他说很抱歉,泰德刚刚经历丧子之痛,他就提这件事,但是没有办法。他说希望泰德能猜到他说的是什么,这件事涉及本镇一位广受尊敬的女士,他希望这位女士能够重新得到人们的尊重。校长说他认为也许泰德已经决定结束了。他料想泰德会尴尬地做出某种含糊其词的声明,表示已经结束或打算结束此事。不管泰德说得信誓旦旦还是含糊其词,校长都准备接受。他只是履行诺言而已,这样卡尔特鲁德在离开汉拉蒂之前就不会再闹事了。 可是让校长始料不及的是,泰德竟然跳起来说这是骚扰,他没有办法忍受。泰德说他知道是谁在背后捣鬼;他不会容忍别人来插手此事,男女关系完全是他自己的事;婚姻不过是教会当权者提倡的一种过时的习俗而已,就像他们灌输给人们的其他东西一样。接着,他有些前后矛盾地说,不管怎样他都要离开格丽塔,从学校辞职,离开汉拉蒂;他要和弗朗西丝结婚。 不,不,校长不停地说,你喝口水。你不是这么想的,这是什么话。你不能在这种状态下做出决定。 “我很久以前就做出决定了。”泰德说。他相信事实就是这样。 “至少我应该先问问你。”泰德对弗朗西丝说。下午晚些时候,他们坐在弗朗西丝家的客厅里。那个周一,弗朗西丝没去学校;她让合唱团成员在镇公所会合,她在那儿帮他们排练,好让大家熟悉一下舞台。那天她回家有些晚了,她母亲说:“有个人在前厅等你。他说了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我忘了。”她母亲还忘了说,牧师来过电话,想让弗朗西丝有空时给他回电话。弗朗西丝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母亲说有个人在前厅等她,她以为是保险代理人。这栋楼的火险有点问题,上周代理人给她打电话,问她下次来镇上时能不能见面谈谈。经过过道时,她理了理思路,准备和代理人谈话,心想不知道需不需要另找住处。然而她却看到泰德坐在窗边,大衣也没脱。泰德没开灯,街上有灯光打进来,红红绿绿的圣诞节灯光像彩虹一样打在他身上。 一看到他,弗朗西丝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具体细节,而是大致情况。不然他怎么会在这儿,在她母亲的客厅里,坐在有蕨类植物图案的旧壁纸和《晚祷》画前? “这是个旧式的房间,”泰德好像注意到了弗朗西丝的心思,温和地说道,“一点也不像你住的地方。”他感到筋疲力尽,处于一种奇怪、虚弱、恍惚的状态。人在经过激烈的争吵或做出无法改变的决定之后通常会这样。 “这是我母亲的房间。”弗朗西丝说,想问问泰德——但知道这不是时候——什么样的房间才像她的。在他眼里她是什么样的?他真正注意到她多少?弗朗西丝拉上窗帘,打开两盏壁灯。 “那个角落是属于你的吗?”弗朗西丝合上钢琴上的乐谱时,泰德礼貌地问道。弗朗西丝把乐谱合上,是不想让乐谱打扰泰德,或者说是对乐谱的一种保护,因为泰德对音乐不感兴趣。 “可以这么说。那是莫扎特。”弗朗西丝匆忙说道,手碰着墙边桌上一尊廉价的半身像,“我最喜欢的作曲家。” 这话说得多傻,像小学生似的。弗朗西丝觉得不是对不起泰德,而是对不起自己生活的这一角,对不起钢琴和莫扎特,还有那幅阴暗的《托莱多之景》。她非常喜欢这幅画,现在也愿意拿来示人了,但觉得这多少是一种背叛。 泰德开始跟弗朗西丝讲白天发生的事,校长说了些什么,他自己说了些什么,想尽量把当时的情况说清楚。他这会儿比当时冷静了,情绪有所克制,思维也更缜密了。 “就这样,我说我要和你结婚,然后才想到自己的自以为是,要是你不同意怎么办?” “哦,你知道我不会的,”弗朗西丝说,“不会不同意。” 泰德当然知道。他们会坚持到底,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弗朗西丝的母亲也不行。老太太此刻正在厨房看书,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判了死刑。(这并非夸张,因为如果泰德和弗朗西丝结婚,母亲就得去克拉克和阿德莱德家住,他们那儿乱作一团,会要了她的命的;而且他们也不会记得帮她从图书馆借书,那样她就只能上床等死了。)泰德两个年幼的女儿也不能阻止他们。今天下午,她们正和着模糊不清的音乐——《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在户外滑冰场滑冰,暗暗享受着弟弟的死给自己带来的关注,虽然内心不无愧疚。 “喝杯咖啡吗?”弗朗西丝说,“哦,不知道有没有。我们把配给券都攒着买茶了。茶可以吗?” “我们都攒着买咖啡了。不喝了,没关系。” “很抱歉。” “其实我什么都不想喝。” “这太令人震惊了,”弗朗西丝说,“太震惊了。” “不管怎样都会发生的,迟早得做出决定。” “你是这么想的吗?” “哦,当然,”泰德不耐烦地说,“当然是这样。” 但对弗朗西丝来说好像不是这样。她怀疑泰德这样说只是因为他无法容忍事情在他的控制之外发展——如此有破坏性、如此无情地发展;因为他觉得有责任向弗朗西丝隐瞒:她在整个事件中扮演了一个多么微不足道的角色。不,不是微不足道,而是含混、不明确。促使他来这里——她母亲的客厅,最合适的求婚地点——向她求婚的,是一连串事情,很多她都不知道。她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时也是被动的一环。换作别人,是不是也一样?假如这一连串事情稍有不同,会不会还是这样?这样的假设毫无意义,因为事情就是这样一件一件发生的,因为不是别人。是弗朗西丝,她一直都相信会有了不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相信那样一个时刻会到来,从此她的人生将全然不同,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她预见了这些,也可能预见了某些流言蜚语,但没想到最重要的却是这些东西对自己的影响、困扰和有可能随之而来的绝望。 “我们得小心点。”她说。 泰德以为她说的是不能有孩子,至少一段时间内不能有。他同意了,尽管觉得她现在说这个有点奇怪。弗朗西丝压根就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多三十年后,在汉拉蒂殡仪馆,弗朗西丝和弟弟克拉克并排站在弟媳阿德莱德的灵柩旁,和人们打着招呼。殡仪馆是从家具店扩建出来的,家具店旁边原来是旧的五金店,五金店在火灾中烧毁了。所以如果想一想,弗朗西丝现在站着的地方其实就是她过去住处的楼下。不过她没有这么想。 弗朗西丝的头发现在是一种奇怪的颜色。原来褐色的那些变成了灰白色,但红褐色的那些没变,于是整个头成了一种混杂的灰色。在女儿们的劝说下,她把头发染了,但孩子们给她选的颜色不对。错误的发色,就像那匆匆抹上的口红和找裁缝做的格子套装一样,都只是让弗朗西丝更像弗朗西丝。很多人见到她都很高兴。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当然在此之前她也回来过,但不是经常回来。她从没有带泰德回来,只带着孩子们。孩子们觉得汉拉蒂古怪又滑稽,很奇怪父母亲竟然在这样一个可笑的地方生活过。弗朗西丝有两个女儿。泰德一共有四个女儿,没有儿子。每一次在产房,弗朗西丝都感到很欣慰。 弗朗西丝仍然认为是阿德莱德告的密,仍然对此耿耿于怀,尽管她也知道,其实说感谢也一样说得通。阿德莱德后来变得很胖,得了心脏病,现在她死了。 在殡仪馆,人们没有问弗朗西丝泰德的情况,不过她觉得这是因为由来已久的尴尬,而不是敌意。人们问她孩子们的情况,她就可以顺便说起泰德了。她说小女儿从蒙特利尔回家了,她在那儿读书,自己不在家的这几天,她回去陪陪父亲。泰德在住院。他有肺气肿,病情危急的时候需要住院,好些了就回家。这样的情况会持续一段时间。 于是人们开始说起泰德,回忆起他在课堂上的古怪行为,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应该多一些这样的老师,那样学校会变得多么不同。弗朗西丝笑了,她同意大家的看法,心想一定要把这些告诉泰德,但说的时候要显得随意一些,这样他就不会认为是故意逗他开心了。离开汉拉蒂之后,泰德没再当老师。他在渥太华找到一份工作,作为一名生物学家在政府供职。因为是战时,所以没有高学位也可能得到这样的工作。弗朗西丝则继续教音乐,这样他们好寄钱给格丽塔。格丽塔回北安大略和娘家人一起生活了。弗朗西丝认为泰德是喜欢他的工作的。他曾卷入激烈的争端和冲突,也曾说过愤世嫉俗的话,但在弗朗西丝看来,政府职员就是这样。泰德却渐渐地把教学看作自己真正的职业。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经常谈起教书的那些日子。在他嘴里,那些日子成了一连串的奇遇,有疯狂的校长、荒唐的地方教育委员会、不听话但最终被完全制服的学生。这些都不是什么令人怀念的记忆,但泰德说起来却兴味盎然。要是听说学生们的回忆和自己的记忆相吻合,他会很高兴的。 弗朗西丝还想告诉泰德海伦的事。海伦是阿德莱德的女儿,三十多岁了,长得很结实。她带着弗朗西丝来到阿德莱德的尸体前。阿德莱德的嘴像是被捏住了,这下终于不说话了,她活着的时候可从来没这样。 “看他们是怎么弄的,用金属丝把她的上下颌绑在一起了。现在都这么做,上下颌绑起来,怎么看都叫人觉得不自然。以前是放些小垫子,把嘴唇撑起来,现在不这么做了,太麻烦。” 一个脸色苍白的胖男人拄着双拐走上前来跟弗朗西丝说话。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叫弗雷德·比彻,曾经住在阿德莱德家的隔壁。” “哦,记得。”弗朗西丝说,虽然一时间想不起来和他相关的事了。说着话的时候,弗朗西丝想起来了。比彻说起他这个邻居眼中的阿德莱德,还告诉弗朗西丝自己正在治疗关节炎。弗朗西丝想起来阿德莱德说的比彻在雪地里吐的事了。她说她很难过,比彻正遭受着关节炎的折磨,连走路都有困难,但她真正想说的是自己为那次事故感到难过。如果那个下雪天比彻没出门,没穿过镇子去送婴儿车,她现在就不会在渥太华,不会有这两个孩子,不会有这样的生活,一定不会。这是真的,弗朗西丝十分确信,但是这么想让人太不愉快了。永远都不能承认自己看这件事的角度,那太可怕了。如果那天比彻没出门——弗朗西丝一边和他说话一边想——那我们现在都在哪儿?鲍比大概得四十岁了,他也许成为一名工程师了——从他小时候的兴趣(现在泰德经常回忆起来)看,这很有可能;他会有一份好工作,甚至是有趣的工作,有自己的妻子、孩子。格丽塔会去医院看泰德,照顾患肺气肿的丈夫。自己呢?可能还在这儿,在汉拉蒂教音乐;也可能在别的地方。可能从那段感情里走了出来,爱上了别人;也可能忘不掉情伤,变得冷酷而孤僻。 “多么不同。”弗朗西丝想。她不知道这个想法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当然会不同,谁都看得出来,整个一生都会不同。她有爱情,有丑闻,有男人,有孩子,但在内心深处却是一个人在前行,和这些出现之前的那个自己一模一样。 当然不完全一样。 一样。 等我老了,会和母亲一样糟糕,她一边想,一边转过身,热情地和认识的人打招呼。不用担心,那还早着呢。 巴登汽车 一 假如生在另一个时代,我想当个老姑娘。我们家出过很多老姑娘。这是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人极其沉默,坚韧,节俭。我和他们一样节俭,一块中国丝绸叠好放在抽屉里,由于手指在黑暗中的抚摸而变旧;或是一封信,藏在少女时代的衣服下,无须打开阅读,因为每个字都已经烂熟于心,只消轻轻一碰,便一切尽在不言中。也许不必是这样可触摸的东西,仅仅是记忆中暧昧不明的词语、亲昵随意的声音和冷酷无助的眼神——仅仅这些就可以。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年复一年地刷牛奶桶,熨烫衣服,跟着牛群走在长满桤木和多毛金光菊的崎岖小道上,把洗干净的工装裤搭在栅栏上、把抹布摊在灌木上晾晒,生活得忙忙碌碌。那个男人会是谁呢?他可以是任何人:在索姆河战役中牺牲的士兵;或住在路前面不远处的农民,娶了个说话粗鲁的妻子,生了一大帮孩子;或是一个去萨斯喀彻温省闯荡的男孩,曾经说要来接我,却再也没有音信;或是那个每周日把我吓醒的牧师,我生怕会遭受他所说的那种折磨。谁都可以,我可以秘密地拥有其中任何一个,终生的秘密,终生的梦境。我可以在厨房里唱歌,擦炉子,擦煤油灯的玻璃灯罩,从水桶里舀水,烧水泡茶喝。擦洗过的锡罐和破旧的抹布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酸味。我的床在楼上,有高高的床头板、钩针编织的床罩,以及看起来粗糙却很好闻的法兰绒被单。还有热水袋,可以缓解我的抽筋或夹在两腿中间。就这样,我一次次地回到幻想的世界,任自己受到攻击,不再是从前那个自己。一个处女固执的信念,深信不疑的信念。任何一个饱经风霜的妻子都会告诉你,根本没有那回事。 我将长柄勺浸入水桶,也任自己沉浸在无害的疯狂中。我哼着歌,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好奇。 “他是山谷中的百合, 是闪亮的晨星, 是我万里挑一、心有灵犀的好人儿。” 二 今年夏天,我住在多伦多一个叫凯伊的朋友的公寓里,准备完成一本家族史书,是一些有钱人出钱雇我写的。春天的时候,为了写这本书,我需要在澳大利亚待一段时间。在那儿,我遇到一个人类学家,很多年前我们在温哥华曾有过一面之缘。那时他和第一任妻子在一起(现在是第三任),我身边则是第一任丈夫(现在离婚了)。当时我们都住在“福特营”——大学里已婚学生聚居的地方。 这位人类学家曾经调查过昆士兰北部的语言群体。他打算先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待上几周,再去印度与妻子会合。他妻子得到一项资助,正在那里学习印度音乐。她是那种新式的妻子,有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他的第一任妻子当时是有工作的,她要挣钱供他读完大学,然后待在家里生儿育女。 我们周六中午一起吃了饭,周日乘着游船逆流而上,去一个动物保护区游玩。船上有很多带着孩子出来玩的人,很是吵闹。在保护区,我们看到了像黑香肠一样蜷成一团的毛鼻袋熊,一脸不悦、脏兮兮的鸸鹋,走过一个开满了不知名鲜花的棚架,还和考拉合了影。我们聊起彼此的近况,时而严肃,时而轻松,还不忘开开玩笑。回来的路上,我们喝了船上酒吧里的杜松子酒,然后接吻了,还小小地出了个洋相。船上的引擎声、婴儿的啼哭声、小孩的尖叫声和追逐打闹声混合在一起,吵得我们几乎没法说话,但是他说:“请过来看看我的房子吧。我有一处借来的房子,你会喜欢的。我迫不及待地请求你,请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我应该去吗?” “我要跪下了。”他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起来,正经点!”我说,“我们在外国呢。” “也就是说,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一些孩子停下手里的游戏,盯着我们看,表情惊讶而又严肃。 三 我叫他X,仿佛旧式小说里假装是现实中的人物。X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母,又好像很符合他的气质,所以我这样称呼他。在我看来,这个字母既宽泛又神秘。用字母来代替名字,我近来经常这么做。我对自己说:“巴登汽车144路。”随即脑海里就会出现一连串景象,街道和房屋都清清楚楚;有拉特罗布街、帕丁顿街,还有彩票销售点。学校是宽敞舒适的平房,鸡蛋花树上落下柔软娇嫩、香气扑鼻的花。我们就是乘这辆车去市中心的,一共去过四五次,拎着自己的网兜,在伍尔沃思商店买食品杂货,在科尔斯肉店买肉,在糖果店买甘草糖和姜心巧克力。这个城市的很多建筑都建在溪谷之间的山脊上,所以当我们穿过人口稠密但尚未开发的山村去市中心时,有种下山的感觉。市中心有条浑浊的河,不乏殖民时代那种宜人的破旧感。我们来这里的时间虽短,却觉得一切都很熟悉,而且不会和从前的记忆相混淆。车上坐着一些戴遮阳帽的家庭主妇,我们仿佛了解她们的生活;溪谷上边那些建在木桩上的关着百叶窗、墙面晒裂了的房子,我们仿佛知道里边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也熟悉那些看不到的街道。这种熟悉不会给你压力,反而让你感到喜悦,还夹杂着些许陌生感,好像我们曾经以一种自己不理解的方式路过这里。我们经过一个悠闲度日的人家,心中升起十足的安全感——我们在任何合法的家庭里,任何自己本该属于的地方从未有过的感觉——这或许是事实,或许只是说说而已。我们度过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而且没有假期里通常有的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X每天去学校,我去市中心的研究图书馆,在缩微胶片阅读机上看旧报纸。 一天,我去图旺公墓找一些墓碑。这里比加拿大的公墓壮观,但是有点乱。一些华美的白色墓碑上,碑文随意得令人吃惊,比如“我们的好妈妈”“一个好人”等。我在想,这说明澳大利亚人的什么特点呢?接着又想,在别的国家时,我们总是想探究事情的意义,又想该如何跟X讨论这个问题。 教堂司事从他的小房子里走出来,帮我一起找。这个年轻人穿着短裤,身上满是文身。他的胸前文着一艘扬帆航行的船,叫“澳大利亚费利克斯”号;一只胳膊内侧文了一个闺阁中女子,外侧文了一个彩绘武士,另一只胳膊上文的是龙和旗子;一只手背上文着澳大利亚地图,另一只手背上文着南十字星座。我不想偷看他的腿,脑子里只留下一个大概的印象:他腿上的图案比较复杂,像竖排的漫画,还有一串围绕在花中的圆形徽章,也许里面包含了某些姑娘的名字。我留心记下这些细节,准备回家以后和X分享。 他也会带东西回家:公共汽车上的聊天,词语的起源,他发现的某些联系等。 我们大胆地用“爱”这个字眼,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也不用考虑未来。自由自在,潇洒大方,时常庆祝,但又不会频繁到令人生厌的地步。我们深信,这短短的时光将充溢着幸福。唯一的遗憾就是太懒了,没去植物园看一次盛开的荷花,也没一起去看一场电影,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后悔;但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我们一定会想起很多当时没来得及分享的事。 四 我梦见X给我写了一封信,是木版印刷的,字体歪歪扭扭。我想这样他就能隐藏自己的笔迹了,真聪明,但这封信读起来却很费劲。他说希望我们一起去古巴旅行,是他在酒吧里遇到的一个牧师请我们去的。我在想,那个牧师是不是间谍。他说我们可以一起去佛蒙特州滑雪,说他不想干涉我的生活,但确实想给我庇护。庇护——我喜欢这个词。梦境越来越离奇,信被延误了,我试着给他打电话,但电话拨号盘坏了。我好像在照顾一个小婴儿,小家伙正在衣橱的抽屉里睡觉。梦变得越来越混乱,越来越压抑,直到我醒来。“庇护”这个词仍然在我脑海里萦绕着,我只能任它慢慢退去。在女王大街和巴瑟斯特大街的交口处,我躺在凯伊公寓里的床垫上,床垫就放在地板上。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早上八点,窗子开着,热浪袭人,街上满是走在上班路上的人,电车走走停停,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这套公寓又便宜又舒适,有高高的窗户,白色的墙壁,原色的棉布窗帘和光滑的灰色地板。这里一直以来都是便宜的临时容身之所,所以没有人想改变它。护壁板还在,暖气片外面还包着老式的有孔隔板。凯伊有一些漂亮的褪了色的小地毯,还有些普通的靠垫和床单,这让放在地板上的床垫看起来不像床垫,倒更像没有靠背的长沙发。一张用坏了的弹簧床垫靠在墙上,外面包着披肩和围巾,上面钉着几幅铅笔素描画,是凯伊的艺术家前男友的作品。没有人知道怎么把弹簧床垫弄出去,也没有人知道这东西一开始是怎么弄进来的。 凯伊以画植物插图为生,一丝不苟地为教科书和政府手册作画。她住在一家农场,家里的大人孩子不断地来了,走了,直到有一天永远地离开了。多伦多这套公寓,她每隔几周就回来待一天。她喜欢女王大街这一地段,这儿有小酒馆和二手商店,同时又很僻静。在这儿,她很少碰到在布兰克森霍尔女子学校上学时的同学或参加过自己婚礼的人。凯伊结婚时,新郎穿了一条苏格兰短裙,新郎的同事用剑搭了一个拱形门。凯伊的父亲是一位陆军准将,她是在政府大厦初入社交界的。我常想,正因为如此,她才从不厌倦冒险和随性的生活,不害怕深夜里窗子底下的争吵声,也不害怕楼下门口那些喝醉酒的人。 她感觉不到我所感到的那些威胁,从来不会用想象的失败来吓唬自己。 凯伊没有水壶,她用深平底锅烧水。她比我小十岁,臀部窄窄的,头发又长又直,黑色中带了几缕灰色。她通常戴一顶贝雷帽,穿着从二手商店买来的破旧但很好看的衣服。我认识她六七年了,这些年里她常常都在恋爱中。她爱的人都很大胆,有些还很怪异。 在一艘从中心岛出发的船上,她邂逅了一个假释犯人。那是个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男人,头上戴着刺绣束发带,灰黑色的长发随风飘扬。这个人因为砸了前妻的房子——或者说前妻情人的房子——而进了监狱。对于这种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凯伊一开始很是不理解,后来便释然了。这个男人说自己有一部分印度血统,等他在多伦多处理完一些事情,就带凯伊去他出生的岛上。那座岛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沿岸,他们可以在海滩上策马扬鞭。于是凯伊便开始学习骑马。 和假释犯人分手的那段时间,凯伊很害怕。她发现自己的睡袍和内衣上有威胁性的求爱纸条,是用别针别在上面的。她换了锁,报了警,但是没有放弃爱情。很快,她就和一个艺术家坠入爱河了。这个人倒是没砸过房子,但被精神世界的种种迹象所支配。据说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就有预感,在凯伊开口之前他就知道她要说什么,而且经常在她脖子上看到牛轭或圆环一样的不祥蓝光。有一天,他消失了,留下那些素描,还有一本内容丰富而恐怖的解剖学书。书里的插图是被肢解的尸体的照片,内脏、皮肤和体毛都呈现出真实的颜色,红、蓝两种颜色(注入的颜色)交错,显示的是密密麻麻的血管。在凯伊的书架上,你可以读到她的恋爱史:有关监狱暴乱的书和罪犯自传,是跟假释犯人在一起的时候看的;这本解剖学书和另一些有关超自然现象的书,是和艺术家在一起的时候读的;有关洞穴的书和阿尔贝特·施佩尔的书,是和有钱的德国进口商在一起的时候看的,“洞穴探察者”这个词就是那个人教给她的;还有关于革命的书,是她在西印度群岛时看的。 凯伊总是全心全意地接纳一个男人,连同他的故事。她还会学习那个人的语言——有时候是真的学一种语言,有时候是比喻意义上的语言。一开始,她可能会试着掩饰自己的状态,假装谨慎或语带嘲讽地说:“上周我碰到一个奇怪的人……”或“聚会上我和一个男人聊得很开心,我告诉过你吗?”很快,她就浑身颤抖——虽然想狡黠地掩饰自己内心的激动,但还是露出固执而歉意的微笑:“实际上我恐怕已经爱上他了,很糟糕,对不对?”下次你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陷得很深了。她会跑去算命,三句话不离那个人的名字;一提到那个名字,声音就变得多情起来,眼帘低垂,一副无助而又享受的样子,令人震惊。随之而来的则是郁闷、怀疑和痛苦,在解脱自己和纠缠对方之间苦苦挣扎;打电话对方也不接。有一次,她扮成一个老妇人,戴着灰白的假发,穿着破烂的毛皮大衣,在她认为是第三者的女人家外面,在寒冷的户外走来走去。她会冷静、理性而机智地分析自己的过错,讲一些她搜集来的这个情人见不得人的事,然后歇斯底里地给他打电话,喝得酩酊大醉,使用罗尔夫按摩疗法、游泳疗法,或者去体育馆健身。 凯伊做的这些事没什么特别的,是女人都会这样,也许她做得更频繁,更公开,更欠考虑,也更狂热,但是她的信心永不枯竭,也永远保持着恢复能力。我跟所有人一样开她的玩笑,但同时也为她辩护,说她并非注定一直生活在怀疑中,在爱情中不断地撤出,并长久地承受不满和难以说清的来来回回的痛苦。她对人的信任是彻底的,在爱情中感受到的痛苦是尖锐的。她好好地活了下来,没有受到明显的伤害。在她的字典里没有漂泊,也没有停滞。在我看来,她的生活并不叫人沮丧。 她正在试着忘掉一个人,那个和妻子分居的男人,农场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丈夫。他叫罗伊,是个人类学家。 “爱上一个住在农场上的人太卑微了,”她说,“真的太卑微了,而且还是特别熟悉的人。” 我说我正在试着忘掉一个在澳大利亚认识的人,打算写完这本书就把他忘了,然后离开这儿,另找一份工作,另找一个地方生活。 “别着急,慢慢来。”她说。 我在想“忘掉”这个词,它的发音清脆而又平常,听来令人振奋,正符合凯伊此时的心情。当爱情刚刚降临、正在升温时,她会变得神秘兮兮,犹豫不决;可是当爱情渐渐走远,最糟糕的那段时间过去以后,她反而变得干脆、有趣、坦率,善于分析。 “爱情无非是渴望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她说,“归根结底是爱自己。白痴。你想要的不是他们,而是可以从他们身上得到的东西:痴迷和自我欺骗。你读过维克多·雨果女儿的日记吗?希望我没记错人。” “没有。” “我也没读过,但见别人写到过。记得有一段印象非常深,那一段是这么说的:她爱一个男人很多年,着了魔似的爱着他。有一天,她在街上遇到了这个男人,和他擦肩而过。可能她没认出来,也可能认出来了,但是却再也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心里深爱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完全联系不起来。” 五 我在温哥华认识X的时候,他和现在判若两人。那时他是个不苟言笑的研究生,还信着路德宗。他身体敦实,性格果断,在有些人看来是个学究气很重的人。他的妻子叫玛丽,是一名理疗师,喜欢运动和跳舞,给人的感觉有些丢三落四的。玛丽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牙齿很大,一说话就露出牙龈来。在这两个人中,你会觉得妻子才是会跟人私奔的那一方。一次野餐时,我看过玛丽打棒球。当时我不得不离开大家,到灌木丛那边去给孩子喂奶。那时我二十一岁,虽然是哺乳期的母亲,但看起来大概像单纯的女孩。外在丰满红润,内心却满是邪恶的想法和勃勃的雄心。那时我还没有开始渴望性,远远没有。 X走到灌木丛那边,递给我一瓶啤酒。 “躲在这儿干什么?” “给孩子喂奶。” “为什么要到这儿来?没有人会介意的。” “我丈夫会生气。” “哦,那好吧,把这瓶酒喝了。啤酒能催奶,是不是?” 记忆中,我跟他只说过这一次话。他直接过来找我,虽然略显笨拙,但好意不容置疑;而我竟然也觉得轻松愉快,对他充满感激——由此确实不难想象,日后他会对女人们大献殷勤,而且效果不错。我相信他在女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很有耐心,不慌不忙,一副事业有成、懂得欣赏别人、又很真诚的样子。 六 我在多伦多参考图书馆◣注参考图书馆指藏书只供查阅、不外借的图书馆。:◢碰到了丹尼斯,他约我出来吃饭。 丹尼斯是X的朋友,曾经去澳大利亚看过我们。他是个瘦瘦高高、有些呆板、拥有灿烂笑容的年轻人——也不算太年轻了,应该有三十五岁了——他礼节周到,喜欢说教。 我去见丹尼斯,心想他可能有话要捎给我,不然怎么会想起来和一个仅有一面之缘又比自己年龄大的女人吃饭呢,岂不是很奇怪吗?我想,他可能会告诉我X是否回加拿大了。X说过,他们可能会在七月份回来,然后他要花一年的时间写书。这一年他们可能住在新斯科舍省,也可能住在安大略省。 丹尼斯去澳大利亚看我们的时候,我做了一道咖喱菜。听说有客人要来,我很高兴,心想他来得正是时候,可以看到暮光洒在山谷中的美丽瞬间。我们的房子和别人的一样,也建在木桩上。从吃饭的窗子往外看,可以看到椭圆形碗一样的山谷。山谷四周有一栋栋小房子,谷中长满了蓝花楹、凤凰木、鸡蛋花树、柏树和棕榈树。树叶形状各异,有的像扇子,有的像鞭子,有的像羽毛,还有的像圆盘;叶子的颜色也不尽相同,有亮绿、浅绿、深绿、灰暗的绿,还有油光水滑的绿。山谷里有珍珠鸡,傍晚时分,还有一群群笑翠鸟喧闹着飞上天空。我们得爬过房子下面一段陡峭的土坡才能来到洗衣棚,把衣服夹在一根旋转的晾衣绳上。在那儿,我们见过像帐篷顶一样悬挂在空中的蜘蛛网,一上一下,好像盖子和水盆。必须提防一种结圆锥形网的小蜘蛛,这种蜘蛛有毒,而且没有解毒的药。 我们请丹尼斯来到住处,告诉他这是一座典型的老式昆士兰建筑:有榫槽结合的高墙,门上方装着通风板,整个门面上雕刻着优美的藤蔓。丹尼斯对眼前这一切似乎都不太感兴趣,反而说起他刚刚去过的中国。后来X说,丹尼斯总是喜欢聊自己刚刚去过的地方和刚刚见过的人,对眼前的东西好像视而不见;不过他有可能在下一个城市、和下次一起吃饭的朋友说起我们,说起这里。X说,丹尼斯大部分时间要么在旅行,要么在和别人聊旅途中的见闻,他朋友很多,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人请他吃饭。 丹尼斯说,他看了中国西安不久前才出土的兵马俑。他向我们描述那一排排真人大小的兵俑,说每一个都栩栩如生,形态各异;有些上面还残留着颜料的痕迹,那些颜料曾经涂满它们全身,让它们独具个性。他说兵俑后面是一面土墙,这些兵俑看起来好像是从墙里走出来的一样。 他说这让他想到X的女人们,一个个前赴后继,总有新人换旧人。 “这支队伍向前行进。”丹尼斯说。 “丹尼斯,看在上帝的分上。”X打断他的话。 “可是它们真的是从土墙里走出来的吗?”我问丹尼斯,“样子完好无损吗?” “你说谁完好无损?”丹尼斯发出一声刺耳的笑声,“士兵还是女人?女人当然不会完好无损,或者说不会完整很长时间。” “可以不说这个了吗?”X说。 “当然。现在回答你的问题,”丹尼斯转向我说,“他们的身体很少有完整的,或者说我是这么认为的。通常需要将腿、躯干和头拼起来,拼接后才能立起来。” “我敢说那是一项大工程。”X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但是对女人可不能这样。”我用一种特别的、迷人的,甚至有点调情意味的语气对丹尼斯说——感觉到有恶意时,我就会这样说话。“我觉得这样有点不太礼貌。没有人需要把女人挖出来,立起来,把她们放那儿展览。她们自己走过来,聚在一起,有一天也会自行离开。她们不是常备军,可能大多数要去的都是别的地方,只是在这里稍作停留而已。” “说得好。”X说。 深夜,我们在洗盘子的时候,X说:“你不介意丹尼斯那么说吧?不介意我也有点扯远了吧?他这个人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把头贴在X背上肩胛骨之间。 “是吗?不会,我觉得他说得很有趣。” “我敢说你不知道,有关肥皂的最早记载来自普林尼,而最先使用肥皂的是高卢人。你肯定不知道,他们把山羊油和从木灰中提取出来的碱液放在一起煮。” “是的,我不知道。” 七 丹尼斯只字未提X,也没提澳大利亚。假如他留给我的印象好一些,我不会觉得他请我吃饭有什么奇怪。但实际上他叫我出来,不过是找个人听他说话而已。离开澳大利亚后,他去了冰岛和法罗群岛。我问了他很多问题,故意表现得很有兴趣、很惊讶,需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做出很震惊的样子。我精心洗了头、化了妆,希望他下次见到X时会说我很迷人。 除了旅行之外,丹尼斯还有很多理论,他对艺术、文学、历史以及人生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论。 “关于女人,我得出了一套新理论,我曾经觉得生活对她们特别不公。” “你说的是哪方面?” “和男人们相比,她们必须遵循的生活方式,具体说来就是衰老这件事。看看你,想想如果你是个男人,会有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选择。我指的是性方面的选择。你可以重新开始,男人就是这样做的。这种事发生在所有小说里,也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男人总是爱上年轻的女人,他们想要年轻的女人,也能够如愿以偿;然后开始新的婚姻生活,重新生孩子,拥有新的家庭。” 我在想,接下来他是不是要说到X的妻子,也许她怀孕了。 “年轻的新婚妻子,刚刚出生的孩子,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变革,不是吗?”他语调恶毒又不乏同情,“而他们的同龄人已经开始当爷爷了。所有男人都羡慕他们,千方百计地效仿他们。现在就是流行这样,不是吗?只要有机会,你一定不会拒绝重新开始,找个年轻貌美的伴侣。” “我想我有可能会拒绝,”我说得轻松愉快,也没有太坚持,“真的不觉得自己想要孩子,我是说现在。” “没错,是这样,也只能这样了,因为你没有机会!你是女人,女人的人生是没有退路的。小情人之类的都是空谈,不是吗?你想要个小情人吗?” “不想。”我一边从盘子里拿出我的甜点一边说。我拿了一个味道浓郁的奶油布丁,下面是栗子泥,上面是新鲜的覆盆子。我特意点了清淡的正餐,以便多吃些餐后甜点,这么做是为了在听丹尼斯侃侃而谈的时候让自己有所期待。 “像你这个年纪的女人是没法和她们竞争的,”丹尼斯急切地说道,“争不过那些年轻的女人。我曾经觉得这一点非常不公平。” “可能男人追求年轻的女人只是生物本能而已,没什么可抱怨的。” “所以男人用这种方式开始新生活,让自己的人生重新焕发生机;而女人——可以这么说——则被生活淘汰了。我以前觉得这很糟糕,但现在完全不这么看了。你知道我现在是怎么看的吗?我觉得女人才是幸运的那一方!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她们不得不面对青春的逝去和死亡!哦,我知道,女人可以整容,但那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子宫会枯萎,身体也会干涸。” 我感到他在盯着我,我继续吃自己的布丁。 “我去过那么多地方,见过那么多奇怪的事,目睹过那么多不幸的遭遇。我得出一个结论:游戏人生是得不到幸福的,只有顺其自然地放弃,接受必须失去的,才能为死亡做好准备,从而得到一点幸福。也许你觉得我的想法很奇怪?” 我无言以对。 八 不知为什么,脑海里经常闪过一些诗句。可能是连自己都以为忘了的诗或韵文,而且也不一定符合自己通常的口味。有时候我不加理会,但只要一留心,就会发现,那首诗或那几句诗竟然和自己当前的生活有着某种联系,不是表面的生活,而是内心深处的。 比如说今年春天和去年秋天我在澳大利亚,高兴的时候,有句诗就会欢快地闪过脑海: “甚至时间,亦会吞噬信任……” 下面的不记得了,尽管我知道,和“信任”押韵的是“灰尘”,而且后面有一句是:“把我们时代的故事,埋葬进黑暗死寂的墓窟。”我知道,这首诗是沃尔特·雷利爵士在被处决前夕写下的。这样一首诗并不符合我当时的心情,我却在心里默念出来,仿佛它很美,很轻松。我一直不知道,这首诗最初是怎样进入我脑海的。 现在既然想冷静地看待一切,我就应该记得我们在打好行李、等待出租车的时候说的话。行李箱里有我们的衣服,这些衣服曾经一起放在抽屉里、衣橱里,洗的时候在一起翻滚,一起夹在站着笑翠鸟的晾衣绳上,现在却各自分门别类地放着,再也不会摩擦到彼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很高兴我们能够平静地分手,因为人们通常会不欢而散。” “我知道。” “这样很好。” 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我哭过一次,觉得自己长得丑,觉得他厌倦我了。 可是他说:“很好。” 在飞机上,这首诗又闪过我的脑海,我仍然很高兴。入睡时,我想着X的身体仍然在我身边;醒来后,又迅速用回忆填满所有空间:他的声音,他的样子,他温热的身体,以及我们在一起的一幕一幕。 起初,我沉浸在回忆中,那些详细的、重复的场景让我觉得很美好。我没有逃避,也不想逃避。后来却想,回忆让我烦恼不堪,它只会激起我的欲望、渴望和绝望。这三只可怜的、被囚禁起来的野猫,未经允许便住进了我的心里,至少我对它们能活多久、有多邪恶都毫不知情。色情、爱情的画面和语言是一样的:开始都是千篇一律的挑逗,而后迅速地走向绝望。这些画面曾一度占据我的内心,直到现在仍会不时袭来。我曾努力保持警惕,读严肃的书,但还是会不知不觉陷入深深的回忆,然后才如梦初醒,回到现实中。 床上躺着一个穿黄色睡袍的女人,她的睡袍没有被扯破,而是扯下肩膀,缠绕在腰上,像一条皱巴巴的围巾,只遮住身体极少的一部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俯身递给她一杯水。这个女人几乎已经失去意识,她的四肢摊开着,头扭向一边,仿佛被某种自然灾害击倒了一样——她爬起来,用颤抖的双手使劲握住玻璃杯。水溅在她的胸上,她喝了几口水,浑身颤抖着躺了回去。男人的手也在颤抖,他也喝了几口水,然后看着女人哈哈大笑。那笑声里有悲伤、愧疚和善意,还有惊讶,这惊讶已经快到惊恐的地步了。他的笑声好像在说:我们是怎么做到的?这意味着什么? “我们差点干掉对方。”他说。 房间里似乎仍然回荡着刚才那场骚动的回声:喊叫,哀求,粗暴的承诺,高潮到来时的大声宣告,以及高潮过后长时间的痉挛。 房间里充满感激和愉悦,洋溢着浓浓的爱意,洒满了爱情的金色余晖。是的,没错,空气浓到可以入口喝下了。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那是我的煎熬。 九 每年这个季节,都是女人们厌倦了背心裙、印花裙和凉鞋的时候。商店里已经开始卖秋装了。墙上,厚毛衣和裙子用大头针别在黑色或紫红色的天鹅绒布上。年轻的女售货员浓妆艳抹,像高级妓女一般。我对衣服产生了狂热的欲望,商店里所有的谈话都变得那么有意义。 “这条项链不行,太简单了。我想要活泼一点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我想要上档次的、性感一点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完全明白。”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穿着褪了色的衣服,现在突然忍受不了了。我买了一件深红色的缎子衬衫,一条紫色的披肩和一条深蓝色的裙子;然后理发、修眉,试用了一支淡紫色的口红和一款棕红色的胭脂。我惊恐地回想起自己在澳大利亚时的情形:穿着褪了色的包身棉布裙子和T恤;因为天气炎热不穿袜子,腿上露着突出的血管;脸上什么也不抹,头上戴着一顶棉布帽子,汗流不止。现在想来,如果当时穿得讲究一点,给人的印象应该更好,漂亮衣服可能让我不那么容易被抛弃。我曾想象在某次聚会上或在多伦多的大街上偶遇X,用自己改变后的形象和迟来的风韵让他震惊,让他痛苦。不过即便在这个可以打扮得花哨的时代,也一定要小心,以防艳丽过度而变得滑稽。也许她们——所有那些我在女王大街上看到的老女人——都已经很小心了:那个染了粉红色头发的胖女人,那个描着黑色眉毛的八十岁的老太太,她们可能都没觉得自己打扮得过分、夸张。哪怕几天前我在电车上见到的那个一身艳黄的女人也一样。她看样子有六十来岁了,又矮又胖,穿着一条有荷叶边的黄裙子,裙子很短,戴着系有黄色缎带的草帽,胖乎乎的小脚上穿着一双黄色的染色半高跟鞋——哪怕穿成这样,她也不是来当别人笑柄的。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美得像一朵花:花瓣繁复,泛着黄油般可爱的色泽。 我去找耳环,一整天都在寻找那些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的耳环。我想要一对银丝小球耳环,小球从大到小垂下来,晃动着,很好看;还想要一对旧的、有点发乌的银耳环,那种感觉我记得很清楚。你可能以为二手商店肯定会有,但我没找到,也没找到任何类似的东西。越是找不到,我就越想要。我来到学院街和士巴丹拿道交叉口附近的一条小街上,走进一家小店。整个店里都贴着黑纸,给人一种廉价、阴森的感觉——比如一个光头的裸体模特坐在折梯上,身上挂着一些珠子;一条粉红色网纱做的舞蹈裙挂在墙上,裙子上有很多小亮片,胳膊下面很扎人,有点像我五十年代穿过的那种裙子。在黑色背景的衬托下,这条裙子显得不详而诱人。 我四处找摆放首饰的地方。女售货员们正忙着帮一个顾客试衣服,那个顾客在三向镜后面,我看不到。其中一个售货员胖胖的,脸色杏黄,像个吉卜赛人;另一个看上去脾气不太好,头顶有一簇白发,周围是一圈黑发,像只臭鼬。她们一边高兴地尖叫着,一边把帽子和项链拿来给顾客试。终于,所有人都满意了,一个漂亮姑娘——其实根本不是姑娘,而是一个穿上女装的漂亮少年——从镜子后边走出来。他穿着一件长袖、有蕾丝裙腰的黑色天鹅绒长裙,黑色的半高跟鞋;戴着黑手套、黑色小帽,帽子前面是带点的面纱;留着卷曲的棕色刘海,化着精致淡雅的妆。他是我这一天见过的最漂亮、最有女人味的人。他面带笑容,脸庞紧绷着,颤抖着。我记得在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曾经用旧窗帘把自己打扮成新娘,或帽子上插有羽饰、涂脂抹粉的女郎。尽管我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对打扮的结果也很着迷,但是和想象中的样子还是差得很远。你现在应该做什么?在人行道上来回炫耀?这可需要极大的勇气,要做好失望的准备。 这个漂亮的少年既自以为是又有些胆怯,声音是很好听的男孩子的声音。 “我看起来怎么样,阿姨?”“很漂亮。” 十 我能感觉到自己情绪低落,这肯定意味着我可以撑过去。 情绪当然会低落,因为我无法应付任何伤害,除非有人来帮我。而我只想接受一个人的帮助,那个人就是X。我无法移动自己的身体继续在街上行走,除非我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的视线里。人们经常遇到这个问题,而且我们知道,错在他们自己。他们必须改变思维方式,如此而已。这并不是一个光荣的问题。爱情虽然可以致命,但并不严重。我在哪里看到过这句话,并对此深信不疑。感谢上帝,我不知道X现在在哪儿,不能给他打电话、写信,也不能在街上拦住他。 有个男人和我分手后,曾经跟踪我。后来,他终于说服我和他一起去咖啡馆喝杯茶。 “我知道我现在这样很丢人,”他说,“我知道,如果你对我还残存有一点爱意,那么我这样做无疑会毁了它。” 我没说话。 他用勺子敲着桌子上的糖罐。 “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 我本来想说“不知道”,但是话到嘴边却改成了:“我非常想逃离。” 他直起身子,浑身发抖,勺子也掉在了地上。 “现在你摆脱我了。”他的声音哽咽。 这一幕既好笑又可怕,既戏剧又真实。他不顾一切地想见我,就像我现在想见X一样。我当时并不可怜他,而且到现在也不后悔那么做。 十一 我曾经做过一个美梦,梦境和现实极其不同。在梦里,我和X,还有一些不认识或不记得的人,穿着运动员那样的紧身衣服。这些衣服在某一刻变成了轻薄闪亮的白衣服。后来我发现,不仅变成了白衣服,而且变成了我们的身体,我们的骨头和肉,以及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的灵魂。一开始,我们像平时一样急切地拥抱对方。由于身体变得轻快舒适,拥抱让我们感到少有的满足。我无法确切地描述那种感觉,有点像电影中梦境里的天堂,俗套而又纯真。我想就是这样,我不能为自己俗套的梦而道歉。 十二 我沿着街道走,来到隆尼面包店,要了一杯咖啡,在一张小桌旁坐下来。这家面包店是一个爱沙尼亚人开的,店里经常能看到一个穿黑裙子的家庭主妇,看上去像地中海那边的人,还有一个盯着蛋糕看的孩子和一个自言自语的男人。 我坐在一个临街的位置。我感到X就在附近,也许在一千英里之内,也许在一百英里之内,也许就在这个城市。他不知道我的地址,但是知道我在多伦多,要找到我并不难。 同时我又想,得放手了。其实真正需要决定的,是你是否要为爱疯狂。我没有那种耐力,那种纯粹、沸腾的意志力,无法疯狂太久。 你为爱情所能承受的痛苦和混乱是有限的,就像你对房间的混乱有一定的忍受度一样。你无法预知这一限度,但是一旦达到,就知道了。我相信这一点。 当你真正开始放手的时候,这就是你的心路历程:一阵隐隐的痛苦突然袭来,让你措手不及;但随之而来的却是轻松。这种轻松需要仔细思量,不仅是解脱,还有一种怪异的愉悦感,不是那种自残或恶意的愉悦,不是个人层面的。而是当我们看到设计不合理、框架无法支撑时,就会感到的莫名的愉悦,重新开始的愉悦。我希望重新考虑生活中所有矛盾的、反复出现的、不方便的事。我是这么想的。其实我们都有这样的愿望,这和我们对永恒和甜言蜜语的向往既矛盾对立又并行不悖。 我细想了一下那个白色的梦,想着它是如何与现实错位的,忽然发现错位就是爱情的线索,问题的核心。但就像醉酒或嗑药的人一样,我对眼前的景象感到一片模糊。 我需要休息,刻意的休息,并重新定义幸运的内涵——不是丹尼斯所说的那种幸运。你很幸运,能够坐在隆尼面包店里喝咖啡,看着店里人来人往,吃吃喝喝,买着蛋糕,说着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汉语和其他语言——你可以试着去分辨。 十三 凯伊从乡下回来了。她也穿了一身新衣服:一件墨绿色的、女学生风格的束腰外套(里边没穿衬衣和胸罩),一双墨绿色的齐膝长袜和一双马鞍鞋。 “这身衣服看起来奇怪吗?” “确实很奇怪。” “会不会显得我胳膊很黑?记得过去的一首诗里写过一个胳膊很黑的女人吗?” 她的胳膊看上去确实是棕色的,很柔软。 “我本来想周日过来的,但是罗伊带了一个朋友来,我们在一起吃烤玉米,玩得很高兴。你也应该去,真的。” “下次再说吧。” “孩子们像美丽的小恶魔一样跑来跑去,我们把蜂蜜酒都喝光了。罗伊会做生育娃娃。他那个朋友叫亚历克斯·沃尔瑟[15] ,是著名的人类学家。我觉得自己对他应该有所耳闻,但是没有。他人很好,并不介意。你知道他做了什么吗?天黑后,我们围坐在篝火旁,他走到我身边,不停地叹气,然后把头放在我腿上。那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竟让我感到很贴心,像只圣伯纳德犬。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 普鲁 普鲁曾和戈登住在一起。那是在戈登离开妻子之后,两人复合之前,一共一年零四个月。在那之后不久,戈登就和妻子离婚了。接下来两人分分合合,纠结了一段时间。后来他妻子去了新西兰,看样子再也不会回来了。 和戈登分手后,普鲁没有回温哥华岛(那是她和戈登相遇的地方,当时她在一家度假酒店的餐厅当服务员),而是在多伦多一家绿植店找了份工作。那时她在多伦多已经有很多朋友了,大多都是戈登和他妻子的朋友。大家都很喜欢普鲁,并为她和戈登分手感到惋惜,但她总是一笑了之。普鲁很可爱,虽然出生在温哥华岛上的邓肯镇,却有着一口英国口音——加拿大东部人眼里的英国口音。因为这口音,就算是最刻薄的话,到了她嘴里也会变得轻松有趣。她把自己的经历当作趣闻轶事讲给大家听,虽然这些经历大多都以希望的破灭、梦想遭到奚落、永远出乎意料的结局而告终,虽然每件事都怪样百出,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可言,但人们听完却总会心情愉快。他们都说认识普鲁很幸运,她随和、有修养,不把自己看得太重,从不要求别人怎样,也不怨天尤人。 普鲁只抱怨一件事,而且时不时会提起,那就是她的名字。她说“普鲁”听起来像女学生,而全称“普鲁登丝”又像老处女;父母当初给她起名字的时候真是太没有远见了,连女孩子的青春期都没考虑到。要是将来长成丰满的姑娘呢?或者长得风情万种该怎么办?难道名字就决定她和这二者都无缘了?她现在快五十岁了,仍然保持着苗条的身材和漂亮的容貌,工作起来勤快、热情,让用餐的客人们觉得赏心悦目。这样的她大概比较接近父母当初的期望吧:聪明伶俐、细心周到,乐于做个生活的旁观者。要想让她成熟、富有母性或陷入真正的困境,恐怕有点困难。 早些年,普鲁在温哥华岛结过婚,那次婚姻在她看来是个彻头彻尾的灾难,却给她留下几个孩子。孩子们都长大了,回来看她的时候,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找她要钱,而是给她买礼物,帮她理财,安排人给她的房子做隔热处理。她高高兴兴地收下礼物,也听取孩子们的建议,但就像个任性的小女孩一样,从不给他们写回信。 由于戈登的缘故,孩子们不希望普鲁继续住在多伦多了。大家的意见很一致,她自己却一点也不当回事。她请朋友们来聚会,也参加别人的聚会,有时候也会和别的男人约会。在那些备受激情和嫉妒折磨、无法自控的朋友看来,普鲁对性的态度让人感到很宽慰。她把它看作健康的、略显愚蠢的放纵,就像跳舞和美味的晚餐一样,不应该成为人与人之间愉快交往的障碍。 对戈登来说,既然妻子不回来了,他就时常来看看普鲁,有时还请她吃顿饭。不一定去餐馆,也可能去他家。戈登做得一手好菜,和普鲁或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压根不会做饭,可是一旦认真起来,就比她俩做得都好——这倒不是吹牛。 不久前,普鲁在戈登家吃晚饭。戈登做了基辅鸡,还有焦糖奶油作为餐后甜点。和大多数认真的新手厨师一样,戈登也是三句话不离吃的。 在普鲁和大多数人看来,戈登很有钱。他是个神经科医生,在城北一个山坡上有栋崭新的房子。那里曾是风景如画却赚不到钱的农场,现在则是昂贵的别墅区。每栋别墅都出自设计师之手,占地半英亩。如果让普鲁来形容戈登的房子,她一定会说:“你知道吗?有四个浴室。如果四个人想同时洗澡,一点问题都没有。好像有点多,但是非常棒,真的,洗澡从来都不用穿过大厅。” 戈登的房子里有个起高半层的就餐区,像个舞台,四周有聊天区和乐池,斜面玻璃顶下还有一排茂密的绿色植物。在就餐区看不到门厅,但因为中间没有墙壁阻隔,所以声音还是可以传过来。 吃饭时,门铃响了,戈登起身走下台阶。普鲁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那人还在门外,所以听不清说了些什么。戈登的声音压得很低,好像在警告那个人。门没关,看来戈登没请那个人进来。他们还在说话,声音很小,满含怒气。突然,戈登大叫一声,走了回来。走到台阶一半的时候,他朝普鲁挥舞着双手。 “焦糖奶油,”他说,“你能去看一下吗?”说完又跑了回去。普鲁起身去厨房看甜点。她回来的时候,戈登正在上台阶。他步子缓慢,看起来烦躁而又疲惫。 “一个朋友,”他沮丧地说,“还好吧?” 普鲁忽然意识到戈登说的是焦糖奶油,便说是的,非常完美,自己过去的正是时候。戈登说了声谢谢,但是表情一点都不高兴。让他心烦的好像不是甜点,而是刚才在门口发生的事。普鲁想让他忘掉烦心事,于是开始问他有关植物的专业问题。 “我在这方面一无所知,”戈登说,“你是知道的。” “我以为你学到一些知识了呢,就像学做饭一样。” “都是她在打理。” “你是说卡尔太太吗?”普鲁说的是戈登的女管家。 “你觉得是谁?” 普鲁脸红了,她不喜欢让别人觉得自己疑心重。 “问题是我觉得我想和你结婚。”戈登说,情绪并没有明显好转。戈登块头很大,长得浓眉大眼;喜欢穿厚衣服和笨重的毛衣;蓝眼睛里经常布满血丝,眼神中透着无助和困惑,仿佛在这坚固的堡垒里有一个扭动的灵魂。 “这也是问题?”普鲁说得轻描淡写。但凭她对戈登的了解,她知道这是问题。 门铃又响了,没等戈登走到门口,接连响了三次。后来只听哐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重重地扔在了地上。接着,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戈登很快就回来了。他踉踉跄跄地走上台阶,一只手捂着头,一只手比画着,示意自己没事,让普鲁坐下。 “该死的旅行包,”他说,“她朝我砸过来。” “砸到了没有?” “擦到一点。” “旅行包怎么这么大动静,里面装的是石头吗?” “可能是瓶瓶罐罐,她的除臭剂之类的。” “哦。” 普鲁看着戈登给自己倒了杯饮料,便说:“我想喝点咖啡。”说完她起身去厨房烧水,戈登也跟了过去。 “我可能爱上那个人了。”他说。 “她是谁?” “你不认识。她很年轻。” “哦。” “但我真的是想和你结婚,得过几年。” “等你缓过来?” “嗯。” “不过谁也不知道这几年里会发生什么。” 普鲁跟别人讲起这件事时说:“我想,他是怕我笑出来。他不知道别人为什么笑,为什么朝他扔旅行包,但事实就是这样。他是个中规中矩的人,真的。正愉快地吃着晚餐呢,忽然就有人过来朝他扔旅行包,所以他想过几年缓过来再和我结婚,这样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我觉得他这么说,可能是想让我安心。” 普鲁没跟别人说,第二天早上她从戈登的衣橱里拿了一颗袖扣。那些袖扣是琥珀做的,是戈登和妻子复合后去俄罗斯度假时买的。袖扣是金色的,半透明,看起来像方糖。普鲁拿在手里的那一颗很快就获得了她的体温。她把扣子丢进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拿一颗袖扣说不上是偷,是个念想,就算开个私密的玩笑,有点恶作剧的意思。 戈登像平时一样早早就出了门,房子里只剩下普鲁一个人。管家九点钟才来,普鲁十点钟才上班,所以她有时间给自己弄点早餐,然后等管家来了一起喝杯咖啡。这个管家是她很多年前认识的朋友。可是当她把袖扣装进口袋后就再也没耽搁,直接走了。房子显得很凄凉,她一刻也不想多待。实际上是普鲁帮戈登选了这块地,但设计规划不是她的主意,那时戈登的妻子已经回来了。 普鲁回到家,把袖扣放进一个旧铁烟盒里。很多年前,孩子们从一家旧货商店买了这个烟盒,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那时她还抽烟,孩子们担心她的身体,就把这个烟盒装满太妃糖、软心豆粒糖和橡皮糖送给她,还附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宁愿你变胖。”现在,烟盒里除了这颗袖扣还有另外几样东西:一只搪瓷小盘,一把纯银盐勺,一条水晶小鱼。都是些小东西,说不上昂贵,但也不是一文不值。这些东西并不是伤感的纪念品,她从不打开看,常常忘了里面都有什么;也不是战利品,没有什么仪式性的意义。她并非每次去戈登家或在那儿过夜时都拿点什么,也不是为了纪念什么难忘的时刻。她拿东西时头脑很清醒,也不是强迫症,就是时不时拿点什么,放进旧烟盒黑暗的空间里,然后再差不多把它忘掉。 劳动节晚餐 傍晚快六点钟的时候,乔治、罗贝塔、安杰拉和伊娃四个人从乔治的皮卡车(搬到乡下后,他就把小汽车换成了皮卡车)上下来,穿过瓦莱丽家的前院,向门厅走去。院子里有两棵孤零零的、茂盛的榆树,树荫遮蔽了整个前院。为这两棵树,瓦莱丽可花了不少钱,说是够去欧洲玩一趟的了。树下的草坪整个夏天都是绿色的,草坪四周种着火红色的大丽花。房子是由浅红色的砖砌成的,门窗四周镶有一圈颜色更浅的砖——那些砖原本是白色的。这种风格的房子在格雷县随处可见,或许这是早期建筑的一个特色吧。 乔治提着几把草坪折叠椅,是瓦莱丽让他们带过来的;罗贝塔端着一份半球形的覆盆子冰激凌甜点,覆盆子是夏天时在他们自己的农场摘的——确切地说是乔治的农场。虽然罗贝塔在甜点下面放了冰块,上面盖了擦碟干毛巾,她还是想赶紧把这东西放进冰柜里。安杰拉和伊娃是罗贝塔的女儿,安杰拉今年十七岁,伊娃十二岁,她们手里拿着几瓶葡萄酒。罗贝塔和前夫商量好了,两个女儿暑假跟她和乔治一块儿过,上学时跟爸爸在哈利法克斯一起生活。罗贝塔的前夫是一名海军。 单看这四个人的穿着,别人还以为他们要去参加不同的聚餐呢。乔治身材敦实,皮肤黝黑,胸肌发达,看起来专业、自信,又给人急躁、不好接近的感觉。(他当过老师。)他穿着一件干净的体恤衫和一条毫无特色的裤子。罗贝塔穿着一条褪了色的棕黄色棉布裤子和一件宽松的泥砖色生丝上衣——在她状态好的时候,这种泥砖色衬着她那乌黑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还是很好看的,但是今天她的状态却不怎么好。在浴室化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皮肤就像被紧紧地揉成一团再展开的蜡纸。有那么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身材纤细,想穿件紧身的银色三角背心——跟大家开个有魅力的玩笑——但最后一刻还是改变了主意。她戴了一副墨镜,因为最近经常突然间就泪如泉涌,不是在最艰难的时候,而是在平常,眼泪像喷嚏一样说来就来,止也止不住。 安杰拉和伊娃则穿着用旧窗帘改成的衣服,旧窗帘是在乔治家楼上的一个盒子里找到的。她们的衣服看起来很夸张。安杰拉披着一块翠绿色的缎面窗帘,上面是长长的、被太阳晒褪了色的条纹,窗帘斜披在身上,露出一侧香肩。她把这块布上的葡萄叶剪下来,贴在纸板上做头饰。安杰拉身材高挑,一头浅色的头发,刚刚出落成美丽的大姑娘,但这却让她感到很难为情。她要是炫耀自己的美貌,就会很不好意思,就像现在这样。如果有人夸她像女神一样,她就会脸红、皱眉,仿佛受到了极大的冒犯。伊娃披着几块发黄的蕾丝窗帘,窗帘布薄薄的,用别针、缎带和野福禄考花束打成褶,连缀在一起,那些花已经发蔫甚至凋落了。其中一块窗帘布绕过她的额头向后垂下,像二十年代的新娘头纱。她在里面穿了短裤,以防别人透过披纱看到她的内裤。伊娃既保守又大胆——她变化无常,喜欢滑稽地模仿别人,是个乐天派,还时不时捣乱。她抹着绿色的眼影、深色的唇膏,还有胭脂和睫毛膏,在头纱下显得淫荡而妖娆。在这些浓烈色彩的衬托下,她脸上更添了几分稚气的鲁莽和大胆。 安杰拉和伊娃是坐在车厢里的草坪椅上过来的。虽然从乔治家到瓦莱丽家只有三英里,罗贝塔还是觉得这样不安全——希望她们下来直接坐在车厢里。让罗贝塔吃惊的是,乔治竟然替孩子们说话,说让她们身着盛装挤在车厢里确实有些不像话。他说他会慢点开车,避开那些凹凸不平的地方,他确实也是这么做的。罗贝塔本来是有些紧张的,看到乔治对孩子们夸张的自我表现和炫耀如此理解、包容,她那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起初还以为他会生气呢。罗贝塔自己已经不穿长裙和宽松长袍了,因为乔治说讨厌女人拖着这样的衣服。他觉得这样的女人不仅吊儿郎当,而且意在招蜂引蝶。对这种轻浮的女人他很反感,成年后一直持排斥的态度。 乔治和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好声好气的,还扶她们上车。罗贝塔以为他上车后也会跟自己说几句话,甚至拉拉她的手,那样她就彻底放心了。但是没有,他关上车门,在干热的砾石路上缓慢地开着车,慢得就像开灵车一样。车里笼罩着令人窒息的沉默,罗贝塔游离在这沉默的边缘,觉得自己像得了黄疸病的树叶一样卷缩着。她知道这种想法很疯狂。还有一个疯狂的念头,那就是歇斯底里地大叫,然后打开车门,躺在马路上。她应该克制自己,不要这么夸张。但是乔治一直一言不发地向她喷出的致命气体一定是憎恨——一定是憎恨,不然还能有什么?罗贝塔试着打破沉默,她一边拉紧盖在甜点上的毛巾,一边发出啧啧声表示担心,还叹了口气——她本来想让叹气声听起来既疲惫又惬意,不料却成了有意制造的噪声。他们在高高的玉米林间行驶,罗贝塔觉得那些玉米真难看——千篇一律,叶子粗糙,像一支愚蠢的军队。他们俩这样多久了?是从昨天早上开始的:起床前她就感觉到了。为了缓和气氛,昨天晚上他们还一起出去喝了酒,但是喝酒带来的轻松并没有维持多久。 来瓦莱丽家前,罗贝塔在卧室里系三角背心的时候,乔治进来了。他说:“你要穿这件吗?” “对,穿这件。还行吗?” “你的腋窝太松弛了。” “是吗?那就穿件有袖子的吧。” 此刻,坐在车里,罗贝塔知道乔治不打算和好,她也不想说什么。乔治的声音里有种残酷的满足——那是心中的厌恶得以发泄后的畅快淋漓。他厌恶她变老的身体,这本来就是可以预见的。罗贝塔开始哼出声,享受着那份因受到伤害、冷冷的挑战和无情的侮辱而独有的轻松、自由和巨大的战略优势。 可是如果他根本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可原谅呢?如果在他看来罗贝塔才是那个不可原谅的人呢?她好像一直都是,每天的生活都充满灾难。曾经她一发现衰老的迹象就努力补救,而现在补救只会带来更多问题。她疯狂地往有皱纹的地方涂抹面霜,结果脸上突然长了许多粉刺,像十几岁的孩子一样。为了让腰身纤细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她坚持节食,结果脸上和颈部的皮肤变得枯槁不堪。腋窝松弛——腋窝怎么锻炼?还能做些什么?现在报应来了。自己做那些为了什么?虚荣,甚至不是虚荣,只为拥有一次光洁的容颜,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魅力;只为做一次头发,做一次肩部、胸部护理,让自己再一次光彩照人。你无法阻止时光的流逝,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只能任人羞辱。罗贝塔带着自怜——她所认为的自怜——这样想。这自怜就像苦涩的胆汁,泼洒在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她要逃离,一个人生活,穿有袖子的衣服。 瓦莱丽从葡萄藤下一个昏暗的窗口探出头来朝他们喊道:“来,快来,我正在穿连裤袜呢。” “不要穿连裤袜!”乔治和罗贝塔异口同声地喊道。听这喊声,别人还以为他们来的时候一路上都在温柔、欢快地聊天呢。 “不要穿连裤袜!”安杰拉和伊娃也带着哭腔喊道。 “唉,好吧,既然大家对连裤袜都这么有偏见,”瓦莱丽在窗户后说,“我连裙子也不穿了,就这样出去。” “不要!”乔治喊的时候不小心打了个趔趄,把草坪椅举到了脸前。 可是瓦莱丽出现在门口时,却打扮得非常漂亮。她穿着一件绿、金、蓝三色的宽松长裙。她不用担心乔治对长裙的看法,反正没有人会指责她,说她想招蜂引蝶。瓦莱丽是个高个子的平胸女人,相貌平平,长长的脸上透着聪明、幽默、善解人意和对别人的欣赏。她的头发是灰黑色的,又厚又卷,夏天的时候草率地剪短了,结果成了卷卷的平头,露出她那长长的、筋络分明的脖子、脸颊边的皱纹和又大又扁的耳朵。 “我觉得这头发弄得我像一头山羊,”她说,“不过我喜欢山羊,喜欢山羊的眼睛,瞳孔是横着的。要是有那样的眼睛该多好啊,奇怪吧!” 她的孩子们说,她已经够奇怪的了。 乔治、罗贝塔、安杰拉和伊娃拥进门厅的时候,瓦莱丽的孩子们也过来了。罗贝塔说冰块化了,一直在滴水,必须把手里那团矫情的东西放进冰柜。露丝先过来了,她今年二十五岁,身高将近一米八,长得和母亲很像。她刚刚放弃了当演员的念头,正在学习如何教患有精神疾病的儿童。露丝抱着秋麒麟草、野胡萝卜花和大丽花——鲜花和野草混杂在一起——来到门厅,像演戏一样把花扔到地板上,接过甜点抱在怀里。 “甜点,”她饱含深情地说,“噢,真是太幸福了!安杰拉,你漂亮极了!伊娃,你也是。我知道伊娃是谁,是拉美莫尔的新娘[16] !” 安杰拉容许,甚至可以说喜欢露丝的当众赞美,因为露丝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敬佩的人——也可能是唯一一个让她敬佩的人。 “谁的新娘?”伊娃高兴地问道,“你说是谁的新娘?” 瓦莱丽二十一岁的儿子戴维在大学读历史系,这会儿他站在客厅门口,面带包容、温柔的微笑看着这兴奋的场面。戴维和母亲、姐姐一样,也是瘦瘦高高的,黑头发,肤色很深,但是他性格沉稳,说话声音不高,从不急躁。很显然,在这个有着很多微妙制衡关系的家庭里,活泼、坦率的女人们对戴维有种仪式般的尊重,像是要寻求他的保护,尽管她们很可能并不需要这种东西。 大家彼此问候过之后,戴维说:“这是金伯莉。”然后把大家逐一介绍给站在他臂弯下的那个年轻女人。金伯莉看上去干净整齐;她穿着一条白裙子和一件粉色的短袖衬衫;戴着眼镜,没有化妆;头发短短的、直直的,非常整洁,是一种看起来很舒服的浅棕色。金伯莉和大家一一握手,握手时透过眼镜看着对方的眼睛。虽然她非常礼貌,甚至可以说毕恭毕敬,却有点像一位官员会见一支粗野、古怪的代表团。 瓦莱丽和乔治、罗贝塔两个人都认识很多年了,比他们俩彼此认识的时间还要长得多。她和乔治曾是多伦多一所高中的同事,乔治是艺术教研室主任,她是学校的辅导员。她也认识乔治以前的妻子——一个紧张兮兮的女人,打扮得很漂亮,后来死于佛罗里达州的一次空难。在那之前乔治和妻子就已经分开了。 当然,瓦莱丽认识罗贝塔是因为罗贝塔的前夫安德鲁,也就是瓦莱丽的表弟。瓦莱丽和安德鲁一向不怎么看得上对方,都曾经在罗贝塔面前说对方是根木头。安德鲁说瓦莱丽看起来像根奇怪的木头,完全没有什么性别特征。后来罗贝塔告诉瓦莱丽自己要离开安德鲁时,瓦莱丽说:“哦,好啊,他就是根木头。”罗贝塔很高兴能得到这样的同情,也很庆幸不用翻出不愉快的往事来做解释。很显然,在瓦莱丽看来,安德鲁像根木头这一点本身就已经是很充分的理由了。与此同时,罗贝塔竟然有种想为丈夫辩护的愿望。她想问问瓦莱丽,怎么就能判定他是根木头。她真的很想替丈夫辩护;觉得他娶了自己,运气真是不好。 罗贝塔从家里搬出来以后就离开了哈利法克斯,来多伦多和瓦莱丽一起住。在那里她遇见了乔治,乔治带她去看他的农场。现在瓦莱丽常说,他们能成是她的功劳,是她无意中牵的红线。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爱情之花在眼前绽放,”瓦莱丽说,“就像看着一枝孤挺花,真是太神奇了。” 但是罗贝塔觉得,虽然瓦莱丽喜欢她和乔治,也希望他们俩好,对瓦莱丽来说,其实没有人提醒她有爱情这回事会更好。跟瓦莱丽在一起,你有时候会想:爱情算什么?瓦莱丽会这么想(她的生活和她的存在比她的任何观点都更能提醒你):爱情一点也不仁慈,不诚实,根本不能给你带来可靠的幸福。 瓦莱丽向罗贝塔提到乔治时(那时她还不知道罗贝塔已经爱上乔治了)说:“他是个神秘的男人,真的。我觉得他非常理想主义,尽管他肯定不喜欢我这么说。比如他买的这个农场,这种在乡下远离尘嚣、自己劳动、自给自足的生活……”接着她说起乔治在蒂明斯的成长经历:一个匈牙利鞋匠的儿子,六个孩子中最小的,也是唯一一个读完高中的,读大学这种事就更别提了。“他是那种知道如何在街上打架却不会游泳的人;他把脾气暴躁的驼背老父亲带到多伦多,一直照顾到他去世;对女人嘛,我感觉他应该挺无情的。” 罗贝塔是带着极大的兴趣和不屑听瓦莱丽讲这些的,因为其他人知道乔治些什么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她又是惊慌又是高兴,从未想过自己会陷入爱情。曾经她最羡慕瓦莱丽那样的生活。罗贝塔给几本童书画过插图,她想可以再接些活儿,可以在多伦多东部的海滩附近租个房间,把墙刷成白色,坐垫子而不是椅子,并学会自律和放纵——她觉得这是独居的人必备的两种品质。 瓦莱丽和罗贝塔拿着一瓶冰镇葡萄酒和两只高脚杯穿过房子,那两只杯子是瓦莱丽的祖母留下来的。在罗贝塔看来,瓦莱丽的房子就是人们理想中的“乡村住宅”,具体说来是“老式砖砌农舍”:有看起来暖洋洋的、浅红色的砖墙,浅色砖做的门窗贴脸;有葡萄藤和榆树、用砂纸打磨的地板、用钩针编织的小地毯和白色的墙壁;一面模糊的镜子前放着一只厚重的五斗橱,橱上摆着一套有缺口的洗壶。当然,瓦莱丽是花了十五年才把这里布置成这样的。当初她和丈夫买下这处房子,是想做夏天避暑的居所。后来她丈夫去世了,她就卖掉城里的别墅,搬进一套公寓,把钱和精力都花在了这里。再后来她把乡下这个地方介绍给乔治,乔治便在两年前买下了这儿的房子和农场。十四个月前,乔治辞掉教书的工作,搬到这里来长住。在那之后不久,他便认识了罗贝塔。去年十二月,罗贝塔搬过来和乔治一起生活。罗贝塔本来以为,大概一年后他们就可以把房子和农场修好,乔治就可以重新开始他的雕刻工作了。乔治真正想成为的是一名雕刻家,这就是他放弃教书、选择乡下低成本生活的原因——他打算自己种菜、养鸡,不过现在还没开始养鸡。 罗贝塔本来想继续做些插画的工作,后来却没有。为什么呢?没有时间,也没有地方:房间、光线、桌子,一概没有;没有自己能够完全自由支配的时间,生活以一种新的方式控制了她。 到现在为止,他们(主要是乔治,罗贝塔负责清扫和做饭)完成的工作有:换了新房顶,装了铝框窗户,往墙后面倒了一袋又一袋土灰色的卵石状隔热材料,把一片片黄色的、毛衣样的玻璃棉贴到了阁楼顶上,清扫、更换了火炉烟道,用砖修好了烟囱,换了坏掉的屋檐。然而做完这些重要而繁重的修缮工作后,房子看起来仍然很不美观:深红色的仿砖覆盖着外墙,中间已经凹陷的前廊上堆满了正在晾干的新木材和可能还用得上的旧木材、多余的玻璃棉,以及其他有用的杂物。房子里面光线昏暗,还有一股酸酸的味道。罗贝塔真想把油地毡撕个粉碎,扯下那些叫人觉得压抑的墙纸;但一切还得一步一步来,而且乔治也已经安排好工作的顺序了;在铺好电线、做好隔热并重新搭好房子的框架之前,撕掉油地毡和墙纸没有什么用。最近乔治经常说,要先好好弄弄谷仓,然后再开始屋里的工作或往外墙加壁板,还说如果不支撑、加固屋梁,冬天暴风雪来的时候,整座房子都可能坍塌。 他们还有个小园子,里面的苹果树和樱桃树都已经修剪好了,覆盆子灌木也清理掉了,草坪也重新撒上了种子。这片草坪有的地方原本长着高高的野草,有的地方原本是裸露的地面和碎石,还有几棵长得乱蓬蓬的松树。一开始,罗贝塔对整个园子的事都很有数,知道做了些什么,在做什么,还要做什么。现在她不再全盘考虑问题了,而是待在厨房里,看到什么活儿就干什么。她忙着应付园子里收获的蔬菜和水果——做辣椒番茄酱、樱桃酱、番茄汁,把西红柿、辣椒、豆子和玉米处理好存进冰柜——这些事就花去她很多时间。有时候她看着冰柜里的东西想:这么多东西,谁来吃?除了乔治还有谁?她觉得自己正在失去对时间的掌控。 桌子放在房后装有隔板的长廊里,瓦莱丽和罗贝塔从长廊那头的门出去,走下几级矮矮的台阶,来到一个墙壁和地面都由砖砌成的小地方,这是瓦莱丽夏天刚刚建好的。瓦莱丽不想管它叫露台。她说农舍里怎么会有露台。那叫什么呢?她还没想好。除此之外,她也没想好要买沉重但好看的木质草坪椅还是轻巧舒适的金属塑料椅,就是她让乔治和罗贝塔带过来的那种椅子。 瓦莱丽和罗贝塔把葡萄酒倒进高脚杯,举杯饮用。她们喜欢用这几只有些年头的大杯子喝酒。露丝的房间里传来一阵欢笑声。露丝对伊娃和安杰拉说,她们必须帮她也打扮起来,她会想出比她俩还漂亮的装扮。与此同时,乔治嗖嗖的割草声也传进瓦莱丽和罗贝塔的耳朵里。瓦莱丽有个石头砌成的小牛奶房,乔治带了镰刀来帮她割牛奶房周围那些高高的野草和牛蒡。 “牛奶房可以做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室,”瓦莱丽说,“我应该把它租给一个艺术家。租给乔治?还是租给你?租给你们的话,割草的活儿加上一个覆盆子蛋糕就行了,不要租金。不过乔治准备把谷仓改成工作室,是吗?” “嗯,最后会的。”罗贝塔说。现在乔治的作品都放在前面那间旧客厅里,一些半成品和基本完成的作品用床单盖着,床单上落满了灰尘。还有一些木块(乔治只刻木雕):一大块风干的橡木、几块窑干的灰胡桃木和樱桃木;他的纵切锯、凿子和半圆凿也都放在那儿;还有亚麻籽油、松节油、黄蜡和树脂,盖子都拧得紧紧的,上面满是灰尘。伊娃和安杰拉曾去过那儿。她们踩在碎石和杂草上,踮起脚尖,从前窗盯着那些盖起来的东西使劲看。 “哎呀,看起来好恐怖啊,”伊娃对乔治说,“那里面是什么?” “木头雕刻的炸面圈,”乔治说,“流行的雕刻作品。” “真的吗?” “一个土豆和一个双头婴儿。” 她们再去看的时候,发现窗外钉了一条床单。是一条浅灰色的床单,顶部破破烂烂的。开车经过这里的人看到这条破床单,肯定会觉得房子更加荒凉、破败。 “你知道我一直都有烟吗?”瓦莱丽说,“有半盒,藏在我房间的柜子里。” 她说没有烟了,叫戴维和金伯莉进城帮她去买。她不能不抽烟,虽然在吃维生素片,也不吃任何添加了红色食用色素的东西。“我想不出来还能说什么东西用完了,又必须让他们离开一会儿。现在我一根也不敢抽,不然他们回来一闻就知道我撒谎了。真想来一根。” “那就喝酒吧。”罗贝塔说。刚到瓦莱丽家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无法和别人交谈,打算说头疼,问能不能去躺一会儿。但和往常一样,瓦莱丽让她的情绪稳定了下来,瓦莱丽总是能把难以忍受的事情变得饶有趣味。 “你怎么样?”瓦莱丽问。 “唉……”罗贝塔说。 “如果没有人,生活应该很美妙,”瓦莱丽神情忧郁地说道,“这句话听起来像名言,但应该是我自己编的。现在的问题是,金伯莉她是个基督徒。当然,这也没什么,我们家巴不得有一两个基督徒呢。从这一点上说,我不是一个非基督徒。但她一看就是个基督徒,是不是?她让我觉得自己非常卑鄙,这让我很惊讶。” 乔治正在享受割草的乐趣。首先,他喜欢干活的时候没人看着。近来他每次在家干活,都觉得有一群女观众盯着他。哪怕她们不在视野范围内,他仍然觉得她们看着他,带着神秘、好笑的表情悠然地看着他忙活。他承认,仔细想想,罗贝塔还是做了一些事的,虽然好像没做什么挣钱的事。她没有联系出版社,也没有按照原先的设想工作。她放任女儿终日无所事事,整整一夏天都是如此。昨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乔治感到疲惫、沮丧——睡下时满脑子都是谷仓那边要做的事,结果梦里都不得安宁,梦见的全是倒塌、误算或结构问题。起来后他往厨房外边的露台走去,想在那儿吃几只煮鸡蛋,顺便盘算一下当天要做的事。这个露台是他目前唯一建好的东西,是他给这座房子带来的唯一变化。由于罗贝塔经常抱怨房子光线暗,通风不好,春天时他就建了这个露台。他对罗贝塔说,当时建这些房子的人基本上都在户外劳动,所以压根儿没想过在屋里坐着。 乔治端着盘子和马克杯来到露台上,发现另外三个人已经在那儿了。安杰拉穿着宝蓝色的紧身连衣裤,在栏杆边上练习芭蕾舞动作。伊娃背靠墙坐着,正用勺子从汤碗里舀麦麸片吃。她舀得起劲,很多都掉在了地板上。罗贝塔坐在椅子上,双手握着那个千年不变的咖啡杯。她弓着背,抬着一只膝盖,戴着墨镜,看上去紧张而悲伤。乔治知道,她经常躲在墨镜后流眼泪。在他看来,罗贝塔的元气叫孩子们给吸光了。她每天忙着安抚两个女儿,跟在她们后面收拾东西,还得求着她们整理自己的床铺和房间。他还听到她恳求孩子们收拾一下自己的脏碗碟,好让她来洗——这也可能只是他的感觉。难道中产阶级就是这样培养孩子的吗?此刻,罗贝塔正羡慕地看着安杰拉,谦卑地羡慕着自己的女儿——那抬起来的、光溜溜的美腿,那傲人的姿态。乔治心想,如果他哪个姐姐敢摆出这副姿态,他母亲一定会拿皮带抽她。 安杰拉把腿放下来,对他说:“早上好啊,大师!” “我没看到你把头顶在地上倒立哦。”乔治说。不管心里怎么想,他还是会经常跟两个孩子开开玩笑。他习惯跟人开粗俗的玩笑,这在课堂上也很有效果,他的课堂因此保持了一种略微夸张、偶尔粗暴却始终有趣的风格。他也把这招儿用在其他老师身上,嬉笑怒骂中夹杂着对他们的鄙视,不过别人都不相信他说的其实都是真话。 伊娃总是乐于接受这一类建议,她全身伸直,然后把头重重地磕在木板上,倒立起来。 “你这样会得脑震荡的。”罗贝塔说。 “不会,只会给自己来个脑白质切除术。” “乔治,你有没有意识到短短四天后我们就要走了?”安杰拉说,“你不觉得心碎吗?” “都碎成两半了。” “可是我们走后你会让妈妈照顾戴安娜吗?”伊娃问。这会儿她已经起来坐正了,正在摸头上有没有瘀伤。戴安娜是她在谷仓养的一只流浪猫。 “你说‘让’是什么意思?”罗贝塔问。就在罗贝塔说话的同时,乔治说:“当然不会。它要是想到谷仓那边去,我就把它拴在床柱上。” 这只猫是个敏感话题。如果说安杰拉把这个农场看作自己的舞台,或有时候看作孕育思想和诗歌的大自然——可以在其中忘记自我、漫游和做梦的地方;那么伊娃则把这里看作寻找动物的乐园,她把不少精力都留给了昆虫、米诺鱼、石头和鼻涕虫。当然,她们都把这儿看作度假地,一个让她们敞开怀抱尽情欢乐的地方,而对眼皮子底下要做的事视而不见。整个夏天,伊娃不是偷偷地跟踪土拨鼠和兔子,就是捕住青蛙后再放走,或用罐子抓米诺鱼,或试着弄清楚各种动物是如何在谷仓里共存的。乔治认定,伊娃就是把鹿引出灌木丛的罪魁祸首——她一直都很想这么做。因为这事,他不得不停下手头所有的工作,在园子周围竖起一圈八英尺高的铁丝网栅栏。戴安娜是伊娃在谷仓里唯一安置下来的小动物。这只猫瘦得像竹竿,长得很难看,是半野生的,那左右摇晃的奶头说明它在别处还藏着一窝小猫。伊娃花了很多时间寻找这些小猫的下落。 在乔治看来,这只猫是个白吃白喝的不速之客,是他财产的侵略者,潜在的大麻烦。伊娃喂它,怂恿它,由此走上一条背叛自己的道路。这背叛虽然说不上严重,但也不可小觑,而罗贝塔还暗中支持她。乔治知道,自己对这件事的反应过激了,甚至有些可笑,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他从不想成为一个小丑般的父亲,一直努力不让自己沦为大声呵斥孩子的愚蠢之徒。只是比起伊娃的行为来,罗贝塔的态度更让人冒火。她对孩子的错误教育在这件事上显露无遗。乔治仿佛能听到她在聚会上对别人说:“伊娃养了一只讨厌的猫,脏兮兮的流浪猫——这就是她一个暑假的成绩;而安杰拉则整天都在练习芭蕾小跳或跟我们生闷气。”他并没有真的听她这么说过——他们没参加什么聚会,但他完全能想象出这样的场景。罗贝塔会让孩子们在朋友面前表演,把她们当成某些好玩的角色。乔治觉得这样做不仅愚蠢,而且无情。罗贝塔虽然很纵容孩子,每天都担心孩子们认为她不够爱她们、关心她们、理解她们,但实际上却剥夺了她们很多权利。她对她们的态度一点都不严肃,根本就不是在培养孩子。可是面对这些,乔治又能做什么呢?毕竟不是他的孩子。他之前没要孩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能不能随时随地、毫无保留地付出。作为老师,他知道如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接下来要做什么也心中有数,但是如果在家里也要这样就太累了。而且他学会对付的主要是男生,男生才会威胁课堂秩序。至于女生,他从来都不怎么管,除了偶尔小心地试探一下性感漂亮的那几个。当然,这么做放在这里就不像话了。 虽然如此,乔治还是常常禁不住喜欢安杰拉和伊娃,她们在他眼里是那么懵懂而迷人。而安杰拉和伊娃则觉得乔治很有趣,这有时候会让他很生气,有时候又会让他觉得美滋滋的。他对人要么十分矜持,要么十分风趣。他还是更喜欢做矜持的自己,所以当有人欣赏他的幽默风趣时,他就很高兴。 不过当他吃完早餐,拿起两只容量六夸脱的篮子去园子里摘西红柿时,没有一个人动动身子来帮他。罗贝塔依旧喝着咖啡,沉浸在伤感的思绪中。安杰拉做完芭蕾舞练习,正在笔记本上写日记。伊娃已经匆匆离开,到谷仓那边去了。 瓦莱丽家的客厅里,安杰拉在钢琴前坐下来。乔治家没有钢琴,所以安杰拉很怀念有钢琴的日子。母亲难道不怀念吗?她变成一个什么都不要的人了。 “我眼看着她变了,”安杰拉在日记中写道,“从一个我十分敬重的人变成了精神濒临崩溃的人。如果这就是爱情的话,那么我一点都不想碰它。他想把她和我们都变成他的奴隶。她小心翼翼地走在钢丝上,生怕惹他生气。她的生活一点乐趣都没有,如果让她选,她最希望做的应该是躺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拿块布蒙住眼睛,谁也不见,什么也不做。这个聪明的女人曾经是多么向往自由啊。” 安杰拉弹起《土耳其进行曲》,随之回想起五岁时父母卖掉的那处房子。在那房子的餐厅里,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个小架子,母亲把甜点盘子摆在架子上做装饰。院子里有一棵树,或者是灌木,长着盘子那么大、颜色像生菜的叶子。 她在日记中还写道:“我知道,怀旧是一种无谓的感情。有时候我真想把日记里对一些人和事过于苛刻的评价撕掉,但最终还是决定保留下来,因为我想记录下当时真实的感受。我希望自己的一生能有个真实的记录。在我看来,如何保持诚实是每个人面对的主要问题。” 暑假里,安杰拉很多时候都在读书。她读了《安娜·卡列尼娜》《第二性》《新月庄的艾蜜莉》《诺顿诗歌选集》《叶芝自传》《快乐的妓女》《创造性行为》,以及《哥特派故事七篇》。准确地说,有些书她并没有从头读到尾。她的母亲以前也是整天都在读书,无论她中午回家还是下午放学回家,都能看到母亲在读书,读墨西哥被征服的历史,读《源氏物语》。她惊奇地发现,母亲那个时候看起来是多么安心啊。 安杰拉还记得伊娃出生前的一幕。他们三个人——安杰拉、母亲和父亲——在海滩上玩,父亲用铲子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大洞。父亲是堆沙堡的能手,堆出的城堡连道路和排水系统都有,所以不管父亲做什么,安杰拉都饶有兴致地看着。但这个洞和沙堡没有一点关系,洞挖好后,母亲咯咯笑着翻过身,把肚子放进洞里。当时母亲肚子里怀的就是伊娃,那个洞就像个盛蛋的勺子。那片海滩很宽,白色的沙滩绵延数英里才缓缓地沉入碧蓝的海水中。那儿不是岩石耸立的湖畔,也不是小家子气的海湾,而是一个阳光灿烂、广阔无垠的地方。能是哪里呢? 一曲《土耳其进行曲》结束,安杰拉开始试着弹奏《G大调弦乐小夜曲》。罗贝塔一边听着琴声,一边听瓦莱丽幽默而绝望地讲述对金伯莉的害怕、对入侵者的厌恶,以及明知不对却不愿意放手的无奈。罗贝塔同时在想:不,那没有错。这是什么意思?是说她离开丈夫没有错。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那件事都没有错。必须那样做,否则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是对的。 “你这段时间也不容易,”瓦莱丽看得很清楚,“压力特别大。” “我对自己也是这么说的,”罗贝塔说,“但有时候我觉得也不是压力的问题。不是房子,不是孩子,只是心里的黑暗。” “哦,生活中到处都有黑暗。”瓦莱丽咕哝着说。 “我想起了安德鲁。当时我是怎么对他的?总给他出难题,找碴儿,不停地指责他,然后又害怕,开始想办法弥补。渐渐地,摆脱他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但我总觉得是他的错,心想他只要这么做或那么做,我就会爱他。真可怕,他变成了——还记得你是怎么说他的吗?——一根木头。” “他本来就是根木头,”瓦莱丽说,“一直都那样,不怪你。” “我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我在想,乔治现在是不是也在这样对我。他想摆脱我,然后又不想了,然后又想,最后连他自己都不承认有这种想法了,于是便开始给我出难题,找碴儿。现在我知道安德鲁当时的感受了,不是说我想回到他身边,那永远都不可能,只是现在明白了。” “我不太相信有一报还一报这种东西。” “我也不信,真的。我不觉得一个人会以这么简单的方式受到惩罚。但是,人——至少我是这样——竟会被这种想法所吸引,你不觉得很有趣吗?我是说,这种认为存在某种平衡的想法,而不是那种经历,很有吸引力,那种经历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人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反过来痛苦也一样,就像生孩子。” 乔治割完草,正在清洗镰刀。他能听到窗子里传来的钢琴声,还能感受到河边断断续续飘来的清甜、凉爽的气流。他现在感觉舒服多了,可能因为做了一会儿简单的运动,也可能因为没有人盯着而觉得身心自在,或者是只要逃离家里各种繁重如山的工作就会感到如释重负。他在想:弹琴的是不是罗贝塔?那琴声完美地随着他的工作切换:刚才割草的时候是《土耳其进行曲》,平常而令人愉悦;现在他站着洗镰刀,传来的则是《G大调弦乐小夜曲》,伴着草香隐约地向他表示祝贺,虽然这祝贺并不是很清晰。和往常一样,当他心情好的时候,或破晓的时候,他就想去找罗贝塔,抱着她,告诉她,也告诉自己: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问题。昨天晚上去喝酒的时候他就想这么做,但是做不到,仍然有什么东西牵制着他。 他想起罗贝塔第一次来他家时的情景。那是去年八月底或九月初的一天,距离现在差不多一年了。他们搞了一次不太像样的野餐,做了很多丰盛的美食,放了唱片,还把一张床垫拖到了院子里。在那些清朗的夜晚,罗贝塔指给他看连成星座的星星那些难以想象的路径。每一天都是那么美好。她要他马上给她一个明确的说法:她已经四十三岁了,比他整整大六岁;她离开了丈夫,因为他们之间一切都显得那么虚假;但她讨厌这么说,因为这可能只是借口,她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意思;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那时她看起来是多么勇敢、真诚,没有一丝虚荣。现在她的敏感、眼泪和疲惫都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简直要让人崩溃。 但初见总是值得尊重的,他想。 伊娃和露丝在长廊里装饰餐桌。露丝穿着弟弟的白衬衣和条纹睡裤,头上包着黑色的头巾,高高地耸立着,让她看起来像一个高傲但善良的锡克教教徒。 “我觉得桌子上应该多放点东西,”露丝说,“那种淡雅的感觉已经过时了,伊娃。” 她们每隔一定的距离就放些橙色和金色的大丽花、小胡瓜、黄葫芦、印第安玉米和橡实形南瓜,橡实形南瓜上有着好看的条纹。 在琴声的掩盖下,伊娃说:“安杰拉住在这儿遇到的问题比我还多,她觉得他们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她。” “他们吵架了吗?”露丝轻声问道,随后又说,“但这不关我的事。”她在十三或十四岁的时候曾经爱上过乔治,那时她母亲和乔治刚刚成为朋友。她很讨厌乔治的妻子,后来知道他们分开了还很高兴。她记得乔治的岳父是一名妇科医生,母亲觉得这是他们夫妻俩一直合不来的一个原因。母亲指的可能是他岳父的成功或他妻子所受的家教吧。但对露丝来说,“妇科医生”这个词听起来尖锐而骇人,而且她还见过这个妇科医生的女儿穿着一身冷冰冰的、金属质感的衣服,衣服的边缘参差不齐。 “他们经常冷战,我们看得出来。安杰拉非常自私,她认为所有事都以她为中心。人到了青春期就会变成这样,我可不希望自己这样。” 安杰拉的琴声停了一下,伊娃尖声叫道:“噢,我不想走!我讨厌离开。” “真的吗?” “我不想离开戴安娜。不知道她接下来会怎样,还能不能再见到她。可能再也见不到那只小鹿了。我讨厌分离。” 现在琴声停了下来,瓦莱丽和罗贝塔坐着的地方也能听到伊娃的声音。罗贝塔听了女儿刚才的话,便等着听她说明年暑假的事,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但伊娃却说:“其实我挺理解乔治的,我不像安杰拉那样在意他。我知道怎么做一个会开玩笑的人。我理解他。” 罗贝塔和瓦莱丽对视了一眼。罗贝塔笑了笑,摇了摇头,身体不自觉地抖了一下。她有时候担心乔治会伤到孩子们,不是身体上的伤害,而是态度的突然转变、厌恶感的流露等可能给孩子们带来的永远无法忘却的伤害。她觉得自己仿佛在以身示范,教孩子们去迎合乔治,尊重他的沉默,回应他的玩笑。他要是在这安全的生活空间里转变,给孩子们无法忘却的打击怎么办?要真是那样,自己就成了背叛孩子们、陷她们于如此境地的罪人了。她能觉察到危险的存在,比如上次乔治修剪苹果树的时候,她听到安杰拉说:“我爸爸现在有一棵苹果树和一棵樱桃树。” (孩子说的只是一个事实,但他会不会把这当作竞争?) “那我想应该有小卒子帮他修剪树枝吧?”乔治说。 “有好几百个呢,”安杰拉高兴地说,“是小矮人。爸爸让他们全都穿上小海军服。” 安杰拉当时像踩在薄冰上。但罗贝塔觉得现在真正危险的不是安杰拉——她会想出办法来应对别人的冒犯,并为自己赢得优势。(她偷看了女儿的日记。)她担心的是伊娃。伊娃嘴上说着理解,心里却希望全面和解,她可能会弄得自己遍体鳞伤。 大家喝着苹果水田芥汤的时候,伊娃又恢复了她熊孩子的姿态,对全桌人说:“他俩昨天晚上出去喝得酩酊大醉。他们被酒精毒害了。” 戴维说已经很久没听到这个说法了。 瓦莱丽说:“那对你们这些小家伙来说可真糟糕。” “我们想给儿童援助协会打电话来着。”安杰拉说。烛光下,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小孩,反而像女王一般。她知道戴维正看着自己,虽然戴维的目光通常很难判断是肯定的还是有所保留的,但现在看起来好像是肯定的。而金伯莉则从戴维那里学来一副有所保留的态度。 “是不是出去胡闹了?”瓦莱丽问,“罗贝塔,你可没跟我说。你们去哪儿了?” “是个很体面的地方,”罗贝塔说,“我们去了洛根的皇后酒店,那儿的酒吧,就是时髦的喝酒的地方。” “乔治是不会随便带你去哪个旧啤酒吧的,”露丝说,“他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保守派。” “没错,”瓦莱丽说,“他觉得带女士出去就应该去好地方。” “他还觉得小孩子中看不中听呢。”安杰拉说。 “也不中看。”乔治说。 “这就叫人弄不明白了,因为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个胡言乱语的激进分子。”露丝说。 “还真棒啊,”乔治说,“给我来了个免费的分析。昨天晚上我们确实放纵了一把。罗贝塔可能不记得了,因为就像伊娃说的那样——她完全‘被酒精毒害了’。她迷倒了一个玩牙签的家伙。” 于是罗贝塔便给大家解释那种游戏:用牙签摆出一个词,再把一根牙签拿掉或改变位置,摆出一个新词,以此类推。 “希望不是什么脏词儿。”伊娃说。 “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从来不这么说话,”安杰拉说,“我可是你的乖孩子。” “我们玩腻了这个游戏之后,或者说那个人玩腻了之后——因为我没玩两下就够了,他给我看他和妻子在地中海乘船游玩时的照片。昨天晚上他和另一位女士在一起,因为他妻子已经去世了。他要是忘了照片是在哪儿拍的,那位女士就会提醒他。那位女士说,她觉得这个人永远都走不出来了。” “走不出那次旅行还是对妻子的怀念?”露丝问。这会儿乔治正在跟大家讲他和两个荷兰农民的聊天,那两个人想请他去坐他们的飞机。 “我好像没去。”乔治说。 “是我劝住了你。”罗贝塔说,说话的时候并没有看他。 “‘劝住’这个词真好听,”露丝说,“感觉真平整。我心里想的一定是‘绒面革’[17] 。” 伊娃问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劝住’就是劝别人不要去做什么,”罗贝塔说,“我劝乔治不要在深夜一点钟跟两个有钱的荷兰农民跑去坐飞机。不过后来我们做了另一件挺刺激的事,就是把那个还在地中海神游的男人弄到了车里,好让他女朋友送他回家。” 露丝和金伯莉起身撤走汤碗,戴维应母亲的要求,去放了张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曲》。戴维说这首曲子太过缠绵多情了。 大家在静静地等待音乐声响起。这时伊娃问道:“你们俩到底是怎么爱上对方的?是性的吸引吗?” 露丝用汤碗轻轻地敲了敲她的脑袋说:“真应该把你的嘴巴缝起来。别忘了,我现在学的就是怎么对付有精神疾病的儿童。” “妈妈比你老那么多,你不介意吗?” “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吧?”安杰拉说。 “关于爱,你们懂什么?”乔治郑重其事地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我差不多就是这样。爱是不自夸,不张狂……[18] ” “我觉得那只是爱的一种,”金伯莉一边上蔬菜盘一边说,“如果你是在引用《圣经》的话。” 于是大家讨论起翻译和词语的意思来。乔治对这个话题了解不多,但他很快就提出一些笼统、挑衅的说法,跟他在课堂上用的策略一样。趁他们讨论得热烈,罗贝塔轻声对瓦莱丽说:“那个人的女朋友说,令人惊叹的是,整个地中海之行,他妻子身上都挂着一个前悬式装载包。” “一个什么?” “前悬式装载包。我当时也是一脸茫然,她给我解释说:‘就是他妻子做过那种手术,所以身上挂了个那种袋子。’” “噢,天哪。” “他妻子胳膊胖胖的,金黄色的头发用发胶定了型,照片上就是这个样子。女朋友也差不多,只是苗条一些。他妻子的表情淫荡而快活,一副过得很美的样子。” “身上挂着个前悬式装载包。” 可见不管在什么样的逆境中,和看起来多么没有前途的人在一起,爱情总能扎根并发展得枝繁叶茂。而我身上又没有什么前悬式装载包,只是有些皱纹,皮肤有点松弛、变黄,身体有些不明显的衰老迹象罢了,罗贝塔这样安慰自己。这又不是我的错,她对自己说。以前她也经常这么说,一般就是感慨一下,请求别人的理解,或者发发牢骚。但现在这句话却像事实一样在她脑海里响起,尽管语调沉闷而疲惫。可能事实就是这样。 甜点上来的时候,大家已经把话题转移到建筑上了。长廊里唯一的光源就是桌子上的蜡烛,现在露丝把那些大蜡烛撤走,在每个座位前放了一支小蜡烛。小蜡烛插在带柄的黑色金属烛台里,就像童谣里说的那样。于是瓦莱丽和罗贝塔一起念起来:“来了根小蜡烛呀送你到床头,来了个大斧头呀砍掉你的头!” 她俩都没教过孩子们这首童谣,孩子们也从来没听过。 “我听过。”金伯莉说。 “比如说尖拱吧,就是一时的风尚,”乔治说,“一种建筑潮流,很像今天的流行趋势。” “呃,不只是这样,”戴维说得很礼貌,“不仅是一种潮流。当时建大教堂的那些人和我们不完全一样。” “很不一样。”金伯莉说。 “如果说多年前我学了点东西的话,我记得老师教我们的一直是,”瓦莱丽说,“尖拱是从罗马式拱形结构发展而来的,当时人们突然想进一步发展这种建筑类型。尖拱看起来也更有宗教气息。” “一派胡言,”乔治兴致勃勃地说,“抱歉,我知道以前老师们都是这么教的,但实际上尖拱是最原始的建筑风格。尖拱是最省力的拱,根本不是从半圆拱发展而来的。那怎么可能呢?早在埃及就有尖拱了,而半圆拱(或称顶石拱)是人们能建造出的最复杂的拱。为了服务于基督教,整个历史都被颠倒了。” “好吧,可能是复杂,但我觉得好压抑,”露丝说,“非常压抑,那些半圆拱。千篇一律,就那么一个挨着一个——就是不能叫人感到精神振奋。” “它一定表达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某些渴求,”金伯莉说,“很难说是一时的风尚。当时参与建大教堂的人很多,不是某个建筑师说建就建的。” “错。确实有建筑师,有的还留下了名字。”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金伯莉说得对,”瓦莱丽说,“在那些大教堂里,你完全可以感受到当时人们的渴望,感受到建筑本身所传达的基督教情感……” “不管你感受到了什么,事实上是十字军把尖拱从阿拉伯世界带了回来,就像他们带回来对辣食的喜好一样。尖拱不是集体无意识凭空想象出来敬仰上帝的产物,就像我一样,我也不是;它是最近才出现的,目前能见到的最早的尖拱出现在意大利,后来又传向北方。” 金伯莉的脸涨得通红,但她仍然努力保持着和善的笑容。瓦莱丽正因为非常不喜欢她,才觉得有必要说点什么帮帮她。瓦莱丽会一头扎进谈话中,让大家停止争论,哈哈大笑,然后平静下来。她才不管自己的话傻不傻呢。露丝也善于活跃气氛,但不需要这么刻意,她只要自然地跟着自己的思路走,就可以不动声色地,甚至无意间把紧张化为无形。那么戴维在干什么?此刻他被安杰拉吸引住了,没有像平时那样留心听大家说话。安杰拉正在测试自己的魅力,哪怕是从小就认识的表哥,她也要试一下。罗贝塔觉得金伯莉此时两面受敌,但她应付得了。不管有多少个安杰拉,金伯莉都能牢牢地抓住戴维;无论乔治对她的信仰发起怎样的攻击,她都能保持微笑。她笑,是不是因为预见到乔治会下地狱?应该不是。她预见的是所有人都磕磕巴巴,游移不决,自乱方寸。谁赢了这场争论有什么关系?对金伯莉来说,所有争论都早已有定论。 这样一一分析完每个人,罗贝塔感到轻松、惬意。她学到了一样东西——无动于衷——主要是针对乔治的,从而获得了拯救,这是她最大的收获。她的无动于衷没有止于乔治,而是慷慨地触及每一个人。罗贝塔此刻醉得想跟人分享一些新发现。“仅仅有性的退位是不够的。”她想对瓦莱丽说。还好,她还有些清醒,没有真的说出来。 在瓦莱丽的提议下,乔治聊起了意大利。露丝、戴维、金伯莉和安杰拉也聊起了别的。罗贝塔听到安杰拉的声音里夹杂着焦躁不安的情绪和不容置疑的权威,还有只有她才能觉察到的渴望和羞涩。 “酸雨……”安杰拉说。 伊娃用手指轻轻弹了弹罗贝塔的胳膊,问她:“想什么呢?” “不知道。” “不可能,到底在想什么?” “人生。” “人生的什么?” “人。” “人的什么?” “甜点。” 伊娃用力弹了她一下,咯咯地笑着说:“甜点的什么?” “我觉得甜点还不错。” 过了一会儿,瓦莱丽趁机说,不管戴维怎么看,她并不是十九世纪出生的人。戴维说实际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这个国家出生的所有人都可以说是在十九世纪长大的,他们的思想非常陈旧。 “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不只是后天教养的结果,”瓦莱丽说,“就像你自己所希望的那样,戴维。”她说人们一直在谈论人口过剩、臭氧层破坏、生态灾难、核灾难等这样那样的灾难,年复一年,从未停止;可现在他们还不是坐在这里,身体健健康康的,神志也算清醒,肚子里还装着美食美酒,享受着乡间未被破坏的美景? “皮萨罗[19] 登陆秘鲁海岸的时候,印加人还在用金盘子吃饭呢。”戴维说。 “不要说得好像没有解决办法一样。”金伯莉说。 “可能我们已经被毁掉了,”露丝神情恍惚地说,“已经是过时的老古董了。不,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是遗物。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已经是时代的遗物了。” 原本交叉双手趴在桌子上的伊娃忽然抬起头,窗帘布做的头纱掉下来,盖住她一只眼睛,之前化的妆都花了,整张脸看起来像一朵斑驳的花。她坚定、大声地喊道:“我才不是遗物呢。”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当然不是咯!”瓦莱丽说,说完开始打哈欠,往后推椅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礼节性地朝大家笑笑,然后把蜡烛吹灭:该回家了。 “闻闻小河的气息!”她对他们说。黑暗中,瓦莱丽的声音听起来凄凉而温柔。 “看,一轮凸月。” 是罗贝塔告诉乔治凸月是什么的,所以乔治如果聊起凸月,便是在向罗贝塔示好。此刻他们穿行在黑魆魆的玉米地里,乔治说这句话就是在向她示好。 “嗯,看到了。” 罗贝塔没有以沉默拒绝这个示好,但也没有表现出喜悦,只是保持着礼貌。她打了个哈欠,哈欠声里夹杂着一个私密的信息。她知道无动于衷很有吸引力,但这不是策略,彻底的无动于衷才是。假装没有用,他看得出来;她必须一不做二不休,做到彻底不在乎。那样他就会觉得她飘忽、遥远,对她的爱就会复燃,她便拥有了权力。但是你一旦开始看重这份权力,它又会倏然离去。罗贝塔打哈欠的时候就在想这些,在在乎与不在乎之间摇摆不定。如果可以,她想就停留在这边缘上。 半吨重的皮卡车载着乔治和罗贝塔,还有车厢里的伊娃和安杰拉,在韦茅斯镇第三大道上行驶。当地人管这条砾石路叫电话路,电话路十分宽阔,往来的车辆也很多。他们是从河滨路开到这条路上来的,河滨路窄多了,瓦莱丽家就在那条路上。从河滨路路口到乔治家大约有二又四分之一英里,在这段路上有两条侧道与电话路垂直相交。两条侧道上都有停车标志,而电话路则一路贯通。他们已经过了第一个路口,在第二个路口,一辆1969年的深绿色道奇车正以每小时八十到九十英里的速度从西面驶来。车里是两个刚参加完聚会的年轻人,正在赶回洛根的家。其中一个醉倒了,另一个在开车,他忘了打车灯,只借着月光看路。 在那一刹那,罗贝塔没有尖叫,乔治也没有碰刹车。那辆大车在他们面前一闪而过——一个巨大的黑影,没有灯,似乎也没有声音。那辆车从黑魆魆的玉米地里蹿出来,骤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就像鱼缸里突然蹦出一条又大又扁的鱼。那车离他们的前灯似乎不到一米,然后就不见了——消失在公路另一侧的玉米地里。他们继续往前开,沿着电话路向前行驶,然后转到小路上,最后停在院子里。两个人坐在车里,看着装修了一半的房子的黑影,心里感到的不是恐惧或感恩——还没来得及有那样的感觉,只是觉得奇怪,感觉自己就像那鬼车、那黑鱼一样奇怪、扁平、悬空,与过去、未来没有一丝牵连。院子里,杂乱的松树枝在他们头上晃动着;树下,清朗的月光洒在迟迟不肯长高的新草坪上。 “你们都死了吗?这不是到家了吗?”伊娃的声音把他们从恍惚中唤醒。 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 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认识八十年了。她们是在幼儿园时认识的,那会儿还不叫幼儿园,叫学前班。在克罗斯夫人心里,关于基德夫人的第一个画面是这样的:她背着手站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诵诗歌,眼睛黑黑的,一张小脸扬起来,声音听起来非常自信。在接下来的十年里,你去任何音乐会,任何娱乐性的聚会,都能看到基德夫人(那时她不叫基德夫人,叫玛丽安·波瑟顿)的身影:黑黑的头发,留着厚厚的齐刘海,穿着浆过的背心裙,裙边笔挺,像两只小翅膀,正流利、充满感情地朗诵诗歌。哪怕是今天,她已经坐在轮椅上了,也会随时朗诵起来: “今天,我们法国人攻占了雷根斯堡。” 或者: “我知道的那些船都在哪里了? 半个世纪前, 它们曾停靠在芬迪湾。” 她停下来不是因为不记得了,而是想让别人问“这是哪首诗?”或“这不是《第三个读者》里的诗句吗?”这些问题会让她朗诵得更起劲: “带着美丽和庄严的荣光。” 基德夫人对克罗斯夫人(多莉·格兰杰)最初的印象是她那红红的、宽宽的脸庞,下垂的裙边,浅色的粗发辫和洪亮的声音。她还记得那是一个雨天,孩子们都挤在操场边的屋檐下。女孩子们在玩一个游戏,实际上是一种舞蹈,一种弗吉尼亚里尔舞,配着的歌词是: “旧的铜马车颠颠簸簸, 旧的铜马车颠颠簸簸, 旧的铜马车颠颠簸簸, 你就是那个人啊,我的宝贝!” 大家一起旋转、跺脚、唱歌,没有人比克罗斯夫人玩得更起劲了,虽然在这些女孩子里面,她年龄最小,个子也最矮。 克罗斯夫人这些本领是从姐姐们那里学来的。而基德夫人是独生女,她不会玩这个游戏。 年轻一些的朋友们得知这段超过四分之三个世纪的交情后,都会认为这两人一定有很多共同点。只有她们自己记得不同是怎样产生的,而且这些不同多多少少一直延续到今天:基德夫人和父母住在邮局和海关楼上的公寓里,她的父亲是邮局局长;克罗斯夫人和父母、两个姐姐、四个兄弟住在纽盖特街的排屋里。基德夫人去圣公会教堂,克罗斯夫人去自由循道会教堂。基德夫人二十三岁结婚,嫁给一个高中科学课老师;克罗斯夫人十七岁结婚,丈夫在湖船上工作,一辈子都没当上船长。克罗斯夫人有六个孩子,基德夫人有三个。克罗斯夫人的丈夫在四十二岁时突然去世,没有人寿保险;基德夫人的丈夫在附近的一个镇上当了很多年高中校长,退休后去了戈德里奇,有退休金。两个人之间的差距直到最近才缩小了,是因为孩子们。虽然克罗斯夫人的孩子们受教育水平没有基德夫人的孩子们高,但就平均收入而言,两方不相上下,而克罗斯夫人的孙辈们收入更高。 克罗斯夫人在山顶疗养院住了三年零两个月,基德夫人住了差一个月满三年。她们俩心脏都不好,都坐着轮椅,以节省体力。她们第一次聊天时,基德夫人说:“我没看到山顶啊。” “可以看到公路,”克罗斯夫人说,“我猜疗养院的名字大概是这个意思。他们把你安排在哪儿了?” “我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不过房间很漂亮,是单人间。” “我的也是,也是单人间。你的房间在餐厅那边还是这边?” “噢,那边。” “挺好的,那地方最好了。那边的人身体都不错,不过费用也高。身体越好,费用就越高。餐厅另一边住的人都有些神志不清。” “年纪大了?” “对。这边住的人年纪小一些,不过有点那样的毛病。比如说——”她朝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唐氏综合征患者点点头,那人正在试着吹口琴。“我们那边也有年纪小一些的,但是这儿没问题,”她拍了拍头,“只是身体有些毛病。一旦生活不能自理了,就得去楼上,那儿住的都是些快不行了的。那些疯了的又是另一回事,他们被锁在后面的配楼里。那是些真正的疯子。这里应该还有一个地方,住着那些可以走动、但是随地大小便的人。” “嗯,我们住的地方最好了,”基德夫人笑得有些勉强,“我知道会有很多年纪大的,但没想到还会有别的。比如说——”她小心谨慎地朝那个唐氏综合征患者点点头。那人正在窗前跳踢踏舞。他长得很瘦,动作灵活,不像大多数有这种病的人,但是脸色苍白,看上去身体很虚弱。 “他比大部分人都活得高兴,”克罗斯夫人看着他说,“整个县就这么一个疗养院,什么人都会被扔到这儿来。过一阵子你就不觉得烦了。” “我没觉得烦。” 基德夫人的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岩石和贝壳,都装在盒子或瓶子里。有个盒子里装的是易碎的蝴蝶标本,另一个里面是鸣禽标本。书架上有《北美蕨类植物及苔藓大全》《彼得森北美东部鸟类指南》《如何识别岩石与矿物》等书,还有一本星图。她那个当科学课老师的丈夫曾把装蝴蝶和鸣禽标本的盒子挂在教室里。鸣禽是他买来的,但蝴蝶是夫妻俩一起收集的。基德夫人的植物学和动物学都学得很好,要不是当时大家觉得她身体虚弱,她就去大学学植物学了,尽管那时很少有女孩子学这个。孩子们住得都比较远,他们会给她寄来精美的图书,相信她一定会感兴趣。但这些书往往又大又沉,看起来很不方便,所以很快就被挪到书架最下边那一排了。她不会向孩子们承认,但自己的兴趣已经减弱,大大减弱了。孩子们来信说,还记得小时候她教他们认识蘑菇时的情形:记不记得我们住在洛根那会儿,在皮特里灌木林见过一种叫“毁灭天使”的蘑菇?他们的信里洋洋洒洒全是回忆。孩子们自己都在变老,却想让母亲停留在四五十年前的样子。孩子们看她就像父母看自己的孩子一样,心里充满喜爱和依恋。他们说母亲是多么与众不同(放在小孩子身上这叫早慧),赞美她聪明、博学、不信神(在她丈夫当校长的那些年里,这一直是个秘密),以及她作为一个老太太所有与众不同或出人意料的地方。她觉得有必要在孩子们面前隐藏起很多东西,不让他们知道,自己其实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与众不同。 克罗斯夫人也会收到孩子们的礼物,但不是书。她的孩子们送给她的是装饰品、图画和小垫子。她有一束仿真玫瑰花,里面装着发光管,不断地射出光线,光点往上移动,像喷泉一样。还有个“南方美女”娃娃,身上的缎面裙子可以当大针垫用。还有一幅名为“上帝的晚餐”的画,画中一束光照在耶稣头上,形成一个光环。(基德夫人第一次去看过克罗斯夫人后,给一个孩子写信描述了这幅画,说她想弄清楚上帝和信徒们吃的是什么,发现好像是汉堡。她的孩子们就喜欢听她讲这种事。)克罗斯夫人的门口还放着一尊实物大小的柯利牧羊犬石膏雕像,很像孩子们小时候家里养过的一只叫老邦尼的狗。她从孩子们那里知道这些东西的价格,并告诉了周围的人,说没想到这些东西会这么贵。 基德夫人住进来后不久,克罗斯夫人就带她去了一次二楼。克罗斯夫人每隔几周就去那儿看看她的表姐莉莉·巴伯,莉莉年纪已经很大了。 “莉莉身体不太好,”她们摇着轮椅走进电梯时,克罗斯夫人提醒基德夫人道,“还有一点,他们虽然总给她的房间里喷香堇菜香型的空气清新剂,但那儿闻起来并不是香堇菜的味道。不过他们已经尽力了。” 出了电梯,基德夫人首先看到一个满脸皱纹、满头白发的小老太太。老太太头发散乱,裙子皱巴巴地堆在大腿根那儿(基德夫人赶紧把目光移开),舌头耷拉着,似乎不能塞进嘴巴里。二楼有股热尿味儿——让人觉得他们好像把尿放在了炉子上——还有花香型空气清新剂的味道。不过这儿还有一个女人,看上去神志清醒,脸上也没有皱纹,头发扎成一个顶髻,穿着干净的粉红色裙子,外面套了一件围裙。 “你们拿到纸了吗?”这个女人像熟人似的问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 “噢,大概五点钟才能送过来。”基德夫人客气地答道,以为她说的是报纸。 “别理她。”克罗斯夫人说。 “我今天得签字,”那个女人说,“不然就完了,他们会把我撵出去。你看,我从来都不知道那是违法的。”她说话清楚、连贯,合情合理,又是很信任的口气,所以基德夫人就信以为真了,但是克罗斯夫人用力摇着轮椅走开了。基德夫人跟了上去。 “别理会她那些废话。”等基德夫人追上来,克罗斯夫人对她说。一个甲状腺肿大的女人正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她们—— 基德夫人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么严重的甲状腺疾病了。她还发现,这儿的人牙齿都掉光了。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有人得甲状腺病了呢,”基德夫人说,“有碘了啊。” 前面传来一声大叫。 “乔治!”有人喊道,“乔治!杰西!我在这儿!快来拉我起来!乔治!”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高兴地说着:“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 发出这些声音的两个人正围着一张长桌坐着,桌子在走廊中间的一排窗户旁。那儿坐了九到十个女人,有几个在喃喃自语或轻声唱歌;一个女人正撕扯着不知道谁做的绣花小垫子;另一个在吃裹着巧克力的雪糕,巧克力沾到了脸上,雪糕水顺着下巴往下滴。这些人没有一个看窗外,或看对方,没有一个理会“乔治——杰西”的喊声或“坏——坏——坏”的絮叨,哪怕这两个声音一直都没有停。 基德夫人停下来。 “你说的这个莉莉住在哪儿?” “在最里面。她下不了床,他们也不把她弄下来。” “你自己去看她吧,”基德夫人说,“我要回去了。” “没什么值得难过的,”克罗斯夫人说,“她们都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高兴着呢。” “她们可能是高兴,但我不高兴,”基德夫人说,“我去活动室等你。”她摇着轮椅掉头离开,沿走廊回到电梯那里,电梯旁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人还在着急地向别人要纸。从此以后,基德夫人再也没来过这里。 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曾经每天下午都去活动室打牌。她们戴上耳环,穿上裙子、长袜,轮流请对方喝茶。总的来说,那些午后时光是愉快的。她们的牌技不相上下,有时候也玩拼字游戏,但是克罗斯夫人玩拼字游戏不认真,跟打牌不一样。她喜欢随口胡诌,还爱争吵,经常自己生造词,还不让别人说。所以她们只好打牌,大多数时候都玩拉米这种打法。这里就像在学校里一样,大家会结伴,有自己最好的朋友,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好朋友总是坐在一起。也有些人形单影只,没有朋友。 克罗斯夫人第一次注意到杰克,是在活动室里,当时她正在和基德夫人打牌。杰克来这儿刚刚一周,基德夫人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 “看到窗子旁边那个红头发的人了吗?”基德夫人说,“是中风进来的,才五十九岁。你来之前,我在餐厅里听人说的。” “可怜的家伙,还这么年轻。” “能活过来就不错了。听说父母都还健在,在一个农场生活,他回去看他们的时候中了风。两个老人发现他的时候,他脸朝下趴在粮仓的空场上。他不住在附近,在西边。” “可怜的家伙,”克罗斯夫人说,“他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 “在一家报社工作。” “结婚了吗?” “这个我没听说。好像以前是个酒鬼,后来加入嗜酒者互诫协会,就把酒给戒了。在这儿听到的东西不能全信。” (这倒是真的。每次有新人来,都会有各种传言,说他们有多少钱,待过哪些地方,做过几次手术,身上带着或身体里装了什么塑料部件和装置。几天后,克罗斯夫人开始跟别人说,杰克曾是一家报社的编辑。一开始她听说是在萨德伯里,后来又听说是在温尼伯。她说他是因为劳累过度而精神崩溃的,这倒是真的,他从未酗过酒。她还听说他的全名是杰克·麦克尼尔,来自一个很好的家庭。) 这会儿克罗斯夫人注意到,杰克穿着灰色的裤子和浅色的体恤衫,干干净净的,像是被照料得很好的样子。这看上去很不自然,好像他平时不是这样。杰克浑身瘫软,像在水里泡了很久似的;他个子虽然很高,但是腰挺不直,哪怕坐在轮椅上也缩着身子;整个左半边身体都松松垮垮、空空荡荡、有气无力的;头发和胡子是浅黄褐色的,还没有变成灰白色;皮肤很白,像裹了很长时间的绷带。 这时,福音讲道牧师正经过活动室,他的妻子紧随其后。 他每周来这里主持一次祈祷仪式,并和大家一起唱圣歌。(更有地位的牧师礼拜日轮流过来。)夫妻俩不管看到谁都笑容满面,热情地打招呼。他们走过去以后,基德夫人抬起头,小声而清晰地说道:“普世欢腾。” 这会儿杰克正在活动室里笨拙地摇着轮椅——他想绕着房间转几圈。听到基德夫人的话,他笑了,笑容里带着睿智和嘲讽,和他脸上无助的神情格格不入。克罗斯夫人向他招招手,坐着轮椅朝他挪了几步。她向杰克做了自我介绍,又介绍了基德夫人。杰克张开嘴说:“啊——啊——啊。” “嗯,”克罗斯夫人鼓励他说,“你怎么了?” “啊——啊——啊。”杰克说。他摆动着右手,眼泪夺眶而出。 “还打牌吗?”基德夫人问克罗斯夫人。 “我得打牌了,”克罗斯夫人对杰克说,“你可以坐在旁边看。你以前打牌吗?” 杰克伸出右手,抓住克罗斯夫人的轮椅,低头哭起来。他想抬起左手擦一下脸,可是手刚抬起几英寸就又落到了腿上。 克罗斯夫人柔声说道:“哎呀。”她想起来孩子哭的时候应该怎么做,怎么才能逗孩子高兴,便说:“如果你老是哭,我怎么知道你在说什么呢?别着急。我认识一些人,中风后又能说话了,真的。别哭了,哭一点用都没有。慢慢来,呜——呜——呜。”她俯下身去对杰克说:“呜——呜——呜,你再哭,我和基德夫人也要跟着你哭了。” 从此以后,克罗斯夫人就接管了杰克。她让他坐好,看她们打牌,不要再哭,要发出一些声音来代替说话(“啊——啊”),而不是拼命要说话(“啊——啊——啊”)。克罗斯夫人感到心里有种东西被唤醒了,那是她曾经有过的管理、看护的能力;还有她的计谋,那些计谋只要运用得当,被施计谋的那一方永远都不会发现。 不过基德夫人却发现了。 “这根本不是在打牌。”她说。 很快,克罗斯夫人就发现,杰克看别人打牌的兴趣维持不了多久,而且也没有办法让他参与进来;杰克需要的是跟别人交谈,可是他一说话就流泪。 “你哭吧,我无所谓,”克罗斯夫人对他说,“我见过很多人哭。但是很多人都不喜欢别人哭,他们只会觉得你是个爱哭鬼。” 她开始问杰克一些问题,让他用“是”或“不”来回答。这让杰克很高兴,也让克罗斯夫人检验了一下自己得到的信息是否正确。 是,他以前在一家报社上班。不,他没有结婚。不,报社不在萨德伯里。克罗斯夫人把自己能想到的城市问了个遍,但总得不到肯定的回答。杰克情绪激动起来,极力想要说话,这次发出的几个音有点像一个词了,但克罗斯夫人还是听不懂。 她怪自己知道的地方不够多。忽然,她灵机一动,叫杰克待在原地别动,说自己很快就回来,然后摇着轮椅穿过走廊,朝图书馆走去。她要找一本带地图的书。令人气愤的是,图书馆里竟然没有这样的书,只有爱情小说和宗教方面的书。不过她没有放弃,又穿过走廊去了基德夫人的房间。自从她们的牌局散了(她们仍然会打牌,但不是天天打),基德夫人经常整个下午待在房间里不出门。这会儿她头疼病又犯了,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穿着一件漂亮的、有绣花的紫色高领睡袍。 “你这儿有没有地理书之类的?”克罗斯夫人问,“有地图的那种。”她说是给杰克看的。 “你说的是地图册,”基德夫人说,“可能有,我不记得了。你在最下边那排找找,我不记得那一排有什么书了。” 克罗斯夫人把轮椅停在书架旁,开始把那些重重的书一本本拿起来,放在腿上,凑上去看书名。她过来的时候太着急了,现在有些喘不过气。 “你这是要把自己累垮啊,”基德夫人说,“你这样做只是自寻烦恼,杰克也不会开心,何必呢?” “我没什么烦恼的,只是看不下去。” “你指的是什么?” “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他来这儿干什么?应该让他去另一个地方,教他东西,让他重新开口说话。那种地方叫什么来着?你知道的。为什么把他扔在这儿?我想帮他,但是不知道怎么帮。好吧,至少得试试。如果我哪个儿子像他这样,被扔到一群陌生人中间,我希望有个女人能像我对杰克这样对他。” “康复中心,”基德夫人说,“他们之所以把他放在这儿,很可能就是因为他的中风太严重,他们已经无能为力了。” “你这儿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带地图的书,”克罗斯夫人说,不想接基德夫人的话,“他会以为我不回去了。”她摇着轮椅离开了基德夫人的房间,没说谢谢,也没说再见。她怕杰克以为自己不回去了,想要摆脱他。果然,当她回到活动室的时候,杰克已经离开了。克罗斯夫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她不知道杰克的房间在哪儿,想到可以去办公室问问,但发现已经四点五分了,办公室应该关门了。那些姑娘真是懒,四点一到,准时穿大衣回家,才不关心这里的事呢。克罗斯夫人摇着轮椅,沿着走廊慢慢往前走,心里想着该怎么办,忽然在一条尽头封闭的侧廊里看到了杰克。 “可找到你了,总算松了一口气!我不知道去哪儿找你。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回来了?告诉你我干吗去了,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我去找带地图的书了,这样你就可以把以前生活的地方指给我看了。那些书叫什么来着,对了,叫地图册!” 杰克坐在那儿看着粉红色的墙,仿佛那是一扇窗户。靠墙有一个放装饰品的架子,架子上摆着一只花瓶,花瓶里插着塑料水仙花,还摆着一些小雕像,有小矮人和狗。墙上挂着三幅数字涂色的画,是在手工室做的那种。 “我的朋友基德夫人那里的书比图书馆都多。有专门讲虫子的,还有专门讲月亮的,是宇航员飞到月球近距离观察后写的,可是地图这么简单的东西却没有。” 杰克用手指着墙上的一幅画。 “你指的是哪一幅?”克罗斯夫人问,“有教堂和十字架的那幅吗?不是?上边那幅?画着松树的?是吗?那幅怎么了?有松树和红鹿?”杰克笑着挥挥手。克罗斯夫人希望这次他不要过于激动或失望。“那幅画怎么了?我们这样猜,像一档电视节目。树?绿色?松树?是不是鹿?三只鹿?不是?是,三只红鹿?”杰克上下摆动着手臂,克罗斯夫人说:“我真的不知道了。三只……红……鹿,等一下,那是个地名,我在新闻里听到过。红鹿,红鹿!那是个地名!是你生活的地方!你在报社工作的地方!雷德迪尔市[20] !” 两个人都激动不已。杰克挥动手臂以示庆贺,仿佛在指挥管弦乐队的演出;克罗斯夫人则向前探着身子,双手拍着膝盖哈哈大笑起来。 “噢,如果所有信息都在画里面,那我们可有的玩了!我们会玩得很开心,不是吗?” 克罗斯夫人约了医生来。 “我听说有人中风很严重,后来又能说话了,有这样的事吗?” “有,但是要看情况。您很关心这个人吗?” “那一定感觉很糟糕,难怪他会哭。” “您有几个孩子?” “六个。” “要我说,您这辈子操的心已经够多了。” 看得出来,医生不想告诉她什么,要么就是不太记得杰克的情况了,要么就是假装不记得了。 “我就是来照顾大家的,”这个医生说,“这是我在这里的职责,也是护士们在这里的职责,所以您可以把担心的事都交给我们。我们领这份钱就是干这个的,不是吗?” 那你都担心过什么事?克罗斯夫人想。 她本来想和基德夫人说这件事的,因为她知道,基德夫人觉得这个医生是个傻瓜。可是一旦基德夫人知道她是为了杰克才找医生的,就可能说些不耐烦的话。她再也没有跟基德夫人说起过杰克的事,跟别人讲,发现别人也烦。她想,在这里没有人关心别人的不幸,哪怕有人死了,也没有人往心里去。这些人心里只有“我”“我还活着就行”“我晚饭吃什么”。自私。他们其实比二楼的人好不到哪儿去,只是还没表现出来而已。 自从和杰克来往以后,克罗斯夫人就再也没去过二楼,没去看望莉莉·巴伯。 他们喜欢坐在挂着红鹿画的那个角落里,那是他们第一次取得成功的地方。那里成为他们的基地,两个人可以单独待着。克罗斯夫人拿来铅笔和纸,把托盘固定在杰克的轮椅前,想看看他能不能写字。杰克写字的情况和说话差不多,可以勉强划拉几下。他抓着铅笔使劲往前推,直到笔头折断,他就开始哭。没有任何进展,不管写字还是说话,克罗斯夫人的努力都白费了。不过她学着用“是或不”的方式跟杰克说话,有时候似乎可以得到一些信息。 “我要是聪明一些,就可以更好地帮到你了,”克罗斯夫人说,“我是不是只能做到这一步了?我可以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说出来,可是我知道的就那么一点儿。你脑子里装满了东西,可是你却说不出来。算了,我们喝杯咖啡吧,好吗?咖啡,你喜欢的。我和我的朋友基德夫人以前一直喝茶,但现在我喝咖啡了。我更喜欢咖啡。” “就是说你从来都没结过婚?从来都没有?” 没有。 “谈过恋爱吗?” 谈过。 “真的吗?是真的吗?很久以前?很久以前还是不久前?” 是的。 “很久以前还是不久前?都有。很久以前和不久前都谈过。不同的恋人还是同一个人?是同一个,同一个女人。你和一个女人相爱了很多年,但是没和她结婚。噢,杰克,为什么不结婚呢?她不能嫁给你吗?不能。为什么?她已经结婚了?是吗?是的,她已经结婚了。噢,天哪。” 克罗斯夫人留心观察杰克的表情,想知道这个话题对他来说是不是太过痛苦,看他是否想继续说下去。她觉得杰克想继续谈这个话题。她很想问问这个女人现在在哪里,但是有个声音警告她不要问,于是她换了轻松的语调。 “我可以猜猜她的名字吗?还记得红鹿吗?很有趣,是不是?我很好奇。我可以从A开始,顺着字母表一直猜到Z。安妮?奥黛丽?安娜贝尔?不是。还是根据直觉来吧。简?玛丽?露易丝?” 那个名字是帕特,帕特丽夏,克罗斯夫人猜了大约三十次才猜到。 “嗯,在我心里叫帕特的女人总是白白的,不黑。你知道每个名字在人们心里都有一个形象吧?她白吗?白?还很高挑,在我心里叫帕特的女人总是很高挑。她高吗?哈!我猜对了。又高挑又白皙,是个漂亮的女人,可爱的女人。” 是的。 克罗斯夫人感到有些惭愧,因为有那么一瞬间,她想把这件事讲给别人听。 “那这就是一个秘密了,我们之间的秘密。听着,如果你想给帕特写信的话,就来找我。过来找我,我弄清楚你想对她说的话,然后帮你写。” 不,不写信。决不。 “好吧,我也有一个秘密。我喜欢过一个男孩,他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有次溜完冰,他走路送我回家,那是学校组织的溜冰会。当时我读初中四年级,十四岁。那是战争前的事了。我真的很喜欢他,经常想着他,你懂的。听到他死讯的时候,我已经结婚了,我十七岁结的婚。嗯,当我听说他死了,我想,现在我有指望了,可以指望在天堂和他相遇了。真的,我当时就是那么孩子气。” “那次溜冰会玛丽安也去了。你知道玛丽安是谁,就是基德夫人。她当时也在,全场数她穿得最漂亮。天蓝色的衣服,白色的毛边,带着兜帽。她还有暖手筒,白色毛皮的暖手筒。我多想自己也有一个!从来没见过那么想要的东西。” 晚上入睡前,克罗斯夫人躺在黑暗中,回想起当天和杰克有关的一切:他的样子,他的脸色;是不是哭了,哭了几次,每次哭了多久;在餐厅是不是不高兴了,是人太多让他心烦还是不喜欢那里的食物;跟她说晚安的时候是闷闷不乐还是充满感激。 与此同时,基德夫人也交了一个新朋友。这个新朋友叫夏洛特,以前住在餐厅旁边,最近搬到走廊这边来了。夏洛特长得高高瘦瘦的,四十五六岁的样子,是个性格温顺的女人。她得了多发性硬化症,病情有时处于缓和期,就像现在这样。如果她愿意,本来是可以回家的,家里一直给她留着住处。但是她在这里待得很开心。长年在公共机构的生活让她像孩子一样心情愉快,对别人充满依恋。夏洛特在理发店帮忙,她喜欢做那些事,喜欢给基德夫人梳头发,盘头发,惊叹她头上还有那么多黑头发。她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了银灰色,发式蓬松,因为喷了发胶而显得有些僵硬。基德夫人在房间里就能闻到发胶的味道,她会大声喊:“夏洛特!他们让你搬到这儿来,就是为了熏死我们吗?” 听基德夫人这么说,夏洛特咯咯地笑了。她给基德夫人带了一件礼物来,一只红色的毡布钱包,上面缝着绿色的叶子和蓝色、黄色的花。这是她在手工室里做的。基德夫人想,这跟以前孩子们从学校里带回来的食谱夹多像啊!他们用颜色鲜艳的纱线把一整个纸饼盘和半个纸饼盘缝在一起,装不了什么东西,所以也没什么用。他们费尽心思,净做些没用的东西,就像用钩针编织的防烫布垫一样,有了它还是烫手;还有用木头削的马头形挂钩,上面的钩子小得连一顶帽子都挂不住。 夏洛特做钱包送给已婚的女儿们和小外孙女,还有那个和她丈夫一起生活并冠上他姓氏的女人。她丈夫和那个女人会定时来看她;他们都是好朋友。这样的安排对她丈夫、孩子们,也许对夏洛特自己来说都是最好的。没有任何人欺骗她,她很可能连哭都没哭一声就放弃了。这样也好。 “你能指望什么呢?”克罗斯夫人说,“夏洛特的性格那么随和。” 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并没有闹翻,老朋友之间也没有真的生出嫌隙。她们还会在一起聊天、打牌,但一切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在餐厅,她们再也不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了,因为克罗斯夫人得留意杰克切肉的时候需不需要帮忙。杰克不想麻烦别人,所以会假装自己不想吃肉,但那样就补充不到蛋白质了。于是,夏洛特就坐到了克罗斯夫人原来的位子上。夏洛特可以自己切肉,实际上她会把盘子里的肉、面包片、鸡蛋、蔬菜、蛋糕——所有能切的东西都切成差不多同样大小的小块,然后才开始吃。基德夫人告诉她这样不好,她听了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固执地这么做。 “换作我们,是不会那么轻易放弃自己的,”基德夫人说,她还在跟克罗斯夫人讲夏洛特的事,“我们那时候也没有这样的选择。” “没错,那时候没有这么好的地方。他们不可能像对夏洛特那样对待我们,用药物和其他东西维系我们的生命。也可能是那些药物让她变傻了。” 基德夫人没吭声,只是在克罗斯夫人说夏洛特傻的时候皱了皱眉头。其实她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克罗斯夫人说得更直白而已。过了一会儿,她勉强说道: “我觉得她是大智若愚。” 克罗斯夫人平静地说:“那我就不知道了。” 基德夫人低着头,若有所思地坐着。她可以轻轻松松地保持这个姿势半个小时,让夏洛特帮她梳头发。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变成喜欢被人服侍的老太太了?还要有人听她发号施令?那些老太太乘着游轮满世界跑,她在小说里读到过。她们满世界跑,住在宾馆或破败的大别墅里。要使唤夏洛特易如反掌,让她玩拼字游戏或在她举止不雅的时候提醒她就行。既然夏洛特渴望成为别人的奴隶,她有什么必要收敛自己?她不想做一个众口称赞的老太太,而且拥有奴隶的成本可比奴隶本身的价值高多了。最后,人们的忠诚就像石头一样挂在你的脖子上,变成沉甸甸的期望。她想甩掉这一切,有时候躺在床上,在脑海里默念所有自己知道的诗句或事实可以达到这种效果,不过这些东西越来越模糊了。另外一些时候,她想象有一座建在黑魆魆的树林边或沼泽边上的房子,前边是阳光灿烂的田野,一直延伸到海边。她想象自己孤身一人住在那里,就像小说里的老女人一样。 克罗斯夫人想带杰克去见见朋友。他们单独待在一起的时候,杰克已经不常哭了,所以她觉得应该让他学着和别人交往。但有时候杰克在饭桌上的表现却让她感到惭愧,那时,她会直接告诉他。她经常搞不清楚杰克为什么生气,有时候愤怒累积到一定程度,他就会打翻糖缸,或挥手把所有餐具都推到地上。她想,如果杰克可以多适应几个人,就像适应自己一样,也许他就会平静下来,表现得得体一些。 克罗斯夫人第一次带杰克去基德夫人的房间时,基德夫人说她和夏洛特正要出门,要去手工室。她没有叫他们同去。第二次去的时候,基德夫人和夏洛特正坐在那儿玩拼字游戏,就被他们逮了个正着。 “你不介意我们看一会儿吧。”克罗斯夫人问道。 “噢,不介意。但你要是觉得无聊,可别怪我。夏洛特从上周三开始,花了一周时间才下定决心玩这个的。” “我们不着急,我们没有别的事,是不是,杰克?” 克罗斯夫人在想,是否可以让杰克玩拼字游戏。她不知道他写字的时候问题有多严重,是写不出字母来吗?仅此而已?还是不知道怎么把字母组成词?这可能就是问题所在。 不管怎样,杰克对拼字游戏很感兴趣,他把轮椅摇到夏洛特旁边。夏洛特拿起几个字母,放回去,又拿起来,在手里看了半天,终于拼了一个wind(风),接的是基德夫人拼好的elbow(肘部)。杰克似乎看明白了,开心地拍着夏洛特的膝盖以示祝贺。克罗斯夫人希望夏洛特明白那只是友好的表示,希望她不要生气。 其实她多虑了,夏洛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生气。 “不错。”基德夫人皱着眉头说,然后马上用字母d横着拼了一个demon(恶魔)。“这个词得三倍分!”她立刻把分数写下来,“快拿字母,夏洛特。” 夏洛特把新拿的字母一个一个给杰克看,杰克发出了赞赏的声音。克罗斯夫人留心看着他,希望不要发生什么事让他突然变脸,毁掉这友好的气氛。倒没发生什么事,但是他分散了夏洛特的注意力。 “你想帮忙吗?”夏洛特说,然后把放字母的小架子移到两个人面前。杰克身体向前倾,头几乎靠在夏洛特的肩膀上。 “啊——啊——啊。”杰克说,但这次听起来很愉快。 “啊——啊——啊?”夏洛特逗他说,“那是什么词啊,啊——啊——啊?” 克罗斯夫人等着杰克变脸,但他只是咯咯地笑,夏洛特也咯咯地笑。两个人你一声我一声地笑起来。 “你们真是好伙伴。”基德夫人说。 克罗斯夫人心想,如果以后想经常来玩的话,还是不要惹恼基德夫人的好。 “好了杰克,不要打扰夏洛特了,”她和蔼地说,“让她自己玩。” 话音未落,她就看到杰克的手笨拙地垂到拼字板上。字母四散,杰克转头向她露出难看的脸色,从未有过地难看。她很吃惊,甚至有点害怕,但是不想在杰克面前表现出来。 “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她说,“能不能规矩点!” 杰克发出厌恶的声音,把拼字板和字母都推到地上,边做边盯着克罗斯夫人,所以很明显,这厌恶和愤怒都是因她而起的。克罗斯夫人知道,这个时候开口说话一定要冷静、坚定。你对孩子或动物说话的时候就得用这种口气;必须表现出你丝毫没有失控,没有因为眼前这些事而受伤或惊慌失措。可是她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一股悲伤、震惊和无助涌上心头。她眼里噙着泪水,杰克看到后表现得更加厌恶,更具威胁性了,仿佛对她的反感是锅里沸腾的水,每一秒钟都在升温。 夏洛特微笑着。可能她还停留在刚才咯咯笑的心情中,也可能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她除了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她脸色红润,表情谦卑,情绪兴奋。 杰克猛地一使劲,笨拙地转过轮椅。这时夏洛特站了起来。克罗斯夫人强迫自己开口说道: “对,你现在最好推他回去。他最好回去冷静冷静,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最好这样。” 杰克发出一声嘲笑,好像在说克罗斯夫人只是叫夏洛特去做一件她本来就要做的事;她只是在假装事情还没有脱离她的控制。夏洛特抓住轮椅,向门口走去,小心翼翼地躲避着墙边的书架和蝴蝶盒子。她仍然微笑着,只是嘴唇因为专注而紧紧地抿在一起。也许对她来说推轮椅这件事很困难,也许她正常的反应能力和平衡感不太好,但她看起来很开心。她向她们挥手,微笑,然后拐进走廊。夏洛特就像旧式的玩具娃娃,不是克罗斯夫人和基德夫人小时候玩的那种,是她们的母亲玩的那种,有着修长、柔软的身体,白里透红的脸蛋,卷曲的陶瓷头发和淑女式的笑容。杰克一直扭着脸,不看她们;克罗斯夫人从侧面瞥见他的脸涨得通红。 “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轻易地征服夏洛特。”他们走后,基德夫人说。 “我不觉得他有多危险。”克罗斯夫人说。她的语调干巴巴的,声音却有些颤抖。 基德夫人看着拼字板和散落了一地的字母。 “我们捡不起来,”她说,“我们俩不管谁,弯下腰去都会不省人事的。”这话不假。 “都是些没用的老东西,是不是?”克罗斯夫人说。她的声音已经平静多了。 “我们不捡,过会儿等送果汁的姑娘来了,叫她帮忙捡。不需要解释是怎么回事,就这么办。我们不弯腰去捡,免得摔了鼻子。” 克罗斯夫人觉得自己的心扑通一声摔了下来。她的心脏就像一只瘸腿的老乌鸦,在胸膛里乱拍乱跳。她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想要抓住它。 “嗯,我没跟你说过,我记得没有,”基德夫人看着克罗斯夫人的脸说,“从没跟你说过那次发生的事。当时我住在家里,因为起床太快,脸朝下摔倒了,晕了过去。幸运的是,住在我楼下的那个女人当时在家,她听到动静后叫来了那谁,有钥匙的那个人,哦,公寓管理员。他们进来后发现我趴在地上,浑身冰凉,就把我抬上了救护车。这些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接下来的三周里发生了什么也不记得了。我没有失去意识,我倒希望那样;有意识,而且说了很多蠢话。你知道我记得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是精神病医生来看我!他们叫来一个精神病医生,看看我是不是疯了。但是没有人告诉我他是精神病医生,他们是故意的,就是要瞒着你。这个医生穿着一件军装式夹克,很年轻,我以为是从街上随便叫来的一个小伙子呢。” “‘现任总理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嘿!我觉得他才疯了呢,便说:‘管它呢!’然后翻过身背对着他,好像要睡觉的样子。从那时起,我就什么都记得了。” “管它呢!” 实际上,克罗斯夫人听基德夫人讲过这件事,但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她现在笑,不只是捧场,还有释然。基德夫人坚定的声音在她的伤口上抹了一层止痛膏。 在两个人的笑声中,基德夫人迅速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你没事吧?” 克罗斯夫人把手从胸前拿开,停了一会儿。 “我觉得还行,没错,但是得回去躺一会儿。” 不难想到,基德夫人接下来又说:“你心脏不好,不应该让自己这么激动。”克罗斯夫人答道:“你说的也许在理,但我还是该怎样就怎样。” “你没坐轮椅过来。”基德夫人说。克罗斯夫人坐在一把普通的椅子上,她是推着杰克的轮椅慢慢走过来的。 “我能走,”她说,“能慢慢走回去。” “不,你得坐轮椅。坐到我的轮椅上来,我推你。” “你推不了。” “推得了。不把精力消耗掉,我会对着拼字游戏发疯的。” 克罗斯夫人努力让自己站起来,坐上基德夫人的轮椅。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双腿是如此虚弱无力,基德夫人说得没错,她连十英尺都走不了。 “出发喽。”基德夫人说。她们慢慢地挪出房间,拐进走廊。 “别累着自己,慢点儿走。” “好。” 她们沿着走廊向前,左转,然后顺利地爬上一个缓坡。克罗斯夫人能听到基德夫人的喘息声。 “也许接下来的路我自己可以走。” “不,你不行。” 上了缓坡后再左转,就能看到克罗斯夫人的房间了,中间还隔着三扇门。 “现在我要做的,”基德夫人一字一顿地说,试图掩饰自己的上气不接下气,“就是使劲再推你一下。这样正好把你推到门口。” “你行吗?”克罗斯夫人有点不太相信。 “当然。然后你就自己进屋,上床躺着,慢慢定下心来,再按铃叫看护姑娘过来,让她把轮椅还给我。” “你不会让我撞到什么吧?” “看我的吧。” 说完,基德夫人把握好力度,稳稳当当地把轮椅推了出去。轮椅平稳地向前滑动,刚好在她说的地方停下来,停在了克罗斯夫人的门口。克罗斯夫人本来赶紧抬起了双手双脚,现在她放下手脚,满意地朝基德夫人点了点头,表示服输,转身安全地滑进了自己的房间。 一看到克罗斯夫人进了屋,基德夫人就瘫倒在地上。她背靠墙,双腿直挺挺地伸着,坐在凉凉的油地毡上。她祈祷在自己恢复好体力往回走之前,不要碰到哪个多事的人。 不幸的故事 朱莉穿着粉白条纹的衬衫式连衣裙,戴着有蕾丝花边的米黄色草帽,帽檐下别了一朵粉红色的玫瑰。她在街上朝我大步走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顶帽子。有那么一瞬间,我没认出她来。最近几年我有过好几次这样的经历,在公共场合见到朋友时不能立刻认出来,他们看上去总是比我预想的老。朱莉倒不显老,但这身打扮确实超出了我对她的想象。主要是那顶帽子。我在想,真有意思,那个高高的、有些男孩子气的女人戴着这样一顶帽子,有几分英气,又有几分可笑。后来我认出来是她,便赶紧过去打招呼。我们在一家街边餐馆的遮阳伞下坐下来,一起吃午饭。 自从五月开会见到她,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面了。我是从外地赶来的,晚上就回去,朱莉就住在多伦多。 她很快就把近来发生的事告诉了我。她坐在那儿,看起来很漂亮,脸部线条在帽檐的掩映下显得更柔和了,黑色的眼眸神采飞扬。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朱莉说,“你说这像不像曾经风靡一时的那种结局反转的讽刺故事?我还真以为你是叫我过来保护你的呢。不,准确地说不是保护,这么说太俗了。但我想你一定是觉得不对劲,谨慎起见,就叫我过来了。这难道不是一个很棒的故事吗?这种故事怎么就不流行了呢?” “因为结局太容易预料了,”我说,“或者人们觉得事情那样发展不真实,或者他们觉得,事情怎么发展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 “我就不觉得!不觉得容易预料啊!”朱莉说。有一两个人朝我们看过来,这里的餐桌相隔太近了。 朱莉做了个鬼脸,往下拉了拉帽子,顺手把那朵玫瑰往太阳穴上压了压。 “肯定是我声音太大了,”她说,“最近总是迷迷糊糊的。我只是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这顶帽子看起来傻不傻?算了,说正经的,你还记不记得上次在车里讲的那件事,说一个男人带你去拜访几个有钱人?记得那个有钱的女人吗?那个叫人讨厌的女人。记不记得你说过有两种爱情,其中一种是大家都不想错过的?唉,当时我就想,我是不是两种都错过了?甚至到现在都分不清哪种是哪种。” 我正要说“莱斯利”,这是朱莉丈夫的名字。 “不要提‘莱斯利’,”她说,“你知道那不算。我也没办法,可就是不算。所以当时我想——本来是要开个玩笑的——但我想自己是多么渴望爱情啊,哪怕浮光片影也好!” “道格拉斯总比浮光片影好吧?”我说。“那倒是。” 五月份的那次会议结束后,大巴车停在夏日酒店门口,等着送参会者回多伦多或去机场。我去朱莉的房间找她,看到她正在往背包里收拾东西。 “我找了辆回多伦多的顺风车,”我说,“如果你不愿意坐大巴,想和我们一起走的话,就来吧。还记得昨天晚上我介绍你认识的那个人吗,就是那个叫道格拉斯·赖德的?” “好啊,”朱莉说,“我和这些人待得有点够了。我们需要和他聊天吗?” “不用聊太多,他会和我们聊的。” 我帮她背上背包,我想她可能没有小旅行箱。朱莉穿着旅行靴和牛仔夹克——这不是装模作样,她真的可以走回多伦多。每年夏天她都会和丈夫、孩子们去布鲁斯小径徒步。朱莉的生活就是这么健康。她还会自己做酸奶、全谷面包和格兰诺拉麦片。你可能觉得,我把朱莉介绍给道格拉斯认识,会很担心,因为任何好东西到了道格拉斯那里都会成为挑衅。我听他跟人说过酸奶可以致癌,抽烟有益心脏健康,鲸鱼令人讨厌。他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漫不经心地说出这些话,还高高在上地抛出一些令人震惊的虚假数据和瞎编的细节。听他说话的人会感到愤怒、困惑或受伤,有时三者兼而有之。我不记得自己是否考虑过朱莉会怎样对付道格拉斯,即便考虑过,也一定是觉得朱莉没事。她不是头脑简单的人,她知道自己有哪些手段,了解自己想要什么,在做什么,有哪些困惑。没有人骗得了她,可以让她违背自己的初衷去支持某项公益事业。 我和朱莉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她在多伦多工作,是一名童书管理员。我现在这份工作就是她帮我找的,至少是她告诉我的。这是渥太华谷的一个流动图书馆,我负责开车并兼任图书管理员。我离婚很久了,所以朱莉找我来谈这个问题很正常,她说和很多人都没法谈。与其说是问题,不如说是疑问。这个疑问就是:她到底应不应该尝试一个人生活?她说她的丈夫莱斯利冷酷、肤浅、顽固、感情上很吝啬,忠诚、正直、高尚而又脆弱。她从来都没有真正想和他在一起。她可能无法忍受对他的思念,或者只是无法忍受一个人生活。她不幻想自己还能吸引别的男人,但有时候又觉得自己的感情、人生或别的什么东西——一切都被白白浪费了。 我听她说着这些,觉得很多女人都会有这样的抱怨。说实话,我离婚前就常说这样的话。可是她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对这种状态又有多介意?这样的抱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让婚姻获得某种平衡并维系下去?我问她有没有爱过别人,她说曾经以为自己爱过,那是在海滩上遇到的一个男孩,但那次经历根本就是胡闹,所以很快就烟消云散了。还有一次是最近几年的事,有个男人觉得爱上她了,但同样是胡闹,也没有任何结果。我说一个人生活当然有很不好的一面,所以还是要三思而后行。我觉得在某些方面我比朱莉勇敢,因为我冒过险,而且不止一次。 我、朱莉和道格拉斯·赖德在一家餐馆吃午饭。这家餐馆开在一栋白色的旧木楼里,楼下是一个小湖。这个小湖是一连串湖泊中的一个。从前没修路时,这儿有个码头,度假的人们乘湖船来到这里,生活用品也靠船运。楼两边都是树,一直延伸到湖边,其中大部分是白桦和杨树。虽然已经是五月了,但树叶还没有完全长出来。你能看到树枝上有一层朦胧的绿色,仿佛是空气的颜色,树下有很多白色的延龄草。虽然太阳一直在努力冲出云层,但天还是阴沉沉的。湖水泛着波光,看上去凉凉的。 我们在长长的玻璃前廊里,坐在款式各异、颜色鲜艳的旧餐椅上。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所以这里除了我们再没有其他客人了。我们吃了烤鸡。 “这是礼拜日的正餐,真的,”我说,“是礼拜日从教堂回来后吃的正餐。” “这地方很不错。”朱莉说。她问道格拉斯是怎么知道这里的。 道格拉斯说这些年来他整个省都跑遍了,当然知道哪儿有什么。他负责为省档案馆收集和购买各种旧的日记、信件、记录之类的东西,以免这些文件消失或被外省、外国的收藏家买走。他会追随各种线索或凭直觉去寻找,找到宝贝的时候,也并不总是能立即入手,常常需要说服那些讳莫如深、疑心重重或贪得无厌的物主,还要对付私人商贩。 “说真的,他有点像海盗。”我对朱莉说。 道格拉斯给我们讲那些私人商贩的故事,他的竞争对手们的故事。那些人有时候会搞到很珍贵的材料,然后想厚颜无耻地转卖给他,或卖给国外出价最高的人——他发誓一定要避免这种灾难发生。 道格拉斯个头很高,大部分人都会忽视他微凸的肚子,觉得他很瘦;人们会觉得他肚子上的那点肉可能是最近才长出来的,与他整个人不相符,也许很快就会消失。他的头发是灰白色的,剪得很短,也许是为了让那些上了年纪的保守的物主更放心吧。在我看来,他像个大男孩,我不是说他表情坦率、面色红润或容易害羞;我想到的是那些艰难的青春岁月,那些你常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军人照片中看到的活泼而又刚毅的面孔。道格拉斯就是这样,他的样子保持得很好,并没有随时间的流逝而变老。噢,那些谦虚和满足的表情背后隐藏着多少秘密!和这样的人坠入爱河是迅速的,隐秘的,令人惊奇的——走出爱河亦是如此。他和朱莉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看着他。他说那些买卖旧书、旧报的人并不像大家认为的那样古板守旧,神秘莫测;他们不是上了年纪的神秘收集者,而是胆大妄为的流氓无赖,有着赌徒和骗子一般的直觉;在这个行当里,就像在其他任何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里一样,阴谋诡计、坑蒙拐骗和恃强凌弱无处不在。 “一和书沾上边,大家就会这么想,”朱莉说,“人们对图书管理员的印象也一样。想想你多少次听人们议论,说某某人不像典型的图书管理员吧!你怎么没想过这样向别人介绍自己呢?” 朱莉很兴奋,正喝着酒。我想这是因为她在会上太活跃了。她有开会的天赋,而且从不介意多出力。她可以从从容容地在全体大会上发言,毫不怯场,对议事程序也很熟悉。她说不得不承认,自己很喜欢会议、委员会、内部简报之类的东西。她曾在家长教师联谊会、新民主党、一神论教会、租户联盟和好书俱乐部工作过,把很多时间都献给了各种机构。她说这也许是一种瘾,但每次在会上环顾四周,都不禁觉得开会还是有好处的,它让人们觉得并非所有事都混乱不堪。 那么,在本次会议上,朱莉说,谁,谁才是典型的图书管理员?他们在哪儿?的确,她说,你也许认为,当初把那样的形象刻在人们脑子里还颇费了一番工夫呢。 “但这并不是一个刻意为之的过程,”她说,“图书管理员确实是一个有点与世隔绝的职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干这行的人个个都胆小怯懦,无精打采。绝非如此。这一行里多的是奇人怪癖,完全不乏性格张扬、个性开朗的人。 “老疯子嘛。”道格拉斯说。 “这种形象在某些地方仍然根深蒂固,”朱莉说,“今天早上,会议中心主任过来找主席,问她是否需要那些夜不归宿的人员的名单。你能想象得到吗?他们竟然认为我们对这些事感兴趣。” “不感兴趣吗?”我说。 “我是说,明面上不会。再说了,他们是怎么得到这些信息的?” “卧底,”道格拉斯说,“A.G.P.M——业余公德守护者组织。我就是这个组织的成员,有点像防火监察员。” 朱莉没接他的话,只是闷闷不乐地说:“我想都是那些年轻人吧?” “你在羡慕性革命,”道格拉斯摇摇头说,“不过我想那已经结束了。”“结束了是吧?”他看着我说。 “我想是的。”我说。 “这可真不公平,”朱莉说,“对我来说从来就没发生过什么性革命,真的。真希望自己生得小点,我是说晚点。为什么不坦诚一点呢?”她有时候会让自己坦诚到荒唐的地步。她这么说显然是故意的,给人的感觉有些卖弄风情——孩子气的风情,然而又不像是在开玩笑。这很重要,因为我有点替她捏把汗。我们已经开始喝第二瓶酒了,朱莉喝得比我和道格拉斯都多。 “好吧,”她说,“我知道这很可笑。我一生中曾经有过两次机会,结果都很可笑,我是说很奇怪。所以我觉得这不是命中注定的,不,不是上帝的意思。” “噢,朱莉。”我说。 “有些事你并不全知道。”她说。 我觉得她真的醉了,我应该尽量让气氛轻松一些,便说:“怎么不知道?有一次你往海里扔蛋糕,遇到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 道格拉斯笑了,我很高兴。 “真的吗?”他说,“你总是把蛋糕往海里扔吗?有那么难吃吗?” “好吃得很,”她故意一本正经地开玩笑道,“既好吃又精致。圣安娜奶油蛋糕,庞然大物,里面有奶油、蛋奶沙司和奶油硬糖。不,不难吃。我之所以要把它扔到海里——我告诉过你,”她对我说,“是因为当时我有个不为人知的问题:饮食问题。那时我刚结婚不久,和丈夫住在温哥华,就在基斯兰奴海滩附近。我是那种先暴饮暴食然后再催泻的人。我经常做奶油泡芙,一个个吃光,有时候做乳脂软糖,吃掉一整锅,然后用芥末和水催吐,或者服用大剂量的泻盐把食物排掉。太可怕了。我非常内疚,但是无法自控,这一定和性有关。现在他们都这么说,对吗?” “好吧,我做了这个可怕的蛋糕,假装是给莱斯利做的,但做完后我知道其实是给自己做的,最终我会一个人把它吃掉。于是我把它丢进垃圾箱,但我知道自己可能还会拣出来吃掉。太恶心了是吧?所以我把整块蛋糕装进一个牛皮纸袋,一路走到海边岩石那儿,把它扔进了海里。这一幕被这个男孩看到了,他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你看到一个女人往海里扔牛皮纸袋,你第一时间会怎么想?我只得告诉他袋子里是一个蛋糕,我把配料弄错了,很惭愧蛋糕做砸了。可是在接下来的十五分钟里,我跟他说实话了,我从来没想过告诉任何人的。他说他是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但是辍学了,因为学校里那些人都是行为主义者。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行为主义者是什么意思。” “就这样,”朱莉无奈地感叹道,“就这样他成了我的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前后大概有六周。他想让我读荣格的书。他的头发浓密、卷曲,颜色像老鼠皮。我们躺在岩石后面搂着脖子疯狂地亲吻。当时是二月还是三月,天气还很冷。他一周只能和我见一次面,而且总是在同一天。我们没有发展到太亲密的程度。结果——好吧,结果我发现他来自一家精神病院,真的。我们见面的日子就是他每周出来的那一天。我不知道是先发现了这个,还是先发现了他脖子上的伤疤。我说了他有络腮胡子吗?这在当时可不常见。莱斯利讨厌络腮胡子,他自己现在也留了。他试过割喉自杀。我说的不是莱斯利。” “噢,朱莉。”我说,尽管之前也听她说过这件事,但对我来说,听到有人自杀,感觉就像内脏要挤出伤口一样,你得把它塞回去,然后赶紧贴上纱布垫。 “情况也没有那么糟。他当时正在恢复,我确信后来他好了。他只是个偏激的孩子,经历过一次危机,但是我吓坏了。我很害怕,因为觉得自己也快疯了。暴饮暴食、催吐,这些事已经够糟的了。这时,他向我坦白说自己只有十七岁,一开始他谎报了年龄。这一点戳中了我的痛处,想到和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孩子乱来,我感到羞愧难当。我跟他说了一大堆谎话,说我理解他,没关系,下周我还会来和他见面;然后回到家,跟莱斯利说我没法继续住在地下室公寓了,我们得搬家。我哭了。不到一周,我就在北岸找了个地方,和丈夫安顿下来。我永远都不会去基斯兰奴海滩了。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果要带他们去海边,我会坚持去西班牙海岸或安布尔赛德。我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可能过得还不错呢,”我说,“可能是一个有名的荣格主义者了。” “或者是有名的行为主义者,”道格拉斯说,“或者是体育比赛解说员。你现在看起来不像是吃了太多的奶油泡芙啊。” “我戒了,应该是在怀孕的时候。生活真是奇怪。” 道格拉斯仪式性地倒光了瓶子里剩下的酒。 “你说有两次这样的经历,”他对朱莉说,“你要把我们悬在这里吗?” 还好,我想,他没觉得无聊或反感,他喜欢她。朱莉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观察道格拉斯,心里想着这个问题。为什么每次介绍一位男士给女性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担心,担心这位男士会无聊或反感? “另一次就更奇怪了,”朱莉说,“至少让我更费解。本来不应该跟你们说这些蠢事的,但是话到嘴边,索性讲出来好了。唉,这件事让我很不解,完全把我给弄糊涂了。也是在温哥华,但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我当时加入了一个叫‘交朋友小组’的组织,它提倡一种集体疗法,帮助那些能够正常生活但心理上深受困扰的人。这在当时的西海岸很流行,大家经常说要摘下面具做人,人与人之间应该更亲近。这些说法很容易遭到嘲笑,但我觉得还是好处更多,而且听起来也很新颖。我这么说一定像是在为自己辩解,就好像说十五年前我就会编流苏花边了,那时还没流行这个;当时大家觉得还是别编流苏花边的好,永远都不要。” 道格拉斯说:“我都不知道流苏花边是什么。” “那最好了。”我说。 “一个从加利福尼亚来的男人,斯坦利,经营着几个这样的小组。他自己不会说‘经营’,这个人很低调,但他有报酬,我们付钱给他。斯坦利是个心理学家,留着可爱的黑长卷发。当然,他也有络腮胡子,但那个时候络腮胡子已经不算什么了。他走路的样子有些笨拙,让人觉得这个人很单纯。他会说:‘嗯,说来有点疯狂,但我想……’他有种技巧,可以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比他聪明。他很真诚,会对你说:‘你——没有——意识到——你有多可爱。’不,我这么说好像他是个大骗子,真实的情况比这复杂得多。不管怎么说,不久后他就给我写了一封信,就是这个斯坦利。信里通篇都是对我的赞美,精神的、肉体的、心灵的,他说他爱上我了。” “我处理得很成熟,给他回信说,他并不了解我。他说噢,不,他了解。他打电话来道歉,说自己不该这么烦人,但是又控制不住。他问我能不能出来喝杯咖啡。喝杯咖啡能怎样?我们喝了几次咖啡。一般都是我在愉快地聊天,他偶尔插上几句,说我的眉毛很美,或他想知道我的乳头长什么样。我的眉毛其实很普通。我不再和他喝咖啡了,他开始开着他的旧货车在我家周围偷窥,真的。我在超市里买东西的时候,他会站在我旁边,愁眉苦脸地盯着货架上的奶制品看。有时候一天能收到他三封信,信中他狂热地赞美我,说我对他有多么重要,向我坦白他的自我怀疑,说他不想成为别人的导师,而我既清高又聪明,对他来说正好。真是一派胡言。我知道这一切都很荒唐,但不可否认,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开始依赖这些信。我知道每天邮递员来送信的准确时间。我决定开始留长发,毕竟还不算太老。” “大约半年后,有一天我们组里的一个女人给我打电话,说出大事了,另一个组里有个女人向丈夫坦白说她和斯坦利发生了关系。她丈夫暴跳如雷,他不是小组成员;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接着另一个女人,一个接着一个,都透露了同一件事,都坦白说和斯坦利发生了关系。很快,大家都不知道该责怪谁了。这些女人仿佛中了魔法,成了受害者。后来大家发现,斯坦利做这件事是有计划的,他从每个组里挑选一个女人。由于我所在的组里已经有一个了,所以他应该没有把我当成目标。他选的全都是已婚女人,没有单身的,单身的可能会很麻烦。一共有九个,真的,九个女人。” 道格拉斯说:“够忙的啊。” “男人都是这种态度,”朱莉说,“他们听了都会哈哈大笑。当然了,那些做丈夫的除外。我们在其中一个女人的家里举行了一次大型的组员集会。她家的厨房很漂亮,中间放着个大砧板。当时我想,他们在那上面做过吗?由于所有人都不好意思对这起通奸事件表示震惊,或压根不肯提这件事,大家只好对斯坦利辜负了我们的信任表示气愤。实际上我觉得有些女人生气是因为没被选上。这么说当然有开玩笑的意思。他追我的事,我没向别人透露一个字;如果有人和我有同样的经历,那么她也没说。有些被选上的女人哭了起来,她们互相安慰,还说起了自己的经历。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怎样的一番场景啊!我很困惑,完全无法理解这件事。能怎么解释呢?我想到了斯坦利的妻子,她长得很漂亮,有着修长的美腿,有点紧张兮兮的。我和她打过几次照面,当时心里想:你不知道你丈夫和我说过些什么话。还有所有那些女人,遇到他妻子的时候也会想:你不知道这些或那些。也许她知道那些女人,知道我们所有人,也许她正在想:你们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和你们一样。有这种可能吗?我跟斯坦利说过一次——要知道,这就是个闹剧——他说不要这样,不要和我说这些!我觉得他都要哭了。可是你能做何解释呢?花费那么多精力。我不仅指生理方面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那方面是最微不足道的。” “那些做丈夫的逮到他了吗?”道格拉斯问。 “一伙人代表大家去找他,他一点都没否认。他说自己是真诚的,也是出于好意,他们的占有欲和忌妒心才是问题所在。但他还是不得不离开镇子,他那几个小组都散了,他带着妻子和幼小的孩子开着那辆货车离开了。不过他把账单寄回来了,每个人都收到了自己的那一份。和他发生过关系的女人也和其他人一样,收到了账单。我也收到了。再也没有信,只有账单。我付了账,我想大部分人都付了,你得为他的妻子和孩子想想。” “所以你们都听到了,我只会吸引奇葩。这是好事,因为我一直都是有丈夫的人。不管我说了些什么,本质上我还是品行端正的。我们应该来点咖啡。” 我们开车行驶在偏僻的道路上,穿行在锡姆科湖以南被沙漠覆盖的穷乡僻壤。沙丘上的草随风摆动,目之所及几乎看不到其他车辆。我们拿出交通地图,确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道格拉斯驶离公路,带我们穿过一个村子。他在这儿曾经差点弄到一本珍贵的日记。他把那栋房子指给我们看。最后,一个老妇人把日记给烧了——或者她是这么说的——因为其中涉及一些丑闻。 “他们害怕,”道格拉斯说,“害怕让自己的孙辈和重孙辈知道。” “不像我,”朱莉说,“把这些荒谬的、还没成的丑事都说出来。我不在乎。” “背面侧面都坦白,都坦白,”道格拉斯唱道,“双手双脚全变凉——” “我可以坦白,”我说,“但我的经历听起来可能不是太有趣。” “我们可以冒险一试吗?”道格拉斯说。 “不过也很有意思,”我说,“刚才吃饭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件事。有一次,我爱的一个男人带我去拜访他的朋友。那时你还没来多伦多,朱莉。他的朋友住在渥太华河东岸,魁北克省那边的山上。我从没见过那样的房子,像是用斜坡和木制平台连接起来的一些玻璃方块。他那两个朋友叫基思和卡罗琳,是一对夫妻。他们有孩子,但孩子们不住在那儿。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单身,他已经单身很久了。在上山的路上,我问他基思和卡罗琳是什么样的人,他说他们很有钱。我说这算不上是对这两个人的描述吧。他说是卡罗琳有钱,她爸爸有家啤酒厂。他告诉我是哪一家。他说到‘她爸爸’时,那口气仿佛让我看到了卡罗琳的钱,就像长长的睫毛或丰满的胸部一样——是华丽的身体特征,他就是这么看的。继承来的钱可以让一个女人像珍宝。这和自己挣来的钱不一样,那太俗气,太普通了。但随后他又说,卡罗琳非常神经质,简直就是个贱人,而基思则是个老老实实为政府做事的穷小子。基思是个A.D.M.,他说。我不知道A.D.M.是什么。” “副部长助理。”朱莉说。 “连小猫和小孩都知道。”道格拉斯说。 “谢谢夸奖。”朱莉说。 我坐在他们中间,说话的时候更多地对着朱莉。 “他说他们喜欢交一些不富有或不在政府工作的朋友,觉得这种人要么怪异,要么独立,要么文艺。有时候卡罗琳会诱骗一个面黄肌瘦的艺术家上钩,以便折磨他,给他以施舍,并向别人炫耀。” “听起来他好像不怎么喜欢这两个朋友呢。”朱莉说。 “不知道他是不是这么想的,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我本来以为那两个人在体型上会有些吓人,至少卡罗琳是这样,但是他们都很矮小。基思有些大惊小怪的,但是招待客人很热情。他的手很小,手背上有雀斑。我之所以会想起他的手,是因为他总是不停地给你递吃的、喝的,或靠垫,让你垫在背后。卡罗琳长得很纤弱,有着柔软的长发,高高的、白皙的额头。她穿着一条带兜帽的灰色棉布裙子,没有化妆。相比之下,我显得又高大,穿着又俗气。他们的房子是新的。在男人们谈论着房子的时候,卡罗琳低着头站在那儿,手缩在袖子里,然后她用细小的声音说,她特别喜欢冬天,那时候外面是厚厚的积雪,里面是洁白的小地毯和家具。听她这么说,基思似乎很尴尬,说那就像壁球场一样,里外一个颜色,没什么深度。我有点同情卡罗琳,她好像差点出洋相。她仿佛在恳求你认可她,但认可她又会让你显得很虚假。她就是这样,身上有种紧张感,什么话题到了她这里都会陷入这种过分的感情诉求和虚假造作。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对卡罗琳很无礼,我觉得那样很刻薄。即便她有些虚假,那也只说明她想感受某些东西,是不是?正派的人难道不应该帮帮她吗?她只是不知道怎么做而已。” “我们去外边,在一个木制平台上坐着喝饮料,这时住在他们家的客人来了。他叫马丁,看上去二十出头,也许还要大几岁,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卡罗琳非常谦卑地问马丁,是否可以去拿些毯子来——露台上很冷。马丁走后,卡罗琳说他是个剧作家,非常非常了不起的剧作家,但是他的剧本太欧式、太简朴、太谨慎了,在这里很难成功,太简朴、太谨慎了。接着她说,唉,在这个国家,戏剧的现状啊,文学的现状啊,真是让人感到羞愧,不是吗?都被二流的东西占领了。我想她一定不知道,造成这个可悲的局面,也有我的一份贡献呢,因为当时我是一家小杂志的助理主编,你知道的,就是《千岛》杂志,还发表过一两首诗。但就在那时,卡罗琳问我能不能向熟人引荐一下马丁。从羞辱直接变为求助,配合着那痛苦、敏感的细小声音——我开始觉得她是个贱人了,没错。马丁拿着毯子回来的时候,她的身体一阵颤抖,简直就是一幕芭蕾舞表演。她说了声谢谢,好像要哭出来一样。而马丁呢,只是把毯子往她身上一扔。由此我知道了,他们是情人关系。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曾经告诉过我,说卡罗琳有情人。他的原话是,卡罗琳是个性恶魔。我问他是不是和她发生过关系,他说哦,是的,很久以前。我想问问他为什么不喜欢卡罗琳,是不是因为那层关系,但我知道那样问会显得很愚蠢。” “马丁请我一起走走。我们走下一段很漂亮的台阶,坐在河边的长凳上,这时我才发现他这个人很邪恶。他用恶毒的口吻说起他在蒙特利尔剧院认识的一些人。他说卡罗琳以前很胖,减肥后不得不把肚子上多余的皮肤去掉,再缝起来。他身上有股污浊的味道,他抽的是那种小雪茄。我又开始同情卡罗琳了。如果你沉迷于幻想,就要忍受这些事情;如果你非要找个文学天才做情人,很可能就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如果你虚假,就会有更虚假的人找上门来。当时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然后大家一起吃晚饭,晚饭后喝了很多葡萄酒和白兰地。基思一直殷勤备至,但是大家都很不自在。马丁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意,对大家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而且谁都不想放过;卡罗琳的恶意则表现得微妙一些,她故意曲解每一个话题,让说话的人显得愚不可及。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最后和马丁吵了起来,吵得很难听,卡罗琳在一旁不停地轻声抱怨。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起身说要去睡觉,马丁则一脸怒气,这时卡罗琳突然对基思温柔起来,和他一起喝白兰地,好像马丁不存在一样。” “我回到房间。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已经在我房间里了,躺在床上。其实他们给我们分别安排了房间。不管怎么说,卡罗琳做事还是很得体的。那天晚上他就住在我那里了。他很生气,做爱前后一直话不离马丁,说他是个虚伪的骗子,我表示同意。但问题在他,我说。他竟然说很喜欢他们,太虚伪了,简直是放屁。最后他终于睡了,我也睡了,但半夜我醒了,恍然大悟地醒来。有时候确实会这样。我翻了个身,听着他的呼吸声,我想——他是爱着卡罗琳的。我知道,就是知道。我努力不让自己意识到这一点,一方面这很扫兴,另一方面我也不应该知道。可是这样的事你一旦知道,就停不下来,一切都清清楚楚地摆在面前。比如说马丁,那是个刻意的安排,卡罗琳故意安排旧爱新欢共处一室,只为了煽风点火。这个手段真是粗劣,但并不代表没有效果。她这个人就是粗劣的,所有那些诗情画意、纤柔敏感,都伪装得很粗劣;她不是一个高明的骗子,但这无妨。重要的是她志在煽风点火,真的想这么做。所谓红颜祸水,女人不一定要身材曼妙、性感迷人或倾国倾城,只要有挑拨离间的心就可以了。” “然后我想,为什么要感到惊讶呢?不是常听人们这么说吗,爱是非理性的,不一定对你最有利,和通常的选择也没有任何关系?” “听谁这么说了?”道格拉斯问。 “大家都这么认为。有一种明智的爱,会让人做出明智的选择,这种爱是婚姻的基础。还有一种完全不理智的爱,它就像一份财产。而这种爱,就是这种爱,大家都将它视若珍宝,没有人愿意错过它。” “大家都这么认为?”道格拉斯说。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就是这样。各种陈腐的观念说的都是对的。” “陈腐,”他说,“这个词不常听人们说。”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朱莉说。 “你的故事也很悲伤。”我说。 “其实我的只是有些荒谬。那你问他是否还爱她了吗?” “问了也白问,”我说,“他把我带去给她看,我是他明智的选择,是他喜欢的女人。我无法忍受,无法忍受,这太没有尊严了。我变得极其敏感、抑郁。我跟他说,他并不是真的爱我。这就够了,他不能忍受任何人当面说他。” 我们在一座离公路不远的乡村教堂前停下车。 “听了这么多不幸的故事,我们可以在这儿抚慰一下心灵,趁周日晚高峰还没到。”道格拉斯说。 我们先在墓地转了转,看那些年代久远的墓碑,大声读出逝者的名字和生卒年月。 我看到一小段碑文,大声念出来: “久罹病痛,医者无策, 上帝怜悯,赐其安乐, 唤其归去,永无苦痛。” “唤其归去,”我说,“听着真好。” 然后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一道阴影,一阵内疚。在长眠于此的生命道出的真理之中,我听到了自己愚蠢的声音。生命沉入地下,像一层层组织烂去,像叶子变黑,然后归于泥土,曾经的痛苦和贫困都已烟消云散。他们会觉得我们多么奇怪,多么放纵,多么罪过啊——三个已经步入中年的人,还在爱与性中纠缠不休。 教堂的门没锁。朱莉说他们真是太相信大家了,哪怕本应该一直开放的圣公会教堂,现在也常常是大门紧锁,以防有人故意搞破坏。她说没想到,主教管辖的教区竟然允许教堂就这么开着。 “你怎么知道这是主教管辖的教区?”道格拉斯说。 “我父亲是牧师。你猜不到吧?” 教堂里面比外面还冷。朱莉走在前面,看着荣誉名册和墙上的纪念匾。我站在最后一排长椅后,看着前面的一排脚凳,人们可以跪在那上面做祷告。每个脚凳上都铺着不同图案的绣花垫子。 道格拉斯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胛骨上——不是肩头,而是肩胛骨。就算这时朱莉转过身来,也不会看到。他的手一路向下滑过我的背,落在我的腰上,轻轻地捏了捏我的肋骨。然后他从我身后绕过去,沿着外侧过道走到前面,准备跟朱莉解释些什么。朱莉正试着读一扇彩色玻璃窗上的拉丁文。 一个脚凳垫上的图案是圣乔治十字,另一个是圣安德鲁十字。 无论讲故事的时候还是讲完之后,我都没有期待道格拉斯说什么,没想过他会告诉我,我做得是对还是错。我听到他在翻译,朱莉在大笑,但是我不能参与其中。我突然变得不知所措——被一个关于自己的真相(或至少是一个事实)给难住了,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仅仅是那么一捏,没有任何意义,就可以劝告我,安慰我,悬而未决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就会一直专注于了解他,一直躲在暗处,猜他看重什么,不看重什么。 另一个脚凳垫上是蓝色背景下的一只鸽子,鸽子嘴里衔着橄榄枝;一个上面是一盏灯,笔直的金线代表绚烂的灯光;还有一个上面是一朵白百合,不,是一株延龄草。我一发现这个,就叫道格拉斯和朱莉过来看。我很高兴,在这些古老的、充满异国情调的图案中,竟然能看到这种象征家庭生活的植物。我想从那时开始我变得高兴起来,实际上我们三个人都高兴起来,仿佛我们秘密地拥有了彼此,发现了一眼心照不宣的希望之泉。道格拉斯停下来加油时,我和朱莉看到了他的信用卡。我们高兴地尖叫起来,说不想回多伦多了,要一起跑到新斯科舍,靠这些信用卡生活。如果银行追债,我们就躲起来,隐姓埋名,做些卑微的工作。我和朱莉可以去酒吧当服务员,道格拉斯可以去捕龙虾,那样我们就都欢欢喜喜的了。 家有来客 米尔德丽德走进厨房,看了一下表:差五分两点。她还以为至少两点半了呢。威尔弗雷德穿过杂物间,从后面来到厨房,说道:“你不出去陪陪她们吗?” 威尔弗雷德的哥哥叫艾伯特,嫂子叫格蕾丝。这会儿,格蕾丝正和她妹妹薇拉坐在车棚的阴凉处编织蕾丝桌布,艾伯特则在房子后面的菜地旁坐着。威尔弗雷德在地里种了些豆子、西红柿和黄瓜,每隔半小时他就去看一下哪些西红柿熟得可以摘了。他把半熟的摘下来,放在厨房的窗台上,彼此分开,这样西红柿就不会长虫子了。 “我刚才陪着她们来着。”米尔德丽德说。她接了一杯水,喝完后说道:“也许我可以开车带她们出去兜兜风。” “这个主意不错。” “艾伯特怎么样了?” 艾伯特来了一天了,差不多一直躺着。这可是他们来做客的第一天。 “不知道呢。” “我想他要是病了,一定会说的。” “问题就在这儿,”威尔弗雷德说道,“他就是不肯说。” 这是三十多年来威尔弗雷德第一次和哥哥见面。 威尔弗雷德和米尔德丽德都退休了。他们的房子很小,两个人的块头却不小,好在住着还算舒服。厨房比过道宽不了多少,卫生间是普通大小的;两个卧室都是放一张双人床、一个衣橱就满了;客厅里有张长沙发,沙发前五英尺的地方有台大电视;沙发和电视之间是一张棺材大小的矮桌;前廊也很小,外面装了玻璃。 米尔德丽德在前廊上支起一张桌子,用来吃饭。平时她和威尔弗雷德都是在厨房窗台下的桌子上吃。要是两个人中有一个起身走动,另一个就得坐着不动。房子里绝对住不下五个人,即便其中三个像这三位客人一样瘦得皮包骨头。 幸好前廊上还有张长沙发,嫂子的妹妹薇拉就睡在那儿。这个妹妹的到来让夫妻俩有些意外。当初是威尔弗雷德接的电话(他说他们家人从不写信),他说电话里根本没提什么妹妹,只说艾伯特和妻子要来。米尔德丽德却觉得可能是丈夫太激动了,没听清。威尔弗雷德接到艾伯特的电话(威尔弗雷德住在安大略省的洛根,艾伯特住在萨斯喀彻温省的埃尔德),听他说要来看自己,非常激动,一心想热情招待哥哥,又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所以再三确认。 “你们来就是了,”他在电话里对艾伯特喊道,“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房子很大,我们非常欢迎你们。别急着买回去的票,夏天就在这儿过吧。”估计就是在他喋喋不休的时候,艾伯特跟他说了妻子的妹妹也要来的事。 “你是怎么分清她们俩的?”威尔弗雷德刚见到格蕾丝和薇拉姐妹俩就跟艾伯特开玩笑,“还是压根就不区分?” “又不是双胞胎。”艾伯特说,看都没看她们一眼。艾伯特穿着深色的衣服,虽然长得比较瘦小,但看上去很结实,估计体重不会轻。他系着狭领带,戴着西部牛仔帽,但这些装扮并没有让他整个人显得轻松愉快。他脸色苍白,脸颊下垂,耷拉在下巴旁。 “你们看着就像姐妹俩。”米尔德丽德亲切地对格蕾丝和薇拉说。姐妹俩都长得干巴巴的,头发灰白,皮肤上满是雀斑。瞧瞧大草原对女人皮肤的伤害,米尔德丽德心想。她很得意,自己的皮肤很好,这是胖的好处。她还把头发染成了银灰色,配这身浅色的衣服很好看。格蕾丝和薇拉都穿着连衣裙,胸部很平,领口处松松地打了几个褶,外面套了件夏天穿的开襟毛衫。“你们看着就像姐妹俩,他们哥俩不太像。” 确实是这样。威尔弗雷德头大,肚子也大,脸上的表情焦急多变。他看起来就是个爱开玩笑、爱闲聊的人,和客人刚见面就聊了起来。 “正好你们三个都不胖,可以挤在一张床上。当然,艾伯特睡中间。” “别理他,”米尔德丽德说,“前廊上有张不错的长沙发,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睡在那儿,”她对薇拉说,“窗户上有窗帘,而且比别的地方通风好。” 天知道这两个女人有没有听懂威尔弗雷德的玩笑。 “这样安排很好。”艾伯特说。 艾伯特和格蕾丝住在客房,平时米尔德丽德住客房,现在只能和威尔弗雷德挤在一张床上了。夫妻俩都不太习惯。晚上,威尔弗雷德又做噩梦了。正因为他老是这样,米尔德丽德才搬到了客房。 “抓紧了!”威尔弗雷德喊道,好像很惊恐的样子。他是不是在一条湖船上,想要把谁从水里拉上来? “威尔弗雷德,醒醒!别喊了,吓死人了。” “我醒着呢,”威尔弗雷德说,“我没喊。” “没喊我就是女王陛下。” 他们原本平躺在床上,这会儿都翻身,脸朝向外面。两个人都很有节制地、紧紧地拽着被单。 “是不是梦见鲸鱼爬到海滩上,不能翻身了?”米尔德丽德问。 “我还能翻身。”威尔弗雷德说。两个人的屁股挨在一起。“也许你觉得我就会干这一件事。” “别闹了,他们都听着呢。” 第二天早上,米尔德丽德说:“威尔弗雷德吵着你们了吗?他这个人睡觉时老喊。” “反正我也没睡着。”艾伯特说。 米尔德丽德出来,让两位女士上车。“我们出去兜兜风,凉快会儿。”她说。两位女士坐在了后边,因为前边真的没地方了,就算她俩很瘦也不行。 “我来当司机!”米尔德丽德高兴地说,“女士们,我们去哪儿?” “哪儿都行,看你觉得哪儿好。”其中一个说。如果不看着她们,米尔德丽德都没法确定是哪一个在说话。 米尔德丽德带她们去温特大院和切尔西大道看带有园林和游泳池的新房子,又去渔猎俱乐部看观赏家禽、鹿群、浣熊,还有关在笼子里的短尾猫。米尔德丽德觉得很累,好像开到了多伦多一样,需要吃点东西,于是开到公路上去买甜筒冰激凌。姐妹俩要的都是香草味的小号甜筒冰激凌,米尔德丽德点了朗姆酒葡萄干和果仁糖奶油双拼。她们坐在一张野餐桌旁,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着眼前的玉米地。 “这里种了很多玉米。”米尔德丽德说。艾伯特退休前曾是一座粮仓的经理,所以她想,姐妹俩可能会对庄稼感兴趣。“西部也种了很多玉米吗?” 她们想了想,然后格蕾丝说:“嗯,有一些。” 薇拉说:“我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米尔德丽德高兴地问。 “你们洛根没有五旬节派教堂吗?” 三人上车再次出发。瞎闯了一会儿后,米尔德丽德找到了五旬节派教堂。这座教堂在镇上不算漂亮,是一座很简朴的建筑,由水泥块砌成,门和窗边都漆成了橙黄色。一块标牌上写着牧师的名字和做礼拜的时间。周围没有遮阳的树木,也没有灌木和花草,只有一个光秃秃的院子。也许这会让她们想起萨斯喀彻温。 “五旬节派教堂,”米尔德丽德念着标牌上的字,“这是你们去的教堂吗?” “嗯。” “我和威尔弗雷德不常去教堂。去的话,我想会去联合教堂。你们要不要下车去看看开门了没有?” “噢,不用了。” “要是没开,我们可以试着找找牧师。我不认识这儿的牧师,在洛根,有很多人我都还不认识。只认识那些玩滚木球的和在退伍军人协会打尤克牌的,除此之外就不认识几个了。你们想去见见这位牧师吗?” 她们说不用了。米尔德丽德记得,在五旬节派教堂里,人们做礼拜的时候好像要说灵语[21] 。她觉得今天下午可能会有收获,便问道:“真的是那样吗?” “嗯,是的。” “可是灵语是什么?” 一阵沉默之后,其中一个勉强答道:“是上帝的声音。” “天哪。”米尔德丽德说。她还想问——她们做礼拜的时候也说灵语吗?但是这两个人让她觉得很不自在。很显然,她也让她们觉得不自在了。又等了几分钟,米尔德丽德问她们有没有看完。她们说看完了,并对她表示感谢。 要是自己和威尔弗雷德年轻时就结婚的话,米尔德丽德心想,她对他的家人就会有所了解,从而有些准备。他们在即将告别中年时才结婚,婚前两人交往不过六个星期。他们之前都没结过婚。婚前威尔弗雷德居无定所,他是这么说的。他曾经在湖船上和伐木场上工作,曾帮人盖房子、加油、修剪树枝,工作地点从加利福尼亚到育空地区,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待过很多地方。米尔德丽德则差不多一直都待在麦高镇,那儿距离她现在生活的洛根只有二十英里。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学过踢踏舞,后来被送去商学院读书。毕业后,她进了麦高镇的托尔鞋厂工作,坐办公室,很快就成了鞋厂老板托尔先生的情人,从那以后就留在了那里。 米尔德丽德遇到威尔弗雷德的时候,托尔先生已经时日不多了。那时他住在精神病院里,从那家医院可以直接俯瞰休伦湖。威尔弗雷德是医院的管理员兼保安。托尔先生已经八十二岁,都不认识米尔德丽德了,但她还是经常去看他。他叫她萨迪——他妻子的名字,那时萨迪已经去世了。可是托尔先生和米尔德丽德一起短途旅行、一起住旅馆、一起住在他给米尔德丽德在安伯利海滩买的小别墅里的时候,萨迪还活着。米尔德丽德认识托尔先生那么久,很少听他谈到妻子,即便谈到也是一副毫无感情、很不耐烦的样子。而现在,她却得听他跟萨迪说他爱她,请她原谅。米尔德丽德假装自己是萨迪,说已经原谅他了。她害怕托尔先生向她坦白那个叫米尔德丽德的长着一头黄铜色头发的荡妇的事情。尽管如此,她还是去看他,不忍心离开他。这让她很苦恼。不过托尔先生的孩子们或萨迪的姐妹们来的时候,她就得躲起来。有一次他们突然来了,她只好请威尔弗雷德帮她从后门溜走。她坐在后门旁的一段水泥墙上,点了根烟,威尔弗雷德问她出什么事了。她很伤心,在麦高镇又没人可倾诉,便向威尔弗雷德道出了原委,甚至说自己已经收到律师函,让她从安伯利的别墅搬出去。她一直以为别墅在她名下,结果却不是。 威尔弗雷德站在了她这边。他回到医院,暗中监视那些来探视的人,说他们坐在那儿盯着那个可怜的老人,就像篱笆上的乌鸦一样。米尔德丽德早就应该看出来托尔先生的情况不妙,她自己也这么说过。不过既然她已经知道了,威尔弗雷德也就没再说什么。 “我本该趁自己还有点资本的时候就抽身。” “你肯定很喜欢他。”威尔弗雷德通情达理地说道。 “那从来都不是爱。”米尔德丽德伤心地说。威尔弗雷德皱着眉头,非常尴尬。米尔德丽德意识到不能再多说了,反正也说不清楚自己是如何被托尔先生套牢的。他那个时候身体还很健康,是那么需要她,她满以为那是真心的。 托尔先生死在半夜。早上七点钟,威尔弗雷德给米尔德丽德打去电话。 “我不想吵醒你,”他说,“但是我想让你早点知道,而不是从外面听到这个消息。” 后来,他请她去一家餐馆共进晚餐。米尔德丽德习惯了和托尔先生相处,对威尔弗雷德的餐桌礼仪感到很吃惊。她断定他很紧张,因为女服务员没给他们端水来,他就变得很不耐烦。米尔德丽德说她打算辞职,离开麦高镇,可能最后会去西部。 “为什么不去洛根?”威尔弗雷德说,“我在那儿有套房子。房子不大,但两个人住也够了。” 米尔德丽德这才明白过来,他的紧张、对服务员的坏脾气,还有邋里邋遢,一定都和自己有关。她问他以前是否结过婚,如果没有,是什么原因。 威尔弗雷德说自己一直在到处跑,而且遇着个好心肠的女人也没那么容易。米尔德丽德本来想说,她并不指望托尔先生会在遗嘱里留给自己什么(确实也没有),怕他有那样的想法,幸好及时意识到,对威尔弗雷德这样的男人来说,这么说会是一种侮辱。 于是她说:“你知道的,我是个二手货了。” “别这么说,”威尔弗雷德说道,“以后在家里也不许说任何类似的话,一言为定?” 米尔德丽德答应了。她高兴地看到,威尔弗雷德对服务员的态度马上变好了,甚至做得有点过了。他为刚才的不耐烦道歉,告诉服务员自己也在餐馆工作过,那个餐馆在阿拉斯加公路边上,搞得服务员都没法给其他桌的客人端咖啡了。 威尔弗雷德的餐桌礼仪没有像他待人的态度一样有改进。米尔德丽德心想,这是长年单身汉生活养成的习惯,自己得学着慢慢适应。 “跟我说说你自己吧,比如你是在哪儿出生啊什么的。”米尔德丽德说。 威尔弗雷德说他出生在赫利特镇的一个农场上,不过三岁时就离开了那里。 “流浪的命。”说完他笑了笑,然后神色凝重地说,母亲在他出生几个小时后就死了,是姨妈收养了他;姨妈的丈夫在铁路上工作,他们四处搬家,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姨妈也死了;姨妈的丈夫看着他说:“你是个大孩子了,现在穿多大码的鞋?” “九码。”威尔弗雷德说。 “那你很大了,可以养活自己了。” “他们自己有八个孩子,”威尔弗雷德说,“所以我也不怪他。” “你自己还有兄弟姐妹吗?”米尔德丽德回想起很久以前自己温馨的生活:早上,母亲帮她把一头小卷发梳好;家里有只叫潘茜的小猫,她给它穿上洋娃娃的衣服,放在洋娃娃的小车里,推着在街上转。 “有两个姐姐,结婚了,现在都不在了。还有个哥哥,去了萨斯喀彻温省,是谷仓经理。他上了商学院,跟你一样。他跟我不一样,很不一样。” 那天艾伯特一直躺在床上,他想把窗帘拉上,不想请医生。威尔弗雷德问不出来他到底是怎么了,艾伯特说就是累了。 “那也许就是累了,”米尔德丽德说,“让他休息吧。” 可是威尔弗雷德一整天都进进出出,不停地说话、抽烟,问艾伯特怎么样了。他跟艾伯特说,自己靠吃春天灌木丛里的生葱治好了偏头疼。艾伯特说他没有偏头疼,从来没头疼过,但真的很想把窗帘拉上。威尔弗雷德说你可能有偏头疼,只是自己不知道——也就是说并没有真的头疼过——艾伯特可能就是得了偏头疼。艾伯特说他觉得那不可能。 那天下午,时间还早,米尔德丽德听到威尔弗雷德在衣柜里哐哐乱翻。过了会儿,他探出头来朝她喊道: “米尔德丽德!米尔德丽德!那瓶得克萨斯酒放在哪儿了?” “在碗柜里。”米尔德丽德说。她把酒拿出来给威尔弗雷德,省得他弄乱了母亲留下来的瓷器。酒瓶装在一个高高的盒子里,上面有金色的浮雕图案和退伍军人协会的徽章。威尔弗雷德把酒拿到卧室,放在衣橱上让艾伯特看。 “看看这是什么?猜猜我是怎么弄到手的?” 这是瓶一加仑装的威士忌,酒精度数一百四十度[22] ,是威尔弗雷德在欧文桑德举行的飞镖比赛中赢来的。比赛是三年前的二月份举行的,威尔弗雷德讲起了那段从洛根到欧文桑德的可怕行程。是他开的车,每到一个镇,飞镖队的其他成员都催促他停下来,不要再往前走了。一场来自休伦湖的暴风雪把他们给困住了,卡车和公共汽车在高高的雪堆中若隐若现。十英尺高的雪堆堵在路上,车子很难挪动。路上什么也看不清,但威尔弗雷德一直没停。他艰难地驶过打滑的路面和雪堆,终于把车开到了六号公路上。这时前面出现了一盏蓝灯,转动着的蓝灯像灯塔,是救援的信号灯。那是走在他们前面的铲雪车。刚被铲雪车清理完的路面很快又积满了雪,但他们紧跟铲雪车,安全到达了欧文桑德,在那儿参加了比赛,并且还赢了。 “你玩过飞镖吗?”米尔德丽德听到威尔弗雷德问哥哥。 “人们一般在卖酒的地方才玩飞镖,”艾伯特说,“我一般不去那些地方。” “嗯,这瓶酒我是肯定不会喝的。我要留着它,因为它代表着荣誉。” 他们坐的地方都固定下来了。下午,格蕾丝和薇拉坐在车道上织桌布;米尔德丽德时不时过去和她们待一会儿;艾伯特和威尔弗雷德坐在房子后面的菜地旁。吃过晚饭,大家把椅子搬到花坛前的草坪上一块儿坐着,那时候那儿还有树荫。只要天色还早,格蕾丝和薇拉就继续织桌布。 威尔弗雷德很欣赏她们的手艺。 “织这么一件东西,能挣多少钱?” “好几百元呢。”艾伯特说。 “钱会捐给教会。”格蕾丝说。 威尔弗雷德说:“布兰奇·布莱克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能干的。她会钩东西、织东西、缝东西,只要是针线活儿,她都会干,还做得一手好饭。” “怎么叫这样的名字[23] ?”米尔德丽德说。 “她住在密歇根州。那时候我干够了船上的工作,在密歇根的一个农场找了份活干。被子什么的她都会做,还会烤面包,做花式蛋糕之类的,但是长得不太好看。实际上,她长得像芜菁,身材也像。” 接下来威尔弗雷德讲的故事,米尔德丽德早就听过了。一谈到漂亮女孩和相貌平平的女孩,或烘焙、盒饭义卖会、自负等话题,威尔弗雷德就会讲这个故事。他说他和一个朋友去参加盒饭义卖会,舞会中场休息的时候,你要出价买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着一份午餐,你买了哪个女孩的盒子,就要和哪个女孩一起共进午餐。布兰奇·布莱克带着盒子去了,一个漂亮女孩——布坎南小姐也带着盒子参加了义卖会。威尔弗雷德和朋友跑到里屋,调换了两个女孩盒子的外包装。有个自以为是的小伙子叫杰克·弗莱克,他迷上了布坎南小姐,出价的时候他买了一个盒子,以为是布坎南小姐的;而威尔弗雷德和朋友出价买下的盒子,大家都以为是布兰奇·布莱克的。盒饭发下来,杰克·弗莱克很吃惊,但只好和布兰奇·布莱克坐在一起;威尔弗雷德和朋友则被安排和布坎南小姐坐在一起。威尔弗雷德看了看盒子里,发现只有三明治,上面涂着粉色的酱。 “于是我走到杰克·弗莱克面前,跟他说:‘咱们换一下盒饭和女孩吧。’我这么做不全是因为那盒饭,而是看到他接下来要苛待那可怜的姑娘了。他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于是我们坐下来,吃了炸鸡、自制火腿和饼干,还有枣泥馅饼,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盒底还塞了一小瓶威士忌。就这样,我坐在那儿一边大吃大喝,一边往杰克那边看,他面前只有抹了酱的三明治。” 威尔弗雷德开口讲这个故事,肯定是为了称赞那些编织或烘焙手艺出众而不是徒有其表的女士。但米尔德丽德觉得,即便是格蕾丝和薇拉,听到别人把自己和长得像芜菁的布兰奇·布莱克相提并论,也不会高兴;而且他也不应该提到小瓶威士忌,至少对米尔德丽德来说是这样,因为这会儿她真想喝上几口,来点古典鸡尾酒、棕奶牛、红粉佳人,或者你能想到的任何花式鸡尾酒。 “我得去看看空调能不能修好,”威尔弗雷德说,“要是修不好,今晚上我们可要热坏了。” 米尔德丽德没起身。前面的街区有盏蓝色的灯,咝咝响得厉害,是捕虫灯。 “我觉得那东西能消灭不少苍蝇。”她说。 “把它们烧焦。”艾伯特说。 “不过我不喜欢那种声音。” 她本来以为艾伯特不会再说什么了,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他说:“如果没有声音,就杀不死虫子。” 米尔德丽德进屋煮咖啡(幸好五旬节派允许喝咖啡),听到空调已经在嗡嗡作响了。她朝卧室看了一眼,发现威尔弗雷德躺在那儿睡着了,他累坏了。 “威尔弗雷德?” 威尔弗雷德跳起来说道:“我没睡。” “他们还在前面坐着呢,我觉得应该煮点咖啡,”然后她忍不住加了一句,“幸好空调没什么大毛病。” 艾伯特他们来做客的倒数第二天,大家决定开车去四十五英里外的赫利特镇,去看看威尔弗雷德和艾伯特出生的地方。这是米尔德丽德的主意。她觉得艾伯特可能会提议去那儿,就一直没说,怕他太累,不想为难他,不过最后还是她提出来的。她说早就想让威尔弗雷德带她去了,但是威尔弗雷德不知道具体地址,因为小时候被带走后就再也没回去过。房子没了,农场也没了,镇子的那一片整个被划成了自然保护区。 格蕾丝和薇拉随身带了桌布,一路上,她们都在低头干活。米尔德丽德纳闷,她们竟然不觉得头晕。米尔德丽德坐在后排,被夹在姐妹俩中间。她觉得很挤,是自己在挤她们俩。威尔弗雷德开车,艾伯特坐在他旁边。 威尔弗雷德开车时总爱抬杠。 “打赌有什么不好?我说的不是赌博,不是去拉斯维加斯把全部家当都扔进去,玩那些游戏和机器。打赌有时候会走运,有一次就因为打赌,我在苏免费住了一个冬天。” “苏圣玛丽。”艾伯特说。 “我们都说苏。我离开那条叫‘坎卢普斯’的破船回来过冬,一天晚上,他们在酒吧里用收音机听曲棍球比赛。那时没有电视。跟萨德伯里打,萨德伯里对苏,四比零。” “马上该下高速了。”艾伯特说。 米尔德丽德说:“看好出口,威尔弗雷德。” “看着呢。” 艾伯特说:“不是这个,是下一个。” “我在那儿帮忙,因为没有工会会员证,只能靠帮人拿啤酒挣点小费。有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在骂苏不争气。还有可能扳回来呢,我说,说不定苏还能赢呢。” “在这儿拐。”艾伯特说。 威尔弗雷德来了个急转弯。“你要这么说就打赌!这么说就打赌!那人跟我说。一赔十。我没有钱,但旅馆老板是个好人,我又帮他干活,所以他说,打赌,威尔弗雷德!赌!” “赫利特自然保护区。”米尔德丽德看着路标读道。他们沿着黑黑的沼泽地边缘继续往前开。 “天哪,那边真暗!”米尔德丽德说,“而且在这个季节竟然有水。” “赫利特沼泽地,”艾伯特说,“绵延数英里。” 他们驶出沼泽地,两边都是荒地、翻出地面的黑土、沟渠和连根拔起的树木。道路非常颠簸。 “我支持你,他说,所以我就跟那个人打赌了。” 米尔德丽德看着十字路口的路标读道:“此路不通。冬季前方无道路养护。” 艾伯特说:“应该向南拐了。” “向南?”威尔弗雷德说,“向南。我跟那个人打赌了,你猜怎么着?苏挺住了,最后七比四打败了萨德伯里!” 路边有一大片池塘和一个观景台,路标上写着:“野禽观赏处”。 “野禽,”米尔德丽德说,“不知道有什么。” 威尔弗雷德没心思停下来:“你连乌鸦和鹰都分不清,米尔德丽德!苏七比四打败了萨德伯里,我赌赢了。那家伙趁我忙着的时候溜走了,但是经理知道他住在哪儿,第二天我就拿到了一百元。我被叫回‘坎卢普斯’的时候,手上的钱和圣诞节前离开的时候一样多,一分不差。等于我在苏免费过了一个冬天。” “好像到了。”艾伯特说。 “哪儿?”威尔弗雷德问。 “这儿。” “这儿?我免费过了一个冬天,就因为打了个小赌。” 他们下了公路,拐上有些颠簸的小路。路边有根柱子,上面有些木箭头,写着:“山楂路,糖槭林路,落叶松路,机动车辆禁止前行。”威尔弗雷德停下车,和艾伯特走了下去。格蕾丝下车让米尔德丽德出来,然后自己又回到车上。箭头都指向同一个方向,米尔德丽德觉得可能是被调皮的孩子们乱动过了。她没看到附近有路。他们从沼泽地一路开上来,现在周围尽是些崎岖不平的小山。 “过去你们家的农场就在这儿吗?”米尔德丽德问艾伯特。 “房子就在那边,”艾伯特指着山上说,“这条小路可以通到那儿。谷仓在后面。” 柱子上,箭头下边有个棕色的木盒子。米尔德丽德打开盒子,拿出几本颜色鲜艳的小册子,翻开看了看。 “是介绍这些路的。” “她们不想下车的话,可能愿意看看这些小册子,”威尔弗雷德朝车里看了看,说道,“也许你应该去问问她们。” “她们忙着呢。”米尔德丽德说。她觉得应该过去告诉格蕾丝和薇拉,把车窗摇下来,不然会闷得难受,但还是决定让她们自己看着办吧。艾伯特向山上走去,米尔德丽德和威尔弗雷德在后面跟着,一路上蹚着秋麒麟草。让米尔德丽德奇怪的是,这种植物很顺滑,不怎么绊脚,竟然比走在草地上还舒服。秋麒麟草她认识,野胡萝卜也认识,可是这棵矮灌木上的小白花、这种花瓣粗糙的蓝花,还有这种紫色的、羽毛般的花是什么呢?人们总爱说春天的花,什么毛茛啦、延龄草啦、驴蹄草啦,没想到夏末竟然也有这么多不知名的花。小青蛙从她脚边跳过,还有白色的小蝴蝶,无数看不见的小虫子在叮咬她的胳膊。 艾伯特在草丛里来来回回地走。他转过身,停下来四处看了看,又继续走。他想找出房子大致的轮廓。威尔弗雷德看着草地,皱着眉头说:“他们几乎什么都没留下。” “你说谁?”米尔德丽德轻声问道。她用秋麒麟草给自己扇着风。 “保护区那些人。他们连一块基石都没留下,地窖口、砖、梁木全没了,能挖的挖出来,能填的填起来,能拉走的都拉走了。” “不过也不能留下一堆砖头瓦块绊人脚吧。” “你确定就是这儿吗?”威尔弗雷德问。 “就是这儿,”艾伯特说,“房子朝南,这儿应该是前门。” “你现在站着的地方可能是台阶,艾伯特。”米尔德丽德说。她虽然已经很累了,但尽量表现得感兴趣。 可是艾伯特说:“前门没有台阶。我记得前门就开过一次,是为了抬母亲的棺材。当时我们放了几块木头,就当是台阶了。” “这是一棵丁香,”米尔德丽德说,她看到艾伯特旁边有一棵丁香树,“当时就有吗?一定是当时留下来的。” “我想是的。” “是白丁香还是紫丁香?” “我说不上来。” 米尔德丽德心想,这就是艾伯特和威尔弗雷德的不同。威尔弗雷德会说是白的或紫的,不管他记不记得,都会说一个,然后自己也信以为真。她觉得兄弟姐妹间的一切真是不可思议,格蕾丝和薇拉说话就像长在一个脑袋上的两张嘴,而威尔弗雷德和艾伯特却一点也不像。 他们来到路边一家小餐馆吃午饭。餐馆没有售酒许可,不然米尔德丽德会要瓶啤酒的。实在太热了,她一点都不在乎格蕾丝和薇拉诧异的目光或威尔弗雷德的怒视。艾伯特脸色通红,眼神强烈而专注。威尔弗雷德看上去有些烦躁。 “这片沼泽地比过去小多了,”艾伯特说,“他们排了一部分水。” “这样人们才能进去走走,看到新鲜的东西。”米尔德丽德说。她手里还拿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册子,便打开看一看。 “灌木丛里到处都是嘎嘎声、喊声、尖叫声和啼鸣声,”她读道,“你能听出来那是什么声音吗?大多数都是鸟儿发出的声音。”不是鸟儿还能是什么?她想。 “曾经有个人走进赫利特沼泽地,就待在里面了。”艾伯特说。 威尔弗雷德把番茄酱和肉汁搅和在一起,拿薯条蘸着吃。 “待了多久?”他问。 “再也没出来。” “你吃吗?”威尔弗雷德指了指米尔德丽德的薯条说。 “再也没出来?”米尔德丽德一边说,一边把一半薯条拨到威尔弗雷德的盘子里,“你认识那个人吗,艾伯特?” “不认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 “劳埃德·萨洛斯。” “谁?”威尔弗雷德问。 “劳埃德·萨洛斯,”艾伯特说,“他在一个农场工作。” “没听说过这个人。”威尔弗雷德说。 “他走进沼泽地里是什么意思?”米尔德丽德问。 “人们在火车道上发现了他的衣服。他们就是这么说的:他走进沼泽地里了。” “他为什么要脱了衣服去沼泽地?” 艾伯特想了一会儿,说道:“可能是想去荒野中生活吧。” “鞋也脱了吗?” “我想应该是的。” “他可能自杀了,”米尔德丽德干脆利落地说,“人们找他的尸体了吗?” “找了。” “也可能是被别人杀了。他有仇人吗?是不是惹麻烦了?可能欠别人钱了,也可能是因为女人。” “不是。”艾伯特说。 “就是一点影子都没找到?” “没有。” “当时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人?” “没有。” “可事情总是有真相的啊,”米尔德丽德说,“一个人要是没死,就一定在某个地方活着。” 艾伯特把汉堡里的肉饼叉出来,放在盘子上,切成小块。他还一点东西都没有吃。 “有人觉得他住在沼泽地里了。” “他们应该搜过了吧。”威尔弗雷德说。 “他们从两头进去,说是要在中间碰头,但没有成功。” “为什么?”米尔德丽德问。 “现在你不可能就这么徒步穿越沼泽地吧,那时候也不行。” “所以他们觉得他就在里边?”威尔弗雷德继续问道,“是不是这样?” “大多数人是这么想的。”艾伯特说得有些勉强。威尔弗雷德哼了一声。 “那他靠什么活着呢?” 艾伯特放下刀叉,沉着脸说:“肉。” 突然,在这炎热的天气里,米尔德丽德的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有人见过他吗?”她若有所思地问道,语气不像刚才那样急切了。 “有两个人说见过。” “什么人?” “一个女的,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当年她还是个小姑娘,有一天回去赶牛的时候看到他了,说是看见一个长长的白色的人影在树后面跑。” “她离那个人近吗?能看出来是男的还是女的吗?”威尔弗雷德问。 艾伯特认真想了想。 “我不知道有多近。” “这是一个,”米尔德丽德说,“另一个呢?” “另一个是个钓鱼的男孩,这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他抬头时看到一个白白的家伙在对岸盯着他,他以为见着鬼了。” “就这样完了?”威尔弗雷德说,“一直没发现真相是什么?” “没有。” “估计不管怎样,他现在都已经死了。”米尔德丽德说。 “早就死了。”艾伯特说。 米尔德丽德想,如果是威尔弗雷德讲这个故事,一定会有某种说法,有个结尾。劳埃德·萨洛斯可能赤身裸体地回来索要赌金,或者回来的时候穿得像百万富翁,也可能遭遇歹徒抢劫,后来又机智脱险了。在威尔弗雷德的故事里,令人沮丧的事情总会有转机,如果有人行为怪异,也一定有某种原因。他如果出现在自己的故事里(通常都会这样),总会交到好运,得到一顿美餐、一瓶威士忌,或一些钱。这个故事里既没有好运也没有钱,米尔德丽德真不知道艾伯特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这对他来说有什么意义。 “你怎么会记得这个故事,艾伯特?” 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自己错了,这跟她没有关系。 “我看到他们这儿有苹果馅饼或葡萄干馅饼。”米尔德丽德说。 “在赫利特沼泽地可没有苹果馅饼或葡萄干馅饼!”威尔弗雷德大声说道,“我要吃苹果馅饼。” 艾伯特拿起一个放凉了的汉堡,又放下,说道:“这不是故事,是真事。” 米尔德丽德把客人用过的床单、被单撤下来。床还没有整理好,所以客人走后的第一天晚上,她还和威尔弗雷德睡在一张床上。 睡前,她对威尔弗雷德说:“头脑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沼泽地里生活的。” “要是真想去那种地方生活,”威尔弗雷德说,“原始丛林还不错,至少生火不会太麻烦。” 威尔弗雷德似乎恢复了平时的好心情,但夜里却哭了。米尔德丽德醒来,倒没有太受惊吓,因为知道他以前也哭过,通常都是在夜里。也说不清是怎么知道的,他没出声,也没动,可能这本身就不正常。她知道他在旁边仰面躺着,泪水涌出来,打湿了脸颊。 “威尔弗雷德?” 此前,他要是告诉她自己为什么哭,原因都很奇怪,要么是现想的,要么和真正的原因有一点点关系,也许那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解释了。 “威尔弗雷德。” “我和艾伯特恐怕再也不会见面了。”威尔弗雷德大声说道,听不出哭的痕迹,也听不出满意或遗憾的语气。 “除非我们真的去萨斯喀彻温。”米尔德丽德说。艾伯特邀请他们去的时候,她觉得去那里和去西伯利亚的可能性差不多。 “总会去的。”她加了一句。 “也许吧。”威尔弗雷德说。他长长地、重重地喘了一口气,似乎很满意。“但肯定不是下周。” 木星的卫星 我在多伦多综合医院八楼的心脏病病房区找到了父亲。这是一间双人间病房,另外一张床空着。父亲说他的医疗保险只能报销普通病房一个床位的费用,怕这样医院会多收费。 “我从来没要求住双人间。”他说。 我说普通病房的床位可能满了。 “没满。他们推着我经过那里的时候,我看到有几张床是空着的。” “那就是因为你身上得连着那个东西。别担心,要是多收费,他们会告诉你的。” “这倒是有可能,他们不想把那玩意儿架在普通病房里。我猜我的医疗保险里应该包括那玩意儿。” 我说肯定是这样。 父亲的胸口贴着电线,床头上方挂着一个小屏幕。伴随着令人紧张的嘟嘟声,一条锯齿状的亮线在屏幕上显示出来,那是他心脏的活动情况。我尽量不去看屏幕。在我看来,如此密切地关注心脏——实际上是把本来非常隐秘的活动夸张地显示出来——无异于自找麻烦。凡事一旦如此暴露,就会愈演愈烈,以至于最终失控。 父亲却好像并不介意。他们给他服用了镇静剂。你知道的,他说,就是那种能让人快乐的药丸儿。现在他看上去确实既平静又乐观。 前一天晚上却是另一番情形。我开车把父亲送到医院急诊室时,他脸色苍白,双唇紧闭。他打开车门,站起身,平静地说:“你还是给我弄辆轮椅来吧。”每逢危急时刻,父亲说话总是这种语气。有一次,家里的烟囱着火了。那是个周日的下午,我正在用别针把一件裁好的衣服别起来,父亲走进来,也是用这种不动声色但充满警告意味的语气说:“珍妮特,你知道哪儿有发酵粉吗?”他想用发酵粉去灭火。后来他说:“我猜是你的错——你不该在礼拜日做针线活。” 我在急诊候诊室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把值班的心脏病专家叫了来,是个年轻的医生。这个医生把我叫到走廊里,告诉我父亲的一个心脏瓣膜受损严重,应该立即接受手术。 我问他如果不做手术会怎样。 “那就得卧床。”医生说。 “多长时间?” “可能三个月。” “我是说还能活多长时间?”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医生说。 我去看父亲。他坐在床上,床外边挂着帘子,把房间那一角隔开。“情况不好,是不是?”他说,“他告诉你我心脏瓣膜的情况了吗?” “也没有那么糟糕,”我说,然后把医生说过的所有积极的话重复了一遍,或者说夸大地说了一遍,“暂时没有什么危险。要不是心脏有毛病,你的身体还是很好的。” “要不是……”父亲沮丧地说。 我开车开累了——从中午开始,先是一路开到达格利什去接父亲,然后又返回多伦多——还惦记着把租来的车按时还回去。另外,刚才在候诊室里读到的一篇文章也让我恼火不已。那篇文章写的是另一个女作家,比我年轻漂亮,也许还比我有才华。我去英格兰待了两个月,所以刚看到这篇文章。我一边读一边在想父亲会说什么,耳边似乎响起了他的声音:嗯,就没在《麦克林》上看到写你的文章。要是看到过,他就会说:嗯,这篇东西写得一般吧。父亲语调幽默,话里面饱含着对女儿的宠爱,但总是让我感到沮丧。我从他那里得到的信息很简单,那就是:无名时为名誉而奋斗,出名后为名誉而歉疚。总之无论成名与否,你都难辞其咎。 医生的话没有让我感到意外。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很高兴自己能够平静地接受现实,就像自己能够包扎伤口或敢站在让人觉得摇摇欲坠的阳台高处往下看一样。我想是的,是时候了,该发生点儿什么了,于是事情就来了。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二十年前,甚至十年前,我都会觉得难以接受,而现在我却十分平静。我从父亲脸上看到了他的不甘——就像三四十年前那样不服输。我硬起心肠,故作轻松地跟他开玩笑道:“‘要不是’就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父亲恢复了平时的样子,或者说他给我的感觉是这样。 父亲说现在看来,那个年轻的家伙——那个医生可能是太着急做手术了。“有点儿爱动刀子。”他半开玩笑半卖弄地说道,这是医院里流行的说法。他说另一个年长一些的医生给他做了检查,认为多休息、配合药物治疗可能就管用。 我没问他管什么用。 “他说我的心脏瓣膜有缺陷。好吧,的确是有些损伤。他们问我小时候有没有得过风湿热,我说应该没有。但那时候得了什么病多半是不知道的,父亲不喜欢带我们去看医生。” 我总是把父亲的童年想象成暗淡无光、危险重重的样子:农场一贫如洗,姐姐们担惊受怕,父亲严酷无情——一想到这些,我对他即将面临死亡就有些不甘心。我想到他小时候离家出走,趁着晚上的微光沿铁轨一路跑到戈德里奇,到湖船上去干活。父亲过去常常说起这段经历。他沿着铁轨走,在某个地方看到一棵榅桲树。榅桲树在我们这一带很少见,实际上我从来没见过,就连父亲看到的那棵也没见过。有一次他带我们去找那棵树,他觉得自己记得那附近的十字路口,但是我们没找到,当然他也没吃上那棵树上结的果子。但这棵树的存在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他觉得自己踏进了一片新领地。 父亲少年时代离家出走,后来挺过重重困难,如今风烛残年却因心脏瓣膜返流困在医院……我没有继续想下去,不愿意想起他的年轻时代。连他那白皙、厚实的躯干都让我觉得危险——因为他看上去是那么强壮,那么年轻。父亲的身体很少晒到阳光,这是那一代劳动者的典型特征。他脖子上皱纹重重,手上和胳膊上满是老年斑,头窄窄的,显得恭谦有礼,头发和胡子稀稀拉拉的,都已经是灰白色,这才是我所熟悉的父亲。 “为什么要做手术?”父亲说得不无道理,“想想我这个年纪做手术的风险吧,何苦呢?最多能多活几年。我觉得对我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回家,好好休息。优雅地离开,这是在我这个年纪你所能做到的一切。你的态度变了,你知道的,经历了一些思想上的变化。这样好像更自然。” “什么更自然?”我问他。 “哦,死亡。没有比这更自然的了。不,我是说,不做手术更自然。” “真的吗?” “是啊。” “听你的。”我说。其实我是赞成父亲的想法的,这正是我内心里对他的期望。每当我对别人提起父亲时,总是强调他的独立、自足和宽容。他在工厂里做工,在花园里劳作,还读历史书;他能给你讲罗马皇帝和巴尔干战争;他从不大惊小怪。 两天前,小女儿朱迪丝到多伦多机场来接我,和她同居的男孩唐也来了。第二天早上他们要开车去墨西哥,我在多伦多这段时间就住在他们的公寓里。目前我在温哥华常住,所以有时候我会说,温哥华是我的总部。 “尼古拉呢?”我问朱迪丝,立刻想到她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了,或者用药过度了。尼古拉是我的大女儿,她上过音乐学院,做过酒吧服务员,后来失业了。如果她来机场接我,我可能会说些不该说的话,可能会问她有什么计划。她会优雅地把头发拂到脑后,然后反问我:“计划?”——好像这个词是我发明的似的。 “我知道你一上来就会问尼古拉。”朱迪丝说。 “没有啊。我先跟你打招呼了,然后才……” “我们去取行李。”唐平静地说。 “她没事吧?” “肯定没事,”朱迪丝装着好笑的样子说,“要是我没来,你肯定不会这么担心。” “当然会了。” “不会的。尼古拉可是全家人的宝贝儿。你知道,她比我大四岁呢。” “这还用你说?” 朱迪丝说不知道尼古拉现在具体在哪儿,只知道她从自己那儿(那个猪窝!)搬走后,打电话(尼古拉的电话可真稀罕)来说暂时不想和别人联系,不过她没事。 往他们的小货车走的时候,朱迪丝的语气好多了。唐提着我的手提箱走在前面,朱迪丝说:“我跟她说你会担心的。不过别担心,她没事的,相信我。” 有唐在场,我感到很不自在,不希望他听到这些事。我能想象出他们之间的谈话——唐和朱迪丝,或者唐、朱迪丝和尼古拉(姐妹俩有时关系不错),也可能还有我压根不认识的人——他们会说起我。朱迪丝和尼古拉会一起回忆童年趣事,有分析,有遗憾,有责怪,有谅解。我真希望自己生的是一儿一女,或两个儿子,那样他们就不会这样了——儿子不可能知道母亲这么多事。 我年轻时也一样,跟朱迪丝这么大的时候,也会和朋友聊天,在学校的自助餐厅里,或深夜时分在租金低廉的学生宿舍里边喝咖啡边聊。像尼古拉这么大的时候,我已经有她了。我要么把她放在手提式婴儿床里,要么任她在我腿上扭来扭去;那时我喝起了咖啡,温哥华每个下雨的午后,我都会和一个邻居边喝咖啡边聊天。那个邻居叫露丝·布德罗,她读过很多书,当时和我一样对自己的处境感到十分迷茫。我们聊父母,聊童年,不过有段时间对自己的婚姻只字不提。我们对父母来了个彻头彻尾的分析,悲叹他们的婚姻,悲叹他们错误的人生目标或对人生目标的恐惧。我们那么熟练地给父母贴标签,下断语,不留更改余地。多么自以为是! 唐走在我们前面。这个苦行僧样的男孩个子高高的,一头圣方济各式的黑发,胡子修得一丝不乱。我看着他,心想他有什么权利知道我的事,那些连我自己可能都忘了的事。我觉得他的胡子和发型都很不自然。 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对我说:“你知道吗?你长大成人的那些年,哦,在我记忆里一团模糊,分不清哪年是哪年。”我当时很不高兴。我可清楚地记得哪年发生了什么事,那一幕幕痛苦的回忆。我记得哪一年在本博女装店看过橱窗里的晚礼服。整整一个冬天,每周都有一件新礼服摆出来,被聚光灯照得通亮——衣服上有闪光的饰片,轻盈的薄纱,还有玫瑰、丁香、蓝宝石和水仙花——我冻得瑟瑟发抖,站在泥泞的人行道上眼馋地望着里面。我记得哪一年模仿母亲的笔迹在一份糟糕的成绩单上签过字,哪一年出的麻疹,哪一年给客厅贴过墙纸。但是朱迪丝和尼古拉小时候(那时我和她们的父亲还在一起),没错,我的记忆也是一片模糊。我记得晾尿布,收尿布,叠尿布;记得两处住房的厨房长台和放脏衣篮的地方;记得电视节目:《大力水手》《三个臭皮匠》《娱乐大世界》;《娱乐大世界》一开始,我就得开灯做晚饭了。我记得这些,但分不清哪年是哪年。我们住在温哥华郊外一个叫多米尔、多摩儿还是多莫斯的住宅区。那时候我整天困倦不堪,怀孕时困,夜里起来给孩子喂奶困,西海岸多雨的天气也让我昏昏欲睡。雨水滴滴答答,从黑幽幽的雪松和亮闪闪的月桂树上滴下来;主妇们打哈欠,小睡,串门,喝咖啡,叠尿布;丈夫们晚上跨过河从市里下班回家。每天晚上当我亲吻穿着湿漉漉的巴宝莉雨衣回家的丈夫时,都希望他能把我从这种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唤醒。我给他端来肉、土豆和他允许我给他做的四种蔬菜中的一种。他狼吞虎咽地吃完,然后在客厅的沙发上倒头就睡。那时的生活老套、刻板,二十多岁的我们竟然比中年时更像中年人。 那狼狈不堪的几年却永远地留在了孩子们的记忆里。院子里的某些角落我从来没去过,她们却会永远记得。 “尼古拉不想见我吗?”我问朱迪丝。 “她经常谁都不想见。”朱迪丝说。她走上前去,碰了碰唐的胳膊。我知道,那是在表示歉意和不安,是在给对方安慰。那样碰一个男人,是告诉他你很感激他,知道他在为你做自己不喜欢的或有点丢面子的事。看到女儿这样去碰一个男人——确切地说是男孩——比见到外孙都让我觉得自己老。看到朱迪丝紧张不安的样子,我能预知到她对唐的殷勤和顺从。我敦实的、金发碧眼的、坦诚率直的孩子,我凭什么认为她感情不丰富,说话永远直来直去,不太考虑别人的反应,不依赖别人? 就像我到处说尼古拉狡猾、孤僻、冷漠、迷人一样,肯定有人知道她另外的一面。 第二天早上,唐和朱迪丝出发去墨西哥了。我决定见一个不相干的、不指望从我这儿得到什么的人,于是打电话给一个旧情人,听到的却是答录机留言:“我是汤姆·谢泼德。九月份我不在城里,有事请留言,并留下您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汤姆的声音听起来如此亲切、愉快,以至于我竟然在电话这头问他:我怎么这么愚蠢。我挂掉电话,感觉汤姆好像故意让我失望似的,就像我们约好了在某个公共场所见面,他却没有出现。我记得他这么干过。 还不到中午,我就给自己倒了一杯苦艾酒,然后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哦,真巧,”他说,“再过一刻钟你就找不到我了。” “你要去市中心吗?” “去多伦多市中心。” 他说要去医院。达格利什的医生想让多伦多的医生给他看看,让他带了一封信,说到时候给急诊室的人看。 “急诊室?” “不是急症,他只是觉得这样处理比较好吧。他认识那里的一个医生,要是预约,可能要等好几周呢。” “他知道你要开车去多伦多吗?” “哦,反正他没说我不能开车去。” 结果就是我租了一辆车,开到达格利什,把父亲接到多伦多,当晚七点前送进了急诊室。 朱迪丝临走前,我问她:“你确定尼古拉知道我在这儿吗?” “我告诉她了。” 有时候电话铃会响,但都是朱迪丝的朋友。 “哦,看来这个手术得做。”父亲说。那是他住院的第四天,他的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看来还是做比较好。” 我不知道他希望我说什么,也许希望我提出反对意见,劝他不要做。 “手术安排在哪一天?”我问。 “后天。” 我说我去一下洗手间。我去了护士站,看到有个女人在那儿,好像是护士长,反正这个人头发灰白,面容和善,神情严肃。 “我父亲是后天做手术吗?”我问她。 “对,是的。” “我只是想跟人说一说这件事。我记得之前的意见好像是最好不要做手术,可能因为病人的年纪大了。” “哦,这是病人的决定,也是医生的决定,”她面带微笑,和蔼地对我说,“做这样的决定并不容易。” “他的检查结果怎么样?” “我还没看到全部结果。” 我敢肯定她看到了。过了一会儿,她说:“我们得面对现实,不过这里的医生都很不错。” 我回到病房时,父亲用惊奇的语调说:“无垠的大海。” “你说什么?”我问他。我不知道父亲是否已经知道自己的时间还有多长——或者说多短;不知道那些药丸是否让他产生了不可靠的愉悦感;或者他是不是就想赌一把。有一次,他跟我谈起自己的一生,说道:“问题是我总害怕冒险。” 我曾经跟别人说,父亲从来没说过后悔的话。实际上不是这样,只是我没留意那些话罢了。他说本该入伍当个手艺人,那样生活会好很多;说战后自己本该干木匠;本该离开达格利什。有一次他说:“我的一生都荒废了,呃?”不过说得那么夸张,显然是在开自己的玩笑。他引用诗句的时候也总是带着嘲弄的语气,为自己的炫耀和自得其乐开脱。 “无垠的大海,”他又说道,“‘他身后是昏暗的亚速尔群岛,/在赫拉克勒斯之门后面;/面前不是海岸的魅影,/只有无垠的大海。’这是我昨天晚上想到的一首诗。可是你觉得我能记起什么样的海来?记不起来。孤寂的大海?空旷的大海?我的思路没偏,可就是记不起来。就在你刚才进屋的时候,我想都没想,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词来。事情总是这样,不是吗?也没有那么令人吃惊。我问自己一个问题,答案就摆在那里,只是不知道大脑是怎么建立联系得出这个答案的。就像一台计算机,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你知道,我这种情况,如果有什么事不能马上解释清楚,就会面临一种巨大的诱惑——嗯,吸引我用神秘的力量去解释,吸引我相信——你知道的。” “灵魂?”我轻声问道,心里涌上一股爱和认同感的洪流。 “哦,我想可以这么说。你知道,在我刚住进这间病房的时候,床边有一堆报纸。不知道是谁留下来的,是我以前从来不看的那种小报。我开始看这些小报,手边有什么就看点什么吧。里面有一系列文章,讲的是一些人的亲身经历。他们从医学上讲已经死了——主要是心搏骤停——后来又活过来了,文章里讲的就是他们记得的自己死后发生的事情,死后的经历。” “是愉快的还是不……?”我问。 “噢,是愉快的,没错。他们飘到天花板上,低头看着自己,看着医生对他们的身体进行操作;然后继续飘,认出一些已故的熟人,确切地说不是看到他们,更像是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有时候能听到哼唱声,有时候能感到有一种——环绕一个人的那种光或颜色叫什么来着?” “光环?” “对,光环,但是里边没有人。这差不多就是他们在那段时间里经历的一切了。然后他们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身体里,感觉到凡世的所有痛苦,等等,也就是说又活过来了。” “这些事听起来……可信吗?” “哦,我不知道,全看你愿不愿意相信了。要是愿意相信,拿它当真的话,我想你得把这种报纸上登的所有事都当真吧。” “还登了些什么?” “胡说八道——什么治疗癌症的药啦,治疗秃顶的药啦,针对年轻一代和吃福利救济的流浪汉发的牢骚啦,还有关于电影明星们的一些胡说八道。” “哦,没错,我知道的。” “我现在这种情况,你得注意了,”父亲说,“否则就是自己骗自己。”然后他说,“有几个实际问题,我们得说清楚。”于是他交代了遗嘱、房子和墓地的事,一切从简。 “要给佩姬打电话吗?”我问。佩姬是我妹妹,嫁给了一个天文学家,他们住在维多利亚。 父亲想了想,说:“我想应该告诉他们,但是叫他们不用担心。” “好的。” “别,等等。山姆这个周末要去开会,佩姬打算跟他一起去,我不想让他们因为我改变原来的计划。” “去哪儿开会?” “阿姆斯特丹。”父亲骄傲地说。他确实以山姆为骄傲,一直关注着他出版的书和发表的文章。他会拿起一本书说:“看看这本书,我一个字也看不懂!”赞赏之情溢于言表,不过也有一点戏谑的味道。 父亲会说:“山姆教授和三个小山姆。”他管外孙们叫小山姆,三个孩子也确实和他们的父亲一样聪明,一样急于表现却并不招人讨厌——一种天真无邪、活力十足的自我炫耀。孩子们上的是一所偏重旧式训练的私立学校,五年级就开始学微积分了。“他们家的狗都上过宠物训练学校,佩姬呢……”父亲可能会继续列举下去。 我要是说:“你是不是觉得佩姬也上过训练学校?”他的玩笑就开不下去了。我想他跟山姆和佩姬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这样聊起我——暗示我反复无常,就像跟我暗示他们古板一样,还会对我的花销开几个温和的玩笑,也不太掩饰(或者说假装不掩饰)他的惊讶:竟然有人花钱买我写的东西。他这样说,是为了不显得自吹自擂。不过要是玩笑开不下去了,他就会及时打住。当然,后来我在家里发现他保存着我的一些东西:一些杂志和剪报。我自己从来没想过要收集这些东西。 这会儿父亲的思路从佩姬家转到了我家,问我:“朱迪丝打电话了吗?” “还没有。” “哦,很快就会打的。他们睡在车里吗?” “对。” “我想只要停在合适的地方,睡在车里也很安全。” 我知道他肯定还要再说点儿什么,而且一定是开玩笑的口气。 “我猜他们会在中间放一块木板吧,就像拓荒者一样?” 我笑了笑,没说话。 “我想你没提反对意见吧?” “没提。” “嗯,我一直也是这么想的,不要插手孩子们的事。我尽量不说什么,你离开理查德的时候,我就什么都没说。” “‘说什么’是什么意思?是批评我吗?” “那不关我的事。” “是的。” “但并不代表我没有意见。” 我有些吃惊——不只是因为他说的话,还因为他觉得现在就有权利说了。我只得看着窗外,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车辆,让自己保持平静。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他补充道。 很久以前,父亲曾温和地对我说:“第一次见到理查德时,我想起了父亲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有他自认为的一半聪明,他就比实际上聪明一倍。挺有意思。” 我转过身来,想跟他说这个,却只是盯着屏幕上的曲线,没说出来。不是那曲线有什么不对劲,或者那嘟嘟声和屏幕上的亮点有什么异常,只是因为它正好在我眼前。 父亲发现我盯着那屏幕看,便说:“你欺负我,这不公平。” “是呢,”我说,“我也得连个显示器。” 我们笑了,很正式地亲吻了一下,然后我就走了。我想,至少他没问起尼古拉的事。 第二天下午我没去医院,因为父亲在做进一步的检查,为手术做准备。我想晚上去看他。不知不觉我转到了布卢尔大街,开始在服装店里试衣服。我突然对时尚和自己的外表着了迷,就像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的头疼一样。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女人和商店里各式各样的服装,我在想怎么给自己换换形象,该买些什么样的衣服。我意识到自己的痴迷有点过分,却摆脱不掉这种想法。有人曾经告诉我,在等待生死存亡的消息时,他们站在冰箱前,打开冰箱门,看见什么就吃什么——冰凉的煮土豆,辣椒番茄酱,一碗一碗的掼奶油;或一直做纵横填字游戏,根本停不下来;全神贯注地做一件事——某种消遣活动——一直做,认真到狂热的程度。我从衣架上挑了很多衣服,走进一间间狭小闷热的试衣间,在一面面让人无处遁形的镜子前把衣服套在身上。我挥汗如雨,有一两次觉得自己都快要晕倒了。从一家服装店走出来之后,我想必须得离开布卢尔大街了,于是决定去逛博物馆。 我想起在温哥华的另一次经历。当时尼古拉在上幼儿园,朱迪丝还是个小婴儿。尼古拉得了感冒去看医生,也可能是去做常规检查,验血报告上显示她的白细胞有点异常——要么是数量太多,要么是体积增大。医生要求做进一步的检查,我就带着她去医院做了。没人跟我提白血病,可是我当然知道他们要检查什么。带尼古拉回家后,我让临时照看朱迪丝的保姆下午留下来照看两个孩子,自己去购物。我买了有生以来风格最大胆的一件衣服,一条前面有系带装饰的黑色丝质紧身连衣裙。我还记得那个明媚的春日午后,记得百货商店里的细高跟皮鞋和豹纹内衣。 我也记得从圣保罗医院回家时的情形。尼古拉坐在我的膝盖上,我们坐在拥挤的公交车里,经过狮门大桥。尼古拉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对大桥的称呼,小声对我说:“哟哟——过哟哟。”我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自己的孩子——尼古拉后背颀长,有一头漂亮的黑发,那时候就是个苗条、漂亮的孩子——但我意识到自己抚摸她的方式有点不同,虽然不太可能被她察觉。我小心翼翼的——准确地说不是畏畏缩缩的,而是小心翼翼的——以免自己太动感情。我知道,对不久于人世的人,人们还是会表现出各种形式的爱。但这种爱是谨慎的、克制的,因为你还得活下去。我们爱得如此小心翼翼,不会引起关爱对象的一丁点儿怀疑。尼古拉当时不知道,后来也不会知道。各色玩具、各式亲吻、各种玩笑纷纷涌向她;尽管我担心她会对人为制造的正常日子和节假日有所察觉,但其实她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结果一切都很好,尼古拉没有得白血病,她长大了——还活着,可能还很快乐,只是不想和别人联系。 我想不出博物馆里有什么真正想看的东西,就没进去,去了天文馆。在那之前,我从没进过天文馆。天文馆的展演将在十分钟后开始,我进去,买了一张票,然后排队,等候入场。那儿有整整一个班的学生,也可能是几个班,由老师和志愿服务的母亲看管着。我四下望了望,想看看除了我还有没有别的孤身一人的成年人。只有一个——一个红脸膛、肿眼睛的男人,看上去像是为了不让自己去酒吧才来天文馆的。 我们进去,坐下来。座位往后倾斜,非常舒服,像躺在吊床上一样,方便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球形天花板上。天花板很快变成了深蓝色,边缘处有一圈微弱的光。音乐声响起,庄严优美,周围的大人赶紧让孩子们安静下来,叫他们不要把炸薯条袋子弄得噼啪作响。接着,墙里传出一个男子的声音,流畅,专业,语速缓慢。这个声音有点让我想起无线电播音员来,以前他们介绍古典音乐或解说皇室成员前往威斯敏斯特教堂参加重大活动时,就是这种语调,有点回音的效果。 黑幽幽的天花板上布满了星星。星星不是一下子出现的,而是一颗一颗地出来,就像夜晚真正的星星一颗颗升起一样,只是速度快得多。银河出现了,慢慢地向我们靠近;一颗颗星星在空中划过,熠熠生辉,然后消失在天幕边缘,或者说我脑后。星光继续流动,那个声音陈述着那些惊人的事实。从几光年之外看,太阳就像一颗明亮的星星,行星则无法看到。几十光年之外,肉眼连太阳都看不到。而这个距离——几十光年——大约只是太阳距银河系中心距离的千分之一。一个银河系就包含大约两百亿个太阳,而银河系又是几百万甚至几十亿个星系中的一个。无穷无尽,数不胜数。所有这些都像闪电球一样在我头顶上方滚滚而过。 接着,我们熟悉的展现方式代替了现实主义,太阳系模型在天空中优雅地旋转着,一只闪亮的小灯从地球起飞,前往木星。我决定不再逃避,去跟踪事实。木星的质量是其他所有行星质量总和的两倍半。大红斑。十三颗卫星。越过木星,瞥了一眼冥王星的偏心轨道和土星冰粒组成的行星环。回到地球,朝炽热炫目的金星进发。金星上的大气压力是地球上的九十倍。水星没有卫星,每公转两周的同时自转三周;这很奇怪,不像天文学家们过去所说的那样令人满意——每公转一周的同时自转一周;这样就没有一面永远处在黑暗中了。他们为什么一开始言之凿凿,后来又宣布那是错的呢?最后,出现了我们经常在杂志上看到的画面:火星上红色的土壤和像花一样粉红色的天空。 展演结束,我坐在位子上,孩子们从我身上爬过,对于刚刚看到、听到的一切,他们什么都没说,只是缠着大人要吃的和玩的。有人想把孩子们的注意力从罐装汽水和炸薯条上转移到各种已知和未知的知识,以及可怕、浩瀚的宇宙上,却好像没什么效果。这也挺好,我想。孩子们有一种天然的免疫力,大多数孩子都是这样,我们不要随便干预。至于谴责这一点的成年人,推广这一展演的那些人,他们不也一样有这种免疫力吗?所以他们才配上音乐和回音效果,制造出教堂般的庄严肃穆,来激发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感觉到的那种敬畏感。敬畏感——应该是什么?是往窗外看去时感到的一阵战栗吗?一旦你知道敬畏感是什么,就不会主动追求那种感觉了。 两个男人拿着扫帚来清扫观众留下的垃圾。他们告诉我,下一场展演将在四十分钟以后开始,在这之前我得出去。 “我去天文馆看展演了,”我跟父亲说,“有关太阳系的,很令人兴奋。”“兴奋”,我用了多么愚蠢的一个词。“有点儿像假的庙宇。”我补充道。 没等我说完,父亲就开始说话了:“我还记得冥王星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就在他们早先估计的位置上。水星、金星、地球、火星,”父亲一一列举着,“木星、土星、海王——不,是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对不对?” “没错。”我说。他没听到我刚才说的“假的庙宇”也好。我确实是那么想的,不过听起来有点油嘴滑舌、高高在上的感觉。“说说木星的卫星吧。”我说。 “哦,我不知道新发现的那些。新发现了很多是不是?” “两个,也不算新了。” “对我们来说算,”父亲说,“我要动刀子了,你就变得没礼貌起来了啊。” “‘动刀子’,这个说法不错。” 今天晚上,最后这个晚上,父亲没躺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的一把椅子上,身上的仪器也撤掉了。他光着腿,穿着医院里的睡袍,不过并没有给人不自在或不合适的感觉。他看上去若有所思,但是心情愉快,和蔼可亲。 “你连早发现的那些都没说呢。”我说。 “让我想想。是伽利略命名的,木卫一艾奥。” “这是第一个。” “木星的卫星是人们通过望远镜发现的第一批天体,”父亲严肃地说,仿佛在读一本旧书里的句子,“不是伽利略命名的,是一个德国人。木卫一艾奥,木卫二欧罗巴,木卫三伽尼墨得斯,木卫四卡利斯托。对吗?” “没错。” “艾奥和欧罗巴,她们都是朱庇特[24] 的情人,对不对?伽尼墨得斯是个男孩子,是个牧羊童吧?我不知道卡利斯托是谁。” “我想卡利斯托也是朱庇特的情人,”我说,“朱庇特的妻子把她变成一头熊,高挂在天上,这就是大熊星座和小熊星座的来历。小熊是卡利斯托的孩子。” 这时,病房的扬声器里传出声音,医院提醒大家:探视时间结束。 “等你做完手术醒过来,我再来看你。”我说。 “好的。” 我走到门口时,父亲大声对我说:“伽尼墨得斯不是牧羊童,他是朱庇特的斟酒童。” 那天下午我离开天文馆后,穿过博物馆去了中国花园。在那儿我又看到了石骆驼、兵马俑和陵墓。我坐在花园的长凳上,朝布卢尔大街望去,透过常绿灌木丛和高高的铁栅栏看着阳光下来来往往的行人。天文馆的展演毕竟达到了我预期的效果——它让我平静下来,并感到筋疲力尽。我看到一个有些像尼古拉的女孩子,穿着军装式大衣,提着一袋子食品杂货。她个子比尼古拉矮——其实根本不太像尼古拉——但我觉得也有可能看到自己的女儿。此刻她也可能走在某条大街上,或许就在附近,孤身一人,心事重重。现在她也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成年人,一个买完东西往家赶的人。 即使真的看到尼古拉,我可能也只是坐在那儿望着她,我想是这样。我感觉自己就像那些飘到天花板上去的人一样,享受着短暂的死亡,十分轻松。父亲做出了选择,尼古拉也做出了选择。有一天,也许不久之后,我就会有尼古拉的消息,不过有或没有都一样。 我本来想起身去看看那座陵墓,看看陵墓四周的浮雕和石画。我一直有这个想法,却从未如愿,这次也一样。外面开始有点冷了,我进屋喝咖啡,吃东西,然后去医院看父亲。 注释 [1] 此处钱包原文为pocketbook。——本书脚注均为译者注。 [2] 此处钱包原文为purse。 [3] 原文为Scotch。 [4] 对应英文为Canterbury bells。 [5] 此句原文有语法错误及发音错误,说明说话者的受教育水平比较低。 [6] Queer(奇怪)这个词同时也有“同性恋”的意思。 [7] 薇拉·凯瑟作品名。 [8] 过去用于压去已洗净衣服水分的机器。 [9] 文森特的昵称。 [10] 尤金在这里说的drownded,但在英语中,“淹死”(drown)的过去分词应该是drowned。这个语法错误让尤金显得像小孩子一样。 [11] 电影《绿野仙踪》里的人物。 [12] 一种煤气灯。 [13] 旧时学校里作为惩罚给成绩差的学生戴的一种圆锥形的纸糊帽。 [14] Boss(博斯),如果首字母小写,意为老板、上司。 [15] 原文为Alex Walther。 [16] 英国作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著有历史小说《拉美莫尔的新娘》(1819),后被意大利作曲家葛塔诺·多尼采蒂改编为歌剧《拉美莫尔的露琪亚》(1835)。 [17] “劝住”(dissuade)和“绒面革”(suede)两个词发音相近。 [18] 此处两句引文均出自《新约全书·哥林多前书》,文字略有不同。译者采用《圣经》和合本译文。 [19] 皮萨罗(1475—1541):西班牙冒险家,秘鲁印加帝国的征服者。 [20] 英文原文为Red Deer,有“红鹿”之意。 [21] 一种宗教体验。 [22] 即含酒精70%。 [23] 这个人姓“黑”(black),名中却包含“漂白”(blanch)这个词,所以听起来有些奇怪。 [24] 希腊神话中的主神宙斯在罗马神话中被称为“朱庇特”,英文中,木星即以此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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