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权力的智慧:冰与火的中国历史定律 作者:宗承灏 内容简介 本书用亦雅亦俗、亦庄亦谐的写作方式,以丰富多样、真实鲜活的取材,深入浅出地为读者梳理了影响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揭示了众多的历史性规律;论述了这些规律的由来、内容及作用方式,进而指出其产生的原因在于现实的趋利避害。 同时探讨了不同朝代权力博弈的利害逻辑、各阶层的角力手段、官家权力结构的制衡策略等主题,连贯起来就拼接为中国历史以及社会的生存智慧。 作者文字犀利,鞭辟入里,体现了对历史与现实的睿智与敏感;力求让读者花最少的时间和精力洞穿历史的内核,看清历史的本质与真相!揭开层层迷雾,剖解人性的幽暗与光辉! 再 序 历史就是这些道道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生存法则。 —— 康德 时间如同上帝,它说,有光,便有了光,而历史就是那一束光。 历史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历史不过就是城头变换大王旗,朱明变满清。也有人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让她戴花就戴花,让她披彩就披彩。还有人说,历史即当下。这么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好像把该说的都说尽了,可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将无尽的话外之言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 在诸多文体中,历史是最好写,也是最不好写的。好写是因为你所写的东西,已经没有人可以回到第一现场去找元凶,我怎么写,你就怎么看,看不顺眼就骂两句。不好写是因为你所写的东西,已经找不到呈堂证供,每个人都在暗地里说,一千个人说,就有了一千个版本。历史的两面不是我们耳朵听来的,眼睛看到的,而是用心判断得来的,凭感觉,靠天分,仗野心。有人写历史像是少年时在校运动会上扔铅球、掷铁饼、跑一万米,敢舍一身蛮力也能唬弄看客。可是这种蛮力拼出来的文字,却苦了那些真正想通过读书知兴亡的人。他们希望能够拿到手、读到口的是十行提炼一个天打雷劈的危言警句,百行见出世道人心,千行完爆一个时代的文字,是一种简约而不简单的历史。这也是我为什么在规则丛林里几进几出的主要原因,林子太大,什么鸟都有,放了哪一只,我都觉得亏。套用鲁迅先生那句尽人皆知的话,历史本无规则,说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规则。而我在这里要说的是,历史其实并不复杂,说来道去也就那么几条规则。任何追忆与描述都不可能超越规则单纯地去说现象,不然历史真就成了五味杂陈的一碗浆糊。近年来,我坚持用历史常识推导规律性的东西,然后再交由所谓的逻辑去推演历史现场的方法去解读历史。说起来挺唬人,其实就是在找人和历史及万物之间相联系的那根金线,有联系才会有互动,有互动就会产生相互遵循的规律。内庄外儒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在自身所处的那个时代里喝大酒、趟浑水、为帝王歌,却始终无法摆脱规则裹足缠身的历史现实。很多时候,规则不同于白字黑字的契约,可功效却比契约更契约,撕不破咬不烂,历史滚滚向前,规则如影随形。 在中国历史的递延过程中,台面上的原则和台面下的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同生共存的。无论是台面上的针锋相对,还是台面下的暗送秋波,它们所表现的不过是一个体系的两面性。如同我们小时候玩过的一个游戏,手拿一块多棱角的玻璃晶体对着天空折射彩虹。单线性的光像子弹一样穿透晶体的棱角,在地面上形成七色彩虹。一个晶体的两面,就这样使得天地相通共融。抛开空间的两面性,让我们再回到时间概念的历史大背景里,那些不同时期的不同事件,在因时因境的变化里也有了彩虹在天,幻景在地的趣味性。铁打的历史舞台,流水的生旦净末。不管是过往,还是当下,都无一例外地指向未来。以为在把玩历史,却不小心被历史把玩,规则深深深几许。 我又要说格言,人类进化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利益纷争史,小到个人,大到国家,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其实这都可以说成是一场激烈的博弈斗争。任何一个利益集团中的个体,其行为都具有多种策略选择,而不同的选择所带来的收益与付出的成本也会有所不同。常识性的东西让人生厌,又需要反复提醒。如同历史反复倒带,悲剧一再轮回。鸟为食来,人为利往,世上很多事情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这一点不用装清高,也清高不了,因为它是历史的常态。很多时候,不能因为我们读了几本圣贤书,心里揣着几分真善美,让自己处于香气缭绕的氛围之中就羞于提及。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可福利却被利益集团所占有,人们选择遵守规则是为了能够获取自己应得的那部分,甚至不惜手段攫取别人应得的那部分。单个的个体之间往往只重视眼前利益或局部利益,这也是潜规则为什么会成为某些人在生存路径选择时的第一选择。 当历史步入一个新旧秩序交替的十字路口,规则所带来的影响力达到足以使当局者举步维艰的时候,利益这锅汤在被人为地煮沸后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这种反应所带来的直接后果,要么规则随之灭亡,要么彻底清除某一规则。很多时候,规则体系里的个体会形成抱团,以使得集团内部成员在一番博弈后,达到一种利益均衡。作为置身其间的理性个体,他们往往会选择那些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策略。对于中国历史而言,博弈双方在大部分时间段里都在玩一种刺刀见红的零和游戏。一方想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收益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到最后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只是一个空荡荡的“零”。对于局中人而言,被欲望之火煮沸的精神与肉体,也成了一副徒有其表的空架子。 历史是人书写的,准确地说是人性书写的。人性是什么?也就是人身上与性情有关的要件,是炼丹炉里的那把火。历史的演进过程,一再昭明,人生来就带着社会的种种俗气与遗传赋予的种种缺陷,在这个世上掀风浪、造孽缘,酿苦果而不知悔改,撞南墙而不知折返。他们将权力视若神明,一声芝麻开门,欲望滚滚而来。有利益就有你死我活的斗争,有斗争就有或明或暗的规则,有规则就有权力寻租。比如说,官家集团的当家人在权力的运行过程中,都会把任人唯贤,以人为本摆在台面上,但是人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生来就知道布衣暖、菜根香、故人亲,这就很容易形成谁忠诚,谁跟自己交情深就用谁的潜规则。对于权力者而言,要实现自我的发展壮大,又舍不掉“任人唯贤”这根金线,线上是显规则,线下是潜规则,各遵守到什么程度,这就涉及到谁比谁更适合的问题,或许这一秒是潜,下一秒就是显。如果完全走“潜”字路线,很有可能自己的权力王国有一天会因人才凋敝而走向衰亡。可是作为生命个体,在权力的运作中完全不掺杂一丝感情色彩,也不符合人的本性,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精明如曾国藩之流,也只有通过明暗两条线的博弈来求取和谐。翻阅中国历史,历史上一些能够强大的帝国,基本上都达到了人性和制度之间的博弈均衡。 在中国人多以为“当下就是现代性,我们就在这里跳舞享受”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从历史老人那里借来“奥卡姆剃刀”,用我一面之辞的伪深刻发出一串串历史拷问。 序 言 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那么延伸到中国历史,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历史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踩出了路。而想在“中国古代社会”这张无形的巨网里游刃有余,就必须抓住“生存之道”这个头绪。个人求生存的道路上有崇高的温暖的一面,也有卑劣的和冷酷的一面。而在适者生存的荒原上,唯有强者,才能赢得生存的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残酷铁律。 我始终认为历史不是孤立的现象,现象是会相通的,现象是会开口说话的。当时间成为历史的凶手,现象就会成为板上钉钉的呈堂证供,人所共知。如果我们没有学会跳出历史去看历史,那么我们没有发言权,既说不出其中的奥妙,更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历史现象也就成了一个被活活憋死的哑巴。吴思先生总结出了一个官场“潜规则”的概念,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近年来,“潜规则”一词的使用频率大得出奇,大有被用滥之势。这也说明古代社会的确有一个不为人显见却又为人所默认的“潜”在的“场”,这个场中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游戏规则。我无意拿潜规则再来说事,只是在这里尝试着从古代社会的源头出发,去探寻其背后的文化形态。中国人讲究“百变不离其宗”,说到底文化才是中国历史的真正源代码,很多现象只是无关痛痒的瞎热闹。潜文化形态造就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些特质,既然研究中国古代社会,那我们就绕不开古代文化中的潜意识形态。 之所以能坚持将这本书写下来,不是因为权力的空洞炫目,而是因为历史的言之凿凿。翻阅二十四史,我们会发现五千年中华历史其实也就是一部古代官场史,一部古代社会的大百科全书。中国古代的衙门不简单,对于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形成、维持并延续着的大一统超稳定结构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翻阅历史,我们会发现在东汉后期,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中正制。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唯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精英荟萃的官场之上,精英们的聪明才智被大量运用于权力。从而使许多传统的优秀文化,被嫁接运用于统治争权术。权谋成为一种基因正以显形和潜形方式渗透到古代官场的权力文化中,并获得了生生不息的超强遗传能力。 这本书是我一直想写,但一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没有拾笔。多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决定把自己埋在一堆发黄的故纸堆里,也同时把这个世界的春暖花开关在了窗外。我决定尝试着去开启一段历史的文化苦旅,当我选择在稿纸上写下第一个字,而不是在电脑前敲下第一个字,是因为我知道真正的历史需要一种原生态的书写,而不是闭着眼的电脑盲打。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好的年华,对我而言也是开启一个男人话语时代的最佳时刻。除了书写和叙述,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个世界做些什么?没有谁能阻挡,我对书写的向往。作为一个书写者,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天自己离开这个世界,还有人捧起这本书和我交流。 最后我要感谢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些人,是你们给了我走下去的力量和勇气,是你们为我的人生之路打开了另一扇门。我的父亲宗为正先生教我认识第一个汉字,让我学会感恩,识得忧患,更让我懂得人生需要一份坚守;我的妻子薛松女士,你包容了我所有的对与错;我的女儿宗雪彤小朋友,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我没有理由不爱你。 定律一:历史的血统论 在一个血统至上的国度里,衡量一个王朝的更替兴亡,看的不是别的,而是当权者的名和姓,也就是所谓的血统原罪论。血统是什么,它是以血缘作为核心价值来获取权力的一项制度。一旦创业者夯实基础,那么对于其后的继任者来说,一切就显得顺其自然了。 如果说继任者的正统性是由创业者交接而来,那么创业者的正统又是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他们是通过个人的奋斗(包括暴力和阴谋)摘取了那顶熠熠生辉的帽子。在这里,血缘成了当权者获取权力的一种手段,更是他们获取权力的资本。西汉建立后,刘邦又将诸侯分封制搬了出来,原因是他认为秦朝的迅速败亡是没有分封同姓王。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刘邦还是将巩固官家权力的宝押在了血统上,这是统治的手段。当然这种手段是维持官家权力递延的常备装置,从世袭到分封再到和亲,处处围绕着权力的血统论在大做文章。 按照血统关系亲疏排列结构:直系亲属、一般亲属、亲属的亲属、朋友的朋友等,这就是利益的分配格局。如果血统没有任何变化,维系它的道统却发生了质变,而新道统又与它血型不配,这样就会出现权力的排斥反应,这应该是权力结构中最糟糕的一种局面。 1.李斯的风险系数 我的叙述该从哪里开始呢?是从出东门的那只追逐狡兔的黄犬,还是厕中那只仓惶逃窜的老鼠? 这时候的李斯连舞台上的一个配角都算不上,只不过是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文书,在楚国上蔡郡做看守粮仓的差事,温饱之余偶尔会思淫欲,昏昏然不知老之将至。无聊时算计别人,也被人算计着。 李斯最大的爱好就是牵着自家养的那条见了他直摇尾巴的大黄狗,带着他那两个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在楚国的地图上不过是鸟屎般大小的一个点,一座小城却因为一个人而闻名史册。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他的人生轨迹将和他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此时的他来说,并没有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概念。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虽然不大,足够居住;薪俸虽然不高,尚算无忧。如果说,他是一个普通的农人,这种生活就是人间天堂。可他是李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文书。 人的命运在那样一个大时代背景里是没有稳定性的,一次偶然的小事件就有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有人说,李斯的命运改变与一只老鼠的出现有关,并且据此推理,一只老鼠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这只老鼠藏身于李斯居住的宿舍旁边的厕所,每天趁没人时跑出来享用茅坑的粪便。厕所里人来人往,还经常有野狗来抢食。老鼠作为弱者,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人一脚踩死或被狗一口咬死。厕中鼠为了填饱肚子,每天提心吊胆,一边食用粪便,一边留意人与狗的行踪,稍有风吹草动,就要四下逃窜。 这个厕所,李斯每天都要去好几次,李斯注意到了这只老鼠。李斯望着它,它也用两只小眼睛回望李斯,眼神里流露着惊恐不安。那副丢魂落魄的样子,李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又一天,李斯因事到官府的仓库里去,见仓库里也有老鼠。此处的老鼠与厕中鼠有着巨大的反差,仓中鼠坐在高高的粮堆上面,粮食多得吃不完,也没有闲杂人员和野狗来打扰它们。个个吃得身体滚圆,毛色光滑,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态。 同样是鼠辈,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境遇。老鼠的命运让李斯悟出了许多人生真谛。 厕中鼠活得畏畏缩缩,窝窝囊囊,要进不进,要退不退,吃着臭不可当的粪便,还要担心被人扑杀,被野狗撕咬…… 仓中鼠却可以生活在如山的粟米之中,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一只只吃得脑满肠肥,嬉戏着在米堆中快乐地交配,不必担心有人扑杀,更不会有过路的野狗窜出来撕咬。 两相比较,李斯不由得感慨万分,喊出了他在这方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人与鼠的境遇是如此相似,每个人的能力生来是相差不大的。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够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如果位高权重,自然尊贵优雅,如果地位卑下,被人呼来喝去,最起码的人格尊严也会丧失。 两种鼠的命运让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李斯开始反省自己所走过的人生路。他那本来如荒原般死寂了二十多年的内心世界,一股熊熊的野火正以燎原之势燃烧。他无法忍受自己如厕中鼠的命运,他要趁着年轻,努力做一只富贵傍身、高高在上的仓中鼠,去实现一个人的人生终极目标。 他再也无法安于现状,名利那头怪兽已经在他的体内掀开獠牙,咆哮着发出号令。很多年后,他或许会感谢那两只同种不同命的老鼠,小小的老鼠成了自己的人生导师,在自己最迷茫的时刻,给自己指引了一条光明大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人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可以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李斯从彼时彼刻起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要改变自己卑贱的命运,无论是雄心还是野心,总之他要出人头地。李斯辞掉了粮仓管理员的小吏职务,直奔兰陵而去,兰陵当时属于楚国。而李斯并不是奔着楚国国君而去,他是奔着楚国一个叫荀况的人去的。荀子,名况,伟大的思想家,原是赵国人,曾在齐国担任过祭酒职务,后来受到楚国春申君的赏识,做了兰陵县令。春申君被刺杀后,他从县令的岗位上退了下来,一直居住在兰陵。 荀子融合了儒、法、墨、道、名、阴阳各家学说,是战国末期一位集各家学说之大成的学者。谭嗣同说:“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梁启超也认为:“自秦汉以后,政治学术,皆出于荀子”。李斯拜兰陵令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韩非是他的同门师弟。 当然也有人认为李斯后来所走的人生之路,完全背离了其授业恩师荀子当初对他的教诲,有离经叛道之嫌。苏轼说过:“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之所以有此一说,是因为我们通常把荀子纳入儒家行列。荀子与孔孟虽然号称儒家“三圣”,但他们有着很大的不同。孔孟相信人性本善,而荀子恰恰相反,相信人性本恶。荀子曾经借舜之口哀叹,人的性情啊,人的性情啊,太不美啦,还问它干什么呢?(《荀子?性恶》:“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这口气中透露出他对人性的失望与惋惜。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话题争论并无多少实质性的意义。不管本善还是本恶,都不妨碍我们没心没肺地过自己的日子。但是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那些思想家们而言,相信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意义就大不同了。尤其是那些能够有机会用自己的思想影响君王,实现改造社会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决定了国家的政治走向,也同时决定了老百姓是活在哪一套制度里以及他们的幸福指数,比如商鞅。 信奉人性本善的思想家,他们大多注重道德的力量,主张人们通过内心反省,来自发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而那些相信人性本恶的思想家,则相信法律带来的效果,主张用国家机器强行约束人们的不良行为。 荀子教给李斯的是帝王术,何谓帝王术?简单地说,它是一项辅佐与控制帝王的技术。在一个以讲究政治技术手段的时代,帝王术是一个政治家行走江湖的必杀技。相对于帝王术,道德仁爱、正义礼乐显得虚而不实,也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于那些急于博取帝王欢心的政治家,他们不愿意把时间和精力蹉跎在这上面。 李斯学习帝王术,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成为帝王之师,既要帮助帝王统一天下,治理天下,同时也要巩固自己的权力,成为帝王的左膀右臂,股肱之臣。在这方面,苏秦和张仪都是参透了帝王术精义的超一流高手,因此他们登台拜相如同俯拾草芥。而这些人都是李斯心目中的超级英雄,在他看来,男人的一生就应该活得像他们那样精彩不凡。 荀子虽然是儒家的代表人物,可他的理论体系并不仅仅局限于儒家。相较于孔孟,荀子理论的实用性更强。正因为如此,他的弟子韩非、李斯才会在踏上权力之路后转型成为法家人物。从学于儒家宗师荀子,李斯长时间受到儒学的浸染,他对儒家的那一套仁义道德之说也是认同的。虽然如此,但是儒家思想对他日后政治实践的影响是有限的。李斯压根就没打算像传统的儒士那样宣扬仁义学说,恪守儒家礼仪,一生安贫乐道。这时候的他清醒地认识到在战争频繁、天下日趋统一的背景下,儒家那一套仁政王道的学说是不切实际的。他认为,只有尚法务实的王霸之术才能真正为统治者所需要,有着最大的用武之地。 书生学成之日,也就是准备“将身货与帝王家”之时。没人是为了街头卖艺,写诗换酒喝去穷经皓首。李斯是个精明之人,他能够拎清自己几斤几两,也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这就像是一场赌博式的冒险游戏,押中了宝,就能一飞冲天;押不中,就有可能会跌入尘埃,甚至万劫不复。 李斯这时候需要做的就是擦亮眼睛,给自己卖一个好价钱,更主要的是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的君王。楚王胸无大志,不值得他为之驻足停留,韩、魏、赵、燕、齐这几家的君王都难称贤明之主,全是待宰的苦主,他想来想去也只有秦国的政治舞台可以让自己大展鸿图。 此时的李斯身在楚国,而他的老师荀况也希望他能留下来帮助楚国复兴。可是李斯却认为,楚国虽然强大,但几代君王都不思进取,难成大业。而其他国家又都太弱,灭亡是早晚的事。在这几个国家中,只有秦国有做大的可能,实力也是最强的,最关键的是,秦国几代君王都是野心勃勃的霸主。 李斯经过一番权衡,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投奔秦国。当他向老师荀况辞行的时候,荀况对弟子做出的这样一个选择感到非常失望。说他舍本求末,远仁义而近虎狼。 李斯听了老师的话并没有做任何反驳,只是笑着摇头。荀子虽然是自己老师,但他还是不懂自己的心。为了打消老师心头的顾虑,临行之前,李斯向荀子表明了自己的人生态度。 李斯说:“您曾经教导愚笨的我:人生几十年光阴太匆匆,必须好好要把握每一个机遇。现在七国争雄,正是游说者建功立业之秋。秦王想吞并天下,称帝而治,这正是布衣封侯,游说者拜相的大好时机。读书人要是不能学以致用,博取荣华富贵,与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所以最耻辱的事情莫过于卑贱,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穷困。长期处于卑贱的位置和困苦的境地,愤世嫉俗,淡薄名利,这绝对不是读书人的本心,而是无能的表现。我这就打算去秦国游说秦王。” 李斯在这里向荀子表明了自己的人生志向。他说,自己来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成就两件大事。一是追求高贵的地位、物质的享受,不然人活一世与禽兽何异,与一条咸鱼何异?二是要努力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帮助秦国统一天下。 虽然很多年后,李斯贵为秦国宰相,成为秦始皇的肱股之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荀况在这时候就已经预感到这个不太听话,又有些急功近利的学生将在未来的日子里遭遇不测之祸。 李斯自认为已经得到了荀子的思想真髓,急于需要一方大展身手的舞台。作为荀子的弟子,李斯应该也算是师承孔孟。孔孟当年是为了推行自己的学说而寻求做官的路径,而李斯则是为了寻求做官而钻研学问,他将学问作为权力的敲门砖。 做官为大,还是学问为大,决定了他们的人生归宿,人生的价值也就各有高低。 李斯在离开师门后就直奔自己的理想之地而去,也就是他认为最有可能统一天下的秦国。当时诸国之中只有秦国既有吞并天下的野心,又有雄厚的实力。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坚定地认为,只有秦国才能为他提供建功立业,实现个人富贵的最佳机遇。 李斯的态度是积极的,有才能就应该让别人知道,就应该用才能为自己赢得应有的财富和名位,否则就是一种无能的表现。这是李斯内心的独白,他的人生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更大的功名利禄,他并不打算为自己的价值观留下一块遮羞布。 不管怎么说,李斯并不是一个戴着“仁义”伪善面具的人。他用两只鼠的命运告诉人们,他只是苦于贫穷,才想到去改变自己的命运。结果却引来司马迁和后来人站在他的惨淡结局的角度去审视他当日投身于秦国的行动,得出的结论是,这一系列行动只是李斯实现政治野心的手段。 野心是野心家的通行证,只有理想抱负才是英雄的墓志铭。所以李斯不是英雄,只是一个野心家。不管司马迁和后人如何评说,不甘于老死于上蔡的李斯勇敢地迈出了自己人生中最大胆的一步,与命运做了一次不大不小的抗争,他并不仅仅只是想要做一个权力场上的机会主义者。 李斯潜心学习帝王之术,希望用自己的才华去兑现想要的名利。他带着满满的自信,满满的才华奔着秦国而来,犹如当年的商鞅。估计连他自己也没有料到,自己有一天会顺风顺水位极人臣。尽管他从不怀疑自己取得成功的能力。李斯身上具备一切成功者必备的素质,有野心,有才华,有机遇,他的成功在诸多因素的催发之下成为一种必然,个人为大势裹挟,半推半就成了后来的样子。 李斯希望能够帮助始皇帝下一盘很大的棋,也为自己布一盘更大的局。 李斯明确地告诉秦王,他与众不同,与其他六国的王不一样,与古往今来所有的王都不一样。他是王上之王,万王之王。他建议秦王去实现兼并六国、统一天下的宏伟帝业。并且提出双管齐下的手段,利用金钱和武力从内外两方面对东方六国的上层进行瓦解。 李斯策划参与了灭六国的战争,并在统一之后帮助秦始皇规划政权建设,制定巩固统治的各项制度。这一时期,李斯刚50岁到60出头,正值政治经验丰富的年龄,他的政治才干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经过十余年的兼并战争,秦国完成了统一大业,李斯的富贵大梦和他的政治理想正在一步步得到实现。虽然闭上眼,厕中鼠依然会眨着那双仓惶的眼神盯着自己,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可以和仓中鼠们一起坐下来,谈谈人生和理想了。 从踏足秦国的那一刻起,儒家思想在李斯的身上就隐而不见,他的所言所行无不透露出法家的色彩。一个成功的仕途经营者,无疑也应该是一位出色的社会学家。李斯身上有着战国末期事功之士的性格特征,他对当下的政治形势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深知儒家的仁政理想在现实社会里与文人的空想也差不多。 一个人若是逆潮流而动,那么就有可能会处处碰壁,最终一无所获。 李斯做了两年多的舍人,又做了大半年的郎官,一直都没有将自己的老婆孩子接到咸阳来。李斯是个谨慎之人,他眼看就要实现仓中鼠的人生理想,可他的心态还是厕中鼠,仓皇不安,谨小慎微。他没有贵族的优越感和安全感,他有着严重的投机心理。他没有勇气孤注一掷,他怕有一天输个底朝天,终点又回到起点。嬴政好像是看穿了他的这种心理,将其封为长史。李斯这才张罗着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接到咸阳,他要真正做一个咸阳人,一个有着高官显位的贵族,他要全心为大秦国效命。 从当年决定辞去楚国上蔡郡小吏这个没有前途的末流公务员之职算起,李斯已经在这条路上苦苦打拼了十一年。他所经历的艰难困顿、心路起伏是外人无法体会到的,人们只看到喧嚣与荣光。李斯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他相信自己有一天会苦尽甘来。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李斯却没有想象中轻松惬意。能够在最强大的秦国的中央政府当上官,虽然没能位列三公九卿,也是普通官员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李斯凭借自己的政治才能与心机,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权力巅峰。秦吞并天下以后,李斯成为秦王朝的丞相,实现了他成为官仓鼠的宏伟愿望。李斯与嬴政密切配合三十余年,秦王朝几乎所有的重大措施都有李斯的参与。不过李斯并没有飘飘然,他很清楚,自己的一切都与始皇帝分不开,他的命运与嬴政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他的儿子李由担任三川郡守回咸阳探亲,李斯在家中设宴,文武百官闻风而来,门前车马数以千计,热闹非凡。此情此景,让李斯感慨万分。他说:“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太盛’,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我的老师荀况曾经对我说过“凡事都不要搞得过了头”。我李斯原是上蔡的平民,街巷里的百姓,皇帝不了解我才能低下,才把我提拔这样的高的位置。荣华富贵已到极致,事物发展到最后,都会盛极而衰,我李斯的归宿又会在何方? 李斯在人生的鼎盛时期,内心却对自己的前途命运产生了惶恐。 为了握住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多年以来,李斯处心积虑,设法把自己的利益与嬴政捆绑在一起,他把他的女儿都嫁给了嬴政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都娶了嬴政的女儿。尽管如此,嬴政的大儿子扶苏和小儿子胡亥却不是他的女婿。 造化弄人,李斯最后还是败在嬴政最不起眼的儿子胡亥身上,准确地说,是他的宠臣赵高。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五十岁的嬴政开始了他统一天下后的第五次巡游,李斯一路陪同。是机缘巧合,还是阴谋暗布,嬴政的小儿子胡亥也跟在身边游玩。走到今河北邢台境内的沙丘,嬴政就驾崩了。 经过痛苦的内心煎熬和反复权衡之后,信奉老鼠哲学的李斯决定跟赵高结盟,立胡亥为太子。就李斯本人来说,他既有雄才大略、远见卓识,又表现得首鼠两端、自私自利。对于赵高而言,沙丘之变时李斯是他计划中必须接上的重要一环,时过境迁,李斯则成了他计划中必须拆掉的一环。 就算赵高向他发出了挑战,李斯并没有将赵高视为自己最强大的对手。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倒在赵高的阴损招数下,赵高不过是帝国权力场上的二流角色。李斯竟然天真地认定,让秦二世做裁判,他可以一举击败赵高,并将这个变态小人彻底制服。 赵高亲自出马把李斯和他的宗族、宾客全部逮捕下狱。李斯苦心经营了整整一生的功名富贵一夕之间化作了梦幻泡影。如同他在自己极尽恩宠时所说,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李斯或许早就有预感,当年那句无端的感叹最后竟一语成谶。他没想到自己位极人臣后会走得如此艰难,一路战战兢兢,最后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赵高亲自审讯李斯,在各种酷刑的考验之下,李斯实在扛不住了,只好自诬,承认自己参与谋反。 大臣谋反非同小可,不仅要将李斯腰斩于市,还要诛灭三族(父母、兄弟、妻儿)。腰斩是一种暴虐的死刑,死囚被拦腰斩断,血非放尽,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行刑当天,李斯走出监狱大门,与儿子一同被绑赴刑场,大秦帝都咸阳万人空巷,去刑场伸长脖子看戏,有拍手称快的,也有同情落泪的。 按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李斯望着满脸猪肝色的儿子,叹息的却是:“我想与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李斯的老家)东门去追逐狡兔,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还怎么可能呢?” 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李斯,到头来憧憬的只是一种常人的幸福。 这种幸福多普通啊,普通得近乎琐碎。任何一个小老百姓,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放下手中的农活,带上儿子,牵黄犬,出东门,逐狡兔。然而,此刻的李斯不能。 二十多年前,他在刚刚爬上权力浪尖时,就应该预料到自己迟早会有这样一天,在权力斗争的漩涡中心,他能苦撑三十多年,已经算是一个奇迹,尤其是他侍候的又是两位顶尖级的暴君。李斯是在刑场上才悔悟到这一点,可见权力不仅是烈性的春药,也是烈性的迷药,最聪明的人一旦鬼上身,也是至死才悔,即算悔青了肠子,又有何益? 公元前207年,秦二世三年八月。咸阳令阎乐率兵一千多人突然出现在望夷宫,杀掉侍卫长后长驱直入。胡亥知大势已去,缓缓步入内室。这时候只有一个宦者跟在他身边。 阎乐走近胡亥,说:“足下骄横放纵,诛戮无道,天下人全都背叛足下,足下打算怎么办?” 胡亥说:“我情愿做一个郡王。” 阎乐说:“不行。” 胡亥说:“我情愿做万户侯。” 阎乐说:“不行。” 胡亥说:“那我情愿和妻儿一起做平民百姓。” 阎乐最后看了他一眼,说:“臣奉丞相之命,替天下人诛杀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说完把手一挥,士兵们一拥而上。 绝望的胡亥被迫自杀。胡亥临死前的愿望呈阶梯式递减,当它们一一被否决后,最后的一丝渴望不免还是和李斯一样—做一个老百姓。他们这算是彻悟吗?恐怕不能算。 2.刘邦的“穿孔游戏” 在秦朝以前中国历史舞台上还没有皇帝,只有“王”和“天子”。“王”不过是诸侯的“共主”或“召集人”,他的权威是相当有限的。夏朝号称万国,商朝的诸侯也号称上千,周朝的属国最少,但也说有八百之多,实际上夏商周都不可能真正控制这些诸侯属国,近一点的还能去巡狩一下,远的也就鞭长莫及由它去了。 春秋战国是被孔丘先生喻为“礼崩乐坏”的时代。事实上,只不过是统治者由于多种原因未能集权,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处于松散性管理的黄金时代。这个时候,感觉天下最牛气的不是五霸七雄,而是那些身怀文武才艺的士人,这时士大夫阶层在中国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这些身怀绝学之人每天睁开眼睛就摊开地图,找下一个落脚点。他们奔走于各个诸侯之间,谁给的金钱多、爵位高、权力重,他就留下来给谁打工。合则欣然留下,不合则拍拍屁股走人,双向选择,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君臣之间都是客客气气,平等合作。而且大多数时候反倒是处于臣子地位的士人更不客气,常常直言不讳让诸侯王下不了台。 到了战国后期,那个跺一跺脚都会让脚下的大地跟着乱颤的秦王已经嫌称王太过小儿科。于是,才有了秦国与齐国并称东帝西帝的疯狂提议,不知天高地厚的齐王居然还真就以为天下二分有其一,幸亏“义不帝秦”的鲁仲连居中游说,这件事才算不了了之。公元前221年,大秦帝国横扫六国,甚至将一群六国的后宫嫔妃都掳到咸阳之后,秦王嬴政再也难以拴住自己内心深处那头叫做欲望的怪兽,他无论如何不肯再做王了,他牛气冲天地吩咐手下的臣子给他议个配得上他的旷世奇功的名号。丞相王绾和廷尉李斯在故纸堆里捣鼓了几天,终于在传说中的半神半人的“三皇”那里找来一顶大帽子,说三皇中最神的是“泰皇”,建议嬴政自称“泰皇”。然而,嬴政并不满意,他从“泰皇”那里取了个“皇”字,再从“五帝”那里取了个“帝”字,合成了一个“皇帝”。接着又对“皇帝”两字作了一大堆的考据的讲究:“皇帝”自称“朕”,朕的命为“制”,令为“诏”,皇帝的大印叫“玺”,走到哪里叫“幸”,包括跟女人睡觉。嬴政自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秦王朝作为法家思想的忠诚实践者,在国家权力结构上建立了整套符合法家理论的律法,将法家鼓吹的那一套运用到了极致。但是让秦人自己最后都大跌眼镜的是,一个以武力称霸天下,以严刑峻法震慑四方,以强大的暴力体系横行天下的帝国,也就短短的十五年便风流散尽,末日降临。刨根溯源,还是因为秦朝的权力集团对法家思想的极端发展和法家思想在具体的实践中没办法解决的矛盾所造成的。 法家思想曾经随着秦帝国的强大而风生水起,让天下儒生恨得牙痒痒。当时的法家,与其说它是权力集团手中的一柄利器,倒不如承认它早已为秦国君臣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深度洗脑。 法家思想的产生有其无法抹去的现实意义,它的历史源头是在战火纷飞的春秋战国时期。而那样一个时期,官家权力强调的就是集中;在秦王朝的统治者们纵横天下的时候,它的理论体系完全建立在战时体制的基础上。这种战备状态,要求的是集中一切优势项目为战争服务,为权力的扩张服务。它注重的是眼前的现实利益,就是从眼前的现实利益出发,以实现手中权力的最大化。此一时彼一时,当战争的硝烟散尽,留在人们心底的伤却无法在短时间内愈合。这就像是两大武林高手在生死存亡时刻比拼内力,最后的结局是一个人倒下,另一个人虚脱。对于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国家来说需要的是休养生息,而不是时时刻刻站岗放哨,保持荷枪实弹的硬汉形象。 没有人会否认秦始皇是一代雄主,与他的勇气相比,他更缺乏政治手段和治国经验。当天下统一的号角吹响多时,他老先生还执迷于战争的快感中无法自拔。他坐镇咸阳,环顾四海,伸出两个拳头同时向南北两个方向打去,对他来说人的思想是虚无而苍白的,只有武力征服才是真正的铁血王道。《史记》中记载,南方发兵攻打南越,守五岭,据徐广注是五十万人,同时发役夫在湘江上游筑石堤,人工开凿渠道来运送粮草,役夫人数也不在少数,这还没有算进建筑宫殿陵墓的劳力,南征结束以后,南方设置桂林、南海、象郡,并且有相当规模的移民;北方派蒙恬发三十万军队击胡,同时修筑长城,人数也都不低于三十万人。不安分的秦王嬴政,拿出了天下总动员的架势。这完全符合法家理论的宗旨,只要活着就要往死里折腾。法家理论只具备集权和战时两大特点,可以说是非常态下的非常之举。战争年代,它是刺向对方的利刃;统一年代,它同样还是利刃,不过刀锋直接指向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由此可见,秦王朝是成于法家,败于法家。法家虽然使得乱世趋于统一,但是它所推崇的那一套“以暴抗暴”的理念让权力没有一丝温情的遮羞布。它终于还是在历史的演进中败下阵来,成了隐藏在中国封建政治权力游戏后面的那个罪魁元凶。 秦国从历史舞台上谢幕,法家信奉的那一套也随之失去了市场,儒家的羽扇纶巾开始粉墨登场。 儒家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毫不掩饰自己对于权力的热爱,这从他们学习的课程中就可见端倪。儒家学堂教授《诗》、《书》、《易》、《礼》、《乐》、《春秋》六艺,和周代官吏教育中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比较,它剔除了习武的那一部分,增加了当代史的教育课程。意思就是说,天下士子要放下枪杆子,拿起笔杆子。 孔老夫子授学三千,带徒七十二人,动静造得不可谓不大。他周游列国推广自己的学说,有人提出孔老夫子周游列国只是形式上的皮,跑官才是其实质上的血肉。但让儒生们大为失望的是孔子奋斗终生也玩不过一个权力场上的三流角色,各国君主给出的评价是,有水平,但不是当官的那块料。这种评价显然是伤透了儒家门徒的心,如果自己的祖师在这个艰难的世道,求取功名都是这样难,他们还有什么希望呢?孔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虽然没有在自己的时代成为权力场上的精英分子,却不小心成为开启中华文化的大儒,不知道这是时代的选择,还是时代开的一个玩笑。我们说过,法家是为战争而生,是一头嗜血的头狼;而儒家却与战争格格不入,见血就会绕道而行。这也就是为什么儒学会在春秋战国时代为世人所遗忘。 历史是懂幽默的,它总是爱跟那些较真的人开玩笑,说一些轻松的段子。让孔老夫子和他的三千弟子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最后帮助儒家权力穿孔的人,却是那个流氓成性的草根皇帝汉高祖刘邦。刘邦的草根不是表面上做做样子,而是渗透进骨子里的,史料记载:亭长出生,“好酒及色”。就是这么一位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酒色之徒,他根本入不了儒家的法眼。可这种人有他自己的优势,他来自平民,懂得老百姓需要什么,也善于听取来自不同阶层的意见,善于把握政治风向。拥护谁,反对谁,他拿捏得比谁都准。官场中人讲究一个根基,根基牢固,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根基不牢,哪怕有一点风吹草动,也会被吹得东倒西歪。所以说,历代皇权专制王朝中,当权者的出身论其实就是权力的“打底定律”。底打得牢,权力之树就长得挺拔,不然也就成了歪脖子树。刘邦之所以能在楚汉战争中笑到最后,完全得益于在他的底打得扎实,够厚黑。 其实刘邦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劣迹斑斑,而又性情勃发。有人将中国帝王逐一归类,认为刘邦属于帝王序列中的小人。一个人年青的时候经常去别人家里蹭吃筵席,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他也不上礼钱就去白吃白喝。有一次县令摆席,刘邦居然也去混吃混喝。主人待客的规矩是:贺礼不满千钱的,坐在堂下。堂上当然是贵宾席了,刘邦没有钱还要坐贵宾席,拿张名帖往礼台上一扔,嘴里喊道:“礼金一万上账。”然后就大摇大摆地坐到堂上。凑巧席间有位贵宾姓吕,是县令的朋友。这吕公倒是个人物,不仅没有因此而看不起刘邦,反觉得这家伙器宇不凡,竟把自己的女儿吕雉许配给了他,这就是日后的吕后。 不论是刘邦还是项羽,谁都想做天下第一,于是才引出了“楚汉之争”。要按实力,刘邦是打不过项羽的,但战争就是这么奇怪,有实力并不一定能赢,还得有计谋,会耍点流氓、无赖的手段。这一点项羽不会做,也做不出来;但刘邦无所顾忌,并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 刘邦在得了天下后,完全否定秦朝推崇的法家那一套。在这种背景下,儒家开始逐步渗透权力场,在这里儒家最应该感谢一个人,那就是叔孙通。秦朝时叔孙通已经是待诏博士,权力易主后,他应该算是一名跟了两朝主子的贰臣。在陈胜发动起义后,秦二世召集博士们咨询将如何处理,平日里侃侃而谈的博士们慌作一团。大多数人说的话如出一辙,都是陈胜造反,将会酿成大患,必须发兵征讨。这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让秦二世胡亥听得难受。只有叔孙通站出来说,几个“群盗鼠窃狗盗”而已,地方官吏就可以搞定。让这些博士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本来哥几个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却换来皇帝的愤怒。咨询的结果是秦二世胡亥下令将那些主张出兵征讨的博士全部拿下,同时奖励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 事后,有人责备叔孙通有那么一点“谀”,叔孙通却擦着汗回答说,我也是刚刚脱离虎口,你们就不要这么损我了。叔孙通连夜逃离咸阳城,先投怀王,再投项王,最后降汉。其实在这里,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叔孙通划为没有风骨气节之人。在那样一个活着才是硬道理的乱世中,趋利避害是一个人生存的本能反应。而这时候的知识分子也有选择如何生存的权力,不存在和某个权力集团签订生死契约。也就是说,叔孙通最后投奔刘邦,是识时务的明智之举。 刚一开始,刘邦对叔孙通这帮儒生还是有较强的抵触情绪。要知道刘邦是一个将草根精神进行到底的人,没有高学历,生活也不小资,尤其看不惯儒生的那身行头。对于刘邦的这种心理,叔孙通还是能看出来的。一个人如果连老板的喜怒哀乐都解读不了,那他在官场上是没有前途的。既然刘邦不喜欢这身奇装异服,那就好好在形象上捯饬一下。于是叔孙通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后改穿楚地的短服,在那些顽固的儒生中,有一个人能主动站出来迎合自己。叔孙通的这种做法博得了刘邦的高度赏识,看来儒生们的头脑也不全是花岗岩的。据《史记》记载,叔孙通降汉时跟随的儒生有一百多位,可见叔孙通在当时的儒家学者中是具有一定号召力的。这帮人之所以冒着被杀头的危险跟着叔孙通投奔刘邦,也是看中了叔孙通的勇气和胆识。至少在那一百多位儒生敢死队员们看来,跟着叔孙通是有前途的。 但现实很快让他们奔腾的热血冷却了下来,叔孙通并没有带他们走上一条光明大道。这家伙一次又一次向刘邦举荐的人都是一些有案底的黑社会分子(盗匪),儒家弟子一个也没有举荐。儒生们怀疑叔孙通是不是吃错药了,怀疑他还是不是儒家士子的一份子。叔孙通给出的理由是:汉王正在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打天下,你们只会读书写文章不会打仗,所以我要先举荐那些上了前线敢玩命的主。等到天下一统,才能轮到你们上场。你们需要耐心等待,等到时机成熟我一定会推荐你们的。叔孙通的这席话,并不是满嘴跑火车,而是“心有所定,计有所守”的一种表现。由于他举荐的人在战争中多次立功,刘邦非常高兴,拜叔孙通为博士,号稷嗣君。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早已统一天下。在他看来,那些官场礼节过于繁琐,不符合他低级趣味的风格。他要求能省则省,一切从简。结果大汉帝国的朝堂成了闹哄哄的菜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叔孙通拿出了秦朝朝仪、官制给新皇帝运用。刘邦建立的新王朝,基本是流氓政权取代了贵族政权,那些出身草野的流民哪里懂得什么礼仪和规矩,出入朝堂跟出入梁山聚义厅也差不多,奉行的也只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那一套。群臣在朝堂之上开怀饮酒,高声喧哗,手痒难耐的武将们情急之下还会拔剑击柱。看着眼前乱糟糟的场面,刘邦觉得这样太没有规矩了。 叔孙通知道刘邦愈来愈讨厌此类事,善于察言观色的他就不失时机地说出了自己的观点:那些儒生很难为您攻城拔寨,可是能够帮您保守成果。我希望征召鲁地的一些儒生,跟我的弟子们一起制定朝廷上的仪礼。打天下我们读书人不行,而治天下你们这些没文化的武人不行,还要靠我们儒家的弟子。 刘邦担心的是,这些读书人所制定的礼仪制度,又会像过去那样烦琐难行。为了打消刘邦心中的顾虑,叔孙通说:“五帝有不同的乐礼,三王有不同礼节。礼,就是按照当时的世事人情给人们制定出节制或修饰的法则。所以从夏、殷、周三代的礼节有所沿袭、删减和增加的情况看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就是说不同朝代的礼节是不相重复的。” 叔孙通是个异常清醒之人,他对于权力体系建设有着一套更为实用的理论。他来自秦朝,对于秦王朝的败亡也有着更为直观的感受。从这个角度出发,叔孙通的观点无疑是历史文化层面上的一大进步。 于是汉高祖刘邦将制定朝仪的任务就交给了叔孙通,刘邦只定了一个调子: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者为之。意思就是说,你定的这个朝仪,不能过于繁琐,要易学易掌握。 等到叔孙通的朝仪制定好了之后,先是召集了鲁地几十个读书人,连同孙叔通的弟子一百多人在野外牵绳索、树茅草,将新近制定的礼法练习了一个多月。直到孙叔通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于是上报汉高祖刘邦。刘邦在检阅过后,觉得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繁文缛节给足了皇家面子,很能体现皇家的威严,臣子的恭顺。他用四个字对叔孙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吾能为之。这一套,我可以做得来。 对于叔孙通而言,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为了给叔孙通捧场,刘邦命令群臣都要学习这个新朝仪。只有学习了新朝仪,才有资格到朝堂之上来和我这个皇帝见面,不然继续回头学,直到学会为止。 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阴历十月,在原来秦离宫兴乐宫基础上改建而成的西汉第一座正规宫殿—长乐宫建成,之后为朝廷所在。当年,诸侯和大臣们进行了十月朝拜岁首的礼节:天亮之前,谒者主持典礼,指导所有人员按次序进入殿内,廷中排列着战车、骑兵、步兵和侍卫官员,佩带兵器,竖立旗帜,然后传令“快步走”。殿下郎中夹阶而站,每阶上都有数百人。叔孙通制定的这套易知易行的朝仪制度在长乐宫正式实施。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套朝仪制度让那些平日里不拘小节、咋咋呼呼的文武大臣们收敛了许多,一个个按尊卑秩序喝酒说话,向刘邦行跪拜之礼,没有敢失礼者。功臣列侯、众将军和军官按次序排列在西,面向东;文官从丞相以下排列在东,面向西。大行设置九个傧相,从上向下传令。这时皇帝乘坐辇车出房,众官员举着旗帜传呼警戒,带领诸侯王以下到六百石的官员按次序朝拜皇帝。这些官员没有不震恐肃敬的。等到典礼完毕,又举行正式宴会。凡陪坐殿上的官员都俯伏着,低垂着头,按官位高低次序起立给皇上敬酒祝酒。酒过三巡,掌管宾客的谒者宣布“宴会结束”。御史严格执行纪律,把个别不遵照仪式的带走治罪。在整个朝会过程中和宴会上,没有人敢大笑大叫对皇上失礼的。 不试不知道,朝仪真奇妙。刘邦龙颜大悦道:“老子今天才体会到当皇帝的尊贵。”喜不自禁。 把皇帝伺候高兴了,大家也就有好日子过了。刘邦拜叔孙通为太常,并赐金五百斤。叔孙通的弟子也都纷纷被赐官。他们非常高兴地说:“叔孙老师真是圣人啊,知道皇帝最重视的事情。”后来,孙叔通在刘邦的授权下,又撰写了《汉仪十二篇》、《汉礼度》、《律令傍章十八篇》等仪法法令方面的专著,制定了一套完整的适合当时需要的礼仪制度,并用它们来整理朝纲,一时之间,朝廷上下,秩序井然。而后世的礼仪制度,也是从这时开始得以定型并延续变化下来的。 通过制定汉代礼制,叔孙通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也为儒家最终被奉为正统思想铺平了道路。 叔孙通又乘机进言:诸儒生跟我这么久了,朝仪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大家集体智慧的结晶,应该也给他们封官。可见叔孙通虽然是十足的儒生却并不迂腐,懂得做人做事的进退。于是高祖刘邦将一百多名儒生全部封为郎官。刘邦的做法不仅使人想起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个草根皇帝朱元璋,朱元璋认为:“礼立而上下之分定,分定而名正,名正则天下治矣。”也就是说,订立了礼仪,人们身份等级之间的差别和他们的名分就都确定了,这样国家不长治久安也难。 懂得见风使舵的叔孙通,随着时局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行为方式,但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他骨子里的儒家信念和自己对于权力的热衷。孙叔通是见缝插针,趁机将儒家的礼制等级思想渗透在礼仪培训里,在大臣们三跪九叩的同时,汉帝的威严,等级的体制,悄悄树立起来,而儒家思想的精髓之一,正名,也随之树立起来。叔孙通是个务实之人,也很低调。通过制定朝仪规范了权力秩序,得到了刘邦的高度信任。也正因为他的努力,为后来的儒生集团在权力结构中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空间。叔孙通一炮打响之后,儒生们的胆子也就更大了。他们发现孔子当年周游列国努力寻找的权力魔杖和政治理想正向他们这些儒家后生们靠近,他们的时代就要到来。这个发现,让儒生们再也无法平心静气地做学问,陆贾就是他们的其中一个代表。 陆贾和汉高祖刘邦有一次非常有意思的对话,我们都知道刘邦是个没多少文化的市井之徒,读书不是他的爱好。陆贾有事没事喜欢在汉高祖面前念叨《诗》、《书》,听得刘邦的耳朵都生出茧子了,有一天刘邦实在听得烦不胜烦,就指着陆生的鼻子吼道:“老子骑在马上得了天下,要《诗》、《书》何用?” 陆贾并没有回避刘邦提出的质疑,他也用同样的语气回复了一句:“骑在马上得天下,难道就可以骑在马上治天下吗?况且汤武当年用武力夺取天下,却以文治守护天下。文武兼济,才是国家长治久安之策。过去吴王夫差、智伯就是因为武力太盛而亡国;秦王朝也是如此。假如过去秦国在吞并天下以后,实行仁义之治,效法先圣,陛下又怎么能得到今天的江山社稷?”这句话显然是在教育刘邦,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这样就会犯秦国当年犯下的错误,离亡国之日也就不远了。 刘邦还算是一个好学生,教育之下面有惭色道:“希望你能为我写出秦之所以失天下,我之所以得天下,以及历代国家兴亡的原因。”刘邦这么做是为了将来少走弯路,避免大汉王朝重蹈覆辙。 陆贾简单地向刘邦提供了一些治国方略,一共写了十二篇,每奏为一篇。刘邦看了以后非常满意,称赞陆贾讲得好。随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知识分子从此正式走上了权力舞台的中央地带。这时候在国家权力系统内部儒家已经渐渐占据了上风,儒家的理论优势和政治优势在叔孙通、陆贾、贾谊等儒家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之下,已经成为权力集团推崇的一门显学。到了汉武帝时期更是达到了巅峰,一代雄主身边环绕的都是孔老夫子的衣钵传人。意气风发的汉武帝将独尊儒术的方针与正式权力相互嵌接,以此规划着自己的权力蓝图。 叔孙通帮助刘邦解决了朝仪问题,使草根皇帝真正尝到了做皇帝的滋味;陆贾将秦国奉行的那一套战时体制全盘否决,打通了皇家权力的通道,使得汉王朝的权力运作有了自己的体系;贾谊将德政、教化渗透进正式权力系统,极大地缓和了权力集团和民间的矛盾;董仲舒倡导儒家士风,对规范官僚集团的权力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辐射作用。 当一切都走向正轨的时候,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叔孙通当初的良苦用心,真可谓善莫大焉。作为皇帝,想要他的子民和子孙们就如一个个工具,每天机械地做着同样的事情,整个帝国也如一台机器一样不出意外地运转,以赢得家天下的万世相传。 儒家后生们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为权力集团的核心人物,官家意图的具体执行者。礼成了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儒家的思想和观念也由此深入每个家庭和每个社会组织,成为人人遵奉的信条。 孔老夫子的弟子们也慢慢按照他们自身的愿望在改造现实,改变着中国历史的格局。皇帝与臣子之间,在礼仪上皇帝的地位日见其隆,而臣子的地位日见其卑。历代帝王嘴上说着扬崇儒家,骨子里却笃信法家。为了与臣子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他们更倾向于将自己的真实面目隐藏于重重的迷雾之中,不让人轻易识破。大多数臣子也很配合君王的行动,大家一窝蜂“捧臭脚”地起哄“尊王”。在庶民的眼里,皇帝越来越神,到了韩愈竟然喊出:“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时候,大家也就再不敢随便说话了,专制制度下催生出的帝王之尊就此形成。 3.富人的愤怒理由 公元485年,历史上的南北朝时期,在南齐统治下的今天的浙江地区,爆发了一场以富人为主体的农民起义。富人造反,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在我们的常规意识里,历代农民造反多是因为受苦受穷受压迫活不下去了才风风火火闯九州,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那些不缺吃不缺喝的富人阶层,他们造哪门子的反?谁又愿意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儿戏玩? 从浙江富人起义这件事当中,我们可以推断当年那一带的富人肯定不是小数目,否则的话,他们根本成不了大气候。起义不是请客吃饭,拉几个人随便凑个份子,只有公权力触及到了富人的私利底线,才有人愿意冒着砍头的危险跟着你去干事创业。造反行业是高危行业,是皇帝和臣民眼中的忤逆行为。在没有任何宣传攻势的情况下,起义的效果很明显,动静造得也很大。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当年浙江一代属于发达地区,富裕阶层殊为可观。 这次富人造反行动的带头大哥是一个叫唐寓之的人,事件的导火索是反检籍,也就是反对政府清查户口。那么,为什么要清查户口?这些人又是为何反对清查户口呢?这要从东汉时期的权力结构开始说起。当时的地主阶级内部呈现出“一分为二”的局面:一部分由世代做官而形成的世家大族,叫做“士族”,相当于当时的高干家庭和高干家族;另一部分不属于士族的地主叫做庶族,属于有钱没权在官僚阶层扯闲篇混日子的那种人。 老牌士族的冲天牛气 对于古代官场中人,他们最为看重的东西应该并不完全是财富,还有手中握着的权力和传于世间的名声。可很多时候权力、财富和名声是结伴而行。权力丢了,财富和名声也会随之而去。就算你家有万贯,也没办法买个太阳不下山。官府一道公文,所有的前程往事都随之烟消云散。抄家事小,保命事大。也难怪秦朝名相李斯会在自己脑袋落地之前,对儿子说出那句经典之语“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句话又何尝不是对自己一生所追求的价值做重新的评估。可生命如果重新再来一次,李斯会舍得用手中权去换取快乐逍遥的日子吗?我看也未必。 权力是金不换,是命不换。士族集团有着更为远大的抱负,他们并不满足于只弄个土财主当当,他们早已将目光锁定在了权力资源上。他们要的是权力的垄断,而非与谁共天下。 那些士族大佬们早就将权力“美人”揽入怀中,使其成为自己的专属情人。朝廷的高官显职,被他们毫不客气地一一收入囊中。自己享用还不算,又形成了一套世袭制度,子子孙孙直到官N代。严格的世袭制是儿子接替老子的职位,一些古代帝国的封疆大吏奉行的就是这一套。唐寓之所处的时代还做不到如此彻底的贵族世袭体制,他们搞的是次等的世袭。职位虽然不能世袭,但儿孙却可以顺利进入权力核心这个小圈子。这应该是圈子政治的源头。在当时,一代代的人衰老死去,可高层的官员始终出身于这个世代相传的小圈子,其他人无法染指。 王安石说过一句话,“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古代读书人的官瘾,可以用病入膏肓来形容,拉到医院都抢救不过来。曾有一个笑话,说兄弟俩一起去参加科举考试。哥哥一不留神考中了,弟弟却名落孙山。弟弟回家告诉嫂子。嫂子听说自己的老公中了,高兴得一蹦三丈高。弟弟本来就憋着一肚子气,又看见自己的嫂子这样。他决定折腾折腾这个不懂得何为低调的嫂子,他说:“你瞎高兴啥?考中了的,那话儿(生殖器)是要割了去的!”嫂子当时就蔫了,夫妻生活都过不成了,要那个官有什么用。等哥哥兴冲冲地回家报喜,却看到自己的老婆在一旁哭哭啼啼,就忙问怎么回事?老婆把听来的告诉他,男人听了哈哈大笑说,当今圣明,哪里会有南汉时期的弊政呢?当下脱了裤子,让老婆验明正身,老婆这才破涕为笑。哥哥看着自己傻老婆感慨地说:“难道我堂堂的进士,还比不得那话儿值钱!” 由此可见,男人将权力看得高于一切,女人将生活看得高于一切。 笑话总归是笑话,可有时候笑话也不仅仅只是一个笑话。在中国历史上,把进士看得比男根重要的人多如牛毛。 在笑话中哥哥嘴里说的那句,当今圣明,哪里会有南汉时期的弊政呢?南汉的弊政究竟是怎样的呢? 南汉是五代十国时期的一个政权,当国之君叫刘岩。刘岩的政权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变态。原因是他喜欢用变态的杀人方法,滥用酷刑,并且杀人的时候自己还要当场亲自观摩。看见受刑人痛苦挣扎,他却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不已,一边看,一边还流着口水。就是这么一个变态的家伙推行了一项基本国策:想要受到朝廷重用的大臣,一律先阉掉。按照南汉规定,考上进士的要先阉割,再委任官职。此外,那些没考过进士但被刘岩所器重的官员,其胯下之物也难逃一刀。南汉一个小小政权,居然养了两万多个太监,里面有不少饱学之士。为了推行这项基本国策,刘岩还设了不少专门阉人的技术员编制。南汉被灭的时候,光是被杀的阉割技术员就多达五百余名。 士族和庶族之间在交往时有着巨大的鸿沟,两大集团是互不买账,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士族阶层恨不得将庶族的权力空间挤压于无形,自己才是权力集团的形象代言人。刘宋时有一个叫张敷的人,出身于江南豪门,属于根正苗红的士族青年。他有两个同事,秋当和周赳。这两个人和他当时都是中书舍人,在一个部门任职。而秋当、周赳的身份是庶族。有一次,秋当就邀周赳一起到张敷家去做客。周纠显得很不情愿,他说:“恐怕人家不会给咱们好脸子看,不如别自找难堪了。”秋当不以为然地说:“咱们现在已经和他是同事了,不要顾虑太多,难道你还怕他不陪我们一起坐坐吗?” 俩人就放下了心中顾虑,鼓足勇气到张家去做客了。刚进门时,张敷的表现还算够朋友,他为自己的寒门同事特地安排了两个座位。可等到座位安排好了,张敷却担心两个寒门兄弟靠脏了自己家的墙,就把他们的座位安排得离墙有三四尺远,让他们靠不住。等到客人离墙远远地坐好了以后,张敷忽然又召唤下人说:“把我的座位移得离他们俩远点!”这一嗓子让秋当、周赳再也坐不住了,他们只好灰溜溜地告辞而去,真是自讨没趣。当时的寒门百姓在那些士族眼中是另类人群,往往被划入“小人”之列。 东晋的刘惔和王濛都出身于高门士族。有一次两人结伴出公差,一直忙到太阳偏西也没有吃上饭。就在两人饥肠辘辘,抱怨满怀之际。有一个与他们认识的朋友为他们准备了酒菜,菜肴丰盛,档次不低。无事献殷勤,刘惔并不领情反而准备抬腿走人。可王濛的阶级觉悟显然没有他那么高,又加上肚子饿得实在难受,就对刘惔说:“不过是吃顿饭,填饱肚皮而已。为什么要拒绝别人的一番好意呢?”刘惔一脸的正人君子回答道:“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我们不要跟小人打任何交道。这些‘小人’想用一顿饭就拉拢腐蚀我们,不要给他们任何机会。”可笑的是《世说新语》把这个故事居然记载到了“方正”一章里,实在让人看不出来“方正”之意藏于何处?能看得出的只有豪门子弟鼻孔朝天的自大表情。在我们的形象世界里,两晋的风流雅士散淡儒雅,透着文人雅士的桀骜。可谁又能读出他们心底里的贪婪和攫取利益时的不择手段。 不光在对待庶族、寒门的态度上表现得不容商量,即便在士族内部,他们也要划出个三六九等。这些士族子弟引以为荣的资本就是那一张士族俱乐部发放的VIP金券,拿着它就可以登堂入室,鄙夷世俗。在当时,那些早年渡江的百家士族成了贵族中的贵族,他们还特地修订百家谱作为荣耀的象征。而那些晚来的士族,就被打入另册,见了他们就得矮上三分。百家之中,也要按照父祖的地位再加甄别,发达早的家族就有资格对别人显摆自己的家门的招牌,时时处处显示一个老牌士族的冲天牛气。 南朝宋武帝的舅舅路庆之出身寒微,属于典型的寒门。有一天,他的孙子路琼之去拜访当朝的名门望族王僧达。王僧达先是一副爱理不理的臭模样,样子摆摆也就算了,可这位爷以戏人为乐趣,他问道:“以前在我家养马的仆役路庆之,算你什么亲戚?”说着话他又喝令下人,将路琼之坐过的胡床烧掉。这等于是在取笑路庆之的出身,皇帝的舅舅尚且受此待遇,其他人等也就可想而知了。路太后听说这件事后大怒,打狗还要看她这个主人的面,如此拿自己娘家人开涮,她这个太后的颜面何存?路太后就跑到皇帝面前哭诉。宋武帝也只能说:“琼之少不更事,何必无事到王家去,自取其辱。人家王僧达是贵公子,岂能为此事轻易问罪?”在身份这个问题上,皇帝也不好强出头。士族强力排斥庶人寒流,使两者身份地位有了云壤之别。严格的等级观念,深深扎根于官家权力结构之中。 查户口查出惊天血案 魏晋时期,在达官贵人的家门口通常都会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柱子称“阀”,右边的柱子称“阅”,这两根柱子的功用就是用来榜贴本户的功状,炫耀家族的荣耀。阀、阅便成为做官人家的一种标志。所以在当时世代为官的人家,又称阀阅、门阀士族或世家大族。门阀制度可以说是豪门政治的产物,它发端于东汉,极盛于魏晋,到了南北朝时逐渐走下坡路。在门阀制度下,家世声名是衡量个人身份的最高标准。只有那些祖辈有人做官、名望较高而且代代相传的人,才能被承认属于“士族”。士族中间也有高低差别。一般来说,族人能长期保持上品官级的,是最高一层,称为“右姓”、“茂姓”。他们不但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就是放之四海也是牛人世家。天下谁人不识君,谁人又敢不识君。其他大族虽然也能混入士族序列,但身份和地位不能望其项背。 对于士族来说,门第族望高于一切,因为这是他们通向权力的登云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要想尽一切办法延续自己的“高贵血统”,保持自己家族血统的纯洁性。中国人讲究婚姻的门当户对,应该与此有关。士族之间互相通婚,拒绝士庶联姻。在平时生活中,他们也鲜有交往,偶有交往,也是点到即止。士族为了明确自己的身份,采用了各种办法,其中编撰“家谱”最是风行。他们希望借此将祖上的荣光照进现实。 那些把持着高位显职的士族大鳄们也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助长这种风气的蔓延。尤其在朝廷取仕用人方面,组织上是一定要“稽族谱而考其真伪”,用来防止庶族人员假冒。宋、齐之后,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谱局”,其实这个“谱局”在很多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状况是完全不靠谱的。士族为了标榜自己炫目的身份,还专门发明了一套烦琐的礼仪。例如,当时在士流官宦中间,流行一种避家讳的风气。 也就是说,在这班人面前,绝对不能舌头打滑说出他们祖辈任何一人的名字,就连同音不同字也不行,必须找其他义同音不同的字来代替。否则的话,便是犯了忌讳,搞不好就抓你去蹲班房或者暴力相向。东晋时王忱去拜访太子洗马桓玄(桓温之子),桓玄设酒宴招待。王忱因为刚吃过寒食散,不能喝冷酒,于是连呼左右将酒拿去温一温再饮。没料到这一嗓子触犯了桓玄父亲桓温的名讳。桓玄感受到了莫大的耻辱,可他又不敢得罪这位望族,一时之间情绪激动竟在酒席之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实话,就是王忱有所准备,一般人要想在日常交往中不犯别人的忌讳,难度系数还是相当大的。但当时也有一些高人,却能够做到“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真是让人佩服之至。 在这种动辄就往脸上贴金的门阀制度下,士族成为当仁不让的特权阶层。比如梁武帝在对待自己的亲属和士族时,不许动用法律。也就是说法律对这些特权阶层来说,是无效的;换句话说,法律只对庶族和寒门人士造成伤害。士族人员犯罪,可以得到宽大处理或者直接赦免。而老百姓犯罪,就会立马撕去温情的面纱,如该连坐的,无论老幼都不能幸免;一个逃亡,全家人都跟着“沾光”罚做苦工。另外士族还享有免税权,因此他们多兼营商业,赚的每一分钱都能进自己的腰包。东晋时期,山阴的豪强士族们纷纷走经商之路,用手中的权力去兑换现实的利益。谢安有一个同乡被罢官后从广州回建康,带来蒲葵扇五万把。谢安取一把自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一回广告代言人,建康的士人们都跟在他后面争出高价购买,该同乡获利数倍。士族还享有免役特权,也就是不用扛枪到边境站岗放哨。齐朝与北魏接境的扬、徐二州,三个人中间有两个人要去服兵役。为逃避繁重的徭役,民众被迫或自斩手足,或投靠士族为奴,称为“属名”,附属于士族户下,为户主服役,比服官役稍轻。 这种等级森严的士族制度,破坏了封建官家的权力结构,就连组织上选拔干部也既不问文武才能,更不看吏治考绩,只要有个好爸爸或者好祖宗。凭借祖上积下的那点阴德,便可青云直上,高官显贵。在当时的市面上流传一段话:“上车不落则著作(郎),体中何如则秘书(郎)。”就是说,那些士族子弟生下后,只要到坐车掉不下来的年龄,便可做著作郎;只要会写在信中写两句问候的客套话,便可当秘书郎。 士族子弟生活上不差钱,政治上不操心,高官厚禄从他们呱呱坠地时就早已注定,这不是命又是什么? 士庶之间有着云壤之别,可并不代表门阀士族就强大到了没有权力软肋。比说说,当时的门阀士族的地位正在受到新兴寒门地主的挑战和威胁。这种威胁来自于枪杆子,因为这时候的军权就掌握在皇室和寒门出身的武将手中,枪杆子自然就撑起了腰杆子。 既然士族有那么多的既得利益,庶族地主也不愿意只讲奉献,看着对方吃香的喝辣的。于是他们也就想办法拼命往士族地主阶层里钻,而钻营的主要办法,就是修改黄籍。放在今天来说,就是修改户口本。当时的户口本是用黄纸书写,所以称黄籍,像每户家里有多少人,祖上做过几品官,担任过什么职务,有过什么军功,跟哪些人家结过亲,是和尚还是道士,黄籍上都记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谁家是士族谁家是庶族,一查黄籍就清清楚楚,因此像收赋税和派徭役等不少官差,也都以黄籍为准。 趋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既然有空子可以钻,谁还愿意当那冤大头二百五?因此,庶族地主挖空心思想挤进士族的队伍里来,那时候想搞个士族的户口比什么都难。难归难,总还是有办法的,而且方法还不止一条两条。比如说冒充士族、假报祖上有过什么军功、假冒和尚道士、增丁加口的时候瞒报户口、人还活着就在黄籍上将其注销户口……当然,这样做的前提就是必须买通管理黄籍的官吏。史料记载,当时只需要花一万钱就可以贿赂管理黄籍的官吏,就能把庶族身份改成士族。 既然能通过这样一种手段,实现身份的改变。于是有钱有门路的庶族人员纷纷走此捷径,造成庶族地主假冒士族地主的现象愈演愈烈,纳赋税和服徭役的人也就越来越少,朝廷的收入自然也在不断减少。这样一来,最着急上火的人是坐在宫里喝茶的皇帝。都去当士族了,他找谁吃拿卡要啊? 南齐的开国皇帝齐高帝萧道成决定采取措施,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士族队伍不能再这么无休止地扩容下去,必须“检籍”,也就是做好人口普查。巧的是检籍刚刚启动,齐高帝就病死了。继位的齐武帝继承了先皇的遗志,并且设立了检籍官,专门负责清查户口。 这样折腾来折腾去,麻烦就折腾大了。买卖户口,改换士庶门庭,本来是制度漏洞下,人人都可以去钻的空子。可政府这么一扎紧口袋,将那些还没来得及钻进袋子里的人生生地堵在了门外。中国自古以来的法治传统,有一条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叫“法不责众”。可如今皇帝较真起来,要动真格的了。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凡是清查出来的冒牌士族、假和尚、假道士,就罚他们到边远地方充军。清查户口使得庶族地主跟朝廷的矛盾,庶族地主跟士族地主的矛盾,普通老百姓跟统治者之间的矛盾都骤然升级。每个集团都在与规则较劲,都在打着各自的利益算盘。 尤其那些已经花钱托关系办好户口的庶族地主,他们本来很享受这种“山寨版”的士族生活,可如今皇帝查户口破坏了他们的好梦,注销了他们的假户籍不算,还把他们发配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充军,这等于是要了他们的半条命。当时南北对立,战事频繁,敌国并不知道对手是南朝地主,家里有的是钱,况且即便知道也不会刀下留情。大家都是各为其主,你砍我一刀,我绝对要砍回来,战场上容不得一丁点儿犹豫和软心肠。 于是,查户口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越积越重。能量积聚到了齐武帝永明三年(公元485年),浙江就爆发了那场富人革命—唐寓之起义。 唐寓之是土生土长的浙江富阳人,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有名的风水先生。浙江富人多,所以唐寓之的祖父和父亲的生意也非常好,他们通过看风水进行家族资本的原始积累,生活也相当富裕。有钱就有油水可捞,检籍官在清查户口的时候,想借机敲诈勒索,硬说他家的户籍存在问题,要把唐寓之捉去充军。要知道,在任何年代,富人不光有钱,还有一副牛脾气。愤怒青年唐寓之内心这把愤怒之火被点燃,他对检籍官的诬陷严重不满。放眼望去此时各地反对检籍的人越来越多,老百姓与检籍官之间发生血腥冲突的事件不断传进唐寓之的耳朵里。他预感到,属于自己的时代已经到来了。他们这帮庶族地主缺的并不是钱,而是一个名分。这个名分代表着权势和利益,他发动起义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他是要通过暴力手段拿回自己应得的。 唐寓之还是有准备的,他也知道起义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机行为,需要借助神力,拿一些迷信和宗教说事,来宣扬自己有获得权力的合法性。唐寓之也照方抓药,到处宣扬自己家的祖坟冒青烟,显露出帝王之气。唐家子孙称王道帝,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现在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他还使出当年陈胜、吴广起义时的绝招,所不同的是陈、吴二人是在鱼肚子里藏绸子,加上半夜鬼火学狐狸叫,而唐寓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偷偷让人铸了一枚玉玺似的金印,说是在山上捡到的神器。意思是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唐寓之的前期工作收到了奇效,一下子就忽悠来了四百多名不明真相的农民,在新城(今浙江新登县东)举旗起义。 唐寓之这边一摇旗,有三万多因户籍问题被罚充军尚未踏上不归路的人们,听说后也投奔而来。队伍不断扩张,既有地主,又有农民,但主要是那些假冒士族、和尚、道士的庶族地主,所以我们说它是“富人起义”。唐寓之起义,选择的时机也挺好,利用会稽太守王敬则去朝拜皇帝、不在任上的空当儿。 富人不光会挣钱,打起仗来也毫不含糊。他们先是攻下富阳城,第二年春天破袭桐庐(今浙江桐庐县西),相继占领钱塘(今浙江杭州)、盐官(今浙江海宁县西南)、诸暨、余杭。然后又分兵进击,一支部队攻袭了东阳郡(今浙江金华),杀了齐武帝的族叔东阳太守萧崇之;另一支部队攻取山阴,势如破竹,一直打到曹娥江。事实证明,庶人唐寓之的目光过于短浅,只满足于眼前取得的胜利,自以为大事已成,便匆忙在钱塘称帝,设置文武百官,建立起一个“吴”政权。等到齐武帝集中地方军队杀来的时候,他只有仓惶逃窜的份,最后只落得一个兵败身死的下场,一场富人起义的闹剧最后沦为一场惊天的血案。 4.王侯将相真有种 由于士族长期拥有政治特权,自身优越感非常强烈,而权力场上的竞争意识却在逐渐地退化。 自己是王侯将相留下的种,我的地盘我做主。这种自我麻醉意识让他们在权力场上逐渐丧失了战斗能力。而与此同时,庶族地主们却无时无刻不在瞪着血红的双眼盯着那根权力的魔法棒,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其中的破绽。他们以武职为升官阶梯。为了打通自己上升的权力管道,庶族武官通过战场上的玩命精神来获取军功,有了军功他们自然也就有了军权,有了军权他们也就有了获取更大权力利益的资格。权力的发展规律也是遵循着此消彼长的规律,庶族兴起,士族必然就会走向衰落,魏晋南朝朝的更替密码就在于此。 明初文官荫叙制度是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回光返照,虽然说这时候它还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还没有全面推行,但离它闪亮登场只剩下时间问题;到了明中叶后,在特恩荫叙的基础上又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官荫叙制度。荫叙是什么样的制度呢?简单地说就是特许皇亲、勋贵和中高级官员的子孙凭门第血统获得出身。 那么这种血统上的鉴定,靠的又是什么呢?和今天一样,靠的是士族的DNA鉴定。DNA这个东西很厉害,用来破案一破一个准,并且一个人死了几百年,用毛发就能测出你的前世。当然这里的士族DNA鉴定,并不是靠科学仪器来鉴定。而是通过扒一扒你的祖宗八辈,看一看他们曾经留给你的是背影,还是家族的背景。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把封建官场人员的出身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不用说,就是牛气冲天的士族:这批人除了三世中有二世居官五品以上的标准以外,还添加了一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老牌士族;第二类应该算是小姓:这批人包括所谓县姓、地方豪绅等,就是介于寒素与士族之间的阶层,由寒素升为士族必须经过小姓这个阶段,不能越级;第三类就是寒素:指素士、农、工、商、兵和其他半自由民,以及非自由民中间的奴婢、门客等等。 门阀制度的风行,为士族成员把持正式权力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强大的机制保障。门阀的大门直通官家的大门,两扇大门合二为一就可以打通权力的管道。当时官场上推行的“九品中正制”也只是徒有虚名,不但没有起到推贤举良的作用,反而成为门阀制度的助推器。这样在整个社会就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不正常现象。此风一长,让那些奋斗在基层第一线充任吏员的士族子弟也就越来越少。士族弟子不用再待在基层熬资历,他们拿着代表身份的通行证在官场之上一路绿灯。 虽然吏员的社会地位也不算低,但他们的出身还是拖了自己的后腿。 严格的等级制度导致吏员的地位始终处于权力系统的最底层,甚至与那些跑腿打杂的仆役相差无几。直到后来随着科举制度的推行并日益完善,权力集团需要的人才有一部分开始由科举考试遴选出来,成文人入仕的另一途径。 唐天佑二年(905年三月),这是一个历史转折时期。当时权力集团内部掌管国家礼仪大典的太常卿的位置空了出来。官场永远不缺官员,就像江湖永远不缺漂流客。这时,宣武军节度使朱温就向当时的宰相裴枢建议,让自己的手下张廷范出任太常卿一职。但这个提议却遭到了裴枢的一口回绝,没有丝毫可商量的余地。 裴枢拒绝的理由是:按照惯例,太常卿应该是由当时的清流人士来充当,而张廷范只是一个身份低下的“胥吏”。也就是说,张廷范永远只能做一个打杂跑腿的“胥吏”,没有进步的可能。 太常卿一职属于文臣序列,文臣集团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正式章程。 唐末五代时期的文臣集团,是一个社会成分相当复杂的群体。在这些人中间,有的是来自昔日的名门和官宦世家,有的自身就是前朝的旧臣,有的则逢风云际会或凭藉自己个人的能力白手起家。他们有的曾经从文业儒,有的生来就不学无术;有的长于治事,有的根本就没有能力处理繁杂事务;有的洁身自好,有的则谄谀无行。他们中既有儒生和文士,也有所谓的“文吏”。 宰相裴枢拒绝的理由让朱温非常生气,但又让他哭笑不得。他一直以为这个裴枢是个识大体、顾大局的人,想不到原来也是个本本主义者。难道这位宰相大人没有看清楚当下的形势,还一味地抱着士大夫病态似的“清流”主张不放?迂腐的文人,根本不懂得与时俱进。 既然在这里说到了“清流”,那么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当时文臣群体的构成。因为文臣群体的构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权力分割的内部关系,是论资排辈还是以家庭出身作为前进的阶梯。对于时人来说,能不能当官,能当多大的官,完全取决于附着在他身上的那些社会角色,与能力大小无关。 就拿那些出生在名门望族的官员们来说,他们从唐朝末年以来就一直把持着朝廷重臣宰相之位,那些高禄显位对他们来说就是自家地里产的,与别人无关;但这些重臣宰相的秘书或者谋士,则主要是那些沉浮于社会基层,经过实践检验的人才组成。文臣群体中不同类型人物之间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暗中互相较劲。如果不幸生逢乱世,那么这种权力的争锋将会来得更加猛烈。我们只要看看裴枢这些文人对于“清流”的推崇,就可以知道“文臣”之间的成见有多深,绝对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文人相轻”就可以说清楚的。这些人虽然在起家方式、素质能力都大相径庭,但他们却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那就是能够在同一个权力管道中生存博弈。这种在乱世中形成的同类之间的排斥打压很容易摧毁一个人的精神。 这一年的五月,天象出现星变。这种在当时无法解释清楚的自然现象,就被某些好事者拿去大做文章。朝中另一位非清流宰相柳璨,此人也并非不想加入“清流”,而是清流人士认为他出身贫贱而不肯将其收编。柳璨就跑去跟朱温讲,朝中这些士大夫对您辅佐天子的行为非常不满意,经常在私底下议论。今天天象突然出现星变,据星象专家解释,这预示着国家将有一劫,皇帝和大臣们也将有一场大难。如何避开这场灾难,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以暴力杀戮来应对骤变的天象。骤变的天象总是要为人间带来不祥,究其原因,无非是人心难测,规则难破。 朱温本来就不是傻子,他当然明白柳璨说这些话的意图。一个饱受仁义道德教育多年的文人居然开口闭口杀无赦,与他这个武夫相比,其阴损狠毒有过之而无不及。 朱温心里比谁都清楚,柳璨要借他这把刀来杀人,并不是出于对他未来的考虑,而是出于自己的私心。 朱温当时并没有很快就做出决定,正在他犹豫不决之际。他的亲信,一个被清流人士蔑视的知识分子张策跳出来跟他理论。张策告诉他,你应该让这些清流朝臣们统统靠边站,他们的存在阻碍了你的前进脚步。言下之意,如果你不借此机会来一次血腥杀戮,将来你朱温就有可能成为一头名副其实的瘟猪。 这句话让朱温实在有些坐不住了,他的恶开始向胆边生。他之所以没有被柳璨完全说服,却被张策说服,最起码有两点原因。 其一就是张策是他的亲信自然会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其二就是张策的理由很充分,符合自己的想法。张策说,不要小看这些文弱的知识分子,他们制造舆论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在还没有网络报纸电视的时代,制造舆论完全是靠手里的笔或者口耳相传。文人的笔不输给武人的刀枪,同样可以上演夺命好戏。 就在朱温心头火起之际,有人不断地往燃起的火上浇油。谋士李振就是其中一位。 李振这位在科举路上走得异常艰难的在野知识分子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清流人士。在李振看来,他之所以屡考屡败,完全是拜那些清流分子所赐。因为清流分子好像天生就是考试机器,他们用自己过硬的文化素质几乎垄断了科举名额。他跟朱温说,朝廷之所以纲纪紊乱,都是拜那些清流分子所赐。大王将来要想成就一番大事业,那就非除掉他们不可。 李振的意思是说,在皇家集团与藩镇集团的争斗中,清流人士都一边倒地站在了皇帝的这一边。随着“清流”集团的火线加盟,皇权得到了巩固。对于朱温来说,要做大做强藩镇势力,就要削弱清流集团的实力。 在这里需要插一句的是:唐朝的官和吏与前朝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流品之分,官吏之间有着质的区别,但两者之间还没有形成无法逾越的鸿沟。毕竟吏员与一般老百姓还是有区别的,最主要是因为他们拥有公权力的合法伤害权,老百姓畏之如虎。吏是介于官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受制于官,又是官员施政的助手。表面上来看,这些吏员所从事的都是琐碎政务,社会地位并不突出,但正是这些琐碎的政务粘合了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衙门的权力环节。在庞大的行政机构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权力缝隙使得心术不正的吏员有机可乘。既然在身份上无法与国家正式编制的官员相比,那就多捞点利益的油水。正是这种利益的纠合,使得权力系统陷入胥吏的掌心之中。 这个理由足以撼动朱温的内心世界,接着他又将裴枢拒绝自己建议太常卿人选的那件事联系起来,心中的怒火完全被点燃。他决定利用自己把持朝政的威权,砸碎那些清流人士的美梦。他命令傀儡皇帝唐昭宗下了两道旨意,第一道是封张廷范为太常卿;第二道是贬三个宰相裴枢、独孤损、崔远为刺史。 这三人是清流人士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被贬,在清流人士中间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朱温的铁腕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谁不服,就贬谁;再不服,就连贬带扁,往死里扁。当时的吏部尚书陆扆、工部尚书王傅在同一天被贬。紧接着,太子太保赵崇致仕、兵部侍郎王赞被赶出朝廷。从此以后,朝廷中但凡有所谓“清流”头衔的人都被朱温以皇帝的名义逐出权力核心层,放逐到地方为官去了。到了该年六月份,被贬斥的朝廷重臣已有三十多位。 朱温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几天后,他以昭宗的名义下旨。将裴枢等被贬的高级官员三十多人弄到一个叫做白马驿(今河南滑县)的地方,将他们全部杀掉。杀人的借口冠冕堂皇:这是按照昭宗的意思在办。 这时候,那个出馊主意的李振又站了出来。他跟朱温讲,这帮人不是一直以“清流”自居吗?那就把他们的尸体统统扔进黄河里,让他们死后永远成为黄河中的浊流,无法融入清流。像李振这样的文人只要将自己身体内的文骨砸碎,他们首先祸害的还是自己的同类。本是同根,相煎越急。 朱温看着眼前这个落榜书生,见过无耻的文人,没见过如此无耻的。黄河黄,是因为黄河本身就是浊流,真是创意之举,也只有李振这样不得志的文人能够想得出来。就这样,三十多具清流人士的尸体被抛进了滔滔的黄河,清流之躯融入黄河的浊流。 事情到这个程度,我们才弄明白“白马之祸”的祸不在杀戮本身的惨酷性,而在于它的巨大讽刺性。文人李振借着朱温之手,发泄着自己对于清浊之分的愤怒。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朱温又把那些不肯依附于自己,且又自认为门第高贵,或经由科第出身而身居三省台阁官员、地位稍微显赫者全部诛杀。诛杀的理由给得牵强,说他们是结党营私,破坏了国家的权力安全阀。这次杀掉的文臣有数百人之多,朝堂为之一空。 事件背后传递出一个信号,那就是曾经的黄金盛世在走向穷途末路之时,文人士大夫们的结局是凄凉的。 更让人胆寒的是,在整个事件中,李振这些读书的种子毫无物伤其类的痛感,甚至在溅起的血光中能够倒映出他们狞笑的面孔,这的确让天下读书人为之心寒齿冷。李振这样不得志的“书生”主导了这场权力世界的悲剧;包括挥刀斩杀文臣的朱温,本身也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们陷入这种疯狂的状态? 魏晋南北朝以来,很多士子在经过多年的努力打拼后,在中原形成了一个以炫耀家世为特征的特权阶层。到了晚唐时期,这些有着社会背景的“衣冠之士”已经在维持最后的辉煌。体面的家族背景,并没有为他们换来对等的权力。可他们仍心有不甘,即使成了强弩之末也要挣扎到最后一刻。好像唯有如此,才能不辱没祖上的那份荣光。 唐朝末年权力系统的大崩盘,从皇帝到官僚徒有救世之心,而无救世良策。士族流品虽然有了回光返照的迹象,可也有了死亡的色彩。 晚唐官员选拔被那些官宦士族、权豪子弟们所把持。咸通中举进士不第的胡曾,曾在其《下第》诗中抱怨道:“上林新桂年年发,不许平人折一枝。”昭宗朝进士黄滔也说,“咸通乾符之际,豪贵塞龙门之路,平人艺士,十攻九败。”也就是说,平头老百姓想要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连门都没有。 士族人员的权力抱团也直接削弱了皇帝手中的权力。为了稀释士族人员的权力,从隋朝开始,官家开始推行科举考试。这种方法有效果,但却没有收到从士族手里完全夺权的效果,大部分非士族人员中依然徘徊在权力的门槛之外。士族人员依旧把持着核心部门的核心权力,并不断提携着自己圈子里的人才。清流与浊流好像怎么尿,也尿不到一个壶里。同样是读书人,因为出身门第不同,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却只能久居人下。这种权力通道的堵塞,让非士族人员对那些所谓的“清流”高级官僚的憎恨越发强烈,划根火柴,就可以引爆一个世界。 从隋唐的官场斗争来看,如果不是士族阶层企图堵死非士族知识分子的晋升之路,他们绝对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客观地说,士族知识分子为中国封建时代的官文化创造了无与伦比的价值。自古以来,我们只要说到官文化,好像都是士族知识分子的事。这种文化上的垄断,其实就是官家话语权的垄断,说白了其实就是权力的垄断。这种垄断让无数的非士族读书人在权力的门外除了长长地叹息,就是幽幽地怨恨。当怨恨和叹息有了发泄的通道,士族阶层的末日也就随之而来。 唐朝末年,黄巢带着“我花开后百花杀”的豪气干云杀进长安城的时候,谁也不会料到他曾经也是一名科举落榜的读书人。虽然他的落榜与清流士子无关,可愤怒是同一种愤怒。许多出身底层的知识分子有自己的精神软肋,那就是容易走进自己为自己编织的藩篱,无法挣脱。他们习惯以铁铮铮血淋淋的事实证明一句话:人背不能怪社会;他们习惯于在客观问题上寻找主观原因。 朱温与士族官员的矛盾,让他们找到了一条发泄的通道。 朱温的手下张廷范能力有多大,并不在裴枢的考虑范围内。按照当时的干部选拔条例,张廷范连入围的资格都没有。所以,朱温在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裴枢才会那么直接而果决。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权倾朝野的朱温在宰相裴枢看来,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官场流氓。当朱流氓要求将自己的小弟安插进上层权力系统,裴枢直接就亮出红牌。裴枢在这里低估了他的对手,也高估了自己这个宰相的权力。他一个士族文人,又怎能挡得住一个在朝堂之上敢和皇帝叫板的官场流氓,并且这个流氓还打上了文化的底子。 我们不能说裴枢是唐朝权力结构的忠诚卫士,因为他维护的只是一个走向末路的士族制度。当他和他的那些“清流”盟友们成为这场权力博弈的炮灰,不知道那个提议将他们的“清流”之躯抛进黄河“浊流”的儒家弟子李振又会作何感想? 裴枢们做了一个正宗“清流”者应该做的,他们不惜用性命捍卫自己的“清流”之名。他们也早已料到这最后的结局,但走上这条权力之路,他们还能有其他的选择吗?裴枢为首的清流人士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将张廷范、李振等人死死地堵在了权力的大门外。自从他们死了以后,他们用性命堵住的那道权力安全阀也随之松动。朱温也将唐朝这个盛世王朝掀了个底朝天,五代时期太多的俗得不能再俗的文人纷纷登场。这些在野文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承担起文化与道德重建的重任,而当他们毁掉肩负重任的人时,却是那么的毅然和决然。 “白马之祸”岂止是一群士大夫的灾难?!又岂止是一种制度的灾难?说到底不过是DNA决定了权力的出路。 历史在仓惶之间走到了这一站,曾经风光无限的名门士族也开始逐渐走了下坡路。士族的儒生们纷纷头悬梁锥刺骨,投身于没完没了的科举考试,用青春去赌那未知的明天。权力集团的上层虽然还是士族文人在那里唱主角,但他们已经无法再形成抱团排他的权势。 5.三国的权力流氓化 翻阅史书,我们有时候会产生一种时间的恍惚,那就是越翻到后来越觉得索然无味。中国的历史人物,大都是越到后世越觉得缺乏光彩。先秦时期,那些敢于舍生取义的武士,到了汉代就褪去了骨子里的豪气干云化为权力集团的附庸。估计他们在趋炎附势的时候,早已忘记他们的前辈们曾经有过一个光芒万丈的政治理想:那就是软禁皇权。 但理想也就是划过天际的一道闪电,转瞬即逝,了无踪迹。 秦汉之后,这个理想也就成了明日黄花。无所禁锢的皇权成了出栏的猛虎,在丛林社会里择肥而食。就连手握特权的士人集团也要避其锋芒,更不要说那些混迹社会底层的普通民众。皇权的威力打着人权天授的旗号,不断挤占着底层民众的自由空间,使全体民众都陷入一种束手束脚的生存困境当中。 大一统的专制皇权很快被士人们发现了一个天大的漏洞,那就是握有无上权力的皇帝,固然可以在权力的占有上凛然不可侵犯,但对于幅员辽阔的天下来说,不是光有想法就能摆平一切的。作为皇帝本人固然有凡事亲力亲为的想法,但皇帝毕竟也是肉身凡胎,累了要睡,渴了要喝。权力所及之处,并不是一个人战斗就可以摆平一切。这样一来,皇帝不得不雇佣大批的官僚来为皇权效劳。虽然说伴君如伴虎,可那些身处社会底层的士人们还是不畏官途险恶,前赴后继。要知道在封建官家社会,能够成为权力系统内在编的政府官员,不光是士人毕生追求的梦想,也是他们改变生存状态的唯一出路。 对于士人阶层来说,魏晋时期可以说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这一时期,“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的科举制还没有隆重登场,士人们也还没有完全被皇家一网打尽,锁入权力的牢笼。说到文人的风骨,我们绕不开魏晋时期的著名诗人陶渊明,这是一个让古今文人都无法回避的人物。因为在中国历史上,能够真正像陶老先生一样做到洁身自好,拒绝权力与仕途的种种诱惑,去“悠然见南山”的士人实在是少得可怜。正因为少得可怜,才越显得珍贵。 如果一个人生活在汉代,他要想进入权力阶层就要通过察举和征辟制,也就是先通过考察推举,然后才能任用。而到了魏晋时期就换做九品中正制。既然说到九品中正制,我们就绕不开那个令人热血沸腾的时代—三国。 三国对于官家定律的形成,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代,准确地说九品中正制的形成,与三国的枭雄人物曹操有很大的关系。在乱糟糟的三国时代究竟是谁在当家?也就是说权力到底是掌握在哪个集团或者什么人的手里?答案毋庸置疑当然还是地方士族。 东汉时期的地方士族可以说是真正的牛人世家,他们既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又掌握了劳动力,两手都很强硬。在东汉时期人口是可以买卖的,也可以当作礼物随便奉送给别人。据说糜氏嫁给刘备的时候,就陪嫁了四千家丁,可见大户人家的闺女给的嫁妆也是相当阔绰。由此可见作为政府官员如果不能和地方那些豪族势力搞好关系,根本无法在地方站稳脚跟。 还有就是东汉的选才制度也将国家权力交到了士族手中,东汉官场选拔后备干部实行的是孝廉制。意思就是一个人如果人品好、才能高,然后由德高望重的人推荐,他就有资格去做官。这里就产生了两点疑问,第一,那些人品好、才能高的孝廉人选是出身在什么家庭的子弟,答案很明显还是士族。东汉时期国家并不富裕,农民为了求温饱忙着与天斗,哪里还有精力和时间去读书呢?相反那些豪族子弟大多数是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生来不差钱,他们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去读书学习。其二,推荐的人是什么人,很不幸,推荐的人也是豪族子弟。因为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去当推荐人,首先他要在地方上有着很高的社会名望。我们无法想象在当时一个整天扛着锄头种地,大字不识的农民能有多高的社会威望。通过排除法,我们可以知晓这些有资格去推荐的人还是豪门士族。东汉官家的权力就掌握在这些豪门手中,他们根据自己的利益来干预皇权。虽然说皇权猛于虎,可当他将权力出租给那些雇佣官员的时候,权力也就随之被分肥。这样一来,皇帝的权力就受到了严重影响。因为皇帝想要拍板一件事的时候,如果官员们觉得皇帝的决定不太靠谱,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那么这些豪族官员就会毫不犹豫地说不。如果皇帝执意要这么干,官员们又觉得坚决不能让他干。这时候官员就会拿出一副死谏的架势,与皇帝死磕到底。 官员这种死磕到底的精神,搞得皇帝也很是头大,经过几番博弈,皇帝通常会动摇自己的决心,以做出让步。如果士族家中有一个当了官,那他后代也极有可能当官,因为中国人的官场讲究亲疏远近。官一代、二代、三代,几代下来,权力系统几乎都是士族的人在当官了,这也就是在当时会出现了四世三公的主要原因。而那些埋头干活的平民百姓接近权力的概率接近于零,一是他们没有很好的学习环境,缺乏竞争上岗的资本;二是权力集团无人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无人关注,也就无人去推荐。 所以在三国时代,我们会发现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出身于士族。就连一些地方割据势力的背后,也有当地的士族财团在撑腰,为他们提供军饷,购买武器装备。否则的话,他们根本无法在乱世之中谋得一番事业,更别谈发展壮大了。 曹操是沛国谯县的豪族曹家和夏侯家的子弟。他的对手袁绍则是汝南的豪族,四世三公就是出自他的家族,有四代人都能混到三公这样的中央高官位置上,这样的牛皮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吹的。所以刚开始的时候,袁绍在军阀中的势力最大,声望也是最高的。刘表虽然是皇族,当董卓命他出任荆州刺史,他坐镇荆州干的第一件事不是处理公务,而是梳理出荆州地界的豪绅大户,随后他就娶了当地豪门蔡家的女儿为妻,同时和荆州三大豪族蔡、黄、蒯家都建立姻亲关系。如果不这么做,刘表这个外来户想要坐稳荆州地盘那是不可能的。荆州的军政要员蔡瑁、黄祖、蒯良和蒯越等人就是出自这三大家族,这些人构建起了荆州的权力壁垒。 刘备进入徐州城,也有样学样,通过联姻的方式取得徐州豪族糜家的信任和支持,混了个徐州牧干,最后糜家和刘备一起流亡荆州。江东孙氏也是依仗着豪族的势力才能割据东吴,江东四大家族张陆全朱,张家是张昭,陆家是陆逊,全家是全琮,朱家是朱桓。就连躬耕南阳的诸葛亮也是士族出身,他是山东瑯玡诸葛家的人。翻一翻还有新的发现,当阳桥上一声断喝的莽撞人张飞居然也是士族出身,他在许都的时候,娶了豪门大族夏侯家的女儿为妻,算是夏侯渊的妹夫,士族对豪门,也没跑偏。 权力就这么如陀螺般转来转去,始终在士族手里倒腾。而那个具有原创精神的九品中正制的始作俑者从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曹操,之所以后来这笔账算到他的儿子曹丕头上,是因为到曹丕时才算正式形成制度,并由当时的人事部长陈群具体行文执行。其实曹操的家世挺招人骂的,因为他的干爷爷是—太监。 其实不是所有在宫廷服务的人都能得到太监这个称呼,普通的小角色通常只能称之为苍头,或是黄门,只有其中的佼佼者才有资格称为太监。能主动来干这行的人,基本上都属于那种敢把脸不要的主,再加上能混到一等大太监的人,就更是生猛了,所以曹操的干爷爷名声也就格外差。不过名声差一点并不要紧,曹操的老子倒是托了他干爷爷的福,历任全国最高行政长官与最高军事长官,这为曹操后来的起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是由于曹操有着如此独特而“显赫”的出身,当时的士族根本不买他的账,那时候的士人并不需要依附朝廷就能够得到很大的名望,而且他们往往不愁吃不愁穿,有的甚至富甲一方,吃饱了没事做就走街串巷四处骂曹家用来消食,曹操和曹丕也拿他们没办法。 曹操是干事创业的一把好手,在汉末群雄割据、军阀混战的大权力格局中,他首先想到的是人才。他很清醒地认识到汉代的选人制度中存在着软肋,那就是察举不实和过分倚重品德。曹操这个人身上有很多毛病,但同时兼具英雄之质。所以他在用人方面,偏重于“唯才是举”。就是说,他用的人可以像他一样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关键是你要真的有才。将军要有领兵之才,谋士要有权谋之术。 他曾经无数次地向社会发出求贤令: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有治国用兵的本事,就可以起用他们来治国安邦。这无疑是对当时权力集团用人标准的一次大变革。在这种用人体制下,曹魏帝国迎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从而为建立新的权力格局创造了条件。 曹操之后,他的儿子曹丕采纳了礼部尚书陈群的建议,继续贯彻落实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选拔官吏的制度。 它的具体做法是:在各郡设置中正官,各州再设大中正官,中正官的职责就是对够资格的人选进行量化打分。也是根据这个人的道德和才能给予一个总的评价,然后再结合他的家世和才德给出一个综合品级。这个品级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共九品。通常情况下,一品是光设不封的,所以二品就成了最高的评价,三品以上的是上品,以下都属于下品。这就是九品刚刚推行时的雏形。 中正评议的结果要上交给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存档,作为将来选官的依据。当官职出缺的时候,就在吏部的人事档案里面找人补缺。九品中正制的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做官要依靠个人的名望,要经过当朝大臣们的举手表决,方才有效。名望这玩意是个介乎虚实之间的东西,获得名望的最可依赖和最便捷的方式就是看你是不是出身于高门之家,其他都是扯淡。 普通老百姓只有名,没有望,有时候连名字也给你省了去。 中正官给那些候补官员评定品级是一项最要的参考依据,称之为“乡评”。乡评中的高分进入官场时起点就高,升迁的速度也快,低的自然起点就低,升迁起来也像蜗牛一样慢。以后又将各官职都给定了品级,我们现代人都知道县令(县长)是七品,知府(地级市的市长)是五品之类的。当九品中正制废除之后,其官职品级的划定却保留了下来,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细化,到北魏每个品级又有了正从之分。比如二品有正二品和从二品之分,这就是所谓的九品十八级。甚至在每一级里面又分上下,如从二品下、正三品上等达到三十六级之多。北宋正一品是不授人的,神宗改制之前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标准的宰相,也才从一品,各部尚书不过也就混到从二品,到了清代,连各部尚书都是一品了,各朝不太一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官分品级。 为了让你有一个更为直观的印象,下面我就以马甲同学为例来简单说说这个叙述起来很复杂的官员选拔制度。 比如说,朝廷招考官员通知下发后,马甲同学准备参加今年的考试,他的身份是某乡侯之子,家中世代为官,应该算是“官N代”。而他的朋友镇关西同学就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因为镇关西他爸是村东头的郑屠户,将来只能子承父业,想当官,门儿都没有。想杀猪,绝对没人拦你。 马甲同学在家里混到了二十出头,虽然他不上网也不换马甲潜水,但大字却不识一箩筐,窃玉偷香的本事倒是非常精通。他老爹马大甲虽然也没什么文化,但家族还是照样繁衍下去,谁能靠学文化过日子。儿子要参加官员选拔,前期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于是马大甲就喊来师爷(那个时候称谋士)面授机宜,让他领着马甲去参加三年一度(跟科举考试的循环年限基本一样)的官员选拔。 在这之前复习功课已经不是重要的,因为还有比复习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们去做,那就是找个包装公司给马甲同学宣传造势,让父老乡亲都能达成共识,马甲同学是个好孩子,尊老爱幼,和睦友善。由此可见,包装是多么的重要。 跟眼下名目繁多光怪陆离的造星活动一样,马甲会在他所处的郡县内进行各种造势活动,虽然之前他是一个品行不端甚至是地痞流氓式的不良青年,但经过包装公司的一番折腾,戴上儒士巾,学会微笑只露六颗牙,再加上偶像派的宣传攻势后,马甲同学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败的纯情少年。如果再开下粥棚拿点散碎银子赈济下灾民,假装流下两滴同情的泪水,效果会更好。最关键的一点是人家生在富裕家庭,家里不差钱。 这个时候,马甲在其家乡就已是妇孺皆知,紧接着,就是“跑部钱进”了,毕竟给官不给官,给个什么官都是上面人说了算,不是老百姓说了算。 到底是世代为官,到哪儿都是熟人熟脸,在京城叔叔大爷地一通打点,钱送出去不少,人也认识了很多,迎来送往之下,终于混了个脸熟,特别是在那几个很有可能成为主考官的老爷子心里留下了好印象。 转眼间,考试开始了。 主考官(学名:中正)一般是由二品官员担任,这是个肥缺,也是个很为难的缺,因为官员空缺就那么几个,而各个宗族里的人繁殖力又超强,虽然朝廷不停地增加各种拿钱不干事的虚职,却总是供不应求。一到这个时候,这也要考虑那也要协调,弄好了,大家皆大欢喜,弄不好,山水轮流转的,指不定哪天就栽别人手上了,的确很为难。 等到考官大人来到了地方,就要准备考试了,考试科目没有科举考试那么多内容,也不需要把儒家经典倒背如流,就考你三样,家世、道德、才能。 这下大家知道为什么出身寒门的人没指望了吧,第一科审核家世就让你卷铺盖卷回家了。祖宗三代都是贫农,你还是扛着锄头下地去吧。 至于道德,那个时候的领导好像并不喜欢下去搞调研,所以道德这个东西的定位非常虚无缥缈,马甲同学虽然恶名昭彰,但由于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又花钱请了几个群众演员来丰富背景,于是自然也就顺利过关。 考完试以后,考官会对考生作一个评语(称为“状”),一般都是非常简明扼要,历史上最经典的评语当属曹操的那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了(不过曹操的评语并不是通过考试得来的)。 再然后就是对马甲的成绩打分了,成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次(这就是九品中正制得名的由来),有点像小学生成绩本上A+、A-的打分。 一般来说,上上品是虚衔,除了很牛的人死后会被追封这个等级以外,活着的人基本上是没指望的。九个等次又分为了上品和下品,一般二品(上中)和三品(上下)为上品,其他的均为下品。 像马甲同学这种钱送得多、关系硬或是考官看着顺眼的人,考官会给一个称呼“清官”(这个“清”字不作两袖清风的意思),这意味着他今后会飞黄腾达;而其他的人则被称为“浊官”,得到了这个称呼,这辈子基本上就可以像浑浊的烂泥一样别指望会被糊上墙了。 这就是九品中正制,当然,我只是往简单了说。 有人说相对汉代举孝廉的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是一种先进而又时髦的玩意儿。 举孝廉是指在一个地方,按户数比例每年会推选一些德才兼备的人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能够进入人才库并不要求有经天纬地之才,但是必须具备清廉和孝顺父母这两项优点。当官职出现空缺的时候,国家就会从这些候补队员里面挑人去补缺。这样一来,地方权力集团就逐渐把持了选官之权。谁掌握了选官之权,谁就掌握了规则,就掌握了规则带来的利益之便。这样就造成了世家豪强,地方势力不断做大做强并脱离中央控制的局面。所以东汉末年各州郡因平定黄巾起义而获得募兵之权,最终纷纷割据,皇权对国家的控制力逐步丧失。 九品中正制的具体操作人员是由中央发聘书认可的,地方州郡没有发证资格。拿到中央聘书的中正官就要向中央负责,这和汉朝末年地方士绅操纵的乡里评议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说九品中正制很好地解决了权力集团内部官员选拔机制的统一问题,将汉朝选官传统和曹操的用人政策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 到了魏晋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这时候大小中正官都是来自于各个州郡的士族,这些士族人员长期居于一地,彼此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网。那么在评定品级时,会毫无争议地将赞成票投向士族。这时候九品的划分,已经完全打破了不管门第出身的游戏规则。在这之后的三百年里,权力系统内部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垄断局面,九品中正制也随之转化为士族豪门把持政治特权的保护性措施。 客观地说,九品中正制的出发点是对路的,确实有“唯才是举”的意思在里面,但由于中正官大多由握有特权的豪门大族人士担任,于是品评的高低标准也就逐步转向由家世背景来决定。也就是说,这个时期门阀世族将九品中正制玩弄于股掌。这帮人是权力系统内的常客,世代为宦,几乎通吃了所有的高位显职。 在门阀势力的不断挤压之下,九品中正制发生了质的转变:品评出来的人就等于拿到了官场入场券,而取得上品的人更可以在权力系统享受到VIP的待遇,高官厚禄,特权傍身。许多士人为了能够获得一个高品位的评价,想尽办法不择手段。九品中正制就像是组织部门制设的人才储备库,为庞大的权力机构运转提供人力资源,这种制度优缺点并存,优点是让权力系统能够拥有一个庞大的人才信息库,缺点是抬高了评价人才的门槛,将一部分民间社会的底层人员堵在了门外。 这样一种风气的盛行,导致整个权力系统裙带关系纠结,官员光说不练。三百多年的魏晋南北朝,官家权力系统被活活搅拌成了一锅烂粥。 6.“杀熟”是历史转型的死结 权力赎买是“怀柔术” 宋朝的开国非常富有戏剧性,也就仅仅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将百年大计一举搞定。 公元960年,时任后周禁军点检(中央军司令)的赵匡胤率领大军北上抗击传说中的入侵辽军,行至离首都开封不远的陈桥驿这个地方,安营扎寨。一切阴谋早已酝酿成型,只等那一刻的到来。 第二天黎明,军队内部突然哗变,众将士强烈要求赵匡胤登基,并将一袭黄袍披在了他的身上。随后大军浩浩荡荡返回京城,兵不血刃取得了政权,这就是著名的陈桥兵变。 我每次在读这一段历史的时候,都感觉这是一出蓄谋已久的权力游戏。当然,这是一幕精心策划的喜剧,否则仓促之间军队从哪里找来那些道具,光是那件绣着飞龙图案的黄袍就不是一日之功,一个普通将领是不可能缝制一件龙袍天天揣在怀里,等待那样一个机会的。 当时守卫京城的将领是赵匡胤的部下和老友,禁军的第二、三号人物石守信、王审琦,他们“皆素归心匡胤者”,也就是说他们早就是赵匡胤的人了。有这帮人里应外合,赵匡胤很快就掌握了军权,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最后夺得天下当然是易如反掌。其实赵匡胤黄袍加身的喜剧并非是原创,他也是“山寨”了别人的做法。这个原创者不是别人,他就是将赵匡胤领上路的后周的创建者郭威。 就在陈桥兵变的九年前,时任后汉枢密使(最高军事长官)的郭威也在率军抵抗辽军的过程中回师京城,登基称帝。 自晚唐以来,中国的权力系统陷入了一个大分裂的时代,军阀之间混战不休,后晋节度使安重荣吼出一嗓子:“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耳!”这句话完全是篡改了陈胜吴广起义的那句经典之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早就没有了真正的原创精神,山寨才是王道。 山水轮流转,明天到我家。纠结的五代稀里糊涂混过了五十三个年头,这一期间,在中原地区建立起来的大大小小的政权就涌现出了八姓十四君,换皇帝如换刀。这还不包括十个与中原政权齐头并进的独立王国和割据政权,同时北方地区也面对着占据战略要地的幽云十六州和随时准备秣马南下的强大辽国。 赵匡胤黄袍加身走上皇帝岗位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要避免新建立的宋朝不会重蹈前朝覆辙,他本人正是因为“君弱臣强”取得了政权,因此他要杜绝在自己的权力集团内部出现下一个“赵匡胤”。他有着强烈的预感,下一个“赵匡胤”就潜伏在自己身边,说不定就藏在自己的那些老部下中间。 一天,赵匡胤召自己的老部下石守信、王审琦等人喝酒聊天。酒过三巡,他半真半假地说:“我能当皇帝全仰仗诸位兄弟的拥戴。皇帝也不好当啊,反而不如当个节度使快乐,整夜睡不好觉。” 石、王等人说:“陛下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现在天下大局已定,你应该把心放在肚子里。” 赵匡胤回答:“有你们在我身边我当然放心,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们手下的人贪图富贵,将黄袍披在你们身上,你们还能跟着我安心干活吗?” 石、王等人赶紧跪下磕头如捣蒜,请求老大能给指一条光明道路。赵匡胤讲了一段很具有哲理性,但又很实在的话:“人生如白驹过隙,你们应该享受生活,让子孙享福。我有个不成熟的建议,你们不如放弃兵权,去选个好地方做官,为自己和子孙置业,逍遥一世。另外我与你们结成儿女亲家,亲上加亲,我的天下也有你们的份,这样多好!” 石、王等人只好无奈地回答:“陛下为我们考虑得这样周全,真是让人有重见光明、死而复生之感啊。” 第二天,这些老伙计就请了长期病假,赵匡胤赐予他们丰厚的财物和崇高的政治地位,但从此不让他们染指军权。这就是著名的“杯酒释兵权”。随后,赵匡胤又逐步解除了一些有影响力的节度使的权力。 《汉书》中有一段从韩信嘴里吐出来的至理名言:“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意思就是说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剪除异姓诸侯王,杀戮功臣的事。这样一句话给汉高祖刘邦勾画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脸。 尽管刘邦有着这样那样的苦衷,但还是遭致后人无穷的非议。 地球人都知道韩信是一个盖世英雄,但是一个英雄未必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政治家不仅仅需要聪明,最重要的是明断。韩信所缺乏的恰恰是这点。在权力世界的利害关系面前,空谈道义是奢侈的事。韩信既然想当王,那么在刘邦和项羽二虎相争的时候,就是他亮剑的最好时刻,也是他唯一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过了这个店就没有这场局了。 韩信在关键时刻没有背叛刘邦,他在正统道德范畴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也是不会为人所诟病的。站在第三者的立场来看,其实这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他是刘邦的臣子,在刘邦的权力集团内部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如果韩信在关键时刻在背后捅上一刀,虽然在道义上说不过去,但是从权力利害关系上来看,却是绝对的胜者。 韩信没有在两大利益集团争斗得两败俱伤的时刻,亮出自己的剑。那么对于他来说,今后能做的也只有跟在刘邦后面亦步亦趋,要低调再低调,让所有的锋芒锈蚀在权力结构之外。就像他的那些战友们,诸如张良、陈平、萧何之辈。 有人说韩信在职场上跟对人了,因为刘邦知道怎么用他;也有人说,韩信可惜了,完全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去成就一番更大的事业。无论怎么说,韩信只是刘邦运筹帷幄的权力局中的一颗棋子。刘邦在对待韩信这些功臣们的底线是什么呢?对此我们不能妄下结论,需要将事件和人放在那样一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作分析。在分析之前,有一个历史细节不容放过。在刘邦的晚年,有一次患了一场重病,知道来日无多,于是将他的那些老伙计们喊到眼前,杀白马为盟。盟约的内容是:异姓为王者,天下共击之。 这样一句话让我们清楚地了解了刘邦对于权力的态度,这种态度我们并不陌生,君君臣臣,要分得清清楚楚,异姓不得封王。为王者只能是刘邦的家族子弟。也就是说,王这个封号是刘氏的专利。臣子们即使手中的权力再大,也只能做臣子,而不能为王。 刘邦奉行的这一套权力体系,基本上还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家天下的封建专制王朝的延续,新瓶装老酒是官家集团的一贯作风。骁勇有余,谋略不足的项羽显然看不到这一点,他在灭了秦国之后,封刘邦为汉中王,这显然是权力体系建设的一种倒退。早在奴隶社会的时候,那些权力大鳄们就在玩这种分封诸王,国中有国的政治游戏。结果换来的却是诸侯王们的不服,大家都是王,凭什么你项羽能冒充皇权代言人来分封我。在各方势力都在参与权力分肥的斗争中,项羽成为众矢之的,并最终败给了刘邦。所以说刘邦是不会重蹈覆辙的。 我们在这里只看到了韩信的下场,却没有好好计算其中的利害关系。 首先是韩信虽然没有亮剑,却要挟刘邦封王。客观地说,韩信打个报告要求刘邦论功行赏也不为过。但是他选择的时机实在是大有问题,也就是说韩信是在正确时间做了一件完全不着调的事。他在刘邦困在荥阳陷入危局的情况下,要挟刘邦封王。这种趁火打劫的做法肯定是要被刘邦记恨的。刘邦让他带兵合击项羽,他却讨价还价要刘邦封他“假王”。那意思就是说,你不封王,我就不帮你打项羽。刘邦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 其次,皇家权力的底线不容随意践踏。刘邦的底线就是异性不能为王,所有破坏正式权力系统的行为都是杀人的利器。在这种情况下,刘邦如果一味纵容韩信就太不正常了,当项羽这个利益竞争者一死,刘邦就毫不犹豫地收回了韩信的兵权,将其封为楚王。 这时候的韩信还是应该满足的,毕竟刘邦还是给他封了一个王,虽然名不副实。凭着韩信的智慧,他应该对刘邦有所提防,可在权力争锋的舞台上,一个疏忽就会导致满盘皆输。随着时间的推移,韩信的判断力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因为在他看来,自己的功劳是完全配得上一个王位的,自己没有在楚汉相争的生死时刻插上一脚,就是送给刘邦最好的礼物。 很多时候,我们习惯拿刘邦与朱元璋做比较,同样是草根出身的开国君主,同样面临着开国功臣如何处理的历史难题。但两个人绝对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刘邦出手洗牌,是因为异姓诸侯王反叛的号角已经吹响,他的做法有权力自保的意思在里面。而朱元璋的血腥屠杀,则完全是为了屠杀而屠杀,为皇权的接班人扫清障碍,是毫无根据的因疑而杀。 功臣问题是所有的开国皇帝都要去认真研究的课题,因为皇帝手中的权力价值,不应该由他一个人独享,而应该作为权力股份,让那些功臣们共同参与分肥。因为当初大伙都是提着脑袋跟你玩命干的,如今江山打下来,你却要“卸磨杀驴”。刚建国时,皇帝与功臣有一段蜜月期,在蜜月期里也有富贵共享的美好时光。可时间不长,双方感情就破裂了,刚派发下去的免死铁券还闪着光亮,可这份光亮也救不了功臣的命。曾经共过患难的兄弟,却成为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对手。 刘皇帝和朱皇帝将权力的刀锋指向了功臣,倒在刘邦剑下的除了韩信,还有臧荼、彭越、英布等异姓诸侯王;朱元璋更是异常生猛,几乎将开国功臣一网打尽。 如果我们将一个王朝比作一个公司,那么开国皇帝和功臣们就是公司的创建者。创业阶段,你不是皇帝,我不是大臣;你是大哥,我是小弟。有福一同享,有苦一块吃。 直到有一天,公司上市了,做大做强了。作为董事长和CEO的皇帝通过封赏功臣来确保功臣们作为股东永久拥有公司的原始股,共同享有公司的红利,且不会被剥夺,通常以世袭爵位和丹书铁券的形式保证。可是刘邦和朱元璋在公司创立后就撕毁了与功臣们的契约,杀戮功臣以剥夺他们作为股东的权利。赵匡胤的做法与刘、朱二位截然不同,他只是剥夺了功臣们的军权,同时给予他们丰厚的物质赏赐和崇高的政治地位,并通过互相结为姻亲的方式巩固、加强彼此的私人关系。 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开国功臣还与赵宋皇家结为姻亲,他们的子孙也享受到了由权力分肥所带来的利益。 皇帝和功臣由于权力分肥破坏了权力系统的理性秩序,私人的情感因素被正式权力控制到了最低程度。只有将私人情感因素控制到最低状态,专制权力才能达到最高状态。皇帝和功臣这对痛并快乐的冤家完全处于一种“囚徒困境”的空间。皇帝和功臣就好像被隔离的囚徒,作为弈中的两个博弈方,他们的目标都是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皇帝担心在权力分红中,功臣手中拥有的权力危及到皇权;而功臣又怕皇帝翻脸不认人而攥紧权柄不肯放手,这种互相设防,互不信任的状态,只会逼得皇帝痛下杀手。 在这一点上,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是非常高明的方法,一般人还真玩不了。赵匡胤用高官厚禄将功臣们手中的军权赎买过来,这样也就等于换取了功臣危及皇权的权力。说到底,皇权对功臣的忌讳无非是他们手中的军权,一旦功臣们心甘情愿地交出军权,他们也就双双走出了这种权力的困境。 “杯酒释兵权”虽然是解决皇帝和功臣的最佳方法,但并不适合所有的皇帝。要做到双方皆大欢喜,作为强势方的皇帝要有宽广的胸襟,用人识人的才能,诚实守信的作风和玩转权力的智慧,才能率先打破这种权力困境。 皇帝与功臣的“分离定律” “飞鸟尽,良弓藏。”皇帝与功臣始终都难摆脱这种权力困境,历史的活剧也如同盗梦空间的陀螺一直旋转下去。当权力运转进入到这样一个怪圈,作为局中之人越挣扎,没顶的概率也就越大。每个朝代都无可幸免地迎头撞上,所以这应该与皇帝的个人素质无关,而是权力通道出了问题,造成一种习惯性的堵塞。 有人借用经济理论来形容两者的关系,说他们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说,皇帝作为帝国的法人代表,他手里控制着帝国的产权,但他又分身乏术,抽不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亲力亲为,于是就委托一个或数个代理人来帮助他管理国家。 皇帝派发高薪给功臣们,让他们在政治上享受高职位。皇帝希望用这些现实的利益来换得功臣对皇权的一颗赤胆忠心。皇帝的底线,就是这些功臣们不要动不动就造反。造反是一项高风险,但同时也是高收益的行业。对于任何一个皇帝来说,要让自己的江山千秋万世传下去,就要将功臣造反问题放在重中之重。在搞不清楚谁将会造反的时候,每一位功臣都有可能成为皇帝怀疑的对象。这是一种很要命的逻辑,因为这种完全靠内心推理来完成的命题,对于功臣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宋太宗赵光义说过这样一句话,对于国家来说,面对的不是外患,就是内忧。外患是有形的,而内忧因为无形则让人无从察觉。 这句话也同样道出了皇帝在处理与功臣关系时的那种无奈:那些有反骨的功臣没有把大大的反字刻在脑门上,那些忠心不二的功臣也没有办法来鉴别。可以大胆设想一下,如果皇帝和功臣们能够掌握一种密码,我们姑且把这种密码称之为权力分离码。这种权力分离码能够让皇帝破译出谁是忠臣,谁是奸臣,而且不会混同。这样的话,这道权力困惑的难题或可解决。可这只是设想,却无法付诸实施。更何况帝王的权力操守也因人而异,就算有这种权力分离码,他们也未必会当回事。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看洪武年间那场血雨腥风,也就是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 由于开国功臣的权力特殊性,造成了明朝建国初期权力系统的一种三权分肥的现象,也就是相权、将权、皇权的权力分肥制。对于将权力看得高于一切的朱元璋来说,这是他根本无法接受的。朱元璋是从社会底层打拼出来的,他无法接受大权旁落,而那些文臣武将们有的是手段,多的是权谋。如果自己不出手制服,那么后果将无法想象。朱元璋决定先拿两个有把柄的实权人物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将军蓝玉开刀。太子朱标劝阻父亲“诛夷过滥,恐伤和气。”朱元璋听后很生气,扔给他一根荆棘枝,让他捡起来。朱标怕刺扎手不敢拿。朱元璋冷冷地说:“我这是在替你拔刺啊!” 抱着为子孙拔刺的朱元璋将诛杀功臣的行动推向极致,在胡惟庸死后,朱元璋不依不饶拿他大作文章,将他的罪行逐步升级,不断扩张打击面。胡惟庸的罪状被定性为“通倭通虏”,也就是投敌卖国。在任何时代,卖国贼都是全民公敌,死不足惜。 胡惟庸的被杀算不得冤假错案,有自取灭亡的成分在里面。但是因为一个胡惟庸,将大批无辜的开国功臣卷进来,这是令人发指的。胡惟庸案是朱元璋传递的一个信号,他要没收相权,重整一个崭新的权力系统。既然杀戮已开,杀一个也是杀,杀一万个也是杀。朱元璋索性将所有怀疑对象都冠上“胡党”的罪名,一网打尽了。 有人评论“胡案”,“惟庸非叛也”,乃“积疑成狱”,这句话道破了皇帝与功臣之间的那点猫腻。 蓝王党案也是同样如此。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小舅子),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曾经立下赫赫战功,有常胜将军的美誉。洪武二十年(1387年)升为大将军,两年后进封谅国公。随着权力筹码的不断增加,蓝玉变得骄狂傲慢。而与此同时,朱元璋也正将另外一张大网悄然张开,网中之鱼犹未察知。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注定又将是不平淡的一年。随着胡惟庸的倒台,朱元璋取消了丞相这个沿用了千年的官职,也将相权直接收归中央。昔日的三权分肥,成了皇权和将权的直接对视。当朱元璋将目光锁定在蓝玉那张骄狂的脸上,有人嗅到了不祥的气息。锦衣卫指挥蒋献在朱元璋面前诬告蓝玉有“谋反”之意,功臣谋反,这是朱元璋心头最为在乎,也最为难解的一道死结。一个无中生有的罪名,一通有模有样的审问。最后的结果让整个帝国为之战栗,“蓝玉案”连坐族诛达一万五千人,是继胡惟庸案之后又一场腥风血雨。此案让大明王朝的开国将领所剩无几,将权受到重创。随着相权和将权的相继沉陷,朱元璋成了名副其实的寡头政治家,大明王朝也由此翻开了君主集权的一页。 我们可以从朱元璋让御用文人写的《逆臣录》中看出,那些被诛杀的功臣们都是死得稀里糊涂,摊派在他们头上的罪状根本经不起推敲,稍一推敲就破绽百出。按照书里记载,一个叫蒋富的人供述,蓝玉领兵回来,请朋友们喝酒,这个叫蒋富的人也在列。也正是因为这次酒宴,蓝玉对他说:我们是老朋友,我跟你说个事。我有心想谋反,你回头来帮帮我,事成之后共享富贵。而这个蒋富只是蓝玉家的打渔网户,能不能摊上与蓝玉一起喝酒,都是个谜啊! 另有一名叫张仁孙同样供述,蓝玉出征回来,前去拜见,蓝玉对他们说,要成大事,要张仁孙等人准备好武器等候自己的号令。这个张仁孙只是乡里的染匠。造反这么重大的事,一代名将蓝玉的表现却如此业余,与他的“常胜将军”威名不相吻合。 借用一套经济学里理论来分析权力成本和收益,造反之类的事对于权力成本和收益来说都是最高的,当皇帝的收益就不用多说了。总之,与当皇帝的收益相比较,任何权力成本都会相形见绌。只要有些风险偏好,又有可能造反成功,也就难保不让人怦然心动。面对近乎有无限收益的皇帝宝座来说,不可能根据成本和收益情况确定出一个分离条件,皇帝们只能简单地根据某个信号直接判断。 作为朱元璋来说,他能够想到的就是动用手中的皇权来加大处罚的力度,比如动用灭九族、凌迟等超出人类承受极限的手段来提高造反者的入市成本。这样一来,那些有风险规避行为的人就会选择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造反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但话又说回来,当皇帝的权力收益是如此之高,风险爱好者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不免蠢蠢欲动。在皇帝的眼里看来,那些曾经跟他出生入死的功臣,个个都是风险爱好者,不然谁会去“提着脑袋干革命”呢?所以在朱元璋看来,事后惩罚的威胁对蓝玉这些以冒险为乐趣的功臣们来说丝毫不起作用。 每个开国皇帝都面临着这样的困境:他无法从功臣集团中分离出忠臣和奸臣,但他又必须想尽办法保证自己的儿孙能顺利继承皇位。为此,皇帝们自然有自己的分离信号来进行分离,将可能造反的人清除出队伍,确保自己的江山永固。 “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在不能辨别忠奸时,皇帝们选择了实际上也只能是这样一个分离信号:有能力造反的和没有能力造反的。对于皇帝来说,只要把有能力造反的杀掉,剩下的人即使有造反之心,也无造反之力了。每一代皇帝都面临同样的困境,面临着同样唯一的选择,最后都作出了同样的选择,让我们后人见识了一幕幕血腥的闹剧。 不要问你想做什么,而要问你能做什么,功臣们天生就有罪,谁让他们拥有造反能力呢。在对待功臣上这话是对的,所有的皇帝防功臣都像防贼一样。 明朝开国第一功臣徐达因为一向反对胡惟庸,所以无法牵连进“胡党”,他死时蓝玉党案还没有爆发,当然与“蓝党”无关,但是他也没有幸免。洪武十八年(1385年)他患上了极为凶险的背疽,按中医的说法,忌吃蒸鹅。朱元璋偏偏派人送一只蒸鹅给他吃。徐达心知肚明,皇上不希望他继续活下去,只好当着来人的面,流着眼泪吃下蒸鹅,没过几天就一命呜呼了。曾经向朱元璋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朱升,预感到主公疑忌功臣,众醉而独醒。洪武三年,新朝建立不久,他就申请告老还乡。自己退休还不算,他还顾虑到儿子朱同将来也难保平安无事,就特地向朱元璋请求赏赐“免死券”。第二年,朱升寿终正寝,享年七十二岁。他的儿子朱同却并未得到“免死券”的庇护,最后还是死在朱元璋的手下—赐自缢。 开国功臣惨遭大屠杀后,朱元璋才松口:“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其实已经杀得差不多了,不过是一句显示皇恩浩荡的废话而已。 面对开国新皇必然会选择有能力造反和无能力造反这个信号进行分离并清洗,功臣们仅作出不造反的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使自己的承诺可信,功臣们应该交出兵权,在这种实际行动的承诺下,功臣们主动丧失发动政变的能力,这样就可以让皇帝安枕无忧,大家也就相安无事,北宋开国上演的“杯酒释兵权”的大戏就是这一方案的经典案例。 我们应该承认,这一方案是极好的,让很大一部分功臣丧失了发动政变的能力,也躲过了皇帝的刀斧。但是对于一个掌握过权力的人来说,这种政治生命的自杀却不是一件容易选择的事情。更何况对那些有极高威望的开国功臣来说,只是交出兵权显然不能让皇帝安心。 比如李世民,由于唐朝实行府兵制,李世民平定天下后回到长安其实也没有什么兵权,他在长安的实力不如太子李建成。为何李世民交出兵权还要面临被清洗的风险呢? 其实用经济学理论很容易解释这个现象。功臣们的资产除了官位、兵权这些有形资产外,还有不可与其肉体分离的威望、才干、人际关系和势力集团这些无形资产。 功臣们交出了兵权,但这些无形资产却没办法一起上交。 可口可乐的总裁宣称,即使可口可乐的所有工厂被毁,可口可乐凭借其无形资产也能迅速东山再起。同样,功臣们的无形资产足够让上头睡不安枕了。 就拿韩信来说,虽然赋闲在家,类似软禁,但他到刘邦的另一大功臣樊哙家作客时,樊哙还是毕恭毕敬,说“大王乃肯临臣”。樊哙在刘邦功臣中位列第五,又是吕后的妹夫,刘邦的老相识,对韩信如此态度,足见韩信在刘邦集团中的威望了。 在历史上,交出兵权应该说是抬高了造反的门槛,使皇帝们使用能造反和不能造反信号进行甄别时只能分离出一小部分威望极高如韩信、李世民之类的功臣,大部分功臣在没有兵权后倒真的丧失了发动政变的能力,也就真的保住自己的性命。像刘邦,他杀的就是韩信、彭越、英布等曾经独当一面的功臣,还囚禁过独自镇守过后方的萧何,而周勃等战将就逃过了清洗,因为刘邦很明白没有独当过一面是很难形成自己的势力集团的。 对于韩信、李世民这类高级别的开国功臣来说,没有任何信号可以让上头放心,除非上交自己的无形资产,当然这也就意味着消灭自己的肉体。如果韩信自杀的话,相信刘邦绝对不会灭他的三族,相反会到韩信的墓前掉下几滴鳄鱼的眼泪,说不定还会给韩信的儿子封官,并招为驸马。 当然如果只能是如果,韩信最后还是倒在了刘邦的剑下。 李世民就很聪明,他不抱有任何幻想,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果断地发动了军事政变,斩杀了自己的哥哥、弟弟和侄子,囚禁了自己的父亲,成为中国历史上开国功臣夺取天下的唯一例证。如果我们按照儒家的标准,李世民只能算是一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人,不是吗? 当然韩信和李世民没法比,李世民个人具有的特殊身份,让他具备了反戈一击的条件。 也就是说李世民能够成功与他皇族的身份有很大关系,让他遇到的反抗相对较小。而韩信这类异姓的开国功臣做此事成功的机会就小得多,失败是注定了的。 只要是家天下,屠杀功臣是一个走不出的死结。 7.酷吏的伤害边界 皇帝把儒家思想作为招牌,却不给儒生以管理国家的权力,反而任用并不信奉儒家观念的胥吏来进行残酷的治理。这个时候,在君、吏、士三者的关系当中,原有的均衡被打破,君主的力量凸现,而酷吏正是君权的直接体现。 张汤的利害计算 酷吏是中国古代官场的特殊群体,我们都知道“合法伤害权”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钱。而这种本钱在酷吏身上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他们把这种参与权力分肥的本钱用到了极致,甚至超出了人类的思维。酷吏的酷,是对于犯法者动辄处以极刑,杀头无数的表现手法。在权力系统秩序井然的官场上,酷吏是一伙善于投机的人。在皇权遇到麻烦,需要酷吏站出来清除障碍的时候,也正是酷吏迎来美好时代的良机。他们会不断将自己的“合法伤害权”升级换代,将这种伤害能力兑换成“政绩”以获得提拔。而对于政绩的评定又取决于官家集团的利益计算,酷吏总是很容易就浮出了权力的水面,成为一支强劲反弹的潜力股。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汉武帝突发奇想决定制造白鹿皮币。白鹿皮币的提法,的确是疯狂者的疯狂想法,这主要是因为汉武帝刘彻信方术所致。古人经常以白鹿为瑞祥,白鹿出没,则与仙人为伴。后来的说法更加玄乎了,说:“鹿寿千岁,满五百岁则其色白。”尽管刘彻那个年代还没“满五百岁则其色白”的说法,但白鹿被视为吉祥之物的说法已经确立。 下面我要说到的这个人,叫颜异,时任大农令,也就相当于国家的农业部部长。 作为部级干部的颜异很能干,也非常廉洁,综合考评来看也算是一个好官。汉武帝对他还算器重,将他提拔到九卿的位置上。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被封为“九卿”,“九卿”是秦汉时期对中央各部门长官的一种尊称。 汉武帝刘彻就征求颜异对造白鹿皮币的意见,颜异并不客气,明确表示反对。他说“现在各王、侯朝贺用的礼物都是白色的玉璧,价值只几千钱,主次很不相称。” 刘彻本来是想听好话的,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所以对颜异的言论很不满意。 皇帝的心理反应是下边人揣摸的重点,看一看那些权臣们又有几个不是皇帝肚子里的蛔虫。颜异这种官场一根筋的人物,每个时代也都少不了。没有一根筋,又何以衬托出其他人的八面玲珑。 有人就根据刘彻不高兴这一政治动向,给颜异“找荐儿”了。估计这拨“找荐儿”的人,多数是颜异的政敌。 于是“找荐儿”的人就站出来告发了颜异,汉武帝就派长安吏张汤负责这个案子。善于捕捉政治风向的张汤本来就与颜异有旧怨。对于张汤来说,这是一个将颜异整趴下的天赐良机。 没有等到张汤亲自动手,就有人站出来告发颜异。告的是什么呢?很怪,只是一个表情。 有人说:颜异与客人谈到缗钱(西汉时期出现的新税目)等法令时,他的表情不对。客人说这些法令制定得不符合国情,扰民。颜异当时一句话没说,只是微微地撅了撅嘴唇。 张汤就抓住这一微妙的动作,开始大做文章,向汉武帝上奏说:“颜异见法令有不恰当的地方,不到朝廷陈述,反而在心里非议,应判死刑。——罪名就叫“腹诽”。 张汤真是太有创意了,张嘴就给人定下一个罪名。比较一下我们会发现,这要比一千二百年后整死岳飞的“莫须有”罪名,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可以说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张嘴就在中国历史上创立了一个新的刑名,叫“腹诽罪”。顾名思义,你就是一句话不说,心里有不满也照样能治你的罪。张汤这种给人定罪的艺术,来自于他在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总结。他总结出的理论很有“后现代”气息,可以称为“政治上正确”的始祖。理论不算太高深,但实用性却非常强大。 史书是这样评价张汤的,“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予监史轻平者。” 用现在的话来说,皇帝如果想要给哪个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大臣)加罪,善于揣度圣意的张汤就吩咐手下人多多搜罗证言、证物,甚至不惜造假,给那个人套上重罪;相反,皇上要想从轻处分的,张汤就采取另一种办法,让手下少用证据,甚至毁灭证据来达到为罪犯减刑的目的。也就是说张汤的脑袋是扛在皇帝的肩膀上的,他内心的利害计算,是建立在皇帝满不满意的基础上的。 在张汤的一手操办下,汉武帝时期恢复了汉初废除的连坐法、族诛法、妖言诽谤罪等严刑峻法;对那些应判刑的罪犯也是毫不留情,全部施以重典。 张汤的闪亮登场,使得文景盛世宽厚之风荡然无存,西汉也由此进入了酷吏的美好时代。 这时候的汉武帝为加强封建大一统,罢百家尊儒术,推崇董仲舒的新儒家学说。张汤也是为时代而生,他一边上书请求选派儒家博士为廷尉史,辅助自己来办案,一边又多次就朝堂重大案件代表天子及官方前去咨询已经还乡退隐的董仲舒,以他的意见作为重要的审判依据。在儒家经典里,为严刑酷法找依据。我们不得不感叹,张汤真是个司法天才。 从此张汤和他的那些同事们断案,言必《六经》,因此这一时期被史家称为“春秋决狱”。真是难为张汤了,他一边要迎合皇帝的旨意,一边又要附会古人之义。迎合皇帝是为了不犯错误,附会古人是为自己行使合法伤害权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像张汤这样的酷吏,虽然知道挂着儒家的羊头来卖狗肉,但并不能说明他们真就是一群具有儒家意念的人。 张汤小时候,他的父亲任长安丞一职。有一次出门,留下张汤一个人在家。谁知道家里的老鼠多,把肉偷吃了。张父非常生气,就把张汤拎过来揍了一顿。张汤内心不服,就掘了老鼠洞,逮住老鼠,取出那块肉。然后自己搞了一个模拟法庭,将老鼠和那块肉丢在堂下,宣布罪状,拿出刑具。张父在旁边看着,张汤的一言一行完全不像一个孩子,就像一个有着多年断案经验的老狱吏,张父非常吃惊,于是就让张汤从一个书记员干起了胥吏这一行。 这一细节好似一出精彩的戏剧。仔细分析这则材料,我们可以发现张汤所受的教育只是“刀笔吏”的专业教育,他对儒家经典是陌生的。也就是说他掌握的只是断案的“技术”层面,而隔膜于一种终极性的观念和信仰。 像他这样的胥吏,“能力”完全是来自于“实践经验”。他们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会用实用主义的立场来处理所有的事务。 张汤的飞黄腾达,首要原因在于他在成功之前还是很低调的一个人,也善于编织官场关系网,打下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张汤得到了汉武帝刘彻的充分信任。 张汤的一言一行从汉武帝的这个角度看去,无不是唯皇命是从。正所谓一流的奴才,三流的忠臣正是说的这号人。 这样一来,汉武帝自然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理所当然地应该重用他,赋于他大权。张汤断案也不是逮着案子就死咬不放,他断案大多是有选择性的。比如遇上汉武帝讨厌的,就落井下石加重刑罚;遇上汉武帝喜欢的,就寻找借口法外开恩;遇上汉武帝不关心而与自己有隙的,就毫不留情一审到底,以排挤仇家为政绩,在维护皇权的幌子下最大程度地扩张己欲。 名义上万事由皇帝一人裁决,其实最终决策权却完全被张汤的个人意志所引导。 位列三公后的张汤仗着有汉武帝的宠信,常常干下一些越权的事情,权势远超丞相。他在朝堂上肆无忌惮地谈论国家大政,忽悠得汉武帝忘而废食迟迟不退朝。皇帝不退朝,害得其他大臣们也没办法准时下班。 张汤因病不能上朝时,汉武帝竟然会御驾前往张府探望,做臣子做到如此地步,应该是拉风到极致了。 当时西汉和匈奴多年的大规模战争导致国库空虚。为解决财政危机,汉武帝又让张汤来主管经济改革,负责制造白金货币和五铢钱,实施盐铁用品专卖法案,到处张贴缉拿令,严刑打击豪强富贾,酷法压迫平民,一时之间,全国上下陷入通货膨胀,百姓怨声载道。 最后张汤居然混到了万夫所指的地步,本来可控制的经济危机也被人为恶化成严重的权力危机,这就好像不义的辉煌总逃不过惨淡的收场,张汤的飞黄腾达也走到了尽头。 张汤最后并没有捞到一个圆满的结局,最致命的原因在于他的两面性格,执法太过冷血,由此结怨太多,最后被自己的皇帝所抛弃。 张汤在这里做了冤大头,他捞取的酷吏恶名都是拜一人所赐,那就是他所效忠的皇帝。为了维护皇帝的颜面,张汤时时处处按照皇帝的指示精神在做人和办事。说到底,他不过是皇帝豢养的一条忠狗,忠心耿耿,专以咬人为己任。一生的事业,无非是替皇帝看住其他官员,一不许他们有贰心,连私下的牢骚都不能有,若有,就用鼻子嗅出来,满门抄斩。二不许他们浪费皇家的银子,少花钱多干事,最好是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 然而问题是,那些被张汤看住的官员,其实也同样是皇帝豢养的猎犬,为皇帝看家护院,维持秩序、征收钱粮。虽然说,某些官员可能没有张汤这样的忠心赤胆,可以过苦日子还屁颠屁颠地东奔西走,不辞劳苦,但也都是皇家离不开的。说白了,官家的权力体系,不就是靠这些人在支撑门面吗? 我们来看一看张汤任侍御史、专司刑法时经手处理的三个案子。 第一个案子是“巫蛊”案。汉武帝还没有登基前为胶东王时娶陈阿娇为王后,登基后封为皇后。帝后感情虽笃,遗憾的是陈皇后始终没能为汉武帝生下接班人。一次汉武帝巡游至姐姐平阳公主府邸,看中了平阳公主府上的歌女卫子夫(其弟就是大将军卫青),遂将其纳入宫中,因为怀孕生下皇子而三千宠爱集一身。陈皇后不甘心失宠,召女巫楚服为其祈祷,以图汉武帝能够回心转意。时间久了,就引起汉武帝的怀疑,汉武帝就命张汤来审理这个案子。楚服仗着背后有皇后为自己撑腰,并不买账,从而激怒了张汤。张汤一怒之下将楚服以“巫蛊”定罪,牵连到宫中三百余人,均被处以死刑。此案办得快速利落,皇帝一高兴,张汤官也就做大了,不久擢为廷尉,成为最高司法长官。张汤办的这个案子纯粹是为了迎合汉武帝不满皇后妒忌的需要,基本上是一桩冤案。但对仗势蛊惑人心者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皇帝后宫的安全来说却是绝对有利。但也由此得罪了宫中一部分人。 第二个案子是淮南王刘安谋反案,这个案子倒是证据确凿,张汤明白谋反大案都是皇帝最为忌恨的案子,从律令来说又是十恶不赦。谋反案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牵涉面广,人数多。人少是反不起来的,所以张汤在办这个案子时手段异常酷烈。审讯的时候,他将所有能让人魂飞魄散的刑具全部搬上大堂。数百案犯,或鞭笞,或刀割,或签扎,或火烙,或烟熏,无所不用其极,每到审讯之时,全堂上下鬼哭狼嚎,血流满地,惨不忍睹。仅此一案,就有二万多人受到牵连而被诛杀。 张汤办的第三个大案仍旧是谋反案。在审理淮南王谋反案时,张汤已经侦得衡山王刘赐也参与同谋,但武帝不想牵连过多,就将此事压了下来。孰料三个月后,刘赐的太子刘爽上了一个奏折,告他的弟弟刘孝与父妾通奸,并与父亲串通谋反。武帝下令张汤立即查办。刘赐自杀。此案也造成二万多人被杀。 第二和第三个案子共诛戮四万多人,可谓杀人如麻。在张汤这样的酷吏眼中法律是极不稳定的,可以根据需要对法律加以解释和利用,可以随意放大法律的伤害权。特别是在迎合官家集团需要时更是随意地曲解法律。 张汤“眼中的世界”无所谓法律不法律的,只要皇帝需要的就是法律,反之不需要的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得到皇帝的欢心,受到器重,最终可以达到一种挟天子以压百官,挟刑威以虐万民的目的。 张汤迎合主上的目的是为自己手中的权力寻租,借此为放大自己的“合法伤害权”寻找政治上的靠山。换句话说,也是为日后曲解法律寻找正当性的根据,最终达到一种自己能随意地出入人罪,曲解法律的状态。由于法律规定的刚性和具体案件的个性,也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平衡,这为酷吏们曲解法律提供了正当性的借口。欲其生则附生义,欲其死则附死比。欲生欲死全在其自由裁量之下,曲解法律为个人服务,使得官家权力再进行一次寻租。而公权力在任何朝代都是禁止寻租的,迎合人主的需要就等于是为权力寻租上了保险。 这三件案子张汤办得相当漂亮,也由此得到了汉武帝更多的宠信,就在衡山王谋反案办完的次年张汤就升迁为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 像张汤这样的酷吏阶层是附属于政治统治者的次统治阶层,是统治阶层在政治上的私人打手,具有特殊的政治合法性,因此,历来都受统治者的欢迎,也可以说他们是统治集团直接放在民间和大臣们中间的“一双眼睛”。 张汤作为皇帝一手提拔起来的酷吏,在汉武帝的授意之下疯狂地打击那些豪强权贵。 汉武帝时期之所以屡出重拳依靠酷吏来打压豪强,有他的政治目的,主要是中央政权与地方豪强在经济领域的二元对立,打压豪强的目的是为了“国进民退”。 张汤作为一柄利器,被汉武帝深深地扎进豪强们的心脏地带。 汉武帝利用张汤这样的酷吏诛灭豪强,并借助张汤们之手,推行严酷路线。 在严打豪强的过程中,由于程序正义的缺失,酷吏捞取政治资本心切,有时也将打击面扩大化,经常殃及平民。酷吏杜周为廷尉,每年要办一千多个案子,大者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犯人如有不服,以掠笞定之。最终“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在这庞大的犯人队伍中,谁知又有多少冤狱,多少枉骨? 酷吏吃香,酷卒也跟着成为职场红人,黑狱风云可屡自泛黄的史册中窥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周勃感叹“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并记周亚夫在狱中不食五日,呕血而死。不吃饭也许可致人死,但不至于呕血死,这也许是当时黑狱的一种例行死法吧?《史记?李广传》记其不愿对刀笔吏,自刎而死;《汉书?司马迁传》记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可见西汉狱吏之尊,且大多都属于法外之刑;从酷吏到狱卒,没有几个人是按照法律程序在走。 然而酷吏的下场,往往像他们的名字一样也很残酷。因为一个非法治社会,没有规则的社会,往往是吞噬所有人的社会。非法执法者怎能保证,他自己有一天不会被另一个非法执法者给法办了呢? 张汤这种动辄就见血封喉的做法使权贵们感到威胁,为了求得自保,他们只好联合起来必欲除之而后快。犯了众怒,而又能安居高官者,大都靠的是皇帝的宠信,历朝的皇帝几乎都有这种毛病,官僚集团越反对谁,他就越要宠信,非要跟官员们较这个劲。 但是不要忘记一点,皇帝宠信大臣,就跟宠爱妃子一样,时间一久,难免会生腻。这时候,宠臣倒霉的日子就到了,张汤也是如此。这些年为皇帝鞍前马后积攒了很多怨气,朝堂上很多人瞪着血红的眼睛寻找着机会,一个置他于死地的机会。 公元前115年,汉武帝元鼎二年,由于盐铁收归中央政府独占,极大损害了同姓诸侯国的利益,再加上以前的个人恩怨,赵王刘彭祖率先指控张汤与其下属鲁谒居合谋诡计危害国家。 鲁谒居是张汤豢养的一条走狗,曾故意炮制冤案以陷害张汤的旧怨御史李文。 鲁谒居因赵王上告被关入狱中不久病死。被连累的鲁谒居的弟弟认为张汤见死不救,于是在牢里揭露了其兄与张汤违法挟私寻仇的黑幕。汉武帝特命廷尉减宣调查李文案,而同为酷吏的减宣恰正好是张汤的老对头。仇人相遇分外眼红,减宣欲借此案置张汤于死地,便私下秘密行动罗织大罪。正在危急时刻,有贼盗取了汉文帝陵园的下葬钱。依照惯例,丞相庄青翟与张汤相约一同向汉武帝谢罪。 张汤临时变卦,单方面推卸责任,准备先弹劾庄青翟,将罪名全部推到丞相的身上。而丞相府的三位长史朱买臣、王朝、边通也都与张汤结有深怨,三人得知张汤的计划后,一起联名先发制人。他们替丞相声辩无罪的同时,告发了张汤平日的种种非法行径,将前后数件事一一联系。汉武帝暴怒,认定张汤是个内心险诈,欺君罔上的小人。汉武帝根本不给张汤狡辩的机会,派使者带上罪名簿以八项大罪痛责张汤。 汉武帝派出当年与张汤情同兄弟的酷吏赵禹来质问他。张汤见了好友,自以为事情有了商量的余地,他准备了一大堆的理由为自己辩护,却被赵禹当头痛斥:“今天你觉得自己冤枉了,当年被你杀的那么多人就不冤枉吗?现在别人告你都是有真凭实据的,皇上关你到牢里,就是希望你自我了断,为什么还要争辩呢?”事已至此,张汤如梦方醒,他回想自己昔日的所作所为,再以自己对汉武帝的了解,尽管有一千个不甘心,却也扭转不了死亡的结局。 于是在诸侯、部属、酷吏、同僚上下内外四面八方的夹击下,皇帝也抛弃了这个曾经为自己摆平一切违规者的战友。 在中央政府,这些豪强权贵联手对付张汤这样的高级酷吏。与此同时,而在地方上,酷吏的日子也不好过。汉武帝派往地方州郡行政机关的酷吏,扰乱了地方权力结盟的内在平衡,中央政权却又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控制,结果导致汉武帝在位后期关东诸郡始终处于动荡状态,乃至群盗纷起,叛乱时作。 令人感到吊诡的地方在于,这些叛乱分子与地方豪强、地方官员乃至中央政府的高官,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言之,叛乱分子并非是那些过不下去日子的下层农民,而是武装起来的地方实力派。这也可视作地方豪强对中央高压政策的一种对抗性的回应。 位居“三公”的张汤在权贵们的合力构陷下,被逼自尽,死后全部家产不过五百金。这是他为官一生的俸禄加上皇帝的赏赐。下葬时,张家仅以牛车送至地头,有棺无椁,这在当时是少见的。 张汤虽然贫穷,但好歹留下了五百金的遗产,另一个酷吏尹齐更让人同情,他的全部家产还不满五十金。 至于董宣不仅执法如山,即使是皇亲国戚也不枉法徇情,所以光武帝才称他为“强项令”;更为可贵的是他为官清廉,有一次他秉公执法处死了公主的家奴,因此得到皇帝赏赐三十万钱,悉数分给了下属,待他病故,仅落得“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所遗全部财产仅有大麦数斛,敞车一乘。皇帝感慨道:“董宣廉洁,死乃知之!” 苍鹰郅都被斩,屠伯严延年弃市,乳虎宁成亡家,张汤死于三长史之手,王温舒五族俱灭。这决非世俗意义上的因果报应,但或可视作是一种恶法循环的因果报应。公元前81年,也就在汉武帝死后的第六年。新皇召集会议,“举贤良文学”,全面检讨汉武帝的政策。被举之士人,多是地方既得利益者的代言人,对包括打压豪强在内的汉武帝政策展开了激烈抨击。汉武帝任用酷吏以打压地方豪强的多年努力,也付之东流。 武则天的“酷吏铁律” 酷吏可以说是寄生在权力结构中的特殊团体,它犹如握在皇帝手中的一柄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他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披荆斩棘,用不好反为其所累,在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度的把握。通常情况下,酷吏是在特殊时期当政治斗争出现“白热化”时,皇帝才会亮出的双刃剑。 说到酷吏,我们绕不开另一个重要的时期,那就是武则天临朝称帝的前期。 武则天为了对付潜在的反对派势力,一介弱质女流居然动用铁的手腕,实行了十余年的“酷吏政治”。她采纳了侍御史鱼承晔的儿子鱼保家的建议,在朝堂上设置铜匦,专门用来接收天下人的投诉。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武则天很快就培养出一大批酷吏。这些人大都是一些市井无赖之徒,性情残忍自不必说。在当时新旧势力交锋的转折时期,举报谋反或打击武则天的政治异己,成为当时官场上最快的一条升迁路径。尤其是酷吏索元礼的快速上位,大大刺激了其他酷吏,周兴和来俊臣就是其中的代表。 索元礼因为告密受到武则天的召见,被直接提拔为游击将军(五品以下武散官)。女皇还专门交给他一项特殊任务—审诏狱。也就是专门审理由武则天亲自点名的案子,当然这些案子都是事关武则天政权稳固的大案要案。索元礼的残忍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每审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来。他的逼供手段也是花样百出,名称很特别,称为“铁笼”、“晒翅”。至于两种逼供手段具体怎么操作,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仅从收到的实际效果来看,可以说令闻者动容,死者复死(朝贵亦为震惧)。那些高级官吏在他面前,不待动手就已经魂飞魄散。武则天对索元礼的治狱能力是非常欣赏的,经常赏钱赏物。粗略统计,在当时经索元礼之手判处死刑的官员达数千人之多。 自古以来暴政容易培养出迫害狂、虐待狂,这也成为历史上的“酷吏铁律”。 索元礼的榜样作用是无穷的,周兴、来俊臣也是有样学样。两人很快也像索元礼一样做到了酷名远扬,从酷吏阶层的低中级职务上升到高位。既然越酷越有利,那就索性将“酷”字进行到底。酷吏的“合法伤害权”与歹徒的施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理性的,后者是非理性的。这种经过严格计算的恶行,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理性恶行。理性恶行的执行者在操作前都要经过对风险和获利的权衡计算,看一看是风险大于利益,还是利益大于风险。 清朝的桐城派创始人方苞在监狱里走了一遭,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留下了一部现实版的“监狱风云”—《狱中杂记》。作为儒家子弟的他以孟子的“术不可不慎”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他说,那些做恶的酷吏也未必就是十恶不赦的人,说到底还是由他们的职业性质所决定,权力赋予的“合法伤害权”驱赶着他们去行使这种恶。在政治和法治的双重缺陷所导致的劣币驱除良币的权力困境中,这种理性恶行成为古代官场规则的帮凶,四处留祸。 周兴、来俊臣两人不光在官职上超过了索元礼,就连办案用刑的手段也超过了自己的前辈。两人的合作使得酷吏办案的手段得到了创新和升级:豢养几百个流氓恶棍,只要想陷害准,就指使这几百人从不同的角度捏造事实。然后在种种伪证在手之后,即会对人犯滥使酷刑,由不得你不招。 二人为了全面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来俊臣还与另一酷吏万国俊合写了一本《罗织经》。这是一本要人命的厚黑绝学,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卷,数千字,却字字如刀要人命。如此短而精的写作体例,只有在老子的《道德经》里才出现过,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这样一本与《道德经》字数相当的小册子,成了酷吏们手中争相传阅的《葵花宝典》。它讲述的方法十分有特色:先从密告手段讲起,再告诉使用者如何给指控对象编造谋反一类的重罪;特别是编造情节、捏造事实的技术讲得很详细,让编造者自己到最后都无法分辨出真假。 周、来、万这帮要命的“天才”还发明了一套比索元礼更具有创造性的刑讯措施,如:定百脉、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等。武则天故意利用高压政策,放手任用这些酷吏,被杀的和遭流放的动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人。有时候我们在读这些历史片段的时候,往往只停留在恶的人性层面上,却忽视了恶的社会层面。酷吏周兴、来俊臣等人的生存法则就是对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这种利益的考量是他们实施恶行的最大动力。他们在将利益留给自己的同时,也将恶行带来的伤害留给了别人。官家定律追根溯源就是为了权力的存在和保持,而这种存在却成为良性制度的破坏。 武则天利用酷吏打击的主要对象是那些李唐宗室和反对自己上位的大臣。因为这些人并不甘心李唐的江山,落在了自己这个李家媳妇的手里。他们极端仇视武则天以及大周朝,所以反抗得也最为激烈。武则天要实现个人的政治理想,只有拿出铁的手腕,来打击李唐皇室的复辟势力。 垂拱四年(688年),李氏宗室秘密联络,准备起兵铲除武则天。事情败露,被武则天先发制人,一场政变宣布流产。由此武则天掀起了一场清算风暴,唐高祖李渊、唐太宗李世民的子、孙、女、婿十余人被贬、流、杀。太宗第十子贝州刺史、纪王李慎因交通越王李员,他们以及其他子孙多人被杀。 永昌元年(689年),鄱阳公李湮、太宗的孙子李炜等十二人,因秘密策划迎立中宗李显,废除武则天临朝称制,被人告密后也全部被诛杀。同样是在这一年,武则天又借助酷吏之手诛杀了唐高宗第四子许王李素节和他的九个儿子。高宗第三子泽王李上金受牵连,自缢而死,他的七个儿子也一起被杀。这一年的八月,又杀唐高祖的二十一子密王李元晓的长子李颖等皇室宗亲数十人。这样一来,李唐宗室除李显、李旦及千金公主及少数尚能保全外,几乎被武则天杀戮殆尽。 等到天授元年(690年)武则天正式登基称帝时,李唐宗室就再也无人无力敢于反抗了。 武则天利用酷吏打击的另一类对象是元老大臣。这些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以李唐老臣自居,对武则天掌权一万个不服,暗中制造舆论,企图恢复李唐王朝。这些人也就自然成了武则天的眼中钉、肉中刺,只要他们稍微露出一点儿反对武则天的形迹,就会被连根铲除。 尚书左丞相冯元平时对武则天表现得不够恭敬,酷吏周兴就罗织罪名,把他在狱中活活地折磨而死;名将黑齿常之被诬告谋反,抓进死囚狱中。酷吏来俊臣说:“你不是姓黑齿吗?那么就把你的牙齿敲下来,让大伙看一看,到底有多黑。”于是命人把他的牙一个一个的用小铁锤敲下来。黑齿常之的牙齿没了。来俊臣又说:“这齿还不够黑,眼睛倒是挺黑的,继续剜眼!”黑齿的眼睛也没了。接着又割舌、剥皮、剁掉手和脚,最后又开膛剜心。在武则天临朝称制的六年多时间里,二十四个作过宰相的人就有十七人被罢相,遭到贬、流、杀。等到武则天称帝时,朝臣中的反武势力就更加微乎其微了。 除此之外,武则天还滥杀了一些无辜的臣下,引起了朝臣们人人自危,形成了新的权力危机。正当所有的人把矛盾的焦点集中在酷吏身上时,武则天突然变脸,这一次她将刀锋指向了酷吏。 武则天为了缓和政局,杀了这些替她背黑锅的酷吏,最后主动放弃了自己开创的酷吏政治。 据统计,在她行使酷吏政治的十四年间,宰相被贬斥和杀死的占十之六七。在其放弃酷吏政治的最后七年时间里,临朝宰相无一被杀,被贬的只占十之一二。 有人说皇帝是被官员忽悠的“冤大头”,那么被皇帝拿着当枪使的酷吏又何尝不是被皇帝忽悠的“冤大头”呢?武则天任用酷吏一直是收放自如,决不是任由这些人肆虐蛮干。 我们来看一看武则天任用过的二十七名酷吏,他们的官途真就如同自己酷吏的名号一样酷吗?我看倒是未必,在这二十七名酷吏中,除傅游艺外,其他如周兴、来俊臣、索元礼等人,武则天并没有授给他们较高的官职,只是把他们当枪使,并没有让他们在自己的权力系统中占据要位。 就是在执法机构的核心层,武则天依然保留了狄仁杰、徐有功、杜景佺等一批执法公正且能力很强的官员。尽管他们所处的位置让酷吏们羡慕得眼里冒血,恨不得找机会把他们也敲牙剜眼。他们千方百计地编排罪名,诬陷那些身处显位的大臣。 可不管他们如何诬陷,武则天始终不为所动,总会出面予以保护。有时为了顾全大局,武则天也会将其中某个人,当众贬官。但过不了多少时日,被贬之人又官复原职或者换个位置再升一级。武则天始终把这些优秀大臣倚为股肱,这也是皇权易主,政局依然稳定的重要因素。 索、周、来、万是武则天酷吏体系中的“四大金刚”,虽然红到发紫,但最后都没得到好下场,或获罪被杀、或流放途中被仇人所杀。尤其“酷吏之王”来俊臣的死更是让人见识到,酷吏的死也是很酷的。 来俊臣是因为得罪武氏诸王、太平公主等人被诛杀的。在他行刑的当天,那些受他迫害的人及家属还有民众,找到了一个发泄的机会,尸体被抢剐一空,史称“人争剐其肉,须臾尸尽。”也就是说,当时人们知道他将被处死,都准备好了刀子,准备从尸体上往下割肉;一经行刑完毕,大家一拥而上,比铺天盖地的蝗虫吃庄稼叶子还要快,传说中的“凌迟”也不过如此。人们憎恨这些暴虐的酷吏,但又没什么好的办法来消除酷吏现象,往往会陷入以暴易暴的恶循环。 虽然武则天时期以来俊臣为首的酷吏把酷吏定罪艺术推到了极致,但高潮之后毕竟还有戏要演。 明代又掀起了一个小高潮,不过这次与来氏的《罗织经》不同,改成了预先制定口供,等人犯主动来认账。最大的“改进”就是迫害狂、虐待狂们把社会流氓“告密”的办法,改成了太监、文臣、特务、流氓几股势力并行的模式,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形成了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酷吏体系”。 酷吏利害逆考 其实酷吏的酷只是一种被权力利用的手段,皇帝用它,是为了维护官家的专制。对于酷吏来说,看起来他们是权力的受益者而非受害者,受害的往往是那些被扒去权力马甲的官员和无权势的下层百姓,这本来并无多少异议。不过酷吏手中握着的是制度赋予的合法伤害权,既然是伤害,那就会有个度的把握,量的计算。就算伤害的是平民百姓也一样有灰色的界线,一旦突破这个界线,就可能遭遇到来自平民阶层的反抗,施暴者的利益也反过来受到伤害。这种反伤害权力是平民维护权益边界的手段,是一种平民的愤怒。当酷吏成为大多数人的公敌时,皇权也会将其义无反顾地抛弃,皇帝清除酷吏也就成为其维护专制统治的一种必然。 西汉是出酷吏的朝代,前有张汤,后有尹赏。尹赏曾任江夏太守、执金吾(相当于首都卫戍司令)等要职。他在将死之际,向自己的儿子传授为官之道:丈夫为吏,正坐残贼免,追思其功效,则复进用矣。一坐软弱不胜任免,终身废弃无有赦时,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赃。慎毋然!意思是说,如果在官场不能做一个正直的官员,那索性就做一个酷吏,以残酷的手法去为政,用严刑峻法来整肃百姓。这样做,即使有一天犯了罪被免官,过不了多久皇帝就会想到你曾经的政绩,重新起用你。那么换句话说,如果你因为软弱平庸而被免官,那么你将会永无出头之日,这种羞辱对于官员来说比犯了贪污坐赃之罪更令人感到可耻。 尹赏干了一辈子酷吏工作,在临终之际的现身说法,可谓一语道破官家制度下权力运行的潜规则。也就是说,权力集团动不动搬出儒家经典来教化子民,可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更喜欢那些挥着权力大棒的酷吏。尹赏这句话是对自己一生宦途的总结,他的经历就是一部政治投机史。他在粟邑、频阳两县都担任过县令,就因为手法太过狠毒而被免官。但时间不长,又再度被起用。起用后,他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酷名远扬。就连首都长安的社会治安恶化到无法控制的地步,皇帝都会想到尹赏。他从一个地方县令被调拨到长安县令的位置,皇帝对他非常信任,让他“得一切便宜从事”。怎么有利于工作,你怎么干。 酷吏出身的尹赏走马上任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打造出全国一流的黑狱。史料记载,尹赏“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为‘虎穴’”。花这么大的力气建造一座关押犯人的“虎穴”,对于尹赏来说是值得的。这个巨大的人间地狱建成后,尹赏决定试一试他的威力。他将长安县所有官吏召集起来,决定来一次“打黑”行动。在这次行动中,官府出动了数百辆警车,将长安城里有黑社会嫌疑的人全部抓捕归案,然后投入“虎穴”。几天以后,数百人就这样被活活闷死在地牢中。 我们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酷吏横扫一切的严刑峻法就是传说中的“法治”。酷吏使用严刑峻法的目的,是为了取悦自己的主子,让自己在权力集团内部的利益分肥中能够占据一个更加有利的位置。酷吏之酷的出发点,与为民解忧无关。说得通俗一点儿,就是一群手握合法伤害权的大流氓去消灭手握地方“黑权力”的小流氓。 尹赏走马上任不到半年的时间,长安城的社会治安大为改观。尹赏也因此受到嘉奖,升为江夏太守。尹赏这样的酷吏看起来是“法治”的代言人,手中握着的是正式权力,但事实上,他们是打着正式权力的旗号,干着非正式权力的勾当。酷吏的手段看着够威够力,但也不是毫无风险的。张汤的下场就是最好的例证,由于酷吏诛杀的盗贼及吏民太多,对官家权力造成的破坏性也就越大,这种破坏性带来的反弹或反抗会成为受伤害方反伤害的利器。受伤害方的被伤害程度是有底线的,而酷吏一再打破伤害底线导致风险递增。尹赏的结局比张汤要好得多,虽然他因为“残贼”之罪被免官,后来还是被官家重新起用,任右辅(即右扶风郡)都尉(军区司令),不久升为执金吾。尹赏在官场的升迁与他的暴力执法是成正比的:残暴指数越大,官运指数也水涨船高。 分析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梳理出酷吏的四种结局: 第一种结局:中国古代的官家制度对普通老百姓的压缩有个度的把握,但是酷吏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会一再试探这个底线。这样就容易激起很大的民怨,等到平民的愤怒达到临界点,就有可能出现暴乱。这时候,权力集团为了平息民愤,会将酷吏斩杀以示天下。西汉酷吏宁成被免去官职,汉武帝想要任命他为郡守。这时候,御史大夫公孙弘劝阻道:“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令治民。”意思是说,用宁成治民无异于用狼来牧羊,狼会将羊都吃光的。汉武帝没有听从公孙弘的建议,还是任命宁成为关都尉,后又升为太守。当地老百姓还编了一首歌谣:“宁见乳虎,无直宁成之怒。”可见老百姓有多么怕他,怕他比怕正在喂哺幼虎的母老虎还厉害。这样的虎狼官吏,正是官家统治的需要。汉武帝也不是傻子,他又怎能不知道宁成的虎狼之名。皇帝自然有自己的利益计算,在这里就出现了一种权衡:那就是虎狼酷吏治羊群使羊群驯服有害,还是他们残害羊群更有害。在这种权衡之下,官家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当虎狼酷吏残害百姓突破官家权衡的底线,他们就会用权力的藩篱将酷吏关起来(下狱或者免官)。等到有羊群不听话,官家还是会打开藩篱放虎狼入场。如果这帮虎狼野性太甚,侵犯到权力集团的总体权益,那样的话他们就会死得很难看。如西汉另一个酷吏王温舒,一个月将自己所辖郡县河内的地方豪强全部抓获,并且诛杀,受到牵连的有上千家。为了和时间赛跑,王温舒发挥了一个酷吏应有的聪明才智。他上任的时候是九月份,按照当时的法律条文,死刑犯须当年结案,否则就不能执行。为了赶时间,王温舒让郡县官府准备了五十匹马,事先等候在河内和首都长安之间。按照规定,死刑案全部要报朝廷核准,一些有权势的当事人以为,从河内到长安往返需要很多天。他们还能来得及动用各种社会关系消灾,王温舒用五十匹马接力传递,仅用两天时间就拿到了朝廷的批文。王温舒是个快刀手,他将成千上万的人集中在一天行刑,流血十余里。当然他的下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被朝廷诛灭五族。 第二种结局:由于酷吏百无禁忌,忘乎所以地将屠刀伸向权力系统内部,最后沦为权力帮派之争的牺牲品。酷吏们“好杀行威”,使得官员人人自危,这样就威胁到了皇权的统治。皇帝只有将酷吏斩杀,用来安慰官员的心。在官家社会,皇帝不允许任何人危及或可能危及自己的绝对权威。唐代酷吏索元礼,发现武则天在召见李唐旧臣时常常咬牙切齿,于是揣摩出武则天肯定需要掀起一场清算风暴,于是上密状,诬告那些不服管教的旧臣,因此得到武则天的赏识和提拔。皇帝驾驭大臣需要人手,有索元礼这样的恶狗在大臣们身边转转看看,官员们会谨小慎微得多,皇帝也会睡个安稳觉。 第三种结局:皇家养酷吏意在放狗咬自己的政敌,如果看家狗陷入疯狂状态,就可能危及到自身安全。皇帝从自身安全考虑,就会将其除去。汉景帝庶长子刘荣因侵占宗庙地修建宫室犯罪,汉景帝召刘荣觐见。刘荣被传到中尉府受审,酷吏郅都对待皇帝的儿子也是毫不留情,刘荣面对刑讯惊恐不已,便在中尉府自杀身亡。窦太后得知长孙死讯后大怒,在她的极力干涉之下,郅都被斩杀。 第四种结局:因为权力集团的取舍需要,挑唆酷吏之间展开内部斗争,有点儿狗咬狗的意思。周兴是武则天时期的四大酷吏之一,从小就专修法律。武则天用他,看中的是他的刑讯手段,而不是他对法律的见解。只要武则天的一个眼神暗示,他会像闪电犬一样扑向猎物,然后摇着尾巴叼回来向主人邀功请赏。随着一条条人命的陨落,周兴的官位也扶摇直上,一直升到司法部部长(司刑少卿、秋官侍郎)。有一天,酷吏来俊臣邀他赴宴小聚。来俊臣是他老部下,并且两人还是同乡,这层关系非一般人可比。酒过三巡,来俊臣就审讯犯人向周兴讨教。周兴让他找来一个大缸,把炭火生得旺旺的,把缸烧得发烫,请犯人进去烤烤火,看看他能在里面支撑多久。来俊臣站起身来,朝着周兴鞠了一躬:“周兄,我奉武皇之命查办周兄与丘神勣合伙谋逆一案,还请老兄配合审讯工作,入此瓮中。”没费什么工夫,来俊臣就把谋反一案的证据全部搞定,送达武则天。武则天看在其多年来为自己披荆斩棘的份上,没有将他杀掉,改判流放岭南。流放对于周兴来说,就意味着让他去死,因为作为一个酷吏得罪的人太多了,还都是血海深仇。周兴还没有到达流放之地,半道上就被自己的仇家给杀掉了。 宋欧阳修等人在《新唐书?酷吏传序》中说:“非吏敢酷,时诱之为酷。”这句话正中要害。不是酷吏敢于一再试探正式权力的底线,而是时代赋予了他们这样的威权。欲除酷吏,必先除制度。 8.士大夫的理想主义情结 官家集团内部有先做官后做文人的,这种情况不多;先做文人后做官的,却大有人在。 一般说来,适应力强的文人,做官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一夜之间他们将自己的文骨狠狠地甩掉,天亮后重新出发,混迹于官场;从那一刻开始,他们像换了个人似的,将权力视为膜拜的图腾,将官家利益视为个人命途。他们将官场作为文人唱和的游戏场所,就像他们曾经以一个成功文人的形象为世人所接受。既然说到游戏,那么任何游戏都回有它相对固定的规则,无论是怎样的规则,只有遵守了,才有可能被其他玩家所接纳,否则就会有被排挤出局的危险。这些规则可以说经过了千锤百炼,而且不断成熟、完善并被默认和遵守,所有为官者大多是心照不宣,认为只有遵守它才会达到自己所需求的彼岸。 在这里,我就拿出屈原和司马相如这两个文人特例来说道说道。 屈原的痛苦指数 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情结。它曾经像水面下的莲藕一样悄悄萌芽生长,不被世人所察觉,但却又在悄无声息地塑造着中国文人士大夫的标准形象。这就是我在这里要提到的屈原情结,每个官家文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的一种情结。 屈原二十二岁起担任楚怀王的左徒,干的是高级秘书的活儿,当时正值七雄激烈争斗之际。由于屈原与楚王是同宗一脉,体内流淌的是贵族的血液。当时贵族中最牛的要数昭、屈、景三大家族,屈原他们这一宗是三大家之一,所以他曾做过“三闾大夫”。作为“三大天王”的其中一支,屈原在当时来说拥有足够让他骄傲的资本。二十二岁就在中央核心部门占据重要位置,可谓前途无量。 除了天生的贵族命,屈原的才华完全够得上是光芒万丈。综合史料,我们会得出屈原的这样一组形象:喜欢戴高帽、佩长剑,知识渊博,记忆力极好,最主要的是他有洞察政治兴衰变化的眼光,而且能言善辩。正因为如此多的优点集于一身,他深得楚怀王的信任。楚怀王将中央出台的一些制度性文件都交给他起草,推行变法之事。在这之前楚国已经有了吴起变法的先例,刚刚主政的楚怀王也想在这上面做做文章,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因此他全力支持屈原提出的改革方案。想法固然是好的,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这时候楚国的政权已经完全掌握在贵族重臣的手中,屈原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触及到了他们的个人利益。为了保持个人既得利益,这些人很自然地联起手来反对变法。我们这个民族有着眼红的历史,一个人红,就会有一百个人琢磨着怎么把你抹黑。与屈原官位相仿的上官大夫见屈原年纪轻轻就得到一把手的重用,便产生了羡慕嫉妒恨,想和屈原争宠。屈原起草宪令还没有定稿,上官大夫害怕变法损害到贵族的利益,就想先审查变法宪令的草稿,屈原当然没有同意。上官大夫就在楚怀王面前挑拨离间,楚怀王听信了谗言,也就慢慢疏远了屈原。屈原变法强国的愿望在现实面前戛然而止,这让他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古代做官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请记住:永远是利益。那么屈原为什么做官?答案也当然逃不开利益二字。不过屈原的利益是建立在忠君基础之上的,这也是官家的正统利益。君、国这两个范畴,在屈原的思想里,基本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甚至有可能是君重于国。他先是遭楚怀王贬斥,又遭襄王放逐,但他老先生仍然抱着一颗“九死而未悔”的决绝之心,就像一个不能自拔的单相思情人,除了收获内心的痛苦还是痛苦。在当时那样一种历史背景下,权力结构的变革,西周以来由官家倡导的传统政教正在失去市场。面对这种失衡的社会变革,“士”这一阶层也正在由无条件地奉行官家那一套逐步走向觉醒,他们持“道”不屈,敢与王侯直接叫板;他们对责任的担当、对真理的追求激发了生活在这一热情时代的精英分子们的心头之志。对于处于世族权威(家长制)统治之下的楚国,屈原首先需要服从并忠诚于权威(楚王)和宗族中的长辈(父子关系的扩大和投射),他始终生活在宗族圈内,并欣然接受了这种圈里圈外的生活状态。 其实屈原自己比谁心里都要清楚,要实现自己的完美理想,只有一条路可以让自己选择,那就是通过楚王手中的王权方可抵达胜利的彼岸,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屈原认准了这条路,并准备一条道走到黑。但这条路又是完全不靠谱的,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他把国家的前途系于君王一人,这本身就是士大夫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作为这个时代的高知,屈原们擅长思考,但在思考的过程中他们却始终在回避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假如有一天皇帝倒台或者死掉,他们到底该怎么办?历史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当这一刻来临之际,这些“九死而未悔”的士大夫除了陷入一种世纪末的茫然状态,就是用一厢情愿的回忆来温暖现实的冰冷。 说到屈原,我们怎么也绕不开他的忠君思想。屈原并不是那个时代的雷锋,他的忠君只是一种有偿服务,那就是忠君和恋家对他来说是捆绑式的,不是单打一的。在屈原的眼里,家、君、国是三位一体。屈原上可与比干、微子,下可与朱耷相比,他们都与皇室是同姓同族。在他们的眼中,国就是家,君就是那个一家之长;因此,国仇=家仇,家仇无限放大就会成为国仇。对于屈原到底是该舍生取义地去赴死还是该明哲保身地活下去,千余年来一直争论不休,成为一桩公案。我们姑且抛开他的死到底合理与否不说,仅从恋家(也就是恋楚国的王室)角度指出其局限性与狭隘性。屈原的爱国,集中体现为忠君;为什么忠君,又因为他恋的是同姓之家。我们前面说过屈氏是当时的三大家之一。不然的话,他为什么不能砸碎束缚自己的枷锁,像百里奚、吴起、苏秦那样,离开自己的生养之地楚国跑到其他国家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屈原的痛苦是因为他想离开却无法离开,外面的世界再精彩,那也是别人的地盘别人在做主,而他的家永远在楚国。 他宁愿选择在自己的国度里痛苦到死,也不愿意跑到别人的地盘上逍遥升天。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需要指出,那就是屈原的自恋有毒。在这里作一个还算靠谱的比喻,屈原就像希腊神话里那位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厄洛斯王子。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讲,屈原的自恋就是将自己内心的痛苦放逐在现实世界里,然后自己以局外人的姿态慢慢去咀嚼并审视它。不客气地说,屈原根本就不是在发泄痛苦,简直是在顾影自怜、欣赏自己的痛苦。痛苦可以说已经成为屈原精神生活中的奢侈品,就如同那些经常唉声叹气,把滔滔不绝地向人诉说烦恼当成享受的人一样。心理学家一致指出,这是一种精神传染病;越敏感,越容易患。不幸的是,封建社会里具有文人气质的官员大多属于敏感者。他们宁愿把直面、改革现实的冲突转化为内心的现象,自我消化,自我陶醉,也不愿(或不屑)参与对丑恶势力的直接交锋。从这一点说,屈原的痛苦是因为他无法排遣内心的毒,他宁愿喝下那样一个时代为他藏好的毒。 士大夫的权色之恋 过去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从士大夫堆里选拔出来的。既然是士大夫,那就要怀揣着文人的情怀,除了屈原式的家国大情怀,更多的则是来自于个人的权色小情怀。 对于传统中国士大夫们来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其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时刻。或者说,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件大事就是结婚和做官,两者构成了中国古代士大夫“成家立业”的人生理想。说到做官,那我们就绕不开科举制度。经过隋唐时期的不断发展,宋朝成了封建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时代。考试取士成为官家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能够在这条路上笑到最后往往名利双收待遇丰厚。这样一来,人们把赶考走仕途作为个人奋斗的终极目标,“不及第不成家”便成了一些文人对着高天厚土放出的一句狠话。就连做了皇帝的赵恒(宋真宗)都在自己写的诗里表达了士大夫们这种人生理想:“富家不用卖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这首诗道破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文人处世哲学,告诫那些读书的青年人为了一朝登第,何必急着讨老婆呢!你难道不知道书里既有财富,还有美人。连皇帝都都这么认为的事,那些士大夫们的痴迷也就可想而知了。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日成名天下知”,当时看一个家族的兴衰表现,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在这个家族里到底有几人登科或几个女子嫁给士子。这样的话,那些金榜题名的读书人就成为豪富之家择婿的首选。但官家能够提供的岗位毕竟是有限的,经不起天下士子们这般疯抢。官家只有不断抬高门槛,不能让这些读书人蹦一蹦就摘到苹果,只有其中的佼佼者才有可能笑到最后。所以大家只有咬紧牙关,头悬梁锥刺股寒窗苦读,期望在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颜如玉”和“黄金屋”。这种先立业后成家的观念造就了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剩男剩女,男的苦读功名,女的就苦等金榜题名的凤凰男,就这样等来等去等到花儿也谢了。“女怕嫁错郎”,既然做官的这么吃香,大家闺秀们便挤破头争着去当“官夫人”,在这种大背景下,就催生出了一种奇特的现象,那就是“榜下捉婿”,而且是活捉。 “榜下捉婿”,顾名思义就是在发榜的当天各地的富绅们都要上演一场全家总动员,争相挑选那些登第士子做女婿,疯狂的情景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王老虎抢亲,坊间将这一幕称为“捉婿”。一些富人为了能让自己的家族攀上新科进士为婿,不惜用重金将其买断,堪称中国官场文化的一道奇观。这种类似于权钱交易的“捉婿”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富裕起来的平民阶层渴望跨入上流社会的强烈愿望。士子们希望通过金榜题名来实现自己封官晋爵的理想,同时还能当上富绅的乘龙快婿,岂不美哉! 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颜如玉”和“黄金屋”成了激励士大夫们前进的动力,权色之恋也成为名副其实的倾城之恋。 在这些“捉婿”者中不缺乏当朝的权贵,谁不想为自己的女儿揽个潜力股在怀里抱着,等到潜力股狂飙之日,就是家族荣耀之时。宋真宗时期,河北人范令孙中了进士,宰相王旦二话不说就把他招为女婿。还有一位叫高清的新科进士,品学并不突出,宰相寇准却出面将自己的侄女嫁给他。寇准的侄女死得早,另一位宰相李沆又忙着将自己的女儿送给高清续弦,可见一个人有了官位才会有地位,才会有市场,时人称这些人是“天子门生宰相婿”。但并不是所有的士子都吃这一套,中举的士子中也有拿权势者不当盘菜的。比如,宋高宗时期的奸相蔡京就在“榜下捉婿”时吃了闭门羹:他有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新科进士河南人傅察,却遭到傅察不留情面的拒绝,这让老蔡一张老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搁。 在年复一年的官场博弈中,有多少读书人耗掉了青春熬白了头,机关算尽。有位叫韩南的书生,多年苦读终于考中进士,便有人来跑来“捉婿”,他没有拒绝,却写了一首诗送给对方:“读尽文书一百担,老来方得一青衫。媒人却问余年纪,四十年前三十三。”也就是说这位进士已经是七十三岁的老人了,七十三岁还有买方市场,可见当时的“捉婿”市场是何等的繁荣。书真是不白读,有了颜如玉的痴情等待,黄金屋的物质诱惑,中国封建士大夫怎不个个奋勇,人人争先。 而在这两件人生大事上,司马相如都为之提供了一个神奇而浪漫的经典范例。 中国人称结婚为“完婚”,意思就是一个人只有通过婚姻才能达到人生的完美境界;儒家学者提出的“治国平天下”,也是以“修身齐家”为存在前提的。晚清大儒辜鸿铭说过,没有婚姻家庭的爱国者只能算是“强盗爱国者”。在我们的印象中,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婚姻是反传统模式的,因为它完全抛弃了社会使命和家族责任,是情与情的交融,也就是传说中的才色之恋。 “金榜题名”是古代权力晋升的必由之路,也是打通权力通道的最佳方式。 从隋朝开创科举取士之先河后,一批又一批学子经过十年寒窗的苦心经营后,想要进入官场,实现兼济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愿,参加科举考试成了他们人生的必由之路。客观地说,科举制度在封建国家的人才选拔中的确发挥过重要作用,那些厚厚的经史子集为官场输送了多少奸佞小人,多少功臣良将。但是另一方面,它那种日趋规范化、程式化的考试模式,又反过来束缚了人的创造性,限制了人的自由发挥,桎梏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千余年来若干文人学士投身其中,头悬梁,锥刺股,备尝艰辛苦难。但是在其内心深处则有一种强烈的反感与叛逆,特别是个性精神和主体意识比较强烈的文人。要不然就像李白那样的天纵奇才,干脆拒绝去玩这种折腾读书人的高级游戏。 在抗拒官家程式化的科举考试的进程中,另一条权力通道也被开辟出来,这就是所谓的“终南捷径”。如果说科举考试是文人入仕的主渠道,那么“终南捷径”只能算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入仕通道上的小小补充。千万人挤独木桥的科举考试成功率太低,这时候“终南捷径”就对文人学士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司马相如的成功除去个人的才华,还有一点被人忽视,那就是他的家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这个实力只是相对来说,并不是说他的家族属于当地的巨富,他也算不上富二代。他和卓文君婚恋之后,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已经充分证明了他家的余粮也不是很多的。也就是说司马家族以自己家族的资财帮助司马相如进入官场,已经算是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们只希望有朝一日司马相如能够出人头地,为整个家族带来荣耀。 在封建时代,整个家族有时候会将全部力量当作赌注,押宝在一个儿女身上,这在当时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司马相如由此做了訾郎,这个官衔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古代郎字和走廊的廊字是通假的。依据这一点,我们可以推测出司马相如这个郎中,说白了就是站在皇帝办公的宫殿走廊里听使唤的一个小官,随叫随到。在汉景帝时期,司马相如为武骑常侍,作为一个郎官,虽然是侍奉在皇帝身边,但他的职责就是整天训练马匹,供皇帝跃马驰骋,这和他所擅长的文学专业完全不对口;皇帝狩猎的时候,他要奔跑在皇帝的前面,寻找狩猎的目标,以便让皇帝能够百发百中,彰显其天赋的胆识和武功。这样一个整天和牲畜野兽打交道的武骑常侍,对于自以为满腹经纶,希望有朝一日能有所作为的司马相如来说无疑是痛苦的。正是在这种痛苦心理的驱使下,梁孝王来朝的时候,司马相如与梁孝王身边的说客邹阳、枚乘一见如故,随后假托有病,辞去了武骑常侍这个皇帝身边的官职,跑到梁孝王那里做了一名混吃混喝的食客。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在梁孝王那里,司马相如作为食客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是能够和邹阳、枚乘等文人整天赏花赏月厮混一处,也算是找准了自己的人生定位。一群文人泡在一起,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倒也过得逍遥快活。也就在这个时期,司马相如写出了令他受益终生的《子虚赋》。但是这种幸福的生活并没过多久,梁孝王就死在了自己的封地,梁地也随之被瓜分为五个小国,分封给梁孝王的五个儿子。司马相如也就此结束了让他恋恋不舍的“北漂”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继续一个文人的创业之旅。 司马相如回到家乡面对着的是家徒四壁,官场走一遭,又做了几年的食客却还是一无所有。此情此景,可以说是西汉王朝普通文人的真实写照。按照司马相如出生的年代(公元前179年)计算,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是一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古人讲究三十而立,三十五岁依然功不成名不就,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也就是在这时候,司马相如在官场上结交的朋友王吉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王吉,人如其名,为司马相如带来的是大吉大利的人生。他不仅协助司马相如娶到了富家的小姐,而且还动用自己的资源帮助司马相如在仕途上起死回生。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这次婚恋活动的前前后后,王吉是人场和钱场给够足了面子。这些钱都花在哪些地方呢?一方面为司马相如大造舆论声势,以显示其大款气派;另一方面用来买通卓文君身边的人,向卓文君推荐司马相如,制造一些情人邂逅的场面,让卓文君与司马相如能够零距离接触。所有的付出就为了让卓文君能够欣赏司马相如的才华,觉得“那小子真帅”,并最终倾心于这个穷小子。前期的经费投入对王吉来说,也许算不得什么,但是对穷得叮当响的司马相如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在卓王孙宴请司马相如的宴会上,王吉故意让司马相如弹琴,而司马相如再三推辞谦虚,最后演奏了那首向卓文君求爱的乐府诗。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这种安排十分巧妙。一是以琴传情本就是爱情大戏里常用的桥段;二是弹琴掩盖了司马相如口吃的生理缺陷。一个穷困潦倒的文人,三十多岁还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爱情与事业,这种感觉很难向外人倾诉。 司马相如在王吉的协助下,不仅如愿娶到了卓文君,抱得美人归,而且还为打造自己的个人品牌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宣传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当地的名门望族都知道,我司马相如是这个时代最贵的人才。在那个报纸、电视、网络要什么没什么的年代,想把自己炒热炒红炒成文化名人,还真不是容易的事。可司马相如做到了,如果没有很好的营销手段,司马相如的文采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被汉武帝刘彻所知晓的。刘彻登基之后,搜罗了一批出身草根的文人跟随在自己的左右,作为自己的参谋。蜀人杨得意也就是这时候在汉武帝面前推举了司马相如,并拿出了那首流传千古的《子虚赋》。当时的汉武帝刚刚十七岁,需要文人为他摇旗呐喊。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也就是汉武帝登基的第二年,西汉王朝开立乐府,征及各国及民间乐曲。这个时候的司马相如是协律都尉(宫廷乐师)李延年手下的一名官员,其主要职责就是专门从事诗词歌赋的创作。 司马相如写了很多赋,几乎篇篇都是汉武帝的心头所好。究其原因那就是司马相如专门找皇帝感兴趣,爱听的话写,民间有句俗话:“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知在哪里听过一则《颂屁》的笑话,颇能说明问题:一个秀才病死后,来到阎王面前报到。这个秀才在阳间没有混到一官半职,就想到阴间重新来过。他在阴间也熟悉那些官场的规则,在报到的过程中,阎王刚好放了一个屁。秀才立即吟道:“伏惟大王,高耸金臀,洪宣宝屁,仿佛乎麝兰之气,依稀乎丝竹之声;臣立下风,不胜馨香之至。”阎王非常高兴,盛宴招待,又多许了他十年的阳寿,将他放回人间。十年后秀才来到地府,小鬼上殿禀报:“启禀大王,十年前做马屁文章的秀才又来啦。” 虽然说司马相如在一些文字中对汉武帝进行了劝谏,但是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些文字都是隔靴挠痒,并没有触及到皇帝的要害。从个人素质来说,司马相如并不具备一个优秀官员最基本的素质,最要命的一条就是司马先生还患有严重的口吃。这也就决定了他不会像其他的官员那样,激烈地参与朝廷事务的辩论。这是司马相如的缺点,同时也是他在汉武帝手下得以生存下来的优势。 定律二:历史的差序格局 在儒家的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其中有三种是由亲属血缘关系所构建的。皇帝与其臣僚的关系通常被视为父权在家庭和家族关系的放大,在中国古代一个地方的行政官员被往往被称为“父母官”。 中国的人情关系网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按照“差序格局”的方式伸展、纠结而形成的。“差序格局”的概念是由已故学者费孝通老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形成的基础是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高度融合。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以姓氏形成自然村落聚族而居,同一姓氏的家族生活在特定范围的地域之内,传统社会的经济形式也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人们与外界的交换十分有限,同一村落基本上是同一祖先,人口流动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胶着密切。与此相应,中国人的价值观体系是随着不同参照系而滑动的差序格局,即以我为基点,随着不同的血缘或地缘的亲疏远近关系即人情向外推延,形成一个不同层次的水波一样的差序。 这就好像我们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水面会形成一圈圈向外放射的波纹。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圈子的中心。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向外辐射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累积和增加,而社会范围也正是由一根根私人联系发展起来的网络。 9.家天下的“关门游戏” 秦朝的官家制度构建了一个中央、郡、县金字塔式的三级管理模式,从隋朝开始,那些底层知识分子开始有了向上流动的通道,补充权力集团新鲜血液的科举制度也随之产生,直到唐朝官家体制才算是真正得到完善。“家天下”起源于西周的封建制,它的主干部分就是统治家族内部,按照嫡长子继承的原则,根据血缘的亲疏远近进行权力分配。在一个帝国的框架内,嫡长子为天子,余子封为诸侯,天子为大宗,诸侯为小宗;到了诸侯层面上,继承爵位的嫡长子为大宗,其余的封为卿大夫的为小宗,依此类推,到士这一层次为止。封建世袭制下的士大夫家族所享受的特权和俸禄不过五代就消耗殆尽(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士以下就会变成平民,也就是由统治阶层变成被统治者。这样的封建制,从治理的角度来看,实际上属于一种家族式的权力架构,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家天下”的模式。 得势的权力者不断地变换,让官家的权力结构陷入不断地被否定、肯定、又否定的历史旋涡中,周期性短、变化快,让人无法把握其规律性。皇帝为了使自己的权力阶层有唯上的服从力,让它的垄断管理有自下而上的管制凝聚力,权力被当作利益分割的黏合剂使用,家天下也就成了皇帝和官僚集团关起门来自娱自乐的“抱团自肥”游戏。 家族共同体的“硬实力” 家与国在结构上并没有不同,只是在规模上有着大小之分。在国的层面上,君为臣纲:而在家的层面上,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中国古代社会的权力结构,就是政权与父权、夫权、族权的“四权对接”。家是国的基本单位,在一个家庭或者家族里,男性家长往往掌握着最大的私权。由于血缘关系的存在,他们不会用手中的权力来侵害自己子女或亲属的利益。而在由家庭放大无数倍形成的国家里面,拥有公权力的官员和平民百姓之间就剥去了血缘亲情这层关系。这样一来,就有可能会出现官员滥用制度授予的正式权力,来为自己赢得更大的权力效益。官家奉行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伦理体系,让官员们认为自己动用权力是天经地义的事。 既然说到国与家的关系,在古代官家的权力结构中,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就是家族共同体的“硬权力”。那么家族共同体的“硬权力”到底有多硬?说到“硬权力”,我们绕不开一个概念,那就是“裙带”关系。 权力家族之间结成的“裙带”关系并不是中国古代官场的特有现象,近日读报居然发现这种镶嵌在权力结构中的家族“硬权力”不光存在于中国,连国外也有。前任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就是裙带关系受惠者,他的外祖父是自民党创始人之一的日本前首相吉田茂,他姥姥的外祖父、岳父、妹夫都是社会背景相当深厚的风云人物,推算起来现任首相安倍晋三还得叫他“表叔”,前首相岸信介、桥本龙太郎、宫泽喜一也都算是他的远房亲戚。 在《红楼梦》中,贾雨村府上的差役为初涉官场的主子上了一堂“权力家族”关系学课:“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今告打死人之薛,就是‘丰年好大雪’之‘薛’。不单靠这三家,他的世交亲友都在外的本也不少,老爷如今拿谁去?” 一个衙门里的小小差役,就能将这种由“裙带”扯出的权力关系说得如此通透,可见这种权力运行规则已毫无秘密可言。差役反诘:“老爷如今拿谁去?”贾雨村也不是个傻子,这个关系网中的哪一个是他能够得罪起的。《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就是以联姻为主而结成的家族共同体。不但台面上的四大家族之间盘根错节,而由四大家族散发出去的婚姻枝节更是上可达皇权,下可连那些手握实权的大小官员。只要简单梳理一下,我们就可以得到一张以贾政为圈子核心的姻亲脉络图:贾政、帝王—翁婿;贾、史—姑表;贾、王—郎舅,并亲上作亲;贾、薛—姨亲,并亲上作亲;贾政、贾雨村—联宗等等。 恩格斯就中世纪的婚姻曾下过一个定义:“对于骑士或男爵,以及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在官家的权力背景下,生长在这些豪门望族的女子们,她们的爱情婚姻注定是一场又一场的悲剧,只见利益,不见幸福。 家族共同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往往会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古代官家刑法中的株连法与此有关。历史上那些触及到皇权利益的,被判了连诛、连坐的高官们,基本上都是以几百号,上千人的杀戮为结局,以一个家族的消亡为代价。由于权力家族之间有着“共损”与“共荣”的利害关系,其他权力集团要想从外部攻破这些家族的联盟是很难做到的。权力家族的消亡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从内部逐步败落。《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的衰亡,是因为传宗接代的男性主子们一代不如一代的趋势,养尊处优的心理,糜烂奢侈的生活方式,争权夺利的矛盾斗争,实际上就是家族权力的自杀式消亡。 官家的“裙带”关系最为盛行的时期应该是东晋时期。“裙带”从字面上拆开看,就是妇女的服饰上的一根带子,这根带子让服饰成为一件合体的衣服,引申开来就是由妇女姻亲关系所带来的官场利益关系。 东晋时期的权力结构很多都是来自于豪门士族的政治地位,而决定政治地位的高低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士族成员自身所取得的政绩; 二是士族阶层通过婚姻构建起来的关系网。这种来自于关系网内部的彼此提携与利用,也就是裙带关系。 我们知道清浊之分和士庶之分是南北朝时期官场上最重要的界限。士族阶层就是那些世袭的没有封爵的贵族阶层,他们除了没事聚在一起扯扯闲篇别无它好,唯一的职业就是做官。好像除了做官,这些人也没有其他的谋生技能,他们就像寄生在权力躯体上的寄生虫。士族阶层为了巩固自己的既得利益,用婚姻作为手段,结成一个坚固而奇异的家族共同体。在这种状况之下,作为个人来讲,人在江湖都需要交情,作为权力集团成员都热衷于通过裙带关系来夯实自己的权力底盘。 士族之间通过联姻形成共同体,同时士族和皇族之间也通过皇家纳妃而成为权力场上的一对连体婴儿。 政治地位越接近,相互之间通婚的概率也就会越高,因为大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谁也不会占谁的便宜,这样就容易结成一个看上去相对稳固的利益共同体。社会和婚姻的隔绝使得士族成为封闭的具有强烈排他性的小团体。他们内部彼此联姻,时间一长,大家都沾亲带故,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动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有可能扯出一大堆人站出来反抗。 当时士族之间最为盛行的就是“世婚”,也就是连着好几代都有姻亲关系,老子是亲家,儿子还是亲家,将亲家关系进行到底。这种婚姻表面上看起来有亲上加亲的伦常观念在里面,其实私底下的政治目的才是根本。所以很多士族将自己的子女婚姻作为权力筹码,借助于婚姻使自己的家族权力得到巩固。 比如说东晋时期一代豪门谢家的崛起,就是家族共同体的化学反应达到巅峰的真实写照。 谢家的家族共同体主要还是依靠“裙带关系”来拉动,“裙带”成为血缘的联系纽带。谢氏并不是天生的名门望族,而是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才奋斗成为望族大姓的。 在东晋以来的两百多年时间里,谢氏与琅琊王氏并列为南朝最牛的两大家族势力,可以说完全垄断了官家权力市场。在所有的“裙带”关系中,与皇族攀亲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褚蒜子是谢尚的外甥女,嫁给琅琊王司马岳为妃。司马岳即位为晋康帝,褚蒜子被封为皇后。外甥女成了皇后,谢尚自然水涨船高成为当时最为耀眼的政治明星,从没有实职的文官飙升至封疆大吏豫州刺史。可以说褚蒜子不光是谢尚获得权力的助推器,也充当了他政治上的保护伞。 穆帝永和四年(348年),谢尚受命北伐寿春,结果出师不利损失惨重,受到了朝廷的处罚。按照正常的权力规则,吃了败仗的谢尚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搞不好还有可能会丢了自己的身家性命。 “朝廷有人好做官”并不是一句虚妄之辞,这时候已经贵为皇太后的褚蒜子亲自出面,负罪在身的谢尚也只落个降级处分,而不被进一步追究。 褚太后一辈子替四个皇帝当过家,就是在这一期间,谢安的政治生涯迎来了火箭般的蹿升速度。而在谢安所有的关系链中,他与妻舅刘尹的关系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刘尹在当时是个相当厉害的角色,他有着极具说服力的双重身份。既是汉朝皇室后人,又是晋明帝司马绍的女婿(驸马)。刘尹还与当朝实权派人物大司马桓温是铁哥们。 东晋一朝,最顶尖的黄金家族依次是琅琊王氏、高平郗氏、颍川庾氏、陈郡谢氏、太原王氏以及最后代晋而立的刘裕家族。普通士族成员如果有幸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家族通婚成功,就等于拿到了进入权力通道的VIP金卡,等于将自己的家族镶嵌进了官家权力链的重要一环。 谢氏裙带关系的第一环扣住的是中山刘氏,谢鲲(谢安的伯父)娶了中山刘氏女。中山刘氏是魏晋时期的名门大族,其发迹史要远远早于谢氏。中山刘氏的裙带关系错综复杂,往往能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展得无处不在。刘氏的通婚对象有太原郭氏、范阳卢氏、清河崔氏、河内司马氏等,而其中的郭氏又与太原王氏、河东裴氏、襄陵贾氏、琅琊王氏等联姻。这些名门大族共同结成了一个封闭的政治婚姻圈,同时也结成了一个风雨不透的权力圈。豪门大族在权力结构中拥有极高的特权,他们的子弟想进入官场,只要说句话打声招呼就可以摆平,根本用不着支付过高的利益成本。他们不但操控着权力系统的重要部门,在经济上还掌握着大量的土地资源,有的家族甚至富可敌国。这些门阀不光垄断着国家的权力资源,还垄断着当时的文化话语权。他们通过招揽天下知名的士子成为自己的门客学徒,同时将其中的一些人安插进权力部门,形成一股坚强的社会力量。 可以说与中山刘氏的联姻,使谢氏家族直接进入高级士族的圈子,对于谢家来说,至少提前奋斗了二十年。 到了谢安这一辈,谢家有两人娶了太原王氏,一人娶了陈郡袁氏,一人娶了高平郗氏,此外家族中还有人与河南褚氏、沛郡刘氏、琅琊诸葛氏、泰山羊氏、长乐冯氏等大族分别联姻。再下一代,婚姻可考者共有十四例,其中琅琊王氏七例,太原王氏2例,同郡袁氏、颍川殷氏和高平郗氏各一例,颖川庾氏2例,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是高门大族。随着谢氏与各大族间婚姻网络越织越密,越织越庞大,其世族婚姻的基础也变得越发牢固。 在东晋前期,控制中央权力的是琅琊王氏,当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说法。也就是说,琅琊王氏和司马皇室共同治理天下,琅琊王氏是门阀中的一哥。当时与琅琊王氏抗衡的只有盘踞在建康上游的荆、江二州的颍川庾氏,我们可以将其视为门阀中的二哥。 既然一哥、二哥的位置都让人占据了,谢家要想在夹缝中站立起来,只有一条路可供选择,那就是与王、庾二大家族都结为姻亲。在这种情况下,谢道韫成了琅琊王氏的媳妇,谢尚女儿就成了颍川庾氏的儿媳妇。谢家也由此成为联结一对冤家对头的权力纽带。朝廷需要的是权力结构的稳定性,作为皇帝就通过起用谢氏来平衡王、庾两大家族的权力争端。所以谢尚在这种背景下,趁机得到了豫州。谢尚本人娶的是同郡袁耽的妹妹,而袁耽又是王导的心腹,受到王导的特别信赖。王导作为东晋的开国丞相,历事三朝,其地位非一般人可比。通过无处不在的婚姻关系,谢家在权力结构中与这些顶尖大佬的相处也还算合作愉快。 东晋穆帝以后,当时帝国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权力中枢司马昱、殷浩为首,另一派以桓温为首。两派势力形成政治对峙。而在这样的权力对峙中,谢家又是处于何种地位? 谢家跟殷浩有亲戚关系,谢尚的二女儿谢僧要嫁给了陈郡的殷康,而殷浩是殷康的堂弟。殷浩娶的是陈郡袁耽的妹妹,而袁耽还有一个妹妹却是谢尚的妻子。这样推算下来,谢尚与殷浩便有了双重的姻亲关系。 司马昱、殷浩的中枢执政集团,基本上是一个名士清谈集团,表面上看是大权在握,实际上缺乏斗争经验。丞相桓温为了对付这帮人,就找了个北伐的借口,以此胁迫司马昱让出权力。 朝廷没有办法,只好让殷浩亲自率军北伐。结果这次北伐由殷浩失利被罢黜而宣告结束。 殷浩原先在权力结构中分得的权力蛋糕也由谢尚等人瓜分。其中除谢尚分得大部分权力外,太原王氏的王述也接替殷浩的扬州刺史一职。王述家族与谢氏有着两代相继的姻亲关系。这层层叠叠的姻亲关系,就像蜘蛛网密布在权力的屋檐下。随着殷浩的出局,迎来了谢家与王家联手对抗桓温的时代。后来王述的儿子王坦之又成为谢安对抗桓温的盟友。由于婚姻伦常中的特殊关系,为谢安、王坦之的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抗桓温的过程,就是谢安一步一步巩固家族权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王坦之以外,最重要的盟友还包括琅琊王氏的王彪之。后来司马昱死后,王彪之更是与谢安一起并肩抗桓,替司马氏保住了江山。 一个时代的权力系统扯出来的裙带关系越多,权力的私有化成分就会越重。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就是要把官家的权力机构变成家族部门,把正式权力资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这也是为什么在封建官家制度中,官与民在对权力的认识上会产生激烈冲突的根本原因。 家族硬权力往往带来的是权力资源的私有化,这种私有化又将孕育出主宰官家权力的富豪权贵阶层。当士族权贵们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权力、暴力、财富、势力等完成权力资源的世袭制传递,也就意味着,作为终极资源和最高资源的官家权力,也正在进行着潜移默化的重新分配。 隋唐帝国曾经为了遏制家族硬权力带来的权力私有化的恶性蔓延,在用人制度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并推出了科举制度。希望一个帝国能够以绝对皇权的权威来限制家族硬权力的恶性蔓延。但是当官僚集团呈现出强势的姿态,皇权被削弱的时候,这种家族硬权力就会变成群雄逐鹿的资本。 分析谢氏的裙带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特点:一是跟同乡通婚,比如跟陈郡袁氏;二是重视通婚家族的身份地位;此外还特别重视“亲上加亲”。在谢玄这一辈人的十四个婚例中,没有一人与士族之外的人通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联姻王、袁两大家族,还有的主要是跟殷、庾、郗等著名士族联姻。当然,由于过分注重门第,就不可避免地把固定的几个家族当成经常通婚的对象,婚姻中错综复杂的重叠关系和近亲结婚(中表婚、异辈婚)大量存在。为了权力的递延,家族通婚怎一个乱字了得。比如谢尚娶同郡袁耽妹妹,但他女儿又嫁同郡殷浩堂弟殷歆,而殷浩又是袁耽妹夫,殷浩跟谢尚是连襟,同时殷浩又是谢尚的亲家;谢玄女儿嫁袁质儿子袁湛,袁湛妹嫁谢玄侄子谢重,等等。 谢家以裙带关系保持士族地位的方式方法一直延续到齐梁。这时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也就是由盛而衰时期。 一是刘宋时期,由于谢氏政治地位有所下降,婚姻对谢氏保持优越地位的作用也显得格外重要。据统计,谢氏与刘宋宗室联姻六例,与琅琊王氏、太原王氏、南阳刘氏和同郡袁氏、殷氏各二例,颖川庾氏、荀氏和顺阳范氏各一例,郡望未明曹氏一例。 在这些婚例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是与皇室的联姻大幅度增加,这是大家相互利用产生的结果。 对于刘宋皇室来说,因为刘家出身社会底层,开国皇帝刘裕在谢玄组建北府兵时还只是一名应招而来的新兵蛋子。因为出身低微,刘宋建立政权后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自家的社会地位,缩短与名门望族之间的差距。如何在最短的时间缩小差距,那就是与豪门士族建立婚姻关系,以此为自己洗底。 为此,他们还制订了一条所谓“尚主者并用世胄,不必皆有才能”的联姻大计。在谢氏一方,因为对权力的操纵能力已经大不如前,为了保持现有的社会地位,他们不得不去寻求新的政治靠山,正所谓“与国为婚者,无问俊庸,皆登显贵”。就是说如果能够实现与皇室联姻的目的,他们不管女儿嫁的是痴呆丈夫,儿子娶的是智障媳妇。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尽办法去打通家族的权力管道,不至于堵塞。 二是齐梁以后,谢氏家族日趋没落,上门联姻的显贵也逐渐变少。主要的婚姻可考者十五例,其中彭城刘氏、琅琊王氏、兰陵萧氏各三例,河南褚氏、琅琊颜氏、陈留阮氏、晋陵王氏、南阳张氏和郡望未明关氏各一例。在十五宗婚例中,谢氏与彭城刘氏和兰陵萧氏的婚姻属于国婚,时间历宋、齐、梁三代,一百余年,共六例,从数量上看虽占一定比例,但与前一时期相比有明显减少的趋势。梁武帝本来想把女儿嫁给谢家子弟谢谟,可看到谢家越来越潦倒,就想改嫁张弘策的儿子。像谢谟这样的一流高门子弟,在梁武帝眼中竟然混到连行伍出身的张弘策的儿子都不如,可见谢氏的家族硬权力已经无法再度崛起,在婚姻中已有被皇室抛弃的苗头。回忆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冰冷的。 为了挽救日益没落的家族地位,谢家的后人们不得不在那些新兴的权贵中选择联姻对象,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也不如从前那样苛刻了,此一时彼一时。如谢家有名的大才子谢脁娶了“屠狗商贩”出身的王敬则的女儿,其原因就是由于王敬则是齐朝的开国功臣,可以作为家族强有力的政治靠山。再如谢灵运重孙子娶了车骑将军张敬儿的女儿,而张敬儿是依靠军功才得到升迁的草根阶层。 谢氏曾经用婚姻作为巩固家族“硬权力”的重要手段,让自己的家族保持了两百年的风光。可历史有时候喜欢开开玩笑,谢氏靠着政治联姻得以兴盛,但谁也不会料到最后的败亡也是也是因为联姻,因不愿意与人联姻而被侯景诛灭九族。 如果说在裙带关系刚起步时期,各种关系网的联结是以家族、血缘、地域为纽带四处伸展。那么发展到了后期,这种关系网就演绎得更加直接简单,那就是以金钱、美色为纽带,由权力来支撑。尽管这时候门阀制度已经不像东晋时期那样大张旗鼓,但裙带关系的差序理念却已经渗透进官家的权力结构中。这种由裙带关系衍生出的官场规则,在以“我”为中心的小圈子内被广泛实践着,也深深影响着后来者的心理和处世观,甚至,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这种权力运行规则不仅成为封建官场局内人士的心理默契,而且也成为人们在利益算计与索求时约定俗成的行为选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亲情也是暗器 中国古代的权力模式通常情况下所呈现的是中心放射模式,也就是说在这种模式中每个权力体系都有一个权力核心,而处在核心地带的都是一个人。而这个核心人物在这种权力体系中拥有绝对的地位和权力,生杀放逐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没有人敢站出来挑战这种权威。由这个核心释放出来的权力值,会随着距离核心地带的远近而有所增减。权力值这个概念是吴钩先生提炼出来的,意思就是权力的大小。他认为,权力体系就是一个等级结构,权力自然有大小之分;但权力无形,既不能用尺子量,又不能用秤杆称,一个官员掌握多大的权力值,是很难有准确的价值去衡量的。而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最核心的权力值,也就是距离中央地带最近的那一层权力波。在官家权力结构中,这一层往往是皇帝与其近臣的权力范畴。 在古代官家体系中,那些分散在核心地带周围的人往往会努力地讨好那个处于核心地带的人物,并且不惜一切代价,努力地想从核心地带实现权力值的最大化。为达目的往往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而在这其中竞争最为激烈,风险性和收益度也是最高的,当数皇帝的权力值,也就是皇权。因为权力的塔尖只能容下一人。 研究中国官家定律,有一个问题,我们始终无从回避,那就是权究竟从何而来?中国历代专制王朝的最高权力,从理论上说是掌握在皇帝一个人的手中。如果一个人想从皇帝手中分得一部分权力,只有两种途径:正当与非正当。所谓正当,也就是在正式权力所画的圈圈里争取来的权力。对于古人来说,那就是十年寒窗苦读,才有可能一朝得见天子面,由皇帝亲自为你封官授权;所谓不正当的,也就是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的权力值。那些能够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第一层权力值的人,往往是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他们通常会利用和皇帝接近的机会,不择手段地去干扰和左右皇帝,千方百计把皇帝的权力“窃取”到自己手中。 其实皇帝又有几个是傻子呢?尤其那些志向远大的创业之君精明得跟猴似的,要想从他们的手中窃取权力那是难上加难,搞不好会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也赔上。长于窃取权力的人群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藩王,藩王也就是皇帝的宗亲;另一类是母亲、后妃家的亲戚,也就是外戚。当然还有一类是宦官,在这里我主要说说前两大类,也就是皇帝身边的亲人们。 为了求得内心的安稳,让权力永世成为自己家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枣树上挂着的果实。宗室诸王本应该是“家天下”最有力的拥护者,是帝国面前最可信赖的一道屏障。但屏障弄不好就成了阻碍,成了自家门前最大的威胁。 宗室诸王对君权的威胁是摆到桌面上显而易见的,官家固定下来的顺序继承法说到底就是为了约束这帮人而定的。因为他们是离君主宝座最近的人,近得只有一步之遥,近得似乎唾手可得。但问题是有时候近也不一定是好事,一步之遥弄不好就成了咫尺天涯,阴阳两隔。 于是乎,那些宗室诸王或是诱使皇帝违反固定顺序继承法,力争立自己为储君;或是到处散布流言蜚语,阴谋陷害太子;必要时干脆直接发动政变,搞掉皇帝和太子。就连历史上的皇帝楷模唐太宗李世民不也是靠这种铁血手腕走上权力巅峰的吗?他们信奉的做人原则就是,是我的,我要拿;不是我的,我就要抢。 宗室诸王是王室中除了皇帝、太子之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王位继承的后备力量。除了那些存在时间很短的王朝,其他时间较为长久的王朝都有过皇帝后继无人,由宗室诸王接受皇权的先例。作为“家天下”的股东们,当其他权力集团的势力威胁到王权时,他们通常会站出来捍卫“家天下”的利益。但是当外敌退去,作为集团内部的股东们又会大肆扩张其个人权力,恨不得能够将皇权一口吞下。一个祖宗打下来的江山,凭什么你就是一把手,我就得永远臣服于你? 皇帝坐在高高的龙椅上,他能感受到来自皇兄王弟们内心的躁动与不安。为了熄灭他们内心的那团欲望之火,历代王朝的君主们都要有一些防范之策。最常用的就是削夺他们手中的权力,即使你有夺权的想法,也让你没有办法。但是诸王毕竟是皇权集团的股东,是皇帝的亲人,是皇族的血脉。他们与皇帝的关系,或是父子,或是兄弟,或是叔侄。荣华富贵,不与自己的亲人分享,难道会拱手让给别人不成?况且皇帝一个人统治天下,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难免有个闪失,这时不靠自己的亲人又能靠谁呢?亲不亲,总算是自家人嘛。 在封建官家制度以前,周天子的权力分配采取的是一种皮毛分离的模式。也就是将天下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那些地方诸侯,这叫做“建国”;然后再由诸侯们把自己境内的土地和人民进行二次转手分封给卿、大夫,叫做“立家”。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卿、大夫只知有诸侯,而不知有周天子的局面。西周时期大封诸侯,随着诸侯王势力不断扩张,中央王权也形同虚设。周文王和周武王所分封的诸侯基本上都是同宗同姓的,然后把他们支得远远的,挑拨他们之间互相对抗和杀伐,最后连周天子都无法制止天下大乱的局面。 权力与亲情血缘的结合,看上去是完美的利益共同体,但在现实中却并非如此。既然周天子授予诸侯“建国”的权力,而诸侯又授予卿、大夫“立家”的权力。这种皮毛分离的模式,在分封地的老百姓眼中看来,就包含着“国”与“家”的二元对抗在里面。他们通常按照血缘和地缘把自己的宗亲称为“家”。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只知维护“家”的利益,而往往会忽视“国”的利益。这种由二元对抗造成的离心力,成为官家权力系统中最为致命的弱点。它将直接导致地方诸侯与中央王权走向分庭抗礼,最后只落得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的结局。春秋战国之所以会乱成一锅粥,其导火索就在于此。 进入第一个封建王朝—大秦帝国,秦始皇更是因噎废食,废除诸侯制,实施郡县制,让那些皇室宗亲只落得一个虚名没有实权。本以为中央集权,就可以永葆“家天下”的万世不朽。哪里会有人料到,也只是短短的十几年时间,秦王朝的官家集团就眼睁睁看着横扫天下的大秦帝国被别人篡夺权力却束手无策。秦始皇一味地剥夺皇室权力,就连他的长子扶苏在内的大部分皇子,连个正式的名分都没有捞到手,面对丞相与宦官的联合进攻,他们除了引颈就戮,哪里还会有其他的选择?面对昔日低眉顺眼的奴才,皇室宗亲却成为其权力囚笼中待宰的羔羊。能够成就雄图霸业的嬴氏子孙没有亡于外敌,却死在近臣的手里。 秦始皇子孙的悲惨命运大大地刺激了汉高祖刘邦,他吸取秦始皇的经验教训,大封刘氏子弟为藩王,毕竟血浓于水。藩王们倒也没有辜负刘邦的重托,在后来反对诸吕作乱中凝心聚力,枪口一致对外。当平乱的硝烟散尽,他们共同的敌人消灭之后,由权力分配引发的诸多问题也暴露无遗。由于诸王坐大,直接威胁到中央政府。迫不得已,汉室江山又闹了一出“削藩”的大戏,点燃了一场“七国之乱”的冲天火焰。 聪明如刘邦又怎能不知晓“封藩”的个中利害,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他也不会做出这种火中取栗的抉择。如果历史是一面镜子,皇帝们能够拿出来照的通常是距离自己最近的。也就是说,他习惯性借鉴的往往是前朝的经验教训。刘邦这个无赖出身的皇帝只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局,西汉最终还是是被外戚王莽所篡夺。假如当时诸藩未撤,野心家王莽又怎能轻易得手?至少他也得发动一场削平七国的战争,而这正是刘邦大封藩王的初衷。 在这之后的历史一再陷入“封藩—削藩—再封藩—再削藩”的恶性循环,看样子,各家皇帝在这件事上表现得也很纠结。纠结的原因是一道哲学命题,也就是事物的两面性。皇帝分封藩王当然是往好的方面考虑,分封藩王等于为中央权力设立了一道屏障,为“家天下”买了一份保险;但封藩也有让皇帝睡不好觉的时候,那就是藩王与皇帝互相不买账,甚至发展到刀兵相见的地步。权力分配陷入两难境地,无论做出怎样的抉择都是无解之题,其实最后的选择权在于皇帝本人。 就拿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说,他认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是元朝毁在他手里的主要原因,既然意识到这一点,朱皇帝就不能再当这个冤大头。于是他明明白白授予藩王“除奸”重任:一旦“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告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威胁到我大明江山,各路藩王(我朱家子弟)要将枪口一致对外。 藩王势力不断做大做强,势必会对中央政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在朱元璋大封诸王的时候,有个叫叶伯巨的人就曾经站出来指出,藩王势力过重,数代之后必定尾大不掉,到那时再来削夺诸藩,恐怕会酿成汉朝“七国之叛”、西晋“八王之乱”那样的悲剧。他提醒朱元璋“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土”。一句话,对于藩王的权力要节制,节制,再节制。朱元璋听不进劝告,反而认为叶伯巨吃饱了撑得没事可干,在这里小题大做,居心不良。于是将他抓进了监牢,囚死狱中。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叶伯巨的预料,中央政权与藩王之间的矛盾就像一颗隐形炸弹,在朱元璋死后就被引爆了,也算是为这项制度作了血的注脚。建文元年(1399年)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之恶”的名义举兵反抗朝廷,这场藩王之乱,至建文四年朱棣由燕王荣登皇位而宣告结束,历时四年。 对于皇帝来说,他们的真正威胁并不只限于皇兄王弟这些父系亲属。还有母系亲属,也就是外戚。 还是从刘邦说起,当刘邦还是草根阶层,他的野蛮婆娘也还没有成长为历史上的名女人吕后,而是吕雉姑娘。吕姑娘嫁给了比她大二十多岁的刘邦,是时髦的老少配。后来的故事也就水到渠成,刘邦击败项羽当上了皇帝,于是吕雉就摇身一变成为吕后。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刘邦驾崩,十七岁的长子刘盈继承了皇位,从此大权便旁落到了自己的母亲吕太后的手中,吕后垂帘摄政。以吕后为核心的外戚集团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野心,大肆剪除异己。刘邦生前的宠妃戚夫人因为与吕后有过节,吕后先是把她的儿子赵王刘如意(刘邦的第三子)用药酒毒死,然后又将她削足断手做成“人彘”。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去,一路烟尘。到了汉武帝这一代,刘彻并没有忘记其曾祖母吕后及其外戚的种种恶行,他做出了一个惊人决定—子为储君,母当赐死。就是说如果妃嫔一旦生下皇太子,那么她的命运就只剩下死亡一条路。汉武帝之所以下此重手,就是为了杜绝帝国权力系统再度发生类似吕后垂帘摄政的悲剧。 在封建君主时代,那些帝王的后妃要实现凤居龙上的权力野心,从九五之尊的皇帝手里揽过皇家权力,并不是想当然的事,这需要具备一些主观和客观上的条件。主观条件就是帘后之人的政治手段和夺权的谋略。如果后妃空有入主皇权的野心而缺乏实战谋略,才能平庸,不仅无法夺取皇权,反而会让自己和娘家人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 其实皇后“垂帘听政”并不是皇权寻租的最好办法,之所以能够沿用两千年而不衰,还是因为在那样一种状况下,没有更好的选择。如果皇帝连自己的母亲都信不过,那么放眼整个权力系统,他还能信任谁呢?但是这种君权过渡方式在大部分时候的表现是令人失望的,原因也很简单,母亲们虽然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儿子,但她的娘家人就不那么可靠了。 在这一点上,汉武帝还是有所考虑的。他使出的“子为储君,母当赐死”的雷霆杀招,被一直使用到北魏。在北魏时期每到皇宫立太子之日,皇宫里传出的不是欢笑声,而是撕心裂肺的哭声。后妃们在完成生育太子使命的同时,也意味着自己的生命行将魂归西天。这种“留犊去母”的现象到了北魏宣武帝立儿子元诩为太子时终于有了变化,因为宣武帝是个重情之人,他不忍看到自己的皇后死于非命,终于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这个幸运的女人侥幸止步于地狱的门槛。然而,这个重新复活的女人却没能留下美丽的一页。她用自己的行为为“汉武帝定律”添加了一道有力的佐证,也不幸用自己的表现对接了汉武帝当初的忧患。这个从汉武帝的雷霆杀招中逃生的胡太后,她的表现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她与儿子夺权,竟然毒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皇帝);她将一些男宠藏于身边,淫乱宫闱。偏偏北魏这个唯一没能遵循祖制被杀的皇帝生母操纵大权,成为招致北魏灭亡的一大祸害。 为何这些女强人的权力能够得到封建官家制度的认可?吕后、武则天和后来的那拉氏都是长期掌握朝政。追根究底,满朝文武大臣之所以无不匍匐在这些女强人的阶下,俯首听令,是因为台上帘幕之后的那个女人所代表的并不是其个人,而是皇权本身。按照今天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封建时代,虽然没有这种观念和制度,但是冲龄践祚的皇帝在大婚之前,只能在书房中接受皇家教育,或是在金龙宝座上枯燥地接受百官的朝贺,亲政的权力只能交给他的“法律监护人”—皇太后。 说到底,在封建官家制度中,女性的权力不过是男权的变异形式,一时之间的乾坤颠倒,不过是历史的一个小插曲,永远成为不了权力结构中的主旋律。官家的权力制度最终还要回复到以男性为载体的常态之下,而不是由另一个女人来继承。强势如武则天那样的女皇,到了年老体衰的最后时刻也无奈地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儿子唐中宗李显,而不是自己的女儿太平公主。那拉氏临死前则有意让自己的外甥女隆裕太后垂帘听政,然而这个年轻的太后却比不上自己的姑母,难堪此任,无法有效节制摄政王载沣,更无法荡除革命党人的起义与遏止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的扩张,最终代替年幼的宣统帝溥仪在退位诏书上盖上了御宝。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在君主专制时代,这些靠铁血手腕走上政治前台的女人,她们手中的权力并不是社会女性集体争取到的结果。相反,一个铁血女性的出现,总是以牺牲其他女性的地位和尊严,甚至是生命为代价的。在那香气氤氲的的后宫深处,任何一个女性要想取得帝王的专宠,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其他女人充满杀机的嫉妒。 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 历史对清官循吏的含义有进一步的解释:“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这句话就是告诉世人当一个合格的官员需要哪些条件,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我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清官意识其实是从民本思想那里派生出来的一个定义。“安民”、“保民”、“养民”、“为民请命”等思想行为,在历代清官身上体现的都比较突出。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另一方面,清官还是官家对知识分子完美人格的呼唤,也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与追求。儒家思想中有着明确的政治思想,孔夫子怀抱着“天下有道”、“礼治”的社会理想,孟子也同样憧憬着“仁政”,他们都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行走在路上。而后世清官作为儒家的信徒,也同样怀抱着这种理想。其实很多怀揣着政治理想的人在现实面前被撞得鼻青眼肿,甚至搭进去身家性命也依然九死而不悔。 在官家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信仰实际上是一出被清官话语遮蔽了的超级悲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经济学中有个第二假定,被人称之为资源稀缺假定。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清官作为古代官场上的一种稀缺资源,当污者越多,就越发显得其稀缺与无价。市场上越稀缺的东西,往往想得到的人就会越多,结果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包括皇帝老子也喜欢赶这种奇货可居的时髦。但作为稀缺资源拥有者的皇帝,他对这种稀缺资源的稀罕程度与老百姓的稀罕又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官家集团对清官的喜欢还是有限度的,有时候还不太感冒。韩非子的术,就挠到了皇帝心灵深处的最痒处。术是什么?韩非子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他在《定法》中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难三》中,韩非子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两层意思合二为一,术就是指皇帝驾驭官僚集团的秘密之术。群臣当然包括清官这种“稀缺性资源”,于是清官在皇帝那里往往会得到两种不同的下场。懂得鉴赏宝物的君主知道自己手里捧着的是宝,惜用之;而那些不懂的君主则会把宝物当作破铜烂铁扔在一边,你不是稀缺吗?那我就让你生锈贬值,永远地在权力市场失去买方。 现代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设是,理性人在约束条件下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有趋利性的一面。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在观察一个官员是否愿意选择当清官时,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时是如何做好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的。 甘肃大案的深层分析 施行恶政的古代官场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如果一个官员想要保全官位或者得到升迁,他就必须参与到这个贪腐集体中。否则作为异己者就无法存活于这条食物链中,因为他的上级和同僚会担心他有可能揭发。 而在这条食物链中,每一个等级都有自己的猎食方式。这就好比动物世界里,就算处于食肉动物最底层的鬣狗,也有偷偷摸摸出来吃腐肉的份。 我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清乾隆四十六年(1787年),这应该是清朝建国以来的头号贪污大案。其中涉案人员之广,级别差距之大都刷新了一项新的纪录。在这场贪污大案中,从封疆大吏到州县官员,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者数十人。一场肃贪之风横扫过后,甘肃官场为之一空。如果总结甘肃贪污案,它的突出特点就是无官不贪,而且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组织、成系统、走程序的贪腐。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贪腐金字塔式的政治生态系统。 这让人难免会想起以前的香港黑帮片。经常会有这样一组镜头:一个黑帮老大,把一把枪或者砍刀塞到一个人手里让他去干掉一个被打得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这个人一般是他的手下或者即将成为手下的,而且一定很正派。 这样做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你和我们一起杀了这个人,你就是同谋了,就是集团中的人了,就不用担心你出卖我们了。整个甘肃官场,这时候就产生了这种“齐黑”效应。置身其中想将自己抽身而出?几乎是不可能的。你不和大家一起玩,不遵循游戏规则,怎么能放心你啊?你不和我们站在一起,就是不上路不识时务,升迁了提拔了只有靠边站。 要黑大家一起黑,在那样的生存环境里,谁都别指望做“白乌鸦”。这就是我在这里杜撰出的“齐黑”效应。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向朝廷谎报全省连年大旱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为,如果不是全体官员关上门来集体配合,玩了一出“齐黑”效应,一般情况下是很容易被揭穿的。要做到“齐黑”,那就必须要将每一个官员都拖下水变成共犯,很多时候,还要把好人硬生生逼成坏人。 这场特大贪污案件的首犯,不是别人,正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 王亶望是山西临汾人,自举人捐纳知县,累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调任甘肃布政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在当时,甘肃可以算得上是全国最穷的省份之一。每年中央户部都要调拨巨额款项用于地方购买粮食,以抚恤当地的灾民,供应当地满汉驻军以及救济新疆之需。 乾隆二十三年(1774年),政府规定:各州县存储米谷,大州县存一万石,中州县储八千石,小州县存六千石,全国统一标准。以后又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粮食储备数额进行调整。像甘肃这样的穷省,因为老百姓没有其他收入,主要就靠两亩薄田维持自己的生计,如果遇上大灾之年,吃饭往往就成了大问题。朝廷令该省大州县存谷二万石,中州县一万六千石,小州县一万二千石。由于区域之间差异性较大,根据不同类型,又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为节省国库开支,乾隆二十五年(1780年),政府特准甘肃及外省商民可以通过纳粮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读书人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做官。但是对于达官显贵、豪门巨富来说,通向官家大门的路径就不止这一条了。比如说他们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这就叫“捐纳监生”。对于有钱人来说,拿钱捐纳监生,买个官家的VIP身份,并非难事。 省内外商民跑到甘肃省的地盘上买来监生头衔后,他们并不要求能够进京入国子监去读什么书。对于买监生头衔的人来说,他们对读书也并不感兴趣。获得监生头衔后,他们已享有与秀才同等的权利,可以直接参加乡试进入官场,以监生资格加捐职官。因此,捐监一途是当时很多富裕商民子弟进入官场的一条终南捷径。 为什么当时会有那么多的外地商人会跑到甘肃的地界来“捐纳监生”,主要是因为甘肃开捐的价格要比其他地方低,每名监生只需要麦豆四五十石。当时一石二十八公斤,四五十石相当于一千四百公斤,按照今天的市价也就三千多元钱。 这种做法刚实施几年,就暴露出了诸多的弊端。 经手的地方官借机大捞特捞,挪用捐监粮,有的嫌收取实物过于麻烦,还要折收银两,干脆就直接收钱。时间长了,政府也就摸清了底数,只好下令中止甘肃收捐。停捐之后,政府只好恢复拨钱购粮。 这时候,户部每年都要给甘肃拨银一百好几十万两解用来采购粮食。可让乾隆皇帝奇怪的是,虽然自己每年都要批拨专款,可甘肃还是不断打报告上来,哭着喊着钱少粮多。虽然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可老是这么没完没了地哭,难免会让人生疑。 乾隆三十九年(1780年),陕甘总督勒尔锦打报告要求能够恢复捐监旧例,乾隆皇帝也同意了。但这一回,皇帝长了个心眼。他不能继续再当这个冤大头了,当长了,下面那些官员们评价自己会用四个字:钱多人傻。乾隆特选调精明能干、善于理财的王亶望为新任甘肃布政使,专责办理该省收捐监粮事宜。找自己信得过的人,办让自己信得过的事。 王亶望走马上任时,向乾隆皇帝拍着胸脯保证,“随时随处,实心实力,务期颗粒均归实在”。话说得那叫一个漂亮,可暗地里却另有一番勾当。乾隆这个冤大头当得实在是冤,自己挑的人,却在做忽悠自己的事。 为了捞取好处,王亶望和总督勒尔锦在私下里结成利益共同体。 他们下令全省收捐各州县捐监都不要再交纳粮食,一律折成银两收捐,全部上缴到王亶望和兰州知府(相当于省政府所在地的一把手)蒋全迪那里。这样就造成了一种什么状况呢?白银滚滚而来,捐监粮却颗粒不见,各地仓储都是底朝天,空对空。所以我们说,思想有多远,人就能走多远。实践证明,王亶望不愧是乾隆信赖的官员。在皇帝身边工作这么多年,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吴思先生总结的“皇上也是冤大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因为,大家都认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来皇上只是个冤大头。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捞了他一把,他照样给你发工资,照样给你印把子,照样提拔你当官。 既然想让皇上当这个冤大头,那就要好好地糊弄一把。一国之君又不是三岁毛孩子,要让他当这个冤大头,还是需要动动心思的。对于王亶望这样的官场老油条,这并不是一道多么难解的题,他很快就找到了让乾隆皇帝当冤大头的办法。 他和蒋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兰州秘密核计,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同时下令各州县按照他俩虚拟的数目,开销掉子虚乌有的“捐监粮”。各州县见省长都敢带头忽悠皇帝,也就跟在后面有样学样。毕竟上面的大帽子扣下来,有高一级的领导在那里扛着。 在这个案子中,地方各级官员几乎倾巢而出参与到这场权力分肥中,他们之所以敢如此置皇权国法于不顾,在很大程度上和当时的权力监督机制的荒废有着很大的关系。努尔哈赤的子孙入关后,为了加强皇权专制,恨不得将阻碍皇权强化的因素都清除干净。这样一来,科道官的监察权日渐削弱。 科道官在明朝时期又叫言官,他们由监督中央六部九卿的给事中和监督地方的御史组成。这些官员虽然级别不高,若论品级,很多人只是七品的芝麻小官。别看他们的级别小,可权力却并不小,他们有权监督正二品的尚书。这主要是因为科道官在官家权力系统中的设置相对独立。户部尚书级别够高了吧?可负责监督户部的户科给事中根本不怕他,因为他与户部之间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为防止科道官权力过大,雍正时期更是将六科给事中都并入了都察院。这样就等于是剥夺了六科的职权,自然也就削弱了六科对六部官吏的行政监督权。就像乾隆年间的太仆寺卿戴璐在《藤荫杂记》中所说,雍正之后的六科是:“吏科官,户科饭,兵科纸,工科炭,刑科皂隶,礼科看。”正是由于科道官职能的不断弱化,才导致了监察机关在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权力上形同虚设。在中央,那些占据重要部门的实权派人物以满人居多,而这些人大多数是皇帝的亲属或者宠臣。科道官们想巴结还巴结不过来,又怎会对其贪赃不法之事予以监督?处于权力链条最上端的京官就这样失去了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的连锁反应,那些地方各级官吏也跟着鸡犬升天,参与到这场权力分肥的大戏中来。 此股风气一开,整个甘肃地界的权力食物链,每一个等级都在上演着同样的猎食方式。 原任平番县知县何汝南,在主持本县办灾两年间,浮开(以非法手段征收)赈银六万余两,纳入私囊;原任狄道州知州陈常,在三年任内共办监生执照四千余张,每名多收银十两,合计起来贪污银两也有四万有余。 从乾隆三十九年开捐到四十六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无人不贪,无人不腐。这些捞足了的州县官还要用赃银去喂自己的上司。比如说上面提到的那个知县何汝南,前后就送给王亶望银一万八千余两,“馈送”蒋全迪六千余两,总督勒尔锦交他办买物件,花去银六千余两。还有个叫麦桓的广东人就更加离谱,他被分发到甘肃待补知县之缺,当时正赶上各州县报办夏灾,为急于补上县官好趁灾大捞油水,就托了个中间人向蒋全迪疏通,最后达成交易,麦桓送王亶望、蒋全迪各八千两银。 银子送出去了,麦桓到手的只是一个待补缺的候补官员。这时候手中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去打点,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其实也好办,先打个白条,将来有钱再补上。麦桓向上司承诺,如果自己能够由候补队员成为场上的正式队员,捏灾冒销得银后,将连本带息一并奉上。就这样,蒋全迪保举他升补靖云知县,麦桓马不停蹄赶到任所大办其“捐监赈灾”,以筹措银两还债。人不可无信,白条打了就要认账,不然他头上的七品乌纱也戴不长久。 我们就拿兰州知府蒋全迪来说,他作为四品官的知府每年俸禄为一百零五两,养廉银为四千两左右,二者合之,其合法收入三年也不过就是一万多两。可我们都知道那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有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吗?肯定没有。 为了证明这不是信口开河,在这里开列清朝官场的几种陋规。所谓陋规,就是官场上一直沿袭下来的那些不成文的规矩,又特指贿赂需索。陋规的形式五花八门,因篇幅有限,我只简单开列三种: 节寿礼。顾名思义就是逢年过节或者赶上官员家里庆生,同僚和下属为其送礼。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讲陕西粮道向上司和有关衙门官员送礼定规为: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银八百两,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八旗都统二人,每人每节银二百两,水礼四色;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银一千三两,节寿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陕西总督,三节致送,每节银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高级衙门的师爷节寿礼亦有规定,所谓“抚、藩、臬幕友一年节寿陋规,俱由首县摊派各州县书吏册费,藩司用印札代为催取”。在中央衙门,书吏给司官送“年终规礼”。在“年终规礼”中,有两项主要指标不得不提。那就是亏空和勒接。 亏空。贪官将征收的钱粮并不是全部上交国库,一部分装进自己的腰包,或者为本身早得税银而少征,造成钱粮的亏空。 勒接。官员有了亏空,在他卸职离任的时候,本来是无法交待过去的,但是接任者为了能够顺利得到实缺,往往愿意承受他的亏空,答应代为赔偿,以便早日上任,至于以后能否赔补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有的人不愿接受亏空,拒绝给前任调补亏空,这时上司就会出面,强迫新任接受,以免暴露出去,成为他的政绩污点。比如说道光年间,河南永城令沈玉墀接受前任的亏欠银三万两,到任只有一年多的时间,自己又亏空了三万两,这样前后算下来光是亏空就高达六万两。 这样一任知府干下来,捞取个十万两银子应该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以上提到的只是地方官的所谓灰色收入,至于贪污、勒索,贿赂大捞外快,其收入更是难以计算。在这里,所谓清官与贪官,也只是相对而言。在这种情况,统治集团不得不采取变通的办法,逐步降低合法与非法,廉洁与腐败的标准,将一部分非法视为合法,将不算太严重的腐败视为廉洁。 康熙说过,“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如州县官只取一分此外不收,便是好官。”这就等于是放宽了廉吏的底线,只取一分此外不收。在这里一分的标准到底是多少?无人给出界定。清人冯桂芬分析得就更加直白,他认为当时官吏廉与不廉的区别仅仅在于“廉者有所择而受之,不廉者百方罗致,结拜师生、兄弟以要之”。 陋规虽然说不是法定的,但它已经形成了规范,被人们所接受,可以说它是不成文的官场规则。 它同时还是一种既成事实,无论是送礼者,还是受礼者,基本上都是受之当然,心安理得。反倒那些不送不受的人,倒成了世俗人眼中的二愣子。陋规中金钱财物的交往,基本上都是大官吞噬小官赃物,官吏压榨百姓血汗,是利益集团成员在其俸禄、赋役之外的贪婪追求。需要指出的是,下级对上司的敬奉,它的来源主要是正额赋役外由横征暴敛得来的灰色收入,所以对税民的敲榨勒索,是维护这些陋规的前提条件。 由于封建官场呈金字塔,每上升一级都非常困难,因此下级获得升迁或保位就必须博得上级的欢心。在古代官场,官员提拔缺乏客观标准,下级向上级行贿也就成了必然的最佳之选,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同样金字塔式的贪腐生态系统、一条食物链:官员不贪腐就无法行贿,不行贿就无法保位或升迁,每一级官员都是其下级的受贿者,是其上级的行贿者,而真正清廉的官员就必然凤毛麟角。 换句话讲,如果一个官员想保全官位或者得到升迁,他就必须参与到这个贪腐集体中,否则作为异己就无法存活于这条食物链中,因为他的上级和同僚会担心他有可能揭发。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甘肃通省官员上下串通,连堂堂一国之君都敢忽悠,竟然长期作弊而没有被发觉。王亶望还因收捐监生工作干得出色,每年替国家省去白银一百几十万两,受到皇帝的嘉奖。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王亶望被调任浙江巡抚(省长),不降反升。王亶望在甘肃地界上的钱捞足了,还得到了升迁。真是越贪越旺,越贪越升。 接替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也不甘落后,前任的榜样力量是无穷的。他继承并发展了前任的实践经验,他统一规定报捐时,各州县每人折收白银五十五两,除办公费四两外,再加二两所谓的“心红纸张”费。据不完全统计,在王亶望、王廷赞先后主持甘肃捐监的六年时间里,每年报捐人数约在四万上下。这一点连乾隆皇帝也叹为观止,他在事后总结道“历年所捐监生不下数十万”。如果以每名五十五两计,共折收捐监银两在一千三百万两以上。这笔巨款中,确实有一小部分采买粮食以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大大小小官员的腰包,其数目不会少于白银一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每年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恶政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 巡抚闵鹗元的弟弟闵鹤元当时在甘肃做知县,闵鹗元曾去信告诫,让他不要身陷其中。作为这条权力食物链上的一环,是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其实知晓内情的又何止一个闵鹗元,京中户部的那些大老爷们不断收到王亶望之流的丰厚馈礼,也不会全无所知。但内外大臣都无视乾隆皇帝的圣旨,竟无一人站出来检举。就连乾隆皇帝也在事后说,他也“早有风闻”,“迟回未发者已二三年矣”。 如果乾隆说的是实话,那么王亶望贪污败露前二三年,可以说已是天下尽人皆知,当然也包括乾隆。也就是说,在对待这件事上,连心知肚明的皇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难怪闵鹗元等人庇护自己的兄弟。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夏,大学士阿桂、户部尚书和珅领兵开进甘肃,平定回民反清起事。结果双方军队还没开打,大学士阿桂就向皇帝发来急电,先后奏报入境就遇上了连阴密雨天。一场大雨彻底浇醒了乾隆皇帝,他感到此前甘省连年报旱有诈,数以百万石的“捐监粮”去向必须要刨根究底。 乾隆又与不久前王亶望情愿捐银五十万两(此数相当浙江巡抚每年养廉银的50倍)资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联系起来,他断定王亶望的巨额家资肯定与贪污捐监粮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乾隆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就地查办此事。如果这件事情属实的话,将是大清官场的一场灾难。 阿桂和李侍尧果然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们从甘肃按察使福宁那里打开了缺口,福宁如实交代了以布政使王亶望为首的甘肃省大小官员如何动用公权力冒赈贪赃,中饱私囊的内情。在这里公权力成了私器,公权力成了损害官家正式权力系统的武器。如果说,公权力具有专断性,那么这种专断性在这里就转化成为对利益的效忠,自然也就削弱了人们对官家制度与程序的忠诚。案情就此大白于天下,王亶望立即处斩,他的儿子也被罢官发配到新疆伊犁;勒尔锦赐令自尽;王廷赞绞刑。至于对其他大小墨吏,“监守自盗一千两以上斩监候”的律文,拟定皋兰县知县程栋等六十六员斩刑,待秋审处决。 这时候临近秋审,乾隆帝又动了恻隐之心。他特命凡贪污二万两以上者立斩,贪污一万两以上、二万两以下者,斩监候,等到当年秋审的时候再处决。而那些贪污一万两以下的也被判死缓,待来年秋审请旨办理。经过宽大办理,程栋等二十二名贪污二万两以上的官员于九月份被砍头,而兰州知府(市长)蒋全迪在这之前就已经问斩。 这个案子越扯越大,越陷越深。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深入,又审查出官员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一番折腾,又有数十名贪官被判了死刑。整个兰州省城监狱因为这个案子而人满为患,朝廷只好将已问成死罪的七十四人分批解往北京。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正法处决的有五十六名,免死发遣者四十六名,其他还有判处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 有时候我在想,跟着像王亶望这样的官员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风险与当一个清官的利益和风险比较起来,究竟哪一头更为合算。当然这种算法并不是单边的计算,而是一场双边博弈的计算。也就是说你不能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算,何况一个官员的利益和风险也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虽然古训“受鱼失禄,无以食鱼。不受得禄,终身食鱼。”告诉人们,当贪官只能富贵一时,当清官却可以逍遥一世。但是如果一个清官,因为不愿意“受鱼”,而受到报复和打击,最终被踢出局,我们还能说他是这场博弈的既得利益者吗? 胥吏游走的边界 官吏二字,在很长一段时间被我们混用,其实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通俗地讲,官,是管人的人,管比他更小的官,管下面的吏,官并不直接管事,不直接管老百姓。吏,是权力集团内部官与民的中间阶层,他们是直接管事、做事的人。老百姓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回官,与他们打交道的往往是吏。现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对于吃尽官家苦头的老百姓来说,那些拉他们牛,扒他们屋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真正的代理人。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为勤勉的大臣。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楚。从前有个兵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它产生的时代背景:当时的将校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实水分很大。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如果没人较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较真,这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这句话和那句古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连张居正这么大的官,都怕吏员们祸害,就更不要说其他人了。 汉朝的时候,官和吏其实并没有明显区别。当时每个部门的一把手就是官,其他的全部是吏。 汉朝的很多高官,常常是由吏员从基层一路打拼而来。就连帝国的二把手—宰相也有可能是从吏员提拔上来的。到了唐朝,吏和官,才算有了清浊和高下之分,不再混为一谈。 造成权力集团重官轻吏的历史源头,要追溯到元朝时期。蒙古人骁勇善战,以为有了战马和马刀就可以横扫寰宇。他们废除科举,堵住了读书人通过科举做官的路。为了谋生,汉族的读书人只好实现就业转型。他们纷纷通过关系,走进官府里为官家集团当起了书记、文案,也就是文吏。 这样一来,吏对于文人来说,也就成了一条不是出路的出路。但从那以后官和吏就实现了分流,官有官道,吏有吏途。 到了明成祖朱棣执政时期,情况又发生了重大转变。朱棣又定下了一条官家规则:取消吏员们当御史和考进士的资格。这无异于一声霹雳炸响在吏员们的心头,本就不宽敞的权力通道,索性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这样一来,吏员在官场上就失去了光明的前途,形成了一种抬头不见天的“天花板”效应。也就是说他们向上发展的空间被“天花板”屏蔽了,青云直上的梦想也随之终结。结果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优秀的读书人都不去做吏,只有落第的秀才们才去充当。于是官家市场上充斥着读死书的书呆子,吏员们(包括当时的绍兴师爷)则把持朝廷六部、地方州县的行政事务。官要的是头衔,吏要的是实惠。 明朝如果有人去绍兴当官,朋友会告诉他说,天下治乱在于六部,六部的吏全都是我们绍兴人。当时有句话,官家如果治好绍兴就等于治好了天下,可见当时吏员的黑权力有多么大。 等到了清朝,由于官员的不作为,吏员的权力边界不断扩张。官家不管什么事情,只要交到吏的手里,铨选(考察提拔干部)可以早一天,也可以迟一天;处分可以轻一点,也可以重一点;赋税可以征,也可以不征;命案可以破,也可以悬着;官司可以放大,也可以化小;地方工程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他们有着实权在手,可附着在他们身上的社会身份又让人看不起。没有官场前途,没有公家发放的俸禄。既然官家拿我当奴,索性破罐破摔,捞钱使坏。政治上没有发展空间,那就来点实惠的。 也就是说胥吏是古代各级行政机构中的具体办事人员,所有脏活累活全由他们扛,最后出了纰漏还让他们担责任。胥吏地位独特,是“官民交接的枢纽”。与官员相比,他们无品无权,在官员的指令下承办衙门中的具体事务;与民相比,他们又是身处官府的公家人。 他们是游走于官与匪,黑与灰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计算利益的方式很简单,既然向上的权力通道被堵死,那就索性来个多种经营。总之,要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千万不能亏了自己。 乾隆七年(1742年)六月初三,在福建省的漳浦县令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这一天,县令朱以诚正在县衙大堂里坐镇审案。在审讯过程中,从朱以诚的座椅背后蹿出一个成年男子,手持短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正在审案的县令杀死在众目睽睽之下。手法相当老辣,采用的是一种相当专业的方式—割喉死。 经过初步调查,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刺杀行动,而且有可能牵涉到当地的黑社会组织。 这起命案目标很清晰,那就是取县令朱以诚的性命。我们都知道县令作为一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基层握有最高权力的官员。是什么人胆子如此之大?是什么人与当地的“父母官”结下深仇大恨?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令人震惊的答案。 正在工作中的县令居然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死,这件事震动了朝野上下。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命案,更不是普通的暴力事件,这是对官家权力的公然挑衅。这个案子来得太过于突然,事前毫无征兆。经过官府的深入调查,最后将杀人凶手锁定在一个叫赖石的人身上。赖石这个人因为这样一个案件突兀地闯入历史卷宗,由于资料甚少,没有人知道此人是什么职业,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唯一可以下定论的就是,他是一个杀人凶手。 从案发过程来看,赖石刺杀县令朱以诚,一刀割断朱以诚的喉咙导致其当场毙命,这说明赖石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并不是业余选手。如果没有这起暗杀行动,漳浦县令朱以诚和杀手朱以诚一样都将不会留在历史的卷宗。朱以诚用鲜血让自己在上面留下了微小的痕迹,他用生命的代价惊醒了朝廷。朱以诚当时是在审案中被刺客暗杀的,按我们现在的标准衡量,他应该属于因公殉职,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被追认为烈士。 赖石只是一个杀手,所谓杀手对于一起谋杀案来说只是利器,而真正的主谋则另有其人。也就是说,赖石只是别人高价雇佣来的杀手,他的客户才是这起暗杀行动的主角。很快案件的侦破就有了眉目,组织这次暗示县令行动的主谋是一个叫蔡怀的人。 堂堂的政府官员在工作中被暗杀,这个案子的性质相当恶劣。漳州镇总兵龙有印在给朝廷的奏章中写道:监生蔡怀用高价收买刺客赖石行凶,起因是蔡怀品行不端,曾经遭到县令朱以诚的训诫,遂怀恨在心,于是勾结同被朱知县枷责过的胥役陈士亮、买办衙役李珠,用一百两纹银收买赖石行凶。 龙有印给朝廷开出的结案陈词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这里涉及到一个犯罪风险成本的计算问题。蔡怀因为受到县令的训斥,就一怒之下雇凶杀人,这种定论下得太过于轻率,经不起推敲。要知道他杀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作为杀人者,他应该在事前计算过其中的犯罪风险成本。犯罪风险成本由犯罪惩罚成本和破案率两个因素组成。 暗杀政府官员,无论是犯罪惩罚成本还是破案率,都会比普通命案要高出许多。这样的话,犯罪风险成本也就随之抬高。能够混到监生队伍的蔡怀绝对不是糊涂人,在这一点上,他不可能计算不出来这种高犯罪风险成本。一句两句训斥,就去杀害地方行政长官,这不符合常规逻辑。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深仇大恨和幕后背景,让蔡怀无视犯罪风险,去冒险一搏的呢? 答案很快得到了揭晓,监生蔡怀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也就是说上面的犯罪风险成本并不是蔡怀一个人在承担,因为在当时他已经是黑社会组织小刀会的成员。 蔡怀只是一个监生,监生并不是一种实际官职,而是“进身之阶”。也就是说读书人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做官。最初,国子监的考核很严格,但发展到后来,那些达官显贵、豪门巨富也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这就叫“捐纳监生”。这样一来,监生就慢慢成为一种形式,并不需要在国子监读书。用今天的话说,国子监的学生由当初的脱产学习转变为函授学习。 在《红楼梦》第十三回有一段精彩描写,贾珍向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行贿为贾蓉买五品龙禁尉官衔。 那戴权轻松大方地说:“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贾珍不敢怠慢,临送戴权上桥,又问:“银子还是我到部兑,还是一并送入老内相府中?”戴权道:“若到部里,你又吃亏了。不如平准一千二百银子,送到我家就完了。”一个是挥金如土、一心想依势求荣的纨绔子弟,一个是熟谙世情,惯于中饱私囊的老奸巨猾。他们明明是在走后门、行贿受贿,但做起来是何等的冠冕堂皇、舒展自如。 蔡怀是乾隆初年的监生,这时候的考核较后期还算严格。由此我们可以肯定蔡怀的监生头衔并不是通过花钱买来的,而是通过真才实学考取的。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既然已经获得了“进身之阶”,捞个一官半职是早晚的事。可他在此时却偏偏改弦易辙,去混了黑社会,而且混得还很专业,居然还捞了个黑社会头领的实职。蔡怀由埋头读书获取功名到埋头砍人去混黑社会,这完全颠覆了世人对知识分子的价值期望。 在我们的印象中,读书人应该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政治抱负,应该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胸怀。可蔡怀却拉拢了一帮异性兄弟,成为小刀会成员。之所以会有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就无法回避蔡怀的另一重身份。 蔡怀的官方身份是监生,监生其实是个很尴尬的身份,具有非官非民性,这就使得蔡怀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生存状态。由于监生这时候已经不需要进京脱产学习,蔡怀就被下放到地方官府充为胥吏。他和胥役陈士亮、买办衙役李珠的身份并没有差别,干的都是胥吏的活。 中国古代权力体系由官僚系统和胥吏系统的“双体系”组成,官僚是正式权力的指导者,胥吏是正式权力的执行者。两者共同维持着中国古代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转。很多时候,官僚担的是权力的名,胥吏担的是权力的实。所以,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才会发出“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的感叹。 尤其是到了清代,胥吏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危害都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官家也倚重胥吏来共同治理天下。正所谓“与胥吏共天下”。 大部分的胥吏都是出生于有地方势力的乡绅家族,便于官府用他们来管理地方乡民。也有像蔡怀这样受过教育的读书人,因为性格原因或者学识还没有达到要求,而徘徊在仕途门外。也有少数曾经做过官的胥吏,他们或者因为行为不检而被革职,或者因为官家的大幅裁员,而失去了原来的官职。 失去政治前途的胥吏,只好将眼光投向其他地方,总不能混到最后一无所获吧。 就整个官家体系而言,胥吏在官家的权力结构中始终处于底层。一直到封建体制即将走到尽头,他们也没有被恢复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要知道参加科举考试是连农民都可以享有的一项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享有的政治权利还不如一个农民。这时候的胥吏完全成了一种“四不像”。老百姓拿他当官府的人,对他不信任、惧怕,甚至排斥和讨厌,而那些高级官员又打心里鄙视他们。尽管他们如此地不受欢迎,可仍然是古代官僚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阶层。 那么我们在回到案子中间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蔡怀这样的胥吏加入黑社会组织,并促使着他联手胥役干掉了县令朱以诚。 这时候,官府还不清楚小刀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群众组织,更不知道小刀会这样的黑社会组织在江湖出现。如果不是因为朱以诚被暗杀,官府还是不会知道民间社会有个小刀会。在这里,官府还要感谢朱以诚,是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惊醒了当权者。在朱以诚被暗杀的同一年,朝廷开始留意小刀会的行踪,从此,小刀会在江湖上风起云涌。 当时,小刀会在漳浦一带活动非常猖獗。乾隆元年(1736年),福建邵武县出现了“关圣会”,乾隆七年(1742年)三四月的时候,漳浦、云霄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旱情,小刀会的会员便乘机传播谣言。异姓结拜和歃血为盟在民间开始盛行,那些吃不上饭的乡民们希望通过这种神秘的仪式来祈求老天降雨。 漳浦县知县朱以诚对这件事非常重视,通过调查,逮捕了两名姓张的小刀会成员。并且拔出萝卜带出泥,又发现了很多小刀会的成员。能抓的都抓了,剩下的都是不方便下手的。之所以不好下手,是因为朱以诚在调查取证中有了重大发现,那就是吃官粮的兵丁中居然有出现小刀会成员。这帮人一边吃着官粮,一边拿着黑社会的分红。 知县朱以诚在军营中发现小刀会成员后,并没有马上收手的意思,但是他遇到了一点麻烦。什么麻烦呢?就是潜伏在军营里的小刀会成员的头拒绝朱以诚将抓捕的小刀会成员押回县衙。这件事让朱以诚这个县长很为难,他决定把这件事报告上级官员,让上级领导替自己拿主意。既然抓住了小刀会成员,那就要做做姿态,好好审理一番。这一天,朱以诚正在大堂审理小刀会成员,受蔡怀指示的杀手赖石从背后斜刺里杀出,朱以诚当场毙命。 到这里,我们才算真正搞清楚监生蔡怀、胥役陈士亮、买办衙役李珠相互勾结刺杀朱以诚的真正动机。这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刺杀行动。蔡怀、陈士亮、李珠都是小刀会成员,而且,蔡怀还是小刀会的一个首领。如果朱以诚继续审查小刀会成员,不但蔡怀等三人的身份将暴露,而且有更多的小刀会成员也将陷入困境。按照犯罪风险成本计算,如果暗杀县令朱以诚能够取得成功,那么就可以减小其他小刀会成员的风险成本。 这是一个容易被历史淹没的暗杀事件,也正是在这起微不足道而又语焉不详的暗杀事件中,我们发现了黑社会的内部体系同样具有独特的权力基因。黑社会组织如果有政府机构人员参与,就会形成“官匪”共同执掌黑权力的局面。胥吏为什么会放着官家赋予的“公权力”不去执掌,却要不惜冒险与官府对抗? 在封建时代的官僚体制中,胥吏具有强大的遗传基因,官员为官一任,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五年,但胥吏是不流动的,一干就是一辈子,有的胥吏是世袭的,老子死了,儿子继承,一干就是好几代。铁打的胥吏,流水的官。胥吏“非民非官”的边缘生存状态始终让他们无法融入正式的官场,可他们又生存在官家的权力结构中。正式升官的途径被政策堵死了,不能通过正式渠道成为“国家干部”,只能终身被“聘用”,成为官府体制外“公务员”。想要离开却又无法离开,想要融入却又无法融入,这种纠结的精神皈依之途让胥吏们无法找到真正的自我。 胥吏身在官场,既没有官家付给的合法收入,又没有升官发财的路径。对于官场的那些潜规则,他们身在其中耳濡目染。在那样的一个官场环境中,他们所能接受到的文化熏陶,说是贪官文化也毫不为过。像蔡怀这样胥吏还有管理平民百姓的权利,说是管理,无非是干些欺压良民,鱼肉百姓的事情,所以胥吏的身上兼具了江湖流氓的秉性。既然权力机制将胥吏的生存状态引向边缘化,那么像蔡怀这样的胥吏跑到黑社会组织中去寻求一份兼职,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蔡怀之所以找杀手刺杀县令,源于江湖权力的利益计算。在这里我将其命名为“黑权力”。 蔡怀刺杀县令的利益计算,是源于他的隐身份,小刀会的小头目。既然是小头目就有可能想成为中头目乃至大头目。小刀会属于江湖组织,而江湖是一个独特的趋利性社会。在江湖社会中,要想获得生存发展,必须遵守江湖规则,“义”是统领一切江湖规则的规则,是江湖的非成文性宪法。一个黑社会分子讲“义”是为了更好地获“利”,“义”要用“利”来体现,这是江湖中人交易双方都要遵循的默示契约。 我们以前看港片《古惑仔》,其实混黑社会的古惑仔们在人际交往中,看上去是为了一个“义”字,其实他们一直遵守的是金元外交定律。那些黑社会老大们将大把大把的银子撒出去的同时,也同时获得了与日俱增的江湖支持率和认同度。也就是说蔡怀刺杀县令朱以诚,是他在小刀会获取江湖地位的必要手段。也许在官府供职的那些小刀会成员中,他的江湖地位是最高的。如果他不出头想法营救蒙难的兄弟,那么他在小刀会的地位和影响力将会跌至谷底。基于这种风险计算,蔡怀才会动用自己的黑权力,放倒手握公权力的一县之长。 难以下咽的“三碗面” 在清人赵翼的官场笔记中读过这样一篇:某朝廷官员陪同皇帝到热河考察,不巧他的哥哥刚巧去世,于是他就向皇帝请假回家奔丧。这时候他哥哥家里已经遍告亲友,吊丧的时间总共只有三天,过期不候。而最后一天是这个官员回家奔丧的日子。于是奇怪的现象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头两天没有一个人来吊丧,第三天却人多到绵延数里而不绝,那些和死者原先并无丝毫瓜葛的人,都算准了日子前往吊唁送礼。 这种情形其实也不难理解,在今天看来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因为这个死了哥哥的官员在当时是个炙手可热的实权派,这些人来吊丧也好,送礼也好,并不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而是做给官员看的,准确地说是做给官员手中握着的权力看的。 林语堂先生说过一句话“面子、命运和人情是统治中国的三女神”。“人情面子”渗透到了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不仅可成为人际交往的有效平台,而且也可成为个人生存和发展可利用的资源。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生难吃三碗面。也就是说,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难以应付的是“三碗面”(情面、脸面和场面)。人在世上走一遭,看似洁来还洁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他必须时时考虑到世俗社会里的人情和面子,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会让自己的前途和命运陷入僵局。所以,中国人在和家庭之外的其他人相处交往的时候,精神上会感到束缚和倦怠。原因就在于,他们把人情与面子作为一种交往的目的,同时又作为一种基本的交往媒介。说白了,这种交往其实是一种资源的交换。这种交换既可以获取更多的人情和面子,又可以直接拿既有的人情面子去交换更大的价值。这种人与人之间有着交换目的的往来,成为古代官场最为盛行的交往方式。 在官家人际交往理念和规则中,包含了三大要素:那就是人缘关系、感情投资与期权回报。 在这三大要素中,人缘关系是权力世俗化的最基本的要素。中国古代官场是一个讲究“差序格局”的地方,往往会针对与自己关系不同的人表现出不同的方式:亲人之间有血亲,宗族之间有族亲,同窗之间有学缘,每个人既是个体又是群体,每个人都拥有一个以个体为中心发散形成的交际网络。同样每个人又都是他所在社会圈子的中心,这样圈来圈往,也就形成了我们所谓的“熟人”社会;第二个要素感情投资是一种成本的投入。为了维系既得利益与获取更大的利益空间,个人往往会采用请客送礼、托人说情、拜会请安等诸多手段作为感情投资的成本,并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空间;而第三个要素期权回报则是最终的目的。因为在这种互动性的交往中,其中一方欠下另一方人情,那么在利益的交换关系中就会处于被动状态,为了偿还人情,只好返还给别人更大的利益,这种关系近似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古代官场“人脉”资源从来都是一种能够发挥价值的权力资源,也难免会有人发出官场人情就是社会生产力的感慨。 唐朝宪宗时期的宰相崔群就是一位端不平“三碗面”的主。如果按照好官的标准来衡量,崔宰相绝对是个好官,一向以“廉洁自律”的清官形象示人。他的夫人劝他不要这么亏待了自己和子孙,应该置些房产留给子孙们,崔群的回答是:我已经有三十处田庄,还需担忧房产吗? 夫人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崔群解释道:前年我担任考官的时候,取了三十名考生,难道他们不是我最好的财产吗? 夫人道:如果照你说的那样,你本人当年参加科考,是陆贽担任的主考官。但你担任考官时却派人去劝陆贽的儿子不要参加考试,如果说考生都是主考官的良田,那么陆贽家这块田产却是荒废了。 这句话是讽刺崔群不通世俗人情,不能很好地融入官场规则。崔夫人这是在羞辱自己的老公。 崔群听完后,还是有些脸红的。崔夫人说的这个事,刚刚发生不久。崔群当时劝阻陆贽的儿子不要参加考试,是怕其他官员说他徇私情,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陆贽的门生。无可厚非崔群是个好官,当好官把自己的三十个考生比作自己的私人田庄时,我们才发现,并不是只有那些在官场玩得风生水起的人才懂得人情面子,其实很多好官清官也谙熟规则,也懂得把人脉资源看做是自己的生产力。也难怪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说: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团体。出生于一省一县,视为“乡谊”;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士,视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进士就像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关照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亲近属,视为“婚谊”。这多种的“谊”是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金庸先生的笔下那个玩转官场乾坤的韦小宝就是把“官场人脉”用到极致的标志性人物。他从一个江湖小流氓,耍嘴皮子,耍无赖,既然混到娶了七个美貌的太太,还有数不尽的财富,在官场上更是红到发紫,御前侍卫副总管,骁骑营副都统,最后在一个小岛上过起了逍遥自在的日子。韦小宝的人脉关系枝枝节节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尤其在官场更是达到巅峰。总结韦小宝的发达路径,无外乎就是四个字,经营人脉。请看韦小宝初见平西王吴三桂是如何攀亲的:韦小宝听他说话中带着扬州口音,倒有三分欢喜,心道:“辣块妈妈,你跟我可是老乡哪。”说道:“这个却不敢当,卑职岂敢高攀?”话中也加了几分扬州口音。吴三桂笑道:“韦爵爷是扬州人吗?”韦小宝道:“正是。”吴三桂笑道:“那就更加好了。小王寄籍辽东,原籍扬州高邮。咱们真正是一家人哪。” 初次见面,三言两语就攀上了乡谊。如此驾轻就熟,韦小宝又怎能不混到手眼通天。在这里韦小宝打的是乡情牌。 乡土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起源,当乡土观念渗透进官场因素,就形成了一个个地方实力派系。晚清官场可以说是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尤其是曾国藩的湘系军事政治集团和李鸿章的淮系军事政治集团,起到了龙头带动作用。乡土观念在官场的凝聚力,有时候让皇帝们也坐卧不宁,一有机会就将地方势力的首领人物来个乾坤大挪移,让他远离乡土,无法形成权力抱团。 晚清李鸿章就是一个特别看重乡谊的人,他是安徽合肥人。李鸿章曾经很无奈地说过一句话,官越做越大,亲戚也越来越多。这句话就是说亲戚的数量与官职的高低成正比,官亲是一种利益之亲,人都是有趋利性的。李鸿章晚年坐镇北洋时,只要是安徽来的老乡有事相求,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会一路绿灯开到底。结果搞到最后他的军营中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岗位几乎清一色是安徽人,其他省的人根本就没有容身的机会。估计当时有人想要到他的地盘上混饭吃,首先要找人托关系修改成安徽户口。 光绪元年(1875),李鸿章由天津入京觐见新皇,按照日程安排,他应该到京城后就返回自己的任所。可当他听说顺天乡试就在这两天将要揭榜,于是就临时改变主意,等到乡试揭榜后再返回任所。榜单揭晓后,当李老先生得知当年所中的举人没有一人是出自他的老家安徽,愤怒地质疑道:“咸丰戊午科(1858)顺天乡试也没有一个安徽人,今年再闹出柏中堂那样的乱子吧?”柏中堂也就是柏葰,此人是咸丰戊午科顺天乡试的主考官。在那场考试中,因为他的家人私下接受贿赂,这件事被他的政敌抓住了把柄大做文章,结果柏葰被朝廷杀了,以儆效尤。李鸿章这句话里明显藏着一把刀,言下之意:“主考官如果不录取安徽人,就不会有好的下场!” 李鸿章的这句话好似小孩子赌气一般,从中也可以看出官场乡谊之风刮得有多么猛烈。 经李鸿章一手保举的重要官员有很多都是安徽人,并且占据了官场显位。比如说跟随他多年的幕僚周馥、杨士骧,两人既是李的老部下又是老乡。在李鸿章的大力举荐之下,两人官至巡抚、总督(省部级高官)的位置。对于那些曾经在他手下打过工的老部下,他也是有求必应。晚清做官靠的是乡谊,而这份乡谊里如果能够靠上李鸿章这样一棵大树,可以算是乡谊关系中的VIP待遇。除了做官需要乡谊的化学效应,就连当幕友(师爷)、书吏(胥吏、书办)这样的小角色也少不了乡谊的作用。一些地区的幕友、书吏还以乡谊为纽带结成了坚如磐石的地域性行帮,抱团闯市场。比如说李鸿章的淮军幕府中虽然也有来自其他省的幕友,但是在关键位置上还是偏重于皖籍人员。 说到幕友的权力递延,最疯狂的莫过于清朝中晚期的“绍兴师爷”。 清朝时“绍兴师爷”可以说是幕业中的品牌,其权力抱团形成的火力也是最强的,往往某个幕友的家族、亲戚,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当师爷,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借此操控官府。 有一个现成的案例,从中可窥一斑:乾隆二十八年(1763),在湖北地界发生了一起蹊跷的案件。在上一年,湖北地界的官府捉拿了两个盗贼,张洪舜和张洪炎。两个案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赵泰交抓捕归案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字音相同。由此,刑部怀疑眼前拿获的张氏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的犯人系同一案犯。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乾隆二十六年归州抓捕的两人目前尚在狱中,又怎么会跑出来继续作案的呢?按照乾隆年间的司法管辖权限,疑案应该提交到刑部来定夺,但湖北省并没有按司法程序在走。 如今刑部在梳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疑点,就向乾隆皇帝奏报了。乾隆皇帝获知情况后,着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复审两案。经过复审,得出的结果与刑部前面的推断相一致:此张氏兄弟就是彼张氏兄弟,两案为同一案犯。 案件卷宗里的内容译作白话大致如下:张氏两兄弟在乾隆二十五年于本乡李作棋家盗窃银子一百六十两及衣物,随后被拿获。但这个案子在官府审问拟罪的时候,张氏二人当庭翻供,最后居然被无罪释放。审查了半天,却是无罪之人。知州赵泰交因为“滥刑妄断”被流放,具体办案人员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因为诬陷栽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无罪释放的张氏兄弟逍遥在外,并且重操旧业。他们在盗窃赵启贤家九十两白银后被抓获。这时候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时已经升任布政使,他担心翻改前案自己会受到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问。由此才造成了案中案的复杂局面。 现任归州知府秦锡占在查审此案时,也是看上司沈作朋的脸色行事,才导致案件陷入迷局。 乾隆皇帝获知案情真相后,大为震怒。他下令将张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枉的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被释放,赵泰交也得到了赦免。由于这个案子牵涉到一个省部级高官,最后交由乾隆皇帝亲自审问。审问的结果是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死缓)。 这个案子到这里还不算完,因为在乾隆皇帝审问过程中,越审越感到在高官涉案的背后有着更加隐蔽的线索。他对湖北大吏这种上下通气,抱团犯罪的做法感到非常不可理解。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发现,案件背后的灰色线索是由官员雇佣的幕友串联形成的。涉案的总督、巡抚、按察使司这几名高官雇佣的幕友都和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有关。徐掌丝是绍兴人,他本人在按察使沈作朋署内做幕,而他的弟弟又在总督爱必达的手下做幕,他的妹夫卢培元在巡抚汤聘的手下做幕。这么一个幕友家族依附着湖北省权力高层多年,他们之间互通消息,与地方官员来往密切。在这个案子中,各衙门之间互相串通的公文和消息,都经过他们的手。他们之间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情报网络,正是这个网络左右了案情的发展,也正是这个网络让本来简单的民间盗窃案,发展成为政府高官纵盗冤良案。 如果说,官家制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代表着皇权,那么湖北发生的这起民间盗窃案,就是官僚集团联手对抗皇权的妄为之举。乾隆了解内情后,震惊之余不免愤怒。他命湖广总督李侍尧等速将涉案的幕友徐掌丝兄弟等拿获交由刑部处理。乾隆借此案为各级官员敲响警钟,他着令各省督抚要彻查幕友上下交通,干预政令的事,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续用旧任幕友,以切断幕友之间的联系网络。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到了嘉庆、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了一个家族将一个地方的各级衙门的幕友岗位全部垄断,幕友网络在地方官场大有天罗地网之势。 段光清在《镜湖自撰年谱》中同样记载道: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就任建德知县,按照官场规矩去拜见知府时,知府问他有没有请幕友。段光清回答刑名(司法)、钱谷(财政)两席已定,知府听了非常不高兴。他阴沉着脸说:“尔处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处朋友皆上宪所荐也。”意思是,你这个县长聘请幕友竟然可以自作主张,而我这个市长聘请幕友都是上级领导派发的。 段光清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他忙解释说,我刚刚上任,需要依赖幕友干点事,今天大人要推荐幕友,是人情难却。但是人情只能安排一小席,刑钱两大席却不能安排。 好个不晓行业潜规则的段县长,没有办法,知府只好推荐了一个小席,段光清没有理由再拒绝只好收下。段光清在文中还谈到当时向他推荐幕友的人非常多,甚至可以用“车载斗量”。稍微出色点的,荐条都贴到签押房的墙壁上,次一等的,荐条也贴到了内账房的墙上。 可以说,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早已是晚清官场上通行的“潜规则”。上司这样做,不光是为了安排亲戚朋友就业,更主要的是上下之间形成一个权力的信息管道,便于掌控。对于上级官员来说,幕友之间的上下交通,使得他们掌握的权力管道畅通无阻。 在当时,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是官场“潜规则”。州县官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不受到刁难,往往不敢不用,也不能不用,就是你有一千个不满意的理由,也得欣然接受,这就是“勒荐”。用权力掐住你的脖子,让你接受他的推荐。 道光年间,在南昌府衙门里有一个叫胡怀符的幕友。此人混迹江西官场十余年,人际关系网络盘根错节。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关系非同一般,仗着这层关系,几乎所辖州县的幕友,都是由他一人推荐。和前案的徐掌丝有着同样的经历,他的很多家族亲人,都在江西各地做幕友。他的兄弟姊妹很多,比如说他的弟弟胡老五、胡老七和妹婿章老七分别在建昌府、安远县、南昌府做幕。简直把幕友这个职业,做成了家族产业。 如果地方遇到什么案件,最先得知消息的不是地方官员,而是幕友胡怀符。因为各州县幕友先是通报给胡怀符,征求其意见,然后经过胡的批准才上报给地方官。只要有新派驻的官员来到江西地界为官,胡怀符都会找机会将自己的人推荐给新任官员做幕,那些初来乍到的州县官也不好拒绝。胡怀符靠着批发幕友,居然富甲一方。 由胡怀符这样的幕友编织的网络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主要还是由政治体制本身所造成。在清朝权力系统的分配制度下,州县官的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很多事情自己无法拍板做决定,需要层层上报,等待上级给明确的指示。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上下级衙门幕友之间来往频繁,为幕友滥用隐权力创造了机会。 幕友就业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幕友之间互相推荐。也就是胡怀符这种类型的幕友,他们直接向下级推荐自己的亲友,进入下级衙门做幕,并讲定一年要交多少规例,遇事好彼此关照。二是段光清这样的州县官员大多由自己的上司推荐幕友。因为上司左右着州县官的升迁,如果拒绝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就会被视为异己分子。既然不是圈里人,就有可能被踢出局。州县官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个不满意,也会无奈地接受,而有的识相一点的州县会主动向自己的上司奏请荐幕,态度决定一切。 在“三碗面”大行其道的晚清官场,主权虽然还在皇帝手里捏着,但是处于权力系统内的官员才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代言人,他们将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11.有毒的“清流” 清流党是清朝末年京师官场上的一个松散团体,绝大多数人是翰林出身。他们关心国是,针砭朝政,崇尚气节道义,憎恨贪官污吏;对外交涉主张强硬态度,反对妥协;文化上与西方势同水火,独尊孔孟。 清流党圈子里的人经常聚会,他们议论时政,并经常以联合上折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官场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表面上故作魏晋文人的狂狷之气,动不动就弹劾那些触犯了纲常御律的大臣。一时之间,在京师之地声名鹊起,让一些行为不检点的权臣恨之入骨,闻之色变。 自恋者的“独清几率” “清”字很早就与德行、政治操行联系在一起,《楚辞?渔父》中的屈原,“行吟泽畔”,面对渔父,感叹“举世皆浊我独清”,但渔父劝他要面对现实,去适应社会。水之清浊尊卑,各有各的用处。《孟子》里也记录了这段故事,但一个字都没有提到屈原,咏唱“沧浪之水清兮”的智者也从“渔父”变成了“孺子”。如果我们要归纳中国古代士人最基本的生命情调与生存方式,可以用一句话,那就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在这种生命情调、生存方式支配和现实政治生活环境的催迫之下,归隐就成为古代政治生活中相当普遍的现象。这一现象是对建功立业和个人价值的自我体现、社会责任和个人自我关怀的重新认识,在天下“无道”和个体“穷”的前提下所作出的无奈选择。官员大面积地隐退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的元朝时期,文人宁愿出世,也不愿意入世为官。 元朝建国后,成吉思汗的继承者们让自己的权力结构陷入了重重的怪圈之中。 这种怪圈主要来自于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科举停废,补充官吏只剩下了荐举一条路,本来就不是固若金汤的“权力安全阀”一度被打破。在发达的商品经济已使人们变得不那么单纯的时代里,荐举无疑大开官场奔竞之门。在只有荐举一条路可走的情况下,胥吏进入仕途的成功概率得到了放大,毕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庞大的胥吏阶层,成为元朝官僚的重要后备队伍。而胥吏的主要成分,大部分是曾经奋斗在科举第一线的士人。谁能料到,权力易主,曾经疯狂追求的功名理想化为了泡影。 放下八股复习资料的士人摇身一变成为国家权力底层的胥吏,也算是打开了向权力上层奋斗的通道。 元朝建制以来,读书人通过从事吏职进入官场,也就是由“由刀笔吏得官”。由吏而官的做法,应该是元代士人的主要出路。 元代废止科举制度,对士人来说,虽然有些怅然,但对于一个人的精神层面来说又何尝又不是一种解脱。士人们可以不必为了科举束缚自己的身心,对于他们来说,解除精神和思想的抱负,可以让这些文人更充分地享受生活,享受创作带来的丰足感,这又何尝不是文化的大幸。由于长时间关闭科举的大门,不少士人已经对科举再开不抱有任何幻想,他们干脆死了出仕为官的念头。这种风气一开,就连那些身在官场之人也不免心痒难挨。我们翻阅《元曲三百首释注》,可以做一个简单的统计。在那本书里选出的元曲名家,做过各级官员的占44%,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作者都向往田园生活,有意学陶渊明“悠然见南山”。心动不如行动,最终有勇气辞去官职的占三分之一。其中不光有汉人,也有蒙古族人。这些来自于权力集团的精英分子们争相脱离茫茫宦海,为元朝权力系统留下一副苍白无力的尴尬躯壳。 另一方面,权力集团内的官员们加速腐化。那些京城里的豪门大户,对权力集团内部的上层官员实行的是一种长线投资策略。高手玩长线,瘪子才去玩短线。这些豪门大户所采用的手段也很简单,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每逢节假日,他们都要宴请这些高官,以此来与公权力建立起一种私人感情。有人为这种宴请取了个难听的名目,叫做“撒和”。“撒和”本意是指要让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料。这些豪门大户对待升迁的官员,就像对待牲口那样,要想让他们将来为自己卖力,就要定时喂肥他们。不光在京城有豪门大户拉拢腐蚀官员,在地方上也不例外。当时流行一种行贿手段叫做“穿鼻镣”,就是说地方绅士用金钱贿赂官员,就像用一个铁环把牛鼻子穿上。牛怎么走,往哪里走,由不得自己,完全操纵在贿赂之人的手中。 就在上层官僚有意退出官场的同时,那些中下层官员也蠢蠢欲动,无心安于现状。 忽必烈统治时期的名人鲜于伯机的工资只有纸币二十六贯六钱六分,这在当时大概可以购买2担多大米。加上2担5斗大米的生活补助,薪水共计约合现在七八百元。鲜于伯机是当时的大书法家,会演奏乐器,诗歌写作也很有名气。他的职务是太常博士,正七品,大约相当于县处级,在中央机关从事具体的文教工作。一个县级干部的工资,还不够养活一个大家庭。 当时有位名叫揭曼硕的从五品监丞,其职务类似副局级长官助理。他住在京城大都双桥北面的旧公房中,每天步行十几里路到皇宫附近的机关上班,一年忙到头。就是这么一个官场劳模,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穷得最后还买不起一匹马。元代把人分为十等,即“一官二吏,九儒十丐”。当时有文人这样自嘲:我们这些人用权力换来的官职只在妓女之下、乞丐之上。原本为儒家文人所藐视的工商阶层,现在也赶上了好时光,他们的收入远远超过一个元朝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当时有位知府酸溜溜地说:“小商小贩,出门的时候还两手空空,晚上回来却能收获千金利润。” 就拿在封建时代处于百业最底层的演艺行业来说,收入也不见得比中下级官员的收入少。一个在乡村演出的杂剧班子,每位看客收费两百钱。就算每月有二十天演出,每天有百人捧场,月收入也在四百贯,折合白银两百两。这两百两白银是什么概念呢?它可以抵得上八名县处级官员的月俸加补助。 九儒十丐,这是一个让人看上去很妖孽的命题。科举制度的取消,让知识无法改变文人命运,让官阶无法兑现官员的合法利益,让权力只能交换无现实意义的规则,诺大的官场让士子们身无所恋。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他们能够选择的就是清仓而去,宁愿隐身乡间做一个自由的农夫,也不愿再贸然入市。全国各地,从权力系统的上层到底层,每天都在上演着拒官辞官,官员玩失踪的活剧。 山东地区的知名文人杜仁杰,朝廷多次征他做官都被他婉言拒绝,他的辞官理由是:只要赶上好年景,干什么都没有当一个庄稼汉快乐。维族人贯云石,曾经干过地市级的军分区司令员,还在京城当过高级文官,后来也称病跑到江南隐居起来。他说:人在官场祸福难料,不如过自得其乐的生活,来得安逸。蒙古贵族孛罗,曾经是一名御史,也放弃功名,混迹乡间。他对自己的为官生涯这样总结:黄鸡白酒好滋味,不再巡案惩奸猾。 士人无心眷恋纷纷扰扰的官场,将自己的身心放逐山水之中,归隐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 封建官场的淘汰规则是污吏驱逐良吏,一旦正直的官员的生存状态处于边缘状态,便轮到那些奸猾小人在舞台上群魔乱舞了。至少,素质低下的庸官可以得过且过,安享俸禄。整个元朝的国家机器锈迹斑斑,权力结构受到了来自士人集团的强烈冲击。 士人大多都是志向远大、矜持清高之辈,他们对现实政治往往抱有积极进取的态度,可以说是儒家经典所培育出来的官员典范。但如果他们生不逢时,官场腐化的事实将会使他们的生存空间遭到致命的挤压,而在奋力反抗而又无能为力后不得不走向另一极端—归隐,索性眼不见心不烦。 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在封建政治体制下,士人的“独清几率”究竟能有多大?如果让一个“清者”陷入无数“浊者”和潜规则的重重包围之中,他还能将这个“清”字招牌死扛多久?他能够坚持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清流者的逆向法则 在古代官场中有所谓的“逆淘汰”法则或精英淘汰法则,就是指在那些有真材实料和道德操守的官员,往往会在现实中遭到冷遇、排挤和打击、压制,乃至被最先淘汰出局。而与之伴生的现象是,当官员中的优秀分子被淘汰出局后,那些缺乏才具,能力平庸,境界低下,道德品质较差乃至恶劣的庸人甚至坏人,他们反而因为善于投机钻营和趋炎附势,而成为官场竞争的胜利者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宋代的苏辙曾形象地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君子斗不过小人”现象。 排列古往今来的官场精英人物,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海瑞。连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都认为海瑞是一个古怪的模范官僚,一个古怪就把海大人直接推到了官员的另类人群中去了。 在明代官场之上也有所谓的“清流”,其组成人员是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言官。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被朝廷革职还乡的顾宪成在常州知府欧阳东凤和无锡知县林宰的资助下,修复了宋代杨时讲学的东林书院。然后邀请了一些名人学士在其间讲学,在讲学之余,他们往往会对万历年间的时政和权力集团的首脑人物展开点评,他们的言论被称为清议。这种紧扣时政的讲学活动,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时之间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在朝在野的各种政治势力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这些人以东林书院的东林派为核心,时人称之为东林党。 这些人既不肯与官场的邪恶势力水乳交融,也没有勇气革故鼎新。当然他们也希望化纸上谈兵为点石成金,但始终找不到一个释放的出口。在他们眼中看来,个人名气要比朝廷社稷来得更为实惠。他们认为,只有自己先立好身、立好言,才有资格去为官家效力。 在野的“清流”少了权力枷锁的束缚,自然可以做到身心解放。但那些置身于官场中的“清流”,他们的境遇只能用一波三折来形容了。 明朝重臣张居正在对待那些“清流”下属有他自己的一套理论:张居正认为,天下之贤,天下用之。他从来不用言官,也不喜欢官场上所谓的“清流”人士。 汪伯昆和张居正是同年,同年就是在科举考试中跟自己同时打进排行榜的人,是在同一年同一科高中的哥们。同年对于官场中人来说是最铁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的同学,通过科举出身的官员,一般都有几百个同年。 汪伯昆在湖北当过几年巡抚,一直是地方行政大员。张居正当了首辅之后,就把老同学从地方调到北京当了兵部左侍郎。汪伯昆走马上任以后,张居正就交给老同学一项任务,让他巡视整个西北的军事设施。汪伯昆巡边的第一站就是蓟辽。当时的蓟辽总兵是赫赫有名的戚继光,此人也是张居正的朋党成员。汪伯昆到了蓟辽之后,既不去听汇报、也不与当地的负责人交流工作事宜,却跑去和当地的文人学士们在一起吟诗作赋。张居正知道后对老同学十二分地不满意,原以为老同学会拿自己交代的事当回事,不了却被放了鸽子。 汪伯昆返回北京后,给万历皇帝写了一份奏章,汇报他视察边境军事的情况,字斟句酌,是一篇非常优美的散文。张居正看了奏章以后,只批了八字:“芝兰当道,不得不除。”意思就是兰花芝草,都是好花好草,可偏偏生错了地方。既然长错了地方,那就要毫不客气地铲掉。你汪伯昆既然想当一个优秀的诗人,那就应该到诗歌协会去,兵部是研究军事的地方,不是文人吟诗作赋的地方。汪伯昆这个“清流”官员就这样被自己的老同学罢了官职。 在张居正看来,像老同学汪伯昆那样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说话水平像是经过专门培训的清流言官,不过是官场上好议论、好争斗的无聊文人,办事不足,败事有余。张居正是一个官场实用主义者,他用人只看中两点,一是真正是有才之人,二是会做事之人。他宁用稳重之人,也不要那些过于极端的所谓人才。因此,张居正当朝十年,对于那些开书院,以及借书院讲学之名,而有事没事言议论朝政的所谓清流,非常反感,他曾经有过封杀书院抄了清流人士老巢的举动。清谈误国,说的比唱的都要好听,还要我们这些实干家做什么? 张居正最为世人所诟病的地方,就是他打死不用海瑞这样连肉都舍不得吃的大清官。《明史》称:“居正惮瑞峭直。”就是说张居正这样的高层领导也害怕下属里面有海瑞这样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他认为像海瑞这样敢抬着棺材与嘉靖皇帝理论之人,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连皇帝老儿都敢不给面子,就别说大臣们了。 在张居正看来,海瑞这种清官做事太极端了。要知道极端是为官之人所忌的,中庸才是真正的王道。好人不一定就能当个称职合格的好官,对于张居正来说,好官的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上让朝廷放心,下让苍生有福。而海瑞这种人做官有自己的一套原则,也有自己的局限,那就是没器量;虽然有操守,但同时又缺乏处事的灵活性。因此,海瑞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有政德而并无政绩的官员。在这一点上,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的张居正看得比谁都清楚。 那么海瑞的执政能力是不是就像张居正所认为的那样呢?嘉靖皇帝死后,海瑞被张居正的老师徐阶所起用。于是海瑞就来到了江南,做了应天府的巡抚,管理南京周围几个最富的州府。然而海瑞一门心思治理了几年,当地的赋税反而减少了三分之二,更要命的是境内的大户人家都跑到外地去了。海瑞的清廉到了让同僚无法忍受的地步,平时放着八抬大轿不坐,偏要骑个破毛驴去上班。省长都不坐公车,其他官员谁还敢坐轿子?这可害苦了其他官员。 应天府那些当差的“属吏惮其威,墨者自免去”。这就是说,海瑞清官的权威是树立起来了,可没有人愿意再替他干活儿了。他不像是一个官员,更像是一个精神斗士。他似乎天生就与那些富人有不共戴天的仇恨,穷人和富人之间打官司,不管是谁的错,海瑞肯定会判富人输。这样一位高举着“道德理想化”旗帜的清流人物,在一个地方为官一任,到底是误事还是成事呢? 无论在哪个时代为官都要讲究方式方法,用现在的话说,既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还要讲和谐安定。如果在一个为政一方,弄得地方鸡飞狗跳,不能兼顾到各方利益平衡,虽说成就了一世清名,但肯定是无法融入正式权力系统的另类官员。毕竟当官不同于做学问,不是一个人就可以摆平一切的。海瑞的官场之路成了一场性格悲剧,最后只落得辞官回家的结局。离别之时,他语出惊人“举朝之士,皆妇人也”。一个接受官家教育多年的官员,居然会说出这样不得体的话,也的确够雷人的。一句话等于把天下的官员都得罪遍了。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清流派并不是一个党派。谁是清流党,谁不是清流党,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他们是由一种不定型的半私人关系维系着的官僚群体,既无组织,又无纲领,呈松散状态。 光绪年间,曾经做过户部司官的李慈铭在他所写的日记里对其在京工作和生活进行了记录和分析。在这部日记里,其中写到了清官李用清的事迹。 光绪十三年(1887年)李慈铭在官场上的年总收入为两千零六十一两银子,其他年份也基本上保持在两千两左右。年总收入=官俸+灰色收入。在这里,李慈铭的年总收入超过了他本人官俸的十五倍还要多。参照当时的物价,相当于今天的二十多万元人民币。一百多年前,一个国家公务员能够有二十万元的年收入,早就过上了富足的小康生活。李慈铭在日记里一边炫耀着自己的幸福生活,另一方面却又在大肆哭穷:物价飞涨,商贩黑心,孩子的奶粉钱不够花。 李慈铭笔锋随之一转,提到了一个叫李用清的官场同僚。李慈铭在文字中尽显挖苦之能事,将自己的这位同僚李用清狠狠地丑化了一通。李慈铭是浙江绍兴人,绍兴乃是文风鼎盛、经济繁荣的地区。而李用清是山西平定州人,身上有着山西人固有的勤俭朴素本色。李慈铭在自己的日记里拿李用清开涮,带有明显的“地域歧视”。文字如下:“李用清,山西平定州人,乙丑翰林,文字拙陋,一无才能,惟耐苦,恶衣食,捷足善走,盖生长僻县,世为农氓,本不知有人世甘美享受也。”这句话摆明了就是嘲讽李用清,一个乡下人,哪里见过什么大世面、享受过人间有如此醇美的生活。 在这场晚清官员的“日记门”里,官员出身论跃然纸上。其实李用清和李慈铭私下并没有什么过节,为什么他要对李用清如此讥讽呢?原来另有隐情,那就是李用清有事没事喜欢学习海瑞,装扮清廉。李用清向自己的偶像海瑞致敬的方式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他在官场有个绰号叫“天下俭”,顾名思义,就是天下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廉洁的官员了。 李用清在任云南巡抚的时候,他在堂上处理公务,他的夫人就坐在旁边的小屋里做针线活贴补家用。就连夫人生孩子,他连接生婆都舍不得请,结果夫人刚生下儿子就死了。家里的仆人可怜夫人,就自己掏腰包为女主人买了口棺材,李用清却反过来责备仆人过于破费,硬是逼着仆人换了口更薄的。时间不长,孩子也夭折了。仆人又为孩子买了一口小棺材。李用清同样责备道:“小小的婴孩,用不上这个。”他打开亡妻的棺木,把孩子的尸体放了进去。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近乎苛刻的清官,还是因遭到同僚的集体攻击而被罢官。 过了几年,晚清官场腐败之风愈演愈烈,权力集团又想到了这位官场楷模,重新起用他。接到起用通知,李用清就往京城赶。从他的家乡山西到北京城七百多里的路程,李用清就靠一双脚底板走过来的,中途没雇一车一骑。这项纪录不光在官场中,估计连普通老百姓也难以做到。 李用清与京官李慈铭的仕途经历有所不同,李用清在地方为官多年,而且干的都是肥缺。他历任广东惠州知府、广东布政使、贵州布政使并署理贵州巡抚、陕西布政使。官员在这样的职位上,根本不用花心思去捞取好处,只要按照晚清官场的陋规,拿他应该拿的那部分,就可以富得流油。可事实却与想象差距太大,李用清不但没流油,个人有时候还要往外漏油。作为一名高级官员,他基本上做到了一分不取;而在为朝廷聚财方面,他却做得有声有色。在掌管贵州全省财政时,一年内藩库库银从六万两增加为十六万两。接手陕西藩司时,全省库银三十万两,一年后翻倍。 就是这样一位克己奉公的省部级高官,在官场上除了李慈铭对他极尽讥讽,其他级别差不多的官员,也都将其视为异类,甚至在私下里串联起来弹劾他。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样一位掌握正式权力的高官,表现得如此清廉俭朴,你让其他官员的脸往哪儿搁呀?岂不是反衬了其他官员的奢靡贪婪吗?所以同僚们要想方设法将他这只罕见的“白乌鸦”涂抹成“黑乌鸦”。本来以为奢靡贪婪才是罪孽,哪里晓得官员清廉不贪也是过错。那些“假道学”、“邀名”之类的大帽子还是狠狠地砸在了李用清的头上。有你李用清在,哥几个岂不要惭愧到死,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会那么大? 李用清在署理贵州巡抚时,曾经力主禁烟。他亲自带领幕友、兵士下乡铲除农田里的鸦片,这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由于他操之过急,激起了当地的民变。这下可让那些等着他犯错误的官员逮住了把柄。李慈铭也于当天的日记里写道:“御史汪鉴列纠之,且言其清操不足取,犹之马不食脂,生性然也,都下以为笑柄。旋谕令开缺来京。”这个汪御史和李慈铭一样的调调,竟然说李用清清廉俭朴,就像马不吃肉只吃草那样,生性如此,与他个人的情操毫无关系。李用清这种一根筋的做法,连那些京官们都取笑他不懂得为官之道。 没过多长时间,李用清被任命为陕西布政使,作为一个省的二把手,他照样厉行节约、休养生息、禁止鸦片。这样一来,他因此得罪了地方一把手—陕西巡抚。原因还是出在他这个官当得过于“抠门”了,把藩库的大门守得太紧。他能让陕西库银一年内翻倍,巡抚当然高兴。但是守着这么一堆银子,又不让巡抚自由使用,巡抚当然不高兴了。银子是用来花的,又不是用来看的。逢年过节,巡抚要拿银子进京孝敬慈禧太后,顺道打点各重要部门的京官,疏通关节。可李用清太不讲政治,不讲大局,竟然不予配合。这下逼急了巡抚,他亲自上书参劾李用清。这样一来,李用清在自己的官位子上就待不下去了,最后只好回老家在晋阳书院当了十年的院长,郁郁而终。 曾经当过光绪皇帝老师的大学士翁同龢也是一个清廉之士,他就非常器重李用清,对李用清这种少有的清廉下属,大有英雄惜英雄之感。李用清被免职回乡后,翁在自己的日记里也感叹道:“两李皆贤者,而不容于时,何也?”“二李”中的另“一李”,就是在清朝官场上被人称为“一国俭”的李嘉乐,此君也同样被权力集团排挤出局。 李用清晚年在自己家乡的书院里讲学度日,他在教育自己学生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拿自己的为官经历做例子。他是否会告诉自己的学生:在权力结构性腐败的王朝里,当贪腐已经成为官场的主旋律,如果官员不同流合污,最后的下场就会像自己一样成为权力者的公敌,必定会被官场潜规则无情地淘汰。 12.非黑非白的区域 中国人历来习惯将正规的东西称为白;将非正规的东西称为黑;将介于黑白之间的称之为灰。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事件之后,会发现其实在遇到利害计算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偏向的颜色是灰色。古代官家集团内部和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实际上也是游走于“灰章程”所带来的非黑非白的区域。在这种情况,不成文却被广泛认可的“灰章程”,就成为集团内部之间捞取灰色利益的某种特权。人们竞逐官位,朝廷控制官位的授予废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围绕着这种不成文,却为人所接受的灰色章程进行的。 “灰章程”是介于合法与非法、正式章程与非正式章程之间的一个区域,这个区域经常在黑与白之间摇摆不定。由于“灰章程”所打开的地带,也是亮在太阳底下,这就往往给人一种错觉,当我们大张旗鼓地穿行其间,却并不认为自己是拿着“灰章程”在破坏历史博弈的规则。我们知道通过体制内部博弈建立起来的制度往往是各方利益的代表而不仅仅是统治者利益的代表。同时这种灰章程一旦形成,就会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种制度图式,以消除公共权力带来的规范性运用,它会助长官员行为的随意性。 没有边界的边界 我曾在一份晚报上读过这样一篇报道,一封百年前的家书,详尽描述了清朝中后期买官卖官的真实情形。据报道,南漳周湾村的周洪在拆老房时,挖出一个大石坛,坛内装有五六百张已呈浅黄色的宣纸,纸上写有小楷字,盖了印戳。经多名专业人士鉴定,一致认为卷宗是周家“秘史”,主人是道光年间河南省原新政县县令周昆山。 在一封写给自己老婆的家信中有这样一段内容:“前者开银四千两百,恐不及,三千五六百亦可。且看藩宪何如,倘若批准,即辅。十月进京,贤妻九月内将银两寄来,以便夫用。” 熊新发称,这封信表述十分明确,周昆山为买官已花费四千多两银子,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要求妻子再寄三千多两银子,一举买下县令官职。 等到多年以后,周昆山退休回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光是记录个人财产的清单就有四五页纸。在这里官场成了商场,官员成了商人。商人为了掘第一桶金,往往要有投入成本。周昆山先是拿了四千多两银子买官,结果不见动静。如果这时候他觉得这桩买卖不值得再投入,收手不干,那么前面付出的四千多两也就打了水漂。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利益计算,在经济领域有一个成本边界。当翻过这个边界,就是巨大的获利空间。四千多两银子处于利益计算边界,而他要求妻子随后的追加三千多两银子,直接把自己送入了获利的空间地带。等到他退休的时候,自然是满载而归。 乾隆六十年(1795),兖州地界忽然爆出一条特大新闻,滋阳县令(县长)陈时在衙署内自缢而死!官员自杀在任何时候都是舆论焦点和敏感的政治话题。 陈时是云南人,举人出身,于上一年即乾隆五十九年来滋阳县任职。也就是说,他只在任上待了一年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经过初步调查,他自杀的原因是:兖沂曹道员德明派了家人陈锦,开出传单,向他索要马车三辆去省城。结果陈锦这个下人狗仗人势,出言不逊,“骚扰驿站”。陈时竟一时无法排解心头郁闷,落了个“畏罪自缢”的结局。 关于陈时的死因,留下的记载实在太过简略,令人感到难以理解。 按照当时的情况,兖沂曹道虽然衙门设在兖州,但并非滋阳县令的顶头上司,中间还有个兖州府呢,德明凭什么直接向陈时索要车马?即使陈时拒绝,也是职责所限,有何“罪”可“畏”?陈时就算再窝囊,也是堂堂的地方县令,朝廷的命官。陈锦即使再蛮横,充其量也不过是恶仆豪奴,狐假虎威而已。陈时对他完全可以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来处理此事,怎么会因此轻生?想来陈时死的背后,肯定隐藏着更为复杂的内幕原因? 陈时死后,有关当局当然会想尽一切办法百般遮盖,因为一个现任县令在衙署自杀,毕竟不是小事。既然不是小事,就有做大的可能。有这种想法的人叫张晋,他通过某种渠道把这件不是小事的事给通了天,直接告到了乾隆皇帝那里。 乾隆皇帝听说了这件事,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在一个月内连续下了三道谕旨,追问此案情况。山东巡抚玉德奏报了对当事人的处分情况:“德明发往伊犁效力赎罪,陈锦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谁知道处理结果让乾隆皇帝更为不满,他认为“所办大错”。在这里,我把乾隆的谕旨做简单的交代:德明作为满州道员,因公上省,他怎么敢擅用号马,多带车辆,还纵容家人滋扰,甚至拖累知县,甚至酿成了官员自缢之事,情节尤重。如果这件事不加严惩,何以儆官常而肃吏治?德明著改为绞监候,先于济南省城重责四十板,即在该司监禁。至于陈锦作为道员的家人,依仗主子的威权,任意骚扰地方安定。滋阳知县陈时所发的传单,就是由陈锦开条转给,这件事表面上看是陈时畏罪自缢,实际是由陈锦一手造成……陈锦著即在该处绞决,用来抵陈时的命,并为各省督抚司道家人长随滋事不法者戒。 乾隆的一纸手谕,就把对德明的处分定为“绞监侯”(死缓),把陈锦定为“绞决”(死刑)。 乾隆在谕旨中说了很多有关吏治方面的话,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最重视的并不是对此案的具体处理,而是下属对他的态度。原来他已决定明年就让位给儿子颙琰(即嘉庆帝),又害怕自己一下台,下属眼中就没有他这个皇帝。说白了,也就是为了试探官员的忠诚度。 这在谕旨中说得很明白:“岂以明年届联归政之期,辄敢轻易尝试?……联仰承昊眷,康强逢吉,一日不至倦勤,即一日不敢懈弛,即归政后,遇有此等事件,亦严加整饬,宁可置之不问!”这话的意思是说,我明年就要退居二线了,这些人敢以身试法,就是拿我这个即将退休的皇帝不当回事。我告诉你们,我一天不退,一天就不能放松吏治,就算我退下去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会严加整治。 乾隆对山东巡抚玉德十分不满,指责他“办理此案意有宽纵”。乾隆怀疑德明动用车马上省是向玉德贿赂送礼。他的理由是德明又不是调任到异地,需要十余匹马搬家,而且他还用了三辆大车。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一定是一些金银器物,说不定是用来贿赂山东巡抚玉德。 作为一省巡抚玉德为什么不详查具奏?乾隆命交部要对这个案子严加议处。马上将德明车上装的什么?用来做什么?详细查明,据实上奏。 玉德也是刚任山东巡抚不到半年时间,就碰上了这个棘手的案子,搞不好就把自己拉下水了。而这个事件惹得皇帝如此动怒,使玉德陷入惶恐。他连忙上表章自责,请求朝廷能够给一个处分。表章中有自己“初任封疆,不谙世理”的话;又说目前山东登州、莱州、青州一带海盗猖獗,请求“亲率官兵绢拿海盗”。将玉德的话联系起来考虑,那就是:为自己的罪责找一个开脱的理由,并请求将功赎罪。 作为山东省省长的玉德,对于其中的规则还是谙熟于心的。 不料乾隆却抓住他不放,说他“所奏殊属错谬”。认为他所上奏的奏章都是拿他这个皇帝开涮。乾隆将玉德狠狠挖苦了一番:我从来没听说过女人要先学会生孩子再出嫁的!你玉德大人曾当过藩、臬、道、府诸任,怎么能说是没有经验?至于海盗,用不着你亲自去征讨,你就老老实实地办德明的案子吧!如果你玉德再拿我开涮,拖着不办,那就直接把德明押解来京由我这个皇帝亲自讯问,一旦审出真情,你这个山东巡抚应担当什么责任,就不用我告诉你了吧? 乾隆的这道谕旨以每天四百里的速度快马驿传就送到了玉德的手里。玉德读完后,估计脖颈处感觉出了刀锋掠过的寒气。玉德见皇帝真的很生气,如果再打马虎眼,那么后果将会更严重。没办法,他只能如实奏报。玉德说出了怎样的实情呢?在审讯德明的时候,德明交代他曾备带如意、朝珠、蟒袍等宝贝进入省城,是为了送给巡抚和省城大小官员。结果还没来得及出货,就被抄了出来。 玉德说出的实情,并没有惊倒乾隆皇帝。虽然乾隆在这里夸张地用了一个词“骇然”,但这只是他打的官腔。其实作为皇帝的他比谁都清楚,官场之上“私受馈受,相习成风”的那些弯弯绕,是地球人都明白的。 乾隆这几道谕旨下发的时间是在农历七月十一日至八月七日,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也就是说,德明向陈时索要车马,是为了到省城向玉德等督抚大员们送中秋节礼。这个案子一经公开,皇帝和大臣们才恍然大悟。乾隆在上谕中说:“督抚如果能够洁身自好,就不会发生此类事情。由此可见各省馈遗之风并未禁绝,本案由我亲自督办,巡抚玉德才不敢隐瞒。由此想见,那些没有被查出的,肯定不在少数(此外未经破露者,自更不少)!” 乾隆皇帝在这里虽然说出了当时的官场中的真实情况,但是他却忽略了一点,他自己才是这个世道里终极的接受馈遗者。下边是一级跟着一级学,而他这个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吏治的腐败,是清政府一直都无法根治的痼疾。不要说是乾隆,就连他的祖父康熙皇帝对此也是有心无力。康熙曾经一针见血地对“天下第一廉吏”之称的兖州知府张鹏翮说过一句话:“尔自言一介不取,一介不与。若谓一介不与则或有之,一介不取则未必然。”又说他“在山东兖州为官时,亦曾受在规例”。 康熙能够对一个世人眼中的“天下第一廉吏”说出这样一番话,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皇帝已经意识到,在自己的统治之下,那些落满尘埃的灰章程已经跃过了正式章程,成为打通官场脉络的不二法门。 此时距离康熙说那句话过去了将近百年,朝廷吏治每况愈下,哪儿还有什么真正的廉吏?乾隆皇帝对这一点非常清楚,所以他在第三道上谕中就改变了原先的态度。他在讲了一大通官员清廉自律的道理后,语气一转,表明了自己此时的态度:“朕不为已甚,不肯因此遍加严责也。”就是说,自己对此也是无能为力,只好任由他去了。 从此以后,因陈时自杀一案而引起的“廉政风暴”在一阵疾风暴雨过后便消失得无影踪。 有了老子的前车之鉴,嘉庆皇帝亲政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反腐败。 嘉庆虽然早就认识到这个问题关乎大清的生死存亡,然而他还是大大低估了反腐斗争的艰巨性。他以为,如果“掐断了乾隆一手培育起来的和珅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的花朵,中央权力内部的腐败根株便会自然枯萎”。杀掉了和珅,清除和珅的党羽,再掀起一个惩贪高潮,腐败的势头就会戛然而止。 可是形势的发展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虽然他即位后使出的第一雷霆杀招就是杀了和珅,但是官场腐局并没有真正得到破解,更多的人前赴后继。 虽然杀了和珅,虽然在十一个全国总督当中,六个被他撤换,虽然在他为配合镇压白莲教战争发起的惩贪高潮中,官场贪风一时有所收敛,然而,高潮过后,江山如旧。各地官员,从上到下,从大到小,仍然无人不在收礼送礼,买官卖官,官僚集团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甚至连嘉庆皇帝自己亲手树起来的廉政模范,时间稍长,也一个接一个地陷入腐败之中。 最典型的是当初率先揭发和珅的谏官广兴。这个人因为揭发和珅,深得嘉庆皇帝的信任,被委以掌管四川军需的重任。他不辱使命,以雷霆之势扫除贪风,每年为国家节省数百万两白银,成为嘉庆帝树起的清廉标兵。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就任兵部侍郎之后不久,也陷入贪污的泥淖,不可自拔。他只用了短短的一年时间,就贪污了四万两之多。反贪急先锋也沦为朝廷的大贪污犯。 像广兴这样的官场中人,他们身陷官场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他们追求的是利润平均化。他们的投入资本也很大,包括个人声望、社会关系、生命安全。这种追求利润的行为像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地荡漾开去。打秋风、请客吃饭、表礼水礼、程仪、炭敬、冰敬、别敬、三节两寿等等,都是官家权力运行规则下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果他们不遵守这种游戏的玩法又会怎样呢?那就会被官僚集团视为不懂规矩的古怪官员。 这种贪污之风愈演愈烈,从乾隆晚期开始有些地方就出现了“财政亏空”,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敷支出,不得不负债经营。到了嘉庆年间,这已经成了各地的普遍现象,几乎每省每县,都出现了财政亏空。为了维持政府机构的运转,为了保证官员的开支,各地政府不得不四处借债,有的甚至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 政府借高利贷运转这是很危险的,搞不好就会被民间资本绑架。 嘉庆年间,各地还不约而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大量“编外衙役”或者说“编外警察”充斥基层。各县级部门借口人力不足,大量招聘“临时衙役”,不占编制,不开工资,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处处设卡,到处收费,以弥补地方财政经费的不足。 这样一帮临时工的数量,往往会超过那些正式编制人员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比如直隶省正定县,“编外衙役”就多达九百多名,而浙江省的仁和、钱塘等县,更多达一千五六百人。这帮人的工作职责就是横行乡里,巧立名目,一遍遍向农民收取各项税费,如果谁不交,就关入私牢,严刑拷打。他们在城市里勒索小商小贩,经常闹出人命案子,有时候打官司甚至能够打到皇帝面前。 从嘉庆七年到嘉庆十年,朝廷几乎每个月都有重要的人事调整。全国的省部级高官,都被轮换了个遍。大大小小的贪官,又查出了几十个。可是腐败的势头,仍然没有丝毫减弱。各地基层政府的财政亏空,仍然越来越多。 很显然,这种运动式的惩贪,到了嘉庆时期已经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就连耐心极好的嘉庆皇帝也渐渐陷入焦躁不安中。上谕中开始出现连篇累牍的斥责、抱怨甚至痛骂。这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已经结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扯不断,咬不开。他自认为已经使用了非常凌厉的手段和措施,但是经过“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官僚体系的层层减震,传递到基层,竟然已经如同抚摸般温柔。 原因之一,侥幸心理弥漫官场。晚清官场之所以前腐后继,是官员的侥幸心理在其中作祟。因为与腐败官员的总数相比,落网者所占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腐败收益实在太高,而腐败的风险性又实在太低。两相比较,官员宁愿选择名利双收的阳关道。 原因之二,腐败成了晚清官僚体系的常态,贪污成为官员的主要生活来源。官员的乌纱帽是上级官员派发的,如果上级都能帮助其说好话,官员升迁的可能性就会大许多。同级官僚或者下属虽然不能直接派发乌纱帽,但如果吏部派人下来调查,同级官僚或者下属十个人有八个人说这个官员不称职,那么其升迁几率也会大打折扣。对于封建官场的官员们来说,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利益亲疏的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是自己的上级领导,排在第二位的是同级僚属。如果官员不贪污,则无法打点上司,也没办法交好同级官僚。话又说回来,如果官员的乌纱帽都是捏在老百姓的手中,那么官员的利害计算就会发生根本性地转变。归根究底,导致官员腐败的核心在于朝廷官员们在使用公权力的过程中打破了“公域”与“私域”之间的界限。官员如果在私人领域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那么有可能导致公共福利的增加;换言之,如果将这种行为放在公共领域中,那么结果将会朝着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方向发展。作为晚清公权力的代理人,那些官员们手中的权力完全成为其表达并实现个人价值的手段,这样一来,百姓的公共利益根本无从谈起。 事实上,举朝官员从乾隆晚年开始,对惩贪风暴的反应就已经十分麻木了。 乾隆皇帝生前就曾经多次哀叹:“外省总督和巡抚们一见我惩治腐败,当时也未尝不稍稍警惕一下,但是事过则忘。这种痼习相沿成风,身陷法网而不知后悔,真是没有办法。” “菜市场”逻辑 同样是官员自杀,发生在乾隆和嘉庆就有了异曲同工的格局。我们知道通过官僚集团内部博弈建立起来的制度往往是各方利益的代表,而不只是统治集团利益的代表。同时这种“灰章程”一旦成为一种正式章程固定下来,就会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种制度图式,以消除公共权力带来的规范性运用,它会助长官员行为的随意性。 官员的成本边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人因时而异。写家书让妻子为自己筹钱买官的周昆山是深谙此道的,他进入官场的目的性很明确,我就是来赢取暴利的。所以他才愿意投入四千两银子后再追加三千两,不断地抬高自己的入市成本。也就是说边界有多高,他脚下垫起来的成本就会有多高,翻过成本边界是他的终极目标。但是对于那些不是用钱买官阶的官员,进入官场就是另外一番景象。 首先他不需要高额成本,进入官场光宗耀祖符合他的利益计算。由于低成本进入官场,他们不像前者那样急于想要翻本、想要盈利。这样的官员在清朝中后期已经属于稀有品种,也就是说低成本官员被大量高成本官员所包围。本来是各走各的道,但是当低成本官员和高成本官员进入同一条权力管道,这时候就产生了利益的博弈。 这就好像在菜市场里买菜,我的菜是自家地里种的,成本低,我要价也可以控制到最低状态;但是你的菜是通过菜贩子手里批发过来的,你有成本价在那里约束着,那么你的价格就不可能随意调整。这时候,我的生意就比你的生意好做,我的低成本菜价就会压低你的高成本菜价产生的效益,甚至将你的利益泡沫全挤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可能在这场市场博弈中坐以待毙,那么你就有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来给我施加压力。不巧的是如果市场管理员是你的儿子或者其他直系亲属,那么你有可能会授意他们动用权力对我加以伤害,直至将我赶出这个菜市场,终结被动的市场博弈。一句话就是,将挡我发财者踢出局。 和菜市场不同的是,菜市场的买卖需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力。但是对于明清时期的官场来说,官员在进行成本风险和利益计算的时候,只想着如何摆平其中的利害关系,却没有考虑到老百姓能够承受的压力。在他们看来,老百姓手中没有半点威权,也就对他们的利益获取够不上压力。在这场博弈中,也就无需考虑到老百姓这个因素。 嘉庆年间,江苏省山阳县督查救灾款发放情况的官员李毓昌吊死在屋梁上,他家的仆人李祥发现后报官。接到报案的山阳县令王伸汉不敢怠慢,亲自去向淮安知府王毂报告了这件事。王毂也立即带领法医前往现场查验,最后将其定性为官员自杀。 知府王毂打了个报告给省里,将情况做了详细说明。当时的按察使胡克家、布政使杨护也认定了这个结论。之后江苏巡抚汪日章、两江总督铁保也都同意以自杀上报中央。由此,李毓昌的死亡系自杀行为就成为官方的众口一词。 自杀只是结果,无人去追究这件事背后的成因。 案子虽然定性了,但并不足以说服所有的人。李毓昌的家人就不相信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走了,料定中间必有蹊跷。他们将所有的疑点整理成资料,到北京找皇帝去讨要一个说法。资料最后摆在了嘉庆皇帝的案头,嘉庆在看完这份材料后也给出了“其事已不近情”的批语。他的理由是:李毓昌前一天晚上还在县署赴宴席,怎么会回到寓所当晚就自杀了呢?所以这中间必有冤情。嘉庆皇帝远离事发地,透过一份报告就认定这件事不靠谱。那么这个案子从发现到最后结案,经过知县、知府,到巡抚、总督等各级官员的审视,最后还是草草结案,这也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其事已不近情”的意思就是说,不符合正常的逻辑推理,尤其是不合情理。 在嘉庆皇帝给出这句鉴定之前,两江总督铁保在递交嘉庆皇帝的奏折中也说,自己在接到淮安知府王毂禀报李毓昌自杀的时候也曾经有过疑问,不过王毂等人说李毓昌的家人李祥等人已经离开了山阳县,所以才草草结案。 嘉庆之所以对这件事持怀疑态度,主要来自于两方面推断。一是事件本身存在诸多漏洞;二是李毓昌的个人情况不存在自杀的动机。一个人自杀,通常是由于精神层面受到煎熬,一时之间无法排解,寻了死路。从古至今的官员自杀,无外乎以下原因:一是身为罪臣,为官家逼杀;二是处于隐罪犯状态,担心东窗事发,负罪自杀;三是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于上司与同僚的打压,让自己觉得无路可走。四是来自于家庭层面,通常是家庭出现变故。 李毓昌是个新科进士,属于官场新兵,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新科进士需要走哪些组织程序。新科进士先是得到皇帝的接见,然后人事关系转交到吏部,然后由吏部根据抽签结果,再分派到各省侯缺,只要有知县的空缺出来就可以优先获得任命。李毓昌抽签的结果让自己很满意,因为他抽到了到江苏任职的签。江苏在明清两代相较于全国其他地方优势明显,可以说是为官从政的绝佳去处。李毓昌三十七岁时中了进士,这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没有比这更让人开怀得意的事情了。也就是说,一个人在他人生最好的阶段,他有选择死亡的理由吗?于情于理,都让人说不过去。 嘉庆十三年(1808年),在江苏北部淮安一带发生了严重的水灾,地方政府拨专款进行了赈灾救济工作。在当时,清政府虽然没有建立起明晰的审计制度,但是鉴于灾情严重、官场腐败,对此类赈灾工作一般来说都要由上级政府派员进行审核检查,以防止虚报冒领,使朝廷派发的救灾专款能够真正用到灾民的身上。 李毓昌到江苏后,江苏北部的淮安一带灾情严重,朝廷发下几十万两银子的赈灾款。为了保证赈灾款的正常发放,两江总督铁保就选派了一个十一人的督查组赶赴灾区,李毓昌就是督查组成员之一。李毓昌刚到江苏就被委以重任,这也是锻炼自己的一个机会。 作为新科进士的李毓昌,怀着满腔的抱负转换着自己的人生角色。刚进入官场,就让李毓昌赶上了这么一个体现个人价值的机会。能够受总督大员的委派,前往灾区核查赈灾钱粮,这种强烈的荣誉感让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他是刚进入官场的新兵蛋子,根本不懂这里面暗藏的玄机。所谓核查赈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的官样文章。李毓昌的身份只是一个候补知县,没有实职的空头衔,就是较真也轮不上他来上场,他完全可以跟在后面捞点实惠。其实在清朝中后期的官场上,这种差事既可游山玩水,又可捞几个小钱,更可以借机结交地方掌握实权的官绅,为自己将来的仕途打下人脉基础。清朝中后期的上级官员督查,就是摆摆上级领导的架子,吃喝卡拿要,最后替各级的贪官污吏们上一个清白折子,就算完成任务了。 嘉庆时期,权力集团内部已经到了无官不腐的地步,前赴后继,大家都是高成本官员,谁也不愿意做赔本的买卖。这时候,权力能够提供的基本服务就成了博弈的基本规则。政治制度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规模、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团与统治者相互博弈以及各集团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谁是赢家谁就主导游戏规则,谁占的份额大谁就就能一锤子定音。 可是李毓昌毕竟只是一介书生,他的低成本入官,让他自然放低了自己的权力成本边界。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现实与理想的失衡,他的理想是用好手中权,能为民做主,干点实实在在的事。可现实是,他的低成本也许会触犯到别人的高成本入官的利益,让别人的利益打了折扣。李毓昌进入角色很快,他在得到任命后,就带着自己的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前往山阳县。李毓昌并没有与地方官府取得联系,而是自己撇开了调查组的正式渠道,来了个实地暗访。通过暗访,他了解到官府在救灾工作中有许多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通过内查外调,他获取了山阳知县王伸汉浮开灾户、冒领巨额赈款的第一手资料。他准备将收集到的资料如实上报,揭露地方官员腐败行为的内幕。 南非学者罗伯特?克利特加在《控制腐败》一书中指出:腐败的动机=(贿赂所得―道德代价-查处概率×所受制裁)>工资收入+廉洁的道德满足感;腐败的条件=垄断权+任意处理权+责任心差。对照这两大公式,李毓昌都不具备做一名腐官的条件。 眼里本就揉不得沙子的李毓昌愤怒了,他抓紧时间详列了一份清单,准备具文上报,揭露这批贪官污吏。 本来李毓昌的调查工作就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即将上报的材料也没有其他人知晓。但问题却出在了他身边人的身上。他的仆人李祥与县令王伸汉的仆人包祥是老朋友,李祥本来就是一个贪利的无良小人。看见自己的老朋友跟着王县长吃香的喝辣的,而自己却跟着一个候补官员东奔西跑,还捞不到油水,不免愤恨。凭着自己主人这种一根筋的脑子,就算将来能够补了官缺,当了县令,自己跟着也不会捞到多大的好处。 这个小人物在心中进行了一番利害计算:跟着死板的旧主人一点好处也捞不到,落个终日清苦,无人搭理;若卖主求荣,实惠自不待言,荣华富贵恐怕也大有指望。 李祥有这种心理计算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别说一个仆人,就连李毓昌又何尝没有自己的计算。不过李毓昌这时候的身份还不能算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官员,只是候补队员。 官员进入官场也要做一番利害计算,古代官员大部分都是像李毓昌这样的读书人,儒家经典里的礼义廉耻对他们来说还是有影响的。刚进入官场时,他们心中的恶往往会受到道德的约束,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他们会在内心做出各种利害计算,其中就包括如何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好官。但是时间一长,他们会发现当好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就让他们陷入了一种道德困境。假如说李毓昌有一天成为县令,他想当一个对老百姓好的好官。对老百姓好就意味着不忍心搜刮民脂民膏,没有民脂民膏的补给也就没有更多的灰色收入。这样一来,就引起了连锁反应,首先李毓昌养的那些幕僚和胥吏的工资和奖金就发不出来,再则就是他逢年过节贿赂上级领导就失去了本钱。李毓昌想当清官,可没人愿意一路与他同行,他只能孤身上路。而他身边那些人就会想办法绕开他,自己下去收刮地皮。他们下去以后,收回来一千,按照游戏规则,一个人分一百,给李毓昌留下三百。李毓昌肯定会拒绝,而且会训斥他的那些手下,说他们做的这些事有辱官家声誉。官家声誉对李毓昌来说就是个人声誉,因为他想做一个好官;但对于那些唯利是图的胥吏,官家声誉与他们能有多大的关系?李毓昌不愿与他们一起玩这种游戏规则,衙门里的人就会认为李毓昌不是一个好领导(好同事)。李毓昌既解决不了他们的工资,又不能给他们提供正当来路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李毓昌自然就会被疏离。也就是说李毓昌对老百姓好,就意味着李毓昌对官场中的僚属不好;李毓昌成为好僚属、好的合作者,就意味着李毓昌对老百姓不好。这种道德困境会在一个官员的利害计算中反复出现。 当然围绕在官员身边的僚属或者胥吏,他们也有着自己的利益计算,当有利可图的时候,大家跟着你干事业;当跟着你无利可图的时候,他们会毫无犹豫地选择离开或者通过加害官员来获取利益。对于官家制定的规则制度,官员在执行的时候也是有自己的计算。假如官吏们从公正地执法中获得好处,那么这个法律就可以得到贯彻落实。反过来说,如果执法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吃力不讨好,还得不到上级官员的奖赏,那么,皇帝下达给官员的命令就等于是一张白纸。 李毓昌的仆人李祥不愿意成为李毓昌道德标准之下的牺牲品,他要的是真金白银的利益,他不愿意跟着自己的主人只落清名,不落实惠。 因此,李祥一不做二不休,将主人李毓昌的调查情况向包祥和盘托出,并泄露了李毓昌准备将收集到的资料上报的机密。很快包祥便将消息传给了县令王伸汉,王伸汉做贼心虚,极为恐惧,先是采用了贿赂的老手段,通过李祥送重金给李毓昌,在遭到严词拒绝后,又生出了谋盗调查材料一招,无奈李毓昌已警觉,对仆人们也格外小心,出行坐卧,都将机密材料带在身上,使已经卖身投靠的仆人们也无从下手。最后王伸汉实在无计可施了,只好与李祥等人串通,准备找机会对李毓昌下手置其于死地。 当李毓昌调查完毕,即将离开山阳县时,作为地方父母官的王伸汉摆下宴席为其饯行。这也算是官场之上的正常应酬,李毓昌虽然在内心对这种腐官感到万分恶心,但他还是礼节性地应邀出席。在公开的宴席场合,王伸汉并没有贸然下手。就算他巴不得李毓昌早死早了,可上级督查专使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死在了自己宴请的酒桌上,那样的话,他肯定会难逃其咎。他要做的是既让自己不受牵连,又可以摆平这件事。 耐着性子赴宴归来,李毓昌感到口渴难耐。这时候,他的仆人李祥就将投了毒的茶水端给了自己的主人。李毓昌哪里会料到平日里对自己还算恭敬的仆人会在这时候加害自己,他接过有毒的茶水就一饮而尽。等到毒性发作,李毓昌才有所警觉,挣扎着要起来,李祥惊慌失措,急忙从背后死死抱着他的头部不放。另一个仆人马连升解了腰带上来帮忙,两人将中毒后的主人活活勒死在寓所。 然后两人又伪造了一个自杀现场,跑到县里报告说主人在半夜的时候自杀身亡。每次读到这桩历史公案,我都在想。王伸汉和两个仆人伸出的毒手,其实就是伸向古代官家制度的黑手。 这种制度对于李毓昌这样的清官是高危的,而对于腐官王伸汉又何尝不是高危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把他们手中掌握的公权力关进笼子。在一个制度化千疮百孔的年代里,握在手中的权力,很多时候就是一个陷阱,会引得官员前仆后继地掉进去。就连李毓昌的仆人李祥也认为自己的主子,是一个手中没有实权的候补官员,跟着他没前途,才会想到投靠新的主子,获取一个官员仆人应得的灰色收入。 王伸汉将李毓昌之死定性为自缢上报给上级领导,以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淮安知府王毂本来也是这场腐局中人,王伸汉作为他的下属,权力将他们拴在了同一条利益链上,自然也要包庇。但上级专使就这么死在了自己管辖的地界,这本来就不是一件小事。王毂在接到山阳县的报告后,一些法定的流程还是要走的,他派人前去查验。验尸人向他报告说“死者口中有血”,意思是对死因有怀疑。可王毂针对案情的疑点,不但没有下令彻查,反而做出异常举动。他对验尸官大发雷霆,将其杖责了一顿,最后还是以自缢的结果上报。由此可见,淮安知府王毂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有着更为隐晦的背景。 李毓昌家人接到死讯后,从山东即墨赶到江苏运回尸体,王伸汉向李毓昌叔父李泰清赠送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并告诉他回去后“归宜即营葬”(尽早安葬)。这么做无非是想用钱来安抚死者家属,早安葬早了事。所以在江苏官方已经作出“自杀”的结论,李泰清还是对李毓昌的自杀抱有很大怀疑。怀疑归怀疑,但他又无法追查真正死因。 李毓昌尸体运回老家后,妻子林氏检查其遗物,发现一本书中夹有一张纸片,上面写着“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这是一张没有被李祥等人发现的报告残稿(成稿的报告已被搜走);另外其妻还发现衣服袖口有血迹,并且有毒液的痕迹,如果是上吊自杀,当然不可能拿衣袖去擦拭,也是不可能有毒的。所以李毓昌家人怀疑其被毒害,开棺检验尸体证实确有中毒迹象。 于是李毓昌家人赴北京都察院鸣冤告状,嘉庆皇帝在接到报告后大为震怒,让山东巡抚吉纶主持验尸。经过重新审理,发现案情确有蹊跷。随后王伸汉、李祥等涉案人员全部被押赴北京会审,各犯对合谋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王伸汉供诉,发给山阳县的九万多两银子的赈灾款中,被其冒领的有二万三千余两,其中一万两送给了王毂及督查组其他人员等,归其自己的是一万三千余两。 嘉庆皇帝命山东巡抚吉纶、按察使朱锡爵审理此案。皇帝亲自作出批示,下面的官员自然不敢怠慢。经开棺验尸,确认是中毒未死,又被缢杀,再提审那一干人犯,个个招认不讳,冤情至此大白于天下。 这件轰动一时的惊天大案,最终处理如下:县令王伸汉及其仆人包祥,冤主仆人顾祥、马连升斩刑,知府王毂绞决;负有领导责任的两江总督铁保、同知林永升撤职,发配乌鲁木齐;巡抚汪日章撤职;江宁布政使、江苏按察使撤职,留河工效力。其余佐贰杂职,徒流杖责者八人。罪恶昭彰的奸仆李祥享受到了特殊待遇:将其押赴李毓昌老家山东,在他的墓前先刑夹,再处死,并挖出心肝祭奠死者。 应该说,嘉庆帝在此事的处理上是有些严厉的,手段似乎也过于残忍了些。 嘉庆皇帝临了在上谕中说了一段非常到位的话:“试思职官身死不明,显有疑窦,该地方官尚相率朦混,不为究办;若无告穷民,衔冤负屈,又岂肯尽心推鞫,为之伸理?其草菅人命之事,不知凡几矣!外省官官相护,系向来陋习,今官员内有相残之事,不加究诘,可见相护者乃狼狈为奸耳。正直之员,邪佞岂肯庇护,惟有倾陷矣。” 嘉庆皇帝说的这句话颇值得玩味,他的意思是说,像李毓昌这样的政府官员都能够死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就更不要提那些“无告穷民”遭遇此类事件,又有谁能够“为之伸理”?试想,一个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利益,都敢向自己的同僚下毒手。那么你又如何保证,他们不敢以此方式对待那些“无告穷民”? 13.天子脚下的幸福生活 京官是相对于地方官而言的官僚群体,也就是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干活的官员。在明清时期,他们以不同的官阶分隶中央政府的各个衙门。 当时有个说法:“以天下官人之额数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也就是说,京官至少占去当时官员总额的一半以上。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官僚群体中,其中一二品的大员毕竟还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那些中下级官员和七品以下的小角色。 资历是硬性指标 作为官员来说,个人的仕途命运,抛去个人因素之外,很多时候被规范在制度设定的大框框里。这个框框就是所谓的古代官僚制度,制度里的那些法律条文对官员有着很强的约束力。但是,在制度运行的层面之下,还存在着一些不被制度约束的行为方式,并且约定俗成地成为官场中的灰色地带。很多时候,这些灰色地带在有意无意之间会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京官们的升迁。 按照常理,吏部提拔官员最看重的应该是这个官员的能力。但对于京官来说,并非如此,资历才是他们混迹官场的不二法门。 从一个官员的资历,吏部就可以掌握他的为官经验以及取得功名的先后。我们都知道,资历是最不靠谱的东西。比如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些机关干部的资历很多时候是靠一杯茶、一张报纸泡出来的,与能力大小是不成正比的,有的人当了一辈子官还是碌碌无为,混日子而已。可是在清朝,“资历”是衡量京官最重要的一项硬性指标。尤其在一些地位显贵,政务又不怎么繁忙的清要衙门将此看得更为重要,比如说翰林院、都察院、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等等。 在光绪年间曾做过内阁中书的朱彭寿说:“京署各官,最重资格,对于同僚之先进者,不论年齿,皆称为前辈。初谒时,必具红白柬三分,登堂拜见,执礼惟谨。至其他各署,则但以同辈相称矣。” 这种论资排辈的做法,在客观上营造了官员晋升的公平环境。当然这种公平只是相对的,论资排辈虽然不能保证良币淘汰劣币,但至少可以让京官们安于本分,心无旁骛地干工作。 乾隆年间有的京官根本不愿意空降到地方上任职,他们宁愿碌碌无为地老死在京官的任上。纪晓岚就曾经书挽联嘲讽道:“道不远人人远道,卿须怜我我怜卿。” 当然在这些重资历的衙门中,官员的升迁速度也要比其他衙门来得快。 京官里权重位显的官员毕竟只是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常年待在职微官轻的岗位上,即便如此,也无人敢小视他们。就拿“内阁中书”这个职位来说,官阶虽然只有区区的七品,却是一个很实惠的官职。因为经过一定的年限,“内阁中书”就可以拥有在官场进退自如的资格。既可以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这样正五品的地方实职,又可以被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为接下来平步青云打下扎实的基础。有诗云:“莫笑区区职分卑,小京官里最便宜。也随翰苑称前辈,好认中堂作老师。四库书成邀议叙,六年俸满放同知。有时溜到军机处,一串朝珠项下垂。” 像内阁中书这样职卑位尊的京官打着一个“京”字招牌,就可以有机会直接接触到“内阁大学士”这样的实权人物,礼拜为老师,再以师生关系得到推荐拔擢,获得更多的升迁机遇。 “六年俸满放同知”,就可以由七品直接晋升为五品,羡煞了多少地方官员。要知道当时全国的州县数以千计,那些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官员,以知县为最多,但知县的品级很低,只是一个七品卑秩。知县的顶头上司知府是四品,上下级之间相差有三四级之多,这三四级中的官都是些府丞、通判、同知等副职,知县根本瞧不上眼。如果一个知县想要直升为像知府这样的正印官,又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往往做了几十年的知县也难望“四品黄堂”。 在京城当官,因为大家都是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博生存,不论官级大小,除了皇帝之外,高官不敢向卑官作威作福,妄自尊大。就拿当时的中央六部来说,任尚书、侍郎堂官的,其下属司员郎中、员外郎、主事见到他们时,只是抱拳一揖为礼,而一、二品大员的堂官则必须以起立致意的方式来还礼,官衔再大也不能坐在那里充大爷。 曾国荃攻克金陵后封了伯爵,有一段时间内调为兵部尚书。因为他是从军队起家的,当时军队里的领军者很会摆谱,与做京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一位司员手持文书来汇报公事,施过一揖之礼后,曾国荃坐在那里纹丝不动,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那位司员也有文人的傲骨,将手中文书往曾国荃面前一扔,用言语教育了自己的上司一顿。官当得再大,也要懂得礼数。 作为行伍出身的曾国荃哪里受得了这个气,自知干不了这一行,不到一个月便要求外调到地方任职,仍去地方做他的巡抚总督。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僚队伍并不是凝固的,而是像流水一样始终处于流动状态。这种流动并不仅仅限于京官各衙门之间,也存在于京官与外官之间。乾隆年间,官员内升外转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则:凡御史、郎中、员外郎以道府用,主事、评事、博士等小京官以直隶州知州、同知、通判等缺用,而赞礼郎、读祝官中监生出身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历俸三年)、办事明白才能达到保送资格。此外,部曹、即郎官可以外出督学,内阁学士、侍郎可以用为巡抚,尚书用为总督等等。 但是,对于京官与外官的选用标准,在制度与操作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刚开始,朝廷在京官的使用上,主要还是局限于京城各衙门内部之间互相调剂,理由是京官不熟悉地方民情,只能在京城各衙门里混饭吃。 到后来,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康熙帝的观点是:“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观型。”这句话表明了皇帝对于京官的态度,那就是京官应该做官员的表率,做地方官员的榜样。 随着执政者态度的转变,国家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地方的七品知县可以调迁为京官里的七品主事,将地方才品兼优的官员调任京城任职。 另外在官员的选用上,京官与外官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京职各衙门事务,是处于一种集体办公的环境中,京官虽然在能力上有着高下之分,但有一项是必须具备的,那就是“习之法度”,也就是他们必须是熟悉国家行政条例的办公型人才。而外官则不同。“道府州县等官,刑名钱谷责成一身,兼以沿河沿海苗疆烟瘴等缺”。地方官府衙门面对的是老百姓,这就要求他们熟知民情,是具有解决刑名钱粮能力的综合型管理人才。 相比之下,那些能够独当一面、独立解决问题的地方官要比京官更为难得。所以,在对内外官员选用的具体操作上,无论是主管铨选的吏部,还是把握用人大权的皇帝,往往都没有拘泥于制度上的条条框框。 就官僚制度而言,那些身处不同衙门里的官员往往会面临不同的升迁际遇。凡是经过科举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具有升迁资格的候补官员都要到吏部听候铨选。吏、礼二部的司员,除了进士可以授主事、参加国家特考的贡生可以授小京官外,其余都是由举人、贡生和监生花钱捐纳入官。另外吏部在掣签选官的时候,也不得将吏、礼二部纳入其中。 这里所谓的掣签选官是明朝万历年间,由吏部尚书孙丕扬所创立的选官制度。具体操作方法就是以竹签预写所选机构地区及姓名等,打乱后置入筒中,遇上朝廷选用官员,皆由选人自掣,有点撞大运的成分。清朝沿用此制,外省官员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签分发各省。 在官员选用上,户、兵、刑、工四部与吏、礼二部有着很大的不同。而其余四部虽然比不上吏、礼二部进步得快,但在京官这个群体中也属于佼佼者。不要说部与部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就是同一个级别的官职也会分个三六九等和好坏优劣。 作为京官,最应该修炼的本领是熬资历。熬的是时间,熬的是资格,能够熬出头的就可能成为大京官或者地方大员,但是大多数人在这条路上耗尽一生,也难以有所作为。 比如说清朝京官中的侍郎就是在六部熬资历的典型代表,他们一般都是先从工部起步,然后调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转礼部、转户部,最后升迁至吏部。工部侍郎转任兵部侍郎,级别和待遇都没有变,从表面来看是“调任”,但在京官的圈子里却被视之为“升任”。因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筑,虽然手里握有工程项目和工程款项,可与其他几个部门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兵部掌管着天下的兵马,战时多事,和平时期又无事可做;刑部掌管着司法刑狱,因为刑部官员拥有合法伤害权,所以也就拥有了为自己造福的权力;礼部掌管的是意识形态,负责文教,本应是清水衙门,不过重要的是他们负责科举考试,所有想要进入官场的读书人都无法避免地要和礼部打交道;户部就更不用说了,户部又称为“富部”,他们掌管着国家的财政和开支,经济是一个国家的命脉,能够卡住命脉的人往往处于权力的核心阶层,另外官家制度的运行也离不开户部真金白银的支持。 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把持着官员进退升降的大权,这是官僚集团最为在意、也最为敏感的权力。根据清朝六部官员的升迁路径,我们可以按照六部实际权力的大小将其排列出来:工部<兵部<刑部<礼部<户部<吏部。清朝吏部、户部尚书和侍郎进入军机处的可能性最大,礼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几乎没有进入的可能。由此可见,同级官僚不同权,更不同命。 在京官中还有一部分没有进士身份的京官,他们可以凭借自己曾经供职于这些衙门的工作经历,通过科举考试来取得进士功名,然后获得跻身于更高权力地位的资格。为了不当一辈子文吏,在仕途上可以走得更高远,他们在取得京官的职位后,接下来还会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以取得进士的光环。也恰恰是在这些人中,不仅中进士的比例高,而且成绩名列前茅的也不在少数。当然这与他们小京官的经历也有很大关系,这些小京官都是从各省国子监的生员选拔出来的尖子生,礼部官员登记造册后奏请皇帝。这些各地的尖子生要会考于保和殿,称为朝考。通过朝考者就可以在京城衙门谋个实职。 选拔者中很多人都是当地的名士,早已进入国家的人才贮备(登朝籍)。他们参加进士考试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那些殿试读卷的大臣,或为旧时座师,或为本署长官,或为同乡老辈。本来就是“老相识,老熟人”,知根知底,考试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从雍正十一年至光绪三十年(1733-1904)这一百七十余年间,五十七次会试中由中书和小京官考取前四名者共计六十八人(引自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二)。 而且,到了清末,翰林等文学侍从的优势地位也发生了转变。翰林等官不再居于官场上的显位,主要是由于六部司员都可以通过掏钱捐纳取得,录用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正规。就像现在的大学扩招,其结果就是让大学这块金字招牌变成破铜烂铁。 由此可见传统的官僚体制在运行到一定的阶段后,已经处于无法调解的矛盾状态之中,愈陷愈深。 收入是永恒的变量 京官穷得口袋里叮当响,这好像成了古代官场上达成的统一共识。但事实情况也不尽然,其实这种京官的穷是相对而言,那些占据权力要塞的京官就是他们哭穷,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的眼泪。有人习惯用收入来衡量权力的大小,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权力能够为官员带来收入。 一个官员的收入越高,表明他的权力也就越大。其实这只能是个推理,绝对不是真理,因为决定官员收入多少的要素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永恒的变量。 我们就拿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员来说,知县甲和知县乙,虽然同为知县,可他们权力所辖的区域之间存在着贫富差距,那么由此可以得出知县甲和知县乙动用权力所能够获取的灰色收入也就存在差距。更为重要的是知县甲和知县乙的个人修为也决定着他们的贪廉程度。如果知县甲立志要做一个海瑞那样的清官,就是把他放在应天巡抚的位置上,他的灰色收入也远远不如一个知县。综合以上因素,官员的收入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权力的大小。 但是对于京官来说,情况与地方官员又有所区别。首先在决定其收入的各种要素中,存在的变量有所减少。这样一来,京官的收入多少与权力大小就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权力值就约等于个人收入。 官员所拥有的公权力所圈出的区域越大,那么他所获取的利益就越多。真正穷的,只是那些清水衙门里的小京官。这帮小京官是一群被称为“京曹”的人,他们仅仅是中央政府各个衙门里的属员,权力不大,工作也很清闲,他们的收入甚至还赶不上一个在底层刮油水的胥吏。 对于一名低级别的官员,既没有来自下级的孝敬,又没有实实在在的公务经手,想要过上富足的生活是非常难的。胥吏的收入与所在的岗位有很密切的关系,如果能够盘踞权力要塞,他们就可以揩点油水出来。这种状况,在官吏分途而官员的俸禄又出奇低的明清两代,更为明显。 清朝官员实行的是低俸制,根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文武京官俸禄,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五十五斛;正从三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正从四品俸银一百有五两,米一百有五斛;正从五品俸银八十两,米八十斛;正从六品俸银六十两,米六十斛;正从七品俸银四十五两,米四十五斛;正从八品俸银四十两,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从九品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未入流俸银禄米与从九品同。” 按照上面的规定,我们就拿“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来说,换算成今天的钱粮,相当于一年两万多块钱。要知道,当时可没有一夫一妻制和计划生育,京官一家老小加上仆人,至少有十几口人吧。如果仅靠着台面上的两万多块钱,京官的日子几乎没法过下去。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京官的“穷”与京城老百姓的“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老百姓的“穷”是穷在温饱问题上面,而京官的“穷”则是消费结构性的穷。京官的比较对象,应该是他的那些同僚们和各级官员。作为官员,他们所要求的生活标准绝不仅仅是达到温饱线。他们既要追求酒足饭饱的物质生活,还要追求声色光电的精神追求。而满足精神与物质的双丰收,需要的是真金白银。 京官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不能直接刮地皮。比如说,一个在六部供职的主事(文吏),级别属于七品官。地方上的七品官担任的是知县,一个知县不贪不抢,一年正常的收入也有几万两银子。可七品官放到京城里,就是权力系统内的最底层,他们的合法收入是四十五两银子,顶多再加上一点禄米。京师的物价比地方要高出几倍,想要在京城过日子,仅靠政府给的这点薪水,是很难养家糊口的。由此可见,京官与地方官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 既然不能将手直接伸向地方上刮地皮,但是刮一刮地方官员还是有办法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地方官员刮地方,京官刮地方官员,刮来刮去刮的还是老百姓。 京官有京官的权力资源,他们的资源就是位居权力系统的中枢部位。这个部位拥有合法伤害地方官员的能力,所以为了避免权力伤害,地方官就要向京官馈赠别敬、冰敬、炭敬等各种名目的灰色收入,其实这是官家权力收益的二次分配。 地方官员从民众那里捞来的钱需要一次分肥,官员既是受贿者又是行贿者,由此引发了官员权力资源的二次分配。 道光二十七年(1857年),朝廷任命张集馨为四川按察使。在赴任之前,他晋见了当时的咸丰皇帝。皇帝无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洁的话,类似于今天的组织谈话。见完皇帝,张集馨并没有拍拍屁股就走人,他还要履行官场应该遵守的灰色章程。 按照当时的官场规则,他需要向各部门的官员道个别,打个招呼。招呼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有讲究的。一个官员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带礼物的,称为别敬。不要小看了这临别一敬,京城各大小部门里的各大小官员,落下一家,将来都可能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当时新官赴任前用于别敬有个标准,张集馨在他自叙性质的笔记《道咸宦海见闻录》里开列出了标准。军机大臣,每人四百金,军机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较大实权的,则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一个都不能少。张集馨在赴任之前,等于是把京城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官员都敬了个遍。仅此一项,就花去银子一万五千余两。 张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礼的京官中,军机大臣虽然没有品级,但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其地位也不可小觑。六部尚书、总宪、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员。而军机章京只是正四品。这说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礼并不仅仅局限于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 别敬虽然中间有一个“敬”字,但从官员内心来说,这与“敬”没有半点关系。与人品,与感情,与级别统统没有关系,它只是官场的“灰色地带”,是一种权力寻租。如果非要和“敬”字拉上关系,那么张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场中人遵守的游戏规则。这种“敬”是圈子里的约定俗成,你不玩也可以,那就只好请你到圈外面靠边站,候补队员多的是。 作为一个官员,在得到自己将要到地方上赴任的消息后不是一家人喝庆功酒,而是一家人想办法先四处凑钱来度过这临别一“敬”。当然这凑来的钱并不指望张集馨日后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偿还,那样的话,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缝起来,也难以偿还。 我们来看一看张集馨上任后,他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按照清朝道咸年间的工资标准,一个正三品官员,张集馨的合法收入为: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清廷从雍正年开始发放大约为岁俸十倍的养廉银,张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两千多两银子左右。就这两千两银子既要负担全家人的生活,又要为雇佣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给张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两银子。他临别一“敬”花去的一万五千余两银子,单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由此可见,张集馨“别敬”花去的费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捞到的好处。 作为一个省级官员,张集馨进京出公差的频率还是相当高的。每一次回京,张集馨都要将京城里的那些大小官员们打点一番。这些真金白银还是要从自己的灰色收入里拿,这样一来,“张集馨们”在地方刮地皮的任务就很重。 这就好像一个输血管道,地方官肩负着为京城官僚集团输血的任务。要保证整个权力管道不因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员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权力管道的造血功能。这里有两个例子:当时的陕甘总督乐斌,是从一品的封疆大吏,他的造血方式一是借鸡生蛋。也就是从省财政的国库里,拨出上万两的银子,然后想办法将银子借给典当行,自己坐收利息。二是预支生钱。也就是官员即将离任的时候,将所辖之地的税赋打折,鼓励粮农预支来年的税赋,这也称为放炮。有时候,即使官员没有离任,也会放出假消息,催着乡民们交纳赋税。这样一来,国家的税赋成了养活权力集团的血液。 张集馨曾经担任过陕西粮道,这是一个油水很大的肥缺:陕西粮道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军粮,每年向军队发放的军粮约十九万石,但实际上向民众征收的粮食有二十万石。这样,其中一万石余下来的军粮,自然就成为陕西粮道的囊中之物。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官场上有句老话:“官大一级压死人。”这话说得没有任何问题。按照官家权力的正常关系,权力的等级序列应该是自上而下的,官大一级,自然是权大一级;权大一级,自然在权力系统中的造福和伤害能力也就比别人(下属)大上一级。人本来就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中国古代官员对此更是异常的敏感。官家权力系统除了这种纵向上“绝对服从”的关系之外,还有横向上“分工不同”的关系。也就是在一个权力大系统内,依据不同的职责分工而产生权力小系统。 就拿明清时期来说,地方设藩司衙门,长官为布政使;同时设臬司衙门,长官为按察使,布政使无权干涉按察使审案,按察使也无权插手地方的钱粮事务。但依权力的层级原则,布政使与按察使均受巡抚节制。巡抚和布政使虽然是同级别的官员,但是布政使要受巡抚的节制;按察使比巡抚官小一极,可以说巡抚是他的上级。 这种纵向上分层,横向上分界的结构是理论范畴内的权力运作方式,但是这种运作方式常常会在现实中碰壁。很多时候,那些居于权力等级上层的长官反而会受制于权力等级下端的小吏,为了摆平某件事,他们往往需要低眉顺眼向小吏行贿。 我手头有一个京城大小官吏啃噬地方高官的典型案例,属于典型的小京官吃大官员。 清朝同治年间,由天平天国起义引发的社会大动荡即将走到尾声,旷日持久的战争也进入全面扫尾阶段,庞大的军费报销也提上了议事日程。挽帝国狂澜于既倒,曾国藩的湘军和李鸿章的淮军功不可没。按道理说,就算朝廷不重奖,报销军费也应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让曾、李二人想不到的是,手续齐全的军费报销居然会卡住。卡住他们的不是皇亲贵戚,也不是比他们高一级的京官,而是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官场小人物,级别都大多是七品的户部文吏(办事员)。 我们都知道在食物链上有“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之说,可虾米吃什么呢?有人说是淤泥,但我要告诉你,浮游在水面上的虾米反过来也是可以吃大鱼的。中国民间有句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中央六部各衙门的胥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所以虾米能不能吃上大鱼,关键不在其身份高低,而在于他手中有多大的权力。 地方官员的“炭敬(冬天取暖费)”、“冰敬(夏天的消暑费用)”之类的贿赂是轮不到他们头上的,他们就向各地方官员索贿。六部书吏在索贿这件事上是各有各的道儿,而在这六部中,户部索贿是最容易的事,其次才轮得上吏部和兵部。户部因为是管报销的,地方的各项开支要报销,都必须经户部核准,不然就没办法报。但凡有利益出没的地方,就会有灰色地带的存在。 对于那些不谙熟规则的人,往往都办不成事。就像这眼下的军费报销,报销人是曾国藩和李鸿章。熟悉近代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二位可以说是晚清权力集团的两位大佬级人物,可他们照样要按照行业规矩来办事。 要想报销款尽快到位,如果当事人装傻,不给当事的户部书办“意思意思”,来回折腾个两三年也是很正常的事。这里“意思意思”的标准主要还是按照报销总额的比例抽取,总额越高,抽取的那部分也就越多。军费开支应该是报销款项中数额最为庞大的项目之一,那么作为户部的经办人相应得到的收益也应该是丰厚的。比如你要报销一百万,起码也要拿出五万到十万来打点、疏通各级胥吏。另外还有发饷、拨款等各个环节,都需要见庙就烧香,见菩萨就拜。你的礼没有送到,我就拖着不给办,看是你急还是我急,反正有的是律例方面的借口,也不怕担责任。当然这笔钱胥吏是不可能独吞的,权力集团的分肥不是让一个人吃饱,其他人饿死。这笔灰色收入,司官、堂官也是见者有份,但捞到大油水的还是具体经办人员。所以清代户部的大小官员、胥吏是六部之中最肥的缺,甚至有人称,户部书吏的富裕程度,并不输给京城里的那些王爷们。《清稗类钞》中有“东富西贵”的说法,因为户部的胥吏大多数居住在正阳门东和崇文门外,是当时北京城内的高档住宅区,而司官则大多居住在宣武门外,比自己的下级差了好几个档次呢。 吏部、兵部就趁那些官吏升迁、补缺之际大捞一笔,比如说,如果外省有一个位置空缺了,在京候补的人知道信息后,必须马上到吏部或兵部上下打点行贿。书吏根据这个空缺位置带来的利润空间来索贿,真正按照资历和能力安排职位的少之又少。至于工部、礼部、刑部相比之下就是清水衙门了,他们只好等待像国家有大工程、皇族有大婚、大丧、重大礼仪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时再狠狠地捞上一把。 这一次,虾米要吃定大鱼,小吏要教教封疆大吏怎么做人。按照大清帝国的财务制度,将当时的报销过程在这里转录如下: 一是花钱的部门先对要求报销的事项进行统计,填写清册,然后送交户部,这叫“投文”;二是户部接到报销清册后要对各项花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看有没有“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虚开浮估”的情况,这个过程类似于审计;三是户部如果发现报销清册中有不合规定的情况,就要求申报部门重新核实,这叫“批驳”;四是等一切报销项目都符合规定了,户部题写希望准予报销的奏折,交最高领导—皇上审批,皇上一般都会同意,因为户部已经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一切都是符合规定的,皇上没有理由不同意;五是如果皇上签字同意报销,那么一切就OK了,户部给申报部门一个批文,整个报销流程就结束了。这个过程,和现在一个单位的财务报销制度是一样的,户部如同单位的财务处,户部长官—尚书如同财务处长,皇上就是帝国这个大单位的“一把手”。 从以上报销流程我们可以看出,报销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关键还在于户部的审计那一关,其他环节基本上是例行公事,走走程序而已。但是体现户部真正权力的除了审计,就是“批驳”。如果户部文吏说你的报销项目不符合规定,说你有做假账的嫌疑,那么你的报销就要搁置。户部这么说完全是工作职责所在,它有严肃财务制度的理由和借口,而且理由是正式权力范畴内的,让你挑不出任何毛病。但是,这却是申报部门最不愿意看到的。为了能够顺利报销,避免被批被驳,申报部门就得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在历史上叫做“部费”。这笔经费专门用于“跑部钱进”,打通上下环节。 我们知道,财务是一件非常琐碎而复杂的工作,用康熙年间的名臣靳辅的话说,是“数目烦琐,头绪牵杂,非精于核算、洞悉款项、熟知卷案者,万难得其要领”。也就是说,财务工作是一件让人头疼万分的事,不熟悉这项工作的人,根本搞不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所以说,那些书吏如果要挑报销者的财务问题,对方也是一头雾水,说你有问题就有问题,没有也有。因此,要对送审的报销账目进行审计就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为了严肃财务制度,避免在报销中弄虚作假,审计过程要很认真细致。作为一名合格的户部书吏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而且还需具备过人的精力,因为审核的过程也非常耗神费力。在明清时代,这项工作本来是户部官员的职责,但实际上都是交给被称为“部吏”的户部书吏们去做。也就是说具体办事人员在具体操作这个事情,分管工作的官员只等着利益分配,坐享其成。 按照当时的权力结构设计,书吏只是一些普通的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无非是干一些抄抄写写的活儿,类似于我们今天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他们上面有许多人—被称为“司官”的主事、员外郎、郎中;被称为“堂官”的侍郎、尚书—管着他们。问题是,管归管,可那些长官很少懂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不愿把时间、精力花在那些枯燥乏味的账目上,他们更愿意在喝酒、听戏等娱乐性活动上消磨时间,高雅一点的是去读书、收藏书画、写诗、做文章。对于办公室这些琐碎而无聊的财务报表,以他们死读书、读死书的脑袋是不大懂的,同时他们也看不起那些琐碎而无聊的工作,也觉得没有必要去弄懂。所以他们就把审计的职责推给了书吏,通常就是在书吏把审计报告送上来的时候签签字,对于具体内容并不去核实。这样,审计和批驳的权力实际上就转移到了书吏手中:书吏说行,他们就在同意报销的审核报告上签字;书吏说不行,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 在正式规定中,书吏则是一些没有地位的人,类似于政府聘用的不在编人员,按规定五年一续聘,不能连任。他们不仅连正式的工资都没有,甚至连一点伙食费(饭银)都未必能够如数领到手。更不合理的是,书吏的办公费用—比如纸张、墨水等经常还得自己掏钱买。即便是这样的工作,也有严格的编制限制,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而书吏的正式编制只有两百多个。书吏自己办不完的事只能找助手,助手可能再找助手,这就有许多编外人员,这些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都要由找他们办事的书吏来负责。 当然对于书吏们来说,他们工作的动力与领不领政府的薪水无关。他们有财务审计的权力,就看你送不送钱,这些地方官员用来活动的钱有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户部书吏因为手中有了这种权力,导致各级官员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账目。曾国藩、李鸿章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曾、李二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了,遇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以曾、李二人当时的地位,一个直隶总督、一个湖广总督。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普通官员并无二致,也就是花钱、找人、托关系。 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这个人是湖北省的一个道台,曾经在户部任过职,在部里也有着很深的人脉关系。王文韶对户部文吏这一套办事章程并不感到陌生,他先是托人去找具体办事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的胃口很大,要求得到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谓“厘”,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加起来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现下人民币八千万元。 曾国藩所托之人是李宗羲,此人是江宁布政使。其实李宗羲并不熟悉户部的人,他转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中间人,由中间人出面和户部的书吏做了私下沟通。经过私下里的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来八万两。尽管书吏做出了很大让步,但曾国藩还是不满意。即便只掏出八万两,筹措起来也是很麻烦的,因为这笔钱是不可能通过正式权力确定的财政制度到手的。于是,曾国藩又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能够免于审计。皇帝看在他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但为了不得罪人,曾国藩在向皇帝打报告的同时,也表示,自己在前面和户部的书吏说好要给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漫天要价,不然真就太为难了。 李慈铭的流水账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我们就拿翰林来说事,对于一个初涉官场的人来说,能够混上一个翰林身份应该说是无上的荣耀。一方面可以得到时下知识界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皇帝的赏识和恩宠。这两方面可以使得自己获得官场升迁的资格。 翰林作为皇家人才的储备基地,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们打交道,经常出席朝廷各种重大典礼,是个让人感觉很有面子的职业,地位显赫自不必说。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收入却与自己地位极不相称,时人常有“穷翰林”之谓。在清朝的俸禄体系中,一个七品京官的年俸是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们的日子过得有些捉襟见肘,就将京官的工资标准大幅度提高,实行的是例支双俸。就是说,每个月为京官开双份工资。这样七品京官的工资就增加到了每月九十两。另外再发一些粮食,“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钱和粮食加在一起就是七品京官的全部收入。按照当时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换算,他们的收入也不过就是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这些钱粮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也就二万五千多块钱。 作为一个七品京官一年收入二万五千多块钱,那么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七品京官们算了一笔账:“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这话就是说,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两银子,一年算下来要花销三百多两银子。收支对比,一个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两的债务。如果真是这种境况,做京官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而在这一点上,似乎也不难找到佐证。光绪年间的京官李慈铭在日记里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住的房子漏水,因为缺乏营养脸有菜色。当时也有翰林做诗来哭穷:“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唯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京城的老百姓中也流传这样一句话:“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这句话形象地道出了小京官的嘴脸,走路上班,还要迈八字步摆架子造成交通堵塞,急坏了跟在后面有急事要办的主,只有在心里诅咒他们。 其实“低薪制”对于官员们来说只是绣花枕头,中看并不中用。虽然打着为朝廷节约开支的旗号,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它伤害到的往往是那些奉公守法的清官。清官们买不起房,住在京城外围的棚户区,一个个面有菜色。 对于那些贪婪的食权者而言,“低薪制”无疑给了他们一个搜刮灰色收入的充分借口。朝廷俸禄如此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这话就连皇帝听了,也觉得有七分道理。在这种心理驱使下,皇帝也不得不对官员们的“灰色收入”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由此使得明清时期的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可以原谅的行为。 当然像翰林院这样清水衙门里的京官是个特例,因为他们手里可供支配的权力资源十分有限,那么,通过权力来获取灰色收入的基本条件也有限。但是为了能够在这条食物链上存活下去,京官们也会学着在钢筋水泥的权力丛林里四处打洞找出路。有想法总会有办法,许多京官的智慧还是无穷的,他们能够从一些不是机会的机会里发现有机可乘。 清代中后期,京官通过替外官(地方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能够搭上地方这条权力管道,无异于从权力结构的上层插下了一根隐形的供血管道。很多人靠着地方的供给,也活出了不一样的精彩。虽然在他们的诗文里和抱怨里还是在不停地哭穷,可不知不觉哭出了“幸福的味道”。 小京官们在为自己的生计发愁的同时,朝廷往往也在有意无意地为他们解决生计之困。清朝的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管道,那就是“得差”,我觉得将其改为“得钱”更为恰当。就是将翰林们下派到地方上办理公务,在办公务的过程中,这些离开京城的翰林们才算真正得到权力的滋润。虽然他们在京城只是个小角色,但是到了地方却是皇命在身之人。 那些地方官员对大京城来的“小角色”丝毫不敢怠慢,就算不求他们回去后为自己美言几句,也要避免他们回到京城之后对自己的祸害。 京官们都希望能够得到这样一次出公差的机会,可以发一笔横财,何乐而不为。况且这笔横财还不是小数目。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从前京官,以翰林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即外放为各省学政)。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 朝廷下派翰林们的差使大多是乡试主考。国家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担任主考,可以先从户部领取部分路费。主考官的灰色收入也是因地而异,标准不一。比如说,乾隆三年(1738年)规定各省路费标准: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嗣后乾隆六年又规定,户部每人先给二百两银子。 正如混乱的薪酬制一样,差旅费也是一笔糊涂账。所谓预支,就是说剩下的也无需缴还。而考官出行,都是由沿途的驿站付给夫马,并不需要自己掏钱,所以朝廷发的差旅费也基本上进了个人腰包。 乡试结束的时候,地方官场按照规则还会送给主考官员一笔价值不菲的“辛苦费”。这笔收入,对于一个穷翰林来说,无异于买彩票中了一次大奖,往往会使他们一夜“暴富”。此外还有中举者的贽敬(为表敬意所送的礼品)等灰色收入。另外作为主考官,衔皇命选才,既是一种荣誉,又可以成为这些举人的“座师”,也就是说翰林是赚大发了,不光有钱收,而且还能收获官场上的潜在人脉,可谓一举多得。 清朝光绪年间做过户部司官的李慈铭曾经在他所著的《越缦堂日记》里,对自己的京官生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构。李慈铭当时在户部任郎中,户部是总管全国钱粮的一个油水部门,被称为“富部”。能够在户部谋上一官半职,应该是京官们梦寐以求的事。 李慈铭所在的江南司是户部的第一司,也称“头司”,因为它主管着全国赋税最多的江南省。李慈铭的郎中是个多大的官呢?应该说不算大,也不算小,正五品,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司的司长。能在户部捞到一个司长当,应该说李慈铭在京城里混得也不算差。更为重要的一点,他所占的位子是令京官们羡慕的肥缺,权力能榨出油水。可就算身居肥缺,也挡不住李慈铭哭穷。按照李慈铭的日记里记载,他一年的收入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正俸、馈赠、印结银、乡贤祠外官捐银,还有书院的束修等工程项目。 在日记里,李慈铭详细记录了自己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收入情况:这一年他得到的工资收入是135两银子(俸银加上养廉银)和大约1200市斤(7.8石)的糙米。按照当时的京城米价大致是一石3两银子,如果按现在的米价和人民币折算,大约是当时一两银子值现在的100元钱。这样,135两银子就折算为13500元人民币,月工资只有一千来块钱。而李慈铭一年的总收入高达2061.2两、米7.8石,合成今天的人民币可达30万元。李慈铭一年的工资收入和实际收入之比为1:15,两相比较着实令人震惊。 在李慈铭的灰色收入中,我们就拿馈赠和印结银来说,这两项灰色收入主要是指外官的赠送,这也是李慈铭灰色经济来源的主要渠道。换言之,如果官家制度能够有办法将这两个渠道堵死,在当时的低俸制下,京官们想要活得滋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可惜,官家制度在这里玩的却是故意一漏。堵不上,也堵不了。 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上,因为京官在死工资之外的灰色管道很有限,而外官们在地方上可以拥有吸纳灰色收入的各种权力管道,名目不一。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吹气球,掌握不好技巧,我们会将气吹向一端,使得局部膨胀,结果没等气球吹到最佳状态就爆掉了。如果我们掌握好技巧,将气吹得分布均匀,气球会吹得又大又圆。同样的道理,通过权力管道吸纳的灰色利益,不能只肥一端,这样就会使权力管道局部肥大造成堵塞,而不能自由流通。何况食权者都是在官僚体制里过日子,只肥局部,也不合规则。 如果说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贯通,那么权力所能够产生的灰色利益则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吸纳。外官需要在京城各部衙门建立关系网,所以他们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这种送礼的方式还有着听上去很不错的名字,夏天孝敬京官买冰消暑的钱称为“冰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称为“炭敬”、官员离别京城就任地方时的“分手礼”称为“别敬”。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 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混迹官场之人,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受之坦然,实际上这只是清代官场诸陋习之一。 即使那些生财无门的清贫官,逢年过节,也要想尽办法给自己的座师等人送上节日红包。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京官都在张着欲望的大口等待送上门的馈赠,其中的清廉者也不是没有,不过太少。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计算,自己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之徒,也不是一个官迷。可他们总要为属下着想。 古代做官,裸官者很少,基本上都是组团赴任。屁股后面跟着家丁、童仆、跟班等等,他们大老远跟着你千里赴任,不是观光旅游,而是为谋生计。还有那些鞍前马后为你服务的书吏、衙役、门子,他们也是为了能跟着你风风光光,狐假虎威捞油水。就算京官自己不要一分钱,你又怎能让人家一分不取?如果官员都去学了海瑞,他们也跟着吃不起肉,官员身边早就没有一个帮手了。 李慈铭在自己的日记里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能够扯上关系。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去攀附,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好处。光绪十三年,李慈铭所得的这一类收入总共是418两。 我们再来看一看印结银,这项费用又是从何而来?清代各省人士到京城办理捐官等事宜,要请同乡京官证明其申请材料(身世、履历等)所说情况属实,为此需要一份盖印的保结文书—印结。这个印结不是白拿的,而要花钱去买,所花的银子就是“印结银”。李慈铭在这一年得到的“印结银”达346.1两,算是比较多的一年。 李慈铭在这里吃的是灰色收入,也称为“陋规”。官场陋规是按照权力和权力关系来设计和实施的。只要存在着权力关系,就同时存在着陋规,而与对方级别无关。在李慈铭所生活的那个年代,除去那些在编不在岗的(候补京官),光是在职的京官就有近6500人。 李慈铭在当时是个正五品的郎中,在他上面还有四个品级,下面也同样有四个品级,而正五品刚好处于九品官制的中央地带。 洪振快先生在他的《亚财政》一书里就以李慈铭为例子去推测京官集团在一年时间里所收受地方官馈赠礼银的总额。按照李慈铭在光绪十三年里的收入来推测,剔除那些实物型礼物,也不算绝大部分官员都没有的特殊工程项目,只算馈赠礼金、印结银和乡贤祠外官捐银(即团拜银)等项目的真金白银,这三项合起来就是962.1两。这个数字作为所有京官平均每年收受的工资外收入应该是不算太离谱的。 如果我们以这个数字为基数,6500名在职京官收受的灰色收入竟达到640万两白银。这可就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数目了。 李慈铭一年20万元(折合人民币)的收入的确使他幸福得像花儿一样,而事实上,他在日记里走了两个极端:一边在哇哇地哭穷,一边又在日记里炫耀着自己在京城里的幸福生活。 京官哭穷,难免会让人生出疑惑。要知道那些京官基本上都是文人出身,其中“为赋新词强说愁”者不在少数,能够不抹辣椒水就哭出眼泪已经算是对得起观众了。这样的京官既有自己的生活圈子,这个圈子又形成了自己的习气和做派,而维持这样的生活习气和做派,俸禄肯定是不够用的,这就要求京官们开动脑筋,想出突围的办法。办法可以有以下几种:一是外任,二是办差,三是接受外官礼银,四是贪污受贿。 与收入相对应,李慈铭本年度的支出高达2000两银子,基本上是收支平衡,而能略有盈余。从其支出项目来看,李慈铭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消费中日常生活之必需的各项花费不过是250两银子,只占到总支出的八分之一。 如果我们把这些支出视为消费结构中的生存消费,那么就可以看到这个消费其实并不高,对李慈铭来说没有任何压力。 从李慈铭的账目支出中可以看出,像他那样的京官是普遍存在的,他的支出有很大一部分花在享乐性消费上。他用于馈赠上级等社会交往花费200两,在外面消费时打点的小费(犒赏)100两,与朋友饮宴花去160两;到戏园子听戏(娱乐)消费60两;购书花去200两;买妾花去180两,还有其他30两。京官的生活,几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他对自己下的定论是,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按这种逻辑,如果交际圈子大,不知还要到何种程度。 定律三:历史的非常规路径 “灰色收入”是近年来流传度很广的一个热词。对灰色收入这个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从字面上解读,它是一个用来描述不正当收入的词语,是一个比较温和,比较中性的词。也正是源于这种貌似温和的心理暗示,往往会让我们失去判断。当所有的人都把眼睛盯在那个果上面,往往就会忽略事物形成的因,也就是“灰色收入”背后的“灰色生存”。中国人喜欢大红大绿,唯独不喜欢黑和灰,好像真有些怕见光或者见不得光的意思在里面。“灰色”其实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状态,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生存之道。如果一语概之,灰色生存就是游离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一种状态,它利用传统的熟人社会,游走于法律边缘,使社会结构模糊混沌。 灰色生存的产生是因为权力机制的不完善,比如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监管不严等现象都可能会引发“灰色生存”的连锁反应。如果说历史是一场接一场的局;那么在我们每个局中人的生存法典里,你可以是谦谦君子,可以是侠肝义胆,但没有人会完全排除“小人之心”。当一个人的生存空间遭致挤压、排挤或者威慑时,人就会自然而然地退守到本就无法逃遁的中性区域,这个区域通常是我们道德的灰色地带。而深陷其中的人也由此陷入了阴阳交错、善恶纠缠、人格分裂的无奈挣扎之中。 14.朱元璋的“旁入公门” 小农出身的朱元璋总是无法理解官员们的做法,他总是不断地抱怨,官员们早上刚上任,晚上就有可能将手伸向不该伸的地方。虽然杀了一批又一批贪腐之人,还是无法阻止官吏们心头的贪念。 陈寿六的明星效应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八月,朱元璋曾经颁布过一份官员接受反腐教育的小册子,叫做《醒贪简要录》。在这份小册子里详细记载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资标准的理论依据,作为一把手,朱元璋不可能盲目蛮干。明代正一品官员的俸禄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明代的一石米大约是现在的155市斤,按现在一斤米值2元钱算,年薪大概是32万元。在明代,正一品官员相当于现在的总理、副总理一级,一个堂堂大国的总理,年薪32万元也算不得高。 就是这样一个工资标准,《醒贪简要录》给出的算法却让我们感觉到这份工资其实并没有低到传说中的那个份上:米来自稻谷,加工1044石米需要2620石稻谷。而要生产2620石的稻谷,则需要用田873亩。种田需要耕牛,按一头牛耕地50亩计算,需用牛17头。田间劳作方面的人力花费,如果按照一个人种15亩田计算,需要57个人耕种。收割之后,农夫挑一担未脱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谷,所以1044石米需要6550挑。如果从田里把稻禾挑到打谷场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来回就是2里,这样算下来为了挑担就得走上13100里。因此,正一品官员俸禄每月87石米看起来似乎不多,但为了这份俸禄,老百姓却不知要花费多少劳力和辛苦。光是挑担就需要走万里长征的路程,你能说这样一份工资算低吗? 在这本小册子里,还以七品县令的工资标准进行了一番计算。七品县令的月薪在当时是7.5石大米,年薪只有90石,与一品官员的月薪差许多。但按照《醒贪简要录》的算法,也需要70多亩地、5个农民专门为之生产,光是挑那些稻禾也需要走上1000多里地。也就是说,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来看,官员的工资与其劳动付出是成正比的。明清时期的官员之所以一直在哭穷,不仅仅是因为工资,更多是因为官员“灰色生存”的成本价过高。当时官员为官不同于其他职业者,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们所获取的利益,一部分要用来生活,一部分还要拿出来作为官场升迁的投资成本。对于那些贪欲旺盛的官员,他们能够做到收支两相宜,装进腰包的要远远大于所付出的;而对于那些尚存廉耻之心的官员就难免会捉襟见肘,他们既要养家,又要想办法去迎合灰色生存的需要,不哭穷就不正常了。 朱元璋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就是在地方官上任之前,经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谈话的内容无非两点,一是要正确对待自己的事业,恪尽职守;二是如何抵抗贪污受贿的诱惑,做个清官。他会给自己的部下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关系帐。 朱元璋说,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劳改工场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呢。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藏在外人手里。这时候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对自己是毫无益处的。 表面上看朱元璋是站在官员的立场上来算这笔账的,但实际上朱元璋是用臣子们的算计来倒推自己的算计。一句话,就是通过这种算计把臣子们装进口袋里的污款掏出来,进行重新分肥。但是臣子们一个个精明得像猴似的,又岂能轻易被说动,更何况真金白银的诱惑要远远大于单调乏味的说教。 朱元璋治国初期,编写了《大诰三编》。这个三编“大诰”的内容或者是洪武帝自己写的,或者是由他监督官员们写出的。里面就传递出了一个信息:皇帝反腐很用力,在表明反腐决心的同时,还例举出了各种治贪的办法。在这些办法中间,朱元璋赋予那些被贪官污吏盘剥的急了眼的老百姓一项特权,那就是“旁入公门”。老百姓从小门冲进去,把与自己的冤屈相对应的六房的胥吏抓起来拿送京城。至于那些官员,百姓们则是无权抓捕的。当然,朱元璋也给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他说,如果官员们试图阻止百姓们抓污吏,我就族诛他们。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朱元璋为老百姓打开的这扇“旁入公门”的门,是只通污吏,不达贪官。 中国封建帝国的权力结构通常是由帝王、文官、胥吏三级构成,如果抛开那些奉行孔孟之道的文官集团,还有大量混在基层的胥吏。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一辈子很难见上皇帝一面,也鲜少与真正的政府官员打交道。他们见的最多,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那些披着权力马甲的胥吏。对于老百姓来说,那些游走在基层,数目庞大的胥吏才是权力集团的形象代言人。这些胥吏肚里的墨水通常不多,由于体制的原因,他们也没办法去走科举之路,而且出身卑微,只能依靠在官府衙门混日子来养家糊口。另外他们没有国家发的工资,只有官府衙门给的聘用金。 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胥吏上受官僚分派,下受百姓敌视,他们的存活之道就是伸手向老百姓不断地去索取,通过从民间刮地皮来满足自己的生存欲望。 当年朱元璋还是草根朱重八的时候,那些来他家收钱的就是这类人,所以朱元璋对胥吏的痛恨可想而知。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祸根,其实还是来自于元代。元代统治者由于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雇佣胥吏治国,到了明初胥吏仍旧跋扈异常,国家经常发生胥吏殴打上司的例子。虽然说朱元璋对跟他理念不符的文官采取了极端的方式,但对数量众多的胥吏却一直无可奈何。 朱元璋为了对付胥吏创新了一种方式,这就是所谓的“旁入公门”。就是放在今天看,“旁入公门”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允许老百姓从衙门的小门冲进去绑架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扭送到京城法办,且沿途官员不许拦截。不但不能拦截,还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在朱元璋的支持下,大明帝国很快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群众斗争胥吏的热潮。 在朱元璋亲自用口语化风格编写的那部《大诰三编》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常熟县乡民陈寿六本来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低眉顺眼地过着自己穷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下面发生的事情,他也许一辈子就悄无声息地淹没在历史的深处。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陈寿六得罪了当地一个叫顾英的县吏,于是遭到了顾英的迫害打击。陈寿六家仅有的口粮和来年的种粮都被顾英的爪牙搜刮殆尽。当然县吏顾英不只是针对陈寿六一个人,他平时就横行乡里,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数。 他本来以为老实巴交的农民都是修炼过忍术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并不会翻起多大的浪。但是这一次他错了,因为他遇上了自己的克星陈寿六。顾英点起的这把火憋在陈寿六胸中,烧得难受。终于有一天,陈寿六爆发了。爆发的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冲进了“旁入公门”的门,趁顾英喝得酩酊大醉,将其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连夜押送离开常熟县,直奔京城而去。这事来得太过突然,常熟县的官吏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陈寿六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莽夫,他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乡民,他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僭越当时的法律。也就是说,陈寿六绑架县吏顾英是按照国家颁发的正式章程在办事。所谓正式章程也就是国家的法律条文。 这份正式章程的制定者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帝国一把手朱元璋。 在临行之前,陈寿六做了一件事。他让乡亲们找来了朱元璋发布的反贪法律《大诰》,随身携带以作护身符之用。因为按照朱元璋的圣谕,对持有《大诰》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地方贪官联名赴京的普通民众,各个关卡路口都要一路绿灯。 陈寿六等人押送顾英到京后,朱元璋立即将顾英打进大牢。朱元璋不仅没有处罚陈寿六等以下犯上的罪过,还当面赏赐陈寿六钞30锭(相当于今天的几千块钱),其他三人衣服各两件,并免除了他们的杂役。在陈寿六等人离京后,朱元璋又专门发布谕令警告地方官吏:胆敢对类似于陈寿六者打击报复者,一律处死并株连九族。朱元璋在谕旨里,将陈寿六这种大无畏精神大加褒扬,号召全国的农民兄弟都要学习这种敢与官场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 在表彰文件里,朱元璋说:如果有人敢罗织罪名,搬弄是非,扰害陈寿六,我就将他族诛!当然,如果陈寿六自己仗恃着我的名头而横行不法,为非乡里,也同样罪不容赦;但是,陈寿六若有过失,地方官员无权作出决断,必须将他召到京城,由我亲自审理。 皇帝开了金口,陈寿六似的农民,就成了耀眼的政治明星,成了归朱元璋直接领导的御用农民。这种风气一开,洪武十八、九年(1385—1386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条驿道上,时时处处都能看见这样一幅景象:乡民们三五成群,或者百十为伍,带着干粮,押着几个手脚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驾着破驴车匆匆赶路。遇到关口有官员盘查,他们就会从怀里掏出几本金黄色封皮的小册子。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官员们见到这些小册子,立刻会收起平日里的威风,毕恭毕敬,恭请这些“大爷”们赶快过关。 当然这些官员不是畏惧于这些手无寸权的乡民,而是对陈寿六手中握着的《大诰》的畏惧,准确地说是百姓对于皇权的畏惧。 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颁布的《大诰》里,有这样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枭首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在此之前,泱泱大国上千年的历史里,给百姓们捉拿污吏权力的政策还从来都没有过。朱元璋的这一规定,可谓是石破天惊。就连朱皇帝也发自由衷地感叹:“其陈寿六岂不伟哉。”—这陈寿六难道不是很了不起吗! 表面上看乡民在这里遵守的是朱元璋颁发的正式章程,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朱元璋在这里走的是灰章程的路线。皇帝的灰色章程因为披了虎皮,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正式章程。我们知道中国历史的生存法则,很多时候就是官僚与皇权的博弈。这种博弈近似于武侠小说里的双手互搏,官僚需要积极发展灰章程来维持自己的实际权力份额,君王也常常借助灰章程系统来限制官僚集团的权力扩张。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将第三方—民心人意拉拢到自己的权力范畴,谁就有可能笑到最后。 在古代中国,国家通过法制和惯例为老百姓提供了“鸣冤叫屈”、“哭诉”、“陈情”、“请愿”等一系列途径或方式,以满足他们在受到损害时的救济需求,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防止官吏豪强过分危害他们。但是在各种权益救济途径中,最为极端和特殊而使用极为困难而稀少者,大约就是像陈寿六这样跑到首都向皇帝控告,这就是后世所谓的“告御状”。 陈寿六之所以能被朱元璋作为典型来宣扬,是因为事件本身的不可复制性。为什么说这个事件具有不可复制性,其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有“越级上访”的嫌疑。在历代都把“告御状”规定为权益救济的最后途径,一般禁止未经过地方到中央各级衙门处理的案件“告御状”。 第二点:有“逃脱审查”的嫌疑。一般都要经过一定的接待官员或衙门的审查甄别程序才能有选择地“上达天听”,一般并非人民直接向皇帝陈诉或递交状子。 第三点:皇帝出面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种案例一般也并非皇帝亲自坐堂问理或书面审理,而是由受理机关的臣僚们先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皇帝斟酌决定。 也就是这么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成了现实,成就了陈寿六,也成就了朱重八。 朱重八是个当了皇帝的农民,陈寿六是个一辈子都不会实现农转非的乡民。当过农民的朱重八应该很了解陈寿六,一个农民能够绑架县吏,大老远跑到自己这个披上“皇帝新装”的农民面前“告御状”,勇气可嘉,过程艰难。当然此时的朱元璋并不是站在一个农民的角度来考虑其中的利害计算,那样的话,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有政治觉悟的农民,而不是一个政治上成熟的皇帝。此时的朱元璋就是用自己手中的圣谕赋予乡民集团一项特权,用来制约官僚集团,以达到整顿吏治的目的。 在历代君王中,朱元璋整顿吏治的手段可以说是最为酷烈的。《明史》的《循吏传》共收有明一代270余年清官40人,而其中正统以前81年的清官就达30人,占总数3/4。可见明朝前期清官的数量要比中后期清官多。这种官吏清浊结构,和朱元璋重视吏治分不开。 陈寿六作为一个手无寸权的乡民,能够绑着一个县吏进京,这种行为本身的难度系数就高得离谱。我在前面说了,陈寿六在离开常熟县时,让乡亲们找来朱元璋发布的反贪法律《大诰》,这个《大诰》也就是一个政府颁发的普法小册子。这个普法小册子成了陈寿六手中的“通行证”。这个小册子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可以为陈寿六遇水搭桥,逢山开道。其实这个小册子告诉我们,只要陈寿六们顾虑到的,朱重八也都考虑到了。 朱元璋担心陈寿六们抓污吏上京,当地政府会拒绝给他们“路引”(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于是,《大诰二编》做出规定,百姓们没带路引出门,将治地方当局以重罪;又补充说:凡是进京上访或者是抓污吏上京的百姓,“虽无文引,同行人众,或三五十名,或百十名,至于三五百名”,只要各处关口要津查问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拦,否则一律杀头! 大诰的教育指数 当然朱元璋的“旁入公门”的门并不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贪吏要治,贪官的头上也要悬着一把利剑,随时警醒这些困在笼中的猛虎。在颁布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以前,朱元璋已经采取了许多霹雳手段来惩治这个帝国泛滥成灾的贪污腐败。大批大批的官员们都倒在了他雷厉风行的肃贪风暴之中,被逼无奈,他甚至还动用了剥皮实草的酷刑。 酷刑虽然很酷,但效果看起来似乎并不太酷,贪风依旧炽烈如火。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是“前尸未移,后尸继之”。由此可见,人骨子里的逐利性已经越过了生命与尊严的界限。《大诰》里制定的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产生的。很显然,朱元璋已经对从体制内根治贪腐丧失了信心,所以他才会把希望最后寄托在陈寿六这样敢于站出来与官僚集团权力分肥的农民兄弟身上。但是陈寿六毕竟只是社会最底层的草根族,朱元璋会在他们身上寄予厚望吗?朱元璋在《大诰三编》里就讲过一个捉拿不法胥吏的案例。 洪武十八年(1385年),山西人李皋来到溧阳县做知县。上任时间不长,李县长就和衙门里的差役潘富勾结起来盘剥老百姓,巧立名目,大肆科敛。潘富是个很善于和领导搞关系的人,李皋到任不到一个月,潘富就用搜刮来的钱财买了一名苏州女子贿赂他。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送给县长当“二奶”的女子被安顿在潘富家中。李皋私底下幽会过几次之后,潘富竟然舍不得这个做了县长“二奶”的女子,而是将其纳为小妾,据为己有了。李皋虽然心里老大地不痛快,可他也无可奈何。既然捞不到美人,那就捞些真金白银。在潘富等胥吏们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敛荆杖(拐棍)。也就是要求溧阳县的所有百姓,都要向官府缴纳一根拐棍。百姓们把拐棍送来,潘富们又借口质量不合格,拒绝收纳,甚至对其拳打脚踢。 不合格怎么办?潘富们想出了一个点子。那就是要求老百姓把拐棍“折换”成银钱直接交上来。拐棍是幌子,榨老百姓的钱才是真正目的。 像潘富这样的胥吏在官场上几乎没有什么升迁的机会,另外在经济上,他们也没有国家法定的、正常的工资收入。按照明代惯例,州县胥吏的报酬只有微不足道的“工食银”。这种“工食银”一直到康熙元年(1662)才被取消。在这种窘困的情况下,胥吏的收入主要是依靠“灰色收入”,也称为“陋规”。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官府衙门这棵摇钱树岂能有饿着的时候。就拿征收赋税来说,经办的胥吏就有按比例向纳税人抽头的“陋规”;民间买卖房产、田产、奴婢,契约必须加盖官印,而胥吏就要抽取“心红银”;民间起诉要向书吏缴“挂号费”,当事人呈递诉状也要付上一“传呈费”,打官司时要交“纸笔费”,如果不愿打官司,想私下和解,那就要交“出结费”,等等。只有想不到的费,没有交不了的费。万历时期,清官海瑞担任浙江淳安县知县时,就曾经革除六房书吏的“常例陋规”共计68项。 正因为胥吏可以赚这些“外快”,还可以像潘富那样打着衙门的旗号做些欺压良善、捞取黑钱的勾当。也就是说,不占国家正式编制的胥吏虽然没有什么法定的正式收入,但依然是热门职业。绝大多数州县衙门的“经制吏”都要托关系、花银子才能捞到手。这些不在编的吏员和普通的临时工还是有区别的,官员往往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地方官员如果不能揪住把柄将其治罪就不能轻易开除或者撤换。编制外的非经制吏以及胥吏的助手如“贴书”、“帮差”、“清书”之类角色,也往往需要花钱去买。 这些依附在地方官府衙门的胥吏基本上都是当地人,他们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像潘富这样的胥吏就像吸附在权力结构底部的一只巨型蜘蛛,他们能够在地方上织成一张由亲属、邻居、朋友构成的关系网。相比而言,那些官府选派的州县官员却是外乡客,往往连当地话也听不懂;而胥吏对于本地衙门各种惯例、成案都烂熟于心。而外乡来的官员虽然手握正式权力,可往往两眼一抹黑,面对积压的陈年档案卷宗,即使有兴趣也没精力全部翻阅,他们只好将这些让人看上去都头大的事务都推给胥吏们。胥吏与地方势力往往盘根错节,他们的权力是世代递延,而官员们则任满后就拎包走人,正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表面上看,官员才是衙门里的主人,可权力往往是操纵于胥吏之手。 潘富打着知县李皋的旗号,疯狂敲诈地方老百姓。就算知县是个有几分清明之人,也没办法组织潘富们这么做。更何况李皋这个知县,还是个贪图钱财美色的腐官。 无奈之下,当地有个叫黄鲁的百姓就跑到京城去告御状。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的主犯是知县李皋,老百姓没有“旁入公门”自发捉拿的权力,只能通过越级上访。上访还算顺利,朱元璋获悉情况后,下旨严查属实,并派人去捉拿潘富。谁知道走漏了风声,潘富提前开溜了,成了一名在逃犯。 潘富还是具备在逃犯基本素质的,他在没有任何先进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一口气就跑到了千里之外。先是溧阳本地的儒士蒋士鲁等13家秘密把潘富递送到邻境的广德县。不久潘富又流窜到建平县,缉捕的差役们跟踪到建平,当地百姓王海三又悄悄将其递送回了溧阳,溧阳百姓朱子荣又将其暗地里递送到宜兴县。一次又一次,就这样,经过数次你递我送之后,潘富被秘密护送到了崇德县。 崇德县的豪民赵真家财万贯,蓄养了许多无业游民做贩卖私盐的勾当,常常来往的朋党多达数百人,潘富就藏匿在赵真家中。缉捕的衙役随后赶来,赵真将潘富暗地里递送到千乘乡的一座寺庙里。庙里的和尚们纠集两百余人,反将缉捕潘富的差役们团团包围,直至杀伤人命才散去。 这件事越闹越大,最后不得不再次上报到朱元璋那里。朱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传令,将赵真及其同伙的两百余户人家的家产全部抄没,凡是参与围攻办案人员的,一律诛戮;沿途窝藏潘富,帮助其逃跑的107户人家,全部枭首示众,家产也一并抄没。 一个小县里的小小污吏,在皇帝签发了缉捕诏书之后,竟然能够上演一场如此大规模的连环大逃亡,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这真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本来该死的只有潘富一人而已,结果就像滚雪球似的累积,最后因为这件事掉脑袋的人却接近上千人。一个小小的胥吏,能够在八个不同的县里都有自己的死党和势力范围,豪门大户为了保护他甚至不惜与皇帝对着干。这样巨大的能量,不能不让朱元璋感到胆战心惊。由此也不难看出,明朝开国初年依然受到元代重胥吏而轻官员这一传统的流弊毒害。也难怪朱元璋会三番五次地在官员们面前强调元代亡于胥吏,看来这绝不是小题大做。 同样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治理污吏这个问题上,朱元璋要发动朱寿六这样的群众代表。因为朱元璋明白,胥吏们的社会关系在民间已经错综复杂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单凭他这个皇帝和各级官僚的力量,已经没办法完全摆平胥吏集团。一个小县里的小小污吏潘富,就能搅动的四方为之奔忙,官府奈何不得。朱元璋来之于民间,也了解民间的力量有多大。 朱元璋从他登上皇位的那一天起,就在琢磨,如何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向每一寸角落。客观地说,朱元璋是这么想的,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可以说,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对老百姓的个人日常生活干涉得最深入的一个皇帝。 在《大诰续编》里,朱元璋第一次提出了让老百姓“互相知丁”。从章程颁布之日起,市井村镇中的老百姓要对自己的左邻右舍做到知根知底。也就是知道他们平日里从事何种职业;还要做到知道邻居家里几口人,几个人从事农业,几个人读书,几个人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对于读书的邻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师是谁,在哪里上学;给别人做老师的,也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谁。不能像今天,我们住在一栋楼里,门对门都不知道姓什么叫什么。 如果我们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朱元璋对老百姓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性干涉,不可能得出什么正面的结论。因为这么发展下去,只可能得到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破坏性社会环境。社会生态极其缺乏活力,每个人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身份和职业当中,想动一动都不可能。 这种弊端,朱元璋不可能想不到。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延伸自己的“权力触角”。朱元璋设立了巡检司和锦衣卫,让巡检司专门负责盘查全国各地的过往行人,人们被限制在方圆一百里的活动范围之内,如有超出,须事先弄到“路引”,这是防止人民串联造反的重要措施。锦衣卫则是专门负责监视百官的动静,就连街衢之上,也满布锦衣卫,这样,吏民的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皇帝的耳目。 一次,博士钱宰罢朝回家,在路上信口吟道:“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对钱宰说:“昨天做得好诗!不过我并未‘嫌’你啊,改做‘忧’字怎么样?”钱宰一听,连忙跪下叩头,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好在朱元璋并不是要追究他的罪责,只是要显示自己的无所不知,钱宰才算没有倒霉。 吏部尚书吴琳告老还乡,已是无所作为,但朱元璋还是不放心,常派锦衣卫去监视他。 一天,一个特务向田间插秧的一个老农夫问讯道:“这里可有个退了休的吴尚书?"那老人措手答道:“我吴琳便是。”朱元璋得知这一消息,知道吴琳并无异志,十分高兴,奖赏了吴琳。 大学士宋濂是著名的学者,对朱元璋可谓赤胆忠心。一天,宋濂在家请客,特务竟把赴宴人等乃至菜肴全都列单汇报给了朱元璋。第二天上朝,朱元璋问宋濂请客及菜肴的情况,宋濂把所请客人和菜肴情况一一据实回答,朱元璋听后十分满意地说:“宋学士所说皆实,没有骗我!” 国子监祭酒宋讷有一天在家生闷气,监视他的人认为有可能是对皇上不满,就偷偷地把他生气的样子画了下来,交给了朱元璋。第二天上朝时,朱元璋问他何故生气,宋讷作了解释,朱元璋知道他生闷气与朝事无关,才不追究。宋讷非常奇怪地问太祖怎么知道他的家事,太祖就把那张画像拿出来给他看,结果宋讷几被惊倒。就这样,朱元璋掌握了臣下的一言一行,臣下深恐动辄得咎,真正做到了前人所谓的“慎独”,哪里还敢有不臣之心? 在《大诰续编》中,朱元璋反复强调他在注释《道德经》中的话:“吾为政愈严,犯法者愈众。”他不无遗憾地指出:“朕如宽厚行仁,人将谓朕不明于事;朕如加严,人又指之为暴矣。”从这样一句话,我们也可以看出,朱元璋对他的严刑峻法也是有些悔意的。重刑并不能完全把官吏吓得不敢去做错事,他敏锐地意识到权力再大也有其局限性。 朱元璋有他自己的考虑,因为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而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应该在这四个领域,各守其道,各尽其职。唯有如此,天下才能实现真正的太平。而那些不在“四业”范围内的谋生者,大多数走的都是犯罪道路。“知丁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他们大多是游手好闲的“逸夫”。那时候谁要想当个自由职业者,就要做好被官府抓捕的准备。在朱元璋看来,这些自由职业者只懂得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官家社会的毒瘤。“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老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乡村社会的基层组织),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一级级地向上申报。这种天罗地网似的人口摸排,使得潘富那样的在逃犯无所遁形。 为了杜绝类似潘富千里大逃亡,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一千多人受到株连的案件再度发生。朱元璋又做出了最为严酷的补充:如果《大诰》颁布下去,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不可否认的是,陈寿六是个特例。和陈寿六这样幸运的成功者比起来,那些积极响应朱元璋号召,动不动就闯入那道“旁入公门”的门教训一通胥吏,最后因为这个被砍了脑袋的农民,在数量上也很可观。在《大诰三编》里,朱元璋也列举出了一些这方面的案例。朱元璋在这件事上表现得也非常纠结,他一边在大肆宣扬陈寿六的榜样示范作用;一边又在提醒乡民们,想当陈寿六这样的明星是需要运气的,也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承受的代价,很可能是生命的代价。当然如果让老百姓用自己的一条命来换另一条命,这里就涉及到利益的交换边界。在封建官家制度里,官吏们手中握有对老百姓的伤害权,平民百姓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就要通过自己的劳役或者交纳赋税来寻求生存权的赎买,这样就形成了交易关系。官吏的伤害权有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对官家制度形成了一种约束。如果官吏越过这个边界,一味地榨取赎金,造成伤害。这种伤害的程度越深,老百姓的反作用力就会越大。等到被套在自己脖子上的赎金勒得无法活命,反正总归一死,反抗就成为唯一的路径。 安吉县佃户金方租种了本县地主潘俊二的一亩二分地,连续两年没有交一分钱田租。潘俊二见对方想要赖账,于是就上门索讨。欠账还钱,天经地义。谁知道金方倒打一耙,将潘俊二当作祸害百姓的豪强给绑了起来。潘俊二又被勒索了黄牛一头、肥猪一口。在逼着潘俊二写完已经收取田租、不曾被勒索等三张文书之后。这还不算完,金方又突发奇想,继续诬陷潘俊二是祸害百姓的豪强,然后学习陈寿六也将其捆绑解送至京城。 这种现象在当时很具有普遍性,既然有“旁入公门”的门,那就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有人索性干起了趁火打劫的勾当。 乌程县百姓余仁三,是本县富户游茂玉家的佃户。水灾期间,游茂玉同情余仁三生活困顿,就借给他许多米粮。事后,余仁三非但不想着还粮,反而勾结刁民一百余人,跑到游茂玉家里打砸抢。在搜出所有的借米凭据之后,余仁三等人将游茂玉当作“豪民”捆绑起来押送到了京城。 金方和余仁三也是咎由自取,他们将朱元璋打开的这扇应急状态下启用的“公门”,当做了可以滥用的“私门”。他们的伎俩还是被识破了,朱元璋作为斗争经验丰富的老手,这一切又怎能逃过他的眼睛。金方和余仁三两人都落了个枭首示众、全家流放的下场。 也同样是在《大诰三编》里,下面这个案例显然更让人有嚼头。 嘉定县百姓沈显二,和自己的邻居周官二一起,把祸害本地百姓的里长顾匡捆绑起来,准备送往京城。走到苏州阊门,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贵五出来给他们讲和,沈显二收下15贯银钞,一匹绸缎和一些银钗银镯后,当场就把顾匡给放了回去。 顾匡回家之后,就开始精神抑郁了,因为他担心事情早晚会败露。顾匡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过后,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那就是去京城自首。曹贵五听说后,也担心自己是劝和人,有可能会因此受到牵连。于是他找到顾匡,要求和他一同去自首。就在二人准备上路之际,周官二得到消息,也表示愿意同行。 在这四个人当中,沈显二是最后一个得到消息的。听说其他三人已经上路了,沈显二日夜兼程,终于在淳化镇赶上三人。沈显二也主动提出一同去自首,对不起名额已满。顾、周、曹三人设计将沈显二捆绑起来,决定把他当作祸害老百姓的地方豪绅押往京城。 事情到这里还不算完。就在四个人进了京城,押解害民豪绅的报告刚刚递送上去的时候,沈显二却在这个节骨眼上逃跑了。主管上访事务的通政司让他们把“害民豪强”押到衙门里去受审,周、曹二人私下计议,无奈之下,只得又将真正的“害民豪强”顾匡给绑了起来。 通政司在前面接到的上访报告里,顾匡的身份还是一个良民,现在却要跪在堂下,变成“害民豪强”。所以官员们在审讯周、曹二人时质问:“顾匡是和你们一起抓沈显二的人,你们怎么又把他抓起来了?”周官二回答说:“顾匡本来是我们最早捉拿的人,沈显二受贿把他放了。我等害怕事情败露,一同赴京自首。没想到沈显二随后也追了上来,我等就将他当作骗人财物的奸民捆绑了来,而把之前的事情隐瞒掉了。如今沈显二跑掉了,我们只好又把顾匡给绑了来,算是向你们交差吧。” 审讯的卷宗递交到了朱元璋的手里,卷宗里的白纸黑字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 朱元璋实在忍耐不下去了,连皇帝都敢忽悠,真是活腻歪了。他下令,这几个人太不靠谱了,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实在是奸诈之极,谁也捉摸不透他们心里究竟藏着怎样的阴谋,干脆全部枭首示众。 朱元璋设置那道“旁入公门”的门与让群众互相监视的“知丁法”,看上去是两条完全对立的政策,其本质却是一样的。前者是依赖群众和发动群众,目的是清除官僚和胥吏集团内的贪污行为;后者是挑唆群众之间互相监视,有点“人斗人”的意思,目的则在于清除群众当中的不法游民。游民是百姓中的另类群体,他们往往被视为洪水猛兽,是收刮百姓利益的盗匪。老百姓不敢与权力集团叫板,但可以借着权力集团的手压制游民,少一层伤害就多一份利益。而权力集团也将游民集团视为不法集团,是民间的不稳定因素,他们最害怕的是游民集团与老百姓抱成团,那样的话将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冲击。在这样一种三角制衡中,笑到最后的还是权力集团。用朱元璋的眼睛来看,胥吏蛀坏了官僚集团这栋大厦,而游民则破坏着底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不过事情似乎并没有朝着朱元璋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惩治游民也并没有收到预想中的效果。 洪武十九年(1386年),在福建沙田县有13个不愿务农的百姓,想合作干点营生。中间为首的是一个叫罗辅的人,这些人聚在一起商量说:“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厉害,我等不务农恐怕会获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几根手指,如此变成残废,不务农也就没罪了。”大家齐声说好。结果民众集体作弊这件事就被人告发到京城,朱元璋下令将这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将各家的成年男丁诛杀,妇女、小孩一律流放。等到案子了结后,朱元璋还痛心疾首假慈悲一番:“你们不遵教化,自残父母赐给的身体,是为不孝;诽谤朝廷法度严苛,是为不忠。将你们这些不忠不孝之人诛杀,朕也实在是迫不得已!” 发动群众来制衡污吏,后来将事态扩大化,变成了发动群众抓捕民间的害民豪强。因为朱元璋后来发现,各衙门所用的胥吏都是当地人,这些人在当地又多半都属于豪强阶层。 朱元璋赋予百姓们莫大的权力去惩治污吏和游民,貌似给予百姓们制约权力的权力,其实却并非如此简单。他给予百姓们的,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制约权,而是一种暴戾的“合法伤害权”。古代的官吏们肆无忌惮地搜刮百姓,因为他们知道,皇帝作为权力集团的真正仲裁者坐在深宫之中,不可能把他的权力触角伸到帝国的每一寸角落。这种“天高皇帝远”的现实,让他们在权力结构底层有了更大的闪转腾挪的空间。如今,胥吏们被朱元璋发动群众这一雷霆杀招彻底打倒在地,百姓们拥有闯进衙门直接拿人的权力。表面上看,是老百姓闯进“公门”去抓人,实际上是皇帝伸展出来的权力触角在抓人。 帝国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变皇帝制约胥吏,胥吏制约民众的现状;不过是颠倒了一下程序而已,变成了皇帝制约百姓,百姓制约胥吏。也就是说,将以前掌握在胥吏们手里的权力暂时移交到百姓们手里而已。但是这种临时性的权力对于百姓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渴。而陈寿六的明星路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大明朝只出了一个朱元璋。 朱元璋之后,这种“旁入公门”的做法就再也没有被他的继任者们继承下来。但“知丁法”所营造出来的“人人都是特务”的政治氛围却一直延续了下来,成为大明王朝权力演进中的主旋律。 15.海瑞的遮羞布 万历十五年(1587年),大明朝的副部级官员,南京吏部右侍郎海瑞死了。这条消息犹如一道惊雷滚过阴霾沉沉的帝国天空,给这个步履沉重的王朝带来了稍许的震动,很快就归于平淡。北京城里的皇帝和负责人事的官员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们再也不用为这个道德模范使用问题而伤透脑筋。 对于海瑞临终前后的情形,史书上有着相当生动的记载:“卒之前三日,兵部送柴薪多耗七钱,犹扣回。”兵部送的柴火多了一些,他如数退回。 “病不药。”拒医而死。“无一语及身后事。”既没有官员例有的遗疏,也没有一句遗言。海瑞所能做的都做了,难道对于这个世界,他就真的无话可说? 海瑞去世,他的生前挚友,时任佥都御史王用汲到家中探视,看见海瑞房间所用的帷帐都是葛藤皮做的,破损不堪。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补丁套补丁,破得不成样子,堂堂大明朝的副部级官员居然寒酸到如此地步。海瑞膝下无子,王用汲就承担起丧葬事宜。他整理海瑞的遗物,“检箧内仅禄金一十余两,绫、纱、葛各一”。 此情此景,让王用汲泪洒当场,海瑞的后事是他发动同僚里凑份子办的。海瑞的死讯传出,“百姓奔走相告,扶服悲号,若丧慈母”。朝廷派出专员,送海瑞归葬于家乡琼山时,“丧出江上,白冠素衣而送者夹岸,哭而奠者百里不绝。家家绘像祭之”。官员们的感受与百姓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作为体制内的他们无法从海瑞那里获取到体制带给自己的温暖。海瑞的形象在民间越高大,他们内心的寒意就越深重。海瑞从政二十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矛盾与纠纷。他的人生信条和执着得近乎怪异的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也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愿意主动以他为榜样生存于体制内,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极为有限。 海瑞具备的反伤害能力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海瑞在福建省南平县当教谕(相当于县教育局局长兼公办学校校长)。位卑不敢忘忧国,就是在这一期间,海瑞写下了《驿传申文》和《驿传论》两篇政论。驿传相当于今天的地方政府招待所兼邮政局,与教育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海瑞见那些往来的官员及其亲友在招待所胡吃海塞,用夫用马,巨额招待费地方政府买单,地方政府把压力又转嫁给地方百姓。当时全国发生了多起百姓投河上吊事件,都是因为不堪重负。海瑞写道,地方官为了献媚于人,而使小民投河上吊,这是为媚人而杀人。 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刚刚从官场起步的海瑞在文章里传递出一个怎样的信号?他写道: —如今福建的官员,和洪武年间相比,不过增加几个人而已,近日又裁减掉了市舶司的镇守太监,在驿站流动的人员和洪武年间大致相等。有人整天抱怨说严格按太祖的制度办事,驿站维持不下去,所以天天把制度改来改去,却从不去认真思考为什么洪武年间可以维持,现在就不行! —他们还说什么此一时,彼一时,说什么洪武年间事情少,法律严,如今事情多,法律也更宽松。事情多,难道朝廷最近有什么特别的差遣?法律宽松,难道朝廷修改了法律? —就这么些官员,就这么多工作量,法律法规两百年来也都没改,不遵守太祖制定的驿站制度,分明是出于个人的私心,还找什么借口! 海瑞最后给出的结论是:除了“求复国初”,也就是除了按太祖皇帝朱元璋的规矩办事以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和措施,即便是“议事尽其变,防弊尽其周”,考虑得再周详、再严谨,也无济于事,“皆下策也”! 那么让我们再回到海瑞去世的前一年,也就是万历十四年(1586年)。或许是感觉到了自己已经来日无多,海瑞给万历皇帝写了一份奏疏。这份奏疏字字如刀剑,入骨三分。如果说刚刚步入权力系统的海瑞,以一个小官僚的身份对国家体制的看法是“求复国初”,即按太祖皇帝(朱元璋)的规矩办事;那么在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宦海浮沉,海瑞所坚持的政治理想并没有变化。他在呈给万历皇帝的报告里,如此写道: —皇帝励精图治,国家并没有变好。这主要是因为对官场上的贪渎之徒刑罚过轻。 —官员们要求朝廷对士大夫能够以礼相待,对他们以礼相待,那又拿什么对待无辜的百姓? —如今天下贪污腐败成风,只有恢复太祖皇帝贪污八十贯就绞死的律令,以及剥皮实草的酷刑,才能扭转贪风。 前后对照,我们会发现时间在变,海瑞始终是以不变应万变。在这份刀头舔血的奏疏背后,是海瑞心头难以舒缓的怨气。身为官僚集团中的一员,海瑞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官场异类。他就像是一个带着前世诅咒的复仇者,向这个既让他忠实依附,又令他极端厌恶的官僚群体发起一轮又一轮的攻击。尽管如此,他生存的价值要远远低于他的道德消耗值。海瑞死后,万历皇帝一语就道破其中真谛:瑞在世庙时,直言敢谏,有披鳞折槛之风;清约自持,有茹蘖饮冰之节。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之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 皇帝说这番话的时候,海瑞已经不在人间。在万历皇帝的眼中,像海瑞这样的“清官”只能“用之以镇雅俗,励颓风”,做一块官场的招牌,用来装饰道德的门面,鼓动官员们学习其精神。至于“当局任事”,参与实际权力运作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到了后太祖时代,官僚集团在利益的驱使下,只能蒙住双眼,无视高悬于帝国天空的那面道德旗帜。眼睛里看不见,不代表现实里就不存在。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海瑞,官员的谁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嗤之以鼻,还必须装出奉为圭臬的样子。对于这个言必称“祖制”的家伙,他们反对他,就等于反对“祖制”,谁能担得了这么大的罪过。海瑞“挟祖制”横空出世,很快就占据了大明朝道德意识形态的制高点。 万历十四年(1586年)四月与七月,刚刚从地方官升任南直隶提学御史不久的房寰,因“自负材谞”并受同僚鼓动,居然冒险上疏,弹劾他的顶头上司、当时名动天下的“当朝伟人”海瑞。 房寰在奏疏里用词极为苛刻,简直就是一场人身攻击。下面我们不妨来解读一下房寰攻击海瑞的几大理由,看一看能不能立住脚。 —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莅官无一善状,唯务诈诞以夸人。” 海瑞是个大奸大伪之人,天下人完全被他的虚伪表象所蒙蔽。他在任上断案,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对于疑案的判决,海瑞主张:“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海瑞的断案原则完全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断案过程中,无论“屈”谁都是不公平的,所以海瑞的断案原则完全不符合法治精神。另外海瑞曾经要求土地争议的解决一律要以书面契约为依据,对于那些目不识丁的草根农民来说,这么做不具有人性化。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由此推断,海瑞的做法不仅武断而且可以说是毫无道理可言。 根据《野获编》记载,当时的吏部给事中戴凤翔曾疏参“瑞出京师,用夫三十名;德州而下,用夫一百余人。昨年差祭海神,假称敕访民事,恐吓当路,直至本乡。虽柴烛亦取足,有司抬轿径入二司中道,致夫皂俱被责三十,尚不愧悟!”也就是说,海瑞在要求别人不要铺张浪费的同时,自己出行却大讲排场,且有假公济私的行为。另外由于自己的独特行事规则,每到一个地方为官,都搞得地方不得安宁。地方乡绅和有钱人因害怕而背井离乡,导致地方生产衰落、经济凋敝。 —妄引剥皮实草之刑,启皇上好杀之心。 为惩处贪污,海瑞建议对涉贪官员按“太祖法”实行“剥皮囊草”、“枉法八十贯论绞”等酷刑。按照这一标准,当时的官员几乎无一幸免,这样的酷刑令所有人都感到不寒而栗。甚至按这一“枉法”的标准查纠官员,大明官场能够真正全身而退的人寥寥无几。换句话说,按照朱元璋的铁血法则,海瑞这样的官员真就能保全自身? —诬圣自贤,损君辱国:“以圣人自许,奚落孔孟,蔑视天子。” 这从海瑞惊世骇俗的“骂皇帝”一事中可以得到全面印证,房寰的攻击在正统官僚阶层看来并非虚妄之词。 —公德可嘉的海瑞,某些私德为人诟病。 据《明史》及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补遗》记载:海瑞“居家九娶而易其妻”。也就是说,海瑞一生娶了三个老婆,曾经两次因小过休妻(潘氏、许氏),第二任妻子更是在新婚时即被逐出家门。先后被收为妻妾的妇女有王氏、潘氏、丘氏、韩氏等,甚至在逾花甲之年,海瑞还纳了两个年轻貌美的侍妾,以至引起妻妾争风吃醋,有两人同日自缢身亡。他“年已耋而妻方艾”,成了言官疏参、时人讥评的话柄。 甚至有人指责他“无故而缢其女”,明人姚叔祥在《见只编》记载了另一个说法。据他说,海瑞的女儿只有五岁,从男僮那儿接了一个饼吃。海瑞看见了勃然大怒,说男女授受不亲,你不是我的女儿!你要是能饿死,才配是我的女儿!于是女儿啼哭不止,不肯进食,家人怎么劝也没用,最后活活饿死。 初到京城的房寰在没有摸清官场政治生态的情况下,就向当时的官场偶像级人物开炮,实在是不明智的选择。当然后果也是他事前没有料到的,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记录了朝廷的反应:房寰疏至,“举朝骇惑,俱相顾”。而按房寰政治对手的记述,则是“朝野闻之,无不切齿抱愤”。 这种接近人身攻击的批评,立刻遭到无数青年学生和下级官僚的激烈反对。拥护者和反对者互相争辩,几乎一发而不可收。吏部新科办事进士江南人顾允成偕同年生彭遵古、诸寿贤联名上疏,为海瑞辩诬。“房寰妒贤丑正,简直不知人间羞耻事。臣等自幼读圣贤书,十余岁时已知都御史大人之盛名,即知以大人为榜样。大人德高望重,堪称当代伟人,万代瞻仰,望之如在天上,人不能及。而房寰大肆贪污,与都御史大人相比,宜愧且死,竟敢造言逞诬,臣等深为痛心!”也就是说,房寰是“不识廉耻”的卑鄙小人,而海瑞是气贯长虹的“当朝伟人”,一个官场小人哪里有资格指责高高在上的海大人。顾允成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顺势揭露了房寰欺君罔上的七大罪状。 政治对手的说法虽然不可全信,但也不可能全是虚饰之词。当时的朝廷官员即使不是全都“切齿抱愤”,也一定为房寰的行为感到极度震惊:这小子是不是吃错药了,怎会敢跟海瑞叫板? 饱受古书熏陶和传统道德教育的海瑞实在不明白,自己只是倡行“祖制”,怎么就成了同僚攻击的官场异类?那些条条款款的“祖制”,白纸黑字放在那里,怎么就成了同僚攻击自己的证据。如果说,连遵从“祖制”都是一种犯罪,那么这天下还是洪武皇帝当初建立的大明王朝吗? 自朱元璋开国到海瑞出任巡抚,其间已历经200年。朝堂早已不是当初的朝堂,200年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当年送达御前以备御览的14000多家富户,已经为新的富户所代替。这些新兴的富户,绝大多数属于官僚、土绅或在学生员而得以享受“优免”,不再承担“役”的责任。政府中的吏员,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上下其手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文官集团已经成熟。洪武时期的8000官员,现在已经扩大为两万人。当年不准官员下乡的禁令早已废止,但事实上他们也极少再有下乡的需要,因为很多人对民生疾苦早已视而不见,而是更多地关心于保持职位以取得合法与非法的收入。 随着时间的推移,朱元璋的继任者们在权力的递延过程中不断地做出妥协与让步,而每一次妥协和让步都会稀释“祖制”这锅浓汤的纯正度。“祖制”还在,可味道早已不是当初的味道。用各种非常规手段去追求“祖制”的原汁原味是海瑞所认为的朴素高尚的真理,当他举着“祖制”招牌进入权力系统的上层时,他发现自己成了为人所不容的异类。他唯一可以凭借的是他身上具有的良好道德典范,因为那个社会在表面上毕竟还是崇尚传统道德的,而事实上有一些天真的大臣们也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崇尚。 万历皇帝与内阁首辅申时行有意庇护房寰(据说房寰与申时行过从甚密),但也不得不拟旨责斥房寰“渎扰”,也就是告诉房寰不要再惹是生非了。受到弹劾的右都御史海瑞也上疏为自己辩驳,并提出辞职,皇帝降旨让他“安心供职,是非自有公论,不必多辩”。皇帝居中调停,希望能够尽快平息这场纷争。 顾允成等三进士逐条驳斥了房寰的疏折,列举了他的七大罪状。一心想要息事宁人的万历皇帝非常生气,说房寰已经受到批评,三进士尚未授官就出位妄奏,“是何事体?好生轻肆!姑各革去冠带,退回原籍”。不过,顾允成等人虽然被斥归,但“士林高之”。也就是说,他们因维护海瑞而暂时失利于官场,但是在天下读书人的心目中,他们的名声与地位较之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久,南京太仆寺卿沈思孝又专疏为海瑞申辩,并弹劾房寰以私怨辱直臣,提请恢复顾允成等人的官职。房寰也不是省油的灯,也上疏诋毁沈思孝与海瑞结党营私。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结果沈思孝受到皇帝斥责,房寰也因此获罪,外放江西提学副使。 两年后,即万历十六年(1588年),房寰疏攻海瑞的这桩公案再度被人提起。吏科都给事中(七品监察官)张鼎思与另一位陈姓给事中,共疏追论房寰诸种不法情事,为已经死去的海瑞鸣不平。此时房寰的老对手顾允成等三进士已经被重新起用,他们自然也不会放过围剿的机会。房寰见“众咻不止”,而自己势孤力薄,于是抛出几份手柬(张、陈二给事中早年向他请托的私信),将张、陈二人搞得灰头土脸。房寰情急之下抛出私信,等于破坏了官场的游戏规则,陷自己于不利,成为众矢之的。 房寰刚刚入京不久,在没有摸清官场风气和民意的状况下,仅凭个人意气即贸然攻击天下士子和百姓眼中的偶像级“伟人”,又道听途说、夸大其词,致遭围攻,失策之下更出昏招,泄露同僚私密,导致全盘皆输,至于他被顾允成等人攻击的“七大罪状”也没有人去核实。 这时候的海瑞已经不在人间,可是他的反伤害能力不但没有因为肉身的消亡而有所削弱,反而越发强大,甚至给伤害者造成了致命打击。皇帝需要以重用海瑞的实际行动来表明帝国对于道德意识形态的守护态度,即使朝臣们认为海瑞的道德高标已不合时宜,但道德旗帜做成的遮羞布任谁也不敢公然撕破。基于这一点,就连皇帝也不敢偏袒房寰。如果再不处分,那些自命清流的言官士子就会没完没了地跳出来,闹得朝廷鸡犬不宁。于是房寰被贬谪,从此失势于官场,并落下千古骂名。 面对清流集团的群起而攻之,房寰毫不示弱。他在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之后,会不会为当初疏攻“当代伟人”的冲动感到后悔呢?房寰显然低估了他所冒犯的都御史大人的“道义权力”,它可以动员朝野上下的舆论力量,让众多富有道德理想的年轻官员前赴后继,出来打抱不平,不把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房寰拉下马,绝不罢休。 在海瑞被房寰连疏攻击、朝廷清流奋起反击、双方吵得不亦乐乎之时,万历皇帝下了一道批示:“海瑞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也就是说,皇帝在委婉地警告“倒瑞派”:你们都别闹了,我大明朝需要海瑞这个“贞节牌坊”。 我们不要小瞧了“贞节牌坊”对于世俗世界的反作用力,有时候伤害有多深,反伤害的能力就有多强。后世论者常常只注意皇帝的前半句评语:“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认为海瑞被一个时代当成了无用的权力装饰品,而忽视后半句中“镇雅俗、励颓风”的深意。所谓“镇雅俗、励颓风”,其实可以理解为帝国对海瑞道德权力的承认与许可;而海瑞与道德意识形态的共振,更使他获得了强大的隐权力。海瑞绝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官场花瓶似的人物,尽管在某个特殊时期,他可能会被安排在花瓶性质的官职上。即使“花瓶”落到海瑞手里,也有可能会成为杀伤性武器。 提起海瑞,不少论者都认为海瑞不得官心,在当时的官场上孤立无援,但我们从房寰事件中可以发现,海瑞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虽无严嵩、张居正的炙热权势,却有强大的道德动员力,凛然而不可侵犯。纵然诸多同僚不喜欢他,纵然是首辅亲信的房寰连疏攻击也扳他不倒,反而被海瑞及他的追随者扳倒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海瑞恪守的“祖制”成了他的护身符。 祖制的信徒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立下祖制,并给他的后世子孙们下了一道死命令:“后世敢有言改更祖制者,以奸臣论。”谁敢提议更改自己苦心孤诣弄出来的这套制度,一概杀无赦。海瑞曾经质问别人说,本朝的法律制度两百年来都没改,你们为什么不依法、不按照制度去出牌?可是他却忽略了由这个问题衍生出的另一个问题:如果朱元璋没有下过死命令,不准他的后世子孙更改祖制,那些不合时宜的法律制度,估计早已被人为撕扯得支离破碎。 作为祖制的忠诚信徒,海瑞有一个强大的内心世界。而支撑这个强大内心世界的,就是他为之奋斗了终身的“祖制”。朱元璋究竟在开国之初,为他的殉道者海瑞铺陈了怎样一幅政治蓝图,让海瑞执迷到九死而不悔。 明朝初年,弘文馆学士罗复仁居官简朴,为人老实,人称“老实罗”。有一天,朱元璋忽然动了念头,要调查“老实罗”是真的老实,还是装老实,于是就到罗家私访。罗家在城外边一个小胡同里,破破烂烂,东倒西歪几间房子,“老实罗”正扒在梯子上粉刷墙壁,一见到皇帝来,着了慌,赶紧叫女人抱一个小杌子请皇帝坐下,朱元璋见他实在穷得可以,老大不过意,说:“好秀才怎么能住这样的烂房子!”即刻赏给了城里的一所大宅邸。 其实让“好秀才”住这样烂房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朱元璋本人。开国初年,正是他为官员们定下了历代以来最低的俸禄。 低薪制的产生自然有它所产生的历史背景,一是贫民出身的朱元璋心底对官员们总有一种仇恨的潜意识,他不希望这些人被自己养肥。二是因为开国之初,财政困难。三是读书人都是孔孟之徒,他们入仕,出发点应该是行孔孟之道,并不应为一已私利。所以,薄俸正好有利于他们砥砺节操,保持正气。正所谓“存天理、灭人欲”。低薪制其实是中国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这样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官本位,官万能,各级官员权力不受约束,制定各种土政策,进行各种乱收费几乎没有任何障碍。通过加收摊派收取行政费用,支撑政府运转,是历代政治中的一个正常现象,也是低薪制得以维持的基础。问题是加收多少,摊派多宽,并没有明文规定,完全是暗箱操作。对政府机构的财政收支,也从来没有建立过有效的审计制度。官员们往自己口袋里放钱,就象吃饭夹菜一样容易。这种制度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恶犬护肉”,导致官员们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在这种制度下,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做清官,不取一分一毫,结果就是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另一种就是遵照官场惯例,通过土政策来维持开支,支撑关系网的建立。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往往一发不可收。贪污就象遇到了适合环境的细菌,不可抑止地疯狂生长。 对于制度性腐败,历代以来,对付的办法只有两种:一是“杀”,从肉体上消灭贪官。二是“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大力表彰,提倡正确的导向,来感动人、教育人和转化人。这两种办法都如水中捞月,难以达到实际效果。 在朱元璋看来,别的罪过都可以饶恕,唯有贪污是制度的红线,触及则死。在朱元璋的严刑峻法下,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九年,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地方官员,或者任中被杀,或者任中被罚,竟然没有一个做到任满的。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居然没有一个人办公。为了政府运转,朱元璋只好开恩,叫那些官员“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叫他们死刑缓期执行,带着镣铐在公堂办公。 治理了二十多年,到了晚年,朱元璋胡子都白了,贪污案件仍然层出不穷。朱元璋连声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前边的死尸还没有收走,后边的继任者又贪污上了。治理越重,贪污的反倒越来越多。“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对于这个死结,海瑞与朱元璋可以说是不谋而合。两人的解决方案就是:加强皇权、严刑峻法。人们总是习惯于从儒学原理出发,把腐败定义为道德问题,认为解决的方法只有教化和屠杀。他们往往考虑的是皇帝和官员之间的利益博弈,天真地以为只要让贪腐的官员付出惨重代价,那些尚在局中之人就会抽身而出,准备入局者也会知难而退。一个新王朝开创时,以前的小团体被暴力横扫一空。新生的官僚集团还是个雏儿,皇帝们往往容易操纵它。但是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官僚集团的独立性越来越强,也会变得越来越坏,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朋比胶固,牢不可解”。皇帝可以诛杀其中的成员,但无法改变其运转模式。一般来说,到了王朝中期以后,这个集团就成了铁板一块,撕不破,扯不断。 在一个相对封闭完足的文化体系里,一切现象都有着现成的正统解释,人们已经丧失了建设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丧失了用自然的方式思考的能力,只能在一种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 平心而论,朱元璋定下的祖制本身确实也有诸多行不通之处。比方说,朱元璋的祖制提到了禁止高利贷,海瑞当巡抚时也就按此执行。但是高利贷的根源是银根紧,老百姓借贷困难。不解决货币供应问题,光禁止高利贷,老百姓又从哪里去借钱呢?祖制拒绝考虑这个问题,海瑞也有样学样,不知变通。 我们要理解海瑞的困境,还要考虑更大的时代背景。海瑞挂在嘴上的祖制,根本上来说是这个样子的:皇帝都像朱元璋一样,大权独揽,对官僚集团严刑峻法,让他们严格遵守规则,不敢侵害百姓。但这套东西在当时已经无法操作。 我们就拿海瑞在当教育工作者的时候就关注的驿站制度来说,海瑞质问那些不遵“祖制”官员:为什么洪武时期按制度办事,驿站可以顺利运转,现在你们怎么却说不可以? 朱元璋曾经明确规定:“州县理民事,驿递管过客”,明确禁止州县官吏参与招待所工作,其目的则无非是防止官员们借口招待,公款吃喝,贪污腐败。朱元璋时期,法定的驿站开支标准相当低,官员们出差期间、旅途期间,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另外驿站的物质供应,也就是马匹、船轿、饮食等,朱元璋通过迁徙、高税率等手段从地方富户身上刮下来的。一年中的供应量没有上限,路过的官员越多,地方大户的负担也就越重。 洪武年间是朱元璋凭借着自己的刚猛手段在治理国家,通过高压政策维持制度的运转。在高压政策下,富户们没办法规避这种变相的盘剥。但随着朱元璋的去世,政治空气趋向缓和,富户们逃避这种不合理盘剥的本能也日益暴露出来,政府已不再能够通过这种程序上缺乏正义的方式,来筹措到足够的驿站运转经费。 洪武年间的县官们都不兼职做招待所所长,朱元璋的禁令固然是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却是驿站经费充裕,不必求助于当地政府。富户们早已通过各种方式,将驿站躲得远远地,驿站经费的极端拮据,自然而然会促使那些来来往往的官员们,去责成地方政府给自己提供所需的马匹、人夫、饮食等等。到了海瑞所处的时代,朱元璋当初定下的“祖制”已经形同虚设,各地官员可以越过兵部,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动用驿站的公共资源来达到以权谋私的目的。 根据明朝的相关制度,使用驿站的全部费用,都是由政府来买单。官员们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享受到驿站所带来的诸多便利或者灰色利益。地方财政吃紧的官府衙门往往会将数额巨大的财政支出与驿站捆绑在一起,用驿站得来的国家专项经费填补官员大肆挥霍后留下的财政黑洞。海瑞到淳安作知县之前,当地每个成年男丁需要摊派驿站费用4到5两银子,邻近的建德县则高达9两之多。而经过海瑞的压缩之后,淳安每丁摊派到的驿站费用就只剩下2钱多银子了。前后对比之大,可以窥见腐败的严重程度。 如此一来,用于官家事务的驿站就这样成了官员私人化的加油站,他们搬家要用驿站,宴请宾客也将账单挂在驿站头上,总之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长此以往,驿站就成了一条输血管道,地方官员不光可以将权力管道插进民间来吸食民间油水,也同时可以将权力管道插进驿站来吸食国库的利益琼浆。如此以来,驿站的存在反而造成了明朝国库收入的大量流失。 朱元璋的这些规定,在正常环境下,显然不存在长期被严格执行的可能性。可是一个制度在运行了将近200年,还指望它保持当初的新鲜度是不可能的。海瑞在南直隶改革驿站制度,恢复祖制的战绩是:当地过往的官吏们陷入无人理睬的境地,既找不到轿夫,也找不到驿马,往往需要自己掏钱去雇请,可谓苦不堪言。官员们出差,本来应该经过南直隶,干脆绕道而行。 首先,很多皇帝并不称职。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嘉靖皇帝收到了一份奏疏。奏疏内容用白话文表述如下: —陛下您修道炼丹,不就是为了长生不老吗?但您听说过哪位古代圣贤说过这套东西?又有哪个道士没死? —陛下您以为自己总是不会犯错吗?只是大臣们都阿谀奉承,刻意逢迎而已,不要以为没人说您错您就没错了,您犯过的错误,那是数不胜数! —您奢侈淫逸,大兴土木,滥用民力,二十多年不上朝,也不办事,导致朝政懈怠,法纪松弛,民不聊生! —您听信谗言不见自己的儿子,不顾父子的情分,您天天在西苑炼丹修道,不回后宫,不理夫妻的情谊,这样做是不对的。 —最画龙点睛的两句:其一,嘉者,家也,靖者,净也,嘉靖,家家净也。其二,盖天下之人,不值陛下久矣。 我们能够想象得到,嘉靖皇帝读罢奏疏,其震怒的情状。扭曲的面孔,颤抖的身躯,用力把奏折往地上一摔,再狠狠地踏上一脚,然后声嘶力竭叫道:“快抓住这个人,不要让他跑了!” 暴怒的声音冲出去,并没有撞在墙上反弹回来。一个叫黄锦的宦官马上出来跪奏:“万岁不必动怒,此人向来就是个疯子,他知道必死无疑,所以在递奏本之前就买好了一口棺材,跟家人做了诀别,仆从们也已经吓得统统逃散,他现在就在那里等死!” 这个将皇帝骂得狗血喷头的人,正是海瑞。海瑞之所以对嘉靖如此痛心疾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对皇帝寄望过高。在这份著名的《治安疏》里,他充满信心地说:必世之仁,博厚高明悠远之业,不过在陛下一振作间尔。海瑞实在高估了嘉靖的力量。 嘉靖皇帝长叹一声,又从地上捡起奏本来读—身为一国之君,他应当冷静面对,切切实实想一些事情了。嘉靖起先没给海瑞任何惩罚,把奏章留了下来。他不能忘记奏疏中有那么多事实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提过,他很矛盾,他有时把海瑞比做古代的忠臣比干,有时又痛骂他为“那个咒骂我的畜生”。 嘉靖左思右想,始终咽不下这口恶气,还是将海瑞押到监狱禁锢起来。可是当海瑞听到他舍身怒骂的昏君驾崩的时候,在监狱里双膝跪地,放声号哭,把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呕吐了出来。 海瑞对道德教条的死忠,虽然受部分同僚暗中讥笑,但却深深感召了一批像顾允成这样的有道德理想的士子。特别是嘉靖四十五年的冒死一疏,更使他“直声震天下”。纵不能说海瑞是精于计算之人,但那一次,他稳赚不赔,假如皇帝杀了他,他必然求仁得仁,名垂青史;如果皇帝不杀他,他的道德声名则将换来雄厚的政治资本。果然,嘉靖来不及决定如何处置这位既可恨又可敬的直臣就龙驭上宾了。隆庆皇帝即位后,海瑞立即官复原职,且步步高升,官至左右通政。隆庆三年奉旨巡抚应天十府,从中央空降地方充当临时一把手。海瑞只是举人出身,却获此重任,堪称大明第一人。 可怕的圣人之境 大明隆庆三年(1569年),南京街头弥漫着一种异样的气氛,豪门权贵忙着把自家红色的宅门涂抹成黑色,平时在街上飞扬跋扈的地痞流氓也都不见了踪影,就连一向趾高气扬的江南监织造的官宦们也都低着头匆忙赶路,更有一些平常恶名昭彰的官吏更是主动请求免职。 究竟是谁能够拥有如此大的威慑力,让平日里繁华异常的南京城突然变得如此异常?老百姓心中狐疑,私底下纷纷猜测:是当今天子驾临,还是周边县城的土匪来袭?当谜底揭晓,他们无不额手称庆,原来是当朝著名廉吏海瑞大人要来巡视。 这时候海瑞的名声早已传遍全国,他初入官场就以雷霆万钧之势取消了自己辖区内官吏们捞取油水的“常例”;随后又在担任户部主事期间拿出誓死的决心(买上棺材)与嘉靖皇帝直接叫板。这些几近疯狂的举动让海瑞早已成为官场同僚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今最让南京城的豪门权贵们忌惮的还是海瑞的清廉,那种像是天生与富人贪官有仇的态度让他们忐忑不安。海瑞初入官场担任浙江淳安县令,上任不到十天就革除所有常例。常例是帝国官场上不成文的规例,明朝官员俸禄本来就低,这是官员为获得制度外的收入而形成的“灰界限”。虽然没有红头文件,但人人都心知肚明,人人都墨守这一陈规。 海瑞一上来就在“常例”上动起了刀子,直接将地方官吏获取黑灰色收入的管道截断,把所有的“不合理收费”一刀切,不光是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还包括县丞、主簿、典吏、教谕、师爷、衙役、门子。也就是说,全县大小官吏的全部额外收入全都被取消。海瑞这种做法无异于给帝国官场来了一场强地震,权力系统内部从上到下都将目光聚焦到了海瑞这个人身上。 海瑞不光劳别人的筋骨,苦别人的心志,更重要的是他先将自己逼至苦的绝境。他靠着月薪五两银子,居然能够在当时养活一大家人。当然在这个奇迹背后,生活质量是无法保障的,既然不愿意拿俸禄之外的“常例”,那就要从其他地方想办法来贴补家用。 海瑞自己动手在官署后院开辟了一块菜地,里面种上黄瓜、豆角。每天在官府衙门忙完公务,他就会换上粗布衣服,像个农民似的扛上锄头在地里忙活。全家人每天吃的都是粗茶淡饭,一年到头也不沾荤腥。自从海瑞当了官,家庭生活水平反而直线下降。就连那身官服在海瑞身上都穿了六年,四处补丁,看不出颜色。每天烧饭用的柴,都是家里的仆人上山砍的。有一天,海瑞发现仆人砍来的山柴枝叶枯干,不像是新砍的,就把仆人叫来讯问。仆人交代说是街上有人为了巴结他,替他打好背回来的。海瑞立刻叫他把送柴人找来,当场付了五十个铜钱,回头关上院门就把仆人狠狠教训了一顿。 淳安府的县丞、主簿们都不愿意与海瑞共事,纷纷要求调离此处。就连那些临时聘用的衙役、门子宁愿失业,也不愿意留在海瑞身边。本来胥吏就没有国家派发的正式工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常例”。如今海瑞将他们的收入渠道堵死,也就等于让他们失业。 身边共事的人能离开的都离开了,忙得海瑞焦头烂额,一年没有几天休息的时间。不光与同事之间出现僵局,就是在处理上下级关系上,海瑞也是左支右绌,不按规则来。比如说上司生日、红白喜事,别的官员都奉上成百上千两,他只送上一封贺信。上级官员来检查工作或者路过,海瑞在招待住宿上严格按照洪武年间定下的标准来执行。渐渐地,海瑞的淳安县成了官员们的回避之所,不到逼不得已,谁也不愿意上门找不痛快,此时的海瑞就这样成为帝国官场上的“怪物”。 有人说生活中的海瑞没有朋友,是道德世界里的独孤求败。一方面是因为他与整个官场为敌,另一方面在他的价值理念里,能够放下利益与他同行者不多。海瑞骂嘉靖皇帝被逮捕后,户部司务何以尚上疏救援,结果被逮入监狱。海瑞在监狱里没怎么受刑,何以尚却被日夜拷打,遍体鳞伤。后来等海瑞出任吏部右侍郎时,何以尚正巧是他属下。两人相见,海瑞待以长官接见下属之礼。何以尚问:咱们当年同生共死的交情,难道你不能以客礼相待?海瑞坚持朝廷礼制就是如此。何以尚和他当场绝交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不需要朋友的海瑞,连家庭生活也是不近人情。他的第一个太太过门刚一个月,和婆婆发生了矛盾,海瑞毫不犹豫地休了她。在海瑞53岁的时候,发生了更黑暗的事情。他的妾韩氏忽然上吊自尽,11天后,结发妻子也跟着自杀了。整个事情透着可怕的气味,但没人知道是什么原因。海瑞对此也悲痛不已,他提到此事时,说自己“每一思及,百念灰矣”。 他的女儿也死得扑朔迷离。海瑞的政敌在奏疏里,指责他“无故而缢其女”,说得真是惊心动魄。明人姚叔祥在《见只编》记载了另一个说法。据他说,海瑞的女儿只有五岁,从男僮那儿接了一个饼吃。海瑞看见了勃然大怒,说男女授受不亲,你不是我的女儿!你要是能饿死,才配是我的女儿!于是女儿啼哭不止,不肯进食,家人怎么劝也没用,最后活活饿死。 一个如此官场上道德模范,却断绝了朋友,伤害了亲人,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塌糊涂,搞得自己百念俱灰,那这个道德到底有多可靠?也许这正如奥威尔之言:“追求圣人之境的人是可怕的。” 大明隆庆三年(1569年)闰六月,李春芳为大明首辅,任命海瑞为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巡抚应天十府。消息传开,应天十府中一些贪墨官吏,吓得纷纷自动离职,一些高门大族把红色大门自行涂黑,连在苏州府等地监督皇家织造的太监违规乘坐的八抬大轿也换成了四抬小轿。海瑞威慑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海瑞自己也踌躇满志,朝廷把国家赋税重地的治理权交到自己手中,他感受到的是更为深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路上地方百姓夹道欢迎,使他感动之余更坚定了信心。上不负天子,下不负万民,他决心以澄清天下为己任,在江南之地干出一番事业。也就是说,此时的海瑞是作为皇帝的代表,来南京地区巡视的。这次巡视的主要目的,一是察看地方的民情,二是看看地方官员的官绩政效如何。所以当海瑞来了以后,当地那些平日里违法乱纪的人,从内心深处感到胆怯。当时海瑞的主要职责是监察百官为政的操守,比如行政效率,行为作风等等。在明、清时期,都察院的官员就相当于皇帝的耳目。如果让他们不满意,那就等于得罪了当朝天子。所以南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一听说海瑞来了,唯恐避之不及。 排列古往今来的官场精英人物,海瑞绝对算是清官中的VIP。作为古代官员无法超越的道德标杆,海瑞符合民间对于一个清官的种种诉求。海瑞以一己之道德所长,试图补救帝国在官家制度和技术上的漏洞。自洪武开国到海瑞出任巡抚,帝国的钟摆已经整整摇动了两百年,这时候,由朱元璋引领的以武治贪的酷烈之风已经渐渐趋于转向理性的道德面。帝国权力系统中的吏员早已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展到各个角落。 洪武时期,全国上下只有八千名官员,现在已经滚雪球式得发展到了两万人。当年朱元璋为了防止胥吏和官员祸害百姓,规定胥吏们不许下乡。如今这项禁令早已经取消,曾经被取缔的那些常例陋规又渐渐成为官场上的显规则。 一个地方县令,其家中的生活费用、招待客人的酒食、馈送上司的礼物,也都在地方上摊派。对于貌似合法的非法的收入,朝廷也是听之任之却又遮遮掩掩。在各地区之间,官员捞取的黑灰色收入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一个富裕的县,税收上稍加几分,县令就可以大捞特捞,而在一个贫穷的县要征收同样的数字,则已是极为暴虐的苛政了。 帝国有一千多个县,而建立在县制之上的官僚系统基本上都是在常例的支持下运转。没有这些收入,官员们根本连最起码的生活都失去保障,更谈不上维系自己权力的运转和人情社会的关系网。所以说,这时候的常例已经成为国家机器运转的润滑剂。这种情形使得文官集团看重的操守,也变得毫无意义。 上至皇帝,为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库加收矿税;下到地方的小衙役,通过权力垄断,坐拥上万家资。居官如同市场贸易,读书只为利益敲门。办一件事需要多少贿赂,有公开的明码标价。官吏上下其手,腐败的细胞已经渗透到帝国的心脏。 前文中有一个细节:南京城里的当地人听说海青天来了,吓得把自家大门的红色涂成黑色的。这是为什么呢?过去住宅跟我们现代人是不大一样的,现在只要有钱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没人管你。过去就没有这么自由了,这住宅是分等级的,只有那些豪门望族的人,才有资格拥有朱漆大门,平民老百姓只能用黑漆大门。好端端的大门为什么会改成黑色,就是因为海瑞驾临,这些豪门望族怕被海瑞查出问题来,所以就把自家的大门给涂黑了。这就等于告诉海瑞,自己只是普通的小老百姓,你的眼睛就不要盯着我了。这些人自愿降低身份,就是为了躲开御史海瑞的注意,逃避检查。 海瑞在江南之地对官场的奢侈做了种种限制,颁布了一份《督抚条约》。这个条约可谓事无巨细,就连各地方官员参见巡抚时应该穿什么服饰,招待巡抚应该采用什么标准,巡抚临时的住宅应该如何装修都做了详细规定。他要求物价高的地方,在招待巡抚的时候,只准花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只准花银二钱,菜肴只能三菜一酒,严禁海吃海喝。甚至还规定公务用纸,不许用高价厚纸,只能用低价草纸等。一句话说到底,能省则省。 海瑞的清廉到了让同僚们无法忍受的地步,他平日里自己放着八抬大轿不坐,偏要骑个毛驴去上班。他这样的省部级高官都不坐轿子,其他官员谁还敢坐?应天府那些当差的“属吏惮其威,墨者自免去”。这就是说,海瑞清官的权威是树立起来了,可没有人愿意再替他干活儿了。有人以此来推断,海瑞不像是一个官员,更像是堂吉诃德式的精神斗士。堂吉诃德是一个人在战斗,可海瑞不是。 谁给了海瑞这么大的胆子?不是别人,正是开国皇帝朱元璋。海瑞所效忠的大明朝,是一个过度强调道德意识形态的朝代,尤其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维护农民利益,不惜牺牲官僚利益。他通过酷烈的手段打击地方豪族、限制官吏伤农以及事无巨细的道德教化,将大明王朝的权力系统打造成为扁平化结构。国家上层建筑方面,他除了动用酷烈的惩戒手段,更是通过高尚的道德标准和低水平的薪俸制向帝国官员进行道德批发。 然而官僚集团们于事后会发现,在这种高姿态里充满了真实的谎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员们对一个特定时代的道德指令产生了厌弃,同时夹杂着对道德专制的逆反,进而容易变成对道德本身的怀疑与不信任。到了海瑞所生活的时期,官场腐败,贪官横行,社会矛盾日趋紧张。 即便如此,这时候左右着帝国命运的文官集团,并没有完全摒弃儒家的道德观。从嘉靖朝的“大礼议”事件,再到万历朝群臣抗议张居正“夺情”风波,帝国的官员们可以为了一个虚无抽象的道德目标,不惜罢官流血,也要犯颜上书。 正是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中,海瑞才会挥舞着道德的大棒与富户贪官一较高下,才会敢于和皇帝公开叫板。 他把朱元璋提倡的各项原则都奉为自己的金科玉律,对自己和身边的人要求近乎苛刻的节俭。他的道德大棒是从朱元璋手里接过来的,他和太祖皇帝都天真地认为只要官员都回到社会的道德规范中去,很多违法乱纪的行为就能避免。 比如贪污就是因为官员们道德败坏而产生,所以需要加强这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对于制度性的腐败,历朝以来可供借鉴的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杀”,也就是从肉体上消灭贪官;另一个就是“教育”,通过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来感动人转化人。而朱元璋希望两手抓两手都硬,他除了派发道德指令,还动用了残酷的整治手段。 在权力结构中,作为皇帝的朱元璋这么做可以做得百无禁忌;而作为官员的海瑞要想将朱元璋的这些金科玉律使用到位,就可能会处处受到掣肘,还有可能会被已经变灰甚至变黑的制度反咬上一口。 海瑞踏足江南地界,他就是想能够为老百姓多办些实事,但他在整个过程中个人的刻板与偏执也同样表露无遗。江南之地多乡宦,单是一个松江府,光进士就有二百四十多人,在全国都名列前茅。而进士又大多在朝为官,他们致仕后就成了地方上的官绅。 官绅致仕回乡,就成为富甲一方的富户。其实他们的财富也未必是侵占乡民得来的,这些人在为官时拿国家的俸禄,建功还有赏赐,赋税也有优惠。积累一定的财富也不足为奇。但是海瑞不那么看,在他看来普天之下“为富不仁,为仁不富”。这个世界没有干净的财富,干净的人就要像他那样过着清贫的日子。 海瑞完全把自己当成了老百姓的权利代言人,他要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来保障老百姓的利益。他不愿意用权力赋予自己的合法伤害权来伤害老百姓,他宁愿将自己置于应天十府的富户官绅的对立面。海瑞担任南京吏部侍郎的时候,曾经处理过一种叫“应票”的东西。南京官员到商店里买东西,往往不付钱,而是直接给商家打白条。这个白条就叫“应票”。理论上说,日后政府有钱了要兑现应票。但实际上,它们从没被兑现过。 海瑞是个清官,名声在外。所以他一上任,商家就送来了300多张应票,希望海瑞主持公道。海瑞拿着一厚沓子白条,大吃一惊。但经过调查以后,海瑞更加吃惊了:各级政府开出的应票远远不止此数。商家曾经向政府缴上很多应票,要求兑现,结果不但没有兑现,连应票都干脆被没收了。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抢劫。 海瑞勃然大怒,发了一个告示,洋洋洒洒痛斥道:我收到了兵马司的应票89张,其他衙门的应票220张。这还都是漏下的,其他被收缴的应票还不知道有多少。“今兵马司官也小,也做了一个狼之贪、虎之猛,以小民膏血迎合上官。又做了一个过送赃私的积年!”他质问道:大明祖制和律法里,哪一条规定了官员可以开白条? 海瑞接着在告示里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做百姓不可做刁顽不听法度的百姓,也不可做软弱听人打、听人杀而不言的百姓!”这句话,几百年后听来仍旧让人凛然。 海瑞对大明朝官僚集团的评价,就两个字:虎狼。对于海瑞来说,对付虎狼的武器,那就是祖制。按照朱元璋当年定下的制度,官员不能打白条、不能霸占民田、不能行贿受贿。但是在现实中,大明朝的官员就是在打白条,就是在霸占民田,就是在行贿受贿。在海瑞看来,祖制如此完美,而现实如此黑暗,其原因就是大家不遵守祖制。 接下来对积案的清理,更坚定了海瑞为民做主的决心。海瑞发现,所谓的积案,不过是百姓状告富户乡官之案。官府碍于富户乡官的情面,通常情况下,是将这些案子强行压下来,不予受理。海瑞公开放告,有冤的百姓纷纷前来抚院投状,一天之内,受理的案件就多达一两千。海瑞还制定了几条审理案件的标准,只要符合标准的案件全部实行“一刀切”。标准如下:“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也就是说,当案子疑点重重,纠缠不清的时候(讼之可疑),就采用这一标准:兄弟相争,判弟输;叔侄相争,判侄输;贫富相争,判富输;尤其是有财产争议的案子,判乡宦输。为了凸显自己为民解困的决心,海瑞制定的判案标准完全符合道德的标杆,他概括出两条原则:“以存体也(维护尊卑有序的封建秩序)”、“以救弊也(救济小民)”。海瑞似乎天生就与那些富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穷人和富人之间打官司,不管对错,海瑞肯定会判富人输。 这样一位高举着“道德理想化”旗帜的清流人物,在一个地方为官一任,到底是误事还是成事呢?无论在哪个时代为官都要讲究方式方法,用现在的话说,既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还要讲究和谐安定的政治局面。 而海瑞的这个标准得到的社会反响是截然不同的两方面,平民老百姓拍手叫好,高呼“青天大老爷”;那些退休的乡绅们则举双手反对,大呼不公。有冤的百姓奋起告状,状纸越来越多。每月放告两次,每次受理三四千件。 海瑞的“一刀切”断案法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那些与尊长纷争的小辈们,聚集在抚院门口高呼不公,明明是叔伯辈无理打伤了自己,自己反倒输了官司;富户官绅们更不满意,他们与贫民打官司,不问缘由就判退田产、出银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海瑞掀起的这场运动中受到冲击的富户越来越多。这些人都是哑巴吃黄连,吃了亏也不敢站出来辩解申诉。要知道明朝的应天十府,社会结构非常复杂,并不是简单的穷人和富人之分。除了富户官绅、农民佃户,还有不少中间阶层。比如那些无所事事的游民,平日里就爱干些坑蒙拐骗的事。海瑞拿富人开刀,也让他们看到了捞取油水的机会。于是他们也冒充小民,跑去状告富户官绅。一时之间,社会局面陷入失控状态,告状的人越来越多。这大大出乎了海瑞意料,他没有想到仅松江一地“告乡官夺产者几(几乎)万人”。 就连致仕在家的前任首辅徐阶也被海瑞的应天新政推上了风口浪尖。管家徐成、徐远的劣迹被揭发,受徐府仆人欺压的乡民们就把徐家推上了被告席,最后以徐家退还房产,兑现乡民田产赔偿金而收场。一时间,松江一府的富户乡绅,人人都是被告。在乡民看来,种肥田不如告瘦状。 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春,刑部都给事中舒化、戴凤翔联合起来弹劾海瑞拘泥固执,理由是:“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也就是说海瑞不切实际,不通人情世故,不达政体,不适合处理地方事务,应该安排南京的清闲职务“养起来”。他们还拿海瑞的私生活来说事,海瑞的前两任妻子先后被休,七个月前,家中一妻一妾同时去世,疑似谋杀。明朝官员大多是文人出身,文人生来要有所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连家都不齐,何以治国? 这帮同僚的弹劾之辞,激怒了海瑞。既然同僚们都不理解自己,没人为自己辩解,他只好上书自辩,称那些弹劾他的言论纯属虚构“无一事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海瑞感到万分委屈,自己一心报国,两袖清风,结果却换来了弹劾。他把一腔怒火,烧向朝中众大臣,怒斥“今举朝皆妇人也”。首辅李春芳自我调侃说:“满朝都是女流,那我不就成老婆子了?” 事已至此,海瑞这个巡抚是没办法再干下去了。海瑞在离开江苏地界时,沿路百姓欢送,但南京的官吏、乡绅,却躲在人群中以手加额,弹冠相庆。 在颓风肆意,腐败横行的大环境下,像海瑞这样不参与逐利的官员真正成了异类。而他的同类们,那些饱读儒家典籍的士大夫们,早已认为圣贤之事不合时宜。即使那些口碑尚好的公卿大臣,也不过是手伸得不太远,钱捞得有节制而已。在他看来,举国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称得上正人君子。那些特立独行的孤高之士,在他看来做得远远不够,而贤士大夫则都是些污秽之人。他恨这些摇摆不定首鼠两端之人甚于大奸大恶,因为他们盗用了圣人的名义,对圣人之道为害更大。 其实,海瑞所向往的世界,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得那样遥不可及。大明开国之际,太祖朱元璋已经为这个世界制定了一副美好的蓝图,他制定了一系列夯基固本的祖训家规,对帝国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作了详尽得无以复加的规定,可以说是为自己的子孙定下了万年之基。在海瑞看来,朱元璋的这些规定接近于完美。从某个角度来说,海瑞的心和朱元璋是相通的。海瑞对朱元璋的残酷惩贪措施完全赞成:“我太祖视民如伤,执《周书》‘如保赤子’之义,毫发侵渔者加惨刑。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 海瑞所到之处,总是把祖制挂在嘴上,要求大家一丝不苟的执行。他在南京当官时,有位御史在家里叫堂会,请了一群戏子演戏。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是海瑞知道此事后,居然要当众杖责这位御史。官员们大惊失色,苦苦恳求。但是海瑞不为所动,理由是太祖皇帝定下的祖制就是如此。 此时距明朝开国已经两百多年,而海瑞简直像一个从洪武年代过来的穿越者。祖制在明朝享有宪法一样的崇高地位,海瑞把它挂在嘴上,就等于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别人没法还嘴,但却可以孤立他。海瑞在官场上的人缘是相当差的。一位叫黄锦的太监就对皇帝说过:“这个人脾气极端乖戾,朝臣没有不讨厌他的。我都看不到有人肯和他说话。” 海瑞认为,所有的错误,所有的丑恶,都是因为人们不能严格遵守圣人和祖宗的教训,放任私欲发展造成的。其实今天看来,如果我们用“一根筋”这个词来形容海瑞,估计也没有多少人站出来持反对意见。如果换作褒义一点的词,那就是“执着”。 和那些奉行“以德服人”的官僚不同,海瑞并不完全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上层提倡的一个抽象而至善至美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的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官吏的薪水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 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也就仅仅留下几两银子,不够殓葬之资。当然由于海瑞的道德人格,他在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拥有不少仰慕者。但是就连那些仰慕他的人也认为他那套行不通。有一位叫王弘的人在《山志》里说:海瑞品格高尚,确实无人可及。但他要是掌了大权,“吾不知其竟何如也”。一位叫何良俊的人也夸海瑞“不怕死,不要钱,不吐刚茹素,真是铮铮一汉子!”,然而话锋一转,又说海瑞执政,终究会坏了国家大事。 朱元璋为官员们定下了历朝以来最低的俸禄。低薪制其实是中国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像这样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帝国的官员们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各级官员的权力根本不受制约,他们可以通过各种管道榨取油水。这种“灰界限”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导致帝国权力集团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这种制度下,帝国的文官集团也自然化作两大主流: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果就是像海瑞这样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另一种就是浊流,他们遵照官场惯例,通过灰色管道来维持开支,支撑所的建立关系网。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就会变得一发而不可收。就像癌细胞遇上了适合的环境就会疯狂生长,直至吞噬掉一个庞大的帝国。 16.大清的生存脐带 在古代权力结构中,当皇帝还处于幼年,也就是冲龄之时,这时候权力制度会出现一个有别于正常状态下的特殊时期,有点像玩“过山车”游戏。在这一点上,各王朝的表现也是各有不同。这种在特殊时期出现的摄政、辅政与皇权的“三权”博弈是中央权力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往往会左右一个王朝的政治走向。 八旗的权力密码 后金时期,清太祖努尔哈赤在尝试了各种“立储”方式后,都没有找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只好实行“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体制,说白了也就是满族贵族分权制。这种体制最大的弊端,就是限制了汗(王)的权力。在这种分权制的权力结构中,汗的权力只是担名,却并不担利,看上去很美的一个虚名而已,其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值无异于一个主旗贝勒。 努尔哈赤这么做等于是给自己的继承者出了一道权力分配的难题,在这一点上他不如前朝开国者朱元璋。朱元璋是恨不得把所有威胁到自己“家天下”利益的枝节都削得一干二净,所以才取消相权,分散官僚集团的权力。后金占领辽沈地区之后,八旗各自分得了大量的土地、人口与财物。随着各自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后金权力系统内部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权倾向,而且这种倾向随着各自实力的不断扩张而愈加强烈。 分权意识的强化,让八旗内部原本靠着家族血缘关系结成的权力纽带变得越来越脆弱。这就好像一个大集团公司,刚创业的时候,股东们都非常团结,拧成了一股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做大,股东们手里的股份值也不断翻番,当这些股东觉得自己有本钱出去创造更大利润的时候,分权就成为每个人的心头所盼。 这种来自于权力集团内部的分权意识,不仅给努尔哈赤的绝对专权造成了一定压力,同时也对自己后来的继承者们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它对于后金汗权向皇权的转换,造成了致命的伤害。 努尔哈赤有过两次立嗣的失败经历。褚英身为努尔哈赤的长子,战功无人可及,可以说是诸贝勒中名副其实的大哥大,成为汗位继承人也是实至名归。在确立为接班人后,他对不服从他的四大贝勒及努尔哈赤所重用的五大臣,强行压制,并以即汗位后将予诛杀相威胁。后来褚英还是从接班人的权力台上一头栽了下来,原因是他有了叛逆之心,被努尔哈赤除死。 事实上,努尔哈赤立嗣的失败原因,主要来自于八和硕贝勒,特别是四大贝勒。他们在后金正式权力这块大蛋糕中,占据了大部分的利益。作为权力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他们只想在权力结构中保持这种均衡状态,强烈的分权意识,让他们已经无法接受有人再将八旗的权力攥在一个人手里的结果。也就是他们不希望在后金的权力系统内部再产生出新的汗(王)。他们向往着能分得一块固定的地盘,永远做一个既得利益者,自己做自己的国王,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在四大贝勒中,有着强烈分权愿望的当数努尔哈赤的侄子阿敏。他在努尔哈赤去世,皇太极被推选为嗣汗之际,曾经找到皇太极与他有过一番权力分配的讨价还价,他说:“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就是说,我拥你为王,等到将来你分割利益的时候,你允许我带着所执掌的镶蓝旗另立门户。 这是赤裸裸的分权主张,皇太极当然不会同意这种分权主张。如果皇太极按照这个分权要求,将诸贝勒都一个个分离出去。那么他这个“汗”,可就成了真正的虚“汗”了。 后金的最高权力结构是依托八旗构造起来的,只有当具备至高无上权威的父家长努尔哈赤在位时,这种权力结构才能保持暂时的稳定。但是努尔哈赤一旦离世,他的那些继承者们,根本没有办法控制八和硕贝勒。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提出,可以说这是努尔哈赤没有办法的办法。他已经意识到,八旗垄断权力将成为自己接班人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共同承揽后金的各项权力,而后金的一切收入,也由八王来共同分享。这是努尔哈赤保证八王实力均衡,权力平等的做法。 事实上,八王也只有真正处于权力平等的地位,才能做到相互牵制和相互监督,在推选新汗时,不会受到某一强有力者的控制与操纵。然而,这只是努尔哈赤的一厢情愿,与后金的权力现状却相去甚远。八王共治制的部分实施,并未能使八和硕贝勒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实力均衡。 其实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来分析,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又何尝不是努尔哈赤的私心所在。他从自己的家族长远利益考虑,可以说这是他为了家族集团利益所实施的权力分配制度。他并没有逃脱历代王朝君主的权力“血统论”,还是依靠血缘关系将八旗的权力板块连接起来。努尔哈赤试图在自己百年之后,后金汗国的权力结构能够形成明暗结合的复式结构。明结构就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分权政治体制;暗结构就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之间,以及八和硕贝勒之间互相监督与牵制的方式。努尔哈赤希望通过这样明暗两条线,以集体权威来取代个人专断,将趋于分权状态的八旗重新黏合成铁板一块。任何时候,想法都比现实来得妙不可言。 在这种形势下,皇太极接过权柄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老子分出去的权力再给它收回来。皇太极不断变换措施来调整共议国政体制,先是从四大贝勒,然后再到“三尊佛(代善、阿敏、莽古尔泰)”,最后才落实到一统独尊的正题上来。直到天聪六年(1632年),皇太极才算将自己老子出的这道难题部分摆平。也就是说,直到这时候,他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之王(皇帝)。 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初九,皇太极突然驾崩。和他的父亲努尔哈赤一样,由于其生前没来得及立储位,确定接班人。后金历经两代都没有确立汗位的传承制度,这就为王权的归属留下了巨大的可供操作的空间。一边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子弟(皇太极的兄弟辈);一边是清太宗皇太极的皇子。两大派系虎视眈眈,皇嗣成为权力架上最大的一块肥肉,争夺战一触即发。 参与权力的博弈虽然都是努尔哈赤的后世子孙,但一方是父辈的血亲,一方是兄弟的血亲。 我们先来分析父辈子弟,这一方的领袖人物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他的支持力量主要是同母兄弟英亲王阿齐格、豫亲王多铎。此时的多尔衮正值盛年,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个人权势上,都达到了巅峰状态。多尔衮参与权力角逐,不光有个人的先天优势,还有更重要的历史原因。 努尔哈赤去世后,诸皇子争夺汗位的余波并未得到平息。努尔哈赤晚年将亲统的两黄旗的大部分各授于同母的三个幼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这种分配方案使得同母三兄弟的军事力量占有很大的优势,没有任何其他兄弟可以与多尔衮集团的力量相抗衡。但反之,这也使得努尔哈赤其他的儿子们团结起来对抗三兄弟。 皇太极继位后首先夺取了镶白旗,以自己的长子豪格为旗主。满族是以黄色为尊,皇太极就将原来的正黄旗和镶黄旗改旗号为镶白旗和正白旗,而他所领的两白旗就成了两黄旗。这样一来,阿济格领镶白旗,多铎领正白旗,成为八旗中实力最强的一旗。多尔衮和他的同母兄弟对皇太极用两白旗替换父汗留给他们的两黄旗,乃至称汗,都是非常不满的。多尔衮兄弟也多次放出话,皇太极的汗位“系夺立”。这也就是说,在多尔衮一方看来,皇太极的皇权来路不正。 皇太极的突然离世,给了他们重新理顺皇权归属的借口和机会。阿济格、多铎等人趁机撺掇多尔衮夺回皇位继承权。在多尔衮犹豫之际,多铎说:“若不允,当立我!我名在太祖(宗)遗诏。”多尔衮的回答是:“肃亲王(豪格、太宗长子)亦有名,不独王也。”多铎又说:“不立我,论长当立礼亲王(代善、太祖次子)。” 在福临即位前夕,阿济格、多铎两兄弟仍心有不甘,跪求多尔衮,一定要夺回本该属于己方的天下神器。他们期待多尔衮能够上位,这样就可以抬高两白旗的地位,释放多年来被皇太极打压的内心苦闷。另外一派是以拥戴皇长子肃亲王豪格的一方。这一方权力集团的构成主要以礼亲王代善(太祖次子)、郑亲王济尔哈朗及两黄旗大臣为主。这些人相互串联并立下盟誓,拥护豪格,维护两黄旗的优势,以此捍卫皇权的正统。豪格也四处放出风声:“睿亲王多尔衮病怏怏的,怎么能够继承大统?”并拉拢一帮实力派,扩充自己的权力地盘。而代善、济尔哈朗的明确支持,无疑使得整个天平倒向了豪格一方。两黄旗大臣等又同心合力,誓死拥戴皇子为帝。一切看上去很美,似乎悬念并不大。 不到最后一刻,一切皆有可能。人们只把眼睛盯向多尔衮和豪格。可他们却忽略了参与这场权力博弈的第三支力量,那就是以孝庄文皇后牵头的“五宫”博尔济吉特氏集团,欲立幼子福临,以维系其家族在权力结构中的显赫地位。 说到孝庄文皇后,在这里简单地说一下后金的外戚集团博尔济吉特氏集团。对于作为政治同盟的后金和蒙古科尔沁部落来说,联姻无疑是他们结成权力同盟最好的手段。说不定下一个后金的皇帝,将会是科尔沁首领的嫡亲外孙,血缘关系向来是权力集团之间最为可靠的契约书。皇太极改国号大清,在后宫实行的是“五宫制”,当时的五宫的嫔妃全部是来自于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的女子。 就在皇太极驾崩后的第六天,即八月十五日,多尔衮集团与豪格集团到了最后摊牌的时刻。可事情的发展却走向了另一端,两大集团却戏剧性地议定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登基。六岁的褔临荣登大宝,由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两位叔王共同摄政。 多尔衮为什么会突然放弃帝位,去拥立一个不懂事的孩童?代善、济尔哈朗及两黄旗那些手握重权的大臣又怎会突然转变风向,甘心垂首去辅佐幼主福临?这看似不可能实现的第三条路径,却成为强势的两派最终的选择。其实在权力斗争中,出现这种局面,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鹬蚌相争往往得利的是渔翁,更何况鹬蚌并没有真的斗到两败俱伤。 多尔衮的选择有着现实的需要在里面,他如果一意孤行,在权力赛道强行超车,其后果有可能车毁人亡。他必须要面对代善、济尔哈朗、豪格等诸王贝勒不赞成他称帝的现实,他不想因为夺权造成家族内部的四分五裂。但他夺位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也不会让自己的侄儿豪格取得皇权。叔侄二人关系闹得很僵,一旦豪格登基,他的结局将会很难看。经过一番利益权衡,双方如果都能放弃自己的利益,共同去成就第三方利益,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其实这种权力格局内部的求稳心态,是各方经过权力博弈后所产生的结果。福临继承大统可以说是各方经过一番明争暗斗才定下来的。立福临,可以说是各权力集团之间达成的妥协,这种妥协来自于八旗分权制衡的具体表现。而豪格一方的支持者,并不是只认豪格一人。只要符合皇子继位的正统权力交接制度,代善、济尔哈朗和两黄旗大臣都是能够接受的。 这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做法,挽救了大清政权,也将滑向分裂边缘的满洲八旗又一次拉了回来。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看在这场权力博弈中得到实惠的第三方,其获胜的秘诀又是什么?六岁的福临能够嗣登大宝,有一个人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生母孝庄文皇后。 年过而立的孝庄利用代善的懦弱,笼络住他;与三十三岁的多尔衮联姻,使之倾心于她。尽管史书在这里用了隐晦的笔法,但透过那些迷雾般的文字依稀可寻蛛丝马迹。“太后下嫁”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联姻关系。它只能是一种政治行为,借着婚姻来寻求权力庇护。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权力与利益的嵌合,而非情投与意合。“太后下嫁”在这里只是一种权力手段,托举着自己的儿子福临直上权力巅峰。 福临能够嗣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由孝庄在“五宫”中所处的地位所决定。这就是权力系统上层中的“子凭母贵”定律。 皇太极的“五宫”后妃都是来自蒙古科尔沁草原博尔济吉特氏,属于草原贵族。孝端皇后膝下无子,她与孝庄文皇后是亲姑侄;皇太极的其他两宫也有一皇子,比福临小,而且母亲的地位与孝庄皇后相去甚远。博尔济吉特氏家族为了夯实在朝廷的特权地位,她们就必须将孝庄之子福临抬到皇帝的位置上。 济尔哈朗与多尔衮摄政,接着多尔衮又采取果断措施,夺去诸王贝勒等办理部院事务的权力,将诸王贝勒等归入都察院的稽察范围。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权力之路扫清障碍。 在这之后,多尔衮扫荡中原,为大清政权一统,立下了汗马功劳。多尔衮这时候受封“皇父摄政王”,而他当初的政敌济尔哈朗则受封“信义辅政叔王”。作为实权派的多尔衮拥有颁发谕旨的权力,无限接近于皇位。在这之后,他又找了机会干掉了豪格,将其妃子占为己有。这时候的多尔衮虽未称帝,但其权势却并不输给皇帝。就连幼帝福临和孝庄文皇后也不免为自己的处境所担忧。他们并不是权力的真正主人,只是权力的寻租者,说不定哪天就被多尔衮连本带息地收回去。 三方集团的博弈 也许是造化弄人,多尔衮这个权力大地主并没有等到收租子的那一天,就走到了自己的生命终点。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九,摄政王多尔衮死在了喀喇城(今河北滦平)。孝庄母子至此方算从权力大盘中解套,对于母子来说,下一步就是如何将皇权集中。顺治皇帝颁下诏书,“暴多尔衮罪行于中外”,将其生前爵位全部收回。少年天子以雷霆万钧之势,宣告皇权的强势回归。 母子二人这么做,是做给那些大臣们看的。但凡与皇权掰手腕的人最后都没有好的下场。 皇帝年龄太小,而自己的那些皇叔一个个握有重权。在中央权力机构中,摄政体制就成为均衡权力集团各方利益的产物。加上大清开国两任帝王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都没有确定储君制度,所以才引发了权力纷争。摄政体制既要确保帝系传承的合法性,也同时要顾及到努尔哈赤嫡系子弟的权势。经过权力集团的内部平衡,才出现了皇叔父摄政,代行皇权这样一种特殊时期的特殊结构。 同样的权力模式在顺治死后又重新上演了一遍,顺治帝的八岁皇三子玄烨继承大统,改元康熙。顺治在自己的遗诏里命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与前面的亲王摄政不同,辅政是在皇室宗亲、诸位贝勒都还健在的情况下,出现的另一种权力模式。这种制度之所以能够得到推行,是因为经过前面几代的权力稀释,这时候的皇室宗亲手中的权力已经不如往昔那般强大。没有强大的权力,就没有话语权。索尼等四异姓臣分执权力,这是孝庄文皇后为了强化皇权,做出的调整。 顺治与康熙父子二人,虽然都是在幼龄即位,当两人所遭遇的处境已经完全不同。 顺治即位时,那些开国功高诸王还没有退出权力的舞台,他们手中还握有兵权。而到这时候,诸王已经退的退,死的死。继承他们权力的那些少壮派亲王已经没有父辈们的锐气,正因为如此,孝庄文皇后与自己的孙子康熙皇帝才能从容应对局面。也就是说,亲王摄政的体制一天不终止,玄烨的帝位就一天都难以巩固。而孝庄太后起用异姓大臣辅政,是为了掌控局面。 孝庄文皇后为什么会选中索尼等四人作为辅政大臣?这还要从满洲八旗的权力分配说起。努尔哈赤死了以后,八旗内部的权力分配有了大幅度的调整。那就是皇太极将原先自己所领的两白旗与多尔衮兄弟的两黄旗做了置换,由自己来领两黄旗。这也为八旗内部的权力博弈埋下了隐患。 本来两黄旗是八旗的王旗,可等到皇太极死后,多尔衮权力集团卷土重来,他所领的正白旗成为八旗的核心。他死之后,顺治收缴了正白旗。也就是说,正白旗与两黄旗构成了八旗中身份最为高贵的“上三旗”,成为大清权力结构中的柱石。满族八旗在权力系统中的地位也越拉越大,“下五旗”由此成为诸王、贝勒的宗藩封地,慢慢脱离了权力系统的核心地带,沦为权力边缘的配角。 孝庄文皇后选中的这四个辅政大臣,都是出自“上三旗”。其中索尼为正黄旗,苏克萨哈为正白旗,遏必隆、鳌拜都是镶黄旗。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四大臣都是侍卫亲军的内大臣,也是孝庄倚重之人。当年索尼等四人在福临同多尔衮的权力斗争中,都是坚定地站在了孝庄一边。综合以上因素,他们四个人能够脱颖而出是预料之中的事。 这样一来,在中央就形成以皇帝为主,四位异姓大臣为辅的权力结构。将权力赋予异姓大臣,就迫使努尔哈赤的其他子孙让出权力,无形之中就保障了皇权的稳定。 辅政大臣与摄政王执政相比,这种权力分配方式更有利于皇权的稳定。 其一,两者手中的权势不可同日而语。摄政叔王都是皇室宗亲,是一种血亲关系。这种血亲关系,使得他们的军政地位极为显耀。辅政大臣权力则受到孝庄文皇后和其他诸王的制约,他们不敢也不能无视皇权的存在。 其二,两者的权限范围也不在一个层面上。摄政是替皇帝行使皇权,有点越俎代庖的意思在里面。摄政王具有独立于皇权的军政大权,甚至可以代替皇帝颁发谕旨。而辅政大臣的权限只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受皇权的制约。四大臣不能置皇权于不顾,凡事要呈请皇太后。一句话,摄政王位高权重,极易排斥皇太后和幼主,而辅政大臣则可以维护皇权,预防诸王参与分肥皇权。 四大臣辅政的八年时间里,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阶段。前三年是四辅臣与皇权的蜜月期,后五年由于鳌拜揽权日盛,独断朝纲,对皇权的集中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也就是随着辅臣之间斗争的加剧,辅政体制最后也走向末路。 随着玄烨(康熙帝)的年龄增长,他越来越无法忍受鳌拜的独断专行。切除权力集团的辅政“毒瘤”已经势在必行,尤其是敢于挑战皇权的鳌拜集团。 康熙这个年青的帝王在成长中逐步提高了治理朝政的能力。并在祖母孝庄文皇后支持下,同鳌拜集团展开了生死博弈。鳌拜的一些做法让康熙越来越难以容忍。鳌拜在很多时候表现出来的蛮不讲理的霸道做法,深深激怒了康熙。随后年仅十六的少年皇帝俨然一个绝世高手,声色不露就清洗了鳌拜集团。勿庸置疑,背后还是其祖母孝庄文皇后授意所为。孝庄扶植儿孙两代皇帝,除了紧紧依赖两黄旗外,在多尔衮死了以后,又通过拉拢苏克萨哈,收纳了八旗精锐部队正白旗。苏克萨哈也因此成为孝庄的忠实拥趸。鳌拜在权力争斗中诛杀了苏克萨哈,直接将权力争斗的刀锋指向了孝庄文皇后。所以,在鳌拜集团覆灭之后,孝庄第一件事就是为苏克萨哈平反昭雪,恢复其生前官职,令其子孙承袭。 摄政与辅政体制发生在王朝的权力结构发生变革的非常时期,随着中央权力的集中,皇权与摄政亲王、辅政大臣之间产生了严重的权力冲突。满洲贵族集团为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虽然这种临时的权力体制存在着诸多的弊端,但是清王朝权力系统对这种体制已经患上了严重的依赖症,成为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17.沈万三的富贵论 商鞅公开宣称“以权索利”的思想,几乎就此奠定了中国古代官场当局者谋取私利的风气。“以权索利”,一个“索”字,包含了明显的强迫、强求意味。所以历史才会上演两军对战后“大索三日”之类的疯狂行为。挟权势以索利,何求不得?中国古代的著名富豪中,从吕不韦、白圭、陶朱公到沈万三,所有中国巨富成功的一个共有秘诀,就是与官家的关系非同一般。用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解释,就是他们在选择时清醒地看清了所有的约束条件,从而正确地找到了收益最大化的方案。 鲁迅先生曾拿狮子和肥猪来打比方,他说,动物强壮不一定都是好事,强壮对于这两种动物的命运大不相同。狮子强壮,可以为自己竞争森林之王增添砝码,而肥猪强壮就可能面临屠宰的命运。 财富的原罪论告诉我们,财富对于不同身份的人来说,也是福祸两重天。 资可抵国或富甲一方的大亨并不太多,一旦巨富的声名不慎暴露,并引起朝廷、官府与黑社会的注意,那么灾祸也就跟着找上门来了。你资助也好,捐赠也好,总有填不完的欲壑狮子大张嘴,不弄到你倾家荡产,人财两空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 在封建时代,暴富始终是无法治愈的“原罪”。它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血统里带着难以伪装、清洗不掉的悲剧色彩,尽管明清时代的各大商帮试图主动依附传统的伦理体系,与儒家攀亲拉关系。这些在现实世界里追逐铜臭之人,自命“儒商”,并在财富积累的过程中打出“信义”的招牌。然而从本质上说,他们所依附的主要目标仍然是权力体系。无论是以仕进为目标的“捐班”,还是官商勾结以寻求保护,他们始终无法摆脱权力的枷锁。就算他们脸上贴满金,也不过是为高高在上的权力涂抹一层斑驳的阴影。 沈万三是元末明初影响力最大的商人,民间流传一句谚语:“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沈万三出生于吴兴(今浙江湖州)南浔镇的沈家漾,后迁居苏州昆山的周庄。他最初投身商海的时候,与很多商人一样,对于政治,他采取的是一种既不远离,也不亲近的态度,只是一门心思地研究“市场调节”。相邻吴江县的巨富陆老先生一句话点醒沈万三:“经商之兴衰与国家之兴衰紧密相连……那些元人,只怕是兔子尾巴长不了。风烟四起之际,既为经商设置关卡重重,又平添了许多机遇,是英雄还是枭雄,这就看你如何把握了。” 综合各种史料来看,沈万三之所以能够成为帝国巨富,是因为他很好地利用了“官商互动”规则或者说是官商博弈之术。沈万三的成功之道很简单,归结起来无非是机遇、时势和个人的投资眼光。 一是粮食生产与土地兼并成为沈万三攫取的第一桶金。史料记载“躬稼起家”继而“广辟田宅,富累金玉”,以致“资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有资料显示,沈家拥有苏州府三分之二的田亩。在财富的累计与权力的递增之路上除了个人努力之外,机遇也同样重要,尤其在动荡的乱世里博取生存之资。沈万三在发展的路上,还继承了一位巨富的财产,据杨循吉《苏谈》记载,吴江富商陆道源富甲江左,晚年意气阑珊,决心出家为僧,就把所有的资产都赠给了沈万三。 二是依托时势,让沈万三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战争是商人快速崛起的一条捷径,沈万三的财富王国也是建立在战争的废墟上。元朝末年,各地农民军风起云涌。沈万三抓住机会,将苏南的粮食和丝绸非法贩运到苏北地区,提供给农民起义军张士诚,然后再依靠张士诚的武装保护将其提供的私盐倒卖出去(张士诚的队伍大多具备盐民身份)。可以说沈万三发的是战争财,两头赚的都是销路有保证的暴利商品。几单生意做下来,沈万三摇身一变成为百万级(资产超过百万两银子)富翁。他以跳楼价买下大半个苏州的商业,投入数百万两银子很快就翻了几番。起因是,张士诚要攻打苏州,苏州城内人心惶惶,所有生意人都想尽快变现以躲避战祸。沈万三和张士诚很熟,凭着他对张的了解,他相信张士诚来苏州不是路过来劫掠的,而是要以苏州为根据地,与他人一争天下。他认为,张士诚希望看到的,是一个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苏州,他进城后一定不会烧杀抢掠,而是尽快恢复秩序,发展经济。根据这一判断,沈万山在同行们争先恐后将商铺和存货出手之际,用自己手头的500万两银子,加上变卖和抵押所有财产得来的资金,吃进了这些商铺和存货。结果,他赌对了。凭此一战,沈万三一跃成为千万级富商,成为天下首富。 三是借助皇家权力管道实现财富累积。在元朝政府明令禁海的不利条件下,沈万三居然可以打着皇家的龙旗,开着十几条船扬帆出海,到东南亚大肆走私。他是怎样做到的呢?原来,张士诚曾经降元,元政府令他从南方向北京运送粮食,于是张士诚则将这件事交予沈万三具体操办。沈万三知道,政府长期禁海,出海贸易必定是一场暴利之旅。于是,沈万三在朝廷的船里,一半装上粮食,另一半装上自己的私货,皇船打着龙旗,大摇大摆,一路畅通无阻。出了长江,沈万三便兵分两路,装皇粮的北上复命,而承载私货的船则扬帆南下直接开往东南亚去发财。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他货物,卖到东南亚,都是数十数百倍的暴利。沈万三船队随行人员中,有人带了一些成本只有5两银子一筐的桔子,居然漂洋过海到了南洋可以卖到几两银子一个,一筐桔子,卖到了1000两银子。从南洋回来,沈万三的财富已经滚雪球似的达到十几亿两银子,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首富。 沈万三的财富之路,每一次都体现了他的政治智慧和对政治机遇的准确把握。有勇气和造反者张士诚合伙做走私生意,对形势的准确判断是其关键所在。这样的生意,做早了风险性太高,随时都会有掉脑袋的可能性,而做晚了就有可能丧失机会。 沈万三敢于在张士诚打苏州前,倾其所有,买下大半个苏州商业,靠的是他的政治敏锐性。他在社会的恶风大浪中,准确判断了形势的走向。至于走私南洋大发洋财,则更是直接利用了政府资源,特别是皇船和出海通行证这样的政策资源。财富和政治资源给沈万三的人生带来了巨大的成功,可是最后也让他输得很惨。 江南士民反抗元朝之时,江南一带众多汉族富商地主都给予积极的支持。对于这些豪族巨富们来说,这无疑于是一场财富的轮盘赌。沈万三先是资助张士诚,帮助他购粮扩军。后来,沈万三又投靠了更有势力的朱元璋。出身于草根的朱元璋广泛吸纳这些富商进入权力系统,甚至与他们称兄道弟,沈万三就是最重要的金主之一。民间有传说,他与朱元璋曾经结拜为异姓兄弟。 南京城原有十三道城门,南门又被称作聚宝门,据说这段城墙是由沈万三所筑。朱元璋定鼎南京之初,国库空虚,就让沈万三出资修筑东南诸城。为了讨得新主子的欢心,沈万三不惜花重金买宠。结果皇家出资建造的西北城还没有建造成形,沈万三的东南城就已经提前竣工了。筑城还不够表达自己的忠心,沈万三又献出白金2000锭,黄金200斤,助建了南京的廊庑、酒楼等。帝国上下对沈万三此举无不称颂不已。可是沈万三这么做,却大大触痛了一个人的敏感神经,那个人就是洪武皇帝朱元璋。这个出身于草根的皇帝,似乎与权贵有着天生的敌意。 明末《云焦馆纪谈》说得更加具体,朱元璋和沈万三约好同时开工,结果被沈万三抢先三天完工。在庆功会上,朱元璋举着酒杯对沈万三说:“古有白衣天子一说,号称素封,你就是个白衣天子。”这句话表面上听着像是夸奖,可话里已经隐隐透出了杀机,大明江山岂能容许两个天子并存于世? 有一天,君臣闲聊,春风满面的沈万三突发奇想,愿意拿出一笔钱来犒劳帝国军队。 朱元璋听后。脸色十分难看,冷冷地说道:“朕有兵马百万,你犒劳得过来吗?” 沈万三拍着胸脯说道:“我每人犒劳一两黄金如何?” 沈万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浮现出一种志得意满的表情。自己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富,犒劳帝国军队,既可取悦皇帝,又可以炫耀财富。可是他并没注意到朱元璋变幻莫测的脸色下藏着深重的忧虑。 《明史?后妃传》中记录了此次对话之后,朱元璋与皇后马秀英的一段对话:朱元璋忍着怒气说:“一个匹夫要犒劳三军,他这是想要犯上作乱呀,朕一定要杀了他。”马皇后劝说道:“这种不祥之民,老天自会杀他,何须陛下动手。” 在“家天下”的皇权年代,家国一体,这天下的一切都是我皇家的,一个不自量力的商人居然要犒劳皇家军队,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马皇后的意思是告诉朱元璋,现在还远没有到杀了沈万三的时候。 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在开国之初都会呈现出貌似宏大宽松的气象,任由工商自由,恢复民间元气,朱元璋的时代也同样不例外。洪武初年,朱元璋提出了一个大规模的减税计划,减轻民众负担,同时明令不得扰商,官府不能以节庆为名,低价强买民物。可是等到政权稍有稳定,朱元璋对工商的态度立即发生微妙的变化。 每次王朝更迭,新的建政者都会吸取前朝败亡的经验教训。朱元璋对元朝不足百年就迅速败亡的历史现实也同样做出总结:“元氏阍弱,威福下移,驯至于乱。”也就是说,蒙元帝国之所以走到中央集权涣散的境地,是因为民间的势力过于强大,才导致了天下祸乱。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在听到沈万三要犒劳三军后会勃然大怒的主要原因,一个商人居然想要犒劳三军,这让自己这个皇帝的脸该往哪里搁? 与中国历史上其他皇帝的出身不同,朱元璋从底层打拼上来,吃了太多的苦,更见识过太多的社会黑暗面,这或许成为他日后改造社会的强大决心所在。作为来自民间草根阶层,朱元璋对商人有着天生的敌意。他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仇富、最歧视商人的皇帝,没有之一。 朱元璋不仅没有赋予商人某种特权,甚至通过一些不合常理的制度来限制和束缚他们的自由。比如在生活方面,朱元璋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可是他并有考虑到,无利可图的农民即使有权利穿高档服装,也根本穿不起;而商人能够穿得起,却没有穿的权利,他们也只好将绫罗绸缎烂在自家的箱底。不仅如此,商人在科举和仕途上,也受到了种种限制。 在朱元璋的潜意识里,只有那些实实在在生产粮食和棉花的劳动才算是真正的劳动,而那些商人们整天只知道耍些坑蒙拐骗的卑劣手段去谋取暴利,却从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生产任何产品。他们依靠财富过着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是社会的寄生虫,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的根本所在,是社会稳压器上最危险的隐患所在。 朱元璋的逻辑来自于小农的利益计算方式,简单而现实,他认为:沈万三既然有养活军队的庞大财力,那么他就有发动叛乱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叛乱的现实行为,也应该将其列为打击的对象或者平灭的乱民。 如果我们把朱元璋的帝国战略分为左右手,那么他在运用左手打击贪官污吏的同时,右手则用来打击富商和地主。朱元璋并不建立一个均贫富的新世界,可是他也不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帝国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那样的话,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民将会被财富者赶出土地,农民则会转变为对社会波动具有狂热追求的流民。曾经颠沛于江湖之上的朱元璋就是一个流民,对此他是再熟悉不过了。 洪武初年,朱元璋下令将江南14万户民众迁到他的老家安徽凤阳,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地方的富商地主。史料记载,三吴地区的豪族大姓在离开故土后就成了离水之鱼,辛辛苦苦攒起来的资产也流失殆尽。在数年之内,这些离乡背井之人或死或迁,无一存者。他们留恋曾经的富足生活,常常扮成乞丐回乡扫墓探亲,沿途唱着他们自编的凤阳花鼓:“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定都南京之后,朱元璋又先后两次,将天下将近7万户富商迁居到南京,这几乎是对商人阶层又一次伤筋动骨的打击。明初名臣方孝孺对此做出评论:“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对于商人阶层采取“先用之,后弃之”的使用策略,朱元璋并不是历史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人。这种对待商人的态度,可以说是所有造反成功者的共通之处。朱元璋有一段话讲得非常明白,他说:“以前汉高祖刘邦把天下富商都迁到关中,我一开始还觉得不可取,可是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的根本,才知道必须要这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当剪灭豪族成为帝国的财富战略之后,沈万三也就此走到了命运的终点。在此之前,他已经从朱元璋的一系列铁血政策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风险气息。为免树大招风,沈万三主动将偌大的家族资产一分为四。沈家有人被举荐到京师为官,沈万三总会找各种理由推辞:“臣等田地家财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赐俸,难以消受,敢辞。”沈万三希望用财富为当权者分忧解难,也借此利用皇权为自己的财富之路保驾护航。可是他哪里晓得,他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博得朱元璋的欢心,反而适得其反。当沈万三进一步进贡龙角、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士十人、良马十匹,并在南京城内投资兴建廊庑酒楼时,朱元璋彻底愤怒了:“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 财富散发出来的光芒是朱元璋这个帝国的当权者无法容忍的,任何时候,垄断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是权力的垄断,还是财富的垄断,高利润往往会伴随着高风险。沈万三被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充军云南。沈家的财富并没有随着沈万三的倒下,而全盘尽墨。 《弘治吴江志》中记载: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沈家姻亲、户部左侍郎的莫礼回乡省亲,特地到周庄沈家拜访,见到“其家屏去金银器皿,以刻丝作铺筵,设紫定器十二卓,每卓设羊脂玉二枚,长尺余,阔寸许,中有沟道,所以置箸,否则箸污刻丝作故也。行酒用白玛瑙盘,其班纹及紫葡萄一枝,五猿采之,谓之五猿争果,以为至宝。”莫礼看到沈家姻亲大肆铺张地款待自己,已感觉到扑面而来的风险。“呜乎,一钗七十万钱,前辈以为妖物,与祸相随。今观沈氏之富,岂止一钗七十万而已哉!其受祸宜也。” 在这里,需要交代一下莫礼返乡探亲时的历史背景。这一年正是朱元璋重新大抓“胡蓝党案”的高潮,三月间潭王朱梓因岳父于琥陷入党祸,朱梓和王妃于氏竟然吓得自焚而死。闰四月,被朱元璋称为“朕之萧何”的韩国公李善长也被下狱,不久同一批功臣被处死,全家籍没。莫礼正是在这样一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政治背景下请假回乡作短期逗留的。他在回乡期间写下《归吴江省亲》一诗,诗云:“不才窃禄意拳拳,暂得承恩下日边。报国惭无经济策,思亲正是别离年。千金难买身长健,五福无如寿最先。一笑归来茅屋底,喜看人月共团圆。”在朱元璋的时代里为官是一件高风险的事,能够全身而退就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和莫礼一道回家的侄儿莫辕也写下一副对联:“世路风波今暂息,惊心犹觉骨毛寒。” 沈家姻亲如此如此高规格地款待在京师任高官的贵戚,让莫氏叔侄回乡之旅惊心不已。沈万三的后人并没有吸取前人的教训,还是希望能够用财富沟通权力。可是官员的处境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财富于他们而言,只能是让他们心惊肉跳的麻烦与负担而已。 在家国一体化的政治蓝图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况是受到严格控制的财富。财富通常是按照国家的设想产生,掌握在国家的手中才是安全的;与之相反,如果财富通过国家规划之外的方法产生,掌握在民间的手中,就会被视为是危险的。对于农耕社会的普通人而言,官家利用制度为每个人设计好了财富旅途甚至人生旅途,那些超越制度,通过非农手段取得暴利的百姓就会被视为异类。 事实上,古代官家对财富的垄断往往造成“国富民穷”,即使是那些贴金挂银的所谓盛世,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也是贫困的。于是才有了元朝诗人张养浩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一声叹息。 沈万三成为朱元璋抑商政策的第一个牺牲品,而官家与商人之间的利益博弈永远不会结束。《明史?纪纲传》中记载:朱元璋驾崩后,燕王朱棣从北京举兵一直打到南京,夺位登基,是为明成祖。纪纲是朱棣的心腹官员,担任特务机构锦衣卫的指挥使,这个人非常善于敛财,曾经构陷上百个富豪之家,将其资产全部抄收。当时,沈家财富已经被朱元璋抄没,不过还有一点家底留存。沈万三的儿子沈文度匍匐于地上,爬着去求见纪纲,进献了黄金、龙角等珍贵之物,恳求当他的门下之客,年年供奉,岁岁孝敬。纪纲就派沈文度帮他寻找江南美女,沈家靠上这棵“大树”之后终于“重振家门”,沈文度将搜刮来的金钱与纪纲五五分账。 尽管如此,沈万三的后人依然难以逃脱财富带来的命运之劫,两个孙子沈至、沈庄因为田赋纠纷而惹上官司,被打入大牢,沈庄当年就死于狱中。沈万三的女婿顾学文被牵连到一桩谋反案中,顾学文一家及沈家六口被“同日凌迟”,80余人被杀,没收田地。 一个时代或国家,商人阶层的地位高低如何,有一个现象可以说明:那就是商人与官员在一起的时候,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或是“跪”着的。从沈万三的“犒劳三军”,到沈文度的“蒲伏见纲”,明初商人地位的演变,由此可见一斑。当帝国最著名的商人之子只能爬着去见一个新晋权贵的时候,那么商人和商业的政治尊严已无从谈起。套用《金瓶梅》中的一句话“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作为权力最亲密的战友和宠儿,沈万三的财富来自于权力的庇护,同样又失之于权力的毁灭性打击。 让朱元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所建立的帝国在他身后竟然会“堕落”成为一个城市商业社会。由于官家对商业的控制日益松弛,使得商品经济不仅仅在城市和乡镇扩张,同时也蔓延到乡村。白银成为晚明时期的关键词,几乎成为一切经济活动的润滑油和助燃剂,使得庞大的农业帝国内出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商品社会。商业社会的崛起,使得千年传承的“士农工商”阶层排序被打破,向来被鄙视的“逐利之徒”华丽转型成为社会生活的掌控者,他们消费着最奢侈的物品,赚取着最丰厚的财富,同时不停地洗刷着人们的道德观念。 清朝的官帽是红顶,所以有“红顶商人”一说;在明朝,官帽是黑色的,叫乌纱帽,大概沈万三之流可以被称为“乌纱商人”。红也好,黑也好,亦官亦商,总是好做生意。君主制度下涌现的商人买官,与其说这是官商勾结,倒不如说它是官商互动。 有官方的许可和支持,商人才有从事商业行为的可能和保障;而缺乏商人们的大力合作,官家恐怕也很难控制经济和商业活动,难有稳固的政治依托。商兴则官固,官固则商兴。商与官,谁也离不了谁,就像鱼和水一样息息相关。 如果说商人的竞争起点是相同的,那么谁能背靠政府的支持,谁就拥有了最大的无形财富,这种边际成本小于等于零的资源当然是人人眼红的。如果说有雄厚的资本支持,最无能的政客也会仕途兴旺,应者云集,山鸡也会变凤凰,差的不就是这一层金子做的外衣吗? 像沈万三这样生在皇权社会的商人,尽管他们并不在官场上混,但能够认清世俗权力高于一切的社会现实。所以他们往往会把商业智慧运用到最不应该也是最应该的地方去,这就是勾结官府,权钱交易。不论是生存也好,还是发展也罢,舍此一途别无做大做强的机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商业的繁荣是畸形的。处于财富塔尖的商人与其说是依赖个人的能力与机遇,还不如说更依赖于官府以及不干净的官商手法。 “灭门的府尹,破家的县令”,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可以通吃一切,经营活动很大成分上是按照不成文的游戏规则在运行,按照诸如“无商不奸,官商结合”的潜规则在运行。商人们深知两条规则:在商言商,千万不要与皇权作对,此其一;皇恩浩荡,粘上了就是巨额利润,此其二。 事实上,对于多数明朝商人来说,皇恩往往是通过各级官员的“跑冒滴漏”,间接地流入民间。所以为商之人都知道,没有官府的帮衬,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做成全国五百强。也就是说,像沈万三这样寄生在权力躯体上的明朝商人,他们与手握权力的官场中人达成的“契约精神”是一把双刃剑。在成全自己财富的同时,也有可能沦为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随着“权力经济”体制的长期延续、不断膨胀,在保证统治者的权力安全和“权力暴利”的同时,也迫使整个社会付出惊人的“制度成本”。 而这种成本有时候会直接动摇国家的根本,比如说在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朝在与后金(清朝前身)的辽东之战中一败涂地,总兵官、监军乃至西、北、东路的明军高级将领多半殒命,如此惨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军需供应商们与掌权太监沆瀣一气,掺杂使假无所不为,连火药中也半是泥土,根本不能使用。如此形势之下,“辽事”日益成为明朝的肘腋大患就事在必然。 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的思想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皇权统治最终离不开官员,官员是统治的手段。而被作为手段的“官员”,也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垄断性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用来与商人进行交易的,它不是经商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并能够从中得到丰厚的收益。 由于国家发放的长期饭票有限,造成官场资源稀缺,官位的稀缺凸显了封建社会官职的高贵。这种高贵对于大多数谋求当官的人来说,除了光宗耀祖之外,还将升官与发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于是,时人削尖脑袋往官场里挤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名利双收。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当官”与“发财”往往是紧密相关的。当官不发财,不如回家卖红薯。 皇帝对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依赖,而官对皇帝却是一种权力的索取。 这可以用经济学来解释:皇帝们既没有能力靠一己之力或一家之力来打理江山,又必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来统治江山,所以他们就不得不报出一个有诱惑力的市场价格,以便吸引普天下的“职业经理人”。 对于许许多多有理想、有抱负却又由于各种原因当不上官的人来说,既然“当官”是和“发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在当不上官的情况下,直接跑出去“发财”也是一条捷径。 这样一来,皇帝就不高兴了。都跑去“发财”了,谁给我干活啊! 皇帝能够“忽悠”天下人才为己所用的一个绝招,就是为广大读书人提供取财之“正道”—当官。倘若没有机会走上当官的“正道”,如果能退而求其次,通过经商来实现自己发财的愿望,也不失为上佳选择。在从商的路上,从来就不缺乏人才。 帝王们都知道,官商勾结的后果是把“皇家私有”变成“官家私有”。从本质上讲,就是把社会财富从一家之“国有”变成千百家之“官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封建社会的宫廷之争也好,官场之争也好,都可以说是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斗争。帝国的皇帝们为了稳固自己的“天下”,一面坚决让有钱的商人没有社会地位,一面又想法子抄没官员的家产。这也是“天子”们的政治智慧。 根据历史学家黄仁宇的观点,中国封建社会由于没有一套准确的数字化管理,皇帝往往不知道老百姓被压榨的承受力究竟有多大。所以一方面挥霍无度;另一方面逼迫各级官府强征暴敛,那些手握公权力的官员则借机巧取豪夺,变本加厉。官府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从掠夺商家入手,因为吃大户的交易成本低,且不容易引起民变。于是,商业的发展总是受到周期性的政治打击,无法持续。 18.宦官的突围路径 明朝开国,朱元璋这个草根皇帝在坐稳龙廷后,恨不得能够将天下的权力收归他一人所有。这种权力上的大包大揽,让自己成为大明王朝的国家一级劳模,皇帝也就自然炼成了一台日夜运转的工作机器。 朱元璋本身就是苦孩子出身,这种拼命三郎式的工作作风对他来说也是幸福的事。真正遇到挑战的是他的那些皇二代、皇三代,这帮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儿孙,他们没有几个人愿意跟在朱元璋后面当个劳模皇帝。如果为了找罪受,他们又何苦来当这个皇帝。 从朱元璋废丞相制以后,内阁作为替代物就将丞相的权力进行了重新分配。这种分配,虽然使得内阁权势与曾经的相权相去甚远,但它终究还是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政治集团,它与君主集权的另一产物宦官集团相对应而存在。双方的争权夺利也被皇帝充分利用,从而使得皇权最大限度地集中起来。 朱元璋的加重砝码 明代的宦官,最初除了做奴才之外并没有真正染指权力。草根出身的朱元璋九死一生,才为朱家子孙们争来了这大明天下。当国家建立以后,那些曾经的战友(功臣)业已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权力禁脔又岂容那些宦官们染指?朱元璋亲眼目睹过元末宦官的危害,从手握皇权的第一天起,他就下决心从根本上铲除宦官干政的一切可能性。 在古代官家权力集团的博弈中,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拔河论。拔河的双方,一头拴着皇帝,另一头则拴着官僚集团,本来不干宦官们的事,宦官充其量在权力系统中也就扮演着“打酱油”的角色。要知道那些权力系统中的天王巨星很多人都是跑龙套出身,任何时候都不要看不起那些“打酱油”的小角色,尤其是在官场上。 朱元璋这个开国之君将权力看护得很紧,他废除丞相制,是因为在他的权力系统中并不需要丞相来平衡权力,他以为凭借自己的一人之力就可以把另一端的官员拉拽得脚步踉跄。朱元璋的贫农身份,应该属于草根中的草根。不要说是宦官,就是那些长年在权力底层捞油水刮地皮的胥吏对于当年的朱元璋来说也是手握伤害权的大人物。所以在他刚当上皇帝的前几年,对那些在权力场中“打酱油”的宦官更是严加防范。这时候明朝宦官的主要职责就是服务于宫廷生活,其活动范围很难越出森严的宫墙之外。 洪武十年(1377),有一名老太监,其实完全是出于一番好意,他指出国家即将下发的公文中存在着明显的漏洞。朱元璋明明知道这个太监并没有满嘴跑火车,但仍然当即下旨将其逐出皇宫,遣送回原籍。给出的理由是:这名宦官不安于本职工作,越权“干政”了。 洪武十七年(1384),朱元璋就曾经专门打造了一面铁牌,悬挂在宫门之上。铁牌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可以说,此时宦官的权力在明朝跌入了历史的最低谷,朝廷不仅不允许宦官们干预朝政,更不能与其他官吏串通一气,甚至连置办产业的权力都没有。太监无后,置办产业留与谁?朱元璋还以历史上宦官祸国乱政为鉴戒,他曾经感慨万分:“吾见史传所书,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他在感慨前朝往事的同时,也对自家后院里的宦官们作了种种限制,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阶不得超过四品,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宦官公文往来,等等。 但是事物的发展,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无论你是皇帝还是草民。等到朱元璋的接班人做了皇帝的时候,权力集团之间的拔河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是他的那些子孙发现自己在这样一场权力弈局中,渐渐力不可支,甚至在很多时候皇帝是被官僚集团拖着往前走。就在皇帝累得叫苦不迭的时候,他们转身就发现了站在自己身边那些恭顺有加的宦官。于是皇帝索性将御笔一扔,奏章一推,说了一句:哥几个过来,你们来帮我和这帮吃饱撑得没事干的官员们拔河。由于宦官的加入,这场皇帝与官僚集团的拔河就拉平衡了。 宦官作为帝国权力高度集中的衍生物,只要皇帝是个权力狂人,喜欢玩个人独裁的寡头政治,那么权力的运行轨迹早晚还是会走上重用宦官、使刑余之人干政的道路。朱元璋走的就是这样一条迂回之路,特别是在他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后,对那些开国功臣一次次的杀戮,就是为自己的继任者扫清障碍。 当整个朝堂为之一空的时候,他环视四周,能够信任的只有那些朝夕相处的宦官。这样一来,在朱元璋执政的中晚期,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宦官又重新粉墨登场,在权力的舞台上扮演着干预国家大事的角色。明朝的政治体系其实是各种力量在相互博弈过程中的此消彼长,在这种带着平衡和掣肘色彩的刚性权力结构中,文官应该是大明这场权力游戏中的最佳男主角,所起的作用也是最大的。文官作为明朝官僚集团中的生力军,把持了权力系统的所有关键点。 作为皇帝如果想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就必须突破那些制度上的刚性约束,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正因为如此,在明代的270年里,有一大半以上的时间,皇帝的权力受到了文官集团的强力限制。就是在皇帝权力高度集中的专政时期,在权力场上能够兴风作浪的往往也是那些文官。 作为历史的看客,很多时候我们看见的不过是表象,这种表象就是皇帝和文官斗,或者宦官和文官斗。可表象终究是表象,其本质还是文官内部不同派系之间的权力博弈。在这里,无论是皇帝,还是宦官都是被利用的工具。所以我们会在明代看见这样的现象,当文官们意兴阑珊,拢起袖子收回自己的政治主张,明朝的整个政治制度也就走到了历史的终点。 关于明代的皇帝、文官、宦官三者之间的关系,曾经有人做过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在我们面前摆一架天平,如果在天平的左侧放上9斤的物体,在右侧放上8斤的物体。那么这时候天平就会完全倒向左侧,但如果在右侧加上两斤的砝码,那么天平又会完全倒向右侧。 我们由这个比喻再回到明朝这架权力天平上,在皇帝与文官的权力博弈中,宦官就是那个后来加上去的砝码。砝码本身的重量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势均力敌的关键时刻,他往往决定着最后的胜负。宦官通过把自己的砝码投向皇帝,让皇帝在权力天平上获得优势,而这些自身可以得到巨大的回报。 其实在使用宦官这个问题上,打破种种禁令的并不是别人,而是朱元璋自己。这一点首先体现在宦官人数的急剧膨胀上,尤其是到了他统治的中后期,宦官的人数基本上是呈滚雪球状态在增长。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一次便“增设内使三百六十人”,而洪武二十四年(1391),明王朝竟一次性向高丽国索要二百多名阉人,安南国也不断向朱元璋进贡阉人,每次动辄几十人。朱元璋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在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就已基本形成定制。 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使职。按照原来的规定,这二十四衙门主要只是为皇帝生活服务的部门。但事实上,明代的宦官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势力,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 尤其是司礼监,它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者。可以说,司礼监这个职位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 宦官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掌权。一般说来,文官势力大,能够分掌中枢大权时轮不到宦官掌权;必须皇帝有较大权力的时候,作为皇帝的家奴才有可能掌权。皇帝有权懒得去碰才使宦官有了可趁之机,朱元璋的那些接班人中有人拿自己这个皇帝不当回事。经常干些撂挑子不上朝的出格之事。其中最为生猛的莫过于嘉靖皇帝,他居然可以做到30年不上朝。在皇帝不太管国事很懒惰的情况下,内阁的权力膨胀了,批红权就归了宦官,但在体制上君权仍是最大的,宦官的权力不可能超过皇帝。没有皇帝的支持,宦官便什么也不是,兴风作浪更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就造成了宦官们身穿“权力马甲”占据着司礼监这一风水宝地,优哉游哉地掌控朝政。既然皇帝不干活总得要有别人来干。于是就有了宦官们代皇帝批答奏文,下行诏谕,这就等于把最高的决策权与行政权都转移到了宦官的手中。 一个皇帝30年不上朝,权力系统还能运转自如,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个奇迹的产生主要得益于庞大的宦官集团和文官集团在那里平衡着权力的天平。 明朝外戚与朝臣的势力相对其他王朝来说,是非常孱弱的。这样就失去了权力应有的平衡,大权自然也就被宦官们所接手。再加上宦官掌握了东西两厂,握有司法与缉查大权,天下人自然敢怒而不敢言。而权力本身有衍生的趋势,权阉手中的权力自然会向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渗透。但由于太监干政是违背常理的,在道义上得不到任何支持,所以纷争必然会在统治内部蔓延起来,最后扩大到民间。大太监王振掌权时期,斗争还停留在相关人物上;到了后期,打击面扩大到了整个官僚系统,甚至连平民百姓也不能免祸。 再拿魏忠贤来说,在天启皇帝死后,他掌握了东厂,掌握了锦衣卫,他的那些亲信们也在权力结构中占据了显官要职。和他那张“九千岁”的名片一样,他的权力此时已经炙手可热,离皇帝之位只有一步之遥。不过这时的大明王朝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皇权成了一件易碎品。作为宦官的魏忠贤,其手中的权力越大,在官僚集团和皇帝面前的价值就越低。所以对他来说,权力达到巅峰的时刻,也就是末日到来的时刻。 明代的宦官人数到底有多少,史书上并无明确记载。但从整体上讲,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代政治日趋腐朽,宦官人数呈急剧上升的趋势,由明初的数百人发展到明末的数万人(一说七万人,一说十多万人)。比如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就一次录用自宫者3000多人,从万历元年至万历六年之间,两次从自宫者中就录用了6000多名宦官。 作为皇帝一定要利用宦官才能让自己的意志,有更大的实现可能。这个看似不可思议的结论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个皇帝,他的个人荣辱,羞耻观念和普通人是一样的,他突破舆论带来的弹性约束程度有限,使用廷杖诏狱等手段的程度突破阈值的可能性较小。所以皇帝在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通常会受到来自权力系统的制约。就算他们能够做到不需要过多顾虑官员和世俗世界对自己的评价,也要为祖宗留下的江山社稷考虑。而那些太监则完全是自由职业者的状态,他们可以把一切束缚在个体身上的顾虑统统甩掉,轻装上阵。他们甚至连自身的利益都不用做太多的考量,从进入这个圈子的第一天起,他们就割断了与外面世界的联系。这种顾前不顾后的变态心理,可以让他们在行动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毫无顾虑,更不会有精神和道义上的负罪感。 其实这样做的结果,使他们自己的利益最终也受到损害,难以善终。比如王振、刘瑾、魏忠贤等人,他们最后都走到了自取灭亡的地步。所以即便是宦官,从这个意义上受到的制约也很厉害,整个明代真正不顾自己的利害关系,不怕自己遭遇悲惨下场而效仿刘瑾、魏忠贤之辈的宦官是少之又少。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从社会的最底层经过奋斗才走向权力的巅峰。对于一个从战争的刀丛血泊中滚过来的草根皇帝,江山得来不易,岂容他人共享权力的果实。明朝有锦衣卫、东厂和西厂,特务密探四出,朝臣的一举一动,莫不在他们眼里。有的密探甚至偷偷给朝臣做家丁,把朝臣私下的牢骚话都给举报了。在莫名其妙中,某些人脑袋就搬了家。显然,这是常见的特务统治,自上而下的刺探情报,让朝臣人人自危。但是,在过去的帝制时代,还存在反向特务和密探,是臣子们用来打探皇帝情报的,这些特务和密探,就是皇帝身边的人。越是受皇帝信任的人,成为逆向特务的可能性就越大。 宦官穿的“权力马甲” 明朝的宦官之所以最后会闹腾得鸡飞狗跳,主要还是因为明朝极端专制的皇权。在封建官家制度中,皇帝始终高踞于权力结构的最顶端。在一大批曾经跟他一起赴汤蹈火的开国元勋被清洗之后,整个官僚集团陷入了一种信任危机。连自己最亲密的战友都不值得信任,还有什么人能够值得信赖? 开国之初,朱元璋虽三令五申,不得重用宦官,但最后他本人带头违反了禁令。朱元璋的外甥李文忠平日喜欢结交儒生,在家中养了不少门客。有一次,李文忠对朱元璋说:“内臣太多,宜稍裁省。”朱元璋愤怒道:“若欲弱吾羽翼何意?此必门客教之。”于是一怒之下将李文忠家中的门客都杀了,随后李文忠也神秘死亡。朱元璋在这里居然视宦官为自己不可缺少的“羽翼”,这种前后态度的转变让人费解,但却给那些重用宦官的皇权继承者们一个理由—谨遵祖训。 宦官本来只不过是宫廷里的服务生,身上不应该披有正式权力的外衣。但另一方面,宦官又是最接近皇帝的人。最接近权力的人,却被正式制度挡在权力的大门外,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于是他们中间有些宦官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从皇帝手中分得权力,就算不能穿上权力的正装,也要捞一件“权力马甲”穿在身上。世上的“马甲”千千万,这么多人热衷于“权力马甲”,是因为可以借着权力的光照亮自己的前程。一旦穿上“权力马甲”,又没有被人识破。那么穿“马甲”者不光可以获得正式权力的待遇,更能享受到官场利益的分肥。 朱元璋和朱棣父子都是治国的好手,两人可以说是大明王朝最为强势的两大帝王。在他们主政期间,他们也刻意规避皇权旁落的各种风险。在权力的运行中,对于那些接近权力核心层的辅官阁臣,他们可以说是防备再防备。比如说在章奏的批示上,两任皇帝都是亲力亲为,绝不假手于人,只让那些文臣在其中扮演顾问、参谋的角色,并不放权于他们。但是等到洪熙、宣德以后,这种局面就被完全打破了。尤其是票拟制度应运而生,更是增大了宦官专权的可能。票拟制度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皇帝太懒,懒得连大臣们的奏章都不去批阅,然后就令内阁大臣用小票墨书,对奏章草拟出的各种处理意见,贴在各种奏疏的封面上,然后再上报给皇帝,由皇帝审定后,让太监用红笔写出,称为朱批,这就是改变明朝宦官命运的票拟制度。 这种票拟制度为宦官专权打开了方便之门,得到票拟之权的是司礼监和文书房。司礼监是宦官建制中的十二监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监;文书房则是宦官十二房之一。作为宦官建制中的两大权力要害部门,司礼监“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而文书房“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在明代宦官机构二十四监中司礼监成了权力最大的机构。 按照两大部门的职责分工,他们等于是卡在皇帝和大臣权力通道中间的障碍物。对于大臣们而言,不管是六部进呈还是内阁票拟的奏章,或起草的诏令,在交到皇帝手里之前,都要经文书房的宦官们过目;而对于皇帝来说,他所下的命令,也不能直接送达大臣,必须先经过文书房的宦官之手。这就是说,所有的奏章在经过文书房的宦官们中转后,司礼监的太监不仅能预先知道其中的内容,而且内阁大臣们的票拟,只有通过司礼监的审阅后,认为可以操作,才能送达皇帝的案牍之上。其间,司礼监太监还在章奏中做下记号,即“凡有要紧处,即钤阔一寸许白纸条,覆于本上下空纸处,用指甲捏一痕”。由此可见,司礼监对于皇帝的影响,可谓举足轻重。而太监享有的批红大权,更是明朝宦官得以窃弄权柄的关键。 明朝末年的权宦魏忠贤,或乱批,或假传圣旨,更是到了为所欲为的境地。杨涟在《劾魏忠贤疏》中说:“自忠贤专擅,旨意多出传奉。传奉而真,一字抑扬之间,判若天渊;传奉而伪,谁为辨之?近乃公然三五成群,勒逼喧嚷,政事之堂,几成哄市。甚至有径自内批,不相照会者。假若夜半出片纸杀人,皇上不得知,阁臣不及问,害岂渺小?” 宦官专权带来的是权力结构的异化,这种在权力系统中强行超车的方式等于是架空了内阁势力,将权力所产生的利益直接导向了自己。 穿着“权力正装”的官员动辄就被身披“权力马甲”的宦官们迫害打击,而那些宦官的亲友,或投靠、谄媚宦官的大臣们,则可以在仕途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太监虽然身体上缺少零件,但是心眼却一点不比别人少。在宫墙内,他们尚且有机会翻云覆雨,如若他们有机会身负皇命,深入地方的话,他们照样也能将官场上那一套分肥原理玩得炉火纯青。作为皇帝的亲信之人,他们打着皇帝的旗号,为自己捞足了好处。 明朝成化十三年(1477年),一场政治闹剧搅乱了江南官场的平静。而这个事件与大宦官汪直有着直接联系。江南官场传出的这个讯息是,大宦官汪直要来江南一带微服私访。消息传出,整个江南官场一片哗然。 这个汪直到底是什么人呢?他是早期侍奉万贵妃的一个小太监,在昭和宫里长年当差,慢慢地升为御马监太监,做了一个管理御马、进贡马骡的七品内官。成化十三年,汪直提督西厂。这也成了他职业生涯中权势最盛的六年时间。西厂设立于宪宗成化十三年,其权力和人数都远远超过了东厂,活动范围也从京城遍及全国各地。太监汪直任西厂提督。西厂成立,本来只是为了替皇帝刺探消息,但汪直为了实现自己升官发财的梦想,开始拼命地罗织大案要案,其办案数量之大、速度之快、牵扯人员之多都远远超过了东厂和锦衣卫。汪直也借此陷害朝中的正直之士,培植同党,并用锦衣卫百户韦瑛为心腹,屡兴大狱。汪直每次外出,都前呼后拥,保镖随从成群,那些朝廷的公卿大夫见了都要绕道回避。三品以上的京官大臣,汪直都敢擅自抄家审问。对一般的老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西厂以妖言罪从重处置。在这种情况下,西厂仅仅成立5个月,就弄得朝野上下人心惶惶。 汪直虽然气焰熏天,但是那些官员却能将其为我所用,靠着他升官发财也是有可能的。在汪直权力鼎盛时期,他每次深入各府县,当地的官员都会出城几里跪着迎接,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去结交他。汪直对官员的这种表现也是相当满意,他可以当着官员的面质问人家:“你知道头上纱帽是谁家的?”这句话就是提醒那些官员,别拿我这个宦官不当官,我照样可以左右你的官场命运。 这些官员只要能够讨得汪直的欢心,遂得晋升工部户部兵部侍郎,时有谚云“都宪叩头如捣蒜,侍郎扯腿似烧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时想巴结汪直的人都能排成队,官员们为献媚汪直都想尽了办法。 听说大宦官汪直一路巡查过来,那些得到消息的官府衙门都提前做好了高规格的接待工作。一些有冤屈的老百姓也都拟好状纸,希望能够通过“钦差大臣”直达皇帝来讨个清白。一时之间,“官民多持讼词往诉,或为之理”。汪直是西厂提督,各级官员对他是又爱又怕,既盼着这样一尊大神能够到来,这样自己就能够得到一个巴结讨好的机会;又害怕见到他,是因为担心自己万一什么地方伺候不到位,马屁拍到马腿上,吃不了还要兜着走。 这个汪直视察过江南后,又继续南下,一路搜刮民财。他索要钱财的手段很高明,本人口口声声称要廉洁奉公,手下的校尉却一个劲伸手要钱,就这样一路中饱私囊到了福州。福州的大小官员也是毫不含糊,“自三司官以下,迎候唯谨”,小官吏如果惹恼了汪直,拖出去就是一顿杖责。就在汪直在福建耀武扬威的时候,却出了一桩意外。福州镇守太监卢胜是个细心人,他发现这个汪直口口声声称自己提督西厂,是钦差大臣,可他手里却没有一件皇家信物。经过认真调查后,才发现这个“汪直”是赝品。这个“汪直”以为自己穿上马甲,别人就认不出来了。 但是我们不要只被眼前的政治诈骗案蒙住了双眼,其实更应该关注的是骗局背后隐藏的现实问题。诈骗案只是一场意外,参与交易者不会因为一场意外而收手。官员们希望能从身穿“权力马甲”的汪直那里捞取好处,而他们只想着在官场规则中各取所需,根本无暇分辨穿“权力马甲”的人到底是真还是假。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会有那么多人削尖脑袋想成为皇帝身边的红人。只要做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就可以分得皇帝的权力。这些身穿“权力马甲”的宦官下去走走,下面的官员都视同皇权代言人。如果能够巴结上,日后的前程也自然远大。 像假汪直这样的江湖骗子都知道口衔“天宪”,可见确实有“天宪”存在。就算有官员持怀疑态度,他也不敢站出来核实。按照正常的权力习惯,汪直这样的宦官发了话,有哪个吃了豹子胆的官员,敢证实这些是不是皇帝的意思? 如今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敢假冒汪直来个全国巡回诈骗?很快事情就被查了个水落石出。假汪直其实真名叫杨福,是江西人,曾经在崇王府里当过内使,到过北京。后来,他逃了出来,想回老家。路过南京时,杨福碰到一个熟人,熟人发现杨福长得很像权倾朝野的大宦官汪直,于是杨福心生一计,决定冒充汪直骗些钱花,那位熟人就扮作他身边的校尉随从。两个“混搭”的骗子先到芜湖敲了一笔,见没有露出破绽,于是他们大着胆子沿江而下,再顺着浙江沿海南下。由于杨福在北京城混过,对朝廷礼数略知一二,所到之处居然没有人怀疑唱着双簧的二人是山寨版的。 如今东窗事发,假汪直案传至京城,轰动朝野上下,案犯自然是罪不容赦。成化十四年(1478年)七月,假汪直(杨福)被处死。 假汪直死了没几年,真汪直的命运也随之急转直下。宪宗皇帝身边有一个名叫“阿丑”的小太监。有一次阿丑奉命表演节目逗宪宗开心,他就现场表演了一个喝醉酒的小太监撒酒疯。小太监喝醉了酒,正撒着酒疯,旁边人告诉他说:“皇上来了。”小太监装作没听见。旁边人又说:“汪太监来了。”小太监赶紧作匆忙躲避状,一边躲一边念叨:“今人但知汪太监也。” 接着这位极具表演天赋的“阿丑”小太监又扮演汪直,操着两柄“钺”来到皇帝身边,说:“我带兵全仗此两钺。”旁人就问:“你的钺是什么钺呀?”阿丑说:“王越、陈钺。”半真半假的笑话博得宪宗皇帝开怀一笑,可笑过之后,皇帝也发出了一声叹息。因为笑话中提到的王越、陈钺,实际上不过是交结汪直的两个大臣。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带兵远征的汪直请求班师回朝。对汪直已经不感冒的宪宗皇帝却叫他继续御敌,但不久后,又命令军队全部撤回。之后,宪宗皇帝又派汪直到南京担任御马监,西厂也被撤销。此后汪直终老南京,再也没有回到皇帝身边。 尽管假汪直死了,真汪直也被削夺了权力。但是继汪直之后,借着东厂或者西厂、锦衣卫的名义,假充特务的事件依旧层出不穷。嘉靖年间,竟有强盗冒充锦衣卫,到县衙门绑架知县大人的事件发生。假冒锦衣卫的强盗直接闯进滑县县衙,绑架了知县张佳胤,并索要巨额赎金。这位张知县也算临危不惧,说自己没钱,不过可以让县里的大户们先凑一凑。然后他给强盗打了个“白条”,上面写了十个大户的名字,让强盗拿着“白条”去找大户索钱。强盗不可怕,就怕强盗没文化。大字不识几个的强盗,真就拿着那张“白条”找人要钱去了。实际上,张佳胤在“白条”上,写的都是县里捕快的名字。看到知县大人的亲笔文书,捕快们立即出动,强盗落网,知县脱离险境。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特务吓怕了各级官员,以至于有时候连真特务站在面前也不敢认。嘉靖四年,有锦衣卫到广东侦查,副使孙懋和按察使张祐怀疑是假的,捉住锦衣卫一通审问。等到真相大白,孙懋和张祐也就只有坐牢了。 宦官得势时,可以搞乱天下,但是他们的命运,是完全操在皇帝的股掌之间。皇帝一旦发现宦官已经不中用,那就需要另换看家狗,或者觉察到他们有野心、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时,皇帝一翻脸,一挥手,这些宦官就会从权力的巅峰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 万历拐进的死局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春节刚过,明神宗朱翊钧就突发重病,眼看将要命不久矣。于是他急召大学士、首辅沈一贯进宫交代后事。 在这次君臣见面的过程中,明神宗提到了朝廷下派矿监到地方收矿税之事。他说,原来设矿监收矿税也是不得已的事,因为大殿维修需要钱。现在可以停下来了,派出去的太监也都召回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万历皇帝是源于良心的发现,还是顾惜自己身后的声名,抑或是对因果报应的忧惧,我们不得而知。总之,他决定撤回矿监税使,以此来终结为害帝国多年的矿税之祸。 口说无凭,明神宗还亲笔写了一张谕旨当场交给沈一贯。沈一贯压抑住内心的喜悦,只等第二天颁诏天下。可等到漫长的一夜过后,沈一贯就再也笑不出来了,他愤怒了。 第二天,万历皇帝的病突然好转。作为臣子的沈一贯本应该为君王龙体康复而感到高兴,他的愤怒又是从何而来?原来否极泰来的万历推翻了前夜自己亲手拟定的谕旨,皇帝说话不算数了。明神宗生怕沈一贯抢先颁布出去,连续派出二十多名太监向沈一贯索要谕旨。 太监到了沈一贯那儿,值班的官员坚决不同意,君无戏言,既然说了,我们就下发。 这时候来追缴圣谕的宦官一拨接着一拨,前后有20多人。宦官们磕头出血,请求沈一贯把圣旨交回去。无奈之下沈一贯只好交还圣旨。 皇帝说话如同儿戏,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两天后,朱翊钧又给内阁重新下了一道谕旨:“朕前日头晕目眩,召卿面谕之事,且矿税等项,因两宫三殿未完,帑藏空虚,权宜采用。见今国用不敷,难以停止,还着照旧行,待三殿落成,该部题请停止,其余卿再酌量当行者拟旨来。”帝国正在用钱之际,又怎能取缔矿税,撤回矿监?除非皇帝将死,脑子不好使了,才会犯下前日的错误。 对于朝臣们来说,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朝令夕改。 这里提到的矿监,是万历时期权力结构中涌现出来的权力新贵。这些人的身份基本上都是宦官,是皇帝派往地方督领开采金银等矿的宦官。与早期的宦官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此时的宦官分工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分工不同,宦官的权力格局也不仅仅限于皇宫内院。也就是说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宦官,更像是中央驻地方税务部门的官员。他们的任务就是找人开矿或者是为别人开矿办理手续,从中抽取高额利润。 宦官越过宫墙本就是僭越大明祖制,如今他们又被明神宗指派到地方揽矿敛财,这更是一件疯狂之事。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万历皇帝全权接手帝国大权。没过多久,大明王朝的财政出现了严重亏空。 导致明朝财政亏空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庞大的皇室俸禄开支,拖垮了中央财政。明朝的皇室宗亲,吃的是国家的俸禄。明朝刚建国的时候,朱元璋的子孙还不是很多,但是经过两百多年的繁衍生息,皇室人数越积越大。人一多张嘴吃饭的就多,由此宗禄就成为大明国库的沉重负担。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当时天下每年供给到京师的粮食是400万石,而诸府的禄米是853万石,缺一半还多;以山西为例,山西留存的粮米是152万石,宗禄米是312万石;再以河南为例,河南存留的米是84万石,而宗禄米是192万石。 也就是说,两省存留米的全部,还不够皇室宗亲所需粮米的一半。在这里还没有加上朝廷官员们的俸禄和官兵的军饷,没有加上并不代表不用出。 二是运行庞大的权力结构,让帝国财政步履维艰。明朝实行的是两京制,也就是在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机构,各有一帮官员。这样就导致机构臃肿,官员队伍庞大,各项俸粮达到了数千万,而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隶额派的夏税秋粮2668万石,出多入少。这就造成了王府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塞地区缺军饷,各省缺廪俸。 三是万历时期的建设和开发,拖死了帝国财政。万历末年,由于皇家大兴土木,导致内府经费吃紧。没有办法,只好暂时挪用济边银来补充亏空。 明朝的皇帝很讲究自己的居住环境,但是谁也不愿意去做“房奴”。他们拿出国库里的真金白银先后兴建了南京、北京、中都(临濠,今凤阳)宫殿,每一项都是大工程、大项目,花的也都是大价钱。光是修建自己死后的住所—定陵,就耗费掉白银800万两。 明神宗之所以派出身边的宦官去采矿收税,除了内府严重缺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受当时的经济大环境影响。当时的商品经济发展已经呈现出非常迅猛的势头,让整个帝国的官僚地主阶层都患上了财富狂热症,他们纷纷将自己权力管道打造成为一个抽水机,当然抽的不是水,而是钱。 万历皇帝就算没有追逐财富的强烈愿望,但在那样一种风气之下,他那敏感的神经也会有所触动,更何况他的帝国财政也的确需要更多的真金白银来填补巨大的亏空。 在这种情况下,明神宗下令全国只要有矿的地方都可以开采,以便从中收税。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六月派出第一批矿监开始,一批批太监被派往各地,开始采矿。 明神宗是顶着大臣们的一片反对声,实行矿监制度的。为什么大臣们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因为明神宗的这种做法,触碰到了他们的利益。这种皇帝直接派人深入民间收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帝国自上而下的权力秩序。万历越过官府衙门和地方精英集团的做法,既违背了朱元璋的“祖制”,又破坏了权力系统的层层分肥法则,在利益管道中强行截断了中间环节。这样的话,就必然会遭到来自于朝臣和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对,同时在民间也难以获得认同和有效合作,这样只会加剧权力系统内部各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 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各地都能见到矿监的身影。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一个叫陈增的矿监被派到山东去开矿。但他在山东开了两年后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矿。于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他创造性地把矿税改成了店税。陈增向明神宗汇报,山东做生意的多,商铺多,可以逐店取税,肯定会大有收获。 万历皇帝觉得这的确是一条生财之道,就因势利导,同意在下面的矿监可以同时开征商税。当然并不仅仅限于商铺,只要能够列出名目的税都可以一并征收。下面取税的宦官编制不够的,明神宗又加派税使。 只要能列出名目的,都可以开征。万历皇帝的这个口子开得太大了,有些像在开玩笑。 万历二十四年(1596),坤宁宫发生一场特大火灾,由于没有及时扑灭,连乾清宫一起被烧为灰烬。 修复两宫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这样一来导致国库再次吃紧。于是万历皇帝又一次将抽水管道伸向地方,有管道,还得有水源。明神宗命地方四处开采金银矿和原砂矿,只要发现矿源,就立刻派个宦官下去管理。 明朝的税收本沿用两税法,是由户部主持,但皇帝又另外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征税系统,由他亲自指派的宦官来负责,称为“某地某税提督太监”,老百姓就戏称他们为:矿监、税监、盐监、珠监等等。太监,也的确太能监,无所不监。 太监税使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他们只管税收而不管其他地方事务。他们的顶头上司只有一个人,也只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皇帝。他们的政绩也仅仅体现在税收的量化上,以数字说话。与地方的官府衙门相比,他们的权力行为只看重眼前,只对上负责,不需要对下有所交代。因此,他们所采取的权力手段往往是杀鸡取卵式的。 我们就拿矿监为例,按道理说,派个矿监就是1个宦官,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挂实职的是这一个宦官,但屁股后面最起码还要带上百个随从。在这上百个随从里面挑选出来负责干实事的就那么十来个,其他都是喝茶看报吃闲饭的。这还不算,这十来个官吏也不是单架子,每个人起码又要带上100多个手下。这样本来是几个人就可以搞定的活,跟滚雪球似的滚来滚去,就滚成了一个庞大的矿监集团。粗略一算,就算每个随从5个家人,一个矿监就解决了5000多个人的吃饭问题。比如说矿监税使每年盘剥近千万两白银,上缴内廷的只有百万,也就是说,只有十之一或二的数目作为任务被上缴,而十之八九的数目都要落入了矿监、地方官员、各级胥吏的个人腰包。 万历二十六年(1598),明神宗又向全国各地派设税监。矿使、税监往往是二位一体,主持开矿者,同时也兼征税收。此外,有的太监是专职征税。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各路矿使、税监共搜刮三百万两,并隔三岔五地向皇家奉献金珠、貂皮、名马等。皇帝下派太监到基层搜刮地皮的做法,激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吏部尚书李戴在当时就指出了其中的猫腻,他说:矿使、税监到地方征税,如果以十分计算,落到皇帝手里只有一分,矿使税监本人私入腰包的二分,他们的随从人员就地分取三分,当地土豪恶棍中饱私囊占去了四分。 这帮家伙一向是以“搜刮天下之民脂民膏为己任”的,而且来头还不小。一个个披着权力的虎皮深入地方,“口衔天宪,手握皇纲”。表面看上去他们是替中央在收钱,实际上干的更多的是个人敛私财的勾当。这些“监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大堆人在集体祸害权力系统。 明神宗能够想象到那些宦官们在下面打着自己的旗号为非作歹,但是到底能够祸害到什么程度?他就不一定能把握得准了。官员们屡屡上疏弹劾宦官,万历却始终充耳不闻。历史记载,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各路矿监税使向朝廷内库供奉银两就高达三百万之巨。看着从下面滚滚而来的真金白银,明神宗就是有天大的火气也给灭了。 作为一国之君,明神宗看重的是丰厚的利益回报。那些过去整天在身边瞎转悠的宦官到了地方上,居然能够如此给力,为国谋福祉的能力丝毫不逊于那些地方官员。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户部都给事中包见捷上疏:长此以往,矿监税使将动摇国之根本。明神宗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危言耸听的话,他不以为然道:老祖宗不也干过这事吗?到了嘉靖年间才告停,现在我只不过是在遵祖制而行。 其实明神宗与宦官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主人养了一条狗的关系那么简单。朱元璋当年废黜丞相集大权于一身,这就等于为自己的后世子孙定了“民工皇帝”的调调。起早贪黑,埋头干活。大大小小的纷繁杂务,皇帝都要亲力亲为,绝不假手于人。 既然官员们都不值得信任,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尤其是万历皇帝,从张居正大权独揽时期一路走过来,他与权力系统内的官僚早就没有了互相信任的关系。我们从明神宗全面掌权之后的官僚机构布局中可窥一斑,万历四十年(1612年)时,首辅只剩下叶向高一人。权力副手本来就少得可怜,而明神宗自己又不愿意干活,通常情况是,官员的奏章递上去,他就留中不发。导致许多问题根本无法处理。 既然你皇帝都不拿自己的“家天下”当回事,作为官员又何苦操那份闲心。大学士、首辅叶向高索性也当起了甩手掌柜,请了一个长期病假,窝在家里闭门不出。而当时中央权力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只有吏部赵焕一位尚书,户、礼、工三部各有一位侍郎,都察院也整整八年没有配备正官。吏部尚书赵焕多次上疏乞求补充缺少的官员,万历皇帝就是不予理睬。累急了,赵焕就写了个辞呈递上去,辞官回家,不干了。 职能部门严重缺员,已经使政府机构陷入一种半瘫痪状态,而那些在位的阁臣,由于长期得不到皇帝的批示和接见,根本就没有办法开展工作。就信任度和个人情感而言,在大臣与宦官之间,万历皇帝更加倾向于宦官。 明神宗赋予宦官威权,其实就是出于权力掣肘的目的。一方面他可以通过抬高宦官的地位来打击或压制那些不听话的阁臣和官员。另一方面,派到地方去的矿监税使就好像皇帝伸展到权力结构中的“触角”。作为坐镇权力中央的皇帝,他自己做不到无处不在地监听四方,而他又担心自己被天下臣民们当傻子愚弄。那么皇帝只有去寻找可信之人来监视臣民的活动。宦官特务也由此成为明朝政治的一大特色,为权力机制注入了一道血色注解。 万历时期,帝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经济状况出现了很大的波动。内阁、皇帝、朝臣、士林之间的多方博弈在这一时期异常激烈。这时候在帝国权力结构的中央地带分化出来两大派系,一派是以万历皇帝为首,以内阁大员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现实利益派”,一派是反对矿监税使运动的“道德保守派”。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万历皇帝派御马监太监陈奉到湖广(今湖南、湖北一带)地区去征收店铺税,同时兼采办兴国州矿洞的丹砂以及钱厂铸钱之事。 陈奉深入地方以后,胡作非为,仗势虐害百姓。往往借口巡历,鞭笞官吏,抢劫行旅。陈奉才待了五个月,就让当地老百姓恨不得食其肉,拆其骨。其实陈奉在地方上祸害到的不光是老百姓的利益,还同时分肥了地方官僚和士绅商人的利益。 其实明朝宦官在聚集财富上很有办法,不光那些握有实权的宦官能够大捞特捞,就是普通宦官的表现也毫不逊色。明朝宫廷内部设有许多内库,类似于皇家的专用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里“专受四方任土之贡”,这些来自地方的贡品都是皇家所需的必需品,其价值尤为可观。内库通常是由宦官掌握,各省解送内库的实物也是由宦官检验,认为质量合格才能入库,否则就拒绝接受,解送人员就会长期滞留在北京而不能完成任务。因此要想顺利完差入库,就必须贿赂这些宦官。此外,宦官还可以利用其他种种名目肆意勒索。 而宫中那些并无特权的宦官也可以利用宫中举行庆典或者兴建大的工程项目之时通过克扣或冒领钱物来满足自己的贪欲。时人沈德符曾指出:“修建皇家住所(宫殿),同样的工程要比民间多花费数百倍。我曾经听说乾清宫的窗槅坏了一扇,估价至五千金。扣除宦官的侵削,部吏员吃的回扣,就是满打满算,真正用于工程上的钱并不多。” 宦官们深居皇宫大内,他们的权力行为基本上不受外廷官员的监督和约束,另外他们贪污的手法也极其隐蔽。陈奉在没有被派往湖广地区之前,是宫中的御马监奉御。这是个非常有油水可捞的宦官职位,类似于孙悟空在天界“弼马温”的官衔。 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御马监和司礼监一样都是极其重要的部门。这个职务不光可以管辖养马人员,还同时还统领御马监人员组成的禁兵。由此可见,陈奉在皇宫内也是炙手可热的人物。 在陈奉还没有到达湖广地区之前,当地的部分官员已经开始有所行动。地方官员之所以抵制矿监税使,主要还是吴思先生提出的“抽水机原理”在作怪。虽然皇帝委托宦官下来采矿收税,但皇帝自己也是个冤大头,权力管道抽上去的“金水银水”没有汇入帝国财政的水库。抽取的水在向上流的过程中,已经被宦官截留了,并且截的是主流,到皇帝手中的只有十之二三的支流。 其实懂得“抽水机原理”的皇帝不在少数,如果有人说,万历就是傻孩子,他根本算不清这笔账。我肯定不会同意这种说法,万历并不傻,只是他为钱所困。在他感觉命不久矣的时候,他也提出废除矿监税使,这说明他也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朱元璋当年就看透了这一点,他认为“(矿)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意思是说,开矿对于官府来说得不到好处,同时只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官府得不到好处,那么官员得到的好处也就有限;老百姓得不到好处,还要承受伤害。在这种利益计算的过程中,地方是只见付出不见回报,而十之七八的利益都落到了矿监自己的腰包里,朝廷得到的是很少一部分,对当地百姓有百害而无一利。 明摆着贴钱的买卖,可又无权拒绝。因为到了万历皇帝这里,开矿成了一项政治任务。太监成了皇帝的权力经纪人,替皇帝去开矿捞钱。主奴之间达成了利益分肥的默契,官员即使心里有话也说不得,皇帝根本听不进去他们的建议。 等到矿监陈奉深入地方后,那些试图发动本地名流和民众去堵“抽水机管道”的地方官员就成了宦官打击报复的对象,其罪名就是“阻挠开矿”。我在前面说过,宦官本身是不具有正式权力的。他们的权力主要还是皇帝给的“马甲”,一个聪明的宦官,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纳入到皇帝的权力屋檐下。 陈奉就是这么干的,开矿是皇帝交办的政治任务,那么部分地方官员和老百姓阻挠开矿就是反对皇帝。这个大帽子扣下来是要人命的,这种动辄上纲上线的做法是官家社会的通用规则。 湖广部分官员于是想委托科道官员告御状来达到攻击矿监的目的,可毫无效果。明神宗对官员这种没完没了的奏章感到非常不耐烦,他曾经很多次地谴责那些提交报告的科道官员,迫使他们提出辞职。而对于陈奉递交上来的弹劾当地官员的报告,他都会认真对待,要求内阁及时拟定处罚措施。其实这是意料之中的事,科道官的御状是递交到明神宗手里的,御状的措辞激烈,矛头直指陈奉这些矿监,这就等于在攻击万历颁布的“新政”。皇帝虽然没有处罚上疏的科道官员,却给地方官员安了个勾连京官以党争祸国的罪名,通过处罚地方官来发泄对科道官员的愤怒。由此,湖广官员就这样卷入京城的党争,也沦为万历皇帝和科道官员之间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在权力集团内部斗争的同时,民众的参与也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因为在那样一种制度下,采矿和管理矿产的官员都是皇帝最可信赖的人,皇帝的信赖就意味着权力之源取之不尽。陈奉这些矿监从京城空降地方,虽然在地方上没有权力基础,但却可以动用公权力来强迫当地民众几乎无偿地为他挖矿,也可以不给当地支付任何成本而将矿拿走,一些“基础设施”都是地方贴钱,占用地方资源。 在皇权的打压下,地方官员的权力指数急剧下滑。为了头上那顶乌纱帽,地方主要官员也不得不依附于矿监,这样就等于放权给矿监税使,“陈奉们”越加大对地方压榨的力度,民众对地方官府就越不满。对于民众来说,官员与矿监是相互勾连的利益共同体,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如果我们将陈奉放在正式权力的天平上称一称,他不过是正八品的小吏,只能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科级干部。按说他们根本无法与权力秩序内的官员相抗衡。可事实情况却并非如此,他领着一帮主动投靠来的亲信党羽在湖广地区为所欲为,将征税的过程直接升级为流氓式的拦路抢劫,竟无人可以制衡。 这种人好像生来就具有做恶人的天赋,他派出手下四处打探富户人家的祖坟位置,探听到结果后,就认定这些祖坟下面有矿,按照皇上旨意要挖。富人只好给陈奉献上金银,来赔偿矿监的经济损失。陈奉在自己作恶的同时还鼓动手下人作恶,其党羽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民宅,奸淫妇女,大胆一点的干脆将妇女掠入税监办公的官署。 矿监税使虽然身负皇命,但他们在地方上的疯狂无异于流氓阶层。也就是说,矿监集团的发展是以网罗利用流氓阶层为前提的。当地官员也对陈奉这种流氓式的做法敢怒而不敢言,更谈不上配合他们的工作。 由于权力枝节向下层层递延,对于那些长期居于内宫的宦官们而言,明朝中后期的政治制度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由此他们流氓式的手段也不仅仅限于牟取皇权利益范围之内,还以极大的势能向整个权力体系辐射。对于“陈奉们”来说,他们根本没有官家制度的概念,在他们的眼中,只对皇帝一人负责。如今他们是奉了皇命,那么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一次,陈奉从武昌到荆州征收店税。消息被当地的官员故意散布出去,商人和老百姓得知后,数千人聚集在他必经之路鼓噪起哄。即使沿途有官兵护卫,陈奉也被飞来的石头砸伤。事后,陈奉向万历皇帝告状,说当地官员如何不配合自己在下面开展工作。他提供了五名不配合他工作的官员的名单,然后将罪责全部推到这五个人的头上。意在告诉皇帝,他们不是为难我这个宦官,而是拿你这个皇帝不当回事。 明神宗一怒之下将陈奉供出来的几个人全都抓到北京关入监狱,其中就有湖广佥事冯应京。 冯应京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好官,在当地有着很高的威望。老百姓给的威望,很多时候在帝国官员们看来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在那样一种权力运行机制下,老百姓既不能决定官员的升迁,又不具备对官员的加害能力。所以在当时的大部分官员看来,能不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是无关紧要的,能够纳入正式权力的运行秩序才是最有效的。 像冯应京这样的好官,被朝廷派去的锦衣卫抓捕之时,那些认为他是好官的老百姓也只能干瞪眼看着,帮不上忙。 陈奉无中生有地将冯应京的罪状公布出来后,老百姓难抑心头的怒火,上万人将他的住所团团包围。陈奉心虚,就躲藏到了楚王府里。巡抚支可大从中调停,极力维护陈奉。老百姓一把火烧了巡抚衙门的正门,并捉住多名税官将其捆绑后扔进长江,两名锦衣卫缇骑也在这次骚乱中受了伤。 由于武昌当地政府的军事力量已被税使控制,所以陈奉躲在楚王府里还能够调动地方军队前往平乱,由此可见地方权力自主性的丧失。民变发生后,地方官府不仅不敢处置违法的税官,甚至还在陈奉的指挥下动用了官军镇压民变。在官兵们暴力相向之下,事态得到暂时的平息。聚众的百姓虽然散了,但就整个事件而言,不仅没有妥善解决,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军事镇压不仅没有达到平息事件的目的,反而触犯了众怒,民变向整个湖广地区扩散。 陈奉在楚王府里躲了将近一个月,他担心再留在地方会有性命之忧,于是请求万历皇帝将其召回京城以避难。事态发展到这种地步,地方政府已经无力左右事态的发展,最后在陈奉的授意下,巡抚支大可向中央政府发出求援。 当万历皇帝将陈奉从湖广地区召回的时候,他携带着从地方搜刮来的“金宝财物巨万”,在地方军队的护送下,绵延数里。在陈奉回京的同时,冯应京也被解往京城受审,老百姓十里相送,嚎哭不绝。一边是从地方上搜刮来的民脂民膏,一边是从地方上收获的民心民意。搜刮民脂民膏的人,成了权力的宠儿;而收获民心民意的人,反而成了权力的弃儿。冯应京穿着囚衣坐在囚车里,用动情的言语劝老百姓不要再闹下去,给皇帝添堵,给朝廷添乱。 冯应京和另外几个阻挠陈奉的官员被押解到北京后,拷讯关押,三年后才被释放。那个阻挠开矿的知县则瘐死狱中。而在地方上捅了大娄子的陈奉回京后,风光依旧,邀功受宠。有两名不识时务的监察官员说他的坏话,也被明神宗撤职法办。 皇帝不加掩饰的偏袒使得在京科道官员除了愤怒就是无奈,而帝国权力系统内部日趋紧张的权力党争迫使那些高级官员在这件事上保持沉默,他们不敢贸然表明自己的立场,只能持一种观望态度。这样就在无形之中加剧了皇帝和科道官员之间的对立,也消耗了帝国的权力能量。 明神宗和科道官员对立关系的日趋紧张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陈奉这些太监税使们手里把持的才是皇命所在的正式权力;而那些不配合陈奉工作的州府官员就是对抗皇命的逆臣。 冯应京等地方官员之所以在陈奉来到地方后,表现得如此激烈,固然有维护地方权力集团利益的因素在里面,但也是出于地区稳定的考虑。 当这些地方官员正准备动用自己的权力与之周旋时,以万历皇帝为首的中央权力集团就挥动自己手中的大棒,给其沉重的打压。地方官员权力空间被打压得越厉害,陈奉们在地方所占据的空间也就越大,搜刮得也就越发厉害,而这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则是国家的衰亡。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